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上乘

(術語)又云上衍。大乘之異名。世親攝論一曰:「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


下乘

(術語)謂小乘也。譬之馬之駑者,故云。世親攝論一曰:「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

又謂下所乘之物也。西域記九曰:「頻毗娑羅王,為聞法故,興發人徒,從山麓至峰岑,跨谷凌巖,編石為階,廣十餘步,長五六里。中路有二小窣堵波,一曰下乘,即王至此,徒行以進;一曰退凡,即簡凡人,不使同住。」


五分十支

(術語)法相宗所依之論,無著所造之五大論與世親所造之十支論也。


五攝論

(名數)無著菩薩攝集一切大乘之要義而作論,名攝大乘論。天親無性二菩薩作釋論而通其義,梁真諦,唐玄奘,各翻譯之,故有五名。一無著攝論,後魏佛陀扇多譯,二卷,名曰攝大乘論,陳真諦譯,三卷,亦名攝大乘論,唐玄奘譯,三卷,名攝大乘論本。天親攝論,又名世親攝論。天親菩薩,通釋無著之本論者。陳真諦譯十五卷,名攝大乘論釋,隨笈多譯,十卷,名攝大乘輪釋論,唐玄奘譯,十卷,名攝大乘輪數。三無性攝論,無性菩薩,通釋無著之本論者。唐玄奘譯,十卷,名攝大乘論釋。四梁攝論,稱前真諦所譯之無著攝論三卷,與天親攝論十五卷。五唐攝論,稱前玄奘所譯之無著攝論三卷,與天親攝論無性攝論各十卷也。見三藏法數二十。


五支作法

(術語)又稱五分作法。謂因明以五支作法之論式也。彌勒,無著,世親等古因明師所立,各家之論式,亦無一定。瑜伽師地論第十五,明五明處,其中於因明處之下曰:「能成立法,有八種者:一立宗,二辯因,三引喻,四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正教量。」顯揚聖教論亦全與之同。此八能立中前五者,即所謂五支作法也。瑜伽師地論解辯因曰:「辯因者,謂為成就所立宗義,依所引喻同類異類現量比量及與正教,建立順益道理言論。」又釋引喻曰:「引喻者,亦為成就所立宗義,引因所依諸餘世間串習共許易了之法,比況言論。」又隨所有法望所餘法,相狀自體業用法門因果五種,展轉少分相似,名為同類。其五種少不相似,名為異類。聲無常(立宗),以所作性故(辯因),如瓶空等(引喻),所作如瓶等(同類),非所作如虛空(異類),即其例也。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第十六亦舉八能立,前五支中,第四名為合,第五名為結,不立同類異類之別。是一種之新說也。彼論曰:「合者,為引所餘此種類義,令就此法正說理趣。謂由三分(即前三支),成立如前所成義,已復為成立餘此種類所成義故,遂引彼義令就此法,正說道理。是名合。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由此道理,極善成就。是故此事決定無異。結會究竟是名結。」依是可知第四合支,於直接所立之宗無關係。乃由前三支所成之義已成立,更為成立餘此類似所成之義,引彼義使之合者,第五結支為總結,由前三支所成立之義及第四合支所引合之義者。彼論舉一例,謂諸法無我(立宗),若於蘊施設四過可得故(玄因),如於現在施設過去(立喻),如是遮破我顛倒已,即由此道理,常等亦無(合),由此道理,是故五蘊皆是無常乃至無我(結),即其義也。又世親如實論所出之五分作法,亦少與前二者有殊。彼論曰:「五分義中,一分不具,是名不具足分。五分者:一立義言,二因言,三譬如言,四合譬言,五決定言。譬如有人言聲無常,是第一分。何以故?依因生故,是第二分。若有物依因生,是物無常。譬如瓦器依因生,故無常,是第三分。聲亦如是,是第四分。是故聲無常,是第五分。是五分若不具一分,是名不具足墮負處。」外道尼耶夜學派所立,亦如用五支作法,與如實論所說略同。


五祖

(名數)(一)華嚴之五祖。初祖終南杜順,二祖雲華智儼,三祖賢首法藏,四祖清涼澄觀,五祖圭峰宗密也。華嚴宗唯立此五祖。蓋華嚴經至東晉覺賢三藏,始翻傳之,爾後世講解者雖多,然未立一宗。陳隋之世有杜順,著法界觀門,五教止觀等,始開華嚴宗之基。門人智儼,思惟十玄六相之幽旨,發揚無盡之宗義。然此二師,尚屬草創。賢首大師法藏,承智儼,興著述,大唱華嚴之宗教。後世稱此宗,號為賢首宗。法藏歿後有澄觀,亦盛撰述疏鈔,復興鴻業,其功頗為偉大。宗密紹澄觀,依圓覺經弘闡華嚴大義。此二師所解,與法藏所說雖不無異同,然是即教界之思潮有轉化,又因所釋之大經不同,適殊其所明之方法,故或謂澄觀宗密,有違法藏所立,不可立為華嚴祖師,其見未免少偏。宋淨源於此五師,加馬鳴龍樹二師,謂為七祖。凝然加普賢,文殊,馬鳴,龍樹,世親,都為十祖。今就吾國而言,故惟立五祖也。八宗綱要卷下曰:「杜順已下,唯立五祖。」佛祖統記等,亦唯舉此五師。(二)淨土之五祖:一曇鸞,二道綽,三善導,四懷感,五少康也。曇鸞初注解天親之往生論,又依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立難易二道之教判。曇鸞歿後,有道綽別立聖淨二門之教判,弘通念佛。善導承道綽,判本願名號為正定業,主唱凡入報土之義,大振淨土法門。懷感師事善導,依法相解說淨土之宗義。懷感後有少康,亦盛宣揚淨土,稱為後善導。此五師其所說不盡相同。又吾國弘通念佛之師不少。而唯列此五師者,據選擇集也。但彼集於此五師之上,加菩提流支而為六祖,以曇鸞曾就流支受觀經,又注解其所譯之往生論故也。(三)蓮社之五祖:一善導,二法照,三少康,四省常,五宗賾也。樂邦文類第三曰:「蓮社之立,既以遠公為始祖。自師歸寂,抵今大宋慶元五年己未,凡八百九年。中間繼此道者,乃有五師:一曰善導師,二曰法照師,三曰少康師,四曰省常師,五曰宗賾師。」省常結淨行社,宗頤建蓮華勝會,各興行蓮社念佛者。

又(雜名)禪宗東土之第五祖弘忍禪師。

又宋蘄州五祖山之法演禪師,亦曰五祖。見續傳燈錄二十。


五蘊論

(書名)具名大乘五蘊論。世親菩薩造,唐玄奘譯,一卷。明大乘所說之五蘊,攝有為法九十四法,又明十二處十八界而攝百法。


五論十支

(名數)無著菩薩之五部本論及世親菩薩之十部末論。皆顯法相瑜伽之理者,見五分十支條。


俱舍宗

(流派)八宗之一。俱舍論之宗旨。印度小乘之區分有十八部,異論紛紛。如來滅後四百年之初,五百阿羅漢,依健羅國迦膩色迦王之請,結集大毘婆沙論二百卷,由是十八部中薩婆多部之宗義確立。此論為由六足論之義而解釋發智論者。故本宗之大義,集成於此。其後經五百年,世親菩薩出世,初於薩婆多部出家,習其宗義,後學經量部,於自宗有所慊然。遂依大毘婆沙論作俱舍論,間間以經量部之意評破之。故自俱舍論之當意言之,則取捨折衷,為於十八部外出一機軸者,然既依婆沙論作之,攝其要義而無漏(故曰攝彼勝義,見上段俱舍論下),故舉之屬於薩婆多部也。此論在印度稱為聰明論。內外之人共學之。在支那陳之真諦三藏先譯之,稱為俱舍譯論。唐之玄奘更譯之,稱為俱舍論。門人光寶二師各有疏記三十卷。大便學者。


俱舍師

(雜語)以俱舍為宗之師。對於以正理論為宗之正理論師等而言,非指定世親一師之稱呼也。出於俱舍論光記等。


俱舍論

(書名)阿毘達磨俱舍論之略稱。世親作。唐玄奘譯。三十卷。阿毘為對。達磨為法,俱舍為藏。六足發智婆沙等薩婆多部之諸論,名為對法論藏。有攝持與所依之二義,第一義為此論攝持包含彼對法論中之勝義,故名此論曰對法藏。即對法之二字,屬於彼本論,藏之一字,屬於此論。第二義為彼本論乃此論之所依,故名為藏。即三字共為彼本論之名也。然則此論乃全以彼論為所依而造者。故亦全取彼之名為此論之名。在六釋中,全取他名之有財釋也。俱舍論一曰:「攝彼勝義依彼故,此立對法俱舍名。」正理論一曰:「藏或所依,猶如刀藏。」書中舉說有漏無漏之諸法。最末之一卷說無我。俱舍宗所依之論也。各家之註述如下:俱舍論法宗原一卷,唐普光撰。俱舍論頌疏序記一卷,唐法盈修。俱舍論頌疏義鈔六卷,唐慧暉述。俱舍論記三十卷,唐普光述。俱舍論疏三十卷,唐法寶撰,缺卷十二。俱舍論頌釋疏二十九卷,唐圓暉述。俱舍論頌疏記二十九卷,唐遁麟述。俱舍論頌疏卷三十,某補作。


俱舍頌

(書名)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唐玄奘譯。是俱舍論之本頌也。有六百頌。世親最初造此頌文。宣布之於世,以文義幽深,淺智之人不可解,後作論文解之。即俱舍論也。論中本入本頌。


僧伽跋陀羅

(人名)Saghabhadra,譯曰眾賢。薩婆多宗之名匠也。對於世親之俱舍論,造順正理論及顯宗論,大張其宗。婆藪槃豆法師傳曰:「遣人往天竺請僧伽跋陀羅法師,來阿踰闍國造論破俱舍論。此法師至即造兩論:一光三摩耶論,有一萬偈,止述毘婆沙義,三摩耶譯為義類。二隨實論,有十二萬偈,救毘婆沙義破俱舍論。」西域記三(伽濕彌羅國下)曰:「僧伽跋陀羅,唐言眾賢,於此製順正理論。」


八論

(名數)外道十八明處中有八論:一、肩亡婆論,簡釋諸法之是非者。二、那邪毘薩多論,明諸法之道理者。三、伊底呵婆論,明傳記宿世之事者。四、僧佉論,明二十五諦者。五、課伽論,明攝心之法者。六、陀菟論,釋用兵杖之法者。七、犍闥婆論,明音樂之法者。八、阿輸論,明醫方者。見百論疏上之下。

又無著之八支論也。一、二十唯識論,世親造,有慈恩述記二卷。二、三十唯識論,世親頌,十師長行,慈恩述記二十卷。三攝大乘論,無著論本,有世親無性各釋,真諦達磨笈多玄奘各譯之。四、對法論,無著論本,師之覺釋。安慧糅之。慈恩作疏。五、辨中邊論,彌勒頌,世親釋。六、緣起論,有藏中緣生論鬱迦道,達磨笈多譯,恐是。七、大莊嚴論,無著造,波羅頗迦羅密多羅譯。八、成業論,世親造。此中雖有餘人造者,然歸功於無著也。見寄歸傳四。

又陳那有八論:一、觀三世論,未譯。二、觀總相論,義淨譯。三、觀境論,似是玄奘譯之觀所依論。四、因明論,未譯。五、似因明論未譯。六、理門論,玄奘譯。七、取事施設論,未譯。八、集量論,未譯。見寄歸傳四,解纜鈔四。


八識體一

(雜語)對八識體別而言。謂諸八識之體性,悉為同一也。出於無性之攝論四卷,世親之攝論三卷,為一類之菩薩所主張者,唯識宗之異義也。


六門教授習定論

(書名)一卷,無著菩薩造,世親菩薩釋,唐義淨譯。明以六門習修禪定,而得世出世之果。六門者:一求脫之願心,二積集勝行之資糧,三使心善住於一處,四資師圓滿,五所緣圓滿,六作意圓滿。


加行大士

(術語)大乘加行位之菩薩也。日本謂世親為加行大士。


十一識

(名數)一,身識。眼等五根。二,身者識。染污識也。三,受者識意根也。四,應受識。色等六塵。五,正受識。眼等六識。六,世識。生死相績不斷絕之識也。七,數識。一乃至阿僧祇數之識。八,處識。器世界。九,言說識。依於見聞覺知之一切言說也。十,自他差別識。自身他身依止之差別也。十一,善惡兩道差別識。生死多種之差別也。是明有情識周於一切法,且分十一識也。見真諦譯世親攝論釋五。


十大論師

(名數)釋唯識三十頌之十論師也。一、護法,梵云達磨波羅Dharma Pāla,南印度境,達羅毘荼國,建至城中帝王之子也。二、德慧,梵云窶拏末底Guamati,安慧之師也。三、安慧,梵云悉恥薩末底Sthilamati又Sthīramati,糅雜集論持俱舍論破正理論為護法論師同時之先德,南印度境邏羅國人。四、親勝,梵云畔徒室利Bandhuśri,世親同時人,本頌初行,先作略譯。五、歡喜,梵云難陀Nanda,勝軍論師之師也。六、淨月,梵云戌陀戰達羅Śudhacandra,與安慧同時。七、火辯,梵云質咀羅婆拏Citrabhāa,與世親同時。八、勝友,梵云毘世沙密多羅Viseamitra,九、勝子,梵云若那弗多羅Jinaputra,十、智月,梵云若那戰達羅Jñānacandra,此後三師皆護法門人也。出唯識述記一本。


十殊勝語

(名數)一、所知依殊勝殊勝語,阿賴耶識也。是為所知之本體,故名所知依。二、所知相殊勝殊勝語。阿賴耶識三種之自相,即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也。是為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三、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唯識性也。是為行者證入之所,故名入所智相。四、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世出世之六波羅蜜也。地前世間之六波羅蜜,謂之因。地上出世間之六波羅蜜。謂之果。是為彼行者修入之所,故名彼入因果。五、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十地之行法也。修者修習之義,是為彼行者所宜修習之因果差別,故名彼因果修差別。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即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戒而學之,一切之不善不復作也。七、增上心殊勝殊勝語,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心而學之,發諸三摩地也。八、增上慧殊勝殊勝語,於十地之修差別中,特依慧而學之,發無分別智也。九、彼果斷殊勝殊勝語。斷煩惱所智二障所證之無住涅槃也。是為彼行人斷二障所得之證果,故名彼果斷。十、彼果智殊勝殊勝語,三身所依之大圓鏡智等四智也。又無分別智也。彼十地中之無分別智。有所對治。今此佛智,已離一切之障,則究竟解脫之無分別智也。是為彼行人離一切障所生之智德,故名彼果智。此十法通名殊勝殊勝語者,以十法之體殊勝,故名殊勝。因此體之殊勝,而其所說之語言亦殊勝,故名殊勝語。說殊勝法之殊勝語。故名殊勝殊勝語。此十種殊勝語。為大乘之教體。見玄奘譯世親攝論釋一。


印度佛教

(雜語)印度為佛陀之降誕地,占佛教史上最重要之地位。佛陀釋迦牟尼開佛教,距今幾何年,東西學者,聚訟紛紜,莫衷一是。其入滅時,則據眾聖點記之說,可知為西歷紀元前四百八十六年。

佛陀成道後四十五年間之行化,以摩揭陀,室羅伐悉底,為中心,而潤澤憍賞彌,拘尸揭羅,吠舍厘等中印度一圓之地,其被教化之最厚者,為室羅伐底,與摩揭陀之二地域。據小乘之傳說,釋尊住室羅伐悉底時最多,據大乘之記錄,則常住摩揭陀。此兩國在釋尊時代,為東西之兩大國,在印度中,為最樞要之地域,及佛化之密被兩國,其為事實,可斷言也。

釋尊為迦毘羅城主淨飯大王之太子,降誕於藍毘尼園,成正覺於尼連禪河畔,以波羅奈國鹿野苑為初轉法輪之地,其後游行各處,為人天灑甘露之法雨,遂以八十歲為一期,於拘尸那揭城邊娑羅雙樹林間,寂然入於泥洹,是為佛教開立之初元。

佛陀入滅後未幾,摩訶迦葉與阿難等,共於摩揭陀國七葉樹窟,行第一回之結集。阿闍世王厚遇之,使大法得合,此在原始之佛教史上,亦為重要之事實。自是以後,至阿育王出世之間,記傳之說各異,南方傳謂其中間年次為二百十餘年,北方傳謂為百餘年。

北方傳明迦葉以下五師之傳燈,南方傳亦舉優波離以下五師之相承。或有謂阿育王有達磨阿育與迦羅阿育之二人,欲調和南北所傳之乖離者。或有謂阿育王之第三結集,與吠舍釐城之第二結集,實為一事複傳者。此一段史乘,在佛教史上,最為黑闇不明,然阿育王出世,為西曆紀元前第三世紀之中葉,可據泰西學者之考證而明之。佛教於此時代,始大發展。王派遣傳道僧,東西兩大陸,活動頗極盛觀,彼末田地入迦濕彌羅,開薩婆多部之願,當在此時,摩哂陀游錫於錫蘭。或亦在此時。據北方所傳謂阿育王時上座大眾二部分裂,南方所傳,無此記載。但無論如何,阿育王盡力於佛教之效績,實為不可掩者,印度之佛教,以此時傳播四方,且至開南北佛教之基。阿育王沒後,約經三百年,至迦膩色迦王出世之間,為史家所謂小乘二十部分裂時代,阿育王時代分裂之上座大眾兩部,其興廢之,於此可考。

大眾部之佛教,似與阿育王統同其消長,大體自中印度涉南印度而流行,其盛時在阿育王時代並王歿後百餘年間,上座部之佛教,以末田地之罽賓開教為始,其教線不在中印度。似常以北方迦濕彌羅為中堅。

就時代言之,上座部於中印度大眾部佛教亡滅時代,漸接興隆之機運,閱百餘年,至迦膩色迦王出現,於是見婆沙結集之盛事,迦膩色迦王之出現,在西曆紀元第一世紀之末,王亦力圖佛教興隆。有名之大毘婆沙,編纂於此時代。脅,世友,法救,妙音,覺天,那迦斯那,馬鳴等之傑僧,亦與此王前後輩出,教學上呈空前之偉觀,迦膩色迦王觀後之佛教,主傳播於犍馱羅以北之中央亞細亞,西曆紀元二三世紀頃,從此地大輸入佛曲於支那。當時中印度地方全為他教徒所占。

西曆紀元第三世紀之初,龍樹出現,復興前已湮沒之大眾部佛教,於引正王保護下,以憍薩羅國為中心,宣布中觀佛教,至其弟子提婆,更擴張教線於中印度,對抗外道,舉破邪之實。同時又有鳩摩邏多,訶梨跋摩等諸論師,於咀叉始羅,朅盤陀,疏勒等地方,施教化。

降及西紀第五世紀之初,笈多王統之毘訖羅摩阿迭多王時,有無著世親兄弟出,專以阿踰陀國為中心,鼓次瑜伽佛教,同時迦濕彌羅國,有塞建地羅,僧伽跋陀羅等英才,相次而興,宣提毘婆沙之教義,世親以後,繼承其教法者,有德慧,安慧,護法,難陀,親勝,火辨,德光,無垢友等。

其中護法於西紀第六世紀之中葉出世,以摩揭陀為中心,弘宣世親之教系。得尸羅阿迭多王之歸依,住那爛陀寺,亦大於中印度師子吼。後世稱之為那爛陀寺隆盛時代。同時又有陳那,天主,清辯,智光之徒,鼓揚龍樹之教系,又大發揮因明之精髓。於印度佛教史上,稱為掉尾之隆運。

爾後未機,佛教為印度教所蹂躪,至西曆一千年回教又侵入印度,佛教遂殆絕

要之印度為佛教之發生地,故大小半滿權實顯密等各種教理,悉有其萌芽,固勿論,而佛滅五六年百年間,小乘教隆盛時代,既生本末二十部之分立,相次出發智,六足,婆沙等之絢爛作物,對於宇宙及人生之原始的考察,殆達於其極,及龍樹提婆出世,始啟大乘教勃興之機運,中觀佛教,為其豐富之著述所發揮,已無遺憾。尋而無著世親,鼓吹瑜伽佛教,印度之大乘,於是生空有二宗之別,他日於支日本等,作一乘三乘兩宗之基。

其中龍樹提婆所唱者,為大眾部的,可認為說假部一說部等之發展。無著世親主張者,為上座部的,可認為說一切有部經量部等之發展。親光之佛地經論四,謂聲聞藏於佛去世百年已後,即分多部,而菩薩藏千歲以前,清淨一味,無有乖諍,千歲以後,乃興空有二種之異論。又最勝子之瑜伽師地論釋,謂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競興,多著有見。有龍猛菩薩,提婆菩薩,採集大乘無相空教,造中論百論等。以除彼之有見。然由是眾生復著於空見,故無著菩薩,事大慈尊,請說瑜伽師地論,顯計所執為情有理無,依他圓成為理有情無,觀此可知印度之佛教,一方帶理論的傾向,鶩深遠之思索。又一方守戒律,立意實踐修道,為上座部之一派,現今錫蘭,緬甸,暹羅等流播之南方佛教即是,與支那日本等流布之北方教思索的,大異其趣。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三[日/童]

