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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解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體者通達,解者悟解。晉華嚴經六曰:「體解大道,發無上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ㄊㄧˇ ㄐㄧㄝˇ, 1.支解牲體。《左傳.宣公十六年》「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句下唐.孔穎達.正義:「王為公侯設宴禮,體解節折升之於俎。」

2.古代分解肢體的酷刑。《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國,恐,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軻以徇。」

3.體會了解。《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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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四德

(名數)大乘大般涅槃所具之德也。一常德,涅槃之體,恒不變而無生滅,名之為常,又隨緣化用常不絕,名之為常。二樂德,涅槃之體,寂滅永安,名之為樂,又運用自在,所為適心,名之為樂。三我德,解我有二種:一就體自實名為我,如涅槃經哀嘆品中所謂:「若法是實是真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二就用自在名為我,如涅槃經高貴德王品所謂:「有大我故名大涅槃,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見八自在條)。四淨德,涅槃之體解脫一切之垢染,名之為淨,又隨化處緣而不污,名之為淨(大乘義章十八)。法華玄義四曰:「破二十五有煩惱名淨,破二十五有業名我,不受二十五有報為樂,無二十五有生死名常,常樂我淨名為佛性顯。」說此常樂我淨,為涅槃經一部之所詮,故涅槃經謂之談常教。


蓮華婬女見化人得悟

(傳說)有二蓮華女,皆是婬女,與前諸蓮華女有別。經律異相三十二曰:「佛在耆闍崛山,有一婦女,名曰蓮華,善心自生,便棄世事,作比丘尼。即行到佛所,未至中道有流泉水,女因飲水澡手自見其面像,姿妍無比。便念云何自棄作沙門耶?且當少時快我私情,尋即還家。佛知蓮華應得道,化作婦人,端正絕世勝蓮華女,尋路而來。蓮華見之,心甚愛敬。即問化人:從何處來?化人答言:從城中來,欲還歸家,雖不相識,可俱還到,向泉水上。二人俱還到泉水上,陳意委曲。化人睡臥枕蓮華膝,須臾之頃,忽命絕,[月*夆]脹臭爛,肌體解散。蓮華見之,心大驚怖,云何好人忽無常?此人尚爾,我豈得久?故常詣佛學道,即詣佛所作禮自說。(中略)蓮華聞法,欣然解釋,得阿羅漢。」(蓮華女經今不在藏內)。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嗒然

上他合反㽵子云嗒然體解忌懷也經音義云精靈失其所也


塔然

上他盍反正作嗒也㽵子云嗒然體解忘懷是也


[阿含辭典(莊春江)]
舉體離解

另譯作「舉體解離、四體不攝」,解讀為「全身(或四肢)像要崩散掉一樣」,南傳作「身體就像被麻醉了一樣」。


[佛光大辭典]
三寶禮

又作三敬禮、三禮。乃禮拜佛、法、僧三寶之意。禮文種類甚多,如今寺院通行之佛門必備課誦本所載者原出於舊華嚴經卷六淨行品(大九‧四三○下):「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又如智顗之法華三昧懺儀(大四六‧九五○中):「一切恭敬,一心敬禮十方常住佛,一心敬禮十方常住法,一心敬禮十方常住僧。」及遵式之往生淨土懺願儀(大四七‧四九一下):「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佛,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法,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僧。」凡此,皆以禮敬三寶為其要旨。據往生禮讚偈載,十方虛空無邊,三寶無盡,若能至心頂禮一拜,即增福無量,功德無窮,得身口意業解脫。〔法事讚卷上、彌陀懺儀、禮念彌陀道場懺法卷一〕 p704


本體

一般西洋哲學將本體解釋為:其自身真正存在而與「現象」對立之存有物。在佛教,通常以「法體」一詞來表達同樣之含義,其意即指「諸法之體性」;或以諸法之本質、本性、法性、真如等,為其同類用語。於佛教之前,古代印度人認為宇宙之本體為「梵」(梵 brahman),個人之本體為「我」(梵 ātman),且主張梵與我之本質相同(梵我一如)。關於個人本體之我,佛教則立「無我」說,主張一切諸法皆因相依相存之關係(緣起)而存在;大乘佛教此一思想更徹底,遂有空(梵 sūnya)思想之產生。

在部派佛教各派中,如犢子、法上、正量等部,肯定主觀我體之存在(非即非離蘊之我),亦肯定現象界諸法,屬於「法我俱有」之宗。另如說一切有部,認為宇宙萬有之體性通於過去、現在、未來而常恆不滅,此即「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之說,然另一方面卻不認為有「我」之存在,故屬於「我空法有」之宗。經量、化地、法藏、大眾、雞胤、西山住、北山住等諸派則主張過去與未來之法無體,唯有現在是實有之法,此即「過未無體說」。又如說假部,不僅認為過未無體,即對現在法亦主張有假有實;依說假部之說,萬有分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其中五蘊為實體,然十二處、十八界為所依、所緣之法,屬於積聚法,為假有者,此即「現法假實說」。此外,說出世部認為世間法皆屬假有,唯有出世間之法有實體,此即「俗妄真實說」。一說部則認為一切萬有,無論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皆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此即「諸法但名說」。於四世紀中期,訶梨跋摩(梵 Harivarman)著成實論十六卷,倡導空之思想,反對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而認為既無主觀我體之存在,亦無客觀萬象法體之實存,此即「我法俱空說」。

佛教有關本體性相之教系,啟端於小乘之有空論,轉而為大乘之有空論,如唯識教義以三性、三無性之說來敘述萬有之有空觀,考察有空中道之實理。即藉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從「有」的一端來說明萬有之自性,並藉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等三無性,從「空」的一端來詮顯諸法皆空之至理,故強調現象雖屬空或假有,然實體為真有,此即「有空中道論」。三論宗則駁斥此種相對的有空思想,而以絕對不可得之空為究極理想,故以四重二諦、八不中道等來闡論拂除情執、言亡慮絕之法性諦理,此即「無相皆空論」。

三論宗所說的空之思想被視為消極之本體論;相對者,被視為積極之本體論者,為發揮大乘最高教旨「諸法實相論」之天台宗。天台宗依據法華經、中論觀四諦品(大三○‧三三中):「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之頌文,及大智度論「三智一心中得」一語,說明空假中三諦圓融之妙理,藉之揭示諸法本來圓融無礙之體性。並主張吾人若能脫卻迷妄,即可直爾步入法界洞朗之境,體達一切諸法純為實相,實相之外更無別法;法界森羅一一盡是實相,故差別即平等,現象即實體,事相本體無二無別而萬法一如。於大乘佛教中,除天台宗之諸法實相外,另如華嚴宗之法界緣起、密宗之六大緣起等,皆同屬倡言現象即本體之思想理論。

要之,大乘佛教所說之空,即無可執著之狀態。般若心經(玄奘譯)以下列之語說明本體與現象之關係(大八‧八四八下):「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法月所譯之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於此二句之上,尚有(大八‧八四九上):「色性是空,空性是色」二語。蓋吾人通常以現象來捕捉物質之存在。所謂現象,即依據無數之原因、條件而時時變化者;世上絕無不變化之現象,因其不斷變化,遂有現象之產生,故吾人得以捕捉其存在,此即「色性是空,空性是色」之世界,相當於天台大師智顗所立空假中三諦中之「空」。吾人必須將無主體而主客未分之渾沌世界視為唯一者、全一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者,而捕捉之、把握之;然為達此境,亦不能不假藉現象為其線索。惟此一現象並無本體,僅由於與一切諸法彼此間有所關係才能成立;亦即由於觀察現象方能體得一切皆依原因與條件相互依存而運行之緣起世界。設令「我」之現象不活動,以觀察與他人之關連,此時即能理解「我」之現象經常不是由「我」,而是由他人所加諸之各種外來因素所牽制,而漸漸異於現在之「我」。自理論上言之,亦可理解外在一切事物正不斷否定自己或與自己對立,而吾人必須於此種條件、限定關係之下來肯定自己,此即「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之世界,相當於天台宗之「假」之世界。既能把握以上第一、第二階段之體驗,而論至第三階段,若以語言說明之,則與前段完全相同。然於生動的人類經驗中,實感上確實能有可供捕捉之世界,且較第二階段為更高度之世界,此即「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之世界,相當於天台所說之「中」。以究竟之義而言,此空假中之三諦並無前後次第之隔歷,而係圓融無礙、一即三、三即一,此即天台圓教三諦圓融之諦義;而此一思想,不僅為天台宗核心教義之一,亦為大乘佛法對萬法本體最圓熟之證顯。(參閱「」3467、「空有論爭」3473) p1983


成實論

梵名 Satyasiddhi-śāstra。凡十六卷,或二十卷。又作誠實論。訶梨跋摩(梵 Harivarman)著,鳩摩羅什於姚秦弘始十三年至十四年(411~412)間譯出。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為成實宗之根本經典。「成實」即「成四諦之實」之意。論中說明宇宙各種現象之存在皆為無實體之假象,最後終歸於空,修如是觀可體解四諦之理,以八聖道滅除所有煩惱,最後到達涅槃。

內容分發聚(序論)、苦諦聚、集諦聚、滅諦聚、道諦聚(以上為本論)等五聚,計二○二品。發聚共三十五品,先論述佛、法、僧三寶,後說造論之理由及四諦之法義,並列舉佛教有關有相、無相等十種重要異說,以示明本論之立場。苦諦聚共五十九品,說明五受陰(五取蘊)之苦,並詳敘色、識、想、受、行。集諦聚共四十六品,說明苦因與業、煩惱。滅諦聚共十四品,披瀝本書獨特之見解,即謂滅盡假名心、法心、空心等三心,可達於涅槃之境界。道諦聚共四十八品,說明滅苦而實現涅槃之方法,為禪定與智慧。其中,智乃空無我之真智,係滅煩惱後所得者;此外,復言及空與無我之實踐。

本論之立場取二世(過去及未來)無論、性本不淨論、無我論等,且說人法二空;全書之教說不僅網羅部派佛教(小乘佛教)重要教理,亦含有大乘之見解;又多立於經量部之立場,以排斥說一切有部之解釋。在佛教史上,被認為是由小乘空宗走向大乘空宗過渡時期之重要著作。古來對本論究竟為大乘或小乘時有爭論,如南朝梁代之三大法師站在般若、法華、涅槃諸經立場,判定本論為大乘論,嘉祥大師吉藏一派則斷定本論為小乘論。南北朝時一度出現專講此論之成實學派。

本論之卷數有各種異說,高麗藏本為十六卷,宋、元、明藏本為二十卷,諸經錄中則有十四卷、十六卷、二十一卷、二十四卷等說。注疏頗多,有南朝宋代僧導之成實論義疏若干卷、北魏曇度之成實論大義疏八卷、隋代靈祐之成實論抄五卷等,今多已散軼,僅於隋代慧遠所著大乘義章內尚保存部分。〔梁高僧傳卷七、卷八、歷代三寶紀卷十一、續高僧傳卷五、卷七至卷九〕 p2936


法演

(?~1104)北宋臨濟宗楊岐派僧。綿州巴西(四川綿陽)人,俗姓鄧。年三十五始出家受具足戒,遊學成都,習百法、唯識諸論,究其奧義。一日,於教門生疑惑,欲身證體解,乃負笈南渡淮浙,遍咨所見尊宿,所疑終不破。又謁圓照宗本,咨詢古今公案古則。復參浮山法遠,後投白雲守端禪師,參究精勤,遂廓然徹悟,受印可,尋依命分座,開示來眾。初住四面山,後還遷白雲山,晚年曾住太平山,更遷蘄州五祖山東禪寺。徽宗崇寧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堂辭眾,淨髮澡身而示寂,世壽八十餘。世稱「五祖法演」。法嗣頗多,以佛眼清遠、太平慧懃、圜悟克勤最著,有「法演下三佛」之稱。〔法演禪師語錄序、五燈會元卷十九、聯燈會要卷十六、釋氏稽古略卷四、禪學思想史卷下〕 p3418


淨土宗

以往生極樂淨土為目的之宗派。我國十三宗之一,日本十三宗之一。淨土乃指清淨國土、莊嚴剎土,即清淨功德所莊嚴之處所。又稱蓮宗,蓋東晉慧遠在廬山結白蓮社,取義生西方淨土者皆由蓮花所化生,而極樂國土亦名蓮邦。本宗特別以稱念佛名為主要修行法,藉彌陀本願之他力,祈獲生於西方極樂淨土,故又稱念佛宗。

西方淨土思想乃依據釋迦於耆闍崛山所說之無量壽經、王舍城說觀無量壽經、祇樹給孤獨園說阿彌陀經等三經。佛陀入滅後約九百年,天親所造往生淨土論,以及馬鳴、龍樹諸論師贊述以上三經之要義,弘傳此宗。北魏永平元年(508),菩提流支來華,授曇鸞觀無量壽經,傳承完備之淨土經論,使我國淨土法門有劃時代之進展。

我國淨土經典之傳譯,以支婁迦讖、竺佛朔共譯般舟三昧經(179)為嚆矢。該經雖未述及彌陀淨土之莊嚴,然僅謂依專念之法得見西方阿彌陀佛,即是說明三昧見佛法。三國時代支謙譯出大阿彌陀經二卷,詳述彌陀在因位發願及極樂淨土之莊嚴,為淨土宗重要之經典。西晉竺法護譯出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二卷(內容與大阿彌陀經相似)。此外,復有支謙之慧印三昧經、無量門微密持經,竺法護之德光太子經、決定總持經、阿彌陀佛偈等。姚秦弘始三年(401),鳩摩羅什譯出阿彌陀經、十住毘婆沙論等,略說極樂淨土之莊嚴,為自古最盛行讀誦者。其後相繼有北涼曇無讖譯悲華經十卷(419),劉宋寶雲譯新無量壽經二卷(421),畺良耶舍譯觀無量壽經一卷(424),說明往生淨土之行業,即應觀想彌陀及觀音、勢至二菩薩,及極樂淨土之莊嚴等,能除滅業障而生彼國。後世以觀無量壽經與無量壽經、阿彌陀經合稱淨土三部經,至此淨土經典傳譯已臻完備。

我國淨土法門主要為彌勒淨土、彌陀淨土二種。彌勒淨土之信仰以西晉道安為最早,著有淨土論六卷,期生兜率彌勒淨土;唐代玄奘與窺基,亦以彌勒淨土為行持及依歸,自此以後,由於修者少,弘揚者更少,漸形衰落,代之以彌陀信仰之隆興,彌陀淨土遂成為諸佛淨土之代表。弘揚彌陀淨土則以東晉慧遠為最力,彼於廬山結白蓮社,與眾共精修念佛三昧,據般舟三昧經以期能往生見佛,為我國結社念佛之始,亦為我國淨土之主流。北魏宣武帝時,菩提流支譯出世親之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曇鸞為之注解,著往生論註,兼依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明示難、易二道,他力、自力之別,主張依靠他力本願為五濁惡世中方便易行之道,始闡淨土立教之本義,並專重持名念佛,以求生淨土。至唐代道綽、善導等師,承曇鸞教旨,極力強調佛之本願力,又主倡末法思想而說時教相應之要路。道綽著有安樂集一書,論破諸師之謬解,開示末世眾生之要路;並依曇鸞難易二道之說,而立聖道、淨土二門之教判。善導撰觀無量壽佛經疏,楷定古今誤解謬見,明示淨土教義、教相;並承曇鸞、道綽,而立正行、雜行,奠定淨土教義獨立系統之基礎。其後,有懷感著釋淨土群疑論,少康大弘此宗。自曇鸞至少康,被稱為「震旦五祖」。當時長安等地各師亦各有阿彌陀經、觀經等疏,淨土經典之研究遂達高峰。

唐開元初,慧日自印度歸,見當時禪家視淨土為引導愚心之「方便說」,乃激烈反對,而提倡念佛往生之必要。主張戒淨並行、禪淨雙修、教禪一致,以一切修行皆迴向往生淨土。承遠、法照、飛錫等承其說,以念佛三昧為無上深妙之禪門,極力排斥禪徒之空腹高心。於是,我國淨土宗於唐代,可分三種教系,即慧遠系統(常識性論理派)、善導系統(體解信仰之佛願派)、慈愍系統(指慧日,不捨萬行之妙有派)。時禪徒有附同慧日一派之主張者,如五祖門下之宣什倡南山念佛門禪宗之一派,六祖門下之南陽慧忠倡解行兼修。至後周法眼嫡孫永明延壽,更大力弘揚禪淨雙修,宋代僧俗之禪淨雙修,皆承其遺風。天台一門亦多有奉信淨土及解義者,以宋代四明知禮所撰觀經疏妙宗鈔最著,其約心觀佛說即係台淨融合論,向為台家所重。元代以降,禪淨雙修之風愈流行,中峰明本、天如惟則等皆心歸西方。至明代,楚山紹琦、空谷景隆、一元宗本、雲棲袾宏、憨山德清、鼓山元賢等,相繼倡說禪淨合行。尤以雲棲袾宏精修念佛三昧,注解阿彌陀經,且著諸書弘揚禪淨一致之旨,感化廣被一般教界。天台家亦有蘧菴大佑、幽溪傳燈、靈峰智旭等,各撰書光顯淨教。靈峰智旭倡三學一源論,以禪教律三學所歸在淨土法門。時居士莊廣還、袁宏道等亦各撰著弘宣淨土。迄清代,淨土信仰多由居士提倡,彭紹升、希涑父子,編往生傳及撰指讚西方。康熙、乾隆年間,實賢思齊繼袾宏遺風,於杭州結蓮社教化遠近,尊曇鸞、道綽、善導為最初三祖,為眾所欽仰。民初,除楊仁山之大力提倡,印光主張淨土法門為佛出世之本懷,致力社會救濟事業,各地僧俗漸次興起結社念佛之風,政府遷臺後,淨土宗得在臺延續發展。

於日本,源空(1133~1212)曾撰著選擇本願念佛集,書中即已擬定開宗宣言。特崇三經一論(淨土三部經與淨土論)與我國淨土教善導之教說,故標榜「偏依善導」之論。於難行與易行、聖道與淨土、自力與他力等三種對立之中,偏取易行、淨土、他力念佛等三者。承安五年(1175)源空自比叡山遷往吉水,高倡專修念佛,主張往生淨土之安心(信心)、起行(以念佛為主之五正行)、作業(四修)等修行,並強調稱念佛號之重要。該宗派雖然否定戒律與造寺之功德,然一般仍重視持戒之風氣。該宗派流傳,受到朝野貴賤之支持,因此,遭受南都(奈良)、北嶺(比叡山)之壓迫,源空及其門人或獲罪處刑,或流放諸國。雖然,源空之教說終因廣大之武士、農民階層所擁護而積極展開教勢。源空歿後,弟子分成五派:(一)辨阿之鎮西流,主張諸行往生義。(二)證空之西山流,主張諸行不生義。(三)隆寬之長樂寺流,主張化生往生義。(四)長西之九品寺流,主張諸行本願義。(五)幸西之一念義,主張一念業成義。至後世,僅存鎮西流、西山流。現在則專稱鎮西流為淨土宗。辨阿歿後,然阿繼起,將鎮西流廣為流傳,故又分出白籏流、藤田流、名越流(以上關東)、三條流、一條流、小幡流(以上京都)等六流,其中以白籏流最興盛。鎮西流之總本山為知恩院,大本山為增上寺。西山流自證空於西山粟生創建光明寺以來,分成四派,即西谷流、深草流、東山流、嵯峨流等。後隨歷代之變遷,現今之西山流分為西山禪林寺派(禪林寺)、西山光明淨土宗(光明寺)、西山深草派(誓願寺)等。

淨土宗以三經一論,即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與往生論,為本宗成立之重要典據。阿彌陀經描述阿彌陀佛西方淨土依正莊嚴之事相,並說明發願往生之意義及方便,讚歎阿彌陀佛不可思議之功德,此經經文較短,誦讀容易,被列為修淨土宗者定課必誦之經;無量壽經詳述法藏比丘在因地修行時所發之四十八願,以致果地圓滿成佛,莊嚴國土,攝受十方念佛眾生,並載明三輩往生之條件;觀無量壽佛經,略稱觀經,旨在說明欲生西方極樂國土之眾生所必修之淨業正因,並以十六觀法諦觀阿彌陀佛之身相及極樂淨土相,又釋九品往生之因果;往生論原名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或稱無量壽經論、淨土論,係印度天親所著,以五念門修行之成就令眾生畢竟得生安樂國土,見彼阿彌陀佛。

闡釋三經一論者,有曇鸞之略論安樂淨土義(略釋無量壽經)、往生論註(註釋往生論)、道綽之安樂集(據觀無量壽經述往生淨土之要義)、善導之觀無量壽經疏(發揮觀經之玄義並釋其文句)。又法事讚、往生禮讚、觀念法門般舟讚,亦善導所作,定往生淨土之行儀,皆本宗要籍,亦為一時之巨擘。

本宗宗義,在以行者(修淨土者)之心行業為內因,以彌陀之願力為外緣,內外相應,往生極樂國土。彌陀在因位為法藏比丘時,曾發四十八種大願,除五願屬攝法身、攝淨土願外,其餘四十三願誓願當來成佛時攝取一切有緣眾生。尤其攝眾生願中之念佛往生願,即第十八願(大一二‧二六八上):「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正是法藏比丘之本懷,亦乃無量壽經之宗要。然欲往生淨土,則須內因、外緣具足,方可得生。往生內因者,謂眾生之心行業,凡欲往生淨土,先須發菩提心。此心為無量壽願王所建立,亦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所從生。安樂集謂菩提乃無上佛道之名,若欲發心作佛者,此心廣大,徧周法界﹔此心究竟﹐等若虛空﹔此心普備﹐離二乘障。次須發厭離心、欣求心。厭離此世穢土、八苦煎迫、怨憎會聚,欣求淨土清淨、萬福莊嚴、壽命無盡。復發三心,即:(一)至誠心,眾生一切身口意所修解行,必須內外相應,真實為求生彼佛淨土,不可內蓄名聞利養之心;外現賢善精進之相。(二)深心,即深信之心;初信機: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煩惱具足之凡夫,無始以來漂溺五趣,循環不息,無出離之緣;次信法:深信阿彌陀佛成就四十八願,攝受一切眾生,專念彼佛名號,依彼佛加被護念,定得往生極樂。(三)迴向發願心,謂以自無始以來及今生自他所修一切世出世善根悉皆迴向,願生彼佛國土。此三心少一即不得往生。要之,淨土宗之修行途徑,首須集信願行三資糧,修十善作基本,於世法無虧,復廣修功德迴向願生,更慎臨終一念。(參閱「念佛」3208、「兜率往生」4387、「淨土」4679) p4684


萬善同歸集

凡三卷(或作六卷)。北宋延壽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係廣舉經論、祖釋等禪家心要之書。各卷之初,首敘其概旨,而後以問答體解明其意旨。問答總數有一一四條,其中第一一二條(大四八‧九九二上):「問:『此集所陳,有何名目?』答:『若問假名,數乃恆沙。今略而言之,總名萬善同歸,別開十義。一名理事無閡,二名權實雙行,三名二諦並陳,四名性相融即,五名體用自在,六名空有相成,七名正助兼修,八名同異一際,九名修性不二,十名因果無差。』」由此可知本書之概要,乃逐條解說其意義者。然實際之記述卻未必依上所述之順序。

卷上之初,即說理事相即、萬行由心等義,次則以三十三條問答解說其意;卷中之初,即略示波羅蜜等實踐行法,後復以二十七問答細說之。卷下之初,舉示妙行圓滿之趣旨,再揭以五十四條問答,論述其意義。全書雖以宣揚禪旨為主幹,而華嚴、天台、淨土等諸宗思想之融合,隨處可見,所引用之書目亦甚多。〔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十、禪籍志卷下、總淨土依憑章疏目錄〕 p554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智

(一)指佛、菩薩觀諸法事理的智慧有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三種︰原出自《大品般若經》〈序品〉、〈三慧品〉。道種智乃菩薩化道的智慧,一切智乃知諸法總相的智慧,一切種智乃知其別相的智慧。

《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謂道種智云(大正25‧257c)︰「道名一道(中略)、十善道乃至一百六十二道,如是等無量道門,如是諸道盡知遍知,是為道種慧。」此以菩薩為教化眾生說世間、出世間、有漏、無漏諸道的智慧為道種智。該卷又謂(大正25‧ 259a)︰「一切智譬如說四諦,一切種智譬如說四諦義。一切智者,如說苦諦;一切種智者,如說八苦相。」一切智猶如描繪時先畫輪廓,一切種智猶如在畫中施以濃淡陰影等;總之一切智是知總相的智慧,一切種智是知其別相的智慧。

對於這三智的解釋,〈序品〉與〈三慧品〉所明者稍異。〈序品〉說由道種智成一切智,由一切智成一切種智;即三智的次序為︰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而〈三慧品〉則以一切智配屬聲聞、緣覺,以道種智配屬菩薩,一切種智配屬佛;即三智的次序是︰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此因〈序品〉是從竪的方面,依成就三智的順序立說;而〈三慧品〉是從橫的方面,依三智的配屬立說。

若約竪而言,道種智屬菩薩;一切智、一切種智屬佛。《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指出聲聞、緣覺的一切智有名無實,而後解釋一切智與一切種智的關係,謂(大正25‧ 260b)︰「佛得道時,以道智雖具足得一切智、得具足一切種智,而未用一切種智。如大國王得位時,境土寶藏皆已得,但未開用。」認為一心中一時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故一切智與一切種智可謂佛的平等智與差別智。

若約橫而言,一切智配聲聞、緣覺。此聲聞、緣覺的一切智若從佛的一切智來看,雖有名無實,但聲聞、緣覺尚有知諸法總相的智慧,故《大智度論》卷八十四云(大正25‧649a)︰「薩婆若是聲聞、辟支佛智,何以故﹖一切名內外十二入,是法聲聞、辟支佛總相知,皆是無常、苦、空、無我等。」

《大乘義章》卷十依此立三智義;又天台宗以此三智為空假中三觀所成,以一切智為空智,道種智為假智,一切種智為中智。而能成的三觀有隔歷、圓融之異,故所成的三智亦有次第、不次第之別。

次第的三智指空智、假智、中智三者必有次第而不融即,此為別教所立的智慧。此別教之次第三智,以空、假、中三智為三級。知諸法無生的空智屬初級;知諸法假有的假智屬次級;知中道之理的中智屬最後級。其中,因空智不超出藏通二教空觀所成空智的內容,故以義配聲聞智、菩薩智、佛智。從而三智有勝劣之別,空智劣,假智稍勝,中智最勝。然此三智在橫的方面,隔別不融通;在竪的方面,次第不相即,三必是三不是一,一必是一不是三,故稱次第的三智。

不次第的三智指空智、假智、中智三者不次第而相互融即,這是圓教所立的智慧。《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6b)︰
「佛智照空如二乘所見,名一切智;佛智照假如菩薩所見,名道種智;佛智照空假中皆見實相,名一切種智;故言三智一心中得。(中略)一心三觀所成三智知不思議三境,此智從觀得故受智名。」

因之,不次第的三智係唯一佛智。即能成的三觀是一心圓觀,故所成的三智亦一心中得,非縱非橫,如伊字三點、天主三目,三即一、一即三。雖云空智但非空智,即假智,即中智;假智、中智亦然,即一三三一,三三融即,自在無礙。

《法華玄義》卷三(下)謂(大正33‧714a)︰「圓三智者,(中略)一法即三法、三法即一法,一智即三智、三智即一智。智即是境、境即是智,融通無礙。」

是故三智非三級,其間亦無勝劣,全是唯一佛智。然將此唯一佛智的不次第三智分次第而說,乃因論說時之必要方便。雖次第而說,然非令法有縱有橫。

(二)分凡聖的智慧為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三種︰世間智是外道凡夫的智慧,出世間智是聲聞、緣覺二乘的智慧。《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三云(大正16‧500c)︰
「云何世間智﹖謂一切外道凡夫計著有無。云何出世間智﹖謂一切聲聞緣覺,墮自共相悕望計著。云何出世間上上智﹖謂諸佛菩薩觀無所有法,見不生不滅,離有無品入如來地,人法無我緣自得生。」

外道凡夫的智慧係以有無的執見為本,作種種構想分別,不能離世間,故名世間智;二乘的智慧觀苦、空、無常、無我等,雖出世間,但尚墮自共相、厭生死、欣涅槃,故名出世間智;唯佛菩薩的智慧究竟,達諸法皆空之理,無有無相,無取捨想,人法俱空,故名出世間上上智。

(三)分佛智為清淨智、一切智、無礙智三種︰觀第一義,斷惑無染,名清淨智,是佛第一義諦的智慧;了知四種一切法相,名一切智;於一切法不假方便思慮即知,名無礙智。後二智都是佛的世諦智。《地持經》卷三云(大正30‧901b )︰「彼一切煩惱習究竟斷智,是名為清淨智。一切界、一切事、一切種、一切時無礙智,是名一切智。(中略)於一切法了達無礙,是名無礙智。」

(四)指外智、內智、真智︰外智乃通達外在諸有事物與事實的智慧,內智乃向內斷惑解脫的智慧,真智乃究竟達第一義真實境的智慧。《寶藏論》〈離微體淨品〉謂(大正45‧147b)︰
「何謂外智﹖分別根門識了塵境,博覽古今,該通俗事,此為外智。何謂內智﹖自覺無明,斷割煩惱,心意寂靜,滅有無餘,此為內智。何謂真智﹖體解無物,本來寂靜,通達無涯,淨穢無二,故名真智。」

(五)指俗智、真智、中道智︰俗智是觀照諸法差別的俗諦萬有之智,真智是觀照無差別平等的真諦空理之智,中道智是不偏真俗兩邊而觀照的智慧。出自《華嚴大疏鈔》卷一(上)。其中,中道智有真俗雙照與雙遮二意。《華嚴大疏鈔》卷十八謂(大正36‧137a)︰「俗即真故非俗,真即俗故非真,非真非俗即是中道。」此即雙遮之義。又謂(大正36‧137a)︰「即有之空方是真空,即空之有方為妙有,空有不二兩相歷然。如波即水而恒動,水即波而恒濕。」此即雙照之義。這是佛果上的智。

(六)指加行、根本、後得三智︰出自《成唯識論》卷十。

◎附︰印順〈論三諦三智與賴耶通真妄〉(摘錄)

《大智度論》是解釋《大品般若經》的。〈初品〉經上(以下經論文,並見《智論》卷二十七)說︰「菩薩摩訶薩欲得道慧,當習行般若波羅蜜。菩薩摩訶薩欲以道慧具足道種慧,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道種慧具足一切智,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當習行般若波羅蜜。」

經文是連續的,論文分為三段。第一段,解說道慧、道種慧︰「道」,論舉一道……一百六十二道,「無量道門」。論文沒有明確的分別道慧與道種慧,但道慧與道種慧總之是菩薩的二慧。第二段論說︰
問曰︰「一切智、一切種智,有何差別﹖」答曰︰「佛一切智、一切種智,皆是真實。(中略)佛是實一切智、一切種智。有如是無量名字,或時名佛為一切智人,或時名為一切種智人。」

第二段所論的,是一切智與一切種智,這二智是佛智。或說聲聞得一切智,那是「但有名字一切智」,其實佛才是一切智,佛才是一切智人,一切種智人。成佛,應該一念心中具足一切的,但經上說︰「欲以道種慧(或簡稱「道智」)具足一切智」,「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似乎有先後的意義,所以論文在第二段末,第三段初說︰
「問曰︰如佛得佛道(菩提)時,以道智得具足一切智、一切種智,今何以言以一切智得具足一切種智﹖答曰︰以道智雖具足得一切智、一切種智,而未用一切種智。」(約用有先後說)「問曰︰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斷煩惱習,今何以言以一切智具足得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答曰︰實一切一時得,此中為令信般若波羅蜜故,次第差別說。先說一切種智,即是一切智。道智名金剛三昧,佛初心即是一切智、一切種智。」「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佛初心即是一切智、一切種智」。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是佛智,「一心中得」。上文說︰「道智名金剛三昧」,金剛三昧是菩薩最後心,下一念就是「佛初心,即是一切智、一切種智」。所以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是佛智;道(種)智是菩薩智,是先後而不能說「一心中得」的。道,無論是道慧、道種慧,或道智、道種智,總之是菩薩的智慧,論文說得非常明白,如說︰
「初發心乃至坐道場,於其中間一切善法,盡名為道。此道中思惟分別而行,是名道智,如此經後說︰道智是菩薩事。」「問曰︰佛,道事已備故,不名道智;阿羅漢、辟支佛諸功德未備,何以不名道智﹖答曰︰阿羅漢、辟支佛道,自於所行亦辦,是故不名道智,道是行相故。……(菩薩所修成)佛(之)道,大故,名為道智;聲聞辟支佛(所修之)道,小故,不名道智。」

道智是菩薩智,「道是行相」,也就是修行的道。佛已修行圓滿,更無可修,所以不名道智,名為一切智與一切種智。二乘中,阿羅漢與辟支佛,也是「所作已辦」,與佛同樣的稱為「無學」,所以二乘不名為道智。本來,二乘的因行,也是可以名為道的,但比佛的因行──菩薩遍學一切道來說,微不足道,所以不名為道智,而道智與道種智,成為菩薩智的專稱。總之,在《智論》卷二十七中,「一心中得」的,是一切智與一切種智──佛智;道智或道種智是菩薩智,論文是非常明白的!

