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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因果修差別

[法相辭典(朱芾煌)]

無性釋一卷五頁云:彼因果修差別者:謂即唯識性之因果。數習此故;說名為修。分分不同,故名差別。彼入因果修差別性,即是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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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十殊勝語

(名數)一、所知依殊勝殊勝語,阿賴耶識也。是為所知之本體,故名所知依。二、所知相殊勝殊勝語。阿賴耶識三種之自相,即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也。是為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三、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唯識性也。是為行者證入之所,故名入所智相。四、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世出世之六波羅蜜也。地前世間之六波羅蜜,謂之因。地上出世間之六波羅蜜。謂之果。是為彼行者修入之所,故名彼入因果。五、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十地之行法也。修者修習之義,是為彼行者所宜修習之因果差別,故名彼因果修差別。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即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戒而學之,一切之不善不復作也。七、增上心殊勝殊勝語,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心而學之,發諸三摩地也。八、增上慧殊勝殊勝語,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慧而學之,發無分別智也。九、彼果斷殊勝殊勝語。斷煩惱所智二障所證之無住涅槃也。是為彼行人斷二障所得之證果,故名彼果斷。十、彼果智殊勝殊勝語,三身所依之大圓鏡智等四智也。又無分別智也。彼十地中之無分別智。有所對治。今此佛智,已離一切之障,則究竟解脫之無分別智也。是為彼行人離一切障所生之智德,故名彼果智。此十法通名殊勝殊勝語者,以十法之體殊勝,故名殊勝。因此體之殊勝,而其所說之語言亦殊勝,故名殊勝語。說殊勝法之殊勝語。故名殊勝殊勝語。此十種殊勝語。為大乘之教體。見玄奘譯世親攝論釋一。


[佛光大辭典]
十殊勝語

即大乘之教體。據攝大乘論卷一載,即:(一)所知依殊勝殊勝語,阿賴耶識為所知之本體,故稱所知依。(二)所知相殊勝殊勝語,所知相指阿賴耶識三種之自相,即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三)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唯識性為入所知相之體,乃行者證入之處。(四)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世出世之六波羅蜜為彼入因果之體;地前世間之六波羅蜜稱為因,地上出世間之六波羅蜜稱為果,係行者修入之處。(五)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即於十地之行法,行者所宜修習之因果(前所述世出世之六波羅蜜)差別。(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律儀為增上戒之體,即於十地修差別中,特依戒而學之,不復作一切不善。(七)增上心殊勝殊勝語,以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為其體,即於十地修差別中,特依心而學之,發諸三摩地。(八)增上慧殊勝殊勝語,無分別智為其體,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慧而學之,發無分別智。(九)彼果斷殊勝殊勝語,無住涅槃為其體,依行者斷二障所得之證果稱之彼果斷。(十)彼果智殊勝殊勝語,三種佛身,即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為彼果智之體,此果智即指三身所依之大圓鏡智等四智,是行者離一切障所生之智德。此十法稱為「殊勝殊勝語」之因,係以十法之體殊勝,稱為殊勝;由殊勝之體所說之言語亦殊勝,稱為殊勝語;而說殊勝法之殊勝語,即稱殊勝殊勝語。〔攝大乘論釋卷一(玄奘譯)〕 p46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攝大乘論

印度大乘佛教之重要著作,為瑜伽行派根本論典之一。無著(Asanga)著。有下列譯本,皆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

(1)佛陀扇多(Buddhaśānta)譯,二卷。

(2)真諦(Paramārtha)譯,三卷。

(3)玄奘譯,八卷。

(4)達摩笈多(Dharmagupta)譯。此本不是獨立的譯本,收在世親之《攝大乘論釋》中。

本書將大乘佛教的重要教義分十品論述,略如下列︰

(1)〈應知依止勝相品〉,論述阿賴耶識與緣起。

(2)〈應知勝相品〉,論述三性與實相。

(3)〈入應知勝相品〉,論述唯識觀。

(4)〈入因果勝相品〉,論述六波羅密。

(5)〈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品〉,論述十地。

(6)〈依戒學勝相品〉,論述「戒」。

(7)〈依心學勝相品〉,論述「定」。

(8)〈依慧學勝相品〉,論述「慧」。

(9)〈學果寂滅勝相品〉,論述無住處涅槃。

(10)〈智差別勝相品〉,論述佛之三身。

本書是完成印度唯識說之重要論典,因此,在印度唯識哲學史上有重要地位。在我國,自真諦譯本出現後不久,也形成攝論學派(攝論宗)。唐代的玄奘、現代支那內學院的歐陽漸,對本書也都相當重視。梵文原典尚未被發現,然有西藏譯本,歐陽漸弟子呂澂曾將西藏譯本重新譯出。

