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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不二

[佛光大辭典]

謂人我一體。人類向來以愛護自己為出發點,然而佛教則主張護己者亦必須護他人。即愛護自己之同時,亦須愛護他人猶如愛護自己一般。此係由於自己與他人並非互相對立者,且與他人若能相互協助,彼此扶持,人與人之間即能更加了解。由上述之觀念而形成自他融合(梵 parātmasamatā),此將他人轉迴融入自己之中(梵 parātmaparivarta),係大乘佛教所特別強調者。 p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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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十不二門

(一)乃指天台宗所立十種不二法門,以顯示觀心之大綱者。湛然據智顗之法華玄義所說之十妙,賦與實踐之解釋,即由門十妙立色心不二乃至受潤不二等十門,稱為十不二門。一般認為十不二門是互不相容、對立的,但由法華圓教來說,十不二門係顯示相互圓融,一體不可區分。故從凡夫現實之一念而言,一念本自圓滿具足宇宙之一切(即圓滿具足三千諸法),觀自身為無實體之空,但為虛假之現象,即可悟入十妙之理。

十不二門之成立有其先後順序,內容大致如下:

(一)色心不二門,係根據十妙中之境妙而立。智慧觀照之對象,總攝於一念之中。分別而言,則有色法與心法二種。但因宇宙一切均攝入於凡夫一念之中,故稱心外無法。此外,即使是一微塵,亦圓滿具足宇宙之一切,故稱色法與心法不二,無所區別。

(二)內外不二門,係根據智妙及行妙而立。智慧所觀照之對象,雖有內外之分(即屬自己內在之一念心法,與自己以外所有心物之現象),但自三千、三諦之理而言,實無內外之區別,故稱不二。亦即內在之心與外在之佛、眾生等三法互融,本質上無別。

(三)修性不二門,係根據智妙及行妙所立。一念之性德,本來具足一切,但必須假借智慧之力,再加以後天之實踐修行始可顯現,故性與修之關係,宛如水與波;即依修照性,依性起修,故稱不二。

(四)因果不二門,係根據位妙及三法妙而立。雖因修德而有因位與果位之別,然此亦僅是本來具足之三千諸法,其現象各有差別,實則因與果二者之本體無異。

(五)染淨不二門,係根據感應妙及神通妙而立。由因果之別,雖可分為被煩惱所污之「染」,及離煩惱之「淨」,然此亦僅是法性與無明互斥或互用之二面。亦即法性變成無明而作用時,即造出迷之九界,無明變為法性作用時,則隨緣而有自由自在之教化作用,故稱染淨迷悟無別。

(六)依正不二門,係根據感應妙及神通妙而立。對前所述之淨,雖有正報之佛身(毘盧遮那佛)與依報之佛土(常寂光土)之別,但此依正二報,於理已本具於一心,故無依正之別。

(七)自他不二門,係根據感應妙及神通妙而立。「自」指施教化之佛,「他」指被教化之眾生。佛隨眾生根機而施教,眾生亦順適其教化,此乃因眾生於理本來具足三千,佛始得以三千之理為果而完成教化,故自他之感應不二。

(八)三業不二門,係根據說法妙而立。佛陀必以身、口、意三業教化眾生,而此三業不外是本具三千之表現,此與眾生理具之三千無異,故佛與眾生之三業毫無區別。

(九)權實不二門,係根據說法妙而立。佛之三業作用於教化對象時,隨對象而說方便法與真實教,但其三業是攝入一念之中,於理為同一,故三業所表現之權實之法為不二。

(十)受潤不二門,係根據眷屬妙、利益妙而立。佛陀對大小權實之機廣施權實之益,但能受之眾生本具非權非實而成權實之機,故能潤之佛亦具足非權非實,以隨應權實之機起教化。此即共一地之所生,一雨之所潤,故稱受潤不二。〔十不二門指要鈔、十不二門論講義〕

(二)全一卷。唐代荊溪湛然(711~782)撰。為湛然法華玄義釋籤(略稱釋籤)卷十四中之一節,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三冊;另有抄錄自釋籤之單行本普遍流通,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六冊。又作十不二門義、十不二門論、本不二門、本十妙不二門、法華本不二門、法華本十不二門、法華十妙不二門、妙法蓮華經本十妙不二門、法華玄記十不二門。

