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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供宿

(儀式)供養尊宿也。性靈集十曰:「禮著鄉飲,經稱供宿。」月燈三昧經六曰:「當問其夏,若是尊宿者,應供養恭敬頭面接足禮。」


勝士

(雜語)持戒者之尊稱。釋氏要覽上曰:「月燈三昧經云:能淨持戒名勝士。」


夏臘

(術語)又曰夏,法。比丘之年歲也。比丘每歲為九旬之安居,由其安居之數,以算法齡,稱曰法幾歲,故安居中與安居竟之日,猶如世俗之舊臘與歲首。此所以用夏臘之字也。以此夏臘之多少而定僧中之長幼。月燈三昧經六曰:「當問其夏臘。」僧史略下曰:「經律中以七月十六日是比丘五分法身生來之歲首,則七月十五日是臘除也。比丘出俗,不以俗年為計,乃數夏臘耳。經律又謂十五日為佛臘日也。」蔡邕獨斷曰:「臘者歲之終也。」賈島詩曰:「夏臘今應三十餘。」


月光童子

(人名)又曰月光兒。其父德護為摩揭陀國王舍城之長者,不信佛,聽六師之言,作火坑欲害佛,其子月光童子諫止之,亦不聽。後見佛到,火坑變而為涼池,心大悔責。歸佛,得須陀洹果。佛與月光童子以成佛之記。且說佛滅後當作支那國王,興隆三寶。德護長者經下曰:「又此童子,我涅槃後,於未來世,護持我法。(中略)於當來世佛法末時,于閻浮提支那國內,作大國王,名曰大行,能令支那國內一切眾生信於佛法種諸善根。時大行王,以大信心大威德力,供養我,於爾數年,我當至沙勒國,從爾次第至支那國。」(歷代三寶紀十二又引此經)。佛說申日經曰:「佛告阿難:我般涅槃千歲已後,經法且欲斷絕。月光童子,當出於秦國作聖君,受我經法,興隆道化。秦土及諸邊國鄯善、烏萇、歸茲、疏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普作比丘。」此童子為月燈三昧經之對告眾。其異譯月明菩薩經稱為月明童男。寶雨經一曰:「爾時東方有一天子,名曰月光,乘五色雲,來詣佛所。右遶三匝,頂禮佛足,退坐一面。佛告天曰:汝光明甚為希有。(中略)由汝曾種無量善根因緣,今得如是光明照曜,天子!以是緣故,我涅槃後,最後時分,第四五百年中,法欲滅時,汝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摩訶支那國,位居阿鞞跋致,實是菩薩故,現女身為自在主。經於多歲,正法治化,養育眾生,猶如赤子,令修十善。能於我法廣大住持,建立塔寺,又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供養沙門,於一切時常修梵行,名曰月淨光。」


月明菩薩經

(經名)佛說月明童子經。一卷,吳支謙譯。此經為月燈三昧經之一分。佛對月明童男(即月光童子)說法財二施,及過去之智止太子以身肉療比丘之病。月燈經以之作智意女。


月燈三昧

(術語)佛,對月光童子說一切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之法門。因童子之名,稱為月燈三昧。即月燈三昧經之所說。


禪定十種利益

(名數)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故獲此十種之利益:一,安住儀式。菩薩習諸禪定必須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而行之,即久,則諸根寂靜,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是為安住儀式。二,行慈境界。菩薩習諸禪定,常存慈愛之心,無傷殺之念,於諸眾生,悉使安穩,是為行慈境界。三,無煩惱。菩薩習諸禪定,諸根寂靜,則貪瞋凝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是為無煩惱。四,守護諸根。菩薩習諸禪定,定常當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是為守護諸根。五,無食喜樂。菩薩習諸禪定,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亦自然欣豫。是為無食喜樂,六,遠離愛欲。菩薩修習禪定。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是為遠離愛欲。七,修禪不空。菩薩習諸禪定,雖獲諸禪之功德,證真空之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是為修禪不空。八,解脫魔。菩薩習諸禪定,則能遠離生死一切之魔網,悉皆不能纏縛,是為解脫魔。九,安住佛境。菩薩習諸禪定,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是為安住佛境。十,解脫成熟。菩薩習諸禪定,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是為解脫成熟。見月燈三昧經七。


[佛光大辭典]
一切捨不取施想

般若十種利益之一。謂菩薩修行般若,照了萬法俱寂,是故雖行布施,而無能施之想,不著所施之物,不見受施之人。〔月燈三昧經卷六〕 p14


十利

(一)指散見於諸經中之種種十利。例如乞食十利、禪定十利、粥有十利、精進十利、般若十利、多聞十利、布施十利、持戒十利、慈忍十利等。〔月燈三昧經卷七、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九〕(參閱「乞食十利」725、「多聞」2330、「持戒」3816、「般若十利」4302、「粥有十利」5179、「慈忍」5800、「精進十種利益」5884、「禪定十種利益」6463)

(二)佛陀制戒之十個理由。即:(一)攝僧,(二)極好攝,(三)僧安樂住,(四)折伏高心人,(五)有慚愧者得安樂,(六)不信者得淨信,(七)已信者增長信,(八)遮今世惱漏,(九)斷後世惡,(十)梵行久住。〔十誦律卷一〕

(三)十一面神咒經所載,即受持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之十種利益。即:(一)身常無病。(二)恆為十方諸佛憶念。(三)一切財物、衣服、飲食自然充足,恆無缺乏。(四)能破一切怨敵。(五)能使一切眾生皆生慈心。(六)一切蠱毒、熱病無能侵害。(七)一切刀杖不能為害。(八)一切水難不能漂溺。(九)一切火難不能焚燒。(十)不受一切橫死。 p435


三法忍

梵語 tisrah ksāntayah。又作三忍。謂悟解三種法理且認證之。「忍」,體悟、認識事理而心安之意。(一)音響忍、柔順忍、無生法忍。(一)音響忍(梵 ghosānugama-dharma-ksānti),又作隨順音聲忍、生忍。指聽聞教法而得心安。係在十信位者,尋聲而悟解,故稱音響忍。(二)柔順忍(梵 anulomikī-dharma-ksānti),又作思惟柔順忍、柔順法忍。乃隨順真理,賴一己之思考而得悟。係三賢位者,伏其業惑,令六塵無性不生,故稱柔順忍。(三)無生法忍(梵 anutpattika-dharma-ksānti,又作修習無生忍、無生忍。謂契合真理。即七地以上者,離一切相而證悟實相。

又唐代僧玄一於無量壽經記卷上,以三忍配三慧:(一)聞慧,謂近從音教而有音響忍。(二)思慧,謂隨分調心而有柔順忍。(三)修慧,謂觀證無生之理而有無生忍。

又日僧了惠於無量壽經鈔卷五引述新羅僧義寂之解釋,即:(一)音響忍,謂若聞真實之法不驚不怖不畏、信解受持、愛樂順入、修習安住,是為第一之隨順音響忍,稱為音響忍。此係於十忍品中之解釋。(二)菩薩隨順寂靜觀一切法,平等正念而不違逆諸法,以隨順深入一切諸法,以清淨之直心分別諸法,修平等觀而深入具足,是為第二之順忍,稱為隨順忍。(三)菩薩不見有法之生,不見有法之滅;若不生則不滅,不滅則無盡,無盡則離垢,離垢則無壞,無壞則不動,不動則寂滅,是為第三之無生法忍。〔無量壽經卷上、坐禪三昧經卷下、月燈三昧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無量壽經鈔卷四〕

(二)見阿彌陀佛之淨土而心生歡喜,得喜忍、悟忍、信忍等無生忍。此蓋以觀想勇猛專精,見淨土莊嚴,心生歡喜而得無生忍時,就其喜、悟、信等三種心態而分者。然此種無生忍究係觀佛而得,或由信心而得,則眾說紛紜。〔觀經序分義〕

(三)忍辱波羅蜜之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一)耐怨害忍,人以怨憎毒害加於我,而能安心忍耐無反報之心。(二)安受苦忍,疾病水火刀杖眾苦所逼,能安心忍受,恬然不動。(三)諦察法忍,審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華嚴大疏鈔卷五〕(參閱「」2889) p571


三昧

(一)梵語 samādhi 之音譯,巴利語同。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等。即將心定於一處(或一境)的一種安定狀態。又一般俗語形容妙處、極致、蘊奧、訣竅等之時,皆以「三昧」稱之,蓋即套用佛教用語而轉意者,然已與原義迥然有別。

於佛典中,samādhi 譯為等持時,「等」乃指離開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得平等安詳,「持」則指將心專止於一境之意,此即為將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之狀態,稱為心一境性。俱舍宗視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認為是五別境之一,且兩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但經部與成實宗則認為心所並無別體。

一般修行大都止心一處,不令散亂,而保持安靜,此一狀態稱為三昧。達三昧之狀態時,即起正智慧而開悟真理,故以此三昧修行而達到佛之聖境者,則稱三昧發得或發定。舊譯常將三摩地(梵 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底(梵 samāpatti,等至、正受、正定、現前)及三摩呬多(梵 samāhita,等引、勝定)混同,而一概譯為三昧。實際上,三昧應指三摩地而言。

有部認為凡是一切心共同之精神作用(即大地法),共通於定、散及善、惡、無記之三性,而僅限於一切有心位(不通於無心定)不亂心,且對一境地有集中之作用者,即稱三摩地。對此,三摩鉢底與三摩呬多則通於有心、無心,而僅局限於定(包含有心定、無心定而不通於散定)。

俱舍論卷二十八謂,就所依止之定(等至)有四靜慮(四禪)、四無色定、八等至、三等持之別。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乃以善等持(三摩地、三昧)為體;又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之根本等至(三摩鉢底)有八種,故稱八等至;三等持(三三昧)即: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等三種。此外亦指空、無相、無願,或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之三重等持(三重三昧)而言。

二種三昧之中,第一種係以尋(尋求推度之粗雜的精神作用)與伺(伺察思惟之深細的精神作用)之有無,而分為:(一)初靜慮(初禪)與未至定。此屬有尋有伺三摩地。又作有覺有觀三昧。(二)中間靜慮(中間定),屬無尋唯伺三摩地。又作無覺有觀三昧。(三)第二靜慮(第二禪)之近分以上屬無尋無伺三摩地。又作無覺無觀三昧。第二種則指觀「人、法」皆空之三昧,稱為空三昧。捨離差別相之三昧,稱為無相三昧;捨離願求之思之三昧,則稱為無願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等。

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三昧乃四禪(四靜慮)、八解脫以外之一切定。又謂唯三解脫門(無漏之空、無相、無願三昧)和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稱為三昧。同論又揭示定之範圍較狹,三昧之範圍則較廣,依此,諸佛菩薩所得之定可視為三昧。大乘義章卷十三舉出雜阿毘曇心論卷六、成實論卷十二、十地經論卷五等之說,而述明禪、定、三昧、正受、三摩[足*伐](梵 samāpatti,巴同,等至)、解脫、奢摩他(梵 śamatha,巴 samatha,止)等之差異。依其說法,則狹義之三昧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無量心及其他諸定。

阿含經認為四禪八定之外,另有空、無相、無願等之三三昧(三解脫門)與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而大乘則有數百上千種種三昧之說。大乘經典之名稱,以「三昧」為名者,即有般舟三昧經、首楞嚴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法華三昧經、念佛三昧經、月燈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多種,這些經典對標題所示之「三昧」均有詳細說明。其中,般舟三昧,亦稱諸佛現前三昧與佛立三昧。此外,法華經卷一曾舉出無量義處三昧之名,舊譯華嚴經卷六與卷四十四,有華嚴三昧、海印三昧、師子奮迅三昧之說。大品般若經卷三、卷五,亦有首楞嚴(健行)、寶印、師子遊戲等百八三昧之說。

天台宗在摩訶止觀卷二上舉出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之說;修此四種三昧之道場,稱為四三昧院。此外,成實論卷十二,有一分修三昧(唯修定或慧之一方)、共分修三昧(兼修定、慧之有漏定)、聖正三昧(兼修定、慧之無漏定)等三三昧。

南本涅槃經卷十三列出菩薩破除「二十五有」之二十五種三昧之名,法華經卷七之十六三昧,即為法華三昧之異名。又身發火焰之三昧,稱為火界三昧、火定、火光三昧,有火葬屍骸之意。最勝之三昧,則稱王三昧或三昧王三昧。日僧法然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中將念佛稱為王三昧,又瑩山紹瑾撰之坐禪用心記亦將坐禪稱為王三昧。

修三昧之堂,稱三昧堂。依修三昧之種類而分,即有法華三昧堂、常行三昧堂、理趣三昧堂等。〔雜阿含經卷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卷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品般若經卷一、卷二十三、大智度論卷二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集異門足論卷六、佛地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三、圓覺經略疏註卷上、翻譯名義集卷四上〕(參閱「百八三昧」2480、「」3171)

(二)在日本,火葬場、墓地,亦稱為三昧。為祈求死者之冥福,大多在墓旁建立法華三昧堂,並延請僧侶修法華三昧。其法華三昧堂,可簡稱為三昧堂或三昧。 p580


女人禁制

指禁止女人進入道場之規定。乃以女性對修行僧在修行上有所妨礙,故禁其進入道場。諸經中多處記載女人具有三事隔(三從)、五事礙(五障)、五惡等障礙,故規定不得親近女子。我國男眾道場,常有此類禁止僧尼往來、婦女濫進僧房等之規定。日本比叡山、高野山嘗定此制,今則僅大峰山恪守之。〔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超日明三昧經卷下、月燈三昧經卷七、大智度論卷十四〕 p917


月光童子

月光,梵名 Candra-prabha。又作月明童子、月光菩薩、月光兒。為佛世時王舍城長者申日之子。依月光童子經所載,申日聽信不蘭迦葉等六師外道之言,設火坑欲加害於佛,月光童子諫之而不聽。及佛至,火坑忽變作浴池,申日大為驚悔,歸佛開悟,得不退轉法忍。另據申日經所述,佛謂於己般涅槃千歲之後,月光童子當生於秦國(中國)作聖君,持守經法,興隆道化。〔德護長者經卷下、寶雨經卷一、月燈三昧經、月明菩薩經〕 p1463


月燈三昧

佛嘗在王舍城耆闍崛山,對月光童子宣說一切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昧之法門,以月光童子之名,故稱此三昧為月燈三昧。〔月燈三昧經〕(參閱「月燈三昧經」1469) p1469


四教證據

係天台宗為證明所立之化法四教,而引證諸經論時所用之名目。化儀四教(頓、漸、祕密、不定)向為古來諸師所通用,而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則起於天台宗,故須論述其證據。智顗就此事於四教義卷一有所詳示,師謂四教名義之成立,乃依大乘經論之義,而非依其語,如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光明遍照德王菩薩品之四不可說,即說四教之義;法華經藥草喻品之三草二木稟同澤,即說圓教;中論四諦品之因緣四句,亦說四教。法華玄義卷十下亦說四教名義,更舉長阿含卷三遊行經之四大教、月燈三昧經卷五之四修多羅為證。

然法華玄義所述僅為異聞,非天台之正義。又非難者謂,智顗所引用之經無一者有四教之名義,更何況引用阿含之小文以證後三教。蓋智顗以自解佛乘之智見通達佛陀一代之教化,入於法華之妙旨,故所立天台一家之教判雖無經論為證,卻不違經論之義。對所引經論提出非難者,實未了知依義不依語之真意。 p1761


多聞

梵語 bahu-śruta。即多聞經法教說而受持之意。佛十大弟子中,以阿難尊者為多聞第一。又「五五百年」中之第三五百年為多聞堅固之時代。另於異部宗輪論述記,以「廣誦眾經,善持佛語諸經」者為佛弟子四眾中之「多聞眾」。然據圓覺經載,末世之眾生希望成道,但不求悟解,唯廣求多聞以增長我見,如此多聞反成其害。

月燈三昧經卷六載,多聞有十種利益,即:(一)知煩惱資助,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知自身及眾生所有一切煩惱之惑,皆能資助業因,而受當來果報,故求出離,不為所惑。(二)知清淨助,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悉知一切清淨梵行,皆能資助菩提之道,故精勤修習,以證無上佛果。(三)遠離疑惑,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於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及外道邪魔等論,悉皆明了通達,無所疑惑。(四)作正直見,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於一切邪正之法無不明了,若有眾生邪見邪論者,則為其宣說正直知見,以端正其非心。(五)遠離非道,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於善惡果報、諸法同緣等理,無不明了通達,故殺盜等一切非法之道,皆能遠離而不為。(六)安住正路,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於一切邪正諸法無不明了,故不為非道所惑,於如來正法,常得安住而不退。(七)開甘露門,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能深入如來之藏,了知無上法味,復以此普潤眾生,令其善根增長,是為開甘露門。(八)近佛菩提,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常勤修習,則知戒、定、慧之行能趣入聖果,故心常在道,精勤無怠,因而近於佛果菩提。(九)為作光明,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知眾生皆為無明所覆,常受長夜之苦,故以智慧之燈作諸光明,令眾生出離幽闇。(十)不畏惡道,修菩薩行者因多聞而曉知萬法乃體本空寂、無苦無樂,故發廣大之心,隨類化度一切眾生,縱遇險難惡道亦無所畏懼。〔雜阿含經卷一、中阿含卷三十六瞿默目犍連經、卷四十五心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五、大智度論卷三〕 p2330


佛書

指與佛教有關之典籍。又作佛典、內典、妙典。反之,佛教以外之典籍稱外典、世典、外道書、外俗書。妙典係尊稱,尤指一宗所依之經論。隨著佛教史之展開與傳播地域之擴展,佛書漸次擴大其內容。通常指所有有關佛陀教說之經論典籍,廣義之佛書則包括經、律、論三藏及其注疏、各宗之典籍、史傳類、大藏經目錄、辭彙、行事、寺誌及地誌等,乃至於依據佛教所寫之故事、小說、戲曲、隨筆、歌謠等之佛教文學。故知佛書一語涵蓋極廣,然嚴格言之,應以大藏經聖典為中心,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主幹之印度佛教聖典,及我國、日本所撰述而次第增廣之一切經。

若以經典流傳之地域別之,則北傳方面,自印度經由西域,或經南海而傳入我國、朝鮮、日本,或自印度傳至西藏、蒙古;南傳方面,則自印度傳至錫蘭、緬甸、暹羅(泰國)、柬埔寨(高棉)等東南亞諸國。由於地域之不同,遂形成各自獨特的佛教思想與文化。又因各種語言文字之翻譯流傳,及歷代祖師之種種著作,佛教典籍因而內容分歧、數量龐大。被收入大藏經中之佛典各有其特色,其中傳承於我國、日本之漢文佛典,其質、量最大。其次,能與之抗衡者為流傳於西藏、蒙古之藏譯佛典及喇嘛教聖典。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地所傳承之巴利語三藏,則具有聖典之一貫性與純粹性。至於梵語佛典,其量遠不及前三者(漢藏、藏文佛典、巴利藏),然因收入大乘經典及各種重要論書,故對佛教研究甚為重要。梵語佛典主要自尼泊爾傳來,其他從喀什米爾、西藏之古僧院、古塔,及西域發掘之窟院中所發現者亦不少。

據傳,佛陀入滅後,以摩訶迦葉為首之五百弟子,於王舍城召開第一次經典結集,編纂佛陀之言教。此次結集恐係聚集多數佛弟子合誦佛陀之聖句,而非在此時成立聖典。據現存資料推定,在阿育王時代,即有聖典之單行本出現。雜阿含經卷四十九中記載牟尼偈(梵 Munigāthā)之名,又阿育王碑文中亦發現牟尼偈之文,由此可見西元前三世紀已有單行本存在。然其時非以編纂經典為目的,乃為便於諷誦佛語之故。此由西晉白法祖所譯之佛般泥洹經所載,及阿含經中隨處有佛弟子晨朝誦經之記錄可以得知。今日所謂之巴利語三藏乃後世所編纂者。經、律、論三藏成立以前,曾將佛典分為九分教、十二分教。

三藏之中,律藏成立最早,時代約在阿育王之時,其次為經藏。從第一次結集至部派佛教時代之間,分成四階段,隨後次第附加,以至於現存之型式。論藏為三者中成立最晚者,此因部派佛教時代盛行對佛陀教說之研究,致力於說明、注釋、整理分類、除去教說中相互之矛盾,由此遂產生諸種論書。

早期佛教並無記錄之經典,雖稱結集,然不用筆錄,僅合誦而擇其義而已。此因當時之印度認為筆寫有瀆經典之神聖,故以口授相傳。至阿育王時代漸次出現筆錄之佛典。現今之佛典,從語文之流傳上可分為:

(一)巴利文佛典:為南方各地區所傳持之佛教聖典,有經、律、論三藏及藏外典籍。三藏之中,經藏稱為尼柯耶(部),相當於漢譯之阿含,共有五部,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律藏分為經分別、犍度部、附錄三部,為研究原始佛教教團之重要資料。論藏有法聚論等七論。藏外典籍大凡可分三期:第一期有指導論(Nettipakarana)、藏釋(Petakopadesa)、彌蘭王問經(Milindapañhā)、島史(Dīpavajsa)等。其中彌蘭王問經為說明印度與希臘文化交流情形之典籍,極為重要。第二期有三藏注釋書(Atthakathā)與大史(Mahāvajsa)。第三期有三藏注釋書之注及小史(Cūlavajsa)等。此外尚有文典、辭典、史書、教理史等大量文獻。

(二)梵文佛典:貴霜王朝之迦膩色迦王於喀什米爾召開第四次結集之際,決定其後以梵語為聖典語。初期之梵語佛典並非採用古典梵語,乃是用佛典特有之佛教混淆梵語。佛教徒以古典梵語著作或始於笈多王朝,即四至五世紀以後。梵語佛典大多屬於大乘,極少數為小乘,不若巴利語佛典之系統化,內容亦無秩序而多歧異,大部分在十九世紀初以後才由西歐探險家所發現。

日本學者山田龍城將各種梵語佛典分類為:(1)原始─阿含類、毘奈耶(律)類、譬喻文學、佛傳文學、讚佛文學。(2)大乘─般若經類、華嚴經類、法華經類、涅槃經類、寶積經類、大集經類、諸經集類。(3)諸論─毘曇類、中觀論書、瑜伽諸論、後期諸論。(4)祕密─所作經疏、行瑜伽類、無上瑜伽、祕密拾遺。其中,阿含類僅殘留斷片,毘奈耶類近年來次第刊行戒本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傳之律典,這些律典與佛傳、譬喻文學有密切關係。名之為阿波陀那(Avadāna)的譬喻文學,係由印度通俗文學中尋求主題,再穿插佛教教理,以教化民眾為目的之佛教文學。其梵文寫本之數量僅次於祕密部,內容亦極重要;譬喻百集(Avadānaśataka,漢譯撰集百緣經)、天譬喻(Divyāvadāna)、寶鬘譬喻(Ratnamālāvadāna)為其主要者。佛傳文學有大事(Mahāvastu)、方廣大莊嚴經(Lalitavistara)、馬鳴之佛所行讚(Buddhacarita)等。讚佛文學有馬鳴所作歌詠難陀出家與成就之孫陀羅難陀詩(Saundarananda-Kāvya)、摩咥里制吒(Mātrceta)之四百讚,及克歇門德拉(Ksemendra)之作品等。

大乘經典有十萬頌般若、二萬五千頌般若、八千頌般若、金剛般若、七百頌般若、十地經、入法界品、法華經、極樂莊嚴(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普明菩薩會、悲華經、金光明經、月燈三昧經、入楞伽經等。另有大般涅槃經、大集經等諸種之斷片等。諸論有俱舍論,龍樹之中論、迴諍論、寶行王正論,及提婆之四百觀論等之中觀論書。瑜伽論書有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現觀莊嚴論、究竟一乘寶性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等。後期論書有月稱之中論註淨明句、寂天之大乘集菩薩學論、入菩提行經、寂護之攝真實論、法稱之量評釋、正理一滴等。屬祕密部之梵文寫本現存三百多部,包括各種陀羅尼、儀軌、成就法、怛特羅等。

(三)西域佛典:佛教由印度傳入我國之際,途經西域、中亞等地,遂有下列各種語言所寫經典之流傳,即:和闐語、龜茲語、回鶻語、吐火羅語(Tukhāra)、粟特語(Sogdh)等,此等經典直至二十世紀才被探險家發現,其現存者皆為斷片,翻譯及書寫年代均很早,為研究佛典、佛典史之重要資料。

(四)西藏、蒙古文佛典:藏語佛典包括大藏經及藏外文獻,前者大多譯自梵語佛典。西藏大藏經分成甘珠爾(Bkah-hgyur)與丹珠爾(Bstan-hgyur)兩部分,前者為經部與律部,後者為論部與經律之注疏、讚歌、儀軌,及與歷史、論理、語言、醫學、工藝等有關之著作。藏外文獻有喇嘛教之新舊諸宗派聖典,及喇嘛傳記、寺誌、史書、文法書、曆法書、醫學書、讚歌、儀軌、誓願文、信等。

蒙古民族自十三世紀信仰佛教以來,除由藏文大藏經翻譯成蒙古語大藏經之外,用蒙古語所著作之書、注釋書等,數量亦很龐大。

(五)漢文佛典:分為印度傳來的佛典之漢譯及我國所撰述者二種。前者之原本除梵語佛典外,另有西域等地之方言及混淆俗語之典籍。後者為經律論之注釋書、講義書,及我國祖師之撰述,與對此等之注釋書及研究書等。其數量隨時代而增加,為其他佛書所不能比擬者。大正新修大藏經所收錄之印度撰述與中國撰述兩部分,印度撰述部分包括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律、釋經論、毘曇、中觀、瑜伽、論集等十六部分;中國撰述部分則分為經疏、律疏、論疏、諸宗、史傳、事彙、外教、目錄等(史傳、外教兩部包含若干印度撰述,目錄部則包含部分日本撰述),總計二二三六部,九○○六卷。我國祖師撰述之典籍中,最具代表性或對後世影響較大者,經疏有僧肇之注維摩經十卷、智顗之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各二十卷、法藏之華嚴探玄記二十卷、一行之大日經疏二十卷、善導之觀經疏四卷等,律疏有道宣之四分律行事鈔十二卷等,論疏有普光之俱舍論記三十卷、法寶之俱舍論疏三十卷、吉藏之中觀論疏二十卷、窺基之成唯識論述記二十卷、法藏之起信論義記五卷等。其次,有關各宗特色者為僧肇之肇論一卷、慧遠之大乘義章二十六卷、吉藏之三論玄義一卷、大乘玄論五卷、窺基之大乘法苑義林章七卷、法藏之華嚴五教章四卷、宗密之原人論一卷、智顗之摩訶止觀二十卷、道綽之安樂集二卷、德輝重編之敕修百丈清規十卷,及宋代禪僧之各種語錄等。

