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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三摩地

(術語)觀察所對之境之麤想,謂為尋,舊謂之覺。其細想謂為伺,舊謂之觀。屬於色界無色界之諸定,依此尋伺之有無而分三種:一、有尋有伺三摩地,定心尋伺皆有者。初禪天之根本定及其未至定(謂初禪之加行定)是也。二、無尋有伺三摩地,定心唯有伺者。在初禪與二禪天間之中間定(大梵天之果報)是也。三、無尋無伺三摩地,定心至妙而尋伺皆無者。二禪天以上至非想處之七根本定及七近分定是也。見俱舍論二十八。

又謂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門。見三昧條。

(術語)見三三昧條。


三三昧

(術語)是為舊稱,新稱云三三摩地,譯曰三定,三等持,就能修之行而名之。仁王經謂之三空,此就所觀之理而名之。十地論謂之三治,此就所斷之障而名之。此三昧有有漏無漏二種:有漏定謂之三三昧,無漏定謂之三解脫門。解脫即涅槃,無漏為能入涅槃之門也。猶如有漏曰八背捨,無漏曰八解脫也。三三昧之義:一、空三昧與苦諦之空,無我,二行相相應之三昧也。觀諸法為因緣生,無我無我所有。空此我我所二者,故名為空三昧。二、無相三昧,是與滅諦之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之三昧也。涅槃離色聲香味觸五法,男女二相,及三有為相(除住相)之十相,故名為無相。以無相為緣,故名為無相三昧。三、無願三昧,舊云無作三昧,又云無起三昧。是與苦諦之苦,無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相應之三昧也。苦諦之苦,無常及集諦可厭惡,又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如船筏之必捨故總不願樂之,故以之為緣,謂之無願三昧。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謂為無,名為無起。但苦諦之空無我二行相與涅槃之相相似,非可厭捨,故無願三昧中,不取之也。法華經信解品曰:「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無量壽經上曰:「超越聲聞緣覺之地,得空無相無願三昧。」同下曰:「住空無相無願之法,無作無起觀法如化。」智度論十九曰:「於三界中智慧不著,一切三界轉為空無相無作,解脫門。」同二十曰:「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中略)行此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俱舍論二十八曰:「空謂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諸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大乘義章二曰:「言無願者,經中或復名為無作,亦名無起。(中略)此三經論名解脫門,亦名三治,亦名三空義,或復說為三三昧門。三脫三昧經論同說,三治一門如地論說。言三空者,如仁王經,言三脫者就果名也。三障對治,故名三治。言三空者就理彰名,三三昧者,就行名也。」


三三昧門

(術語)三解脫門之異名。見密教三三昧門項。


三涅槃門

(名數)三解脫門之異名。智度論二十曰:「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


三空

(名數)一我空,二法空,三俱空,我法俱空也。見金剛經刊定記一,三藏法數十。又,三解脫門曰三空。見大乘義章二及四。

(名數)言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也。此三者共明空理故曰三空。見三三昧條。

又布施行,言受者施者布施物三相之空也。少室六門二種入曰:「行檀捨施,心無怖惜。達解三空,不倚不著。」


三空不空

(術語)小乘之法門知三解脫門之空理,不知第一義空不空之理,謂之三空不空。往生論註下曰:「盡彼生者,上失無為能為之身,下三空不空之痼。」


三空觀門

(術語)三解脫門之異名。舊譯仁王經上曰:「三空觀門,四諦十二因緣。」見三三昧條。


三空門

(術語)三解脫門之異名。安樂集下曰:「晏安暫時則坐三空門,遊則入八正之路。」見三三昧條。


三解脫

(名數)又曰三空。亦曰三三昧。具名三解脫門:一空解脫,二無相解脫,三無願解脫。三種之禪定也。見三解脫門條。


三門

(堂塔)山門之制形如闕,開三門,故亦曰三門。又只有一門,亦呼為三門,蓋標幟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之稱也。釋氏要覽上曰:「凡寺院有開三門者,只有一門亦呼為三門者何也?佛地論云:大宮殿三解脫門為所入處,大宮殿喻法空涅槃也。三解脫門謂空無相無作,今寺院是持戒修道求至涅槃人居之,故由三門入也。」傳燈錄睦州章曰:「一日有天使,問:三門俱開,從那門而入?師呼尚書,天使應諾。師云:從信門入。」三門閣上必安置十六羅漢之像,中安寶冠之釋迦,以月蓋長者善財童子挾侍之(有為釋迦或觀音者),又有置五百羅漢者。


十八圓淨

(名數)又名,十八圓滿,是報身佛之依持圓淨也。一色相圓淨,光明照無明世界,色相周也。二形貌圓淨,妙飾界處各各形貌殊勝也。三量圓淨,大城無邊不可量也。四處圓淨,出過三界所行處也。五因圓淨,世出世之善根自功德而生也。六果圓淨,清淨自在唯識之相也。七主圓淨,如來所鎮,恆居於中也。八助圓淨,菩薩安樂所住處也。九眷屬圓淨,無量八部眾等所行處也。十持圓淨,大法味喜樂所持,長養法身也。十一業圓淨,作一切利益之事也。十二利益圓淨,離一切煩惱之災橫也。十三無怖畏圓淨,非諸魔所行處也。十四住處圓淨,一切莊嚴所依處也。十五路圓淨,大法與念與慧與行之出離也。十六乘圓淨,以止觀定慧為所乘也。十七門圓淨,以三解脫門為入處也。十八依止圓淨,以大蓮華為依止也。出於攝大乘論。


四諦

(名數)見四字部四諦條。

(名數)又云四聖諦,四真諦。聖者所見之真理也。梵語Catvāri-Āryasatyāni,巴利語Cattāri-Ariyasaccāni。一苦諦Dukha-āryasatya,三界六趣之苦報也。是為迷之果。二集諦Samudya-āryasatya,貪瞋等煩惱,及善惡之諸業也。此二者能集起三界六趣之苦報,故名集諦。三滅諦Nirodha-āryasatya,涅槃也。涅槃滅惑業而離生死之苦,真空寂滅,故名滅。是為悟之果。四道諦Mārga-āryasatya,八正道也,此能通於涅槃故名道。是為悟之因。

其中前二者流轉之因果也,故又曰世間因果。後二者還滅之因果也,又曰出世間因果。此四者皆云諦者,言其真理實為至極也。而二者皆先果後因者,果易見,因難知,故先示苦果令其厭,然後使斷其因,又舉涅槃之妙果使樂之,然後使修其道,是乃誘引最劣小機之善巧也。

佛起菩提樹下至鹿野苑,為五比丘始說此法。是為佛轉法輪之初。依之而修道證滅者,稱為聲聞人。法華經譬喻品曰:「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輪。」四十二章經曰:「於鹿野苑中,轉四諦法輪,度憍陳如等五人而證道果。」涅槃經十二曰:「苦集滅道,是名四聖諦。」涅槃經十五曰:「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

止持會集音義曰:「苦諦者,苦以痛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苦。大論云:無量眾生有三種身苦:老病死。三種心苦:貪瞋癡。三種後世苦:地獄餓鬼畜生。總而言之有三苦八苦等,皆三界生死之患。諦審生死實是苦者,故名苦諦也。三苦,謂苦苦壞苦行苦,八苦可知。

集諦者,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審一切煩惱惑業於未來,實能招集三界生死苦果,故名集諦也。

盡諦者,亦名滅諦。滅即寂滅,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以諸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滅。若三界業煩惱滅者,即是滅諦有餘涅槃。因滅故果滅,捨此報身時,後世苦果,永不相續,名入無餘涅槃。諦審涅槃實為寂滅,故名滅諦也。

道諦者,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至涅槃,故名為道諦。審此二道相扶,實能通至涅槃不虛,故名道諦也。正道者,實觀三十七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是名助道。」


得定

(術語)即指三三昧三解脫門也。


法印經

(經名)一卷,趙宋施護譯。說三解脫門為聖法印。出於雜阿含經第三卷。


無作解脫門

(術語)又云無願解脫門,三解脫門之一。於一切生死法中離願求造作念之禪定也。見三三昧條。


無相無相解脫門

(術語)重三解脫門之第二。見三三昧項中重三昧。


無願無願解脫門

(術語)重三解脫門之第三,見三三昧條。


無願解脫門

(術語)又云無作解脫門。三解脫門之第二。於一切生死法中願求離造作之念之禪定也。見三三昧條。


空解脫門

(術語)三解脫門之一。觀一切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自性本來空,無作者,無受者。如此通達者,能入涅槃解脫之城,故謂之為解脫之門。智度論二十曰:「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大乘義章二曰:「涅槃果德絕縛名脫,空無相等與脫為門,名解脫門。故龍樹言:行此三法,能入涅槃解脫果,故名解脫門。」


聖法印經

(經名)一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三解脫門為聖法印。


苦集滅道

(術語)即四諦也。苦集二者如上。滅者謂滅生死苦果之涅槃。道者謂可得涅槃果之正道。蓋苦集滅道者為世間與出世間,即生死與涅槃之一雙因果,苦為生死之果,集為生死之因,滅為涅槃之果,道為涅槃之因也。但先果而後因者,以果顯著易知,因幽微難知故也。此四種之理,皆是真實,故云諦。聲聞乘之人,觀此四諦之理厭生死,樂涅槃,以斷煩惱(集諦)而證涅槃(滅諦)也。見四諦條。按法界次第云:苦以逼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迫惱,故名為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集生死之苦,故名為集。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不為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道以能通之義。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二助道。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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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二種法施

指世間法施、出世間法施。據般若經卷二十四載:(一)世間法施,指菩薩雖為諸有情宣說開示五神通(足不履地、知人心命、回眼千里、呼名即至、石壁無礙)等一切諸法,然未能出離世間,故稱世間法施。(二)出世間法施,指菩薩為諸有情宣說開示三解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作解脫門)等一切聖法,依此而修,即得出離世間,故稱出世間法施。 p229


十八圓淨

謂諸佛所住之淨土(受用土)具備有十八種圓滿之殊勝功德。又稱十八圓滿、十八具足。即:(一)色相圓淨,又作顯色圓滿、色類具足。謂諸佛之受用土普放光明,遍照一切世界。(二)形貌圓淨,又作形色圓滿、相貌具足、莊嚴具足。謂諸佛所遊化之處、所居止之處,一一皆具足眾多之妙飾莊嚴。(三)量圓淨,又作分量圓滿、量具足。謂諸佛所處之淨土廣大無邊,不可測量。(四)處圓淨,又作方所圓滿、方所具足。謂淨土超越三界之行處,非苦、集二諦之所攝。(五)因圓淨,又作因圓滿、因具足。謂淨土由勝出世間善法之功能所生起,而非以世間法之集諦為因。(六)果圓淨,又作果圓滿、果具足。謂淨土係以如來、菩薩之「清淨自在唯識智」為其體性,而非以苦諦為體性。(七)主圓淨,又作主圓滿、主具足。謂淨土為如來之所鎮,如來恆居於淨土中央。(八)助圓淨,又作輔翼圓滿、伴具足、助伴具足。謂淨土為諸大菩薩之安樂住處,菩薩於其中常助益佛道,受行正教,亦教他人受行正教。(九)眷屬圓淨,又作眷屬圓滿、眷屬具足。謂淨土為無量八部眾等之所行處。(十)持圓淨,又作住持圓滿、住持具足。謂於淨土中,諸菩薩及眷屬能持廣大之法味喜樂,長養法身。(十一)業圓淨,又作事業圓滿。謂菩薩為二乘、凡夫等作一切利益之事。(十二)利益圓淨,又作攝益圓滿、順攝具足。謂淨土遠離三界一切煩惱、災橫、纏垢。(十三)無怖畏圓淨,又作無畏圓滿、無畏具足。謂淨土遠離一切天魔、死魔等眾魔之侵擾而無所怖畏。(十四)住處圓淨,又作住處圓滿、住止具足。謂淨土乃如來所依止之所,亦為一切殊勝莊嚴之所依處。(十五)路圓淨,又作路圓滿、道路具足。謂淨土以大乘正法中之聞、思、修等三慧為其往還通達之道。(十六)乘圓淨,又作乘圓滿、乘具足。謂淨土以奢摩他(止)、毘鉢舍那(觀)為所乘之道法。(十七)門圓淨,又作門圓滿、門具足。謂淨土以空、無相、無願等三解脫門為趣人之門。(十八)依止圓淨,又作依持圓滿、依住圓淨、依持具足。謂淨土以聚集無量功德之大蓮華王為依止。〔攝大乘論卷下、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十六、五教章通路記卷十八〕 p358


