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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要解

[佛光大辭典]

凡十卷。日本淨土宗僧普寂撰。共分七門:(一)明論之緣起,(二)明教起之意,(三)辯論之宗旨,(四)明藏之所攝,(五)明翻釋之異,(六)釋論之題目,(七)隨文解釋。本要解對婆沙論,及俱舍論光記、寶疏等之解釋加以批評,然無引文與原文對照,使用上頗多不便。 p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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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五縛

五種繫縛之意。即繫縛心心所法及所緣之五種煩惱。俱舍論光記卷一說相應、所緣二縛,謂諸煩惱縛彼同時相應之心心所法,稱為相應縛;諸煩惱緣境時縛其所緣,稱為所緣縛。復開所緣縛為同部同品、同部異品、異部同品、異部異品等四縛,與相應縛合稱五縛。在所緣縛中,同部同品者,「部」指四諦與修道等五部,「品」指所斷惑之上、中、下等九品。若以見苦所斷上上品之惑為同部同品,則見苦所斷上中乃至下下品之惑為同部異品,見集所斷乃至修道所斷上上品之惑為異部同品,上中乃至下下品之惑為異部異品;其餘之部品亦準此作解。又五縛之強弱乃依相應、同部同品、同部異品、異部同品、異部異品之順序遞減,故若斷前三者,隨其所應,能證得擇滅,斷後二者則不證擇滅。〔俱舍論寶疏卷一、俱舍論指要抄卷一、俱舍論要解卷一〕 p1204


四生百劫

謂緣覺乘之人修行所需要之時間。斷三界煩惱,證辟支佛之果,極速者以四生之加行即可得道果,極遲者以百劫之加行始可得道果;此蓋依利根、鈍根而有差別。據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載,若據獨覺,最快疾者須以四生修加行,最遲者亦不過百劫之加行。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亦謂,辟支佛(緣覺)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

就四生而言,第一生修聲聞資糧,第二生修聲聞加行,第三生修緣覺資糧加行,第四生入聖得果。就百劫修行而言,第一個二十劫修聲聞資糧,第二個二十劫修聲聞加行,第三個二十劫修緣覺資糧,第四個二十劫修緣覺加行,第五個二十劫入聖得果。

然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俱舍論卷十二皆不舉四生之說。〔俱舍論要解卷九、五教章通路記卷四〕 p1681


行相

指心(心王)及心所所具有之認識作用或所映現之影像狀態。心、心所以各自之性能,遊行於境相之上,又行於所對境之相狀,故稱為行相。最常見者,如散見於原始佛典中之「四諦十六行相」,即是小乘佛教用以觀悟四諦之理之修習內容。於此觀悟過程中,修行者對苦、集、滅、道四諦各自浮現四種影像於心而分別解了、觀念之。然對「行相」一詞之解釋,俱舍與唯識二家說法不同,稱為二種行相。在俱舍宗,係指映現於心之影像;在唯識宗,則指心與心所之認識作用。

(一)俱舍宗認可直緣心外之境,故以心、心所為能緣,以心外之境為所緣,其時,心與心所所浮現之影像即為行相。俱舍論記卷一末(大四一‧二六下):「言行相者,謂心、心所,其體清淨,但對前境,不由作意,法爾任運,影像顯現,如清池明鏡,眾像皆現。」同書卷四又進一步闡論其義,並謂「行」為行解之意,如了別之作用;「相」為相貌之意,如影像等,故以行解事物之相貌為行相。另據俱舍寶疏卷四載,能緣之心法於所緣之境,以品類不同,故行解於心上,亦生起品類互異之相,如鏡照物類,於鏡面上有種種像差別之相。俱舍論頌疏卷三亦舉例說明之(大四一‧八四三下):「如緣青境,心及心所皆帶青上影像,此識上相,名為行相。行謂行解,即能緣心也;相謂影像,即行上相也。行解之相,名為行相,依主釋也。」

(二)唯識宗不認可直緣心外之境,而主張一切影像必於心內顯現,以之為所緣,更生起能緣之相,即心內有能緣、所緣之二相,所緣之相稱為相分,能緣之相稱為見分,此見分即所謂之行相,是為見分行相,屬於心識之認識作用,而非影像等物。故由唯識宗之觀點而言,俱舍宗所說之行相實為相分行相,而迥異於唯識之見分行相。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大四三‧三一八下):「小乘人心外有境,即以為所緣,大乘說無故,以彼小乘行相為大乘相分,大乘心得自緣,別立自體分,即以為事,故以見分名行相。」〔成唯識論卷二、入阿毘達磨論卷下、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卷下、俱舍論要解卷一〕 p255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五法藏

