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入學考舞弊經學校查證屬實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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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Bodhi@Lion (星月菩提) on board 'education'
標  題: 大學入學考舞弊經學校查證屬實取消入學資格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un Oct 11 11:15:25 1998)

[ 本文轉載自 CnaToday 討論區 ]
[ 本文原作者是: CNA-News@news.CNA.com.tw ]
[ 發表時間為: Sun Oct 11 10:09:44 1998 ]

來  源: cnanews@news.csie.nctu.edu.tw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一日電) 教育部今天呼籲各

大學修正學則時,增列「假借、冒用、偽造、變造經歷

證件入學,以及入學考試舞弊,經學校查證屬實或判刑

確定者,取消入學資格」等開除學籍的規定,以維護大

學入學考試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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