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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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woowoo@Lion (舞姬七變化),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獅子吼站 (Mon Jul 15 23:15:28 1996)
轉信站: Lion

  今日在聯合報上刊載佛教界對於「安樂死」的看法,佛教界的代表昭慧法師
說佛教的立場係選擇「沈默」。也就係同情但不鼓吹。
    昭慧法師係說,「安樂死」係屬於「加工滅殺」,也就係自殺,而佛陀在世
係反對人們因身染重病而自殺,原因係因果輪迴,因果不滅,這一世不受來世還
係要承擔,所以只好消極同情他們因果業報帶來的親戚朋友的痛苦,但卻不認為
建議他們選擇安樂死係好的。(舞當然知道台灣目前還未立法)
    舞的看法卻有一點兒不同,除了舞前一篇有關「安樂死」的文章提到的「緣
」與「福報」的原因作為基礎以外(它顯示了果報雖會發生但卻可因福德因緣故
可以有多種呈現方式),這裡舞還要提出「死刑」作比喻的例子,作更進一步的
討論。
    依基督教的說法「上帝握有生死的權柄」,人們不應扮演上帝的角色,但舞
的疑問係,「死刑」呢?為什麼我們很自然的認為「以國家律法殺人」係理所當
然的呢?國家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嗎?這問題請基督徒的好朋友有興趣的來回答
    依佛教的輪迴因果的說法係不係也應該反對「死刑」。喔!這裡有一個佛教
徒很喜歡提出來講的佛陀本生故事,大意係佛陀前生因為神通力故知道一批強盜
將會殘害很多人,於係先將這一批強盜先殺光光,以免為害世人。這裡有一個重
點,就係大乘菩薩行係以「利生」為主體,所以它可以「超越」(請注意係超越
不係否定)一般小乘的觀念。基於這論點以國家的立場來制定一套客觀審慎的「
死刑」律法在菩薩行來說也係說得通的。
    那麼「安樂死」呢?以國家之力來制定一套客觀嚴格的「安樂死」律法,也
係菩薩行為呀!親戚朋友不因此而傾家盪產,不因一人之苦拖累更多更多因之受
苦的人,這也係人民之福吧!
    當然什麼樣的標準才係「安樂死」的標準,必須要多方的審慎討論,問題也
許很多,但總能一一克服,澳洲不係已有制定成功的例子了嗎?
    舞總覺得佛教講活潑圓融,就係不要被某一種思想醬死了,如果一直生活在
因果輪迴的圈圈裡,那係永遠無法超越的,積極的創造「人們生活幸福」,學著
「承擔苦難」,時時念著「慈悲喜捨」,這才係大乘菩薩行。
    所以要說的係,希望佛教徒這次不要選擇「沈默」了,在未來的日子裡,請
多多贊成促成「安樂死」的立法,這行為正係改變這果報呈現的方法,也係未來
人們之福,謝謝。
--
「成佛」與「成石頭」只在一線之間
                    ......觀照......
 
Ξ Origin: 獅子吼站  [FROM: 140.130.101.231]
發信人: midden.bbs@cis.nctu.edu.tw (饕餮獸),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Mon Jul 15 23:34:54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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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168.95.127.229

