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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因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ㄓㄨˇ ㄧㄣ
主要原因。如:「這件事情發生的主因,必須經過調查後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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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要門

(術語)觀無量壽經所說十六觀之法謂之要門,善導一家之稱。觀經玄義曰:「娑婆化主因其請故,廣開淨土之要門,安樂能入,顯彰別意之弘願,其要門者,即此觀經定散二門是也。」


[佛光大辭典]
中國

世界上有些文化優秀之民族,每視其本國為世界之中心,故自稱「中國」,對他國則稱「邊國」。

(一)指中華。我國古代多建都在黃河流域,故稱此地為「中華」。中,指居天下之中;華,指具有文化之民族。其後各朝疆土逐漸擴大,凡所屬之地皆稱「中華」,於是「中華」乃成為我國之國號。

(二)指婆羅門之舊「中國」。位於印度恆河中游之地帶。恆河(梵 Gavgā)最大之支流為閻牟那河(梵 Yamunā),此河上流有薩特雷池河(Sutlej)介於其間之區域,稱為拘羅國土(梵 Kuruksetra),此地即婆羅門文明之中心地,婆羅門教於此地區建立其堅固之基礎,並稱之為「中國」(梵 Madhya-deśa,音譯作末睇提捨)。又稱為婆羅門國(梵 Brahmāvarta)、雅利安邦(梵 Āryāvarta)。據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大敘事詩載,舊「中國」地方衰頹之主因,乃因各國族相互殺伐,民生疲敝,加以沾受新「中國」文化之洗禮,因而此一文化地理遂向南移動,乃至對於所謂「中國」之觀感亦有所變化,即佛陀以前之舊「中國」和佛陀當時之新「中國」產生顯著之差異。

(三)佛教所稱之中國,乃指恆河流域中之摩羯陀地方(梵 Magadha)。此地在政治、文化等任何方面皆成為當時印度新興勢力之中心,故稱其為新「中國」,以別於婆羅門教之舊「中國」。佛陀即於此一新時代中出現於世。

另據賢愚經卷七載,「中國」指羅悅祇,又指舍衛,其數眾多,不能具說。羅悅祇,又稱羅閱祇、王舍城,為摩羯陀國之都城。舍衛,又稱舍衛國、舍衛城,位於憍薩羅國境內。佛陀一生遊行教化,其足跡遍於各地,就中與上述兩地之因緣關係最深,故稱其為「中國」。此外,佛陀制戒亦曾規定:受具足戒時,在「中國」之地至少須有戒師十人參加,「邊國」之地則五人即可。此稱為「中十邊五」。〔辯正論卷六、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弘明集卷七、釋迦方志卷上〕 p1023


正量部

梵名 Sammatīya 或 Sammitīya,巴利名 Sammitiya 或 Sammiti。小乘二十部之一,或小乘十八部之一。又作三眉底與、三摩提、式摩、彌離底、彌離、聖正量部、正量弟子部、一切所貴部、三彌底部、沙摩帝(梵 Sammatīya)、三密栗底(梵 Sammrti)、阿離耶三密栗底尼迦耶(梵 Ārya-sammrti-nikāya)。佛滅後三百年,與法上部、賢冑部、密林山部同時自上座犢子部分出之學派。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載,以其刊定是非故謂之量,量無邪謬故謂之正,蓋從其所立法義而得部名。

關於此部名稱之來由,另據三論玄義載,此部為大正量羅漢之弟子,故稱正量弟子部。據西藏所傳清辨(梵 Bhavya)之教團分裂詳說(Sde-pa tha-dad-par-byed-pa dav rnam-par-bśad-pa),謂此部之祖為 Sammata,故稱 Sammatīya。關於此部之起源,諸傳多主張出自犢子部,文殊師利問經則謂出自賢部(賢冑部)。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律分為十八部記錄」謂出自迦葉維部。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七世紀中葉,玄奘入印度時,正量部之傳布僅次於說一切有部,盛行於中、南、西印等地。教義主要載於三彌底部論三卷,所倡導之人、我實有論與犢子部相同。另如俱舍論卷三、卷五、卷十三,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二、隨相論等書中亦述及此部之教說。

正量部教理與犢子部差異不大,唯生滅論為其特色所在。主張大凡事物之生滅有主因、客因二種原因。主因係生、住、異、滅等四相中之生與滅,客因即種種因緣。而生時,須要主客二因,滅時則不同。譬如心、心所,僅有主因,不相應行及色等則須主客二因。「滅」須要客因,係由於諸行有暫住,或剎那滅之故。〔舍利弗問經、部執異論、十八部論、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俱舍論光記卷十三、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巴利本論事(Kathāvatthu)〕 p2000


別羯磨

巴利語 vagga-kamma。又稱別羯摩、別眾羯摩、別眾。於同一結界內,僧團中有少數僧侶為因應環境,而脫離大眾另行「作法」,稱為別羯磨。「十事」之合法與否,為原始教團分裂之主因,別羯磨即屬十事中之第四項,當時反對派謂此項觸犯破僧罪。又行別羯磨者,稱為別眾僧。

另據四分律卷四十四載,佛告諸比丘,僧有四種,即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等。早期之「僧」係以四位出家人為和合眾之基本單位,而稱僅二、三位出家人之小團體為別眾。〔十誦律卷三十瞻波法、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一〕 p2807



梵語 jñāna,巴利語 ñāna。音譯為若那、闍那。又作智慧。即對一切事物之道理,能夠斷定是非、正邪,而有所取捨者,稱為智。後轉指斷煩惱主因之精神作用而言。如對其作嚴密之區別,智乃包攝於慧(梵 prajñā)之作用中;但一般多將智與慧視為同義,或合稱為智慧。在俱舍七十五法及唯識百法中,智、見、忍三者同為慧之作用,對「見」為推求、推度,「忍」為認可、忍可而未斷其疑可言,「智」則是更進一步,無疑地了知決斷。

佛教經論中,對智所作之分類極多。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舉出正智、邪智二種,正智即由佛之正教如理作意所生之智,邪智即由外道邪教非理作意所生之智。佛教教義中,以獲得正智為首要之務,視其為悟界之真因。在大小二乘所共通之修道要行戒、定、慧三學中,戒能使身、口、意三業清淨,而使三昧之定現前,由定則可發得無漏聖智之慧,故以智為究竟。觀四諦之理或觀十二因緣之理,皆為智;修六度之行,亦以般若波羅蜜之智為究竟;而至佛果所得之菩提、涅槃中,菩提即指究竟之智,涅槃為其所證之理,故大小乘對智之論述極為廣泛。

在小乘論部中,發智論卷七至卷十施設智蘊,舉出一智乃至八智、十智、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三至卷一一一,對此廣加解釋;成實論卷十五、卷十六舉出二智、四智、五智、六智、八智、十智、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阿毘曇心論卷四及雜阿毘曇心論卷六說明三智、四智、十智;俱舍論卷二十六、卷二十七亦說明二智、四智、六智、八智、九智、十智。

其中,二智指有漏智與無漏智。有漏智即與煩惱密結之智,無漏智即斷絕煩惱關係之智。有部等部派佛教,於無漏智中另立法智與類智二種。法智即觀察欲界苦、集、滅、道四諦之智;類智則是類似法智之智,乃觀察上二界(色界、無色界)四諦之智。四諦中之每一諦均有此二智,合計則為八智,即:苦法智、集法智、滅法智、道法智、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道類智。若法智與類智無差別,則對每一四諦而言,即有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四種。八智中之前七智屬於見道,第八智(道類智)屬於修道。無學聖者之八智,即謂盡智、無生智。盡智乃我人體現四諦所盡知之智,亦即遍知「我已知苦,已斷集、證滅、修道」之無漏智。無生智乃盡知我人已體現四諦,更無體現者之智,即遍知「我已知苦,更無所知之苦」等之無漏智。世俗智乃緣世俗對象所起之智,故屬有漏智。他心智乃知他人現在之心、心所之智,通於有漏智與無漏智。以上之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世俗智、他心智等八智,加盡智、無生智,合稱為十智。

所謂四十四智,即在十二因緣中,就無明以外之十一支,各觀四諦之智,即:知老死智、知老死集智、知老死滅智、知趣老死滅行智,乃至知行智、知行集智、知行滅智、知趣行滅行智。

七十七智亦為就無明以外之十一支,各觀三世順逆及其法性常住之智,即:知生緣老死智、知非不生緣老死智、知過去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知未來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法住智,乃至知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無明緣行智、知過去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明緣行智、知未來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無明緣行智、法住智。

大毘婆沙論卷一○六中,除前舉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八智之外,另舉出法住智、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願智、盡智、無生智等八智。其中,法住智即知諸法生起之因之智;涅槃智即知滅之智;通達未來後際之法為死生智;緣漏盡之法而通達涅槃性為漏盡智;通達過去前際之法為宿住隨念智;不動羅漢起妙智,了如其願,稱為妙願智。

成實論卷十六之五智品舉出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等五智。無諍智即以法住智與泥洹智修心,而至於無所諍之阿羅漢智;願智即於諸法中無障礙之智;邊際智即於得最上智之後,於增損壽命等事亦獲得自在力之智。以上諸說,主要在分別說明觀三界四諦之理,斷見修二惑,得盡智、無生智,證阿羅漢果而入涅槃之過程。

大乘經典中,入楞伽經卷五舉出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三種。其中,外道凡夫執著一切諸法之有無,為世間智;聲聞、緣覺等虛妄分別自相、同相,為出世間智;佛、菩薩觀察一切諸法不生不滅,離有無二見,為出世間上上智。

據大智度論卷二十三所載,於小乘十智之外,加佛之如實智,而為十一智;即以十智為三乘共有之智,如實智則為佛所獨有之智。

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說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等四智;同經卷九大明品舉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等三智。其中,道慧即知一道則趣向於涅槃之智;道種慧即知二道乃至無量道門,而知皆為一道、並無差別之智;一切智即知諸法之總相,而未能盡知別相之智;一切種智則為盡知總相與別相之智。

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謂一切智為二乘之智,道種智為菩薩之智,一切種智為佛所得之智。

十波羅蜜中,第六為般若波羅蜜,第十為智波羅蜜。依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之意,智波羅蜜為方便助伴,慧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則為正智。

成唯識論卷九將智波羅蜜分為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二種。由六度成立妙智,受用法樂,稱為受用法樂智;依受用法樂智令一切有情皆成熟,而獲得大饒益,稱為成熟有情智。

據舊華嚴經卷八之十住品所載,十住中第十灌頂住之菩薩,其所成就之悉能震動無量世界智有十智。在灌頂住菩薩之勝進分(更向上進次之階位)所學之三世智,亦有十智。

大乘玄論卷四舉出實智與權智之二智。實智為真實智,亦稱如實智;乃照見絕對真實平等無差別之道理(真如)之智,與真智、如理智、根本智、無分別智相同。權智亦稱方便智,乃有關相對差別之方便教及現象之智,與俗智、如量智相同。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成唯識論卷九等,舉出根本、後得二智。根本智即契證真如之智,又稱如理智、無分別智、真智、勝義智、正體智。後得智即在根本智之後,再起反照世間通俗事象世界之智,又稱如量智、分別智、俗智、世俗智。根本智與後得智、加行智(準備階段之智),則稱三智。

大乘唯識宗又立四智,指至佛果時,有漏心轉回(轉依)八識所得之四種無漏智。即:(一)大圓鏡智,係轉有漏第八阿賴耶識所得之無漏智。其變現猶如大圓鏡之如實映現萬物,故稱大圓鏡智,簡稱為鏡智。(二)平等性智,係轉有漏第七末那識所得之無漏智。此智可悟人我彼此平等,而與大慈悲相應,故稱平等性智,簡稱為平等智。(三)妙觀察智,係轉有漏第六意識所得之無漏智。此為觀察一切對境無滯礙,而能自在說法,斷諸疑惑之智,故稱妙觀察智,簡稱為觀智。(四)成所作智,係轉有漏前五識所得之無漏智。此智乃為利益眾生,而示現種種變化之妙業動作,即成就本願力所應作之事,故稱為成所作智,簡稱為作事智。

以上四智中之大圓鏡智,如金剛之堅固,有碎物之力,任何頑迷煩惱均可破之,故密教稱之為金剛智。密教以此四智加法界體性智,則為五智,即別開大日如來圓滿之智,為轉眾生九識所得之智。此時,轉第九阿摩羅識所得之法界體性智,則為五智之第一。五智可配合於五大(空、地、火、水、風)、五佛(大日如來、阿閦如來、寶生如來、阿彌陀如來、不空成就如來)及五部(佛部、金剛部、寶部、蓮華部、羯磨部)。

據無量壽經卷下所載,佛之智有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等五種,此亦名五智。其中,佛智乃共通全體智之總名,其他四智則係有特殊性之別名。此四智依序與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等四智配合。

顯揚聖教論卷十七舉出十八種現觀智,即: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修所生智、順決擇分智、見道、修道、究竟道、不善清淨世俗智、善清淨世俗智、勝義智、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善清淨行無分別智、成所作前行智、成所作智、成所作後智、聲聞等智、菩薩等智。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則舉出信解智、道理智、不散智、內證智、他性智、下智、上智、厭患智、不起智、無生智、智智、究竟智、大義智等十三智。其中,前三智為三慧所生之智,內證智為勝義智,他性智為他心智,下智為法智,上智為類智,厭患智至智智等四智為四諦智,究竟智為盡無生智,大義智為大乘菩薩之智。

此外,有關智之力用,其譬喻用語有智火、智炬、智光、智劍、智鏡、智海、智船等。〔雜阿含經卷十五、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三、舊華嚴經卷三盧舍那佛品、卷二十四「十地品」、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佛地經、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九至卷十一、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八、阿毘曇甘露味論卷下、瑜伽師地論卷十、卷十三、卷三十八、卷六十九、梁譯攝大乘論卷下、佛性論卷二、卷三、大乘莊嚴經論卷三、成唯識論卷十、大乘起信論、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六、成唯識論述記卷十、大乘義章卷九、卷十、法華玄義卷二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三、卷五〕 p5009



梵語 karman,巴利語 kamma。音譯作羯磨。為造作之義。意謂行為、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或單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與因果關係結合,則指由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之力量。此外,「業」亦含有行為上善惡苦樂等因果報應思想,及前世、今世、來世等輪迴思想。本為印度自古以來所流行之思想,佛教即採用此一觀念,作為人類朝向未來努力之根據;其於佛學中之含意與界說分述如下:

一般而言,業分身、語、意等三業,小乘說一切有部更進一步解釋為:內心欲行某事之意志稱為意業;以身體之行動與言語表現其意志者,即是身業、語業(口業)。此外,業又可分為二種,思業指意志之活動,思已業指思業中已付諸行動者;於此,思業同於意業,思已業同於身、語二業。對三業作用之本體(業體、業性),一切有部等諸部派認為意業屬於心法(意志),而身、語業屬於色法(物質);大乘佛教與經量部則主張所有諸業盡屬於心之活動。若論佛教之基本立場,理應採取後者無疑。

一切有部又主張,色法中之身業、語業(物質之本體)可分表(作、教)與無表(無作、無教)二種,稱為表業、無表業。能表現在外並示予他人者,稱為表業;無法示予他人者,則稱無表業。無表業又作無表色,其本體為色法之一種,起於強烈之善、惡業,但其業兼具身表業、語表業及定等三種性質。

無表業共分三種,即:律儀(由戒、定所起之俱為善)、不律儀(由習慣性所起之惡業,具有強烈之決斷性)與非律儀非不律儀(即處中無表,隨時應善、惡業而起)等三無表。律儀無表在捨戒或出定之間得以持續,其他二無表若非遇特殊障礙,則將持續一生。在此等無表之中,善無表有止惡之作用,惡無表有妨善之作用,人類後天之性格即因此而形成者。身、語二業各有表業、無表業,再加以意業,合稱五業。

若造善惡之業,其後必招感相應之苦樂果報(異熟)。以有業因,故招感業果;非善非惡之無記業則無招果之力。關於業因與業果之關係,一切有部之看法如下:業乃涉及三世實有者,現在之業能成為牽引未來果報之決定因(取果);另一方面,業從過去予果以強烈之作用力,而招感現在之果報(與果)。於此,經量部主張,業乃瞬間消滅者,但其業已將招感果報之種子植於心識,再由此種子引生果報。此種種子思想頗類於一切有部之無表業說。

業有種種分類,但整體而言,吾人一生之果報完全由業來引導,即引業(牽引業、總報業、引因)具有強烈作用力,可支配吾人生於人界、畜生界或其他界等。至若形成人界等個體在諸根、形量、色力莊嚴等各個不同之區別,則由滿業(圓滿業、別報業)來牽引。引業之果報稱總報,滿業之果報稱別報,以上二業合稱總別二業。復次,一切有部主張,一引業生一回,更在其上由眾多之滿業來完成人生,故多業引一生或一業引多生,乃絕對不可能發生者。同時,業有共業、不共業兩種。前者指共通之果報,如山河大地(器世間)、無數之生物等;而有關各個生物之身體,或各個生物特有之果報,則屬不共業。

所謂三性業係指:因善心而起之善業(安穩業)、因惡心而起之不善業(惡業、不安穩業),以及因無記心所起之無記業。惡業為該罰之業,故稱罰業(或罰),而有身、口、意三罰業之稱(三罰)。中阿含經卷三十二說身口意三業中,以意業為最重,此可顯示佛教以動機論為主之觀點;反之,耆那教謂身罰為三罰之最,此乃陷於結果論之偏頗。此外,經過深思熟慮才決斷之造業,稱作故思業、故作業;反之,由非故意之錯誤所造成者,稱作不故思業、不故作業。無記業與不故思業皆不引生果報。在故思業中,積極、強猛之業,稱作增長業;而消極、微弱之故思業,則與不故思業合稱不增長業。逐漸增強其勢之業,稱作增上業、增長業;反之則稱造作業。又欲界眾生所造之惡業,能招感眼耳鼻舌身五識受苦報,故此種業稱身受業;至如色界(初禪天除外)、無色界眾生所造之善業,以第六意識能受樂報,故稱心受業。以上兩者,合稱二受業。

復次,苦受、樂受、捨受(不苦不樂受)等果報,係分別由欲界之惡業、欲界乃至色界第三禪天之善業、色界第四禪天以上的善業之作用所致,故以上諸業依序稱為順苦受業、順樂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合稱三受業。同時,欲界眾生所造之善業能帶來幸福,又稱福業;所造之惡業將導致不幸,故稱非福業。色界、無色界眾生所造之善業,依其禪定之種類,所招感之果報決定不動,故亦稱不動業。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等三者,合稱三業,或三行。再者,惡業又作黑業,善業又作白業,以此配合好壞來說明。欲界之不善業,其性質不善,異熟果不佳,故稱黑黑異熟業;色界、無色界之善業,其性質為善,異熟果佳,故稱白白異熟業。至於欲界之善業,其性質與異熟果悉皆黑白相雜,故稱黑白黑白異熟業。但永斷煩惱之無漏業,其性質已超越相對性之黑白,且異熟不招果報,故稱非黑非白無異熟業。以上合稱四業。在四業之中,前三者屬有漏業,須至最後之無漏業方能完全斷除。此外,因諂而起之業,稱曲業;因瞋而起之業,稱穢業;因貪而起之業,稱濁業。以上三者,並稱曲穢濁三業。又八聖道之第四支為正業,邪業為其相反義。

隨受報時間之遲速,業又可分為四類。即:於現在作業現生受報者,稱為順現業、順現法受業;於現生作業來生受報者,稱為順生業、順次生受業;至第三生以後始報者,稱為順後業、順後次受業。以上三時業之受報有特定之時期,故亦稱定業;不確定何時才受報者,稱為不定業、順不定受業。不定業依其果報內容(定或不定),又有二種不同:確定果報而不確定何時受報者,稱為異熟定時不定;果報與受報時間均不確定者,稱為異熟時俱不定。三時業與不定二業合稱五業。復次,三時業又各分時定異熟定、時定異熟不定,計有六種;與上記之二不定業,合稱八業。

業所作用之依據,或有情招感苦樂果報之通路,稱作業道(根本業道),此有十善業道與十惡業道。對此,一切有部與經量部、大乘唯識宗等,所說略有不同。

業為產生果報(異熟)之因,故又稱業因,或因業。由業所報之果,稱作業果、業報。另一方面,「業因」意指起業之原因(如煩惱等);「因業」則兼具因與業(主因與助緣)兩層意義。牽引業果之力,稱為業力。由業而感苦之果報,稱為業苦;又並舉業與其苦之果報,亦稱業苦。惡業與煩惱並稱業結、業惱。惡業所生之障礙,稱作業障、業累。由業可招感報應,故亦稱業感。過去世所造之業,稱作宿業,或前業。宿業所報之壽命,稱業壽、業受。因宿業而無法避免之重病,稱作業病。宿業所引起之災厄,稱業厄。業能引生果報之道理,一如天道之必然,稱為業天。又以業之如影隨身,故亦稱業影。業能將眾生繫縛於迷界,故作業繫、業羂、業縛、業繩。業一如網,罩人於迷界,故稱業網。惡業有如塵垢,能污及人身,故作業垢、業塵。復次,惡業之作用有人喻為火、魔、賊,故稱業火、業魔(十魔之一)、業賊等。地獄裏,燭照眾生善惡業之鏡,或秤、記錄簿等,分別稱為業鏡、業秤、業簿。惡業之力如風之強猛,故有業風之稱。或謂由惡業能招猛風(如地獄等),故作業風。由宿業所獲得之神通力,稱業通(報通)。能招感無間地獄(果報)之業,稱為無間業。繫縛有情眾生於欲界等三界之業,稱為三界繫業。煩惱能起業,令有情生於各種世界(即潤生),此種招感未來生之業,即稱潤業、潤生業。此外,自己所造之業,必須由自己來承受其果報,稱作自業自得。又於十二緣起中之第十支「有」,後世(阿毘達磨以之為「業」之意,故有「業有」之稱。另據觀無量壽經所載,施、戒、行三福係往生淨土之正因,故有淨業(清淨業)之稱。一般所謂念佛願求往生淨土之行法,即稱為淨業。〔雜阿含經卷十三、卷三十七、卷四十九、中阿含經卷三、卷五十八、長阿含經卷十一、本事經卷一、正法念處經卷三十四、唯識論同學鈔卷一之八、佛法概論第七章(印順)、成佛之道五乘共法章、三乘共法章(印順)、佛學今詮上冊第二章(張澄基)、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二篇第四章(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小乘佛教思想論第五篇第五章(木村泰賢著,演培譯)〕(參閱「業道」5502) p5494


醫方明

梵語 cikitsā-vidyā。又作醫明、醫方論(梵 cikitsita)。五明之一。係古印度解說有關疾病、醫療、藥方之學。「明」,即「學」之意。經律之中,有關醫療之記載甚多,尤以律典中,對於瞻病之法,所載甚詳,可視為佛教醫術之重要史料。佛世時之耆婆(仕於頻婆娑羅王)以精通醫術著稱於世,曾多次治癒各種疑難病症,四分律卷三十九即詳載其前後六次之重要治術。此外,耆婆於平居之時亦常為佛弟子療治疾病。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載有「先體病源」及「進藥方法」二章,其中對於印度古來各種診察投藥之法,歸納為八類,乃所謂「八分醫方」,即:(一)論所有諸瘡,兼及體內外之瘡毒。(二)論針刺及頭部之疾病。(三)論身患,即咽喉以下之疾病。(四)論鬼瘴,即一般流行病及邪魅所引發之疾病。(五)論惡揭陀藥,論述遍治諸毒之藥。(六)論童子病,包括自胎內至十六歲各階段所易患之疾病。(七)論長命之方法。(八)論體健力足,即一般保健強身之基礎。

印度自古以來大多認為飲食過度乃導致疾病之原因,由是自然衍生以斷食、絕食為直接有效療病方法之風習。然於佛教,一般皆認為構成人類身體之地水火風四要素之失調乃疾病產生之主因,故所採用之療病方法自然與單純斷食之法大異其趣。如佛醫經、修行道地經卷六所說之「四百四病」即是依照人體內四大失調所分類之疾病總稱,經中並舉其病症及對治之法。另如摩訶僧祇律卷十則揭舉服用油脂、酥、蜜等為療病之重要藥材。

於大藏經中所收錄有關醫藥之典籍極多。如佛醫經一卷、醫喻經一卷、治禪病祕要經二卷、療痔病經一卷、囉拏說救療小兒疾病經二卷、迦葉仙人說醫女人經一卷、能淨一切眼疾病陀羅尼經一卷、除一切疾病陀羅尼經一卷、咒齒經一卷、咒時氣病經一卷、咒目經一卷、咒小兒經一卷等。〔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九之二、大唐西域記卷二〕(參閱「五明」1112、「四百四病」1689、「佛教醫術」2711) p662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漏

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二等所說的七種有漏煩惱。漏者,漏泄之意,乃煩惱之異名。蓋一切煩惱有流注漏泄之意,故名為漏。所謂七漏,即︰

(1)見漏︰指種種邪見。乃見道所斷。

(2)修漏︰指貪、瞋、癡等。乃修道所斷。

(3)根漏︰指依眼、耳、鼻、舌等根而生的煩惱。乃約諸根門為能生諸煩惱之外緣而立。

(4)惡漏︰指由一切惡象、惡王、惡知識、惡國等惡事、惡法而生的煩惱。

(5)親近漏︰指由親近衣服、飲食、房舍、醫藥等四事而生的煩惱。

(6)受漏︰指苦、樂、捨等三受。此三受能生貪、瞋、癡,故名為受漏。

(7)念漏︰指邪念。邪念能生煩惱,故名念漏。

此中,受漏與念漏為煩惱生起之主因,惡漏與親近漏則為煩惱生起之內緣。

〔參考資料〕 南本《涅槃經》卷二十;《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中阿含經》卷二;《成實論》卷十;《大乘義章》卷五(末);《涅槃經疏》卷二十一。


三武一宗法難

指中國佛教史最嚴重的四次法難。三武,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及唐武宗;一宗,指後周世宗。

第一次為魏武法難,發生在太平真君七年(446)。但早在太延四年(438)時,太武帝已詔令沙門五十歲以下還俗;太平真君五年(444),又下令王公以至庶民不得私養沙門。至太平真君七年三月,才下詔徹底滅佛。堂塔伽藍、佛像經卷全被破壞燒毀,僧尼被迫還俗,編入庶民之中。幸有太武帝太子拓跋晃極力護持佛教,才使部分僧尼、佛像經卷倖免於難。待文成帝即位,下令天下郡縣、眾居之處各建佛區,聽任好佛法者出家,重振佛教地位。

此次滅佛的主因是佛道二教之爭、國家財政問題,以及北方民族和漢民族的衝突;另一方面,教團本身的腐敗墮落,也是原因之一。武帝因道士寇謙之的影響而信奉道教,漢人司徒崔浩也是道教信徒,三人同為這事件的主要人物。尤其崔浩與滅佛事件更有密切的關係。此外,不事生產的佛教徒大量增加,逐漸影響到國家經濟,加上教團本身的腐敗墮落,更助長了滅佛的行動。至於促成滅佛的直接動機,則是因長安的大寺院內藏有兵器、釀酒道具及婦女。

第二次為北周武帝的滅佛,發生於建德三年(574)及建德六年(577)。建德三年發生在北周,建德六年發生在遭北周併吞的北齊。這次滅佛事件的主要人物為道士張賓及還俗僧衛元嵩,發生的主因仍為佛道二教的爭論、國家財政上的問題,以及佛教團體本身的墮落。但是第二次的滅佛,並非只滅佛教,道教也遭受被滅的命運。

這次法難與其他三次不同,是先前有文武百官及儒佛道信徒約二千餘人,共論儒佛道三教的優劣,卻沒有達成排佛的立議,即使前後七年間議論達六、七次,仍未得滅佛的結論。其間,在佛教方面,有道安著《二教論》、僧勔著《論十八條》,論佛道的優劣,攻擊道教。甄鸞則奉命研究佛道優劣,著《笑道論》三卷,論道教的虛妄。其後皇帝又屢次論二教的優劣,但仍無法達到期望中的目的,於是命道士張賓與智炫對論,皇帝本身亦與智炫對論,但無論如何都無法使之屈服,於是下詔排斥佛道二教。結果三百萬的僧道被編入軍民,寺觀經像全被破壞,財產亦沒入國庫。奇特的是卻另建通道觀,由僧道中選出沙門道士一二○人,稱為通道觀學士,在觀中服務。

建德六年,北周併吞北齊之後,也在當地施行滅佛,以致在北齊文宣帝時達到隆盛的佛教,也遭到北周武帝殘酷的蹂躪。武帝歿後,佛教才得以復興,最初選智藏等一二0人,蓄長髮著俗服,稱菩薩僧,而後才被允許剃髮,這也是罕見的制度。

第三次的唐武宗滅佛(會昌法難),發生在會昌五年(845)。但早在會昌二年,武帝即令僧尼中犯罪或非戒行者還俗,並沒收其財產,因此,京師一地,還俗僧即達三四五九人。其後,又逐漸加強嚴厲的壓制,到了會昌五年遂決定滅佛。滅佛後,被廢棄的寺院有四千六百座,小寺院(招提蘭若)四萬多所,還俗僧尼凡二十六萬五百人,寺田被沒收數千萬頃,奴婢十五萬人。還俗僧及奴婢被列為兩稅戶,須納租稅;佛像佛具則被製作成錢或農具。但在長安、洛陽各留四寺,僧三十人;各州亦存一寺,分為三等,各留僧眾二十人、十人、五人。此一佛教的大改革運動,是因佛教集團的腐敗墮落,國家財政上的問題而產生的,而武宗信仰道教、信任道士趙歸真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到會昌六年,武宗駕崩,宣宗即位,佛法才得以再興。

第四次為後周世宗的滅佛,發生在顯德二年(955)。被廢的寺院有三三三六所,佛像佛具被改鑄為貨幣,僧尼的剃度也受到嚴格限制。這次法難與前三次不同,並非由於佛道二教之爭,完全是由於國家財政的困窘,以及僧團的墮落,而引起僧界的大革新運動。結果全國僅剩下寺院二六九四座,僧尼六萬一千二百人。度僧制度執行嚴格,有養親義務者,須經雙親許可,始可剃度;在試經方面,男子十五歲以上須誦經一百張或讀經五百張,女子十三歲以上須誦經七十張或讀經三百張。由此可知,後周的滅佛為單純的滅佛事件,與前三次不能同一而論。其後,宋太祖統一天下,佛教始告復甦。

以上四次法難均有一共通點,即寺院僧尼的增多,造成不事生產者的增加。而對寺院僧尼布施的過於浪費,也給國家帶來嚴重的經濟問題。寺院存在的價值降低,自然使教團的腐敗墮落更趨明顯。但前三次另摻有佛道之爭的原因。

〔參考資料〕 《古今佛道論衡》卷一;《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卷一;《舊唐書》卷一、卷五十八;《新五代史》卷十二;《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九、卷十、卷二十五;《釋氏稽古略》卷二~卷四;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任繼愈《中國佛教史》;鎌田茂雄《中國佛教通史》;牧田諦亮《中國近世佛教史研究》第二章。


五十三參

《華嚴經》〈入法界品〉末會中,善財童子曾參訪五十三位善知識,故謂五十三參。依〈入法界品〉所載,善財遍歷一一0城,參訪五十五位善知識;此處稱之為「五十三參」,主因係善財曾兩度聽聞文殊菩薩說法,又於同一時間、地點請教德生童子、有德童女同一法門,故一般作「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此外,舊譯《華嚴經》中,原先所列善知識僅四十六位,即缺天主光天女(第四十三位)以下九人,直到唐代,法藏等奉勒與日照三藏所傳梵本相對校,才加以補足;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僅列四十六位善知識,即依據補譯前的經典所述。

關於所參訪之五十三位善知識的身分,計有菩薩五人、比丘五人、比丘尼一人、優婆塞一人、優婆夷五人、童男四人、童女二人、天一人、天女一人、外道一人、婆羅門一人、長者九人、博士一人、醫師一人、船師一人、國王二人、仙人一人、佛母一人、佛妃一人,以及諸神十人。此下略述善財五十三參的經過︰

(1)首先於福城東莊嚴幢娑羅林聞文殊師利菩薩說法,自此發心南行參訪善知識。

(2)於南方勝樂國妙峰山德雲比丘處,聞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慧光明普見法門。

(3)於南方海門國海雲比丘處,聞諸佛菩薩行光弦眼法門。

(4)於南方楞伽道海岸聚落的善住比丘處,聞眾生無礙解脫法門。

(5)於南方達里鼻荼國自在城的彌伽良醫處,聞妙音陀羅尼光明法門。

(6)於南方住林聚落的解脫長者處,聞如來無礙莊嚴解脫法門。

(7)於南方閻浮提畔摩利伽羅國處的海幢比丘處,聞般若波羅蜜三昧光明法門。

(8)於南方海潮處普莊嚴園林的休捨優婆夷處,聞離憂安穩幢解脫法門。

(9)於南方海潮處那羅素國的毗目瞿沙仙人處,聞菩薩無勝幢解脫法門。

(10)於南方伊沙那聚落的勝熱婆羅門處,聞菩薩無盡輪解脫法門。

(11)於南方師子奮迅城的慈行童女處,聞般若波羅蜜普莊嚴法門。

(12)於南方三眼國的善見比丘處,聞菩薩隨順燈解脫法門。

(13)於南方名聞國的自在主童子處,聞一切工巧大神通智光明法門。

(14)於南方海住城的具足優婆夷處,聞菩薩無盡福德藏解脫法門。

(15)於南方大興城的彼居士處,聞隨意出生福德藏解脫法門。

(16)於南方師子宮城的法寶髻長者處,聞菩薩無量福德寶藏解脫法門。

(17)於南方藤根國普門城的普眼長者處,聞令一切眾生普見諸佛歡喜法門。

(18)於南方多羅幢城的無厭足王處,聞菩薩如幻解脫法門。

(19)於南方妙弘的大光王處,聞菩薩大慈為首隨順世間三昧法門。

(20)於南方安住王都的不動優婆夷處,聞求一切法無厭足三昧光明法門。

(21)於南方無量都薩羅城的遍行外道處,聞至一切處菩薩行法門。

(22)於南方廣大國的優鉢羅華長者處,聞調和一切香法門。

(23)於南方樓閣城的婆施羅船師處,聞大悲幢行法門。

(24)於南方可樂城的無上勝長者處,聞至一切處修菩薩行清淨法門。

(25)於南方輸那國迦陵迦林城的師子頻申比丘尼處,聞成就一切智解脫法門。

(26)於南方險難國寶莊嚴城的婆須密多優婆夷處,聞菩薩離貪際解脫法門。

(27)於南方善度城的鞞瑟胝羅長者處,聞菩薩所得不般涅槃際解脫法門。

(28)於南方補怛洛伽山的觀自在菩薩處,聞大悲行法門。

(29)於由東方空中來的正趣菩薩處,聞菩薩普疾行解脫法門。

(30)於南方墮羅鉢底城的大天神處,聞菩薩雲網解脫法門。

(31)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安住地神處,聞不可壞智慧藏法門。

(32)於摩竭提國迦毗羅城的婆珊婆演底主夜神處,聞菩薩破一切眾生暗法光明解脫法門。

(33)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普德淨光主夜神處,聞菩薩寂靜禪定樂普遊步解脫法門。

(34)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處,聞大勢力普喜幢解脫法門。

(35)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普救眾生妙德主夜神處,聞普現一切世間調伏眾生解脫法門。

(36)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寂靜音海主夜神處,聞念念出生廣大喜莊嚴解脫法門。

(37)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守護一切城增長威力主夜神處,聞甚深自在妙音解脫法門。

(38)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開敷一切樹華主夜神處,聞出生廣大喜光明解脫法門。

(39)於摩竭提國菩提場的大願精進力救護一切眾生夜神處,聞教化眾生令生善根解脫法門。

(40)於嵐毗尼園林的妙德圓滿神處,聞菩薩於無量劫遍一切所示現受生自在解脫法門。

(41)於迦毗羅城的釋迦瞿波女處,聞觀察菩薩三昧海解脫法門。

(42)於摩耶夫人處,聞菩薩大願智幻解脫法門。

(43)於三十三天的天主光天女處,聞無礙念清淨莊嚴解脫法門。

(44)於迦毗羅城的遍友童子處,聞知可參善知眾藝童子。

(45)於迦毗羅城的善知眾藝童子處,聞四十二字母法門。

(46)於摩竭提國婆咀那城的賢勝優婆夷處,聞無依處道場解脫法門。

(47)於南方沃田城的堅固解脫長者處,聞無著念清淨莊嚴解脫法門。

(48)於沃田城的妙月長者處,聞淨智光明解脫法門。

(49)於南方出生城的無勝軍長者處,聞菩薩無盡相解脫法門。

(50)於南方法聚落的最寂靜婆羅門處,聞菩薩誠願語解脫法門。

(51)、(52)於南方妙意華門城的德生童子與有德童女處,聞菩薩幻住解脫法門。

(53)於南方海岸國大莊嚴園毗盧遮那莊嚴藏樓閣的彌勒菩薩處,聞入三世一切境界不忘念智莊嚴藏解脫法門。

(54)於普門國蘇摩那城的文殊師利菩薩處,得般若門能證能入之智。

(55)於菩提場師子座前蓮華座上的普賢菩薩處,得法界門所證所入之理,終證入法界。

若依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的解釋,善財遍歷知識有五相,即︰

(1)寄位修行相︰謂文殊以下四十一人表顯十信、十行、十迴向及十地諸位。

(2)會緣入實相︰謂摩耶夫人以下十一人,會諸位差別相入平等實相之理。

(3)攝德成因相︰謂彌勒一人攝前二門之德,定堪成佛成一生補處。

(4)智照無二相︰謂文殊一人究竟前之因法,成唯一圓智,絕境智等諸二相。

(5)因廣大相︰謂普賢一人始本冥合,圓覺現前,堪成佛廣大之因。

此外,並將此五相配以五種行,寄位修行相乃次第歷其位而上昇,故配以高行;會緣入實相,同入一實故配以大行;攝德成因相,成補處因行,故配以勝行;智照無二相,般若絕相故配以深行;顯因廣大相,一一稱性故配以廣行。

然統攝此五十五位善知識,畢竟不出文殊、普賢二人。出現於前後文殊之間的善知識,皆具文殊智慧大海出生攝化之德,總為文殊之位,屬般若門;最後普賢一人則屬法界門。而若非般若不能入法界,若非法界不能顯般若,故善財乃初見文殊,終歸普賢。又有以文殊為能信之心,普賢為所依之法界;文殊為能起之解,普賢為所起之萬行;文殊為能證之大智,普賢為所證之法界,認為此三對融通三重,至二聖二而不二,成毗盧遮那身,現所謂三聖圓融之妙境界。

〔參考資料〕 《華嚴經大疏鈔》卷六十一、卷六十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華嚴經疏》卷五十五;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山邊習學《華嚴經の世界》。


五小部

(一)天台五小部︰即智顗大師所撰的《金光明經玄義》二卷、《金光明經文句》六卷、《觀音玄義》二卷、《觀音義疏》二卷、《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等五部。其中,前四部由門人灌頂筆錄,惟獨《觀經疏》闕筆錄者之名,且古來早有真偽之疑。而《金光明經玄義》分廣略二本,文中有關觀行釋的真偽,即天台山家、山外二派論諍的主因

四明知禮曾為此五部分別作疏,即《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六卷、《金光明經文句記》八卷、《觀音玄義記》四卷、《觀音義疏記》四卷、《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三卷。由此五部可知天台念佛義、四明約心念佛義、天台十種三法融即無礙義、四明山外派的觀心說,及天台性惡法門,故與三大部同是天台宗重要之典籍。

(二)指日本台密的五小部︰即不空譯《金剛頂瑜伽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論》、圓珍撰《大日經指歸》、圓珍撰《講演法華儀》、安然撰《祕密即身義》、不空譯《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波羅蜜多理趣釋》。

〔參考資料〕 (一)《山家正統學則》卷上;《鹽尻》卷八十二;《天台の密教》。


太虛

近代中國佛教革新運動的主要倡導者。浙江崇德(今浙江桐鄉)人,乳名淦森。法名唯心,號華子、悲華、雪山老僧、縉雲老人。其父呂氏,母張氏。自幼家貧多病,啟蒙識字後,才氣漸露。光緒三十年(1904),於蘇州平望小九華寺出家。後依寧波天童寺寄禪(敬安)受具足戒。時,與圓瑛過從甚密。其後,遊學四方。宣統元年(1909),留錫南京祇洹精舍,與梅光羲、歐陽漸等人隨楊仁山研習佛學。

民國肇建,舊組織、舊思想迅速解體,革新風氣風靡全國。師與仁山等組織「佛教協進會」(後併入「中華佛教總會」),倡導改革佛教;後屢遭挫折,乃於民國三年(1914)掩關普陀山錫麟院。閉關修學期間,再歷悟境(第一次係於西方寺閱藏而有悟境),並融會世學與佛法,先後完成《佛法導論》、《教育新見》、《哲學正觀》、《論荀子》等書。且針對「管理寺廟條例」的苛刻,而作《整理僧伽制度論》,欲據教理教史以重整佛教制度。民國六年出關,歷訪寧波觀音寺、天童寺、育王寺諸剎。又代圓瑛至臺灣布教,並赴日本,參訪神戶、岡山、京都、大阪等地名剎。

民國八年,在上海與章太炎等組織「覺社」。並出版《覺社叢書》(後改為「海潮音月刊」)。民國十三年,在廬山舉行世界佛教聯合會。翌年,率團出席在日本東京召開的東亞佛教大會,並考察日本佛教。十六年,任廈門南普陀寺住持、閩南佛學院院長。次年,在南京發起成立「中國佛學會」。是年秋出國訪問,歷遊英、法、德、比、美諸國,宣揚佛法,並與英、法諸國學者在巴黎共同籌組世界佛學苑,為中國僧人赴歐美傳播佛教之始。

抗戰期間,隨政府遷至重慶,從事護法、弘法活動,並致力於南洋華僑地區的布教。抗戰勝利後,任中國佛教整理委員會主任、國民精神總動員會設計委員等職。民國三十六年,示寂於上海玉佛寺直指軒,享年五十七歲。師著作極豐,除上列諸書之外,另有《佛學概論》、《佛乘宗要論》、《佛教各宗派源流》、《震旦佛教衰落原因論》、《法相唯識學》、《首楞嚴經攝論》等書。師逝世後經門人輯為《太虛大師全書》行世。

師為中國佛學的集大成者,長於融貫統攝,不拘拘於臺賢禪淨,而卓然成家。綜其一生,主要在致力於改革我國傳統佛教之積蔽,擬使我國佛教上符釋尊之精神,而下符現代中國之環境。雖然未能如願,然其影響極其深遠。師嘗自謂「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菩薩瑜伽戒本。」此語頗為佛教界所傳誦。此外,又大力提倡僧伽教育,先後設立武昌佛學院(1922)、閩南佛學院及漢藏教理院(1931年於重慶北碚縉雲寺),以培養人才。並派遣學僧分赴西藏、印度、錫蘭等地留學,以從事巴利文、梵文、藏文等系佛學的研究。其弟子、學生等追隨者為數甚多。知名者有法舫、法尊、芝峰、印順、大醒、大勇等人。

◎附一︰印順《華雨香雲》〈略論虛大師的菩薩心行〉(摘錄)

為了紀念大師,讚揚大師,(我)曾為泰國龍華佛教社,寫過〈向近代的佛教大師學習〉,舉出大師的三特德︰「對救僧護教,有著永不失望的悲心」;「對人事,對教義,有著無限的容忍」;「對佛教,有著遠見與深見」。大師上生十周年,又依據大師的自述──〈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而對「非研究佛書之學者」,「不為專承一宗之徒裔」,「無求即時成佛之貪心」,「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者」,有所申述讚揚。我覺得大師的偉大,超越常人而值得讚揚學習的重點,已該攝無遺了。現在還有什麼可多說的呢﹖然而二十周年到了,既不能行,又無多話可說的我,還得拈起「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者」來讚揚一番!