天台大師智顗撰法華玄義(略稱玄義)來解釋妙法蓮華經經題之「妙」義,共立門十妙與本門十妙,以闡釋佛陀成道之修行與成果兩方面。智顗又曾講說一念三千、三諦圓融等之觀心法門,由門人灌頂記錄成摩訶止觀(略稱止觀)一書。玄義與止觀二書,可視為天台大師之佛教概論,其後並為天台宗教相與修觀方面之經典著作。本書即針對玄義一書所說本十妙而作之注解,共立色心、內外、修性、因果、染淨、依正、自他、三業、權實、受潤等十項相對關係之法門,於每項下又援引止觀之論點以闡明三千、三諦之要旨,確立十項法門本不二、教觀一如、解行雙修等之真義。故本書可謂總括玄義與止觀兩大天台要典教觀相資之宗趣,而成為天台群籍之樞要;於有宋一代,天台宗隆盛,本書更為各方推重,如義寂、源清、宗昱、知禮等天台名德皆多次講布之。

本書之注疏極多,較著名者有道邃之十不二門義一卷、源清之十不二門示珠指二卷、宗昱之十不二門註二卷、知禮之十不二門指要鈔二卷等。 p374


平等觀

(一)指釋尊主張之四姓平等說。印度原有之婆羅門教僅為支配階級之宗教,無視於民眾之濟拔,因此,促成部分王族與庶民階級急速抬頭;又新舊諸宗教思想間,所以有對立之見解,亦因階級之偏見而形成。釋尊之思想,則超越階級偏見,重視道德意義,排除人為階級,強調四姓平等,人類之出生及家系,並非即能限制其貴賤,唯有人類之行為,方足尊貴,故此平等觀之理想,首先實現於釋尊所領導之教團。所謂平等,其精神之發露,則為慈悲,大乘佛教深受此種精神之教化,乃以諸法之本質為空,一切存在之諸法皆為平等。此思想發展至中國,則成為「即」(絕對性之同一)思想之佛教;又天台宗、華嚴宗主張諸法之絕對相為「理」,諸法之個別事相為「事」,理為平等,事為差別,惟兩者「相即」,而有理即事、事即理之關係,故亦主張平等之說。

佛教本身以成為最普遍之宗教自期,故融合不同之見解,表明統一之態度,基於此,使其能在印度、中國、日本、西藏等地,融合各國固有之民族宗教而發展。四姓平等思想之徹底表現,即「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教理,自他不二、自利利他亦以大乘菩薩行為基礎而產生。批判四姓制度之代表著作有金剛針論(梵 Vajrasūcī),此書即基於佛陀之立場,抨擊婆羅門之優越觀。又為實現平等理想之政治,有阿育王之「法」政治,同時關於歸納王政之論以表現其見解者,有龍樹之寶行王正論(梵 Ratnāvalī)。天台之集大成者智顗(538~597)以法華經思想為基礎,揭示「開會」(絕對統一)之教義,強調佛教教法各各具特殊性,並開顯其絕對性意義,此即顯示各各具有其平等之存在理由。如主張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十法界互具者,即證明一切諸法平等、具足佛性。又隨著淨土信仰之一般化,阿彌陀佛濟拔之對象相對地普遍擴大,亦為一般人所能理解接受,故多數之宗教團體在各階級間逐漸形成。在實踐宗教方面,禪之信仰思想亦一般化,於規定僧堂生活之清規中,其依眾議所訂而於行動上必須遵守之條文,則為教團倫理上平等精神之表現。

西元五世紀,傳譯涅槃經時,有「悉有佛性論」與「五性各別說」對立之論爭。七世紀前半,玄奘將瑜伽行派之學說傳至中國,並組織法相宗時,依五性各別說,主張眾生中亦有無佛性者,故而形成當時否定五性各別說之天台、華嚴等宗,與肯定該說之法相宗展開論爭。是後,此論爭亦延及日本,以最澄為中心,諸宗學者之間相互爭論,最後,主張否定論者獲勝,其理由是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被肯定,與宗教觀之深入一般信眾。此外,在日本,以佛教精神為基礎,制訂十七條憲法,打破閉鎖式之氏族制社會,向統一國家之建設邁進,此即聖德太子平等思想之具體表現。

(二)為天台宗三觀中「假觀」之異名。若破俗(即假)而用真(即空),則不稱平等。蓋以「空觀」係於觀中知假非假而破假入空,而「假觀」則知空非空而破空入假。如是空假共破而互用,故稱為平等。維摩經玄疏卷二(大三八‧五二五下):「言平等者,若前破俗用真,不名平等;此觀破用等,故名平等。」又空觀之異名,亦稱平等觀,以空為平等而一一別相之故。(參閱「三觀」706) p1917


