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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十障

(名數)菩薩於十地斷十障,而證十真如:一於初地斷異生性障,證適行真行,異生性障者,此地入心中斷之所,即見道所斷之煩惱所知二障也,此二障為無始以來凡夫異生之性,故云異生性。二於第二地斷邪行障,證最勝真如。邪行障者其體為俱生所知障之一分。於諸有情身為行邪之障,故名邪行障。三於第三地斷暗鈍障,證勝法真如。闇鈍障者,是亦俱生之所知障之一分。此障能使此地勝定與總持所發之三慧,忘失所聞思之境,故名勝鈍障。四於第四地斷細惑現行障,證無攝受真如。細惑現行障者,執實有諸法之法執,即俱生所知障中之身見也。為俱生之身見,故對於分別之身見名為細惑障。五於第五地斷下乘涅槃障,證無別真如。下乘涅槃障者厭生死,樂涅槃,與不下二乘同,故名下乘涅槃障。六於第六地,斷粗相現行障,證無染淨真如。粗相現行障者,言執有染淨相之障也。七於第七地,斷細相現行障,證法無別真如。細相現行障者,流轉還滅之生滅相也。前六地雖作染淨無分觀而因作緣起觀,故猶有生滅之微細相為障也。八於第八地,斷無相加行障,證不增減真如。無相加行障者,於無相中作加行之障也。前第七地,雖住純無相之觀,然猶借功用而不自在,此第八地,於無相斷作功用之障,故功德任運自在也。九於第九地斷不欲行障,證智自在所依真如。不欲行障者,不欲利他之行之障也。前第八地為剎那增進之位,故於自利之功德,任運無功用,然於利他之功德尚不任運,尚借加行功用,為此地之障也。十於第十地,斷法未自在障,證業自在所依真如。法未自在障者,於諸法中未得自在之障也。前第九地非緣自在,入此第十地斷彼未得自在之障,故於一切之法得自在也。見唯識論十,百法問答鈔七。參照十地條。


如幻

(譬喻)大品經十喻之一。西俗多工伎,以種種法現出無實之象馬人物等,使人如實見聞,謂之幻,幻事雖如實見聞而非實也,故以譬一切諸法之無實。智度論六曰:「一切諸行如幻欺誑小兒屬因緣不自在不久住,是故說諸菩薩知諸法如幻。」維摩經方便品曰:「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見條。


愛繭

(譬喻)愛欲之情,縛人使不自在,猶如蠶之吐絲束縛自身也。止觀五之三曰:「還以愛繭自纏。」


業繫苦相

(術語)起信論所說六麤相之一。謂由業所感之生死苦果也。由惡業受苦果業報之繫縛而不自在,故云繫。起信論曰:「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


相縛

(術語)為六塵之境相所縛而心不自在也。唯識論五曰:「言相縛,謂於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等,由斯見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縛。」



(術語)睡眠也。使身不自在,使心昏昧,以障觀者。唯識論七曰:「眠謂睡眠,令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大乘義章二曰:「身心昏昧,略緣境界名眠。」


睡眠

(術語)不定地法之一。使心闇昧之精神作用也。意識惛熟,謂為睡。五識闇冥而不慟,謂為眠。心所之一。屬於煩惱。於五蓋中,名為睡眠蓋。於五欲中,謂為睡眠欲。釋氏要覽曰:「臥之垂熟也,此是心所法中四不定一也。令人不自在,昧略為性,障染為業,發覺淨心經有二十種睡眠過患。」


結解

(術語)如言縛脫。為煩惱所縛而不自在,故云結,悟理而脫結縛,謂之解。楞嚴經五曰:「結縛同所因,聖凡無二路。」


緣縛斷

(術語)斷所緣之縛也。對於自性斷而言。所緣境者,五部之煩惱,縛所緣之境使不自在也。見俱舍論二十一。



(術語)煩惱之異名。以煩惱能使人之心身不自在故也。大乘義章五本曰:「能纏行人,目之為纏。又能纏心,亦名為纏。」


纏報

(術語)纏縛有情而使不自在之生死苦報也。


蓮華合掌

(印相)左右十指,而指掌共合,謂為蓮華合掌。凡行法最初為此印。其所以然者,古來相傳,此印名為本三昧耶印。我等處胎內之位所結之印,為理智不二自證之性,故名本三昧耶印,出胎時分兩手作拳。心經秘鍵所謂分手於金蓮場者為此位也。自此已後出於化他門,作種種之事業矣。仍於行法最初,先結此印,安於理智不二之體性已,自此印開種種之印契,次第行之,為一座之行法也。然而解兩手十指之標幟,則蓮華即理,理之處,必有智,故以二手為理智。而合二手者,理智不二之表示也。左手靜,故為理,右手辦一切之事,故為智。大般若經五百二十四曰:「善現當知如人右手能作眾事,如是般若波羅蜜多能引生一切殊勝。善現當知如人左手所作不便,如是前五波羅蜜多不能引生殊勝善法。」又攝無礙經曰:「左手五指名胎藏界五智,右手五指名金剛界五智。十指即十度,或名十法界,或曰十真如。」大日經三曰:「復次如身印,左手是三昧義,右手是般若義。十指是十波羅蜜滿足義,亦是一切智五輪譬喻義。」配十波羅蜜於十指,有異釋。依蓮部心軌,則右手五指,配於檀等五度,左手五指,配於慧等五度。依略出經,則左手五指,配於櫝等五度,右手五指,配於慧等五度。又十法界者,非尋常之十法界。十法是五凡五聖之十界。左手為不自在故,配於五凡之迷者,地獄畜生餓鬼人天也,自左小指次第配之。右手為自在故,配於五聖之覺者,聲聞緣覺菩薩(法相三論)、權佛(天台華嚴)、實佛(真言)也,自右手小指次第配之。十真如為唯識論等所說。前五地所證五種之真如,配於左五指,後五地所證五種之真如,配於右五指。又縮之作行者之蓮華合掌,則成一法界,開之作歡喜之蓮華印,則為多法界。有無量之名。見秘藏記本,同鈔六。而諸經軌之分配,種種不同。又此蓮華合掌為合蓮華之形,吾人之肉團心即胎藏界佛心之表示也。


阿毘遮嚕迦

(雜語)Abhicāraka,又作阿毘拓[口*留]迦,阿毘左[口*留]迦。譯曰調伏,降伏。縛一切萬物使不自在之意。


[佛光大辭典]
二十種煩惱現行

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之記載,即指:(一)隨所欲纏現行,指在家之人未離諸欲,而於所欲之境,起種種纏縛之業,相續不捨。(二)不隨所欲纏現行,指出家之人不隨世間欲樂之境,而生厭離之心,相續不捨。(三)無所了知現行,指住惡說法之人,於善惡法,不生分別,於一切境界無所了知,此癡惑之心,相續不捨。(四)有所了知現行,指住善說法之人,於一切法而生分別,令向善法,而捨惡法,此了知之心,相續不捨。(五)粗煩惱現行,指貪、瞋、癡諸煩惱,各有增上粗重,或於順境貪惑粗重,或於逆境瞋惑粗重,各起不同。(六)等煩惱現行,指貪、瞋、癡等諸煩惱惑,一齊現起,無輕重分別。(七)微煩惱現行,指修行求離欲界之人,雖未證果,而於三界煩惱,微細輕薄。(八)內門煩惱現行,指修行求離欲界之人,雖不著於色等外塵之境,而內心所起習氣,相續不捨。(九)外門煩惱現行,指未離欲界之人,隨緣色等外塵諸欲境界,而起種種煩惱,相續不捨。(十)失念煩惱現行,指見聖道得果之人,忽遇餘緣,聞不正法,習氣發現而失正念。(十一)猛利煩惱現行,指未得道果之人,勤加精進,起不正作意,發勇猛心,相續不捨。(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指人不信正法,於諸邪見而起分別,妄生種種執著,相續不捨。(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指人起懈怠心,不求正行,而於五欲(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之境,自然而起諸惑,相續不捨。(十四)尋思煩惱現行,指人於禪定觀法,常自思念覺察,妄起分別,相續不捨。(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指人睡眠,夢境散亂,意識所緣,相續不捨。(十六)自在煩惱現行,指人醒時所起邪慧之念,遍緣諸境,相續不捨。(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指如幼少之人,於一切境,不知好惡,起諸放逸,相續不捨。(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指修行根熟之人,依於正行之位,斷諸煩惱,而能斷之心,相續不捨。(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指人勤修道行,斷生死惑業,如救療眾病,唯知生死之病而可救療,不知樂著涅槃之心,相續不捨。(廿)不可救療煩惱現行,指人不能修諸正行,以救療生死惑業眾病,而諸煩惱相續不捨。 p183


二縛

(一)相應縛與所緣縛。(一)相應縛,見惑、修惑束縛一聚相應之心、心所法,使其不得隨意緣所緣之境。如欲界苦諦下之十隨眠(五見、貪、瞋、慢、疑、無明),一一能束縛相應俱起之心、心所法。(二)所緣縛,惑緣境有毒勢力,縛此所緣令不自在。如欲界苦諦下之十隨眠一一互縛,成同部之所緣縛;集諦下遍行之惑縛苦諦下之法,成異部之所緣縛;又修道之煩惱縛善無記之五蘊。〔大毘婆沙論卷八十六、俱舍論光記卷一〕(參閱「所緣縛」3251)

(二)相縛與粗重縛。(一)相縛,所緣之相分拘礙能緣見分之心,使不得自在,不了境相如幻。慧沼之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有三種,或以一切相分皆相縛,或唯有漏之相分即相縛,或以行六度時執三輪之相為相縛。並解相縛之體,有所知障與煩惱障。百法問答鈔卷六分其體為正、助,若正相縛之體,唯有我執;若助相縛之體,並通法執。(二)粗重縛,其性無堪任,非調柔細輕,故謂粗重。即其性剛強深重,能縛有情身心於生死,或使之不了如幻者,皆稱為粗重縛。其「出體」有異說,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謂其為一切有漏不安隱之性(種子)。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明示四說,一為現行有漏之心、心所,二為現行之二障,三為二障之種子,四為二障之習氣。百法問答鈔卷六則謂,諸說雖有不同,然二障之種子為粗重則是常義。

(三)能緣縛與所緣縛。所緣之境為能緣之心縛之,稱為能緣縛;能緣之心為所緣之境拘礙,稱為所緣縛。〔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

(四)子縛與果縛。(一)子縛,見思二惑為眾生受生三界之因子,故為子;因此之故,不能出離三界,故為縛。(二)果縛,以前業之所感,即以一期五蘊之報質為果;亦於此間不能離三界,故為縛。四諦中,集諦為子縛,苦諦為果縛。法華玄義卷三上謂,不斷此二縛,則不得聲聞菩提。〔大乘義章卷五本〕 p243


八苦

(一)乃眾生輪迴六道所受之八種苦果,為四諦中苦諦之主要內容。即:(一)生苦,有五種,即:(1)受胎,謂識託母胎之時,在母腹中窄隘不淨。(2)種子,謂識託父母遺體,其識種子隨母氣息出入,不得自在。(3)增長,謂在母腹中,經十月日,內熱煎煮,身形漸成,住在生臟之下,熟臟之上,間夾如獄。(4)出胎,謂初生下,有冷風、熱風吹身及衣服等物觸體,肌膚柔嫩,如被物刺。(5)種類,謂人品有富貴貧賤,相貌有殘缺妍醜等。(二)老苦,有二種,即:(1)增長,謂從少至壯,從壯至衰,氣力羸少,動止不寧。(2)滅壞,謂盛去衰來,精神耗減,其命日促,漸至朽壞。(三)病苦,有二種,即:(1)身病,謂四大不調,疾病交攻。如地大不調,舉身沉重;風大不調,舉身倔強;水大不調,舉身胖腫;火大不調,舉身蒸熱。(2)心病,謂心懷苦惱,憂切悲哀。(四)死苦,有二種,即:(1)病死,謂因疾病壽盡而死。(2)外緣,謂或遇惡緣或遭水火等難而死。(五)愛別離苦,謂常所親愛之人,乖違離散不得共處。(六)怨憎會苦,謂常所怨仇憎惡之人,本求遠離,而反集聚。(七)求不得苦,謂世間一切事物,心所愛樂者,求之而不能得。(八)五陰盛苦,五陰,即色受想行識。陰,蓋覆之義,謂能蓋覆真性,不令顯發。盛,熾盛、容受等義,謂前生老病死等眾苦聚集,故稱五陰盛苦。〔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

(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別出以下八苦:寒苦、熱苦、飢苦、渴苦、不自在苦、自逼惱苦、他逼惱苦、一類威儀多時住苦。 p291


八種異熟因果

謂現生所作之因,而於異世成熟其果。蓋業通三世,如前世所作之因皆善,則現世受其福報;所作之因不善,則現世受其惡報;如今世所作善惡之因不同,後世成熟善惡果報亦異。故此因果凡有八種,即:(一)壽量圓滿,謂菩薩修行,於諸眾生起大悲憫,無殺害心。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壽命長遠,無諸損減,修習善法,利己利人。(二)色相圓滿,謂菩薩修行,於諸如來菩薩形像之前,及諸黑暗之處,施以燈燭,令其光明。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色相具足,識見高明,眾人愛敬,而不生輕慢。(三)種族圓滿,謂菩薩修行,於諸同類忍辱柔和,心常謙下。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生於豪貴之家,為世尊重,令諸眾生隨順言教。(四)自在圓滿,謂菩薩修行,於貧乏之人,隨其所欲而行給施。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得大財位及大眷屬,所作隨心無不自在。(五)信言圓滿,謂菩薩修行,常以真實和輭之語教化眾生。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出言誠諦,凡所決疑,人必信受。(六)大勢圓滿,謂菩薩修行,於佛法僧父母師長之前,常生卑下之心,敬事孝養。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豪貴自在,有大勢力,令諸眾生咸從正化。(七)丈夫相圓滿,謂菩薩修行,於諸佛菩薩心生敬樂,於女人身心常厭棄。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男子之身,諸根完具,無有殘缺。(八)勇力圓滿,謂菩薩修行,恒以自己身力,供事一切眾生,及施以飲食之物,令其色力增盛。以此為因,異生感果,即得勇猛道力,修集一切善法,復能教化一切眾生,勇猛精進,求無上道。〔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二〕 p309


十六觀門

(一)指依觀無量壽經所載十六觀,為往生西方極樂之十六觀門。(參閱「十六觀」396)

(二)密宗依顯教九次第定之順逆觀,就無盡法界與無餘眾生界之說,而立十六觀門。如菩薩修禪時,於九次第定中逆順出入定散超間,奮迅遊戲無不自在。諸如來漸次證入大悲藏發生三摩地,亦復如是,或觀無盡法界,以一切心為一心,以一切門為一門;或觀無餘眾生界,以一心為一切心,以一門為一切門。無盡法界之八門:以一切心為一心(順觀),以一心為一切心(逆觀),以一心為一心,以一切心為一切心,以一切門為一門,以一門為一切門,以一門為一門,以一切門為一切門;其中,心以所入之體而名,門以能入之教而名。無餘眾生界之八門,如上。無盡法界為一法界門,而觀諸佛法界;無餘眾生界為多法界,以觀九界差別之迷境。〔大日經疏卷三〕 p399


十想

乃指十思想或十種觀想。即:(一)無常想,觀一切有為法皆新新生滅,無常變壞。(二)苦想,觀一切有為法無常,常受三苦、八苦所逼迫。(三)無我想,觀想一切法為苦,亦不自在;皆由因緣所生而無自性,故無我。(四)食不淨想,觀想諸世間之飲食皆從不淨因緣所生,悉為不淨物。(五)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觀想一切世間無任何樂趣,唯有過惡。(六)死想,觀想死之相。(七)不淨想,觀想人身內三十六物、身外九孔,惡露常流不淨。(八)斷想,(九)離欲想,(十)盡想,後之三想,係為得涅槃菩提,而求斷煩惱、捨離生死之迷、以及滅盡煩惱與生死等之觀想。

十想與九相觀(即九想,為滅除貪欲而對人之死狀所作九種不淨觀)之同異,大智度論卷二十一舉出多說。或謂九相未得禪定,仍為婬欲所遮覆,而十想能除滅婬欲等三毒。或九相為初學,十想為成就。或謂十想與九相同為離欲,俱為涅槃。或謂九相為因,十想為果;或以九相為外門,十想為內門。〔大品般若經卷一、大乘義章卷十四〕 p477


三縛

指三種繫縛,縛,煩惱之別名。蓋貪瞋癡三不善根,繫縛眾生,令其不自在,故稱為縛。即:(一)貪縛(梵 rāga-bandhana),引取之心,稱為貪。眾生於五塵可意之境,貪染生著,起諸惑業,因被纏繫,不得解脫。(二)瞋縛(梵 dvesa-bandhana),忿怒之心,稱為瞋。眾生於五塵違意之境,忿怒生瞋,起諸惑業,因被纏繫,不得解脫。(三)癡縛(梵 moha-bandhana),迷惑之心,稱為癡。眾生於一切事理之法,無所明了,妄生邪見,起諸邪行,纏繫不息,不得解脫。〔俱舍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華嚴經孔目章卷三〕 p683


出家

梵語 pravrajyā。音譯作波吠儞耶。即出離家庭生活,專心修沙門之淨行;亦兼指出家修道者,與沙門、比丘同義。為「在家」之對稱。又以出家乃遠離世俗之塵,故又稱出塵。出家須剃落鬚髮,拋棄服飾,並穿著壞色之衣,故出家又稱落飾、剃髮、落髮染衣、剃髮染衣、剃染、落染。在七眾弟子中,除優婆塞與優婆夷二眾屬在家眾外,其餘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等五眾皆為出家眾,稱為出家五眾。

出家自古即行於印度,早在吠陀時代即有捨世捨家以求解脫者。爾後婆羅門教徒承其風尚,多入山林閑寂之處專心修道。佛教則以釋尊之出家學道為其濫觴,其後以出家人組織教團。有關釋尊出家之記事,詳載於修行本起經卷下、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等。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二十四中列舉二十六種不被允許出家者,如太小、太老、負債者、外道等。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經說出家、在家各有自在與不自在之苦樂,如在家以金銀、畜牧等不增長之不自在為苦,出家以隨貪欲瞋癡自在任運為苦。大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亦廣說在家、出家之得失,如在家塵污多,出家妙好;在家具縛,出家無礙;在家攝惡,出家攝善;在家怯弱,出家無怯;在家順流,出家逆流。又大智度論卷十三闡明在家與出家有行道難易之別,若居家欲專道業,則家業廢,故為難;若出家離俗,絕諸紛亂,一向專心行道,故為易。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揭示出家、在家菩薩修學功德之勝劣,皆謂出家功德較在家廣大。另外賢愚經卷四亦說出家功德無窮盡。

然大乘並不拘於形服持戒,而係以發菩提心及修利他行為出家要諦,故反對聲聞僧單以剃髮得戒為出家之本義。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大一四‧五四一下):「『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大莊嚴法門經卷下(大一七‧八三○中):「菩薩出家者,非以自身剃髮名為出家,(中略)非以自身守護律儀名為出家;若能廣起四無量心,安置眾生,是名出家。」

凡欲出家者,必先生起善法之心,而後從師剃除鬚髮,披著袈裟,受持戒法。出家又有身出家心不出家、心出家身不出家、身心俱出家三種之別;小乘之比丘、大乘之菩薩僧屬身心俱出家者;大乘之菩薩居士,如維摩詰、賢護則屬心出家身不出家者。

又出家為釋迦八相之一,自古表現於雕畫之作品頗多,尤以印度馬德拉斯(Madras)阿摩羅婆提(Amarāvatī)大塔欄楯上所刻者為現存最古之作,係描繪車匿牽犍陟,帝釋執蓋跟從之光景。中印度山琦(Sanchi)大塔東門上,亦見釋尊出家始末詳細之浮雕。我國江蘇棲霞寺、山西靈巖窟寺中,刻出釋尊至閑靜處,脫寶冠與車匿,自以利劍剃髮之狀。〔大莊嚴法門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四十七、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受戒軌則條〕 p1558


四德

(一)指如來法身所具有之四德,即:(一)常,謂如來法身其體常住,永遠不變不遷。(二)樂,謂如來法身永離眾苦,住於涅槃寂滅之大樂。(三)我,謂如來法身自在無礙,為遠離有我、無我二妄執之大我。(四)淨,謂如來法身離垢無染,湛然清淨。〔北本涅槃經卷三、卷七、卷二十三、佛性論卷二顯果品、大般涅槃經疏卷八、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摩訶止觀卷三上、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三〕

(二)指轉輪聖王所具有之四德:(一)大富。(二)端正姝好,即相貌儀態美好端正。(三)無疾病。(四)長壽。〔長阿含經卷十八轉輪聖王品、大樓炭經卷二轉輪王品〕

(三)指印度古代六派哲學中,數論學派所說四種殊勝之心理作用或精神狀態。又作四有。有(梵 bhava),心理狀態之意。據金七十論卷上記載,昔時之迦毘羅仙人(為傳說中的數論學派之祖)即具有此四德:(一)法(梵 dharma),又作善法。指正確之意志與行為。又分為夜摩(梵 yama)與尼夜摩(梵 niyama)兩類。(二)智慧(梵 jñāna),指由三德等內智得解脫,以及由式叉論、闡陀論等外智得世間智。(三)離欲(梵 vairāgya),指為求解脫而離欲出家。又分為內離欲、外離欲兩種情形。(四)自在(梵 aiśvarya),即與神通有關的任意自在之能力,可細分八種。以上四德係由因善成就、自性成就、變易得等三種途徑所得。與此四德相反的為非法(梵 adharma)、非智(梵 ajñāna),愛欲(梵 avairāgya)、不自在(梵 anaiśvarya)等四相,為增長闇昧之心理作用或精神狀態。〔金七十論卷中、金七十論疏卷中〕

(四)指舍衛國所具之四德:(一)具財寶德,謂此國出產一切珍寶,勝於餘國。(二)妙五欲德,即五欲勝妙,非餘國所及。(三)饒多聞德,即財寶具足,五欲勝妙而聞於四方。(四)豐解脫德,謂此國之人多修道行而得解脫。〔翻譯名義集卷三〕(參閱「舍衛國」3504) p1829


阿夷

(一)梵語 ārya,巴利語 arya 或 ariya。音譯阿梨耶,訛略作阿夷。意譯尊者、聖者。乃對通曉諦理者之敬稱。

(二)為中印度迦毘羅衛國仙人阿私陀(梵 Asita)之別名。釋尊降生時,阿私陀嘗為之占相,預言其將成佛。依佛本行集經卷七至卷十所載,此仙五通具足,常出入三十三天集會之所,無不自在。〔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二十九、高僧法顯傳〕(參閱「阿私陀」3622) p3613


畜生

梵語 tiryañc,巴利語 tiracchāna。音譯為底栗車。又作傍生、橫生、畜生道、傍生趣。五道之一,六道之一,三惡道之一。指鳥獸蟲魚等一切動物。畜生之名乃由人畜養之意而得,主要指家畜家禽。新譯稱之為傍生,乃取其形不如人之直,傍橫且傍行之義。傍生是無智闇鈍且其本處在大海中,後轉而遍於人、天及地獄等。瑜伽師地論卷四(大三○‧二九七中):「傍生趣更相殘害,如羸弱者為諸強力之所殺害,由此因緣受種種苦。以不自在,他所驅馳,多被鞭撻,與彼人、天為資生具,由此因緣,具受種種極重苦惱。」

正法念處經卷十八舉出畜生總共有三十四億種,並廣述其相貌、色類、行食之不同、群飛之相異、憎愛之違順、伴行之雙隻、同生共遊等。另據大智度論卷三十載,依畜生之住處,可分為空行、陸行、水行三種,又依晝夜可分晝行、夜行、晝夜行三類。又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俱舍論卷八等載,畜生、人趣共具胎、卵、濕、化等四生,其壽命或一日一夜,或如龍王等之一中劫,各有不同。〔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立世阿毘曇論卷七、俱舍論卷十一、雜阿毘曇心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八本〕 p4188


淫火

比喻淫欲之熱情如火,若不祛除,可燒毀身心。又作淫欲火。摩訶止觀卷七上(大四六‧九三上):「大論云:『多婬者,令觀九想;於緣不自在,令觀背捨;緣不廣普,令觀勝處;不能轉變,令觀十一切處;若有怖畏,令修八念。皆以不淨為初門,悉治婬火。』」〔大智度論卷十四〕 p4714


貪縛

梵語 rāga-bandhana。指貪欲煩惱。三縛之一。縛為繫縛之意。即貪欲之不善根,能繫縛眾生令不自在,不得出離生死。樂、苦、捨三受中,於樂受貪縛隨增。(參閱「三縛」683) p4795


野馬

梵語 marīci。譯作陽焰、焰(炎)。全稱野馬泉。乃現於沙漠或曠野中之一種自然林泉幻象。即熱氣之遊絲或塵埃現於遠方時,其幻影如真實之樹林、泉水,然趨近之,則又消滅;故知野馬為假相,並無實體。以此比喻諸法之無自性,如幻影之不能久住。大智度論卷六(大二五‧一○二上):「一切諸行如幻,欺誑小兒,屬因緣,不自在、不久住。是故說諸菩薩知諸法如幻、如炎者;炎以日光風動塵故,曠野中見如野馬,無智人初見,謂之為水。」〔成實論卷十二滅法心品、大智度論卷三十一、大日經疏卷三〕 p4818


業繫

謂業力繫縛有情使不自在。又作業縛、業羂、業繩。身、口、意所造之善惡等業,如繩索繫縛眾生於三界之牢獄,故稱業繫。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八中):「凡夫業繫苦。」例如界內的見思所發之惡業必招感分段生死之果,又如界外之菩薩以緣照無漏之業而招感變易生死之果,此皆由業力繫縛所致。 p5503


極睡眠

梵語 acittaka。又作極重睡眠、極重睡。五位無心之一,六位無心地之一。因疲勞等緣引睡眠,使前六識不起現行之身之分位。蓋彼由睡眠所引,睡眠至極而前六識全不現行,沈重不自在,故稱為極睡眠。睡眠為五蓋、八纏之一,其性昧略,能障觀智,其間雖有闇劣之意識在轉動,然極睡眠則超睡眠之域,六識全不現行,然由睡眠之所引,又以其與睡眠相似,故假立睡眠之名。〔成唯識論卷七、瑜伽師地論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本〕(參閱「五位無心」1090) p5480



梵語 bandhana。拘束之義。為煩惱之異名。有下列各種分類:(一)相應縛與所緣縛。部派佛教說一切有部教義之一。有部主張苦、集、滅道四諦及修道所斷之有漏法,自見苦所斷法至修所斷法等五部之隨眠所隨增,彼隨眠束縛與之同時相應之心、心所法,令不得自在,稱為相應縛;隨眠束縛所緣之法,稱為所緣縛。所緣縛又分四種,合稱五縛。然譬喻者則認為隨眠於所緣、相應二者無隨增之義。

(二)相縛與粗重縛。唯識宗教義之一。前者又作相惑,即分別性,妄執遍計所執之自性;此分別性之惑唯為惑之緣,即所緣之相分繫縛見分之義,故稱相縛。後者又作粗重惑,即依他性,妄執依他起之自性;此依他性之惑為惑之體,能繫縛眾生而感後果,故稱粗重縛。

(三)子縛與果縛。受煩惱所縛者,稱為子縛;受苦果所縛者,稱為果縛。

(四)貪、瞋、癡等三縛。貪、瞋、癡束縛眾生之心,使其不自在,故稱為三縛。

(五)四縛,即:(1)欲界眾生於五欲順情等境,心生貪愛,起諸惑業,束縛於身而不得解脫,稱為貪欲身縛。(2)若於逆情等境,起瞋恚煩惱而不得解脫,稱為瞋恚身縛。(3)本非是戒,強以為戒,稱為戒盜;又取以修行,故稱戒取,如外道之雞、狗等戒。由此邪戒而增長惑業,束縛於身,稱為戒盜身縛。(4)於非涅槃法中,妄自分別以為涅槃,心生取著,稱為見取,亦即我見;由此我見增長惑業,束縛於身,稱為我見身縛。〔品類足論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二、卷八十六、鞞婆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五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十六、三無性論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三〕(參閱「三縛」683、「子縛果縛」921、「五縛」1204、「四縛」1839)。 p627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十七菩提分法

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最具代表性的實踐論。舊譯為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品經。菩提分法,意即有助於菩提(證悟)的修行法。內容可分七類,依次如下︰(1)四念處(四念住),(2)四正勤(四正斷),(3)四神足(四如意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七菩提分),(7)八正道(聖八支道)。

除此七種之外,原始經典中,還提到信、戒、聞、捨、慧五財,再加上慚、愧的七財;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不忘念)、定、慧、不戲論的八大人覺,以及八正道加上正智、正解脫的十無學法等種種修道法。此暫不贅。上列這七種修道法,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依據任何一種修道法,均可到達開悟的理想。又全部的修道均可歸納為戒、定、慧三學,因此上面提到的七種三十七法全部也可分為三學。總之,三學是修道論最簡單、合理的分類。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內容,分述如次︰

(1)四念處︰亦稱四念住,與八正道中的正念相同,即常念不忘身、受、心、法四者無常、苦、無我。亦即持續抱持「一切法(身、心、境)無常、苦、無我」的正確見解。四念處,就個別而言,身是不淨、受是苦、心是無常、法是無我。也就是念頭(意識)安住在無常、苦、無我三者之上。這與五蘊觀在內容上是相同的。

根據原始經典,四念處就是一乘道(eka-yana magga),而由修行的出發點到達最高的悟境,只要依四念處觀來修行也就足夠了。這與依五蘊觀,即可由初步修行以達到最高的悟境的情形是相同的。

(2)四正勤︰與八正道的正精進相同。也譯為四正斷、四正勝、四意斷。將精進努力分為四項目︰(1)努力斷除已起之惡(斷斷)。(2)努力使未起之惡不生(律儀斷)。(3)努力使未起之善生(隨護斷)。(4)努力增長已起之善(修斷)。

善與惡,這裏所謂的善,是指理想的增長,惡是指理想的減退。就佛教而言,有助於聖道的是善,有礙於聖道的是惡,這也是一般社會就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肉體的健康等面而說的。

如果努力於四正勤,一定能捨惡向善,並一步一步地接近理想。在佛教裏,對惡的努力,不稱為精進,而稱為懈怠。

(3)四神足︰又譯為四如意足。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其方法,就四方面言之,即四神足︰(1)欲神足,即欲得禪定。(2)精進神足,即努力於得到禪定。(3)心神足,即欲得禪定的守心狀態。(4)思惟神足,即為得到禪定而作的思惟觀察。

(4)五根︰指信、勤(精進)、念、定、慧五個修行項目。「根」即能力。故五根是使眾生傾向理想的五種能力。因有這五種能力,就可由迷的狀態進入悟的狀態。「信」之所以置於五根之首,是因為佛教的實踐道是以信為出發點。由此可知,五根是初學者的修道法。

佛教所謂五根,除以上所提者之外,另有感覺能力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此為眼等五根,以區別信等五根。

(5)五力︰前面的五根是指(潛在)能力,而此能力實際發揮出來的具體力量,就是力。在內容上,五力與五根相同,都是信、勤、念、定、慧;就修道立場而言,則五力較五根更進一步。不僅限於信,自有漏的凡夫到無漏的聖者,皆有勤(精進)、念、定、慧,但其中仍有種種不同的階段。

(6)七覺支︰也譯為七覺分、七菩提分,指如下七項︰念覺支(念等覺支)、擇法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覺支(精進等覺支)、喜覺支(喜等覺支)、輕安覺支(輕安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定等覺支)、捨覺支(捨等覺支)。

這裏的覺支或等覺支,是「覺(悟)的部分」,指到達開悟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這是頗為有名的。七覺支的項目,簡述如下︰

(1)念覺支︰有念,具有優異的智慧,對很久以前的經驗均可憶持不忘。(2)擇法覺支︰有念而住,依慧去思惟簡擇(分別)所憶持的法。(3)精進覺支︰依慧對法作簡擇思惟,並精進努力。(4)喜覺支︰精進努力者產生精神的法悅。(5)輕安覺支︰產生喜悅者,身心也同時達輕快安樂。(6)定覺支︰身體輕快安樂者,可達心之統一。(7)捨覺支︰平等地觀察已得統一的心。

(7)八正道︰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原始佛教以來的修行法。請參閱「八正道」條。(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四 念 處──四念位
│四 正 勤──煖 位┐
│四如意足──頂 位┤
三十七品┤五 根──忍 位┼─四善根
│五 力──世第一┘
│七 覺 支 初 果──見 道
└八 正 道 修 道
┌觀身不淨─┐
┌四 念 處┤觀受是苦 │ 念─┐
│ │觀心無常 │ 擇 │
│ └觀法無我─┘ ──進 │
│ ┌未生惡令不生┐ ┌喜 ├七覺支
├四 正 勤┤已生惡令滅 │ 戒 │輕安│
│ │未生善令生 │ │定 │
三十七品與│ └已生善令長─┘ └捨─┘
三學廣略 │ ┌欲如意足─┐ 定 ┌正見┐
├四如意足┤念如意足 │ └正思│
│ │進如意足 │ ┌正語│
│ └慧如意足─┘ 慧 │正業├八正道
│ ┌信根信力 └正命│
├五根─┐│進根進力 精進│
│ ├┤念根念力─┐ ┌正念│
└五力─┘│定根定力─┘ └正定┘
└慧根慧力──


