學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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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權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85年發表〈第四次國際成人教育會議宣言〉,對學習權的意涵
界定相當廣泛:「學習權就是:閱讀和書寫的權利;提出問題和思考問題的權利;
想像和創造的權利;瞭解人的環境和編寫歷史的權利;接受教育資源的權利;發展
個人和集體技能的權利。」該宣言進一步認為:「學習的權利不僅僅是發展經濟的
工具;而應該被承認是基本的權利之一。學習的行為是教育活動的中心,事實上,
學習行為使人從受事件支配的客體狀態變為創造自己歷史的主體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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