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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供養

[佛光大辭典]

又作事供。為「理供養」之對稱。即於壇上置放塗香、花鬘等為供養物,依三密之加持力,一捻香、一輪花等得以周遍法界,供養三世十方一切諸佛。其中,塗香,表示清淨之義,謂滌淨菩提心中戲論之垢,滅除生死之熱惱;花,表示淨心之種子於大悲胎藏中開敷萬行。又一輪花、一盞燈等,悉為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性起之法,亦即悉以六大為其體性。〔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供養品、大日經疏卷七、卷八〕 p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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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供養第一

(故事)供養僧伽,以優留頻羅迦葉為第一。增一阿含三曰:「將養聖眾,四事供養,所謂優留毘迦葉比丘是。」


十金剛心

(名數)一、覺了法性,菩薩發大願心,誓欲了解無量無邊不可窮盡之一切微妙法門,而不使有遺餘,故曰覺了諸法。二、化度眾生,菩薩以無上涅槃道,度脫十方無量無邊之一切眾生,悉使出離諸趣,故曰化度眾生。三、莊嚴世界,菩薩謂十方世界無量無邊不可窮盡,我當以諸佛國土最上莊藏之具莊嚴之,故曰莊嚴世界。四、善根回向,菩薩以種種修行之善根,悉皆回向於無上之佛果菩提及法界之眾生,故曰善根回向,五、奉事大師,菩薩以所修之善根功德,奉事供養無量無邊之一切諸佛,悉使周而無所闕少,故曰奉事大師。六、實證諸法,菩薩於諸法實相之理,非實非虛,非有非無,悉皆真實證知,故曰實證諸法,七、廣行忍辱,菩薩或被眾生呵罵,或被眾生楚撻,或被截手足,或被割耳鼻,如是一切,皆能忍受,無有瞋恨,故曰廣行忍辱。八、長時修行,菩薩謂未來世劫,無量無邊,不可窮盡,我當盡彼之劫,行菩薩之道,教化眾生,永不疲倦,故曰長時修行。九、自行滿足,菩薩建立妙行,以心為主,心體寂靜,則能圓滿一切功德善根,具足無上大菩提道,故曰自行滿足。十、令他願滿,菩薩自行既滿,慈悲之心,轉更增上,故為求解脫者,教涅槃之道,為求佛法者,說大乘之法,悉使其願心滿足,故曰令他願滿。見華嚴經五十五。


四事

(名數)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也。或房舍,衣服,飲食,湯藥也。法華經安樂行品曰:「衣服臥具飲食醫藥。」無量壽經下曰:「常以四事供養恭敬一切諸佛。」盂蘭盆經疏上曰:「年年僧自恣日,四事供養三尊。」


四十二使者

(名數)諸佛要目曰:「怛利三昧耶經,同毘盧遮那集會。(中略)此經中不動尊等四十二如來僮像使者,若修真言行菩薩堅持菩提心,我等承事供養擁護。」


四梵福

(名數)增一阿含經中說四種梵福:一無塔處作塔,二塔壞則治之,三與聖眾和合,四於如來成道時請轉法輪。俱舍論十八曰:「一為供養如來馱都(舍利),建窣堵波於未曾處。二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四事供養。三佛弟子破乖,能令和合。四於一切有情修慈悲喜捨四無量。」

(名數)見梵福條。


屈屈吒阿濫摩

(寺名)Kukkuaārāma,僧寺名。譯言雞園。阿輸迦王所建。釋迦方誌下曰:「屈屈吒阿濫摩寺(言雞園也)。」西域記八曰:「故城東南有屈屈吒阿濫摩(唐言雞園)僧伽藍,無憂王所建焉。無憂王,初信佛法也,式遵崇建,修殖善種。召集千僧凡聖兩眾,四事供養,什物周給。頹毀已久,基址尚在。」


戒日王

(人名)Śīlāditya,中印度,羯若鞠闍國Kanyākubja,曲女城之王,本為吠奢種。名曷利沙伐彈那Harsavardhana,譯言喜增。及兄王為鄰國之王所殺。嗣兄為王,號尸羅阿迭多。唐譯戒日。立六年復兄之讎,臣五印度,有象軍六萬馬軍六萬,垂三十年兵戈不起,政教和平。於五印度城邑建立精舍,設飲食醫藥,施諸窮貧而周給之,於聖之處並立伽藍。又五歲一設無遮大會,竭府庫而施一切,歲一集諸國沙門,三七日中以四事供養,莊嚴法座,而校其優劣褒貶淑慝唐玄奘於此時渡天,王之大會設於曲女城遇其盛事。見西域記五。王,有八大靈塔梵讚之著,一卷,宋法賢譯。


石蜜漿

(飲食)和石蜜於水者。智度論三曰:「瓦師布施草座燈明石蜜漿三事供養佛及比丘僧。」


那羅延

(天名)Nārāyaa,天上力士之名。或梵天王之異名。嘉祥法華義疏十二曰:「真諦云:那羅,翻為人。延,為生本。梵王是眾生之祖父,故云生本。羅什云:天力士,名那羅延,端正猛健也。」玄應音義二十四曰:「那羅,此云人。延,此云生本。謂人生本,即是梵王也。外道謂一切人皆從梵王生,名人生本也。」慧琳音義六曰:「那羅延,欲界中天名也,一名毘紐天。欲求多力者承事供養,若精誠祈禱多獲神力也。」同二十五曰:「此云力士。」涅槃經疏七曰:「那羅延,此翻金剛。」慧苑音義上曰:「那羅延,此云堅固也。」俱舍光記二十七曰:「此神名人種神。」大日經疏十曰:「毘紐天有眾多別名,即是那羅延天別名也,是佛化身,三昧同前。毘瑟紐費(即以本名為真言也),以第一字為種子。毘是空義,瑟紐是進義,生義,乘空而進,所謂此天乘迦婁羅鳥而行空中也。私謂,釋迦於五部佛中乘迦婁坐,即是虛空進行之義也。」秘藏記下曰:「那羅延天,三面,青黃色,右手持輪,乘迦樓羅鳥。」又,十九執金剛之一。


金剛智三藏

(人名)金剛智,名。梵名跋曰羅菩提Vajrabodhi,三藏者尊稱。南印度摩賴耶國人。婆羅門姓。年甫十歲,於那爛陀寺依寂靜智出家,三十一歲往南天竺,時龍智(龍樹菩薩之弟子),年七百歲猶在,就之,七年承事供養,受學一切密教。尋遊師子國登楞伽山。聞支那佛法盛,唐玄宗開元七年達廣州,翌年至東都。迎於慈恩寺,尋徙薦福寺。於所住立大曼荼羅壇以度四眾。一行禪師,不空三藏,皆其弟子也。同二十年八月十五日於洛陽廣福寺入寂,壽七十一,諡曰灌頂國師。師為真言宗八祖之第五,於東夏則謂之始祖。見貞元釋教錄,宋高僧傳一。


雞園

(地名)Kukkuārāma,梵名屈屈吒阿濫摩之譯。在摩揭陀國波吒釐子城之側,無憂王(即阿育王)建立之處。西城記八曰:「故城東南,有屈屈吒阿濫摩(唐言雞園)僧伽藍,無憂王之所建焉。無憂王初信佛法也,式遵崇建,修殖善種,召集千僧凡聖兩眾,四事供養,什物周給。」或曰雞頭摩寺,雞頭末寺,雞雀寺。雞寺等。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奉養

養余亮反說文曰奉承也謂承事供養


那羅延

梵語欲界中天名也一名毘紐天欲求多力者承事供養若精誠祈禱多獲神力也


[佛光阿含藏]
衣被、飲食、床榻、湯藥

即四資具,為四種資生之器具物品。四資具均由在家者供養出家人,故稱「四事供養」。

即四事供養


迦葉

迦葉(Kassapa)(巴),過去七佛之第六佛。以上三佛和釋迦牟尼佛為現在賢劫之最初四佛。

迦葉(Kassapa)(巴),又作迦葉波、迦攝,譯為飲光,為賢劫千佛之第三佛,過去七佛之第六位。

迦葉(Kassapa)(巴),梵志之姓。

迦葉(Kassapa)(巴),古仙人之一。

此指三迦葉兄弟中之優留毗迦葉(Uruvela-kassapa)(巴),又作優樓頻螺迦葉。優樓頻螺是佛陀伽耶之南,尼連禪河畔之地名,迦葉是其姓氏。又稱為耆年迦葉、上時迦葉,原為事火外道,後受佛度化為佛弟子。增一阿含弟子品第二十一經(佛光一‧七○):「將養聖眾四事供養,所謂優留毗迦葉比丘是。」有關三迦葉兄弟得度之本生因緣,參閱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第八(大二四‧一三七中)。

迦葉(Kassapa)(巴),又作迦葉波、迦攝,譯為飲光,為賢劫千佛之第三佛,過去七佛之第六位,出生於婆羅門種,在尼拘類樹下成最正覺,二會說法。「葉」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如來」二字。


差摩

差摩(Khema)(巴)、(Ksema)(梵),瞻視疾病,供給醫藥,四事供養衣被飲食第一比丘。


[佛光大辭典]
二種供養

供養佛菩薩之二種方法。(一)事供養與理供養,即以香花、燈明、飲食等物質供養,為事供養。以信心等之精神供養,為理供養。(二)財供養與法供養,即以香花、珍寶等財物供養,為財供養。以修菩薩行,利益眾生等供養,為法供養。〔十住毘婆沙論卷一、遺教經論〕(參閱「供養」3065) p227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三十二相

梵語 dvātrijśan mahā-purusa-laksanāni,巴利語 dvattijsa mahā-purisa-lakkhanāni。係轉輪聖王及佛之應化身所具足之三十二種殊勝容貌與微妙形相。又作三十二大人相、三十二大丈夫相、三十二大士相、大人三十二相。略稱大人相、四八相、大士相、大丈夫相等。與八十種好(微細隱密者)合稱「相好」。

關於三十二相名稱之順序,各有異說,今依大智度論卷四所載,即:(一)足下安平立相(梵 su-pratisthita-pāda),又作足下平滿相、兩足掌下皆悉平滿相。即足底平直柔軟,安住密著地面之相。係佛於因位行菩薩道時,修六波羅蜜所感得之妙相,此相表引導利益之德。(二)足下二輪相,又作千輻輪相。即足心現一千輻輪寶之肉紋相。此相能摧伏怨敵、惡魔,表照破愚癡與無明之德。或謂「足」亦指手足,故又稱手足輪相(梵 cakrāvkita-hasta-pāda-tala)、手掌輪相。(三)長指相(梵 dīrghāvguli),又作指纖長相、指長好相、纖長指相。即兩手、兩足皆纖長端直之相。係由恭敬禮拜諸師長,破除憍慢心所感得之相,表壽命長遠、令眾生愛樂歸依之德。(四)足跟廣平相(梵 āyata-pāda-pārsni),又作足跟圓滿相、足跟長相、腳跟長相。即足踵圓滿廣平,係由持戒、聞法、勤修行業而得之相,表化益盡未來際一切眾生之德。(五)手足指縵網相(梵 jālāvanaddha-hasta-pāda),又作指間雁王相、俱有網鞔相、指網縵相。即手足一一指間,皆有縵網交互連絡之紋樣,如雁王張指則現,不張則不現。此相乃由修四攝法、攝持眾生而有。能出沒自在無礙,表離煩惱惡業、至無為彼岸之德。(六)手足柔軟相(梵 mrdu-taruna-hasta-pāda-tala),又作手足如兜羅綿相、手足細軟相。即手足極柔軟,如細劫波毳之相。係以上妙飲食、衣具供養師長,或於父母師長病時,親手為其拭洗等奉事供養而感得之相,表佛以慈悲柔軟之手攝取親疏之德。(七)足趺高滿相(梵 ucchavkha-pāda),又作足趺隆起相、足趺端厚相、足趺高平相。即足背高起圓滿之相。乃佛於因位修福、勇猛精進感得之相,表利益眾生、大悲無上之內德。(八)伊泥延[足*專]相(梵 aineya-javgha),又作腨如鹿王相、鹿王腨相、兩腨鹿王相。即股骨如鹿王之纖圓,係往昔專心聞法、演說所感得之相,表一切罪障消滅之德。(九)正立手摩膝相(梵 sthitānavanata-pralamba-bāhutā),又作垂手過膝相、手過膝相、平住手過膝相。即立正時,兩手垂下,長可越膝。此相係由離我慢、好惠施、不貪著所感得,表降伏一切惡魔、哀愍摩頂眾生之德。(十)陰藏相(梵 kośopagata-vasti-guhya),又作馬陰藏相、陰馬藏相、象馬藏相。即男根密隱於體內如馬陰(或象陰)之相。此相係由斷除邪婬、救護怖畏之眾生等而感得,表壽命長遠,得多弟子之德。(十一)身廣長等相(梵 nyagrodha-parimandala),又作身縱廣等如尼拘樹相、圓身相、尼俱盧陀身相。指佛身縱廣左右上下,其量全等,周匝圓滿,如尼拘律樹。以其常勸眾生行三昧,作無畏施而感此妙相,表無上法王尊貴自在之德。(十二)毛上向相(梵 ūrdhvaj-ga-roma),又作毛上旋相、身毛右旋相。即佛一切髮毛,由頭至足皆右旋。其色紺青,柔潤。此相由行一切善法而有,能令瞻仰之眾生,心生歡喜,獲益無量。(十三)一一孔一毛生相(梵 ekaika-roma-pradaksināvarta),又作毛孔一毛相、孔生一毛相、一一毛相、一孔一毛不相雜亂相。即一孔各生一毛,其毛青琉璃色,一一毛孔皆出微妙香氣。乃由尊重、供養一切有情、教人不倦、親近智者、掃治棘刺道路所感之妙相,蒙其光者,悉能消滅二十劫罪障。(十四)金色相(梵 suvarna-varna),又作真妙金色相、金色身相、身皮金色相。指佛身及手足悉為真金色,如眾寶莊嚴之妙金臺。此相係以離諸忿恚,慈眼顧視眾生而感得。此德相能令瞻仰之眾生厭捨愛樂,滅罪生善。(十五)大光相,又作常光一尋相、圓光一尋相、身光面各一丈相。即佛之身光任運普照三千世界,四面各有一丈。此相以發大菩提心,修無量行願而有,能除惑破障,表一切志願皆能滿足之德。(十六)細薄皮相(梵 sūksma-suvarna-cchavi),又作皮膚細軟相、身皮細滑塵垢不著相。即皮膚細薄、潤澤,一切塵垢不染。係以清淨之衣具、房舍、樓閣等施與眾生,遠離惡人,親近智者所感得之相,表佛之平等無垢,以大慈悲化益眾生之德。(十七)七處隆滿相(梵 saptotsada),又作七處滿肩相、七處隆相。指兩手、兩足下、兩肩、頸項等七處之肉皆隆滿、柔軟。此相係由不惜捨己所愛之物施予眾生而感得,表一切眾生得以滅罪生善之德。(十八)兩腋下隆滿相(梵 citāntarājsa),又作腋下平滿相、肩膊圓滿相。即佛兩腋下之骨肉圓滿不虛。係佛予眾生醫藥、飯食,又自能看病所感之妙相。(十九)上身如獅子相(梵 sijha-pūrvārdha kāya),又作上身相、師子身相、身如師子相。指佛之上半身廣大,行住坐臥威容端嚴,一如獅子王。係佛於無量世界中,未曾兩舌,教人善法、行仁和,遠離我慢而感得此相,表威容高貴、慈悲滿足之德。(廿)大直身相(梵 rjugātratā),又作身廣洪直相、廣洪直相、大人直身相。謂於一切人中,佛身最大而直。乃以施藥看病,持殺、盜戒,遠離憍慢所感;能令見聞之眾生止苦、得正念、修十善行。(廿一)肩圓好相(梵 su-sajvrta-skandha),又作肩圓大相、兩肩平整相。即兩肩圓滿豐腴,殊勝微妙之相。係由造像修塔,施無畏所感得,表滅惑除業等無量功德。(廿二)四十齒相(梵 catvārijśad-danta),又作口四十齒相、具四十齒相。指佛具有四十齒,一一皆齊等、平滿如白雪。此相係由遠離兩舌、惡口、恚心,修習平等慈悲而感得,常出清淨妙香;此一妙相能制止眾生之惡口業,滅無量罪、受無量樂。(廿三)齒齊相(梵 sama-danta),又作齒密齊平相、諸齒齊密相。即諸齒皆不粗不細,齒間密接而不容一毫。係以十善法化益眾生,復常稱揚他人功德所感之相,表能得清淨和順、同心眷屬之德。(廿四)牙白相(梵 suśukla-danta),又作四牙白淨相、齒白如雪相。即四十齒外,上下亦各有二齒,其色鮮白光潔,銳利如鋒,堅固如金剛。係以常思惟善法,修慈而感得此相。此妙相能摧破一切眾生強盛堅固之三毒。(廿五)獅子頰相(梵 sijha-hanu),又作頰車相、頰車如獅子相。即兩頰隆滿如獅子頰。見此相者,得除滅百劫生死之罪,面見諸佛。(廿六)味中得上味相(梵 rasa-rasāgratā),又作得上味相、常得上味相、知味味相。指佛口常得諸味中之最上味。此係由見眾生如一子,復以諸善法迴向菩提感得之相,表佛之妙法能滿足眾生志願之德。(廿七)大舌相(梵 prabhūta-tanu-jihva),又作廣長舌相、舌廣博相、舌軟薄相。即舌頭廣長薄軟,伸展則可覆至髮際。係發弘誓心,以大悲行迴向法界而感之相;觀此相,則滅百億八萬四千劫生死罪,而得值遇八十億之諸佛菩薩受記。(廿八)梵聲相(梵 brahma-svara),又作梵音相、聲如梵王相。即佛清淨之梵音,洪聲圓滿,如天鼓響,亦如迦陵頻伽之音。乃由說實語、美語,制守一切惡言所得之相;聞者隨其根器而得益生善,大小權實亦得惑斷疑消。(廿九)真青眼相(梵 abhinīla-netra),又作目紺青色相、目紺青相、紺眼相、紺青眼相、蓮目相。即佛眼紺青,如青蓮花。係由生生世世以慈心慈眼及歡喜心施予乞者所感得之相。(卅)牛眼睫相(梵 go-paksmā),又作眼睫如牛王相、眼如牛王相、牛王睫相。指睫毛整齊而不雜亂。此相係由觀一切眾生如父母,以思一子之心憐愍愛護而感得。(卅一)頂髻相(梵 usnīsa-śiraskatā),又作頂上肉髻相、肉髻相、烏瑟膩沙相。即頂上有肉,隆起如髻形之相。係由教人受持十善法,自亦受持而感得之相。(卅二)白毛相(梵 ūrnā-keśa),又作白毫相、眉間毫相。即兩眉之間有白毫,柔軟如兜羅綿,長一丈五尺,右旋而捲收,以其常放光,故稱毫光、眉間光。因見眾生修三學而稱揚讚歎遂感此妙相。以上三十二相,行百善乃得一妙相,稱為「百福莊嚴」。〔中阿含經卷十一「三十二相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八一、菩薩善戒經卷九、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 p507


五供養

五種供養物。又作五供。密教修一座行法時,以五種供物供養本尊,即塗香、華鬘、燒香、飲食、燈明等。五供養加閼伽,稱為六種供養,為修一座行法所必供養者。此有理供養、事供養之別。於壇上布置供物,以三密加持而供養之,稱為事供養;不備供物,端身正坐而觀菩提心,以印契真言表供養之意,稱為理供養。又在本尊加持之前行供養,稱為前供養,散念誦之後而行供養,稱為後供養。

上舉六種供養,可配於六波羅蜜,即閼伽配檀波羅蜜,塗香配戒波羅蜜,華鬘配忍辱波羅蜜,燒香配精進波羅蜜,飲食配禪波羅蜜,燈明配般若波羅蜜。〔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供養品、理趣釋卷下、金剛頂經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大日經疏卷八、乳味鈔卷二〕 p1102


火喻菩薩十種善法

據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六載,菩薩修行,以智慧之火了妄即真,鍛凡成聖,破有執而歸空,照昏迷而為朗;猶如大火,鍛鍊陶鎔,必假其力,起滅變化莫測其由,乃至盡群有而歸一空,破諸暗而昭萬象,是皆火之威德,故取之為譬喻。即:

(一)燒煩惱薪,謂菩薩以智慧觀察,滅除貪、瞋、癡等煩惱,令淨盡無餘;譬如大火,能燒大地草木諸類,令淨盡無餘。(二)成熟佛法,謂菩薩修行,以智慧觀察,成熟一切佛法,既已成熟,則歷劫不壞;譬如火性之熱,能使依地所生之一切種子及諸藥等悉能成熟。(三)乾煩惱淤泥,謂菩薩修行,能以智慧觀察,斷除煩惱之垢,恢復本來明淨之性;譬如大火,能乾除一切濕物及淤泥。(四)如大火聚,謂菩薩以智慧力,為有情作種種開示,令其離苦得樂;譬如大火聚,人若向之,即得解脫於寒逼之苦,而獲溫暖之樂。(五)作光明照,謂菩薩修行,以智慧光明普照,令一切有情於其昏昧未覺悟者皆令覺悟;譬如有人於雪山頂燃大火聚,光明徧照,則無幽而不燭。(六)能使驚怖,謂菩薩有大智威德,光明烜赫,能令天魔、外道悉生驚怖,而離棄其陰暗之地,退伏遠去;譬如大火,能令一切惡獸皆生驚怖,而離己窟穴,四散馳去。(七)能作安慰,謂諸有情昏迷不覺,沈淪諸趣,受苦無窮,菩薩乃為其說法,種種安慰,令其遠離煩惱之稠林,趣菩提之正路;譬如遠道之人,夜行曠野,迷失方向,遂心生恐怖,但若見火聚,即至其所,則心得安慰。(八)利與眾共,謂菩薩隨其所得之利養、受用資具,悉能與眾共之,若貴若賤一律平等,無有差異;譬如大火,光明普照一切,無分彼此。(九)人所供養,謂菩薩慈悲無量,化導亦廣,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悉奉事供養;譬如世間之火,諸婆羅門、剎帝利、庶民等,皆悉奉事。(十)人不輕慢,謂菩薩於大乘中雖初發心,但能令世間天、人、阿修羅等不敢輕慢,因其知菩薩不久當得無上佛果;譬如小火,人不敢輕忽,蓋以星火雖微,亦能燎原,故不可輕忽。 p1498


四事供養

謂供給資養佛、僧等日常生活所需之四事。四事,指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或指衣服、飲食、湯藥、房舍等。據無量壽經卷下載,須經常以四事供養一切諸佛。又據盂蘭盆經疏卷上載,每年於僧自恣之日,以四事供養佛、法、僧三寶。〔法華經安樂行品〕(參閱「供具」3062、「供養」3065) p1701


四梵福

指得生梵天之四種福業。即:(一)供養如來馱都(舍利),建窣堵婆於無窣堵婆之處。(二)供養四方僧伽,如造寺、施園、四事供養等。(三)佛弟子論爭破乖時,能令和合。(四)於一切有情普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此為俱舍論卷十八、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二等所舉。

此外,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中之四種梵福,則指:(一)於無塔處作塔,(二)塔壞則補治之,(三)令聖眾和合,(四)於如來成道時請轉法輪。〔順正理論卷四十四、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七〕(參閱「事供養」1701、「梵福」4641) p1762


戒日王

梵名 Śīlāditya。音譯尸羅阿迭多。為七世紀頃中印度羯若鞠闍國國王、劇作家、詩人,史稱戒日王第二世,以大力保護佛教、獎勵文學著名。本名 Harsa-vardhana(音譯曷利沙伐彈那,意譯喜增、嘉增),略作 Harsa(音譯哈薩、哈爾沙)。別名 Harsadeva, Śrīharsa。屬吠舍種姓,為光增王(梵 Prabhākara-vardhana,音譯波羅羯羅伐彈那,五八○年頃在位)之次子,繼長兄王增王(梵 Rāja-vardhana,音譯曷邏闍伐彈那,六○五年頃在位)即位。

蓋西元五五○年頃,戒日王第一世(梵 Śīlāditya Pratāpaśīla)在位,其次為光增王、王增王。王增王以德治國,遭東印度金耳國設賞迦王忌恨而誘殺,喜增王遂於六一○年頃即位,稱戒日王第二世。王即位後,於六年間復兄之讎,臣服五印度,擁有象軍六萬、馬軍十萬,垂三十年兵戈不起,文治武功均盛。

王歸依佛教,並致力宣揚弘布,建立數千窣堵波,並於五印度城邑鄉聚建立精廬,儲備飲食醫藥,施諸貧困,廣建伽藍。每年一度集會諸國沙門,於三七日中四事供養。又每五年舉行無遮大會,玄奘大師旅印歸國前,王即於曲女城召集無遮大會,請玄奘大師講論大乘教義,到會者有十八國王、大小乘僧三千餘人及外道、婆羅門等。

王於學術文化之提倡,不遺餘力。其所作著名之三齣戲曲為:拉塔納瓦利(梵 Rat-nāvalī,意譯寶珠胸飾)、清容婦人(梵 Priyadarśikā)、納加難陀(梵 Nāgānanda,意譯龍喜記、龍王之喜)。其中,納加難陀為謳歌佛教慈悲、犧牲精神之五幕戀愛劇,係梵語佛教戲曲中傑出之作。又作八大靈塔梵讚(原名被推定為 Astamahāśrīcaityastotra),為佛教讚歌,原作今已散逸,僅存有宋代法賢之音譯一卷及漢譯八大靈塔名號經一卷。此外,描述其生平之著作則有巴納(Bāna,七世紀頃)所撰之傳記小說哈薩王行傳(Harsa-Carita)、玄奘所撰之大唐西域記,以及其他印章、碑銘類。

其卒年不詳。據唐書西域列傳卷一四六上記載,太宗貞觀二十二年(648),唐使王玄策經吐蕃赴中印度,其時戒日王已歿,大臣伏帝阿羅那順(梵 Arjuna)自立為王。可推知其歿於西元六四七年頃。又印度史上稱戒日王者,凡有數人,而以此王及摩臘婆國戒日王最為著名。據大唐西域記卷十一載,西元六百年頃,摩臘婆國戒日王崇敬三寶,曾於宮側建立精舍,作佛世尊之像,開無遮大會,招集四方僧徒。〔大唐西域記卷五、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卷五、印度佛教史(多羅那他)〕 p2904


供具

又作供物。指供養佛菩薩或佛、法、僧三寶之物。即香花、飲食等諸物之總稱。亦有特稱盛裝供物之器具為供具或供器者。「供」與「具」均為「獻供」之義。上供供具,稱為供養。若供奉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稱為四事供養。若供以花、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等,稱為十種供養。

供物一般多用以供養佛、菩薩、僧、死者等。又安置供物之大桌,稱供臺。於佛前供米飯,稱佛供、佛飯、佛餉等,此亦為最簡略之供養。供於佛前之人造花,稱常華(或常花)。盂蘭盆供中,供以核果(棗杏、桃李類)、膚果(瓜梨類)、殼果(胡桃、石榴類)、糩果(松柏子、蘇荏類)和角果(菱豆、大小豆類)等五種果物,一般稱五菓(五果)。

佛世時,外護者常供養佛陀及諸弟子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日常必需之物,並供養林苑、精舍等。佛陀滅度後,佛、法、僧三寶同受尊重、供養,佛教徒更造立佛像,供養飲食、伎樂及諸種莊嚴飾物,猶如佛陀在世,其後漸形成特定之供養儀式。故廣義而言,佛堂內所陳設之莊嚴器具、所行之法會,乃至諷誦、讚唄等,皆可視為供物。

於我國,有關供物之記載,如洛陽伽藍記卷五所載,北魏神龜年間(518~519),胡太后遣沙門惠生(慧生)、宋雲等,西行天竺求法、取經,並託惠生等人攜帶五色百尺幡千面、錦香袋五百只,王公卿士則託帶彩幡千面,以便西行途中供養各地之道場。又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北宋太平興國年間(976~983)沙門法遇募得龍寶蓋、金襴袈裟等,至中天竺後,以之供養佛陀成道之金剛座。

然自古至今,花、香、燈火等仍為最通常之供物。又據大智度論卷九十三所載有關飲食之供養,謂以百味之飲食供養諸佛、眾僧,除米飯外,尚有餅、果、藥草等。法會中並將餅、果分予信徒,信徒食之乃結佛緣。此外,各宗派日常供於佛前之物雖不盡相同,然多以米飯為主,配以淨水或茶,此因米食乃亞洲地區之主食。

密教之供養則有閼伽(淨水)、塗香、花、燒香、飲食、燈明等六種,一般係隨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等所供奉之本尊,及修法目的,如息災、增益、降伏等,乃至修法所期望達到上、中、下三種成就之不同,其供物即隨之而異。

(一)閼伽,三部皆持淨水,僅此一項三部皆同。(二)塗香,供佛部之本尊以諸草、根汁之香及花等三物合製而成者;蓮華部本尊,用諸香樹之皮、白栴檀香、煎香及香等物和合者;金剛部之本尊則供以香草之根、花、果葉等和合者。其中,根果之香氣重,故通用於三部之本尊。又修息災法用白色塗香,增益法用黃色塗香,降伏法用紫色塗香。(三)花,佛部供養闍底蘇末那花,蓮華部供養紅蓮花,金剛部供養青蓮花。息災法用味甘之白色花,增益法用味淡之黃色花,降伏法用味辛之紫色花。(四)燒香,佛部用沈水香,蓮華部用白檀香,金剛部則用鬱金香。息災法用擣丸香,增益法用作丸香,降伏法用塵末香。(五)飲食,凡諸餅、果食、羹臛等皆是,然以山中所生者供養佛部,水中所生者供養蓮華部,苦辛淡味者則供養金剛部。息災法用甘甜味之果,增益法用甘酢味之果,降伏法用辛淡味之果。又佛部供米粉等食,可圓滿息災法之上成就;蓮華部供麥麵等食,可圓滿增益法之中成就;金剛部用油麻、豆子等食,可圓滿降伏法之下成就。(六)燈明,三部通用最好之犛牛蘇油。息災法用香木油或白牛蘇,增益法用黃牛蘇或麻油、藥油,降伏法用白芥子油或惡香氣油。

密教對飲食之供養有特殊之規制,如陀羅尼集經卷三般若心經軌載,壇上所供之飲食、餅果等須每日更換,而所撤下之供養殘食,咒師及病人等不得食用,若違規而食之,其咒力即失效;反之,以殘食布施貧者,是為第一功德。蘇婆呼童子經卷中亦謂,勿食用供養或祭祀鬼神之飲食。又行供養所專用之桌形密壇,稱為供養壇或供壇。上置金剛盤、六器、飲食器、燈明臺等,以莊嚴之。

於印度,佛教之供養物(梵 daksina)即有施物之意。又信眾對佛塔之供養物,稱為佛塔物、塔物(梵 staupika),其後漸有別於對僧團之供養物(布施),而僧團所受之供養物遂成為僧團經濟之重要來源。〔陀羅尼集經卷十二、蘇悉地羯囉經卷上、卷下、蕤呬耶經卷中、大日經疏卷七、卷八、五雜俎卷十五〕(參閱「供養」3065) p3062


供養

梵語 pūjanā,巴利語同。又作供、供施、供給、打供。意指供食物、衣服等予佛法僧三寶、師長、父母、亡者等。供養初以身體行為為主,後亦包含純粹的精神供養,故有身分供養、心分供養之分。據遺教經論載,飲食、衣服、湯藥等,屬身分供養;不共心供養、無厭足心供養、等分心供養等,屬心分供養。

蓋初期教團所受之供養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為主,稱為四事供養。施予佛、塔廟、佛像、教法、比丘(尼)、僧團之房舍與土地為僧團經濟之重要來源。所行之供養除財供養外,尚有法供養,如以恭敬供養、讚歎供養、禮拜供養等精神之崇敬態度亦稱供養。密教則有塗香以洗清罪業、除去煩惱之說,並有供養儀軌(供養法式)之制定。初時甚而有以塔、廟作為祭祀對象之供養,稱塔供養,至後世,一般對死者亦行塔供養,亦有以其他供物作為回向之情形。

總括供養物之種類、供養方法與供養對象等,有各種不同之分類:(一)二種供養,據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之說,有:(1)法供養,指善於聽聞大乘正法,或廣或略。(2)財供養,指飲食等四事供養。據大日經供養法疏說,有:(1)理供養,指以證入真實之理為供養。(2)事供養,指供養香花等。(二)三種供養,據普賢行願品疏之說,有:(1)財供養,指供以世間之財寶、香花等之供養。(2)法供養,指起菩提心,而行自利、利他之二利。(3)觀行供養,指行周遍含融觀、事事無礙觀等華嚴觀行供養。十地經論卷三說,有:(1)利養供養,指衣服、臥具等。(2)恭敬供養,指香花、幡蓋等。(3)行供養,指修行信行、戒行等之供養。(三)三業供養,法華文句卷三之一載,有身、口、意三業供養,即:(1)身業供養,身至誠禮敬諸佛菩薩。(2)口業供養,口發言稱美諸佛菩薩功德。(3)意業供養,端心正意,想念諸佛菩薩相好莊嚴。(四)四種供養,(1)據大日經義釋卷十一之說,有香花、合掌、慈悲、運心等四種供養。(2)據理趣釋卷下之說,有菩提心供養、資糧供養、法供養、羯磨供養等四種瑜伽教之供養。(五)四事供養,(1)據增一阿含經卷十三之說,有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等四種供養。(2)據無量壽經卷下之說,有懸繒、燃燈、散花、燒香等四種供養。(3)據善見律毘婆沙卷十三之說,有飲食、衣服、湯藥、房舍等四種供養。(六)五種供養,據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之說,有塗香(持戒)、花鬘(布施)、燒香(精進)、飲食(禪定)、燃燈(智慧)等五種供養;另加閼伽(淨水,忍辱),即為六種供養。(七)十種供養,據法華經法師品之說,有花、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等十種供養。

另據大藏法數之說,將繒蓋、幢幡合併為幡蓋,而加入合掌,成為十供養。若據菩薩地持經卷七所舉之十種,則為:身供養、支提供養、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自作供養、他作供養、財物供養、勝供養、不染污供養、至處道供養等。

此外,佛前之供物稱佛供,神前之供物稱神供。供養梵天、帝釋天、功德歡喜天等,則稱供天或天供。供於亡者,稱追善供養。專供餓鬼者,稱餓鬼供養。慶祝佛像開光者,稱開眼供養。供養經者,稱開題供養,又稱經供養、一切經供養、書寫供養,如書寫維摩經而供養之,稱維摩經供養。叩鐘慶祝者,稱鐘供養。又就佛法僧三寶而言,供養佛,稱佛供養、供佛;供養法,稱法供養、行供養;供養僧,稱僧供養、僧供。其中,招請百僧,設齋以供養者,稱百僧供養、百僧供;招請千僧,設齋以供養者,稱千僧供養,或稱千僧齋、千僧供、千僧會;傳說此種供養之功德無量。又供養之施主,稱供養主。供養眾僧,亦稱供眾、供贍。記載供養意義之諷誦文,稱供養文。為供養求福所造之佛像,稱供養佛。以燈明供養佛像、塔廟,則稱供燈。於日本,在書寫經典之後,以之供養、宣講,稱為供講。〔佛藏經卷下、無量壽經卷下、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佛本行集經卷一供養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供養儀式、大智度論卷九十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上、法華經玄贊卷二本、梵網菩薩戒本疏卷二、大日經疏卷八、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三、釋氏要覽卷中、禪苑清規卷一赴粥飯法、卷三藏主、大明三藏法數卷七〕(參閱「四種供養」1803) p3065  


阿奢理貳伽藍

阿奢理貳,梵名 Āiścarya 或 Āśalini。位於龜茲國之伽藍。又作阿遮哩貳伽藍。意譯奇特眾園。昔時,龜茲國王有弟,竭盡忠勤,王為表揚其佳績,乃建此伽藍以傳於後世。據大唐西域記卷一所載,此伽藍庭宇顯敞,佛像極為莊嚴,僧徒肅穆精勤,且均係博學高才之宿德,國王、大臣、士庶、豪碩皆行四事供養,久而彌敬。〔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二、枳橘易土集卷二〕 p3659


前供養

「後供養」之對稱。指密教修一座行法時,於入我我入(如來之三密入於我,我之三業入於如來,即觀行者之三業與本尊之三密互相融會而為一體)、正念誦等之前,供養六種供具。依深祕作釋,前供養乃供養修得之尊,後供養則供養性德之尊。行事供養(辦備供物而作供養,為理供養之對稱)時,係供養行者右方壇上之供具;若四面辦備六種供具時,則供養左、右及本尊等三面之供具。 〔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 p3729


後供養

「前供養」之對稱。密教修法時,於本尊加持、散念誦之後,供養六種供具,稱為後供養。通常前供養乃供養修得之尊,後供養則供養性德之尊。行事供養(辦備供物而供養之,為理供養之對稱)時,係將列於行者左方壇上之供具供養之。此乃沿襲自印度宴客之作法,印度之習俗,每宴請賓客,賓客欲告別時,主人必再度勸饌;依此,佛教乃有後供養之作法。〔準提陀羅尼經、觀自在菩薩如意輪念誦儀軌、甘露軍荼利菩薩供養念誦成就儀軌〕 p3804


恆順眾生

普賢菩薩所發十大願之第九。謂隨順十方剎海所有眾生之種種差別,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奉師長,乃至敬奉如來,皆無所異。對眾生饒益平等,於病苦者作其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闇夜者作其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以大悲心隨順眾生,故能成就供養如來之功德,念念相續,永無窮盡。〔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卷四十〕 p3814


悉耆利耶

梵名 Sīgiriya。為屹立於錫蘭(今稱斯里蘭卡)之坎底市(Kandy)北方約七十二公里處之巖丘,高約十八公尺。斷崖貫穿六個洞窟,以壁畫著名。有錫蘭古代王城之遺蹟,係五世紀末,迦葉王(巴 Kassapa, 479~497 在位)弒父,逃避至此,為防禦襲擊而築王宮於大岩石山上。山上唯殘存壁畫四窟,壁上描繪天人散花供養圖。筆法頗為寫實,構想富於變化,採用赤、黃、綠、黑等顏色,描繪天人之風姿嬌麗,表情豐富。壁畫之製作,可能係迦葉王於此營建宮殿時,描繪其王妃及侍女佛事供養之情形。年代約與阿旃多第十六號及第十七號窟殿之壁畫相近,皆傳自笈多樣式之神髓;又可觀賞錫蘭式佛教藝術之雄偉。此窟殿攀登不易,甚少為世人所知。直至一八八九年馬雷(A. Murray)初登極頂,摹繪壁畫,現陳列於可倫坡博物館。至一八九五年貝爾(H.C.P. Bell)受錫蘭政府之援助,致力復原之工作。〔V.A. Smith: A History of Fine Art in India and Ceylon; Guide to the Collections of the Colombo Museum〕 p4563


華內三障

華,指蓮花。謂犯五逆重罪與誹謗正法之人雖藉念佛之力,而蒙彌陀攝取,往生淨土;然以五逆與謗法之罪業深重,仍須於蓮花內受三種障,方能安享淨土之樂。此三障即:(一)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不得聽聞正法,(三)不得歷事供養。除此以外更無諸苦。

蓋往生淨土之人多經由「化生」之方式,亦即蒙彌陀接引之後,即自然化生於七寶蓮花之中,跏趺而坐。然上記罪業深重之人於蓮花中化生之後,蓮花閉合多劫,彼等則於蓮花之內,受不得見佛等三種障難,故稱華內三障。此係觀無量壽經與唐代善導大師之觀經疏散善義所說;若據無量壽經之說,則犯五逆重罪與誹謗正法之人皆不得往生淨土。〔無量壽經卷下、往生論〕(參閱「五逆」1142、「誹謗正法」6166) p5228


新日王

新日,梵名 Bālāditya,音譯婆羅袟底也、婆羅阿迭多,意譯幻日。為世親時代統治印度阿踰闍國之王。依據婆藪槃豆法師傳所載,乃正勤日王(梵 Vikramāditya,又作超日王)之子。為太子時,受戒於世親,其母亦出家為世親弟子。後登王位,母子共請世親留住阿踰闍國,以事供養。其妹夫為外道婆羅門,能解毘伽羅論,並依之為文批駁世親之俱舍論。世親乃造毘伽羅三十二品破其謬說,新日王遂以一洛沙金賞賜世親,王母則以二洛沙金賞賜世親。世親以此金於丈夫國、罽賓國、阿踰闍國各起一寺。另據大唐西域記卷二、卷四、卷九所載,及英國學者史密斯(V.A. Smith)、史坦因(M.A. Stein)等人之說,則王之年代、事蹟等另有異說。〔釋迦方志卷下、枳橘易土集卷十九、M.A. Stein: Kalhana's Chronicle of the kings of Kaśmīr;V.A. Smith: The Early History of India〕 p5466


道判

(532~615)隋代僧。曹州(山東)人,俗姓郭。初習儒學,十九歲出家。仰慕東晉高僧法顯之風範,遂誓志西行求法,然行至突厥,即被遣送回京,乃從靜藹學經論。北齊乾明元年(560),師與二十一人同行,由北齊鄴都至北周,保定二年(562)至長安,受北周武帝之禮遇,攜國書出使高昌國。歸長安後,住於乾宗寺。逢北周武帝毀佛,乃與靜藹同隱於太白山,致力於中、百、十二門、大智度等四論之研究。北周宣帝(578~579 在位)時,受敕為一二○位菩薩僧之一,住於陟岵寺。開皇七年(587),文帝為師敕建龍池寺,受四事供養。大業十一年示寂,世壽八十四。〔續高僧傳卷十二〕 p5628


廣空

(1887~1970)福建晉江人,俗姓鄭。名照皆,號都了。年二十三,於廈門南普陀寺剃髮,二年後,於南安小雪峰寺受具足戒。曾三次朝禮普陀山,後又往九華山及五臺山。師棲心淨土,以念佛法門為自行化他之準則。曾承事供養弘一大師。後住持晉江靈鷲寺,重修西天寺,並建四眾海會塔。閩南諸叢林,無論講經、傳戒、佛七等,皆悉力襄助。民國五十九年示寂,世壽八十四。 p5993