虛大師五十初度詩說︰「我今修學菩薩行,我今應正菩薩名,願人稱我以菩薩,不是比丘佛未成。」「願人稱我以菩薩」,正是吐露大師「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者」的真實意趣。一般來說,中國是大乘佛教,而且是最上一乘,那當然都是修學佛乘的菩薩行者了!但在大師看來︰「中國佛教教理是大乘,而行為是小乘」(〈從巴利語系說到今菩薩行〉)。這句話,也許是故意抑揚,不一定能為別人所贊同,但大師心目中的「為學菩薩發心而修行」,顯然是有所不同了!從大師的遺教去研究,覺得大師的菩薩發心修行,有兩大重心︰

第一是「人」︰佛法雖普為一切眾生,而「佛出人間」,教化的主要對象,是人。以人的行為、趣向,說有人乘、天乘、聲聞(緣覺)乘;又在這上面,應機說教,而有人菩薩行、天菩薩行、聲聞菩薩行──菩薩(佛)乘。佛法雖因機而異,而不可忽忘的,這都是就人類的信行而安立的。其中,不殺、不盜等五戒、十善,是人生正行,實行這人類正常的道德生活,能招感人的果報,稱為人乘。天行呢﹖一般是重鬼神祭祀(古代猶太教、婆羅門教、道教,都是這樣的),禁咒巫術,敬虔慈愛,高深的是遺世貴我,調鍊身心──禪定。如人而修習這種信行,能感淺深不等的天報,名為天乘。這些,都是世間常法。超勝世間的佛法,特質是︰在這人天善行──也就是戒與定的基石上,深修觀慧,智證真如而得大解脫。這是從聽聞佛的聲教而修證的,所以名聲聞乘。本來,聲聞乘的在家者,是基於人行的;出家者是出發於深的天行。但在佛教的流傳中,出家眾為中心,因而聲聞乘被看作遺世(入僧)而專修禪慧者的專名。

以成佛為標極,以學菩薩發心修行為方法的,是菩薩乘(佛乘)。菩薩乘的特質在「一切智智相應作意(菩提心),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空慧)為方便」;或「菩提心為因,大慈悲為根本,以方便而至究竟」。這樣的發向以趣入佛乘,雖是一樣的,而由於本習的心行,及發心而起行來說,因時因地因機而不同。統攝起來,不離於人行、天行、聲聞行──三大類型。

(一)如遺世獨善,少欲知足,專修禪慧,是聲聞行;依此而迴入大乘的,是依聲聞行的菩薩。雖然回心向大,而由於自利、禪悟的偏重,大都是「智增上菩薩」。以智慧的體證,或深義的闡揚,為自行化他的重心。印度佛教中五百年的出家菩薩,大抵如此。中國臺、賢、禪宗大德,也不離這一特色。

(二)祭祀、咒術、禪定是天行,依此而趣入大乘的,是依天行的菩薩。大師以為︰「如密宗在先修天色身,……淨土宗如兜率淨土……西方等攝受凡夫淨土,亦等於天國。依這天色身,天國土,直趣於所欲獲得的大乘佛果」(〈我怎樣判攝一切佛法〉)。這樣的根機,大都是「信願增上菩薩」。

(三)如基於五戒、十善,發心而修六度、四攝,是依人生正行的菩薩;這大都是「悲增上菩薩」。大師深入大乘,在(民國十三年作)〈人生觀的科學〉說︰「人乘法,原是佛教直接佛乘的主要基礎,即是佛乘習所成種性的修行信心位。…釋迦出世的本懷,……原欲為世人顯示……由修行信心,進趣人生究竟之佛乘。……無如僅有少數……能領受其意。其餘大多數……如聾如盲,不能同喻,為適應此印度的群眾心理」,不得已而說人、天及二乘。在大乘法的應機開展中,大師統為三類,而探求應時應機的佛法,在(民國二十九年說)〈我怎樣判攝一切佛法〉說︰「到了這(現在)時候,……依聲聞行果,是要被詬為消極逃世的。依天乘行果,是要被謗為迷信神權的。不唯不是方便,而反成障礙了。所以在今日的情形,所向的應在進趣大乘行;而所依的,……確定在人乘因果」。大師以為︰依佛陀的本懷說,依應時的妙方便說,決非獨善的、神祕的菩薩行,而是依人乘行而進趣佛乘的菩薩行,這就是大師倡導的「人生佛教」。

第二是「行」︰廣義的說,身口意的一切活動都是行。約特義說,行為是表現於外的,表現於對人(對鬼、對神、對佛菩薩)關係的。聲聞行(一分天行)重理證,有厭離的傾向;由此而來的菩薩行,不免重理悟而缺事行。雖可以自心的境地,解說六度、四攝,無邊供養,普利眾生;不妨「自得於心」。但在現實的人生社會來看,還是重於自利的。同樣的,天行重祭祀、咒術、禪定,依此而來的菩薩行,不免重於宗教儀式,持咒、修定,修精練氣。雖在崇奉者的經驗,覺得神妙無比;而在一般人心看來,到底是流於神祕迷信。我國號稱大乘,而多數確乎是這樣修行的。那怎能契合佛陀的本懷,適應現代的人心呢!大師重於行,重於人行,在民國七年,發行《覺社叢書》(「海潮音」的前身),就明白宣告︰「立人之極,建佛之因。」而有「期以人的菩薩行心行──無我、慈悲、六度、十善──,造成人間淨土」的理想。針對一般的缺乏事行,及偏於天行,曾大聲疾呼的宣告。在(民國十年作)〈行為主義之佛乘〉中,說得最為懇切。如說︰「從來為佛教徒者,大都只知以享受福樂或靜定理性為果。…無論重理解,或重證悟到如何玄妙,都只空理,不成事實。……或則但認一句禪謎,或則但守一句佛名,或則但以佛的經書、形像、數珠、木魚、蒲團等項為佛事。而不悟盈人間世,無一非佛法,無一非佛事」。又說︰「吾確見現時學佛的人漸多,大都迷背佛乘,不修習佛之因行。反厭惡怠惰,其流弊將不可勝言!……要之,凡吾人群中一切正當之事,皆佛之因行,皆當勇猛精進去修去為。廢棄不幹,便是斷絕佛種!」

大師於一切佛法,融會貫通,但決非臺、賢式的圓融。在理論上,雖唱道八宗平等,及晚年所說的三宗平等,而實際是遍攝一切佛法精要,而在無邊法門中,抉示出以人乘正行直接佛乘的菩薩行為主流。如忽略了這,或背棄了這一根本,那就使八宗、三宗,勝解深悟,也不過是「都只空理,不成事實」的玄談。在大師無邊善巧的言教中,這才是大師的深見所在;唯有理會這根本的深見,才能窺見大師的偉大!

這一深刻的正見,在大師是徹始徹終的。早在宣統二年(二十二歲),就說到︰「善學佛者,依心不依古,依義不依語,隨時變通,巧逗人意。依天然界、進化界各種學問。種種藝術,發明真理,裨益有情,是謂行菩薩道。」菩薩道實現於現實人生社會中,就是大師闡揚的菩薩行了!到晚年(民國二十九年)在〈我的佛教改進運動略史〉中,對於整理僧制,議建「菩薩學處」,為模範道場。說到︰「六度、四攝,是一個綱領。從具體表現來說,出家的可作文化、教育、慈善、布教等事業。在家的……在家菩薩,農、工、商、學、軍、政──各部門,都是應該做的工作。領導社會,作利益人群的事業。」又在〈從巴利語系說到今菩薩行〉中說︰「今後我國的佛教徒,要從大乘佛教的理論上,向國家民族,世界人類,實際地去體驗修行。……本著大乘菩薩的菩提心為主因,慈悲為根本,實踐方便的萬行,發揮救世無畏的精神。……總之,我們想復興中國佛教,樹立現代的中國佛教,就得就現整興僧寺,服務人群的今菩薩行。」

大師的那種作略,正如他自己所說︰「從人類的思想界,為普徧的深遠的觀察,了知佛學的全體大用,向來猶蔽於各民族(印度也在內)的偏見與陋習」(〈佛教源流及其新運動〉),而想打脫塵滓,展現佛法的真面目,以利益人生。這不是研究佛書而來,更不從某宗某派中來,而是從最深遠,最普遍的體會中來。是大智慧!大氣魄!大作略!

想讚揚大師,紀念大師,學習大師,不從這「學菩薩發心而修行」的「人生佛教」,「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今菩薩行」去著眼,就不免摘葉尋枝,甚至要誤解大師了!

◎附二︰印順〈太虛大師選集序〉(摘錄)

(太虛)大師之學,純乎為中國佛學也。深契於《楞嚴》、《起信》,本禪之無礙,契臺賢之圓融,得唯識之善巧。初唱八宗平等,次攝為三宗──法性空慧、法相唯識、法界圓覺而言平等。雖法貴應機,多以法相唯識化眾,然與專宗唯識者異也。大師之志行,純乎為菩薩之行也。嘗謂「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薩戒本」。雖佛法方便多門,菩薩有曲誘聲聞、天神之說,而大師則盱衡當世,探佛陀本懷,主「人菩薩行」,以「人生佛教」示人。婆心苦口,胥在於此。

〔參考資料〕 《太虛大師年譜》;《太虛自傳》;黃懺華〈太虛大師與宗喀巴大師〉(《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9});Holmes Welch《The Buddhist Revival inChina》。


文成公主

下嫁西藏(吐蕃)王的唐朝皇女。唐代之西藏名王松贊干布之妃。松贊干布在西元638年向唐室請求聯婚遭拒;640年冬,再派使者祿東贊,獻上黃金五千兩請婚;翌年春,文成公主由禮部尚書、江夏王李道宗護送至黃河源附近之柏海,松贊干布親迎入蕃。松贊干布在拉薩專為其營建宮室,至今布達拉宮尚保存有他們成婚時洞房遺址。

文成公主到拉薩後,主持建造小昭寺,安奉自長安帶來的釋迦佛像(後移至大昭寺奉置)。今大昭寺前的公主柳,傳說亦為其親手所植。松贊干布卒(650)後,公主繼續在吐蕃生活了三十年,教吐蕃婦女紡織、刺繡,深受吐蕃人民敬愛。她的事蹟在藏族地區普遍流傳,戲劇、壁畫、民歌、傳說題材多種,影響深遠。

文成公主的下嫁,是中國文物輸入西藏的一大主因。在她嫁往吐蕃的同時,中原地區的醫藥、曆算、紡織、造紙、釀酒、製陶、碾磨等傳入吐蕃。傳說她還隨帶工匠五千五百人及穀物、牲畜多種,對加強唐、蕃關係及經濟、文化的發展,頗有助益。到現在為止,她仍被尊崇為西藏文化的重要貢獻者,也被當作西藏佛教的神祇聖救度母的化身而受人供奉。

◎附︰索南堅贊著‧王沂暖譯《西藏王統紀》第五章(摘錄)

迎娶文成公主
此後,大臣噶爾,又來王(松贊干布)前,請王俞允,往迎支那公主。王與金錢七枚,曰︰「此作覲王之禮。」復與以嵌硃砂寶石之貝馬惹伽甲一襲,曰︰「此作公主聘禮。」並賜金砂一升,命「於必要時棄之。」於是噶爾攜王所與諸物,與百騎大臣,於丙申年四月初八日勝曜之日,起程來華。行抵支那神京吉祥門,逕來唐太宗宮前。見此地居民數十萬,每一街巿可一日程,並有四大城門,瞻眺之餘,心中震驚。爾時印度法王之大臣百騎,來求娶公主。格薩軍王之大臣百騎,來求娶公主。大食財王之臣百騎,來求娶公主。巴達霍爾王之大臣百騎,亦來求娶公主。人種各異之使者五百騎,一時齊集唐王之前。印度使者居城東,格薩使者居城南,霍爾使者居城北,大食使者居城西,藏臣寓於東北之間。

其時,諸國大臣,皆已貢物覲見。藏臣請陛謁,奉諭稍待。已越七日,帝與侍臣駕出宮外,噶爾乘間呈獻金錢七枚覲帝,並以嵌珠砂寶石之貝馬惹伽甲一襲,獻帝前稟曰︰「以此為公主聘禮,請以帝之美女,許為吾藏王后。」

帝許與公主,公主請以釋迦本尊與寶倉庫等為奩嫁,王許之。於是公主與侍婢等來藏臣噶爾處,問曰︰「大臣!覺臥釋迦像,亦將迎往汝國,無量財寶亦將攜往汝國,於汝國中有殖土否﹖有蟲石子否﹖有桑樹、百合、蕪菁否﹖」噶爾答曰︰「餘者皆有,惟無蕪菁。」遂攜去蕪菁種子。此後造輿,置覺臥釋迦其上,使漢力士賈拉伽與魯伽二人挽之。又派遣多量馬騾駱駝等,運送珠寶、綾羅、衣服、飾物,及臨時所需物品。更賜藏臣盛宴。公主衣珠寶之衣,與二十五美麗侍婢,並各乘馬,父母大臣等皆送一短程。

時送行大臣之中,有名支塞乳恭頓者,於臣噶爾,生嫉妒心,因言︰「與公主對質,如有名智大臣留此,則漢藏可和。」並以目睨大臣噶爾。帝因曰︰「我之美麗公主,既為汝藏所得,噶爾應留此為質。」噶爾亦知支塞乳恭頓之嫉己也,因言︰「為漢藏和好,我可遵命。」於是噶爾引吞米及娘二人至旁私語曰︰「我居支那不過五月,其間盡作惡作劇,汝等可遣一人,喬裝乞者至我處。」於是諸臣奉侍覺臥像與公主去西藏,噶爾獨留支那。帝賜噶爾一婦人,並與一第宅居之。此後噶爾極為悲苦,未至婦人之所,亦不進食,狀至憔悴,乘間逃回西藏。帝遣輕騎百人追捕,行至甲楚窟邊,不及而返。

此時公主與諸臣,已抵丹馬岩,即將慈氏七肘之像,與《普賢行願品》,刻於岩上。等候經月,大臣噶爾未至。進抵彭保山,諸臣或開山築路,或獵獸取乳,大臣仍未至。復前行抵康之北馬鄉,墾地種田,安置水磨,相候兩閱月,大臣仍未至。於是復前抵郭冬門,因破壞支那之氣運,支那守護神將門阻塞,滯此兩閱月,大臣乃至。知門阻塞,乃支那守護神不喜所使然,於是焚木起煙,獻酒供食,而祈禱之。其夜樹木皆起立,乃能通行。復前進至九沙山,繞冰而進,如黑暗中,明燈高舉,紫檀之林列於道右,慈梨之林列於道左,於是一路無阻,而至西藏。

此後遣人報王,言曰︰「我諸大臣迎覺臥釋迦,與支那公主等將至,請設盛宴迎迓。」王曰︰「此公主是聖教度母之化身,有大神變,自何方來,不可預知,應好為歡迎。」於是四方之人,皆見化身。東方人云︰「公主自東方來。」於是渡口之名稱漢后渡。南方人云︰「公主自南方來。」於是支吉浦之冰,自此時起,如白螺右旋。西方人云︰「公主自西方來。」北巴園石岩形如豬鼻,謂即於此時,咸言其處應建一依怙像。北方人云︰「公主自北方來。」往迎公主與覺臥,於是村名迎神村。然實自北門而入,至惹毛切之原,車陷惹毛切沙中,賈拉伽與魯伽未能挽出,因留於此。乃即在覺臥像之四方,建立四柱,懸白錦帳而供養之。

明日公主衣各種錦繡之衣,帶無量金飾。二十五美婢亦衣錦衣,珠寶為飾,持琵琶樂器,往遊扎拉內烏塘。諸臣民等亦往遊作樂。尼泊爾后自扎拉吉祥越量宮頂,見漢公主與婢盛妝在扎拉內烏塘,滿腹忿嫉,如是言曰︰「嗟汝漢公主,攜婢遊此地,辛苦伴所召,遠道來藏地。雖為漢公主,我汝有大別。我乃先入門,並為尼王女,先侍王寢枕,尊貴之正宮。正宮不尊貴,世法無真偽。正宮為王后,偏宮后之婢。聊念汝初來,正偏且比試︰試讚禮三寶;試法寶依處;建造諸佛殿;於貴試事王,於賤護弱小;試信受正法;試置產積財,與耕稼農事;試父兄大小,及所有粧奩。若試不能敵,汝勿冀為主,勿自尊為后,正宮大佛殿,未見一升時,偏宮小佛殿,碗許未應建」云。

公主聞之,心中悔恨。自念棄捨父兄財富享受,遠適異國,初來於此,未得居室,未得所依,未得見王,未得封后,未得識晤內外諸臣,乃竟作如是嫉妒敵視之言,殊屬非是。我汝同自遠地,來為王后,應一德一心,同甘共苦,事王護民,長幼互助,內外諸務,乃得成辦,如是以還,今生一世,可同姊妹。乃不出此,甫至之初,即生仇嫉。實在我之父兄,與所有粧奩,及諸世事,凡此一切,何故不逮汝耶!因答語曰︰「奇哉真堪噓,我未獲居室,足未入門限,目未見王顏,汝妒太早計。禽羽翔虛空,竹樹生濕地,二者同有適,業聚矢人前,上下僅名異。三高原上花,三山麓下蕖,美好等相同,因緣聚神前,先後僅名異。尼國來尺尊,漢地來公主,父兄粧奩等,願力聚王前,正偏僅名異。貴賤與正偏,和好勝姊妹,憎恨則秦越。尼漢遠相距,父王各分攜,父兄亦相敵。利樂祥瑞源,見聞念解德,覺臥亦相敵。寶金銀緞等,馬騾駱駝等,粧奩亦相敵。世間諸工巧,妝飾與烹飪,耕稼紡織等,技藝亦相敵。」如是云云。

大臣噶爾亦銜恨支那王待己之不公,與公主於藏之鄙視,並憶及在支那時,遭大苦難。於是使公主主婢等,於一月間,無一侍者。公主從人等咸言︰「人謂西藏為餓鬼地,此語至確,飲食受用,恐無有供給我等者矣!」公主聞之,痛不自持,召噶爾來,謂之曰︰「大臣!因汝所請,吾乃來此,不應作此無恥小氣之事。其送我主婢衣食,我等遠地來此,乃致如是煩惱耶!」噶爾答曰︰「我實無力奉送飲食,並無機見王,諸事皆由尼后作主,汝可自語彼也!」言已徑去,於是公主萬念俱灰,回憶漢地父兄與諸受用,自悔來此,然無如何,遂彈琵琶而作歌曰︰
「弱女適異國,送來覺臥像,送來占星學,送來寶錦緞,乳使在變酪,酪使在變酥,酸酪在變膏,種桑在繅絲,植竹在索綯,殖土在陶器,水磨在設置,並帶蕪菁種。中國氣運衰,西藏得安樂。未嫁女聰明,既嫁心傷悼。來藏為立家,呼犬入乃撻,藏人無愧恥,刀小刃卻利,曲短動人聽,未嫁女聰明。王口為臣轉,夫口為婦轉,機為橫緯轉,田為惡莠轉,女無計留居,噶爾臣無恥。」

歌罷,即置覺臥像車上,置行裝馬騾駱駝上,言曰︰「人謂藏地卑劣,今目見之矣。」正欲行時,噶爾來言曰︰「汝自家復返父國,乃不應理,且亦可羞。去中國之路亦不通,前來藏時,如無我在,即留中途,不能通行。今我可往商尼后,並稟於王焉。」彼往請王,來會公主。於是王乃來至喜筵之地,與公主晤見。此一、在十方如來所見,王后二人,以十二佛事,利益有情。二、在十地諸菩薩所見,聖觀音化為藏王松贊岡保,至尊救度母化為漢后,利益有情。三、在凡夫所見,王后二人正合巹繫絲也。

王因歷時一月,未與公主會晤,殊以為悔。為安慰公主,乃問言︰「公主!汝安適耶!未煩惱耶﹖能安抵藏地,甚為希有,覺臥佛像,如何迎至!高山急水,如何過渡﹖」公主答曰︰「覺臥釋迦,置於車上,由賈拉伽與魯伽挽之。經甲楚窟以舟渡過,道路雖遠,設法行進。經傑馬拉古(九沙山),繞冰而過。經門背容,如挑燈而過,經右紫檀林,扶掖而過,經左慈梨林,扶掖而過,中國氣運衰,西藏快樂足,藏人乃無恥者也!」語已大哭。然諸臣等,來前多所控訴,噶爾亦言︰「總之,一切漢人,皆輕視我,除館婦一人外,乃無一人同情於我。尤以漢王待人不公,即公主本人,亦厭惡西藏也。」於是漢后羞澀,不復置言。

〔參考資料〕 王忠《新唐書吐蕃傳箋證》;佐藤長《古代チベット史研究》;J. Bacot《Le mariagechinois du roi tibetain Sron bcan sgan po(Extroit duMaṇi bka' b'um)》。


走火入魔

此詞為道教用語。原意指修煉內丹時所產生的弊病。為「走火」與「入魔」二種現象的合稱。「走火」指修道者在築基、煉精階段所產生的偏差,即在入靜之時內心著相,失去自制而產生遺精等現象。「入魔」多半發生在煉炁、煉神階段,即在修行過程中產生精神錯亂、幻聽幻視等失控現象。

此詞也被佛教界所沿用。通常指坐禪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幻覺及身心的各種病態現象。智顗《摩訶止觀》中將其歸納為令人病、失觀心、得邪法三類。其中失觀心指見種種幻相,心被擾亂,難以修觀入定;得邪法分為有、無、明、暗、定、亂、愚、智、悲、喜、苦、樂、禍、福、惡、善、憎、愛、強、軟等多種。

一般而言,佛教也說有妨礙修定的魔。如《摩訶止觀》卷八說有𢟋惕鬼、時媚鬼、天魔三種。《楞嚴經》更詳說修禪定者分破「五陰」境界時,各有十種「陰魔」會乘虛而入。但是佛教更強調,妨害禪定的主因是修禪者內心之是否穩定或是胡思亂想。如《楞嚴經》卷九云(大正19‧147b)︰「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關於如何防止走火入魔,《摩訶止觀》說有覺訶(指識別魔障為那類鬼神所致,呼其名而呵斥之)、持誦(指誦戒本、佛名、咒語等)、止觀三類,而以止觀最為有效。另從大乘佛教「圓教」的觀點來看,佛魔皆因內心產生分別之意念而有,若一念不生,則佛魔皆空。各種難以自控的心理波動,自然會平息。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起信論》云︰「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講記》︰研經究理,不妨自己修學;修習禪定,必須依止師友而修。以修習過程中所現起的種種境界,如不能正知,即易為邪魔所惑亂了。「或有眾生無善根力」,這是所以起魔招邪的因由。無善根力,即是善根力薄;或因過去熏集的惡業多,或以前沒有積集廣大的福智資糧,或動機不正確,或戒行不清淨,這都稱為善根無力。因善根力薄,即「為諸魔外道鬼神」「所惑亂」。諸魔,是魔王魔眷屬等。外道,是邪教師的修持者,以咒力、術力來誑誘。鬼神,如堆惕鬼,精媚神,實可攝羅剎夜叉等一切鬼趣。諸魔、外道、鬼神的惑亂行者,主要的方法,為軟誘與硬迫。「若於坐中現形恐怖」,即現種種可怖畏相,使修行的駭得發狂。如釋尊降魔時,魔王以魔軍刀槍等來逼害。「或現端正男女等相」,以引生行者的貪欲心。如釋尊成道前,魔女作種種媚態來惑亂如來。對於這些魔事的對治法,大乘法說︰但觀一切法空不可得,魔事、佛事自性本空,魔事即頓滅。這是破魔事的根本方法。本論說︰「當念」這一切是「唯心」的,所現起的「境界則滅」;無論如何可怕可愛,行者也「終不為」他所「惱」亂了。一切境界,都是由心而現起的,能了知唯心所現,外境本空,魔] 的境界就惑亂不了自己。若把魔現的境界,取相為真實的,或瞋或怖或愛,那就落入魔邪的圈套了。

《起信論》云︰「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講記》︰上來的魔事,還容易了知;此下的魔事,更容易受他的誑惑。此中有四對八事︰

(1)現形說法一對︰「或現天像、菩薩像」,「作如來像相好具足」,以及現父母像、善知識像、比丘像等;這是現身。修習真如三昧,不依一切而修,所以一切形像現前,即使是佛菩薩像,也決為魔邪的詐現。這些佛菩薩像,還能為修行者,「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陀羅尼,譯為總持,如密宗的咒語,也稱陀羅尼。有些修行的,見到什麼天或什麼菩薩,為說種種咒語。布施到智慧,即六波羅密。諸魔所說的六度,是取相的相似修。說平等空到是真涅槃,是不即緣起的空義。或因而墮入小乘,或因而落入斷滅見,撥無因果。

(2)得通起辯一對︰以魔邪的加持力,「或令人知過去」「事」,即得宿命通;或「知未來」「事」,即起天眼通;「得他心智」,這是起他心通。不但得神通,能知過去、未來、現在事,還能「辯才無礙」的為人說法。如行者不覺得這是魔邪的惑亂,自以為得了神通辯才,那就壞了!因為這是最「能令眾生」招引世人來皈信、受禮敬、受供養、受稱讚的。行者並沒有真實功德,心地不淨,即會「貪著世間名利」的「事」。如有些外道,修些邪法,少得靈驗,貪著於世間名利,就為非作惡,自害自己。

(3)起惑造業一對︰「又」以魔邪的惑亂,「使人數瞋數喜,性」情忽然喜怒「無常」,沒有標「準」。「或」過分的「多慈」多「愛」,超過自己的能力,犧牲去助人;或想到說到,即相憐流淚。或「多睡、多病」,終日無精無彩的,身「心懈怠」,不能進修。「或」是「卒起精進」,勇猛得了不得;可是不到幾天,「後」來「便休」止「廢」棄了!甚至「生於不信,多疑多慮」,信念都動搖起來。「或」是「捨」棄了「本」來修習的殊「勝行」,如不取相而修止,反而「更」去「修」習「雜業」,如修建寺院、拜佛、放生等培植福德的有為功德。甚至染「著世」間俗「事,種種牽纏」,不再修持。

(4)得定亂食一對︰以魔邪的力量,「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其實是似是而非的。這些相似三昧,都「是外道所得,非」佛法中所得的「真三昧」。「或」者,「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七日,住於定中」,能「得自然香美」的「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這即是一般傳說的天人送供了。天食自來,「使人愛著」滋味,增長貪欲。「或」者「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如傳說中的左慈,吃起來,斗米隻羊也吃不飽,不吃,隔多少日子也無所謂。還有「顏色變異」,忽而紅潤,忽而憔悴。傳說中的莊周,即能如此。總之,這都是魔邪的惑亂,毫無利益。修止習禪,與身體有非常關係的。即使定力滋潤,也不能反常的。所以久定不食,出定即會死亡。凡飲食不正常,顏色不正常,都是魔邪,都會成病的。

上來所說的種種,都「是」魔事,「故行者常應」以「智慧觀察」,切「勿」以邪為正,起貪起瞋,顛顛倒倒的「令此心墮於邪網」中。說到智慧觀察,即是應「當」精「勤正念」︰常安住於唯心無境的正念中,「不」執「取」,「不」計「著」,不起恐怖,不生貪戀,即「能遠離是諸業障」。本論所說的種種魔事,所以招魔引邪,實都由於行者過去所熏集的諸惡業障,也即是無善根力。所以,魔事現前,但應安住於正念而勘破他。不著魔境,即魔事自會息滅。如想修止習禪,必先勤修正行,懺悔惡業。如能戒行清淨,知見純正,善識方便,魔事即會少起,或者不起。如不從此根本著想;又不能不取不著,那即使結壇、遣召、持咒、結印,也難出魔網的!

◎附二︰智顗《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四(摘錄)

明魔事者,「魔羅」秦言殺者,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命,故名魔羅。云何名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事。魔亦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道門,道高則魔盛,故須善識魔事。今釋即為三︰(1)分別魔法不同。(2)明魔事發相。(3)明壞魔之法。第一、分別魔法不同,魔有四種︰一者煩惱魔。二者陰入界魔。三者死魔。四者欲界天子魔。

(1)煩惱魔者,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縛,蓋纏惱結等,皆能破壞修道之事,如《摩訶衍論》偈說︰「欲是汝初軍,憂愁為第二,飢渴為第三,觸愛為第四,睡眠第五軍,怖畏為第六,疑悔為第七,瞋恚為第八,利養虛稱九,自高蔑人十,如是等軍眾,厭沒出家人。我以禪智力,破汝此諸軍,得成佛道已,度脫一切人。」

(2)陰界入魔,為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色,繫縛眾生,陰覆行者清淨善根,功德智慧不得增長,故名為魔。所謂欲界陰入,乃至色、無色界,陰入亦如是,行者若心不了,受著悉名為魔。若能不受、不著,觀如虛空,不為覆障,即破魔業。

(3)死魔者,一切生死業報,輪轉不息,皆名為魔。復次,若行人欲發心修道,便得病命終,或為他害,不得修道,即為廢今修習聖道。比至後世,因緣轉異,忘失本心,皆名魔事。復次行者,當修道時,慮死不活,便愛著其身而不修道,亦是死魔所攝。

(4)天子魔者,即是波旬,此魔是佛法怨仇,常恐行人出離其界,故令諸鬼神眷屬,作種種惱亂,破壞行者善根,是為他化自在天子魔。

第二、明四魔發相者,若煩惱魔,如前不根性中,三毒等分煩惱中廣說。若陰入界魔發相,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發種種色心境界說。若死魔發相,如前病患法中廣說。所以者何﹖病為死因。若鬼神魔者,今當分別說。鬼神魔有三種︰一者精媚。二者埠惕鬼。三者魔羅。

(1)精媚者,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以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別識,若多卯時來者,必是狐兔狢等,說其名字,精媚即散。餘十一時形相,類此可知。

(2)埠惕鬼者,亦作種種惱亂行人,或如蟲緣人頭面,鑽刺慴慴,或擊攊人兩掖下,或乍抱持於人,或復言說,音聲喧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人者,應即覺知,一心閉眼,陰而罵之,作是言,我今識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序。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等,鬼便卻行匍匐而去,如是作種種留難相貌,及除卻之法,並如禪經中廣說。

(3)魔羅惱亂者,是魔多作三種相,來破行人︰一作違情事,即是作可畏五塵。二作順情事,即是作可愛五塵,令人心著。三作非違非順事,即是作平品五塵,動亂行者。是故魔名殺者,復名華箭。亦並名五箭,射五情故,一情中有三種境,對情而惱行者,五情合有十五種境。色中三者︰

(1)順情色,或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愛之境,令人心著。

(2)色中違者,或作虎狼、獅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像,來怖行者。

(3)色中非違非順者,但作平品之形色,亦不令人生愛,亦不令人生怖,皆能動亂人心,令失禪定,故名為魔。餘諸情中,亦當如是分別。但約塵相有異,行者若不別諸邪偽,則為所壞,狂亂作罪,裸形無恥,起種種過,破他善事,毀損三寶,非可具說。或時得病致死,必須慎之,善加覺識。

問曰︰何故不約法塵,對意根中,論三種魔事﹖答曰︰從多為論,一切魔事,多從五情中入,故但說五情,細而論檢,意根中,亦不無三種惱亂之事,類而可知。

復次,諸大乘經中,辨種種六塵中幻偽,對意根魔事起相,是中廣說。故《大品經》云︰如是等魔事、魔罪,不說、不教,當知即是菩薩惡知識。三明破魔法者,當用三法,除卻魔罪︰一者了知所見聞覺知,皆無所有,不受不著,亦不憂慼,亦不分別,彼即不現。二者但反觀能見聞覺知之心,不見生處,何所惱亂﹖如是觀時,不受不分別,便自謝滅。三者若作此觀,不即去者,但當正念,勿生懼想,不著軀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於魔界無所捨,於佛界無所取,即佛法現前,魔自退散。既不見去來,亦不憂喜,爾時豈為魔所惱。

復次,亦未曾見有人,坐中見魔作虎來,剩食此人,骨肉狼藉,正是怖人,令心驚畏耳,都無實事,當知虛誑,如是知已,心不驚怖。復作是念︰設令是實,我今身命,為道故死,何足可懼﹖今我此身,隨汝分別,心如金剛,不可迴轉。如是或一月二月,乃至經年不去,亦當端心,正念堅固,莫懷憂懼,當誦大乘方等諸治魔咒,默念誦之,存心三寶,若出禪定,亦當誦咒自防,懺悔慚悚,及誦波羅提木叉戒,邪不干正,久久自滅。事理除魔,其法眾多,非可備說。

行者善須識之,方便除滅。故初心行人,欲學坐時,必須親近善知識者,為有如此等難。是魔入人心時,能令行人,證諸禪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羅尼,何況不能作此小小境界﹖若欲知之,諸大乘經及九十六種道經中,亦少分分別。今略說此,為令行者深知此意,則不妄受諸境。取要言之,若欲遣邪歸正,當觀諸法實相。是故《摩訶衍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故偈言︰「若分別憶想,是即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常念常空理,是人非行道,不生不滅中,而作分別想。」

復次,略明破魔義不同,如《摩訶衍》中說,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界入魔。得菩薩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得不動三昧,一切法中,自在無住故,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若《大集經》,明得四念處,即破四魔。此二說,名異意同。若《瓔珞經》明等覺、如來,三魔已過,唯有一品死魔在。若《法華》說,二乘之人,但破三魔。餘有欲界天子魔,所未能破。此則經論互說不同,悉有深意。若通明四魔,並至菩提方盡。所以者何﹖如煩惱魔,無明細惑,佛菩提智之所能斷。陰界入魔,如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死魔如前取《瓔珞經》所說,欲界天子魔,坐道場時,方來與菩薩興大鬥戰,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盡。菩薩摩訶薩,心廣大故,安住不動,修深禪定。從初發心,乃至佛果,降伏四魔,而作佛事,廣化眾生,心不退沒。《涅槃經》中,說有八魔。《華嚴經》中,說有十魔。善得其意,四魔攝盡,更無別法。諸經辨魔事眾多,略說不具足。

〔參考資料〕 《治禪病祕要法》。


阿閦佛國經

二卷。後漢‧支婁迦讖譯。又稱《阿閦佛剎諸菩薩學成品經》、《阿閦佛剎菩薩學成經》、《阿閦佛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本經是敘述阿閦佛淨土思想的主要經典,約成立於西元一世紀。全經分五品︰(1)發意受慧品,敘述阿閦菩薩立大誓願,由大目如來授薩芸若慧;(2)阿閦佛剎善快品,敘說阿閦佛國的莊嚴;(3)弟子學成品、(4)諸菩薩學成品,闡述阿閦佛國之聲聞弟子及菩薩成就學道情形;(5)佛般泥洹品,敘述彼佛般泥洹時的感應。

本經另有兩部異譯本︰(1)東晉‧支道根譯《阿閦佛剎諸菩薩學成品》,三卷,現已佚失。(2)唐‧菩提流志譯《大寶積經》卷六〈不動如來會〉,二卷,分為六品,即授記莊嚴品、佛剎功德莊嚴品、聲聞眾品、菩薩眾品、涅槃功德品、往生因緣品(末二品相當於《阿閦佛經》的佛般泥泹品,內容則較佛般泥洹品完整)。

全經所揭示的阿閦佛淨土思想,大致可分五點︰(1)往生阿閦佛國係以學阿 閦佛之願行及菩薩六度為主因,重於自力成就。(2)認為聲聞弟子聞法即能證得阿羅漢果,並容許阿羅漢入涅槃,但更重視弘揚菩薩道。(3)重入世度生,即阿閦佛國的菩薩將值遇無數佛,且能隨意到十方佛剎聞法,而後到其他世界教化眾生。(4)著重人間淨土。(5)救濟女性痛苦,認為女性的修道根器並不劣於男子,未必要轉男身。

在大乘經典中,述及阿閦佛國的經典甚多,如《維摩詰經》、《首楞嚴三昧經》、《大品般若經》、《海龍王經》、《菩薩處胎經》、《須賴經》等,皆有往生阿閦佛國的記載。由此可知,阿閦佛國不僅是較早傳出的他方淨土,且一度曾是佛教徒樂於往生的淨土。而且,本經為現存淨土諸經中之最古者。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一、卷三、卷九;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赤沼智善《佛教經典史論》〈大乘經典史論〉;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の成立過程》;椎尾辨匡《佛教經典概說》。


唯識三十頌釋

印度安慧(Sthiramati)造。為世親《唯識三十頌》的註釋。世親的唯識學,繼承者主要有所謂十大論師者,在解釋《唯識三十頌》時各有特色。此十大論師可分為「唯識古學」與「唯識今學」二大系統。其中,難陀、安慧二人屬於「古學」系統;陳那、護法屬於「今學」系統。我國唐代的玄奘曾糅譯十大論師對《唯識三十頌》的註釋,而編譯成《成唯識論》。當時,玄奘是以「今學」中之護法的見解為主的。因此,唐代以降的中日唯識學大多依循護法的看法。一直到烈維(S. Lévi)刊佈安慧的此一釋論之後,學術界才得以在護法的見解之外,一窺唯識古學的風貌。本書之意義,主要即在於此。

此書除了烈維曾經刊行之外,日本學者高楠順次郎、荻原雲來、宇井伯壽、野澤靜證等人也都曾有專文研究。我國學者中,早期有呂澂曾作過研究。此外,香港霍韜晦氏亦於1970年代之後陸續譯註安慧之此書。後並出版《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一書。

◎附一︰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譯《唯識思想》第八章(摘錄)

將《唯識三十頌》安慧釋的結構,分項羅列的話,即如下列︰

(1)人無我、法無我與對治煩惱障與所知障相對應,而這些又與「解脫」及「一切智者性之獲得」相對應。

(2)如實知唯心,乃使此事可能(譯者註︰能夠相應、對治)。

(3)我法之假說,行於識之轉變。此等轉變,乃是「因能變」和「果能變」。

(4)轉變有三種,即異熟轉變、思量轉變和了別境轉變。它們各相應於阿賴耶識、染污意和六識。這三種轉變之互相關係,是依據《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之偈而來。阿賴耶識譬喻為「水」,轉識喻為「波」。

(5)這三種「識的轉變」是「妄分別」。凡是被妄分別的器世間、我、五蘊等諸法,都不是「實有」,故一切是唯識。

(6)於現在之「生」,為什麼會起「妄分別」呢﹖這是因為,持有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與轉識,有更互為因、更互為果之力量使其發生的。

(7)伴隨有二取習氣的「業」的諸習氣,於前異熟盡時,會生另外一個異熟之阿賴耶識,不被二取習氣所支持的業的諸習氣,是不會生異熟果的。

(8)《阿毗達磨經》之偈頌說︰「界是無始時來的,那是一切諸法的所依。因為有它(界),故有一切之趣,或有涅槃之證得」,「界」就是阿賴耶識。由阿賴耶識而成立輪迴,由阿賴耶識而有「有餘」與「無餘」之涅槃界的成立。

(9)為什麼由阿賴耶識而能成立涅槃界呢﹖輪迴的主因是煩惱。而諸煩惱、隨煩惱之種子,是在阿賴耶識之中作為阿賴耶識之種子而被熏習的。煩惱的種子,可由阿賴耶識中的煩惱對治道加以消除。

(10)「只有識才是真實」的時候,始能建立三自性。其中,「所分別」是彼「妄分別」之「所取」與「能取」。在「依他」中,將此「所取」與「能取」,於一切時,完全遠離,這就是圓成實性。

(11)不能見到圓成實性時,則不能見到依他起性。

(12)三自性即是三無自性。

(13)由於是唯識的東西才說著「現觀」(Abhisamaya)。

◎附二︰霍韜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自序〉(摘錄)

在眾多原典之中,我選安慧的《三十唯識釋》來翻譯,主要是因為這篇資料在佛家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同時亦與我早年研讀《成唯識論》的訓練有關。《成唯識論》是《唯識三十頌》的註釋書,當年玄奘翻譯,曾經把十家的註疏糅合在內。然而,由於玄奘師承護法,糅譯時並非客觀平列各家之文,使之各佔一均等地位,而是獨尊護法,問題的解釋處處奉護法為圭臬。固然,護法之義後出,從思想發展的角度說,後出之義較精,或較完整,亦是可說,但由此保存下來的資料,便祇有護法的系統得窺全豹,其餘各家都不過是鱗爪罷了。因此,若希望通過《成唯識論》而對各家都有全面的了解,是不可能的。其次,玄奘既宗護法,在這一旨趣之下,其對各家的稱引及批評是否公平有據﹖我們未見原書,僅靠玄奘、窺基的片面之言很難判斷。例如安慧在《成唯識論》中就是受批評最多的一位論師,但是現在我們對勘梵本,發覺有很多批評都是不確實的,或錯置的,亦有一些是後世推演其說的(最明顯的,莫如稱安慧為一分家,主相見同種之說,安慧其實未言)。安慧如此,其他各家恐亦有此情形。所以今天我們得讀安慧原典,至少可為安慧清理出他的本來面目,並對《述記》所傳的安慧義作一釐定。

然而,安慧《三十唯識釋》的重要性不止此。首先,由於釋中附有世親《三十頌》的原文,這對世親唯識思想的研究和格量舊譯,便提供了最直接的佐證。從前我們以為玄奘的翻譯最忠實,現在看起來仍有很多地方混有譯者的觀點在內。我們同意︰為了閱讀上的便利,站在翻譯的立場,句子的調動、字眼的增損,有時是必須的,亦是無可避免的;但若加工太過,或出於己意改造,便會影響原義。雖然,現在我們無法證明玄奘翻譯時所據的原本即是今天我們所得的梵本,以此責彼,或有不公,但若以為全異亦是罔顧事實。因為揆諸實際,不可能一家疏釋,即改寫頌文一次,以顛倒本末。所以若假定梵本可靠,則玄奘的加工和改造便不可掩。例如第三頌,玄奘把阿賴耶識有兩種不可知的表別譯成「不可知執受、處、了」,論文據解遂成三種。又第十四頌,原文並未明白說出有不定心所的存在,玄奘乃特別為之補足。這些都可以說是各有功過。但至於把「轉化」(pariṇama,轉變)譯為「能變」(第一頌)、把「(染污)意」譯為「末那」(第五頌)、把識的轉化就是分別理解為「分別」與「所分別」的見相二分(第十七頌),便可能是有意的改譯或是受後期學說的影響所致。反之,比較起來,真諦的《轉識論》雖非從頌文譯出,意義亦不明朗,但卻有很多地方與梵本相通。例如上文提及的「轉化」,真諦的解釋是︰「識轉有二種︰(一)轉為眾生,(二)轉為法。」又如染污意,真諦譯為「執識」,說「此識以執著為體」,這即是第五頌「思量為自性」的翻譯。由此可知,今日所見的梵本亦非不上承於古,而真諦譯文的價值亦未可全部抹煞。

其次,談到安慧與世親的關係,由於安慧的時代較早(約470~550,護法則為530~561,參看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卷五),一般推測,他的疏解可能更接近世親原義,後來疏家則因為資料愈積愈多,問題愈分愈細,精詳雖或過於前師,但亦可能失去了世親的本來面目。如《成唯識論》收列十家之文,《述記》、《樞要》、《了義燈》、《演祕》、《義演》、《集成編》等,更為之推波助瀾,結果使讀者困擾於資料陣中,徬徨無所出。在此情形下,若能得一簡疏以直探驪珠,指示方隅,自然是最有意義的事。現在我們照資料的性質看,安慧釋是可以滿足這一要求的。一來安慧釋的確先出,在時代上較接近世親,應保存有更多的古義;二來安慧釋文字簡約,緊隨頌文作解,達意即止,不尚支蔓,若干後世討論極繁的問題,如識的轉化(識變)問題、識的內部結構(相見等諸分)問題,安慧的答案都極簡單;有些更全不觸及,如第八識、第七識的存在論證,及三依(諸識活動的相互關係)、四緣(心心所起現的條件)之類。從後世的觀點言,安慧釋容有不足,但在究明唯識本義,與唯識思想初期的開展上說,安慧釋的價值是無可代替的。尤其是安慧釋的疏解方式,簡明扼要,極便後學,所以後來再有律天(630~700)為他複註,最後並一起傳進了西藏。現在西藏除收有這兩項資料外,有關安慧的其他著述,如《辯中邊論釋》、《大乘莊嚴經論釋》、《大乘五蘊論釋》(即漢譯《大乘廣五蘊論》)、《中論釋》,及《大寶積經論》等,均尚有流傳,反而護法在唯識方面的著作,則全未發見,由此足證西藏對安慧學的尊重(據後期中觀宗人所傳,安慧是無相唯識(nirākāra-vijñānavādin)的代表人物,與陳那、護法、法稱的有相唯識(sākāravijñānavādin)相抗,他們認為無相唯識與中觀的立場較近,故亦較推重安慧。未悉是否與此有關)。若依我們上文的敘述,則亦可能是因為安慧能老實疏解前人的資料所致。

正因為安慧能老實疏解前人的資料,所以我把《三十唯識釋》譯畢之後,忽然想到︰這亦可以是一本很好的唯識學入門書,因為它能夠把唯識的本義揭示出來,順安慧的疏解以觀後人的廣演,何者進、何者退、何者善巧、何者增益,等等升降分歧之道便歷歷可見。所以我決定在譯文之後加註──並非文獻上的註,這些註我在翻譯的過程中已寫下,而是加進義理上的註,以幫助讀者了解,目的就是使它兼具一唯識學入門書的意味,使讀者直承世親,不受後世繁瑣資料的干擾;同時亦可以去除門戶之見,使唯識的本義大白於世。我認為祇有這樣纔可以免除唐賢徒然肢解名相的過失,亦是今日扶持唯識學發展的正道。所謂「先立乎其大者」,世親唯識之原義定,一切即無異綱舉目張了。


絕觀論

敦煌出土的佛典之一。一卷。又名《三藏法師菩提達磨絕觀論》、《入理緣門》、《菩提心境相融一含論》。收在《禪宗全書》第三十六冊。全書內容係採取師(名為入理)徒(號為緣門)問答的形式,站在絕觀的立場,闡明禪的觀行。其思想類似《寶藏論》。

關於本書的作者,眾說紛紜。日本學者久野芳隆與關口真大據《宗鏡錄》卷九、卷三十、卷七十九、卷九十七,《祖堂集》卷三以及《圓覺經大疏抄》卷十一等所引,撰文論證此書為唐代牛頭法融(594~657)的著作;關口《達磨大師的研究》中對此又詳加論證。此外,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書中,指出敦煌本《絕觀論》當為法融承達磨《二入四行論》之意而撰。又,本書的寫本現有六種,即︰日本積翠軒本、巴黎國立圖書館所藏的四種寫本(編號為P-2045、P.2732、P.2074、P-2885)、北京本閏字八四。

簡稱為結。它是一類能夠束縛眾生的心、結集生死,而使眾生不得出離生死流轉的煩惱。

從典籍上看,諸結說最初見於四阿含經。《中阿含經》卷三十三說眾生有慳、嫉二結,《雜阿含經》卷三十二說眾生有愛、恚、無明三結(《俱舍論》卷二十一同),《增一阿含經》卷十七說眾生有身邪、戒盜、疑三結(《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十六說同),《增一阿含經》卷二十說眾生有欲、瞋恚、愚癡、利養四結(《成實論》卷十說眾生有貪身、恚身、戒取身、貪著是實取身四結),《中阿含經》卷五十六說眾生有貪、瞋、慢、嫉、慳五結(《發智論》卷三、《集異門足論》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俱舍論》卷二十一同)。《辯中邊論》卷上說眾生有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九結(《發智論》卷三、《成實論》卷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一、《雜集論》卷六同)。總之,這一些結使都是繫縛眾生的身心,使眾生永遠沈淪於生死流轉的煩惱。

眾生生死流轉的主因是「業」,而諸結為它的增上緣。眾生的生死流轉,不出乎這個世界,由於眾生自身的造業不同,對它的感受也不一樣。這世界可分為三種︰(1)欲界,(2)色界,(3)無色界,即所謂三界。其中欲界是比較低級的世界,又叫做下界,色界與無色界是比較高級的世界,又叫做上二界。在三界中,有五種結是束縛眾生在欲界中的煩惱,有五種結是束縛眾生在色界與無色界中的煩惱要素,這樣就有五下分結與五上分結。

五下分結──是隨順欲界生死的煩惱。主要有五種︰(1)欲貪,(2)瞋恚,(3)身見,(4)戒禁取見,(5)疑。這五種之中,欲貪是對於事物貪求的欲望;瞋恚是對於所追求的事物達不到目的而發生的忿怒;身見是於自身執著為我的見;戒禁取見是聽聞異端邪說之後,不加思索,就把它所規定的種種「戒」和「禁」,以及「戒」和「禁」所依附的物我認為最勝而能得無上清淨的妙法;疑是被欲望所迷惑,對於正法生疑惑不信的心理。這五種繫縛欲界眾生的「結使」,因為它具備「四下」的意思,所以叫「五下分結」。第一,是界下,貪欲、瞋恚這些「結使」惟限於欲界,不在上二界;第二,是果下,由貪瞋戒取這些「結使」為因,能招受「三塗」下劣的惡果;第三,是人下,身見戒取與疑等「結使」,只有凡夫才有,聖人是不會有的;第四,所障下,身見戒取與疑僅能障礙初果。

