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覺知身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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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覺知身行 (76)在第三步驟──知全息身,也就是覺知呼吸體與身體。我們已經學過諸 行的三個意思了。首先,我們觀察身體是被呼吸所制約的東西。然後我們了 解呼吸是身體的制約者。最後,我們觀察一直同時存在於兩者之間的制約活 動。因此,在步驟三,我們了解:制約者、制約以及制約的動作。這種身體 的制約是諸行的肉體層次,我們尚未了解精神的層次。步驟三的工作是在內 心了解這三件事情同時共存,並持續不斷。然後你就會明白有關「諸行」一 詞的一切事情,特別是在步驟三所說的,有關身及其活動的部分。 (77)當我們將這個事實研究到十分清楚、明顯以及普遍地明白之後,就能夠 覺了這三件事是共存於片刻之間,甚至只在一吸或一呼的時間。在一次的呼 吸當中,我們就可以覺了這三件事。如果我們能做到這點的話,就能「覺了 身行」(這裡的身行是指身體的制約者)而步驟三就成功地完成了。 (78)步驟三修習的重點是要知道有兩個體,而且要能透過一體,調節另一體 。也就是,藉著呼吸體調節身體。經過我們用每次的呼吸來體驗這個事實, 一旦我們確信它、看清它、深信它之後,我們就能親證步驟三修習的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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