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明思總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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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正明思總之理
發信站: 銅色吉祥山 (Thu Jun  5 01:47:38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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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下 士 道》                 宗喀巴大師造
                             深  信  業  果                法尊法師譯


   「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根本深忍信中分三:一思惟總業果。二思別業果。三思
     已正行進止之理。  初中分二:一正明思總之理。二分別思惟。  今初  」

         深信業果,是下士道中最精華的部份,詳述了善惡業及其果報的內容
     。唯有斷除十惡業,才能不墮三惡道,行十善業,才能得人、天果報。

         許多行者,雖然學佛修行多年,仍無法精進地斷一切惡,積極地行一
     切善,皆是由於對業果的道理,沒有深入了解的緣故。對自己每日身口意
     的所作所為,是否如理如法,並沒有十足的把握。遇到事情,出了狀況,
     不從業因上去推究,反而求神問卜的也大有人在。行善多年,功德無法有
     效地累積,不知是因為還有惡業染污的緣故。碰到天災人禍,種種障礙的
     發生,也不知起因何在。

         整個佛法,是建立在三世因果,六道輪迴的基礎上,若是認識不清,
     就是學佛的基礎不穩固,又如何成就道業?所有的因果,無非就是講如是
     因,如是果的道理。你要求什麼果,就得種什麼因,如要得稻子,就一定
     得種下稻種,麥種是生不出稻子來的,世間法如此,出世間法也是如此。
     只要種下善因,一定就能得善果,不用算命卜卦,也無需看風水、安太歲
     ,保證命好、運佳。若是不願種善因,只一味地求善果,就好比殺人不用
     償命,借債不用還錢,豈非違反因果?佛法本是引導眾生以智慧達解脫為
     目的,結果卻成了消災解難的良方,成了造業不用受報的擋箭牌,豈不可
     惜?所以,能深信業果的道理,如理地行持,正確地種下每個善果的種子
     ,方是正途,也才能有效地積聚成佛的資糧。

         佛法的整個內容,可用「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這四句話來涵蓋。首先是能斷除一切身口意三業的惡行,斷了一切惡
     之後,才能行一切善,不被惡法所染污,最後連善也不執著,才能自淨其
     意,住於般若無分別智當中,廣行六度。這是學佛的次第,也是修持的次
     第,更是成佛的次第,所以第一步,如何正確地斷一切惡,便顯得格外地
     重要了。

         由於對業果的道理未能深究,所以無法產生信心,為了要產生決定的
     信解,故對於業果的道理,要有深切的認識,才能修一切善,而達人、天
     樂果。

         對於業果的內容,分三段來討論:

         一是思惟業果的總相。二是思惟業果的差別相。三是如理思惟之後,
     如何正確行止的方法。

         思惟業果的總相,再分為:業的四種特質,及十業道的內容二部份來
     介紹。

         首先是業的特質有四:

   「    初中有四。業決定理者:謂諸異生及諸聖者,隨有適悅行相樂受,下
     至生於有情地獄,由起涼風,所發樂受,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從
     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羅漢相續之苦,一
     切皆是,從先造集不善而起。從諸善業發生諸苦,無有是處。寶鬘論云:
     「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諸善趣,一切生安樂。」故諸苦樂非無
     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是為從總善不善生總苦樂。諸苦樂
     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若於業果,或決定
     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讚為一切白法根
     本。                                                            」

         業的第一個特質,是一切苦、樂,皆業所感。由善業生樂果,惡業生
     苦果,此乃總原則。

         一切凡夫、眾生、和聖眾,會隨著舒適愉悅的身心,而產生種種的樂
     受,乃至有情地獄的眾生,也會生起一剎那,由涼風吹起而得的樂受,這
     一切都是由於先前,曾經造作和積集的善業所引起的,若說是從不善業,
     而引發的安樂,是不可能的。同樣的,所有由逼迫而產生的種種苦受,乃
     至羅漢身中所受的少許熱惱,這一切也都是從過去所造而累積的不善業所
     生,若說從諸善業,而發生諸苦受,是不可能的。

         寶鬘論說:「種種苦受,是從不善業生,就如種種惡趣的果報。從善
     業,能投生種種善趣,而得生一切的安樂。」所以,種種的苦樂受,並不
     是無因生。(順世外道主張無因生)也不是有它的自性,(有外道主張苦
     樂有它的自性,如地水火風,有它的四大種性。如堅固是地大的種性,飄
     動是風大的種性等等。)或由自在天所造。(此派主張苦樂皆由大自在天
     所造。自性和自在天二者,皆屬不順因生。)而是從善、不善業的總相,
     生出苦樂的總相。苦樂受種種的差別,也是從善惡二業種種的差別而起,
     絕對沒有絲毫的混亂。如果能夠對於業果的內容,和如是因,如是果的決
     定相,獲得殊勝的了解,而不被種種苦樂相所蒙蔽的話,就是具備了佛弟
     子所有的正見,此正見也被讚為一切善法的根本。

