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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蓋

(名數)蓋即蓋覆之義。有五法,能蓋覆心性而不生善法也。一、貪欲蓋,執著五欲之境以蓋心性者。二、瞋恚蓋,於違情之境懷忿怒以蓋心性者。三、睡眠蓋,心昏身重,而不為其用以蓋心性者。四、掉悔蓋,心之躁動,謂之掉,於所作之事而心憂惱,謂之悔,以蓋心性者。五、疑法,於法猶豫而無決斷,以蓋心性者。法界次第上之上曰:「通名蓋者,蓋以覆蓋為義。能覆蓋行者清淨心善,不得開發,故名為蓋。」又詳智度論十七,大乘義章五本,三藏法數二十四。


[佛光阿含藏]
斷除五捨五,增修於五根,超越五和合,比丘度流淵

別譯雜阿含卷八第八經作「能斷於五蓋,棄捨於五欲,增上修五根,成就五分法,能渡駛流水,得名為比丘」,巴利本作 Pañca chinde, pañca jahe, pañca vuttari bhāvaye, pañcasavgātiko bhikkhu, oghatinno ti vuccatiti.(斷除五,捨五,增修五,超越五結之比丘,稱為渡過暴流者)。巴利本註:斷除「五」,指五蓋─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捨「五」,指五欲─色、聲、香、味、觸。增修「五」,指五根,即五無漏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和合,指五結─貪結、恚結、慢結、嫉結、慳結。


五蓋

五蓋(Pañca nīvaranāni)(巴),蓋即蓋覆之義,謂諸眾生由此貪等五惑,蓋覆心識,而於正道不能明了,沈滯三界,不能出離。五蓋即: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睡眠蓋,四、悼悔蓋,五、疑蓋。

五蓋(pañcanīvarana)(巴),蓋(nīvarana)(巴),是障礙之意,五蓋即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

五蓋(pañca nīvaranāni)(巴),指五種障害。覆蓋心性,而令善法不生之煩惱有五,即:貪欲蓋、瞋恚蓋、惛眠蓋、掉悔蓋、疑蓋。參閱卷二十六第七一八、七一九經。

貪伺(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惑五法能蓋覆心性而不生善法,故稱「五蓋」。

謂貪欲、瞋恚、睡眠、掉舉、疑五者能覆蓋心性,使不生善法。

五蓋(pañca nīvaranāni)(巴),覆蓋心性,使不生善法之五種障礙:貪欲、瞋恚、睡眠、掉戲(或作掉悔)、疑。


負物者,是五結也

巴利本(M. vol. 1, p. 144)作 cavgavāran ti……pañcann' etaj nīvaranānaj adivacanaj:kāmacchandanīvaranassa byāpādanīvaranassa thīnamiddhanīvaranassa uddhaccakukkuccanīvaranassa vicikicchānīvaranassa;(容器者,是五蓋的同義語,即欲貪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調悔蓋、疑惑蓋。)


[佛光大辭典]
五蓋

梵語 pañca āvaranāni。蓋,覆蓋之意。謂覆蓋心性,令善法不生之五種煩惱。即:(一)貪欲蓋(梵 rāga-āvarana),執著貪愛五欲之境,無有厭足,而蓋覆心性。(二)瞋恚蓋(梵 pratigha-āvarana),於違情之境上懷忿怒,亦能蓋覆心性。(三)惛眠蓋(梵 styāna-middha-āvarana),又作睡眠蓋。惛沈與睡眠,皆使心性無法積極活動。(四)掉舉惡作蓋(梵 auddhatya-kaukrtya-āvarana),又作掉戲蓋、調戲蓋、掉悔蓋。心之躁動(掉),或憂惱已作之事(悔),皆能蓋覆心性。(五)疑蓋(梵 vicikitsā-āvarana),於法猶豫而無決斷,因而蓋覆心性。

又諸煩惱皆有蓋之義,然此五者於無漏之五蘊能為殊勝障礙,即貪欲與瞋恚能障戒蘊,惛沈與睡眠能障慧蘊,掉舉與惡作能障定蘊,疑者疑於四諦之理,故唯立此五者為蓋。〔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大智度論卷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三十八、卷四十八、俱舍論卷二十一、順正理論卷五十五、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七、摩訶止觀卷四下、大乘義章卷五本、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參閱「棄五蓋」5049) p1194


坐禪

端身正坐而入禪定。禪係禪那(梵 dhyāna)之略稱,意譯靜慮。結跏趺坐,不起思慮分別,繫心於某一對象,稱為坐禪。坐禪原係印度宗教家自古以來所行之內省法,佛教亦採用之。釋尊成道時,於菩提樹下端坐靜思,其後又在阿踰波羅樹(梵 ajapāla)下七天、目真鄰陀樹(梵 mucilinda)下七天、羅闍耶恒那樹(梵 rājāvatana)下七天端坐思惟,是乃佛教坐禪之始。據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中載,出家法係以坐禪為第一。佛教大小二乘皆修習坐禪,其類別有作數息、不淨、慈心、因緣、念佛、四無量等種種之禪法,因而產生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多種三昧。

我國自菩提達摩東渡之後,禪宗漸興,專以修禪為悟道之要法,將禪與三昧,廣稱為禪法。僧叡、慧遠、智顗等禪師皆勸人坐禪。根據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所載,坐禪之規儀有當隨時、當得安床、當得端坐、當得閑處、當得善知識、當得好善檀越、當有善意、當有善藥、當能服藥、當得善助等諸事。智顗之修習止觀坐禪法要,特立具緣、呵欲、棄蓋、調和、方便、正修、善發、覺魔、治病、證果等十科,以闡說修習止觀之法則。其中,具緣指持戒清淨、衣食具足、得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呵欲指呵責世間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棄蓋指棄絕貪欲蓋、瞋恚蓋、昏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等五蓋;調和指調食、調睡眠、調身、調息、調心;方便指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關於坐禪之方法,禪宗諸清規中多有詳細之規定,例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坐禪儀條,謂坐禪應息心靜慮,節制飲食,於閑靜處結跏趺坐,或半結跏,以左掌置於右掌上,二大拇指相拄,正身端坐,使耳與肩、鼻與臍相對,舌抵上腭,唇齒相著,兩目微微張開,並說坐禪而致疾病者,乃不得其要之故。又智顗於六妙法門一書中,謂坐禪時可能生起報障、煩惱障及業障等三種障,並說明對治各障之法。日本永平清規之辨道法提示出黃昏(日沒後)、後夜(午前二時)、早晨(早餐後)、晡時(晝食後)之四時坐禪法。或省略後夜坐禪,而稱三時坐禪。蓋坐禪,從精神、身體、醫學等方面觀之,皆甚受重視;高僧在坐禪中之腦波與熟睡者相同,然卻不等於睡眠,是其特徵。

此外,在禪林中,上堂前暫時於僧堂坐禪,稱為坐堂;小參及每日晚參前於僧堂坐禪,稱之坐參。又定式坐禪之後再行禪坐,稱為再請禪;得法之住持陪伴大眾坐禪,稱為伴禪,或稱陪禪;用以報知坐禪之時刻,而掛於眾寮前之板,稱為坐禪板。〔達摩多羅禪經卷上、坐禪三昧經、分別功德論卷二、大乘起信論、摩訶止觀卷八下、五門禪經要用法、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起信論義記卷下、敕修百丈清規卷七月分須知條、景德傳燈錄卷三十、禪林象器箋叢軌門〕(參閱「坐堂」2837、「」4394、「禪」6451) p2838


棄五蓋

天台宗二十五方便五科之第三。即摒棄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蓋。蓋,即蓋覆之意,為煩惱之別名。此五種煩惱能蓋覆心神,令其昏闇,而不得開發定慧,故稱五蓋。其中,貪欲蓋起時,則思念五欲,心生醉惑;瞋恚蓋起時,則怨恨情結,心熱氣粗,忿怒相續;睡眠蓋起時,則心神昏沈,六識暗塞,此等皆使人忘失禪定正念。掉悔蓋起時,則雜起尋求伺察之心,遍緣諸法,其心躁動,且因憂慮為他人所毀訾,而起悔心,心中憂惱,蓋覆禪定,使其不得開發。即掉、悔二煩惱,合為一蓋。疑蓋起時,則疑自、疑師、疑法。疑自,即疑己身必非道器;疑師,即疑其師戒行甚粗,不契己意,何能深禪好慧,師而事之,將誤己身;疑法,即疑所受之法未必中理。此三疑非見諦障理之疑,而為障定之疑。

前記五蓋妨礙定慧,故應捨離。其法以不淨觀棄貪欲蓋,以慈悲觀棄瞋恚蓋,以精進策勵棄睡眠蓋,以數息觀棄掉悔蓋。對治疑蓋中之疑自,則念(大四六‧四五中):「我身即是大富盲兒,具足無上法身財寶,煩惱所翳,道眼未開,要當修治,終不放捨。」又念:「無量劫來,習因何定?豈可自疑,失時失利。人身難得,怖心難起,莫以疑惑而自毀傷。」若疑師,則念:「我今無智,上聖大人皆求其法,不取其人,(中略)常起恭敬三世如來。師即未來諸佛,云何生疑耶?」若疑法,則念:「我法眼未開,未別是非,憑信而已。佛法如海,唯信能入。」棄此五蓋,即能生起禪定正念。〔摩訶止觀卷四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下、次第禪門卷二、止觀大意、四教義集註卷下末〕(參閱「五蓋」1194) p5049



(一)梵語 āvarana,覆障之義。指煩惱,因煩惱覆障善心,故稱為蓋。有五種,即: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合稱五蓋。(參閱「五蓋」1194)

(二)梵語 chattra,巴利語 chatta。乃遮日防雨之傘。又稱傘蓋、笠蓋、寶蓋、圓蓋、花蓋。用樹皮、葉、竹、絹等所造之幡,名為幡蓋。

印度位處熱帶,彼國人日間在屋外時,多以蓋遮日。蓋,依形狀可分二種,一般多見柄附於內部中央者,亦有柄附於外面上部之懸蓋,稱天蓋。後世作圓筒形絲帛製品,高懸於佛座或高座之上,而成為佛殿之莊嚴具。〔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釋氏要覽卷中、無緣慈悲集卷上〕p5910


蓋纏

蓋與纏皆為煩惱之異名。蓋,覆障之義;因煩惱可覆障善心,故稱蓋。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等五種煩惱,稱為五蓋。纏,纏縛之義;因煩惱可纏縛修善之心,故稱纏。無慚、無愧、嫉、慳,悔、睡眠、掉舉、惛沈等八隨煩惱,稱為八纏,再加忿、覆,則為十纏。〔維摩經佛國品〕 p5911



梵語 āvarana,巴利語同。又作礙。全稱障礙。覆蔽之意。指障害涅槃、菩提,遮害出離之煩惱。諸經論說障之種別各異,玆列述於左:

(一)二障,即:(1)俱舍宗立煩惱障與解脫障。前者障害智慧,遂不得慧解脫。後者又作定障,障害禪定,遂不得俱解脫。(2)大乘唯識宗立煩惱障與所知障。此二障於生死相續中為業之助緣。煩惱障,以我執為根本而生諸煩惱,障閡大涅槃而不令現證。所知障,以法執為根本而生諸惑,覆蔽所知之境使不生智;復分為異生性障等十重障,為十地所斷。據菩薩地持經卷九住品、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四等載,所知障又分為皮障、膚障、骨障三種,於十三住中之歡喜住、無開發無相住及如來住分別斷之。

(二)三障,即:(1)大乘瑜伽金剛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鉢大教王經卷五,區分妨礙瑜伽祕密三摩地之障為我慢重障,嫉妒重障、貪欲重障。(2)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列舉妨礙修定之障為沈昏闇蔽障、惡念思惟障、境界逼迫障。(3)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分別三身品,列有惑障、業障、智障等三障,若惑障清淨則能示現應身,業障清淨則能示現化身,智障清淨則能示現法身。(4)解深密經卷三分別瑜伽品,列舉終定之障為三種,即:1.奢摩他障,2.毘鉢舍那障,3.俱障。五蓋中,掉舉惡作蓋即屬奢摩他障,以心之躁動,或憂惱已作之事,皆能覆蓋心性之故;惛眠蓋及疑蓋屬毘鉢舍那障,以昏沈與睡眠能使心性無法積極活動之故,疑蓋則於法猶豫而無法決斷,因而覆蓋心性;貪欲蓋及瞋恚蓋屬俱障,以執著貪愛五欲之境及在違情之境上懷有忿怒,故能覆蓋心性。(5)發智論卷十一列舉煩惱障、業障、異熟障等三障。煩惱障,指數數現行恆起之煩惱;業障,指五無間業;異熟障,指三惡趣、人趣中之北俱盧洲及無想天。

(三)四障,即:(1)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載,不能證得無上菩提之障為闡提障、外道障、聲聞障、緣覺障等四種。(2)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卷一載,散亂大乘心者有四障:1.乘障,墮於小乘心。2.教化眾生障,著於三昧之樂之辟支佛心。3.聚集佛法滿足功德障,求佛法而有厭足。4.畢竟聚集一切佛法障,將所聞者不廣為人說且不正念觀察。

(四)五障,即:(1)中阿含卷二十八瞿曇彌經、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載,女人身有不得成梵天王、帝釋、魔王、轉輪聖王及佛等五障。(2)大日經疏卷一列舉妨礙得除一切蓋障三昧者,有煩惱障、業障、生障、法障、所知障等五種。

又妨礙諸法之生、住等事者,稱為障礙;二物互相障礙,不得同時佔有同一空間者,如手礙手、石礙石,則稱為障礙有對。〔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五、卷一五三、雜阿毘曇心論卷三、辯中邊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九、菩薩地持經卷一、卷三、順正理論卷七十、佛性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卷十三、佛地經論卷七、俱舍論卷十八、卷二十五、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五本、俱舍論光記卷十七、卷二十四、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末、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三〕 p594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二十五方便

天台宗之修行法。天台宗將止觀的修行分為方便與正修兩種。「方便」指正修止觀法門之前的預備功夫。共有二十五項,故云二十五方便。此二十五方便又可大別為五科,內容包含修行前的心理、生理、環境等條件的預備,修習止觀時必須注意的心理狀況及生活規律、心身調適方法,以及修行態度等方面。茲略述如次︰

(1)具五緣︰《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道不孤運,弘之在人,人弘勝法,假緣進道,所以須具五緣。」具五緣者,即{1}持戒清淨︰謂諸禪定及滅苦智慧皆由戒而生,故清淨持戒,不敢有犯。{2}衣食具足︰謂衣法有三,若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者,三衣之外許畜百一等物。又,食法有四,即︰常住深山,草果隨時得而資身;在阿蘭若處,受檀越送食;常行頭陀乞食之法;僧中如法結淨食。{3}閒居靜處︰謂依止無憒鬧處。有上中下三等,即︰深山遠谷;頭陀抖擻;蘭若伽藍閑靜之寺。{4}息諸緣務︰謂息治生有為之緣務,絕人事交際之緣務,屏工巧技術之緣務,廢聽學讀誦之緣務。{5}近善知識︰謂親近外護善知識、同行善知識、教授善知識,受其教,蒙其勸發。

(2)呵五欲︰《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緣力既具,當割諸嗜欲。」呵五欲者,即{1}呵色欲︰謂男女形貌端嚴、修目長眉、朱唇素齒,及世間青黃赤白、紅紫縹綠等種種妙色,能令生愛,造諸惡業,故當呵之。{2}呵聲欲︰謂箜篌箏笛、絲竹金石音樂之聲,及男女歌歌詠誦等,能令生染著,起諸惡業,故當呵之。{3}呵香欲︰謂男女身香、世間飲食馨香、及一切薰香能令生愛著,開結使門,故當呵之。{4}呵味欲︰謂苦酸甘辛鹹淡等種種飲食、肴膳美味等,能令染著,起不善業,故當呵之。{5}呵觸欲者︰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及諸好觸,能令染著,生障道業,故當呵之。

(3)棄五蓋︰《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嗜欲外屏,當內淨其心。」棄五蓋者,即(1)棄貪欲蓋︰謂若心生欲覺,念念相續,則能覆蓋善心,故當除棄。(2)棄瞋恚蓋︰謂瞋恨若起,則能生怨起惱,覆蓋善心,故當除棄。(3)棄睡眠蓋︰謂睡眠因緣能失二世樂,徒生徒死,無一可獲,如入寶山,空手而歸,故當除棄。(4)棄掉悔蓋︰心之躁動謂「掉」,憂惱已作之事謂「悔」,此二者能蓋覆禪定,不得開發,故當除棄。(5)棄疑蓋︰謂障定之疑有三︰疑自、疑師、疑法。此三者皆能覆蓋心性,故當除棄。

(4)調五事︰《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其心若寂,當調適五事。」調五事者,即(1)調食︰謂不食能令增病、增眠、增煩惱之諸食物,僅取食能安身癒疾者,且不令過飢過飽。(2)調睡眠︰眠是眼食,故不可苦節少眠,也不能過分多睡。(3)調身︰謂欲入定時,應調身令不寬不急。(4)調息︰謂調息令不澀不滑。(5)調心︰謂調心令不沈不浮。

(5)行五法︰《摩訶止觀》卷四(上)云(大正46‧35c)︰「五事調已,行於五法,必至所在。」行五法者,謂行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此中,欲者,謂離世間妄想顛倒,志願好樂諸深法門;精進者,謂堅持禁戒,棄捨五蓋,初夜後夜專精不廢;念者,謂常念世間之欺誑可厭,禪定之可尊可貴;巧慧者,謂等量世間樂與禪定智慧樂之得失輕重;一心者,謂分明徹見世間諸患之可厭,定慧功德之可尊可貴。一心決定,修行止觀。

〔參考資料〕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觀心論》;《觀心論疏》卷二、卷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三、卷四之四;《止觀大意》;《法苑珠林》卷七十一;《天台四教儀》。


大善地法

俱舍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與一切善心相應而俱起的心所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云(大正27‧220b)︰「若法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名大善地法。」共有十種,即︰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勤、不害。此等十法周遍一切善心,故名大善。心王為大善所行的依處,故名大善地。信等十法為大善地所有之法,故名大善地法。《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19a)︰「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恒於諸善心有,彼法是何﹖頌曰︰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

《順正理論》卷十一在此十法外,別加厭、欣二法,而成十二法。俱舍家謂,厭緣苦集二諦,欣緣滅道二諦,不能於一心之中相互俱起,故無法周遍一切善心,而唯有十法。《成唯識論》卷六於此等十法之外,另加無癡,而成十一善法,且謂欣、不忿、不恨、不惱、不嫉與欲俱起,是無瞋的一分;謂厭、不慳、不憍與慧俱起,是無貪的一分;謂不覆、不誑、不諂是無貪癡的一分。此論所說與俱舍家所說不同。

◎附︰《俱舍論》卷四(摘錄)

論曰︰如是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餘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輕安者,謂心堪任性。豈無經亦說有身輕安耶﹖雖非無說;此如身受,應知亦爾。

如何可立此為覺支﹖應知此中身輕安者,身堪任性。復如何說此為覺支﹖能順覺支,故無有失。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於餘亦見有是說耶﹖有。如經說︰喜及順喜法,名喜覺支。瞋及瞋因緣,名瞋恚蓋。正見、正思惟、正勤,名慧蘊。思惟及勤,雖非慧性,隨順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輕安,順覺支故,得名無失。心平等性,無警覺性,說名為捨。

如何可說於一心中,有警覺性,無警覺性作意與捨,二相應起﹖豈不前說諸心心所,其相微細,難可了知。有雖難了,由審推度,而復可知。此最難知。謂相違背而不乖反。此有警覺;於餘則無。二既懸殊,有何乖反。若爾,不應同緣一境。或應一切皆互相應。如是種類所餘諸法,此中應求如彼理趣。今於此中,應知亦爾。慚愧二種,如後當釋。二根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慧為性故。前已說在大地法中,不重說為大善地法。言不害者,謂無損惱。勤謂令心勇悍為性。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顯揚聖教論》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大乘廣百論》;《俱舍論光記》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


五蓋

五種覆蓋眾生心識,使不能明瞭正道的煩惱。蓋(āvaraṇa)乃煩惱之異名,有障、覆、破、壞、墮、臥之義,如《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7‧249c)︰
「何故名蓋﹖蓋是何義﹖答︰障義、覆義、破義、壞義、墮義、臥義是蓋義。此中,障義是蓋義者,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故名為蓋。覆義乃至臥義是蓋義者,如契經說,有五大樹種子雖小,而枝體大覆餘小樹,令枝體等破壞墮臥,不生花果。云何為五﹖(中略)如是有情欲界心樹,為此五蓋之所覆故,破壞墮臥,不能生長七覺支花、四沙門果,故覆等義是蓋義。」

(1)貪欲蓋(rāga-āvaraṇa)︰謂眾生貪愛世間男女、色聲香味觸法及財寶等物,無有厭足,以此貪欲覆蓋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貪欲蓋。

(2)瞋恚蓋(pratigha-āvaraṇa)︰謂眾生或於違情境上,或追憶他人惱我及惱我親而生忿怒,以此瞋恚能覆心識,令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瞋恚蓋

(3)惛沉睡眠蓋(styāna-middha-āvaraṇa)︰又作睡眠蓋。睡眠者,意識惛熟,五情闇冥,眾生以此睡眠覆蓋心識,令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睡眠蓋。

