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表解--盜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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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Turbo@pivot (渦輪K), 信區: Buddhism
標  題: 五戒表解 -- 盜戒
發信站: 中興大學天樞資訊網 (Tue Jul 18 22:49:44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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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戒表解 -- 盜戒
                              懺雲法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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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不與而取他物,名之為盜。            │
│  │類分多種:                          │
│  │一、偷取                            │
│  │二、劫取                            │
│  │三、騙取                            │
│  │四、脅取                            │
│  │五、訛賴取                          │
│  │六、牴謾取                          │
│  │賭博、偷稅皆犯盜戒。印刷品郵件附信,│
│  │亦犯盜戒。                          │
│名│                                    │
├─┼──────────────────┤
│制│一、業道重故。謂犯偷盜重罪,豈堪入道│
│  │    。                              │
│  │二、犯國法故。古今各國無不禁盜。人天│
│  │    大小乘戒悉制為重。              │
│  │三、被盜之人,焦慮憂惱,或致失命。  │
│  │四、違六度背四攝。以彼法先令布施,以│
│  │    度攝眾生。今則反盜眾生財物,違背│
│  │    彼法故。                        │
│  │五、壞人信心,破滅佛法故。          │
│意│(五戒悉同)                        │
├─┼──────────────────┤
│次│一、約十善業及十惡業,皆先殺次盜。  │
│  │二、殺盜二罪,先害正報,次損依報。反│
│  │    之斷惡修善,則應先不害正報,次不│
│  │    損依報。                        │
│第│                                    │
├─┼──────────────────┤
│具│一、有主物                          │
│  │二、有主物想                        │
│  │三、有盜心                          │
│  │四、是重物(值銀八分以上)          │
│  │五、興方便                          │
│緣│六、舉離本處                        │
├─┼──────────────────┤
│輕│有極重、重、輕之別:                │
│  │一、盜十方僧物,現前僧物者,其罪重於│
│  │    殺八萬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
│  │二、盜三寶物,師長、父母、發菩提心人│
│  │    之物罪重。                      │
│  │    盜國營公有財物者罪重。          │
│  │    盜物值八分銀者犯重罪。          │
│  │三、八分銀以下中罪、輕罪。          │
│  │又就被盜之人苦惱多少,罪分輕重。    │
│重│                                    │
├─┼──────────────────┤
│開│開緣有五:                          │
│  │一、與想(以為人已與己也)          │
│  │二、己有想                          │
│  │三、糞掃想(極賤之物)              │
│  │四、暫用想                          │
│  │五、親厚想                          │
│  │菩薩見惡官盜賊,奪他財物,以慈悲心,│
│  │隨力所能,罰治奪取,還所有主,不犯。│
│遮│                                    │
├─┼──────────────────┤
│果│偷盜                                │
│  │一、墮三惡道                        │
│︿│二、若生人中,貧窮下賤,或多資財,而│
│犯│    不得自在使用。                  │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災。      │
│  │四、他人失物,於己生疑。            │
│  │五、身常受苦,心懷憂惱。            │
│報│                                    │
├─┼──────────────────┤
│果│戒盜                                │
│  │一、資財盈積,而不散失。            │
│︿│二、多人愛念,信任不疑。            │
│持│三、善名流布,十方讚歎。            │
│﹀│四、處眾無畏,人不敢欺。            │
│  │五、身心安樂,命終生天。            │
│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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