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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ㄏㄢˊ ㄍㄞˋ
包含、包括。如:「這問題涵蓋的層面很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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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法雲

(雜語)喻佛法之涵蓋一切也。華嚴經曰:「不壞法雲,覆一切。」


[阿含辭典(莊春江)]
意界

涵蓋所有具有「意」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意」,菩提比丘長老英譯作「心」,參看「界」。(相關詞「有意界.法界.無明界」「有意界,法界,無明界」「有意界、法界、無明界」)


無明界

涵蓋所有具「無明」者,參看「無明」、「界」。


[佛光大辭典]
十種教體

教,指如來所說之一大藏教;體,即體性。謂十種教法之體。出自澄觀之華嚴玄談。即:(一)音聲言語體,以語業為教體,即以佛之言辭論說為教體。(二)名句文身體,依事立名,名之眾合為句,合眾義成文,身是聚集之義,以此三種為詮顯教法之體。(三)通取四法體,通取聲、名、文、句四法為教體。(四)通攝所詮體,通攝所詮之義理為教體。(五)諸法顯義體,世間一切諸法能顯義理者為教體。(六)攝境為心體,總前之五種為唯心所現,故以一心為教體。(七)會緣入實體,會前之六門同入一實,故以之為教體。(八)理事無礙體,以真如為理,教法為事,二者無礙,故以之為教體。(九)事事無礙體,文圓義亦圓,並具十種玄門,以之為教體。(十)海印炳現體,以如來之海印三昧為教體。

華嚴玄談卷七,就此十種加以分別,謂前五種僅涵蓋「體」,後五種則「體、性」均涵蓋之;前四種通於小乘,後六種僅限於大乘;前七種通於三乘,後三種僅限於一乘;前八種通於「同教一乘」之義,後二種則屬於「別教一乘」之義。根據此十種教體,法藏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立十門以論教體。實則華嚴玄談係詮述大小乘通談之教體,而略述別教一乘之教體;反之,探玄記略述大小乘通談之教體,而詮述別教一乘之教體。〔華嚴大疏卷二、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六〕(參閱「教體」4610) p492


世界佛教青年會

(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 Youth)簡稱「世佛青」。為全球性佛教青年之最高領導機構。一九七二年五月成立於錫蘭(今斯里蘭卡)首都可倫坡,其會員迄今已涵蓋十三個國家與地區,包括二十三個地區中心,我國中國佛教會青年委員會與中華佛教居士會均為該會地區中心。世佛青前身為世界佛教友誼會(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s,簡稱世佛友)所屬青年委員會,後於世佛友第十屆大會中獨立成完整組織。

世佛青成立以來,大力推展國際間佛教青年之聯誼與統一、文化、出版、藝術、學術研究、教育等活動,及全人類人道服務之工作。八○年代最突出的活動為一九八五年七月在中華民國佛光山舉行「世界佛教青年學術會議」,會後發表「世佛青一九八五年佛光山宣言」,並編印實錄行世。

目前該會之總部設於泰國曼谷。該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六人,總會之決策機構為「執行委員會」,另設有六個常設委員會。現任會長為泰籍之帕洛伯先生(Phallop Thaiarry)。我國星雲大師為該會首任名譽會長。自一九八四年我國游祥洲博士擔任該會副會長後,我國在該會之活動,已日益積極而重要。各會員組織中,以「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之發展過程與規模、組織運作、多元化活動等,最為諸方所矚目。 p1518


四句偈

指由四句所成之偈頌。佛書所載偈頌,由四句組成者,字數多寡不拘。四句偈往往能涵蓋經論佛法之要義,故經中云,以四句偈教人,或持受某四句偈,皆有甚大功德。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大三‧三○○下):「勸諸眾生,同發此心,以真實法一四句偈施一眾生,使向無上正等菩提,是名真實波羅蜜多。」 p1677


有分識

為上座部所立九心輪之一。有,意即有情眾生之迷妄生存,即指涵蓋欲界、色界、無色界一切眾生之所有迷妄生存,或轉而直接指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分,為因之義。有分識,即指成為三界生死的根本原因之識;此識周遍三界,相續不斷而恆常存在,故為三界眾生生死不已之根本因。早在部派佛教時代,上座部與分別論者等,皆稱此識為有分識,至大乘思想興起後,唯識宗以「阿賴耶識」為宇宙萬法之根本原因,遂根據上述上座部之說,而以有分識為阿賴耶識之異稱。〔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二、成唯識論卷三、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 p2428


佛書

指與佛教有關之典籍。又作佛典、內典、妙典。反之,佛教以外之典籍稱外典、世典、外道書、外俗書。妙典係尊稱,尤指一宗所依之經論。隨著佛教史之展開與傳播地域之擴展,佛書漸次擴大其內容。通常指所有有關佛陀教說之經論典籍,廣義之佛書則包括經、律、論三藏及其注疏、各宗之典籍、史傳類、大藏經目錄、辭彙、行事、寺誌及地誌等,乃至於依據佛教所寫之故事、小說、戲曲、隨筆、歌謠等之佛教文學。故知佛書一語涵蓋極廣,然嚴格言之,應以大藏經聖典為中心,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主幹之印度佛教聖典,及我國、日本所撰述而次第增廣之一切經。

若以經典流傳之地域別之,則北傳方面,自印度經由西域,或經南海而傳入我國、朝鮮、日本,或自印度傳至西藏、蒙古;南傳方面,則自印度傳至錫蘭、緬甸、暹羅(泰國)、柬埔寨(高棉)等東南亞諸國。由於地域之不同,遂形成各自獨特的佛教思想與文化。又因各種語言文字之翻譯流傳,及歷代祖師之種種著作,佛教典籍因而內容分歧、數量龐大。被收入大藏經中之佛典各有其特色,其中傳承於我國、日本之漢文佛典,其質、量最大。其次,能與之抗衡者為流傳於西藏、蒙古之藏譯佛典及喇嘛教聖典。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地所傳承之巴利語三藏,則具有聖典之一貫性與純粹性。至於梵語佛典,其量遠不及前三者(漢藏、藏文佛典、巴利藏),然因收入大乘經典及各種重要論書,故對佛教研究甚為重要。梵語佛典主要自尼泊爾傳來,其他從喀什米爾、西藏之古僧院、古塔,及西域發掘之窟院中所發現者亦不少。

據傳,佛陀入滅後,以摩訶迦葉為首之五百弟子,於王舍城召開第一次經典結集,編纂佛陀之言教。此次結集恐係聚集多數佛弟子合誦佛陀之聖句,而非在此時成立聖典。據現存資料推定,在阿育王時代,即有聖典之單行本出現。雜阿含經卷四十九中記載牟尼偈(梵 Munigāthā)之名,又阿育王碑文中亦發現牟尼偈之文,由此可見西元前三世紀已有單行本存在。然其時非以編纂經典為目的,乃為便於諷誦佛語之故。此由西晉白法祖所譯之佛般泥洹經所載,及阿含經中隨處有佛弟子晨朝誦經之記錄可以得知。今日所謂之巴利語三藏乃後世所編纂者。經、律、論三藏成立以前,曾將佛典分為九分教、十二分教。

三藏之中,律藏成立最早,時代約在阿育王之時,其次為經藏。從第一次結集至部派佛教時代之間,分成四階段,隨後次第附加,以至於現存之型式。論藏為三者中成立最晚者,此因部派佛教時代盛行對佛陀教說之研究,致力於說明、注釋、整理分類、除去教說中相互之矛盾,由此遂產生諸種論書。

早期佛教並無記錄之經典,雖稱結集,然不用筆錄,僅合誦而擇其義而已。此因當時之印度認為筆寫有瀆經典之神聖,故以口授相傳。至阿育王時代漸次出現筆錄之佛典。現今之佛典,從語文之流傳上可分為:

(一)巴利文佛典:為南方各地區所傳持之佛教聖典,有經、律、論三藏及藏外典籍。三藏之中,經藏稱為尼柯耶(部),相當於漢譯之阿含,共有五部,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律藏分為經分別、犍度部、附錄三部,為研究原始佛教教團之重要資料。論藏有法聚論等七論。藏外典籍大凡可分三期:第一期有指導論(Nettipakarana)、藏釋(Petakopadesa)、彌蘭王問經(Milindapañhā)、島史(Dīpavajsa)等。其中彌蘭王問經為說明印度與希臘文化交流情形之典籍,極為重要。第二期有三藏注釋書(Atthakathā)與大史(Mahāvajsa)。第三期有三藏注釋書之注及小史(Cūlavajsa)等。此外尚有文典、辭典、史書、教理史等大量文獻。

(二)梵文佛典:貴霜王朝之迦膩色迦王於喀什米爾召開第四次結集之際,決定其後以梵語為聖典語。初期之梵語佛典並非採用古典梵語,乃是用佛典特有之佛教混淆梵語。佛教徒以古典梵語著作或始於笈多王朝,即四至五世紀以後。梵語佛典大多屬於大乘,極少數為小乘,不若巴利語佛典之系統化,內容亦無秩序而多歧異,大部分在十九世紀初以後才由西歐探險家所發現。

日本學者山田龍城將各種梵語佛典分類為:(1)原始─阿含類、毘奈耶(律)類、譬喻文學、佛傳文學、讚佛文學。(2)大乘─般若經類、華嚴經類、法華經類、涅槃經類、寶積經類、大集經類、諸經集類。(3)諸論─毘曇類、中觀論書、瑜伽諸論、後期諸論。(4)祕密─所作經疏、行瑜伽類、無上瑜伽、祕密拾遺。其中,阿含類僅殘留斷片,毘奈耶類近年來次第刊行戒本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傳之律典,這些律典與佛傳、譬喻文學有密切關係。名之為阿波陀那(Avadāna)的譬喻文學,係由印度通俗文學中尋求主題,再穿插佛教教理,以教化民眾為目的之佛教文學。其梵文寫本之數量僅次於祕密部,內容亦極重要;譬喻百集(Avadānaśataka,漢譯撰集百緣經)、天譬喻(Divyāvadāna)、寶鬘譬喻(Ratnamālāvadāna)為其主要者。佛傳文學有大事(Mahāvastu)、方廣大莊嚴經(Lalitavistara)、馬鳴之佛所行讚(Buddhacarita)等。讚佛文學有馬鳴所作歌詠難陀出家與成就之孫陀羅難陀詩(Saundarananda-Kāvya)、摩咥里制吒(Mātrceta)之四百讚,及克歇門德拉(Ksemendra)之作品等。

大乘經典有十萬頌般若、二萬五千頌般若、八千頌般若、金剛般若、七百頌般若、十地經、入法界品、法華經、極樂莊嚴(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普明菩薩會、悲華經、金光明經、月燈三昧經、入楞伽經等。另有大般涅槃經、大集經等諸種之斷片等。諸論有俱舍論,龍樹之中論、迴諍論、寶行王正論,及提婆之四百觀論等之中觀論書。瑜伽論書有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現觀莊嚴論、究竟一乘寶性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等。後期論書有月稱之中論註淨明句、寂天之大乘集菩薩學論、入菩提行經、寂護之攝真實論、法稱之量評釋、正理一滴等。屬祕密部之梵文寫本現存三百多部,包括各種陀羅尼、儀軌、成就法、怛特羅等。

(三)西域佛典:佛教由印度傳入我國之際,途經西域、中亞等地,遂有下列各種語言所寫經典之流傳,即:和闐語、龜茲語、回鶻語、吐火羅語(Tukhāra)、粟特語(Sogdh)等,此等經典直至二十世紀才被探險家發現,其現存者皆為斷片,翻譯及書寫年代均很早,為研究佛典、佛典史之重要資料。

(四)西藏、蒙古文佛典:藏語佛典包括大藏經及藏外文獻,前者大多譯自梵語佛典。西藏大藏經分成甘珠爾(Bkah-hgyur)與丹珠爾(Bstan-hgyur)兩部分,前者為經部與律部,後者為論部與經律之注疏、讚歌、儀軌,及與歷史、論理、語言、醫學、工藝等有關之著作。藏外文獻有喇嘛教之新舊諸宗派聖典,及喇嘛傳記、寺誌、史書、文法書、曆法書、醫學書、讚歌、儀軌、誓願文、信等。

蒙古民族自十三世紀信仰佛教以來,除由藏文大藏經翻譯成蒙古語大藏經之外,用蒙古語所著作之書、注釋書等,數量亦很龐大。

(五)漢文佛典:分為印度傳來的佛典之漢譯及我國所撰述者二種。前者之原本除梵語佛典外,另有西域等地之方言及混淆俗語之典籍。後者為經律論之注釋書、講義書,及我國祖師之撰述,與對此等之注釋書及研究書等。其數量隨時代而增加,為其他佛書所不能比擬者。大正新修大藏經所收錄之印度撰述與中國撰述兩部分,印度撰述部分包括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律、釋經論、毘曇、中觀、瑜伽、論集等十六部分;中國撰述部分則分為經疏、律疏、論疏、諸宗、史傳、事彙、外教、目錄等(史傳、外教兩部包含若干印度撰述,目錄部則包含部分日本撰述),總計二二三六部,九○○六卷。我國祖師撰述之典籍中,最具代表性或對後世影響較大者,經疏有僧肇之注維摩經十卷、智顗之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各二十卷、法藏之華嚴探玄記二十卷、一行之大日經疏二十卷、善導之觀經疏四卷等,律疏有道宣之四分律行事鈔十二卷等,論疏有普光之俱舍論記三十卷、法寶之俱舍論疏三十卷、吉藏之中觀論疏二十卷、窺基之成唯識論述記二十卷、法藏之起信論義記五卷等。其次,有關各宗特色者為僧肇之肇論一卷、慧遠之大乘義章二十六卷、吉藏之三論玄義一卷、大乘玄論五卷、窺基之大乘法苑義林章七卷、法藏之華嚴五教章四卷、宗密之原人論一卷、智顗之摩訶止觀二十卷、道綽之安樂集二卷、德輝重編之敕修百丈清規十卷,及宋代禪僧之各種語錄等。

史傳部自印度翻譯者有異部宗輪論,為部派歷史、教義之概說,其他如阿育王、龍樹、馬鳴、提婆、世親之各傳記等。我國所撰述者為梁代慧皎之高僧傳十四卷及唐、宋、明各代之高僧傳及高僧之別傳、往生傳、寺誌、地誌之類,法顯傳、西域記等。齊梁以後,抄寫大藏經要旨之風盛行,現存者有梁代寶唱等之經律異相五十卷、唐代道世之法苑珠林一百卷、諸經要集二十卷等。又入藏諸經之解題有宋代惟白之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八卷。為研究大藏經而作之音義有唐代玄應之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代慧琳之一切經音義一百卷等。此外,有關解說梵語字義者有宋代法雲之翻譯名義集七卷,有關大藏經名數事項之編集者有明代寂照之大藏經法數七十卷等。外教部中則有真諦所譯之金七十論三卷,係數論學派之論書;玄奘所譯之勝宗十句義論一卷,係屬勝論學派之論數;此外,尚有道教之老子化胡經等。

(六)日本之佛典:可大別為五種:(1)有關經律論之注釋。(2)各宗派之典籍。(3)史傳、目錄等。(4)法語、御詞、聞書、語錄等宣揚宗義信仰之文書。(5)用於教化民眾之唱導、讚歌、和讚、講式及通俗文學等。其中,較具日本佛教特色之代表作為聖德太子之三經義疏、最澄之守護國界章九卷及顯戒論三卷、空海之十住心論十卷、即身成佛義一卷及辨顯密二教論二卷、淳和天皇敕撰之天長六本宗書、源為憲之三寶繪詞三卷、源信之往生要集三卷、慶滋保胤之日本往生傳一卷、源空之選擇本願念佛集一卷、高辨之摧邪輪三卷、榮西之興禪護國論三卷、道元之正法眼藏九十五卷、瑩山之瑩山清規二卷、親鸞之教行信證六卷、唯圓編之歎異抄一卷、日蓮之立正安國論一卷、凝然之八宗綱要二卷、師鍊之元亨釋書三十卷、蓮如上人御文五卷、師蠻之本朝高僧傳七十五卷、良遍之觀心覺夢鈔三卷、白隱之夜船閑話一卷等。又屬於說話集者有西行之撰集抄九卷、鴨長明之發心集三卷、住信之私聚百因緣集六卷、無住之沙石集十卷等,皆收入大正藏第五十六卷以下,或大日本佛教全書一百五十卷中,及各宗派聖典全書之中。另有昭和七年(1932)小野玄妙所編佛書解說大辭典,其書網羅和語、漢語佛書共六萬五千五百餘部,共分:(1)藏經,(2)全書,(3)古寫本、古刊本之單行本,(4)現在之單行本,(5)古逸書類。又自大正六年(1917),日本陸續有國譯大藏經三十卷、國譯大藏經四十八卷、國譯一切經一五六卷、國譯禪學大成二十五卷等,以和文翻譯大部漢文經典之佛書問世。此外,昭和十年至十六年所刊之南傳大藏經七十卷為巴利語三藏之全譯。又各宗派所出版之全書亦為日本佛書近數十年來之特色,有天台宗全書二十五卷、真言宗全書四十二卷、淨土宗全書二十卷、真宗大系三十七卷、日蓮宗全書二十六卷等。(參閱「大藏經」893、「中文大藏經」1001、「西藏大藏經」2588、「南傳大藏經」3748、「南傳佛教」3750)p2645


受戒

指通過一定之儀式,領受佛所制定之戒法。又作納戒、稟戒。即遵守教團規定(戒、罰則)之行為。戒為無上菩提之本,而佛教之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之尊嚴。

戒有大、小乘之別,大乘戒以梵網經所說之十重禁、四十八輕戒為始,及菩薩瓔珞本業經、瑜伽師地論等所列之三聚淨戒;小乘則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相。於印度有五部之分,傳入中國、日本後,即有大小乘之異論,乃至各宗亦常有不同之作法。

四分律卷三十一以下,論釋受戒犍度之文中,述及受戒之始,謂世尊初授提謂、波利二位商人二歸戒,以歸依佛、歸依法,而成為信士。其後漸有十人羯磨之具足戒授受儀規。另據道宣之行事鈔(會本)卷十五載,沙門曇摩迦羅於曹魏嘉平年間(249~253)至洛陽,立羯磨作法,成為具足戒儀之嚆矢。於日本,則始於天平勝寶六年(754),我國鑑真和尚至東大寺之盧舍那殿前授戒。

無論出家、在家,奉持佛陀教法者,必須誓願遵守戒律,且應依循一定之儀式。由傳授戒法之一方而言,稱為授戒;接受戒法而能受持者稱為勝士,以戒律繁多及嚴格之故。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又稱受戒七眾,即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分別指在家之信士、信女)可受之戒(在家戒)有三歸、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一)三歸依,即歸依佛、法、僧三寶。(二)五戒,為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若勤修持五戒、十善,並發出離心,即能因而證得初果乃至三果。(三)八關齋戒,又稱優波婆沙,即出家沙彌、沙彌尼所受十戒之前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生死流轉之門,故稱八關;又過午不食,謂之齋,總合即八關齋戒。沙彌十戒中之第六、第七兩條於八關齋戒中合為一條,故雖實有九戒,然猶稱為八關。受持八關齋戒者,雖僅一日一夜,如能受持清淨,即得無量果報,一切諸罪悉皆消滅。

出家戒有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一)沙彌、沙彌尼之十戒,七歲以上始得受此戒,其初出家須有二師,即剃度師與教授阿闍梨。出家戒之目的,在求得解脫生死之涅槃,故沙彌戒為解脫道之基礎。(二)式叉摩那(意譯為學法女、正學女),乃介於沙彌尼、比丘尼之間,即於受比丘尼戒前,須受白二羯磨、十戒及六法正學戒。限期兩年,兩年期滿而不犯戒法,始能求受比丘尼戒。(三)比丘、比丘尼之具足戒,二十歲以上始得受此戒,為受戒儀式中最具規模者,儀式中傳授戒法之師稱為戒和尚,講授戒法者為教授師(教授阿闍梨),教導戒場有關作法者為羯磨師(羯磨阿闍梨)三者合稱為三師。此外,與會者至少尚須有七位證明師(尊證師),總稱三師七證(合稱十師)。然若地處偏遠,可因地制宜,亦可用三師二證之法(合稱五師)。大乘佛教,有僅於一師之前受戒者,亦有自誓受戒者。我國及日本行集體受戒之法會,稱為授戒會。

受具足戒時,有「白四羯磨」之規定。所謂羯磨,即羯磨師將受戒者之願望,於眾僧面前表白,且詢之以十三遮難,而令受戒者答諾。如此反覆三次,稱「一白三羯磨」。倘觸犯所詢問當中之一條,則喪失受戒之資格。所謂十三遮難,即十三條之難與十條之遮。分別而言,「難」屬本質上之惡,故須加以制止,即:(一)犯邊罪,即以前曾受具足戒,但為犯波羅夷罪而遭教團驅逐者。(二)犯比丘尼,即雖曾受戒,但對比丘尼淫行者。(三)賊心入道,指為圖謀生活上之方便,即以利益為目的而入教團者。(四)壞二道,即雖捨外道皈依內道(佛道),但於受具足戒之後又捨此再還外道者。(五)不能男(黃門),即男性之性根不具者。(六)~(十)屬於犯五逆罪者,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惡心出佛身血。(十一)與(十二)指非人而假人之形像者,即非人及畜生。(十三)二形,即兼有男女兩性之性器者。

「遮」並不屬自己本身之惡,但若觸犯仍不得受戒,即:(一)問受戒者之名字。(二)問和尚之名字。(三)是否滿二十歲。(四)是否具足衣、。(五)是否得父母之許可。(六)是否負債。(七)若為奴隸,是否得雇主之許可。(八)若為官吏,是否得國王之許可。(九)是否為真正之男子身。(十)是否患有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等五種病。以上係對男子而言,主要根據四分律之規定,其他諸律則有若干差異。

凡戒多由他人傳授而得者,稱為從他受,如僧眾從戒和尚、阿闍梨等得戒;亦有自然得戒者,如毘奈耶毘婆沙師十種得戒之中,謂自然得者乃佛及獨覺等,於盡智心之位,無師而得具足戒。又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載,接受律儀有自受、他受、自然受之別;然一般所說之受戒多指從他受之情形。

除上記之外,關於受持戒法,經典中另有種種規定。以受持「五戒」而言,據優婆塞戒經卷三載,欲受此戒者須向六方供養,即:(一)東方,向父母供養。(二)南方,向師長供養。(三)西方,向妻子供養。(四)北方,向善知識供養。(五)下方,向奴婢供養。(六)上方,向沙門、婆羅門等供養。蓋供養父母、師長,乃至沙門、婆羅門等,即是向東方、南方,乃至上方等之供養。又供養六方之外,仍須獲得父母等之允諾,始得至大德處受戒。另如以三歸與八關齋戒之受持次第而言,應先受三歸,而後受八關齋戒。

據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載,受持比丘大戒之法,須具足五緣方得成就,即:(一)受具之人,謂受具戒者必為人,而非阿修羅、畜生等,且諸根具足,身心清淨等。(二)所對之境,謂須結界,具有秉法之僧,僧數滿足,依白四羯磨法等。其中,僧數滿足即指三師七證、三師二證等。(三)發心乞戒。(四)心、境相應。(五)事成究竟,自始至終依法完成。於正式受戒時復有八法應一一行之,即:(一)請師法,(二)安受者所在,(三)差人問緣,(四)出眾問法,(五)白召入眾法,(六)乞戒法,(七)戒師和尚問法,(八)正問法。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則舉出不得受比丘戒之六種因緣:(一)意樂損害,(二)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法損害,(五)為他人所繫屬,(六)為護持其他比丘,而不令能變化身形者受戒。此外,有謂出家五眾之戒皆全分受,即全部受足;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之別,即允許在家者僅受部分之戒。

上述之五、八、十、具戒(以上並稱為「五八十具」),及受戒之因緣、法等皆屬小乘戒之範圍。於大乘戒法別有三聚、十重等戒。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其中之律儀戒,等同小乘戒。又梵網經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大乘菩薩戒之戒相。

有關十重四十八輕戒之受法,據智顗之菩薩戒義疏卷上載,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一)信心,謂受者須虔信善惡因果、佛果之常樂我淨等。(二)無三障,謂受者須無煩惱障、業障、報障。(三)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為諸佛、聖人、凡師等三類。其中,凡師須為真正之人,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等。有關戒儀者,菩薩戒義疏列有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依準湛然之授菩薩戒儀一書,書中列有授戒次第之十二門,即:(一)開導,(二)三歸,(三)請師,(四)懺悔,(五)發心,(六)問遮,(七)授戒,(八)證明,(九)現相,(十)說相,(十一)廣願,(十二)勸持。

又受持此梵網菩薩戒有通受、別受兩種情形,即:(一)納受通用於七眾之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律儀戒),稱為通受。(二)納受僅適於七眾各別之戒法,稱為別受,如優婆塞、優婆夷納受菩薩五戒,沙彌、沙彌尼納受菩薩十戒,式叉摩那納受六法戒,及比丘、比丘尼納受菩薩具足戒之十重四十八輕戒。

據梵網經載,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乃諸佛子之根本。因菩薩戒涵蓋深廣而又超勝一切,故除上述七眾外,乃至畜生或神鬼變化人等,皆有資格受菩薩戒。菩薩戒之戒條雖少,然每一戒均為無盡戒,故受持菩薩戒之功德,殆難以比喻。

總之,戒乃修行佛道之根基、三學之根本;八萬之法藏,離戒則不得受持;且三聚淨戒實乃證得三身之因,十重禁戒恆為佛子之標幟。然若就「任因感果」而言,修持五、八、十、具等戒,未必感得人天小果、意樂等,據元照之行事鈔資持記卷一載,鈍根者視戒通於世善,上智者則視戒俱為道基;此因南山律宗倡言戒法隨根機而異。天台宗主張戒無大小,皆依受者之「心期」。要之,此類說法皆在警醒受戒者,應依自己堪任之範圍,納受部分或全部之戒法。

有關受戒之功德,據七佛經載,受持三歸戒,可得九神之護衛;受持五戒,可得二十五神之護衛;受持具足戒、三聚淨戒等,更有無量功德。若一旦悟得圓融之旨,即三聚互攝,諸戒融通,戒戒圓具,修持隨萬行而周備,一念經三阿僧祇而生(眾生)佛(諸佛)平等,無盡深妙,此乃制戒受持之最高旨意。〔梵網經卷下、毘尼母經卷一、優婆塞五戒經、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上、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五分律卷十五至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二、顯戒論卷中、俱舍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出家受戒作法〕(參閱「十種得戒緣」492、「菩薩戒」5216、「傳戒」5387)p3101


宗教

指宗與教。華嚴五教章卷一有「分教開宗」之說,即將宗教二字分開解釋:佛陀為適應教化對象而說之教法,稱為教;教中之根本旨趣,則稱為宗。一般以宗為主觀的、個人的主義信念;教則有客觀教說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稱宗教。此外,或以宗為無言之教,以教為有言之宗;或以宗為宗門,教為教門。即謂宗門指教外別傳之禪門,以禪乃離言教,採以心傳心之方式傳宗;教門指依大小乘之經論等言教而立之教宗,如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等均屬之,相對於禪家而言,稱之為教家。又有以宗為法相宗所說之八宗、華嚴宗所說之十宗;以教指天台所言之四教或八教、華嚴所判立之五教等;另有以教指三藏十二分教之一切經教,故知宗教一詞可說涵蓋佛教全體之意。

自西方學術思想東傳之後,一般皆以佛教所習用之「宗教」一詞作為英、德、法等西語 religion 之譯語。religion 係由拉丁語 religio 而來,其語源有各種異說。或認為由 ligare(結)之動詞而來,含有神與人結合之意;或由 legare(整理)之動詞變化而來,表示嚴肅及儀禮之意。 religio 一語,最原始之意義是指對超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後則有成為感情對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為感情外在表現的儀禮之意,由之更進而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之信仰、教義、儀禮之體系。亦即人類對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祕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之為絕對理想之主體,並生起畏怖、神聖、信賴、歸依、尊崇之念,進而實行祭祀、祈禱、禮拜等之儀禮,將戒律、信條等列為日常生活之規範,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發展完美之人格。

宗教之成立,其種類甚多,型態亦有種種不同,有現存者,亦有已衰微乃至不存者。其型態可大別為個人心理之宗教,與集團社會之宗教。個人心理之宗教,指個人獨自之宗教信念與體驗,而不論其是否參與特定之宗教組織,或具有何種特定之信仰型態。若經由個人之虔誠信仰、深切體驗,而積極向他人弘傳,集合具有相同信仰之人群,即成為宗教團體,產生新興宗教,主倡者稱為此宗之開祖。若致力於對固有宗教之改革運動,則稱改革者。

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一)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指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二)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猶太教、中國之道教、儒教等。多與所處地域之社會風俗、習慣、制度等有密切之關係,而未必有宗教開祖或依據之經典,如日本神道,並無特定之教祖,而係以原始宗教為基礎,根據國家組織而發展。又如我國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適合國民之傳統,故難以傳入他國。(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此類型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蹟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教團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國家等立場而創立,故其教法係以人類全體(佛教則以眾生全體)為中心,具有世界性與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雖以全體人類為中心,然實際上常以救濟個人為基礎,故具有探索心靈內面與側重個人實踐修行之特性。此一特性,在各大世界宗教中,尤以佛教為顯著。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四類:(一)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種神靈,多係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於原始未開化之時代。隨同人智之發達,漸對自然神賦予意義、理想,次第成為高級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在進化之社會中亦並行不悖。或有由一神教發展為多神教者,即對具有種種最高神性格之一神,將其性格分別獨立,成為最高神之權化分身,而個別崇拜之,如佛教之教祖佛陀,於其智慧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文殊菩薩、勢至菩薩,於慈悲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觀世音菩薩,於實踐願行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普賢菩薩。又觀世音菩薩為隨機度眾乃有三十三身之化現,如聖觀音、千手千眼觀音、不空羂索觀音、柳葉觀音、水月觀音等。

(二)一神教(monotheism),由崇拜自然之多神教,演進為崇拜具有諸神之德的一神。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均為典型的一神教信仰。另如印度教中,雖有多神信仰之性格,然於眾神之中,獨尊一優於其他諸神者為最高神,乃諸神之代表,具有絕對之權威,此稱單一神教(hemotheism),如溼婆派以溼婆為最高唯一之神,毘溼奴派以毘溼奴為唯一神。一神教亦可稱交替神教(kathenotheism),如梵天、毘溼奴、溼婆等三位神祇,在不同宗派中有不同之地位,以溼婆為例,在溼婆派中為最高神,梵天與毘溼奴居次要而從屬於溼婆。

(三)汎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上記之多神教、一神教等,以實際信奉而屬實踐性之宗教,汎神論與之相較,其性質偏重於闡釋哲學理論之理論宗教,以為宇宙現象之內部,有支配現象界之原理法則,而將此原理法則神格化,認為此「道理神」遍滿於宇宙現象。印度奧義書中之梵(梵 Brahman)即屬道理神,梵存在於「個人我」(梵 ātman)中,此乃最高理想「梵我一如」之基礎。此外,十七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沙(Spinoza, Benedict, 1632~1677)之哲學所說之神亦屬道理神。

(四)無神論(atheism),又稱無神教。指未立神為崇拜對象之宗教。基督教之思想,以為不立神祇即不成為宗教,研究原始佛教之西洋學者謂,佛陀不禮拜梵天、帝釋等神,反而由梵天、帝釋等向佛陀禮拜並聽聞佛法,故認為原始佛教為無神論者。又德國著名的悲觀主義哲學家叔本華,由於深受佛教及印度哲學之影響,主張宇宙之本質為盲目之意志,故亦被視為無神論者。若就原始佛教而論,世尊之弟子及信徒,歸依佛、法、僧等三寶,以世尊為歸依對象而禮拜之,此不得稱為無神論;又世尊雖不以其他之人格及神格為歸依、禮拜之對象,然以「法」為絕對之依所,由此則可稱無神論。世尊於入滅之際,曾囑咐諸弟子,其後唯以法為歸依所,以自己為歸依所,即法洲、自洲,法歸依、自歸依,以法為標準,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趨向絕對理想之境地。此種思想教法與基督教之立神說截然不同,故就此而言,佛教亦可稱為無神論。

自法律觀點言宗教:文明國家多經過立法確認信仰之自由,合法之宗教不受壓迫、排斥。亦有少數國家以特定之宗教為國教。又國家所認可之宗教團體得稱宗教,未得認可者通常稱為邪教。

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具有多種功能:(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係感情方面之功用。(二)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輿論風潮等積極之價值。(三)與「知」之關係,隨著人類智能之發展,世人漸排斥與科學、理性相對之宗教信仰,認為其中多含有迷信色彩。如基督教自中世以來乃至今日,即不斷受到科學合理性要求之挑戰,然亦不斷革除本身不合理性之處。

與其他宗教相較,佛教之教義哲學與實踐法門所呈現者較符合合理性之要求,而最足以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意義之合理性者為「法」(梵 dharma,巴 dhamma),包括三大要素:(一)因(梵 hetu,巴同),符合因果或緣起關係之合理性。(二)德(梵 guna,巴同),符合正見善惡之倫理性。(三)教(梵 śāsana,巴 sāsana),符合信仰上自利利他之宗教性。如此可謂涵蓋人類生命知(因)、情(德)、意(教)等三大方面。而就整體言之,佛教乃廣義之人間學,以完成人格、覺悟成佛為理想,故欲成為完人者,必須提昇其知、情、意三大層面至最高理想;八正道、六波羅蜜等佛教修行項目,即為達成此最高理想之根本途徑。 p3159


舍那大戒

即梵網經所說之大乘菩薩戒,因係盧舍那佛所說之戒法,故稱舍那大戒。內容涵蓋持律儀、修善法、度眾生等三大門之一切佛法,作為禁戒以持守之。(參閱「菩薩戒」5216) p3503


阿字五轉

為密教用來表示菩提心依次轉昇的五種階位之用語。略稱五轉。 (a,阿)字為悉曇十二韻之一,於密教中,依照悉曇音韻上五種之轉化,配上發心、修行、證菩提、入涅槃、方便究竟(方便)等五德,用以表示真言行者菩提心漸次昇轉之修行階段,稱為阿字五轉。據大日經疏卷十四(大三九‧七二二下、七二三中):「此阿有五種,阿、阿(長)、暗、噁、噁(長)。(中略)阿字一字即來生四字,謂阿是菩提心,阿(長)是行,暗是成菩提,噁是大寂涅槃,噁(長)是方便。」

大日經卷一住心品以阿字為本有淨菩提心之體,並以此義與阿字字音之轉化配合之,而將密教修行者菩提心開顯之次第分為五種階段。即:(一)阿(短音),表示發菩提心,稱為發心。其中又分為兩種:(1)本有菩提心,謂一切眾生之心中本來法爾,皆具有本覺之妙慧。(2)修生菩提心,謂經由本覺之熏力而發起歸本之心。(二)阿(長音),表示修持三密六度之妙行,稱為修行。(三)暗,表示修行圓滿,獲得自證之果德,稱為證菩提。(四)噁(短音),表示由於果德圓滿,故證入不生不滅之理體,稱為入涅槃。(五)噁(長音),表示具足自證與化他之萬德,隨緣度化,到達三平等之位,稱為方便究竟。

以此五轉,即可涵蓋大日經之大意,蓋一部大日經之大意,不出因、根、究竟等三句。古來多以此三句配合五轉,即以發心為「因」,中間之三項為「根」,最後之方便為「究竟」,此無異說;另有以發心為「因」,修行為「根」,其餘三項為入於「佛果」之心,此係屬佛果究竟之義,此有異說。又於三句之中,若就以發心之位為「因」而言,有東因發心與中因發心二義,古來稱東因發心之說為善無畏所傳,中因發心之說為不空所傳。東因發心即以東方配上發心,南方配上修行,西方配上證菩提,北方配上入涅槃,中央配上究竟;以修行之方向而言,此係「從因向果」之取向,屬於「始覺上轉門」之說。中因發心則以中央之阿(短音)配上發心,東方之阿(長音)配上修行,南方之暗配上證菩提,西方之噁(短音)配上入涅槃,北方之噁(長音)配上方便;此係「從果向因」之取向,屬於「本覺下轉門」之說。兩者之異,如下表所示:

善無畏之東因發心係以始覺修生之大日經宗義為根本,不空之中因發心以本覺本有之金剛頂經宗義為依據;然以機根有頓(發心即到)、漸(修行分證)之別,故善無畏所傳亦有中因之義,不空之義亦非僅含下轉門之說,而係以詮顯「發心即到」之旨為本義。〔大日經卷一具緣品、大日經疏卷二十、宿曜軌(不空)、祕藏記私本鈔卷四〕 p3613


修懺要旨

全一卷。宋代知禮(960~1028)撰。本書旨在依摩訶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以闡明法華三昧之要領。然其所述修懺要旨非僅限於法華懺法,更及於大乘經典,以其著重於懺摩用心之要領,故修懺法時所用之誦文則無記載。本書內容分為三章,首敘大乘經典之四種行法(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及修法華三昧之功德。次依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之文,詳述懺悔之意義。末以修懺悔係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尾。本書前有科文,末有附記香華運想偈。書中文雖簡短,然止觀實修之大要皆已涵蓋,故於宋代廣為流行。〔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卷二、卷七、佛祖統紀卷八、卷二十五、諸宗章疏錄卷二〕 p4050


授手印

於密教入壇灌頂時,本尊授予行者「外五股印」,而與灌頂職位,稱為授手印。係以右手授左手,以左手授右手。此即「父子相投」、「涵蓋相應」之義;亦即引導、鄰近之意。

日本淨土宗為表明已傳正法,授予蓋印之紙單,亦稱為授手印。據日本辨長撰「末代念佛授手印」記載,授其書於良忠時,捺左手印右手印,以源空、辨阿、然阿代代授手印為相承之旨。此即為日本淨土宗授手印之始。其意義、旨趣與密教相同,然非為印契,僅用表宗義之相承。 p4586


勝宗十句義論

梵名 Vaiśesika-daśa-padārtha-prakarana。全一卷。慧月(梵 Maticandra)造。唐貞觀二十二年(648)玄奘譯於弘福寺翻經院,由靈雋筆受。收於大正藏第五十四冊。本書敘述印度六派哲學中勝論宗之教義,而以十句(實、德、業、同、異、和合、有能、無能、俱分、無說)涵蓋一切法。全書分為前後二分,前分說明十句義之體性,後分係分別其義相及相互之關係。相傳勝論宗之祖優樓佉(梵 Ulūka)曾作勝論經一書,成為該派之根本聖典,書中提出實、德、業、同、異、和合等六句義,並謂從六句義真智而生勝法,此即該派之宗義。至五、六世紀頃,派中之論師慧月著作本書,將六句義擴充成十句義,闡論勝論之要旨。日人宇井伯壽於一九二七年將本書英譯出版,即 The Vaiśesika Philosophy according to the Daśapadārtha-śāstra。又本書之註釋書有勝論十句義章(一卷,道世,或窺基作)、勝論十句義科註(一卷,一觀作)、勝論十句義釋(二卷,基辨作)等多種。〔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俱舍論光記卷五、開元釋教錄卷八〕 p4861