◎附二︰黃懺華〈三十七菩提分法簡介〉

三十七菩提分,舊譯作三十七道品,新譯作三十七菩提分,也有稱三十七覺分、菩提分法、品,乃至三十七助道法等異名。修此三十七種法門是趣向於菩提之行。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七科,總計七科有三十七個項目,所以叫作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舊譯作道,新譯作覺;分的意義是支分,又是因。《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及《俱舍論》卷二十五,把菩提解釋作「盡智(自知我已知苦,乃至我已修道)」、「無生智(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即究竟覺了四聖諦境的智慧。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隨順和趣向這種智慧的行法,所以都叫菩提分。如《婆沙》說︰「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又《俱舍》說︰「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順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俱舍論記》卷二十五說︰已作已事是盡智,不復作故是無生智),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說無垢稱經疏》說菩提是所求的佛果,分的意義是因,四念住等三十七法,是能求得佛果的原因,所以叫作菩提分。如《疏》說︰「菩提覺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覺果因,名菩提分。」《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也說︰「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關於道品的解釋,舊譯時代各家大都說道以能通為義,品是品類,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能通到涅槃的道法,所以叫作三十七道品。如《大乘義章》卷十六說︰「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中略)云何名道﹖通義名道。(中略)品謂品別,道行差異故名為品。」

(1)四念住︰新譯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還有四意止(安世高)等異譯,是四種觀法︰(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身念住是以身為對境修不淨觀,受念住是以受為對境修苦觀,心念住是以心為對境修無常觀,法念住是以法為對境修無我觀。凡夫攀緣色蘊的身,受蘊的受,識蘊的心,想、行二蘊的法四種境,起四種顛倒妄見,謂身為淨,言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此生起貪愛無明。為對治這四種顛倒,用聞思修所生能觀的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了身五種不淨(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不淨處而起淨想的顛倒。其次於受隨觀隨覺了三受(苦、樂、不苦不樂)皆苦,實無有樂,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苦處起樂想的顛倒。其次於心隨觀隨覺了心生滅流注,剎那不停,猶如幻事,實相不可得;也以無常、無我等推求,破除於無常處起常想的顛倒。其次於法隨觀隨覺了五蘊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不自在不自在所以無自性,無自性所以無我;破除於無我處起我想的顛倒。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說︰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淨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又《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說︰
「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淡泊路(四淡泊路,指作青瘀、變赤、骨鎖、散壞四種外身不淨觀。《瑜伽論記》卷六(下)說這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置死屍處寂寞無人,所以叫作淡泊;往彼處所,所以叫作路。一種是涅槃寂靜,所以叫作淡泊;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所以叫作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名了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這四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及《俱舍論》卷二十三,以慧(即大地法中慧心所)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由慧令念(即大地法中念心所)住身等四法,即由慧力令念心所於慧心所所觀境,能明念不忘,所以於慧立念住的名稱。如《婆沙》說︰「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俱舍》說︰「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說︰此品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隨慧所觀能明記故。」

《成實論》說起初是念性,末了是慧性;如〈立無數品〉(卷五)說,一念有五種名,所謂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又〈四諦品〉(卷二)說,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叫作念處。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及《對法論》卷十,兼取念、慧二法為體。如《瑜伽》說︰「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對法論》說︰「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2)四正斷︰新譯四正斷,又作四正勝,舊譯作四正勤,還有四意斷(《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也作正斷)等異譯。所謂四正斷︰(1)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2)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3)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4)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

簡單地說,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為令斷滅,精勤修習;於未生的惡不善法,為令不生,精勤修習;於未生的善法,為令生起,精勤修習;於已生的善法,為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精勤修習。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及《對法論》卷十等說,行者於四念住,觀行已經串習,已經能夠除遣粗重的煩惱,已經能夠了別通達善法和不善法,接著為令所有已生的惡不善法斷滅,為令所有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為令未生的一切善法生起,為令已生的一切善法堅住不忘;先起樂欲,由樂欲而戒勉策勵,發起正精進。假如在對治惡不善法或修習善法觀行時,發生沉沒(惛沉)的現象,就用淨妙等作意策練心令高舉;假如發生掉舉的現象,就用內證略攝門制持心令下沉;這就叫作四正斷。

依《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到修四念處(即四正斷)觀時︰假如懈怠心起,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此等不善法假如已生,為令斷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假如未生,為不令生,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在修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假如未生,為令得生,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生;假如已生,為令增長,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增長成就。這就叫作四正勤。這四法都以精進為體,由義用不同,把它分作四種,在正修習斷惡修善的分位中,此能斷除懈怠,所以叫作正斷;在正持策身語意三業中,以此為最勝,所以叫作正勝,一心勤修,所以叫作正勤。

(3)四神足︰新譯四神足,舊譯作四如意足(安世高也譯作神足),是四種定。(1)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欲神足;(2)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勤神足;(3)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心神足;(4)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觀神足。欲是希求,由欲樂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欲力所引發的定,叫作欲三摩地。謂行者先生起樂欲,繼而於所有障礙三摩地的惡不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生起專注一境的心念;又於所有修習三摩地的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修習,接觸心一境性,這叫作「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勤是勤策,由勤策的增上力所得的三摩地,即由勤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勤三摩地。為令所有能隨順惡不善法的所緣境界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滅,自己策發,自己勉勵,發起正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那個所緣境界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心是所依,即心所所依;一說定能攝心,所以叫作心。由心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心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心三摩地。例如又策動各種下劣(惛沉)心,或者又制止各種掉舉心,又時時修習心無染污,心平等性的增上捨(行捨),由此因緣,於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又於所有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觀是觀察,由觀察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觀力所引發的定,叫作觀三摩地。已經能令所有惡不善法都不現行,更思惟現在是不是還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還是已經沒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應當普遍詳審的觀察。由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所有惡不善法的斷與未斷,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觸證心一境性。這叫作「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在正修習這四種三摩地中,為要永斷所有隨眠,為圓滿成辦三摩地,有八種斷行,又叫作八種勝行,即欲、策勵、信、安(輕安)、念、正知、思、捨(行捨)。成就三摩地的斷行,所以叫作「斷行成就」。出世間法最勝自在,叫它作勝行。這四種三摩地,能得能證出世間法,所以叫做神足(瑜伽義)。或者所有思求、所欲願,一切如意,所以叫作神。能引發神,所以叫作足(婆沙義)。或者神是說諸神靈勝妙的功德,這四種三摩地,為諸神靈妙德所依止,所以叫作神足(俱舍義)。四如意足是︰{1}欲為主得定,叫做欲如意足;{2}精進為主得定,叫作精進如意足;{3}心為主得定,叫作心如意足;{4}思惟為主得定,叫作思惟如意足。依《大智度論》卷十九說,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緣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現在獲得四種定以攝心,使智力定力相等,所願皆得,所以叫作如意足。

(4)五根︰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所謂信是指於三寶四諦等中深忍樂欲,叫作信。信根是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離隨煩惱,安住正真,獲得不動之後,求修習諦現觀的方便,起增上信。所謂精進,是指於斷惡修善事,精勤策勵,勇銳堅猛,叫作精進。精進根是依信根於諸諦生忍可之後,增進勇猛,與信俱行。所謂念,是指於曾所受境,令心明記不忘,叫作念。念根是依精進根於諸諦發起正勤之後,明記不忘,與精進俱行。所謂定,是指於所觀察境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叫作定。定根是依念根已經於諸諦繫念之後,心住一境,與念俱行。所謂慧,是指於所觀察境,簡擇是非,分別善惡,叫作慧。慧根是依定根已經於諸諦得定之後簡擇諸法,與定俱行(見《顯揚聖教論》卷二,《對法論》卷十六)。

又信道及助道法,叫作信根;修行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叫作精進根;繫念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叫作念根;於道及助道法一心繫念不散,叫作定根;為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叫作慧根(見《大智度論》卷十九)。根是增上的意思,信能生起出世間法,從而能次第生起精進、念、定、慧等法;精進能展轉生起念、定、慧等法,慧能生起出世間法,勢用增上;所以叫作五根。這五法都有能生的意思,信等五法,能生一切善法,所以叫作五根。

(5)五力︰五力即前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種種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如此,信等五根,有殊勝的勢用。能損減所對治的不信等障,不為不信等法所屈伏;所以轉稱作力。

(6)七覺支︰新譯七覺支,又作七遍覺支、七等覺支;舊譯七覺分、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意(安世高《長阿含經》)等。七覺支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顯揚聖教論》卷二說︰念覺支是說於諦(真諦)明瞭、於諦不忘。擇法覺支是說於諦解瞭、於諦覺悟。精進覺支是說於諦心勇。喜覺支是於諦心悅。輕安覺支是說於真諦中身心堪住。定覺支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捨覺支是說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這七種覺支,都後依止前,與前俱行,如擇法依止念,與念俱行;乃至捨依止定,與定俱行。《法蘊足論》卷八十九說︰修習四念住時,安住正念,明記不忘,叫作念覺支。由念於善不善、有罪無罪、勝劣、黑白諸法簡擇極簡擇,叫作擇法覺支。由擇法勤修精進,勵意不息,叫作精進覺支。由精進發生殊勝的欣喜,遠離愛味,叫作喜覺支。由喜身心輕安,遠離粗重,叫作輕安覺支。由輕安而受樂,由受樂而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叫作定覺支。由定能滅貪憂,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的增上捨,叫作捨覺支。

又《成實論》卷二說︰學人失念則起煩惱,繫念善處才能捨離過失,叫作念。繫念先前所修習的正見,叫作擇法。精勤擇法不捨,叫作精進。從事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叫作喜。心喜的緣故,身得猗樂,叫作猗(輕安)。身得猗樂的緣故,心得寂定,叫作定。此定不沒(惛沉)不發(掉舉),其心平等,叫作捨。又此定得無學果,斷憂離喜,叫它作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覺是說究竟覺,即無生智;或者是說如實覺,即無漏慧;這七法是它的支分,所以叫作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也說如實的覺慧用這七法為支,所以叫作覺支。

《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卷十九釋七覺分說︰用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刷偽之法,叫作擇法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不修無益苦行,而於真法中常能專精一意,無有間歇,叫作精進覺分。心契悟真法而獲得歡喜時,能覺了這種歡喜不從顛倒之法生,而住在從真法生的歡喜,叫作喜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除去諸虛偽法,而不損害真正的善根,叫作除覺分。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所捨離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叫作捨覺分。發諸禪時,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叫作定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沒,應當思念用擇法、精進、喜三種覺分觀察令起;若心浮動,應當思念用除、捨、定三種覺分收攝令定;叫作念覺分。《大智度論》說無學的實覺,這七事能到,所以總叫覺分。《成實論》也說菩提是稱呼無學智,修習這七法,能獲得菩提,所以叫它作菩提分。

(7)八支聖道︰新譯八支聖道,又作八聖道支、八道支等;舊譯作八正道、八正道分、八聖道、八直聖道、八聖賢道(《長阿含》)等。

{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正見,是說遠離一切顛倒的正觀。《大智度論》卷十九說,正見是智慧,如在四念處、慧根、慧力及擇法覺分中所說。《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覺支時所獲得的真覺,及獲得真覺以後用智慧安立,如所證得而覺了(依玄奘法師的解釋,是在真七覺支時所獲得的真擇法覺,及獲得真擇法覺以後,在相見道用後得智安立觀行,如在真見道所證得而覺了。見《瑜伽論記》卷七下);這兩種覺合起來,叫作正見。又說,正見是把世間慧、出世間慧總合作一種(卷六十二),又說正見是能通達真實法(卷八十三),是能了知四聖諦(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也說在見道中獲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在修道中安立以後獲得遍覺支,見清淨;把這兩種總合起來作正見。

正思惟,是說遠離一切邪分別,籌量義理的如法思惟。《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所起出離、無恚、無害的分別思惟,叫作正思惟。《顯揚聖教論》也說是依止正見和正見俱行的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是說遠離一切語過的正言說。《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起善思惟,由善思惟發種種如法的言論,叫作正語。《顯揚聖教論》卷二說聖愛戒所攝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的四種語業,叫作正語。

正業,是說遠離一切身過的正施作。《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身一切邪業所攝的清淨正身業。《瑜伽師地論》說,如法求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什物,往來進止,正知而住,叫作正業。《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離斷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三種身業,叫作正業。

正命,是說遠離以各種邪因緣而自養活的清淨正命。《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五種邪命的正生活。五種邪命是{1}為利養詐現奇特,{2}為利養自說功德,{3}為利養占相吉凶為人宣說,{4}為利養高聲現威,令人畏敬,{5}為利養稱說自己所得的供養以動人心。《瑜伽師地論》說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的惡法,叫作正命。《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遠離邪命惡法,叫作正命。

正精進,是說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作善,勇猛向解脫邁進的正方便。《大智度論》說正精進(論作正方便)如在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中所說義同。《瑜伽師地論》說依止正見乃至正命而勤苦修行的行者,發起所有欲樂、正勤等勇猛的勢力,策勵其心,相續不斷;叫作正精進。《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四念住乃至五力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住、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叫作正精進。

正念,是說遠離邪念,憶持正法,明記不忘的正思念。《瑜伽師地論》說成就正精進的行者,由四念住的增上力,獲得無顛倒的九種行相所攝的正念,叫作正念。九種行相即九種心住,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及《對法論》卷十)。《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以次六種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叫作正念。

正定,是說遠離諸雜亂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無漏清淨的禪定。《瑜伽師地論》說,由四念住的增上力所獲得的正念。能攝持九種行相的心住,叫做正定。《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等覺支中,正念所攝心住、安住、近住、正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止),心住一境性,叫做正定。《瑜伽師地論》說,已見迹(見道)的有學聖者,由八支所攝行迹的正道,能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所以叫作八支聖道。《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八法是直往涅槃城的道路,所以叫作八聖道支。《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所履通達」叫作道,這八法是道的支分,所以叫作八道支。《法界次第初門》說,這八法不依偏邪而行,都叫作正;能通到涅槃,所以叫作道。

《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三十七法,實體只是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九法,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八法,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八法,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二法,以信力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四法,以念為體,喜覺支一法,以喜為體。捨覺支一法,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一法,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三法,以戒為體。正思惟一法,以尋為體。然而《瑜伽論記》卷七(上)說︰依大乘,正思惟即慧所攝,並非以思為體,所以實體只是九種。但是《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三十七品,以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十法為根本。

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所說的道諦,是八支聖道;後來更增加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及七覺支作三十七菩提分,所以三十七菩提分是從八支聖道發展的。

〔參考資料〕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十八;《賢劫經》卷四;《法華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二;《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卷七;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細六粗

《大乘起信論》用語。三細與六粗之合稱。為根本不覺所生之三種微細相,以及更以境界為緣而生起之六種粗顯相。《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
「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可知三細者,即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因其相微細難知,故名三細。茲分別略釋如次︰

(1)無明業相︰又稱業相。謂在靜止狀態之真如,即心之本體依無明開始動搖時之相。因未能辨認能所主客,所以是迷界原始之狀態。業為動作義,有動作便有苦,對苦果說,初動是原因,故亦有業因義。

(2)能見相︰又稱見相、轉相。「轉」為「轉起」之意,一旦動搖便不停止,既已動搖現業相,即一轉而起能緣之主觀見照作用。雖曰能見,但非如用肉眼見物,而是極微細之認識作用,故名所緣不可知。

(3)境界相︰又稱現相。不起見相則無境界相,既有主觀見照作用在前,故客觀之對象,即隨而顯現。

上列三細,可以鏡、物作喻︰業相如鏡面,見相猶鏡面能照物,現相則如因鏡能照而映現萬象。

所謂六粗,即以現相之境界為緣,所生起之六種迷相。《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相,造種種業故。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茲分釋如次︰

(1)智相︰對前境界相,不知彼是現於主觀心內之幻影,執為心外之實在而起染淨、善惡、是非、愛憎等分別。智為分別之意,如對現於鏡面之影像,誤認其有實體。此係俱生法執。

(2)相續相︰依前智相所起善惡、愛憎等妄分別之益加堅強,而對愛好之境感樂,對憎惡之境感苦,愛憎之念與苦樂之情相應,繼起相應不斷。此是分別法執。

(3)執取相︰依前相續相緣念苦樂境界,常住持苦樂之境,執著益深,遂起我執。此為俱生我執。

(4)計名字相︰對前相住持執取益加深刻,且於所取之相,設種種名字、言句,以致對怨親、美醜等名起愛憎之念。此是分別我執。

(5)起業相︰指依前計名字相,構造苦樂、怨親、愛憎等名稱,惹起貪瞋等煩惱,致使身口二業起善惡之活動。

(6)業繫苦相︰指繫於善惡諸業,感生死苦果,乃至輪迴無窮。

上列六種相,較三細相更為可知,較粗顯,故稱六粗。然而六粗中前四相皆屬意業,是我法二執的煩惱。若配於惑業苦三道,則前四相為惑,起業相為業,業繫苦相則相當於苦。

此三細、六粗之九相,總攝一切染法,且只依不能了知真如真面目之根本無明而起。故多種不同染法歸結於根本無明,皆是無明中之狀態,不覺中之差別相。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二十五諦

印度哲學用語。為數論派的主要理論。亦即該派為顯示萬物(尤其是個我)轉變之過程,所設立的二十五種真理。此即︰自性、覺、我慢、五知根、五作根、心根、五唯、五大、神我等。此中,五知根、五作根、五唯、五大等四類各具五種,故為二十諦,加上其餘的五諦,則成二十五之數。

茲略釋此二十五諦如次︰

神我,是以知、思為體的不變不動的精神性原理,亦即獨存的見者(draṣtr)、非作者(akartṛ)。自性,又稱作非變異或勝因,是物質性的原理;由純質、激質、翳質等三德構成。

上列二者係宇宙生成之根本原理,二者一旦結合,自性依神我之知,三德失去平衡,遂生二十三諦。其次第如下所述︰

首先生覺,從覺生我慢,我慢生十一根(五知根、五作根、心根),又生五唯,五唯生五大。此中,覺,又稱作「大」,指知覺彼此的決智;於此「覺」中,含有法、智慧、離欲、自在、非法、非智、愛欲、不自在等八分。前四分係原質之相,若增長之,則得解脫;後四者係翳質之相,若增長之,則漸次向下墮落而生出我慢等。

我慢者,即我執之謂,此有變異我慢、大初我慢、焰熾我慢等三種。變異我慢者,依原質增長所生,能生十一根;大初我慢者,依翳質增長所生,能生五唯五大;焰熾我慢者,依激質增長所生,能生十一根與生五唯五大兩種。五唯者,謂有生五大功能的純粹無雜之原質,即聲、觸、色、味、香等五種。此中,聲唯能生空大,觸唯生風大,色唯生火大,味唯生水大,香唯生地大。

十一根者,謂耳、皮(身)、眼、舌、鼻等五知根與語、手、足、男女(生殖器)、大遺(排泄器)等五作根以及心根。此中,五知根,謂能身唯者,即耳根取聲,皮根取觸,眼根芋賤,舌根取味,鼻根取香;五作根,謂能作諸事者,即舌根作語言,手根作執持,足根作行步,男女根作戲樂及繁殖,大遺根除棄糞穢。心根以能分別為體,有二類,即︰與知根相應者,名為知根;與作根相應者,名為作根。

此外,此二十五諦若就變異之有無而分別,則第一之自性唯本非變異,第二十五之神我非本非變異,中間之二十三諦皆為變異。不過,覺、我慢及五唯等七諦既是本,也是變異;十一根及五大等十六諦則唯有變異,非為本。

〔參考資料〕 《金七十論》卷上。


二障

(一)指煩惱障與解脫障︰解脫障又稱不染無知定障、定障、俱解脫障。出自《俱舍論》卷二十五、《俱舍光記》卷二十五。煩惱障,障無漏慧的產生;解脫障則障一切定,使不自在。若顯其體,前者為染污無知,後者為不染污無知。慧解脫人唯藉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而俱解脫人先藉慧力解脫煩惱障,又得滅盡定而消除解脫障。

(二)指煩惱障與所知障︰出自《成唯識論》卷九。煩惱障(kleśīvarana)是心法中的各種煩惱,以其能產生發業潤生的作用,擾惱有情,使其流轉生死,障涅槃之果,故名煩惱障。以我執等一二八根本煩惱,以及等流等二十隨煩惱為其體。《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所知障(jñeyāvaraṇa)者,對於所知境的障礙。此等法並無發業潤生之用,但能覆障一切所知之境而令暗昧,障菩提之果,故名所知障。指法執等一二八根本煩惱,以及等流等二十隨煩惱。《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謂執遍計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此中,「等」字指兼取隨煩惱。此說僅約自性體而言,然《佛地論》則以為應包含其眷屬體。其文云(大正26‧323b)︰「諸心心法,及所發業,並所得果,皆攝在中。」

除唯識家外,地論家亦嘗論此二障。慧遠《大乘義章》卷五(本)〈二障義〉謂二障為煩惱障、智障,就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之五住惑加以分別,文云(大正44‧561c)︰「障別有三︰. 一四住煩惱,為煩惱障,無明住地,以為智障。(二)五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三)五住性結及事無知,同為煩惱,分別緣智,以為智障。」

(三)指煩惱障與三昧障︰出自天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明三藏法數》卷七。煩惱障是見思之惑,若斷盡此障,則心空寂而得無諍三昧。三昧障是於無諍三昧心生取相之惑,若不離脫此障,則難保不使無諍三昧變成有諍;若離脫,則名無諍無諍行。

(四)指理障與事障︰原出於《圓覺經》卷下。即障正知見之惑名為理障,而令生死相續之惑為事障。宗密《圓覺經略疏》卷下依《大乘起信論》所說而謂(大正39‧552b)︰「一者理障,礙正知見,根本無夜。不達法界性相,是礙正知見義故,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二者事障,續諸生死,六種染心也。三細乃至起業受報,是續生死義故。故彼論云,此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等。」

(五)指內障與外障︰起於眾生內心的煩惱,名為內障;來自外界的障礙則為外障。


八正道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脫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八苦

(一)指有情所受的八種苦惱︰即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盛陰。主要在說尚諦中之苦諦的內容。茲將八苦表列如次︰

(1)生苦(jāti-duḥkhaṁ)︰指報分之時所產生的苦痛。《五王經》以識支到出胎為生,《涅槃經》則分為五位︰{1}初出是受胎之初,係識支之位;{2}至終是色心具足之時,係名色支之位;{3}增長是名色增長,為六入之位;{4}出胎;{5}種類生,指出胎後到老死之間,運運剎那新起,或人生而有貧富、貴賤、男女、醜端等差別。此五位常為眾苦所依止,故稱生苦。

(2)老苦(jarā-d.)︰指衰變時的苦痛。北本《涅槃經》卷十二將「老」分成「念念老」及「終身老」,或「增長老」及「滅壞老」。「念念老」是剎那生滅,指識支至老支之間的念念變遷;「終身老」是一期生滅,指白髮枯形色變之時。「增長老」是指從少至壯念念增長;「滅壞老」是指由壯至老念念滅壞。此二者是就前述的「念念老」開衍而來。

(3)病苦(vyādhi-d.)︰指由四大增損而引起的病患苦惱。北本《涅槃經》卷十二云(大正12‧435a)︰「病謂四大毒蛇互不調適。」蓋病有身病及心病二種。身病是色陰之病,乃四大不調所致,有因水風熱產生,也有因雜病或容病等產生。若地大不調,則舉身沉重;若水大不調,則舉身胖腫;若火大不調,則舉身蒸熱;若風大不調,則舉身倔強。所謂容病,是指遭遇刀杖之難、為鬼魅所附等。心病是指恐怖、憂愁、愚癡等,一切心理上的苦惱。

(4)死苦(maraṇa-d.)︰指五陰壞滅之苦,即捨離所受之身時的苦痛。死有命盡死、外緣死二種。命盡死又細分「壽命盡而福未盡」之死、「福盡而壽命未盡」之死,以及「福壽俱盡」之死三種。外緣死也細分「非分自害死」、「橫為他所殺害」,及「俱死」三種。

(5)愛別離苦(priyaviprayoge-d.)︰指與自己所親愛者別離的痛苦。《五王經》云(大正14‧796c)︰
「何謂恩愛別苦﹖室家內外,兄弟妻子,共相戀慕,一朝破亡,為人抄劫,各自分張,父東子西,母南女北,非唯一處,為人奴婢,各自悲呼,心內斷絕,窈窈冥冥,無有相見之期。」

(6)怨憎會苦(apriyasaṃprayoge-d.)︰指與怨憎者相遇的苦痛。《五王經》云(大正14‧796c)︰
「世人薄俗,共居愛欲之中,共諍不急之事,更相殺害,遂成大怨,各自相避,隱藏無地,各磨刀錯箭挾弓持杖,恐畏相見,會遇迮道相逢,各自張弓澍箭,兩刀相向,不知勝負是誰,當爾之時,怖畏無量。」

(7)求不得苦︰全名為「雖復希求而不得之苦」(yad apīcchayā paryeṣamāṇo na labhatetad api duḥkhaṁ)。指不能如願、不得所欲的苦痛。《大乘義章》謂所求有因果二者,因中有「求離惡法而不得」,以及「欲求善法而不得」二種;果中有「求離苦事而不得」,以及「欲求樂而不得」二種。又此苦果之事各有內外之別,人天之樂果及三塗之苦報等為內,資生眷屬等為外。

(8)五盛陰苦︰經作五陰盛苦,新譯作略說五取蘊苦(saṃkṣepeṇa pañcopādānaskandha-d.)。「五盛陰」與「五取蘊」只是譯語的差異,upādāna有盛、取、受等義,故舊譯作五受陰,略稱五陰、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五種。取、盛、蘊等都是煩惱的異名。蓋五蘊生自煩惱,也常生煩惱,故五盛陰苦又稱五陰苦。《四諦經》即用此略名。《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七則稱作「略說一切五取蘊苦」,並謂前七苦皆是有漏身所攝,故名。然古師以此「五盛陰苦」具五陰熾盛之義,將「盛」看作形容詞,或解作「貯蓄、容受」之義,與新譯家之說不同。即《大乘義章》卷二所云(大正44‧512c)︰「五盛陰者,五陰熾盛,名五盛陰。陰盛是苦,就體立稱,是故名為五盛陰苦。亦盛者,盛受之義。五陰之中,盛前七苦,是故名為五盛陰苦,若正應言五陰盛苦。」

此外,《瑜伽師地論》別出寒苦、熱苦、飢苦、渴苦、不自在苦、自逼惱苦、他逼惱苦、一類威儀多時住苦,及諸在家者妻子等事損減生苦、諸出家者貪等煩惱增益生苦、饑儉逼惱所生苦、怨敵逼惱所生苦、曠野嶮難迫近逼惱所生苦、繫屬於他所生苦、支節不具損惱生苦、殺縛斫截捶打驅擯逼惱生苦等八苦。其中,前項第八之一類威儀多時住苦,是指以一定的威儀止住於多時之間的苦惱。後八苦因生自諸種損減逼惱的苦痛,違背損惱自己的身心,故總稱為違害苦。

(二)指無色界的八苦︰出自《大藏法數》卷四十六。即無色界的四苦加無常、苦、空、無我,其中四苦指空處苦如瘡、識處苦如癰、無所有處苦如病、非非想處苦如箭射入體。《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3a)︰「行者厭患無所有處想如癡,有想處如癰如瘡。」

(三)指非想天的八苦︰出自《法華文句》卷六(上)。主要就「非想非非想處」說明上述生、老、病、死等八苦。《法華文句》云(大正 34‧77a)︰「非想亦有八苦之火,心生異念名生苦,念念不住名老苦,行心擾擾妨定名病苦,退定是死苦,求定不得是求不得苦,求定不得必有於障,即是怨憎會苦,四陰心即五盛陰苦。」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六四諦說〉(摘錄)

首先我們必須正確地觀察現實。若以崇高理想的眼光來看它,現實是不完美且充滿了污染與苦惱。在迷界有關「一切現實皆苦」這件事,已在四法印的一切行苦中說呶了。四諦說之苦,是具體的生、老、病、死四苦,再加上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取蘊苦成為八苦,就是通常所謂的四苦八苦。這些苦包括了前面所提到的苦苦、壞苦、行苦。

(1)生苦︰生不是「生活」而是「誕生」。生不是指由母胎產出之時,而是指母胎妊娠時的初剎那(結生)。總之,苦是因為輪迴而生於生類中,因此,生苦和行苦可說是同樣的含意。

(2)老苦、(3)病苦、(4)死苦︰據佛傳記載,關於四門出遊,釋尊出家前,在遊園途中,看見老人、病人、死人等等,感到生活之苦,就產生了出家的動機。老、病、死伴隨著肉體上的苦痛,但不限於肉體的苦痛。因為老、病、死的緣故,強烈地感受到精神的苦惱,這種事是很多的。而由於老、病、死,將導致自己與家族生活不安,又因為恐懼地位、名譽、權力等的喪失,於是產生苦惱。而通俗的宗教,在於解除貧乏與病狀,即與此有所關連。

(5)愛別離苦、(6)怨憎會苦︰與心愛的人生離死別、與嫌惡憎恨的人共同生活所產生的種種苦惱。若以自己為中心而起的愛憎執著之念,苦惱就極為激烈。宗教所要解決的爭論,就是要去除前述的苦。

(7)求不得苦︰是不如意產生的苦。前述種種的苦,是所有慾望不得滿足的苦。若有以自我為中心的無理慾望不能滿足,苦惱就會產生。

(8)五取蘊苦︰經典說「總之,五取蘊是苦」,此可概括前面七苦。眾生若以「自我中心」的心態去取執五蘊,則必一切皆苦。順便提及,五取蘊苦舊譯作五盛陰苦。現代日本,有人用五陰盛苦,這是錯誤的。並沒有這種譯語,應該改為五盛陰苦才是。

〔參考資料〕 (一)《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八;《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增一阿含經》卷十七〈四諦品〉。


十六行相

部派佛教的修證理論。指觀四諦之境時所產生的十六種行相。又稱十六行、十六行觀、十六行相觀、十六聖行、十六諦、四諦十六行相。謂行者在觀四諦時,內心於四諦各具四種行相以解了之。

(1)苦諦四相︰{1}非常(anitya),觀一切法為因緣所生,念念有生滅,無恆存性,故非常。{2}苦(duḥkha),有逼迫性故苦。{3}空(śūnya),假存在故空。{4}非我(an-atmam),無唯一之本體,即無實體性故非我。

(2)集諦四相︰{1}因(hetu),觀一切惑業為生苦果之因故。{2}業(samudaya),招集苦果而令現故。{3}生(prabhava),使苦果相續不絕故。{4}緣(pratyaya),為苦果之助緣故。

(3)滅諦四相︰{1}滅(nirodha),觀滅諦為盡五蘊繫縛之真理故。{2}靜(śānta),無煩惱之擾亂故。{3}妙(praṇīta),超越三眾而無一切過患故。{4}離(niḥsaraṇa),脫離諸厄難故。

(4)道諦四相︰{1}道(mārga),觀道諦為入滅之道故。{2}如(nyāya),契於正理故。{3}行(pratipad),行趣涅槃故。{4}出(nair-yāṇika),永超生死故。

依《俱舍論》卷二十六所載,對這十六行相的意義,古人曾有各種不同角度的解說。其文云(大正29‧137a)︰
「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為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穩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槃宮故行,棄捨一切有故出。」

關於十六行相之實體,《俱舍論》卷二十六云(大正29‧137a)︰「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

依《俱舍論》卷二十六所載,這十六行相的修習,各具對治作用。其文云(大正29‧137b)︰
「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成唯識論》卷九;《解脫道論》卷十一;《坐禪三昧經》卷下;《達磨多羅禪經》卷上、卷下;《正法念處經》卷三十四;《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大毗婆沙論》卷五~卷十一、卷七十九、卷一八八、卷一八九;《阿毗曇毗婆沙論》卷三;《阿毗曇心論》卷二、卷三;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二編。


不染污無知

又稱不染無知,或不染愚。與「染污無知」合稱二無知。即以其性非染污,故稱不染污,而於佛法等諸義類差別未能了知,故稱無知。亦即雖有此無知,但內心不為煩惱所染,故云。《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云(大正27‧511b)︰「諸無知略有二種︰一者染污,阿羅漢已無;二者不染污,阿羅漢猶有。」

關於不染污無知之體,大乘係以無明為其體,如《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下(上)云(大正44‧189c)︰「雜心云︰如來斷除二種無知。一者斷染污,二者斷不染污。染污無知即是五住性結煩惱,不染污無知即是事中無明之心。準驗斯等當知,以彼五住性結為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為智障。」《俱舍論光記》卷一論不染污無知之體時,先將《婆沙》等諸論所說判分為十一種,即︰(1)以未成佛以來鈍異熟無記心心所法為體,(2)以未成佛以來鈍四無記心心所法為體,(3)以未成佛以來自性無記心心所法為體,(4)以未成佛以來鈍眾同分為體,(5)以不自在為體,(6)以非得為體,(7)以不勤求不聽聞不數息等心心所法為體,(8)以智無為體,(9)以心心所法所有之習氣為體,(10)以令心心所法不自在轉之習氣為體,(11)以一切煩惱習氣為體。

書中對此十一種體,加以一一難破,並出自義,謂不染污無知係以未成佛已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之劣慧為體。在三性中,通於善及無覆無記。菩薩於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時盡斷之。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異部宗輪論述記》;《佛地經論》卷七;《俱舍論寶疏》卷一。


元來

明代曹洞宗僧。廬州(安徽省)舒城人。俗姓沙。字無異,又稱大艤。十六歲從五臺山靜安出家,後參寶方寺無明慧經,閱《傳燈錄》有所省悟,其後隨慧經至玉山,蒙其印可。

萬曆三十年(1602)隱於信州博山(江西省廣豐縣)能仁寺。學侶雲集,蔚成叢林,後歷住建州董巖寺、大仰寶林寺、鼓山湧泉寺、金陵天界寺。崇禎三年示寂。世壽五十六,法臘四十一。著有《博山無異禪師廣錄》三十五卷、《博山無異大師語錄集要》六卷。門人造塔於博山,鼓山僧眾又另建衣鉢塔一座於香爐峰。師一生提倡禪淨不二之旨,以一心不亂、專持名號為淨土之要諦。師所撰《無異禪師廣錄》卷十三至十五,為其《參禪警語》,所言頗可為初學參禪者之津梁。

◎附︰《博山參禪警語》卷上(摘錄)

(一)示初心做工夫警語

(1)做工夫最初要發個破生死心,堅硬看破世界身心,悉是假緣,無實主宰。若不發明本具底大理,則生死心不破。生死心既不破,無常殺鬼,念念不停,卻如何排遣﹖將此一念作個敲門瓦子,如坐在烈火焰中求出相似。亂行一步不得,停止一步不得,別生一念不得,望別人救不得。當恁麼時,只須不顧猛火,不顧身命,不望人救,不生別念,不肯暫止,往前直奔。奔得出,是好手。

(2)做工夫最怕躭著靜境,使人困於枯寂,不覺不知。動境人厭,靜境多不生厭。良以行人一向處乎喧鬧之場,一與靜境相應,如食飴食蜜,如人倦久喜睡,安得自知耶﹖(中略)吾人或處於靜境,祇要發明衣線下一段大事,不知在靜境始得,於大事中求其靜相了不可得,斯為得也。

(3)做工夫如覓要緊的失物相似,若覓不著誓不休心。其中但不可生執、生著、生計。執成病,著成魔,計成外果。得一心一意如覓失物相似,則三種泮然沒交涉,所謂生心動念,即乖法體矣。

(4)做工夫舉起話頭時,要歷歷明明,如猫捕鼠相似。古所謂不斬黎奴誓不休。不然則坐在鬼窟裏,昏昏沈沈過了一生,有何所益。

猫捕鼠,睜開兩眼四腳,撐撐只要拿鼠到口始得。縱有雞犬在傍,亦不暇顧。參禪者亦復如是,只是憤然要明此理,縱八境交錯於前,亦不暇顧。纔有別念,非但鼠,兼走卻猫兒。

(5)做工夫不可在古人公案上卜度,妄加解釋。縱一一領略得過,與自己沒交涉。殊不知古人一語一言,如大火聚,近之不得,觸之不得,何況坐臥其中耶,更於其間分大分小,論上論下,不喪身失命者幾希!