(4)掉舉惡作蓋(auddhatya-kaukṛtya-āva-raṇa)︰又作掉戲蓋、調戲蓋、掉悔蓋。掉悔者,身無故遊行為掉,心中憂惱為悔,謂眾生以此掉悔覆蓋心識,令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掉悔蓋。

(5)疑蓋(vicikitsā-āvaraṇa)︰疑者癡惑也,謂眾生無明暗鈍,不別真偽,猶豫之心,常無決斷,以此疑惑覆蓋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疑蓋。

以上五者中,惛沉睡眠蓋係合惛沉、睡眠二者為一,掉舉惡作蓋乃由掉舉、惡作合併為一,餘三蓋皆單一成立。蓋惛沉、睡眠之所食、對治、事用皆相同,故立為同一蓋;掉舉與惡作亦然。餘三者一食一對治,故自成蓋。如《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7‧250b)︰
「復次以三事故,各共立蓋,謂一食故,一對治故,等荷擔故。此中,一食一對治者,謂貪欲蓋以淨妙相為食,不淨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蓋。瞋恚蓋以可憎相為食,慈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疑蓋以三世相為食,緣起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惛沉睡眠蓋以五法為食︰(1)萺憒,(二) 不樂,(三)頻欠,(四)食不平性,(五)心羸劣性,以毗鉢舍那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掉舉惡作蓋以四法為食︰(一)親里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 四念昔樂事,以奢摩他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等荷擔者,貪欲、瞋恚、疑一一能荷一蓋重擔,故別立一蓋。惛沉睡眠二二能荷一蓋重擔,故共立蓋。」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本際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七、卷二十八;《悲華經》卷六;《集異門足論》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俱舍論》卷二十一;《順正理論》卷五十五;《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大智度論》卷十七。


摩訶止觀

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又稱《天台摩訶止觀》。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是天台宗詳述圓頓止觀法門的主要著述,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開祖智顗大師,於隋文帝開皇十四年(594)四月二十六日起,在荊州玉泉寺,一夏九旬間朝暮二時講出,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原來題名《圓頓止觀》,後來改稱《摩訶止觀》,前後有三本,現行本是第二本(通稱廣本)的再治本。

《摩訶止觀》全書分作序分、正說分兩部份︰序分是記錄者灌頂略說本書的緣起,正說分是智顗講說圓頓止觀法門的記錄。略說緣起中,先敘述本書的說主、說時、說處及其概況,次敘述關於圓頓止觀法門的師資傳承,其中又分作金口、今師兩種。金口相承指遠從佛世尊經過迦葉、阿難、商那和修乃至馬鳴、龍樹、提婆等脈脈相傳,到第二十四世師子遇害而法統絕。今師相承是指北齊時代(550~577)的慧文禪師,依龍樹《大智度論》及《中論》的偈文,悟入空、假、中三諦圓融之理,由此構成一心三觀的禪法。後來把這個法門傳授南岳慧思,慧思把它和《法華經》相結合而構成他的實相論,雙弘定慧二門。智顗師事慧思,傳受漸次、不定、圓頓三種止觀,其中《摩訶止觀》便是發揮他自己的觀行體系,顯示圓頓止觀法門的深旨,行解雙運,最為精要。

正說分開作十章︰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旨歸。這簡稱為十廣。十廣的第一大意章,把以下的九章概括作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五段。略舉全書的大體,這簡稱為五略。合稱五略十廣。

第一〈大意章〉︰(1)發大心段,敘說為求大菩提而想修習止觀的要先發大菩提心,其中先捨棄發地獄、畜生、鬼、阿修羅、人、天、魔羅、尼犍(即出家的外道)、色無色、二乘十種心;次說四諦、四弘、六即是真實法,並分別偏圓發心之相。說明要依無作四諦,體達法性和一切法無二無別,由此起大慈悲,發三諦圓融的四弘誓願,上求下化,才是發真正菩提心。這是十廣中前五章的大意。(2)修大行段,說雖然已經發心,還必須拿實踐觀行作階梯,經論所說行法眾多,略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四種三昧。常坐三昧,以九十日為一期,獨居靜室,結跏正坐,專念法界,相續不斷。常行三昧,也以九十日為一期,身常旋行不息,口常唱阿彌陀佛,心常念阿彌陀佛。半行半坐三昧,以七日為一期,依《方等經》持咒旋繞百二十匝,卻坐思維,更起更坐,周而復始;或依《法華經》,或行或坐讀誦此經。非行非坐三昧也稱隨自意三昧,在一切時中,一切事上,隨意修習止觀,經歷四遠、六作、六受而具備三觀的行相,將心安住於法性一相無相的諦理上。這是十廣中第六〈方便〉、第七〈正觀〉兩章的大意。(3)感大果段,敘說行者所修觀行隨順中道,就會感得清淨勝妙的報身之果。這是十廣中第八〈果報章〉的大意。(4)裂大網段,敘說行者用止觀觀心,內慧明了,恒沙佛法一心中曉,不但能裂破自己於諸經論所起疑網,而且能逗機設教,隨順十界眾生而為說法,以裂破其他有情的疑網。這是十廣中第九〈起教章〉的大意。(5)歸大義段,敘說化他成熟,歸入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祕藏的大涅槃處。這是十廣中第十〈旨歸章〉的大意。

第二〈釋名章〉︰解釋止觀的名義,分說相待、絕待、會異、通三德四點意義。先說止觀有三義︰(1)止息止,即止息一切的心想;(2)停止止,即停住於諦理(諸法實相真如理)上;(3)非止止,即對不止叫它作止。次說觀有三義︰(1)貫穿觀,即妄想的動亂停止,真智顯發,穿滅煩惱;(2)觀達觀,即體達諸法實相真如理;(3)非觀觀,即對不觀叫它作觀。以上是可思議的相待止觀。至於不相對待,不可思議,所有的煩惱、業、果,乃至教、觀、證等都不生,止不止都不可得,真慧開發,斷絕凡情妄想攀緣諸法實真如理所起推畫分別,直下契證獨一法界,這便是絕待止觀。關於止觀的異名,諸經論或者叫作遠離,或者叫作不住、不著、無為、寂滅、不分別、禪定等,這都是「止」的異名;或者叫作知見、智慧、照了等,這都是「觀」的異名。於絕待止觀中,會同所有止觀異名,這謂之會異。這個止觀兩字和涅槃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相通,從而和所謂三菩提、三佛性、三寶等一切三法相通。這便是通三德。

第三〈體相章〉︰分說教相、眼智、境界、得失四點,解釋止觀的體相。先說藏、通、別三教的止觀相,加以簡別;次說圓頓教三觀三止相即互融的止觀相,次第三止三觀同成一絕待止觀,無有障礙,具足無減,這就是圓頓教止觀體。次說由次第三止三觀而得的三眼(慧眼、法眼、佛眼)、三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和由不次第止觀而得的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三智所知所見的不同,顯示從諸門入理就是得體有異,而只有用不可思議一法的眼智能得圓頓止觀體。次顯示眼、智所對的境界就是三諦理,有隨情說(即隨他意語)、隨情智說(即隨自他意語)、隨智說(即隨自意語)權實的不同。最後分別申論藏、通、別三教的得失,而圓教的教證都不可思議,自行化他都得寂照不二的實體,有得無失。

第四〈攝法章〉︰明止觀遍攝一切諸法、一切理、一切惑、一切智、一切行、一切位、一切教,用止觀來該攝,無不畢盡。

第五〈偏圓章〉︰分別止觀所攝一切的偏圓,用大小、半滿、偏圓、漸頓、權實五雙來料簡。就中偏圓門委四時三教的止觀都偏,只有圓教的止觀,一心三諦是圓。

第六〈方便章〉︰以上從第二章到第五章,都是修習止觀的基本知識;以下第六、第七章,詳示修習止觀以前的加行及正式修習止觀的方法。

本章說入正觀的加行有二十五方便,分為五類︰即具五緣、訶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五科。先須具備五緣以為入道的先決條件︰(1)持戒清淨,(2)衣食具足,(3)閑居靜處,(4)息諸緣務(生活、人事、技能、學問),(5)得善知識。助緣已經具備,應當訶斥五欲︰(1)訶色,(2)訶聲,(3)訶香,(4)訶味,(5)訶觸。既已外屏嗜欲,應當內淨心神,棄絕五蓋︰(1)棄貪欲蓋,(2)棄瞋恚蓋,(3)棄睡眠蓋,(4)棄掉悔蓋,(5)棄疑蓋。貪欲等五法,蓋覆心神,障礙定慧,所以叫它作蓋。蓋覆既已蠲除,心神趨於寂靜,應當調節五事︰(1)調食,令不飢不飽;(2)調眠,令不節不恣;(3)調身,令不寬不急;(4)調息,令不澀不滑;(5)調心,令不沉不浮。四科既已具備,更須勤行五法︰(1)欲,欲離妄想顛倒,欲得禪定智慧;(2)精進,堅持禁戒,棄絕五蓋,初中後夜,勤行精進;(3)念,念想世間一切都可輕可賤,只有禪定智慧可重可貴;(4)巧慧,籌量世間樂和禪定智慧樂的得失輕重等;(5)一心,念慧分明,明見世間一切都可患可惡,只有智慧功德可尊可貴。這二十五法,是一切禪慧的方便,必須具足。本書中又把方便分作遠、近兩種,把這二十五法叫做遠方便,而以下面的十種境界為近方便。

第七〈正觀章〉︰是本書的中心,正說天台一家觀行的方法,其中先敘述觀法的對象,開作十種,稱為十境。次說正修的觀法,也開作十種,稱為十乘觀法。十境是︰(1)陰入界境段,這是觀法的最初,說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但界、入兩科所攝過於繁廣,因而只以行人現前一期果報之身即五陰為所觀境,又在五陰中也只就識陰即所謂介爾一念運用三千三諦的觀法,這就是陰境,以下的九境即由此而生起。(2)煩惱境段,是由觀察陰境不已,能引發煩惱而起熾盛的貪瞋,此時應當捨棄陰境而觀察煩惱境。(3)病患境段,是由觀察陰和煩惱,四大不調,致發生病患,妨礙禪定,此時即應當觀病患境。(4)業相境段,是由修習止觀,行人無量劫來所作善惡諸業,在靜心中忽然現前,如鏡被磨,萬象自現,此時即應當觀業相境。(5)魔事境段,是由觀察以前各種境界,有魔事發生,妨礙禪定,此時即應當觀魔事境。(6)禪定境段,是已修魔事觀後,真明未發,而過去所修習的各種禪定紛然現起,致令行人貪著禪味,陷入定縛,此時即應當觀禪定境。(7)諸見境段,是因習禪或因聞法發生邪慧,從而起種種不正確的見解,此時即應當觀諸見境(《摩訶止觀》說到第七〈正觀章〉中第七諸見境段便停止,以下三境,係根據〈正觀章〉的序說補充)。(8)上慢境段,是已伏諸見,止息虛妄的執著,從而貪瞋不起,設或妄謂已證涅槃,於是起增上慢,便能廢於正行,此時應當觀上慢境。(9)二乘境段,是妄見和慢心既已止息,先世所修習的二乘心在靜中發生,溺於空寂,能障大乘行果,此時應當觀二乘境。(10)菩薩境段,是雖不墮在二乘境,但也未起諸方便道入於菩薩的境界,此時應當觀菩薩境。以上十境都是十乘觀法的所觀境。