==> 在 woowoo.bbs@ccbs.ntu (舞姬七變化) 的文章中提到:
>   今日在聯合報上刊載佛教界對於「安樂死」的看法,佛教界的代表昭慧法師
> 說佛教的立場係選擇「沈默」。也就係同情但不鼓吹。
>     昭慧法師係說,「安樂死」係屬於「加工滅殺」,也就係自殺,而佛陀在世
> 係反對人們因身染重病而自殺,原因係因果輪迴,因果不滅,這一世不受來世還
> 係要承擔,所以只好消極同情他們因果業報帶來的親戚朋友的痛苦,但卻不認為
> 建議他們選擇安樂死係好的。(舞當然知道台灣目前還未立法)
>     舞的看法卻有一點兒不同,除了舞前一篇有關「安樂死」的文章提到的「緣
> 」與「福報」的原因作為基礎以外(它顯示了果報雖會發生但卻可因福德因緣故
> 可以有多種呈現方式),這裡舞還要提出「死刑」作比喻的例子,作更進一步的
> 討論。
>     依基督教的說法「上帝握有生死的權柄」,人們不應扮演上帝的角色,但舞
> 的疑問係,「死刑」呢?為什麼我們很自然的認為「以國家律法殺人」係理所當
> 然的呢?國家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嗎?這問題請基督徒的好朋友有興趣的來回答
>     依佛教的輪迴因果的說法係不係也應該反對「死刑」。喔!這裡有一個佛教
> 徒很喜歡提出來講的佛陀本生故事,大意係佛陀前生因為神通力故知道一批強盜
> 將會殘害很多人,於係先將這一批強盜先殺光光,以免為害世人。這裡有一個重
> 點,就係大乘菩薩行係以「利生」為主體,所以它可以「超越」(請注意係超越
> 不係否定)一般小乘的觀念。基於這論點以國家的立場來制定一套客觀審慎的「
> 死刑」律法在菩薩行來說也係說得通的。
>     那麼「安樂死」呢?以國家之力來制定一套客觀嚴格的「安樂死」律法,也
> 係菩薩行為呀!親戚朋友不因此而傾家盪產,不因一人之苦拖累更多更多因之受
> 苦的人,這也係人民之福吧!
>     當然什麼樣的標準才係「安樂死」的標準,必須要多方的審慎討論,問題也
> 許很多,但總能一一克服,澳洲不係已有制定成功的例子了嗎?
>     舞總覺得佛教講活潑圓融,就係不要被某一種思想醬死了,如果一直生活在
> 因果輪迴的圈圈裡,那係永遠無法超越的,積極的創造「人們生活幸福」,學著
> 「承擔苦難」,時時念著「慈悲喜捨」,這才係大乘菩薩行。
>     所以要說的係,希望佛教徒這次不要選擇「沈默」了,在未來的日子裡,請
> 多多贊成促成「安樂死」的立法,這行為正係改變這果報呈現的方法,也係未來
> 人們之福,謝謝。


現在世上有安樂死的國家皆是以判例為之
那是指
那些國家係海洋法國家
而判例在以後的裁決中可援用亦可不用
至於大陸法系國家(剛性法律)
好像還沒人敢定出所謂最公正的安樂死法來
因為所謂的公正的平衡支點在....?
判例並不是真理
這是學法人可以瞭解的常識吧?
--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發信人: evan@Lion (祈求心中的蓮花開放),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獅子吼站 (Tue Jul 16 09:40:49 1996)
轉信站: Lion

==> 於 舞姬七變化 (woowoo@Lion) 文中述及:
:     那麼「安樂死」呢?以國家之力來制定一套客觀嚴格的「安樂死」律法,也
: 係菩薩行為呀!親戚朋友不因此而傾家盪產,不因一人之苦拖累更多更多因之受
: 苦的人,這也係人民之福吧!
:     舞總覺得佛教講活潑圓融,就係不要被某一種思想醬死了,如果一直生活在
: 因果輪迴的圈圈裡,那係永遠無法超越的,積極的創造「人們生活幸福」,學著
: 「承擔苦難」,時時念著「慈悲喜捨」,這才係大乘菩薩行。
:     所以要說的係,希望佛教徒這次不要選擇「沈默」了,在未來的日子裡,請
: 多多贊成促成「安樂死」的立法,這行為正係改變這果報呈現的方法,也係未來
: 人們之福,謝謝。

    woowoo說的我頗為贊同,一方面我贊同「安樂死」,一方面我也認同舞的說法
。只是,昭慧法師保持沈默也是有苦衷的不是嗎?因為他代表了整個佛教界,即使
他不認為自己代表佛教界,大部份的人也會認為他代表佛教界。
    
    我相信佛教界有非常多的人士反對「安樂死」,就如同佛教界有許多人反對器
官捐贈一樣。昭慧法師如果說贊成「安樂死」我相信必定會有很多佛教徒會抗議說
他不能夠代表整個佛教界的看法。而如果說反對的話,也必定會有大乘菩薩行者提
出異議。

    與其造成爭論,不若保持沈默。畢竟他的「身份」有時候也是一種包袱。我們
不能夠寄望每一位佛教徒都能夠與woowoo有相同的見地。我想這時候的沈默是有一
點消極,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不得已不是嗎?
--
菩薩在家,當願眾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         