(6)做工夫最怕思惟做偈、做詩、做文賦等。

(7)做工夫不得將心待悟,(中略)只須逼拶令悟。(中略)因緣會合時,貴在話頭真切,逼拶令悟,非待悟耶。又悟時如披雲見天,而廓落無依,天旋地轉,又是一番境界。

(8)做工夫著不得絲毫別念,行住坐臥,單單只提起本參話頭,發起疑情,憤然要討個下落,若有絲毫別念,古所謂雜毒入心,豈但傷身命,此傷乎慧命,學者不可不慎。

余云別念,非但世間法,除究心之外,佛法中一切好事,悉名別念。又豈但佛法中事,於心體上取之捨之,執之化之,悉別念矣。

(9)做工夫最怕的一個伶俐心,伶俐心為之藥忌,犯著些毫,雖真藥現前,不能救耳。若真是個參禪漢,眼如盲、耳如聾,心念纔起時,如撞著銀山鐵壁相似。如此則工夫始得相應耳。

(10)做工夫不怕錯,只怕不知非。縱然行在錯處,若肯一念知非,便是成佛作祖底基本、出生死底要路、破魔網底利器也。釋迦大師於外道法,一一證過,祇是不坐在窠臼裏,將「知非便捨」四個字,從凡夫直到大聖地位。

(11)做工夫不可避喧向寂,瞑目合眼,坐在鬼窟裏作活計。古所謂黑山下坐、死水浸濟,得甚麼邊事﹖只須在境緣上做得去,始是得力處。一句話頭頓在眉睫上,行裏、坐裏、著衣喫飯裏、迎賓待客裏,祇要明這一句話頭落處,一朝洗面時摸著鼻孔,原來太近,便得個省力。

(12)做工夫不得求人說破,若說破,終是別人底,與自己沒相干。如人問路到長安,但可指路,不可更問長安事。彼一一說明長安事,終是彼見底,非問路者親見。若不力行,便求人說破,亦復如是。

(13)做工夫不可須臾失正念,若失了參究一念,必流入異端,忘忘不返︰

如人靜坐,只喜澄澄湛湛,純清絕點,為佛事。此喚作失正念,墮在澄湛中。

或認定一個能講能譚能動能靜為佛事,此喚作失正念認識神。

或將妄遏捺,令妄心不起為佛事,此喚作失正念。將妄心捺妄心,如石壓草。

或觀想身心如虛空,不起念,如墻壁,此喚作失正念。玄沙云︰「便擬凝心歛念,攝事歸空,即是落空亡外道魂不散底死人。」總而言之,皆失正念故。

(二)示疑情發不起警語

(1)做工夫疑情發不起,將情識妄想心遏捺令妄心不起。到無起處,則澄澄湛湛絕點處。此識心根源,終不能破,於澄澄湛湛絕點處,都作個工夫理會,纔遇人點著痛處,如水上捺葫蘆相似。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蓋為最初不肯參話頭,起疑情,縱遏捺得身心不起,如石壓草。若死得,識心成斷滅去,正是落空亡外道。若斷滅不去,逢境緣時,即引起識心。於澄湛絕點處,便作聖解,自謂得大悟門。縱則成狂,著則成魔,於世法中,狂妄無知,便起深櫱,退人信心,障菩提道。

(2)做工夫疑情發不起,將身心器界,悉皆空去,空到無管帶處,無依倚處。不見有身心,不見有世界,非內非外,總是一空。謂空便是禪,謂空得去便是佛。行也是空、坐也是空,空來空去,行住坐臥如在虛空中行。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不著則成頑空,冥然無知。著則成魔,自謂大有悟門。

若真是個參禪漢,發起疑,一句話頭,如倚天長劍,觸其鋒者,即喪身失命。

(3)做工夫疑情發不起。將身心看破,純是假緣,其中自有一物,往來、能動、能靜、無形、無相,於六根門頭,放光動地。散則遍周沙界,收則不立纖塵。向這裏一認認定,不肯起疑情,不肯參究,便謂了事人。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殊不知,生死心不破,將此等為快意,正是弄識神。一朝眼光落地,便作不得主,隨識神牽引去,隨業受報去。

以此觀之,參禪全要見人,若自作主宰,總用不著。

(4)做工夫疑情不起,於境緣上生厭離,喜到寂靜無人處坐去,便覺得力,便覺有意思。纔遇著有些動處,心即不喜。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坐久則與靜境相應,冥然無知,絕對絕待,縱得禪定,凝心不動,與諸小乘何所異也。

稍遇境緣則不自在,聞聲見色,則生怕怖,由怕怖故,則魔得其便。由魔力故,行諸不善,一生修行,都無所益。皆是最初不善用心,不善起疑情,不肯見人,不肯信人,於靜謐處,強作主宰。縱遇善知識,不肯一念知非,千佛出世,其奈爾何﹖

〔參考資料〕 《五燈嚴統》卷十六;《續燈存稿》卷十一;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第六編。


出家

「在家」之對稱。指辭別家庭眷屬、棄捨世務而專心修行佛法。又稱出塵。《顯揚聖教論》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謂持出家威儀相貌,棄捨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淨自活。」

出家的行為自古即行於印度,吠陀時代已有捨世捨家而求解脫之人。之後,婆羅門教徒等亦承受其風,多入山林閑寂處專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釋尊之出家學道為始,乃至爾後之教團乃以出家人為核心。

有關釋尊之出家記事,依《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等記載,謂釋尊於半夜明星出時,令車匿備愛馬犍陟,騎馬出城,至閑靜處下馬,脫寶冠瓔珞等與車匿,又取利劍剃除鬚髮,現出家相,後往跋伽婆仙人處問道。故凡欲出家者,先起善法欲,次從師剃除鬚髮,著袈裟,受戒為法,是名正出家。《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
「云何善法欲﹖謂如有一或從佛所或弟子所,聞正法已,獲得淨信,得淨信已,應如是學。在家煩擾,若居塵宇,出家閑曠,猶處虛空,是故我今應捨一切妻子眷屬財穀珍寶,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捨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圓滿,於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謂即由此勝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勞策所學尸羅,是名正出家。」

經論中,有關出家的敘述,不勝枚舉,如《大乘莊嚴論》卷十三〈行住品〉謂出家有三種︰(1)受他人慫慂而出家(受得,samādāna-lābdha),(2)自己發心出家(法得,dharma-tā-lābdha),(3)藉變化而示現出家(示現,nidarśaka)。《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謂出家有二種︰(1)於善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謂苾芻、苾芻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2)於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謂諸外道,或全無衣,或壞色衣,或塗灰等增上外道。《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二十四列舉盜住、越濟、五無間、太幼、太老,乃至外道、陋形等二十六種不許出家之人。《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二引齊文宣王蕭子良之說,謂出家有十八難行︰(1)辭父母親情,(2)割妻子恩染,(3)棄權勢地位,(4)忍飢苦而節食,(5)絕好滋味而甘噉蔬食,(6)不厭翹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捨離,(8)不畜聚錢帛而棄散,(9)不恃奴僮而自給,(10)不睹五色,(11)不聞八音,(12)不藏飾玩,(13)不溺安身養體而忘形捨命,(14)不貪眠臥晝夜不寢,(15)息交遊而處寂,(16)飲饌不入口,(17)午後不取食,(18)處塚間而離愛著。

大乘以發菩提心及修利他行為出家之要諦,而不拘於出家之形服持戒,故反對聲聞僧單以剃髮得戒為出家之本義。如《維摩經》卷上云(大正14‧541c)︰「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大莊嚴法門經》卷下亦云(大正17‧830b)︰「菩薩出家者,非以自身剃髮名為出家。何以故﹖若能發大精進為除一切眾生煩惱,是名菩薩出家,非以自身披著染衣名為出家。勤斷眾生三毒染心是名出家,非以自持戒行名為出家。(中略)勤行精進為令眾生滿足一切佛法故,名為出家。」

此外,有關出家與在家之不同,諸經論各有比較。如《中阿含經》卷三十六〈何苦經〉舉出家、在家都有自在、不自在之苦樂,謂在家以錢、金銀、真珠、畜牧、穀米及奴婢使人等不增長之不自在為苦;出家則以其行隨貪、瞋、癡欲之自在為苦。在家以錢、金銀、真珠,乃至奴婢使人之增長自在為樂;出家則以其行不隨三毒之不自在為樂。《大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亦廣說出家、在家之優劣,謂在家多塵污,出家妙好。在家具縛,出家無礙云云。

《大智度論》卷十三載有在家、出家行道之難易情形云(大正25‧161a)︰
「居家生業種種事務,若欲專心道法,家業則廢,若欲專修家業,道事則廢,不取不捨乃應行法,是名為難。若出家離俗,絕諸紛亂,一向專心行道為易。復次居家憒鬧多事多務,結使之根,眾惡之府,是為甚難。若出家者,譬如有人出在空野無人之處,而一其心,無思無慮,內想既除,外事亦去,(中略)以是故知出家修戒行道為易。」

而《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則揭示在家、出家之修學功德之勝劣,謂出家之功德廣大,遠勝在家。《賢愚經》卷四〈出家功德尸利苾提品〉及《出家功德經》亦廣說出家之功德。

◎附︰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四章(摘錄)

(一)真正出家與其動機︰凡在家者,茍信仰佛陀,依其教法而修行,即能達於解脫之大目的。雖然,要而言之,世間乃以欲為根基而成立,則於此世間,而行真正無欲無我之修養,固屬非常之難事。此所以僅於表面上,限定在家之得果,為第三不還果,而不承認其現法涅槃也。是故驀直突進於大理想,可推摯克使此現實顯現之方法,即在依於出家與為乞士,而得無我無欲之生活。夫捨家、捨財、捨恩愛,斯乃離捨我執我欲之修道也。如《中部》第三十八經〈Mahātaṇhāsaṅkhaya-sutta〉云︰
「居家生活有障礙、有塵埃,出家生活則豁達自由。凡在居家,則難於純一專心奉持梵行,迄於壽命盡,不如我今剃鬚髮、著袈裟(壞色衣)。由居家而至於無家,如是彼遂捨少財或多財,捨多少之親屬,剃鬚髮,著袈裟,由居家出離於無家。」

此蓋佛陀於力陳世間修行難於徹底後,常時極力稱道之文句也。夫剃鬚髮著壞色,寖至無一定住所,非僅為出家之儀表,乃在對於世間執著之種因,真能離捨,集注精神,專肆力於永遠之解脫。顧自歷史言,亦如前所常述,此亦因襲於婆羅門之第三期,或第四期之制度。惟婆羅門教制度,須至老年期,方得出家。佛陀則不問年齡之老幼,凡屬感念人生痛苦者,皆得勸令出家,此與婆羅門之制度大異。蓋如佛說,若人生年齡,具有一定,則耄歲出家,雖亦具有用意,然謂必俟年老,方志於道,是為對於永遠之不忠實者,故不必以此為限。此佛教團所以有老少男女之種種出家者,即據此理由,而為佛陀所獎勵之結果是也。

是故佛陀之所謂出家,須有非常巨大之決心。自原則言,茍非真在期諸永遠之解脫,暨真能體驗人生之無價值者,終莫能有此期望。何則,夫人當毛髮未燥,血氣方盛之時,欲其遺棄人世,自非易事。試徵諸佛弟子之先例,曷嘗不以動機真純,道念堅鞏,牢不可拔哉。今吾人雖無暇一一記述之,若略舉先例,則如賴吒惒羅(Raṭṭhapāla)誠為其中之一人也。按賴吒惒羅者,生於俱慮國,為良家之單傳子。自受佛陀教誨,即痛念人生,力求解脫,難以休止,雖父母涕泣勸阻,亦弗聽順,遂至絕粒,下伍乞丐,期修正道。似此態度之堅決,即以全世界畀之,亦莫之能奪也。此項事蹟,具載於《中阿含經》卷三十一〈賴吒惒羅經〉(《中部》第二十八經〈Raṭṭhapāla sutta〉)與《長老歌》(《Theragātha》,776 ~805)等,尤其《長老歌》且敘及其出家後之抒懷,益使人肅然正襟。迨佛教詩人馬鳴出,撰《賴吒惒羅歌》,相傳謂多有因誦此歌而出家者,信非妄語。綜之,佛教教團,真正理想的出家,實以如斯動機與決心為原則,即佛陀自身,亦係由於純真之動機而出家,故以如斯出家,推摯真正之出家也。

茲宜注意者,佛弟子中,由於個人之特殊經驗,痛感人生,因而出家者,固屬不少。但為佛教之儀表者,則謂由於個人之經驗,毌寧以為由於人生全體之無常、苦、空、非我而出家,乃為真正。如佛陀及前述之賴吒惒羅,與長者子耶舍,其個人均無別項罪惡,亦未受特殊之悲慘,然亦有此偉大之發心是也。尤其為無常與業相結之觀念,更屬最大之動機,與佛陀以至眾弟子,皆多因此而出家,蓋如前述。吾人之生命,常望其持續發展於無窮,然事實則與此相反,固屬人事之常,茍加深念,洵為最大悲痛者矣。矧欲世界所最重之財力、權力、名譽、恩愛等,胥不能為誰何,此所以不能不離捨之,而別謀拯救之道,凡此在賴吒惒羅之述懷中,言之綦詳。綜之,斯即前篇末所述,適應於窺見人生全體價值判斷之出家,乃得謂為出家之哲學的根據是也。

(二)由於不真純之動機而出家︰自實際言,現今亦如此。凡為佛弟子,未必均由於純真之動機而出家。尤其當佛陀僧伽勢力強盛之時,依附之人既多,故由於不真純之動機而出家者,亦殊不少。蓋有以出家為佛弟子,雖無特定職業,然當勿虞衣食,而以此為樂事者。亦有以國事多艱,盜賊憑陵,債務相逼,心生恐怖,乃至為謀衣食之安全而出家者。甚或有外道欲盜佛法而出家者,是故雖為佛弟子,不必咸屬熱心行道。其中固多有不可信賴之徒,亦奚足異。故佛陀分出家之種類為四︰第一為道行殊勝者。第二為能說道義,而不必能行者。第三以修道為名,而圖生活者。第四為道行之玷者。夫此非專以佛弟子為標準之分類,而得應用於一般之沙門團,固不待論,惟佛弟子亦當包括於其中。即須知真正出家者,僅為第一種。至於第四種,則為玷辱教團,不足與伍者也。

然則佛陀何以不完全排斥此類不純之動機者歟﹖按佛陀為絕世大教主,自信於出家後,能使彼輩變為純正之動機也!蓋如佛弟子中,其初由此道,後卓然成為羅漢者,亦不乏人。試觀《長老歌》與《長老尼歌》之所言,其事甚著。即佛陀不別四姓,不分男女,均認為道器。由其出發點言,雖以純粹之動機為貴,然其不純正者,亦姑許之,並指導一切,俾至於真道,所謂具有教誡示道之妙術是也。佛陀之所以成為三界導師,固即以此,然自僧伽言,其由於不純之動機,歸依佛陀,是為違反佛陀,污衊僧伽,乃所最忌者,當不待言。故自上引之《賴吒惒羅經》,以至《沙雞帝三族子經》等之說法,皆不外為記錄佛陀之勸誡,排斥不純動機,而使之轉變於真正之動機也。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一;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三;《四分律》卷三十三、三十四;《五分律》卷二十九;《大比丘尼三千威儀》卷上;《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六;《翻譯名義集》卷四;《支那佛教史跡》卷四;早島鏡正《初期佛教と社會生活》;宮本正尊編《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壬生台舜編《龍樹教學の研究》。


印度佛教

指起源及發展於印度的佛教。為喬答摩‧悉達多(即佛陀)大約在西元前六世紀(一說西元前五世紀)所創,迄今已流傳二千餘年。其範圍幾乎遍及全亞洲,且與基督教、回教合稱世界三大宗教。

有關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四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西元前六~五世紀,即佛陀創立佛教至佛滅百年左右) 西元前六世紀,佛陀誕生於迦毗羅衛城(現屬尼泊爾)近郊的藍毗尼園。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成道後的佛陀,徹悟宇宙間一切現象,悉由種種因與緣的和合所現起,非能獨立自存,常住不變。須相互依持,互生作用始得存在。因而提出「緣起論」,並自此一思想衍生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學說。又謂人生由於無明(avidyā),不了解緣起的實相,以致引起諸多痛苦。然痛苦是可以克服的。由是乃建立四聖諦、十二因緣的理論。且以八正道為實踐方法。企圖以「戒定慧」三學所發展出來的修持方式,克服生命中之本質性的苦惱,以達到究竟解脫的目標。

佛陀自成道之時起,以迄八十歲入滅為止,四十五年間到處教化。其教法最初由弟子以口誦或記憶的方式傳承。爾後始編集為由經、律、論組成的「三藏」。其中之《經集》、《如是語經》與《無問自說經》是經中之最古者。由於佛陀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故信徒不論出身貴賤,皆可加入教團。而教團中之每一成員,皆須嚴格遵守戒律。在信徒中,出家者稱為比丘(男)、比丘尼(女),在家者則稱為優婆塞(男)、優婆夷(女)。

〔部派佛教時期〕 又稱阿毗達磨佛教時期。此期佛教各部派的重點在於教義的深化,而非對一般大眾的布教。在佛滅後百年左右,佛教內部因對戒律及教義的看法迥異,因而分裂成保守的上座部及革新的大眾部二派(此為根本分裂)。然關於分裂之原因,南、北傳佛教所說不同。南傳佛教謂係跋耆族比丘倡十事新說(即角鹽淨、二指淨、他聚落淨、住處淨、隨意淨、久住淨、生和合淨、飲闍樓伽酒淨、無緣坐具淨、金銀淨)所造成;北傳佛教謂因大天倡五事新說(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所導致。其後二派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為枝末分裂。

上座部是以正統派自居的部派,作風較為保守。在形式上採沆格的出家主義,認為佛教徒修行的最高境界是阿羅漢果,其境界與佛之果位相等。其所述教義極為繁複,頗有煩瑣神學的色彩。佛滅三百年後,此派分為雪山部(根本上座部)及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部之下又分犢子、化地、飲光、經量四部。犢子部再分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四部;化地部則再分出法藏部,總計十一部。其中,說一切有部特別重視三藏中的論藏。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我空法有。於諸派中成為正統的傳承。現今我國所流傳的小乘典籍,多屬此部的著作。

相對於上座部的保守性格,大眾部是比較自由、開放的。該部以為佛陀的境界是不可企及的,佛身是「無漏」的,而且如來的色身、威力、壽量皆無邊際(《異部宗輪論》)。此外,又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不同。在心性論方面,大眾部主張一心相續說及心性本淨說。認為人的心性本來清淨,所有的煩惱僅為客塵而已。其教義理論頗富進步的自由主義色彩,對於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影響甚鉅。爾後,此派又陸續分出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說假、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八部。

〔大乘佛教時期〕 佛教思想在部派佛教時代,由於過分重視義理的解釋與組織,失去原始佛教的活潑精神,以致頗有與廣大群眾脫節的趨勢。在此情勢下,基於自由立場,打破形式主義的束縛,以恢復佛陀真精神為目標的大乘佛教運動,遂在南印度蓬勃發展。

依據日本學者平川彰的看法,大乘佛教的成立,肇始於釋尊逝世後的佛塔建設者與管理者。這些建設、管理佛塔的在家佛教徒,逐漸形成一種宣揚六波羅蜜及大乘戒律的團體,這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薩僧團。

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一世紀之間,大乘經典開始出現。在陸續出現的大乘經之中,較重要的有;般若系經典、《法華經》、《維摩經》、《寶積經》、華嚴系經典、淨土系經典等。所闡述的重要思想有︰空、中道、實相、菩薩道、三乘分別、一心本淨等。其後,更依據此等理論逐漸分成中觀、瑜伽行二大派︰

(1)中觀派︰約西元二世紀形成,始祖為龍樹。此派係依據龍樹所撰的《中論》,宣揚般若空觀。主張非有非空,亦有亦空的中道。認為現象世界均為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故謂一切皆空。到四、五世紀時,由於佛護與清辯對中觀理論有不同的解釋,乃使此派又分裂為二。佛護的系統稱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ṇgika);清辯的系統稱為「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

(2)瑜伽行派︰興起於四、五世紀間,以彌勒菩薩為開祖,無著及世親為此派理論體系之確立者。此派以《瑜伽師地論》為理論基礎,建立唯識說。主張萬法唯識、三界唯心。認為一切存在皆由心識所變現。故識與心靈為有,其餘萬法為空。爾後,世親法統出德慧、安慧、護法、親勝、火辨、陳那等人。其中,陳那為印度論理學的集大成者。又此派的重要理論依據有《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書。

〔密教時期〕 如前所述,清新活潑的印度大乘佛教亦在進入中期時,急於尋求第二次理論性的整合。終於分成無著、世親等人的瑜伽行唯識派,及依據《中論》之般若空觀的中觀派。此二派且曾發生長期的法義論戰。其後,統一這兩大系統,標榜金剛界(唯識系)、胎藏界(中觀系)不二一體的密教應運而生。密教的獨立在七世紀左右,隨著《大日經》、《金剛頂經》二大聖典的出現,而進入最盛時期。此種教義之主要特色為主張即身成佛,並對大日如來及其他佛、菩薩、護法神的信仰,較前代佛教徒更為熱烈,且加以儀軌化。並提倡三密相應等異乎從前的修持法。

密教曾受到印度土著信仰的強烈影響,並且隨著印度教思潮的抬頭,而為印度教所吸收。到1199年,持續庇護佛教的波羅王朝滅亡。1203年,印度末期佛教的主要寺院超戒(又譯超岩)寺被伊斯蘭教徒摧毀。自此,印度佛教乃告衰亡。自十三世紀初到十九世紀末期,印度佛教可謂進入空白時期。一直到1891年,達摩波羅的摩訶菩提協會(又譯大菩提會)及安貝卡(又譯安培克)的新佛教運動都企圖刺激印度佛教的復甦,但是迄今為止,與十三世紀以前的盛況相比較,仍然相距太遠。

◎附一︰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年表〉


┌───┬────────────┬──────────────┐
│ 年代 │一 般 歷 史 │佛 教 歷 史 │
├───┼────────────┼──────────────┤
│西元前│印度河文明(西元前3000~│ │
│ │2000年) │ │
│ 3000│(有下限至西元前1000年的│ │
│ │遺跡) │ │
│ 2000│亞利安人入侵旁遮普地區梨│ │
│ 1500│俱吠陀 │ │
│ 1000│吠陀梵書 │ │
│ 800│上古奧義書 │ │
│ 500│六師外道 │ │
│ │大雄(西元前 478死) │喬達摩.佛陀入滅 │
│ │ │( 1)西元前 458──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西元前 383──說一切有│
│ │ │ 部的說法 │
│ │ │( 3)西元前 544~ 543──南│
│ │ │ 方佛教諸國的說法 │
│ │ │王舍城結集(第一次結集)──│
│ │ │佛陀入滅之年 │
│ │ │吠舍離結集(第二次結集) │
│ │ │( 1)佛滅後 100年──分別說│
│ │ │ 部、法藏部、化地部、雪│
│ │ │ 山部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0年──說一切│
│ │ │ 有部的說法 │
│ │ │根本分裂 │
│ │ │( 1)佛滅後 100年以內黑阿育│
│ │ │ 王治世時期──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6年阿育王治世│
│ │《摩訶婆羅多》、《羅摩衍│ 時期──有部的說法(元│
│ │那》出現 │ 版、明版取 160年之說)│
│ │ │( 3)佛滅後 137年摩訶帕德摩│
│ │ │ .難陀治世時期 │
│ │亞歷上大王入侵印度(西元│( 4)佛滅後 160年孔雀王朝阿│
│ │前 327年) │ 育王治世時期──上座的│
│ │ │ 說法 │
│ │旃陀羅笈多即位(西元前 3│( 5)佛滅後 200年以前──大│
│ │17年) │ 眾部的說法 │
│ 300│ │ │
│ │阿育王即位(西元前 268)│阿育王即位 │
│ │征服羯陵伽(西元前 261)│( 1)佛滅後 100年──迦膩色│
│ │ │ 迦王的傳承 │
│ │ │( 2)佛滅後 116年──有部的│
│ │ │ 說法① │
│ │ │( 3)佛滅後 160年──有部的│
│ │ │ 說法② │
│ │ │( 4)佛滅後 218年──分別說│
│ │ │ 部的說法 │
│ │提婆南毗耶.帝沙王(斯里│派遣傳道使 │
│ │蘭卡之王,西元前 247~ 2│( 1)摩呬陀長老開教楞迦島(│
│ │07) │ 今斯里蘭卡) │
│ │ │( 2)蘇拉.鄔他那開教金地國│
│ │ │ (今屬緬甸) │
│ │ │華氏城結集(第三結集)──佛│
│ │ │滅後 236年阿育王治世時期──│
│ │ │分別說部的說法 │
│ 200│ │ │
│ │孔雀王朝滅亡,巽伽王朝興│ │
│ │起(西元前 180) │ │
│ │梅猛特勞斯王即位(西元前│迦多衍尼子(西元前 150) │
│ │ 163) │ │
│ │卡拉毗拉王(西元前 120)│巴路特、山崎大塔及其雕刻 │
│ 100│ │西印度開始建造佛教石窟寺院 │
│ │塞種入侵印度(西元前90~│《般若經》原形成立 │
│ │80) │ │
│ │毗克羅摩紀元(西元前58)│斯里蘭卡開始書寫三藏 │
│西 元│案遠羅王朝最盛期(90~ 1│犍陀羅和馬土臘雕刻興起 │
│ │20) │馬鳴( 100~ 160) │
│ │迦膩色迦王( 128~ 153)│《大毗婆沙論》問世 │
│ │ │阿摩羅縛提大塔及其雕刻開始建│
│ │ │造 │
│ │ │龍樹( 150~ 250) │
│ │ │提婆( 170~ 270) │
│ 200│ │ │
│ │ │《解深密經》問世 │
│ │ │彌勒( 270~ 350) │
│ 300│ │ │
│ │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一世即│無著( 310~ 390) │
│ │位( 320) │ │
│ │沙摩陀羅笈多王( 335~ 3│ │
│ │75) │ │
│ │旃陀羅笈多二世( 375~ 4│世親 │
│ │15) │( 1)古世親( 320~ 400,稱│
│ │ │ 友《俱舍論釋疏》中出此│
│ │ │ 名,羅什譯世親選述《百│
│ │ │ 論》、《發菩提心論》等│
│ │ │ 承延此名) │
│ │ │( 2)新世親( 400~ 480,年│
│ │ │ 代比定據《婆藪槃豆法師│
│ │ │ 傳》) │
│ 400│ │法顯印度之行( 405~ 410) │
│ │ │那爛陀寺建立 │
│ │ │陳那( 420~ 500) │
│ │ │覺音( 420~? ) │
│ │ │法護( 470~ 540) │
│ │ │安慧( 470~ 550) │
│ │啞厭啞達入侵印度( 480)│ │
│ 500│笈多王朝衰落 │清辯( 490~ 570) │
│ │ │戒賢( 529~ 645) │
│ │ │護法( 530~ 561) │
│ 600│西藏歷史時期 │ │
│ │松贊干布王統一西藏( 629│月稱( 600~ 650) │
│ │) │佛教傳入西藏 │
│ │ │玄奘印度之行( 630~ 644) │
│ │ │法稱( 650) │
│ │蘇門達臘興起室利佛逝王國│《大日經》、《金剛頂經》問世│
│ │ │義淨印度之行( 672~ 685) │
│ │ │寂護( 680~ 740) │
│ │ │金剛乘開祖因陀羅菩提( 687~│
│ │ │ 717) │
│ 700│商羯羅王( 700~ 750) │ │
│ │波羅王朝建立( 750) │ │
│ │ │蓮華生( 760c.) │
│ │ │婆羅浮屠建造( 750~ 850) │
│ │ │西藏桑耶寺建立( 766) │
│ │ │西藏朗達馬王( 836~ 841)滅│
│ │ │法 │
│ 1000│ │阿底峽( 980~1052) │
│ │蒲甘王朝(緬甸)創立(10│時輪乘興起(1017~) │
│ │44) │佛教傳入緬甸 │
│ │ │吳哥寺建立(1113) │
│ 1200│伊斯蘭教徒統治北印度(12│ │
│ │05) │超岩寺燒毀(1203) │
│ │斯葛泰依王朝(泰國)創立│佛教文化從斯里蘭卡向泰國傳播│
│ │(1238) │ │
│ │帖木兒入侵印度(1398) │宗喀巴(1357~1419) │
│ 1400│錫克教開祖納納克(1469~│達賴喇嘛一世(1450) │
│ │1538) │拉芒國王達摩賽地(1472~1492│
│ │瓦斯科.達.伽馬到達印度│)建立伽里耶尼戒壇 │
│ │西海岸(1498) │ │
│ │莫臥兒朝沙.賈漢(1627~│ │
│ │1658) │ │
│ │羅摩克利希那傳道會建立(│達磨波羅(1864~1933) │
│ │1897) │毗木拉奧.拉木奇.安垃克(18│
│ 1900│ │91~1956) │
│ │巴基斯坦共和國從印度聯邦│佛陀逝世二千五百周年紀念(19│
│ │分離獨立(1956) │56) │
└───┴────────────┴──────────────┘


◎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摘錄)

「佛法」在流傳中,出現了「大乘佛法」,更演進而為「祕密大乘佛法」,主要的推動力,是「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懷念,是通過情感的,也就可能有想像的成分;離釋尊的時代越遠,想像的成分也越多,這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事實。

佛弟子對佛的懷念,起初是︰釋尊遺體──舍利的建塔供養,釋尊遺蹟的巡行,表示對釋尊的信敬與思慕。釋尊過去生中──菩薩的大行,也從「本生」、「譬喻」、「因緣」中流傳出來。佛及過去生中菩薩行的偉大,是因佛弟子的懷念釋尊而引發的,成為佛教界的共同信念。涅槃了的釋尊,不是神教想像的「神」那樣的存在;但一般信眾,對於佛入涅槃而再見不到了,不免引起內心的悵惘。態度自由而重於理想的大眾系說︰佛是不可思議的存在;佛壽是無量的;現在的十方世界,有佛出世︰這多少滿足了一般人心──「大乘佛法」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

釋尊開示的正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修學者先徹了因果的必然性──如實知緣起;依緣起而知無常,無我無我所,實現究竟的解脫──涅槃寂滅。涅槃不落有無,不是意識語言所可表示,為修行而自覺自證知的。以菩薩大行為主的「初期大乘」經,繼承「佛法」的正法中心,但「佛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初期大乘」經,卻是直顯深義──涅槃。空性、真如、法界等,都是涅槃的異名。所以,「佛法」從緣起入門,「初期大乘」是直顯諸法的本性寂滅。諸法本性是無二無別、無著無礙的,在「佛」的懷念中,傳出一切眾生有如來(胎)藏、我、自性清淨心的「後期大乘」經。這樣,「正法」由緣起論而發展為法法平等無礙的法(本)性論;又由法(本)性論而演化為佛性(如來藏)本具論;再進就是本來是佛了。這是佛教思想發展中,由法而佛的始終歷程。

佛法甚深──緣起甚深,涅槃更甚深,一般人是難以受學的。為了方便普化,施設「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六念法門,使不幸的人,在恐怖、苦惱或病重時,能內心安定,不失善念,這有點近於一般宗教了。「念(憶念、繫念、觀念)佛」是特別發達的!大乘興起不久,犍陀羅、摩偷羅一帶,有塑造、繪畫的佛像流行。方便的「念佛」,過去是念佛的功德,現在也取(佛像)相而念佛的色身。一心繫念,佛於自心中現起;依據這種修驗,得出「自心作佛」、「三界唯心」的理論。後期的大乘經說︰如來藏、我是相好莊嚴的,自性清淨心是清淨光征,眾生本具,所以念佛不只是念三世十方佛,更要念(觀)自己是佛。「念佛」,是從「初期大乘」,「後期大乘」,進入「祕密大乘佛法」的通途。

菩薩發菩提心,久在生死修難行大行,精神偉大極了!但在一般人,可說嚮往有心而不免無力承擔的,於是繼承「佛法」的方便,說佛前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這是廣義的「念佛」,容易修行,為養成大乘法器的方便。一般的「念佛」方便,著重稱名,有「消業障」、「生淨土」、「不退菩提」,種種的現生利益。西元前後,經典的書寫流行,為了普及流通,經中極力稱揚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有種種現生利益。般若「是一切咒王」,勝過一切神咒,也就承認了世間的神咒。以唱念字母,為悟入無生的方便。大乘經的音聲佛事︰唱字母、稱佛名、誦經、持咒,是「大乘佛法」能普及民間的方便。

「佛法」說到了「念天」,菩薩本生中,有以天、鬼、畜生身而修行的,「大乘佛法」也就出現了「天(大力鬼王、高等畜生)菩薩」。帝釋等每說陀羅尼──明咒護法,咒語漸漸重要起來。「後期大乘」的《楞伽經》等,進一步說︰印度民間信仰的天、鬼神、古仙,都是佛的異名,佛所示現的,奠定了「佛天一如」的理論。西元三世紀起,印度梵文學復興,印度教也漸漸興起。在「大乘佛法」的方便道,及如來果德的傾向下,適應外在情勢,發展為「祕密大乘佛法」,多與神(天)教相通。如教典不名為「經」,而名怛特羅(續)。取「奧義書」式的祕密傳授,師長的地位重要起來。咒──佛、菩薩等的真言,是「語密」。神教的手印,佛法也有了,是「身密」。護摩──火供(「佛法」所禁止的),成為自利利他的重要事業。民間信仰的鬼神,進入「祕密大乘」的堂奧︰有手執武器,忿怒相的天菩薩(或佛所示現)。溼婆天派有「性力」崇拜,「祕密大乘」也有相抱相合的(俗稱)歡喜佛。適應與融攝神教,「佛天一如」的具體化,為「祕密大乘」的特色!