天台學者的「三智一心中得」,應該是取《大品經》〈三慧品〉的三智,附合於初品的「一心中得」。〈三慧品〉的三智是︰「薩婆若(一切智)是一切聲聞、辟支佛智;道種智是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種智是諸佛智。」這是將二乘、菩薩、佛的智慧,約義淺深而給以不同的名稱。一切智是佛智,從《小品般若》以來,為大乘經所通用。《大毗婆沙論》(卷十五)正義,也說一切智是佛智。佛才是一切智者,二乘那裏能說一切智!《智論》引〈三慧品〉,也說︰「佛一切智、一切種智,皆是真實,聲聞、辟支佛但有名字一切智,譬如畫燈,但有燈名,無有燈用。」所以〈三慧品〉的三智,只是「一途方便」,顯示智慧的淺深次第而已。以二乘、菩薩、佛智的淺深次第,與「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相糅合,而說「三智一心中得」,是天台宗學而不是《智度論》義。論說「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是二智一心中得,論文是這樣的明白。

〔參考資料〕 (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六;《法華經玄義》卷三(下);《摩訶止觀》卷三(上);《金光明玄義》卷上;《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上;《觀音玄義記》卷三;《佛祖統紀》卷六。(三)《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


六大緣起

真言宗用語。以「地、水、火、風、空、識」六種元素為宇宙萬法之根本的緣起論。一般說來,顯教諸宗都主張森羅萬象緣起於平等一實的真如。然而,此係遮情門所談,未充分呈露其真相。

真言宗以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為萬有的根本,立於表德門而說宇宙萬有的開展。謂六大為一切萬法的本體,遍在法界,故又云六大體大。而且六大又有互具互遍之義,每一大各具其他五大而互遍,此稱為異類無礙。亦即在將六大分為色心時,六大是物而無非心,心而無非物,金胎兩部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又,某甲之六大與某乙之六大互具互遍,自在無礙,此稱為同類無礙。亦即︰佛的六大,原原本本也是地獄等眾生的六大,而地獄等眾生的六大就是佛的六大。

如是,異類和同類互具互遍的六大,實際上,是一切萬法的本體,是法爾的六大,乃法爾本有、古今同然的存在。而此法爾的六大,一由於因緣而呈現森羅的一切法,就稱為隨緣的六大。但其隨緣,並非只是隨緣,而是法爾即隨緣、隨緣即法爾。

總之,六大隨緣,事實上,是約現象即實在而述說的。這種說法比華嚴、天台的緣起論更進一步。

◎附︰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七章

(一)六大之名稱
六大者,指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種。其中前五種稱五大,第六稱識大。

五大為物質之元素,識大為精神之元素。蓋認地水火風四大為萬有之本質,不獨佛教,其在印度,凡《烏巴尼夜陀》(Upaniṣad)、數論、勝論等,亦均有此說。又希臘有達勒斯(Thales,6009-5B.C.)之水元說,亞拿克西墨勒斯(Anaximenes)之空元說,額拿枯萊陀斯(Herakleitos,534~4759-5B.C.)之火元說,額模柏陀枯勒斯(Empedokles,490~430B.C.)之地、水、火、風四元說。又四大說,固不待論,即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說,亦為業已盛行於原始佛教中者。但原始佛教不曰六大,而稱為六界。即六界說雖重在分析指示有關於人體構成之元素,然人類以外之物象,亦認為由六界所成立。惟密教則謂當有有情與非情之別,有情一方,識之作用雖為顯著;非情一方,則識毌寧為潛在之狀態,恰可視識為全無。若無有情與非情之別,則為六大圓具矣。

(二)六大緣起說
真言密教,就五大說更進一步,而建立六大緣起說。此六大有法然與隨緣二種。法然之六大,稱為性之六德,謂性之六德者,具有堅、濕、暖、動、無礙、了知。此堅濕等名,於原始佛教已明之,非密教獨特之說。凡斯六德,以指法爾法然,為諸法萬有實體上所具之本性,惟此性之六德,不能訴諸吾人之五官而得認識,吾人所得認識者,為地、水、火、風、空、識,名之為隨緣六大。隨緣六大者,即性之六德,隨緣顯示於現實之上,成為吾人認識之對象物之義。隨緣六大,與佛教通說之六界,為同一之物,依於吾人之業煩惱而感得者,與吾人之業煩惱共相隨逐,而成緣起。復次法然六大者,成就諸佛諸菩薩之體性。因諸佛諸菩薩,已無業煩惱,故非依於業煩惱所感得,而為不生不滅之實體。然此實體,非僅空理,乃色相莊嚴具足之體,而為吾儕所能觀見之物,故似於吾人凡夫所認知之六大,但非由業煩惱所造出,而當為自然本有之物也。似此名自然本有之六大為法然六大,或性之六德。法然六大者,非為業煩惱所纏綿之吾人所得認知,設此為吾儕凡夫所得感見,則不得不認為是乃依於如來加持感應之力也。

復次法然六大,與隨緣六大相對。若玩味其本末,則隨緣六大,依於業煩惱,為吾等所造出者。其實性不外為業煩惱之實相,假託於法然六大而存在者也。法然六大,為物之自體存在,與吾人之業煩惱,無若何關係。隨緣六大,因係假託於法然六大而存在,故大師以法然六大為能生,視四曼三密為所生。但密教僅稱六大之時,則指法然六大,非指隨緣六大。又以六大為一切萬有之本體,說為一切萬有能生之體,是時乃以所謂一切萬有云者,統攝於四曼三密二者之中而處理之。如說六大能生之時,則四曼三密,成為所生。蓋四曼為相大,三密為用大,六大為體大。綜合此體相用三大而觀察之,雖不外為於一實相之三方面,循於思索上之便利,區別為三,然自能生所生言之,則與子由母胎降生,其義殊異。蓋體相用三大,於三即一,一即三之關係而存在,以一實相,由思索上之立場,為體相用之區別考之,即不外為依據一實相之三方觀察法,故離體別無相與用存在,相與用之外,亦固別無體,雖立能生所生之名,不外為如本末始終差異之區別。雖稱為六大緣起,並不以諸法萬有,自六大緣起而來,蓋緣起當體之如實,即有六大,六大之如實,即成諸法萬有,斯乃不可忽者也。

(三)六大乃大師之新思想
於真言密教教義上,提倡六大體大之說,厥為弘法大師(774~835)。大師以前之密教諸大德,關於此事,尚未極力主張。大師於即身成佛義,樹立六大之說,其根據雖取諸《大日經》及《金剛頂經》,但兩部大經,文字上並未顯示六大之意義,故謂兩部各別說述六大之義,乃大師之新說。又大師並以為《大日經》曾舉示五大,《金剛頂經》曾舉示識大,其理由則大師以為六大之種子真言,乃出於阿(地)、卑(水)、羅(火)、吽(風)、欠(空)、吽(識)之六字真言。此六字中,前五字表五大,最後一字為識大之種子,以阿、卑、羅、吽、欠五字,配合五大。自《大日經》觀之,決非不自然者,至以吽字配合識大,則《大日經》上,究無說明,竊意此種意義,於《金剛頂經》,方始顯現耳。

「吽」字原為金剛手菩薩之種子,鍐字為智法身之種子。但在《金剛頂經》,智法身為果上之身,自不待言此果位智法身之因位身為金剛手菩薩,因位之菩薩以成為果上之法身,遂轉捨識而成轉得智。蓋即以為因位識勝,果位智德勝也。故若因位菩薩之心稱之為識,則果位法身佛之心稱之為智,乃深入於大師心意之思想,於是以為金剛手菩薩,乃因位之身,故識之作用為優。爰是以此菩薩種子之吽字,而視為識大之種子,夫然,自六大種子真言推之,大師之所謂六大,乃以宣顯兩部大經之要旨,洵可斷言。惟六大之種子真言,於密教之經軌,就吾人所得之知見為限,尚無定論。故此真言,殆大師自身所作,當可想像也。

就大師樹立六大緣起之新說,以為於此當具有種種之思考,若舉其重要者,則為(1)因明現象即實在之義,(2)因示金胎不二之思想。

以上二項,成為最有力之動機,使大師而提出六大緣起說者,詎非以此。現象即實在之哲學思想,足為大師最注重之即身成佛說之第一原理,以現象即實在故,乃得主張凡身即佛之說,金為智,胎為理,此之理與智,本來不二,而為五大之理所存。職是,遂以謂佛智必定潛在,當屬無違,似此因宣揚凡即是佛、生佛一如之教義,而昭顯金胎兩部大經中,認為具有極微妙之原理,斯即六大緣起說耳。是故關於六大緣起說,雖有種種弱點,其意義或有未能徹底,然當觀察大師樹立新說之苦衷,俾此六大緣起說,圓融大成,以完成此未完成之思想,並期授與成佛說以學理上之基礎,斯乃後學所極須黽勉從事者也。

(四)六大法身
復次真言宗不僅以六大為一法體,且視為一大法界身,稱之為六大法身。按六大法身之名,首創於覺鍐上人(1095~1143)。六大法身者,綜合十界,視宇宙全體為一,所命之名稱,蓋以指全宇宙之統一體。六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均不過可認為此六大法身部分的顯現,實則宇宙之事事物物,即至於一微塵亦咸圓具六大之德,其一一個體仍得胥視為六大法身。同時一一六大法身,更成為綜合統一之一體,而成為六大法身。似此視宇宙萬有為六大法身,其思想之肇始者,固為弘法大師,然當大師之時,僅六大法界體性之思想,業為甄明。其明白名此六大體性為六大法身,則為覺鍐上人。大師以六大法界體性,視為宇宙萬有之本體實相,此種本體實相外,任何皆不存在。六凡四聖之十界當體相,即諸法界之實相,即此可認為法界曼荼羅,大師識見之高,蓋即在此。大乘佛教之理想,亦遂至此境地。若以哲學上之詞句言之,是為現象即實在,據此哲學的見解,殆足以徹底明顯凡即是佛之理,是故視全宇宙為六大法界身時,吾人凡夫亦為六大法身,同時又為法界身之一分身。吾人真實了悟之時,自此剎那,吾人業已非凡夫迷人,而與宇宙大我之遍法界身,全為同一。蓋即視為體解娑婆即寂光土之妙諦,悟入凡即是佛之真實義者。似此意義之思想,弘法大師業已於即身成佛義等,力為陳說。故六大法身之名,雖至覺鍐上人時,始為使用,然思想已於大師時顯示之,殆為不可諱者。夫此六大法界身,即為宇宙法界身,以此全宇宙,視為一大法界存在,於此全宇宙萬有個個之物象,咸為大宇宙法界身之縮寫,其個個之物,完成為個個之物,且認為足可完成者,此個個物與全宇宙,圓融無礙自在,此不離彼,彼不離此,成為融混一體,於以保持全宇宙之秩序與統一,是乃真言密教哲學思想之基本原理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即身成佛義》;悟光《密教思想與生活》。


化制二教

南山律宗對於教相的判釋。該宗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區分作化制二教。化教是說如來教化眾生令得禪定及智慧的教法,在三學中是定慧法門,在三藏中是經論二藏,如「四阿含」等經,《發智》、「六足」等論。泛說因果,通化道俗,所以叫作化教。制教是說如來戒飭眾生控制行為的教法,即諸律中所詮的戒學法門如《四分》、《五分》、《十誦》等律。說諸律儀、唯制內眾,所以叫作制教。化制二教又叫作化行二教,如《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卷一說︰「今以化行二教用分諸藏。」又《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說(大正40‧174b)︰「一代時教,總歸化行。」其次,南山律宗更把化教就其義理的淺深判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三教,又把制教就四分律學各家的戒本論分別判作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三宗,這是南山律宗獨有的教判。

化教三教中,性空教是說一切諸法性空無我的教法,此中包括「四阿含」等經及《俱舍》、《成實》等論。一切小乘,是把一切諸法用破析的方法來說明「人」、「法」無我,這就是「析色明」,所以叫它作性空教。

相空教是說一切諸法本相是空的教法,此中包括諸《般若經》和這一系統的大乘論部,是直就常人所執著的人、法本身由緣會而生這一現象來說明空無相之理,這就是「當體即空」,所以叫它作相空教。

唯識圓教是說一切唯識性相圓融的教法,此中包括《華嚴》、《楞伽》、《法華》、《涅槃》、《攝論》等大乘經論,是將一切諸法裡面的外境看成本來無實,全歸唯識,從而起行也屬菩薩的甚深妙行,所以以它作唯識圓教。

此三教中第一性空教,和慈恩宗三時教判中第一時有教的多分相當;第二相空教,和慈恩宗的第二時空教相當;第三唯識圓教,和慈恩宗的第三時中道教相當。四分律宗原當性空教一分,但道宣律師意欲成立三學圓融無礙,新以判屬唯識圓教。

制教三宗是本於四分各家對於戒體的不同解釋而判斷的。依《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等所說,戒體,是弟子從師受戒法時所發得而領納在心胸中的法體,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構成一種勢力而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此中戒體舊譯叫做「無作」,新譯叫作「無表」。唐以前的四分律師本來受《成實論》學說的影響。以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法礪的相部一系便完全依此立說,以「無作」為非色非心,唱非色非心戒體論。懷素的東塔一系,卻相信《俱舍論》所說,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的南山一系於《四分律》表面也按照《成實論》所說,立非色非心戒體。然而依道宣的本意,《四分律》通於大乘,還依唯識宗的義旨,以第八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即「發動思」的種子為戒體,而唱心法戒體論。由於四分律各家對戒體解釋不同而判制教二宗︰

(1)實法宗︰又作有宗,指說一切諸法實有的薩婆多(說一切有)部等,此宗以戒體為有實質的色法,如同《俱舍論》所說。

(2)假名宗︰又作空宗,指說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的曇無德(法藏)部等,此宗以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如同《成實論》所說。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十五合釋以上二宗,說《成實》所說正和曇無德《四分律》相通,而《雜心》、《俱舍》所說是解釋薩婆多《十誦律》。

(3)圓教宗︰又作圓宗,指說一切諸法實唯有識的唯識圓教等,此宗以戒體為心法的種子,如《法華》、《涅槃》、《楞伽》等經,《攝大乘》等論所說。

四分律宗正和假名宗相當,然而道宣律師意欲由《四分律》成立一乘圓頓的妙戒,所以在三宗中也把四分律宗判屬圓教宗。

化制二教的教判,是於唯識宗有其淵源的。道宣很早便參加玄奘法師領導的譯場,掌筆受潤文的任務,受玄奘學說的影響很深,所以在化教中,配合《解深密經》的三時立三教,而以唯識為圓教,又在制教中以心法中的種子為戒體,從而力說《四分律》通於大乘。(黃懺華)

◎附︰續明《戒學述要》上篇三〈化教理善與制教戒行〉(摘錄)

(一)依三藏三學立化制二教
戒法有大乘與小乘的兩類,同屬於三藏中的律藏。這是就三藏所詮教法的性質不同而得名的。如云︰「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而大小乘各有其所宗依的三學,三學內容之淺深、廣狹雖有不同,然若論三學之性質,仍歸一致。且小乘三學為大乘三學的階梯,由於運心不同,致行分大小,倘按之於所行之法,初亦無顯著之差異。故就三學論道,各有特勝以論︰則經論所詮定慧法門,乃是「隨方攝化,應緣接物,宣演教觀」,而令眾生如說修行者。律藏所詮淨戒法門,則為「諸清淨眾,一界依棲,六和水乳,同一布薩,同一羯磨」,淨治身心,以為定慧之基礎者。經論偏於「明心顯理,是故心業以理為宗。律藏約事辨行,故身口業,以事為宗」。經論以理為宗者,理善虛通,可無間於古今中外男女僧俗,只要依法修行,定慧功成,皆可契理證悟。若逆理而行,統名曰迷。是以悟有巧拙,三乘聖賢,以是而分;迷有淺深,三界五趣,由之以判。然則迷悟由心,心不自悟,必假事緣。事緣雖多,首在持戒,故如來制戒,以事為宗,事行所顯,厥為身口,身屬色,色正而後心端,久之則由心發色,純淑自然,乃至色心一如,表裏一致,方為佛法大人之行。是以佛敕登具比丘,五夏學律,自此以後,方任聽教參禪,故知欲宏經論,必須依律;欲得定慧,必先持戒。以戒為根基,定慧之功行方高,以律為憑藉,經論之宏敷乃正。南山道宣律師,原本此意,立化制(亦名化行)二教,以判攝如來一代時教,而以戒為宗,認為必須先持戒以制禁業非,然後方堪用定慧而伏斷煩惱。三學次第,以戒居首,實有所以。倘戒本不固,縱有定慧,亦終成魔業!故三藏所詮,不越三學,行者進德修業,依戒為基,始能登高致遠。此固無間於大乘小乘,以「三學次第,理數必然,乖越常模,去道全遠」!此為就三藏三學以明增上戒學的重要,故從入道次第而言,制教重於化教,戒學先於定慧。此雖為一途之說,然按諸聖教,實有本有據。

(二)化制二教之範圍與楷定
泛明律學,既可通大小,然若云制教,則猶須簡別。大乘律學,雖別於經論,或如來散說,或菩薩輯治,然就其性質,仍屬於化教所收。菩薩戒法以菩提心為本,七眾通受,其中持犯開遮,輕重受捨,均有別於聲聞律制。故不僅十善、五戒、四宏、六度,一切觀行,是化教業,即大乘律儀,乃至聲聞乘之五戒、八戒、十戒,皆是化教所收。唯具足戒,方得制教之名。因為十善、四宏,劫初便有,人雖行之,不能超越世境。五、八、十戒,亦具足戒之支分,為便於行者漸學漸入,故別為制立。如來制戒,開始於十二年後,在此以前,已廣明一切大小行門,而五戒十善,四宏六度,早已宣敷傳習。傳說菩薩戒中之《梵網經》,即為佛初成道時說。故知十二年以前,雖不無大小戒法,不云如來制戒,故制教所詮,應唯是比丘戒法(比丘尼戒,雖亦稱具足戒,然必須依附於比丘戒,始得成立)。故一切戒法中,比丘戒最為尊上。比丘戒為言制教者,略有二意︰一者制止,禁諸出家,有惡皆斷,作則有過,止則無咎。二者制作,有善斯集,作則無愆,不作有罪。止持作持,均為如來之所制定,住持正教,綱維僧倫,無不以此是賴,是故唯具足戒,得制教名,既有別於經論定慧法門,又不同於理善戒法,於如來聖教中,別具聖意,有不容吾人忽視之處。

《四分》廣律載,舍利弗於靜處思惟︰「何者等正覺修梵行,佛法久住﹖何者等正覺修梵行,佛法不久住﹖」因以此事問佛,佛言︰「毗婆尸佛、式佛、拘留孫佛、迦葉佛,此諸佛修梵行法得久住;隨葉佛、拘那含牟尼佛,法不得久住。」又問︰「以何因緣毗婆尸佛等修梵行法得久住﹖以何因緣故隨葉佛等修梵行法不得久住﹖」佛即告以「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法,不結戒,亦不說戒」,是以「爾時彼佛及諸聲聞在世,佛法廣流布,若彼佛及諸聲聞滅度後,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以是故疾滅,佛法不久住。何以故﹖不以經法攝故。」「毗婆尸佛等,為諸弟子廣說經法,亦結戒,亦說戒。彼諸佛及聲聞眾在世,佛法流布,若彼諸佛及聲聞眾滅度後,諸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不令佛法疾滅。何以故﹖以經法善攝故。」舍利弗既聞諸佛法住久近,而原因在於是否結戒、說戒,故勸請釋尊「與諸比丘結戒、說戒,使修梵行,法得久住。」嗣後俟諸比丘有漏法生,佛即隨事制戒。觀此制戒因緣,可知如來制戒,意在「攝僧」,攝僧意在「令正法久住」。釋尊鑒於法待人宏,而人事無常,難以久保,與其必待傑出之人始能宏揚,不如寄附大眾(組織),展轉傳習,則更為穩固。然人眾相處,難免龍蛇混雜,智愚交參,倘不以法繩之於正,亦必聚而無狀,不足為大法之寄,是以如來以大悲等流,制戒攝僧。僧正而後道隆。佛法二寶,乃得因以久住。如來之廣制戒法,組織僧團,並以之列為三寶之一,為眾生恭敬增福之田,其關係佛法,實至為深重。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謂佛四意制戒︰「(一)令先作者,知無有罪,得除憂悔;(二)滅將來非法不起;(三)決疑網;(四)有十利。」前三易知,第四言十利者︰

(1)攝取於僧︰「僧」即是眾,僧眾共處,必以法攝,始能和合,自他相安,佛法勝事,因而成辦。律中喻如以線貫華,成妙莊嚴,散則無用。僧亦如是,必以法攝,方成佛法幢相,堪為世間良福之田,宏揚經法,住持聖教。故僧伽稱為六和合眾︰當知身和、口和、意和,是僧團精神之外觀;戒和、見和、利和,是僧團成立之本質。具此內外和合擔負住持佛教重任之僧團,必須自生活起居以至自修化他,皆有其共同規制,因之小而可以律身正己,大而可以自他相處,乃至達成「令正法久住」之目的,此為佛陀制戒攝僧之本意。

(2)令僧歡喜︰如來既制戒以法攝僧,僧中清淨守道清白者,自忖能恪遵如來聖制,解脫可期,由是而令僧心生歡喜。

(3)令僧安樂︰僧中遇有未能嚴持淨戒而有所違犯時,得依法出罪、懺悔,還復清淨。如是自身既免除憂悔而心得安樂,大眾亦因而和合樂住,故律中云「懺悔則安樂」。

(4)未信令信︰由於僧團之清淨如法,自然能令未於佛法生信心者令生正信。

(5)已信令增長︰使已經信仰佛法者,因僧團之清淨和合,令其信心愈加堅固,並增長廣大。

(6)難調者令調順︰出家者多,良莠不齊,倘不繩之以如來聖制,則強梁驕橫者難於就範,如來制戒,既長幼平等,住則共同遵行,犯則如法治,如是頑劣者無所施其技,則易於調伏順從。

(7)慚愧者得安樂︰此言僧中有心性柔和知慚知愧者,有犯則懺悔,不虞他人無理之干擾,則安樂而自得。

(8)斷現在有漏︰「漏」謂煩惱,煩惱多依事境而生,嚴持淨戒,可以防護根門,則現在煩惱無由得生。

(9)斷未來有漏︰持戒既能遮斷現在煩惱,不更熏習雜染種子,則未來煩惱亦必不生,故云斷未來有漏。

(10)令正法久住︰有戒法住世,則有清淨和樂之僧團,僧住則佛法住,三寶由此延續不絕。

如來制戒,有如上所說之十利。十利中以攝僧為根本,令正法久住為目的,中間諸利,乃自然從生。吾人從制戒十利以觀比丘戒法,可知釋尊一化,不出經戒二門,經義雖廣博深邃,無所不包,然欲發揚經義,住持正法,則有待於依戒而住之僧團,諺云︰「佛法宏揚本在僧。」僧是奉行佛陀經戒之團體,不是個人。律制四人以上可以羯磨說戒等(律列四種僧︰(一)四人僧,(二)五人僧,(三)十人僧,(四)二十人僧。各有其能作之事,不可一例。)故僧是奉行如來律制之團體,世間有如法奉行律制之僧團,則僧寶現前;有僧寶,則有法寶、佛寶,三寶住世,即是佛法之長住人間。佛言︰「我在僧數」、「供養僧,即供養我已。」佛之如此重視僧團,倚附僧團,即因僧團有住持佛法,代表佛教之勝用。佛世尚且如是,況佛滅度後,欲宏揚佛法,住持正教,不嚴淨僧團,又何能達成宏法利生之任務。更有進者,僧團為培養調練佛教人才之洪鑪,有健全之僧團,僧徒之品格才能逐漸增高。僧品崇高,則僧團自然清淨而有力。故佛教之律制,雖注重個人之持犯懺悔,更注重團體之清淨健全。個人與團體在一定之法制下,相互增上,則佛法之慧命,自然可以延續不絕。故比丘戒法,乃關係建立三寶之一之僧倫,僧倫若壞,則佛寶法寶無所附托。觀釋尊因過去諸佛法滅久近,而於此土制戒攝僧,其用意之深,付託之重,實不難想見。惜吾人生值法末,於佛世前後之僧團生活,不及聞見!然據史乘所載,佛滅未及百年,僧伽之律儀生活,即已發生歧見,嗣後五部、二十部,皆各有其所誦律本。

及佛法傳入中國,首重義理之流布,稍後雖有諸部羯磨、戒本、廣律之譯傳,且設壇受戒,然終止於少數人之鑽研修治而已。待中國大乘佛教蔚興,律制即隨小乘教義同被視為偏方之談,故真正出家律儀生活,中土久已失傳。間有黽勉勵行者,亦限於個人謹嚴之操持,未足稱為如法如律;以無有清淨如法之僧團,為之羯磨、授戒、出罪等。而今日流布於錫緬等地之佛教,據文字之報導與目擊者之口述,一切出家制度,猶能與原始律儀生活相切近,此誠為難能可貴者。而彼等在世界文化交流中,亦起有佛教主流之作用,而彼等所在之國土,猶以佛法為舉國上下一致信敬之對象,推原其故,乃由佛教律制生活之保存。反觀我國佛教,雖號曰大乘,猶存菩薩比丘之名,然按諸實際除如儀登壇受具一事外,幾不知更有他事。故由於律儀生活之廢弛,所謂律制中之僧團規制,實早已名實俱亡。今日中國佛教所謂僧,已不是依律而住之團體,而變成依佛教出家之個人。然所謂出家,既未具沙彌律儀,更不成比丘性,亦徒存其儀制而已。試以佛教中事,微驗於舉國僧徒,除早晚課誦及念佛拜懺等儀式略稱相同外(其實亦不盡然),幾更無一致之法守與規制。以如此散漫之僧眾,住持如來法毗奈耶之正教,焉得不東倒西歪!佛教之漸為國人所疏遠,不受社會之重視與信敬,無不導源於僧制之廢墬。故當今之世,欲圖佛教之隆盛,吾人猶以循健央楓團之途徑為最有效,但欲健央楓團,非謂處處均以原始律制繩之之謂,然至少原始律制中之根本重戒應該嚴守,至於「小小戒可捨」,亦須以不違律制之根本精神為原則。當知佛教已因律制之廢墬而招至衰落之後果,倘不於此根本之處,深加警悟而極圖之,則佛法之滅亡,將繼踵而至!

佛法在印度,凡云出家,無論大小乘學者,皆依小乘律制而住,雖比丘更受菩薩戒,但遇有與比丘律儀相迕之處,猶謂應防護聲聞律儀。以比丘律儀,乃建立僧倫之根本。一切律儀及佛法,皆以此而得建立,故不容違背。經載文殊師利與大迦葉應阿闍世王請,文殊始讓迦葉,不敢違世尊之恒規;迦葉則終遜文殊,所以順請主之本意。觀此大小乘學人彼此相敬相讓之事蹟,可知大小律儀非不相容,以文殊之大智,猶尊迦葉小乘之戒德。而西土大乘佛法之龍象,如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皆依小律而出家受具。故若依次序位,則大乘學人,在大乘眾中,可依大乘而序前後,若入小乘眾中,則仍須依小律而序其先後。由此可見,自佛世以來,比丘律制,即為佛教崇重之中心。故若剋論制教,應唯指比丘律儀。

(三)化制二教的異同
關於化制二教之異同,靈芝大師曾以四種四句明其差別。初約違四句︰

(1)違化不違制︰如吾人瞥爾起貪瞋之念,及一般俗人作十不善業,此皆有違理善,故曰違化。不違制者,以制教為防身口,不論心犯,以若約心論犯,則世間將無一清淨比丘,故比丘起貪瞋等念,雖屬不善,然未現之身口,故不犯律制,仍謂清淨。在家人未稟佛戒,雖作諸不善,亦不違制教,然十不善業,性是惡法,作則有罪,故是違化。

(2)違制不違化︰如比丘受具足,應持二百五十戒,其中有關衣、食、住、藥,威儀行住等事,皆為出家受具所須遵守者。而此等諸戒,皆如來為護世譏嫌而遮止比丘令不作者,若比丘於此等遮制,有所違犯,名犯遮罪。以其性非是惡法,不違理善,故不違化教。

(3)俱違︰如比丘犯淫、殺、盜、妄等戒,既有違化道善法(即犯性戒),又違悖如來聖制(亦犯遮戒)。故俱違化制二教。

(4)俱不違︰如比丘內以理觀自照,外以戒法檢束身心。內外光潔,身心清淨。既不違制教,亦不違化道。

次約順四句︰

(1)順化不順制︰如居家學佛,觀無常、苦空、無我之理,破除迷執,乃至證入聖果,亦只云隨順化教。以身為俗侶,未能出家稟比丘律儀,故不順制教。

(2)順制不順化︰如出家稟受律儀,但知嚴守事戒,而心無慧觀,不明空無我理,於戒雖云不犯,然於如來化教,則未云隨順。

(3)俱順︰此與初中第四句同,即內具慧觀而外有戒檢。

(4)俱不順︰如一般凡愚,起惑造業,無慚無愧。

約受戒四句︰

(1)稟化不稟制︰如《淨名經》云︰汝但發心,即名具足;而不依律制,羯磨受戒。

(2)稟制不稟化︰即內無淨慧,而外遵律制,如法登壇受具者是。

(3)俱稟︰即心希出離,受律儀戒,復知趣向聖道,如佛世利根,善來、三語,即得道果。又,此指出家菩薩,既稟比丘律儀,復受菩薩戒,亦是化制俱稟。

(4)俱不稟︰即一般凡愚。

約懺罪四句︰

(1)化淨制不淨︰如比丘犯罪,但知觀罪性本空,而不依篇聚出罪還淨;如是,縱得好相,亦不入淨僧之數。

(2)制淨化不淨︰如比丘犯罪,但知依律懺悔還淨,而不知慧觀,如是雖除違制之罪,而業性不空,終為情執所累。

(3)俱淨︰犯戒則依律出罪還淨,違制之罪即滅,復以淨慧觀業性不可得,空諸幻累。

(4)俱不淨︰即凡愚犯罪,既不知依律出罪,亦不依慧觀懺除。

循此四種四句,可知化制二教之關係與範圍。在家學佛,則稟化教,而無制教,出家學道,則雙稟二教。故出家眾不應僅防身口,亦應防心;不但遵從事懺,亦應注重理觀。然若剋論化制二教之界限,則制教唯是比丘戒法,其餘經論,及菩薩戒法皆屬化教所收。以菩薩戒法,雖亦是律儀,為佛口所說,然菩薩律儀,可遍於三世十方,故乃屬化教所攝。比丘戒法,則係釋尊依此界風俗習慣而制立,諸佛有無不同,即有比丘律制之佛土,亦不必盡同此土之制。故小乘律制,乃釋迦佛法所特有,為住持佛法之根本,釋尊大悲所等流。

〔參考資料〕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序;《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卷一之一;《八宗綱要》卷上。


大悲心陀羅尼

即俗稱之「大悲咒」。為唐宋以來,我國佛教界所盛行的長咒。亦名千手千眼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廣大圓滿陀羅尼、無礙大悲陀羅尼、救苦陀羅尼、延壽陀羅尼、滅惡趣陀羅尼、破惡業障陀羅尼、滿願陀羅尼、隨心自在陀羅尼、速超十地陀羅尼。

依此咒之相關佛典所載,此咒係過去九十九億恆河沙數諸佛所說,觀世音菩薩受之於千光王靜住如來。時觀世音始住初地,一聞此咒,立超第八地,故心生歡喜,發誓弘布,以利樂眾生;觀世音菩薩乃即應願,而身生千手千眼。

大藏經中載有本咒之相關經典為數不少,玆列之如次︰

(1)《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一卷,唐‧伽梵達磨譯。

(2)《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一卷,唐‧菩提流志譯。

(3)《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二卷,唐‧智通譯。

(4)《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咒本》一卷,唐‧金剛智譯。

(5)《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身咒本》一卷,唐‧金剛智譯。

(6)《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一卷,唐‧不空譯。

(7)《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一卷,唐‧蘇嚩羅譯。

(8)《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二卷,唐‧不空譯。

(9)《大悲心陀羅尼修行念誦略儀》一卷,唐‧不空譯。

(10)《千手觀音造次第法儀軌》一卷,唐‧善無畏譯。

此中,依經典之不同,全咒之章句亦有異,如智通譯《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卷上,及菩提流志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所載,此咒計九十四句;金剛智譯《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咒本》所載,則為一三○句;不空譯《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卷下所載則為四十句;伽梵達磨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所載則有八十四句。現代之顯密各宗派所誦持者,即伽梵達磨所譯。玆列其全咒如次︰

(1)中文大悲咒


南無 喝囉怛那 哆囉夜耶 南無 阿唎
耶 婆盧羯帝 爍缽囉耶 菩提薩埵婆耶 摩
訶薩埵婆耶 摩訶 迦盧尼迦耶 唵 薩皤囉
罰曳 數怛那怛寫 南無 悉吉㗚埵 伊蒙阿
唎耶 婆盧吉帝 室佛囉楞馱婆 南無 那囉
謹墀 醯唎摩訶 皤哆沙咩 薩婆阿他 豆輸
朋 阿逝孕 薩婆薩哆 那摩婆薩哆 那摩婆
伽 摩罰特豆 怛姪他唵 阿婆盧醯 盧迦
帝 迦羅帝 夷醯唎 摩訶菩提薩埵 薩婆薩
婆 摩囉摩囉 摩醯摩醯 唎馱孕 俱盧俱盧
羯蒙 度盧度盧 罰闍耶帝 摩訶罰闍耶帝
陀囉陀囉 地唎尼 室佛囉耶 遮囉遮囉 
麼麼 罰摩囉 穆帝隸 伊醯伊醯 室那室那
阿囉嘇 佛囉舍利 罰沙罰嘇 佛囉舍耶
呼盧呼盧摩囉 呼盧呼盧醯利 娑囉娑囉 悉
唎悉唎 蘇嘇蘇嘇 菩提夜 菩提夜 菩馱夜
菩馱夜 彌帝唎夜 那囉謹墀 地利瑟尼那
婆夜摩那 娑婆訶 悉陀夜 娑婆訶 摩訶
悉陀夜 娑婆訶 悉陀喻藝 室皤囉夜 娑婆
訶 那囉謹墀 娑婆訶 摩囉那囉 娑婆訶 
悉囉僧 阿穆佉耶 娑婆訶 娑婆摩訶 阿悉
陀夜 娑婆訶 者吉囉 阿悉陀夜 娑婆訶
波陀摩 羯悉陀夜 娑婆訶那囉謹墀 皤伽
囉耶 娑婆訶 摩婆利 勝羯囉夜 娑婆訶 
南無喝囉怛那 哆囉夜耶南無 阿利耶 婆
羅吉帝 爍皤囉夜 娑婆訶 唵 悉殿都 漫
多囉 跋陀耶 娑婆訶


(2)梵文(羅馬字拼音)大悲咒


namo ratna-trayaya namaḥ arya avalo
kiteśvaraya bodhisatvāya mahā-satvāya
mahā-kāruṇikāya oṃ sabalavati śudhana
tasya namas-kṛtvanimaṃ ārya avalo
kiteśvara laṃtabha namo nīlakaṇṭha ślīma
hāpataśami sarvatodhuśupheṃ aśiyuṃ sar-
vasada nama bhaga mabhatetu tadyatha oṃ
āvaloki lokate kalati eśili mahā-bodhisatva
sabho sabho mara mara maśi maśi
ridhayuṃ guru guru gamaṃ turu turu bha-
śiyati mahā bhaśiyati dha ra dhara dhiriṇi
śvaraya jala jala mama bhamara mu dhili
edyehi śina śina alaśiṃ bhalaśari bhaśa bha
śiṃ bharaśaya hulu hulu pra hulu hulu śri
sara sara siri siri suru suru budhi budhi
budhaya budhaya maitriye nīlakaṇṭha tri-
śaraṇa bhayamaṇa svāhā sitaya svaha ṃahā
sitáya svāhā sitay aye śvaraya svaha nīla
kaṇṭhi svāhā pranila svaha śri sidha
mukhaya svāhā sarva mahā astaya svāhā
cakra astaya svaha pa dma keśaya svāhā
nīlakaṇṭhe paṇṭalaya svāhā mobholiśaṅk-
araye svāhā namo ratna-trayaya namaḥ
arya avalokita īśvaraya svāhā oṃ sidhyantu
mantra pataye svāhā。


上列咒文中之梵文羅馬字拼音,係《漢滿蒙藏四體合璧大藏全咒》所收該咒之譯音,為日本學者所譯。中文咒文中之「那摩婆薩哆」五字,為不空與伽梵達磨二師譯本所未載。然坊間流通之大悲咒本則皆有之。

以持誦大悲咒加持的淨水,謂之大悲水。凡三寶弟子淨口虔修者均可念大悲水以作息災解厄之用,且可布施結緣。念時,先須焚香頂禮,供開水一杯(多少不拘);應念 (1)香讚,(2)淨口業真言,(3)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4)千手千眼無礙大悲心陀羅尼(三聲),大悲咒四十九遍,(5)補缺真言,(6)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十聲)。

相傳此大悲水仗佛威力能治一切大小疑難之症。服此水者必須素口先念「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十聲(如小兒或病者無法念時,凡有關係之人均可同聲代念),然後服下。如服此水者或其家人能發願量力救度眾生,或每月齋素幾日,尤見功效。至若潛修大德念大悲水時,水可無限而布施亦無限,此隨發心者功德如何而定。此外,相傳用大悲水徧灑居室,亦有消災之用。

◎附︰般若室利〈真言密咒的解說〉後篇(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4})

緣起與精神
本咒是有一次釋尊在補陀落山觀世音菩薩宮殿時,因大眾(菩薩、聲聞、人天等)被觀音菩薩密現的神通、光明、瑞相驚動,因此世尊為之而說的。那時觀世音菩薩,在世尊讚歎他過去世的種種功德因緣之後,告訴世尊說︰「我有大悲心陀羅尼,今正欲說」,並舉出十條理由︰(一)為安樂眾生故,. 二為除一切病故,(三)為得壽命故,(四)為得富饒故,(五)為滅除一切惡病故,(六)為離障難故,(七)為增長一切善法諸功德故,(八)為成就一切諸善根故,(九)為遠離一切諸怖畏故,(十)為速滿一切諸希求故。因甚得世尊的嘉許故,奉命說了本咒──大悲心陀羅尼。即︰觀世音菩薩,於過去世曾在千光王靜住如來佛所,聽得本咒,因此發了誓願欲度來世的一切眾生。說來真不可思議,當他發此願後,身便具足了千手千眼,因此他歡躍異常,除重舉前此之十願之外,更立六大誓願為持本咒者迴向。所以欲持本咒的行者,必須體解觀世音菩薩的這種大悲。十大願和六大願就是︰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知一切法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得智慧眼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度一切眾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得善方便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乘般若船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得越苦海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得戒定道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登涅槃山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會無為舍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圓法性身
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
我若向火湯,火湯自消滅
我若向地獄,地獄自枯竭
我若向餓鬼,餓鬼自飽滿
我若向修羅,惡心自調伏
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


據經中的記載,持本咒的人,不但能得到種種無量功德,同時又能生於十五種善生和離十五種的橫死。但在此我們必須要明白的,就是本咒的精神,不然,只有辜負了菩薩的大悲,又自欺了自己。經中說明本咒的精神為︰「大慈悲心是,平等心是,無為心是,無染著心是,空觀心是,恭敬心是,卑下心是,無雜亂心是,無見取心是,無上菩提心是。」


印度佛教

指起源及發展於印度的佛教。為喬答摩‧悉達多(即佛陀)大約在西元前六世紀(一說西元前五世紀)所創,迄今已流傳二千餘年。其範圍幾乎遍及全亞洲,且與基督教、回教合稱世界三大宗教。

有關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四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西元前六~五世紀,即佛陀創立佛教至佛滅百年左右) 西元前六世紀,佛陀誕生於迦毗羅衛城(現屬尼泊爾)近郊的藍毗尼園。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成道後的佛陀,徹悟宇宙間一切現象,悉由種種因與緣的和合所現起,非能獨立自存,常住不變。須相互依持,互生作用始得存在。因而提出「緣起論」,並自此一思想衍生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學說。又謂人生由於無明(avidyā),不了解緣起的實相,以致引起諸多痛苦。然痛苦是可以克服的。由是乃建立四聖諦、十二因緣的理論。且以八正道為實踐方法。企圖以「戒定慧」三學所發展出來的修持方式,克服生命中之本質性的苦惱,以達到究竟解脫的目標。

佛陀自成道之時起,以迄八十歲入滅為止,四十五年間到處教化。其教法最初由弟子以口誦或記憶的方式傳承。爾後始編集為由經、律、論組成的「三藏」。其中之《經集》、《如是語經》與《無問自說經》是經中之最古者。由於佛陀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故信徒不論出身貴賤,皆可加入教團。而教團中之每一成員,皆須嚴格遵守戒律。在信徒中,出家者稱為比丘(男)、比丘尼(女),在家者則稱為優婆塞(男)、優婆夷(女)。

〔部派佛教時期〕 又稱阿毗達磨佛教時期。此期佛教各部派的重點在於教義的深化,而非對一般大眾的布教。在佛滅後百年左右,佛教內部因對戒律及教義的看法迥異,因而分裂成保守的上座部及革新的大眾部二派(此為根本分裂)。然關於分裂之原因,南、北傳佛教所說不同。南傳佛教謂係跋耆族比丘倡十事新說(即角鹽淨、二指淨、他聚落淨、住處淨、隨意淨、久住淨、生和合淨、飲闍樓伽酒淨、無緣坐具淨、金銀淨)所造成;北傳佛教謂因大天倡五事新說(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所導致。其後二派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為枝末分裂。

上座部是以正統派自居的部派,作風較為保守。在形式上採沆格的出家主義,認為佛教徒修行的最高境界是阿羅漢果,其境界與佛之果位相等。其所述教義極為繁複,頗有煩瑣神學的色彩。佛滅三百年後,此派分為雪山部(根本上座部)及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部之下又分犢子、化地、飲光、經量四部。犢子部再分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四部;化地部則再分出法藏部,總計十一部。其中,說一切有部特別重視三藏中的論藏。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我空法有。於諸派中成為正統的傳承。現今我國所流傳的小乘典籍,多屬此部的著作。

相對於上座部的保守性格,大眾部是比較自由、開放的。該部以為佛陀的境界是不可企及的,佛身是「無漏」的,而且如來的色身、威力、壽量皆無邊際(《異部宗輪論》)。此外,又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不同。在心性論方面,大眾部主張一心相續說及心性本淨說。認為人的心性本來清淨,所有的煩惱僅為客塵而已。其教義理論頗富進步的自由主義色彩,對於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影響甚鉅。爾後,此派又陸續分出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說假、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八部。

〔大乘佛教時期〕 佛教思想在部派佛教時代,由於過分重視義理的解釋與組織,失去原始佛教的活潑精神,以致頗有與廣大群眾脫節的趨勢。在此情勢下,基於自由立場,打破形式主義的束縛,以恢復佛陀真精神為目標的大乘佛教運動,遂在南印度蓬勃發展。