十乘觀法

乃天台宗修圓頓止觀於預備條件二十五方便修畢後,為正觀對象之軌範的十種觀法。用此十法,由因至果,故謂十法成乘觀,略稱十乘觀法。又作十種觀法、十乘軌行、十觀成乘、十法成乘、十法成觀、十法止觀、十重觀法、十乘觀、十乘或十觀。因能安住眾生心,故以坐處喻之,而有「十乘床」之稱。又以觀法能除去迷妄,猶如風能拂去灰塵,故喻稱十乘風。智顗之摩訶止觀卷五以下,對此有詳細之說明。即所謂「十乘」,乃因觀不思議境等十法,能運乘修行者至於菩提果之意;圓教之觀法必依之。十法之中,觀不思議境為觀法之本體之正觀,上根者依此即足;若尚未成功或中根者,進而修第二至第七之觀法;至於下根者,則更修第八以下之觀法,亦即須修備十種觀法。

十種觀法即:(一)觀不思議境,即觀凡夫於日常所起一念心中,具備人生所有一切,三諦相互一體化,為不思議之妙境。對此種觀法,趙宋天台山家派(正統派)之知禮,在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說槌砧、淳朴之喻。觀為觀之主體,三觀相當於「槌」;不思議境為所觀之客體,所觀之三諦相當於「砧」。此三諦三觀雖有能所之關係,但皆為觀慧之內容,故以觀不思議境智慧之槌砧,來鍛鍊凡夫日常所起之無記六識心(淳朴,即素材)。以三千三諦為妙體,則須觀六識心,三諦三觀即為所觀。以此而成立兩重之能所關係。對此山外派認為不思議境乃是真如本身之真心。又日本天台宗另有異說,認為天真獨朗觀為總無明心之八識觀境。(二)發真正菩提心,又稱起慈悲心。修行者依初觀未成功時,改發圓教無作之菩提心,為求菩提救度眾生,立四弘誓願。(三)善巧安心止觀,又稱巧安止觀。善巧用止觀,使心安住於真實之本性。(四)破法遍,即破除遍於一切諸法有所執著之心。(五)識通塞,於能破之觀知通塞,識別情智之得失。(六)道品調適,又稱修道品。即一一檢討三十七道品,而修其中適合行者之能力性質者。(七)對治助開,又稱助道對治。修卑近、具體之善法,以為去除障礙之幫助。即開闢三解脫門,以對治障礙。(八)知次位,雖居凡位,然不起已登聖位之慢心,了知自己修行之階段。即自善分別識知修證之分齊。(九)能安忍,對於內外之障礙,心不動搖能安忍,成就道事。(十)無法愛,又稱離法愛。即去除對非真菩提之執著,而進入真正之菩提位。〔法華經玄義卷八下、摩訶止觀卷五上至卷十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一至卷十之二〕(參閱「一念三千」49、「十境」481) p463


三三昧

梵語 trayah samādhayah,巴利語 tayo samādhī。又稱三三摩地、三等持、三定。指三種三昧。三昧,禪定之異稱。依大乘義章卷十三載,心體寂靜,離於邪亂,稱為三昧。此三昧分有漏、無漏二種,有漏定為三三昧,無漏定為三解脫門。三三昧之分類有下列四種:

(一)據增一阿含經卷十六等之說,即:(一)空三昧(梵 śūnyatā-samādhi),即觀一切諸法皆悉空虛,為與苦諦之空、無我二行相相應之三昧,觀諸法為因緣所生,我、我所二者皆空。(二)無相三昧(梵 animitta-samādhi),即一切諸法皆無想念,亦不可見,為與滅諦之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之三昧。涅槃離色聲香味觸五法、男女二相,及三有為相之十相,故稱無相。(三)無願三昧(梵 apranihita-samādhi),又作無作三昧、無起三昧。對一切諸法無所願求,為與苦諦之苦、無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相應之三昧。非常、苦、因等可厭患,故道如船筏,必應捨之;能緣彼定故,得無願之名。〔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俱舍論卷二十八、成唯識論卷八、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八〕

(二)俱舍論卷二十八所論之三三摩地。即:(一)有尋有伺三摩地(又作有覺有觀三昧),係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為初靜慮與未至定所攝。(二)無尋唯伺三摩地(又作無覺有觀三昧),係唯與伺相應之等持,為靜慮中間地所攝。(三)無尋無伺三摩地(又作無覺無觀三昧),係不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由第二靜慮之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所攝。以上,心之粗者稱為尋,細者則為伺。〔大智度論卷二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順正理論卷七十九〕

(三)成實論卷十二所說之三三昧。即:(一)一分修三昧,修定不修慧,或修慧不修定。(二)共分修三昧,修定亦修慧,為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之中。(三)聖正三昧,入於法位而能證滅諦之三昧,稱為聖正三昧。行者以定修心,因慧能遮煩惱;以慧修心,因定能遮煩惱。以定慧修心,因性得解脫性;又以定慧一時具足,故稱聖正。

(四)法華經玄義卷四所言之三三昧為:(一)真諦三昧,破見思垢。(二)俗諦三昧,破惡業垢、塵沙垢。(三)中道三三昧,破無明垢。〔佛地經論卷一、雜阿毘曇心論卷七、注維摩經卷四、法華玄義釋籤卷五上、摩訶止觀卷七之上〕(參閱「三昧」580) p521


三門

(一)又作山門。為禪宗伽藍之正門。三門有智慧、慈悲、方便三解脫門之義,或象徵信、解、行三者,非必有三扇門。又三門建築或係根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大二五‧二○七下)所載:「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空、無相、無作。」〔佛地經論卷一〕

(二)菩薩進趣菩提所修之三種法門。即:(一)智慧門,知進守退為智,知空無我為慧;依智故不求自樂,依慧故遠離貪著。(二)慈悲門,拔苦為慈,與樂為悲;依慈故拔一切眾生之苦,依悲故遠離無安眾生心。(三)方便門,正直為方,外己為便;依正直故生憐憫一切眾生心,依外己故遠離供養恭敬自身心。以上,智慧門屬自利,慈悲門屬利他,方便門則自利利他雙行。然三門雖分,實則不二,智即悲,悲即智,是為智悲雙行以攝化眾生而成方便門。〔淨土論、往生論註卷下〕

(三)三解脫門之略稱。指得解脫至無餘涅槃之空、無相、無願等三種法門。(參閱「三解脫門」644) p576


三昧

(一)梵語 samādhi 之音譯,巴利語同。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等。即將心定於一處(或一境)的一種安定狀態。又一般俗語形容妙處、極致、蘊奧、訣竅等之時,皆以「三昧」稱之,蓋即套用佛教用語而轉意者,然已與原義迥然有別。

於佛典中,samādhi 譯為等持時,「等」乃指離開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得平等安詳,「持」則指將心專止於一境之意,此即為將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之狀態,稱為心一境性。俱舍宗視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認為是五別境之一,且兩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但經部與成實宗則認為心所並無別體。

一般修行大都止心一處,不令散亂,而保持安靜,此一狀態稱為三昧。達三昧之狀態時,即起正智慧而開悟真理,故以此三昧修行而達到佛之聖境者,則稱三昧發得或發定。舊譯常將三摩地(梵 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底(梵 samāpatti,等至、正受、正定、現前)及三摩呬多(梵 samāhita,等引、勝定)混同,而一概譯為三昧。實際上,三昧應指三摩地而言。

有部認為凡是一切心共同之精神作用(即大地法),共通於定、散及善、惡、無記之三性,而僅限於一切有心位(不通於無心定)不亂心,且對一境地有集中之作用者,即稱三摩地。對此,三摩鉢底與三摩呬多則通於有心、無心,而僅局限於定(包含有心定、無心定而不通於散定)。

俱舍論卷二十八謂,就所依止之定(等至)有四靜慮(四禪)、四無色定、八等至、三等持之別。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乃以善等持(三摩地、三昧)為體;又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之根本等至(三摩鉢底)有八種,故稱八等至;三等持(三三昧)即: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等三種。此外亦指空、無相、無願,或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之三重等持(三重三昧)而言。

二種三昧之中,第一種係以尋(尋求推度之粗雜的精神作用)與伺(伺察思惟之深細的精神作用)之有無,而分為:(一)初靜慮(初禪)與未至定。此屬有尋有伺三摩地。又作有覺有觀三昧。(二)中間靜慮(中間定),屬無尋唯伺三摩地。又作無覺有觀三昧。(三)第二靜慮(第二禪)之近分以上屬無尋無伺三摩地。又作無覺無觀三昧。第二種則指觀「人、法」皆空之三昧,稱為空三昧。捨離差別相之三昧,稱為無相三昧;捨離願求之思之三昧,則稱為無願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等。

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三昧乃四禪(四靜慮)、八解脫以外之一切定。又謂唯三解脫門(無漏之空、無相、無願三昧)和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稱為三昧。同論又揭示定之範圍較狹,三昧之範圍則較廣,依此,諸佛菩薩所得之定可視為三昧。大乘義章卷十三舉出雜阿毘曇心論卷六、成實論卷十二、十地經論卷五等之說,而述明禪、定、三昧、正受、三摩[足*伐](梵 samāpatti,巴同,等至)、解脫、奢摩他(梵 śamatha,巴 samatha,止)等之差異。依其說法,則狹義之三昧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無量心及其他諸定。

阿含經認為四禪八定之外,另有空、無相、無願等之三三昧(三解脫門)與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而大乘則有數百上千種種三昧之說。大乘經典之名稱,以「三昧」為名者,即有般舟三昧經、首楞嚴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法華三昧經、念佛三昧經、月燈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多種,這些經典對標題所示之「三昧」均有詳細說明。其中,般舟三昧,亦稱諸佛現前三昧與佛立三昧。此外,法華經卷一曾舉出無量義處三昧之名,舊譯華嚴經卷六與卷四十四,有華嚴三昧、海印三昧、師子奮迅三昧之說。大品般若經卷三、卷五,亦有首楞嚴(健行)、寶印、師子遊戲等百八三昧之說。

天台宗在摩訶止觀卷二上舉出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之說;修此四種三昧之道場,稱為四三昧院。此外,成實論卷十二,有一分修三昧(唯修定或慧之一方)、共分修三昧(兼修定、慧之有漏定)、聖正三昧(兼修定、慧之無漏定)等三三昧。