摩臘婆國

摩臘婆,梵名 Mālava。乃南印度之古國,位於鄔闍衍那國之西。又作摩羅婆國、南羅羅國。此國據莫醯河東南,土地豐腴,稼穡殷盛,伽藍數百所,僧徒二萬餘人,學習正量部法。昔戒日王時,愛育眾生,崇敬三寶,每年設無遮大會,招集四方僧徒,修四事供養。都城西北二十餘里處有一陷坑,為昔日大慢心婆羅門陷身之處,傳說此慢心婆羅門,為賢愛比丘屈伏後,憤而毀謗大乘,輕蔑先聖,地遂裂,身陷其處。〔大唐西域記卷十一、孔雀王咒經卷上、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十八、T. Watters: On Yuan Chwang, vol. II; V.A. Smith:Early History of India; S.N. Majumdar: Cunningham's Ancient Geography of India〕 p6087


罽那尸棄佛

梵名 Ratnaśikhi。為釋迦牟尼佛於過去世修菩薩行,至最初阿僧祇劫滿時所奉事供養之佛。又作剌那尸棄佛。意譯寶髻佛、寶積佛、寶頂佛。大智度論卷四(大二五‧八七上):「從過去釋迦文佛到罽那尸棄佛,為初阿僧祇,是中菩薩永離女人身。從罽那尸棄佛至燃燈佛,為二阿僧祇,(中略)是時燃燈佛便授其記,『汝當來世作佛,名釋迦牟尼。』」〔優婆塞戒經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七、俱舍論卷十八〕p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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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支結護

密教的供養法之一,由七個印言構成。結護是結界護身的意思。密教以為,不先結界護身就行念誦,將招致魔等所障害,因此須作簡單的結護再行念誦;此法即是最簡略之法。

所謂七支結護,即︰

(1)結入佛三昧耶印︰謂將菩提心種子託於佛的聖胎中。

(2)結法界生印︰謂聖胎具足,生在佛家。

(3)結轉法輪印︰謂既生在佛家,則可傳習三密二利之事業。藉以上三印信,行者自身成就諸功德,等同如來。

(4)結不動尊的劍印︰以此印順逆四方四隅天地,辟除結界,除去外界諸魔,加持自身五處。

(5)結如來鉤印(大鉤召印)︰召請諸尊聖眾,隨力分舉行事供養

(6)結虛空藏轉明妃印︰作無盡之理供養。

(7)結誦環金剛甲的印明︰被大悲之甲胄,辟諸障,滿足念誦,成辦諸事。

〔參考資料〕 《七支念誦隨行法》。


三十二相

指佛及轉輪聖王身所具足的三十二種微妙相。又名三十二大丈夫相、三十二大人相、大丈夫三十二相、大人三十二相、三十二大士相,略稱大丈夫相、大士相、大人相、四八相。茲分釋如下︰

(1)足下安平立相(su-pratiṣṭhita-pāda)︰又稱足下平相、足安立相、安立足相、足安平相、足下平滿相、足下安平相、足安平立相、足下平正相、足下善住相、足下安立相、兩足掌下皆悉平滿相、足善安住等按地相、足下平正周遍案地相、足下平滿蹈地善住相。謂足下平坦而善安住,如香奩底之平正而無高下,設地有高低,隨其高低密觸地上,其間無一針一髮之可容。佛在因位行菩薩行時,常行布施不吝惜,守禁戒而不破,修忍辱而不生忿怒,深入禪定,如大高山安住,因而感得此一妙相。此相表佛之慈悲平等,不論菩薩或逆罪者,皆憐愍引導利益之德。

(2)足下二輪相︰又稱足下輪相、千輻輪相、足下千輻輪相、足下生輪相、足下千輻網輪相、常現千輻輪相、足下千輻輪文輞轂眾相、足下具足千輻輪相、雙足下現千輻輪輞轂眾相等。謂足下千輻輪寶之紋路分明,輞轂等一切妙相悉皆圓滿。係佛在因位時,常以如法之財布施、供給父母師長善友乃至畜生所感得之妙相。猶如輪寶能八方上下頓轉,開山分水,碎石折木,飛天降地,伏怨敵,摧惡魔。此相表佛常愍念一切眾生,開瞋恚之山,分貪愛之水,照破愚癡無明之德。或謂手足均有輪相,又稱為手足輪相(cakraṅkita-hasta-pāda-tala)、手足千輻輪相、手足掌中各有輪相、兩手兩足皆有輪相;或分為二相,稱之足下輪相、手掌輪相。

(3)長指相(dīrghāṅguli)︰又稱纖長指相、十指纖長相、指纖長相、指長好相等。或有單取足指名足指纖長相,或取手指名手指纖長相,或手足並取名手足相、手足長指相、手足指纖長相、手足指皆纖長相、手足諸指圓滿纖長相、兩手兩足皆悉纖長相諸說。乃佛在因位恭敬禮拜諸師長,合掌起立常令生歡喜,不殺不盜,破憍慢而感得的妙相。指之纖長表壽命長遠且為眾生愛樂歸依之德。

(4)足跟廣平相(ayata-pāda-pārṣṇi)︰又稱足跟廣相、足跟滿相、足跟長相、足跟踝後兩邊平滿相、腳跟長相𦟛足跟相、足跟滿好相、足跟圓長相、足跟圓滿相、足跟趺長相、足跟圓正相、足跟廣平相、足跟廣長圓滿相、足跟廣具足圓好相、足跟圓好相等。跟者,足踵之謂,此相指足踵之圓滿廣平。係佛在因位勤修持戒聞法惠施等行業,以及離不予取而感得的妙相;表壽命長遠而化益盡未來際眾生之德。

(5)手足指縵網相(jalāvanaddha-hasta-pāda)︰又稱手足網縵相、手足指鞔相、手足縵網相、手足網相、手足合網縵相、手足網縵猶如雁王相、俱有網鞔相、手足十指網密相、兩手兩足皆有網鞔相、指網縵相、手足指皆網鞔相、指間雁王相、手足指間具足羅網相等。手足之一一指間有網縵猶如雁王之蹼,其色金黃,其紋路如綾羅。係佛在因位常修四攝法,由攝取眾生而感得的妙相,恰如水鳥出沒或陸或水自在無礙,佛常出沒於三界流轉之愛河攝取五道眾生,令離煩惱惡業之浪,至無為彼岸。

(6)手足柔軟相(mṛdu-taruṇa-hasta-pāda-tala)︰又稱手足輭相、手足柔軟勝餘身相、手腳柔輭如天劫貝相、兩手兩足皆悉柔輭相、手足如兜羅綿相、手足細軟相、手足柔軟勝過一切相、柔軟相等。手足極柔軟,猶如兜羅綿,其色赤紅。係佛在因位以上妙衣服、飲食、臥具供養師長,以及父母師長有病時,親自奉事供養而感得的妙相;表佛以慈悲柔軟之手平等攝取親疎之德。

(7)足趺高滿相(ucchaṅkha-pāda)︰又稱足趺高好相、足趺高相、足趺高平相、足趺上隆、足趺端厚相、足趺高平好相、足趺隆起相、足趺脩高充滿相、足趺高隆相等。謂足趺充滿柔軟,其形如龜背甲,行步時現印文。《大智度論》卷四謂(大正25‧90b)︰「足蹈地不廣不狹,足下色如赤蓮華,足指間網及足邊色如真珊瑚,指爪如淨赤銅,足趺上真金色,足趺上毛青毗琉璃色,其足嚴好,譬如雜寶屐種種裝飾。」此是佛在因位修福精進勇猛而感得的妙相,表利益眾生大悲無上之內德。

(8)伊泥延𨄔相(aiṇeya-jaṅgha)︰又稱伊尼延鹿王相、伊尼鹿王腨相、腨如鹿王相、伊尼鹿𨄔相、鹿𨄔相、鹿王腨相、足兩踝𦟛相、兩腨鹿王相、足踝𦟛相、𨄔相嚴好如伊尼鹿王相、膞𦟛長如伊尼鹿王相、翳泥耶𨄔相、𦟛𨄔腸如伊尼延鹿王相、瑿泥耶腨相、伊尼延鹿𨄔相、腨如伊尼鹿王相、伊泥延膊相、瑿泥邪仙鹿王腨相、雙腨如黳泥耶仙鹿王腨相、伊泥延鹿腨纖好相、踹如鹿王相、鹿𨄔脹相等。伊泥延,鹿之一種,謂佛之雙腨(腨,音串,指小腿肚。)纖圓,猶如鹿王之𨄔。係佛在因位專心聞法,及由演說而感得的妙相;表見者歡喜讚嘆,修學速疾,消滅一切罪障之德。

(9)正立手摩膝相(sthitānavanata-pralamba-bāhutā)︰又稱正立不屈二手過膝相、平立手摩膝相、立身摩膝相、手摩膝相、手過膝相、平身端坐垂手過膝相、立手摩膝相、平住手摩膝相、平住手過膝相、垂手過膝相、雙臂脩直𦟛相、平住兩手摩膝相、正立不曲二手過膝相等。謂雙臂脩直,立正時兩手垂膝,譬如白象平立其鼻至膝順。此係佛在因位知飲食足而不貪著,常好惠施而不惜財,有病者則親看與藥,如臣子之事君父,又能離我慢而感得的妙相;表佛引導愚惡凡夫拔苦與樂,降伏一切惡魔而哀愍摩頂眾生之德。

(10)陰藏相(kośopagata-vasti-guhyā)︰又稱陰藏如馬王相、馬陰藏相、陰馬藏相、勢峰藏密相、馬王陰藏相、象馬藏相、象王馬王藏相、勢峰藏匿隱密不現相、陰藏不退相、如象馬王藏相、陰藏隱密相、陰相等。謂陰(男根)相其勢高如峰,而隱不現,如馬王又如象王。係佛在因位修慚愧斷邪淫,覆藏他人過失,見怖畏者救護之,見裸形跣足者施與衣服覆物,由供養而感得的妙相;表壽命長遠,得多弟子之德。

(11)身廣長等相(nyagrodha-parimaṇḍala)︰又稱身圓滿如尼拘律樹相、身縱廣相、身體上下縱橫正等如尼拘樹相、體相縱廣量等周匝圓滿如諾瞿陀相、身縱廣等如尼拘類樹相、身分圓滿如尼拘陀樹相、尼俱盧陀身相、身相圓滿如諾瞿陀相、身圓滿足如尼拘陀樹相、身分圓滿相、身縱廣等如尼拘陀樹相、身相圓滿如尼拘陀樹相、身形妙圓滿如尼拘陀樹相、尼俱樓樹相、圓身相等。謂佛身縱廣左右上下,其量全等,周匝圓滿如尼拘律樹。係佛在因位常勸眾生行三昧,又施以無畏,飲食知足而惠施樂,瞻病給藥而感得的妙相;表永離血肉身,得無礙身、無染身、圓應身、金剛力身、無上智身、淨法力身、安住力身、功德力身、具足法身等,無上法王尊貴自在之德。

(12)毛上向相(ūrdhvaṃ-ga-roma)︰又稱身毛上靡相、毛上旋相、毛上向右旋相、身毛右旋相、身毛上向相、身毛上向靡相、身毛上向而右旋相、身毛右旋上靡相、髮毛端皆上靡右旋宛轉相等。謂佛之髮毛,由頭至手足一切毛端皆上靡,右旋,其色紺青柔潤。或作身毛上靡相與一一毛右旋相之說。此是佛在因位於無量世常化眾生,修布施持戒,行一切善法而感得的妙相,能令瞻仰之眾生心生歡喜,得益無量。

(13)一一孔一毛生相(ekaika-roma-prada-kṣiṇāvarta)︰又稱毛孔一毛相、一孔一毛相、一一毛相、一孔一毛旋生相、毛孔各一毛生相、一一毛孔皆生一毛相、身諸毛孔一一毛生相、孔生一毛相、一毛孔有一毛生相、身一孔一毛生相、一孔一毛不相雜亂、輭身一一孔中一毛生相等。謂身上每一毛孔必生一毛,其毛青琉璃色,一一毛孔出微妙香氣。係佛在因位尊重、供養衛護師長父母兄弟及一切有情,修善,思惟法,誨人不倦,親近無量智者樂問樂論樂修,樂掃治道路,除去棘刺所感得的妙相,蒙其光者,悉滅二十劫罪障。

(14)金色相(suvarṇa-varṇa)︰又稱身金色相、身真金色相、黃金色相、皮如金色、真妙金色相、身皮皆金色相、金色身相、膚體柔軟細滑紫磨金色相、身色勝上金相、身皮金色相、身色微妙勝閻浮金相、身體皮膚皆作金色相、身黃金色如紫磨金相等。謂佛身及手足等悉為真金色,微妙光潔恰如眾寶莊嚴之妙金臺。係佛在因位時,施與令人欣喜的飲食、騎乘、衣服、莊嚴具等資身雜物,離諸忿恚,以慈眼視眾生所感得的妙相;表瞻仰之眾生愛樂而不厭捨,滅罪生善,佛自得淨潔衣服、臥具、房舍樓閣之德。

(15)丈光相︰又稱常光一尋相、圓光一尋相、身光面各一丈相、身光一丈相、常光面各一尋相、身光面一尋相等。謂佛身光任運普照三千世界,若作意時雖照無量無邊世界,但為愍念眾生故,攝光四維上下各為一尋;即通身光明常照之相。係佛在因位時,發大菩提心修無量行願,一切行業悉為利他而作所感得的妙相;表摧伏一切外道惡魔,令眾生破惑除障,滿足一切志願之德。

(16)細薄皮相(sūkṣma-suvarṇa-cchavi) ︰或稱皮膚細滑相、皮膚細軟相、皮膚薄相、皮膚細輭、皮膚細密相、皮薄細滑不受塵垢相、身皮細滑塵垢不著相、皮薄好相、身皮細薄潤滑相、皮膚細軟如兜羅綿相等。謂佛身皮膚細薄潤澤,一切塵垢不染。係佛在因位時,以清淨衣服、臥具、樓閣房舍等施與眾生,親近智者,遠離惡人,好問答,掃治行路而感得的妙相;表佛以平等無垢之大慈悲化益眾生之德。

(17)七處隆滿相(saptotsada)︰又稱七處滿肩相、七處平滿相、七處滿相、七處隆相、身七處滿相、得七處滿相、七處滿足相、七處充滿相、七處皆滿相、七處充滿光淨柔輭相、七處滿好相等。謂佛之兩手、兩足下、兩肩、頸項等七處肉,隆滿清淨,光坩軟。此相是佛在因位時,不惜捨己所愛之物,不論福田與非福田,皆能行施而感得的妙相;表佛斷盡七隨眠具足七聖財,令一切眾生得滅罪生善之德。

(18)兩腋下隆滿相(citāntarāṃsa)︰又稱兩腋滿相、髆間充實相、兩腋下滿如摩尼珠相、髆腋悉皆充實相、兩腋下平好相、肩膊圓滿相、兩腋下滿相、腋下滿相、腋下平滿相等。謂佛兩腋下之骨肉圓滿無虛。係佛在因位時,施與眾生醫藥飯食,復自能看病而感得的妙相。

(19)上身如師子相(siṃha-pūrvārdha-kāya)︰或稱上身相、師子上身相、師子身相、身如師子相、上半如師子相、上身大猶如師子相、前分如師子王臆相、其身上分如師子相、其身上半如師子相等。謂佛上半身廣大,行住坐臥威容端嚴,恰如師子王。此係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中未曾兩舌,教人善法,行仁和,滿足眾生之願,又作其外護,與眾生共修善業,若財若法,隨其所望令成就滿足,如法而隨順愛語,遠離我慢所感得的妙相;表威容高貴慈悲滿足之德。或謂頷臆并身上半威容廣大如師子相。

(20)直身相(ṛjugātratā)︰又稱身端直相、廣洪直相、大人直身相、身高妙滿足七肘相、身廣端正相、身廣洪直相、身分洪直相、身大好端直相、身量七肘相、身相脩廣端嚴相等。謂佛身廣大,端直無比。係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為一切眾生施醫藥,看病令得安樂,又勸起善心,令持殺生戒,用所受之財供養師長父母,離一切憍慢,持盜戒極堅固而感得的妙相;表能令見聞之眾生得正念,止苦,修十善行,身心安穩之德。

(21)肩圓好相(su-saṃvṛta-skandha)︰又稱臂頭圓相、肩善圓相、肩圓滿相、肩圓相、肩圓大相、肩圓厚相、兩肩平整相、兩肩圓正無有缺減相、兩肩圓好相、肩善圓滿相、兩肩圓滿相、肩項圓滿妙殊相等。由如法求財而布施,於無量世中能分別善與不善而言說,不說無謬不義之言,造佛像修寺塔,施無畏而常有慚愧所感得的妙相;表能令見聞之輩樂愛而無厭足,滅惑除業功德無量之德。

(22)四十齒相(catvariṃśad-danta)︰又稱四十齒具足相、四十齒齊相、四十齒滿相、具四十齒相、悉具四十齒相、四十齒無有增減相、口四十齒相、具四十齒皆悉齊平相、四十齒齊而光潔相等。謂佛齒數四十,齊等平滿白如雪。《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90c)︰「餘人三十二齒,身三百餘骨,頭骨有九。菩薩四十齒,頭有一骨。菩薩齒骨多頭骨少,餘人齒骨少頭骨多。」此係佛在無量世中遠離兩舌惡口恚心,以十善法化益眾生,以和合語攝取眾生,思惟深義,修習平等慈悲而感得的妙相,能常出清淨妙香制止眾生之惡口業,滅無量罪,令生佛所受無量之樂。

(23)齒齊相(sama-danta)︰又稱齒齊密相、齒方齊平相、齒齊平相、齒白齊密相、齒齊牙密相、齒不疎相、齒齊密無疎缺相、齒齊平密相、齒齊不疎相、齒密齊平相、齒齊密等相、齒齊平淨密相、諸齒齊密相等。謂佛齒齊等,無粗無細,無入無出,齒間密接,無可容一毫。此係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中,以十善法化益眾生,心自生歡喜,常稱揚他人功德而感得的妙相;表清淨和順能得同心眷屬,更無破壞之德。

(24)牙白相(su-śukla-danta)︰又稱四牙白淨相、齒白如雪相、齒牙鮮白相、四牙白相、四牙俱鋒利白類珂雪相、四牙鮮潔相、牙齒鮮白有光明相、四牙白而大相、四牙皎白相、四牙鮮白鋒利相、四牙最白而大相、四牙白淨相等。此相諸經論所說不定,或牙齒合說,或牙齒分說,或有與前之齒齊相合而不另立一相者。四牙,謂四十齒外,上下各有二牙,其色鮮白光潔,銳利如鋒,堅固如金剛。此乃佛於無量世中常修欲果之慈,樂欲思惟善法而感得的妙相;表能摧破一切眾生強盛堅固之三毒。

(25)師子頰相(siṃha-hanu)︰又稱頰車相、獅子王頰相、頰車如師子相、方頰如師子王相、頰車方如師子相、頰方如獅子相、頰如師子相、頰車方正如師子王相等。謂兩頰隆滿如師子王,由常不兩舌,教人無兩舌而感得此妙相;表能令見聞之輩除滅百劫生死之罪,面見諸佛。

(26)味中得上味相(rasa-rasāgratā)︰又稱得味中上味相、咽中津液得上味相、次第得上味相、得上味相、常得上味相、舌得上味相、知味味相、味中最上味相、味中上味相、舌上得上味相、於諸味中而得上味相、味中得上味咽中二處津液流出相、諸味中得最上味相、常得味中上味相、所食之物皆為上味相等。謂佛口常得諸味中之最上味。上味有二義,一謂三千界中第一之上味,二謂縱雖粗味,一入佛口則轉為上味。佛於無量世中施與眾生所須飲食,見眾生如一子,不待他求即以諸善法迴向菩提而感得此妙相;表佛之妙法能令眾生滿足志願之德。

(27)大舌相(prabhūta-tanu-jihvā)︰又稱舌廣博相、舌覆面至髮際相、廣長舌相、舌能覆面相、舌廣長相、舌柔薄廣大紅赤相、舌軟薄覆面至髮際相、舌廣薄普覆面輪及髮邊際相、舌大廣長而薄相、舌軟薄相、舌薄淨廣長相、舌大軟薄能覆面至耳髮際相、舌廣長大柔軟紅薄相等。謂佛舌軟薄廣長,出口可覆其面至髮際。佛於無量世中,自修十善業,見他修亦歡喜讚歎,憐愍眾生而發弘誓心,教導正法大行法德,以大悲迴向法界,施與法味而感得此妙相;表除滅百億八萬四千劫之生死罪,捨身生於他世,值遇八十億諸佛菩薩受記之德。

(28)梵聲相(brahma-svara)︰又稱得梵音相、聲如梵王相、梵音聲相、梵音相、梵音可愛相、得梵音聲其語雷震相、得梵音聲相、得大梵音相、梵音深遠相、梵音詞韻和雅猶如天鼓相、梵音深遠如迦陵頻伽聲相、弘雅梵聲相等。謂佛清淨之梵音,洪聲圓滿如天鼓響,微妙最勝如迦陵頻伽之音,令聞者愛樂得益無量。佛在因位時,於無量世中自不惡口、說實語美語,令人不惡口、教善語、不謗正法,遠離粗惡語,制守一切惡言而感得此妙相;表聞者隨其器得益、生善無雜亂,大小權實能了解而斷惑消疑,常愛樂欲聞。