富蘭那

梵名 Purāna。古印度教聖典之總稱。約成書於西元前一世紀至十世紀間,流傳至今,可分為大富蘭那(梵 Mahāpurāna)、續富蘭那(梵 Upapurāna)二大類,又各分為十八部。大富蘭那敘述祭典、習俗等,分別為各教派所依據之經典,包括梵天、蓮花、毘濕奴、風神、薄伽梵、那羅陀、摩根德耶、火神、未來、梵轉、林伽、野豬、室建陀、侏儒、龜、魚、大鵬、梵卵等十八種富蘭那。續富蘭那則包含「富蘭那」之典型五相(梵 Pañcalaksana):宇宙創造(梵 Sarga)、世界成壞(梵 Pratisarga)、神仙之系譜(梵 Vajśa)、摩拏之治世(梵 Manvantara),及日種月種之王統系譜(梵 Vajśānucarita)等。本書富有濃厚之印度教色彩,各教派經常擷取其內容,以詮釋各自之教義,故富蘭那隨時代、地域等之變遷已失其原始風貌。然大體而言,其內容涵蓋習俗、傳統、通俗哲學、醫學、建築、詩歌、音樂等,實係研究古印度文化之珍貴資料。或謂本書編者即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之編者毘耶娑(梵 Vyāsa)。〔プラ|ナの成立と內容につぃて(真田有美)、プラ|ナ概說(中野義照)〕(參閱「往世書」3198) p4930


莊宗得寶

禪宗公案名。為五代後唐莊宗與其師臨濟宗興化存獎禪師之機緣語句。一日,莊宗向存獎謂(大五一‧二九五中):「朕收大梁,得一顆無價明珠,未有人酬價。」存獎請看此寶,莊宗遂以手舒開幞頭腳(四方垂下之頭巾),此外即無所言說,存獎乃道:「君王之寶,誰敢酬價?」蓋存獎所說之「君王之寶」亦即莊宗自言之「無價明珠」,乃指至上之本來面目,此本來面目原本超越大小、有無、好惡、勝劣等之對立,而涵蓋萬事萬物,故無法出價或買之。〔景德傳燈錄卷十二、禪苑蒙求卷上、從容錄第九十七則〕 p4776


菩薩戒

大乘菩薩所受持之戒律。又作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千佛大戒。反之,小乘聲聞所受持之戒律,稱小乘聲聞戒。菩薩戒之內容為三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等三項,亦即聚集了持律儀、修善法、度眾生等三大門之一切佛法,作為禁戒以持守之。說菩薩戒之大乘典籍甚多,可綜合為梵網與瑜伽二類律典。梵網戒本受戒之作法出於梵網經律藏品,其戒相為十重禁戒、四十八輕戒。不論出家、在家,皆可受持。瑜伽戒本出於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卷四十一,以三聚淨戒、四種他勝處法為基準。雖亦道俗通攝,然必先受小乘七眾戒而久已成就無犯者,方能受持。古代以瑜伽戒為主,今則盛行梵網戒。天台宗之圓頓戒,即為梵網戒。據梵網經卷下所載,受持菩薩戒有五種利益:(一)十方諸佛愍念守護。(二)臨命終時,正見心歡喜。(三)所生之處與諸菩薩為友。(四)功德多聚,戒度成就。(五)今世後世性戒福慧圓滿。

菩薩戒乃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眾戒外之波羅提木叉(別解脫戒),菩薩之身分可在七眾之中,亦可在七眾之外,其尊貴處,乃由於涵蓋而又超勝一切戒之故。梵網經謂,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是諸佛子之根本。菩薩戒之性質,相似於八戒(八關齋戒),八戒亦為七眾戒外之一種別解脫戒。但菩薩戒中,有些相似於八戒,故為「頓立戒」;有些則不同於八戒,而相似於七眾戒之「漸次戒」,故菩薩戒之種類可分為二:(一)頓立而可單受之菩薩戒,(二)漸次而須先受三歸五戒等之後再受的菩薩戒。

漢譯藏經中較受重視之菩薩戒本或菩薩戒經有菩薩瓔珞本業經、梵網經菩薩戒本、瑜伽師地論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戒本、菩薩善戒經戒本、優婆塞戒經戒本等六種。若以頓漸二類分之,瓔珞與梵網屬於頓立,其餘之瑜伽、地持、善戒、優婆塞等戒經則屬於漸次戒。

又我國菩薩戒之弘傳始於鳩摩羅什(344~413),於敦煌寫本中有羅什撰之受菩薩戒儀軌一卷。至於受戒之作法則以曇無讖(385~433)於姑臧(甘肅武威)授與道進等十餘人菩薩戒為嚆矢。南朝梁、陳二代,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梁武帝、陳文帝均為菩薩戒弟子。梁武帝曾造立戒壇,詔請慧超授菩薩戒。復於天監十八年(519)自發弘誓,於等覺殿從慧約受菩薩戒,太子公卿道俗男女從受者四萬八千人。一說武帝從智藏受菩薩戒。至隋代,文帝從曇延受菩薩戒,煬帝從智顗受菩薩戒,均稱菩薩戒弟子。由此可窺知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於我國之一斑。〔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菩薩善戒經卷四、菩薩善戒經(一卷)、優婆塞戒經卷三、菩薩戒本、授菩薩戒儀(湛然)、大智度論卷四十六、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八宗綱要卷上、續高僧傳卷五智藏傳、卷六慧超傳、慧約傳、廣弘明集卷二十二〕(參閱「三聚淨戒」665、「」2896、「傳戒」5387、「圓頓戒」5411) p5216


菩薩階位

指菩薩自初發菩提心,累積修行之功德,以至達於佛果,其間所歷經之各階位;通常以「位」或「心」稱之,如十信位(又稱十信心)、十迴向位(又稱十迴向心)等,均為菩薩階位之名稱。然有關菩薩階位之位次、名義,諸經論所說不一,例如發心住、治地心住等之「十住」說,在古代原本涵蓋菩薩修行之全部階位,至後世則僅相當於「十地」以前三賢位之初位而已,故知菩薩階位說亦每隨教理史之發展而更變。於四十一位、五十一位、五十二位、五十七位等各種菩薩階位說之中,自古以降,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舉之五十二位說(十信位、十住位、十行位、十迴向位、十地位、等覺、妙覺),以名義之整然,位次之無缺,而廣為一般採用。如表一所示。

又各經論有不同之說法,如表二。

各宗派於菩薩階位之主張亦不同,玆舉唯識、華嚴、天台等三大宗派之說:(一)唯識宗採四十一位說,其異於瓔珞經之五十二位說者,係將「十信」包含於「十住」中之初住,「等覺」包含於「十地」中第十地圓滿成就之時(即最終之時)。又於「十迴向心」之第十迴向開衍出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之位,而以十地以前三十心之前二十九心(即十住心、十行心、十迴向之前九迴向心)及第三十心(第十迴向心)之一部分為「大乘順解脫分」(即三賢位),以第三十迴向心之另一部分為「大乘順決擇分」(即四善根)。

有關「十信位」,唐代西明寺之圓測別立兩種異說:(1)主張有「位地之十信」,即認為進入「初住」前,必有「前方便位」之階位,此即常行十心的「十順名字」之菩薩。(2)主張「行解之十信」,即指所有「初住位」以上之菩薩所共通修證之十心。圓測與我國唯識宗之祖窺基本為同門師兄弟,一生致力於唯識學之研習、講說、著作,然每有論述,必多批駁窺基之說,且亦異於當時唯識學之正統解釋,故被視為唯識家之異解者,如上記兩種異說即為歷來有關「十信位」極特殊之觀點。

(二)華嚴宗以所判立「五教」之別而有數種菩薩位次之說,即:(1)小乘教,於「見道」以前有四善根之方便位。(2)大乘始教,又分兩種,即:1.迴心教,即引導愚法二乘進入大乘之教,依準小乘之位次,並根據天台宗「三乘共十地」之說,而有乾慧地、性地、菩薩地、佛地等十地。2.直進教,即直進大乘之教,包含十信之階位,故共有五十一位,而以「十迴向」以上為「不退位」,亦即依素質能力之差別,上根者、中根者、下根者三種人分別於第七住、十迴向、初地等階位入於不退轉之位次。(3)終教,謂十信位之菩薩尚未證得不退位之境地而僅有其行,故不立十信位之說,僅立四十一位。又於此四十一位中,以初住為不退位。(4)頓教,於此教中,若能一念不生而顯理斷惑,即能當下契入佛位,故不立菩薩之位次。(5)圓教,分為兩種:1.同教一乘,亦不立特別之位次,而攝入前四教之階位。2.別教一乘,於「行布門」雖立有菩薩之階位次第,然在「圓融門」,則主張於一位之中即具足一切之位,故認為十信位圓滿成就之際即可成佛,稱為「信滿成佛」。

(三)天台宗所判藏、通、別、圓等「化法四教」中,通、別、圓三教均配有菩薩階位:(1)通教,配以「三乘共十地」之階位,即乾慧地、性地等十地,又稱通教十地,為菩薩、聲聞、緣覺等三乘之人所共修之十種階位。(2)別教,以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說之五十二位為其位次。然將五十二位歸納成「信、住、行、向、地、等(覺)、妙(覺)」等七科,又將七科總結為凡、聖兩大項。即於五十二位中,以「十信」為「外凡」位(止伏三惑中「界內」之見惑、思惑;界,指欲、色、無色等三界),而以十住、十行、十迴向為「內凡」位(以至止伏「界外」之無明惑),以初地以後為「聖」位。又於聖位之中,以十地與等覺為聖位之「因」,而以妙覺為「果」。(3)圓教,圓教教義主張所有之存在本來即具足三千諸法,故自本體而言,佛與眾生平等無二;然於現象上有迷悟之差異,故自實踐之立場而言,亦宜有修行之階位等次,遂立「六即位」之說,以令修行者捨離卑下上慢之心。另又藉別教五十二位之名,來說明圓教之位次,故於十信位之前,增加「五品弟子位」一科;同時,圓教之「十住位」相當於別教之「十地位」。如表所示為六即位與五十二位之配列關係。

又圓教菩薩之階位亦可配於鐵輪(十信)、銅輪(十住)、銀輪(十行)、金輪(十迴向)、琉璃輪(十地)、摩尼輪(等覺)等六輪,以轉輪聖王之輪寶能摧毀一切武器,來比喻每一階位皆能斷除煩惱。

於上記各種階位中,十信位之菩薩唯名無實,故稱為「名字菩薩」,或「住前信相菩薩」。同時,初住以後之菩薩,由於信根成就,不再退失,故稱地前三十心(十住、十行、十迴向)為「信相應地」。又乾慧等十地之第二地「性地」以上之菩薩,及歡喜等十地之第八地「不動地」以上或「初歡喜地」之菩薩,以悲憫、憶念一切眾生,猶如母之憶子,故又稱「一子地」之菩薩。日本淨土真宗即以一子地配於初歡喜地,作為信心之現益(此世之利益),或兼作為當益(未來世之利益)。此外,世親淨土論一書中載及「教化地」,意指菩薩教化之場所,或解作菩薩之階位;若解作階位,則相當於第八地以上。〔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菩薩教化品、大品般若經卷六發趣品、梵網經卷上、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舊華嚴經卷八「十住品」、卷十一「十行品」、卷十四「十迴向品」、卷二十三「十地品」、大智度論卷四十九、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仁王經疏卷中本、華嚴經疏卷十八、大乘四論玄義卷二、法華玄義釋籤卷五下、大乘義章卷十二〕(參閱「十地」419、「五十二位」1044、「四善根位」1767、「即」3758) p5221


僧琨

隋代僧。生卒年不詳。俗姓鄭。從學於亡名法師。以其擅長音調,於隋文帝開皇(581~600)年間,被敕為二十五眾制度中之讀經法主。採集諸經論及賢聖異說,撰成「論場」一部三十卷(或作三十一卷)。書中涵蓋各家議論,且明白易解。其後於曲池造靜覺寺居之。禪誦之暇,每比物賦詩以遣興。 p5743


遮詮表詮

遮詮與表詮之並稱。(一)通用於佛教各宗派。於華嚴宗,特稱為遮情表德。通常指語言中之兩種表達方式,遮詮,即從反面作否定之表述,排除對象不具有之屬性,以詮釋事物之義者;表詮,乃從正面作肯定之表述,以顯示事物自身之屬性而論釋其義者。宗鏡錄卷三十四(大四八‧六一六中):「遮,謂遣其所非;表,謂顯其所是。又遮者,揀卻諸餘;表者,直示當體。如諸經所說真如妙性,每云『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無因無果,無相無為,非凡非聖,非性非相』等,皆是遮詮;遣非蕩跡,絕想袪情,若云『知見覺照,靈鑒光明,朗朗昭昭,堂堂寂寂』等,皆是表詮。」〔觀經玄義分記卷二、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三、應理大乘傳通要錄卷上〕

(二)因明用語。於因明中,遮詮表詮既包括判斷(遮詮為否定之判斷,表詮為肯定之判斷),又包括概念(遮詮與表詮相關之概念)。遮詮與表詮有其關聯性,遮詮可不包含表詮,表詮則一定包含遮詮。如「聲」一詞,既為表詮,亦為遮詮。因聲之為名,除顯示其具有聲之各種意義外,亦排斥其為色、臭等任何不屬於聲之屬性。蓋任何名言概念,若僅具積極之顯示功能而無消極之遣除作用,其意義仍不明確。故所謂「聲」,必將聲以外之一切意義遣除盡淨,令其僅涵蓋聲所應具之意義,純淨無雜,恰如其分,而後聲與非聲之界限始克分明,聲之意義方能明確;準此可知,「顯示」必借助於「遣除」,此乃表詮必包含遮詮之故。

與之相對者,若有名言概念僅能有所遮而不能有所表之時,則屬「遮詮可不包含表詮」之情形。如「烏有先生」一名,既稱烏有,則已明白遣除其為實有,既非實有其人,則雖欲顯示,亦無可顯示,唯有消極遣除,不能積極顯示之,故「烏有先生」僅遮而不表。又如「兔角」一名,雖為積極名詞,然事實確無此物,不能顯示其意義,亦是僅能遣除,不可顯示,故「兔角」亦為僅遮而不表。要之,表詮中同時包含遮詮之功能,實為因明之一大特色。

理門論述記(大四四‧九○上):「名言但詮共相,(中略)詮共相要遣遮餘法,方詮顯此法。如言『青』,遮『非青』、『黃』等,方能顯彼『青』之共相;若不遮『黃』等,喚『青』,『黃』即應來。故一切名言,欲取其法,要遮餘詮此,無有不遮而詮法也。」〔因明入正理論悟他門淺釋(陳大齊)〕 p6191


舉一蔽諸

舉,明顯提出以揭示其意;蔽,賅攝、涵蓋之意;諸,眾多之意。即於解說某種義理或表達某種概念時,僅舉示其中一項足以作代表性之名相而涵蓋一切同類之語意。如諸經論常用「諸法實相」一語來表示一切萬法真實之體相、平等實在而不變之理,其「實相」即是用來涵蓋實性、實體、實力等諸多之同類語意。法華文句卷三下(大三四‧四三中):「故標章云諸法實相也,例亦應言諸法實性、實體、實力,乃至應言實究竟等 ,但略舉一而蔽諸耳!」 p655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難

指七種災難,為佛教經論對天災人禍的分類。七難的內容隨經論之不同而有差異。此下所列者為四種異說︰

(一)《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受持品〉載,佛囑咐諸國國王,若國土中有七難,則宜讀《仁王經》以滅七難,生七福。其中所謂「七難」是指︰日月失度難、星宿失度難、災火難、雨水難、惡風難、亢陽難、惡賊難。

(二)《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謂國起七難時,國王宜發大赦,依種種供養法供養藥師如來,則國土安穩。此中所謂「七難」是指︰人眾疾疫難、他國侵逼難、自界叛逆難、星宿變怪難、日月薄蝕難、非時風雨難、過時不雨難。為了防止這些災難,必須依法供養藥師如來,則能使災難止息,國家安穩。

(三)《法華經》卷七〈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說觀音之威神力能滅諸難,法雲《法華義記》卷八將此中之災難以「七難」涵蓋。此七難即︰火難、水難、風難、刀杖難、羅剎難、枷鎖難、盜賊難。此外,智顗《觀音義疏》卷上則云火難、水難、羅剎難、王難、鬼難、枷鎖難、怨賊難為七難。

(四)《陀羅尼集經》卷十所說的七難,即王難、賊難、水難、火難、羅剎難、荼枳爾鬼難、毒藥難。該經並謂如修習摩利支天法,則此七難即可消除云云。

各經所說之七難︰


各經所說之七難:
(一)《仁王經》所說: (二)《藥師經》所說:
┌ 日月失度難 ┌ 人眾疾疫難
├ 星宿失度難 ├ 他國侵逼難
├ 災火難 ├ 自界叛異難
七難 ├ 雨水難 七難 ├ 星宿變怪難
├ 惡風難 ├ 日月薄蝕難
├ 亢陽難 ├ 非時風雨難
└ 惡賊難 └ 過時不雨難
(三)《觀音義疏》所說: (四)《陀羅尼集經》所說:
┌ 火難 ┌ 王難
├ 水難 ├ 賊難
├ 羅剎難 ├ 水難
七難 ├ 王難 七難 ├ 火難
├ 鬼難 ├ 羅剎難
├ 枷鎖 ├ 荼枳爾鬼難
└ 怨賊難 └ 毒藥難


〔參考資料〕 《仁王護國經疏》卷下;《顯戒論》卷中;《藥師經纂解》卷四;《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


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小乘說一切有部的根本教義。謂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一切諸法之實體皆恆常存在。此說與下列各部派的主張不同︰一說部謂三世無實體,唯有假名。說出世部謂世間法顛倒虛妄,三世唯有假名,並無實體,然出世間法則為真實法,三世皆有實體。此外,經量部、大眾部則主張僅有現在有實體,過去、未來則無體用,故非實有。

說一切有部以七十五法涵蓋有為、無為之一切法。其中,無為法不生滅,因此,置而不論。至於有為法,係藉因緣之作為而生起,故念念生滅變化,可是,從無生有,有化為無,則為因果理法所不容許。因此,主張其體性之存在通於三世,常恆不滅,此即所謂「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說一切有部主張三世實有之論據何在﹖《俱舍論》〈隨眠品〉以「三世實有,所以者何」發問,舉出下列四條理由,加以證明︰

(1)由經說故︰《俱舍論》卷二十引《雜阿含經》卷三之文云(大正29‧104b)︰「苾芻當知︰若過去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

經中既說過去色有勤修厭捨,未來色有勤斷欣求,故知過去未來是實有的。

(2)二緣生故︰《雜阿含經》卷八云(大正2‧54a)︰「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假如過去未來世,並非實有,則能緣過、未的意識,就無生起的可能,因為生識要有根、境作所依、所緣;而為意識所依的根,本是在於過去的,為意識所緣的法境,原是通於過、未的,假使過未二世並非實有,則二緣不具。能依、能緣的識,也就無法生起。可是,事實並非如此,因此可證,過未是實有的。

(3)識有境故︰一切認識作用的生起,必有它的所了之境。因為先見有境,然後識方得生。有識而無境是不可能的。所以,緣過去未來識,應知定必有境。若去來世境體實無,那就應有無所緣識。所緣若無,識亦應無。既不承認識為非有,理當承認實有去來。不可一面否定有實去來,一面又肯定能緣識有。

(4)業有果故︰我人所造的善不善業,早已落謝過去,即此過去世業,待緣能招當來愛、非愛果。由於業在過去世有,可證過去實有,由於果在當來世有,可證未來實有。如果沒有二世,則善惡二業,其體應無。愛、非愛果,亦應非有。然而,已謝業既有當果,應知過未決定非無。

由以上四義,可證三世實有。其中,初二是教證,後二是理證。

如此,諸法的體性,是通三世而實有的,然如山河大地、人畜草木等粗大的形象,是由色法或色心的法體,因緣聚合而成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若加以分析,則山河大地,盡是極微所成。有情身心,為五蘊的和合,並無實我存在。祇因我人在五蘊和合者(有情)中,活動較為靈妙,故妄生「我」的謬見。即因有這我執,遂起造種種的惑業,以致輪迴生死。是故,欲斷實我的妄執,須正觀無我的真理。這樣,洞觀無我而肯認五蘊法體的三世實有,謂之為「我空法有說」,又名「法有我無宗」。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第三節(摘錄)

上面是從法的因果關係上看的。另外,從法的時間方面來說,有部是主張三世實有的。他們論證這一問題時,採用體用分別的方法,認為法體是三世俱存的,法用則是現在才有。無體即無用。沒有過去的體,就沒有現在的法,更沒有現在的用。現在是過去的繼承,同樣,未來又是現在的延續。這種說法與他們的剎那滅理論是有聯繫的。在他們的不相應行法中有「得」(成就)與「非得」(不成就)二法。認為「得」是實在的。凡法與「得」聯繫起來,則過去未來都有,反之,「非得」則只現在有,過未均無。

對於三世的區分,有部各家還有不同的議論,具有代表性的是四大家︰

(一)法救︰主張按類分。過、現、未的法體是一,只是類不同而已。如金子製為飾物或器皿,就賦予它以杯、環等不同名字,實際上都是金子。

(二)妙音︰主張以相分。過、現、未的法體是一,相則不同,體與相結合,就可確定它屬於哪一世的。

(三)世友︰主張以位分。三世的位置不同,遂有過、現、未的區別。如算術的籌碼是一(一、二、三),但放進的位不同(個、十、百)就有了不同的意義。

(四)覺天︰主張按待分。待是相望、相待的意思,三世只是相望不同(如現在望過去為現在等),法體是一。如一個女人,相望於父母是女兒,相望於子女又是母親。

這四種說法,經過後人的評定,認為只有世友的主張最合理,一方面既說明了法體只有一個,同時又說明了由於位置不同而三世有別。因此,最後統一地取用其說。對其他三說的批評是︰以類而分,與數論派的轉變說相混淆,被認為是不純;以待而分,說明一個事物具有雙重身分,顯然是混雜的;以相而分,也會陷於混亂,一法不變,但可以與各種相相聯繫。所以,有部的所謂三世實有,就是指一法三位而言。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卷七十七;《入阿毗達磨論》卷下;《俱舍論光記》卷五;林傳芳《佛學概論》;《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平川彰著作集》第二卷。


十二緣起

印度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核心理論。又作十二有支、十二因緣。指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茲依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一書所載,分別略釋如次︰

(1)無明(avidyā,avijjā)︰即無知,對四諦、緣起的道理無知;不了解佛教之根本思想的世界觀及人生觀。無明的反面,即八正道中的正見。

(2)行(saṁskara,saṅkharā)︰即身、語、意三行,亦稱三業。行乃因無知無明而產生錯誤的身、語、意三業。此行,不只是指錯誤的行為,也包含行為餘力的習慣力。不管我們的行為經驗是何種情形,均不會輕易地消失,一定會留下一些餘力被保存蓄積起來,而成為知能、性格等素質。

(3)識(vijñana,viññna)︰如前面說明五蘊、十八界的識,識即六識,是指「認識作用」或「認識主觀」而言。此處乃指認識主觀的六識。《阿含經》中,將「緣識有名色」的識,分為三種︰(a)入胎的識,(b)在胎的識,(c)出胎後的識。若僅將十二緣起中的識,解釋為(a)入胎的識(結生識),就會成為三世兩重因果說的胎生學見解。但是,就我們所知,原始佛教中的識乃指入胎、在胎、出胎後三者而言。

(4)名色(nāma-rūpa)︰乃指識之所緣的六境(色、聲、香、味、觸、法)。亦即緣起經中所言「內識身,外名色」的名色一詞。

(5)六處(ṣaḍ-āyatana,saḷāyatana,六入、六入處)︰指眼以至意的六根。意即感覺、知覺的能力。

(6)觸(sparśa,phassa)︰即根(六根)、境(六境)、識(六識)三者的和合,亦即由根、境、識而有感覺,與由知覺而成立認識條件的意思。

(7)受(cvedana)︰和五蘊中的受相同,意指苦樂等感受,即眼觸所生以至意觸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樂、不苦不樂等三受。這些都是認識(觸)後產生的苦樂感受,但對同一事物的認識,又有很大的差別。如貪欲者是樂的感受,在瞋恚者則是苦的感受。此乃由於認識主觀的識,不像白紙一樣,而含有緣於過去的無明、行,所生的貪欲、瞋恚等性格的緣故。

(8)愛(tṛṣṇā,taṅha)︰也譯為渴愛,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可分為色愛以至法愛的六愛,或欲愛、有愛、無有愛的三愛。緣認識而起的苦樂等感受一產生,對苦受就有憎避的強烈欲求;對樂受就有愛求的熱望。這些強烈的欲求或熱望,即是愛。也就是以愛來表示對苦樂受所產生的愛憎之念。

(9)取(upādāna)︰有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等四取。前面的愛,是指心中產生激烈的愛憎之念,而取是對愛念生捨取之實際行動。亦即指「愛則奪取,憎則捨棄、傷害」的實際行動。或者可說是,由於身語的取捨選擇行為。殺生、偷盜、邪淫,或妄語、惡口、兩舌、綺語等身語業,均可涵蓋於「取」之中。

(10)有(bhava)︰即存在。或註釋為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廣義的說,有是現象的存在,與行、有為一樣,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故亦稱十二有支。在此意識上,有可分為業有與報有,業有是指善惡業的存在;報有是指善惡業果報的存在。可是,如同前面行支所說的,業有包含了身、語、意三業,及它們殘留的餘力,而殘留的餘力會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質。這裏的有,是指來自取支(取捨選擇的實際行為)殘留的餘力,它不但是過去行為習慣的蓄積,也限定了未來行為的發展。故「有」之下為「生」。

取與有二支,可說相當於前面第二支的行。愛支則相當於第一支的無明。亦即自無明產生行,而行之中含有實際行為的餘力。似此,自愛產生的實際行為就是取,而自取產生餘力就是有。

(11)生(jāti)︰指有情生於某一有情的部類,或指日常生活有某種經驗產生。前者是指擔負有情過去全部經驗的餘力(即知能、性格、體質等)而生。故每個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質。後者是指以人的素質(有)為基礎,而有新的經驗產生。總之,二者均是自「有」產生新的「生」。

(12)老死(jārā-maraṇa)︰在緣起經中,於老死之後加上了愁(soka)、悲(parideva)、苦(dukkha)、憂(domanassa)、惱(upāyāsa)。認為生以後會產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惱。

總之,無明、行與愛、取、有等錯誤的思想與行為,一定會遭受到苦惱。而以十二緣起為首的種種緣起說,也就是以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三界輪迴的一切苦惱,即由於無明、渴愛等煩惱及行、取、有等業因而產生的。

原始經典中,有很多部都在論述價值緣起。所謂價值緣起,乃是說明在有關的事項,具有流轉或還滅的關係。此有關的事項,有分為二支、三支、四支、五支,以至九支、十支、十二支,甚至更多。而四諦說也是由二支所形成的流轉、還滅緣起。有很多經典,也如四諦一般,不用「緣起」一詞,而講緣起關係。

原始經典所說的緣起關係系列,大致可區別為三種類型︰第一、十二緣起及將其簡略的支數;第二、從與根、境、識,及(三者和合而有的)觸,到受的連續認識關係上,來說緣起;第三、不在上面二種範疇內的雜多緣起系列。

緣起支有如上種種區別,但最具代表的,是傳到後代由十二支所組成的十二緣起。

在原始經典中,十二緣起的定型句,漢譯及巴利文幾乎相同。現依巴利文,介紹十二緣起如下︰
「比丘們啊!什麼是緣起呢﹖比丘啊!緣無明而有行,緣行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緣名色而有六處,緣六處而有觸,緣觸而有受,緣受而有愛,緣愛而有取,緣取而有有,緣有而有生,緣生而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生。如此,是為一切苦蘊之集起。
反之,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六處……觸……受……取……,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此,為一切苦蘊之滅。」

關於十二支彼此間有什麼關係,異說紛紜。在原始經典中,並沒有作具體的敘述。但到了部派佛教,就將十二支說成三世兩重因果。十二支中,最初的無明、行二支是過去世的二因,其次的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現在世的五果,並以這些來說過去與現在的一重因果;接著的愛、取、有三支是現在世的三因,最後的生、老死二支是未來世的二果,並以這些來說現在與未來的一重因果。綜言之,即是所謂的三世兩重因果,列表如下︰

傳統三世兩重因果十二支的說法︰(1)無明是指過去的無明諸煩惱。(2)行是過去所造的善惡諸業。(3)識是在母胎內最初一剎那的五蘊。(4)名色是胎內五位(羯刺藍─第一週、額部曇─第二週、閉戶─第三週、健南─第四週、鉢羅奢法─第五週以後至出生)中的前四位。(5)六處是指在胎內第五位,即在母胎中完成眼等諸根之位。(6)觸是出胎後生起單純的觸(認識)的作用。(7)受是五、六歲至十三、四歲間,起單純苦樂感受作用。(8)愛是十四、五歲以後,貪著財產、愛欲之位。(9)取是增長前支貪著之位。(10)有是愛欲、取相之善惡業,成為習慣力而引起未來果報。(11)生是生出未來果報之位。(12)老死是未來受生後,與名色、六處、觸、受一起發生之位。


┌無明─惑(緣)─┐
├行──業(因)─┴過去世二因─┐
├識─┐ ├一重因果─┐
├名色│ │ │
├六處├苦(果)──現在世五果─┘ │
十二緣起┼觸 │ ├三世兩重因果
├受─┘ │
├愛─┐ │
├取─┴惑(緣)─┬現去世三因─┐ │
├有──業(因)─┘ ├一重因果─┘
├生─┬苦(果)──未來世二果─┘
└老死┘


南方佛教與後世大乘佛教,均把十二緣起解釋為三世兩重因果,這也是一般佛教傳統的說法。但是瑜伽行派的法相宗(護法系統),把十二緣起解釋為二世一重因果,即從無明至有等十支是現在世,生和老死二支是未來世。

說一切有部的通說,是將十二緣起解釋為三世兩重因果,但是此一部派對十二緣起的狀態,析為四種,而說四種緣起。即(1)剎那緣起、(2)連縛緣起、(3)分位緣起、(4)遠續緣起。其中(1)剎那緣起,是表示十二支作用於同一剎那之「同時的論理關係」。(2)連縛緣起,是說明做為肉體、精神現象的十二緣起,時時刻刻在進展變化,而我們日常經驗的身心活動即是依據此種緣起關係產生的。(3)分位緣起,是指將十二支分為過去、現在、未來等的三世兩重因果。(4)遠續緣起,謂十二支不僅表示三世,而是在說明久遠的過去至遙遠的未來,長時間的關係。

近代,西洋、日本學者對十二支,有種種議論。或就傳統立場而言,或以為同時因果之論理關係才是佛的真說,或就折衷立場而言等。但是,釋尊在說法時,曾由於對象智慧、根機及理解力之不同,而對同一教理,或做第一義的解說,或以淺近的例子或譬喻,做極通俗的說法。故對十二緣起的說法,我們也不能做片面的決定。《阿含經》中,雖然沒有將十二緣起視為三世兩重因果的胎生學解釋,但仍可發現它的萌芽。以上所提,四種緣起中的第二連縛緣起,不僅是今日我們最易理解的,也是《阿含經》所論述的。

◎附一︰姚長壽〈十二有支

十二有支,也叫十二因緣、十二緣起。原出《阿含》經典,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處(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支,稱為「十二有支」。

這種結構,在佛教原始經典中是為探求有情眾生生死苦惱的緣起而設立的。無明(對佛教真理不能自覺)為緣引起行(善惡行業),行為緣引起識(識別作用),識為緣引起名色(身心),名色為緣引起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處為緣引起觸(反應),觸為緣引起受(感覺),受為緣引起愛(妄執),愛為緣引起取(追求執著),取為緣引起有(存在),有為緣引起生,生為緣引起老死。以此次序構成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相對的因果關係,而說為「十二因緣」。

後來的小乘論書把十二因緣同輪迴相配,眾生由過去的業而受現世的果報,由現世的業而受未來的果報,就有說眾生涉三世輪迴的次第緣起。《俱舍論》把十二因緣分成四種︰(1)剎那緣起,於剎那間立十二支;(2)連縛緣起,十二有支因果無間,連續而起;(3)分位緣起,立三世兩重的因果關係,從胎生學的角度來解釋十二因緣;(4)遠續緣起,懸遠相續無始,而立十二支。其中分位緣起說為有部所採用。

依分位緣起說,過去世無始的煩惱,叫做無明。依過去世煩惱而作善惡行業,叫做行。無明和行,稱為過去二因。由這過去二因,心識開始活動,在受胎的一剎那成為有情的分位,這就是識。受胎開始的第二剎那以後,六根尚未完備的有情分位,叫做名色。在胎內六根具足,即將出胎,叫做六處。出胎以後至二、三歲,只有接觸感覺,尚未識別苦樂,叫做觸。四、五歲以後到十四、五歲,對事物漸能識別苦樂,是為受。以上從識到受,稱為現在五果。十六、七歲以後,愛欲漸盛,叫做愛。三十歲以後,貪欲旺盛,叫做取。依愛取的煩惱,造種種的業,定來世的果,這就叫做有。以上愛、取、有,稱為現在三因。依這現在世的三因而於未來出世的分位,叫做生。自生至死,叫做老死。生和老死,稱為未來二果。這樣,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的三世,加上兩重的因果,合稱為三世兩重因果。

唯識宗立二世一重因果,《成唯識論》卷八設從無明到有十支為因,生和老死二支為果。此十因二果,必不同世。如從過現二世來看,十因在過去世,則二果為現在世;如從現未二世來看,十因為現在世,二果即在未來世,終究不出二世一重,所以稱為二世一重因果。因為無明和行二支是引出識至受五支的因,所以這二支叫做能引支,五支叫做所引支,合這七支為牽引因。愛、取、有三支為因,緣起生和老死二支,所以稱愛、取、有三支為能生支,或生起因,稱生和老死二支為所生支,或所引生。

天台宗立思議生滅、思議不生不滅、不思議生滅、不思議不生不滅四種十二因緣,與化法四教(藏、通、別、圓)相配,說三因佛性。

十二因緣有各種觀,與四諦觀同為重要的觀法。《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卷四歸納為四種觀法︰(1)雜染順觀,即從無明緣行,行緣識等順次而觀迷惑之生起;(2)雜染逆觀,即把老死等安立諦說,從老死逆次第而觀迷惑之生起;(3)清淨順觀,即從無明滅則行滅等順次而觀成正覺之真理;(4)清淨逆觀,即從老死滅是由生滅故等逆次第而觀成正覺之真理。順觀亦稱流轉門,逆觀亦稱還滅門。順觀則為苦集二諦,逆觀則為滅道二諦。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一章(摘錄)

〔緣起的內容〕 有情的生死流轉,即在這樣──十二支的發展過程中推移。這十二支,可以約為三節︰

(一)愛、取、有、生、老死五支,側重於「逐物流轉」的緣起觀。有情都要「老死」,老死是由生而來的,生起了即不能不死;所以生不足喜,死也不足憂。可見想長生不死或永生不滅,是永遠不可能的。有情為什麼會生起呢﹖即由於「有」。有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存在體,三有或者五有。既有業感存在體,即不能不生起,如種子得到水、土、溫度等緣力,即不能不萌芽一樣。何以會有﹖這原因是「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取是攝持追求的,由內心執取自我,所以在家人執取五欲,出家者又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與毫無意義的戒禁。人類的所以執取趨求,又由於「愛」。這即是有情的特性,染著自體與境界,染著過去與未來。因為愛染一切,所以執取趨求,所以引起業果,不得不生,不得不死了。從愛到老死的五支,說明了苦與集的主要意義。

(二)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在逐物流轉的緣起觀中,進求他的因緣,達到「觸境繫心」的緣起。有情的染愛,不是無因的,由於苦、樂、憂、喜等情緒的領「受」,所以引發染愛。染愛不但是愛著喜樂的,凡是感情掀動而不得不愛,不得不瞋,戀著而難以放下的一切都是。論到情緒的領受,即知由於(六)根的取境、發識,因三者和合而起的識「觸」。沒有觸,反應對象而起的領受,也即不生。這十二支中的觸,專指與無明相應的觸。這樣,即是不能沒有「六處」的。六處即有情自體,這又從「名色」而有。名色是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眼等六根的階段。這名色要有「識」的執持,才能不壞而增長;此識也要依託名色,才能發生作用。所以不但識緣名色,名色也緣識,到達色心交感,相依互存的緣起。如《雜含》(卷一二‧二八八經)說︰「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三)從識到受,說明現實心身的活動過程,不是說明生死流轉的根源。所以進一步說︰無明緣行,行緣識。這一期生命中的情識──「有識之身」,即有識的有情的發展,即是生。所以識依於行的「行」,即是愛俱思所引發的身行、語行、意行,也等於愛取所起的有。「無明」也等於無明觸相應的愛等煩惱。由於無明的蒙昧,愛的染著,生死識身即不斷的相續,不斷的流轉於生死苦海。苦因、苦果,一切在沒奈何的苦迫中,成為「純大苦聚」,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緣起的流轉〕 依緣起而成的生死相續,佛曾說了「緣起」與「緣生」。佛說緣起與緣生時,都即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等。這二者的差別,向來成為難題。緣起與緣生的內容相同,為什麼說為二名﹖這二者的意思,是多少不同的。緣起是動詞;緣生是被動詞的過去格,即被生而已生的。所以緣起可解說為「為緣能起」;緣生可解說為「緣所已生」。這二者顯有因果關係,但不單是事象的因果,佛說緣起時,加了「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形容詞,所以緣起是因果的必然理則,緣生是因果中的具體事象。現實所知的一切,是緣生法;這緣生法中所有必然的因果理則,才是緣起法。緣起與緣生,即理與事。緣生說明了果從因生;對緣生而說緣起,說明緣生事相所以因果相生,秩然不亂的必然理則,緣生即依於緣起而成。

從緣起而緣生,約流轉門說,有兩個重要的意思,不可不知。

(一)無明緣行到生緣老死,好像有時間前後的,但這不是直線的前後,螺旋式的前後,是如環無端的前後。經中說此十二支,主要即說明惑、業、苦三︰惑是煩惱,業是身口意三業。由惑業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煩惱,又造業,又要招感苦果,惑業苦三道是這樣的流轉無端,故說生死是無始的,有情一直在這惑、業、苦的軌道上走。人世間的相續流轉,有前後的因果相生,卻又找不到始終。像時鐘一樣,一點鐘,二點鐘,明屆蔔前後性,而從一到十二,十二又到一,也不知從何處開始。佛在這環形的因果相續中,悟到了因果間的迴環性,所以說生死無始。故因與果,是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的。如十二支作直線式的理解,那因更有因,果還有果,非尋出始終不可。佛說「生死無始」,掃盡了創造的神話,一元進化等謬說。

(二)依緣起而有的緣生,佛法是在彼此關涉的和合中,前後相續的演變中去體會的。這是組織的、流動的因果觀。這和合相續中的因果必然程序,與一般所說的──從豆生豆、從瓜生瓜的因果不同,佛沒有說無明緣生無明,而說無明為緣行。如人的構造是很複雜的︰生理方面,有眼、耳等的差別;心理方面,有貪、瞋、癡等。人是眾緣和合成的,在這和合的相續中,觀察前後因果的必然關係,所以說為十二支。如由父精母血的和合而起情識的活動;由識能執取名色;名色能漸漸生長,發展到六處完成;有了六處,就有六觸,不過在胎中的觸相還不大明顯,等到出生與外界的五塵相觸,這才有顯著的識觸。因此,古人傳說緣起因果,是「約位」說的,這就是在和合相續的一一階段上說。這等於現代的社會學者,把幾千年歷史的演變,劃成若干時代。然而工業時代,也還是有種莊稼的;同樣的,農業社會,也不能說沒有漁獵生活。緣起十二支也是這樣,名色階段也有識,六處中也有名色,每一階段都可以有(不一定有)其他的。不過從一一階段的重心、特色不同,分作多少階段。這不過依人生和合相續發展中──佛法本來是依人而立的去說明不同的階段吧了。知道了這一點,佛法的因果觀,才會契合於組織的、流動的,即無常、無我的;否則容易流為庸俗的自性因果。

〔緣起的還滅〕 探究諸法的原因,發見緣起的彼此依待性,前後程序的必然性。從推因知果,達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關係。但佛法求知人世間的苦痛原因,是為了設法消除它。所以流轉門說,乙的存在,由於甲的存在;現在還滅門中反轉來說,沒有甲也就沒有乙。這如經上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即行滅,(中略)純大苦聚滅」。這還滅的原理,還是緣起的,即「無此故彼不起」。所以緣起論的相生邊,說明了生死流轉的現象;還滅邊,即開示了涅槃的真相。涅槃成立於生死苦迫的取消,是從因果現實而顯示出來。這與一般宗教的理想界,光靠信仰與想像,不能給以事理的說明,實大有天淵之別!