南本涅槃經卷十三列出菩薩破除「二十五有」之二十五種三昧之名,法華經卷七之十六三昧,即為法華三昧之異名。又身發火焰之三昧,稱為火界三昧、火定、火光三昧,有火葬屍骸之意。最勝之三昧,則稱王三昧或三昧王三昧。日僧法然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中將念佛稱為王三昧,又瑩山紹瑾撰之坐禪用心記亦將坐禪稱為王三昧。

修三昧之堂,稱三昧堂。依修三昧之種類而分,即有法華三昧堂、常行三昧堂、理趣三昧堂等。〔雜阿含經卷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卷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品般若經卷一、卷二十三、大智度論卷二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集異門足論卷六、佛地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三、圓覺經略疏註卷上、翻譯名義集卷四上〕(參閱「百八三昧」2480、「」3171)

(二)在日本,火葬場、墓地,亦稱為三昧。為祈求死者之冥福,大多在墓旁建立法華三昧堂,並延請僧侶修法華三昧。其法華三昧堂,可簡稱為三昧堂或三昧。 p580


大空三昧

(一)為重空三昧之異稱。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等。(參閱「重空三昧」3983) (二)又作正覺三昧、究竟三空三昧。三空三昧即三解脫門。所謂大空三昧,即不執於空,亦不著有,照見空與不空畢竟無相而具一切相之三昧;住此三昧者,即住於佛之無礙智慧。又就字門而言,乃 (na,努)字之義。為大日如夾之三摩地。如來住此大空三昧,無行無到,亦無去來,而能如其心量隨緣應現。〔大日經疏卷四、卷六〕 p801


山門

(一)又作三門。禪剎七堂伽藍之一。指寺院正面之樓門。以寺院多居山林之處,故有此名。一般有三個門,象徵三解脫門(空門、無相門、無作門),故又稱三門。或僅有一門,亦稱之為三門。(參閱「三門」576)

(二)又作山寺。乃寺院之一般稱呼。蓋古來寺院多築於山林之間,故以山門為寺院之別名,唯後世造於平地、市井中之寺院,亦得汎稱山門。又一寺住持以下之全體修行者,亦總稱山門。〔禪林象器箋殿堂門〕

(三)日本天台宗之山門派。指比叡山延曆寺派,乃相對於三井園城寺之寺門派而言。 p947


布施

梵語 dāna,巴利語同。音譯為檀那、柁那、檀。又稱施。或為梵語 daksinā 之譯,音譯為達嚫(嚫又作[貝*親])、大嚫、嚫,意譯為財施、施頌、嚫施。即以慈悲心而施福利與人之義。蓋布施原為佛陀勸導優婆塞等之行法,其本義乃以衣、食等物施與大德及貧窮者;至大乘時代,則為六波羅蜜之一,再加上法施、無畏施二者,擴大布施之意義。亦即指施與他人以財物、體力、智慧等,為他人造福成智而求得累積功德,以致解脫之一種修行方法。大乘義章卷十二解釋布施之義:以己財事分散與他,稱為布;惙己惠人,稱為施。小乘布施之目的,在破除個人吝嗇與貪心,以免除未來世之貧困,大乘則與大慈大悲之教義聯結,用於超度眾生。

施財之人,稱為檀越(梵 dānapati,布施主之意,意譯為施主、檀那主,簡稱為檀那);而所施之財物,稱為嚫資、嚫財、嚫金、嚫錢、堂嚫(對僧堂之僧施物之意)、俵嚫(分與施物之意)、信施(信徒施物之意)。此外,獻上錢財,稱為上嚫;施物供於佛前,稱為下嚫。於日本,信者所屬之寺院,稱為檀那寺;而道場所屬之信者,稱為檀家、檀中、檀徒、檀方。

布施乃六念之一(念施),四攝法之一(布施攝),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之一(布施波羅蜜、檀波羅蜜)。布施能使人遠離貪心,如對佛、僧、貧窮人布施衣、食等物資,必能招感幸福之果報。又向人宣說正法,令得功德利益,稱為法施。使人離開種種恐怖,稱為無畏施。財施與法施稱為二種施;若加無畏施,則稱三種施。以上三施係菩薩所必行者。其中法施之功德較財施為大。布施若以遠離貪心與期開悟為目的,則稱為清淨施;反之則稱不清淨施。至於法施,勸人生於人天之說教,稱為世間法施;而勸人成佛之教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及三解脫門),稱為出世法施。此外,關於施、施波羅蜜之區別,據優婆塞戒經卷二載,聲聞、緣覺、凡夫、外道之施,及菩薩在初二阿僧祇劫所行之施,稱為施;而菩薩於第三阿僧祇劫所行之施,則稱為施波羅蜜。

據菩薩善戒經卷一序品載,在家菩薩行財施與法施;出家菩薩行筆施、墨施、經施、說法施等四施;而得無生忍之菩薩則具足施、大施、無上施等三施。俱舍論卷十八舉出八種布施,即:隨至施、怖畏施、報恩施、求報施、習先施、希天施、要名施、為莊嚴心等施。同書卷十八亦舉出施客人、施行人、施病人、施侍病者、施園林、施常食、隨時施等七種布施。舊譯華嚴經卷十二「十無盡藏品」則有修習施、最後難施、內施、外施、內外施、一切施、過去施、未來施、現在施、究竟施等十施。上述乃就布施行為之內容、態度、目的等之不同,而有種種分類方式。又施者、受者、施物三者本質為空,不存任何執著,稱為三輪體空、三輪清淨。〔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增一阿含經卷四、卷九、卷二十、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六九、卷五六九、菩薩地持經卷四、布施卷、大智度論卷十四、卷二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九〕(參閱「達嚫」5677) p1901