史傳部自印度翻譯者有異部宗輪論,為部派歷史、教義之概說,其他如阿育王、龍樹、馬鳴、提婆、世親之各傳記等。我國所撰述者為梁代慧皎之高僧傳十四卷及唐、宋、明各代之高僧傳及高僧之別傳、往生傳、寺誌、地誌之類,法顯傳、西域記等。齊梁以後,抄寫大藏經要旨之風盛行,現存者有梁代寶唱等之經律異相五十卷、唐代道世之法苑珠林一百卷、諸經要集二十卷等。又入藏諸經之解題有宋代惟白之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八卷。為研究大藏經而作之音義有唐代玄應之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代慧琳之一切經音義一百卷等。此外,有關解說梵語字義者有宋代法雲之翻譯名義集七卷,有關大藏經名數事項之編集者有明代寂照之大藏經法數七十卷等。外教部中則有真諦所譯之金七十論三卷,係數論學派之論書;玄奘所譯之勝宗十句義論一卷,係屬勝論學派之論數;此外,尚有道教之老子化胡經等。

(六)日本之佛典:可大別為五種:(1)有關經律論之注釋。(2)各宗派之典籍。(3)史傳、目錄等。(4)法語、御詞、聞書、語錄等宣揚宗義信仰之文書。(5)用於教化民眾之唱導、讚歌、和讚、講式及通俗文學等。其中,較具日本佛教特色之代表作為聖德太子之三經義疏、最澄之守護國界章九卷及顯戒論三卷、空海之十住心論十卷、即身成佛義一卷及辨顯密二教論二卷、淳和天皇敕撰之天長六本宗書、源為憲之三寶繪詞三卷、源信之往生要集三卷、慶滋保胤之日本往生傳一卷、源空之選擇本願念佛集一卷、高辨之摧邪輪三卷、榮西之興禪護國論三卷、道元之正法眼藏九十五卷、瑩山之瑩山清規二卷、親鸞之教行信證六卷、唯圓編之歎異抄一卷、日蓮之立正安國論一卷、凝然之八宗綱要二卷、師鍊之元亨釋書三十卷、蓮如上人御文五卷、師蠻之本朝高僧傳七十五卷、良遍之觀心覺夢鈔三卷、白隱之夜船閑話一卷等。又屬於說話集者有西行之撰集抄九卷、鴨長明之發心集三卷、住信之私聚百因緣集六卷、無住之沙石集十卷等,皆收入大正藏第五十六卷以下,或大日本佛教全書一百五十卷中,及各宗派聖典全書之中。另有昭和七年(1932)小野玄妙所編佛書解說大辭典,其書網羅和語、漢語佛書共六萬五千五百餘部,共分:(1)藏經,(2)全書,(3)古寫本、古刊本之單行本,(4)現在之單行本,(5)古逸書類。又自大正六年(1917),日本陸續有國譯大藏經三十卷、國譯大藏經四十八卷、國譯一切經一五六卷、國譯禪學大成二十五卷等,以和文翻譯大部漢文經典之佛書問世。此外,昭和十年至十六年所刊之南傳大藏經七十卷為巴利語三藏之全譯。又各宗派所出版之全書亦為日本佛書近數十年來之特色,有天台宗全書二十五卷、真言宗全書四十二卷、淨土宗全書二十卷、真宗大系三十七卷、日蓮宗全書二十六卷等。(參閱「大藏經」893、「中文大藏經」1001、「西藏大藏經」2588、「南傳大藏經」3748、「南傳佛教」3750)p2645


佛教入傳

佛陀之教法,經僧眾及阿育王、迦膩色迦王等護法者之大力宣揚,漸及全印度,並擴展至其他區域;向南傳至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稱為南傳佛教,以巴利語結集佛典,側重自我徹悟;向北經中亞諸國傳至我國、韓國、日本等地,稱為北傳佛教,依準由梵語轉譯之漢語佛典為主,強調自度度人。惟佛教傳入我國之確實年代,至今尚無定論。傳統上則相信係於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傳入,如牟子理惑論、四十二章經序等皆載有當時佛教入傳之事。

茲略舉佛教入傳之傳說如下:(一)謂海內經、山海經所載三皇五帝時之伯益已知有佛。(二)列子卷四仲尼篇,孔子嘗言西方有聖人,此聖人即指佛陀,故謂佛教於先秦時代已傳入;更有竄改周穆王篇,而謂西周穆王時佛教已傳入。(三)漢法本內傳、周書異記,均謂佛法於周代已傳入。(四)歷代三寶紀卷一載,周代已於各地建立阿育王佛塔,然佛塔與經典皆為秦始皇所毀;又謂秦始皇四年(243 B.C.),西域沙門釋利房等十八人攜佛典入華。(五)北齊魏收所撰之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載,漢武帝元狩二年(121 B.C.)霍去病伐匈奴,得休屠王所祀之金人,安置於甘泉宮;或謂此金人即佛像,亦即佛教東傳之證據。然史記卷一一○匈奴列傳、漢書卷五十五霍去病傳等,僅言及得金人之事,並未言及佛教,此金人或為西域之天神。(六)釋老志又載,張騫出使西域歸國後,謂大夏之鄰有身毒國,嘗聞浮屠之教;然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漢書卷六張騫傳等,雖言及身毒國,卻無浮屠之記載。(七)劉宋宗炳所撰之明佛論載,東方朔嘗與漢武帝論對劫燒說,此為漢代接觸佛教之據。(八)明佛論又載,劉向所撰之列仙傳中,有七十四人為佛經中之人物;然列仙傳之真偽已屬可疑,更遑論其內容。

以上諸種傳說雖難以與史實相符,然由其內容及所列之時間可推知,佛教傳入我國時,或許未及時受到重視,以致未留下詳盡之記錄。又佛教為外來宗教,在其教團逐漸擴展之時,勢必與道教,甚至儒家學派爭衡,或為提高佛教之權威性而逐步上溯其東傳之年代。

至於一般所承認之說法,則有三種:(一)後漢書卷七十二楚王英傳、卷一一八西域傳,及後漢紀卷十等載,東漢明帝夜夢金人,太史傅毅以為或即西方之佛,明帝遂遣使往西域求法。途中遇梵僧迦葉摩騰、竺法蘭二人。歸至洛陽,明帝建白馬寺,梵僧即於此譯出四十二章經。是為我國有佛僧、佛寺、佛教之始。

(二)楚王英傳載,楚王英崇尚黃老與浮屠。一般公認,東漢之上層階級多信奉儒家、黃老,及外來之佛教。楚王英封於彭城,可知由西域來華之外國沙門,其活動範圍自北方長安、洛陽,已延展向南方各地。其後楚王英因故左遷丹陽涇縣(位於安徽),佛教得以再向南地拓展。

(三)曹魏魚豢所撰之魏略西戎傳,引三國志魏志卷三裴松之(372~451)注,謂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博士弟子景盧(秦景憲)從大月氏王之使者伊存口授浮屠經。浮屠即佛陀之音譯。是為佛教入傳之最早、最可靠之記載。魏書釋老志對此事件之評述則謂,我國雖已聽聞佛教之說,卻尚未信受其義。故可確知佛教在西漢末年已傳入我國,惟尚未產生有力之影響。

此外,東漢時代處於佛教初傳階段,信徒多以現世的、功利的道教信仰形式來接受佛教,視佛陀為具有禳災招福、不老長壽等靈力之神祇,視大力傳道之西域沙門為巫祝、神仙修行者等。而我國固有之儒家、道教等,難免對此一外來宗教產生極大之排斥作用。

東漢末年牟子作理惑論,一方面揭示佛教之真正面目,將其自方士、神仙家中析出;一方面調和儒、釋、道三家,闡論佛教思想非但不與儒、道相互抵觸,且有相輔相成之效。其後隨著時代之變遷,排佛論與容佛論互有消長,此後此一論諍亦成為歷來知識分子間重要論題之一;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等時,更有實際迫害佛教之舉動,至宋代理學崛起,始漸融合三教之爭。

我國素有著書立說之教化傳統,故佛教信徒亦重視佛典之翻譯編纂,以為傳教之基礎。佛典來源有二,一由外國沙門自印度、西域攜帶來華;一由我國信徒、高僧親往西域、印度求法、求經所攜回。佛典又分梵本與胡本二種,梵本成書於印度,以梵文書寫;胡本則係西域諸國譯自梵文之經典,如龜茲語、于闐語、粟特語等之經文。又外國譯經沙門中,法號之上若有「安、康、支、帛」等字者,皆為西域人,均非以梵語為國語者,而於翻譯佛典之工作具有極大之貢獻。

初時我國為方便理解佛教,常擷取儒、道二家精義與佛學互作解訓,形成格義佛教。東晉道安(312~385)則倡言,須以佛教立場來理解佛學精義,其否定格義之論廣受矚目,更促進中國式佛教之發展;因隋朝以前之佛教飽受儒、道之影響,至唐朝始因政治安定、民生富足,培養出開闊之世界主義胸襟,能視佛教為印度文化思想之結晶,而以求取新知之態度從事譯經工作。

以下即以各代西行求法及翻譯佛經之概況,略窺佛教入傳之過程:

東漢明帝時,四十二章經首先為迦葉摩騰、竺法蘭二人譯出。迦葉為中天竺人,後示寂於洛陽;法蘭亦中天竺人,精於漢語,受明帝供奉於清涼臺,後亦示寂於洛陽。迦葉、法蘭二人另譯有十地斷結、佛本生、佛本行、法海藏等經,惜皆佚失。惟四十二章經之譯者、版本等問題,至今尚有爭議。東漢末年桓、靈二帝時,西域沙門相繼來華,積極從事譯經工作。

安世高(安清)係安息(伊朗東南)人,質帝時(145~146)入洛陽,譯有安般守意、陰持入、大小十二門、修行道地、人本欲生、阿毘曇王法、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五陰喻、轉法輪、九十八結等經。支婁迦讖(支讖)係月氏人,精勤法戒,靈帝時至洛陽,受支亮之襄助,譯有般若道行品、首楞嚴、般舟三昧經,及兜沙、阿閦佛國、寶積經等大乘系之般若、方廣、華嚴等諸部經,至此大乘佛教始漸受重視。竺佛朔係天竺人,亦協助支讖譯經,譯有般舟三昧經等。支曜,譯有成具光明定意經、小道地經等。

三國時代,曇摩迦羅(法時、曇柯迦羅)係中天竺人,魏嘉平二年(250)譯出僧祇戒心,此戒本又作僧祇律,屬部派佛教大眾部系之戒本,首立羯磨法授戒,奠定我國佛教戒律基礎。曇諦(帝)係安息人,譯有曇無德羯磨(又作四分律)、摩訶僧祇律之戒本等。康僧鎧(僧伽跋摩、僧伽婆羅)為康居人,於白馬寺譯出郁伽長者等四部經,或謂亦譯有無量壽經。康僧會祖籍係康居人,後移至交阯,譯有六度集、雜譬喻等經,並為安般守意、法鏡等經作序、注釋。

支謙(恭明)係月支人,靈帝時來華,後避亂於孫吳,譯有維摩詰、大明度無極、瑞應本起、大般泥洹等經。另譯有本業、首楞嚴、大阿彌陀等經,然今已佚失。此外又撰有了本生死經注。其時,曹魏沙門朱士行因感般若道行品經文詞晦澀,難解其義,乃於魏甘露五年(260)出塞,至于闐,得大品般若經之梵本。幾經波折,至西晉太康三年(282)始達洛陽。元康元年(291),由于闐沙門無叉羅及優婆塞竺叔蘭等人譯出,稱為放光般若經。竺叔蘭另譯有維摩、首楞嚴等經。

西晉之時,以竺法護(曇摩羅剎)為當代譯經家之代表,世稱月氏菩薩或敦煌菩薩。竺法護原係月氏人,世居敦煌,因隨竺高座出家而易姓,嘗隨師遊西域,攜回賢劫、正法華、光讚等一百六十餘部經,譯出維摩詰子問、正法華、大哀、般泥洹後灌臘等經,共計一百五十餘部,其所依版本中亦雜有胡本,如罽賓之修行道地經、龜茲之阿惟越致遮經、于闐之光讚般若經等。帛遠(法祖)係河內人,譯有惟逮菩薩、佛般泥洹等經。

帛尸梨密多羅(吉友)係西域人,於東晉都城建康譯出大灌頂神咒、大孔雀王神咒、孔雀王雜神咒等經;竺曇無蘭亦為西域人,於揚都譯出咒齒、玄師陀所說神咒等經,是為密教經典東傳我國之始。僧伽跋澄(眾現)係罽賓人,苻堅建元十七年(381)入關中,與佛圖羅剎、沙門智敏等人譯出阿毘曇毘婆沙;又與曇摩難提、僧伽提婆、惠嵩等人譯出婆須蜜經。曇摩耶舍(法明)係罽賓人,東晉隆安年間(397~401)至廣州,譯出差摩經;又至關中,與曇摩掘多譯出舍利弗阿毘曇。

此時期之西行求法者以東晉法顯為代表。法顯於東晉隆安三年(399)由長安出發,至北天竺,求得摩訶僧祇律、薩婆多部律抄、雜阿毘曇心論、綖經、方等般泥洹、摩訶僧祇阿毘曇等;又渡海至師子國(錫蘭),求得彌沙塞律、長阿含、雜阿含、雜藏等。歸國後撰有佛國記一卷,記述各國風物。其他尚有:康法朗,西行過流沙,搜尋經論。慧叡,西遊諸國,遠達南天竺邊界。支法領、法淨等,至于闐,攜回華嚴梵本三萬六千偈。智嚴、寶雲等,共遊罽賓、于闐等地,並請佛陀跋陀羅(覺賢)相偕同歸東土。

其後,智猛、曇纂、竺道嵩等,於後秦姚興弘始六年(404)至中天竺,攜回大泥洹、僧祇律等之梵本。法勇(曇無竭)、僧猛、曇朗等,於劉宋永初元年(420)西行,至中天竺、南天竺等地,法勇經罽賓時得觀世音受記經之梵本。

法獻於劉宋元徽三年(475),經巴蜀、涼州至于闐,得烏纏國佛牙一枚、舍利十五粒,及觀世音滅罪咒經;至高昌,則得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等。北魏之道榮,越過葱嶺至西域。北魏神龜元年(518),胡太后遣惠生往西域取經,宋雲同行,經于闐入天竺,求得大乘經典一七○部。北齊之寶暹、道邃往西域取經,獲得梵本二六○部。

龜茲僧鳩摩羅什於弘始三年入長安,在西明閣、逍遙園設譯場,與僧肇、道生等諸弟子共譯出坐禪三昧、阿彌陀、大品般若、新法華、維摩詰所說、新小品、金剛般若、十住、思益等經,及中論、百論、十二門論、成實論等三十五部經論,為我國經典舊譯家之代表人物。此外羅什又自撰實相論、維摩論、答慧遠大乘深意十八科等。

另如弗若多羅、曇摩流支、卑摩羅叉、佛陀耶舍、佛陀跋陀羅等人,於譯經工作中皆給予羅什極大之助益。居於河西之曇無讖係中天竺人,譯出大涅槃、大方等、大集、大雲、悲華、地持、優婆塞戒、金光明、海龍王、菩薩戒本等經。浮陀跋摩(覺鎧)係西域人,譯出大毘婆沙,此即涼僧道泰少時西行所得者。曇無讖、浮陀跋摩所在之河西,即今河西走廊一帶,為我國通往西域之要道,亦為佛教東傳之門戶,魏晉南北朝時,此地陸續建有前涼、後涼、北涼、西涼等國,敦煌、涼州等皆為弘法、譯經之重鎮,中原有戰亂之時,諸高僧大德亦常避難於此,隨機教化,如竺法護即於晉初在敦煌譯經。

據東晉道安之光讚放光隨略解序、漸備經序等載,光讚經等浸逸涼土;道安之綜理眾經目錄亦載有「涼土異經錄」五十九部七十九卷,可見涼州譯經甚早且數量頗多。又西行求法者如法顯、智嚴、法勇等,均經涼州而至西域、天竺。

法顯歸國後譯出方等般泥洹、雜阿毘曇心論等,並與佛陀跋陀羅共譯出摩訶僧祇律,而觀佛三昧經、修行方便禪經等,則由佛陀跋陀羅譯出。法勇亦譯出觀世音受記經。智嚴於劉宋元嘉四年(427)與寶雲共同譯出普曜、度博嚴淨、四天王等經。

求那跋摩(功德鎧)係罽賓人,元嘉元年來華,譯出四分尼羯磨、優婆塞五戒相、菩薩內戒等。僧伽跋摩(眾鎧)係天竺人,元嘉十一年譯出雜阿毘曇心論,次年譯出薩婆多毘尼摩得勒伽等。求那跋陀羅係中天竺人,元嘉十二年來華,譯有雜阿含、法鼓、勝鬘、楞伽、過去現在因果、無量壽、央掘魔羅、相續解脫、八吉祥等經,計百餘卷。

錫蘭、緬甸、南洋群島一帶之南傳僧眾,常由南方廣州登岸,而傳入巴利文經典,如南齊時僧伽跋陀羅(眾賢)係西域人,輾轉到達廣州,譯出巴利律藏之注疏本善見律毘婆沙;僧伽婆羅係扶南人(今高棉),於楊都譯出解脫道論、阿育王經等,解脫道論為錫蘭佛音論師所著清淨道論之異本;據梁高僧傳卷一載,竺法度倡言專學小乘,其父即為南洋商賈。梁武帝亦嘗遣曇寶(或謂曇雲),隨扶南使節返其國迎奉佛髮。

武帝太清二年(548),西天竺之真諦三藏由廣州進至建康謁見武帝,後雖於侯景之亂、陳霸先滅梁建陳等戰亂中,流徙於南方各省,仍勉力譯出十七地論、決定藏論、大乘起信論、金光明經、彌勒下生經、九識義記等,至陳武帝立國後,又陸續譯出中邊分別論、攝大乘論、俱舍論偈、俱舍釋論等,並撰有攝大乘論疏、俱舍論疏等。

至隋代,文帝虔信佛教,重視譯經,北天竺僧闍那堀多為代表,譯有佛本行集、大法炬陀羅尼、起世等經,與天竺僧達磨笈多(法密)合譯添品妙法蓮華經,其於北周時已譯有十一面觀世音神咒、金仙問等經。達磨笈多另譯有大集念佛三昧經、藥師如來本願經、攝大乘論釋等。北天竺僧那連提耶舍譯有大方等日藏、大莊嚴法門、蓮華面、大集月藏等經,其於北齊時已譯有月燈三昧經。而月藏經內之末法思想,對佛教界之影響極大。

至唐代,玄奘大師西行求法,攜回六五七部梵文經典,譯出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釋、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大毘婆沙論、大般若經等,其所傳入之瑜伽佛教,與集三論教學大成之吉藏所弘揚之中觀思想並稱當時兩大佛教思潮,而於有關經典傳譯過程中,此二大思潮與我國固有之思想、風俗、信仰等產生對立之形勢,從而激起佛教界之反省與再融合。

玄奘設置完備之譯場、羅致精通語言之學者,配合其豐富的學養及實地參學之經驗等優越條件,以忠實原著之態度新譯或重譯梵文佛典,故史稱玄奘為新譯時代之始,此之前則為舊譯時代。

則天武后欲補益晉代所譯之華嚴經,乃遣使至于闐,于闐王遣實叉難陀來洛陽,譯有八十華嚴、大乘入楞伽、文殊授記等經。另有華嚴宗三祖法藏,其先祖係康居人,補譯舊華嚴經之闕文,另譯有密嚴、金光明、最勝王、顯實等經論。般若係北天竺人,譯有大乘本生心地觀、守護國界主陀羅尼、般若心、四十華嚴等經。

菩提流志係南天竺人,譯有廣大寶樓閣、不空羂索神變真言、一字佛頂輪王等經,並繼玄奘完成大寶積經之翻譯。義淨於咸亨二年(671)由南海至天竺,武后證聖元年(695)歸國。初與實叉難陀共譯八十華嚴,其後譯有孔雀王、勝光天子、藥師七佛、浴像功德、稱讚如來功德神咒等經,於律部之譯作尤其重要,有部毘奈耶諸律皆出於其手。

七世紀頃,印度密教思想已發展成完整之體系,適逢我國盛唐時代,故密教隨著頻繁的文化、交通、經濟等交流,迅速傳入當時之國際都市長安;其構圖繁富之曼荼羅繪畫、諸尊之造像、嚴肅之儀式,及儀式中所用莊嚴之法具、佛器等,皆與奢華之貴族文化相配合,而密教所行之禳災、招福、修法、祈願等作法,與唐室所重視之道教作法有類似之處,故廣受歡迎,玄宗即皈依密教,故密教之傳揚在盛唐時達於頂峰。

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人於開元四年至八年(716~720)相繼來華,稱為開元三大士。善無畏係東天竺人,譯出大日經七卷,前六卷為客死那爛陀寺之沙門無行,遣人送回之梵本,第七卷則為善無畏所攜來者,協助譯經者為沙門一行,編有大日經疏,為我國與日本之密教發展奠定良好基礎。金剛智係中天竺人,由海道至廣州(廣東番禺),再至長安,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並在許多寺院設立灌頂道場。

不空與般若共譯出金剛頂經三卷(至宋代施護始全譯完成),本經與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同屬金剛界系,而大日經則屬胎藏界系,此後即形成密教兩部之形態。不空大力弘揚密教,範圍南至廣州,北至太原、五臺山,更在長安、洛陽等地掀起密教風潮。又為密教經典而西行求法,由海路至錫蘭,攜回梵本一千二百卷,與鳩摩羅什、真諦、玄奘同為四大譯經家。

唐末、五代近二百年間,戰亂連年,佛教勢力大受影響,經典翻譯亦告停歇。至宋代,太祖、太宗一方面行重文輕武政策,一方面效法唐代欲宣揚國威於西陲,因而鼓勵西行求法、重振譯經事業。如沙門道圓遊歷五天竺費時十八年,於乾德三年(965)偕同于闐使者歸國,求得佛舍利與貝葉梵經。建盛、繼全等,於開寶四年(971)由西天竺歸國,攜回梵經、佛舍利、菩提樹葉等。乾德二年,沙門繼業等三百人同入天竺,開寶九年進呈貝葉梵經;同行之永光,攜回西天竺王子「沒徒曩」之上表文。

然此時印度因先後受阿富汗、伊朗等回教國家入侵,佛教遭受極大之打擊,勢漸衰微,來到西域、中國的僧侶多屬末流之徒,除初期之法天、天息災(法賢)、施護、日稱之外,別無特殊傳譯人才。又當時西行僧侶多抱持朝禮聖地之心態,歸國後竟無一人參與譯經工作,故咸平六年(1003)頃,開封知事陳恕上表建議,西行者須先予以考核、試經。

太平興國七年(982),太宗敕令內侍鄭守均於太平興國寺設立國立譯經院,稱為傳法院,由天息災、法天等主持。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院內置九種譯經職位:(一)譯主,宣讀梵文。(二)證義,評量譯主所宣讀之梵文。(三)證文,查驗譯主之朗誦有無錯誤。(四)書字梵學僧,聽受梵語,寫出同音之華語。(五)筆受,將梵音改譯為華語。(六)綴文,將梵語連綴為通順之華語。(七)參譯,考慮梵華文句之異同,避免產生矛盾。(八)刊定,校訂經文。(九)潤文官,潤飾經文,由善於文詞之官吏任之。所譯之經典,或受西域、天竺之影響,半數以上屬於大乘密教系統。

法天係中天竺人,開寶六年攜梵本至汴京,譯有大乘聖無量壽決定光明王如來陀羅尼、最勝佛頂陀羅尼、大方廣總持寶光明、七佛、金剛手菩薩降伏一切部多大教王等經。天息災係迦溼彌羅國人,太平興國五年至汴京,譯有聖佛母小字般若波羅蜜多、大乘莊嚴寶王、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妙吉祥最勝根本大教王等經。

施護與天息災相偕至汴京,譯有廣釋菩提心論、大乘二十頌論,及守護大千國土、遍照般若波羅蜜等經,又其所譯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三十卷,即係唐代不空所譯三卷金剛頂經之補譯本。日稱係天竺人,仁宗慶曆六年(1046)至汴京,譯有大乘集菩薩學論,及十不善業道、諸法集要、尼乾子問無我義等經。

傳法院於神宗元豐五年(1082)廢止,計譯出佛典七二七卷。其後佛教界多致力於刻印藏經,翻譯之梵典數量極微,僅係零星、個別之譯述,與隋唐興盛時代之佛教勢力相較,宋代之佛教僅止於守成而已。(參閱「取經」3094) p2661


佛教聖典協會

(Buddhist Text Society)成立於一八九三年,專門出版梵文大乘經典及有關著作之研究出版機構。由印度之學者乾德拉達斯(Sarat Chandra Das)創立於加爾各答。自一八九四年陸續刊行 Mādhyamikāvrtti(相當於鳩摩羅什所譯之中論頌,另又附上月稱論師之梵本注釋)、Samādhirāja(相當於漢譯之月燈三昧經)等梵文原典,對十九世紀東方學及佛教原典之研究風潮,具有極大之影響力。 p2694



忍辱、忍耐、堪忍、忍許、忍可、安忍等意。即受他人之侮辱惱害等而不生瞋心,或自身遇苦而不動心,證悟真理,心安住於理上。依經論所載,忍有多種分類:

(一)二忍:(1)生忍與法忍。據大智度論卷六載,雖受眾生迫害或優遇,仍不執於其違順之境而忍,又觀眾生無初、中、後之別,而在眾生之上體認空理,不墮於斷、常二邊,不陷於邪見,此即生忍(又作眾生忍);體認一切事物之實相為空,心安住於此真理之上而不動,此即法忍(又作無生法忍)。然同論卷十四、卷十五所說則稍有差異,謂忍耐眾生之迫害、禮遇,稱為生忍;對心法(即瞋恚、憂愁等屬於心者)、非心法(即寒、暑、風、雨、飢、渴、老、病、死等不屬於心者)之忍耐,稱為法忍。(2)世間忍與出世間忍。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九福田相品謂,初心菩薩以有漏心,依諸果報福業,對所遇世間苦樂違順之事加以忍耐,稱為世間忍,即有相、有漏之安忍;大菩薩安住法性之理,自在表現各種作用,而無絲毫執著,稱為出世間忍,即無相、無漏之安忍。(3)安受苦忍與觀察法忍。據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之說,前者即能安心忍受疾病、水火、刀杖等苦,而不為所動;後者即觀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而心無妄動,安然忍可。