小乘犢子部所立,將所知一切法分為五類。即過去藏、現在藏、未來藏、無為藏、不可說藏。略稱五藏,又名五法海。《成實論》卷三〈有我無我品〉云(大正32‧260c)︰「汝法中說,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無為及不可說。我在第五法中。」

此五藏中,前三者是將有為法別開為三世,故總稱為三世藏,即有為聚也。第四是無為聚,非三世。第五是非即非離蘊之我,非三世及無為,即非二聚也。

關於犢子部所立的我,《中論》卷二云(大正30‧15c)︰「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大智度論》卷一云(大正25‧61a)︰「犢子阿毗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不可說五眾是人,離五眾是人。人是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據此,可知犢子部立非即非離蘊之我,不攝屬於三世及無為,完全為不可說者。

犢子部此一說法以我為實有,不僅《中論》、《成實論》、《俱舍論》及《成唯識論》極力加以破斥,智顗、法藏等更貶其為附佛法外道。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九0云(大正7‧494a)︰「住此六波羅蜜多,三乘聖眾能度五種所知彼岸。何等為五﹖一者過去、二者未來、三者現在、四者無為、五者不可說。」

《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云(大正26‧73c)︰「諸佛住是三昧,悉能通達過去現在未來,過出三世不可說五藏所攝法,是故名一切處不閡。」可見此說亦為大乘所提倡。故《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云(大正41‧803c)︰「此五法藏同大般若五種法海,謂三世、無為及不可說。不可說者是勝義諦,犢子部不染邪智,謂勝義諦是其我體。不同外道染污邪智執有實我是我見攝。」

俱舍論要解》卷十更說犢子部所建立的補特伽羅,略似大乘所說之佛性如來藏等。並謂此甚深之理趣門,非心意識之所測量,豈可以薪火乳酪等之世間現所知境界譴斥之。由此,似可認為大乘所謂佛性如來藏說,與此不可說補特伽羅與大眾部等所立之心性本淨說頗有關聯。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十;《大毗婆沙論》卷十一;《成實論》卷三〈無我品〉;《摩訶止觀》卷十(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俱舍論光記》卷三十。


五部

(一)謂見道之苦集滅道四諦觀行及修道︰又稱五行。《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大正27‧266a)︰「部有五無六。聖者見道現在前時,斷見所斷,後若修道現在前時,斷修所斷。異生修道現在前時,總斷五部。以諸異生不能分別五部差別,唯能總斷。」

聖者於見道各別觀苦集滅道四諦之理,各斷其部下之見惑而見諦理,進而修道,更斷盡修惑而證阿羅漢果。但異生凡夫不如聖者入見道見諦理,從而不能分別五部之差別故,唯修有漏之六行觀,在修道現前時,總五部之惑為九品,以有漏智合斷之,稱之五部合斷或五部雜斷。

在三界九地中,下八地之惑僅以有漏智即得斷之,可是有頂地之惑則非無漏智不能斷。故《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99c)︰「餘八地攝通見修斷,謂聖者斷唯見非修,法類智忍如應斷故。若異生斷唯修非見,數習世俗智所斷故。」據此可知,凡夫之五部合斷是單就下八地之惑而言。

(二)指小乘傳持律藏之五部︰相傳佛滅後百年,付法藏第五世優婆毱多之下有弟子五人,於戒律上各抱歧見,一大律藏始分五派︰曇無德部、薩婆多部、彌沙塞部、迦葉遺部、婆麤富羅部。

(三)謂大乘經中五部甚深的經典︰此為天台大師所選定,指《華嚴經》、《大集經》、《大品般若經》、《法華經》、《涅槃經》。《法華玄義》卷五(上)嘗謂(大正33‧732c)︰「究竟大乘,無過華嚴、大集、大品、法華、涅槃。」《類聚名物考》卷二十四則根據《開元釋教錄》五大部的分類,以《大寶積經》代替《法華經》。