依緣起而現起緣生的事相,同時又依緣起顯示涅槃。涅槃,即諸法的真性,也即是法性。經中曾綜合這二者,說有為法與無為法。依《阿含》的定義說︰有為法是有生有滅的流轉法;此流轉法的寂滅,不生不住不滅,名無為法。所以無為是離愛欲,離雜染,達到寂然不動的境地,即佛弟子所趨向的涅槃。這不生不滅的涅槃,成立於緣起法上。如海水起波浪一樣,水本性是平靜的,它所以不斷的後浪推前浪,是由於風的鼓動;如風停息了,海水就會歸於平靜。這浪浪的相續不息,如流轉法;風息浪靜,如寂滅性的涅槃。因為緣起的有為生滅法,本是從眾多的關係而生起的。既從因緣關係的和合而生起,他決不會永久如此的。如除息眾多的因緣,如無明、愛等,不就能顯出一切寂滅性嗎!所以涅槃的安立,即依於緣起。這在大乘經中,稱為諸法畢竟空。諸法終歸於空,《阿含經》說為終歸於滅。歸空與歸滅,是沒有什麼不同的。如波浪的相續不滅,並非浪性的不滅,一一浪是本來會滅的。如動亂的因緣離去,波浪即平靜而恢復了水的本性。浪的趨於平靜,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所以佛依緣起說涅槃,也是理所當然的。涅槃為學佛者的目的,即雜染法徹底解脫的出離境界,為一般人所不易理解的。佛法的涅槃,不是什麼形而上的、神祕的,是依於經驗的;從經驗出發,經理性的思辨而可以直覺體驗的。這立論於緣起的涅槃觀,必須深刻而徹底的體會,切不可離開現實,專從想像中去摹擬他!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雜阿含經》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九;《雜集論》卷四;《基礎佛學論集》(《世界佛學名著譯叢》(1));葉均譯《清淨道論》;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和辻哲郎《原始佛教の實踐哲學》;《インド思想と佛教》第二部;金子大榮《佛教概論》第二篇第一章;《佛教思想史》第三卷(平樂寺書店);椎尾辨匡《佛教經典概說》第八章;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五家七宗

我國南宗禪各派的總稱。又稱五派七流。即溈仰、臨濟、曹洞、雲門、法眼等五家,加上由臨濟宗分出的黃龍派和楊岐派,合稱為七宗。禪宗自初祖菩提達磨,經二祖慧可、三祖僧璨、四祖道信、五祖弘忍之後,分為六祖慧能的南宗禪及神秀的北宗禪。此中,北宗禪主張漸悟,不久即衰落;南宗禪主張頓悟,在中唐以後漸興,成為禪宗主流,而傳衍出五家七宗諸派。

六祖的門下有青原行思、南嶽懷讓、南陽慧忠、荷澤神會等人,其中南嶽和青原的法系最盛。南嶽懷讓的門下馬祖道一(707~786)活躍於江西;其弟子百丈懷海(720~814)制定「百丈清規」,奠立禪院的基礎;百丈的弟子溈山靈祐(771~853)與仰山慧寂(804~890)成立溈仰宗。而百丈的另一弟子黃檗希運(﹖~850),傳法予臨濟義玄(﹖~867),義玄創立以大機大用為禪風的臨濟宗。

青原行思的系統,有石頭希遷(700~790)、藥山惟儼(751~834)、雲巖曇晟(782~841)等人相承。雲巖之後的洞山良价(807~869)及其弟子曹山本寂(840~900),創立以兀坐及五位為禪風的曹洞宗。石頭希遷另一弟子天皇道悟,經龍潭崇信、德山宣鑑、雪峰義存,傳至雲門文偃(864~949),而創立雲門宗。又,雪峰義存之後,經玄沙師備、羅漢桂琛,而有法眼文益(885~958)創立法眼宗。法眼文益嘗作《宗門十規論》一書。該書分別敘述其他四家的特色,是最早區分五家的典籍。

在宋代,此五家之中以臨濟宗最為繁盛。臨濟義玄之後,經興化存獎、南院(寶應)慧顒、風穴延沼、首山省念、汾陽善昭,傳至石霜楚圓。楚圓門下有楊岐方會(992~1049)與黃龍慧南(1002~1069)分別創立楊岐、黃龍兩派。其中,黃龍派人才輩出,而促成北宋禪宗語錄的盛行,《馬祖四家錄》及《黃龍四家錄》為其代表,但此派衰退較早。楊岐派則因北宋士大夫的護持,至明末清初猶盛。茲略列五家七宗系圖如下︰


┌溈山─仰山……………………………溈仰宗
┌南嶽─馬祖─百丈┤ ┌………………………………臨濟宗
│ └黃檗─臨濟─興化─南院─風穴┐
│ ┌──────────────┘
│ │ ┌黃龍……………黃龍派
慧能┤ └首山─汾陽─石霜┤
│ └楊岐……………楊岐派
│ ┌天皇─龍潭─德山─雪峰┐
│ │ ┌────────┘
│ │ │┌雲門…………………………………雲門宗
└青原─石頭┤ └┤
│ └玄沙─羅漢─法眼…………………法眼宗
└藥山─雲巖─洞山─曹山……………………曹洞宗


此外,有關青原下曹洞、雲門、法眼三宗的相承傳法,因對傳承法統的道悟禪師的看法不同,各家說法有異。

(1)據《宋高僧傳》卷十、《景德傳燈錄》卷十四、《聯燈會要》卷十九、《佛祖統紀》卷二十九等所載,石頭希遷之下有天皇道悟、藥山惟儼二師,天皇的法系創雲門宗及法眼宗,藥山之下創曹洞宗;即上記所述。

(2)據《祖庭事苑》卷一、《釋氏稽古略》卷三、《教外別傳》等所載,道悟有二人,一是天皇道悟,為石頭的法嗣,但經慧真、幽閒至文賁,其法統絕。另一是馬祖之下的天王道悟,有龍潭、德山、雪峰等相承,而出雲門、法眼二宗,即如第一說。此說係根據相傳唐‧丘玄素所撰〈江陵城西天王寺道悟禪師碑銘〉而立。

(3)據《一源五派辨》、《正誤佛祖正傳宗派圖》等所說,也認為道悟有二人,其中天王道悟為馬祖的法嗣,其下出雲門、法眼二宗,同於第二說。而藥山惟儼也是馬祖的弟子,從馬祖之下出曹洞宗。因此,日僧虎關於《濟北集》卷九所載五家辨中,謂五家皆出自南嶽懷讓。

然而,致祐於〈人天眼目後序〉云(大正48‧333b)︰
「近世有人假託丘玄素之名,偽撰江陵城西天王寺道悟禪師碑,(中略)按荊州新舊圖誌並無城西天王寺。其偽碑妄天王因緣語句,盡是城西白馬寺曇照禪師事實,此曇照事實具述荊州舊圖誌及景德傳燈錄可考。」

因此認為「道悟」只有石頭的法嗣天皇道悟一人而已。

唐末以後,臨濟宗風大盛,一般乃以南嶽為曹溪之正統,導致雲門法系與臨濟宗徒之間有曹溪正統之爭,或許因此而生上述諸種異說。總而言之,五家的分派,在於宗風不同,而非宗旨或思想有異。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章(摘錄)

進入五代時期,南北政治分裂,由於禪宗在南方盛行,南方統治者也還利用禪宗,更有利於禪宗的發展,因而也就加速促成它的分裂。僅僅數十年間,在南嶽青原兩大系統之下就出現了五個支派。它們傳承的關係如下︰

南嶽一系,在百丈懷海門下有溈山靈祐(771~853),再傳仰山慧寂(807~883),這一傳承構成了溈仰宗。百丈另一門人黃檗(山名)希運(﹖~850)再傳臨濟(寺院)義玄(﹖~867),這一傳承為臨濟宗。

青原一系自石頭開始,他的門下有天皇(寺,在荊州)道悟(748~807),再傳德山宣鑒(765~828),雪峰義存(822~908)。雪峰徒眾滿天下,聽講的據說經常有千五百人。其中有雲門文偃(864~949),由此傳承構成了雲門宗。石頭的另一支為藥山惟儼(生卒年不詳),傳雲巖曇晟(782~841),再傳洞山良价(807~869),再傳曹山本寂(840~901),這就構成了曹洞宗。──以上即是由百丈、石頭傳承下來的著名人物,由於他們在傳承上有各種不同的門風,自然又形成不同的派別。以上總說為前四派。其後雪峰另一門人玄沙師備(835~908)傳地藏(院)桂琛(867~928),再傳清涼文益(885~958),諡號「法眼」,被稱為法眼宗。這樣,前後共構成了五派。

五派中,只有臨濟流行於北方,其餘都在南方(江南及嶺南一帶)。經五代到宋初,南方的雲門首先傳於北方,一時與臨濟並盛,因而彼此競爭得很厲害。臨濟的後人為了同雲門爭奪勢力,還歪曲雲門的傳承,說他們是出自南嶽系的天王道悟,而不是出於青原門下的天皇道悟。為什麼會有兩個道悟呢﹖據他們說還有根據︰丘玄素撰〈天王道悟碑〉中說得清楚,它說天王道悟也住在荊州,州城東為天皇寺,城西為天王寺,而兩個道悟的生平、傳法卻各各不同。換言之,他們想以碑文為證,說明雲門實是天王道悟門下,到雲門時是天王的第四傳,顯然是南嶽系的晚輩。此種說法,實際只是臨濟後人為了故意貶低雲門而設造的,並無這樣一個天王道悟,碑文也是假的。這一公案在禪宗內部引起長期的爭論,互相攻擊,經過宋明直至清代,還是糾纏不清。學者們認為,雲門宗出自石頭是毫無疑問的,因為據以反駁的證據是經不住考證的,特別是雪峰本人就十分明確地自稱出自德山一系。

五派的思想,一般說來相差無幾,都屬於南宗,只是由於門庭設施不同,特別由於接引學者的方式上各有一套,形成為不同的門風而已。關於這些不同之點,在五派已經形成之後的文益曾作《宗門十規論》(規即糾正。當時派多,弊病也多,文益此作,意在糾正其弊。)指了出來。此作篇幅不長,共分十段,文字很好,可以參考。其中第四段是︰「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認為當時的禪宗在對答時不看情況,同時又不能保持自派的特點(宗眼),因而形成弊端。這說明各派是存在著自己的宗眼的。

關於各家的宗眼,文益指出︰「曹洞則敲唱為用,臨濟則互換為機,韶陽則函蓋截流,溈仰則方圓默契。」因為他本人是法眼宗所以沒有談及法眼,文益本人與其餘四派在時間上相去不遠(四派成立都在九世紀末,他是十世紀中葉以前的人,相去僅幾十年),很能了解當時的實況,加上他自己又是一大家,所以他說的是確切可信,也很扼要。後人也時常引用他這些說法,不過在理解上往往不夠恰當,都把這些視為師資間的應對配合,這是錯誤的。

文益對於禪學還有自己的看法,他原出於青原系統,對於教(禪宗後來也重視佛經)很有研究,但側重於《華嚴》。因此,他講的禪完全建立在理事圓融的基礎上,這就構成他的宗眼。在《十規論》的第五段,說禪宗歷代以來的宗旨都是如此,因而他認為各派宗眼都不能出乎這一共同宗旨。以此來理解他對所餘四派的概括,也就是以理事圓融為中心。但是各派以何種形式來表現這一中心,則是各有不同。因此,即以理事圓融及其表現形式成為他概括四派說法的依據。上面那幾句話,正是立足於這種思想而說的。

以曹洞來說,他們講禪法的語句是偏正回互──他們有五位之說,即以偏正來講。偏代表事,正代表理,互相配合而構成五種形式,即五位。因此所謂「敲唱為用」即是說明他的五位之間的相互配合,諸如偏中正、正中偏等各不相同,因而有唱有敲,於中聽出他們的偏正來。其次,臨濟則以賓主來代表理事,賓即事,主即理。不過賓主在說話中可以互換位置,如賓中主、主中賓,地位可以互換,問題在於聽者能否知道這種情形。再次,韶陽(雲門)把函蓋喻之為理,截流為事,他們有三句話︰「涵蓋乾坤,截斷眾流,隨波逐浪。」有關係的是首二句。作為理是普遍的,合天蓋地;從每一事上看,即如截流只是一個斷面,因此,理就是整體,事就是斷面。最後,溈仰以方圓代表理事,圓即理,方即事。仰山未入溈山之門之前曾在耽源(慧忠門下)處傳得九十七種圓相,就是在講話時用手劃一個圓圈,然後在圈中寫一個字或畫一個圖案(如或),這就是圓中有方。仰山繼用圓相來表示理事,所以說,以方圓默契,作為他們的門風。以上就是文益所見到的四家的門風,四家的宗眼,他提出各家宗眼的目的,是要各家不應隨便改動,否則就無法區別他們了。

至於文益自己後來構成的法眼一派,他自己未說,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出他的特點的。他的《十規論》第五段中說︰「大凡佛祖之宗,具理具事……〔應該〕理事相資,還同目足。」也是與其餘宗派相同主張理事圓融的,認為二者如同目與足的關係,應該互相協同。從他的門庭設施來看,可以說是「一切現成」,也就是說,理事圓融並非人為安排,而本來就是如此,所以他們的宗眼就是「現成」。為什麼說他們的宗眼就是現成呢﹖他原是得法於地藏桂琛的,據傳有這樣一段公案︰文益曾約兩個同伴去桂琛處參學,第二天就辭行,桂琛覺得他還可以深造,又不便明白挽留,就指門前一塊石頭對他說,你是懂得唯識的(因他所學《華嚴》其中就說「三界唯心」),試問這石頭是在你的心外還是心內呢﹖他當然回答在心內。桂琛就說,你是行腳的人應該輕裝,如何安塊石頭在心內去到處走動呢﹖文益無詞可對,便又留住月餘,仍不得其解,桂琛這才告訴他說,「若論佛法,一切現成」。這就是說,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存在,心裏有塊石頭,也是自然存在的,並不加重你的負擔。於是他得到很大啟發,後來到處傳播此說。他門下德韶曾寫了一偈呈與他看,偈說「通玄峰頂,不是人間,心外無法,滿目青山」。他看了很為稱賞,認為「當起吾宗」。就此偈內容看,也是「一切現成」的意思︰學禪達到頂峰,與人間當然不同,但由於心外無法,則隨處都可以見到青山(禪境)。也就是說,處處皆是禪,並不須離開人間去找。因此也就是不待安排,隨處都是。由此看來,文益對於他門人的印可也就是「一切現成」。以後德韶還明確地說︰「佛法現成,一切具足,還同太虛,無欠無餘。」

五宗門庭的不同,也可由其全體精神上來考察。後人對於他們的精神有很多不同的說法,像元代中峰明本(1263~1323)在其《廣錄》卷十一裏面,認為禪宗的實際傳承是在基本精神一致上傳衍下來的。他說︰「達磨單傳直指之道,為何分為五家宗派﹖所謂五家宗派者,五家其人,非五其道。」所以只是人不同而非道不同。此外他還說︰「亦非宗旨不同,特大同而小異。」大同者,同在「少室(指達磨)之一燈」,小異者,在「語言機境(如何說法應根據機境以安排)之偶異」。這些「偶異」即是「如溈仰之謹嚴,曹洞之細密,臨濟之痛快(他們常大喝一聲,直截了當),雲門之高古(常用一個字對答,稱一字禪,高不可攀),法眼之簡明」。這些是「各出其天性」偶然有所不同,「而父子之間不失故步,語言機境似相蹈襲,要皆不期然而然也。」也就是說,五家由於性格之不同,代代相傳,不改成規,自然而然產生了門風的差異。

中峰這些說法重在說明五家無大的差異,雖有一定的道理,但事實也不盡然。就在《十規論》中,文益在將四大家看成是在理事圓融上的統一的同時,也指出有兩種不同的施設。因為當時南北四家的流行,看起來好像勢均力敵,但《十規論》也由此看到臨濟、曹洞之間甚有區別,所以在他講到理事圓融的一段話中,特別以兩家為例來說︰「欲其不二(理事不二),貴在圓融,且如曹洞家風則有偏有正,有明有暗,臨濟有主有賓,有體有用。然建化(教化)之不類,且血脈而相通。」繼之他加以評論說︰「偏正滯於回互,體用混於自然。」這是說,講偏正就會在回互中打圈子,講體用就會混同於自然之說,這是二家對於理事認識的缺點,可見二家是有不同的。

據我們看來,這兩家代表了南嶽、青原二系,在根本思想上原來就有出入。現在為他們作一區別,強為之解,可以這樣說︰由臨濟傳下來的南嶽一系的特點,是他們逐漸發揮出來的「觸目是道」;而由曹洞傳下來的青原一系,其特點則發揮為「即事而真」。臨濟比較重視從主觀方面來體會理事的關係,由理的方面體現到事,也就是說,以理為根據來見事,所以所見者無不是道。曹洞的「即事而真」重點則擺在事上,注重客觀,在個別的事上體會出理來。因此這兩家雖都講理事關係,結果也都得出理事圓融的結論,但臨濟則從體用上著眼,體是主,用是賓,見事為理之用,理為見事之體。曹洞主張由事上見理,這是由本末上講,事是末,理是本。關於臨濟的思想,宗密對洪州宗的解釋(即對觸目是道)大體還相去不遠,可以參考。

〔參考資料〕 《釋氏源流五宗世譜定祖圖序》;《傳法正宗記》卷七;《五燈會元》卷七;《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禪宗正脈》卷七;《五宗原》;《五燈嚴統目錄》卷上;陳垣《清初僧諍記》;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孤峰智璨《中印禪宗史》;阿部肇一《中國禪宗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

四卷。歐陽竟無撰。為《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一經內容之提要。成書於1928年。收在《歐陽大師遺集》第一冊(新文豐版)。台灣坊間另有單行本流通。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略稱《大般若經》,六百卷,唐‧玄奘編譯。是各種般若經典的集成,共分十六會。此經向來極受尊敬,被視為經中之王,但以經文汪洋,義理幽玄,讀者往往難以得其要領。歐陽氏於1911年即發願讀此經,但不數卷而廢。1923年,作者因愛子歐陽東溺死而發願弘《般若》,於其柩旁讀《大品般若》,但仍不能貫通。1927年,姊歐陽淑死,翌年正月,弟子聶耦庚又死,作者感觸至深,終成此敘。彼於緒言中說︰「予治此經,三弛三振。親愛之兒、之姊、之從者,不啻死喪之威以刺之,夫然後僅乃有成,難哉!」

歐陽氏作此敘之目的,乃在為讀者解決《大般若經》文汪洋而義幽玄的障礙。全書分成四門︰(1)五周敘事,(2)十義抉擇,(3)諸經所繫,(4)諸家所明,最後繫以緒言。

第一門〈五周敘事〉,共三卷,佔全書篇幅的四分之三。其內容是依《大般若經》第二會的脈絡,談般若義海的全貌。因《大般若經》十六會可分為三大類,前五會其文段與內容都有共同的部分,是同一原本的分化,只是詳略不同而已。中間五會為第二類,是彼此不同的五部經。後六會則是從般若法門的立場,分別敘述六波羅蜜的經。氏認為初五會是般若的「義海全潮,有統有系」,所以「全豹窺觀,應於初五」。而初五會由於文異義同,詳略有別,所以作者選擇詳略適中的第二會,作為闡發本經義海的依據。

包括第二會在內的前五會,其內容可以「五周說般若」,即從五個方面談般若的義蘊來涵蓋。這五周分別是︰(1)舍利弗般若,談菩薩智慧、菩薩二諦。(2)須菩提般若,談菩薩三解脫門、摩訶衍摩訶薩。(3)信解般若,其內容為佛對帝釋談般若福德、對彌勒說菩薩行。(4)實相般若,又稱不退轉地般若;說阿鞞跋致相,說魔幻魔偽魔事,說當來世人供養般若因緣。(5)方便般若,又稱究竟地般若;談菩薩行者的境行果。歐陽氏以闡發《大般若經》第二會的五周敘事,以攝一經全義。

第二門〈十義抉擇〉,又從十個論題談《大般若經》的相關問題。如龍樹學與無著學的關係、唯智與唯識的異同,以及其他教義問題。

第三門〈諸經所繫〉,談《般若》與《華嚴》、《法華》、《涅槃》、《深密》、《楞伽》、《阿毗達磨》、《菩薩藏》、《大日》、《彌陀》、《阿含》等十經的關係,認為無有一法非般若成,無有一義非般若立。

第四門〈諸家所明〉,舉五位註釋《般若經》的印度古德及其註釋書,分別為︰(1)彌勒《現觀莊嚴論》。(2)龍樹《智論》、《緣起論》。(3)無著《金剛般若論》。(4)羅睺羅《讚般若偈》。(5)陳那《圓集要義論》。

1941年,歐陽氏將〈五周敘事〉部分改寫為《五分般若讀》,又以〈五周敘事〉中的第五「方便般若」有許多錯誤,故改寫成《方便般若讀》,並將其餘部分一概刪削。但在歐陽晚年手訂的《竟無內外學》的二十六種著作中,《大般若經敘》與《五分般若讀》並存。


子孫廟

中國近世佛教寺院之一種,為有別於十方叢林的寺院。一般而言,十方叢林是大型寺院,住眾較多,日常生活有嚴格的規約限制,寺產公有,住持之推選較合乎住眾公推的原則。而子孫廟則與此不同,是小型寺院(偶亦有例外),住眾較少,規約的限制力較小,寺產私有,住持之傳承多由該寺院之擁有者所決定。

除了子孫廟與十方叢林之外,另有一種由這兩類寺院型態混合而成的子孫十方叢林。有關此種寺院的特質,請參閱附錄。

◎附︰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2})

第一章 寺院的人事
出家人中的優秀份子與卑下之輩之差別,是基於統計之實證。約當民國十九年,約有五十萬僧眾,居住於大約十萬個寺院。其中,大多數寺廟都不大,平均每一寺廟有五人。這些被稱為「小廟」或「子孫廟」者,在宗旨和工作方面,都與「十方叢林」不同。有些「十方叢林」經常住有四五百僧眾。在這兩者之間,寺院之大小、性質、各有等級。「子孫廟」之主要性質為私有,屬於一僧,或一系僧眾私人所有,可任由彼等之意願處置。而在另一方面,則十方叢林乃被認為是佛教僧伽(僧尼共為一體)之公共資財,即或僅有十餘人居住其中,仍須依公認之佛寺清規為處理準則。其中所住,則為優秀份子。

我曾搜集約有一百個十方叢林之或多或少的詳細情形,平均每一寺院,約有一三○個住眾。有二百個十方叢林,則是我所未能得其情形之報告者。其平均住僧,如以五十至七十五計,所估若確,則中國在民國時代約有三百個十方叢林,其住僧為兩萬至兩萬五千人,約當僧伽總數百分之五弱。百分之九十五的出家人都是住在「子孫廟」裡的所謂卑下之輩。不必說,這樣將他們區分為優秀份子與所謂卑下之輩,實在太簡單化了。(中略)

第五章第一節 子孫廟
如果說各十方叢林有性質上的差異,子孫廟之間的差異就更大了,前者網羅了大部分的優異份子──大約僧團的百分之五,後者則遠為平凡。中國的在家眾有事要跟和尚打交道時,通常不到十方叢林,因為即使最近的叢林也可能遠在好幾公里外,他往往到可能「就在轉角」的子孫廟。在家眾到子孫廟去請人做佛事,祈求神明幫助,或抽籤卜運。自己想出家,或要讓孩子當和尚時,他也是到子孫廟。在中國,子孫廟一般是進入僧團的唯一途徑。由於它們是私人的──通常是一「家」和尚擁有的──僧團不能視之為公有財產。雲水僧頂多只能在那裡住三天。

擁有子孫廟的那一家和尚由數代師徒組成,他們都是佛法傳承上的法子法孫。子孫的字面意思是「兒子與孫子」,但這一家人之間其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這跟日本的情形不同,日本和尚可以結婚,寺廟通常由父親傳給親生兒子。在中國,他們的關係基於「剃度」而來。和尚為在家眾剃度後,後者就變成沙彌、寺院的繼承人,及和尚的義子,中國人稱之為「剃度弟子」。同一家族內的同代剃度弟子就是師兄弟。他們有祭祀「祖師」的責任。例如,師父圓寂後,他們要做法事讓他超生,定期在牌位前上供,清明時上墳掃墓。(中略)但這裡有一點值得注意,這種體系似乎是中國佛教獨有的。在其他宗教裡,弟子重視師承,也就是他們的師父與過去大師間的關係;在基督教的修道制度裡,修道院裡的修士是一個家庭中的成員(本書用以翻譯「方丈」一詞的abbot,在亞拉姆語(Aramaic)裡其實是「父親」之意);在印度教,共侍一位師父的弟子互稱gurubhai(意思和師兄弟完全相同)。唯獨中國佛教將俗世的家庭制度如此堅實地搬到出家生活中──這證明了中國人的家庭觀念何其濃厚。甚至在傳統法律上,師徒也被視為一家人。

大多數的子孫廟也可稱為「小廟」,即使它們有為數眾多的住眾及廣大的田產。我記得曾經在新加坡遇見過一位老和尚,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那貴族般的容貌、謙和中帶點威嚴的舉止,以及穿在身上的皮衣。他告訴我,他來自江蘇東部的一座小廟。他十六歲時在那廟裡剃度出家,受過三年訓練後,又入寶華山受戒。他的師父認為出家和尚應該接受更高的教育,才能對他們將來要在其間弘揚佛法的世俗世界有更多的認識。他本人因病中輟學業,但他師弟從清華大學畢業。在北平一座叢林裡擔任方丈。不久,他的師父決定退休。由於唯一的另一位師弟在寧波也很忙,因此我的資料提供者被任命為該寺的新住持(當家)。他的師兄弟不會再回來要求分享他所繼承的財產和權力,整座寺院已完全歸他所有。經過師父的允許,他收了兩位徒弟。四個人在那裡一直住到1948年共產黨鬥死他師父為止。後來,他逃往香港。

他師父所以被處死,原因在他是地主。這是難以否認的。那小廟擁有一百四十畝稻田,每年收入田租稻穀六十七公噸,足以養活兩百人。他們的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來自作佛事,因為那村落只有一百戶人家,不太需要這類服務。另一方面,花費也很少,因為俗家工人為了積功德,很樂意低薪為出家人工作,甚至義務服務。

這位資料提供者謙稱的「實質盈餘」,部分用來莊嚴佛堂,部分送給貧苦的村民,部分繳清華的學費,部分用來購買更多的土地。這些錢來自歷代師父購置的大片土地所生產的盈餘收入。這四位和尚有十個傭人服侍他們,有上好的房子住,又沒什麼可忙的,足可以過著高級、閒適的生活。他們不但很少做佛事,也沒有定期的打坐或念佛課,就像大部分的小廟一樣。與一般叢林不同,那裡沒有眾多的香客及繁重的行政工作,甚至也不做早晚課。子孫廟只在每月兩天的布薩日及每年十二月當中的一天做早晚課。讀者也許要奇怪他們每天怎麼打發時間。據我的資料提供者說,他們大多數時間都在讀書,而我也必須說他似乎是位很有內涵的人。

他說江蘇有很多小廟跟他一樣富有。但我不曾聽說有其他寺院也是由這麼少的和尚來享用這麼多錢。不過大多數的小廟都有一種閒適的氣氛。如果有人犯戒,也不會有僧值罵他或打他。事實上,小廟較少制訂類似金山規約、高旻寺規約的寺規來管束和尚,而且寺規也被看得比較輕。曾經有這麼一段話︰「要住就住十方叢林,因為小廟不好修行。」

小廟和尚吃肉、喝酒、玩女人的故事較常聽說。但它們最大的共通點是悠閒而非敗德。和尚們可以在自己高興的時候就寢或起床,也可以吃自己想吃的東西。齒牙動搖、消化力弱的老和尚對後面這點特別激賞。老人家們也很高興不必做早晚課;他們大多呼吸短促。但也有些人學德兼備,足以教導訓練同住的沙彌。

未受戒的沙彌不能在叢林裡受訓,甚至不能在那裡過夜。前面也曾說過,知客不會允許他們留宿。有些模範寺院認真執行這規條,其他寺院則較寬容。我的幾位受訪者曾舉出隨侍師父的沙彌獲准在雲水堂過夜的數樁例子。在江蘇光孝寺及寧波觀宗寺,沙彌一般進入佛學院,因為他們是學生而非住眾或雲水僧。這兩寺覺得沙彌既然不是在寺裡剃度的,也就不危害主要原則。

一般最擔心的是,基於剃度而來的世襲制會損及寺院的公有性格。子孫廟代代相傳給剃度家族內的成員。如任何叢林聽任這種剃度關係大行其道,它最後可能也會採同樣的方式相傳,而淪為子孫廟。這就是為什麼要訂立規條禁止剃度、訓練沙彌、不准沙彌留宿的主要原因。另一個原因在於未受過訓練的沙彌難免會破壞叢林裡行進、用膳,及儀式進行時的井然秩序。大叢林雖有數百位和尚生活其間,但每個人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與地位。(中略)

附錄五 子孫十方叢林
「子孫十方叢林」(通常簡稱為子孫叢林)一詞,涵蓋了諸多混合式的寺院行政體系。中國出家人一向喜歡說中國寺院制度大同小異,但是對想嘗試作一歸納的任何人而言,此一說法未免過於樂觀。

要針對混合體製作出歸納誠屬難事,不如提供三個具體的例子作為代表──每一例由個別一位受訪者提供。這樣至少能暗示種類多寡的可能範圍。

第一位受訪者在四川開江金山寺(與江蘇金山的江天寺無關)受戒,且度過五個年頭。金山寺的三、四百位和尚,大部分是十方人。只有大約一百人是子孫,所謂子孫也就是擁有該寺的剃度家成員。掛頭的住持及監院兩職,保留給子孫。其他執事,甚至座元一職,全開放給十方人,而且許多職務真是由十方人擔任。職位的選派,一如江蘇寺院,由住持、知客與維那決定。

金山寺每天作早晚課各一次,每月讀誦波羅提木叉兩次。到了冬天,便在禪堂舉行禪七。該寺委員屬於臨濟宗──控制該寺的剃度家所屬的宗派。寺內同時也有念佛堂與佛學院。由於設有佛學院的關係,金山寺被視為「教院」,僧值被稱為「糾察」。該寺田產擴大,收入足敷所需,僧眾不需作佛事。除了保留首要職位給剃度家成員外,金山寺在任何方面,都具有叢林而非子孫廟的特質。

第二個例子是湖南郴縣普濟寺。這位受訪者曾任住持,領導該寺達十九年之久(1930 ~1949)。他顯然對整個運作情形瞭如指掌,只是他的湖南口音難倒了我所求助的幾位中國朋友──包括他的同參。儘管他資料廣博,而且樂於提供;然而在我有幸造訪的令人滿頭霧水的師父中,他可說是最嚴重的。我們談了十多個小時,他的耐性比我好,但是我一直無法確定自己已經深入事實的內層部份。

普濟寺位於湖南東南的郴縣。原先座落在三哩外的蘇仙嶺上,約兩百年前,僧眾及信徒人數過於膨脹,因此一分為二︰一者遷到鎮上,取名普濟寺;一者留在山上,以蘇仙觀為名。觀是道家寺廟的專稱。郴縣及其周緣的寺廟,有許多原先屬於道教,後來才由佛教僧侶接管。蘇仙觀是子孫廟,僚屬由自家子孫充任。蘇仙寺是它的下院,但屬於十方叢林,執事開放給十方人。於是,我們有了一個十方叢林隸屬子孫廟分支的特例。該子孫廟的住持大和尚一般都同意兼任十方叢林的方丈。他指定一位副方丈負責管理叢林。我這位受訪者在擔任住持方丈期間,同時也任郴縣佛教會理事,佛教會總部就設在普濟寺。因此他口中說的寺院,指的經常是佛教會。他說該區七百座寺廟,包括蘇仙觀,「全在普濟寺統轄之下」。其實他的意思是在郴縣佛教會的管轄之下。更令人迷糊的,是他總把蘇仙觀說成蘇仙嶺,有時又以「普濟寺」併指兩寺。

蘇仙嶺有四哩長,山上滿佈寺院。其中三座屬蘇仙觀的下院。三寺各住了一些和尚,住持由方丈指派。方丈只要覺得時機恰當,可以隨時插手下院的行政。不過,他一般只在發生嚴重違規情事時出面干涉。蘇仙觀沒有自創的規約,而以百丈清規與金山、高旻規約為憑。

下院大都擁有自己的土地,獲自土地的收入若不敷所需,差額由蘇仙觀補足。蘇仙觀的穀租六、七倍於住眾的消耗量。普濟寺由於位處城巿,專以作佛事營生,一個和尚工作一天索酬兩元(中國貨幣),院方收其中半數。佛事使得寺內七、八十位和尚忙進忙出,無暇從事禪坐等修行。蘇仙觀的六、七十位和尚同樣也是無暇打坐,投宿與上大殿求籤問卜(一次兩分錢)的香客,讓他們終日馬不停蹄。不過每年他們總會舉辦兩三次佛七。

蘇仙觀具有許多十方叢林的特質。雲水僧可無限期留住。常住眾不限於子孫。高位全保留給子孫,低職則容許十方人擔任。如同其他十方叢林,蘇仙觀也有一整套服勤名冊,執事的任期以「期」計算。住持和尚也是三、五年一任,並非終生職,而且不由上任住持私下選定,反倒是經由公開投票「選賢」產生的,不過只有子孫才具有候選人的資格。選出的住持,權勢比十方叢林的方丈高,因為寺裡的子孫收弟子前必須先徵得他同意。弟子為求取得更高的特權,一般都希望由住持和尚親自剃度,這是一大特點。年積月累,這位住持就變成底下數房大部分沙彌與受戒和尚的剃度師父。

一整系列的寺廟全在同一剃度家的手中。此一家族的領域並不限於郴縣一地。據這位受訪者說,成千上萬的子孫住在散佈華中、華南的小廟中,甚至還有遙住上海、香港的。這家族已經綿延數代。選舉蘇仙觀住持前,只有方圓五十哩或一百哩內的子孫獲得通知,不過各地的子孫都有權利投票,或提名候選人,只要有另外三人擔保,甚至也能成為候選人,參加角逐。

職是之故,這「小廟」變成我在中國僅聞的最大僧伽團體。就某方面說,它只是有名無實的團體。除了同屬臨濟宗外,內部再無其他凝聚力。但我的受訪者堅稱,成千上萬的成員都意識到自己是蘇仙觀的子孫,並且視蘇仙觀為母寺,儘管事實上他們不是在觀裡剃度出家,又不受本觀的行政機關控制。這點在這位受訪者身上倒是事實。他和他的師父都不是在蘇仙觀剃度出家的,然而兩人卻都屬於蘇仙觀系。他偶爾稱自己的師父為「老師尊」,這是道家的用詞。他師父的廟全採用道家名字,而且像蘇仙觀一樣,最後也變成佛寺。

這種連鎖寺廟,湖南蘇仙觀並非我僅知的一例。華西峨眉山腳有座伏虎寺,與普濟有諸多共同之處。共同點包括只有一人逃出大陸,得以提供資料給我們。他是個粗枝大葉的人,聲稱受過小學教育,卻不能也不願動筆寫下自己提到的一些簡單辭彙。戰爭期間,他開著貨車,行駛在緬甸的公路上;之後,生活的艱困促使他覺悟繼而出家。這位受訪者並不是很好的消息提供者,因為他不曾在伏虎寺任職,所提供有關該寺的運作情形只是道聽途說或未見全貌;另一個原因是他性癖言過其實。

