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管制大鬆綁,鼓勵民間興學8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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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私校管制大鬆綁 鼓勵民間興學 《轉載自中國時報 86.5.31》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Sun Jun  1 19:15:28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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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校管制大鬆綁  鼓勵民間興學

        立法院昨天( 86.5.31)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最
    大改變是大幅放寬私人興學範疇,除軍警院校外,民間可興辦任
    何學校,打破長久以來國民教育、師範教育等由政府興辦的慣例
    。另外,現行私校法強制規定私立學校一定要冠上「私立」兩字
    的規定也取消了。
        另外一項重要鼓勵措施是,未來各級私立學校還可以租用公
    營事業土地,也可以在各地設立分校或分部,擴展學校範圍。根
    據教育部統計,54%的大學生為私立學校學生,專科學生比例更
    高,達82%,昨天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大幅放鬆私人興
    學的層層限制,對國內私校發展和教學品質將產生深遠影響。

        修正後的私校法明訂各級政府應該成立「私校諮詢審議委員
    會」,針對私立學校設立、停辦、解散、補助等重大政策做實質
    討論與審查。為鼓勵社會募款興學,修正條文規定,學校可以成
    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透過基金會向社會募款,
    都可以提高個人及營利事業捐助比例上限。

        在董事會名額方面,由目前九至十五人改為七至廿一人,以
    因應私校興辦的彈性需求;為使私校財物達到前教改會建議的透
    明化、公開化目標,學校必須每學期向校務會議報告經營報表。

        教育部官員表示,現行私校法規定師範學校必須由政府辦理
    ,國民教育雖然規定以政府辦理為原則,但從來沒有開放民間興
    辦。未來只要私人財團、法人有意願,都可以申請設立。

        民間興學設立分部和分校的規定放得更寬。現行私校法只同
    意專科以上學校經過教育部核准之後,可以設立分部,未來各級
    私立學校經中央或地方政府同意,都可以申設分部、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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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中,
                    我們需要的是遼闊的視野與樂觀的展望,
                    不僅要察覺生命的美與奧妙,
                    更要尊重每一個生命的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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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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