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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因妙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本門十妙之一。謂佛最初成道時之智慧,修行,階位等妙不思議也。


[佛光大辭典]

為天台智顗大師解釋妙法蓮華經經題「妙」字時所立本門十妙之第一。謂如來最初成道時之智慧、修行、階位等微妙不可思議;即本時之智妙、本時之行妙、本時之位妙。係明示久遠本佛於本時之因行。〔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法華玄義卷七上〕(參閱「十妙」436) p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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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十妙

乃指十種超勝之不可思議而言。智顗解釋「妙法蓮華經」(法華經)經題中最初之「妙」字,謂之包含十義,而分別說迹門十妙、本門十妙、觀心十妙。此說見於法華玄義卷二上、卷七上等。門之十妙屬於法華經前半十四品,係基於方便品的諸法實相之意,而謂藏、通、別之三教與菩薩等之九界為權(方便之法)。與圓教、佛界等之實相對比,權是粗、實是妙(超殊勝)。若自開除執權之心,以表顯實相之意義而言,則權即實、實即權。法華一乘圓教是權實共妙之絕待妙;法華之妙與法華以前諸經之粗相較,為相待之妙,若泯絕相待之言語思慮,則為絕待之妙。又本門之十妙屬於法華經後半十四品,係依據壽量品中開迹顯本之義,以明久遠本佛之妙。觀心之十妙則是觀照實踐法華經本迹二門所說之真理。又本迹二門之十妙各具心法妙、佛法妙、眾生法妙之三法妙,及相待妙、絕待妙之二妙,合為一百二十重。若本迹相對比,則迹是權、粗,本是實、妙。茲略述迹門、本門、觀心之十妙如下:

(一)迹門十妙,即:(1)境妙,智的對象之境為妙。(2)智妙,觀照之智慧為妙。(3)行妙,實踐覺悟之行為(所修之行)為妙。(4)位妙,實踐階段之階位為妙。(5)三法妙,真性、觀照、資成之三軌為妙。即對境、智、行三妙之果而言,此為三法妙,準此加以類推,三道、三識、三佛性等十種三法亦為妙。(6)感應妙,眾生之根機與佛之應現。即導者與被導者之作用為妙。(7)神通妙,佛之身業為妙。(8)說法妙,佛之口業為妙。(9)眷屬妙,親近佛陀,受其利益者為妙。(10)利益妙,又作功德利益妙。受益之效果為妙。以上十妙復分為自行(自求菩提之實踐)與化他(教導他人)兩種,(1)至(4)是自行之因,(5)是自行之果,(6)至(8)是化他之能化(導手),(9)、(10)是化他之所化(被導之手)。

(二)本門十妙,分別為:(1)本因妙,從本佛之因而言,其修行之因為妙。(2)本果妙,依其因而得本佛之果為妙。(3)本國土妙,本佛所在之國土為妙。(4)本感應妙,本佛以悟智救度眾生之作用,與被救者之根機相應,故說妙。(5)本神通妙,本佛悟道之初,為救度眾生而示現之神通為妙。(6)本說法妙,本佛悟道最初之說法為妙。(7)本眷屬妙,最初依本佛被教化者為妙。(8)本涅槃妙,本佛之涅槃常住,本來具足,異於為教化人而示現之涅槃。(9)本壽命妙,本佛能自在地示現長短不同之壽命,其壽命為妙。(10)本利益妙,謂本佛給予之利益為妙。以上十妙復分為自行與化他二種:(1)是自行之因,(2)、(3)、(8)、(9)是自行之果,(4)、(5)、(6)是化他之能化,(7)、(10)是化他之所化。迹門之目的乃在斷迷妄、悟中道,故詳說自行之因;對此,本門係表佛是久遠佛,乃菩薩漸增長中道智慧,漸次減少變易生死,故詳說自行之果。如此本迹互異,但其不思議之境界則無差別。

(三)關於觀心十妙,雖在法華玄義中無詳說,但可由湛然之十不二門之說理解之。〔法華玄義釋籤卷二上至卷七下、法華經綸貫、法華十門觀心十妙釋〕(參閱「十不二門」374) p436