依據日本學者平川彰的看法,大乘佛教的成立,肇始於釋尊逝世後的佛塔建設者與管理者。這些建設、管理佛塔的在家佛教徒,逐漸形成一種宣揚六波羅蜜及大乘戒律的團體,這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薩僧團。

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一世紀之間,大乘經典開始出現。在陸續出現的大乘經之中,較重要的有;般若系經典、《法華經》、《維摩經》、《寶積經》、華嚴系經典、淨土系經典等。所闡述的重要思想有︰空、中道、實相、菩薩道、三乘分別、一心本淨等。其後,更依據此等理論逐漸分成中觀、瑜伽行二大派︰

(1)中觀派︰約西元二世紀形成,始祖為龍樹。此派係依據龍樹所撰的《中論》,宣揚般若空觀。主張非有非空,亦有亦空的中道。認為現象世界均為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故謂一切皆空。到四、五世紀時,由於佛護與清辯對中觀理論有不同的解釋,乃使此派又分裂為二。佛護的系統稱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ṇgika);清辯的系統稱為「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

(2)瑜伽行派︰興起於四、五世紀間,以彌勒菩薩為開祖,無著及世親為此派理論體系之確立者。此派以《瑜伽師地論》為理論基礎,建立唯識說。主張萬法唯識、三界唯心。認為一切存在皆由心識所變現。故識與心靈為有,其餘萬法為空。爾後,世親法統出德慧、安慧、護法、親勝、火辨、陳那等人。其中,陳那為印度論理學的集大成者。又此派的重要理論依據有《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書。

〔密教時期〕 如前所述,清新活潑的印度大乘佛教亦在進入中期時,急於尋求第二次理論性的整合。終於分成無著、世親等人的瑜伽行唯識派,及依據《中論》之般若空觀的中觀派。此二派且曾發生長期的法義論戰。其後,統一這兩大系統,標榜金剛界(唯識系)、胎藏界(中觀系)不二一體的密教應運而生。密教的獨立在七世紀左右,隨著《大日經》、《金剛頂經》二大聖典的出現,而進入最盛時期。此種教義之主要特色為主張即身成佛,並對大日如來及其他佛、菩薩、護法神的信仰,較前代佛教徒更為熱烈,且加以儀軌化。並提倡三密相應等異乎從前的修持法。

密教曾受到印度土著信仰的強烈影響,並且隨著印度教思潮的抬頭,而為印度教所吸收。到1199年,持續庇護佛教的波羅王朝滅亡。1203年,印度末期佛教的主要寺院超戒(又譯超岩)寺被伊斯蘭教徒摧毀。自此,印度佛教乃告衰亡。自十三世紀初到十九世紀末期,印度佛教可謂進入空白時期。一直到1891年,達摩波羅的摩訶菩提協會(又譯大菩提會)及安貝卡(又譯安培克)的新佛教運動都企圖刺激印度佛教的復甦,但是迄今為止,與十三世紀以前的盛況相比較,仍然相距太遠。

◎附一︰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年表〉


┌───┬────────────┬──────────────┐
│ 年代 │一 般 歷 史 │佛 教 歷 史 │
├───┼────────────┼──────────────┤
│西元前│印度河文明(西元前3000~│ │
│ │2000年) │ │
│ 3000│(有下限至西元前1000年的│ │
│ │遺跡) │ │
│ 2000│亞利安人入侵旁遮普地區梨│ │
│ 1500│俱吠陀 │ │
│ 1000│吠陀梵書 │ │
│ 800│上古奧義書 │ │
│ 500│六師外道 │ │
│ │大雄(西元前 478死) │喬達摩.佛陀入滅 │
│ │ │( 1)西元前 458──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西元前 383──說一切有│
│ │ │ 部的說法 │
│ │ │( 3)西元前 544~ 543──南│
│ │ │ 方佛教諸國的說法 │
│ │ │王舍城結集(第一次結集)──│
│ │ │佛陀入滅之年 │
│ │ │吠舍離結集(第二次結集) │
│ │ │( 1)佛滅後 100年──分別說│
│ │ │ 部、法藏部、化地部、雪│
│ │ │ 山部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0年──說一切│
│ │ │ 有部的說法 │
│ │ │根本分裂 │
│ │ │( 1)佛滅後 100年以內黑阿育│
│ │ │ 王治世時期──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6年阿育王治世│
│ │《摩訶婆羅多》、《羅摩衍│ 時期──有部的說法(元│
│ │那》出現 │ 版、明版取 160年之說)│
│ │ │( 3)佛滅後 137年摩訶帕德摩│
│ │ │ .難陀治世時期 │
│ │亞歷上大王入侵印度(西元│( 4)佛滅後 160年孔雀王朝阿│
│ │前 327年) │ 育王治世時期──上座的│
│ │ │ 說法 │
│ │旃陀羅笈多即位(西元前 3│( 5)佛滅後 200年以前──大│
│ │17年) │ 眾部的說法 │
│ 300│ │ │
│ │阿育王即位(西元前 268)│阿育王即位 │
│ │征服羯陵伽(西元前 261)│( 1)佛滅後 100年──迦膩色│
│ │ │ 迦王的傳承 │
│ │ │( 2)佛滅後 116年──有部的│
│ │ │ 說法① │
│ │ │( 3)佛滅後 160年──有部的│
│ │ │ 說法② │
│ │ │( 4)佛滅後 218年──分別說│
│ │ │ 部的說法 │
│ │提婆南毗耶.帝沙王(斯里│派遣傳道使 │
│ │蘭卡之王,西元前 247~ 2│( 1)摩呬陀長老開教楞迦島(│
│ │07) │ 今斯里蘭卡) │
│ │ │( 2)蘇拉.鄔他那開教金地國│
│ │ │ (今屬緬甸) │
│ │ │華氏城結集(第三結集)──佛│
│ │ │滅後 236年阿育王治世時期──│
│ │ │分別說部的說法 │
│ 200│ │ │
│ │孔雀王朝滅亡,巽伽王朝興│ │
│ │起(西元前 180) │ │
│ │梅猛特勞斯王即位(西元前│迦多衍尼子(西元前 150) │
│ │ 163) │ │
│ │卡拉毗拉王(西元前 120)│巴路特、山崎大塔及其雕刻 │
│ 100│ │西印度開始建造佛教石窟寺院 │
│ │塞種入侵印度(西元前90~│《般若經》原形成立 │
│ │80) │ │
│ │毗克羅摩紀元(西元前58)│斯里蘭卡開始書寫三藏 │
│西 元│案遠羅王朝最盛期(90~ 1│犍陀羅和馬土臘雕刻興起 │
│ │20) │馬鳴( 100~ 160) │
│ │迦膩色迦王( 128~ 153)│《大毗婆沙論》問世 │
│ │ │阿摩羅縛提大塔及其雕刻開始建│
│ │ │造 │
│ │ │龍樹( 150~ 250) │
│ │ │提婆( 170~ 270) │
│ 200│ │ │
│ │ │《解深密經》問世 │
│ │ │彌勒( 270~ 350) │
│ 300│ │ │
│ │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一世即│無著( 310~ 390) │
│ │位( 320) │ │
│ │沙摩陀羅笈多王( 335~ 3│ │
│ │75) │ │
│ │旃陀羅笈多二世( 375~ 4│世親 │
│ │15) │( 1)古世親( 320~ 400,稱│
│ │ │ 友《俱舍論釋疏》中出此│
│ │ │ 名,羅什譯世親選述《百│
│ │ │ 論》、《發菩提心論》等│
│ │ │ 承延此名) │
│ │ │( 2)新世親( 400~ 480,年│
│ │ │ 代比定據《婆藪槃豆法師│
│ │ │ 傳》) │
│ 400│ │法顯印度之行( 405~ 410) │
│ │ │那爛陀寺建立 │
│ │ │陳那( 420~ 500) │
│ │ │覺音( 420~? ) │
│ │ │法護( 470~ 540) │
│ │ │安慧( 470~ 550) │
│ │啞厭啞達入侵印度( 480)│ │
│ 500│笈多王朝衰落 │清辯( 490~ 570) │
│ │ │戒賢( 529~ 645) │
│ │ │護法( 530~ 561) │
│ 600│西藏歷史時期 │ │
│ │松贊干布王統一西藏( 629│月稱( 600~ 650) │
│ │) │佛教傳入西藏 │
│ │ │玄奘印度之行( 630~ 644) │
│ │ │法稱( 650) │
│ │蘇門達臘興起室利佛逝王國│《大日經》、《金剛頂經》問世│
│ │ │義淨印度之行( 672~ 685) │
│ │ │寂護( 680~ 740) │
│ │ │金剛乘開祖因陀羅菩提( 687~│
│ │ │ 717) │
│ 700│商羯羅王( 700~ 750) │ │
│ │波羅王朝建立( 750) │ │
│ │ │蓮華生( 760c.) │
│ │ │婆羅浮屠建造( 750~ 850) │
│ │ │西藏桑耶寺建立( 766) │
│ │ │西藏朗達馬王( 836~ 841)滅│
│ │ │法 │
│ 1000│ │阿底峽( 980~1052) │
│ │蒲甘王朝(緬甸)創立(10│時輪乘興起(1017~) │
│ │44) │佛教傳入緬甸 │
│ │ │吳哥寺建立(1113) │
│ 1200│伊斯蘭教徒統治北印度(12│ │
│ │05) │超岩寺燒毀(1203) │
│ │斯葛泰依王朝(泰國)創立│佛教文化從斯里蘭卡向泰國傳播│
│ │(1238) │ │
│ │帖木兒入侵印度(1398) │宗喀巴(1357~1419) │
│ 1400│錫克教開祖納納克(1469~│達賴喇嘛一世(1450) │
│ │1538) │拉芒國王達摩賽地(1472~1492│
│ │瓦斯科.達.伽馬到達印度│)建立伽里耶尼戒壇 │
│ │西海岸(1498) │ │
│ │莫臥兒朝沙.賈漢(1627~│ │
│ │1658) │ │
│ │羅摩克利希那傳道會建立(│達磨波羅(1864~1933) │
│ │1897) │毗木拉奧.拉木奇.安垃克(18│
│ 1900│ │91~1956) │
│ │巴基斯坦共和國從印度聯邦│佛陀逝世二千五百周年紀念(19│
│ │分離獨立(1956)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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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摘錄)

「佛法」在流傳中,出現了「大乘佛法」,更演進而為「祕密大乘佛法」,主要的推動力,是「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懷念,是通過情感的,也就可能有想像的成分;離釋尊的時代越遠,想像的成分也越多,這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事實。

佛弟子對佛的懷念,起初是︰釋尊遺體──舍利的建塔供養,釋尊遺蹟的巡行,表示對釋尊的信敬與思慕。釋尊過去生中──菩薩的大行,也從「本生」、「譬喻」、「因緣」中流傳出來。佛及過去生中菩薩行的偉大,是因佛弟子的懷念釋尊而引發的,成為佛教界的共同信念。涅槃了的釋尊,不是神教想像的「神」那樣的存在;但一般信眾,對於佛入涅槃而再見不到了,不免引起內心的悵惘。態度自由而重於理想的大眾系說︰佛是不可思議的存在;佛壽是無量的;現在的十方世界,有佛出世︰這多少滿足了一般人心──「大乘佛法」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

釋尊開示的正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修學者先徹了因果的必然性──如實知緣起;依緣起而知無常,無我無我所,實現究竟的解脫──涅槃寂滅。涅槃不落有無,不是意識語言所可表示,為修行而自覺自證知的。以菩薩大行為主的「初期大乘」經,繼承「佛法」的正法中心,但「佛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初期大乘」經,卻是直顯深義──涅槃。空性、真如、法界等,都是涅槃的異名。所以,「佛法」從緣起入門,「初期大乘」是直顯諸法的本性寂滅。諸法本性是無二無別、無著無礙的,在「佛」的懷念中,傳出一切眾生有如來(胎)藏、我、自性清淨心的「後期大乘」經。這樣,「正法」由緣起論而發展為法法平等無礙的法(本)性論;又由法(本)性論而演化為佛性(如來藏)本具論;再進就是本來是佛了。這是佛教思想發展中,由法而佛的始終歷程。

佛法甚深──緣起甚深,涅槃更甚深,一般人是難以受學的。為了方便普化,施設「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六念法門,使不幸的人,在恐怖、苦惱或病重時,能內心安定,不失善念,這有點近於一般宗教了。「念(憶念、繫念、觀念)佛」是特別發達的!大乘興起不久,犍陀羅、摩偷羅一帶,有塑造、繪畫的佛像流行。方便的「念佛」,過去是念佛的功德,現在也取(佛像)相而念佛的色身。一心繫念,佛於自心中現起;依據這種修驗,得出「自心作佛」、「三界唯心」的理論。後期的大乘經說︰如來藏、我是相好莊嚴的,自性清淨心是清淨光征,眾生本具,所以念佛不只是念三世十方佛,更要念(觀)自己是佛。「念佛」,是從「初期大乘」,「後期大乘」,進入「祕密大乘佛法」的通途。

菩薩發菩提心,久在生死修難行大行,精神偉大極了!但在一般人,可說嚮往有心而不免無力承擔的,於是繼承「佛法」的方便,說佛前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這是廣義的「念佛」,容易修行,為養成大乘法器的方便。一般的「念佛」方便,著重稱名,有「消業障」、「生淨土」、「不退菩提」,種種的現生利益。西元前後,經典的書寫流行,為了普及流通,經中極力稱揚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有種種現生利益。般若「是一切咒王」,勝過一切神咒,也就承認了世間的神咒。以唱念字母,為悟入無生的方便。大乘經的音聲佛事︰唱字母、稱佛名、誦經、持咒,是「大乘佛法」能普及民間的方便。

「佛法」說到了「念天」,菩薩本生中,有以天、鬼、畜生身而修行的,「大乘佛法」也就出現了「天(大力鬼王、高等畜生)菩薩」。帝釋等每說陀羅尼──明咒護法,咒語漸漸重要起來。「後期大乘」的《楞伽經》等,進一步說︰印度民間信仰的天、鬼神、古仙,都是佛的異名,佛所示現的,奠定了「佛天一如」的理論。西元三世紀起,印度梵文學復興,印度教也漸漸興起。在「大乘佛法」的方便道,及如來果德的傾向下,適應外在情勢,發展為「祕密大乘佛法」,多與神(天)教相通。如教典不名為「經」,而名怛特羅(續)。取「奧義書」式的祕密傳授,師長的地位重要起來。咒──佛、菩薩等的真言,是「語密」。神教的手印,佛法也有了,是「身密」。護摩──火供(「佛法」所禁止的),成為自利利他的重要事業。民間信仰的鬼神,進入「祕密大乘」的堂奧︰有手執武器,忿怒相的天菩薩(或佛所示現)。溼婆天派有「性力」崇拜,「祕密大乘」也有相抱相合的(俗稱)歡喜佛。適應與融攝神教,「佛天一如」的具體化,為「祕密大乘」的特色!

「大乘佛法」的菩薩大行太難了,一般傾向於重「信」的「易行道」。恰好如來藏是佛智與色相莊嚴的本來具足,與「念佛」的是心作佛,自心是佛相通,「祕密大乘」這才觀自身是佛──「天慢」,發展為即身成佛的「易行乘」。即身成佛,不用修利濟眾生的菩薩大行,等成了佛再來利濟眾生。難行不用修,佛果可以速成,對一般人來說,真可說太好了!

大乘經中,十方世界的佛、菩薩多極了,再加入印度群神,不免雜亂。「祕密大乘」作了有組織的序列,如《瑜伽續》以中央毗盧遮那,及四方四佛,分五部(族)而統攝一切。五方五佛,是仿照忉利天主帝釋在中央,四方來的四大天王四面坐的集會方式。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是一向分為五族的。夜叉王──執金剛、金剛手、金剛藏、普賢(坐六牙白象,與帝釋相同),是「祕密大乘」的當機者。忉利與四大王眾天,是欲界的地居天,天龍(鬼畜)八部的住處。欲界是有淫欲的,地居天形交成淫而不出精,正是「無上瑜伽續」,修天色身,貪欲為道的理想境界。太虛大師稱「祕密大乘」為「依天乘行果而趣佛果」,這是不以人事為本,適應印度神教,以天(鬼神)法為本的大乘。

以上是大乘經法的情形。分別抉擇經文,成為條理嚴密的義解(論義也影響後起的經典),是論。大乘論有︰

(1)中觀系︰「初期大乘」的直顯深義,學者容易流入歧途,龍樹起來造論,說緣起無自性故空;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佛法」的「性空、唯(假)名」。龍樹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那是回歸於「佛法」的立場,「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所以中觀是三乘不二的正觀,有貫通「佛法」與「初期大乘」的特長!

(2)瑜伽行系︰無著依(文體近於論的)《解深密經》等造論︰「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是不了義說,緣起──依他起相是自相有的;「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是真如的異名。瑜伽行系的特色,是依虛妄分別(的「分別自性緣起」),說「唯識所現」。為了論證唯識所現,陳那與法稱,發展了量論與因明。說到轉染成淨,立佛的「三身」、「四智」︰佛果是當時佛教界的重要論題。中觀與瑜伽行二系,都分別如實與方便,多少糾正了佛教界的偏差。不幸是,後學者為了龍樹說緣起無自性,無著說緣起自相有,彼此間引起無邊的論諍,忘失了佛法「無諍」的精神!

(3)如來藏系︰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近於神教的真我、真心,適應世俗而流行。堅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受到無著論的影響,卻沒有說種子與唯識。論說四法︰「佛界」是本有如來藏;「佛菩提」、「佛法」、「佛事業」,是如來藏離染所顯的佛體、佛德與佛的業用。有的學者,融攝瑜伽行派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使虛妄的阿賴耶──藏識,與如來相結合,說「如來藏藏識心」。以真常為依止而說唯心,是文體近於論的《楞伽》與《密嚴》。《寶性論》明佛的因果體用,《密嚴經》說如來藏是念佛三昧者的境界,也就是觀自身本來是佛。後起的「祕密大乘」,攝取「中觀」與「瑜伽」,繼承「如來藏」說,從信仰、修行中發展完成。

印度佛教(學)思想史,一般都著重於論義。論是分別抉擇,高層次的理論,是不能普及一般的。「大乘佛法」後期,那爛陀寺的論學,成為佛教權威,而重信仰,重他力,重事相,重修行,重現生利益的佛法,正以「念(佛天一如)佛」為中心而普遍流行。晚年多讀經典,覺得適應信增上的方便,如造塔、造像、念佛、誦經……,存在於佛教中的異方便,對佛法思想的演化,有極為深遠的影響,所以曾寫了《佛法方便之道》十餘萬字。又覺得︰如實與方便,是相互影響而演化的,所以又想起了《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寫作。如實與方便,有佛法自身的開展,也受到外來──神教思想、不同地區、政治情況……的影響。把握佛法特質,理解發展中的重要關鍵,多方面的種種影響,才能完整的表達出印度佛教思想史的真相。

◎附三︰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印度的佛學思想開始流行,是在西元前的第五世紀,以後逐漸發展、擴大起來,一直到西元後十世紀大乘佛學在印度衰微,前後經歷了一千五百年。在這漫長的時期裏,它的學說本身也經歷了好幾次大的變化。由原始佛學到部派佛學,再後又發展成大乘和小乘,大乘本身也還有初、中、晚期之分,這是很明顯的幾個段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每個階段的主要思想也是互相有些區別的,現將其中若干比較重要的思想歸納如下︰

第一,印度佛學始終都是為了實踐的目的,去尋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實」而開展起來的。所謂實踐,並不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等生活,而是趨向於出世脫離世俗生活而求得「解脫」。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他們自始至終在尋求人生乃至宇宙事象的「真實」。他們的「真實」,彷彿我們今天所講的「真理」,但並不就等於我們所講的「真理」。我們講的「真理」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正確反映,而「真實」則是從其佛學角度出發,認為是人生、宇宙的本質的東西。當然,各階段講的「真實」,內容也不完全一致,講的有簡有繁,涉及的範圍有大有小,但就其整個思想歷程來說,是先由人生這一部分開始,繼之是人與宇宙交涉的問題,最後則涉及到全體人生、整個宇宙。這種思想發展,既有佛學自身的邏輯脈絡,又有受佛學以外學說的影響,其中的線索都是可以找得出來的。

佛學講的「真實」,儘管在各個階段有所不同,但剔除其各階段的具體特徵,探求其本質的話,它究竟是描寫什麼呢﹖上面已講到,它與科學的「真」(物質)是不同的。佛學的「真」,是道德方面的所謂「善」(精神);所以他們通常區分「真實」與「虛妄」的標準,是同染淨聯繫在一起的。據他們看來,淨善就是「真」,染惡就是「妄」,檢驗真與偽的尺度是道德。這就是佛學的「真實」的最根本的意義。整個佛學都以此為基礎,只在各個發展階段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已。到大乘中期,曾有人對「真實」作過專門的總結。這項工作,是由《辯中邊論》〈辯真實品〉來完成的。它歸納自己學派以前有關「真實」的說法,共計十種。最後它把這十種說法通通歸結為三性的真實。

第二,印度佛學全體的基本精神,是奠定在緣起說基礎上的。從緣起理論加以推衍,跟著就有「無我」的說法。所謂「緣起」,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單一的、獨立的存在,而是和其它事物相依相待的。從這種理論出發,必然會得出「無常」的結論來;因為事象只要有一點變化,那麼與此相連,其它事象也就隨之變化。所有事物,永遠在變,時時在變,這就成為「無常」的了。但是,就人之常情言,由於自然生活的要求,卻總希望能夠保持常恒,常的要求與變化不居的事物因而有了抵觸,對立狀態不得解決,便會招致痛苦,於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無常故苦」由此而生。這種苦惱,就是不自在,就失去了「我」的意義;因為所謂「我」就是自己能夠主宰,既然不自在,也就是「無我」的了。對人說來是如此,對事物說來也是如此,事物時刻在變,也不能說它有一定的自體,這就是「法無我」。堅持人、法二無我的理論,就構成了佛學的基本精神,也是佛學所以區別於印度其它學派的根本之點。

當然,在一千餘年發展中,佛學內部對「緣起」說的理解、說明,是不一致的,甚至出入很大。例如,犢子部、正量部就有「人我」的主張;又後來大乘佛學發展到瑜伽行派時,他們從緣起方面而說法有自性,因而得出「三自性」(依他、遍計、圓成)的理論,這就似乎有法我的主張。這些都是出入。但是,就在他們似乎承認「人我」、「法我」的同時,也還有這樣的說明︰即儘管說人法有自性,仍與其它學派把人法我建立在常住、唯一,不變的基礎上的說法不同。他們所以主張人法有自性是有其實踐的目的,如犢子開頭提出「人我」說,其實踐意義是出於道德的責任感。為了使業報不落空,就必須承認有承擔業報的主體,自己造的罪過,總不能讓別人代受報應,由於這種道德上的責任感,這就是「人我」說的實踐目的。「法我」的主張,在認識領域內也有它特別的意義。必須劃清事物不同的界限與範圍,以便利於思維活動的開展。否則,思維就會處在一種完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這好像形式邏輯之用同一律,儘管前後的事象不可能完全一律,但為了便於思維開展,必須把概念肯定下來,使其具有一定的意義。所以,就佛學的基本精神來說是「無我」,而有的主張似乎「有我」,也無非是由於他們的實踐要求而造成的。

第三,佛學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佛學中所指的對「真實」的認識,不同於一般的思維活動,一般的思維活動,他們稱之為「識」,或「了別」,對「真實」的認識則稱為「智慧」,即「般若」。「智慧」也不是脫離識的什麼特殊的心理過程,不過是比識、了別更有限定的範圍,即不過是把識、了別加以精煉而成。佛學的前後發展中,對「智慧」的形式和內容,有不同的說法,到大乘佛學階段,便提出了「無分別智」來,所謂「無分別」並不是不要分別,而是指去掉不必要的分別;去掉在道德修養上無益的、有害的、顛倒的分別。並且在達到這種無分別境界前後,也還有許多活動的過程和形式。自然,後來學說的發展,對這方面的發揮,更為詳盡。瑜伽行派的《顯揚聖教論》裏,列舉了九種不應該分別的事情,即所謂「九不思議事」。認為對這些事的分別,與他們的實踐無益。《攝大乘論》裏,主張離開五種無分別,比如,睡眠狀態是無分別,而這種無分別完全處在什麼也不知道的狀態,是應該離開的。「無分別智」的「無分別」與睡眠狀態完全不同。《顯揚聖教論》說要離開不應該分別的,《攝大乘論》說要離開類似睡眠狀態等等的無分別,這些說法的共同精神,都認為認識應是高級的智慧活動。兩書的說法,都有助於我們正面地去了解他們的學說。

第四,關於佛家的認識論還應該注意的是陳那、法稱的量論。對「真實」的認識應有般若的智慧,這在大乘後期,到陳那、法稱階段,他們的量論,正是側重於這方面的學說。發展到這個階段,與無分別智的內容有關係的議論就相當豐富了。

大乘學說最初提出「無分別智」來,隨之就探討這分別的來源,認為分別的來源,就在於「戲論」。所謂「戲論」,是佛家形容思想上的某些概念(名言、意言)。在他們看來,有一些概念常引起染惡的身心活動,對於他們的道德實踐有害無益,所以他們把這些概念叫「戲論」。既然「戲論」相當概念,這裏就產生了問題︰概念是人的思維活動的必然階段,現在說它是戲論,是不能認識真實的,那麼,概念在我們的認識中價值究竟如何﹖概念的認識是否不能或者妨礙對真實的認識呢﹖大乘佛學對於這些問題,曾經很含糊地講過,但不徹底;到陳那、法稱的時候,發展了量論,才對這個問題講透徹了。他們對概念的構成、性質,在認識真實過程中如何運用概念等,都作了適當地解釋。所以,從這一點看,印度佛學對認識論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以上幾點就是印度佛學前後發展的脈絡。

另外,印度佛學從其道德實踐要求出發,一上來對哲學問題,即對思維與存在關係的問題是不加理會的。在他們看來,主要是應該求得解脫,至於哲學一類問題,則非當務之急。同時,當時其他學派,對哲學的討論,議論紛紜,莫衷一是,既在理論上得不到什麼結論,在實踐上也得不到什麼現實利益,所以佛家認為,這類空談還是置之不問為妙。後來向前發展,他們也逐漸地涉及到整個人生宇宙的範圍,因而對哲學問題也就不能不管了。一般說來,印度的哲學,除順世派唯物主義者外,多傾向於二元論;佛學,當其發展到談哲學問題時也傾向於二元論。說他傾向於二元論,就是說他並不真是二元論,他的哲學基本路線毌寧說是唯心論的。他們受實踐要求的限制,認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來實現;人的行為可以由心來作主,不受自然、社會的影響和支配。這種由心說的唯心論,可說始終貫串在佛學內部的各個學派。大乘如此,小乘也如此。不過,少數部派,例如正量部,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一些,它甚至與唯心傾向更濃厚的瑜伽行派作過爭論,但其主流,還是唯心的。所以,印度佛學發展雖然時間長,流傳範圍廣,但在其內部並未展開唯物、唯心兩條路線的爭執,應該說是以唯心路線貫徹始終的。從前有人還懷疑,好像佛學自身很複雜,似乎可以分成唯心、唯物的兩方面,但按其實際,是看不出這種傾向,佛家基本上是「萬法唯心」的。

◎附四︰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印度佛教向周圍地區的傳播〉

(一)東南亞
印度佛教向周圍諸地域傳播的歷史非常複雜。因為它亘貫從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一千幾百年以上的歷史,橫跨中亞、東亞、東南亞三個文化圈。在這些地域,佛教同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相會合。為了弘揚佛法又創造了新的語言、文字、聖典用語,甚至創造了為了理解教義的新的術語。隨著佛教在印度文化中的普及,對這些地域的文化也給予了很深的影響,一方面使這些地域的文化面貌完全發生了改觀,另一方面佛教巧妙地順應這些新接觸到的社會組織和思想,為適應時代和地區而變化其種種形式。佛教的傳教僧和遊行僧隨同航行大洋的商船,在和平的氣氛中把佛教擴展至亞洲大陸,它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帶有聖戰、虐殺、破壞文物等行為。因此,佛教在繁榮昌盛的時代和地區幾乎都受到該地區王朝的保護,這可以說是佛教的特徵。

印度佛教的傳播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是西元前三世紀左右孔雀王朝阿育王執政時代,主要是向斯里蘭卡傳播佛教。這一時期斯里蘭卡的佛教,受到印度初期佛教的影響較深。第二時期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左右開始向西域或經由西域向中國的傳播。這一時期在西域地方占有強大勢力的是貴霜王朝,特別是有賴於迦膩色迦王以後的諸王的力量甚多,說一切有部和初期大乘佛教的色彩濃厚。第三時期是九世紀以後波羅王朝時代的祕密佛教向尼泊爾和西藏的傳播。第四時期是七、八世紀以後向東南亞的佛教傳播,這一時期的佛教,雖然有密教,但可以說主要是以斯里蘭卡為主的上座部佛教。

斯里蘭卡的佛教由摩哂陀長老開教,提婆南毗耶‧帝沙王(Devānampiya Tissa,西元前247~前207在位)皈依佛教,在阿努羅達普羅(Anurādhapura)建立了大寺,這就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起源。之後經過二百幾十年,兼學大乘教義的無畏山寺建立起來,於是開始了兩派勢力抗爭的歷史,結果大寺派得以維持傳燈,大寺派系統的佛教向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普及傳播。在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西元前一世紀的書寫三藏和五世紀的三藏註釋者覺音(Buddhagh-osa)的活動。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語的佛教聖典得以整理,上座部的教義得到徹底完成。斯里蘭卡上座部的教義,可以從其傳承的經典中了解到,大多保守地繼承初期佛教的教義。後來的經典註釋雖然對教義有很大的發展,但在具體解釋上仍然遵循傳統的理解方式。在家信徒通過對菩提樹和佛塔的崇拜,使佛教進入日常生活之中,但以出家者為中心的教團組織和對戒律的尊重,卻仍然是至今為止的這一系統的佛教的特色。

追溯緬甸和馬來西亞地區蘇拉、鄔他那長老開教的歷史是困難的。印度同這些地方往來頻繁,但印度人來此居住而引人注目卻是在西元以後的事。到了四、五世紀以後,印度文化開始流行,佛教也在室利差呾羅國(Śrikṣetra,在緬甸)、墮羅鉢底國(Drāravati,在泰國),伊賞那補羅國(Iśānapura,在柬埔寨)等地流行,這在歷史上有所記載。但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正式確立是在十一世紀中葉的蒲甘(Pagan)王朝的阿那拉他王(Anawrātha,1044~1077)統治時期。泰國佛教是在十三世紀從雲南南下的傣族建立斯葛泰依(Sukhodaya)王國不久以後,即那瑪卡姆亨王(Rāmakamheng,1275~1315)統治時期。柬埔寨和老撾的佛教,是泰國佛教普及的產物。這樣,因為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的佛教同為斯里蘭卡上座部系的佛教,所以在日後佛教興亡盛衰的歷史上,曾出現通過僧伽相互交流而進行的「僧伽淨化運動」。

但是,印度的密教由金剛智(Vajra-bodhi,671~741)及其弟子不空(Amogha,705~774)傳到斯里蘭卡,與無畏山寺派有關,主要是在泰米爾族中間流行,最後被印度教所吸收。緬甸在八、九世紀左右有一批叫做阿里(Ari)的僧侶流行一種密教和印度教混合形成的宗教。另外,印度支那半島的南部,受到印度文化影響的扶南國和真臘國從二世紀初到九世紀初興起,高棉族(Khmer)建立的高棉王國以吳哥(Angkor Thom)為首都而繁榮起來。這一王國所建立的吳哥寺(AngkorVat,1113年建立)是所謂吳哥時代高棉建築]樣式的代表,現在還留有這一建築物的遺蹟,它曾是印度教的寺院。此外還有像巴榮寺(Bayon)那樣的佛教寺院,可見當時印度教和大乘密教同時並行。但是,高棉王國從十四世紀左右開始衰落,受到泰國的影響而專門弘傳上座部佛教。另外,位於半島沿海的越南很早就受到印度文化的洗禮,興起了占民族的占婆國,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漢朝末期到唐代中葉的林邑國。概括地說,越南北部古時候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唐初(679)置安南都護府以來,中國南部的大乘佛教在這裡得到普及。但是,在越南南方因為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隨著泰國和柬埔寨上座部佛教的普及,也與這些地區構成同一佛教圈。從帶有中國佛教和南方上座部佛教兩種色彩的全民佛教這一情況來看,可以說越南佛教是以越南固有的文化為基礎的。

蘇門答臘和爪哇從西元前後開始受到印度文化的波及,七世紀末蘇門答臘興起了室利佛逝(Śrīvijaya)王國,使大乘佛教得以普及。當時的觀音菩薩和多羅菩薩的信仰已普及馬來亞半島。八世紀至九世紀夏連特拉(Śailen-dra)王朝在爪哇取得勢力,信奉大乘佛教,爪哇中部的婆羅浮屠寺院就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至十四世紀室利佛逝王朝衰微,迎來了滿者伯夷王朝(Majapahit)的最盛時期,逐漸開始伊斯蘭化,除了保持印度教這一民族宗教的巴厘島以外,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被納入伊斯蘭教的範圍之內。

(二)西域、中國
西域原來的意思是指中國以西諸國。因此,西域一詞的含意隨著時代的不同或者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現在我們所說的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所經之地的西域,是指從西北印度跨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吐魯蕃,經過塔里木盆地周圍一帶到達中國西北地區,也就是所謂絲綢之路的東部地區。佛教在這一地區由西向東逐漸傳入,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阿育王從西北印度向西方派遣佛教傳道師的說法,已在考古發現的遺留品中大致得到證實,傳說塔里木盆地也有當時印度人的殖民地(譯按︰此說無稽)。佛教就是通過彼此的往來和貿易而漸漸向東擴展的。西域地區的伊朗人、羅馬人、突厥人等的勢力比起印度人來更為強大。西域的文化雖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但與印度本土的文化有著明顯不同的發展形式。雖然語言文字等與印度接近,但完全不同的也種類繁多,接受佛教的方式也有多種不同。

西域各地佛教的具體歷史雖已不得而知,但從中國僧人的旅行記和西域地方的出土文物中仍可大體弄清。十九世紀末期至1930年曾經盛行過對塔里木盆地周圍遺蹟的調查發掘,結果發現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用語言文字書寫的佛教經典,根據這些確實的資料,研究工作得以進展。塔里木盆地中央塔克拉瑪干沙漠兩側及其以北的天山山脈北麓這三條交通線路之中,天山南路的南北二道與佛教傳播的關係最為密切。南路以于闐、樓蘭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東伊朗方言和佉盧虱底文(Kharoṣṭhi,驢唇文)的居民中間,盛行與《般若經》、《華嚴經》、密教等有著密切關係的大乘佛教。北部以龜茲、焉耆、吐魯蕃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印度和歐洲系語言的居民中間流行說一切有部的《阿含經》和律典的小乘佛教。五、六世紀以後,突厥人等居民中間也逐漸有了佛教,主要流行大乘佛教和密教。當然其間也有印度人、中國人,他們分別用各自的語言書寫佛典。塔里木盆地的西部還有伊朗別系的居民即所謂粟特人(Soghd),他們曾將大乘佛教的經律翻譯成粟特語。但是這些人種、語言、文字等並無一定的對應關係,相互之間混染不清,要弄清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的線索,尚有待於今後的進一步探究。

西域佛教的主要遺蹟是石窟寺院,在新疆地區已經得到確認的有十三處六百所以上的石窟,它們全部分佈在天山山脈南麓,即沿北路的綠洲。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在庫車(龜茲)地區的克孜爾和吐魯蕃地區的吐峪溝。除了這些石窟寺院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在平地上建造的木結構寺院或者石造寺院。其廢址目前只是推定而已。

西域石窟寺院的形式基本上仿照印度,頂部採用印度式的拱門型,圓頂外開以側窗,顯然是受到伊朗式樣的影響。西域地方的窟龕不以小塔為中心,而以佛像為中心,仿照笈多王朝時代石窟寺院的樣式。雕刻的形式大多受到後期犍陀羅雕刻的影響,這一形式,也被中國的敦煌、雲岡、龍門等地的塑像雕刻所繼承。繪畫的遺留品全部是石窟寺院的壁畫,同樣受到伊朗風格的很大影響,這種壁畫的表現手法後來經由敦煌而對日本的法隆寺壁畫也有影響。

壁畫的主題多為描寫佛傳和本生故事。壁畫的周圍和頂部上嵌畫有小佛像、天人像、花紋、連珠文等。壁畫中表現的人物服裝、紋飾等有印度風格的影響,但羅馬風格和伊朗風格影響更為明顯,成為西域壁畫的一種特色。

西域石窟寺院從什麼時候開始建造,現在很難加以明確,但從其受阿富汗的巴米安佛教美術的很大影響來推測,大約在西元四世紀左右到七、八世紀。

中國從漢代開始向西域地區積極開發,從漢朝建元二年(前139)開始歷經十三年的張鶱的西域旅行,弄清了中國以往不清楚的西域的情況,武帝進而再次出兵西域,建立了漢民族在西域地方的統治,結果西域的物產,甚至西方遙遠的伊朗、羅馬的文物陸續不斷地進入中國,同時佛教也傳播到了中國。佛教向中國傳播的時期古來有種種說法,一時難於確定,一般認為可能是在西元前後。從佛教初傳至後漢六朝時代,印度、西域出身的僧人多數去中國從事翻譯和講經。特別是到四世紀左右,西域出身的僧人給予中國佛教以很大的影響。在譯經方面,有名的有支婁迦讖(月氏出身)、安世高(安息國)、支謙、康僧會(粟特人)、竺法護、鳩摩羅什(龜茲)等,造寺講經方面有佛圖澄。其中尤其是羅什、佛圖澄等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很大。西域地方的文化受西方的影響很大,佛教也是這樣,由西域僧傳入的西域佛教與印度佛教完全不同,很難區別中國佛教中哪些是從西域傳來的,哪些是屬於印度的,從學術方面相比,在信仰方面受西域的影響較大。從中國佛教初期流行的彌勒信仰,以及繼之而起的壓倒彌勒信仰的彌陀信仰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因此一般認為,印度佛教中尚未了解清楚的這些佛、菩薩信仰在西域佛教中興起並得到了發展。完全可以說,佛教傳來中國的初期,由於西域出身的譯經僧的異常活躍,他們所譯的原典與其說是直接取自印度傳來的,不如說是已經在西域地方流行,或者已被譯成西域諸語言的經典。西域的佛教美術向東推進,給予中國佛教美術以很大影響。但是中國與西域不同,在此之前已經有著高度的文化,西域風格的美術由西向東,隨著時代的推移,同中國風格的美術混同起來,佛教美術最後完全中國化了。西域美術同中國美術在吐魯蕃地區已經混同,這可以從敦煌、雲岡、龍門等以及東移過程中美術結構、塑像雕刻的樣式、尊像的種類、雕刻中的服飾、花紋等中間,看出這種式樣的變遷過程。

