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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向出生菩薩經

(經名)佛說一向出生菩薩經,一卷。隋闍那掘多譯,攝於秘密部。對舍利弗說所謂入無邊門之陀羅尼者。


一大車

(譬喻)以一大車譬法華之妙法。又云大白牛車。法華經譬喻品曰:「是時長者,見諸子等安穩得出,皆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無復障礙,其心泰然,歡喜踴躍。時諸子等,各白父言:父先所許玩好之具,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見火宅條下火宅喻


三周

(術語)佛說法華經於其門度聲聞人,分正說,領解,述成,授記四段,以之為一周。而於其聲聞人以上中下之三根有為前後三周。是曰三周說法:一、法說周,當舍利弗一人之上根直說妙法之實理,使之悟入一乘者。涉於方便品與譬喻品。二、譬喻周,當大迦葉等四人之中根。說三車之譬喻,使之悟入一乘者。涉於譬喻品,信解品,藥草喻品,授記品之四品。三、因緣周,當其他一切聲聞人之下根,說過去大通智勝佛時之因緣,使之悟入一乘者。化城喻品,五百授記品,人記品是也。如此三段次第度上中下根周足。而門法華之正宗分畢於此矣。法華玄義十曰:「如法華三周說法斷奠聲聞,咸歸一實。」


三昧火

(術語)傳法正宗記曰:釋迦以化期為近,乃命迦葉,以清淨法眼及金縷僧伽梨衣付汝。一旦往拘尸那城右脅而臥。泊然大寂。內之金棺。待迦葉至。而後三昧火燔然而焚。舍利光燭天地。


三止

(名數)台家對於三觀而立三止:一、體真止,諸法由因緣而生,因緣假和合之法體為性空,止息一切之攀緣妄想者。證空理謂之體真,空即真也。是對於中觀之止也。二、方便隨緣止,又名繫緣守境止。菩薩知空非空,停止於諸法幻化之理,分別藥病化益眾生者。知空非空謂之方便,分別藥病隨緣歷境謂之隨緣,安住假諦之理而不動,謂之止。是對於假觀之止也。三、息二邊分別止,又名制心止。第一止偏於真,第二止偏於俗,俱不會於中道,今知真非真,則空邊寂靜。知俗非俗則有邊寂然。即息真俗之二邊,而止於中諦者。是對於中觀之止也。已上三止前後次第。為別教之三止。三即一,一即三,三相即為圓教之三止。止觀三曰:「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隨義立名。」

又止之三義曰三止:一、止息之義,二、停止之義,三、不止之止之義。見條。

又法華經方便品有佛三止舍利弗三請。見三止三請條。


三止三請

(故事)法華經方便品之初,先讚嘆如來之二智,以諸法實相為甚深微妙欲說而止,次舍利弗代眾請說之。如此佛與舍利弗交互各三止三請,佛遂容第三請,廣說妙法。謂之三止三請。


三生成佛

(術語)華嚴宗所立,成佛有二義:一、以此三生配於過現未之三世,於過去生見佛聞法,植佛種子,於今生全十信乃至十地之解行,於來世之生證入果海,即以三生而成佛,故謂之三生成佛,是為通途之義。二、見聞等三生各自其一生成佛也。本經隨好品記地獄天子於前生見聞華嚴大經之正法而毀謗之,故今雖處於地獄,而為佛光所照,由前之見聞力即脫地獄之苦,而生於兜率天,於此一生成就十地解行遂得成佛。是見聞之一生成佛也。又本經入法界品謂善財童子於福城之東始見文殊,自此南詢,最後見普賢菩薩,一切解行於此一生得圓滿成就。是解行之一生成佛也。又本經入法界品謂舍利弗等於逝多林使六千比丘觀察文殊師利。文殊為彼等說大法。使彼等證入法界。是證入之一生成佛也。說見華嚴大疏鈔三。參照三聖條。


三種舍利

(術語)謂佛舍利之三種:如骨為白舍利,髮為黑舍利,肉為赤舍利是也。參照舍利條。


三請

(故事)門之法華,由舍利弗之三請而說之。本門之法華,由彌勒之三請而說之。方便品曰:「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慇懃三請,豈得不說。」壽量品曰:「是時菩薩彌勒為首,分掌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


不可思議經

(經名)與不可思議解脫經同。華嚴經之異名也。智度論三十三曰:「佛為諸大菩薩說不可思議經,舍利弗目蓮在左右而不得聞,以不種聞大乘行法因緣故。」


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術語)解脫者三昧之異名也,三昧之神用,巨細相容,隨變化於法,自在無礙,離一切之繫縛故云解脫,維摩經不思議品所明之一端也。又華嚴一部所明一多無礙之法相總是也。維摩經不思議品曰:「維摩詰言:唯舍利弗,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可思議。若菩薩住此解脫者,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無所增減,須彌山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利諸天不覺不知己之所入,唯應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是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嬈魚鱉黿鼉水性之屬,而彼大海本性如故。」註一云:「什曰:解脫亦名三昧,亦名神足。或令修短改度,或巨細相容,變化隨意,於法自在,解脫無礙,故名解脫。能者能然,物不知所以,故曰不思議。」


不妄禪

(術語)練習記憶之禪定也。維摩經天台疏一曰:「舍利弗問經云:阿難修不忘禪,得佛覺三昧。」


丹霞燒佛

(故事)五登會元丹霞章曰:「丹霞禪師嘗到洛東慧林寺,值天寒,遂於殿中取木佛燒而向火。院主偶見而呵責云:云何得燒我木佛?師以杖撥灰曰:吾燒取舍利。主云:木佛安有舍利?師云:既無舍利,更請兩尊,再取燒之。院主自眉鬚墮落。」


主浣衣

(人名)舍利弗二弟子之一。以洗濯衣服為職者。


乞眼婆羅門

(人名)舍利弗遇此乞眼婆羅門退失大乘者。智度論十二曰:「如舍利弗於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渡布施河時,有乞人來乞其眼,舍利弗言:眼無所住,何以索之?若須我身及財物者,當以相與?答言不須汝身及財物,唯欲得眼。若汝實行檀者,以眼見與。舍利弗出一眼與之。乞者得眼,於舍利弗前嗅之,嫌臭,唾而棄地,又以腳舍利弗思惟言:如此弊人等,難可度也,眼實無用,而強索之,既得而棄,又以腳,何弊之甚!如此人輩,不可度也。不如自調,早脫生死。思惟是已,於菩薩道退,迴向小乘。」又賢愚經六,彌勒所問本願經,六度集經四等,均有婆羅門乞眼事。


了本生死經

(經名)一卷,吳支謙譯。謂見了十二因緣,即是見法見佛。與大乘舍黎娑擔摩經同本。但說人不同。此為舍利弗對比丘而說者。


二乘成佛

(術語)謂舍利弗等二乘之人,既於阿含經說時,得二乘之極果,而中間緣於大乘諸經,其機調熟,終至法華,迴其小心而發大菩提心,由佛受未來成佛之記也。相性二宗,各有異義,法相宗謂五姓各別,定性二乘,永無歸涅槃而成佛者,法華於聲聞授成佛之記者,為欲引一類漸悟之機之方便也。華嚴天台等之法性宗,謂一切皆成佛,即得小果者,又其身已死,入無餘涅槃者,亦更迴小向大,成萬行,得佛果,法華之授記,非方便,乃真實也。


二佛並坐

(術語)法華會座,門三周說法已後,涌出於靈山空中之多寶塔中二佛也。初寶塔涌出在空中,依大眾之請釋迦佛開其塔門,多寶佛全身舍利結跏趺座,結法界定印,其時多寶佛在寶塔中分半座使釋迦佛坐,謂之二佛並座。多寶表法佛及定,釋迦表報佛及慧,並座表法報不二,定慧一如也。此二佛孰左孰右之說,各有異義。但以多寶在左,釋迦在右為正。蓋觀智之法華儀軌,謂為「塔門西開」,則知釋迦未入塔以前,向東而說門,門為因位之法,故向發心之東方而說之。多寶塔表本門之壽量,則塔之門,開於西。本門為果上之法,則或向菩提之西方也。然則法華之曼荼羅曰:東向西中央多寶塔中之二佛中,多寶佛在南方,即左位,結定印,釋迦佛在北方即右位,結轉法輪印,左為定位,右為慧位,顯密之通則也,隨屬於定門之多寶為左位。屬於慧門之釋迦為右位。見法華秘略要鈔三,參照多寶塔條。


二十五圓通

(名數)圓而通於法性之實者,謂之圓通。眾生之機緣萬差,欲得圓通,須依種種之法,佛於楞嚴會上,對菩薩聲聞,問本何法而得圓通。菩薩聲聞,各舉自得之法答之,有二十五種,即六塵六根六識七大也。此中始於陳那之圓通聲塵至觀音之圓通耳根而終,論圓通雖無優劣,而如來特使文殊選擇,取耳根之圓通者,因此方之人耳根聰明,入法易也。而聲與耳根為初後者,是首尾相貫之意也。一音聲,陳那之圓通,即聲塵也。二色因,優波尼沙陀比丘之圓通,即色塵也。三香因,香嚴童子之圓通,即香塵也。四味因,藥王藥上二法子等之圓通,即味塵也。五觸因,跋陀婆羅之圓通,即觸塵也。六法因,摩訶迦葉等之圓通,即法塵也。七見元,阿那律陀之圓通,即眼根也。八息空,周利槃特迦之圓通,即鼻根也。九味知,憍梵缽提之圓通,即舌根也。十身覺,畢陵伽婆蹉之圓通,即身根也。十一法空,須菩提之圓通,即意根也。十二心見,舍利弗之圓通,即眼識也。十三心聞,普賢菩薩之圓通,即耳識也。十四鼻息,孫陀羅難陀之圓通,即鼻識也。十五法音,富樓那之圓通,即舌識也。十六身戒,優波離之圓通,即身識也。十七心達,目乾連之圓通,即意識也,十八火性,烏芻瑟摩之圓通,即火大也。十九地性,持地菩薩之圓通,即地大也。二十水性,月光童子之圓通,即水大也。二十一風性,琉璃光法王子之圓通,即風大也。二十二空性,虛空藏菩薩之圓通,即空大也。二十三識性,彌勒菩薩之圓通,即識大也。二十四淨念,大勢至菩薩等之圓通,是見大,即根大也。二十五耳根,是觀音之圓通,即六根中之第二,即耳根也。見楞嚴經五六。


二種舍利

(名數)一全身舍利,如多寶佛之舍利是也。二碎身舍利,如釋迦佛之舍利是也。

又一生身舍利,依戒定慧所薰修,如來滅後留全身或碎身之身骨,使人天永獲供養之福德者。二法身舍利,一切大小乘之經卷是也。智度論曰:「經卷是法身舍利。」


五百身因

(術語)謂五百比丘各說自身所由生之原因也。依涅槃經三十五,五百比丘,對舍利弗各說身因,有比丘言我未獲得正解脫時,思惟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得阿羅漢果。某比丘言愛與無明為身因,得阿羅漢果。有比丘言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等為身因。次詣佛前,問其說正不正。佛答一一無非正說,且言欲界眾生,以父母為身因。又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西晉竺法護譯),前二十九品諸弟子各明其本爾之因緣,第三十品佛自說示過去之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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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秋露子

梵言舍利弗舊言舍梨子或言奢利富多囉此譯云鴝鵒子從母為名母眼似鴝鵒或如秋露鳥眼因以名焉舊云身子者謬也身者舍梨與此奢利聲有長短故有斯誤或言優波提舍者從父名之也


窣覩波

上蘇沒反古譯云藪斗婆又云偷婆或云兜婆曰塔婆皆梵語訛轉不正也此即如來舍利塼塔也或佛弟子緣覺聲聞及轉輪王等身皆得作塔或石或塼或木塔是也或曰方墳或曰廟皆一義耳也


馱都

梵語也唐言法界生如來碎身靈骨舍利從法界體性生也


窣堵波

堵音覩梵語也即舍利塼塔也舊云浮圖說略也


窣覩波

孫骨反梵說也唐言高顯處也亦曰方墳即安舍利處也或云塔婆或云偷婆亦云蘇偷婆皆訛略也


窣堵波

上蘇骨反下都古反亦梵語塔也古云蘇偷婆古譯不正也即碎身舍利塼塔也古譯或曰浮圖也


寶函

遐緘反俗字相傳誤用函谷秦時關名說文正從木作椷椷篋也廣雅云篋謂之椷韻詮云盛經書器物也經以寶為匣盛佛舍利


設利羅

梵語也古譯訛略或云舍利即是如來碎身靈骨也


忉剎

又作擦同音察梵言差多羅此譯云土田經中或言國或云土者同其義也或作剎土者存二音也即剎帝利名守田主者亦是也案剎書無此字即[利-禾+(暴-(日/共)+夾)]字略也[利-禾+(暴-(日/共)+夾)]音初一反浮圖名剎者訛也應言剌瑟胝剌音力割反此譯云竿人以柱代之名為剎柱以安佛骨義同土田故名剎也以彼西國塔竿頭安舍利故也


珠函之祕

珠謂如意寶珠此喻般若也函謂篋也此喻佛身也謂般若在佛身中猶如意珠在函也祕謂祕奧即是般若也故大智度論第六十四云般若是如意珠佛舍利是函筴舍利中雖無般若而為般若所熏成故得供養也祕字有從禾作者音滿結反乃是香草也


盜塔寺物

塔具云窣堵波謂置佛舍利處也寺名依梵本中呼為鞞訶羅此云遊謂眾生共遊止之所也三蒼曰寺館舍也館舍與遊義稱相近耳又風俗通曰寺司也匡之有法度者也今諸侯所止皆曰寺也釋名曰寺嗣也治事者相繼嗣於內也今若以義立名則佛弟子助佛楊化住持正法同後三說若直據梵本敵對而翻則如初釋也


得此解脫其已久如

久謂久近如謂如何故維摩觀眾生品云舍利弗問天曰天止此室其已久如答曰如耆年解脫舍利弗言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脫亦何如久今准此文久如即是久近如何之問[(受-又+ㄆ)*辛]也



梵云窣堵波此云高顯制多此云靈廟律云塔婆無舍利云支提今塔即窣堵訛云塔古書無塔字葛洪字苑及切韻塔即佛堂佛塔廟也


窣覩波

上音孫骨反梵語也唐云高顯亦曰方墳或安身骨或安舍利即塼浮圖塔也古譯或蘇偷婆或云偷婆或曰塔婆秦言好略或云塔皆訛略不正窣覩波正梵音也


窣堵波

上蘇骨反下都古反梵語塼塔名也唐云高勝方墳也古云蘇偷婆或云塔婆皆不正也即碎身舍利甎[土*答]今俗語或云浮圖


俱瑟祉羅經

梵語勑里反舊言俱絺羅譯云膝也言膝骨大也此即舍利弗舅長瓜梵志是也


鶖鷺

上七修反下盧妬反案鶖鷺者反舌鳥也舍利弗母眼似此鳥因以名之故云鶖鷺子說文並從鳥秋路聲也


窣覩波

孫骨反梵語也唐云高顯處亦曰方墳即安如來碎身舍利處也古譯或云蘇偷婆或云塔婆皆梵語訛轉也


窣堵波

梵語也此即是佛碎身靈骨舍利塼塔也舊曰浮圖


馱都

徒餓反謂堅實也亦如來體骨舍利之異名耳


俱祉羅

勅里反舊言摩訶俱絺羅此云大膝膝骨大故也即舍利子舅張爪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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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一切經音義]
窣堵波

上蘇骨反梵語也或云蘇偷婆或云塔婆皆梵言楚夏耳此譯云高勝方墳也即安如來舍利[墫-酋+(甫-、)]石[金*截]木等塔是也俗語或云浮圖也


拗怒

上於六反廣雅云拗止也又烏絞反今不取案錄文云時首領普告眾曰誰將舍利異寶不爾龍神何斯拗怒有即投入海中無令眾人受茲惶怖據此即龍神方怒未止應作彧字說文云吹氣聲也從欠彧省聲彧音同上


制底

梵語或云支提或云制多亦云制帝一也無正翻義譯云靈廟謂安佛舍利等塔廟也或云積聚謂人天積聚求福之所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設利羅

亦云䭾都此云身骨即舍利別名也


拘絺

[(巨-匚)@十]夷反此云膝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即舍利弗阿舅也


秋露子

亦作鶖鷺鳥名也梵言舍利弗亦云奢利弗多羅此云鸜欲子也舍利此云鸜鵒弗此云子此是時人見其母眼似鸜鵒故詔云舍利子也本名優波提舍


䭾都

上徒个反此云身骨即舍利異名也如古毗婆沙論作舍利新毗婆沙論作䭾都是也


第廿卷

上音俱中音律下音陁舍利弗名也


舍羅

上尸夜反此云百舌鳥也雄者也若言舍利雌者也


諸法勇王經一卷

上丁兮反舍利弗本名也或云鞮舍或云提舍又音遅梵言輕重通呼也


知芬

上人諸反下古敗反正作如𦬔也經云碎身舍利量如芥子是也


䭾都

上徒个反舍利別名


拘絺

丑知反舍利弗[田*男]名也秦言大膝


瑟祉

上所擳反下丑里反舍利弗舅名俱瑟祉羅此云大膝謂膝骨大也舊云俱絺羅略也


鞮舍

上都兮反舍利弗名優波鞮舍優波此云逐鞮舍星名也此云鬼宿智度論云優波提舍


彼替

上音波下音剃舍利弗本名優波替之亦云優波鞮


坭沙

上丁𠔃反又音遅舍利弗本名也或云鞮舍或云提舍


鸜鵅

上其俱反律作鸚悞也下余玉反梵云舍利


[病-丙+(尤-尢+氏)]沙

上丁禮反正作底也舍利弗本名優婆[序-予+(氏+、)]沙或云優婆鞮舍此言逐墨又巨支反非也悞


䭾都

上徒个反舍利異名


鶖子

上音秋即舍利弗也


坵舍

上丁𠔃反直𡰱反舍利弗本名也或云鞮舍或云提舍輕重訛也


憂波提舍

亦云憂波鞮舍即舍利弗本名也此云逐謂逐父母作名也提舍星名也此云鬼宿


[袖-由+丘]舍

上丁𠔃反舍利弗本名也或云憂波提舍或云憂婆提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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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梵語]
質多舍利弗

譯曰質多者心舍利弗如上說


維耶離國

舊譯曰。亦云毘耶離。亦云毘舍離。謂博廣。聲論者云。正外國音。應言鞞舍利。翻為廣。


摩息迦梨瞿舍利子

譯者曰摩息迦利者國名瞿舍利者牛廐


[佛光阿含藏]
大拘絺羅告彼親朋友曰

「大拘絺羅告彼親朋友曰」之內容,巴利本(A. vol. 3, p. 398)作:諸賢!我以〔自己之〕心知〔他人之〕心,了知:質多羅象舍利子得若干住等至之後,再放棄學習,而將還俗。又諸神也告訴我此事:質多羅象舍利子得若干住等至之後,再棄學而將還俗。


先闍那毘羅胝子

先闍那毘羅胝子(Sañjaya-Belatthiputta)(巴),六師外道之一,舍利弗曾經為其弟子。


如來遺形

謂佛陀之舍利


那羅聚落

那羅聚落(Nālakagāmaka)(巴),摩揭提國之一村名,舍利弗之出生地。


悔過!世尊!……後不更作

巴利本(A. vol. 4, P. 377)作:大德!我所犯罪如愚、如癡、如不善,〔本來〕沒有〔此事〕,而我以無根據、虛偽、不實之言謗譭尊者舍利弗。大德世尊!請原諒我所犯之罪過,為我攝護未來。


大純陀

大純陀(Mahācunda)(巴),又譯為「摩訶周那」,舍利弗之弟。


云何,阿難!用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所見身,而取滅度乎?

「云何,阿難!用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所見身,而取滅度乎?」巴利本(S. vol. 5, p. 162)作:「阿難!難道舍利弗……取了你的定蘊而般涅槃嗎?取慧蘊而般涅槃嗎?取解脫蘊而般涅槃嗎?取解脫智見蘊而般涅槃嗎?」


舍梨子

舍梨子(Śāriputra)(梵)、(Sāriputta)(巴),又作舍利弗、舍利弗多。佛譽為:「我聲聞中第一比丘……智慧無窮,決了諸疑,所謂舍利弗比丘是。」(大二‧五五七中)


摩訶拘絺羅

摩訶拘絺羅(Mahā Kotthitā)(巴),佛弟子,得四辯才,為觸難答對第一比丘。

摩訶拘絺羅(Mahākotthita)(巴),得四辯才觸難答對第一比丘。

摩訶拘絺羅(Mahākotthita)(巴),得四辯才,以善於回答別人的問難而知名之比丘。

摩訶拘絺羅(Mahākotthita)(巴),又作摩訶俱絺羅、摩訶俱瑟祉羅,譯為大膝、大勝,舍利弗之舅父,曾勤修梵行,無暇剪理指甲,爪長尺餘,故稱長爪梵志,為佛弟子中答問第一。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中):「復有聲聞隨所敷演而有大智,俱絺羅苾芻是。」


質多舍利弗

質多舍利弗(Citta-Hatthirohaputta)(巴),又作象舍利弗。舍衛城農家子,因宿業之牽引,還俗六回,出家七次,後終能證果。參閱增一阿含放牛品第四三七經(佛光四‧一六九五)。


阿提目多

阿提目多(Adhimutta)(巴),比丘名。巴利本此處作「舍利弗」。


象舍利弗

舍利弗(Citta-Hatthirohaputta)(巴),又作質多舍利弗,增一阿含弟子品第二十八經(佛光一‧八四):「入水三昧,不以為難,所謂質多舍利弗比丘是。」其出家因緣,巴利本(J. vol. 1, p. 311)作 So kira Sāvatthiyaj eko kuladārako. Ath' ekādivasaj kasitvā āgacchanto vihāraj pavisitvā ekassa therassa pattato siniddhaj madhuraj panītabhojanaj labhitvā cintesi:〝mayaj rattijdivaj sahatthena nānākammāni kurumānāpi evarūpaj madhurāhāraj na labhāma, mayāpi samanena bhavitabban〞ti so pabbajitvā(彼是舍衛城之良家子,有一日於耕作歸途進入精舍,從一上座(比丘)之鉢得到多脂又甘美之食物,彼心念:我們日夜〔辛苦〕以自己的手作種種工作,而不得如此美食,我也能成為沙門吧!因此,彼終於出家。)


末迦梨瞿舍利子

末迦梨瞿舍利子(Makkhali-Gosāla)(巴),六師外道之一,為無因外道。


佛滅度後,葬法云何?

「佛滅度後,葬法云何?」巴利本作 Kathaj mayaj bhante Tathāgatassa sarīre patipajjāmāti? 其意為:世尊!我等如何處理如來的舍利(遺體)?