洪英搯膝

禪宗公案名。泐潭洪英於翠巖可真禪師會下時,可真嘗以「女子出定」公案接化之,其時會中無解意者,唯洪英叩膝退場,受其讚賞。禪苑蒙求卷上(卍續一四八‧一○六上):「翠巖真點胸,好問僧:『文殊是七佛之師,因甚麼出女子定不得?罔明從下方來,因甚出得女子定?』莫有對者,獨英邵武,方其問時,以手搯其膝而去,真笑曰:『賣匙箸客未在。』」此乃洪英、女子不相對待,立於自他不二之立場;洪英自打膝而去,係令女子出定,無他之作用。 p3863


禮拜

合掌叩頭表示恭敬。略稱為禮、拜。即以身體之動作(身業)來表示尊敬之意;而與口業之讀誦、稱名、讚歎,及意業之觀察,併稱為對佛之五正行。然廣義而言,禮拜對象並不限於對佛,如對塔,對長老、和上(尚)等,均可以禮拜表達恭敬之意。如梵網經卷下謂,若見上座、和上、阿闍梨、大同學、同見、同行之人,皆應承迎禮拜問訊。五分律卷七則載,比丘尼先受具足戒者,雖已百歲,猶應禮拜新受大戒之比丘。又如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所載,佛曾敕教弟子,凡是三寶及「大己比丘」皆應禮。

然行禮拜之儀,並非二六時中皆為合宜,四分律卷六十即舉出若於大行、小行、裸身、剃髮、說法、嚼楊枝、洗口、飲、食、噉果等時刻皆不宜作禮。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亦列舉不宜作禮之五事,即:(一)讀經、誦經時,不得向上座作禮。(二)上座在下處,自在高處時,不得作禮。(三)上座在前,若已去後,不得作禮。(四)不得自座位上向上座作禮。(五)著帽之時,不得對佛作禮。

禮拜之儀,本即為表達恭敬之意,故不得心懷驕傲,於法苑珠林卷二十致敬篇引述北魏勒那摩提所說之七種禮拜(佛)情形,即:(一)我慢憍心禮。(二)唱和求名禮,即為求名譽而行者。(三)身心恭敬禮。(四)發智清淨禮。(五)遍入法界禮,眾生與佛之心相通而達於法界之理時,禮一佛,即通於禮拜諸佛。(六)正觀修誠禮,於禮佛之中,透過正觀,則如禮拜自己內中之佛性。(七)實相平等禮,即以「空」為禮拜之對象,此係「自他不二」之禮拜。其中之前二項即被視為邪體,而第五、第六、第七三項,勒那以之為真禮。其後澄觀於華嚴經疏卷二十七中,除上述七種禮,更加列大悲禮、總攝禮、無盡禮三種,合稱十禮,而以其中之「無盡禮」為至極之禮。

禮拜之種類及禮式作法上有種種不同,大抵而言,自印度以來,於各種禮拜法中,以「五體投地」為最殷重、最恭敬之禮法。其他如禮拜佛法僧三寶,稱為三寶禮;禮拜彌陀之本願成就、光明攝取、來迎引接等三身,稱為三身禮;禮拜釋迦、彌陀及十方諸佛,乃至一切賢聖等,稱為七敬禮。於密宗,遍禮一切諸佛,稱為普禮;普禮時所誦之真言稱普禮真言。又立一腳而跪拜之禮,稱為蹲踞禮;僅以膝部略加彎曲以為禮式,稱為起居禮;採取坐式之叩頭禮,稱為坐禮。於寺院中,禮堂又常稱拜殿;堂內專供作禮用之座席即稱為禮盤、拜席。〔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邪聚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卷三十五、善見律毘婆沙卷十八、禪林象器箋禮則門〕(參閱「和南」3125、「」6582) p658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不二門

一作「法華本迹十妙不二門」,是天台宗顯示十種不二妙理的義門。天台智顗在所說《妙法蓮華經玄義》中曾開示了十種妙(境妙、智妙、行妙、位妙、三法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功德利益妙),嗣後湛然作《法華玄義釋籤》在解釋十妙中,把十妙的無邊法相攝作色心、內外、修性、因果、染淨、依正、自他、三業、權實、受潤十門,而在每一門中都運用一念三千、三諦圓融的義理,把它結歸無二無礙,即稱為「十不二門」。

(1)色心不二門︰這從十妙中境妙立名。天台宗以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七科概括宇宙一切萬法,而一一都有總、別兩種意義。從總的方面說,都在眾生現前根塵相對日夜起滅的一念。從別的方面說,分作色心二法。就一切諸法互相攝入而論,就隨便舉出那一種法都可以作為總,但是在現前的觀行上,卻可以指一念心法為總。然而一切諸法無非心性,隨染淨緣全體起用,心具三千,色亦具三千,心能造,色亦能造。心色只是一個三千,同居一念,體非各別。這就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是為不二。