十乘觀法又叫作十法成乘︰(1)觀不思議境段,先說可思議境,即大小乘中都說心生一切法,不說心具,所以無論是說六道還是說十法界,都屬於可思議境。次說不可思議境,又開作性德、修德、化他三境,天台一家三千三諦的觀法所謂不可思議境,指眾生實用現前六根六塵相對所起一念的妄心,此介爾一念,具足十法界,一一法界又各具足十法界、十如、三世間,即有三千的法數,所以只要有一念心,即法爾具足三千諸法無有缺減,即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寂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於此一念心,念念用即真、即假、即中三觀觀察。如觀一法即一切法,是為假觀;觀一切法即一法,是為真觀;非一非一切,是為中觀。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是總空觀;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是總假觀;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是總中觀。所觀照的是三諦圓融的境,能觀照的是空、假、中三觀,總稱不可思議一心三觀。(2)真正發菩提心段,是既已深識不思議境,了知一苦一切苦,思惟彼我,傷痛自他,即起大悲,發兩種誓願,誓願度無邊眾生,誓願斷無盡煩惱。又深識不可思議心,了知一樂一切樂,理會我及眾生以前但求人天二乘之樂而不知究竟樂的原因,即起大悲,發兩種誓願,誓願知無量法門,誓願成無上佛道。如此慈悲誓願和不可思議境智,同時俱起,這叫作真正發菩提心。(3)善巧安心段,是安心在法性上,體達此心畢竟只是法性,起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然而法性空寂,實無起滅,即名為止。觀察此心無明癡惑,和法性相等,本來皆空,空亦不可得,就真理當體朗然顯現,即名為觀。即以三諦為安心的處所,止觀為安心的方法。(4)破法遍段,是依無生教門用從假入空、從空入假、中道第一義諦三觀的智慧,徹照三諦,遍破一切諸惑。如藏、通二教只用空觀破見思惑,別教雖用隔鴃螂第的空、假、中三觀破見思、塵沙、無明三惑,但無明還沒有全斷,所以都不能夠說是遍。圓教空、假、中三觀只在一心,橫豎諸法都在一心中具,破心即一切皆破,這就是破法遍。(5)識通塞段,是因苦集、十二因緣、六蔽、三惑等法能蔽塞實相之理,即名為塞;道滅、滅因緣智、六度、一心三觀等法能顯發實相之理,即名為通;而著重於加以識別「於通起塞」,並須破塞。如前破法遍中,所破的三惑是塞,能破的三觀是通,但若於能破的三觀又生愛著,這個能著心也同樣是塞,也必須加以破除。如此於一一能、一一所、一一心、節節檢校,破塞養通,是為識通塞。(6)道品調適段,是更將三十七道品調停適當隨宜破惑入理,如修四念處生四正勤,四正勤發四如意足,四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五力生七覺,七覺入八正道,這是善巧調適。此中道品即四諦的道諦,而無作道諦的三十七品,是基於一心三觀而成立的,於此以七科解脫道品的義相,並說假如於前一道品中未能與法性相應,應當次第用其餘的道品輾轉調停。更舉藏、通、別、圓四教的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說明道品的功能。(7)對治助開段,是因行人正修觀時煩惱忽起,障蔽正行,應當用六度及五停心等加以對治而助開解脫。如修道品時,慳貪忽起,激動觀心,當用布施度加以對治;破戒心起,當用持戒度加以對治;瞋恚勃發,當用忍辱度加以對治;放逸縱蕩,當用精進度加以對治;散亂不定,當用禪定度加以對治;愚癡迷惑,當用智慧度加以對治。並當觀察這個助道不可思議攝一切法,而事行和理觀配合,才能夠開解脫門得見佛性。(8)知位次段,是令行人了知修行所歷階位次第,以免生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並敘述四教的階位次第。(9)能安忍段,是說諸行人,或未入五品弟子位,或入初品,神智爽利,為眾所圍繞,外招名利,內動宿障,以致廢損自行,應當安忍深修三昧,不為名譽、利養眷屬等外障和煩惱、業、定見、慢等內障所動。(10)離法愛段,是說行人雖除內外二障,然而住著中道相似之法,心生愛樂,不能真入中道,進至初住;只在頂位法中,不進不退,稱為頂墮。必須破除這個法愛,才能進入薩婆若海。

以上係就陰界入境顯示十乘觀法,具體說來是應該加以推廣就十境的各境一一闡明上面所敘述的十乘觀法,所以稱為十法成乘。但在這裏面,總之以觀不思議境為根本。

本書的注釋,有唐‧湛然的《止觀輔行傳弘決》四十卷、《摩訶止觀輔行搜要記》十卷及《摩訶止觀科文》五卷,宋‧從義的《摩訶止觀輔行補注》四卷、宋‧法照的《摩訶止觀輔行讀教記》六卷。本書的節本,有唐‧梁肅的《刪定止觀》三卷。本書的提要,有湛然的《止觀義例》二卷、《止觀大意》一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梁肅的《天台止觀統例》一卷,唐‧失名的《摩訶止觀科節》一卷、唐‧道邃說,乾淑集的《摩訶止觀記中異義》一卷,宋‧從義的《摩訶止觀義例纂要》六卷、宋‧遵式的《摩訶止觀義題》一卷,宋‧處元的《摩訶止觀義例隨釋》六卷,清‧受登說,靈耀補定的《摩訶止觀貫義科》二卷。(黃懺華)

〔參考資料〕 關口真大著‧吳老擇譯〈天台止觀的構成和特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8});《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中華文獻編撰社之新式標點本);山田和夫編《摩訶止觀一字索引》;《「摩訶止觀」引用典據總覽》(中國佛教研究會編);多田厚隆編《摩訶止觀》(《天台大師全集》);岩田教圓編《摩訶止觀會本》;池田魯參《摩訶止觀研究序說》。


數息觀

禪定的修持方法之一。指計算出息(呼氣)或入息(吸氣)之次數,令心攝於一境,以對治散亂的修持法。為五停心觀之一、八念之一、十念之一,與「不淨觀」同為初心入道的修法。音譯阿那般那觀、安那般那念、阿那波那、安般守意、安般念、安般;又稱念出入息、念無所起、息念觀、持息念、息念、數息。《俱舍論頌疏論本》卷二十二云(大正41‧942a)︰「經言阿那阿波那念。阿那者,此云遣來,謂持息入,是引外風令入身義;阿波那者,此云遣去,謂持息出,是引內風令出身義。」《雜阿含經》卷二十九云(大正2‧206a)︰「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中略)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修習數息觀有六種方式,稱為六息念或六妙門。即︰

(1)數(梵gaṇanā,藏bgraṅ-ba)︰指繫心緣入出之息,不作加行,放捨身心,唯憶持其息,數一至十,不增不滅。若於二謂一,或於一謂二,或於入謂出,於出謂入,皆不稱為正數,故須離此等過失。又若於十之中心散亂者,應重新自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乃至得定。

(2)隨(梵anugama,藏naṅ-du shugs-pa)︰又名隨行、隨順、相隨、隨息。指繫心緣入出之息,息入時,念隨彼息入行至身中的喉、心、臍、髖、髀、脛乃至足指;息出時,念亦恒隨彼息所至處。

(3)止(梵sthāna,藏gnas-pa)︰又名止住、安。指繫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乃至足指,隨所樂處,安止其心。

(4)觀(梵upalakṣaṇā,藏ñc-bar mtshan-pa)︰又名觀相、占相。指觀察息風之後,復觀與息俱有的大種造色,以及依色而住之心、心所,具觀五蘊以為境界。

(5)轉(梵vivartanā,藏rnam-par sgyur-ba)︰又名轉還、還。指移轉緣息風之覺,安置於念住等後後勝善根中,乃至世間第一法位。

(6)淨(梵pariśuddhi,藏yoṅs-su dag-pa)︰又名清淨、快淨。指其覺更昇進而入見道等境界。

又,《大安般守意經》卷上將前三相稱為外,後三相稱為內。《法界次第初門》卷上〈六妙門〉條則名前三相為定,後三相為慧。另外,《修行道地經》卷五〈數息品〉將「止」和「觀」合為止觀,「還」(轉)和「淨」合為還淨,認為唯有四事。

據《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所載,此觀法有算數修習、悟入諸蘊修習、悟入緣起修習、悟入聖諦修習、十六勝行(又稱十六特勝、十六行)修習等五種修習。其中,前四類可永斷見道所斷的煩惱,最後的十六勝行則斷修道所斷的煩惱。十六勝行之說最早見於《阿含經》,其他經論亦有記載,然有關其內容細目、順序及解釋,諸經論頗有異說。茲依《成實論》卷十四分述如下︰(1)念息短︰謂行者心中若躁疾散亂,則呼吸短促。(2)念息長︰謂行者若心細,則呼吸細長。(3)念息遍身︰謂行者信解肉身是空,而觀想氣息遍滿全身。(4)除身行︰謂行者得境界力,則心安穩,粗雜之氣息滅。(5)覺喜︰謂心生歡喜。(6)覺樂︰謂心得喜,身則調適,得猗樂。(7)覺心行︰謂知道喜會生貪的過患。(8)除心行︰謂除滅貪心、粗雜之受,心則安穩。(9)覺心︰謂行者除受味,故見心寂滅,不沈不浮。(10)令心喜︰謂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11)令心攝︰謂心浮則將之攝持於靜。(12)令心解脫︰謂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13)無常行︰謂知心寂靜,一切無常。(14)斷行︰謂以無常行斷諸煩惱。(15)離行︰謂煩惱斷,故心生厭離。(16)滅行︰謂心厭離故得一切滅。

《大乘義章》卷十六(本)謂此十六勝行中,初四者稱為身念處,次四者稱為受念處,再次四者稱為心念處,末四者稱為法念處。若依四禪加以分別,則覺喜與令心喜皆居初、二禪;無常行、斷行、離行、滅行四者遍於諸禪。其餘之息短在初禪;息長在二禪;遍身、覺樂、令心攝在三禪;除身、覺心、除心、令心定、令心脫在四禪。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十六特勝門〉將最初五者配於身念處,次三者配於受念處,再次三者配於心念處,末五者配於法念處。另外,《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將十六勝行擬配於三界九地,其文云(大正33‧719a)︰
「若知息長短對欲界定,知息遍身對未到地,除諸身行對初禪覺觀支,受喜對喜支,受樂對樂支,受諸心行對一心支,心作喜即喜俱禪,心作攝即二禪一心支,心作解脫即三禪樂,觀無常即四禪不動,觀出散即空處,觀離欲即識處,觀滅即對無所有處,觀棄捨對非想非非想處,觀棄捨時,即便獲得三乘涅槃,若橫論觀慧即對四念處。」