其次五上分結──是隨順色界無色界生死的煩惱。主要有五種︰(1)無明,(2)慢,(3)掉舉,(4)色貪,(5)無色貪。這裏面的無明不是根本無明,而只是說由於愚癡不明義理的那種煩惱;慢是驕傲自滿,盛氣凌人;掉舉是躁動嬉戲;色貪是對於色界的貪愛;無色貪是對於無色界的貪愛。這五種繫縛色界無色界眾生的「結使」,因為具備「三上」的意義,所以叫做「五上分結」。第一,是界上,無明等五種「結使」均在上二界(即色界、無色界)中生起;第二,人上,無明等五種「結使」均是「學人」所起的煩惱;第三,所障上,無明等五種「結使」都能障礙「無學」上果。由於有「五下分結」為「業」的增上緣,眾生便長此為欲界繫縛不能超脫;由於有「五上分結」為「業」的增上緣,眾生便長此為色界、無色界所繫縛不能超脫。總之,依於上下分結,眾生就不得不長此生死流轉於「三界」。(田光烈)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一、卷五;《大乘義章》卷五。


造像量度經

一卷。是說明造佛像法度的經典。清‧乾隆七年(1742)工布查布在北京從藏文譯本重譯為漢文,並作了〈造像量度經引〉、〈經解〉和〈續補〉,編在經文的前後,合為一部。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一冊。

據經的序分說,本經是佛在將升忉利天為母說法之前,因舍利弗的請問而說的。但漢譯藏經中有關佛升忉利天的記載,都沒有提到說《造像量度經》之事。而且還說當時優填王要造佛像,所有名工巧匠皆以佛像難以摹擬而感到困難,似乎並無這樣一部可以依據的經典。本經當是後世所撰(本書在藏文大藏經中只收在論藏中,可見古來藏族學者也不確定本經為佛所說)。此經梵本現存,日本‧榊亮三郎曾為校刊,並加以研究。藏文譯本只收載在北京版《丹珠爾》中,未題譯者名字,工布查布說是達磨多囉和查巴建參共譯。工布查布譯漢所用藏文本得自洮州(現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臨潭縣)禪定寺崇梵靜覺國師。據清《洮州廳志》卷十六說,禪定寺主僧池蓮,卓尼族土司之後,康熙四十九年(1710)來朝,封為梵靜覺國師。工布得經本,當在此時。  

〈經引〉總敘梵藏流傳造像經過,並說到中國佛像有漢、梵二式,即在彌波羅國匠師阿尼哥以前的造像稱為漢式,阿尼哥傳來的造像稱為梵式。由於歷代未譯造像經傳,以致漫無準則,現因靜覺國師的鼓勵乃編譯此書。

〈經引〉之後(據通行本)附圖十幅。第一幅是釋迦佛的裸體坐像,裸體像上有按量度劃出的線格,第二幅是著衣坐像(這兩幅是化身佛的通式),第三幅是無量壽佛的坐像(報身佛的通式),第四幅是文殊菩薩像(菩薩天男相的通式),第五幅是多囉菩薩像(佛母天女像的通式),第六幅是佛遊化乞食之像(佛菩薩立像的通式,也有線格),第七幅是諸菩薩在佛旁列立像(脇侍菩薩的通式),第八幅是不動明王像(忿怒相的通式),第九幅是如來滿月面和菩薩雞子面,第十幅是佛母芝麻面和明王四方面(與第九幅同為造像面部量度的通式,有線格)。此十幅圖像是工布查布在得經文的同時,得自崇梵靜覺國師,乃藏文經原本所未載。這些畫像的面貌衣褶紋都帶漢畫風格,或出於後人所補。

次為漢譯《造像量度經》本文,可分序、正、流通三分。序分長行二一一字,流通分長行三十字,正宗分為五言四句頌文三十九頌(藏文只三十八頌),說明造佛像身體各部分的比例。初半頌說全身高度,次半頌說肉髻及髮際以上的高度,次一頌說面部長度,次一頌說下頦量度,次三頌說唇齒量度,次一頌半說鼻的量度,次二頌半說眼的量度,次半頌說印堂(安白毫之地)量度,次半頌說眉的量度,次三頌半說耳的量度,次二頌說頭部闊度和周圍,次半頌說頸的闊度和周圍,次八頌半說手臂指掌的量度,次五頌說軀幹各部的量度,次八頌半說股以下至足底的量度。這些頌文中有時也附帶說明形狀和色彩,如說目如蓮花,口如頻婆果等。

經中所說長度,主要是相對的長度,就是以造像大小為比例的長度。以佛立像全身(從肉髻頂到足底)的高度的十分之一為一搩(即張開手指從拇指尖到中指尖的長度),亦稱為一面(即面部從髮際到頦下邊的長度),一搩的十二分之一為一指(即一個手指的闊度)。一指的八分之一為一麥。佛像全身高一二0指,平舒二手兩中指尖的距離亦一二0指。此就平面繪畫像而言,若立體胎偶像,在凹凸處酌加長度計算,縱廣皆一二五指。

次為〈造像量度經解〉,此係參考藏文《丹珠爾》(北京版)中關於造像的其他三種著作。(1)《佛說造像量度疏》,(2)《繪畫量度》(一稱《阿思陀仙子像傳》,包含三品二八四頌),(3)《造像量度》(一稱《我頁怛辣仙子像傳》包含一二七頌,說明七搩至十搩的各種造像量度),以及《時輪大教王經》、《戒生大教王經》等,對《造像量度經》逐段加以解釋和補充,並且附帶說明了報身佛像的莊嚴和各種不同的座位。它引用了《繪畫量度》所說的絕對長度,即以八微塵為一髮梢,八髮梢為一蟣,八蟣為一芥子,八芥子為一麥,八麥為一指。此一指即通常人一指的闊度。如依此量度造十搩高的佛像,它的身量就略與通常人相同。

最後為〈造像量度經續補〉,內容分為九段︰

(1)菩薩像(即十搩度像)︰附祕密部多面廣臂造像法,以十一面千臂觀音像為例,詳細說明諸面的排列、量度、色彩和表情,諸臂的排列、量度、手印和所持的法器。

(2)九搩度(像)︰初地菩薩以下世出世間聖像的量度,高廣各九搩。如與佛像同在一處,此獺歲的高度即為佛像高度的十分之九。如單獨造即以所造像自身高度的九分之一為一搩此獺歲中包含獨覺、阿羅漢、佛母等像。

(3)八搩度(像)︰為一切忿怒像的量度,包含忿怒明王和忿怒像的護法神。至於密部輪圍本尊像,仍應用十搩度。

(4)護法像︰此為男女諸神之像,分九搩度、八搩度、六搩度三類。據說此格局分法諸家互有不同,且多訛傳,故在本書中就諸錯誤加以糾正。

(5)威儀式︰說明五方佛、八大菩薩、十二緣覺、十八阿羅漢等各各的手印和法器。次說明聲聞、阿羅漢、輪王身量皆九搩,庶人身量豎三搩半、橫四搩、縱廣不等。次說屆磊種坐式和各種莊嚴。

(6)妄造誡︰說明造像不合量度的過患和補救的方法。

以上六段,多採自《繪畫量度》及《造像量度》二書。

(7)徙靈略︰是改造舊像之前將舊像的靈光請離開舊像的儀軌。

(8)裝藏略︰是裝藏的方法,包含裝藏用的五大陀羅尼,五處種子字,五處應安的梵書咒文,五寶、五甘露、五藥、五穀、五香的用法,楟木的採取、製造和安裝。末後附安像法(請靈央緩住像內的儀軌)。

(9)造像福︰說明造像的福德,廣引唐‧提雲般若譯《大乘造像功德經》文。造像量度,見於記載的,三國時的曹不興已經精確地掌握了佛像人體比例。可見造像量度的知識久已為內地的造像家所掌握運用。但師資集承一直都是口傳心受,沒有成文的典籍。藏文《丹珠爾》關於造像的四種著作,是古代造像技術的重要記錄。工布查布很善巧的把它們的重要內容譯纂出來,特別是《造像量度經》的頌文,譯筆非常流利謹慎,比藏文更為簡潔明顯。這是漢文大藏經中比較晚出的一部經典,也是關於古代造像藝術的唯一參考書。

本書譯者工布查布(《清史稿》〈藩部傳〉卷二作兗布札偵),內蒙古烏珠穆沁部落人,曾襲父爵為輔國公,後停襲。他自幼在北京長大,通藏語,雍正時為西番學總管,兼管翻譯。他還譯有《彌勒菩薩發願王偈》和《藥師七佛供養儀軌如意王經》,皆入藏。

本書單行本譯出後即刊行,乾隆十三年(1748)允祿重為校刻,並作序文,題名愛月居士(允祿精數學,曾參與修《數理精蘊》,乾隆元年掌工部。校刻清《龍藏》時,曾總理藏經館事務,工布查布則為第一校閱官)。同治十三年(1874)金陵刻經處復有刻本。

近代國際研究造像的學者經常引用到本書,日本‧逸見梅榮曾譯本經及續補為日文,並加註解,又以本書為主要依據寫成《印度禮拜像之形式研究》。(隆蓮)

◎附︰周叔迦〈佛像之幾種造法〉(摘錄自《法苑談叢》)

由於造像所用的材料不同,方法約可分為九種︰

第一金鍱像,這是用薄銅板槌打成的。自西晉時即採用此種造像法。晉沙門竺道一於太和年中(366~370),在嘉祥寺造金鍱千佛像。《出三藏記集》所載《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中有「定林(法)獻正于龜茲造金鍱槌像記」。

第二鑄像,這是用銅或鐵鑄成的。六朝時期有極精美的小型鎏金銅鑄像,在背丟或像座上刻有銘文,甚可寶貴。

第三雕像,是用石或木或玉雕成的。魏齊以至隋唐都有不少的石雕造像流傳下來,其形式有一尊一石或多尊共一石的,有帶龕形的,佛座上刻有銘文。大型的石雕龕像叫作「造像碑」,一面以至四面都雕刻佛菩薩像。有的在下方刻有供養人像或者題名。

第四夾紵像,又叫作脫沙像。是先用泥捏塑成形,加上木架,蒙上紵麻布,然後施漆。等漆乾燥凝固後,再除去內中的泥土。晉‧法顯《佛國記》中說︰于闐有夾紵佛像。

第五塑像,是用泥塑成的。現在甘肅敦煌石窟和炳靈寺石窟保存著不少六朝至唐宋的精美塑像。宋元征塑像,各有風格不同。

第六瓷像,是用瓷造的。有素瓷和彩瓷的不同。唐代三彩瓷像最為名貴。

第七綉像,是用絲線在錦緞上綉成的。

第八織成像,也叫作緙絲像,是用絲和金線織成的。

第九泥像或陶像,這是用模型壓泥而成的小型佛像。泥像在唐代有一種特殊類型,叫作「善業泥像」。它是僧人逝世火葬後,用骨灰和泥壓製出來的佛像,在像背後有銘文題「大唐善業」等字樣。西藏喇嘛習慣用銅模壓泥造成各種佛像以為功德,藏語名為「剎剎」。清代帝后每逢壽日造萬佛像施獻各寺,大都是這種像。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是指佛滅後,在印度各地區所陸續形成的分裂的佛教。由於這些部派都在大乘佛法產生之前所形成,因此,其教義與實踐方法,都沒有包含大乘佛法。而且在大乘佛教形成之後,部派佛教還被譏評為小乘佛教。

佛陀入滅後,教徒間所應遵行的基本教法與戒律制度,大體上已經確立。佛入滅時,曾教誡阿難說︰「當以法為光,以法為所依;當以自為光,以自為所依。」

佛教部派的起源是從第一次結集開端的。相傳這一次結集,即在佛陀涅槃後的第一年行雨安居期在王舍城舉行。當時就佛陀一代所說的戒律和教法都以「會誦」的形式,把文句肯定下來。本來所謂「結集」(samgiti)就是誦出經典。第一結集由以迦葉為首的五百阿羅漢中推選出多聞第一的阿難和持律第一的優婆離,在大眾中誦出佛所說、佛所制的經典與法律,得到大眾的同意認為是佛所說、是佛所制的聖言教誡,以之作為大家共同諷誦的經典與共同生活的法律和準則。這對佛教僧團的鞏固與發展,無疑地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結集大會上阿難首先對佛所制戒律提出了佛臨涅槃時說過的關於「微細戒」比丘們可以放棄;於是大會展開了佛平常所制戒律中有那些是屬微細戒這一問題討論,結果由迦葉作出總結,即是「我等不聽捨微細戒」,「我等盡當受持不應放捨」(諸律部都有類似的記載,這裏引的是見於《十誦律》卷六十語)。同時,說法第一的富樓那率領五百比丘由於遲到未能參加這個重要的會誦而追認了這次會誦,但他關於戒律方面也提出了「八事」,這八事多屬飲食的,顯然近於佛許放棄的「微細戒」。以頭陀行第一、第一次結集主持者、在教團內次於佛陀權威的大長老摩訶迦葉,堅持了「是佛所不制不應制、是佛所制不應卻」(《四分律》卷五十四)的原則否決了富樓那的異議。實際,富樓那的意見也是代表了他所率領的五百比丘的意見。雖經迦葉勸解,仍提出「我忍餘事,於此七條不能行之」的抗議。我們從這裡窺探出在第一次結集關於佛說的教法上沒有看到異議,在佛制的戒律上已看出它分裂的痕紋。所以《部執異論疏》敘述以迦葉為首的在「七葉窟內」舉行的第一次結集名為「上座部結集」之外,還舉出了同時以婆師婆為首在窟外另行結集,別名為「大眾部結集」;自然,這不是史實,只是佛教分裂為上座、大眾兩部之後結合那種分裂的因素而加以構想而已。

部派分裂始於律學,而後跟著產生義學的分裂。《五分律》(卷三十)第一次結集關於結集律藏的上座舉出如下的阿羅漢︰集比尼(律)法時,長老阿若憍陳如為第一上座,富蘭那(即富樓那)為第二上座,曇彌為第三上座,陀婆迦葉為第四上座,跋陀迦葉為第五上座,大迦葉為第六上座,優波離為第七上座,阿那律為第八上座。雖然律藏總誦出者為優波離,其他七位上座也負擔律法結集的任務,主要是由於他們的座下都有著自己部份的徒眾與擁護者,加上分衛教化、區域不同,風土人情社會狀况有異,在實踐生活的戒律方面無形中會構成自己集團的行事準則,對佛在世時所制的戒律遇到實際生活方面的瑣碎問題,在解釋開遮持犯的意義上不會完全一致,這是極可理解的。據呂秋逸先生等對佛滅度後在律學傳承方面依區域不同分為三個系統︰

(1)東系──以吠舍離為中心,盛於東方,即由優波離傳陀娑婆羅之一系。入後更徙於東南。

(2)西系──以摩偷羅為中心,盛於西方,即由大迦葉傳阿難之一系。後來更徙於西北。

(3)南系──以王舍城為中心,盛於恒河以南中印一帶,即由優波離傳大象拘之一系。後來更徙於錫蘭。

三系地方既別,學說時有差違。大概言之,東系態度自由,偏於進取,其對佛說亦取大意為已足。西系態度固執,偏於保守,其對佛說拘泥語言無敢出入。南系則介於兩者之間。

現存部派根本廣律文獻譯成漢文的有︰

(1)《十誦律》六十一卷,屬於(舊)一切有部。

(2)《四分律》六十卷,屬於法藏部。

(3)《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屬於大眾部。

(4)《彌沙塞和醯五分律》三十卷,屬於化地部。

(5)《根本部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對《十誦律》有所增廣,屬於(新)一切有部。

此外,未傳漢地的有「迦葉遺部」和「婆蹉富羅部」(即犢子部)的律部;有說後者也屬於「大眾部」,總前統稱之為「五部律」,也即是佛滅度後律學傳承上分裂成五個不同學派而各自以他們結集的律部作為自己部派僧團生活行事的共同準則。如東系習誦《僧祇律》,西系習誦《十誦律》、《有部律》,南系習誦《四分律》、《五分律》,今錫蘭所傳的巴利文律部與中國漢譯《四分律》同屬於法藏部這個系統。中國藏地所傳的比丘律也是屬於有部律的,而傳漢地有部律經過義淨三藏譯出而得以保存下來的最為完備。部派律部文獻現存於漢譯的還有迦葉部的《解脫戒經》一卷,和正量部的《明了論》一卷。

部派的律部對佛制根本四波羅夷重罪(行淫、偷盜、殺人和未證聖果而自稱證得聖果的妄語)與次重罪的十三僧殘,大體上是一致的,對於日常生活上更次要的行事準則,在條數上有或增或減的出入,內容上有制而復開、開而復制或不復制的爭論不同,乃至受畜金銀有方便得畜與絕不許畜的異論,各種羯磨儀式更有繁簡之別。就總的精神說可歸納為︰一者主張嚴肅,一者主張較為自由,前者屬於西系,後者屬於東系,而南系則間乎兩者之中。

在中國所傳入的律典既指出有五部成文不同,與在第一次結集會上優波離所誦出簡略的、具體而微的律文必然有所不同;從而也可推想到今日現存南北所傳的五部與四阿含經典可能似律部一樣在不同部派中產生各自傳誦的經典,因為部派佛教不只是在戒律生活準則上有所出入,在教法上、解釋佛說的句義上也有所不同。五部,指錫蘭所傳五尼柯耶(pañcanikaya),通稱南傳;四阿含,指漢譯阿含經典,通稱北傳。錫蘭所傳五尼柯耶是上座部所傳承的經典,漢譯四阿含雖大體上與南傳同,但內容畢竟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同一漢譯經典,由於梵本不同,也有出沒異同不一致之處。這些,可能是部派之間所傳誦的不同。眾賢論師在他所著的《順正理論》(卷一)曾指出︰「所言諸部,阿毗達磨義宗異故,非佛說者;經亦應爾︰諸部經中現見文義有差別故。由經有別,宗義不同。」並指出︰「雖有眾經諸部同誦,然其名句互有差別。」這裡很顯屆窮告訴我們,有些經典雖為各部派所同誦,但名句上卻是有差別的;有些經典則是各部派特有的,宗義上更自有所不同。

異部宗義初分上座、大眾二部,後來分化為十八部,但並不是說十八個部派都自有它們的四阿含經典,可是其中在宗義有顯著不同的,定自有它們所傳誦的經典那是無疑的。如《俱舍論》(卷二十三)指出「飲光部經,分呢說,於人天處各受七生」,分呢說飲光部自有它的經典;關於初果須陀洹七番受生,義出《雜阿含經》,因而有人把《雜阿含經》指為是飲光部經典。以此類推像《順正理論》(卷四十五),關於「緣欲界貪」引「上座所持契經亦說」之語,則上座部也自有它們所傳誦的經典的結論,不是沒有理論上的根據的。部派的論部中為闡發自宗引用各自所傳誦的經典,那是已成為常例的了。

在第一次結集會上阿難誦出的阿含經典,也只能是大體上極概括地誦出,每一上座各自有他們的徒眾,在口頭傳誦教授上和解釋句義上越到後來越不一致,這是極可能的事;佛滅度後部派的分裂是由於戒律和教法的異解而產生,也是自然的趨勢。

窺基的《法華玄贊》曾說過「舊四阿含及僧祇律(是)大眾部義」,把四阿含通歸為大眾部派的經典,是不很妥當的;唯《增一阿含》大乘色彩極濃,多含有大眾部的教義,則是事實。近人研究南北所傳的聲聞乘經典歸屬於那個部派,除在經典本身研究外,進而從南北律部與論部研究來發掘解決這個問題,以之結合部派的產生與發展的歷史將會得出更適當的結論。

不論根據南傳或北傳的佛史文獻,第二次結集(即吠舍離七百比丘結集)的時間是佛滅度一百年之後,問題的中心是以跋耆族比丘──東方僧團對於戒律方便開禁所謂「十事」而惹起的論爭。據《五分律》卷三十說(大正22‧192a)︰
「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宿淨,(鹽薑貯蓄起來到第二天可以吃;南傳作「角鹽淨」,認為鹽可貯蓄在角器中);(二)兩指抄食食淨(南傳律解釋,中午日影過二指吃東西,還算是正午食,北傳說︰『足食已,更得食,以兩指抄食食』為淨法);(三)復坐食淨(食已,得再坐就食);(四)趣聚落食淨(在城巿食後,得到附近鄉村再吃);(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非時得飲如上諸物);(六)飲闍樓伽酒淨(得飲未發酵的酒);(七)作坐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出家前所習的東西,出家後仍可學習。五分律判屆蔔的可複習,有的不可複習);(九)求聽淨(僧伽羯磨,一部僧眾得行之,事後求餘人承諾);(十)受畜金銀瘺。」

《五分律》所舉十事與《四分律》、《巴利律》所舉的內容較一致,次序上稍不同,其他律部大體上也還是一致的,解釋上有兩三事不同。

東方系僧團跋耆比丘在戒律生活採取較自由的行動而結歸為「十事」,在第二次結集會上被宣布為「非法」。十事中第十「受畜金銀瘺」最為問題的中心,西方系波利族客居吠舍離長老耶舍為糾正跋耆比丘們的非法,因此而引起爭論,召集了七百人的大會,東西兩系各推出四位長老為上座,提出跋耆比丘十事檢校佛所制的戒律,最後被決定為「非法非律非佛教」,是為以戒律問題為中心的吠舍離「七百結集」。

七百結集以跋耆比丘十事為中心外,還有關於重新結集三藏問題。試先看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關於七百結集的記載。這是大眾部的廣律,它根本不提「十事非法」的決議,只提出毗舍離諸比丘從檀越乞索「僧財物」,「時人或與一罽利沙槃(是當時通用的錢幣)、二罽利沙槃,乃至十罽利沙槃」,於是持律耶舍斷言不淨的抗議,從而產生了七百結集會議。這部律記結集的主持者為「尊者陀婆娑羅」,結集的內容也不是針對「十事」的內容,卻別提出了「云何結集律藏﹖」從陀婆娑羅誦出「五法」與「九法序」,五淨法指的只是「制限淨乃至風俗淨」,九序法指的只是「從四波羅夷乃至法隨順法」,都沒有更詳細的說明,結語是︰是中須鉢者求鉢,須衣者求衣,須藥者求藥。無有方便得求金銀及錢。如是諸長老應當隨順學;是名七百結集律藏。

這裡告訴我們一個事實,比丘求乞與受持金銀錢幣是「非法」,雖大眾部的《僧祇律》也不能否定;次之是重新誦出了律藏。

據《法顯傳》記︰「七百僧更檢校律藏」,似乎對第一結集的律部重新會誦整理一番。《善見律》(卷一)記,依「律藏斷十非法及消滅諍法」已,與「迦葉初集法藏無異」,重新結集(會誦)了三藏。這種說法,在嘉祥《三論玄義》裡援引真諦《部執異論疏》更把它肯定下來︰「至此時(第三次結集)三藏已三過誦出︰第一於七葉窟中誦出;第二毗舍離國內跋耆擅行十事,耶舍比丘是阿難弟子,其人集七百人,刊定重誦三藏也;第三即是此時也。」《四分律》是諸律部中最早出的廣律,關於這方面的記載,是於僧中檢校十事非法已,「在毗舍離七百阿羅漢集論法毗尼」。這裡所謂「集論法毗尼」還是指集會檢校「戒律」問題,毗尼本身就是含著法的意義,而這「法」不是指經。也就是說,由於檢校十事,因而引起廣泛地牽涉到關於佛所制的戒律。至於重新結集(會誦)三藏,只是一種想像而已。由於「十事」問題而引起第二次毗尼結集,也自然教人聯繫到在第一次結集時富樓那提出「八事」的抗議。雖然長老派的統一僧團的權威沒有顯征動搖,但是強烈的醞釀分裂愈來愈不能阻止了。

在第二次結集東西兩系僧團是否已決裂為二,在北傳的佛史文獻裡還沒有證據,在錫蘭的《島史》與《大史》關於第二次法(實際是指律)的結集作為上座、大眾二部根本分裂之始,說是在上座結集之外,別有邪比丘萬人集會舉行大結集(Mahāsangiti),與上座部對抗而成為「大眾部」,自此統一的佛教僧團而分為兩派。覺音的《論事注》也作出同樣的說法。《緬甸佛傳》也說由於第二次結集的結果而分裂為二派,即跋耆比丘一系為大眾部,呼正統派為上座部。近人研究這個問題仍有分歧,還沒有明確的結論。

北傳共認上座與大眾分裂,是佛滅度百餘年的事,其原因乃由於阿羅漢果的資格與人格問題,所謂「大天五事」。據世友《異部宗輪論》及《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謂阿輸迦王時,有大天妄言五事︰(1)雖為阿羅漢,只要有肉體的存在還有夢中遺精等事(餘所誘);(2)還有染污無知(無知);(3)也有對於教理存疑的(猶豫);(4)有不自覺知自己的悟證聖果,由師證示而始知(他令入);(5)也有雖為阿羅漢,有時如不借「苦哉」之言,其心境仍不得安寧的情况(道因聲故起)。這是對佛陀教理持不同的意見而為上座所呵,後因分為「上座」、「大眾」二部。大體來說︰上座部系是盡量地提高阿羅漢果的價值,而大眾部以佛位為最究竟,把阿羅漢果反作了常識的解釋。此後各自發展,距離日遠,內部見解又錯綜變化,三百年間竟分裂到十八派之多。總之,南傳認為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是關於僧團戒律意見的不同;而北傳則認為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是關於教理問題看法的不同。

所謂上座部、大眾部,「部」的原義就是「說」。如「說一切有」,實即言「一切有說」。原來僅指對佛說的教義見解上有所不同而自成一家之言。從上座、大眾二部後來而漸分為十八派。十八派的名稱及其產生次第,南傳和北傳的說法很不一致。

南傳小乘派別源流,詳於錫蘭《島史》(Dipavamsa)和《大史》(Mahāvamsa)等書。其說略謂佛滅後百年到二百年之間,先分裂為上座與大眾兩部。上座次分犢子、化地二部。犢子次分法上、賢胄、六城、正量四部。化地次分說一切有、法藏二部。說一切有次分飲光部。飲央螂分說轉、說經二部。這樣本末有十二部。其大眾部次分雞胤、一說二部。雞胤次分多聞、說假二部。後又分說制多部。這樣本末有六部,並上座各部為十八部。試列表如下︰


┌(5)多聞
┌(3)雞胤┤
│ └(6)說假
(1)大眾┼(4)一說
└(7)說制多 ┌(17)說轉
┌(14)說一切有─(16)飲光┤
┌(8)化地┤ └(18)說經
│ └(15)法藏
(2)上座┤ ┌(10)法上
└(9)犢子┤(11)賢冑
│(12)六城
└(13)正量


大眾部這六部與中國西藏所傳說的正量部說完全一致。

錫蘭《菩提史》又說︰阿輸迦王時,大眾部中有因外道義雜入佛說,因此復分六部,先有雪山部,次有王山、義成、西山住、東山住部。這四部稱為「案達羅派」。又次有西王山部,合為六部。後來錫蘭還有分別說(即南方上座本部)、北道、大空、說空性、說因等部云。

南傳各部主張有《論事》(相傳阿輸迦王第三次結集時,上座目犍連子帝須所出)及其《注釋》(相傳為覺音所作),關於部派的異義十之八九都能詳其部別,於是數百年南傳部執的異同,約略可窺。

北方所傳部派分裂,有羅什譯的《十八部論》、真諦譯的《部執異論》、玄奘譯的《異部宗輪論》;所傳分裂次第與南傳有異,即各部名字詳略開合也不同。《異部宗輪論》作者世友,據玄奘所傳,係佛滅後四百年許迦膩色迦王(Kaniska)時人物,是當時說一切有部四大家之一。所以此論主要內容,完全依照傳上座部正統的有部的說法來敘述,特別帶有北方有部正宗毗婆沙師的色彩。此論先總敘佛滅後諍論初興的時代,以及分裂為大眾、上座兩根本部派的為起源於大天五事,而《十八部論》只是「說有五處,以教眾生」;《部執異論》則說「此四大眾,共說外道所立五種因緣」,沒有提到大天,唯《異部宗輪論》說︰「因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近人對於《婆沙論》舶主兒大天,持有異議;我們認為真諦《部執異論疏》說的「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較為近於史實。五事不是大天的創說,不過大天「思擇此五事」與上座長老有所不同。

《異部宗輪論》敘大眾部於佛滅後第二、三百年內,再經四次分裂,本末合成九部。上座部於佛滅後第三、四百年內,再經七次分裂,本末合成十一部。

各部派所傳都是住持佛陀教法,當然有它相同的一面。如四諦、十二因緣是他們共同學習的;有為法與無為法,他們都共信為有,涅槃解脫,也是他們所追求的目的,但是,在解釋上也有不同的主張。

初大眾部學者,住在王舍城之北央崛多羅,弘《華嚴》、《涅槃》、《勝鬘》、《維摩》、《金光明》、《般若》等大乘經典,此部中人,有的信,有的不信,而相信的又自分三部︰

(1)一說部︰主張世出世法唯一假名,都沒有實體,遂別立一派,因為主張唯一假名,所以叫做「一說部」。這是依著所立義而立的部名。

(2)出世部︰主張世間法但有假名,出世間則皆真實,與大眾部的本旨和一說部都不相同,又另成一派。因為主張出世法是真實,所以叫做「出世部」,這也是依著所立義而立的部名。

(3)雞胤部︰這是從雞胤部主的姓而立的部名。這一派於三藏中,只弘揚阿毗達磨藏,而不弘經律,認為經和律都是佛陀方便之教,應捨經律而依論藏。

其次,後於此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按窺基《述記》(即《異部宗輪論述記》,下同)︰「廣學三藏,深悟佛言,從德為名,名多聞部。」又傳︰「佛滅度後二百年有一無學,名祀皮衣,到央崛多羅國,見大眾部所弘三藏,但有淺義,遂創多聞部,因為所聞超過舊聞,所以叫做多聞。」

說假部由摩訶羅陀國大迦旃延,從三藏加以分別,主張世出世法中都有少分是假,與大眾部本旨有異,也不同一說部、出世部,所以另立「說假部」,也是從所宗的教義來立名的。

其次,制多山、西山、北山三部分立的原因是這樣的︰

由佛滅後二百年,佛教大盛,奉佛阿羅漢,盛被供養,有的外道,冒充比丘,其所說法真偽難分,王乃集眾甄別真偽,外道都被驅逐出去,但能通佛理的並不受此屈,王遂使一處別住。其中有一外道比丘「捨邪歸正,亦名大天,於大眾部中出家受具,多聞精進」,居制多山。當時大眾僧部,多聚居於此,因重論大天五事,有的贊成,有的不贊成,就分為三部︰仍居制多山的,叫做「制多山部」;有的遷住於制多山之西的,叫「西山住部」;有的遷住到制多山之北的,叫做「北山住部」。都是用所居住的地名而立的部名。

《異部宗輪論》說上座部在佛滅後初二百年,還沒有不同的意見。到了三百年初,有少爭論,分為二部︰(1)「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2)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按《述記》稱上座部傳承迦葉之教,首弘經藏,其次律藏論藏。三百年初,造《大毗婆沙》本論的迦多衍尼子,於上座部出家,主張首弘論藏,次及經律,和上座本旨有所不同。在上座諸師之中,有不信大天五事的,因為主張有為和無為一切法都有實體,所以被稱為「一切有部」,又於一法,廣為分別,說其所以,亦名「說因部」。據清辯的解釋,說過現未所生的一切是有,故名說一切有,即說此已生、正生、將生的一切莫不有因,故名說因(見《中觀心論釋》第四品)。呂秋逸〈略述有部學〉一文,對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名的緣由解釋更詳盡。他說︰
「本來佛家學說和別宗最有區別之處為說因善巧,能離開無因論、不平等因論,而以獨到的『緣起說』為中心,有部對這一層別有發揮,所以偏得『說因』的稱號。另外,說一切有這一命題包含著一切法有和三世有兩個部份。對有部以外的各部說,三世中現在實有還沒有什麼問題,只是過去未來的有不能得到共許,因而這一部的實際不外說過未二世實有。依著『世無別體,依法而立』的道理(見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過未有的建立,也必歸根到有因的上面,這更是有部獨得說因部名的一種緣由。」

至於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據《述記》是這樣說︰「上座弟子本宏經教。說因部起,多宏對法(論藏)。既閑義理,能優上座部僧,說因時遂大強,上座於斯乃弱。說因據舊住處,上座移入雪山,從所住處為名稱雪山部。」可見雪山即本上座部。

後即於此第三百年中,從說一切有部流出「犢子部」,以舍利弗所造《阿毗達磨》為根本論典。部主為犢子後裔,故名犢子部。這一部有與眾不同的主張,即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俄國佛學家徹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在《佛家邏輯導論》說︰「犢子部學派接受一種虛幻的半真實的人格,因而超出哲學原定的規模而形成了唯一重要的分歧。」就是說這一學派認為不可說即五蘊是我,也不可說離五蘊是我。若說即蘊為我,蘊是生滅無常,我也應隨五蘊生滅無常,我若生滅無常,前世到後世的輪迴怎能建立呢﹖若說離蘊有我,那我就應離生滅無常的五蘊而常住不變,我若常住不變了,受苦受樂的差別就變成不可能。犢子部學派為了避免這些過失,所以接受一種虛幻的半真實的人格,這裡所謂人格,指補特伽羅(我)而說。

次後三百年,但因犢子部內容貧乏,有主張補以經義,以所執不同,又分為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四部。

據《述記》說,法上乃部主之名,賢胄這一部派,指是賢阿羅漢的苗裔,所以叫做「賢胄」。「正量」是這一部派認為自己所立法義,刊定無邪以名。部主住處在密林之山,因而立「密林山部」之名。

佛滅後第三百年中,有婆羅門名化地,通四吠陀及外道諸義,後來出家得阿羅漢果,他的弟子承其故化別立「化地」一部。《述記》說「化地部主,先是國王」,後「捨國出家,宏宣佛法」,化地上之人廣,故言「化地」。

次復於此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法藏部」。法藏為目犍連弟子,也名為法密。此部師說總有五藏︰(1)經、(2)律、(3)阿毗達磨、(4)明咒、(5)菩薩本行事等。既乖化地本旨,又與其他部派不同,遂獨成一派,自引大目犍連為師以證。

到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復出「飲光部」,亦名「善歲部」。按飲凸迦葉波,乃部主之姓,善歲是稱部主早歲就有賢行。

至第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出「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以慶喜為師。《述記》說︰「此師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及對法。凡所援據,以經為證,即經部師,從所宗法,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者,此師說有種子,唯一種子,現在相續,轉至後世,故言說轉。」

上面是根據《異部宗輪論》說的分裂為二十部的情况。在《部執異論》則說本末總數為十八部,而《十八部論》則說本末總數為二十一部,《文殊問經》說從大眾部分別出七部,上座部出十一部,加根本二部也為二十部。以上經論雖部數出入稍有不同,對根本二部分裂的原因大體上與《異部宗輪論》是相一致的。唯《舍利弗問經》說根本二部分裂是由於新舊律學而離異,輾轉分成二十二部,則原因是從律部承傳上的問題而起,與上舉經論所記載大有出入。現就《異部宗輪論》從根本二部分裂的派系如下表︰


┌一說部─┐
│出世部 ├第一破…………佛滅後兩百年中
└雞胤部─┘
大眾───多聞部──第二破…………第二百年中
說假部──第三破…………第二百年中
┌制多山部┐
│西山部 ├第四破…………第二百年中
└北山部─┘
┌法上部─┐
(三百年中第二破)│賢冑部 │
┌犢子部──────┤正量部 ├第三破…第三百年中
│ └密林山部┘
(三百年初第一破)│(第三百年第四破)
┌一切有部(說因部)┤化地部─法藏部────────第五破…第三百年
│ │飲光部(又名善歲)──────第六破…三百年末
上座┤ └經量部(又名說轉)──────第七破…四百年初
└雪山部(本上座部)


據南傳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的是關於戒律意見的不同;據北傳則認為主要的是關於教理看法的不同。最初分裂為上座、大眾根本二部,如南傳所說的大概是近於史實的,但後來教理上的異執枝蔓,恐怕是變為促成從根本二部分出許多部派的主因。據史家考證部派佛教之所以分為十八種,大半是源於理論的研究,似乎已成為定論。現在我們所知道,當時所爭論的有下列幾個重要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對於大乘佛教運動都有一定的影響。

(一)佛陀論問題︰佛教上座大眾的分立,首先由於對佛陀觀念的不同。佛陀住世時,在信仰較深的弟子的心目中,已視為三界的導師,人天的「救世主」。一般佛弟子們的佛陀觀,所敬重的卻歸於人的佛陀。但在部派時代,人的佛陀已不能滿足信徒的要求,進一步追求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究竟在什麼地方呢﹖佛陀住世是真相的呢﹖還是示現的呢﹖雖同是解脫者,佛陀與其弟子聲聞(阿羅漢)的區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些問題都是佛陀論的內容。

關於佛陀與其弟子聲聞的區別,聯繫到輪迴學說,就認為佛陀和他的弟子,雖同是解脫者,但修道過程大不相同。佛陀不限於釋迦的一生,如在本生譚所說,已於過去多生多劫中積累功德修菩薩道,到最後成就菩提達於佛位的。因而對聲聞羅漢果位,一般人只要聽聞佛陀的言教修持,在不很長的時期中就可以證到。惟有佛陀是真正的大覺者,在這娑婆世界,只有一人,而於多劫中,不過示現一次。這是諸部派所共認的佛陀觀。尤其是在大眾部方面舉出阿羅漢種種缺點來和佛陀對比,益顯佛陀之崇高和偉大。

更進一步說,到達佛陀那樣果證,是否為超人間的,在部派之間有著不同的看法。從大體上說︰上座部方面,仍著重於歷史的佛陀。關於佛陀的肉體,認為即使具足妙相,種種妙用,然有一定的限制。如佛陀的色身雖是廣大,但有一定的限量;佛陀的壽命雖是很長的,但有一定的邊際。總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畢竟是指在精神的純潔與智慧、大慈悲和大自在,而在肉體方面,仍有一定的限制。儘管這樣,絲毫無損於佛陀的尊嚴。以分別上座部為始,這是有部等的上座部派所一致主張的。

在大眾部派則不然。他們觀察佛陀是專從佛陀性方面,逐漸以色身作為理想化唯一的特色。從《異部宗輪論》看,大眾部派對佛陀的基本概念是︰「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如來壽量亦無邊際。」

這樣,理論化了的大眾部學者,把佛陀的人格極力提高,把那色身、威力、壽命,都進到無邊無際的境界。進而認為佛出現人間,唯是為化度眾生從兜率天上,示現在人間而出家、成道、說教,認為都是屬於應化身邊事,非佛陀的真身。

總之,上座部派的佛陀論,以應身為基本;大眾部派的佛陀論是位於法身與報身之間的。

(二)阿羅漢問題︰從佛陀弟子修學階段上分為四果,即通常說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羅漢。以證到四果阿羅漢為究竟位,即斷盡一切煩惱,達於自覺的地位。一般把他說為「應為已終為(所作已辦),滅存在欲望(煩惱已斷),不再墮輪迴(先死已盡)。」後來有人認為極果阿羅漢,也有局限性。大體說來,上座部系是盡量地提高阿羅漢果的價值幾與佛果同;而大眾部以佛位為最高,把阿羅漢果作常識的解釋。如大眾部(主要為案達羅派)說︰雖為阿羅漢,只要有肉體的存在,還有「餘人染污衣、無知、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見《部執異論》)的五事。復次,初果到四果阿羅漢間產生了有退論與無退論,在部派間也成了爭論的主題。關於這個論題,分別上座部、化地部、經量部等,以格式為標準而主張無退論;而正量部、大眾部、有部等,以事實為基礎而主張有退論。不過有退論也並不是以此而為退轉到凡夫的意思,只是承認有時也有像凡夫那樣狀態的可能,至於一旦證得四果阿羅漢,是終不會有退轉的。關於這一點,不管那一派都是同意的。

關於無餘涅槃的境地,部派佛教之間存在不同的看法。認為有餘涅槃猶存迹象;無餘涅槃無迹象可尋,所以「無為」為歸。像經部就是代表這種看法。另一種看法,認為達到無餘涅槃的境地,有他聖智所證的境界,在常人是不可用心思,不可用口議的,是一種最充實的圓滿境界。像主張心性本淨論的大眾部,像建立非即蘊非離蘊的犢子部,從他們的看法而把這積極的境地,用後來的話來說,可以說是近於「常樂我淨」的方向的。

(三)諸法的分析問題︰佛陀在世時,對於宇宙萬有常運用分析法,即把構成為宇宙人生的對象在思想觀察上細細分析,到不能再分的部分為止。如分析有情肉體與精神方面,先有名色之異,色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名謂受想行識心法。偏重色法廣為分析的則有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偏重心法廣為分析的則有色受想行識五蘊;從有情身心到無情的大地諸法分析起來,不外乎這樣,再從有情身心長養所依靠的條件分析,則有段食、觸食、思食和識食。其他像分析煩惱有纏、隨眠。部派的論藏裡關於心理現象的分析越來越入微,墮入繁瑣之弊。因為各種基本概念需要整理,各種概念的含義有待解釋,許多問題就發生了。如纏與隨眠同是煩惱,分別上座部、有部認為一切隨眠皆是心所,與心相應有所緣境。一切隨眠皆纏所攝,非一切纏皆隨眠攝;而化地部、經量部、案達羅派就認為隨眠非心亦非心所亦無所緣,與纏不同,隨眠自性心不相應,纏自性心相應,二者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其他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假實、心性的染淨、三世法的有體無體、蘊的常斷、苦的假實等,也都在爭論之列。正因為對諸法的解釋不一樣,部派佛教先後學說的不同,就非常顯著了。如初有上座部主張法體恒有,而大眾部主張法體過去、未來無體,其次就有一說部主張世出世法都沒有實體,但有假名;大乘佛教也產生有自性與畢竟空之論,都是對宇宙萬有詳加分析而學說上因以演進。

(四)諸法主體問題︰諸法無我,為三大法印之一。原始佛教雖立無我,而業報輪迴則不無。業報就善惡苦樂之說。主張作業此生,依其自然業力牽引(否定神的支配),受果來世,謂之異熟,即作業今世,異世果熟,捨身受身,薪盡火傳,五蘊散滅,因業另聚。總之,原始佛教認為輪迴純依業報因果的規律,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業感緣起的現象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指使的東西。如川之流,如燈之焰,但有流轉,無實自體,故業盡時,新業復生,因識暫斷,果識續生。

然而這些思想,在部派佛教是怎樣開展的呢﹖在分別上座部,最低限度,在初期部派佛教大體上是按上面的思想繼承下來的。但是聯繫到業果相續、輪迴流轉的問題,在理論上就不能不要求諸法所依的主體了。因而發生聯繫今世與後世,關於中間狀態的有無的問題。因為生命之流相續的時候,舊的五蘊消滅,新的五蘊當即生起。於生死相續之間,因生死之待緣(如胎生卵生之待父母),因業力之不失,應有所依的法體。初見之於阿含經典,簡單地說到有情投胎時,說為「香陰」(犍達婆、梨俱神好色,喜窺新婚者之室),正相續時說為「識」。基於這個思想,而立所謂「中有」,說與當生處同其界趣,有正量部、有部等;而主張沒有中有的,有分別上座部和大部分的大眾部派。這樣「中有」的有無,遂成部派佛教主要爭論問題之一。大體說來,上座部系是傾向於承認中有的;大眾部派是傾向於否認中有的。

其次,既然以這為死後生前的聯絡而承認中間狀態的派別生起,進一步要求在一般五蘊以上有個貫通那些的一種生命的原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以犢子部、正量部的「非即蘊離蘊我」說開始,而至化地部的「窮生死蘊」,經部執「一味蘊」所謂「此若無者,云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誰能造業﹖誰復受果﹖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到後來上座部分別論者立「有分識」,都是上座部系想怎樣來解釋諸法所依的主體的問題而漸次開展的。在大眾部系方面,照表面看,至少是主張因緣所生說的。但骨子裡,大眾部系的學者,把解脫的最後根據求於人們的心中,提倡「心性本淨論」,認為有情的心本性是清淨的,煩惱不過是客塵而已。研究這種思想的繼承,仍然是追求諸法所依的主體的一種解釋。世親在《攝大乘論》說︰「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指的就是這個。

總之,大眾部系固不用說,就是上座部系對於「靈魂論」始終是排斥的。可是在有情現象的根柢,只要在解脫之前(有的學派也說解脫之後),不能不承認有個相續統攝的一種生命觀。而這可以說是部派佛教想怎樣來解釋諸法所依主體的一大特質。在大乘佛教瑜伽系隨教派(Agamaanusarins)無著與世親轉用「阿賴耶識」理論,實屬同一系統,在說明上更給肯定下來罷了。不過瑜伽系說理派(Nya-ya-va-dins)主要代表者陳那與法稱不主張「阿賴耶識」的理論,他們認為這只是假扮的靈魂,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而瑜伽、龍樹兩系大乘佛教的思想與上座、大眾兩系的聲聞乘佛教,又有不可分割的聯繫和發展的思想面貌。

印度佛家思想發展過程,雖極曲折,但實際可分兩大系統︰(1)從大眾部以至大乘空宗;(2)從上座部演進以至經量部,再演進為大乘有宗。大眾部一系,可以說是佛教思想中傾向於自由的,它的宗旨在發揮佛陀的精神而不拘守於形式,大眾部的領袖為大天,他解釋佛說很自由,五事之說把證阿羅漢果的聖人拉到接近於人的地位,引起教中長老們大不以為然。因大天的立異而分為根本二部︰一為大天青年擁有「聖明博達猶有數百許人」(見《宗輪論述記發軔》引真諦著的《部執異論疏》語)集團的大眾部其精神比較激進,傾向於自由思想;一為反大天的長老所率領的上座部,生活嚴肅,其精神偏於保守。從此以後,大眾一系因闡發佛說的精神注意空寂的體認而發展為「中觀學派」;上座一系在研究態度上抱持謹嚴,對經教的文義注意萬象(法相)的分析發展而為「瑜伽學派」。當然,中觀學派興起於南印憍薩羅王朝,除了思想學說的繼承性外,還有它的社會根源;瑜伽學派興起於笈多王朝,除思想學說的繼承性外,也有它的社會根源。(船庵)

〔參考資料〕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印度佛教思想史》、《唯識學探源》、《性空學探源》;演培《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觀》;木村泰賢著‧演培譯《小乘佛教思想論》;金岡秀友《部派佛教》;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塚本啟祥《初期佛教教團史の研究》。