(二)三忍:(1)忍辱波羅蜜分為三種,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七載,三忍為:1.耐怨害忍,即受他人之怨憎惱害亦加以忍耐。2.安受苦忍,即為疾病、天災所逼亦加以忍受。3.諦察法忍,又作觀察法忍,即諦察諸法不生不滅之真理,心無妄動。其中,後者為前二者之所據。前二忍相當於大智度論所說之生忍,後者相當於法忍。據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六載,此三忍各以無瞋、精進、慧為體。又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二列舉十八任持,以此三忍分別配於不捨有情任持、捨下劣心任持、無生法忍任持。(2)三法忍,證悟法理而安心,分為三種。依無量壽經卷上、月燈三昧經卷二等,三法忍即:1.音響忍,又作隨順音響忍。指聽聞佛說法之音聲,能知諸法道理,安住於法。2.柔順忍,又作思惟隨順忍。指藉自己思惟,而隨順諸法之真理,安住於法。3.無生法忍,又作修習無生忍。即離相,頓契於法之真理而安住。有關得此三法忍之菩薩究應配於何階位,諸說紛異,法位配以仁王經五忍中之前三忍,慧遠配以同經五忍之中間三忍,新羅憬興則配以同經中之第一伏忍之三位。(3)喜、悟、信三忍。即觀阿彌陀佛,或信其本願所得利益之無生法忍之三名。善導觀經疏序分義解釋經中「得無生法忍」之句,舉出三忍之名,主張十信位菩薩所得之忍,絕非解行以上之忍。依此,日僧良忠稱於十信位中所得之忍為信忍,又作十信中忍。是時歡喜而大悟,故名喜忍、悟忍。證空謂領解觀門為無生忍,此乃信本願所得之利益,故名信忍;親鸞則則作為得他力信之一念時之利益。(4)伏忍、柔順忍、無生忍三忍。據天台宗,通教三乘與共之十地中,第一乾慧地之菩薩為伏忍,第二性地之菩薩為柔順忍,第三八人地、第四見地之菩薩名無生忍。

(三)四忍。據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載,四忍即:(1)無生法忍,忍可諸法之自性空寂本來無生。(2)無滅忍,忍可諸法本來不生無滅。(3)因緣忍,忍可諸法依因緣生,本來無自性。(4)無住忍,即心不住著而無異念相續。

(四)五忍,依菩薩證悟法理而安心之程度所立之階位。據仁王般若經卷上,五忍為:(1)伏忍,即已制伏煩惱,然尚未斷滅。指地前之三賢位(十住、十行、十迴向)。(2)信忍,即已得無漏信之初、二、三地菩薩。(3)順忍,即順理而趣向無生果之四、五、六地。(4)無生忍,即悟入諸法不生之理而安住之七、八、九地。(5)寂滅忍,即斷諸惑而寂靜安住之第十地及佛果。此外,前四忍各分上、中、下,後一忍分為上、下,合為十四忍。

(五)六忍,又作六忍法。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載,六忍為:(1)信忍,信一切法即空之忍。(2)法忍,認一切法即假之忍。(3)修忍,修中觀,知一切法理事圓融之忍。(4)正忍,認確實中道之忍。(5)無垢忍,信證無煩惱染污之清淨心之忍。(6)一切智忍,得一切智,忍可中道之法的最上忍。

(六)十忍:(1)指菩薩忍受真理而得之十種安住心。據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八之十忍品載,十忍即:隨順音聲忍、順忍、無生法忍、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如響忍、如電忍、如化忍、如虛空忍。(2)指菩薩之十種忍受行。依寶雲經卷一所記,十忍即:內忍、外忍、法忍、隨佛教忍、無方所忍、修處處忍,非所為忍、不逼惱忍,悲心忍、誓願忍。

此外,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六又舉出三十二種安忍,即:無貪、不害、無熱惱、無瞋、無恨、無念、無諍、不染欲境、能護自他、順菩提心、無分別心、不著生死、順業果、身清淨、口意清淨、堅固不退、言說自在、無遍計、自覺聖智、將護彼意、修四梵行不隨禪生、於人天樂得自在、相好圓滿、梵音深妙、滅除諸惡、遠離慳垢、除斷嫉妒、捨諸怨賊、近菩提分、離諸不善、樂處寂靜、獲諸佛法。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忍品則列舉自性忍、一切忍、難行忍、一切門忍、善士忍、一切種忍、遂求忍、此世他世樂忍、清淨忍等九種忍。經論中並謂「忍」具有為十利之本、諸佛神通之原、一切出家之力、伏諸惡、渡生死而至涅槃等功德利益。〔長阿含經卷二十一戰鬥品、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十不善品」、佛遺教經、正法念處經卷六十觀天品。大般若經卷三六六巧便行品、六度集經卷五。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下、首楞嚴三昧經卷上、大寶積經卷四十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二無言菩薩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卷九十二、大智度論卷三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參閱「二忍」196、「十忍」438、「三法忍」571、「五忍」1097、「六忍」1265、「四忍」1697) p2889


安居

梵語 vārsika 或 varsa,巴利語 vassa。意譯為雨期。為修行制度之一。又作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結夏、坐臘、一夏九旬、九旬禁足、結制安居、結制。印度夏季之雨期達三月之久。此三個月間,出家人禁止外出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稱為安居。此係唯恐雨季期間外出,踩殺地面之蟲類及草樹之新芽,招引世譏,故聚集修行,避免外出。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四,解釋安居之字義,即形心攝靜為安,要期在住為居。

安居之制始行於印度古代婆羅門教,後為佛教所採用。於長阿含卷二遊行經、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九等中,記載釋尊與弟子安居修行之事蹟。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等,則列舉出釋尊於四十五年間坐夏之地名。關於釋尊在成道後與弟子第一次舉行安居之地點,諸經典所說不一,然一般多以鹿野苑為第一次安居之所在。又據善見律毘婆沙卷三載,阿育王之子摩哂陀與諸比丘在錫蘭(今斯里蘭卡)支帝耶山(巴 Cetiyagiri)之迦那迦室(巴 Kantaka)坐夏三個月。至今錫蘭等南方佛教諸國仍依照律之規定而行安居之制。

據十誦律卷二十四所舉,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等出家五眾應行安居,優婆塞、優婆夷在家二眾則可不行安居。又出家五眾中,比丘與沙彌一起安居修行,比丘尼與沙彌尼、式叉摩尼一起安居修行。於巴利律藏大品入雨安居犍度(Vassupanāyika-kkhandhaka)等中,規定比丘等若不行安居,則墮惡作(巴 dukkata,突吉羅)之罪。

關於安居之場所,四分律卷三十七安居犍度舉出樹下、小屋、山窟、樹空、船上、聚落等處,或依牧牛者、壓油人、斫材人等安居。五分律卷十九安居法則禁止於無救護處、塚間、空樹、皮覆屋、露地處安居。又於安居前,須先修治房舍,並將房舍、資具等物公平分配予大眾。至於分配日期,據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床褥法條所舉,若安居之處所較近時,可於四月十五日分配;若安居之處所較遠,或安居之人數過多,而須移至別處安居時,則可提早於四月十三日分配。又入安居時,須對所依之人(有德之比丘)表白結制安居之旨意,方可入安居,稱為對首安居;若無所依之人時,則於心中自表結制安居之旨意,以入安居,稱為心念安居。

於安居期間禁止外出遊行,違反此規定者得惡作之罪。然據四分律卷三十七所舉,若能即日歸回者,可准許外出;或有特殊事宜,獲得僧伽之認可,以七日、十五日等為期限者,亦可准許外出,此種方法稱為七日法、受日法。此外,若有違規外出者,即得惡作之罪,稱為破安居、破夏,將失去接受安居施物分配之資格。然若因避離猛獸、毒蛇、火難、水難、王難、賊難、食料難、女人、親族等障難,或為調解破僧等事而離開安居之場所,則不獲罪。

安居之時期,一般多以一夏九旬(即三個月)為期。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之四,以四月十六日為安居之始日,七月十五日為終日,翌日為自恣日;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則以七月十五日為自恣日;大唐西域記卷二、卷八所舉之安居期為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關於安居之種類有二說:一說為前安居、後安居二種,前安居始於五月十六日,後安居始於六月十六日。一說為前安居、中安居、後安居三種,前安居始於四月十六日,中安居始於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後安居始於五月十六日。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引用涅槃經之說,將結制中之一日分為五分,依次敘述佛陀早起著衣、外出乞食行化,乃至為比丘眾、諸天善神說法等一日中之行止。

安居之首日,稱為結夏;圓滿結束之日,稱為解夏、過夏、夏竟、夏滿、夏解、安居竟。結夏與解夏期間,稱為半夏。據四分律卷四十三迦絺那衣犍度載,安居結束時應作自恣、解界、結界、受功德衣等四事。即於安居圓滿後,大眾反省安居中之行為,若有罪時則自宣己罪,相互懺悔,稱為自恣;自恣之日稱為自恣日、佛歡喜日。又安居結束時,應解除安居期間禁止外出於結界範圍之規定,此為解界。又安居圓滿後,比丘、比丘尼等增加法臘一歲。法臘又稱夏臘,為出家人定長幼次序之規準。

一般多於夏季舉行安居,然亦有於冬季結制安居者,稱為冬安居。我國、西域地方及日本皆有冬安居之制。據大唐西域記卷一羯霜那國載,十二月十六日為冬安居之首日,翌年之三月十五日為終日。

我國行安居之制始於姚秦時代,其時由於十誦律、廣律等之傳譯,皆詳細解說安居之作法,我國僧人乃依之而行結夏。另如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律來漢地四部序錄、廣弘明集卷二十四等,則載有我國僧人結安居之事蹟。我國之安居制度雖承襲於印度,然因風土民情之差異,故未全然沿用印度之作法,而有部分變通之處。如大宋僧史略卷下賜夏臘條所載,中唐至五代時,有未依安居之行儀而賜增夏臘之事。此外,安居在我國亦有隨意隨處而行之說,即認為修行隨處可行,並不限於安居期間,故於年中行事中,未將三個月之安居修行視為必行之事。如百丈清規月分須知章中,記載各月之行事,然卻無安居之事項。另據釋氏要覽卷下解夏草條載,印度比丘於自恣日時,須以茅草(即吉祥草)為僧伽之座,自亦坐於茅草上而行自恣。此種習俗傳至我國則有所改變,如宋代江南地方之僧,於解夏日時以茅草贈與檀越。

日本之安居制度行之久遠,約與灌佛會、盂蘭盆會等同時由我國傳入。於安居期間亦舉行講經,稱為夏經。平安時代安居中除講經外,尚行寫經,稱為夏書。又於夏解日將夏書收納於寺社中,稱為夏書納、夏解納。又安居期間隱居在寺社中,稱為夏籠;隱居之堂,稱為夏堂;安居中所修之念佛等,稱為夏念佛;結夏安居之僧、稱為夏僧;安居期間,避離不淨之食物,稱為夏斷。

日本之安居,係採夏、冬二期並行之制,在形式上歷來變化不少,但至今仍被隆重舉行。其中,尤以禪宗特重安居之行事,即以每年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為夏安居之時期,以十月十五日至翌年一月十五日為冬安居之時期。〔中阿含卷二十九請請經、月燈三昧經卷五、正法念經、四分律卷五十八、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卷二、景德傳燈錄卷十七曹山本寂禪師章下、嘉泰普燈錄卷十四雪庭元淨禪師章下、禪苑清規卷二、興禪護國論卷下〕(參閱「自恣」2529) p2398


那連提黎耶舍

(490~589)梵名 Narendrayaśas。又作那連耶舍、那連提耶舍。略稱耶舍。隋代僧。北印度烏場國人,姓釋迦。為剎帝利種。年十七出家,通大小二乘,精於三學。欲禮佛陀聖蹟而周遊諸國。後受一尊者之諭,始返其國,於歸途中,以誦觀音神咒而免賊害,至芮芮國,值突厥之亂,遂絕其歸國之志。乃越葱嶺,入北齊,時年四十,甚受文宣帝禮敬,住天平寺譯經,譯出月燈三昧經等五部四十九卷。尋授昭玄統,以所獲供祿建立汲郡西山三寺,安養癘疾百姓。周武帝滅齊毀佛法時,遁隱田野,披俗服而不廢法事。隋興,始再襲法衣,文帝敕住大興善寺,拜外國僧主,與曇延等三十餘人再從事譯經工作。開皇九年八月入寂,世壽百歲。先後譯有十三部七十餘卷經典。〔歷代三寶紀卷九、卷十二、續高僧傳卷二、法經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六〕 p3027


持戒

戒,梵語 śīla,音譯尸羅,六波羅蜜之一。持戒即護持戒法之意,與「破戒」相對稱。即受持佛所制之戒而不觸犯。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四列舉尸羅有清涼、安眠、數習、得定、嚴具、明鏡、階陛、增上等義,就清涼義而言,惡能熱惱身心,戒則使之安適,故稱清涼。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大一二‧一一一○下):「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中略)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苞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應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當持淨戒,勿令毀犯。」然護持戒法甚難,故諸律嚴誡犯戒,而設波羅夷、僧殘等諸制戒。戒通於大小乘,置於三學之首,而大乘置之於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之第二。所持戒品,在家、出家及聲聞、菩薩各異,如四分律載,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戒。而在家眾於一日一夜持八齋戒,特稱持齋。

諸經論所載持戒之功德利益甚多,如月燈三昧經卷六稱菩薩持戒有十種利益:(一)滿足一切智,謂修菩薩行者,能持禁戒,則身心清淨,慧性明了,一切智行與誓願,皆得滿足。(二)如佛所學而學,謂佛初修道時,以戒為本,而得證果,菩薩修行,若能堅持淨戒,則亦如佛之所學。(三)智者不毀,謂修菩薩行者,戒行清淨,身口俱無過失,凡有智慧之人,皆喜樂讚歎而不加毀訾。(四)不退誓願,謂修菩薩行者,堅持淨戒,求證菩提,其誓願弘深,勇猛精進而不退轉。(五)安住於行,謂修菩薩行者,堅持戒律,身口意三業皆悉清淨,於正行安住而不捨。(六)棄捨生死,謂修菩薩行者,因受持淨戒,則無殺、盜、婬、妄等業,而能出離生死,永脫輪迴之苦。(七)慕樂涅槃,謂修菩薩行者,堅持戒律,斷絕妄想,故能厭惡生死之苦,而欣慕涅槃之樂。(八)得無纏心,謂修菩薩行者,其戒德圓明,心體光潔,解脫一切煩惱業緣,而無纏縛之患。(九)得勝三昧,謂修菩薩行者,持戒清淨,心不散亂,則得三昧成就,定性現前,而超於諸有漏。(十)不乏信財,謂修菩薩行者,持守戒律,於諸佛具正信心,則能出生一切功德財法而無匱乏。大智度論卷十三分持戒之人有四種:(一)為得今世之樂,或為怖畏、稱譽名聞而持戒,是為下人持戒。(二)為富貴、歡娛、適意,或期後世之福樂而持戒,是為中人持戒。(三)為求解脫涅槃而持戒,是為上人持戒。(四)為求佛道,憐憫眾生,了知諸法求實相,不畏惡道,不求福樂之持戒,是為上上人持戒相。此外,依律宗,分一切戒為止持戒、作持戒二種。止持戒指五篇之諸止惡門,作持戒是說戒等之諸修善門。即四分律前後六十卷中之前三十卷為僧尼二部之戒本,屬止持門;後三十卷為明示受戒、說戒等之二十犍度,屬作持門。〔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正法念處經卷二十二、四分律卷一、卷十七、卷二十七〕(參閱「六波羅蜜」1273、「」2896) p3816


音響忍

梵語 ghosānugama-dharma-ksānti。三法忍之一。又作隨順音響忍、隨順音聲忍。其義有三:(一)謂隨順佛菩薩說法之音聲,而能知諸法道理,安住於法。(二)謂往生極樂世界之人聞七寶樹林之音聲,而悟解無而似有、非有而有之理。慧遠之無量壽經義疏卷下(大三七‧一○六上):「尋聲悟解,知聲如響,名音響忍。」(三)謂聽聞真實之法,而不驚、不怖、不畏,並信解受持,愛樂順入,修習安住。〔六十華嚴卷二十八、無量壽經卷上、月燈三昧經卷二、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無量壽經會疏卷五、無量壽經記卷上〕(參閱「三法忍」571) p3991


般若十利

月燈三昧經卷六載,般若,智慧之義;即菩薩由修行般若,而通達無礙,獲得下列十種利益:(一)菩薩照了萬法俱寂,故雖行布施,然無「能施」之想,亦不執著於所施之物,及不見受施之人。(二)菩薩雖堅持淨戒而無所毀缺,然以空慧照之,則不見有「能持」、「能犯」之相。(三)菩薩安住於忍力,雖度化眾生,然以空慧照之,則不生起「眾生得度」之想。(四)菩薩於諸梵行雖勇猛精進,然以空慧照之,則不見有身心精進之相。(五)菩薩雖處於禪定中,然以空慧照之,則於一切諸禪功德,不生味著之心。(六)菩薩能以空慧照了諸法本性空寂,亦知佛、魔體元不異,故魔雖現相,然無所怖畏。(七)菩薩於世間、出世間之一切諸法,無不通達明了,故於他人之言論,皆能辨其邪正是非而不為所惑。(八)菩薩照了諸法,洞徹生死之淵源,不為輪轉所溺。(九)菩薩雖觀一切性空,然常以廣大悲愍之心,誓拔一切眾生之苦,令其得解脫。(十)菩薩能了知聲聞、緣覺二乘之法,沈滯於空寂而非究竟,故唯求大乘無上之道,以得解脫。 p4302


略諸經論念佛法門往生淨土集

凡三卷。今殘存上卷。唐代慧日撰集。又作淨土慈悲集、往生淨土集、慈愍三藏文集、慈悲集。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係援引諸經論讚西方淨土之文,以勸說念佛往生。據卷上歸敬偈所載,係為憐愍一切眾生,無明覆心迷於淨土,戀著三界不求往生,六道輪迴漂流生死,為斯顛倒無信凡夫,集諸經論淨土法門,編成三卷。又認為若不摧邪難以顯正,故立宗者,先破後立;因而初卷先敘異見,以教及理逐遣知非,第二卷廣引聖教,成立淨土念佛正宗,第三卷會釋諸教古今疑滯,校量諸行出離遲疾。由上述足見全集旨趣所在及各卷之概要。其中所謂「異見」,即指禪師(特指南宗禪諸家)之說。

所引經典有無上依經、涅槃經、維摩經、法華經、月燈三昧經、大寶積經、淨土三部經、華嚴經、觀佛三昧經、文殊般若經、金剛般若經、佛報恩經、金光明經、造像經、菩薩戒經、楞伽經等。本書係宋代元照所開版流通,然據佛祖統紀卷四十六載,當時四明、大梅山、法英等十八人提出抗議,一致認為本書為元照之偽作,乃假藉勸修淨業之名,而毀謗禪宗。後於紹聖四年(1097)奉敕毀版。〔芝園集卷下(元照)、東域傳燈目錄卷下、淨土真宗教典志卷三、朝鮮佛教通史中編(李能和)〕 p4735


慈忍

慈悲與忍辱之合稱。證道歌(大四八‧三九六上):「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不因訕謗起怨親,何表無生慈忍力?」法華經文句以慈悲、忍辱、法空三者為弘通法華經之三種法規,稱為弘經三軌。

月燈三昧經卷七所舉,修菩薩行者為利益眾生,於一切違順等境皆能慈忍,故獲得下列十種利益,即:(一)火不能燒,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違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而無所惱,故瞋恚之火不能燒之。(二)刀不能割,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橫逆之境,了知自身體性空寂而無所畏,故瞋恚利刀不能割之。(三)毒不能中,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人加害時,了知身心本空而不以為意,故貪瞋毒藥不能中傷之。(四)水不能漂,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順情之境,了知諸法本空而無所染,故貪愛之水不能漂之。(五)為非人護,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於一切時處,為鬼神之類所護衛。(六)身相莊嚴,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愛念於人,故招感色身相好莊嚴之果報。(七)閉諸惡道,指修行者常懷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故惡道之門自然閉而不開。(八)隨樂梵天,指修行者慈行具足,梵行無虧,故命終後,隨其意樂而生於梵天。(九)晝夜常安,指修行者常行慈忍,利益有情,而不加惱害,故得身心寂靜,晝夜常安。(十)不離喜樂,指修行者常行慈忍,利益眾生,使其皆獲安穩,故自己之身心亦不離於喜樂。檀特羅麻油述經亦舉出慈之五利,即:刀不傷、毒不害、火不燒、水不沒、瞋惡見喜。(參閱「三軌」591) p5800


達斯

(Das, Babh Sarat Chandra; 1849~1917)又譯戴斯。印度之梵、藏文學者。孟加拉人。一八八二年奉英國政府之命,由北平入西藏拉薩,鑽研薩迦(藏 Sa-skya)、密勒日巴(藏 Mi-la-ras-pa)、宗喀巴(藏 Tsov-kha-pa)諸師之傳記。歸國後即從事梵、藏原文資料之蒐集。一八八九年得印度政府援助,編纂藏英辭典,於一九○二年出版「同義梵語附藏英辭典」。一八九三年復創設「印度佛教聖典及人類學會」(Buddhist Text and Anthropological Society of India),發刊「印度佛教聖典協會雜誌」,刊行中觀釋、金光明經、入楞伽經、月燈三昧經、悲華經等之部分或全部。著作除上述外,尚有印度學僧、拉薩及中央西藏之旅等,所發表之論文亦頗多。〔歐美の佛教(渡邊海旭)、A.C. March: A Buddhist Bibliography〕 p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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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九十五種外道

佛陀出世前後出現於印度的九十五種外道。或作九十六種。關於外道的總數,佛典中雖有二種、四種、六種、十一種、二十種、三十種、百種等異說,但九十五種、九十六種之說最為常用。

主張九十五種者,如南本《涅槃經》卷十所云(大正12‧668a)︰「世尊常說一切外學九十五種,皆趣惡道,聲聞弟子皆向正路。」其他,如《大集月藏經》卷八、《千佛因緣經》、《占察經》卷上、《起信論》、《分別功德論》等也持此說。

主張九十六種者,有舊譯《華嚴經》。如該經卷十六云(大正9‧504a)︰「令一切眾生常樂如來正教之法,除滅一切九十六種外道邪見。」此說亦見於其他經論,如《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別譯雜阿含經》卷三、《月燈三昧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毗婆沙論》卷四、《薩婆多論》卷五、《成實論》卷十二等。

關於九十五種及九十六種的算法,古來有數說︰

(1)六師外道(富蘭那迦葉、末伽梨拘賒梨子、刪闍夜毗羅胝子、阿耆多翅舍欽娑羅、迦羅鳩馱迦旃延、尼犍陀若提子)各有十五位弟子,總數為九十人,再加上六師,而成為九十六種。

(2)僧佉、衛世、勒娑婆、若提子、自在、韋紐六師各有十五位弟子,加上六師,共有九十六種。唯根據《百論疏》所載,若提子是勒娑婆的弟子,因此若提子即列為師又列為弟子,重複計算二次,故總數實僅九十五種而已。

(3)五大外道(數論、勝論、離繫、獸出、遍出)各有十八支派,總計九十種,加上根本的五派,則成九十五種。

又,關於九十五種與九十六種之間的關係,也有相當多異說。即︰(1)主張九十六皆外道。(2)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外道的教義接近佛教,稱作尼犍子外道(即耆那教);除去此外道,乃成九十五種。(3)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外道加入佛教,即犢子部,故除去這一種而成九十五種。(4)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是小乘教,其實不是外道,但為大乘所貶,若除去這一種,則成九十五種。(5)主張九十六種中,有一種是佛教;即︰外道九十五種,一種是內教。

此外,就此外道之個別派名及其所倡學說,未見文獻記載。然其大略特徵,《法顯傳》嘗略加描述,其文云(大正51‧861a)︰
「此中國有九十六種外道,皆知今世後世,各有徒眾,亦皆乞食,但不持鉢;亦復求福於路野側,立福德舍;屋宇、床臥、飲食、供給行路人及出家人、來去客;但所期異耳。」

古來雖相傳有九十六種道經或九十五種道經,如《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四云(大正46‧243c)︰「準九十六道經,彼經兩卷,一一釋出所計相貌。」《隋眾經目錄》中載云︰「九十五種道經一卷」、「九十五種道雜類神咒經二卷」。《武周目錄》中,亦載有「九十五種道雜類神咒經二卷」,唯其書今皆不存,且古人亦多視之為偽經者。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三(下);《華嚴孔目章》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十八;《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九;《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二;《翻譯名義集》卷五。


二邊

指偏離中道的兩種極端。亦即相對立的兩種立場而與佛法之中道立場相違者。例如︰苦樂二邊、有無二邊、斷常二邊、增損二邊等。茲略述如次︰

(1)苦樂二邊︰指苦行與樂行二種立場。《四分律》卷三十二云(大正22‧788a)︰「比丘出家者,不得親近二邊,樂習愛欲,或自苦行,非賢聖法,勞疲形神不能有所辦,比丘除此二邊已,更有中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云(大正2‧228c)︰「爾時,世尊告王頂聚落主︰今者眾生依於二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31‧321c)︰「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毗奈耶藏,謂遮有罪著欲樂邊受用故,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

(2)有無二邊︰指主張絕對有與絕對無之二種立場。《雜阿含經》卷十云(大正2‧66c)︰「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中略)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般若燈論》卷九根據《寶積經》所說,云(大正30‧94b)︰「釋曰︰云何教授﹖如佛告迦旃延,世間多有依止二邊,謂若有若無,有深智者不著有無,(中略)是故佛教迦旃延中,若有若無,二邊俱遮是正道理。」更引用《月燈三昧經》中的偈頌,而說有見、無見二邊。《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云(大正30‧487a)︰「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

(3)常見斷見二邊︰指主張恒常有、斷滅無之二種立場。《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大正2‧245b)︰「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來離於二邊處中說法。」別譯《雜阿含經》卷十(大正2‧444c)︰「復次,阿難,若說有我,即墮常見,若說無我,即墮斷見,如來說法,捨離二邊,會於中道。」《成實論》卷十(大正32‧317b)︰「問曰︰此見云何斷﹖答曰︰正修習空則無我見,我見無故則無二邊,(中略)又見諸法從眾緣生,則無二邊,(中略)又行中道故則滅二邊,所以者何,見諸法相續生則滅斷見,見念念滅則滅常見。」

(4)增益損減二邊︰將本來沒有的誤認為有,謂之增益;將本來有的誤認為無,謂之損減。這二種立場都不合乎中道,故云二邊。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31‧323c)︰「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中略)謂實無有遍計所執,定執為有名為增益;增益無故,損減實有圓成實性。遠離如是二邊過失,故名善巧。」《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大正30‧345b)︰「復有遠離二邊處中觀行,謂離增益邊,離損減邊。」

除上列之外,另有《般若燈論》卷九所說一異二邊,《大乘掌珍論》卷下所說常、無常二邊,《瑜伽師地論》卷十四與《隨相論》等說斷常二邊,但依《中邊分別論》卷下所說,有色等諸陰和我一異的二邊、以色等為常住的外道邊和以為無常的聲聞邊二邊、主張有我的增益邊和主張無我的損減邊二邊、主張心實有的增益法邊和主張心不實有的損減法邊二邊、所治邊和對治邊二邊、主張人法有的常邊和主張無的斷邊二邊、所取和能取二邊,以及七種分別的二邊。此外,《佛性論》卷四說六種執的二邊,即執的可滅與滅、執的可畏與畏、執的可執與執、執的正與邪、執的有作與無作、執的不生與同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五;《辯中邊論》卷下;《寶性論》卷四;《大乘寶要義論》卷七;《集諸法寶最上義論》卷上;《大乘緣生論》;《廣釋菩提心論》卷二;《菩薩地持經》卷一;《中論》卷四。


五會念佛

五會念佛是淨土宗念佛的一種方法。其法主要在於念佛音聲的緩急,以此表達念佛的心情安靜和急切的意義。第一會是「平聲緩念」,即平聲靜意地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佛號。第二會是「平上聲緩念」,就是念佛號時聲音略高一些。第三會是「非緩非急念」,前兩會都是緩念,此言非緩,就是不再太慢,稍快一些,故言非緩;但也不要太快,這叫「非緩非急念」。第四會「漸急念」就是逐漸快念,並帶有急切之感。第五會「四字轉急念」,前四會都是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此第五會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並且要更快、更急的念。這叫「四字轉急念」。這種「轉急念」是要表達出急切求佛救脫,急切求佛接引的心情,從而達到意志純誠,一心不亂的念佛境地。五會念佛的方法,是唐代淨土宗法照根據《無量壽經》而建立的。該經說(大正12‧271a)︰「清風時發出五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這就是五會念佛的出處。法照並有偈贊云︰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第三響揚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劉峰)

◎附︰觀本《香光閣隨筆》第四集(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

五會念佛聲律考源
考照祖《略法事儀》中第五法事軌則,題曰五會念佛。文曰︰五會念佛,出自何文﹖答曰︰《大無量壽經》云︰或有寶樹,車渠為本,紫金為莖,白銀為枝,琉璃為條,水精為葉,珊瑚為華,瑪瑙為寶,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枝相準,葉葉相向,華華相順,實實相當,榮色光耀,不可勝視,清風時發,出五會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其聞音者,得深法忍,住不退轉,至成佛道。又《觀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芬陀利華,名為希有,觀世音、大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是以如來,常於三昧海中,舉網綿手,謂父王曰︰王今坐禪,但當念佛,豈同離念求乎無念,離生求於無生,離相好求乎法身,離文字求乎解脫,夫如是者,則住於斷滅見,謗佛毀經,成揠法業,墬無間矣。凡在修道,可不慎歟!可不敬歟!