(29)真青眼相(abhinīla-netra)︰又稱目紺色相、淨眼明鏡相、目紺青相、紺眼相、紺青眼相、眼色紺青相、目廣青蓮華相、眼如優鉢羅華相、目紺青色相、眼紺青色相、眼睛紺青鮮白紅環間飾皎潔分明相、眼色如金精相、目相鮮明如青蓮華葉相、眼目紺青相等。謂佛眼紺青色,如青蓮華。係生生世世隨乞者之意,以歡喜心施眼而感得的妙相。

(30)眼睫相(go-pakṣmā)︰又稱眼上下瞬如牛王相、牛王睫相、牛王𥇒相、𥇒如牛王相、承淚處滿猶如牛王相、眼睫如牛王相、眼如牛王上下俱瞬相、眼如牛王相、眼睫猶若牛王相、眉眼𥇒如牛王相等。謂佛之睫毛齊整而不雜亂,猶如牛王。係佛在因位時,以善心、無上善根心、敬悲心,觀一切眾生如父母,不起三毒,以思一子之心憐愍愛護而感得的妙相;與真青眼相,共表能令觀佛眼者於未來世中,眼常清淨而眼根無病患,消滅七劫罪障之德。或與真青眼相合說,名為眼色紺青而眼睫如牛王相(abhinīla-netra-go-pakṣmā),或牛王紺色目相、目睫青緻猶如牛王相等。

(31)頂髻相(uṣṇīṣa-śiraskata)︰或稱頂上肉髻相、頂上現烏瑟膩沙相、肉髻相、頂肉髻相、烏瑟膩沙相、頂肉髻成相、鬱尼沙相、肉髻圓好高勝相、頂肉骨成相、頂髮肉骨成相、頂上肉髻高廣平好相等。謂佛之頂上肉隆起,其形如髻。係佛在因位時,自受持十善法,又教人受持而感得的妙相;表應眾生之機而示現其形,演說妙法之德。關於此相與無見頂相之異同,《優婆塞戒經》卷六以為不同,謂肉髻相是受持十善法之報,而無見頂相是尊重讚歎供養賢聖師長父母之報;《無上依經》卷下謂,無見頂相為八十種好的第一種好,與肉髻相有別;《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謂,頂上現烏瑟膩沙及如來無見頂相之大丈夫相。所謂無見頂相,是指即使是十地菩薩也不能見佛頭頂之相,即肉髻正中正位之謂,並非離肉髻相而別有無見頂相。

(32)白毛相(ūrṇā-keśa)︰又稱白毫相、眉間白毫相、白毫莊嚴面相、白毫毛光相、眉間白毫光相、眉間毫相、額上毫相功德滿足相、眉間生毛、潔白右縈相、眉間白毛長好右旋相、眉間白毫軟白兜羅綿相等。謂佛眉間有白毛,柔軟如兜羅綿,其色雪白,光潔清淨,長一丈五尺,右旋捲收。係佛在因位時,見眾生修三學,稱讚其美而不毀訾,有謗者則遮制守護而感得的妙相。觀此相者,可除卻百億那由陀恆河沙劫之生死罪。

關於三十二相的名稱與順序,諸經論所說不一。上述三十二相,係依《大智度論》卷四所載,其他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八一、《菩薩善戒經》卷九等,立足下安平立相為第一,白毛相為第三十二;而《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妙吉祥菩薩所問大乘法螺經》等,立白毛相為第一,足下安平立相為第三十二。此外,或有於某經典列為一相而他經分為二相者,或於某經中為三十二相之第一相而他經則攝於八十種好者等等。

關於得相之因,諸經所說不盡相同,如《優婆塞戒經》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就各相一一明其別因;《無上依經》卷下,以為係由決定無雜、諦觀微密、常修無間、不顛倒等四種正業所感得;《菩薩地持經》卷十,謂由決定修、專心修、常修、無罪修等四種業所感;《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說是決定修、委悉修、恒常修、無罪修四種善修事業所感;或謂同一因所感,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云(大正30‧568a)︰「三十二種大丈夫相無有差別,當知皆用淨戒為因而能感得。何以故﹖若諸菩薩毀犯淨戒,尚不能得下賤人身,何況能感大丈夫相。」

然而廣論通因有三種,即淨戒、百福、一切諸行。或以一切諸行為總因,六十二因、淨戒、四種善法為別因。所謂六十二因,如上記一一相下所述。淨戒如今所說。所謂四種善法,即善修決業、善巧方便、饒益有情、無倒迴向。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所說。

此三十二相非佛專有,轉輪聖王亦具足之。關於其優劣,《優婆塞戒經》卷一(大正24‧1039a)︰「是三十二相即是大悲之果報也,轉輪聖王雖有是相,相不明了具足成就。」《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大正3‧557a)︰「王之太子必定不作轉輪聖王,何以故﹖三十二大人相極明了故。」《大智度論》卷二十九(大正25‧273b)︰「三十二相有二種︰一者具足,如佛;二者不具足,如轉輪聖王、難陀等。般若波羅蜜與布施和合故,能具足相好如佛,餘人但行布施等,相不具足。」同論卷四(大正25‧91a)︰「菩薩相者有七事勝轉輪聖王相。菩薩相者,(一)淨好、(二)分明、(三)不失處、(四)具足、(五)深入、(六)隨智慧行不隨世間、(七)隨遠離,轉輪聖王相不爾。」

由此可知,佛與轉輪聖王所具三十二相之差別。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十一〈三十二相經〉;《長阿含經》卷一;《佛本行集經》卷九;《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二;《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三;《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六;《坐禪三昧經》卷上;《大乘百福莊嚴相經》;《觀佛三昧海經》卷一~卷四;高田修《佛像的起源》第六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0});宇井伯壽《佛教思想 1の基礎》。


三迦葉

指佛弟子優樓頻螺迦葉、那提迦葉、伽耶迦葉三兄弟。迦葉是姓,三人皆以所住地名為名。伽耶城、優樓頻螺聚落皆位於摩揭陀國王舍城的西方;「那提」是河流之意,即因住在流經伽耶城東的尼連禪河旁,故得斯名。

三人由於過去曾在毗婆尸佛時共起剎柱、建立塔婆的因緣而成為兄弟。初屬事火外道,在尼連禪河西岸建有祭所。大哥是頻婆娑羅國王的老師,帶領五百弟子,其兩名弟弟則分別帶領三百名及二百名弟子。佛成道後不久,三迦葉聞佛說法,遂與千位弟子改宗佛教,成為阿羅漢。佛經中常見的佛弟子「千二百五十人」中的千人,即指此一千弟子。《增一阿含經》卷三(大正2‧557a)︰「將養聖眾四事供養,所謂優留毗迦葉比丘是。心意寂然降伏諸結,所謂江迦葉比丘是。觀了諸法都無所著,所謂象迦葉比丘是。」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四;《中本起經》卷上;《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五分律》卷十六。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十八不共法

指十八種不共通法。謂不通聲聞、緣覺,唯佛或菩薩所獨有的十八種特殊能力。分述如下︰

(一)佛的十八不共法︰具稱十八不共佛法。又依大乘教與小乘教所說,有不同的內容。

(1)大乘教所說︰據《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界次第》卷下等所述,是指{1}身無失︰謂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等修其身,諸功德圓滿,一切煩惱皆盡。{2}口無失︰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使皆得證悟。{3}念無失︰謂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4}無異想︰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謂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6}無不知已捨︰謂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7}欲無減︰謂佛雖具足一切功德,而於諸法志欲常不息,度脫眾生心無厭足。

{8}精進無減︰謂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9}念無減︰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常念持而無所缺減。{10}慧無減︰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11}解脫無減︰謂佛遠離一切煩惱執著,具得有為、無為之解脫。{12}解脫知見無減︰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者謂佛造作身口意三業,均先觀察得失,伴隨智慧而行,故皆無過失而利益眾生。{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者謂佛之智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事,通達無礙。

關於此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謂其中身口無失、身口隨智慧行是色蘊之攝,無異想是想蘊之攝,無不定心是識蘊之攝,餘為行蘊之攝,皆在四禪中。

除了上述的十八種不共法,《賢劫經》卷五又另舉「定無失」,合為十九種。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四、《翻譯名義大集》、梵文《法集名數經》等則就前述十八種名目稍作增刪。此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又列舉另一系統的十八不共法(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等等),但龍樹菩薩認為它們並非三藏中之說,且不見於其它經典,推測是諸論師撰集經中讚佛功德而成的,故不予認同。

(2)小乘教所說︰依《大毗婆沙論》卷十七、《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是指佛的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 {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

四無畏,又稱四無所畏,指{1}一切智無畏,{2}漏盡無畏,{3}說障道無畏,{4}說盡苦道無畏。三念住是{1}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2}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3}於恭敬聽聞者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依《大智度論》卷二十六所言,十力、四無畏等原本散見於諸部阿含,至迦旃延尼子才總合為十八不共法。由此可知,此說主要是流傳於說一切有部。

(二)菩薩的十八不共法︰根據《寶雨經》卷四,是指(1)行施不隨他教,(2)持戒不隨他教,(3)修忍不隨他教,(4)精進不隨他教,(5)靜慮不隨他教,(6)般若不隨他教,(7)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8)能解迴向,(9)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最上乘令得出離,(10)不退大乘,(11)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令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文同義異,(12)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13)具足十善身語意業,(14)為攝諸有情恒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15)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16)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17)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18)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又根據《自在王菩薩經》卷下(同本異譯的《奮迅王問經》卷下)及《大乘義章》卷十六所述,菩薩十八不共法的前九法是指六度及身口意業所作殊勝,其後的(10)為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間五明處等;(11)為以大悲心常為眾生廣治諸病,後授涅槃不為利養;(12)為不願世間釋梵諸王而常具受;(13)為於好國土放逸之處能教眾生修習亦念;(14)為種種惡人於菩薩所不能加害,若見菩薩心則清淨;(15)為有諸眾生不信三寶,若見菩薩則生信心;(16)為天龍鬼神人非人等,若見菩薩即生師相禮事供養;(17)為於一切處為尊為導,化諸眾生斷惡修善,生天解脫;(18)為隨所修習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

除上述所謂十八不共法外,《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四十不共法品〉、卷十一〈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又別舉了佛的四十不共法及四十四不共法,而《菩薩善戒經》卷九〈畢竟地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品〉,以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持究竟瑜伽處建立品〉更將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合稱為百四十不共佛法。至於菩薩方面,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則有所謂菩薩十不共法,但內容與《寶雨經》所言大同小異。

〔參考資料〕 (一)《雜阿毗曇心論》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五;《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下;《華嚴孔目章》卷二、卷四;《放光般若經》卷四;《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下)。(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末)。


十勝行

(一)遊戲自在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1)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2)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3)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4)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5)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6)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7)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8)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9)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10)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謂菩薩摩訶薩若安住此行,即得一切諸佛無上大智勝行。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則稱此十種勝行為十種境界,指菩薩所行的境界,意義相似。

(二)十地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施」等十波羅蜜。《成唯識論》卷九謂十波羅蜜皆各具七種最勝,故名十勝行。七種最勝即︰(1)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2)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3)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4)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5)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6)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7)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論中謂若非此七最勝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論中並謂(大正31‧51a)︰「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三)得生梵輔天的十種行︰《俱舍論》卷十八謂(大正29‧97c)︰「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便為生梵福。」十勝行指(1)為供養如來,建窣堵波於未曾有處;(2)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以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3)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4)於一切有情,普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5)為救母命捨自身命;(6)為救父命捨自身命;(7)為救如來命捨自身命;(8)於正法中出家;(9)教他人出家;(10)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

〔參考資料〕 (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三)《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十大願

謂菩薩應發之十種大願。

(一)指普賢菩薩所發之十大願︰通稱為「普賢十大行願」。分敘如次︰

(1)禮敬諸佛︰謂願對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如對目前,以清淨身語意業修禮敬,盡未來際無窮盡。

(2)稱讚如來︰謂願由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由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

(3)廣修供養︰謂願以華雲鬘雲等諸上妙具供養諸佛,又願修如說修行供養等最勝之法供養,廣行供養。

(4)懺悔業障︰又稱懺除業障,謂願念由過去無始劫中之貪瞋癡諸惡業,於諸佛菩薩眾前,以清淨三業誠心懺悔,後不再造,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謂願自諸佛如來之初發心至分布舍利之一切功德,及菩薩乃至六趣四生之所有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謂對於成等正覺一切諸佛,以身口意業之種種方便,慇懃勸請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謂對於將示現涅槃之諸佛如來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為利樂眾生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謂對於毗盧遮那如來自初發心精進不退而樹下成道,處種種眾會成熟眾生,乃至示現涅槃,志願一切皆隨學。

(9)恆順眾生︰謂願隨順眾生種種差別,作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乃至如來,平等饒益眾生。

(10)普皆迴向︰謂願自第一禮拜至第九隨順之所有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令常得安樂,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關於此十大願,《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中亦有類似的內容。

(二)指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即供養願、受持願、轉法輪願、修行願、成熟願、承事願、淨土願、不離願、利益願、正覺願。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謂此十願以真如為體,而初地菩薩能見真如,故至登初地乃得成立。

《大乘義章》卷十四就自利利他分別此十願,稱初二願是自行之始,次五為外化之行願,後三願則自他不定。關於此十願,新、舊《華嚴經》之〈明法品〉亦有提到,稱為菩薩十種清淨願,順序上並有所出入。又,《發菩提心經論》卷上〈願誓品〉則以此十願為三乘共十地中第一乾慧地菩薩所發之誓願。

(三)指初學菩薩應發之大願︰又名十種行願。語出《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勝義諦品經〉。有二種︰一指願度一切眾生、令其遠離一切煩惱、除滅相續習氣、於一切佛法無所疑惑、除救眾生一切苦聚、救眾生離三途八難、歸依親侍一切諸佛、願學菩薩一切戒行、昇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等十願。另一種指願為諸眾生盡未來劫住世間、願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願令一切眾生住普賢菩薩行願、願積集一切戒行功德、願普修六波羅蜜、願滿足菩提戒行、願莊嚴淨一切佛剎、願生十方佛剎、願深求一切佛法、願於諸佛剎成等正覺等十願。

〔參考資料〕 《華嚴經行願品疏》卷十;《菩薩本業經》;《十住毗婆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下(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


十行

(一)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與十住、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指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居菩薩五十二修行位次的第二十一位到第三十位。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語出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1)歡喜行︰謂作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

(2)饒益行︰謂持淨戒伏眾魔,令一切眾生立無上戒,得不退地,饒益自他。

(3)無瞋恨行︰又名無恚恨行或無違逆行,謂修忍辱離瞋,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謂多劫受諸劇苦,仍勤修精進,求法濟生,廣攝善法。

(5)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謂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謂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一切眾生。

(7)無著行︰謂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且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謂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之行。

(9)善法行︰謂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謂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以上是根據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的解釋。

《大乘義章》卷十四〈十行義〉說明十行的四種目的︰(1)為厭有為,(2)為求菩提,滿足佛德,(3)為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4)為求實際,證法如。

關於修此十行的菩薩階位,《大乘義章》卷十四、《四教義》卷五皆以十行為三賢之一,六種性之性種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五教章》卷二等以其為五位中的資糧位所攝。

(二)菩薩的十種修行︰即信、悲、慈、捨、不疲倦、知經書、知世智、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如說修行。語出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新譯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三等。

(1)信︰是信佛的因、果,《菩薩地持經》立信佛、信法、信僧、信諸佛菩薩神通力、信真實義、信種種因果、信得義、信得方便等八種。此行對治放逸懈怠,不受菩薩戒。

(2)悲︰有三種,即眾生緣、法緣、無緣。眾生緣是緣受苦眾生而思救濟;法緣謂觀諸眾生但是五蘊假和合,本無人我,而起悲心;無緣悲謂觀眾生五蘊之法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此行對治殺害眾生之想。

(3)慈︰也分眾生緣慈、法緣慈與無緣慈,準上可知。此行對治瞋恚之心。

(4)捨︰分內施、外施。內施謂施與頭、目、肢節、手足等內身;外施謂施與資財等外物。此行對治慳吝之心。

(5)不疲倦︰分成在世間行中精勤不倦,與在出世行中精勤不倦兩種。對治多求眾具與貪著世事。

(6)知經書︰又稱知經論,謂閑熟內明、因明等五明,成就聞、思、修三慧,以成證行。對治無方便智。

(7)知世智︰分如世間而知與如世間而轉。如世間而知謂知世間事,知世間義及第一義;如世間而轉又分隨自所宜與隨他所宜。對治不隨順他人。

(8)慚愧︰《地持經》卷七分四種︰{1}故意不作所應作而慚愧;{2}不作所應作而慚愧;{3}作不應作且加以覆藏而慚愧;{4}作所應作已反生追悔而慚愧。對治放逸懈怠、不修善法。

(9)堅固力︰又稱不動力或勇猛力,分自護不退失的不退力,與轉進上位的不轉力兩種。對治怯弱不堪生死之苦。

(10)供養︰分供養財物的利養供養與如說修行的行供養。對佛懷有疑惑,則以此行對治。

通而論之,十行各兼自利與利他行。別而論之,信是自利行;悲、慈是利他行;捨、不疲倦、知經、知世是於自利行中攝利他行,後三行攝護前七,二利兼通。

若論其所成,前三以成深心,後七以成修行。又,以六波羅蜜配之,信是起行的方便,不收在六波羅蜜中,悲、慈二行是禪定所攝,捨是布施所攝,不疲倦是精進所攝,知經、知世是智慧所攝,慚愧是持戒所攝,堅固力通忍辱、精進,供養通六波羅蜜。

◎附︰《八十華嚴》卷十九〈十行品〉(摘錄)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縛、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恆安住忍辱柔和。」(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遍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離癡亂行﹖此菩薩成就正念,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最上清淨,廣大無量,無有迷惑。以是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諸法言說,所謂︰能持色法、非色法言說,能持建立色自性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心無癡亂。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入胎出胎,心無癡亂;發菩提意,心無癡亂;事善知識,心無癡亂;勤修佛法,心無癡亂;覺知魔事,心無癡亂;離諸魔業,心無癡亂;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心無癡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現行﹖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住無所得,示無所得,身、語、意業能知三業皆無所有。無虛妄故,無有繫縛,凡所示現,無性無依,住如實心。知無量心自性,知一切法自性,無得,無相,甚深難入。住於正位真如法性,方便出生而無業報,不生不滅,住涅槃界,住寂靜性,住於真實。無性之性,言語道斷,超諸世間,無有所依。入離分別,無縛著法,入最勝智真實之法,入非諸世間所能了知出世間法。此是菩薩善巧方便。示現生相。(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著行﹖佛子!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往詣阿僧祇諸如來所,恭敬禮拜,承事供養。以阿僧祇華、阿僧祇香、阿僧祇鬘、阿僧祇塗香、末香、衣服、珍寶、幢幡、妙蓋諸莊嚴具,各阿僧祇以用供養。如是供養,為究竟無作法故,為住不思議法故。於念念中,見無數佛;於諸佛所心無所著;於諸佛剎亦無所著;於佛相好亦無所著;見佛光明,聽佛說法,亦無所著;於十方世界,及佛菩薩所有眾會,亦無所著。(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難得行﹖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無能過善根、不思議善根、無盡善根、自在力善根、大威德善根、與一切佛同一性善根。此菩薩修諸行時,於佛法中得最勝解,於佛菩提得廣大解。於菩薩願未曾休息,盡一切劫,心無疲倦;於一切苦不生厭離,一切眾魔所不能動。一切諸佛之所護念,具行一切菩薩苦行,修菩薩行精勤匪懈,於大乘願恆不退轉。是菩薩安住此難得行已,於念念中,能轉阿僧祇劫生死而不捨菩薩大願。若有眾生承事供養,乃至見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法行﹖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涼法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中略)菩薩成就如是十種身,為一切眾生舍,長養一切善根故;為一切眾生救,令其得大安隱故;為一切眾生歸,與其作大依處故;為一切眾生導,令得無上出離故;為一切眾生師,令入真實法中故。(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真實行﹖此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種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得三世諸佛無二語,隨如來學智慧成就。此菩薩成就知眾生是處非處智、去來現在業報智、諸根利鈍智、種種界智、種種解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起時非時智、一切世界宿住隨念智、天眼智、漏盡智,而不捨一切菩薩行,何以故﹖欲教化一切眾生,悉令清淨故。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九~卷四十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二~卷四十四;《法華玄義》卷四(下)、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


五供養

密教於修法時,所供養本尊的五種供物,即塗香、華鬘、燒香、飯食、燈明(燃燈)。語出《蘇悉地羯囉經》卷下等。

密教以為供養有事供養與理供養之別。事供養是在壇上布置供物,以三密加持而供養;理供養不備供物,行者但端身正坐觀菩提心,以印契、真言表供養之意。此外,在一座行法中,於本尊加持前展開供養,稱前供養;散念誦後供養,稱後供養。