百八三昧

百八,即一○八種;三昧(梵 samādhi),即心安住於一境之寂靜狀態。據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大般若經卷四一四、大智度論卷四十三、卷四十七等載,三昧有一百零八種,稱為百八三昧。即:(一)首楞嚴三昧(梵 śūraj-gama),又作健行三昧。首楞嚴,意為堅固攝持諸法。菩薩住此三昧,則於諸三昧行相之多少淺深,悉能分別了知,一切魔惱不能破壞。(二)寶印三昧(梵 ratna-mudra),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三昧悉能印證;諸寶中以法寶為最殊勝,今世後世乃至涅槃,能為利益。(三)師(獅)子遊戲三昧(梵 sijha-vikrīdita),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三昧中,出、入、遲、速等皆得自在,於諸外道,強者能破之,信者能度之;猶如獅子戲時,能制伏諸群獸。(四)妙月三昧(梵 su-candra),菩薩入此三昧,能除無明暗蔽等諸法邪見;猶如清淨滿月,無諸障翳,而能破除黑暗。(五)月幢相三昧(梵 candra-dhvaja-ketu),菩薩入此三昧,一切諸法通達無礙,皆悉順從;猶如大將:以寶幢作月之像,人見此相,悉皆隨從。(六)出諸法三昧(梵 sarva-dharmodgata),又作出諸法印三昧、一切法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令一切三昧出生增長;猶如降下及時雨,令草木皆生。(七)觀頂三昧(梵 vilokita-mūrdha),菩薩入此三昧,能遍見一切三昧,如住山頂,悉見眾物。(八)畢法性三昧(梵 dharma-dhātu-niyata),又作法界決定三昧。諸法體性,無量無二,難可執持。菩薩入此三昧,則能決定知諸法性,而得定相;猶如虛空無能住者,得神足力,則能處之。(九)畢幢相三昧(梵 niyata-dhvaja-ketu),又作決定幢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決定持諸三昧法幢,於諸三昧最為尊勝;猶如大將得幢,表其尊大之相。(十)金剛三昧(梵 vajra),又作金剛喻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智慧堅固,能破諸三昧;猶如金剛堅固不壞,能碎諸萬物。(十一)入法印三昧(梵 sarva-dharma-praveśa-mudra),如人入國境,有印得入,無印則不得入;菩薩住此三昧,即能入於諸法實相。(十二)三昧王安立三昧(梵 samādhi-rājā-supratisthita),又作善立定王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諸三昧中皆得安住;猶如大王,安住正殿,召諸群臣,皆悉從命。(十三)放光三昧(梵 raśmi-pramukta),菩薩住此三昧,能放種種光明,照諸三昧,悉皆明了。(十四)力進三昧(梵 bala-vyūha),又作精進力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諸三昧得自在力,常能神通變化,度諸眾生。(十五)高出三昧(梵 samudgata),又作出生三昧、等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所有福德智慧,皆悉增長,諸三昧性得從心而出。(十六)必入辯才三昧(梵 nirukti-niyata-praveśa),又作入一切言詞決定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辯說一切三昧,於眾生語言次第及經書名字等,悉能分別無礙。(十七)釋名字三昧(梵 adhivacana-praveśa),又作入名字三昧、等入增語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釋諸三昧名字及諸法義,令人得解。(十八)觀方三昧(梵 dig-vilokita),菩薩住此三昧,於諸三昧出入自在無礙,故能以憐愍、平等之心,觀照十方眾生,皆得度脫。(十九)陀羅尼印三昧(梵 ādhārana-mudra),又作總持印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持諸三昧印,分別諸三昧。(廿)無誑三昧(梵 asajpramosa),又作不忘三昧、無忘失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不生愛、恚等無明之邪見,於諸三昧皆無迷闇之事。(廿一)攝諸法海三昧(梵 sarva-dharma-samavasarana-sāgara-mudra),又作攝諸法海印三昧、諸法等趣海印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三乘法皆攝入是三昧中;如一切河流,皆歸於海。(廿二)遍覆虛空三昧(梵 ākāśa-spharana),菩薩住此三昧,以三昧力遍覆無量無邊之虛空,或放光明,或以音聲充滿其中。(廿三)金剛輪三昧(梵 vajra-mandala),菩薩住此三昧,能持諸三昧,於一切法中所至無礙;猶如金剛輪,所往之處無有障礙。(廿四)寶斷三昧(梵 ranaj-jaha),菩薩住此三昧,能斷除一切三昧之煩惱諸垢;如有真寶,能治諸寶,令得潔淨。(廿五)能照三昧(梵 vairocana),又作能照耀三昧、遍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以智慧照了諸法;猶如日出,普照世間,事皆顯了。(廿六)不求三昧(梵 anijisa),又作不眴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照了諸法,皆如幻化,三界愛欲悉斷,都無所求。(廿七)無住三昧(梵 aniketa-sthita),又作三昧無處住三昧、無相住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照了諸法,念念無常,無有住相。(廿八)無心三昧(梵 niścinta),又作不思惟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心、心所法,皆不生起作用。(廿九)淨燈三昧(梵 vimala-pradīpa),又作無垢燈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離諸煩惱垢,智慧之燈得以清淨明發。(卅)無邊明三昧(梵 ananta-prabha),又作無邊光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以智慧光明,普照十方無邊世界眾生及無量諸法,皆悉明了。(卅一)能作明三昧(梵 prabhā-kara),又作發光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能照明諸法;猶如暗中燃炬:無不明了。(卅二)普照明三昧,又作普遍明三昧、普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普照諸法種種三昧門;猶如輪王寶珠,光照四邊。(卅三)堅淨諸三昧(梵 śuddha-sāra),又作淨堅定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令諸三昧清淨堅牢,不為一切垢法所染壞。(卅四)無垢明三昧(梵 vimala-prabha),又作無垢光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離一切諸三昧垢,破除一切無明之愛欲煩惱,亦能照了一切三昧。(卅五)歡喜三昧(梵 rati-kara),又作發妙樂三昧、作樂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生無量無邊之法樂。(卅六)電光三昧(梵 vidyut-pradīpa),又作電燈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無始以來所失之道,還復能得,如電光暫現,以導引行者得路。(卅七)無盡三昧(梵 aksaya),菩薩住此三昧,滅諸法無常等相,即入不生不滅真實之理。(卅八)威德三昧(梵 tejovatī),又作具威光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得無量威德自在莊嚴。(卅九)離盡三昧(梵 ksayāpagata),菩薩住此三昧,能見諸三昧無有窮盡,並了達無量阿僧祇劫各種功德果報相應之理,而遠離一切斷滅之見。(四十)不動三昧(梵 aniñjya),又作無動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知諸法實相,畢竟空寂,智慧與三昧相應,於一切三昧及一切法都不戲論。(四一)不退三昧(梵 avivarta),又作莊嚴三昧、無瑕隙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常不退轉,即是阿鞞跋致。(四二)日燈三昧(梵 sūrya-pradīpa),又作日光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照了種種法門及諸三昧;猶如日出,能照一切世界,又如燈明,能照破暗室。(四三)月淨三昧(梵 candra-vimala),又作淨月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智慧清淨,利益眾生,又能破諸三昧之無明;如月圓明,破諸黑暗。(四四)淨明三昧(梵 śuddha-prabhāsa),又作淨光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明了諸法,無有障礙。(四五)能作明三昧(梵 āloka-kara),又作發明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與般若之智相應,而洞照明了諸三昧門。(四六)作行三昧(梵 kārākāra),又作大般若闕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發起先前所得諸三昧。(四七)知相三昧(梵 jñāna-ketu),又作智幢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見一切諸三昧中,有真實智慧之相。(四八)如金剛三昧(梵 vajropama),菩薩住此三昧,能破一切煩惱結使,無有遣餘;猶如金剛,能破諸物,滅盡無餘。(四九)心住三昧(梵 citta-sthiti),又作住心三昧。眾生之心相輕疾多變,難制難持,菩薩住此三昧,則能攝諸散亂,心不動轉。(五十)普明三昧(梵 samantāloka),又作遍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法,見光明相,無諸黑暗,以神通力,普照世間,了了無礙。(五一)安立三昧(梵 supratisthita),又作善住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諸功德善法中,安立堅固,如須彌山安立不動。(五二)寶聚三昧(梵 ratna-koti),又作寶頂三昧、寶積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轉一切所有國士,皆成七寶。(五三)妙法印三昧(梵 vara-dharma-mudra),菩薩住此三昧,得諸佛菩薩深妙功德智慧之法印諸三昧。(五四)法等三昧(梵 sarva-dharma-samatā),又作一切法平等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照了眾生及一切法,悉皆平等。(五五)斷喜三昧(梵 rati-jaha),又作生喜三昧、捨愛樂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觀苦、空、無常、無我、不淨等相,於一切世間心生厭離,不起樂著之想。(五六)到法頂三昧(梵 dharmodgata),又作入法頂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以般若方便之力,到達法山之頂。(五七)能散三昧(梵 vikiraja),又作飄散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即與空慧相應,能破散諸法。(五八)分別諸法句三昧(梵 sarva-dharma-pada-prabheda),又作壞諸法處三昧、分別法句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分別一切諸法語言文句,為眾生演說,詞無滯礙。(五九)字等相三昧(梵 samāksarāvakāra),又作平等字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觀諸字諸語,悉皆平等,呵罵讚歎,無有憎愛。(六十)離字三昧(梵 aksarāpagata),又作離文字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了達諸法真如之義,而不被文字言詮等所障礙,故於義海之中,自無妄見文字之存在;即於文字經卷之中,亦能直見真義而遠離文字名相之執著。(六一)斷緣三昧(梵 ārambana-cchedana),又作斷所緣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於樂中不生歡喜心,於苦中不生瞋怨心,於不苦不樂中,亦不生難捨之心,於此三受;皆遠離不著而心滅緣斷。(六二)不壞三昧(梵 avikāra),又作無變異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了知法性畢竟空寂,戲論不能破,無常亦不能轉。(六三)無種相三昧(梵 aprakāra),又作無品類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了知諸法無相,而不見諸法種種之相。(六四)無處行三昧(梵 aniketa-cārin),又作無相行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知貪、瞋、癡三毒火燃於三界,故心不依止之;知涅槃畢竟空,故亦不依止。(六五)離朦昧三昧(梵 timirāpagata),又作離闇三昧、離翳闇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於諸三昧中,微翳無明等,悉皆除盡。(六六)無去三昧(梵 cāritravatī),菩薩住此三昧,不見一切諸法去來之相。(六七)不變異三昧(梵 acala),又作不動三昧、不變動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觀一切諸三昧法,皆不見有變異之相。(六八)度緣三昧(梵visaya-tīrna),又作度境界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六塵中諸煩惱緣,悉皆盡滅,能度六塵大海,亦能超過一切三昧緣生智慧。(六九)集諸功德三昧(梵 sarva-guna-sajcaya-gata),又作集諸德三昧、集一切功德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修集一切善根功德,初夜、後夜,無有休息,猶如日月運轉不停。(七十)住無心三昧(梵 sthita-niścitta),又作無心住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僅隨智慧而不隨於心,住於諸法實相之中。(七一)淨妙華三昧(梵 śubha-puspita-śuddhi),又作淨妙花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於諸三昧中,開諸功德花,以自在莊嚴;如樹花開敷,樹自嚴飾。(七二)覺意三昧(梵 bodhy-avgavatī),菩薩住此三昧,令諸三昧變成無漏,與七覺相應。(七三)無量辯三昧(梵 ananta-pratibhāna),又作具覺支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得無量辯才,樂說一句,經無量劫而不窮盡。(七四)無等等三昧(梵 asama-sama),菩薩住此三昧,觀一切眾生皆如同佛,觀一切法皆同佛法,與無等等般若波羅蜜相應。(七五)度諸法三昧(梵 sarva-dharmātikramana),又作超一切法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入三解脫門,超出三界,度化三乘眾生。(七六)分別諸法三昧(梵 pariccheda-kara),又作決判諸法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分別諸法之善、不善、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諸相。(七七)散疑三昧(梵 vimati-vikirana),又作散疑網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於一切法中,悉斷疑網,得一切諸法實相。(七八)無住處三昧(梵 niradhisthāna),又作無處三昧,無所住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通達諸法而不執著滯礙於其一一法之一定準則。(七九)一莊嚴三昧(梵 eka-vyūha),又作一相三昧、一相莊嚴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觀見諸法皆一,無論有相、無相,或一切法空,皆能了知「一切即一」之理,而以一相智慧莊嚴此三昧。(八十)生行三昧(梵 ākārābhīnirhāra),又作引發行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觀種種行相、入相、住相、出相,如是諸相皆空。(八一)一行三昧(梵 ekākāra),又作一行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與畢竟空相應,更無餘行次第。(八二)不一行三昧(梵 ākārānavakāra),又作離行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不見諸三昧單一之相,以此三昧而能兼行其餘各種觀行之故。(八三)妙行三昧(梵 su-cārin),又作妙行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 不見諸三昧有兩種以上之蕪雜行相,而係唯一之畢竟空相應三昧,故一切戲論皆不能破。(八四)達一切有底散三昧(梵 nairvedhika-sarva-bhava-talopagata),又作達諸有底散壞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以無漏智慧,通達三有,乃至非有想非無想之底,一切諸有皆令散壞。(八五)入名語三昧(梵 sajketa-ruta-praveśa),又作入言語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能識一切眾生、一切物、一切法名字、一切語言,無不解了。(八六)離音聲字語三昧(梵 nirghosāksara-vimukta),又作解脫音聲文字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觀一切諸法皆無音聲語言,常寂滅相。(八七)然(燃)炬三昧(梵 jvalanolka),又作炬熾然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以智慧之炬,照明一切諸法,毫無錯落紛雜;如燃炬夜行,不墮險處。(八八)淨相三昧(梵 laksana-pariśodhana),又作嚴淨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清淨具足,莊嚴三十二相,又能如法觀於諸法總別之相,亦能觀諸法無相清淨。(八九)破相三昧(梵 anabhilaksita),又作無標幟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不見一切法相,亦不見諸三昧之相。(九十)一切種妙足三昧(梵 sarvākāra-varopeta),又作具一切妙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以諸功德莊嚴禪定,令得清淨而具足一切妙相。(九一)不喜苦樂三昧(梵 sarva-sukha-duhkha-nirabhinandī),又作不苦樂三昧、不一切苦樂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觀世間之樂,多過多患,虛妄顛倒,非可愛樂;觀世間之苦如病,如箭入身,心不喜樂。以一切法虛誑之故,苦樂皆無喜。(九二)無盡相三昧(梵 aksaya-karanda),又作不盡行三昧、無盡行相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觀一切法,不斷不常,無壞無盡。(九三)陀羅尼三昧(梵 dhāranīmat),又作多陀羅尼三昧、具陀羅尼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持諸三昧,諸陀羅尼亦皆自然而得。(九四)攝諸邪正相三昧(梵 samyaktva-mithyātva-sarva-sajgrahana),又作取諸邪正相三昧、攝伏一切正性邪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一切眾生,都無所棄,一心攝取,而不見有邪正等相。(九五)滅憎愛三昧(梵 anurodhāpratirodha),又作離憎愛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滅諸憎愛,於可喜法中不生愛,於可惡法中不生瞋。(九六)逆順三昧(梵 sarva-rodha-virodha-sajpraśamana),又作靜息一切違順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於諸法中逆順自在,能破一切邪逆眾生,能順一切可化眾生,而又不著逆順之相。(九七)淨光三昧(梵 vimala-prabha),又作無垢明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諸三昧光明清淨,諸煩惱垢皆不可得。(九八)堅固三昧(梵 sāravat),又作具堅固三昧。菩薩住此三昧,於諸法實相,智慧相應,皆悉堅固;猶如虛空,不可破壞。(九九)滿月淨光三昧(梵 paripūrna-candra-vimala-prabha),菩薩住此三昧,淨智光明具足,滅愛、恚等無明火,清涼功德,利益眾生;猶如秋月圓滿,破諸黑暗,清涼可樂。(一○○)大莊嚴三昧(梵 mahā-vyūha),菩薩住此三昧,則大莊嚴成就,見十方如恆河沙等世界,以七寶華香莊嚴佛處,如是等莊嚴功德,而心無所著。(一○一)能照一切世三昧(梵 sarvākāra-prabhā-kara),又作照一切世間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照眾生世間、住處世間、五眾世間等一切諸法。(一○二)三昧等三昧(梵 samādhi-samatā),又作等三昧、定平等性三昧。菩薩住此三昧,能平等觀諸三昧,不見有深淺高低之別,觀一切有為之法皆從因緣而生,與三昧之相亦皆平等。(一○三)攝一切有諍無諍三昧(梵 arana-sarana-sarva-samavasarana),又作無諍行三昧、有諍無諍平等理趣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能於一切法中,通達無礙,不見是法如是相,不見是法不如是相,於眾生中亦無好醜諍論,僅隨其心行,而攝受度脫之。(一○四)不樂一切住處三昧(梵 anilambha-niketa-nirata),又作無住處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不樂住世間,以世間無常之故;亦不樂住非世間,以不執著於空之故。(一○五)如住定三昧(梵 tathatā-sthita-niścita),又作決定安住真如三昧。菩薩住此三昧。則知一切法如實相,不見有法超越此者。(一○六)壞身衰三昧(梵 kāya-kali-sajpramathana),又作壞身三昧、離身穢惡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以智慧力破除色身諸種自然壞滅之衰相。(一○七)壞語如虛空三昧(梵 vāk-kali-vidhvajsana-gagana-kalpa),又作離語穢惡三昧。菩薩住此三昧,不見諸三昧語業依聲而有,如虛空,如幻化,不生憎愛。(一○八)離著虛空不染三昧(梵 ākāśāsavga-vimukti-nirupalepa),又作無染著如虛空三昧。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觀諸法畢竟空,不生不滅,猶如虛空;雖得此三昧,而於此虛空三昧之相,亦不染著。〔大智度論卷五〕 p2480