開元寺

台灣著名的佛教古剎。位於台南巿北區北園街,創建於明‧永曆三十四年(1680)。原係延平郡王鄭成功嗣子鄭經為奉養其母董氏而建,稱為北園別館。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巡道周昌重修亭室,以增其勝。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總鎮王化行等捐俸改建為寺,時稱海會寺。乾隆十五年(1750),書成見寺荒涼,觀瞻不雅,發起重修,改名榴環寺,亦稱榴禪寺,後復稱海會寺。乾隆四十二年,知府蔣元樞重行修建,寺宇宏大,不亞於唐‧開元年間詔建的開元寺,遂冠稱開元寺。嘉慶元年(1796),水陸提督兼臺鎮哈當阿見殿宇頹廢,乃加以重修,並改名海靖寺,嗣又改名為開元寺,以迄於今。

寺內建築,有天王殿、大雄寶殿、開元三塔前後殿堂、集英堂、慕貞堂、南山堂等。供奉有釋迦牟尼佛、彌勒菩薩、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達磨祖師等諸菩薩祖師,並立有延平郡王鄭成功牌位,以紀念北園遺蹟。又,寺內有鄭經所鑿的鄭經井一口,及鑿井時所掘出的海螺化石。另有傳為鄭成功夫人移自臥龍崗的七弦竹與鄭成功親筆文件,及其所用餐具。此外,尚有台灣最早鑄造的銅鐘一口,釋迦佛舍利珠,及後園的圓光三塔,塔建於民國二十年(1931),初為寺僧藏骸之所,今已成為該寺的標幟。

現任(1993)住持悟慈,台南縣人,曾留學日本立正、大谷等大學。自接任住持後,頗重視佛教文化與慈濟事業,先後創辦慈愛醫院、開元育幼院、開元禪學院等機構,對弘法利生事業,頗有推展之功。此外,又著有《楞嚴經講話》、《法華經講話》等書。

◎附一︰邢福泉〈開元寺〉(摘錄自《臺灣的佛教與佛寺》第四章第七節)

歷史
開元寺位於台南巿內,在台灣佛寺中,開元寺為豪華別墅改為佛寺之一例。1680年,鄭成功之子鄭經下令修建別墅作為居遊之所,時稱為洲仔尾園亭,即今之開元寺前身。鄭經卒於1683年,故僅享用甚短時間,其後,此一別墅即被廢棄。清朝期間,台灣總兵王化行倡議將此別墅改為佛寺,1690年開始改建修繕,翌年完成。

改建後之佛寺名稱為海會寺,王化行於〈始建海會寺記〉碑文中曰︰「……佛法雖大,王法衛之……故凡天下梵剎,皆賴士大夫護持……。」由其所述,可知政府及知識份子與佛寺間之密切關係,及對於佛寺之影響。據盧嘉興氏之研究,海會寺亦稱開元寺,為清代台灣最大之佛寺。

海會寺曾一度改為榴禪寺,後又改為海會寺及海靖寺。1859年,海靖寺正式改為開元寺至今。據紀錄所載,開元寺於清代最少大修六次,其中五次修繕費用之捐獻者為在台之政府高級官員,捐獻之動機,似以政治因素為主因之一。台灣總兵哈當阿,為第四次修繕時之主要捐獻人之一,於新修海靖寺碑記中稱︰「……因念台為海疆重鎮,而南人尊神,斯寺所以安神像也。今茲之修行,將仰荷神力,指引迷津,俾林無伏莽,海不揚波,愚頑者向化,跋扈者斂跡……凡予所收之意蓋如此。」

據開元寺之背景及資料顯示,下述兩種因素可能係使台灣高級官吏對開元寺特加照顧之原因︰

(1)在台北未成為台灣省會前,台南為政治、文化及經濟之中心。由於開元寺之特殊背景、面積及地點,此寺甚為政府及高級官吏所注目,尤以利用宗教以達到政治之目的向為清廷之基本政策。

(2)開元寺自始即與政府及政府官員間有密切之關係,與龍山寺信徒中以平民及商人為主之情況並不相同,如政府不加支持,此一台灣最大佛寺即有被廢棄之虞,故無論開元寺之歷史背景或政治之原因,皆使政府官吏決定盡最大之努力以維護之。

在日據時代,開元寺最少有三次大修,即1895年、1908年及1932年。在國民政府時代,主殿於1950年重修,觀音殿則於同年重建。1966年又新建靈骨塔。此寺在台南為最大佛寺,在台灣則為著名大佛寺之一。

住持與福建之關係
自開元寺創建至1960年代,共有十二位住持,但部分住持之背景無資料可查,可考者僅有傑出之住持六人︰

(1)志中︰為首任住持,福建泉州人,自江西來台,曾住福建泉州之承天寺數年。

據稱志中為台灣佛教僧侶中首開閉關三年之第一人。其閉關之動機在勸募基金以鑄開元寺之銅鐘。所有清廷在台高級官員之姓名均鑄於銅鐘上,此一銅鐘被認為係第一個在台鑄造之銅鐘。

(2)榮芳︰為第五任住持,台灣鳳山人。受戒於福建鼓山湧泉寺,精書畫及武術。

(3)玄精︰為第六任住持,台灣嘉義人。未任開元寺住持前,曾受戒於福建鼓山湧泉寺,其後轉至泉州海印寺。

(4)傳芳︰為第七任住持,台灣台南人。第六任住持玄精之師,受戒於鼓山湧泉寺,來台前曾住持泉州之崇福寺及承天寺。

(5)得圓︰為第九任住持,台灣嘉義人。玄精之徒,曾往湧泉寺學佛一年。

(6)眼淨︰為第十二任住持,台灣台南人。曾學佛法於普陀山、廈門及日本。

據以上之資料,在六位住持中,除第一任住持外,均為台灣人,同時,六人於未任開元寺住持前,均曾學佛於湧泉寺或福建省。故中國大陸,尤其是湧泉寺及福建省,對開元寺之強烈影響甚為明顯。

建築
據張湄所作詩之描述,鄭經所建之別墅應為兩層樓建築,在1742年時已大部毀廢。由上述建築之形式及台南現存之赤嵌樓(原由荷蘭人所建,後於鄭氏時代及清代均加修繕)觀之,樓閣式之兩層建築於鄭氏時代似甚為流行。現在開元寺之配置係一四合院式,其殿堂之配置安排係仿效中國大陸之大型佛寺,尤其受清代佛寺之影響甚大,因除主殿外,開元寺尚有四天王殿及山門,此種排列及層次,為大陸大型佛寺常具之規模,更大者尚在上述四座建築物外另加一座或一座以上之建築物。清代乾隆下令興建之熱河承德八大寺中之普樂寺,即有類似之配置;有山門、四天王殿及正殿等。其他類似者尚有上海之靜安寺與山西稷山之青龍寺等。

開元寺之配置可能係受下述因素之影響︰

(1)開元寺之第一任住持與多數之繼任住持,均與中國大陸有密切之關係,故大陸佛教名剎之規模及配置已為彼等深入腦海。據《福州指南》一書所述,湧泉寺之第一幢殿堂係供奉彌勒佛;第二幢殿堂供奉釋迦牟尼;第三幢殿堂稱為圓通寶殿。在中國佛教中,圓通為觀音別名之一,亦稱圓通大士,故圓通殿即觀音殿也。在中國佛寺之四天王殿內,彌勒佛像居中,故有時亦稱之為彌勒殿。吾人如將開元寺之配置排列與湧泉寺者相較,可謂並無二致。

(2)倡議將別墅改建為佛寺之王化行,係陜西人,大陸佛寺之一般配置可能為其心目中之標準形式,故將之呈獻於建寺之設計者。

開元寺建築之正脊係彎曲者,且垂脊亦上翹,為中國南方式屋頂及受福建建築影響之佳例,開元寺之山門即為其中一例。部分台灣佛寺以如意珠或舍利塔象徵釋迦牟尼,如龍山寺即是,但在開元寺山門正脊上,僅有一舍利塔,裝飾亦較樸素,同時亦無如龍山寺垂脊末端之龍尾,此種差異,代表純粹性佛教佛寺及混有地方性信仰之佛寺,在裝飾上之不同。與開元寺類似之屋頂形式可見於台南巿之法華寺,此寺係創建於十七世紀,其側門屋頂之正脊及垂脊即為一例。開元寺及法華寺之屋頂,可代表清代台灣純粹性佛寺在當時之流行式樣。

據住持稱,開元寺之觀音殿係建於1963年。為一中西合璧之兩層樓建築。在二層樓屋簷下有六個無實用性質之支架作為裝飾。台灣佛寺建築家或設計者之新手法,可見於中間四個支架之裝飾上;一為手握蓮花,二為手握佛經,三為手握寶劍,四為手握金剛杵(vajra)。此種設計均為古代佛寺裝飾中未見者。觀音殿之左側,有一紀念南山律宗創始人道宣之南山堂。開元寺屬禪宗之臨濟支派,但仍尊崇道宣對中國律宗之貢獻,此為證明今日台灣佛寺中並無宗派門戶之見之另一例證。

唏將與哈將
開元寺及彌陀寺為台灣佛寺中少數在山門兩側設有護衛塑像者,因上述兩佛寺均創建於清代,故在佛寺山門兩側設護衛塑像之風氣,似在清代甚為流行。開元寺山門左側,面向東方之護衛稱為唏將;山門右側,面向西者稱為哈將。

中國之唏將係由印度之那羅延那(Nārā-yaṇa,或稱那羅延天)而來,哈將則自哇加巴里(Vajrapāni,或稱金剛手)而來。那羅延那雖為毗濕奴(Vishnu,或稱毗紐天)之化身,但在中國之地位卻為力士之一。唏將為印度婆羅門教(Hinduism,或稱印度教)與佛教互相混雜例子之一,因《大日經疏》曰︰「毗紐天有眾多別名,即是那羅延天別名也。」據《寶積經》(Ratnarāśi Sūtra)稱,金剛手即金剛力士。在中國,佛寺之力士代表所有之夜叉(yakṣhas)。據唐朝義淨所譯之《毗奈耶雜事》所載,將夜叉像置於佛寺入口兩旁之配置,可能在釋迦牟尼時即已有之。

◎附二︰開元寺建寺三百年寺歷紀要

(1)明‧永曆十六年(1662),鄭延平郡王於此鑿井築室,為避暑地。

(2)明‧永曆三十四年(1680),嗣王二世鄭經為母董氏建養老別墅,名曰北園別館。

(3)康熙二十五年(1686),首任巡台兵備道周昌重修亭以壯觀瞻。

(4)康熙二十八年(1689),第二任巡台兵備道王效宗向總鎮王化行請改建為寺。文武官員皆喜樂捐,是年八月興工,翌年四月八日落成,佛像莊嚴、寺宇寬敞,名曰海會寺,亦名開元寺。

(5)乾隆十五年(1750),巡台兵備道書成視寺荒涼,觀瞻不雅,發起重修,並置有田五十甲園,六甲樣園一所,以供香燈。改名榴環寺,亦稱榴禪寺,後復稱海會寺。

(6)乾隆四十二年(1777),台灣府知府蔣元樞重行修建,陳朝樑董其事,加置田產增燦香火,寺宇宏大,不亞於唐‧開元年間所詔建之開元寺,遂冠稱開元寺。

(7)嘉慶元年(1796),水陸提督兼台鎮哈當阿見殿宇頹廢加以重修,並改名海靖寺,嗣又改為開元寺。

(8)光緒二十一年(1895),台灣淪為日本統治,僧徒四竄,寺宇頹落,鐘鼓聲沉,寺被強人所佔與劣僧盜賣者有半。

(9)光緒二十九年(1903),方丈玄精和尚視寺荒涼,發起重修,永定和尚襄理其事,遂恢復舊觀,法燈重輝。

(10)民國元年(1912),傳芳和尚繼承方丈。(台灣台南人)。

(11)民國六年(1917),迎大藏經,組織淨業會,購置田地,開四眾大戒,刷新寺風。

(12)民國十年(1921),得圓和尚繼承方丈,重修山門,開壇傳四眾大戒。

(13)民國十八年(1929),增設僧伽學堂。

(14)民國二十年(1931),建造圓光寶塔。

(15)民國二十二年(1933),信徒鄭玉記(台南巿人)重修天王殿,改稱彌勒殿。又改築大講堂、伽藍殿、父母堂。

(16)民國三十七年(1948),增築圓光寶塔。

(17)民國四十二年(1953),印明和尚繼承方丈,修理佛像、重修山門、擴建圓光寶塔。

(18)民國四十五年(1956),信徒鄭朝棟、林叔桓建設牆門。

(19)民國四十六年(1957),印明和尚舉辦執事顧問受任典禮,台南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建造柏油路。

(20)民國四十八年(1959),眼淨和尚繼承方丈,增設開元佛學書院。

(21)民國四十九年(1960),重修大雄寶殿,雕塑十八羅漢,建外三門。

(22)民國五十五年(1966),新建蓮池寶塔。

(23)民國五十六年(1967),改建大士殿。

(24)民國五十八年(1969),悟慈和尚繼承方丈,重修寺宇。

(25)民國五十九年(1970),興辦開元幼稚園,增設老人宅,新建西歸堂。

(26)民國六十年(1971),增建南北廊廡。

(27)民國六十二、六十三年(1973~1974),悟慈方丈開辦大專佛學冬令營。

(28)民國六十四年(1975),悟慈方丈創辦慈愛醫院。

(29)民國六十六年(1977),悟慈方丈創設慧光圖書館。

(30)民國六十七年(1978),悟慈方丈擴建慈愛醫院。

(31)民國七十一年(1982),悟慈方丈翻修大雄寶殿、彌勒殿、唏哈殿,重修佛菩薩像。

(32)民國七十二年(1983),悟慈方丈開辦仁王護國法會。

(33)民國七十六年(1987)四月,悟慈方丈創辦開元禪學院。

〔參考資料〕 盧嘉興〈北園別館與開元寺〉(《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7});朱其麟《台灣佛教名剎》(下);鐮田茂雄《中國の佛教儀禮》第一篇第五章。


嘉興大藏經

中國晚明開雕的私版大藏經。這部藏經先在各處分刻,最後集中版片儲藏於徑山(現浙江省餘杭縣境內)化城寺,還有它的版式改變了向來沿用的煩重的梵筴式而採取輕便的方冊即一般書本式,因此得名為《徑山方冊藏》。又此藏後來全部由嘉興楞嚴寺經坊印造流通,所以也稱《嘉興藏》。

此藏刻版發起於明代萬曆七年(1579)。袁了凡(黃)向幻餘(法本)談到明代官刻《南藏》歲久腐朽,《北藏》請印不易,不如改刻方冊本,易印也易保存。幻餘贊同其議而未實行。這時紫柏(真可)聽說其事,就力促幻餘發起刻藏。其後,紫柏的侍者密藏(道開)一同參加,專任其事。先修建嘉興楞嚴寺,並歷訪江、浙諸山,選擇刻場。又得陸左、陳瓚、馮夢禎等贊助,萬曆十二年陸撰〈募刻大藏經序〉,進行募款。同時組織定期點勘經本的「檢經會約」,訂出校經凡例,為藏經的開雕做好準備。

從此,居士中同盟發願擔任募款的有曾乾亨、傅光宅、瞿汝稷、唐文獻、曾鳳儀、徐琰、于玉立、吳惟明、王宇泰、袁了凡十人。紫柏和密藏到北方勸募,又和憨山(德清)訂盟。這一刻藏運動便擴大影響到南北僧俗中,而終於實現其事。萬曆十七年決定以五台山紫霞谷妙德菴為刻場,開始刻《華嚴合論》、《梵網經》、《起信論》等。連續四年,刻成正續藏共五百二十餘卷。因為五台山氣候過冷,刊刻不便,乃於萬曆二十年冬南遷徑山寂照菴,續刻《梵女首意經》等經。萬曆二十一年密藏病卒,刻事由幻餘、如奇等繼續主持。萬曆二十九年,編刻募刻大藏經各序為〈刻藏緣起〉,並訂立「刻場經費劃一」辦法。

萬曆三十一年,紫柏死在燕都。當時有力贊助的居士們也多沒落,藏經刊刻事進行困難,不能再集中於徑山。便在嘉興、吳江、金壇等處隨著施款就地散刻,而大部分把刻成的經版送到嘉興楞嚴寺經坊印刷流通。這些散刻的地方,後來有嘉興漏澤寺、吳江接待寺、吳郡寒山化城菴、姑蘇兜率閣、虞山華嚴閣、金壇僱龍山等處。萬曆三十七年,楞嚴寺經坊再訂《藏版經直畫一目錄》,刻事至此告一段落。此後即採取吳用先、包世傑的建議,用印經流通餘資來續刻經版。像楞嚴寺般若堂用印經流通餘資刻成五部律等,即其一例。萬曆三十八年復修建徑山東麓的舊化城接待寺為徑山下院,專門儲藏方冊大藏經版。

崇禎十五年(1642),利根看到方冊藏刻了五十多年,已經刻了十之八、九,而且各處散刻經版並沒有全部送藏徑山,因而發願要完成這一樁刻經事業。他奔走各地,募款續刻,又疏請政府協助,催各處所刻經版都送往徑山。直到清代康熙六年(1667),正、續藏才基本完成。以後復補刻缺本,於康熙十五年完工。康熙十六年編刻《方冊正續畫一目錄》。方冊本大藏經從五台開雕以來,到此已歷八十八年,才算全部完刻。

康熙十六年以後,方冊藏還續刻了又續藏,大部分在楞嚴寺經坊編刻,但其中也包含有各處捐贈的經版(如第三十七函《古林智禪師語錄》是康熙三十六年在別處所刻而捐入楞嚴大藏流通的)。這些版片後來是否統統藏於徑山,無可考。雍正元年(1723 ),浙江巡撫李馥曾對全部經版中漫漶亡失部分加以補刻,又續藏的編刻到此也就結束了。

方冊本藏經因為印刷便利,所以流通較廣,現在江、浙地方還保存有它的印本好幾部。它全體分為正藏、續藏、又續藏三個部分,共三五二函(此依清‧雍正元年刻本目錄統計,其先所編目錄續藏少五函,又續藏少四函,原來各函的內容也略有變動),約一萬二千六百十卷,其中正藏部分純粹依照《北藏》編次(末尾兼收《南藏》獨有的幾種),大體即分為大乘五大部經等九個門類,一六五四種,二一0函,約六九三0卷;續藏部分收藏外典籍二四八種,九十五函,約三千八百卷;又續藏部分收藏外典籍三一八種,四十七函,約一八八0卷。《方冊藏》倡刻者紫柏、密藏,都很注意搜集藏外著述,開版以來即陸續刻出,所以後來滙成龐大的續藏、又續藏,此實為本版藏經內容之一特點。至於這部分內容,有義疏、各宗著述、懺儀、語錄以及融通、護教等籍。義疏以解釋《楞嚴經》的為多,其次是《金剛》、《圓覺》、《華嚴》、《法華》等經疏及《起信論疏》等。各宗著述則有天台、賢首、慈恩、律、淨等籍,大都是明清人所著。語錄部分種類特多,幾乎佔過半數,這也反映那一時期佛教界思想的情況。

方冊藏的版式,廢除了過去藏經的裱摺的梵筴式而採用線裝的書本式,這完全是受了它以前的武林版的啟發(這一版也是用方冊式來刻經,其詳細情形現已無考)。它每版二十行,行二十字,版心近於正方,分成兩頁,有邊框行線,用宋體字。書口刻部類、書名、頁數及千字文編號。每卷末都有刊記,載明施主、校對、寫、刻等人的姓名,刻版年月、刻場等,極便稽考。每冊容納經文二至五卷,在印造上比之梵筴要經濟輕便得多。如《大般若經》原有六十函、六百筴的,方冊本只十五函、一二0冊而已。因此,方冊本正藏部分各經雖仿照《北藏》用千字文編號,而訂冊裝函則依函數次序,稱第幾函,詳見《藏版經直畫一》。

方冊本藏經以《北藏》為底本,而以《南藏》及少數宋、元本藏經對校,照比較合理的文字改訂,遇有疑難,在檢經會上討論決定。這樣校勘方式比較訂得完善,萬曆三十一年以前所刻,較為認真遵守,後來刻場分散各處,就不能貫徹了。

《方冊藏》對於以後刻藏的影響,主要是方冊本的格式和藏外典籍的網羅。清代官刻大藏經內新的入藏典籍,大部分採自本版藏經的續藏及又續藏部分。清末金陵刻經處提倡刻經,並引起各地仿刻,版式完全仿照方冊本而較縮小;內容也不受舊版入藏範圍的限制,不依舊藏的編次,但以流通佚籍和適應需要而選刻;這些可說都是繼承了方冊藏的優良傳統的。(呂澂〈明刻徑山方冊本藏經〉)

◎附︰藍吉富〈嘉興藏研究〉(摘錄自《中國佛教泛論》)

《嘉興藏》的完成年代
認為《嘉興藏》之正藏完成於康熙十六年的說法,筆者以為是最可信的。《中華藝林叢論》一書所收之〈記中國佛藏〉一文曾謂︰「重慶華嚴寺所藏的《嘉興藏》目錄,刻於康熙十七年。」如果正藏在十六年完成,則於十七年印行目錄,衡情度理,最為可信。筆者在正藏中所找到的刻經題記,至遲為康熙十五年,雖然筆者所查核的是台灣的選輯本,並非全藏。但所核數量為數不少,而且這一年代與十六年甚為接近。因此,如果配合其他種種條件來衡量,則康熙十六年完成正藏之說,應該可以視為定案。

至於續藏,由於並未在《嘉興藏》的刊刻預訂計劃之中,因此所收書的內容及數量,並無嚴格的計劃。只能視之為嘉興楞嚴寺這一佛書流通處所售《嘉興正藏》以外佛書的總稱。因此,其完成年代,是很難斷定的。如果以現存的嘉興楞嚴寺藏板佛書來看,乾隆四十九年當為最後一部書。但是,如果該寺在乾隆四十九年以後仍然續印佛書,那麼,將來很可能又有新的「又續藏」佛典出現。(中略)

《嘉興藏》的特質
甲、《嘉興藏》是我國宋清之間收書最多的一部大藏經。

在現行於世的中文大藏經之中,收書最多的是《卍正續藏》,共收三二七八部佛典。其次是《大正藏》,共收二四七0部。《嘉興藏》收書二一九一部,居第三位。這些數目,都是包含各藏的續藏所統計出來的。

《卍正續藏》與《大正藏》都是二十世紀以後的現代日本人所編修的。至於在我國古代由宋迄清之間所編修的十幾部大藏經之中,收書數量最多的就是《嘉興藏》。其次是《龍藏》,收書一六六九部,比《嘉興藏》少收五二二部。

《嘉興藏》正藏部份收書一六五四部,與《北藏》、《龍藏》都相去不遠。因此,該藏收書量之多,完全在於有續藏的緣故。

關於此一藏經收書之多,古人已有記載。依《嘉興府志》︰「楞嚴講寺藏經,巨細畢舉,千函萬帙。自佛教入中國來,未有刻成方冊若此之備者,可謂盛矣。」因此,收書多,正是此一藏經的一項特質。

乙、《嘉興藏》是一部以五台(妙德庵)、徑山(寂照庵、古梅庵)所刻佛典為主體,而參雜各種外版佛書的百衲本大藏經。

如前文所述,《嘉興藏》的刊刻處所是早期的五台山(妙德庵),以及南遷後的徑山(寂照庵、古梅庵)。而刻出的佛典,則由嘉興的楞嚴寺負責發行、流通。但是當時的主辦單位,也允許其他各地所刻的佛典附入大藏,亦即將各地所刻經板送到徑山或楞嚴寺貯存,並印行流通。因此,這部藏經也包含有其他各地的不同經版,這些外地經版在被貯存入楞嚴寺後,即被納入該寺大藏經中,而成為後世所謂《嘉興藏》中的一部份(中略)。該藏所收的佛典,有毛晉的汲古閣本、費隱通容的自印本、長水葉祺胤的三塔寺本,以及龍池禹門寺本……等不同的刊本。可見,今人所見的《嘉興正續藏》,其實是一部集合各種版本於一處的百衲本大藏經。

丙、今本《嘉興藏》是明末清初嘉興楞嚴寺所流通佛典的總稱。

現存的《嘉興正續藏》是由正藏與續藏(及《又續藏》等)所組成的。由於主辦單位的財務基礎不健全,又加上人事更迭等問題,使正藏的完成時間,拖延到清代的康熙以後,在這段漫長的時間裏,在財務上如果只是一味支出而無收入,那麼要繼續刊刻下去,是甚為艱難的。因此,主辦單位在籌劃之初,即規劃楞嚴寺為出售佛書的發行所。而該寺也因此而成為刻經事業的財務源頭。在現存的《嘉興藏》正藏的刻經題記裏,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佛典,是由楞嚴寺(題記中常加上「般若堂」或「楞嚴寺經坊」字樣)出資刊刻的。一直到續藏部份,由該寺出資印行的佛書,為數更多。楞嚴寺之財力能夠愈來愈雄厚,除了接受捐資刻經之外,主因當係該寺出售佛書以賺取盈餘的結果。這種現象,說明了一項事實,那就是當時的經典是可以零賣的,請購者並不須要整套大藏經一次購齊。在《大正藏》的《昭和法寶總目錄》(第二冊)中,所有《藏版經直(值)畫一目錄》,其實就是《嘉興藏》所收各書的價目表。

此外,《頻伽藏》所收的《大明重刊三藏聖教目錄》一書,是《嘉興藏》的正藏目錄。該錄卷首也附錄明‧萬曆年間,吳用先所撰的一篇文章。內容是在呼籲請購者在購書時不要討價還價。該文云︰
「以上經刻,日增月益,法寶種種,倍於曩時。奈何請經者仍執初價,是所持者狹而所欲者奢也。茲令經房將續刻諸經直(值),彙成一編。請者務如其直(值),無致損額。掌出納者積有餘貲,分毫歸之經房,另作刻本。」

可見當時的經營方式,是先印行若干佛典出售。待積蓄若干盈餘之後,即以之另作刻本,再印新書。如此輾轉相乘,以期盼全藏能夠全部印出。

在這種基金不足的情況下,出資請購者所需求的經典,便可能成為刻經單位優先考慮印行的佛書。因此,雖然主辦者在最初擬以《北藏》為準,刻完全藏。但是各地刻經者的不同需求,以及外地經板在非預期情況下的陸續入藏,乃使刻經處無法按照原先排定(先印正藏)的順序出書。在《嘉興藏》的續藏裏,有一些書是早期(萬曆年間)刻印的(如戒環的《楞嚴經要解》),但是,如前文所引,正藏中反而有不少書是入清以後才刊刻的。

上述這種情形反映了一項事實,亦即倡印單位原先的刻藏計劃,並不能完全主導刻藏事業的進行。倒是其他巿場需求與外版書介入等因素,反而成為導引刻藏方向的主要動力。到最後,有不少未在原初出版計劃內的佛書,陸續地介入。其中,有些是弟子紀念先師所印行的語錄,有些是各地方弘法會因應信徒需要所印行的佛典。這些佛典的刊板,在貯存入楞嚴寺經坊之後,與原來所刻的佛典刊板,混集而成楞嚴寺所發行的一套佛教叢書。這套叢書,就是後世所謂的《嘉興藏》的續編(包含《續藏》及《又續藏》等部份)。

續藏部份所收的書,事實上,並未經過嚴格的篩選。因此,其中也包含有密藏所深惡痛絕的《法華大意》一書,甚至於還有由扶乩的乩筆所撰的《金剛經註釋》。可見續藏部份的刊行,並沒有編修大藏經的虔敬、嚴肅的宗教意識。只不過是一個規模不小的佛書出版中心為各種佛典所做的刻印及發行業務而已。

從續藏的這一顯著特質,加上正藏之可以零星發售、隨印隨賣,這種流通情況使我們覺得《嘉興正續藏》,其實也可說是明末清初嘉興楞嚴寺所售佛典的總稱。因為它的刊刻,並不是在一嚴格的大藏經規劃下所完成的。它其實是一項在原始計劃飄搖不定的情況下,所零星累積而成的文化成果。

關於《嘉興藏》的特色,最膾炙人口的,是它的裝訂方式之「易梵筴為方冊」。亦即將早期流行的梵筴本改為今人所謂的「線裝書」形式。這項特色,筆者在拙作〈略論嘉興大藏經的特色及其史料價值〉文中已曾說明,茲不贅述。

史料價值
《嘉興藏》正藏部份所收的佛典,大體仿自《北藏》,雖然稍有更動,而差異不大。在所收書中,《北藏》所未收而為《嘉興藏》首度入藏的佛典,僅下列五書而已︰

(1)《註四十二章經》︰宋真宗註。

(2)《大乘百法明門論解》︰窺基註,普泰補註。

(3)《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

(4)《大慧普覺禪師年譜》。

(5)《密雲禪師語錄》。

在這五部書之中,後三書為研究宋‧大慧宗杲與明‧密雲圓悟二位禪師的主要史料,在近世中國禪宗史的研究上,甚有價值。

與正藏相比,《嘉興藏》續藏部份的史料價值可謂至為驚人。其中所收佛典,可以說是中國佛教史料的一大寶庫,因為它收集了五百多部在它以前的各種藏經所未收的佛典。從《開寶藏》以迄《龍藏》的我國古代大藏經,像《嘉興續藏》這樣收有五百多部首度入藏佛典的情形,是絕無僅有的。

續藏首度入藏的佛典共有五一六部。扣除目前已告佚失的九部「缺本」,仍有五0七部之多。這五0七部加上正藏的五部,則《嘉興藏》的首度入藏佛典共有五一二部。

在這五一二部書之中,後代藏經曾收錄入藏的佛典數量如次︰清代的《龍藏》收有三十六部;近代日本的《大正藏》收有十九部;《卍續藏》則收入二0九部。而完全未被收入其他大藏經中的佛書,仍有二八八部之多。

上列這些首度入藏佛典與獨家所收佛典的龐大數目使《嘉興藏》的史料價值清晰地凸顯出來。除了二百餘部被其他藏經繼續收輯入藏的佛典,具有文化薪傳的意義之外,其餘的二八八部獨家佛典,則使《嘉興藏》成為佛教研究者心目中具有極大開拓價值的學術園地。茲依其中較顯著的特質,略述如次︰

甲、所含明清禪宗史料最多,後人可據以改寫明清禪宗史。

在二八八部獨家史料中,有二四0部是屬於明清二代的禪宗典籍。其中,明代有五十一部,清代有一八九部。在書籍的性質上,則以語錄為最多。語錄的主角大多為明代萬曆以後,迄清代雍正以前的禪師。因此,這些書可以說是明末清初的主要禪宗史料,這二百多部禪宗典籍,絕大多數是尚未被中外學術界注意的。其中,曾被學術界引用過的,為數恐怕不到十分之一。因此,如果能充分地、妥善地應用這些史料,那麼,一部前所未有的《明清禪宗史》,必將可一新世人耳目地呈現在世人眼前。

近代名史學家陳援庵,只不過應用其中的一小部份資料,即寫出令人讚嘆的《明季滇黔佛教考》,與《清初僧諍記》二書。因此,如能再擴大、並深入地加以探索與應用,則謂為可能改寫一部嶄新的《明清佛教史》,絕非誇誕之詞。

關於這些禪籍的內容,可以從下列二例,窺見史料價值之一斑。

(1)《黃檗無念禪師復問》︰新文豐版第二十冊。

本書作者無念,是明代的著名禪師。深得當時緇素名流所推戴。憨山德清曾經這麼批評他︰「比來宗門寥落,野干亂鳴,殆不堪聽。所幸(無念)老師踞窟獅子,雖全身未露而爪牙無敢攖者。」(〈本住法頌壽念師八十〉)

袁宏道也說︰「余見天下衲子多矣,(中略)然求苦參密究,具宗門知見者,如吾友無念禪師實近日海內之優曇也。」(《法眼寺記》)

此外,李卓吾也說︰「有僧無念,學道精勤,眾人不知,目為庸僧。我與念僧,相伴九載,知其非庸。」(〈無念上人誕辰〉)

憨山、袁宏道、李卓吾三人都是明代具有相當代表性的歷史人物。這三人對他評價如此,可見其人決非泛泛之輩。然而,像這樣的佛教人物,現代專研明清佛教史的學者大多未能給予適度的注意。

本書共有五卷。前三卷是無念回答世人詢問禪學與生死問題的回信。所以,書名稱為「復問」。卷四是他所撰的〈醒昏錄〉,內含法語、酬問、牧牛圖頌等。卷五為無念的傳記資料。

這樣的人物,這樣的禪學史料,在佛教史研究上之不容忽略,是可想而知的。

(2)《布水台集》︰新文豐版第二十六冊。

本書是明末清初名僧木陳道忞所撰的詩文集。內含詩、序文、碑銘、塔銘、傳記、奏疏、尺牘等多篇。道忞為明末名僧密雲圓悟的弟子,也是清初順治帝所至為優遇的僧人。其人在清初佛教界聲勢顯赫,且交遊甚廣,因此該書所涉及的史料學範圍也相當大。在明末清初佛教史的研究領域中,是不容忽視的。茲舉數例如次,以見其中資料之頗有足資考史者︰

其一,卷首有錢謙益序,卷二十二又有與錢氏來往之書信數通。錢謙益是明末清初的重要文人,其人在當時的佛教界甚為活躍。因此,研究明清文學史或佛教史的學者,對他的歷史地位是不能忽略的。此處所收諸文,是與錢氏有關的史料。

其二,卷五有道忞撰〈世祖章皇帝哀詞〉、〈世祖章皇帝御書佛字頌〉等詩作多首。這些資料與道忞的另一著作《北遊集》都是研究清初佛教與政治關係的重要素材。

其三,卷十三至卷十六,有道忞所撰名僧塔銘、行狀等多篇,是研究明末清初佛教的重要文獻。其中〈明天童密雲悟和尚行狀〉一文,更是探討明末名僧密雲圓悟的第一手史料。

其四,道忞在該集中所撰文章多篇,也頗值研史者取資。如卷二十四〈法派說〉一短文,敘述近世中國佛教史上的法派傳承原委,甚為罕見,彌足珍貴。

此上略述的是道忞《布水台集》等二書的史料價值。舉一概餘,稍諳史料之重要性者,當可推知這二百餘部禪籍在學術史上所具有的研究價值。

乙、為宋代以後的近世佛教史研究,提供甚多珍貴資料。

除了二四0部明清禪籍以外,其餘的四十餘部佛典,包含有下列幾類︰

(1)一般佛教著述︰如《道餘錄》、《憨山老人夢遊全集》、《靈峰宗論》、《天樂鳴空集》、《周易禪解》、《護法錄》等書。

(2)儀軌︰《金光明懺法補助儀》、《怡山禮佛發願文》、《大懺悔文略解》、《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等書。

(3)佛書註釋︰《相宗八要解》、《金剛經疏論纂要刊定記會編》、《心經說》等書。

(4)其他類︰《北京五大部直音會韻》、《寒山詩》、《密藏開禪師遺稿》、《憨山老人年譜自敘實錄》、《牧牛圖頌》、《天然居士懷淨土詩》等書。

這些書都是近世中國佛教史研究者必須注意的著述。數目有四十餘部,可以提供的研究素材與考史憑據,是顯然可見的。

丙、各書的附屬文獻,也可能為治史者提供重要的研究線索。

此處所謂的「附屬文獻」,是指附屬在該書,但並非由作者所撰的某些零星文字,包括外人為該書所寫的序、跋、塔銘、行狀、年譜、刊刻題記、像讚、緣起、題詞、題詩……等附屬資料。在二八八部獨家所收資料中,據筆者粗略的估算,附屬文獻當不下於一千篇。這些文字的作者,有在家,有出家。歷代名流也不在少數,像憨山、智旭、紫柏、袾宏、道忞、澹歸(今是)、宋濂、姚廣孝(道衍)、徐渭、袁宗道、瞿汝稷、李卓吾、馮夢禎、曾鳳儀、陳維崧、錢謙益、毛晉、吳偉業……等人都曾出現過。而錢謙益所撰的序跋類文字尤為常見。

除了《嘉興藏》的獨家所收書之外,在與其他藏經共同入藏的佛典裡,《嘉興藏》所收版本,也常附有其他藏經所無的文獻。譬如宋代提倡看話禪的名僧大慧宗杲,《大正藏》中,收有其主要著述《大慧普覺禪師語錄》,與《宗門武庫》二書。但《嘉興藏》所收的這二部書,則附有《大慧禪師年譜》,這是《大正藏》本所沒有的,此外,像唐代李通玄的《新華嚴經論》一書,《嘉興藏》本也附有二篇序文,及一篇李通玄事蹟,這三篇資料,《大正藏》也都附諸缺如。這也是《嘉興藏》在史料上令人不可忽視的一環。


增上果

五果之一。資助主因之助因為增上緣,依增上緣所得之結果,即為增上果。此外,又指能作因所得之果,即依助業之增上力所生的結果,亦即藉業之餘勢而顯現之果,如相對於眼根,眼識是其增上果。《俱舍論》卷六謂能作因唯無障住,若與勝力,所得之果即稱增上果,其文云(大正29‧35a)︰「增上之果名增上果,唯無障住,有何增上,即由無障得增上名。或能作因亦有勝力,如十處界於五識身,諸有情業於器世界,耳等對於眼識生等,亦有展轉增上生力,聞已便生欣見欲故。」

按,能作因與增上果有寬狹之別,依《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之意,能作因指住於無障者,故廣攝有為無為一切法,其體較寬;增上果則約於因果故,除去非因果之無為法,唯攝有為法,其體較狹。

又,有關增上果與士用果之別,《俱舍論》卷六認為,士用果唯對作者而立名,增上果則廣對作者及非作者,故其義亦有寬狹之別。此外,《成唯識論》卷八謂十五依處中,習氣依處得異熟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真實見依處得離繫果,隨順依處得等流果。相對的,語依處、領受依處,乃至障礙不障礙等其餘十一依處則得增上果。又此果係十因中之隨說、觀待、生起、定異、同事、相違、不相違等七因及攝受因之少分所得。

〔參考資料〕 《五事毗婆沙論》卷下;《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入阿毗達磨論》卷下;《順正理論》卷十八;《瑜伽師地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十八;《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五。


增上緣

「增上」一詞,在佛典中,有「給予力量而不生障礙」、卓越的、非常的、極度的等義。「增上緣」則有下列二義︰

(一)四緣之一︰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一切事物中,能助成其他事物生起,或者至少不妨礙他物之生成的,即謂增上緣。因此,凡對某事物之生成具有影響力或支配力者,即為該事物之增上緣。亦即一切現象中,能促成「果」的間接原因,或與果有關而不妨礙果之生起的事、物,就是增上緣。例如業、水、土、暖等,皆是稻種成為稻子之增上緣。

又,事物本身之外的其他事物,亦謂為增上緣。例如身以心為增上緣,我以人為增上緣,人以我為增上緣,有情以非情為增上緣。在非情中,舍宅山海草木等以大地為增上緣,大地以三輪為增上緣。在舍宅中,椽、樑、垣、柱等物互為增上緣。在山海草木等物中,風、雨、水、石、根、莖、枝、葉、花、菓各物互為增上緣,乃至人之四肢五體等亦互為增上緣。

(二)淨土宗所說三緣之一︰三緣即親緣、近緣、增上緣。阿彌陀佛之本願為往生淨土之主因,故是增上緣。

◎附︰〈增上緣〉(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增上緣即給與力,又不生障礙,而令其他諸法之勢用增強之緣。《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云(大正27‧109a)︰「即此不障礙,次後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增上緣。」同書卷一二七說增上緣有不障、與力二種之別,即增上緣義有親有疎,有近有遠,有合不合,有在此生、有在餘生,其親、近、合及在此生者是有力,成為他法生依等因,故以之為「與力」。疎、遠、不合與在餘生者是無力,唯成為他法的疎緣,故以之為「不障」。

如上所述,增上緣係能促成法之生起者,又是不妨礙法之生起者,可知宇宙萬法無一不具有此緣之功能。亦即增上緣為此外諸物之緣,如身以心為緣,我以人為緣,人以我為緣,有情以非情為緣,無情之中,舍宅山海草木等以大地為緣,大地以三輪為緣,舍宅中之椽樑垣柱等共互為緣,山海草木中之風雨水石根莖枝葉花果各各相互為緣,乃至人之四肢五體,一切萬物共互為緣,無量無邊,凡此皆是增上緣。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五以諸例廣說諸法增上之義,其文云(大正31‧715c)︰
「增上緣者,謂任持增上故,引發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產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故,是增上緣義。」

此中,(1)任持增上︰謂如風輪之於水輪,器世間之於有情世間,大種之於所造,諸根之於諸識。(2)引發增上︰謂一切有情共業之於器世間,故有漏業之於異熟果。(3)俱有增上︰謂心之於心法,作意之於心,觸之於受等。(4)境界增上︰謂眼耳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而色等生故。(5)產生增上︰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而得入胎故。(6)住持增上︰謂命根,由此增上力而眾同分得住故。(7)受用果增上︰謂苦樂憂喜捨根,依此能受愛非愛之異熟故。(8)世間清淨離欲增上︰謂信勤念定慧根,因此而制伏諸煩惱故。(9)出世清淨離欲增上︰謂所建立之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諸隨眠故。

此外,善導主張一切善惡凡夫得生淨土,是由於以阿彌陀佛之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依其《依經明五種增上緣義》書中,又列出因念佛而生之五種增上緣,此即滅罪、護念、見佛、攝生、證生等五種增上緣。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七、卷一0七、卷一三一;《俱舍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入阿毗達磨論》卷下;《大智度論》卷三十一;《成唯識論》卷七;《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三十八、卷五十二、卷八十五;《觀經疏》〈玄義分〉。


種性

又作種姓。此詞原義有「寶山」(埋藏有珍寶之山),及血統、家族等義。印度自古即有種性制度,將人分成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等四種階級,在此一社會意義下,種性即為社會身份的象徵。在佛教,此詞轉指修行人之資質,或指佛與三乘人得證菩提之本性。如《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a)︰「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入楞伽經》卷二謂有五種性,前三者即聲聞、辟支佛及如來等三乘,此外,在一切有情中,有種性未決定者(不定乘性)與無種性者二種。

關於一切有情界之種性差別,係先天法爾抑或後天修得,此有異說。依《佛性論》卷一所載,說一切有部等認為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1)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即一闡提犯重禁者。(2)有無不定︰若修時即得,不修則不得。(3)定有佛性︰即三乘人。

然而,法相瑜伽家認為無始以來法爾即有「五種性」之別,並且別說習種性。即謂菩薩之依身中,具有無始以來法爾展轉相續之無漏殊勝種子,稱為性種性(prakṛtistha-gotra);由於後天修習而得之性能,稱為習種性(samudānīta-gotra)。又,關於此性、習二種性之廢立,唯識十大論師之間曾有異說。即︰(1)認為唯有本有性種性,不承認新熏習種性,此為護月等所立。(2)唯主張新熏,不說本有,此為難陀等所立。(3)承認本有及新熏二種,此為護法所立。

法相家更以菩薩種性等為本有,將未發心未修方便者唯稱為種性持,已發心而斷粗煩惱、不造五無間業等之人稱為種性住。《菩薩地持經》卷九〈住品〉云(大正30‧939c)︰
「云何種性住﹖是菩薩性自賢善,性自能行功德善法,性賢善故,率意方便諸善法生,不待思惟,然後能得。種性菩薩是一切佛法種子。一切佛法種子在於身中離麤煩惱。種性住菩薩雖起上煩惱纏,終不能行五無間業及斷善根。」

我國的天台、華嚴等宗,反對法相宗之所說,認為一切眾生皆具佛性。此即「一姓皆成說」,此說為我國佛教史上的主流思想。

◎附一︰呂澂〈種姓義〉(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佛法中種姓之說,乃據有情自性,(性質)勝解,(存尚)行為,成就各別不同而言。談此義者,略有三類。謂此種姓為一趣向為多趣向耶﹖為本具耶,抑後起耶﹖為決定耶,抑不定耶﹖如此問題,迄無定論。然極關重要,學佛者尤應於此先求明白也。何以故,若種姓有多種趣向,又是本具決定者,則成佛事,即不可必。且從無姓說,非但不定成佛,反而定不成佛矣。故此問題,實應求其確解。溯佛法東來,《法華》、《涅槃》相繼譯傳,學者於此問題,即加注意。歷三百餘年,至唐初玄奘宏傳《瑜伽》,慈恩一宗,堅持五姓,是時「種姓」之諍,遂達頂點。今所知者,於奘師譯場中有靈潤者,為地論師慧遠再傳弟子,而改宗《攝論》,對奘師多所不滿,而舉舊譯十四異義,反對五姓說。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姓,皆可成佛。當時神泰著論斥之。法寶作《一乘佛姓究竟論》救其說,而謂一乘佛姓為究竟,三乘五姓不究竟也。窺基弟子慧沼復作《能顯中邊慧日論》,以破法寶。今神泰之著已佚,法寶之作,殘存一卷。但沼書具存,其初二分破斥異說,逐義申破,故寶說藉而見焉。由沼書窺察,此番爭辯,雙方各致全力,自是一場巨辯。但於問題中心,是否已得定論,慧沼以後情形,不甚了了。今依吾人研究,沼論仍有待於刊定。以彼於根本處尚未接觸,所引證據,亦須簡別也。姑試為解說,然未可遽執為定論,但指示一解說之途徑耳。循此途徑,庶有助於紛諍之理解。茲分三層言之。

初談種姓說之依據。「種姓」一名,意指族姓。《大乘莊嚴經論》〈種姓品〉中,訓釋為功德度義故。蓋種姓原文喬多囉(gotra),喬字(go)通於功德。梵語求那(guṇa)為功德也,「多囉」通於「度」,梵語「多囉」(tara)為「度」義也。如此一字,析之有「功德」與「度」二義,合之為「種姓」。以是,佛法用此字,本以表示一種趣善之因。此善指解脫善言。謂種姓趣善,不但能得功德,且能度脫。何以又謂之因﹖《莊嚴論》釋種姓云︰「住種姓位,應知有非有。」有即有因相,非有即無果相。謂有情當種姓位,只有趣解脫之因相,而無解脫果相,故謂之為因也。然此解脫,云何得耶﹖則在能證聖種(即無漏法界),所謂能見佛性也。《莊嚴論》釋三乘云︰「證聖性平等,解脫事亦一。」即謂解脫在於聖種姓之證得(即見佛性)。而種姓說歸之能證,以能證聖性平等為解脫之因也。《楞伽》於此名義益備,而名此五種姓為五現觀種姓。非但種姓,復云現觀,即依能證聖性邊說也。五姓,謂聲聞乘現觀種姓,獨覺乘現觀種姓,如來乘現觀種姓,不定乘現觀種姓,無(宋譯作各別不在三乘中也)現觀種姓。無種姓雖無三乘種姓,亦可與現觀道理相順,故亦名現觀種姓也。乘示能趣,現觀即能證,種姓之義,即由能趣能證而得安立。但所趣所證之聖種姓(佛姓)是一,故此一切有情無不平等也。是義亦見《莊嚴論》,如頌云︰「一切無別故,得如清淨故,故說諸眾生,名為如來藏。」此頌引自《阿毗達磨經》。如來藏,乃佛性異門。頌中說如來藏體是「如」,為「一切無別」之主詞,「如」即真如,「無別」即平等。非但平等,且為性淨。佛即從此出生,故號如來。謂從真如中來也。此如清淨性,一切有情平等具有,故說眾生名如來藏。謂此不即是如來,乃如來之胚胎也。後來《寶性》、《佛性》等論,皆依此頌立宗。世親《攝論釋》,於自性清淨,亦用此義為解。可知無著、世親學,同許此義。由是知眾生佛性相同,無不等者。故說種姓由能趣能證雖有五種差別,而所趣所證,畢竟是一,並非多向。非但三乘一趣,即以此一趣為標準而立無姓焉。無姓之乘,即天梵乘,以其有定中現觀(世間現觀),雖非出世現觀,故《楞伽》亦以現觀名之。足見無姓之建立,亦依三乘之歸趣而有。現時未得同趣,異時則畢竟同趣也。由此種姓依據觀之,五姓一趣多趣之諍,可以得一解決矣。

