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啟示 [羅候羅.化普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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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建立在「信」──毋寧說是盲信──上的。但是在
    佛教裡,重點卻在「見」、知與瞭解上,而不在信(相信)上。巴利文
    佛典裡有一個字 saddha (梵文作sraddha),一般都譯作「信」或「相
    信」。但是saddha 不是單純的「信」,而是由確知而生之堅心。只是在
    通俗佛教以及在經典中的一般用法方面來說, saddha 確含有若干「信」
    的成份。那是只對佛、法、僧的虔敬而言的。

    根據西元四世紀頃的大佛教哲學家無著的說法,信有三種形態:(一)完全
    而堅定地確信某一事物的存在,(二)見功德生寧靜的喜悅,(三)欲達成某
    一目的的深願。﹝註二十一﹞

    不論怎樣解釋,多數宗教所瞭解的信(相信),都與佛教極少關涉。﹝註二十二﹞

    一般「相信」之所以產生,全在無「見」;這包括一切見的意義在內。一
    旦見了,相信的問題即告消失。如果我告訴你:我握緊的掌中有一顆寶石
    ,這就產生了信與不信的問題,因為你看不見。但是如果我張開手掌讓你
    看這寶石,你親見之後,相信的問題便無從產生了。因此,在古佛典中有
    這樣一句話:「悟時如睹掌中珍(或作菴摩羅果)。」

   《佛陀的啟示》 羅候羅.化普樂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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