「大乘佛法」的菩薩大行太難了,一般傾向於重「信」的「易行道」。恰好如來藏是佛智與色相莊嚴的本來具足,與「念佛」的是心作佛,自心是佛相通,「祕密大乘」這才觀自身是佛──「天慢」,發展為即身成佛的「易行乘」。即身成佛,不用修利濟眾生的菩薩大行,等成了佛再來利濟眾生。難行不用修,佛果可以速成,對一般人來說,真可說太好了!

大乘經中,十方世界的佛、菩薩多極了,再加入印度群神,不免雜亂。「祕密大乘」作了有組織的序列,如《瑜伽續》以中央毗盧遮那,及四方四佛,分五部(族)而統攝一切。五方五佛,是仿照忉利天主帝釋在中央,四方來的四大天王四面坐的集會方式。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是一向分為五族的。夜叉王──執金剛、金剛手、金剛藏、普賢(坐六牙白象,與帝釋相同),是「祕密大乘」的當機者。忉利與四大王眾天,是欲界的地居天,天龍(鬼畜)八部的住處。欲界是有淫欲的,地居天形交成淫而不出精,正是「無上瑜伽續」,修天色身,貪欲為道的理想境界。太虛大師稱「祕密大乘」為「依天乘行果而趣佛果」,這是不以人事為本,適應印度神教,以天(鬼神)法為本的大乘。

以上是大乘經法的情形。分別抉擇經文,成為條理嚴密的義解(論義也影響後起的經典),是論。大乘論有︰

(1)中觀系︰「初期大乘」的直顯深義,學者容易流入歧途,龍樹起來造論,說緣起無自性故空;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佛法」的「性空、唯(假)名」。龍樹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那是回歸於「佛法」的立場,「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所以中觀是三乘不二的正觀,有貫通「佛法」與「初期大乘」的特長!

(2)瑜伽行系︰無著依(文體近於論的)《解深密經》等造論︰「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是不了義說,緣起──依他起相是自相有的;「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是真如的異名。瑜伽行系的特色,是依虛妄分別(的「分別自性緣起」),說「唯識所現」。為了論證唯識所現,陳那與法稱,發展了量論與因明。說到轉染成淨,立佛的「三身」、「四智」︰佛果是當時佛教界的重要論題。中觀與瑜伽行二系,都分別如實與方便,多少糾正了佛教界的偏差。不幸是,後學者為了龍樹說緣起無自性,無著說緣起自相有,彼此間引起無邊的論諍,忘失了佛法「無諍」的精神!

(3)如來藏系︰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近於神教的真我、真心,適應世俗而流行。堅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受到無著論的影響,卻沒有說種子與唯識。論說四法︰「佛界」是本有如來藏;「佛菩提」、「佛法」、「佛事業」,是如來藏離染所顯的佛體、佛德與佛的業用。有的學者,融攝瑜伽行派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使虛妄的阿賴耶──藏識,與如來相結合,說「如來藏藏識心」。以真常為依止而說唯心,是文體近於論的《楞伽》與《密嚴》。《寶性論》明佛的因果體用,《密嚴經》說如來藏是念佛三昧者的境界,也就是觀自身本來是佛。後起的「祕密大乘」,攝取「中觀」與「瑜伽」,繼承「如來藏」說,從信仰、修行中發展完成。

印度佛教(學)思想史,一般都著重於論義。論是分別抉擇,高層次的理論,是不能普及一般的。「大乘佛法」後期,那爛陀寺的論學,成為佛教權威,而重信仰,重他力,重事相,重修行,重現生利益的佛法,正以「念(佛天一如)佛」為中心而普遍流行。晚年多讀經典,覺得適應信增上的方便,如造塔、造像、念佛、誦經……,存在於佛教中的異方便,對佛法思想的演化,有極為深遠的影響,所以曾寫了《佛法方便之道》十餘萬字。又覺得︰如實與方便,是相互影響而演化的,所以又想起了《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寫作。如實與方便,有佛法自身的開展,也受到外來──神教思想、不同地區、政治情況……的影響。把握佛法特質,理解發展中的重要關鍵,多方面的種種影響,才能完整的表達出印度佛教思想史的真相。

◎附三︰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印度的佛學思想開始流行,是在西元前的第五世紀,以後逐漸發展、擴大起來,一直到西元後十世紀大乘佛學在印度衰微,前後經歷了一千五百年。在這漫長的時期裏,它的學說本身也經歷了好幾次大的變化。由原始佛學到部派佛學,再後又發展成大乘和小乘,大乘本身也還有初、中、晚期之分,這是很明顯的幾個段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每個階段的主要思想也是互相有些區別的,現將其中若干比較重要的思想歸納如下︰

第一,印度佛學始終都是為了實踐的目的,去尋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實」而開展起來的。所謂實踐,並不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等生活,而是趨向於出世脫離世俗生活而求得「解脫」。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他們自始至終在尋求人生乃至宇宙事象的「真實」。他們的「真實」,彷彿我們今天所講的「真理」,但並不就等於我們所講的「真理」。我們講的「真理」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正確反映,而「真實」則是從其佛學角度出發,認為是人生、宇宙的本質的東西。當然,各階段講的「真實」,內容也不完全一致,講的有簡有繁,涉及的範圍有大有小,但就其整個思想歷程來說,是先由人生這一部分開始,繼之是人與宇宙交涉的問題,最後則涉及到全體人生、整個宇宙。這種思想發展,既有佛學自身的邏輯脈絡,又有受佛學以外學說的影響,其中的線索都是可以找得出來的。

佛學講的「真實」,儘管在各個階段有所不同,但剔除其各階段的具體特徵,探求其本質的話,它究竟是描寫什麼呢﹖上面已講到,它與科學的「真」(物質)是不同的。佛學的「真」,是道德方面的所謂「善」(精神);所以他們通常區分「真實」與「虛妄」的標準,是同染淨聯繫在一起的。據他們看來,淨善就是「真」,染惡就是「妄」,檢驗真與偽的尺度是道德。這就是佛學的「真實」的最根本的意義。整個佛學都以此為基礎,只在各個發展階段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已。到大乘中期,曾有人對「真實」作過專門的總結。這項工作,是由《辯中邊論》〈辯真實品〉來完成的。它歸納自己學派以前有關「真實」的說法,共計十種。最後它把這十種說法通通歸結為三性的真實。

第二,印度佛學全體的基本精神,是奠定在緣起說基礎上的。從緣起理論加以推衍,跟著就有「無我」的說法。所謂「緣起」,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單一的、獨立的存在,而是和其它事物相依相待的。從這種理論出發,必然會得出「無常」的結論來;因為事象只要有一點變化,那麼與此相連,其它事象也就隨之變化。所有事物,永遠在變,時時在變,這就成為「無常」的了。但是,就人之常情言,由於自然生活的要求,卻總希望能夠保持常恒,常的要求與變化不居的事物因而有了抵觸,對立狀態不得解決,便會招致痛苦,於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無常故苦」由此而生。這種苦惱,就是不自在,就失去了「我」的意義;因為所謂「我」就是自己能夠主宰,既然不自在,也就是「無我」的了。對人說來是如此,對事物說來也是如此,事物時刻在變,也不能說它有一定的自體,這就是「法無我」。堅持人、法二無我的理論,就構成了佛學的基本精神,也是佛學所以區別於印度其它學派的根本之點。

當然,在一千餘年發展中,佛學內部對「緣起」說的理解、說明,是不一致的,甚至出入很大。例如,犢子部、正量部就有「人我」的主張;又後來大乘佛學發展到瑜伽行派時,他們從緣起方面而說法有自性,因而得出「三自性」(依他、遍計、圓成)的理論,這就似乎有法我的主張。這些都是出入。但是,就在他們似乎承認「人我」、「法我」的同時,也還有這樣的說明︰即儘管說人法有自性,仍與其它學派把人法我建立在常住、唯一,不變的基礎上的說法不同。他們所以主張人法有自性是有其實踐的目的,如犢子開頭提出「人我」說,其實踐意義是出於道德的責任感。為了使業報不落空,就必須承認有承擔業報的主體,自己造的罪過,總不能讓別人代受報應,由於這種道德上的責任感,這就是「人我」說的實踐目的。「法我」的主張,在認識領域內也有它特別的意義。必須劃清事物不同的界限與範圍,以便利於思維活動的開展。否則,思維就會處在一種完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這好像形式邏輯之用同一律,儘管前後的事象不可能完全一律,但為了便於思維開展,必須把概念肯定下來,使其具有一定的意義。所以,就佛學的基本精神來說是「無我」,而有的主張似乎「有我」,也無非是由於他們的實踐要求而造成的。

第三,佛學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佛學中所指的對「真實」的認識,不同於一般的思維活動,一般的思維活動,他們稱之為「識」,或「了別」,對「真實」的認識則稱為「智慧」,即「般若」。「智慧」也不是脫離識的什麼特殊的心理過程,不過是比識、了別更有限定的範圍,即不過是把識、了別加以精煉而成。佛學的前後發展中,對「智慧」的形式和內容,有不同的說法,到大乘佛學階段,便提出了「無分別智」來,所謂「無分別」並不是不要分別,而是指去掉不必要的分別;去掉在道德修養上無益的、有害的、顛倒的分別。並且在達到這種無分別境界前後,也還有許多活動的過程和形式。自然,後來學說的發展,對這方面的發揮,更為詳盡。瑜伽行派的《顯揚聖教論》裏,列舉了九種不應該分別的事情,即所謂「九不思議事」。認為對這些事的分別,與他們的實踐無益。《攝大乘論》裏,主張離開五種無分別,比如,睡眠狀態是無分別,而這種無分別完全處在什麼也不知道的狀態,是應該離開的。「無分別智」的「無分別」與睡眠狀態完全不同。《顯揚聖教論》說要離開不應該分別的,《攝大乘論》說要離開類似睡眠狀態等等的無分別,這些說法的共同精神,都認為認識應是高級的智慧活動。兩書的說法,都有助於我們正面地去了解他們的學說。

第四,關於佛家的認識論還應該注意的是陳那、法稱的量論。對「真實」的認識應有般若的智慧,這在大乘後期,到陳那、法稱階段,他們的量論,正是側重於這方面的學說。發展到這個階段,與無分別智的內容有關係的議論就相當豐富了。

大乘學說最初提出「無分別智」來,隨之就探討這分別的來源,認為分別的來源,就在於「戲論」。所謂「戲論」,是佛家形容思想上的某些概念(名言、意言)。在他們看來,有一些概念常引起染惡的身心活動,對於他們的道德實踐有害無益,所以他們把這些概念叫「戲論」。既然「戲論」相當概念,這裏就產生了問題︰概念是人的思維活動的必然階段,現在說它是戲論,是不能認識真實的,那麼,概念在我們的認識中價值究竟如何﹖概念的認識是否不能或者妨礙對真實的認識呢﹖大乘佛學對於這些問題,曾經很含糊地講過,但不徹底;到陳那、法稱的時候,發展了量論,才對這個問題講透徹了。他們對概念的構成、性質,在認識真實過程中如何運用概念等,都作了適當地解釋。所以,從這一點看,印度佛學對認識論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以上幾點就是印度佛學前後發展的脈絡。

另外,印度佛學從其道德實踐要求出發,一上來對哲學問題,即對思維與存在關係的問題是不加理會的。在他們看來,主要是應該求得解脫,至於哲學一類問題,則非當務之急。同時,當時其他學派,對哲學的討論,議論紛紜,莫衷一是,既在理論上得不到什麼結論,在實踐上也得不到什麼現實利益,所以佛家認為,這類空談還是置之不問為妙。後來向前發展,他們也逐漸地涉及到整個人生宇宙的範圍,因而對哲學問題也就不能不管了。一般說來,印度的哲學,除順世派唯物主義者外,多傾向於二元論;佛學,當其發展到談哲學問題時也傾向於二元論。說他傾向於二元論,就是說他並不真是二元論,他的哲學基本路線毌寧說是唯心論的。他們受實踐要求的限制,認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來實現;人的行為可以由心來作主,不受自然、社會的影響和支配。這種由心說的唯心論,可說始終貫串在佛學內部的各個學派。大乘如此,小乘也如此。不過,少數部派,例如正量部,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一些,它甚至與唯心傾向更濃厚的瑜伽行派作過爭論,但其主流,還是唯心的。所以,印度佛學發展雖然時間長,流傳範圍廣,但在其內部並未展開唯物、唯心兩條路線的爭執,應該說是以唯心路線貫徹始終的。從前有人還懷疑,好像佛學自身很複雜,似乎可以分成唯心、唯物的兩方面,但按其實際,是看不出這種傾向,佛家基本上是「萬法唯心」的。

◎附四︰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印度佛教向周圍地區的傳播〉

(一)東南亞
印度佛教向周圍諸地域傳播的歷史非常複雜。因為它亘貫從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一千幾百年以上的歷史,橫跨中亞、東亞、東南亞三個文化圈。在這些地域,佛教同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相會合。為了弘揚佛法又創造了新的語言、文字、聖典用語,甚至創造了為了理解教義的新的術語。隨著佛教在印度文化中的普及,對這些地域的文化也給予了很深的影響,一方面使這些地域的文化面貌完全發生了改觀,另一方面佛教巧妙地順應這些新接觸到的社會組織和思想,為適應時代和地區而變化其種種形式。佛教的傳教僧和遊行僧隨同航行大洋的商船,在和平的氣氛中把佛教擴展至亞洲大陸,它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帶有聖戰、虐殺、破壞文物等行為。因此,佛教在繁榮昌盛的時代和地區幾乎都受到該地區王朝的保護,這可以說是佛教的特徵。

印度佛教的傳播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是西元前三世紀左右孔雀王朝阿育王執政時代,主要是向斯里蘭卡傳播佛教。這一時期斯里蘭卡的佛教,受到印度初期佛教的影響較深。第二時期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左右開始向西域或經由西域向中國的傳播。這一時期在西域地方占有強大勢力的是貴霜王朝,特別是有賴於迦膩色迦王以後的諸王的力量甚多,說一切有部和初期大乘佛教的色彩濃厚。第三時期是九世紀以後波羅王朝時代的祕密佛教向尼泊爾和西藏的傳播。第四時期是七、八世紀以後向東南亞的佛教傳播,這一時期的佛教,雖然有密教,但可以說主要是以斯里蘭卡為主的上座部佛教。

斯里蘭卡的佛教由摩哂陀長老開教,提婆南毗耶‧帝沙王(Devānampiya Tissa,西元前247~前207在位)皈依佛教,在阿努羅達普羅(Anurādhapura)建立了大寺,這就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起源。之後經過二百幾十年,兼學大乘教義的無畏山寺建立起來,於是開始了兩派勢力抗爭的歷史,結果大寺派得以維持傳燈,大寺派系統的佛教向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普及傳播。在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西元前一世紀的書寫三藏和五世紀的三藏註釋者覺音(Buddhagh-osa)的活動。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語的佛教聖典得以整理,上座部的教義得到徹底完成。斯里蘭卡上座部的教義,可以從其傳承的經典中了解到,大多保守地繼承初期佛教的教義。後來的經典註釋雖然對教義有很大的發展,但在具體解釋上仍然遵循傳統的理解方式。在家信徒通過對菩提樹和佛塔的崇拜,使佛教進入日常生活之中,但以出家者為中心的教團組織和對戒律的尊重,卻仍然是至今為止的這一系統的佛教的特色。

追溯緬甸和馬來西亞地區蘇拉、鄔他那長老開教的歷史是困難的。印度同這些地方往來頻繁,但印度人來此居住而引人注目卻是在西元以後的事。到了四、五世紀以後,印度文化開始流行,佛教也在室利差呾羅國(Śrikṣetra,在緬甸)、墮羅鉢底國(Drāravati,在泰國),伊賞那補羅國(Iśānapura,在柬埔寨)等地流行,這在歷史上有所記載。但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正式確立是在十一世紀中葉的蒲甘(Pagan)王朝的阿那拉他王(Anawrātha,1044~1077)統治時期。泰國佛教是在十三世紀從雲南南下的傣族建立斯葛泰依(Sukhodaya)王國不久以後,即那瑪卡姆亨王(Rāmakamheng,1275~1315)統治時期。柬埔寨和老撾的佛教,是泰國佛教普及的產物。這樣,因為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的佛教同為斯里蘭卡上座部系的佛教,所以在日後佛教興亡盛衰的歷史上,曾出現通過僧伽相互交流而進行的「僧伽淨化運動」。

但是,印度的密教由金剛智(Vajra-bodhi,671~741)及其弟子不空(Amogha,705~774)傳到斯里蘭卡,與無畏山寺派有關,主要是在泰米爾族中間流行,最後被印度教所吸收。緬甸在八、九世紀左右有一批叫做阿里(Ari)的僧侶流行一種密教和印度教混合形成的宗教。另外,印度支那半島的南部,受到印度文化影響的扶南國和真臘國從二世紀初到九世紀初興起,高棉族(Khmer)建立的高棉王國以吳哥(Angkor Thom)為首都而繁榮起來。這一王國所建立的吳哥寺(AngkorVat,1113年建立)是所謂吳哥時代高棉建築]樣式的代表,現在還留有這一建築物的遺蹟,它曾是印度教的寺院。此外還有像巴榮寺(Bayon)那樣的佛教寺院,可見當時印度教和大乘密教同時並行。但是,高棉王國從十四世紀左右開始衰落,受到泰國的影響而專門弘傳上座部佛教。另外,位於半島沿海的越南很早就受到印度文化的洗禮,興起了占民族的占婆國,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漢朝末期到唐代中葉的林邑國。概括地說,越南北部古時候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唐初(679)置安南都護府以來,中國南部的大乘佛教在這裡得到普及。但是,在越南南方因為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隨著泰國和柬埔寨上座部佛教的普及,也與這些地區構成同一佛教圈。從帶有中國佛教和南方上座部佛教兩種色彩的全民佛教這一情況來看,可以說越南佛教是以越南固有的文化為基礎的。

蘇門答臘和爪哇從西元前後開始受到印度文化的波及,七世紀末蘇門答臘興起了室利佛逝(Śrīvijaya)王國,使大乘佛教得以普及。當時的觀音菩薩和多羅菩薩的信仰已普及馬來亞半島。八世紀至九世紀夏連特拉(Śailen-dra)王朝在爪哇取得勢力,信奉大乘佛教,爪哇中部的婆羅浮屠寺院就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至十四世紀室利佛逝王朝衰微,迎來了滿者伯夷王朝(Majapahit)的最盛時期,逐漸開始伊斯蘭化,除了保持印度教這一民族宗教的巴厘島以外,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被納入伊斯蘭教的範圍之內。

(二)西域、中國
西域原來的意思是指中國以西諸國。因此,西域一詞的含意隨著時代的不同或者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現在我們所說的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所經之地的西域,是指從西北印度跨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吐魯蕃,經過塔里木盆地周圍一帶到達中國西北地區,也就是所謂絲綢之路的東部地區。佛教在這一地區由西向東逐漸傳入,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阿育王從西北印度向西方派遣佛教傳道師的說法,已在考古發現的遺留品中大致得到證實,傳說塔里木盆地也有當時印度人的殖民地(譯按︰此說無稽)。佛教就是通過彼此的往來和貿易而漸漸向東擴展的。西域地區的伊朗人、羅馬人、突厥人等的勢力比起印度人來更為強大。西域的文化雖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但與印度本土的文化有著明顯不同的發展形式。雖然語言文字等與印度接近,但完全不同的也種類繁多,接受佛教的方式也有多種不同。

西域各地佛教的具體歷史雖已不得而知,但從中國僧人的旅行記和西域地方的出土文物中仍可大體弄清。十九世紀末期至1930年曾經盛行過對塔里木盆地周圍遺蹟的調查發掘,結果發現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用語言文字書寫的佛教經典,根據這些確實的資料,研究工作得以進展。塔里木盆地中央塔克拉瑪干沙漠兩側及其以北的天山山脈北麓這三條交通線路之中,天山南路的南北二道與佛教傳播的關係最為密切。南路以于闐、樓蘭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東伊朗方言和佉盧虱底文(Kharoṣṭhi,驢唇文)的居民中間,盛行與《般若經》、《華嚴經》、密教等有著密切關係的大乘佛教。北部以龜茲、焉耆、吐魯蕃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印度和歐洲系語言的居民中間流行說一切有部的《阿含經》和律典的小乘佛教。五、六世紀以後,突厥人等居民中間也逐漸有了佛教,主要流行大乘佛教和密教。當然其間也有印度人、中國人,他們分別用各自的語言書寫佛典。塔里木盆地的西部還有伊朗別系的居民即所謂粟特人(Soghd),他們曾將大乘佛教的經律翻譯成粟特語。但是這些人種、語言、文字等並無一定的對應關係,相互之間混染不清,要弄清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的線索,尚有待於今後的進一步探究。

西域佛教的主要遺蹟是石窟寺院,在新疆地區已經得到確認的有十三處六百所以上的石窟,它們全部分佈在天山山脈南麓,即沿北路的綠洲。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在庫車(龜茲)地區的克孜爾和吐魯蕃地區的吐峪溝。除了這些石窟寺院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在平地上建造的木結構寺院或者石造寺院。其廢址目前只是推定而已。

西域石窟寺院的形式基本上仿照印度,頂部採用印度式的拱門型,圓頂外開以側窗,顯然是受到伊朗式樣的影響。西域地方的窟龕不以小塔為中心,而以佛像為中心,仿照笈多王朝時代石窟寺院的樣式。雕刻的形式大多受到後期犍陀羅雕刻的影響,這一形式,也被中國的敦煌、雲岡、龍門等地的塑像雕刻所繼承。繪畫的遺留品全部是石窟寺院的壁畫,同樣受到伊朗風格的很大影響,這種壁畫的表現手法後來經由敦煌而對日本的法隆寺壁畫也有影響。

壁畫的主題多為描寫佛傳和本生故事。壁畫的周圍和頂部上嵌畫有小佛像、天人像、花紋、連珠文等。壁畫中表現的人物服裝、紋飾等有印度風格的影響,但羅馬風格和伊朗風格影響更為明顯,成為西域壁畫的一種特色。

西域石窟寺院從什麼時候開始建造,現在很難加以明確,但從其受阿富汗的巴米安佛教美術的很大影響來推測,大約在西元四世紀左右到七、八世紀。

中國從漢代開始向西域地區積極開發,從漢朝建元二年(前139)開始歷經十三年的張鶱的西域旅行,弄清了中國以往不清楚的西域的情況,武帝進而再次出兵西域,建立了漢民族在西域地方的統治,結果西域的物產,甚至西方遙遠的伊朗、羅馬的文物陸續不斷地進入中國,同時佛教也傳播到了中國。佛教向中國傳播的時期古來有種種說法,一時難於確定,一般認為可能是在西元前後。從佛教初傳至後漢六朝時代,印度、西域出身的僧人多數去中國從事翻譯和講經。特別是到四世紀左右,西域出身的僧人給予中國佛教以很大的影響。在譯經方面,有名的有支婁迦讖(月氏出身)、安世高(安息國)、支謙、康僧會(粟特人)、竺法護、鳩摩羅什(龜茲)等,造寺講經方面有佛圖澄。其中尤其是羅什、佛圖澄等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很大。西域地方的文化受西方的影響很大,佛教也是這樣,由西域僧傳入的西域佛教與印度佛教完全不同,很難區別中國佛教中哪些是從西域傳來的,哪些是屬於印度的,從學術方面相比,在信仰方面受西域的影響較大。從中國佛教初期流行的彌勒信仰,以及繼之而起的壓倒彌勒信仰的彌陀信仰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因此一般認為,印度佛教中尚未了解清楚的這些佛、菩薩信仰在西域佛教中興起並得到了發展。完全可以說,佛教傳來中國的初期,由於西域出身的譯經僧的異常活躍,他們所譯的原典與其說是直接取自印度傳來的,不如說是已經在西域地方流行,或者已被譯成西域諸語言的經典。西域的佛教美術向東推進,給予中國佛教美術以很大影響。但是中國與西域不同,在此之前已經有著高度的文化,西域風格的美術由西向東,隨著時代的推移,同中國風格的美術混同起來,佛教美術最後完全中國化了。西域美術同中國美術在吐魯蕃地區已經混同,這可以從敦煌、雲岡、龍門等以及東移過程中美術結構、塑像雕刻的樣式、尊像的種類、雕刻中的服飾、花紋等中間,看出這種式樣的變遷過程。

在中國佛教史的初期,西域出身的僧人占了顯著的地位。隨著佛教的發展,有志於佛教修學的中國僧人紛紛親自去印度。從西元四世紀前後到八世紀前半葉,去印度求法的僧人可達數百人,其中有名可查的有一百多人,平安歸國的只不過四十多人,以印度旅行記而留名至今的只有數人而已。法顯的《佛國記》一卷、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等,是這些旅行記中的代表作,是了解當時西域、印度、南海情況的重要資料。

至於中國的西藏,它的歷史到七世紀才開始清楚。七世紀前半葉在位的吐蕃王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統一了全西藏,並進而向四川擴張。唐朝為了與吐蕃和睦相處,把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和文成公主一起,中國內地佛教也傳到了西藏。當時,松贊干布還把勢力伸展到了尼泊爾,同尼泊爾王盎輸伐摩的女兒結婚。他又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學習印度文化,創造了西藏文字和藏語文法,同時也把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地區。

八世紀後半葉赤松德贊王時代,吐蕃達於鼎盛時期,763年赤松德贊乘安史之亂,遠征唐都長安,前後長達一個半世紀同唐朝爭奪甘肅至西域一帶的地區。當時西藏地區的印度系佛教的漸悟說,同中國漢地禪宗的頓悟說的對立漸漸加劇,發生過幾次對抗辯論。從 760年左右開始,西藏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華生,隨之印度系佛教開始盛行,接著又請來了蓮華戒,印度佛教壓倒了漢地佛教,自此之後西藏佛教接受的完全是印度佛教的影響。赤松德贊王又模仿摩揭陀的歐丹達菩黎寺(飛行寺),在拉薩東南方的桑耶建立了佛教寺院(779年定基),西藏開始有了出家人的寺院。

西藏原有一種土著宗教名「苯教」,曾經作為民間信仰而流行,但蓮華生把密教移入西藏,成了喇嘛教的實際上的開祖。從他開始的初期佛教叫做寧瑪派(舊派),先後受到印度的金剛乘和時輪乘的影響,並與苯教調和折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佛教。

九世紀前半葉赤松德贊和他的兒子熱巴巾是熱心的護法之王,那時統一了藏譯佛典的用語,編纂了辭典,翻譯了許多佛典,企圖使佛教教義純化。於是形成了忠實於梵語佛典而逐字翻譯的藏語佛典的傳統。熱巴巾於841年被暗殺,他的弟弟苯教徒朗達瑪即位,開始鎮壓佛教,佛教受到巨大的打擊。而朗達瑪自己則被痛恨急劇改革的佛教徒暗殺,吐蕃王朝由此開始分裂,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

至十一世紀,阿底峽接受了希望改革佛教的西藏西部也協沃王的邀請,於1042年從超岩寺進入西藏。但是因為阿底峽的佛教學說完全是金剛乘,所以寧瑪派的學說究竟被改變了多少尚有疑問。阿底峽的這一系統叫做噶當派。1073年貢卻杰布建立薩迦寺,形成了薩迦派。十一世紀中葉瑪爾巴進入印度,在超岩寺學習金剛乘,回到西藏之後新開創了噶舉派。瑪爾巴的弟子米拉日巴(十一世紀後半),以其苦行和優美的詩作至今仍在西藏受到人們的崇敬。

十三世紀中葉薩迦派同中國元朝交結,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教兩權。元朝對西藏佛教的瘋狂崇拜,使已經墮落的西藏佛教越發墮落,因此十四世紀後半葉出現了宗喀巴的佛教改革,開創了格魯派。宗喀巴注重戒律,無子,他的外甥是根敦主巴,後被追諡為第一代達賴喇嘛,自此代代達賴轉世,統領宗派。第五代達賴統一了西藏,掌握了政教兩權,第七代達賴於1750年在清朝的保護下,確立了直至現代的達賴法王制度。

西藏佛教的根本典籍是藏文大藏經。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譯成西藏語開始於七世紀松贊干布王時代,一直到十六世紀,大約繼續了九百年。西藏佛教以九世紀中葉朗達瑪王的破佛為界,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是譯經極為興盛的赤德松贊王和熱巴巾王時代,印度人戒玉覺和西藏人智軍是當時有名的翻譯家,譯出了說一切有部律、顯教的大部分經典和純密教經典,大乘論書的半數以上也是在這一時代譯出的。

後弘期有名的翻譯家是仁欽桑布,他是十世紀末葉人。後弘期時代因為受到東印度、孟加拉金剛乘、時輪乘的影響,特別是在伊斯蘭教入侵時,超岩寺的組織、典籍大多傳入西藏,成為藏文大藏經的主幹,形成怛特羅部。