遮波梨支提……力士寶冠支提

支提(cetiya)(巴),又作「支帝、制多、制底」,意為「積聚」,廣用為「靈廟」之意,有一說曰「有舍利稱塔婆,無舍利稱制底」。以上七支提均在毘舍利城周圍。


均頭

又作均提,即摩訶均頭(Mahācunda)(巴),譯為大瘦短,舍利弗之侍者,七歲即證阿羅漢果。

均頭(Mahācunda)(巴),又作大均頭,譯為大瘦短,摩竭陀國之婆羅門種,年始七歲,證羅漢果。


大目揵連

大目揵連(Mahā-Moggallāna)(巴),佛陀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比丘。

大目揵連(Mahāmoggallāna)(巴),又作摩訶目揵連、大目連、目連,佛陀十大弟子之一。

大目揵連(Mahāmoggallāna)(巴),又作摩訶目乾連、大目連。摩訶譯為大,目揵連譯為采菽氏、菜茯根、取胡豆,目揵連是母姓。從父取名為拘律陀(Kolita)(巴),又作拘律、劬律陀,譯為天抱。初與舍利弗同依外道刪闍耶修學,後歸依佛陀,為佛弟子中神通第一。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上):「復有聲聞修持精進,具大神通,目乾連苾芻是。」


君荼羅繫頭

君荼羅繫頭(Bhaddākundalakesā)(巴),又作拔陀軍陀羅拘夷國,王舍城人,原為尼乾子之弟子,曾持閻浮樹枝遊行,言:「想要勝我議論者,可踏壞此樹枝。」後為舍利弗所論破,因是歸佛出家。「荼」,麗本作「茶」,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與聖本改作「荼」。


真實舍利弗

真實舍利弗(bhūtam idanti Sāriputta passasiti)(巴),bhūta 為 bhavati(相當於英語之 Become)之過去詞,指一切因緣所生的事物。現前是「真」是「實」的存在均是一切因緣「所生的」,應作如是觀。所以佛陀說:「舍利弗!見此是『生成的』。」


鍮婆

鍮婆(stūpa)(梵)、(thūpa)(巴),又作塔婆、塔,譯為冢、方墳,供養舍利之處。


舊善知識

巴利本註釋指閻浮車是長老舍利弗之甥,故為舊善知識。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阿含辭典(莊春江)]
偷婆

thūpa(Sk. sthūpa)的音譯,又音譯作「塔婆、窣睹波」,義譯為「方墳、圓塚」,即「供奉舍利(遺骸)的塔」,另作「鍮婆、塔婆、塔廟」,「鍮」讀作「偷」。(相關詞「偷婆處」)


塔廟

即「供養舍利的塔」,參看「偷婆」。「塔」與「支提」(cetiya,另譯為「制多」)佛陀時代是不一樣的,「支提」可以住人,「塔」是供養舍利的,但後來塔旁也有看守人居住,「塔」也可以稱為「支提」了。


廣布

1.擴大,如「當廣布無常想、當廣布一法、廣布無際、分別廣布、發露廣布」。2.廣為散布,如「廣布佛舍利、廣布田種」。


廣演

另譯為「說義、已說、廣演、大教經」,音譯為「優波提舍」,義譯為「論議」,經的十二種分類(十二分教)之第十二類,成立於部派分化後。(「優波提舍」亦為尊者舍利弗的別名,從其父「提舍」之名而得)


無間定

另作「心無間定」,《舍利弗阿毘曇論》說,從無間定出者,必證得須陀還以上的果位,成為聖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無間斷的定;直接的定」。*


犯相違法

解讀為「犯了說謊的過失」,另可解讀為「犯了與他人有過節的過失」,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此句,而說「尊者舍利弗打我而沒道歉就要(離開)去遊行」。


智寶成就

解讀為「成為智慧之寶」,參看「具足住」,相當的南傳經文無,但南傳經文形容尊者舍利弗的定型句均作「慧」,如《相應部2相應29經》作「速慧、銳利慧、大慧、廣慧、歡喜慧、洞察慧」。


初建業良友

依《中阿含31經》「舍梨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之說,解讀為「(大智舍利弗)是初建立道業(證初果)的良友」,南傳作「凡到彼岸的比丘,最好的也只能與他一樣。」


末伽梨瞿舍梨子

人名,另譯為「末迦利瞿舍梨子、末迦梨瞿舍利子、末迦利憍舍梨、摩息迦利瞿舍利子、瞿耶樓」,六師外道之一,主張一切皆是命定,苦樂於輪迴中不增不減,輪迴的時間盡了自然得解脫,被稱為「邪命外道」。


[佛光大辭典]
一向出生菩薩經

梵名 Anantamukhasādhakadhāranī。全一卷。隋代闍那崛多譯。現收於大正藏第十九冊。本經係佛對舍利弗說入無邊門之陀羅尼。與劉宋求那跋陀羅所譯之阿難陀目佉尼呵離陀經為同本異譯。〔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大唐內典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七〕 p34


七寶塔

亦即多寶塔。釋迦佛於靈鷲山說法華時,忽於地下湧現七寶塔,高五百由旬,縱橫二百五十由旬。多寶如來全身舍利,坐於其中。〔法華經見寶塔品〕 p124


二十五圓通

謂諸菩薩、聲聞證悟之二十五種方法。圓通,圓滿周遍,融通無礙之義。蓋眾生之機緣萬差,故得圓通之法亦各不同。二十五,謂六塵、六根、六識及七大。即:(一)音聲,即憍陳那等之聲塵圓通。(二)色因,即優波尼沙陀比丘之色塵圓通。(三)香因,即香嚴童子之香塵圓通。(四)味因,即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之味塵圓通。(五)觸因,即跋陀婆羅等之觸塵圓通。(六)法因,即摩訶迦葉等之法塵圓通。(七)見元,即阿那律陀之眼根圓通。(八)息空,即周利槃特迦之鼻根圓通。(九)味知,即憍梵提之舌根圓通。(十)身覺,即畢陵伽婆蹉之身根圓通。(十一)法空,即須菩提之意根圓通。(十二)心見,即舍利弗之眼識圓通。(十三)心聞,即普賢菩薩之耳識圓通。(十四)鼻息,即孫陀羅難陀之鼻識圓通。(十五)法音,即富樓那之舌識圓通。(十六)身戒,即優波離之身識圓通。(十七)心達,即大目犍連之意識圓通。(十八)火性,即烏芻瑟摩之火大圓通。(十九)地性,即持地菩薩之地大圓通。(廿)水性,即月光童子之水大圓通。(廿一)風性,即琉璃光法王子之風大圓通。(廿二)空性,即虛空藏菩薩之空大圓通。(廿三)識性,即彌勒菩薩之識大圓通。(廿四)淨念,大勢至菩薩等之根大圓通。(廿五)耳根,即觀音菩薩之耳根圓通。〔楞嚴經圓通疏卷五、卷六、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五、卷六、楞嚴經集註卷五、卷六〕 p177


二十四緣

緣,梵語 pratyaya,巴利語 paccaya,乃助成諸法生起之意。此二十四緣係錫蘭分別上座部特有之名數,巴利七論至發趣論始立。此即:(一)因緣。(二)所緣緣。(三)增上緣。(四)無間緣,無間為緣之意,如善法對無記法,無記法對不善法為無間之緣。(五)等無間緣。(六)俱生緣,法生起之際,與其俱生起而為緣。(七)相互緣,相互生起、支持而為緣。(八)所依緣,因依處及依止之相而為緣,例如色對依之轉起之意界、意識界而言,彼為所依緣。(九)依止緣,作為強力原因之緣。此緣比所依緣更為強力。(十)前生緣,於前而生起、作用之緣。(十一)後生緣,後生之心心所法對前生之身而言,為後生之緣。(十二)修習緣,令隨後而來之物練達強力之緣。(十三)業緣,依心加行之業而為緣。(十四)異熟緣,如異熟之四無色蘊,相互為異熟之緣,(十五)食緣,依支持色、非色而為緣之段食等。(十六)根緣,因增上之作用而為緣。(十七)道緣,如八正道、十二支道對其相應法及等起色而言,彼為道之緣。(十八)靜慮緣,為審慮之緣。(十九)相應緣,如四無色蘊相互為相應緣,所依、所緣為一,同時生滅、相應。(廿)不相應緣。(廿一)有緣。(廿二)非有緣。(廿三)去緣,如等無間去之心心所法對現起之心心所法為去緣。(廿四)不去緣,依不離去之狀態而為緣之義。漢譯諸論中,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一、俱舍論卷七、瑜伽師地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七,皆以四緣說最普遍。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二十五則舉十緣說。〔清淨道論( Visuddhimagga, 17)、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C. 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vol. l〕 p178


二佛並坐

釋迦佛於靈鷲山說法華,跡門三周說法以後,地下忽湧一寶塔現於空中,多寶佛全身舍利結跏趺座,結法界定印。其時,多寶佛於塔中分半座使釋迦佛坐,稱為二佛並坐。多寶佛表法佛及定,釋迦佛表報佛及慧,二佛並坐表法報不二,定慧一如。 p195


二乘成佛

舍利弗等二乘之人,於說阿含經時,得二乘之極果,又於其間緣大乘諸經,至說法華時,迴小心而發大菩提心,由佛授未來成佛之記。然有關二乘成佛,相性二宗各有異說:(一)法相宗主張五姓各別,謂定性二乘永無歸涅槃而成佛者,故視法華經中舍利弗等受記之事為佛所示之方便。(二)華嚴、天台等法性宗主張一切皆可成佛,即使僅得小果之人,或其身已死、入於無餘涅槃者,亦可迴小向大,成就萬行,證得佛果,故視法華經中之授記為真實而非方便。(參閱「二乘作佛」207) p207


二種舍利

(一)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如多寶佛之舍利屬前者,釋迦佛之舍利屬後者。〔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菩薩處胎經卷三常無常品〕

(二)身骨舍利與法頌舍利。前者為佛之遺骨,後者係對肉身之遺形稱不滅之法身,即指佛之遺法,轉而敬稱一切大小乘之經卷。〔浴佛功德經〕(參閱「舍利」3495) p229


人施設論

巴利名 Puggala-paññatti(補特伽羅坋那坻)。係分類說明補特伽羅(人)之書。即主要論述蘊、處、界、根、諦、人我等六施設中之人我施設及人我之各種類。為南傳佛教上座部巴利七論之一。內容分論母(巴 mātikā)與解說分,解說分為本書主要部分,將論母揭出之一人五十種以下分為一人乃至十人等十章逐一解說,然祗下定義,而無精審之解說。在巴利七論中,一般認為本書與分別論為最早之著作,並且本書與漢譯「舍利弗阿毘曇論」之人品及連結於集眾經之「集異門足論」,具有相當密切之關係。本書現有原文出版及英譯(A Designation of Human Types, P.T.S. 1924)、日譯(南傳大藏經第四十七卷)。〔善見律毘婆沙卷一、阿毘達磨論書研究、B.C. 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p256


入山學道

乃八相成道之一,即世尊出家後六年之苦行。無量壽經卷上載,釋尊因見老病死,悟世間之無常,遂棄國財位,入山學道,並棄所乘之白馬、所服之寶冠瓔珞,著法服,剃鬚髮,端坐樹下,勤苦六年。江蘇攝山棲霞寺舍利塔之八角基壇中,東南面即為入山學道之浮雕。(參閱「八相」289) p259


八大菩薩經

全一卷。宋朝法賢譯。收於大正藏第十四冊。在本經中,佛陀告舍利弗,若能一心憶念東方之無能勝國善精進吉祥如來、無我國普照如來、善愛國吉祥如來、寂靜藏國印捺囉計都特惹王如來、離塵國喜功德光自在王如來等五佛名號,或書寫讀誦講說,則不墮於惡趣、下賤中,能生長壽天,免於五濁、三災、八難等,能成就最上道。本經名八大菩薩,乃取經首所列八大菩薩之名(妙吉祥、聖觀自在、慈氏、虛空藏、普賢、金剛手、除蓋障、地藏)而立。p273


八佛

佛應舍利弗之問而說東方八佛名號,謂聞者若受持讀誦則不退菩提。八佛即:(一)東方難降伏世界之善說稱功德如來,(二)東方無障礙世界之因陀羅幢星王如來,(三)東方愛樂世界之普光明功德莊嚴如來,(四)東方普入世界之善鬥戰難降伏超越如來,(五)東方淨聚世界之普功德明莊嚴如來,(六)東方無毒主世界之無礙藥樹功德稱如來,(七)東方側塞香滿世界之步寶蓮華如來,(八)東方妙音明世界之寶蓮華善住沙羅樹王如來。〔八佛名號經〕 p282


八指頭陀

(1851~1912)湖南湘潭人,俗姓黃。名敬安,字寄禪。為太虛之師。七歲喪母,十一歲喪父。同治七年(1868)從湘陰法華寺東林和尚出家,於南嶽祝聖寺從賢楷律師受具足戒。後往岐山從恆志禪師參學五年,於岐山下阿育王寺禮佛舍利,自割臂肉,復燃左手兩指,自稱八指頭陀。後承嗣岳麓山笠雲之法,行腳十年,遍歷各寺。歷任南嶽上封寺、長沙上林寺、寧波天童寺等住持。時值辛亥革命,教界騷然,遂糾合江蘇、浙江有志之士,於上海組織中國佛教總會,以期統一僧界,被推為會長。一九一二年春,請求南京臨時政府保護寺產。未久,與成立不久之北京政府發生衝突,憤極而客死法源寺,然亦因而獲得國務院對總會章程之承認。師平生頗具詩才,好學不倦,時人以唐代詩人賈島相比況。詩名揚於海內,與名流王湘綺、楊度等人締交,所作詩甚多,有八指頭陀詩集八卷、嚼梅吟稿一卷等。〔八指頭陀詩集所附傳略〕 p288


八相

即八種儀相。又作釋迦八相、八相成道、如來八相、八相示現、八相作佛。乃佛陀一生之化儀,總為八種相。自古有此說,至後世,通常係指:(一)降兜率相,謂菩薩從兜率天將降神時,觀此閻浮提內迦毘羅國,最為處中往古諸佛出興,皆生於此,爾時菩薩即現五瑞:(1)放大光明,(2)大地震動,(3)諸魔宮殿隱蔽不現,(4)日月星辰無復光明,(5)天龍等眾悉皆驚怖。現此瑞已,於是下生,故稱降兜率相。(二)託胎相,謂菩薩將託胎時,觀淨飯王性行仁賢,摩耶夫人前五百世曾為菩薩母,應往彼託胎。大機之人,見乘栴檀樓閣;小機之人見乘六牙白象,與無量諸天作諸伎樂,從右脅入,身映於外,如處琉璃,故稱託胎相。(三)降生相,謂四月八日初出時,摩耶夫人在嵐毘尼園,手攀無憂樹枝,菩薩漸漸從右脅出,於是樹下生七莖蓮花,大如車輪,菩薩處於花上,周行七步,舉右手而言(大五○‧一六上):「我於一切天人之中最尊最勝。」爾時難陀、跋難陀龍王於空中降溫、涼二水,灌太子身,時其身呈黃金色,具三十二相,放大光明,普照三千大千世界,故稱降生相。(四)出家相,謂太子年至十九時,出遊四門,見老病死之相,厭世無常,心思出家,往白父王,願聽出家,父王不許,於二月七日身放光明,照四天王宮乃至淨居天宮。諸天見已,到太子所,頭面禮足,白言(大五○‧二四上):「無量劫來所修行願,今者正見成熟之時。」太子遂於後夜乘馬至跋伽仙人苦行林中剃除鬚髮,故稱出家相。(五)降魔相,謂菩薩於菩提樹下將成道時,大地震動,放大光明,隱蔽魔宮。時魔波旬,即令三女亂其淨行。菩薩以神力,變其魔女皆成老母。魔王大怒,遍敕部眾,上震天雷,雨熱鐵丸,刀輪器杖,交橫空中,挽弓放箭,箭停空中,變成蓮花,不能加害。群魔憂戚,悉皆迸散,故稱降魔相。(六)成道相,謂菩薩降伏魔已,放大光明,隨即入定。悉知過去所造善惡、死此生彼之事。於臘月八日明星出時,豁然大悟,得無上道,成最正覺,故稱成道相。(七)說法相,謂菩薩成道已,便欲說法度諸眾生,即自思惟(大五○‧三六下):「諸眾生等,不能信受,(中略)若我住世,於事無益,不如遷逝無餘涅槃。」時梵天前白佛言(大五○‧三七中):「今者世尊!法海已滿,法幢已立,法鼓已建,法炬已照,潤益成立,今正得時,云何欲捨一切眾生,入於涅槃,而不說法?」是時如來受梵王請已,即往鹿野苑中,先為憍陳如等五人轉四諦法輪,及說大小乘種種教法,故稱說法相。(八)涅槃相,謂如來度化世間四十五年,將入涅槃。二月十五日於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臥七寶床,其林忽然變白,猶如白鶴。爾時佛受純陀長者最後供已,與文殊師利等言(大五○‧七○下):「諸善男子,自修其心,慎莫放逸。」遂於中夜進入涅槃,時為紀元前三八三年。如來涅槃後,諸天人等以千端纏裹其身,七寶為棺,盛滿香油,積諸香木,以火焚之,收取舍利,分為八分,起塔供養,故稱涅槃相。以上係四教義卷七及釋迦譜卷一至卷四所說之八相,一般稱為小乘八相。另據大乘起信論等載,則無「降魔」,而加「住胎」一相,稱為大乘八相。上述乃北傳佛教所主說之八相成道;南傳佛教則主說四大事,如佛傳碑像中所刻畫之降誕、成道、初轉法輪、入涅槃等四相,稱為四大事。又成就此四大事之地,稱為四大聖地。〔十地經論卷三、祖庭事苑卷八〕(參閱「佛滅年代」2734、「釋迦牟尼」6824) p289  


八萬四千塔

謂多數之寺塔。據善見律毘婆沙卷一謂佛滅後,阿育王作八萬四千寶塔,安奉佛舍利。又法顯傳及大唐西域記均載此說。〔阿育王經卷一、法華經藥王品、阿育王傳卷一〕(參閱「阿育王塔」3639) p301


十八苦

出自菩薩地持經卷七,即:愚癡報苦、行苦、所攝究竟苦、因苦、生苦、自作苦、他作苦、惡戒苦、惡見苦、本因苦、大苦、地獄苦、善趣攝苦、一切性苦、無智苦、增長苦、受苦、鄙穢苦等十八種苦。又舍利弗阿毘曇論卷十二亦另舉十八苦。即:老、死、憂、悲、苦、惱、大苦聚等七苦,與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等十一苦,合為十八苦。 p357


十大弟子

指釋迦十大弟子。又作釋迦十聖、十弟子。即佛弟子中特別卓越之十人。隨樂欲各執一法門,皆具眾德而各有偏長,故稱第一。即:(一)舍利弗,智慧猛利,能解決諸疑,號稱「智慧第一」。師遍習世間技藝,通曉四吠陀論,又能廣解諸論,年十六已能摧伏其他議論。聞佛弟子說佛所說之因緣法,即能了解諸法無我之理。師素曉外典,故歸佛後屢能摧伏外道。(二)摩訶目犍連,神足輕舉,能飛遍十方,故稱「神通第一」。幼與舍利弗親交,與之同時出家,隨六師外道之一刪闍耶修學。後受舍利弗引導歸佛。其修行特色為得天眼、天耳、知他心及能知過去未來等神通。為救其母出餓鬼道,乃從佛所教,修盂蘭盆供。又提婆達多破僧團時,與舍利弗同至伽耶山使五百徒眾復歸於佛。(三)摩訶迦葉,行十二頭陀,能堪苦行,故稱「頭陀第一」。師本娶跋陀羅迦卑梨耶為妻,皆不好五欲,後一起出家。因受佛教化,發正智,以僧伽梨供養佛,著佛所授與之糞掃衣。世尊示三乘解脫同一,分半座與迦葉。而靈山會上拈花微笑之故事,更為禪家膾炙人口之公案。佛將無上正法付囑於師,為佛滅後諸比丘之大依止。(四)須菩提,恒好空定,能通達空義,故稱「解空第一」。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所載,佛由仞利天下降閻浮地時,眾人皆前去禮佛。師正縫衣,欲往迎時,頓生一念,乃觀諸法皆空、不造不作之理,遂解今所歸命實為真正之法聚,乃還坐縫衣。(五)富樓那,又作滿願子。能廣說法,分別義理,故稱「說法第一」。師說法時,先以辯才使聽者歡喜,次以苦楚之言責切其心,終以明慧教誨空無,令聞者解脫,從之證果,至入涅槃,凡度化者九萬九千人。(六)摩訶迦旃延(略稱迦旃延),能分別深義,敷演道教,故稱「論義第一」。師善演佛略說之法義,助益於弟子對佛法之理解。又熱心布教,住於阿般提國,教化無數。(七)阿那律,又作阿尼律陀。得天眼,能見十方世界,故稱「天眼第一」。師曾於聽法中酣睡,佛陀叱責之。阿那律遂立誓不眠,因而失明。其肉眼雖敗壞,然以精進修行,遂獲天眼。(八)優波離,又作優婆離。奉持戒律,無絲毫觸犯,故稱「持律第一」。師原為宮中理髮師,與諸王子一同出家。此為佛陀廣開門戶,平等攝化四姓之第一步。第一次結集經典時,阿難誦出經,優波離誦出律;故為律藏傳持之祖。(九)羅睺羅,不壞禁戒,能誦讀不懈,故稱「密行第一」。為釋尊之子,年十五出家。因未受具足戒,不可與比丘同宿,出房宿於廁。曾與舍利弗行乞,於途中受迫害,以慈心而能忍。又能嚴守制戒,修道精進,依數息觀而得證聖果。於十六阿羅漢中列第十一位。(十)阿難(全名阿難陀),能知時明物,所至無障礙,多聞憶持不忘,堪任奉上,故稱「多聞第一」。為佛之從弟,出家後常隨侍佛。世尊之姨母及五百釋氏女得以出家,皆由阿難盡力請求之功。自齊梁時代以降,我國崇拜十大弟子之風即已盛行,其形像亦流布於世。敦煌千佛洞壁畫第一三八窟,中央作塑造釋迦像,其後壁彩畫十大弟子立像左右各五尊,並附銘於其側。畫像儀容端嚴,生氣旺溢,被視作宋初之作品。〔灌頂經卷八、維摩經卷上弟子品〕 p369


十方普覺寺

位於北平泰安山(又作壽安山)南麓。因寺中供有臥佛,故俗稱臥佛寺。始建於唐貞觀年間(627~649),初名兜率寺。元延祐七年(1320)擴建(一說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至順二年(1331)竣工,改稱昭孝寺,後又更名為洪慶寺。明宣德、正統年間重修,改稱壽安禪林,同時頒賜大藏經置諸佛殿。成化年間(1465~1487)憲宗敕建舍利塔於寺前(今已無存)。崇禎年間(1628~1644)又改名為永安寺。清雍正十二年(1734)重修,改今名,並製文立碑。寺坐北朝南,由三組平列院落組成。主要建築有天王殿、三世佛殿、臥佛殿、藏經樓、齋堂、大禪堂、霽月軒、清涼館、祖堂、行宮院等建築。臥佛殿所供銅製臥佛,長五公尺餘,後立十二尊泥塑之弟子像,意在表詮佛在沙羅雙樹下涅槃時之情景。臥佛造型渾厚樸實,充分表現元代鑄造和彫塑之技巧。 p403


十身

身,為梵語 kāya 之意譯,音譯迦耶。指佛、菩薩之十種身。又作十佛。共有九種:(一)融三世間之十身,即華嚴宗所稱之解境十佛。十地之第八不動地菩薩知諸眾生心之所樂,即以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作自身。此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為器世間;第一之眾生身、第三之業報身乃至第六之菩薩身為有情世間;第七之如來身乃至第十之虛空身為正覺世間。即此十身融攝三世間之諸法,復以十身及自身,遞相互作,融通無礙,故稱融三世間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六、新華嚴經卷三十八、十地經論卷十〕

(二)如來所得之十身,即華嚴宗所稱之行境十佛:(一)菩提身,乃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二)願身,乃願生於兜率天之佛身。(三)化身,乃生於王宮之化身。(四)住持身,乃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五)相好莊嚴身,指無邊相好莊嚴之佛身。(六)勢力身,以慈心攝伏一切之佛身。(七)如意身,對於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八)福德身,乃常住於三昧之佛身(三昧為福德之最極者,故稱為福德身)。(九)智身,指大圓鏡智等四智。(十)法身,即智身所了之本性。〔舊華嚴經卷二十六〕

(三)十地菩薩所得之十身:(一)平等身,初地菩薩離諸邪曲,通達法性,故現平等之身。(二)清淨身,二地菩薩遠離犯戒之失,戒體清淨,故得此身。(三)無盡身,三地菩薩離諸貪瞋,得勝定故而有此身。(四)善修身,四地菩薩常勤習菩提分,故得此善修之身。(五)法性身,五地菩薩觀諸諦之理,證諸法性,故得此法性身。(六)不可覺知身,六地菩薩觀緣起之理,遠離尋伺,故得此身。(七)不思議身,七地菩薩善巧方便,智行圓滿,故有此身。(八)寂靜身,八地菩薩遠離諸煩惱戲論之事,故得此身。(九)虛空身,九地菩薩身相無盡,遍滿一切,故稱虛空身。(十)妙智身,十地菩薩已得一切種智,修行圓滿,故得妙智之身。〔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二法界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

(四)十忍中第十如虛空忍之菩薩得無來身、不生身、不聚身、具足不實身、一相身、無量身、平等身、不壞身、至一切處身、離欲際身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八「十忍品」、新華嚴經卷四十四〕

(五)十行中第九善法行之菩薩得入無量無邊法界身、未來身、不生身、不滅身、不實身、離癡妄身、無來去身、不壞身、一相身、無相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十一、新華嚴經卷二十〕

(六)十迴向滿之菩薩得菩薩不來身、菩薩不去身、菩薩不實身、菩薩不虛身、菩薩不盡身、菩薩堅固身、菩薩不動身、菩薩相身、菩薩無相身、菩薩普至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七)十迴向中第十法界等無量迴向之菩薩迴向眾生之十身為明淨身、離濁身、究竟淨身、清淨身、離塵身、離種種塵身、離垢身、光明身、可愛樂身、無礙身。〔舊華嚴經卷二十二〕

(八)十地中初歡喜地菩薩得波羅蜜身、四攝身、大悲身、大慈身、功德身、智慧身、淨法身、方便身、神力身、菩提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

(九)十地中第十法雲地之菩薩所得人身、非人身、天身、學身、無學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摩[少/兔]摩身、無漏法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一、新華嚴經卷五十七〕 p440


十相

(一)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以大海十相顯喻菩薩十地之行相。即:(一)漸次深,(二)不受死屍,(三)餘水失本名,(四)一味,(五)多寶,(六)極深難入,(七)廣大無量,(八)多大身眾生,(九)潮不失時,(十)能受一切大雨無有盈溢。菩薩十地之行相亦如大海之十種德相:(一)歡喜地,以漸次深,故能生大願。(二)離垢地,不與破戒同宿,如大海不受死屍。(三)發光地(明地),捨離世間之假名,如餘水失本名。(四)焰慧地,與佛之功德同一味。(五)難勝地,生世間無量方便神通,起世間之事,如海出無量珠寶。(六)現前地,觀察緣生甚深之理。(七)遠行地,以廣大之覺慧,善觀諸法。(八)不動地,示現廣大莊嚴之事。(九)善慧地,能得深解脫,通達世間行,如實不失。(十)法雲地,能受一切諸佛如來大法明雨,而無厭足。十地經論卷十二攝此十相為大海八種功德,即:易入功德、淨功德、平等功德、護功德、利益功德、不竭功德、住處功德、護世間功德。〔新華嚴經卷三十九〕(參閱「大海十相」836)

(二)法華經譬喻品所說善人之相有十。即:(一)利根,智慧明了,多聞強識,求佛道之人。(二)植善,曾見億百千佛,植諸善根,深心堅固之人。(三)修慈,精進常修慈心,不惜身命之人。(四)恭敬,心恭敬無二,離諸凡愚,獨處山澤之人。(五)捨惡親善,捨惡知識,親近善友之人。(六)持戒如珠,持戒清淨如大明珠,求大乘經之人。(七)質直敬佛,質直柔軟無瞋,常愍一切,恭敬諸佛之人。(八)譬喻說法,於大眾之中,以清淨心用譬喻言辭說種種因緣而無礙者。(九)四方求法,為一切智四方求法,合掌頂受,樂於受持大乘經典,乃至餘經之一偈亦不受者。(十)頂受專修,至心求經如求佛舍利,得已頂受專修,不復志求餘經,乃至不念外道之典籍者。對此十種善人,方可為說妙法蓮華經。〔法華文句(會本)卷十六〕 p459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十誠證

意指十方如來誠證阿彌陀佛之本願。稱讚淨土佛攝受經(大一二‧三五一上):「舍利子!由此經中稱揚讚歎無量壽佛極樂世界不可思議佛土功德,及十方面諸佛世尊,為欲方便利益安樂諸有情故,各住本土,現大神變,說誠諦言,勸諸有情信受此法,是故此經名為稱讚不可思議佛土功德一切諸佛攝受法門。」 p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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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大事因緣