他說伏虎寺是座子孫廟,有五、六十座分院位於三天行程內,相距更遠者,還有兩百座分院。朝山旺季(五月到九月)有上千名和尚住在寺裡。每天要上早晚殿各一次,禪坐兩支香。年紀尚淺的和尚不能參加,因為他們忙著招待在寺裡食宿的三、五千人在家朝山客,以及雲水僧──雲水僧最多只能住子孫廟三天。一到冬天,朝山人數遽減;近半數的和尚移至分院,母寺視分院住有多少子孫與沙彌調整津貼。一些和尚遠赴他地,收取朝山客發願捐獻的錢,或是應後者之請,前往作佛事。留在峨眉山的餘眾,這時才有閒暇加入兩、三百位資深和尚的行列,從事修行。資深和尚坐在西禪堂,年淺的和尚與沙彌坐在東禪堂。東、西禪堂是分別獨立的建築,各有一套完整的序職與執事。參加者一天坐三枝香。堂外也許積雪兩尺餘,但是炭火盆卻為寂靜的禪堂帶來溫暖。

該寺下分五房,每房各有一位房頭。房頭是個虛位,只具有通過住持候選人的權利。住持任期不受限制,當他決定退休時,便與前任住持提名五位條件合格的候選人。第一個條件是候選人必為伏虎寺子孫。第二個條件是必須經過各房頭同意。名單一旦通過,便舉行公開投票,所有受過戒的住眾在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名劃上記號。票數最高者當選,新住持從前任受法。

弟子當然投票給自己的師父,因此候選人若曾為許多與會者剃度,情勢必大大有利。只有執事能收弟子,而且只有子孫能當執事(天賦異稟者或朋友例外)。不過執事先得服務三年,待登上高位(如知客等)後,才能收弟子,事先且須徵得住持或都監同意。由於有些限制,寺裡的弟子一般不出五十人。這些弟子分屬五房之下,每人與各自的師父隸屬同一房。弟子入寺並不立刻剃髮,頭先數月或數年住分院,初著俗服,後改穿出家服,並學習寺院生活的例行之事。最後,師父才帶著弟子到母寺,執刀剃髮,並將其名字登入伏虎寺子孫名冊上。之後,大多數弟子仍返回原先的分院,有些則留在母寺讀書或是當侍從,這全視他們的聰明才智而定。再經六年(其他寺院認為見習三年即已足矣),即可前往十方叢林──通常在成都──受戒。1879年發生大火前,伏虎寺原本自己傳戒,當時有住眾多達五千人。到了1940年代,它只訓練沙彌。

上面的敘述完全以這位受訪者所說為憑。最啟人疑竇的是數字。我與去過伏虎寺的在家人及和尚討論過,各人的估量之間有很大的出入,但大多數咸認為夏天只有數十人(而非一千)居住,至於朝山客人數,他們認為伏虎寺能容納數百人以上(而非三、五千人)。然而,他口中描述的該寺主要特徵,本質上可能符實。若無虛構,伏虎寺便是同時結合了十方叢林與子孫廟的諸項特點。

以上數例似乎太偏離常軌,不值得耗費篇幅。然而,我們無法得知究竟什麼才是統計上的例外。我們唯一確知的只是︰最不偏離常軌的寺院,如金山,才是最例外的。在諸多歧異類型中,我們也許好奇每個類型各涵蓋多少寺院。不過要解答此一問題,為時已晚。這或許也證明了不顧各寺的特質,作下一個大而鬆散的歸納以容納它們是不可能的。


四有為相

(一)指對有為法的四種觀相︰即自性相、著所住味相、隨順過失相、隨順出離相。此說出自無著《金剛般若論》卷下於闡明「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一偈時之所說。宗密《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卷下、子璿《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七等曾有解說,略如下述︰

(1)自性相︰即對有為法自性之相,觀其對境如翳,能見如星,識體如燈。

(2)著所住味相︰即對味著所依住的器世間,觀其為顛倒如幻之境。

(3)隨順過失相︰即隨順無常身、苦受等過失之相,而觀其畢竟如朝露、如水泡。

(4)隨順出離相︰即隨順無我之理的出離道,觀過、現、未三世一無所有而如夢、如電、如雲之相。

上述偈文中之有為法九喻,羅什所譯略去星、燈、雲。對此,宗密《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卷下云(大正33‧169c)︰「魏譯九喻,秦本略者,以星、燈有體,雲種含生,恐難契空心,潛滋相想,取意之譯,妙在茲焉。」

(二)指能說明諸法生滅變遷之四相︰即生相、住相、異相、滅相。又作四相、四本相。俱舍家列之為不相應行法。此說遍見於大小乘,然所說非一。其中,小乘有部主張四相之實在,認為一切有為法之能發生作用,乃依四有為相之故;而經部、大乘等則主張四相假立、過未無體。茲分述如下︰

(1)小乘有部所說︰認為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的存在,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雖是以因緣力之故,但生起後瞬間即滅,而成為過去位。這樣的有為法是無常而流轉於過、現、未三世者。所謂生(梵jāti,藏skye-ba),意謂使未起的有為法生於現在位的法。住(梵sthiti,藏gnas-pa),意謂使有為法暫時安住而自行其果之法。異(梵anyathātva,藏gshan-dugyur-ba),意謂令有為法衰變之法。滅(梵anityatā,藏mi-rtag-pa),意謂令有為法滅壞而流轉至過去位的法。此四相中,生相乃於未來位生起作用者,而住、異、滅三相則同於同時作用於現在世者。但因所望不同、作用各別,因此分立。此乃依《發智論》卷二〈相納息〉、《正理論》卷十三、《顯宗論》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至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五之說。但《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出曜經》卷一等未說住相,而說三有為相。

四本相雖彼此能令他法發生作用,但對本身則不然。此因四相之自體也屬有為法,故須待四隨相之力方能生住異滅。四隨相,又作四小相,指生生、住住、異異、滅滅等四相,此四者之作用僅限於各各之本相,故稱「八一有用」。綜觀之,一切有為法之能剎那生滅相續,必須色法的自體和四本相、四隨相俱起,此即所謂「九法俱起」。

(2)小乘經部所說︰載於《俱舍論》卷五,其文云(大正29‧27c)︰「諸行相續初起名生,終盡位中說名為滅,中間相續隨轉名住,此前後別名為住異。」意謂四相乃依諸法之相續而假立。其次又云(大正29‧27c)︰「一一剎那諸有為法,離執實有物四相亦成。云何得成﹖謂一一念本無今有名生,有已還無名滅,後後剎那嗣前前起名為住,即彼前後有差別故名住異。」意謂既已將諸法生滅的分位假立為四相,則絲毫無需借助隨相說明本相。此外且非難有部於生相之外,藉因緣而說明諸法之生起,總而言之,經部乃主張四相假立者,故駁斥有部的四相實有、過未有體之說。

(3)小乘餘部所說︰《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曾列舉其餘部派之說。其中謂譬喻師主張四相假立。分別論師主張四相無為。法密部主張滅相無為,其餘三相有為。相似相續沙門主張色之四相為色,心之四相為心。正量部、法上部、賢胄部、犢子部、密林山部等,皆以色法為一期相續,其餘之聲、香、味、觸等及心、心所法皆為剎那生滅。但除正量部外,其餘法上部等之四相說皆已不詳。又,《成實論》之說,依其卷七〈不相應行品〉所述,其所說大致與經部類似。即說五蘊在現在世名生,捨現在世名滅,相續故住,住變故異,非別有法名生住滅。又說佛法深義謂眾緣和合有諸法生,是故無有法能生異法。

(4)大乘法相宗所說︰出自《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卷五十一、卷八十八、《成唯識論》卷二等,依之可知法相宗亦主張四相假立、過未無體之說。尤其《成唯識論》卷二更多方立論評破有部之說,其文云(大正31‧6a)︰
「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為假立四相,(中略)依剎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此即以生、住、異三者皆現有,故同屬現在。而滅已無,故屬過去。總論法相宗所謂「生」,表有法在先前並非有。「滅」,表有法其後終歸於無。「異」,表此法並非凝然常住。「住」,表此法暫時有用。又依所說及評論有部之態度而言,法相宗與經部極相似。

(5)大乘三論宗所說︰依《十二門論》〈觀相門〉可知本宗僅立生、住、滅三相,主張「有為法皆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6)《大乘起信論》所說︰依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之說,《大乘起信論》將四相配合不覺流轉門之次序,以彰顯始覺還滅之涵蓋面。亦即生滅流轉之妄法,其相狀有九相(即三細六粗)之別,以之與四相比配,則生相配業相,住相配見、境、智、相續等相,異相配執取、計名字二相,滅相配起業相。且四相僅就真心隨熏力之粗細差別而分說為四,並非依一剎那心說明四相。

〔參考資料〕 (二)《雜阿含經》卷十一;《品類足論》卷六;《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十三;《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俱舍論光記》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三。


如是語經

南傳巴利經藏《小部》第四經。由四集(nipata,篇),十一品(vagga,章),一一二經組成。音譯作伊諦佛多伽。所集錄之諸經,篇幅皆不長。特徵是經首皆由vuttam(曾如是言)或vuttaṃ hetaṃ bhagavatā vuttamarahatā ti me sutam(我聞世尊、應供曾如是說)開始,而經末則以 iti(……如是)或ayam pi attho vutto bhagavatā iti me sutanti(我聞世尊說此義)作結。也有經中是有itivuccati(如是言)的。因為都是這種定型的句子,因此經名稱為「如是語」。

書中各經依法數次第編列,其形式多由經序、散文(長行)、偈頌、結語所構成。就中,散文與偈頌具有重頌(geyya,即祇夜)的關係。亦即偈頌是其前面散文所述內容之詩偈化。又各品末皆附攝頌。全書內容廣泛,蘊含頗多重要思想。除有關出家眾的教理外,也涵蓋對在家眾的教說。所述簡雅,頗存古經風範。

相當於本書的漢譯本,為玄奘譯於唐‧永徽元年(650)的《本事經》。該經由三品組成,共七卷,一三八經。雖然二書分屬不同系統,但體裁上皆具「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性,且以增一法編集。故實出自同一源流。現今本書有《Sayings ofBuddha》(英譯)與《如是語經》(日譯)等多種譯本。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四節(摘錄)

在部派傳承中,對「九分」與「十二分教」,有意見非常不同,而又不容易得到定論的,是「本事」與「方廣」。「本事」,為「九分教」的第六分。梵語Ityuktaka,Itivṛttaka,一般譯為「本事」。巴梨語Itiyuttaka,譯為「如是語」。由於原語傳說不同,解說不同,形成二大流。在固有的傳說中,《大智度論》明確的說到這二類。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雖傳有二說,而以「如是語經」為主。或寫訛為「如是諸經」;音譯為「一筑多」,「伊帝渭多伽」。惟《成實論》的「伊帝曰多伽」,是「本事」的意思。屬於分別說系(Vibhājya-vadnāḥ)的經律,如《長阿含經》作「相應」;《四分律》作「善導」,《五分律》作「育多伽」,都是「如是語」的別譯。

「如是語」,銅鍱部(Tamra-śātīyāḥ)現有《如是語》,為《小部》中的一種。玄奘所譯的《本事經》七卷,屬於同一類型。雖現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語」,就是這一類,是無可疑惑的。玄奘所譯《本事經》,分三品〈一法品〉六十經,〈二法品〉五十經,〈三法品〉二十八經,共一三八經。每十二、三經,結成一嗢拕南頌。而〈三法品〉末,僅有三經,又沒有結頌,可見已有了缺佚。《本事經》為重頌體︰每經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長行終了,又說︰「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這是重頌的一類,以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體裁特殊,而得「如是語」的名稱。《小部》的《如是語》,分四集︰「一集」三品,二十七經;「二集」二品,二十二經;「三集」五品,五十經;「四集」十三經。《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比對這二部──《本事經》與《如是語》的同異,足供參考。《如是語》初標「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長行終了時說︰「世尊說此義已,次如是(偈)說」。末了,又結「此義世尊說已。如是(我)聞」。比《本事經》多一結語。《大智度論》卷三十三說(大正25‧307b)︰「如是語經者,有二種︰一者,結句言︰我先許說者,今已說竟。」

《大智度論》的結句,與《如是語》的「此義,世尊說已」相近;多少不同,應為部派的傳誦不同。所說與《如是語》及《本事經》相當,是不會錯的。《如是語》有四集,《本事經》僅三法。在這四集中,第三集第三品止,都是「序說」,長行與重頌間的「結前生後」,末了的「結說」,體例一致。第三集第四品起,僅每品的初末二經,具足「序說」等;中間的經文都從略,也就是沒有「如是語」的形式。四集僅十三經,與前三集相比,也顯得簡略不足。這與《本事經》的缺略,情形是一樣的。為什麼三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來,這是一項編集而沒有完成的部類。

《如是語》與《本事經》的體裁,在聖典集成過程的研究中,有三點值得我們重視。

(1)序說與結說︰佛說(及弟子說),從傳說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轉傳誦,到結集而成為部類,成為現存的形態,是經過多少過程而成的。原始傳誦而結集的,是佛說及弟子所說的短篇。沒有說在那裏說,為誰說,為什麼事說;這些是在傳授中加以說明的(有的忘記了,有的傳說不同)。其後,人、事、處,逐漸編集在內,篇幅漸長;開始與終了,也漸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部」來說︰序說是︰「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或加上「與比丘……俱」,及特殊的事緣)。結說,形式不一,如泛為比丘們說的,結為︰「佛說是經(法)已,彼比丘(等)聞世尊所說,歡喜信受(奉行)。」這類形式的完成,曾經過「如是語」那種體例。不說在那裏說,為什麼人說,為誰(泛說「告眾比丘」)說,而以「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為序說;以「此義,世尊說已,我聞」為結說。起訖都敘明「世尊所說,我聞」,這可說是師資傳授中的習慣用語,表示傳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如是語」型的聖典,漢譯還有《立世阿毗曇論》,這是陳‧真諦(Paramārtha)的譯品,可能為犢子系(Vātsīputrīyāḥ)論書。《論》分二十五品,卷一說(大正32‧173a)︰「如佛婆伽婆及阿羅漢說,如是我聞。」

在「閻羅地獄」章前,也有這同一的序說;其他或簡略為「佛世尊說」。《論》卷一第一品末說(大正32‧174c)︰「如是義者,諸佛世尊已說,如是我聞。」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是義,佛世尊說,如是我聞」。這一序說與結說,與《小部》的《如是語》,可說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獄品〉︰分十大地獄,每章長行以後,又說︰「世尊欲重明此義而說偈言」,完全為重頌型。可見部派佛教時代,這一形式的部類,還有承襲沿用的。「如是語」,是不限於銅鍱部所傳的。「如是語」(本事)的另一特色,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說(大正29‧595a)︰「本事者,謂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

《順正理論》下文,雖與「本生」相對,而以「本事」為過去事。然所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為誰說)、談所(在那裏說)、說事(為什麼事說)」,與現存的《曼陀多經》並不相合,而卻與「如是語」相合。從這裏,得了「如是語」與「本事」的共同特性──「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佛及弟子所說的經偈,師資授受,展轉傳來,不說明為誰說,何處說,為何事說,成為「如是語」型。過去久遠的事,展轉傳來,也不庚誰說,在何處說,為何事說;記錄往古的傳聞,就是「本事」。但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對佛弟子的信仰承受來說,是不能滿足的。於是傳聞的「法」──「如是語」型,終於為「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再加上同聞眾或事緣)。有人、有地、有事的「阿含」部類(成為一切經的標準型),所取而代之了。傳聞的「事」,也與「說人、談所、說事」相結合,而集入於「阿含」部類之中。這樣,「本事」已失去「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質。然而「本事」(「如是語」)的特性,終於在傳承中保存下來,而為《順正理論》主所記錄。

(2)長行與重頌︰上面說過,「祇夜」的本義,並非重頌,而是「修多羅」的結頌──「結集文」;又為「八眾誦」──「結集品」;又引申為一切偈頌的通稱。等到「伽陀」與「優陀那」成立,重頌也隨後形成了。長行與偈頌,原是各別傳誦的。也許由於某些長行,與偈頌的內容相近,而被結合起來;或依偈頌而演為長行。長行與偈頌的結合,形成一新的體裁;《如是語》就是屬於這一類型的。南傳有「如是語」而沒有「本事」;覺音(Buddhagh-osa)的解說,也不說「祇夜」是重頌。「祇夜」而被解說為重頌,是北方的解說,也就是成立「本事」,而沒有「如是語」的部派。

(3)增一法︰以增一法──一、二、三等為次第而集成聖典的,在《長部》中,有《十上經》、《等誦經》。《長阿含》與之相當的,是《十上經》、《眾集經》。《長阿含》中,更有《增一經》、《三聚經》。《雜阿含》有「一問一說一記論……十問十說十記論」,就是增一法的雛型(這十法,傳為沙彌所必誦)。這一編集法,是法數的類集與整理,為佛法漸有「論」部傾向的表現。這是「阿含」完成以前的,重要的結集方法。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

將這三者結合起來說︰「如是語」是以「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為特色。序說與結說,表示其展轉傳聞的可信性,實為「如是語」的根本特性。長行與重頌的結合,也已成為「如是語」的主要形式。《立世阿毗曇論》,是「如是語」型。〈地獄品〉有重頌,而沒有法數次第編集的意義。「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的「如是語」,以序說及結說的定型文句,長行與重頌的結合為主,不一定是增一法的。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是在序說與結說,長行與重頌的體裁上,更為增一法的編集;約與《增一阿含》集成的時代相近。

《如是語》及《本事經》,表現為「傳說」的形態。「如世尊及阿羅漢說,我聞」;聞者是師資授受中的傳授者。沒有「說人、談所、說事」的「傳說」,在宗教的立場,一般人是難以生信的。沒有事實──「說人、談所、說事」,純為義理的宣說;理智的氣味過重,也缺乏感人的力量。加上序說與結說的定型,長行與重頌,千篇一律。總之,作為佛教的聖典來說,這是近於「論部」。小部,似乎是體裁新穎,卻不適於大部的結集。《增一阿含》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在序說方面︰「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等,正如古人所說︰「說方時人,令人心生信故。」表現為從佛所聽聞而來的直接性。摻入「說人、談所、說事」;而長行、偈頌、重頌,多姿多彩。《增一阿含》的集成,對增一法編集的《如是語》來說,顯然是相顧失色。到三品、四集而中止,也許覺到不必再這樣的結集下去了吧!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A History of PaliLiter ature》;《Dictionary of Pali Proper Names》;《A Chinese Collection of Itivuttaka》;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寺格

指寺院的地位等級。又作寺班。此係依據寺院創建的由來、建築的規模及發展形態所作的區別。

在我國,寺院最初有大剎、小剎、大伽藍、中伽藍、小伽藍、上寺、中寺、下寺等差別。爾後隨著禪宗的盛行,禪院、教院亦設立五山十剎之制,以定其等級。至明‧洪武十五年(1382),則將天下佛寺分成禪寺、講寺、教寺三等。此外,據《金陵梵剎志》所載,在元、明代,金陵的寺院又有大剎、次大剎、中剎、小剎等階別。

朝鮮於李朝世宗(1419~1450)時,合五教兩宗為禪教二宗,並各置宗務院統轄。光武三年(1899),李太王欲謀求寺社統一,乃設總宗務所,以統理全國寺剎。且於十三道各立首寺,管理道內寺院。六年,則置寺社管理署,定大法山、中法山之制。爾後又設有三十本山、三十一本山,以管理各道寺院。

日本的寺院自古有官寺、私寺之分。官寺原為朝廷所建,包括設於諸藩國的國分寺(金光明四天王護國之寺)、國分尼寺(法華滅罪之寺)、由天皇、皇后等發願而創的御願寺、敕願寺、貴族與豪族的氏寺,以及定額寺等。爾後,亦涵蓋受有敕額的私寺。至平安朝中期,以宇多天皇為始,皇族中出家者日益增多。於是稱彼等所居的寺院為門跡,置於寺院的最高位,受朝廷或幕府的特殊禮遇,其後則分成宮門跡、攝家門跡、准門跡、脇門跡等類。此外,不限於一宗的四大寺、七大寺、十大寺、十五大寺、二十一大寺、二十五大寺等,亦屬寺格化的一種。

隨著臨濟禪的興盛,室町幕府在京都及鎌倉皆設有五山、十剎、甲剎之制。至德川時代,則明訂本寺末寺制度,立檀林、由緒寺院等別,定紫衣地、香衣地的地位。明治維新以後,改由各宗派自行決定其寺法與寺格等級。

〔參考資料〕 《洛陽伽藍記》序;《佛祖統紀》卷四十二、卷四十八;《釋氏稽古略》卷四;《續釋氏稽古略》卷二;《寺格帳》;《日本宗教制度史料類聚考》;《李朝佛教》。


布勒

奧國之東方學學者及印度學學者。父為牧師。曾講學於印度孟買、波那(Poona)。並致力於古寫本的發現。1880年返國,翌年擔任維也納大學教授,培育甚多學者,如布羅庫(J. Bloch)、達爾曼(J. Dahlmann)、胡爾鳩(E.J. Th. Hultzsch)、溫特尼茲(M.Winternitz)等人。

氏之學問範圍涵蓋印度學全域,包括文獻學、歷史學、考古學、美術史學、古錢學、碑文學、哲學、佛教、耆那教與文學。在每一領域均有不朽的業績。值得矚目之著作有︰編撰《俱舍論梵文寫本目錄》(A Catalogue of Sanskrit Manuscripts Contained in the Pri-vate Libraries of Gujarat,Kāṭhiāvād,Kachchh, Sindh and Khāndeś, 1871~1873)、翻譯《摩奴法典》(The Laws of Manu)、刊行俗語語彙等。晚年更動員各國之專門大學,刊行《Grundriss der Indo-Arischen Philologie und Altertumskunde》之印度學叢書。


正法念處經

七十卷。元魏‧般若流支譯。又作《正法念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內容包括︰(1)十善業道品,(2)生死品,(3)地獄品,(4)餓鬼品,(5)畜生品(包含阿修羅),(6)觀天品(含四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全經雖涵蓋地獄、餓鬼、畜生、諸天等界,但重點則置於三界六道的因果及出家人之修行。

本經雖屬於小乘佛典,但構思雄奇,筆緻奔放,時可窺見大乘思想之端倪。如卷三十六有「益與不益無異,縛與脫亦如是。放逸與不放逸,功德與過皆平等」之敘述,頗類似大乘理趣。經中亦有自利利他、六波羅蜜等內容。全經內容充實,描寫極為廣泛,因而被後人視為「小乘的華嚴經」或「百科辭典」,也是研究佛教宇宙觀、世界觀者,不可忽視的典籍。

關於本經的學術研究,著名的有法國漢學家烈維(S. Lévi)撰著的《正法念處經閻浮提洲地誌勘校錄》(收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8})。此外,我國旅法學者林藜光(1902~1945)亦以研究《正法念處經》為歐洲學界所知。

〔參考資料〕 牧田諦亮(等)編《敦煌衹中國佛教》;日本《國譯一切經》經集部十〈解題〉。


西域

甘肅省玉門及陽關以西諸國的總稱。其範圍因時代而不同,狹義是指中國本土與帕米爾高原(Pamir,即葱嶺)間的東土耳其斯坦(Eastern Turkestan)地方。此地包含新疆省南半部,東鄰甘肅及青海二省。西以帕米爾高原、天山西側支脈等與西土耳其斯坦為界,南隔崑崙、喀喇崑崙(Karakorum)山脈和西藏、印度為界,北亙天山山脈與準噶爾(Sungaria,天山北路)為界,中央為塔里木盆地的塔克拉馬干(Taklamakan)沙漠。從漢至唐代,有樓蘭(又稱鄯善)、于闐、高昌、焉耆、龜玆(又稱庫車)、疏勒等國在此興起。

廣義而言,則亦涵蓋西土耳其斯坦、阿富汗及印度。其中,西土耳其斯坦東鄰新疆省,西沿裏海(Caspian Sea),南接波斯及阿富汗,北達西伯利亞,大部份為沙漠地區。在漢代有大宛、康居、大夏、大月氏等國在此。其後受突厥所統治。至唐代,高宗滅西突厥,置安西都護府,管轄西域諸國。至元代,西域則成為大元帝國的版圖。

我國與西域的交通,始於西元前二世紀。即西漢武帝遣張鶱結月氏,逐匈奴之時。爾後,印度、希臘、羅馬(即大秦)亦經由此地,與我國從事貿易、文化的交流。故此地文化具有融合東西文明的特質。另外,佛教於西元前260年左右傳入此地時,不僅受到普遍信仰,更由此遠播我國、日本。故此地古為中印間的傳道、求法僧侶必經之要道。然十世紀末以後,因受回教的影響,佛教信仰及文化漸遭破壞,至今日則僅有遺蹟留存。二十世紀以來,在中亞(即包括東、西土耳其斯坦)的探險活動頗為盛行,因而促使有關此地文物的研究更為進步。

◎附一︰羽田亨著《西域文化史》後篇第四章(摘錄)

佛教
阿育王時代佛教廣泛傳播於印度內外,這是佛典中所說的有名事件。此外,確實的史料中關於佛教在興都庫什山脈以北流行的最初痕迹,為西元前一世紀中期成書的《Alexanderpolyhistor》紀事中談到有居住在當時大夏的沙門(ṣamane)。這個詞就是龜玆語西域文書中所見的ṣamane,吐火羅語和粟特語中的saman。這一點證明這時已有佛教沙門住在大夏。關於佛教何時傳入粟特地區的問題,雖不能確知,但應在摩尼教傳入當地的270年以前。這從佛教傳入中國的情況也可確定。在這個時代以前來中國傳播佛教的人中,有康居的僧人康巨(或臣)、康孟祥、康僧鎧等。他們都是二世紀末到三世紀中葉期間,活動於漢魏佛教界的人物。從在此以前已有安息國太子安世高於二世紀中葉(後漢桓帝時)來中國從事譯經工作,以及其後該國僧侶相繼東來這些情況看,其東鄰粟特也應同樣早已傳入佛教。他們三人在其本國修行佛道,乘當時佛教東傳的風潮來到中國。當時中國史書中的所謂康居,包括粟特地區,被稱作康居人之中也有粟特人。所以這些康居名僧與其說是過游牧生活的純粹康居人,還不如認為是隸屬於他們的粟特人更為合適。

總之,西元前一世紀中期已有關於大夏流行佛教的記載。在粟特地區雖然到了西元二世紀末才首次見到那裏流行佛教的記載,但實際上應如安息一樣要更早些。那裏從南北朝到隋代明顯信奉佛教,到七世紀初才衰落。

至於佛教何時起流行於天山南路的西域地方,尚無確證。但從三世紀中期有龜玆人白延來魏從事佛典的漢譯工作,北魏‧朱士行到于闐求大乘佛典,以及漢譯最古佛典中有龜玆語音譯或義譯的詞來看,應在這些漢譯佛典之前,即西元二世紀以前那裏就已經流行佛教了。在西方文明的東傳中,在傳入中國之前先傳入西域,除極特殊的場合外,一般應認為是自然的事(不僅是限於佛教的傳播)。除龜玆、于闐以外,疏勒、焉耆以及該地區內許多地方都流行佛教來看,再加上其它證據,應認為那裏的人早在西元一世紀就已普遍信奉佛教了。

這樣,從古代就流行在天山南路西域地方的佛教一直持續到後來伊斯蘭教傳入。大致說來,沿北道諸地行小乘教,沿南道諸地行大乘教。那裏出了許多佛教界著名的人物,其中有東方佛教界最有名的人物龜玆人鳩摩羅什三藏。

◎附二︰羽溪了諦著‧賀昌群譯《西域之佛教》第一章第四節(摘錄)

西元前第三世紀中葉,由中印度而傳入於印度西北境之佛教,遂蔓延及於阿富汗斯坦、西土耳其斯坦及波斯之北部;同時傳布於迦溼彌羅及健馱羅之佛教,則普及於北印度全部。此兩支系統,互相牽連,開始東漸。而開此佛法東漸之端者,據云則為末田底迦(Majjhantika)及可利難陀(Kalinanda﹖)羅漢是也。茲錄《法顯傳》〈陀羅國〉條如次︰「眾僧問法顯︰佛法東過,其始可知耶﹖顯云︰訪問彼土人,皆云古老相傳,自立彌勒菩薩像,後更有天竺沙門,齎經律過此河(新頭河)者,像立在佛泥洹後三百許年,計於周氏平王時。由茲而言,大教宣流,始自此像。」

此所謂彌勒像者,據法顯所傳,昔陀歷(Darada)有羅漢以神通力,將一巧匠上兜率天觀彌勒菩薩長短色貌,還下,刻木作像,前後三上觀,然後乃成像,長八丈,足趺八尺。此像於隆安元年(397年)曾入西域,中國僧寶雲,亦嘗見之。梁‧寶唱撰《名僧傳》於〈寶雲傳〉云︰「於陀歷國見金薄彌勒成佛像,整高八尺,雲於像下,畢誠啟懺,五十日夜,見神光照燭,皎然如曙,觀者盈路,彼諸宿德沙門,並云靈輝數見。」如是,則此彌勒像造作之年代,蓋在佛滅後三百年之頃,則此像究為羅漢之何人所作,《法顯傳》中卻未言及。然玄奘謂此像之建立者,為末田底迦羅漢,云「自有此像,法流東派。」(《西域記》卷三〈烏仗那國〉條)又據《名僧傳》〈法盛傳〉云,法盛詣天竺,巡拜聖蹟之時,亦嘗於憂長國(Udyana)東北,得見以牛頭旃檀所作身長八尋之彌勒像,相傳謂此像乃佛滅後四八0年有可利難陀羅漢者,因濟眾生,於是昇兜率天,寫佛之真相,常放光明。若此等傳說確含有幾分真實則佛滅後三百年至四八0年間,迦溼彌羅及健馱羅之佛教,當為末田底迦及可利難陀宣化之力也;更由是而傳播於印度北境,為佛教流入東方之先河。可利難陀為何人,雖不可考,而末田底迦,實為阿輸迦王時代赴印度西北境而傳道之高僧,彼於陀歷建設彌勒像之事,是否為彼,亦不得而知之。然據梁‧寶唱所傳述,建此像者,雖明記其為可利難陀,但末田底迦,實為印度西北境最初之開教者,此為吾人熟知之事,至玄奘西行,謂此像為佛教東流之始,則此彌勒像與末田底迦是否有密切之關係,是亦不得而知也。總之,無論如何,法顯所謂陀歷、玄奘之所謂達麗羅(Dara-da),其位置在印度河最北之上流區域,即現今達列爾(Darel)之地。此地自迦溼彌羅及健馱羅之北部越大雪山,為出中央亞細亞之通路,故古代北印度之布教僧,亦於此渡印度河出國境而赴外國宣揚佛教。西元前70年左右,迦溼彌羅國之高僧毗盧折那(Vairochana,遍照)始來于闐國從事布教,彼亦通過此路,取徑於前述之南道而達于闐者。如是,則北印度之僧侶入新疆諸地而傳教之事,固甚早也。由北印度進入新疆所經過之要衝路線,自早已為佛教弘昌之地矣。玄奘西行時,其所經過之國如鉢鐸創那國(Badakshan)、屈浪拏國(Kuran)、達摩悉鐵帝國(Wakhan之南部)、商彌國(Mostoj)、朅盤陀國(Sarikol)諸國,皆行佛教,其國王亦咸崇信三寶;更有進者,達摩悉鐵帝國之都昏馱多(Kundūt)城中所建之伽藍,乃廢棄其距當數百年前其先王所信仰之邪教,自皈依佛教後始建立者;據云佛法興隆之後,又有距朅盤陀國都城東南三百里之地,有一羅漢,端坐於一大石室中,滅心入定,已經七百餘歲(《西域記》卷十二),則吾人對於瓦岡(Wakhan)峽谷地東西之通路,西元前第一世紀前後以來,佛教傳入之事,已可明瞭矣。其後,此一帶路線,佛教繁榮不替,吾人尚可以於各旅行者之記錄中考見,如塔士克干(Tashkurghan)及經流瓦岡峽谷地,沿判查布(Penjab)河之地,如Kila、Zanguebar、Kakah及Sumri,往往猶可考見佛教之廢址焉。而最初由北印度傳入新疆之佛教,則大多為小乘教,彼毗盧折那在于闐所宣布者,即小乘教是也,故初傳入於東土耳其斯坦之佛教,據現在之推測,皆迦溼彌羅系統之小乘教也。

然第三世紀之中頃,于闐及龜茲皆既盛行大乘教,是則當為西元後中印度、大月氏、安息、康居等地大乘教系之佛典已頻頻輸入之明證也。由以上諸國而赴新疆之沙門居士中,天竺、安息者,則經由前述之巴達克山(Bada-kshan),沿判查布河過瓦岡,越葱嶺,經葉爾羗附近之地而至于闐,是為取南道之路;康居大月氏者,則由巴爾克(Balkh)東北行,沿蘇爾克布(Surkāb)河北進,過卡剌退金(Karateghin),涉阿賴高原,更踰葱嶺東下而至喀什噶爾,是為取北道之路。東漢明帝永平年中,即西元第一世紀中葉,如大月氏來中國之傳道僧,皆經東土耳其斯坦地方而來者也。彼等沿途,對於宣傳佛化之事,當然極為努力,自可得而推定也。且當時,迢遙萬里而來中國傳教者,其為比較的與此等地方接近之國,自以大月氏之布教僧來者為多,而吾人考中國譯經史,則西元第二世紀之中葉以後,天竺、安息、康居之僧侶,亦相繼來此地傳教矣。

大月氏、康居、安息等之佛教,流傳入於新疆之事,可於晚近東西各國探險隊及土人於此一帶地方所發掘之文書佛典而證明者也。新發見之寫本中,尚有為此所未知之語言文字甚多,經泰西學者進行分析研究之結果,今日已多辨明其性質而得理解其意義矣。即所未知之語言──粟特(Sogdiana)語及睹貨羅(Tukhāra)語,據伯希和(Paul Pelliot)氏之考訂,謂為東方伊蘭(Irān)語。茲先略論粟特,粟特為康居國之一部,史稱為後康國者,即今撒馬耳干中部一帶之地,故粟特語者,實即縛芻(Oxu̇s)河流域及巴克特里亞(Bactria)之古代語也。原來康居族,長於商賈,行販於各地,往來於中亞及東亞通路之間,其所用語,夙為此等地方之一種國際語,即通用語也。現斯坦因(Stein)已於羅布泊至敦煌之古道,發見西元第一世紀頃以粟特語所書關於商業上之文書。復有斯坦因及德國探檢隊所發見以此種語所書之佛典殘片,伯希和氏據此復參照中國與西藏之譯本,曾發表關於佛教之短篇論文,現已出版矣。次略論睹貨羅語,此即中國所謂大月氏族之用語,以此語所寫之佛典,大多已於塔里木盆地之北庫車及吐魯蕃發見,據最近之報告,以睹貨羅語所書之波羅提木叉斷簡(依西耳文奈韋所考證,蓋與鳩摩羅什所譯薩婆多部之《十誦比丘戒本》相當),乃庫車人沙希阿利(Sahib Ali)者,於庫車附近發掘所得。最後略論東方伊蘭語,蓋即波斯古代用語,即中國所謂安息國之語言。以此語所書之卷軸,近已多在塔里木盆地南由和闐迄東敦煌間發見,伯希和氏所獲此種文書甚多。睹貨羅之佛典,其主要者,多發見於塔里木盆地之北,東方伊蘭語之文書,則大多於塔里木盆地之南發掘而得者。照上文所論,可見大月氏國人與安息國人所經行之路線,完全各異。則以大月氏、安息、康居文字所寫之佛典,於新疆所發掘者,吾人可以據此諸國之佛教而知古代佛教傳播於此等地方之情形也。然粟特語固屬於伊蘭語者,傳入佛教於東方之民族中,除大月氏而外,多以伊蘭語系之民族,此等民族於佛教東漸史上,殊不能忽視者也。而伯希和論佛教東來之際,伊蘭語系之民族,不獨為其媒介,且力誇示其功績。且謂與突厥(Turk)族之活動,蓋漠不相關,此論余個人甚為同意。

由是觀之,西域諸國所傳入中國之佛教,除由海路渡來者外,殆皆曾一度經由新疆之地而輸入者也。但以今推察,新疆與中國佛教之關係,則以西元第三世紀之中頃,此地之佛教,實已達於最隆盛之域。法顯入天竺之時,即西元第四世紀之初期,此地之佛教,猶呈極隆盛之狀,彼當時所見,於鄯善國條記云︰「其國王奉法,可有四千餘僧,悉小乘學。諸國俗人及沙門盡行天竺法,但有精麤。從此西行所經諸國,類皆如是」可知當時此地佛教之基石為如何牢固。法顯尚記有北道之烏夷國(Karashar),小乘教最為隆盛,南道之于闐國(Khotan)及子合國(Kargalik),則大乘教極佔優勢,而於竭叉國(Kāshgar),則記小乘教,亦甚昌隆。自是以後,北道則龜茲國為佛教之中心地,南道則于闐國為佛教之中心地,南北兩道之佛教,遂日趨於盛大之境。由此兩國而傳中國者,則為最重要大乘教是也。

〔參考資料〕 《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後漢書》卷八十八〈西域傳〉;《魏書》卷一0一一0三;《隋書》卷八十三〈西域列傳〉;《唐書》卷二二一〈西域列傳〉;《宋史》卷四九〈外國列傳〉(六);《絲路佛教》(《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5});《西域文化研究》第五冊〈中央アヅア佛教美術〉。


呂澂

現代中國佛教學者。江蘇丹陽人。原名呂渭,字秋逸、秋一、鷲子。早年涉獵的學術層面頗廣,曾先後就讀於常州高等實業學校農科、南京民國大學經濟系等校。此外,亦曾留學日本,專攻美術。1914年,至南京金陵刻經處佛學研究部隨歐陽漸研究佛學,後又協助歐陽漸在南京籌辦支那內學院。1922年該院成立後,先後出任教務長及院長。1949年後,歷任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後改稱中國社會科學院)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等職。1971年起,即卜居於清華大學的清華園中。1989年七月八日逝世,享年九十三。

氏深諳英、日、梵、藏、巴利等語,治學領域廣泛,不僅涵蓋印度(包括南傳)、中國與西藏的三系佛學,而且對梵藏佛典的校勘及版本目錄等文獻學亦極為精審。此外,更開啟因明學的研究風氣。其治學方向對二十世紀下半葉的中國佛學界,有深遠的影響。

氏深諳西洋文獻學方法,加上其承自歐陽漸之重視義理的佛學研究態度,乃能自成一家之言。在這方面,論功力之深與成果之豐碩,迄二十世紀末為止,國人中罕見堪與比肩者。1955年,大陸《現代佛學》月刊中,曾載其自1954至1955年之一年間的研究工作報告。由該文頗可以使人瞭解氏之佛學研究趨向之一斑。請參閱附錄一。