次談種姓之法體。種姓所指之法為何﹖依一般說,凡有多種,或指所證而言,謂之理性(此名唐人所立,凡如、佛性、法界、涅槃等,皆謂之理)。或指能證而言,謂之事性(法寶語)、行性(慧沼語),能證復有有漏無漏之分。種姓究指理性、事性、有漏、無漏耶﹖說者不無紛歧。若指所證理性言,則止一姓。若指能證有漏說,則難決定種姓區別。故講種姓,多就能證之無漏法說。謂種姓為本具或後起者,皆偏指無漏法言,此舊說也。今言種姓法體,則據《大論》本地分卷二〈意地〉所云︰「復次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提(三乘)種子。」此文謂種姓法體,即三乘菩提種子。而此等種子,即在一切種子識中。則此種姓法體之為有漏無漏本具後起等問題,皆易解決。蓋般涅槃法者,即有種姓,一切種皆具。不般涅槃法者,闕三乘姓,即為不具。但此未詳其為本具後起,《成唯識論》中主張無漏種本有者,嘗引此文為據,然《論》固無本有明文也。且《大論》卷五十二抉擇分〈意地〉中,抉擇此段文頗詳。大意謂一切種指第八賴耶中計執妄執習氣。此習氣限於有漏,又名遍行粗重。然則出世法之生起,豈非無因﹖曰︰出世之法,由真如所緣緣為種子而生,此以真如為種子,由真如因屬所緣緣稱為種子。種子即因,因以生果得名,範圍甚廣。出世法不談因緣生,但顯其從真如所緣生。若爾,一切眾生,皆有真如以為所緣緣,則一切眾生皆應生出世法而無差別,云何又有三乘之說耶﹖曰︰此依障之有無而有種姓區別。謂於通達真如有畢竟障者,即是無姓。有一分障者,即二乘姓。無障,即如來乘姓也。〈抉擇分〉所說要義如是,種姓既是一切種中之三菩提種,而一切種是有漏,則三菩提種應於有漏種中求之,可不待言。蓋依有漏種之勢力強弱,而安立種姓差別。若勢力強者,即無法可障,是為無障。其次則一分障也。此有漏種,剋實言之,乃指有漏善根。此分三類,即順福報分、順解脫分、順抉擇分。三菩提種,則尤重有漏善根中之順解脫分。此義與小乘大同(一切有部主張此說)。於理實亦應爾,蓋所貴乎種姓者,謂於異生位有用故耳。若偏指無漏種則於異生位不起用,何益之有。《辯中邊論》入道方便,於此義趣,極為明白扼要,即〈辨修對治分〉所示之「隨」字(亦即順字),如云︰「顛倒順無倒,是凡夫異生位。入道,則為顛倒隨順無倒。過此以往,即無倒有倒隨。最後佛位,乃無倒無倒隨。」知此隨字之要,則知以能順解脫之有漏法為種姓法體也。若知此體,則於種姓說之本具後起等問題,均易解決。蓋由有漏善根順無漏善根而熏成無漏種子,可從前舉《大論》兩段文推得。《攝論》亦同此說,謂無漏種子,由正聞熏習而生。正聞熏習為有漏,以有漏順無漏熏,是即新熏之說也(無漏非本有說)。無漏既是始起,有漏之有始起,亦可無疑。蓋新熏必追溯無始,謂無始時,能熏所熏俱有。無始已有而以說新熏者,以但說本有,即無變化。如於無始說新熏,則可明聞集之能變化。即由多聞積集有漏善不已,而生無漏種也。此又從彌勒(《大論》〈本地分〉)、無著(《大論》〈抉擇分〉)、世親(《攝論釋》)以來,皆加重視。世親而後,難陀數傳至於勝軍,亦持此說。奘師《唯識》,傳自勝軍,當無有違。故依學說史言,本有之說,實為後起之新說耳。如是明種姓法體,而解決本有新熏之諍矣。

末談種姓之成就。「種姓」有「三乘」與「無姓」之異,然非絕對決定,而當視其成就程度言之也。如以「三乘」說,則有退不退義,小乘以世第一法為不退。羅漢亦有退義,但不退向凡夫耳。又有迴不迴義,小乘迴大,有初果能迴,有四果始迴。是無決定之義也。《大論》本說四種姓,即三乘與無姓,於三乘中,有定不定義。至《楞伽》乃為五姓說。三乘不定,今不詳論。但談有性無姓,亦復不定。無姓義詳於《莊嚴》,如〈種姓品〉頌云︰「一向行惡行,普斷諸白法,無有解脫分,善少亦無因。」此分無姓為二類,一謂時邊無姓,於某時限內為無姓,過此時限即有姓。此有四相,皆由善根不具而異,一者一向行惡而不行善。二者普斷白法,即失善根。三者順解脫分善根已斷。四者或不斷而微細如不具。二謂畢竟無姓,時間無限,即永無解脫之因也。然此所指不詳,至《楞伽》始明示,初類為捨善根無姓,以謗大乘為主因。次類畢竟無姓,乃菩薩本願所為,以度盡眾生為期,眾生無盡,是以永不涅槃也。捨善根類,由佛力加持,仍可重植善根,是由善境善友為之增上也。故善根斷續,內因外緣,關涉極巨。如西方安樂世界,於佛等善友增上外,林聲鳥語,皆示無常苦空妙因,何有處此而不生善念耶﹖次類本願不般涅槃,於道理亦無有違。諸法本來涅槃,何所入耶。據此義理,由菩薩悲願所顯不般涅槃,仍為契理。是故《楞伽》初類無姓為不決定,次類非真正無姓。依安慧云︰「初類無姓之無,非有無義,當作惡劣解,如家有頑妻逆子,直謂無妻子亦可,如是三乘姓不定,有姓無姓亦不定也。」慧沼《中邊慧日論》說無姓有三類,即一名一闡提迦(icchāntika),謂樂世欲者。二名阿闡提迦(aicchāntika),謂不樂出世法者,三名阿顛提迦(atyantika),乃畢竟不滅度者。前二當於《楞伽》時邊無姓,後一則當畢竟無姓,然此說實有誤會。依梵文前二名異實同,皆樂欲闡提。《楞伽》畢竟無姓,為菩薩行願,亦非畢竟不滅者。慧沼之誤,蓋出於《莊嚴論釋》,於一向行惡行頌,最後解說畢竟不涅槃為無因處,有一句云︰「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也。」此實與《楞伽》本願之義柄鑿。但勘原本,原無此句。今之譯本,增益極多,殆皆譯人之說也。如約四智為三身義,譯人以為《莊嚴》之提倡,亦原本所無。譯者明友,疑是親光。持本有說,於後來學說,大有影響。《佛地經論》說無姓義趣於極端,即與之相符。彼謂五姓本有,而無姓絕對不成佛,欲以此顯佛德之無盡。蓋言佛教化此無姓眾生使之生天,報盡仍墮。如是眾生往返人天無盡,佛教化無盡,故佛德亦無盡也。此直盡失佛教本意,而有類於耶教之戲論。佛德無盡,豈可拘拘時間而言耶。故知此義出自親光,實非戒賢之文也(《佛地論》勘藏譯並無此說)。無姓不定之義,至親光而認為決定,始於《莊嚴》而終於《佛地》。慧沼之失,不過沿用其說耳。是即由種姓成就上而得解釋決定不定之諍也。

最後結義,此五姓說為究竟說抑方便說耶﹖此實不成問題。究竟方便之辨,乃以五姓與佛姓相對,又以三乘與一乘相對而論之耳(講五姓者則說三乘,宗佛姓者則說一乘),故法寶以一乘為究竟,而慧沼以三乘為極致。實則並非相對,乃依佛姓而有五姓,依一乘而開三乘。相待相成,固不能拘泥定說也。

◎附二︰霍韜晦〈種姓〉

「種姓」一詞譯自梵文「gotra」,原為家族、姓氏之意。印度自古即有階級分明的社會制度(caste,亦譯為種姓制度),分人為四級︰(1)祭司(brahman,婆羅門),(2)王族(ksatriya,剎帝利),(3)平民(vaiśya,吠舍),(4)賤民(śūdra,首陀羅)。在這四階級中,最先只有婆羅門階層有姓氏,故「gotra 」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後來佛教輸入此一概念,最先的用法,是指眾生由凡入聖,初抵聖位(āryagotra,即初預於聖者家族)之意,及後在十地中,更有種姓地(gotra-bhūmi)的設立(如《大般若經》),可見其涵意所在。

另一方面,則與佛教僧團有關︰僧人出家之後,自稱「釋子」、「佛子」,以紹繼如來家業,亦即成為佛陀家族中的一員。大乘佛教興起之後,此一使命感更強,在範圍上亦擴展至一切眾生,認為不論在家、出家,都是如來家業的擔荷者,最終目標都是流通佛法,以救度眾生,因此他們都是菩薩,於是在觀念上構成菩薩種姓(bodhisattvagotra)與如來種姓(tathāgatagotra),以對應及包容原來以出家弟子為中心的聲聞種姓(śravakagotra)。

種姓亦即是「乘」(yāna),於是在大小乘對立的時代,種姓有三種︰聲聞種姓、獨覺種姓和菩薩種姓。由於他們各別所尋求的解脫境界不同(至少在大乘看來是如此),因此種姓概念的用法,一方面說明他們的目標,一方面說明他們的限制;由此向內反省,便成為自身所具備的質素,或性能的意思。眾生將來成阿羅漢與成佛,完全由其質素決定,這就成為一個解釋生命構造的本質性的概念,而近於一種生理上的先天決定論。

但是,這種劃分雖於經驗上的觀察有據,但卻不合於大乘佛教所強調的佛陀的大悲性格。佛陀救世,自當使一切眾生皆得成佛,皆得解脫,然後佛陀之覺行方得圓滿,其本願方不落空。所以從佛陀的大悲性格,必進一步要求佛陀有大能,能化度種種眾生,使其不為其自身的質素所局限,這就是如來的方便智慧的運用。另一方面,眾生成佛,非僅出於佛陀的主觀願望,聽任佛陀片面解決;同時在客觀上,眾生能成佛,亦因其本具成佛的質素。生理上的劃分是不究竟的,一切眾生其實都是菩薩,都本具成佛的性能,換言之,佛性纔是眾生的超越的本質。《法華經》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思路下說一佛乘。經中記述佛為舍利弗等諸大聲聞授記,預言他們都能成佛,就是這道理。所以一佛乘的觀念,即涵對眾生成佛質素或性能的一個超越的肯定。但是,這樣一來,種姓的分類意義便喪失了。

唯識宗興起,對種姓問題堅持經驗分解的立場,把眾生質素分為五類,稱為五姓區別︰(1)聲聞種姓,(2)獨覺種姓,(3)佛種姓,(4)不定種姓(兼有多種質素,其解脫果可大可小,視外緣決定),(5)無種姓(缺乏成佛的質素,或永不入涅槃者)。此中最招人批評的是無種姓的觀念,因為這與上文所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精神相背,同時亦將使佛陀的救度工作,永無圓滿的一日(窺基《唯識樞要》卷一,即依此義,進言大悲菩薩亦是無種姓眾生)。但唯識宗的原意,是從經驗出發,使人知道現實上的眾生各有不同的成佛質素而已。

由於種姓逐漸演變為性能之義,所以在漢譯佛典中,有時亦譯「種性」(舊訓「種」為發生之義,「性」為不改之義,解法雖生硬,仍可曲折相通),如《楞伽經》說有聖種性(ārya-gotra)與愚夫種性(bāla-gotra)。但《瓔珞本業經》中所說的六種性(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種性、等覺性、妙覺性)是否亦從「 gotra」譯來則未能確定,不過《瑜伽師地論》中的本性住種性與習所成種性,則很明顯是從種姓觀念引申(梵文分別為prakṛti-stha-gotra,samudānīta-gotra)。因為種姓既有性能之義,放在實踐階位上,便是《瓔珞經》的用法,放在解釋性能的來源上,便是《瑜伽師地論》的用法。因為「本性住」即顯示其不從經驗活動得來,而為眾生本具;「習所成」即顯示其可通過後天的修行活動獲取。不過這兩個概念的真正意義,在解決成佛問題,所以《成唯識論》後來即承此而建立種子的本有和新熏理論。這可以說是種姓中性能義的具體化的發展。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三十五;《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卷二十三〈分別賢聖品〉;《成實論》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一;《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印順《如來藏之研究》;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第二篇。


臺灣佛教

初期的臺灣佛教
(一)序言
西元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春天,鄭成功驅逐了荷蘭人,使得臺灣這個地方,又再度地由明朝統治。鄭氏在此揭起反清復明的旗幟,企圖以此為基地,重振明朝的聲威。我們想要考察佛教傳至臺灣的時期,目前已無法找到明確的記錄了!不過,台灣一般的有關史料中,都認為佛教是隨著鄭成功的渡臺,而慢慢傳引過來的;也因此,很多人都認為在此之前,臺灣沒有佛教。可是,以常識來判斷,這似乎不太可能。根據史上有記載的最早記錄,西元230年(即三國時代,吳國黃龍二年),吳國的孫權就派衛溫與諸葛直,率領甲士(軍)萬人,進入隔海的夷州(當時臺灣的名稱,見《臨海水土誌》)。其次,是西元607年(隋朝大業三年),隋煬帝派朱寬、何蠻二人訪察流求(當時臺灣的名稱)。再其次,是比較值得一提的,那是北宋末期(1125~1126),金人入侵之際,宋室不得已往南遷移。沿岸的百姓為了避難,有不少渡海到臺灣去。當時臺灣中部的北港,是漢人與原住民的貿易交流場所。南宋孝宗時(1163~1189),亦曾遣泉州軍民集於澎湖,看守那裏的海防要塞。我們由這些記錄看來,「佛教是隨著鄭成功渡臺才傳至臺灣」的說法,似乎不太妥當。

佛教在中國隋唐、兩宋時代,就已成為民間一般很普遍的信仰了,當時江南與福建一帶,也已建有很多的佛寺,佛教的教化可說已很普及了。如果當時渡臺的人是來自這些地方,一定也會帶著此佛教信仰到臺灣來。《金門誌》上記載著︰現存寺院中,最古老的,是金門的靈濟寺,建於唐末昭宗年間(889~904),次古的,是太武山的太武嚴寺,建於南宋‧咸淳年間(1265~1274)。由《金門誌》的記載看來,當時福建沿岸一帶,佛教信仰很盛,因此我們可以確信,由這些地方渡臺的人們,多少都會將他們的信仰帶到臺灣。

宗教的傳播一向與貿易或移民有著很深的關聯,既然自唐宋開始就有人移民到臺灣,佛教也一定是那個時候就傳播到臺灣。因此我們可判斷,在鄭成功渡臺之前,佛教已經流佈過來了。當然,這些都是一種推論,所根據的,只是文獻上的一些資料。現在我們不妨來看看臺灣歷史學家所說的,鄭氏渡臺之後佛教流入臺灣的史實。

(二)明末鄭氏渡臺與佛教的流入

1661年,鄭成功經澎湖進攻臺灣之後不久,佔領了臺灣西部海岸的鹿耳門,接著,又擊潰荷蘭兵進入安平城,沒有多久,就把所有的荷蘭人趕出了臺灣,臺灣也正式隸屬於鄭成功旗下。在此之前,荷蘭人佔領臺灣有三十八年之久;此後,臺灣重回中國的版圖;福建和廣東兩地的人民,也就不斷陸續的移民到臺灣。

根據何聯奎博士的《臺灣風土誌》之記載,荷蘭人佔領臺灣時,來自大陸的移民已有十萬人,當時所開拓的地域中,最繁榮的,就是安平城,也就是現在臺南巿的中心。鄭成功攻臺時,所率的兵員有兩萬五千人,後來,士兵們的眷屬也隨著來臺。此後陸續來臺的,有沿岸地帶的殘民,至於其數目有多少,已無正確的數字可稽。鄭成功在臺灣致力建設,使臺灣日漸繁榮,這種現象招來了更多的移民。由此推測,佛教很可能隨著移民一起傳到了臺灣。根據當今臺灣史學家的考察,臺灣最早的寺院是小西天寺,大約建於1662至1665年之間。這座寺院現在稱為竹溪寺,位於臺南巿的南溪畔,溪水因為流經鹽埕村落,故通稱為鹽埕溪,但是後來又改稱為日新溪。這條溪水通過寺院,最後流入臺江。關於竹溪寺的建立,沈光文的詩就是最好的證據。那是一首七言律詩,詩云︰


「沿溪傍水便開山,我亦聞之擬往還,
一日無僧渾不可,十年作客幾能間,
書成短偈堪留寺,說到真虛欲點頑,
正有許多為政處,僅將閒念付禪關。」


詩前還加了短序,內容為︰「州守新贈僧舍於南溪,人多往還,余尚未及也。」沈氏比鄭成功更早到臺灣,根據史書的記載,沈氏乃明末的太常博士,司掌宗廟儀禮之職。

明朝崩潰之際,沈光文即隨沈宸荃等人一起坐船向南逃亡,在圍頭洋遇到了颱風,沈光文一家飄流到臺灣之北,而沈宸荃一家則下落不明,此事發生於1651年(永曆五年)十一月。1662年,鄭氏攻入臺灣時,特以三顧之禮去聘請早他渡臺的沈氏進安平城。由這些資料,我們可獲知沈光文早在鄭成功之前十一年就入臺了。由此詩的內容看來,竹溪寺的建立,最晚也是在鄭成功入臺之後。在此詩被發現之前,一般人皆認為最古老的寺院是彌陀寺。日據時代,臺灣總督府於1916年所編集的《臺灣名勝舊蹟誌》中,也採用此說。相傳彌陀寺是鄭成功之子鄭經,有鑑於臺灣尚無佛教寺院而建立的,後來許多史學家都相信此說。1921年出版的連橫之《臺灣通史》,亦云︰「當是時東寧初建,制度漸完,延平郡王經以承天之地,尚無叢林,乃建彌陀寺於東安坊,延僧主之,殿宇巍峨,花木幽邃,猶為郡中古剎。」因為這種說法很早就出現在史書之中,自然也就成為臺灣佛教史上的通說,不過,在沈光文的這首詩發現之後,這種說法應該作更改才是。經過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委員盧嘉興的考察,沈氏撰此詩的時期,大約是在1662至1665年之間,最遲也不會晚於1666年(康熙五年)。總之,這所寺院的建立,應是在鄭成功渡臺之後一兩年,而且,我們尚可推斷在建寺之前,佛教信仰早就傳入臺灣了。

(三)清朝臺灣寺院的興建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清朝領有臺灣,第二年四月,將「承天府」更名為「臺灣府」,府下分設臺灣、鳳山及諸羅三縣,藉資統轄。另在澎湖設置巡檢司(視察司),自此,臺澎均隸屬於福建省臺灣廈門道。清朝訂下這樣的新政策來統治臺灣,佛教也隨著逐漸傳播開來。康熙二十三年(1684),臺南名士李茂春的隱居之所夢蝶園改為法華寺,當時的知事蔣毓英就將夢蝶園後面的兩甲多空地(每甲約九千九百平方公尺)捐給這座寺院。之後,在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左營守備官孟太志捐款興建黃檗寺,就這樣,各地陸續蓋了許多寺院。劉枝萬的論文〈清代臺灣之寺廟〉中指出︰有清一代,臺灣境內建了純佛教寺院約一0二座。齋教(在家佛教的一種)所設的齋堂(等於寺院)似乎尚不包括在內。一0二座寺院中,多以觀音寺(或觀音宮、觀音廟、觀音亭等名稱)為其名稱,約有五十五座以上。這種情況充分反映著當時臺灣的觀音信仰是如何地盛行,這可能是因為能夠急速地實現民眾現世利益願望的是觀音,所以觀音信仰會如此迅速地普及。

綜觀臺灣的寺院,即可對當時觀音信仰之盛一目了然,而且多數寺廟是向里(鄉)民或地方上的士紳募捐而建成的。觀音信仰的普遍,顯示著當時社會心理之所趨,在於尋求苦難的解脫,也反映著大多數人心裏的不安,觀音信仰實乃他們精神之所依。依上述的情況看來,也意味著當時佛教信仰已普及到全臺灣各地了。除了前述的觀音寺之外,現特列出幾座頗具影響力的寺院於下。這些寺院正是後來臺灣佛教的中心,時至今日,仍然不可忽視其重要性。首先還是從臺南先開始。

(1)開元寺︰此寺建於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當初叫做海會寺,據高拱乾《臺灣府誌》的記載,此寺的建地原為鄭成功的別館。臺灣隸屬於清朝後,總鎮王化行與臺廈道王效宗將鄭氏別館改建為寺,命名為海會寺。今根據其後史書的記錄,添加下列三項變革的經過︰1750年(乾隆十五年),巡道書成遷寺至此地,改名為榴禪;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知府蔣元樞提倡改建,陳朝樑負責施工;1796年(嘉慶元年),提督哈當阿予以改建之,同時改寺名為海靖,後亦稱開元寺。據說「開元」這個寺名很可能是嘉慶年間大改建時所定,此寺至今仍為臺灣最大的古剎。

(2)竹溪寺︰若以寺基之始而言,這乃是臺灣最古的寺院,此事已在前述。但若依王必昌的《臺灣縣誌》(1752,乾隆十七年)所云,則此竹溪寺係建於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此外,尚有建於1683年之說(請參照《臺灣一統志》及《臺灣通史》)。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地方人士蔡和生曾加以重修,1796年(嘉慶元年),再由黃鍾岳及吳邦傑重加修築,遂具現在之規模。

(3)法華寺︰以前名為夢蝶園,鄭成功時代,漳州人李茂春曾隱居於此,過了一段悠遊自適的生活。高拱乾曾記載當時的情況說︰「漳人李茂春寓此,築茅齋以寄放浪之情,其扁(匾)書夢蝶,後以陶瓦之名易之。清流、修築,日增勝況,後改為準提庵。」後來重修時改稱法華寺。

上述三寺,是臺灣最古的寺院。如果說佛教的中心是在寺院,那麼,這三座寺院可說是清初至民初,全臺灣佛教的大本營。

(4)元興寺︰此寺從前屬於鳳山縣,《鳳山縣誌》云︰「寺在縣城南鼓山麓,乾隆八年(1743),由住僧所募建,寺負山面海,門前有小港。茂密林園環之,竹林花果之數甚盛,登曲徑仰則絕頂,俯則望大海,為近邑名勝之地。寺田有數甲。」

此寺目前隸屬於高雄巿,位於鼓山岩下。在臺灣南部的寺院來說,是最具影響力的寺院之一,每日香火不絕。

(5)超峰寺︰連橫《臺灣通史》上說︰「超峰寺在縣轄嘉祥外里崗山之上,舊志以崗山樹色為邑八景之一。雍正間有僧紹光者終茅於此。乾隆二十八年知府蔣允焄乃建為寺。」當時的寺名叫觀音亭或觀音寺(例如范咸的《臺灣府誌》稱為超峰石觀音亭,盧德嘉的《鳳山縣來訪冊》則稱為觀音寺)。

(6)碧雲寺與大仙寺︰碧雲寺在台南縣關子嶺,一般稱為火山,與鄰近的大仙寺並稱為台南縣內的二大名剎。對於這兩寺,《臺灣通史》上有簡單的說明︰「碧雲寺在縣轄哆囉嘓堡之火山,康熙十四年,僧參徹自福建來,住錫龍湖巖,偶至此地,以其山林之佳,遂闢茅結廬,奉龍湖巖之佛祀之,朝夕誦經,持戒甚固。附近莊人乃謀建,寺曰大仙巖,嗣命其徒鶴齡居之,又建一寺於玉案山之腹,後祀如來而前奉延平郡王神位。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參徹歿,遂葬於寺前,建浮屠。五十六年,邑人洪志商募脩,嘉慶二十四年子爵王得祿重脩。」

由這些說明來看,現在的大仙寺正是當時的大仙巖,碧雲寺是建在玉案山腹的另一寺。照文章推察,大仙巖與碧雲寺是一對姊妹寺。這是附近的村民為了參徹而前後建立的兩座寺院。

(7)龍山寺︰臺灣全境共有三座龍山寺(臺南另有一寺亦名龍山寺,但因規模很小,不算在內)。三座龍山寺的第一座在鹿港,第二座在臺北,第三座在淡水。臺北的龍山寺是目前北部著名的古剎,已成為一般觀光客必訪之名勝。可是在清朝時代,鹿港的龍山寺遠比臺北的有名,因為當時臺南和鹿港是兩個繁榮的港口,其次隆盛的則是淡水的龍山寺。不過,現在前面這兩座都比不過臺北的龍山寺。

鹿港的龍山寺開發較早,也因此現在已沒有足夠的文獻來察知建寺的時期,不過碑文上記有重建的日期,那是在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此寺是由福建泉州人共同籌建的。臺北的龍山寺建於1738年(乾隆三年),可是在1815年時全毀,只剩佛座,在1867年(同治六年)才又重建。至於淡水的龍山寺,《臺灣通史》云︰「在縣轄滬尾街,乾隆間建,規模頗大。光緒十二年巡撫劉銘傳奏請賜匾,御書慈航普度四字懸於寺中,今存。」

臺北的《龍山寺寺誌》(題為《艋舺龍山寺全誌》)中,有一段記載,大意是說︰「本寺所奉乃三邑(指福建之漳、泉、晉三地)人士所信仰的觀音佛祖之分靈,移自泉州府晉江縣安海鄉龍山寺而來。」

其他二寺也一樣,都是由三邑之人請來晉江龍山寺觀音佛祖的分靈,建立龍山寺加以祭祀。由此也可證明,此三寺所在地的人,都是由中國本土的福建移民而來的。

因為他們是由同一個地區移民而來,也就將同一的信仰中心跟著移過來,信仰的中心原只有一寺,但移民到臺灣後變為三處。龍山寺雖為佛教寺院,可是也供祀著天帝及道教類的神像,比起其他的佛寺,已不能算是純粹的佛寺,這也可反應出當時中國一般庶民的信仰是三教混同的。

此外,臺北近郊觀音山的凌雲寺、基隆月眉山的靈泉寺、獅頭山的元光寺等,都是清朝光緒年間建立的寺院,在臺灣近代佛教史上,都有一定的地位。

(四)異樣的在家佛教之活動
所謂的異樣的「在家佛教」,指的就是「齋教」。在中國佛教史上,原沒有齋教這種在家佛教的團體,而且就齋教起源的傳說看來,也是虛構的,和正統的佛教完全無關。不過,齋教的內容和行為,卻可說很明顯的屬於佛教。認真的加以考察,我們可發現齋教其實是儒、佛、道三教內容混合而成的,只是受佛教的影響最多。在和時代新興的宗教中,這一類性質不少。根據某種說法,認為發起此種宗教的,多半具有反清復征政治目的,例如青幫、洪幫及其他祕密結社均是。

不過,齋教本身並沒有特別的政治目的,相反的,它是一種相當單純的庶民之宗教信仰,因為它是將高深的佛教教義混合在儒、道的理論之中,加以通俗化,這也可以說是齋教所具有的民族性特質。佛教傳到中國之後,到了宋、元、明各朝代時,幾乎都採佛、道、儒三教融合的方式。漢末的「牟子」或南北朝與三教有關的書籍,以及宋、元、明時代的高僧,均使得佛教與中國思想有所交流。不過,站在正統的佛教史之立場,或是上層指導者的立場來看,三教融合只是理論性的。而這種新興的民間宗教,卻不是理論,而直接付諸行動。具有此性質的齋教之所以會被看成是佛教的在家團體,是因為日據時代所執行的宗教政策之故,當時日本為了使臺灣易於統治,想盡辦法使民心單純化,因此將各地的齋教組織都歸於佛教會,編入某寺院之下,以在家佛教團體稱呼之。

臺灣的齋教有三個宗派,分別為龍華派、金幢派及先天派,其他也有叫空門派的,但是其教義及組織較弱,影響也較小。在有清一代,金幢派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令齋堂的建設,在清朝一代就有三十餘所,茲表列如次︰
臺南──西華堂、慎德堂、金華山堂。
高雄──寶善堂、善德堂、龍山堂。
屏東──廣善堂、覺悟堂、德修堂、慎省堂、慎省德修堂、慎修堂。
嘉義──湧盛堂、小西天、資德堂。
彰化──興隆堂、金德堂。
臺中──存真堂、金華堂。
新竹──慎修堂、存齋堂、楊柳堂、師善堂、種福堂、養真堂。
臺北──復源堂。

其中最早建立的是慎德堂,次為西華堂與資德堂。西華堂是1750年(乾隆十五年)創建的,資德堂建堂的確實年月不詳,但據說相當早。接著金幢派之後傳到臺灣來的,是龍華派。但也有龍華派比金幢派更早傳來的說法(例如民國四十五年,1956年重修的《臺灣通志》〈宗教篇〉,就是持此說)。

龍華派傳來臺灣之後,共分為三個支派,這三個支派分別是漢陽堂、一是堂及復信堂。其中,漢陽堂派在清末的臺灣,在嘉義以南有甚大的發展,一是堂派則在新竹與彰化甚具勢力,復信堂派則多在台中附近一帶發展。

創立先天派的是一個叫黃德輝的人(依臺灣史學家林衡道氏的說法,先天派的創立人乃是明代的名人徐錫),而由其十三祖徐吉南、楊守一在四川首建先天堂,於清末遷到上海的盛觀亭;傳到臺灣是在十五祖林金祖的時代,林金祖派遣弟子黃昌成與李昌普到臺灣傳教,1861年(咸豐十一年),黃昌成於臺南創立報恩堂,李昌普則在臺中往北傳教。到 1960年代左右,屬於先天派的齋堂,全臺灣共有二十餘所,茲表列如次︰
臺北──至善堂、醒修堂、元和堂。
新竹──太和堂、紫霞堂、中和堂、正德堂、福林堂。
桃園──善德堂、六也堂。
臺中──弼教堂、大慶堂。
彰化──福海堂。
臺南──報恩堂、擇賢堂、擇明堂。
高雄──明善堂、擇善堂。
屏東──明德堂。
澎湖──澄源堂。

這些在家佛教並不是純粹的在家佛教,因為其中已吸收了道教、儒教及民間信仰的成分,因此在日據時代雖被分屬為在家佛教團體,但實在是一種異樣的在家佛教。

日據時代的佛教
(一)日本佛教的傳來
日本佛教傳來臺灣,始於日據時代。當時,日本佛教界的各本山均派僧侶來臺成立臨時局,以慰問征討的軍人及其家族,待各地平定之後,也開始佈教活動。當時比較受注目的有曹洞宗、真宗本願寺派、大谷派、淨土宗及真言宗。

原先展開佈教活動時,因為在臺的日人不多,故連漢人也做為傳教的對象,但由於語言的隔閡,無法溝通,不得已將慈惠病院改為日語講習所。1899至1900年(光緒二十五、六年)時,各宗派因為經濟拮据,便改變了方針,打算減低佈教費用的支出,甚至有意全面中止,這些在臺的佈教所必須設法獨立自營,也因此,佈教所有了新的傳教方式。就是︰以有錢日人做為新的服務對象,專替那些為數日漸增多的官吏、商人等辦理各種喪葬法事,這樣一來,難免就疏忽了傳教工作。另一方面,這些在臺的軍公教警各界日人,雖然信仰同為佛教,但是因宗派不同,所採納的經典或送葬儀式更是不同,於是,日本佛教就以不同的宗派表現在臺灣。這些不同的宗派有︰真宗的木邊派、臨濟宗的妙心寺派、淨土宗的西山派、日蓮宗、天台宗、法華宗、華嚴宗等。這些派別均陸續派遣僧侶來臺,統計這些來臺的日本佛教有八宗十二派之多。可以說日本佛教界的重要宗派,都已傳到臺灣來了!(日本的全國佛教共有十三宗四十八派)

日人在臺所設的寺院或教會,多半是由國內本山的管長或其傳教本部的部長執掌直接監督權。剛開始時因寺院不多,故只是設立各派的別院或是出差所而已,地方則設佈教所。後來信者日眾,有成立寺院的必要,經過申請,得到監督機關的許可之後,即可獲得正式的寺院名稱。

(二)中日佛教的交流與南瀛佛教會的成立
日本佛教乃是隨著日本的統治而傳來臺灣的,因此與原先臺人的中國佛教並無密切的關係,這兩者發生接觸而有所交流,是在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之後。西來庵事件是日據時代,反日抗清者所領導的革命事件之一,其他的事件並未波及宗教問題,因此宗教方面原先沒有受到影響,但西來庵事件之後,就不一樣了。此事件是以齋教為中心的抗日革命行動,因此引起了日方統治者的注意,而一般忠實的齋教徒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介入政治的漩渦中,便聯合了各教會,請求日本佛教的庇護。此即為中國佛教與日本佛教接觸之始,也促進了日後此兩者之間的合作。

首先提倡此議的,是與日本曹洞宗接觸的齋教。1912年時,曹洞宗透過臺南的齋教,發起組織「愛國佛教會」,其目的乃是想將全島的佛教徒納入此組織之中。對齋教來說,這樣做可獲得很大的庇護,起初齋教的三派全都參加,取名為齋心社,總計有七堂。

由於政治事件的波及,原來的中國系佛教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已追隨在齋教徒之後,也申請參加日本佛教的組織,出家者全加入了禪宗,其中一半入曹洞宗,另一半入臨濟宗妙心寺派。白衣居士(正統的在家佛教徒)也有一部份加入禪宗,其他的大部加入東西兩本願寺派的真宗或是淨土宗。

因為發生了前述的事件,又有黃玉階提出了組織全臺灣宗教聯合會的意見,故日本政府當局與佛教界也注意到了此事。1915年秋,日本當局派人調查臺灣的宗教信仰以制定宗教政策。擔任此調查工作的丸井圭次郎在調查終了後,即擔任了社寺課長的職位。他對黃玉階的提案最有興趣,特別加以研究,但是他認為若以佛教會的名義來統一組織會更好,因此他在1921年(民國十年)二月初旬,集合了基隆月眉山靈泉寺的住持善慧和尚、觀音山凌雲禪寺的住持本圓和尚等人,討論全臺灣佛教教友的團結事項,交換了意見之後,於同月二十六日午後一時,於龍山寺前的艋舺會堂召開準備委員會,參加的人,除了上述二人之外,出家人方面有心源和尚、信修和尚,齋教的代表人有龍華派的陳火、陳變恒、蔡普揚、張加來,金幢派有張添稻,先天派有黃監、林學周、黃學印、朱四季等人。當天會議所討論的,是先由佛教與齋教各推派二人擔任遊說委員,巡迴全臺灣的寺院與齋堂,進行說服加入此組織。委員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奔走、策動,終於在1922年四月四日,正式成立了名為「南瀛佛教會」的全臺性組織,至於其命名為南瀛佛教會,乃是為了要與東瀛佛教會區別之故。佛教會成立之後,各地的齋教齋堂也都正式加入。當時佛教會的會長由政府指派社寺課長丸井圭次郎兼任,三年後,因為官制修改,取消了社寺課長之位,丸井歸國,佛教會會長之職改由內務局木下信兼任。1929年四月二十三日召開第六屆總會,社寺事務改隸於文教局社會課,因此由文教局局長兼任會長,社會課長兼任副會長。這個辦法一直到日本戰敗為止,成為南瀛佛教會的慣例。

皇民化運動與臺灣佛教的發展──逐漸日化的臺灣佛教
馬關條約後,曹洞宗特地將佐佐木珍龍由東北調來臺灣,跟隨軍部傳教。他於該年六月十日抵達基隆,十二日入臺北城,在萬華龍山寺道場開始傳教。同年十月,臺灣雖還有一些抗日活動尚未消除,但是高島陸軍中將仍令他於布袋嘴著陸,於二十二日抵達臺南,開始在城內的天后宮及大北門外的開元禪寺佈教。此即為日籍僧侶與臺灣佛教發生關係之始。佐佐木珍龍於翌年正月回國,後又受命來臺,當時同行來臺的有本田韜光、足立普湖、若生國榮、天時有生、櫻本大典、鈴木雄秀等七人,皆在萬華的龍山寺傳教。後來當軍政管制解除之後進入民政政府時代,他們的佈教就擴大到錫口的天后宮、汐止的天后宮、板橋的天后宮、海山口的天后宮、桃園的天后宮、大溪的龍音寺、淡水的龍山寺、圓山的劍潭寺、士林的天后宮等地。傳教時均有翻譯的人在旁解說。所利用的,都是臺灣原有的寺廟,而所接觸的,也都是原有的信徒。後來因為言語方面的溝通的確有困難,便在龍山寺創設日本語學校,同時為婦女設縫紉補習班,以各種設施來改變傳教的方式。此外,萬華天后宮內曹洞宗慈惠病院也設置義診,免費為民眾看病,諸如此類的福利事業,很明顯的是在收攬人心,也因此漸漸的獲得了人民的友誼和信任。到1907年大石堅董時代,臺灣僧侶與日本的接觸已十分密切,基隆靈泉寺的善慧和尚、臺北觀音山的本圓和尚、大湖觀音山的覺力和尚等人,均歸屬於曹洞宗。翌年三月,曹洞宗得到本山一萬元的補助,在東門買了三千五百坪的土地,興建兩大本山的別院。開工之日,日本曹洞宗管長還派遣大圓玄致禪師前來參加,並順道巡視臺灣各地。禪師回國時,由臺灣帶了一青年僧侶到日本留學,這是嘗試著將臺灣佛教次第日化的一種行為。

這位留日的青年僧侶,即是後來任基隆靈泉寺的住持德融和尚,他是臺僧留日的第一人。他回臺之後,受命創設佛教中學林,並促使由此中學林畢業的青年僧留學日本,因此臺僧留日之人數日漸增多。臺僧留日的學校以曹洞宗的駒澤大學為主,次為臨濟宗大學及東西本願寺的龍谷大學,再次為立正大學。由於這種風氣,臺灣的佛教也就漸漸的日本化了!仔細加以研究,就不難發現日本人在這方面的計畫是很慎重的,除了派遣留學生到日本去之外,又積極創辦佛教雜誌,尤其在這方面,更可明白顯示其使臺灣佛教日本化之用心。在南瀛佛教會成立之後,便隨著發行會刊,原名為會報,後改名為《南瀛佛教》,此刊物自1921年創刊之後,一直使用中文。在1930年之後,漸漸加入日文,經過相當時間之後,就全部改為日文了!這是要將臺灣佛教日本化的一個例子,不過其過程是漸進而自然的,並不激烈。

七七事變之後,日本當局唯恐臺人又掀起反日之行動,開始採納強硬的皇民化手段,從規定臺人講日語開始,接著又鼓勵臺人改姓名為日本式姓名,同時獎勵大家在家庭中使用日語。寺廟方面也遭到「積極的」整理,規定所有寺廟、齋堂等民間信仰的寺院全改為神社。原先一些純佛教的寺院,因已受日本佛教的庇護,故尚無太大的影響,但是一些在家的佛教,如龍華、金幢、先天等齋堂派,即受到了相當的更改,而一般的媽祖宮、王爺廟等,就更不用說了!結果,這些寺、廟、宮、堂等為了保護自身的信仰,不得不將自己的財產獻出給日本佛教,求得「佈教所」之名義以求其庇護。

在這種情形之下,一般的寺廟、齋堂除了求助於日本佛教的大宗派之外,只好束手接受整頓的命運改為神社。後來,在日本駐臺曹洞宗及其他宗派的共同努力之下,臺灣總督府終於在1929年(民國十八年)發表了反對廢止寺廟之文。

為了推行此皇民化運動,不知道有多少齋堂、寺廟之內的神像遭到焚毀,小部份被藏在臺北帝大的教室內才免遭厄運,一直到日本戰敗之後才取出。純粹的佛教寺院雖免遭整頓,但已全數歸屬於日本佛教的各宗派,例如︰臺北觀音山的凌雲寺、臺南的開元寺、高雄的超峰寺等歸屬於日本的臨濟宗。基隆月眉山的靈泉寺、苗栗大湖觀音山的法雲寺、獅頭山的元光寺、中壢圓光寺等,皆歸屬於日本的曹洞宗。其他的小寺原就屬於大寺院之下,自然跟著大寺院之歸屬而隸於日本宗派之下了。

也因此,一般的佛教青年完全要接受日本佛教的洗禮,臺北臨濟宗護國寺為專門道場,基隆靈泉寺建有禪學校,曹洞宗臺北別院則設置高等專門僧堂。而總督府本身,也舉辦了佛教練成所,建造臺灣青年的佛教訓練基地。此皇民化運動,使得臺灣佛教寺院的設備、僧侶的服裝及一切儀式、法式等,均全部日本化了!由大陸(福建)傳來的傳統之中國佛教,自此全部滅跡。

1945年日本戰敗之後,臺灣的佛教才有重返傳統中國佛教的再生機會,特別是中國政府的遷臺,大陸來了很多僧侶,使得這一切有了新的轉機。

臺灣光復後的佛教
(一)臺灣復歸中國以及大陸佛教的再建
1945年八月,日本戰敗投降,開羅會議決定將臺灣歸還中國,重回祖國的懷抱。1946年十月二十五日舉行慶祝臺灣光復之紀念儀式,從那天開始,原先在日據時代的地名、街名等都改回為中國名稱,南瀛佛教會也同時更名為「中國臺灣省佛教會」,舉宋振修為光復後的第一屆會長,這乃是臺人首次自主的佛教會。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中國佛教總會」成立於南京,各縣巿紛紛成立分會或支會,臺灣省佛教會也因此改稱為「臺灣省佛教分會」。

1949年前後,隨同政府來臺灣的佛教界人士,有中國佛教總會理事長章嘉大師(稱為西藏宋青海大喇嘛呼圖克圖),以及常務理事李子寬,還有江蘇、上海部分佛教界的知名人士。這些人士的來臺,帶來了正統的大陸佛教,剛開始時因為生活習慣不同,故影響不大,真正對臺灣佛教有影響的,乃是慈航法師。他在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應臺灣中壢圓光寺妙果和尚的聘請,從南洋來到臺灣創設佛教學院。他的來臺要比其他三十八年來臺的人早兩年,因此獲得很多人的尊敬,成為臺灣佛教界的翹楚。前述的章嘉、李子寬、江蘇上海一帶的知名僧侶以及一些青年僧侶(當時尚為學生)隨政府來臺之後,均先滯留於中壢的圓光寺。後來慈航法師特地在臺北汐止的秀峰山上建立彌勒院以供青年僧侶自修。由上海、江蘇來的知名僧侶,則進入上海靜安寺住持白聖法師所買下的十普寺(日據時代稱了覺寺,光復後改為十普寺)。這些知名的僧侶之中,有與近代中國最著名的高僧太虛大師同窗的智光和尚(原江蘇省鎮江焦山寺住持),及其弟子江蘇泰縣光孝寺之住持南亭和尚、焦山住持東初和尚(亦為智光之弟子)、出身閩南佛學院的默如法師、寶華山的住持證蓮和尚、戒德和尚等人,其他尚有河南開封的道源和尚、上海海潮寺的監院悟明等。(中國佛教叢林寺院所稱的住持,即日人所稱之住職,多稱以方丈和尚或簡稱方丈,精通經教、說法的僧,則稱法師。在大陸上,能稱法師者並不多,但現在臺灣幾乎稱呼出家人均為法師。此外,小寺之負責人並不稱住持,而叫「當家」)這些人均各自尋求發展,分散在各地,給臺灣的佛教界帶來影響。1950年,由奉化雪竇寺來臺的大醒法師(太虛大師的出家弟子)應新竹靈隱寺無上和尚之邀請,創設靈隱佛學院。上述之情況雖無特殊的發展,但大陸佛教的氣勢,已遍及全省。

大陸佛教之僧侶嚴持素食、不娶妻的戒律,和日本式的佛教完全不同。這種大陸佛教的嚴正風氣逐漸散佈於臺灣各地,但離所謂的「再建」,尚有一段距離。真正的再建,是在1950年後,經過中國佛教總會改組,成立各縣巿支會,且一律採用中國式的戒法。剛開始時,先以齋堂、尼寺等的年輕人為輔導對象,授予中國傳統佛教的出家戒法,藉機除去日本佛教的影響。到這個時候,才能說是中國佛教的正式再建。嚴格的說來,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來臺的僧侶,可算是中國佛教再建的第一期人物。第二期的人物,則是大陸失陷後流亡到香港,之後再來臺的佛教界人士。這些人士對臺灣的佛教有很大的貢獻,其對佛教的復興,偏重在佛教之思想與學問方面的工作。這些人士為︰太虛門下的優秀弟子印順法師,印順法師之門下演培、續明、仁俊等諸師;南嶽祝聖寺的住持兼佛學院院長道安法師、鎮江金山寺住持太滄和尚,以及上海法藏寺的監院續祥。這些人的來臺,使臺灣的佛教界產生了兩個現象︰第一是增加真正重視佛教學問的僧侶,第二是幫助了大陸佛教傳戒工作的再建。尤其是後者,對僧侶來說,是必經的入門階段。而臺灣佛教在日本佛教的影響之下,並不重視戒律,予以重新建立傳戒,乃是復興中國佛教形式上最重要的基礎。

(二)教會的組織與佛學院的林立
中國佛教總會理事長在政府遷臺的同時,也移來臺灣,其總會之名義、印鑑等,也一併帶來臺灣。但是在南京選出的理事和監事,只有章嘉及李子寬二人來臺,因此若不改選,就無法行使指導權。後來總會得到政府的幫助,於1952年(民國四十一年)舉行改選,並且通知臺灣省佛教分會,於各縣巿成立支會,終於在十九縣巿成立了支會,各地區的寺院均全部加入支會組織,成為團體會員。個人則成為個人會員。經過這一行動,臺灣佛教終於成為有機體的組織了!在此組織中,以中國佛教會為首,下分為臺灣省分會與臺灣各縣巿支會,成三級制。各級的組織都一樣。