「一大事」指佛陀為救渡眾生而出現於世的這件大事。此一大事的因緣,謂之「一大事因緣」。《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謂(大正9‧7a)︰
「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謂為使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是佛出現於世的唯一目的。《法華文句》卷四(上)另以總釋及分字釋二門,解釋一大事因緣,謂(大正34‧49c)︰「總者,諸佛覺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應於世,祇令眾生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現於世,曾無他事。」接著一一解釋字義,謂一即一實相;其性廣博,故名為大;諸佛出世之儀式,名為事;眾生有此機感佛,名為因;佛乘機而應,名為緣。

此外,世親《法華經論》卷下則就「開示悟入」四意,詳論佛出現於世的緣由︰

(1)無上義︰如來具足一切智,能如實了知諸法深義,而為開其知見,令眾生亦皆了知諸法深義,故出現於世。

(2)同義︰即二乘與佛法身平等無差別;如來為示此義,故出現於世。

(3)不知義︰即二乘等不知究竟一佛乘之真實處;如來為使彼等了悟而出現於世。

(4)為使二乘等更證不退轉地,得無量智業,如來遂出現於世。

〔參考資料〕 《法華義記》卷三;《法華玄論》卷五;吉藏《法華義疏》卷三;《法華經玄贊》卷三(末);《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法華秀句》卷下。


一禪

(一)(1488~1568)朝鮮禪僧。號休翁或禪和子。此外又有慶聖或敬聖的尊號。蔚山(慶尚南道)人。俗姓張。十三歲參斷石山海山師,三年後薙髮。二十四歲時,在妙香山(平安北道寧邊郡)文殊庵修苦行,後南遊參智異山(全羅南道)智嚴而悟禪旨。中宗王三十一年(1536),垂教化導於楞伽山,為官方嫌惡而遭拘禁,赦免後晦迹於西山九年。三十九年,復入妙香山普賢寺講說經論,大振禪風。明宗王十三年(1558)建上禪庵,特築慶聖堂於庵東,日祝聖壽。宣祖王二年,預知時至,遂召集門人作最後訓示,並書偈云︰「年逾八十似空花,往事悠悠亦眼花,腳未跨門還本國,故園桃李已開花。」旋置筆端坐,泊然而逝,享年八十一。

關於一禪的一生,現代日本學者里道德雄在《東亞佛教概說》第一章曾有綜合性的評論。他說︰
「慶聖一禪曾以遊方雲水的飄逸行徑,度過其泰半的生涯,歷訪了東金剛山、天摩山、五台山、白雲山、楞伽山等佛教聖地。自從住入妙香山普賢寺觀音殿後,因其道光熠耀,普照四方,遂引得天下學人蜂擁而至,蝟集於其四周,欲浸潤於其道風之中。一禪謙冲為懷,常慨嘆無以報答國君、父母、眾生、三寶等四恩,除自我勗勉外,並以之要求學人刻苦自勵。

一禪的眾多子弟中,檜嚴寺義卞、普賢寺天珪乃個中翹楚,至於出人頭地,住持名剎者亦屢見不鮮,其法脈甚為鼎盛。」

(二)(1533~1607)朝鮮禪僧。俗姓郭,號靜觀。十五歲出家,從白霞禪雲學法華思想,後參西山大師休靜,傳其心印。宣祖四十一年示寂於德裕山,年七十六,法臘六十一。弟子有沖彥、太浩等,其法系稱靜觀門派。著有《靜觀集》一卷,書中收錄詩偈五十餘篇及書、跋、疏等,計有十三篇,卷首並有巿南傖叟志的序。

◎附︰李能和《朝鮮佛教通史》中編〈朝鮮禪宗臨濟嫡派〉(休翁一禪)

妙香山慶聖堂禪師,諱一禪,號休翁,一曰禪和子。其先張氏,蔚山人也。父鳳韓,母林氏。母夢吞明珠,覺而有娠,弘治元年戊申十二月十二日生焉。幼失雙親,泣血三年,觀世無常,意志清虛。年至十三,入斷石山,投海山法師,服勤三年。十六薙髮,二十四入妙香山,專習苦行。頃之,南入智異山,參智嚴長老,嚴一見深器之,示一偈曰︰「風颼颼月皎皎,雲幕幕水潺潺,欲識這個事,須參祖師關。」師即深得密旨,樂而忘憂。

東入金剛山十王洞,志存大乘,冥心虛寂,不覺失笑,曰︰趙州露刃劍,寒霜光燄燦,擬議問如何,分身作兩段。喝,夢中說夢,漏逗不少。自此,詠1於口者必徑截門言句也。頃入表訓結一夏,厥後遍歷天磨五臺白雲楞伽諸山。嘉靖甲辰春,還入妙香山,棲普賢寺觀音殿,碩德高士八表雲趨,可謂海東折床會也。有時深夜,喚諸門人曰︰「大抵學者,不答活句,徒將聰慧口耳之學,衒耀於世,不踏實地,言行相違。關西湖南,討山討水,徒費粥飯,被經論賺過一生,終未免虛生浪死。又一般漢,習閒成性,不求師範,野鬼窟中,徒勞坐睡,如到寶山,空手去來,深可憐愍。」又曰︰「汝等諸人,自己靈光,蓋天蓋地,不拘文字,體露真常,夜繩不動,汝疑之為蛇,闇室本空,汝怖之為鬼。心上起真妄之情,性中立凡聖之量。請將智慧之嘴,啄破無明之殼。幸甚。」

隆慶戊辰二月三十日,特命檜巖住持茂卞、普賢住持元珪、禪德暉晶、學玄、禪燈、義淨、一精之徒,曰︰「界有成住壞空,念有生住異滅,身有生老病死。凡有始必有終,物之常也。今日老僧,欲示無常。諸仁者,須攝正念,勿懷眷戀,亦莫隨俗,為譸張不益事也。昔者莊子,以天地為棺槨之語,實自有理。莊子尚爾,況道人乎。吾常欲向不思議之嶺,作佛事,須露屍骸,飼于鳥獸可也。」言已,即拔筆大書曰︰「八十人間命,迅如一電光,臨行忽舉目,活路是家鄉。」亦繼吟於口,而書於紙曰︰「年逾八十似空花,往事悠悠亦眼花,腳未跨門還本國,故園桃李已開花。」放筆端坐,泊然而逝。及至七日,門人遵命,奉色身輦于不思議之嶺,以天竺法闍維之。神光奪夜,天地洞然,百里之外,有見之者,望拜焉,乃四月十八日亥時也。銀色舍利,鐫石鍾以安之。師壽八十一,臘六十五。

〔參考資料〕 (一)《清虛堂集》卷三;《朝鮮寺剎史料》卷下;《東師列傳》卷二;《慶聖堂休翁行錄》。(二)《朝鮮佛教通史》〈靜觀集序〉。


七佛

指釋迦牟尼佛及在其以前出現的六位佛陀。即過去莊嚴劫末的毗婆尸(Vipāsyi)、尸棄(Śikhī)、毗舍浮(Viśvabhu)等三佛,與現在賢劫初的拘留孫(Krakucchanda)、俱那含牟尼(Kanakamuni)、迦葉(Kāyśāpa)、釋迦牟尼(Śakyamuni)等四佛。這七佛皆已入滅,故又稱過去七佛。

依據佛經所載,過去、現在、未來三劫之中,皆有千佛出現。其中,以上列七佛與此間因緣較深,故諸經常有所論。如《長阿含經》卷一〈大本經〉述及過去七佛出現的因緣,並列舉與七佛有關的劫名、種姓、菩提樹等,大略如下︰


┌───┬───┬──┬────┬───┬──┬───┐
│七 佛│種 族│俗姓│王 城 │菩提樹│侍者│籌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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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婆尸│剎帝利│拘鄰│槃頭波提│波羅利│無憂│八萬歲│
├───┼───┼──┼────┼───┼──┼───┤
│尸棄 │剎帝利│拘鄰│光相 │分陀利│忍行│七萬歲│
├───┼───┼──┼────┼───┼──┼───┤
│毗舍浮│剎帝利│拘鄰│無喻 │娑羅 │寂滅│六萬歲│
├───┼───┼──┼────┼───┼──┼───┤
│拘留孫│婆羅門│迦葉│安和 │尸利沙│善覺│四萬歲│
├───┼───┼──┼────┼───┼──┼───┤
│拘那含│婆羅門│迦葉│清淨 │優曇跋│安和│三萬歲│
├───┼───┼──┼────┼───┼──┼───┤
│迦葉 │婆羅門│迦葉│波羅奈 │尼拘律│善友│二萬歲│
├───┼───┼──┼────┼───┼──┼───┤
│釋迦文│剎帝利│瞿曇│迦毗羅衛│畢缽羅│阿難│百歲 │
└───┴───┴──┴────┴───┴──┴───┘


其中,毗婆尸佛出現於過去九十一劫中,其次二佛出現於過去三十一劫中,後四佛則出現於現在賢劫中。

接著說毗婆尸佛三會說法,初會弟子十六萬八千人,二會弟子十萬人,三會弟子八萬人;釋迦牟尼一會說法,得弟子一二五○人。並列舉諸佛上座二弟子名,毗婆尸佛為鶱荼、提舍,釋迦牟尼佛為舍利弗、目犍連。而一如釋迦牟尼有子羅睺羅,經中也提到其他六佛的佛子名,及諸佛父母名,以及拘留孫等婆羅門姓三佛,當時之王名。

又,《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七佛經》、《七佛父母姓字經》等所敘,與上述略有差異。其中,《七佛經》所載較為詳細,認為賢劫四佛依次出現於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劫中,並描述毗婆尸佛自兜率降生時之瑞相。

小乘經典只說四佛或七佛,並認為有未來成道的彌勒菩薩,而《增一阿含經》更述及師子、承柔順、光焰、無垢、寶光等諸佛。釋迦牟尼佛之化相,乃比照過去諸佛,而八相成道之始末,也與諸佛類似。如「諸惡莫作」等偈頌,乃眾所周知之七佛通誡偈;依《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以及《四分》、《十誦》、《僧祇》、《五分律》等諸戒本所說,過去諸佛皆說此偈,並以此為略本之別解脫戒經。而「諸惡莫作」之偈,或以為是迦葉佛所說,或以為是釋迦佛所說。

《增一阿含經》所載七偈如下︰

(1)忍辱為第一,佛說無為最,不以剃鬚髮,害他為沙門。

(2)若眼見非邪,慧者護不著,棄捐於眾惡,在世為黠慧。

(3)不害亦不非,奉行於大戒,於食知止足,床座亦復然,執志為專一,是則諸佛教。

(4)譬如蜂採華,其色甚香潔,以味惠施他,道士遊聚落,不誹謗於人,亦不觀是非,但自觀身行,諦觀正不正。

(5)執志莫輕戲,當學尊寂道,賢者無愁憂,常滅志所念。

(6)一切惡莫作,當奉行其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

(7)護口意清淨,自行亦清淨,淨此三行跡,修行仙人道。

《觀佛三昧海經》卷十〈念七佛品〉說當觀過去七佛像,云(大正15‧693a)︰
「觀七佛者當勤精進,晝夜六時勤行六法,端坐正受,當樂少語,除讀誦經廣演法教,終不宣說無義之語。常念諸佛,心心相續,乃至無有一念之間不見佛時,心專精故不離佛日。過去久遠有佛世尊名毗婆尸佛,身高顯長六十由旬,其佛圓光百二十由旬,身紫金色八萬四千相。(中略)如是諸佛各入普現色身三昧,現其人前令其行者心得歡喜,以歡喜故,是諸化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頂,見七佛已見於彌勒。」

又依《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所載,若欲除滅四重禁、五逆、十惡、謗法等諸罪,當誦藥王、藥上二菩薩咒,同時敬禮十方佛、過去七佛及五十三佛。

此外,《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卷一則敘述過去七佛所說陀羅尼,及其除災之效驗顯著。《佛名經》卷八、《大吉義神咒經》、《大智度論》卷九、《十住毗婆沙論》卷五、《法苑珠林》卷八等,也都有提到七佛之事。北宋‧法天也譯有《七佛梵讚》(《七佛讚唄伽陀》)一篇。而《法顯傳》、《西域記》等,關於四佛經行遺跡之記載頗多,但未見七佛之事跡。

禪宗以七佛、二十八佛為教祖,《景德傳燈錄》等祖錄,即先舉出七佛之事緣,然後各以七言四句之偈頌敘述。而文殊菩薩也為七佛之祖師。又善慧大士登松山頂行道時,曾感七佛在前引導。到後代,禪宗在每天早晨禮佛時,也有持誦七佛名號的習慣。

〔參考資料〕 《諸佛經》;《佛名經》卷一;《翻梵語》卷一;《翻譯名義集》卷一。


七塔寺

位於浙江省寧波巿江東百丈街。為浙東著名的四大叢林之一,始建於唐‧大中十二年(858)。當時由分寧宰任景求捨宅為寺,名東津禪院,敦請天童寺心鏡住持;翌年,有兵晝禮而退,郡紳旌師德,寺名改稱棲心寺。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賜名崇壽寺。明‧洪武二十年(1387),迎來觀音像,供奉於大雄寶殿,故又名補陀寺,時人則稱為南海普陀或小普陀。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建寺前七浮圖,故俗稱七塔寺。光緒二十一年(1895),賜額「七塔報恩寺」。

民國以來,傳戒講經,立佛學院,法事甚為隆盛;為臨濟宗派下寺院,傳有四十八法嗣。近代名僧圓瑛、道階皆曾任此寺住持。全寺殿宇結構古樸,梵宮深邃,氣度宏偉,規模廣大。主要建築有︰天王殿、大雄寶殿、三聖殿、中興法堂、藏經樓、大鐘樓、方丈殿、玉佛閣等。寺中存有歷代舊石刻、碑碣、藏經等珍貴文物古蹟,如︰開山祖師心鏡禪師塔上刻「唐敕賜心鏡禪師真身舍利塔」十二字,係唐‧咸通十四年(873)所立,清‧光緒三十二(1906)重修;北宋時及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鑄大銅鐘各一口;清‧雍正十三年(1735)所印《龍藏》一部。此外,大雄寶殿壁上嵌有清‧光緒二十年(1894)湘刻五百羅漢像。

大陸文化大革命期間,本寺曾遭嚴重破壞。1980年以後,陸續重新修建。故仍為寧波巿之重要佛教寺院。


七歸依

西藏佛教用語。「歸依」又作皈依。即皈依上師、本尊、佛、法、僧、空行、護法等七者,以之為皈依對象或皈依境。此法為噶舉派所強調,並為各派皈依境壇城共同具備。

依西藏佛教所傳,信奉小乘者,僅皈依佛、法、僧三寶。且皈依時間至死亡後即結束。信仰大乘者,除皈依三寶之外,亦皈依菩薩眾善知識。如西藏本《華嚴經》云︰「我此知識說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徧示菩薩威儀道」、「善財童子,如是隨念痛哭流涕,諸善知識,是於一切惡趣中救護於我。」

信仰大乘者,其皈依大乘三寶時間,係以自皈依至證悟為止,而不以今生死亡為限。密宗亦同之。

西藏佛教對此七皈依涵義的說明,略如下述︰

皈依上師,係因上師的心中充滿佛法,是佛的代表。上師心中,具足佛的法身。上師口中宣說佛的教法,是法寶的代表。故上師的口,具足佛的報身。上師身穿法衣,或著報身佛裝飾,守持僧伽的戒律,是僧伽的代表,具足佛的化身,故上師為加持根本。

在平時,上師於皈依境中,站或坐於自己頭頂上。行走時則坐於自己肩上。睡眠時,於己心中。飲食時,即位於喉輪承接供養。故行、住、坐、臥中,弟子皆不離上師,弟子睡眠即同上師一起入禪定,飲食即供養上師,片刻須臾均不分離。

皈依本尊,即是皈依上師教導的佛菩薩,或自己樂意親近的佛。因為本尊是加持的根本,故弟子平日需時時將自己觀想成本尊,自己之身即本尊之身,語即本尊咒,意即本尊教法,同時,眾生即本尊眷屬,情器世間即本尊壇城,一切鳥鳴巿聲均為咒語,由此而得到與本尊無二無別的境界。

皈依空行,即皈依本尊的明妃、女眷屬、女性護法,而不可輕視。因為陰性代表智慧般若,空行母為雙運對象,並能成為自己與上師本尊中溝通的使者信差,如母親般增長自己的般若慧根。

皈依護法,即皈依一切擁護本尊的聖凡海會護法眾。護法曾於本尊前發誓擁護教法,保護儀軌。密宗行者修法若未得護法同意,而引起護法瞋怒,則絕無成就之可能。因為護法若不擁護,則持明咒力無天龍執行而無效力。故皈依護法,除念咒效力增長外,護法亦常能如上師般教導咒語法本,並贈送修法所需資糧。

依據西藏佛教之規定,修習七皈依之行者,應遵守下列之皈依誓戒︰

(1)皈依佛後,不依止外道天神,雖亦尊重三界所有神祇,但因世俗神未能脫離輪迴業報,並非究竟證悟者,故雖可供養尊敬,但不可皈依。

(2)皈依法後,不起殺心惡心(不殺害、驚嚇眾生),因行者之心即本尊心,充滿慈悲。若能無任何惡心,即能迅速具足佛之報身。

(3)皈依僧後,不應信仰外道教法,且不與具邪見者同修同住。

(4)不應輕視毀損佛像、經典、法器,凡有佛之標誌均應置於高處。手接佛像法本,應先置於頭頂,或放在頭上搬運。如鈴、杵、壇城更應至為尊重。

(5)飲食等得到利益好處時,應先供養皈依聖眾。行經美好事物風景等,亦應供養聖眾。

(6)對於灌頂金剛兄弟及所有密宗行者,應視為本尊眷屬,不可毀謗。除布薩外,亦不言其過。

(7)佛像、法本不可販賣,凡有佛七眾皈依海會眾之些許標誌,均不可作為商品、商店名字或器物名。弟子販賣七皈依聖眾,謀自身利益供養,其罪甚大。

(8)經典不可置於腳下或地上跨越、踐踏,與任何比胸部為低之地方。同時,不可將經典墊於佛像之下,因放在佛像下有壓伏降伏之意。經典為法身舍利,其中咒語尤應尊重。

(9)不可對女性存輕賤之意,以免失空行母之歡心。不可對護法威猛凶相有所批評或畏懼,以免護法畏縮不願前來。(蔣揚貢噶)


七覺支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三國佛教

三國佛教,指西元220至265年間魏吳蜀三國時代的佛教。

其中,魏繼後漢,建都洛陽,一切文化都承後漢的餘緒,所以魏代的佛教也可說是後漢佛教的延長。在這個時期,有天竺、安息、康居等國的沙門曇柯迦羅、曇諦、康僧鎧等,先後來到洛陽,從事經典的翻譯。魏明帝(227~239)曾大起浮屠(見《魏書》〈釋老志〉),陳思王曹植也喜讀佛經,並創作梵唄。

吳據江南,建都建業。佛教由中原輾轉傳入。當時支謙、康僧會等先後入吳。孫權問支謙以經中深義,拜為博士,令和韋昭等一同輔導東宮(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三)。又康僧會感得舍利,使孫權為之建寺塔,號建初寺。尚書令闞澤答孫權問,評比三教的高下而推尊佛法(《廣弘明集》卷一引《吳書》)。後來孫權之孫孫皓即位,將要毀壞佛寺,污穢佛像,因康僧會說法感化,終於從受五戒。

蜀僻處西偏,舊錄相傳有蜀《首楞嚴》二卷,蜀《普曜經》二卷(《出三藏記集》卷二),似乎已流傳佛教,但這兩部在蜀流傳的經久已逸失,其詳未見記載,所以歷代經錄中只有魏、吳錄,而無蜀錄。

戒律的傳來,是三國時代佛教中重大的事件。先是魏境,雖有佛法流行,然而僧眾只是剪除頭髮,也沒有稟受歸戒,且所有齋供禮儀咸取法於傳統的祠祀。到了魏廢帝嘉平二年(250),中天竺律學沙門曇柯迦羅(此云法時)遊化洛陽,主張一切行為應遵佛制,於是洛陽僧眾共請譯出戒律。迦羅恐律文繁廣,不能為大眾所接受,因而譯出《僧祇戒心》,即摩訶僧祇部的戒本一卷,又邀請當地的梵僧舉行受戒的羯磨來傳戒。這是中土有戒律受戒之始,後世即以迦羅為律宗的始祖。

當時又有安息國沙門曇諦(此云法實),也長於律學,於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255 )來到洛陽,在白馬寺譯出《曇無德(法藏)羯磨》一卷,此書即一直在中土流行。因它原出曇無德部的廣律,即《四分律》,後來中土的律宗獨尊《四分》,和它有關。當時開始依此羯磨而受戒的有朱士行等人,一般即以士行為中土出家沙門的開始。

魏代的譯師,除曇柯迦羅、曇諦之外,還有康居沙門康僧鎧,於嘉平(249~253)末年來到洛陽,譯出《郁伽長者所問經》一卷、《無量壽經》二卷等四部。又有龜茲沙門帛延,於高貴鄉公甘露三年(258)來洛,譯出《無量清淨平等覺經》二卷、《叉須賴經》一卷、《菩薩修行經》一卷、《除災患經》一卷、《首楞嚴經》二卷等七部。此外,還有安息沙門安法賢,在魏代譯出《羅摩伽經》三卷、《大般涅槃經》二卷,翻譯年代不詳,其書也都缺失。

吳代的譯經,開始於武昌,大盛於建業。譯人有維祇難、竺將(一作律)炎、支謙、康僧會、支彊梁接等五人。

維祇難為天竺沙門,於孫權黃武三年(224)攜《法句經》的梵本來到武昌,由他的同伴竺將炎與支謙共同譯出二卷,後經校訂(現存)。

竺將炎後於黃龍二年(230),在揚都(建業)為孫權譯出《三摩竭經》、《佛醫經》各一卷(現存)。就中,《佛醫經》是和支謙共譯的。

支謙是這一時代的譯經大師,先世本月支人,他的祖父法度在東漢靈帝(168~189)時,率領國人數百東來歸化,支謙即生在中國。早年受業於支讖的弟子支亮,漢獻帝末年,避亂到武昌,更入建業,一直到吳廢帝亮建興年中(252~253),專以譯經為務。所譯廣泛涉及大小乘經律,包括大乘《般若》、《寶積》、《大集》等經,凡八十八部一一八卷,現存五十一部六十九卷(此據《開元釋教錄》卷二)。其中重要的譯典,有《維摩詰經》二卷、《大明度無極經》四卷、《太子瑞應本起經》二卷等。東漢‧支讖原傳弘方等般若之學,譯出的《道行般若經》十卷和《首楞嚴三昧經》二卷(已佚),盛行於魏晉之間。支謙繼承支讖的思想體系,改譯《道行》為《明度》,文體亦變冗澀為簡潔流利。純用意譯,即向來不翻的真言也沒有例外(如《無量門微密持經》的八字真言)。又曾為他自己所譯的《了本生死經》作註,為經註的最早之作(《出三藏記集》卷六、卷十三)。

康僧會的祖先是康居人,世居天竺,他的父親因經商遷到交阯,僧會十餘歲時出家,明解三藏。赤烏十年(247)來到建業,先後譯出《六度集經》九卷(現存)和《吳品經》(《般若》五卷,已佚)等。他又著有《安般守意》、《法鏡》、《道樹》三經的註解,並且都作了序文。他早年從陳慧等傳承安世高「安般」之學,在《安般》序中,論述心的溢蕩乃由於內外六情而起,須修「安般」──即數息、隨、止、觀、還、淨六行以治之。這是僧會學說的要點。

支彊梁接(正無畏)於吳廢帝亮五鳳二年(255),在交州譯出《法華三昧經》,即《正法華經》六卷(已佚),為《法華經》的第一譯。此外,失譯諸經在古、舊錄中被認為是出於魏吳時代的有八十七部(《開元錄》卷二)。

這一時期中,中土沙門開始西行求法者,即朱士行其人。士行,穎州人,出家以後,研鑽《般若》。以此經舊譯文義不貫,難以通講,常慨嘆其翻譯未善;又聞西域有更完備的《大品經》,乃誓志西行尋求。以甘露五年(260)從雍州(在現今陜西省長安縣西北)出發,越過流沙,到了于闐(今新疆和闐,當時大乘經教盛行),寫得《大品般若》的梵本九十章六十餘萬言,於晉武帝太康三年(282)遣弟子弗如檀(譯云法饒)等十人送回洛陽,後於元康元年(291)由竺叔蘭譯出,名《放光般若經》。他本人即留在于闐,到了八十歲圓寂。

三國時代佛教的傳弘,雖然範圍還不廣闊,但已逐漸和固有的文化相結合。如支謙、康僧會都是祖籍西域而生於漢地,深受漢地文化的影響,在他們的譯籍裏,不但文辭典雅,並且自由運用老式的成語,以表達佛教思想。其次,支謙依《無量壽經》和《中本起經》製作連句梵唄三契,康僧會也依《雙卷泥洹》製泥洹梵唄一契。他們都創作歌詠經中故事的贊頌聲調,通於樂曲。

舊傳康僧會來到吳地傳播佛教時,還帶來印度佛教畫本,當時畫家曹不興,即據以繪畫佛像,成為名家。這些都對佛教的傳播有大影響。至於寺塔的建築、佛像的雕塑,也各具備一些規模,只是遺物不存,難言其詳了。(黃懺華)

〔參考資料〕 E. Zurcher《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三寶

所謂三寶就是指佛、法、僧三者而言。如果問起佛教是什麼,可以說佛教就是佛、法、僧三寶。有佛教的地方就有三寶。對一個佛教徒而言,歸依三寶是最初,也是最終的一件事情。要成為佛教徒就必須歸依三寶,所以歸依三寶是佛教徒不可欠缺的條件。不論任何時代、地域,也不論大乘、小乘,歸依三寶都是最受重視的。