(四)指密教金剛界曼荼羅中之諸尊部︰即佛部(又名如來部)、金剛部、寶部、蓮花部、羯磨部。空海《祕藏記》(大正圖像1‧2a)︰
「(一)蓮華部,吾自身中有淨菩提心清淨之理,此理雖經六道四生界生死泥中流轉,而不染不垢如蓮華出生泥中而不染不垢,乃名蓮華部。(二)金剛部,吾自心理所又有智,斯智雖沒在生死淤泥,經無數劫而不朽不壞,能破諸煩惱,如金剛雖久埋地中,而不朽不壞,摧破諸怨敵固物,乃名金剛部。(三)佛部,斯理斯智凡位未顯,理智具足覺道圓滿即名佛部。又加二名曰五部。(一)寶部,佛萬德圓滿中福德無邊云寶部。(二)羯磨部,為眾生垂悲愍成辨一切事業云羯磨部。」

關於此五部的部主、色相、台座、種子、三昧耶形、印處、念珠如表︰

至於五部的持念,《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下云(大正18‧281c)︰
「作佛部持念,以右拇指、頭指執持念珠,餘指普舒。若金剛部持念,以右拇指、中指持念珠。若寶部持念,以右拇指、無名指執持念珠。若蓮華部持念,以大拇指、無名指、小指執持念珠。若迦嚕摩部持念,用上四種執持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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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 部│金 剛 部│寶 部│蓮 花 部│羯 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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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主│大日 │阿門 │寶生 │彌陀 │不空成就 │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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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相│寂靜 │瞋怒 │歡喜 │清涼 │種種相 │
│ │(白色) │(青色) │(金色) │(紅色) │(雜色) │
├────┼─────┼─────┼──────┼──────┼──────┤
│台 座│師子座 │象座 │馬座 │孔雀座 │迦樓羅座 │
├────┼─────┼─────┼──────┼──────┼──────┤
│種 子│鍐(vam) │吽(hum) │多羅(trah)│奚哩(hrih)│惡(ah) │
├────┼─────┼─────┼──────┼──────┼──────┤
│三昧耶形│塔 │五鈷 │寶珠 │蓮華 │羯磨 │
├────┼─────┼─────┼──────┼──────┼──────┤
│印 處│身 │心 │額 │口 │頂 │
├────┼─────┼─────┼──────┼──────┼──────┤
│念 珠│菩提子 │金剛子 │諸寶 │蓮華子 │雜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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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一)《俱舍論光記》卷一、卷十九;《俱舍論明思抄》卷十九(上);《俱舍論要解》卷一;《俱舍論名所雜記》卷一。(三)《四教義》卷六;《禪林象器箋》〈經錄門〉。(四)《補陀落海會軌》;《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三、卷四;《金剛頂經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陀羅尼諸部要目》;《金剛界曼荼羅鈔》卷上;《金剛界大法對受記》卷六。


功能

指能生有為法之果的功用勢力。有關其中義趣,諸論之解說稍有異同。如《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云(大正27‧200a)︰
「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得力時生,失力時滅。得士用時生,失士用時滅。得增上時生,失增上時滅。得功能時生,失功能時滅。熾然時生,萎歇時滅。增進時生,衰退時滅。興舉時生,墮落時滅。猛利時生,遲鈍時滅。滋茂時生,枯萃時滅。和合時生,離散時滅。故有轉變。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變。(中略)若依功能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未來世有生等功能,現在世有滅等功能,過去世有與果功能。故有轉變。」

此謂「功能」與「作用」兩者雖然相似,但「作用」只限於現在、未來;「功能」卻可通於三世。因此兩者並非完全相同。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十四云(大正29‧409c)︰
「謂有為法,若能為因,引攝自果,名為作用,若能為緣,攝助異類,是謂功能。如前已辯。一切現在,皆能為因,引攝自果,非諸現在,皆能為緣,攝助異類。謂闇中眼,或有功能被損害者,便於眼識不能為緣攝助令起。然其作用非闇所損,定能為因引當眼故。由斯作用、功能有別。然於同類相續果生有定不定,攝引勢力名為作用,亦名功能。若於異類相續果生,但能為緣攝助令起。此非作用,但是功能。」

此謂能引生自果的力用稱為作用,此種作用,也是引生自果的因。能攝助異類的勢力稱為功能,此種作用是緣,不是因。經部及唯識家將生種子之果的力用稱為功能。有部所說與此大致相同,也是將生果的一種力用稱為功能,但因《婆沙論》未說種子,因此無法論述其作用。

又,經部與唯識雖皆立種子,但二說不同,然二者皆將種子生果的勢用稱為功能。如《成唯識論》卷二云(大正31‧8a)︰「何法名為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成唯識論述記》卷二釋云(大正43‧302b)︰
「言本識者,顯種所在。簡經部師色、心等持種。親生自果,簡異熟因。望所生果非種子故。要望自品能親生故。功能差別,簡現行七轉識等。望所生種,雖是因緣亦親生果,是現法故,非名功能。故以功能顯種子相。」