良仗反此義世親已前所立三量現量比量至教量謂陳那已後至教量攝入比量中唯立二量


釋軌輪

梵語居美反軌法也世親菩薩作釋經軌泆佛栗氏子此西國地名此人因地為名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婆籔

蘇走反婆〡槃豆魏言天親正言伐蘇畔度言世親


婆藪

桒走反梵言婆藪盤豆此云天親新譯云伐蘇畔度唐言世親


婆藪

速走反婆〃槃豆譯云天親正言伐蘓畔度唐言世親


婆藪

乘走反造論菩薩名婆藪盤豆此譯云天親又此世親



世親菩薩釋大唐玄奘譯第三出


婆藪盤豆法師傳一卷

蘇走反梵言婆藪盤豆此云天親西域記云伐蘇畔度此云世親


[佛光大辭典]
一大事因緣

謂佛陀出現於世間之唯一大目的,是為開顯人生之真實相,此即所謂一大事。依法華經方便品之說,佛為使眾生開示悟入,遂出現世間。世親於法華經論卷下詳論此「開示悟入」之要義,列舉佛出世之四緣由:(一)如來具足一切智,能如實了知諸法深義;如來欲以其知見開啟眾生,令彼等悉皆了知諸法深義,故出現於世。(二)二乘與佛之法身平等,無有差別;如來為示現此義,故出現於世。(三)二乘等不能了悟究竟一佛乘之真實處;如來為使彼等悟知,遂出現世間。(四)為使彼等更證入不退轉地,獲得無量之智業,如來乃出現世間。〔法華經文句卷四上、法華玄論卷五〕 p3


一分家

指安慧所立心識之一分說。謂起認識作用時,唯起於自證分(自體分);見分(能認識之能緣作用)、相分(被認識之所緣對境)等二分,情有理無,為遍計所執,屬無體之法,此乃凡夫無始以來執著我、法之熏習力,而生出類似於能緣、所緣之識體。安慧之一分說,古來即難解,其說雖非正義,然可謂護法學之前驅,與護法學說均自世親所流出之不同派別。另有難陀立二分說,陳那立三分說,後護法之四分說成為最嚴密完整學說,遂成一家之正義。〔成唯識論卷八、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參閱「四分」1663) p20


一法句

指表達真理之章句。一法,表徹悟法身之意;句,表能詮之章句。顯此一法之句,稱為一法句。蓋佛菩薩因其願力,普現其身於一切佛土;又於一切形演一法句,普周無餘一切法界。大法炬陀羅尼經卷一(大二一‧六六二下):「此陀羅尼一法句中,總攝無量億數修多羅,是決定義;當知如來一力所說,無有邊際,汝等亦得多種法門。」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大二六‧七八上):「佛法貴如說行,不貴多讀多誦;又如佛說,行一法句,能自利益,名為多聞,智慧亦如是。」又淨土宗以世親所謂「一法句即清淨句」為據,謂清淨句乃指真實智慧之無為法身。世親淨土論所謂之佛、菩薩、極樂世界等殊勝境界凡二十九句,此二十九句功德莊嚴共攝入清淨之一句。故二十九句為「廣」一法句;二十九句所攝之一句則為「略」一法句;因廣略彼此相入,故言淨土之詳細境界即為真實智慧之無為法身。〔度世品經卷三、往生論、往生論註卷下〕 p52


七祖

即七位傳承各宗法統之祖師。淨土、華嚴、密教等宗皆立七祖之說。(一)淨土(蓮社)七祖。指廬山慧遠、長安善導、南岳承遠、長安法照、少康、延壽、省常。或除始祖慧遠外,以餘之六祖加宗賾,立為七祖。此外,日本淨土真宗亦立七祖,稱七高祖或七高僧,指印度龍樹、天親(世親),我國曇鸞、道綽、善導,與日本源信、法然(源空)等七人。〔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樂邦文類卷三、淨土指歸卷上〕

(二)華嚴宗七祖。指馬鳴、龍樹、法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昔華嚴宗僅立唐朝五祖,然以馬鳴造大乘起信論,龍樹造十住毘婆沙論,俱為弘通華嚴教旨,故宋朝淨源奉詔,立馬鳴、龍樹為初之二祖,成立七祖說。〔五教章通路記卷一、八宗綱要卷下〕

(三)密教七祖。即大日如來、金剛薩埵、龍猛、龍智、金剛智、不空、惠果。復有除大日如來、金剛薩埵,加善無畏、一行,另立七祖說。〔十住心論卷十〕 p103


二邊

乃指離中道之兩極端,惟各書有不同之說法。中論卷四謂二邊指有、無或常、無常;順中論卷下指常、斷;玄奘所譯之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指增益、損減;止觀輔行卷三則指空、假二邊。 p251


八支

(一)指正見等之正道。支分為八種,故稱八支。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參閱「八正道」280)

(二)指無著、世親等所造之八論。即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攝大乘論、對法論、辯中邊論、緣起論、大乘莊嚴論、威業論。(參閱「八論」312、「十支論」401)

(三)指八種齋戒。即:殺生、不與取、非梵行、虛誑語、飲諸酒、塗飾鬘觀聽歌舞、眠坐高廣嚴麗床上、食非時食等八種非法。(參閱「八關齋戒」317) p278


八論

(一)指外道十八大論中之八論,即:(一)肩亡婆論,(或謂係眉亡娑論)簡擇諸法之是非。(二)那邪毘薩多論(梵 Naya-vistara?),明諸法之道理。(三)伊底呵婆論(梵 Itihāsa),明傳記宿世之事。(四)僧佉論(梵 Sājkhya),明二十五諦。(五)課伽論(梵 Garga?),明攝心之法。(六)陀論(梵 Dhanur),釋用兵杖之法。(七)犍闥婆論(梵 Gandharva),明音樂之法。(八)阿輸論(梵 Āyur),釋醫方。〔百論疏卷上之下〕

(二)指讚述瑜伽師地論之義的八種論,為法相宗之八支論。即:(一)唯識二十論,世親造,慈恩作述記二卷。(二)唯識三十論,世親造本頌、十師長行,慈恩作述記二十卷。(三)攝大乘論,無著論本,有世親、無性作釋,有真諦、達摩笈多、玄奘等譯本。(四)對法論,無著作,師子覺釋,安慧糅之,慈恩作疏。(五)辯中邊論,彌勒造頌,世親釋之。(六)緣起論。(七)大莊嚴論,無著造,波羅頗伽羅密多羅譯。(八)成業論,世親造。此中八論,雖有餘人造者,然皆歸功於無著,故通稱為無著八支論。〔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

(三)陳那所造之因明八論,即:(一)觀三世論,未譯。(二)觀總相論,義淨譯。(三)觀境論,疑係玄奘譯之觀所依論。(四)因明論,未譯。(五)似因明論,未譯。(六)理門論,玄奘譯。(七)取事施設論,未譯。(八)集量論,義淨曾譯之。〔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 p312


八識規矩補註

凡二卷。明代普泰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五冊。文略義深,堪稱唯識學之精髓。世親菩薩攝取瑜伽百卷之要,精粹成三十頌,開後學易入之道。後經護法等十師廣釋,卻演為繁瑣難解,故玄奘入竺歸國後,糅百本之論為成唯識論十卷,至此始見唯識學之大成。師復撮擇精粹,撰頌八識規矩一卷四章、十二頌、四十八句。以其文略義深,後世遂出現多種註解釋文,然以此書較為簡明直截。本註內容以心意識之問題為主,一部十二偈頌,前三頌明前五識之心王、心所相應生起,次三頌明第六識之三性、三量及相應心所,次三頌明第七識,最後三頌明第八識。 p316


十大論師

註釋世親「唯識三十頌」之十位論師。全稱唯識十大論師,又作十論匠。即:(一)護法,梵名 Dharmapāla(音譯達磨波羅)。(二)德慧,梵名 Gunamati(音譯窶拏末底)。(三)安慧,梵名 Sthiramati(音譯悉恥羅末底)。(四)親勝,梵名 Bandhuśri(音譯畔徒室利)。(五)歡喜,梵名 Nanda(音譯難陀)。(六)淨月,梵名 Śuddhacandra(音譯戍陀戰達羅)。(七)火辨,梵名 Citrabhāna(音譯質呾羅婆拏)。(八)勝友,梵名 Visesamitra(音譯毘世沙密多羅)。(九)勝子,梵名 Jinaputra(音譯辰那弗多羅)。(十)智月,梵名 Jñānacandra(音譯若那戰達羅)。

以上諸論師之立義互有不同,於種子論,難陀等主新熏說,護月(非十大論師)等主本熏說,護法則主本有新熏合生說。又於四分說,火辨與陳那(非十大論師)共立三分說,親勝、德慧等唱二分說,安慧取一分說,難陀、淨月等主二分說。以上二種論點,以護法、安慧二師之說最有力,後來亦分別由玄奘、真諦傳至我國。據傳成唯識論係合糅十大論師釋論之作,主要乃依據護法之說,即明顯屬護法系之著作。

然諸師釋論中,現傳者唯存安慧之三十頌釋論(梵 Trijśikā-bhāsya,梵本、藏譯本皆存)。〔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 p371


十支論

以瑜伽師地論為本論,敘述支分義理之十部書。又作十支末論或十支。即:(一)百法明門論,又作略陳名數論,世親造。(二)大乘五蘊論,又作粗釋體義論、依名釋義論,世親造。(三)顯揚聖教論,又作總包眾義論,無著造。(四)攝大乘論,又作廣包大義論,無著造;有世親、無性之釋論。(五)阿毘達磨集論及雜集論,集論為無著造,師子覺為之作釋,雜集論為安慧糅合集論與師子覺之釋而成。(六)辯中邊論,又作離僻彰中論,本頌係由彌勒菩薩所造,世親造釋論。(七)二十唯識論,又作摧破邪山論,世親造,並親作釋論。(八)三十唯識論,又作高建法幢論,世親造本頌,護法等十師造釋論,僅存本頌行世。(九)大乘莊嚴論,又作莊嚴體義論,彌勒菩薩造本頌,世親造釋論。(十)分別瑜伽論,又作攝散歸觀論,彌勒菩薩造本頌,世親造釋論。十論之中,僅分別瑜伽論缺傳譯。而至後世,或有除去攝大乘論,加入陳那之正理門論為十支論。〔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之本、大藏法數卷五十八〕 p401


十地

即指十種地位。又作十住。地,梵語 bhūmi,乃住處、住持、生成之意。即住其位為家,並於其位持法、育法、生果之意。諸經論所舉十地名稱,共有五類:

(一)乾慧等之十地:此說見於大品般若經卷六、卷十七等,以此十地共通於三乘,故稱三乘共十地,或共十地、共地;天台宗稱之為通教十地。大品般若經卷六述及乾慧乃至佛之十地,謂菩薩依方便力修六波羅蜜,同時順次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經前九地至佛地。此十地為菩薩所具者;所謂佛地在此非指佛果,乃指菩薩如佛修十八不共法等。又大智度論卷七十五中,以此十地各配於三乘之階位。智顗之法華玄義卷四下、摩訶止觀卷六上釋其意如下:

(一)乾慧地(梵 śukla-vidarśanā-bhūmi),又作過滅淨地、寂然雜見現入地、超淨觀地、見淨地、淨觀地。乾慧意指單有觀真理之智慧,而尚未為禪定水所滋潤。此位相當於聲聞之三賢位,以及菩薩自初發心乃至得順忍前之覺位。(二)性地(梵 gotra-bhūmi),又作種性地、種地。即聲聞之四善根位與菩薩得順忍之位,雖愛著諸法實相,但不起邪見,係智慧與禪定相伴之境地。(三)八人地(梵 astamaka-bhūmi),又作第八地、八地。人即忍意。相當於聲聞見道十五心(已體認四諦十六心之八忍七智)之須陀洹向,與菩薩之無生法忍。(四)見地(梵 darśana-bhūmi),又作具見地。相當於聲聞四果中之初果須陀洹果,與菩薩阿鞞跋致(不退轉)之位。(五)薄地(梵 tanū-bhūmi),又作柔軟地、微欲地。聲聞已斷欲界九種煩惱(修惑)一分之位,即須陀洹果或斯陀含果。亦指菩薩已斷諸煩惱,猶存薄餘習之位,即阿鞞跋致以後至未成佛間之覺位。(六)離欲地(梵 vīta-rāga-bhūmi),又作離貪地、滅婬怒癡地。聲聞斷盡欲界煩惱得阿那含果之位,與菩薩離欲得五神通之位。(七)已作地(梵 krtāvī-bhūmi),又作所作辦地、已辦地。即聲聞得盡智、無生智證得阿羅漢果,或菩薩成就佛地之位。(八)辟支佛地,即觀十二因緣法而成道之緣覺。(九)菩薩地,指從前述之乾慧地乃至離欲地,或指自後述之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初發心至金剛三昧),即菩薩自最初發心至成道前之覺位。(十)佛地,指一切種智等諸佛之法完全具備之位。大智度論卷七十五載,此三乘共位之菩薩,依無漏智斷盡疑惑而開悟;如燈心燃燒,不一定於初焰或後焰燃燒,同理十地之斷惑亦不固定於任何一地,而係各自皆能至於佛果,故喻謂燋炷之十地。〔光讚般若經卷七之十住品、放光般若經卷四治地品、卷十三甚深品、大般若經卷四一五修治品〕

(二)歡喜等之十地:此說見於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以下、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以下、仁王般若經卷上與合部金光明經卷三等。菩薩修行之過程,須經五十二位中之第四十一至第五十之位,即十地。菩薩初登此位之際,即生無漏智,見佛性,乃至成為聖者,長養佛智。並以其護育一切眾生,故此位亦稱地位、十聖。地位之菩薩稱為地上菩薩;登初地(初歡喜地)之菩薩稱為登地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稱為地前菩薩,即指十住、十行、十迴向之地前三十心。據十住毘婆沙論稱,「地」意為住處,故十地又譯作十住。依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所舉者,十地之名稱如下:(一)歡喜地(梵 pramuditā-bhūmi),又作極喜地、喜地、悅豫地。(二)離垢地(梵 vimalā-bhūmi),又作無垢地、淨地。(三)發光地(梵 prabhākarī-bhūmi),又作明地、有光地、興光地。(四)焰慧地(梵 arcismatī-bhūmi),又作焰地、增曜地、暉曜地。(五)難勝地(梵 sudurjayā-bhūmi),又作極難勝地。(六)現前地(梵 abhimukhī-bhūmi),又作現在地、目見地、目前地。(七)遠行地(梵 dūrajgamā-bhūmi),又作深行地、深入地、深遠地、玄妙地。(八)不動地(梵 acalā-bhūmi)。(九)善慧地(梵 sādhumatī-bhūmi),又作善哉意地、善根地。(十)法雲地(梵 dharmameghā-bhūmi),又作法雨地。

又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覺觀品有四十二賢聖之說,其中第三十一至第四十位,即相當於前述十地,順次為:(一)鳩摩羅伽(逆流歡喜地),(二)須阿伽一波(道流離垢地),(三)須那迦(流照明地),(四)須陀洹(觀明炎地),(五)斯陀含(度障難勝地),(六)阿那含(薄流現前地),(七)阿羅漢(過三有遠行地),(八)阿尼羅漢(變化生不動地),(九)阿那訶(慧光妙善地),(十)阿訶羅弗(明行足法雲地)等。

此外,梵文大事(Mahāvastu)對十地亦另有異說。然十地之解釋固然不一,今據慧遠之大乘義章卷十四所釋:(一)歡喜地,又作淨心地、聖地、無我地、證地、見地、堪忍地。即初為聖者,遂起大歡喜心之位。(二)離垢地,又作具戒地、增上戒地。即捨離起誤心、破戒、煩惱垢等之覺位。(三)明地,依禪定而得智慧之光,並修聞、思、修三慧,使真理漸明之覺位。(四)炎地,捨離前三地之分別見解,以智慧火燒煩惱薪,因此而悟智慧之本體。即依其覺所起之阿含光,如珠之光炎之位。(五)難勝地,已得正智,難再超出之位。或謂已得出世間智,依自在之方便力救度難救眾生之位。(六)現前地,聽聞般若波羅蜜,而現前生起大智之位。(七)遠行地,又作方便具足地(無相方便地)、有行有開發無相住。即修無相行,心作用遠離世間之位。此位往上更無可求之菩提,往下更無被救之眾生,因此沈潛於無相寂滅之理,有不能修行之虞,此謂七地沈空之難。此時十方諸佛以七種法勸勵精進,再鼓起修行之勇氣,以進至第八地;此謂七勸。(八)不動地,又作色自在地、決定地、無行無開發無相住、寂滅淨地。不斷生起無相之智慧,絕不為煩惱所動之覺位。(九)善慧地,又作心自在地、決定行地、無礙住。菩薩以無礙力說法,完成利他行,即智慧之作用自在之覺位。(十)法雲地,又作究竟地、最上住。得大法身、具自在力之覺位。

菩薩地持經卷九之十二住中,十地相當於其第三歡喜住乃至第十二最上菩薩住;於同書卷十種性第七地之說,初地相當於第三淨心地,第二乃至第七地相當於第四行跡地,第八地相當於第五決定地,第九地相當於第六決定行地,第十地及佛地相當於第七畢竟地。此外,或謂初地相當於見道(通達位),二地以上相當於修道(修習位),或七地及其以前為有功用地,八地以上為無功用地。或初、二、三地為信忍,四、五、六地為順忍,七、八、九地為無生忍,十地為寂滅忍。或謂前五地為無相修,六、七地為無相修淨,八、九地為無相修果,十地為無相修果成。或初地為願淨,二地為戒淨,三地為定淨,四、五、六地為增上慧,七地以上為上上出生淨。如稱十地以前之階位為信地,則十地總稱為證地。

又十地之各地有入、住、出三心;入而未安住時為入心,久止其位之盛時為住心,近終入次位時為出心。成唯識論卷九謂,此十地依次修習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方便善巧、願、力、智等十波羅蜜(十勝行),依之各除異生性障、邪行障、闇鈍障、微細煩惱現行障、於下乘般涅槃障、粗相現行障、細相現行障、無相中作加行障、利他門中不欲行障、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等十重障;各獲證遍行真如、最勝真如、勝流真如、無攝受真如、類無別真如、無染淨真如、法無別真如、不增減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業自在等所依真如。依此轉煩惱、所知二障,而得菩提、涅槃之果。其中初地至七地之菩薩,有漏心與無漏心相雜混合,故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之分;八地以上之菩薩,唯有無漏心,故為變易生死。

天台宗謂別教、圓教皆各具十地之階位,然自別教初地之菩薩斷一品無明之觀點言之,其證智與圓教之初住同等,故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因此別教初地以上之菩薩皆能成為圓教之行人,但實際上並無修成者,此謂有教無人。於華嚴宗,華嚴經探玄記卷九解釋十地,謂由根本言之,即屬果海不可說之性質者;由覺證之內容言之,有離垢真如;由覺智而言,即有根本、後得、加行等三智;由斷煩惱之觀點言,係為離開二障;自修行而言,有修願行乃至受位行;自所修之成就而言,初地修信樂行,二地修戒行,三地修定行,四地以上修慧行;自修行果位而言,有證位與阿含位;自十地寄乘而言,初、二、三地為人天乘,四、五、六、七地為三乘,八地以上為一乘,係寄其位以示行,相當於十波羅蜜;自十地寄報而言,係盡攝於閻浮提王乃至摩醯首羅天王等十王,心念三寶,引導眾生。

真言宗亦有十地之說,然於大日經中僅舉出第八地與第十地,金剛頂經亦僅說初地與第十地,故真言宗乃援引華嚴、仁王等顯教經論而一一設定十地之名目與內容。真言宗之十地可大別為深淺二義,淺略義之十地與前記所述顯教十地相同,深秘十地則歸結於密教之實義,即強調初地與十地並無高下之別,初地即極果,此因初地能悟極果之故。二地以上則分別顯示初地之總德,並對所判別之淺略、深祕二義加以解釋。又為表大日如來之果德,故以四佛四親近之十六大菩薩配以十地。又自本有與修生兩面解之,則本有無垢之十地,暗示所有眾生本具之菩提心無所限量,故無高下之別;而修生顯得之十地係依三密之行來斷三妄執而現本有之十地者,故欲至佛果,猶須斷一障。