  「     業增長廣大者:謂雖從其微少善業,亦能感發極大樂果;雖從微少諸
     不善業,亦能感發極大苦果。如內身因果增長,諸外因果無能等著。此亦
     如集法句云:「雖造微少惡,他世大怖畏,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雖
     造微少福,他世引大樂,亦作諸大義,如諸穀豐熟。」從輕微業起廣大果
     ,此復當由說宿因緣發定解者,如阿笈摩說,牧人喜歡,及彼手杖,所穿
     田蛙,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五百餓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緣。
     並賢愚經說,金天金寶牛護因緣,當從阿笈摩及賢愚經,百業經等,求發
     定解。                                                          」

         業的第二個特質,是它能隨你的思心所,而增長廣大。

         思心所,是指我們的心理活動。更詳細講,就是由心而起的意念作用
     。若是行善時,心裡充滿喜悅,過後依然維持這個心態,善業就能隨著喜
     悅的程度和時間,一直增長擴大。所以雖然是很小的善業,將來卻能感發
     很大的樂果。不善業亦同,雖然只造很小的不善業,也能感發極大的苦果
     。故微小的善惡因,能感得廣大的苦樂果,這之間的因果關係,是無法相
     等的。就如小小的稻種,能生出無數的稻穗來,因果也是無法相等的。這
     個道理,相同於集法句中所說:「雖造微少的惡業,他世能生惡趣的怖畏
     ,當作大苦惱,如同入腹內的毒物,只要一點點,便能喪命。雖造微少的
     福業,他世能引生大樂果,這種種的義利,如同五穀豐收般的喜悅。」所
     以,從輕微的業,能生起廣大果的種種內容,我們當從阿笈摩、賢愚經、
     百業經等,所說的宿世因緣故事中,產生決定性的了解。

         在此說一則以少施得大福報的故事,本故事出於賢愚經。有一位嬰兒
     出生時,天空降下七寶如雨,遍滿整個家中,大家都覺得奇怪,便去問佛
     。佛說:在毘婆尸佛時,有一天,許多僧人經過一個村莊,大家都爭相請
     僧,作種種的供養,其中有一位窮人,滿懷歡喜也想供養,但是家中太貧
     困,以致於找不到一件值錢的東西可作供養,於是便找了一把白色的石頭
     ,看起來類似珍珠,以最至誠恭敬的清淨心供養眾僧,並發大誓願。就是
     這樣的因緣,九十一劫當中,感受無量的福德,使之財寶盈滿,衣食無缺
     。

   「    復次尸羅軌則淨命正見四中,後未虧損,前三未能圓滿清淨,少虧損
     者,說生龍中。海龍王請問經云:「世尊我於劫初,住大海內,時有拘留
     孫如來出現世間,爾時大海之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減少,我亦減少眷屬
     。世尊現大海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如是無有限量,不能得知數量邊際
     ,世尊有何因緣而乃如此。世尊告曰,龍王若於喜說法毘奈耶而出家已,
     未能清淨圓滿尸羅,虧損軌則,虧損淨命,虧損尸羅,未能圓滿,然見正
     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獄,死沒已後,當生龍中。」此復說於拘留孫大師教
     法之中,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金仙大師教法之中,有六十四俱胝,迦
     葉大師教法之中,有八十俱胝,吾等大師教法之中,有九十九俱胝,由其
     虧損軌則淨命,尸羅增上,於龍趣中已生當生。吾等大師,般涅槃後,諸
     行惡行,毀犯尸羅,四眾弟子,亦生龍中。然亦宣說,彼等加行,雖不清
     淨,由於聖教尚未退失,深忍意樂,增上力故,從龍死歿,當生人天。除
     諸趣入於大乘者,一切悉當於此賢劫諸佛教中,而般涅槃。是故微細黑白
     諸業,如影隨形,皆能發生廣大苦樂。當生堅固決定解已,雖微善業應勵
     力修,微少惡業,應勵力斷。                                      」

         尸羅,是戒律。軌則,是軌範規則。淨命,以清淨心來維持生命,出
     家眾以少欲知足為淨命。

         尸羅、軌則、淨命、正見,這四者當中,以正見最為重要。只要正見
     未壞,前三者若是不能圓滿清淨地行持,死後還能生在龍中。龍族是人道
     以外,六道當中還能學佛修行者。海龍王請問經中,龍王就曾問佛,龍族
     數量為何增加的問題:「我於賢劫之初,當時有拘留孫佛出現於世,大海
     中的龍王、龍子、龍女數量減少,我的眷屬也減少。「白色都佛」以後,
     龍族的數量突然繁盛,大海中龍王、龍子、龍女的數量多到無法計算,請
     問佛這是什麼因緣,乃致於此。佛告龍王說,如果是由於聽聞佛法,後受
     戒出家,不能清淨圓滿持戒,軌則、淨命或有虧損,然而正見未壞,這類
     的眾生,死後不墮地獄,(邪見者墮地獄)而生在龍中。」賢劫當中,共
     有千佛出世。第一位佛,是拘留孫佛,當時的在家出家眾,共有九十八俱
     胝。第二位佛,是金仙大師,有六十四俱胝。第三位佛,是迦葉佛,有八
     十俱胝。第四位佛,就是釋迦牟尼佛,有九十九俱胝。這些佛教弟子當中
     ,由於虧損執則、淨命、戒律的人,都已生或當生在龍中。在釋迦牟尼佛
     涅槃後,行種種惡行,或破戒的四眾弟子(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
     。),也生於龍中。這些眾生,在修種種加行時,雖然不能清淨,但由於
     對佛法深具信心,已有勝解的正見產生,而且善根深厚不退失,所以於龍
     中死後,當生人、天。其中除了能發菩提心,趣入大乘外,都能在賢劫諸
     佛中,證得阿羅漢果。所以說,雖然是微細的善惡業,卻如影隨形,能在
     將來發生廣大的苦樂果。故對於業果的道理,應當生起堅固的勝解,雖是
     微小的善,仍應積極地修,即使是微小的惡,也應儘量去斷除。