氏在早期曾有美學著作問世。至於佛學著作,則在其逝世後,被彙編為《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五冊)行世。

◎附一︰呂澂〈一年(1954~1955)來我的佛學研究〉

(一)
從1954年秋季起,我計劃重點地對佛學主要思想作批判的研究。經過半年,算是做完了鑑定資料的初步工作。

我所選擇的研究對象,是印度大乘佛學發展到晚期一個階段裏的中心思想。大乘佛學原是圍繞著「宇宙人生現象都屬緣生無自性」這一基本理論而開展,並由各方面的闡明表現出多樣色彩的。到晚期來(西元第六世紀以後),更以瑜伽一系的思想為中心,從正反兩面發生針鋒相對的議論,形成了「空有之爭」。在這樣的爭辯裏,討論「緣起實相」的真理以及隨順這真理的實踐進程等等,牽涉到的問題很廣泛、深刻,得著的結論也很切要、徹底。並且這些議論陸續譯傳於中國內地和西藏,給與義學以長遠的影響。祇是向來學人對此常作片面的理會,或者有意抑揚而強調一邊。扼要地把握思想的實際,是比較困難的。

現在,為了研究瑜伽一系的思想,避免片面的、誇張的看法去把握真相起見,我採用了間接的方法。這就是︰先從「空有之爭」裏,鈎摭出瑜伽系的論敵(中觀系)所集矢的焦點,作為貫穿它一系思想的線索,再就有關的各家理論中剪裁材料來莊嚴它,這樣達成對於這派思想重點的理解。

我在這上面所做的工作是(應用西藏翻譯的資料)︰(1)重譯了中觀系對瑜伽系攻擊所放的第一箭,即清辯《般若燈論》第二十五品〈觀涅槃品〉末尾破斥「三性」的一段四千餘言(這是唐代翻譯所略去的一段重要文字)。(2)又重譯了清辯破瑜伽系全體學說的一個專篇《中觀心論》第五品〈入抉擇瑜伽宗真實品〉的頌文和註釋二萬餘言(這在唐人通稱為〈入真甘露品〉)。(3)研究了月稱《入中觀論》第六地中破瑜伽系學說的各段,同時參考到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本》中解釋止觀的理論。(4)又研究了寂天《入菩提行論》第九〈智度品〉中破瑜伽系學說的各段。

從以上各種材料裏很明白地見得出瑜伽系思想的各重點,特別是「三性」理論裏「依他」、「圓成」兩者的相依,「勝義諦」的實際不空,以及唯識理論裏以帶相為對象的「自證」等等。依著這些線索,再由陳那、安慧、護法、律天諸大家的著述裏,充分搜集相關的解釋,編成綱要,即作為下期進一步分析研究的依據。

同時,由於瑜伽學系的理論傳入中國以後,新興的各學派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而於這些影響上也可見出瑜伽思想的重點所在。因此,我對華嚴宗、禪宗、律宗等的根本主張,更做了一番研究。

在這許多研究裏,我時常感覺到精力的不及,好些地方都沒有能達到預期的深度。就以翻譯來說,我本想用文言直譯了之後,還將它改為語體的達意形式,而竟未能改成,只有期諸異日了。

另外,我一向做研究工作,都很重視文獻的考據,又隨時注意到考據必須和義理聯繫,避免走上「為考據而考據」的歧途。以前,觀點模糊,談不到有很好的效果。這幾年努力學習運用科學的歷史觀點,並要求研究能對新文化的建設上有微末貢獻,但也只是嘗試而已。(中略)

(二)
{1}1955年上半年,我的工作計劃是繼續研究以瑜伽學系為中心的晚期大乘思想。由於事務稍繁,精神分散,經過半年尚未全部完成。但大體上已可告一段落。研究所得的詳細結論,將來當分別寫出,作為《印度佛學史》的一部分。現在只略述通過這次研究更明確了有關瑜伽一系學說性質的幾個要點。

第一、瑜伽系學說主張依他性和遍計性的事象必須截然分開,而遍計性純粹是概念的產物。從這方面分析,見得瑜伽系學說既然指出概念認識的局限性和虛偽性,還更強調它在認識過程中為極端重要的關鍵。並且認為一切概念都由內涵的相互排斥而形成(這就是著名的「餘法遮詮說」),而將全體概念認作一整然結構(虛偽的客觀世界)。這就很容易墮入唯心論的窠臼。列寧嘗說唯心論有它認識論上的根源,就是將認識現象某一方面予以過分誇張,這裏恰好給它一個顯著的例證。

第二、瑜伽系學說在實踐上作為方法論提出了「唯識」觀點,以為錯誤認識的變革,可以先行了解所把握的事象不實在,再由能所相待而存的規律,取消了能把握的意識。這完全以事象為意識所投射,而發揮認識等於「自證」(即親緣內境)的理論,在意識而外的就成為不可親知。這也是極其接近唯心論的說法。

第三、瑜伽系學說將依他性的客觀事象看成是心理的(分別幻),毫無疑問地構成了經驗論的一種類型。這種理論也很重視社會共同經驗,說明個人的全體經驗一方面是它的反映,就又有些像過去蘇聯‧波格唐諾夫所主張的「經驗一元論」,當然和唯心論會發生微妙的關係。

即由於這些特點,限定了瑜伽系學說唯心論的本質。所以,它的價值應該重新估計,而它對於其他學說所發生的影響,也須更好地加以辨別。(中略)

不過,瑜伽系學說對於事物的實質也理解為離開概念而自存(所謂「離言自性」),並跟著因緣而變化,這儘管緊緊地結著心理的片面,可是從此指出人生實踐轉向(特別是從染到淨的趨向,染淨的說法當然以大多數人的永久幸福為標準而斷定)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並且關於認識絕對真理的方面也肯定它辯證的性質,要統一了虛偽的(概念的)和真實的(直觀的)兩邊來作實踐進程的依據(用術語說,即是「勝義的中道行」),這比它的論敵一部分中觀家言(常偏向超經驗而否定一切)更富有積極性的、進步的意義,也應該指點出來。

至於要明瞭瑜伽系學說和時代的關係,並追究它的社會根源,這就比較困難。其困難,即在於當時歷史記載的貧乏。現在所能見到的一些零碎資料,大都出自傳說(像《大唐西域記》和唐人著述裏所保存的,還有後世西藏佛教史家所記錄的),歷史的真實性較低,而在古典裏(連同做學說根據的經典《勝鬘》、《楞伽》等在內)偶然反映著史實,也有待仔細研究。因此,只能粗疏的判明瑜伽系學說也和一般大乘同樣,主要基礎是放在王族和巿民的階級立場上面的。

以上是研究結論的一斑。就在這次研究中,為了補充資料,我注意到瑜伽學系在認識方面的帶相說、自證說,都和經部的理論有關。事實上從世親、陳那到法稱也不絕地吸收它的優點。所以將經部學說更作了一番研究,並訂正了舊稿〈經部學〉。我又注意到晚期瑜伽系學說,護法一家的發展也極重要,特將保存有這方面資料的律天著述《觀所緣論釋疏》摘要譯了出來。另外,我們配合著《慈恩法師傳》舊版(前內學院校刻)的改訂,曾費了相當時間,重新編繪了「玄奘西域行迹圖」(草稿),儘可能地考訂玄奘所經各處的現在地名,附註圖內(除去採用舊說而外,新考的約佔全部五分之一)。這一圖稿,對於現在從中印文化交流的角度上注意到玄奘行事研究的,不無參考之用。

從1953年下半年來,我已就佛學的一般理論提出幾個基本問題,做過了分析研究。又就晚期大乘的中心思想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批判。同時還連帶評述了隋唐各宗學說思想。有了這些基礎,今後工作計劃,擬將主要研究轉向中國佛學歷史方面,而以一般理論的批判為輔助,並準備在一年左右寫出中國佛學史的提綱。

◎附二︰《呂澂佛學論著選集》總目


卷一
《雜阿含經刊定記》
《顯揚聖教論大意》
《論奘譯觀所緣釋論之特徵》
《論莊嚴經論與唯識古學》
《諸家戒本通論》
《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引言》
《入論十四因過解》
《因輪論圖解》
《集量論釋略抄》
《金剛經三義》
《楞伽如來藏章講義》
《楞伽觀妄義》
《辯中邊論要義》
《起信與楞伽》
《大乘起信論考證》
《楞嚴百偽》
《禪學述原》
《談真如》
《法界釋義》
《佛性義》
《種姓義》
《談院學》
《佛法與世間》
《談「學」與「人之自覺」》
《西藏佛學原論》
卷二
《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
《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講記》
《法句經講要》
《阿毗曇心論頌講要》
《能斷金剛般若經講要》
《菩提資糧論頌講要》
《摩訶衍寶嚴經講要》
《辯中邊論講要》
《勝鬘夫人師子吼經講要》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
《清淨毗尼方廣經講要》
《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
《羯磨》
《解脫道論分別定品講要》
《六門教授習定論》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講要》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講要》
《入楞伽經講記》
卷三
《百字論釋》
《正覺與出離》
《緣起與實相(上)》
《緣起與實相(下)》
《觀行與轉依》
《奘淨兩師所傳的五科佛學》
《佛家辯證法》
《漢藏佛學溝通的第一步》
《試論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
《宋刻蜀版藏經》
《契丹大藏經略考》
《金刻藏經》
《福州版藏經》
《思溪版藏經》
《磧砂版藏經》
《元刻普寧寺版藏經》
《拖刻南藏》
《屆璀刻南藏》
《明刻徑山方冊本藏經》
《清刻藏經》
《西藏所傳的因明》
《因明入正理論講解》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卷四
《印度佛學源流略講》
卷五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附三︰藍吉富〈呂澂的生平與學術成就〉(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小傳
(前略)呂澂早年涉獵的學術層面頗廣。他先後曾讀過農科與經濟,對美學也曾刻意鑽研。台灣佛學界的一般人也許多少曾讀過他的佛學著作,但是大概很少人知道在美學方面,他也出版過不少書。他曾經撰有《美學概論》、《美學淺說》、《現代美學思潮》、《西洋美術史》四部書問世。(中略)

呂澂在十四歲時開始自修內典。十八歲(1914)時,到南京金陵刻經處的佛學研究部隨歐陽漸學佛學。這是他一生生命的重要轉捩點。從此,唯識學大師歐陽漸得到一位「超敏縝密」(歐陽漸語)的傳人,而呂澂一生中的後面七十五年,也從此奉獻在佛學研究領域裡。

呂澂在二十二歲那年(1918),開始協助歐陽漸籌辦支那學院,四年後該院成立,他也專駐該院,以襄佐其師。到歐陽逝世後,呂澂曾先後出任該院的教務長及院長等職。中共政權成立後,他續掌院務,到1952年該院停辦為止。此外,在世俗職務方面,他也曾擔任中共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後改名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委員,及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等職。

1961年,呂澂接受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託,在南京開辦一個為期五年的佛學班。他在該院所授的課程,後來被整理成書的有《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因明入正理論講解》等書。此外,在1963年,他還編了一部《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這四部書加上若干篇論文,是他在中共政權成立後的所有著述成果。

大陸的「文革」,似乎為呂澂的佛學著述活動劃下休止符。因為從「文革」開始以後,他就不曾有過新著問世。「文革」之初,呂澂的年齡大約七十歲。這是人文學者思想趨於圓熟的年齡。加上他的身體還算健康,到九十一歲時還曾向訪者自豪地稱「耳聰目明」,且能研討佛學問題,可見他在七十歲時是肯定有著述能力的。可惜從那時開始即告封筆。中國大陸佛教研究界的第一碩學,有二十餘年「不著一字」,實在是學術界的一件憾事。

從1971年起,呂澂即卜居於清華大學的清華園,住在他那執教於清華大學的兒子家中,直到去世為止。他的文集已由其學生談壯飛加以整理,並由齊魯書社出版。(中略)

佛學著述
呂澂研佛時間早,加上通曉英、日、梵、藏、巴利等多種文字,因此其學術工具之多與研究領域之廣,在我國佛學界,無人堪與比擬。其著述之成書者,共有下列幾種︰


(1)譯介類︰《佛學研究法》、《印度佛教史
略》、《佛典泛論》等三書。
(2)印度佛學類︰《印度佛學源流略講》。
(3)中國佛學類︰《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4)西藏佛學類︰《西藏佛學原論》。
(5)因明、聲明類︰《因明綱要》、《因明入
正理論講解》、《聲岸》。
(6)目錄學類︰《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7)單篇論文︰除有二十幾篇收在印度、中國二部《略講》及《中國佛學》等書中作為附錄之外,另有多篇刊在期刊中的重要論文未被收錄。如〈雜阿含經刊定記〉、〈諸家戒本通論〉、〈起信與禪〉、〈楞嚴百偽〉等文皆是。

這些著述,絕大多數可以在一般大書店中找到。在台灣還有兩本呂澂的文章,是這裡的出版社重編的。其一是《呂澂選集》(彌勒版),另一是《呂澂文集》(文殊版)。目前未見在台灣翻印的是《因明入正理論講解》,與《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二書,以及〈楞嚴百偽〉一文。

在上列諸書中,最具份量而且較能看出呂澂的功力的是《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二書。這二部天華公司都有翻印本,但是該公司將書名擅改為《印度佛學思想概論》與《中國佛學思想概論》。

此外,譯介類三書常被誤為呂氏的著作,其實只是編譯及增訂而已,其中,《佛學研究法》與《佛典泛論》分別取自日人深浦正文的《佛教研究法》與《佛教聖典概論》。而《印度佛教史略》則大體取材自荻原雲來的《印度之佛教》。關於這些書的原始取材,呂氏都曾在序文或卷末書目中加以說明。因此只能把他們視為譯介,不能視之為呂氏的重要著作。大陸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編)將這三書也一併歸為呂氏的「主要佛學著作」,是不恰當的。

從上列呂氏的著作表,可以看出其治學領域廣泛地涵蓋了印度(包含南傳)、中國與西藏的三系佛學。事實上,他不祇深入這三系佛學的義理大海,而且對梵藏佛典的對勘與版本目錄等文獻學也極為精審。在因明學研究方面,他也是開風氣之先的啟蒙大師。從他的佛學'深度、廣度,與語文來看,他是最有資格睥睨於當代國際佛學界的我國學人。

學術成就
關於呂澂的學術成就,可以其所撰〈內學院研究工作的總結與計劃〉一文中摘錄出來。該文所提到的雖然是所有支那內學院的綜合成果,但是其中有好幾項正是呂澂本人的重要學術業績。這幾項是︰

(1)「在玄奘所譯《瑜伽論》最後二十卷裡,發現了引用全部《雜阿含經》本母──這是連玄奘本人也未嘗知道的。因此明白了瑜伽一系學說的真正來源,並連帶訂正了翻譯以後便弄紊亂的《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刊定記》)。」

據旅居日本的友人傳述,去年日本的一次佛教學術會議裡,北海道大學教授向井亮,也曾提出類似呂澂的看法,當他被指出這一事實早在六十幾年前已經被呂澂發現時,曾撰文表示無限的唏噓與嗟嘆。

(2)「認清了梵藏本唯識論書的文義自成一系,跟玄奘所傳的迥然不同,因而確定了唯識古今學說分歧之所在(詳見《內學》第三輯所載〈安慧三十唯識釋抄〉諸言)。」

(3)「匯萃漢藏梵文所有的資料,並參酌時人已得的結論,對於佛學縱面的思想源流徹底作了一番考訂,著有《諸家戒本通論》、《佛學七宗源流十講》等。這樣刊定了印度時代佛學的實際地位和它們理論的確詁,而建立起學說史的標準。再據以返觀我國所傳的各說,就容易發現它們和印度原本的距離。其間更見出有相反的趨勢,像流傳很久的《起信論》、《楞嚴經》一類返本歸元的思想,都決定是國人錯解義理而偽託為佛家之言,我們曾毫不容情地予以破斥。(見〈楞伽與起信〉、〈楞嚴百偽〉等論文)又由此一貫錯誤的思想影響到禪宗方面,構成「本覺」異說,我們也都完全揭發它出來。(見〈禪學考原〉)還有西藏所傳顯密各宗學說之是非,我們也作了一番全般的批判。(見《西藏佛學原論》、《略論西藏佛學之傳承》、《藏密三書導言》等,這都是為要做到真正佛學的實踐,而來掃除一切的障礙。)」

除了上述三項之外,如前文所述,呂氏對於因明學的弘揚與研究也有為時人所不及的成績,他對勘因明論書之藏漢譯本、校正不少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的謬誤,而且也譯出若干因明學名著(如《因明抉擇論》、《集量論釋略抄》等),對因明學的闡釋,是有一定成績的。

此外,對於漢文大藏經目錄,他也曾重分大乘經的部類、校覈譯本與譯者,在佛典目錄學上,也有突破性的創見。至於對部派佛教的研究業績,迄今為止也罕有國人能與相擬,他在《印度佛學源流略講》書中所附錄的七篇關於部派佛教研究的文章,也是民國以來最具深度的同類著述。

綜合地看,呂澂的學術地位及成就可以從下列幾方面來衡量︰(1)對於十九世紀以來,歐美所盛行的新穎的佛學研究法(亦即以文獻學、歷史學、哲學等等各類學術方法及學術態度去研究佛教的方法),呂澂有完整而深入的理解。他是將這種研究態度與方法介紹給中國佛學界,並且本身的成就亦最大的中國學人。我們也可以說,呂澂是這種新式佛教研究在中國的主要奠基者。(2)呂澂的佛學研究,不唯功力深厚,而且所涉及的領域也至為廣博。從他的著作來分類,他在佛書版本及辨偽、印度原典的研究與迻譯、因明與聲明、戒律、西藏佛教、印度佛教、中國佛教等方面都有卓越的成績。在所有佛教研究領域裏,如果綜合起來衡量,在廣度與深度上,他可以說是二十世紀中國佛學界的第一人。(3)在學術創見方面,除了前面所提及的學術發現之外,呂澂的大部份論文,其實或多或少都有發人所未發、言人所未言之處。而綜合性的創見與對中印佛學融貫疏解,則表現在他那兩部講稿(《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之中。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一書,更大體可以展示其一生主要佛學功力之所繫。

該書大陸版的「編輯說明」中,曾扼要地舉出全書的精華所在及呂澂的主要研究成果。這段文字,可以使讀者對呂澂的學術功力有初步的理解。其文略云︰
「本書把印度佛學分為原始佛學、部派佛學、初期大乘佛學、小乘佛學、中期大乘佛學、晚期大乘佛學等六個階段。

作者根據漢文藏文的大量文獻,對勘巴利文三藏以及現存的有關梵文原典,按照各階段出現的典籍先後順序,說明它們各時期學說的特點和變化,對印度佛學一千五百年的歷史發展概況,基本上勾劃出一個清晰的輪廓,這樣原原本本講述印度佛學史的,在我國這是第一部書。

呂澂先生專力於佛學研究數十年,在文字上,對版本、原典或異譯本做了大量的校勘。在義理上,對各宗各派的根本典據、師承以及前後學說的發展變化做了詳盡的考證,一字一校。一書之勘,竟委窮原,務求落實。因此,有一些長期以來被弄錯了的或者模糊不清的史實,也能夠獲得了比較合理的答案。講稿中如關於佛滅年代「點記說」的提出,「分別論者」是上座部的刊定,說一切有部「相應阿含」的發現,唯識古今學的辨析等等,都屬作者孤明先發之見。諸如此類,書中還隨處可睹。」

至於《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一書,則是呂澂對中國佛教之若干主流學說的探討。他在書中分析中國佛學體系之形成、發展與衰落之各階段的特徵,釐清各家思想的異同,並藉此以彰顯中國佛學與印度佛學的基本差異。

這部書共計十章,如果附錄的十幾篇文章不算,那麼單憑這十章本文,在份量上顯然不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儘管如此,如果不具有呂澂其人的學養,其他人還不容易寫出這種程度的論著的。

上述這兩部印度與中國的佛學著述,加上他早期的《西藏佛學原論》,這三部書使呂澂為現代中國佛學界,奠定了印度、中國、西藏三系佛學紮實的研究基礎。

此外,有一項奇特的現象值得附此一提。呂澂是唯識學大師歐陽漸的大弟子,也是唯識學重鎮──支那內學院的核心支柱。其對唯識學所下的功夫也非尋常學者所能比擬。然而,奇特的是,他所撰的唯識學論著為數極少。在他所出版的十本書裏,沒有一本是專論唯識學的。在他所撰的七十篇左右的論文中,除了〈慈恩宗〉等兩、三篇文字外,也罕見其專論唯識學的文章。只在所翻譯的七部書裏,有譯自西藏本的《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攝大乘論》等兩三部書而已。

固然,我們可以從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等書中,窺見其對唯識學的獨特觀點。但是以其對唯識學所下的深厚功夫而言,未能為後學者留下專書,總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

風格與際遇
在歐陽漸逝世後,支那內學院由呂澂主持(1943~1952)。內學院是從楊仁山的金陵刻經處演化而成的。楊、歐陽、呂三人雖然是直系的學術傳承。但三人的風格並不一樣。楊仁山生在佛學極端衰弱的清末,研學環境太壞,可用的古今典籍甚少,又缺乏良師益友,因此,他雖然是復興中國佛教的樞紐人物,但本人的學說平平,給人的印象只是一個有心做事的傳統佛教知識分子而已。

歐陽漸的印象則不同,他具有濃烈的宗教熱忱與精純的宗教情操,而且願力深厚,是一個能將生命溶入佛法之中的宗教思想家。至於呂澂,在風格上又與歐陽漸顯然不同,他給人的印象是學者風範大於宗教家風範。冷靜客觀,求真求實,性格上似乎較缺乏宗教家的淑世熱情。因此,與其視之為宗教家,不如視之為具有文化使命感的佛教學者來得恰當些。

作為一個二十世紀的佛教學者,呂澂的際遇並不順暢。他與同時代的日本學者宇井伯壽在學養等方面都頗為相似,但是外在環境與對後代的影響則不可同日而語。他們都熟諳現代佛學研究方法,通曉多種語文,都具有世界眼光,治學領域也遍及印度、中國,與西藏三系的佛學。論學說的廣度及深度,兩人的水平大體是相同的。在師友方面,宇井是著名學者高楠順次郎的門下,與木村泰賢、長井真琴等名家又是同學。同樣地︰呂澂是唯識學大師歐陽漸的上足,也是王恩洋、黃懺華、熊十力等名家的掌門師兄。可見在人事環境中,宇井、呂澂二人都同有良師益友可供提攜與琢磨。

然而,在現實際遇上,宇井則遠比呂澂順利得多。宇井先後出任日本東京大學、東北大學,與駒澤大學等校教授。現實的優渥環境使他在八十一歲的生涯中著作產量遠多於擁有九十三歲高齡的呂澂。宇井在學術研究與教育學生方面的成果,也使日本佛學界產生了一股「資料豐贍、考證周詳、義理深入」的綿密學風。這股學風曾影響了甚多二十世紀的日本佛教學人。

宇井的成就固然出自於他本人的天賦與努力。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外在條件也是使他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就是︰日本有容納一流佛教學者的環境。因為日本有數十所佛教大學,數以千計的佛教學人,以及數以百、千萬計的佛教徒與佛書讀者。

在這方面,呂澂是不能與宇井相比擬的。支那內學院在抗戰期間由南京遷到四川江津(蜀院)。抗日勝利後卻無法在南京復校。1961年他受中國科學院委託的佛學班,僅數年即告停止。「文革」之後,他幾乎全然銷聲匿跡。就其一生所學與著作的比例來衡量,其已出版的各種著作,幾乎不及他的學問的十分之一。如果環境好,社會需要他,那麼,再寫出十種具有國際水準的著作,應該是很可能的。(下略)


法相宗

一稱慈恩宗或唯識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大乘宗派。因為創宗者玄奘、窺基師弟長期住過長安的大慈恩寺,故通稱為慈恩宗。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從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的瑜伽一系的學說,即以《瑜伽師地論》為本,及以《百法明門論》、《五蘊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雜集論》、《辯中邊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大乘莊嚴經論》、《分別瑜伽論》為支的所謂「一本十支」為典據,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法相宗的開創人玄奘(600~664),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幼年出家,便投入佛學義海從事研討,遊學於洛陽、四川當時名德之門,執經問難,便露頭角。於《涅槃》、《攝論》、《毗曇》、《雜心》諸學,特有心得,曾講學於荊湘間,聲譽雀起。行腳河渭,入長安,遍謁眾師,備餐異說,詳考其理,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現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他曾說(大正50‧222c)︰「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豈使高迹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這時(626)恰逢印度佛教學者波頗蜜多羅來華,介紹了當時那爛陀寺宏大的講學規模,以及一代宗師戒賢所授的《瑜伽師地論》,肯定這才是總賅三乘學說的大乘佛教體系。玄奘就更立下西遊求法的壯志。貞觀二年(628),他從長安出發,以驚人的毅力,百折不回地克服了各種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入那爛陀寺戒賢之門而滿足了他的志願。他遊學印度十七年,除了在那爛陀寺學習五年而外,還費二年時間,跟兵山勝軍學習《唯識抉擇》。又去印度各地參學,當時所有大小各種學說,他幾乎都學遍了,而且能融會貫通,因而有甚深造詣,在印度得著「大乘天」的極高聲譽,於貞觀十九年,攜帶梵本六五七部回到長安,備受朝廷的禮遇。他深得唐太宗、高宗父子的支持,組織了完備的譯場,連續進行了十九年有計劃的譯經事業,先後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以《發智論》為身,以《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為足的所謂「一身六足」的論典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等,共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他把全副精力投入翻譯,無暇撰述,只在翻譯間隨時對門人口說,大體上見之於窺基的著作中;此外,玄奘門下其他各家和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裡,也留下部分重要的思想。通稱為玄奘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中,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在《法苑珠林》卷十中,另傳玄奘論五種不翻,為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所稱引。由於玄奘翻譯及有關其思想學說十分豐富,就奠定了慈恩一宗理論的基礎。

玄奘門下人才濟濟,其以筆受著名者有三十二人以上,但通常以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哲為高足。

神昉,又稱大乘昉,似為新羅國人,他是最初證義之一人,有《十輪經錄》、《成唯識論要集》、《種姓差別章》等著述。嘉尚則稽《瑜伽論》、《佛地論》的要旨,得《成唯識論》的深趣,又於《大般若經》翻譯時證義綴文,侍玄奘到臨終的時候。

普光,也稱大乘光,他做玄奘筆受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多些,也侍玄奘到臨終。他著有《俱舍論記》,與法寶、神泰的《俱舍論疏》,都是玄奘門下研究俱舍的要籍。

玄奘門下直紹其傳又能發揚光大者應推窺基(632~682)。基為元魏尉遲部的後裔,玄奘歸國後第四年,他十七歲依玄奘出家,二十八歲(659),即參譯《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名《淨唯識論》,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頌)》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構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很多印度瑜伽系的學者為《三十論》作註,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辯,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依唯識「見」「相」二分說(如一張目而陡然了別案上筆硯等影像,筆硯等影像為「相分」,了別筆硯等影像的功能則為「見分」。見是能別,相是所別)、種子新薰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們是師弟。安慧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6)淨月,和安慧同時,他的註解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三分說(見分、相分、證分)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證自證分)以及種子本有新薰合成說,使世親學說又推進了一步。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到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更為難得。據說護法著作原來在印度只付託一位玄鑒居士珍藏,玄奘獨獲其傳本以歸。玄奘本擬將十家的註解全部翻譯出來,總結瑜伽學系學說,並已決定由神昉潤色、嘉尚執筆、普光檢文、窺基纂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十家之說於一書,並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後來窺基為《成唯識論》作《述記》和《樞要》以發揮精義。此外,他又任筆受《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異部宗輪論》等;而著有《瑜伽論略纂》、《雜集論疏》、《百法論疏》、《因明大疏》、《大乘法苑義林章》。另外,他還著有《金剛經論會釋》、《法華玄贊》、《彌勒上生經疏》、《說無垢經疏》等,當時有「百本疏主」之稱。慈恩一宗內容從此充實,而盛極一時。自後慧沼、智周傳承兩代,各有闡揚。

玄奘門人,還有新羅國學人,如圓測、道證、勝莊、太賢等,也各有成就,由於宗述玄奘思想與窺基所述作的有所出入,通常不列在慈恩宗嫡傳之內。

圓測(613~696),名文雅,原新羅國王孫,比玄奘少十三歲比窺基則大十九歲。唐初來中國,十五歲受學於法常(567~645)和僧辯(568~642),也算是玄奘同門。西元 645年玄奘西行回到長安,他就開始從玄奘學習。顯慶三年(658)玄奘居西明寺,同時敕選五十名大德同住,圓測也居其一。玄奘去世以後,他就在西明寺承玄奘學,與慈恩寺的窺基競傳唯識之學而爭蘭菊之美。推究他們分歧的原因,可能是圓測沒有全部接受三乘五姓學說。圓測並重視真諦學說,而真諦見解接近清辯,與護法思想原是針鋒相對。圓測不能全部接收護法五姓之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即因此圓測為窺基的弟子所不滿。圓測來受則天武后的歸依,新羅王請使歸國,而武后不許。在日照三藏與提雲般若(689~691)的譯場,他曾擔任過證義。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原作十卷,佚第十卷,但藏文《丹珠爾》中有節譯本,近由觀空譯成漢文)、《仁王經疏》三卷、《般若心經疏》一卷,他有關唯識和因明的著作都已佚失,與窺基一系見解不同之處,只有從慧沼、智周等著作中可窺見一部分。特別是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和《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二書可以見到西明與慈恩不同的見解。圓測弟子有道證、勝莊等。道證,新羅國人,嗣聖元年(684)歸國,著有《成唯識論要集》十四卷、《辯中邊論疏》三卷、《因明正理門論疏》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二卷,均佚失。他對於唯識,繼承了圓測之說並為他辯護,因而也被斥於慧沼。勝莊,亦新羅國人,事蹟不詳,有《成唯識論決》、《雜集論疏》、《梵網戒本述記》等著述,又為菩提流志(693~713)、義淨(634~713)譯場的證義,他並不像道證那樣地固執圓測之說。道證的弟子有太賢,自號青丘沙門,也是新羅國人,著書約四十部。現存的有《成唯識論學記》八卷、《起信論內義略探記》一卷、《菩薩戒本宗要》一卷、《梵網經古迹記》二卷,其餘的著述均佚失。《成唯識論學記》一書,解釋平允,並不拘泥於圓測與道證之說。

慧沼(650~714),曾親炙過玄奘,後乃就學於窺基。因為他住在淄川大雲寺,遂稱淄川大師。著有《成唯識論了義燈》、《因明要》與《義斷》、《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金剛般若經疏》、《金光明最勝王經疏》等書。他在《了義燈》中縱破圓測、道證異義,正如歐陽竟無所說︰「若復折沖禦侮,披拓見真,大將詞鋒一門強幹,自非淄川慧沼,亦復誰能任此!」(見《藏要》一輯敘)又於《中邊慧日論》中廣成五種姓之義,於是慈恩正宗乃大顯於世。

智周(668~723),俗姓徐,濮陽人。初學天台,後師事慧沼。著有《成唯識論演祕》、《因明疏前記》及《後記》、《大乘入道次第章》等十種;有目無書者有《因明入正理論集要記》、《因明入正理論斷記》、《瑜伽論疏》三種。《成唯識論演祕》與窺基《樞要》、慧沼《了義燈》稱為唯識三疏,乃研究《述記》必不可缺之書。其弟子如理又作《成唯識論義演》與《演祕釋》,則趨於瑣細。新羅國學人智鳳、智鸞、智雄奉命從智周學習,弘慈恩宗於日本。玄宗開元四年(716),日本‧玄昉入唐,也從智周學習。玄昉留學時間最久(從716~735,共二十年),歸國後弘法於興福寺,因為與元興寺沙門道昭入唐從玄奘學習的南寺傳有所不同,故又稱為北寺傳。慈恩宗傳入日本一派從未中絕。

慈恩宗在判教方面,乃依據《解深密》等經、《瑜伽師地》等論,判釋迦一代的教法為有、空、中道三時︰第一時有教,釋迦初成道已,為了破除異生實我之執,於鹿野苑說《阿含》等經,昭示四諦、十二因緣、五蘊等法,是為初時我空之說。第二時空教,因聲聞、緣覺等小根,初聞四諦等法,雖斷我執,但又迷執諸法實有。釋迦為破除他們諸法實有之執,又在靈鷲山等說《摩訶般若經》等,開示諸法皆空之理,令中根品,悟彼法空,捨小趣大,是為第二時法空之說。第三時中道教,因中根品聽到釋迦說無破有,復起空執,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道理。釋迦為破除他們執著有空,所以第三時於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即心外法無,破初有執;內識非無,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是為第三時識外境空之說。

此三時教的說法,有依釋迦說法年月先後來區分的,叫做年月次第;有依了義與不了義來區分的,叫做義類次第;此外還有兼年月次第與義類次第來區分的。慧沼在《唯識了義燈》有詳細的說明。他自己則是以義理類別作先後的。此三時的次第,雖出《解深密經》文,但也很符合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實況。因為印度佛教史的第一時期的學說概括為四諦、十二因緣等,主要是闡明「我空」的道理。第二時期龍樹與提婆及清辯所創立的中觀學派,主要闡明「法空」的道理。第三時期無著與世親、陳那與法稱所創立的瑜伽行學派,主要是闡明「外境空」的道理。所以三時的判教,也不妨看做是印度佛教思想發展過程的反映。

法相宗中心思想之一,是三性說。原來在印度大乘佛學初期,龍樹等以緣起無自性為諸法實相(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叫做「緣起」;其中沒有一個不從緣生而獨立永恒的實體,叫做「無自性」)。次期無著、世親等瑜伽行學派則認為緣起無自性為密意說而不了義,認為諸法實相應有兩方面,既不是有自性,如名言詮表所說,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大正30‧488c)︰「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若說一切都無所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這樣遠離有無二執以為中道,即有虛妄分別與空性兩面︰依分別的自性說為「依他起性」(相對真實);依分別的境說為「遍計所執性」(幻想);又依空性說為「圓成實性」(絕對真實)。此即成為三性之說。慈恩宗繼承此三性之說,且結合唯識說,以為三性也不離識,此用護法的正義,說諸識生起之時,現似見分與相分兩分是依他,意識從而周遍計度,執為「能」「所」二取,則是遍計所執。

其次,慈恩宗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這是說世界現象都由人們的第八種識即「阿賴耶識」所變現,而前六種識再據以變現外境影像,而緣慮執取,以為實在。又指在阿賴耶識中是有蘊藏著變現世界的潛在功能,即所謂種子。其性質有染有淨,即有漏無漏二類。有漏種子為世間諸法之因;無漏種子為出世間諸法之因。從而說明本來出世者種姓有三乘之別(聲聞、獨覺與菩薩);又有不定為何乘之「不定種姓」,再加以「無種姓」,並三乘也不得入的。如是建立五種姓之說,遂與向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有了出入,而成為本宗中心思想之一。

慈恩宗的觀法,即與其唯識學說相適應,而主張用唯識觀。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特別提出從寬至狹、從淺至深、從粗至細的五重唯識觀為具體的說明。五重觀是︰

(1)遣虛存實識︰此觀有情的遍計所執性法,純屬妄情臆造,毫無事實體用,故應遣除;至於依他性法仗因托緣依他而有事實體用,是「後得智」之境,又圓成實性是諸法之理,為「根本智」之境,均不離識而應留存。是為唯識觀的初步。

(2)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而此內識有所緣相分和能緣見分。相分為內境,見分心仗以起,攝境從心,並簡別有濫於外境,所以只觀唯識,為第二步。

(3)攝末歸本識︰攝見相二分之末,歸結到心自體分之本。因見相分皆識體所起,識體即為其本。今但觀識體,為第三步。

(4)隱劣顯勝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心王起時必有心所偕起,而勝劣有異。今以劣依於勝,但觀勝心王而隱劣心所,為第四步。

(5)遣相證性識︰心王猶屬識相,今遣相而證唯識性,得圓成實之真,為唯識觀最究竟之階段,即第五步。

五重唯識觀的理論,雖散見於各種經論,而窺基集而為之次第,並立名目,逐層刊定,指示關鍵,成為慈恩宗的獨特觀法。

此外,慈恩宗對於因明學方面,也有所發展。因明之學本為印度瑜伽學派之所組織,世親門人陳那,更大大地發展。陳那有關因明的著作凡有八論︰(1)《因明正理門論》、(2)《觀三世論》、(3)《觀總相論》、(4)《觀所緣論》、(5)《因門論》、(6)《似因門論》、(7)《取事施設論》、(8)《集量論》(見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其餘有漢譯或藏譯本。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問,造詣極高。當他臨回國之前,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一個「真唯識量」,書寫在金牌,經過十八天,沒有一個人能駁倒它,創造了因明光輝的典範。貞觀十九年,玄奘回到長安,二十一年在弘福寺就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因為要表示出這部論的性質才加上去的。二十三年又譯出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可見他對因明的重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門人諸師,奉為祕寶,競作註疏。關於《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以大莊嚴寺文軌疏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四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人慧沼相繼撰《義斷》三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二卷,都是簡別他家異說而宣揚基師之說。《因明正理門論》註疏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景《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道證的《疏》二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因明正理門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正理門論》),但也詳前略後。窺基在《因明大疏》及《成唯識論述記》中,對於因明作法,多有發展,今歸納為幾個要點,分述如下︰

(1)區別論題為「宗體」與「宗依」。宗體指整個論題,宗依則指論題中的「主辭」或「賓辭」。窺基說︰「有法(論題的主辭)能別(論題的賓辭),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整個論題)。此依(主辭與賓辭二依)必須兩宗共許(兩宗謂立論者與論敵),至極成就。為依義立,宗體方成。所依(主辭賓辭)若無,能依(整個論題)何立﹖由此宗依,必須共許。」至於宗體,乃指整個論題。窺基說︰「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為宗體。如言『色蘊無我』。色蘊者,有法也;無我者,法也。此之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我,色蘊無我,非受蘊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宗。」又宗體在遍所許宗(即普遍的,如眼見色,彼此兩宗普遍共許)、先業稟宗(即自宗的,如佛家立諸法空,數論立有神我)、傍準義宗(即旁推的,如立「聲無常」旁推及「無我」)、不顧論宗(即隨意的,隨樂者情,所樂便立。如佛家立佛法義,不顧他義,為成自故。或若善外宗,樂之便立。不顧自我,為破他故)裏,唯乖四不顧論宗,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任何拘束(隨自,說明隨立論者自所樂故。意樂、發言的原因,由於意樂,才發出言論)。他又說︰「今簡前三,皆不可立。唯有第四不顧論宗,可以為宗,是隨立者自意所樂。前三者皆是自不樂故。」