本十妙

指本門十妙與迹門十妙。不可思議謂之妙,即指實相之理。天台大師智顗在法華玄義中,解釋「妙法蓮華經」經題之「妙」字時,立有本迹十妙,總論法華經所說因果、自他等具有十妙。法華經迹門十四品中,由方便品立:境妙、智妙、行妙、位妙、三法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功德利益妙等迹門十妙,而對爾前諸經(佛陀說法華以前諸經)之十粗,詳論法華所說之境、智等悉絕妙不可思議。

在本門十四品中,由如來壽量品立:本因妙、本果妙、本國土妙、本感應妙、本神通妙、本說法妙、本眷屬妙、本涅槃妙、本壽命妙、本利益妙等本門十妙,對迹門之十粗詳細說明本門之因果等皆絕妙不可思議。〔法華玄義卷二、卷七〕(參閱「十妙」436、「本迹二門」1965) p1967


開廢會

指法華經之「本迹二門」開會之三義。此係天台宗對於法華經所作判釋之語。乃天台大師智顗就佛陀之「教說」及「佛身」問題,於論及「真實」與「方便」之關係時所歸結之三種概念。法華經前十四品迹門,闡明開權顯實、廢權立實、會三歸一之旨,以釋說一切一佛乘之理;後十四品本門,闡明開迹顯本、廢迹顯本、會迹歸本之旨,以釋說久遠本佛之事。開,開除,意為除權教、迹門;廢,廢捨,意為捨權教、迹門;會,會入,意指融會權教及迹門諸行,使之歸入實教及本門。

上記之開權顯實、開迹顯本係就教法之體而言,廢權立實、廢迹顯本係就化導之用而言,會三歸一、會迹顯本則就所修之行而論。法華經之前半部針對教法,說明權教(指法華經以前諸經所說之方便教)與真實教(指法華經)之關係。約「教」之本體而言開權顯實;即對於實教(法華經)而言,權教乃方便教,開除權教之執著即可現出真實教法。約引導眾生之方便而言廢權立實;既以開除權教之執著即可進入真實,則無權教之必要,故稱廢權立實。由實踐修行方面而言會三歸一;即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皆可會入一乘而成佛。法華本門針對佛身,亦可以開迹顯本、廢迹顯本、會迹歸本來闡明權實一體之妙法。

又法華經玄義卷九下,為闡釋法華經之力用,於本迹二門各立十重,迹門十重,即:破三顯一、廢三顯一、開三顯一、會三顯一、住一顯一、住三顯一、住非三非一顯一、覆三顯一、住三用一、住一用三。此十重亦可與迹門十妙(智、說法、境、行、乘、感應、神通、位、眷屬、利益)相配當。本門十重,即:破迹顯本、廢迹顯本、開迹顯本、會迹顯本、住本顯本、住迹顯本、住非迹非本顯本、覆迹顯本、住迹用本、住本用迹。此十重亦可與本門十妙(本因妙、說法妙、本果妙、本國土妙、本感應妙、本神通妙、本壽命妙、本眷屬妙、本涅槃妙、本利益妙)相配當。此外,本迹二門之十重亦可與四悉檀(為人悉檀、對治悉檀、世界悉檀、第一義悉檀)相配當。其配當之情形均詳載於法華經玄義。

天台宗並為開顯法華之旨,就法華經之經題蓮華各立本門、迹門三喻,以蓮華之花、果同時,喻權實一體之妙法,稱為蓮華三喻。

若就開、廢之關係,以言蓮華三喻,花開則將結實,此稱開;花落果實則熟,此稱廢;如此以開為先,廢為後。若立於理之觀點而言,權即實,故開廢乃同時存在,此即為開廢俱時。〔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卷四法師品、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卷七下、法華玄義釋籤卷一、法華經義記卷一至卷三、法華文句卷三上、卷三下、卷四上、卷四下、法華玄論卷二、卷四、卷五〕(參閱「本迹二門」1965、「開廢俱時」5311、「蓮華三喻」6148) p531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法華玄義

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具名《妙法蓮華經玄義》,又稱《法華經玄義》,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三冊。這是天台宗詳釋《妙法蓮華經》題名的主要著述,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開祖智顗立五重玄義解釋《妙法蓮華經》的標題,開說一經的要旨,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智顗開說《法華經》的要旨有兩次︰第一次是陳廢帝光大元年(567),在金陵瓦官寺;第二次是隋文帝開皇十三年(593),在荊州玉泉寺。現行的《法華玄義》,是第二次講說的記錄。