在中國佛教史的初期,西域出身的僧人占了顯著的地位。隨著佛教的發展,有志於佛教修學的中國僧人紛紛親自去印度。從西元四世紀前後到八世紀前半葉,去印度求法的僧人可達數百人,其中有名可查的有一百多人,平安歸國的只不過四十多人,以印度旅行記而留名至今的只有數人而已。法顯的《佛國記》一卷、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等,是這些旅行記中的代表作,是了解當時西域、印度、南海情況的重要資料。

至於中國的西藏,它的歷史到七世紀才開始清楚。七世紀前半葉在位的吐蕃王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統一了全西藏,並進而向四川擴張。唐朝為了與吐蕃和睦相處,把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和文成公主一起,中國內地佛教也傳到了西藏。當時,松贊干布還把勢力伸展到了尼泊爾,同尼泊爾王盎輸伐摩的女兒結婚。他又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學習印度文化,創造了西藏文字和藏語文法,同時也把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地區。

八世紀後半葉赤松德贊王時代,吐蕃達於鼎盛時期,763年赤松德贊乘安史之亂,遠征唐都長安,前後長達一個半世紀同唐朝爭奪甘肅至西域一帶的地區。當時西藏地區的印度系佛教的漸悟說,同中國漢地禪宗的頓悟說的對立漸漸加劇,發生過幾次對抗辯論。從 760年左右開始,西藏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華生,隨之印度系佛教開始盛行,接著又請來了蓮華戒,印度佛教壓倒了漢地佛教,自此之後西藏佛教接受的完全是印度佛教的影響。赤松德贊王又模仿摩揭陀的歐丹達菩黎寺(飛行寺),在拉薩東南方的桑耶建立了佛教寺院(779年定基),西藏開始有了出家人的寺院。

西藏原有一種土著宗教名「苯教」,曾經作為民間信仰而流行,但蓮華生把密教移入西藏,成了喇嘛教的實際上的開祖。從他開始的初期佛教叫做寧瑪派(舊派),先後受到印度的金剛乘和時輪乘的影響,並與苯教調和折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佛教。

九世紀前半葉赤松德贊和他的兒子熱巴巾是熱心的護法之王,那時統一了藏譯佛典的用語,編纂了辭典,翻譯了許多佛典,企圖使佛教教義純化。於是形成了忠實於梵語佛典而逐字翻譯的藏語佛典的傳統。熱巴巾於841年被暗殺,他的弟弟苯教徒朗達瑪即位,開始鎮壓佛教,佛教受到巨大的打擊。而朗達瑪自己則被痛恨急劇改革的佛教徒暗殺,吐蕃王朝由此開始分裂,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

至十一世紀,阿底峽接受了希望改革佛教的西藏西部也協沃王的邀請,於1042年從超岩寺進入西藏。但是因為阿底峽的佛教學說完全是金剛乘,所以寧瑪派的學說究竟被改變了多少尚有疑問。阿底峽的這一系統叫做噶當派。1073年貢卻杰布建立薩迦寺,形成了薩迦派。十一世紀中葉瑪爾巴進入印度,在超岩寺學習金剛乘,回到西藏之後新開創了噶舉派。瑪爾巴的弟子米拉日巴(十一世紀後半),以其苦行和優美的詩作至今仍在西藏受到人們的崇敬。

十三世紀中葉薩迦派同中國元朝交結,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教兩權。元朝對西藏佛教的瘋狂崇拜,使已經墮落的西藏佛教越發墮落,因此十四世紀後半葉出現了宗喀巴的佛教改革,開創了格魯派。宗喀巴注重戒律,無子,他的外甥是根敦主巴,後被追諡為第一代達賴喇嘛,自此代代達賴轉世,統領宗派。第五代達賴統一了西藏,掌握了政教兩權,第七代達賴於1750年在清朝的保護下,確立了直至現代的達賴法王制度。

西藏佛教的根本典籍是藏文大藏經。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譯成西藏語開始於七世紀松贊干布王時代,一直到十六世紀,大約繼續了九百年。西藏佛教以九世紀中葉朗達瑪王的破佛為界,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是譯經極為興盛的赤德松贊王和熱巴巾王時代,印度人戒玉覺和西藏人智軍是當時有名的翻譯家,譯出了說一切有部律、顯教的大部分經典和純密教經典,大乘論書的半數以上也是在這一時代譯出的。

後弘期有名的翻譯家是仁欽桑布,他是十世紀末葉人。後弘期時代因為受到東印度、孟加拉金剛乘、時輪乘的影響,特別是在伊斯蘭教入侵時,超岩寺的組織、典籍大多傳入西藏,成為藏文大藏經的主幹,形成怛特羅部。

藏文大藏經總共收有四千餘部,大致可分為《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甘珠爾》分為戒律部七類,《丹珠爾》分為咒釋部十五類,前者約一百帙,八百部,後者二二四帙,約三千四百部。其中漢譯經論約五百部,特別是怛特羅部的龐大文獻只有在藏文《大藏經》中可以見到。

藏文大藏經於十四世紀初在納塘寺開版之後,有近十種版本。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之佛教》;《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平川彰《印度佛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


正見

指正確的知見。即能解知世間出世間因果,如實審慮諸法性相之有漏無漏的智慧。相當於現證法性的般若。為八正道及十善之一,乃邪見的對稱。《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云(大正2‧203a)︰
「何等為正見﹖謂正見有二種。有正見是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有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何等為正見有漏有取向於善趣﹖若彼見有施有說乃至知世間有阿羅漢不受後有,是名世間正見世俗有漏有取向於善趣。何等為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謂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分別推求覺知黠慧,開覺觀察,是名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

又《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七云(大正27‧504b)︰「云何正見﹖答盡無生智所不攝意識相應善慧。此有二種,(一)有漏,(二)無漏。有漏者,即世俗正見,如前廣說。無漏者,謂無漏忍及學八智無學正見。」蓋正見有有漏、無漏二種,意識相應的有漏善慧稱為有漏正見或世俗正見;現觀之八種無漏忍及有學的八智與無學的正見,總稱為無漏正見,或出世正見。

如上,由於無漏的正見又有有學、無學之別,故與世俗合為三種。《俱舍論》卷二云(大正29‧10c)︰
「世間正見,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有學正見,謂有學身中諸無漏見;無學正見謂無學身中諸無漏見。(中略)如是世間諸見有染無染,學無學見,觀察法相明昧不同。何故世間正見唯意識相應﹖以五識俱生慧不能決度故,審慮為先決度名見,五識俱慧無如是能,以無分別是故非見。」

又,無漏正見中,唯八智攝於正見而除盡智、無生智,以此二智唯正智非見性。《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七以四句分別之,其文云(大正27‧503a)︰
「諸無漏見是無漏智耶﹖答應作四句,有無漏見非無漏智,謂無漏忍。此有見相無智相故。有無漏智非無漏見,謂盡無生智。此有智相無見相故。有無漏見亦無漏智。謂除無漏忍盡無生智,餘無漏慧此復是何﹖謂學八智無學正見,此有見相及智相故。有非無漏見亦非無漏智,謂除前相。」

然《成實論》卷十六〈見智品〉認為正見正智一體無差別(大正32 ‧365c)︰「正見正智有何差別﹖答曰︰即是一體無有差別。正見二種,世間出世間。世間者,謂有罪福等;出世間者,謂能通達苦等諸諦。正智亦爾。(中略)又正觀故名正見,盡無生智以正觀,故亦名正見。」

另《大乘義章》卷八(本)謂《毗曇》以忍心以上為正見,《成實》以煖心已去為無漏正見(大正44‧618a)︰
「依如成實,煖心已上一向不受,於彼宗中,煖心已上名為住分,不復退墮三塗中故。故彼成實引經證言,世上正見者,往來百千世,終不墮惡道。煖心已去名上正見,若依毗曇,忍心以上方是住分,一向不受三塗之報。涅槃經中亦同此說。據此言之,忍心以上方得名為世上正見。此是第一不受處也。」

此乃基於《成實論》卷十六所謂智能破假名為忍,忍在煖等四善根中之說而立。又,《俱舍論》卷二十五也說明正見在八聖道支中,是道亦是道支。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凡正信三寶而受皈依的,就成為佛弟子、佛教信徒。佛弟子修學五乘共法,要從那裏入手呢﹖在學佛的理解方面,應該先修正見。在學佛的行為方面,先要能夠修習正命。佛曾說︰正見與正命的人難得。對這二項,如能修習成就,則向上修學出世法還不難,何況求生人間天上呢!

正見,是正確的見解。見與知識不同,見是從推論而來的堅定主張,所以正見是「擇善而固執之」的。學佛要有正見,如開始旅行,要對旅途先有一番正確的了解,而確信這是到達目的地的正路。正確的認識,不一定成為正見。如現在聽說地球繞日而轉,可說是知識;但伽利略為了這一知識,不惜為基督教所迫害、囚禁,這才是見。所以,要將正確的知識,時時修習,養成堅定的正見。正見,有世間正見,出世間正見。五乘共法中,還只是世間的。正見雖只是堅定不移的見地,但力量極強,如經上說︰「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歷百千生,終不墮地獄。」(中略)

上面所說的正見,到底是什麼﹖依人世間的正見來說,就是人生之正確見解。也就是正確的人生觀。觀察人生的意義,人生應遵循的正道,從正確觀察而成為確信不移的定見,便是正見。對於修學佛法,正見是太重要了,如航行的舵一樣。

◎附二︰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摘錄)

在經藏最古層的經典中,正見(sammā-diṭṭhi)被當作真實的般若(sammappañña)。「應當正確地觀察眼之無常。如是觀察名為正見。因此正觀生厭,從而離喜貪。因離喜貪,我們說心正解脫。」這與述說五蘊六入無常、苦、無我的經典同一類型。因此,我們必須將「正見」解為真實的認識。換言之,這是無明之滅。這種真的認識不只是理論上的理解,而是體現,是出自自然的立場的具體解脫。無明之滅必須是行識等之滅。八聖道的第二支以下,就是實現之道。在實現之道中,真實的認識實現它本身,而且成為它本身。所謂厭生喜貪滅並非是由正見而引起的「他物」,而是正見本身。

將此正見註釋為知道四諦,即將知道四諦解為真實之認識,未必為謬見,但真實的認識(正見)就是直接顯示實踐之道的高次認識(八聖道之體系),以及以此高次的認識為頂點的四諦體系,兩者必須與其體系中的正見有所區別。(中略)

在其後的註釋中,將正見解為「有布施、有祭祀、有供犧(或咒說)、有善惡業之果報、有此世、有彼世、有母有父、更且此世有真人往至善處,自知證此世彼世」的認識,這顯示當時流行在外道思想中的問題已經侵入佛教,是脫離原始佛教根本立場的解釋。

如果正見是這種無常、苦、無我乃至緣起的法的認識,從而是無明之滅,則自然的立場即被自覺、被止揚。但是,在緣起的逆觀中,「若無明滅則行滅」的滅的法之被認識,以及此認識是其本身的無明之滅兩者必須有所區別。若要無明之滅,這種認識必須被實現。不只是抽象性的知,而且必須是具體性的知(即體證)。「真的知是完成」,因此,正見若是真正的正見,必須包含成為完成者的過程。因此,我們在可能性、實現之過程、實現之完成等三種型態中,能找到正見形成其自身的過程。被實現的正見與實現路程之出發點上的正見並非不同。但沒有實現的正見,不是真正的正見。因此,正見既是開始也是終結。作為實現之道的正思乃至正定,在這種意義上,是正見本身的運作,也就是朝向滅的作用,是滅之道。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九〈眾集經〉、卷十二〈清淨經〉;《中阿含》卷四〈師子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卷十一〈頻鞞娑邏王迎佛經〉、卷十二〈天使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五;《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六;《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卷一四一;《雜阿毗曇心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六;《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卷三十四;《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六;《俱舍論光記》卷二。


老死

老與死的併稱,十二因緣之一,又名老死支,即眾生心身的衰變及滅壞死亡之位。《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云(大正1‧60b)︰「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三云(大正27‧119a)︰「云何老死﹖謂即現在名色六處觸受位在未來時,名老死位。」

若依三世兩重因果之說,係以「生支」及「老死支」為未來二果。即現在捨命後,形成來世之一剎那位的五蘊,名為「生支」;相對於此,在新生命形成後,至死亡階段,這一期間總名為老死支。其中,「老」指色心的衰變,「死」即壽命盡而滅壞。此即《增一阿含經》卷十二所云(大正2‧607c)︰「彼云何為滅盡﹖所謂死。命過不住,無常諸陰散壞,宗族別離,命根斷絕。是謂為滅盡。彼云何變易﹖齒落髮白,氣力竭盡,年遂衰微,身體解散。」《俱舍論》卷九亦云(大正29‧48c )︰「諸法起即名生,熟變名老,滅壞名死。」

但是,大乘唯識宗所說迥異於《婆沙》等書所說。唯識宗謂十二因緣是二世一重的因果,故生及老死是所生支。由愛取有三支所生的異熟五蘊是衰變及身壞命終之位,是老死支。此即《成唯識論》卷八所云(大正31‧43c)︰「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變位總名為老,身壞命終乃名為死。」該論又說,生老病死之中,「生」立為一支,「老」與「死」合立為一支,「病」之所以不立為支,是因「病」不遍於一切眾生,且非定有,所以不立為支。「老」雖非定有但遍於一切,故立為支。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十、卷五十六、卷九十三;《俱舍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二十五、卷二十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百法問答抄》卷五;《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


宗門十規論

一卷。五代僧法眼文益撰。收在《卍續藏》第一一○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書中揭舉五代禪家的十項流弊,以矯時弊。所謂十弊,即︰

(1)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謂當時禪人多所慢易,怠於參求,不擇宗匠,急務住持,濫稱知識,唯貴虛名。

(2)黨護門風,不通議論︰謂當時禪人各護德山、臨濟、溈仰、曹洞、雪峰、雲門,各黨其祖,不原真際,矛盾相攻,不辨緇白。

(3)舉令提綱,不知血脈︰謂舉唱宗乘,猥竊人言,不分真偽,玷凟古人,埋沒宗旨。

(4)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謂當時宗師不辨邪正,不觀時節,濫施棒喝,誑謔群小,欺昧聖賢。

(5)理事相違,不分觸淨︰謂理事不相資,或有事無理、或有理無事、妄作談論不分觸淨,譊訛不辨。

(6)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謂當時禪人結交知識朋友,不經淘汰,又妄臆斷古今,無異於不學劍而強舞太阿。

(7)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謂以承言滯句,鼓吻搖唇為妙解。

(8)不通教典,亂有引證︰謂不明佛意,不識義理,專守門風妄加引證,故自取譏誚。

(9)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謂當時宗匠以歌誦為等閑,任情直吐,多類野歌。

(10)護己之短,好爭勝負︰謂當時禪人多竊位任住持而以為已得最上乘超世間法。於是護己短、毀人長,破佛禁戒,棄僧威儀,口談解脫因,心弄鬼神事。

◎附︰法眼文益〈宗門十規論〉(摘錄自《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

宗門十規論自敘
文益幼脫繁籠,長聞法要,歷參知識垂三十年。而況祖派瀚漫,南方最盛,於焉達者,罕得其人。然雖理在頓明,事須漸證。門庭建化固有多方,接物利生其歸一揆。茍或未經教論,難破識情。駈正見於邪途,汨異端於大義,誤斯後進,枉入輪迴。文益中測頗深,力排匪逮,拒轍之心,徒壯鼹河之智。無堪於無言中,強顯其言;向無法中,強存其法。宗門指病,簡辯十條,用詮諸妄之言,以救一時之弊,謹敘。

第一 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
論曰︰心地法門者,參學之根本也。心地者何耶﹖如來大覺性也。由無始來,一念顛倒,認物為己。貪欲熾盛,流浪生死。覺照昏蒙,無明蓋覆。業輪推轉,不得自由,一失人身,長劫難返。所以諸佛出世,方便門多。滯句尋言,還落斷常。祖師哀憫,心印單傳。俾不歷階級,頓超凡聖,只令自悟,永斷疑根。

近代之人,多所慢易。叢林雖入,懶慕參求。縱成留心,不擇宗匠。邪師過謬,同失指歸。未了根塵,輒有邪解,入他魔界,全喪正因!但知急務住持,濫稱知識。且貴虛名在世,寧論襲惡於身﹖不惟聾瞽後人,抑亦凋弊風教!登法王高廣之坐,寧臥鐵床受純陀最後之饈。乍飲銅汁,大須戰慄,無宜自安。謗大乘愆,非小罪報!

第二 黨護門風、不通議論
論曰︰祖師西來,非為有法可傳,以至于此。但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豈有門風可尚者哉!然後代宗師,建化有殊,遂相沿革。且如能、秀二師,元同一祖,見解差別故,世謂之南宗北宗。能既往矣,故有思、讓二師紹化。思出遷師,讓出馬祖;復有江西、石頭之號。從二枝下,各分派列,皆鎮一方,源流濫觴,不可殫紀。逮其德山、臨濟、溈仰、曹洞、雪峰、雲門等,各有門庭施設,高下品提。至於相繼子孫,護宗黨祖,不原真際,竟出多岐,矛盾相攻,緇白不辨。

嗚呼!不知大道無方,法流同味。向虛空而布彩,於鐵石以投鍼。角爭鬥為神通,騁唇舌作三昧。是非鋒起,人我山高。忿怒即是修羅,見解終成外道。倘不遇於良友,難可拔於迷津。雖是善因,而招惡果。

第三 舉令提綱、不知血脈
論曰︰夫欲舉唱宗乘、提綱法要,若不知於血脈,皆是妄稱異端。其間有先唱後提、抑揚教法、頓挫機鋒、祖令當施、生殺在手;或壁立千仞、水洩不通;或暫許放行、隨波逐浪。如王按劍,貴得自由。作用在於臨時,縱奪猶於管帶。波騰嶽立,電轉風馳;大象王遊,真師子吼。多見不量己力,剽竊人言,但知放而不知收,雖有生而且無殺。奴郎不辨,真偽不分。玷瀆古人,埋沒宗旨。人人向意根下卜度,個個於陰界裏推求。既懵於觸目菩提,祇成得相似般若。於無住本建立法幢,代佛宣揚豈同容易!不見雲門大師道︰盡大唐國內覓一個舉話人也難得。又不見黃檗和尚道︰馬大師出八十餘員善知識,問著個個阿碌碌地,惟有廬山和尚較些子。是知當此位次,若會舉令提綱,便是十成宗匠。何以知之﹖不見古人道︰從苗辨地,因話識人。直饒瞬目揚眉,早是一時驗了,況為模範,得不慎歟﹖

第四 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
論曰︰凡為宗師,先辨邪正。邪正既辨,更要時節分明,又須語帶宗眼,機鋒酬對,各不相辜。然雖句裏無私,亦假言中辨的。曹洞則敲唱為用,臨濟則互換為機,韶陽則函蓋截流,溈仰則方圓默契。如谷應韻,似關合符;雖差別於規儀,且無礙於融會。

近代宗師失據,學者無稽。用人我以爭鋒,取生滅為所得。接物之心安在,破邪之智蔑聞。棒喝亂施,自云曾參德山臨濟;圓相互出,惟言深達溈山仰山。對答既不辨綱宗作用,又焉知要眼﹖誑謔群小,欺昧聖賢,誠取笑於旁觀,兼招尤於現報!所以一宿覺云︰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似此之輩,不可殫論。但脫師承,都乏己見,無本可據,業識茫茫,惟可哀憐,難以為報。

第五 理事相違、不分觸淨
論曰︰大凡祖佛之宗,具理具事,事依理立,理假事明,理事相資,還同目足。若有事而無理,則滯泥不通;若有理而無事,則汗漫無歸。欲其不二,貴在圓融。且如曹洞家風,則有偏有正、有明有暗;臨濟有主有賓、有體有用,然建化之不類,且血脈而相通,無一不該,舉動皆集。又如法界觀,具談理事,斷自色空。海性無邊,攝在一毫之上;須彌至大,藏歸一芥之中。故非聖量使然,真猷合爾。又非神通變現,誕生推稱。不著他求,盡由心造。佛即眾生,具平等故。茍或不知其旨,妄有談論,致令觸淨不分,譊訛不辨。偏正滯於迴互,體用混於自然,謂之一法不明,纖塵翳目。自病未能剿絕,他疾安可醫治﹖大須審詳,固非小事。

第六 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
論曰︰夫為參學之人,既入叢林,須擇善知識,次親朋友。知識要其指路,朋友貴其切磋。只欲自了其身,則何以啟進後學﹖振揚宗教、接物利生,其意安在﹖看他先德,梯航山海,不避死生;為一兩轉之因緣,有纖瑕之疑事,須憑抉擇,貴要分明。作親偽之箴規,為人天之眼目,然後高提宗印,大播真風;徵引先代是非,鞭撻未了公案。如不經淘汰,臆斷古今,則何異未學劍而強舞太阿,不習坎而妄憑深涉,得無傷手陷足之患耶﹖

夫善取有,如鵝王擇乳;不善依,若靈龜矯蹤。況其間有逆順之機,回互之語;出其生而卻就死地,將其生而翻寄偏門。非可肆其狂心,輒使測他聖意!況一字法門之要,有萬端建化之方,得不慎諸,以防來者。

第七 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
論曰︰學般若人,不無師法。既得師法,要在大用現前,方有少分親切。若但專守師門,記持露布,皆非穎悟,盡屬見知。所以古人道︰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超於師,方揚師教。六祖又謂明上座云︰吾與汝言,皆非密事,密在汝邊!又岩頭謂雪峰云︰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是知言語棒喝,非假師承;妙用縱橫,豈求他合﹖貶之則珠金喪彩,賞之則瓦礫增輝。可行即行,理事俱脩;當用即用,毫釐不差。真丈夫材,非兒女事。切忌承言滯句,便當宗風;鼓吻搖唇,以為妙解。況此不假筌蹄,得入思慮能知。智出於廣漠之鄉,神會於不測之境。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第八 不通教典、亂有引證
論曰︰凡欲舉揚宗乘,援引教法,須是先明佛意,次契祖心,然後可舉而行,較量疏密。倘或不識義理,只當專守門風,如輒妄有引證,自取譏誚。且如修多祕藏,盡是指蹤;圓頓上乘,悉同標目。假使解得百千三昧、沙數法門,只益自勞,非干他事!況復會權歸實,攝裔還源,於其淨界中,不受一塵。況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不免據情結欵,就體解紛,與我祖宗全無交涉。

頗有橫經大士,博古真流,誇舌辯如利鋒,騁學富如囷積。到此須教寂默,語路難伸。從來記憶言辭,盡是數他珍寶。始信此門奇特,乃是教外別傳。後進之徒,莫自埋沒,遭他哂笑,有辱宗風。勿謂不假熏修,便乃得少為足,末既不曉,本何明哉﹖

第九 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
論曰︰宗門歌頌,格式多般,或短或長,或今或古。假聲色而顯用,或托事以伸機,或順理以談真,或逆事而矯俗。雖則趨向有異,其奈發興有殊。總揚一大事之因緣,共讚諸佛之三昧。激昂後學,諷刺先賢,皆主意在文,焉可妄述﹖

稍睹諸方宗匠,參學上流,以歌頌為等閑,將製作為末事。任情直吐,多類於野談;率意便成,絕肖於俗語。自謂不拘粗曠,匪擇穢孱;擬他出俗之辭,標歸第一之義。識者覽之嗤笑,愚者信之流傳。使名理而寖消,累教門之愈薄。不見華嚴萬偈、祖頌千篇,俱爛漫而有文,悉精純而靡雜,豈同猥俗,兼糅戲諧!在後世以作經,在群口而為實,亦須稽古,乃要合宜。茍或乏於天資,當自甘於木訥,胡必強攀英俊,希慕賢明;呈醜拙以亂風,織弊訛而貽戚﹖無惑妄誕,以滋後羞!

第十 護己之短、好爭勝負
論曰︰且如天下叢林至盛,禪社極多,聚眾不下半千,無法況無一二!其間或有抱道之士,潔行之人,肯暫徇於眾情,勉力紹於祖席。會十方之兄弟,建一處之道場。朝請暮參,匪憚勞苦。且欲續佛慧命,引道初機,非為治激聲名,貪婪利養。如鐘待扣,遇病與醫。澍法雨則大小無偏,振法雷則遠近咸應。其榮枯自異,動蟄差乖。固非選擇之情,行取捨之法。蓋有望風承嗣,竊位住持,便為我已得最上乘超世間法,護己之短,毀人之長;誑惑於鄽蠶,咀嚼於屠販。聲張事勢,矜託辯才。以訐露為慈悲,以佚濫為德行。破佛禁戒,棄僧威儀;返凌鑠於二乘,倒排斥於三學。況不撿於大節,自許是其達人﹖

然當像季之時,魔強法弱,假如來之法服,盜國王之恩威。口談解脫之因,心弄鬼神之事。既無愧恥,寧避罪愆﹖今乃歷敘此徒,須警來者。遇般若之緣非小,擇師資之道尤難。能自保任,終成大器。強施瞑眩,甘受謗嫌。同道之人,幸宜助發。


希遷

唐代禪僧。俗姓陳,端州高要(今廣東省高要縣)人。年輕時即沉毅果斷,自信力特強。他反對鄉邑迷信神祠、定期殺牛灑酒的祭祀,每逢祀期,就前往毀祠奪牛,態度堅決。旋赴曹溪,投禪家南宗慧能門下,受度為沙彌。慧能逝世時,他還沒有受具足戒。不久,前往吉州青原山靜居寺,依止先得曹溪心法的行思禪師,機辯敏捷,受到行思的器重,有「眾角雖多,一麟已足」的稱譽。不久,行思又命希遷持書往參曹溪門下的另一位宗匠南嶽懷讓,經過一番鍛鍊,再回到靜居寺。後來行思就付法與他。唐玄宗天寶初年(742),希遷離開青原山到南嶽,受請住衡山南寺。寺東有大石,平坦如台,希遷就石上結庵而居,因此時人多稱他為石頭和尚。代宗廣德二年(764),希遷應門人之請,下山住端梁弘化,和當時師承南嶽懷讓住江西南康弘化的馬祖道一,稱並世二大士。希遷弟子甚多,晚年付法給藥山惟儼。於德宗貞元六年(790)逝世。

希遷先在曹溪門下受了熏陶,已有所證悟。當他初到青原山和行思見面時,行思問他從曹溪那裡帶著什麼來了,他說,未到曹溪以前,原未曾失落過什麼。行思再問,那末為什麼要到曹溪去,他就說,若不到曹溪,怎知不失。在這番簡短的問答裡,可以想見希遷直下承當,自信之切。後來希遷亦常以此旨接引門下,如慧朗問如何是佛,希遷就呵道汝無佛性。朗再問,一切含靈都有佛性,他為何卻沒有﹖希遷直示道,為汝不肯承當,朗因於言下悟入,即其一例。希遷自說他的法門「不論禪定精進,惟達佛之知見」,並說「能自知之,即無所不備」,都著重在這一點。希遷自從依止行思以後,受到進一步的陶冶,禪境有了新的開展,禪法益臻靈活細緻。門人道悟問佛法大意,希遷答以「不得,不知」。又問,向上更有轉處否,答云「心空不礙白雲飛」,即暗示在悟入以後,機境可以無限開拓,自在運用。

希遷的禪法總結於他所撰的〈參同契〉。相傳希遷因讀《肇論》至「聖人會萬物為己」句,得到啟發,對於《肇論》中所說的「法身不隔自他,圓鏡體現萬象」之旨深有契會,於是有〈參同契〉之作。「參同」二字,原出於道家,希遷蓋取其意,以發揮他的以「迴互」為眼目的禪法。其所謂「參」是指萬殊諸法各守其位,互不相犯。其所謂「同」,意示諸法雖萬殊而統於一元,以見個別之非孤立地存在。而他所創倡的「迴互」,則指見於萬殊諸法間的互不相犯而又相涉相入的關係。修禪者領會此旨,於日用行事上著著證驗,靈照不昧,是謂之「契」。他把這種思想導入禪觀,加以發揮,豐富了禪法的內容,遂開闢了他這一系的宗風。〈參同契〉中反覆闡明一心與諸法間的本末顯隱交互流注的關係,以見從個別的事上顯現出全體的理的聯繫。要是將理事分開來看,則「執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如果統一起來看,則每一門都有一切境界在,即所謂「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這裡面有相互含攝的地方,也有互相排斥的地方。中間說到諸法自復其性,如子得母,以見會末歸本之不待安排;同時一法體而用(動態的)處(靜態的)兼具,而彼此互相倚待,如明暗相生,往來轉化,輾轉無住。能這樣地體認一切事象,自然事存理應,舉足知路,而達到「即事而真」的境界。其禪法運用之妙,圓轉無礙,如環無端。和希遷同時異派的禪家馬祖道一,對於希遷的禪風,常有「石頭路滑」之說,很足以道出它的特徵。

希遷的禪風,顯然帶有哲學的思索的傾向,和同時的馬祖道一之盛倡大機大用相比較,它是近於靜態的。因而他所創倡的禪法,也可以說就是一種禪思想。這種思想,以後還結合了坐禪而續有發展。承受希遷付法的藥山惟儼即常事閑坐,並有「思量個不思量底」之說。再傳到雲巖曇晟(782~841),又提出了「寶鏡三昧」法門,以臨鏡形、影對顯的關係,說明由個別上體現全體的境界。續傳到洞山良价(807~869)、曹山本寂(840~901)師弟,都向這方向發展,成為曹洞一派。他們更從事象各別相涉的關係上建立了偏正迴互、五位助勛等等說法,禪法的運用愈趨細密。曹洞一派和同時馬祖下再傳臨濟一派,並世各行其是。臨濟宗風以棒喝峻烈著稱;而曹洞禪則迴互丁寧,親切綿密,頗重傳授,表現出慧能門下青原行思和南嶽懷讓兩大系各自發展,形成不同宗風之顯著的對照。

希遷的禪法,還經他的門下天皇道悟弘傳,到五代時,更衍為雲門、法眼兩系,他們同樣著重在「一切現成」,都和希遷所主張的「即事而真」的宗旨一脈相通。禪宗五家中,溈仰一家早絕,其餘四家除臨濟外,曹洞、雲門和法眼三家,在傳承上都淵源於希遷。曹洞禪後傳入日本,迄今傳習不衰。法眼的再傳也曾繁衍於高麗。對於國內外的禪學界,希遷的禪思想的影響是相當大的。

希遷的門下頗多,著名的法嗣有藥山惟儼、天皇道悟、丹霞天然、招提慧朗、興國振朗、潭州大川、潮州大顛等。惟儼在同門中最受希遷器重,他傳法於雲巖曇晟,曇晟傳洞山良价,良价傳曹山本寂和雲居道膺。後曹山一脈中斷,賴雲居門下單傳,到了南宋而再興。另一方面,道悟傳龍潭崇信、信傳德山宣鑒、鑒傳雪峰義存而續傳於雲門文偃,行化自南而北。義存的別系經玄沙師備、地藏桂琛而傳法於清涼文益,為五家中最後出的法眼宗的開祖。文益的再傳永明延壽(904~975),著有《宗鏡錄》一百卷,導天台、唯識、賢首以歸於宗門,集禪理之大成。延壽又以禪來融攝淨土法門,開後世禪淨一致之風,尤為中國佛教從教、禪競弘轉入諸宗融合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游俠)

◎附一︰希遷〈參同契〉(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竺土大仙心,東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靈源明皎潔,枝派暗流注。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依一一法,依根葉分布。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覩。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附二︰希遷〈草庵歌〉(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吾結草庵無寶貝,晚來從容圖睡快。成時初見茅草新,破後還將茅草蓋。住庵人鎮常在,不屬中間與內外。世人住處我不住,世人愛處我不愛。庵雖小含法界,方丈老人相體解。上乘菩薩信無疑,中下聞之必生怪。問此庵壞不壞,壞與不壞主元在。不居南北與東西,基址牽牢以為最。青林下屆內,玉殿瓊樓未為對。衲被蒙頭萬事休,此時山僧都不會。住此庵休作解,誰誇舖席圖人買。回休照便歸來,廓達靈根非向背。遇祖師親訓誨,結草為庵莫生退。百年拋卻任縱橫,擺手便行且無罪。千種言萬般解,只要教君長不昧。欲識庵中不死人,豈離而今這皮袋。

◎附三︰乃光〈石頭禪要〉(摘錄)

石頭主要的開示和接機
〔誰字話〕 僧問︰「如何是解脫﹖」師曰︰「誰縛汝。」問︰「如何是淨土﹖」師曰︰「誰垢汝。」問︰「如何是涅槃﹖」師曰︰「誰將生死與汝。」

馬祖常道「是什麼」,石頭又教看個「誰」,一對無孔鐵笛。參學人卻要經受得住,透得「誰」字話,始解作活計。須知本分事從來不是強加於人的。解脫誰不愛,有縛即不得;淨土誰不欣,有垢即不得。抓著縛者垢者造生死業者是誰,當即還汝解脫、淨土、涅槃了也。若存愛欣之情,依然成錯。此是為中下乘說。若是上根靈利者,只見在在處處一般,定要分別卻難下手。所謂「一種平懷,泯然自盡」。到這裏縛解、垢淨、生死涅槃是什麼椀﹖功德天、黑暗女,有智主人二俱不受。

〔西來意〕 僧問︰「如何是西來意﹖」師曰︰「問取露柱。」曰︰「學人不會。」師曰︰「我更不會。」

這僧問師,恰是撞著露柱,險些磕破腦殼。還教「問取露柱」,更添冤苦,只如露柱解說西來意也無﹖有者道,忠說不出西來意,便這般信口推與露柱了。要且不然。「學人不會」露柱懷胎,「我更不會」露柱生兒,會得這兩轉語,於西來意便算破參,作麼生會﹖

石頭接機的開示,甚為簡到,以上僅選了兩段,也加上了標題和說明。石頭遺有參同契〉與〈草菴歌〉兩種著作,而〈參同契〉對指示禪法上更為重要。

傳稱師因看《肇論》有得,遂掩卷,不覺寢,夢與六祖同乘一龜,游泳深池之內。覺而念曰︰「靈龜者智也,深池者性海也,吾與祖師同乘靈智泛性海矣。」遂著參同契〉,曹洞一宗心法即自此啟發。

石頭印可的弟子
石頭門風孤峻,雖不如馬祖法會之盛,但所印可的弟子卻個個保任功深,護持謹嚴,有足多者。弟子中藥山最為傑出。今僅介紹丹霞、大顛、長髭三師,以見石頭一系之禪道風規。

〔鄧州丹霞天然禪師〕 本習儒業,入長安選官,旅次遇禪者曰︰「選官何如選佛﹖」師蒙指示,即造江西馬大師處,馬師指見石頭,執役三年,頭與剃染,味道已深。師再謁馬祖,祖問︰「從甚處來﹖」師曰︰「石頭。」祖曰︰「石頭路滑,還躂倒汝麼﹖」師曰︰「若躂倒即不來也。」

石頭誠然孤峻,但冷地裏機變無常,活人眼目。自謂參學有得之徒,若與之逞機辯,靡不滑溜失路者。「石頭路滑」,馬祖深知。鄧隱峰辭馬祖到石頭,祖曰︰「石頭路滑。」峰曰︰「竿木隨身,逢場作戲。」便去。才到石頭,即遶禪床一匝,振錫一聲,問︰「是何宗旨﹖」頭曰︰「蒼天!蒼天!」峰無語,卻回舉似馬祖,祖曰︰「汝更去問,待他有答,汝便噓兩聲。」峰又去,依前問,石頭乃噓兩聲。峰又無語,回舉似馬祖,祖曰︰「向汝道石頭路滑。」此處馬祖問丹霞︰「石頭路滑還躂倒汝麼﹖」請看丹霞答道︰「若躂倒即不來也。」這是何等本領,能在馬祖座前誇口。他不於石頭處有得,敢爾如此。後來清世宗胤禎妄選語錄貶剝丹霞,云霞入滅,垂一足未及地,是見地不到地,遭護法神顯化。這真是供出自己見地不到地,成了個瞎驢漢。

現在且節錄丹霞上堂法語一則,請參看,識取禪海一漚。
「阿你渾家,切須保護,一靈之物不是你造作名邈得,更說甚荐與不荐。吾往日見石頭,亦只教切須自保護此事,不是你談話得。阿你渾家,各有一坐具地,更疑什麼﹖禪可是你解的物﹖豈有佛可成﹖佛之一字,永不喜聞,阿你自看。(中略)今時學者紛紛擾擾皆是參禪問道,我此間無道可修,無法可證,一飲一啄各自有分,不用疑慮,在在處處有恁麼的。若識得釋迦,即這凡夫是,阿你須自看取。莫一盲引眾盲,相將入火坑,夜裏暗雙陸,賽彩若為生﹖無事,珍重!」

這般說話,真是見地超群,悟境玄深,不愧石頭之子。

〔潮州靈山大顛禪師〕 初參石頭,頭問︰「哪個是汝心﹖」師曰︰「現言語者是。」頭便喝出。經旬日,師卻問︰「前者既不是,除此外何者是心﹖」頭曰︰「除卻揚眉瞬目將心來!」師曰︰「無心可將來。」頭曰︰「原來有心,何言無心,無心盡同謗。」師於言下大悟。