(2)為照顧立論發揮自由思想,打破顧慮,提出「寄言簡別」的辦法就不成為過失。如果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又不是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窺基說︰「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能立指因、喻,即是論據與論證。所立指宗,即是論題),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勝義等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玄奘、窺基在這一方面的發展,不僅在三支比量(三段推理)的運用上富有靈活性,同時對於當時佛家立量以及理解清辯、護法等著作,均有很大幫助。

(3)立論者的「生因」與論敵的「了因」,各分出言、智、義而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從立量使別人理解來說︰六因是應該以言生因(語言的啟發作用)和智了因(智力的了解作用)二因最為重要。窺基說︰「分別生、了雖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由言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故正取二,為因相體,兼餘無失。」又說︰「由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曉。」

(4)每一「過類」都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又將全分的一分的分為自、他、俱。如「現量相違」(論題與感性認識相矛盾),析為全分的四句︰{1}違自現非他;{2}違他現非自;{3}自他現俱違;{4}自他俱不違。一分亦析為四句︰{1}違自一分非他;{2}違他一分非自;{3}自他俱違一分;{4}自他俱不違。其他過類,也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這種分析可能發自玄奘,極變化於窺基。如依《基疏》分析,在「宗過」(論題錯誤)中,有違現非違比,乃至違現非相符,有違現亦違比,乃至違現亦相符,錯綜配合,總計合有二三0四種四句(見《大疏》刊本卷五)。這雖不免類似數術演算過於形式化,但在立破相對的關係上,窮究了一切的可能,不能不說是玄奘、窺基對於因明的一種發展。

(5)有體無體。《窺基疏》推究有體與無體約有三類︰{1}有體無體,指別體的有無。有體,意即別有其體,如煙與火,各為一物;無體意即物體所具的屬性,如熱與火,熱依火存,非於火外別有熱體。{2}指言陳的有無。言陳缺的叫無體,不缺的叫有體。{3}此類又分三種︰一是以共言為有體,以不共言為無體。二是約法體有無以判有體無體。三是以表詮為有體,如立「聲是無常」,即是表詮;以遮詮為無體,如立「神我是無」,即是遮詮。這三種有體無體,就宗、因、喻三支分別來說,就不是固定一種。宗的有體無體,意取表詮遮詮。《基疏》所謂以無為宗(謂無體宗),以有為宗(謂有體宗),即指此而言。因的有體無體,意取共言、不共言。共言有體之中,又分有無二種,以表詮為有體,以遮詮為無體。喻體的有體、無體,亦取三表遮之義。喻依的有體、無體,指物體的有無。有物者是有體,無物者是無體。如立「聲是無常」,其「無常」法,表詮有體。「所作」因言,共言中之表詮有體。「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表詮有體。「如瓶等」喻,有物有體。又如立「過去未來非實有」宗,,其「非實有」,遮詮無體。以「現常」為因,共言有體。「若非現常見非實有」,遮詮無體。「如龜毛」喻,非實有物,故亦無體。《基疏》解釋有體無體,不是純依一個意義,要視宗因喻三者分別判定。一般說來,異喻作用在於止濫(即預防「中詞」太寬,通於「大詞」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至於三支之有體無體,就應當互相適應,有體因喻成有體宗,無體因喻成無體宗。然亦不可拘泥,在「破量」亦得用有體因喻成無體宗。如大乘破經部,立「極微非實」宗,「有方分故」因,「如瓶等」喻。此宗的有法(主辭)「極微」,大乘不許為有體。能別(賓辭)說它「非實」,即是遮詮。這些在因明理論上都是玄奘、窺基所獨有而值得注意的。

最後,簡單地說明一下玄奘、窺基所傳的唯識因明之學對後代的影響。律宗道宣(58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宣揚,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新譯的佛典,組織了律宗的體系。特別是依據唯識學的觀點來建立「戒體法」(戒弟子從師受戒時,在精神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遂成為律宗中中堅的一家。因為道宣住在終南山,所以後人稱為南山宗。與南山道宣同時宣揚《四分律》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569~635)創立相部宗;西太原寺東塔懷素(625~698)創立東塔宗。並稱為律宗三家。這三家之間,對於戒體,互有爭論。法礪依據《成實論》,不相應行法唱非色非心的戒體論;懷素依據《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說《四分律》通於大乘,則依據《成唯識論》,以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思心所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這種戒體論,顯然是受了慈恩宗唯識思想的影響。至於晚明到民初之際的思想家受唯識、因明之學的影響就更多了。參加晚明抗清戰爭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就著有《相宗絡索》一書。全書不逾一萬九千言,為條三十有一,對慈恩宗的基本概念,析之頗精,出之甚顯,既與一般的理解迥有殊別,且能與《八識規矩頌》互相印證,惟言及如來藏、阿賴耶識,則兼採《楞嚴》、《起信》之說,與唯識原旨不盡符合耳。我們要知道慈恩宗思想在中國哲學史的影響,不能不留意《相宗絡索》這本著作。乾隆道光之際的思想家、詩人龑自珍(1792~1841)有關天台宗的著述很多。不僅寫了〈發大心文〉,而且能運用因明三支比量,成立〈中不立境論〉、〈法性即佛性論〉與〈以天台宗修淨土偈〉(見《龑自珍全集》)。戊戌變法運動領導人物之一的譚嗣同(1865~1898)所著《仁學》一書,其中有關唯識思想不少。曾以唯識「微生滅」(量變)的思想來做他改良主義理論之一的根據,並強調「意識斷則我相除;我相除,則異同泯;異同泯,則平等出;至於平等,則洞澈彼此,一塵不隔,為通人我之極致矣。」(見《譚嗣同全集》〈仁學〉)。參加革命的章炳麟(1869~1936),在《國故論衡》、《明見篇》中,曾運用因明與西洋邏輯、中國《墨經》作比較研究。中年有《齊物論唯識釋》之作。晚歲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講諸子略說,尤喜歡用唯識思想來比附諸子。他說︰「子絕四,毌意、毌必、毌固、毌我。毌意者,意非意識之意,乃佛法之意根也。有生之本,佛說謂之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無分彼我,意根執之以為我,而其作用在恒審思量。有意根即有我,有我即墮入生死。顛狂之人,事事不記,惟不忘我。常人作止語默,絕不自問誰行誰說,此即意根之力。欲除我見,必先斷意根。毌必者,必即恒審思量之審。毌固者,固即意根之念念執著。無恒審思量,無念念執著,斯無我見矣。」(見《諸子略說》。)又說︰「孟子有見於我愛,故云性善;荀子有見於我慢,故云性惡;楊子有見於我愛、我慢交互為用,故云善惡混也。」(見《諸子略說》。)以上四家,受唯識因明的影響,至為明顯。陳寅恪認為「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蕩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沉歇絕。」(見陳寅恪〈審查報告三〉,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卷末。)這種論斷,還是流於表面,不符合歷史的實際。(虞愚)

◎附︰呂澂〈慈恩宗──唐代佛家六宗學說略述之一〉(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一)唐初佛學和玄奘
唐初的佛學是隨順隋代組織異說的趨勢更加發展了的。依著當時著名學者的卷不同以及各有側重之點,後來就形成了種種宗派,但是都帶著些調和的色彩。這裡面佔先而又重要的,應當推慈恩宗。此宗的開創人玄奘,是在隋唐之交飽聞了各家議論,尤其是一時流行的《俱舍》、《攝論》等新說的。《俱舍》和《攝論》的譯本都由南方流傳而北,它們體例比較嚴密,義理比較繁富,可以看作一類提綱挈領的著作。《俱舍》把各種小乘學說總結了,《攝論》又把不同的大乘學說總結了。論理,依據這些便可有決定的理解,只是翻譯沒有完善,不免遺留著很多疑難的問題。加之,同在一無著、世親的系統裡,《攝論》說就和《地論》說極端地分歧。大乘本身尚且難得融會,更不用說它和小乘的溝通了。當時也有種種的判教說法,那是出於大乘經流行以後的事;像《涅槃經》有半滿之說,《法華經》有權實之說等。但從這些上只見到各種教說的次第、性質,並理會不到它們融貫的意義。就算天台宗於此特別注意,創出五時八教的新說,但依然是形式的排列,對於各教的內在關係也不能有很合理的解釋。到了唐初,一般學者就有更進一步的組織要求。像淨影寺的慧遠曾經作了一種嘗試,卻還是受著宗派的拘束,脫不掉地論師說的影響。又如著名的學者靈潤,也迷惑了《起信論》和《地》、《攝論》的關係,而以為是一事。至於道基、道岳、法常、辨相各家,更是偏向《攝論》一方面,不能超出謹守規模的範圍。所以當時佛學思想界的狀況實在是很混亂的。玄奘從這樣的環境裡培養出來,自然會有全體佛學統一解釋的迫切要求。據後來傳記所載,他受到了真諦所傳《十七地論》的啟示,便要去印度學習《瑜伽》。但從經錄上看,真諦譯出的《十七地論》只有五卷,相當於大部《瑜伽師地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並不完全,無由見出《瑜伽論》的重要。玄奘所以要去印度直接學習《瑜伽》來貫通中國所傳的異說,那真正的動機還是在於受著貞觀初期波頗密多羅(明友)來華傳譯的影響。明友是那時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學院裡養成的俊才,精通性相雜密三部學說,也就是能了解佛學的全體。這看他譯出了三部的代表著作,《般若燈論》、《大乘莊嚴經論》、《寶星陀羅尼經》就可明瞭。玄奘從他的翻譯和講論裡,才知道印度那爛陀講學的盛況,才知道講瑜伽學的有戒賢一大家,又才知道瑜伽學的大本《十七地論》是那樣的淵博,無所不包,簡直依著瑜伽師地實踐的進程,將佛學全體賅攝淨盡,像真諦所譯出的只是一鱗一爪而已。但玄奘見著新譯《莊嚴經論》那樣的文義含糊,自會感覺到雖有明友的傳譯介紹,而由於時人學問的根底不夠,絕對不能徹底領會而得著真實的。於是他下了決心,只有遊學印度去求根本的解決。照這樣看,在玄奘那時,中印兩方的佛學都已有了轉變的機運,中國的是趨向於統一,而印度的卻是逐漸的分張。玄奘不自覺地要去這中間做一種辯證性的學術研究工作,他後來的成就當然有許多處和他的初願相違。這就限定了慈恩宗學說的特質和它的命運。也有人說,玄奘傳來的學說太印度化了,不適於中國的國情;或者說它太拘泥形式,未免食古不化,所以不能傳之久遠;這些都還是皮相之談。

(二)玄奘遊印之所學

玄奘去印度先後十七年,除掉中途往來的三年以外,其餘都是遊學的時間,這可說相當長久了。但玄奘的正式修學,只是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的五年,同最後在杖林山勝軍處的兩年。玄奘從前寤寐求之的瑜伽學說,在戒賢那裡看到了全豹,又在勝軍處廓清了餘疑。同時,由世親打開了的唯識局面本來有著各家異說的,玄奘也都窮究了他們的奧蘊。戒賢是被當時人看作護法的嫡傳,而勝軍又是從安慧受學的(見《慈恩傳》卷四)。在唐人著述中,時常拿勝軍的名字和難陀並舉,現存的安慧著書所說又很多與唐人所知道的難陀學說相混同,大概勝軍這一家是繼承難陀、安慧兩系的,自然和戒賢立說有異了。勝軍所擅長的《唯識抉擇論》,玄奘從他學了回去那爛陀,就受戒賢的囑咐為大家解說,可見勝軍的學說是如何的別開生面︰玄奘卻兼收並蓄了。此外,當時大乘佛學中儼然和瑜伽對峙的《中》、《百論》學說,玄奘也先後在北印度及那爛陀寺反覆學習了好多遍。還有關於小乘的學說,像有部的《雜心》、《婆沙》、《俱舍》各論,玄奘在國內就研究有素,而於入印途中,經過有部流行的各地,隨時都遇到學習的機會,不用說,所得更罄無餘蘊。有部以外的大眾、正量、經部等派的學說,他也旁搜博探,備聞無遺。從這些上,可見玄奘在印度所學的極其廣泛,但按實他的見解,也可說完全受了護法一系的影響。他對大乘佛學的看法是以為龍樹、無著的兩家前後沒有異轍的。這顯然依著護法的議論,通過了無著學說去理解龍樹,也就是將無著看做龍樹以後推進一步的發展,或者說經過了中間分歧而重新得著辯證的統一。這個證據在玄奘遊學的初期,於鷲嶺北聽到了《廣百論釋》的解說就覺得很有契合而隨聞隨譯。這是玄奘在印度時唯一的翻譯,可見他對此一種學說的特別注意(參照《廣百論釋》末尾兩個跋頌。《論釋》在永徽初年又翻譯了一次,大概是潤飾舊稿而成,並非徹底的重譯)。在《廣百論釋》最後〈教誡弟子品〉當中,有一大段對中觀家的辯論,解決了有關二諦的疑難,也可說是給論敵清辯們的一個答辯。相傳清辯為著主張不同要和護法面決是非,而護法避開不見。但有了《廣百論釋》那一段議論,無異乎護法用書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中觀家所以看瑜伽成為和他們對立的學說,其論據就在於解釋二諦的不同。但中觀家是用一重二諦來作權衡的,以為瑜伽說俗諦無而真諦有,中觀卻說的是俗有真無,根本就相違了。卻不知二諦也有層次,到了見道階段以後,在實證中間的俗諦是方便的,施設的,隨順真實的,也就是真實的具體體現。這同真實一樣的有,一樣的無,並不可以拘執的。由這樣的理解來做溝通《中》、《百》、《瑜伽》學說的途徑,就只見其同,不見其異,更說不上是反對了。玄奘依據如此看法,後來在那爛陀寺對於師子光破斥瑜伽,加以根本的折伏,而著作一部《會宗論》(未傳譯),特別發揮《中》、《百論》所破除的是「遍計法」而非「依他法」的一層道理。在這種解釋上,《中》、《百》和《瑜伽》的所說的確是可以會通的。至於玄奘對小乘學說的看法,特別是對於當時得勢的正量部──這是偏於機械的唯物論的一個學系,他卻加以激烈的攻擊,作了《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評破此部學者般若毱多(智護)的異說,而闡明了唯識的真義。此論雖然不傳,但它的總結用因明立量的格式揭示於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沒有人能改動一字的,現在還看得到。按實這個比量純是在認識上立足,說明了能所兩方面的相依;但又重視意識分別先後相似相續的原因,所以特別用十八界的「界」來做論題(界是原因的意義)。從這些上面,可見玄奘在印度之所學不僅僅是包羅萬象而已,他還加以融會、剪裁而自成一家之言了。明白了這樣性質,就易於理解玄奘回國以後傳播學說的態度,這和慈恩宗的主張可說是有極大關係的。

(三)玄奘的傳譯
慈恩宗學說的特色,首先在於所用資料的完備和精確,這不能不歸功於玄奘的翻譯。玄奘從印度回來以後,僅僅準備了一百天工夫,就從事他畢生的翻譯事業(玄奘於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達長安,到五月間就開始翻譯了)。先後十九年中,他雖然遷居了好幾次(先在弘福寺,又遷慈恩寺、西明寺,最後在玉華宮),但這一場譯事始終無間地進行著。拿它的總成績來看,共譯書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餘卷。這數量的巨大,一比較新舊譯家和玄奘齊名的羅什、真諦、不空(這三人和玄奘是一向被稱為中國譯經四大家的)的所譯的全部,還要多出六百餘卷,就可了然。並且玄奘的翻譯不單以量勝,又還以質勝。近年有人注意到佛家的翻譯,特別推崇玄奘,稱讚他譯文形式上的種種優點,但是這並不足以盡其實在。他的翻譯最擅勝的地方,在由於學力的深厚,和對於華梵語文的通澈,所以能夠自在運用文字來融化了原本所說的義理,藉以發揮他自己信奉的一家之言。換句話說,就是玄奘能很熟練而巧妙地拿一家之言來貫通原本,甚至於改動原本。這樣事實在從前沒有梵文原典的對照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僅從文字的形式上以文質或以直譯意譯等區別來看,始終不會認識玄奘翻譯的真相。他譯文的形式比較起羅什那樣修飾自由的文體來覺得太質,卻是比較法護、義淨所譯那樣樸拙的作品又覺得很文,可見文質是難有一定標準的。同樣,玄奘的翻譯較之羅什的只存大意可說是直譯,但比較義淨那樣的詰屈聱牙倒又近於意譯,所以意譯和直譯也難作釐然的區別。其實論翻譯,都要它能做到達意的地步,玄奘的譯文對於這一層是成功了的。他還運用了六代來那種偶正奇變的文體,參酌梵文鈎鎖連環的方式,創成一種精嚴凝重的風格,用來表達特別著重結構的瑜伽學說,恰恰調和。這種創作可說玄奘在印度時就已有了宿構,看他最初試譯的《廣百論釋》可知。他回國來所組織的譯場裡,雖然有二十人左右的證文、綴文大德,但以玄奘的文學天才表現為出口成章落筆即是的那樣翻譯,實際參與其事的人能加以改動的地方是很少的。不過到了高宗永徽六年(翻譯的第十一年),因為因明的譯籍《理門論》引起呂才對於文字的誤解,而發生了一場是非,玄奘才注意到潤文的必要,請求國家派遣文學大臣來參加。從此以後,他的翻譯文體上應該是有一些變化的(參照《慈恩傳》卷八)。

現在再說一說玄奘的翻譯和學說的關係,這可以舉出兩點來,其一,玄奘在去印度之前,就懷疑舊傳的《俱舍》、《地論》、《攝論》等說的理分宗途,教有隱顯,使人莫知所適,其中一定有錯誤。所以他回國來的翻譯先後根本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最初一期的翻譯由貞觀十九年到永徽元年的六年間,他從瑜伽學的一本十支論書窮源盡委地澈底介紹了《地論》、《攝論》說的真相。這期最重要的一大部譯籍就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不過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說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入了法界範疇,發揮了轉依精義,要用大乘來涵蓋小乘,就不只是原來那樣簡單的大小次第的看法了。這樣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面,此論即以戒賢的註解為依據(這由比較西藏的譯本而知),而是玄奘所異常重視的。只看他譯完了《瑜伽師地論》以後,隨即翻出《佛地經論》,無異是替瑜伽學說做了一個總結,就可以知道他是怎樣的用意之下來介紹瑜伽學的了。另外,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連到有部的各種毗曇(在從前是以《雜心論》為主),那一方面的諸多問題也給以沿流溯源的解決。這是他第二期翻譯,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九年間的中心工作。此期大部譯本是《俱舍論》和有關的一身六足以及身論《發智》的譯註《大毗婆沙論》,譯本的數量在四百卷以上。但是玄奘所了解的俱舍學說,也是經過後世所發展了的。他翻譯《俱舍》的同時就譯出敵對的《順正理論》及《顯宗論》,這說明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破下應該有多少訂正的。當時作論人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西印度學人講究《俱舍論》的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會發生種種紛歧的意見,也就導源於此。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白了玄奘翻譯對於學說的關係的一方面,其次,玄奘在翻譯所用的文字上雖有充分的掌握能力,但是到了講說宏傳的時候,因為他門下多才,也同羅什那時一樣地有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窺」字是宋人加上去的,原名「基」上是何字,不詳),不免受著他們理解上引申發揮的影響。尤其是翻譯的後期即永徽六年以後,得著才氣橫溢的基師幫助,於短短的五、六年間,就以翻譯的資料組織學說,成了一個規模。這是以《成唯識論》的編譯為中心,吸收了護法《廣百論釋》和戒賢等《佛地經論》的精華,而又貫穿著《辯中邊論》所說的中道精神,隱然對於三論的中觀另外建立了一個壁壘。這時候,玄奘的翻譯因學說而來的變動原本的地方最多,就像《大般若經》那樣比較抽象概括的文字,也深深地染上唯識說的色彩。這些又是玄奘翻譯有關學說的另一方面,卻最值得注意。慈恩宗主張的本質,必須由此去加以理會的。

(四)慈恩宗義一──五種姓
在玄奘譯場裡有一群新羅學人,其先是神昉最傑出,後來以圓測為領導。圓測年齡較大,長於基師將近二十歲,他曾經跟攝論師法常、僧辨學習過,很受了舊《攝論》說的影響,以致他親近了玄奘之後,對於新譯的學說仍用舊見解去融會貫通。因此在治學的態度上,他和單純從新說中培養出來的基師根本不同,而兩人之間逐漸形成了對立。相傳玄奘為基師講唯識、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基師「五姓宗法,唯汝流通」(見《宋高僧傳》〈窺基傳〉)。這說明了種姓說是慈恩(基師)獨得之祕,也是慈恩宗義的骨幹。種姓說法的重要內容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人有具備內在的──甚至可稱為先天的──原因的決定根姓,也有不決定根姓;又另有一種無種姓的人,畢竟不能入道;由此在修學的開端,就應該注意培養種姓。這種思想的真實意義,我們一追尋它的歷史根源,就會明白。在印度最初流行大乘學說的時期,龍樹依著中觀論法來解釋成佛的根據,用諸法無定性的一般道理否定了固有的佛性,卻承認可能的佛性。他所著的《中觀論》〈四諦品〉裡有這樣一種說法︰若其先不是佛性,那麼,就鐵無金性一樣(用註家青目的話),雖然精進修行菩提道,也終於不會成佛的。這顯然具備了種姓說的雛形。要是注意到龍樹的思想原來和《法華經》聯繫著,此說通於一切眾生都有佛性的主張,可以不言而喻。其後流行了《涅槃經》,又把這一問題重新提了出來。那時印度的政治上是案達羅王朝滅亡之後,經過一番分裂而有笈多王朝的統一,文化的各方面都極其活潑開展,佛學裡大小乘思想的衝突也很激烈,像《涅槃經》那樣的大乘論調即是被小乘家認為非佛所說的。所以當時的佛性問題不是單獨拿一切眾生都具備著的一點來提出,而是連帶著要將一闡提除外的。所謂一切眾生的一切成了部分的,卻非全面的。這也可以說,從佛性問題更進而建立了固定的闡提說法。實際裡闡提是怎樣一類人呢﹖他們是造了種種重業,破壞戒律,並還誹謗正法永不改悔,簡直和外道無二無別的。這麼樣來說闡提,意之所指當然是很明白的。可是到了大乘思想得了優勢以後,這種說法又逐漸緩和下來。《涅槃經》前後兩部分──也就是《涅槃經》略廣兩本結構的中心部分,裡面所表現的這種變化很為顯然。略本也可說是原本的《涅槃經》,特別提出一闡提決定不變的說法,到了廣本也就是修正本,卻說闡提斷了善根仍可相續,再沒有那樣堅持了。不過《瑜伽》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決定說法的。它又連結到所依、種子等等方面,對於種姓之說純從理論發展,而另闢了一個途徑,成為釐然各別的五種種姓主張,反而和後期《涅槃經》說對立起來了。這種現象完全反映在我國的佛學思想上。當《涅槃經》譯出流行之後,有了道生堅持異議的一重公案,佛性問題在我國佛學裡是成為一大關鍵的。道生不信略本《涅槃經》一闡提決定不能成佛之說,隨後得到了涼譯廣本《涅槃》的證明,於是學者間對於佛性也分出了一切有性和一分無性的相對主張。不久由於《地論》、《攝論》思想的發展,眾生成佛的內在根據被推究到理事等方面,成了本有後起等問題。及至《法華》思想在南嶽以後有了宗派性的組織,由佛性牽連到大小乘種姓決定不決定以及大小乘是權是實,又都成為問題,而使當時佛性說的內容愈加豐富。最後玄奘譯出有關這一方面的重要資料,從《瑜伽師地論》到《佛地經論》,形成一貫的說法︰眾生的種姓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還決定有無種姓的人;說到大小乘的權實來,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又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由此一分無種姓說的極端主張乃確定不移,成為一宗的根本義。

基師發揮這樣的主張,不用說再積極不過了。他在晚年講《法華經》,和天台家有了正面的衝突,以致他對於經喻三車為實的解釋,也被論敵們歪曲了來誣蔑他為三車法師。這是說他外出的時候有飲食,女眷的後乘相隨,完全不守清規;其實不是這一回事(見《宋高僧傳》〈窺基傳〉)。基師解說決定的無種姓,純由足成五種種姓上著眼,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以為無種姓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是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基師的這些見解,由他的門下慧沼更加以闡明。慧沼著述《中邊慧日論》,受了佛性論的啟發,區別出理佛性和行佛性來說明一切,而將議論的中心放在理與行有無必然相應的關係上,所說就更深入一層。不過實際能夠證理的行一定要斷卻煩惱和所知的障礙,而斷此二障的可能性是否生來就有,這用種子說去推究,依舊是有異議的。在印度,到了勝軍重新強調種子出於新熏的主張,種姓決定的主張更屬根本上發生了動搖。這樣學說變化的情形,由玄奘介紹過來,基師、慧沼等不會不清楚。但是他們建立學派堅持五種姓之說,不惜趨於極端,甚至有意地模糊了學說的歷史(這到後文再加說明),當然也有它的原因的。相傳玄奘在印度遊學的時候,早已注意到《楞伽經》裡面的種姓說並無明白主張畢竟無姓的用意,所以他即將回國時和諸大德討論了這一點,以為要將畢竟無姓說傳到流行《涅槃》思想的中國去,大家會不相信的,便想方便地將此義略而不談,但是受到了戒賢嚴厲的責備。戒賢說,邊方(意指在印度北邊的中國)的人懂得什麼,豈可以隨便為他們增減義理(見《瑜伽師地論》道倫記卷五十四)!這說明儘管有了《楞伽經》那樣晚出的變化了的種姓說,而戒賢一系始終主張畢竟無姓,現在看《佛地經論》裡好些地方對畢竟無姓特加解釋,便可了然。所以基師、慧沼等堅持五種姓之說,也可謂稟承玄奘的意旨,而為忠實於戒賢學系的一種表現。

(五)慈恩宗義二──依與轉依
慈恩宗從種姓問題推究到一切法的實相──真如(這不單純是真理,並還兼有規範的意義),稱為理佛性,想用來疏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疑難。跟著就發生了真如在實踐上的意義的問題。這是要問︰它對實踐有怎樣的功能﹖簡單的解答是︰為「依」。「依」這一概念,乃從緣起的理論發展而來。緣起的實行即是諸法互相依待,在互依的各方面中間,比較關係有親有疏,發生功能也有強有弱,就其比較親切、強勢的方面立為諸法的「依」,而成功各種因緣最基本的條件。真如是無為法,不待造作,自存自在,它之為依,只有增上的意義。不過,著眼在認識上,尤其是瑜伽學系的實踐徹頭徹尾地依據於認識,真如的依義就還有所緣的一層。一切合理的實踐都應當和真如相隨順、契合而開展。但因為這樣關係密切,真如這概念在各家學說裡佔了很重要的地位,也有些人聯繫到《涅槃》、《勝鬘》等經所說,發生模糊的看法,以為它不但是實際的依據,並且為發生諸法的根源。像梁代翻譯的《勝天王般若經》就有這樣的議論。玄奘晚年編譯十六分的《大般若經》,也在無意中將這一部分保留下來(大概是當時未得原本,便將梁譯略加修飾編入了),其實此說不是慈恩宗所認可的。

慈恩宗承認真如為實踐的依據而外,又主張有染淨根本的所依,即是人們的根本意識──第八種識「藏識」。這在《攝大乘論》是以「所知依」的名目提出來的。因為推尋實踐中認識、實證、習慣等行為的來源,還有各種種姓區別的根據,都見得有心理的因素,可假名為內的種子。內種的依存當然在內六處,但它並非有什麼實體像草木種子一般,只是一些能夠發生認識等等的功能,也可看做它依存之處的差別現象。《攝大乘論》裡有很好的譬喻,說內種好像布帛上染色的媒介體,原來看不出痕跡,卻到染色時候便發生了效用。這樣,一切內種只應該是綿延不斷而又性質中庸的藏識的功能差別,和它不能截然區分。平常就從藏識持有內種的一點,看它做實踐上染淨轉變的所依。種姓問題中行佛性之說,也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慈恩宗這樣從兩方面說「依」,雖可看做「性相別論」,卻非渾然一體。因此,它和別家各種模糊的解釋都有了區別。像攝論家也嘗舉出第九淨識即無垢識來作一切法的本源,地論家又提到真如為事物現象的生因,這些未免將法(識)與法性(如)甚至能緣(識)與所緣(如)的分別都混淆了。慈恩宗一一予以明白地批判。如此刊定了依義和依之所在,再來說「轉依」。這是瑜伽學系用做實踐目標的專稱,性質和解脫一樣,但立名不同。從文獻的典據裡,到了《阿毗達磨經》才開始強調它。若將彌勒同無著的學說分開來看,無著更推進了一步,其關鍵也在於闡明轉依。無著以後,一直到護法、親光,更加向這方面開展,也就是轉依的意義到護法、親光才算發揮盡致。他們都將真如作迷悟依,藏識作染淨依,而由雙方適應地來解釋轉變,要真如由迷境轉為悟境,藏識由染分變成淨分,這樣得著究竟解脫。慈恩宗傳述這層義理,更配合了「理」、「事」立言,以為「理」明顯得一分,「事」也就能做到清淨得一分,到了理的全明,事的純淨,便是實踐的終極。此說簡化了轉依說的內容,而給予後來內外思想以各種影響(「理」「事」兩字的應用雖已早見於從前的譯經,但配合性相、體用而言,是到玄奘譯出《佛地經論》、《成唯識論》才確定了的)。

(六)慈恩宗義三──教與觀
慈恩宗的立宗,有它獨到的判教和觀法。關於判教,從南北朝以來,一向議論紛歧,莫衷一是。到了慈恩宗,依據《解深密經》給它切實的刊定,乃有三時的說法。這以為佛的一代教化,起初說四諦,其次說無自性,最後說三自性。如此次第和佛滅以後學說開展的步驟很吻合,無妨看做那樣步驟的反映。不過,在隋唐時代已經流行了《華嚴經》,經文明說是佛成道後三七日所出,還在四諦說之前,便和三時次第有了衝突。所以慧沼另作義類區分的解釋,以義理類別作先後,像屬於說四諦一類的教全放在初時,並不拘泥實際的時間,這也就說得通《華嚴》的早出了,三時教判除掉先後次第而外,還有了義不了義的分別。第二時與第三時同說一切法自性清淨的道理,而一不了義,一了義。不了是隱密說,不究竟;了義是顯豁說,究竟(此判到後來引起賢首家的爭執。他們傳說印度另有智光的三時說,以第二時無自性為了義,究竟,而與《深密》立異,就成了性相兩家對峙的根據,但是那樣說法的出處多少有些問題)。另外,慈恩宗的教判也解釋了漸頓的問題。三時雖依漸次而立,但無妨說有頓超。像第三時的《華嚴》、《法華》都屬漸頓夾雜。《華嚴》是頓而有漸義,所以說聲聞在座如癡如聾;《法華》亦復如是。這些都以教就機來作漸頓區別,並不限於一時一經,否則就難通了。慈恩宗這樣說法,針對菩提流支不分頓漸的一音教與劉虬的漸次五時教而發,於天台家五時八教的判法未加詳評,當然可以類推得之。

再說觀法,主要的是「唯識觀」。這裡唯識之所指在「唯識性」──諸法本質上的唯識意義,人們去掉錯誤執著才會認識到的。藉唯識性的認識來踐證一切,達到轉依目標,這就是觀的效用。基師對於此點,在他所著的《唯識章》裡特別作了五重出體的說明︰(1)遣虛存實,除去遍計執性的虛妄幻象,只取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真實現象和原理。(2)捨濫留純,於依他、圓成的方面又只留有關認識的心境。(3)攝末歸本,在心境的各種成分裡又歸納到它本質的意識自體。(4)隱劣顯勝,於意識自體又只注重它主要功能的一部分。(5)遣相證性,再就這樣意識核心認識到它實際性質即唯識的意義。如此逐層刊定,指示觀法的樞紐所在,可說是很切實的。至於此說的根據完全在《唯識三十頌》裡,特別是解釋圓成實性那一頌(第二十五頌)。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這將唯識性點明出來,舊解即以為就現觀境界而言(見安慧的《唯識三十頌釋》)。不過此處說遣相證性,並不同於舊譯家(真諦、菩提流支等)所言遣除一切依他起的現象,而只是伏斷依他起(染分)法的知解、分別。從前陳那的《掌中論》裡,曾依據《攝大乘論》所說作了一個很精彩的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繩)分(麻)時,知(繩知)如繩解謬。」這就是觀中伏斷依他起法知解的扼要說明。依他知解既斷,所緣染相自然不會當情而現。不過這還是觀中境界,應該再聯繫到踐行,用對治法門,逐漸引生、鞏固了種種淨法(也就是依他起法的淨分),代替了染法的地位,這才得著轉依的實效,而圓滿唯識的觀行。

(七)慈恩宗對於因明的發展
跟著對法研究裡論議法門的發達,因明一科便在瑜伽學系中成長起來。到了世親以後,經過陳那的改組,護法的活用,更覺面目日新。玄奘去印度求學,恰遇到這個時會。他所精通的唯識學說,好些有關係的問題需要論證或辯難的,都和因明分不開來。他臨回國,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個「真唯識量」,更創造了運用因明達到極峰的記錄。因此,他回來傳譯很早就有因明論書的譯本(因明小論即《入正理論》,於貞觀二十一年譯,大論即《正理門論》,於貞觀二十三年譯),造成他門下熱烈學習的風氣。接著他又翻譯了活用因明的示範著作《掌珍論》(貞觀二十三年譯)及《廣百論釋》(永徽元年譯),使學者更得著實踐的參考。到了永徽六年以後,因為呂才誤解因明理論的緣故,玄奘在這方面的傳授上更特加注意。此時恰巧基師來受學,不久即參加譯事,而有《成唯識論》的雜糅;因明和唯識的配合應用,在這裡又充分表現出來。相傳玄奘單獨為基師講唯識,圓測去竊聽,搶先著述,基師不安,玄奘對他說,測雖能替唯識論作註解,卻不懂得因明;便以獨傳因明之祕允許基師(見《宋高僧傳》〈基傳〉)。這些話雖不盡可信,但也足以想像到因明和唯識關係的密切,以及基師對於因呢有擅長之處,而因怪授成了慈恩宗的特徵,更無待多說了。

現在,就從基師的重要著述《成唯識論述記》及《因明入正理論大疏》裡,可以見出慈恩宗所傳因明對於原來說法有怎樣的發展。這裡且舉幾點︰

第一,因明的性質開始偏重辯論的技術,隨後漸變為論證的、推理的乃至認識的學問。但慈恩宗所傳的只著重於辯論、論證方面。儘管陳那最後的著作《集量論》已用知識論為主題,而玄奘捨之未譯,卻選擇了簡持立破真義的作品《正理門論》。又陳那的門下當然會涉及因明的各方面來著述發揮,而玄奘只揀取天主以立破為綱領的《入正理論》譯作《理門論》的初階。這些都表示出玄奘看因明的辯論、論證性質更加重要。《入正理論》特別對於三支比量的格式研究入微,分析三支立言的過失有三十三種之多。其中種種的相違過及相違決定過都曾一時流行奉為典要,而到後來便不採取了。但在慈恩宗對於這些卻有更精細的發揮,且邁進了一步。

第二,三支比量因為立言的過失紛繁,應用起來不免隨處束縛而範圍狹隘,其後便開出寄言簡過的法門,允許在形式上預先加以區別。這不但照顧了立說的用意所在,並還可預想到辯論的應付而留下伸縮的地步。再進而依著立言所對的人、所站的地位,將「因」分別出自許、他許、共許的三類以便自由地應用。這些方法的創造雖已早見於護法、清辯的著書,但細緻而又具體地加以組織乃出於唐人之手。像玄奘在印度時曾經改正了勝軍成立大乘是佛說的一個比量,又自己建立了真唯識量,後來基師更破斥了新羅順璟的唯識違決量,都可見出慈恩宗如何發展因明立量的方法。

第三,關於立破的理論方面,慈恩宗在翻譯的詞語及解釋的分析上表示很周詳的用意、很精密的心思。像因的三相,原來只說因是所討論的事物上所具備的,又在同樣有所立主張的事物上也會有,而在沒有那樣主張的地方便沒有(因)。但到了玄奘的翻譯加以斟酌,特譯成「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其中「遍」字「定」字都是用來簡別不明了的過失的。另外,對因分析出言、義、智三類各有生、了,而成為六因,又對宗分析出體、依的兩層,乃至三支的減缺過失,也區別出言、義的不同,這些都是在理論上進一層的發揮,而值得注意的。

(八)慈恩宗的盛衰
慈恩宗的開創雖可上推到玄奘(600~664),但實際立宗的人是基師(632~682),尋常便稱他為慈恩法師。他在玄奘門下算是後進,儘管他才氣橫溢,著作等身(有「百部疏主」之稱),而當時擅長瑜伽的有慧景、神泰、文備,講究唯識的有圓測、慧觀,通俱舍的有普光、法寶,解因明的有靖邁、文軌,他們對於基師都是前輩,又都親近過玄奘的講筵,聽到很多口義,而各自有其傳述,因此當時議論還是很紛歧的。後來經過基師的弟子慧沼(650~714)努力料簡,著了《能顯中邊慧日論》來破斥法寶對於五種姓的反對說,另著《成唯識論了義燈》批評圓測、道證的舊疏,又作《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簡別文軌等異義,這才使各方面的學說定於一尊,而慈恩宗勢也以此時為最盛。跟著有他的弟子智周(668~723)著述闡揚,對於唯識因明的學說有許多補充(他的重要著作有《成唯識論演祕》及《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等),但因為弘傳的地區偏在河洛一隅,於是給予他家異說競起的機會。像在基師當時已有醞釀的華嚴宗說,還有比較接近一般人士的淨土宗、禪宗之說,都起來與慈恩宗相爭,它的宗勢便驟然衰落了。