本書詳說《法華經》的義旨,並且闡明《法華》開顯法門的純圓獨妙,以確定《法華經》在佛一代所說諸經中的位置。

本書的組織,是以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重玄義為骨幹,更在前面作七番共解。七番是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七科,通解五重玄義。然後就五重玄義的每一重又各各詳細分別解釋。

七番共解的第一番標章,內分列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章的名稱及其要略;第二番引證,授引佛語來證拂立五章的根據;第三番生起,闡明五章前後生起從粗到細的次第;第四番開合,五章通釋《法華》一經,為令易於了解,而作五種、十種及譬喻等三種開合解釋;第五番料簡,問答料簡有關五章的異議;第六番觀心,令從標章到料簡一一都入觀心一門;第七番會異,會釋五章與四悉檀的同異。

正說五重玄義的第一重釋名,其中又分作四段︰(1)判經名的通別,「妙法蓮華」是別名,「經」是通名。(2)定妙法的先後,標題為便於稱名,所以先妙後法,解釋為便於析義,所以先法後妙。(3)出舊解,略舉道場觀、會稽基、北地師、光宅雲四家的舊解。(4)正解「妙法蓮華」經名。「法」即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亦即宇宙萬法,把它概括作眾生法、佛法、心法三種,而依《法華經》圓融三諦的義旨,說這三種法融妙不可思議、無差別。「妙」有相待、絕待二種︰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相待妙,例如半字和滿字相對待,半字是粗、滿字是妙,常無常、大小亦然;不因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絕待妙,例如法界是一個整體,不再有其他的法可以和它互相形比,無可對待而稱為妙。眾生法、佛法、心法,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所以稱為妙。更開迹門(如來從久遠之本,以垂近成之迹)、本門(如來開近成之迹,以顯久遠之本)兩種十妙,這兩種也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迹門十妙是︰

(1)境妙︰是說如下的智妙所觀照的宇宙一切萬法,智顗把它概括作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七科。十如等境都是圓融不可思議的妙法,只有佛才能夠窮盡,是諸佛所師,所以稱為境妙。

(2)智妙︰是說照了十如等境妙的觀智,有一世智乃至二十妙覺智等,境既然妙,智自然也和它相稱,境智不可思議,所以稱為智妙。

(3)行妙︰是說用智妙觀察境妙的修行,有一行三昧、止觀、聞思修或戒定慧、四念處、五門禪、六波羅蜜、七善法、八正道、九種大禪、十境或十乘觀法等,行行融通,一行即一切行,由於智妙,行也隨著圓妙不可思議,所以稱為行妙。

(4)位妙︰是說修行所歷的階位,有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是妙行所契,所以稱為位妙。

(5)三法妙︰是說妙位所住的真性、觀照、資成三法,也就是三軌(三種軌範)︰真性軌是說在果位的境妙,即真實的法體;觀照軌是說在果位的智妙,即破惑顯理的智用;資成軌是說在果位的行妙,即彼此相依起用的萬行。名字雖然有三種,只是一個大乘法。前面所闡征諸諦即是真性軌的相貌,諸智即是觀照軌的相貌,諸行即是資成軌的相貌;而前面所闡征

諸位,只是修行此三法所證果。宇宙的法法都妙,並非只此三法,一切三法亦復如是,三軌、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等,彼此同一意義,自它類通,所以稱為三法妙。

(6)感應妙︰是說具備上述的四妙與三法,成就因圓果滿的佛身,寂而常照,眾生能以圓機相感,即以妙應相應,如同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而一月普遍影現在眾水當中,不可思議。

(7)神通妙︰是說佛為化益眾生,示現藥樹王身如意珠王身等身輪,毒鼓天鼓等口輪,隨自意隨他意等心輪,善權方便,稱道機宜,轉變自在,不可思議。

(8)說法妙︰是說如理圓說十二部法,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能詮的言教、所詮的義理都甚深微妙不可思議。