自古以來,三寶分為(1)現前三寶,(2)住持三寶,(3)一體三寶等三種,分述如下︰

(1)現前三寶︰就是指釋尊在世時的三寶而言。釋尊在世時代的三寶︰釋尊本身就是佛寶,佛所說的教理就是法寶,釋尊弟子如比丘、比丘尼等出家僧團就是僧寶。

(2)住持三寶︰佛滅後各時代佛教中的三寶就是住持三寶。佛滅以後,被當成佛寶來崇拜的有︰由金屬、木石等所塑造的佛像,或畫在紙上的佛像,這些都成為信徒們歸依禮拜的對象。被當成法寶的則是寫在樹葉、樹皮、布帛、紙等物上的經典,或印刷成經卷書冊的佛教聖典,這也就是所謂的黃卷赤軸。被當成僧寶的是比丘、比丘尼等出家僧團,也就是現方袍圓領之僧相的出家人。

在佛滅之後,未有佛像之時,象徵佛以受人崇拜的,是四個紀念釋尊的地方。這分別是︰佛誕生地嵐毗尼園、成道地摩揭陀、初轉法輪地鹿野苑(波羅奈)、入滅地拘尸羅;另外如佛曾去過的地方,及菩提樹、法輪、佛塔等也都被人當成佛的象徵來禮拜。而佛滅後佛的舍利(śarīra,sarīra)則被當作佛寶來崇拜,各地紛紛建立佛舍利塔,於是佛塔崇拜就廣為流行了。佛遺留下來的牙齒和頭髮,還有佛用過的佛鉢等物也被人禮拜。含有舍利的佛遺骸叫做dhatu(馱都),緬甸的塔(pagoda)是從錫蘭的馱都(dhātu-gabbha)演化而來的。以上的舍利與遺骸、遺物,及種種佛的象徵(如佛塔)等都被視為佛寶的一種。

(3)一體三寶︰也稱為同體三寶。從哲學理論上來看佛法僧三寶,這三者應該當作一體來解釋而不是個別的。

佛發現了法,並且說法,因此而有佛的教理,如果沒有佛陀悟法說法,便沒有佛教教理,所以法是依存於佛的。佛是由於藉著發現法、悟法、體得法而成佛的,因此,離開法,佛也就不存在。總之,佛是以法為本質的。又,僧是佛的代表(象徵),是代替佛向民眾說法的人,因此,離開佛與法,僧是不可能獨存的。

反過來說,佛與法也必須依賴僧寶的傳佈弘揚才更能顯示出其價值和意義。也只有僧寶才能將佛和法的機能顯現出來。佛、法、僧三者之密不可分的關係,由此可知。所以佛、法、僧三者具有一體而不可分的關係,故稱為一體三寶。

就以上三種三寶加以考察,通常我們所說的「三寶」,是指歷史上的現前三寶而言。現在便根據這種觀念來加以研究。從這個立場來給三寶下定義的話,是這樣的︰

佛(buddha),就是佛教的開祖,是佛教教主釋尊。但是如後面所將說到的,佛教在說佛的時候,不只是歷史上的釋尊而已,就如《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常在靈鷲山的法身──釋迦牟尼佛也有被當成佛寶的。又如在淨土宗也有將阿彌陀(cAmitāyus,無量壽、Amitābha,無量光)佛當做本尊的佛寶來禮拜的。此外,如密教系統的佛教也有以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教主為佛寶的。總而言之,凡是成為說教的法主、救渡眾生者,以及信徒所皈依崇拜的對象,就是佛寶。

法(dharma,dhamma),就是佛所說的教法。那是使人人脫離現實的不安與苦惱,邁向無苦安穩之理想境界的教法,也是引導社會全體步入和平幸福之世界的教法。總之,法就是佛教的世界觀與人生觀,社會人生到底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呢﹖佛教的信仰與實踐就從這個問題開展出來。這樣的教法總稱為法寶。法寶可分為下列兩大類︰

(1)能詮的言教︰用語言文字表現,書寫印刷出來的經典之類。

(2)所詮的教理︰經典中所包含的思想、學說等的教理內容。

前者是形式上的教法,後者則是教法的內容。

僧(saṃgha),就是指代替佛向民眾傳佈佛教理論與實踐,指導教化民眾的出家僧伽。

僧伽的意義與機能,有以下三種︰(1)僧伽是佛教的專家。(2)僧伽是信仰的指導者。(3)僧伽是正法的承續者。

這三點的意義,略如下述︰

(1)佛教的專家︰僧伽必須具備正確的佛教信仰,能正確的理解佛教的世界觀、人生觀等教理學說,由正確的實踐修行,而得到深切的、體驗的開悟。在原始經典中,認為僧伽是具備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正行等四雙八蝶聖者,這裏所指的就是佛教的專家。

(2)民眾信仰的指導者︰僧伽必須是上述所說的佛教專家,同時也是民眾信仰的指導者。必須具有救渡苦難的教化能力與手段方法,且具有教化意願,而專心致力於救渡眾生。在前項定義中之所以說僧伽應該接受世間的供養、恭敬、合掌禮拜,是無上福田,就是這個緣故。另外像阿羅漢具有三明六通等神通奇蹟的靈異能力,這些都可作為教化的手段,因此阿羅漢也應該算是符合這一個項目。

(3)正法的承續者︰使「正法久住」是僧伽的重要任務之一。這就是說,要正確的傳持正法,勿使斷絕。直到後世永遠傳承持續下去。因此所謂「僧伽」這樣的團體,就是正法的承續者。(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太虛《佛法僧義廣論》(摘錄)

(一)佛觀

(1)依釋迦牟尼佛建立佛之根本觀。

(2)信釋迦牟尼佛確得無上正徧覺,最高無上。

(3)毗盧遮那或大日或盧舍或金剛持,皆為釋迦牟尼大功德聚之別名,不得視為牟尼以外之他佛。

(4)他世界之阿彌陀佛、藥師佛,或往劫之燃燈佛等,皆由信釋迦牟尼佛之說而知之者,皆與釋尊平等。

(5)佛為積無數劫大行所圓之極果,不得與流俗所稱為活佛等混同。

(6)佛為出世三乘聖眾中之大聖,人天猶為凡世,不得與凡世人倫聖哲混同。

(7)佛為法界諸法(宇宙萬有)之徧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 徧正覺者,不得與一神教的創造主宰及多神教的禍福於人等迷信之神混同。

(二)法觀

(1)一切經律,皆源本佛所宣說之聲教,由佛徒歷次結集而成者。

(2)佛徒結集佛說,初亦口誦相傳;用文字寫成書本則時先後不一,以佛徒時代不同,故小乘與大乘之經律亦寫成先後有殊。

(3)信超人天之聖人必有非常之勝事,故經律所言不思議事皆應確信為實事,不得以凡識疑議之。

(4)諸論及撰述語錄皆賢聖佛徒修證有得、宗依佛說而闡揚詮釋者,故今亦可憑佛說親證而研究抉擇之。

(5)大乘諸宗之各標其勝,在集中其理解於一念而起觀行;建宗趣行或殊,真本覺果無二。

(6)菩薩藏法與聲聞藏法,境行果皆別,然聲聞境行果亦為菩薩所含攝。

(7)佛之教法,發源於佛及聖眾之無漏智果,故不得視同其餘出於有漏凡識之教學,但於餘教學皆可或被或攝以助顯無上義。

(三)僧觀

(1)勝義僧寶雖在三乘聖眾或賢聖眾,但此土之住持僧寶必在出家五眾,尤在苾芻眾。

(2)他方淨土雖或純一菩薩僧無有在家出家之別,但此濁土則須出家菩薩乃入僧寶。

(3)住世持教之佛徒團,應依七眾律儀而建立。在家二眾佛徒,雖非全僧亦非全俗,此為已進三寶之門者,異於隔離三寶之凡俗,故曰近事,為介於僧與俗之間,可稱為「居俗近僧眾」。受三歸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僧、西藏之紅教喇嘛等,攝屬於此。由此中修轉輪王十善行者,攝化民眾建設新社會,利樂人世。

(4)尊敬三乘聖賢僧,彌勒菩薩等雖現天相亦同大乘聖僧尊敬。

(5)敬崇出家住持僧眾,但最低限度須明佛法大義、信心充足,能持比丘四根本戒者,乃認為出家住持僧眾。

(6)不知佛法亦無信心且不持戒者,應驅出於僧眾之外,不認其為出家僧眾。

(7)由僧相僧德之僧眾,建設佛教清淨幢相之新僧寶、師表人天。

(四)總結

佛是我們的教主;法是從佛金口所宣出來的;出家和在家弟子的七眾,是宣揚佛法的集團──攝化人民入正軌,將整個的佛法播傳社會,使一切人民皆得無上利益,將佛的大悲水普徧輸入人民的腦海中,使轉惡成善造成清淨的國土。我們對三寶認清後,信仰才有一定的標準和對象,方不致盲從瞎信,走入歧途。

信佛教的初步,就是歸依佛法僧三寶確定信心。永不歸依邪魔外道,以佛為唯一的大師,非是人天所能及到;對法尤須明白了解清楚,真正能生信仰;依僧之具足德相嚴淨律儀,為指導修學佛法的模範師;這樣是正信三寶。能承受佛法僧的教義,方不是迷信盲從。世人對某一件事能認清,才能決定方針和主意去做,而信佛法亦是這樣。對佛法能真正認清楚,任他是何種美妙的誘惑,決不迴意退心。倘對佛法的真理不弄清,那就決定不生信心,這是不言可知的。我們假使以佛法當學問拿來研究,單對於法生信心,而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的佛證到親口宣說出來,故對佛不生信仰,則雖云信法而非真信,以他對於法的本義仍未明白。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究竟證到的諸法實相,說出來的真正微妙諦理,倘不信由佛所證,即對於法亦不能徹底瞭解。如能信佛,那是已經進一步認清了能證明諸法實相是由佛親證說出來的。或者對佛對法皆能認清,而對於僧尚不生敬仰心,這就是信佛法而未信僧,那麼佛法便遠離人間,而不能切近人間實際。應知僧是上至等覺菩薩,次至十地、十向、十行、十住的菩薩,以及二乘賢聖,及發心出家受戒的凡夫僧,統名曰僧。若能具足信佛法僧,則能依出家僧以至二乘賢聖僧、大乘菩薩僧,而為由人修到佛果的階梯;先由信僧,進至信法,再進至信佛。信仰佛法僧三寶是不能離開的,能具足信佛法僧,便是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的真正佛子。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成實論》卷一〈具足品〉;《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雜阿毗曇心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四;《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五十七;《大乘義章》卷十;《華嚴經孔目章》卷二;《菩薩戒經疏刪補》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五(下);《釋門歸敬儀》卷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四;中村元、三枝充悳《佛教》第一部;金子大榮《佛教概論》第三篇第二章。


三寶感通燈

三卷。唐‧道宣撰。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二冊。全名為《集神州塔寺三寶感通錄》。本書是作者依其見聞與歷代記傳,集錄自後漢至唐初六百年間,有關塔寺、佛像、經典、僧侶等所發生的感應事蹟而成。

卷上載舍利塔事,有西晉會稽鄮塔緣等二十項。卷中列靈像垂降,有東漢洛陽畫釋迦像緣等五十項。卷下收錄聖寺十二項,瑞經三十八項,神僧三十項,合計八十項。卷末附記編撰時(麟德元年,664)、處(終南山北酆陰之清宮精舍)及因緣,並謂「其餘不盡者,統在西明寺道世律師新撰《法苑珠林》百卷內具顯。」

此外,另有《道宣律師感通錄》一卷,也收錄在《大正藏》第五十二冊,與本書同為麟德元年所撰,別稱《宣律師感天侍傳》。


三摩呬多

意譯等引、勝定。謂由定力所引生的身心安和平等,或由前加行等所引發的定之分位。據《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所載,等引唯定心作意專注,不通於散;另依《瑜伽論略纂》卷一載,三摩呬多地通有心無心,以有漏及無漏之五蘊功德為其體性。《瑜伽師地論》卷十一載,四靜慮、八解脫、三等持及五現見三摩鉢底等四種名等引地。

關於等引的意義,《瑜伽論略纂》卷五云(大正43‧66c)︰「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此有七名。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言,謂勝定地,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此卷下言,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俱平等也。」

《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云(大正43‧432c)︰

「言等引者,一引等故名等引,謂身心中所有分位安和之性,平等之時名之為等,此由定力故此位生,引生等故名為等引。二等所引故名等引,謂在定位身心平等,由前加行入定之時定勢力制伏沉、掉,名之為等,此等引生在定分位,此在定位定數,從前加行得名,名為等引,等能引故。」

此上所引皆謂等引有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平等方便所引發等三義。

◎附一︰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印度梵語是三摩呬多,譯義為「等引」。「等」是平等,「引」是前後的引續,引發功德,等引是殊勝的定。說到定,梵語名三摩地,簡譯為三昧,意義是「等持」。什麼叫平等﹖原來,一般的心是不平等的,不平衡的;心是散亂的,妄想紛飛。修定是精神集中,繫念一境以息除妄念。但心是不平等的,平常是散亂,要他不散而歸於一,又易於昏沈,什麼都不解了,進一步就是睡眠。如將心提起,心又向上飛揚──掉舉。不是掉舉,就是昏沈;不是偏於這邊,就是偏於那邊。不能保持心的平等安和,就不能得定。學佛而要修定的,要修習到內心平等,不散亂,也不昏沈;不起種種分別,卻又明明白白,這就是平等持心的等持。由於心的定──等持,引起平等的前後延續,引發定中的種種功德,所以名為等引。靜慮(四禪),等至(八定),等持(三三摩地),解脫(八解脫),這些勝定,都名為三摩呬多──等引。

◎附二︰《大寶積經》卷四十九(摘錄)

復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所證之定極善深妙,菩薩應時安住於中平等引攝,是處說名三摩呬多。舍利子!云何名為平等引攝。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有情平等之性,故名此定三摩呬多。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其心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方便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增上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柁那平等性故,又能引攝尸羅羼底毗利耶靜慮般羅若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一切諸法平等性故。舍利子!是名菩薩摩訶薩三摩呬多,深妙靜慮引攝平等諸法性故。

〔參考資料〕 《玄應音義》卷二十三;《大日經疏》卷十七;《慧琳音義》卷四、卷三十六;《大日經疏鈔》卷三;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業

(一)指身業(kāya-karma)、口業(vāk-k.)、意業(manas-k.)︰身業是身所作業;口業新譯為語業,指口所說業;意業是意所起業。《中阿含經》卷三十二〈優婆離經〉云(大正1‧628b)︰「云何為三﹖身業、口業及意業也。」

此三業之所造,又可分為善、惡、無記三種類。惡之三業中,如殺生、偷盜、邪淫屬身業;妄語、綺語、兩舌、惡口之類屬口業;貪欲、瞋恚、邪見屬意業。善之三業中,不殺生等屬身業,不妄語等屬口業,不貪欲等屬意業。而無善、無惡、無感果之力者,是無記業。

(二)指身口意所造的善業、惡業、無記業。

(三)指順現業、順生業、順後業︰具稱為三時業。

(四)指福業、非福業、不動業︰又稱三行。依《俱舍論》卷十五載,所謂福業,是指足以招致欲界善果的善業,即招可愛果,受利益。上二界的善業雖然也是福業,但另有不動業之名,因此只有欲界的善業名為福業。非福業又名罪業,指足以招致欲界惡果的惡業,即招非可愛之果,受損減。不動業是指足以受上二界之果的善業;上二界之業,依定力,初禪業必感初禪果,二禪業感二禪果,業和果不會動轉,故名不動業;而欲界之業乃因他緣的關係而動轉,故其意不同。《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對不動業有二種解釋(大正31‧728c)︰
「欲界中餘趣圓滿善不善業,遇緣轉得餘趣異熟,非色無色繫業。有如是事,所受異熟界地決定故。是故約與異熟不可移轉,名為不動。又定地攝故說為不動。」

《唯識論述記》卷八(本)破前說而取後說,謂(大正43‧515a)︰「又定地攝名為不動,以定能住於一境故。」因定地之業住於一境,無散動,故稱不動業。

(五)指曲業、穢業、濁業︰也稱曲穢濁三業。《俱舍論》卷十五謂(大正29‧83b)︰「依諂生身語意業名為曲業,諂曲類故;若依瞋生身語意業名為穢業,瞋穢類故;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為濁業,貪濁類故。」《瑜伽師地論》卷九所說,與《俱舍論》有別,即(大正30‧320a)︰
「曲業者,謂諸外道善不善業。穢業者,謂即曲業,亦名穢業。又有穢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顛倒見者、住自見依、邪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濁業者,謂即曲業、穢業;亦名濁業。又有濁業,謂此法異生,於聖教中不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又有差別,唯於外道法中,有此三業。由邪解行義,故名曲;由此為依,能障所起諸功德義,故名穢;能障通達真如義,故名濁。」

〔參考資料〕 (一)《中阿含經》卷五、卷五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二;《雜阿含經》卷十四、卷四十六;《大乘同性經》卷九。(二)《品類足論》卷五;《發智論》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一五、卷一四四;《成實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三。(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九十;《雜集論》卷八。(四)《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五;《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四十;《成唯識論》卷八。(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七;《瑜伽師地論》卷九十;《雜集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七。


三界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眾生所存在的三種界域。又稱三有。其意義略如下述︰

(1)欲界︰指有食欲、淫欲、睡眠欲之處,即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及六欲天。

(2)色界︰指有淨妙色法之處,即四禪天。

(3)無色界︰指無有色法之處,即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就三界的區別云(大正29‧459a)︰
「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無色界。若界有色有欲境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無欲境者,是名色界。若界俱無,是無色界。」

依《俱舍論》卷八所述,三界的界有任持、種族之義。「任持」指維持自相,意即欲界能持欲自相、色界能持色自相、無色界能持無色自相。「種族」指具有生本(即因),即具有相續各種自相之因。此外,「種族」是種種族類各有自己的性別,意即三界各別自類相續。因此,欲界是欲所屬之界。《瑜伽師地論》卷四也詳述三界之義。謂此三界在果報上雖有優劣、苦樂的差別,但皆是迷界,為聖者所厭棄,並喻之如火宅、牢獄。如《法華經》〈譬喻品〉云(大正9‧14c)︰「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化城喻品〉云(大正9‧24c)︰「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

此外,三界又可分為二十五有。此說法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止觀輔行》卷二之二等書。認為欲界中有四惡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界的四洲(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六欲天(四天王、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天,初禪又分出梵天,第四禪又分出五那含天、無想天;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天;總計二十五有。若再將五那含天算為五天,則為二十九有。六道是將六欲天及其以上諸天,視為一類,再加上人、四惡趣,共有六道。其中若將阿修羅包含在鬼、畜之中,則為五趣。又,若以定散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無色界是定地。若再將定地分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以上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無色界)等八地,加上欲界的散地,共有九地,或稱為九有。(參見下頁附表)

嚴格來說,三界、五趣與六道有廣狹之別。五趣等只是異熟果,故其體無覆無記,只是有情之數,因此不通於善、染、外器世間、中有;而三界則總攝之。三界之中,除了無色界之方處不可定之外,餘皆以須彌山為中心,而向四方上下分布。此詳載在《俱舍論》卷八。此外,華嚴、天台等,將以上三界稱為界內,離出三界以外的,稱為界外。

◎附一︰《法界安立圖》卷中之上(摘錄)

(一)三界次第安立說

下方虛空中,有大風輪,高百六十萬由旬。水輪,高八十萬由旬,廣百廿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以眾生業力,水不流散,如食未消,不墮熟臟。金輪,高三十二萬由旬,水上有風風轉此水,于上成金輪;如熟乳生膏,是名金輪。地輪,深六十八千由旬。

輪圈山內,鹹海、七金山、香水海至須彌山根。上升一萬由旬,遶山縱廣一萬由旬,是堅手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八千由旬,持華鬘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常放逸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日月星宿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是四王天住。

須彌山下,別有三級諸神住處,皆有七重牆垣,皆夜叉住。此三天皆藥叉住,四天王之所部。

復上升四萬由旬,山頂縱廣四萬由旬。其中,善見城縱廣萬由旬,是三十三天住。即從此山上升四萬由旬,有處如雲,七寶所成其猶大地,是炎摩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兜率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化樂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他化天住。次第乃至色究竟天,皆有地如雲。

《因本經》云︰須彌山上,忉利天以上一倍,有夜摩天。又更一倍,有兜率天。展轉至梵身天下,有摩羅波旬宮殿,梵身天上有光音天,倍光音有遍淨天,倍遍淨有廣果天,倍廣果有不麤天。其下別有無想天,倍不麤有不煩天,次第善見天、善現天、至阿迦尼吒天。上更有名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

《毗曇論》︰佛言梵處近遠,如九月十五日有人在梵處,放百丈方石墬向下界,中間無礙,到後歲九月十五日至閻浮地。如是兩倍,至無量光天。又兩倍,至徧勝光天。倍倍加上,乃至阿迦尼吒天。此天放大石山,經六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年,中間無礙至閻浮地。《智論》云︰從色界初際下一丈石,經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三年,方始至地。(中略)


三界表:
┌─天道
│ 人道 ┌────────┐
┌六道┤ 修羅道│ │
│ │ 畜生道│ ┌東佛婆提│
│ │ 餓鬼道│ │西瞿耶尼│
│ └─地獄道├四部洲┤南閻浮提│
┌欲界┼───────┤ └北鬱單越│
│ │ ┌四王天│ │ ┌天趣─┐
│ │ │忉利天│ ┌地獄趣 │ │人趣 │
│ └六欲天┤夜摩天│ │餓鬼趣 └五趣┤畜生趣├───────五趣雜染地┐
│ │兜率天└四惡趣┤畜生趣 │惡鬼趣│ │
│ │化樂天 └修羅趣 └地獄趣┘ │
│ └他化天 │
│ ┌──────────┐ ┌梵眾天─┬有尋有伺地┐ │
│ │ ┌無雲天 │┌初禪三天┤梵輔天─┘ ├離生喜樂地│
三界┤ │ │福生天 ││ └大梵天──無尋唯伺地┘ │
│色界十八天┤ │廣果天 ││ ┌少光天─┐ │
│ │ │無想天 └┤二禪三天┤無量光天├──────定生喜樂地├九地亦名九有
│ └四禪九天┤無煩天─┐ │ └極光天─┘ │
│ │無熱天─┤ │ ┌少淨天─┐ │
│ │善見天 │ └三禪三天┤無量淨天├無尋無伺地─離喜妙樂地│
│ │善現天 │ └遍淨天─┘ │
│ └究竟天 └──────────────────捨念清淨地│
│ ┌空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地│
└無色界四空天──────────┤無所有處天────────────無所有處地│
└非非想處天────────────非非想處地┘


(二)三界九地

通論界地者,三界、九地也。

(1)欲界六天︰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四王,謂于四方統攝諸部鬼神故。忉利,謂須彌頂有三十三天宮故。《四教集》云︰夜摩以華開合,分晝夜故。兜率于五欲境,生喜足故。化樂于境,善化而受樂故。他化于自他境,皆能自在化用故。《樓炭經》云︰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其魔懷嫉,譬如石磨磨壞功德。縱廣六千由旬,宮牆七重。以前通名欲界,亦名五趣雜居地。

(2)色界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名色界。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離散動也。欲界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有漏禪觀,六事行耳。此是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初禪,《俱舍論》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二禪,《俱舍》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四禪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無想乃廣果別開。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資廣果故業而生,與凡夫不同,故又別列。亦名五淨居,通名捨念清淨地。亦名根本四禪。

(3)無色界︰有四天。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無想外道別報,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空處者,行者厭患色籠,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三種色。識處者,謂厭患虛空無邊,修觀捨前外空,更緣內識。無所有處者,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入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處者,非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之無想,捨前二處,而入上定。《順正理論》云︰一切天眾皆作聖言,為彼言辭同中印土,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論無色界身處,有二義。初言無處者,《婆沙》云︰四空離形報無別處,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無色業。言無身者,《俱舍》云︰無色,無身。纂云︰無業果色,非異熟身。《楞嚴》云︰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次言有處者,《起世》云︰倍色究竟有空處,乃至非非想處,皆名諸天住處。《華嚴》云︰菩薩鼻根,聞無色宮殿之香。言有身者,《阿含》云︰舍利弗滅時,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仁王經》列︰無色天眾。《中陰經》云︰如來至無色界中,諸天禮拜。大眾部云︰但無麤色,非無細色。《淨名疏》云︰若不了義教,明無色界無色;若了義教,呶色界有色。《涅槃經》云︰無色界色,非聲聞緣覺所知。今此所明,當從後義。(中略)

(三)三界總別

總名三界,曰欲、色、無色也。自下從金剛際上至他化天,中間五趣雜居,一切有情未離貪欲,故名欲界。自梵眾上至色究竟,此十八天正報身相如銀白色,宮殿真金赤色,光色互照,故名色界。自空處至非想處,此四天人同碧落,界若虛空,四蘊成身,無色蘊故名無色界。別名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皆名為有者,謂因屬有漏,果係有為,有生有死故。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摘錄)

佛教的三界說──「三界」一語或許亦是承襲自吠陀時代的天、空、地「三界」──是採用佛教以前已有的觀念加以組織而來;這是為說明業力論的具體事相而產生的。釋尊時代雖然論及三界;可是,與其說釋尊是指具體的事實世界,毌寧說是精神上的世界。所謂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是指人的精神狀態。如果感官的欲求雜多,就叫「欲界」。初禪至四禪的禪定狀態叫做「色界」。進而更為寂靜的精神統一狀態叫做「無色界」。原始聖典除了以上的三界說之外,也有稱色界、無色界、滅界(nirodhadhatu)為三界的說法。這些所謂的「界」實在不能視之為現實的世界。又「出世間」聖者的不共世界,似乎指三界以外的世界;其實不外是指聖者內證的覺悟精神狀態。部派佛教為了具體說明業力論,才把三界當成有生物存在的具體世界。