又,在密教之四種念誦中,第一心想念誦亦立出入命息,即行者入字輪觀中觀字輪圓明時,想像字從本尊之心中源源流入己身,猶如入息。再從自己之身心中源源流入本尊之心,猶如出息。如此出入之息流注身心而淨諸垢識,乃得以使諸根逐漸清淨。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數息觀與隨息觀〉(摘錄自《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章)

(一)數息觀

呼吸法實踐的第一步是數息法。數息法又可分為三種方法(下列)。數息時由一至十,一次一數,數完再由一開始。

(1)吸氣、呼氣都數。

(2)吸氣時不數,呼氣時數。

(3)呼氣時不數,吸氣時數。

第一種方法
坐禪的呼吸大家都採用腹式呼吸,吸氣至腹底,由腹底呼氣。吸氣時不用出聲,只在內心默唸「ひとォ──おォ──」。在充分使用全部的吸氣默念時,一定會成為二個音。開始時發出「ひとォ──」的聲音,緊接著是拉長「おォ──」的音。這就形成二段式吸氣。唱念第二段「おォ──」時,深長的氣會進入腹底。至少以這種概念進行,就會形成這種結果。

前述吸氣時提及,分成二段吸氣,將其第二段的氣更進一步吸入腹部深處。此時,或許有些人會感覺需少許技巧或甚至有異樣感覺,經由此說明應該會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吧!雖然是二段式呼吸,卻是以極自然的方式持續延長,並不是像在凹凸不平的木頭接上竹片那般不協調。

相信有許多人都利用這二段的吸氣方法。一次吸氣的方法被命名為一段法,二次吸氣被命名為二段法。將此二段法與一段法做比較,一段法或許比較適合數息觀的初學者利用,而二段法是引導修行者更進一步修行的方法。本文以二段法為論述主軸。

其次,轉換為呼氣,在延續「つゥ──ラゥ」時,也會成為二段。在第二段的「ラゥ──」時,也體會出力量用在腹底。雖然是二段,唱念「つゥ──」時,聲音自然的變換為「ラゥ──」屬於順暢的轉變。

依此要領,唱念「ふたァ──あァ─(吸氣)、つゥ─ラゥ──(呼氣)」。接下來也是相同,但可進一步加上一些技巧──即唱念「みイ──いイ─(吸氣)、ッつゥ─ラゥ─(呼氣)」。

上述列舉「ッつゥ──」的原因是︰在「つゥ─」之前有如「ッ」憋住呼吸般,放置呼吸肌肉的緊張──這是呼吸肌肉在發出下一個「つゥ─」時,自行勒緊時所出現的緊張。

就像寫書法或畫畫,在落筆的剎那間全神凝住的動作。

此時,憋住呼吸,以「ッ」表現出。隨之發出「つゥ──」時,呼吸肌會更緊張,強烈的求心性刺激被送至腦部。

讀者如果認為上述事項過份繁瑣,倒也不一定要按照如此做。只要試過一次,能夠確認其效力的話,下回就能自然產生呼氣,也不會煩於其技巧之繁瑣。

其次,唱念「よォ─おォ─ッつゥ─ラゥ──」。緊接著,繼續唱念「いつゥ──ラゥ──つゥ─ラゥ─」「むゥ─ラゥ─ッつゥ─」「ななァ─めァ─つゥ─ラゥ─」「やァ─めァ─ッつゥ─ラゥ─」「ここのォ─おォ─つゥ─ラゥ─」「とおォ─おォ─おォ─」。

在唱念「五」、「七」、「九」、「十」時,不易出現憋氣時的「ッ」,此時宜順其自然發聲。數息觀是在高於水平線的呼吸之上進行的,因此不需做回復呼吸。

第二種方法
第二種方法僅數呼氣。首先做吸氣,轉移至「呼氣」時,由「ひとォ──おォ──」開始。藉此可逐漸接近水平線。隨後再移轉至「つゥ─」。謹慎進行的話,有時多少會將水平線往下降低。於此時移轉至吸氣時,由於急速吸氣容易造成氣喘,但是如果做二段吸氣,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

再往下的步驟可照(1)的要領實施。呼氣接近水平線時,心靈逐漸趨向平靜。實施數息觀,也有可能入禪定。但是對初習者而言,單是數數字即費盡大半的精力。初試數息觀時,或許會認為這並不是件大不了的事,實際上試過之後,才知道這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簡單。

到「一」、「二」、「三」左右,不會很難數出,到了數「四」、「五」時,如同線突然被切斷般的失去聯繫,開始思考其他問題。由於出現雜念,因而失去注意集中力。雖然不久之後即自行發現心中產生雜念,進而回頭數數目字,但是卻不記得斷線之處,因而不得不再由「一」重新數起。

記不得斷線之處──這是因為沒有出現照顧作用,因而沒有記憶。心中突然為雜念所據的剎那之間,完全處於不用心,無抵抗狀態,照顧作用的自意識性無暇出現。因而無法記住事情,不論誰都一定有過這種經驗。

初學打坐的人通常都會有數次數息觀失敗的經驗,也會惑於為何自己連這麼簡單的事都無法辦到。精神集中是注意力的集中。此種注意力分為二種。其一是︰不允許他念,貫徹一念,唱念「ひとォ─つゥ─」時,只准唱念,不准雜念潛入──這是被尖銳化的注意力。

其二是全般性的注意力。「ひとォ─つゥ─」之後一定要緊跟著「ふたァ─つゥ─」。一定要掌握至「とォ─おォ─」,全般性的操作──這是汎性注意。

以開車為例︰開車時需握住方向盤注意前方,除了開車之外,不能有其他任何的雜念──這是第一種,被尖銳化的注意力。汎性注意則是小心車輛內外、前後左右情況,以及注意引擎聲音的異常或可能飛奔而出的小孩。筆者於此拿開車為例,理由在於連續七日的接心會之後。也就是說專心集中注意力於一點,在解放之後開車經常發生交通事故的緣故。

上述二項注意力,彼此有抵觸之點。在數息觀之中,包含這二項的訓練在內。此與動中三昧和靜中三昧也有關聯。數息觀可說是初學打坐者的初步訓練,也可說是往動中、靜中等兩門的出發點。

靜中三昧是杜絕意識活動而獲得的禪定。動中三昧是在意識活動之中,一面進行三頭六臂的活動,不遺失自我的三昧。單是達到靜中三昧,並不是禪的終結,在這之前還有在動中三昧、生活之中無礙自在的問題存在。

映於水中的月影碎成千千片,毫無寧靜的片刻。但是月影彷如樂於其中,井然有序的自行聚散;這即是動中三昧。存在是刻刻變遷著。出現時歷歷在眼前,消失時消失得無影無踪。

換言之,只有眼前才是真。

現象與實在不是二件事。現象即實在。沒有恒常的自我。換言之,只有現在才是真的我。

第三種方法
第三種方法是吸氣的磨練。在第一種方法時提及,首先以吸氣唱念至「ひとォ─おゥ─」,再以呼氣唱念「つゥ─ラゥ─」。在此第三種方法,僅以吸氣唱念至「ひとォ─おゥ─つゥ─ラゥ─」──此時需以沈靜的呼氣方式進行。

集中注意於吸氣。利用此法唱念時需花費較長的時間。

二段吸氣的方式偏向於三段式。外肋間肌活動,會產生一些胸部呼吸的形式。但是需要壓抑之,使緊張往下,持續腹式呼吸才可以。

但是此法實際上未被廣泛利用。因為第一種方法,轉移呼氣時刻以及其他條件比較適合人的生理,自然就廣為一般採用。但是如果能夠忠實這個方法,可更進一步了解吸氣。

筆者曾提及吸氣是生命蓄積性的、高揚性之物,這種高揚不僅出現於內臟方面、血液循環,也會出現於內分泌。對此最敏感的是皮膚。皮膚迅速的開始反應,以微妙的皮膚戰慄出現。吸氣瞬間,一種浸透般的喜悅感貫通全身。採取主動並且首先反應的是手臂、肩、臉、頸部的皮膚感覺。

(二)隨息觀
實踐數息觀日趨醇熟,有時也會嫌棄數數字是件繁瑣的事──這是因為斷絕意識活動,渴求禪定而生起的。

此時,自然的就會發生停止數數字,平靜觀察自己呼吸的狀況。這就是隨息觀的開始。

與呼吸合為一體
話雖說是觀察自己的呼吸,實際上仍是讓自己投入呼吸之中。

此處所謂的「投入」是與呼吸合為一體。

小孩子們玩捉迷藏躲在暗處時,總是使身體固定,憋住呼吸,一動也不動。此時小孩子與呼吸合為一體。沒有人教他們這麼做,這也是天生俱有的。

隨息觀所做的也與這種情況相同。專心投入呼氣、吸氣之間。

吸氣是橫膈膜欲將胸腔往下擴張時採取下降運動,腹肌阻擋它,在兩者互推狀況之下,氣息寧靜的往腹底下沈而去。如果腹肌未進行此種阻擋,橫膈膜會急速下降,因而產生急促的吸氣活動、氣喘的現象。由於腹肌適當的抵抗,因而促使產生寧靜的吸氣。

呼氣是腹肌的緊張促使產生往上推擠的運動,橫膈膜將此上昇運動相反的由上往下壓,漸漸的使氣往外洩漏。此種因腹肌和橫膈膜的對抗而產生的緊張,產生求生性神經刺激,並佔領大腦,進而控制雜念。腹肌和橫膈膜的對抗,稱為丹田的緊張或丹田張力。

注視與躬行
觀察自己的呼吸和與呼吸合為一體,是二個不同的精神活動。觀察自我的呼吸是依中樞神經的注視、一種照顧作用。所謂的照顧作用是照應自己的念頭以及身體活動,並予反省。

相反的,與呼吸合而為一是以身躬行實踐。並不立於反省本身客觀的立場。

以隨息觀觀察自我時,是以照顧作用注意自我的呼吸,更進一步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時,只有呼吸存在,其他的意識作用都脫落了。隨息觀的究極在於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之時。

第一念與第二念
一般將此合而為一的作用稱為第一念作用,照顧作用為第二念作用。第二念「照顧」第一念時,初次意識到第一念的存在。第二念沒落時,沒有注意到第一念的合為一體作用,在隨息觀的奧祕之處不會注意到與自我的呼吸合為一體。

