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提婆達多之「破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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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論提婆達多之「破僧」
發信站: 獅子吼站 (Mon Jan  7 16:43:1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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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華雨集第三冊』

論提婆達多之「破僧」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
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
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
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
)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
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
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
伽。破僧,就是一 [P2] 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
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
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
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
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
「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二四),就是典
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
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
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
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二四)。不
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
「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
。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
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
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
法輪。這種叛 [P3] 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
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
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
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
,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
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
分律』一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
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
』),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
故國迦毘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
。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
,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三,『根有律破僧事』九)。當時釋迦
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 [P4] 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
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
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
,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三六)說:「調達於佛法中
,信敬心清淨。……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
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一五)
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
。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
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
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
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
。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
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九)還記有「大石室,
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
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 [P5] 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
,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
;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四三•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
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
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
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
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
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
,其德殊勝」呢(『根有律』一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
,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
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
!(『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
正」(『四分律』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
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
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P6]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
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
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
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
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
: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
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
噉唾癡人」(『十誦律』三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
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一四),不如將統
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
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
,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
,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 [P7] 』作「六年食唾」,
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
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
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
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
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
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
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
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
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
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
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
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
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
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
則,只有全 [P8] 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
,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
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
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
:「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
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
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
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
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
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
傾」(『S』四八•四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
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
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
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
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 [P9] 釋
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
,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
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
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一六)。又說
:「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犍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
,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
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M』一四
一;『中』七•三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
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
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二四•
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
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S』四七•一七;『雜含』
二四•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歎。僧團中沒
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慨。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
(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
僧伽中所 [P10] 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
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
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
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
遣諸聖眾耳!……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市鬧」。釋尊立即糾正他:
「莫作此念!……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
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
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
『增一含』四五• 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
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
),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
,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
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
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
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
從表 [P11] 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
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
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
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
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
人也就成為佛的「脅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
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
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
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四),
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
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
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一
、提婆達 [P12] 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
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
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
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痴心,……自記說
言:我生已盡」(『雜含』一八•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
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弘忍的「時時勤拂拭,莫
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
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
面再為說明。二、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
─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
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
,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
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
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
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
清 [P13] 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
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
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
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
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
道譽。三、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
一樣(『S』六•八)。四、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
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
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二六)。這麼大的小事,
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
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
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
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
『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
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 [P14] 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
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
!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
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
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
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
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
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
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
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
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
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
下,更向 [P15] 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
,苦行風尚。 


  一、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
,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
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
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
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
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
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
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
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
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
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
分律』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
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 [P16] ,約可分三類:一、
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
可能造成破僧罪的。二、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
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
道念,有的變得生活糜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
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
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
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
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
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
養恭敬所引發的。 


  二、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
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
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
」。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
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 [P17] 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
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
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
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
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
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
多,騫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
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
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
」。『眾許摩訶帝經』(一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
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五)義譯為「
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
,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
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二六)說:「六群比丘共
破僧」。而『五分律』(二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
鞞),分那婆藪(即不 [P18] 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
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
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
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
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
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
。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
議,亦善阿毘曇」(『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四)。在律中,是「行惡行
,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
)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七及二
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
「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一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
『佛本行集經』一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
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
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
(『僧祇律』三九;『四分律』四八)。女眾更重 [P19] 視親族及鄉
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
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
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
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
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四一;四七)
。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一九);
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三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
「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騫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
(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
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一三;『十誦律』
一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一、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
?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
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
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 [P20] 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
」(『五分律』三)?『善見律』(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
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
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
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
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
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二、六群中的迦留陀夷,
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
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一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
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一八;『十誦律』一八;『僧祇律』二0
);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一七);讚佛的『龍
相應頌』(『中含』二九•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
(「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
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
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五•二二),曾一而再,再而三
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 
[P21] 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
:「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
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
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
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慨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
,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
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
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
,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
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
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
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
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
達多的德望高起來 [P22] ,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
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
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三、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
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毘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
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
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二五)說:「
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
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
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
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
,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
』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
,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
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 [P23] 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
肉」(『四分律』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
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
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毘尼母經』(四
)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常乞食─────受乞食────常乞食────常乞食
      糞掃衣─────受衲衣────糞掃衣
      常露坐─────受露坐────樹下坐────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不食酥乳
      不食酥鹽──────────────┤
                                          └───不食鹽
      不食魚肉────斷魚肉────不食魚肉───不食魚肉
                      受一食
                                    常住阿蘭若


[P24]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十一(
『律攝』同此說),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
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
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
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
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
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
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毘尼母經』(四)說:「提婆達
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
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
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P25] 


  一、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通變
。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
;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一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
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
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
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
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
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
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
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
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
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
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
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
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 [P26] 不等,
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
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一三)
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
礙)難」。又如『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三)說:「此五法,佛常日讚
歎。……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正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
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
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
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
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
。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
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
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二、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
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
在。而提婆達多的 [P27] 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
,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
,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一八•四九
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
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
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
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
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
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
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
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
,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
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
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
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 [P28] 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
:「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
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
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一、提婆達多等議決,再
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
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
,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一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利
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
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
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
,超佛一等。二、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
速而容易解脫。三、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
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
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
決(「行籌」)。結果, [P29] 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
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
(『十誦律』四六;『鼻奈耶』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
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三六;『薩婆多律攝』四等),成立新
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
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
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一、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
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
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
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
力量。二、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
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
破 [P30] 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三等)。這樣的
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
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三、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
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
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
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
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
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
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
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
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
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
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
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 [P31] 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
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
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
,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
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
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
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
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
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
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
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
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三
0;參『十誦律』三六;『四分律』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
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 [P32] 
,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三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
『增一含』一一•一0;四三•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
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
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五)。經耆婆的引導,阿
闍世王又歸依釋尊(『D』二;『長含』二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毘
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
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
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
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
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
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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