這樣所組織而成的世界觀,已脫離佛教的本來立場;並具有不合理與矛盾之嫌。如果把三界當成具體的存在世界,則沒物質又只精神的世界與只有精神的生物,究竟能否存在﹖任何現象的存在必須落於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之中;沒有物質的世界,即是沒有空間延伸的世間,不含空間的存在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像無色界的世界及其生物,應是不存在的,遑論其天神的壽命歲數了!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七;《法華經》卷二;《華嚴經孔目章》卷二;《俱舍論》卷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九十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第五編。


三結

聲聞行者證入初果(須陀洹),如實徹見寂滅法性時所斷除的三種煩惱。三結未斷,便是凡夫。三結已斷,即步入解脫道的第一階位。此三結,即︰(1)有身見結,即身見,或我見。(2)戒禁取結,指對邪戒的執著與信仰。(3)疑結,即對佛法的懷疑。所謂「結」,是煩惱的異名。《中阿含》卷一〈水喻經〉云(大正1‧424b)︰「身見、戒取、疑三結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大正27‧237c)︰
「有三結,謂有身見結、戒禁取結、疑結。問︰此三結以何為自性﹖答︰以二十一事為自性,謂有身見結,三界見苦所斷有三事;戒禁取結,三界見苦道所斷有六事;疑結,三界見苦集滅道所斷有十二事。此二十一事是三結自性。」

此中,「有身見結」是指於自身起我見,「戒禁取結」是指執取戒禁而以為道,「疑結」謂於理猶豫。此三結攝五見及疑等六煩惱。關於此有諸義,一說「邊見」依「有身見」而轉,故「有身見」攝「邊見」;「見取見」依「戒禁取見」而轉,故「戒禁取見」攝「見取見」;「邪見」依「疑」而轉,故「疑」攝「邪見」。如是相攝故,斷六煩惱亦名三結盡。又依《法華經玄義》卷四等所述,五鈍使中,貪瞋癡慢四者皆依五見而生,故三結盡時,總名斷見惑八十八使。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正覺與解脫〉(摘錄)

賢愚萬別的佛弟子,經善知識的教誨,僧團的陶練,如依法修行,誰也能得正覺的解脫。正覺──三菩提與解脫,是佛與聲聞弟子所共同的,不過聲聞眾重於解脫,佛陀重於正覺吧了。在家出家的聲聞眾,為了無限生死的苦迫,覺了生死的根源是無明、貪愛,依中道行去修持,即能向於正覺,到達生死解脫。這必需堅毅懇到的精進,經非常努力,才能豁然大悟,超凡成聖,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學者的進修實證,略分四級︰(一)須陀洹──預流果,這是內心初得從來未有的體驗「知法入法」。雖沒有究竟,但生死已可說解脫了。那時,斷了生死根本,徹見寂滅法性,如說︰「於此法(滅),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雜含》卷三‧六十一經)三結是繫縛生死煩惱中最重要的︰身見即我見,由於智慧的證見無我性,不再於自身生神我想了。如闡陀說︰「不復見我,唯見正法。」(《雜含》卷十‧二六二經)戒取,即執種種邪戒──苦行、祭祀、咒術等為能得解脫的。聖者不會再生戒取,去作不合理的宗教邪行。疑,是對於佛法僧的猶豫。聖者「初得法身」,與佛及僧心心相印,還疑惑個什麼!依此進修,經(二)斯陀含──一來,(三)阿那含──不還,到究竟解脫的(四)阿羅漢。阿羅漢,是生死的解脫者──無生;煩惱賊的淨盡者──殺賊;值得供養尊敬的聖者──應供。如經中說︰須陀洹雖破除煩惱,還有「餘慢」未盡(《雜含》卷五‧一○五經)。此慢,或稱為「慢類」。這是雖因無我智力,不再起分別的我我所見,但無始來習以成性的「內自恃我」,還不能淨盡,所以還剩有有限──七生或一生的生死,這需要再經不斷的努力,才能徹底根絕,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聲聞的證得初果與四果,是極不一致的。大智慧的如舍利弗,最愚笨的如周梨槃陀伽。年齡極老的如須跋陀羅,一百二十歲;頂年輕的,如七歲沙彌均頭。阿難從佛極久,還沒有證羅漢;而舍利弗、憍陳如們,不過幾天就成了羅漢。而且,證得須陀洹以後,有現身進修即得阿羅漢的,也有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後,停頓不前的。但生死已有限量,究竟解脫是不成問題了。證果的情形不一,大抵基於根性利鈍,及信道──深信三寶而努力求其實現的精誠程度而定。這是人人可得的,但如心有所著,有所偏,不能恰到好處的行乎中道,特別是亂心妄執,那就非常難得了!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摘錄)

問︰何故名結﹖結是何義﹖答︰繫縛義,是結義。合苦義,是結義。雜毒義,是結義。此中繫縛義是結義者︰謂結即是繫。云何知然﹖如契經說︰尊者執大藏往尊者舍利子所,問言︰大德!為眼結色,色結眼耶﹖乃至意法,為問亦爾。舍利子言︰眼不結色,色不結眼。此中欲貪,說名能結。乃至意法,亦復如是。如黑白牛,同一靷繫。若有問言︰為黑繫白,白繫黑耶﹖應正答言︰黑不繫白,白不繫黑。此中有靷,說名能繫。

由此故知,結即是繫。合苦義是結義者︰謂欲界結,令欲界有情,與欲界苦合;非樂。色界結,令色界有情,與色界苦合;非樂。無色界結,令無色界有情,與無色界苦合;非樂。雜毒義,是結義者︰謂勝妙生及有漏定。如無量解脫勝處徧處等,以雜煩惱故;聖者厭離。如雜毒食,雖復美妙;智者遠之。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一;《長阿含經》卷二;《中阿含》卷十八〈娑雞帝三族姓子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卷三十三;《別譯雜阿含經》卷八、卷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十六;《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卷五十四;《大乘義章》卷五(末)。


三藏

佛教聖典的分類。指經、律、論三種聖典。可分為小乘三藏與大乘三藏兩大類。茲分釋如下︰

〔小乘三藏〕 指部派佛教的三藏。包含釋尊時代的法(經)與律,以及部派時代的論。三者之結合,即成為小乘三藏。其形成過程略如下述︰

(1)法與律︰若將教法做具體性的分類,通常都分為經律論三藏。在釋尊時代,實際上存在的教法是「法與律」(dhamma-vinaya)。「法與律」也就象徵著佛教這個宗教。進入「法與律」的話,也就等於是進入了佛教。

此處之「法」(dhamma)是指「佛所說的教法」。這些教法後來就結集為經藏。但在這些容納法的經典中,並不只包含佛的直接說法,同時還包含一些出家與在家的佛弟子、梵天與帝釋等神祇、夜叉、鬼神等等所說的法。而這些佛陀之外天人等眾生所說的法,也都經過佛的印可證明,是正確的法,因此也可以視之為佛說。

所謂律(vinaya),是佛教出家教團日常生活規則的總集,由於這些規則都是佛所制定的,所以可包含於廣義的佛說之中。總之,從釋尊在世時開始的原始佛教時代,「法與律」是佛教法財的全部。

早期的經、律,是只用口傳而未形諸文字的。佛教經典的書寫筆錄,根據巴利系統所說,在西元前一世紀錫蘭王婆他伽瑪尼(Vaṭṭa-gāmaṇi)時代,巴利聖典開始變成錫蘭文字。在北方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依據第二世紀所編集刻在銅板上的《大毗婆沙論》,我們推測大概這個時候已有書寫經典的風氣了。總之,佛教是最先開始將經典書寫筆錄下來的非官方或商業團體,打破了印度口耳相傳的古習。

(2)《阿含經》的成立︰在第一次結集中,結集了「法與律」,法就是經典的內容,經典就逐漸地被整理完成。最初這些教法並沒有五部與四阿含的分類組織,而是在傳承期間才被分類整理的,這就是《阿含經》(āgama)四種或五種的分類。但直到現在,我們仍不十分清楚這個分類是何時確定的,大概在佛教分裂為部派以前,也就是在原始佛教時大體上就已經有分類了吧。因為在部派佛教時代,《阿含經》分為五種或四種的說法,已經在各部派中流傳了。

現存的《阿含經》有屬於巴利佛教的五部(《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與中文本的四阿含(《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以及它們的一些異譯。而且漢譯的四阿含並不屬於同一個部派,他們原本分別屬於各部派,並未經過整體安排即翻成中文而成為四阿含。本來在十八部或二十部的各部派裏,他們所流傳的經藏都有四種或五種的《阿含》(部)。在巴利文中雖然稱「阿含」為「部」(nikaya,尼柯耶),但在巴利佛教中也有阿含這個名稱。「阿含」(āgama)一詞是「傳承」的意思,指的是從釋尊時代所傳承下來的經典。所謂「部」,是指將經典依照部類來分類的意思。

(3)律藏的成立︰在第一結集中所結集出來的「律」,到後來逐漸的被整理組織,而成為今天所傳的各部派的律藏。律藏的組織大體可分為止持戒(禁止事項)與作持戒(遵守事項)兩種。止持戒指的是比丘的二五○戒和比丘尼的三四八戒。這些戒條的數目依部派的不同而有差異,將這些戒條分類整理出來的大綱,於各部派都是共通的。在律藏中對戒條也有加以分別解說註釋的文字,這個就是經分別(Sut-tavibhaṅga)。

作持戒包含的是出家教團的生活規定,如出家受戒、布薩、雨季安居、自恣,及其他關於衣食住等問題的規定。並且包含有對這些規定的註釋說明,這叫做犍度部(Khandhaka)。除了上述這兩部份以外,後世加上的附錄稱為附隨(Parivāra)。

如上所述,巴利律藏是︰{1}經分別,大分別與比丘尼分別;{2}犍度部,大品與小品,計二十二犍度;{3}附隨。律藏就是由這三部分所組成,其他部派的律藏也大體相同。現存各部派的律藏有巴利律、漢譯五種、西藏律一種,共計有七種。


┌────────┬─────────┐
│(一)巴利律 │南方上座部所屬 │
├────────┼─────────┤
│(二)五分律 │化地部所屬 │
├────────┼─────────┤
│(三)四分律 │法藏部所屬 │
├────────┼─────────┤
│(四)摩訶僧祇律│大眾部所屬 │
├────────┼─────────┤
│(五)十誦律 │說一切有部所屬 │
├────────┼─────────┤
│(六)有部新律 │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屬│
├────────┼─────────┤
│(七)西藏譯律藏│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屬│
└────────┴─────────┘


上列表中第(六)與第(七)是同一個,但第(六)項「有部新律」是不完全的譯本。第(七)項「西藏譯律藏」則是完全的,其梵本的一部份在基爾基特(喀什米爾北部)出土,且已被刊行。

(4)論藏的成立︰第一次結集以後,對經和律都做了分類整理,並將難解的語句下定義加以說明。對教理和修行法也加以體系化,對律的戒條與作法規定也有所說明,並加以體系組織化。像這樣對經(法)與律的種種研究稱為對法(abhidharma,abhidhamma,阿毗達磨)和對律(abhivinaya,阿毗毗奈耶)。對於律的研究是加在律藏的最後做為附錄,但在經的研究方面,由於阿毗達磨的敘述與表現方式和經典不同,所以不能加在阿含經中。但是它的初期階段的註釋與綜合,在阿含經裏還是可以看到。

可是,在阿毗達磨的研究逐漸發達以後,不久就產生了無法納入經典的不同的文學形式,這種獨立的文獻就被稱為「阿毗達磨」(Abhidharma,Abhidhamma,論書)。將這個集錄起來就稱為論藏(Abhidharma-piṭaka,Abhidhamma-p.),這就是論藏的成立。論藏的成立,被認為是原始佛教時代已經過去,而開始進入部派佛教的時代。在這時經藏與律藏已經成立了,於是各部派做為原則的經律論三藏都保持傳承了下來。

三藏中,經藏與律藏方面,部派間共通和類似的部份很多,論藏方面雖然多少有類似之處,但不同的地方則相當多。在三藏中經藏與律藏的源泉是釋尊的說法與施設,經過第一結集在原始佛教時代流傳,這是當時所有佛教所共通的。而論藏的研究則是從原始佛教時代才開始,其成立與結集,是部派時代各部派的個別情事。實際上,部派的特徵可以說就是論藏。

現存諸部派的論藏有巴利七論、說一切有部七論,及被認為是屬於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毗曇論》。《舍利弗阿毗曇論》是巴利七論與說一切有部七論全體的綜合。巴利七論與說一切有部七論之間雖然沒有相對應的內容,但卻包含了兩者初期、中期及後期所成立的經文。表列如下︰


┌───────┬───────┐
│巴 利 七 論│說一切有部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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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集 論┐ │集異門論┐ │
│分 別 論┤初期│法 蘊 論┤初期│
│人施設論┘ │施 設 論┘ │
│論 事┐中期│識 身 事┐中期│
│界 說 論┘ │界 身 論┘ │
│雙 論┐後期│品 類 論┐後期│
│發 趣 論┘ │發 智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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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七論應該是在西元前二、三百年間發展形成的。後來,這七論的註釋書與教理綱要書也相繼作出來,這屬於三藏聖典以後的藏外文獻。

〔大乘三藏〕 以上所述是部派佛教聖典經律論三藏的概說。《法華經》〈安樂行品〉中曾有「貪著小乘三藏學者」的語句,同樣的,中國佛教所稱的三藏教也是指小乘教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論是說「三藏教」或「三藏學者」,這時候的「三藏」通常都是指小乘部派佛教的經律論而言。

另外,像玄奘三藏或義淨三藏,他們也被稱為三藏法師,這是通曉三藏聖典或一切聖典的意思。這種頭銜是學僧的最高榮譽。

可是中國人在編列一切經的目錄時,也將大乘教分為經律論三藏,但在印度的大乘佛教中並沒有「三藏」這個稱呼。前面也提過,在印度的經與論方面也有大乘佛教,但因為大乘沒有出家教團,所以就沒有必要制定教團規律的律藏。可是到了後世的大乘,如大乘佛教的根據地──那爛陀寺,有數千位僧侶生活在一起,因此生活規定就是必要的了。於是大概就沿用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藏,來做為生活上的規範。也就是說,雖然是大乘佛教,但是卻沿用小乘佛教的戒律,並未另製作律藏。

中國的大乘佛教把《梵網經》(梵網戒)與《善戒經》(瑜伽戒)當成大乘戒,但《梵網經》在印度大概已經沒有了。而雖然瑜伽戒是印度瑜伽行派所說,但不論梵網戒或瑜伽戒,與小乘部派的戒律與律藏都不相同,也不是教團日常生活的規定。因此我們不能視之為印度大乘教團實際應用的戒律。

關於大乘佛教的經典與論書,依照其成立年代可分為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另外,即使是同一時期的作品,其成立的地點與所崇奉的學派也並不相同。不過並不像小乘有那麼多的派別。

譬如說,從初期大乘經典中可發現︰在同樣的般若諸經裏,在六百卷中的《大品般若》、《小品般若》與《金剛般若》,他們應用不同的用語,也有不同的傾向。另外《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也各含有不同的思想與語言,相互之間也缺乏連繫。這大概是由於成立的時代、地域與經典作者思想傾向不同的緣故吧。

到了中期大乘,有如來藏、佛性系統、瑜伽行派系統與中觀派產生。這些系統與學派內異說紛起,絕不屬於某一部派或某一學派,其思想也不是統一的。因此印度並不曾像中國那樣,曾將大乘佛教文獻做完全的綜合或分類整理。(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谷響〈什麼叫做三藏〉(摘錄)

三藏是佛教聖典的分類總聚,即一切佛教聖典可分攝為三類︰(1)素怛纜,舊稱修多羅,意譯為經,新譯為契經。(2)毗奈耶,舊稱毗尼,意譯為律,新譯為調伏。(3)阿毗達磨,舊稱阿毗曇,意譯為論,新譯為對法。又阿毗達磨或稱為摩得勒伽,或又名為鄔波題鑠。這三種聖典的彙集,都稱為藏。

三藏的名義,如唐‧宗密《盂蘭盆經疏》卷上說︰
「三藏者︰(一)修多羅,此云契經。契者,契理、契機。經者,佛地經云︰貫攝為義。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此教於三學中詮於定學。(二)毗奈耶,此云調伏。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此教詮於戒學。(三)阿毗達磨,此云對法。法謂涅槃、四諦;對謂對向、對觀。其能對者,即是妙慧。此教詮於慧學。」

三藏的作用是顯示戒定慧學︰其中素怛纜藏所顯示的,是趣向解脫的教法,這就是定學。毗奈耶藏所顯示的,是實際行為的訓誡,這就是戒學。阿毗達磨藏所顯示的,是闡揚抉擇佛教法義,這就是慧學。又這三藏雖是各詮一學,但也往往交互顯示三學︰即素怛纜藏顯示定學,但有時也顯示戒學和慧學。毗奈耶藏顯示戒學,但有時也顯示定學和慧學。阿毗達磨藏顯示慧學,但也有時顯示戒學和定學。如《大毗婆沙論》卷一說︰
「若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若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中略)有作是說︰素怛纜中,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即毗奈耶,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毗奈耶中,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慧論道即阿毗達磨。阿毗達磨中,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即毗奈耶。」

又三藏所顯示三學的廣狹也有差別︰即素怛纜藏能顯示戒、定、慧三學,毗奈耶藏顯示戒、定二學,阿毗達磨藏只顯示慧學。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說︰
「為欲開示三種學故,建立素怛纜藏。所以者何﹖要依此藏所化有情解了三學,由此藏中廣開三種所修學故。為欲成立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故,建立毗奈耶藏,要依此藏二增上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廣釋別解脫律儀學道聖教為所依止,方能修治淨尸羅故;依淨尸羅生無悔等,漸次修學心得定故。為欲成立增上慧學故,建立阿毗達磨藏,要依此藏增上慧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由此藏中能廣開示簡擇諸法巧方便故。」

《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也同此說。

三藏的建立,據《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說有九種因緣,即建立素怛纜藏是為了︰(1)對治疑惑,(2)顯示三學,(3)能說法義。建立毗奈耶藏是為了︰(1)對治苦樂二邊受用,(2)成立戒定二學,(3)成滿法義。建立阿毗達磨藏是為了︰(1)對治自見取執,(2)成立慧學,(3)能於法義抉擇善巧。這是說三藏的建立各有三種意義。《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六也同此說。又唐‧窺基列舉建立三藏不增不減有十義,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諸藏章〉所說。

〔參考資料〕 龍山章真《インド佛教史》。


三階教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久米寺

(一)日本飛鳥時代的寺院︰位於奈良縣高巿郡明日香村奧山。為了與橿原巿的久米寺(真言宗)區別,所以又稱為奧山久米寺或奧の院。相傳為聖德太子之弟來目皇子所創建。該寺附近,曾被挖掘出許多現存最古(七世紀)之蓮華圖樣的鬼瓦(獸頭瓦)。此外,境內還有塔址,殘留有十個礎石群,該地現存鎌倉時代所建立的十三重石塔。

(二)日本真言宗御室派的別格本山︰位於奈良縣橿原巿久米町。號釋迦山(靈禪山)東塔院。又稱來目寺、來眼寺。相傳為來目皇子所草創,一說為久米仙人所建。依空海於天長二年(825)所撰〈益田池碑銘并序〉所述,來眼精舍位於益田池的東北,當時已為名剎。唐‧善無畏三藏東渡日本,於此建多寶塔,其後,空海於塔下感得佛舍利與《大日經》。現今堂宇多為萬治年間(1658~1661)所造;而其中之多寶塔則為萬治二年(1659)自京都仁和寺移建而來。


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

一卷。宋‧施護譯。收在《大正藏》第八冊。又名《了義經》、《了義般若波羅蜜經》。全經內容大略,是佛以舍利弗為對告眾,為其說明菩薩所樂欲修習且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首先說明圓滿般若波羅蜜多是如實了知諸法住無所住,諸有所作離一切相。又言圓滿定波羅蜜多是無散亂、離所得之相。

其次,指示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之相,是圓滿三十七菩提分法;並且對三解脫門、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九先行法、九想法、念佛法僧戒想、離煩惱想、念生滅想、念無常苦無我等想、念苦集滅道智想、盡無生智想、法智想、語言分別想、離言分別想、三無漏根乃至如來十力想、十八不共法想等諸法,也應作如是想。

進而又說若如實觀察與修習般若波羅蜜多,則圓滿一切智、一切種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了達一切眾生之心行相,除一切眾生的諸雜染,斷十疑。

最後說明色法之自性不生、不滅、非染、非淨,無所從來、無所住,其所生離三際。色體即空,離色無別空;空體即色,離空無別色(受想行識亦然)。故諸法只是名分別而無所觀,無所觀故悟入無所。悟入此無所,實即圓滿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二乘作佛

二乘指聲聞與緣覺。此語謂二乘也有成佛的可能,為《法華經》前十四品(迹門)的中心思想。在天台宗,指舍利弗等聲聞,經過佛陀四十餘年的調教,至法華會座,開三會一,終於受到成佛的記莂。《摩訶止觀》卷六云(大正46‧79b)︰「華嚴大品不能治之,唯有法華能令無學還生善根,得成佛道。」

關於二乘成佛的問題,三論、華嚴、天台等都反對法相宗「定性二乘不能成佛」的說法,而主張一切眾生皆有成佛的可能。但三論宗、華嚴宗等對此只作理論的論述。至於天台宗則不然,在《法華經》中,佛陀顯然完成出世的目的,為舍利弗等聲聞弟子做一一當來成佛的授記;可以說二乘作佛的理論與實際都已顧及,這也是天台宗重視此一名目的原因。

關於此一論點,在日本的中古時代,南都的唯識學者與北嶺的天台學者之間,對二乘成佛、不成佛的問題,也常起諍議。


二十二根

指二十二種具有增上意義的法,包含生理的,心理的,與事相的。乃大小乘教之通說。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其中,十至十四即五受根,十五至十九即五善根,二十至二十二即三無漏根。

根,梵語indriya,音譯因姪唎焰,具有最勝、自在、光顯、增上等義。眼等五根於莊嚴身、導養身、生識及不共事等四事皆能「增上」(產生作用);女、男二根於諸有情分別男女及形相、言音等,有增上義;命根於眾同分能續、能持,有增上義;五受根隨增貪等隨眠,即於染有增上義;五善根及三無漏根能增長諸清淨法,即於淨有增上義;以上二十二根因皆有增上義,故均立為根。

男根、女根為身根的一部分,無別體;三無漏根以意根、喜樂捨三受根及五善根等九根為體,故亦無別體;因此,若就二十二根之體而言,僅有十七根。十七根中,五受根均以受心所為體,故更攝為十三根。若將十三根依色心二法作分別,則眼等五根屬色法,命根是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意根、受根及五善根為心法。

〔參考資料〕 《決定義經》;《法乘義決定經》卷上;《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五;《法蘊足論》卷十;《發智論》卷十四;《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一、卷一四二;《俱舍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五;《大乘義章》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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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一心行道勿念衣食

亦名:出家弟子一心行道勿念衣食

子題:法行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故佛藏經言,當一心行道,隨順法行,勿念衣食所須者。如來白毫相中一分,供諸一切出家弟子,亦不能盡。由此言之,勤修戒行,至誠護法,由道得利,以道通用,寺寺開門,處處同食,必當供足,判無乏少。」  資持記釋云:「初引經文。行道,道即定慧。法行即戒律。佛白毫相者,有百千億分福,減一分舍利及諸弟子。」(事鈔記卷七‧四一‧二)


七日藥

子題:脂、五脂、五種脂、石蜜不得輒噉除五種人、糖漿、未捨自性、熊、羆

戒本疏‧三十捨墮法:「七日藥體。四分五藥,世人所識,故開七日。僧祇五藥及脂,清淨無食氣,一時頓受,七日服之。了論中因病故開,隨差為量,止於七日。若本無病,或限內差,又無飢渴,非時得罪。膏脂亦爾。……世中蜜煎、蜜薑,有病開服,無病貪噉,與犯法同。何況蜜藕諸湯?為貪所使,則來報鐵漿,亦是貪得。」  行宗記釋云:「者,因舍利弗風病,醫教服五脂,謂熊、羆、豬、驢、魚也。」(戒疏記卷一二‧四二‧一二)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七日藥者,四分,酥、油、生酥、蜜、石蜜等五種。世人所識,當食當藥,如食飯、乾飯,不令麤現。伽論,糖漿亦得七日受,乃至未捨自性。僧祇,加脂一種。四分,舍利弗風病,醫教服五種脂,熊、羆、豬、驢、魚等也。僧祇,此藥清淨,無時食氣,一時受,七日服。有四百四病,風大百一用油脂治;火大熱病用酥治之;水病蜜治;雜病用上三藥治之。五分,見作石蜜,搗米著中,佛言,作法應爾。若合藥法如此者,聽非時服。十誦,石蜜不得輒噉除五種人:遠行人、病人、食少不足人、不得食人、若施水處,和水飲之。五分,飢渴二時,以水和飲。」  資持記釋云:「七日藥中,初科,當字去呼,資益故當食,除患故當藥;簡餘三藥,各專一用。如食飯等者,明其當食也。不令麤者,誡其多貪也。伽論糖漿,今時謂水糖是也。未捨自性,謂未轉變也。僧祇加脂,則有六種;兼上糖漿,則有七矣。音雄,似豕。音碑,似熊而長頭高腳為異。」(事鈔記卷三三‧九‧一)