◎附︰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卷下(摘錄)

一切心,各各總析為相見二分。一切心所,亦各各總析為相見二分。準此,則俗所謂宇宙,實只千差萬別之相分、見分而巳(即心物兩方面)。此無量相見(亦名為現行界),由何為因,而得顯現﹖自世親迄護法諸師,則謂有實功能,得為諸法因故(諸法即謂無量相見)。雖世親以前,已有功能之說(小乘已言之,大乘亦言之),但其為說尚寬泛,要自世親而後,則功能之意義,便有實在性,而說為現行界之原因或本質(因的觀念,《識論》以前之說法亦甚寬泛,至《識論》談因緣,則其意義便固定)。易言之,即一切功能,潛隱於現界之後,而為現界作根荄(現行界亦省云現象)。唯建立本識以統攝之,不許其為離自識而外在之物事,以此完成唯識,其理論亦可謂精密。(中略)《攝論》始立功能,而未詳所由。世親以後,十師迭起,遂以此為興諍之事。略舉其概︰(一)護月唯本,援附古典,以諸功能,法爾本有,不從熏生。. 二難陀唯新,謂由無始現行,熏習故有。(三)護法師,並取本有新熏。三師樹義,各引經論證成。《識論》則以護法為歸。基師所以宗護法者,推其意,蓋謂現行強盛勢用,雖剎那乍現,而勢不休歇,即有所生,還成第八中種。故新熏義,堅立不搖。又此無始能熏之現,必有本有功能,為其親因。若本有不立,成無因過,由此本新並建,極為應理。護法雖分別本新,復以熏習為此二共依,《識論》述其義云︰然本有種,亦由熏習,令其增盛,方能得果(種生自後種,及其遇緣生現,名得果。)又云︰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識論》二、第十四葉,內種即功能,以隨俗假說外麥等名外種,故目功能為內種)。《述記》十四疏法爾種子必由熏長。新熏熏生,法爾種謂本有。此言本有種,依熏習方長,新熏種依熏習方生,故通本新。俱得別名之為熏習等(此言熏習者,名詞等者,謂習氣氣分諸名),基師以此為護法最精之誼。

〔參考資料〕 《俱舍論神泰疏》卷四;《俱舍光記》卷四;《俱舍論要解》卷三;《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本)。


四生百劫

指緣覺乘修行所需的時間。蓋斷三界煩惱證辟支佛果,依根之利鈍而有別,即極速者需經四生,極遲者需經百劫的時間。《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5‧266c)︰「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大正41‧350b)︰「若據獨覺,極疾四生修加行,極遲百劫修加行。」《華嚴五教章》卷二(大正45‧490b)︰「中根者,謂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極遲經百劫。」但《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俱舍論》卷十二說,獨覺中麟角喻者必於百大劫修菩提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未提所謂四生說。《俱舍論要解》卷九則認為極速四生之說非婆沙等所提出,而是立果人轉根的異部大乘家所說。

關於四生百劫的修行,《五教章通路記》卷四十一云(大正72‧531b)︰
「景猷百行鈔九云︰言四生者,略有兩斷。一云,第一生修聲聞資糧,第二生修聲聞加行,第三生修緣覺加行,第四生入見道,得無學果。二云,第一生種解脫分善,第二生修令純熟,第三生修順決擇分,第四生入見道,乃至證無學果。言一百劫者,謂發心已,修彼行因,極遲不過百劫,便得彼果。」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卷八十三、卷一七八;《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三;《法華文句輔正記》卷七;《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末)。


室利邏多

又作室利羅多。意譯勝受。西印度人,為鳩摩羅邏多的弟子,與東天竺馬鳴、南天竺提婆、北天竺鳩摩羅邏多、中天竺龍樹並稱為五大論師。其生卒年不詳,據《順正理論》稱其為「上座」(Sthavira,指法臘高而居上位的僧侶)及《俱舍論》引述其說看來,應為西元四世紀人。師為經部譬喻師的大師。德望頗高,深受當時各派學僧的尊崇,嘗於阿踰陀國作《經部毗婆沙論》,然今已不傳。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一章第四節(摘錄)
室利邏多(Śrīrāta),《順正理論》稱之為「上座」(Sthavira),譯義為「勝受」,或「執勝」,這是經部的一代大師。室利邏多從北方到東方來,在阿瑜陀國(Ayodhyā)造《經部毗婆沙》,為大成經部的名學者。室利邏多與世親(Vasubandhu)、眾賢(Saṃ-ghabhadra)同時,而是他們的前輩。眾賢作《順正理論》時,室利邏多是耆年的老上座,如《順正理論》說︰「但是上座,其年衰朽。」「彼恆尋思粗淺異論,尚年已過,居衰耄時。」