又《觀佛三昧海經》云︰此觀佛三昧,是破戒者護,失道者依,煩惱賊中,大勇猛將,首楞嚴王百千三昧,所出生處,亦名諸三昧母,亦名諸三昧王,亦名諸佛共所印可定,亦名如來禪,非二乘外道等禪,信可知矣。

此五會念佛聲勢,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按照祖之五會念佛,其微妙宮商,乃緣於《無量壽經》,蓋深領無情說法之旨也。何謂無情說法﹖昔僧問南陽慧忠國師,如何是古佛心﹖國師曰︰牆壁瓦礫是。僧曰︰牆壁瓦礫,豈不是無情﹖國師曰︰是。僧曰︰還解說法否﹖國師曰︰常說,熾然說,無間歇。僧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國師曰︰汝自不聞,不可妨他聞者也。僧曰︰未審甚麼人得聞﹖國師曰︰諸聖得聞。僧曰︰和尚還聞否﹖國師曰︰我不聞。僧曰︰和尚既不聞,爭知無情解說法﹖國師曰︰賴我不聞,我若聞,即齊於諸聖,汝即不聞我說法也。僧曰︰恁麼則眾生無分去也。國師曰︰我為眾生說,不為諸聖說。僧曰︰眾生聞後如何﹖國師曰︰即非眾生。僧曰︰無情說法,據何教典﹖國師曰︰灼然言不該典,非君子之所談,汝豈不見《華嚴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昔洞山舉此以問溈山,溈曰︰我這裏亦有,祇是罕遇其人。洞山曰︰乞師指示,溈豎起拂子,曰︰會麼﹖洞山曰︰不會,請和尚說。溈曰︰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洞山曰︰還有與師同時慕道者否﹖溈曰︰此去澧陵、攸縣、石室相連,有雲巖道人,若能撥草瞻風,必為子之所重。遂辭溈山,徑造雲巖,舉前因緣了,便問無情說法,甚麼人得聞﹖巖曰︰無情得聞。師曰︰和尚聞否﹖巖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師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巖豎起拂子曰︰還聞麼﹖師曰︰不聞。巖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師曰︰無情說法,該何教典﹖巖曰︰豈不見《彌陀經》云︰水鳥樹林,悉皆念佛念法。師於此有省,乃述偈曰︰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又蘇東坡居士,因宿東林,與照覺論無情說法話,有所悟,黎明呈偈曰︰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可知宇宙間,天籟、地籟、人籟,無非妙音,極樂娑婆,同一性海,會得此旨,則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觸著磕著,都迎刃而解矣。

照祖又舉《觀佛三昧海經》,此經釋尊為父王說,而付囑阿難,乃至彌勒,及釋提桓因,持是妙法,流通於世,以益未來眾生;先從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順逆觀如來身分,由佛相而入佛四無量心;由四無量心,而觀見十方三世,苦海一切眾生,皆過去未來,吾人之父母子女眷屬,而迷於俗情利養聲色,廣種三途業因,不解回頭。因是而知淨土三經,彌陀願海,七重行樹,七重羅網,道場寶樹,演妙法音,乃至世間天上,百千種樂,展轉比較,而曰第六天上,萬種音樂,不如無量壽國,諸七寶樹,一種音樂,千億倍也。

竊維唐虞三代,禮樂為治之大本,而樂尤居其先,是故孔子著《孝經》,首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繼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義先儒嘗致疑焉。不知樂主敬,其道尊;樂主和,其用普。夫雅樂感人,能變少年為老成,能轉虛浮為篤實,試舉一事而證之。《說苑》曰︰孔子適齊,至於郭門,遇一嬰兒,擊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端,孔子謂御者曰︰趣駈之,韶樂方作,觀此嬰兒,儀容詳序,視聽端疑,身心靜穆,試問俗樂,與此相去幾何!昔隋高祖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聲奇變,所奏無復正聲,此不祥之大者,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善哉此諭,何可使兒女聞一語,誰歟驚心動魄,而為此潮流一顧耶。

考歷朝法曲,至盛莫如唐代,據《唐書》〈禮樂志〉,玄宗既知音律,酷愛法曲,其時去梁隋未遠,武帝所製法曲,如善哉、大樂、大勸、天道、仙道、神王、龍王、滅過惡、除愛水、斷苦輪等,梵唄樂歌,及隋之鐃、鈸、鐘、磬、幢、簫、秦漢子等法樂,猶有存者。據《陳氏樂書》,李唐樂府曲調,有普光佛曲、彌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感德佛曲、如來藏佛曲、藥師琉璃光佛曲、無威感德佛曲、龜茲佛曲,並入婆陀力調也。釋迦牟尼佛曲、寶華遊步佛曲、觀法會佛曲、帝釋幢佛曲、妙華佛曲、無光意佛曲、阿彌陀佛曲、燒香佛曲、十地佛曲,並入大乞食調也。大妙至極曲、解曲,並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也。蘇密七俱陀佛曲、日光騰佛曲,入商調也。邪勒佛曲,入婆臘調也。觀音佛曲、永寧佛曲、文德佛曲、娑羅樹佛曲、遷星佛曲,並入般涉調也。提梵,入移風調也。

如上所列,足見當時法樂之盛,而今俱不可得見矣。惟照祖五會念佛一法,千載而下,猶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復出於世,今得循而考之,以覘其梗概,是亦佛祖龍天,界余之責也,敢不敬其事,蠡測而貢於世。

釋文一
上文照祖五會念佛格式,先敘聲勢。曰︰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釋曰︰聲勢者,即念佛聲均高低疾徐之音節也;點,即拍子之音符,舊式名為點板;點大盡長者,點與點距離疏遠也。假如一句六字洪名,照例分四拍子,其實內含實板四拍子,虛板四拍子,共八拍子,方合均勻句法;以六字洪名,每字一拍,祇得六拍,那有八拍子,因其中陀佛二字,應加有聲無詞兩虛拍,方合板路,今將其點板如下︰


。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原句祇有六個拍子,不能成調,陀字下不加虛點,卻欠半拍,不能落佛字;又佛字下不加虛點,亦欠半拍,不能起南字;故須共成八拍,方合句調,但八拍太繁,便成獃板,故省卻虛點四拍,祇用實板四拍,其式如下︰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點板距離疏落,若緩念盡長,則成慢板,非緩非急,則成中板,此釋點大盡長之臆見也。

點小漸短者,催板而後,拍子漸速,雖含八拍,不能以八拍計點,轉入四字佛號,則一點一字,祇成四拍,無復虛點,故曰︰點小漸短,其式如下︰


。   。
、 、 、 、
阿 彌 陀 佛


此是漸急轉急之點板不同處,節拍雖無添減,而陀字下之虛點、佛字下之虛點,俱省 卻不用,直截祇是一字一板、點板距離切密,此從快板轉入急板,六字轉成四字,法爾如是,此釋點小漸短之臆見也。

須會此意云者,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念佛譜與其他歌譜不同,雖有五會,無一定之段落章節可言,蓋念佛時間,準香炷為分配,香炷有長短,句數多少不定,欲得數多者,宜急念;欲感人深者,宜緩念。在掌板者斟酌盡善,斯為得之,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也。

釋文二


上文照祖排列五會念佛聲勢曰︰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會者聚也,集多數人而為之,亦古人以友輔仁之意。古今念佛,不出兩種,一隨自意念佛,此齋公齋婆之念法;一結社念佛,此自利利他之念法;兩者不能驟然而相合也。何以故﹖如獨唱曲,其情趣可使歌者自由發揮其個性,而脫離一切的束縛;至如合唱曲,則各部集合須成一個完全的和聲,其中有男女混聲的組合,老幼混聲的組合;或二部合唱,或三部四部合唱;若無主調,則旋律無所遵循,若無轉調,則樂風不知變化,若無慢板,無以見依永之端嚴,若無急板,無以見依韋之諧協,是知照祖所列之五會聲勢,其主調,轉調,高低疾徐,種種節拍,舉無不具備也已。

所云平聲緩念者,起板佛號,初用平調也。平上聲緩念者,轉板佛號,轉入商調也。按四聲口訣曰︰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道,入聲短促急收藏。徐大椿《樂府傳聲》云︰四聲之中,平聲最長,唱平聲之訣,在出聲之際,得舒緩周正和靜之法,乃與上下迴別,為平聲之正音;上聲,則在出字之時分別,方開口時,須略似平聲,字頭半吐,即向上挑,方是上聲正位。(下略)

又清《律呂正義》續編云︰凡作樂,必有高音、低音、平音之三等,分作三品以明調。其一曰︰上品,乃自下而上,遞高之調,惟有上起而無下落焉。一曰中品︰乃上下適中,最平之調,此調之聲字,可上可下也。一曰︰下品,乃自上而下,遞落之調。

準是而知,中聲乃最平之調也。《國語》云︰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左傳》云︰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云︰十二律,皆中聲也,歌出自然,雖高而不至於揭不起,雖低而不至於咽不出,此所謂中聲也。按此五降不容彈者,乃以上為中聲,上一四合凡,以下低不成聲也。

又《夢溪筆談》,唐‧天寶時,始以法曲與番部樂合奏,名為燕樂。前後新聲為清樂,照祖恰當其時,然則第一會,或即套用清平調;第二會,或即套用清商調;以一句阿彌陀佛,能生若許曲調者,或如西樂之一句譜,Ein-stzige torm,能生種種之變化譜,Varintio-nen Form是或相類,未可知也。

關於五會念佛的讚本
照祖所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總列讚文八十八首,其中除兩書重見之讚文二十一首,引用古德讚文十七首,頌讚五會念佛者五首,今專就五會讚文,舉而錄之。

五會讚


第一會時平聲入,第二極妙演清音,
第三盤旋如奏樂,第四要期用力吟,
第五高聲唯速念,聞此五會悟無生,
一到西方受快樂,永不輪迴入苦坑。
發心念佛事須堅,臨終決定上金船,
迴願眾生皆得往,直向西方坐寶蓮。
西方世界至為精,彼土眾生不可輕,
衣裓持華供養佛,還來本國飯經行,
發心念佛度群生,願此五會廣流行,
六道三途皆攝取,蓮華會裏著真名。


此章表示五會的調子與拍子,調子則一會清平調,二會清商調,拍子則三會轉中慢板,四會轉中快板,五會轉急板,六字洪名至此轉成四字,緜緜密密,纍纍如貫珠,一切妄想情慮,被清淨聞塵,滾入無何有之鄉矣。送心極樂,莫善於此,願毌忽諸。

歎西方淨土五會妙音讚


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
第三響颺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
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
五會聲中十種利,為令學者用心堅。
妙音五會摩尼寶,能雨無邊聖法財。
智者必須依此學,臨終一念坐華臺。
寄語現前諸大眾,五會念佛利無窮,
今日道場同行者,相將定取坐華宮。
五會聖教是真宗,定捨娑婆出苦籠,
眾等發心迴願往,西方世界獲神通。
寶樹森森是翠林,微風五會演清音,
華雨六時隨處下,見聞之者發真心;
眾等今時發信心,聽說彌陀五會音,
專求不妄稱名字,迎將極樂坐華林。
五會交響讚池城,樓臺鬱鬱暎雲青,
琉璃七寶金繩界,處處唯聞念佛聲。
彌陀五會是舟船,永劫常於苦海傳,
但使聞聲皆解脫,定超生死離人天。


此章表示此方教體,五會念佛,能深入人心;善會者,能深入禪定;十種利者,言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則獲十種利益︰(一)安住儀式,(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二)行慈境界,(習諸禪定,恒存慈愛,無傷害意,於諸眾生,悉使安穩。)(三)無煩惱,(諸根寂靜,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四)守護諸根,(常自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五)無食喜樂,(禪悅為食,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自然欣豫。)(六)遠離愛欲,(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七)修禪不空,(雖獲諸神功德,證真空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八)解脫魔羂,(遠離生死,一切魔羂,不能纏縛。)(九)安住佛境,(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十)解脫成熟,(既入深禪,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此十種利,見《月燈三昧經》,本為習禪得定之境界,而五會念佛,若依此學,心得堅定,亦可到此境界,不止超出人天,定能入佛智海,登大願船,永離三界生死。

極樂五會讚


觀經妙讚定中成,寶偈分明化有情,
五會閻浮流布廣,相期極樂悟無生。
彌陀寶讚實堪傳,恒為眾生作法船,
五會佛聲聞解脫,一時盡得坐金蓮。
西方五會遍娑婆,意在眾生念佛多,
寶國華開千萬億,聞名去者幾恒沙。
千般伎樂遶金臺,百寶蓮華出水開,
五會聲聲須急念,臨終一一盡迎來。
無邊化佛紫金身,守護流傳五會人,
念念彌陀心不退,翩翩寶坐自相親。


此章勸娑婆眾生,提唱五會念佛,廣度有情,言千般伎樂遶金臺者,百寶蓮華出水開者,正是表示五會念佛,乃合於《華嚴經》之旨。華嚴十大莊嚴世界種,皆以音聲為體,今略舉其一,賢首菩薩偈云︰又放光明名妙音,此光開悟諸菩薩,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以大音聲稱讚佛,及施鈴鐸諸音樂,普使世間聞佛者,是故得成此光明。又合於《法華經》之旨。《法華》〈方便品〉云︰若使人作樂,聲鼓吹角唄,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至如淨土三經,極讚音樂,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安樂集》云︰從世帝王至六天,音樂轉妙有八重,展轉勝前億萬倍,寶樹音麗倍亦然,復有自然妙伎樂,法音清和悅心神,哀婉雅亮超十方,是故稽首清淨樂。或疑沙彌十戒,歌舞倡伎,故往觀聽,律制所禁;釋之曰︰《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及三十九,言之最詳。佛為六群比丘,及六群比丘尼,往觀伎樂,輕狂語笑,受世譏嫌。聞者具白世尊,世尊呵責!從今已後,不聽觀伎樂,若方便往觀,比丘犯越毗尼罪,尼犯波逸提罪。若佛生日大會處,菩提大會處,轉法輪大會,五年大會,作種種伎樂供養佛,若檀越語比丘言︰諸尊者,與我和合翼從世尊,爾時得與和合在坐,若檀越語比丘尼言︰阿梨耶,佐我安施供養具,爾時得助作,若坐中有種種伎樂,生染著心者,或於彼間聞樂,有欲著心者,即應起去,是名伎樂。又《四分律》第五十二,雜犍度之二,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供養,佛言聽。又《十誦律》云︰為諸天聞唄心喜或音樂舞伎,螺鈸簫韶,發歡喜心,當行供養,可知世樂轉為佛樂,正是人間好現象也。

歎五會妙音讚


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
五苦聞聲皆得樂,乘斯五會入蓮宮。
智者慈悲傳五會,意在將傳滅五燒,
五燒即因五會滅,皆乘五會出塵勞。
雄雄五會響高深,隱隱雷聲寫妙音,
聖眾相將同讚歎,但是人聞皆發心。
微妙西方五會聲,將來五濁救眾生,
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
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
五眾咸言皆利樂,末法仍留五百年。
彌陀五會貫人心,哀婉慈聲屈曲深,
無量壽經如此說,寶水長流演妙音。
五會響颺出雲霞,清音嘹亮遍恒沙,
朝朝暮暮常能念,世世生生在佛家。
香風颯起觸人身,唯將五會斷貪瞋,
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
西方鼓樂及絃歌,琵琶簫笛雜相和,
一一唯宣五會法,聲聲皆說六波羅。


按此讚,前半偈從「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至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文殊師利菩薩也。所云智者,乃五台山大智文殊,非天台智者大師也。

考《大日經》,稱妙吉祥,文殊者,妙之義,師利者吉祥之義。此菩薩,與普賢為對,常侍釋迦如來。普賢表大行,司諸佛之定慧;文殊表大智,司諸佛之智德,故曰智者。

昔吳郡沙門道衍,所撰《諸上善人詠》一卷,其詠法照大師云︰五會緣興感五雲,佛聲遙使帝宮聞,當年不受文殊教,歷劫何由獲妙薰。其事蹟已在前編法照四祖傳中詳錄,今不再贅。

又按此讚後半偈,自「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至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南嶽般舟承遠三祖。三祖事蹟,已見前編所錄永州司馬柳宗元所撰「南嶽彌陀和尚碑」,及衡州刺史呂溫所撰「承遠和尚碑」,今不重舉。

淨土五會讚


五會倍須欽,稱名觀紫金,心中辨邪正,
魔境不來侵。極樂寶林清,微風五會聲,
聲中論妙法,聽者悟無生。淨剎寶林明,
彌陀五會聲,聽者皆生樂,不聞諸苦名。
白玉池邊過,蓮華葉裏香,空中開梵響,
五會入真常。暫至寶城樓,逍遙何所憂,
唯聞念五會,長劫更何憂。寶剎多真土,
威宣五會音,常聞嚴淨響,從此漸幽深。
極樂黃金樹,花開五會聲,意欲令諸子,
聞者盡修行,持蓮含九品,花接往生人,
五會連聲別,從茲洗客塵。極樂誰家子,
蓮花葉裏生,為由聞五會,從此息塵情。
淨國摩尼水,渠渠處處流,水聲含五會,
聞者永無憂。


此章為五言讚本,共二十韻,乃依《觀經疏》〈散善義〉,以明九品正行,勸修五會念佛法,保任決定往生。前十韻二十句,乃述上品、中品、往生之樂相。後十韻二十句,勸進行者,勤修五會念佛,不論善惡罪福,老幼男女,僧俗,九品括盡,決得往生;惟須注意!培植蓮華胎藏,須知此身,在娑婆五濁惡世念佛,此心已送往極樂世界,七寶池中,受摩尼水洗濯,一念淨息塵情,則蓓蕾蓮苞,自然出水,常精進者,華日向榮,漸怠廢者,華日憔悴,觀前編越國夫人王氏傳中之楊傑、馬玗的故事可證也。

除此五會讚五章之外,其他一二零篇斷句,關於五會讚頌者。如《法事讚》中第六離六根讚,有句云︰彌陀五會救娑婆,聞者皆能發道芽。又第八西方樂讚,有句云︰香風吹動諸行樹,宮商五會演希奇。其《觀行儀》中第十一出家樂讚,有句云︰水鳥樹林念五會,哀婉慈聲讚法王,又第十二淨土樂讚,有句云︰菩薩化生奏玉調,微風五會演真如。其他各讚全文,限於篇幅,今且從略。

〔參考資料〕 《樂邦文類》卷三〈法照傳〉;《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經儀》;《五會法事讚講義》卷一。


北朝佛教

北朝佛教,是包括從北魏明元帝泰常五年(420,即晉亡之年)到北周靜帝大定元年(581)中國南北分裂時期,中國北部的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諸代的佛教。

北魏拓跋氏從道武帝(396~409)和晉室通聘後,即信奉佛教。道武帝本人好黃老,覽佛經。見沙門,都加敬禮,並利用佛教以收攬人心。繼而任趙郡沙門法果為沙門統,令綰攝僧徒,並於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巿)建立塔寺。明元帝(409~423)也在都城的四方建立佛像,並令沙門開導民俗。其嗣子太武帝(423~452),「銳志武功」,因道士寇謙之、司徒崔浩的進言,遂於太延四年(438)三月,令五十歲以下的沙門,一概還俗,以充兵役。太平真君五年(444)正月,又禁止官民私養沙門。到了七年(446)二月,因對蓋吳的內亂用兵,發見長安一寺院收藏兵器、釀具及官民寄存的眾多財物,懷疑僧徒與內亂有關,又聽信崔浩的話,命盡殺長安及各地沙門,並焚毀經像。這一命令,由於太子拓跋晃故意延遲宣布,遠近沙門多聞風逃匿,佛像經卷也多祕藏,只有境內的寺塔被破毀無遺。這就是中國佛教史上三武一宗滅法之始。不久寇謙之病死,崔浩也因事被殺,禁律稍弛。至文成帝(452~465)嗣位,即明令重興佛教,准許諸州城郡縣於眾居處各建寺一所,並許平民出家,寺塔經像漸漸修復。文成帝還以罽賓(今克什米爾)沙門師賢為道人統,後又以涼州沙門曇曜繼任,並一再改稱沙門統,乃至昭玄沙門都統,並禮以為師。曇曜原來和玄高同在涼州修習禪業,後到平城,即為太子晃所禮重,被任為昭玄都統,即請於平城西武州山開鑿石窟,鐫建佛像,這就是遺留至今的著名佛教遺蹟──雲岡石窟。此外有沙門僧周,常在嵩山修頭陀行坐禪,太武帝滅佛時,與數十人同入長安西南的寒山,後令弟子僧亮到長安,修復故寺,延請沙門。關中佛法的復興,他是出了力的。獻文帝(465~471)繼位,也嗜好黃老浮屠之學,六年即退位,在宮中建寺習禪。後孝文帝(471~499)時,迎像、度僧、立寺、設齋、起塔、廣作佛事,並提倡《成實》、《涅槃》、《毗曇》等佛教義學,師事通曉《涅槃》、《成實》的學者道登。又敬信佛陀扇多,替他在嵩山立少林寺,與以供給。在鳩摩羅什所居舊堂建三級浮圖,訪求羅什後裔。孝文帝還允許了曇曜的申請,令以所掠得的青齊地方的人民等,每年輸穀六十斛入僧曹以為僧祇戶,其穀即稱僧祇粟,作為賑饑及佛事之用。又以一些犯了重罪的人和官奴為佛圖戶,以充寺院的雜役和耕作等事。這些措施促進了寺院經濟的發展,也產生了不少流弊。其後宣武帝(499~515)時大興佛教,有不少外國僧人來到洛陽,帝為立永明寺,房舍一千餘間,共住外國沙門千餘人,其中有著名的譯師曇摩流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等,而菩提流支為其首席。他到洛陽時,宣武帝殷勤慰勞;他在內殿翻譯《十地經論》的第一日,帝親自筆受。著名的龍門石窟(在洛陽城南伊闕龍門山),也是這時所營造。因之當時佛事很盛。至孝明帝(515~528)時,太后胡氏(世稱靈太后)攝政。她在熙平元年(516)營造了洛陽的永寧寺塔,極其壯麗。同年她又遣敦煌人宋雲,偕崇立寺比丘惠生往西域朝禮佛蹟,訪求經典。宋雲等歷訪乾陀羅等十餘國,留居烏場二年,到正光三年(522)冬,獲得大乘經論一七0部以歸。宋雲撰有《家記》(《唐志》作《魏國以西十一國事》一卷),全書已佚;惠生撰有《行記》(《隋志》作《慧生行傳》一卷),現存(題作《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記》)。同時有沙門道藥(一作榮),也越葱嶺到過西域。由於北魏諸帝奉佛的影響,朝野風從,人民經官、私得度出家為僧的日多,另一方面也因戰爭頻繁,人民多假稱入道以避徭役。孝文帝太和元年(477),平城即有僧尼二千餘人,各地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到了魏末,各地僧尼多到二百餘萬人。出家的猥濫,為前所未有(《釋老志》、《洛陽伽藍記》)。當時興造寺塔的風氣極盛,孝文帝太和元年,平城新舊寺約一百所,各地六千四百七十八所。但到了魏末,洛陽一千三百七十六所,各地寺廟達三萬有餘(《釋老志》、《洛陽伽藍記》)。魏代佛教的發展,可謂盛極一時。