在各縣巿成立支會之後,臺灣佛教界有了一個新的現象,就是創立了很多佛學院。在當時之各佛教學院中,成績最卓著的,最初是慈航法師創立的中壢圓光寺內之臺灣佛教學院,以及彌勒內院的佛學院。其次,是印順法師所指導的福嚴精舍,及高雄的東方佛教學院。在當時,因為有眾多的佛學院成立,所以一般僧尼的佛學水準也跟著升高了。相對的,僧尼對於大陸傳統的佛教知識,也跟著加強,因為擔任佛學院主持人或講師的,多為大陸渡臺的法師,或是出身大陸式佛教的人。這使得臺灣佛教的精神面,逐漸傾向於大陸式。

(三)中國佛教戒壇之建立──否定肉食娶妻
大陸方式的授戒,對於臺灣佛教的形式和精神有很大貢獻。這種傳統的戒律,對於曾受日本統治的臺灣佛教來說,有著相當強烈的對比。特別是一些已經日本化的僧侶,都與家人住在寺廟中,原先也極受信徒的尊敬。但是大陸僧侶一旦來臺,予以相較之下,大家發現後者才是真正的僧人,對日本化僧侶的尊敬自然逐漸下降,相對的,對大陸化的熱情增加,這種例子以中南部較多。

建立戒壇並予推進的主要人物,即為曾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的白聖法師。此人對臺灣戒壇有很大功勞。

(四)居士佛教與大學青年佛教社團
大陸佛教出現在臺灣之後,這些渡台者努力的推行佛教文化,其中有一項特色︰便是推展居士佛教。

居士佛教和前述的齋教不同,齋教顯現出異教的色彩,居士佛教則是皈依三寶的純粹信徒,稱為優婆塞或優婆夷。居士本無特別的組織,以前在大陸上,是以「共修」為目的,創立過居士林一類的名稱,如上海居士林、武漢正信會、長沙居士林等等。

由於中國政府的遷台,一些任政府要職的佛教信徒也隨著來台。這些人對佛教發展的功勞,幾與一般出家法師相等。因為要帶給社會深的影響,身居要職的人特別有推動力。很多出家人也是因為有這些人的擁護,才能造出德高望重的地位,這種現象古今皆然。

到底在政府機構任職的佛教徒有多少﹖雖無統計,但可能有相當的數量。較知名的,有總統府資政、《中華大藏經》的發起人趙恆惕、國策顧問屈映光等人。其他在中央民意機構的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的國會議員中,也不乏信仰佛教的名士。不過,這些機構的信佛居士對佛教的發展,究竟只是間接的,真正積極有直接影響的,是那些編輯《大藏經》的部分居士。其他在德學兩方有極大影響力的,還有臺中的李炳南氏。

李炳南氏是國民政府遷台以後之三十年間,居士佛教界中特別值得注目的人物,李氏乃是皈依近代淨土宗著名的高僧印光法師的信徒,通曉教理,他的目的是使居士的淨土信仰再度興盛。他在臺中創設蓮社,定期的舉行念佛會,時常宣講佛儒各種經書,對於他宗的經典,也常加以宣揚。臺中一帶的正信教徒可說多半受其教化,信眾均以「李老師」稱之。李氏之教化隨歲月之增長,遠達臺北、高雄,在這兩地陸續成立了類似蓮社的念佛團,為居士共修之場所。

李炳南氏為山東人,曾任國民政府「至聖先師」孔子祭祀官之祕書長。

給大專院校帶來很大影響力的居士,為周宣德。周氏從1957年起,即設置「育英基金會」,鼓勵大學生從事佛教研究。基金會原來均靠幾位法師與居士的捐款,以中國佛教會國際文教委員會為名。經費並不多,但意為鼓勵學生研究佛教。此基金會的做法是審議學生研究佛學的報告,及格者贈予獎學金。他的這番苦心,沒有多久便得到很大的反響。不久,臺大學生成立了「晨曦學社」(1961),參加的學生一開始就超過了兩百人。接著,師大也成立了「中道社」。因為這兩所大學的盛況,佛教界甚為欣慰,獎學金的數額也跟著提高。這種活動的影響亦遠及海外,遠在加拿大的佛教徒詹厲吾氏捐款甚巨,詹氏乃是皈依中國近代著名的禪宗高僧虛雲和尚的華僑,漢詩造詣頗深,對慈善事業一向不餘遺力。由於詹氏的巨額捐款,大學生研究佛學者日益增加,各大專學院也相繼成立「佛學社」。從而引起此後數十年間,臺灣知識分子的學佛風潮。(取材自張曼濤〈臺灣的佛教〉)

◎附一︰藍吉富〈二十世紀後半期的臺灣佛教〉(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國佛教〉)

教會組織
(前略)國民政府遷來台灣以後,中國佛教會也隨著在臺灣復會。近四十年來,在歷屆主持人擘畫之下,該會的功能已較前顯著。目前(1991年)該會組織,分為三級制。其一為中國佛教會本部,設在臺北巿,為全國性的佛教統轄機構。其二為省級及院轄巿級的分會,有臺灣省、臺北巿、高雄巿三分會。其三為縣巿級支會,計有基隆巿、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巿、臺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巿、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宜蘭縣、澎湖縣等二十一支會。依據1990年內政部的統計資料,臺灣佛教寺院共有四0二0座,信徒共有四八五萬六千人。

中國佛教會是以出家人為主要對象的團體,其宗旨是護國衛教。平常較重要的職責是,對傳戒及各項重大法會的審核與輔導,弘法事業的推動,國際佛教文化的交流,佛教教育與社會慈善事業的推行等等。政府遷臺後,該會先後有章嘉、白聖等法師擔任理事長,其中白聖主持中國佛教會之時間最長,共連任十屆(約三十年)。白聖逝世後,自1986年起,即由悟明繼任理事長。到1993年,理事長一職改由淨心接任。

除此之外,專以在家居士為對象的佛教弘法團體,也在1969年成立於臺北,此即「中華佛教居士會」。該會創辦人是李謇、沈遵晦、楊九思、周邦道、蔡登山……等人。此一團體,除了弘揚在家佛教之外,也經常組團參加國際佛教文化的交流活動。大約在1980 年以後,與日本佛教關係較密,曾與日本靈友會結盟,用以促進中日佛教文化之交流。

1989年,以佛教青年為對象的弘法團體──「中國佛教青年會」正式成立。這是臺灣地區第三個中央級的佛教弘法團體。首任會長為宏印,祕書長為淨耀。目前的第二任會長仍由宏印蟬聯。

1991年,由佛光山倡辦的「中華佛光協會」又告成立。這是一個由佛光山主導並大量吸收在家信眾的弘法團體。由於佛光山的積極推動,目前正快速發展中。而且,就目前的態勢看,佛光協會的發展趨勢是國際化的,並不是單以國內的「中華佛光協會」為限。(中略)

整體地看,二十世紀以來的中國佛教,教會組織的型態及功能是不理想的。近四十年來的臺灣,也並未有突破性的進展,中國佛教會等組織,只是在政府法令下所設的民間組織,對各成員的約束力不大。至於像日本佛教那樣,具有約束力,且組織嚴謹的宗派(如淨土真宗、日蓮宗、曹洞宗等),除了佛光山系統的寺院稍具雛型之外,其他寺院大多是各自為政的個別單位,甚少具有相互隸屬的宗派意識。而佛光山雖然是當前華人佛教中最具規模的教團,但迄今為止仍未有成立新宗派的明白表示,故仍不能以宗派來衡量。因此,臺灣地區的佛教教會組織,要由個別寺院階段進入宗派組織階段,仍須再假時日。

佛學思潮及佛教研究趨勢
從清末楊仁山居士復興佛學以來,現代佛教在教義的闡述與研究方面,確實比有清二百年要進步得多。大體而言,這八十年來的佛學思潮及佛教研究,可以分為四大類。其一,是傳統佛法的闡述與延續。其二,是以太虛為主的出家系人才的貢獻。其三,是在家佛教信徒的佛學研究。其四,是學術界(非信仰界)的佛教研究。

(1)第一類指的是傳統方式的弘法與研佛。這一類研究的特色,是比較固守中國佛教的傳統,並特別強調信仰與實踐的重要性。(中略)淨土宗方面,(中略)近四十年來的臺灣,北部的廣欽、智諭,中部的李炳南,南部的煮雲等諸公,都有可觀的成績。

禪宗方面,民初以來以主持南華、雲門二道場的虛雲最為著名。(中略)臺灣方面,四十年來的禪風也頗有提倡者。南懷瑾常以在家居士之身舉辦「禪七」活動,以訓練禪者。中南部的白雲在彰化、臺南兩地設有道場,也以禪宗方式接引了不少知識分子。

大約在1980年代以後,臺北巿農禪寺的聖嚴,也以禪七接引了不少在學青年與社會大眾。使農禪寺成為臺灣的著名禪宗道場。此外,1990年以來,臺北縣靈泉寺的惟覺,由於在念佛與禪修方面都有深入的體驗,也使該寺成為著名的禪修道場。

關於天台學的弘揚,早期大陸以寧波觀宗講寺的諦閑最為有名。此外,默庵、空也、道階、倓虛諸師,也弘揚此學頗力。在臺灣,則有早期的斌宗及其傳人慧嶽。此外,曉雲為倓老高徒,亦專弘斯學。

華嚴學方面,民初的月霞,以專弘賢首宗義聞名於世,曾設有華嚴大學以造就人才。其門人中,持松、常惺、慈舟諸師,都是華嚴名匠。至於在臺灣用傳統方式講《華嚴經》的,以臺北華嚴蓮社的南亭、華藏法施會的淨空,及臺中的李炳南等三人較為世所知。

戒律方面,民初的弘一於戒律之研究,用力甚深,行持也相當清淨。此外,淨嚴、慈舟諸師,也以提倡戒律著稱於時。臺灣中部的懺雲也倡行戒律,風格頗似昔日的弘一。至於四十年來,有關律學的著述則不多。聖嚴的《戒律學綱要》,是雅俗共賞的入門書。

(2)第二類指的是太虛一系的佛學研究。(中略)目前被仰為臺灣佛學界最高權威的印順,也是太虛一系下的學僧。與太虛相較,他的成就比較偏向佛學的探究方面。在風格上他沒有太虛的「波瀾萬狀」,而在學養的精緻細密方面,則較太虛為優,頗有「孤峰獨拔」之氣勢。尤其,在印度大小乘佛法的釐清與疏解上,近數百年來的中國,恐怕很少有人能與他並駕齊驅。其對龍樹中觀思想的闡發,也是當代我國佛學中的一絕。他判攝大乘佛法為性空唯名、虛妄唯識、真常唯心三系。而以為性空唯名系較早出,最究竟。而真常唯心系則較晚出,較不純。這種思想,與太虛的判攝,有根本上的不同,也較能被現代世界佛教研究界所認可。

《妙雲集》是印順早年著述的結集,共有二十四冊。這是四十年來在臺灣最受年輕佛子歡迎的佛教叢書。其中之《成佛之道》一書,是一本佛法總綱目,也是甚受歡迎的佛法入門書。

最近二十年來,印順的幾部力作雖然在方法上與形式上頗具學術規格,但態度則仍不失其佛教徒立場。其中,《中國禪宗史》糾正了胡適在禪宗史上的某些誤解,並疏通了具有印度意味之達摩禪演化為中國禪的經過。達摩禪如何老莊化、玄學化,如何受到牛頭禪的影響而在江南展現出新面目,凡此諸事,在這本書中都有清楚的交代。此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等書,是他早期作品《印度之佛教》一書的分段擴充與改寫。1985年以後,他又有《空之探究》、《印度佛教思想史》等書,這些書也解決了印度佛教史上不少曲折、複雜的問題。

印順思想,在臺灣有相當多的崇仰者。例如演培、仁俊、印海、常覺諸師,都曾受到他相當大的啟發。演培的《諦觀全集》,是他數十年來弘法、著譯文字的總集。其書對印順的思想,有很清楚的引申。對各經論的解說,也相當細密。此外,最近幾年又有傳道、宏印、昭慧諸師,熱心弘揚印順之學。《妙雲集》中之各書,也不斷地成為各道場或佛學院的佛學教材。

(3)關於第三類──在家佛教徒的佛學研究,係指不依傳統方式來研佛,或不依傍僧眾的在家居士之佛教研究而言。(中略)旅美的張澄基早年學密,精通藏文。譯有《密勒日巴大師全集》與《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甚為佛學界所推崇。其所撰《佛學今詮》,以客觀態度探討佛學中的某些根本理論,也風行一時。此外,又以英文撰有《華嚴哲學》(The Bud-dhist Teaching of Totality-The Philosophyof Hwa Yen Buddhism)一書,為國人以英文著作的少數佛學作品之一。張氏曾回臺灣執教,且其中文譯著都在臺灣出版,因此頗為臺灣佛學界所推重。

南懷瑾早年具有豐富的宗教經歷,對禪、密、道教及中國傳統文化,涉獵甚廣。早年曾經遊學於四川禪宗名德袁煥仙之門。來臺後,又從方悟初、針石子老人遊,旋創辦東西精華學會於臺北,講佛學,打禪七,談儒說道,頗有治三教於一爐之趨勢。可惜大約在1985年以後,即離開臺灣,卜居於美國、香港等地,不再在臺灣從事宗教文化的宣揚。(中略)

近四十年來,香港與臺灣的密宗風氣也相當盛行,上師大多是在家居士,早期的屈映光、吳潤江、劉銳之、申書文等上師,都在港臺等地弘揚無上密法。1987年逝世於美國的陳健民,曾在西藏拜師數十名,又入印度閉關二十餘年,在顯教、密教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且修持功深,學問規模宏闊,是在密教理論方面有大成就的善知識。其《曲肱齋叢書》中有關密教的文章,都能發人之所未發,且曾矯正不少前人的錯誤,是近四十年來最有分量的密教文獻。1980年末,陳氏曾回臺灣作短期講學。所講的是「淨土五經會通」,而非密教。其間曾特別主張「消業往生」,認為傳統佛教界所主張之「帶業往生」係不合經義。這種看法曾引起國內淨土宗人的普遍排斥,而有激烈的法諍。

(4)第四類指的是學術界(非佛教徒)的佛教研究而言。在這方面,大體以史學界及哲學界人士較有成績。從民初以來到國民政府遷臺為止,其中著名學者有熊十力、梁啟超、陳垣、胡適、湯用彤等人。遷臺後的四十年間,牟宗三、唐君毅、方東美、霍韜晦等港臺學人,也頗有成績。而晚近自美洲回臺講學的冉雲華、傅偉勳二位博士,對臺灣的佛學界也有相當程度的刺激與啟迪。(中略)

胡適以研究《壇經》與神會和尚等問題,在佛教界曾引起傳統派的論難。日本‧柳田聖山所編的《胡適禪學案》,是他的禪宗史研究論集。他的主要貢獻,在於能運用西洋及乾嘉的史學方法來研究禪宗史,並且將神會和尚的重要性揭引出來。一直到現在,國際學術界還有人依照他的態度與方向去探討禪宗的史實。

近四十年來,哲學界研究佛教風氣也不算不盛。方東美晚年講大乘佛學,對於《華嚴經》的境界與宗教精神有相當精彩的發揮。尤其他從該經〈十迴向品〉所提拈出來之「上下雙迴向」的生命態度,更為其及門弟子所津津樂道。其佛學著述之被整理成書者,有《華嚴宗哲學》、《中國大乘佛學》等書。此外,唐君毅是近數十年來旅港的新儒家鉅子,其《中國哲學原論》卷三〈原道篇〉,全書都在探討中國佛教哲學問題,對於有意鑽研中國佛學者,也有很好的啟發作用。至於專門著作之較有具體成果者,當推牟宗三的《佛性與般若》一書。

相對於胡適博士之以史學方法治禪史,牟宗三這部書則係以西方哲學的敏銳思辨方式來研究中國佛學。他這部書是以天台宗為主體的中國佛教哲學著作,並以「佛性」與「般若」兩綱領來說明大小乘各系佛法的性格。牟氏不是專業的佛教研究者,因此在某些枝節所在,或許仍有值得商榷之處,但是在該書的主題──天台宗的判教方面,他確是相當深入的,確有其敏銳的分析力與洞見。這種思辨力不只為一般佛教學者所無,即在世俗學者中亦不易覓。透過這種思辨力,來為天台、華嚴的判教作一總的批判,是該書的主要目標。如果承認他所預擬的前提,則透過他的邏輯式演繹,必定會到達他的結論。這是該書的特色。其結論是︰般若是共法;佛法系統之不同關鍵只在「佛性」問題;系統而至無諍是在天台圓教;天台圓教是般若之無諍與系統之無諍的融一。因此,只有天台宗義才是真正的圓教,才是佛法最究極的歸趣。姑不論其所見是否必不可易,即就其對天台宗義學的釐清方面,其貢獻也是可以肯定的。

除了《佛性與般若》之外,牟氏在其《現象與物自身》、《中國哲學十九講》、《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等書,也都各有若干篇文章專題討論佛學。

大約在1985年以後,海外學者之研究佛教者逐漸有回臺灣作短期講學的事例。譬如旅居加拿大的冉雲華,旅美的傅偉勳、鄭學禮,旅法的陳祚龍、吳其昱,旅新加坡的古正美等人皆是。其中,冉雲華在1989年以後,應臺北的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之約聘,回臺擔任客座教授,主授中印佛教及敦煌佛學,並常應邀在臺灣各地作學術演講,頗為臺灣學術界所推戴。此外,傅偉勳近年來在臺灣出版不少與佛教有關的中文著作,並為臺北的三民書局主編《世界哲學家叢書》及《現代佛學叢書》,且為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作過數次暑期佛學講座,對臺灣的佛教研究,頗有刺激及啟迪之功。

在數十年的薰習培育之下,臺灣地區的佛學研究基礎乃逐漸穩固。在1991年的今天,臺灣的佛學研究狀況大抵有下列幾項趨勢。

(1)學術界大體已能掌握國際研究資訊,尤其是對日本及英文著述更不陌生。而且,由於近七、八年來在臺灣先後召開的國際佛學會議,不下十次之多,更使臺灣學術界對國際學術風貌較前熟稔。

(2)佛學界對於佛學基礎語言──梵、巴、藏、日文,已較前重視。對這些語文的傳授,已有不少公私教育機構設立專門課程。

(3)新一代的佛教研究人才已陸續出現。粗略的估計,在臺灣以佛學研究為專業的學術界人士大約有五十名左右。這是不包含那些能用傳統方式講經之僧俗二眾的數目。雖然為數不多,但在一般大學仍未能設立佛學系的現階段環境裏,這五十名左右的研究者,多少也可象徵臺灣地區的佛學研究潛力。

(4)佛教研究資料充斥坊間,大藏經及各種佛學叢書陸續被印行流傳於世,這也是對臺灣佛教研究界相當有利的輔助條件。

1990年,臺灣的佛學界人士籌組成立了一個以佛教研究者為對象的學術團體──「現代佛教學會」。該會的宗旨是︰「促進佛學研究風氣,提高我國佛學界在國際上之學術地位」。該會的任務是︰

(1)佛教及其相關文化現象之研究、調查。

(2)召開與佛學研究有關之學術大會、講演、研究等集會。

(3)發行刊物。

(4)接受公私機構之諮詢或委託以從事佛學研究。

(5)與國內外之佛學研究及相關團體從事學術文化交流。

具有這種宗旨與任務的佛學研究團體,能在臺灣地區成立,這多少說明了佛學研究的風氣在臺灣已大體能在學術界開展。四十年來各界所播下的學術研究種子,目前已開始萌芽。

一般教育與佛學教育
截至目前為止,臺灣佛教界在社會上辦得最多的教育機構是幼稚園。此外也有幾所中學,如北部的智光商職、慈航中學、東山高中、能仁職校;中部的慈明商工補校;南部的普門中學等。依現有成果來看,佛教在這方面的成績並不理想。主因是辦學經驗不足,缺乏現代教育行政的認識。因此,往往有創校不久,即輾轉將學校脫手予普通社會人士之事例,這一點是佛教界必須警惕的。

在高等教育方面,在1989年由證嚴籌備並成立的慈濟護理專科學校是臺灣佛教界所設的第一所專科學校。1990年曉雲所籌設的華梵工學院正式成立,內設電子、建築、機械、工業設計、管理等五系,這是第一所由佛教界所籌設的正式大學。此外,證嚴繼慈濟護專之後,也積極籌備慈濟醫學院。1990年該院之申請,正式獲得教育部核准,並擬設醫學、公共衛生、醫事技術三系。(編按︰自1993年起,由於教育部開放人文社會類私立大學之設校申請,因此佛教界又有多人申請設校。至1993年底,申請者已有聖嚴在臺北籌設法鼓人文社會學院,證嚴在花蓮籌設慈濟人文社會學院,星雲在宜蘭籌設佛光大學人文社會學院,了中在新竹籌設玄奘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其次,在佛學研究方面,近四十年來,研佛風氣在臺灣逐漸地增強。自1957年起,由周宣德發起的大專學生研佛運動,相當成功地在各大專院校展開。周先生創辦《慧炬雜誌》,專供大專學生閱讀,並發放多項研佛論文寫作獎學金,以鼓勵高等知識分子學習佛法。二十餘年來,績效斐然。幾乎各大專院校都曾成立佛學研究社團。其中如︰臺灣大學的晨曦社、政治大學的東方文化社、師範大學的中道社、中興大學的智海社與正覺社、中國文化大學的慧智社、淡江大學的正智社、臺北醫學院的慧海社、交通大學的鐘鐸社、東海大學的覺音社、逢甲大學的普覺社、成功大學的東方哲學社、高雄師範學院的大慧社、屏東農專的慧智社等,都生氣蓬勃,活動頻繁。加上近十餘年來,各大寺院又經常利用寒暑假舉辦大專佛學夏令營等活動,因此,高等知識分子信仰佛教的人數,也顯著地增加。

另外有一種現象也是可喜的,此即出家僧尼之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二十年前,出家人之具有高中學憑不多見,但是現在,具有大專學歷的比丘、比丘尼已不在少數。而且到外國留學的出家人也不斷地增多。譬如中國佛教會的執事諸師中,淨心、了中等人都曾在日本的佛教大學取得學位。此外,高雄佛光山、南投碧山岩、臺南開元寺、臺中萬佛寺及佛教會館等處,也都曾派遣出家人赴日本留學,其中且有已取得碩士學位或修畢博士課程的。至於獲得國外博士學位的出家人也有四位。印順以《中國禪宗史》等書受到日本大正大學的重視,而榮膺文學博士學位。這種不須留學而純以論文取得的學位,與一般榮譽學位不同。其所提論文或著作,必須具有透闢的創見,否則很難得到。此外,親赴日本留學而獲得博士學位的,則有聖嚴。近有旅美留學的恆清,也獲得威斯康辛大學博士而歸國任教,為有史以來第一位得到博士學位的比丘尼。留學日本京都的慧嚴,是恆清之後的第二位博士比丘尼。而由佛光山派赴國外留學的出家人中,除了不少攻讀碩士班的留學僧尼之外,慧開(美國天普)、依筏(美國耶魯)、慈怡(日本京都佛大)等人也都在攻讀博士課程,預計數年內當可取得博士學位。此外,據聞依益、永有二師也即將進入英國牛津與倫敦大學攻讀博士課程。由此可見,近年來出家人的教育程度確有顯著的提高。

在佛學研究與教育方面,目前臺灣的佛教研究機構及教育機構先後共有數十餘所。陽明山中華學術院的佛學研究所與佛教文化研究所,是1985年以前臺灣較著名的研究機構,都曾有佛學學報出版。至於佛學教育機構方面,四十年來先後有不少寺院設立過,但是在學制、課程及學院規模方面,大多不甚理想。而且,時辦時停的情況也頗為常見。到1991年為止,現存的佛學教育機構略如下列︰

(1)佛學院︰所招收的是初中或高中畢業生。現存二十四所。比較著名的有佛光山叢林學院、東方佛教學院與圓光佛學院。

(2)研究所︰所招收的是大專畢業生或佛學院畢業生。現存十二所。比較著名的有中華佛學研究所與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

在佛學專才的培育方面,自1985年聖嚴設立中華佛學研究所之後,教育瓶頸有較大的突破。該所採取國際上佛教大學的教育方法,對學員採取較新穎、具學術性的訓練,迄今為止,所訓練的人才已有數十位,大體具有一般大學的碩士水準。

這所研究所的設立,對臺灣的佛學研究有相當程度的意義。其辦學特徵,可以從下列1991年的課程表中約略窺見。

(1)語文︰梵文、巴利文、西藏文、英文、日文。

(2)一年級共同必修課︰比較宗教學、佛學研究方法。

(3)一年級共同選修課︰阿含經、禪學、淨土學、中文佛教史籍解題、佛教史料學、天台思想、華嚴思想。

(4)二、三年級共同選修課︰敦煌佛典、宋代佛教史專題研究、如來藏思想和淨土教、天台學專題研究、華嚴學專題研究、印度佛教史、部派佛教、阿毗達磨論專題研究、業論、梵文佛典導讀、巴利佛典導讀、西藏宗論研究、藏文佛典導讀、宗義等十四種。

佛書的出版
〔大藏經的編輯與翻印〕 四十年來的臺灣版藏經,就種類之多而言,可以說是空前的。四十年來在臺灣印行的藏經,共有九種之多。在同一時代裏有九種藏經在流通,這種現象是古代佛教徒所難以夢見的。這九種藏經是《中華大藏經》、《大正藏》、《卍正續藏經》、《高麗藏》、《佛教大藏經》、《龍藏》、《臺北版西藏大藏經》,及日本的《南傳大藏經》與《國譯一切經》。最近臺北的新文豐公司又在籌印二十世紀初期日本所刊行的《佛教大系》(六十五冊),這是一部經律論與註書相互繫屬的藏經。果能出版,臺灣流通的藏經,將增至十種。

此外,還有專為補充《大正》、《卍續》二藏之不足的《大藏經補編》,以及在版面上大幅度革新,完全用新式標點的《文殊大藏經》與《阿含藏》。其中,《文殊大藏經》已出版三十餘冊,《阿含藏》則將四阿含全部作新式的排版處理,在版本上甚受研佛者歡迎。

〔叢書與工具書〕 現代臺灣第一部規模較大的佛教叢書,當推已故張曼濤氏主編的《現代佛教學術叢刊》。這部書內容共計一百冊,另有目錄索引一冊。全部以活字重新排印。這是1911至1971之六十餘年間,中文佛教論文的集大成。

此外,筆者所編的《現代佛學大系》(六十冊)及《禪宗全書》(一百冊),也是較大篇幅的叢書。前者收集一五0種左右的佛學著述,後者滙集了近六百種禪宗典籍,這兩部叢書對於相關領域的研究者而言,或不無小補。另外,由高志彬、杜潔祥等人所策畫出版的《中國佛寺志》,前後共計三輯,收集一百餘種寺院史料,在中國佛教史料的保存方面,有相當程度的意義。還有,明復的《禪門逸書》(共二輯),為歷代禪宗大德詩文的彙編,大部份是一般大藏經所未收的逸典,也甚具史料價值。

在工具書方面,有舊書的翻印與新編兩類︰

(1)舊書的翻印︰中文方面有《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實用佛學辭典》、《法相大辭典》、《大明三藏法數》等書。日文方面有《望月佛教大辭典》、《佛教大辭彙》、《密教大辭典》、《禪學大辭典》、《佛教語大辭典》等書,以及《大(正)藏經索引》、《翻譯名義大集》、《漢英佛學大辭典》、《梵和大辭典》等書。

(2)新編︰以《佛光大辭典》及《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為最著名。此外,筆者主編的《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全書約九百萬字,預計在1994年可以出版。

〔舊書之重印〕 由於印刷技術的進步,與成本的降低,將舊書用照相製版來重新印行的風氣,在臺灣一直歷久不衰。從事這項工作最有成績的是早期的臺灣印經處,以及近十餘年來的新文豐出版公司與佛教書局。其中,尤以新文豐出版公司成果最為豐碩。其他出版文史類典籍的出版社也偶有印行佛書的,但大抵以學術名著為多。此外,還有一些專門印贈佛書的機構。它們用贈閱佛書的方式來弘揚佛法,有點類似基督教的聖經公會。可惜所印的佛書大都未經細選,內文也很少重新排印,在出版技術方面似有提高水準的必要。

這些重印的舊書,佔四十年來臺灣佛教出版物的大部份,其內容幾乎囊括了民初四十年間我國佛界的重要典籍。在翻譯方面,大勇、法尊等人從藏文翻譯而來的佛典(如《菩提道次第廣論》及《略論》等書)大部份都重印了。此外,工具書如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朱芾煌的《法相大辭典》,學術名著如湯用彤的《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往日雜稿》,及其譯自巴利經典的《南傳念安般經》、支那內學院的《內學年刊》,陳垣的《中國佛教史籍概論》、《明季滇黔佛教考》等書,以及呂澂、王恩洋、熊十力、黃懺華、蔣維喬、虞愚、法舫、周叔迦等人的著作,也都陸續被印行於世。

由於書價便宜,要購買這些書相當容易,因此,一個生長在臺灣的佛教研究者,要承襲民初四十年來的佛學傳統,是並不困難的。

〔佛書翻譯〕 在佛書方面大約有三類譯作可略為討論。第一類是從日文譯成中文,或採日文著述之內容編譯成中文,或者受日文作品之導引啟發而撰成的論著。第二類是從英文譯成中文的作品。第三類是自梵文、巴利文、藏文譯成中文的典籍。

第一類是1950與1960年代較為盛行的。在這方面,楊白衣、李世傑的貢獻最顯著,他們在數十年來的譯述與講學之中,不斷地將日本的佛教研究方法引進臺灣來。楊氏從《南傳大藏經》選譯的《長老偈》、《長老尼偈》、《阿育王石刻法敕》等文,及其近年來關於《七十空性論》、《三性論》等研究,都頗能補充我國佛學的不足。李氏有關《奧義書》及《六派哲學》等著述,也都是國內學界一向所缺少的。這兩位先生可說是臺灣學術界中以現代方法研究佛教(或印度哲學)的啟蒙人物。此外,這些年來臺灣的幾本較好的佛學入門書,如《佛學概論》(林傳芳)、《佛學入門》(李孝本等)、《佛教概論》(聖印)等書,也都是取資於日本佛學之作。還有,慧嶽也譯述了幾本有關天台、華嚴的著作。林傳芳有《日本的佛學研究》一書,詳述近百年來日本以學術方法研究佛教的情形。

從英文譯成中文的佛書,以禪學類最多。尤其是鈴木大拙的英文著述。譯述這一類禪學作品的人,年紀多半不大,而且大都不是專業的佛教研究者。這些書的出現,使臺灣多出了一些喜歡談禪的年輕人。除了禪學一類的書之外,有幾本書也很引人注目。中英文造詣皆深的顧法嚴譯有《佛陀的啟示》(What theBuddha Taught)與《原始佛典選譯》(Buddhism in Translation)等書,都曾風行全臺,歷久不衰。另外,淨海有一部自英文著作編譯而成的《南傳佛教史》,此書與上述顧法嚴那兩部書,都是南傳巴利系佛教的入門典籍。此三書的出版,使我國佛教界對南傳佛教有一更清晰的認識。

至於在英文佛教學術論著方面,當以郭忠生氏之成績較為可觀。郭氏所譯之《中觀哲學》(T. R. V. Murti著)、《原始佛教》(水野弘元著‧英譯本)、《維摩詰經序論》(E.Lamotle著)、《印度與中國的早期中觀學派》(R. H. Robinson著)等書,都是蜚聲國際學術界的作品。對臺灣的佛教學術研究界,頗有啟蒙作用。

第三類的梵、巴、藏文翻譯,數量極少,無法與日本佛學界譯述之勤相提並論,但是仍然有幾本書必須一提。首先該介紹的是張澄基譯自藏文的《密勒日巴大師全集》,此書共三冊,包含《密勒日巴尊者傳》一冊與《十萬歌集》兩冊。這是描述藏密白教(噶舉派)大師密勒日巴之思想及傳記的最主要作品。尤其《十萬歌集》是第一次譯成中文(傳記部份,前此已有《木訥傳》一小書行世),在藏密歷史上及修持上,這部書都相當重要。加上張氏在每章末尾,都加上極扼要、清楚的註釋,也頗便初學。因此,這部書可以說是四十年來佛學界的重要翻譯之一。此外,1988年以來,陳玉蛟也自藏文資料翻譯或著述出下列諸書︰《宗義寶鬘》、《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現觀莊嚴論初探》。這些書對臺灣佛學界的西藏佛學研究,頗有拓荒性的影響。

除了上述三類之外,拙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一百冊)的出版,也應在此一提。該叢書是筆者受臺灣某出版社委託而主編的。雖然在編譯期間,該出版社因財務困難而使理想不能完全達到。但是能滙集一百冊外文佛學典籍之中譯本於一叢書之中,也並非易事。該叢書對臺灣佛學界而言,在資訊領域的擴大、工具書及文法書的提供、佛學研究視野的開拓等方面,相信會有若干裨益。

〔學報及雜誌〕 以發表佛學論文為主的學報,早期有《華岡佛學學報》、《佛教文化學報》、《佛光學報》三種。出版的時間,大約是一年或兩、三年一期。論文水準雖然不能與國際佛學界並駕齊驅,但卻也幾乎網羅了臺灣、日本及香港一帶的中國學者。可惜到1985年左右,這三種學報即告全部停刊。目前,臺灣的佛學學報,僅有聖嚴的《中華佛學學報》(1987年起)一種而已。

此外,以雜誌面貌出現,而內容專門刊載學術譯著的佛學刊物──《諦觀》,也必須一提。該刊創始於1983年,為致中所創。迄今(1993年)為止,已發行七十餘期。在譯介歐美日本的佛學名著方面,該刊有重要的貢獻。

在一般佛教雜誌方面,正式向政府登記的大約有四十種,大部份是月刊、書版。發行量較廣或歷史較久的有《菩提樹》、《中國佛教》、《普門》、《獅子吼》、《海潮音》等。其中以1988年革新版面的《普門》雜誌較具創意。該刊每期發行二萬餘冊,印刷精美,內容頗有可讀性。此外,《慈雲》雜誌在接引初機方面,也甚具影響力。

1990年,在臺北有《福報》創刊,這是臺灣第一家佛教日報,可惜因資金短絀,經營又不完善,終在發行幾個月之後即告停刊。

臺灣佛教的社會事業
自古以來,「慈悲」即係佛教最明顯的標幟。因此,社會慈善事業,一直也都是我國佛教寺院所重視的目標之一。近幾十年來,寺院對貧苦百姓的救濟風氣,也大體都能維持不墬。以臺灣的佛教團體為例,每年冬天,總是舉辦濟貧托鉢捐款,以救濟貧苦民眾,對於政府所倡導的捐資興辦公益事業,也都能積極響應。至於各寺剎在例假日之成為國民休閒渡假的正當觀光場所,也表現出其甚具價值的社會功能。

在淨化人心,改善社會風氣方面,臺灣的佛教一直是政府政令的最佳配合者。數千座寺院的定期或不定期講經說法,勸人為善,以及用戒律來淨化信徒的日常行為,其對善良風俗的倡導,當然有很大的作用。此外,由佛光山首倡的電視弘法節目,以及目前充斥坊間的佛教書籍,對一般讀者之可能產生正面的行為導引,也是不言可喻的。以慈濟功德會的證嚴為例。她的一本《證嚴法師靜思語》,自1990年十一月起發行,到1991年六月間共印行一四0版,銷售二十八萬冊。據出版界估計,到1991年年底為止,大約可銷售到一七0版。這本書的閱讀對象,除了一般人士之外,還有公司員工、監獄受刑人,以及學校學生。像這樣的文化傳播力量,對社會的正面影響是可以約略預見的。何況臺灣的佛書種類至多,並非僅此一種而已。

最近這些年來,各大小寺院的社會事業又有顯著的進步。醫院、圖書館、民眾補習班等設施,在各寺院中也陸續地興辦開來。醫院的診療,或為免費義診,或者收費低廉。圖書館與各項補習班也都多半免費提供給社會人士,即或收費,也必比社會上的同類機構要價廉得多。

在1986年以前,佛教界所設的醫院或醫療處所,規模都很小,遠不能與天主教、基督教所設醫院相比擬。但是,1986年八月,由證嚴所主持的慈濟功德會,創辦了慈濟綜合醫院。這一座臺灣東部最優秀的醫院的成立,使臺灣社會也肯定了佛教興辦大型醫院的能力。使佛教界所辦的醫院,也一躍而達國際級的綜合醫院水平。

證嚴的慈濟功德會,海內外會員已超過一百二十萬人,所募慈善基金超過十五億元,所濟助的對象超過六十萬人。而且,其所推動的慈善事業,並不限定在臺灣一地。以1991年為例,該會捐贈給孟加拉的救災基金約為美金十六萬元,此外,對中國大陸所發生的嚴重水災,該會也曾發起捐助活動。並在洪澇最嚴重的安徽省全椒縣官渡鄉,為災民建造一千戶民宅。

證嚴的慈善事業,可以說是臺灣佛教之「慈悲」理念的象徵。1991年七月十六日,證嚴獲頒1991年的「麥格塞塞獎」的「社區領獎」。頒獎單位指出,證嚴「喚醒了臺灣現代社會對古代佛教教義所蘊含的同情與施捨心的再認識」。

「麥格塞塞獎」被稱為「亞洲的諾貝爾獎」,因此,證嚴的獲頒該獎,也象徵著臺灣佛教界的社會事業已獲得國際社會的正式肯定。

在醫療事業方面,除了慈濟綜合醫院之外,由正德堂佛教信徒所倡辦的中醫醫院──正德慈善連鎖醫院,也在1980年代末期正式開辦。截至今年為止,已有高雄、臺北、彰化三家,專為出家人及一般貧困民眾作中醫的醫療服務。

除了醫療服務之外,佛教界已逐漸能主動觀察社會各界的需要,而作較具時代性的服務。臺南妙心寺的傳道,設立佛教資料中心以供研究者查閱,並經常主辦佛教文化活動,且矚目於環保問題,先後曾多次主辦有關環保的講習活動,期能喚起臺灣民眾的環保意識。臺北的青年僧人淨耀,也興辦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觀音線等活動,期能以佛教徒身份為社會更盡一份服務的心力。這些事例,也使人發覺佛教的社會事業已逐漸地朝精細化邁進。

像上述這些事例,只是眾多事例中較為顯著的部份,事實上,臺灣佛教徒為社會所作的各項關懷舉措,是遍及全島,不暇枚舉的。

◎附二︰陳玉蛟〈臺灣的西藏佛教〉(摘錄自《法露》雜誌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號)

西藏佛教在臺灣弘傳之概況
政府遷臺以後,西藏佛教在臺弘傳之情形,約略可分前後兩個階段。第一、前弘期︰指民國三十九年至七十一年,噶舉派藏僧迦盧仁波切(Rin po che一詞,係藏人對高僧大德的敬稱)首度抵臺傳法以前。這段期間,西藏佛教的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以外,幾乎全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傳法的規模較小,且集中於北部地區。第二、後弘期︰由民國七十一年至今。這段期間,大量的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傳法規模與日俱增,並且迅速遍佈全省,蔚成一股新興的藏密熱潮。茲將此二階段弘法的概況,依格魯、薩迦、噶舉、寧瑪四派之順序分述於後。必須附帶一提的是,討論「西藏佛教在臺發展之概況」,原應分為顯、密兩部份,然因顯宗方面的教理,在臺灣一向乏人講述;而密宗方面,事(Bya)、行(s Pyod)、瑜伽(rnal'Byor)三部密之授受亦少,故以下所述大都以無上瑜伽密(Bla medrNal'Byor)之弘傳為主。

(一)前弘期(民國三十九年至七十一年)
(1)格魯派
弘揚此派教法者共有三位藏僧,即︰章嘉、甘珠爾瓦、格賴達吉三位活佛。其中章嘉大師雖然德高望重,但民國四十六年便已圓寂,故影響較小。甘珠爾瓦活佛曾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且於新店設立弘法中心──「甘珠精舍」。四方學人前來請益、皈依者,為數甚眾。格賴達吉活佛,於民國五十年銜命至臺,隨後即於港、臺二地弘法。民國六十三年,「格賴精舍」成立,大師一度駐錫於此弘揚西藏佛法。此外,據說尚有一位早已還俗的格魯派藏僧──丹吉活佛,較不公開地傳法,然信徒頗多。

(2)薩迦派
前弘期弘揚薩迦派教法者只有十五世明珠活佛。他於民國四十八年來臺,曾任「蒙藏委員會專門委員」、「政大邊政研究所教授」。明珠活佛現已離臺,在美弘法。

(3)寧瑪派
第一階段寧瑪派教法之弘傳者,幾乎全是漢人。(a)資歷最老的首推屈映光上師,他的道場設立於新店五峰山。民國六十一年屈上師圓寂後,法嗣林祥煌續其薪火,於「法賢精舍」傳法授徒。(b)民國四十七年,吳潤江上師首度由港抵臺傳法。其徒眾分別於臺北(六十四年)、臺中(六十五年)成立「諾那精舍」。吳上師曾七度蒞臨臺灣弘法,六十八年病逝香港後,錢智敏紹其傳承,繼續弘揚寧瑪派的教法。(c)韓同上師於民國六十一年,接受西藏敦珠仁波切在香港舉行的「阿闍黎遙灌」後,即僕僕風塵於苗栗、雲林、虎尾、新竹等地,信徒頗多,盛極一時。以上三位上師,所學之密法博雜,然所傳均以諾那上師的教法為主。(d)另一位劉銳之上師,於民國四十八年赴印度噶林邦,親隨敦珠仁波切學法,並於學成後受命回漢地宣教。他首先在香港成立「金剛乘學會」(四十二年),然後分別於臺北(六十四年)、臺中(六十五年)、高雄(六十七年)成立在臺「金剛乘學會」。民國六十八年發行《金剛乘》季刊,七十年成立「密乘出版社」,發行《金剛乘全集》等一系列的書籍。弘法活動的推廣十分積極有力。

(4)噶舉派
在大陸上曾隨貢噶仁波切習密的申書文上師,很早就在臺北縣中和巿的「貢噶精舍」弘揚噶舉教法,信眾極多。賓州大學教授張澄基先生赴美留學以前,曾居留西藏八年,跟隨貢噶仁波切學習顯、密教法。民國五十二年,張教授受聘回國擔任文大哲學系客座教授,六十五年出任美國佛教在臺「新竹譯經院院長」,居臺期間曾略傳「大手印」法。由於張教授學養深厚、務實而不矜誇,所以跟他學法的人十分有限。他這一系的修法,目前有日慧法師在苗栗「觀自在蘭若」偶爾傳授。最近仙逝不久的陳健民上師,博學多聞,曾於印、藏兩地閉關多年,後來應邀長期駐美弘化。上師雖不常到臺灣來傳法,然其所著《曲肱齋全集》,學密的老參幾乎人手一冊。陳上師影響力之大不難想像。美中不足的是,由於陳上師曾經大力公開,密宗修法中擇人始得密傳的「雙修」法門,為佛教界帶來了一些不良的影響,因此也招致了一些非議。

以上是西藏佛教在臺弘傳初階段的概況。整個說來,這段期間的發展是平穩而緩慢的。依照這種發展的情勢看來,西藏佛教似乎沒有理由在短短二、三年內,突然蓬勃地發展起來。後弘階段中西藏佛教飛躍性的發展,必然另有其內在的強烈導因與外在的有利條件。

話說十二世紀左右,西藏出了一位因刻苦修行而獲致極高成就的瑜伽行者──密勒日巴(Mi la ras pa;1052~1135)。修學佛法的經歷,像一首動人心弦的史詩,可歌可泣。他發露修行證量及醒世的詩歌,精當易明,至誠懇切,真不愧是千古傳頌的言教。在西藏,密勒日巴尊者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他的生平事蹟與詩歌,分別被寫成兩部宗教文學名著──《密勒日巴尊者傳記》(Mi la ras pái rnamthar)、《密勒日巴大師十萬歌集》(Mgurb́um)。民國四十一年及六十九年,張澄基教授分別將這兩部名著譯成漢文。由於張教授的譯筆精巧純熟,致使密勒日巴尊者苦行、證道、弘法的事蹟,顯得格外生動而感人肺腑。《傳記》與《歌集》的漢譯本流通以後,深受佛教徒的喜愛。修學西藏密教的行者,增強了「即身成佛」的信念;一般的顯教信徒也漸對此一特殊的密教法門引發濃厚的興趣。於是臺灣的佛教界,無形中醞釀著一股學習西藏密法的暗流。這股伏流終於在民國七十一年,被首度來臺弘法的噶舉派藏僧──迦盧仁波切激盪起來,並且迅速流佈全省各地。民國七十三年,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換任。新上任的董委員長,極其熱衷蒙、藏事務,在他推波助瀾之下,西藏佛教遂如火如荼地展開。傳教的「中心」、「精舍」、「學會」,如雨後春筍一般,紛紛設立,各派藏僧來臺傳法源源不絕,一片佛教界的新氣象於焉形成。

(二)後弘期(民國七十一年至七十七年)
自迦盧仁波切來臺弘法以後,西藏佛教在臺弘傳的情形便迥異從前,明顯進入另一個新興的階段。

(1)格魯派
一方面礙於政治因素,另一方面由於此派較重學理,而且傳法態度嚴謹;因此,幾乎沒有格魯派藏僧來臺公開傳過法。直至去年為止,格魯派依然維持原樣,沒有什麼發展。今年五月,有一澳籍的格魯派比丘來臺,一面學習國語,一面在天母講授「道次第」(Lam rim)。不過聽習者為數有限,尚不出十人。另外,根據剛從印度留學回來的政大副教授蕭金松敘述,為了便於向漢人傳法,格魯派正有計畫地訓練藏人學漢語。依此情況看來今後格魯派仍有在臺灣發展的可能。

(2)薩迦派
與格魯派一樣,薩迦派也是比較保守的一派,不隨便傳授「灌頂」(dBang bskur,即上師授予弟子有權修某種法並給予加持之儀式)。因此,雖然薩迦教主曾數度來臺,卻一直到去年七月,才在「洛水精舍」傳了一次迷你型的「喜金剛灌頂」。今年二月起,蔣揚西祿仁波切在臺北作長期的專題講演,並傳授灌頂,總算為薩迦派稍稍打開了一點局面。

