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教育法的實施對藝術教育的影響與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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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教育法的實施對藝術教育的影響與展望 87級同學呂雅昕撰寫 發表於國北師美教系系刊第三期——落山風 今年的三月十二日,在經過立法院快速的三讀通過之後,藝術教育法於藝術 界及教育界的大部分成員都不知情的狀態之下,悄悄的公佈實施了。也許一般人 會覺得,這個法律的訂定與我們的生活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但是對於藝術 教育界,在可預見的將來,必然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在此,先為大家簡單的說 明藝術教育法的大概內容。 藝術教育法的條文共有二十七條,第一章為總則,界定藝術教育的意義,分 類、與確定藝術教育的主管機關與實施方向。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就分別從 實施的方向來訂定藝術教育的法律地位。 在藝術教育法中,把藝術教育分類為:一、表演藝術教育;二、視覺藝術教 育;三、音像藝術教育;四、藝術行政教育;五、其他有關之藝術教育。前三項 在一般人來說,是比較熟悉的藝術範疇,而第四項藝術行政教育,在台灣逐漸受 到重視,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把行政與其他用藝術表現形式分類的藝術教育並 列,是否會產生問題,在現階段尚無法得知。但是我個人認為,如果要把藝術行 政教育變成藝術教育獨立的一環,那藝術理論、甚至藝術教育的「教育」本身, 是否意味著是被忽略的一環呢? 藝術教育法把藝術教育的實施分為:一、學校專業藝術教育;二、學校一般 藝術教育;三、社會藝術教育。而藝術教育法的主要內容,就是以這三個藝術教 育的實施方向為出發點而訂定的。從法條的內容比重,就可以很清楚的發現實際 上學校專業藝術教育,不可諱言的是藝術教育法的主要重心。它不但賦予各級藝 術類科學校可以設置一貫作業的學程的權利,並且也讓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在法律 上有可以跳級的正式規範。在學校的設備與師資上,更是讓學校藝術專業教育有 不同於普通學校或者普通班級的資源。 這樣的環境,對一個具有藝術天份,並且從很小就受到肯定的孩子,真的是 最好的教育環境嗎?以一個一直在普通班就讀的學生的眼光來看,各校的音樂 班、美術班以及舞蹈班,一直都是普通班學生眼中的特權分子。不但常有請公假 出校的機會,在可使用的資源,甚至學校排老師上課的各方面,無疑的是令人有 對這些學生另眼相待之感。而在這些班裡的孩子,如果沒有給其正確的方向與人 格教育,不免會出一些社會適應不良,或是具有強烈優越感的孩子,這在教育理 念的實施中,又何嘗是一件好事呢?這可能只會形成另一類的「藝術特權階級」 罷了。另外,不可諱言的,就是很多家長把國中、國小的藝術班,當作資優搬來 看待,為了考進國中的美術班,竟有家長把小孩送去補習智力測驗。這樣的風氣, 不是在教育的觀點中已經產生偏差了嗎? 相對於學校專業藝術教育,學校一般藝術教育就明顯的受到忽視。從前藝術 相關課程的課,通常都是有名無實,移做他用。現在法律雖然有明確的規定,但 這些規定是否能落實,並且發生效用,都很值得懷疑。在學校一般藝術教育的目 標中,把「提高藝術鑑賞能力」,與其他的「培養學生藝術知能」、「陶冶生活 情趣」、「啟發藝術潛能」並列,是否意味著將來藝術欣賞的課程會在法律的規 範之下增加份量呢?不可諱言的,一般大眾缺乏藝術鑑賞的能力,但是這種情 形,並不是增加藝術欣賞的課程,就可以改善的。因為即使在法律中規定了「各 級學校應貫徹藝術科目之教學」,但在升學主義的壓力之下,即使學校有心要好 好貫徹,也一定會有家長說話。