孝事父母,當願眾生,善事於佛,養護一切。         

妻子集會,當願眾生,冤親平等,永離貪著。    
Ξ Origin: 獅子吼站  [FROM: 140.109.19.121]
發信人: DavidChiou@Lion (邱大剛),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獅子吼站 (Tue Jul 16 15:59:46 1996)
轉信站: Lion

==> 於 舞姬七變化 (woowoo@Lion) 文中述及:
:   今日在聯合報上刊載佛教界對於「安樂死」的看法,佛教界的代表昭慧法師
: 說佛教的立場係選擇「沈默」。也就係同情但不鼓吹。

    首先聲明一下, 小弟不代表任何一方喔 :P

:     昭慧法師係說,「安樂死」係屬於「加工滅殺」,也就係自殺,而佛陀在世
: 係反對人們因身染重病而自殺,原因係因果輪迴,因果不滅,這一世不受來世還
: 係要承擔,所以只好消極同情他們因果業報帶來的親戚朋友的痛苦,但卻不認為
: 建議他們選擇安樂死係好的。(舞當然知道台灣目前還未立法)

    目前安樂死所造成的社會問題,好像有點很重要的是家庭負擔吧.
如果家庭能夠承受得了,那麼許多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     舞的看法卻有一點兒不同,除了舞前一篇有關「安樂死」的文章提到的「緣
: 」與「福報」的原因作為基礎以外(它顯示了果報雖會發生但卻可因福德因緣故
: 可以有多種呈現方式),

    我覺得不錯喔! :)

: 這裡舞還要提出「死刑」作比喻的例子,作更進一步的討論。

    不過死刑的例子好像不大適用, 因為死刑已超越一切刑罰,並且
剝奪受刑人所有自由以及權利,並不是任何一個刑罰所能 "類比" 的,
這就刑罰的主要作用:「威嚇、應報、再教育」來說,造成相當
大的爭議,也因此各國對此問題爭論不休。

:     依基督教的說法「上帝握有生死的權柄」,人們不應扮演上帝的角色,但舞
: 的疑問係,「死刑」呢?為什麼我們很自然的認為「以國家律法殺人」係理所當
: 然的呢?國家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嗎?這問題請基督徒的好朋友有興趣的來回答

    嗯! 就基督教的觀點好像這是主因,不過現在社會上一般在
爭議的焦點好像與宗教上的爭議點不大相同就是了 :)

:     依佛教的輪迴因果的說法係不係也應該反對「死刑」。

    所以說社會上就有這個吊詭:

    我們是否有要因為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
or  我們是否有要因為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

同樣的吊詭亦出現在我國刑法強姦罪是否應採告訴乃論的辯論上,
不過這邊的利益已到了 "生命",因此顯得更加詭異。

    老實講,有時在社會學家(psycho別打我喔:p)的化簡下,
個人的人格有時會看似顯得一文不值,然而若換一種解釋方式,
又看似在彰顯多數人的利益。這其中或許就看發心以及適用性了 :)

: 喔!這裡有一個佛教徒很喜歡提出來講的佛陀本生故事,
: 大意係佛陀前生因為神通力故知道一批強盜
: 將會殘害很多人,於係先將這一批強盜先殺光光,以免為害世人。

    據我記得,原來的經過是:

    佛陀在該世是在因地修行,為一商主。

    商船上有劫賊,欲害五百商人。

    由於時勢之不可,因此殺了劫賊。
(得注意的是: 此處殺賊有殺賊的果報,而善心有善心的果報。
  並不因善心而抵銷了殺人的果報 -- 雖然說果報的程度差很多,
  因為這並不是以殺人為目的。)


純插花,僅供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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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胸中消塊壘, 筆底走雲煙, 更笑忘機鳥, 常窺定後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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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清華資訊系學會(楓橋驛站) (Tue Jul 16 17:31:37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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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owoo.bbs@ccbs.ntu.edu.tw (舞姬七變化)》之銘言:
.....................................................................
:     所以要說的係,希望佛教徒這次不要選擇「沈默」了,在未來的日子裡,請
                                                                      ^^
: 多多贊成促成「安樂死」的立法,這行為正係改變這果報呈現的方法,也係未來
  ^^^^^^^^^^^^^^^^^^^^^^^^^^^^
: 人們之福,謝謝。