伽藍

(一)梵語 sajghārāma 之略譯。全譯為僧伽藍摩。又作僧伽藍。意譯眾園。又稱僧園、僧院。原意指僧眾所居之園林,然一般用以稱僧侶所居之寺院、堂舍。直至後世,一所伽藍之完成,須具備七種建築物,特稱七堂伽藍。七堂之名稱或配置,因時代或宗派之異而有所不同。通常皆為南面建築,就以研究學問為主之寺院而言,須具有塔(安置佛舍利)、金堂(又稱佛殿,安置本尊佛。與塔共為伽藍之中心建築)、講堂(講經之堂屋)、鐘樓(俗稱鐘撞堂,為懸掛洪鐘之所在)、藏經樓(一作經堂,為藏納一切經之堂)、僧房(又作僧坊,即僧眾起居之所在。分布於講堂東西北三方,即三面僧房)和食堂(又稱齋堂)等。

禪宗伽藍,則須具有佛殿、法堂(又稱說法堂。相當於講堂,位於佛殿後方)、僧堂(或作禪堂、雲堂、選佛場。僧眾坐禪或起居之所,中央安置文殊菩薩像)、庫房(又作庫院,為調配食物之所)、山門(又作三門。即具有三扇門之樓門,表示空、無相、無願等三解脫門)、西淨(又作東司淨房,指廁所)和浴室(又作溫室,為溫浴之室)等七堂,其中以僧堂、西淨、浴室為禁語之所,故總稱三默堂。〔十誦律卷三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九〕(參閱「寺院」2414)

(二)梵語 tagara。為香木之一種。(參閱「伽羅」2770) p2769


助道

四念住、四正斷等三十七種道品,能資助止觀,故稱助道。又能資助果德,及諸行互為資助,故稱助道。天台宗十乘觀法之第七,即以藏教之五停心或六度等助道對治障礙,開闢三解脫門,稱為對治助開、助道對治,亦略稱助道。〔摩訶止觀卷八下、大乘義章卷十六〕 p2817


居敬

明代僧。生卒年、籍貫均不詳。字心淵。別號蘭雪。學通內外典籍,善於為文,並精研律法。參禮金陵大報恩寺一雨和尚,任知客之職。後參謁杭州集慶寺東源法師,於懺摩堂居第一座,常宣講周易。永樂初年,奉詔校大藏經,及參與編修會典。事成即住持上海廣福講寺。又遷住松江普照寺,於此大開法席十三載,並營建大雄殿、海月堂、三解脫門,重修廊廡重軒、積舍、香積等使全寺煥然一新,道俗來會,宗風大揚。〔明高僧傳卷三、續釋氏稽古略卷三〕 p3190


空性

梵語 śūnyatā,巴利語 suññatā。音譯作舜若多。指空之自性、空之真理,乃真如之異名。依唯識家之說,真如為遠離我、法二執之實體,故修空觀而離我法二執之處,真如實體即躍然而現,亦即依空而顯明實性,非謂真如之體為空。又梵語之 śūnyatā,除譯為空性外,經論中亦譯作無、空門(三解脫門之一)等。〔大日經住心品、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七末〕 p3477


空門

(一)佛教教義以「空」為極致,故稱佛門為空門。

(二)三解脫門之一。諸法依因緣生起而無自性,謂之空;若證得此空性,則得解脫而趨入涅槃,故稱為空門。大智度論卷十八,列舉人空、法空、有為空、無為空等觀空相之法門,以匡正世人對諸法所執持之「常」、「有」等固定不變之見解。又其餘二解脫門為無相門、無願門。(參閱「三解脫門」644)

(三)天台宗所謂進入佛教真理的四門之一。四門即:有門、空門、亦有亦空門、非有非空門。空門,乃觀諸法為空而成就佛道之門。(參閱「四門」1723) p3477


阿毘達磨俱舍論

梵名 Abhidharmakośa-śāstra。略稱俱舍論。意譯對法藏論、聰明論。乃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大毘婆沙論之綱要書。西元四五○年世親菩薩(梵 Vasubandhu)所著。漢譯本有二,一為陳天嘉四年(563),真諦所譯之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對之,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所譯之三十卷,歷來為法相宗之基本教本,則稱新俱舍。兩本均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

本論在印度、西藏、中國、日本均廣受研究,優良之注釋書亦多。要理解部派佛教,以及大乘佛教之基礎,則俱舍論之價值甚大。世親雖一面以說一切有部教學為標準,然亦以批判態度介紹經量部與大眾部等學說,以「理長為宗」之立場造俱舍論。又大乘經典及大乘論書以有部教學為基礎,或為破斥有部而作的佔多數。故此一以批判態度將繁雜之有部教學整理而成之俱舍論,乃廣受大小乘學者之珍視。本論之教理多採自大毘婆沙論,又本論之體系與教理之整理方法,傳說曾受法救所造雜阿毘曇心論之影響。

本書基本反映當時流行於迦濕彌羅之有部關於世界、人生及修行之主要學說,並吸收經量部之許多觀點。內容由界、根、世間、業、隨眠、賢聖、智、定等八品構成,另又附錄破我品,則成九品。其中:(一)界品與(二)根品,說明現實世界(物質與精神界)成立之要素「法」,並說明有為、無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緣等名相。(三)世間品,說明地獄乃至天界之生物世界(有情世界)與物理世界(器世界),並介紹印度之宇宙觀及地理說,此外,更解說十二緣起,說明輪迴之相狀,此即業感緣起論。(四)業品,說明輪迴之原因,並細分業之種類。(五)隨眠品,敘述煩惱,將其分類為六大煩惱、十隨眠、八十八使、百八煩惱,並介紹過去、未來、現在等三世實有論,而加以破斥。世間、隨眠、業等三品係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於(六)賢聖品,則將悟入之階位分為凡夫位之三賢、四善根,聖者位之四雙八輩,又說明悟入之觀法即四諦十六現觀。(七)智品,則是說明世俗智、法智、類智等十智為獲得開悟之智慧,並說明十八不共法。(八)定品,除說明產生聖智基礎之禪定外,復說明四禪、四無色定、三解脫門、四無量心等其他禪定。(九)破我品,則是站在無我之立場,以破斥犢子部之非即非離蘊我及勝論之我等,即明示無我之道理。

如上所說,本論將廣博繁雜之毘婆沙教理技巧地整理為八品,體系嚴整,論旨明徹,冠於諸論,為有部教學之綱要書。蓋古來諸師論及本論之宗,或謂屬於有部,或為二十部中之理長為宗,或為經部之別宗,或謂稟承依有部,意許取理長等諸異說。

在我國,俱舍論譯出後即取代前此之毘曇宗。日本於奈良時代傳入俱舍論而成立俱舍宗之一派,且以俱舍論為基礎之研學傳統延續至現代。在印度以及西藏佛教亦盛行研究此論。梵本已於西藏發現,然僅刊行偈頌(V.V. Gokhale: The Text of the Abhidharmakośakārikā of Vasubandhu, 1946),俱舍本論則在印度巴特那(Patna)出版(P. Pradhan: Abhidharmakośa-bhāsya of Vasubandhu, 1967)。偈頌與俱舍論均有西藏譯本,即:Chos-mvon-pahimdsod-kyi tshig lehur byas-pa(Abhidharmakośa-kārikā,北京版 115, pp. 115~127 與 Chos-mvon-pahi mdsod-kyi bśad-pa(Abhidharmakośa-bhāsya,北京版 115, pp. 127~283)。

據傳在印度曾有德慧、世友、安慧、陳那、稱友、滿增(梵 Pūrnavardhana)、寂天(梵 Śamathadeva)等之注釋,現存者唯稱友所作。又有 U. Wogihara:Sphutārthā Abhidharmakośavyākhyā, 1~7(Tokyo, 1932~1936),此釋本亦有西藏譯本,頗受重視。即:Chos-mvon-pahi mdsod-kyi hgrel-bśad(Abhidharmakosa-tīkā,北京版 116, pp. 43~117),西藏譯除此外猶保存有滿增、寂天、陳那等之注釋。

漢譯有安慧俱舍論實義疏之殘本五卷,敦煌本有此書(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真諦注舊俱舍之疏十六卷、義疏五十三卷等已逸失。注釋玄奘之譯著,有普光之俱舍論記三十卷及法寶之俱舍論疏三十卷,向來被視為研究俱舍論之指南書。圓輝之俱舍論頌疏三十卷亦受珍視,此疏省略爭論部分,簡明地解釋有部之教理,故容易理解。近年日人旭雅撰冠導俱舍論一書亦常被利用;法宣著俱舍論講義十卷,對初學者極有助益。我國有演培之俱舍論頌講記一書。〔大唐西域記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九、開元釋教錄卷七、卷八、阿毘達磨論の研究(木村泰賢)、小乘仏教思想論(木村泰賢著,演培譯)、俱舍論講義(舟橋一哉)、俱舍論の教義及び其發達(舟橋一哉)、俱舍論の原典解明(山口益、舟橋一哉)、Th. Stcherbatsky: The central conception of Buddhism and the meaning of the word“Dharma”, London, 1923; O. Rosenberg: Die Probleme der buddhistischen Philosophie, Heidelberg, 1924〕 p3644


密教三三昧門

即密教之三解脫門,亦即行者於行法之初、中、後作此觀。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其吽字具有三解脫之德。據大日經疏卷九所載,真言以最後吽(,hūj)字為體,具足三密解脫門。謂吽字上有空點,即大空之義,亦即空解脫門;本體為 (ha,訶)字,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有 (ū,鄔)字三昧點,以本不生,故為無作解脫門。如是三門,一切諸障所不能趨入。祕藏記鈔卷四載,先於行法之初作之,次於行法之中將入字輪觀時再作此觀,次於行法已,復作此觀。空點,表示遠離有空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至空解脫門;訶字本體表示無相,即空亦空之義,斷除空之執著;鄔字,為本不生之義,故無所願求,即無作解脫門。三三昧之建立,顯教多就遮情去執之觀而說之。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之;或以空、無相為遮情去執,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即行者本來具足金剛、胎藏二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祕藏記卷本〕(參閱「三三昧」521) p4485


無作三昧

指於一切生死法中,離願求造作之禪定。即對一切諸法無所願求,為與苦諦之苦、無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相應之三昧。又作無願三昧(梵 apranihita-samādhi)、無作解脫門、無願解脫門。係三三昧之一,三解脫門之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六、大品般若經卷一、無量壽經卷上〕(參閱「三三昧」521) p5087


解脫門

得入解脫境界之門,即稱解脫門;乃指脫離三界之苦而令得悟之門。此外,空、無相、無願等三種禪定,為通往涅槃之門戶,故亦稱為解脫門。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二九‧一四九下):「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大乘義章卷二(大四四‧四八九上):「涅槃果德,絕縛名脫;空、無相等,與脫為門,名解脫門。」 p5604