(9)眷屬妙︰是說佛出世時,十方諸大菩薩,或以神通來生,或以宿願來生,或以應現來生,輔佛行化,如同世間眷屬,天性親愛,更相臣順。

(10)利益妙︰是說諸佛所作感應、神通、說法三妙都不唐捐,沾溉地上清涼益、小草益、中草益、上草益、小樹益、大樹益、最實事益等七種利益。如同雲行雨施,草木各得生長。

以上是迹門十妙。本門十妙是︰

(1)本因妙︰是說甚大久遠的疇昔,釋迦牟尼佛本初在因位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時所修的妙因。

(2)本果妙︰是說本初所行圓妙之因,初證得究竟常樂我淨的妙果。

(3)本國土妙︰是說本佛所住的淨妙國土。

(4)本感應妙︰是說既已成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王三昧,一一三昧中皆有慈悲誓願冥熏法界,機感妙應,寂而能照。

(5)本神通妙︰是說昔時所得的無記化化禪(任遠成就,不須作意,化復能化)和本初在因地時的各種慈悲相合,現希有事,啟發最初可度的眾生。

(6)本說法妙︰是說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所說醍醐妙法,令諸菩薩發大道心,至今皆住不退。

(7)本眷屬妙︰是說迹化的眷屬,其實是過去久遠本地本佛的內眷屬。

(8)本涅槃妙︰是說迹化的涅槃,是常住本寂的涅槃垂迹。

(9)本壽命妙︰是說本地本佛的壽命,劫數長遠,不可思議,和迹化的壽命有長短遠近不同。

(10)本利益妙︰是說遠從本地成道以來,八番十番饒益本時的業、願、通、應等眷屬,皆令得到利樂。

以上解釋妙法,以下解釋蓮華,妙法深意,藉「蓮華」的譬喻來加以顯示。蓮華具有六義,即以譬喻佛法界的迹本兩門︰(1)為蓮故華,譬喻為實施權。(2)華開蓮現,譬喻開權顯實。(3)華落蓮成,譬喻廢權立實。這三種譬喻迹門從初方便引入大乘,終竟圓滿,稱為迹門三喻。(4)華必有蓮,譬喻從本垂迹。(5)華開蓮現,譬喻開迹顯本。(6)華落蓮成,譬喻廢迹顯本。這三種譬喻本門始從初開終至本地,稱為本門三喻。又蓮華還譬喻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等法。「經」是梵語「修多羅」的意譯,古來有翻譯的,有不翻的,今和合兩家,分列五義︰明有翻、明無翻、和融有無、餒明經、觀心明經。

第二重辨體,分作七段︰正顯經體、廣簡偽、一法異名、入體之門、遍為眾經體、遍為諸行體、遍為一切法體。其中正顯此經以一實相印(宇宙萬法當體即是實相的妙體)為體。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佛性、如來藏、中道、第一義諦等,都是實相的異名。眾經、諸行、一切法都以實相為體,而入體相之門是教行。

第三重明宗,分作五段︰簡宗體、正明宗、眾經同異、明粗妙、結因果。其中正明此經是以佛自行因果為宗,或以合師弟因果為宗。

第四重論用,分作五段︰明力用、明同異、明歷別、對四悉檀、悉檀同異。其中正明此經是以斷疑生信為用,即用佛菩提的權實二智,在迹門中斷三乘的權疑,生一乘的實信;在本門中,斷菩薩執著方便近迹的權疑,令生本地久遠實成深遠不可思議的實信。

第五重判教,分作五段︰大意、出異、昆、去取、判教。其中先批判「南三北七」的舊說,次立「五時八教」的教判,而判《法華經》為超越八教純圓獨妙,並以涅槃五味中的醍醐為譬。

本書末尾附有〈記者私錄異同〉一篇,是灌頂記錄智顗所說後的附記,其中分為雜記異聞與推尊師說二段。雜記異聞中又分為四︰(1)闡明《般若》與《法華》的同異,(2)闡明經論中諸藏的離合,(3)闡明四教名義的依據,(4)批判古時「七階五時」教判的穿鑿。

