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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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tron.bbs@sparc20.ee.cycu.edu.tw (好想陪妳), 信區: history 標 題: 變法 發信站: Another Netscape News Server User (Mon Sep 8 16:59:00 1997) 轉信站: Lion!ccnews.nsysu!news.civil.ncku!news.csie.nctu!aidebbs!news.yzit!news 來 源: sparc20.ee.cycu.edu.tw 從春秋中期稅畝制度所反映的經濟變遷,加上禮制的崩壞,宗 法親族關係日漸淡薄,工商活動逐漸繁興,到戰國時代,造就了一 個與封建時代迥然有別的新社會。戰國時代列國紛紛進用改革家執 政,建立新制度,即所謂的變法。其中, 西元前360年開始,商鞅 在秦國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典型。 商鞅變法,首先改革秦俗,其次擴大而普遍施行郡縣制,以便 加強了中央(國君)的權力,相對的削減了封建貴族的力量。又以 戰功為得官與升遷的唯一途徑,無軍功者,雖宗室亦不得有秩爵, 雖富亦不得芬華。而舊日之庶人,只要有軍功,即司拜官受爵。於 是貴賤之分,不再根據出身的高低,而由軍功來決定。這是當時社 會制度的一大變動,也是對舊有宗室貴族的重大打擊。新興貴族亦 因俸祿制度的改變,不再擁有土地、人民,只能是君王所僱傭的官 僚,不復有舊日貴族的地位,政權遂集中在國君之手。 商秧變法的內涵及其精神,事實上與當時其他的改革者並無二 致,而在這樣的改革中,舊日貴族的地位不斷被削弱,相對地,國 君威權日漸高漲。因此,幾乎無一例外,主持變法的改革家,與舊 有當道的宗法封建貴族每每形成對立,吳起在楚,商鞅在秦,最後 都遭到宗室大臣勢力的反撲而身亡。但是在君王的支持下,在時代 潮流的推移下,列國還是一步步地迎向新的局面,在社會經濟的基 礎上,完成了體制的改造。 -- ※ Origin: 中原電機心站 ◆ From: 203.68.199.12 -- Origin: 中原電機心站 bbs.ee.cycu.edu.tw (140.13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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