《順正理論》,是眾賢不滿世親的《俱舍論》,經十二年的功夫造成的。當世親造《俱舍論》時,上座的《經部毗婆沙》,已經流行,《俱舍論》已引述上座的教說。在眾賢看來,世親是明宗阿毗達磨,而實有隨順上座經部宗的傾向。所以說︰「經主於中,朋附上座所立宗趣。」依此推斷,上座應為西元四世紀的大師。造《經部毗婆沙》,約為西元350年頃。室利邏多的其他事蹟,都沒有傳述;《經部毗婆沙》也沒有傳譯過來。但《順正理論》所引的上座說,在一百則以上,所以上座的教說,還能大概的明瞭。

上座為卓越的經部大師,在當時的佛教界,有崇高的聲望,徒眾與同學極多。《順正理論》每說︰「又彼師徒」;「上座親教門人」;「上座徒黨」︰可想見當時經部學團的隆盛。在上座的門人中,有「大德邏摩」(Rama),《顯宗論》義譯為「大德善慧」。《俱舍論記》說︰「邏摩,此云戲樂。」Ra-ma確有戲樂的意思。此外,《順正理論》說有「上座徒黨」,解說緣起法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二句,為破無因與常因。《俱舍論記》解說為「經部異師尊者世曹」。「世曹」一名,極為可疑。依奘門的譯例來說,世曹可能為世胄的誤寫。如真是這樣,那就是《四諦論》主婆藪跋摩(Vasuvarman)了。

在《大毗婆沙論》中,對說一切有部譬喻師法救(Dharmatrata),直稱之為大德(Bhadanta)。經部譬喻師室利邏多,在《順正理論》中,被稱為上座。受到不同學派的尊稱,可說是無獨有偶了!由於室利邏多徒眾多,年齡高,一般人尊稱他為上座。眾賢雖評責他,諷刺他,也還是隨俗而稱之為上座;就憑這一稱呼,可想見室利邏多在當時的德望。

上座遠承法救(Dharmatrāta)的學統,在現在有的基石上,成為經部譬喻師的大宗。《順正理論》引述的上座說,不一定是上座的創見,但是他繼承古說,而給予系統的完成。(眾賢)為了評破《俱舍論》而造《順正理論》,但對上座說,作了最嚴密與無情的抨擊。上座的經部學,在說一切有部論師,是感到威脅而憤怒了!

(1)阿毗達磨論者,一向以為︰論(多分)是了義說,而經多分是隨機的方便說,有餘說;所以「正理為量」,稱應理論者。經部譬喻師,是「以經為量」的。尊重經說,以為佛說是了義的,盡量保持經說,而不加修正與補充。上座也曾這樣說︰「世尊無緣說於密語」;「諸薄伽梵終無謬言」;「佛所說經,皆是了義」。然譬喻師,久受阿毗達磨精密思考的學風所熏陶;經部譬喻師,也有嚴密論究的風尚。在理論的思考辨詰下,雖不承認阿毗達磨是佛說,而不能不部分同意阿毗達磨論者的看法──佛說是有不了義的。(中略)

(2)上座時代的經部師,對於古傳的譬喻師說,有多少不同。從三世有而改說現在有,那是最主要的一著。又譬喻師本與西方師一樣,認為色法是沒有同類因的。而上座卻同於迦溼彌羅(Kaśmīra)論師,如《順正理論》卷十九說(大正29‧445a)︰「如色非色,雖有差別,而等不遮同類因等。如是彼法,亦應等作等無間緣。」

譬喻者──思心差別論者,本與相似沙門一樣,心心所都是自類為等無間緣的。所以如色法有同類因,也就可立等無間緣了。

(3)上座所宗的經部,肯定剎那相續的前後因果性,而否認同時的因果性。所以說︰「諸行決定無俱生因。」(中略)上座的「因緣」說,大體與瑜伽論師相同,如說︰「因緣性者,謂舊隨界,即諸有情相續展轉能為因性」,「一心具有種種界熏習」。如約煩惱說,「煩惱隨界,說名隨眠。」