日本淨土真宗謂,行者若得到他力之信心,即篤信彌陀救度力量之心,必定能成佛,其時內心充滿歡喜,故稱歡喜地。據世親之淨土論一書,菩薩為救度眾生,示現種種形相,此一階位稱為教化地。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謂,此為八地以上之菩薩所有,生於淨土而成佛之菩薩,得再依「還相迴向」之作用復入迷界。又教化地一語,意謂教化之場所,即指迷界。〔菩薩十住經、解深密經卷四、大寶積經卷一一五、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三〕(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因分果分」2274、「菩薩階位」5221)

(三)聲聞之十地:即聲聞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受三歸地,又作三歸行地。即入佛法受行三歸之位。(二)信地,又作隨信行地。即外凡資糧位中之鈍根者。(三)信法地,又作隨法行地。即資糧位中之利根者。(四)內凡夫地,又作善凡夫地。即內凡加行四善根之位。(五)學信戒地,又作學戒地。或指見道以上之信解者。(六)八人地,又作第八人地。乃見道十五心之位,即須陀洹向。(七)須陀洹地,即初果。(八)斯陀含地,即第二果。(九)阿那含地,即第三果。(十)阿羅漢地,即第四果。〔大乘同性經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三、釋淨土二藏義卷七〕

(四)辟支佛之十地:又作支佛十地、緣覺十地、獨覺十地。即辟支佛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昔行具足地,又作眾善資地、方便具足地。即於過去之四生百劫等修苦行之位。(二)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又作自覺深緣起地。即不依師教而自覺十二因緣理之位。(三)覺了四聖諦地,又作覺四聖諦地。即覺了四聖諦理之位。(四)甚深利智地,又作勝深利智地。即起深智之位。(五)八聖道地,又作八聖支道地。即修八正道之位。(六)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又作知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覺了法界等地。即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之相之位。(七)證寂滅地,又作證滅地。即證寂滅涅槃之位。(八)六通地,又作六通性地、通地。即證得漏盡等六通之位。(九)徹祕密地,又作入微妙地、徹微密地。即通徹緣起微密之理之位。(十)習氣漸薄地,又作習氣薄地。即斷習氣至漸漸微薄之位。〔大乘同性經卷下、證契大乘經卷下、十住心論卷五〕

(五)佛之十地:即佛地之諸德,計有十種,即:(一)甚深難知廣明智德地,又作最勝甚深難識毘富羅光明智作地。(二)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又作無垢身威莊嚴不思議光明作地。(三)善明月幢寶相海藏地,又稱作妙光明月幢寶幟海藏地。(四)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又作淨妙金光功德神通智作地。(五)火輪威藏明德地,又作光明味場威藏照作地。(六)虛空內清淨無垢焰光開相地,又作空中勝淨無垢持炬開敷作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又作勝廣法界藏光明起地。(八)最淨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遍無礙智通地,又作最勝妙淨佛智藏光明遍照清淨諸障智通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又作無邊莊嚴俱胝願毘盧遮那光作地。(十)毘盧遮那智海藏地,又作智海陪盧遮那地。大乘同性經卷下(大一六‧六四九中):「此地是如來十地名號,諸佛智慧不可具說。善丈夫!佛初地者,一切微細習氣除故,復一切法得自在故。第二地者,轉法輪故,說深法故。第三地者,說諸聲聞戒故,又復顯說三乘故。第四地者,說八萬四千法門故,又復降伏四種魔故。第五地者,如法降伏諸外道故,又復降伏傲慢及眾數故。第六地者,教示無量眾生六通中故,又復顯現六種大神通故。謂現無邊清淨佛剎功德莊嚴,顯現無邊菩薩大眾圍繞,顯現無邊廣大佛剎,顯現無邊佛剎自體,顯現無邊諸佛剎中從兜率天下託胎乃至法滅,示現無邊種種神通。第七地者,為諸菩薩如實說七菩提分無所有故,復無所著故。第八地者,授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種記故。第九地者,為諸菩薩現善方便故。第十地者,為諸菩薩說一切諸法無所有故,復告令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大涅槃故。」以上聲聞十地、辟支佛十地、佛十地皆出自大乘同性經卷下,三者與菩薩十地,合稱為四乘十地。〔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五教章通路記卷六〕 p419


十地經論

凡十二卷。印度世親著,北魏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等譯。略稱十地論。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六冊。係注釋十地經(華嚴經十地品之別譯)之作。內容係解說菩薩修行之階位,十地融攝一切善法:初三地寄說世間之善法;次四地說三乘修行之相狀;後三地則說一乘教法。此書為六朝時代地論學派所依據之重要典籍,至隋代淨影寺慧遠作十地義記十四卷(現僅存八卷)集其大成。 p425


十地經論義記

凡十四卷(今存八卷)。又作十地義記、十地論疏。隋代慧遠撰。收於卍續藏第七十一冊。乃注解世親菩薩十地經論之作。本書初反覆說明十地經論所言之心意識,並以未見經文之阿梨耶識一語說明之。且謂阿梨耶識與心意識不同,阿梨耶識為真,心意識為妄,然若不以阿梨耶為第八識,則不得以賴耶緣起之八識論直接比擬真如緣起。至慧遠作本書,以心意識(妄識)配前七識,而總第八真識、前七妄識為真如緣起論之大成。華嚴之六相圓融義雖亦據世親之十地經論,實際係依用慧遠之解釋始得大成。其章疏有十地經論義記抄出二卷、十地義記心意識考略一卷。〔續高僧傳卷八、東域傳燈目錄〕 p426


十住經

梵名Daśabhūmika。凡四卷。後秦鳩摩羅什譯。收於大正藏第十冊。係華嚴經十地品之別譯,即七處八會中之第六他化自在天會之部分。本經乃金剛藏菩薩承佛威神力,為解脫月菩薩宣說菩薩修行之位次十地之法門,稱為集地智慧功德法門。西晉竺法護所譯之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及唐代尸羅達摩所譯之十地經九卷為其異譯本。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十七卷、世親之十地經論十二卷為本經之釋論。 p433


十宗

乃華嚴宗對佛教教義之分類批判。通常與五教合稱五教十宗;五教係自教上分類,十宗則自理上分類。依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所載,十宗即:(一)我法俱有宗,此宗主張主觀之我與客觀之事物俱為實有而存在。說善惡報應教義之人天乘,及小乘中之犢子部等屬此。(二)法有我無宗,此宗主張客觀之事物遍三世而實有、法體恆有,但並無主觀之我。小乘之說一切有部等屬此。(三)法無去來宗,此宗主張一切法現在有實體,而在過去、未來則無實體。大眾部等屬此。(四)現通假實宗,此宗不獨說過去、未來無體,即對現在法亦主張有假有實。萬有分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此中五蘊法有實體,但十二處、十八界是所依、所緣,屬積聚法,是假有不實。說假部、成實論等主張此說。(五)俗妄真實宗,此宗主張世俗之萬法盡屬虛妄,唯有說出世間真諦之佛教真理為實在。說出世部等屬此。(六)諸法但名宗,此宗主張世、出世間、有漏無漏之一切事物,但有名無實體。一說部等屬此。以上六宗屬於小乘,同時第六宗通於大乘初教之始教。(七)一切皆空宗,此即般若經等之大乘始教所說,主張一切萬法悉皆為真空。而此真空非迷妄心所能想像之空,乃無分別之本來即空。指般若經等。(八)真德不空宗,萬法終歸一真如,故此宗稱煩惱所覆蓋之真如為如來藏,而主張如來藏有真實之德,故真體不空,且具無數清淨之性質。五教中之終教屬此。即楞伽經等。(九)相想俱絕宗,真理乃是客觀之對象與主觀之心共泯,絕相對待之不可說、不可思議。五教中之頓教,例如維摩經默不二之說即屬此。(十)圓明具德宗,主張萬法一一悉具足一切功德,所有現象互不相礙,具有重重無盡之關係。華嚴之別教一乘即屬此。

上述十宗與五教判教學說密切關聯,收釋一代聖教,理無不盡,其中一至六為小乘教,七為大乘始教,八為大乘終教,九為頓教,十為圓教,故稱十宗收教。另據澄觀之華嚴玄談卷八所載,(七)為三性空有宗,係為主張三性、三無性之相始教;(八)為真空絕相宗,相當於前述之相想俱絕宗;(九)為空有無礙宗,相當於真德不空宗;(十)為圓融具德宗,相當於圓明具德宗。並且,對於法藏之以性相融會(承認本體與現象間融合一致)為主,澄觀則表示性相決判(主張本體與現象有所區別)。又於法相宗之八宗教判,(一)至(六)與十宗之前六宗相同,(七)勝義皆空宗,乃般若經、三論之說;(八)應理圓實宗,乃深密、法華、華嚴等諸經,或世親、無著之說。〔法華玄贊卷一(窺基)〕(參閱「五教十宗」1146) p443


三法忍

梵語 tisrah ksāntayah。又作三忍。謂悟解三種法理且認證之。「忍」,體悟、認識事理而心安之意。(一)音響忍、柔順忍、無生法忍。(一)音響忍(梵 ghosānugama-dharma-ksānti),又作隨順音聲忍、生忍。指聽聞教法而得心安。係在十信位者,尋聲而悟解,故稱音響忍。(二)柔順忍(梵 anulomikī-dharma-ksānti),又作思惟柔順忍、柔順法忍。乃隨順真理,賴一己之思考而得悟。係三賢位者,伏其業惑,令六塵無性不生,故稱柔順忍。(三)無生法忍(梵 anutpattika-dharma-ksānti,又作修習無生忍、無生忍。謂契合真理。即七地以上者,離一切相而證悟實相。

又唐代僧玄一於無量壽經記卷上,以三忍配三慧:(一)聞慧,謂近從音教而有音響忍。(二)思慧,謂隨分調心而有柔順忍。(三)修慧,謂觀證無生之理而有無生忍。

又日僧了惠於無量壽經鈔卷五引述新羅僧義寂之解釋,即:(一)音響忍,謂若聞真實之法不驚不怖不畏、信解受持、愛樂順入、修習安住,是為第一之隨順音響忍,稱為音響忍。此係於十忍品中之解釋。(二)菩薩隨順寂靜觀一切法,平等正念而不違逆諸法,以隨順深入一切諸法,以清淨之直心分別諸法,修平等觀而深入具足,是為第二之順忍,稱為隨順忍。(三)菩薩不見有法之生,不見有法之滅;若不生則不滅,不滅則無盡,無盡則離垢,離垢則無壞,無壞則不動,不動則寂滅,是為第三之無生法忍。〔無量壽經卷上、坐禪三昧經卷下、月燈三昧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無量壽經鈔卷四〕

(二)見阿彌陀佛之淨土而心生歡喜,得喜忍、悟忍、信忍等無生忍。此蓋以觀想勇猛專精,見淨土莊嚴,心生歡喜而得無生忍時,就其喜、悟、信等三種心態而分者。然此種無生忍究係觀佛而得,或由信心而得,則眾說紛紜。〔觀經序分義〕

(三)忍辱波羅蜜之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一)耐怨害忍,人以怨憎毒害加於我,而能安心忍耐無反報之心。(二)安受苦忍,疾病水火刀杖眾苦所逼,能安心忍受,恬然不動。(三)諦察法忍,審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華嚴大疏鈔卷五〕(參閱「」2889) p571


三時華嚴

係菩提流支等就華嚴經九會之說法所立之三種說時。即:(一)九會中前五會之說時,即成道後之初七日。(二)第六會以後之說時,稱為二七日。(三)第九會之說時,稱為後時。此因十地經中有「成道未久第二七日」之說,故定十地品以前之諸會(即前五會)為初七日,第六會十地品以後定為第二七日。又第九會入法界品之說法處祇園精舍,乃佛陀成道之後,歷時數年營建,所化之聲聞等亦為後時得道者,故定第九會為後時。

此三時之說僅係時間上之區分,並未從華嚴經圓融玄旨上加以立論,且其前五會為初七日說,與世親所造十地經論之解釋有出入,故法藏破斥此說。澄觀則就「不壞前後門」成立三時,在形式上雖完全依用菩提流支等所立者,然其立意解釋迥然不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華嚴經疏鈔卷一〕 p597


三無性論

梵名 Try-asvabhāva-prakarana。凡二卷。陳‧真諦譯。今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本書旨在解說三無性之義,以明法空之理。內容先述造論之旨趣,次說分別性品類功用之差別、依他起性成立之理及其體相、七種真如、四種道、二種轉依等。本書之作者,或謂世親,或謂無著,迄無定論。〔解深密經疏卷四、閱藏知津卷三十七、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 p628


下乘

(一)指聲聞藏。為世親菩薩所說。〔攝大乘論釋卷一〕

(二)又作下馬。乘者下所乘之物以表敬意。佛世時,頻婆娑羅王屢至姞栗陀羅矩吒山聽聞佛陀說法,王為表示對佛陀之敬意,於山麓中路即下乘步行。至玄奘西行時,其處猶存有標示昔日頻婆娑羅王下乘步行處之窣堵波。大唐西域記卷九(大五一‧九二一上):「中路有二小窣堵波,一謂下乘,即王至此,徒行以進。一謂退凡,即簡凡人,不令同往。」至後世,寺院每援引此例,於山門外樹立「下乘、「下馬」等碑石;然此風多行於日本。〔法苑珠林卷三十九、釋氏六帖卷二十一、類聚名物考卷二二三、卷二二七〕 p712


大方廣佛華嚴經

梵名 Buddhāvatajsaka-mahāvaipulya-sūtra。又稱華嚴經、雜華經。乃大乘佛教要典之一。我國華嚴宗即依據本經,立法界緣起、事事無礙等妙義為宗旨。茲就本經之經題而論,大方廣佛華嚴經,係「法喻因果」並舉,「理智人法」兼備之名稱,一經之要旨,皆在此中。大,即包含之義;方,即軌範之義;廣,即周遍之義。亦即總說一心法界之體用,廣大而無邊,稱為大方廣。佛,即證入大方廣無盡法界者;華,即成就萬德圓備之果體的因行譬喻;故開演因位之萬行,以嚴飾佛果之深義,則稱為佛華嚴。總之,大方廣佛華嚴係所詮之義理,而「經」則為能詮之言教。

本經係如來成道後之第二七日,於菩提樹下為文殊、普賢等上位菩薩所宣說之自內證法門,此一華嚴經教乃教法中之根本法輪,故稱「稱性本教」。又因本教法屬頓教法門,故亦稱初頓華嚴。內容記述佛陀之因行果德,開顯出重重無盡、事事無礙之妙旨。華嚴經雖出於印度,然尚未發揮本經最高之玄旨,直至我國成立華嚴宗,方才發揚其真義。

關於本經之梵本,自古以來即有諸種異說,據法藏之華嚴經傳記卷一載,龍樹菩薩於龍宮中見本經有上、中、下三本,其上本與中本之頌數品數浩大,非凡力所能受持,故隱而不傳;至於所傳之下本,即是十萬偈四十八品(或謂三十八品)之華嚴經。其後,世親菩薩作十地經論以釋十地品,金剛軍、堅慧等論師亦造有十地品之釋論。又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將本經分為恆本、大本、上本、中本、下本、略本等六本。華嚴經旨歸、華嚴經疏卷三等則舉出:異說經、同說經、普眼經、上本經、中本經、下本經、略本經、主伴經、眷屬經、圓滿經等十種之別。另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不可思議解脫經(四十華嚴經)之梵本共有十萬偈。然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則謂,華嚴經僅有百千偈,故稱百千經。

茲將現存華嚴經之別生經,即由大本別出抄譯(又稱別譯)之經,以及華嚴經之別本,與華嚴經之品名相比,列表如下:

此外,華嚴經之異譯本(相當華嚴經之全部),則有下列三種:

(一)六十華嚴。凡六十卷。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又稱舊華嚴、晉經。收於大正藏第九冊。總成七處,八會,三十四品。華嚴宗將本經三十四品攝為教起因緣分、舉果勸樂生信分、修因契果生解分、託法進修成行分、依人入證成德分等五分,此係就經文而別之;及立所信、差別、平等、成行、證入等五周之因果,此則就義理而區分。如上表所示。

六十華嚴之結構組織,採用七處八會之說法,七處,即演說之場所為七處;八會,即演說之回數為八會。茲列表於下頁。

此外,天台宗將本經之八會分為前分與後分,前分,乃前七會屬之,為佛成道三七日間所說;後分,乃後一會屬之,為後時之所說。又菩提流支認為前五會乃佛成道後之初七日所說,而第六會以後,則為第二七日所說。另澄觀於華嚴經疏卷四則舉出,新華嚴(八十華嚴,採七處九會之說)九會中,前五會為初七日之說法,第六、七、八三會為第二七日之說法,第九會入法界品則為後時之說法。

關於本經之翻譯,據出三藏記集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一等所舉,華嚴經之梵本,原有十萬偈,由東晉支法領從于闐國攜入三萬六千偈,自安帝義熙十四年(418)三月,由佛馱跋陀羅譯成六十卷,稱為六十華嚴,此即第一譯。然六十華嚴中之入法界品尚有缺文,直至唐永隆元年(680)始補譯之。

本經之註疏甚多,有華嚴經疏七卷(慧遠)、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五卷(智儼)、華嚴經孔目章四卷(智儼)、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法藏)等。

(二)八十華嚴。凡八十卷。唐代實叉難陀譯。又稱新華嚴、唐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總成七處,九會,三十九品。為六十華嚴之異譯。茲將八十華嚴與六十華嚴之異同處,列表如左:

八十華嚴之梵本,乃實叉難陀應武則天之請,從于闐國攜入我國,自唐武則天證聖元年(695)三月,於遍空寺內始譯,武后親臨譯場,揮毫首題品名,至聖曆二年(699)十月功畢,此即第二譯。新譯之八十華嚴比舊譯之六十華嚴,文辭流暢,義理更周,故流通較盛。華嚴宗之主經即此八十華嚴。

此外,本經之西藏譯本,總成四十五品。其中,前四十四品相當於本經之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本經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西藏本之別譯有第十一品、第三十二品等二品。上述西藏本之文句與本經出人之處不少。

關於本經之註疏,有略疏刊定記十五卷(慧苑)、華嚴經疏三十卷(神秀)、華嚴經疏六十卷(澄觀)、華嚴經綸貫一卷(復菴)、華嚴經綱要八十卷(德清)等。

(三)四十華嚴。凡四十卷。唐代般若譯。全稱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略稱普賢行願品,又稱貞元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為新舊兩譯華嚴經入法界品之別譯,與傳於尼波羅國(尼泊爾)之九部大乘經中之華嚴經為同本。內容記述善財童子歷參五十五善知識(或謂五十三參),而成就普賢之行願。

四十華嚴僅有入法界品一品,然此品佔華嚴經四分之一以上,故視之為異譯,茲將其結構組織,列表如後。

又四十華嚴之敘述,雖與新舊兩華嚴經之入法界品大同小異,然其文較廣,於卷四十中新添加普賢十種大願,及「重頌」(以偈頌重覆闡釋經法)之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為本經之特色。

關於本經之翻譯,係於唐德宗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由南天竺烏荼國師子王派使者進貢其所親寫華嚴經之梵本,翌年六月,於長安崇福寺,由罽賓般若三藏譯之,澄觀及圓照、鑑虛等諸師詳定,至貞元十四年二月譯畢,共四十卷,此即四十華嚴。又本經之梵本,現保存於英、法、印度等國之圖書館或學會中。本經亦有西藏譯本及西夏文字之經本。

此外,本經記述善財童子遊行南方,歷訪善知識之說,與道行般若經等所述薩陀波倫菩薩東行參求般若之說類同。又本經所記之諸大聲聞不能聞知佛之自在神變,以寓「斥小歎大」(斥責小乘,稱歎大乘)之意,與維摩經等之旨趣一致。

本經之別譯,有西秦聖堅所譯之羅摩伽經三卷、唐代地婆訶羅所譯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唐代不空所譯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一卷。又本經卷四十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之異譯有二種。

本經之註疏,有華嚴經行願品疏十卷(澄觀)、華嚴經別行疏二卷(仲希)、華嚴經普賢行願修證儀一卷(淨源)等。另讚詠善財童子歷參五十五善知識者,有大方廣華嚴入法界品讚(楊傑)、文殊指南圖讚(惟白)等。〔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三、卷七、大唐內典錄卷六、開元釋教錄卷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二、唐本一切經目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卷十七、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九〕(參閱「五十三參」1048、「五十五善知識」1053、「五周因果」1106、「善財童子」4888;「華嚴宗」5245) p758


大乘

梵語 mahā-yāna。音譯摩訶衍那、摩訶衍。又作上衍、上乘、勝乘、第一乘。為小乘(梵 hīnayāna)之相反詞。乘(梵 yāna),即交通工具之意,係指能將眾生從煩惱之此岸載至覺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有如次各說:

(一)在阿含經,尊稱佛陀之教說為「大乘」。

(二)大乘、小乘之語,係釋尊入滅後一段時期,大乘佛教興起後,由於大、小乘對立而起之名詞。一般而言,係大乘佛教徒對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之貶稱,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場來看,大乘並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發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礎。