不僅是隨息觀,無字觀也是同樣的。與無合而為一而絲毫無覺,這就是禪定。在禪定中禪者不察覺自己的禪定──這叫做超越意識。禪定即在於此,意識作用不出現於此。

在我們日常的精神作用之中,會繼而出現此第二念的作用與第一念作用。首先會出現第一念,第二念給予照顧,例如︰現在我不要發火;唉呀!說錯話了;心中起妒忌之意之瞬間渾然忘我等等,事後才發覺,因而後悔或責備自己。

第三念的綜合作用
如同搓揉繩索般的,第一念和第二念持續而生,在這之間回饋現象複雜的來回,形成綜合精神作用──一種瞻前望後,小心翼翼的精神作用。此綜合作用稱為第三念。第三念綜合第一念、第二念作用,並加以判斷、決定,發出行動命令。這是理性作用。第一念是直觀,第二念是照顧,第三念是理念的將之加以集合。

自主三昧
以隨息觀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時,實際上有丹田壓力的存在。這是因為呼吸作用是以丹田壓而維持的。丹田壓是意志力。此意志力會產生禪定。禪定內禪者不覺自我的禪定,但是無論是否察覺,由於這是意志力,故未失去自主性。

此被稱為自主三昧。此自主三昧與沈湎於某事因而渾然忘我的狀態有很大的不同。諸如怒而忘我;因嫉妒而忘我;爭吵而互鬥;嚷嚷;遇事魂不守舍等,這些和在隨息觀中,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因而忘我的情況,完全不相同。

真的三昧即是此自主三昧,失去自主而全神投入,這並不是禪定中所言的三昧。

第一念、第二念以及第三念是相續而生,一念追一念地出現在意識舞台,通常是一次只有一個。因此第一念、第二念和第三念,不會同時存在。但是,它有接續過去的作用,其中留存著所謂「前念」的姿態,「後念」將之捕捉並加以理解,因而進行綜合。

以毒攻毒
或許有人會有下列的見解︰禪定雖然是斷絕意識才能實現的,但另一方面卻 需付出視覺上的注意、波狀呼氣、間歇呼氣等呼吸肌的操作等,這不是互相矛盾的嗎﹖事實上的確是如此。

但是它是以比醫生所施行的「以毒攻毒」方式更單純的意識活動,為驅逐痼疾,最後出現自主三昧的合而為一,實現了意識活動的超越。

大死一番
雖說是大死一番,其中還有某些事物存在──以存在的純粹姿態出現。雖說是涅槃寂滅,但實際是處於寂滅的狀態。由於照顧作用不在該處活動,故不被認識。雖然不被認識,「大死」之被論及,「涅槃寂滅」之所以被提出,這是因為直接過去的追認識,使得被認為是絕對不可知的涅槃也為人所知,被賦予「寂滅」之名,且被置於某種認識之下。

呼吸與節拍
關於隨息觀以及無字的實踐,被認為呼吸是平靜出入。隨著呼氣往水平線之下方而去時,在呼氣和止氣之間出現了交替。這是生理上必然的現象。

平常呼吸時,話語和句子間會出現某種休止,依此形成呼吸的節拍。

在節拍之間,分為有時間性間隔和無時間性間隔。這是以波狀被送出。藉此,不論呼吸、聲音或丹田,都被賦予新的緊張,產生新的力量,注意力可繼續維持下去。

◎附二︰談玄〈數息觀法〉(摘錄)

數息觀之功效
佛為多散眾生,教數息觀。謂心多散亂之人,當用數息觀治之。數息者,以鼻中出入之息,或數出息,或數入息,端心正念,從一至十,不多不少,周而復始,令心不散亂也。又《地持論》曰︰惡覺多者,教修數息觀。所謂惡覺,有八種名︰邪心思想,名之為覺。覺違正理,故稱為惡。惡覺八名︰(一)欲覺,(二)瞋覺,(三)害覺,(四)親里覺,(五)國土覺,(六)不死覺,(七)族姓覺,(八)輕侮覺。思量世間可貪之事而起欲心,名為欲覺。思量世間怨憎之事而起瞋心,名為瞋覺,亦名恚覺。念知打罵,乃至奪命,名為害覺,亦名惱覺。追憶親戚,名親里覺。念世安危,名國土覺。謂身不死,為積眾具,名不死覺。又積眾具,資身令活,亦名不死覺。思念氏族,若高若下,名族姓覺。念陵他人,名輕侮覺,侮猶慢也。此八猶是修道四使︰欲親國土,是貪分攝。瞋害二覺,是瞋分攝。不死覺者,是癡分攝。族姓輕侮,是慢分攝。修數息觀,為對治八種覺觀,以凡夫起念,覺觀不出三毒故。

修數息觀者,觀出入息,用求止故,令心定住。得止已後,分二種人︰(1)凡夫人,(2)佛弟子。凡夫得止以後,令心止住,除五陰蓋(色受想行識)。止令不行,獲得第一禪定,久後能得五神通。佛弟子者,求得止後,欲得溫和。何故求溫和﹖欲致頂法。見五蘊空,悉非我所,是謂頂法。以見四諦,順向法忍,欲得世間最上之法。不得妄向他人宣說,若向他說,即失境界,唯除知法教授之師。何謂佛弟子數出入息而得止觀﹖其修行者,坐於寂靜無人之處,斂心不散,閉口轉精,觀出入息。息從鼻還,轉至咽喉,遂到臍中,從臍還鼻,當省察之,出息有異,入息不同,令意隨息,順而出入,使心不亂。因是數息,心定得止,於是中間,永無他想,唯念佛法聖眾之德,進入四諦之理。

《坐禪三昧經》云︰「若思覺偏多,當習阿那般那三昧法門。」一心念數入息出息,若長若短,數一至十,念與息同,制心一處,數隨止觀,轉觀清淨。心繫一處,斷諸貪瞋煩惱等各種粗惑思覺。粗細思覺除卻,心厭世間,得無漏道,方得清淨。

《大般若經》云︰學禪波羅蜜本業,能過欲界,除斷五蓋,成就五支,於四神足,遊戲神通,見佛聞法,速得菩提。佛告清淨智菩薩,初修禪定,於一切出入息相,繫心緣念。以不亂心,出息入息。隨入息觸心,彼息觸心者,名之為覺。隨出息觸心,隨出息觸心者,名之為觀。乃至喜樂,一心不亂,將出欲界,離於覺觀,斷除貪欲,及瞋恚蓋,伏一切惡法,得初禪有覺有觀。

既得初禪觀,彼時即有如是相起,一切身分,悉皆震動,充遍於身。若菩薩增上勇猛,繫念專住,彼時便能滅除覺觀,喜樂一心,得第二禪。

既得二禪,為除喜樂,精勤不止,既滅喜已,得第三禪。菩薩爾時,其身適樂,猶如煖乳以灌身體,得希有樂,如天身想。彼得成就如是勝樂,於三寶中,得增上信心。復作是念︰我為利益一切眾生,勤修禪定,我今應捨身樂。彼菩薩止出入息,捨攀緣心,繫意鼻端,於出入息,住心觀察;又觀彼心,剎那散壞,知生知滅。又知彼心,剎那相應,散壞無主,如水中月,如光影,如陽焰,如露,如電,心意識三,生滅不停。棄捨身樂,入第四禪。

功到四禪,即有如是相起︰雖復閉目,如大日光,照見明了,復作是念,以此攀緣光明相故,一切眾生陰界入等不斷增長,我當止住攀緣光明。彼復於此,以滅方便,捨受想思觸憶集生滅,入勝清淨善寂滅場,止住身口意業。彼菩薩還從定起,取出入息相,觀觸念相,還入空定。從空定起,復觀出入息生滅攀緣相,便入無願三昧。從無願三昧起,見出入息寂滅,住無相定。如是則能修滿四念處,及三解脫門。

彼菩薩以觀出入息生滅,觀於生滅故,修四正勤滿足。

彼菩薩以觀出入息出沒相,便能具修滿四神足。

彼觀出入息故,即能散壞其身,猶如窗塵,爾時即得修滿五力。

彼以除出入息受想方便,觀察寂滅,如是修七菩提分滿足。

彼以出入息風方便念,散亂一切大地界,及一切色,悉皆無餘。彼無有相,無有語言,無有相貌,無有假名,三行寂靜,極寂靜故,得無緣三昧;名遊戲禪定禪波羅蜜本業,共一切聲聞辟支佛禪本業。

若彼菩薩,堅固精進,大慈悲心顧念一切眾生無量福德智慧聚,為之疲勞,彼菩薩於禪本業,遊戲三昧,方便安住,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墮聲聞決聚中,不捨禪定本業大鎧,是名滿足禪波羅蜜,具足圓滿六波羅蜜。

數息觀之對治
《楞嚴經》云︰「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多諸魔事。魔境現前,汝不能識,落於邪見,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認賊為子,數息觀法,為出生死,多諸魔事」。《禪門口訣》云︰初坐之中,其外種種變形,或作父母師僧國王美女形像,師子虎狼,如是魔鬼,行者當假想,心作金剛刀,擬之即去。又有病五種;(1)身作病,(2)鬼作病,(3)魔作病,(4)不調息成病,(5)業障病。

(1)身作病者,坐時其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曰注病。治法,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好用心方瘥耳。

(2)鬼作病者,其人坐時,心念種種事,或望有所知,或欲知人吉凶,有兜醯羅鬼來入其身,種種變現,或見吉凶事,或知他身,或知一家、一村、一聚落、一州、一郡,及一國土中吉凶善惡等;或似聖人,此非聖也。並是前鬼所作,莫取之也!若不治之者,久久亦能殺人!

(3)魔作病者,其人坐時,心念利養,魔即現其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而供養之,具應識之,若覺急須治之!若不治,入心成病者難治。

(4)不調息成病者,其人坐時,不解調息,令身體枯閉而羸瘦,此人無罪易治。治法用遍息,即正用心息。謂以心住息,從頭溜氣,遍滿四肢,從上流下,令息遍身,故名遍息。息遍滿故,身即平復。復可用止息,云何名止息﹖平心直往不動,是名為止息。

(5)業障病者,舉身腫滿,顏色虛肥而黃,此人障重難治,應須懺悔,治法用焦息𭵿息。云何名焦𭵿二息﹖即提焦𭵿等物,來著身中;還用心息,想作焦𭵿二息,從頭至足,及溜氣四肢通遍,令使腫滿得消;還用心息,平心直往,息得平復,唯須懺悔!