藏文大藏經總共收有四千餘部,大致可分為《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甘珠爾》分為戒律部七類,《丹珠爾》分為咒釋部十五類,前者約一百帙,八百部,後者二二四帙,約三千四百部。其中漢譯經論約五百部,特別是怛特羅部的龐大文獻只有在藏文《大藏經》中可以見到。

藏文大藏經於十四世紀初在納塘寺開版之後,有近十種版本。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之佛教》;《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平川彰《印度佛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


如幻三昧

(一)如同施幻術般作用自在的三昧︰由於菩薩住此三昧化度眾生時,不執著有化度眾生之相,所以化用無不自在,猶如幻師隨心所欲化現男女、兵眾,而無所拘礙;因此稱此三昧為如幻三昧。

(二)《圓覺經》所說的修行方法︰謂行者應覺悟世界一切事相皆如幻如化,且應遠離此幻化境界。「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此種法門,謂之如幻三昧。(參閱附錄)

◎附︰《圓覺經》(摘錄)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遶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花從空而有,幻花雖滅,空性不壞。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是故,幻滅名為不動。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克文

北宋臨濟宗黃龍派僧。俗姓鄭。號雲庵。陜州閿鄉(河南省閿鄉縣)人。初投復州(湖北省)北塔廣公出家,後參積翠黃龍慧南,嗣其法。因機鋒銳利,人稱文關西。嘗居高安洞山寺、聖壽寺、金陵報寧寺、廬山歸宗寺、泐潭(江西省宜豐縣)寶峰禪院等剎,頗得宰相王安石、張商英之推崇。崇寧元年十月十六日示寂。年七十八,法臘五十二。賜號「真淨禪師」。塔於泐潭新豐。後人習稱之為「真淨克文」。

師與晦堂祖心、東林常總致力發揚臨濟宗黃龍派。常開堂說法,鉗鎚天下衲子。著有《雲庵真淨禪師語錄》六卷(《禪宗全書》{40})。弟子有兜率從悅、壽寧善資、洞山至乾、法雲果、報慈進英、石頭懷志、泐潭文準等人。

◎附︰德洪〈雲菴真淨和尚行狀〉(摘錄自《雲菴克文禪師語錄》附錄)

師諱克文,黃龍南禪師之的嗣,陜府閿鄉鄭氏子。生而穎異,在齠齓中,氣宇如神人,與群兒戲,輒相問答,語言奇怪,聞者駭愕不能曉,則復軒渠笑悅而去。奕世縉紳。既長,喜觀書,不由師訓,自然通曉。事後母至孝,母嚚,數困辱之。親舊不忍視其苦,使遊學四方。旅次復州,北塔寺長老歸秀,道價方重於時,詞辯無礙,因側聆坐下,感悟流涕,願毀衣冠為門弟子。秀笑曰︰「君玅年書生,政當嗟手取高第榮親,乃欲委迹寂寞,豈亦計之未熟耶﹖」對曰︰「心空及第,豈止榮親﹖又將濟之,委迹寂寞,非所同也。」秀奇其志而納之,服勤五年如一日。

年二十五歲,試所習為僧,明年受具足戒,即遊京洛,翱翔講肆。賢首、慈恩,性相二宗,凡大經論,咸造其微。解帙捉塵,詞音朗潤,談辯如雲,學者依以揚聲。燕居龍門山,偶經行殿廡間,見塑比丘像,蒙首瞑目,若在定者,忽自失,謂同學者曰︰「我所負者,如道子畫人物,雖曰玅盡,終非活者。」既焚其疏義,包腰而南,平易艱險,安樂勞苦,諸方大道場,多所經歷,自重其木。以求師為難,嘗至雲居謁舜老夫,機語不契,不宿而去。又至德山應禪師,方夜參,雌黃先達,有六祖不及雲門之語,失笑。黎明發去。聞雲峰悅禪師之風,兼程而往,至湘鄉,悅已化去。嘆曰︰「既無其人,吾何適而不可﹖」山川雖佳,未暇遊也。因此行寓居大溈,夜聞僧誦雲門語曰︰「佛法如水中月,是否﹖云︰清波無透路。」豁然心開。

時南禪師已居積翠,徑造其廬。南曰︰「從什麼處來﹖」曰︰「溈山。」南曰︰「恰值老僧不在。」曰︰「未審向什麼處去也﹖」南曰︰「天台普請,南嶽雲遊。」曰︰「若然者,亦得自在去也。」南曰︰「腳下鞋是甚處得來﹖」曰︰「廬山七百錢唱得。」南曰︰「何曾得自在﹖」師指曰︰「何曾不自在耶﹖」南公大駭。參依久之,辭去,至西山,翠巖長老順公與之夜語,自失曰︰「起臨濟者子也,厚自愛。」而師亦神思豁然,德其賞音。及南公居黃龍,復往省覲。南公嘗謂師曰︰「適令侍者卷簾,問渠卷起簾時如何﹖曰︰照見天下。放下簾時如何﹖曰︰水泄不通。不卷不放時如何﹖侍者無語。汝作麼生﹖」師曰︰「和尚替侍者,下涅槃堂始得。」南厲語曰︰「關西人真無頭腦。」乃顧旁僧。師指之曰︰「只這僧,也未夢見在。」南公笑而已。隆慶閑禪師與師友善。方掌客,閑問曰︰「文首座何如在黃檗時﹖」南公曰︰「渠在黃檗時,用錢如糞土,今如數世富人,一錢不虛用。」自是,為同時飽參者所服。南公入滅,學者歸之如雲,所至成叢林。

熙寧五年,住筠州大愚,眾以師有道行,奔隨而至。太守錢公弋來遊,怪禪者驟多,即其室,未有以奇之。翌日命齋,師方趨就席,有犬逸出屏帷間,師少避之。錢公嘲之曰︰「禪者固能伏虎,反畏犬耶﹖」師應聲曰︰「易伏隈巖虎,難降護宅龍。」錢公大喜,願日聞道。乃虛聖壽寺,命師居之。師方飯於州民陳氏家,使符至,遁去。錢公繫同席數十人,將僧吏求必得之而後已。有見於新豐山寺者,即奔往,陳氏因叩首泣下曰︰「師不往,吾黨受苦矣。」師曰︰「以我故,累君輩如此。」因受之,遂闡法焉。未幾,移居洞山普和禪院。元豐之末,思為東吳山水之遊,捨其居,扁舟東下。至鍾山,謁丞相舒王。王素知其名,閱謁喜甚,留宿定林庵。時,公方病起,樂聞空宗,恨識師之晚,謂師曰︰「諸經皆首標時處,圓覺經獨不然,何也﹖」師曰︰「頓乘所談,直示眾生日用現前,不屬古今,只今老僧與相公,同入大光明藏遊戲三昧,互為賓主,非關時處。」又曰︰「經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而圭峰易『證』為『具』,謂譯者之訛,其義如何﹖」師曰︰「圓覺如可改,則維摩亦可改也。維摩豈不曰︰『亦不滅受而例﹖』夫『不滅受蘊而例』,與『皆證圓覺』之義同。蓋眾生現行無明,即是如來根本大智。圭峰之言非是。」公大悅,因捨第為寺,以延師為開山第一祖。又以神宗皇帝問安湯藥之賜崇成之,是謂報寧。歲度僧,買莊土,以供學者,而自撰請疏,有「獨受正傳,力排戲論」之句者,敘師語也。又以其名請於朝,賜紫方袍,號「真淨大師」。金陵江淮大會學者,至如稻麻粟葦,寺以新革,室宇不能容。士大夫經遊無虛日,師未及漱盥,而戶外之履滿矣,殆不堪勞。於是,浩然思還高安,即日渡江,丞相留之不可。遂卜老於九峰之下,作投老庵。

紹聖之初,御史黃公慶基出守南康,虛歸宗之席以迎師。師曰︰「今老病如此,豈宜復刺首迎送﹖為我謝黃公,乞死於此。」其徒哀告曰︰「山窮食寡,學者益眾,師德臈雖高,而精神康強,廬山自總祐二大士之後,叢林如死灰,願不忘祖宗,赴輿情之望。」不得已乃行。先是,黃公嘗望見師於丞相廣坐中,師既去,丞相語公曰︰「吾閱僧多矣,未有如此老者。」故公盡禮力致之。廬山諸剎,素以奢侈相矜,居者安軟暖,師率以枯淡;學者困於語言,醉於平實,師縱以無礙辯才,呵其偏見。未期年,翕然成風。三年,今丞相張公商英出鎮洪府,道由歸宗,見師於淨名庵。明年,迎居石門。崇寧元年十月示疾,十六日中夜沐浴更衣趺坐。眾請說法,師笑曰︰「今年七十八,四大相離別,火風既分散,臨行休更說。」遺戒弟子,皆宗門大事,不及其私。言卒而歿,壽七十八,臈五十二。荼毗之日,五色成燄,白光上騰,煙所及處,舍利分布,道俗千餘人皆得之,餘者尚不可勝數。塔於獨秀峰之下。

師純誠慈愛,出於天性,氣韻邁往,超然奇逸。見人無親疏貴賤,溫顏軟語,禮敬如一。主持叢林,法度甚嚴,有犯令者,必罰無赦。以故五坐道場,為諸方所法。得遊戲三昧,有樂說之辯。詞鋒智刃,斫伐邪林,如墮雲崩石;開發正見,光明顯露,如青天白日。人人自以謂臻奧,至於入室投機,則如銅崖鐵壁,不可攀緣。性喜施,隨有隨與,岐之外,不置一錢。行道說法,五十餘年,布衣壞衲,翛然自守。於江西有大緣,民信其化,家家繪其像,飲食必祠。嗣法弟子,自黃檗道全、兜率從悅而下十人餘。此其平生大概也。至其道之精微,皆非筆墨可能形容。竊嘗論之,其棄儒冠而入道,類丹霞;奔經論之學而穎悟,類南泉;尋師之艱苦,凜然不衰,類雪峰;說法縱橫,融通宗教,類大珠;至於光明偉傑,荷擔宗教,類百丈。此非某之言,叢林學者之言也。嗚呼!兼古宗師之美而全有之,可謂集厥大成,光於佛祖者歟。

〔參考資料〕 《石門文字禪》卷三十;《建中靖國續燈錄》卷十三;《禪林僧寶傳》卷二十三;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把住‧放行

把住與放行的併稱。為禪門接引學人的方法。又作把定放行、一收一放。「把住」,指師家教導學人時,先打破、否定學人既有的思想、信念、見解,令學人由於陷入困惑絕望的深淵,反而成為向上進步的契機。此為向上提撕學人的方法。「放行」,指師家放任學人,使其自在自主地修行,為向下順應學人的方法。《碧巖錄》第七十五則云(大正48‧203b)︰「細如米末,冷似冰霜。逼塞乾坤,離庖暗。低低處觀之有餘,高高處平之不足。把住放行總在這裏許,還有出身處也無。」又,《天童如淨禪師續語錄》云(大正48‧134b)︰「放行也,瓦礫生央諉煒煒煌煌。把住也,真金失色而暗暗默默。」《寶覺禪師語錄》云(大正80‧25a)︰「人人頂寧頁上,自帶一顆珠,把定含大虛,放行起世界。」此謂把住時,一切靜止無一物;放行時,萬象顯然活躍。擒住與奪,無不自在

〔參考資料〕 《碧巖錄》第四則垂示、第八十二則評唱、第九十九則評唱;《從容錄》第十一則評唱、第七十九則評唱;《永平廣錄》卷八;《大覺禪師語錄》卷上;《圓通大應國師語錄》卷上。


邪淫戒

五戒之一。指男女雙方不得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違法而行淫,為在家居士所持之戒。《中阿含經》卷五十五〈晡利多經〉云(大正1‧773b)︰「邪淫者必受惡報,現世及後世。若我邪淫者,便當自害,亦誣謗他。」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摘錄)

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於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過量而行,名為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名過量。不依世禮,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若有公顯,或復隱竊,或因誑諂方便矯亂,或因委託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附二︰《大智度論》卷十三(摘錄)

邪淫者,若女人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兒子、世間法、王法守護,若犯者是名邪淫。若有雖不守護以法為守。云何法守﹖一切出家女人在家受一日戒,是名法守。若以力,若以財,若誘誑,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兒、非道,如是犯者,名為邪淫。如是種種乃至以華鬘與淫女為要,如是犯者,名為邪淫。如是種種不作,名為不邪淫。問曰︰人守人瞋法守破法應名邪淫,人自有妻,何以為邪﹖答曰︰既聽受一日戒,墮於法中,本雖是婦,今不自在。過受戒時,則非法守。有娠婦人,以其身重,厭本所習,又為傷娠。乳兒時,淫其母,乳則竭。又以心著淫欲,不復護兒。非道之處,則非女根,女心不樂,強以非理,故名邪淫。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三十〈優婆塞經〉;《優婆塞戒經》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三;聖嚴《戒律學綱要》;木村泰賢著‧演培譯《小乘佛教思想論》。


空即是色

「色即是空」之對句。即指真空不異於色法,空的當體即是色。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云(大正8‧848c)︰「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謂五蘊與空是不異,而且相即。《華嚴法界觀門》云(大正45‧686a)︰「真空必不異色,故云空即色,(中略)要由真空即色,(中略)故令斷空不即色。」此並非是析色見空,乃是由於體達色之當體即空,故言空而不意味斷滅,也就是即有之空方名真空,然而此真空既「即有」,故必亦不異於「有」,空即是有,故說為空即是色。

◎附︰印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般賞識他的圓融,卻不大注意佛經的完整意義。忽略了這是闡明「五蘊皆空」,而歸宗於「諸法空相」及「空中無色」的。這不是理論問題,而是修證問題。如專在即色即空的理論上兜圈子,就會不自覺的橫跨了一步。

「色(受、想、行、識,此下以色為代表,總說五蘊)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什麼意義﹖為什麼要這樣說﹖這應先理解,「色」與「空」所代表的意義。「色」等是我們觸對的世界,物理(生理)、心理現象的世界。被稱為「自己」的身心組合,認識到的境界,就是「色」等,這就是當前的現實。然而,這是眾生的現實;如老是這樣,將永遠的迷惑,永遠的苦厄,永遠不自在的活著,不自在的死去。這是佛法所確認的人生大問題。學佛法,是要在這當前的現實(五蘊)中,如實覺照而得大解脫(度一切苦厄)。無論是小乘、大乘,有宗、空宗,都以為修證是有超越常情的體驗的。究竟的體驗內容,是一般心識所不能意解與想像的;也不是一般語言文字所能表示的。這是什麼都不是,連「不是」也說不上的。對一般人來說,這是怎麼也說不明白的。佛陀說法,不是為了說明這個,而只是就眾生的當前現實身心,指示,引導,使學者在修持的過程中,離卻顛倒、錯亂,而趣向,臨入這一如實的境地。在離卻顛倒錯亂的修持中,佛是常以「無常」、「無我」、「寂滅」(三法印);「空」、「無相」、「無作」(三三昧);「厭」、「離」、「滅」、「捨」等來教導的。在修持中,以脫落常情迷執而實現出來。所以在無以名之,強為立名的情況下,就稱之為「空」,「空性」(也稱無相、無作、不生滅等)。古人說︰「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如以空為空,那早就誤會了。空,可說是符號,表示那眾生所無法思議的,而可經空無我的觀照,而如實體現的境地。這樣,當前的現實(五蘊,可能的體驗)空,在我們的意解中,對立起來。世間學者看來,這是現實與理想,現象與本體,形而下與形而上。在佛教中,相與性,事與理,也都在理論中對立起來。如病眼的見虛空有華,明眼的見虛空明淨︰將空花與明淨,對立起來而說同說異,雖是免不了的(眾生就是歡喜這一套),而其實是不必要的。

現實的「色」(蘊等),可能實證的「空」(相、空性等),如尋根究柢的說起來,這是一切佛法所共的。以不同的名詞來表示(約義不同,在說明上就有多少差別),那就是「虛妄」與「如實」,「生死」與「涅槃」,「世間」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緣起」與「寂滅」。如從「能」邊說,那就是「無明」與「般若」,「無明」與「菩提」了。「空性」,聖者們的體證,是有淺深的;而為一切聖者所共證,是沒有差別的。所以經上說︰八地菩薩智證無分別性,是二乘所共的(《華嚴經》)。二乘若智若斷,就是菩薩無生法忍(《般若經》)。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法華經》)。就現實「五蘊」而體證「空相」中,表現為大乘菩薩的,不只是「照見五蘊皆空」,而是從「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去證入的。「色即是空」與「空即是色」,在修持上是觀法,是趣入「空相」的方便。在說明上,這是與二乘的差別所在。這是事實,是佛教界的事實。被稱為小乘的聖者,觀「五蘊」而證入「空寂」,意境是「超越」的,是超越於生死的。因而自然的傾向於離五蘊而入空,離世間而證涅槃。從而作體系的理論說明,那就生死與涅槃各別,形成兩項不同的內容。基於這種意解,而形成聖者們的風格,不免離世心切,而流露出「遺世獨存」、「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這在佛教中,可說是聖之清者了!而另一分證入的聖者,覺得迷悟雖不可同日而語,而迷者現前的五蘊,聖者現證的空相,決不是對立物。觀五蘊而證入空相,空相是不離五蘊,而可說就是五蘊的;就是五蘊的實相,五蘊的本性。如明眼人所見的明淨虛空一樣,與病眼所見的,決不是對立物,而實是病眼所見的,那個空花亂墬的虛空的真相。沒有離五蘊的空,也就沒有離空的五蘊了。這一類聖者,就是被稱菩薩的。依蘊而契入空相,意境是「內在」的。真理是不離一切而存在。基於這一特質,自然傾向於即俗而真。由此而發為理論的說明,那就「世間即涅槃」,「生死即解脫」,「色即是空」,「無明實性即菩提」了。基於這種特質,而表現為菩薩的風格,那就「即世而出世」;「不離世間而同入法界」;「不著生死,不住涅槃」;「不離世間」,「不捨眾生」,而流露出「涅而不緇」的精神了!

根源於眾生的當前事實──「色」(蘊等),而趣入「空相」,是佛法的根本問題。意境上、理論上、風格上,雖表現為「超越」的「離世」,或「內在」的「即世」──二類。菩薩的特質,雖為「即俗而真」,「即色是空」,不離乎世俗,甚至以貪、瞋、癡、慢為方便。然在修證的過程中,大乘還是「照見五蘊皆空」,還是證入「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因為五蘊是眾生當前的事實,熟悉不過的生死現實。所求所向所趣證的目標,當然不是五蘊。修證的主要目標,正是即「色」觀「空」而契入「空相」。在沒有契入「空相」以前,也說不上即色即空的妙悟。所以觀「空」而契入「空相」,就是轉迷為悟,轉凡成聖的關棙所在。《般若經》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金剛經》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唯識宗所傳︰根本智證真如,是泯絕眾相的。聖者的現證,突破生死關的根本一著,就在這裡。《密嚴經》說︰「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不同於世俗所見的諸行(五蘊)如幻,是要透過這根本一著──證悟真空,而後逐漸達到的。所以根本智(般若)證真,方便(後得智)達俗,方便是般若的妙用,是般若成就以後所引發的。論理,方便不異般若,即般若的妙用。五蘊是即空的五蘊,蘊空不二。而事實上,印度聖者的修證,卻是面對現實;儘管即色即空,而所悟正在「空相」(根本智證一關,並不說菩薩修證,齊此而止)。這與部分學者,高談理論的玄妙,清談娓娓,悅耳動聽,是有點不同的。

佛法不是假設的推理,是有事實,有經驗,而後才有理論的,名為「從證出教」。教化,使人信解而同樣的趣入於修證,於是而有「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等說明;才有中觀者、瑜伽者的理論說明。這是佛法的修證事實。在修持經驗中,有似是而非的,或將到而未到的境地;世間也有類似的情形。因此,再從這二點,略為論列。「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佛法的修證問題。「空」所代表的,是甚深的體驗內容,這不是文字語言的理論領域!佛法有什麼可說呢!然而,佛有善巧方便,就眾生現實身心,開示,誘導,使人類揭開現實的誑假相──「色」(代表現實身心),而直入於自證的境地──「空」。在這方法論的立場上,「色」為什麼是虛妄,是假相,是空﹖為什麼這樣的觀照,能趣向、契入「真如」、「空相」,就都是可以論說的了。這譬如「陽明山」自身,本無所謂東西南北,而從我們自己的立場來看,通過世俗共認的名相假立,就有東西南北可說。而且(雖然是假立的)可憑此東西南北的方向,前進而到達目的。修證的方法問題,成為理論問題。解與行相應,從可說可分別,而能導向離言無分別,是佛法的大方便,這不是侈談不立文字者所知的。(中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只是理論的,而是修證的方法問題。般若的「照見五蘊皆空」,是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有無礙的正觀為方便,而契入「諸法空相」的。約方法說,是觀,是空觀──「未成就時名為空(三昧,唯識宗名加行無分別智)」。因空觀的修習深入,到契會實相──「成就時名為般若」(唯識宗又稱為根本無分別智)。論方法,是觀,雖依止起觀,修到止觀雙運,而觀不是止。等到成就功德,般若與禪定相應,定慧平等,而般若波羅蜜多,並不就是禪定波羅密多。說到觀,觀是尋思,抉擇。思擇一切法無自性空;或思擇名義無實而入唯識無義的正觀,般若是由觀的修習而引發的。中道正觀(無分別觀)與修止不同,與直下無分別而得的無分別定,也根本不同。與部分類似的定境,都不可同日而語,何況是幻境﹖更何況是咒力、藥力,所起身心的類似超常經驗呢!以藥力所引起的某種超常經驗,解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固然是不倫不類。專在學派的理論上表揚一下,對於「即色即空」的經義,也還有一段距離呢!

〔參考資料〕 慧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下;《註華嚴法界觀門》。


從諗

唐末禪僧。山東曹縣(一說山東臨淄)人,俗姓郝。世稱趙州和尚。幼時,入曹州扈通院剃度出家。後謁池陽南泉普願,並嗣其法。其後,遍訪諸方,歷參黃檗、寶壽、鹽官、夾山、五臺諸大德。八十歲,應眾請住趙州觀音院,四十年間,大揚禪風。其示眾、問答等公案,如「狗子佛性」、「至道無難」等語,皆膾炙人口。其禪風對後世中國禪宗有甚大之影響。乾寧四年示寂,世壽一二0。諡號「真際大師」,後人稱之為「趙州古佛」。遺有《真際大師語錄》(《趙州和尚語錄》)三卷傳世。

◎附一︰〈趙州真際禪師行狀〉(摘錄自《趙州和尚語錄》卷末)

師即南泉門人也。俗姓郝氏,本曹州郝鄉人也。諱從諗。鎮府有塔記云︰師得七百甲子歟。值武王微沐,避地岨崍,木食草衣,僧儀不易。師初隨本師行腳到南泉,本師先人事了,師方乃人事。南泉在方丈內臥次,見師來參,便問︰「近離什麼處﹖」師云︰「瑞像院。」南泉云︰「還見瑞像麼﹖」師云︰「瑞像即不見,即見臥如來。」南泉乃起,問︰「你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對云︰「有主沙彌。」泉云︰「那個是你主﹖」師云︰「孟春猶寒,伏惟和尚尊體起居萬福。」泉乃喚維那云︰「此沙彌別處安排。」

師受戒後,聞受業師在曹州西,住護國院。乃歸院省覲。到後,本師令郝氏云︰「君家之子遊方已迴。」其家親屬忻懌不已,祇候來日咸往觀焉。師聞之乃云︰「俗塵愛網無有了期,已辭出家不願再見。」乃於是夜,結束前邁。其後,自攜瓶錫,遍歷諸方。常自謂曰︰「七歲童兒勝我者,我即問伊;百歲老翁不及我者,我即教他。」年至八十,方住趙州城東觀音院,去石橋十里。已來住持枯槁,志效古人。僧堂無前後架,旋營齋食,繩床一腳,折以燒斷薪,用繩繫之。每有別制新者,師不許也。住持四十來年,未嘗齎一封書告其檀越。

因有南方僧來,舉問雪峰「古澗寒泉時如何﹖」雪峰云︰「瞪目不見底。」學云︰「飲者如何﹖」峰云︰「不從口入。」師聞之曰︰「不從口入,從鼻孔裏入。」其僧卻問師︰「古澗寒泉時如何﹖」師云︰「苦。」學云︰「飲者如何﹖」師云︰「死。」雪峰聞師此語,讚云︰「古佛古佛。」雪峰因此,後不答話矣。

厥後,因河北燕王領兵收鎮府,既到界上,有觀氣象者奏曰︰「趙州有聖人所居,戰必不勝。」燕趙二王因展筵會,俱息交鋒。乃問︰「趙之金地上士何人﹖」或曰︰「有講《華嚴經》大師,節行孤邈,若歲大旱,咸命往臺山祈禱,大師未迴,甘澤如瀉。」乃曰︰「恐未盡善。」或云︰「此去一百二十里,有趙州觀音院,有禪師年臘高邈,道眼明白。」僉曰︰「此可應兆乎。」二王稅駕觀焉。既屆院內,師乃端坐不起,燕王遂問曰︰「人王尊耶﹖法王尊耶﹖」師云︰「若在人王,人王中尊;若在法王,法王中尊。」燕王唯然矣。師良久中間問︰「阿那個是鎮府大王﹖」趙王應喏︰「弟子。」(緣趙州屬鎮府以表知重之禮)師云︰「老僧濫在山河,不及趨面。」須臾,左右請師為大王說法。師云︰「大王左右多爭交老僧說法。」乃約令左右退,師身畔時有沙彌文遠高聲云︰「啟大王不是者個左右。」大王乃問︰「是什麼左右﹖」對曰︰「大王尊諱多,和尚所以不敢說法。」燕王乃云︰「請禪師去諱說法。」師云︰「故知大王曩劫眷屬俱是冤家,我佛世尊一稱名號,罪滅福生,大王先祖才有人觸著名字,便生瞋怒。」師慈悲非倦,說法多時。二王稽首讚歎,珍敬無盡,來日將迴,燕王下先鋒使聞。師不起。凌晨入院,責師傲兀君侯。師聞之,乃出迎接。先鋒乃問曰︰「昨日見二王來,不起,今日見某甲來,因何起接﹖」師云︰「待都衙得似大王,老僧亦不起接。」先鋒聆師此語,再三拜而去。尋後,趙王發使,取師供養,既屆城門,闔城威儀,迎之入內,師才下寶輦,王乃設拜請師上殿正位而坐。師良久以手斫額,云︰「堦下立者是何官長﹖」左右云︰「是諸院尊宿并大師大德。」師云︰「他各是一方化主,若在堦下,老僧亦起。」王乃命上殿。是日,齋筵將罷,僧官排定,從上至下,一人一問。一人問佛法,師既望見,乃問︰「作什麼﹖」云︰「問佛法。」師云︰「這裏已坐卻老僧,那裏問什麼法,二尊不並化。」(此乃語之詞也)王乃令止。其時國后與王,俱在左右侍立,國后云︰「請禪師為大王摩頂受記。」師以手摩大王頂,云︰「願大王與老僧齊年。」是時迎師,權在近院駐泊,獲時選地建造禪宮。師聞之,令人謂王曰︰「若動著一莖草,老僧卻歸趙州。」其時竇行軍願捨菓園一所,直一萬五千貫,號為真際禪院,亦云竇家園也。師入院後,海眾雲臻。是時趙王禮奉燕王,從幽州奏到命服,鎮府具威儀迎接,師堅讓不受,左右舁箱至師面前云︰「大王為禪師佛法故,堅請師著此衣。」師云︰「老僧為佛法故,所以不著此衣。」左右云︰「且看大王面。」師云︰「又干俗官什麼事。」乃躬自取衣,掛身上,禮賀再三,師惟知應喏而已。

師住趙州二年,將謝世時,謂弟子曰︰「吾去世之後焚燒了不用淨淘舍利,宗師弟子不同浮俗,且身是幻,舍利何生斯不可也。」令小師送拂子一枝與趙王,傳語云︰「此是老僧一生用不盡底。」師於戊子歲十一月十日,端坐而終。於時竇家園,道俗車馬數萬餘人,哀聲振動原野。趙王於時,盡送終之禮,感嘆之泣,無異金棺匿彩於俱尸矣。莫不高營鴈塔,特豎豐碑,諡號曰「真際禪師光祖之塔」。後唐‧保大十一年孟夏月旬有三日,有學者咨問東都東院惠通禪師,趙州先人行化厥由,作禮而退,乃授筆錄之具實矣。

◎附二︰乃光、船庵合著〈漫談趙州禪〉(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

趙州禪要旨
趙州談禪,多稱性之語,悟境與功行擰在一起,教人時有會省處。現從《五燈會元》摘三段上堂法語評述於下。

(其一)如明珠在掌,胡來胡現,漢來漢現。老僧把一枝草為丈六金身用,或丈六金身為一枝草用。佛是煩惱,煩惱是佛。

僧問︰「未審佛是誰家煩惱﹖」師曰︰「與一切人煩惱。」曰︰「如何免得﹖」師曰︰「用免作麼﹖」

「明珠在掌」,即示勿要打失平常心,悟此不昧,在在處處大道自彰,所以胡來胡現,漢來漢現,只此不擬向以達其體,應用則隨緣以現,一枝草可當丈六金身用,丈六金身可當一枝草用,以其適時無礙故,得大自在。無煩惱可斷,「煩惱是佛」故,此言易解,現說「佛是煩惱」,可煞滋疑。如果會得趙州自說座下「八百個作佛漢,覓一個道人難得,覓個闡提人(不受信惑)難得」的話,也就了解到指的是︰將心作佛,則佛成寃家,「佛是煩惱」了。

(其二)金佛不度爐,木佛不度火,泥佛不度水;真佛內裏座。菩提、涅槃、真如、佛性,盡是貼體衣服,亦名煩惱。實際理地什麼處著,「一心不生,萬法無咎」。

這段上堂法語,正乃將悟境與功行擰在一起了。《趙州語錄》中,直截委悉者以此為最。任何人參看一過,當可了然於趙州禪旨。「三佛不度」,「真佛內裏座」,實為絕妙法喻,雖不離常境,卻不落常情,當與《涅槃經》諸法喻齊觀。三佛不度,真佛內裏坐,合該自度,誰為度者﹖自度即須頓悟,誰為度法﹖如《金剛般若》說的「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此四句語極似平常,知涅槃義者類能道之。趙州作如此說,這乃古佛以香餌釣獰龍的手段。有形相的三佛和一般法同歸成壞,自身難保,向外求佛,應歇狂心,唯有情不附物,狂心歇處,是為真佛。如覺得目前猶有小物,有「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可得,可證,成為自己的「貼體衣服」,仍屬「煩惱」邊事,只有於一切境物中、見聞覺知上纖毫不滯,才是個真正道人。「貼體衣服」與「淨地上屙一堆屎」相去幾何﹖有僧問趙州︰「如何是毗盧向上事﹖」趙州答︰「老僧在你腳底。」僧問︰「和尚為什麼在學人腳底﹖」趙州答︰「你原來不知向上事!」這正顯示了「實際理地什麼處著」,這僧執有「向上」一著,只好「委曲」了趙州在他的腳底了。畢竟如何是向上事,只有把高攀毗盧向上的心放下,在這裏趙州又引用了三祖《信心銘》的話,叫做「一心不生,萬法方咎。」用趙州自己的話,就是「納僧家直須坐斷報化佛頭始得」。

(其三)「至道無難,唯嫌揀擇」。才有語言,是揀擇,是明白,老僧不在明白裏,是汝還護惜也無﹖

時有僧問︰「既不在明白裏,護惜個什麼﹖」州云︰「我亦不知。」僧云︰「和尚既不知,為什麼卻道不在明白裏﹖」州云︰「問事即得,禮拜了退!」

趙州關於拈提「至道無難,唯嫌揀擇」的法語,這一則外尚有答僧問三則,今一併錄之以供參閱。

僧問︰「『至道無難,唯嫌揀擇』,是時人窠窟否﹖」師(趙州)曰︰「曾有人問我,老僧直得五年分疏不下。」

(僧)問︰「『至道無難,唯嫌揀擇』,如何是不揀擇﹖」師曰︰「天上天下唯我獨尊。」曰︰「此猶是揀擇。」師曰︰「田庫奴,甚處是揀擇﹖」僧無語。

(僧)問︰「『至道無難,唯嫌揀擇』,才有語言是揀擇,和尚如何為人﹖」師曰︰「何不引盡此語﹖」僧曰︰「某甲只念到這裏。」師曰︰「至道無難,唯嫌揀擇。」

趙州拈提或答問引用三祖《信心銘》的語句很多,他只在教人用平常心,直觸目前大道,不得擬心趨向。真實頓悟的直觀功行,關鍵全在防心走入歧路︰所以說「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揀擇全屬慾貪見刺的業識,非明白之智。心地上焰焰空慧,不離當人如今鑒覺,「至道無難」卻也難在於一念鑒覺下打徹一切緣影相之妄,空慧現前,自然心安理得,掃盡憎愛、是非揀擇的妄取妄求之心,則「萬法無咎」無往而不自在