(三)小乘視釋迦為教主,大乘則提倡三世十方有無數佛。小乘僅否定人我之實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實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脫為主要目標,故為自調自度(調指滅除煩惱;度指證果開悟)的聲聞、緣覺之道。大乘認為涅槃有積極之意義,乃自利、利他,兩面兼顧之菩薩道。

(四)小乘中,有阿含經、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論、六足論、發智論、俱舍論、成實論等論。至於大乘,則有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等經,以及中論、攝大乘論等論。大乘教徒雖承認小乘三藏之價值,然以為不如大乘經之殊勝;而小乘教徒則不以大乘經論為佛說。

(五)大乘所以殊勝之理由,菩薩善戒經卷七與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一皆曾列舉七項,世親之攝大乘論釋卷六亦曾舉出十一種理由。菩薩善戒經所說之「大乘」,要義如下:根據十二部經中之最上者毘佛略(梵 vaipulya,方等)之教法(法大),發菩提心(心大),領解其教法(解大),以清淨心(淨大),具足菩薩之福德與慧德(莊嚴大),經過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時大),具足相好而得無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門之核心要義。

(六)印度之大乘,有中觀、瑜伽二系統以及後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約一世紀至五世紀,集中闡發「假有性空」之理論,逐步形成由龍樹、提婆創始之中觀學派。(2)中期大乘,約五世紀至六世紀,出現以說如來藏緣起與阿賴耶識緣起為特點,集中闡發「萬法唯識」之各類佛經,從中形成由無著、世親為始祖之瑜伽學派。(3)後期大乘,七世紀以後,佛教義學逐漸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紀初在印度絕跡。而由印度本土傳出之大乘佛教,屬北傳佛教。

(七)在我國,根據大乘諸經論所創之多數教派,如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為表示自宗之優越,而對大乘經典作種種分類與判斷。例如,真言宗分顯教、密教;華嚴宗及天台宗分權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別說」之教)、實大乘(大乘中之真實教,主張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復有分有相大乘、無相大乘二種;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說法。

(八)我國及日本現行之佛教,均屬大乘。

(九)緬甸、泰國之佛教屬古來之上座部系統;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則屬大乘系統。

(十)天台宗將小乘經律論三藏稱為三藏教(藏教)(華嚴宗則稱之為小乘教)。又認為小乘中有「有門」(發智論、六足論等)、「空門」(成實論)、「亦有亦空門」(勒論,此論未傳我國)以及「非有非空門」(迦旃延經,此亦未傳至我國)等四門,稱為小乘四門、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義,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質為真如理性)、隨乘(隨應對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證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說,依次相當於真性、觀照、資成等三軌。〔法華經卷二譬喻品、大寶積經卷二十八大乘十法會、放光般若經卷五歎衍品、金剛仙論卷二、入大乘論卷上、法華文句卷三下、大乘大義章卷下、大乘義章卷一、摩訶止觀卷三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大乘經典」828、「小乘」925、「教相判釋」4602、「勒門」5911) p807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大事因緣

「一大事」指佛陀為救渡眾生而出現於世的這件大事。此一大事的因緣,謂之「一大事因緣」。《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謂(大正9‧7a)︰
「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謂為使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是佛出現於世的唯一目的。《法華文句》卷四(上)另以總釋及分字釋二門,解釋一大事因緣,謂(大正34‧49c)︰「總者,諸佛覺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應於世,祇令眾生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現於世,曾無他事。」接著一一解釋字義,謂一即一實相;其性廣博,故名為大;諸佛出世之儀式,名為事;眾生有此機感佛,名為因;佛乘機而應,名為緣。

此外,世親《法華經論》卷下則就「開示悟入」四意,詳論佛出現於世的緣由︰

(1)無上義︰如來具足一切智,能如實了知諸法深義,而為開其知見,令眾生亦皆了知諸法深義,故出現於世。

(2)同義︰即二乘與佛法身平等無差別;如來為示此義,故出現於世。

(3)不知義︰即二乘等不知究竟一佛乘之真實處;如來為使彼等了悟而出現於世。

(4)為使二乘等更證不退轉地,得無量智業,如來遂出現於世。

〔參考資料〕 《法華義記》卷三;《法華玄論》卷五;吉藏《法華義疏》卷三;《法華經玄贊》卷三(末);《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法華秀句》卷下。


三宗

(一)華嚴宗五祖圭峰宗密將大乘各宗總分為法相、破相、法性三宗。其中,法相、破相二宗相當於華嚴五教的大乘始教,法性宗相當於終頓圓後三大乘。法相宗是始教中的相始教,指瑜伽、唯識二宗的教義。因其建立五位百法、三性二無我、四智三身等法相,故有此名。破相宗是始教中的空始教,指三論宗的教義。該宗主張四句百非、八不中道、無所得真諦,故有此名。法性宗是終頓圓三教的總稱,以說真心緣起、緣起無性、法性自爾,故有此名。

宗密在《圓覺經略疏》卷上之一說,大乘教總有三宗,謂法相、破相、法性。又二分三宗為前二宗與後一宗,謂前者(破相、法相)對後者(法性)有十相違,後者對前者有五不同。十相違,即︰(1)三乘一乘之異,(2)五性一性之異,(3)唯心真妄之異,(4)真如凝然隨緣之異,(5)三性空有離即之異,(6)生佛不增不減之異,(7)二諦空有離即之異,(8)四相前後同時之異,(9)能所斷證離即之異,(10)佛身有為無為之異。其次,五不同為︰(1)無性本性之異,(2)真智真知之異,(3)二諦三諦之異,(4)三性空有之異,(5)佛德空有之異。

(二)佛教教派有關三宗的論說很多,此處所指的是南北朝宋、齊時代名士周顒所立的三宗。周顒是個佛教學者,信仰佛教,曾做官於宋、齊二代,對佛教很有研究。他把當時佛教產生的學術思想,概括地歸納為三宗。作《三宗論》,有名於世。三宗的要義,是在解釋空的含義不同而分宗不同。在宋、齊時期,無著、世親或瑜伽之學尚未翻譯流行,當時佛教盛行的學說主要是《般若》、《涅槃》、《三論》、《成實》。而《般若》、《三論》、《成實》都是闡述空義的學說。在晉代研究《般若》就有六家七宗的不同,宋、齊兩代,成實、三論諸師談空也有多種不同,周顒因著《三宗論》以評判之。

三宗者,第一「不空假名宗」。此解釋空義,主張只空諸法實性,名為真諦,名為性空,不空因緣假法,緣起假有即是世諦,並非全無,若此都空,便墮斷滅。此種主張,名為性空,不空因緣假名。據《名僧傳抄》說︰宋代名僧覺世,善《泥洹》、《大品》,立二諦義,以不空假名為宗。

第二是「空假名宗」。主張空即假有,為空假名。意謂緣起諸法是假有,名為世諦。此世諦假法,眾緣若散,即歸空無,名為真諦。即前有假法而後空之。為空假名。此又名為空有二諦,有為世諦,空為真諦,有時無空,空時無有,空有不相即。此是《成實》者的析法空義,明空便空假假有,故稱「空假名」。

第三「假名空宗」。意謂從眾緣生的假法即是空,為假名空。此義即不存空以遣有,也不壞假有而談空,即假即空,是非有非無義,雖空而宛然假有,雖假有而宛然是空,空有無礙,不偏兩邊即是中道。

周顒的佛學思想屬於三論學派。著《三宗論》設「不空假名」難「空假名」,設「空假名」難「不空假名」,又設「假名空」難前兩宗。可見周氏所宗為「假名空宗」。此《三宗論》常為三論學者所稱道,並謂假名空義出自僧肇《不真空論》。《中論疏》說︰「尋周氏假名空,原出僧肇不真空論(中略)。肇公云︰以物非真物,故是假物,假物故即是空。大朗法師關內得此義以授周氏,周氏因著三宗論也。」大朗即攝山僧朗,是三論宗的宗師。假名空義,三論學者視為正義。(劉峰)


三性

(一)從宗教倫理的立場,一切法可分為善、惡、無記等三類︰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為善性。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為惡性。非善非惡為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能預測,是為無記性。關於三性與眾生之行為的關係,小乘有部與大乘瑜伽行派,皆有繁瑣、複雜的析論。茲略述如次︰

據《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善不善性又各分成︰勝義、自性、相應、等起等四類。此中,勝義善,謂真解脫,擇滅涅槃。蓋涅槃,即安穩不動,一切法中其體最尊,故獨標名勝義善。自性善,謂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名自性善。相應善,謂能與自性善相應方成善性的心、心所;若與慚等不相應,則善性不成,故名相應善。等起善,謂由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所引生甘美之汁。

不善性的四種法之中,勝義不善,謂生死之法。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有漏法中的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能與自性不善相應的心、心所法,如滲毒之水。等起不善,謂由自性及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飲毒藥汁所引生之毒乳。關於無記的類別,諸論所說不一,或說一種,所謂勝義無記;或說二種,即勝義與自性無記;或說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或說五種,即於前四種上,加一自性無記。

又,《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大正41‧35c)︰
「善略有三︰(一)生得;(二)加行,謂聞、思、修;(三)無漏,謂學、無學、勝義。就無漏中,前二有為無漏,後一無為無漏。善總有七︰(一)生得,(二)聞,(三)思,(四)修,(五)學,(六)無學,(七)勝義。不善唯一,無記有二︰(一)有覆,(二)無覆。就無覆中有六︰(一)異熟,(二)威儀,(三)工巧,(四)通果,(五)自性,(六)勝義。前五有為無記,後一無為無記;並前有覆,總有七種。」

總此十五種(善七、不善一、無記七),以分別十八界七十五法之三性,則十八界中,眼等五根與香味觸三者屬無記性。七種無記中,不通有覆、勝義,而異熟無記有異熟五根與香味觸,威儀、工巧、通果無記唯有香味觸,自性無記有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色聲二界若屬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善;若屬不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不善;若屬無記心力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無記。此外,非等起的色聲,亦屬無記。若更作分別的話,生得、聞思、不善及有覆皆通色聲;無覆中,異熟唯有色,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皆通色聲。眼等六識若與無貪等相應,則名為善;與貪等相應則名不善,其餘皆名無記。若再分別,則生得善通七心界,聞、思、修、學、無學屬意界及意識界;不善屬七心界,有覆屬眼耳身識、意界、意識界;異熟、威儀、工巧屬七心界,通果屬眼耳識、意界、意識界,不通自性無記。

又,法界之中,總有六十四法,此中無貪等、與無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以及擇滅等,皆名為善;貪等、與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皆名不善;餘者名為無記。若更分別之,生得有三十法,聞思二十八法,修三十法,學無學二十八法,勝義善一法,不善四十二法,有覆三十法,異熟二十一法,威儀工巧十八法,通果十七法,自性十法,勝義無記有二法。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謂善有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該論卷四謂不善有十二種,即︰自性不善、相屬不善、隨逐不善、發起不善、第一義不善、生得不善、方便不善、現前供養不善、損害不善、引攝不善、所治不善、障礙不善。又謂無記有十四種,即︰自性無記、相屬無記、隨逐無記、發起無記、第一義無記、生得無記、方便無記、現前供養無記、饒益無記、受用無記、引攝無記、對治無記、寂靜無記、等流無記。

此中,五蘊、十界、四處一部分屬善,一部分屬不善;其餘的八界、八處以及不屬善不屬不善的蘊界處皆屬無記。十界,謂十八界中的七心界加上色、聲、法界。四處,謂十二處中的色、聲、意、法。八界八處,謂五色根與香味觸。此上所判與《俱舍》所說相同。至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立無漏善蘊、加行善蘊、生得善蘊、不善蘊、有覆無記蘊、異熟無記蘊、威儀無記蘊、工巧無記蘊、變化無記蘊與自性無記蘊等十類別,就五蘊而廣分別百法之性。其所說與《俱舍》等所說互有異同。

茲表列三性及三性與心所如次︰


三性:
┌善 性────────不染污性──劣慧……一切種冥
│ 無覆無記
三性門─┤無記性 二性門
│ 有覆無記
└惡 性────────染 污 性──煩惱……諸 冥




三性與心所:
┌自性善──無貪、無瞋、無癡、慚、愧
│相應善──大地法九(除慧)、尋、伺、悔、眠、信、勤、行捨
┌ 善┤ 、不實、輕安、不放逸(與自性善相應)
│ │等起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無想定、滅盡定
│ └勝義善──擇滅無為
│ ┌自性不善──貪、瞋、癡、無慚、無愧
三性┤ │相應不善──十大地法、大煩惱地法五(除無明)、尋、伺、慢、
│不善┤ 疑(與自性不善心相應)
│ │等起不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
│ └勝義不善──生死法
│ ┌有覆無記┬─十大地法、貪、慢、疑、憍、六大煩惱
└無記┤ └─眠、諂、誑、尋、伺、得、四相
│ ┌─異熟無記┬─命根、同分、無想果
└無覆無記┤ 威儀無記┤
│ 工巧無記┼─十大地法、尋、伺、眠、得、四相
└─變化無記┘


(二)唯識學所說的諸法的三種存在形態或層次︰又稱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

(1)遍計所執性︰遍計為「周遍計度」義。所執是指對象。即於因緣性諸法,不能看到其本然的真相,而浮起主觀的、虛妄的揣度,加上我法的妄執所現的對象。若加以細別,則有能遍計、所遍計與遍計所執性三重。能遍計,謂意識遍對客觀的事物,起實有的計度,即主觀的迷情。所遍計,謂被能遍計的意識所周遍計度的客觀對象。遍計所執性,謂由能遍計心現於所遍計之上的實有妄境。

(2)依他起性︰「他」,指因緣而言。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現起的。即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四緣,色法則須依因緣與增上緣二緣。既是依因緣和合而存在,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幻假有的法。然而,雖屬假有,但與遍計所執性之僅現於妄情,且體性皆無之狀況不同。

(3)圓成實性︰圓為圓滿,成為成就,實為真實義。指遍滿一切處而無缺減,其體不生不滅而無變異,且真實而不虛謬,為一切諸法實體實性的真如法性,亦即所謂依他起的根本體性。

為說明以上三性關係,《攝大乘論》以蛇繩為譬喻,說︰如暗中有人懷恐怖之念,見繩而誤以為蛇,此蛇現於恐怖之迷情上,係體性都無之法,此喻遍計所執性。繩是因緣假有的,此喻依他起性。繩之體為色、香、味、觸等四塵,此喻圓成實性。換言之,遍計所執性如繩上的蛇,祇存在於對依他起性的謬見之上,是無實體的。依他起性亦如依四塵所成的繩一樣,只是現於圓成實性之上的假相,故觀其實體,畢竟是無自性的。

要之,宇宙萬有,不論色心依正,不分迷悟染淨,皆是由因緣現起的如幻假有的東西。然而,猶如波由水而起,繩依麻而存,此依他起的現象,不可無其實體,此即是圓成實性的真如。

因此,依他起性即現象,圓成實性是實體,現象法雖是差別、無常的、假有的,然而,實體是平等的、常住的、不變的,且是真有的。祇因我人被無始以來的我法妄執所蒙蔽,不但不能觀照萬有的實體,且對那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現象,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即遍計所執性。

所以,若藉修行的功力,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則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相自然顯出,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顯現。

三性的關係,可以說是把宇宙萬有從迷悟的見解作三方面的說明。每一法,若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若從因緣所成上言,是依他起性,若從其實體上觀,則是圓成實性。倘拂去妄執,便知除依他起外無宇宙萬有;若離開圓成實性的本體,亦無依他起法。如此,圓成實性的真如與依他起法,相依不離,兩者不異。又,圓成實性為本體,依他起性為現象,一為無為不生滅法,一為有為生滅法,兩者非一。

(三)指阿羅漢三性︰即斷性、離性、滅性三者。語出《成實論》卷十四。斷性、離性,謂阿羅漢明帝住的有餘涅槃。即一切煩惱斷盡,謂斷性;離六界欲,謂離性。滅性者,謂五陰相續斷滅,入無餘涅槃。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所謂「三性說」,就是隨名言區別而來的,(1)以名言表示而執為實有,這樣所得的認識是不實在的分別,謂之「遍計所執性」;(2)遍計執亦非憑空而來,是有所依的,它所依的自性,謂之「依他起性」(即依各種因緣而生起);(3)安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計執當然是不真實的,去掉它就能得到諸法的真實性,這樣所認識的,最完備,也最真實,謂之「圓成實性」。所以,從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的實相,就要詳細分別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也就是對三性的認識。

三性聯繫到「有」「無」的概念看,遍計所執性是出於遍計的執著,所以是「無」。依他起性是遍計生起的依據,因而是「有」,不過它與遍計相順(它的生起是由於遍計執的種子,生起以後又有遍計執的安立),因此,這個有不是實有,而是「假有」。到了圓成實,才可以說是「實有」。這樣認識三性,非但對「有」「無」有了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有」的「假」「實」也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無偏見的認識,謂之「中道觀」。這樣的中道觀,比之龍樹所說就更進了一步。後來陳那還用比喻做了生動的解說︰如夜行見繩,誤認為蛇;以後看清了,才知是繩非蛇;再仔細看,知道繩是麻做的。這種有次第的認識,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性︰見繩誤認,是遍計執,繩體由因緣生,則是依他起,認識繩為麻所製成的,則是圓成實。這一比喻還說明了無、假有、實有的關係︰本來沒有蛇是「無」,乍看繩是蛇,雖是假象,但還是有,卻是「假有」。從而也說明了依他起與偏計執相順的關係。

無著的中道觀就是把三性這樣統一起來的認識,並認為這是唯一的達到真理的認識。顯然,這些說法與以前的學說有聯繫,其源可以一直上溯到《般若經》,只是經文沒有提得這麼明確罷了。無著自己也說他的三性說來自《般若經》,並把它與《般若經》的道理加以會通(見《攝大乘論》)。他說,《般若經》講的空、無,不是泛泛之談,而是指一切法的遍計執;講的如幻如化,是指的依他起性,有而不實;還講到知行均清淨,使人在理解上得到正確認識,在實踐上得到解脫,即所謂「法性本淨」(包括得到清淨的手段在內)等等,就指的圓成實性。還可以這樣說,不用三性去解釋經中這些道理,便解釋不透,三性說乃是《般若經》的義理必然的歸宿。

《般若經》後來仍有發展,如《大品般若》第二分末中,又新出了〈慈氏問品〉。這一品說,一切法(如色法)都有三類分別,即遍計的(色)、分別的(色)、法性的(色)。這與三性說,不僅道理一致,連名稱也幾乎一致了。這一品,在羅什、玄奘的譯本中都沒有,西藏譯本雖有,但在目錄中也說明它是後出的。另外,無性寫的《攝大乘論釋》中引用了這一品關於三性的說法,可見在無性時代,這一品已經有了。這些都可證明〈慈氏問品〉是後來加上去的。其實,《般若經》有了空無、如幻如化、法性本淨等道理,即足以證明三性說出之《般若經》了,有無此品,關係不大。

以上所講的三性說,乃是無著、世親學說的特點之一。

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性。《菩薩地》只說到「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兩方面,無著、世親嫌其簡單,還不足以說明認識的關係,因而又加上了「依他起」作為兩者的樞紐,這樣,「依他起」便成了三性說的中心。依他起指的就是一切法,樹立了依他起便把一切法都繫屬於一心了。所謂「他」,就是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裏,依阿賴耶而存在。這些種子的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一切法)。

◎附二︰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三自性是唯識學派提出來的剖示存在的三個概念,也是唯識宗立教的基本原則之一。從思想淵源上說,存在問題本來一向為佛教所重,人生的痛苦即來源自對存在理法的無知。由此追尋,到般若、中觀時代,始發現最高的存在(勝義諦)根本不在我們的知識範圍內,而凡為我們所思想的,其存在都是空。空是存在的理法,須通過雙遣辯證的消解纔能契入。然而,存在即是空,則何以在我們的經驗上呈現為有﹖由有而空,主體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都非中觀學者所能解答(或不須解答),唯識學派的繼起,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分析存在的性質,替各種存在找尋存有之根。

依唯識宗的反省,所有我們經驗上的對象,都是由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攝持的種子轉化出來的。這些種子在不活動的時候,是以一種潛隱的狀態藏於阿賴耶識中,待其活動的條件成熟,即起現行,化作我們經驗的對象,這就是所謂「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根據識轉化的概念,作為客體的存在是由主體(心識)提供的;至於它的呈現,則由條件(因緣理法)決定,所以這樣轉化出來的存在即名為依他起自性(paratartra-sva-bhāva,真諦譯為「依他性」)。「自性」是傳統的譯語,原文(svabhāva)可解釋為「自己的存在」(由表示「自己的」意義的字頭sva-與表示「存有」意義的動名詞bhāva合成),不過中觀的用法與唯識的用法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不受條件制約的獨立的法體,唯識則用以表對象的存在。