北魏至孝靜帝(534~550)時,分裂成東西二魏,高歡遷孝靜帝到鄴都,成為東魏,洛陽諸寺的僧尼也隨同移鄴。鄴都臣民多隨便捨宅地、立新寺,其時名僧曇鸞,為孝靜帝所重,稱為神鸞。

繼承東魏的北齊帝室,也利用佛教。文宣帝(550~559)嘗請高僧法常入內庭講《涅槃》,並拜為國師。又置昭玄寺,設大統一人、統十人、都維那三人,令管理佛教,而以法上為大統。法上(495~580),是慧光的弟子,擅講《十地》、《地持》、《楞伽》、《涅槃》等經論,並廣著文疏;其弟子有慧遠(淨影)等,均知名一時。其時,北印沙門那連提黎耶舍於天保七年(556)來鄴都,文宣帝出舊藏梵本千餘筴,請他在天平寺翻譯。文宣帝於晚年,更到遼陽甘露寺,深居禪觀,不理政務。此後北齊諸帝,多半好佛,鄴都的大寺約有四千所,僧尼近八萬人;全境的寺院有四萬餘所,僧尼二百餘萬人(《續高僧傳》卷八〈法上傳〉,又卷十〈靖嵩傳〉)。

西魏都城在長安,其地佛教,曾因北魏太武帝的滅法,一時衰竭,但西魏文帝(535 ~551)及丞相宇文泰都好佛,文帝曾建立大中興寺,並以道臻為魏國大統,道臻即大立科條,以興佛法。宇文泰也提倡大乘,嘗命沙門曇顯等依經撰《菩薩藏眾經要》及《百二十法門》,以為講述的資料。

取代西魏而興的北周王朝,亦頗崇佛。明帝(557~560)建大陟岵、陟[氵*詩]二寺,並每年大度僧尼。當時名僧曇延、道安稱為玄門二傑,南方的學僧來遊關中的也有亡名、僧實、智炫等。但不久即有武帝滅法的事件發生。武帝(560~578)重儒術,信讖緯,由於還俗僧衛元嵩和道士張賓的建議,請省寺減僧。武帝集眾討論三教優劣,前後七次,各有是非。更令群臣詳論道、佛二教的先後、淺深、同異,意欲借此來廢斥佛教,但當時司隸大夫甄鸞作《笑道論》,沙門道安作《二教論》,僧勔著《十八條難道章》、《釋老子化胡傳》等,廢佛之議因而暫止。到了建德三年(574)五月,武帝又大集臣僚,命道士張賓和沙門辯論,沙門智炫駁難道教,武帝亦不能屈智炫,於是命令把佛、道二教一併廢斥,沙門、道士還俗,財物散給臣下,寺觀塔廟分給王公,當時僧、道還俗的二百餘萬人。既而又立通道觀,簡取佛、道二教名人一二0人,並令衣冠笏履,稱為通道觀學士,命通闡三教的經義。後三年(建德六年, 577)進兵北齊,攻占鄴都,又召集齊境沙門大統法上等五百餘人,宣布廢省佛教的意見,只有淨影慧遠一人,和帝反復爭論,武帝雖然詞窮,卻仍然下令毀滅齊境的佛教,所有八州的寺廟四萬餘所,全部改作宅第,僧徒將近三百萬人也全令還俗,焚毀經像,財物由官廳沒收。到了第二年,武帝死了,宣帝(578~579)嗣位,還俗僧任道林等力請恢復佛教,得到許可。大成元年(579),於東西二京立陟岵寺,選擇舊日有名望的沙門二二○人,鬚髮冠服,在寺行道,並命智藏等長髮為菩薩僧,任寺主。至於民間禪誦,一概不加干涉。次年(580)五月,靜帝(579~581)繼立,左丞相楊堅輔政,命全國恢復佛、道二教,重立佛像及天尊像,又給陟岵寺智藏、靈幹等落髮,並度僧二二0人。這時佛教算是正式恢復。

北朝各代的佛典翻譯,相續不絕。文成帝和平三年(462),在平城石窟寺,曇曜與西域沙門吉迦夜等譯出《付法藏因緣傳》六卷,又譯《大吉義神咒經》一卷、《雜寶藏經》八卷、《方便心論》一卷等。北魏遷都洛陽以後,曇摩流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等相繼來華。曇摩流支專精律藏,於宣武帝(500~515)景明二年到正始四年(501~507)七年間,在洛陽譯出《信力入印法門經》等三部,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等,起初一同翻譯,後因師承和見解不同,各自別譯,因此所譯出的《法華經論》、《寶積經論》及《究竟一乘寶性論》等各有兩本(見《開元釋教錄》卷六勒那摩提條註)。菩提流支博學多識,於永平元年(508)來洛陽,被稱為譯經的元匠,同年譯出世親所造《十地經論》,後來陸續譯出許多經論。到東魏時,隨孝靜帝去鄴都,繼續翻譯,他從永平元年到東魏‧天平二年(535)的將近三十年間,先後譯出《佛名經》、《入楞伽經》、《法集經》、《深密解脫經》、《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大乘寶積經論》、《法華經論》、《破外道小乘涅槃論》等,共三十部。勒那摩提精於禪法,於永平元年來洛陽,譯出《寶積經論》、《妙法蓮華經論》、《究竟一乘寶性論》,共三部。佛陀扇多通內外學典籍,特善方言,尤工藝術,從孝明帝正光六年(525)到東魏孝靜帝元象二年(539)十五年間,在洛陽白馬寺及鄴都金華寺譯出《金剛上味陀羅尼經》、《攝大乘論》等,共十一部。另外,有中印波羅奈城的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於北魏‧熙平元年(516)來洛陽,後隨孝靜帝遷到鄴都,於元象元年到武定元年(538~543),先後共譯出《正法念處經》及龍樹的《壹輸盧迦論》、無著的《順中論》、世親的《唯識論》等,共十八部。又有烏萇沙門毗目智仙,和般若流支一同到鄴都,於興和三年(541)譯出龍樹的《迴諍論》及世親的《寶髻菩薩四法經論》等,共五部。這一時期所傳譯的經論,以有關大乘瑜伽學系的典籍為多。總計北魏、東魏兩代百餘年間,中外僧俗譯人共有十二人,譯出經、論、傳等共八十三部二七四卷(《開元釋教錄》卷六)。

北齊時代外來譯人,有烏萇沙門那連提黎耶舍,於天保七年(556)來鄴都,文宣帝請他住於天平寺,任翻經三藏,又命昭玄大統法上等二十餘人監譯,沙門達摩闍那和居士萬天懿傳語,從天保八年到後主天統四年(557~568)十二年間,譯出《大集月藏經》、《月燈三昧經》、法勝《阿毗曇心論經》等,共七部。萬天懿,原鮮卑人,世居洛陽,少曾出家,師事婆羅門,擅長梵語,因被召為助譯,並在武成帝河清年中(562~565),自譯《尊勝菩薩所問一切諸法入無量門陀羅尼經》。北齊一代,中外僧俗譯者二人,譯出經、論共八部五十二卷。

北周時代外來的譯人有波頭摩國沙門攘那跋陀羅、中印摩伽陀沙門闍那耶舍和他的弟子優婆沙門耶舍崛多、健陀羅沙門闍那崛多、摩勒國沙門達摩流支五人。闍那耶舍譯出《大乘同性經》、《大雲請雨經》等,共六部。耶舍崛多譯出《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等,共三部。闍那崛多先在長安四天王寺譯出《金色仙人問經》,後在益州龍淵寺譯出《妙法蓮華經普門品重誦偈》等,共四部。達摩流支譯出《婆羅門天文》等。北周一代,譯師四人,譯出經、論共有十四部二十九卷。另外,攘那跋陀羅譯了《五明論》一部。

關於北朝流行的佛教學說,有由南朝傳入的,如《毗曇》、《成實》、《攝論》乃至《涅槃》各家之說;也有由北地傳出的,如《地論》、四論、《四分律》學,乃至以實修為主的禪法及淨土教等。

(1)毗曇師︰相當於南朝的齊、梁時代,北地毗曇的講習始盛,著名的學者有安、遊(智遊)、榮三師,其師承均不明。但北齊名僧靈裕即曾從他們三人聽受《雜心》。從高昌來魏的慧嵩亦曾從智遊聽受《毗曇》、《成實》,學成後在鄴都及洛陽講說,有「毗曇孔子」之稱。傳承慧嵩之學的有志念、道猷、智洪、晃覺、散魏等。志念(535~608)尤以《雜心》擅名,著有《雜心論疏》及《廣鈔》等,盛行於世。弟子知名的有道岳、道傑、神素等二十餘人。

(2)成實師︰先有僧嵩,曾在關中從鳩摩羅什親受《成實》,後到徐州(彭城)白塔寺弘傳此論。他的弟子濟州僧淵(414~481),以慧解馳名,後來也在徐州講習。門弟子知名的有曇度、慧記(一作惠紀)、道登、慧球等。曇度(﹖~489),江陵人,早年遊學建康,曾於三論、《涅槃》、《法華》、《維摩》、《大品》,深有研究,後到徐州,從僧淵受《成實》,於是精通此部。北魏孝文帝聽到他的盛名,請到平城開講,學徒千餘人,著有《成實論大義疏》八卷,盛行於北地。慧記於《成實》外兼通《數論》,曾在平城郊外的鹿苑講學。道登(﹖~496),東莞人,早年從僧藥受《涅槃》、《法華》、《勝鬘》,後來又從僧淵學《成實》,五十歲時,聲譽聞於魏都洛陽,應請前往講學,後來入恒山,學侶追隨,講授不輟。又北齊初年,鄴下有沙門道紀,盛弘《成實》,講說達三十年,其學統不明。

(3)攝論師︰真諦《攝論》之學,由靖嵩北上徐州,道尼入居長安,而獨在北方敷弘稱盛。靖嵩(537~614),涿郡固安人,北齊時代在鄴都為法主,後北周武帝毀滅佛法,避地江南,從法泰諮受《攝論》玄義。後仍回徐州,盛弘《攝論》,著有《攝論疏》、《九識玄義》等,為時人所宗。但北方正宗的攝論師實為地論學者曇遷。曇遷(542~607),博陵饒陽人,早年從慧朮弟子曇遵受學,後來隱居林慮山,精研《華嚴》、《十地》、《維摩》、《楞伽》、《地持》、《起信》等,到周武帝平齊、毀滅佛法,結伴避地江南,輾轉到了桂州,獲得《攝大乘論》。隋初,和同伴往彭城,繼續弘講,乃為北地開創純正的《攝論》法門。

(4)涅槃師︰《涅槃》大本,本在涼州譯出,當時慧嵩、道朗以此知名,然流行不及南方之盛。其後北魏‧曇准(439~515),聽說南齊僧宗特善《涅槃》,前往聽講,審知此學南北不同,於是另行研究講說,其說盛行於北地。當時研講《涅槃》者還有僧淵的弟子道登,後來有洛陽融覺寺曇無最,北周有潼州光興寺寶彖(512~561),蒲州仁壽寺僧妙(﹖~464)等。僧妙化行河表,蒲州曇延(516~588)即其弟子。曇延早年聽僧妙講《涅槃》,深悟經旨,常說佛性妙理是《涅槃》宗極,足供心神遊止。後隱於南部太行山百梯寺,撰《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同時敷講。在曇延稍前,北地有《地論》學系興起,他們差不多都是兼講《涅槃》的。慧光和他的弟子唱四宗(因緣宗、假名宗、不真宗、真宗)的教判。其中真宗又稱顯實宗或常宗,即指《涅槃》、《華嚴》及《地論》而言。慧光著有《涅槃疏》,他的弟子法上也曾講《涅槃》并著文疏,法上的弟子慧遠也著有《涅槃義疏》。

(5)地論師︰是由研習及弘傳《十地經論》而形成的一派。這個學派由於譯論者勒那摩提和菩提流支二人學風相違,分歧為南道、北道二系。北道從菩提流支出,而創始於道寵。道寵從菩提流支聽受《地論》,隨即著疏,從而弘講,為鄴下學人所推重。門弟子千餘人,其中以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儒果最為特出。名僧志念,也曾從道寵受學《地論》。南道從勒那摩提出,而創始於慧光。慧光初就佛陀扇多出家,繼而廣聽律部,後來又從勒那摩提受《地論》,著有《十地論疏》。他的弟子中傳承《地論》之學的,有法上、僧範、道凭、慧順、靈詢、僧達、道慎、安廩、曇衍、曇遵、馮袞、曇隱等,而以法上為上首。法上(495~580)曾講《地論》,並著文疏。著名的弟子有法存、融智、慧遠等。其中慧遠(523~592)為一代博學者,常講《地論》,並隨講隨疏,著有《十地經論義記》七卷,其中保存南道地論師的學說不少。他的門人也努力弘揚《地論》。關於南北二道的地論師說,據天台宗學者荊溪湛然說︰北道唱梨耶依持說,主張一切萬法從梨耶緣起;南道唱真如依持說,主張一切萬法是真如的緣起所生(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八、《文句記》卷七中)。北道後來受攝論師的影響,從而和它合流。

(6)四論師︰這是將《大智度論》和《中》、《百》、《十二門》三論並重的一個學派。起初北齊道長(一作場),精通《智論》,在鄴都敷講,為學者所宗,志念曾列席聽講,後來雙弘《智論》及《雜心》十餘年。東魏‧曇鸞也精研四論。北周‧靜藹(534~578)少聽《智論》,洞明義旨,後來更披尋其他經論,而以四論最為所崇,在終南山等處敷講。又有道判(532~615),曾問道於靜藹,也日夜研尋四論。同時還有道安,博通《智論》,弟子慧影,傳承其學,著有《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

(7)四分律師︰《四分律》譯出後,直到北魏孝文帝時代(471~499),才有法聰在平城專弘。既而有道覆依法聰的口授作《四分律疏》六卷,但只是把文字加以科分而已。後來慧光作《四分律疏》百二十紙,並刪定《羯磨戒本》,此學才大盛。弟子中傳承其學的,有道雲、道暉、洪理及曇隱等。道雲專弘律部,作《疏》九卷。道暉把道雲所作《疏》略為七卷。洪理作《鈔》兩卷。曇隱作《鈔》四卷。道暉的弟子洪道(530~608),專學律部,盛弘《四分》,代替了《僧祇》的講傳。

(8)淨土師︰彌陀淨土法門從北魏‧曇鸞的淨土教說流出,所以後世的淨土宗常推曇鸞為創始者。其曇鸞一系的傳統是︰菩提流支──慧寵──道場──曇鸞──大海──法上(見道綽所撰《安樂集》卷下)。與《地論》、四論兩學系實有交叉的關係。菩提流支曾譯出世親《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通稱《往生論》)一卷,又曾以《觀無量壽佛經》授曇鸞,稱為能解脫生死的大仙方。慧寵即最初的北道地論師道寵。道場在鄴都敷講《智論》,又傳持阿彌陀五十菩薩像。曇鸞(476~542)起初於四論及《佛性論》深有研究,後來得到菩提流支的啟發,專弘淨土;既而住并州(今山西太原巿)的大岩寺,晚年又移住汾州(今山西交城縣)的玄中寺,修淨土念佛之業;著有《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註》(通稱《往生論註》)二卷等。他提倡的念佛法門,於觀念以外,著重稱名,遂開後世重視稱名念佛的風氣。大海(即慧海,﹖~609),少年聽受《涅槃》、《楞伽》及大乘毗曇等,北周靜帝大象二年(580),在江都儀濤浦創立安樂寺,常以淨土為期,並模寫無量壽佛像。法上有關淨土法門的事蹟不詳,其弟子慧遠著有《無量壽》、《觀無量壽》兩經的義疏各二卷,再傳弟子靈裕也著有《觀無量壽經》及《往生論》等的疏記。

(9)楞伽師︰最初有菩提達摩,南天竺人,曾遊於嵩洛,住於鄴下,隨地以禪法教人,曾惹起一班盛弘經律者的譏謗。只有道育、慧可兩沙門竭誠事奉,經四、五年,達摩為他們的精誠所感,於是誨以「二入」(理入、行入)、「四行」(一報怨行、二隨緣行、三無所求行、四稱法行)之法,並以四卷《楞伽》授慧可以為印證。達摩於東魏孝靜帝天平年(534~537)前在洛濱示寂,傳說一百五十餘歲。弟子慧可(又稱僧可,487~593),虎牢人,四十歲時在嵩洛從達摩受學,後於天平初,到鄴下講授達摩的禪法,弟子有那禪師、粲禪師等。那禪師和他的弟子慧滿等,常常攜帶著四卷《楞伽》以為心要。另有僧副(464~524),太原祁縣人,也出於達摩門下,精定學,後於北魏‧太和末(494~499),南遊建康,住在鍾山定林下寺,其高風為梁武帝所嘆賞,後更到庸蜀大弘禪法。

總起來說,北朝佛教義學,小乘以《毗曇》、《成實》為盛,大乘則《涅槃》、《華嚴》、《地論》并弘。這正是慧光和他的弟子們所作的「因緣」、「假名」、「不真」、「真」四宗教判的全部內容。其因緣宗即指《毗曇》,假名宗指《成實》,不真宗指《般若》、四論,真宗指《涅槃》、《華嚴》及《地論》。又如淨影慧遠在所撰《大乘義章》中,每一義門都分作《毗曇》、《成實》、《地論》、《涅槃》四層來解說,這也說明了北朝主要佛教義學的全貌。

但是北朝佛教的特點,還在於側重實踐,特別是禪觀,而非空談理論,這和同時南方佛教有顯著的不同。這一時期除上述楞伽師而外,還有不少著名的禪師,如北魏時代玄高(402~444),早年往關中師事佛陀跋陀羅,通禪法。後往西秦,隱居麥積山,從受禪法的學者達百餘人。又有外國禪師曇無毗,來西秦領徒立眾,玄高也曾從他受法。後入北涼,受沮渠蒙遜的敬事。北魏太武帝攻入北涼時,請他往平城,大弘禪化。此外,勒那摩提、佛陀扇多也並弘傳禪法。北齊,有佛陀扇多的再傳弟子僧稠(480~560),道宣把他和達摩並稱(見《續高僧傳》習禪篇後論)。僧稠起初從道房受止觀,常依《涅槃》行四念處法。後來又從道明受十六特勝法。佛陀扇多讚為「自葱嶺以東,禪學之最」。他先後在嵩嶽等地講學,魏孝武帝為他在懷州尚書谷中立禪室,集徒供養。齊文宣帝於天保二年(551)又請他到鄴城,從受禪法和菩薩戒,並為立精舍,禮敬備至。後來侍郎李獎請出禪要,為撰《止觀法》兩卷。又天台宗所祖述的慧文、慧思也提倡定慧,為南北禪家所尊重。慧文嘗聚徒數百人講學,據說他讀《大智度論》「三智實在一心中得」之文及《中論》「因緣所生法」之偈,頓悟龍樹空、假、中三諦道理,由此而建立一心三觀的觀法。慧思(515~577),武津人,從慧文受學,晝夜研磨,對《法華》等深有造就,於是敷揚大小乘定慧等法。天保年中(550~559),率領徒眾南行,中途停留在大蘇山,數年之間來學的甚多,智顗也就在這時來其門下,諮受「法華行法」。後更率徒眾入南嶽山,提倡定慧,世稱南嶽大師。北周有僧實(476~563),起初歸依擅名魏代的道原,太和末(499)到洛陽,遇勒那摩提,授以禪法,得其心要。周太祖禮請為國三藏,並從受歸戒。此外一般弘修禪法的,有慧初、僧周、慧通(以上北魏)、道恒、慧可、僧達、道明、法常(以上北齊)、僧瑋、曇相、曇准、曇詢、恩光、先路、慧命、曇崇(以上北周)等。

北朝一般社會上的佛教信仰,從北魏初年起,北地盛行一種一族一村等的佛教組織,叫作「義邑」,由僧尼和在家信徒構成,而以信徒為主。原來是民間為共同造像而發起的,後來逐漸發展,兼及於修建窟院、舉行齋會、寫經、誦經各事。它的首腦稱為邑義主、法義主、邑主、邑長等,成員稱為邑義、法義、邑子、邑人、邑徒等。而以教養更高的僧尼為指導,稱為邑師。其時民間所誦習的經典,是曇靖自撰的二卷本《提謂波利經》,勸持五戒。邑人每月齋會二次,以正律為標準,互相督察。此外還有一種叫作法社的佛教組織,其旨趣和義邑略同,但由貴族達官知識分子和一些僧尼組成。

北朝在中國佛教文物方面,留下不少宏偉的遺蹟,特別是石窟。如北魏開鑿的有雲崗、龍門等石窟。曇曜於興安二年(453),請文成帝在平城西武州山開鑿石窟五所,建立佛寺,稱為靈岩。石窟大的高二十餘丈,每窟各鐫建佛像一尊,大的高七十尺,次為六十尺,建制奇偉,雕飾工致。後來獻文帝、孝文帝更相繼開鑿許多石窟。其次,宣武帝於景明初(500),在洛陽城南伊闕龍門山的斷崖開鑿石窟。這個石窟原來是孝文帝太和年中(477~499)民間創始開鑿,宣武帝命大長秋卿白整,仿照雲岡石窟樣式,為孝文帝及文昭皇太后營造石窟二所。熙平年中(516~518),孝明帝也為宣武帝營造石窟一所。諸窟的開鑿歷時二十三年,人工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個。其規模的宏偉、技巧的精工,可與雲岡石窟並稱。龍門的東方,有鞏縣(河南省)石窟,也是景明年中(500~503)所營造。還有天水麥積山石窟,也是北魏時代所開鑿。這個石窟,在高出地面數十丈的萬佛洞內,有深廣五丈餘的長方洞,內有大佛造像二十五軀,巨碑十八座,碑上浮雕佛像三十四排,每排二、三軀,碑側也刻有佛像,並有壁畫。北齊開鑿的有天龍山、響堂山等石窟。天龍山在北齊的陪都晉陽(今山西太原巿)西南三十里,文宣帝在山麓創立仙岩石窟寺,孝昭帝(560)也創立天龍石窟寺,幼主(577)更開鑿晉1陽西山大佛像,即所謂天龍山造像,與雲岡、龍門齊名。響堂山有南北二處(南響堂山在河北磁縣西四十五里的彭城鎮,北響堂山一名鼓山,在南響堂山西北三十五里的武安縣義井里),都有北齊時代開鑿的石窟。就中北響堂山的窟壁所鐫刻的石經,是房山石經的先驅,實為佛教文化史上可以大書特書的大事。北響堂山的石窟,即以北齊開鑿的刻經洞和釋迦洞、大佛洞三大窟為中心,其中刻經洞,是北齊特進驃騎大將軍唐邕所刻。他以為「縑緗有壞,簡策非久,金牒難求,皮紙易滅」,於是發願把佛所說經鐫刻在名山,以為保存之計。從後主天統四年(568)三月初起,開鑿石窟,並將窟內外的壁面上鐫刻《維摩經》、《勝鬘經》、《孛經》、《彌勒成佛經》各一部,歷時四年,到武平三年(572)五月末才完工(此後經過四十年,才有房山石經)。北齊時代的石經除這以外,現存的,還有山東省泰山經石峪的《金剛般若經》,同省徂徠山映佛岩的《般若經》(武平元年刻),同省遼州屋騋嶝的《華嚴經》(北齊初年刻)。

除了石窟寺外,一般寺塔的建築,在北朝也極一時之盛,真所謂「招提櫛比,寶塔駢羅」(《洛陽伽藍記》序)。當北魏道武帝接受了佛教之時,便於天興元年(398)在首都平城「作五級浮圖、耆闍崛山及須彌山殿,加以繪飾」。後來獻文帝又於皇興元年(467)在平城「起永寧寺,構七級浮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更於天宮寺「構三級石佛圖,高十丈,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到孝文帝遷都洛陽以後,更大力營造寺塔,洛陽一地就有一千餘寺,其中著名的有永寧寺、瑤央綞、景樂寺、法雲寺、皇舅寺、祇洹精舍等。特別是永寧寺,宏偉莊嚴,建築、雕塑及工藝美術皆為奇觀。此寺是胡太后於熙平元年按照平城永寧寺樣式所營造,其中有九層浮圖一所,高九十丈,「殫土木之功,窮形造之巧」。浮圖北有佛殿一所,中有丈八金像一軀、等身金像十軀、編真珠像三軀、金織成像五軀,「作功奇巧」。還有僧房一千餘間,「台觀星羅,參差間出」。菩提達摩曾合掌讚嘆為閻浮提所無。瑤央綞是宣武帝所立,中有五層浮圖一所,高五十丈,作工的美妙,和永寧不相上下。景樂寺是清河文獻王元懌所立,有佛殿一所,中有像輦,雕刻巧妙,冠絕一時。法雲寺是西域烏場國沙門僧摩羅所立,「工制甚精」(以上均見《洛陽伽藍記》)。皇舅寺是昌黎王馮晉國所造,有五級浮圖,「其神圖像皆合青石為之,加以金銀火齊,眾彩之上煒煒有精光」(《水經注》〈漯水篇〉)。祇洹精舍是宕昌公鉗耳慶時所立,椽瓦梁棟,台壁欞陛,尊容聖像及床坐軒帳,都是青石,圖制可觀(同上)。此外河南登封有北魏所立嵩岳寺塔,山東歷城有東魏所立神通寺塔等。

北朝的佛畫家,有北魏的楊乞德(見《歷代名畫記》卷八)、王由(字茂道,見《後魏書》卷七十一〈王世弼傳〉附)等,而以北齊的曹仲達為最。仲達本來是西域曹國人,所畫瓔珞天衣,帶有域外犍陀羅式的作風,後世畫家稱為「曹衣出水」,和吳道子的「吳帶當風」並稱。(黃懺華)

〔參考資料〕 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塚本善隆《北朝佛教史研究》;橫超慧日編《北魏佛教の研究》。


月光童子

又作月明童子、月光菩薩。為佛陀時代王舍城長者申日之子。

依《月童子經》所載,佛在王舍城時,不蘭迦葉等六師外道嫉佛之正法漸盛,與城中長者(即國相大臣)申日共謀害佛之策。申日乃設火坑毒飯,虛意請佛應供,佛實知其詭計,以愍彼之狂愚而受請。時,申日之子月光,年十六,識德高,諫父申日,且讚嘆佛德。並說佛身為金剛不壞之體。申日不聽,遣使者迎佛。佛即以神力現諸莊嚴,與諸菩薩眾同至申日家;其時火坑忽變為浴池,申日大驚而悔罪。六師及其弟子等,則羞慚逃竄。佛乃說八解、四諦、三脫、六度等法。申日因而開悟,得不退轉法忍。