事供養的意義,略如下述︰

(1)塗香︰表示清淨,象徵澄清菩提心中戲論之垢,除滅生死之惱熱。

(2)華鬘︰是由慈悲生之意,表示此淨心種子於大悲胎藏中萬行開敷,莊嚴佛菩提樹。

(3)燒香︰是遍至法界之義,表示一一功德由慧火所焚,解脫風所吹,普熏一切。

(4)飯食︰是無上甘露不生不死之味,表示若此果德成就而服其味,即名入證。

(5)燃燈︰是如來光明破闇之義,表示至果地時,心障都盡,轉無盡慧遍照眾生。總之,其寓意是以淨心為塗香,萬行為妙華,功德為燒香,果德為飯食,智慧為燈明。

其次說理供養的印法。

(1)塗香的印法是以左手握右腕,作施無畏之勢。伸五指代表五分法身的戒香,是由印流出塗香供養諸佛之義。又,此印安於額、口、心三處,是塗香於本尊額、口、心之意,漸次垂下表示本尊的三密融化涉入諸尊的三密,即具足身三、口四、意三,十無盡戒之功德。

(2)華鬘的印法是內縛,立二風指,指端相拄而稍屈,離大指而立。二大、二風指表花籠,餘六指表花。即無漏七覺華流出種種華雲海,周遍法界微塵剎土,以成廣大供養之義。

(3)燒香的印法是地、水、火指相背,二風指頭相拄,伸二空指。拄二風指是依據解脫風遍虛空法界之義,六指端稍開表香煙。即表依此印流出梵音氣雲海,周遍盡虛空微塵數之大會,於一一聖眾前供養種種香,同入法界體。

(4)飯食的印法是鉢印,地、水、火、風、頭指相拄,空指附於風指側,代表食器。即由此印流出無量飯食雲海,周遍盡虛空微塵剎土一一聖眾之前,供養法喜與禪悅之食。

(5)燈明的印法是以右手之空指壓地、水指之指甲,屈風指離火指背而立。火必依風而熾盛,若風勢強大近火,火反將為之所滅,故離風、火二指而立。即表由此印流出無量燈雲海,周遍盡虛空微塵剎土,一一燈明廣大,照耀諸佛之海會。

就淺略義而言,五供養乃以接待貴賓之儀禮,來供養本尊聖眾,然就深祕義而言,則為住於成所作智之三昧而供養自身中的心王如來及諸尊以長養聖胎。以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故,供養自身佛一如供養已成就之諸佛而倍增法樂,供養眾生的本覺如來而增盛本覺的內熏力。因此《大日經疏》卷八云(大正39‧660a)︰「以如是種種法門供具供養心王如來,能令諸尊歡喜。」

五種供養加閼伽,為六種供養。若擬配六波羅蜜,則為閼伽配檀波羅蜜,塗香配戒波羅蜜,華鬘配忍波羅蜜,燒香配精進波羅蜜,飯食配禪波羅蜜,燈明配般若波羅蜜。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八;《金剛頂經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十八道口決》;《乳味鈔》卷二;《傳法院流傳授私勘》卷一。


永嘉證道歌

一卷。唐‧玄覺撰。略稱《證道歌》。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全書以一八一四字(二四七句)的長詩,敘述永嘉玄覺參謁慧能之後的大悟心境。

此歌之撰述年代,並沒有確切的說明。依文中「自從認得曹溪路,了知生死不相關。」看來,當係撰於參悟六祖之後。至於參謁的年代,依《宗統編年》卷十所述,約在唐神宗神龍元年(705)。又就玄覺的示寂年月來加以推論,亦可見一些端倪。關於玄覺的示寂年月有種種異說︰

(1)《釋氏通鑑》卷八、《佛祖統紀》卷十謂唐睿宗先天元年(712)。

(2)《宋高僧傳》卷八、《五燈會元》卷二、《景德傳燈錄》卷五等謂先天二年(713)或先天二年十月十七日,此說獲得公認。

(3)《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五、《佛祖綱目》卷三十謂開元二年十月。如依先天二年(即唐玄宗開元元年)十月十七日的說法,則玄覺乃於四十九歲示寂。由此推論,玄覺參謁慧能時,當為四十一歲。故此書當係玄覺晚年的作品。

玄覺為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字明道,號真覺,諡號「無相大師」,世稱「永嘉大師」。依宋‧大慧宗杲《普說》卷二、宋‧慧洪覺範《冷齋夜話》與彥琪《證道歌話》的自序等所述,《證道歌》曾以《震旦聖者大乘決疑經》的名稱傳至印度。然此說法真偽不明。

此歌扼要地顯示出佛性(本源自性天真佛)的消息。詩中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認為證悟天真佛的道人了知不除妄、不求真的真諦。因為一切法,空而無相。無相,就是天真佛的真實相。真俗二諦相互融即,故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本書之韻文極為流暢,易使人在朗朗吟誦間即悟得佛法大意。古來與《參同契》、《寶鏡三昧》、《信心銘》等並為禪林所重視。註書頗多。宋‧彥琪、知訥、永盛、法泉等人曾先後作《證道歌註》。日本方面,連山交易、石門興幹、萬回一線、僧英了諦等亦曾分別為此書作註。此外,敦煌出土的禪籍中,《禪門祕要決》一書的內容與本書相當,可視為本書的異本。

◎附︰《永嘉證道歌》
君不見,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
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五陰浮雲空去來,三毒水泡虛出沒。
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
若將妄語誑眾生,自招拔舌塵沙劫。
頓覺了,如來禪,六度萬行體中圓。
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無罪福,無損益,寂滅性中莫問覓。
比來塵鏡未曾磨,今日分明須剖析。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
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
放四大,莫把捉,寂滅性中隨飲啄。
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
決定說,表真僧,有人不肯任情徵。
真截根源佛所印,摘葉尋枝我不能。
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
六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  
淨五眼,得五力,唯證乃知難可測。
鏡裏看形見不難,水中捉月爭拈得。
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遊涅槃路。
調古神清風自高,貌顇骨剛人不顧。
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
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價珍。
無價珍,用無盡,利物應機終不吝。
三身四智體中圓,八解六通心地印。
上士一決一切了,中下多聞多不信。
但自懷中解垢衣,誰能向外誇精進。
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
我聞恰似飲甘露,銷融頓入不思議。
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
不因訕謗起冤親,何表無生慈忍力。
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
非但我今獨達了,恆沙諸佛體皆同。
師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
香象奔波失卻威,天龍寂聽生欣悅。
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
自從認得曹谿路,了知生死不相關。
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
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也閒閒。
我師得見然燈佛,多劫曾為忍辱仙。
幾回生,幾回死,生死悠悠無定止。
自從頓悟了無生,於諸榮辱何憂喜。
入深山,住蘭若,岑崟幽邃長松下。
優游靜坐野僧家,閴寂安居實蕭灑。
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
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墬,招得來生不如意。
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
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
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竭。
江月照,松風吹,永夜清宵何所為。
佛性戒珠心地印,霧露雲霞體上衣。
降龍鉢,解虎錫,兩鈷金環鳴歷歷。
不是標形虛事持,如來寶杖親蹤跡。
不求真,不斷妄,了知二法空無相。
無相無空無不空,即是如來真實相。  
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
萬象森羅影現中,一顆圓光非內外。
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棄有著空病亦然,還如避溺而投火。
捨妄心,取真理,取捨之心成巧偽。
學人不了用修行,深成認賊將為子。
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識。
是以禪門了卻心,頓入無生知見力。
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燄。
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卻天魔膽。
震法雷,擊法鼓,布慈雲兮灑甘露。
龍象蹴踏潤無邊,三乘五性皆醒悟。
雪山肥膩更無雜,純出醍醐我常納。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
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
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
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
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
不可毀,不可讚,體若虛空勿涯岸。
不離當處常湛然,覓既知君不可見。
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
有人問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
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
吾早曾經多劫修,不是等閒相誑惑。
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
第一迦葉首傳燈,二十八代西天記。
法東流,入此土,菩提達磨為初祖。
六代傳衣天下聞,後人得道何窮數。
真不立,妄本空,有無俱遣不空空。
二十空門元不著,一性如來體自同。
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
痕垢盡除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
嗟末法,惡時世,眾生福薄難調制。
去聖遠兮邪見深,魔強法弱多怨害。
聞說如來頓教門,恨不滅除令瓦碎。
作在心,殃在身,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  
旃檀林,無雜樹,鬱密森沈師子住。
境靜林間獨自遊,走獸飛禽皆遠去。
師子兒,眾隨後,三歲便能大哮吼。
若是野干逐法王,百年妖怪虛開口。
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
不是山僧逞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
非不非,是不是,差之毫釐失千里。
是則龍女頓成佛,非則善星生陷墬。
吾早年來積學問,亦曾討疏尋經論,
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
郤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益。
從來蹭蹬覺虛行,多年枉作風塵客。
種性邪,錯知解,不達如來圓頓制。
二乘精進勿道心,外道聰明無智慧。
亦愚癡,亦小騃,空拳指上生實解。
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還夙債。
饑逢王饍不能飧,病遇醫王爭得瘥。
在欲行禪知見力,火中生蓮終不壞。
勇施犯重悟無生,早時成佛于今在。
獅子吼,無畏說,深嗟懵懂頑皮靼。
祇知犯重障菩提,不見如來開祕訣。
有二比丘犯淫殺,波離螢光增罪結。
維摩大士頓除疑,猶如赫日銷霜雪。
不思議,解脫力,妙用恆沙也無極。
事供養敢辭勞,萬兩黃金亦銷得。
粉骨碎身未足酬,一句了然超百億。
法中王,最高勝,恆沙如來同共證。
我今解此如意珠,信受之者皆相應。
了了見,無一物,亦無人,亦無佛。
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聖賢如電拂。
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
日可冷,月可熱,眾魔不能壞真說。
象駕崢嶸謾進途,誰見螗蜋能拒轍。
大象不遊於免徑,大悟不拘於小節。
莫將管見謗蒼蒼,未了吾今為君訣。


西基利亞

位於錫蘭(今稱斯里蘭卡)坎底巿北方約七十二公里處的巖丘名。高約十八公尺,以天人散花供養圖的壁畫著名於世。相傳西元前41年,馬哈勞里王在此建造城堡、寺院與禪堂。西元前19年,巴提沙在此興建養老院。西元9年,馬哈達利亞王至此建佛塔。479年,迦葉王(Kassapa)弒父,逃避至此,於此廣建城堡,並在岩壁上加繪壁畫。百年後,桑加提沙王完全廢棄此地。此後,有段極長的時間,該地未留下任何史實記錄。直至1155年,帕拉庫拉馬巴忽王復於此大興城堡與佛塔。爾後,未見有關此地的史實記載。

該地聞名遐邇的壁畫,可能係迦葉王於此營建宮殿時,描繪其王妃及侍女之佛事供養的情形。其製作年代約與阿旃陀(Ajanta)第十六號及第十七號窟殿的壁畫相近。皆傳承笈多樣式的神髓。原有壁畫六窟,今僅存四窟。其筆法寫實,構想富於變化。運用紅、黃、綠、黑等顏色,描繪天人風姿的嬌麗與表情的變化。此窟殿位於榛莽中,攀登不易,故原本鮮為世人所知。直至1831年,該地始為一英國人所發現,然當時,英人並未登上山頂。1889年,穆雷(A. Murray)首登峰頂,摹繪壁畫,此一偉大的錫蘭式佛教藝術作品遂得以公諸於世。現列於可倫坡博物館。1895年,貝爾(H.C. P. Bell)受錫蘭政府的援助,從事實地調查,致力於該地的復原工作。

〔參考資料〕 V. A. Smith《A History of FineArt in India and Ceylon,Guide to the Collection ofthe Colombo Museum》。


供具

供養佛、菩薩等的資具。如香華、燈明、飲食、衣服等是。據《陀羅尼集經》卷三所述,供具有二十一種。然如不能具辦二十一種,則略備香水、雜華、燒香、飲食、燃燈等五種亦可。依《無量壽經》卷上記載,法藏菩薩的因願中有供具如意之願(第二十四願)(大正12‧269c)︰「常以四事供養恭敬一切諸佛。(中略)其手常出無盡之寶、衣服、飲食、珍妙華、香、繒蓋、幢幡莊嚴之具。」

到後世,供在佛前的香、華、燈明、飲食等,稱為供物,盛裝供物所用的盛器則稱為供具。


供養

又稱供施、供給,或略稱供。乃供給資養之意,謂以飲食、衣服等供給佛法僧三寶以及父母、師長、亡者。由於供養物的種類及供養的方法、對象有別,故經論中所說之供養也有種種不同,茲略述於下︰

(1)二種供養︰(1)《十住毗婆沙論》卷一(大正26‧23c)︰「供養有二種︰一者善聽大乘正法,若廣若略。二者四事供養,恭敬禮侍等。」《集異門論》卷二云(大正26‧372a)︰「供養云何﹖答︰供養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財供養云何﹖答︰以可意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於他有情,能惠能施,能隨惠施;能棄能捨,能遍棄捨。是謂財供養。法供養云何﹖答︰以素呾纜,或毗奈耶,或阿毗達磨,或親教語,或軌範語,或傳授藏,或餘隨一可信者語,於他有情,能惠能施,能隨惠施;能棄能捨,能遍棄捨。是謂法供養。如是二種,總名供養。」此指法供養與財供養。(2)《大日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卍續37‧277上)︰「供養者,理事供養。理者,會理入證,是云理供養也。事者,盡心竭力營辦香花供養佛海,是言事供養也。」此指理供養與事供養

(2)三種供養︰{1}依《普賢行願品疏》之說,有財供養、法供養、觀行供養等三種。財供養,指以世間的財寶、香華等行供養。法供養,指依佛所說的教法,如實奉行,起菩提心,行二利行。觀行供養,指實踐周遍含容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事事無礙的深觀。財供養若能與法契合,則也可稱為法供養,若能住於深觀,亦可稱為觀行供養,而觀行供養又屬大法供養,已畢竟財、法二供養。{2}《十地經論》卷三(大正26‧138b)︰「一切供養者有三種供養︰一者利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者恭敬供養,謂香花幡蓋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行等。」

(3)《不壞假名論》卷上謂,供養有三種,一者給侍左右,二者嚴辦所須,三者諮詢法要。(4)依《法華文句》所說,供養有身業供養、口業供養、意業供養三種,稱三業供養。身業供養指禮拜,口業供養指稱讚,意業供養指憶念相好莊嚴。上述是就通論而言。若為別論,則身業指恭敬,意業指尊重,口業則指讚歎,以香華等為供養。

(3)四種供養︰{1}依《大日經義釋》卷十一所言,列舉供養香華、合掌禮敬、慈悲、運心等四種。{2}《增一阿含經》卷十三(大正2‧610a)︰「國土人民四事供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此稱四事供養。{3}《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三(大正24‧763b)︰「恆往至知識家,為四供養故,飲食、衣服、湯藥、房舍。」

(4)五種供養︰《蘇悉地羯羅經》卷中〈供養品〉(大正18‧615b)︰「先獻塗香,次施花等,後獻燒香,次供飲食,次乃燃燈。如其次第,用忿怒王真言。此等物清淨,善悅人心。」《大日經疏》卷八謂(大正39‧659c)︰
「若深祕釋者,塗香是淨義,如世間塗香,能淨垢穢息除熱惱。今行者以等虛空閼伽洗滌菩提心中百六十種戲論之垢,以住無為戒塗之,生死熱惱除滅,得清涼性,故曰塗香。所謂花者,是從慈悲生義,即此淨心種子於大悲胎藏中,萬行開敷莊嚴佛菩提樹,故說為花。燒香是遍至法界義,如天樹王開敷時,香氣逆風、順風自然遍布。菩提香亦爾。隨一一功德,即為慧火所焚,解脫風所吹,隨悲願力,自在而轉,普熏一切,故曰燒香。飲食是無上甘露、不生不死之味,若服此果德成熟更無過上味時,即名入證,故說為食。所謂燈者,是如來光明破暗之義。言至果地時,心障都盡,轉無盡慧,遍照眾生,故說為燈。」

(5)十種供養︰《法華經》卷四〈法師品〉云(大正9‧30c)︰「於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大藏法數》另將繒蓋、幢幡合稱幡蓋,另添加合掌以成十之數。此外,《地持經》及《瑜伽論》也說十供養,即{1}身供養,對佛色身而設之供養。{2}支提供養,對塔婆(窣都波、墳廟)、或窟、或舍、或故、或新等所作之供養。{3}現前供養,得以面見佛身及支提而設供養。{4}不現前供養,對不現前的如來及支提設供養,或於佛涅槃後,為佛舍利起塔婆而供養之。{5}自作供養,親自供養如來及支提,不因懈惰而令他人代為供養。

{6}他作供養,對如來及支提,不僅自己供養,且能普遍使父母、師友、親屬、在家、出家等悉皆供養。又若有少許物品,能以慈悲心施予貧苦薄福之眾生,使其得以供養如來及支提,而獲安樂。{7}財物供養,以衣食床臥具湯藥及種種雜寶、財物,供養如來及支提。{8}勝供養,對如來及支提行財物供養,或多或勝,或現前、不現前,或自作、他作,皆以淳淨信心專志供養,且以如是善根迴向無上菩提。{9}不染污供養,對如來及支提供養時,能親自供養。不輕他人、不放逸、不懈怠、至心恭敬、不亂心、不染 污心,也不於國王諸人前現諂曲威儀以貪求財供養,不以諸不淨物行供養。{1})至處道供養,不待如來出現於世,能以如意自在力往一切佛剎,供養一切佛及十方無量世界之一切眾生,以淨信心、勝妙解心周遍隨喜與大供養,乃至少時,於一切眾生修習四無量心,於一切有為行起無常想、涅槃安樂想、念佛念法念僧、念波羅蜜,乃至少時,於一切法起少忍、知離言說法、離諸妄想、無相心住,護持禁戒、止觀、菩提分、諸波羅蜜等,此即名至道處供養。此供養為第一、最勝、無上之供養,比上述之財物供養勝過百千萬倍。

又,《瑜伽論》卷四十四〈供養親近無量品〉云(大正30‧533b)︰「當知供養略有十種,(一)設利羅供養,(二)制多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自作供養,(六)教他供養,(七)財敬供養,(八)廣大供養,(九)無染供養,(十)正行供養。」此說與上述《地持經》等所言大致相同。

此外,就供養三寶而言,供養佛,稱佛供養或供佛;供養法,稱法供養、行供養;供養僧,稱僧供養或僧供。其中,設齋供養百僧稱百僧供,供養千僧稱千僧供,又總稱為供養會。而有關供養三寶之利益,《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大正10‧910c)︰「供養佛者,得大福德,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諸眾生,皆獲安樂。供養法者,增長智慧,證法自在,能正了知諸法實性。供養僧者,增長無量福智資糧,致成佛道。」其中,以法供養為最勝,如《華嚴經》卷四十〈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云(大正10‧845a)︰「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

〔參考資料〕 《無量壽經》卷下;《理趣釋》卷下;《佛藏經》卷下;《佛本行集經》卷一〈供養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菩薩地持經》卷七;《大智度論》卷九十三;《供養儀式》;《法華經玄贊》卷二(本)。


念誦

指口誦佛名、真言等。密教之念誦有二種、四種、五種之分。二種念誦為正念誦與散念誦。前者是口誦本尊之真言,後者則不限本尊,而普誦諸尊之真言。四種念誦即《大日經》卷三所列之心想、先持、具支、成就四種念誦;以及《略出念誦經》卷四的音聲、金剛、三摩地、真實四種。五種念誦是指蓮華、金剛、三摩地、聲生、光明五念誦。

若將念誦分為無聲與有聲二者,則無聲念誦又可區別為三︰(1)觀字義的真實念誦,(2)涉入本尊的三摩地念誦,(3)動舌而不出聲的金剛念誦。有聲念誦也有三種,即(1)只有自己聽得到的蓮華念誦,(2)他人也可聽見的音聲念誦,(3)大聲念出的降魔念誦。

《真俗佛事編》卷五曾說,唱誦真言,無論出聲與否,皆各有其功能。《阿嚕力經》亦謂(大正20‧28c)︰「但心誦不出音,能滅一切前身中所作一切惡業罪障。出聲誦,滅現在一切罪障,即見好相。」

至於禪門的念誦,則為唱念十佛之名。十佛之名其實也包含若干菩薩名。此即清淨法身毗盧舍那佛、圓滿報身盧遮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當來下生彌勒尊佛、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大智文殊師利菩薩、大行普賢菩薩、大悲觀世音菩薩、諸尊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禪門念誦有三八念誦與四節念誦之別。三八念誦,即於每月的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及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於僧堂唱誦十佛名。四節念誦指於結夏、解夏、冬至、年頭等四大節念誦巡堂。另外,有不定期的念誦,如為亡僧、亡者或病僧的念誦即是。