因此中觀說空,是因為他們認為不能證屆蔔這樣的法體;而唯識說有,則因為他們的確感受到有對象的存在。不過,唯識學派發現,以經驗為起點,存在應有兩重︰一是依經驗心識的分別活動而收攝進來的存在,二是作為對象產生的客觀來源的存在。這兩重存在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依心識的分別活動而起,所以若離開心識的分別作用,此重存在亦不會有;但後者卻與心識的分別活動無關,它的存在純是出於超越的肯定,以解決知識的客觀性問題,及主體不能如實知客體,由此而要求通過修行實踐以提升主體之智慧的問題。唯識家把前者稱為徧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真諦譯為分別性),後者才是依他起自性。這兩重存在的分析,略似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J. Locke)等人的進路,但結論不同。

雖然,依上文說,依他起的存在亦是由識所提供,但這只是依存有關係說,而非從認識關係說。換言之,識與境的關係,一方面是存有關係,識自身轉化為境,境以識(及其種子)為根;一方面是認識關係,識對其自身所轉化之境有分別作用,由此再產生一重分別作用下的存在,這一存在是虛掛的,隨識的分別起,可以說是以識的分別性為根。不過,是不是所有的八識都有這兩重關係則可商議。前期唯識家如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安慧(Sthiramati)等似未深加反省,因說八識皆能遍計。後期唯識家如護法(Dhar-mapāla)等則認為祇有第六、七識能遍計,所以這種分別作用下的存在亦祇有第六、七識中有(參看《成唯識論》卷二及卷八,並《述記》)。由此再聯繫到其他用以表達客體的概念,如親所緣緣、疏所緣緣、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及說明其產生根源的概念,如因緣變、分別變等,即可組成一極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從八識(及其心所)的分解而來,倘從原初意義言,說識境之間有此兩重關係已足夠。

由於存在有兩重,但眾生從現實經驗的立場上說,其所知之世界為心識的分別作用所蔽,所以祇能看到遍計所執的存在,對依他起的理法無法如實知,所以唯識學派希望在通過修行實踐之後,能夠轉出根本智以徹入客體。由於根本智的活動不帶分別(亦稱為無分別智),於是原先套在依他起自性身上的遍計所執自性便會消散,讓依他起自性自己呈現,而成為根本智所直接照察的對象。這時候,已是聖者境界,根本智所面對的就是最高貴的真實,所以亦稱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真諦譯為真實性。按︰若據原語直譯,則玄奘譯之圓成實之「實」字亦是添加)。《唯識三十頌》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安慧解最後一句,即指出「此圓成自性不被見時,彼依他起自性亦不被見。」由此可見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的概念雖然指示出有三種存在,但尅實而言,真實的存有祇是依他起一重,當主體取為對象時纔有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之別。不過,佛教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轉化無明,所以不會離主體而說一不相干的存有結構,說依他起自性目的即在消解主體上的遍計所執以成圓成實,所謂「轉識成智」,這纔是唯識學派理論的歸宿。所以若依此而言,三自性的分解便不能廢。

由三自性的建立,從反面看,可以產生三無性︰(1)相無性(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相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相性),(2)生無性(upatti-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生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生性),(3)勝義無性(pa-ramarth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勝義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性性)。此中相無性是遍計所執自性的反面,由於遍計所執自性是隨心識的分別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重掛上去的存在,名為施設有(pr ajñapti-sat),如我、法的觀念就是;這些觀念在客觀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實體與之對應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即相無自性性),所以是空。亦名二空,因為這些遍計所執的存在不外為人、法兩類。其次,生無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為依他起即表示須依條件制約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雖有所展現,但仍然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這也就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唯識從生無性方面予以保留。最後勝義無性即是圓成實自性的反面,因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緣生狀態取為無分別智的對象,而證見一切法均如幻如化,當體即空,無可執、無可取,於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即成為可至、可知、可實現的境(從思想史觀點看,這是唯識學派的貢獻之一)。絕對空即絕對有,所以可以翻出圓成實自性來,但圓成實即非一具體對象,永不可執,所以稱為勝義無性,即從最高理境來照察一切法空(而實不空)的狀態。由此可見,三無性之立,目的是與三自性對消,使眾生不偏有,亦不偏無,而得一雙遣雙成之中道。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三;《俱舍論寶疏》卷二、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二)《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釋疏》;《三性論》;《掌中論》;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印度哲學史》;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世親三性論偈の註釋的研究》;上田義文《佛教思想史研究》。


三無性論

二卷。陳‧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為《顯揚聖教論》〈成無性品〉釋論部分的異譯本;或說是《無相論》的一部分。主要依據古唯識義闡述三性三無性說,與玄奘所譯護法系的唯識說不同,是古唯識研究上的重要資料。內容首先敘述造論旨趣,略說三性三無性;次說分別性的品類、功用差別、相惑粗重惑、依他性的成立差別及體相、俗諦真諦;更細說七種真如、五相與三相之相攝、三性事用、四種不可思惟、四種道及二種轉依等。

關於本書的作者,圓測的《解深密經疏》卷四謂(卍續34‧764下)︰
「三十唯識、三無性論,世親所造,如何二論有此差別﹖又彼世親依彌勒宗及無著等,故知同一無性者,真諦謬耳。或可今勘真諦三無性論即無著所造顯揚論無自性品,然彼真諦譯為別本。」

又,《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卷中謂(法寶總目錄2‧37b)︰「私云︰本論天親造也。所以知者,為讓釋於自述中邊論故。但釋論未知誰造。」蓋或說世親,或說無著,迄無定論。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五;《歷代三寶紀》卷九;《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七;《印度哲學研究》卷六。


三科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三經一論

淨土宗正依的四部典籍。即(1)《無量壽經》︰二卷,曹魏‧康僧鎧譯;主要在揭示阿彌陀佛因位的願行及果上的功德。(2)《觀無量壽經》︰一卷,劉宋‧畺良耶舍譯;主要在揭示往生淨土的行業。(3)《阿彌陀經》︰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主要在揭示淨土的莊嚴及執持名號、諸佛護念的利益。(4)《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略稱《往生論》)︰一卷,世親菩薩造,元魏‧菩提流支譯;主要在揭示淨土的教法,贊述三經的要義。

〔參考資料〕 《選擇本願念佛集》卷上;《決疑鈔直牒》卷三;《淨土法門源流章》;《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上;《釋淨土二藏義》卷十六。


三能變

唯識家為立萬法唯識所變之理,類別能變的識而得三種能變。「能變」為梵語parināma的漢譯,近人霍韜晦譯之為「轉化」,日本學者譯之為「轉變」。此種「能變」有三種,故謂為三能變。即︰

(1)異熟能變︰又稱初能變、第一能變;指八識中的第八識,即阿賴耶識。異熟原有多義,此處唯取其異類成熟之義,即因是善惡,而果為無記,故云。亦即依善惡業因,招愛非愛之果,其果為非善非惡之無記。八識之中,第七識非異熟,而前六識之報有斷絕,故不稱異熟,而稱異熟生,《成唯識論》卷二謂(大正31‧7c)︰「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亦即第八識為恆相續的總報之果體,故名真異熟,又名異熟識。

(2)思量能變︰又稱第二能變,指第七識,即末那識。稱第七識為思量,乃取其恆審思量之意;第七識相續不間審細分別第八識,故取此名。第六識亦審細思量,然間斷不恆;第八識相續不斷,但無審細思量。前五識二義俱缺,故以恆審思量獨為第七識所專有,而名之為思量。

(3)了境能變︰又作了別境能變、第三能變,指前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以前六識了別色、聲等粗顯之境,故名之為了別境識。《唯識論述記》卷二(末)云(大正43‧298b)︰
「以前六識同了粗境,異七、八故,合為一名。問︰此前六識亦緣細境,如佛六識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二)易知故,(三)諸有情共可悉故,(四)內外道皆許有故,(五)大小乘所極成故,(六)不共義故。七、八二識不粗了故。」

除上述之外,變有因能變與果能變。第八異熟識攝藏等流、異熟二習氣。此中,等流習氣為一切法的種子,作為親因緣而變生現行;異熟習氣為善惡業種子,作增上緣,資助等流習氣,變生第八識及前六識的異熟果。以種子成為能變,故稱因能變。又,八識各各變現見、相二分,起能緣、所緣的作用;此八識為種子的果,故稱果能變。亦即第八識有因、果二能變之義,其他識只有果能變之義。如此,由因、果二能變變生世界一切諸法。

◎附一︰霍韜晦〈唯識與識轉化〉(摘錄自《絕對與圓融》)

識轉化(vijñāna-pariṇāma)的意義

世親認為「境」(vijñapti)是一種存在,它的內容是由「識」(vijñāna)的狀態轉化(pariṇāma)而來才得以呈顯的。所以識是境存在的依據,也即是現象的起源。真諦譯的《轉識論》說(大正31‧62c)︰「此等識能迴轉造作無量諸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或轉作我,(中略)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世親「唯識」的意思,正是要以「識」來統攝現象界的一切法。

對玄奘「識變」一詞之辨正

玄奘把「識轉化」一詞譯作「識變」或「識所變」,把「轉化」(pariṇāma)譯作「轉變」或「變化」,這容易給人一種印象︰彷彿識自身憑藉一種力量以變起境(客體之存有事),而不是識自身轉化為境,故中國傳統的唯識宗,很明顯地有「識為真,境為妄」的觀念。

世親在研究大乘佛學之前,對數論有相當深入研究。根據數論的觀念,是說宇宙萬法都是從「物原」轉出,物原固然是真實,但萬法亦非虛妄,因為這是在物原自身解體之後,才「轉成」萬法的,這是一種存在狀態的轉換,而不是真妄的對立。世親選取了pariṇāma一字來表達他的意念,當與數論的思想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應當依印度的傳統,把vijñāna-pariṇāma譯為「識轉化」。

阿賴耶識的結構與轉化的可能

上文說過,世親「唯識」的意思是要以「識」來統攝現象界的一切法,識是境(現象界)存在的依據,境是由識轉化而得以呈顯,現在要談的是識何能轉化為境﹖

唯識宗認為現象的本源是「阿賴耶(ālaya)識」,不論是個體生命(我)或客觀的存在世界(法),都是從阿賴耶識轉化出來。《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說,阿賴耶識的轉化有兩種︰「(一)由了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說的就是有執受性質表相(upādivijñapti)的轉化和作為處表相(sthānavijñapti)的轉化;前者轉出個體生命,後者轉出客觀的存在世界。

但是,阿賴耶識如何由「一個」識而轉化出一切存在呢﹖世親的解說是因為阿賴耶識是一個「擁有一切種子(bīja)的存在」。種子就是阿賴耶識的內容,與阿賴耶識是一個整體性的關係,它的能量就是阿賴耶識的能量;種子的數目無量,因此阿賴耶識便能轉化出無量的存在。

阿賴耶識的存在狀態是異熟性的,所謂「異熟」,即是一種因果酬答的關係。一切阿賴耶識轉化出來的存在,都受前時的善、惡業(活動)決定,前時的業是因,現時的存在狀態是果,由因到果之間,經歷了變異的階段,所以稱為「異熟」。因果連綿相續,形形色色的世界便自阿賴耶識中連綿不斷地轉化出來。世親比喻阿賴耶識的轉化活動「像奔騰的大河一樣地前後不斷」,即所謂「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阿賴耶識一方面酬答前時的善、惡業,由此而轉化為現實生命的存在;一方面又受當前的善、惡業所熏,由此再引起將來的酬報;生命就是這樣的輪迴相續。人究竟是往上提升或向下沉淪,就由人的善惡業來決定了。

由此可見,唯識宗的「識轉化」理論,不但解釋了現象世界的來源,而且對人生的方向,也提供了指示和答覆。

◎附二︰橫山紘一著‧李世傑譯〈世親的識轉變〉(摘錄自《唯識思想》)

其次,我們來檢討第一頌的最後部份「此能變唯三(其轉變有三種)」。據前文所說,「識轉變是識,是分別」,也就是指我們的精神活動,我們的心的作用。然而,唯識瑜伽行派共立八種識,即︰除了從來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外,再加上了作為深層的自我意識的「末那識」和根源心的「阿賴耶識」,故成八識。

世親將此八種識,分類為如下之三種轉變。用第二頌以下的表現來說,是如下三種︰


┌(1)是異熟而持有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轉變
轉變─┼(2)以阿賴耶識為所緣而叫做末那之識
└(3)了別(=可得)境的六識


簡單說,(1)是阿賴耶識,(2)是末那識,(3)是六識。如此,從識=轉變之立場,把從來的八種識,作為三種的轉變來分類、整理,這才是《唯識三十頌》的意義所在。又經量部把轉變稱為種子的轉變,即只就心的深層性過程來認取轉變的。故經量部是從《大乘成業論》的見解,進一步開展出的。六識即包含表層之心理過程的整個活動,而用「轉變」一語來掌握,這就是三十頌的意義所在。「轉變」變成了代替「識」或「分別」,或者是把「識」、「分別」存在的狀態,表現為更適當的言詞所使用的。(中略)

那麼,阿賴耶識的轉變,是以轉識的轉變即「分別」為原因的,是種子從未成熟的狀態而變化為已成熟的狀態的意思。與此相對,轉識的轉變,是以其種子的變化為原因而「分別」的意思。即︰轉變可分為(1)種子的變化和(2)轉識的分別兩個意思。但在此,把心的活動,作為是持有所謂的有機的互相為因果性來了解之時,對於「轉變」,應該要再加上一個重要的意思,現在為要使問題明瞭起見,用圖來表解如下︰


┌──┐ (種子生現行) ┌──┐
│阿︵│ ──────> │ │
│賴種│ │轉分│
│耶子│ │識別│
│識生│ │的︵│
│的種│ │轉現│
│轉子│ <────── │變行│
│變︶│ (現行熏種子) │ ︶│
└──┘ └──┘


簡單說明上圖︰(1)是從阿賴耶識中已達已熟位之種子而生「分別(=現行)」,(2)是其「分別」乃把自己的作用(活動)的影響,作為種子(習氣)而植於(=熏習於)阿賴耶識中,(3)是其植下來的種子,在阿賴耶識中慢慢生長,再生新的分別於未來。據後來的《成唯識論》、《成唯識論述記》等書之表現來看,

(1)是「種子生現行」的過程,(2)是「現行熏種子」的過程,(3)是種子生種子的過程。

〔參考資料〕 《唯識三十論頌》;《成唯識論》卷四、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三。


三自性論

大乘瑜伽行派論書。印度‧世親菩薩造,全論共三十八個頌。民國三十八年,由劉孝蘭於重慶依藏文譯本譯出。現收於《大藏經補編》第九冊。

所謂三自性,即徧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此三自性為無著、世親學系的總樞紐。本論對三自性的各別性質、相互關係、悟入的次第、方法和利益等問題,均較集中和較具體地作了說明。《三自性論》貫徹了「唯識」為立場、「辯證」為方法的特點。

本論另有金克木依梵文原本及二種藏文譯本譯出的異譯。

◎附︰劉孝蘭譯《三自性論》

敬禮世間自在婆伽梵!

(1)徧計同依他,及與圓成實,許此三自性,智者深所知。

(2)由緣自在轉,及唯分別事,所現即依他,似現為徧計。

(3)所現之似現,常恆無所有,此無變異故,即圓成自性。

(4)徧計彼所現,有此二似現,彼中無有此,彼即無二法。

(5)云何彼中無﹖謂無能徧計,及其所計義,說心名分別。

(6)由因果性故,許心有二種︰謂阿賴耶識,及與七種轉。

(7)初由染種習,積集故名心,二由於種種,行相轉故名。

(8)彼虛妄分別,許亦分三種︰異熟與執我,以及了別他。

(9)初異熟自體,彼即根本識;餘者名轉識,由能所見轉。

(10)以有無二一,雜染清淨相,分別諸自性,許此為甚深。

(11)凡所分別有,彼即畢竟無,故於徧計性,許有有無相。

(12)錯亂體性有,似現體全無,故許依他性,亦有有無相。

(13)若二畢竟無,無二即是有,故於圓成性,許有有無相。

(14)徧計義雖二,有無體一故,愚夫徧計性,許二一自性。

(15)所現有二分,唯亂體一故,爰於依他性,亦許二一性。

(16)二體之自性,即一無二故,亦許圓成性,有二一自性。

(17)徧計及依他,雜染相所知,唯於圓成性,許為清淨相。

(18)二不諦實性,即無事自性,故離徧計性,無別圓成實。

(19)無二之自性,即二無自性,故離圓成實,無別徧計性。

(20)非實唯似現,如是無自性,故離依他起,無別圓成實。

(21)非實二自性,似現體全無,故離圓成實,

無別依他起。

(22)已觀待名言,分別諸自性;依彼增上力,如次證當說。

(23)徧計名言性,唯餘增益性;故離言自性,亦當許為餘。

(24)先於二我無,入故入依他,二性全非有,唯是徧計故。

(25)次於二無性,證入圓成實;即此證入時,亦說有與無。

(26)此三自性者︰無所緣無二,極無如是無,即無事自性。

(27)咒力幻作故,有象身現起,許唯顯現相,象實全非有!

(28)徧計性如象,依他猶象相,於彼無象事,圓成許似此。

(29)從彼根本識,計不實二我,二性極無故,唯有彼行相。

(30)根本識如咒,真如許似木,分別似象相,二性則如象。

(31)若了此真義,能如次頓知︰徧知及永斷、所證三種相。

(32)徧知無所緣,淨所現為斷;無二為所緣,則亦現作證。

(33)象所緣既無,彼行相即滅,所得唯木材,幻化事如爾。

(34)如是二叵得,二現相亦滅,滅時即證彼,圓成無二事。

(35)相違識變故、心見無境故、三智隨轉故、無功解脫故。

(36)若能觸唯心,所知即叵得;所知義無故,心亦不可得。

(37)二都無得故,即緣於法界;由緣法界故,即證圓滿德。

(38)由證圓滿德,即能得無上,三身菩提智,成就自他利!