數息靜處,念定安般;若諸鬼神,為亂道故,化作鼠形,或黑或赤,剝行者心,搔行者腳;或作鳥聲,或作鬼吟,或復竊語;或有狐魅,作新婦形,莊嚴其身,為於行者,按摩調身,說於非法。或現作狗,號哭無度,或作鵰鷲,作各種聲,或作小兒,或十或五,作鬧音聲,或現虻蠅,蟲蟶蛇蚖,或入耳中,如蜂王鳴,作諸亂事,如此現相,應當至心念過去七佛。稱彼佛名已,應誦《七佛陀羅尼》︰「阿彌阿彌,迦梨酸地,利腹棄覓,翅偷涕,他偷涕他,摩訶迦樓尼,迦彌多羅,菩提薩埵。」

誦此咒已,各各調伏,終不惱亂數息行者。若坐禪時,兩眼兩耳,骨節疼痛等境,當觀藥王藥上二菩薩像,手持金瓶,持水灌之,白水流入,潤身毛孔,即得安慰,身體清安。

《請觀世音消伏毒害陀羅尼咒經》云︰「觀世音菩薩,以此數息心定力故,如駛水流,疾得菩提。」又云︰徐數從一至十,成就息念,無分散意,使氣不麤不澀不滑,如嬰兒飲乳,吸氣數之,調和得中,以數息念誦六字真言,消除無數劫中業障。摩訶迦葉,數千比丘,數息靜處,有一弟子,鬼魅所著,見一鬼神,面如琵琶,四眼兩口,舉面放光,以手擊擽,口中唱言︰「埠惕,埠惕」,如旋火輪,似掣電光,或起或滅,令於行者,心不安所,若見此者,當急治之。治之法者,教此行人,「埠惕」來時,一心閉眼,陰而罵之︰「我今識汝,知汝是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汝為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序。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八戒,鬼便卻行,匍匐而去。

故《楞嚴經》云︰汝輩修禪,諸天魔等,魍魎妖精,於三昧時,僉來惱汝。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陰銷入明,則彼群邪,咸受幽氣,明能破暗,近日銷殞。如上所述,數息觀法,及對治魔事法,皆由自心之明悟,諸魔不得其便也。

結論
數息觀法,是三世諸佛,修道之初門,能令現生之中,身心安樂,增長法身慧命,故《正理論》曰︰「美妙飲食長養身體;無如方便調入出息。」又《五事毗婆沙論》云︰「入佛法有二甘露門,(一)不淨觀,(二)持息念。依不淨觀入佛法者,觀所造色。依持息念入佛法者,觀能造風。」南岳曰︰「數息觀成熟,上下縱橫氣息,一時出入無礙,常念己身作空想,捨麤重想,──自見己身,猶如虛空,遠離色相,獲得神通,飛行無礙。」由此可悉數息觀法,是禪波羅蜜之根本,成就無上菩提之徑路也。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修行道地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八〈第一義諦品〉;《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二;《五分律》卷二。



(一)(梵āvaraṇa)指煩惱。由於煩惱能覆蓋行者清淨的善心,使善心不得開發,故稱煩惱為「蓋」。

「蓋」有五種,稱為「五蓋」,即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所謂「欲貪蓋」,指欲界的貪煩惱;「瞋恚蓋」指瞋煩惱;「惛眠蓋」指惛沈與睡眠的煩惱;「掉悔蓋」指「掉舉」與「悔」的煩惱;「疑蓋」指疑的煩惱。

按,煩惱之種類為數甚多,並非僅此五種而已,然而何以獨稱此五煩惱為「蓋」﹖關於此點,《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舉出十六說,《俱舍論》卷二十一列出三說加以詮解。依有部的說法,係因上述之五煩惱對於無漏五蘊的障礙最烈,故特名為「蓋」。其中,貪瞋為破戒之惑,能障不殺生等無漏戒蘊;惛沈、睡眠闇昧心,障慧蘊;掉舉與悔,散動心志,障定蘊。如此,因缺定慧,故疑四諦之理不得起解脫知見,所以特名此五煩惱為「蓋」。

此外,《法界次第》卷上所列舉之五蓋,與此稍異。其中之第一種為貪欲蓋,第三種為睡眠蓋,並解釋睡眠蓋云(大正46‧668a)︰
「意識惛熟曰睡,五情暗冥名眠,若心依無記則增長無明,故意識惛惛而熟,五情暗冥無所覺知,謂之睡眠也。」

該書又謂五蓋之體即是三毒,可再細分為無量煩惱云云。

(二)(梵chattra,巴chatta,藏gdugs)為遮日防雨所用的一種傘。又稱傘蓋、笠蓋、寶蓋、圓蓋、花蓋、天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謂此有樹皮蓋、樹葉蓋、竹蓋三種。《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六記載,蓋有竹、葉二種,傘柄長限二肘。

印度為熱帶國家,其國人在屋外時多以蓋遮日。蓋之形狀大致可分二種,一為柄附於蓋內部中央,另一是柄附於外面上部。依現存遺蹟所見,印度古代多用前者,如阿摩羅婆提(Amarāratī)塔之欄楯雕刻、阿旃陀(Ajanṭa)石窟殿之雕刻及壁畫(尤其是第十七窟),以及犍馱羅地方的遺品、爪哇波羅浮屠(Barabudur)的浮雕等,皆可見及其例。後者稱為懸蓋或天蓋,後世成為佛堂之莊嚴具,高懸於佛座或高座之上。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十二〈清淨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悲華經》卷六;《大智度論》卷十七;《摩訶止觀》卷四(下)。(二)《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釋氏要覽》卷中;《無緣慈悲集》卷上;《真俗佛事編》卷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已生惡不善法

法蘊足論三卷一頁云:云何已生惡不善法?謂過去現在五蓋。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


大善地法

俱舍論四卷四頁云:已說十大地法;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恒於諸善心有。彼法是何?頌曰: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論曰:如是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餘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輕安者:謂心堪任性。豈無經亦說有身輕安耶?雖非無說;此如身受,應知亦爾。如何可立此為覺支?應知此中身輕安者,身堪任性。復如何說此為覺支?能順覺支,故無有失。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於餘亦見有是說耶?有如經說:喜、及順喜法,名喜覺支。瞋、及瞋因緣,名瞋恚蓋。正見,正思惟,正勤,名慧蘊。思惟及勤,雖非慧性;隨順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輕安,順覺支故;得名無失。心平等性,無警覺性,說名為捨。如何可說於一心中,有警覺性,無警覺性,作意與捨,二相應起?豈不前說諸心心所,其相微細,難可了知。有雖難了,由審推度,而復可知。此最難知。謂相違背而不乖反。此有警覺;於餘則無。二既懸殊;有何乖反。若爾;不應同緣一境。或應一切皆互相應。如是種類所餘諸法,此中應求如彼理趣。今於此中,應知亦爾。慚愧二種,如後當釋。二根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慧為性故。前已說在大地法中,不重說為大善地法。言不害者,謂無損惱。勤、謂令心勇悍為性。

二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二卷十八頁云:大善地法,有十種。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輕安。八、捨。九、不放逸。十、不害。若法、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名大善地法。謂若有漏,若無漏,若生得善,若加行善,若三界繫,若不繫,若學,若無學,若非學非無學,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善心皆可得故;名大善地法。


五蓋

瑜伽十一卷三頁云:復次於諸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何等為五?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貪欲者:謂於妙五欲,隨逐淨相,欲見,欲聞,乃至欲觸。或隨憶念先所領受,尋伺追戀。瞋恚者:謂或因同梵行等,舉其所犯,或因憶念昔所曾經不饒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當作不饒益事;於當所為瞋恚之相,多隨尋伺,心生恚怒。惛沈者:謂或因毀壞淨尸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說一蓋。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此惛沈生諸煩惱隨煩惱時,無餘近緣如睡眠者。諸餘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應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掉舉者:謂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所行之事,心生諠動騰躍之性。惡作者:謂因尋思親屬等故;心生追悔:謂我何緣離別親屬。何緣不往如是國土。何緣棄捨如是國土,來到於此,食如是食,飲如是飲,唯得如是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眾具。我本何緣少小出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經戲笑等事,便生悔恨。謂我何緣於應受用戲樂嚴具朋遊等時,違背宗親朋友等意,令其悲戀,涕淚盈目,而強出家。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由前掉舉,與此惡作,處所等故;合說一蓋。又於應作不應作事,隨其所應,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次後復生相續不斷憂戀之心,惡作追悔。此又一種惡作差別,次前所生非處惡作,及後惡作,雖與掉舉,處所不等;然如彼相,騰躍諠動,今此亦是憂戀之相。是故與彼,雜說一蓋。疑者:謂於師、於法、於學、於誨、及於證中,生惑生疑。由心如是懷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斷寂靜。又於去來今及苦等諦,生惑生疑。心懷二分,迷之不了,猶豫猜度。

二解 瑜伽十四卷十四頁云:又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毀淨戒多聞,後虧止觀善軛。謂於諸欲中,心生愛染。於能覺發憶念教授教誡者所,心生瞋恚。未受尸羅,令其不受。雖先受得;後令棄捨,或使穿穴。耽著惛睡,恆不寂靜。染污追悔,常懷疑惑。於所聞法,不能領受。雖初領受;尋即忘失。雖不忘失;不證決定。

三解 瑜伽八十九卷十二頁云:復次違背五處,當知建立五蓋差別。一、為在家諸欲境界所漂淪故,違背聖教;立貪欲蓋。二、不堪忍諸同法者,呵諫驅擯教誡等故,違背所有可愛樂法;立瞋恚蓋。三、由違背奢摩他故,立惛沈睡眠蓋。四、由違背毘缽舍那故,立掉舉惡作蓋。五、由違背於法議論,無倒決擇審察諸法大師聖教,涅槃勝解故;建立疑蓋。

四解 如離惡不善法中說。

五解 俱舍論二十一卷八頁云:今次應辯蓋相云何?頌曰:蓋五唯在欲。食治用同故。雖二立一蓋;障蘊故唯五。論曰:佛於經中,說蓋有五。一、欲貪蓋。二、瞋恚蓋。三、惛眠蓋。四、掉悔蓋。五、疑蓋。此中所說惛掉及疑,為如欲貪瞋恚眠悔唯在欲界?通三界耶?應知此三,亦唯在欲。以契經說: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色無色界,無有不善。然此五種,純不善故;唯在欲界。非色無色。何故惛眠掉悔二蓋,各有二體;合立一耶?食治用同,故合立一。食、謂所食。亦名資糧。治、謂能治。亦名非食。用、謂事用。亦名功能。由此經中,作如是說:惛、眠、雖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惛眠蓋食?謂五種法。一、[夢-夕+登]瞢。二、不樂。三、頻申。四、食不平性。五、心昧劣性。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光明想。如是二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性沈昧。掉、悔、雖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掉悔蓋食?謂四種法。一、親裡尋。二、國土尋。三、不知尋。四、隨念昔種種所更戲笑歡娛承奉等事。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奢摩他。如是二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不寂靜。由此說食治用同故;惛眠,掉悔,二合為一。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故如來唯說此五?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謂貪恚蓋,能障戒蘊。惛沈睡眠,能障慧蘊。掉舉惡作,能障定蘊。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為蓋。若作如是解釋經意;掉悔理應惛眠前說。以必依定,方有慧生;定障亦應先慧障故。依如是理,有餘師言:此五蓋中,惛眠掉悔,如次能障定蘊慧蘊。由此契經,作如是說:修等持者,怖畏惛眠;修擇法者,怖畏掉悔。有餘別說唯立五因。彼說云何?謂在行位、先於色等種種境中,取可愛憎二種相故;後在住位,由先為因,便起欲貪瞋恚二蓋。此二能障將入定心。由此後時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能正習。由此便起惛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毘缽舍那,令不得起。由此於後出定位中,思擇法時,疑復為障。故建立蓋,唯有此五。