覓心了不可得,即得安心竟,這是從上祖師已行規模,為啥這裏卻不然﹖且道是同是別﹖還是另有奧妙處麼﹖頭曰「除卻揚眉瞬目將心來」這一句,卻鞭策得緊,盡氣力也搬不動,所以他只得道個「無心可將來」。這比他前番答的「現言語者是」已大為進步了。「無心可將來」,與從上祖師也不異,為啥不蒙石頭老漢點頭﹖這老漢反而說出「原來有心,何言無心,無心盡同謗。」這當然異於「現言語者是」,不然,怎得大顛言下大悟﹖可是大顛究竟怎的會悟﹖悟了又悟到個啥﹖這卻必須努力一參。洞山答「主中主」語,有云︰「恁麼道即易,相續也大難。」師住後上堂云︰ 「夫學道人須識自家本心,將心相示,方可見道。(中略)吾今為汝諸人分明說出,各須聽受。但除卻一切妄運想念,現量即汝真心,此心與塵境及守認靜默時全無交涉。即心是佛,不待修治,何以故﹖應機隨照,冷冷自用,窮其用處了不可得,喚作妙用,乃是本心,大須護持不可容易。」

這般說話,平實甚平實,難搆卻難搆,念一遍似清風拂面,且道從哪裏入﹖
〔潭州長曠禪師〕 參石頭,頭問︰「什麼處來﹖」曰︰「嶺南來。」頭曰︰「大庾嶺頭一鋪功德成就也未﹖」師曰︰「成就久矣,只欠點眼在。」頭曰︰「莫要點眼麼﹖」師曰︰「便請。」頭乃垂下一足,師禮拜。頭曰︰「汝見個什麼道理便禮拜﹖」師曰︰「據某甲所見,如紅爐上一點雪。」

這樣問答,好似天造地設一般,美則美矣,切莫開眼做夢。「垂下一足」,正中妙挾;「紅爐上一點雪」,妙盡功勛;若人不會也不分外。

有僧參長髭,遶禪床一匝,卓然而立。師曰︰「若是石頭法席,一點也用不著。」僧又遶禪床一匝。師曰︰「卻是恁麼時不易道個來處。」僧徑出去,師乃喚,僧不顧,師曰︰「這漢猶少教詔在。」僧卻回,曰︰「有一人不從人得,不受教詔,不落階級,師還許麼﹖」師曰︰「逢之不逢,逢必有事。」僧乃退身三步,師卻遶禪床一匝,僧曰︰「不惟宗眼分明,亦乃師承有據。」師乃打三棒。

自己家裏人,相見也分賓主。看這老參禪和,卻有些子汗臭氣,不是州縣白蹋僧,無奈繩索在會石頭禪的長髭手裏。這僧會是會得,只為目前有物,硬作主張,不解轉身,這叫做門槓子禪。長髭道「逢之不逢,逢必有事」,即使門槓子禪消融了也。末了讚師,也是消融後的自讚。師乃打三棒,有者道︰「咦,還有蒙罰麼﹖」一任商量,終歸消融。

石頭嗣法弟子,僅舉這三位略說一下,其餘如天皇、大同、大朗、小朗等師,則無暇敘述,吾人詳看上舉的丹霞、大顛、長髭三師的禪風,即可足知石頭禪道是如何的深固幽遠卻又冷峻多姿的了。弟子們得其印可亦非容易。

馬祖、石頭是同時代的人。石頭長馬祖約九歲,馬祖先石頭兩年化去,皆六祖而後的宗門巨匠。兩師雖師承宗風有別,但所提持者畢竟為一事。兩師道義彌篤,親切無間,無絲毫門戶畛域之見,實為後代師表。如藥山首造石頭之室,未能決了,石頭教往馬大師處去,藥山見馬祖言下契悟,侍奉三年,然後乃返石頭,在石頭處則體道更深,石頭且以偈讚之,深蒙印可。又如丹霞初禮馬祖,祖顧視良久,說道南嶽石頭乃汝之師,丹霞抵石頭終了大事,再謁馬祖亦印可。像這樣的事還不少。兩師當時卻以闡化禪宗為職志,有時亦由參學僧口裏,暗通消息,時時相見。如石頭問新到︰「從什麼處來﹖」曰︰「江西來。」頭曰︰「見馬大師否﹖」曰︰「見。」頭乃指一橛柴曰︰「馬師何似這個﹖」僧無對,卻回舉似馬祖,祖曰︰「汝見橛柴大小﹖」曰︰「沒量大。」祖曰︰「汝甚有力。」曰︰「何也﹖」祖曰︰「汝從南嶽負一橛柴來豈不是有力。」這僧多嘴,正好為兩師互通消息,他亦不知,干他外人啥事。

還有個龐居士盡心參禪,出入兩師之門。初謁石頭,乃問︰「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頭以手掩其口,龐豁然有省。後參馬祖,問曰︰「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祖曰︰「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龐於言下頓領玄旨。居士悟後經常親近兩師,且與兩師弟子禪道往還。從這些公案事實來看,兩師禪道並不如後代分列門庭標新立異。兩師的祖風雖別,提持則一。宗風之異全係才調不同,方便攝化,豈能據此另定兩師宗旨﹖五家出自兩師,以後各各曲立宗旨。雪竇讚頌兩師之言曰︰「十影神駒立海涯(馬祖),五色祥麟步天岸(頭),可謂妙善形容矣。」

〔參考資料〕 《祖堂集》卷四;《宋高僧傳》卷九;《景德傳燈錄》卷十四;印順《中國禪宗史》;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法演

北宋臨濟宗楊岐派僧。綿州巴西(四川綿陽)人,俗姓鄧。年三十五始祝髮受具,遊學成都,學《唯識》、《百法》諸論,窮究其奧旨。一日,於教門生疑惑,欲身證體解,即負笈參學,諮詢所見尊宿,但無一能釋其疑。後拜謁浮山法遠。依其勸勉,往見白雲守端,參究精勤,終於廓然徹悟,受印可,並受命分座說法,開示來眾。最初住舒州四面山,不久遷返白雲山。應世四十餘年,法化大振。晚年住蘄州(湖北)五祖山,大揚楊岐派宗風,故後世多稱之為「五祖法演」。崇寧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堂辭眾淨髮澡浴,翌日示寂。享年不詳。塔於東山之南。法嗣有圜悟克勤、太平慧懃、佛眼清遠、道寧等人。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卷十九;《佛祖通載》卷十九;《法演禪師語錄》序;《聯燈會要》卷十六;《建中靖國續燈錄》卷二十;《釋氏稽古略》卷四;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律二十二明了論

一卷。弗陀多羅多造,陳‧真諦譯。簡稱《明了論》或《了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全書主要係以二十二首偈頌,列出律藏中的名目,並以散文體解釋其義。第一偈相當於發起序,偈云(大正24‧665b)︰「毗尼毗曇文所顯,與戒及護相應人,(中略)諸佛所讚修三學,不看他面我當說。」第二偈以下二十頌是正宗,即說八戒護、九十六分別等六十餘條名目,第二十二偈是結頌。長行之初云(大正24‧665b)︰「如本二十二明了論,能分別解釋律所立名。我今當說。」其次就頌一一解說之。末了記載(大正24‧672c)︰「此論是佛陀多羅多阿那含法師所造。為憐愍怖畏廣文句人故,略攝律義。」

關於本論的傳譯,卷末後記云(大正24‧672c)︰「陳‧光大二年,歲次戊子,正月二十日,都下定林寺律師法泰,於廣州南海郡內,請三藏法師俱那羅陀翻出此論,都下阿育王寺慧愷謹為筆受,翻論本得一卷,註記解釋得五卷。」然文末所謂之五卷「註記」,今已不傳。

〔參考資料〕 《歷代三寶紀》卷九;《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除其弊藥〉;《開元釋教錄》卷十;《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七(上)。


常住物

指常備以供僧伽受用的僧物。又稱僧物或常住。其義雖可通於三寶物,但一般指大眾受用的財物(即僧物)。如僧房、田園、菓樹等不可移動者,以及什具、經卷等可移動者。又米穀錢帛之類雖貯置但嚴掌其出入,永備大眾受用,亦稱為常住。《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四云(大正13‧292c)︰
「若有四方常住僧物,或現前僧物,篤信檀越重心施物,或華或果或樹或園,飲食資生床褥敷具,疾病湯藥一切所須,私自費用或持出外,乞與知識親里白衣,此罪重於阿鼻地獄所受果報。」

此謂伽藍房舍等可供四方僧伽受用的資具,稱為常住物。若私自佔有,或買賣即犯重罪。

《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一說,僧物可總別為四(大正40‧55c)︰「僧有四種。一者常住常住,謂眾僧廚庫、寺舍、眾具、華果、樹林、田園、僕畜等,以體通十方不可分用,總望眾僧如論斷重。僧祇云︰僧物者縱一切比丘集亦不得分。此一向準入重攝。二者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體通十方唯局本處。若有守護望主結重。同共盜損應得輕罪。(中略)三者現前現前,必盜此物望本主結重,若多人共物一人守護,亦望護主結重。四者十方現前,如亡五眾輕物也。」

此謂僧物中,廚庫寺舍等為常住常住;供僧之常食等為十方常住;現前僧物為現前現前;亡僧之遺品為十方現前。前二種為四方僧物,後二種為現前僧物。

在近世中國佛教界,「常住」一詞已成為出家人所住寺院(僧團)的代用語。譬如某一出家人要到寺院掛單,往往會向知客師說︰「想來打擾常住」或「親近常住」。

◎附一︰J. Gernet(謝和耐)著‧耿昇譯《中國五至十世紀的寺院經濟》第三章(摘錄)

奉獻於佛教的財產
「三寶」(tritratna)一詞在印度經文中一般均指宗教界(佛、法與僧)。但是,對於中國人來說,它們也實有所指︰這就是佛像、供這些佛像居住的殿堂、聖物盒和用作法事開銷以及維修宗教建築的費用;其次是經卷、說法壇以及與傳播教理有關的一切設施;最後是僧侶們的住處僧房,他們的土地、奴婢和牲畜等等。所有這些財產都是不可轉讓的,對於把它們用於「三寶」,無論是現在、過去還是將來都是「常住」性的,完全如同佛陀、佛法和僧眾一樣。「常住」一詞泛指所有奉獻於佛教的財產,它經常在漢籍中出現以指僧眾財產。但我們不知道它是從哪一個印度術語中翻譯來的。它也可能是暗示在僧眾每年遷徙時仍留在原地不動的財產。事實上,「寺主」(vihāra-svāmin)最早是一位具有固定住址的僧侶(即「常住比丘」,由巴利文āvasikabhikkhu譯來),他們負責看守寺院及其財產。「常住」一詞是「僧物」的同義詞,更確切地說應為「四方僧物」(由梵文cāturdiśasamghasya譯來)。但「僧物」這一術語的詞義則具有較為廣泛的意義。其最古老的詞義把那些可以在僧侶之間進行分配和可以以私人名義分配的財產排除在「僧物」之外,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中指出︰「四方僧有五種物不可獲、不可賣、不可分。何謂五﹖(一)住處地,(二)房舍,(三)須用物,(四)果樹,(五)華果。」違背這一原則,那就是犯了偷羅遮(大罪,thullaccaya)。

我們在《十誦律》中發現了對不可轉讓財產(常住財產)的五種分類法,這是根據可以在比丘之間進行分配的關係而確定的︰
「若物,諸比丘現前應分。何等是﹖除死比丘重物(巴利文為garubhaṇḍa),餘輕物(巴利文為lahubhaṇḍa),是名可分物,不可分物者。若物,諸比丘現前不應分。何等是﹖除死比丘衣物,餘重物。是五事不分,不可取,若眾僧、若三人、若二人、若一人不應分。何等五﹖僧伽藍地、房舍地、僧伽藍房舍、床、臥具,是名不可分。」

然而,僧物可以包括教會實際所擁有的全部財產,特別是指那些可以作為在僧侶之間進行分配的財產。所以道宣在他為《四分律》所作的疏註中,一共區別出了以下四獺楓物,按照它們各自的名稱相稱,即(1)不動莊園,(2)食物,.衣、藥、房僧用物,(4)過命僧人的輕物。

據道宣認為,第一類僧物是由真正的「常住」組成,也就是廚房和倉庫、寺院及其建築、各種物品、鮮花和水果、樹木和森林、田園、僕人和牲畜等等。由於這些財產從本質上來說是可以向十方擴大的(屬於十方的僧眾),人們不可以分配之或為個人利益而使用。這些財產僅僅可以獲得和利用,但既不能分配也不能出售。

第二類是「十方常住」。例如,在一座寺院中,這就是送給和尚們的飲料和煮熟的食物。從其本質來看,是十方僧眾所共有的財產,儘管從它們的地位來看,都置於寺院之內。《僧祇》(Saṃantapāsādikā)指出︰「不打鐘食僧食者犯盜。」據一部疏註指出,時至今日,在寺院中舉行齋會時,一旦當飯煮好,便敲鐘和擊鼓。這就是因為十方僧人在這類財產中都會有自己的份額。

第三類是由「現前常住」而形成的。屬於這一類的共有二種財產︰現前物的常住和現前人的常住。這些財產只能作為布施品。

第四種是十方僧的現前常住。這一術語是指已過命僧侶所布施的輕物(lahubhaṇḍa)。從本質上來說,這類財產屬於十方僧眾,但從它們的地方來看,則是置於寺院本身之中。這是因為現前僧都可以擁有自己的一份,所以才被這樣稱呼。

另外,如果過世僧侶的服裝和食物在道宣對《四分律》的疏註文中還被稱為十方僧眾的財產,那麼無疑應該將此看作是對某些作法的回憶︰在唱亡僧的微薄財產、舉行大型齋供和無償地留宿過境和尚時,同一塊僧地(simā)的和尚便要舉行大型集會。

但很明顯,「常住」一詞僅僅按其引申意義方可泛指佛教寺院所擁有的全部財產,無論它們是不是應在僧侶之間進行分配的財產。律藏中僅僅提到土地和不動產是四方僧眾的財產,並且它們還具體解釋說這些財產均屬於不可分之列。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常住」僅僅包括道宣分成四類中的第一類。土地和建築應成為有德僧人的共同財產,而它們的所有權在這種意義上是不可分割的。然而,我們還可以窺見隨著佛教信仰的發展而產生的變化︰道場、佛像和聖骨塔的建立可能改變了人們最早對於僧物的觀念,而這類建築首先是僧眾集體的。這裏所指的已經不再是公共財產的特點了,其聖潔性可以把這些新的成份說成是僧侶產業,被人稱為「佛物」,而「僧物」僅限於指比丘的共同財產。我們已經看到,佛教寺院財產的本質具有雙重性︰這都是一些共同財產,但也是神聖財產,其重點有時側重於「常住」的這一方面,有時又側重於另一方面。

如果我們探討一下哪些財物可以形成三寶的產業,那就會發現這都是禁止作為單獨個人的比丘所占有的財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根據律藏的規定,只允許出家人擁有「輕物」,也就是說那些形成化緣僧必不可缺的行李︰衣服、鉢、日常所用的細小物品。佛教倫理認為出家人擁有價值貴重的或明顯具有世俗特點的財產為「不淨」(巴利文為akappiya)。相反,對於那些僧眾共有的財產,律藏中的規定則程度不同的有所放寬,對於那些由於宗教法事之需要而使最早的原則放寬的財產,律藏中的規定則更為寬容。和尚們為了出家人的「淨」和他們的權威純潔無損而不能保留的東西,僧團允許將之用於其成員的共同需要或宗教儀式的需要。

然而,禁止比丘擁有「重物」(garubha-ṇḍa)並不僅僅由一些純倫理的考慮所決定。正如漢文中對巴利文akappiya(不淨)的譯法就已經提醒我們注意的那樣,某些重物、某些價值很大的和具有世俗特點的財產都是不可接觸的,因為它們都「不淨」,這種重物不淨的觀念也明顯地出現在《摩訶僧祇律》中,在倫理上的禁戒中又增加了一種具體的忌諱,因為它抨擊了與這類財產的任何接觸。在各種情況下,僧團是通過中間人而管理自己的財富的,無論是他們支配自己的貴重金錢還是耕耘自己的田地。如果那些受具足戒的和尚們不參加勞動,那肯定是由於他們應該全力以赴地從事建福業,這就可以部分地解釋律藏中給予寺院中世俗僕人地位之原因。但這裏更可能是具體指賦於教會的一些中間人,而律藏也承認僧眾有權擁有地產、畜群和貴重金屬,至少是以公有和不可分割財產(常住)的名義而占有之;但律藏同時也禁止這些僧眾直接接觸上述財產,因為對這類財產存在有忌諱,上述僕人獲得了一種意味深長的稱號「淨人」。他們一般都從事一切必須接觸不淨物的活動︰農業、牧業、商業、烹飪。

當然,中國人僅僅是繼承了一種印度傳統,他們承認存在有八種不淨物,即「八不淨」,八不淨的名表中既包括活動,也包括物品,據灌頂(561~632)在《大般涅槃經疏》中認為,這「八不淨」應為︰「蓄金銀、奴婢、牛、羊、倉庫、販賣、耕種、手自作食。」《佛祖統紀》提出了一張其細節不同,但實質卻一致的名稱表︰「八不淨者︰(一)田園,(二)種植,(三)穀帛,(四)畜人僕,(五)養禽獸,(六)甍,(七)褥釜,(八)像金飾床及諸重物。」

因此,佛寺中的「常住」財產一般是由不淨物組成的,唯有作為具有特殊宗教美德的僧眾和作為崇拜對象的佛陀才可以擁有世俗財產,不會因此對他們引起任何污染。不淨物一旦變成僧物和佛物之後,就會因其用途而變得擁有聖性,同時也會由於它們屬於三寶而變得純潔。因此,由於兩種不同的原因,出家人不能占有「常住」財產,因為這都是一些不淨物,對於他們來說本身就是不可接觸的。此外,這也都是一些供物。如果說中國和尚們沒有遵循印度律藏經文中向他們提出的規則生活,如果在他們之中也出現過由作為大乘之特點的這種習慣的自由性而造成的許多變通,如果他們始終占有不淨物,那麼相反,三寶財產的「常住」和出世間的特點似乎非常明顯地既反映在中國世俗界,也反映在僧侶之中。《佛祖統紀》中的某些非常感化人的故事值得我們在此問題上引證︰「調露元年(679),汾州啟福寺主惠澄染患,牛吼而終。寺僧長寧,夜見澄來。形色憔悴云︰『為互用三寶物,受苦難言。諸罪差輕,唯用伽藍物為至重,願賜救濟。』寧即為誦經懺罪……。」此外有一段註釋說明︰
「為沙門而不明因果,私取常住之物,以適己用。用者、受者均被其苦。輕則為牛畜、奴役,重則受鑊湯鑪炭。的論其報可不痛哉﹖至於權門要路,復不知果報之為何義,以故甘受愚僧之餌而不悟其非。占山為墳,賣帖住院,若主若客皆入罪門。若此之流深足鄙恥。」

儀鳳二年(677),「國清寺僧智瓖為直歲,將常住布十端與始豐縣(今浙江省天台縣)丞李意及,久而不還。瓖死作寺家奴,背有智瓖字。既而丞亦死,亦作寺家奴,背亦有李意及字。」

在有關顯慶五年(660)的一段文字中,介紹了長安聖光寺一位和尚的生平事蹟,該僧曾多次把寺院的水果作為孝道的禮物而奉獻給雙親。他病倒了,並且開始吐血。疏註中指出︰「佛立禁戒,凡僧伽藍(saṃghārāma);錢、穀、蔬、果、器具、屋廬、田山,是為十方僧眾常住之物,非己可得私用。」

《佛名經》的一段文字中包括了許多有關偷盜常住物活動的細節︰侵吞挪用、敲詐勒索、營私舞弊等,它們很可能受到了中國風俗習慣的表現形式的影響。對偷盜犯的懲處是讓其轉生為畜類(牛、馬、騾、驢、駱駝),或者是轉生到地獄中或惡鬼(preta)之中︰「以其所有身力、血、肉償他宿債。若生人中,為他奴婢。衣不蔽形,食不充命。貧寒困苦,人理殆盡。」

那些侵吞霸占了教會財產的人、那些忘記了償還所欠寺院債務的人,在某些情況下都可以變成牛、禽或奴婢,他們就以這種形式轉生到寺院中作為僧眾的常住。在這種宗教觀念中,保留了對一種流傳很廣的法律作法的回憶,即對無清償能力的債務人的身體進行強制的作法。人身奴役是有意或無意接觸奉獻財產的結果。消耗或占有來自三寶常住的財產,便會創造一種非常有效的和特別危險的宗教性的羈絆,尤其是當這種侵占是發生在定期的宗教儀式「齋」之外,或者是背著教會僧眾而進行的(不正常的借貸和布施)時更為如此。這裏所指的是民間觀念的一種表達形式,而這些民間觀念又在中國廣為流傳,它們首先涉及到了宗教思想史,但同時也與經濟問題密切相關。

我們將要指出,寺院常住的神聖特點也無妨將之投資於世俗界︰如果將經濟交易所得的利潤歸還給了僧或佛,那麼這樣的交易也是允許的。財稅活動的發展與宗教信仰的發展似乎是互相聯繫的,因為這是受益者(即三寶)特別神聖的本質,可以同時證實和加強一種像放債質錢那樣明顯的世俗活動。《佛祖統紀》中所引證的軼事故事都發生在七世紀末。然而,就在同一個時代,佛教之一宗三階教中的無盡藏要向其世俗信徒們質錢,這類債務與根深蒂固的習慣相反,即它們是無契約而自願成交的。據傳,這類債務是要償還的。當然,這樣一種作法僅僅是在一種特別合乎道德的氣氛中方可設想,而且是以絕對的信義為前提的。這種信義從其基礎上來說是宗教性的,然而它可以在契約法中執行。本處所指的這種信義是法律改革的開始。在這一具體情況下,我們又看到了心理學論據的重要性。

◎附二︰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第三章(摘錄)

(前略)「常住百姓」這一奇特名稱的出現,是懾於會昌毀佛浪潮和張議潮的改革,用保護「常住」的名義來繼續保存寺院對地產和人戶的佔有。在張議潮死後,「常住之物」和「常住百姓」確實也都受到了內律和王法兩方面的保護。

內律歷來都保護「常住」的不可侵犯性。P-2187號《敦煌諸寺奉使衙處分常住文書》,對「常住」一詞下了如下的定義︰
「應諸管內寺宇,蓋是先帝敕置,或是賢哲修成。內外舍宅莊田,因乃信心施入,用為僧飯資糧。應是戶口家人,壇(檀)越將持奉獻,永充寺舍居業,世人共廌光揚。不合侵陵,就加添助;資益崇修,不陷不傾,號曰常住。」

所謂「常住」,本指恆久不變的意思,如《法華經》謂「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轉意指僧伽的共有財產。引文中的「不陷不傾,號曰常住」,正是從語源上來說明常住是一種世人都只能添增而不能侵犯的財產。本件文書宣告,由官府施入或一般檀越(施主)施入的地產和人戶,就構成了稱為「常住」的這種所有權。

本文書對「常住」內涵所作的規定,與敦煌本《四分律雜鈔》(大谷0534)正相契合。《雜鈔》將「僧物」即僧伽共有財產分為六種︰(1)常住,(2)十方常住僧物,(3)現前僧物,(4)現前現前,(5)招提僧物,(6)僧鬘物。其中第一種的詳細內容是︰
「一者常住,謂眾僧廚庫、寺舍、園田、僕使、畜等,體通十方,不可分用。言常住者,常在此處,不可易動。」

在道宣的《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中,則將「僧物」分為四種。(1)常住常住,(2)十方常住,(3)現前現前,(4)十方現前。其第一種常住常住指不動產、重要生產資料和隸屬人口,包括眾僧之廚庫、寺舍、眾具、華果、樹林、田園、僕畜等,永定於一處,不可分判,所以稱為常住物中之常住物。同書卷下又云︰
「僧有五種物不可賣不可分︰(一)地,(二)房舍,(三)須用物,(四)果樹,(五)華果。僧祇眾僧田地,正使一切僧集,亦不得賣,不得借人。」

以上都說明,內律歷來是保護「常住」的。

唐朝的王法也保護「常住」。如開元十年正月敕祠部云︰「其寺觀常住田,聽以僧尼道士女冠退田充。」這是以法令來肯定需還田的僧尼口分田可以「常住田」名義變為僧伽恆產。唐代後期有「撥州田四百頃充常住」的記載。五代有施莊「永充常住」的記載。「常住」和「常住田」都受到官府的法律保護。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五十;《大寶積經》卷一一三〈比丘品〉;《五分律》卷二十六;《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下;《翻譯名義集》卷七;《釋氏要覽》卷下;《敕修百丈清規》卷四〈兩序章〉;《禪林象器箋》〈區界門〉、〈器物門〉。


授記

佛說法之一種形式。九部經之一,十二部經之一。音譯和伽羅那、毗耶佉梨那、弊迦蘭陀、和羅那。又作授決、受決、受記、受莂、記別、記莂、記說、記。梵語vyākaraṇa有說明、分別、解答諸義。原本指分析教說,或用問答體解說,後則專指有關佛弟子未來世證果等事之證言。經典中,述說此類內容者,即稱授記。《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云(大正30‧753a)︰「記莂者,謂廣分別略所標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順正理論》卷四十四云(大正29‧595a)︰「言記別者,謂隨餘問酬答辯析,如波羅衍拏等中辯。或諸所有辯曾常現真實義言,皆名記別。」

然而對於「授記」一詞,一般多用來指對未來成佛的預言,如《阿含經》載有燃燈佛於釋迦過去世為之授記,釋迦記彌勒當來成佛,大乘經典說及授記成佛者更多。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3c)︰
「何等名為授記經﹖如有經律,如來說時為諸天人授佛記莂,汝阿逸多,未來有王名曰蠰佉,當於是世而成佛道,號曰彌勒,是名授記經。」

授記的形式,係佛先微笑,從面門放光照耀十方,次問上座弟子微笑之因緣,以之為發端而與記別。關於授記的條件,《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謂有六項,即於剎土、有名號、經時節、有劫名、得眷屬、正法住世期間。

關於授記的類別,有多種說法。《首楞嚴三昧經》卷下謂有四種,即︰

(1)未發心而與授記︰有眾生往來於五道,然諸根猛利,好樂大法,故先行記其經若干劫發菩提心,乃至得菩提。

(2)發心即與授記︰有人久植德本,修習善行,乃至發心而入菩薩位時即授記之。

(3)密授記︰有菩薩未得授記,常精勤求菩提,乃至久行六度,有成佛之相,故於其他菩薩等之前記別此一菩薩,然不令其人知之。

(4)現前授記︰有菩薩於一切法得無生忍,乃於一切大眾中現前授記之。

《大日經》卷一則謂授記有二種,即︰(1)指出其人在未來將會成佛。此為完全授記,稱為無餘記。(2)指出其人在未來當會滅罪。此是先行預示的不完全授記,又稱為有餘記。又,《寶雨經》卷六又列舉出︰現前授記、不現前授記、祕密記三種。

此外,佛典中又常記載佛陀預言未來之事,如《阿育王經》卷一預言佛滅後百年,將有阿育王出世云云。此種對未來事件之預言,謂之「懸記」。其與「授記」同為預言,但內容並非陳述某人在未來即將成佛,故與「授記」之內容仍有差別。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十一、卷四十;《中阿含》卷十三〈說本經〉;《成實論》卷一〈十二部經品〉;《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五佛頂三昧陀羅尼經》卷三;《悲華經》卷三~卷八;《法華經》卷二~卷四;《菩薩地持經》卷八;《慧琳音義》卷三十八;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平川彰(等)著‧林久稚譯《法華思想》第六章。


慈悲

持哀愍之念以憐物之謂。慈悲是佛道門戶、諸佛心念。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8b)︰「一切聲聞、緣覺、菩薩、諸佛如來,所有善根,慈為根本。」《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3c)︰「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又,慈悲為萬善之基本、眾德之伏藏。《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6c)︰「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中略)亦以大慈悲力故,於無量阿僧祇世生死中,心不厭沒。」

《十住毗婆沙論》卷一嘗謂,自大悲無生之母,生一切諸如來。以是佛道修行之最初,以五停心治諸亂心,立慈悲觀對治瞋恚,修行漸進。或以四無量,或以信等十行等,皆不離此慈悲憐愍之念。復立悲智二門,表佛法之覺德,並以觀音象徵彌陀之慈悲門、普賢象徵釋迦之慈悲門。《慈悲道場懺法》卷一云(大正45‧922c)︰
「此慈悲諸善中王,一切眾生所歸依處,如日照晝,如月照夜,為人眼目,為人導師,為人父母,為人兄弟,同歸道場,為真知識,慈悲之親,重於血肉,世世相隨,雖死不離。」

若別釋「慈悲」二字,則有拔苦義及與樂義,以及生緣(眾生緣、有情緣)、法緣、無緣三慈之釋。茲略釋如次︰

(1)拔苦與樂︰此有二說︰一謂以拔苦為慈,與樂為悲;二謂與樂為慈,拔苦為悲。關於前者,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6a)︰「為諸眾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欲與眾生無量利樂,是名大悲。」曇鸞《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42b)︰「拔苦曰慈,與樂曰悲,依慈故拔一切眾生苦,依悲故遠離無安眾生心。」關於後者,如《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6b)︰「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十地論》卷二云(大正26‧134a)︰「慈者,同與喜樂因果故;悲者,同拔憂苦因果故。」,其他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順正理論》卷七十九等,亦有是說。

對此,諸經論各有解釋。《華嚴經探玄記》卷十謂乃由於有通、別二義,若依通論,慈悲共具拔苦、與樂之義;若依別論,則各有分屬。《大乘義章》卷十四謂慈、悲雖同為無瞋性,但以四義不同而二分,一以功能不同,故悲能拔苦,慈能與樂;二以治患不同,故悲止害覺,慈息貪欲,又,悲能除微細之瞋,慈能遣粗重之瞋;三以境界不同,故悲心多緣苦眾生而起,慈緣無樂眾生而起;四以得報不同,故悲得空處,慈生遍淨。

(2)三緣之慈悲︰略云三慈。《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28c)︰「慈悲有三緣,一者眾生緣是小悲,二者法緣是中悲,三者無緣是大悲。」此三緣之說,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佛地論》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卷二十七、卷四十等書皆有詮解。此中,《大智度論》所述之三慈如次︰

1.眾生緣慈︰非但緣一切眾生而起慈悲,也是緣眾生相而起,故云眾生緣。即緣某甲某乙等眾生之姿而起,故云眾生緣慈悲。

2.法緣慈︰諸聖者破吾我相,滅一異相,觀眾生但為五陰假和合而起慈悲。亦即此等眾生,不知法空,妄起欲念,故聖者憐之,令隨意得樂。

3.無緣慈︰佛心不住有為、無為性中,不住過去、未來、現在世,知諸法不實、顛倒虛誑之相,心無所緣,故以其無緣佛心,愍念眾生不知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執著諸法,分別取捨,為此,令眾生得諸法實相之智慧。

此外,《涅槃經》又舉二義,一義緣貧窮眾生而施予樂,此名眾生緣;緣彼眾生所須之物,而施之,名法緣;緣如來,名無緣。如來永離貧窮,受第一樂,故不以眾生緣、法緣為可緣,故云無緣。而欲以大樂與眾生,故云無緣慈悲。此乃就化益而分三緣。另一義謂,緣一切眾生、父母、妻子、眷屬,名眾生緣;不見父母、妻子、眷屬,見一切諸法皆自緣生起,名法緣;不住法相及眾生相,任運而轉,名無緣;此與《大智度論》所說相合。

◎附一︰印順〈三種慈〉(摘錄自《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

「無我」與「慈」,這兩者要如何才能平等呢﹖也就是要如何才能相應呢﹖佛法中說到,菩薩智慧越高,慈悲就越大;並非是有了慈悲便沒有了智慧。假如只有慈悲,沒有智慧,則無異於凡夫;只有智慧,沒有慈悲,那麼這種智慧也就和小乘一樣了。所以菩薩應該是悲智一如;大乘法應該是慈悲與智慧平等的。那麼要如何才能使得慈悲與智慧平等呢﹖

佛法之中有不少話是為佛教徒所常說,而幾乎成為口頭禪的,比如︰同體大悲、無緣大慈等。但「同體大悲、無緣大慈」所指的是什麼﹖在這裡我們必須要有一番分別,才能了解何以菩薩在通達了一切法空的境界後,還能夠有慈悲心。

我們先要知道,慈悲心究竟是如何生起來的﹖慈悲心是緣眾生而生起的。如果不知道有眾生,則慈悲心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生起來的。不論是對於我們的親屬或朋友,甚或是小動物,當見到他們的苦痛時,我們便發起了慈悲心,想要消除他們的痛苦(這是悲),或者是使他們得到快樂(這便是慈),既然緣眾生而生起,那又怎麼會是無緣大慈﹖般若與慈悲,如何能合得起來呢﹖

佛法中,慈(悲)有三類︰第一類是眾生緣慈︰是緣眾生而起慈心。由於在生起慈悲心時,心境上便顯現了一個一個的眾生。平常我們見到眾生,總會把他們當做是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獨立自體。比如,當見到一位多年未見的老朋友,內心中會有種種感想,他變老了、變瘦了,或者是變胖了等等;總會把他當做是固定的個體,而只是瘦弱或肥大。似乎這個人的本身,是一定的,不會有什麼變化的。因此,我們對於眾生,總是執著於他各人有他的實有自體;人人有此觀念,以這樣的認識再來起慈悲心,便是眾生緣慈。眾生緣慈修得慈定的,可以得生梵天。

第二種是法緣慈︰其境界的程度較高,已經超出一般人之上。他所見到的個體,張三是張三,李四是李四,人還是人,狗也仍然是狗;但他了解到我們所見到的一個個眾生,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永恒不變的東西,可以說他已經體解了無我的真理。但是無我,並沒有抹煞眾生的生死輪迴;生死還是生死,輪迴還是輪迴,眾生還是眾生,不過其中沒有了實我,只有「法」的因緣起滅而已。佛在阿含經裡便說到︰人只不過是六根和合,除眼、耳、鼻、舌、身、意之外,要求「我」是不可得的。佛又分析,人不外是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或者是不外乎地、水、火、風、空、識,這六大結合起來便成為人,此外求人,再不可得。所以佛一再宣說,除了「法」之外,根本就沒有如外道所想像的,一個永恒不變的真我。如此一來,則好像只有幾種元素,只有法而沒有了眾生,這在佛法,便稱之為我空,沒有真實的我,而只有諸法因緣和合的假我而已,如此,則見到眾生,儘管他沒有「我」,但是由於因緣和合而起煩惱、造業、受果報;一下子得升天上,一下子又生在人間,歡喜不了多久,又有新的苦惱,永遠是在那裡哭笑不已。若由此而生起慈悲心則為法緣慈,這在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大多數的人所具有的,是眾生緣慈;若談到眾生的苦惱,總想成有個實實在在的眾生在那裡苦惱著。

法緣慈,必須是在證悟了聲聞乘的聖果以後而起的慈悲心,但這還不能一切法空與慈悲相應。在證得聖果的,雖決定不執諸法實有,但心目中的「法」,還是呈現實有的形相。如對六根、五蘊,看成實在存在著的;沒有證得的學者,就會在法上執著,而成「法有我無」的思想。舉個例子來說︰平常人見到書,便會把書當做是實實在在的。而法緣慈的人,便會了解書是一張張的白紙裝訂起來,然後在白紙之上寫了黑字。同樣是書本,它卻可以是令人起恭敬心的經典,也可以是一本普通的小說,甚或是一本禁書等等。因此,知道書本是不實有的,但是他卻執著於那一張張的紙與那些黑字,認為它們是實有的;所以小乘人,多數認為除了「法」之外,假我是不存在的。法緣慈就是這樣,雖然知道眾生無我,但卻有眾生的假相;否則,連眾生相都沒有了,怎麼還會起慈悲心呢﹖法緣慈就是二乘聖者的慈心,依凡夫境界來說,已經是相當地高深而不能得了。

最高深的慈悲,是「無緣慈」。小乘人所執著的法,在大乘人看來,依然是屬於因緣和合的。我們的身心活動,依然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變化;那麼不但眾生是由因緣假合,即使一切法也是由因緣假合,這樣才能夠了解到一切如幻如化,並沒有真實的眾生與法。在我法皆空,因緣和合,一切法如幻如化之中,眾生還是要作善生天上,或是作惡墮到惡道,享樂的享樂,痛苦的痛苦,在生死輪迴之中永遠不得解脫。菩薩便是在這個境界上生起慈悲心。如有一個人很早便去就寢了,不久之後,大家聽到他的驚懼喊叫聲,跑去一看,知道他是做了惡夢,但是叫他卻又不容易叫醒。這時,我們就很容易地想到,他夢中所見的,明明就是虛幻不實有的東西,但是他的痛苦卻又是如此真切,如此深刻。菩薩眼中所見到的眾生,沈溺在苦海中便是如此的情況。

因此,菩薩並非見到了真實的眾生,或真實的法而起慈悲心的。他是通達了一切法空之後而起慈悲心的,這便叫做「無緣慈」。在一切法空的深悟中,不礙緣有,還是見到眾生的苦痛,只是不將它執以為實有罷了。到這時,般若與慈悲二者便可說是合而為一,這才是真正的大乘慈悲,所以又叫它為「同體大悲」。一切法都是平等的,而就在這平等中,沒有了法與眾生的自性,而法與眾生宛然現前。即空而起慈,這便叫無緣慈。所以講到佛菩薩的慈悲,這其中一定有般若,否則便不成其為真正的慈悲。講到般若,也必須包含了慈悲,否則這種智慧也就不是佛菩薩的智慧了。

◎附二︰〈無慈悲〉(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無慈悲,謂欠缺慈悲心之意。指佛、菩薩以外之一切有情。蓋慈悲乃伴隨著智慧的最高德性,且佛心亦可以用「大慈悲」之語表示。