三藏

佛教聖典的分類。指經、律、論三種聖典。可分為小乘三藏與大乘三藏兩大類。茲分釋如下︰

〔小乘三藏〕 指部派佛教的三藏。包含釋尊時代的法(經)與律,以及部派時代的論。三者之結合,即成為小乘三藏。其形成過程略如下述︰

(1)法與律︰若將教法做具體性的分類,通常都分為經律論三藏。在釋尊時代,實際上存在的教法是「法與律」(dhamma-vinaya)。「法與律」也就象徵著佛教這個宗教。進入「法與律」的話,也就等於是進入了佛教。

此處之「法」(dhamma)是指「佛所說的教法」。這些教法後來就結集為經藏。但在這些容納法的經典中,並不只包含佛的直接說法,同時還包含一些出家與在家的佛弟子、梵天與帝釋等神祇、夜叉、鬼神等等所說的法。而這些佛陀之外天人等眾生所說的法,也都經過佛的印可證明,是正確的法,因此也可以視之為佛說。

所謂律(vinaya),是佛教出家教團日常生活規則的總集,由於這些規則都是佛所制定的,所以可包含於廣義的佛說之中。總之,從釋尊在世時開始的原始佛教時代,「法與律」是佛教法財的全部。

早期的經、律,是只用口傳而未形諸文字的。佛教經典的書寫筆錄,根據巴利系統所說,在西元前一世紀錫蘭王婆他伽瑪尼(Vaṭṭa-gāmaṇi)時代,巴利聖典開始變成錫蘭文字。在北方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依據第二世紀所編集刻在銅板上的《大毗婆沙論》,我們推測大概這個時候已有書寫經典的風氣了。總之,佛教是最先開始將經典書寫筆錄下來的非官方或商業團體,打破了印度口耳相傳的古習。

(2)《阿含經》的成立︰在第一次結集中,結集了「法與律」,法就是經典的內容,經典就逐漸地被整理完成。最初這些教法並沒有五部與四阿含的分類組織,而是在傳承期間才被分類整理的,這就是《阿含經》(āgama)四種或五種的分類。但直到現在,我們仍不十分清楚這個分類是何時確定的,大概在佛教分裂為部派以前,也就是在原始佛教時大體上就已經有分類了吧。因為在部派佛教時代,《阿含經》分為五種或四種的說法,已經在各部派中流傳了。

現存的《阿含經》有屬於巴利佛教的五部(《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與中文本的四阿含(《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以及它們的一些異譯。而且漢譯的四阿含並不屬於同一個部派,他們原本分別屬於各部派,並未經過整體安排即翻成中文而成為四阿含。本來在十八部或二十部的各部派裏,他們所流傳的經藏都有四種或五種的《阿含》(部)。在巴利文中雖然稱「阿含」為「部」(nikaya,尼柯耶),但在巴利佛教中也有阿含這個名稱。「阿含」(āgama)一詞是「傳承」的意思,指的是從釋尊時代所傳承下來的經典。所謂「部」,是指將經典依照部類來分類的意思。

(3)律藏的成立︰在第一結集中所結集出來的「律」,到後來逐漸的被整理組織,而成為今天所傳的各部派的律藏。律藏的組織大體可分為止持戒(禁止事項)與作持戒(遵守事項)兩種。止持戒指的是比丘的二五○戒和比丘尼的三四八戒。這些戒條的數目依部派的不同而有差異,將這些戒條分類整理出來的大綱,於各部派都是共通的。在律藏中對戒條也有加以分別解說註釋的文字,這個就是經分別(Sut-tavibhaṅga)。

作持戒包含的是出家教團的生活規定,如出家受戒、布薩、雨季安居、自恣,及其他關於衣食住等問題的規定。並且包含有對這些規定的註釋說明,這叫做犍度部(Khandhaka)。除了上述這兩部份以外,後世加上的附錄稱為附隨(Parivāra)。

如上所述,巴利律藏是︰{1}經分別,大分別與比丘尼分別;{2}犍度部,大品與小品,計二十二犍度;{3}附隨。律藏就是由這三部分所組成,其他部派的律藏也大體相同。現存各部派的律藏有巴利律、漢譯五種、西藏律一種,共計有七種。


┌────────┬─────────┐
│(一)巴利律 │南方上座部所屬 │
├────────┼─────────┤
│(二)五分律 │化地部所屬 │
├────────┼─────────┤
│(三)四分律 │法藏部所屬 │
├────────┼─────────┤
│(四)摩訶僧祇律│大眾部所屬 │
├────────┼─────────┤
│(五)十誦律 │說一切有部所屬 │
├────────┼─────────┤
│(六)有部新律 │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屬│
├────────┼─────────┤
│(七)西藏譯律藏│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屬│
└────────┴─────────┘


上列表中第(六)與第(七)是同一個,但第(六)項「有部新律」是不完全的譯本。第(七)項「西藏譯律藏」則是完全的,其梵本的一部份在基爾基特(喀什米爾北部)出土,且已被刊行。

(4)論藏的成立︰第一次結集以後,對經和律都做了分類整理,並將難解的語句下定義加以說明。對教理和修行法也加以體系化,對律的戒條與作法規定也有所說明,並加以體系組織化。像這樣對經(法)與律的種種研究稱為對法(abhidharma,abhidhamma,阿毗達磨)和對律(abhivinaya,阿毗毗奈耶)。對於律的研究是加在律藏的最後做為附錄,但在經的研究方面,由於阿毗達磨的敘述與表現方式和經典不同,所以不能加在阿含經中。但是它的初期階段的註釋與綜合,在阿含經裏還是可以看到。

可是,在阿毗達磨的研究逐漸發達以後,不久就產生了無法納入經典的不同的文學形式,這種獨立的文獻就被稱為「阿毗達磨」(Abhidharma,Abhidhamma,論書)。將這個集錄起來就稱為論藏(Abhidharma-piṭaka,Abhidhamma-p.),這就是論藏的成立。論藏的成立,被認為是原始佛教時代已經過去,而開始進入部派佛教的時代。在這時經藏與律藏已經成立了,於是各部派做為原則的經律論三藏都保持傳承了下來。

三藏中,經藏與律藏方面,部派間共通和類似的部份很多,論藏方面雖然多少有類似之處,但不同的地方則相當多。在三藏中經藏與律藏的源泉是釋尊的說法與施設,經過第一結集在原始佛教時代流傳,這是當時所有佛教所共通的。而論藏的研究則是從原始佛教時代才開始,其成立與結集,是部派時代各部派的個別情事。實際上,部派的特徵可以說就是論藏。

現存諸部派的論藏有巴利七論、說一切有部七論,及被認為是屬於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毗曇論》。《舍利弗阿毗曇論》是巴利七論與說一切有部七論全體的綜合。巴利七論與說一切有部七論之間雖然沒有相對應的內容,但卻包含了兩者初期、中期及後期所成立的經文。表列如下︰


┌───────┬───────┐
│巴 利 七 論│說一切有部七論│
├───────┼───────┤
│法 集 論┐ │集異門論┐ │
│分 別 論┤初期│法 蘊 論┤初期│
│人施設論┘ │施 設 論┘ │
│論 事┐中期│識 身 事┐中期│
│界 說 論┘ │界 身 論┘ │
│雙 論┐後期│品 類 論┐後期│
│發 趣 論┘ │發 智 論┘ │
└───────┴───────┘


這七論應該是在西元前二、三百年間發展形成的。後來,這七論的註釋書與教理綱要書也相繼作出來,這屬於三藏聖典以後的藏外文獻。

〔大乘三藏〕 以上所述是部派佛教聖典經律論三藏的概說。《法華經》〈安樂行品〉中曾有「貪著小乘三藏學者」的語句,同樣的,中國佛教所稱的三藏教也是指小乘教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論是說「三藏教」或「三藏學者」,這時候的「三藏」通常都是指小乘部派佛教的經律論而言。

另外,像玄奘三藏或義淨三藏,他們也被稱為三藏法師,這是通曉三藏聖典或一切聖典的意思。這種頭銜是學僧的最高榮譽。

可是中國人在編列一切經的目錄時,也將大乘教分為經律論三藏,但在印度的大乘佛教中並沒有「三藏」這個稱呼。前面也提過,在印度的經與論方面也有大乘佛教,但因為大乘沒有出家教團,所以就沒有必要制定教團規律的律藏。可是到了後世的大乘,如大乘佛教的根據地──那爛陀寺,有數千位僧侶生活在一起,因此生活規定就是必要的了。於是大概就沿用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藏,來做為生活上的規範。也就是說,雖然是大乘佛教,但是卻沿用小乘佛教的戒律,並未另製作律藏。

中國的大乘佛教把《梵網經》(梵網戒)與《善戒經》(瑜伽戒)當成大乘戒,但《梵網經》在印度大概已經沒有了。而雖然瑜伽戒是印度瑜伽行派所說,但不論梵網戒或瑜伽戒,與小乘部派的戒律與律藏都不相同,也不是教團日常生活的規定。因此我們不能視之為印度大乘教團實際應用的戒律。

關於大乘佛教的經典與論書,依照其成立年代可分為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另外,即使是同一時期的作品,其成立的地點與所崇奉的學派也並不相同。不過並不像小乘有那麼多的派別。

譬如說,從初期大乘經典中可發現︰在同樣的般若諸經裏,在六百卷中的《大品般若》、《小品般若》與《金剛般若》,他們應用不同的用語,也有不同的傾向。另外《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也各含有不同的思想與語言,相互之間也缺乏連繫。這大概是由於成立的時代、地域與經典作者思想傾向不同的緣故吧。

到了中期大乘,有如來藏、佛性系統、瑜伽行派系統與中觀派產生。這些系統與學派內異說紛起,絕不屬於某一部派或某一學派,其思想也不是統一的。因此印度並不曾像中國那樣,曾將大乘佛教文獻做完全的綜合或分類整理。(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谷響〈什麼叫做三藏〉(摘錄)

三藏是佛教聖典的分類總聚,即一切佛教聖典可分攝為三類︰(1)素怛纜,舊稱修多羅,意譯為經,新譯為契經。(2)毗奈耶,舊稱毗尼,意譯為律,新譯為調伏。(3)阿毗達磨,舊稱阿毗曇,意譯為論,新譯為對法。又阿毗達磨或稱為摩得勒伽,或又名為鄔波題鑠。這三種聖典的彙集,都稱為藏。

三藏的名義,如唐‧宗密《盂蘭盆經疏》卷上說︰
「三藏者︰(一)修多羅,此云契經。契者,契理、契機。經者,佛地經云︰貫攝為義。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此教於三學中詮於定學。(二)毗奈耶,此云調伏。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此教詮於戒學。(三)阿毗達磨,此云對法。法謂涅槃、四諦;對謂對向、對觀。其能對者,即是妙慧。此教詮於慧學。」

三藏的作用是顯示戒定慧學︰其中素怛纜藏所顯示的,是趣向解脫的教法,這就是定學。毗奈耶藏所顯示的,是實際行為的訓誡,這就是戒學。阿毗達磨藏所顯示的,是闡揚抉擇佛教法義,這就是慧學。又這三藏雖是各詮一學,但也往往交互顯示三學︰即素怛纜藏顯示定學,但有時也顯示戒學和慧學。毗奈耶藏顯示戒學,但有時也顯示定學和慧學。阿毗達磨藏顯示慧學,但也有時顯示戒學和定學。如《大毗婆沙論》卷一說︰
「若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若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中略)有作是說︰素怛纜中,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即毗奈耶,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毗奈耶中,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慧論道即阿毗達磨。阿毗達磨中,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即毗奈耶。」

又三藏所顯示三學的廣狹也有差別︰即素怛纜藏能顯示戒、定、慧三學,毗奈耶藏顯示戒、定二學,阿毗達磨藏只顯示慧學。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說︰
「為欲開示三種學故,建立素怛纜藏。所以者何﹖要依此藏所化有情解了三學,由此藏中廣開三種所修學故。為欲成立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故,建立毗奈耶藏,要依此藏二增上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廣釋別解脫律儀學道聖教為所依止,方能修治淨尸羅故;依淨尸羅生無悔等,漸次修學心得定故。為欲成立增上慧學故,建立阿毗達磨藏,要依此藏增上慧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由此藏中能廣開示簡擇諸法巧方便故。」

《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也同此說。

三藏的建立,據《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說有九種因緣,即建立素怛纜藏是為了︰(1)對治疑惑,(2)顯示三學,(3)能說法義。建立毗奈耶藏是為了︰(1)對治苦樂二邊受用,(2)成立戒定二學,(3)成滿法義。建立阿毗達磨藏是為了︰(1)對治自見取執,(2)成立慧學,(3)能於法義抉擇善巧。這是說三藏的建立各有三種意義。《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六也同此說。又唐‧窺基列舉建立三藏不增不減有十義,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諸藏章〉所說。

〔參考資料〕 龍山章真《インド佛教史》。


久遠實成

謂釋迦牟尼在久遠劫以前實已成佛。為《法華經》後半十四品的中心思想。

流傳於東南亞的上座部佛教,認為釋尊係在印度菩提伽耶之菩提樹下初度開悟的聖者,然而大乘佛教經典《法華經》,則謂釋尊的成佛並非始自菩提道場,實其宿世久遠以來,即已成佛,且在無限的時間之中,教化眾生。如該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2b)︰
「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外,據《法華文句》卷九(下)所載,此久遠實成之佛,係三身相即之報身,無終不滅之佛。又,據世親在《法華經論》卷下所述,〈如來壽量品〉彰顯釋迦一身具足應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等三種佛菩提。

在日本,日蓮自《法華經》中體認到釋尊救濟末法眾生的佛心,這種體認,頗為現代日本的法華佛教所繼承。

〔參考資料〕 《法華經玄義》卷一(上)、卷二(上);《法華義疏》卷十;《法華論疏》卷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五。


二邊

指偏離中道的兩種極端。亦即相對立的兩種立場而與佛法之中道立場相違者。例如︰苦樂二邊、有無二邊、斷常二邊、增損二邊等。茲略述如次︰

(1)苦樂二邊︰指苦行與樂行二種立場。《四分律》卷三十二云(大正22‧788a)︰「比丘出家者,不得親近二邊,樂習愛欲,或自苦行,非賢聖法,勞疲形神不能有所辦,比丘除此二邊已,更有中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云(大正2‧228c)︰「爾時,世尊告王頂聚落主︰今者眾生依於二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31‧321c)︰「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毗奈耶藏,謂遮有罪著欲樂邊受用故,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

(2)有無二邊︰指主張絕對有與絕對無之二種立場。《雜阿含經》卷十云(大正2‧66c)︰「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中略)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般若燈論》卷九根據《寶積經》所說,云(大正30‧94b)︰「釋曰︰云何教授﹖如佛告迦旃延,世間多有依止二邊,謂若有若無,有深智者不著有無,(中略)是故佛教迦旃延中,若有若無,二邊俱遮是正道理。」更引用《月燈三昧經》中的偈頌,而說有見、無見二邊。《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云(大正30‧487a)︰「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

(3)常見斷見二邊︰指主張恒常有、斷滅無之二種立場。《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大正2‧245b)︰「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來離於二邊處中說法。」別譯《雜阿含經》卷十(大正2‧444c)︰「復次,阿難,若說有我,即墮常見,若說無我,即墮斷見,如來說法,捨離二邊,會於中道。」《成實論》卷十(大正32‧317b)︰「問曰︰此見云何斷﹖答曰︰正修習空則無我見,我見無故則無二邊,(中略)又見諸法從眾緣生,則無二邊,(中略)又行中道故則滅二邊,所以者何,見諸法相續生則滅斷見,見念念滅則滅常見。」

(4)增益損減二邊︰將本來沒有的誤認為有,謂之增益;將本來有的誤認為無,謂之損減。這二種立場都不合乎中道,故云二邊。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31‧323c)︰「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中略)謂實無有遍計所執,定執為有名為增益;增益無故,損減實有圓成實性。遠離如是二邊過失,故名善巧。」《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大正30‧345b)︰「復有遠離二邊處中觀行,謂離增益邊,離損減邊。」

除上列之外,另有《般若燈論》卷九所說一異二邊,《大乘掌珍論》卷下所說常、無常二邊,《瑜伽師地論》卷十四與《隨相論》等說斷常二邊,但依《中邊分別論》卷下所說,有色等諸陰和我一異的二邊、以色等為常住的外道邊和以為無常的聲聞邊二邊、主張有我的增益邊和主張無我的損減邊二邊、主張心實有的增益法邊和主張心不實有的損減法邊二邊、所治邊和對治邊二邊、主張人法有的常邊和主張無的斷邊二邊、所取和能取二邊,以及七種分別的二邊。此外,《佛性論》卷四說六種執的二邊,即執的可滅與滅、執的可畏與畏、執的可執與執、執的正與邪、執的有作與無作、執的不生與同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五;《辯中邊論》卷下;《寶性論》卷四;《大乘寶要義論》卷七;《集諸法寶最上義論》卷上;《大乘緣生論》;《廣釋菩提心論》卷二;《菩薩地持經》卷一;《中論》卷四。


入阿毗達磨論

二卷。印度‧塞建陀羅(Skandhila,悟入)造,唐‧玄奘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本論以八句義略解小乘有部教理,是研究《俱舍論》的入門書。內容以皈敬頌為首,其次敘述造論旨趣並闡釋色句義等所含諸法,最後說明本論係為初學者所撰。書中所謂的八句義,是指色、受、想、行、識、虛空、擇滅、非擇滅等八個範疇。

《俱舍論》係以五位七十五法為綱要,而本論則說七十七法(增欣、厭二心所)。由於本論既未批判《俱舍論》,同時相傳作者為世親之師,因此可以推定本書的成立年代當稍早於《俱舍論》。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四章第二節(摘錄)

《入阿毗達磨論》的思想,當然是毗婆沙師的。但組織內容,特別是心相應行,煩惱與智,存有《品類論》〈辯五事品〉的特色。《論》說無表色為︰「無表色相續轉。亦有無表唯一剎那,依總種類,故說相續。」這是會通《雜心論》的。關於非擇滅︰「謂有別法,畢竟障礙未來法生。」與眾賢所說相同,應為當時毗婆沙師的正義。對不相應行法,力主非實有不可。對經部義也多予拒斥,如說︰「有劣慧者,未親承事無倒解釋佛語諸師,故於心所迷謬誹撥︰或說唯三,或全非有。」《入論》的分類法,比較特殊,如《論》卷上說(大正28‧980c)︰「善逝宗有八句義︰(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識,(六)虛空,(七)擇滅,(八)非擇滅︰此總攝一切義。」

五蘊及三無為,分立八句義,可說是新的建立。這也許對當時外道盛行的六句義、十句義等而方便安立的吧!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八、卷二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八相成道

指佛陀一代的化儀,亦即其一生之生命歷程中的重大事蹟。又稱八相作佛、八相示現、釋迦八相,略稱八相。所謂八相,有小乘八相說、大乘八相說兩種。前者即《四教義》卷七所說︰下天、託胎、出生、出家、降魔、成道、轉法輪、入涅槃;一般皆以此說為依準。後者即《大乘起信論》所說︰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前後說之別,在於後者有住胎無降魔。按八相說始自無著世親時代,而後一說則可能源自我國。

又,依《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八所載,摩訶迦葉於佛入涅槃後令行雨大臣圖繪菩薩上天下天、象形託生、降誕、踰城出家、苦行六年、菩提樹下成道、為五比丘說法、現大神通、三十三天為佛母說法、寶階三道下贍部洲、遊化諸國、雙樹間入涅槃等十二相;《阿育王傳》卷二云,阿育王嘗建塔於佛誕生處、菩提樹處、轉法輪處、般涅槃處。今印度鹿野苑博物館所藏瓦拉那西出土的佛傳碑像,共劃分為三區,下段刻白象入胎、降誕、龍王灌頂;中段刻踰城出家、苦行,上段刻降魔成道、鹿苑說法;此外,該館還藏有數種刻畫降誕、成道、初轉法輪、入涅槃的圖繪。加爾各答博物館也藏有四相浮彫相。

中國雲岡第六窟南壁下方的佛傳浮彫中,刻有阿私陀仙占相、遭遇病者、邂逅沙門、告別耶輸陀羅等圖相;南京攝山棲霞寺舍利塔八角基壇之西北面,有白象下降、託胎,北面有降誕、灌頂,東北面有四門出遊,東南面有尼連河沐浴、牧女獻乳、成道,西面有入滅、荼毗等浮彫相。由此可見,有關釋尊化儀的相數自古已無定案。

日本自古即盛行彫畫八相成道圖,如《扶桑略記》卷五,白鳳九年藥師寺條云︰「兩塔內安置釋迦如來八相成道之形。」《斑鳩古事便覽》上堂之條云︰「畫高二間半,橫六間之釋迦八相成道圖。」今伊勢(三重縣)大福田寺所藏「絹本著色釋迦八相成道圖」,京都萬壽寺、越前(福井縣)劍神社所藏「絹本著色八相涅槃圖」皆被指定為國寶。

此外,佛陀對所化眾給予八相成道的記莂,則稱作八相記。如湛然《法華文句記》卷六(上)所說(大正34‧257b)︰「得八相記,十方作佛。」以及同書卷八之一所說(大正34‧296a)︰「今此品中,祇記八相。」者即是。

天台宗判《法華經》所載二乘、龍女所受記莂,為初住的八相作佛;佛化導的目的在於引所化眾生入於初住,既入初住以上,所證之理與極果無異,自然得以流入薩婆若海。如諦觀的《天台四教儀》云(大正46‧779c)︰
「次入初住,斷一品無明,證一分三德。(中略)現身百界,八相成道,廣濟群生。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中略)便成正覺者,成八相佛也。是分證果,即此教真因。(中略)龍女便成正覺,諸聲聞人受當來成佛記莂,皆是此位成佛之相。」


八識規矩頌

書名。以十二頌(七言四十八句)來解釋唯識學所立八識的著作。相傳為唐‧玄奘撰。本頌原文並無單行本,只附隨其註釋書而流傳於世。

本書實為撮取唯識學要義而作。往昔世親菩薩恐末學心力有所不逮,乃撮瑜伽之要,撰《唯識三十頌》,以便學者有易入之道;後護法、安慧等十大論師,相繼廣釋,部帙又見繁瑣;玄奘自天竺返國後,本護法系之說,將十家之論糅譯成《成唯識論》十卷;而此《八識規矩頌》,亦為同類型之著述。在我國,古來即為研習法相唯識學之入門書。

關於本書作者的問題,古來相傳為玄奘所作,但近代學術界(如呂澂等人)都以為此書文義皆有瑕疵,如將「非量」和「現量」、「比量」並稱為「三量」,又稱難陀論師為「愚者」等,因此判定本書非出自玄奘手筆。

本書內容以唯識學之核心之心意識問題為主,而撰成十二偈頌。初三頌明前五識之心王及相應生起之心所;次三頌明第六識之三性三量及相應心所;再次三頌明第七識;末三頌明第八識。

本書註釋本頗多,有明‧普泰《八識規矩補註》、明昱《八識規矩補註證義》、廣益《八識規矩頌纂釋》、清‧行舟《八識規矩頌注》等,其中以普泰的註較為簡明直截。

◎附︰《八識規矩頌》頌文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八七好相隣;
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地我恆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性惟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纔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參考資料〕 《唯識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0})。


十八空論

一卷。隋《仁壽錄》最初著錄,以為陳‧真諦所譯,原作者不詳。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

本論內容可分三段,正解釋十八空,兼釋七真實和十勝智義。

初段,釋十八空,先解內、外等前六空說明空體,又解行、非行(有為、無為)等後十二空說明空用。次後說第十三至第十六共四種空(即有法空、無法空、有法無法空、不可得空),仍可作說空體看,所以並屬於前,即成十六空或十四空。再依次淨不淨、非有無、非一導三門辨釋成立空義之理,又就十八空作四種料簡,顯示它在實踐上有破除戲論、怖畏、懈怠、疑惑四種過失之用。