對治助開

天台宗十乘觀法之第七。即以助道對治障礙而開闢三解脫門。又作助道對治、善修助道法、對治助道修波羅蜜、對治諸波羅蜜。略稱助開、助道。即於修正觀時,障道之事惑現起,以彼等能助理惡無明,覆蓋理善中道觀之智慧,故修六度、十不淨、八背捨、八勝處等相應之法而對治之,以助正道,開前進之道。此為以小助大,以徧助圓,故稱為對治助開。〔摩訶止觀卷五上、卷八上、止觀大意、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一〕(參閱「十乘觀法」463) p579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三昧

指三種三昧。為印度佛教的三種觀行法門。也可視為三種實踐原理。三昧,令心住一境不散亂之意。就能修之行而言,又稱三三摩地、三三等持、三三定等;就所觀之理,又稱三空;若就斷障之意,則稱三治。其中,三三昧與三三摩地乃新舊譯之不同;舊譯將三昧翻為定,新譯則將三摩地譯作等持。

此三三昧通於有漏、無漏。其無漏者,為入涅槃解脫之門,故稱三解脫門;有漏者即三三昧。諸經論對此三三昧頗有異說,茲略釋如次︰

(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六等所說︰

(1)空三昧︰謂於萬有觀人、法皆空。在觀四諦十六行相中,此三昧是與苦諦的空、非我二行相相應的定;即觀我所見、我見皆空。

(2)無相三昧︰謂觀空故無差別相狀,是與滅諦的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的定。涅槃(即滅)離色聲香味觸五塵、男女二相,及生、異、滅三有為相等十相,故名無相;此三昧緣滅,故得無相之名。

(3)無願三昧︰又稱無作三昧、無起三昧。謂觀諸法無差別相狀故無所願求,乃與苦諦之苦、非常二行相,集諦之因、集、生、緣四行相,道諦之道、如、行、出四行相等十行相相應的定。苦、非常與集諦的四行相皆可厭患,故不應求取,而道諦如船筏亦應捨之;此三昧以之為緣,故名無願。又於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名無作,或稱無起。

《成實論》卷十二〈三三昧品〉云(大正32‧335b)︰
「若行者不見眾生,亦不見法,是名為空。如是空中無相可取,此空即是無相。空中無所願求,是空即名無願。是故此三一義。問曰︰若爾何故說三﹖答曰︰是空之能,謂應修空,修空得利謂不見相,不見相故無相,無相故不願,不願故不受身,不受身故脫一切苦,如是等利皆以修空故得,是故說三。」

關於此三三昧的次第,有不同說法。或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或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大乘義章》卷二約三義以分別其次第之不同。即︰

(1)約修入之次第︰先說無願令厭生死,次說無相令求涅槃,後說空門令其契證。

(2)依終成本末之次第︰空為眾德之本,菩薩先觀之,故先明空;由見空故,不見生死可以貪求,故次說無願;由證空義不見生死,便與涅槃無相相應,故第三宣說無相。

(3)依所空之體相用等明其次第︰先說空門,空諸法體;次說無相,空諸法相;再說無作,空諸法用。

以此可見次第不同之義旨。

(二)《中阿含經》卷十七、《大品般若經》卷一等所說︰指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茲依《俱舍論》卷二十八所釋,略述如次︰

(1)有尋有伺三摩地︰謂與尋伺相應之等持,為色界初禪及未到定所攝。

(2)無尋唯伺三摩地︰謂唯與伺相應之等持,為靜慮之中間地所攝。

(3)無尋無伺三摩地︰指非尋伺相應的等持,為第二靜慮之近分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所攝。

此中,心之粗者稱為尋,細者為伺。

舊譯則稱此三三摩地為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即《法界次第》卷中之上所言(大正46‧679b)︰
「(一)有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初禪及方便中,則一切覺觀俱禪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中間禪,則一切無覺有觀禪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無覺無觀禪中,則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一切定,觀諸無覺無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三)《成實論》卷十二所說︰即(1)分修三昧︰修定不修慧,或修慧不修定。(2)共分修三昧︰修定亦修慧,是世間三昧,在煖等法中。(3)聖正三昧︰即入於法位而能證滅諦的三昧。行者以定修心,因慧能遮煩惱;以慧修心,因定能遮煩惱;以定慧修心,因性得解脫,性即斷性、離性、滅性。又以定慧一時具足,故名聖正。

(四)《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說︰即(1)真諦三昧︰達觀真諦空之理的定,乃破見思惑而成。(2)俗諦三昧︰指達觀俗諦假之義的定,乃破塵沙惑而成。(3)中道王三昧︰指遮空假二邊而達觀中道之理的定,乃破無明惑而成。此說為圓教之意,三諦圓融觀一心,三惑同時斷盡。

此外,密教以三三昧為吽字之三摩地,吽字備三解脫之德。如《大日經疏》卷九所述,「吽」(hūṃ)字上的空點表離空有之所作,觀諸法平等,不願生死、涅槃,故有證空解脫門之義,即空解脫門;本體的「訶」(ha)字表無相,無相乃空亦空之義,以離因緣,故為無相解脫門;下面的三昧的「鄔」(u)點表損減空有成為不生之義,相當於無作解脫門。

關於三三昧的建立,顯教多就遮情觀而言,密教則就深義,於表德之上而論,或以空、無相為遮情,無願為表德。若就表德之義而言,空為一切諸法無礙涉入之義,無相為萬德輪圓無盡之義,無願謂行者本來具足兩部曼荼羅之德,故無所願求。

◎附︰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九節(摘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 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大拘絺羅經〉說(大正1‧792b)︰「有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生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論宗

三論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此宗學說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三部論為依據,所以稱為三論宗。這三部論都是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年間(399~415)所譯。他的門人僧肇、僧睿、道融、曇影、道生、僧導等傳弘講說,遂開創以三論立宗的端緒。關於此宗的學統,在印度是︰龍樹──提婆──羅睺羅──青目──須利耶蘇摩──鳩摩羅什。在中國是︰鳩摩羅什──僧肇……僧朗──僧詮──法朗──吉藏。

此宗的初祖龍樹,出世於佛涅槃後七百年間,他所著《中論偈》,是根據《般若經》,以「八不」之說為中心,多方面發揮宇宙萬法當體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之理。又著有《十二門論》,以十二門解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皆空之義。都是三論宗所正依。龍樹的弟子提婆,著《百論》,破斥一切有所得的邪計邪執,同為此宗所依的論典。其次,羅睺羅是龍樹同時人(見《中論疏》卷三),用常、樂、我、淨四德解釋八不,青目是印度梵志(見僧睿〈中論序〉),就《中論偈》作「長行」釋,發展了龍樹的學說。須利耶蘇摩,原是西域沙車國的王子,出家專弘大乘,嘗為鳩摩羅什說《阿耨達經》,闡明陰(即「蘊」)、界、入(即「處」)皆空無相的道理。鳩摩羅什,印度籍,生於龜茲,出家初學聲聞乘,後從須利耶蘇摩探究方等經典及《中》、《百》、《十二門》等論。自此弘闡性空的法門,多為學者所宗。姚秦時到長安,譯出經論,以關於般若性空的典籍為多,盛倡龍樹、提婆之學。僧肇,早年治老莊之學,出家後專究「方等」,又從羅什受業,助其譯經。著《般若無知論》等(後世稱彼等為《肇論》)。僧肇在羅什門下為解空第一(見吉藏〈百論序疏〉),故同門雖都盛弘三論,而只有僧肇一系始終保持純正的學說。僧肇所著《宗本義》及《不真空論》發揮諸法緣生性空之理,而確立了三論宗義。所以吉藏在〈百論序疏〉推尊他為「玄宗之始」,又在《中論疏》中舉山門義,常以什肇並稱。

什肇之學,原在北方流行,後得僧朗傳播,乃流入南方。僧朗,遼東人,劉宋時入關,研習三論,後來到江南,住在鍾山草堂,遇見隱士周顒,即授以所學,周顒因而著《三宗論》。當時,江南盛弘《成實》,三論的玄綱幾乎斷絕,僧朗到了江南,非難了成論大乘師,並破斥從來視三論與《成實》一致的舊說,使三論學重歸純粹。既而入攝山,遊於法度的門下,後來即繼承法度的棲霞寺法席。到了梁代,武帝很器重他,天監十一年(512),遣僧懷、慧令、智寂及僧詮等十人到攝山從他諮受三論大義,就中僧詮學有成就。嗣後數代相傳,遂有「攝嶺相承」的宗派。

僧詮的傳記不明,他從僧朗受學之後,始終隱居攝山,住在止觀寺,因而有山中師、止觀詮等稱號。他一生只講三論和《摩訶般若》,以為《中論》是《般若》的中心正解。著有《二諦章》,早已逸失,只吉藏所撰《二諦義》(卷上)中保存了他寥寥幾句,說明二諦是教,以見其學說的特點。

僧詮的門下,有興皇寺法朗、長干寺智辯、禪眾寺慧勇、棲霞寺慧布,當時稱為詮公四友,各具獨到的智解。由於他們的宣揚而攝嶺三論之學越發恢宏。就中傳承學統而開闢後來一宗規模的是法朗。法朗,徐州沛郡人,二十一歲出家,初學禪、律、《成實》、《毗曇》,後來慕龍樹的學風,從僧詮受《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華嚴》、《大品》等經。陳武帝永定二年(558)奉敕入京住興皇寺。自此二十餘年相繼講《華嚴》、《大品》及四論各二十餘遍,聽眾常千餘人。他發揮無住無得的意義頗透闢,教化弘廣,其門人差不多遍於全國。知名的有二十五哲,而以慧哲、智炬、明法師、吉藏四人為最著。就中發揚攝嶺相承的學說而建成一大宗派的是吉藏。吉藏幼從法朗出家,便留在興皇受教。他依攝山諸師所傳關於羅什在關中,道朗在河西的舊說,發揮三論的思想,造詣漸深。三十歲時,法朗圓寂,其時正當陳末隋初,江南凌亂,僧徒紛散,許多寺廟都荒蕪了,他曾在各廢寺內廣搜文疏,瀏覽涉獵,見解因以大進。到隋朝平定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之後,他往會稽(今浙江紹興)住嘉祥寺,大開講筵,問道的人士常有千餘,後世因此尊稱為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受請住揚州慧日寺,後又移住長安日嚴寺。他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諸疏及《三論玄義》等著述,多半在這一時期寫成。後來唐高祖入長安,設置十大德管理僧務,吉藏也當其選。吉藏生平講三論一百多遍,並著《大乘玄論》、《二諦義》等。他發揚羅什、僧肇乃至僧詮、法朗一系的三論義學體系,從而完成三論一宗的大業。

吉藏門下有慧遠、智凱、碩法師等,而以慧遠為特出。慧遠繼吉藏之後,敷傳法化,後移住藍田(陜西藍田縣西)悟真寺,不時到長安宣講。智凱常在餘姚(今浙江餘姚縣)小龍泉寺講三論、《大品》,後到嘉祥寺講三論,四方的義學雲集,多到八百餘人。碩法師不見於僧傳,著有《中論疏》十二卷(已佚),《三論遊意義》一卷(現存)。吉藏的再傳弟子見於僧傳的,只有元康。相傳他出於碩法師門下,於唐太宗貞觀中(627~649)奉詔入長安安國寺講三論,造《三論疏》解釋中觀義,又撰《玄樞》二卷,總明三論的宗旨,均散佚。此外還著有《肇論疏》三卷,現存。