此處趙州拈提「至道無難,唯嫌揀擇」的法語,完全為學人開示如何提起直觀頓悟的禪祕要旨。可是他只淡淡的說了兩句「才有語言,是揀擇,是明白,老僧不在明白裏」。揀擇是憎愛妄心出,明白是虛明自照之智,前者自然必須遣除,即虛明自照之智若墮在虛明裏,還是成病,「老僧不在明白裏」,也正是道出南泉的「心不是佛,智不是道」的心法,佛果云︰「才有是非,是揀擇,是明白,才憑麼會,錯過了也。鐵釘黏堪作何用﹖」又云︰「既不在明白裏,且道趙州在什麼處﹖為什麼卻教人護惜﹖」佛果置這兩問,急須參看它的下落!有學人問趙州「擬向南方學些佛法如何﹖」趙州答︰「你去南方,見有佛處急須走過,無佛處不得住。」學人說︰「與麼,即學人無依也﹖」趙州說︰「柳絮!柳絮!」有佛處無佛處正是學人愛憎所在處,二者不住,虛明自照,在趙州分上還須掃除,而這正是學人「護惜」所在,進一步教他掃除,使成個真正自在人,這是趙州禪「易見難識」處。禪的功夫達到不起愛憎,洞然明白,即心作佛,即智見道,應是參禪的終極目的,是禪人應護惜之處,但是趙州自說「不在明白裏」,還教人「急須走過」,豈不是把參學人最後的命根子也斷了麼﹖所以這個學人完全作不得主,惶恐地說「與麼,即學人無依也」。而趙州就要斷他這有所依住的命根,卻冷峻地諷刺他︰「柳絮!柳絮!」實際趙州是教他於法而無所住,隨處作主去,不是教他成為隨風飄盪的柳絮。

其次,「至道無難,唯嫌揀擇,是時人窠窟否」這一則,如通過體會了上一則話,也就能會取這窠窟不是別的,還是坐在那明白窠窟裏的問題。趙州說「若與空王為弟子,莫教心病最難醫」,從凡入聖易,即聖入凡難,只仰望毗盧向上事而忘失自己腳底事,是參禪人的通病,所以說「曾有人問我,老僧直得五年分疏不下」。嫌揀擇入聖之路易識,「不坐在明白裏」去作一頭水牯牛,或者如趙州常說自己「是一頭驢」的從聖入凡向異類去難。「一千人萬人盡是覓佛漢子,覓一個道人無」,正是坐此病根。天童正覺頗知此意,謂「明眼的顱得他骨頭出」,禪法商量到此,頗欲無言,天童還寫了一首頌︰「五年分疏不下,一句原無縫罅。只知推過商量,誰信分明酬價。玲瓏的相知,鹵莽的相訝!寧可與曉事人相罵,不可共不曉事人說話。」

第三則學人問「如何是不揀擇」﹖趙州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顯然只是以人位的「坐在明白裏」的話答出了半句,這學人似乎識透而不加肯認,所以說「此猶是揀擇」。趙州喜得面前有個不受惑的人,再放一線,叱之曰「田庫奴,甚處是揀擇﹖」要逼出學人道末後句來,那知面前立的還是個伎死禪和。真是千鈞之弩發向鼷鼠。

第四則答語,似嫌學人不全引《信心銘》四句話,即「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而後二語實前二語的註腳,實際即三藏十二分教,從上祖師千言萬語,都是前二語的註腳,這個學人似乎會,似乎不會,只說「某甲只念到這裏」,趙州似乎許,似乎不許,重念一番──「至道無難,唯嫌揀擇。」雖然是同樣念古人的話,卻大有深淺在。

趙州常說︰「正人說邪法,邪法亦隨正;邪人說正法,正法亦隨邪。諸方難見易識,我者裏易見難識。」以上幾則法語,要窮源究底,正是大不易。

接機的著名公案
以下介紹趙州十個接機的著名公案。此等公案引起禪海波瀾,諸家宗師拈提唱頌者極眾,從這裏可以見到趙州禪的本地風光。

(一)勘破台山婆子
有僧遊五台,問一婆子曰︰「台山路向什麼處去﹖」婆曰︰「驀直去。」僧便去。婆曰︰「好個師僧又怎麼去!」後有僧舉似師(趙州),師曰︰「待我去勘過。」明日師便去,問︰「台山路向什麼處去﹖」婆曰︰「驀直去。」師便去。婆曰︰「好個師又怎麼去!」師歸院,謂僧曰︰「台山婆子為汝勘破了也。」

這個公案,有點蹊蹺麼﹖這婆子對遊方僧問路也那麼道,對趙州也那麼道,趙州並未放線垂鈎,到底那一點是勘破婆子處﹖臨濟宗師楚圓慈明對一位自許會得雲門禪(其實尚未會得)的慧南拈出「勘破台山婆子」話,慧南因之大悟。茲錄之如下,作為參看此一公案的助緣。

明問︰「脫如汝(慧南)會雲門意旨,則趙州道︰『台山婆子我為汝勘破了也』,且道那裏是他勘破婆子處﹖」南汗下不能答。次日又詣,明垢罵不已。南曰︰「罵豈慈悲法施耶﹖」明曰︰「你作罵會耶﹖」南於言下大悟。作頌曰︰「傑出叢林是趙州,老婆勘破沒來由;而今四海明如鏡,行人莫與路為仇。」呈明,明以手指「沒」字,南為易「有」字,明頷之。

慧南禪師頌子,直下照了通透之至,正表達過得趙州關。問路的僧,一個又一個;指路的婆子,一番又一番;皆「與路為仇」者。趙州一觸,歸院點破,問路指路同時銷落,正爾「有來由」,這即是他為人處。其實趙州雖去觸婆子,婆子並不因之改途易轍,笑看多少禪客平地跌跤,與路為仇。趙州不是此中人,所以說「勘破了也」。真乃浥塵止垢,又著一番精彩。有人說︰「台山婆子,非惟被趙州勘破,亦被這僧勘破」,這是遠路說禪,也「有來由」。還是天童正覺說得好︰「勘破了,老婆禪,說向人前不值錢。」

(二)庭前柏樹子

(僧)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師(趙州)曰︰「庭前柏樹子。」(僧)問︰「和尚莫將境示人。」師曰︰「我不將境示人。」(僧)曰︰「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師曰︰「庭前柏樹子。」

這個公案,因之悟得的大有人在。夾山(名美會,嗣法船子)談禪時曾指出了世間法仔細究理,雖「目前無法」,卻又「意在目前」,佛法也正是這樣。趙州當示人「大道只在目前,要且難覩」,離開目前另覓祖師西來意,離道更遠。「祖師西來意」就是指達摩禪意,和問「佛法大意」同,是當時禪門最流行的話題。而趙州指「庭前柏樹子」,正是教人會取目前的即是,截斷學人別覓佛法的思路。如果說法處沒有柏樹,也指「庭前柏樹子」,那就變成沒有什麼意味的話了。這裏且看以下兩則禪話︰

法眼禪師問揚州光孝院慧覺禪師(趙州弟子,有鐵嘴之稱)︰「近離甚處﹖」覺曰︰「趙州。」眼曰︰「承聞趙州有『庭前柏樹子』話是否﹖」覺曰︰「無。」眼曰︰「往來皆謂︰『僧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州曰庭前柏樹子。』上座何得言無﹖」曰︰「先師實無此語,和尚莫謗先師好!」

重顯(即雪竇法名,此時未悟)在太陽為知客時,有客舉光孝覺語問曰︰「覺,趙州侍者,眼問『柏樹』因緣,乃言無此語,而眼肯之,其旨安在哉﹖」顯曰︰「宗門抑揚寧有軌轍乎﹖」時有苦行名韓大伯(後出家,即宗上座)侍其旁,輙匿笑去。顯詰其笑故,韓曰︰「笑知客智眼未正,擇法不明。」顯曰︰「豈有說乎﹖」韓對以偈曰︰「一兔橫身當古路,蒼鷹才見便生擒;後來獵犬無靈性,空向枯樁舊處尋。」

檢閱了上兩段古人關於趙州「柏樹子」話的商量,正是趙州說的「大道只在目前」的禪意;不從這裏荐取而別求禪道,就會被韓大伯認為無靈性的獵犬了。參禪的人要鍛鍊成具有蒼鷹擒兔的機智,會取大道,一涉擬向,便觸枯樁。

現在再錄出臨濟宗師五祖山法演禪師把趙州「柏樹子」的死語活用起來的一則禪話,供愛談柏樹子者添些葛藤︰

(法演云)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庭前柏樹子」,怎麼會,便不是了也;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庭前柏樹子」,怎麼會,方始是。

宗杲禪師大大地讚揚了他的師祖法演這樣拈提,說︰「要識五祖師翁麼﹖腦後見腮莫與往來。」(這是當時俗語,指長著這樣骨相的人是非常狡猾的。)正因為法演識得趙州話意。

天童正覺於此公案下有頌,描畫出趙州風神,頌曰︰「岸眉橫雪,河目含秋,海口鼓浪,航舌駕流,撥亂之手,太平之籌。老趙州,老趙州,攪攪叢林卒未休!徒費功夫也造車合轍,本無技倆也塞壑填溝。」

趙州柏樹子,原指目前法教人會取,到後來成了葛藤上樹,纏繞不休,鐵嘴慧覺否定其?趙州有此話,正是深悟趙州禪。

(三)洗鉢盂去

(僧)問︰「學人乍入叢林,乞師(趙州)指示!」師曰︰「吃粥了也未﹖」(僧)曰︰「吃粥了也。」師曰︰「洗鉢盂去。」其僧忽然省悟。

平常真實語,無過此個公案。「不用安排,自著處所」,這是趙州以本分事接人得力處。不談佛法禪道,只話家常,正指出日常生活不離這個。

現在檢視一下雲門大師對這個公案的著語︰「且道有指示,無指示﹖若言有,趙州向伊道個什麼﹖若言無,這僧為甚悟去﹖」這正是教人如何領會「參話禪」原來作用處,否則,正像宗杲說的「而今諸方有一種瞎漢,往往盡作『洗鉢盂話會了』,那不只是埋沒了祖師心而且是認驢鞍作阿爺的下巴了。」

(四)狗子還有佛性也無

(僧)問︰「狗子還有佛性也無﹖」師曰︰「無。」(僧)曰︰「上至諸佛,下至嗤蟻,皆有佛性,狗子為什麼卻無﹖」師曰︰「為伊有業識在。」又僧問︰「狗子還有佛性也無﹖」師曰︰「有。」(僧)曰︰「既有,為什麼入這皮袋裏來﹖」師曰︰「知而故犯。」

對趙州這公案,重「無」的多,重「有」的少。從義解說,趙州初答為狗子「有業識在」,所以說牠無佛性;次答狗子雖有佛性,因牠「知而故犯」,所以入皮袋受狗子身,而佛性則未失。但在一般大乘經典,尤其是為禪宗所重視的「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涅槃經》所談佛性義,禪的「明心見性」即要見此佛性,今趙州直截地說狗子無佛性,顯然是掃除學人坐在經典裏的知見,指出應直下照了自家的才是,莫數他人寶,使業識習氣逐境現起,把堂堂真佛裝入狗皮袋去也。談有談無,話題不離狗子,而趙州指的卻在學人自己分上,要檢點自家是否「知而故犯」﹖或「有業識在」﹖天童正覺稱這兩則公案是「水上葫蘆,按著便轉」,有頌曰︰

狗子佛性有,狗子佛性無,直鈎原求負命魚。逐氣尋香雲水客,嘈嘈雜雜作分疏。平展衍,大鋪舒,莫怪儂家不慎初;指點瑕疵還奪璧,秦王不識藺相如。

狗子佛性公案,初見於承嗣馬祖與南泉為同門的惟寬禪師︰

(僧)問︰「狗子還有佛性否﹖」師(惟寬)云︰「有。」僧云︰「和尚還有否﹖」師云︰「我無。」這也顯得狗子佛性的話題在當時相當流行,趙州話出,更聳動了禪林。

(五)吃茶去
(趙州)問新到(僧)︰「曾到此間麼﹖」曰︰「曾到。」師曰︰「吃茶去。」又問僧,「曾到此間麼﹖」僧曰︰「不曾到。」師曰︰「吃茶去。」後院主問曰︰「為什麼曾到也云吃茶去,不曾到也云吃茶去﹖」師召(呼)︰「院主!」主應諾。師曰︰「吃茶去。」

這個公案,影響也大。叢林禪堂初接新學,有吃茶之制,對初到曾到有所分別,趙州破例,都教他們吃茶去,引起院主的懷疑,趙州一併叫吃茶去,直是一具棺材,三個死人。

「趙州茶」話很快由北及南,參看一則有關吃茶公案吧︰

睦州(名道明,濟上宗師)問僧︰「近離甚處﹖」曰︰「河北。」睦曰︰「彼中有趙州和尚你曾到否﹖」曰︰「某甲近離彼中。」睦曰︰「趙州有何言句示徒﹖」僧舉吃茶話,睦乃呵呵大笑曰︰「慚愧!」卻問(僧)︰「趙州意作麼生﹖」(僧)曰︰「只是一期方便。」睦曰︰「苦哉,趙州被你將一杓屎潑了也!」便打。睦卻問沙彌︰「你作麼生會﹖」彌便設拜,睦亦打,其僧往沙彌處問︰「適來和尚打你作什麼﹖」彌曰︰「若不是我,和尚不打某甲。」

這裏睦州為什麼大笑,欣賞趙州以本分接人也;為什麼又道「慚愧」,有嫌於己不如趙州處也。趙州教吃茶原是本分上事,被這個學人解作「只是一期方便」,睦州比作將一杓屎潑在趙州身上而捍衛了趙州禪。

(六)幾被玄殺與不曾眼花

(僧)問︰「如何是玄中玄﹖」師(趙州)曰︰「汝玄來多少時耶﹖」(僧)曰︰「玄之久矣。」師曰︰「闍黎若不遇老僧,幾被玄殺。」

(僧)問︰「如何是毗盧圓相﹖」師(趙州)曰︰「老僧自幼出家,不曾眼花。」(僧)曰︰「豈不為人﹖」師曰︰「願汝常見毗盧相!」

一般涉獵禪道的,將禪道視為學理的研究,那就離了主題,教乘義學座主,從名相淺深分析,層層深入以見真義;宗門禪道實即佛法教乘中提煉出來的最上精義,假祖師西來,給予活潑拈提,實即甚深般若波羅蜜在大心凡夫生活實踐中來體會,不類於教乘義學方便開顯,通過義路。禪道不玄,未離日用生活,偏有人求玄中玄;禪道觸目即是,偏有人離開本分事別求毗盧圓相;於宗門禪道實大遠在。此處致問趙州的兩僧正坐此病,趙州一一與之拈卻。「幾被玄殺」促其警覺;「不曾眼花」,警其勿得捏怪;一個直示,一個婉諷,都是練禪警語。

(七)老僧使得十二時

(僧)問︰「十二時中如何用心﹖」(趙州)曰︰「汝被十二時辰使,老僧使得十二時。」乃曰︰「兄弟,莫久立,有事商量,無事向衣鉢下坐,窮理好。老僧行脚時,除二時粥飯是雜用心處,除外更無別用心處。若不如是,大遠在!」

這段法語,真乃親切懇到。「使得十二時」這是何等氣概!反覆玩味,當中卻有指示。「雜用心處」是不是「在揀擇裏﹖」「無別用心處」是不是「在明白裏」﹖須高著手眼看,會得如何「使得十二時」。

(八)大道透長安與學人師

問︰「如何是道﹖」師(趙州)曰︰「牆外的。」曰︰「不問這個。」師曰︰「你問那個﹖」曰︰「大道。」師曰︰「大道透長安。」

一問再問真實禪道,一答再答路路透長安之道。問的意圖是離世求菩提之道,答的是直指佛法不離世法,禪道只是常道。

佛果評贊趙州云︰「蓋為他平生無許多般計較,所以橫拈倒用逆行順行得大自在。」也就是說趙州有時裝聾裝癡,卻為人指出衲衣底下事。

另一則公案也是近於詼諧的︰

(僧)問︰「如何是學人師﹖」師云︰「雲有出山勢,水無投澗聲。」(僧)云︰「學人不問者個詩。」師云︰「是你師(詩)不認。」

這僧也許是個詩僧,這兩句煞是好詩,正是這學人吟出來的,也正是這學人用心處,趙州故把「師」作「詩」,點撥禪道在詩人方面就是不離日常用心處的詩心,心外無佛,更覓個什麼師!

(九)趙州四門

問︰「如何是趙州﹖」師曰︰「東門、西門、南門、北門。」

問話的要問趙州禪,趙州知之,卻答以趙州城四門。勿笑問東答西,此正明頭暗頭都合得也。雪竇有「無限輪椎世不開」之句,頌趙州禪一切處不離本分,但一切都是趙州自家的,卻關鎖嚴緊,不露消息,不許常人藉口「平常心是道」,任其亂統胡為。趙州自說︰「老僧在此間三十餘年,未曾有一個禪師到此間。設有來,一宿一食急走過。且趁軟暖處去也。」趙州嚴峻把關,未曾寬假於人;縱有入得關來,也只停留「一食一宿」,正是指出趙州禪「易見難知」處,而一般禪和愛向有施設處覓「軟暖」,趙州是「無施設處」,只是平常。

(十)趙州石橋

師與首座看石橋,乃問首座︰「是什麼人造﹖」(首座)云︰「李膺造。」師云︰「造時向什麼處下手﹖」座無對。師云︰「尋常說石橋,問著下手處也不知。」

(僧)問︰「久向趙州石橋,到來只見掠杓子。」師云︰「闍黎只見掠杓子不見石橋。」(僧)云︰「如何是石橋﹖」師云︰「過來過來。」又云︰「度驢度馬。」

趙州石橋,是我國隋時著名的建築,觀音院離石橋不遠,趙州和首座欣賞了這座橋,問到「造時向什麼處下手」,首座卻無對。世間法也是易見難識,趙州禪也是易見難識,不要輕輕從足底下滑過去才是。

第二則問話學僧直把石橋擬趙州禪,正因為趙州禪易見難識,他看到趙州接人示物只是平常,而「古佛」之譽滿南北,所以提出「只見杓子不見石橋」,趙州把「難識」之處略露端倪,叫他「過來過來」,並說「度驢度馬」,而這學僧卻無下文,埋沒趙州這番婆心。

「尿是小事,須是老僧自去始得」,要見趙州禪也只有自家體會始得,不然,趙州只能替你把尿,卻不能代你撒尿也。

結語

趙州一日示眾云︰「未有世界早有此性;世界壞時此性不壞。」僧問︰「如何是此性﹖」師云︰「五蘊四大。」(僧)云︰「此猶是壞。如何是此性﹖」師云︰「四大五蘊。」

這是趙州談禪宗要原則。「此性」,決不是指什麼有個先天地的東西,可是學佛的人都被這個迷惑住。就教而論,「此性」是指無自性之「性」,諸法從緣生故,皆無自性;無自性故,世界成時不從之而成,壞時不從之而壞,即南泉說的「三界不攝,非過來今」。趙州貴以本分接人,指出此性即是五蘊四大,四大五蘊,離四大五蘊外無成壞相,即五蘊四大以顯緣生無自性之無成壞「性」。趙州從義學的高高峰頂上把「此性」拉入深海海底去,把通向無上涅槃的菩提大道拉入透向人間長安的大道,是一樣手法。他只教人在尋常事物上會道,這是繼承了南泉所力避的「即心即佛」的話,轉而倡導三祖《信心銘》的「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之旨。可是有許多話頭在趙州是隨時隨地信手拈來,於「無施設處」強為施設,如「庭前柏樹子」、「鎮州蘊卜」、「青州布衫」等等,但在異地異時卻成為無意味語,後人反認為這些無意味語上別有玄妙在,而逐漸演變為「看話頭禪」了。總之,趙州談禪貫徹了不離本分事,即貫徹在尋常生活中的「平常心是道」之旨。以下錄他一段話,作為本文結語︰
「老僧此間即以本分事接人。若教老僧隨伊根機接人,自有三乘十二分教接他了也。若是不會,是誰過歟﹖以後遇著作家漢,也道老僧不辜負他;但有人問,以本分事接人。」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十一;《祖堂集》卷十八;《景德傳燈錄》卷十;《聯燈會要》卷六;阿部正雄著‧王雷泉、張汝倫合譯《禪與西方思想》第一編;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三編。


無我

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指外道所執的「實我」及凡夫所妄計之「我」是空無的;為三法印之一。這也是對「生命中之不變的靈魂」及「萬法的實體」的否定。故佛法中之無我有兩種︰(一)人無我,指人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並無「常恒自在的主體(我)」;(二)法無我,指諸法乃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並無「常恒的主宰者」。

印度的原始佛教,並不承認有如外教所說常一主宰之「我」或「實體」的存在,而主張一切無我,並建立「諸法無我」之法印。故《阿含經》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皆為假有,無實體、無我之存在。又,相對於淨樂我常之四顛倒,而主張不淨(身)、苦(受)、無我(法)、無常(心)等四念處。

部派佛教之犢子部,主張生命中有一「非即非離蘊之我」,主張我、法皆是實有,故被稱為「我法俱有宗」。說一切有部雖否定人我,但主張五位七十五法等諸法為實有,故被稱為「法有我無宗」。

至於大乘佛教,則認為人我、法我俱非實有,而主張人無我、法無我,故持般若空觀之說者被稱為「一切皆空宗」。而「人無我、法無我」又稱「人空、法空」。又,原始佛教所稱之「無我」,大乘佛教多稱為「空」。準此可知,「空」即「無我」之同義語。《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正25‧222b)︰「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故。」

◎附一︰李榮熙〈南傳佛學的中心思想──無我〉(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2})

佛教之所以不同於世界上其他的宗教,主要是因為佛教有「無我」的教義,全部佛陀教義的活力和獨到處,完全表現在無我。在這一點上,佛教確實是表現了它突出的地方。印度其他宗教徒之所以稱佛教徒為「妄自尊大的虛無主義者」,就是因為佛教徒是主張「無我」的。而佛教徒反過來稱呼他們為「異教徒」和「外道」。沾染了自然崇拜成見的學者們,甚至在今日尚難於理解和接受這一教義,可見佛陀在人類文化還是早期的時候,他的思想是多麼有決定意義和有遠見。

「無我」教義的內容,根據南傳教義的說法,就是每一個無論是生理和心理的生存狀態都是無常的,其中沒有任何常住不變的原則、本體、實質,或「靈魂」。總之,沒有任何性質的不變的狀態。這就是南傳佛教中最本質的學說。佛說︰「一切事物皆有起因,如來業已說明其原因,並已指出其止滅之道。此即名為佛之教法。」這一段話包含了正確而簡要的佛教的精神和實質的講解。它說明佛陀發現了生存的諸要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並且指出了永遠抑制這些要素的活動力的方法。而最後使其趨向於寂靜,這就是佛教在世界上流傳了二千五百年之久的中心概念。

佛陀宣稱他的教義是一個實用的教義。它的目的就是要告訴人一個解脫輪轉不已的生死的方法。這種解脫的方法,主要是對人類而言。根據上述中心概念,佛教詳細地分析了人的生存的組成因素。分析法在佛教中是一個很重要的研究方法,所以佛教也被稱為是「分析之教」(Vibhajjavada)。

人的存在包括兩個部分,即色法與心法。色法包含各種生理要素,心法則包含各種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有四種,即受想行識;此四者與色法合稱為五蘊。與人有關係的外在世界,也被分析了它的組成因素。人與外界的關係就是認識的關係。談到認識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涉及認識的器官(根),和認識的對象(境)。認識的器官即眼耳鼻舌身意,認識的對象即色聲香味觸法。這十二個因素統稱為「認識的基礎」,包括器官和對象,二者相遇,才能產生認識。由此所產生的認識有六種,即眼與形色相遇所產生者謂之眼識等等。此六根六境六識,為組成認識的因素,統稱為十八界,因此人的存在和與他發生關係的外界環境,分析成為蘊、處、界;此三者統稱為「法」。所謂「法」者就是存在的因素。

概而言之,「法」可分為兩大類,即「有為法」和「無為法」,虛空和涅槃屬於無為法,其他諸法概屬有為法。因此生存的因素亦分為兩大類,即清淨的和污染的,善的和惡的,有利於涅槃和無利於涅槃的諸種因素。清淨的、善的和有利於涅槃的因素,就是使人趨向於解脫的力量,相反的因素則使人趨向於生死輪迴。佛陀在尋求自生死輪迴走向解脫之道的過程之中,發現了諸法的真義。無我教義是這一發現之中的必然結論。由於有了這個教義,佛陀的教法才有了它的獨特之處。

依據這個教義的解釋,整個宇宙及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是一些無窮數的、個別各異的、剎那即逝的各種因素,存在於永無止息的活動和變動的狀態之中,然而它們之中並沒有一種「實質」。它們只是一些瞬間即過的能力而已,並沒有任何常住不變或靜止的東西,也不是存在於靜止的狀態之中,而是在一種不斷的變化的狀態之中,這個現象世界就是由這些剎那相續的存在所組合而成的。一方面形成了我們所看見的、聽見的、嗅到的、嚐到的和觸覺到的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形成了單純的知覺(識),以及附帶的感覺、觀念、善惡意志等等,然而在它們中間並沒有任何持久不變或有實質的東西。

為了充分地理解佛陀的這一個教義,我們必須要知道一些這個教義形成時期印度所流行一般的思想狀況。西元前六世紀頃,在佛教興起之前,印度的哲學思想呈現極其複雜的狀況。各派學說蔚然並興,流行於全國各階級人民之中。一方面有流行極為廣泛的教義,否認個人在死亡之後的存在,否認宇宙間任何既有的秩序,除了某些世間權力的偶然報復外,否認任何善惡行為的果報。因此,除了個人的利益之外,不主張在生命過程之中有任何更高的目的。這一派學說當然也不主張靈魂和上帝的概念。

另一方面,則有正統的婆羅門教哲學思想。其中一部分人以為遵行適當的宗教儀式,可以達到人生最高目的,並且信仰古代獻祭宗教,祈求死後升天享福。另一部分人則信奉宇宙一元論的學說,認為最高的樂境為個人的人格和無所不含的絕對真神合而為一。另外也有人相信有一種永恒的靈魂,由於不斷積累善業的結果,這個靈魂經過若干世後,可以回復其真純清淨的狀態。實行善行和自我抑制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這種方法不僅被認為可以清淨心意,而且可藉以控制自然,獲得超自然的力量(神通)。

佛經中所記述的我見,不外二種極端見解。一為斷見,否認死後的任何存在;一為常見,臆斷人有永恒清淨的主體,最後可以獲得解脫。

在研究佛陀關於我見的教法之前,我們應先略論對於佛教思想有影響的三派哲學思想。這就是奧義書派、耆那教派和數論派。奧義書派的主要教義,是主張整個宇宙是一個真實的統一體,只有一個一,而沒有二。主觀和客觀,自我和世界,個人的靈魂和宇宙的靈魂,都結合在此統一體中。我們所知之世界並無內在的實體。內在的實體屬於「知者」、屬於「神我」──大梵。因此,奧義書派的教義是一元論的學說,認為有一永恒不變無始無終的真實存在,人的靈魂即是這個存在的一部分。

耆那教徒信奉一種高度發展了的倫理上的清淨和染污的學說,並且相信一種精神存在的學說,甚至於把精神推廣到植物和無生命的無機體上去,認為它們都有靈魂。根據耆那教的說法,這些靈魂是半物質性的實體,和其所依附的體積大小相符,並隨體積之增長而增長。因此,耆那教主張一種有變易性質的永恒物質的教義。道德上的染污,據說是由於一種不潔淨的微細物質,從皮膚孔中進入靈魂內部所引起的。為了要獲得道德上的清淨,就必須要閉塞那些不淨物質進入靈魂的孔道,以求至高無上的清淨,使靈魂證得最後涅槃。由此看來,耆那教的因果業報是肉體物質性的理論。

數論派一方面主張多數靈魂存在的學說,一方面又主張有一種唯一的、永恒的、無所不在的實體物質。開始的時候,這個物質是在一種無差別的平衡靜止狀態中,後來發生了一個變動過程,這個物質就永為休止,隨時變化,一直到它最後回復其平衡靜止狀態。這個物質不僅包括人身,而且包括意識狀態在內。意識狀態被認為是有物質根源和物質因素的。因此,在每個實質存在之中都有物質,意識物質和能力物質二種基本本質,作為獨立的實體。能力也是被認為有實質的。物質沿著兩條不同的路線發展,其一以半透明的理智物質為重心,發展成為人的知覺器官;其一以無生命的物質為重心,發展成為知覺的對象,包括粗細對象在內。

佛教反對這三種學派的思想。它駁斥了奧義書派的一元論,而主張宇宙間沒有一個真實的統一體,實際上每一事物都是分離的、個別的、分裂成為無數的極微因素(法)。人就是這些物質因素和意識因素相互聯繫的集聚體,其中並無靈魂和不變的神我。外在世界也是許多變易因素所組合而成,其中並無常住不變的物質。

佛教同意於耆那教反對奧義書派的一元論,也同意它主張存在是一個生起、延續和毀滅的過程,但不同意它的物質性質的因果業報的理論,佛教和數論派關於物質永不靜止、恒常變易的學說,非常相近。但是數論派稱根本物質為「德」(guna),佛教則稱之為「法」(dhamma)。每一個「德」是一個極微的物質量,代表一個極微的物質實體,但是「法」並不包含任何物質,而只是一個有動力的個體而已。佛陀的創造性就是在於他否定了任何不變的物質性的存在。對佛教徒而言,物質的運動和變易是一連串的能力瞬間即逝的表現而已。對數論學家而言,運動是完整的,而剎那變易是無定性的物質的變易。佛教徒認為一切事物是瞬間即逝的,因為其中並無不變的物質。但數論派的見解則認為物質雖有變易,而其本身在基本上是不變的。

關於數論派的二元論,佛陀認為是一種極端的多元論而加以反對。實際上整個宇宙不過是許多個別的,剎那生滅的因素,集聚在一起的現象而已。一切事物毫無例外,都是由剎那生滅的現象所連串而成。所謂一切事物皆有常住不變,無所不在的物質作為基礎者,不過是數論派及其他學派的臆想而已。佛教的基本概念認為除了個別短暫片段的存在以外,沒有究竟的實體,所謂「實體」的概念中,並無有延續性的、持久不變的物體存在,而是由片段片段的知覺和一連串剎那生滅的事物所形成的。我們的理智在綜合的過程之中,把這些連串的剎那放在一起,就產生了一個完整的想像。這個想像只是一個假想的心識計量而已。

因此,有兩種本體︰一種為究竟清淨本體,由剎那剎那時間所組成,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沒有固定的位置,也沒有可知覺的性質;一種是經驗上的本體,由客觀的想像所組成,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由我們賦予了它一個固定的位置,以及可知覺的抽象性質。

然則一個靜止的物質世界,和生存在這個世界中的常住不變的人格的幻覺,是怎樣產生的呢﹖為了解釋這個問題,佛陀曾經傳佈了十二因緣的教法,根據這個教法,那些個別的因素(法),雖然沒有一種在空間上無處不在,在時間上永恒不變的物質和使它們聯結起來,然而它們之間是互有關係的。它們在時間上、空間上的顯現,是受一個固定的因果律所支配的。這些短暫的因素的相續,並不是盲目偶然的過程,每一因素雖只顯現一剎那,但它須依緣而起。它的生起必須依賴前一因素作為根源。因此,所謂存在就是相互依賴的存在。每一剎那生滅的實體,必須和其他的剎那相適應,才能有那一剎那的存在。它們之間並無誰生誰的因果關係,只有相互依賴的作用和連續的關係。並不是一件事物消滅了而產生另一事物,也不是一件事物的實質進入了另一事物,只是一個恒常不斷的逐漸變易而已。

簡而言之,這就是佛陀的教理,根據這個教理就產生了「無我」的教義。色法和心法被分析成為無窮的剎那因素之後,就必須要否定任何常住不變的本體。每一事物都是相續變易的,沒有一件事物是有不變的本體的,人的身體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沒有兩個相續的時刻停留在同一狀況中。「無我」教義不僅適用於人類,並可適用於一切事物之中。就人類而言,其要點在於說明人是沒有常住不變的靈魂的。

人完全是一個受生命的規律所支配的現象。如果在他之中有一個超現象的「我」,可以超越這些規律,那麼因果律就失掉意義了。世尊拿起一撮土說︰「如果這點物質是常住不變的,永恒存在的,那我就不必倡導清淨生活以求解脫痛苦了。其他諸蘊,亦復如是。」他又說︰「諸比丘,此身非『我』,若此身是『我』,則人可自主,不應有病苦等等。則人皆可說︰我身可如是,我身可不如是。受等諸蘊,亦復如是。」

佛陀把人分析成為五種不同的功能,即所謂五蘊,而駁斥了把五蘊中之任何一蘊當作是超現象的「我」。《奧義書》說︰「不要尋找所說的話是什麼,但要知道能說者是誰;不要尋找所見的是什麼,但要知道能見者是誰;不要管所作的是什麼,但要知道能作者是誰。」但是佛陀卻說︰「沒有作者,只有作;沒有見者,只有見。」然而執著我見者卻說︰當看見形色的時候,靈魂是見者,視覺是工具,見的過程就是眼光達到所見之物,然後以所見之印象交與靈魂。而佛教學者則根據互相依賴的緣起理論,駁斥了這個推論是假想的。有了知覺和知覺對象之後,二者之間才生起互相依賴的作用和關係。其中並無「作者」,只有一種調和的關係而已。