(3)寧瑪派
第二階段應邀來臺傳法的寧瑪派喇嘛中,以敦珠和蔣波羅增二位仁波切最受矚目。敦珠仁波切是「金剛乘學會」主持人──劉銳之上師親承的根本上師。他此次來臺(七十三年十月),為「金剛乘學會」新落成的佛堂開光,予眾加持並傳灌頂,增強了信眾不少的信心與向心力,對「金剛乘學會」的發展產生了鉅大的影響。遺憾的是,敦珠仁波切已於去年一月病逝法國。蔣波仁波切以興建西藏佛寺顧問之身份,長期駐臺傳法,頗得信眾的敬愛。去年,此仁波切於臺北縣深坑鄉購置了一座道場,有十數位藏僧常住其中,看似即將有一番作為。可惜他因積勞成疾,八月中旬客死香港。蔣波仁波切圓寂不久,五峰山「法賢精舍」的主持人──林上師亦不幸隨之往生。這接二連三發生的不幸事件,暫時減緩了寧瑪派發展的速度。

(4)噶舉派
西藏佛教的四大教派中,噶舉派似乎最受臺灣信眾的歡迎。短短兩、三年內,就分別在各地成立了十個中心,來臺弘法的喇嘛多不勝數。最負盛名的迦盧、暇瑪巴、蔣貢、嘉察、薩傑、創古等仁波切都曾應邀前來。民國七十三年起,甚至有孔達、遷諾兩位喇嘛長駐臺灣教學。七十六年又有契達和梭多喇嘛長駐高雄,負責教導藏文與「四前行」(sNgon'grobzhi)。

第二階段西藏佛教各派在臺弘傳的情形,大抵如上。整體看來,此一階段的傳法活動頻繁,規模盛大,範圍遍及全省,且有大量藏僧應邀前來。蒙藏委員會的統計資料顯示,民國七十三年以後,來臺藏僧更是直線上升,盛況空前,遠非前一階段可以比擬。而四大教派中,又以噶舉派最為活躍。此派在臺傳法之所以會如此成功,主要有下列幾點原因︰(a)噶瑪噶舉派在錫金有一組織健全,步調一致的教團總部;(b)此派有計劃地在世界各地弘法已有多年的經驗與相當的基礎;(c)遣派至臺傳法的僧侶多半學、行俱優,頗得信眾的好感;(d)此派不重繁瑣艱深的經論,強調平易踏實的修行方法,很適合忙碌的工商業社會民眾。此外,有位在菲律賓接受第十六世噶瑪巴剃度的漢僧──蘇南嘉措比丘,發心弘揚噶舉教法。民國七十一年起,他獨自擔任傳法的聯絡與翻譯工作,創辦「法露雜誌社」,轉載各種西藏佛學論著,提供有關傳授噶舉派教法的國內外資訊。

西藏佛教原有顯、密之分。「顯」指般若波羅密多大乘(Pha rol tu phyin pa'i thegpa chen po),「密」指密咒乘(gSangsngags kyi theg pa)。其中,般若波羅密多乘是密咒乘的根本,其重點擺在大乘經論的研習、正知正見的確立,與無上菩提心的薰發。有了這些基礎以後,才可以昇進密咒道的實踐。然而,一般信徒多半是盲目的,好逸惡勞的。他們偏尚形式而不重實質,追求枝末而不務根本。不著力於教理的慎思明辨與內心煩惱的調伏,卻迷信上師灌頂與消災、祈福等法會的加持力。於是應邀前來的藏僧,上焉者出於悲心,下焉者為了投合信眾的喜好,獲取豐厚的供養,便競相傳授各種灌頂。是以,表面上看來,第二階段西藏佛教的發展十分蓬勃,然而裏層卻異常空洞,乏善可陳。

值得慶幸的是,於此眾人皆醉之日,尚有一、二獨醒之人,不同於流俗,不隨乎污世,默默地從基礎培育藏學人材。例如,曾於西藏哲蚌寺出家研習經論達十八年之久的漢籍比丘──君庇亟美(歐陽無畏教授),自民國六十四年起教授藏文,並循序講授「基礎因明」(rTags rigs)、「宗義」(Grub mtha')、「般若」(Phar phyin)、「中觀」(dBu ma)、「量論」(Tshad Ma)等各種重要的西藏著述,為培養藏學人材而默默奉獻心力。目前,臺灣地區稍有能力從事西藏佛教研究與經論譯註者,殆皆出自君庇亟美比丘之門。日後,西藏佛教顯宗方面的教義若得推廣弘揚,當是君庇亟美長老多年來辛勤耕耘的成果。

西藏佛教在臺發展的展望
《密勒日巴傳記》、《歌集》與《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等名著的譯出,引發了臺灣佛教徒修學西藏佛法的興趣;迦盧仁波切的傳法與已故董委員長的贊助,更激起了藏密的勃興。這一番新興的景象,能否繼續維持下去呢﹖答案大概是肯定的。

首先,就學術的角度來說。由於(a)西藏文獻中保存了相當完整的中、晚期大乘顯、密佛典;(b)藏譯佛典的翻譯嚴謹審慎,比較切近梵本原意;而且由於譯名比較統一,可據《翻譯名義大集》(Bye brag tu rtog par byed pachen po)還原成梵文,在補訂現有梵文斷簡上,具有珍貴的價值;(c)藏僧一千多年來不斷地努力研究,慎思明辨,著書立說,成績斐然;他山之石值得攻錯。職是之故,在當今梵文佛典已大量佚失的情況下,世界各國的佛教學者,已把西藏文獻列為首要的參考資料,並爭相探討研究西藏佛學。流風所及,臺灣佛教界亦開始有重視西藏佛學的趨勢。例如,北投的「中華佛學研究所」、臺南的「開元佛學院」皆已設有藏文課程。其他的佛學院亦可望於短期內跟進。

其次,就宗教信仰的角度來說。目前臺灣的社會繁榮,經濟發達,人們豐衣足食而心無所寄,因此自然會找尋宗教的慰藉。西藏的佛教包羅萬象,有高深的哲理,有層次井然的修道次第,更帶著幾分感人的神祕色彩,很能多方面滿足現代人宗教心理的需求。是以,若無太大外在因素的干擾,西藏佛教必然會取代部份的中國傳統佛教,在穩定的情況中繼續發展下去。

另外,自迦盧仁波切來臺傳法迄今,舉行過的灌頂法會多不勝數。那些親受百千灌頂加持而又感覺不出有任何異樣的信徒,開始覺悟到「欲得天助,先須自助」的道理──佛菩薩對眾生的慈悲、加持原是平等一如的,就像春陽遍照大地,並無親疏遠近之分一樣。吾等凡夫眾生須先設法自啟久被塵勞封鎖的心扉,才能親領真正法性佛朮加持。有鑒於此,近來的密教信徒對於灌頂法會,已不像往昔那麼熱衷。他們開始把心力轉向學習藏文、研究教理或念誦、觀想、習定等基礎的修持上。為了配合信眾聞、思、修、戒、定、慧的需求,許多中心都邀請喇嘛長期教授藏文或西藏佛學,寧瑪派的「金剛乘學會」與噶舉派更積極地籌建「閉關中心」,供信眾作進一步清修之用。去年三月,噶舉派的師利喇嘛承迦盧仁波切之命,至豐原「遍德閉關學會」長期指導信徒閉關修行。另有些信徒則設法到印度或尼泊爾的西藏寺廟去學經或閉關修法。此外,有少數眼光較遠的宗教團體,在二、三年前,就已派人到印度當地薩迦派的佛學院留學。最近,噶舉派的「法露精舍」也正籌劃遣送數名青年才俊,請錫金總部代為訓練。去年十二月,在臺南的「噶舉法輪中心」甚至有七位男眾隨嘉察仁波切受戒出家。今年七月在大崗山的超峰寺,更舉辦了第一次有關西藏佛教的大專佛學研習會。

從上述這些情形看來,目前臺灣的西藏佛教仍然方興未艾,並且以後也可能繼續弘傳下去,不過,在接受西藏僧院正規訓練的漢僧學成回來弘法以前,臺灣的西藏佛教畢竟還是浮面的、無根的,極容易走樣變質。但願這些任重道遠的留學僧學成以後,能取人之所長,補己之所短。把西藏佛教中最契佛陀本懷,最切合時代需要的大乘教義與實踐方法的枝條,接植在中國傳統佛學的根幹上,培育出品質更佳的大乘佛法的華果,普遍滋養臺灣乃至全中國佛教徒的心靈。

西藏佛教對臺灣傳統佛教之影響
總的說來,傳統的中國佛教,在教理上是比較重經而輕論的;《續藏經》中,論釋與論疏所佔比例遠比經疏來得少。這項事實顯示了,中國人天性不喜分析、思辨,而崇尚演繹與玄談。其實這種趨勢的形成是極其自然,無可厚非的,因為它與整個中華文化、民族性、語言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民國以來,重經的偏向稍有改變的趨勢,這或許是受到西洋文化的影響。最近,臺灣有些「佛學研究所」也開設了《俱舍論》、《中論》、《成唯識論》等課程。不過,各「佛研所」在講習上,都僅止於原典的對讀,或浮面的泛泛講解而已,學生們很難實際獲益。因為師生講聞授受之間,如果缺乏雙向的對辯問難,思想便難深刻精微;理解不能深入,則「諸法無我」的比量定見必然不能生起。「無我」的定見不能生起,則於奢摩他後不能修成毗婆舍那。而未得毗婆舍那者,必然不能入於止觀雙運,乃至生起瑜伽現量而現證無我空性。如此,解是一途,行是另一途,彼此不能互相配合。學了多年的經論,到頭來實修時一點也派不上用場,豈不可惜﹖這是傳統中國佛教的弊端之一。

另外在實修方面,傳統的中國佛教的確是不折不扣的「佛法無多子」。一般寺院裏的法師教人修行,除了參禪就是念佛,別無它途。當然,「藥無貴賤,對症者良;法無高下,應機者正。」念佛可使偏重信願之徒,往生淨土,得不退轉。參禪能令利根者,單刀直入,頓超能所,明心見性而得大自在。此二法門都十分殊勝善巧。然而,不論此二法門多麼殊勝善巧,畢竟還是大乘佛法中的一個部份、片斷,而不是整體。如果把它當作佛法的全體來看待,遇人便勸老實念佛,死心參禪,如此作風絕非佛門之幸。因為大乘佛法決不如此偏狹,除了參禪、念佛以外,應該還有許多更基礎、更重要的法門需要認識與修學。例如︰出離輪迴之心,利他的慈悲喜捨四無量心、菩提心等等都是。這些學佛者應有的基本心態如果不先具備,即使一門深入地念佛、參禪,必然會因貪戀世間而半途中輟,或誤入歧途。目前臺灣一般寺院的出家眾,竟日忙於經懺、法會和應酬信徒,專心研究教理或認真修行者,確實寥若晨星。或許這種現象就是,僧院教育中不重視出離心與菩提心等基礎修習的緣故吧!

上述這些傳統中國佛教的缺點,在西藏的佛教中比較不明顯。因為他們重論而不重經,並且非常重視思想方法──因明。在西藏僧院中,師徒上下授受、同學互相研討,乃至最後考格西(dGe bshes)學位,都需以因明辯論的方式進行。因此,獲得格西學位的喇嘛,對於教理都能深入通達。再者,西藏的佛教基本上尊從阿底峽(Atisa;982~1054)尊者的教示,把一切經論都視為修行成佛的指南,所以能與實際的修持互相配合。在實踐上,西藏佛教次第修習三乘道而不偏廢。其修法的儀規中,「出離心」的薰發,可以消除一般人對現世的貪戀與執著;「菩提心」的長養,有助於強化對眾生的悲愍與例無上菩提的決心;「四前行」的鍛鍊,容易淨除罪障,積聚福德資糧與堅固對上師、三寶的信念;而「生起次第」(bskyed rim)與「圓滿次第」(rTsogsrim)的熟練,更便於徹底淨化身、口、意三業,加速圓滿福慧資糧而成就無上的四身佛果。

西藏佛教這兩大方面的優點,都是今日傳統的中國佛教比較欠缺或不太重視的。因此,西藏佛教的輸入與弘傳,對臺灣的傳統佛教而言,正好是一個緩和而適中的刺激。這個有利的刺激,可望為教團中「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有心之士,帶來反省與深思。為了護持佛法,為了穩固自宗的信眾基礎,為了迎合時代潮流的趨勢,臺灣的傳統佛教勢必面對當前無意識的宗派之爭,作出適當的回應,逐漸調整以往走偏的方向與步伐。

〔參考資料〕 《宗教團體調查報告》(內政部統計處,1993年版);《世界佛教通訊錄》(法輪雜誌社,1992年版);朱其麟編《臺灣佛教名剎》;楊惠南《當代佛教思想展望》;江燦騰《臺灣佛教文化的新動向》;張曼濤《中國佛教史論集──臺灣佛教篇》(《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7});《白公上人光壽錄》(十普寺);藍吉富〈臺灣佛教發展的回顧與前瞻〉(《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譯經

指佛經之翻譯。在我國古代,是指將梵本等佛典翻譯為漢文而言。從事譯經之僧侶稱為「譯經僧」。相傳後漢明帝時迦葉摩騰所譯之《四十二章經》為我國最早之譯經,但確為可考之史實者則為後漢桓帝時安世高所譯之《安般守意經》。當初之譯經僧多屬西域人,其後逐漸有印度人加入,並於南北朝時成為主流。漢人則自魏‧朱士行以後至北宋,相繼有人至西域、印度求法或從事譯經。

在古代譯經家之中,鳩摩羅什、真諦、玄奘、不空被稱為「四大譯師」。其他,像竺法護、菩提流支、曇無讖、佛陀跋多羅、義淨、實叉難陀、菩提流志等人也都是在各時代名重一時的佛典翻譯家。此外,古代之譯事,常由國家敕令從事,所以經題後每有「奉詔譯」之題署。屬於國營設施之譯經場大多設於洛陽、長安、建康(南京)等地。

譯經分為單譯、重譯兩種。單譯,又稱一譯,指同一經典僅譯一次。重譯,又稱異譯、同本異譯,即同一經典有二次以上之翻譯。所謂同本異譯,係指原典之書名相同之不同譯本。由於經典在印度、西域的流傳過程中,隨著時空的演變,同一經典的不同傳本,其內容常有或多或少的差異。因此,歷代同本異譯的經典之中,其內容與篇幅也往往不盡相同,並不僅是譯筆有異而已。

我國佛教界常將以梵語、西域語或巴利語書寫的佛典視為經論的「原典」,實則這種原典並不一定是最原始的佛典。因為在佛教發展的最初期,是以印度內地的各種方言傳述的。其後才改譯為梵語或巴利語。因此,現今所說的原典,其實大部分都是被傳譯過的譯本。

在佛教遍傳各地之後,佛典也被譯成各國的語言。此中,梵語佛典主要傳播於中國、窣利、龜玆、于闐、西藏等地,並譯成該地區的語言。巴利語經典主要傳播於南方錫蘭等地,並有緬甸、暹羅、柬埔寨等文字的音譯。此等譯本中又有輾轉重譯的情形。例如先由梵語譯成胡語(西域語),再由胡語譯成漢語;或是先自梵語譯成漢語,再由漢語譯成西藏語。也有先從梵語譯成藏語,藏語再譯成西夏語、蒙古語、古代土耳其語、滿洲語的情形。近代,由於語言學研究的勃興,梵巴藏漢等語之佛典也常再被譯成歐洲語、英語及日語等現代語言。

◎附一︰五老舊侶〈佛教譯經制度考〉(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8})

(一)譯經時代的分期
中國的翻譯事業是一門很古的學問,同時也是一樁很有成就的偉大事業。這光榮的功績不能平歸功於佛教史上歷代譯經的高僧,而歷朝國家的保護和援助也是不可磨滅的。中國佛教的譯經事業,自後漢至元代歷一千一百多年,從譯業發展的過程說,大概可以分為四個時代。

第一、原始時代,也可以叫做草創時代。自佛教傳來以後,經過後漢、三國而至西晉,在這個期間,翻譯的術語和體裁都是草創的。據《梁僧傳》的記載,最初完成的一本譯經,是後漢明帝永平年中(58~75),攝摩騰、竺法蘭兩個印度僧譯出的《四十二章經》。

第二、試驗時代,自西晉經東晉至羅什以前,大概可以說是試驗中的未完成時代。其間較露頭角的譯者,是竺法護(313~317)、曇無讖(414)、鳩摩羅什(401~409)。在這期間,為要將那些語格和漢文完全不同的梵語譯成漢文,曾經行過種種的試驗。譯語的創造和訂正,實在費了種種苦心。有一件有趣的故事︰某日譯經的道場要譯「師子奮迅」(原語Siunh avijrm bhita)這一語時,因為筆受者不能了解,三藏法師種種說明不得要領,不得已,終於想出一個法子,把一盤水潑到庭中一隻狗的身上,驚動了那隻悠然浴在暖日中,正甜睡著的狗,突然狗跳了起來,身體震憾了一下,全身汗毛豎立,於是三藏法師指著它說︰「就是這種樣子啦!」師子奮迅的譯語是這樣產生的,後來才用「嚬呻」一語代替了它。連一語之微也是經過這樣苦心的。

第三、完成時代,自羅什以後,譯語漸次確立,經過流離四方的真諦(557~569),到了玄奘時代,正是完成時代,或可以說是欽定時代。因為記有「奉詔譯」字樣的經本,在體裁和文字上可以說是最優秀的譯本。

第四、衰頹時代,譯經到了這個時代,一方面因為印度的佛教滅亡、經典散失,一方面因為譯語筆受不得適任的人,自然趨於衰頹了。據《佛祖統紀》第四十六〈徽宗政和三年〉條記云︰「譯經三藏明因妙善普濟大師金總持,同譯語仁義,筆受宗正,南游江浙。」這是宋朝譯經最後的記錄。《補續高僧傳》評之云︰「南游江浙,則其譯場冷淡可知矣。」可謂適評。

(二)譯經制度的變遷
這裏想就佛教譯經史上的制度、方法和規則,敘述一個大概。先就佛教譯經制度來說︰

佛教譯經的事業,歷代都是以極嚴肅的態度而行的,所以它的制度和儀式也都非常隆重和莊嚴。尤其是著名的譯經三藏師,如羅什、玄奘、義淨、不空等,都是在帝王的熱心保護之下從事翻譯的,故其事業可以說是一種純粹的官業。自然最初的譯經多是個人之力,規模也是很小的,到了後代,其規模漸次擴張,譯經的事業才漸漸隆重。湯用彤先生於《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八章云︰「道安法師至長安後,極力獎勵譯事,每親為校定,譯畢之後,常序其緣起。即『兵亂都邑,伐鼓近郊,猶工作不輟。』」第十章云︰「長安之譯經,始於法護,盛於道安。……在道安以前,譯經恒為私人事業。及佛教勢力擴張後,帝王奉佛,譯經遂多為官府主辦,什公譯經,由姚興主持,並於譯大品新經時,姚天王且親自校讎。」

關於譯場,最初是在寺院或適當的地方,尚沒有一定的譯場的設備。羅什時代,姚興始為他在長安逍遙園建西門閣,有名的《大智度論》,便是在西門閣譯出的。到了北魏遷都洛陽,譯經最盛。據《洛陽伽藍記》所說,永寧寺譯場的莊麗,世未曾有。因為設備完全,朝野擁護,所出的譯品最為豐富和優美。到了隋煬帝時,為彥琮於洛陽上林園建翻經館,這是佛教專門譯場的濫觴。唐代太宗時,為玄奘於大慈恩寺設翻經院,其次中宗時,又為義淨於大薦福寺置翻經院。其後到了宋代太宗時,為迦濕彌羅來的天息災,及于闐來的施護,在太平興國寺建了譯經院,後來改稱為傳法院。

譯場的規制到了唐代已近於完備,再到宋朝更加富麗堂皇了。宋譯經院是太宗的太平興國五年(980)二月,計劃建築,經二年於七年六月落成的。院在太平興國寺(祀宋太祖)之西,由三堂而成。中為譯經堂,東為潤文堂,西為證義堂。宋代的復興譯經事業,就是在這譯經院裏所行的。

(三)唐代譯經制度
譯經院的制度和儀式,據贊寧等的《宋高僧傳》第三所述的唐代的規制,及志磐的《佛祖統紀》第四十三所述的唐代的規制,關於職位都設有九位,各各分掌特殊的任務,其組織是非常完備的,玆將《宋高僧傳》第三所見的唐代九種職位錄之於下,並稍加以說明。

(1)譯主︰齎貝葉之三藏,以明練顯密二教者充之。這是翻譯事業的中心人物,宣讀貝葉經典原本,並講解其意義者。

(2)筆受︰必能通華梵,學綜空有,相問委知,然後下筆,謂之綴文。這是將梵語意義寫成漢文者。人員多時有好幾名。
(3)度語︰譯語之後,亦名傳語。這是舌人的任務。有時譯主不懂華言,即由度語者將其講述的外國語意義譯成漢語。例如罽賓的般若譯《四十華嚴》時,是由洛陽的廣濟擔任譯語的。但譯主若為華人,或外國人而精通漢語者,則無用之必要。如玄奘、義淨、羅什,皆未用度語。
(4)證梵本︰求其量果,密能證知,能詮不差,所顯無謬,立證梵義,證禪義。這是檢覈所翻譯的語句是否契合梵文原語意義的工作,必精通梵漢兩語者始勝任。
(5)潤文︰員數無恆,令通內外學者充之。這是潤飾譯文的工作。因為翻譯如僅能正確傳其真意,尚未能稱為完全。必其譯文成為典雅莊麗的妙文,才能使讀者愛賞。所以任此職者,必善於修辭屬文之士。
(6)證義︰證已譯之文所詮之義。這是調查經典內容,審定其意義有無錯誤的工作,此職亦常以多數人充之。
(7)梵唄︰法筵肇啟,梵唄前興,用作先容,令物生善。「唐‧永泰中,方聞此位」。這是當譯業開始,舉行宗教儀式時,擔任梵唄諷誦,讚歎三寶的職務,依此以整肅譯場人員的威儀,並啟發護法的善心。說來似為一種佛教音樂隊。
(8)校勘︰校勘已翻譯成之譯文,以期完璧。是一種所謂校閱的工作。
(9)監護大使︰這是翻譯成後,經過淨書,擔任監閱的職務,常由朝廷高官充任。因為這時已非譯文巧拙的審查,而是一種名譽的事業的監督。當某經典譯成,其譯主如果認為已經完善妥當,即託之於監護大使,由監護大使再奉之於朝廷,以供皇帝的閱覽。熱心佛教的皇帝,雖然日理萬機,對此也常賜以御製的序文。如玄奘譯出《瑜伽師地論》後,唐太宗曾賜以〈大唐三藏聖教序〉便是。這種翻譯,純為一種官業,如現在常見的經典,於譯號之處置有「奉詔譯」的文字,都是官業的證明。

以上是《宋高僧傳》所舉的唐代譯場的九位,關於這種職位的名稱,隨各經典的翻譯各有多少出入的不同,自不能一概而論。此外還有一個重要職位如「正字」,就是當音譯梵語時,調查其文字是否正確之職務。此種職位,必選精通兩語的發音者任之。例如玄應在玄奘的譯場任此,後來撰《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慧琳在不空的譯場任此,後來擴大之而出《一切經音義》一百卷,故任此種職務者,必須精通音義始能勝任。因此加之,可以數為十倍,玄應和慧琳的《一切經音義》的大著,是今日研究我國古音學的參考書,這可以說是佛教譯經事業對於我國音韻學的一種貢獻。

(四)宋代譯經制度
宋代譯經院的規模,比較唐代還要完備。因為譯主的人物不及唐代,所以成績不甚顯然,而今宋經譯典不大為學者研究,恐怕也是因為如此吧﹖但宋代的譯場制度確是值得研究一下的。玆錄《佛祖統紀》第四十三所載九位名義與其任務,以供讀者的參考︰
「第一譯主,正坐面外,宣傳梵文。第二證義,坐其左,與譯主評量梵文。第三證文,坐其右。聽譯主高讀梵文,以驗差誤。第四書字槃學僧,審聽梵文,書成華字,猶是梵音。第五筆受,譯梵音成華言。第六綴文,回綴文字,使成句義。第七參譯,參考兩土文字,使無誤。第八刊定,刊削冗長,定取句義。第九潤文,官於僧眾南向設位,參詳潤色,僧眾日日沐浴,三衣坐具,威儀整肅,所須受用,悉從官給。」

有了唐宋這樣完備的譯經制度,漢譯經典才能在人文史上永放燦爛的光明。也唯有這樣周密的用意才能成立千古不磨的漢譯大藏經。回顧今日翻譯事業的簡陋貧弱,真有天淵之隔。

(五)佛教譯經規則
關於譯經的規則,古代也有很嚴格的規定。近來翻譯的標準,所謂信達雅,在譯經時代早已發明過了。翻譯本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從前姚秦時代,羅什論佛經的翻譯說︰「改梵為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似嚼飯與人,非徒失味,乃令嘔噦也。」這實在是翻譯巨擘羅什曾經嘗過甘苦的知言。在譯經史上定下方法和規則的,有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彥琮的「八備十條」、玄奘的「五種不翻」、贊寧的「新意六例」。玆分別介紹如次。

(A)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

這是指示翻譯胡語有五種失原本之義和三種不容易的事項,本出於他的《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而轉載於《出三藏記集》第八的。原文說︰
「譯胡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悉,至於歎詠,叮嚀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記,正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
「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之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裁︰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涉玆五失,經三不易,譯胡為秦,詎可不慎乎﹖」

道安生於晉‧永嘉年間,晉孝武帝太元四年(379 )到長安,為苻堅所重。道安博涉群書,善為文章,在佛教史上是一個很重要的人物。他在關中講學譯經,集國中之英才,當時有疑難的問題,都得道安一言而解決。他所譯的佛經,多為罽賓一切有部的譯本,所以他稱其原文為胡語,從中國譯經史上看來,初期的佛教經典,並不是直接從印度來的,而是經過西域各小國的媒介。所以初期佛經多半是從西域的所謂胡語譯出來的。關於這點,日本學者羽溪了諦所著的《西域之佛教》(我國商務印書館有譯本)有詳細的研究。這裏讓我簡單解釋一下五失本和三不易的意義。

所謂五失本︰第一,說梵文和漢文,其文體字句是完全顛倒的,要把它順從譯漢,不能不使其文體顛倒,這就失去梵文的原型了。第二,梵文多帶組織的推理的性質,而漢文,卻重在文學的修辭,因此要拿組織的東西作為文學的表現,勢必失去原型。第三,梵文的敘事叮嚀,反覆周到。特別於讚歎吟詠之處,再三再四反覆,不嫌其煩;而漢文卻以率直簡潔為主,常有任意切斷其冗長而縮短的習慣,以此而譯梵文,自然要失掉原型了。第四,梵語一字含有多義,而任何一義都是正確的。而漢語單詞卻不能一一表現,如一省略,也要失去原型的。第五,梵文於一敘事,常一再重述前辭,加以舖張敘述,若把它作為單一敘事而翻譯,則有失其原型。這一點,梁任公先生的《翻譯文學與佛典》曾詳細地敘及。

其次所謂三不易︰第一,佛陀說法,是以三達(即通達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之義)之心,演暢古雅淵博的思想的,要把它改頭換面而移入於時代的新思想,實在不是容易的事。第二,翻譯千年往古的佛陀微妙的言說,把它看作今日世俗的事情,既已抹殺宗教的權威,而譯者亦易陷於錯誤。要懂得如此的深意從事翻譯,是至不容易的。第三,佛滅不久,阿難誦出佛陀遺言時,摩訶迦葉令五百聖者,慎重討論,兢兢期無遺憾。而今去佛已遠,翻譯者多以淺近凡慮,任意評量,實在大膽妄為。如此而欲表現佛說的真意,實在不是容易的。

(B)彥琮的「八備十條」

彥琮是隋代佛界的奇才,據《續高僧傳》說︰初在本鄉鎮郡(河北)出家。名道江,後遊鄴下,遍參講席,學問大進。北周武帝亡齊,被召敕學為通道觀學士,他和宇文愷等朝賢為侍講,談論老莊,這時朝廷揚道抑佛,他外雖穿俗衣而內持法服,改名玄琮。隋文帝受周之禪,改號開皇,自此佛教漸盛。開皇三年,文帝幸道場,見老子化胡像,大生怪異,敕集諸沙門道士,各論其所本。琮即辨其妄,折伏道士。是年西域經至,奉敕參與翻譯,旋陪駕東巡至并州。十二年,敕召京師,令掌翻譯,住大興善寺,供給甚厚,琮洽聞博達,煬帝大業二年,東都成為新治,與諸沙門到闕朝賀,特召入內禁。談述治體,呈示文頌,因下勒於洛陽上林園立翻譯館居之。著譯佛經極多。這八備十條,就是他在上林園的翻譯館所定的。這是指示凡要參與翻譯的人,須要具備八項資格,又當翻譯的時候,有十條應注意的事項。本出於彥琮的《辯正論》,而引載於《續高僧傳》第二的。玆錄如下︰
「粗開說例則有十條,字聲一,句韻二,問答三,名義四,經論五,歌頌六,咒功七,品題八,專業九,異本十。各疏其相,廣文如論。……所備者八,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其備一也。將踐覺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其備二也。筌曉三藏,義貫兩乘,不苦闇滯,其備三也。旁涉墳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其備四也。襟抱平恕,器量融虛,不好專執,其備五也。沈於道術,澹於名利。不欲高衒,其備六也。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墬彼學,其備七也。薄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其備八也,八者備矣,方是得人。」

(C)玄奘的「五種不翻」

佛教翻譯事業,到了唐代玄奘,已經是成熟的時期了。他對於翻語設了一定的法則,稱為五種不翻。這是說當翻譯梵語時,只能譯其語音而不能譯其義的有五種。《翻譯名義集》序,引「唐奘法師論五種不翻」說︰
「(一)祕密故,如陀羅它(即咒語)。(二)含多義故,如薄伽梵具六義(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三)此無故,如閻浮樹,中華實無此木。(四)順古故,如阿耨菩提,非不可翻,而摩騰以來,常存梵音。(五)生善故,如般若尊重,智慧輕淺。」(中略)

(六)佛教譯經方法
以上大略介紹了歷代譯經諸大家所定翻譯的規則。以下想稍微檢討一下他們譯經的方法。

關於佛教譯經的方法,從形式上看,大概有四種形式︰

第一種,可以稱為略抄式的翻譯方法。在古代經錄中,已舉出許多所謂抄《華嚴經》,或抄《維摩經》的部類。這有將已譯的經典擇要抄錄而成的,也有在翻譯的時候,略抄原典的重要部分而成的。其最模範的代表作是《四十二章經》。關於這部經典,《開元釋教錄》也這樣說︰「舊錄云︰此經本是外國經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孝經十八章云云」,在原始譯經時代,這種經典必定有若干存在的。

第二種,可以稱為整文式。這是重譯一種已經譯過的經典所採用的方法。重譯的理由,自然是因為那原典尚保有一些未傳的特點,或不滿於前譯經典的譯語的。然而其中的某一部分,前譯的文字被認為已經妥善,依照抄襲前譯也有的。如《添品妙法蓮華經》,就是一字一句不改的抄襲羅什的所譯,而《四十華嚴》大體也是襲用《八十華嚴》的,這是一個例子。

第三種,可以稱為撰述式。在經錄中,我們可以發見被稱為疑似經或疑偽經的許多經典。這些經典看來像從原文譯出的,其實是從譯者的腦中產生的。不過無論他的製作如何巧妙,髣髴總可有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這些可以叫做撰述的經典。

在疑偽經中,多是古來好事者所妄作,或與道教及儒教有關聯而被妄作的。如晉道士王浮偽造了一部《老子化胡經》,說老聃死後生於天竺為佛。後來佛教針對這點,造《清淨法行經》,以老子、孔子、顏回三聖,為佛遺於震旦的摩訶迦葉等三弟子的再生,有意附會,是可以想像的。又關於僧俗戒儀的偽經尤為不少。如《比丘應供法行經》、《居士請僧福田經》、《善信菩薩二十四戒經》、《遺教三昧法律經》、《五辛報應經》、《阿難請向戒律論》等都是。此中《比丘應供法行經》及《居士請僧福田經》,見《梵網菩薩戒本疏》第三所引。宋朝朱熹說《楞嚴經》是中國人偽造的,卻是另一種武斷,而未提出有力證據。近代日本學者也有說《大乘起信論》是中國的撰述而非擇自印度的原本。這一點尚有討論研究的餘地。但梁任公先生卻以為這是中國文化史上的光榮!

第四種,可以稱為對譯式。這是普通的翻譯方法,沒有說明的必要。大多數的經典都是依此方法成立的。成為問題的,只是這種翻譯,是應逐語直譯呢﹖還是應達意譯呢﹖後者著重表現原文的意義,而不拘泥於辭句的末節。對於原意的表現如果無所增益,反而覺得有妨害的語句,於必要時常不吝惜地棄而不顧。以完成其原意的通暢,譯家巨擘羅什最能代表這種態度。如《阿彌陀經》梵文形容極樂莊嚴之中,八功德水洋洋的狀態。有「八功德水,充滿齊岸,鴉亦可飲」的原意,此種水滿的形容詞,在梵文為常套語。將「鴉亦可飲」這種形容詞譯於外國語是不適切的。羅什單把它譯為「八功德水充滿其中」,可以說是達意的譯法。

其次,就第二的逐語直譯的態度來說,以原文的意義為主是應無異議的,但若忽視辭句的完整,也不能表現原文的真意義。如果但求原文的意義通暢,割愛辭句,結果也不是忠實於原意的態度。對於辭句的微末能以細心的注意而譯出,則原意自然不能不顯出了。要之為求意義暢達而不顧辭句是不行的,但若為辭句所害而難充分表現原意時,應該以註釋明之。如果是尋常的一個故事,或平易簡征文書,辭句雖被犧牲一些也不致有什麼大的錯誤,但在那深遠幽微的教義上,有時一毫之差常有千里的懸隔。在這種情形之下,對於辭句的瑣細若不特別注意譯出,自不能盡翻譯的職責。代表這種態度的是玄奘法師。在他以前,中國雖已譯了許多經典,但從來那些微妙的教理只是達意的翻譯,未能充分地詮顯,在他是感到遺憾的。如俱舍唯識從來的翻譯他便不滿。他之所以排除萬難踏上十萬里程的動機,也可以說全在求真的一念。他在印度經過十七年,終於無恙地踏上故國的土地。所以他所譯的經典,辭句非常的忠實。他是中國譯經事業上劃時代的偉人,在他以前的翻譯叫舊譯,他所譯的叫做新譯。

◎附二︰藍吉富〈貝葉傳經〉(摘錄自《中國文化新論》〈學術篇〉)

譯經史鳥瞰
我國傳譯佛經的事業,如果依幾位主要譯師所處的時代來分,大約可以分為下列四期︰

第一期︰從漢末的安世高起,到鳩摩羅什來華以前。

第二期︰從鳩摩羅什起,到玄奘回國以前。

第三期︰從玄奘起,到開元三大士來華以前。

第四期︰從開元三大士起,到北宋末期為止。

第一期是指鳩摩羅什以前的譯業而言。時間約從西元一世紀中期到四世紀下期。這是我國佛經譯事的奠基期,又稱為古譯時代。此一階段之主持譯事者,有史可稽的大約有五十人。這些人多半來自西域,印度譯師不多。其中最早的兩位重要譯師,是漢末的安世高與支婁迦讖。安、支二師,是我國佛典翻譯的拓荒人物。安公所譯以小乘上座部的禪法典籍為主,支氏所譯則偏重大乘禪法與般若系經典。這兩位譯家,為我國佛教紮下大小乘教法的重要根柢。此外,住在敦煌的月支後裔竺法護,則是此一時期最有成績的譯師。法護譯經四十餘年,譯出一百多部,三百餘卷,內容以大乘典籍為主,其中之般若與法華類,對當時都有不小的影響。我國大乘教義的最初輪廓,可以說是法護規劃出來的。

除此之外,支謙在南方(東吳)傳譯。帛尸梨蜜多羅初譯密乘典籍,僧伽提婆譯出阿含及小乘論書,凡此諸公,在傳譯史上都各具歷史地位。華人方面,朱士行是西行求法的最初典範,曾經到西域覓取《般若經》原本,送回我國譯出。道安是早期中國佛教的重要傳播者,他雖然不通梵文,不曾譯書,但卻是大力襄助譯事甚有勞績的比丘。至於法顯,則係第一位到印度取經回國的中國譯師,其歷史地位也不可忽略。

大體而言,這一期的譯事是零散的。原典少,譯師們找到什麼經就譯出什麼經,對經典缺乏比較深切的認識,也沒有詳細的譯經計劃。有時原典殘缺不全,譯師們就只譯出那些殘存的部份。譯師們在翻譯原典時,如果遇到他本人也不瞭解的文句,則往往略而不譯。由於當時玄學開始流行,因此在譯語方面也常採用玄學術語(例如以「本無」譯「真如」)。這種格義式的譯法後來也逐漸蔓延到經典的解釋範圍裏,終於蔚成「格義佛教」的時代風氣。

第二期是我國譯業的中堅時期。時間從四世紀初到七世紀初。從鳩摩羅什開始的這一階段,相對於前此竺法護等人的「古譯」而言,算是新譯時代。但是與玄奘的譯事相比,又算是舊譯時代。這一期的譯師大約有八十餘人,其中,印度人約佔半數。在這三百年間,譯業名家輩出,重要經論也逐漸地迻譯出來。

這一期的譯師,顯然應以鳩摩羅什居冠。羅什的譯事,不論就質就量來看,都明顯地開出譯經史上的新紀元。其所譯典籍,現存約四十部,三百餘卷。在譯筆上,他改正甚多前此的誤譯;在取材上,他譯出不少般若系經典與龍樹系著述。印度大乘空宗思想之能在我國流行,主因便是羅什的傳譯。此外,他所譯的其他不少經典也都甚為國人所愛讀,即使後來的玄奘另有新譯,也無法全然取代。在佛典傳譯史上,他的影響力是無與倫比的。他可以說是我國文化史上以譯事創造歷史的重要人物。

羅什而外,此期的譯經名師尚有許多。北魏時,菩提流支譯出《十地經論》等書,在六世紀的中國北方,曾經促成地論學派的產生。稍後的真諦,也是我國有數的譯經大師之一。他在我國一直居無定所,抑鬱不得志,然而見識不凡,所譯四十幾部書,大都為法相唯識系之思想要典,其中《攝大乘論》一書,對當時佛教思想界影響頗大。另外,佛陀耶舍譯出的《四分律》,是我國律宗的思想根據。曇無讖所譯的《大乘涅槃經》,開啟了南方涅槃佛性一派的研究學風。佛陀跋多羅在建業譯出的六十卷《華嚴經》,也奠定了我國華嚴宗的義理基礎。此外,求那跋陀羅的《勝鬘》、《楞伽》等經,闍那崛多的《佛本行集經》等,也都是佛學名著。

這一期譯籍的影響力相當大。大抵我國佛教界所比較重視的佛書,大部份都是在這一期內所譯出的。以各學派或宗派之所據典籍而言,攝論、俱舍、地論、成實、三論、天台、華嚴、戒律、禪、淨土等宗要典,大都譯自此期。這一時期的譯事由於名家輩出,因此在翻譯上的技巧,選擇經論的見識,以及翻譯制度上,都比前期大為進步。其能成為我國譯經史上的中堅時期,自是理所當然。

其次的第三期,是指初唐的譯業而言。時間是在七、八世紀之間的七十幾年。譯師有二十餘人。其中,印度人約有十位。這一期年代短、譯師少,然而由於譯事成績豐碩,因此筆者以為可獨立劃為一期。而在全期之中,則以玄奘的譯業為重心。正如鳩摩羅什之邁越前代,玄奘一生的翻譯成績,論質論量也都前無古人。其人在譯經史上的地位,頗有「一夫當關,萬夫莫敵」之勢。玄奘而外,初唐的名譯師也不乏其人。其中,義淨則為華人之中,地位僅次於玄奘的譯經名家。

在我國譯經史上,法顯、玄奘、義淨是三大華人譯師。這三位譯師都曾到印度取經,都有翻譯成績,也都曾以史地著述名揚中外。法顯的《佛國記》、玄奘的《大唐西域記》,以及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都是當代世界研究印度古代史地的重要文獻。這三人之中,義淨是我國西行求法運動的殿軍人物。他雖然不是最後到印度的中國出家人,但是在他之後赴印度求法的人,則皆無若何貢獻可言。

義淨在武則天時代回國。他曾與實叉難陀、菩提流志共譯《華嚴經》(八十卷本)。在西元七百年以後,他開始主持譯事,先後譯書五十六部,二三0卷。其中以「說一切有部」律典一類的書最多,共有十八部,約二百卷。其次,有關法相唯識類與因明類典籍也譯出不少。

初唐譯師之中,另有數人也聲名甚著。實叉難陀譯出《八十華嚴》與《入楞伽》等經,菩提流志譯出《大寶積經》等書,地婆訶羅譯出《方廣大莊嚴經》等書,凡此諸家也都頗有貢獻。而在佛教史上影響甚大而被認為是偽書的《圓覺經》、《楞嚴經》、《起信論》等三書,依據舊有傳說,也都是此期譯師所傳譯的。

這一期的譯事,雖然為期較短,但是由於有玄奘、義淨、實叉難陀與菩提流支等四大家在,因此成績也相當輝煌。不但在翻譯內容方面,曾矯正前此的甚多誤譯,而且在取材方面也頗能補充前此譯業的不足。尤其玄奘譯筆的精審,所選經論之重要性,都為前人所不及。但是由於第二期的舊譯本已流行甚久,前此未有的新譯經論(如唯識典籍及說一切有部律典)又不甚適合中國人的趣味,加上其他種種原因,遂使這一期譯籍的影響力,仍然不如第二期。

第四期,是從中唐起,到北宋滅亡為止。時間有三百多年,譯師約有四十餘人。全期所譯典籍有五百餘部,大體以密教類為主。今傳大藏經中的密教要典,大部份都是在這一期中譯出的。密教以外的書較少,但也有若干要典,如《四十華嚴》、《大乘集菩薩學論》、《大乘中觀釋論》、《菩薩本生鬘曼論》等書也都出自此期。

這一期的主要譯師以唐代來華的開元三大士──善無畏、金剛智與不空為最重要。善、金二師為將密教系統地輸入我國的主要人物。二師所傳的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是我國密教的基礎。善無畏譯出《大日經》等二十餘部,金剛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等二十五部,皆為密教要籍。而光大此二師之學的另一大師,則為不空其人。不空譯出《金剛頂經》等一一0部,包含一四三卷,也大都是密教典籍。這些為數甚多的密典,在我國曇花一現,稍盛即衰。但是稍後東傳日本,促成日本真言宗的誕生。對東瀛的影響反較我國為大。

唐代而外,宋代在太宗朝來華的天息災、法天(法賢)、施護,與真宗時的法護,也都在譯業上有很不錯的成績。宋代在太宗時頗獎勵譯事,當時官設的譯經院組織也相當嚴謹,參與譯事的華人助手也大都能通梵文。可惜當時我國佛教已經不如南北朝時代之重視新譯佛典,因此影響力都甚小。(中略)

歷代翻譯佛典的數量及內容
從東漢末年到民國,歷代大都有譯事存在。長達千餘年的翻譯事業,成績當然是可觀的。如果佚失的不包括在內,單以現存的翻譯佛書計算,從古到今譯成中文的佛書大約有兩千部左右。以字數計,大約有六千萬字。

現存的這兩千部左右的佛書,有全譯本,有濃縮式的節譯本,也有單譯一部份的抽譯本。有原本部帙較大的廣本,也有原本篇幅較小的略本,因此各書內容長短不一。長的像《大般若經》有六百卷,約有五百萬字。短的有少到二百餘字的。由於佛書與其他宗教的神學類典籍並不一樣,其內容也包含不少各種知識與智慧性的記錄,因此,如果全部含混地視之為神學式的宗教典籍,顯然並不恰當。所以,粗略地了解這些佛書的內容與性質,對有意探討其翻譯問題的人而言,是必要的。

在各種大藏經中,《大正藏》是目前學術界公認為最好的一部中文大藏經,該藏內容分類之學術性,也為其他各藏所不及。此處即擬依其分類,將歷代所譯佛書作一簡介。

在現存的兩千部左右的翻譯佛典之中,《大正藏》所收的約有一千七百部。屬於經律論三藏的書,分為十六部,依次為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律、釋經論、毗曇、中觀、瑜伽與論集部。三藏以外的書,則分別散佈在史傳、外教等部之中。其他版的大藏經或未入藏的譯籍,大體也可以歸入上述這些部類裏。

在這十六部之中,屬於三藏中之經藏類者,為阿含部到經集部的九種。依照傳統的看法,「經」是釋迦牟尼的說法記錄。實則依據現代學者的研究,佛書的形成有其複雜曲折的過程,現存這些佛經之確實為釋迦牟尼說法之忠實記錄者並不多。比較接近這一標準的,也不過是阿含部諸經與本緣部一小部份而已。

九種經部諸書中,阿含部所收,是四種《阿含經》及其異譯、節譯本。內容大體以釋迦牟尼一生的教法及傳教過程為主,並兼及當時印度思想界、宗教界的概況。這是原始佛教的根本史料,也是後代大乘典籍的思想基礎。本緣部所載,為釋迦牟尼及其弟子的各種傳記,是佛傳文學的寶庫。由於有些是後代印度人所撰的,因此也含有不少印度民間流傳的神話與寓言。其中有一部份典籍,如《佛所行讚》(Buddhacarita),在印度梵文文學史上即有極高的地位。

般若部所收是以揭櫫佛家超越的智慧及性空原理為主題的大叢書,是大乘佛教教義的根本典籍。法華部收輯的是《妙法蓮華經》的同本異譯,主題為釋尊久遠成道、小乘迴向大乘等事。此部經典對我國及日本都有極大的影響。華嚴部所收為《華嚴經》及其異譯本,為闡述釋尊離迷成道之開悟內容的大叢書。涅槃部所收為以大乘涅槃經為主。主題為佛身常住、眾生皆有佛性、極惡眾生如一闡提(icchan-tika)之類也能成佛等項。

寶積部係以《大寶積經》為核心的大乘佛典。《大寶積經》為四十九種獨立經典之集成,缺乏一貫的色彩。大集部以《大集經》及有關的某些零星經典,近數百年在我國民間甚為流傳的《地藏本願經》也在這一部。大體而言,寶積部與大集部所收,都不如般若等部之具有明顯的主題。此外,密教部所收,係佛教在吸收印度教教義以後所產生的經典,屬大乘後期。內容較具神祕色彩,在宗教實踐方式上頗具「法術」意味。經藏的最後一項──經集部,所收為不能歸入上述諸類的經典。共四百多部。大小乘都有,然篇幅都不很長。其中也有不少是在我國佛教界中相當熱門的,如《維摩詰經》、《楞伽經》、《解深密經》、《四十二章經》、《圓覺經》,有關藥師佛、彌勒菩薩的經典也都收在此部。