安樂死一定對嗎? 一定能以法律完美規範嗎? 反對的人都沒有道理嗎?
 (例如: 業果不應歡喜受嗎? 誰來決定? 自己決定與自殺有何不同?
        他人決定與謀殺如何區隔?)
贊成、反對、沈默, 隨緣與領導風潮如何分高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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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Wed Jul 17 01:17:01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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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DavidChiou.bbs@ccbs.ntu.edu.tw (邱大剛) 的文章中提到:
: ==> 於 舞姬七變化 (woowoo@Lion) 文中述及:
: :     依基督教的說法「上帝握有生死的權柄」,人們不應扮演上帝的角色,但舞
: : 的疑問係,「死刑」呢?為什麼我們很自然的認為「以國家律法殺人」係理所當
: : 然的呢?國家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嗎?這問題請基督徒的好朋友有興趣的來回答
:     嗯! 就基督教的觀點好像這是主因,不過現在社會上一般在
: 爭議的焦點好像與宗教上的爭議點不大相同就是了 :)

    死刑與安樂死有些不同。

    被判死刑的人通常是犯了罪大惡極的事情, 很可能是他謀殺了其他的人, 雖然
被判死刑的人的生命很寶貴, 但是被他謀殺的人生命也很寶貴。聖經中曾提到, 只
能以命換命, 不能用別的任何東西來代替生命。

    當然, 實際上還是有人會反對死刑的。但是要單單以不能代替上帝的角色來反
對死刑可能是不夠的。

    安樂死嘛, 自然沒有遷涉到第三者, 不能與死刑相提並論。安樂死就比較能用
不能代替上帝來反對了。當然, 如果真的要反對安樂死, 就得預備負擔照顧這些被
認為該安樂死的人才行, 這些負擔不應該只落在他的家人身上。

    不過, 其實我倒是比較在乎墮胎的問題, 因為每年台灣應該有好幾萬人墮胎,
這個問題只怕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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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能將不同系統的資料結合成一個超大型的BBS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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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DavidChiou.bbs@ccbs.ntu.edu.tw (邱大剛) 的文章中提到:
: ==> 於 舞姬七變化 (woowoo@Lion) 文中述及:
: :   今日在聯合報上刊載佛教界對於「安樂死」的看法,佛教界的代表昭慧法師
: : 說佛教的立場係選擇「沈默」。也就係同情但不鼓吹。
:     首先聲明一下, 小弟不代表任何一方喔 :P
: :     昭慧法師係說,「安樂死」係屬於「加工滅殺」,也就係自殺,而佛陀在世
: : 係反對人們因身染重病而自殺,原因係因果輪迴,因果不滅,這一世不受來世還
: : 係要承擔,所以只好消極同情他們因果業報帶來的親戚朋友的痛苦,但卻不認為
: : 建議他們選擇安樂死係好的。(舞當然知道台灣目前還未立法)


這裡我有點不懂!!
為何安樂死算是加工滅殺??
有些安樂死的人,事實上他們根本是靠加工得以生存。(如氧氣、、)
讓他們安樂死,是拿掉他們加工的東西。
為何算是「加工滅殺」呢?

--
         ╭─''─╮          
     . ╭╯      ╰╮
        (((((((   ╰╮  
       ╭│o  �   ╰╮       
       ╭│           站在超越的價值上去體會時代的處境
         ╰                  Dare to kn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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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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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k.bbs@fhl.EE.NCTU.edu.tw (陳小小)》之銘言:
: ==> 在 DavidChiou.bbs@ccbs.ntu.edu.tw (邱大剛) 的文章中提到:
: :     首先聲明一下, 小弟不代表任何一方喔 :P
: 這裡我有點不懂!!
: 為何安樂死算是加工滅殺??
: 有些安樂死的人,事實上他們根本是靠加工得以生存。(如氧氣、、)
                                  ^^^^^^^^^^^^^^
: 讓他們安樂死,是拿掉他們加工的東西。
                  ^^^^^^^^^^^^^^^^^^
: 為何算是「加工滅殺」呢?