(2)內外不二門︰這從智妙和行妙立名。此門說大小乘中所闡明的觀法,所觀境不出內外二境。於此內外二境都用圓融三觀觀察它,心、佛及眾生三法的體性,各具三千諸法,本來互受、互攝、互具、互融。佛法具三千,方攝心法及眾生法。眾生法具三千,才和心法及佛法相融。心法具三千,也和眾生法及佛法不相隔歷。隨便觀察內境或者外境,都能遍攝互融,是為不二。

(3)修性不二門︰這也從智妙和行妙立名。說一切眾生的性德,本來具足十界十如三千諸法,然而全體在迷惑之中,必須憑藉妙智解了,發起圓修,由妙智起妙行,才能徹照性德,而此智德復由性德而發,全性起修。本來相即不二,在性時修全在性,起修時性全在修,性常不改,修常宛然,這就性外無修,修外無性,性不礙修,修不礙性,性即是修,修即是性,互泯互融,是為不二。

(4)因果不二門︰這從位妙和三法妙立名。即從人、天到等覺九界眾生為無明惑所覆,三千諸法的實相沒有顯發,都在因位。只妙覺佛無明惑盡,諸法實相真如理究竟顯發,隨機應現,設化無方,才是果位。然而眾生的一念心因已經具備真性、觀照、資成三法,此因顯發而成為果,因果不殊,始終相即,是為不二。

(5)染淨不二門︰這從感應妙和神通妙立名。即無明和法性,就體說,本來不二;就用說,相去懸殊。迷惑就法性翻作無明,全起無明之用,而起無明之用的在纏染心,變造諸法,一多相礙,念念住著。然而在纏的一念染心,本具三千的體用,和離障的淨心沒有差別,所以不二。

(6)依正不二門︰這也從感應妙和神通妙立名。即如來所證果地,於常寂光土下示現凡聖同居,方便有餘,實報無障礙三土,又示現藏、通、別三教的佛果及菩薩等九界身。三土即是寂光、九界無非圓佛。寂令依根的土,圓佛是正報的身。由於一念心因本具三千諸法,三千法中,眾生及五陰二千是正,國土一千屬依。依正既居一心,不分能所。因果相攝,身土不二。從而淨穢之土,勝劣之身,各具三千,體遍法界,彼此相攝,依正互收,是為不二。

(7)自他不二門︰這也從感應妙和神通妙立名。即由十界互具,心、佛及眾生各具眾生及佛。同是一念,自他無別,是為不二。

(8)三業不二門︰這從說法妙立名。即如來證果後,應機垂化,身輪現通,口輪說法,意輪鑒機。百界千如,不出一念,身口平等,心色一如,是為不二。

(9)權實不二門︰這從說法妙立名。即菩薩等九界七方便法(藏、通兩教的二乘及藏、通、別三教的菩薩所同修)為權,以佛界一乘法為實。說法華以前四時中權實不相融攝,到了法華時,開顯九界七方便之權,即是佛界一乘之實。實即是權,權即是實,實外無權,權外無實,非權非實,而權而實,法法皆妙,一一互收,是為不二。

(10)受潤不二門︰這從眷屬妙立名。即三草二木七方便眾生(三草︰下草喻人天,中草喻聲聞緣覺,上草喻藏教菩薩。二木︰小樹喻通教菩薩,大樹喻通別教菩薩)為能受,法華時開顯前三教法皆即圓教佛乘,七方便眾生都蒙授記作佛,譬如三草二木只是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不再有上下大小的等差,是為不二。

以上十門,是就迹門十妙立說,然而迹不離本,亦即本門十妙之旨。

法華時以前的四時三教,為順物情為實施權,隔歷不融,即稱為二。到了法華時,佛隨自意開顯圓實之理,遍融互攝,平等一如,所以總稱為不二。

十不二門原來是《法華玄義釋籤》的一部分,後人把它錄出別行,其註解多到五十餘部,就中宋代著名的台宗學者知禮(世稱四明尊者)作《十不二門指要鈔》二卷發揮湛然的真意,為本書主要的疏釋。此外,唐宋人的撰述現存的有唐‧道邃的《十不二門義》一卷,宋‧源清的《法華十妙不二門示珠指》二卷,宗翌的《註法華本迹十不二門》二卷,仁岳的《十不二門心解》一卷,處謙的《法華玄記十不二門顯妙》一卷,了然的《十不二門樞要》二卷,可度的《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四卷。(黃懺華)

〔參考資料〕 《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十不二門文心解》;《十不二門論講義》;阪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と文化》第二篇第二章。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不二門

色心不二門、內外不二門、修證不二門、因果不二門、染淨不二門、依正不二門、自他不二門、三業不二門、權實不二門、受潤不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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