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也可以進入私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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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藝文版 2001.08.25

公共藝術也可以進入私領域

 陳希林╱專題報導

 何種性質的空間才適合展出公共藝術?而哪
一種藝術品的陳設才算是公共藝術?向來是藝
術界討論的話題。幾個極具實驗性質的展覽正
在探索空間與藝術之間的疆界,以不同的方式
切入公共藝術的議題。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公共藝術呈現方式仍然
以「加法」為大宗,也就是在一定的空間裡面
,增添一件藝術家的創作。至於在執行上,則
有公開招標、委託創作等多種方式,變成一件
一件出現在市區中心廣場,或者是車站裡的創
作。
                                                                                
 但是在隱密的、私人的空間可否添入藝術創
意,使得勞碌眾生在行經的同時,意外獲得一
點小小的快樂?「粉樂町:台北東區當代藝術
展」的原意就在此,希望將藝術與生活結合。
而「戀愛台灣畫:風景名畫戶外展」則旨在穿
越美術館或畫廊的圍牆,將藝術品擺到人行的
路徑上。

 這些展出的最大特色,就是試圖沖淡藝術展
出「民眾沒有權力、能力去參與、改變」的性
質。以美術館舍為例,有人認為美術館乃是經
過「儀式性質的包裝」,收藏其內的作品被櫥
窗化,也就是被僵化封固了。
                                                                                
 戶外公共空間雖為不特定的多數人可自由接
近,然而其上的招牌等設置也非大多數人可改
變。
                                                                                
 「粉樂町」挑選了台北市東區多個出人意外
的場地,或者是隱身摩登高樓下的破舊水塔,
或者是樂團練鼓的空間,要不然就是美髮店、
書店、商業大樓內。然後邀請藝術家姚瑞中、
鄧惠芬、陳慧茹等多人,在這些空間放置藝術
品。
                                                                                
 在市民參與上,「粉樂町」設計有藝術品所
在地的地圖讓人按圖索驥。
                                                                                
 在展覽的介紹小冊上還有折價券,可在大部
分提供場地放置藝術品的商店中享有消費折扣
。「戀愛台灣畫」的時間較短,只有今天一日
,但方式直接簡單,將畫放在人行道上讓過路
者駐足觀看。
                                                                                
 但是,以「加法」所添入的公共藝術品,往
往欠缺功能的性質。
                                                                                
 因此,台北市台北大橋下橋頭市場正在進行
的公共藝術徵件,除了彩繪橋墩、人行道鋪面
藝術之外,另外設有「街道家具」一個項目可
供創作者選擇,也就是設置一個極富藝術性質
,但也具有實用功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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