三歸制意

亦名:歸依制意

子題:魔、魔阿羅、魔有四種、煩惱魔、五陰魔、死魔、天魔、四魔、佛寶、法寶、僧寶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解歸意者。(一﹑明歸意)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所歸以救護為義。如人獲罪於王,投向他國,以求救護,彼王敕言,汝求無畏以投我者,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當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論云我境,即四念處;他境,即五欲也。我教,謂心師也;他教,謂師心也。者,梵本具彰云魔阿羅,此方略之,但置上字;後人加鬼,不入字書。依唐譯之,則云殺者,能損眾生法身慧命也。(二﹑引昔緣)彼論又云,如昔有鴿為鷹所逐,移入佛影,泰然安樂,在身子影,戰怖如初;乃至如來習氣盡故,久修慈悲,能為物護。」  濟緣記釋云:「歸意中,初文,初句示境。所歸下,顯義。如人下,舉喻。眾生下,合法,上三句合上獲罪於王,下二句合上投向他國。魔有四種,天、陰、惱、死;未歸三寶,皆繫屬焉。次科,四念為我境者,是佛所教,可依住故;即身不淨,受是苦,心無常,法無我,四皆如實而觀,故云念處。五欲為他境者,是魔所住故。佛則以心師法;魔則捨法任心。魔是略梵,據字本體,從手從石;世謂鬼趣,相傳加鬼;篇韻有之,知非古也。翻名釋義,在文易解。次科引緣,意彰唯佛是可歸故。準論初在舍利弗影,後入佛影,故云移也;今文互倒,取其意耳。乃至者,彼云所以爾者,佛有大慈悲,舍利弗無故;佛習氣盡,舍利弗未盡故;佛阿僧祇劫修善薩行,舍利弗六十劫修苦行故。文但舉佛三勝,對之可見。」(業疏記卷一○‧九‧八)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涅槃云,一切眾生,怖畏生死四魔,故受三歸。名一義異,或時說三為一,說一為三;諸佛境界,非二乘所知。又金翅鳥,不噉受三歸龍。餘如義鈔。」  資持記釋云:「三歸中,制意引經,初正明受意。即多論云,如人獲罪於王,投向他國,以求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故知若受三歸,得脫生死。煩惱者,三毒劫善故;五陰魔者,遷謝不停故;死魔者,逼切報命故;天魔者,撓令退道故。皆惱害,不能自由,故名也。名下,次彰法勝。名一義異者,彼經第五自解云,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此明如來欲示眾生常住真心,一體三寶,故於方便教中,隨宜離合,故云諸佛境界等。既知方便,本為引實,今受三歸,無非顯性,機雖未達,可使由之,而授者用教,不可不知之。說一為三者,經云,云何為一?佛告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莫供養我,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汝隨我語,則供養佛;為解脫故,則供養法;為受用故,則供養僧。說三為一者,如多論,問:『佛亦是法,法亦是佛,僧亦是法,正是一法,有何差別?』答:『雖有一義,相有差別,無師大智,一切功德,是佛寶;盡諦涅槃,法寶;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僧寶是也。』」(事鈔記卷三九‧一五‧一六)


三衣通肩披

亦名:袈裟通肩披、通肩披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舍利問經,初聽偏袒者,謂執事恭敬故;後聽通肩披衣,示福田相故。律中,至佛前、上座前方偏袒也。經中,通肩披衣,五百世中入鐵甲地獄。」  資持記釋云:「引經示褊袒通肩之意。律中,佛、上座前方袒,可驗餘時通披。經中未詳何經,謂對佛僧不恭敬故。」(事鈔記卷三○‧四一‧八)


亡比丘覆屍殯送法

亦名:覆屍殯送法

子題:屍以衣覆根、以亡人泥洹僧祇支覆屍而送、輿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五分,屍以衣覆根。五百問云,應先白僧以亡人泥洹僧祇支覆屍而送不得薶過五錢,犯重。應師僧、弟子、同學,當出財殯送。若無,當眾僧別人,各斂少財,供養舍利又無者,貸亡人衣物,權將殯之,還來倍償,入羯磨已,白僧乞之。其將屍之輿,輕省而作,上施白蓋,周匝裙圍;四人擎之,燒香導從。毗尼母云,闔寺眾僧,並送葬所。」  資持記釋云:「五分,覆根,準應裸露。五百問,初、明覆屍。須白僧者,是僧物故。裙及祇支,今須準用。世云,須披五條者非,以制物令賞看病故。不得下,次、明殯送。由並屬僧,過五成盜。文明所出次第有三:一﹑出親屬,即師僧等;二﹑率眾僧,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三﹑貸亡物,此即僧物,無故方開。令倍償者,謂看病人別求他物,與本相當者,入僧作法,和僧還之,如二衣中。其下,三、示喪儀。輿即檯棺之物。」(事鈔記卷四○‧一九‧一二)


亡物分物時節

亦名:亡僧物分物時節、分亡僧物時節、亡人物分物時節、亡五眾物分物時節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分之時節。(一﹑死已即分)五眾若死,僧祇,不應即閉其戶。彼有共行弟子持戒可信者,與戶鉤;若不可信,持戶鉤付僧知事人已;供養舍利即死屍)料理竟。若弟子持戒可信者,使出衣;若不可信,應使知事人出衣,然後僧分。(二﹑屍去後分)十誦云,諸比丘在屍邊分衣,屍起護物。佛令死屍去後,若僧在異處應分。毗尼母云,分比丘物者,先將亡者去藏已,送喪僧還,來至寺,取亡人物著僧前,然後如上依法集僧分之。」(事鈔記卷三二‧三三‧一八)


佛制比丘相敬之意

亦名:比丘相敬之意

子題:相敬為除慢法、三鳥獸相恭敬法、鵽鳥

行事鈔‧僧像致敬篇:「所以敬者為除慢法故。四分中,由諸比丘不知大小故,佛訶責已,告言,汝謂誰應受第一座、第一水、第一食,乃至起迎逆禮拜,恭敬問訊耶?諸比丘言各不定,或云十二頭陀者、大姓、多聞、法師、持律、禪師等。佛言,汝等各各長慢,故作是語。廣說三鳥獸相恭敬法。便說偈言:『其敬長老者,是人能護法,現世有名譽,將來生善道。』教化人民,皆隨法訓。汝等於我法律中,出家,更相恭敬,佛法可得流布。自今已去,聽隨長幼,恭敬禮拜上座,迎逆問訊。」資持記釋云:「四分下,引釋,文出房舍犍度,彼云,爾時佛從王舍城,與諸比丘,人間遊行,詣毗舍離。時六群先往取房,為和尚親厚等。舍利弗、目犍連後至,不得房宿,臥埵上,因集眾訶誡,如鈔所引。初引佛問;諸下,眾答;佛下,訶責,即見制意;廣下,引緣。彼云,過去有三親厚,象、獼猴、鵽,當刮反。爾雅注云,大如鴿,亦言鳩,或言雀。依一尼拘律樹,彼作是念,我等共住,不應不興恭敬。互相問言,憶事近遠。象言,我憶小時,此樹觸我臍;猴言,我憶此樹,舉手及頭;鳥言,我憶雪山右面,有大尼拘律樹,我於彼食果,來此便出,即生此樹。時象即以猴置頭上,猴以鳥置肩上,遊行村聚。說偈如鈔。上句行敬,次句顯益,三即現報,四是後果。汝下,勸依。自下,立制。今時僧眾,不別尊卑,宿德晚生,互相作禮;受戒徒分時分,坐夏空數淺深。堪嗟世薄情浮,深痛律崩法壞。有心弘護,宜切依承。」(事鈔記卷三七‧三‧一七)


供養五種有德生現世福

亦名:請五種有德生現世福

子題:入見諦、大盡智、滅定人、緣四無量、行無諍、諍有三種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多論云,以請舍利弗迦葉等,能與現世福:一﹑入見諦,二﹑大盡智者,三﹑入滅定人,四﹑緣四無量,五﹑行無諍者。各出其相,廣如論引。」行宗記釋云:「多論明所請之德,略提名數,指廣如論,今提注之。一、入見諦。今證見諦。無始邪見,皆悉無餘,不壞信見,今始成就。見有二種,邪見所斷,此見即惑;信見所成,此見即智。諦謂真理,由智證真,故云見諦。入即是證,即初果也。二、大盡智。今得盡智,無始癡愛慢三垢永盡,盡即是滅,滅即滅諦涅槃能證之智,名為盡智。此即斷盡思惑無學果人。三、定人。論出三意,若出滅定,亦令眾生得現世福;又云,從滅定出,正似從泥洹中來故;又云,若入滅定,必次第入無所有處,乃至初禪,遍遊諸禪,功力深故。四、緣四無量。謂心緣無邊眾生,拔苦與樂,益物深廣故,謂慈悲喜捨也。五行無諍諍有三種:一﹑ 煩惱諍,二﹑五陰諍,三﹑[鬥@斲]諍。一切羅漢,煩惱諍盡,五陰有餘故未盡,有此五陰,能發人諍;唯無諍三昧,能滅此諍。餘聖但自無諍,若無諍羅漢,能令彼此無諍。論文五種,並以生現世福別別結之。據論,前二諸聖通具,身子目連必應高勝,後三別德,時或有之。」(戒疏記卷一四‧二一‧一二)


僧制如法

亦名:如法僧制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如法僧制。(一、隨順如法)四分云,如法僧要隨順。又云,應制而制,是制便行。五分中,雖我所制,餘方不行者,不得行之。謂俗王為僧立制,不依經本也。非我所制,餘方為清淨者,不得不行。即依王法而用,不得不依。薩婆多云,違王制故吉羅。(二、列示諸制)明了論云,若僧和合立制,比丘不得入城市。為作此事,必定應作。或時須立此制一月一年,或復永斷。若依大集,苦使不得過兩月。十輪中,如前明制,或令料理僧事佛法師僧,或不與語,謫令禮拜,或復驅出;如前廣列。僧祇中,罰舍利弗日中立之。(一﹑治大僧法)諸律中制,多用七法,如上所明。或復斷食奪衣令立。(二﹑罰小眾法)治沙彌中,罰令除草料理僧事等。並非破戒之緣故也。(三、除滅非法)十誦云,若僧寺中有制限者,若知有惱自他,力能滅者,白僧滅之;不者餘處去。若如法制,應受。(四、告語眾客)四分,客比丘初至,主人比丘先語僧制法式等。」資持記釋云:「大集中,恐廢道業,示有限齊。十輪如上。僧祇,彼因佛制坐具量小,諸比丘諍諠,舍利弗為上座,為佛訶云,汝見是說,何得默然?今罰汝日中立等。諸律下,七法可知。斷食等出僧祇,彼云,若師訶責不受,當語知事人斷食等。又云,與弟子衣已,不可教誡,為折伏故奪等;廣如師資中引。上明治大僧法。治下,罰小眾法。壞生觸食皆非犯故。」(事鈔記卷七‧三六‧一七)


僧殘

亦名:僧伽婆尸沙聚

子題:有餘、殘罪、殘、尸沙、婆尸沙

戒本疏‧正果五篇:「二名僧伽婆尸沙者,善見論云,僧伽為眾,婆者為初,尸沙云殘。謂犯此罪,眾僧前與覆藏,末後出罪。故本律云僧殘是也。由罪纏行人,非全淨用;僧作法除故也。律名此罪又云有餘,以行法不絕為稱。母論云,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故名 。明了論解云,所言者,僧中受房舍利養最在其外故也。」(戒疏記卷三‧五○‧一○)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二者僧伽婆尸沙聚。(一、引教翻名)(一﹑善見論)善見云,僧伽者,為僧。婆者為初,謂僧前與覆藏羯磨也。言尸沙者,云,謂末後與出罪羯磨也。若犯此罪,僧作法除,故從境立名。(二﹑婆沙論)婆沙云,僧伽者,為僧。婆尸沙者,是殘;若犯此罪,垢纏行人,非全淨用。有殘之罪,由僧除滅故也。(三﹑四分律)四分中,正明僧殘,便成上解。又云有餘,以行法不絕為名也。(四﹑毗尼母論)毗尼母云,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故名為,理須早救。故戒律云,若犯此罪,應強與波利婆沙等,由鄰重罪故也。(二、僧尼同異)若約其種,則有十三,僧如隨相;尼有十七,六異七同。廣如別(尼眾別行篇)說。」(事鈔記卷一四‧二○‧六)


僧殘罪數

亦名:僧伽胝尸沙部有五十二罪~

子題:戒同、見同、摩那埵、阿浮訶那、胝尸沙三義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一、引論文)明了論,解第二僧伽胝尸沙部,有五十二罪。(二、引疏解)(一﹑總標同異)諸部說此罪不同。此乃正量部,名有三義。薩婆多部,稱僧伽婆尸沙,有一義與正量部同。(二﹑引婆沙解)解云,由戒見眾人和合,是僧伽義。由此二同,不由定慧。佛所立戒,故言戒同;同一正見,故言見同。婆尸沙者,為殘;若犯此罪,僧中受房舍利養,上中下內,最在其外,故名為殘也。摩那埵者,翻為悅眾意;隨順僧教,威懷歡喜。阿浮訶那者,翻為呼入眾也。(三﹑引正量解)正量部,胝尸沙三義。初如前解。第二救義,謂由僧拔濟,得免此罪。三者勝義,向犯罪時,成下劣人,由僧拔濟,還得清淨,從劣得勝。

資持記釋云:「罪數中,引論。五十二罪者,十三根本,一一各有三方便故;吉羅為遠,下蘭為次,中蘭為近。胝字,竹尼反。」(事鈔記卷一四‧二一‧一六)


出家人修出離業

亦名:出家多修智慧

子題:智慧是解脫因緣、俗人多修福德、比丘事、出家本為弘法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智論云,出家多修智慧,智慧是解脫因緣俗人多修福德,福德是樂因緣。故知為樂,則非出家本意。僧祇云,供養舍利、造塔寺,非我等事,彼國王居士,樂福之人,自當供養;比丘者,所謂結集三藏,勿令佛法速滅。即初受戒約告云,當勸化作福治塔,供養眾僧。此是福分。應學問誦經勤求聖果。此是道分。始終兩修,二途意別。」資持記釋云:「樂因緣者,且指人天,如注所顯;出家之人,修出離業,則以涅槃為樂。次引僧祇證上,可解。是知出家本為弘法。」(事鈔記卷四○‧四一‧二○)


出家行凡罪行

子題:出家有二種縛、二種縛、見縛、利養縛、出家有二癰瘡、二癰瘡、出家有二毒箭、二毒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名利毀戒之緣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既出家已,行凡罪行。大寶積經云,出家有二種縛:一﹑見縛,二﹑利養縛二癰瘡:一﹑者求見他過,二﹑者自覆己罪。經中又言,有二毒箭,雙射其心:一﹑邪命為利,二﹑樂好衣缽。涅槃云,我涅槃後,濁惡世時,多有為飢餓故,發心出家,名為禿人;見有持戒,威儀具足,清淨比丘,護持正法,驅逐令出,若殺若害。若論罪行,且列五‥R,所謂貪欲、瞋恚、愛親、求利、慳嫉等五。」資持記釋云:「寶積經,二縛,喻不自在;二癰喻不清淨;二箭喻有所損。此三並喻自心,智者幸宜自照,慎勿自謾,謂是他也。見,謂執見,義兼於名,此利根也。利養,即財物,更兼欲色,此鈍根也。業疏云,鈍貪財色,利著名見,四科收之,尟無不盡。涅槃,為飢餓者,以出家人,衣食易得故。見有持戒,驅逐殺害者,自無戒德,恐相形比,失於利養,生嫉忌故。」(事鈔記卷四一‧六‧九)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罪。據論罪本,皆由事縛,不思厭背,師心妄造。如大寶積經,出家二縛,謂諸見利養也。如律緣制,由名利故,便生有漏,因制諸戒,為防罪業,障三塗也。今世出家翻種苦本,不畏沈溺,多起下業。故彼文云,又有二廱,謂求見他過,自覆己罪。向諸行者,知來實苦,決定現世不造苦因,如知火燒湯爛,無有納手足者。佛說罪事,深宜遠離,以不信所燒,隨心造罪,更增俗人。故十誦云,未來世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者,以俗人無法在身,但專信故,得生天也;出家有法,為世福田,乃反毀犯,妄受信施,開諸惡門,令多眾生習學放逸故。四分中,為說利養難消,六十比丘(清淨者)得無學也,六十比丘(毀犯者)熱血從面孔而出,六十比丘(初入者)畏佛語故,便退還俗。餘如涅槃,為利出家,驅逐淨行等。廣亦如鈔。」

濟緣記釋云:「言事縛者,即上四科;因之生罪,故為罪本。如下,引示。寶積諸見,即人法兩執;利養謂所須四事。律緣即舍利弗請佛制戒,佛言,我自知時,未得利養,過漏未起。後須提那等皆由利養豐盈,向道心薄,遂生過漏。故知名利毀戒之緣;欲脫死生,深須遠離。」(業疏記卷一一‧七‧四)


別人之法亦名羯磨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問:『別人之法,何名羯磨?』答:『四分,三語中、及白衣說法中,言是羯磨。十誦,對首心念分衣,佛言是名羯磨。』」資持記釋云:「釋別號中,古執羯磨名局眾法,故須決之。答中,本宗二文,初出受法。已興白四,即斷三語。舍利弗問云:『三語受戒,是善作羯磨否?』佛言:『是善作羯磨,自制已後,不名受具足。』及下,即說戒中。彼因六群說戒日與諸白衣言語問訊作羯磨即五戒三歸、說戒即五戒、說法,佛言此是上座應作。以三語五戒兩並對人,且證對首。下引十誦雙證二法,彼明疑問,佛為決之;羯磨下,續云後來比丘不與分。」(事鈔記卷五‧三七‧三)


別請五百羅漢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亦名:受須戒淨施必普周

子題:施必普周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增一云,師子長者別請五百羅漢,佛言,不如僧次一人,福不可量;因說如飲大海,則飲眾流。師子言,自今已後,當不別請。佛言,我亦不令別施,以無有福。師子便平等施,亦不言此持戒犯戒。佛讚善哉,平等之施,獲福無量;平等施者,施中第一。賢愚經,以[疊*毛]施佛,佛讓與僧,義意同此。正使將來法垂滅盡,比丘畜妻挾子,四人已上名字眾僧,漫請供養,應當敬視如舍利弗等。」資持記釋云:「前引增一,彼云,佛在羅閱城,長者請舍利弗、目連等五百人,佛訶如鈔。飲大海者,由心通僧寶,無所簡擇;雖得一人,則為供養十方凡聖故。……賢愚中,姨母自紡績作一端金色[疊*毛]上佛,佛言,可以施僧,得福無量,若於十六具足增輝云,僧尼各有四果四向,未足為多;餘如鈔中。挾,抱也。名字僧,無實德者。問:『前引五分除惡戒者,此何相違?』答:『疏云,五分簡人,精也;賢愚取人,麤也。破戒受施,且取外生物信,令於僧海自感施福;非謂行缺能消信施。疏中意也。謂,五分除惡戒(五分,僧次請者,凡夫、聖人、坐禪、誦經、勸佐眾事,並為解脫出家者,得入僧次;唯除惡戒人。)佛藏不消杯水;母論腹裂;律中畜寶,對俗訶制,對施興治,能所俱墮,如是等類,並謂極誡內眾,使自策勤。增一、賢愚、十誦、善生,皆據導俗,恐忽慢僧徒,自招枉墜。是知受須戒淨,不淨則自陷無疑;施必普周不周則所施無福。用斯往判,諒無所違。』(事鈔記卷二三‧三五‧一)


受尼讚食戒緣起

亦名:食尼歎食戒緣起、尼歎食戒緣起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在舍衛,有居士請舍利弗等露敷好座。偷蘭難陀尼見已,妄言所請並是下賤;我若請者,則調達等龍中之龍。食還具說。佛因訶制此戒。」(含註戒本卷中‧一一‧五)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就緣起,龍中龍下,過起所由;下明訶結。」行宗記釋云:「戒緣中,難陀尼如是歎已,及舍利弗、目連至,尼語居士言,龍中之龍已至。居士言,汝向者言下賤人,今云何言龍中之龍耶?自今已去,勿復來往我家。故云妄言。調達等者,等餘四伴。」(戒疏記卷一四‧二一‧七


受必護持事須戒律

子題:無殷重心不發無作、凡所施為無非戒律、如能省己當自摩頭、佛藏立鳥鼠比丘之喻、鳥鼠比丘之喻、驢披師子之皮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一﹑ 受必護持)今僧尼等,並順聖教,依法受戒,理須護持,此則成受。若元無護,雖受不成。故薩婆多云,無慇重心不發無作。(二﹑事須戒律)縱使成受,形儀可觀,佛法住持,理須同護。今時剃髮染衣,四僧羯磨,伽藍置設,訓導道俗,所施為無非戒律。若生善受利,須身秉御之處,口云,我應為之;若汙戒起非,違犯教網之處,便云,我是大乘,不關小教。故佛藏立鳥鼠比丘之喻,驢披師子之皮,廣毀譏訶,何俟陳顯?」 資持記釋云:「明今禪講之眾,所學雖殊,未有不受戒者,若本為持,則發戒品。反此徒受,定無有戒,則將何以為僧寶?以何而消信施?空自剃染,終為施墮。又復方等大乘,止開心解,不拘形服;淨名居士,華嚴知識,隨緣化物,不假形儀。今既通方,何勞剃染?如能省己當自摩頭。……初勸其護法,前舉體相以勸。成受是體,形儀即相。今下,列住持之相。剃染,人也;羯磨,法也;伽藍,處也;訓導,事也。四僧,或約四位,或但初位。若下,次責其誑妄,初敘貪利附小,若汙下,明拒犯倚大。故下,引責。(佛藏立鳥鼠比丘之喻)佛藏第一,佛告舍利弗,譬如蝙蝠,欲捕鳥時,則入穴為鼠;欲捕鼠時,則飛空為鳥。而實無有鳥鼠之用。其身臭穢,但樂闇冥。舍利弗,破戒比丘,亦復如是。既不入布薩自恣,亦不入王者役使,不名白衣,不名出家等。捕,捉也。謂人欲捕也驢披師子之皮)又十輪經第七云,自於大乘諸行境界,不曾修學,未能悟解;於大眾中,自號大乘。為名利故,誘誑愚癡,令親附己,共為朋黨。譬如有驢,披師子皮,而便自謂以為師子;有人遙見,謂真師子;及至鳴已,皆識是驢等。廣下,指前二經,略如上引。俟,待也。言彼經詳委,不待此陳而後知也。」(事鈔記卷一四‧五二‧一○)


咒願當解時宜

亦名:摩訶羅咒願不解時宜

子題:後世摩訶羅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雜寶藏舍利弗次為上座,以施主諸慶大集故,食已行水,對長者咒願言:『今日良時得好寶(報),財利樂事一切集;踊躍歡喜心悅樂,信心勇發岸念十力;如似今日後常然。』時摩訶羅苦求誦習,含利弗不免意授之。便為亡人咒願,及損胡麻、繞麥[卄/積]、塚上、迎婦、驚鴈、盜謗,七被棒打,方至祇桓白佛。佛言,諸比丘,若說法咒願,當解時宜,憂悲喜樂,知時非時,不得妄說。」資持記釋云:「彼經第六云,昔舍衛城有長者,猶次請僧,舍利弗及摩訶羅,至彼家已。當時估客,獲寶歸家;又彼國王,分賜聚落,封與長者;又其妻生男,故云諸慶大集。願詞五句。初二句稱其慶集,寶字音誤,彼正作報;次二句歎其行施,十力,即佛德,以念佛故而營供養;後句咒願。摩訶羅苦求者,彼云,舍利弗咒願已,長者心喜,即以白[疊*毛]二張施之;摩訶羅惆悵,因從求學。後時僧次,得作上座,彼家入海失寶;婦遭官事;兒復喪亡,而摩訶羅依上咒願。長者聞已,心懷忿恚,即被驅打。一。尋入王田胡麻地中,踏踐胡麻,守者復加鞭打。二。乃涉路前進,值他刈麥[卄/積]時,彼俗法,繞[卄/積]右旋,則設飲食;左旋則為不吉。時乃左旋,麥主忿之,復加棒打言:何不右繞?咒言多入。三。復前行,逢有葬者,繞他冢壙,咒言多入。喪主忿之,復捉撾打。語云,汝見死者,當愍之云,自今已後,莫復如是。四。又復前行,見他嫁娶咒言,自今已後,莫復如是。彼又忿怒復加笞打,乃曰何不走避?五。遂復狂走,值人捕鴈。觸他羅網,獵師瞋恚復打。乃曰,何不安徐,匍匐而行?六。遂依彼語,遇浣衣者,見其肘行,謂欲偷衣,復加棒打。七。歸寺白佛,佛因誡眾,如文所云。後學臨文,慎勿戲笑。當恥己無能,急須進學。脫或汝為上座,當如之何?往往播醜於人,則後世摩訶羅矣。」(事鈔記卷三八‧一七‧一五)


唱等供已然後食

子題:等供、等得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四分,得食便食,為俗譏責;佛令唱等得已,然後食。僧祇,唱等供,若時欲過,隨下隨食,無罪。十誦,云等供。五分,尼請處未唱,隨意食,口口提;下眾吉。十誦,因舍利弗為上座,純食好食,羅[目*候]白佛;佛言,從今上座,待得遍,聞等供聲,一切僧共食。」資持記釋云:「四分明制緣;僧祇示開通;十誦會名。等供約賦遍;等得約受足;等即是同。隨意即任噉。五分結犯;文明尼犯,下眾小罪,僧應準同。十誦別緣;待得遍句絕。」(事鈔記卷三八‧二三‧一)


善來唯佛獨秉比丘不得

亦名:如來獨秉善來餘比丘不得

子題:無畏口

濟緣記釋云:「初科,初問。有下,次答,初明唯佛可秉。轉緣謂變形服。比丘下,次明弟子不得。不識前機,反上次義。舉緣證者,涅槃,明舍利弗教二弟子,一觀白骨,一令數息,經歷多年,各不得道,即生邪見,言無涅槃。佛喚舍利弗而呵責云,汝不善教,云何為彼顛倒說法。此二弟子,一是浣衣,一是金師,金師應教數息,浣衣應教白骨,以汝錯教,令生惡邪。佛為二人如應說法,聞已得阿羅漢。威德劣者,反上初義。引僧祇證,即諸弟子亦以善來度人,因機制斷。形服不變,還同俗儀,故云不淨無畏口,佛具四無畏:一﹑一切智無所畏。佛言,我是一切智人,若沙門婆羅門等言是法不知者,不見微畏相。二﹑漏盡無所畏。佛言,我一切漏盡,若人言漏不盡者,亦無微畏。三﹑說障道無所畏。言,我說障法,若人云是障法不障道者,亦無微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佛言,我說聖道能出世間,若人言是道不能盡苦者,亦無微畏。(業疏記卷一二‧三○‧四)