難以界定喲! 人工呼吸, 心律調整器, 胰島素, 洗腎 ..........
你要拿掉這些 "加工的東西" 嗎? 還是要限定使用的時限?

--
※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140.114.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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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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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nthumse.bbs@bbs.cs.nthu.edu.tw (mse)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k.bbs@fhl.EE.NCTU.edu.tw (陳小小)》之銘言:
: : 這裡我有點不懂!!
: : 為何安樂死算是加工滅殺??
: : 有些安樂死的人,事實上他們根本是靠加工得以生存。(如氧氣、、)
:                                   ^^^^^^^^^^^^^^
: : 讓他們安樂死,是拿掉他們加工的東西。
:                   ^^^^^^^^^^^^^^^^^^
: : 為何算是「加工滅殺」呢?
: 難以界定喲! 人工呼吸, 心律調整器, 胰島素, 洗腎 ..........
: 你要拿掉這些 "加工的東西" 嗎? 還是要限定使用的時限?

有些家人經濟上無法負擔
而且也不只這些
長期臥病在床的人還要旁人去按摩
不按摩就會身體組織壞死
像這些沒人可以去作時
算是加工滅殺?

--
         ╭─''─╮          
     . ╭╯      ╰╮
        (((((((   ╰╮  
       ╭│o  �   ╰╮       
       ╭│           站在超越的價值上去體會時代的處境
         ╰                  Dare to kn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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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Wed Jul 17 14:21:10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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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lk.bbs@fhl.EE.NCTU (陳小小) 的文章中提到:
> ==> 在 DavidChiou.bbs@ccbs.ntu.edu.tw (邱大剛) 的文章中提到:
> :     首先聲明一下, 小弟不代表任何一方喔 :P
> 這裡我有點不懂!!
> 為何安樂死算是加工滅殺??
> 有些安樂死的人,事實上他們根本是靠加工得以生存。(如氧氣、、)
> 讓他們安樂死,是拿掉他們加工的東西。
> 為何算是「加工滅殺」呢?

    關於這點, 你有點誤解. 你把腦幹死和植物人混為一談了.

    前者是指生命中樞(小腦及延髓)死亡, 反射消失, 若不用人工心肺
    機, 跟本沒有自發性的心跳及呼吸. 這一種確實是目前合法的也是
    無疑義的死亡判定標準. 在判定腦死 (正確說是腦幹死) 之後, 是
    可以合法摘取器官供做移植的.

    而後者則為他們的生命中樞仍然正常運作, 只是沒有意識反應. 需
    要旁人照顧. 之所以有人會說是加工自殺的原因是, 他們的狀態其
    實和一個嬰兒一樣無法自我照顧. 但嬰兒會長大, 他們則恢復機會
    渺茫. 但站在生命的觀點來看, 若是幫他們安樂死, 那嬰兒是否也
    可以比照辦理. 在目前的法律上, 不給予他們照顧應該算是遺棄罪.

    前者 (腦死) 是不需要安樂死的. 因為在法律上及醫學上, 這個人
    確確實實的 *已經死了*.

--
地山謙, 亨, 君子有終
--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發信人: woowoo@Lion (舞姬七變化),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獅子吼站 (Wed Jul 17 19:49:14 1996)
轉信站: Lion


: 作者  nthumse (mse)                                        看板  religio
: 標題  Re: 豈可沈默哉?
: 時間  Tue Jul 16 17:31:37 1996
:─────────────────────────────────────
:
:※ 引述《woowoo.bbs@ccbs.ntu.edu.tw (舞姬七變化)》之銘言:
:.....................................................................
::     所以要說的係,希望佛教徒這次不要選擇「沈默」了,在未來的日子裡,請
:                                                                      ^^
:: 多多贊成促成「安樂死」的立法,這行為正係改變這果報呈現的方法,也係未來
:  ^^^^^^^^^^^^^^^^^^^^^^^^^^^^
:: 人們之福,謝謝。
:
:安樂死一定對嗎?
 
  死刑也不一定對,但總係維繫社會平衡,抑止更多犯罪的辦法。
  同樣的舞覺得安樂死也不一定十全十美,但能肯定的係將有很多人及後代子孫
  能受惠。
 
:一定能以法律完美規範嗎? 反對的人都沒有道理嗎?
 