主張慈、悲的本性是無瞋善根的說一切有部,將慈、悲分為心、心所,認為佛的大悲(慧)與慈悲(無瞋)的法體不同,此乃有部特殊教學的法分別。大乘佛教則主張心所無別體、本質無別。又,就「慈悲」一語而言,與眾生樂謂慈(maitrī),拔眾生苦是悲(karuṇā)。慈、悲與喜、捨合稱四無量(又稱四梵住),也就是根本靜慮中的勝功德。如無量之語所顯示,慈悲是以無量眾生為對象,愛念、憐愍無量眾生,進而加以根本救濟。剋實而言,只有佛、菩薩具有此德,二乘有學聖者因為專念自行,所以無慈悲。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0所述,有學聖者無論是現在修或未來修,皆不成就無量慈悲。但是,同是二乘的阿羅漢,在其位中修四無量心,以四無礙智得利他口業力,修願智而知眾生一切念願希望,修無諍智止息一切眾生心中之諍及眾生間的鬥爭,所以阿羅漢具有慈悲。

凡夫是被慈悲的對象,此等人即使行慈悲亦不完全,所以畢竟而言是「無慈悲」的。天趣生類是有漏善的異熟果,僅享受一向果的樂淨之境,並不重視以其他眾生為所緣的利他行,因此,此類眾生同為無慈悲者。地獄、鬼、傍生等三趣有情,皆受自身苦所逼迫,無有餘裕兼顧其他,因此同是無慈悲。

◎附三︰歐陽漸〈起悲〉(摘錄自《支那內學院院訓釋》〈釋悲〉五)

誰不有悲性,誰不欲起悲度眾,名字遠聞。然無方便,悲不得起。悲不得起,或怖自苦而為聲聞,或破自惑而成緣覺;是故直往菩薩起悲第一。起悲方便第一中之第一。(1)多聞,(2)清淨,(3)不離眾生,(4)發願布種,(5)修慈滋潤,(6)多作功德,(7)觀眾生苦,(8)觀眾生倒惑,(9)取相作觀,(10)習以成性。茍能如是十種方便殷重不已,悲念不生,如來世尊則為妄語。

云何多聞而起悲耶﹖智由悲起,悲亦由智起。悲起之智,能自抉擇,加行根本,及與後得,遂爾次第而成。起悲之智,數他珍寶,七事四理,深信不誣,遂爾知見有力觸感根心。是故必得多聞而後知苦真實,知苦真實而後不同苦役,不同苦役而後能觀眾生役苦以起悲。必得多聞,而後知法真實;知法真實,而後不同法執;不同法執,而後能觀眾生執法以起悲。若不知苦真實,則又不能代眾受苦;不能代眾受苦,雖或能悲,乃亦不能念念相續。不能念念相續,剎那已滅,烏得謂其真能起悲。若不知法真實,則事有觸而應悲者,由衷而出不免為世俗附庸,非由衷出不墮於口惠之隨風,即墮於感情之躁動。凡若此者,又烏得謂其真能起悲﹖

云何清淨而起悲耶﹖五百鹽車截渡渾濁喪真,滄浪之清物來必鑑,久氛塵境,黑暗冥頑,不染一埃,空靈照燭。感觸捷應之機,捩則失用,淨則精通,理固然也。是故物至而悲起者,清淨無穢之心境也。《大寶積經》︰如是大悲由於不諂而得生起,譬如虛空永出離故。如是大悲由於不誑而得生起,從增上意而出離故。如是大悲非由詐妄而得發起,從如實道質直其心而出離故。如是大悲由於不曲而得生起,極善安住無曲之心而出離故。如是大悲由彼無有憍高怯下而得生起,一切有情高慢退屈善出離故。

云何不離眾生而起悲耶﹖悲是能緣,眾生苦惑是為所緣。草木河山,騷士情人因之而多感。羗無寄托,則秋風肅殺,或亦喜彼威剛,落日昏黃,時則賞其索寞。唯夫有情疾痛相對黯然,蓋未有不悲從中來也。空山趺坐,飛鳥不聞,足音跫然,定中憎擾。肝膽楚越,人事迷茫,苦且不知,從何悲起!是故大乘大悲,當處人閒塵坌闠鬧,然後乃得眾生業惑情偽離奇,然後有動乎中,酸辛悲憤。奈何菩薩如彼聲聞,了自業緣,避人逃世。是故《大莊嚴論》︰菩薩大悲,略以十種眾生而為境界。《菩薩藏經》︰菩薩大悲,略以十六眾生而為所緣。

云何發願布種而起悲耶﹖行菩薩行但是行願,發願為因,願滿為果,因果不二,但是其事,不必事圓。是故不能起悲,但應悲願。願則易舉,德輶如毛故。願不可毀,金剛不壞故。願則能引,招同類故。願則能續,恆長養故。願則不斷,恆希望故。願則能展,久具計故。願則能赴,機相應故。願則能任,力漸充故。是故不能起悲,但應悲願。悲願者何﹖不捨眾生而已。眾生與悲,如命與息,當願眾生起悲第一。《華嚴》〈淨行〉︰百四十一,當願眾生,願在發心前。《瓔珞本業》︰有二十四,當願眾生,願在發心後。佛前佛後皆普賢行,而皆行願,願此眾生,願此眾生大悲無已,盡未來際。

云何修慈滋潤而起悲耶﹖取與捨對,樂與苦對,交相繫屬,即交見栽培。與之以樂,不能不拔之於苦。悲為因緣,慈為增上,因緣增上,乃得成辦,法性自爾,智者能知。《大莊嚴論》︰悲樹六事成,根出以慈潤,由有慈者見他苦已生悲苦故。云何多作功德而起悲耶﹖菩薩功德,十波羅蜜。施度、忍度、力度,詳於威力。進度、智度,詳於功德;慧詳多聞,戒詳清淨;願度詳願。惟禪方便須續而談。捨身代苦,若覺其難,即應退墮,但告奮勇,而難為繼。故有方便修三三昧,五蘊皆空,無願,無作。此觀若成,能所俱寂,三輪清淨,得大涅槃。然三三昧若無方便,必乘果報生長壽天,退失悲心,墮於小外。因悲而空,因空而悲,禪與方便,交相利用,有益無危。《大智度論》︰大慈大悲用方便力,不隨禪生,不隨無量生,不隨四無色定生,在所有諸佛於中生。眾生著空墮大地獄,是故菩薩深入大悲,悲因緣故得無量福德,生值諸佛,從一佛國至一佛國。是故大悲不妨實相,諸法實相不妨大悲。

云何觀眾生苦而起悲耶﹖諸聖聲聞,苦諦現觀,證苦深遠,厭俱行心,相續而轉,悲故微薄。菩薩正觀,墮百一十極大苦蘊,正熏心故,悲亦正強。是百一十應悉披陳。云何是耶﹖(1)流轉苦;(2)欲癡苦;(3)三苦;(4)別離斷壞相續畢竟苦;(5)貪瞋疑悔惛沉睡眠苦;(6)因果財護無厭變壞苦;(7)生老病死怨愛不得苦;(8)寒熱飢渴,自逼他逼,及不自在一類威儀苦;(9)自他親財戒見無病現法後法一切衰損苦;(10)食飲衣乘莊嚴器物香鬘樂伎照明給侍一切乏匱苦。如是增數有五十五。宿因現緣有一切二苦,長時猛利雜類無閒有廣大四苦。獄鬼傍生善趣所攝有一切門四苦。他觸自纏現造當趣界不平等有邪行五苦。父母妻子奴僕朋友財位自身一切流轉有不定六苦。長壽端正多智勝人族富大力一切不得有不隨欲七苦。妻子貪增飢儉怨敵野難屬他根缺擯殺一切損惱有違害八苦。壞時盡時老病死時無利無譽有譏希求一切必至有隨逐九苦。無樂受因不斷結尋逼匱不平愛壞麤重有一切十苦。如是增數復五十五。此百一十,是菩薩行悲所緣境。緣此境故,悲不生起,是為木石,悲有情類。

云何觀眾生倒惑而起悲耶﹖如來大悲三十二種救護眾生,眾生於法發生顛倒有二十四,又於有情發生迷惑而有其八,如來一一觀諸眾生而起大悲,而為說法,菩薩大悲依此修習而得生起。云何然耶﹖一切法無我人眾生壽者,而眾生以為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無體無住,無執藏主宰事物我所,而眾生以為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無生無滅無垢,離三毒,無來去,無造作戲論,而眾生以為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空無相無願,緣生靜寂,而眾生以為不然,菩薩於此而起大悲。是謂觀諸眾生於法顛倒有二十四而起大悲。世間眾生,諍論瞋恨,倒見邪行,饕餮互陵,為妻子役,惡友近習,邪命自活,居家濁穢,墮小捨智,菩薩於此而起大悲。是謂觀諸眾生於有情迷有其八事而起大悲。菩薩若能如此修習,大悲熏熾,則為已入阿鞞跋致。

云何取相作觀而起悲耶﹖《大智度論》︰菩薩學悲無量時,先應發願,願諸眾生拔種種苦,取拔苦人相攝心入禪,自諸親族至十方界。取相作觀雖近小定,然入觀根本,一主厭棄,一主拔濟,所趣自不相淆,方便不妨一致。云何習以成性而起悲耶﹖酒嗜痂癖,吾生以爾為命,人之所惡,彼之所好。中有開導,臨事不造。法性自爾,悲亦何獨不然。從他苦生悲,從悲生自苦,從苦拔他苦,從拔他生樂。夫至於樂,則成癖成嗜,非此不適。是故信行位怖苦,未見自他等,未觸如實苦,習而未性故。淨心位怖苦,已見人畜等,已觸如實苦,習已成性故。銅鐘感應,天下易事,無過成性,菩薩念哉。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說無垢稱經》卷四;《十住毗婆沙論》卷一;《菩薩地持經》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二、卷四十四、卷八十二;《順正理論》卷三、卷三十七、卷三十八、卷四十四、卷七十九;《佛教哲學思想論集》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7});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福祉事業》;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上;《俱舍論》卷二十九。


緣起

〔緣起的語義〕 緣起即「依緣而起」。「依緣」是指「藉著條件」;「起」是指「發生」的意思。因此,緣起就是「藉著種種條件而產生現象的原理」。緣起就是「緣起的道理」,亦稱「此緣性」(idappaccayatā,「緣於此」、「相依性」),是指現象相互依存的關係。

現象是無常的,常常生滅變化,但它的變化卻不是沒有規律的,而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做一定的變化。這變化的法則就是緣起。它和如來的出世與否都沒有關係,它就是法,就是「此緣性」。

緣起說中最基本的,就是以下這句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而當作法眼(悟的智慧)內容的句子︰「一切集(原因)法為一切滅法。」也道出了緣起說的意義。這一句,意指「因條件而生的現象,也會因條件消失而滅」。

緣起說是由法印說而產生的。法印說是佛教的根本特徵。因此,緣起說即佛教的根本說,而緣起亦可視為法(佛法)。此在原始經典中亦曾見及。如「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緣起」及「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

〔佛法的中心就是緣起〕 從原始佛教到大乘佛教,從印度佛教到中國、日本的佛教。幾乎全部的佛教,都是以緣起說為中心思想。故如能充分了解緣起說,即可了解佛教。可以說,緣起說不僅為佛教的中心思想,也是佛教與其他宗教、哲學不同的地方,它是佛教獨有的特徵。

傳統中國和日本的佛教思想,都是由緣起論和實相論兩大系統所組成的。二者的區別是︰緣起論談的是現象的時間關係,實相論則論及現象的空間關係。而實際上,緣起論所談的是現象的時間、空間的一切關係。並及於由現象之時空所產生事實的關係,與現象間理論的邏輯關係。在此意義上,一切佛學均可涵蓋於緣起說之中。

古來,緣起論計有︰說一切有部(俱舍宗等)的業感緣起論,瑜伽行派(唯識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論,法性宗(大乘起信論)的如來藏緣起論(或真如緣起論),華嚴宗的法界緣起論(重重無盡緣起論),真言宗的六大緣起論等。實相論則有天台宗和三論宗的諸法實相論。禪宗、念佛宗等也屬於以上的系統。中國、日本的佛教諸宗均可視為此二系統的宗派。

但是,在華嚴的無盡緣起與真言的六大緣起論之中,緣起論不僅說諸法的時間關係,也說空間及邏輯的關係。又,實相論所說的,不只是諸法的空間、邏輯關係,因、緣、果、報等時間關係也包含於諸法實相的十如是中。因此,根據這點,對緣起論及實相論嚴加區別,是不合理的。應該將它們都視為緣起說。

〔二種緣起說──一般緣起與價值緣起〕 緣起說,是將宇宙、人生現象的活動,當做時間、空間、邏輯等關係,而正確地加以考察。佛教不像哲學或科學之為一種單純、客觀的學科,它是著重在具體解決人生問題的。因此,佛教不只是研究宇宙、人生之單純、客觀的活動而已,它是為了解決人生苦惱,而將一定範圍內的社會、人生活動視為緣起,而加以考察的宗教。

在這個意義上,緣起有一般緣起(外緣起)和價值緣起(內緣起)二種。雖然佛教著重的是價值緣起,但一般緣起也是佛教的基礎,而且是用譬喻方式來說征。因此在佛教中,一般緣起(緣起一般)也會被提到。前面所提及之緣起說的基本句子「此有故彼有」云云,即是所謂的一般緣起。

總之,社會、人生的一切活動,都要按照緣起的法則而生滅變化。現代學問是研究現象的邏輯、心理、生理、物理、化學、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倫理等各方面之因果關係的活動法則。但佛教的緣起說,並不是在說明這些事實世界的現象關係;而是為了正確了解苦樂迷悟,而去探討與人類命運有關的社會或人生之宗教、倫理等現象活動。

就一個人的存在而言,他的現在即是他個人已往一切經驗的總合。也就是說自他出世後,即在種種環境下成長。接受家庭、學校、社會等教育,並和各類型的人接觸。這一切經驗絕對不會消失,它們會藉著某種形式保存下來。一個人隨著他所經驗的善惡,其行為就會朝著善或惡發展,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謂人格,乃指智能、性格、體質等而言。它也就是我們出生後,時時刻刻經驗到的事物的總合。

以上的例子,是在說明一個人的緣起關係──個人是存在於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之中。個人常常受外界善惡的影響,同時也不斷地影響周圍。例如學生,是受同學、長輩、老師等人的影響,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管是家庭、學校、公司,乃至地方團體、國家,我們時時刻刻都置身其中,受它們的感化、影響。這種與周圍環境的相互關係,也就是相依相成的緣起關係、有機的連帶關係。這不只是在倫理人格關係上如此,即使是在衣食住等經濟關係上,也是如此。

就衣食住等方面來說,我們都必須麻煩世界上很多人,才可順利取得。若是去追究我們取得一個麵包、一條手帕的來源及過程,就可知道,它們是要經過很多人的生產、運輸、加工、販賣等曲折複雜的程序。徹底地說,如果沒有世界上的人的協助,我們的經濟生活就一天也過不下去。反過來說,因為我們要生存就必須消費,世界上的生產、運輸、加工、販賣等才可順利經營,而金融機構、交通通訊機構,以及其他社會設施等,彼此間也才可直接、間接地發生關係。佛教中有所謂「眾生恩」,意思就是說,唯有靠周圍社會的庇蔭,我們的生活才可繼續下去。這也是緣起原理的一種反映。

文化方面的精神生活也一樣。現代社會的文化財,如語言、思想、科學、文學、藝術及技術等,都是我們繼承過去人類,並由現代人繼續努力發展,再透過報導及教育機構的幫助,我們才得以享受到。如果沒有新聞、雜誌、收音機、電視等報導機關,不僅思想傳達的語言、文字不能順利進行,今日的文明生活也都無法發展、經營下去。依此類推,我們與世界所有的文化均有關係,與過去人類的全部歷史,也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由此觀之,可知我們在人格道德上、政治經濟上及文化藝術上的發展,不僅僅是自身過去經驗的總合,而且與周圍的全世界,在時間上、空間上,均有密切的關係。換言之,如果沒有過去,與周圍環境及其過去的全部歷史,我們的現在也就不存在。

因此,可以說我們自己及周圍一切的過去,都包含在現在的一瞬間之中。也可以說,我們當前的存在,是限定我們自身未來的要素,對我們周圍的環境及歷史的形成,也會有重大的影響。這也就是佛教所謂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僅我們個人與一切世界相通,一切世界也與我們個人有密切關係。亦即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不管從縱的、橫的、積極的、消極的或任何意義上來看,彼此間都有密切的關聯,此即華嚴哲學所說的「重重無盡緣起」。

前面已經提到,緣起可分為︰含有宗教倫理價值的緣起,以及與價值無關的一般緣起。四法印與這兩種均有關係,而十二緣起及四諦說,則只談價值緣起。所謂價值,有「生死輪迴之迷的狀態」的負面價值,及「不死涅槃之悟的狀態」的正面價值二種。負面價值的緣起稱為流轉緣起;正面價值的緣起稱為還滅緣起。茲列表如下︰


┌─────┬────────────────┬────┐
│緣起說 │緣起略說 │四法印 │
├─────┼────────────────┼────┤
│ │此生故彼生┐ │諸行無常│
│一般的緣起│此滅故彼滅┘(時間的前後) │ │
│(緣起一般├────────────────┼────┤
│) │此有故彼有┐ │諸法無我│
│ │此無故彼無┘(空間的、論理的) │ │
├─────┼────────────────┼────┤
│ │緣無明有行──┐ ┌苦(果)┐│ │
│ │緣行有識…… ├流轉┤ ││一切行苦│
│ │緣生故老死等一│ └集(因)┘│ │
│價值的緣起│切苦蘊生───┘ │ │
│(十二緣起├────────────────┼────┤
│、四諦) │無明滅故行滅─┐ ┌滅(果)┐│ │
│ │行滅故識滅……├還滅┤ ││涅槃寂靜│
│ │生滅故老死等一│ └道(因)┘│ │
│ │切苦蘊滅───┘ │ │
└─────┴────────────────┴────┘


由上表中最後面的四法印來看,「諸行無常」是就時間的先後關係論述無常;「諸法無我」則包含了時間關係、空間的同時關係(不含無常),或理論的邏輯關係。若以此配置緣起略說,則可見「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表示時間的先後關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表示空間或邏輯關係。

其次,「一切行苦」表示迷的輪迴狀態,因此是負面價值。而「涅槃寂靜」是表示悟的涅槃狀態,因此是正面價值。十二緣起之中,「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生故老死等一切苦蘊生」,是表示迷界的流轉緣起;「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生滅故老死等一切苦蘊滅」則表示悟界的還滅解脫緣起。同樣的,四諦中的苦、集二諦是流轉迷界的因果關係;滅、道二諦是悟界還滅的因果關係。因此,四諦也可說是流轉緣起及還滅緣起。由此可知,這些迷悟的價值緣起,與四法印中的一切行苦及涅槃寂靜二者,是有關聯的。

瑜伽行派的唯識說主張有︰遍計所執性(分別性)、依他起性(依他性)、圓成實性(真實性)等三性。它們雖有種種的說法,但本來的意思,卻是如《華嚴經》所說的「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如果我們將心看做是染淨的依他起性;將佛看做是表示悟界正面價值的圓成實性;將眾生看做是表示迷界負面價值的遍計所執性,則可知依他起性與一般緣起有關,遍計所執性與流轉緣起有關,圓成實性與還滅緣起有關。(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印順〈緣起的定義〉(摘錄自《佛法概論》第十一章第一節)

因緣有雜染的、清淨的,雜染的因緣,即緣起法。緣起法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說明依待而存在的法則。他的內容,是「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總結的說,即「純大苦聚集」,這是經中處處說到的。在中觀、瑜伽學中,緣起法──或依他起法,通於染淨,成為佛法中異常重要的理論,所以這值得特別留心!

緣起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簡單的,可解說為「緣此故彼起」。任何事物的存在──有與生起,必有原因。「此」與「彼」,泛指因果二法。表明因果間的關係,用一「故」字。彼的所以如彼,就因為此,彼此間有著必然的「此故彼」的關係,即成為因果系。此為因緣,有彼果生,故緣起的簡單定義,即是緣此故彼起。在這「此故彼」的定義中,沒有一些絕對的東西,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這是佛陀觀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結論。也就因此,悟得這一切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神造的。佛陀的緣起觀,非常深廣,所以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雜含》卷十二‧二九三經)如上面所揭出的三句︰果從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都依緣起而說的。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體悟,徹底的通達此緣起法。緣起法不僅是因果事象,主要在發見因果中間的必然性,也就是悟得因果的必然秩序。這緣起法,佛說他是「非佛自作,亦非餘人作」,這是本來如此的真相。愚癡的凡夫,對於世間的一切,覺得紛雜而沒有頭緒,佛陀卻能在這複雜紛繁中,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則。觀察到有情在無限生死延續中的必然過程,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於是就在不離這一切現象中,得到必然的理則,這即是緣起法。能徹了這緣起法,即對因果間的必然性,確實印定,無論什麼邪說,也不能動搖了。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緣起論〉(摘錄自《原始佛教》第四章)

緣起論的根本架構是依「三法印」(或四法印)而建立的,所以吾人亦可視之為佛教的根本教理。據說釋尊便是在菩提樹下悟入世間的緣起而得無上正等正覺。從這個觀點看來,吾人更可說︰佛教根源於緣起論的思想。這是人生世間的真理,亦是佛教的世界觀。「緣起法」被認為是絕對、常住、永恒的,不管諸佛出世與否,不管佛教存在與否,它是客觀的、宇宙的、理性的真理。緣起如以「法」之一字來表示則為︰「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緣起。」更進一步的說︰「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佛。」如果能正確的體悟緣起論,則佛教已在指掌中矣!

那麼「緣起」是什麼意思呢﹖在日本,有人常說︰「緣起就是善」、「緣起就是惡」與「人們非常關心緣起」,這些都與緣起的原意不合。因為他們所謂的緣起是「一件事物發生的標誌」、「徵候」或是「預兆」等等。或者是「某座寺廟的緣起」與「某座神社的緣起」等情況,此處意謂著「某事物如何產生的」或是「由來」,同樣的也失去緣起的真意。

緣起的意義是由三法印或四法印衍生而來的。首先,「諸行無常」告訴我們世間是無常的,現象界不斷的改變,流轉生死。其次「諸法無我」告訴我們︰所有的存在絕非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在時空裏相互依存,彼此關涉。再透過「諸受是苦」的教說,吾人可知生命的本質乃是焦慮不安,無常苦空。苦、焦慮絕非無因自生;而且這些苦、焦慮不安並無固定性,吾人可加以改變或解脫它的束縛。所有的現象都是無常、無我;而事物流變與彼此關涉所由之道並非漫無規則,必定有某種法則支配彼此的關涉與生滅變化,而所有的事物亦必依此原則而興衰消長。在這範疇之下,此種法則就是「緣起法」。

緣起(paticcasamuppāda)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生命與世間諸現象是在事物所必由的條件與因緣之下產生,遵循著緣起的法則。這不像其他學派所主張的由控制事物生滅的最高神祇而生,或所有現象界的存在已經命定或由業報所固定,或無因自生,漫無規則,或突然而生。依據緣起法的解釋︰吾人如對現象事物的流變與在何種條件之下事物之存沒生滅有正確認識的話,吾人可由自己的努力,除去吾人所不願意的與實現吾人的意願。這即是說︰由緣起法,吾人可輕易的離苦得樂;止息生死輪迴之苦,享受解脫涅槃之樂。釋尊所發現的真理就是緣起法,且由此而成佛。

在原始聖典中,曾以不同的方式表示緣起法;其中最根本的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或則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亦可看出緣起法的含意。後者通常指對佛教人生觀得到理論上的了悟,並且已得最低的果位──無染的法眼(法眼淨)。這即是說︰吾人如欲對佛法的原理有所理解,必須了悟緣起法;了悟緣起法的智慧即是法眼。此處「法眼」的「法」是指「真理的法則」,除了緣起法以外別無他物。總之,「法眼」是緣起法之智慧眼目。

緣起法的根本原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由此開展出緣起的根本二支數,四聖諦的苦集滅道正可分成二部份而構成此二支,即「流轉緣起」與「還滅緣起」二支。(詳見後文)。在經典中曾提到不同支數的緣起;除了二支以外,尚有三、四,甚至到九、十、十一、十二或者是更多的支數,但最具代表性的則是「十二緣起」(dvādāśaṅga-pratītya-samutpāda)。

緣起的支數可把它看作表示人生世間生滅流變的關係,但這種分類的原意不只是為了說明一般事物的發生,而是顯示人類命運之苦樂,與在何種條件、因緣之下,痛苦會因而消失。所以就緣起法的立場,現象界的產生並非自然映現,而是有關於倫理與宗教的價值,如苦樂之果報由善惡之業而生等。而且就墮落懈怠而言,即是向著輪迴的「流轉緣起」;反之向涅槃精進則是「還滅緣起」。流轉是說︰由重複生死而招聚業惑;還滅則是解脫業惑的生死輪迴而向理想的涅槃前進。如果以此意義來解釋四聖諦──緣起的苦集滅道,則苦集二聖諦可歸為「流轉緣起」;滅道二聖諦則為「還滅緣起」。甚至在十二緣起中,向著生死苦聚一面的為「流轉緣起」;而苦之止息則為「還滅緣起」。準此,緣起的理論從宗教與倫理的立場,吾人可發現生死的鏈鎖與世間現象的流變。這與研究現象界一般原因與效能的科學是有所不同的。

雖然如此,緣起亦可從自然界之因果關係予以說明。亦即有關宗教倫理價值的緣起法,可包括那與價值判斷無關的自然現象。有時候,關於一般現象界的緣起稱之為「外緣起」,而與價值判斷有關的為「內緣起」。對根機較鈍的信眾而言,外緣起通常以譬喻的方式來說明,以便瞭解複雜的內緣起。

無論如何,緣起的因緣關係亦關涉過去現在未來的業力思想有關。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包含著無法以科學立場來解說的一種期待可能性。儘管如此,緣起論本來的立場還是非常的合理,其觀察方法亦不會與今日的科學脫節。

到今日為止,吾人尚未發現在原始佛典中,對現象界的彼此關涉有詳細的詮釋;但是在較後代的佛教卻以不同的角度來談此一問題。廣泛的說,這乃是任何時代的佛教,無不以緣起論為其一貫的立場。但是,後代佛教卻將緣起侷促於較狹隘的意義,而且僅論及時間前後相續的範圍,而與時間無關之邏輯的緣起關係卻被稱為「實相」(real-state),而非「緣起」。所以後代佛教,緣起論與實相論的立論相反,且為不同系統的教理。也就是因為如此,印度與中國的佛教教義才被分為「緣起」與「實相」兩大源流。但就廣義而言,實相論仍是緣起的一支而已。總之,緣起可分為兩端︰

(1)以直線式,時間前後相續的觀念來考察事物。

(2)就時間的某一點來考察事物存在的彼此關涉。

前者是具體而實在的緣起論,後者則是從邏輯或形式的立場來考察事物。

例如由種子而發芽、而枝葉茂盛、而開花結果,再回復到種子。這便是具體而實在的緣起(相互關係)。但是如代數程式︰2+3=5,這即是前數對後數,全體對部分,全稱對個例,相對對絕對,而與時間前後因果無關的邏輯關係;這即是「非時間」或「邏輯」的緣起關係。

阿毗達磨佛教(部派佛教)以後,緣起論僅就時間有關的部份而談,與時間無關的「邏輯的緣起」則被拒之於外。但「實相論」的原則是立足於「邏輯的緣起」,緣起的本意亦是在探究實相本身。所以龍樹菩薩在他的《中觀論》(Madhyamaka-kārikā)一書便提出「空」的概念,以解釋諸元素的邏輯關係;這無非是要使緣起的意義能更清楚、更明白。

阿毗達摩佛教以後,談緣起總是就二個觀點而言︰與時間有關的緣起論,與時間無關的實相論。但僅就時間有關的偏狹立場來談緣起,卻漸成為一種風尚;這在原始佛教,我們是無法發現緣起有如此截然不同的界限。原始佛教論及緣起,並不區別時間與非時間的緣起,以便能如實了知事物的存在。更進一步的說︰原始佛教有時為初學者,而設許多方便譬喻,這正如吾人在談緣起二根本原則時所提及的;緣起有各種不同的種類。而在阿毗達摩佛教(部派佛教)則分為四種緣起︰

(1)剎那緣起(kṣanika-pratītyasamutpāda )。

(2)連縛緣起(sāmbandhika-pratītyasamut-pāda)。

(3)分位緣起(āvasthika-pratītyasamutpāda)。

(4)遠續緣起(prākarṣika-pratītyasamutpā-da)。

於此,吾人亦可看出緣起的不同意義。其中,剎那緣起是說︰事物現象在一剎那之間的因果關係,這是以邏輯的立場來談緣起。其他三種緣起則是在時間的過程中談緣起。連縛緣起是說︰因果關係沒有間斷,接續而來。分位緣起是說︰在今生與過去世之間,來世與今生之間,構成吾人身心的五蘊,各於其時表現的因果關係。遠續緣起則是隔越多生多劫,從無始遠續而來的因果關係。

如是可見,現象的緣起有許多不同的元素,用現代的術語來說,即是有關於邏輯、心理、生理、物理、政治、社會、經濟、倫理、宗教等等的因果關係,而大部份的現代科學亦是致力於研究此類的因果關係。在一般情況之下,事物的因果關係總是非常複雜的,絕非一條鞭式的單一因果關係,而是多重的、繁複的,同時具有多種不同的因果關係。但佛教所說的緣起因果關係卻還要超越乎此,包含許多以形而上學或是宗教為基礎的因果關係,例如由過去世到現在世,由現在世到未來世的三世因果關係,及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異熟因果」等。

如上所述,吾人可發現有許多不同的緣起因果關係,但佛教談緣起的目的並不在說明事實世界的現象關係,而是在指出不安苦惱的來源與如何離去苦難而證得常樂之理想境界。亦即是正知人生真象,於中道的德行中,精進、修行、證果。緣起論所談的乃是人類有情的生命;至於自然界的因果關係,雖然有時被利用為方便的譬喻,卻 不是目標所在。

總之,緣起論在一般意義之下,固然能將宇宙世界的現象關係解釋得條理分明。但是,就佛教的觀點而言,毌寧是就宗教、倫理的立場,而詳於正見社會人生命運的關係。然而社會人生的現象極其複雜,不能輕易理解。

例如把一個人視之為一個體的存在,此人現前的種種不過是先前一切經歷的總和。生下來以後,在不同的環境中成長,在家庭、學校、社會接受教育,與形形色色的人與事物接觸,在每個各別時間所得到的閱歷並未消失,而是積蘊在其生命自身。善惡的經歷將會導致善惡不同的趨向;每個各別時間的經驗或許極其微細,甚至不為人所注意,但重複發生的結果,卻因而擴大其影響力。如果一個人習於為惡,則其談吐、舉止、輕浮的言行與眼神,很自然的看起來就像個為惡之人;反乎此,為善之人看起來必然是那麼的純淨、聖潔。沒有人在初生之時即有現在的容貌或態度,而是往後的善惡之行在他身上所刻劃的痕跡。吾人的智能、性格、體質都是吾人出生以後,在各個時刻所為之善惡行為的總和。毫無疑問的,吾人在初生之時,已具有現前之智能、性格、體質的一部份,而這些乃是吾人前世經歷的結果。所以現前的存在必須歸諸於前世與今生的所作所為。職是之故,目前的自我、人格與過去的經驗有密切的緣起因果關係。相同的,未來的一切視現在的作為而定。佛教有所謂的「宿命通」──由現在的一切,推知過去的命運;「天眼通」──預測未來;這些能力都必須通達緣起論,始能證得。

前面我們已談過貫通過去、未來、現在三世的緣起因果關係。但是,如果以個人現前的存在來談他周遭的一切,則可發現他不斷的接納外界給他的刺激與影響;相同的,他也在刺激、影響他人。這是說不僅要觀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吾人所受的影響,而且必須立足於周圍環境、社會不可分的緣起關係。例如一個學生,在朋友、學長、師長的影響之下,建立他自己的人格。如果有良師益友,則他會力爭上游;反之則會曠廢墮落。在家庭、學校、公司、村落、城巿、國家之中,吾人受環境的影響,也在影響別人。這種環境相互影響的關係,便是彼此關涉、相互依存的緣起因果關係。這不僅是在善惡的倫理範疇,亦在衣食住行的經濟生活等種種關係中發現。

吾人的衣食住行等生活資料從世界各地,由生產者、運輸者、販賣者而進入我們的手中,一粒米、一條小手帕皆必須經過許多媒介。嚴格的說,我們的生活沒有一天不是與世間和衷共濟的,而且只要我們消費商品,即必須與他人有生產、運輸、販賣的關係。更進一步的說,各種金融機關、運輸組織與其他的社會設施無不間接或直接的彼此關涉。佛教說吾人須「念眾生恩」,便是告訴我們︰人是生活在環境之中。

這在文化生活亦復如是,所有的文化財產如語言、思想、科學、文學、藝術與技術成就皆是由前人繼承而來,再加以改進而臻於現在的階段。我們經由大眾傳播與教育而享受這些成就。如果沒有報紙、雜誌、收音機、電視、語言、文學將這些成就傳遞給我們,則文化生活亦不過是海巿蜃樓般的空想而已。所以在文化財產的範圍裏,我們在空間上與世界諸文化系統息息相關,在時間上亦無法與人獺微去的歷史脫節。

總之,吾人目前的存在,不僅與自己過去的人格道德的經驗、政治經濟的經驗、文化藝術的經驗有關,與全世界在時間上、空間上亦是息息相關。相同的,吾人目前的一切,亦是決定未來自己、歷史與世界命運的要件之一。所以我們甚至可以說︰現在的每一時刻肩負著決定未來命運的使命。

佛教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其意即在於此。個人即是全世界,全世界與個人有密切的關聯。世界所有的現象或多或少、或縱或橫、或積極的或消極的彼此關涉,所以後代華嚴哲學稱之為「重重無盡緣起」。如前所述,吾人任何微細的舉止將是決定未來一切的要件之一,它將或善或惡的影響環繞在周圍的一切。吾人的思想與言語將對世界負責,所以不可隨意妄作。因為我自己的善行,家庭、學校、社會……將因而受益,反之則不幸將遍及世界。所以吾人自己精神或物質的享樂,並不只是自己個人獨享而已,而是世界與我共享;吾人之坎坷多乖亦復如是。當戰爭進行激烈之時,交通因而中斷,無法自海外進口各種物質,自己豈能獨自享樂。唯有在安和樂利的社會之中,才有真正的幸福可言,畢竟這個世界需要其成員相互協力,提攜共進,所以唯有「眾樂樂」才會有「獨樂樂」。這種人皆盡知的常識恰與佛法的緣起論不謀而合。或者是緣起論能更清楚的說明這種常識,這乃是佛教的緣起論正是說明人生世間存在的實相。

二次大戰以後,民主政治常常為人所樂道。它正是說明吾人必須提攜共進,個人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與對社會的責任亦須有所自覺,以開放彼的心情而生活。以佛教緣起論來說,這種民主政治的基礎理論要比基督教所說的︰人與神或上帝與子民的從屬關係,似乎來得合理與正確。

有些學者輕率的認為佛教緣起論與西方哲學的辯證法相類同,但不幸的是︰這是極大的謬誤。黑格爾(Hegel)的唯心辯證法與馬克思(Marx)的唯物辯證法都說社會人生的進步與發展,乃是立足於正、反、合三命題的昇進與退轉。但是進步不過是由預設其存在的命題所發展而來,這可能是一種宿命論。就此點而言,辯證法與緣起論是截然不同、各異其趣的。復次,辯證法主張正與反是兩種互為排斥的元素,而兩者之昇進構成「合」。但是,世間現象之生起,不管是精神或是物質卻非如此的單純;例如一件事物之生起,各種不同性質的條件與因果都間接或直接的有所關涉。這點可從前述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來瞭解。簡言之,某現象之顯現,其他一切事物必有所參與、協力。就是部派佛教所提出之極為形式化的解說,亦可發現部派佛教主張︰事物之生起,必由多種不同的條件與因緣。例如「六因」、「四緣」、「十緣」、「二十四緣」等。吾人無法對這些直接或間接的條件與因緣予以詳細計數,但這些條件因緣與事物之所生必有或縱或橫的關係。緣起論所揭櫫的真理較辯證法還是來的合理!