◎附︰〈四種念誦〉(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四種念誦,指密教所修的四種念誦法。

(一)胎藏界法之念誦,即《大日經》卷三〈世間成就品〉及卷七〈持誦法則品〉所說的心想、先持誦、具支、作成就等四種念誦。略如下列︰

(1)心想念誦︰又稱意支念誦。指觀本尊之相好、種子、真言等而通達字字句句。即先依行者所定之本尊,畫月輪,次於月輪上右旋書本尊之真言梵字,教行者明其字義句義,以目見字相,心想字句之義,順逆無礙,不斷練習,而住本尊之三昧。此中分為四階段,即字念誦、聲念誦、句念誦、出入命息念誦。字念誦者(又稱菩提心念誦)即觀種子誦真言。謂先觀本尊之相好,復觀種子於本尊之心月,想真言一一字為輪相,觀此輪明白如淳淨之乳,自行者口中次第流注灌遍全身,如是行者身心諸障漸次得清淨。此字念誦成就後,次行聲念誦,即逐字聲誦所觀之真言。此聲念誦既成,更觀真言一一之字義,此即句念誦。句念誦成就後,便修出入命息念誦(又稱攝意念誦)。即觀本尊於行者身前,次觀行者所誦之真言隨息入本尊之心月,本尊所出之真言入行者之心月,如是漸得身心清淨。

(2)先持誦念誦︰又稱先承事念誦、先事法,或前治法念誦、先持法、先方便等。即心想念誦純熟後,依教反覆唱誦本尊之真言,令不忘失。此念誦法因未有香華等事供養,故稱先承事。有數念誦、時念誦、相念誦三種。數念誦者,謂定一十、一百、千、萬等滿數進行念誦;時念誦者,謂定七日、一月、一年等時限反覆念誦;相念誦者,謂安置佛塔、圖像、寶珠、蓮華等成就物,習觀行以感放光等相。《大日經疏》將此配於初住地之位。

(3)具支念誦︰謂先持誦之數、時、相三念誦已成就,乃以香華等供養本尊。《大日經疏》將此配於第二地以上之位。

(4)作成就念誦︰略稱作成就或作成就法。謂前三種念誦成就後,依經軌所說,限日定時行念誦,以祈本尊之刀、劍、杵、蓮華等三昧耶形發神通,得自在法力。《大日經疏》將此配於佛地。

(二)金剛界法之念誦,有下列幾種︰

(1)《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所說的音聲、金剛、三摩地、真實等四種念誦︰(1)音聲念誦者,謂發聲音念誦;(2)金剛念誦者,謂合口動舌默誦;(3)三摩地念誦者,謂住定心觀真言文字;(4)真實念誦者,又稱實相念誦,謂觀真言之字義字相,如字義修行。此四種念誦之功力,能滅一切罪障苦厄,成就一切功德。

(2)《高雄口訣》所說的三摩地、蓮華、金剛、音聲等四種念誦︰ 4其中蓮華念誦,謂以不令他人聞知的微音念誦,餘三種則同上述。

(3)《五字陀羅尼頌》所說的三摩地、言音、金剛、降魔等四種念誦︰其中降魔念誦,謂以悲心為本,外現大忿怒之相,厲聲念誦,餘三種亦同上述。此四種雖有差別,然其念無二。

(4)《一字頂輪王瑜伽經》所說的聲、色、金剛、字等四種念誦︰其中,聲念誦與金剛念誦同於上述;至於色念誦之「色」乃「印」之義,謂以印契加持而念誦;字念誦,謂觀字義,同於上述之三摩地念誦。

(三)《慈氏菩薩略修愈誐念誦法》卷下〈護摩品〉所說的四種念誦︰

(1)除災念誦︰初夜時念誦,每真言上下加「薩𭭯(二合)、賀」二字。

(2)降伏諸魔念誦︰中夜時念誦,每真言初後加「虎𤙖、峩、吒(半音)」三字。

(3)增益念誦︰後夜至明日出時念誦,每真言首末稱「納、莽」二字。

(4)攝召念誦︰日中時念誦,每真言首尾唱「紇唎(二合)、納、莽」三字。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上則將除災念誦改稱為默念誦,降伏諸魔念誦改稱為大聲念誦,增益念誦改稱為不出聲念誦,攝召念誦改稱為出聲念誦,並云(大正19‧516a)︰
「若為國為家為自身除災難者,面向北坐,觀想本尊及諸供養皆作白色,寂靜默誦。為求增益,面向東坐想本尊等皆作黃色,歡喜寂靜不出聲誦。為降伏者,面向南坐,想本尊等作青黑色,內起大悲,外現威怒,大聲念誦。為求敬愛,面向西坐,想本尊等皆作赤色,以喜怒心出聲念誦。」

此外,安然《金剛界大法對受記》卷八舉出聲、金剛、三摩地、真實、忿怒等五種念誦。《祕藏記》亦舉出分別為五部所用的五種念誦,即蓮華念誦、金剛念誦、三摩地念誦、聲生念誦、光明念誦。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三〈世間成就品〉、卷七〈持誦法則品〉;《大日經疏》卷十一、卷十四、卷十五、卷二十;《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禪苑清規》卷二;《入眾須知》;《禪林備用清規》卷二、卷九;《敕修百丈清規》卷二〈住持章〉。


戒日王

北印度薩他尼溼伐羅王國的第六任國王。本名曷利沙伐彈那(Harṣavardhana,意譯喜增王),略稱曷利沙(Harṣa)。戒日王為其德稱。西元606年,戒日王繼其兄增王(Rā-jyavardhana)之後即位。登基後,勵精圖治,盛講武事,進而以首都曲女城為中心,征討四方,國威揚及五印度,使他成為笈多王朝之後統一印度的著名國王。他曾多次派遣使臣與中國唐朝通好,唐太宗亦派王玄策等人多次使印報聘。

戒日王原信奉印度教濕婆派(Śiva),後來篤信佛教。嘗修建不少佛塔、伽藍,並供養佛教僧眾;並且每隔五年舉行一次無遮大會(各教派均可參加的宗教大集會)。鼓勵各教派進行宗教學術交流。唐僧玄奘赴印期間,正值戒日王治世,頗受禮遇。他曾為玄奘在曲女城舉行長達十八天的盛大法會,以宣揚玄奘的佛學主張。

戒日王一方面興隆三寶,經營福業,另一方面積極地獎掖文藝。因此,造就不少著名詩人及作家。他本人也擅長文學,在印度戲劇史上有相當高的地位。其劇作流傳至今者有《龍喜記》(Nāgānanda)(有吳曉鈴之中譯本)、《瓔珞記》(Ratnāvalī)、《鍾情記》(Priyadarśikā)等三書。另撰有《八大靈塔梵讚》(Aṣṭamahāśrīcaityastotra,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

此外,據說《Supradhūtastotra》、《Naisadhīyacarita》等作品也是他所作。王歿後,詩人波那(Bāṇa)曾將其事蹟寫成詩歌《戒日王所行讚》(Harṣacarita)行世。

又,在印度史上稱戒日王者,凡有數人,就中,以上述戒日王及摩臘婆國戒日王最為著名。據《大唐西域記》卷十一所述,摩臘婆國之戒日王出世於西元600年頃,機慧高明,才學瞻敏,愛育四生,敬崇三寶;在位五十餘年,嘗於宮側建立精舍,作七佛世尊像。每歲恆設無遮大會,招集四方僧徒,修施四事供養云云。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第一節(摘錄)

當時印度的政治局面是︰笈多王朝宣告崩潰,繼之而來的又是割據的形勢。笈多的後裔退到中印一帶,稱為後笈多朝。到第六世紀末,北印(中印偏北)出現了一個薩他泥濕伐羅的國家,開頭幾代的國王情況不清楚,第四代的國王名光增,逐漸吞併鄰小,勢力擴展到五河一帶(印度通外門戶)。他的兒子王增繼位後,因無子嗣,由弟喜增(戒日王)接替。喜增很有才能,把勢力擴展到了中印、東印。東印位於孟加拉一帶有一金耳國,戒日王戰敗了它,獲得了很大一片土地,一時的統一局面可與笈多王朝相比。據玄奘的記載,戒日王東征西伐,六年之間就「臣服五印」。這話說得有些誇張,事實上,此國對外擴張不自戒日王始,因之不能說六年之間就臣服了五印。再說,戒日王勢力所及也僅限於中印、北印以及西印一部分,東南印度始終沒有歸入他的版圖。不過,應當承認他是創建了一個較大的統一大國的。加之他能精兵簡政,治理有方,因而造成了一段時期的太平景象。這時候,玄奘正好在印留學,親睹其盛,從他留下的記載裏我們還可以想見其概。玄奘所遇的印度統一盛況,一如法顯所遇的笈多王朝統一局勢相同,但法顯未能接觸到社會上層,因之,記載的面就不及玄奘之廣博了。

戒日王的宗教政策,也仿效阿育王對各種宗教一律平等看待。他本人是信奉印度教的,後來對佛教也很重視。那爛陀寺能夠繼續維持那樣的規模,就是在他的保護下獲得的。其時大乘佛學有所振興,一方面是因為戒日王的支持,同時也與玄奘在那裏的活動有關。當時外學小乘聲勢極盛,小乘的正量部,把大乘壓得不敢與之抗衡,正瀕於一蹶不振,玄奘去後,破外學小乘,挽回了局勢,因使大乘再度興起。由於玄奘的這番表現,所以深得戒日王的敬仰,替他在國都曲女城開了長達十八天的盛大法會,用來宣揚玄奘的主張。跟著,還在鉢羅耶伽舉行了無遮大法會,大會所以在這裏舉行,因為這裏是地處兩河之間的平原,有很大的廣場。玄奘的活動,對擴大當時的佛學影響,確實有很大的幫助。

戒日王(590~648)統治的時間不長(在位年代為606~648),在玄奘回國後的第三年就死了。他不但政治上是個有才能的人,還長於文學,在印度戲劇史上有相當的地位。他的劇作流傳至今的還有三篇︰《鍾情記》、《瓔珞記》、《龍喜記》。最後一種卷於佛的本生故事,描寫佛在修菩薩行時,捨身為人的精神。故事說佛曾一度作過雲乘太子,據印度傳說,有一種金翅鳥,專門吃龍,雲乘有一次看到金翅鳥要吃一條小龍,就要求用自身替代小龍,終於使金翅鳥受到感動,從此就不與龍為敵了,於是龍族皆大歡喜。這個劇本有藏譯。義淨在《南海寄歸傳》中也提到過。現在,有日文譯本,我國前幾年有吳曉鈴的譯本。由於戒日王是文學家,他網羅了一些文人學士,其中有一位叫波那的,給他寫了《戒日王所行讚》的傳記,他的一生行事,由此而得以流傳下來。當然,玄奘對他的生平,記載的也很詳細。總之,在戒日王時代,大乘勢力一度有重振之勢,但是戒日王死後,印度又回到了割據局面,大乘佛學也受到了影響。

◎附二︰戒日王著‧吳曉鈴譯《龍喜記》譯者的話〉(摘錄)

在印度古典戲劇作家群裡,戒日王是幸運的。由於史料的缺乏,幾乎大部分作家的事蹟不為後人所知,甚至於沒有法子確定他們的實際年代。但是,唐代的玄奘法師西遊的時候,正當戒日王治世,而且他們兩個人還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唐代的義淨律師留學印度的時候,雖然戒日王已經死去,但是他也記錄下來一些他所聽到的關於戒日王的傳說。戒日王的宮廷詩人波那所寫的《喜增所行讚》長詩的保存下來,使我們更多地知道了不少的關於戒日王生平的可靠材料。我們在這裡簡略地介紹一下。

印度在笈多王朝由於匈奴入侵而覆滅的一百年以後,薩他泥濕伐羅國的光增王突然興起,征服了鄰近諸王,在北印度奠定了一個印度大帝國的基礎。這個時期是在西元後第六世紀末。光增王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大兒子叫做王增,二兒子叫做喜增,最小的是女兒,叫做王聖。喜增約生於西元後590年的「孟夏」(約當於西曆的五、六月間)的上半月的第十二日。王增和喜增兩弟兄都是生長在戎馬之間,所以從小受的是武事的訓練和教育。在西元後604年的時候,匈奴再一次地侵入印度的西北邊境,光增王派遣了王增率領人馬前去抵抗敵人,喜增也隨軍前去,不過沒有參加前線作戰,只是在大山腳下的森林裡狩獵。正在這個時候,光增王突然得了急病,喜增及時地回到父親的病榻前面。光增王終於不治死去,他的皇后也自焚殉夫。王增打敗了匈奴的同時接到了父親的死訊,於是趕緊班師回朝,當時就被擁立做了皇帝。實際上,王增一心一意是想讓弟弟嗣位,自己希望做個山林裡的隱逸。不幸的是,在光增王死後的一年,他的女兒王聖的丈夫,羯若鞠闍國的攝鎧王,在戰爭中為摩臘婆國的國王殺死,王聖也被俘去,囚禁起來。王增聽到這個消息立刻率領騎兵一萬去復仇,喜增也率領著象兵趕上赴援。在極為激烈的戰爭中,摩臘婆國全軍覆沒,國王也死在亂軍之中。王增弟兄雖然大獲全勝,但是並沒有找到妹妹王聖的踪跡。這事以後不久,摩臘婆國的祕密盟主金耳國的設賞迦王裝做和王增親善的樣子,竟在一次會議上把王增害死了。當時國內的大臣辨了再三說服喜增承襲王位,兼掌薩他泥濕伐羅國和羯若鞠闍國的政權。這是西元後606年的事情,這一年就是印度歷史上的戒日王朝的開始。但是,在這個時期,喜增是不愉快的,他只有十六歲左右,哥哥的仇沒有能夠報復,妹妹又失了踪跡,所以在承襲王位的頭幾年,只自稱做「戒日王子」,同時勵精圖治,愛民勤政,下定「兄仇未報,鄰國不賓,終無右手進食之期」的決心。他先在頻闍山裡把在兵亂裡逃出的妹妹王聖找到,迎回國都。這時王聖已經換上黃衫,皈依佛法,做了小乘正量部的比丘尼了,她堅持著不肯還俗。戒日王的篤信佛教就是從王聖學習小乘的正量部開始的。在對設賞迦王的復仇戰爭中他也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把設賞迦王壓迫得到處竄伏,終於在西元後619年跪在他的腳前稱臣納款。戒日王逐漸擴大帝國的範圍,在擁有北印度的土地以後,又繼續向南印度擴張勢力,在西元後620年他進軍到耐秣陀河,但是為南印度各國的盟主摩訶剌侘國的補羅稽舍王所敗,這是戒日王戰爭史上的唯一的一次失敗。雖然這樣,然而他的勢力範圍擁有殑伽河流域的全部,北邊到達雪山,南邊到達耐秣陀河,東邊到達殑伽河口,西邊到達設多圖盧河。許多國王都做了他的藩屬,建立了印度歷史上一個有名的大帝國,擁有象軍六萬、馬軍十萬,促成了三十多年的和平歲月。據玄奘法師的記載說那時候是「政教和平,務修節儉,營福樹善,忘寢與食。」他在唐太宗(李世民)貞觀十五年(641)開始和中國發生政治和外交的關係,兩國互派使節,王玄策和李義表就是在那個時候去印度。玄奘法師留學印度那爛陀寺的時候,戒日王是他的大護法,為他作闡揚大乘妙理的盛會十八天,為他舉行第六次也是戒日王最後一次的七十五天的無遮大會,並且餽贈豐盛的禮物送他回到中國來。傳說戒日王是失足落在殑伽河裡淹死的。他在位的時期大約相當於隋煬帝(楊廣)大業二年到唐太宗(李世民)貞觀二十二年(606~648),他活了五十九歲。戒日王沒有兒子,他死了以後,國內起了騷亂,他的臣子阿羅那順自立為帝那伏帝國王。

戒日王不單在政治上有著不小的建樹,在文學上他也有著很大的成就。他一方面提倡和獎勵文藝活動,當時有名的詩人波那和摩由羅都在他的宮廷裡待詔,一方面自己也從事創作。他的著作傳說是很多的,我所知道和見到的只有詩一種︰《八大靈塔梵讚》。戲劇三種︰《鍾情記》、《瓔珞記》和《龍喜記》。此外還有一些零碎見於詩話之類的著作裡所徵引的和銅器上鐫刻的斷句。一般公認《龍喜記》是他的三個戲劇裡最好的一種,也是他所寫的最後的一個戲劇。

〔參考資料〕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大唐西域記》卷五;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


那羅延天

印度之古代神祇。意譯生本、人生本。又作堅固力士、那羅天、那羅延金剛、那羅延力執金剛、鉤鎖力士、金剛力士、人中力士,或單稱力士。《中論疏》卷一(末)以其為鳩摩羅伽天之別名。《玄應音義》卷二十四以之為梵王。《住心品疏》卷五以其為毗紐天之別名。又,《慧琳音義》卷六云(大正54‧340a)︰「那羅延,梵語欲界中天名也,一名毗紐天,欲求多力者承事供養,若精誠祈禱多獲神力也。」

關於其形像,《慧琳音義》卷四十一云(大正54‧576a)︰「此天多力,身緣金色,八臂,(乘)金翅鳥王,手持鬥輪及種種器仗,每與阿修羅王戰爭也。」此外,《大集經》卷十一、《無量壽經》卷上、《最勝王經》卷四、《雜寶藏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順正理論》卷七十五等,均稱佛、菩薩的堅固和大力為那羅延身、那羅延力。由於此天具有大力,後世乃將之與密迹金剛共稱二王尊,以為伽藍之守護神。

在密教,此天位於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西方。身色青黑,左拳叉腰,右手上屈,食指竪舒承輪臍,乘迦樓羅鳥。有三面,正面是菩薩形,有三目;右面是白象;左面作黑猪著寶冠瓔珞。此尊右側為那羅延天妃,趺坐於圓座,身肉色,左手持華葉。此外,《別尊雜記》卷五十二、《尊容鈔》、《覺禪鈔》〈那羅延天〉、《圖像抄》卷九等,皆有記載,但略有不同。

〔參考資料〕 《陀羅尼集經》卷十一;《大華嚴長者問佛那羅延力經》;《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四;《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


室利佛逝

又作尸利佛逝。相當於馬來諸島中蘇門答臘島之巴鄰邦(Palembang)地方。六世紀到十一世紀之間,統治此地的是南印度系的王國。該王國曾征服爪哇,控制麻六甲海峽。到十一世紀,其屬國更橫跨馬來亞半島南部與蘇門答臘全島,勢力東達爪哇的新拖(Sunda),西至錫蘭。

此地以盛行佛教而著名。大、小乘兼行,而以密教最盛。又,此地為印度與中國之間海路交通的要地,因此,唐代高僧取道南海求法者多曾寄留於此。如《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無行禪師傳〉載(大正51‧9b)︰「與智弘為伴,東風汎舶一月到室利佛逝國,國王厚禮特異常倫,布金華,散金粟,四事供養。」又〈大律法師傳〉云(大正51‧10b)︰「乃齎經像與唐使相逐,汎舶月餘達尸利佛逝洲。停斯多載,解崑崙語,頗習梵書。」義淨前往印度途中,亦曾於此處滯留兩個月。

〔參考資料〕 《南海寄歸傳》卷一;《新唐書》卷二二二〈室利佛逝傳〉;《宋史》卷四八九〈三佛齊傳〉;靜谷正雄《三佛齊佛教史偺關籽詻西藏文の資料》;Takakusu《A Record of the Buddhist Religion aspractised in India and the Malay Archipelago by I-tsing》。


旃檀瑞像

指以旃檀木刻製的釋迦像。依《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所載,佛成道後,上忉利天為母說法三個月,時,憍賞彌國優填王難禁思慕之情,遂請毗首羯摩天造佛形像,此是有佛像之始。相傳優填王造像的同時,波斯匿王亦造金像。然另據《觀佛三昧經》卷六所傳,優填王所造者為金像。又,法顯於《佛國記》中記載,波斯匿王所作係牛頭旃檀木佛像,保存於祇洹精舍。

又據《高僧傳》卷一〈竺法蘭〉條下所述,東漢明帝時,蔡愔等出使西域,攜回釋迦佛畫像(相傳為優填王旃檀像師之第四幅作品),明帝命畫工圖寫,安置於清涼台及顯節陵上,舊像今不存。若此事屬實,則為佛像傳至中國最古之一例。

梁武帝嘗夢釋迦檀像東遷之事,遂於天監元年(502)遣郝鶱、謝文華等八十人至印度舍衛國求之。天監十年迎回其模像,帝率百僚迎入太極殿。其後元帝於荊州城北造大明寺安置之。該檀像曾由布覆蓋,後因形貌有損,乃除去覆布以恢復原狀,其後不詳。又,隋文帝時,有真達者仿製此像,置於長安興善寺。該像後於唐‧總章年間(668~669)被燒毀。

此外,玄奘於《西域記》卷五,敘述憍賞彌國有高六十尺之大精舍,內安置優填王下令雕造之旃檀像。同書卷十二又列記自印度帶回之佛像、經卷,如(大正51‧946c)︰「刻檀佛像一軀,通光座高尺有五寸,擬憍賞彌國出愛王思慕如來,刻檀寫真像。」由此可知,玄奘西遊時,不僅於憍賞彌國禮拜旃檀像,且曾攜回模刻之像。