此外,《申日經》內敘述佛之懸記,說月光童子將來當出現於中國而成為聖君,經云(大正14‧819b)︰「佛告阿難︰我般涅槃千歲已後,經法且欲斷絕。月光童子當出於秦國作聖君,受我經法興隆道化。秦土及諸邊國,鄯善、烏長、歸茲、疏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又,《德護長者經》卷下也述及月光童子,謂其將於閻浮提大隋(又作脂那)國內作大國王。且令國內一切眾生信佛法、種諸善根。此外,《寶雨經》卷一亦記載佛對東方月光天子宣說(大正16‧284b)︰
「我涅槃後最後時分,第四五百年中法欲滅時,汝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摩訶支那國,位居阿鞞跋致,實是菩薩故現女身為自在主。經於多歲正法治化,養育眾生猶如赤子,令修十善能於我法廣大住持建立塔寺,又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供養沙門,於一切時常修梵行,名曰月淨光。」

〔參考資料〕 《月燈三昧經》;《月明菩薩經》。


月官

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學僧。又譯旃陀羅瞿民。生存年代約為西元620~680。為東印度孟加拉(Bengal)王族出身的學者衛世沙迦(Viśeṣaka)之子。嘗從安慧(Sthiramati)、阿輸迦(Aśoka)等人受學。又,嘗居東印度跋盧舍王國,從事寫作。後因故為該國國王所逐。乃隨商人至錫蘭,建獅子音神殿,講大乘法。其後至印度那爛陀寺,以通達《波你尼文法》、《聖妙吉祥真實名經》及馬鳴《一百五十讚佛頌》,而深受該寺僧眾尊崇。其間曾以瑜伽唯識的論點與中觀派學者月稱往返爭辯,旁聽者眾。在這場長達七年的爭辯中,師深獲佳評。嗣後,於檀那室利建立百餘度母神廟,後示寂於南印度普陀山。

月官學貫顯密,精通內外五明,著述豐富。相傳他對世間的聲明、工巧,佛家的讚頌、義理等四方面的著作各有一0八部,總計四三二部。然今存甚少。梵文本僅存《與弟子書》(Śiṣyalekha),係為調伏破戒的剎帝利比丘而作。漢譯本全無。藏譯本有四十餘部,其中多半為有關密教的著作,大多保存於《西藏大藏經》中。此外,他在西藏主要是以文法學者而名彰後世,依《布頓佛教史》所述,其主要文法著作有下列諸書︰(1)《旃陀羅記論》(Candravyākaraṇasūtra),(2)《接頭辭二十註》(Viṃśatyupasargavṛtti),(3)《字音經》(Varṇasūtra),(4)《語根經》(Dhātu-sūtra)等書。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章第二節(摘錄)

在晚期瑜伽行派中還有另外一大家──月官(旃陀羅瞿民)。他是西元第七世紀的人。義淨去印時,正當他的晚年,《南海寄歸傳》第四卷中對他有簡略的介紹。說他是東印度人,在家佛徒,稱讚他為「大才雄菩薩」;並介紹了他的一首小詩,內容講毒境之為害尤烈于毒藥云云。西藏關於他的材料更詳細,說他博學,精通內外學說。傳說他對世間的聲明、工巧,佛家的讚頌、義理等四類著述各有一0八部,總計四三二部。而他平日對於《般若經》、〈華嚴十地品)、〈入法界品〉、《月燈三昧經》、《楞伽經》等五部經,講述弘揚,努力宣傳。月官著作漢譯的一部也沒有,藏譯的有四十餘部,其中過半是關於密教的。不過這些著作是否都是他的,還可以研究。另外,屬於讚頌的只一部,名《懺悔讚》;屬於義理的,關於菩薩地律儀的有《菩薩律儀二十論》(以二十頌概括菩薩戒的內容);關於本生的(也可說是戒律類)有《世間歡舞》;此外,還有給弟子們的信名《與弟子書》(是韻文長詩)中,是文藝作品,梵本尚存,可以窺見他在文學方面的造詣。最後關於聲明(文字學)的著作多種。聲明的根本經典是《波膩尼經》,月官對它有個發揮其說的註釋,通常稱為《旃陀羅記論》(記論指關於聲明方面的書)。除了這個大部頭外,還有一些講文字結構等的小冊子。月官的聲明著作,在西藏很受尊重。本來,印度註解《波膩尼經》的有八大家,傳入西藏的只兩家,月官以外,另一家為自在鎧。自在鎧著有《迦羅波經》。兩家中,因為月官是佛教徒,所以更受重視。但是,月官一家,比較難懂,人們把這一派的人稱為「難學論師派」;自在鎧一家比較容易學,他本人是剎帝利出身,所以把這一派稱為「易學王者派」。這兩家的聲明著作都是西藏研究梵文者通常要學習的。

月官的四百多部著作,只留下了十分之一,梵文留下的更少,只有那封信了。月官對瑜伽行派學說應該有不少發揚,但留存的著作,僅那部《二十論》講到了瑜伽的學說,而且很簡單,只把菩薩戒的每個學處(戒律的每一條)中心提出來,立個名目,結為偈頌,以便學習而已。他所立的名目,與玄奘譯本比較,也有些出入,奘譯為四十七條(四重戒,四十三輕戒),月官則把輕戒開為四十六條,多出了三條,但這只是對原戒所作為的開合工作,內容並無變化(有的奘譯一條,他開為二條)。由這上面也表示兩家的傳承不同。西藏方面,對菩薩戒的說法,就是完全按月官傳承的。

據西藏佛教史資料的記載,對月官的評價相當高。當月稱(清辨以後中觀派的大家)在那爛陀寺大弘中觀時,月官作為一個瑜伽行派的學者特地去找他議論。兩人以前沒有見過面,月稱對月官只是慕名,相見之後,月稱自然要問問來人的學問程度如何,月官很巧妙地回答說,我沒什麼學問,只不過精通三部著作而已︰一是《波膩尼經》,二是《一百五十讚》,三是《文殊真實名經》。月稱一聽,認為來人極不簡單,因為精通了這三部書,基本上把世間和內外之學全掌握了。聲明是四明中最難學的,精通它,其餘三明就不用說了。《一百五十讚》是佛教中顯教著作,《文殊真實名經》是佛教中密教著作,精通兩經則顯密都掌握了。月稱便說︰這麼說你一定是月官了。因為這三部書除了月官之外,別人是沒有這麼大的能力精通的。月官很自信地回答說︰是的,別人都稱我月官。這也可見當時月官的名聲很高。

兩家中,一是用中觀無自性的說法來講中道,一是由瑜伽唯識性的說法來講中道,往返爭辯,達七年之久。這次辯論還是公開進行的。按照那爛陀寺的制度,不是一般學者都可公開對外辯論,只有少數有學問的大家才具有這種資格,月稱是當時唯一有此資格可對外公開辯論的人。月稱與月官的公開論辯,當時參加旁聽的人很多,七年之內,使社會對兩家的學說,也有不少的了解,甚至牧童們也懂得一些。大家對兩人辯論最後所作的評價是︰「噫龍樹宗義,有藥亦有毒。」這是說,月稱所傳的龍樹學,有可取的,也有不足取的。又說︰「難勝(彌勒)無著宗,諸眾生甘露。」就是說,月官所傳的瑜伽學則完全可取。從這些反映看,月官對瑜伽行派的學說是有發展的。推想,這也是符合實情的。因為清辨、月稱曾對瑜伽行派有過批判,月官如果仍然保守舊說是行不通的了。月官這在場爭辯中獲得好評,必然是他對瑜伽學說有了發展。不過這僅是一種推想,具體內容,已無法弄清楚了。

〔參考資料〕 《多羅那他佛教史》;Sarat Chan-dra Das《Pag Sam Jon Zang》;Schiefner《Tāranā-thas Geschichte des Buddhismus in Indien》;M.」nternitz《Gesch ichte der indische Literatur》;E.Obermiller《History of Buddhism by Bu-ston》。


末法

謂佛教之正法純味漸失所轉入之衰微時期。相對於正法、像法而言。《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7c)︰「如來滅後,於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大乘同性經》卷下云(大正16‧651c)︰「住持一切正法、一切像法、一切末法。」

關於此詞之意義,《法華義疏》卷五云(大正34‧518a)︰「轉復微末,謂末法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云(大正45‧344b)︰「有教無餘,名為末法。」此謂眾生根機漸次低下,雖有如來教法而無行證者,此時期即稱為末法。

關於末法之時限,有若干異說。若正法、像法各一千年,則佛滅滿二千年以後為末法時期;若正法、像法各五百年,則佛滅一千年以後為末法時期;若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則末法為佛滅一千五百年以後。又關於末法時期之時間長短,我國諸家皆取一萬年說。如《南嶽思禪師立誓願文》謂正法住世五百歲,像法住世一千歲,末法住世一萬年。吉藏《法華玄論》卷十亦謂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又如善導《往生禮讚》云萬年三寶滅,此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所云「萬歲後,經書文字滅盡」之語義而來。

末法之說,我國自北齊時代即已盛行。《南嶽思禪師立誓願文》中,慧思自記生於末法第八十二年,並書寫金字《般若經》等,誓傳至彌勒之世。隋‧信行唱導三階宗,以正法為第一階、像法為第二階、末法為第三階。謂於末法時當修普法。唐‧道綽、善導等人亦謂當時已入末法,而主張「時教相應」之必要,並勸時人當以懺悔念佛為事。日本方面,源信、源空等諸師亦皆鼓吹末法思想,尤以日蓮最力。謂當以最澄等法華迹門教為像法時期之法,而力倡末法時期須藉法華本門心要──「妙法蓮華經」五字,方得解脫。

◎附一︰藤堂恭俊著‧余萬居譯〈華北異民族統治下的佛教〉(摘錄自《中國佛教史》)

文宣帝(550~559)的天保七年(556),那連提黎耶舍來到北齊之鄴都,深得皇帝的厚遇,獲得了佛教界地位最高的昭玄大統法上等多數人的援助,從事佛典的翻譯。566年(北齊後主‧天統二年),也就是衛元嵩上書武帝廢佛的前一年,那連提黎耶舍就在北齊譯出了《大方等大集經》〈月藏分〉。其中〈分布閻浮提品〉(卷五十五第十七品)有此說法(大正13‧363a)︰「於我滅後五百年中,諸比丘等猶於我法解脫堅固。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禪定三昧得住堅固。次五百年,讀誦多聞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堅固。次五百年,於我法中鬥諍言頌(訟﹖)白法隱沒損減堅固。」

此外,在〈法滅盡品〉(卷五十六第二十品)內有以下記述(大正13‧379c)︰「今我涅槃後,正法五百年,住在於世間,眾生煩惱盡,精進諸菩薩,得滿於六度,行者速能入,無漏安穩城。像法住於世,限滿一千年,剃頭著袈裟,持戒及毀禁,天人所供養,常令無所乏。」

這就是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之說。在南北朝中,前有北魏武帝之廢佛(446),今又有北周武帝之廢佛(北周為574年,北齊為577年),佛家面臨了逐漸毀滅的佛教表相,他們對《大集月藏經》之說,有如何的感受呢﹖也許有人認為這正是法滅盡,雖無「末法」之表現,但我們可以說他們都切身感到了末法的降臨。認為信行(540~594)的三階教,道綽(562~645)的阿彌陀淨土教,以及靈裕所開鑿的寶山石窟,靜琬(﹖~639)在房山的石經刻造事業等,都是因為切身體會到末法感而做的,實在也不為過。尤其是三階教和淨土教,這兩教都是隋唐時代的實踐佛教,是中國庶民心靈的糧食,已深入廣大的社會,尤其是繼承了道綽淨土教的善導,更被尊稱為「彌陀化身」,善導為《觀無量壽經》所撰之《觀經疏》四卷,更是隨著善導的宗教人格,影響至鉅。日僧法然即繼承此說,在「偏依善導」之上,又開了淨土一宗。

◎附二︰鹽入良道著‧余萬居譯〈中國佛教的形成〉(摘錄自《中國佛教史》)

(一)末法觀與末法經典
〔末法觀的開始〕 佛教之正法已滅的觀念,肇始於釋尊入滅之後。因為釋尊入滅後,世上所傳教法各有不同,故有強調正法之必要。當時有相似之法,使正法為之隱沒,教團痛感危機已至,故強調要對抗像法。在《中阿含》或《四分律》等有關記述中,即有因女人出家所以住世千年的正法,也減為五百年的說法,《雜阿含》中也說,如來正法滅時,乃生相似像法。有關正法、像法的意識及其年限,乃眾說紛紜,不知何者為是,何者為非。

然而,正、像、末三時思想,真正演變為一種時代觀或危機意識,且有組織體系,則屬中國佛教界。三時的觀念可見於末法觀的創始者慧思(515~577)、創特異三階教之信行(540~594或614),以及淨影寺慧遠(523~592)、嘉祥大師吉藏(549~623)、天台智顗門下的章安尊者灌頂(561~632)、南山律的祖師道宣律師(596~667)、法相宗的祖師慈恩大師窺基(632~682)等人的言論中,從隋至唐初連續不斷。有強烈末法意識主張者慧思、信行、道宣、窺基等,都是末法興起時的幾位代表性大師。

中國佛教界之所以有末法說的興起,是因為當時人接觸到說明正法、像法及其年限與澆末說之經論,加上佛滅年代又見到某程度之統一,故五濁末世的知識乃被當時人所接受。而諸經論中,又以《大集經》〈月藏分〉的譯出(566),給人心的刺激最大。此外,當時中國佛教界又親眼目睹到澆末、末法的北周破佛問題。

〔廢佛與末法意識〕 中國歷史上的幾次對佛教迫害,都與信奉儒、道、佛教的政治家之互相拮抗很有關。故表面上雖有執行國家政策的大前提,事實上卻為了達成其爭奪的慾望。所謂「三武一宗」的佛教迫害,第一個是指北魏太武帝的廢佛詔,表面上的原因在於︰討伐叛軍時在寺院中搜出軍械武器,真正的原因則為,宰相崔浩與擔任帝師的道士寇謙之聯合起來,企圖以道教治國,使道教得以成為宗教主流(425~448)。後來寇謙之曾反對過分激烈的迫害佛教,但卻未發生太大的效果,這未始不是教權從屬於王權的一項證明。迫害佛教的結果,使得許多寺院與佛像、經典,遭到前所未有的損毀,所廢棄的佛寺與焚毀的佛經誠難數計,僧尼的被殺害更駭人聽聞。到了425年武帝駕崩之後,即位的高宗乃下詔復興佛教,隱伏七年之久的佛教方得重見天日,在狂熱教徒的努力下,佛教迅速的重復舊觀。然而,在官吏的任用上,中央與地方的沙門系統過於活躍,僧祇戶與佛圖戶(寺奴婢)等靠國家贊助其經濟力的數量太大,形成國家內政與經濟上的兩大隱憂,王權和教權的關係也隨之發生磨擦。廢佛之舉的反作用力,造成國家對佛教的積極保護政策,因此六世紀初魏末佛教隆盛的情形已到「僧尼大眾二百萬、佛寺三萬有餘,有識者為之嘆息」的地步,而寺院所擁有的龐大經濟力,也終於導致北周武帝的大規模廢佛。

北周武帝厲行軍國政策,目的在統一中國北方的分崩局面,而當時具有壓倒性經濟勢力的宗教建築,也成了武帝政策的犧牲品了。574年,所有的佛寺、道觀、僧侶、道士全部遭到嚴重的破壞。

較為用心的佛教徒,眼見廢佛運動的再三發生,乃對自北魏以來一直處於全盛狀態的佛教,及其潛藏著墮落、腐敗與追隨王權等現象,有了深切的反省與憤概。而後歷史探索廢佛的原因,與檢討激烈的廢佛事件,他們不得不接受經典上所說的澆末與五濁惡世的思想,為現實的遭遇做一合理的解釋。(中略)

〔末法經典〕 由於澆末與五濁惡世的意識可在經典之中尋出其根據,故在現實的社會政治與佛教教團中,投下了一種極具實感的陰影。而一般人很少提到印度佛教有關此一問題的研究。所以筆者在此介紹經說之一端。

正法、像法、末法的三時說,要直到傳入中國變成中國的佛教時才定型化。追溯其源流可上推到《雜阿含》,其中出現像法起而正法滅的觀念,此外,《法滅盡經》中的惡王出現,正法滅盡的說法,也是有關法滅思想的記載。上述的經典雖然都提到了有關正法、像法與法滅之說,但卻未提到末法說。據說印度佛教集正法、像法與法滅盡說之大成者,乃《大集經》,經中的〈月藏分〉詳述有關五濁(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的世相,與劫盡末法世之情形,此〈月藏分〉所云之五種五百年說乃解脫堅固、禪定堅固、讀誦多聞堅固、多造塔堅固、鬥諍言訟白法隱沒損減堅固。而這兩種說法都曾為中國與日本之末法觀所經常引用。根據經典觀察法滅說,我們可發現,世尊雖然說「過去諸如來,依壽減變,於彼七日後,正法隱沒,今我涅槃後正法五百年……像法住世滿一千年……」,但是世尊仍然為了使正法久住,而說了大陀羅尼咒,正如《涅槃經》所云之末法中有十二萬大菩薩,持法不滅。故雖曾言法滅之說,但仍有克服法滅的正法意識存在,而非絕對的末法意識。當然,經的記載也可能意圖使教團的墮落面與形骸化,得到反省而脫離法滅說。

〔參考資料〕 《大寶積經》卷一;《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月燈三昧經》卷七;《觀佛三昧海經》卷三;《諸法本無經》卷下;《中觀論疏》卷一(末);《安樂集》卷上;《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法苑珠林》卷九十八;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一)六波羅蜜或十波羅蜜之一。或譯為羼提、忍辱。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云(大正8‧219a)︰「心不動故應具足羼提波羅蜜。」即將心靜止於真理上不為其他惱害、侮辱所動。有二忍、三忍、四忍、五忍、六忍、十忍等之分類。

「二忍」,即生忍與法忍。「三忍」為︰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四忍」為︰無生法忍、無滅忍、因緣忍、無住忍。「五忍」即︰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六忍」為︰信忍、法忍、修忍、正忍、無垢忍、一切智忍。「十忍」為︰隨順音聲忍、順忍、無生法忍、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如響忍、如電忍、如化忍、如虛空忍。

(二)在阿毗達磨及唯識學體系中,「忍」屬加行道順抉擇分,為四善根位的第三善根位。又稱忍位、忍法。

(1)依阿毗達磨所說,忍為煖位、頂位善根成熟時所生之善根,忍可四諦之義此為最勝,是不再退墮惡趣之位。有下中上三品。下品之忍與頂位相同,具觀察四諦之境,具修十六行相。中品之忍為漸次減少其所緣與行相,最後以審慮及決定二心思惟欲界苦諦之境。上品之忍僅一剎那修欲界苦諦一行相,不相續,直入世第一法。或說四善根中,煖、頂二位是下品,忍位是中品,世第一法位是上品。

(2)依唯識家所說,在煖、頂二位斷所取;在忍位,心住於能取行相之唯識;在世第一法位時斷能取。

◎附一︰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摘錄)

忍不但忍辱,還忍苦耐勞,忍可(即認透確定)事理。所以論說忍有三︰忍受人事間的苦迫,叫生忍;忍受身心的勞苦病苦,以及風雨寒熱等苦,叫法忍;忍可諸法無生性,叫無生忍,無生忍即般若慧。常人所不易忍的,即受人的欺虐等,所以經中多舉忍辱為例。不論世間事或出世大事,在實行的過程中,身心的、自然的、人事的,都有種種的糾纏、困難。尤其是菩薩發大心,行廣大難行,度無邊眾生,學無量佛法,艱苦是必然不免的。為眾生而實行利濟,眾生或不知領受,或反而以怨報德,在這情形下,如不能安忍,那如何能度眾生﹖所以為了度生,成佛大事,必需修大忍才能完成。忍是強毅不拔的意解力;菩薩修此忍力,即能不為一切外來或內在的惡環境,惡勢力所屈伏。受得苦難,看得徹底,站得穩當,以無限的悲願熏心,般若相應,能不因種種而引起自己的煩惱,退失自己的本心。所以,忍是內剛而外柔,能無限的忍耐,而內心能不變初衷,為了達成理想的目標而忍。佛法勸人忍辱,是勸人學菩薩,是無我大悲的實踐,非奴隸式的忍辱!

佛告須菩提︰般若是第一波羅蜜,即具足六波羅蜜。例如忍辱波羅蜜,在與般若相應而能深忍時,即能忍的我,所忍的境與忍法,都不可得,所以即非忍辱波羅蜜。能如此,才能名為忍波羅蜜。

◎附二︰〈十忍〉(編譯組)

(一)指菩薩斷無明惑,證諸法本來寂然時,所得的十種安住心。依新譯《華嚴經》卷四十四及《大乘義章》所述,此十忍即︰


(1)音聲忍︰聞說一切真實法不驚不怖,信解
愛樂,專心憶念修習安住。
(2)順忍︰於諸法思惟觀察,平等無違,隨順
了知,令心清淨。
(3)無生法忍︰觀一切法無生無滅平等寂靜。
(4)如幻忍︰觀一切法皆如幻,一備一切,一
切成一,因緣虛集無有定性。
(5)如焰忍︰覺悟世間一切如熱時之炎,誑相
虛集無有真實。
(6)如夢忍︰解知世間一切如夢之所見,非有
非無,不可壞不可著。
(7)如響忍︰知一切法皆如響,不由內出不由
外出,但從緣起。
(8)如影忍︰如電光照諸色像毫無分別。
(9)如化忍︰知世間一切法如世之化法,非有
非無。
(10)如虛空忍︰知一切法如虛空之寂而無所有
,如虛空之體性清淨。


以上十忍中的最初三忍,相當於《無量壽經》卷上所說的音聲忍、柔順忍、無生法忍,以及《月燈三昧經》卷二的隨順音聲忍、思惟隨順忍、修習無生忍。

(二)菩薩行中的十忍︰


(1)內忍︰謂對飢渴、寒熱、憂悲、疼痛等身
心的苦惱能自忍受,不感苦惱。
(2)外忍︰對種種惡言罵詈,毀及自己或父母
、眷屬、師長、同學、三寶等不生瞋恚。
(3)法忍︰對諸經所說微妙幽深之法義,不驚
不怖。念言我若不知悉此等法義,不能獲得菩
提,勤求諮問讀誦。
(4)隨佛教忍︰瞋惱毒心起時,思惟此身由何
而生,或法相因何緣起,了不見所從生,不見
所緣起。作是思惟已,瞋怒之心即便減少。
(5)無方所忍︰不分晝夜,此方彼方,於一切
時一切方常生忍心。
(6)修處處忍︰以平等心忍一切人,不問其尊
卑親疏。
(7)非所為忍︰非為事緣、怖畏、行恩、順世
及慚愧等而忍,而是無所為而修忍。
(8)不逼惱忍︰若有人來起發瞋恚亦忍,不起
發瞋恚亦忍。
(9)悲心忍︰受眾生罵辱毀惱,不起瞋恚,反
起悲心憐憫之。
(10)誓願忍︰憶往昔於諸佛前,嘗發拔濟眾生
之誓願,自忖我今不能忍,不僅不能自度,更
不能利他,故對一切事緣,不生瞋恚。


如是諸忍,若無所乏少,悉皆具足成就,始堪耐眾苦,精進修行。又據《無量壽經》卷上載,法藏菩薩於因位修行時,以具足如是諸忍,故能代一切眾生受苦,成就願行。

(三)通教菩薩觀五陰三界、因果二諦等法所成就的十忍。即︰


(1)戒忍︰謂由觀色陰,而不犯禁制,即得戒
忍。
(2)知見忍︰謂由觀識陰,了知一切諸法邪正
之見,皆從識心而生,即得知見忍。
(3)定忍︰謂由觀想陰,不起亂思,即得定
忍。
(4)慧忍︰謂由觀受陰,無苦樂相,即得智慧
忍。
(5)解脫忍︰謂由觀行陰,無造作相,即得解
脫忍。
(6)空忍︰謂由觀三界苦果,無有實體,即得
空忍。
(7)無願忍︰謂由觀三界苦因,皆悉空故,即
得無願忍。
(8)無相忍︰謂由觀三界因果之法皆空,即得
無相忍。
(9)無常忍︰謂由觀俗諦之境,一切有為之法
,悉皆虛幻,即得無常忍。
(10)無生忍︰謂由觀真諦之境,是無為法,諸
念不生,即得無生忍。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三、卷五、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三;《順正理論》卷六十一、卷六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成唯識論》卷九;《唯識三十頌釋》;《中邊分別論釋疏》。


那連提黎耶舍

北印度烏場國人。姓釋迦,屬剎帝利種。又稱那連提耶舍,或簡稱耶舍。又譯尊稱。十七歲出家。二十一歲受具足戒。其後周遊各國,巡禮佛陀聖蹟。足蹟北至雪山、南達師子國。後駐錫竹園寺十年,受一尊者曉諭而返回印度。不久又行化於雪山。曾因誦觀音神咒而免於賊害。至芮芮國,逢突厥之亂,遂斷絕歸國之志。

北齊‧天保七年(556)師抵達鄴城,受文宣帝厚遇,住天平寺譯經。嘗譯出《月燈三昧經》、《大悲經》、《施燈功德經》、《大集須彌藏經》等經,共計五部四十九卷。後任昭玄都,隨即轉任昭玄統。並以所獲供祿從事慈濟工作。且於汲郡西山建立三寺,以收留染患厲疾之男女。後周‧建德四年(575)武帝伐齊,為避兵亂,乃流離數年之久。

隋一統天下後,師依敕駐錫大興善寺。開皇二年(582),再度與曇延等三十餘人共同譯經。後住廣濟寺。九年八月示寂,壽滿百歲。沙門彥琮曾為師作紀傳。其所譯典籍除上列者外,另有《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十二卷、《菩薩見實三昧經》十四卷、法勝《阿毗曇心論》七卷等。就中,《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對當時人及後世有甚大影響。吉藏、信行、道綽、善導等人,即曾依此經講述末法思想。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一;《歷代三寶紀》卷九、卷十二;《續高僧傳》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六、卷七。


契丹藏

指契丹(即遼國)所雕印的大藏經。又稱契丹板、丹藏、丹本、遼藏、遼本。全藏係依可洪《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之編排次序,收錄《開元釋教錄》〈入藏錄〉中的全部經典,以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宋代《開寶藏》天禧本新譯經、遼代敕准入藏的經典,計約一三七三部、六00六卷,分為五七九帙。為卷軸裝。