這樣,慈恩宗的興盛只短短的三數十年,對於那時佛學界雖也發生了相當影響,而他們的主張極端,特別是種姓決定、三乘是實之說,(在這一方面,他們重視了種子本有說,以為是更基本的,有過於新熏,未免和學說史實不符),引起論敵的反響,更加深了一部分人對於舊說的固執。由此,他們原想融會印度晚出而精密的理論來組織一代的佛學,卻沒有能如願以償。不過,就他們所努力發揮的義理和精確傳述的資料而言,在中國佛學的發展上,是有它重大的意義的。印度佛家的面目,無論是小乘或大乘,龍樹、提婆,或無著、世親,歷來為翻譯講說所模糊了的,到慈恩宗才一一顯露了真相。而在學習與踐行方面,由於唯識、因宙論的啟發,使學者知道如何的正確運用概念、思維,以及從概念認識證得實際而復反於概念的設施,這樣貫通的真俗二諦的境界,學行的方法也才得著實在。要是更進一層推論,大乘佛學發達到無著、世親的一個階段,固然為糾正當時惡取空見(這是由於誤解龍樹緣生無性理論而生的偏見)的自然趨勢,但也和時代思潮有密切關係。那時印度笈多王朝統一了分崩的政局,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方面有了更新、向上的要求,原來佛家過重空觀的流弊所至,因任自然而偏於消極,與此思潮相反,就不得不有一大轉變。像無著、世親等所主張的種姓說,即帶著當時社會階級轉化情形的反映,而他們用佛家一貫反對階級制度的主張來貫穿,基本上原有爭取不定種姓由小入大成就一乘(相對的說)的用意。至於唯識觀的提倡,以轉依為歸宿,這不只發明一切現象的實相為止,並還要轉變顛倒、染污的現象都成了如理、清淨,顯然須從現實的革新下手。這些在當時是具備積極、進步的意義。而其精神到後來也得著隨分發揚,未盡消失。慈恩宗尊崇所聞,如實傳播,雖說走向極端,卻依然能令人於中領會此意。我們只看,梁代時真諦初翻無著、世親之書,就招致「有乖治術」的批評,備受阻礙,不能流行,到了慈恩宗對無著、世親學盡情宣佈,興盛一時之後仍舊歸於衰歇,不也可見它的本質未變,也會和當時的「治術」不協調而間接受到打擊嗎﹖那末,泛泛地說慈恩宗因各家異說的競爭以致衰落,倒又是表面的看法了。

〔參考資料〕 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唯識宗大意〉;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歐陽竟無《唯識講義》;《歐陽漸(呂澂、王恩洋、景昌極)選集》(《現代佛學大系》{51});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楊文會

清末之著名居士。池州(安徽)石埭人,號仁山。自幼讀書,但不喜科舉業,當咸豐三年(1853)太平天國革命軍進攻安徽,他隨著家人輾轉遷徙於各地,前後十年。這時他學習音韻、曆數、天文、地理以及黃老莊列等學問。同治三年(1864),他因病專心研究有關修養的書籍,得《大乘起信論》,反覆讀誦領會其中的奧義。接著又看到《楞嚴經》,更有會心,增加對佛經鑽研的興趣。同治五年,他到南京在工程界工作,同事中有真定人王梅叔,深通佛學,時相切磋。他又認識了魏剛己、趙惠甫、劉開生、張浦齋、曹鏡初等人,和他們討論,以為當時佛經大部份刻版都毀滅了,對於弘揚佛學很有影響,應將刻經的事業恢復起來。於是設立金陵刻經處,募款重刻方冊藏經,由他自任校勘。同時贊助這事最有力的有江都人鄭學川,出家名妙空,在揚州磚橋設立了江北刻經處,和金陵刻經處分工合作。同治十二年,楊文會又研究造像,擬好結構,請畫家畫成「極樂世界依正莊嚴圖」、「大悲觀音像」等,另外還搜集古代名畫佛像,一併刻版流通。

光緒四年(1878),他服務外交界,隨駐英、法公使到倫敦、巴黎。光緒十二年,又再去倫敦認識了日本留學僧人南條文雄。三年後,他任滿回家,年已五十三。他感概當時政治的腐敗,決心擺脫政界,專門研究佛經。又與南條文雄聯繫,托南條在日本陸續搜得大藏經未收錄的中國古德著述二八0餘種,擇要刻印。同時他也幫助日本編輯《續藏經》,供給了好些註疏和密教典籍。光緒二十年,他和英人李提摩太把《大乘起信論》譯為英文,流通於外國。明年,他又在上海會見了斯里蘭卡的達磨波羅,很贊同波羅發起摩訶菩提會將在印度復興佛教的宗旨,就著手編訂《初學課本》等書,準備創辦學校,培養弘法人材,作這一運動的響應。由於這些事,他對中國和日本、印度等地佛教文化的交流,作出不少貢獻。光緒二十三年,他於南京延齡巷修建住家的房屋,附帶收藏經版並流通佛經,四年後將這所房屋捐給刻經處。光緒三十四年,他於刻經處實現了辦學計畫,設立祇洹精舍,招收僧俗學生十餘人,由他親自教授佛學。釋太虛、邱晞明等都是當時學生中的優秀者。祇洹精舍辦了兩年,因缺乏經費,就停辦了。

跟著宣統二年(1910),楊文會又辦佛學研究會,他自己主講。他此時在刻經方面,因感覺到日本所編《續藏經》的蕪雜,就另編了《大藏輯要》的目錄,共收三藏要典及各家著述共四六0種,三千三百餘卷,準備陸續刻印。又擬作大藏和續藏的提要,提供讀者研究的門徑。宣統三年秋,他患了病,以刻經處的事業囑付研究會同仁,並以處內事務託歐陽漸、陳鏡清、陳義三人分任,於八月十七日去世,年七十五歲。他遺囑不願和一生所刻的經版分離,所以他的遺體就葬在刻經處內,並建了紀念塔。他的著作有《大宗地玄文本論略注》四卷、《佛教初學課本》並《注》各一卷、《十宗略說》一卷、《陰符》、《道德》、《莊》、《列》四經發隱各一卷,《論語》、《孟子》發隱各一卷、《等不等觀雜錄》八卷、《觀經略論》一卷、《闡教編》一卷,都已刻版印行。

楊文會宏揚佛學四十年,以刻經和講學交互為用,對於中國近代佛教所發生的影響是很大的。他計劃刻版的《大藏輯要》雖未完成,但重要的著述都已刻了出來。像賢首的十疏之六和一些雜著、嘉祥《三論疏》、慈恩《唯識述記》、《因明述記》,善導《觀經疏》等中國久已失傳的要典,都從日本搜得底本,精加校勘,刻版流通。這不但豐富了佛教大藏的內容,並還啟發了學者的研究,使各宗學說得到平等的傳播。所以在他主辦的佛學研究會講習指導之下,會員如譚嗣同、桂柏華、黎端甫、梅光羲、李證剛、歐陽漸等各擅專宗,有獨到的造詣。

至於楊文會自己的佛學思想,則著重在淨土法門,推尊明末四大師(蓮池、紫柏、憨山、蕅益),對於佛學各宗以及內外學說,帶有濃厚的調和色彩,因而常常表示「教宗賢首,行在彌陀」。他對賢首宗著述有深刻研究,並有精確辨別,像《華嚴三昧章》一書,就是經他的鑒定刻出流傳於世的。他並還上溯清涼、圭峰各家思想的來源,特別重視《大乘起信論》和《玄文本論》,要將二論的綜合法門來涵蓋一切。他自己獨尊賢首,而對接近他的學人則因材施教,分別鼓勵深入餘宗。所以他在佛學上諸宗兼顧,規模廣闊,影響於當時。(田光烈)

◎附︰歐陽漸〈楊仁山居士傳〉(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四冊)

清末,楊仁山居士講究竟學,深佛法,於佛法中有十大功德︰

一者,學問之規模弘擴;二者,創刻書本全藏;三者,搜集古德逸書;四者,為雕塑學畫刻佛像;五者,提倡辦僧學校;六者,提倡弘法於印度;七者,創居士道場;八者,捨女為尼,孫女外甥女獨身不嫁;九者,捨金陵刻經處於十方;十者,捨科學伎藝之能,而全力於佛事,菩薩於五明求,豈不然哉。

此土思想,涵蓋渾融,善而用之,登峰造極,故曰中土多大乘根器;其不善用,則凌駕顢頇,毫釐千里,亦足傷慧命之源。北魏‧菩提流支重譯《楞伽》,大異宋譯,譯籍雖多,歧義屢見,於是《起信論》出,獨幟法壇,支離儱侗之害千有餘年,至今不熄。蓋《起信》之謬,在立真如門,而不立證智門,違二轉依。般若說與生滅合者為菩提,不與生滅合者為涅槃,而《起信》說不生不滅與生滅合者為阿梨耶識。《瑜伽》熏習是識用邊事,非寂滅邊事,而《起信》說無明真如互相熏習。賢首、天台欲成法界一乘之勳,而義根《起信》,反竊據於外魔。蓋體性智用樊亂淆然,烏乎正法﹖乘教何分而教網設阱,都談一乘胡薄涅槃,天台過也;不明增上皆一合相,圓頓奚殊襲四而五,賢首過也。奘師西返,《瑜伽》、《唯識》日麗中天,一切霾陰蕩滌殆盡,誠勝緣哉。有規矩準繩,而方圓平直不可勝用,法界一乘建立自無殞越之殊。獨惜後人以《唯識》不判五法,圓頓甘讓《華嚴》,而一隅自守。職其法義精審有餘,論其法門實廣大不足耳。

仁山居士,學賢首遵《起信論》,刻賢首《起信論義記》及《釋摩訶衍論》,而集志福等註以作疏。博求日韓,得賢首十疏之六,與藏內十餘卷,都二十種,彙而刊之,曰《賢首法集》,刻《玄文本論》,而詳論五位以籠罩一切法門。然其〈與桂伯華書〉曰︰研究因明唯識期必徹底,為學者楷模,俾不顢頇儱侗,走入外道而不自覺。明末諸老,仗《宗鏡錄》研《唯識》,以故《相宗八要》諸多錯謬,居士得《唯識述記》而刊之,然後圭臬不遺,奘基之研討有路。刻《門論》、《百論》等,然後中觀之學有籍,而三論之宗復明。嘗示修禪,曰離心意識參,曰守當前一念,曰《中峰廣錄》善,然後禪有徹悟之機而宗門可入。與日人論十念往生,而必發菩提心,然後淨土之宗踐寶。唯居士之規模弘廣,故門下多材。譚嗣同善華嚴,桂伯華善密宗,黎端甫善三論,而唯識法相之學有章太炎、孫少侯、梅擷芸、李證剛、蒯若木、歐陽漸等,亦云夥矣。然其臨寂遺囑,一切法事乃付託於唯識學之歐陽漸,是亦可以見居士心歟。

居士喜奇書,有老尼贈以《金剛》,髮逆亂甫定,於皖肆得《起信》、《維摩》、《楞嚴》,循環研索,大暢厥心。因而遍覓經論,又卒不一獲,於是發憤而起,與王梅叔、魏剛己、曹鏡初等謀刻大藏全經。獨江都鄭學川最切至。厥後出家名妙空,創江北刻經處於揚州磚橋雞園,而居士創金陵刻經處於南京。居士在英牛津時,與倭人南條文雄善,後仗其力由海外得古德逸書三百種,抉其最善者刻之。而倭印《續藏》,居士亦供給多種。然以為《續藏》蕪雜,應區別必刊、可刊、不刊三類而重刻之也。

居士嘗謂,刻經事須設居士道場,朝夕丹鉛,感發興致,然後有繼以漸而長。昔年同志共舉刻事,乍成即歇者為多,雖磚橋刻經不少,而人亡業敗,以故設立學會於金陵刻經處,日事講論不息。今以避難移川,而刻事猶未衰歇者,由是而來也。

居士謂比丘無常識,不通文,須辦學校。當時金陵南郊、揚州、常州,皆設僧學,而金陵刻經處辦祇洹精舍,僧十一人,居士一人,以梵文為課,以傳教印度為的,逾年解散。因詢居士何因歇廢,居士以無學生答。意以奘師未遊印時,《婆沙》諸籍精熟無倫,今欲印遊,須研解固有學義,而後法施資糧不匱。今時印通,若談遊印,非仍居士之說無當耳。

居士於事純任自然,每有水到渠成之妙。嘗謂漸曰︰牛應貞女夢中讀《左傳》全部,以志不遂而夭折,此父母不善處之之過也。故於女圓音任其出家,於孫女輩聽其獨體。辛亥八月十七開護刻經處會,居士問幾鐘,而曰︰吾刻事實落,吾可以去。即右 36脇而逝。蓋自然如此,生死亦自由矣。

居士於事又復能捨。金陵刻經處經營五十年,刻經三千卷,房室數十間,悉舉而公諸十方,以分家筆據為據。此猶物質,而精神亦捨。

居士聰慧嫻科學,從曾惠敏赴英法,又復從劉芝田赴倫敦,廣有製造,悉售於湘時務學校,而以其資創金陵刻經處。

居士善工程,李文忠函聘不往,曾文正密保不就。志在雕塑,先事繪畫,成「極樂世界依正莊嚴圖」、「靈山法會圖」,布列數十人無間隙,雕刻則極其精微,而又一本造像度量,使人觀想不誤。

〔參考資料〕 蔣維喬《中國佛教史》卷四;《淨土宗史與宗師》(《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5});于凌波《中國近代佛門人物誌》;Holmes Welch《TheBuddhist Revival in China》。


犍陀羅國

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又作健馱邏、健陀邏、乾陀越、犍陀呵、𠃵陁婆那、犍陀。意譯香遍、香行、香淨、香風、香林。又有業波羅(Gopāla)國、業波國之稱。北接烏杖那、西隔那揭羅曷、濫波二國而通迦畢試,東北隔烏剌尸而與迦濕彌羅相對,東南挾信度河而接呾叉始羅。其位置大致在今巴基斯坦境內西北方之白夏瓦(Peshawar)及其附近地區。

此地為從西北方越過興都庫什山前往印度平原的重要路線,自古即有許多異族入侵。自西元前五世紀開始,印度、希臘、伊朗等邊境王朝相繼入侵統治,由於各種文化、宗教相互影響,故此地文化呈現多樣化。西元前四世紀亞歷山大入侵時,據說該國都城為布色羯邏伐底(Puṣkaravatī)。西元一世紀時為月支族貴霜(Kuṣāṇa)王朝所統治;二世紀時,貴霜王朝的迦膩色迦王定都布路沙布邏(Puru-ṣapura,今之白夏瓦),極力保護佛教,此地之佛教因而大為興盛。

佛教傳入此地,始於阿育王時(西元前三世紀左右),迦膩色迦王時代至五世紀期間,盛行說一切有部系的佛教。據傳其間亦流傳大乘佛教,無著、世親、法救、如意、 36脇比丘等人皆曾活躍於此。迦膩色迦王嘗在王城東南建立大塔及伽藍,其中大伽藍以佛鉢而知名於時。此外,國中有關佛教的遺蹟甚多,如布色羯邏伐底城有一伽藍,為世友造《品類足論》之故址,城北有法救撰《雜阿毗達磨論》的舊伽藍,另有釋尊捨眼的窣堵波、梵王所建的二石窣堵波,其西北五十餘里則有教化鬼子母的遺蹟。又,跋虜沙城北方有蘇達拏太子的遺蹟、自在論師造《阿毗達磨明燈論》的伽藍。附近之彈多落迦山又有獨角仙人居住之故址等。

犍陀羅的佛教,以迦膩色迦王時代為最盛期,其後漸衰,五世紀中因嚈噠(Ephtalite)族入侵而消滅。七世紀玄奘訪此地時,邑里多已荒蕪,人煙稀少,王族絕嗣,隸屬迦畢試國,迦膩色迦王所建的大塔亦告毀壞。然而本國的佛教美術,因為受希臘、羅馬樣式的影響,而發展成獨特著名的犍陀羅美術,且經由西域而影響及於中國、日本等地。

◎附︰高田修著‧楊美莉(等)譯〈犍陀羅美術及其研究史〉(摘錄自《佛像的起源》第三章第一節)

〔犍陀羅美術概要〕 犍陀羅美術,是屬於西方希臘系統的美術,他是受到所謂希臘化美術乃至希臘──羅馬(Graeco-Roman)美術的強烈影響所發生、展開的混血美術,與印度傳統美術在本質上全然不同,而且是完全服務佛教的美術。由於各方學者對於其所接受的影響之見解不一,所以有所謂「希臘佛教美術」或「羅馬佛教美術」等的稱呼。然而,這些稱呼,如下面我們將論述的那般,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還是寧可冠以其美術繁榮的中心地域之名稱,稱之為「犍陀羅美術」為當。其發生的地域,在印度的西北部涵蓋一大片相當廣大的範圍,其時代──有爭論──也大抵從西元後一世紀中葉開始,至第一、第二貴霜王朝時代最為盛行,以後到五世紀前半,還多多少少的有一些造型活動繼續著。犍陀羅美術結束於五世紀中葉,由於野蠻的嚈噠族的侵入,而遭到致命的打擊,終於宣告結束。但是對於其遺蹟和雕刻的破壞,後來侵入擄掠的回教徒亦要負相當的責任。如此,一度繁榮的佛教寺塔,既經破壞委棄,佛教久已絕跡於此地。但是尚能拿來說明往昔的輝煌文化的伽藍遺蹟,和廢塔之類,散見於各地,僅後來被陸續發掘的犍陀羅雕刻遺品,實際上就相當多。

建築多半由石頭造成,頹毀的佛塔和僧院等的廢址,現在還留在原地的不少。單剩下基址的,我們由發掘的其地面設計,也能復原其面貌之一斑。因此,我們得以看到西北地方所發展出來的建築之特異性。石頭的堆砌法依時代不同而異,在塔克西拉,這種區別可以闡明,但在犍陀羅地方,由於尚未調查清楚,所以至今還不能作區別。石窟在西北印度沒有值得一提的地方,僅阿富汗的巴米揚石窟群較值得注意之外,其他地方不太清楚。繪畫雖然也同時發展開來,但除了在巴米揚等地有一些後期的壁畫外,在哈達及布特喀拉也只發現二、三斷片,這也是缺憾的事。

雕刻遺品和一些斷片,總括起來,數量極多,不僅在西巴基斯坦和印度的博物館有收藏,幾乎世界各國的主要博物館和個人收藏中均可見到。通常所說的犍陀羅美術,就是指著這些雕刻美術而言的。雕刻主要為石雕以及由灰泥(stucco)塑造的塑像,金屬遺品極少。灰泥的雕刻盛行於犍陀羅後期,前期主要是石雕。石材限於青黑片岩(schist),千枚岩(phyllite),這些都構成作品的質材特徵。然大抵較古老的作品多為片岩,千枚岩是比較晚被採用的,但這些石材之來源尚不明。雕刻都是浮雕,看來像雕像的單獨像,其背面均作平板的高浮雕。內容當然都是佛教美術,還有佔大半的佛傳圖,和以佛陀像為首的佛教諸尊像,其他也有不少單純是裝飾紋樣的。

由這些雕刻所代表的犍陀羅美術,和當時的西方美術──希臘化乃至希臘‧羅馬美術──有著密切的關係。西方系統的表現手法或題材幾乎在任何一件作品中都多多少少可見,它是和印度的傳統美術全然不同情趣的。這事不只是由於犍陀羅地方地處印度的邊境,地理環境與印度內部迥異的緣故,而且犍陀羅美術是由西方系統的雕工雕的,他們都是至少對西方美術的製作技法相當熟悉的外來工人,這是由他們來參與所展開的藝術。概觀這長期發展的美術歷史,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出印度化的傾向逐漸增加,但另一方面我們仍可感覺出西方造型要素的一直持續,還有不斷地有新的要素注入。因此,我們可以這樣地作結論︰西方影響不單波及到初期的犍陀羅美術,以後還是時時對它產生影響的。總之,犍陀羅美術的特徵,是富有相當濃厚的西方造型要素。

犍陀羅作品中的西方性,首先在人物的容貌和服飾、衣褶的表現上,很顯著。當然這是一個具有長久歷史的美術,自然不能一概而論,但大體而言,人物的頭髮呈波狀,臉為橢圓形,眼鼻口的輪廓相當明顯而端整,姑不論其雕技之巧拙,但無論如何,任何人看了,都不能否定它是以類似希臘系美術作品的表現手法作成的。佛像大衣通肩而穿,這種穿戴方式,不僅和希臘的希馬地昂(或者羅馬的托迦)有相同的表現方式,甚至其大衣的衣褶,也是使用深深的平行褶曲線,全部是基於希臘、羅馬美術的表現手法。這褶法的原則,在菩薩、比丘或是諸天、在俗信徒等印度衣著場合也同樣適用。通觀整個犍陀羅雕刻,我們可以看到希臘美術的寫實表現手法在支配著。其寫實性雖未必都是優秀的,事實上犍陀羅的作品一般都表現得過於艷麗而有損雅趣,但是就中與同時代的西方作品比較,仍有許多毫不遜色的作品。但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犍陀羅美術是站在與印度的傳統美術完全異質的造型基礎上。

西方的要素不僅表現於上述的容貌和衣褶上,臉形上也常常會赫然出現以希臘雕像為藍本的類型。例如Apollon型、Sophokles型的佛陀像和Pheidias作的Zeus同型的Kubera神像、Pallas-Athene型的女神像等,其他還有許多我們可以想到的希臘神像均有之。尚有戴著希臘風格的服飾的男女飲酒歌舞,和所謂的Dionysos祭祀圖(中略)。總之,西方要素在犍陀羅美術中,實是俯拾皆是。依這樣的事實來看,想必是,不僅西方要素的影響,更直接的是,在犍陀羅的佛教美術製作上,有不少熟悉希臘美術技法的外來藝匠參與這些工作。

從佛像美術的觀點來看犍陀羅美術,它與古代初期的佛教美術迥異的地方,即是在一些佛傳圖中,把主要角色──釋尊表現出來了,而且很適當的安排在整個構圖的中心,這就是其特色。單獨的佛像被製作的也有許多,佛像和其他的諸尊像一起成為信徒禮拜的對象。犍陀羅一反古代初期,絕對不表現佛陀形像的制約,毫不猶豫的自由表現出來,或許這美術的開始就是以製作佛像為出發的。因此,由此去探求佛像的起源是十分有可能的,而事實上,主張佛像的犍陀羅起源說的最有力理由亦在於此。

然而有關犍陀羅美術的發生,發展的年代,尚無確定,這也是這美術的研究上的一個難關,以致成為佛像的犍陀羅起源說的弱點。從收集來的多數佛像看,乍看之下,都具西方的面貌和衣褶的表現特徵。由於其雕刻手法的持續性相當強,所以要依其式樣來決定其年代先後,作編年整理,實是不容易的事。在犍陀羅作品中,可以作為年代或式樣的基準的作品極為稀少,雖有少數附有年記的作品,但其絕對年代的決定亦是議論紛紜,莫衷一是。加上從前世紀以來,對遺品的收集沒有作有組織而科學的計畫,而且在發掘時沒有作好考古學上最基本的順序的工作。更由於對這些作品式樣的展開之歷史背景不甚明白,諸多的困難存在著。因此,佛像的犍陀羅起源說異論百出,這完全是與數量相當多的遺品之年代未能確定,史實未能釐清之困難有關。所以犍陀羅美術的諸問題之關鍵,就是在其年代論的不一致。

〔研究史概觀〕 由於犍陀羅美術特別具有希臘、羅馬的風格,自然引起西歐的關心,約從十九世紀初葉,其雕刻的收集和古塔的發掘已經開始。但在初期,多半是尋寶者基於尋找古錢和財寶的心理去發掘,所以許多遺蹟曾被糟蹋。1849年旁遮普及犍陀羅地方歸屬於英國後,才由印度考古局和孟加拉工兵隊等,在西北地方的佛教遺蹟上作廣泛而公開的調查發掘。由於這項發掘工作仍是沒有組織、不科學的,所以發掘出來的遺品,很多是缺乏考古學上的發掘數據的,甚至連出處都不明白的遺品也不少。雖然如此,這多數的雕刻遺品之收集,仍是很有用處的。這樣,隨著資料的豐富,研究逐漸興起,大約在十九世紀末葉,有關這美術的論述也才開始在學界熱絡起來。於是從那時起,有關犍陀羅美術的年代和發生,異說林立,針鋒相對,看來實覺有趣。然此時,仍尚未關心到佛像起源的問題。

至二十世紀,馬歇爾所率領的印度考古局的發掘活動和佛榭的精緻細膩的綜合研究,成為當時學者的圭臬。由於考古局的佛教遺蹟之發掘,使得二十世紀初期的研究有長足的進步,許多新的資料和知識的增加,其次繼續進行塔克西拉遺蹟的發掘,提供了闡明犍陀羅美術諸多問題的確實證據,這一點應該是最值得注意的。一方面,佛榭的研究,對犍陀羅美術的主題之解明有特殊的成果,還有就這美術的發生與展開,他廣泛精細的考證是其他人所不能望其項背的。佛像的所謂「希臘起源說」也是由他提出的。實際上,他的式樣論有弱點,他主要是基於歷史背景去推定該美術的發生乃至佛像起源的年代(前一百年左右),這與考古學上的事實頗不一致,但是他的論說,直至1920年代,一直控制著整個學界。以後各種論說和見解陸續出現,由攻擊犍陀羅美術的年代論弱點的「摩突羅起源說」也形成了。一時學界呈現蓬勃的景況,也因此這美術的研究有了顯著的進展。但是到二次大戰時,除了對於比馬朗舍利容器的樣式和迦膩色迦王年代的研究有新的成果外,尚不能突破佛榭的年代論和希臘影響說的體系。在這之間,1922年以來法蘭西探險隊在阿富汗北部所作的考古學的調查收獲,值得重視,尤其是貝格拉姆和哈達等的發掘,提供了許多極為重要的資料。

大戰後學術界的特色是︰一方面把戰前的調查研究成果陸續印行出版,另一方面也有新的研究成果推出。首先,在公佈考古學成果方面,最重要且值得大書特書的是塔克西拉和貝格拉姆兩地的發掘結果。塔克西拉巿是馬歇爾花了二十二年的工夫發掘的,其綜合結果之發表是久為學界所期盼的。這發掘對於以犍陀羅美術為始的西北印度古代文化史之研究,給予莫大的貢獻。其次是貝格拉姆巿,是由阿康先發掘的,他發掘出來的羅馬製品和印度製品等,數量相當多而貴重,引起世界各方的注目。這些有犍陀羅美術的發展訊息的出土品,具體的印證了東西文化交流的史實,得到學界諸多學者的重視。再由格爾修曼在同一地方的考古發掘,更闡明了貝格拉姆巿的歷史,他對與犍陀羅美術的繁榮有密切關係的貴霜朝曾作過歷史探究,並試圖提出迦膩色迦年代的新假說。佛榭在戰後不久,還修正了他的犍陀羅美術論的一部份,並發表他以前所作的調查的結果。其他,在最近有圖齊所率領的義大利考古隊,試圖調查發掘史瓦特地方,又有水野清一所組的日本隊也在阿富汗及犍陀羅的遺蹟上作調查發掘,有關犍陀羅美術的資料今後將逐漸地增加,這是可以預想得到的。

戰後,此地美術的研究,有羅蘭特、羅哈依冉、德魯、因克爾特、馬歇爾等人的卓越成績。羅蘭特在1936年,就主張犍陀羅美術受到羅馬帝國時代的美術的影響,他更把一向被採用的年代論提出來檢討,到了戰後更展開其式樣論的研究。與以佛榭和巴和菲等人為代表的犍陀羅美術「希臘影響說」相對的是,新提出的「羅馬影響說」。荷依拉從考古學的立場來支持此說,因克爾特也站在稍稍不同的立場,試圖把犍陀羅作品的式樣作分類,並將其年代稍微往後挪,此羅馬影響說也逐漸堅固起來。羅哈依冉女史的研究,對西北印度存在最多問題的時代之歷史,特別是摩突羅的美術與其編年的問題,作了更深入的探討,更是值得注意。關於犍陀羅美術和佛像的起源,展開了有趣的議論,但就作品的式樣來考察,仍有不少未得肯定的答案者。馬歇爾雖然也主張希臘化影響說,但他是立足於考古學上的事實,所以他的見解與佛榭等不同。在塔克西拉發掘報告書中,關於這美術的發生,基於其發掘結果,作了精闢的論述,下了最令人心服的結論。最近,他出版了《犍陀羅美術全史》的大作,這也是他唯一的一部著作,對於這美術的式樣之發展,其論點精闢可謂是執當今之牛耳。其他,對於西北印度的文化史之研究上,坦恩和那拉因的成就也是不容忽視的。

〔參考資料〕 《彌勒下生經》;《法顯傳》;《大唐西域記》卷二;《善見律毗婆沙》卷二;《俱舍論》卷二十六;《道行般若經》卷九;《往五天竺國傳》;《洛陽伽藍記》卷五;羽溪了諦著‧賀昌群譯《西域之佛教》第七章;松本文三郎《印度の佛教美術》;《佛教之美術及瘺歷史》(《小野玄妙佛教藝術著作集》{2});A. Foucher《Notes sur la géographie anciennedu Gandhāra》。


經藏

(一)指佛書的收藏處︰猶如今日的佛教圖書館。又稱經庫、經堂、經閣、藏經閣、法寶殿、毗盧殿、一切經藏、修多羅藏、大藏經樓。依其收藏經卷的方式可分二種,一種於經棚中設置機軸,以供旋轉,此類又稱輪藏、轉輪藏、轉關輪藏,由梁代善慧大士傅翕所創,本出自轉法輪之意。相傳轉動輪藏所獲的功德與受持讀誦諸經同等。另一種則是以普通的書架排排並列。在古代,二者皆於經堂正面安置傅大士像或文殊菩薩像,所收經典涵蓋經、律、論及印度、中國等諸師的佛教著述。

據《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述,迦膩色迦王曾令五百賢聖造三藏之註釋各十萬頌,並以赤銅作鍱,鏤寫論文,緘封於石函,建窣堵波,藏於其中。可知印度早已有經藏之制。

我國自南北朝以來,即盛行設立經藏,如《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記載,五代時,由於吳越王篤信佛教,曾敕令天台宗的德韶國師建立經藏。數年之後,僅杭州一州便有十所經藏成立。宋代以後,隨著大藏經的多次開版,造立經藏之風益熾。《佛祖統紀》卷四十四云(大正49‧405c)︰「天禧元年(中略)七月,詔賜台州東掖山智者教文印本四千六百二十卷,住山本如勸郡人建教藏閣,以奉之。」同書卷四十七亦云(大正49‧429a)︰「淳熙元年二月,賜內帑於上竺建藏殿及賜大藏經,皇太子為書殿榜。」

朝鮮古來亦有藏殿之設置,如《高麗史》卷十載,高麗‧宣宗四年(1087)三月,王臨幸興王寺,慶祝大藏殿落成。同書卷二十四又述,高宗三十八年(1251)九月再刻大藏經,舉行經板堂的落成儀式。現今伽耶山海印寺有大修多羅藏,內藏有《高麗大藏經》(再雕本)的板片。

在日本,隨著寫經風氣之漸趨興盛,諸大寺亦紛紛造立經藏。然其形式不一,如京都府醍醐寺經藏、岩手縣中尊寺經藏為單層式;奈良縣法隆寺經藏為雙層式;奈良縣唐招提寺經藏、東大寺本坊經庫、同寺法華堂經庫、同寺勸學院經庫等處則為「校倉(高架倉庫)造」,其規格亦有方五間、方三間、三間三面、三間二面等類。堂內多仿效中國經藏,安置傅大士像,但多武峰的淨土院經藏則置釋迦坐像及脇侍二菩薩像,叡山經藏置傳教大師像。又,岐阜縣安國寺的經藏為日本現存最古的輪藏式經藏。

(二)指佛經之集成︰與律藏(律典之集成)、論藏(論典之集成)合稱三藏。

〔參考資料〕 《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廣弘明集》卷二十二;《鐔津文集》卷十二〈無為軍崇壽禪院轉輪大藏記〉;《釋門正統》卷三〈塔廟志〉。


緣起

〔緣起的語義〕 緣起即「依緣而起」。「依緣」是指「藉著條件」;「起」是指「發生」的意思。因此,緣起就是「藉著種種條件而產生現象的原理」。緣起就是「緣起的道理」,亦稱「此緣性」(idappaccayatā,「緣於此」、「相依性」),是指現象相互依存的關係。

現象是無常的,常常生滅變化,但它的變化卻不是沒有規律的,而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做一定的變化。這變化的法則就是緣起。它和如來的出世與否都沒有關係,它就是法,就是「此緣性」。

緣起說中最基本的,就是以下這句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而當作法眼(悟的智慧)內容的句子︰「一切集(原因)法為一切滅法。」也道出了緣起說的意義。這一句,意指「因條件而生的現象,也會因條件消失而滅」。

緣起說是由法印說而產生的。法印說是佛教的根本特徵。因此,緣起說即佛教的根本說,而緣起亦可視為法(佛法)。此在原始經典中亦曾見及。如「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緣起」及「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

〔佛法的中心就是緣起〕 從原始佛教到大乘佛教,從印度佛教到中國、日本的佛教。幾乎全部的佛教,都是以緣起說為中心思想。故如能充分了解緣起說,即可了解佛教。可以說,緣起說不僅為佛教的中心思想,也是佛教與其他宗教、哲學不同的地方,它是佛教獨有的特徵。

傳統中國和日本的佛教思想,都是由緣起論和實相論兩大系統所組成的。二者的區別是︰緣起論談的是現象的時間關係,實相論則論及現象的空間關係。而實際上,緣起論所談的是現象的時間、空間的一切關係。並及於由現象之時空所產生事實的關係,與現象間理論的邏輯關係。在此意義上,一切佛學均可涵蓋於緣起說之中。

古來,緣起論計有︰說一切有部(俱舍宗等)的業感緣起論,瑜伽行派(唯識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論,法性宗(大乘起信論)的如來藏緣起論(或真如緣起論),華嚴宗的法界緣起論(重重無盡緣起論),真言宗的六大緣起論等。實相論則有天台宗和三論宗的諸法實相論。禪宗、念佛宗等也屬於以上的系統。中國、日本的佛教諸宗均可視為此二系統的宗派。

但是,在華嚴的無盡緣起與真言的六大緣起論之中,緣起論不僅說諸法的時間關係,也說空間及邏輯的關係。又,實相論所說的,不只是諸法的空間、邏輯關係,因、緣、果、報等時間關係也包含於諸法實相的十如是中。因此,根據這點,對緣起論及實相論嚴加區別,是不合理的。應該將它們都視為緣起說。

〔二種緣起說──一般緣起與價值緣起〕 緣起說,是將宇宙、人生現象的活動,當做時間、空間、邏輯等關係,而正確地加以考察。佛教不像哲學或科學之為一種單純、客觀的學科,它是著重在具體解決人生問題的。因此,佛教不只是研究宇宙、人生之單純、客觀的活動而已,它是為了解決人生苦惱,而將一定範圍內的社會、人生活動視為緣起,而加以考察的宗教。

在這個意義上,緣起有一般緣起(外緣起)和價值緣起(內緣起)二種。雖然佛教著重的是價值緣起,但一般緣起也是佛教的基礎,而且是用譬喻方式來說征。因此在佛教中,一般緣起(緣起一般)也會被提到。前面所提及之緣起說的基本句子「此有故彼有」云云,即是所謂的一般緣起。

總之,社會、人生的一切活動,都要按照緣起的法則而生滅變化。現代學問是研究現象的邏輯、心理、生理、物理、化學、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倫理等各方面之因果關係的活動法則。但佛教的緣起說,並不是在說明這些事實世界的現象關係;而是為了正確了解苦樂迷悟,而去探討與人類命運有關的社會或人生之宗教、倫理等現象活動。

就一個人的存在而言,他的現在即是他個人已往一切經驗的總合。也就是說自他出世後,即在種種環境下成長。接受家庭、學校、社會等教育,並和各類型的人接觸。這一切經驗絕對不會消失,它們會藉著某種形式保存下來。一個人隨著他所經驗的善惡,其行為就會朝著善或惡發展,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謂人格,乃指智能、性格、體質等而言。它也就是我們出生後,時時刻刻經驗到的事物的總合。

以上的例子,是在說明一個人的緣起關係──個人是存在於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之中。個人常常受外界善惡的影響,同時也不斷地影響周圍。例如學生,是受同學、長輩、老師等人的影響,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管是家庭、學校、公司,乃至地方團體、國家,我們時時刻刻都置身其中,受它們的感化、影響。這種與周圍環境的相互關係,也就是相依相成的緣起關係、有機的連帶關係。這不只是在倫理人格關係上如此,即使是在衣食住等經濟關係上,也是如此。

就衣食住等方面來說,我們都必須麻煩世界上很多人,才可順利取得。若是去追究我們取得一個麵包、一條手帕的來源及過程,就可知道,它們是要經過很多人的生產、運輸、加工、販賣等曲折複雜的程序。徹底地說,如果沒有世界上的人的協助,我們的經濟生活就一天也過不下去。反過來說,因為我們要生存就必須消費,世界上的生產、運輸、加工、販賣等才可順利經營,而金融機構、交通通訊機構,以及其他社會設施等,彼此間也才可直接、間接地發生關係。佛教中有所謂「眾生恩」,意思就是說,唯有靠周圍社會的庇蔭,我們的生活才可繼續下去。這也是緣起原理的一種反映。

文化方面的精神生活也一樣。現代社會的文化財,如語言、思想、科學、文學、藝術及技術等,都是我們繼承過去人類,並由現代人繼續努力發展,再透過報導及教育機構的幫助,我們才得以享受到。如果沒有新聞、雜誌、收音機、電視等報導機關,不僅思想傳達的語言、文字不能順利進行,今日的文明生活也都無法發展、經營下去。依此類推,我們與世界所有的文化均有關係,與過去人類的全部歷史,也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由此觀之,可知我們在人格道德上、政治經濟上及文化藝術上的發展,不僅僅是自身過去經驗的總合,而且與周圍的全世界,在時間上、空間上,均有密切的關係。換言之,如果沒有過去,與周圍環境及其過去的全部歷史,我們的現在也就不存在。

因此,可以說我們自己及周圍一切的過去,都包含在現在的一瞬間之中。也可以說,我們當前的存在,是限定我們自身未來的要素,對我們周圍的環境及歷史的形成,也會有重大的影響。這也就是佛教所謂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僅我們個人與一切世界相通,一切世界也與我們個人有密切關係。亦即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不管從縱的、橫的、積極的、消極的或任何意義上來看,彼此間都有密切的關聯,此即華嚴哲學所說的「重重無盡緣起」。

前面已經提到,緣起可分為︰含有宗教倫理價值的緣起,以及與價值無關的一般緣起。四法印與這兩種均有關係,而十二緣起及四諦說,則只談價值緣起。所謂價值,有「生死輪迴之迷的狀態」的負面價值,及「不死涅槃之悟的狀態」的正面價值二種。負面價值的緣起稱為流轉緣起;正面價值的緣起稱為還滅緣起。茲列表如下︰


┌─────┬────────────────┬────┐
│緣起說 │緣起略說 │四法印 │
├─────┼────────────────┼────┤
│ │此生故彼生┐ │諸行無常│
│一般的緣起│此滅故彼滅┘(時間的前後) │ │
│(緣起一般├────────────────┼────┤
│) │此有故彼有┐ │諸法無我│
│ │此無故彼無┘(空間的、論理的) │ │
├─────┼────────────────┼────┤
│ │緣無明有行──┐ ┌苦(果)┐│ │
│ │緣行有識…… ├流轉┤ ││一切行苦│
│ │緣生故老死等一│ └集(因)┘│ │
│價值的緣起│切苦蘊生───┘ │ │
│(十二緣起├────────────────┼────┤
│、四諦) │無明滅故行滅─┐ ┌滅(果)┐│ │
│ │行滅故識滅……├還滅┤ ││涅槃寂靜│
│ │生滅故老死等一│ └道(因)┘│ │
│ │切苦蘊滅───┘ │ │
└─────┴────────────────┴────┘


由上表中最後面的四法印來看,「諸行無常」是就時間的先後關係論述無常;「諸法無我」則包含了時間關係、空間的同時關係(不含無常),或理論的邏輯關係。若以此配置緣起略說,則可見「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表示時間的先後關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表示空間或邏輯關係。

其次,「一切行苦」表示迷的輪迴狀態,因此是負面價值。而「涅槃寂靜」是表示悟的涅槃狀態,因此是正面價值。十二緣起之中,「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生故老死等一切苦蘊生」,是表示迷界的流轉緣起;「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生滅故老死等一切苦蘊滅」則表示悟界的還滅解脫緣起。同樣的,四諦中的苦、集二諦是流轉迷界的因果關係;滅、道二諦是悟界還滅的因果關係。因此,四諦也可說是流轉緣起及還滅緣起。由此可知,這些迷悟的價值緣起,與四法印中的一切行苦及涅槃寂靜二者,是有關聯的。

瑜伽行派的唯識說主張有︰遍計所執性(分別性)、依他起性(依他性)、圓成實性(真實性)等三性。它們雖有種種的說法,但本來的意思,卻是如《華嚴經》所說的「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如果我們將心看做是染淨的依他起性;將佛看做是表示悟界正面價值的圓成實性;將眾生看做是表示迷界負面價值的遍計所執性,則可知依他起性與一般緣起有關,遍計所執性與流轉緣起有關,圓成實性與還滅緣起有關。(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印順〈緣起的定義〉(摘錄自《佛法概論》第十一章第一節)

因緣有雜染的、清淨的,雜染的因緣,即緣起法。緣起法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說明依待而存在的法則。他的內容,是「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總結的說,即「純大苦聚集」,這是經中處處說到的。在中觀、瑜伽學中,緣起法──或依他起法,通於染淨,成為佛法中異常重要的理論,所以這值得特別留心!

