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光佛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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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cbs.ntu.edu.tw/ACADEMY/yekung.htm 圓光佛學院 -------------------------------------------------------------------------------- 壹、教育理念與學制 一、教育理念: 該院以培育弘法人才、提高僧才素質、續佛慧命、 住持三寶為辦學宗旨,俾能改善社會風氣,服務人群。 其教育目標重在培養傳統的佛教人才,期以叢林的教育 理念,配合現代的教育方法,造就現代的傳統佛教僧伽 。該院為配合現代學制,設有四個學部,各部教育目標 如下: (一)大學部:以傳統叢林教育的宏規,依現代的教育理 念,培養健全僧格及教理義解、服務僧眾 之人才。 (二)專科部──禪修班:提倡禪風,引導純正修行法門 。 (三)高中部:培育學生在日常生活中實踐佛法,藉以養 成正確知見。 (四)初中部:培育宗教情操及語文能力。 二、學院特色:三學總持,不偏不倚,同時並進,並以此為 院訓。因此在課程安排上,戒學方面,開設 戒律課程,依佛制半月布薩;定學方面,堅 持早晚靜坐,以鍛鍊心性;慧學方面,重視 教理及思想理論。 三、學院制度: 該院創辦初期,三年招生一次,並無完整學制,課程安 排既無階次性又艱深,日本佛學大學教授曾來臺考察,因此 狀況而不知如何認定學生資歷,由此觸發該院更新學制的想 法。 民國七十九年更新學制,共分四部,由淺入深循序漸進 。簡述如下: (一)初中部:主要為僑生所設,以培養中文語文能力為 主,佛學選修一、二科。學佛行儀、梵唄等是必修 科目。 (二)高中部:招收初中畢業生或僑生考試合格者(國小 畢業若能通過考試者亦可)。國文為必修,英、日 文二必選一,行門、解門也較初中部更上一層。 (三)專科部:該院以禪宗乃中國佛教之精髓,因而決定 在各宗專修課程中,首先開設禪修班。於是推派教 務長惠空等往大陸揚州高旻寺、鎮江金山寺及江西 雲居山參學,而後依諸禪堂儀規,設立禪修班的生 活規範。其課程以禪坐為主,輔以解門,如禪門遺 規、禪典導讀等,生活作息配合節令調整,俾益用 功。 (四)大學部:招收高中或大學畢業者。以大學部為研究 所之基礎,原擬分設西藏系、印度系、中國系。但 因西藏系和印度系的師資缺乏,再考慮當今教界的 實際需要,故先就中國系統分設弘法和義理兩系。 1.弘法系:重在讓學生瞭解佛教現前的狀況,儲備 將來改善的能力。 2.義理系:培養深入義理研究的人才,但因師資的 困難,目前尚未開課。 貳、招生辦法及課程: 一、招生辦法: 報名時填寫報名表並附二寸半身照片二張、身分證影印 本一份,六百字以上自傳一篇。僑生需附呈僑居地的佛教界 長老及團體之推薦函。 招生報名資格及考試科目列表如下: ┌──┬────────────┬───────────┐ │部級│ 報 名 資 格 │ 考 試 科 目 │ ├──┼────────────┼───────────┤ │ │(1)高級中學、初級佛學院 │(1)筆試:高中國文、佛 │ │ │ 畢業或同等學歷。 │ 學概論。 │ │ 大│(2)三十五歲以下。 │(2)口試。 │ │ 學│(3)身心健全。 │ │ │ 生│(4)未婚。 │ │ │ │(5)四眾兼收。 │ │ ├──┼────────────┼───────────┤ │ │(1)限出家眾或決定出家者 │(1)筆試:高中國文、佛 │ │ 禪│ 。 │ 學概論、術科 │ │ 修│(2)三十五歲以下。 │ (禪坐)。 │ │ 班│(3)身心健全。 │(2)口試。 │ │ │(4)未婚。 │ │ ├──┼────────────┼───────────┤ │ │(1)初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1)筆試:國中國文。 │ │ 高│(2)三十五歲以下。 │(2)口試。 │ │ 中│(3)身心健全。 │ │ │ 部│(4)未婚。 │ │ │ │(5)四眾兼收。 │ │ ├──┼────────────┼───────────┤ │ 初│(1)十四歲以上或僑生。 │(1)無筆試。 │ │ 中│(2)四眾兼收。 │(2)無口試。 │ │ 部│ │ │ └──┴────────────┴───────────┘ 二、課程 (一)大學部和高中部: 1.佛學五科:大學部以論典為主,高中部以基礎佛 學為主。 2.語文類二科:國文必修;英日文二必選一。 3.藝術類二科:梵唄(或音樂)必修;國畫、書法二 必選一。 (二)初中部:以國文課程為主,加強國語文閱讀及寫作 能力,所以不排英、日文等課程。 三、教學 一、教學目標 各科課程的教學目標,由教務長擬定大綱向教 師說明,至於細部的內容則未要求。 二、教學法 教師的授課方式,由教師自行設定,該院不過問。 大部份以講授和考試為主。 參、教學設備: 學院提供的教學設備,有電腦、投影機、錄放影機 等。一般教室的數量,校本部共有七間,學院部則 有三間,另外有視聽教室一間。 肆、訓育與輔導 一、生活管理 (一)制定規約: 為了讓學生們生活有所依循,訂立「學生 手冊」並立有「學生生活細則規約及處罰 辦法」共十八則。 (二)獎懲辦法: 該院主張以精神教育取代世俗的表揚來引 導學生。原則上不會隨意處罰,處罰是為 維持規約的公信力。 (三)校外活動管理: 學期中,該院儘量不讓學生們參加校 外活動。但是若對學生有所助益的話 ,則指派部份學生,以學院的立場出 席,一向不許私下請假參加。 二、課外活動 該院課外活動,約可歸為學藝競賽、弘化活動、旅遊 參訪。 三、學生輔導 無統一的作法,而是由每一位班導師各自處理。大致 上導師是以培養學生道心、不強化其過去不好的習性,也 不長養其慾念;秉持同理心,聽其看法,進行溝通;班導 師之間互相連繫討論對策,集思廣益,解決學生問題。 伍、環境景況 圓光佛學院,目前分成「學院部」和「校本部」兩個 校區,「學院部」設置於桃園縣中壢市西郊圓光寺內(現 址為中壢市聖德路一段八八八巷十一號)。民國七十七年, 因應學制改革,擴大招生,為使學生有更寬闊的學習空間 ,於是在圓光寺以西約一公里處,購地三甲餘,規劃建設 新校區,稱為「校本部」(現址為中壢市月眉里五鄰七十八 號)。電話:(03)4271300(總機) ※本文根據香光書鄉出版社釋悟因總纂;釋見重撰述,《台灣佛 學院志ゝ--圓光佛學院志》(嘉義:香光書鄉出版社,民84 年,初版)整理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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