六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九頁云:有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問:此五蓋,以何為自性?答:以欲界三十事為自性。謂貪欲,瞋恚,各欲界五部,為十事。惛沈,掉舉,各三界五部,通不善無記,唯不善者立蓋,為十事。睡眠、唯欲界五部,通善不善無記,唯不善者立蓋,為五事。惡作、唯欲界修所斷,通善不善,唯不善者立蓋,為一事。疑、通三界四部,通不善無記,唯不善者立蓋,為四事。由此五蓋,以欲界三十事為自性。問:蓋有何相?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自性即相,相即自性。以一切法,自性與相,不相離故。復次耽求諸欲,是貪欲相。憎恚有情,是瞋恚相。身心沈沒,是惛沈相。身心躁動,是掉舉相。令心昧略,是睡眠相。令心變悔,是惡作相。令心行相猶豫不決,是疑相。已說蓋自性及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蓋?蓋、是何義?答:障義,覆義,破義,壞義,墮義,臥義,是蓋義。此中障義是蓋義者: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故名為蓋。覆義乃至臥義是蓋義者:如契經說:有五大樹,種子雖小;而枝體大。覆餘小樹,令枝體等,破壞墮臥,不生花果。云何為五?一名建折那,二名劫臂怛羅,三名阿濕縛健陀,四名鄔曇跋羅,五名諾瞿陀。如是有情,欲界心樹,為此五蓋之所覆故;破、壞、墮、臥,不能生長七覺支花,四沙門果。故覆等義,是蓋義。如彼卷九頁至十八頁廣說。

七解 集異門論十二卷一頁云:五蓋者: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貪欲蓋者:云何貪欲?答:於諸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希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是名貪欲。云何貪欲蓋?答:由此貪欲,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貪欲蓋。瞋恚蓋者:云何瞋恚?答:於諸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蘗,欲為擾惱,已瞋當瞋現瞋,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憤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是名瞋恚。云何瞋恚蓋?答:由此瞋恚,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瞋恚蓋。惛沈睡眠蓋者:云何惛沈?答:所有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性,心不調柔性,身惛沈,心惛沈,[夢-夕+登]瞢憒悶,是名惛沈。云何睡眠?答:染污心中所有眠夢,不能任持,心昧略性;是名睡眠。云何惛沈睡眠蓋?答:由此惛沈睡眠,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者:云何掉舉?答:諸有令心不寂不靜,掉舉等掉舉,心掉舉性,是名掉舉。云何惡作?答:染污心中所有令心變悔惡作惡作性,是名惡作。云何掉舉惡作蓋?答:由此掉舉惡作,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掉舉惡作蓋。疑蓋者:云何疑?答:於佛法僧及苦集滅道,生起疑惑,二分二路,躊躇,猶豫,猶豫箭,不悅,不悅行,不決度,不悟入,非已一趣,非當一趣,非現一趣;是名疑。云何疑蓋?答:由此疑故,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疑蓋。

八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一頁云:蓋有五種。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欲界五部貪,名初蓋。五部瞋,名第二蓋。欲界惛沈及不善睡眠,名第三蓋。欲界掉舉及不善惡作,名第四蓋。欲界四部疑,名第五蓋。覆障聖道及離欲染,并此二種加行善根;故名為蓋。


五蓋次第

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十四頁云:問:何緣五蓋,次第如是?答:如是次第,於文於說俱隨順故。復次如是次第,授者受者,俱隨順故。復次五蓋如是次第生故;世尊如是次第而說。是故尊者世友說曰:得可愛境,便生貪欲。失可愛境,次生瞋恚。失此境已;心便羸弱。次生惛沈。由惛沈故;心便憒悶。次生睡眠。從彼覺已;次生掉舉。既掉舉已;次生惡作。從惡作後,復引生疑。由此五蓋,次第如是。問:佛說五蓋,差別有十;云何分五為十蓋耶?答:以三事故,分五為十。一、內外故。二、自體故。三、善惡故。內外者:謂有貪欲蓋、緣內而起,有貪欲蓋、緣外而起。故成二蓋。有瞋恚蓋、是瞋自體,有瞋恚蓋、是瞋因緣。故成二蓋。自體者;謂有惛沈蓋,有睡眠蓋,有掉舉蓋,有惡作蓋,二分成四。善惡者:謂疑於善惡,分成二蓋。故由三事,分五為十。此十、一一能障通慧菩提涅槃,故名為蓋。


五蓋體有七種

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十三頁云:問:蓋名有五,體有幾耶?答:體有七種。謂貪欲蓋,名體俱一。瞋恚疑蓋、應知亦爾。惛沈睡眠蓋,名一體二。掉舉惡作蓋,應知亦爾。如名對體;名施設、對體施設,名異相、對體異相,名異性、對體異性,名分別、對體分別,名覺慧、對體覺慧,應知亦爾。問:何故貪欲、瞋恚、疑、一一別立蓋;惛沈睡眠,掉舉惡作,二二合立蓋耶?脅尊者言:佛知諸法性相勢用;若法堪任別立蓋者;則別立之。若不爾者;便共立蓋。故不應責。復次若是隨眠、亦纏性者;各別立蓋。若是纏性、非隨眠者;二共立蓋。復次若是圓滿煩惱性者;各別立蓋。若非圓滿煩惱性者;二共立蓋。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五義具足者,名圓滿煩惱。復次以三事故,名共立蓋。謂一食故,一對治故,一荷擔故。此中一食一對治者,謂貪欲蓋、以淨妙相為食,不淨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瞋恚蓋、以可憎相為食,慈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疑蓋、以三世相為食,緣起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惛沈睡眠蓋、以五法為食。一、瞢憒。二、不樂。三、頻欠。四、食不平性。五、心羸劣性。以毘缽舍那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掉舉惡作蓋,以四法為食。一、親裡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四、念昔樂事。以奢摩他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等荷擔者:貪欲、瞋恚、疑、一一能荷一蓋重擔;故別立蓋。惛沈、睡眠、二二能荷一蓋重擔;故共立蓋。如城邑中一人能辦一所作者,則令別辦。若二能辦一所作者,則令共辦。又如椽梁,強者、用一;弱者、用二。此亦如是。


除遣瞋恚蓋方便

瑜伽二十四卷三頁云:於瞋恚蓋法有差別者,謂如是宴坐、以慈俱心、無怨無敵、無損無惱、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普於一方、發起勝解,具足安住。如是第二,如是第三,如是第四,上下傍佈,普遍一切無邊世界,發起勝解,具足安住。餘如前說。


蓋有五種

雜集論七卷三頁云:蓋有五種,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能令善品不得顯了;是蓋義。覆蔽其心,障諸善品,令不轉故。問:於何等位障諸善法?答:於樂出家位,覺邪行位,止舉捨位。於樂出家時,貪欲蓋為障。希求受用外境界門,於彼不欣樂故。於覺邪行時,瞋恚蓋為障。於所犯學處,同梵行者正發覺時,由心瞋恚,不正學故。於止舉兩位,惛沈睡眠掉舉惡作蓋為障。如前所說能引沈沒、及散亂故。於捨位,疑蓋為障。遠離決定,不能捨故。


輕安

顯揚一卷五頁云:輕安者:謂遠離粗重、身心調暢、為體。斷粗重障為業。如前乃至能增長輕安為業。如經說:適悅於意,身及心安。

二解 成唯識論六卷四頁云: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惛沈,轉依為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轉安適故。

三解 五蘊論三頁云:云何輕安?謂粗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

四解 廣五蘊論六頁云:云何輕安?謂粗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謂能棄捨十不善行,除障為業。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轉捨粗重。

五解 俱舍論四卷四頁云:輕安者:謂心堪任性。豈無經亦說有身輕安耶?雖非無說;此如身受,應知亦爾。如何可立此為覺支?應知此中身輕安者,身堪任性。復如何說此為覺支?能順覺支,故無有失。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於餘亦見有是說耶?有。如經說:喜、及順喜法,名喜覺支。瞋及瞋因緣,名瞋恚蓋。正見,正思惟,正勤,名慧蘊。思惟及勤,雖非慧性;隨順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輕安,順覺支故,得名無失。

六解 入近毗達磨論上七頁云:心堪任性,說名輕安。違害惛沈,隨順善法。

七解 品類足論三卷一頁云:輕安云何?謂身輕安,心輕安,已輕安,輕安類,是名輕安。


離惡不善法

瑜伽三十三卷十三頁云:離惡不善法者:煩惱欲因所生種種惡不善法,即身惡行語惡行等。持杖持刀鬥訟諍競諂誑詐偽起妄語等。由斷彼故;說名為離惡不善法。

二解 法蘊足論五卷十七頁云:云何惡不善法?謂五蓋。即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云何貪欲蓋?謂於諸欲,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悕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貪欲。如是貪欲,覆心蔽心障心纏心隱心映心裏心蓋心;故名為蓋。蓋即貪欲,故名貪欲蓋。云何瞋恚蓋?謂於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杌,欲為擾惱,已瞋恚,當瞋恚,現瞋恚;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憤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總名瞋恚。如是瞋恚,覆心蔽心乃至裏心蓋心;故名為蓋。蓋即瞋恚,故名瞋恚蓋。云何惛沈睡眠蓋?謂身重性,心重性,身無堪任性,心無堪任性,身惛沈性,心惛沈性,[夢-夕+登]瞢憒悶,總名惛沈。染污心品所有眠夢,不能任持心昧略性;總名睡眠。如是所說惛沈睡眠,覆心蔽心乃至裏心蓋心;故名為蓋。蓋即惛沈睡眠,故名惛沈睡眠蓋。云何掉舉惡作蓋?謂心不寂靜掉舉、等掉舉,心掉舉性,總名掉舉。染污心品所有心變,心懊,心悔,我惡作,惡作性,總名惡作。如是所說掉舉惡作,覆心蔽心乃至裏心蓋心;總名為蓋。蓋即掉舉惡作,故名掉舉惡作蓋。云何疑蓋?謂於佛法僧、及苦集滅道,生起疑惑,二分二路,猶豫,疑箭,不決定,不究竟,不審決,非已一趣,非當一趣,非現一趣;總說為疑。如是疑性,覆心蔽心乃至裏心蓋心,故名為蓋。蓋即是疑,故名疑蓋。云何離惡不善法?謂於如是惡不善法,遠離,極遠離,空不可得;故名離惡不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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