   「    如集法句云:「如鳥在虛空,其影隨俱行,作妙行惡行,隨彼眾生轉
     。如諸少路糧,入路苦惱行,如是無善業,有情往惡趣;如多有路糧,入
     路安樂行,如是作善業,有情往善趣。」有云:「雖有極少惡,勿輕念無
     損,如集諸水滴,漸當滿大器。」又云:「莫思作輕惡,不隨自後來,如
     落諸水滴,能充滿大器。如是集少惡,愚夫當極滿,莫思作少善,不隨自
     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瓶,由略集諸善,堅勇極充滿。」本生論亦
     云:「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也現行猶
     如夢。若未修施尸羅等,隨具種色少壯德,極大勢力多富財,後世悉不獲
     安樂。種等雖卑不著惡,具足施戒等功德,如夏江河能滿海,後世安樂定
     增廣。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
     欲行。」                                                        」

         集法句中也說:「如鳥飛於空中,影子是隨其而行。我們所作的善惡
     業行,也是隨著我們生死流轉的。又如要出外遠行,但缺乏路糧,一路上
     苦惱而行。如同沒有善業,只有墮惡道一途。若是路糧充足,一路上便能
     安樂而行,如同作善業,一定往生善趣。」又說:「不要以為很小的惡行
     ,無損於善行,如累積一滴滴的小水滴,漸漸也能充滿整個大的容器。」
     又說:「切莫認為小小的惡業,將來也許不會受報,如同滴落的水滴,能
     充滿整個容器。如此漸漸積聚一個個小惡業,有一天也會遭受極大的苦受
     ,同樣的,切莫認為小小的善業,不會感得好的果報,如同滴落的水滴,
     能充滿整個大瓶,由於這些小善的累積,也能生出極大的樂果來。」

         本生論中也說:「由於修善不善等業,會薰習成習慣性,成為將來的
     種性,他生來世不須特別用心盡力,造善惡業就像在夢中所作,完全出於
     自然。若是今生不修布施、持戒等善行,即使具備了高貴的出生,好的相
     貌,是青年才俊,有大權勢、大財富,也不能保證後世依然能享用這些福
     報。如果出生的種性,並不是好的家世,但能具備布施,持戒等種種功德
     ,也能如夏天的江河水,慢慢將海水填滿,後世的安樂一定能漸漸增廣。
     所以應該善於分辨種種善惡業,所感得的種種安樂果,在能產生決定的信
     解以後,努力地斷惡修善。若是對整個業果的內容,無法生出堅固不移的
     信心,又怎能生起要行善的欲求呢?」

   「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則定不受業苦樂果
     。諸能受用大師所集,無數資糧所有妙果,雖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須
     集其一分。                                                      」

         業的第三特質,是沒有造的業,不會遭受果報。若是沒有積集能感苦
     樂的業因,一定不會感得苦樂的果報。佛在因地當中所修集的無數福德資
     糧,悉回向給未來一切眾生,我們現在能受用佛的種種功德,雖還未能累
     積一切成佛的善業之因,但至少要能積集一分的功德,方能和佛的功德相
     應。

   「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如超勝
     讚云:「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三摩地
     王經亦云:「此復作已不觸,餘所作者亦無受。」毘奈耶阿笈摩亦云:「
     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              」

         業的第四種特質,是已經造的善惡業,絕對不會失壞。就是已經造的
     善不善業,一定會生出苦樂果。如超勝讚中所說:「印度婆羅門的教法是
     ,福報和罪業可以互相交換。佛說所作的業不會失壞,未造的業也不會碰
     到。」三摩地王經也說:「已造的業,不會不碰到,別人所作的業,也不
     會報在你的身上。」毘奈耶阿笈摩也說:「即使是經過百劫這麼長的時間
     ,曾經所造的業,也不會失壞,只要時間因緣成熟,果報還是會降臨到自
     己的身上。」


                                                      OmMaNiPadMeHung
                                                      平錯旦曾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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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執著此生, 則非修行者;
                              若執著世間, 則無出離心;
                              執著己目的, 不具菩提心;
                              當執著生起, 正見已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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