又,後秦代,西域龜茲國鳩摩羅什東遊,至中土時,嘗齎一像。該像於宋、齊、梁、陳四朝,均供奉於江南龍光寺,故稱「龍光瑞像」。隋代,該像移至揚州長樂寺(開元寺)。五代遷至金陵長先寺。北宋之初,太祖將之置於汴京開寶寺永安院。太宗時迎入滋福殿供養,復於西華門外建開聖禪寺安置之。元代供於大內。清初迎至北京鷲峰寺。康熙五年(1666),移至新建宏仁寺。其後不知所終。此外,奝然嘗獲宋太宗敕許而模刻此像。此像今仍安置於京都嵯峨清涼寺,古來以甚具靈驗而頗受尊崇。世稱此為三國傳來之瑞像。

◎附一︰高田修著‧高橋宣治、楊美莉合譯《佛像的起源》第一章第一節(摘錄)
《增一阿含經》之所傳及其異傳

〔《增一阿含經》之所傳〕 在佛典裏記有佛像的起源與造像的功德等事,然多半是和優填王的刻檀像有關連的記述,可知此傳說的流傳很廣。優填王,是釋尊時代憍賞彌國的國王,根據經律的記載,傳說他是第一個製作旃檀佛像的人,他所造的佛像在印度和中國相當有名。這傳說,出自《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此一段記載,可說最為詳盡,而且也最為一般人所熟悉,所引用。記載中又說,拘薩羅國舍衛城的波斯匿王也製作黃金像,這意味著最初製作的佛像有木像、金像二種。此一傳說,載在《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聽法品〉之中。

眾所周知,《增一阿含經》是原始經典的阿含之一,其性質相當於南傳中的《增支部》(Anguttara-Nikaya),但兩者也不盡一致,尤其要注意的是,《增一阿含經》內攙入相當多的新成分,其中所揭櫫的傳說中之佛像製作和造像功德的部份,在南方佛教裏是完全沒有的。因為這個傳說是出現於阿含經典的,因此,如果將上述出現於《增一阿含經》的傳說,馬上斷定是一件很早便成立的事實的話,那是頗為不妥當而且危險的結論。由上面所提到的這個佛教故事內容來看,其主題就是昇三十三天為母說法和由三道寶階從天降下,而優填王等的造像或造像功德的說法,只不過是主題內的一些小插曲罷了。為母說法和從天降下的傳說都是較早形成的故事,在南北兩傳中都有所記載流傳,因此這兩傳說的形成經過,我們是可以作某一程度上的探索。可以這麼說,與本問題有關的許多造像的插曲,在佛像的製作成為一般化了的時代就已經穿插附會在前面所述的兩個古老的傳說架構中了。恐怕這也是人們有意的安排,他們為了樹立造像起源的權威性,所以把造像起源推溯到釋尊時代,運用巧妙的穿插技法,說釋尊上昇三十三天,地上的信徒久未見釋尊,思慕渴仰,連在家修行的國王也想念起釋尊來了,於是國王製作了佛像,如此這般的編織這個造像起源故事,後世的人們久濡這種解釋,自然深信不疑地接受它,而且愈說愈婉轉。

〔異傳〕 對於《增一阿含經》所載之傳說,是否可以把它視為是造像起源說的最古老形式,仍然是一個未決的問題。同一個傳說在《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作這樣極為簡潔的敘述︰同樣是為母說法的時候,優填王「戀慕如來,心懷愁毒,即以牛頭旃檀摽像如來所有色身禮事供養,如佛在時無有異也」。如此簡潔的文字記錄,雖說不一定就是最原始的,這只有故事的架構,而不作任何文字上的潤飾的記述形式,可以認為是此一傳說的最原始型態。在這裏沒有提到波斯匿王的黃金像之事,也沒有附會以後產生的造像功德之說法。

《觀佛三昧海經》所載,關於佛像的部份也是相當簡略的,這部經典是最通行的大乘經典之一,潤飾的部份十分多。與本問題有關的傳說,說優填王製作的佛像是金像,而非旃檀像。所以我們把它列入異傳內。

該經所述與《增一阿含經》不同,它著重在釋尊從天降下時金像和生佛互相禮拜的奇蹟之說明,由此我們可以感覺到,它已經把造像起源的傳說發展成別的解釋了。

最後,要提到的是七世紀末葉漢譯的《大乘造像功德經》,在這經典內,很仔細地記載著這一傳說,其內容和《增一阿含經》幾乎完全一樣(但沒有提到波斯匿王之事)。在此經中說,優陀延王渴仰如來,因此召集國內的巧匠,以「文理體質堅密之純紫旃檀木」製作如來的形像,然而卻刻畫不出佛所具的世上無比之相好,於是正當王躊躇猶豫之際,天匠毗首羯磨(Viśvakarman)出現,他為王製造了高七尺的佛坐像。後來王捧著這像迎接如來從天而降,雖是天匠之作,然比起生佛的話「猶如堆阜比須彌山,不可為喻」。《大乘造像功德經》有如此的一段記載,其下是記載有關於佛涅槃後,製作佛像的功德。

以上所提到的經典,都記載著釋尊在三十三天說法的時候,優填王製造佛像。很明顯地,他們都是出自於同一個傳說,但在內容上,各經典各自變化和衍生,縱令我們可以從那些記載中探索到傳說的最原始形式,卻無法依據那些探索的結果去推定這傳說的原始形式是形成於那一個時期。唯一我們能作的,是依各經譯出的年代,去窺知經典內所傳造像發展的過程。

另外,凡是與這些經說有同樣價值的資料,例如犍陀羅雕刻中有一個圖,是應該要附加說明的。該圖中央坐著的大佛就是如來,右邊雕有二比丘,背後是梵天、帝釋二天,正作散花供養,佛的左邊立著二供養人,二人手捧佛像,面向如來。這很明顯的是描寫從三十三天降下的釋尊,優填王捧著其所造之佛像來迎接祂,並聽佛說法。然在這圖上,並沒有出現《觀佛三昧海經》內所記載的金像騎在象背上奉迎如來佛的場面;也沒有該經與《三寶感應要略錄》所說的佛像和真像互相禮拜的場面。

總之,與本圖內容最近的是《增一阿含經》所傳之事。本圖的製作當初不一定就是依據《增一阿含經》作的,但是如就傳說的整個發展過程來看,他們皆是基於同一個時期所流傳的造像傳說作成的。尤其依這浮雕的式樣看來,他應該是犍陀羅雕刻末期的作品,其年代恐怕不會超過三世紀末葉。然其大約的年代比《增一阿含經》的譯出年代約早一百年。

另外,雕像右邊部份描述的就是《增一阿含經》的末段所記的《作佛形像經》以及《造立形像福報經》的內容,兩者都是強調造像的功德。而且在《增一阿含經》裏,在前面描述造像起源經過之後,接著有一段敘述佛從天降下時,優填王手捧佛像出場,聽聞佛講造像功德的情形。相對於此的,在《作佛形像經》(《造立形像福報經》是稍稍在內容上作發揮的別譯本)裏,單在造像功德福報這事上特別詳細,由於它是大乘系的主要經典,所以對造像之事就不太關心。聽聞者仍是優填王一個人。(中略)

並且,《作佛形像經》和前面提到的《大方便佛報恩經》在經錄裏,都被認為是後漢時代的失譯經。這論述不一定可信,然可以推景是︰本經的譯出年代應該是相當早的。大乘經典中的《般舟三昧經》是後漢末葉譯成的,其與造像有關的內容,我們仍然可以拿來參考。Rowland曾把前面所說的優填王造像的傳說之成立,和二世紀中葉的迦膩色迦王的政策相結合,這一項推測並沒有特殊的證據可以支持,不過在時代上,他的推論不見得不妥當。

總之,有一點是絕對不會錯的,那就是︰優填王造像傳說是在佛像製作盛行的時代所產生的。

◎附二︰張羽新輯註〈清代喇嘛教碑刻錄〉(摘錄自《清政府與喇嘛教》)

旃檀佛西來歷代傳祀記
朕聞佛教遷善去惡,有裨治世化民,故歷代尊崇,流傳靈異,厥跡甚著。誠以出世入世,似屬分途,而化俗淑民,初無二理。粵稽記錄,佛以周昭王二十四年甲寅誕生西域,穆王五十二年壬申入滅。佛成道後,嘗上忉利天,為母氏說法,數月未還。時優填王以久闊瞻依,迺刻旃檀像佛聖表,以竚翹想之懷。目犍連慮有缺謬,以神力攝三十二匠升天,諦觀相好,三返乃得其真。既成,王暨國人,若與神對。及佛復降人間,王率臣庶往迎佛。其像升空謁佛,佛為摩頂記曰︰「我滅度千年後,爾往震旦國,大興佛化。」佛滅千二百八十餘年,始自西域傳至龜茲。六十八年至涼州,一十四年至長安,一十七年至江左,百七十三年至淮南,三百一十七年復至江南,二十一年北至汴京。百七十七年,金太宗於辛亥歲迎至燕京,建水陸會,安奉於閔忠寺。十二年,是年,金熙宗於上京建大儲慶寺成,奉迎於積慶閣中。二十年,金國海陵王復南迎燕京內殿。居五十四年,元朝丁丑歲三月,會內殿火,尚書石抹公迎往聖安寺。一十九年,至元世祖至元十二年乙亥,遣大臣孛羅等備法駕音伎,奉迎入萬壽山仁智殿。居十五年,丁丑,建大聖萬安寺,二十六年己丑,自仁智殿奉迎於寺之後殿。百四十餘年,自爾迎於慶壽寺。至嘉靖十七年,居百二十餘年,因寺回祿,奉迎於鷲峰寺。至康熙四年乙巳,居一百二十七年。計自優填王造像之歲,當穆王十二年辛卯,至我朝康熙五年丙午,凡二千六百五十餘年矣。甚哉,巍巍瑞像,金姿玉容,光明相好,瞻仰供奉,如與神對。朕覽歷代之往跡,昭新創之宏模。迺考來儀,舊記所載,自西域傳至中國,上下共二千六百五十餘年之久,勒諸貞珉,以紀盛事,垂之永久,用誌不朽云。 康熙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立。


盂蘭盆會

盂蘭盆會是漢語系佛教地區,根據《佛說盂蘭盆經》而於每年七月十五日舉行的超度歷代宗親的佛教儀式。經中說︰目連以天眼通見其亡母生餓鬼道,受苦而不得救拔,因而馳往白佛。佛為說救濟之法,就是於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時,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在厄難中者,集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供養十方自恣僧。七世父母得離餓鬼之苦,生人、天中,享受福樂。這就是盂蘭盆會的緣起。此經是西晉‧竺法護譯的(但《出三藏記集》以為失譯),全文八百餘字,與此經同本異譯的還有東晉失譯的《佛說報恩奉盆經》,又名《報象功德經》。其文字更短,約三百餘字。此外《開元釋教錄》卷十八〈疑惑再詳錄〉中有《淨土盂蘭盆經》一卷五紙。此經已佚。《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用其文,稱為《大盆淨土經》,說十六國王聞佛說目連救母脫苦之事,各造種種寶盆以盛飲食,獻佛及僧事。

關於竺法護譯的《盂蘭盆經》有許多註解。現存的有唐‧慧淨《盂蘭盆經講述》一卷、唐‧宗密《盂蘭盆經疏》一卷、宋‧元照《盂蘭盆經疏新記》二卷、宋‧普觀《盂蘭盆經疏會古通今記》二卷、宋‧遇榮《盂蘭盆經疏孝衡鈔》二卷、宋‧日新《盂蘭盆經疏鈔餘義》一卷、明‧智旭《盂蘭盆經新疏》一卷、清‧靈耀《盂蘭盆經折中疏》一卷、清‧元奇《盂蘭盆經略疏》一卷。

《盂蘭盆經》的經題解釋有兩種說法︰一說「盂蘭」是梵音,義為倒懸;「盆」是華言,指盛食供僧的器皿。如唐‧慧淨《盂蘭盆經讚述》中說(大正85‧540a)︰「名餐悉俎在於盆內,奉佛施僧以救倒懸之苦,故名盆也。」唐‧宗密《疏》云(大正39‧506c)︰「盂蘭是西域之語,此云倒懸;盆乃東夏之音,仍為救器。若隨方俗,應曰救倒懸盆。」明‧智旭《新疏》、清‧靈耀《折中疏》、元奇《略疏》都用此說。第二說以為「盂蘭盆」三字都是梵語音譯。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十四(大正54‧535b)︰「盂蘭盆,此言訛也。正言烏藍婆拏,此譯云︰倒懸。案西國法,至於眾僧自恣之日,云先亡有罪,家復絕嗣,亦無人饗祭,則於鬼趣之中受倒懸之苦。佛令於三寶田中供具奉施佛僧,祐資彼先亡,以救先亡倒懸饑餓之苦。舊云︰盂蘭盆是貯食之器者,此言誤也。」(今按經文前段亦無以食物安盆中之語。)宋‧遇榮《盂蘭盆經疏孝衡鈔》云(卍續94‧749上)︰「經題者,梵語佛陀你舍烏藍婆拏門佐羅素呾纜,華言︰覺者說救倒懸器經。(中略)盂蘭盆者,即今大宋翻經者言,此皆梵語訛略也。具正應云烏藍婆拏,孝順義,供義,恩義,倒懸義。盆亦訛略,舊云︰盆佐那。新云︰門佐羅,亦云︰門佐曩,華言救器,以義回文名救倒懸器。」此是遇榮與當時譯經院譯師商榷所得的解釋。

至於依據《盂蘭盆經》而舉行儀式,創始於梁武帝蕭衍。《佛祖統紀》卷三十七云︰大同四年(538)帝幸同泰寺,設盂蘭盆齋。義楚《釋氏六帖》四十五云︰「宏明云︰梁武帝每於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養,以車日送,繼目連等。」自此以後,成為風俗,歷代帝王以及群眾無不舉行,以報德。唐‧道世《法苑珠林》卷六十二〈祭祠篇〉云(大正53‧750b)︰「國家大寺,如似長安西明、慈恩等寺,(中略)每年送盆獻供種種雜物及輿盆音樂人等,並有送盆官人,來者非一。(中略)外有施主獻盆獻供種種雜事。」可見唐時風俗對於盂蘭盆供是很重視的。此後就更盛大的舉行。《佛祖統紀》卷五十一云(大正49‧451a)︰「(唐)代宗(李豫)詔建盂蘭盆會,設七廟神座,迎行衢道。」(又見卷四十一大曆三年條)「德宗(李適)幸安國寺,設盂蘭盆供。」(又見卷四十一貞元十五年條)。《釋氏通鑑》卷九亦有類似的記載,並云歲以為常。宋‧贊寧《大宋僧史略》卷中〈內道場〉條中也記此事云(大正54‧247c)︰「造盂蘭盆,飾以金翠。」只是以前送盆往寺設供,至此改在宮內舉行,而供器更莊嚴了。民間對於盂蘭盆會也日見熱烈,如日本‧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四,會昌四年(844)條記云︰「(長安)城中諸寺七月十五日供養,作花蠟、花餅、假花果樹等各競奇妙。常例皆於佛殿前鋪設供養。傾城巡寺隨喜,甚是盛會。今年諸寺鋪設供養勝於常年。」不僅在家士庶競修供養,出家僧侶也各出己財,造盆供佛及僧。如宗密《盂蘭盆經疏》序云(大正39‧505a)︰「年年僧自恣日,四事供養三尊,宗密依之修崇,已歷多載。」

到了宋代,這種風俗相沿不改。但是盂蘭盆供的富麗莊嚴和供佛及僧的意義減少,而代之以薦亡的行事。在北宋時,如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八〈中元節〉條所說︰「印賣尊勝、目連經。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盂蘭盆。掛搭衣服、冥錢在上,焚之。構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經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倍增。」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七亦云︰「七月中旬,俗以望日具素饌享先。織竹作盆盎狀,貯紙錢,承以一竹。……謂之盂蘭盆。」宋‧高承《事物紀原》曾呵責其失云︰「按盂蘭經曰︰『目連母亡,生餓鬼中。』佛言︰『須十方僧眾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後代廣為華飾,乃至割木割竹,極工巧也。今人第以竹為圓架,加其首以斫葉中貯雜饌。陳目連救母畫像,致之祭祀之所。失之遠甚矣。」但《事物紀原》尚無焚盆及掛冥紙之說,似尚是宋代早期風俗。及至南宋,如宋‧吳自牧《夢梁錄》卷四云︰「七月十五日……僧寺於此日建盂蘭盆會,率施主錢米,與之荐亡。」

自後盂蘭盆會便成寺院中每年重要行事之一。元‧德煇重編《百丈清規》卷七〈節臘章〉月分須知中云(大正48‧1155a)︰「七月初旬,堂司預出盂蘭盆會諸寮看誦經單,預率眾財辦斛食供養。十三日散楞嚴會。十五日解制。當晚設盂蘭盆會,諷經施食。」元‧明本《幻住庵清規》云(卍續111‧975上)︰「七月,(中略)十五日解制人事。此夜分啟建盂蘭盆勝會以濟幽爽,以報劬勞。此會亦須預出經單,請大眾隨意披閱。此會有開甘露門一壇,請依而行之。」這就說明盂蘭盆會的主要內容在於諷經施食了。這種儀式一直流行到明代。明‧袾宏《正訛集》中曾加以辯正云︰「世人以七月十五日施鬼神食為盂蘭盆大齋之會,此訛也。蘭盆緣起目連,謂七月十五日,眾僧解夏自恣,九旬參學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也。施食自緣起阿難,不限七月十五。所用之器是摩竭國斛,亦非蘭盆。蓋一則上奉賢聖,一則下濟餓鬼,惡可得混﹖」清‧儀潤曾欲兩全其道,謂日獻蘭盆,恭敬三寶;夜施斛食,普渡鬼神。儀潤《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八中詳載《蘭盆儀軌摘要》,云全卷見《蘭盆會纂》中。其中有淨壇繞經、上蘭盆供、眾僧受食諸儀節,又附蘭盆會約二十一條。但是各寺院遵行者不多,在群眾中仍多以薦亡度鬼為盂蘭盆會的主要行事。 (周叔迦)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三十七;淺井善應《盂蘭盆會の起源》;高楠順次郎《盂蘭盆會の意義》;鎌田茂雄《中國佛教の儀禮》。


金剛智

唐代譯經家。密教付法第五祖。音譯跋日羅菩提。乃中印度剎利王伊舍那靺摩之第三子(一說為南印度摩羅那國的王族)。十歲(一說十六歲)在那爛陀寺出家,依寂靜智學聲明論。十五歲往西天竺,止住四年,學法稱論,然後返回那爛陀寺。二十歲受具足戒,六年間廣習大小乘律,兼通粉繪之術,又受學《般若燈論》、《百論》、《十二門論》等。二十八歲於迦毗羅衛城隨侍勝賢論師,學《瑜伽論》、《唯識論》、《辯中邊論》。其後遊南天竺,謁見龍樹菩薩的弟子龍智,承事供養七年,受學《金剛頂瑜伽經》、《毗盧遮那總持陀羅尼法門》、諸大乘經典及《五明論》,並受五部灌頂,研究密教奧旨。隨後回到中天竺,禮如來八相的靈塔。時南天竺大旱,摩賴耶國王遣使請師於宮中設道場祈雨,立有靈應,王臣皆大喜,遂為師建寺安身,師住三年餘。

後因觀音菩薩之靈告,師遂率領道俗弟子八人,渡師子國,於楞伽城無畏王寺頂禮佛牙。更向東南攀楞伽山,參禮佛足跡,又再次回到南印度摩賴耶國,於宮中受王供養。後欲赴大唐,拜文殊師利,傳法門,而請求於王。王乃遣將軍米准那貢進梵夾及方物,送師入唐。師遂於師子國乘波斯船,經佛逝等國,約三年後達唐境,時為開元七年(719)。翌年,師入洛陽,進謁玄宗,被迎入大慈恩寺,不久移居薦福寺。隨後,在所住寺院設大曼荼羅灌頂壇,化度四眾,受王臣歸依。大智、大慧二禪師及不空三藏、沙門一行等人皆入其門下。

開元十一年,開始從事翻譯,首先在資聖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及《七俱胝陀羅尼》,後又譯出八部十一卷的祕密經典。二十四年隨駕入長安,二十九年欲歸本國,後因病示寂於洛陽廣福寺,享年七十一。天寶二年(743)二月二十七日,塔於奉先寺的西崗,永泰元年(765)朝廷賜諡號,稱「開府儀同三司大弘教三藏」,其所用之七條褐色紬袈裟一件,今藏於日本正倉院。

〔參考資料〕 《金剛頂瑜伽三十七尊出生義》;《故金剛智三藏行記》;〈東京大廣福寺故金剛三藏塔銘序〉;《續古今譯經圖紀》;《開元釋教錄》卷九;《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四;《宋高僧傳》卷一;大村西崖《密教發達志》。


提婆達多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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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出家行凡福行

子題:上界業、戒取見、見取、煩惱、欲界下業、戒取結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出家行凡福行。謂有比丘,出家已後,但知持戒,不志尚道;以戒為上,餘悉不為,用為非道;內多瞋怒,自汙淨心,情無勝進。此戒取見,見取煩惱;欲界下業,非上界行。若修世禪,是上界業,終退生死,未有出期。乃至多聞布施,講經誦習,並是欲有,未成無漏。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四無色定、念佛法僧、九想等是。成論云,於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以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智者不應貪著小利,忘失大利。」

