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私人的事情請以私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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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c
標題: Re: ...[公告]私人的事情請以私信為之
時間: Sat Mar  3 08:00:37 2007

※ 引述《magelinus (巫師)》之銘言:
>     例如,如果對某些人不滿,或是想知道對方有沒有跟自己說啥之類的,這不是大家
>     都會想知道的事情,還煩請以私信為之,否則就浪費資源嚕。
>     這類文章以後就直接砍了,就將子。

      謝謝!

      還是告知你一下好了,看過就可以直接砍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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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avid:

我不知道有誰要您上站,
您若不上站以給大眾惡濁的討論空間,吾等鄙棄。

   magelinus和 yfan故弄玄虛,希求其他學佛者三學增上方為正途。共勉。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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