坐具持用法

亦名:尼師壇持用法

子題:長疊、中疊、坐具還置左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僧祇,得敷坐。在道行,得長疊中疊著衣囊上,左肩上擔。若至坐處,當敷而坐。若置本處,當中揜(掩)之。後徐舒而坐。凡坐法,應先手按,然後乃坐。賢愚經,舍利弗以尼師壇著左肩上入眾降邪道。鼻柰耶多文,著肩上入山坐禪。今在左臂,定是非法。」資持記釋云:「持用中,初明用法,僧祇初句總示。在下,別顯,初明道中用。謂豎為四[袖-由+聶],中疊謂橫半攝之。若置下,次明寺中用。本處即常所坐床。令中掩者,未坐恐塵汙故。後徐舒者,坐時復展故。凡下,因示坐法。因外道試比丘,床倒形露,故制。賢愚下,次明持法。經律並著肩上,前引僧祇亦然。下斥非法,乃據廢前。準感通傳,外道難破,還置左臂。今須依傳。」(事鈔記卷三一‧六‧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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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略義及二種廣義

瑜伽八十一卷一頁云:復次說不了義經故,說了義經故。復次有二種略義。一者、名略,二者、義略。如略義,如是廣義,亦有二種。一者、名廣,二者、義廣。如世尊言:舍利子!我所說法,或略或廣。然悟解者,甚難可得。廣說如經。當知此中顯示世尊於契經中,文廣義略;於伽他中,義廣文略。


十力

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如來十力?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者、自業智力,三者、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者、根勝劣智力,五者、種種勝解智力,六者、種種界智力,七者、遍趣行智力,八者、宿住隨念智力,九者、死生智力,十者、漏盡智力。如是十種如來智力,當知廣如十力經說。

二解 顯揚四卷八頁云: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說,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如實問記。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四頁云:力者:謂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處非處智力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者:謂於一切種因非因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自業智力者:謂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以於一切種自業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如是餘力,隨其所應當正建立。云何隨其所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故。如是根上下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根上下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勝解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勝解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遍趣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遍趣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宿住隨念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宿住隨念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死生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死生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漏盡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漏盡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又云: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器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此中顯初二力,能說增上生道。餘八力,能說決定勝道。如是二種,具足顯示諸佛所作。所以者何?世尊由處非處智力,折伏一切世間無因論者,惡因論者,宣說無倒增上生道。諸外道等,於增上生,或謂無因,或謂自性自在等為因故,名無因惡因論。由自業智力,折伏一切世間不作而得論者。無倒宣說善趣正道。諸外道等,謂不作業,自然得報故;名不作而得論。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悟入一切有情心行。心所修行,故名心行。由根上下智力,悟入一切正說法器。以信等根,若善成熟;能為法器故。由種種勝解智力,悟入一切勝劣意樂。由種種界智力,悟入一切可破隨眠諸煩惱性。由遍趣行智力,悟入一切大小乘教法所攝境界。由宿住隨念智力,悟入一切資糧前生所集聖道因緣,是名資糧。由死生智力,悟入一切當來功能性。由漏盡智力,悟入一切三界出離。由如是悟入已,隨其所應,宣說解脫出世聖道。此十名力者,善能降伏諸魔故。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故。降伏諸魔者:由此十力,能降伏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為最勝故。雖斷所知障,亦不能為礙;故名最勝。記別一切問論者:謂於處非處乃至漏盡一切處,所有問論,記別無滯故。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一頁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力處非處十。業八除滅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盡六或十智。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部男佛身,於境無礙故。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為性。謂除滅道。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緣能趣為境;九智。除滅。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性。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六智。除道苦集他心。若謂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為性。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佛身。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此相違,故不名力。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七頁頌曰:方便、歸依、淨、及大乘出離,於此誑眾生,摧魔者:歸禮。釋曰:此頌顯十力。謂於善趣惡趣方便,諸業歸依,世出世淨,大乘出離,四種義中,魔誑眾生;此中顯說能摧彼魔十力業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謂諸善業。惡趣方便,謂不善業。宣說如是趣方便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不如是。與是相違,說不善業,為善趣方便,說諸善業,為惡趣方便。或說一切,皆無有因。或說一切自在天等,以為其因。處非處力,能摧彼說。訓釋詞者: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歸依者:所謂諸業。如說世間皆由自業,業為依止,業作歸依。說此業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第二業異熟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謂諸有情,業所分別高下勝劣;不由無因自在天等。廣如前說。所言淨者:謂世間淨及出世淨。暫時畢竟伏諸煩惱,永害隨眠;由諸靜慮等持等至及聖道故。說此淨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靜慮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及大乘出離者:此顯餘力所作業用。謂說大乘究竟出離佛果德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此無上正等菩提,極難可得。宜求聲聞究竟出離。由餘七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

六解 如大毗婆沙論三十卷十四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云何為十?一、處非處智力,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問:如是十力,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謂佛意力,是智所成;以智為體;智所攝故。如契經說:於處非處,如實了知,乃至廣說。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力?力、是何義?答:不可屈義,是力義。不可伏義,不可摧義,不可害義,不可轉義,不可覆義,能遍覺義,能荷擔義,堅固義,最勝義,能制他義是力義。



瑜伽七十卷五頁云:力者:能害所治故。

二解 如五力中說。

三解 此釋五力力義。大毗婆沙論九十六卷八頁云:難可摧制,故名為力。

四解 此釋十力之力。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

五解 與一切種饒益一切有情功能,具相應故;畢竟勝伏一切魔怨,大威力故;說名為力。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卷十七頁云: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三結

瑜伽八十七卷九頁云: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奈耶品。

二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六卷五頁云:有三結。謂有身見結,戒禁取結,疑結。問:此三結,以何為自性?答:以二十一事為自性。謂有身見結,三界見苦所斷,有三事。戒禁取結,三界見苦道所斷,有六事。疑結、三界見苦集滅道所斷,有十二事。此二十一事,是三結自性我物相分自體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結?結是何義?答:繫縛義,是結義。合苦義,是結義。雜毒義,是結義。此中繫縛義是結義者。謂結即是繫。云何知然?如契經說:尊者執大藏往尊者舍利子所,問言:大德。為眼結色,色結眼耶?乃至意法,為問亦爾。舍利子言:眼不結色,色不結眼。此中欲貪,說名能結。乃至意法,亦復如是。如黑白牛,同一靷繫。若有問言:為黑繫白,白繫黑耶?應正答言:黑不繫白,白不繫黑。此中有靷,說名能繫。由此故知結即是繫。合苦義是結義者:謂欲界結,令欲界有情,與欲界苦合;非樂。色界結,令色界有情,與色界苦合;非樂。無色界結,令無色界有情,與無色界苦合;非樂。雜毒義,是結義者:謂勝妙生及有漏定。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以雜煩惱故;聖者厭離。如雜毒食,雖復美妙;智者遠之。如彼卷五頁至十二頁廣說。


上軍王

西域記三卷七頁云:上軍王嗣位之後,其母喪明。如來伏阿波邏羅龍還也,從空下其宮中。上軍王適從遊獵,如來因為其母略說法要。遇聖聞法,遂得復明。如來問曰:汝子、我之族也。今何所在?母曰:旦出畋遊,今將返駕。如來與諸大眾,尋欲發引。王母曰:我惟福遇,生育聖族。如來悲愍,又親降臨。我子方還,願少留待。世尊曰:斯人者、我之族也。可聞教而信悟,非親誨以發心。我其行矣。還語之曰:如來從此往拘尸城裟羅樹間,當入涅槃。宜取舍利,自為供養。如來與諸大眾、凌虛而去。上軍王方遊獵,遠見宮中,光明赫奕;疑有火災,罷獵而返。乃見其母復明,慶而問曰:我去幾何,有斯祥感,能令慈母復明如昔?母曰:汝出之後,如來至此。聞佛說法,遂得復明。如來從此至拘尸城娑羅樹間,當入涅槃。召汝速來分取舍利。時王聞已;悲號頓躄,久而醒悟,命駕馳赴。至雙樹間,佛已涅槃。時諸國王,輕其邊鄙,寶重舍利,不欲分與。是時天人大眾,重宣佛意。諸王聞已;遂先均授。


大小窣堵波

西域記二卷十五頁云:卑缽羅樹南、有窣堵波。迦膩色迦王之所建也。迦膩色迦王,以如來涅槃之後第四百年,君臨膺運,統贍部洲。不信罪福,輕毀佛法。畋遊草澤,遇見白兔。王親奔逐,至此忽滅。見有牧牛小豎,於林樹間作小窣堵波,其高三尺。王曰:汝何所為?牧豎對曰:昔釋迦佛、聖智懸記,當有國王,於此勝地,建窣堵波。吾身舍利,多聚其內。大王聖德宿殖,名符昔記。神功勝福,允屬斯辰。故我今者,先相警發。說此語已;忽然不現。王聞是說,嘉慶增懷。自負其名,大聖先記。因發正信,深敬佛法。周小窣堵波處,建石窣堵波。欲以功力,彌覆其上。隨其數量,恒出三尺。若是增高踰四百尺,基趾所峙,周一里半。層基五級,高一百五十尺。方乃得覆小窣堵波。王因嘉慶,復於其上,更起二十五層金銅相輪。即以如來舍利一斛,而置其中。式修供養。營建纔訖;見小窣堵波,在大基東南隅下,傍出其半。王心不平,便即擲棄,遂住窣堵波第二級下石基中半現。復於本處更出小窣堵波。王乃退而歎曰:嗟夫!人事易迷,神功難掩。靈聖所持,憤怒何及。慚懼既已;謝咎而歸。其二窣堵波,今猶現在。有嬰疾病欲祈康愈者,塗香散華,至誠歸命,多蒙瘳差。大窣堵波東面石陛南,鏤作二窣堵波。一、高三尺。一、高五尺。規摹形狀,如大窣堵波。又作兩軀佛像。一、高四尺。一、高六尺。擬菩提樹下加趺坐像。日光照燭,金色晃曜。陰影漸移,石文青紺。聞諸耆舊曰:數百年前,石基之隙,有金色蟻。大者如指,小者如麥。同類相從,齧其石壁。文若雕鏤,廁以金沙,作為此像,今猶現在。


心所法

品類足論一卷一頁云:心所法云何?謂若法、心相應。此復云何?謂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

二解 品類足論六卷四頁云:心所法云何?謂若法、與心相應。此復云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

三解 五事毗婆沙論下十九頁云:何謂心所法?如何知別有?答:所有受等、名心所法。經為量故;知別有體。如世尊說:眼色二緣,生於眼識。三和合故觸。與觸俱起,有受想思。乃至廣說。薩他筏底契經中言:復有思惟諸心所法,依心而起,繫屬於心。又舍利子問俱胝羅,何故想思說名意行?俱胝羅言:此二心所法、依心起屬心。乃至廣說。由如是等無量契經,知心所法,定別有體。又心所法,若無別體;則奢摩他、毘缽舍那、善根、識住、諸食、念住、諸蘊、六六覺支道支、諸結、學法、及有支等,契經應減。又不應立大地法等。然經所說法門無減;大地法等、實可建立。故知別有諸心所法。


中根

大毗婆沙論九十三卷十五頁云:問:諸有情類,有中根不?若有者;彼論何故不說?若無者;契經當云何通?如契經說:有諸有情、在世間生,在世間長;有利根者,有中根者,有鈍根者。乃至廣說。有作是說:無有中根。所以者何?見道有二。一、隨信行道。二、隨法行道。修道亦有二。一、信勝解道。二、見至道。無學道亦有二。一、時解脫道。二、不時解脫道。無第三道,故無中根。問:若爾;契經當云何通?答:受佛化者,有先見諦,有中見諦,有後見諦。先見諦者,說名利根。中見諦者,說名中根。後見諦者,說名鈍根。復次受佛化者,有近見諦,有遠見諦,有不近不遠見諦。近見諦者,說名利根。如阿若多憍陳那等。遠見諦者,說名鈍根。如善賢等。不近不遠見諦者,說名中根。如護國等。復有說者:亦有中根。問:若爾;彼論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中根即在利鈍中攝。所以者何?說鈍根時,中根名利。勝鈍根故。說利根時,中根名鈍。劣利根故。由此尊者世友說曰:中根應言在利根攝。勝鈍根故。此復可言在鈍根攝。劣利根故。大德說曰:中根可言利鈍根攝;而不可言上下根攝。所以者何?利鈍根者,各三品故。云何知然?大覺獨覺舍利子等,皆隨法行種姓中攝。此三種根,豈得相似。利根性中,既有三品;故知鈍根性,亦得有三品。利鈍二道,各三品故;契經中說有三品根。以第三道,不可得故;阿毘達磨說無中根。如是善通經論二說。


分舍利窣堵波

西域記六卷二十頁云:現足側有窣堵波,無憂王所建也。是八王分舍利處。前建石柱,刻記其事。佛入涅槃後,涅疊般那已諸八國王備四兵至。遣直性婆羅門謂拘尸力士曰:天人導師,此國寂滅。故自遠來,請分舍利。力士曰:如來降尊,即斯下土。滅世間明導,喪眾生慈父。如來舍利,自當供養。徒疲道路,終無得獲。時諸大王遜辭以來。既不相允;重謂之曰:禮請不從。兵威非遠。直性婆羅門揚言曰:念哉大悲世尊,忍修福善,彌歷曠劫,想所具聞。今欲相凌,此非宜也。今舍利在此,當均八分。各得供養。何至興兵。諸力士依其言,即時均量,欲作八分。帝釋謂諸王曰:天當有分。勿恃力競。阿那婆答多龍王,文鄰龍王,醫那缽呾羅龍王,復作是議:無遺我曹。若以力者;眾非敵矣。直性婆羅門曰:勿諠諍也。宜共分之。即作三分。一、諸天。二、龍眾。三、留人間。八國重分。天龍人王,莫不悲感。


四生

瑜伽二卷十五頁云:及四生可得,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又云:云何卵生?謂諸有情破[穀-禾+卵]而出。彼復云何?如鵝、雁、孔雀、鸚鵡、舍利鳥等。云何胎生?謂諸有情胎所纏裹,剖胎而出。彼復云何?如像、馬、牛、驢等。云何濕生?謂諸有情,隨因一種濕氣而生。彼復云何?如蟲蠍、飛蛾等。云何化生?謂諸有情,業增上故,具足六處而生,或復不具。彼復云何?如天、那洛迦全及人、鬼、傍生一分。

二解 俱舍論八卷十一頁云:於前所說諸界趣中,應知其生略有四種。何等為四?何處有何?頌曰:

於中有四生,有情謂卵等。人傍生具四,地獄及諸天。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二。論曰:謂有情類,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是名為四生。謂生類諸有情中,雖餘類雜而生類等。云何卵生?謂有情類生從卵[穀-禾+卵]是名卵生,如鵝、孔雀、鸚鵡、雁等。云何胎生?謂有情類生從胎藏,是名胎生,如像、馬、牛、豬、羊、驢等。云何濕生?謂有情類生從濕氣,是名濕生,如蟲、飛蛾、蚊、蚰蜒等。云何化生?謂有情類生無所託,是名化生,如那落迦、天、中有等,具根無缺,支分頓生,無而欻有,故名為化。人、傍生趣各具四種:人卵生者,謂如世羅鄔波世羅,生從鶴卵,鹿母所生三十二子,般遮羅王五百子等。人胎生者,如今世人。人濕生者,如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庵羅衛等。人化生者,唯劫初人。傍生三種,共所現見。化生如龍揭路荼等,一切地獄諸天、中有,皆唯化生。鬼趣,唯通胎、化二種。鬼胎生者,如餓鬼女白目連云: 我夜生五子,隨生皆自食。晝生五亦然,雖盡而無飽。一切生中,何生最勝?應言最勝唯是化生。若爾,何緣後身菩薩得生自在而受胎生?現受胎生有大利故,謂為引導諸大釋種親屬,相因令入正法;又引餘類,令知菩薩是輪王種,生敬慕心,因得捨邪,趣於正法;又令所化,生增上心:彼既是人,能成大義,我曹亦爾,何為不能因發正勤,專修正法;又若不爾,族姓難知,恐疑幻化為天為鬼,如外道論,矯設謗言,過百劫後,當有大幻出現於世,啖食世間。故受胎生,息諸疑謗。有餘師說,為留身界,故受胎生,令無量人及諸異類,一興供養,千返生天及證解脫。若受化生,無外種故,身纔殞逝,無復遺形,如滅燈光,即無所見。若人信佛,有持願通,能久留身,此不成釋,因論生論。若化生身如滅燈光,死無遺者,何故契經說化生揭路荼取化生龍為充所食?以不知故,為食取龍,不說充飢。斯有何失?或龍未死,暫得充飢,死已還飢,暫食何咎。於四生內,何者最多?唯化生。何以故?三趣少分及二趣全,一切中有皆化生故。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卷十頁云:生有四種,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云何卵生?謂諸有情由卵[穀-禾+卵]生,當住卵[穀-禾+卵],已住、今住卵[穀-禾+卵],盛裹破壞卵[穀-禾+卵]生等,生起現起出、已出。謂鵝、雁、孔雀、鸚鵡、舍利迦、俱枳羅、命命鳥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人趣,復有所餘由卵[穀-禾+卵]生,廣說如上,是名卵生。云何胎生?謂諸有情由胎膜生,當住胎膜,已住、今住胎膜,盛裹破壞胎膜生等,生起現起出、已出。謂象、馬、牛、羊、駝驢、鹿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鬼,一類人趣,復有所餘由胎膜生,廣說如上,是名胎生。云何濕生?謂諸有情由濕氣生,或依草木諸葉窟聚,或依腐肉食糞穢等,或依陂池、河海展轉相潤、相逼、相依生等,生起現起出、已出,謂蚊蚋、蠛蠓、百足、蚰蜒、蚑行蜂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人趣,復有所餘由濕氣生,廣說如上,是名濕生。云何化生?謂諸有情生無所託,諸根無缺,支體圓具,依處頓生、頓起、頓出,謂諸地獄、天趣,一切中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鬼,一類人趣,復有所餘諸有情類生無所託,廣說如上,是名化生。問:欲界天中諸妙色鳥為卵生?為化生耶?若卵生者,彼命終已,應有尸骸,是則諸天應見穢色。然諸天眾於六處門常對妙境,如契經說,彼眼所見一切可愛,適意平等,乃至意所知亦爾。若是化生,前化生中何故不說?答:彼皆卵生。問:若爾,彼命終已,應有尸骸,云何諸天見穢色耶?答:彼命終未久,有暴風飄舉其尸,遠棄他處;有餘師說:彼皆化生。問:前化生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彼已攝在前所說一類妙翅鳥中,是以無過。問:如是四生,以何為自性?答:四蘊、五蘊以為自性。謂欲色界五蘊,無色界四蘊。此中有說唯異熟蘊以為自性,有說亦通長養,是名四生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生?答:諸有情類和合而起,故名為生。問:三界五趣皆和合起,亦名為生,何獨此四?答:此四唯令有情數起,亦遍攝有情數。界趣不爾,以界雖遍有情數,而非但有情數起,通非情故。趣雖但有情起,而非遍有情數,不攝中有故。由此但四說名為生。問:生是何義?答:有情現義是生義,有情起義、有情出義,是生義。

四解 集異門論九卷三頁云:四生者,一、卵生,二、胎生,三、濕生,四、化生。云何卵生?答:若諸有情從卵而生,謂在卵[穀-禾+卵],先為卵[穀-禾+卵]之所纏裹,後破卵[穀-禾+卵]方得出生。此復云何?如鵝、雁、孔雀、[至+鳥]鵒、鸚鵡、春鸚、離黃、命命鳥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并一類人。復有所餘諸有情類從卵而生。謂在卵[穀-禾+卵]先為卵[穀-禾+卵]之所纏裹,後破卵[穀-禾+卵]方出生者,皆名卵生。云何胎生?答:若諸有情從胎而生,謂在胎藏,先為胎藏之所纏裹,後破胎藏方得出生。此復云何?如像、馬、駝、牛、驢、羊、鹿、水牛、豬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鬼,一類人,復有所餘諸有情類從胎而生,謂在胎藏,先為胎藏之所纏裹,後破胎藏方出生者,皆名胎生。云何濕生?答:若諸有情展轉溫暖,展轉潤濕,展轉集聚,或依糞聚,或依注道,或依穢廁,或依腐肉,或依陳粥,或依叢草,或依稠林,或依草庵,或依葉窟,或依池沼,或依陂湖,或依江河,或依大海、潤濕地等方得出生。此復云何?如蟋蟀、飛蛾、蚊虻、蠓蚋、麻生蟲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并一類人,復有所餘諸有情類展轉溫暖,廣說乃至或依大海、潤濕地等,方得生者皆名濕生。云何化生?答:若諸有情,支分具足,根不缺減,無所依托,欻爾而生。此復云何?謂一切天,一切地獄,一切中有,及一分龍,一分妙翅,一分鬼,一分人,復有所餘諸有情類,支分具足,根不缺減,無所依托,欻爾生者,皆名化生。


四無量

瑜伽十二卷十二頁云:復次,云何建立四無量定?謂諸有情有三品故,一者無苦無樂,二者有苦,三者有樂。如其次第,欲與其樂,欲令離苦,欲令其樂永不相離。於彼作意,有四種故。如其次第,建立四種,謂由與樂作意故,拔苦作意故,樂不相離隨喜作意故。建立前三,即於此三欲與樂等。為欲令彼不樂思慕不染污作意故,瞋恚不染污作意故,貪欲不染污作意故,建立於捨。經言:以慈俱心,乃至廣說。現前饒益,故名慈俱;饒益相故,名慈善友。其饒益相,略有二種:一欲利益,二欲安樂。此二種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無怨者,離惡意樂故。無敵者,離現乖諍故。無惱害者,離不饒益事故。廣者,所緣廣大故。大者,利益安樂思惟最勝故。無量者,果無量故。如四大河,眾流雜處。善修習者,極純熟故。設有問言:慈俱等心有何等相?故次答言: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勝解遍滿者,增上意樂勝解周普;義具足者,圓滿清白故;住者,所修觀行日夜專注,時專注故。問:如經言:善修習慈,極於遍淨,乃至廣說。此何密意?答:第三靜慮,於諸樂中其樂最勝,憶念此樂,修習慈心,慈最第一故,說修慈極於遍淨。憶念空處,修習悲心,亦最第一,以修悲者,樂欲拔苦,無色界中,遠離眾苦,斷壞等苦,彼都無故,是故憶念無邊空處。修悲等至,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苦有情,到無眾苦及所依處。修喜定者,亦常憶念無邊識處,慶諸有情所得安樂,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受無量樂,猶如識處,識無限量,是故憶念識無邊處。修習喜定,為最第一。修捨定者,亦常憶念無所有處,作如是念,無所有處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捨最第一,如阿羅漢苾芻,一切苦、樂、不苦不樂現行位中皆無染污,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得如是捨。是故憶念無所有處,修習捨定,為最第一。如是一切皆是聖行,唯聖能修。故經宣說覺分俱行。

二解 瑜伽十四卷八頁云:又有四法,於諸有情對治恚害、不樂、欲、貪。善修習時,能生大福,能趣離欲:一慈,二悲,三喜,四捨。

三解 瑜伽四十四卷九頁云:云何菩薩修四無量慈、悲、喜、捨?謂諸菩薩略有三種,修四無量:一者有情緣無量,二者法緣無量,三者無緣無量。若諸菩薩,於其三聚一切有情安立,以為無苦、無樂、有苦有樂,於其最初欲求樂者,發起與樂增上意樂,普緣十方安住無倒有情勝解,修慈俱心,當知是名有情緣慈。若諸菩薩,住唯法想增上意樂,正觀唯法,假說有情,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法緣慈。若諸菩薩,復於諸法遠離分別,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無緣慈。如有情緣、法緣、無緣三慈差別,悲、喜、捨三,當知亦爾。若諸菩薩,於有苦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悲俱心,是名為悲。若諸菩薩,於有樂者,發起隨喜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喜俱心,是名為喜。若諸菩薩,即於如是無苦、無樂、有苦有樂三種有情,隨其次第,發起遠離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捨俱心,是名為捨。

四解 顯揚四卷一頁云:論曰:無量者,謂四無量,廣說如經。一、慈無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住者,如前靜慮中說。二、悲無量:謂悲心俱,乃至廣說悲心俱者,於有苦眾生欲拔苦,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與苦害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拔苦害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三、喜無量;謂喜心俱,乃至廣說喜心俱者,於有樂眾生隨喜彼樂,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與苦具不喜樂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不喜樂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四、捨無量: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說。此四無量體性云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為體,悲以不害善根為體,喜以不嫉善根為體,捨以無貪無瞋善根為體,皆是憐愍眾生法故。於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捨是無貪無瞋一分。又復與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并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

五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七頁云:無量者,謂四無量: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與樂相應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此中顯慈無量,以靜慮為所依,有情為境界,願彼與樂相應為行相,定慧為自體,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故,諸心、心法為助伴。當知悲等一切功德,隨其所應亦爾。悲云何?謂於諸有情離苦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所依、自體、助伴,與慈相似故。喜云何?謂於諸有情不離樂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捨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利益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利益意樂者,謂於與樂相應等有情所,棄捨愛等,作是思惟,當令彼解脫煩惱,如是意樂,名捨行相;利益意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又云:復次,無量作何業?謂捨所治障,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捨所治障者,謂如其次第四無量,能捨瞋、害、不樂、愛恚故;哀愍住者,謂四無量,於利益有情事隨順轉住。由於一切有情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者,由愍諸有情不顧自身故。

六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二頁云:頌云:憐愍諸有情,起和合遠離,常不舍利樂,四意樂歸禮。今此頌中顯四無量。憐愍諸有情者,是總句。起和合意樂者,顯慈無量,欲令有情樂和合故;起遠離意樂者,顯悲無量,欲令有情遠離苦故;起常不捨意樂者,顯喜無量,欲令有情不捨樂故;起利樂意樂者,顯捨無量,欲令有情獲得利益及安樂故。捨謂棄捨,欲令有情捨樂受等煩惱隨眠,不捨有情;又處中住,說名為捨。緣此功德,歸依敬禮諸佛法身,故名歸禮。餘頌准此,一切應知。