資持記釋云:「戒取見,見即執見,以專持戒,名戒取;又以戒為上勝,名見取;此即五利使中二使,故云煩惱。欲界下業,即是人道;縱得生天,止在六欲。若下,明修定。即四禪四空定。多聞講誦,即習慧。準知修道,事行難分;自非達人,何由可識?」(事鈔記卷四一‧七‧七)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福。(一、出家之本)凡出家者,出有為家,為解脫者,謂脫纏縛,此為本也。如五分說,不為解脫出家,不得名僧,次不受供。(二、明凡福行相)(一﹑持戒)今有行者,但知持戒,無心在道。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此而不思,但持戒善。自餘講解修習觀務,悉為非道;內多瞋忿,久污淨心。此戒取結,謂為最勝;又是見取,體是欲界,增生下業。(二﹑修禪)若修世禪,緣色緣心,雖經上界,終還生死,未有出期。如鬱頭藍,上極非想,還沈阿鼻,後作飛貍,佛記無出。(三﹑多聞)若修多聞講誦經典,不為解脫,並增欲有,未成無漏。(四﹑營事)若營世事供養三寶塔寺等相,心無欣道,最是我所,或淪下趣。由造善時,自愛憎他,行諂行誑,雜惑成樹,故受鬼趣相似果報,以心非實,生在惡道,以福事成,故受勝處。(三、引二論通證)如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四空、念佛法僧、九想等是也。又成實云,智者不應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以貪著故,忘失大利。謂有解脫也。」(業疏記卷一一‧九‧二)


四事供養如非

行事鈔‧對施興治篇:「衣、食、房、藥四事供養,能施捨慳,受施除貪,此則能所俱淨,生福廣利。若彼此隨情縱逸任性者,則俱墮負,聖賢同非;故涅槃云,或令施主果報減少,或復無報等。」(事鈔記卷三五‧三二‧一)


戒德高勝

子題:持戒勝行施、受戒時已行三施、三施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經云,有善男女,布施滿四天下眾生四事供養,盡於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以戒法類通情非情境故也。論云,由戒故施得清淨也。」(隨機羯磨卷上‧一五‧一六)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文列經施不及者,明戒德高勝,即初門義也。(一﹑持戒勝行施)所以然者,初受戒時,已行三施,盡眾生界;故財有量,不及此也。盡形不盜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財;言不殺者,已施法界有情無畏;即用戒法行己化他,即名法施遍眾生界。財為局狹。集散之法,能開煩惑惱害之門;戒法清澄,故絕斯事。(二﹑因戒以成施)又云,由戒故施淨者,智論云,若不持戒,得財施者,多貪不淨,以利求利,惡求多求。故使來世受不淨果,如牛羊豬狗衣食麤惡。若持戒者,既絕惡求,清淨行絕;乃至佛果。故云六波羅蜜在心不在事等。」濟緣記釋云:「初科,初總示。以初受時,立誓斷惡,遍生境故。財、法、無畏,是為三施。盡下,二別列。不盜不妄取,即是施財;不殺無侵惱,即施無畏;此二自行,令他倣之,即法施也。財施濟彼困窮,無畏令他安樂,此二即慈悲也;法施使彼開悟,即智慧也。三者既備,其勝可知。財下,通結。初句示財施局狹:一﹑不具三施,二﹑不遍生境。集下,明財施生過。集則不免貪求,散則寧無取捨。得者則喜,不得則瞋,能開煩惱,故不及戒。次科引論,前明破戒行施之損。以利求利,謂販賣治生。惡求謂邪利活命,多求即貪婪無厭。惡因惡果,報應必然。文列牛羊等,且舉餘報。若下,次明持戒行施之益。清淨則離上諸過。佛果則反上惡果。故下,引證。還即論文。施、戒、忍、進、禪、智為六;波羅蜜翻到彼岸,修此六法,能至佛果故。若心不淨,雖行六事,非波羅蜜,故云在心不在事。然此為破垢心之人,非謂廢除事行。今人不修戒施,妄以此語文飾己非,一何謬哉!」(業疏記卷一○‧二二‧二)


比丘之治罰化教通道俗

亦名:治罰比丘化教通道俗

子題:攝鈍根法、治破戒法、不許俗治比丘、不對俗治比丘、十種勝想、涅槃窮累教本決了正義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且明化教,教通道俗。(一、大集經)大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財多力,王等不治。則為斷三寶種,奪眾生眼,雖無量世修戒施惠,則為滅失。廣如第二十九卷護法品說。又云,若犯過比丘應須治者,一月兩月苦使;或不與語;不與共坐;不與共住;或擯令出,或出一國,乃至四國有佛法處。治如是等惡比丘已,諸善比丘安樂受法,故使佛法久住不滅。(二、十輪經)(一﹑攝鈍根法)十輪經云,若有鈍根眾生,為欲發起善根因緣。懈怠少智,忘失正念,貪著住處、衣服、飲食四事供養,遠離一切諸善知識。如此眾生,教令勸化;料理僧事,及以佛法,和尚闍梨。是為安置營事褔處。(二﹑治破戒法)若聲聞弟子,心不恭敬,不堅持戒,為法久住而調伏之。若起心念,教令心悔。又須言語而謫罰者,驅令下意,終不與語。亦於僧中謫令禮拜;訶詰嫌責;不同僧利。或在僧前四體布地,自歸伏罪;或時驅出不得共住。我知眾生心所趣向,為利彼故,廣說諸經地獄等苦,為欲調伏破戒眾生。(三﹑不許俗治)若諸比丘護持戒者,天人供養,不應謫罰。除其多聞及持戒者。若有破戒而出家者,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應作十種勝想,佛想,施心,若有破戒作惡威儀,當共軟語,乃至禮足。後生豪貴,得入涅槃。是以依我出家,持戒破戒,不聽輪王宰相謫罰,況餘輕犯?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如牛黃麝香眼藥燒香等喻。破戒比丘,為不信所燒,自墮惡道;能令眾生增長善根。以是因緣,一切白衣皆應守護,不聽謫罰。四方僧眾布薩自恣,三世僧物飲食敷具,皆不預分。(四﹑對俗治)優婆離白佛,若非法器,云何驅遣?佛言,我不聽俗人譏訶;比丘得作。復有十種非法,即得大罪。若僧不和,於國王前、〔婆羅門前〕、王眷屬前、大臣前訶,白衣、婦女小兒中、僧淨人前、比丘尼中、本怨嫌人前〔嗔恚心訶〕。如是等,假使舉得少罪,亦不應受。……(三、涅槃經)涅槃中,種種示相已,云,於毀法者,與七羯磨,為欲示諸行惡行者有果報故。當知如來即是施惡眾生無恐畏者,以現在治罰,息將來大怖故。若善比丘置不訶責,當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驅遣舉處治罰,是我弟子真聲聞也。」資持記釋云:「化教,標中。通道俗者,略示化義;顯下制教唯局道也。下引三經,初引大集,通道俗治;次十輪中,唯聽道治,不許俗治;後引涅槃,且明道治。下更引文亦通二眾;決通同異,並在下明。……十種勝想者:一﹑應作念佛想;二﹑應思惟聖戒;三﹑當起施心;四﹑柔和質直,常行忍辱;五﹑不生卒暴,心無狂亂;六﹑喜樂正法;七﹑常好閑靜阿蘭若處;八﹑欲入涅槃無畏之城;九﹑共軟語;十﹑禮足。」(事鈔記卷七‧三‧一三)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問:『前十輪經不許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惡者?』答:『十輪不許治者,比丘內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生信處多,故不令治;必愚闇自纏,是非不曉,開於道俗三惡門者,理合治之,如後二經。又涅槃是窮累教本決了正義;縱前不許,依後為定。兩存亦得;廢前又是。』」資持記釋云:「問中,二經相違,故須和會。答中,初兩存釋。又下,廢前釋。窮即訓極,累謂囑累;一代所歸,故云教本。決前不了,故是正義。兩下,雙結。」(事鈔記卷七‧三○‧一七)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火

集異門論五卷三頁云:初三火者:一、貪火,二、瞋火,三、癡火。貪火云何?答:謂於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欲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為貪。由此貪愛所蔽伏者,發生種種身熱心熱身心俱熱,身燒心燒身心俱燒,身惱心惱身心俱惱。又由貪愛纏為緣故;長夜領受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可意異熟果。是謂貪火。瞋火云何?答:謂於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杌,欲為擾惱,已瞋,當瞋,現瞋,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忿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總名為瞋。由此瞋恚所蔽伏者,發生種種身熱心熱身心俱熱,身燒心燒身心俱燒,身惱心惱身心俱惱。又由瞋恚纏為緣故;長夜領受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可意異熟果。是謂瞋火。癡火云何?答:謂於前際無知,後際無知,前後際無知;廣說乃至癡類癡生,改類改生。總名為癡。由此愚癡所蔽伏者,發生種種身熱心熱身心俱熱,身燒心燒身心俱燒,身惱心惱身心俱惱。又由愚癡纏為緣故;長夜領受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可意異熟果。是謂癡火。

二解 瑜伽十四卷五頁云:又有三火,為化樂福邪事外火勝解有情,示無虛誑所應事火。雖實非火,假立火名。一者、父母,二者、妻子,三者、真實應供福田。

三解 集異門論五卷四頁云: 後三火者:一、應奉事火,二、應給施火,三、應供養火。應奉事火云何?答:父母是子所應奉事。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奉事火?謂世父母,應受其子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云何其子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應奉事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供養父母。何故名為應奉事火?謂族姓子,從彼而生,由彼長養,乃得成立。是故父母,諸佛說為應奉事火。應給施火云何?答:妻子奴婢作使親友,是其家主所應給施。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給施火?謂世妻子奴婢作使及諸親友,應受家主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給施。云何家主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給施應給施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給施妻子奴婢作使親友。何故名為應給施火?謂族姓子,如法居家。其妻、子等,無倒承事,如教為作所應作業,令無匱乏,速得成辦。是故妻子奴婢作使及諸親友,諸佛說為應給施火。應供養火云何?答:真沙門婆羅門,是諸施主所應供養。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供養火?謂沙門婆羅門,若已離貪,或復修行調伏貪行;若已離瞋,或復修行調伏瞋行;若已離癡,或復修行調伏癡行。如是沙門及婆羅門,應受施主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供養。云何施主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供養應供養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供養如前所說諸沙門婆羅門。何故名為應供養火?謂族姓子,供養阿羅漢,及諸有學者。彼是世間真福田故;能令施主,於中樹福,感得最勝此世他世富樂異熟;及解脫果。是故真沙門及真婆羅門,諸佛說為應供養火。餘世間火,非應奉事給施供養。彼不能令諸有情類,得勝果故。


三寶差別

顯揚六卷十六頁云:差別者:謂由六種因故,三寶差別;應知。一、由相故。二、由業故。三、由信解故。四、由行故。五、由隨念故。六、由生福故。由相故差別者:自證覺相、是佛寶;證覺果相、是法寶;由隨他教、正修行相,是僧寶。由業故差別者:轉正說業、是佛寶;煩惱苦斷所緣境業、是法寶;增勤勇業、是僧寶。由信解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親近敬事。於正法寶,應信敬作證。於諸僧寶,應同法共住敬信親近。由行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起延請迎接承事供養行。於正法寶,應起如理方便修習行。於諸僧寶,應起互共受用財法行。由隨念故差別者:於三寶所,應各起別行隨念。如經中說:此薄伽梵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說。由生福故差別者: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正法寶,依增上法,生最勝福。於諸僧寶,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六種無上

瑜伽十四卷二十頁云:又有六法,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立為無上;不與一切諸外道共。謂見大師。聞正法。得淨信。隨學一切所有學處。於大師所,起隨念行;謂佛世尊,是正等覺者,能說一切法,乃至廣說。又於大師,以身語行,承事供養


不敬禮三寶戒

瑜伽四十一卷一頁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怛纜藏摩怛理迦。若於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讚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若不恭敬嬾惰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若誤失念而違犯者,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苾芻,恆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初地菩薩十種大願

瑜伽四十七卷二十二頁云:又現法中、能起菩薩一切精進。信增上力為前導故;於當來世,惟前所說菩提分品十種大願、今即於此極歡喜住、能具引發。由得清淨勝意樂故。為欲供養最勝有情真實福田大師法主,是故引發第一大願。為欲受持彼所宣說無上正法,是故引發第二大願。為欲勸請轉未曾有妙正法輪,是故引發第三大願。為欲順彼行菩薩行,是故引發第四大願。為欲成熟彼器有情,是故引發第五大願。為欲往趣諸佛國土,奉見如來,承事供養,聽受正法,是故引發第六大願。為淨修治自佛國土,是故引發第七大願。為於一切在所生處,常不遠離諸佛菩薩;與諸菩薩、常同一味意樂加行;是故引發第八大願。常為利益一切有情。曾不空過;是故引發第九大願。為證無上正等菩提,作諸佛事;是故引發第十大願。作是願言:如有情界,展轉相續,終無斷盡,亦如世道,展轉相續,終無斷盡;我此大願,生生相續,乃至究竟菩提邊際,常不遠離,常不忘失,常不乖離。如是自誓,心發正願。當知此中前就所應願事起願,後即就願以起於願。如是菩薩十種大願,以為上首,能生無數百千正願。如是菩薩、於當來世,具諸大願;於現法中,發大精進。


毗婆沙論之結集

西域記三卷十五頁云:健馱邏國迦膩色迦王、以如來涅槃之後第四百年,應期撫運。王風遠被殊俗,內附機務。餘暇每習佛經。日請一僧入宮說法。而諸異議,部執不同。王用深疑,無以去惑。時脅尊者曰:如來去世,歲月逾邈。弟子部執,師資異論。各據聞見,共為矛盾。時王聞已;甚用感傷。悲歎良久,謂尊者曰:猥以餘福,聿遵前緒。去聖雖遠;猶為有幸。敢忘庸鄙,紹隆法教。隨其部執,具釋三藏。脅尊者曰:大王宿殖善本,多資福祐,留情佛法,是所願也。王乃宣令遠近召集聖哲。於是四方輻湊,萬里星馳;英賢畢萃,叡聖咸集。七日之中,四事供養。既欲法議;恐其暄雜。王乃具懷白諸僧曰:證聖果者住。具結縛者還。如是尚眾。又重宣令:無學人住。有學人還。猶復繁多。又更下令:具三明、備六通者、住。自餘各還。然尚繁多。又更下令:其有內窮三藏、外達五明者、住。自餘各還。於是得四百九十九人。王欲於本國、苦其暑濕。又欲就王捨城大迦葉波結集石室,脅尊者等議曰:不可。彼多外道、異論糾紛。酬對不暇,何功作論。眾會之心、屬意此國。此國四週山固,藥叉守衛。土地膏腴,物產豐盛。賢聖之所集往,靈僊之所遊止。眾議斯在。令曰允諧。其王是時與諸羅漢、自彼而至。建立伽藍,結集三藏。欲作毗媻沙論。是時尊者世友、戶外納衣。諸阿羅漢謂世友曰:結使未除,諍議乖謬。爾宜遠跡,勿居此也。世友曰:諸賢於法無礙,代佛施化,方集大義,欲製正論;我雖不敏;粗達微言。三藏玄文,五明至理,頗亦沈研得其趣矣。諸羅漢曰:言不可以若是。汝宜屏居疾證無學已,而會此;時未晚也。世友曰:我願無學,其猶洟唾。誌求佛果,不趨小徑。擲此縷丸未墮於地,必當證得無學聖果。時諸羅漢重訶之曰:增上慢人、斯之謂也。無學果者,諸佛所讚;宜可速證,以決眾疑。於是世友即擲縷丸空中,諸天接縷丸而請曰:方證佛果,次補慈氏;三界特尊,四生攸賴。如何於此欲證小果。時諸羅漢見是事已;謝咎推德,請為上座。凡有疑議,咸取決焉。是五百賢聖,先造十萬頌鄔波第鑠論。(舊曰優波提捨論。訛也。)釋素呾纜藏。(舊曰修多羅藏。訛也。)次造十萬頌毗奈耶毗媻沙論,釋毗奈耶藏。(舊曰毗那耶藏。訛也。)後造十萬頌阿毗達磨毗媻沙論,釋阿毗達磨藏。(或曰阿毗曇藏。略也。)凡三十萬傾,九百六十萬言;備釋三藏,懸諸千古。莫不窮其枝葉,究其淺深。大義重明,微言再顯。廣宣流佈,後進賴焉。迦膩色迦王、遂以赤銅為鍱,鏤寫論文,石函緘封,建窣堵波,藏於其中。命藥叉神、週衛其國。不令異學持此論出。欲求習學,就中受業。於是功既成畢;還軍本都。出此國西門之外,東面而跪。復以此國總施僧徒。迦膩色迦王既死之後,訖利多種、復自稱王。斥逐僧徒,毀壞佛法。


貪欲根本業道

瑜伽五十九卷十八頁云:復次若於家主、起如是欲:云何我當同於家主、領諸僕使、隨欲所作。是名貪欲。又起是欲:即彼家主、所有父母妻子奴婢及諸作使、廣說乃至七攝受事、十資身事,謂飲食等。皆當屬我。又起是欲:云何令他知我少欲知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諸漏永盡、施戒多聞。又起是欲:云何令他供養於我。謂諸國王、乃至商主、若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皆當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我。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得利養,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資生具。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魯達羅世界、毗瑟笯世界、人中希有眾同分中,乃至令我當生他化自在眾同分中。又起是欲:云何令我乃至當得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等所有資產。如是一切、皆名貪欲業道所攝。


無染供養

瑜伽四十四卷四頁云: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自手供養,不懷輕慢,令他供養。不住放逸懈惰不敬、而為供養。不輕棄擲、不散漫心、無雜染心、而為供養。不於信佛國王大臣諸貴勝前、為財敬故,詐設種種虛事供養。不雌黃塗、不酥灌洗、不以種種局崛羅香遏迦花等餘不淨物、而為供養。如是六種,說名菩薩無染供養。


應奉事火

集異門論五卷四頁云:應奉事火云何?答:父母是子所應奉事。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奉事火?謂世父母,應受其子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云何其子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應奉事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供養父母。何故名為應奉事火?謂族姓子,從彼而生,由彼長養,乃得成立。是故父母,諸佛說為應奉事火。


藥果窣堵波

西域八卷七頁云:故城東南,有屈(居勿反)吒阿濫摩(唐言雞園)僧伽藍。無憂王之所建也。無憂王初信佛法也,式遵崇建,修殖善種。召集千僧,凡聖兩眾,四事供養,什物周給。頹毀已久;基址尚在。伽藍側有大窣堵波,名阿摩落伽;阿摩落伽者,印度藥果之名也。無憂王遘疾彌留,知命不濟,欲捨珍寶,崇樹福田。權臣執政,誡勿從欲。其後因食,留阿摩落果。玩之半爛,握果長息。問諸臣曰:贍部洲主、今是何人?諸臣對曰:唯獨大王。王曰:不然。我今非主;唯此半果、而得自在。嗟乎!世間富貴,危甚風燭。位據區宇,名高稱謂。臨終匱乏,見逼強臣。天下非己,半果斯在。乃命侍臣而告之曰:持此半果,詣彼雞園,施諸眾僧,作如是說:昔一贍部洲主,今半阿摩落王,稽首大德僧前,願受最後之施。凡諸所有,皆已喪失。唯斯半果,得少自在。哀愍貧乏,增長福種。僧中上座,作如是言:無憂大王、宿期弘濟;瘧疾在躬,姦臣擅命。積寶非己,半果為施。承王來命,普施眾僧。即召典事,羹中總煮。收其果核,起窣堵波。既荷厚恩;遂旌顧命。


攝取攝受

瑜伽四十八卷二十七頁云:云何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謂諸菩薩、正御徒眾。當知是名略說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若廣說者;由二因緣,正攝徒眾;說名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何等為二?一者、以無染心、正攝徒眾。二者、於自義利,正教修習;非邪加行,而陷逗之。又於一切應攝受中,其心平等。不墮偏黨;亦不於彼慳吝正法。不作師拳。不於彼所,悕求承事恭敬供養。彼樂善故,自求作者,亦不遮止。為欲令其福德資糧,得增長故。或遇餘時,亦於彼所承事供養。若於其義,未解了者,開悟令解。已解了者,轉令明淨。生起疑惑,隨為除斷。若生惡作,善為開解。甚深義句,以慧通達,於時時間,正為開顯。於苦、於樂、與彼共同。於他所為財利因緣,成就上品經營遽務,過於自事。於他毀犯,隨時正舉,令其覺悟;應時如理訶責擯罰。彼有疹疾,或有愁憂,終不棄捨善權方便,救療疹疾,開解愁憂。於諸下劣形色憶念精進智等,終不輕陵。於時時間,隨入勞倦,如其所宜,為說正法。於時時間,為令繫念於所緣境、與正教授。堪忍問難,不生憤發。於彼戒行、或等或增,終無減劣;亦不悕求利養恭敬。具足悲愍,無掉無動。戒、見、軌則、正命、圓滿。舒顏平視,遠離顰蹙。柔和善語,先言問訊,含笑為先。於諸善品,恆常修習。不行放逸,離諸懈怠。即以是事、教習徒眾;亦令自行轉更勝進。菩薩不應於一切時攝取徒眾;亦非不攝。亦非變異。是名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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