(4)譬喻師宗,非實有法是可以為所緣境而生識的。這在《大毗婆沙論》中,譬喻師早就這樣說︰「有緣無智。」上座繼承這一思想,也說︰「智緣非有,亦二決定。」上座說︰過去未來無;法處色及觸處的所造色、不相應行、無為、夢影等都是非實有的。繼承古代譬喻師的「境無實體」說,更發展為︰根與境都是非實有的。(中略)

(5)從《順正理論》來看,上座是特別重視緣起的。上座說︰「緣起有(內、外)二」,與龍樹(Nāgārjuna)的《十二門論》一致。以為「所說緣起,皆據生因。」由於肯定前後的因果性,著重切要的因果性,所以彈斥說一切有部的剎那緣起說、分位緣起說。以《緣起經》為了義的,而加以詳細的論說。(中略)

(6)關於色法,上座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者不同。上座不許身表與語表是實色(所以說大種與造色,都是無記性);不許法處所攝色,不許觸處有所造色。所以,色法只是五根、色聲香味及觸──四大。上座成立色法是「同處不相離」的,因為︰「二類極微,俱無分故,住處無別」。一般的說︰「極少許五極微(四大及所造色的一類)同住一處,不相妨礙」;然「亦有少分得相離者,謂諸日月燈寶光明,及離諸花孤遊香等」。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師,以為極微與極微是相礙的,彼此不相觸,而上座以為是不相礙的,因此也認為︰「此若觸彼,彼定觸此。(中略)若異此者,極微展轉無相攝持,應不和合。」

(7)最有意義的,是上座「別立現觀次第」。上座與《成實論》主一樣,對於證真斷惑的修證次第,都有獨到的安立。這一時代的經部學者,思想自由到令人驚訝。(中略)

上座所立的現觀次第,條列如下︰


┌世智(如理觀察)
凡位┤忍(觀四諦理如隔輕紗)
└正性決定(世第一法)
┌諦順忍──聖定忍──見諦
│ ┌(一)苦法智……頓斷三結
聖位┤ │(二)苦類智
│ │(三)集法智
│ │(四)集類智
└聖道(現觀)┤(五)滅法智
│(六)滅類智
│(七)道法智
└(八)道類智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本);《俱舍論光記》卷九;《俱舍論要解》卷二;《大唐西域記》卷五。


時解脫‧不時解脫

時解脫(梵samaya-vimukta,藏dus-kyis rnam-par grol-ba)與不時解脫(梵asa-maya-vimukta,藏dus-dan-mi-sbyor-barrnam-par grol-ba)之併稱。時解脫,又作待時解脫、時愛樂心解脫,即聲聞第四果的六種阿羅漢中,前面的退法、思法、護法、安住法、堪達法等五種鈍根者。此五者入現法樂住,必待勝緣具足始能解脫煩惱,故稱時解脫。

不時解脫,又作不動心解脫、不時不移動心解脫,即第六種阿羅漢不動法種性。此等行者不待勝緣即可解脫,故稱不時解脫。《大毗婆沙論》卷一0一云(大正27‧524c)︰「無學勝解復有二種︰(一)時愛心解脫,即五種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時解脫;(二)不動心解脫,謂不動法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不時解脫。」又依《俱舍論》卷二十五等所說,可知有學位之鈍根信解性者,入無學位為時解脫。有學位之利根見至性者,入無學位為不時解脫。

《大毗婆沙論》卷一0一嘗就「時解脫」行者所必須具備之「六時」提出如下說明︰

(1)得好衣時︰謂彼要得細軟鮮淨勝妙衣服時,乃得解脫。

(2)得好食時︰謂彼要得美妙飲食酥蜜等時,乃得解脫。

(3)得好臥具時︰謂彼要得厚輭臥具床褥等時,乃得解脫。

(4)得好處所時︰謂彼要得寂靜處所勝妙房舍時,乃得解脫。

(5)得好說法時︰謂彼要得如理應機教誡教授時,乃得解脫。

(6)得好補特伽羅時︰謂彼要得具勝德行稟性柔和易共住者,乃得解脫。

不時解脫則不須待此六種勝緣。即雖得惡糞掃衣、粗惡食、臥邊鄙石床、住憒鬧處,或與得違理教誡、不具德者同住,然而以其性為利根故可速得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七(末);《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三;《順正理論》卷六十八;《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五;《俱舍論要解》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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