此藏之開雕年代不詳。遼僧覺苑《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序云(卍續37‧9上)︰「洎我大遼興宗御宇,志弘藏經,欲及邇遐,勒盡雕鍐,須人詳勘。」《高麗史》卷八謂文宗十七年癸卯(1063,道宗清寧九年)三月,送契丹大藏經,王備法駕,迎於西郊。《遼史》卷一一五〈高麗傳〉云︰「咸雍七年、八年來貢,十二月以佛經一藏賜徽。」

依此可知,契丹藏大抵於遼第七世興宗(1032~1054)時開始雕造,迄第八世道宗清寧九年(1063)或咸雍八年(1072)完成。且在本藏完成後嘗贈與高麗。其後,更數次傳入高麗,為高麗藏再雕本的校本。

隋代開雕的房山縣石經,於遼道宗(1055~1101)時所續刻的四大部石經,其帙號與本藏相同,可知是以本藏為經本所刻。又,近年在吐魯番出土的古寫經殘卷中,有每行十八、十九字,在卷首有扉畫的《大般若經》、《中阿含經》等之斷片;其卷首經題下的千字文,亦與《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的編次符合,故知其當為契丹藏的殘本。此外,1974年,在山西應縣佛宮寺釋迦塔(即應縣木塔)中,也發現有十二卷契丹藏殘本。

◎附︰呂澂〈契丹大藏經略考〉(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山西大同大華嚴寺有契丹「薄伽教藏」遺構,乃契丹重熙年間所建以庋藏新刻藏經者。金‧天眷初,補葺經本,至大定二年方訖,雲中段子卿撰碑記其事,略曰︰
「異哉,佛之教化若此以大興,教之簡牘亦從而浸廣,故纂成門類,印造頒宣,派而別之,則有大小權實頓漸偏圓顯密之類分焉。遂使都城郡郭山方蘭若,凡有僧尼佛像之所往往聚而藏之,以其廣大悉備故謂之教藏。至大唐‧咸通間,沙門從梵者集成《經源錄》以記敘之。其卷帙品目首末次第,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可使後人易為簽閱爾。及有遼‧重熙間,復加校正,通製為五百七十九帙,則有《太保大師入藏錄》具載云云。今此大華嚴寺往昔以來亦有此教典矣。至保大末年,伏遇本朝大開正統,天兵一鼓,都城四陷,殿閣樓觀俄爾灰之,唯齋堂廚庫寶塔經藏洎守司徒大師影堂存焉。
至天眷三年閏六月間,則有眾中之尊者僧錄通悟大師,(中略)洎首座義普上座德祚等因遊歷於遺址之間,(中略)禮於藥師佛壇,乃睹其薄伽教藏,金碧嚴麗,煥乎如新,唯其教本錯雜而不完,考其編目遺失者過半。遂潛運於悲心,庶重興於素教。將棄其遺本,愍家之舊物;擬補以新經,慮字之訛錯。抽繹再三,皆不若擇其一同者補而全之。俄而具以其事言於當寺沙門惠志、省涓、德嚴三人焉。(中略)然後遍歷乎各州城邑鄉村岩谷之間,驗其缺目,從而採之,或成帙者,或成卷者,有聽贖者,有奉施者。朝尋暮閱,曾不憚其勞;日就月將,益漸盈其數。歲歷三周,迄今方就。其卷軸式樣新舊不殊,字號詮題後先如一,此不亦艱哉﹖」

此文敘契丹藏經處,著語不多,但於其開雕始末,卷帙類分,乃至文字校訂,莫不有重要之啟示。若據以參稽舊說,致意條疏,則契丹藏經之久佚於人間者,廬山真面,未嘗不可以想像得之。今試為考定數事如次︰

其一,契丹大藏經始雕於重熙初年,其後續有增修,迄咸雍時乃完成五七九帙。──契丹以聖宗太平元年(1021)得宋刻大藏之贈送,繼即仿刻《大般若》等經版。華嚴寺碑謂興宗重熙間(1032~1054)編纂一切經目,當是進而開雕全藏之始。契丹僧覺苑《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一云︰「洎我大遼興宗御宇,志宏藏教,欲及遐邇,敕盡雕鍐。」與此吻合,可為佐證。全藏於何時刊成,雖無明文記載,然華嚴寺薄伽教藏遺構之南樑,近時發現墨銘云︰「維重熙柒年歲次戊寅,玖月甲午朔拾五日戊申午時建。」據此確定薄伽教藏興築於重熙七年(1038)。其時全藏刊版當已告一段落。下迨道宗,兼弘五教,於全藏中補入遺編新著甚多。其有年代可考者,如一行撰《大日經義釋》十四卷於清寧五年(1059)入藏,《釋摩訶衍論》十卷於清寧八年(1062)入藏,非濁撰《往生集》二十卷於清寧九年(1063)入藏等,皆是。此外,《大宗地玄文本論》二十卷、《蘇悉地羯羅供養法》三卷、行琳集《釋教最上乘祕密藏陀羅尼集》三十卷、思孝集《一切佛菩薩名集》二十二卷等,亦在其列,都計二十餘帙。至咸雍四年(1068)晹台山清水院募印藏經,已有五七九帙,自後記載即舉此成數為言,蓋不再有所增補也。華嚴寺碑謂重熙編目通製為五七九帙者,殆隨順後來完編之數而言之耳。

其二,契丹大藏經兼收《貞元釋教錄》各經四十三帙,宋代新譯各經三十帙。──大藏經之編次以《開元入藏錄》為一大刊定,唐宋寫刻經卷莫不奉為準繩。但《貞元續錄》各經之寫本原在燕晉一帶流行,契丹刻藏資取甚易。《演密鈔》謂興宗志宏藏教,敕盡雕鍐,須人詳勘,覺苑承旨與聞校事,華嚴寺碑亦謂重熙時編目就《貞元一切經源品次錄》復加校正,詳見《太保大師入藏錄》云云。所謂太保大師者,即覺苑其人也。契丹刻藏之初意在求其詳備,覺苑編目又以《經源錄》為衡,是則大藏經中兼收《貞元錄》各籍殆無疑義。據恒安《保大續貞元釋教錄》所載,《經源錄》乃循從《貞元入藏錄》之作,綜合開貞兩代諸經,糅成一體,此與宋刻大藏專以《開元錄》為主者,次序齟齬,對勘匪易。契丹刻藏模擬宋雕而應用此書,自深感其不便。覺苑編目復加以校正者,當係析出《貞元錄》續收諸籍,彙列於開元各經之後。考其次序,則應依《貞元錄》卷首總序,初列《四十卷華嚴經》,次為唐玄宗肅宗代宗三朝新譯,末為《大佛名經》等,更附入《華嚴經論》、《千臂千鉢經》、《有部毗奈耶》諸事等籍,凡有四十三帙,略與《保大續貞元錄》所列相同。此徵諸高麗文宗因得契丹大藏印本而補刻麗刻四十餘帙之內容,可信其必然也。復次,契丹大藏全部都計五七九帙,今合《開元》、《貞元》兩錄諸經,不過五百二十餘帙。此外數十帙,究為何書歟﹖考宋刻大藏咸平時所印即已有隨藏添賜之宋代新譯三十帙,其天禧時印本贈於契丹者,自亦有之,則契丹賡續刊版,不應不兼收此三十帙於內。契丹道宗時,僧道𭮨撰《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推崇準提陀羅尼,以為總攝諸部之要,詳開十門,證成所說,引據之密典有《最上大乘莊嚴寶王經》、《普賢陀羅尼》、《聖六字陀羅尼》、《最上大乘金剛大教寶王經》等,皆宋代新譯刻本在隨藏添賜之三十帙以內者。道𭮨書末並言「天祐皇帝(道宗)率土之內流通二教」云云,是則此三十帙新書必已於道宗時入藏流行,乃易資取以為參證也。契丹大藏於開貞兩錄諸經以外兼收宋譯,所餘卷帙,為數無幾,當即純為拾遺新編之籍,由此想像大藏內容,亦易得其全貌矣。

其三,契丹大藏經卷帙品次乃至文字校訂大體遵從宋藏之天禧時印本。──契丹因宋刻大藏天禧本之輸入而後開雕藏經,其校訂以天禧本為主要資料可不俟言。此宋藏天禧本乃曾經再校者,改刻之處極多,大非宋藏初印本可比。舉其一例,如宋藏初印本《放光般若經》原為二十卷兩帙,而天禧本改刻成三十卷三帙,以致全藏編號自「芥」字以次全體差違。華嚴寺碑謂薄伽教藏經本散佚,必蒐求舊物補之,而後字號詮題始終如一。蓋當時已有崔氏募刻之新版藏經,大體覆宋藏初印之本,帙號參差,不能彌補,故云爾也。其次,據高麗大藏校註所出各本之異點觀之,契丹藏經改正卷帙品次之處,猶有勝於宋藏天禧本者。例如《月燈三昧經》之分品,《賢愚經》之改正品次,《五佛頂三昧陀羅尼經》四卷之改為五卷,《修行道地經》七卷之改為六卷等,皆契丹大藏所獨異,或者其據乃在《經源錄》耶﹖審若是,今存《至元法寶勘同錄》中猶多依據《經源錄》之處,殆亦由當時所見契丹大藏展轉得之也。至於契丹大藏文字校訂,堪稱精當。蓋燕晉間舊有一切經寫本,契丹僧人希麟、行均等,先後為之音釋。行均之作名《龍龕手鑑》於寫本俗訛之字,改正尤多。後來開雕全藏,取材諸籍,宜其校訂易於為力矣。華嚴寺碑謂補以新經慮字訛錯,金‧大定初崔氏刻藏一以覆版出之,亥豖魯魚,在所不免,相形見絀,亦當然之事也。

〔參考資料〕 閻文儒、傅振倫、鄭恩淮〈山西應縣佛宮寺發現的契丹藏和遼代刻經〉;小川貫弌《大藏經的成立與變遷》第八章。



表示佛教根本立場的概念。相對於「有」,而具否定存在實體之意。但並非「無」或「虛無」。音譯舜若、舜若多,又作空無、空性、空寂、空淨、非有等。

佛教所說的空雖有多義,然大致不出人空、法空。人空又稱生空、我空。係以自我(āt-man)的實體為空;法空則是打破主張諸法之自性(svabhāva)恒存不變的迷執,認為諸法皆由因緣和合所生,並無實體存在。一般而言,小乘說人空,大乘說二空。然小乘亦非全然不說法空,如《舍利弗阿毗曇論》闡明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等六空。《大毗婆沙論》亦說明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散壞空、本性空、無際空、勝義空、空空等十空。

特別強調空之思想者是初期大乘之般若經典,以及歸納《般若經》空義的《中論》。又,此「空」有理論與實踐二面。理論性的空,指一切物質無固定的實體,乃無自性空;實踐性的空,指無所得、無執著的態度。另外,大乘諸經論亦分類解說析空與體空、但空與不但空,以及四空、七空、十一空、十八空、二十空等,為對空義之多種角度的解析。

為實證空理所修的觀法,謂之「空觀」。佛教各系之空觀,深淺勝劣雖然並不一致,但目標皆為捨遣「實有之情執」。大體而言,小乘主修「我空觀」,斷煩惱障;大乘修「我法二空觀」,斷煩惱障與所知障。此外另有析空觀、體空觀、但空觀、不但空觀等觀法。

◎附一︰印順〈大乘空義〉(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2})
(一)空為大乘深義︰佛,是由於覺證空性而得自在解脫的。所以從覺證來說,空是一切法的真實性,是般若──菩提所覺證的。從因覺證而得解脫來說,空是解粘釋縛的善巧方便;空,無所住,無著,無取等,是趣證的方便,是覺證的成果。一約真性說,一約行證說。現在要說的大乘空義,是約真實義說。

在大乘法中,空是被稱為︰「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的。如《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是其義,不生不滅是其義」等。《十二門論》也說︰「大分深義,所謂空也。」所以空、無生、寂滅等,是大乘的甚深義。為什麼被看為最甚深義﹖這是世俗知識──常識的、科學的、哲學的知識所不能通達,而唯是無漏無分別的智慧所體悟的。這是超越世間一般的,所以稱為甚深。

(二)空與滅之深義︰這一最甚深處,佛常以空、無生、滅、寂滅等來表示。凡佛所說的一切名言,都可以說是世間共有的。如依世間名義去理解,那只是世間知識,而不是佛說的深義。所以這些詞語,都含有不共世間的意義,而不能「如文取義」的。例如空與無生滅的寂滅,一般每照世間的解說,認為是虛無消極的,而不知恰好相反,這是充實而富有積極意義的。

空,佛經每舉虛空為譬喻,有時更直稱之為虛空。從一般來說,虛空是空洞得一無所有。而佛法中說︰虛空是「無礙為性」,「色於中行」。物質──「色」的特性,是礙;而虛空的特性,是無礙。無礙,不但是在於物質的質礙以外,也與物質不相礙。由於虛空的無礙性,不但不障礙物質,反而是物質──色的活動處。換言之,如沒有虛空,不是無礙的,物質即不可能存在,不可能活動。因此,虛空與物質不相離,虛空是物質的依處。佛法所說的空或空性,可說是引申虛空無礙性的意義而宣說深義的。空,不是虛空,而是一切法(色、心等)的所依,一切法所不離的真性,是一切法存在活動的原理。換言之,如不是空的,一切法即不能從緣而有,不可能有生有滅。這樣,空性是有著充實的意義了。

說到寂滅,本是與生滅相對的,不生不滅的別名。生與滅,為世俗事相的通性,一切法在生滅、滅生的延續過程中,但一般人總是重於生,把宇宙與人生,看作生生不已的實在。但佛法,卻重視到滅滅不已。滅,不是斷滅,不是取消,而是事相延續過程的一態。在與生相對上看,「終歸於滅」,滅是一切必然的歸宿。由於滅是一切法的靜態,歸結,所以為一切活動起用的依處。佛法稱歎阿彌陀佛,是無量光明,無量壽命,而從「落日」去展開,正是同一意義。滅是延續過程的靜態,是一切的必然歸結,引申這一意義去說寂滅,那寂滅就是生滅相對界的內在本性。生滅滅生的當體,便是不生不滅的寂滅性。由於這是生滅的本性,所以矛盾凌亂的生滅界,終究是向於寂滅,而人類到底能從般若的體證中去實現。

(三)從事相而觀見空寂之深義︰一切法空性或寂滅性,是一切法的真實性,所以要從一切法上去觀照體認,而不是離一切法去體認的。如《般若心經》說︰「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深般若,是通達甚深義的,照見一切法空的智慧。經文證明了,甚深空義,要從五蘊(物質與精神)去照見,而不是離色心以外去幻想妄計度的。說到從一切法去觀察,佛是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的,也就是從種種意義、種種觀察去通達的。但總括起來,主要的不外三門︰(1)從前後延續中去觀察,也就是透過時間觀念去觀察的。(2)從彼此依存中去觀察,也就是透過空間觀念(或空間化、平面化的)去觀察的。(3)直觀事事物物的當體。這猶如物質的點、線、面一樣;而甚深智慧是從豎觀前後,橫觀彼此,直觀自體去體認,而通達一切法性──空或寂滅性。

(1)從前後延續去觀察時,得到了「諸行無常」的定律。一切法,不論是物質或精神,無情的器世間或有情的身心,都在不息的流變中。雖然似乎世間有暫住或安定的姿態,而從深智慧去觀察時,發覺到不只是逐年逐月的變異,就是(假定的)最短的時間──一剎那,也還是在變異中。固有的過去了,新有的又現起,這是生滅現象。這一剎那的生滅,顯示了一切都是「諸行」(動的),都是無常。這種變化不居的觀察,世間學者也有很好的理解。但是世間學者,連一分的佛學者在內,都從變化不居中,取相那變動的事實。也就是為一切的形象所蒙蔽,而不能通達一切的深義。唯有佛菩薩的甚深般若,從息息流變中,體悟到這是幻現的諸行,不是真實有的。非實有的一切,儘管萬化紛紜,生滅宛然,而推求本性,無非是空寂。反過來說因為一切法的本性空寂,所以表現於時間觀中,不是常恆不變,而現為剎那生滅的無常相。無常,是「無有常性」的意義,也就是空寂性的另一說明。

(2)從彼此依存去觀察一切法時,得到了「諸法無我」的定律。例如有情個體,佛說是蘊界處和合,不外乎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現象。所謂自我,是有情迷妄的錯覺,並不存在,而只是身心依存所現起的一合相──有機的統一。稱之為和合的假我,雖然不妨,但如一般所倒想的自我,卻不對了。印度學者的(神)我,是「主宰」義,就是自主自在,而能支配其他的。換言之,這是不受其他因緣(如身心)所規定,而卻能決定身心的。這就是神學家所計執的我體或個靈。照他們看來,唯有這樣的自主自在,才能不因身心的變壞而變壞,才能流轉生死而不變,才能解脫生死而回復其絕對自由的主體。但這在佛菩薩的深慧觀照起來,根本沒有這樣的存在。無我,才能通達生命如幻的真相。依此定義而擴大觀察時,小到一微塵,或微塵與微塵之間,大到器世界(星球),世界與世界,以及全宇宙,都只是種種因緣的和合現象,而沒有「至小無內」、「至大無外」的獨立自體。無我,顯示了一切法空義。無我有人無我與法無我,空有人空與法空;空與無我,意義可說相同。從彼此依存去深觀空義,如上面所說。如從法性空寂來觀一切法,那就由於一切法是空寂的,所以展現為自他依存的關係,而沒有獨存的實體。這樣,無我又是空義的又一說明。

(3)從一一法的當體去觀察時,得到「涅槃寂靜」的定律。雖然從事相看來,無限差別,無限矛盾,無限動亂;而實只是緣起的幻相──似有似無,似一似異,似生似滅,一切終歸於平等、寂靜。這是一一法的本性如此,所以也一定歸極於此。真能通達真相,去除迷妄,就能實現這平等寂靜。矛盾,牽制,動亂,化而為平等,自在,安靜,就是涅槃。大乘法每每著重此義,直接的深觀性空,所以說︰「無自性故空,空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從豎觀前後,橫觀彼此,直觀自體,而得「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但這決非三條不同的真理,而只是唯一絕待的真理,被稱為「一實相印」──法性空寂的不同說明。三印就是一印,一印就是三印。所以如依此而修觀,那末觀諸法無我,是「空解脫門」;觀涅槃寂靜,是「無相解脫門」;觀諸行無常,是「無願(作)解脫門」。三法印是法性空寂的不同表現,三解脫門也是「同緣實相」,同歸於法空寂滅。總之,佛法從事相而深觀一一法時,真是「千水競注」,同歸於空性寂滅的大海。所以說︰「高入須彌,咸同金色。」

(四)法空寂滅即法之真實(自性)︰一般名言識所認知的一切法,無論是物質、精神、理性,雖然被我們錯執為實有的、個體的,或者永恆的,而其實都只是如幻的假名。假名,精確的意義是「假施設」,是依種種因緣(意識的覺了作用在內)而安立的,並非自成自有的存在。所以,這一切都屬於相對的。那末,究竟的真實呢﹖推求觀察一一法,顯發了一一法的同歸於空寂,這就是一切法的本性,一切法的真相,也就是究竟的絕對。空寂,不能想像為什麼都沒有,什麼都取消,而是意味著超脫一般名言識的自性有,而沒入於絕對的不二。經論裡,有時稱名言所知的為一切法(相),稱空寂為法性,而說為相與性。但這是不得已的說法,要使人從現象的一一法去體悟空寂性。法與法性,或法相與法性,實在是不能把他看作對立物的。這在空義的理解上,是必不可少的認識。

方便所說的法與法性(空寂),在理解上,可從兩方面去看。

(1)從一一法而悟解到空寂性時,這就是一一法的本性或自性。例如物質,每一極微的真實離言自性,就是空寂性。所以法性空寂,雖是無二平等,沒有差別可說,而從幻現的法來說,這是每一法的自性,而不是抽象的通性。

(2)從平等不二的空寂去看,這是不可說多,也不可說為一(一是與多相對的)的絕對性。不能說與法有什麼別異,而又不能說就是法的。總之,空寂性是一一法自性,所以是般若所內自證的,似乎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有著具體的充實的意義。

(五)法相與法性空寂之關係︰從上面的論述,法與法性,不可說一,不可說異,極為明白。所以在大乘法中,這──不一不異是無諍的定論。但在古代大德的說明方面,適應不同根性的不同思想方式,也就多少差別了。

(1)如法相唯識學者,著重於法相。在「種現熏生」的緣起論中,說明世出世間的一切法。當他在說明一切法──無常生滅時,從不曾論及與法性不生滅的關係。依他說︰一切法要在生滅無常的定義下,才能成立種現熏生,不生滅性是不能成立一切法的。這一學派,一向以嚴密見稱。但或者,誤以不生滅(無為法性)與生滅(有為法),是條然別體的。其實,這決非法相學者的意趣。因為,當生滅的一切因緣生法,離妄執而體見法性時,與法也是不一不異的。這就是一一法的離言自性,何嘗與法有別﹖所以,專從生滅去成立染淨一切法,只是著重性相的不一而已。

(2)如天臺、賢首、禪宗,著重於法性,都自稱性宗,以圓融見長。從法性平等不二的立場來說,一切事相都為法性所融攝;一切染淨法相,都可說即法性的現起。因此,天臺宗說「性具」,賢首宗說「性起」,禪宗說「自性能生」。一切法,即法性,不異法性,所以不但法性不二,相與性也不二──理事不二。由於理事不二,進一步到達了事與事的不二。這類著重法性的學派,也就自然是著重不異的。雖然不得意的學者,往往落入執理廢事的窠臼,但這也決非法性宗的本意。

(3)被稱為空宗的中觀家,直從有空的不一不異著手。依空宗說︰一切法是從緣而起的,所以一切法是性空的。因為是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緣而現起。這樣,法法從緣有,法法本性空,緣起(有)與性空,不一不異,相得相成。空與有──性與相是這樣的無礙,但不像法相宗,偏從緣起去說一切法,也不像法性宗,偏從法性去立一切法,所以被稱為不落兩邊的中道觀。

雖有這大乘三系;雖然法與法性,近似世間學者的現象與本體,但都不會與世學相同。在大乘中,不會成立唯一的本體,再去說明怎樣的從本體生現象,因為法性是一一法的本性。也就因此,法與法性,雖不可說一,但決非存在於諸法以外;更不能想像為高高的在上,或深深的在內。唯有這樣,才能顯出佛法空義的真相。

◎附二︰印順〈法印經略說〉(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空性」(śūnyatā),指諸佛(聖者)證悟的內容,或稱自證境界。聖者所證悟的,本來離名離相。但為了引導大家去證入,不能不方便的說個名字。無以名之,還是名為空性吧!空性是這樣的︰

(1)「空性無所有」︰經上以「無處所,無色相」來解說。這是說︰空性是不落於物質形態的。物質,佛法中叫做色。物質的特性(色相)是「變礙」。在同一空間中,物質間是相礙的。因為有礙,所以有變異,物質一直在凝合(水)、穩定(地)、分化(火)、流動(風)的過程中。凡是物質,就有空間的屬性,就可以說在這裡,在那裡(處所)。諸佛圓滿證悟的空性呢,是無所有──不落於色相的,也沒有空間的處所可說。

(2)空性「無妄想」︰經上以「非有想」來解說。想是意識的取像相。凡是意識──一切心識,一定攝取境相(如攝影機的攝取一樣),現起印象;由此取像而成概念。一切想像、聯想、預想,一切觀念,一切認識,都由此而成立。但這種意識形態──有想,是虛妄而不實的;這種虛妄分別(或稱妄念、妄識),是與諸佛證悟的空性,不相契合。所以,空性是不落於意識(精神、心)形態的。

(3)空性「無所生、無所滅」︰經上以「本無所生」來解說。世間不外乎色相與心相(想)──物與心。物質有空間的屬性;而物與心,又一定有時間的屬性。從無而有名為生,從有而無名為滅,物質與精神,一直都在這樣的生滅狀態中。由於物與心的生滅,現出前後不同的形態,而有時間性。然而生從何來,滅向何處﹖現代的科學,已進步到懂得物質的不滅;不滅當然也就不生。從佛陀的開示中,心──意識也是這樣的;在人類知識的進步中,一定會證明這一論題。從世俗的見地說,這是永恆的存在。但不離時間的觀念,只是想像為不生不滅而已。在生滅的現象中,在時間的形態中,物也好,心也好,不可能有究極的實體性──自性。一切不離於生滅,而生滅是如幻的,虛妄的,相對的存在;從諸佛自證的空性說,一切本不生,是超越時間性的。

(4)空性「離諸知見」︰經上以「非知見所及,離諸有著」來解說。我們認識什麼,了解什麼,總不出於見聞覺知。從眼(根及眼識)而來的叫見,從耳而來的叫聞,從鼻嗅、舌嚐、身觸而來的叫覺,從意而來的叫知。或簡單的稱為知見︰見是現見,通於一切直接經驗。知是比知,是經分析、綜合等推理的知識。知見──推理的,直覺的一切認識,就是心──意識的活動。可是一有心──知或見的分別,就有(六塵境界,所分別)相現前。這樣的心境對立,有心就有相(成為妄想),有相就有(報)著,就落於相對(差別)的世界,矛盾的,對立的,動亂的世界。空性是知見所不及的,也就不是這一般認識所能認識的。這樣,空性不落於色相、心相、時空相,超越於主觀客觀的對立境界。在我們的認識中,所有的名言中,可說什麼都不是,連不是也不是,真的是「說似一物即不中」。唯有從超越情見,超脫執著去體悟,所以還是稱為空性的好。空是超越的(豎的、向上的)意義,不要誤解為沒有,更不要誤解為(橫的、向下的)相對的──與有相對的空,才好!

經以四層意義,顯示空性。空性不只是理論所說明的,而是要從修行中,超越情見去體證的。所以在說到空性不是知見所及,離一切有著的以後,就說︰在超越情識知見的當下,既離一切相,離一切著,就攝一切法而融入平等法性,無二無別(不落對待),如如不動。住於無二無別的平等見,就是聖者的真實智見。不虛妄的真實見,就是聖者的正覺,佛陀的知見了!