本書的註釋,有唐‧湛然《法華玄義釋籤》二十卷,(編按︰1990年台灣有包含《玄義》全文的新式標點本。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出版。)宋‧法照《法華經玄義讀教記》五卷,宋‧從義《法華玄義補注》三卷。本書的節本,有明‧傳燈《法華經玄義輯略》一卷,智旭《法華經玄義節要》二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唐‧湛然《法華經玄義科文》五卷,宋‧善月《法華大部妙玄格言》二卷,有嚴《法華經玄籤備檢》四卷,智銓《法華經玄籤證釋》十卷,清‧靈耀《法華經釋籤緣起序指明》一卷。

本書雖是解釋經題,內容卻是判釋佛一代時教,也可說是天台宗對於全佛教的概論,可稱為以往中國佛教學人卓越的佛教研究成果。(黃懺華)

〔參考資料〕 慧嶽《天台教學史》;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學概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5});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


創價學會

日本日蓮宗系新興教派之一。全稱「日蓮正宗創價學會」。1930年,由牧口常三郎與戶田城聖創立於東京,原名「創價教育學會」。會員以小學教員為主。牧口常三郎為第一任會長。由於牧口與戶田都是日蓮正宗的信徒,因此,該會乃演成附屬於日蓮正宗的在家信徒團體。其教義除依循日蓮正宗的教義外,更以牧口《價值論》與戶田《生命論》為依據,主張人生的目的在於追求幸福,而幸福則在於創造利、善、美的價值。謂信仰日蓮正宗,不祇可以成佛,而且可以改變命運,得到現世的幸福。

1943年,牧口與戶田因拒絕參拜天照大神與接受神符,而被日本政府以「違反治安維持法及不敬罪」,逮捕入獄。牧口死於獄中,戶田於1945年出獄,為第二任會長。他以「折伏」行動與「座談會」為中心,使該會再度復興,並改名為「創價學會」。1952年,從日蓮正宗附屬的在家信徒團體正式向政府申請成為獨立的日蓮宗系新興宗教團體。

戶田之後,池田大作於1960年成為第三代會長,使該會的發展有一日千里之勢,在信徒人數、聲望方面,都有很大突破,並組織公明黨(日本第三大政黨),作為在野黨之一。1979年,池田退位任名譽會長,遊走世界各國,北條浩任第四代會長。目前,該會則由第五代會長秋谷榮之助主持。發行刊物有《大白蓮華》、《聖教新聞》、《聖教ゲラフ》等。近數十年來,發展迅速,已將日蓮正宗的本門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傳播到世界各國,並在富士山建立「本門戒壇」,對日蓮提倡的「王佛冥合」,也以創立公明黨來象徵,並擬藉《立正安國論》來實現法華救世的理想。

在國外傳教方面,1975年「世界日蓮正宗創價學會」(簡稱SGI)創始,首任會長由池田大作擔任。海外信徒數量,依1987年的記錄約有一二七萬人,會員所佔國別有一一五國。海外刊物方面,美國、巴西、祕魯、義大利、台灣等地共有三十個地區左右發行當地語文的學會刊物。在台灣,該會已正式向內政部登記為宗教教團。總部設在台北,並有若干分支道場及《福運》雜誌。

◎附︰藍吉富〈日本日蓮系新興宗教應用傳統佛法的態度與方式〉(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日蓮宗的創始者日蓮逝世之後不久,門下六大弟子(日昭、日朗、日興、日向、日頂、日持等「六老僧」)就有不合的迹象。此後,日蓮宗乃分裂成甚多流派。其中,六老僧中之日興一系所綿延下來的一派,被稱為「富士門流」。此流又分二系,其中以大石寺為總本山的一系被稱為「日蓮正宗」。這一派在教義上的主要特徵是︰認為《法華經》是本門勝於迹門的「脫益」(解脫成佛)之教;宗祖日蓮的遺文是末法時代為眾生種下成佛種子的法門;日蓮是「本因妙」之「本佛」,也是末法時代的教主;在日蓮宗的傳承上,日興是直接得到日蓮付囑的血脈傳承等等。日蓮正宗這種對日蓮教法的詮釋體系,就是創價學會在教義上的依據。