◎附一︰印順《攝大乘論講記》〈懸論〉(摘錄)

本論的組織
本論的魏譯,是沒有分品分章的。陳譯與隋譯,分為十品,每品又分為幾章。唐譯分為十一品,但沒有分章。陳隋二譯的分為十品,即依十種殊勝的次第,這本是自然而合理的科判。但第一品的初二章,實際是全論的序說與綱要,所以唐譯又別立一品,合為十一品。這些品與章的科分,本非無著本論的原型,也不是世親釋論所固有的,大抵是後代學者的一種科判,夾雜在論文中,像《金剛經》的三十二分一樣。

如從本論的文段次第,作嚴密的科判,應分為三分十章。(1)序說,(2)所知依,(3)所知相,(4)入所知相,(5)彼入因果,(6)彼因果修差別,(7)此中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8)彼果斷,(9)彼果智,(10)結說。此十章的初章,即序說攝大乘;末一章,即結說攝大乘;中間八章,即個別的論述攝大乘的十種殊勝。所以可總束為序說、正說、結說(但結說的文句過少)──三分。

如專從十殊勝的組織來說,十種的前後次第,有著不可倒亂的理由,這在本論中自有說明。如從十種殊勝的名義,作深一層的研究,即看出本論的重心所在──唯識行證的實踐。即是從實踐的立場,統攝大乘的一切。十種殊勝,不是為了理論的說明,是為了大乘的修行而開示的。佛法本不外乎轉迷啟悟、轉染成淨的行踐。轉迷啟悟與轉染成淨的關鍵,即是「知」。智、明、正見、正觀、正覺、般若、阿毗達磨,這些都無非是知的異名。在聲聞藏中,以知四諦為主;在此唯識大乘中,即以知三性為主。

此三性,即真妄、空有與染淨,為大乘學者所應知的。所以世親說︰「所應可知,故名所知,即三自性。」所應可知的所知,是開示修行的術語,含有指導去體認的意味,與能知所知的所知,意義不同。此應知自性的染淨真妄(即三性),如知道他的因緣,即能使之轉化,轉化妄染的為真淨的。因緣即是緣起,即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從阿賴耶雜染種子所生起的,即依他起染分而成為遍計執性的生死;如對治雜染的種習,熏成清淨種子,即能轉起依他淨分而成為圓成實性的涅槃。這與根本佛教的緣起中道一樣,「此有故彼有」,即緣起的流轉生死。「此無故彼無」,即緣起的還滅而涅槃。轉染成淨與轉妄為真,是可能的,而眾生不能,病根在無知。

所以,大乘的修行,以契入應知自性的真智為道體。依本論說,即由加行無分別智,修習唯識無義的觀行,進而悟入境空心寂的平等法界,得根本無分別智。再從根本無分別智,引生無分別後得智,不斷的修習。智的修習與證入,不但是無分別智而已。無分別智──般若,雖是大乘道的主體,但與五波羅密多有相依共成的關係。必須修行六波羅密多,才能證入應知自性;也唯有智證應知自性,六波羅密多才成為名符其實的波羅密多。

理證與事行,有互相推進的因果性。智證中心的六度大行,如從他的離障證真的前後階段說,即有十地。如約智體前後相生而次第完成說,即由戒而定,由定而慧。本論對於慧學,有特別的發揮。由慧學而到達究竟圓滿,即離分別的涅槃(應知自性的轉妄染為真淨),與無分別的佛智。此二者與三學,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這樣,本論的十殊勝,實即開示大乘學者應知的實行程序而已。

《攝論》在無著師資學中的地位
瑜伽系的法相唯識學,可以無著為中心,彌勒是他的老師,世親是他的弟子。不管彌勒是從兜率天上下來,或是人間的大德,他的學說是由無著宏揚出去,這是不成問題的。世親是傳承弘布無著思想的人物。所以,研究法相唯識學,當以無著為中心。他的思想,確也是法相唯識中最根本的。(中略)