而要扭轉學生對藝術相關科目的印象,並不是多 上藝術欣賞的課程就可以解決,而是整體的藝術教育風氣與環境需要大幅度的改 變。另外,像藝術欣賞這種課程,並不是放放幻燈片,聽聽音樂就能夠達成目標 的,要如何增強教學者的能力,才是真正的當務之急吧! 傳統上,一般人或是早期的藝術從業人員,幾乎都以為藝術是以創作為最重 要的依歸,而在藝術教育法中,把創作或演出放在專業藝術教育中,而把欣賞定 位在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中,是不是也剝奪了一般普通非專業的學生發展藝術創造 力的機會?事實上,在台灣當代的藝術家中,有不少人根本就不是科班出身,但 是在留學歸國之後,卻獲得了很高的成就。這也反映了專業藝術教育與社會脫節 的問題,與在升學主義之下的學生,無法在自己的國家內學到足夠的東西的事 實。在日本,有不少非專業藝術教育系統的學生,在高中畢業後從事畫插畫的工 作,也有非常不錯的成績,並受到社會的肯定。這不由得讓我們懷疑,專業藝術 教育到底能夠帶給學生多少東西呢? 台南藝術學院在藝術教育法匆匆通過之後,立刻宣佈成立七年一貫制的音樂 學程,來讓被認為有音樂才能的學生,可以不用經過聯考的關卡就進入大學就 讀。不容否認的是,在台灣聯考制度的壓力之下,學生必須學很多跟自己未來從 事的行業毫不相關的科目,但是這種藝術專科學校這樣的制度,是不是會造成學 生對於自己不在行的知識或技術,就抱持著逃避的心理?這對於全人教育的理念 而言,絕對是有害無益的。另外,台南藝術學院的院長宣稱,七年一貫制的音樂 學程,可以讓學生不用出國就得到與國外相等的學習,但是他似乎忽略了文化的 影響力,西方的音樂在台灣永遠不會學的比較好,西方的音樂是建立在西方的文 化、價值觀之上。即使在台灣養出了一流的演奏水準,在世界上也不見得能佔有 一席之地。 像舞蹈這樣要用到身體的藝術,當然是從小開始才能夠在身體方面維持在最 良好的狀態,但是並不一定是非從小開始學,才能獲得最好的成就。現在國內有 心讓小孩子培養藝術方面的興趣的家長,常有這種錯覺,就是如果要往哪個方向 走,就非從小開始不可。但是通常要小孩學什麼都是家長的意願並非孩子的意 願,所以當孩子大了要學什麼的狀況下,還是會因為小時候的基礎不夠而產生新 的問題。這就牽涉到了一般學校藝術教育在質與量與實施上,都存在有無法落實 的問題。也牽涉到一般學校藝術教育與專業藝術教育所能獲的的資源落差甚大的 問題。 在社會藝術教育方面,雖然訂定了很多主管教育與文化行政機關應該做的事 項,但是很現實的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沒有經費與員額,這個法令也仍是廢紙一 張,如果沒有具有專業素養的人才,即使有活動,對社會藝術教育的功能還是無 法發揮。就像最近來台展出的羅浮宮與奧賽美術館的展覽,規劃者中顯然是缺乏 藝術教育的專才,去看畫的一般大眾與藝術從事者,可能的分別只是一個視覺經 驗較少一個較多罷了,在對於時代背景、發展過程、或是畫本身的好壞,都很難 得到一個完整的概念。像奧賽美術館的黃金印象展,既沒有提到印象派的理念, 也沒有提到印象派的影響,徒有年表貼在牆壁上,也只能讓看的人知道什麼畫畫 出來的時候中國在打什麼仗罷了。看完了這些畫,走出展示區,真的能讓人多得 到一點東西嗎?還是只是穿鑿附會的說:「啊!我好喜歡某某張畫,那幅畫裡的 意境是如何如何……。」 要提昇藝術教育的水準,無疑的必須培養更多藝術教育的人才,但是在藝術 教育法中,完全的忽略了這一點,他們先關心到的,只有藝術行政的人才。台灣 誠然是缺藝術行政的人才沒錯,但是藝術教育的人才只怕比藝術行政的多不了幾 個。有很多學藝術的或者不是學藝術的,都自以為對藝術教育有相當的理想、抱 負、與了解。但是事實上呢?從藝術教育法草率的訂定與草率的通過,就知道國 內藝術教育環境的問題,而且這個法律的訂定恐怕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加深了問 題的嚴重性。無疑的他是為藝術教育訂定了一個法律的地位,但是實際上這個法 律對總體環境的影響到底是正面還是負面的,恐怕就得留待觀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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