吉藏的門下,還有高麗‧慧灌,後來傳三論宗於日本,為第一傳。其弟子智藏也曾經到中國來研習三論,為第二傳。智藏的弟子道慈,來中國留學十八年,遍學法相、律、《成實》、《華嚴》、真言及三論,嘗入元康之室,其學說傳於日本,為第三傳。因之此宗在日本的奈良時代甚為流行。

和吉藏同時弘傳三論的還有和他同出法朗門下的慧均,著有《四論玄義》十卷,現存七卷。他的學說和吉藏稍有不同。又,吉藏的學統以外,在貞觀時代弘布三論的學者有慧因(智辯弟子)、慧暠、法敏、慧璿(三人都是法朗門下明法師的弟子)、靈睿(慧暠弟子)等。但三論宗吉藏一系,流行不久,即因天台宗、慈恩宗相繼盛行,而漸次衰微。

本宗所依典籍,以《大品般若經》為所依經,以《中》、《百》、《十二門》三論為所依論。《中論》(亦稱《中觀論》),頌本是龍樹所造,釋是青目所作,全論二十七品,依吉藏《中論疏》的分判,初〈觀因緣〉等二十五品,破斥大乘的迷失,闡明大乘的觀行;次〈觀十二因緣〉、〈觀邪見〉二品,破斥小乘的迷執,分辯小乘的觀行;後〈觀邪行品〉的末段,重明大乘的觀行,推功歸佛。《十二門論》頌本和釋都是龍樹所造。全論以觀因緣等十二門構成。依吉藏《論疏》的分析,初〈觀因緣〉等三門,明空門;次〈觀相〉等六門,明無相門;後〈觀作〉等三門,明無作門。由三解脫門成立空性實相之義,為中觀入門階梯。《百論》頌本是提婆所造,釋是婆藪所造。依吉藏《疏》的分析,全論十品,破邪顯正分為三章︰

(1)捨罪福品(第一)︰明捨罪捨福及能捨的空三相智,顯示佛的漸捨之教,屬於顯正。

(2)從破神品(第二)到破常品(第九)︰就中前一品破我明眾生空;次七品破法明法空,即正辨破邪。

(3)破空品(第十)︰即破無我,歸結畢竟空的境界。三論破顯各有重點,故兼辰本宗所依論典。

在判教方面,本宗以破一切有所得見為主旨,故說一切大小乘經同明一道,以無得正觀為宗(見《三論玄義》),並無淺深優劣。但因一代佛教,原為對治眾生的見執,因病授藥,眾生的機根不同,因而法門也有種種差別。如對二乘說《阿含經》,對菩薩說《華嚴經》等。由此本宗立二藏、三輪,以判一代佛教。二藏是《涅槃》、《智度》、《中觀》等經論所說聲聞藏、菩薩藏,亦即小乘及大乘︰如吉藏《法華遊意》(第四〈辨教意門〉)說(大正34‧644b)︰「佛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二者赴大機說稱為大乘。而佛滅度後,結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其次,為了防止二藏的教判墮於有所得,更依《法華經》〈信解品〉說三輪的教判。三輪是︰(1)根本法輪,即《華嚴經》;(2)枝末法輪,即從《華嚴》以後到《法華》之前一切大小乘經;(3)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佛初成道在華嚴會上純為菩薩說佛所證一因一果的一佛乘,是一代教法的根本,所以稱為根本法輪。但是薄福鈍根的機類,聞此一乘法門心生迷惑,所以於一佛乘分作三乘,而說諸小乘經乃至「方等」、「般若」等大乘經以陶鍊調理,四十餘年皆說此三乘之教,所以稱為枝末法輪。到了《法華》會中,根緣已經成熟,能夠接受一乘,於是會三乘的枝末歸於一乘的根本,稱為攝末歸本法輪。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性空的中道實相論。此說世間、出世間、有為、無為等一切萬有只是眾多的因緣和合而生,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畢竟空無所得。但為引導眾生而用假名來說有,這就是中道。所以不離性空而緣生的諸法歷然可見,雖有假名仍是無得的中道實相。為了闡明這空無所得的道理,更立有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三種法義。

(1)破邪顯正︰依《三論玄義》說,三論的義旨,不出破邪顯正二途。破邪是破有所得,顯正是顯無所得。但此宗旨是破而不立,即只破斥顛倒虛妄,別無所有,故破邪也就是顯正。至於所破邪執,可概括為四種︰第一是外道,不明了人法二空道理而執著有實我實法,起種種邪見。第二是《毗曇》,雖已了達人空,而執著諸法實有。第三是《成實》,雖然了達人法二空,但仍沒有除去偏空的情見。第四是墮於有所得見的大乘,雖除偏空,仍執涅槃有得。又為令眾生體會這個無所得理,於無名相中強立名相,用真、俗二諦言教,來詮顯它。仍為顯明無所得空義。

(2)真俗二諦︰本宗從攝嶺、興皇以來,即以二諦為能說的言教。其典據是《中論》〈觀四諦品〉所說(大正30‧32c)︰「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又《百論》卷下〈破空品〉所說(大正30‧181c)︰「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此等均謂二諦乃為引導眾生而說,即為著空者依俗諦屆蔔,為執有者依真諦明空;令體會超越有、空言亡慮絕的諸法實相理,從而二諦不過是說法教化上的方便,這叫作言教二諦。但此宗以無所得空為主旨,所以說二諦是言教,亦只適時而用的假設,不許執此說而墮於有所得見。

(3)八不中道︰此宗更依《中論》(卷一)詳開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等八不法門以明二諦之義。這就是要從八方體會緣起性空的意義。本來分析種種邪執,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的四雙八計。其中生、滅、常、斷是時間的計執,一、異、來、出是空間的計執,這些計執都和捨離妄見戲論的中道實相背道而馳。而眾生都把它當作實在,以致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之中,輾轉迷執,不得出離。現在就對這些計執一一用「不」字來遮遣它,以顯無所得的中道實相。稱為八不中道,這是破邪,從而也就是顯正。

本宗依無所得理,說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無迷無悟,湛然寂滅,實無成佛可得。但依假名門,也說迷悟和成與不成。這就是由於眾生根器有利鈍,惑障有厚薄,成佛也有遲速之義。利根眾生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可以頓得佛果。鈍根眾生三大阿僧祇劫積集萬行,經過五十一位而到妙覺。但從一念不礙三祇來看,亦可說念劫融即,利鈍平等。總之,此宗雖立五十一位,而其本意卻是眾生本有佛果覺體,因被客塵煩惱所蔽,所以流轉生死,只要拂除客塵,湛然寂靜,本有的覺體即宛爾而顯。(黃懺華)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三論宗〉

(一)三論宗思想的淵源
隋代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頭就改變了周武破佛的政策,而重新提倡佛教。在隋一代四十多年時間,佛教重新抬頭的狀況是相當厲害的。新造的寺院達到三千九百餘所,重新度僧二十三萬六千餘人,寫經和修補舊經六百五十八藏,造像十一萬軀(見《法苑珠林》卷一百)。但對於佛學有影響的,卻是以長安為中心而建立教學系統的一件事。這是在當時流行的學派中,選出著名的學者,集中於通都大邑,分為五眾(五個集團),每眾立一眾主,負擔教學責任。開皇十六、七年間,長安五眾的眾主可考的是︰涅槃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此中地論是宗《華嚴經》,大論即《智度論》,是宗《大品般若經》的)。從這上面可以看出當時學風轉移的趨勢。隋代以前,佛學界曾經有過輕經重論以致混同大小乘的情況(這可參考周顒〈鈔成實論序〉),五眾一立,就矯正了這種偏失,同時也使它們互相接觸,參酌義理,自然得著折衷的結論。另一方面,當時新興的學說,像南方真諦所說而由曇遷北傳的《攝論》,北方羅什所說而由僧朗南傳的三論等,都沒有來得及立為學宗,但因為受了國家重視其他學說的刺激,也都很快地發展起來,吸取時論優點,而另成獨立的派別。

原來大乘佛學的初傳中國,是以《般若經》一類理論為基礎的,經過鳩摩羅什的翻譯宏通,一轉而有三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說法。般若理論強調宇宙萬法的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而三論的立說則更發揚了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精神。羅什的時代恰當亂世,後來他的學說傳承不大明瞭,不過傳承的正宗在於僧叡、僧肇等系是無疑的。僧叡一系初傳僧導,再傳曇濟,就不再專講三論,而兼宏《成實》(舊說曇濟得法於道生,傳法於道朗,再傳僧詮,這都錯誤,不可信)。這大概因為三論的止觀方法難詳(例如三論裏有關止觀的《中論》〈觀法品〉就因翻譯的文義凌亂而無法運用),不如《成實論》所說的次第可據,所以開了個方便,就用《成實》來作中觀的階梯。但一經提倡,人們便不能很好地辨別學說性質的大小、權實,反成為喧賓奪主的情勢。倒是僧肇一系,雖不甚發達,卻保持了理論上的純粹性。他們的重要思想,像「性空自虛」、「立處皆真」等(詳見僧肇《不真空論》),都由遼東僧朗在北方得著傳授,劉宋末年來到江南,其後依止法度住在攝山(棲霞山),傳法僧詮,保存未失。詮門多才,著名的有「四友」,各各具有獨到之處。其中思辯俱優的上首是四句朗(法朗),次為領悟辯(智辯),三為文章勇(慧勇),四為得意布(慧布)。就由這些人大弘其說而構成一個規模。它的特點是︰(一)離開了《成實》的夾雜思想,成功純粹的三論學;(二)溝通了《涅槃》、《法華》等大乘經典的思想;(三)建立了不著兩邊也就是辯證的思想方法;(四)發揮了不真空(假名即空)的中道思想。這樣便為三論宗開創奠定了基礎。

(二)創宗者吉藏
三論的學說傳到吉藏,便打開了局面,成為一大宗派。吉藏是安息僑民,梁武帝太清三年(549)生於金陵,那時恰巧真諦在金陵,吉藏的父親攜去謁見,真諦便給他取名吉藏。他又時常跟著父親去聽興皇寺法朗的講說,很能領悟,七歲,便從朗出家,一直留在那裏受教。十九歲,他的學問就有了成就,替法朗複講,發揮辯才,博得大眾的佩服。隋朝取得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以後,他曾移住會稽的嘉祥寺一個時期,因此後人也稱他做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初年,他受請到北方,住在長安日嚴寺。這一段時間,他完成了三論的註疏(《中論疏》是仁壽二年所出,《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業四年出),創立了三論宗。唐初武德年間,僧制腐敗,唐高祖在長安設立十大德來綱維僧眾,吉藏也在當選之列。但不久,武德六年(623),他便死了,享年七十五歲。