《攝論》主要的思想是︰(1)種子是新熏的,這點與〈本地分〉(《瑜伽師地論》)、《中邊》、《莊嚴》諸論所說的完全不同。(2)王所有不同的體系,這和〈本地分〉相同,而異於《中邊》、《莊嚴》諸論。(3)境就是識;(4)識與識之間是一心論的;這也同於《莊嚴論》,但已有轉向多心論的趨勢。這樣看來,《攝論》的唯識說,雖是繼承《莊嚴論》的,但又接受了經部種子新熏的學說。再看〈抉擇分〉的思想︰〈抉擇分〉是抉擇〈本地分〉的,他的王所差別、諸識差別、心色差別,雖同於〈本地分〉,而種子則又與《攝論》的新熏思想相同。無著的後期思想,顯然是放棄種子本有說而改用新熏的了。

世親繼承無著《攝論》及〈攝抉擇分〉的思想,又有所發揮。他的名著《唯識三十論》,是繼承〈攝抉擇分〉而作的,繼承無著世親大乘不共的唯識思想者,要算安慧論師的一系;至於護法的思想,不能說是無著唯識的繼承者。他的偉大,在於融合《瑜伽》、《攝論》兩大思想,而把唯識學建立在《瑜伽論》〈本地分〉的思想上。故護法《成唯識論》說諸識差別;王所差別;心色各別自體;種子本有(本地分)新熏(《攝論》及〈抉擇分〉)合說。這和代表無著唯識學的《莊嚴》與《攝論》的思想,是有點不同的。有人說安慧學是唯識古學,護法學是唯識今學。護法的時代遲,他的學說,或許可稱今學;其實,他並不怎麼新,反而是復古的。看他《成唯識論》的思想,是回復到最初〈本地分〉的思想上去了,這不是復古嗎﹖西藏說世親唯識學的真正繼承者是安慧論師。護法的老師陳那,是傳承世親的因明學;陳那與他的再傳弟子法稱,關於唯識的思想,叫做隨理行派。陳那與他的弟子護法,思想上反流到〈本地分〉,與經部有部更接近了。《攝論》的思想,決與護法的唯識思想有所不同;所以要認識《攝論》的真意,須向本論好好的探討一下,同時取《中邊》、《莊嚴》等論互相印證發明,方可瞭然。

◎附二︰歐陽漸〈攝論大意〉(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0})

(前略)由種子義乃立賴耶,由賴耶義而著《攝論》,《攝論》宗旨在此。從前解論或有未善,今特發揮種子所依之義而解釋之。《攝論》十殊勝語先提賴耶,為一切依據,即表示種子之所依也。至於法相差別之用且針對他宗者。在於第二殊勝語之依他起。此二分皆為境。入境為唯識性即入所知相,能入行相為六波羅蜜多,行相位為十地。又由六度開為三學,皆屬於行。菩提是智,涅槃對縛而為解脫,就所斷得名為斷。斷惑證智事不可混,故初地菩薩發二種願,得果亦即為二。此皆屬果。

法相義根本之書為《中邊論》,唯識義根本之書則《攝論》也。法相譬之全身發露,唯識則猶畫龍點睛。根本原委雖詳法相,然無唯識,亦無睛之龍而已。(中略)

問︰《攝論》以何為宗耶﹖答︰世親聞《十地經》悔小悟大,無著授此,俾之作釋。據此則攝論學十地學也,《攝論》十殊勝實俱繫屬十地。凡談教理有境行果別,依境起行證果。故所知依、所知相,境也。入所知相、入因果體、因果修及其三學,行也。果斷、果智,果也。果由行而證,與境必起行,故注意在行,所謂乘故。行中之修,十地也。入所知,十地前之加行也。六度為因果體,乘是入唯識,唯識者無所得也。十地有無相雜,六地以還為見修,六地以後純無相行為修,歸無所得也。三學已攝,六度中特舉而別之,種種區於小乘故也。然則攝論學十地學也,何以異耶﹖曰︰《十地》直敘地上事,《攝論》針對小乘,抉擇料簡之語多。然則謂之為階梯可乎﹖是雖亦可,然《攝論》境行果具,一切菩薩藏提綱挈領之書,又非第十地階梯已也。

〔參考資料〕 《唯識學的論師與論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6});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譯《唯識思想》;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上田義文《攝大乘論講讀》。


[法相辭典(朱芾煌)]
諸佛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攝論一卷一頁云: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復次云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提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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