說到這裡,可能在理解上、修證上,會引起錯誤,以為空性與相對界的一切法,完全是兩回事︰生死以外有涅槃,世間以外有出世,如那些自稱阿羅漢的增上慢人那樣。所以經上說︰「當知空性如此,諸法亦然。」這就是說︰空性是這樣的不落相對界(不二法門),但並非出一切法以外。空性平等不二,一切法不出於空性(「不出於如」),也一樣的平等平等。空性就是一切法的真相,一切法的本來面目。這如《中論》頌所說︰「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

在這裡,有要先加解說的︰空性是諸佛(聖人)所證的,由修三解脫門而證入的,但為什麼要證入空性呢﹖修行又有什麼意義呢﹖要知道︰佛陀本著自身的證悟來指導我們,是從認識自己、自己的世間著手的。我們生在世間,可說是一種不由自主的活動。一切物質的、社會的、自己身心的一切活動,都影響我們,拘礙著我們。使我們自由自主的意願,七折八扣而等於零。我們哭了,又笑了;得到了一切,又失去了一切。在這悲歡得失的人生歷程中,我們是隨波逐浪,不由自主,可說環境──物質的、社會的、身心的決定著我們,這就是「繫縛」。其實,誰能決定誰呢﹖什麼能繫縛自己呢﹖問題是︰自身的起心動念,從無始生死以來,陷於矛盾的相對界而不能自拔。所以環境如魔術師的指揮棒一樣,自己跟著魔棒,而跳出悲歡的舞曲。在客觀與主觀的對立中,心物的對立中,時空局限的情況中,沒有究竟的真實,沒有完善的道德,也沒有真正的自由。唯有能悟入平等空性,契入絕對的實相,才能得大解脫、大自在。如蓮華的不染,如虛空的無礙一樣。實現了永恆的安樂,永恆的自由,永恆的清淨(常樂我淨)︰名為成佛。

◎附三︰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摘錄)「空」之智慧
「空」的觀念是大乘佛教中觀學派提出來的。從思想史上說,中觀學派提出「空」的觀念,目的是消除部派學者對「法」的執著。部派學者喜歡從分析的立場上了解一切「法」,目的是尋求各類現象的最後的存在情形。例如物質的現象(色法)列出十一種︰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及無表色等。精神現象或心理現象則分別列出「心」、「心所」、「心不相應行法」等,後二者又各有數十種之多。此外尚有非現象意義的三無為法。部派學者認為︰這些法就是最後的實在,各有其獨立的性質(自性),更不可彼此化歸為一。所以這是一種多元實在論的哲學。他們認為︰如果我們不承認這些法的獨立性,則無法說明經驗的來源,亦無法說明因果。但是,中觀學派認為︰法的獨立性的賦與,是我們妄心(經驗心識)活動的結果。因為妄心有分別作用,在它的作用之下,主客二分,主體遂以分別性的活動套上客體。經驗、觀念或概念都是這樣產生的,所以對象的獨立性,不過是主觀經驗的實體化,它自身並無這一獨立的實體。

那麼,它自身的存在狀態是怎樣的呢﹖中觀學派說,它的存在是處於「緣起」狀態︰即不能自主、不能靜止、不能自與其他存在的關連中切離出來的狀態。相應於這種狀態,一切觀念均不能套上。這是以緣起觀念來描述當下所經驗的對象的存在情形,使其不能定著,以免為主體的分別活動套住。這可以說是存在論的用法。

中觀學派即根據這一用法,進而提出「空」(śūnya)或「空性」(śūnyatā)的觀念來說明它。「空」並非虛無之義,而是指所經驗之存在無獨立性、無「體」,所以不能用概念來表述。一切存有之事為緣起,則一切均當體即空,如幻如化,無可定著,亦無可取相。能如此把握,即是如實觀──由此可見,中觀學派可謂遠承原始佛教的精神,點明主觀經驗心識的活動永不能進入真實的領域。

不過,中觀學派的這一見解,並沒有在他們的論書中清楚表達出來,也許他們不願意違反自己反對以概念說空的前題,所以不願意作正面的解釋。他們的重要活動,依《中論》、《百論》的精神看來,是破斥一切企圖以語言概念說最高真實的哲學。蓋必破盡之後,方能呈顯此一超語言之「空」態。於是,「中觀」亦更無所說,言語道不斷自斷。另一方面,中觀破斥一切言語概念,似乎亦在表明一切言語概念皆相依而立,因此亦可以互相抵消。因為依語言概念而成之理,不能離一觀點,或一角度;換言之,在某一觀點下,此理可成立,但若一離此一觀點,此理即不成立。這種語言文字的性格,頗有點像康德所說的二律背反(Antinomy)。因此中觀學派認為︰凡有所說,即有正反兩端,或有「四句」,彼此相害。如說「生」,即可分析出自生(A生A)、他生(非A生A)、共生(A及非A合生A)及無因生(A不由A生,亦不由非A生)四種情形,而四種均不合法。所以真正的真實,是必然自正反兩端超出,亦即自語言的世界超出。所以,中觀學派所嚮往之「空」,實是須經「雙遣」後方能至的境界。在這一意義言,「空」可以說是對一切言說、一切對立的消解。換言之,「空」不但是存有論的概念,同時亦是表示雙遣對破的方法論的概念。

(前略)人由於無明煩惱的限制,不能盡知別人的觀點,而自我封閉,由此更生敵對心理,或傲慢自信,或憎怨仇視,互相傷害。若能觀空,知所有由經驗心靈所成之知識皆不能免執,皆不能免自我封閉,則知人所行之愚昧狹小,而求開拓消解。所以空亦可以說是一種消解的智慧,即以雙遣對破來消解心靈上的執著。我們不否認現代人在處理具體問題上有成就,知識的分工亦使人類在不同的問題上各有所見,這可以說是一種建構的智慧,通過此,能把知識世界建立起來。但有建構即有消解,從知識發展的方向看來,人不能有完全的建構,故必須經常就所已建構者反省之,使之更進,這是其一;知識世界領域甚多,人所能參與建構者往往只是其中的一小領域,人必須自知其限制,自虛其心,自空其說,以求容納別人,這是其二。由此看來,空的作用極大,現代人類社會能否各捐成見,免除分裂,即在於我們能否各自消解自身之障壁,去執成教,以成一共存互尊之社會。

◎附四︰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章(摘錄)
空是證得涅槃之唯一方法
中觀學派一直強調唯有透過「空」,我們才能得到究竟解脫。其他諸家所提倡的修行法門充其量不過能得少份的、部份的解脫,或者是充其量只能算是打入究竟解脫的基礎。以特殊的模式來詮釋「真實」,如「實體」、「存有」、「轉化」等等必然會產生與其相對立的模式,而我們即會很自然的,或者是不得不執著於我們所認為是「真實」者,並且排斥、否定與之相反者,任何的見解緣於其本具的「定性」與「限度」,亦必然有隨之而來的二元對立──輪迴生死的根本。龍樹菩薩把這種辯證法上所見的難題總結為︰

當假定有「我」時,即已預設了與之相對的「他」(para),既有我非我的分別,即有執著、瞋恚,由此則一切煩惱過患相繼而生,執著引發追逐欲樂的渴望,這種熱切的渴望即無視於客體內在的瑕疵缺憾,他們盲目的、瘋狂的用自我錯誤的影像投射到客體上,一廂情願的想像,並且執取追逐欲樂的方法。所以只要執著於「我」,即有流轉生死。

月稱在其《顯句論》(Prasannapadā)引龍樹菩薩之《寶行王正論》(Ratnāvalī)說︰正命題(paska)引發反命題(pratipak-ṣa),但是此二者都是不真實的。在實際修行方面,固執於各種見解必然會招致執著與瞋恚。至於這些見解有多少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任一見解都有排他性,因為有排他性,即有其相對立者,只要我們主張某一見解──不管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即免不了要發生衝突與爭執。

依中觀之看法,苦的根源乃是妄想分別(kalpanā,vikalp),而妄想分別又是無明之最。「真實」是不可定性的(指即是空),我們卻善自賦予「真實」各種特性,把「真實」說成是這個或不是這個,這些都是曲解「真實」,使之成為殘缺不全的「一邊之見」,甚至不成其為「真實」。老實說,這無異是在無意之間否定了「真實」,因為所有的「定性」即是一種否定。職是之故,中觀辯證法──空諸見(śūnyatā of dṛṣṭi)乃是對「錯誤之否定」的否定;真實是「無分別、無戲論」(nirvikalpa,niṣprapañca)。空不是一種疏離逃避、虛無斷滅,而是「否定」之否定;它是改正吾人對真實的錯誤影像。

◎附五︰J. W. de Jong著‧陳銚鴻譯〈空──兼評史提連格著「空」〉(摘錄自《歐美佛學研究小史》附錄二)
許多學者對龍樹的「空」(śūnyatā)思想都曾加以研究。首先有畢爾奴夫(Burnouf),他認為龍樹的學說是虛無的繁瑣哲學(見《印度佛教史概論》,Introduction 'hà l'histoi-re du Buddhisme indien,Paris)。十九世紀後半期至二十世紀初期的西方學者大都接受畢爾奴夫的看法。

徹爾巴斯基在他的《涅槃概念之研究》(The Conception of Nirvāna,Leningrad)一書中,卻極力主張對中觀學派的絕對作正面的理解。他說︰「從大乘佛教的觀點看來,所有的部份或元素都是空的,只有整體,全部所有之整體(dharmatā=dharma-kāya,即法性或法身)才是真實存在。」他以為︰「佛陀的真實,即是宇宙的真實。」而真正的佛,「是只有靠直覺才可感覺到的」。不過,徹爾巴斯基並非最先強調龍樹學說的存有論本質的學者,因為印度及日本學者早已提出相似的論調。由於徹爾巴斯基的權威,他所引起的影響是較為深遠的。雖然沙耶(Schayer)並不完全同意徹爾巴斯基的結論,但仍深受其影響。他在節譯月稱《淨明句論》一書的序文中(Au-sgewählte Kapitel aus der prasannapadā,Kraków),指出聖者是從神祕直覺中把握絕對真實、無限與總相。起初魏萊‧蒲仙(deLa Vallée Poussin)並不贊同這一解釋,但在他死後才出版的一篇短文中,他毫無隱瞞地表明︰「我有一段時期,認為中觀學派是虛無主義者(收在希士庭的百科全書的幾項說明︰涅槃、教理與哲學),否認有獨立存在的最高真實。在〈中觀學〉的短文中(《中國佛學散記》‧2),我開始作出沒有那麼肯定的結論。最後,在這裡,我不得不承認中觀學派是承認有最後真實的。」(HJAS,Ⅲ)。徹爾巴斯基後來又推翻自己的理論,使事情更形複雜。在對沙耶作出凌厲的攻擊時,他認為中觀學派是否定有絕對真實的存在的(Die dreiRichtungen in der Philosophie der Buddhismus,so,X] of also Madhyantāvibkāga,Le-ningrad)。中觀學是一元論者,但並非一獨立實在的元,而是一解說上的原理,在此原理下否定有多元性的存在。他將絕對真實形容為否定辯證思想裡的一個觀念。在另一方面,沙耶更明顯地解釋了大乘佛教裡的絕對真實,他認為中觀及瑜伽學派是相通的(Das Mahāyā-nistische Absolutum nach der Lehre derMādhyamikas,OLZ)︰蓋絕對是無限的,同質的、不能分割的,這也就是純粹的,不分裂為主客的靜止不變的意識。它超越出一切語言概念,絕不是任何描述與傳播可以表達出來。再者,無限是有空間的,意識則是精神性的實體,比所有其他的實體更為精巧。沙耶引用《月燈三昧經》(Samadhirāja)及其他文獻,而不參取《根本中論頌》(Mūlamādhyama-kakārikās),來為這精神性的一元論作證。

除徹爾巴斯基、沙耶、蒲仙等學者對龍樹的思想加以研究外,保羅‧杜仙(Poul Tuxen)在他的著作︰《Indledende Bemaerk-ninger til buddhistik Relativism》(Copen-hagen)裡,對龍樹的頌文和月稱的疏解(即《淨明句論》)有透徹的分析,值得提出。可惜此書迄今尚未能引起適當的注意。它只是在梅氏(May)的著作目錄中提及(Candrakīr-ti,Prasannapadā malhyamakavṛtti Paris),但在梅氏書內則未有提及。史提連格評杜仙的這部作品,認為他把龍樹的辯證法(即對每一個體否定,以達成「整體」之表現)作了全面的分析。杜仙對印度的宗教、哲學有極深的認識,他的《瑜伽》(Yoga,Copenhagen)一書,實在是有關瑜伽哲學系統的一流著作。而他的另一以丹麥語寫成的《佛陀》,雖只在丹麥國內流傳,但卻是他在泰國經過長期的遊歷與對巴利文典籍的詳細考據後的成果。杜仙極重視徹爾巴斯基及沙耶的解說,但認為他們未免忽略了龍樹思想裡的宗教意義。徹爾巴斯基(在1927年)和沙耶(在1931年)都認為個別現象是虛妄的,與所有現象合成的整體真實是不同的。杜仙同意他們的觀點,絕對真實只可以被瑜伽行者在禪定中,以神祕的直覺去體驗,但他不同意絕對真實就是個別現象的「全體」或總和,假如我的理解正確,他只有一次應用「全體」(Helhed)的字眼,但隨即加註說明,此字與其他一切文字一樣,是不足以用來描述那最高的、神祕的真實。

第二次大戰後,龍樹的學說,再次被新一代的學者研究。這裡包括了安德烈‧巴羅(Andre Bareau)、傑奎‧梅(Jacques May)、穆諦(T. R. V. Murti)、愛德華‧孔茲(Edward Conze)和李察‧羅賓遜(Ri-chard Robinson)等。他們各人對了解中觀學的系統與基本觀念都有不同的貢獻,故不可能個別分析。史提連格這本書,是對中觀學的最新研究。它的重要性在于作者是以宗教史的觀點去研究龍樹的體系。實則,從龍樹的著作看來,尤其是他的《中論頌》(Kārikās),無論後人怎樣註疏,他毫無疑問是位偉大的宗教思想家。他的成就,應屬人類的共同遺產。故此他的作品,實不應局限於文獻學者與印度哲學的專家。史提連格的博學,使他足以負擔這項艱巨的工作。他對梵文的認識,使他不需借助別人的解釋,就能直接分析龍樹的用語。同時他博覽西方學者的著作,使他能詳盡地將有關資料附註於目錄內。更重要的是史提連格的精密思考,使他能小心地解釋他所運用的觀念。這本書並不易讀,但主要是由於龍樹思想而作者又不肯輕易地略過任何艱深的義理。

我們不打算把史提連格的書,分段總結,因為這樣做法,會將原著審慎安排的論證破壞。但我希望指出一些有助於理解龍樹思想的要點。這本書的重心在第三部份,因為它闡釋前文論證,同時又引出第四部份論「空」的救度論的意義。史提連格把印度宗教思想的理解方式分作三種構造︰神祕的、直覺的,與龍樹辯證法的。神祕的構造,是利用語言規範力,通過特定的語音或神祕符號去構成宗教真理。直覺的構造,則假設有絕對宇宙的存在,它是通過一種獨特的、不須任何形式的知覺去體驗。此外,作者亦提及,在直覺構造中的「真實」,是應被視為各物象的全體,它的理解方式應與精神的理解不同。以上這兩個構造,都用描述式的語言,因為他們的前提都說有一個靜止的、最終極的存有形態以對應於這些語言。然而龍樹的否定辯證,則在提供一積極的理解,這不是關乎「物」,而是對無外在的獨立絕對的法的覺悟,甚至亦無虛構的法。這覺悟中的理性的力量是極有助於認識最後真實。龍樹以「空」及他的批判的辯證,來表達一種宗教的視野,它與否定現象世界為真實的「本體證悟」不同,與聖言祕音所創生的物質形式的「最後真實」亦不同。

上文我們引用史提連格的字眼,去表達他對龍樹的否定辯證的了解,以比對於神祕的與直覺的了解方式。這種否定辯證可以使人洞察絕對真實的不存在。但這樣子得來的洞察,又怎樣與「般若」(prajñā)或直覺的活動發生關聯呢﹖作者特設一章討論般若,但對直覺則無詳細研究。在這一章裡,般若是消除一切關於有的觀念,因此這與否定辯證的功能極相似。但在別處,般若則被形容為一種集中精神的訓練,它能消除精神和情意上的執著(包括思想和推斷),因為般若就是對一切法空的了解。此中般若與否定辯證的分別,曾清楚表列如下︰「中觀學者的辯證活動,是由無分別的般若所形成的邏輯論證或破斥,以證知實體。」但我們覺得史提連格似仍未能把否定辯證與般若的功用分別清楚。在對龍樹的直覺方面的評述亦然。他把龍樹用以了解絕對真實的方法──一種「普遍」或總相的直覺,與否定辯證清楚地劃分開來。他引述穆諦和沙耶的觀點,以為中觀學者的辯證法,只是一種直覺那幻象世界後面的真實的準備工夫。我們上面已提及徹爾巴斯基在1927年首先創立這種理論。史提連格否定有一能認知總相的直覺,這一點我們同意,但他並未想及在龍樹系統內根本無有直覺的存在。他似乎承認最後真實可在邏輯推理及直覺的方式下顯現。他更以為龍樹在這方面與法稱不同,因為法稱相信神祕直覺是體驗最後真實的唯一途徑。如我沒有誤解史提連格的話,他似乎認為理性(邏輯或否定辯證法)與直覺都能證入最後真實,但般若則超越此兩者。原文「神祕主義」(mysticism)及「神祕體證」(mystical awareness),若我們同意這就是指神祕直覺(mystical intuition )的話,則上述見解可從下文清楚看出︰「宗教的智慧(prajñā)是超越邏輯與神祕主義,同時,它運用心靈的推理結構,加之以對邏輯及經驗知識的不足夠性的神祕體驗。」

這裡面的核心問題,就是要確定中觀學派裡面的理性、直覺與般若之間的關係。我認為單談龍樹的《中論頌》和《迴諍論》(Vigra-havyāvartani)是不足以研究這問題的。史提連格在該書的前言中提及他參閱了龍樹的梵文著作。但並未提及龍樹的《寶行王正論》(Ratnāvalī),此書之大部份內容有梵本流傳(參看杜慈著《The Ratnāvalī of Nāgārjuna》,JRAS );亦未提及龍樹所作的讚頌。龍樹有兩篇梵文讚頌(〈Niraupamyastava〉、〈Paramārthastava〉),杜慈曾將之校訂出版(JRAS)。在這裡我們不可能考據龍樹著作的真實性,但月稱(Candrakīrti)在他的《中論讚》(Madhyamakaśāstrastuti,OriensExtremus,IX)裡曾經指出此讚頌(saṁstuti)是龍樹所寫。而在《入菩提行經》(Bodhi-caryāvatāra)的註疏中,般若行慧(Prajñā-karamati)亦提及「四讚歌」(Catustava)。但到底是那四篇呢﹖這問題曾被蒲仙、柏提爾(Patel)與杜慈等人考據過(參看Tucci,Minor Buddhist Texts,1,Roma)。羅莫特(Lamotte)最近提出,月稱所提及的saṁ-stuti指的就是這四篇讚歌(Le traité de lagrande vertu de sagesse,Ⅲ,Louvain)。羅莫特同意蒲仙的選擇,而反對杜仙所選的四篇︰〈Lokātītastava〉、〈the Niraupamyastava〉、〈Acintyastava〉及〈Paramārthastava〉。他們認為應選〈Niraumpamyestava〉、〈Lo-kātītastava〉、〈Cittavajrastava〉、〈Para-mārthastava〉。但般若行慧及據杜慈所編的《四讚集》(Catuhstavasamasa)的作者,都較月稱為晚而月稱則認為龍樹所作的,實不單祇是四首讚歌。再者,梵文資料,亦不限於《中論頌》與《迴諍論》。可是,即使參閱了上述各資料,又加上月稱所指出的龍樹的著作,及今存於西藏文譯本中的文獻,但要對龍樹學說作全體一致的了解,仍絕不容易,要去認識像龍樹那樣的學者,一定要參考有關他作品的各家註疏,尤其是有關他的《中論頌》的註。只有遍讀各家註疏後,才可以把龍樹本人的思想,和評註者的意見分別出來。

我希望藉下面的例子指出史提連格未參考各家註疏而引起的錯誤。這些註疏有三家已被翻譯為西方語言(參看史提連格、華萊沙(Walleser)兩譯與《淨明句論》二十七章的翻譯)。在《中論頌》十八章的第十二偈,龍樹的原文是︰「saṁbuddhānām anutpāde śrā-vakāṇāṁ punaḥ kṣaye∕jñānaṁ pratyeka-buddhānām asaṁsargāt pravartate」,(譯者按︰漢譯為︰「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盡,諸辟支佛智,從於遠離生。」)史提連格譯成︰「若如來不生(於此世),及(佛陀的)弟子不有,則獨覺者的智慧不須賴外緣而生。」史提連格註云︰「空的知識並非對『某物』的感覺,亦非對某物的陳述,毌寧為一種貫通存在(或非存在,或非存在非不存在)的自發的力量。」其實,這兩頌的正確翻譯,應參考《無畏註》(Akutobhayā)與《淨明句論》,兩者都有相同的解說。據《淨明句論》的註疏,獨覺者的智慧以前生所聞法為因。這個解釋是符合傳統佛教對辟支佛的觀念的。故此,] 提連格這段解釋是不適當了。還有其他相同的情況,假如史提連格有參考《淨明句論》二十七章的各譯本或華萊沙的譯本,則他的翻譯或註疏會更為準確。

較重要的一點,是《中論》頌中並沒有對「般若」作明顯的解說。《中論》頌文和《迴諍論》甚至連「般若」的字眼都未提及。這兩篇文獻對研究龍樹的否定辯證法極有價值,史提連格即藉書中數章來研究龍樹對佛教若干基本教義的分析。例如︰法、緣起及涅槃等。但龍樹只以否定辯證法去說明一切法皆空,並沒有談及般若與直覺。要適當的了解龍樹的思想,就不但要讀他的著作,更要參考後人的註疏及後期中觀學者如聖提婆、佛護、清辯和寂天等對他的觀念的宏揚,這樣才可使我們更易於明瞭他的教法的涵義。這項工作,當然不是一個人所能擔當的,需要幾代學者的努力。因為祇有將中觀學的主要著作全部翻譯及分析後,每一位思想家的貢獻與地位才能準確地標示出來。

史提連格的這本書,雖然他的原典基礎較狹窄,文句的翻譯亦有出錯,但仍有相當價值,因為它對研究龍樹的宗教思想有極大貢獻。這是由於作者以上述兩篇文獻為基礎,而能審慎、精確地博覽其他有關佛教,尤其是中觀學的重要著作所致。在許多地方,特別是龍樹教義中的救度論觀點,作者是較許多其他佛學專家更為敏銳。雖然他未能清楚地分析理性、直覺與般若三者對達成正覺之間的關係。在這裡,我打算把自己翻閱過幾部中觀著作後,對這個思想系統的印象寫出來,作為本書評的結語。佛教傳統一直認為︰正見是由禪定產生的,先是戒,次後是定,最後是慧,所以六波羅蜜多中最終及最高的般若波羅蜜多,亦是從禪波羅蜜多之後產生的。中觀學者認為對究竟真實的體證是只有在禪定狀態中由智慧把握。它不是語言與觀念所能描述,但瑜伽行者從禪定裡所獲得的洞察力,使他在世俗諦中使用辯證理性,就能證明一切法空,甚至連涅槃亦空。這種否定辯證其實不足以令人了解最後真實,但有助於在禪定中獲取正見。般若是超越理性的,也許可以淺近地,被描述為一種神祕直覺,它之「見」實是無所見。從哲學觀點上說,佛教的基本趨勢是將各種存在加以捨棄,到中觀學而達到大成。原始佛教否定「自我」的存在,到中觀學派,則一切法皆空。中觀學者把剎那滅的觀念發展到極點了。

◎附六︰〈三空〉(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一)唯識家依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三性而立無性空、異性空、自性空等三空。

(1)無性空︰又稱無空、無體空,謂遍計所執性於妄情之前雖有,然其體性實無。

(2)異性空︰又稱不如空、遠離空,謂依他起性之體相異於遍計所執,非為全無,然亦非實有自性。

(3)自性空︰又稱性空、除遣空,謂圓成實性乃諸法之自性,彰顯人法二空。《辯中邊論》卷中云(大正31‧469a)︰
「(一)無性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為有,由此非有說為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圓成實,二空所顯為自性故。」

此外,《中邊分別論》卷上以無、不如、性為三空;《顯揚聖教論》卷十五以無體、遠離、除遣為三空。《成唯識論》卷八亦舉之。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末)也有詳細的論述。

(二)指般若慧所照見的空理,有人空、法空、俱空三者。出自《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1)人空︰又稱我空,指五蘊和合之人身無實在的人我。

(2)法空︰是以其五蘊之法為因緣所生法,如幻如化無實法。

(3)俱空︰在《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一有由淺入深的三說(大正33‧176b)︰「(一)別觀人法名二空,同一剎那雙觀人法曰俱空。(二)即二執既遣,二空亦遣名俱空。(三)即能所遣時,慧亦無住,即與本性相應,此時自無人法二相,及非法相等,名俱空。」

(三)同於「三三昧」。

◎附七︰〈二十空〉(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二十空,指揭示諸法皆空之理的二十種空。語出《大般若經》卷四十四。即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此中所舉與《大品般若經》卷三所述的十八空的名目甚為相似。

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六所釋︰內空,謂眼等六根皆無自性;外空,謂色等六塵皆無自相;內外空,謂六根、六塵、六識都無自性;空空,謂一切法皆空,此空亦空;大空,謂小乘四諦十二因緣諸法,皆空無有;勝義空,謂第一義之理,假立名言,悉同真性本來空寂;有為空,謂三界煩惱惑業,本無有為之相;無為空,謂生、住、滅三相皆空,無為寂靜,不墮諸數;畢竟空,謂有為無為諸法一切之相,悉皆空寂而不可得;無際空,謂一切諸法滅無終,起無始,起滅之際無從可得;散空,謂一切諸法因緣假合而成,皆無和合之相;無變異空,謂一切法非常非滅,不變不異,法性如如了不可得;本性空,謂一切法非常非滅,本性清淨,離性離相;自相空,謂五蘊法虛幻不實,了無自相;共相空,謂一切法彼此之相,非常非滅,本來空寂;一切法空,謂一切法本性皆空,非常非滅了不可得;不可得空,謂三世一切諸法皆無所有了無可求之相;無性空,謂一切法悉皆虛假,無實性;自性空,謂一切法非常非滅,性本自空;無性自性空,謂須陀洹等四果之相皆空無有。

〔參考資料〕 《三論玄義》;《維摩經義記》卷二(本);《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中觀與空義》、《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2}、{63});《天台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7});印順《中觀今論》、《性空學探源》、《空之探究》;游祥洲《十八空之研究》(稿本);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六冊〈空〉;壬生台舜編《龍樹教學の研究》。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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