律部方面,包含八十幾部書。為印度五個小乘部派的律藏及有關戒律的典籍。這是記載印度佛教徒之生活規範的書。除了戒條及制戒緣起之外,關於僧團生活起居的規定、戒律的原理,以及較晚出的大乘戒本等都收羅在內。其中,五部律藏,各載有詳細的戒條制定的原因及佛弟子持戒、犯戒的情形,並涉及當時社會對佛教徒的態度,不祇是研究早期佛教教團的重要史料,也是研究古代出家人心理狀態的珍貴典籍。

論藏方面,包含有大小乘論書。在印度的三藏要典裏,「經」所記載的大都只是一些簡單的原則、理念,或佛菩薩之宗教情操與境界的陳述。而「論」則是對這些理念、境界等主題的深入探討,或作進一步的分析整理與推演引申。後代印度佛教各學派思想的同異,從這些論書中最可以發見端倪。

依照《大正藏》所收,論藏共分五部。釋經論部所收諸書,皆為對某一部經所作的解說。毗曇部所收則以印度說一切有部論書為主。中觀部為龍樹著作及相關典籍的彙集,所收大都為大乘初期佛教思想的代表作品。瑜伽部則係法相唯識系論典的叢刊,是印度初期有宗思想的總滙。此外,論集部則收集一些不能歸入上述四類的大小乘論典及新著,因明學著、《成實論》、《解脫道論》、《大乘起信論》等要籍都收在此部。概括地說,論藏類諸部,是印度佛教學術的集成,是各派思想體系的具體表現,要研究印度大小乘的佛教義理,非深入這些論典不可。

除了上面的三藏典籍之外,另外還有一些譯籍也頗為重要。譬如史傳部的《大唐西域記》,是唐‧玄奘採用印度等資料編譯而成的地理書,迄今仍為世界學術界所重視。外教部的《金七十論》、《勝宗十句義論》、《摩尼光佛教法儀略》等書則為印度哲學及摩尼教的要典,也值得比較宗教的研究者注意。

綜上所述,我們大體可以為兩千年來佛書翻譯的粗略內涵及其大致方向作一鳥瞰。中國佛教的成立、佛教對中國文化的影響,主要便是這些書所導引出來的。

〔參考資料〕 《佛教史雜考》(《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佛典翻譯史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8});印順〈華譯聖典在世界佛教中的地位〉(《妙雲集》下編{3});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


離繫果

其次,南傳的二十四緣內容更為複雜,除對因果關係作原則性的解析外,更就現實的各種關係作因果分析,如名、色間的相互存在關係,有俱生緣、相互緣、有緣、所依緣;道德關係有近依緣、前生緣、習緣、業緣、食緣、異熟緣;認識關係有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修行實踐關係有根緣、禪緣、道緣等(參看巴利文《分別論》與《發趣論》)。另外,南傳對於「因」(hetu)、「緣」(paccaya,Skt . pratyaya)概念亦有不同用法。「因」僅限於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癡)、三不善根(貪、瞋、癡)和三無記(善法異熟性的無貪、無瞋、無癡),以交代善、惡、無記的價值根源,而「緣」纔是一般現象生起的原因(在原始佛教,hetu與paccaya同義,時相混用)。

經過這樣的分析後,不論北傳、南傳,「因」、「緣」的用法漸漸分歧,雖然在廣義上,「因」、「緣」可以互攝(如六因四緣),但畢竟更重於緣。如唯識宗,以種子說因緣,為親因,而以其他三緣為種子起現的輔助條件,這種用法明顯地是受了說一切有部的影響。大概在有部之後,北傳系統對「因」、「緣」兩義的了解,一般都是如此。

以上,可說是沿原始佛教的道路,對緣生現象進行因果解釋的結果。但是,這樣的解釋是否真能獲得事物存在的真相以安頓理性﹖不無疑問。首先,站在解析的角度,這種經驗的列舉無法窮盡,即使排出二十四緣之多,仍有不足(這只要證諸今日的科學方法即可了解)。其次,因果解析是一種思維的格局,通過這種格局的運用使各種存在對列開來,很容易使人執為實有,說一切有部就是如此,結果喪失佛陀原初說一切法皆無常的洞見。基於這兩點原因,大乘中觀學派(Mādhyamika)繼起,不再對事物進行因果解析,而發揮「緣起」概念在存有論方面的涵義,即扣緊緣生法之自身來了解,結果提出「空」(śūnyatā)的概念來代替。「空」,就客觀一面說,事物之存在是永處於緣生狀態中,不能有一固定的體性(無自性),因此在主觀上雖有形相生起,但在客觀上根本沒有一個獨立的存在與之相應,這就是空。空不是無,空正是表述這種雖無獨立體性,但又有其呈現的存在。中觀學派認為︰祇有如此方能了解緣生法的真義,而化除我們對存在所形成的種種主觀虛構(prapañca,即妄想、妄執),從而回歸佛陀所說的如實觀的態度。

必須指出,中觀這樣的解釋是原始佛教以來的突破,後世佛教各家的發展雖未盡同意,但都接受他們所說的「空」的概念。不過,瑜伽學派(唯識宗)認為︰若「空」即是緣生法,則存在不是無,而是有。至於這種「有」的構造如何,則大可在不背緣起理法之下進行分析,結果他們採觀念論的立場,建構出一套法則來,這就是依他起自性。根據依他起自性,一切貯存於生命主體──阿賴耶識中的種子都是能生諸法的因緣,待外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牽引,即起現行,化為現實存在,並成為我們的經驗對象。一般人不了解對象是這樣的一個構造,於是依經驗而起執,這就是主體的分別作用,通過這一作用產生徧計所執自性,而形成語言世界中的實我、實法。其實這樣的一個所執的對象是沒有的,真正的對象自身是處於依他起的狀態,若能如實了解,把主體之執化去,依他起的狀態呈現,則依他起亦即圓成實,因為存有本相就是如此,真實就是如此。由此可見,瑜伽學派亦繼承中觀的緣生概念的用法,不過要進一步對緣生過程提供理性解釋,結果以賴耶持種、待緣而起現行的方式來作交代,這就形成賴耶緣起說,而與部派佛教的純以過去業來感果的業感緣起說不同。但是,希望對現實存在作一因果關係的解析的意思則一。

然而,依佛教說緣起的宗教精神,目的不僅在交代現實存在,更要交代理想人格的成就根據。從這一點看來,賴耶持種的觀念便不足夠,因為阿賴耶識自身雖是無覆無記(非染污性),但從現實生命上溯,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被有漏種子所居,形成內容上的污染性,因此不可能為理想人格及理想境地提供存在根源。瑜伽學派的創始人之一無著(Asaṅga,約公元五世紀初)面對這一問題,於是提出無漏種子無始時來寄存於阿賴耶識的說法以作交代。但「寄存」便顯示了無漏種子非原來的阿賴耶識所擁有,而且待緣的規定亦使它的增長成為被動,成佛之事終無主體上的自由。所以大乘佛教的另一條思路是沿菩薩的觀念反省,認定眾生本具覺性,現實生命雖然是無明、煩惱所結構,但終有一天覺性會發出作用來消解它們。換言之,具有染污內容的阿賴耶識不是眾生心性的本質,如來藏纔是本質。這就與瑜伽學派的講法主客易位,無明、煩惱變成「客塵」。這不是經驗的入路,而是超越的入路,所以可以躍過經驗心識的曲折而直下肯定眾生的成佛本質,這也就是印度如來藏或佛性系統建立的原因。

由此可見,瑜伽學派在交代現實存在的問題上是頗為成功的,但在成佛問題上則顯有困難;如來藏系統在解決成佛問題上是能夠提供根據,但在現實問題上則欠缺交代。這是入路使然,不能不各有分齊。後來《楞伽經》和《大乘起信論》起而綜合這兩條路線,因為它們發覺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不能不有一個交會,否則徹底二分,眾生與佛不能打通。這一個工作,至《大乘起信論》而完成。《起信論》的基本架構是「一心開二門」,即建立起一個立體的自我,一方面用如來藏來交代成佛根據,一方面用阿賴耶識來交代現象世界的產生,但兩者在存在上祇是一。這就是一心,稱為眾生心。在眾生心之下,開出以如來藏為本源的心真如門及以阿賴耶識為現象關節的心生滅門,於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不一不異」。從存在觀點看,真正的主體是如來藏(真心),但從現象觀點看,則不能不設定阿賴耶識(無明)的存在,否則一切法的生起為無根。這兩個觀點綜合起來,便成為如來藏緣起說︰如來藏一方面直接對成佛問題負責,一方面通過阿賴耶識的轉折,而間接地把現象上的一切法收進來。用後世華嚴宗的說法,這也就是「隨緣不變」、「不變隨緣」。蓋如來藏自身有其常恆性及清淨性,但卻不妨隨緣而造諸法,不染而染。雖然,此中所謂「造」並非直接創生之「造」,而祇是隨阿賴耶識(無明)的活動而通於染法之「造」,但染法無體,銷用歸體,畢竟祇有唯一真心。如來藏緣起就是以真心來籠罩一切。復次,在《起信論》看來,真心即真如,所以如來藏緣起亦名為真如緣起。

由真如緣起進一步即提升為法界緣起,這主要是華嚴宗人的想法。華嚴宗人認為︰《起信論》的不變隨緣,尚是把真心置於因地上說,即尚在修行實踐的過程中,真妄對列,及最後無明銷盡,進入果地,必然是真心全幅展現的世界。這是存在的最高點,純淨、真實、美麗、和諧、一切都是「法」之展現,所以稱為法界緣起,亦名性起。因為這一狀態就是真實,就是法性,不可增減,本爾如是,所以智儼(602~668)說︰「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孔目章》)這是從真心開為法性,再由法性開為理想的存在世界的思維方法。

不過,這樣的說明尚是原則的,而未及於內容。華嚴宗人對於法界緣起的內容另外有一套講法,這就是圓融無礙,一切存在相即相入。這一個看法主要是從中觀哲學發展出來的。中觀以緣生說空,正如上文所說,是要消解法之自性,以顯示當前的存在是一個被約制的存在,無常過轉,而不能起執。但是,若從其被約制的觀點反溯,似乎可得出一能約制的「他法」的存在;不過這一個「他法」,同時又被「他他法」約制而已。所以華嚴宗人發現︰法法之間,是相互約制的、互為能所的,這樣便分析出力用觀念、主客觀念和空有觀念來。此中︰能約制者是有,被約制者是空,一切法均兼具空、有二義。空即無力、有即有力,無力者全敞開,有力者全徹入,於是由絕對的有無而成絕對的統一。兩法的關係是如此,再置於無限的自、他關係中,最後便可達於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的境界。法與法的界線徹底打消,但又不失其自身存在。這就是圓融無礙,萬法皆相攝以為一。其中關鍵,即在於華嚴宗人把中觀的存有觀點置於自他關係上看,這樣才分析出這種相互關係來。由於事物的自、他關係是一無限的關係,所以法界緣起亦稱為無盡緣起。任一法皆可以為主,而以重重無盡的他法為伴,詳細分解,便成為十玄門(十玄門有新古說,古說參看智儼的《一乘十玄門》,新說見法藏的《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六相(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名目。

密宗興起後,又有六大緣起的說法。六大是地、水、火、風、空、識。就思想內容言,是源自印度實在論者,如勝論及小乘佛教等。密宗以為前五者是色法,屬於理(即胎藏界),後一是心法,屬於智(即金剛界)。此六者互相攝入,互具互遍,色心不二,頗有天台、華嚴的圓教意味,不過把存在體性定為六種而已,所以稱為六大無礙(或更細分為同類無礙、異類無礙兩種。前者是不同事物中其同類之六大互相涉入,後者是六大之間彼此互遍)。復次,從存有觀點看,六大是體性,稱為法爾六大;若從現象觀點看,六大隨緣展現為萬有,即稱為隨緣六大。這種以六大來籠罩一切法的理論就是六大緣起。六大緣起是印度佛教緣起觀念開展的殿軍。

◎附四︰呂澂〈緣起與實相〉(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7})

佛家的實踐是以他們所理解到的宇宙人生實相為依據的。關於實相的理論,在佛家始終與因果規律分不開來。他們自稱其說為「內明」,而用以區別其他學說的特點,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並配合著「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的業報法則。因此,佛家的實相說當和緣起說連在一起,主要從緣起的現象上見出真實的意義即實相;換句話說,這在緣起現象上作實相的判斷,側重「價值」的一方面,絕不同於單純的客觀解釋。

跟著學說的發展,佛家對於緣起的解釋逐漸變化,內容也逐漸充實。這些不同的說法一層層積累起來,便構成很完全的體系。現在舉主要的緣起說而言,凡有三種。最根本的也可說原始的即平常所謂「業感緣起說」,也叫做「分別愛非愛緣起」。這將人的行為在道德方面有責任的善或者惡,看作人生種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它的範圍比較狹隘。進一層的緣起說了解到客觀環境對於人生趨向也有一些決定的力量,至少同主觀一樣的實在,一樣的可作為主因。如此看法也可說是業感緣起說的自然發展。業感說以盲目的行為作立說的起點,要是推論到如何才會免於盲目而得其正向,就會注意到認識方面。這裏所說認識還不是單指對於客觀的了解,它也聯繫著人生的需求,所以每種認識都多少帶著實用的意義,而這方面的緣起說便成了「受用緣起」。更進一層的學說,範圍益寬,它不僅僅著眼在人生直接的受用上,並還看到人生轉變的關鍵有待於整個宇宙人生的了解,於是有「分別(一切法)自性緣起」。具備了這三種學說,就構成佛家緣起理論的整然體系。緣起的意義本來指著事物間因果的關係而言,著重在緣字;說起,不過表示緣的一種功用而已。譬如說「無明緣行」,就是緣起的一個具體事例。這裏並不用再加個起字,一樣地見得出緣起的意義,即是說行的生起乃由於有了無明的為緣。因此,現在更可以用平常所說的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的四緣來看三種緣起的性質,它們是各有重點地闡明一面的。分別自性緣起闡明了因緣,受用緣起闡明了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所餘業感緣起則解釋了增上緣。合攏來,四緣的意義再也沒有餘蘊了。不過要注意,說業感緣起雖側重在增上緣一方面,但並不是它對於緣起的意義就無關緊要,佛家對人生的看法,絕非命定,而是由人們自己作主的,這個轉變的關鍵即在依賴事物間互相增上來更改自性,否則只是一類因果,永久不會有變化了。

從三種緣起的現象上見到的實相,各有不同的意義。業感緣起的實際內容是各種生存事實(這就是「有」)的各別部份(這就是「支」),而這些部份對於全體可以有各方面的價值。從實相上說,歸結到「苦」、「集」、「滅」、「道」四種真實,也就是「四諦」。其次,在受用緣起上看得出認識的顛倒和正確或者是相對和絕對,這樣就有俗和真的兩種真實,也叫做「二諦」。最後,自性緣起的認識有欠缺,有完全,因而區別出「遍計」、「依他」、「圓成」三自性,成為三種真實,也可叫做「三諦」。在這些真實中間仍舊有相通的地方,這就是它們都用人生的究竟一個目標來作判斷。像四諦歸宿於「滅」,得著完全的清淨;二諦歸宿於「勝義」,認識絕對的真;三諦歸宿於「成實」,達到盡量的圓滿;這些無一不是人生的究竟處,也就從這上面看,合攏它們才是一個全體的實相。

現在對於三種緣起和實相,再來略加引申、解釋。第一種業感緣起是就當前的人生現象,依著邏輯的次序分析為十二部分(從「無明」到「老死」)來立說的。這十二部分也稱做「十二有支」,它們的相互間是以「緣起」的關係,構成一系列的因果。以緣起說因果,可看做佛家解釋因果規律的一個特點。在當時印度的思想界裏主要的因果說,或者主張從一種總的原因展轉變化成為複雜的萬象,這叫做「轉識說」;又或者主張從多數的原因──也就是多數的分子以各樣型式結構成複雜的萬象,這叫做「積聚說」。這些學說都是不正確的。佛家特別提出「緣起」這一種解釋來,以為各種現象都是由於互相依待、互生作用才得存在;由此推論,要變革一切現象,也必須從作依待的、起作用的各別條件上著手,除此更無別法。如此的因果規律,可以用一定的格式表示出來,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或者更正確些說「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是此的緣,此依彼而起,這樣說來更覺相順。十二有支依著緣起規律構成的人生,由於它所存在的環境不同,有些比較可以留戀、愛著,有些又比較可厭、應該遠離,分別出這樣可愛不可愛,所以稱做「分別愛非愛緣起」(原來這一緣起的解釋範圍較寬,這樣只就人生而言)。再進一層推到它的基本原因在行為所引生的習慣力(業力)有善惡的不同,從這上面區別佛家的他種緣起說,便稱為「業感緣起」。

上文說十二有支是依著邏輯的次序而作分析,它的意義是這樣的︰佛家解釋人生現象,最先著眼於比較成熟的階段,在那裏人生現象的起滅無常乃至終歸衰滅極為顯然,而人生的「苦」的感覺也最容易由此發生。從一方面看,這雖然不是佛家提出人生問題的唯一依據,卻不失為重要的依據。在釋迦佛的傳記裏,說他因遊見著老死的人生現象才引起去做沙門的念頭,而他快成道的時間也是由逆觀有支(從老死逐步觀向無明)而入,這都可以作為證明。現在問︰「老死」是依著什麼現象而有的呢﹖不用說是因為「生」存;只要生存著,人生就刻刻的、念念的有老有死,新陳代謝,剎那不停,終歸於病、死。這還說得抽象一點,要是聯繫著環境來看人的生存,就有一定範圍,並限制了它的性質,佛家通常用「欲界」──對待「色界」、「無色界」的一種區分──來作形容,在有限區域裏的生存,就是「有」的一支。這固定的現象乃由於心理方面的執著,所以有「取」的一支。為何要取﹖因為渴愛的不能自己,於是有「愛」的一支。人生的現象分析到此,也自成為一個片段,佛家對於有支有作「二世一重因果」看法的,即用這五支為「後際」。但是,人生意義僅僅這些還是不夠完全了解的。因為它沒有說季正原動力的所在,所以要再往上推求。愛的發生,出於心境相接的感受,由此有「受」的一支。受又以內外界接觸構成的心象為據,這就發見了「觸」的一支。觸出於感覺,必須用五官作門徑,所以有「六入」這一支。六入又要依著人的個體,這剋實是由五蘊所組成,便推到「名色」一支。人的個體必由人格的意識得著永續、統一,所以特別提出了「識」支。識的開展又跟著種種行為而來,自然有了「行」的一支。在人們還未能澈底認識實相的時候,一切行為都難免於盲目,所以最後歸結於「無明」支。以上七支也自成一片段,對有支作二世因果分別的就稱這些為「前際」。剋實說,十二有支是應該具備一時而有的意義,這樣才見出它邏輯的次序,而更深刻了解到人生實相。所謂二世或者三世因果的說法,都是後來聯繫輪迴而別為之解的。

從十二有支上所見的人生,是以盲目的無明作嚮導,加以無厭的愛取相推動,這麼樣來開展著的。有欲望而不得其正向,當然不會滿足,而因為欲望的程度愈深,失望也就愈大,如此構成痛苦的根源。跟著來的人生現象在整個生存中間,自然都帶著苦的意味。生死,不容說是痛苦的生死,即在生死以外的各支,與生死相關的,也一樣是苦。這就是在人生現象上所見到的實相的一方面──苦的一面。要是著眼於人生原來是動的現象而推求它的動因,說明苦何以會連續不斷,這就不是無明、愛、取所能解釋,必須另外提出「行」的一支來。由於「行」的反覆,積習成性,隱然有種力量支配了行為,偏向到底不能遽改,所以苦的現象連綿不斷。從這上面,又得著人生實相另一種意義,所謂「集」的真實,即「集諦」。

對於行同人生的關係,或者說身口意的行為在人生上有如何的道德意義,這是印度哲學裏面很早就被注意到的一個問題。還在釋迦佛未出世的百年以前,婆羅門學者依著《奧義書》的思想來推衍立說的,如大家「祭言」,便應用了「業」這一個概念,組織了獨到的理論。他以為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開展都有不得不然之勢,這出於本能的或者自覺的「欲望」;引導欲望趨向所對的是「意向」;由此發生具體的行為是「業」。業得了結果以後,還有餘勢可以影響到後來的欲望,推進人們的行動綿延不絕,成為「先行力」。從欲望到此,方纔完成一個過程,可以統統叫做「業」(廣義的),不過以中間的第三種作主體。業力一日存在,宇宙人生的現象也就一日相續不斷,但是業力有好、壞、善、惡的分別,因而現象也有升、沉、高、下的不同,從這上面見出有「輪迴」(流轉的另一種意義)的一回事。在婆羅門一系的學說裏,本來要求個人「我」的解脫,並且從輪迴得解脫,所以非破壞業力不可。祭言這樣的學說,對於後來各家的思想發生很大的影響。

佛家談「行」,也是著重人生的相續一方面,自然就同從前的業力學說聯繫起來,並還進一層從人們心理現象找到根據,以為按實行同業的本質,不外乎心法「思」。大乘家發揮此說,將業力看做思的勢力遺存,成為習慣而支配後來的行動。小乘家更把這種力量當作有實質的色法(無表色),而作比較機械的看法。不過佛家的業力說和婆羅門學系不同。婆羅門系用業力解釋輪迴,離不開個人的主體,這無異說有靈魂;佛家恰恰相反,他們採取業力說,乃用來證明「無我」,既沒有個人的自體,當然也談不上靈魂。平常任何一個人的身心結合,生命綿延,一概是業力使之,而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緣起的現象而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持指使的。至於人生一期數十年,由於心理作用的發展,其間自有一種意識聯繫前後,構成渾如一體的感覺,而發生了「自我」認識,這正是佛家所謂「我見」。業力感召的主要一環,也正屬於同我見相應的意識。這種意識還有反作用,並非一任業感,隨其飄泊。由這一點,苦集等評價就不至無所繫屬,而一期人生也具備相當的意義,不即等於偶然。再從輪迴方面說,佛家初意,側重於道德的責任感。對自,則覺悟到人生的可貴,不使空過,而一切行為都對自身將來有責,絕非一死可以了之,這是輪迴上永感的意義。對他,則覺悟到生存的相依,互生影響,而個人行為應對全體負責,將來業力相酬,無異身受,這又是輪迴上共感的意義。再就自身受到他人的影響而言,則過去人的作為會與當前人生相連貫,而現在所作無異繼續古人業績邁進,責任所在。更不容辭,這又是輪迴上類感的意義。要是從這些意義去體會,佛家輪迴的說法就不能混同有靈魂的因果報應之談。這只要看初期大乘中般若一類的思想,說到菩薩修行時間的久遠,範圍的廣闊,即有「似我」的議論,也是結合一切個體在人生的全部過程裏所有的成就,以他為自地構成一「大我」而言(這如《金剛經》說證道時所得大身)。在這裏,自業和共業,自利和利他,均得著統一的看法,不能用狹隘的、庸俗的靈魂一類的有我思想去解釋的。後期大乘瑜伽學系有「阿賴耶識」的思想,似乎更與實體我執相近,實則它的建立,也多少含有「對治」、「為人」等悉檀用意,而在《楞伽經》,就說它是可以用「空」、「無相」等範疇來替代著說的,由此也不能拘泥。最後,說到業感緣起裏業的善惡分別,隨順世俗,才以此世後世的損益來做標準;要是歸結於勝義,那末,這應該與人生轉識向上一致,由煩惱的囂動趨於寂靜,由煩惱的雜染趨於純淨,那一切行為纔謂之善。

從這裏就見得十二有支上所表示人生另一方面的實相,可說是主要的實相,所謂「苦滅」,或單獨說「滅」。苦集兩種判斷無非為「滅」作準備,作依據。所以佛說緣起的定式,不僅是「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兩句,另外還有「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兩句。由前兩句作前提,纔得著後兩句的結論。在釋迦佛成道後遊行教化所說的義理,當時受教者總結它成為一偈(後世稱它做法身舍利偈,可說無異是被重視為佛的本質)。那偈文就說︰「若法從因生,如來說是因;若法從因滅,大沙門亦說。」這便是生滅並舉的。如此依著十二有支的次第來說苦滅的實相,是「生滅而老死滅」,一直推上去,到「無明滅而行滅」為止。要是揀重點來說,有支的後半愛取滅,前半無明滅,也就全體消除了,這算是根本解決的辦法。因此,佛的教人,常常說「心解脫」、「慧解脫」,即是對愛和無明擺脫束縛而言。又常說他自己能勝一切,能知一切,這也是就斷愛和斷無明而言;能斷愛,自不為一切所制伏,能斷無明自不為一切所迷惑了。於此需要說明的,滅「苦」,關涉人生的全程,果然全滅了,豈非人生也隨著取消﹖據我們理會,佛說人生的轉變是含著「本質不同」的意義,聯繫到身心形式也應有所不同。後世就這一點說有「變易生死」、「變化身」等,無非表示苦滅以後的人生因為本質改變,形式亦異乎尋常而已。但從身心的自然現象依舊相續這一點看,也可說,尋常的人生改變了意義,就不成為原來的「有支」。譬如有支裏的生和老死,是連著愛、取、有而來,現在愛、取、有的意義沒有了,儘管現象遷流,剎那不住,但不再是原來的生死了。依著佛家根本的主張,滅法即涅槃,是現法所得,要現在能夠證知,能夠遊履,那末,自然的人生現象雖還存在,而依著它的趨向不同、運用不同,從前受著自然規則的拘束壓迫,而現在能夠依據必得其自由,這就可說是「無住涅槃」,而不單純是生死了。由此,又在有支現象上見出人生的「道」的實相。道是,滅苦的肉,正對集而言。集的中心在行,在業,道亦復如是。佛常說道是八正道,即從身口意三方面組織起來,即是身口意三行能得其當為的正向的。這樣的身口意行是正業、正語、正思惟,合攏來為正向的生活即是正命。再加以輔助的正見、正勤、正念、正定,成為八正道。這些同業的有力,有因果酬應一樣,也有它們的勢力,可以發展人生趨向苦滅。這就是在涅槃的全部過程中,有其價值,而成為一種實相的。以上大略解說了業感緣起和四諦實相。

第二種受用緣起,如上文所解,它是在業感緣起的基礎上,從認識方面著眼於主客觀交織而成的人生現象,分析得其因果規律來立說的。作這一緣起內容的一切,用佛家的術語表示,是「蘊」、「界」、「處」三科──萬事萬物的三類概括區分。五蘊最簡略,十八界最詳細,十二處酌中,但便於說明這一緣起的特徵的,還算五蘊。五蘊開頭色蘊是客觀一邊,最後識蘊是主觀一邊,兩邊交涉發生作用是中間受、想、行三蘊。因為識和色的接觸用感覺作它的原始形式,感覺發生以後,不管程度的淺深,範圍的寬窄,必定從受到想,從想到行,順次開展。受是領受或領納,它將客觀所生的印象結合主觀,依著生活上的要求,自然有了苦、樂,或者不苦不樂的中庸感受,而區別出喜歡或嫌惡,這就決定了其後心思、行為的趨向,也可以說人們的一切心思行為總離不開受的指導,所以這一類現象可以歸於受用緣起之內。要是用四緣的說法來劃分,這緣起的重點是放在所緣緣和等無間緣兩種上面的。客觀的境色對於主觀心識能限制它緣慮的範圍,並還要求它緣慮的生起,由此境界所緣又是緣,而成了所緣緣。其次,主觀思惟分別的開展,它前前後後的種類、分量都相互關聯著,前行的心思大體規定了後起的種類,這是相稱的均等即平等。而它們中間如果別無障礙,那末,前前引導著後後就一貫而下不會中斷,這是無間,由此構成因果關係為等無間緣。合攏所緣和等無間兩類因果來看,可見在這中間不單純是客觀片面地影響於主觀,由於主觀的無間的開展,也逐漸發生反作用於客觀。像從受到行都隨著好惡的心理支配了行為,實際動作就會變革了對象。所以這些因緣所得的結果,不僅是增上的,並還是士用的。從這一點又通得到業感緣起。現在變革了的客觀作為當來所緣緣的準備,而現在的所緣緣係屬從前行為所改變了的客觀。這主客中間的關係即是業感。而從人生的意義上講,人們當前所處的環境無異自業、共業預先作好了的安排,隨著道德感的發達,人們對於以後的境遇安排各自有其道德的責任,不容茍安於現成而不求其變革,所以認清受用緣起的法則,是有積極的意義的。

其次,從十二處、十八界的現象上可更深一層了解到受用的實際。「處」就發生受用的門戶一義而言,有了主觀「根」的方面和客觀「塵」的方面,門戶打開,就會發生受用的交涉。也像平常人事的接觸一般,依著印度的風格,首先見面,其次問訊,再次受沐浴塗香,再次受上味飲食,跟著受臥具侍奉,最後纔來談問題,由這樣的次第安立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相應地各別攝取它們的境界,成為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這些根塵交涉隨著好惡的反應,很自然地會發展至於攝亞觀的一切來豐富自己的生活。受用在這裏便具備消化、滋養的意義,所以從前譯家也翻它作「食」字來表現如此內容。另外,「界」就做受用性質不變的根據的經驗而言。必須先有了能受用、所受用以及受用自體的種種舊經驗,而後繼續緣起的受用才保持它本質的一貫性。從「蘊」、「處」、「界」這些現象上,我們可以明瞭受用緣起是以能取(即能受用)所取(即所受用)為根本,而在它後面有個人的我執支持著,又是不待深論的。

就受用緣起的現象談實相,是用認識的究竟處「絕對的真」來作標準的。當支持著能所那自我執著還沒有破除的時候,認識為偏私的見解所蔽,自然無從體認到此。那時所見得的只是「虛妄」,或者用譬喻說它如幻化一般。這並非否認那些對象的存在,更非輕視它們切實支配著人生的功能,不過說明它們的生起、增長、變化純在因緣,誑惑耳目,好像是一成不變,而實際在人生的意義上隨時可以改觀,並還需得予以變革的。小乘佛家因為過分重視經驗的緣故,一部分偏向地將這能取所取的一切當作實在。他們雖然藉此沖淡了對於人我的拗執,可是卻換上個法我的僻見,因之在這方面所理會的真實是不夠的,惟有大乘學者才給以正確的解釋。

有關人生受用的現象在認識範圍以內的,何止千差萬別。要說它們的實相,相當於一般所謂事物的「自相」或「別相」,也應有千萬種的不同。但照大乘學者的看法,由圓滿的智慧所得最高的認識,對於一切自相是無不瞭然的。在《法華經》裏就曾用諸佛的智慧境界來作說明,以為只有佛和佛才能得著諸法的究竟相。譯師鳩摩羅什參照了龍樹著作的見解,分析這種實相的內容,具備了體、性、力、用、因、緣、果、報、本、末的十個方面。由此可見這裏所說諸法各自的實相還不能認為純粹客觀存在的區別,只是通過一種共同的實相認識來了解一切事物對於人生實際的各別意義而已。共同實相又係怎樣的呢﹖這就是佛家常常說到的諸法無有自性的「空」,或者更切實些說為「空性」。從原始佛學以來,通用三大綱領來作這空性的分析、說明,所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清淨」。中國譯家因為這些義理即是佛學同其他學說異流的分水嶺,無異於公私文件裏所用的印鑑,便稱呼它們為「三法印」。據三法印而談,一切正確認識的基本體會應該是緣起現象的變化不停。現象的變化隨著因緣起伏,像流水,像燈燄似的無一息間斷,這樣構成的無常也可說是必然趨勢,所以「滅不待因」。在無常的現象上要尋求主觀客觀常一自在的實體,自然是矛盾、不可能。同時那些的本身都用同類分子的和合或者異類分子的和集來構成整體的印象顯現在認識上,略加分析便可瞭然它們的空虛無主,而有了「無我」的經驗。再進一層,由於我執的逐漸稀薄以至於根絕,所有煩囂擾動的心理,使人生走向痛苦不寧的行為,都跟著變化了、消失了,終歸於寂靜。這不是說人生活動的停止,而是重新建立起整然的秩序,由此纔會有順理成章的一切行為;最後完成空性體認,達到完全清淨的地步。這正屬佛家理想的究竟處,所謂涅槃的證得,涅槃的遊履,必須現前就可以做到的。

受用緣起的一切現象在空性的基礎上纔顯現出它們的實相,這始終有待於智慧的體會、領悟,也便是一切實相都存在比較平常更加殊勝的心思認識中,算是勝慧的境義,所以稱做「勝義諦」。勝義認識的前後以及它過程裏,同一般認識的聯繫或者自他認識的交涉,又須有溝通的途徑,這是另外一種實相所謂「世俗諦」。它在勝義認識的前後,性質當然不同,不過總和勝義被相提並論著而當作「二諦」。如果切實些來分析,會看得出幾重世俗並幾重勝義,像唐人編譯的作品裏就有四真四俗的組織。那中間雖也有些可以商量的地方,但對於應用解釋是極有意義的。現在泛泛地說,不管認識勝義之前之後,世俗同勝義的關係完全建立在運用概念的解釋上。概念從語言說是「名」,從心思說是「想」,只要能正確地運用名想,同勝義配合著,作為溝通自他前後理解的一條道路,便足以成為真實,得名為「諦」。證得勝義以前應用世俗諦,為的是由俗入真,《大般若經》裏時常提到這一層說「不壞假名而說實相」,《雜阿含經》也說及「佛不與世間諍」,這裏所謂世間,應該同勝義相順相成,也像有些論書裏的「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不過要附加說明,這樣的世俗諦只算階梯,不可視為究竟,後來學者也區別它為「覆俗」,即是說意有所蔽的。至於證得勝義以後一樣有世俗諦,卻屬於由真化俗,《大般若經》說它「不動真際安立假名」,意指顯示實相可以做自他理解的聯繫,還不單純是解釋而已。它隨順著世間所理解的種種概念而有所設施、安立,於無方便中作方便,無差別中為差別,這樣發展概念成更高的範疇。由此在真俗二諦互相交涉的一段很長的過程裏,依照受用緣起現象逐漸的轉變,或者因我執的漸減而受用的意味不同,其間由俗而真,由真而俗,逐步提高,趨向究竟,情形是一再反覆而相當複雜,並非僅僅停止在真俗對立的一種狀態便了的。

第三種分別自性緣起是印度佛家最後發展的緣起學說。這裏說最後,是因為從此以去,佛家逐漸吸取神祕思想,便失掉它的純粹性,而終至面目全非了。分別自性緣起可看做受用緣起進一步擴大範圍,涉及整個宇宙人生,要從那上面求得因果轉變的法則來立說的。本來人生的澈底變革必須就全人類著眼,不能不擴大到這樣的範圍,但所謂自性仍舊是人們認識上的事物各別現象,而它的具體內容用五位百法來分類也可以概括無遺。這樣的至性區別的構成,全靠名想即概念的理解,也就是它們自性認識通過了名想纔各各區分的。名想不限於言說,心理上所有表象、觀念,都包括在內,即不會言說的幼稚思想裏同樣有它相類的作用。不過名想的認識一度發生以後,通常有它的餘勢遺留痕迹在心理上,作為再次認識的依據,這無異乎再次認識即從這樣勢力重新發現出來。如此作用,平常謂之「習氣」或「熏習」,而就其能發生再認識的一點說,可以稱做「功能」或「種子」。還有這種習氣在遺留的中間,受著其他名想理解的影響,會不自覺地演變、發展,而增加它的力量,到達一定程度便有再發現的趨勢,這種過程叫做「轉變差別」,就是不同的轉變。以上所解不用說是側重在主觀心理方面,並且特別注意到前後認識的一致乃至自他認識的統一等等的依據所在,也可說是有關認識的社會性的。

有一部分大乘學者解釋熏習同意識的關係,很重視熏習勢力的如何保存,於是就人們所有人格統一的意識狀態,用世間庫藏的貯存方式來理會意識上面的熏習,不過以為是無形的作用並沒有痕迹可尋的。又有強調認識上表象的意義的,便說認識所得的只有表象,甚至說表象只是意識本身的投影,不必有客觀的實在。這些都屬於「唯識」的學說。「唯識」一名詞原語為「毗若南補底」(Vijnyapti),指的是意識有所表白的狀態。很容易引申出極端的解釋,需要好好地加以辨別。至於從有關唯識的分別自性緣起現象上體認實相,依然要看表象是否同本質相符,以及本質自身存在的價值如何等等問題而決定,內容錯綜,便結構成為「三性」。

概括地說,在人們正確的認識還未完全圓滿的階段裏,隨處有關於人我執的偏私,又有關於法我執的僻見,對於事物所得的價值判斷離不開周徧計度,或者說只有周徧計度,而它用為主要依據的不外名想,所以也可說所得的是從名想構劃成功的自相。這不能表白對象的本質,而積習成性,反在本質上加了一重虛妄的蔽障,因此謂之「徧計性」。依據徧計分別指導行為,既不符合實際,因而招致苦痛、顛倒,始終局限於業感緣起的苦集、受用緣起的二取虛妄的範圍。假使對這一層有了覺悟,藉著對治的途徑作有意識的矯正,那末,逐漸減輕了乃至滅絕了有關人法的執著,就不再落於名想虛構的窠臼,而會得著對象本質的認識了。這正對執著的根源來說,首先體會到的是事物生起藉待因緣,並非原有整體自然出生的。在因緣相續的中間,雖然各別現象保持著比較固定的形式,但不能即作決定的看法以為絕無變化,由此得著現象的一種評價,所謂「依他性」,即是沒有自體的性質。它和名想無必然聯繫的關係,有時超脫了名想分別纔更親切地理解到它的實在,所以也稱作「離言自性」。就由這樣的理解習慣了,確定了,在認識上對象本質的顯露便同人生的正向相一致,它的實相是由苦集而滅道,由二取無取,這些從雜染到清淨,逐漸在轉變著,是要通過實踐而建立增長以至於究竟圓滿的,因此稱這方面的實相為「圓成性」。三性的實相即以圓成作最高的標準,徧計和依他在染淨轉變裏有相對的實相意義,完全由於能夠隨順圓成而說。從前學者也有依著三性認識的步驟作了這樣的譬喻︰如同在黑暗裏見著繩子而誤認為蛇;這是徧計的評價,明白了是繩得著依他的評價,再分析繩的本質為麻而了解它的真正性能,纔算究竟的圓成評價。

綜合以上所說三種緣起,從業感到分別自性,也就是從個人生存的體驗到全體人生的變革。所有對象的緣起法則可說是大致包括了。又對於實相的認識從部分的苦集到全體的圓成,也可說是範圍廣闊了。在它們中間始終貫穿著實踐的、變革的意義,而這一轉變的關鍵又都見得出在於人生向上的自覺,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附五︰〈緣起法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緣起法頌」係指佛典中略說緣起法的一首偈頌。又稱緣起偈。頌文之梵語為︰
「Ye dharmā hetu-prabhava hetuṃ teṣaṃtathāgato avadat,teṣāṃ ca yo nirodhoevaṃ vādī mahā-śramaṇaḥ」。

巴利語為「Ye dhammā hetu-ppabhavātesaṃ hetuṃ tathāgato āha,tesañ ca yonirodho evaṃ vadī mahāsamaṇo」。

西藏語為「Gan-dag chos-rnams rgyu-las byuṅ,rgyu de de -bshin-gśegs-pas gsuṅs,de-la ḥaṅ gaṅ-shig ḥgog-pa-ni,ḥdi skadgsuṅ-ba dge sbyoṅ-che」。

對於此一偈頌的漢譯,諸經論之所載並不相同。《初分說經》卷下譯云(大正14‧768b)︰「若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譯云(大正23‧1027c)︰「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大智度論》卷十一譯云(大正25‧136c)︰「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

據巴利律藏《大品》(Mahā-vagga)I,23、《四分律》卷三十三等所載,此頌是五比丘之一的阿濕卑(Assaji,即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述說佛陀教法大略時之所說。相傳舍利弗聞後即得預流果,並與目犍連一齊皈依佛陀。

關於此頌涵義,依《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2b)︰
「如佛於四諦中或說一諦,或二,或三。如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說偈︰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我師大聖王,是義如是說。此偈但說三諦,當知道諦已在中不相離故。譬如一人犯事,舉家受罪,如是等名為隨相門。」

《大智度論》謂此頌雖強調四諦中的苦、集、滅三諦,而道諦已含攝於其中。然而《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佛本行集經》卷四十八則認為此頌以道諦為主旨。

另外,有人將此頌比擬為如來的法身,而稱之為「法身偈」或「法身舍利偈」,並將之收藏於佛塔或佛像內。此外,在梵本及藏譯佛典卷末亦常附上此偈,亦有人將之刻於佛像之臺座或光背。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說慧地品〉;印順《中觀今論》、《空之探究》;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歐美佛學研究小史》;《唯識思想論集》一、《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53});寺本婉雅《行の中道實踐哲學──根本佛教緣起觀》;武內紹晃《緣起と業》;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第一篇第三章〈時間論を中心として緣起思想の解釋〉。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緣缺不生

謂雖然主因存在,但缺乏助緣,一切事物還是不能顯現。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ㄇㄧㄠˋ, [形]

1.美好。如:「美妙」、「絕妙好辭」。《漢書.卷九七.外戚傳上.孝武李夫人傳》:「平陽主因言延年有女弟,上乃召見之,實妙麗善舞。」宋.蘇軾〈紅梅〉詩三首之二:「也知造物含深意,故與施朱發妙姿。」

2.神奇、奇巧。如:「巧妙」、「奇妙」、「奧妙」、「玄妙」、「微妙」。

3.有趣的。如:「這個點子真妙!」

4.幼小。漢.王符《潛夫論.思賢》:「皇后兄弟,主婿外孫,年雖童妙,未脫桎梏」唐.錢起〈送傅管記赴蜀軍〉詩:「賜璧腰金應可料,才略縱橫年且妙。」

[名]

1.精微深奧的事理。《老子.第一章》:「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唐.白居易〈動靜交相養賦〉:「故老氏觀妙,顏氏知幾。」

2.姓。如明代有妙齡。


白雪公主

ㄅㄞˊ ㄒㄩㄝˇ ㄍㄨㄥ ㄓㄨˇ
格林童話中的一篇。內容敘述白雪公主因受後母嫉妒,而遭受陷害的經過。故事中除了主角人物白雪公主外,有關後母及七矮人的描繪也栩栩如生。美國人華德迪斯耐曾將其改編為卡通影片,深受全世界小朋友的喜愛。


白雪公主症候群

ㄅㄞˊ ㄒㄩㄝˇ ㄍㄨㄥ ㄓㄨˇ ㄓㄥˋ ㄏㄡˋ ㄑㄩㄣˊ
指不敢生氣或沒有能力生氣,既缺乏要求別人的能力,也不敢說出自己想法的情緒反應。也可指嫉妒別人的心思。來自於童話中白雪公主因受妒於壞皇后,遭迫害不敢反抗的故事。


平均地權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


平均地權條例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ㄊㄧㄠˊ ㄌㄧˋ
民國六十六年立法院通過,總統明令公布的土地政策法規,以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或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暴利。內含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等項目。


命官

ㄇㄧㄥˋ ㄍㄨㄢ, 1.任用官吏。《文選.陸機.演連珠五○首之二七》:「故聖人隨世以擢佐,明主因時而命官。」《文選.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五首之二》:「惟王建國,惟典命官。」

2.由朝廷任命的官吏。《官場現形記.第四四回》:「大小都是皇上家的官,我瞧他不起,便是褻?朝廷的命官。」


跌價

ㄉㄧㄝˊ ㄐㄧㄚˋ
價格降低。如:「農委會分析供過於求是造成豬肉跌價的主因。」


太陽輻射

ㄊㄞˋ ㄧㄤˊ ㄈㄨˊ ㄕㄜˋ
太陽向四周放射的電磁波和粒子。地球大氣上界所接受的太陽輻射量隨時間和地點而有不同,尤其與太陽表面的黑子活動強弱有關。太陽輻射在穿越地球大氣層時,會被大氣中的臭氧、二氧化碳、水氣所吸收。其在地球上的分布為決定各種天氣變化的主因


土地資源

ㄊㄨˇ ㄉㄧˋ ㄗ ㄩㄢˊ
自然存在於土地,可供利用並有經濟效益的物質。如礦產、森林等。如:「這位地主因善於利用此處豐富的土地資源,而逐漸發跡成為巨富。」


冷感症

ㄌㄥˇ ㄍㄢˇ ㄓㄥˋ
一種性功能障礙的症狀。指無法達到性高潮,通常針對女性而言。如:「與丈夫感情不睦,是造成她得冷感症的主因。」


羅捕

ㄌㄨㄛˊ ㄅㄨˇ
圍捕,多方搜捕。如:「追緝不法,羅捕罪犯能夠澈底,是社會治安能改善的主因。」


喉炎

ㄏㄡˊ ㄧㄢˊ
病名。因喉部感染細菌而引起的炎症。有急、慢性兩種。急性喉炎主因感冒、吸菸過量及氣管發炎而引起,有咳嗽、喉痛、聲音嘶啞等症狀。慢性喉炎則由急性轉移或結核而引起,主要症狀為聲音嘶啞,且有聲帶充血、肥厚、長息肉等病理變化。可用抗生素治療。


火主

ㄏㄨㄛˇ ㄓㄨˇ
火災時最先起火的那一家。如:「火主因公共危險罪而被判刑。」


超速

ㄔㄠ ㄙㄨˋ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限度。如:「超速行駛是這起車禍的主因。」


噪音

ㄗㄠˋ ㄧㄣ, 1.振動不規則,聽起來令人感覺不快的聲音,稱為「噪音」。如:「輔音是噪音,而元 音是樂音。」

2.嘈雜、刺耳的聲音。如:「都市裡的噪音常是造成人們重聽的主因。」


因緣

ㄧㄣ ㄩㄢˊ, 1.機會。《史記.卷一○四.田叔傳》:「少孤貧困,為人將車之長安,留,求事為小吏,未有因緣也。」《初刻拍案驚奇.卷五》:「就是因緣了,時辰未到,要早一日,也不能夠。」

2.緣分。如稱夫妻婚姻結合為「因緣」。

3.佛教根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現象的原因。因指主因,緣謂助緣。佛教以此說明事物賴以存在的各種因果關係。《中論.卷一》:「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

4.依此、據此。《漢書.卷二二.禮樂志》:「今幸有前聖遺制之威儀,誠可法象而補備之,經紀可因緣而存著也。」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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