  舞從來不覺得法律規範能盡善盡美,但總有其一定的程度。
  反對的人立場分成兩種,一種係定義很困難,一種係宗教的情操使然
  舞就係希望在宗教的佛教方面告訴佛教徒,促成安樂死的立法係菩薩行
  不要拘泥在因果的槽臼裡。論點就係「緣」與「福報」。
  如此佛教的宗教因素排除了,再在定義上下工夫,阻力就不會那麼多了。
 
: (例如: 業果不應歡喜受嗎?
 
   這說法係指個人修行方面。而對於眾生的無明苦難,只好夢中作夢幻事了。
 
: 誰來決定? 自己決定與自殺有何不同?
:        他人決定與謀殺如何區隔?)
 
   國家制定律法來決定,當然這係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就如以國家律法殺人與自己殺人有何不同?這也係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贊成、反對、沈默, 隨緣與領導風潮如何分高下?
 
   舞post文章贊成促成「安樂死」立法不係來分高下的。
--
「成佛」與「成石頭」只在一線之間
                    ......觀照......
 
Ξ Origin: 獅子吼站  [FROM: 140.130.101.231]
發信人: spring.bbs@cis.nctu.edu.tw (洪春男),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Jul 19 00:07:46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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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140.109.20.32

==> 在 lk.bbs@fhl.EE.NCTU (陳小小) 的文章中提到:
> ==> 在 nthumse.bbs@bbs.cs.nthu.edu.tw (mse) 的文章中提到:
> :                                   ^^^^^^^^^^^^^^
> :                   ^^^^^^^^^^^^^^^^^^
> : 難以界定喲! 人工呼吸, 心律調整器, 胰島素, 洗腎 ..........
> : 你要拿掉這些 "加工的東西" 嗎? 還是要限定使用的時限?
> 有些家人經濟上無法負擔
> 而且也不只這些
> 長期臥病在床的人還要旁人去按摩
> 不按摩就會身體組織壞死
> 像這些沒人可以去作時
> 算是加工滅殺?

  不過我也覺得這真的不容易界定。

  很多慢性病人也需要長年倚靠藥物才能正常生活下去,如果沒有倚靠這
些藥物可能隨時會走,這些是否也不算加工毀滅呢﹖

  當然,若不贊成安樂死的話,就需要願意分擔這些病人家屬的重擔,不
然就變成只說風涼話了。

  也許尊嚴的問題比較難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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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WWW上的BBS」http://fhl.ee.nctu.edu.tw/~spring/BBS/index.html
目前重要討論區:原住民、基督教信仰、殘障朋友、客家
期待能將不同系統的資料結合成一個超大型的BBS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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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發信人: lk.bbs@fhl.EE.NCTU.edu.tw (陳小小),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豈可沈默哉?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Jul 19 13:06:55 1996)
轉信站: Lion!netnews.ntu!spring!news.cc.nctu!news.ee.nctu!fhlbbs
來  源: @fhl.ee.nctu.edu.tw

==> 在 spring.bbs@cis.nctu.edu.tw (洪春男) 的文章中提到:
: ==> 在 lk.bbs@fhl.EE.NCTU (陳小小) 的文章中提到:
: > 有些家人經濟上無法負擔
: > 而且也不只這些
: > 長期臥病在床的人還要旁人去按摩
: > 不按摩就會身體組織壞死
: > 像這些沒人可以去作時
: > 算是加工滅殺?
:   不過我也覺得這真的不容易界定。
:   很多慢性病人也需要長年倚靠藥物才能正常生活下去,如果沒有倚靠這
: 些藥物可能隨時會走,這些是否也不算加工毀滅呢﹖
:   當然,若不贊成安樂死的話,就需要願意分擔這些病人家屬的重擔,不
: 然就變成只說風涼話了。
:   也許尊嚴的問題比較難解決吧。

對啊!這個問題越想越奇怪...
其實我們正常人也是要依靠很多東西才能活下去。
乾淨的空氣與水、陽光、、
所以我們的生與死,不僅是個人的事情,常常牽涉到與周圍人物間的關係,
真是一個生命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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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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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站在超越的價值上去體會時代的處境
         ╰                  Dare t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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