五蘊並不是不變不滅的原素,凡是無常的也必然是無我的。然而這並不是說,佛教倡導死後身心都歸滅亡。佛教除了無常無我的教義之外,還有業報的理論。業報就是身心行為延續的力量。一切有生命者,都是五蘊的聚合,恒常在變易之中。但是這個變易決定於先行的條件或狀況。漫長相續的生命就是一個向前演進的行程。人即使在現生中,也不是前後相同的,然而現生的存在總是過去行為的結果。人永遠在變易中,死亡不過是一個較深刻的變易而已。人自己的行為決定其所受的新身體,以適合其所處之新環境。在此新環境中,他過去的意志和思想又決定其新心識。新生命最初的一剎那,稱之為「識」,識的前身即是「業」,業即是前生的力量。這些業通過識,在新生命中繼續延持下去。佛經中推述輪迴再生說︰「再生之人,既非原來的人,又非另外一人。」(Na ca so na ca añño)就原有的身體而言,他已非原來的人,就業力延續而言,他亦非另外一人。

在現象世界中,每一剎那都有其自身完整的因緣,它才能存在。本體的實質是由運動所組成的,有時我們認為這個運動終止了,實際上是出現了一個特別顯著,或者性質不同的剎那而已,運動本身並未終止。平時我們忽略了毫無間斷的變易,只有當它在我們的思想行為上引起一個新印象的時候,我們才注意到它。用泥土製造成一個水瓶,這水瓶又被打破成為碎片,都是出現了不同的性質,亦即在不間斷的變易過程中,出現了特別顯著的剎那。在每一事物和每一現象中,除了顯而易見的變易外,還有一種沒有始點,永不中斷的恒常變易,這就是一個繼續流動,超越人智的究竟實體。如果說一件事物所有過去存在的剎那全是一樣的,那就忽視了它們之間的差別。生命是運動的,整個世界及其中一切,都如電影相續映現一般。根據佛教教義,輪迴再生就是行為的延續。

關於無我教義還有另外一點值得考慮。有人認為無我教義抵消了道德上的責任,解除了因果業報之說,因而動搖了社會道德的基礎。關於這一點,已經有許多論釋家討論過了。迦摩施那(Kamalsila)論師說︰
「否認真我的存在,先前的行為可以引起繼起的後果,這二者之間並無矛盾。前滅後起的剎那中沒有絲毫真實性存在,佛說︰『有行為即有果報,但剎那生滅的因素中並無作者,只有因素的相繼生起。』在這相繼生起中,有某種因素存在,就必然有另外某種因素相繼出現。這是一個必然的事情。纏縛與解脫並非被縛者和解脫者的本來性質。無明生死的因素產生了現象生命,即是纏縛。這些因素消滅以後,隨之而起的境界即是解脫。」

另外還有一個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有人問︰如果一切事物的生起沒有一個「神我」作為起因,都是依緣而起,那麼有沒有「自由意志」呢﹖據說佛陀之所以倡導十二因緣,就是為了維護自由意志,反對決定論的學說。佛陀曾特別提出他同時代的人末伽黎瞿舍那(Makkhali Gosāla)的學說作為批判的對象。瞿舍那主張一切事物都是預先決定了的,不能加以改變的宿命論學說。

佛陀認為這是一種最有毒害的學說。佛陀宣稱自己為「自由行為的擁護者」。善惡行為必有果報,這個規律稱為因果律。一定要由意志力所產生的行為,才能引起其必然的後果。佛說︰「意志就是業」。所謂自由意志,就是強烈的意志。佛教的自由意志,是在因果律範圍之內的自由,並不侵犯十二因緣的教義。

一定要消除了「我見」這樣一個重大的錯誤見解之後,才能進入究竟解脫之道。證得究竟解脫之後,業力和識以及意識活動,才能全部消逝。在究竟解脫的境界中,所有痛苦都息滅了。痛苦的止息就是積極的快樂。涅槃與生死相對,它是常住的快樂的,也是無我的。涅槃是絕對寂靜的境界,其中沒有生死,然而不是斷滅,否則就和虛空一樣了。虛空也是常住無我的,但是其中沒有快樂。佛教的解脫就是脫離生死證得涅槃。

無我真義為最難理解的真理。在我們的思想習慣中,認為物質常住的見解已牢不可破,以致我們不願承認純粹變易之說。必須要證得阿羅漢果,才能消除虛妄的我見。我們凡夫偶而誤入迷途是不足怪的。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所能希望的,只是用我們的理智力來領悟這個教義而已。我們不能證知,就是因為我們有執著。一旦我們破除了無明執著,獲得了般若,我們就可以如實證知這個教義了。對於沒有羊群的牧童,喊狼的聲音嚇不倒他,對於沒有執著的人,無我就是至上的解脫。

佛陀的教義在各方面是獨特無二的。尤其是無我教義最為出色。他不僅駁斥了「我」和「永恒物質」的存在,而且宣揭了一個解脫之道,凡有大精進者皆能證得此道。所謂解脫者並不在於永恒快樂的天堂中,而須向日常生活的體驗中尋求。就這一點而言,佛陀是世界最突出的一位導師,他不僅是一位偉大的宗教改革家,而且是一位最偉大的思想革新者。

無我教義及其基礎十二因緣法,可以說是印度思想所開的最美麗燦爛的一朵花。

◎附二︰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一章(摘錄)

將存在的領域與法的領域加以區別的主張,若是包含在無常苦的法之中,則經由這種法而論證的無我的法其意義自然就清楚了。「我」是正統婆羅門派哲學的中心觀念。它被認為是超感覺性的、實體性的、超越性的主觀。它作為個我而為我們所認識,同時也是普遍我(也就是絕對者、永遠的、福祉的)。若說個我與普遍我本質上是同一的,則它必須含有前述的永遠與福祉。

這樣的我存在於何處﹖我們所能經驗的一切存在,都是時間性的存在。不是時間性的存在的,無非是法。意味著苦的時間性的存在,與永遠、福祉是無緣的;如果超時間性的法,不是存在的,則與福祉、永遠有關,而存在於個人之內的「我」,也只是妄想而已。如果「我」不具有正統婆羅門哲學的那種嚴密的意義,只是常識性的我,那麼它就是與外界以及其他的我對立的,知覺、感情、意志的主體。在不斷變遷之中,它必須保持同一,依據自己的意志,左右事物。但一切的存在是變遷的。能保持同一的不變,事實上完全不存在。認為它們是存在的想法純粹是妄想。因此,人們所認為的「我」,事實上,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而有的,將此時間性的有誤認成超時間性的有即有「設立我的立場」的弊病。基於這種誤認而設立的我的立場,是愚癡無聞的凡夫立場。

因此,在色受想行識中,可以見到是我、異我、相在。亦即相對於「此我」有「他我」存在,而且兩者並存。這種經驗性的個人性的主觀與外界對立而存在,可視為是用模仿式的方式來認識外界的自然性的立場。經典中常稱此為「愚癡無聞凡夫」(assutavā puthujjana)。此愚癡無聞凡夫的人,包括著佛教以外的一切優秀學者,因此它所指的是那些不具佛教立場的哲學反省。另外,凡夫也意指一般的普通人,而不是指「才能低劣」。因此,這個語詞可以說是自然性的立場。亦即無我的「法」,意味著決然的「自然性的立場的排除」。

像這樣,無我的法表明兩件事。(一)如果認為我是超感覺性的、超越性的主觀,它則不存在於我們所認識的世界。認識的領域不包含超感覺性的形上學的事物。(二)若將「我」認為是經驗性的認識主觀,則它不是「我」而是五蘊。因此,主觀客觀都被撥無,只是有五蘊。

只是有五蘊。一切的「我」、「我所」必須被拔除。若是如此,五蘊又是什麼﹖我們已知除了時間性的存在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存在。「五蘊無常」,即謂一切存在都是變異的。但色受想行識等五法並不是變異的。亦即它們不是存在的。所謂五蘊,不外是以其存在的法之名來稱呼一切的存在。但這種「法」,不是「主觀的形式」,而是拔除主觀,也是拔除客觀的存在的法。

◎附三︰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一章(摘錄)

到目前為止,一般人反對佛陀主張「無我論」最為有力的理由是︰無我論(nairātmyadoctrine)與某些佛教的基本理論相違背,譬如因果業報論、輪迴論以及修行解脫論等等。如果沒有一個常恒不變的「個體」,那麼誰在造作業報,誰會受到果報﹖如果是無常變化,則修行的價值何在,它的目的不是一種子虛烏有嗎﹖如此一來,則佛陀的教法變成︰主張一切皆苦,卻又沒有「一個個體」來感受佛陀所說的苦;而佛教的修行法門很多,卻又沒有「一個個體」來實踐這些法門,更遑論何者能享受涅槃的法味喜樂。這些責難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言之成理,但是對佛陀來說卻沒有那麼嚴重。

事實上,佛陀自己也知道會有上述的責難。所以他說︰「有行為,而無作者,」另外在「煩惱負擔者的教說」(Sermon of theBearer of the Burden)中,佛陀又說五蘊是煩惱,是業報,而執著於五蘊即是自尋煩惱,煩惱就是業報。不執著於五蘊就是放下這個負擔──煩惱,而煩惱的負擔者就是這個「經驗的個體」(empiricial indivi dual)。

有的人更以旁觀者的立場幸災樂禍的說︰「無我論」替佛教的形上學帶來了無法解決的問題,成為佛教形上學一個無法克服的漏洞。復次,有的人更進一步的說︰「有我形上學」(實體論)不僅沒有上述的缺點,而且為萬物提出一套合理的解釋。這些看法在筆者的眼中無非都是理智的顛倒,思想的迷糊。何以故﹖就「有我論者」所提出的責難而言,有我論與無我論都必須同樣的面臨著同一事實與邏輯上的問題。「有我論者」怎麼就可能會把業報、輪迴、記憶與「我」──常恒不變之個體的關係說得更清楚呢﹖既然不變之我具有統一、不變的性質,則一旦情況發生變化,須要不同的行動時,它如何能跳出既定的模式而做出與情況相應的決意。不管它做出何種行為,絕不可能有絲毫的影響,進德修業,不能得到善報;為惡不替,不會遭惡報,那麼人類倫理道德的理想豈不是空中樓閣,緣木求魚﹖這豈是吾人修行的初衷﹖沒有「道德提昇」、沒有創發突破才是精神生活最大的罪惡。佛陀很嚴謹的考慮到此一問題,所以他把因果業報當作個體命運的推動力,而拒絕接受有我論。無常變化的「靈魂」(指我)本身就是自語相違。有我論者從未接受一個會變化無常的「我」,而且也無法接受,因為這樣一來,此「我」在何時開始變化即須加以確定,這即是說在某一段時間裏它是不變的,而後又發生變化,如此一來,即有兩個以上的「我」。另一方面如果說「我」的一部份會變,而另一部份不會變,這也說不通。因為如果變化的此一部份與另一不變的部份同屬一個體,則此一吾人所假定的獨一實體即有兩個完全相反的性質,這又與吾人對不變實體的概念相違背。

佛陀以「心理的連鎖」(mind-conti-nuum)來代替所謂的「我」,亦即是所謂的「經驗的反應」、「生活的遺痕」。亦即是說在因果律則的前後相續之中,吾人的身心活動留有一股動力,這種一連串的心理狀態包含吾人一切身心活動的記錄,鉅細靡遺。佛陀認為唯有此一「心理連鎖」才足以擔負起業報變現以及業果連續(指擔負過去行為的結果)的重任,因為每一個後出的態勢(不論是好是惡)都是先前之態勢所造成的結果。如此一來才可以避免下列兩種責難︰

(1)在有我論的常恒不變「我」之下,業力的效果根本無從發生,無業報即無善惡是非之分,這與吾人的倫理觀念不合。

(2)虛無主義以及唯物主義根本就不承認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的因果連鎖,這會流於享樂縱欲,玩世墮落。

輪迴並不是說有一「靈魂之體」(Soulbody)從此處轉至他處,而是說有「一串新的連鎖」按著前一串心理連鎖的條件產生,新的「連鎖」保存了舊「連鎖」的一切。《大乘稻芉經》說︰「並沒有一個『東西』從此一世界遷移到另一個世界,有的只是原因與條件(因果業報)的連鎖;這並不是好像有一個人被『拋棄』出這個世界,而在另一個世界轉生,輪迴僅是一種因果的相續。」

佛陀在《Saptasūryodaya sutra》說他的前生是「善眼仙人」(Sunetra),像這種說法我們在其他的「本生譚」(Jātaka)常可以發現類似的譬喻。這只是說佛陀(buddha-santāna)只有一個──喬達磨與善眼仙人是屬於同一「心理連鎖」,此處僅肯定了個體之間的相同性,至於其相異之處則未論及,而這種說法僅是強調因果的關連性。

討論至此,記憶與認知作用可能是「無我論」最難說明之處。「如果沒有不變的我(靈魂),何以在長久以前發生的經驗吾人尚能認知或有所記憶﹖」世親菩薩在其《阿毗達磨俱舍論》中談到記憶時說︰「記憶乃是一種指向同一客體的新的意識狀態,此一新的意識狀態乃是受以前之意識狀態的支配與限制。」乙之無法記憶甲之經驗就是因為乙與甲先前的心理狀態的連鎖並不相同。這種解釋固然很高明,但是並不很完整。記憶或認知並不僅是先前心理之客識的回復而已,而且還要加上「我以前曾經有此經驗」的意識。根據佛教的看法︰由於心理狀態瞬息萬變,其內容是個別的、有其獨特不共之處,所以不能認知另一心理狀態。變化之意識並不就是意識的變化;但這正是佛教解釋變化的方法。根據佛教的看法︰認為有一個同一的個體會在不同的心理狀態中往來穿梭的看法是虛妄的、錯誤的看法。

另一方面,有我論者對記憶的解釋與假設亦不見得就比較合理,不變、獨一之「我」怎麼可能記憶一切的事情﹖記憶並不僅是意識的相續不絕,而是認知某一客體在過去我曾經有過見聞覺知,並且把它與現在的經驗連接起來。不變、獨一之「我」或許在過去曾經存在,但它既是不變的,即無時間之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相,如此它怎麼可能知道有所謂的「過去的經驗」。數論派與吠檀多對於記憶的解釋相當著名,值得一提。他們把「我」的功能區分為︰(1)不變的自性悟智(svarūpajñāna)。(2)認知作用(buddhivṛṭṭi)。而只有後者才有認知、記憶等等作用。所以此二者的功能是不同的。準此,則「我」與「認知覺了」即會各自為用,各不相干,所以數論與吠檀多皆在此二者之間提出所謂的「錯誤的斷定」(adhyāsa,英文false indentification),因為有此作用才會錯把對甲物是真的認識認為是乙物所有的。對於記憶等的問題尼耶學派並不注意,他們假設有一「非意識的實體」(non-consciousness substance),而任何的心理狀態都是透過「內在感覺」(inner sense,即佛典所說的「意」──mana)的助緣之下,在「非意識的實體」中產生。至於如知識、苦樂等皆是會無常變化的,何以會屬於那不變的「我」,尼耶學派則未置一詞。此一難題僅靠假設「我」會不斷的產生各種心理狀態是無法解決的。不同的事物反映在吾人的內心,自然是不同的心理狀態,那麼到底是何者的作用才能使其不相混淆、各司其所呢﹖數論及尼耶學派認為「會變化之實體」與「不變的實體」都是真實的;吠檀多則認為「不變之實體」才是真實的,而「變化之實體」並不是真實的。佛教的看法則與吠檀多相反。

其實問題所牽涉的範圍很廣,而不僅限於記憶或道德責任的擔負。就是如感情、感受等粗淺的、基本的心理反應,以及如判斷、推理、綜合、詮解等較高層次的經驗都包括在內。筆者以為現存可見的文獻應加以詳細的分類、比較、評估、會通、綜合成一體系,俾能有更清楚的瞭解,但是每一學派之間的不同論點亦應加以尊重、保留。

如實以言之,上述吾人所討論有關知識的問題只是另一更大的問題──存在之本質的一部份。比起吾人對「真實」的解釋,上述吾人所論之經驗諸問題真是微不足道。對任何事物的觀點,我們都可找出兩個極端相反的立場。譬如因緣果報,我們可以強調果報之產生是新起的,以及果報與因緣之間的相異之處,另一方面,我們亦可強調因緣果報之間的連續性與必然性。任何呈現吾人眼前之事物必有其「殊相」(particular)與變化相,另一方面又有其「共相」(universal)與安定相。後者可名之為靜態的或是「空間模式」的見解;前者可名之為動態的或是「時間模式」的見解。起初,變化與差異可能被認為僅是一種表相而已;到了第二階段,則被認為是永恒的、普遍的「共相」。有的人強調統一;有的人則著重於差異。對甲方來說是「真實」的,對乙方來說可能僅是「表相」而已,反之亦然。不管我們人類之偏見的本質是什麼,吾人必須以自己的見解提出一套對萬物的系統的解釋──對外在的客體以及我們對它們的認識。佛教與婆羅門教在各自發展的歷程中,確實用了相當的心力,提出與其各自之立場相符合的形上學與認識論。筆者並不是說佛陀自己宣說無我論時,就已經使它架構嚴密、非常有組織了,而僅是說佛陀提出若干基本原則來啟發弟子的心靈,而其弟子把他的教說組織起來,而成為與有我論針鋒相對的思想。關於「真實」之概念──任何以概念思辨所架構的「實在」所可能發生的困難,可能再也沒有人比佛陀更瞭解了,所以佛陀揚棄了任何以「想像」──概念化作用來構作「真實」的意圖,並由此而駁斥所有的思辨想定的形上學。這才是「佛陀之沉默」的唯一真意。順著此一理路,我們不難發現︰佛陀對當時各家的學說均有所涉獵,幾經思考,這一些相對立的見解(至少有兩個以上)皆不能令他滿足,得大自在。而如果當時的思想界盡是「有我論」系統的天下,並且「有我論」確能站得住腳,則佛陀便不可能提出「無形上學」(no-metaphysics)的特見。所謂「佛陀之沉默」的系統化就是指中觀學派之崛起,而從中觀思想的內容看來,只有在有我論與無我論均已完全發展而形成相持不下,普遍而強烈的衝突發生之後,中觀的思想才可能產生。亦唯有此二大傳統的相互激盪,才能引出辯證的心識。

〔參考資料〕 《雜阿含》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成實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十二、卷十八、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卷二十六、卷三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三;金倉圓照《印度哲學の自我思想》;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



指造成概念及表象之作用,或指所作之概念及表象。依感覺或知覺而起認識作用時,如「紅花」、「白布」之紅、白、花、布等等概念,或造成概念之功能即為想,即浮現心中之相。「想」有苦想、樂想、無常想、不淨想、厭惡想、大想、小想等,為五蘊之一,心所法之一。俱舍家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家以之為五遍行之一。

《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4a)︰「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復分別成六想身,應如受說。」此中,所謂六想者,即指眼觸所生之想、耳觸所生之想,乃至鼻、舌、身、意觸等所生之想,隨所依六根之不同,而有六種不同之想。

《成唯識論》卷三(大正31‧11c)︰「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此謂「想」係取所緣境像於心中而安立之,以安立故,起種種名言。亦即若無此取像之想,則無由施設名言。

◎附一︰〈三想〉(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一)三種惡想︰又名三惡想,或三不善想(梵tisro 'kuśala-saṃjñāḥ,巴tisso akusala-saññā)。(1)欲想,又名貪欲想;(2)瞋恚想,又名瞋想或恚想;(3)殺害想,又名害想或惱想。《增一阿含經》卷十三云(大正2‧614c)︰
「有此三觀想。云何為三﹖所謂觀欲想、瞋恚想、殺害想,是謂比丘有此三想。比丘當知,若有觀欲想,命終時便墮地獄中。若觀瞋恚想,命終時生畜生中。所謂雞狗之屬、蛇虺之類而生其中。若觀害想亦命終者生餓鬼中,形體燒然,苦痛難陳。」

又,《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69c)︰「不生欲覺、瞋覺、害覺。不起欲想、瞋想、害想。」此中,關於欲等三覺與三想之別,淨影《無量壽經義疏》卷上云(大正37‧104b)︰
「不起欲想,名離欲覺;不起瞋想,名離瞋覺;不起害想,名離害覺。亦可前言不生三覺,就始彰離,不起欲想瞋想害想,據終明離。未對境界,預起邪思,名之為覺。對緣生心,說為三想。」

《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似破淨影之後說而取前說,彼文云(大正37 ‧154a)︰「今即三覺之因如次三想,取境分齊方生欲等故。然即不貪名利故不生欲覺,不惱眾生故不生瞋覺,不損物命故不生害覺。三覺不生必絕三想故亦兼之。」

(二)三種善想︰三善想(梵tisraḥ kuśala-saṃjñāḥ,巴tisso kusala-saññā)︰(1)出要想,又名出離想;(2)不害想;(3)不恚想。《增一阿含經》卷十三云(大正2‧614c)︰
「復有三想。云何為三﹖所謂出要想、不害想、不恚想。若有人有出要想者,命終之時生此人中。若有不害想者,命終時自然天上。若有人不殺心者,命終時斷五結,便於彼處而般涅槃。」

(三)在家菩薩見乞者應起之三想︰即(1)善知識想;(2)他世富想,又稱令後世大富想;(3)菩提基想,又稱令得佛道想。《大寶積經》卷八十二云(大正11‧474c)︰「在家菩薩若見乞者應起三想,何等為三﹖善知識想、他世富想、菩提基想。」並列舉三十三種之三想。

(四)三種斷貪等煩惱之想︰(1)斷想;(2)離想,又名離欲想;. 滅想,又名盡想。《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九云(大正27‧149c)︰「有三想,謂斷想、離想、滅想。(中略)云何斷想﹖答︰除愛結餘結斷諸想解名斷想。云何離想﹖答︰愛結斷諸想解名離想。云何滅想﹖答︰諸餘順結法斷諸想解名滅想。」又,《大智度論》卷二十三云(大正25‧232c)︰
「復次斷三毒故名為斷,離愛故名為離,滅一切苦更不生故名為盡。復次行者於煖法、頂法、忍法、世間第一法正智慧觀,遠諸煩惱是名離想;得無漏道,斷諸結使,是名斷想;入涅槃時滅五受眾不復相續,是名盡想。斷想有餘涅槃,盡想無餘涅槃,離想二涅槃方便門。是三想有漏無漏故,一切地中攝。」

(五)念佛時所生的三種想︰(1)歸命想,(2)引攝想,(3)往生想。《往生要集》卷中云(大正84‧56b)︰「若有不堪觀念相好,或依歸命想,或依引攝想,或依往生想,應一心稱念。」

◎附二︰〈十想〉(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想,指十種觀想。即︰(1)無常想︰謂觀一切有為法皆生滅無常。(2)苦想︰謂觀一切有為法無常,皆由三苦、八苦所逼迫。(3)無我想︰謂觀一切法皆苦、不自在,皆由因緣所生、無自性,故無我。以上三想為斷見惑所修。(4)食不淨想︰謂觀諸飲食皆由不淨因緣所生,故為不淨物。(5)世間不可樂想︰謂觀一切眾生、國土皆有過惡,不可愛染。(6)死想︰謂觀眾生不免於死。(7)不淨想︰謂觀自他之身皆不淨,由生至死時刻不淨。以上四想為斷思惑所修。(8)斷想︰謂觀涅槃清淨無煩惱,當斷結使,證涅槃。(9)離想︰謂觀涅槃清淨,當離生死,證涅槃。(10)盡想︰謂觀涅槃清淨,盡結使及生死之業而證涅槃。以上三者為修無學道者所修。

上述十想,修之者能斷三界結使,證得無漏聖果。又,《大乘義章》卷十四亦立十想義,作五門分別,但十想名義稍有不同,即無常想、苦想、無我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不淨想、斷想、離想、滅想等十想。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二;《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順正理論》卷二;《顯揚聖教論》卷一;《大乘五蘊論》;《成唯識論》卷三;《俱舍論光記》卷一、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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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三衣失受持相

亦名:衣之失受相、四礙、失衣相、袈裟失受相

子題:界礙、染礙、情礙、隔礙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明失受持相,義張四種,障礙故離。一﹑者界礙。如律中說此樹非彼樹等,以隨衣所在,界別不同,如別廣說。二﹑者染礙。以男女同處,性相染污,譏謗由生,故制須離。律諸戒約,多有斯例。如同坐、同宿、同行、同乘與衣作衣,無論道俗,是女皆犯。故多論中除村界者,為護梵行也。以義而推,無男有女,是為染礙。三﹑者情礙。如僧祇中,兄弟分齊。五分多論外道異見,樂人部眾,王來入寺,諸所遊行門,取水處,大小便處,並非衣界。……四﹑隔礙。如僧祇中,天祠門外,須梯須鑰,無者失衣。四分水陸道斷,同界難會,豈非失也?故五分云,僧作羯磨結不失衣界,而於中不得自在往返者,是離衣也。」  濟緣記釋云:「初界礙者,即作法自然十六種衣界,各不相同。二﹑,初顯相。律下,舉例。且列六戒,不定提舍,三十九十,其例極多。道俗即尼眾、俗女。故下,引證。即攝衣文證。以下,結示。三﹑情礙中,僧祇兄弟分居,同家別室,在中護衣,眾處非界。五分多論,外道幻惑,樂人蕩逸,王臣威勢,若與同處,皆不自在。遊行門等,皆都眾處,既非衣界,制必隨身。下指四分,即離衣中。四﹑隔礙。僧祇衣在祠中梯鑰可入,方便開之。四分可解。五分不得自在,義通三礙,為物阻絕,即屬此收。」業疏記卷一八‧三二‧一六)


出家行凡罪行

子題:出家有二種縛、二種縛、見縛、利養縛、出家有二癰瘡、二癰瘡、出家有二毒箭、二毒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名利毀戒之緣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既出家已,行凡罪行。大寶積經云,出家有二種縛:一﹑見縛,二﹑利養縛二癰瘡:一﹑者求見他過,二﹑者自覆己罪。經中又言,有二毒箭,雙射其心:一﹑邪命為利,二﹑樂好衣缽。涅槃云,我涅槃後,濁惡世時,多有為飢餓故,發心出家,名為禿人;見有持戒,威儀具足,清淨比丘,護持正法,驅逐令出,若殺若害。若論罪行,且列五‥R,所謂貪欲、瞋恚、愛親、求利、慳嫉等五。」資持記釋云:「寶積經,二縛,喻不自在;二癰喻不清淨;二箭喻有所損。此三並喻自心,智者幸宜自照,慎勿自謾,謂是他也。見,謂執見,義兼於名,此利根也。利養,即財物,更兼欲色,此鈍根也。業疏云,鈍貪財色,利著名見,四科收之,尟無不盡。涅槃,為飢餓者,以出家人,衣食易得故。見有持戒,驅逐殺害者,自無戒德,恐相形比,失於利養,生嫉忌故。」(事鈔記卷四一‧六‧九)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罪。據論罪本,皆由事縛,不思厭背,師心妄造。如大寶積經,出家二縛,謂諸見利養也。如律緣制,由名利故,便生有漏,因制諸戒,為防罪業,障三塗也。今世出家翻種苦本,不畏沈溺,多起下業。故彼文云,又有二廱,謂求見他過,自覆己罪。向諸行者,知來實苦,決定現世不造苦因,如知火燒湯爛,無有納手足者。佛說罪事,深宜遠離,以不信所燒,隨心造罪,更增俗人。故十誦云,未來世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者,以俗人無法在身,但專信故,得生天也;出家有法,為世福田,乃反毀犯,妄受信施,開諸惡門,令多眾生習學放逸故。四分中,為說利養難消,六十比丘(清淨者)得無學也,六十比丘(毀犯者)熱血從面孔而出,六十比丘(初入者)畏佛語故,便退還俗。餘如涅槃,為利出家,驅逐淨行等。廣亦如鈔。」

濟緣記釋云:「言事縛者,即上四科;因之生罪,故為罪本。如下,引示。寶積諸見,即人法兩執;利養謂所須四事。律緣即舍利弗請佛制戒,佛言,我自知時,未得利養,過漏未起。後須提那等皆由利養豐盈,向道心薄,遂生過漏。故知名利毀戒之緣;欲脫死生,深須遠離。」(業疏記卷一一‧七‧四)


非時入聚落囑授法

亦名:白非時入聚落法、非時入聚落白法

子題:白法

隨機羯磨‧雜法住持篇:「白非時入聚落法。佛言,若入聚落,當囑同住比丘,而不出囑法。……僧祇云,食雖早竟,若入即名非時。既無正文,應義設言:『長老,我非時入聚落。』十誦律云:『至某城邑聚落,某甲舍。』前人言:『可爾。』」(隨機羯磨卷下‧三四‧七

資持記釋云:「總白應云:『長老,我非時入聚落,隨到所至處。』隨至多家皆得。別相如上。」(事鈔記卷二五‧二四‧一一)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明了論疏云:『我為如是緣,須至某處,白大德知。』答云:『聽』者,是白法。有二義故:一﹑為不障僧事。恐作羯磨餘緣,須其共作不知所至,則惱眾僧。二﹑令不自在入白衣家。若五三人相逐入村,村側復白。十夏白九夏,若小白大犯吉,欲不自在故。大尚囑小,豈小自在?本界之中,大小互白。」行宗記釋云:「了論,初示白法。有下,示須白意。一﹑ 障僧事。常途作法,但不同界,或有法事,須彼同作,容有稽留,白知所在,可令往喚故。二﹑令不自在者,檢自行故。下出白相,初,明村中制大白小。言復白者,本寺白已,至村重白。若小白大,違制故吉。從上白下,極下無對,應開白上。本下,次,明在界則聽互白。彼部如此;今宗但令須白,不分村中本界之異,亦無至村復白之制。今若行事,但依本宗。」(戒疏記卷一五‧七八‧一九)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種現行煩惱

瑜伽五十九卷九頁云:復次煩惱現行,有二十種。謂二十種補特伽羅,依二十緣起,二十種現行煩惱。云何二十補特伽羅?一、在家,二、出家,三、住惡說法,四、住善說法,五、增上煩惱行,六、等分行,七、薄塵行,八、世間離欲,九、未離欲,十、見聖跡,十一、未見聖跡,十二、執著,十三、不執著,十四、觀察,十五、睡眠,十六、覺悟,十七、幼少,十八、根成熟,十九、般涅槃法,二十、不般涅槃法。云何二十煩惱現行?一、隨所欲纏現行,二、不隨所欲纏現行,三、無所了知煩惱現行,四、有所了知煩惱現行,五、麤煩惱現行,六、等煩惱現行,七、微煩惱現行,八、內門煩惱現行,九、外門煩惱現行,十、失念煩惱現行,十一、猛利煩惱現行,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十四、尋思煩惱現行,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十六、自在煩惱現行,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二十、不可救療煩惱現行。云何二十煩惱現行緣?一、樂緣,二、苦緣,三、不苦不樂緣,四、欲緣,五、尋思緣,六、觸緣,七、隨眠緣,八、宿習緣,九、親近惡友緣,十、聞不正法緣,十一、不正作意緣,十二、不信緣,十三、懈怠緣,十四、失念緣,十五、散亂緣,十六、惡慧緣,十七、放逸緣,十八、煩惱緣,十九、未離欲緣,二十、異生性緣。依此諸緣故,煩惱現行。


七種雜染

瑜伽十八卷十九頁云:謂愛結所繫補特伽羅,略有七種雜染,當知皆是貪愛所作。謂隨念雜染、不自在雜染、境界雜染、熱惱雜染、善趣相應雜染、惡趣相應雜染、諸見雜染。云何隨念雜染?謂如有一不正隨念先所受用可愛境界,悕望追求,令心散壞。云何不自在雜染?謂如有一,宿世串習貪欲法故;今世貪欲,為性猛利。雖復如理於可愛境隨念作意;而有悕望追求貪欲,散壞其心。彼由貪欲極猛利故;心不自在。云何境界雜染?謂如有一,遊城邑等,現前會遇容色端嚴可愛境界。由彼境界極端嚴故;隨美妙相,心識纏綿;因此發生悕望追求種種貪愛。云何熱惱雜染?謂如有一,由是三種能長貪愛諸雜染故;令已貪愛,展轉增盛;追戀過去已受用境。悕求未來當受用境,耽著現在正受用境。乃令身心,周遍熱惱。云何善趣相應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行身語意種種妙行。得生善趣,或天或人。彼於樂受,耽著不捨;醉悶而住,專行放逸。云何惡趣相應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行身語意種種惡行。身壞命終,墮諸惡趣;生那落迦等。於彼生已;便為種種極重憂苦惡心憤心之所擾惱。云何諸見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會遇惡友,說顛倒法,為令雜染得解脫故。彼雖悕求雜染解脫;由遇如是倒說法故;不證解脫。於六十二諸見趣中,隨令一種邪見增長。於諸緣起法愚癡增上故。彼由如是見結所繫,於五趣等生死大海,不得解脫。