第二段,解釋七真實,從第三唯識真實(缺前兩種真實)說起,又引釋《解節經》所說七種真如,以七真如皆是第一義諦,同歸一味,即是七種真實的異名。

第三段,解釋十勝智,說明建立蘊、界、處等十種勝智,是為了用來破除執一者、因者、受者等十種我見,但只解說了一、二、三、四種勝智,其餘文缺佚。

以上三段文義並不連屬,所以不成一部有體系的論書。依現代佛教學者研究,本論三段是解釋世親〈中邊分別論相品〉內的十六空和〈真實品〉內的差別、善巧二種真實部分的文義,而由編者湊合成書。本論最後並有「屬三性的根本義已如前釋,例難可得,不復重記」等語,可見原來還有其他部分編在一起。又,本論內有一部分和圓測《解深密經疏》及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所引真諦《中邊分別論疏》文相符,故本論或即是真諦《中邊分別論疏》的片斷,並非譯本。這從本論的理論與真諦的學說,特別是所譯的《中邊分別論》基本相同,可以證明。至於論中釋唯識真實段,說到正觀唯識遣除生死虛妄識心一切淨盡,唯有阿摩羅識清淨心;又依淨不淨分別空理段,辨明如如及禪定同為煩惱所覆,同為不淨,而不淨的意義不同;又釋五陰勝智段,說到相雜無明,列舉說一切有部和經部對於八聖道中的正思、正見,是否同為般若所攝之不同看法,都保存了印度佛學的舊說,而為值得注意、研究的文獻資料。(游俠)

〔參考資料〕 《彥琮論》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七;《大藏經南條目錄補正索引》;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卷六。


十地經論

略稱《十地論》。世親造,內容是解釋《華嚴經》〈十地品〉的經義。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在中國有漢、藏兩種文字譯本。漢文譯本作十二卷,由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同譯,佛陀扇多傳語,於西元508年夏譯出。藏文譯本,由藏族譯師智軍、德積和印度的妙吉祥藏、慧胄同譯,譯出年代不詳,大略在西元八世紀後半。

本論作者世親本來是小乘學者,後在阿瑜陀國聽人讀誦《十地經》而信仰大乘(《西域記》卷五,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二章)。他所作的這一部論在中國佛教教義發展史上曾起過相當的作用。漢譯者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原來都是世親一系的學者,世親和安慧的著述最初由他們傳到中國。《歷代三寶紀》依《寶唱錄》說此論原來是流支和摩提分別翻譯,後人合為一本,但依崔光所作論序,未有此說。

本論的內容︰漢譯本卷一至卷三,釋十地中的初歡喜地,分為序分、三昧分、加分、起分、本分、請分、說分、較量勝分八分。卷四釋第二離垢地,分為發起淨分、自體淨分二分。卷五釋第三屆窮,分為起厭行分、厭行分、厭分、厭果分四分。卷六釋第四焰地,分為清淨對治修行增長因分、清淨分、對治修行增長分、彼果分四分。卷七釋第五難勝地,分為勝慢對治分、不住道行勝分、彼果勝分三分。卷八釋第六現前地,分科和五地相同,在前第四地中所說的是對治由於人我執引生的悟解法的增上慢,第五地中說對治在清淨中相續不同的增上慢,而在這第六地中則說對治由於法我執所成的雜染清淨分別的增上慢。卷九釋第七遠行地,分為樂無作行對治、彼障對治、雙行、前上地勝、彼果五分。卷十釋第八不動地,分為總明方便作集地分、得淨忍分、得勝行分、淨佛國土分、得自在分、大勝分、釋名分七分。卷十一釋第九善慧地,分為法師方便成就、智成就、入行成就、說成就四分。卷十二釋第十法雲地,分為方便作滿足地分、得三昧滿足分、得受位分、入大盡分、地釋名分、神通力無上有上分、地影像分、地利益分八分。

《十地經》文比較難解,相傳鳩摩羅什譯《十住經》(即《十地經》)時,疑難猶豫一個多月未能動筆,後來他的師父佛陀耶舍來到長安以後,兩人共同討論才明確了辭句義理。世親這部釋論不僅使經文的義理得以綱舉目張,而且從經文中發掘出許多新義為後來大乘教義發展的張本。

首先,論中舉出六相以釋經文中各種十法的意義。這六相是從初地菩薩第四願中菩薩方便行的經文提出來的。漢譯經文(卷一)所舉六相之名為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這六相的釋義在後來華嚴宗的著作中得到廣泛的應用。

其次,論中解釋五地菩薩為饒益一切眾生要善知世間的一切文學、學術等,對於這些世間的學術如文字、論典、算術、醫方等等特別說呢人類為了消除外界的各種障害的對治。這種說法體現了《華嚴經》文(八十卷本,卷三十六)的涵義,使佛法和世法有所會通。

最後,論中解釋有支緣起和大乘觀法(第六地)。如卷三釋緣起(原譯作因緣)有三類︰(1)自相,包括名色至有。(2)同相,即生、老、病、死等過患。(3)顛倒相,指眾生不覺為我我所而受苦惱。此中自相又有三種︰(1)異熟相(原譯報相),即與名色俱生的阿賴耶識。(2)彼(指阿賴耶識)因性相,即指名色,與彼不離故,又依彼共生起故。(3)彼果次第相,即從六入至有各支。

卷八釋六地時,則依緣起(原譯因緣集)立三種觀門︰(1)成立、答難和相的建立,這也叫做有支相隨(原譯次第)緣起觀。(2)勝義諦的建立,即指經文「三界唯心」。(3)世俗諦的建立,又分六觀︰(1)雜染依止觀,所謂十二有支皆依一心。(2)因觀,又分他因觀、自因觀二種。(3)攝過觀,即以煩惱道、業道、苦道三者攝苦因苦果。(4)護過觀(斷除過患),說防護三種過患。(5)不厭厭觀,對於細苦粗苦心生厭離。(6)深觀,依龍樹《中論》〈觀因緣品〉「諸法不自生」一頌而作解釋。此外,論中又舉大悲隨順觀,分四種︰(1)愚癡顛倒,攝成立、答難、相觀。(2)餘處求解脫,攝勝義諦觀和雜染依止觀,指凡夫不知三界唯心,不於阿賴耶及轉識中求解脫,而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3)異道求解脫,攝因觀至不厭厭觀。(4)求異解脫,攝深觀。又舉一切相智分別觀,分九種,亦如上相配合。

本論自譯出後即由道寵、慧孕弘闡發揚而形成為地論師,在西元六世紀中分為南道、北道兩派,盛極一時。後來本論義理為一部分禪家所吸收,並促成中國初唐時華嚴宗的成立(賢首的《探玄記》引用本論甚多)。又本論釋經,綱舉目張,要言不煩,對後來註釋經典的體裁頗有影響。

本論的註疏,有隋‧慧遠的《義記》十四卷(現存八卷)。唐‧法藏也有《疏》若干卷,佚名《注十地論》二十卷(以上佚)。佚名《十地五門實性論》六卷(現存一卷)。又敦煌出土古寫本中有北周‧保定五年(565)寫本法上後記的《十地義疏》第三卷,釋論之初地後半及第二地。國外也藏有敦煌寫本釋初地一部分(闕首尾)的《義疏》(筆迹與上本相同)和《十地義記》卷第一的另本(敦煌寫本)。以上三種都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內。 (郭元興)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七章(摘錄)

《十地經論》一書的影響尤為廣泛。晉宋以來,大乘學者都注意通經,那時除講《大品》、《維摩》、《涅槃》之外,還講《十地經》。這部經翻譯過幾次,因而很早就有人研究。但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十地經論》既是印度菩薩世親對《十地經》的解釋,當然是最有權威的了。論中講述的義理,確也有特殊之處︰上既與《般若》相貫,下又為瑜伽開宗。這一特點是非常鮮征。「十地」原是配合「十度」來講的,在第六地配合智度時,經文提出了「三界唯心」的論點,世親對此做了很好的發揮。經文講到十二緣起,世親則解釋為「依於一心」;經文講到「還滅」,世親又認為應從「賴耶」及「轉識」求解脫,不應該從「我」等邪見中求等等。這樣,世親就由「三界唯心」的論點引申到了染(十二緣起)、淨(還滅)都歸於「唯心」。當流支將此論譯出以後,加上他大力宣傳,引起了當時佛學界普遍的重視,競相傳習,逐漸形成為一類師說,此即所謂「地論師」。

菩提流支的翻譯,開始時有些錯誤,如所譯《楞伽經》、《寶積經論》等。後來的譯籍,一般說還是譯得相當好的。關於《地論》的翻譯,據李廓錄的原始記載,說是流支與勒那摩提合譯的。經文前還附有北魏侍中崔朮序文。其中也說,此論從永平二年到四年,由流支與摩提合作完成。此後,他們兩人都講過《地論》,因為理解不同,說法上也有分歧,從而形成兩派,有了不同的傳授。這樣,就產生了一種傳說,以為此論先是兩人分譯,其後才合攏來的。此說先見於《長房錄》所引的《寶唱錄》(原錄已佚),到了道宣作《續高僧傳》,更是大加渲染。如〈菩提流支傳〉說︰「當翻經日,於洛陽內殿,流支傳本,餘僧參助。其後三德,乃徇流言,各傳師習,不相詢訪。帝弘法之盛,略敘曲煩。敕三處各翻,訖乃參校。其間隱沒,互有不同,致有文旨,時兼異綴,後人合之,共成通部。」不僅是二人分譯,而且是三人各譯了。在〈慧犯〉中也有記載︰「勒那初譯十地,至後合翻,事在別傳。光預霑其席,以素習方言,通其兩諍,取捨由悟,綱領存焉。自此地論流傳,命章開釋。」這又似乎由慧央箭調解兩家的分歧意見。還有記載得更加具體的〈道寵傳〉說︰「魏宣武帝崇尚佛法,天竺梵僧菩提流支初翻十地,在紫極殿,勒那摩提在太極殿,各有禁衛,不許通言。校其所譯,恐有浮濫,始於永平元年,至四年方訖。及勘仇之,惟云『有不二不盡』,那云『定不二不盡』,一字為異,通其驚美。」這種傳說,當然不足信。因為《地論》分量很大,譯本計十二卷,十萬言以上,加上開始翻譯,困難很多,如「器世間」譯為「盞世間」,足以說明其錯譯的一斑,如說兩人在隔離的情形下各自譯出,竟只有一字之差,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為什麼偏要說一字之差﹖這倒是可以推究一下。

原來《十地經論》卷二有一個頌,其中兩句是︰「自體本來空,有不二不盡。」世親在解釋中說︰「有二種頌(誦)︰(一)有不二不盡,(二)定不二不盡。此頌(誦)雖異,同明實有。」《地論》所譯之經,現存有藏譯本,也有梵本(一本為德人校印,又一本為日人校印),漢文則有五種譯本(竺法護、羅什、晉、唐、尸羅達摩),據諸本對照的結果,可見在世親時已經有兩種本子流行︰一是世親採用的「有不二不盡」本,一是另一「定不二不盡」本。所謂「定」,就是「寂」的意思。世親的解釋是,這兩個本子雖然誦出不同,但意思還是一樣。因為「寂」就是滅諸煩惱,有寂的用,即應有用的體,可見體應為「有」。世親所說的「二種頌」的「頌」,就是誦讀的「誦」,指的兩種讀法,沒有另外什麼含義。由此看來,這「一字之異」,並非翻譯上的差別,而是世親對兩種傳本中不同誦讀法的會釋。後來由此引起了人們的誤解,加上流支、摩提兩家傳承形成為《地論》的兩個系統,因而附會成為上述關於翻譯的故事。

〔參考資料〕 《華嚴經傳記》卷一;《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八;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十地經論義記

八卷。隋‧慧遠撰。又作《十地義記》、《十地論疏》。收錄在《卍續藏》第七十一冊。乃疏釋世親《十地經論》之作。原為七卷,每卷各分本末,故以十四卷本行世。但第九卷以下已佚失,現僅存八卷。

本書卷首為〈自序〉,次解題號,再次以二偈為序分,長行以下為正宗分。正宗分立三門分別,即︰辨宗趣、判文義、隨文解釋。

世親在《十地經論》中曾提及《十地經》所說的心意識,並以《十地經》所無的阿梨耶識一語加以說明,而認為阿梨耶識與心意識不同。即︰阿梨耶識是真,心意識是妄。由於世親未以阿梨耶為第八識,所以,賴耶緣起的八識論乃不得直擬真如緣起。到隋代的淨影慧遠撰寫此書時,始以心意識配屬前七識,大成第八真識、前七妄識的真如緣起論。此外,華嚴的六相圓融義雖係依據世親《十地經論》而立,然亦係依據慧遠之解釋,方得大成。盛行於陳、隋之間的地論宗,其宗義也頗受本書影響。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八;《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東域傳燈目錄》;《華嚴宗章疏并因明錄》;《華嚴宗經論章疏目錄》;《華嚴法界義鏡》卷下。


十大論師

指為《唯識三十頌》作釋論的十位論師。具稱唯識十大論師。《成唯識論》即是此十大論師所作釋論的集成。

此十位論師之梵名及音譯,略如下表︰


┌───┬──────┬──────┐
│ │梵 名│音 │
├───┼──────┼──────┤
│親勝 │Bandhusri │畔徒室利 │
├───┼──────┼──────┤
│火辨 │Citrabbana │質呾羅婆拏 │
├───┼──────┼──────┤
│德慧 │Gunamati │寠拏末底 │
├───┼──────┼──────┤
│安慧 │Syhiramati │悉恥羅末底 │
├───┼──────┼──────┤
│歡喜 │Nanda │難陀 │
├───┼──────┼──────┤
│淨月 │Suddhacandra│戍陀戰達羅 │
├───┼──────┼──────┤
│護法 │Dharmapala │達磨波羅 │
├───┼──────┼──────┤
│勝友 │Visesamitra │毗世沙密多羅│
├───┼──────┼──────┤
│最勝子│Jinaputra │辰那弗多羅 │
├───┼──────┼──────┤
│智月 │Jnanacandra │若那戰達羅 │
└───┴──────┴──────┘


有關此十大論師,《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中有詳細的介紹。其中,親勝、火辨與世親同時代,本頌初行,二人首先作略釋。德慧則與陳那同時代,為安慧之師。淨月、難陀、安慧亦為同時代之人。護法為陳那之門人,勝友、最勝子、智月三人又為護法之弟子。

諸論師之立義互有不同,如種子論,難陀等唱新熏說,護法主張本有新熏合生說。又關於四分說,火辨等立三分說;親勝、德慧等唱二分說;安慧取一分說;護法則主張四分說。其中,以安慧、護法二師之立論最為有力,安慧一宗後由真諦傳至中國,護法一宗則由玄奘傳譯於唐土。《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更謂護法「聲德獨振,所說最有研尋,於諸義中多為指南。」故《成唯識論》雖合糅十大論師之釋論,但主要卻以護法之說為中心,很明顯的是屬於護法系的作品。

諸師之釋論中,現僅傳安慧之《三十頌釋論》,此釋論之梵本及藏譯本皆存,日譯有宇井伯壽譯本,中譯則有霍韜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下)。


大乘三系

印度大乘佛教的三大思想系統,指性空唯名論、虛妄唯識論、真常唯心論三者。為1941年我國佛教大德印順為印度大乘思想所作的判釋。

性空唯名論是依般若等經及龍樹、提婆、清辯、月稱等論師所作之論而安立,也就是一般說的中觀學派。因為中觀論者與其他派別相較,除假名有之外,絕不安立任何自性有或自相有;這是立足於諸法性空,宣說一切但有假名,故稱性空唯名論。

虛妄唯識論是指彌勒、無著、世親一系的思想,亦即一般所說的瑜伽行派。瑜伽行派以阿賴耶識為諸法的根本依,而諸法是阿賴耶識虛妄分別的呈現,所以稱此派的思想為虛妄唯識論。

真常唯心論是指《大涅槃經》等宣說如來藏、如來界、常住真心的一部分大乘經而言,也包含《起信論》。這一系的思想以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等真常心作為一切法的究極根源,故稱真常唯心論。

◎附︰印順《無諍之辯》〈大乘三系的商榷〉(摘錄)

大乘三系,即性空唯名論,虛妄唯識論,真常唯心論,創說於民國三十年。(中略)意趣是︰凡是圓滿的大乘宗派,必有圓滿的安立。一、由於惑業而生死流轉,到底依於什麼而有流轉的可能。二、由於修證而得大菩提,到底依於什麼而有修證的可能。這二者,有著相關性,不能病在這裡,藥在那邊(念佛、持律、習禪,都是大乘所共的行門。著重某一行持,在印度是不成宗派的)。著重這一意義去研求時,發見大乘經論宗派的不同說明,有著所宗所依的核心不同。如把握這一基本法則,核心的根本事實,那對於大乘三宗的理解,便能以簡馭繁,綱舉目張。我於大乘三系的分別,重心在此。(中略)

(一)性空唯名論︰依般若等經,龍樹、提婆、清辯、月稱等論而安立。依這一系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為最根本而最心要的。離卻性空,生滅無常,不外是斷見。真常,更是神我的別名。惟有從性空中,貫徹常與無常,才能契三法印即一法印,安立佛法,開顯佛法的深奧。(中略)性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反而能善巧安立一切,此為中觀學者唯一的特義。(中略)性空是不礙緣起的,緣起的即但是假名,這又是中觀的特義。染淨因果,凡聖迷悟,(中略)這一切,惟有世俗名言識(通後得智)所得的假名;如以正理觀察而求自性有,自相有法(勝義有),即都不可得。如以為非假名有,經過智慧的抉擇,完全不能成立。(中略)

(二)虛妄唯識論︰唯識,大家都同意,不消多說。這是彌勒、無著、世親以來的大流。何以立名為虛妄﹖這並非抹煞法相唯識,而是從另一角度來說。也不是遵從安慧及《中邊論》意,而是唯識學的通義。

唯識學,於三性中,著重依他起性,說依他起是實有唯事。(中略)依他起有,等於說內識是有;遍計性空,等於說外境是無。唯識無境與三性有空,是這樣的一致。

心心所法中,阿賴耶識是根本依,所知依,這是種現熏生,心境緣起,隨染轉淨的樞紐。而阿賴耶識是有漏有為生滅的妄識(不一定是妄執);玄奘所傳的護法唯識,也確切如此。有有漏的雜染(虛妄),才能說到無漏的清淨。引生無漏清淨現行的種子,不論是本有、新熏,雖不是賴耶自性所攝,也還是依附阿賴耶識而轉。著重虛妄的依他起性──識而成立一切,豈非是唯識宗的通義!(中略)

(三)真常唯心論︰這是依宣說如來藏,如來界,常住真心,大般涅槃等一分大乘經而立;攝得《起信論》。(中略)「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證得涅槃」。如來藏是真常本淨的,但無始以來,為「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所覆(或說「陰界入所覆」,「貪瞋癡所污」等)。這是說,有與如來藏不相合的有為雜染熏習,無始來依如來藏而現有雜染生死。所以如來藏「離有為相」,而「變現諸趣,猶如伎兒」。(中略)如來藏性具無漏非剎那的功德,為無漏功德因,所以是涅槃依。成佛,也只是如來藏出纏,無漏淨能的圓滿顯發而已。

真常論,也可能不唯心。但真常大乘一致的傾向,是「自性清淨心」,「常住真心」,「如來藏心」,「如來藏藏識」等。本淨真性,總持於心性;以此真常心為依而有生死、涅槃事,為流轉、還滅的主體,所以稱之為真常唯心論。


大乘五蘊論

一卷。世親菩薩造,唐‧玄奘譯,大乘光等筆受。又名《五蘊論》、《依名釋義論》、《粗釋體義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本書依大乘瑜伽行派的教說,簡要闡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三科。為法相宗的重要入門書之一。

本論首列五蘊名目︰(1)色蘊,(2)受蘊,(3)想蘊,(4)行蘊,(5)識蘊。其次由於小乘薩婆多部將五位七十五法中的有為七十二法分類成五蘊,因此本書也將大乘五位百法中的有為九十四法分類為五蘊。其中,色蘊指五根、五境、無表色,受蘊是受心所,想蘊是想心所,行蘊是除受想心所之外的一切心法及不相應行法等六十七法,識蘊是阿賴耶等八識。其次依十二處、十八界,以分類五位百法。

註釋有安慧《五蘊論分別疏》(Phuṅ-polṅaḥi rab-tu byed-pa bye-brag-tu bśad-pa),及唐‧地婆訶羅所譯的《大乘廣五蘊論》。此外,有德光《五蘊論註》及A. Sahi rtsa-lag《五蘊疏》等書。今僅存藏譯本。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自體