緣起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簡單的,可解說為「緣此故彼起」。任何事物的存在──有與生起,必有原因。「此」與「彼」,泛指因果二法。表明因果間的關係,用一「故」字。彼的所以如彼,就因為此,彼此間有著必然的「此故彼」的關係,即成為因果系。此為因緣,有彼果生,故緣起的簡單定義,即是緣此故彼起。在這「此故彼」的定義中,沒有一些絕對的東西,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這是佛陀觀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結論。也就因此,悟得這一切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神造的。佛陀的緣起觀,非常深廣,所以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雜含》卷十二‧二九三經)如上面所揭出的三句︰果從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都依緣起而說的。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體悟,徹底的通達此緣起法。緣起法不僅是因果事象,主要在發見因果中間的必然性,也就是悟得因果的必然秩序。這緣起法,佛說他是「非佛自作,亦非餘人作」,這是本來如此的真相。愚癡的凡夫,對於世間的一切,覺得紛雜而沒有頭緒,佛陀卻能在這複雜紛繁中,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則。觀察到有情在無限生死延續中的必然過程,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於是就在不離這一切現象中,得到必然的理則,這即是緣起法。能徹了這緣起法,即對因果間的必然性,確實印定,無論什麼邪說,也不能動搖了。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緣起論〉(摘錄自《原始佛教》第四章)

緣起論的根本架構是依「三法印」(或四法印)而建立的,所以吾人亦可視之為佛教的根本教理。據說釋尊便是在菩提樹下悟入世間的緣起而得無上正等正覺。從這個觀點看來,吾人更可說︰佛教根源於緣起論的思想。這是人生世間的真理,亦是佛教的世界觀。「緣起法」被認為是絕對、常住、永恒的,不管諸佛出世與否,不管佛教存在與否,它是客觀的、宇宙的、理性的真理。緣起如以「法」之一字來表示則為︰「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緣起。」更進一步的說︰「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佛。」如果能正確的體悟緣起論,則佛教已在指掌中矣!

那麼「緣起」是什麼意思呢﹖在日本,有人常說︰「緣起就是善」、「緣起就是惡」與「人們非常關心緣起」,這些都與緣起的原意不合。因為他們所謂的緣起是「一件事物發生的標誌」、「徵候」或是「預兆」等等。或者是「某座寺廟的緣起」與「某座神社的緣起」等情況,此處意謂著「某事物如何產生的」或是「由來」,同樣的也失去緣起的真意。

緣起的意義是由三法印或四法印衍生而來的。首先,「諸行無常」告訴我們世間是無常的,現象界不斷的改變,流轉生死。其次「諸法無我」告訴我們︰所有的存在絕非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在時空裏相互依存,彼此關涉。再透過「諸受是苦」的教說,吾人可知生命的本質乃是焦慮不安,無常苦空。苦、焦慮絕非無因自生;而且這些苦、焦慮不安並無固定性,吾人可加以改變或解脫它的束縛。所有的現象都是無常、無我;而事物流變與彼此關涉所由之道並非漫無規則,必定有某種法則支配彼此的關涉與生滅變化,而所有的事物亦必依此原則而興衰消長。在這範疇之下,此種法則就是「緣起法」。

緣起(paticcasamuppāda)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生命與世間諸現象是在事物所必由的條件與因緣之下產生,遵循著緣起的法則。這不像其他學派所主張的由控制事物生滅的最高神祇而生,或所有現象界的存在已經命定或由業報所固定,或無因自生,漫無規則,或突然而生。依據緣起法的解釋︰吾人如對現象事物的流變與在何種條件之下事物之存沒生滅有正確認識的話,吾人可由自己的努力,除去吾人所不願意的與實現吾人的意願。這即是說︰由緣起法,吾人可輕易的離苦得樂;止息生死輪迴之苦,享受解脫涅槃之樂。釋尊所發現的真理就是緣起法,且由此而成佛。

在原始聖典中,曾以不同的方式表示緣起法;其中最根本的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或則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亦可看出緣起法的含意。後者通常指對佛教人生觀得到理論上的了悟,並且已得最低的果位──無染的法眼(法眼淨)。這即是說︰吾人如欲對佛法的原理有所理解,必須了悟緣起法;了悟緣起法的智慧即是法眼。此處「法眼」的「法」是指「真理的法則」,除了緣起法以外別無他物。總之,「法眼」是緣起法之智慧眼目。

緣起法的根本原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由此開展出緣起的根本二支數,四聖諦的苦集滅道正可分成二部份而構成此二支,即「流轉緣起」與「還滅緣起」二支。(詳見後文)。在經典中曾提到不同支數的緣起;除了二支以外,尚有三、四,甚至到九、十、十一、十二或者是更多的支數,但最具代表性的則是「十二緣起」(dvādāśaṅga-pratītya-samutpāda)。

緣起的支數可把它看作表示人生世間生滅流變的關係,但這種分類的原意不只是為了說明一般事物的發生,而是顯示人類命運之苦樂,與在何種條件、因緣之下,痛苦會因而消失。所以就緣起法的立場,現象界的產生並非自然映現,而是有關於倫理與宗教的價值,如苦樂之果報由善惡之業而生等。而且就墮落懈怠而言,即是向著輪迴的「流轉緣起」;反之向涅槃精進則是「還滅緣起」。流轉是說︰由重複生死而招聚業惑;還滅則是解脫業惑的生死輪迴而向理想的涅槃前進。如果以此意義來解釋四聖諦──緣起的苦集滅道,則苦集二聖諦可歸為「流轉緣起」;滅道二聖諦則為「還滅緣起」。甚至在十二緣起中,向著生死苦聚一面的為「流轉緣起」;而苦之止息則為「還滅緣起」。準此,緣起的理論從宗教與倫理的立場,吾人可發現生死的鏈鎖與世間現象的流變。這與研究現象界一般原因與效能的科學是有所不同的。

雖然如此,緣起亦可從自然界之因果關係予以說明。亦即有關宗教倫理價值的緣起法,可包括那與價值判斷無關的自然現象。有時候,關於一般現象界的緣起稱之為「外緣起」,而與價值判斷有關的為「內緣起」。對根機較鈍的信眾而言,外緣起通常以譬喻的方式來說明,以便瞭解複雜的內緣起。

無論如何,緣起的因緣關係亦關涉過去現在未來的業力思想有關。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包含著無法以科學立場來解說的一種期待可能性。儘管如此,緣起論本來的立場還是非常的合理,其觀察方法亦不會與今日的科學脫節。

到今日為止,吾人尚未發現在原始佛典中,對現象界的彼此關涉有詳細的詮釋;但是在較後代的佛教卻以不同的角度來談此一問題。廣泛的說,這乃是任何時代的佛教,無不以緣起論為其一貫的立場。但是,後代佛教卻將緣起侷促於較狹隘的意義,而且僅論及時間前後相續的範圍,而與時間無關之邏輯的緣起關係卻被稱為「實相」(real-state),而非「緣起」。所以後代佛教,緣起論與實相論的立論相反,且為不同系統的教理。也就是因為如此,印度與中國的佛教教義才被分為「緣起」與「實相」兩大源流。但就廣義而言,實相論仍是緣起的一支而已。總之,緣起可分為兩端︰

(1)以直線式,時間前後相續的觀念來考察事物。

(2)就時間的某一點來考察事物存在的彼此關涉。

前者是具體而實在的緣起論,後者則是從邏輯或形式的立場來考察事物。

例如由種子而發芽、而枝葉茂盛、而開花結果,再回復到種子。這便是具體而實在的緣起(相互關係)。但是如代數程式︰2+3=5,這即是前數對後數,全體對部分,全稱對個例,相對對絕對,而與時間前後因果無關的邏輯關係;這即是「非時間」或「邏輯」的緣起關係。

阿毗達磨佛教(部派佛教)以後,緣起論僅就時間有關的部份而談,與時間無關的「邏輯的緣起」則被拒之於外。但「實相論」的原則是立足於「邏輯的緣起」,緣起的本意亦是在探究實相本身。所以龍樹菩薩在他的《中觀論》(Madhyamaka-kārikā)一書便提出「空」的概念,以解釋諸元素的邏輯關係;這無非是要使緣起的意義能更清楚、更明白。

阿毗達摩佛教以後,談緣起總是就二個觀點而言︰與時間有關的緣起論,與時間無關的實相論。但僅就時間有關的偏狹立場來談緣起,卻漸成為一種風尚;這在原始佛教,我們是無法發現緣起有如此截然不同的界限。原始佛教論及緣起,並不區別時間與非時間的緣起,以便能如實了知事物的存在。更進一步的說︰原始佛教有時為初學者,而設許多方便譬喻,這正如吾人在談緣起二根本原則時所提及的;緣起有各種不同的種類。而在阿毗達摩佛教(部派佛教)則分為四種緣起︰

(1)剎那緣起(kṣanika-pratītyasamutpāda )。

(2)連縛緣起(sāmbandhika-pratītyasamut-pāda)。

(3)分位緣起(āvasthika-pratītyasamutpāda)。

(4)遠續緣起(prākarṣika-pratītyasamutpā-da)。

於此,吾人亦可看出緣起的不同意義。其中,剎那緣起是說︰事物現象在一剎那之間的因果關係,這是以邏輯的立場來談緣起。其他三種緣起則是在時間的過程中談緣起。連縛緣起是說︰因果關係沒有間斷,接續而來。分位緣起是說︰在今生與過去世之間,來世與今生之間,構成吾人身心的五蘊,各於其時表現的因果關係。遠續緣起則是隔越多生多劫,從無始遠續而來的因果關係。

如是可見,現象的緣起有許多不同的元素,用現代的術語來說,即是有關於邏輯、心理、生理、物理、政治、社會、經濟、倫理、宗教等等的因果關係,而大部份的現代科學亦是致力於研究此類的因果關係。在一般情況之下,事物的因果關係總是非常複雜的,絕非一條鞭式的單一因果關係,而是多重的、繁複的,同時具有多種不同的因果關係。但佛教所說的緣起因果關係卻還要超越乎此,包含許多以形而上學或是宗教為基礎的因果關係,例如由過去世到現在世,由現在世到未來世的三世因果關係,及善因樂果、惡因苦果的「異熟因果」等。

如上所述,吾人可發現有許多不同的緣起因果關係,但佛教談緣起的目的並不在說明事實世界的現象關係,而是在指出不安苦惱的來源與如何離去苦難而證得常樂之理想境界。亦即是正知人生真象,於中道的德行中,精進、修行、證果。緣起論所談的乃是人類有情的生命;至於自然界的因果關係,雖然有時被利用為方便的譬喻,卻 不是目標所在。

總之,緣起論在一般意義之下,固然能將宇宙世界的現象關係解釋得條理分明。但是,就佛教的觀點而言,毌寧是就宗教、倫理的立場,而詳於正見社會人生命運的關係。然而社會人生的現象極其複雜,不能輕易理解。

例如把一個人視之為一個體的存在,此人現前的種種不過是先前一切經歷的總和。生下來以後,在不同的環境中成長,在家庭、學校、社會接受教育,與形形色色的人與事物接觸,在每個各別時間所得到的閱歷並未消失,而是積蘊在其生命自身。善惡的經歷將會導致善惡不同的趨向;每個各別時間的經驗或許極其微細,甚至不為人所注意,但重複發生的結果,卻因而擴大其影響力。如果一個人習於為惡,則其談吐、舉止、輕浮的言行與眼神,很自然的看起來就像個為惡之人;反乎此,為善之人看起來必然是那麼的純淨、聖潔。沒有人在初生之時即有現在的容貌或態度,而是往後的善惡之行在他身上所刻劃的痕跡。吾人的智能、性格、體質都是吾人出生以後,在各個時刻所為之善惡行為的總和。毫無疑問的,吾人在初生之時,已具有現前之智能、性格、體質的一部份,而這些乃是吾人前世經歷的結果。所以現前的存在必須歸諸於前世與今生的所作所為。職是之故,目前的自我、人格與過去的經驗有密切的緣起因果關係。相同的,未來的一切視現在的作為而定。佛教有所謂的「宿命通」──由現在的一切,推知過去的命運;「天眼通」──預測未來;這些能力都必須通達緣起論,始能證得。

前面我們已談過貫通過去、未來、現在三世的緣起因果關係。但是,如果以個人現前的存在來談他周遭的一切,則可發現他不斷的接納外界給他的刺激與影響;相同的,他也在刺激、影響他人。這是說不僅要觀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吾人所受的影響,而且必須立足於周圍環境、社會不可分的緣起關係。例如一個學生,在朋友、學長、師長的影響之下,建立他自己的人格。如果有良師益友,則他會力爭上游;反之則會曠廢墮落。在家庭、學校、公司、村落、城巿、國家之中,吾人受環境的影響,也在影響別人。這種環境相互影響的關係,便是彼此關涉、相互依存的緣起因果關係。這不僅是在善惡的倫理範疇,亦在衣食住行的經濟生活等種種關係中發現。

吾人的衣食住行等生活資料從世界各地,由生產者、運輸者、販賣者而進入我們的手中,一粒米、一條小手帕皆必須經過許多媒介。嚴格的說,我們的生活沒有一天不是與世間和衷共濟的,而且只要我們消費商品,即必須與他人有生產、運輸、販賣的關係。更進一步的說,各種金融機關、運輸組織與其他的社會設施無不間接或直接的彼此關涉。佛教說吾人須「念眾生恩」,便是告訴我們︰人是生活在環境之中。

這在文化生活亦復如是,所有的文化財產如語言、思想、科學、文學、藝術與技術成就皆是由前人繼承而來,再加以改進而臻於現在的階段。我們經由大眾傳播與教育而享受這些成就。如果沒有報紙、雜誌、收音機、電視、語言、文學將這些成就傳遞給我們,則文化生活亦不過是海巿蜃樓般的空想而已。所以在文化財產的範圍裏,我們在空間上與世界諸文化系統息息相關,在時間上亦無法與人獺微去的歷史脫節。

總之,吾人目前的存在,不僅與自己過去的人格道德的經驗、政治經濟的經驗、文化藝術的經驗有關,與全世界在時間上、空間上亦是息息相關。相同的,吾人目前的一切,亦是決定未來自己、歷史與世界命運的要件之一。所以我們甚至可以說︰現在的每一時刻肩負著決定未來命運的使命。

佛教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其意即在於此。個人即是全世界,全世界與個人有密切的關聯。世界所有的現象或多或少、或縱或橫、或積極的或消極的彼此關涉,所以後代華嚴哲學稱之為「重重無盡緣起」。如前所述,吾人任何微細的舉止將是決定未來一切的要件之一,它將或善或惡的影響環繞在周圍的一切。吾人的思想與言語將對世界負責,所以不可隨意妄作。因為我自己的善行,家庭、學校、社會……將因而受益,反之則不幸將遍及世界。所以吾人自己精神或物質的享樂,並不只是自己個人獨享而已,而是世界與我共享;吾人之坎坷多乖亦復如是。當戰爭進行激烈之時,交通因而中斷,無法自海外進口各種物質,自己豈能獨自享樂。唯有在安和樂利的社會之中,才有真正的幸福可言,畢竟這個世界需要其成員相互協力,提攜共進,所以唯有「眾樂樂」才會有「獨樂樂」。這種人皆盡知的常識恰與佛法的緣起論不謀而合。或者是緣起論能更清楚的說明這種常識,這乃是佛教的緣起論正是說明人生世間存在的實相。

二次大戰以後,民主政治常常為人所樂道。它正是說明吾人必須提攜共進,個人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與對社會的責任亦須有所自覺,以開放彼的心情而生活。以佛教緣起論來說,這種民主政治的基礎理論要比基督教所說的︰人與神或上帝與子民的從屬關係,似乎來得合理與正確。

有些學者輕率的認為佛教緣起論與西方哲學的辯證法相類同,但不幸的是︰這是極大的謬誤。黑格爾(Hegel)的唯心辯證法與馬克思(Marx)的唯物辯證法都說社會人生的進步與發展,乃是立足於正、反、合三命題的昇進與退轉。但是進步不過是由預設其存在的命題所發展而來,這可能是一種宿命論。就此點而言,辯證法與緣起論是截然不同、各異其趣的。復次,辯證法主張正與反是兩種互為排斥的元素,而兩者之昇進構成「合」。但是,世間現象之生起,不管是精神或是物質卻非如此的單純;例如一件事物之生起,各種不同性質的條件與因果都間接或直接的有所關涉。這點可從前述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來瞭解。簡言之,某現象之顯現,其他一切事物必有所參與、協力。就是部派佛教所提出之極為形式化的解說,亦可發現部派佛教主張︰事物之生起,必由多種不同的條件與因緣。例如「六因」、「四緣」、「十緣」、「二十四緣」等。吾人無法對這些直接或間接的條件與因緣予以詳細計數,但這些條件因緣與事物之所生必有或縱或橫的關係。緣起論所揭櫫的真理較辯證法還是來的合理!

復次,從緣起的立場,吾人可明白的說明,何以必須諸惡莫作,何以必須眾善奉行,何以必須為世界戮力工作,而不可給別人帶來災禍不幸。且以不殺生為例︰輪迴的業力論告誡吾人不可殺生,為惡會給自己遺禍無窮,所以為了避免悲慘的命運故不可為惡。而且眾生無始以來的輪迴受生之間,他們可能曾是我們的父母兄長,妻女親戚,我們怎能忍心戕害他們呢﹖或許有人可以言之成理的說︰因為國家、父母兄長的告誡或是神的命令。復次,有人認為沒有人希望被殺,將心比心,我們也就沒有理由去殺生了。這種倫理或道德的禁令不過是為了達到不殺生的權巧方便而已,絕非理性的自我制衡。相反的,佛教的緣起論為這些倫理道德提供了最合理、最澈底的理性的基礎。這就是何以緣起論可稱之為「實相論」,亦即是「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法爾如是」的真理。

◎附三︰霍韜晦〈緣起觀念的開展〉(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緣起是佛教解釋事物存在的創發性的概念。它不但代表了佛教初起時與其他印度各派思想的不同,同時它的用法次第深化、次第發展的結果,亦使佛教內部出現了不同的教派。

最初,原始佛教的用法,是解釋生命的因果關係。原始佛教以前,印度對生命來源的交代,流行三種講法︰(1)宿命說(pubbeka-tavāda),認為現世的苦、樂,完全由前生決定;(2)神意說(lssaranimmānavāda,尊祐說),即以大自在天或梵天的意旨為現世存在的根源;(3)無因無緣說(ahetuvāda),根本反對人生有因果關係,苦、樂的遭遇全出偶然,不可問其理由。佛教的態度是認為人生的努力與存在境況有因果關係,此中人雖亦受前生的業的約制,但並非不可轉化。業的存在,依佛教觀點看,祇是一種潛在轉化形式,當其已實現或未實現都可以與新業結合而改變其生命的方向,在這一點佛陀便與一般純從宿命觀點看人的業論者(kamma vādin)不同,他同時還是一個精進論者(viriyavādin)。精進,即肯定了現實人生的努力與自由。基於這一個觀點,佛陀提出緣起觀念。緣起(paṭicca-sa-muppāda,Skt. pratītya-samutpāda),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此中以「彼」、「此」來表示因果相應,具體解釋便是以無明為緣而有行,以行為緣而有識,以識為緣而有名色,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這一個系列,經整理的結果,就是十二因緣。其實,它的真正意義在肯定人生的存在是有因果關係可講的(即以前業為因,後來的生命存在為果,故又名為業感緣起)。這是一個理法,它的形式就是以「P」為緣而有「Q」,即以「P」為成「Q」的充足條件。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成道,所證覺的內容就是這個理法。

由此,原始佛教區別出兩個概念︰(1)緣起,(2)緣生法(paṭiccasamuppannadharma,亦譯緣已生法)。前者是從理法的意義上講,成為一個因果原則;後者是從現象的意義上講,發現每一個現象都是因果關係下的存在,所以說一切法因緣生。這也就是前者的應用。

緣起是理法。作為理法,它是有客觀性的、普遍性的,所以佛教認為︰「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雜阿含經》二九六)佛陀的偉大,不過在發現它、證實它,並將它開示顯發給眾生。佛陀教人觀「法」,其實即是觀緣起,以見一切都是緣起狀態的存在,所以屢言「見緣起即見法」,而見法亦即見真實,原始佛教所說的如實觀亦應該從此處了解,佛亦由此而成。所以後來部派佛教把緣起理法列為無為法(asaṁskṛta-dharma),以與現象界的有為法(saṁskṛta-dharma)相對,是有道理的。

另一方面,由於緣起的初意在解決因果問題,法由緣生亦即是由因生,於是導致因果分析;所分析的對象亦不限於生命現象,而是擴大到客觀上的法,結果產生部派的因果論。例如說一切有部對因的分解,有六種;對緣的分解,有四種;對果的分解,有五種。南傳上座部則枚舉一切因果關係,解析成二十四緣之多。現先舉有部說法如下︰

(1)六因︰能作因(kāraṇahetu,凡對一法之生起有助力者)、俱有因(sahabhūhetu,兩法相互為因,亦即相互為果)、同類因(sabhāgahetu,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因果性質相同)、異熟因(vipākahetu,能變異成熟使果法實現的因,如善因招樂果,惡因招苦果,此樂、苦是善、惡因的果報,經變異後成熟,自身卻非善、惡性,因此異熟果在性質上是無記的,和因不同,這也是一種變異)、相應因(saṁprayuktakahetu,心、心所相應而起,其實是俱有因的一種)、遍行因(sar-vatragahetu,亦同類因中之一種,特指一些強力煩惱,遍染一切將起之心、心所法)。

(2)四緣︰因緣(hetupratyaya,指親因,果法生起的直接根據)、等無間緣(samanan-tarapratyaya,又名次第緣,在心理活動中,前一心、心所滅以讓後一心、心所生,即對後一心、心所起開導、牽引的作用)、所緣緣(ālambanapratyaya,指認識對象。有部採實在論看法,對象的存在是心、心所生起的條件)、增上緣(adhipatipratyaya,泛指一切有助於果法生起的條件。若進一步劃分,則分有力、無力兩種︰前者是積極的資助,後者是消極性的不妨礙)。

(3)五果︰士用果(puruṣākaraphala,廣義而言,指一切通過人的活動所成的果;狹義而言,特指俱有因與相應因所成的果)、等流果(niṣyandaphala,同類因所成的果,「等」是同類的意思)、異熟果(vipākaphala,經變異而成熟的果)、增上果(adhipatiphala,對增上緣而立的果)、離繫果(visaṃyoga-pha-la,由修行力而斷滅煩惱繫縛的境界,亦即涅槃)。

六因、四緣、五果的關係如下表︰


〔六緣〕 〔六因〕 〔五果〕
┌俱有因┐───士用果
├相應因┘
因 緣───┼同類因┐───等流果
├遍行因┘
等無間緣─┐└異熟因────異熟果
所 緣 緣─┼─能作因────增上果
增 上 緣─┘ 離繫果



釋氏六帖

二十四卷。五代僧義楚撰。又名《義楚六帖》、《釋氏纂要六帖》。收在《大藏經補編》第十三冊、《現代佛學大系》第五冊。係分類編排佛門掌故的類書。全書分五十部,四四0門。內容涵蓋釋迦牟尼佛生平事蹟、法寶僧寶、護法之諸神、君臣、佛教之名數理論、著述制度,乃至社會諸態、音樂歌舞、天地山川、禽獸草木等。其中於高行僧尼之事略,所載最多,凡十三部,達全書篇幅三分之一。所引之書,除經律論外,亦汲取儒、道之作,而於梁‧寶唱《比丘尼傳》、慧皎《高僧傳》、唐‧道宣《續高僧傳》、義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等書,採摘尤多。

撰者義楚,俗姓裴,相州安陽(今河南省安陽縣)人。七歲出家,二十一歲受具足戒。勤奮好學,諳《俱舍論》。以有感於儒者所述之佛教頗多謬解,乃仿白樂天《六帖》而撰本書。自晉‧開運二年(945)起,至周‧顯德元年(954)成書。書成後,呈獻後周世宗。周世宗敕付史館收錄,並賜紫衣袈裟及「明教大師」法號。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七〈義楚傳〉;《佛祖統紀》卷四十二。


顛倒

謂違背常道、不順應正理。《法華經》卷五云(大正9‧43a)︰「此子可愍,為毒所中,心皆顛倒。」又云(大正9‧43c)︰「為凡夫顛倒,實在而言滅。」又,不契當事理真相之誤謬見解,亦稱顛倒。顛倒之見,略稱為「倒見」或「倒」,用於指稱妄想、虛妄,《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26b)︰「顛倒善果,能壞梵行。」(大正40‧827c)「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又云(大正40‧828a)︰「哀哉眾生,締此三界,顛倒不淨。」

關於「顛倒」的種類,諸經論分之為二顛倒、三顛倒、四顛倒、七顛倒、八顛倒、十顛倒、十二顛倒等,茲略述如下︰

(1)二顛倒︰指「眾生顛倒」與「世界顛倒」。語出《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1}眾生顛倒,謂眾生不明自性,逐妄迷真,隨順妄惑而造妄業。由此妄業展轉相生,輪轉三界,不能返妄歸真。{2}世界顛倒,「世」者,以三世遷流為義,即指時間;「界」者,以四方分位為義,即指空間;涵蓋此時間、空間者,名為世界。眾生迷失真性,而念念遷流,住妄境界,起諸倒見,即名世界顛倒。

(2)三顛倒︰即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語出《陰持入經》卷上、《大集法門經》卷下、《七處三觀經》、《大品般若經》卷十一、南本《涅槃經》卷二等。諸家釋此三倒義,所說不同,今依毗婆闍婆提(分別說部)所說,謂心與心所法,「體」雖同時,「用」有先後,故分想、心、見三種。先起想倒,次生心倒、見倒。即初起微想,於無常法思之為常,名為想倒。次重起心,緣前所想,取著定有,名為心倒。後見成就,於所取中,執見分明,說為見倒。

(3)四顛倒︰即「執無常為常、執苦為樂、執不淨為淨、執無我為我」等四顛倒,通常略稱為常、樂、我、淨四倒。廣出於各宗經論。今依《俱舍論》之說,謂邊見中唯取常見,名為常倒;見取見中計取樂淨,名為樂倒、淨倒;有身見中唯取我見,名為我倒。此四倒有時節、相、處所之別。即︰常倒是將無常之時計為常,故為時節而立;我倒是將無我計為我,故由相而立;淨、樂倒是將不淨處與苦處計為淨與樂,故由處所而立。
(4)七顛倒︰即合併前述之三顛倒與四顛倒。語出《瑜伽師地論》卷八等。
(5)八顛倒︰即前述四顛倒及其反面之「計常為無常、計樂為苦、計我為無我、計淨為不淨」等四顛倒之合稱。前四倒係因迷於生死有為之法,故名「有為倒」,後四倒係因迷於涅槃無為之法,故名「無為倒」。或謂前四倒是將有為無常生滅之法,轉計為「無為常住」,故從「所計」而言,是為「無為倒」,後四倒亦從其「所計」而稱為「有為倒」。即前者為凡夫、外道「妄執世間有為法」之轉倒;後者是聲聞、緣覺二乘不得大乘之知見,而「轉倒無為涅槃之四德」之謬見。
(6)十顛倒︰即常、樂、我、淨四顛倒,加上貪、瞋、癡、過去因、未來果、現在因果等六顛倒。語出圓測之《仁王經疏》卷下。
(7)十二顛倒︰《大集法門經》卷上謂四顛倒又個別具有想、心、見等三顛倒,故總為十二顛倒。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0四;舊譯《華嚴經》卷十;《慧琳音義》卷十五;《大乘義章》卷五(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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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ㄌㄨㄛˊ, [名]

1.用來捕捉的網子。如:「天羅地網」。《詩經.王風.兔爰》:「有兔爰爰,雉離于羅。」

2.質地輕軟的絲織品。如:「綾羅綢緞」。《戰國策.齊策四》:「下宮糅羅紈,曳綺縠,而士不得以為緣。」

3.一種濾東西的器具。似篩而邊較深寬,下蒙以密網,可用來播麵粉或過濾流質。

4.姓。如元代有羅貫中。

[動]

1.捕捉。如:「門可羅雀」。《詩經.小雅.鴛鴦》:「鴛鴦于飛,畢之羅之。」

2.招致、延攬。《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三國演義.第一○回》:「公之鄉人姓郭名嘉,字奉孝,乃當今賢士,不羅而致之?」

3.囊括、涵蓋。如:「包羅萬象」。《莊子.天下》:「萬物畢羅,莫足以歸。」

4.陳列、分布。如:「羅列」、「星羅棋布」。《文選.班固.西都賦》:「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一)ㄧㄢˇ, [動]

覆蓋、涵蓋。《詩經.周頌.執競》:「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淮南子.脩務》:「萬物 至眾,而知不足以奄之。」

[副]

急遽、匆促、忽然。如:「奄忽」。《三國志.卷四四.蜀書.蔣琬傳》:「先主嘗因游觀,奄至廣都,琬眾事不理,時又沉醉,先主大怒,將加罪戮。」北周.庾信〈楊柳歌〉:「百年霜露奄離披,一旦功名不可為。」


包孕

ㄅㄠ ㄩㄣˋ
包含、涵蓋。清.戴世名〈方逸巢先生詩序〉:「而後舉筆為文,有以牢籠物態而包孕古今,詩之為道,亦若是而已矣。」清.惲敬〈舟經丹霞山記〉:「夫聖人之心,華邃鴻遠,包孕天地,豈若拘儒之規規者哉!」


法雲

ㄈㄚˇ ㄩㄣˊ
以雲比喻佛法涵蓋一切。


多元性

ㄉㄨㄛ ㄩㄢˊ ㄒㄧㄥˋ
組成因素涵蓋多方面。如:「這是多元性的複雜問題,需要仔細討論。」


臺灣世界展望會

ㄊㄞˊ ㄨㄢ ㄕˋ ㄐㄧㄝˋ ㄓㄢˇ ㄨㄤˋ ㄏㄨㄟˋ
世界展望會的臺灣分會,為基督教社會服務機構。創始於民國五十三年。世界展望會於民國三十九年,韓戰爆發時,由美籍布道家鮑伯‧皮爾斯博士呼籲成立的超教派國際性基督教社會服務機構。藉以幫助活在戰火中的苦難生靈。臺灣世界展望會由五十年代的草創,接受外援,至今不但所要照顧的小孩轉為國人資助,並且有能力資助外國小孩。服務範圍也從鄉村地區居民擴大到貧窮且需要幫助的都市居民,其中涵蓋了街頭遊童、受虐兒童、雛妓和吸毒者等。另外,更兼顧到國內外災荒緊急救助工作及社區發展服務的募款。


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ㄊㄨㄥˊ ㄅㄨˋ ㄈㄨˊ ㄕㄜˋ ㄧㄢˊ ㄐㄧㄡˋ ㄓㄨㄥ ㄒㄧㄣ
為行政院核定五大實驗室之一,位於新竹工業園區西北角。民國七十二年七月成立。我國的同步輻射設施是屬於目前世界最先進的第三代,於民國七十七年興建,民國八十二年開始運作。由於同步輻射是目前被公認最佳的電磁波,波長涵蓋廣,準直性佳,可用來從事物理、化學、生物、醫學、電子及材料科學的研究,故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的成立實有助我國科技水準的提昇。


牢籠

ㄌㄠˊ ㄌㄨㄥˊ, 1.關鳥獸動物的器具。也作「勞龍」。

2.引申為涵蓋、包括。《文選.左思.魏都賦》:「經始之制,牢籠百王。」唐.柳宗元〈愚溪詩序〉:「予雖不合於俗,亦頗以文墨自慰,漱滌萬物,牢籠百態,而無所避之。」也作「勞籠」。

3.比喻束縛、控制。如:「他不為舊禮教所牢籠。」

4.騙人的圈套。元.王曄《桃花女.第四折》:「怎知你逞盡頑凶,設就牢籠。」《醒世恆言.卷三六.蔡瑞虹忍辱報仇》:「牢籠巧設美人局,美人原不是心腹。」

5.籠絡。《三國演義.第三二回》:「今又封賞呂曠、呂翔,帶去軍中,此乃牢籠河北人心。」

6.掩蓋、蓋過。《周書.卷四一.庾信傳》:「唯王?、庾信奇才秀出,牢籠於一代。」


勞籠

ㄌㄠˊ ㄌㄨㄥˊ, 1.關鳥獸動物的器具。也作「牢籠」。

2.引申為包羅、涵蓋。《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四三出》:「苦天天!幾年來勞籠著萬千,尋思自埋冤。」也作「牢籠」。

3.陷入圈套。《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一出》:「暗去梅香首級,潛奔它處,夫主勞籠。陷兄弟必貴,盆吊死郊中。」


概而不論

ㄍㄞˋ ㄦˊ ㄅㄨˋ ㄌㄨㄣˋ
籠統涵蓋,不加以細分,含有約略之意。如:「他是個粗枝大葉型的人,尤其是對數字方面的問題,常是概而不論。」


環境科學

ㄏㄨㄢˊ ㄐㄧㄥˋ ㄎㄜ ㄒㄩㄝˊ
研究領域涵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社會學、經濟學和法學等層面,並以減少與控制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的汙染和惡化為主要任務的綜合性科學。


全面

ㄑㄩㄢˊ ㄇㄧㄢˋ
涵蓋全體的各個層面。如:「冬令救濟的募捐活動已全面展開。」


智力測驗

ㄓˋ ㄌㄧˋ ㄘㄜˋ ㄧㄢˋ
一種測量智力高下的測驗。為西元一九○六年法國人皮奈(Alfred Binet)及西門(Theodore Simon) 二氏所發明。測驗內容包括語文測驗及作業測驗等二部分,涵蓋常識、字彙、閱讀理解、圖形拼合、空間概念等。


人事管理

ㄖㄣˊ ㄕˋ ㄍㄨㄢˇ ㄌㄧˇ
人事政策的具體執行與實際運作。多為程序性及技術層面的人事業務,其所涵蓋的層級較人事行政為低。此外,一般私人企業的人事業務處理,亦可稱為「人事管理」。


慈濟功德會

ㄘˊ ㄐㄧˋ ㄍㄨㄥ ㄉㄜˊ ㄏㄨㄟˋ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的簡稱。由證嚴法師於民國五十五年創設。主要的理想是以慈悲喜捨之心,起救苦救難之行,與樂拔苦,並以「誠、正、信、實」的精神,廣邀天下善士,同耕一方福田。工作目標涵蓋慈善、醫療、教育、文化等四大項目。


搜索半徑

ㄙㄡ ㄙㄨㄛˇ ㄅㄢˋ ㄐㄧㄥˋ
軍事上指:(1) 決定搜索區域而作距離的度置。係以任一特定時間、搜索目標最可能存在的位置為原點,而以有關位置偏差的總和加以保證、完全涵蓋該區的安全因素作為其長度。(2) 電子反制措施裝備,能發現發訊機發射的最大距離。距離將隨收訊天線的高度成正比增加。


三才圖會

ㄙㄢ ㄘㄞˊ ㄊㄨˊ ㄏㄨㄟˋ
書名。明王圻與其子王思義共同編撰,一○六卷,十四門。全書以圖畫為主,附加說明文字。內容取材廣泛,涵蓋天文、地理與人事,故稱為「三才」,因為是圖表、圖譜和圖像的總會,故稱為「圖會」。書完成於明神宗萬曆三十五年(西元1607年),萬曆三十七年(西元1609年)付梓發行。


亞衛一號

ㄧㄚˋ ㄨㄟˋ ㄧ ㄏㄠˋ
在西元一九九○年四月間發射成功的人造衛星。設於香港的亞洲衛星公司,已於一九九一年四月,開始對亞洲地區發射測試訊號,展開試播。亞衛一號共有南、北兩個覆蓋面,提供二十四個頻道,南、北兩個波束涵蓋的區域,約有二十億人口,幾乎是全球人口的二分之一。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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