七種止息違犯諍事

瑜伽三十三卷七頁云:又有七法,令諸苾芻所起違犯諍事止息。餘如攝事分中。當說當知。此中有七種違犯諍事。一、開悟現前犯諍事,二、開悟過去失念犯諍事,三、開悟不自在犯諍事,四、尋思犯諍事,五、決擇犯諍事,六、自悔犯諍事,七、忍愧建立二眾展轉舉罪諍事。


八苦

瑜伽四十四卷十一頁云:復有八苦。一、寒苦。二、熱苦。三、飢苦。四、渴苦。五、不自在苦。六、自逼惱苦。謂無繫等諸外道類。七、他逼惱苦。謂遭遇他手塊等觸,蚊虻等觸。八、一類威儀,多時住苦。

二解 如苦聖諦中說。

三解 雜集論六卷二頁云:復次已略辯苦諦相;今當廣顯諸經所說苦相差別。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攝一切五取蘊苦。生何因苦?眾苦所逼故。餘苦所依故。眾苦所逼者:謂曾於母胎生熟藏間,具受種種極不淨物所逼迫苦。正出胎時,復受支體逼切大苦。餘苦所依者:謂有生故,老病死等眾苦隨逐。老何因苦?時分變壞苦故。病何因苦?大種變異苦故。死何因苦?壽命變壞苦故。怨憎會何因苦?合會生苦故。愛別離何因苦?別離生苦故。求不得何因苦?所希不果生苦故。略攝一切五取蘊何因苦?麤重苦故。


十六行相

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九頁云:有十六行相,緣四聖諦起。謂緣苦諦,有四行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緣集諦有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緣滅諦有四行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緣道諦有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問:十六行相,名有十六;實體有幾?有作是說:名有十六,實體有七。謂緣苦諦四種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各四行相,名雖有四;實體唯一。問:何故緣苦有四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而不爾耶?答:緣苦行相,是四顛倒近對治故;如四顛倒,名體各四。緣餘三諦所起行相,非四顛倒近對治故;名雖有四;實體唯一。評曰:應作是說:十六行相,名與實體,俱有十六。如名、與體;名施設、體施設,名異相、體異相,名異性、體異性,名差別、體差別,名建立、體建立,名覺了、體覺了,應知亦爾。

二解 俱舍論二十六卷九頁云: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何謂行相?能行所行。頌曰:行相實十六。此體唯是慧。能行、有所緣。所行、諸有法。論曰: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謂苦聖諦有四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集聖諦有四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如種理故因。等現理故集。相續理故生。成辦理故緣。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滅聖諦有四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道聖諦有四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故行。能永超故出。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為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隱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槃宮故行。棄捨一切有故出。如是由釋既非一門;故隨所樂,更為別釋。生滅故非常。違聖心故苦。於此無我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生緣,如經所釋。謂五取蘊,以欲為根,以欲為集,以欲為類,以欲為生。唯此生聲,應在後說。與論為異。此四體相,差別云何?由隨位別,四欲有異。一、執現總我起總自體欲。二、執當總我起總後有欲。三、執當別我起別後有欲。四、執續生我起續生時欲。或執造業我起造業時欲。第一、於苦是初因故,說名為因。如種子於果。第二、於苦等招集故,說名為集。如芽等於果。第三、於苦為別緣故,說名為緣。如田等於果。謂由田水糞等力故,令果味勢熟德別生。第四、於苦能近生故,說名為生。如華蕊於果。或如契經說:有二五二四愛行為四種欲。執現總我有五種異。一、執我現決定有。二、執我現如是有。三、執我現變異有。四、執我現有。五、執我現無。執當總我,亦有五異。一、執我當決定有。二、執我當如是有。三、執我當變異有。四、執我當有。五、執我當無。執當別我有四種異。一、執我當別有。二、執我當決定別有。三、執我當如是別有。四、執我當變異別有。執續生我等亦有四種異。一、執我亦當有。二、執我亦當決定有。三、執我亦當如是有。四、執我亦當變異有。流轉斷故滅。眾苦息故靜。如說:苾芻!諸行皆苦。唯有涅槃,最為寂靜。更無上故妙。不退轉故離。如正道故道。如實轉故如。定能趣故行。如說此道能至清淨。餘見必無至清淨理。永離有故出。又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如是行相,以慧為體。


十二種不定地

瑜伽六十三卷十頁云:或有由自性故,名不定地。謂五識身。或有闕輕安故,名不定地。謂在欲界諸心心法。或有未發趣故,名不定地。謂受欲者。或有散亂故,名不定地。謂始業者,雖修習定;而於五欲,其心流散。或有太聚故,名不定地。謂始業者,於內境界,略聚其心;便生沈沒。或未得故,名不定地。謂即散心相應諸法。或未圓滿故,名不定地。謂未證得加行究竟作意。或雜染故,名不定地。謂雖證得加行究竟果作意;而於彼定,多生愛味。或不自在故,名不定地。謂即由彼染污心故,不得自在。或不清淨故,名不定地。謂未永害煩惱隨眠。或出定故,名不定地。謂從已得三摩地起,而不退失。或有退故;名不定地。謂從所得三摩地退,復次此中依止初不定地,為安住心,應正取相。謂青瘀相,或膿爛相。廣說如前。依止第二不定地故,為得作意,應勤修習。依止第三不定地故,為得根本,應勤修習。依止第四現在前故,最初應正安住其念。為無亂故,略攝其心。由正知故,速疾攝受。依止第五現在前故,應當思惟淨妙之相。又應善達沈沒之相。依止第六現在前故,於師教授,能不忘失。應當安住猛利護念如理方便,應當無間殷重修習。依止第七現在前故,應於微劣所得定中,不生喜足。依止第八現在前故,於諸雜染,應觀過失。設生愛味所有雜染;尋即除遣,不應戀著。依止第九現在前故,於三摩地,應無間修。又應善巧通達其相。依止第十現在前故,應當猛利修諦善巧。依第十一現在前故,為令不退,應不放逸。依第十二現在前故,即為彼事,應修遠離如理作意。應隨順前,修習無間殷重方便。


十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如是十行,依證成道理,能正觀察。如彼卷一頁至十五頁廣釋。又云:如是行者,以其十行,攝於四行。復以四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五行所攝。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苦行、三行所攝。一、結縛行。二、不可愛行。三、不安隱行。空行、一行所攝。謂無所得行。無我行,一行所攝。謂不自在行。彼由十行,悟入四行。


了相作意

瑜伽三十三卷二頁云:云何名為了相作意?謂若作意,能正覺了欲界麤相,初靜慮靜相。如彼卷二頁至八頁廣釋。

二解 此出世間道了相作意也。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修瑜伽師,於四聖諦略摽廣辯增上教法,聽聞受持;或於作意,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如彼卷一頁至二十六頁廣釋。

三解 顯揚七卷九頁云:了相作意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麤相,及初靜慮靜相。云何了達欲界麤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多諸疫癘,多諸災橫。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至多諸災橫,是為麤義。尋思事者:謂或於內諸欲,起於貪欲;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欲。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是貪欲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隨行。如是名為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為尋思諸欲共相。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連鎖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抄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說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增長。五、習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增染無厭,眾所共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增長欲愛,智者捨遠,速疾散壞,依於諸緣,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為空為虛,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為障礙。由如是等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是名為尋思品類。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恒相續。尋思諸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橫,多諸過患。如是名為尋思於時。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立增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增長成滿;然其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又復內身麤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散壞滅之法。為治飢渴苦故;受諸飯食。為治寒熱苦惱,及為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為治惛睡逼苦,及為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為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為治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麤相。或復內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欲自性,無始時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為尋思道理。如是六種了知諸欲麤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麤重相。由離如是欲麤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為了知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麤相,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思間雜,應知。


三種苦性

瑜伽二十七卷十九頁云:云何建立三種苦性?謂先所說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即顯苦受及所依處,為苦苦性。如是名為建立苦苦性。諸有是彼所對治法,謂少,是老所治;無病,是病所治;命、是死所治;親愛合會,是怨憎會所治;非愛別離,是愛別離所治;所求稱遂,是求不得所治;復有苦受及所依處所起煩惱,復有無病等順樂受處等及彼所生受所起煩惱;如是總說為壞苦性。此中樂受及所依處,由無常故,若變,若異,受彼增上所生眾苦。若諸煩惱,於一切處正生起時,纏縛其心,令心變壞;即生眾苦。故名壞苦。如世尊言:入變壞心,執母邑手。乃至廣說。又如說言:住貪欲纏,領受貪欲纏緣所生身心憂苦。如是住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纏領受彼纏緣所生身心憂苦。由此至教,第一至教,諸煩惱中,苦義可得,壞義可得。故說煩惱為壞苦性。如是名為建立壞苦性。若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蘊中。以要言之;除苦苦性,除煩惱攝變壞苦性,除樂受攝及所依處變壞苦性;諸餘不苦不樂受俱行,若彼所生,若生彼緣,若生住器所有諸蘊,名行苦性。由彼諸蘊,其性無常,生滅相應,有一切取三受麤重之所隨逐,不安隱攝,不脫苦苦,及以壞苦,不自在轉。由行苦故,說名為苦。如是名為建立行苦性。


五十五苦

顯揚十五卷三頁云:如是三苦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頌曰:界、緣、身等、趣、種類、諦、三世、時、命、品、異故;引眾苦差別。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淨業緣苦。身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苦,位變壞苦,麤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變壞苦,麤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過去故。二、嫉妒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顛倒執故。二、嫉妒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諍論時,墮負處故。


不動地

瑜伽四十八卷十八頁云:於此地中,捨先所有有加行有功用道,其心昇上無加行無功用任運而轉不動勝道;是故此地,名不動地。即由此義,當知說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如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廣說其相。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三頁云: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相中,不為現行煩惱所動。是故第八、名不動地。

三解 顯揚三卷二頁云: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

四解 攝論三卷二頁云:何故八地說名不動?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世親釋七卷十七頁云:何故八地名為不動?由此地中、所有諸相及一切行,皆不能動。無性釋七卷二十頁云:言不動者,謂一切相及一切行,皆悉不能動彼心故。第七地中,雖一切相、所不能動,不現行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有加行故。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加行,無功用故。是名七八二地差別。

五解 成唯識論九卷十三頁云: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不淨觀有三位

大毗婆沙論四十卷二頁云:問:修觀行者,繫念眉間,爾時當言住在何位?答:超作意位。然瑜伽師,修不淨觀,總有三位。一、初習業位。二、已熟修位。三、超作意位。修此觀者,復有三種。一者、樂略。二者、樂廣。三、樂廣略。此中唯樂略者。謂彼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善取相已;退坐一處,重觀彼相。若心散亂,不明瞭者;復往塚間,如前觀察,善取其相。如是乃至若得明瞭,心不散亂,速還住處,洗足就座,結加趺坐,調適身心,令離諸蓋,憶念觀察先所取相,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於骨瑣中,先觀足骨,次觀踝骨,次觀脛骨,次觀膝骨,次觀髀骨,次觀臗骨,次觀腰骨,次觀脊骨,次觀脅骨,次觀髆骨,次觀臂骨,次觀肘骨,次觀腕骨,次觀手骨,次觀肩骨,次觀項骨,次觀頷骨,次觀齒骨,後觀髑髏。彼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是名樂略修觀行者不淨觀成。唯樂廣者:謂彼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如前廣說。展轉乃至繫念眉間,少止息已;復轉此念,先觀髑髏,次觀齒骨,展轉乃至後觀足骨。彼勝解力,觀自骨已;復觀外骨。在自骨邊,漸遍一床一房一寺一園一邑一田一川一國,展轉乃至大海邊際,週遍大地,心眼及處,骨瑣充滿。復漸略之,乃至唯觀自身骨瑣。於中漸復略去足骨,展轉乃至後觀髑髏。彼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堪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是名樂廣修觀行者不淨觀成。樂廣略者:謂彼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如前廣說,展轉乃至大海邊際,週遍大地,心眼及處,骨瑣充滿;復漸略之,展轉乃至後觀髑髏,繫念眉間。少止息已;數復廣略如前觀察。至純熟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是名樂廣略修觀行者不淨觀成。問:何緣修此不淨觀時,數數廣略緣不淨境?答:欲顯觀心,得自在故。謂於境界得自在者,乃能數數廣略觀之。若不自在;便無斯力。復次彼瑜伽師,作如是念:我從無始生死已來,煩惱亂心,不淨謂淨。今於不淨,如實觀察;欲令純熟,數廣略觀。復次欲顯善根勢力大故。義言我取少不淨相,便能漸廣,充滿大地。復漸略之,唯觀少分,豈不於境勢力大耶。復次彼瑜伽師、自顯力大;故數於境廣略觀察。謂無始來;為欲貪力,所執持故;於不淨境、不能自在廣略觀之。今伏欲貪得自在故;能數廣略觀不淨境。是故此中應作四句。有不淨觀、所緣少,非自在少。謂彼但於自身數觀不淨。有不淨觀、自在少,非所緣少。謂彼暫於週遍大地起不淨想,不能數觀。有不淨觀、所緣少,亦自在少。謂彼暫於自身起不淨想;不能數觀。有不淨觀、非所緣少,亦非自在少。謂彼能於週遍大地數觀不淨。復有四句。有不淨觀、所緣無量,非自在無量。謂即前第二句。有不淨觀、自在無量,非所緣無量。謂即前第一句。有不淨觀、所緣無量,亦自在無量。謂即前第四句。有不淨觀、非所緣無量,亦非自在無量。謂即前第三句。問:修此三種不淨觀時,齊何名為初習業位?齊何名為已熟修位?齊何名為超作意位?答:唯樂略者、從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廣說乃至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一切皆名初習業位。從於骨瑣。先觀足骨,廣說乃至後觀髑髏;復於此中,除半觀半;復除一分,唯觀一分;一切皆名已熟修位。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一切皆名超作意位。唯樂廣者、從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廣說乃至復漸略之,乃至唯觀自身骨瑣,一切皆名初習業位。從復於中略去足骨,展轉乃至後觀髑髏,復於此中,除半觀半,復除一分,唯觀一分;一切皆名已熟修位。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一切皆名起作意位。樂廣略者、從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廣說乃至數復廣略如前觀察,於中最後復漸略之,乃至唯觀自身骨瑣;一切皆名初習業位。從復於中略去足骨,展轉乃至後觀髑髏,復於此中除半觀半,復除一分唯觀一分;一切皆名已熟修位。至純熟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一切皆名超作意位。有作是說:唯樂略者、從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廣說乃至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如是皆名初習業位。從於骨瑣先觀足骨,廣說乃至後觀髑髏;如是皆名已熟修位。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如是皆名超作意位。唯樂廣者、從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廣說乃至繫念眉間,少時止息;如是皆名初習業位。少止息已,復轉此念,先觀髑髏,廣說乃至後觀髑髏;如是皆名已熟修位。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如是皆名超作意位。樂廣略者、從往塚間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廣說乃至繫念眉間,少時止息;如是皆名初習業位。少止息已,數復廣略如前觀察,乃至純熟;如是皆名已熟修位。至熟修已,繫念眉間,堪然而住;乃至廣說;如是皆名超作意位。有餘師說:前說三種修此觀者、從往塚間、廣說乃至繫念眉間,湛然而住,皆通初習業及已熟修位。有差別者,初習業位,於其中間,心有散亂;已熟修位,於其中間,心無散亂。若轉此念,復觀髑髏,或左或右,或後或前,起不淨想,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齊此名為超作意位。復有說者,樂略等三、從往塚間、廣說乃至繫念眉間,湛然而住,皆通三位。有差別者,初習業位,心有散亂,亦不明瞭。已熟修位,雖不散亂;而未明瞭。超作意位,心不散亂,亦得明瞭。復次初習業位,是下品故;觀行遲鈍,多有留難。已熟修位,是中品故;觀行少利,猶有留難。超作意位,是上品故;觀行迅速,全無留難。是謂差別。


心被縛

顯揚十八卷一頁云:論曰:由三因故,說心被縛。一、於所緣境,不自在故。二、安住穢惡所依止故。三、隨眾緣力而轉變故。此中於所緣境不自在者:謂於制伏相於化於變等,不如所欲、住境自在。


天趣有情所受苦

瑜伽四卷十二頁云:又天趣中,無解支節苦,而有死墮苦。如經中說:有諸天子、將欲沒時,五相先現。一、衣無垢染,有垢染現。二、鬘舊不萎,今乃萎悴。三、兩腋汗流。四、身便臭穢。五、天及天子,不樂本座。時彼天子,偃臥林間,所有婇女與餘天子,共為遊戲。彼既見已;由此因緣,生大憂苦。復受陵蔑悚慄之苦。所以者何?由有廣大福聚成就及廣大五欲天子生時,所餘薄福諸舊天子見已;惶怖。由此因緣,受大憂苦。又受斫截破壞驅擯殘害之苦。所以者何?由天與非天共戰諍時,天與非天,互相違拒。即執四仗;所謂金、銀、頗胝、琉璃。共相戰鬥。爾時諸天及與非天,或斷支節,或破其身,或復致死。若傷身斷節;續還如故。若斷其首;即便殞沒。天與非天,互有他勝;然天多勝。力勢強故。然其彼二,若為他勝;即退入自宮,己之同類,竟不慰問。由此因緣,便懷憂慼。若天得勝;便入非天宮中,為悅其女,起此違諍。若非天得勝;即入天宮,為求四種蘇陀味故,共相戰諍。又諸非天、當知天趣所攝。然由意志多懷詐幻,諂誑多故;不如諸天、為淨法器。由此因緣,有時經中說為別趣。實是天類。由不受行諸天法故;說為非天。復有強力天子,纔一發憤,諸劣天子,便被驅擯,出其自宮。是故諸天、受三種苦。謂死墮苦,陵蔑苦,斫截破壞殘害驅擯苦。又色無色界有情,無有如是等苦。由彼有情,非苦受器故。然由麤重苦故;說彼有苦。有煩惱故。有障礙故。於死及住,不自在故。


方便不施

瑜伽三十九卷十三頁云:云何菩薩方便不施?謂諸菩薩、不忍直言遣來求者,謂我不能惠施於汝。要當施設方便善巧,曉喻發遣。云何施設方便善巧?謂諸菩薩、先於所畜一切資具,一切施物,為作淨故;以淨意樂、捨與十方諸佛菩薩。譬如苾芻、於己衣物,為作淨故;捨與親教軌範師等。如是菩薩、淨施因緣,雖復貯畜種種上妙一切資具,一切施物;猶得名為安住聖種,生無量福。常於此福、多思惟故;於一切時,隨逐增長。恆於一切作淨施物,如佛菩薩所寄護持;見來求者、即應觀察;若隨所欲作淨施物惠施彼時,稱當正理;應作是念:諸佛菩薩、無有少物於諸眾生而不施者。如是知已;取淨施物,施來求者;令所願滿。若觀施時,不稱正理;即應念先作淨施法,告言:賢首!如是等物,是他所有;不許施汝。軟言曉喻,方便發遣。或持餘物,二倍三倍,恭敬施與;然後發遣。令彼了知菩薩於此,非慳貪故;不欲施我。定當於此經卷等法,不自在故;不施於我。當知是名菩薩巧慧而行法施。


引自類譬喻相

顯揚二十卷十五頁云:若於內外諸行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滅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等苦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不自在相;及於外事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興盛衰壞相;如是等類,是名引自類譬喻相。


四障能障出家

瑜伽六十八卷十三頁云:復次有四種障,能障出家。謂意樂障,所依障,業障,不自在障。意樂障者:謂或為王威所逼迫,而求出家。如是等。所依障者:謂或盲聾,或扇擇迦,或半擇迦,或為疥癩禿攣躄等種種惡疾,逼切其身。如是等。業障者:謂害母等,諸重惡業。不自在障者:謂父母等所不聽許。若諸僮僕,若王大臣,他所劫掠,若蘭所得,若有辯答。如是等。


四緣犯所犯罪

瑜伽九十九卷五頁云:又彼略由四因緣故,犯所犯罪。一、無知故。二、放逸故。三、煩惱盛故。四、輕慢故。云何名為由無知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不審聽聞,不善領悟。彼無解了,無有覺慧,無所知故;於其所犯,起無犯想;而犯眾罪。如是名為由無知故犯所犯罪。云何名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無所知,而犯眾罪。如是名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云何名為煩惱盛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其所犯,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彼本性貪瞋癡等,極為猛利。彼由猛利貪瞋癡故;雖知是事所不應為;煩惱纏逼,不自在故;而犯眾罪。如是名為煩惱盛故犯所犯罪。云何名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彼信解,極為下劣,無有強盛宿善因行。由其信解極下劣故;於沙門性,於般涅槃,無有顧戀。於佛法僧,無敬無憚;無有羞恥;不樂所學。由輕慢故;隨其所欲,廣犯眾罪。如是名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當知此中無知放逸所犯眾罪,是不染污。由煩惱盛及以輕慢所犯眾罪,是其染污。


四種補特伽羅出家得五種功德

瑜伽七十卷十六頁云:復次有四種特補伽羅,應知出家得五種功德。云何四種補特伽羅?一、自依者。二、依他者。三、已熟者。四、未熟者。云何應知出家得五種功德?謂自依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棄捨王等所共財寶;依止不共清淨尸羅。是名獲得最初功德。依他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棄捨屬他隨他而轉不自在事;獲得自依,不隨於他,自在轉事。是名獲得第二功德。已熟補特伽羅,由出家故,若無餘結;即便獲得一切苦邊。是名獲得第三功德。若有餘結;即便獲得惡趣苦邊。是名獲得第四功德。未熟補特伽羅,由出家故,於現法中,解脫無量居家迫迮所有憂苦。積集無量順解脫分廣大善根。能令當來相續成熟。是名獲得第五功德。


四種世俗不自在法及四種真實不自在法

瑜伽十九卷九頁云:謂有四種能為世俗不自在法,世間現見能令有情不自在轉。一者、陷溺淤泥。二者、鬼魅所著。三者、入於羅網。四者、墮駛流河,隨流漂溺。復有四種能為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亦爾。何等為四?謂如有一,生長欲界,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不能自在引發守護增長善法。又如有一,棄捨諸欲,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心懷忿怒,性多惡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不數學處,動生違越。於諸智者,同梵行所,屢以麤言,擊刺訶擯侵惱毀辱。又如有一,棄捨諸欲,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入諸惡魔大癡見網。彼既入已;流轉生死,不得自在。又如有一,生長上分諸離欲地;於諸愛結,未能永斷,亦未遍知。不得自在,還生下界,順流而住;難可出離。


生苦

瑜伽六十一卷十四頁云:云何生苦?當知此苦,由五種相。謂眾苦所隨故,麤重所隨故,眾苦所依故,煩惱所依故,不隨所欲離別法故。云何眾苦所隨故苦?謂生那落迦,及一向苦餓鬼趣中;若於胎生卵生生時,種種憂苦之所隨逐。故名眾苦所隨故苦。云何麤重所隨故苦?謂三界諸行,為煩惱品麤重所隨,性不調柔,不自在轉。由此隨逐三界有情諸行生起,故名麤重所隨故苦。云何眾苦所依故苦?謂衰老等眾苦差別之所依故。云何煩惱所依故苦?謂受生已;於愛境愛;於瞋境瞋;於癡境癡。由是因緣,住不寂靜,惛蕩身心,不安隱苦。故名煩惱所依故苦。云何不隨所欲離別法故苦?謂諸有情,生者皆死;生必殞沒。所有壽命,死為邊際,死為終極。如是等事,非其所愛。由此因緣,唯受眾苦。是以不隨所欲離別法故;說生為苦。

二解 法蘊足論五卷七頁云:云何生苦?生、謂彼彼諸有情類,即於彼彼有情聚中,諸生,等生,趣入,出現,蘊得,界得,處得,諸蘊生,命根起,總名為生。何因緣故說生為苦?有情生時,領納攝受種種身苦事故;領納攝受種種心苦事故;領納攝受種種身心苦事故;領納攝受種種身熱惱事故;領納攝受種種心熱惱事故;領納攝受種種身心熱惱事故;領納攝受種種身燒然事故;領納攝受種種心燒然事故;領納攝受種種身心燒然事故;說生為苦。復次生時受二種苦。一者、苦苦。二者、行苦。故名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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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子縛

見思煩惱,繫縛身心,使不自在,謂之子縛,對果縛而言。


相縛

心為假相所縛而感到不自在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ㄋㄟˋ, [名]

1.裡,相對於「外」。如:「室內」、「國內」。唐.韓愈〈祭鱷魚文〉:「四海之外,六合之內,皆撫而有之。」

2.心裡、心意。如:「內咎」、「內省」。唐.白居易〈六年春贈分司東都諸公〉詩:「我為同州牧,內愧無才術。」

3.妻妾。如:「內人」、「內子」。《西遊記.第六○回》:「江湖中說你是條好漢,原來是個懼內的庸夫。」

4.婦女、女色。《南史.卷五十五.曹景宗傳》:「景宗好內,妓妾至數百。」

5.宮廷、朝廷。如:「宮廷大內」。《史記.卷一二○.汲黯傳》:「以數切諫,不得久留內,遷為東海太守。」

6.寢室、房間。《漢書.卷四九.錯傳》:「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內。」

7.臟腑。如:「內臟」。《紅樓夢.第七三回》:「登時四肢五內,一齊皆不自在起來。」

8.姓。如漢代有內宣之。

[動]

親近。《易經.泰卦》:「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不犯尋思

ㄅㄨˋ ㄈㄢˋ ㄒㄩㄣˊ ㄙ
不願多花腦筋。《醒世姻緣傳.第二○回》:「他老人家從來說話不犯尋思,來替大叔弔孝,原是取好,不管不顧說這麼幾句叫奶奶心裡不自在。」


不顧體統

ㄅㄨˋ ㄍㄨˋ ㄊㄧˇ ㄊㄨㄥˇ
沒有顧及當有的身分規矩。《文明小史.第五○回》:「撫臺嫌他不懂德法兩國話,心裡本有些不自在,又因他在戲館裡打架不顧體統,透了信給洋老總,叫他自己辭了罷。」


不爽利

ㄅㄨˋ ㄕㄨㄤˇ ㄌㄧˋ, 1.不自在。《喻世明言.卷二六.沈小官一鳥害七命》:「(張公)口裡道:『發脫得這禍根,也是好事了。』不上街做生理,一直奔回家去,心中也自有些不爽利。」

2.出手不大方。《水滸傳.第三回》:「魯提轄看了,見少,便道:『也是個不爽利的人。』」


平頭大臉

ㄆㄧㄥˊ ㄊㄡˊ ㄉㄚˋ ㄌㄧㄢˇ
容貌生得端端正正。《金瓶梅.第七五回》:「養了好個平頭大臉的小廝兒,原來他房裡春花兒比舊時黑瘦了好些,只剩下個大驢臉一般的,也不自在哩!」也作「平頭整臉」、「平頭正臉」。


沒開交

ㄇㄟˊ ㄎㄞ ㄐㄧㄠ
不可開交。《紅樓夢.第七三回》:「三人正沒開交,可巧寶釵、黛玉、探春等,因恐迎春今日不自在,都約來安慰他。」


冒失

ㄇㄠˋ ˙ㄕ, 1.鹵莽、莽撞。《紅樓夢.第八二回》:「探春見湘雲冒失,連忙解說道:『這不過是肺火上炎,帶出一半點來也是常事。』」《文明小史.第三二回》:「孔制臺聽他說東府比兗州開通些已不自在,又且要他籌款更覺得冒失,只為礙著師生情面,不好發作。」

2.漏失,不中目標。《儒林外史.第三八回》:「撲冒失了,跌了下來,又盡力往上一撲,離郭孝子只得一尺遠。」


打緊

ㄉㄚˇ ㄐㄧㄣˇ, 1.要緊。元.鄭光祖《智勇定齊.第二折》:「玉帶價值百金,量這桑木梳有甚打緊。」《西遊記.第二九回》:「渾家,你卻多心吶!甚麼打緊之事。」

2.實在。《水滸傳.第三三回》:「打緊這婆娘極不賢,只是調撥他丈夫行不仁的事,殘害良民,貪圖賄賂。」《紅樓夢.第二八回》:「你正經去罷。吃不吃,陪著林姑娘走一趟,他心裡打緊的不自在呢。」

3.忙亂中。《儒林外史.第二回》:「打緊又被這瞎眼的亡人在路上打個前失,把我跌了下來,跌的腰胯生疼。」


大不自在

ㄉㄚˋ ㄅㄨˋ ㄗˋ ㄗㄞˋ
感到非常的不自在。《紅樓夢.第一二回》:「寶玉大不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


酘一酘

ㄊㄡˊ ˙ㄧ ㄊㄡˊ
飲酒過多,次日再小飲以求舒適。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昨日上墳處多吃了幾鍾酒,不自在,兩個兄弟,咱今日往謝家樓上,再置酒席與我酘一酘去來。」


管約

ㄍㄨㄢˇ ㄩㄝ
管教約束。《紅樓夢.第四回》:「原不欲在賈宅居住者,生恐姨父管約的緊,料必不自在的。」


咳聲歎氣

ㄏㄞ ㄕㄥ ㄊㄢˋ ㄑㄧˋ
因憂愁、煩悶或痛苦而發出嘆息聲。《紅樓夢.第三三回》:「我看你臉上一團思欲愁悶氣色,這會子又咳聲歎氣。你那些還不足?還不自在?無故這樣,卻是為何?」也作「咳聲打氣」、「嗐聲歎氣」。


好不自在

ㄏㄠˇ ㄅㄨˋ ㄗˋ ㄗㄞˋ
受拘束而心裡感到非常彆扭、不快樂。《紅樓夢.第三二回》:「寶玉聽了,便知是賈雨村來了,心中好不自在。」


呼么喝六

ㄏㄨ ㄧㄠ ㄏㄜˋ ㄌㄧㄡˋ, 1.么、六為骰子點數。呼么喝六形容賭博時的喧嘩聲。《水滸傳.第一○四回》:「那些擲色的在那里呼么喝六,?錢的在那里喚字叫背。」《兒女英雄傳.第四回》:「只聽得這房裡淺斟低唱,那屋裡呼么喝六。」

2.舉動浮躁,盛氣凌人。《紅樓夢.第七一回》:「如今賈母慶壽這樣大事,乾看著人家逞才賣技辦事,呼么喝六弄手腳,心裡早已不自在。」《官場現形記.第八回》:「如今看見出局的轎子,一般是呼么喝六,橫衝直撞。」


叫苦不迭

ㄐㄧㄠˋ ㄎㄨˇ ㄅㄨˋ ㄉㄧㄝˊ
不斷的訴說苦處。《水滸傳.第六○回》:「正走之間,忽然地雷大振一聲,兩個在陣叫苦不迭,一齊搨了雙腳,翻筋斗?下陷馬坑裡去。」《醒世恆言.卷二八.吳衙內鄰舟赴約》:「只見靠壁一個蓬頭孩子,曲著身子,睡得好不自在。夫人暗暗叫苦不迭!」


緊巴巴

ㄐㄧㄣˇ ㄅㄚ ㄅㄚ, 1.緊繃不舒適。如:「這件衣服緊巴巴的貼在身上,讓人渾身都不自在。」

2.形容經濟拮据不寬裕。如:「他揮霍無度,一到月底就緊巴巴的四處借貸。」


緊箍咒

ㄐㄧㄣˇ ㄍㄨ ㄓㄡˋ
明吳承恩《西遊記》中觀音菩薩傳授給唐僧的咒語,可將套在孫悟空頭上的金箍縮緊,使他頭痛難忍。後比喻使人煩惱、不自在的話。《十二樓.三與樓.第一回》:「那些放帳的人少不得一齊逼討,念起『緊箍咒』來,不怕他不尋頭路。」


韁轡

ㄐㄧㄤ ㄆㄟˋ
控馭牲口行動的繩子。《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四》:「那驢散了韁轡,隨他打滾,好不自在。」


拘拘束束

ㄐㄩ ㄐㄩ ㄕㄨˋ ㄕㄨˋ
拘謹、不自在。《初刻拍案驚奇.卷三四》:「亦且拘拘束束,躲躲閃閃,怎能夠像意?」


拘束

ㄐㄩ ㄕㄨˋ, 1.不自由、不自在。《紅樓夢.第三二回》:「他在上頭拘束慣了,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處去頑頑逛逛。」

2.拘謹、不活潑。《晉書.卷八○.王羲之傳》:「覽其筆蹤拘束,若嚴家之餓隸。」

3.管束限制。《晉書.卷五三.愍懷太子傳》:「殿下誠可及壯時極意所欲,何為恒自拘束?」


閒言閒語

ㄒㄧㄢˊ ㄧㄢˊ ㄒㄧㄢˊ ㄩˇ
評論是非的話。《醒世恆言.卷三三.十五貫戲言成巧禍》:「卻說魏生接書拆開來看了,並無一句閒言閒語。」《紅樓夢.第七一回》:「乾看著人家逞才賣技辦事,呼么喝天弄手腳,心裡早已不自在,指雞罵狗,閒言閒語的亂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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