復次,從緣起的立場,吾人可明白的說明,何以必須諸惡莫作,何以必須眾善奉行,何以必須為世界戮力工作,而不可給別人帶來災禍不幸。且以不殺生為例︰輪迴的業力論告誡吾人不可殺生,為惡會給自己遺禍無窮,所以為了避免悲慘的命運故不可為惡。而且眾生無始以來的輪迴受生之間,他們可能曾是我們的父母兄長,妻女親戚,我們怎能忍心戕害他們呢﹖或許有人可以言之成理的說︰因為國家、父母兄長的告誡或是神的命令。復次,有人認為沒有人希望被殺,將心比心,我們也就沒有理由去殺生了。這種倫理或道德的禁令不過是為了達到不殺生的權巧方便而已,絕非理性的自我制衡。相反的,佛教的緣起論為這些倫理道德提供了最合理、最澈底的理性的基礎。這就是何以緣起論可稱之為「實相論」,亦即是「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法爾如是」的真理。

◎附三︰霍韜晦〈緣起觀念的開展〉(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緣起是佛教解釋事物存在的創發性的概念。它不但代表了佛教初起時與其他印度各派思想的不同,同時它的用法次第深化、次第發展的結果,亦使佛教內部出現了不同的教派。

最初,原始佛教的用法,是解釋生命的因果關係。原始佛教以前,印度對生命來源的交代,流行三種講法︰(1)宿命說(pubbeka-tavāda),認為現世的苦、樂,完全由前生決定;(2)神意說(lssaranimmānavāda,尊祐說),即以大自在天或梵天的意旨為現世存在的根源;(3)無因無緣說(ahetuvāda),根本反對人生有因果關係,苦、樂的遭遇全出偶然,不可問其理由。佛教的態度是認為人生的努力與存在境況有因果關係,此中人雖亦受前生的業的約制,但並非不可轉化。業的存在,依佛教觀點看,祇是一種潛在轉化形式,當其已實現或未實現都可以與新業結合而改變其生命的方向,在這一點佛陀便與一般純從宿命觀點看人的業論者(kamma vādin)不同,他同時還是一個精進論者(viriyavādin)。精進,即肯定了現實人生的努力與自由。基於這一個觀點,佛陀提出緣起觀念。緣起(paṭicca-sa-muppāda,Skt. pratītya-samutpāda),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此中以「彼」、「此」來表示因果相應,具體解釋便是以無明為緣而有行,以行為緣而有識,以識為緣而有名色,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這一個系列,經整理的結果,就是十二因緣。其實,它的真正意義在肯定人生的存在是有因果關係可講的(即以前業為因,後來的生命存在為果,故又名為業感緣起)。這是一個理法,它的形式就是以「P」為緣而有「Q」,即以「P」為成「Q」的充足條件。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成道,所證覺的內容就是這個理法。

由此,原始佛教區別出兩個概念︰(1)緣起,(2)緣生法(paṭiccasamuppannadharma,亦譯緣已生法)。前者是從理法的意義上講,成為一個因果原則;後者是從現象的意義上講,發現每一個現象都是因果關係下的存在,所以說一切法因緣生。這也就是前者的應用。

緣起是理法。作為理法,它是有客觀性的、普遍性的,所以佛教認為︰「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雜阿含經》二九六)佛陀的偉大,不過在發現它、證實它,並將它開示顯發給眾生。佛陀教人觀「法」,其實即是觀緣起,以見一切都是緣起狀態的存在,所以屢言「見緣起即見法」,而見法亦即見真實,原始佛教所說的如實觀亦應該從此處了解,佛亦由此而成。所以後來部派佛教把緣起理法列為無為法(asaṁskṛta-dharma),以與現象界的有為法(saṁskṛta-dharma)相對,是有道理的。

另一方面,由於緣起的初意在解決因果問題,法由緣生亦即是由因生,於是導致因果分析;所分析的對象亦不限於生命現象,而是擴大到客觀上的法,結果產生部派的因果論。例如說一切有部對因的分解,有六種;對緣的分解,有四種;對果的分解,有五種。南傳上座部則枚舉一切因果關係,解析成二十四緣之多。現先舉有部說法如下︰

(1)六因︰能作因(kāraṇahetu,凡對一法之生起有助力者)、俱有因(sahabhūhetu,兩法相互為因,亦即相互為果)、同類因(sabhāgahetu,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因果性質相同)、異熟因(vipākahetu,能變異成熟使果法實現的因,如善因招樂果,惡因招苦果,此樂、苦是善、惡因的果報,經變異後成熟,自身卻非善、惡性,因此異熟果在性質上是無記的,和因不同,這也是一種變異)、相應因(saṁprayuktakahetu,心、心所相應而起,其實是俱有因的一種)、遍行因(sar-vatragahetu,亦同類因中之一種,特指一些強力煩惱,遍染一切將起之心、心所法)。

(2)四緣︰因緣(hetupratyaya,指親因,果法生起的直接根據)、等無間緣(samanan-tarapratyaya,又名次第緣,在心理活動中,前一心、心所滅以讓後一心、心所生,即對後一心、心所起開導、牽引的作用)、所緣緣(ālambanapratyaya,指認識對象。有部採實在論看法,對象的存在是心、心所生起的條件)、增上緣(adhipatipratyaya,泛指一切有助於果法生起的條件。若進一步劃分,則分有力、無力兩種︰前者是積極的資助,後者是消極性的不妨礙)。

(3)五果︰士用果(puruṣākaraphala,廣義而言,指一切通過人的活動所成的果;狹義而言,特指俱有因與相應因所成的果)、等流果(niṣyandaphala,同類因所成的果,「等」是同類的意思)、異熟果(vipākaphala,經變異而成熟的果)、增上果(adhipatiphala,對增上緣而立的果)、離繫果(visaṃyoga-pha-la,由修行力而斷滅煩惱繫縛的境界,亦即涅槃)。

六因、四緣、五果的關係如下表︰


〔六緣〕 〔六因〕 〔五果〕
┌俱有因┐───士用果
├相應因┘
因 緣───┼同類因┐───等流果
├遍行因┘
等無間緣─┐└異熟因────異熟果
所 緣 緣─┼─能作因────增上果
增 上 緣─┘ 離繫果



變文

唐、五代流行的民間講唱文學作品。也是佛教所曾用來佈教的通俗文學作品之一類。「變」,有「變更」之義;即變更佛經本文而成通俗之文,故稱為變文。在美術方面,「變」為變相之意,即指將佛典經文圖像化的變相圖。按,講唱淨土變、阿彌陀變等變相之活動,謂之俗講,俗講的腳本即稱變文。其後,變文漸不以寺院中之佈教文學為限,而且也泛指唐、五代所流行之同性質的民間講唱文學。

變文最初產生的年代不詳,考察現存各種變文,大致可推定為中唐時期。變文現存的原本總數亦不明確,據推測約有八十至九十種。其內容大致可分兩類,一種取材自佛教經典,此類多出自《本生經》、《佛本行集經》、《譬喻經》、《賢愚經》、《維摩詰經》、《法華經》、《阿彌陀經》、《盂蘭盆經》、《父母恩重經》等。約占現存變文總數的三分之二。如《佛本行集經變文》、《地獄變文》、《降魔變文》、《維摩詰經變文》等即是。另一種取材自中國原有的傳統故事,其數量約占全部的三分之一。如《季布歌》、《王陵變文》、《伍子胥變文》、《前漢劉家太子傳》等皆是。

取材自佛典的變文,內容遍及宣傳教義、讚美佛陀、獎勵信仰、菩薩與高僧等事蹟,乃至地獄及極樂世界之描述等。其內容之構成,大抵皆是敷演經典,而採用通俗易懂且引人入勝之方式,在人物、背景的描寫上加以潤色,或巧妙地融合中國思想,強調救母孝行之類,兼採豐富的譬喻與寓言。在佈教的同時,亦兼顧民間文學之適合性。

就其表現的文學形式而言,係採用韻文與散文交叉使用。計有下列幾種︰(1)先以散文或駢文敘述一段故事,然後加三言或七言的韻文唱詞,少數雜以五言或六言者,如《目蓮變文》、《維摩詰經變文》等大部分變文皆採此形式。(2)以散文敘述全篇內容,最後置韻文概述全文,如《舜子至孝變文》等即屬此類。(3)全部以韻文敘述,如《季布歌》等即是。

就現存之變文而言,屬於變文之範疇者,亦包括變、緣起(如《目蓮緣起》)、傳、傳文、明顯座文(如《溫室經講唱明顯座文》)、唱文(如《法華經唱文》)、講唱文、講經文、詞、詞文、歌等。其中,變、傳、緣起與變文之間大致相同。明顯座文係一種短篇韻文,唱於開講之前,以梵唄引攝,使聽眾專心一意,其末尾均有「經題名目唱將來」一句,以引起下面的俗講正文。講唱文、唱文、講經文,為講唱經典自體者。詞、詞文、歌,概指唯以韻文構成者。

變文之發生,始於唐代各寺院的俗講。其後,俗講極為流行,甚至有專門從事俗講的寺院及俗講僧。但到十一世紀初宋真宗時代,則以俗講為「假託經論,所言無非淫穢鄙褻之事」而加以禁止。不過,這種講唱文學方式,並未因此而中斷,此後之鼓子詞、寶卷、彈詞等民間文學形式,便是自俗講所逐漸發展而成的。

◎附一︰王重民〈敦煌變文集序〉(摘錄自《敦煌變文集》引言)

敦煌石室藏書中和文學有關的東西內容很複雜︰有唐人的詩,有唐末五代的詞,而最多的是形式和後代彈詞類似,有說有唱的說唱體作品。這些說唱體作品的內容,多數取材於佛經,也有不少是取材於民間傳說和歷史故事。本書所收就是以說唱體為主的一些作品。

敦煌所出說唱體的文學作品,最初被誤認為佛曲,如羅振玉在《敦煌零拾》中所著錄的幾篇,就是這樣標題的。後來因為像〈目連變〉、〈八相變〉等等,變文的名稱尚保存在原卷之中,於是又把這一類作品泛指為變文。但是像這一類的作品,固然有些是題上變文的名稱的,是否就可以一律稱為變文文學呢﹖或者還是有其他的通稱呢﹖二十年來,我們根據唐代段安節的《樂府雜錄》、《盧氏雜說》,以及九世紀上半期日本僧人圓仁入唐後所作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知道唐代寺院中盛行一種俗講。後來又發現巴黎藏伯字三八四九號卷子紙背所書〈俗講儀式〉,對於俗講的內容算是比較清楚一點了。現在可以肯定地說佛曲的名稱是錯誤的。同時我們也提出這樣一個說法︰唐代寺院中所盛行的說唱體作品,乃是俗講的話本。變文云云,只是話本的一種名稱而已。但變文一稱,世已習用,所以本書仍稱之為變文。

這些話本如述說秋胡和廬山慧遠的《廬山遠公話》等故事,用的是散文體,大概有說無唱。如〈目連變文〉、〈八相變文〉、〈王陵變文〉,以及以季布為題材的歌、詞文、傳文之類,則散文與韻文相間,有說有唱,和後世的講唱文學如彈詞等極其相似。

據日本僧人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記載,九世紀上半期長安有名的俗講法師,左街為海岸、體虛、齊高、光影四人,右街為文溆及其他二人。其中文溆尤為著名,為京國第一人。這些人可以稱為俗講大師,他們所講的話本今俱不傳。現存的作品中有作者之名的只〈頻婆娑羅王後宮綵女功德意供養塔生天因緣變文〉末尾提到作者保宣的名字。此外如巴黎藏伯字二一八七〈破魔變文〉,北平藏雲字二四號〈八相變文〉,末尾都有一段獻詞,可以看出即是話本作者的自述。巴黎藏伯字三八0八號〈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又伯字二四一八號〈父母恩重經講經文〉,也是出於俗講法師之手。可惜這些人的名字除保宣而外,都不傳了。圓仁還記載了道教的俗講,並提到講《南華》等經的道士矩令費。至於道教俗講的話本,還沒有見到。

唐代講唱變文一類話本的不限於寺院道觀,民間也很流行,並為當時士民所喜愛。趙璘《因話錄》和段安節《樂府雜錄》都提到俗講大師文溆的故事,說他「聽者填咽寺舍」,說他「其聲宛暢,感動里人」。士民喜愛之情於此可見。《全唐詩》裏收有唐末詩人吉師老〈看蜀女轉昭君變〉詩一首,是唐代還有婦女從事講唱變文的。吉師老的詩裏有「清詞堪嘆九秋文」和「畫卷開時塞外雲」兩句,前一句指講唱者一定持有話本,後一句則講唱之際並有圖畫隨時展開,與講唱相輔而行。巴黎藏伯字四五二四號為〈降魔變文〉,述舍利弗降六師外道故事中的勞度叉鬥聖一段,卷子背面有圖畫,畫的就是勞度叉鬥聖的故事,每段圖畫都和變文相應,相當於後世的帶圖本小說。這可為吉師老詩作證明。而現存敦煌話本卷末往往有立舖等話語,立舖或一舖指畫而言。都可以說明開講俗講話本時是有圖畫的。

開講俗講時除用圖畫外,似乎也用音樂伴唱。變文唱辭上往往注有「平」、「側」、「斷」諸字,我們猜想這是指唱時用平調、側調,或斷金調而言。

唐代寺院中盛行俗講,各地方也「轉」變文。變文之流究竟起於何時﹖先起於寺院﹖還是這一類講唱文學,民間由來已久﹖這一些問題,都因文獻不足,難以確定。我們知道,變文、變相是彼此相應的,變相是畫,洛陽龍門石刻中有唐武后時所刻的「涅槃變」一舖,所知唐代變相以此為最早。因此可以這樣說,最遲到七世紀的末期,變文便已經流行了。九世紀上半期有像文溆法師那樣的名聞京國的俗講大師,「歷事五朝,二十餘年,數經流放,聲譽未墮!」上自帝王,下至氓庶,無不傾倒;勢力和影響之大,可想而知。

唐代俗講為宋代說話人開闢了道路,俗講文學的本身,也和宋人話本有近似之點,是宋以後白話小說的一個雛型。一般認為韓愈「文起八代之衰」,那就是說韓愈一反梁齊以來文章綺靡之弊,改宗古文。古文運動就是散文運動。文體解放的一個影響是傳奇文學的興起,傳奇就是一種短篇小說。八、九世紀以後,正統文學方面古文興起,茁發了傳奇文學。戲曲方面參軍戲、大曲之類也大盛了。這些對於俗講文學都不能說是絕無關係的。

據唐代對於文溆的記載,文溆的俗講,「釋徒茍知真理及文義稍精,亦甚嗤鄙之。」那就是說俗講太淺了,是以不登大雅之堂,不見賞於文人學士。可是也正因為這樣「甿庶易誘」,於是「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成為民間大眾所喜聞樂道的一種新的文學。這對於宋以後的說話人、話本以及民間文學的逐漸形成,是起了很大的先驅作用的。

首先是俗講文學開闢了一個廣闊的園地,利用種種題材來向民間群眾講唱。僅就本書所收的變文一類作品而言,其取材已甚廣泛︰有佛經,有民間傳說,也有歷史故事。其敷衍佛經故事,目的並不在於宣傳宗教,如講唱舍利弗降六師外道的〈降魔變〉,文殊向維摩詰居士問病的〈維摩變〉,場面極其熱鬧而又有趣味。宗教的意義幾乎全為人情味所遮蓋了。敷衍民間傳說和歷史故事的如秋胡小說、伍子胥、王陵、季布、昭君等,也都是一般人所喜歡聽的。宋代說話人之講經、說史,在俗講文學中已經有了萌芽了。

其次是採用了接近口語的文字,並蒐集了一部分口語辭彙,為宋以後的民間文學初步地準備了條件。同時對於人物的心理以及動作,加以細緻的分析和描寫,因而像兩卷本的《維摩詰經》可以敷衍成為數十萬言的〈維摩變文〉,在技術方面給後來的話本和白話小說以很大的啟示。

第三,宋代說話人在中國文學史,特別是民間文學方面,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但是過去對於說話人的淵源關係很模糊,講文學史的談到這裏戛然而止,無法追溯上去。自從發現了俗講和保存在敦煌石室藏書中的俗講話本以後,宋代說話人的來龍去脈,纔算弄清楚了。對研究中國文學史和民間文學的人而言,這自然是一件大事。不僅如此,清末以來,因為找出了一部分所謂宋人話本,大家便很高興,以為這一發現,一方面知道了「三言、二拍」的根據、來源,一方面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宋代說話人的話本情形,為中國文學史的研究寫下了新的一頁。現在所發表的七十八篇文學作品,就時間上講,大概都是唐末到宋初的東西,比所謂宋人話本要早得多。在內容方面,如〈維摩變文〉一類,真可以當得起「洋洋大文」四字,雖然是殘闕不全了,然其波瀾壯闊、氣勢雄偉之處,還可以窺見一二。從研究中國文學史的眼光來看,其價值最少應和所謂宋人話本等量齊觀,為中國文學史的研究者提供了一部嶄新的材料。

◎附二︰白化文〈什麼是變文〉(摘錄自《敦煌變文論文錄》上冊)

「變文」這個名稱,是這種體裁所固有的,但隨著變文作品的埋沒,早已湮沒不彰。敦煌遺書中發現了一批包括變文在內的說唱故事材料,纔又逐漸引起人們的注意與研究。輯印這類說唱故事材料,最早的是《敦煌零拾》,但只泛稱為「佛曲」。徐嘉瑞先生和鄭西諦先生在早期也沿用了「佛曲」這名稱。1929年,向覺明先生經過細緻的綜合研究,斷定「敦煌發現的俗文之類而為羅振玉所稱為佛曲者,與唐代的佛曲,完全是兩種東西」。向先生這個大體上的分類很重要,它啟發我們︰要區別開敦煌遺書內俗文學材料中說唱故事類和詞曲類的材料,也要從另一分類角度區別開佛教宣傳材料與非佛教材料,更要探究這些材料在當時的具體情況。在這些方面,向先生都是作了許多篳路藍縷的工作的,特別是作了許多搜集研究資料的工作。他的〈唐代俗講考〉一文,把有關資料搜集得相當完備,至今還是一般研究敦煌俗文學的人作為主要憑藉的起點站。可惜向先生限於當時的認識,未能把變文和俗講區分清楚,因此把辛苦爬梳而得的資料,屬於說明變文的,有時卻用以論俗講;反之亦如是。我們認為,五十年前,向先生就把有關材料搜輯得基本完備,其學力功夫至可敬佩。後學的工作,恐怕是把這部分材料再鑒定一番,看哪些是屬俗講部分的,哪些是談變文的。

比向先生稍後一些,鄭西諦先生根據敦煌卷子上原有的題目,才明確地提出「變文」這個術語來。經過鄭先生的提倡,得到世界上學者的公認,沿用至今,又有四十多年了。可是,由於對「變文」的涵義、文體特點等,在採用這個術語的當時並沒有研究清楚,以致於對它產生了濫用的趨勢。特別在國內,從兩個方面能明顯地看出來。一個方面是,現在世界上僅有的兩部敦煌遺書中說唱故事類材料的總集,周紹良先生編的《敦煌變文匯錄》和向覺明、王有三等先生編的《敦煌變文集》,就收入了許多非「變文」的材料。固然,編者在編輯說明中對這個問題都有所交代,但總能看出以偏概全的傾向。變文似乎成了這類材料的共名,統轄了講經文、詞文等各類。其實原編者的意思,不過因為「變文」這個詞經鄭先生提倡後習用些,拿來當個代表罷了。但卻產生了誤解。這就要談到另一方面︰專治敦煌俗文學的專家們,自己未必會有這種誤解。可是流弊所及,卻被某些通論式的文學史書把這批東西給稀里糊塗地一鍋燴了,這樣很容易貽誤初學。我們有必要把這種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講清楚,講清楚的最好方法,無過於先把「變文」和「俗講」與「俗講文」區別開,再把不屬於變文和俗講文類的材料分別部居。這樣,我們就明確地知道了這批材料究竟包括了些什麼東西。然後才能談得上進一步研究。

「變文」這個表示一種文體的術語,見於敦煌卷子題目中的,已知多處,如下︰

(1)〈破魔變〉一卷(伯二一八七號卷子,尾題)

(2)〈降魔變文〉一卷(斯五五一一,首題)

〈降魔變文〉一卷(國內藏,尾題,與斯五五一一為一個卷子的前後兩部分)

〈降魔變〉一卷(斯四三九八,首題)

(3)〈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并圖(「并圖」二字寫後又塗去)一卷并序〉(斯二六一四,首題)

〈大目犍連變文〉一卷(斯二六一四,尾題)


〈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一卷并序〉(伯
三一0七,首題)
〈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一卷(伯二三一九,首
題)
〈大目犍連變文〉一卷(伯二三一九,尾題)
〈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伯三四八五,
首題)
〈大目犍連變文〉(京盈字七六,尾題)


(4)〈八相變〉(京雲字二四,紙背題)

(5)〈頻婆娑羅王後宮綵女功德意供養塔生天因緣變〉(斯三四九一,首題)

(6)〈漢將王陵變〉(斯五四三七,首題,封面題)


〈漢將王陵變〉(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
首題,封面題)
〈漢八年楚滅漢興王陵變一鋪〉(伯三六
二七,尾題)


(7)〈舜子變〉(斯四六五四,首題) 〈舜子至孝變文〉一卷(伯二七二一,尾題)

(8)〈劉家太子變〉一卷(伯三六四五,尾題)

(9)「上來所說醜變……」(伯三0四八,結尾最後六字,看來未寫完)

以上這些原始材料,除第九種因未寫完難於斷定其意義可以不計外,從內容看,共八種。每種至少有一件是明確標題為「變文」或「變」的。我們研究變文,應該以它們為討論基礎。

自來的研究者,對「變文」、「變」有種種解釋,代表性的幾種如下︰

(1)鄭西諦先生說︰「所謂『變文』之『變』,當是指『變更』了佛經的本文而成為『俗講』之意(變相是變佛經為圖相之意)。後來『變文』成了一個『專稱』,便不限定是敷演佛經之故事了(或簡稱為『變』)。」這段說明是對變文的最早的一種解釋,見於《中國俗文學史》第一九0頁。

(2)向覺明先生〈唐代俗講考〉中說︰「唐代俗講話本,似以講經文為正宗,而變文之屬,則其支裔。換言之,俗講始興,只有講經文一類之話本,浸假而採取民間流行之說唱體如變文之類,以增強其化俗之作用。故變文一類作品,蓋自有其淵源,與講經文不同,其體制亦各異也。」(《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第三一0頁)

(3)孫子書先生〈中國短篇白話小說的發展與藝術上的特點〉一文中提出︰「……歌詠奇異事的唱本,就叫作『變文』。『變文』亦可簡稱為『變』……」(《論中國短篇白話小說》第二頁。要明白孫先生的完整看法,須看此書第一至四頁)。孫先生另有〈變文之解〉一文,載於《現代佛學》第一卷第十期,講得較為扼要︰
「以圖像考之,釋道二家,凡繪仙佛像及經中變異之事者,謂之『變相』。如云地獄變相、化胡成佛變相等是。亦稱曰『變』;如云彌勒變、金剛變、華嚴變、法華變、天請問變、楞伽變、維摩變、淨土變、西方變、地獄變、八相變等是(以上所舉,見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段成式《酉陽雜俎》〈寺塔記〉及《高僧傳》、《沙州文錄》等書,不一一舉出處)。其以變標立名目與『變文』正同。蓋人物事蹟以文字描寫則謂之『變文』,省稱曰『變』;以圖像描寫則謂之『變相』,省稱亦曰『變』,其義一也。然則變文得名,當由於其文述佛諸菩薩神變及經中所載變異之事……」

孫先生對變文的這段解釋很具有代表性。四十年代的傅芸子先生,以及日本學者澤田瑞穗、那波利貞、梅津次郎等先生的解釋都與孫先生的說法差不多。這種解釋的優點是明確指出變文與變相的關係,缺點是總把變文與說唱佛經聯繫在一起,反不如向覺明先生能大致地判明講經文和變文是兩類東西。

(4)周紹良先生在〈談唐代民間文學──讀科學院文學研究所《中國文學史》中「變文」節書後〉(載於《新建設》1963年一月號)一文中說︰
「『變』之一字,也只不過是『變易』、『改變』的意思而已,其中並沒有若何深文奧義。如所謂『變相』,意即根據文字改變成圖像;『變文』,意即把一種記載改變成另一種體裁的文字。……如依佛經故事改變成說唱文,或依史籍記載改變成說唱文……雖然它的體裁也各有不同,有的唱白兼用,有的則類長詩,但並不因為體裁不同就會有的不叫『變文』,原因是,只要它依據另一種體裁改變成講唱的,就都稱之為『變文』。」

我體會到,周先生所說「變」字並無深文奧義的話,是對某些學者將「變」字認為是梵文音譯的委婉批判。周先生對變文有深邃的研究,是一位謹嚴的學者。他看到敦煌卷子中的變文有的兼抄唱白,有的只抄唱詞(類長詩),不敢輕下斷語,只能就事論事,因此有上引的解釋方法。這是前輩謹慎小心之處。
(5)程君毅中寫有〈關於變文的幾點探索〉一文,載於《文學遺產增刊》第十輯。此文在國內雖反響不大,卻是曾經日本專治敦煌俗文學的專家金岡照光先生評為「三十年來研究的最新成就」的。我與金岡先生有同感。認為確實如此。(中略)

總之,大多數的看法,都認為變文與變相有關。也就是說,變文,作為一種文字,和另一種叫作變相的圖畫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兩者相輔而行。但它們的關係究竟是何等樣的,卻還有待於說明。這是我們討論的出發點。

下面,一步步推論說明。

變文,確實和變相有密不可分的關係,這關係到它的內容、形式,甚至在卷子上的抄錄方法。從這方面去搞清楚了它,也就知道了什麼是「變文」。下面,我們一步步推論說明︰

第一步,先看斯二六一四號卷子,它有首題「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并圖一卷并序」,其中「并圖」二字寫上以後又塗去。現存此卷有文無圖。可以推論為︰寫本中原擬炕煙,後來把圖作為另冊,因而抹去這個本子上的「并圖」二字。僅題「變文一卷并序」,明提「變文」和「序」而抹去「并圖」,不過表明擬合終分罷了,卻可證明圖文本是相輔而行。

第二步,再看伯四五二四號卷子,它是「降魔變」畫卷。這個卷子紙背有相應的七言韻文,其詞句與北京圖書館藏(羅振玉原藏,績溪胡氏舊藏)〈降魔變文〉的韻文部分基本相同。把這兩個卷子和斯二六一四號比對,得到的印象是︰北京藏本〈降魔變文〉體制和斯二六一四號相似,是「變文」,即文字本。伯四五二四號屬於那種「并圖」中抽出的「圖」本,也就是「變相」本。至於這個變相卷子紙背附記變文,乃是作簡要的文字記錄,供參考用的,所以只抄韻文,未抄散文說明部分。總之,伯四五二四號是個畫主文從的本子,不是正規體制的變文,而應叫做變相畫卷。它與正規的變文卷子對照,更證明了變文變相文圖相輔相成。

第三步推論︰變文變相如何相輔相成呢﹖從前述確定為變文的及與其同組的卷子的文句中,前輩時賢研究者已為我們指出了線索。這些凡屬正規體制的變文卷子反映出,完整的變文結構形式,都是錄一段散文體說白,再錄一段韻文體唱詞,如此複沓回環。在由白變唱之際,必定存在某些表示銜接過渡的慣用句式。它們是︰

(1)「……處︰」

「看……處︰」

「看……處,若為……︰」

「看……處,若為陳說︰」

「且……處︰」

典型的例子是斯二六一四號,全文中有二十一處。又如斯五五一一號,有十七處。

(2)「若為陳說︰」

「而為轉說︰」

「遂為陳說︰」

「謹為陳說︰」

這是斯五四三七號和伯三六二七號中的例子,有四處。

(3)「當爾之時,道何言語﹖」

「于爾之時,有何言語﹖」

「于此之時,有何言語﹖」

北京雲字二四號、乃字九一號有此種提問。伯二一八七號亦有此例。

(4)還有簡化為「若為」的,常與「若為陳說」等交替出現,故知其為簡化。典型的如斯五五一一號與北京藏績溪胡氏舊藏本(兩本為一個整卷的兩段),其中還有「當爾之時,道何言語」,證明這類詞句用途相同。著名的伯三四五一號(〈張淮深變文〉亦是「若為」、「若為陳說」雜出。北京藏本〈李陵變文〉更有「……處若為陳說」、「……處若為」、「看……處」雜出。

據此看來,這些慣用句式都是用來向聽眾表示即將由白轉唱,並有指點聽眾在聽的同時「看」的意圖。由此可以推論出,變文是配合變相圖演出的,大致是邊說唱邊引導觀看圖畫。說白敘述故事,唱詞加深印象。變文是一種供對聽眾(也是觀眾)演出的說唱文學底本。

第四步,看它如何演出。這種專屬於變文的文圖相輔的講唱表演方式,程君毅中曾比之於近代說唱曲藝中的「拉洋片」,看來的確相似。有研究者常引的兩首唐詩作為形象化的旁證,把表演情況活靈活現地顯現在我們面前︰

長翻蜀紙卷明君,轉角含商破碧雲。(李賀〈許公子鄭姬歌〉)

妖姬未著石榴裙,自道家連錦水濆。檀口解知千載事,清詞堪嘆九秋文。翠眉顰處楚邊月,畫卷開時塞外雲。說盡綺羅當日恨,昭君傳意向文君。(吉師老〈看蜀女轉昭君變〉)

這兩首詩告訴我們︰

(1)變文有說(「說盡……」),有唱(「歌」「轉(囀)」)。

(2)演出時唱佔重要地位,聽眾重視唱。所以兩位詩人的詩題都著重提出「歌」、「轉」。吉詩還透露出表演變文(而不是變文本身)叫「轉變」。用我們現代的詞語來比方,則「變」、「變文」是「戲」、「戲詞」,「轉變」是「唱戲」。

(3)演變文時以經常展示和卷收的畫卷配合演出。

(4)演的不是佛經故事,是歷史故事(當然,不能反過來證明不能演佛經故事,只能證明能演歷史故事)。這就破除了變文、變相必演佛經的偏見。
(5)演員是俗家女郎,而不是僧家尼姑,更非和尚(當然也不能反證僧家不演)。這就破除了變文是「俗講」的偏見。因為,俗講是化俗講經,只能是僧家辦的事情,俗家不行。

第五步,還得解疑。從上述可知,變文是說唱底本,表演時配合展示畫卷。畫卷似乎可以稱為「變相」圖卷了。可是,細心的研究者還可提問︰敦煌遺書中變文卷子出得較多,相對的則變相畫卷較少,它們又怎樣相輔而行呢﹖這,可得到敦煌千佛洞裏去找答案。我們必須明確,敦煌卷子是藏經洞裏出來的,是和尚的書庫裏的貨色,大體上是和尚用的東西。同時,我們一定會看到,千佛洞裏滿壁壁畫。其中,採用一幅幅連續性畫面來表現的故事畫很多。其性質近似於現代的連環圖畫。連環圖畫一般在畫面下方附簡單說明;敦煌壁畫則是採用我國漢代以來石刻、屏風畫、畫卷等的手法,寫在畫面內空白處,且常採「題榜」式。手法是傳統的,內容可有它的特殊之處︰有的是大段大段地抄變文。這一點是金維諾先生早在二十多年前已指出的。可惜這個重要發現極少被研究者利用。

除了壁畫外,藏經洞還出了許多畫幡,其中有些也採用了近似某些壁畫的連續畫面形式,不過限於畫幅,顯得具體而微,不能充分展開而已。這些畫幡,已有研究者指出,是為財力不足艱於布施壁畫的施主準備的,也便於僧人外出時攜行。日本研究敦煌學的學者梅津次郎先生,在他的論文《變與變文》中,首次指出,這類畫幡是可以配合變文演出的。例證是,德國人勒考克等從新疆境內克孜爾千佛洞瑪雅洞中剝走的一幅壁畫,畫面上畫的是阿闍王本生故事︰在阿闍王與王妃之前,有兩個青年女子,一個人手持釋尊四相(誕生、降魔、成道、涅槃)畫幡,另一個則在口講指劃。看樣子很像在說唱〈八相成道〉之類的變文。日本大谷探查隊在克孜爾搞去的一張唐代壁畫殘片,殘存手持的畫幡一角,大概也是這類畫幡之一端。此外,據日本學者實地調查,日本的畫卷在古代有配合說唱故事使用的情況,特別在佛寺中更是如此。而日本佛教之受中國影響是不待贅言的事情,唐代更為明顯。

綜上情況,我們又可以推論︰變文,不僅配合畫卷作一般性的世俗演出,而且在佛寺中,在石窟寺中,在某些特定場合,也能配合壁畫、畫幡等演出。壁畫上甚至抄錄片段的變文作為說明,以代替抄錄正規的經文。但它究竟是抄片段,而不像立石經那樣錄全文。就是對著它演出,也不能以說唱抄錄的片段為限,這是明顯的事。那麼,變文的單行便能找到較為合理的答案了。它不是完全單行,而是與畫卷、壁畫、畫幡等多種形式的繪畫作品配合的。可它也不是如過去某些研究者所認為的「圖主文從」「代圖本」。它又可不附著於圖畫,這是因為一種變文可供作多種形式的繪畫作品的演唱底本,所以它又可以不附著於一個變相本而單行。這個解釋,有助於說明藏經洞卷子中變文卷子多於變相卷子的情況,以及為什麼變文卷子多為單行的情況。

第六步,進一步推論「轉變」──即變文的演出情況。前面提到,變相有連環圖畫那樣的連續畫面形式的,這樣的畫叫做「一鋪」。看下列各例︰

(1)伯三四二五號卷子,題目為〈金光明最勝王變相一鋪銘并序〉。伯四六九0號中也有「金光明最勝王一鋪」。

(2)日本入唐求法高僧帶回日本的書畫目錄中,屢見「一鋪七幅」、「一鋪三幅」等字樣,例︰

大毗盧舍那大悲胎藏大曼荼羅一鋪七幅一丈六尺


大悲胎藏三昧耶略曼荼羅一鋪三幅
(以上見於《弘法大師將來目錄》)
天台大師感得聖僧影一鋪三幅彩色
(以上見於《日本國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
錄》)
南岳思大師影一鋪三幅
天台智者大師影一鋪三幅
(以上見於《在唐送進錄》)


(3)日本慈覺大師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

開成四年正月三日,始畫南岳天台兩大師像兩鋪各三幅。

(開成四年三月)五日,齋後,前畫胎藏曼荼羅一鋪五幅了,但未綵色耳。

(4)敦煌碑文,題記中亦多見「一鋪」字樣,如著名的〈大唐隴西李府君修功德碑〉中即有反映,題記更多。可以看出,一鋪畫不止一幅。看來它們又不是如現在照相的加印幾張,而是形象不同的幾幅合在一起,成為一套。鋪,在古代有「鋪陳」之義,可引申為「展開、展示」。一鋪,想來就指展示的一套,這一套定有內在聯繫。有的大師像,是否為一生各個時期的像,抑或禪定、說法等各種不同類型卻有聯繫的像,雖一時無法判明,但總是供瞻仰而展出的一套。它們已類似現代為紀念某些人物而舉辦的圖片展覽。若配以變文,變文就是說唱形式的解說詞。這不是臆測,有變文本身為據︰

(1)伯三六二七號尾題︰「漢八年楚滅漢興王陵變一鋪」。

(2)伯三六二七號、斯五四三七號都是〈王陵變〉,開頭是「從此一鋪,便是變初」。

(3)伯二五五三號,講王昭君故事,屬變文體裁,有「上卷立鋪畢,此入下卷」的話。

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個卷子,恰恰都不屬於佛經故事。它們又證明了,一鋪這個術語不僅應用於佛教繪畫,而且具有一般性的意義。大概,凡屬有連續性畫面的一套畫都可叫作一鋪,其性質近似於現代的組畫。它們也證明了,與變文配合的變相,是以「鋪」計算的,而且不限於佛經變相。有些研究者把變文、變相按內容分為「經變」與「俗變」,看來確實存在著這兩類不同內容的作品,我們也可以採用這兩個術語來區分它們。不過,他們把經變、俗變包含的範圍搞得很大,包括了講經文、話本等非變文的作品,卻是我們堅決不能同意的。

前引王昭君故事變文中,「上卷立鋪畢,此入下卷」一句,能幫助我們想像「轉變」的演出情況。向覺明先生曾引了一個很有趣又極有力的旁證︰

明‧馬歡《瀛涯勝覽》〈爪哇國〉條有云︰「有一等人以紙畫人物、鳥獸、鷹蟲之類,如手卷樣,以三尺高二木為畫幹,止齊一頭。其人蟠膝坐於地,以圖畫立地。每展出一段,朝前番語高聲解說此段來歷。眾人圜坐而聽之,或笑或哭,便如說平話一般。」(馮承鈞《校注》本頁十五)……與唐代轉〈昭君變〉之情形,亦甚相彷彿。(《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第三一七頁)

向先生所引述的旁證極為精彩,我們更同意他的結論。「立鋪」,看來就是「以圖畫立地」,也就是把它掛起來。掛的是一鋪畫或其中的一部分,隨說唱隨展示隨卷收,一直到「上卷立鋪畢」,卷起來再換下卷。這種辦法,與現代電影放映機換片子有些彷彿。變文配合變相「轉變」的情況,大體如此。

最後一步,變文是這種演唱的底本,它分說、唱兩部分,我們已經明確了;說唱銜接之處有專門提示的話,我們也已知道了。我們就可以據此標誌來檢查,看《敦煌變文集》中哪些是變文,哪些不是變文了。可是事情並不如此簡單,現存明確題為變文的材料中,斯四六五四、伯二七二一號〈舜子至孝變文〉,有白無唱,這是一種特例;伯四五二四號〈降魔變〉畫卷紙背有唱無白,又是另一種特例。這又如何解釋。能否推論為有些變文唱白兼備,有些有白無唱,有些有唱無白﹖我們不認為如此。前面幾步推論已經證明,轉變時,變文配合變相,有說有唱,由說轉唱時有提示,這些都是變文的特點。變文,非有說有唱有提示過渡不可。那麼,又怎樣解釋前面兩種情況呢﹖我們認為,這是因為,在抄這種說唱底本時,可以單抄說白,也可以單抄唱詞。當然,完整的本子是唱白全錄,但不排斥單抄。

現在,我們可以檢查一下,《敦煌變文集》中所收,究竟哪些是變文,哪些不是變文。

(1)有明確題名的,或雖無明確題名而為有明確題名各卷的姊妹篇的,自然都是變文。

(2)經《敦煌變文集》編者代擬題目稱為「變文」的,須區別對待,用前述變文的特點去衡量。可以剔出,認為不是變文的,有︰

{1}〈伍子胥變文〉 雖有白有唱,而無明確的文圖配合痕跡。它像是大鼓書一類體裁的前身,雖有說有唱,而不配合圖畫。

{2}〈孟姜女變文〉︰情況同於〈伍子胥變文〉。

{3}〈秋胡變文〉︰情況同前。

{4}〈太子成道變文〉︰乃「俗講」系統,非變文。

{5}不知名變文,包括伯三一二八、斯四三二七、斯三0五0各號,都不是變文,屬「俗講」系統。

(3)經《敦煌變文集》編者代擬題目稱為變文,又具有變文特點的,應認為變文,它們是︰

{1}〈李陵變文〉

{2}〈張義潮變文〉

{3}〈張淮深變文〉

{4}〈董永變文〉

《敦煌變文集》編者註︰「篇題依故事內容擬補。原卷編號為斯二二0四,共九三七字,敘述了整個故事。但文義多有前後不相銜接處,疑原本有白有唱,此則只存唱詞,而未錄說白。〈降魔變文〉畫卷,亦有唱無白,但其他抄本則有唱有白。」

這一篇,恐怕是錄唱詞而未錄說白的本子,但因不像〈降魔變文〉那樣有別的本子可以比對,又無文圖配合過渡語痕跡,我們只能存疑。它可能是變文,也可能是「伍子胥」、「孟姜女」一類。

一部《敦煌變文集》中所收,可指實為變文者,不過如上述而已。

《敦煌變文集》中所收變文以外的材料,照我們看,大致可分兩類。一類是和尚「俗講」所用的底本,如講經文、明顯座文等;另一類則較為複雜,尚待細分,其中包括種類不同的民間文學和通俗文學作品,如話本、俗賦等。