世親釋二卷九頁云: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同分異分種種差別。


一向苦處

世親釋二卷三頁云:一向苦處者:謂一向受非愛業果處。於彼有時樂受生者,是等流果生。彼所受異熟果者,唯是其苦。無性釋二卷五頁云:生奈落迦傍,生餓鬼,名生惡趣。唯有苦故,似苦現故;名一向苦處。


一性散動

世親釋四卷十九頁云:一性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色空非色。何以故?若依他起與圓成實,是一性者,此依他起,應如圓成實,是清淨境。


一切種子識

瑜伽一卷六頁云: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又二卷一頁云:復次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提種子。隨所生處自體之中,餘體種子,皆悉隨逐。是故欲界自體中,亦有色無色界一切種子。如是色界自體中,亦有欲無色界一切種子。無色界自體中,亦有欲色界一切種子。又云:又一切種子識,於生自體,雖有淨不淨業因;然唯樂著戲論為最勝因。於生族姓、色、力、壽量、資具等果,即淨不淨業因為最勝因。

二解 世親釋二卷六頁云: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有生雜染諸法功能。由此功能相應故;說名一切種子識。

三解 成唯識論二卷八頁云: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


一切法無自性

世親釋五卷十頁云:說一切法無自性意,今當顯示:自然無者:由一切法,無離眾緣自然有性。是名一種無自性意。自體無者:由法滅已;不復更生;故無自性。此復一種無自性意。自性不堅住者:由法纔生,一剎那後,無力能住;故無自性。如是諸法無自性理,與聲聞共。如執取不有故許無自性者:此無自性,不共聲聞。以如愚夫所取遍計所執自性,不如是有。由此是故;依大乘理,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由無性故成者:由一切法無自性故;無生滅等,皆得成就。所以者何?由無自性,故無有生。由無生故,亦無有滅。無生滅故;本來寂靜。本寂靜故;自性涅槃。後後所依止者:是後後因此而得有義。


一切法皆不可言

世親釋八卷十五頁云:又一切法皆不可言,因何成立?故復說言: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由若不了能詮之名;於所詮義,覺知不起。故一切法,皆不可言。若言要待能詮之名;於所詮義,有覺知起。為遮此故;復說是言:非詮不同故。以能詮名,與所詮義,互不相稱。各異相故。能詮所詮,皆不可說。由此因故;說一切法,皆不可言。


一向淨依止住食

世親釋十卷三頁云:三、一向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等清淨依止而得住故。


一切法本性無分別

世親釋八卷二十二頁云:如薄伽梵餘契經中,說一切法皆無分別。為欲顯示無分別義,復說頌言: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無分別智無。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者:是一切法本來自性無分別義。何以故?所分別無故。此即顯示所分別事,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有分別。若所分別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分別者;何故本來一切有情不得解脫?答此問言:無分別智無。此顯彼無無分別智,雖一切法本來自性無有分別;而不解脫。若於諸法無分別理,真證智生;現見諸法無分別性;即得解脫;此未生故;未得解脫。真證智者,應知即是無分別智。


一切色像皆入身中

世親釋八卷六頁云: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謂身中現無量種種一切事業。


一類堅住相續而轉

世親釋四卷六頁云:一類堅住相續轉者:由相似故,名為一類。多時住故,說名堅住。諸有色識,相似多時相續而轉。無性釋四卷十頁云:言一類者,是相似義。前後一類,無有變異,亦無間斷;故名堅住。即此說名相續而轉。


二種道

世親釋八卷十六頁云: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資糧道者,謂施戒忍,及與精進,波羅蜜多。依止道者,即是靜慮波羅蜜多。


二種決定轉諸佛無自在

世親釋十卷九頁云:若諸如來,於一切法自在而轉;何故一切有情之類,不得涅槃?故今一頌,顯由此因,諸有情類,不能證得究竟涅槃。有情界周遍具障而闕因者:謂諸有情,有業等障,名為具障。由具障故;雖無量佛,出現於世;不能令彼得般涅槃。諸佛於彼,無有自在。若諸有情,無涅槃法;名為闕因。此意說彼無涅槃因。無種姓故:諸佛於彼,無有自在。二種決定轉者:決定,有二種。一、作業決定,二、受異熟決定。當知此中說名決定。諸佛於此二決定中,無有自在。頑愚等身,名異熟障。決定當墮那落迦等,名受異熟決定。應知此中二種差別。無性釋十卷八頁云:二種決定轉者:謂作重業決定,受異熟決定。作重業決定者:謂數串習,令同類因,與等流果,決定相續。如未生怨,害父王等。受異熟決定者:謂作決定感異熟業;決定當受諸異熟果。如諸釋種,決定應為毘盧宅迦王所殺害。諸佛於上所說有情,皆無自在,令得涅槃。是故前雖總說如來於一切法得自在轉;今須別說不得自在。


七寶

世親釋十卷十一頁云:言七寶者:一、金。二、銀。三、琉璃。四、牟娑洛寶。五、遏濕摩揭婆寶。舉此應知即舉末囉羯多等寶。六、赤真珠寶。此赤真珠,赤蟲中出。一切寶中,最為殊勝。七、羯雞怛諾迦寶。


十種名類

世親釋六卷十頁云:如前所說住一切義無分別名,何等為名?幾品類義?為答此問,以頌顯示名類差別。此中法名者:謂色受眼耳等。補特伽羅名者:謂佛及隨信行等。又法名者:謂契經等。義名者:謂依此法義。略名者:謂有情等。廣名者:謂彼一一各別能詮。姓名者:謂諸字本母。不淨名者:謂諸異生。淨名者:謂有學等。究竟名者:謂一切法總相所緣。是諸菩薩所緣名類,略有十種。一、法名。謂眼等。二、補特伽羅名。謂我等。三、法名。謂十二分教。四、義名。謂此十二分教所詮諸義。五、略名。謂一切法為無為等。六、廣名。謂色受等,及虛空等。七、姓名。謂阿字為初,訶字為後。八、不淨名。謂諸異生。九、淨名。謂諸見諦。十、究竟名。謂一切法總相所緣。即是二智所緣境界。謂出世智,及後得智。以一切法真如實際為所緣故。以一切法種種相別為所緣故。如十地等。此中意取於一切義總相緣智所緣境界。如是品類,是諸菩薩名所行別。無性釋六卷十一頁云:初法名者:謂色受等。補特伽羅名者:謂天授等,隨信行等佛教中名。後法名者:謂契經應頌等。義名者:謂此所詮殺害於父母誅國及隨行等。略名者:謂一切法皆無我等。廣名者:謂色無我等。性名者:謂阿等諸字。是詞句因故。不淨名者:謂諸異生,為諸煩惱垢所染故。淨名者:謂諸賢聖。垢永斷故。究竟名者:謂總所緣。即般若波羅蜜多,及十地等。以總略義為所緣故。


力波羅蜜多

瑜伽七十八卷八頁云:若諸菩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轉劣意樂,成勝意樂;亦能獲得上界勝解。如是名力波羅蜜多。由此力故;於內心住,有所堪能。是故我說力波羅蜜多,與靜慮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二解 如四菩薩行中說。

三解 顯揚三卷四頁云:第九、力波羅蜜多。謂諸菩薩,由於所修善法,得強盛力。依此力故,速疾發起靜慮波羅蜜多。

四解 攝論三卷三頁云:三、力波羅蜜多。謂由思擇修習二力,令前六種波羅蜜多,無間現行故。世親釋七卷二十一頁云:餘契經說:有二種力。謂思擇力、及修習力。若雖未有修習力者;由思擇力,精進修習波羅蜜多。故說由此波羅蜜多,無間現行。此顯示力波羅蜜多所作事業。無性釋七卷二十五頁云:謂由思擇修習二力者:於此力中,且說二種。其餘諸力,亦攝在中。


入所知相

攝論二卷十七頁云:如是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世親釋六卷一頁云:入所知相者:謂能悟入所知境義。

二解 世親釋一卷七頁云:入所知相者:謂於所知相,若能入,若正入。即唯識性。

三解 無性釋一卷五頁云:入所知相者:謂此能入所應知相,或是所知相之能入。入謂現觀。入所知相,即唯識性。


三藏

世親釋一卷三頁云:復由何緣,建立三藏?由九種緣。謂為對治疑惑,立素怛纜藏。若於彼彼義中有疑惑者;即為決定宣說彼彼義故。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毘奈耶藏。謂遮有罪著欲樂邊受用故,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為對治自見取執,立阿毘達磨藏。顯照諸法,無倒相故。又能說三學故,立素怛纜藏。能成辦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毘奈耶藏。謂具尸羅,即無悔等,漸次能得三摩地故。能成辦增上慧故,立阿毘達磨藏。謂能決擇無倒義故。又能說法義故,立素怛纜藏。能成滿法義故,立毘奈耶藏。謂為調伏煩惱勤修行者,便於此二能通達故。能於法義決擇善巧故,立阿毘達磨藏。由此九緣,許立三藏。


三種練磨心

世親釋六卷四頁云:此中對治三種退屈心故;唯修三種練磨心。所以者何?以諸菩薩、聞於無上正等菩提最勝甚深廣大,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一練磨心。又諸菩薩、聞所修行波羅蜜多最勝甚深廣大,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二練磨心。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者;此中意樂,謂信及欲。菩薩於諸波羅蜜多真實有性,具功德性,有堪能性,深生信解。是名為信。深信解已;樂欲修行。是名為欲。菩薩既得如是信欲自性意樂;少用功力,修習六種波羅蜜多,當得圓滿。又諸菩薩、於佛甚深廣大言教,思議決擇善巧轉時,如是思量:如是無上正等菩提,難可證得。隔一念心,方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三練磨心。我有妙善者:我有一切十種地中妙善積集福智資糧。無障礙善者:謂金剛喻定,能破在骨麤重微細極難破障。此定無間,得一切障離繫轉依。云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者:此中意說:於障離繫,似彼命終時。一切種智,如彼體圓滿。又於此中三種練磨心者:謂諸菩薩,善根無缺,善根力持。由此力故;則能三種練磨其心。心無退屈。初當顯示第一練磨心。謂人趣中,無量世界,無量有情,剎那剎那,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云何我今獨不能證。次當顯示第二練磨心。謂諸菩薩、作是思惟:我此意樂,離諸障礙。波羅蜜多慳等障礙,皆無有故;不由功用,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此圓滿故;證佛菩提。後當顯示第三練磨心。有障善者:謂由世善而成其善。此有障善,尚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況我今者由無障善而成其善,不當成佛無上菩提,無有是處。


三藏及二藏

世親釋一卷三頁云:此中三藏者:一、素怛纜藏。二、毘奈耶藏。三、阿毘達磨藏。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此三及二,何緣名藏?由能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


三種無分別智差別

世親釋八卷十九頁云:今當顯此三智差別。如啞求受義,如啞正受義,如非啞受義;三智譬如是。如愚求受義,如愚正受義,如非愚受義;三智譬如是。如五求受義,如五正受義,如末那受義;三智譬如是。如未解於論,求論受法義;次第譬三智。應知加行等。此中三智,如其譬喻,應知差別。譬如啞人,求受境義,不能言說;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應知亦爾。譬如啞人,正受境義,寂無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非啞人,受境義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說;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意取能作文字,名為言說。如愚頌中、無所了別,說名為愚。如前啞喻,應正安立三智差別。如五頌中,五、謂眼等五無分別。應知此中求受,正受,俱無分別。加行、根本、於真如義,差別亦爾。如意受義,亦能分別;如是後得,亦能受義,亦能分別。如是三智,如前啞喻安立差別。於論頌中,如未解論,於論求解。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溫習論,但受於法,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法者,意取文字。如解論者,於法於義,皆能領受。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次第之言,顯示三智,似於法義,領受差別。無性釋八卷十六頁云:為顯三智行相差別,說如是喻。如求受義者:譬如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求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當知亦爾。如正受義者:譬如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如非受義者:如不人,受諸境界,亦起言說;如是後得無分別智,反照真如,現證境界,能起言教,當知亦爾。由此道理,釋如愚頌。如五求受義者:譬如五識,求受境界。雖有所求;而無分別。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五正受義者:譬如五識,正受境界,離諸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末那受義者:譬如意識,能受境界,亦能分別;如是後得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未解於論求論受法義者:如未解論,求誦於論,而未能誦;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溫習論,領受文字;如是根本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已聽習,通達法義;如是後得無分別智,當知亦爾。由如是等眾多譬喻,如數次第,喻加行等三智差別。


土自在依止義

世親釋七卷十五頁云:土自在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土自在之所依止。於所現土而得自在,名土自在。如欲令土成金等寶,隨意成故。若如是知;得入八地。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俱舍宗

又名有宗,為八宗之一,因此宗乃依世親菩薩所造之俱舍論而立宗,故名。


十宗
俱舍宗、成實宗、禪宗、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法相宗、淨土宗、律宗、三論宗。在此十宗中,前二宗屬小乘,後八宗屬大乘。茲列表說明如下:
宗名教義始祖
俱舍宗世親菩薩造的俱舍論為主,發揚諸法的有諦,闡明無我之理。認為宇宙間的業力不滅,所以萬法皆是實有。至於人,則係諸法的假和合而成,所以在諸法中,實無有虛妄的我,這法有我空的看法,便是本論的主旨。本論主張以無漏真智,觀四諦之理,而證涅槃之果。梁武帝時真諦三藏。
成實宗以訶黎跋摩法師的成實論為依據,發揮人法二空之理,立我法二空觀以斷除煩惱及所知二障,人法既空則世間萬有悉歸於涅槃寂滅之境。姚秦時僧叡等
禪宗(又名佛心宗)以不著言論,不立文字,偏重修心,以心傳心,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為教義。在印度以摩訶迦葉為始祖,在中國以梁武帝時達摩為始祖。
天台宗以法華經為主,對宇宙萬象都用三諦說明。講修持要斷三惑,故立一心三觀以斷惑。此宗肇始於北齊慧文,而集大成於隋之智顗。
華嚴宗(又名賢首宗)以華嚴經為依據,顯示法界緣起,十玄六相的妙義,表現事事無礙,相融相即的旨趣。唐初杜順和尚。
真言宗(又名密宗)以大日經金剛頂經等真言秘教為依據,以六大(即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四曼(即大、三、法、羯四種曼荼羅)及三密(即身口意)為教義,謂三密相應,可以即身成佛。唐玄宗時善無畏及金剛智。
法相宗(又名慈恩宗、唯識宗、相宗、有宗)以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及成唯識論等為主要依據,其教義為宇宙萬有,悉為識所轉變,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曉得了一切事物的實相,就可以轉識成智而入佛智。在印度以戒賢大師為祖,在中國以唐時玄奘三藏為始祖。
淨土宗(又名念佛宗、蓮宗)以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為依據,教人起信發願,以念佛為行持,以便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在那裡受阿彌陀佛的教導,壽命無限,直到成佛為止。東晉時慧遠大師。
律宗(又名南山宗)以五部律中的四分律為依據,主張遵守釋迦牟尼佛所制定的戒律來節制日常的思想行為與觀念,久後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就可以證得佛果。唐初終南山道宣律師。
三論宗(又名法性宗、性宗、空宗、般若宗)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為理論根據,說宇宙間萬事萬物皆無固定的自性,是隨關係變動的,所謂緣生的,因之說「自性本空」。主張理解佛理,使內心解脫流轉,證入真空本性。東晉時鳩摩羅什。
附註:釋尊說法,皆隨眾生根機,方便立說,初無所謂宗派。大法東來,中國後世學者,見佛法如汪洋大海,為便利修習計,各擇一條道路,以求專精,於是乃有各種宗派之形成。


對法藏

1.即論藏,為三藏之一。2.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梵名阿毘達磨俱舍,華譯為對法藏。


[國語辭典(教育部)]
婆藪槃豆法師傳

ㄆㄛˊ ㄙㄡˇ ㄆㄢˊ ㄉㄡˋ ㄈㄚˇ ㄕ ㄓㄨㄢˋ
書名。南朝陳真諦譯。一卷。婆藪槃豆為梵文世親的音譯。古代北印度富婁沙富國有兄弟三人皆叫此名,但通行名稱分別為無著、世親、比鄰持跋婆。本書主要是無著、世親的傳略,為研究無著和世親的最重要史料。


潘楊之睦

ㄆㄢ ㄧㄤˊ ㄓ ㄇㄨˋ
潘岳的父親與楊仲武的祖父是舊交,而潘岳的妻子是楊仲武的姑母,所以兩人屬於世親聯姻的關係。語本《文選.潘岳.楊仲武誄》:「爾舅惟榮,爾宗惟瘁,幼秉殊操,違豐安匱,撰錄先訓,俾無隕墜,舊文新藝,罔不必肄,潘楊之穆,有自來矣。」後人即稱姻親關係為「潘楊之睦」。《文選.沈約.奏彈王源》:「其為虛託,不言自顯,王滿連姻,寔駭物聽。潘楊之睦,有異於此。」


菩提流支

ㄆㄨˊ ㄊㄧˊ ㄌㄧㄡˊ ㄓ
北天竺的高僧。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來洛陽,居大寧寺。與勒那摩提、佛陀扇多共譯世親的《十地經論》,被尊為地論師相州北派之祖。此外尚譯有《佛名經》、《入楞伽經》、《寶性論》等凡三十餘部。


大乘百法明門論

ㄉㄚˋ ㄕㄥˋ ㄅㄞˇ ㄈㄚˇ ㄇㄧㄥˊ ㄇㄣˊ ㄌㄨㄣˋ
佛教典籍。古印度世親造,唐玄奘譯。一卷。本論將一切現象總分為五類百種。是中國法相宗的基本入門書。


俱舍論

ㄐㄩˋ ㄕㄜˋ ㄌㄨㄣˋ
書名。全名為《阿毗達磨俱舍論》。世親著。漢譯本有南朝陳真諦翻的《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唐代玄奘譯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俱舍論》是世親在有部學說的基礎,吸收經量部、大眾部等思想而完成的。本書雖屬部派佛教的著作,但對大乘佛教影響極大。流行於印度、西藏及中國陳、唐之世,且東傳日本。


俱舍師

ㄐㄩˋ ㄕㄜˋ ㄕ
從南朝陳到唐代間研究、弘傳世親俱舍論的法師。


陳那

ㄔㄣˊ ㄋㄚˋ
人名。(西元440?~520?)古印度佛教哲學家。屬婆羅門種姓,先從小乘犢子部出家,後改學大乘,為世親的弟子。佛教新因明學的創始者。他把因明從辯論技術,發展成知識論。其學說除了為大小乘佛教吸收外,也影響耆那教、勝論派等。


成唯識論

ㄔㄥˊ ㄨㄟˊ ㄕˋ ㄌㄨㄣˋ
佛教典籍。十卷。唐玄奘譯。為一部解釋世親唯識三十頌的著作,屬於集注性質的論書。玄奘依弟子窺基建議,取印度十大唯識論師之注釋,以護法的觀點為主糅譯而成,主要在闡述印度佛教有相唯識系的哲學理論。為中國唯識宗所依據的要籍。重要的注釋有:《成唯識論述記》二十卷、《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四卷、《成唯識論演秘》十四卷、《成唯識論了義燈》十三卷等。


唯識論

ㄨㄟˊ ㄕˋ ㄌㄨㄣˋ
佛教典籍,一卷。世親著。主張沒有客觀的外境和對象,一切的現象只是心識的變現之唯識思想。在漢譯本有三種,唯識論是後魏瞿曇般若流支譯本之名。此外尚有南朝陳真諦所譯大乘唯識論以及唐玄奘所譯唯識二十論。


唯識宗

ㄨㄟˊ ㄕˋ ㄗㄨㄥ
大乘佛教宗派之一。此宗以彌勒、無著、世親之學為宗。主張一切現象都是心識所轉化變現。只有心識是真實存在,現象是幻有。創立八識說,以第八識阿賴耶識為輪迴的主體。此派經由真諦、玄奘傳入中國。也稱為「法相宗」、「瑜伽行派」、「瑜伽宗」。


往生論

ㄨㄤˇ ㄕㄥ ㄌㄨㄣˋ
佛教典籍。全名《無量壽經優波提舍願生偈》,世親著,北魏菩提流支譯,一卷。內容讚述阿彌陀佛淨土莊嚴,勸人修行往生,為淨土宗依據的基本論典。


瑜伽行派

ㄩˊ ㄐㄧㄚ ㄒㄧㄥˊ ㄆㄞˋ
大乘佛教宗派之一。此派以彌勒、無著、世親之學為宗。主張一切現象都是心識所轉化變現。只有心識是真實存在,現象是幻有。立八識,以第八識阿賴耶識為輪迴的主體。此派經真諦、玄奘傳入中國。也稱為「唯識宗」。


瑜伽宗

ㄩˊ ㄐㄧㄚ ㄗㄨㄥ
大乘佛教宗派之一。此派以彌勒、無著、世親為祖。主張外境是虛幻,只有心識是真實的存在。一切現象都是心識所轉化變現。《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曉因明論,則思擬陳那;味瑜伽宗實罄懷無著。」也稱為「唯識宗」。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