綜觀創價學會對傳統佛法的應用特色,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點︰

(1)教義依據︰依循日蓮正宗的教義體系,排斥日蓮系統以外的其他佛法;對日蓮極端尊崇,尊敬的程度甚至於超過釋尊。該宗主要的教義根據是日蓮所撰的《御書》,以及日蓮對《法華經》的詮釋。此外,《御義口傳》(日蓮講、日興記)、《六卷抄》(日寬著)等書也都被奉為要典。其中,《六卷抄》是日蓮正宗之富士大石寺系統的重要學者日寬(1665~1726)的名著,也是創價學會所重視的。在數以千計的佛典中,只選擇《法華經》(主要是〈方便品〉與〈壽量品〉)與日蓮系的幾部要籍做為本宗的理論依據,雖然可能揚棄掉很多珍貴的佛教義理,但卻也減少在教義上產生自我矛盾的可能性,並且可以專注而有力地闡揚本宗的法門。

(2)糅合世俗思想︰牧口常三郎的《價值論》與戶田城聖的《生命論》,是創價學會在佛法以外的主要現代思想依據。牧口的《價值論》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幸福的追求,幸福的追求就是價值的創造。該書強調的是「美、利、善」這三種現世價值。戶田的《生命論》也引用天台的「一念三千」等義理來論述生命的幸福之道。這兩種思想與日蓮正宗的思想相結合,使這一宗教教團強化了宗教目標上的現世利益觀念。該會強調,信仰日蓮正宗不祇會成佛,而且會改善命運,會得到現世效益。

日蓮本人的思想,雖然也贊成個人信仰可能獲得現世效益,但是他一生的精力,主要是著重在宣揚「法華信仰」的至高無上價值,以及對日本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至於創價學會,除了繼承日蓮這種理念之外,並且不斷宣揚信徒入信以後的現實效益(該會在台灣分會的代表刊物,也以甚具現世效益的「福運」二字為名)。由此可見牧口與戶田的思想對該會的影響。

(3)日蓮教法的實踐︰做為一個現代教派,創價學會的最主要特色,是積極不懈地實踐日蓮所提示的理念。換句話說,創價學會所扮演的歷史角色,是日蓮之宗教理想的現代實踐者。該會在數十年來將「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唱題聲浪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國,並且在富士山建立「本門戒壇」,以實現日蓮的未竟之志。對日蓮提倡的「王佛冥合」(即佛法與王法的融合),該會也創立了日本的第三大政黨(公明黨)來象徵該會的佛法與王法的冥合。並擬藉以「立正安國」,進而實現法華救世的理想。至於日蓮所強調的「折伏」傳教方式,該會更是重視。曾不斷地以種種策略企劃出「折伏大行進」的大規模的活動,以擴張該會勢力。

如果用日蓮的五項特質來衡量,創價學會確可以說是日蓮思想的忠實繼承者。該會的表現,不祇可視為日蓮理念的現代版,而且在傳教風格與態度方面,都與日蓮甚為相似。

(1)對於「法華至上」的思想,該會無條件地信受奉行;對於日蓮的「五綱三祕」之說,該會也奉為圭臬。

(2)重視「事門」更甚於「理門」,強調實踐而排斥清談式的佛教玄理,也是該會與日蓮之一貫相承的精神。

(3)對於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的簡易法門,該會也大力推展。

(4)在「法華救國」的理念與參與國事的雄心方面,從該會的附屬組織公明黨的成立,以及該會靈魂人物池田大作(第三任會長)遊走世界各國、結交各國政要等事,都可以看出該會的努力與成果,比日蓮有過之而無不及。

(5)在傳教態度與方式方面,該會也以強烈的排他性來面對其他宗派。如日蓮一樣,含有強烈戰鬥意識的傳教方式──「折伏」,也一直是該會所應用的方法。該會在1951年編輯一部專門折伏、攻擊其他宗教的書︰《折伏教典》,是該會攻擊其他宗教與教派的實用教科書。這部書被日本人稱為「創價學會的步兵操典」。可見該會的排他性及戰鬥性確實符合日蓮的風格。

由此可知,除了創價學會之在家性格與日蓮的出家性格不同之外。該會的發展,可以說是日蓮教法在現代世界的再現。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教派能對日蓮的教法有如此大幅度的推廣。

〔參考資料〕 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新宗教事典》(弘文堂);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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