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酒
[國語辭典(教育部)]ㄍㄨㄛˋ ㄐㄧㄡˇ, 1.送酒、進酒。宋.張炎〈憶舊游.記開簾過酒〉詞:「記開簾過酒,隔水懸燈,款語梅 邊。」
2.喝酒、下酒。《水滸傳.第一六回》:「眾客人道:『就送這幾個棗子與你們過酒。』」 也作「過口」。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百世無手
(雜語)梵網經下曰:「若佛子,故飲酒,而生酒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
(物名)梵語蘇羅Surā,僧俗之戒,通嚴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具足戒中九十單墮之第五十一。菩薩四十八輕戒之第二。智度論列三十五過,四分律舉十失。俱舍論十四曰:「契經說:諸有苾芻稱我為師不應飲酒,乃至極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應飲。」四分律十六曰:「佛告阿難:自今以後,以我為師者。乃至不得以草木頭內著酒中而入口。」焚網經下曰:「若佛子,故飲酒而生酒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大愛道比丘尼經曰:「夫酒為毒藥,酒為毒水,酒為毒氣。眾失之源,眾惡之本。」持律者以酒為性罪。對法師以酒為遮罪。俱舍論十四有問答。
ㄆㄛˋ ㄔㄨˊ, 1.除去、消除。唐.韓愈〈贈鄭兵曹〉詩:「杯行到君手莫停,破除萬事無過酒。」
2.花用。《二刻拍案驚奇.卷一三》:「快去,快去,省得為我少得了襯錢,明日就將襯錢來破除也好。」
ㄆㄧㄢ ㄅㄟ
在別人之前,或背著他人先吃過酒飯。《金瓶梅.第三四回》:「今日我偏了盃,重復吃了雙席兒,不坐了。」
ㄇㄧㄥˊ ㄅㄧㄢ, 1.揮鞭。唐.儲光羲〈長安道〉詩:「鳴鞭過酒肆,袨服遊倡門。」唐.劉長卿〈少年行〉:「薦枕青蛾豔,鳴鞭白馬驕。」
2.舊時儀仗中使人肅靜的鞭形器具,振動時能發聲。《宋史.卷一四四.儀衛志二》:「上皇日常朝殿,差御龍直四十三人,執仗排立,并設繖扇,鳴鞭。」也稱為「靜鞭」。
ㄍㄨㄛˋ ㄎㄡˇ
下酒。《水滸傳.第二七回》:「大娘子,我從喫不得寡酒,你再切些肉來,與我過口。」也作「過酒」。
ㄏㄨㄚ ㄌㄧㄡˋ ㄔㄨ
雪花。因其呈六角形,故稱為「花六出」。明.凌濛初《紅拂記.第四齣》:「花六出消不過酒滿甌,風四面敵不得罏添獸。」
ㄐㄧㄠ ㄇㄟˊ ㄍㄣ
請媒人飲酒。《蕩寇志.第二五回》:「便取過酒壺來,與紀二滿斟一杯道:『先澆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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