七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一頁云:論曰:無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捨。言無量者,無量有情為所緣故,引無量福故,感無量果故。此何緣故唯有四種?對治四種多行障故。何謂四障?謂諸瞋、害、不欣慰、欲貪瞋。治此如次,建立慈等。不淨與捨,俱治欲貪,斯有何別?毗婆沙說:欲貪有二:一色,二淫。不淨與捨,如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淫貪,餘親友貪,捨能對治。四中初、二,體是無瞋,理實應言,悲是不害,喜則喜受,捨即無貪,若并眷屬,五蘊為體;若捨無貪性,如何能治瞋,此所治瞋,貪所引故,理實應用二法為體。此四無量行相別者:云何當令諸有情類得如是樂,如是思惟入慈等至;云何當令諸有情類離如是苦,如是思惟入悲等至;諸有情類得樂離苦,豈不快哉,如是思惟,入喜等至;諸有情類平等平等,無有親怨,如是思惟入捨等至。此四無量,不能令他實得樂等,寧非顛倒。願欲令彼得樂等故,或阿世耶無顛倒故,與勝解想相應起故,設是顛倒,復有何失?若應非善,理則不然,此與善根相應起故;若應引惡,理亦不然,由此力能治瞋等故。此緣欲界一切有情,能治緣彼瞋等障故。然契經說,修習慈等思惟一方一切世界。此經舉器以顯器中。第三但依初、二靜慮,喜受攝故,餘定地無;所餘三種,通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謂除未至。是容豫德,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或有欲令此四無量隨其所應,通依十地,謂欲、四本、近分中間。此意欲令定不定地根本加行皆無量攝前,雖說此能治四障而不能令諸惑得斷,有漏根本靜慮攝故,勝解作意相應起故,遍緣一切有情境故,此加行位制伏瞋等,或此能令已斷更遠故。前說此能治四障,謂欲、未至亦有慈等,似所修成根本無量,由此制伏瞋等障已,引斷道生,能斷諸惑。諸惑斷已,離染位中方得根本四種無量。於此後位雖遇強緣,而非瞋等之所蔽伏。初習業位云何修慈?謂先思惟自所受樂。或聞說佛、菩薩、聲聞及獨覺等所受快樂,便作是念,願諸有情一切等受如是快樂。若彼本來煩惱增盛,不能如是平等運心,應於有情分為三品,所謂親友、處中、怨仇。親複分三,謂上中下;中品唯一;怨亦分三,謂下中上。總成七品。分品別已,先於上親發起真誠與樂勝解。此願成已,於中下親亦漸次修如是勝解。於親三品得平等已,次於中品下中上怨亦漸次修如是勝解。由數習力,能於上怨起與樂願與上親等。修此勝解既得無退,次於所緣漸修令廣,謂漸運想思惟一邑一國一方一切世界,與樂行相無不遍滿,是為修習慈無量成。若於有情樂求德者,能修慈定令速疾成;非於有情樂求失者以斷善者,有德可錄。麟喻獨覺,有失可取。先福罪果,現可見故。修悲喜法,准此應知。謂觀有情沒眾苦海,便願令彼皆得解脫,及想有情得樂離苦,便深欣慰,實為樂哉。修捨最初從處中起,漸次乃至能於上親起平等心,與處中等。此四無量,人起非餘。隨得一時,必成三種,生第三定等,唯不成喜故。

八解 法蘊足論六卷七頁云: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無量,何等為四?謂有一類慈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一。復有一類悲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二。復有一類喜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三。復有一類捨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四。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釋。

九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三頁云:四無量者,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無量云何?答:諸慈及慈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慈無量。悲無量云何?答:諸悲及悲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悲無量。喜無量云何?答:諸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喜無量。捨無量云何?答:諸捨及捨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捨無量。

十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一卷十四頁云:問:此四無量自性是何?答: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四蘊、五蘊為自性;欲界者四蘊,色界者五蘊。問:若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者,慈對治何等瞋?悲對治何等瞋耶?答:慈對治斷命瞋,悲對治捶打瞋。復次,慈對治應瞋處瞋,悲對治不應瞋處瞋。有作是說,慈無量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悲無量以不害為自性,對治害故;喜以喜根為自性。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問:若喜無量以喜根為自性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喜無量?謂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所起身、語二業者,彼所起心不相應行皆名為喜,豈有喜受與受相應?答:彼文應說:謂喜及喜相應想、行、識,不應言受而言受者,是誦者謬。復次,彼論總說五蘊為喜無量自性,雖喜受與受不相應,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故作是說亦不違理。有餘師說:此喜無量,欣為自性。欣體非受,別有心所與心相應。有說:欣在喜根相應聚中可得。有作是說:喜根後生欣,由喜力所引起故。若作是說,此喜無量與受相應亦不違理。捨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無量自性。問:此四無量,其相云何?答:自性即是相,相即是自性。自性與相,不相離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授與饒益是慈相,除去衰損是悲相,慶慰得捨是喜相,忘懷平等是捨相。已說無量自性及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量?無量是何義?答: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戲論煩惱,故名無量。問:戲論有二種,一愛戲論,二見戲論,何無量對治何戲論耶?答:無量不能斷諸煩惱,但能制伏,或令轉遠。有時四種皆對治愛,有時四種皆對治見。若依四種近對治說,應言慈、悲近對治見戲論,以見行者多瞋恚故;喜、捨近對治愛戲論,以愛行者多親附故。有作是說,慈、悲近對治愛戲論,喜、捨近對治見戲論。復次,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放逸煩惱,故名無量。謂四無量能近對治欲界放逸諸煩惱故。復次,如是四種,是諸賢聖廣遊戲處,故名無量。如富貴人有無量種廣遊戲處,謂諸園苑宮殿臺閣遊獵等處。復次,如是四種能緣無量有情為境,生無量福,引無量果,故名無量。如彼卷十四頁至八十三卷十六頁廣說。

十一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頁云:四無量者,謂慈、悲、喜、捨。慈謂與樂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悲謂除苦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有說不害為性。喜謂慶慰作意相應喜根為性;有說以善心所中欣為自性。捨謂平等作意相應,無貪善根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無量?答:由此四種緣無量有情故,生無量善法故,招無量勝果故。廣說此四,亦如餘處。


四沙門

大毗婆沙論六十六卷六頁云:准陀經中亦作是說,沙門有四,無有第五。四沙門者,一、勝道沙門,二、示道沙門,三、命道沙門,四、污道沙門。應知此中勝道沙門者,謂佛世尊自能覺故,一切獨覺應知亦然。示道沙門者,謂尊者舍利子,無等[雨/只]故,大法將故,常能隨佛轉法輪故,一切無學聲聞應知亦爾。命道沙門者,謂尊者阿難陀,雖居學位,而同無學多聞,聞持具淨戒禁,一切有學應知亦然。污道沙門者,謂莫暍落迦苾芻,喜盜他財物等是。


四種補特伽羅能生梵福

大毗婆沙論八十二卷十四頁云:佛說有四補特伽羅,能生梵福。云何為四?謂有一類補特伽羅,於未曾立窣堵波處,為佛舍利,起窣堵波。是名第一補特伽羅能生梵福。復有一類補特伽羅,於未曾立僧伽藍處,為佛弟子起僧伽藍。是名第二補特伽羅能生梵福。復有一類補特伽羅,佛弟子眾,既破壞已;還令和合。是名第三補特伽羅能生梵福。復有一類補特伽羅,修四梵住。是名第四補特伽羅能生梵福。如彼廣說。


世間八法於佛無染

大毗婆沙論七十六卷五頁云:問:佛亦曾遇此世八法;如何說佛解脫此耶?謂一日中,勇猛長者,曾奉施佛三百千衣。諸如是等,名佛遇利。佛入娑羅婆羅門邑,乞食不得,空缽而還。諸如是等,名佛遇衰。佛於生時,名譽上至他化自在。得菩提時,名譽上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名譽上至大梵王宮。諸如是等,名佛遇譽。佛為戰遮婆羅門女孫陀利女惡心毀謗,惡名流布十六大國。諸如是等,名佛遇毀。佛為跋羅墮闍梵志,以五百頌,現前譏罵。諸如是等,名佛遇譏。即此梵志,須臾迴此五百頌言,現前讚佛,如是論力,及鄔波離以妙伽他現前讚佛,尊者舍利子以眾多頌現前讚佛無上功德,尊者阿難陀以眾多頌現前讚佛希有妙法。諸如是等,名佛遇稱。佛有輕安及勝受樂,一切有情所不能及。名佛遇樂。佛有頭痛背痛腹痛,及有傷足出血等事,名佛遇苦。既有此事;如何解脫?答:雖遇此事;而不生染。故說世尊於此解脫。謂佛雖遇利等四法;而心不生高歡喜愛。又佛雖遇衰等四法;而心不生下慼憂恚。如妙高山,據金輪上;八方猛風,不能傾動。世尊亦爾。住戒金輪,此世八法,所不能動。是故名為於此解脫。解脫此故,說為不染。


如來焚身處

西域記六卷十九頁云:城北渡河三百餘步,有窣堵波,是如來焚身之處。地今黃黑,土雜灰炭。至誠求請,或得舍利。如來寂滅,人天悲感。七寶為棺,千纏身。設香華,建旛蓋。末羅之眾,奉輿發引。前後導從,北渡金河。盛滿香油,積多香木,縱火以焚。二不燒。一極襯身,一最覆外。為諸眾生分散舍利,惟有髮爪,儼然無損。


如來超過世間八法

大毗婆沙論四十四卷十一頁云:復次如來生身,雖是有漏;而超八法,故說不染。問:利等八法,如來亦有;何故言超?利、謂哀愍勇長者故;一日受彼三億具衣。衰、謂入彼大婆羅村乞食不得,空缽而返。毀、謂戰遮婆羅門女及孫陀利,謗佛聲遍十六大國。譽、謂如來生時,聲徹他化自在。成佛、聲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聲至梵世。稱、謂跋羅墮闍梵誌,以五百頌,現前讚佛。論力外道塢波離等諸大論師,以百千頌,瞻仰讚佛。具壽阿難,合掌讚佛諸希有法。尊者舍利子恭敬讚佛諸無上法。如是一切。譏、謂跋羅墮闍梵誌先五百頌現前罵佛。苦、謂如來有時背痛,礫石毒刺,傷足指等。樂、謂如來有輕安樂,及生死中最勝受樂。如何世尊超世八法?答:如來雖遇利等四法;而不生於高歡喜愛。如來雖遇衰等四法;而不生於下慼憂恚。由此名超。故稱不染。非謂無漏,立不染名。如妙高山,住金輪上,八方猛風不能傾動。諸佛亦爾。住淨尸羅,世間八法不能傾動。


如來不為世間八法所染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三卷九頁云:復次世法者:即世八法。如來不為世八法所染,故言世法不染。非謂無漏。謂世八法,隨順世間有情;世間有情、亦隨順世八法。世八法隨順如來;如來不隨順世八法。故說如來非世法所染。復次如來離世八法,故言不染。非謂無漏。問:如來亦有世八法;何故言離?有利者:如鄔揭羅長者、於一日中、以三百千衣服施佛。時縛迦醫王等八十人、於一日中、各奉佛百千雙憍捨耶衣。無利者:如佛一時著衣持缽入娑羅婆羅門村乞食。空缽而入,空缽而出。有譽者:佛初生時,名至他化自在天。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名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名至梵天。非譽者:如佛一日、遭戰遮婆羅門女誹謗。又於一時因孫陀利女惡聲聞於十六大國。有毀者:如跋羅惰闍惡口婆羅門、以五百頌現前罵佛。有讚者:如即彼婆羅門、以佛容色不異故,便生淨信。復以五百頌現前讚佛。尊者舍利子以眾多頌現前讚佛無上功德。尊者阿難陀以眾多頌現前讚佛希有妙法。如是鄔波離婆耆奢尼羅部底等諸大論師皆以百千伽他現前讚佛。有樂者:佛有殊勝身心受樂及輕安樂,一切有情所不能及。有苦者:世尊亦有背痛、頭痛、朅他羅刺傷足,及迸石傷指出血。如是等法,世尊皆有;何故言離?答:彼皆不能令佛生染,故名為離。謂佛世尊、雖遇利等四法;而心不高。雖遭無利等四法;而心不下。又雖遇利等四法,而心不歡。雖遭無利等四法;而心不慼。又雖遇利等四法;而心不染故生喜。雖遭無利等四法;而心不憎故生憂。又雖遇利等四法;而不生愛。雖遭無利等四法;而不生恚。譬如妙高山王,住金輪上,八方猛風不能傾動;世尊亦爾。安住戒金輪上,世間八風所不能動。是故名為不為世法之所染汙。非謂生身是無漏故,說為不染。


自性散動

世親釋四卷十九頁云:自性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舍利子!此但有名,謂之為色。何以故?色之自性、無所有故。


灰炭窣堵波

西域記六卷十五頁云:太子剃髮窣堵波東南曠野中,行百八九十里,至尼拘盧陀林,有窣堵波,高三十餘尺。昔如來寂滅,舍利已分。諸婆羅門無所得獲。於涅疊般那(唐言焚燒。舊雲闍維。訛也。)地,收餘灰炭,持至本國,建此靈基,而修供養。自此以降,奇跡相仍。疾病之人,祈請多愈。(闕茲字今補)灰炭窣堵波側,故伽藍中,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之所。


我一切不忍

大毗婆沙論九十八卷十六頁云:諸起此見,我一切不忍。此於五見,何見攝?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長爪梵誌,來詣佛所而白佛言:喬答摩!當知我一切不忍。乃至廣說。契經雖作是說;而不說此於五見何見攝,見何諦斷此見。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問:何故名為長爪梵誌?答:由彼梵誌,身爪俱長,而且說為長爪梵誌。問:彼復何緣留此長爪?答:彼貪習業,無容翦故。有作是說:彼恆山居,爪髮雖長;無人翦剃。復有說者:彼在家時,樂習絃管。後雖出家;猶愛長爪。故不翦之。有餘師說:彼在外道法中出家。外道法中,有留爪者;故說彼為長爪梵誌。此中以二事推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冶。如文應知。問:此惡見趣,等起云何?答:尊者舍利子及大目乾連,投佛出家,是此等起。謂長爪梵誌,是舍利子舅。曾教尊者外道書論。聞舍利子與大目連歸佛出家,深心憂悔,作如是念:智境無窮。設解深遠;終有迴義。彼喬答摩,多聞智慧,雖定應勝舍利子等;而必應有勝喬答摩。定復有餘能勝彼者。如是展轉,智境無窮。故我不應不設方便。作是念已;來詣佛所,而白佛言:喬答摩!當知我一切不忍。世尊告曰:汝為忍此所起見不?時彼梵誌,作是思惟:若答言忍;便違所立。若言不忍;便無所宗。若無所宗;則非論道。思已媿恥,默然而住。復次長爪梵誌,是斷見者。彼觀一切後當必斷。故佛告言:汝所起見,亦當斷不。復次長爪梵誌,是猶豫者。彼觀一切皆可猶豫。故佛告言:汝於自見亦猶豫不。然彼梵誌,有占相智。自知所立,必當墮負。故彼梵誌默然而住。世尊告曰:無量有情,同汝所見;汝亦同彼。謂諸世間,依三種見。一、有一類,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一切忍。二、有一類,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一切不忍。三、有一類,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一分忍,一分不忍。此中若言一切我皆忍者;彼依此見,生愛貪著。若言一切我皆不忍者;彼依此見,不生愛貪著。若言我一分忍一分不忍者;彼依此見,一分生愛貪著,一分不生愛貪著。問:一切見趣,無不皆能生愛貪著;世尊何故說依彼見有不生者:答:應知彼經有別意趣。謂常見者,執有後世。於能引發後有業思,生愛貪著。若斷見者,執無後世。於能引發後有業思,不愛貪著。是彼契經所說意趣。然諸見趣,無不皆能生愛貪著。謂斷見者,信有現在入胎為初,命終為後;撥無他世。於此見中,生愛貪著;與常見者,保執無異。


佛牙伽藍

西域記三卷十八頁云:新城東南十餘里故城北大山陽,有僧伽藍,僧徒三百餘人。其窣堵波中,有佛牙,長可寸半。其色黃白。或至齋日,時放光明。昔訖利多種之滅佛法也,僧徒解散,各隨利居。有一沙門,遊諸印度,觀禮聖跡,伸其至誠。後聞本國平定,即事歸途。遇諸群象,橫行草澤,奔馳震吼。沙門見已;升樹以避。是時群象,相趨奔赴,競吸池水,浸漬樹根。互共排掘,樹遂顛僕。既得沙門;負載而行。至大林中,有病象瘡痛而臥。引此僧手,至所苦處;乃枯竹所刺也。沙門於是拔竹傅藥,裂其裳,裹其足。別有大象,持金函授與病象。象既得已;轉授沙門。沙門開函,乃佛牙也。諸象圍繞,僧出無由。明日齋時,各持異果,以為中饌。食已;載僧出林數百里外,方乃下之。各跪拜而去。沙門至國西界,渡一駛河。濟呼中流,船將覆沒。同舟之人,互相謂曰:今此船覆,禍是沙門。必有如來舍利。諸龍利之。船主檢驗,果得佛牙。時沙門舉佛牙,俯謂龍曰:吾今寄汝。不久來取。遂不渡河,迴船而去。顧河歎曰:吾無禁術,龍畜所欺。重往印度,學禁龍法。三歲之後,復還本國。至河之濱,方設壇場。其龍於是捧佛牙函,以授沙門。沙門持歸,於此伽藍而修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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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丹霞燒佛

鄧州丹霞山天然禪師,曾到洛東慧林寺,因天寒,遂取殿中木佛,燒之取暖,院主見之呵曰:為何燒我木佛?師以仗撥灰說:吾燒取舍利。院主說:木佛那有舍利?師說:既無舍利,再取兩尊燒之。院主遂悟自性。這是破除世人執外間土木偶像為佛,不見自性佛之弊。


十大弟子

釋迦佛的十位大弟子,即舍利弗智慧第一、目犍連神通第一、須菩提解空第一、阿難陀多聞第一、優波離持戒第一、阿那律天眼第一、大迦葉頭陀第一、富樓那說法第一、迦旃延論議第一、羅睺羅密行第一。


四大弟子

佛弟子中以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摩訶迦葉等為四大弟子。


四法不壞

正受心、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因此四法不會毀壞,故謂四法不壞。


如意珠

一種有求必如意的寶珠,出自龍王或摩竭魚的腦中,或是佛的舍利所變成。


托鉢天王

四天王之一,即北方多聞天王,梵名毘沙門,管領羅剎夜叉,佛令掌擎古佛的舍利塔,故俗稱為托塔天王。


法身塔

安置法身舍利的塔。


生身供

供養釋尊舍利的法會。


身子

舍利弗的譯名。梵語舍利,華譯為身,弗多羅華譯為子。舍利弗是佛十大弟子之一。


金骨

舍利


離垢世界

舍利弗將來成佛的國名。


靈骨

即佛的舍利子,是戒定慧薰馥所成的結晶體。


骨塔

舍利塔。


鶖鷺子

舍利弗的譯名。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ㄊㄚˇ, [名]

1.形高頂尖的建築物,築於佛寺內用以藏舍利和經卷等。源出於印度。層數多為單數,用木、磚、石等材料建成。也稱為「佛圖」、「浮圖」、「浮屠」、「窣堵波」。

2.高聳而形狀似塔的建築物。如:「燈塔」、「水塔」、「瞭望塔」、「金字塔」。

3.一種西式點心。為英語tart的音譯。指上層無皮露餡的小甜餅或水果派。如:「蛋塔」、「椰子塔」。


唄讚

ㄅㄞˋ ㄗㄢˋ
歌詠讚頌佛教三寶的偈頌。唐.段成式〈寺塔記〉:「移塔之時,僧守行建道場出舍利,俾士庶觀之。唄讚未畢,滿地現舍利。」也作「唄唱」、「讚唄」。


佛國

ㄈㄛˊ ㄍㄨㄛˊ, 1.佛度化的世界。《大寶積經.卷一九.佛剎功德莊嚴品》:「復次,舍利弗,彼佛世界功德莊嚴,無量佛國悉無與等。」

2.以佛教為國教的國家。


佛家

ㄈㄛˊ ㄐㄧㄚ, 1.佛教。《二刻拍案驚奇.卷一》:「即是道家青牛騎出去,佛家白馬馱將來。」《儒林外史.第四一回》:「又有極大的法船,照依佛家中元地獄赦罪之說,超度這些孤魂升天。」

2.佛菩薩的境地。如淨土、寺院,都可稱為「佛家」。《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七九.第三分舍利子品第二之一》:「欲生佛家入童真地,常不遠離諸神、菩薩,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佛舍利

ㄈㄛˊ ㄕㄜˋ ㄌㄧˋ
釋迦牟尼佛火化後,一粒粒的靈骨。《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於後百年,有王阿育,以神力分佛舍利,役諸鬼神,造八萬四千塔,布於世界皆同日而就。」


方便之門

ㄈㄤ ㄅㄧㄢˋ ㄓ ㄇㄣˊ
本指佛家用靈活的方式勸誘各種人信仰佛教。後指給予便利。唐.王勃〈廣州寶莊嚴寺舍利塔碑〉:「維摩見病,益伸方便之門,道安謝歸,思遠朝廷之事。」


大雁塔

ㄉㄚˋ ㄧㄢˋ ㄊㄚˇ
位於西安市南的塔。塔四方形,共七層,磚造,氣勢雄偉,仿印度佛塔的制度,內藏佛教的經像,每層中心葬有舍利


多寶塔

ㄉㄨㄛ ㄅㄠˇ ㄊㄚˇ
東晉時,耶舍尊者自西域奉多寶如來全身舍利來中國,建塔於白雲峰,世稱為「多寶塔」。


蜩沸

ㄊㄧㄠˊ ㄈㄟˋ
比喻世局紛亂,擾攘不寧。參見「蜩螗沸羹」條。如:「國事蜩沸」。唐.王勃〈廣州寶莊嚴寺舍利塔碑〉:「雖復百魔蜩沸,聽鼓鐸而懷音。」


皈身

ㄍㄨㄟ ㄕㄣ
轉身。《西遊記.第八回》:「說罷,放舍利之光,滿空有白虹四十二道,南北通連。大眾見了,皈身禮拜。」


化度寺碑

ㄏㄨㄚˋ ㄉㄨˋ ㄙˋ ㄅㄟ
唐代化度寺邕禪師舍利塔銘。唐李百藥撰,歐陽詢書,記述化度寺邕禪師的生平行誼。碑字溫秀韻致,筆畫清勁煥發,結構縝密。宋代刻石已亡,今所傳拓本多為翻刻。


宏綱

ㄏㄨㄥˊ ㄍㄤ
大綱。漢.孔安國〈書經序〉:「舉其宏綱,撮其機要。」唐.王勃〈廣州寶莊嚴寺舍利塔碑〉:「振溫良之逸步,得毗贊之宏綱。」


青霄

ㄑㄧㄥ ㄒㄧㄠ
青天、碧空。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琉璃殿相近青霄,舍利塔直侵雲漢。」《三國演義.第二十一回》:「此一行如魚入大海,鳥上青霄,不言屣網之羈絆也!」


軒騫

ㄒㄩㄢ ㄑㄧㄢ
高飛的樣子。元.吳萊〈雙林寺觀傅大士頂相舍利及耕具故物〉詩:「一牛眠雲已化石,雙鶴覆雨仍軒騫。」


恂慄

ㄒㄩㄣˊ ㄌㄧˋ
畏懼害怕。《禮記.大學》:「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宋.沈括〈泗州龜山水陸禪院佛頂舍利塔記〉:「近歲過之,則舟人鼓氣自若,無復嚮日危懼恂慄之色。」


正定

ㄓㄥˋ ㄉㄧㄥˋ
佛教的修行方法八正道的第八支。謂修習禪定。《雜阿含經.卷一八》:「復問舍利弗:『有道有向,修習多修習斷此縛耶?』舍利弗言:『有!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


灼臂

ㄓㄨㄛˊ ㄅㄧˋ
佛教儀式之一。將少量檀香置於臂上,燃香燒臂。源於佛教「燃身供佛」的典故,象徵將身心奉獻佛法。《宋史.卷三二○.蔡襄傳》:「開寶浮圖災,下有舊瘞佛舍利,詔取以人,宮人多灼臂落髮者。」


持身

ㄔˊ ㄕㄣ
修治其身。《列子.說符》:「子知持後,則可言持身矣。」宋.蘇軾〈廣州東莞縣資福寺舍利塔銘〉:「至於持身厲行,練精養志,或乘風而仙,或解形而去。」


十大弟子

ㄕˊ ㄉㄚˋ ㄉㄧˋ ㄗˇ
佛教將摩訶迦葉、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富樓那、摩訶迦旃延、阿那律、優波離、阿難陀、羅?羅為釋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唐.白居易〈三教論衡〉:「又如仲尼之有十哲亦猶如來之有十大弟子。」


授記

ㄕㄡˋ ㄐㄧˋ
佛教用語:(1) 一種佛經的體裁。為十二分教之一。指記載佛回答有關弟子等人死後往生何處的經典。(2) 佛對某菩薩預言其未來成佛之事,稱為「授記」。《放光般若經.卷三》:「舍利弗問須菩提,言:『諸有住是三昧者,為已從過去諸佛授記已耶?』」


聖僧

ㄕㄥˋ ㄙㄥ
佛教用語:(1) 佛教稱由悟道的出家人所組成的團體。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八》:「於一切聖僧不壞信。」(2) 禪林僧堂中央所安置的佛弟子像,如舍利弗、目犍連等。(3) 尊稱精通佛法、悟得大道的高僧。《西遊記.第二七回》:「原來這唐僧是個慈憫的聖僧。他見行者哀告,卻也回心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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