〔參考資料〕 周紹良、白化文編《敦煌變文論文錄》;王重民、向達《敦煌變文集》;鄭振鐸《中國俗文學史》第六章、《中國文學史》第三十三章;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第十二章;太田辰夫《敦煌文學研究書目》。


輪迴

指眾生由於起惑造業的影響,而在迷界(六道)流轉生死。如車輪旋轉,循環不已,故云「輪迴」。又稱流轉、生死、輪轉、生死輪迴、輪迴轉生。《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云(大正3‧644b)︰「貪欲、瞋恚及以愚癡,皆悉緣我根本而生。又此三毒,是諸苦因,猶如種子能生於芽,眾生以是輪迴三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報恩品〉云(大正3‧295a)︰「眾生沒在生死海,輪迴五趣無出期。」

此種輪迴思想,為印度各派宗教、哲學所共通的根本思想,而此思想則源自靈魂轉生、靈魂不滅之原理。古《奧義書》(西元前七世紀前後)中,對於人死後之命運,曾提出「五火二道」說,此當係輪迴思想最原始之說法。其二道說謂人死,經火葬後,即赴月世界。此中,若其人前生作善、具正知識、完成正祭祀,則不久即可離開月世界,而抵達梵天世界,不再返回此世。此等過程稱為神道(deva-yāna)。

而另一種人在一定期間停留在月世界之後,即隨著雨而返回此世。然不久即進入植物的種子之中,而成為食此種子之人或犬等生命體的精子,最後再生為人或犬等。至於再生為何人或何物,則全依其前生之善惡多寡而定。此等過程稱為祖道(pitṛ-yāna)。

經由祖道再生者,將會再受老死之苦;而由神道抵達梵天世界者則不必再生,因此亦無再度死亡之虞。

此種與業(karman)思想結合的輪迴思想,佛教亦加以採用,並在思想上作進一步的演繹與發展。佛教認為,眾生由於無明與愛執而輪迴於生死。其輪迴境界有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六道輪迴之說,即指後者而言。六道為大乘佛教一般性的說法,說一切有部則除去阿修羅而說五道、五趣。在六道或五道之中,以地獄為最恐怖之處,天為最佳之處;此中之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道,或三惡趣;天、人、阿修羅稱為三善道,或三善趣。

中國漢藏地方與日本亦皆流傳有此等輪迴思想。在西藏,更形成歷代達賴、班禪等喇嘛轉生的信仰。而在文學、美術方面,此等思想之影響亦甚深遠。於釋迦之本生譚中,即頗多以輪迴為主題的佛教故事,而印度之阿摩羅婆提(Amarāvatī)、阿旃陀(Ajantā)石窟等地之雕刻,也都刻有此等輪迴故事。

◎附一︰慧風〈輪迴與業〉(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4})

佛陀時代印度的輪迴說與反輪迴說
現在根據大小乘經論中所習見的有關於印度輪迴思想的說法,約舉如下四種︰

(1)印度正統文化婆羅門教的輪迴說︰婆羅門教以梵神為創造主,不唯創造了人間世界,也創造了其他五道世界,人的靈魂是梵所賦與,所以梵是「大我」,給人的靈魂是「小我」,小我的靈魂居於人類肉體的心臟。人如果能經常在森林中修習禪定,以淨潔自我的靈魂,以苦行克服從肉體上所發生對物質的慾,以祭祀梵神救贖自身所有的罪行,此後小我靈魂便得與梵的大我同住,這是善業;否則,便是惡業,死後靈魂要墮落到其他惡趣中去。

(2)瑜伽行者的輪迴說︰釋迦牟尼佛陀時期,印度已出現反婆羅門教的學派,其中最著名的是數論一派,它已否定了自我靈魂從梵神轉變而來,而主張每個人的自我靈魂是獨立而不是依附於神。自我的靈魂原是純精神界的東西,叫做神我,因為起物質的享受慾望,遂與物質原素(自性)結合,因之失卻了獨立而展開這個現實的世界。神我是非常微小的東西,但一剎那可週轉整個肉體。如縱任慾樂的罪惡行為,神我就更會下墮到惡道中去,只有靜修瑜伽行的禪定,制止神我上所起的愛慾,使身如枯木,心如死灰,神我便超脫了物質的拘囚,死後就可以完全歸還到靈的世界,是之謂解脫輪迴。釋迦牟尼佛陀在初出家時曾訪問過的阿羅邏迦蘭與鬱頭羅羅摩子二仙人,據說就是數論派當時有名的學者。耆那教思想也接近這一派。

(3)宿作因論派的輪迴說︰宿作因論是極端的機械宿命論。他們不僅主張今生靈魂上肉體上所受的苦樂是過去業所規定,即今生的所有行動,甚至一舉手、一動足、打個噴嚏,也是由過去業所規定的。這好像我國一部分相信八字的人,「一飲一啄莫非前定」的命定論的思想。宿作因論者認為人就應該這樣聽天由命下去,待過去宿業消滅,自我的靈魂也就自然會得到解脫。因之,他們認為作惡固然不對,行善修持也都是多餘。六師外道中的末伽黎拘賒迦葉和迦羅鳩馱迦旃延,是屬於這一派。

(4)順世派死後無靈魂無輪迴說︰由於婆羅門教的神權階級的教育,加上輪迴因果說與機械的宿命論,當時印度人民的精神有不勝其負擔的苦悶,於是產生了一部分偏激思想起來反抗,否定了神、否定了靈魂、否定了輪迴,甚至否定了善惡的道德標準。他們認為人的身體是地水火風四大原素構成,於是產生感覺思想,到了死時,身體還歸四大,停止了感覺思想的作用,「身死如油盡燈滅」精神也隨之死滅,既無靈魂不滅的這個東西,更談不到什麼靈魂的輪迴轉生。因此,他們對於今生的善惡行為決定來生的苦樂因果說,是根本談不上的。他們說,在恒河北岸斬殺很多的人,不成為惡因,不會招苦果;在恒河南岸布施供養很多的人,不成為善因,不會招樂果。他們更唱現在享樂就是涅槃的論調,放浪形骸,縱情享樂,構成縱慾的頹廢的人生觀,佛教經論中稱之為順世外道,六師中富蘭那迦葉與阿耆翅舍欽婆羅,是屬於這一派。但在順世派中也產生一部分唯物論學者,繼承著印度原有科學,以須彌山為中心構成世界觀,以原子(極微)積聚說構成唯物論,後來佛教的論部發達,對色法心法分析得那樣精微,顯然是受了這派思想方法的影響。

釋迦牟尼佛陀時代,也正是印度思想界極其自由發展和各派競興的時代,經論中揭示出當時思想的狀況是︰六十二見、九十六種外道並出,各自稱為「唯我道尊」。以上舉出的四種類型,可以代表當時思想對於輪迴與靈魂的說法。除順世派否定一切外,其他三種類型對靈魂、輪迴都認為是實有的、是不斷的,佛教對順世派稱之為斷見外道,對其他三類稱之為常見外道。外道就是「心遊道外」的意思,道,即法之自性、法之規律。

佛教談輪迴是方便法
佛陀說輪迴因果、說業力,都是按照印度原有的說法──當時印度人民的社會意識來說;可是把中心點放在善惡苦樂自作自受上,最後總結於法性。

首先就梵天來說吧。

(1)佛教不否定婆羅門教的梵,認為梵也不過是六道眾生的一個眾生,只要人們能修初禪禪定,兼修四無量定,便可成為三界主的梵王,可是梵王定衰福盡,仍會下墮,未脫輪迴,這樣,就剝奪了它的創造萬物的神格。

(2)佛教徒不應求生梵天,《雜阿含》四十經說,若不起梵天界想,雖是優婆塞,也與沙門一樣;這說明佛教是不崇拜天神,更說明佛教徒不許有求生梵天的思想。

(3)在《長阿含》的〈三明經〉,佛陀是痛快地否定了梵的存在。對於梵天是這樣,對其他的天也可類推。四禪、四空的二十二天,是依禪定淺深劃分,欲界六天是依所受欲樂厚薄決定,是圍繞著禪定業與十善業的中心來說。

佛教對於人道,始終是歌讚的,認為唯有人道纔有發起菩提心、學習菩薩行、成就佛道的可能,盛讚人身難得,喻之為如在高山頂上放根長線穿入平地上一枚繡花針孔那樣的難能可貴,在大乘佛教,絕沒有厭離人間、對人間抱著消極態度的思想;最顯明的對比,就是在經論中不易找到讚美天堂那類的語句,而批評求生天道的人是「以苦求苦」這類語句,倒是觸眼都是。人間果然有剛強難調難伏的眾生,但只有剛強的眾生才能發起崇高的菩提心與饒益眾生莊嚴國土的偉大行動。人之所以為人,是基於人道之行──五戒的業力;人道之所以優越於其他四道,是人能發起饒益眾生的菩提心與菩薩行,能莊嚴世界,能淨佛國度。

餓鬼道,說是基於貪心特重所發動的不善業。

畜生道,說是基於癡心特重所發動的不善業。

地獄道,說是基於嗔心特重所發動的不善業。

鬼、畜、地獄,通稱三惡道;合前天、人,通稱五道(加入修羅道,通稱六道);輪轉再生,是依於禪定、十善、五戒、十不善的業力而招感;輪轉昇沉,主要的是以人道為中心,因為唯人道才能發揮自由意志的力量。

輪迴五道,既是印度人民所共有的思想,佛教所說天堂、地獄,絕非佛陀所獨創。如婆羅門教《摩奴法典》舉五十六個地獄,而《長阿含》〈大樓炭經〉佛陀所說的八寒八熱十六個根本地獄,就見之於《摩奴法典》;其他附庸的地獄,也大同小異。但這有根本不同之點的︰《摩奴法典》說梵特地創造地獄,來懲治不信仰梵的人的靈魂;而佛陀說的地獄則為全由人自己所造之惡業所招感,是自作自受之果。《正法念處經》卷十五說︰「惡皆從作得,因心故有作,由心故作惡,由心有果報。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心能誑眾生,將來向惡處。此地獄惡處,最是苦惡處。莫繫屬於心,常應隨法行,法行則常樂。」「由心故作惡,由心有果報」;《長阿含》〈世記經〉也說「汝自為惡,汝今自受」,正是說明自作自受一件事。「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心能誑眾生,將來向惡趣」,說明心作心受,主要的是由於思想認識的錯誤,即對無常無我的內外境界緣生法上起不淨念而造惡,自食其果而受苦。反之,於一切法不起我執法執,我們所有的心意識都轉成智慧,一切行為都能符合一切法的法性,這就是安住涅槃安樂境界。

佛教輪迴說的特點
佛教輪迴說的特點是︰(1)否定創造主的神與靈魂;(2)面對現實具有自由意志的業力;(3)以破輪迴為目的;(4)結歸於掌握法性安住涅槃。

(1)一般宗教認為天堂、地獄和人間,都是唯一無二之神所創造,佛教否定造物主,而主張一切法由於因緣生則生,因緣滅則滅,生滅無常,是一切法的規律。所以從這方面說,佛教是澈底的無神論者。又一般宗教也認為人們的個體生命輪迴的主體是靈魂,為造物主所賦予;佛教既否定創造主,也否定單獨有個常住不變的靈魂昇沉出沒於諸趣。雖然,在經論中說到輪迴的主體似乎有個靈魂的東西存在,如《法句經》〈生死品〉中說的︰「識神走五道,無一處不更,捨身復受身,如輪轉著地。」但這正是指被妄心所誑現起似我的幻相,正是「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的這個東西,也只是生滅無常五種(色、受、想、行、識為五蘊,色即物質法,受想行識是精神法,蘊是聚集的意思)中心法現象的一種,是大乘經論所指出的第八識,它的本身既不是我,也不是靈魂,只是八種心行(行,即生滅變遷義)中的一法,也是因緣生法之一,既不是獨存的靈魂,也不能稱之為永恒不變的我。《雜阿含》四十五經偈︰「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合,假名為眾生。」可是由於我執不忘,這個五蘊和合相生有生命的眾生,八識心行之一的識神,永遠成為輪迴的主體,流轉生死無有窮盡。

誰來促使諸蘊和合﹖誰來驅使識神輪轉﹖佛教稱之為業力。

(2)業力說在印度雖起於公曆紀元前一千年左右,但它的善惡業的標準以是否崇拜梵神來決定;而佛教則以是否符合於法的規律為標準,來判斷善惡或淨不淨業的性質。

五戒、十善、禪定固是善業,但若我執未忘、從個人自私的觀點出發,則都是不淨業;如能忘我而行善業,更能體現大悲利益眾生,才名淨業。不淨業,是促使諸蘊和合的要素,是驅使識神輪轉的動力。不淨業的善行,是招感人間、天堂之果,不淨業的惡行,是招感三惡道之果。《雜阿含》四十五經偈云︰「車從諸業起,心識轉於車,隨因而轉至,因壞則車亡。」忘我,則生死之因壞,輪迴之果亡,淨業的大悲行,則雖處生死已破輪迴,正是莊嚴眾生,莊嚴淨土之菩提行。

業,就是行為,身、口、意三業善惡或淨不淨的行為,以意業為主體,身口二業是聽意業的指揮,而實際表現於具體行動的,則是身口二業。所以果之苦樂,由業之善惡,業之善惡,又由於動發具體行動的意業與欲望(正欲就是菩提心)是否正確為決定。認識錯誤,欲望不正確名為惑;認識與欲望正確稱為智慧。由惑故造不淨業,由不淨業故招輪迴五道之果;反之,智慧現前故行淨業,由淨業故嚴佛土果。生死輪迴與淨佛國度,業是動力因,業是最具活力最富於創造性。好像畫家作畫,奮其自由藝術的手腕,在畫布上塗著種種濃淡的色彩,創作出醜惡或美麗的作品,所以《華嚴經》有「心(指發動身口行為的意業)如工畫師,造種種五蘊」之喻。因之佛教雖談三世因果而全神集中於現世指揮身口行為的意業,展望於未來的美好樂果。因為現世經驗界的苦樂之果,它不落於善惡,唯是無記,它不只是個人獨受,也是社會共感;唯現在的行為,才是播下未來苦樂的種子之因,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我們應如何慎重其選種善惡的標準﹖這樣,未來苦樂之果操之於現在之業,面對現實的世界,得依主觀意識的改造、心力的改造,來改造社會、改造世界。過去一般佛教徒愛談過去之因和現受苦樂之果,來強調善惡;這是不唯落於印度宿命論外道的窠臼,也是把佛陀談三世因果精神本末倒置了,直是一種庸俗的因果論,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絆腳石。

(3)佛教在世俗諦方面雖不否定輪迴,在真勝義諦方面是破輪迴。輪迴三界,亦稱三有,在十二因緣中稱為「有支」;逆觀還滅的十二因緣觀稱「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佛陀自稱「破有法王」;若輪迴果是常住性、真實性,則如虛空之不可破滅,眾生永無成佛之可能。《正法念經》中之「心能誑眾生」這一句話,是說明輪迴根本是虛妄性,由妄心執我執有靈魂,於是有我貪、我愛、我欲等惑而造不淨的善惡行為,牽引種種五蘊而有生死輪迴,一到了遣除我執,通達真勝義諦,回觀輪迴生死,如夢中事一般,方知輪迴是賺誑眾生的境界,於無生死中見有生死,枉受苦惱;菩薩之大悲淨行,正緣是而發。今之多數佛教徒,不敢赤裸裸地荷擔佛陀家業,不肯立地踏破輪迴,不為饒益眾生廣修莊嚴淨土之行;只是強調過去之因,今世之果,忘卻佛陀逆觀還滅的後半段,只是順向流轉生死門中去,直是宿作因論的外道徒眾而已。

(4)佛教之談輪迴,目的是在打破輪迴,不僅是「不墮於惡趣」而已。因為眾生之所以有輪迴生死,是由於對宇宙萬有內外一切法上沒有認識緣生一切法的自性,即於本來無我的生滅變異的精神界上而起永恒靈魂的我執,於原無實體的生滅變異的物質界上而起常住凝固的法執;於是以自我為中心,計較利害得失,昧於一切法緣生緣滅變遷不停的規律而造作諸業,因之而有輪迴,是謂生死眾生顛倒相,是謂一切行不相應。倘能學習佛教理論與實踐,則能認識一切法自性,於精神界上還它一個無我,於物質界上不起固執,另有個不變本體常存,於內外一切法上掌握到「諸法無常,諸行無我」的法的規律,於是思想意識上不是謂雖處生死即是涅槃,是謂「一切行相應」。故涅槃不是別物,即是隨順一切法的生滅變異的規律,唯此變異的規律才是「不變常住」,這是一切法的共同性,亦稱法性,有佛出世是這樣,無佛出世也是這樣,釋迦佛陀證悟此法性,安住此法性中,是名「隨法行」,是名「常安樂」(見上引《正法念經》偈意)。以安住於法性故,生死與涅槃統一,凡夫與佛陀統一,更無輪迴可出,假名為踏破輪迴,超出三界。現引《大方便報恩經》句,作為本文的結語︰「佛以法為師,法是佛之母,佛依法而住。」

◎附二︰和辻哲郎〈輪迴思想與無我思想是否屬同一體系﹖〉(摘錄自《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

「靈魂的輪迴轉生」這種思想,果真與無我之思想屬於同一體系嗎﹖這種問題自古已被注意到,並且有人嘗試將輪迴思想從佛教根本思想中抽離出來。駁斥這種嘗試而認為輪迴思想是「佛教思想之基礎」,或認為「在佛教人生觀上,具有最重要的意義」的人,當然也意識到其中之困境,並且以除卻此難題作為解釋輪迴思想的主要問題。在此,我們也想從這種所謂的「困境」中導出問題。

輪迴思想與無我思想的調和所以發生困難,這是因為在轉生途中,輪迴思想是基於保持自我同一的「我」或「靈魂」的信仰,而無我思想則是徹底地主張排除這種「我」或「靈魂」。調合如此明顯差異的兩種思想,本來是不可能的,根本不能成為問題。但是,難以調合的問題卻是在於認為這兩種思想都是佛陀所說,因此,其內部不得不有結合。亦即真正的困難所在,不是在於能否調合這兩種思想,而是在於要將這兩種思想都歸於由佛陀所出。

若是如此,為什麼我們必須將這兩種思想視為出自同一人的思想﹖理由相當簡單,因為在《阿含經》中,有述說無我的教法,同時也有述說輪迴思想的教法。甚至在某些經典中,兩者被混合地敘述。而述說者都是佛陀。──因此,問題又轉移到原典批評的領域。

阿含經典真是忠實地傳達佛陀的思想嗎﹖以佛陀為主角的經典所敘述的思想,難道不會與歷史人物的釋迦的思想有差異﹖原始教團中種種差異的傾向、思潮等,難道不會製作出同樣是以佛陀為主角而思想卻完全差異的經典﹖若根據前述這些問題的探討,則將兩種不同的思想全然歸於佛陀的這種立場,嚴格說來是應受批判的。兩種不同的思想畢竟是兩種不同的思想,兩者雖然在原始教團就已存在,但我們沒有必要一定得作出兩者有內在統一的解釋。何況,後代教團努力調合兩者的行為,並不能作為兩者本來就是調合的證據,毌寧正是它的反證。

像這樣,解釋輪迴思想的困難,實際上可歸於原典批評之不足。不警覺此不足,而嘗試將無我思想與輪迴思想結合的解釋,對我們而言,似乎使輪迴思想成為更不可解。或說︰「若依從佛陀,則吾人之生命不因死而同時滅絕。意識性的活動雖然伴隨五根之破壞而休止,但生之根本意志(無明)卻是以生時的經驗(業)為性格而繼續留下痕跡。而且,於此性格中若加以開發,則當然會具備成為五蘊的可能性;而且隨著性格,更具有將自己實現為特定有情的創造力。只是不能將此生命之當體解為如同空間性的存在……。這正是佛教中的輪迴主體異於通常所說的半物質性的靈魂觀之處,若依佛陀的真諦見地而觀,此當體之生命應屬於現在所說的第四次元(The fourth di-men-sion)的範圍。而這正是佛教輪迴觀之極其難解之處。……若是如此,則此當體之生命要如何再次實現自己﹖……以乾闥婆或識為名的生命,以父母的和合為緣,將自己實現為胎生的有情而出發。至此,超空間性的生命,至少在身體上接受空間性的規定,亦即獲得一定的身分。如此,經過所謂的胎內五位,終於出生,營求基於其身分的實際活動。此即再生。」(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

根據這種解釋,輪迴主體是屬於第四次元的「生命之當體」,是由於姙娠出生而成為空間性的存在的人。又,在死亡之時,此「生命之當體」作為「被給予性格的意志」而繼續存在,而且依其性格再次創造自己為特定之有情。若是如此,則此輪迴主體即使不被稱為「我」或「靈魂」,它也必須是具有特殊性格的某者。然而,若允許說這樣的自我同一,則將墮入有我論。因此,為了與無我的思想一致,必須主張特殊的性格是會變化的。

此地所說的性格,就是「意志被附上習慣的性格」、「生命在營造自我創造時的內在規定」的業,但這種業,由於「其本質是具有創造力的意志」,所以是「經由自己之力而創造未來」,「不斷地變化,將從前的經驗吸收成為自己,以此為原動力向前推進的創造的進化。」從中,我們見到由於生之意志本身是創造性的,所以在意志中所被刻劃出的「性格」也是創造性的、變化性的。

是「生命的流動性的變化」同時是「生命的內在規定」的性格如果也是「不斷地變化」,則「性格」的意義何在﹖若以「切離性格的生命」為A,則「因為A的本來性質,一刻也不休止,因此,其活動直接為自身帶來一種性格。以此為A′。A′基於被給予的性格而活動,帶來A〞的性格。」若是如此,變化的是生命而不是性格。A′的性格與A〞的性格以它不會變化的特殊性,成為生命變化的基礎。「從幼蟲成為蛹,從蛹成為蛾,就外在而言,雖然完全不同,但追根究底,總是由同一蟲體而出的變化。」同一蟲體雖有變化,但幼蟲的特殊性與蛹的特殊性沒有變化。所謂特殊性會變化也就是沒有特殊性,因此,幼蟲與蛹不能區別,同一蟲體的變化不能成立。若是如此,以A′、A〞之例而言,生命或意志不外是從一種性格轉移或變化成另外的性格。

輪迴的主體是生之意志,而不是被給予特殊性格的意志。換言之,只有生命的流動變化,而沒有「輪迴」。「佛陀只要是在變化之上建立輪迴,則佛教之輪迴論已經不是文義上的輪迴說。……變化的當體就是輪迴,沒有在空間往返的靈魂。亦即如同不是幼蟲死了成為蛹、蛾,而是蟲直接變化成為蛹、蛾;我們的生命也改變其本身,不久之後,成為馬、牛或在地獄、天堂。所有業自身(﹖)會變成其本身。此名之為輪迴。」若是如此,則這與說輪迴思想在佛教中失其本來意義是相同的。

我們無法理解前述那種非輪迴說之輪迴說。比起這種解釋更不可解的是︰在前述的解釋中雖然反覆出現「若依佛陀的話」,但在阿含經典中,很難找到證據。出現在經典中的輪迴思想絕不是前面所述的那麼難以理解。最常出現的思想是︰由於造作惡業,人死後墮於地獄、畜生,即使出生在人間也會獲得短命、下賤、醜惡等果報;若積善業則死後能生天,若生於人間即得長命、高貴、殊勝等果報。這是業之輪迴的意義,因而歐登貝格(Oldenberg)也在「道德的酬應」上,探尋輪迴思想的中心意義。這種道德的酬應,若不是指同一的人格去接受由自己的業所引出的報應,就失其意義。從輪迴思想開始作為輪迴思想的歷史關係,或從道德的酬應之思想的論理意義而言,這當然是應該被承認的。

關於這點,經典中有很明顯地敘述。「你的惡業不是來自你的母親,也不是來自你的父親、兄弟、姊妹、朋友、親族、禁欲行者、婆羅門、諸神等等。你自己造了惡業,必須自己遭受果報。」喜於殺害生物者,死後生於地獄中;嚐受殺生之惡果者必是造作殺生者。因此,不能不承認輪迴主體的同一的「我」。只要是輪迴思想,在這一點上就無法動搖。因此,童女迦葉再三地向否定他世、再生,以及善惡業果報的婆羅門闡述靈魂之存在。其問答如下︰

(1)問︰「我屢次囑咐瀕臨死亡的造作惡業者,如果他們再生於地獄就請他們來告訴我他們所受的業報,他們也都許下承諾,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有人來告訴我。」

答︰「這是當然之事。獄鬼不可能釋放被拘捕者。墮入地獄者不能被釋放回來。」

(2)問︰「我也屢次請求積聚善業者回來報告其生天之果報,但仍是沒有音信。」

答︰「這也是當然之事。一旦生於天上,自然不願意回到人間。」

(3)問︰「生於忉利天是何景況﹖」

答︰「忉利天的一天等於地上的百年。因此即使想在生於忉利天的兩、三天後回到人間來向你報告,你也無法見到。」

(4)問︰「你怎麼知道有忉利天以及其中一日相當於人間百年﹖」

答︰「你無法瞭解這點,就如同盲人不知顏色。」

(5)問︰「曾以大釜煮殺盜賊,藉以查看靈魂如何脫出,但並無所見,因此可知無有他世﹖」

答︰「當你晝寢夢遊山野時,難道你的侍女也見過你的靈魂出入你的身體﹖我們不應以目前之事觀看眾生,應以天眼力來觀察。眾生此死彼生,由彼生此。」

除此之外,童女迦葉以木中求火,或法螺貝中求聲的譬喻來反駁於肉體中求靈魂。透過這段的問答,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以夢為靈魂之漂遊這種素樸的靈魂信仰,已經和輪迴思想結合。《中阿含》〈鸚鵡經〉白狗的故事更是顯著的證據。鸚鵡摩納之父都提因增上慢死後生為摩納家中的白狗。經過佛陀指點的摩納,即返回家中試探白狗。摩納問白狗︰「你的前世如果真是我的父親,那就請你跳到大床舖上。」白狗如其所說即跳到床上。摩納又問︰「如果你真是我的父親,請你告訴我藏寶之處。」白狗即用口與腳指引藏寶之處。再生為白狗的都提還保持其前世的記憶,並且聽懂人類的語言。這種類型的輪迴譚,雖然有可能是後世所附加,但可以視為是在給予童女迦葉之問答中的靈魂信仰正統的地位。

像這樣,從經藏中可找出前述的輪迴思想。這種思想不是出現在純粹述說無我五蘊緣起等等的經典,而是出現在神話色彩濃厚的作品中。從童女迦葉的問答,我們可以推測出︰這種思想是在對抗流行於當時,否定善惡報應的享樂主義,因此頗受原始教團歡迎。它與製作神話式的、文學式的作品的傾向結合,並且時常出現於經藏中。不過,即使原始教團歡迎這種思想,但也不能成為它與無我思想內在能夠結合的證據。無論如何,它是不同立場的思想,經藏只不過如實地傳達出兩種不同的思想而已。

無我五蘊緣起的立場,並不像自然科學的認識那樣排斥靈魂與他界。眼前感覺的對象或想像所產生的神話的對象,只要是因五蘊或六入而存在,它就不是不同的資格。在詩人的幻視中所見的、所感受的他界,只要是以鮮明的具象給予人們印象,就可以認為它與現實世界一樣,同樣具有現實性。例如,無妨將地獄的獄鬼視為與人類同樣由五蘊所生,或者是名色。但是,這也只是存在於無明的立場上。

如同輪迴主體的我是現實性的,業的輪迴轉生也是現實性的;如同我是無,業的輪迴轉生也是無。因此,在無我的立場上沒有輪迴。體現無我的真理時,輪迴也就消失。在述說無我的經典中,對於提出「若說色受想行識無我,則無我之業如何被我所觸」的問者所作的回答,正是在顯示這點。佛陀在將這種疑問稱為愚癡無明之後,就述說無常、苦、無我之法,並作出結論「若如是觀則生解脫真實智,所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對於應如何思考無我的業的作者這個問題,佛陀沒有正面地給予答覆,但是卻表明了因正觀無我而到達的解脫境界是無生也無業,並且是沒有其他存在的境地。因此,業與作者的問題並不存在。因此,「無我的業」這種問題也失其意義。就這一點看來,這類經典中佛陀的回答方式,可說十分值得注目。

在無我的立場或在明的立場上,業的輪迴並不成立──這種情形在述說緣起的經典中可以見到。「喬達摩!如何彼行彼受﹖」「婆羅門!所謂彼行彼受,是一種極端。」「若是如此,喬達摩!如何他者所行他者所受﹖」「婆羅門!若說他者所行他者所受,也是另一種極端。婆羅門!離此二者如來依中說法。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在漢譯經典中,顯然是以第一種極端為常見,另一種極端為斷見。「汝自身行此惡業,汝自己受其果報」的思想,被視為是主張靈魂存在的常見而被排斥。而且,前面所引用的童女迦葉之問答,不得不視為是在顯示常見、斷見的對立。

緣起說是在駁斥肯定或否定靈魂輪迴的任何一說,而以法之緣起代之。然而緣起說是採取何種意義來取代輪迴思想﹖前面我們曾經論及︰將緣起說視為輪迴過程的說明,是阿毗達磨式的解釋,並不是緣起說的本來意義。前面所引用的經典顯然不具有這種解釋的色彩。緣起說與由於業的時間性的輪迴無關,並且不是以時間性的業與報的關係為問題。駁斥與真的認識無關(即靈魂與他世是否存在)的形上學的問題,而認為只有觀法才是真的認識,以及探究法法之間的緣起關係的──才是緣起說。因此,就這種說法而言,如同基於緣起法而有,具體性的、經驗性的業(行為),以及業之造作者的我;忉利天與地獄等等的他世界;只要在想像上,具有具體性的形態,或給與人心具體性的力量,則它也同樣是基於緣起法而存在。

但是,這種存在仍都屬於無明之領域,並不是觀法的立場。例如所謂的「彼行彼受」,只能立於無明的立場而言,若基於觀法的立場,說「彼行」或「彼受」都不被允許,因此,與同一的他有關的業之報應也不能說。也就是說,業的「輪迴」並不是法。如來駁斥這點而說「法」。這就是以緣起說代替輪迴說的意義。

諸如此類的敘述,我們在其他經典也可找到。「我知世尊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作如是主張的嗏帝比丘,當被世尊問及何謂「識」時,他回答說︰「世尊!即是在此處、在彼處接受善惡業之果報者」,但世尊給予嚴厲地斥責,世尊並告以識是因緣而起,而且詳述緣起。其後,世尊又問︰「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見,汝等頗於過去作是念,我過去時有、我過去時無,云何過去時有,何由過去時有耶。」「不也,世尊。」「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見,汝等頗於未來作是念,我未來當有,我未來當無,云何未來有,何由未來有耶。」「不也,世尊!」顯然這是輪迴轉生的問題之排除。依此立場而言,述說過去世自己是如何存在的一切本生譚,以及思考自己在未來世將是如何景況的一切輪迴說,都只是立於不瞭解存在真相的凡夫的立場所產生的。

在凡夫的立場上,這些想像的世界與現實的世界同樣對人心具有作用。但是,這種想像的世界,並不具有形上學性的實在性,只是基於法而存在。當凡夫的立場被止揚時,這一切也都被止揚。若是如此,則以相等的立場而將輪迴思想與緣起說加以結合,顯然是極不合理。

〔參考資料〕 《觀佛三昧海經》卷六〈觀四無量心品〉;《七佛經》;《分別善惡報應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三十、卷七十七;《成唯識論》卷四;佐佐木現順《業と運命》;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宇宙論〉;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二篇第四章;石上玄一郎《輪迴と轉生》。


[南山律學辭典]
三寶名義

子題:佛、佛陀、浮陀、佛馱、步他、浮圖、浮頭、法、達磨、曇無、曇摩、僧、僧伽、和合眾、寶有六義

戒本疏‧釋皈敬偈:「且夫三寶三緣不同。初名義者,自可如常,不學不知,故須略引。(一、釋別名)(一.佛)言者,梵云佛陀,或云浮陀佛馱步他浮圖,蓋傳音之訛耳。此無其人,以義翻之,名為覺者。具二義故。言覺察者,對煩惱障,四住如賊,唯聖覺知。言覺悟者,對所知障,無明如睡,唯聖獨悟。無明有二:一﹑迷事無明,善覺三趣;二﹑迷理無明,覺法實性。通而獨悟,並名為覺。(二.法)所言者,此土方言,大夏梵音即云達磨,或云曇無之異傳耳,未解聲明,故言多僻。法有二義:一﹑自體解法,如三聚等。二﹑軌模解法。今據後義。至聖演教,意在成行。如車從轍,如器從模;法非目睹,以喻成也。又如行必從道,道不從人;道即行之所依法式,無越此也。(三.僧),天音,具云僧伽。此無其人,以相翻之,號為眾也。或有舊解,言和合眾,即體相為名。言斯等人,同具六和,四人非一,崇成眾法故也。然諸經中,但單眾翻,不兼體說,廣如羯磨疏解。(二、釋通名)此三益世,近拔三有,遠清二死。希世獨達,可重名。故寶性論喻分六義:一﹑希有義,世寶貧窮所無,三寶薄福不遇;二﹑離垢義,世寶體無瑕穢,三寶絕離諸漏;三﹑勢力義,世寶除貧去毒,三寶六通難思;四﹑莊嚴義,世寶嚴身令好,三寶能嚴法身;五﹑最勝義,世寶諸物中勝,三寶諸有無上;六﹑不改義,世寶鍊磨不變,三寶八法不動。」(戒疏記卷二‧三‧一六)


戒之名義

子題:毗尼、律、尸羅、戒、波羅提木叉、處處解脫、犯不犯輕重等法、不律儀、解脫、惡律儀、惡戒、受惡戒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略解名義。(初,翻名)依彼梵本,具立三名:初、言毗尼或云毗奈耶,或云毗那耶,此翻為。即四分十八法中,毗尼及律,二名不並。又增一中,七種律也,謂七毗尼。或以滅翻,從功能為號,終非正譯。故以律翻之,乃當正義。二、言尸羅,此翻為。即六度所說,良證可知。三、言波羅提木叉,此云處處解脫。顯三次第,即是一化始終。律則據教,教不孤起,必詮行相。戒則因之而立。戒不虛因,必有果克,故解脫絕縛,最在其終。(二,釋義)次明其義。(一、律)初云者,法也。謂犯不犯輕重等法,並律所明,即教詮也。……(二、戒)二者戒義。如雜心說,謂類通法界也。……(一﹑從功能)智論云,者,秦云性善也。又善生經云,戒者,制也,制不善法;或云迮隘,性不容惡;或云清涼,遮煩惱熱;或名為上,能上天堂,至無上道。此但從功能彰名。(二﹑從心)或從心辯,如經云學也,學調伏心等。(三﹑就體)或就體解,即作無作戒。如雜心云,別解脫調伏。以體是善,非惡無記。(四﹑從教)因明正義。戒者,性也,性通善惡,故惡律儀,類亦通周,故云不律儀。若此立名,戒當禁也。惡法禁善,名之為律,樂殺前生,行順此法,名之為儀。若就善律儀,反解即是。此則以戒從教立名。(五﹑以因從果)又律云,木叉者,戒也。此因從果為號也。三、解脫義者。近而彰名,隨分果也。謂身口七非,犯緣非一,各各防護,隨相解脫。遠取戒德,因戒克聖,望彼絕累,由遵戒本。故律云,除結無罣礙,縛著由此解。」資持記釋云:惡律儀,亦名惡戒。屠兒獵師旃陀羅輩,常行殺害,名受惡戒,持惡律儀。問:『如何受耶?』答:『以殺為業,發意受行,即為受也。如雜心說,順惡易成,不假緣發,但望殺心,遍該生類,故名律儀,隨殺生命,即為持戒。不律儀,非善故言不,類通故言律儀,即惡律儀,所出異耳。』」(事鈔記卷一五‧一○‧四)(請參閱附錄二『戒律名義表』九四頁)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ㄅㄧˋ, [名]

1.人體解剖學上指從肩胛到腕骨的部分。

2.動物的前肢。如:「螳臂」、「猿臂」。



ㄐㄧㄥˋ, [形]

1.清潔。如:「乾淨」、「潔淨」、「窗明几淨」。《墨子.節葬下》:「若苟貧,是栥盛酒醴不淨潔也。」

2.純粹的、實質的。如:「淨利」。

[動]

使清潔。《國語.周語中》:「淨其巾羃,敬其祓除,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

[副]

1.全部、全都。如:「這裡頭淨是水。」

2.只、僅。如:「屋裡淨剩下他一個人了。」《兒女英雄傳.第一九回》:「咱們就該著淨找樂兒了!怎麼倒添了想不開了呢?」

[名]

一種戲劇腳色。大都扮演勇猛、剛強、正直、奸險等性格的人物,也因腳色的不同而有正淨、副淨、武淨、末淨等的區分。今稱為「花臉」。



ㄓㄥ, [名]

盛裝在鼎俎中的熟肉。明.張自烈《正字通.肉部》:「鼎俎之實,凡牲烹熟,體解骨切而載諸鼎,骨折臠割而升之俎者,皆曰脀。」


晶體收音機

ㄐㄧㄥ ㄊㄧˇ ㄕㄡ ㄧㄣ ㄐㄧ
利用簡單的晶體解調器接收電波的收音機。接收到的電波訊號經解調後可直接播送出來。也稱為「電晶體收音機」。


錢玄同

ㄑㄧㄢˊ ㄒㄩㄢˊ ㄊㄨㄥˊ
人名。(西元1887~1939)原名夏,以字行,浙江吳興人。列章炳麟門,精於文字音韻之學;又嘗師事崔適,以今文家懷疑精神治古史,因又自號疑古。工書,頗為時所重。曾倡導文體解放、漢字改革,於新文化運動,多所貢獻。歷任各大學教授,以講學終其生;著述多散見各刊物,成書者有《文字學音篇》、《說文部首今讀表》等。


人體彩繪

ㄖㄣˊ ㄊㄧˇ ㄘㄞˇ ㄏㄨㄟˋ
以人體為畫布的彩色繪畫。繪畫者必須具有素描、色彩、人體解剖等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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