綜合吉藏的一生來看,他從小(七歲到十九歲)即在義學爭論的環境中成長,所以養成一種好辯的脾氣。當他創宗的時期(大業四年前後),對於一代的地持論師、十地論師、攝論師諸家,都是毫不容情地縱橫破斥。又和當時全國五眾的第一摩訶衍匠且是三國論師(曾受過齊、梁、周三代尊崇的)的僧粲公開辯論了幾天,數番往復,終於取得了勝利。另一方面,由於他很早就顯露頭角,經常受著皇室的禮遇,便又養成他的驕慢性格。他對信徒,很能因物開剖,所以財施填積,凡有所營,無不成就。卻是在小節上,任性不拘,所以後人批評他是愛狎風流,貞素所譏。臨終,他還作了篇文章︰〈死不怖論〉才死。另外,他生當世亂極烈的時候,很多寺院都荒廢了,他帶著人到處去搜羅文疏寫本,積滿了三間屋子,所以他目學(瀏覽涉獵)的長處,是過人的。他的著書徵引廣博,如《百論疏》裏引到的僧叡〈成實論序〉,保存了有關馬鳴、龍樹年代的珍貴資料,就是當時佚文重被發現之一例。吉藏有了這樣特殊的憑藉,又有犀利的見解,他創宗的議論表現於各種著述中,會縱橫自在獨步當時,並不是偶然的。

三論宗由吉藏開創以後,幫他恢宏的有他同門的慧均和弟子慧遠。他門下知名的還有智拔、智凱、智命等。又有碩法師,傳元康,再傳道慈,成為日本三論宗的正傳。但是三論宗在中國因為天台、慈恩各宗和它相競,不久就漸趨衰微,反不如日本流傳的久遠。

(三)宗本義的二諦說
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中觀一系。到後來,印度中觀系學說的特點,表現在用「二諦」(對於真理的一種相對的說法)為中心來組織一切理論(見義淨《金剛經論釋》附錄贊述),但是中國的三論宗在開創時就已特別發揮到這層義理。這一方面由於吉藏見解的深刻,另一方面也是受了那時江左流行的成實師學說刺激而然。成實的議論是介乎大小乘之間,它不僅主張人空,還主張法空,而以滅卻假名、法、空三種心為究竟,這是一般小乘學說(從前譯傳到中國來的)裏所不曾見到的。它又強調「中道」理論,對於宇宙萬象的法體有無、假實,不作定說,卻主張離了這些邊見歸於中道,這又是一般小乘學說所不能企及的。作為這些義理的根本,成實師卻提出了對於二諦的相對看法即是「二諦」的論門(參照《成實論》卷二〈論門品〉)。因此,在成實學說最流行時期的梁代,有關二諦的解釋非常複雜,像梁‧昭明太子辯證二諦義,答覆二十二家的問題,可見一斑(參照道宣《廣弘明集》卷二十一)。在那些二諦說中間,最重要的要算當時的三大家──莊嚴僧旻、開善智藏、龍光道綽所說了(其先還有光宅法雲一家,因為他的《法華義疏》特別流行,信奉他成實說的反而減少了,所以不再舉他)。三大家都主張《成實論》通於大乘,正是那一時代的成實師代表人物。他們看二諦是可以相即(或者說統一)的。不過,如何相即,三家的看法並不一致。莊嚴主張互為說,二諦互為其體,也就是說真假兩諦體一而用二,所以這種相即是不異的即。開善主張中道說,以為二諦同出一源,同以不二中道為體;這也就是說各各與中道相即,所以他們講的即是即是的即。龍光的主張又不同,他作異體說,以為二諦相待、相依,這樣來構成它們的相即,這種即實際是不離的即。在三論宗看來,這些說法都不正確。其初,不管他們說的是同體或異體,但都承認有個實體存在,這就成為「性實」的說法,而根本和「性空」的精神相反。其次,他們所謂真諦和俗諦,完全在境界或道理上分別,而境界和道理上說真說俗便會分出界畔,根本談不到純粹的相即。這是三論宗對於那些說法的總批評。

那末,二諦應該怎樣解釋呢﹖據三論宗講這應看成因緣相待而有的分別,所以只有假名,並無實體。這又應看作是對機立說而屬於言教方面的事。這就和成實師偏說境理的議論相反了。如問,三論宗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第一,《中論》〈觀四諦品〉有這樣兩個頌︰「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由此可見二諦完全是屬於言教形式的。至於怎樣為諦﹖諦是實在。說法雖異,而所對不同,不妨都成真實。所以青目解釋這兩頌說,世俗諦明虛妄法,但對於世間是實在,第一義諦明法空,但對於聖人是實在。《中論》的說法如此,另外《百論》的說法也是如此。《百論》的〈破空品〉說︰「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這些即是三論宗二諦理論的根據。由此,三論宗的二諦說裏有「於諦」的名目,這指於世間為實,於聖人為實,由所對成諦而言。又有「教諦」的名目,這指依所對說真實的言教才屬諦的當體而言(有關二諦的各種理論,詳見吉藏《二諦章》)。總之,三論宗是要用對緣假說的二諦方便來顯示諸法實相的無礙、性空,所以,對於以境理為諦的偏見來說言教的諦,其實並不執定言教(有這一層,便和廣州大亮法師所說決定以言教為諦的不同)。另外,顯示方便,雖用相待的二門,而所顯的實相終歸於不二(有這一層,便和成實諸師勉強用相即的說法統一二諦的又不同)。這些都是三論宗說二諦的旨趣。

(四)判教和中觀
三論宗在判教和觀行方面,也是依據言教二諦和實相無得的論點立說的。這一宗看佛的所有言教一律平等,並無高下。因為言教是應病與藥,各有所適,既然都能治病,也就沒有價值的不同了。這可以說,到了究竟,顯理無二,免於有得,和他們無得的主張是極符合的。從另一方面看,佛說的言教,既然各於所對是實,就不妨加以區別,而有二藏(菩薩藏和聲聞藏也就是大乘和小乘)。有時還可以分判為三輪︰第一,根本法輪是佛最初所說的《華嚴》,此經談一因一果,舉出一乘為根本。其次,由於根本說法不能普遍適用,便有大小乘各種經典,由一乘開而為三乘,這是枝末法輪。第三,究竟法輪是佛最後之說,即《法華》、《涅槃》的會三乘歸於一乘。這樣的解釋,把當時流行的重要思想像《十地》、《法華》、《涅槃》,乃至《大品》、《維摩》等都融攝無遺,不過依然貫徹了言教平等的精神。特別是以《大品》對《法華》等來說,當時的成實論師和十地論師們也嘗有意地予以抑揚的批評。像成實論師以四時或五時來判教,將《大品》等般若看成第二時,十地論師以三宗或四宗來判教,又將《大品》作為第二宗捨相教,而三論則屬於第三不真宗。總歸一句話,般若、三論都是不究竟的。三論宗完全不這樣看。他們以為,各種大乘所說無不歸於究竟,只是義理有正明,有傍明。像《般若》廣破有所得,正明無依無得,佛性、一乘等義都屬傍明。《法華》正明一因一果的一乘,而無所得和佛性都歸傍義。同樣地,《涅槃》正明佛性常住,而傍及一乘和無得。並且這些經對機不同,還有意地互相開闢,這就無礙於它們的會歸一趣,等無高下了。由此可見,三論宗的判教和一般從抬高自宗地位出發的完全不同。

再說觀行,三論宗以證得中道為標準,建立「中觀」法門,而入手處便採取《中論》篇首緣起頌所說的「八不」看法。這是要從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方面去體會緣起的意義,從而認清諸緣起法的實際,在離染趨淨的過程裏能正確地運用它們,以達到究竟。「八不」的看法可以有種種安排,扼要地說,不外於五句、三式,也就是聯繫著二諦、中道來作區別。所謂五句;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俗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設的生滅看為俗諦中道(三句),從假設的不生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明中道(五句)。這裏面的三句中道還可以詳細些說,生滅都是因緣假名,所以說生,生而不起,說滅,滅而不失,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俗諦中道。和俗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不生滅也非不生滅,這是真諦中道。有為俗諦假說生滅,空性真諦不生不滅,兩者不離,生滅而不生滅,不生滅而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明中道。如此解釋,也是和成實論師們執有實理來說三種中道是判然兩途的。至於所謂三式︰若其先著重有實法,空實而成假,這是第一式。並假亦空,是第二式。不待空空而即假成空,是第三式。這又和當時周顒所傳的「不空假名」、「空假名」、「不真空」三宗的說法相當。最後所說即假成空或者不真空,即《肇論》所說「立處皆真」,這原是關河正傳(指羅什在關中提倡的正義),三論宗的中觀法門講到究竟處,當然會歸結到這上面的。

(五)歸於無得的方法論
三論宗用來思辨和批評一切的,是「破而不立」的方法,他們不留一點執著為他人所破。這樣歸於無得的方法乃淵源於印度中觀的理論。龍樹《中論》第四品末尾有兩個頌說︰「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頌文的大意是,在以空無自性為根據的這一大前提下,儘管立論爭辯時所舉不能概括淨盡,但意之所至,無不包含,再不會有例外來作為反對的論證。這正同《廣百論》所說︰「真實觀一法,諸法不二相,諦了是空已,則見一切空。」所以青目解釋《中論》那兩個頌,用總結的口氣說,這是依據空性解說一切的樞紐。三論宗的破而不立,正符合這層意思。或者有人疑惑,假使破了他宗而自無所立,豈不是落空了嗎﹖這也不然。因為破邪即是顯正,邪執若盡,當然正義會完全顯露。所以三論宗雖不主張破外有立,但於邪正的區別卻極嚴格。這裏所謂邪執,從外學、小乘到大乘,凡到了最後主張有少分所得的,一概歸在其中。就中國一方面言,外學最重要的是道家(這對佛家而說為最要),小乘是當時的毗曇、成實,大乘即地論、攝論、地持諸師。依著吉藏的《三論玄義》所說,一切有得的議論大都從本體論方面立說。如道家之說「太虛」為萬有本源,意謂以無為本,有生於無,此即「本無論」。極至大乘地論攝論諸師說有「真心」、「藏識」,亦復同於實體。由三論家看來,這些議論分別都屬假名,其實無得。再講「正義」,有人法兩部分。依人而說正,是出自龍樹所說,龍樹創興大乘是最契合佛意的。依法而說正,內外俱冥(內外議論概不滯著),大小同寂(大小乘說也無偏執),這才能符合正理,發起正觀,滅除戲論斷卻苦輪,而達到佛家理想的境地。如此立說,當然是極端發揮般若無所得的義理的。

無所得,就執著的對象自性不實而言,它與無塵(即唯識無實所緣)很相似。當時主張無塵學說的,有新起的攝論師。《攝論》為真諦晚年在嶺南很用心的一部譯籍,經過他的解說、宏揚,弟子輩像僧宗、慧愷等,都能完全瞭解論意,並曾到建康一帶地方傳播,但被厄於成實、三論諸師,其說不行。一直到了隋初,曇遷躲避北周法難來南方,從桂州刺史蔣君的家裏得著傳授,後應隋文帝的召請,住在長安大興善寺,開始講傳此論。當時的人以為創聞,一班耆宿大德如慧遠(六十五歲)、慧藏(六十六歲)、僧休、寶鉦、洪遵(五十八歲)、以至高年的曇延(七十二歲)都在那裏橫經稟義,真屬盛極一時,因此北方《攝論》的學說非常流行。至大業初年,吉藏也到了長安,他想和在江左一樣,用三論來壓制《攝論》,於是雙方思想起了衝突。特別是三論主張無得,好像類似《攝論》的無塵,關於這一層更不能不嚴格地表示態度,避免混同。因此,吉藏作《百論疏》,在〈破塵〉一品的前面加上個通論,名為「破塵品要觀」。大意說,塵(意識的對象)由想立,三論的正觀是破想不破法,想息而法亡。這和小乘的析塵觀以為對象是從鄰虛(即極微)所合成的不同,也和大乘的唯識觀說塵由識現的不同。因為小乘看塵是實在的,大乘看識是實在的,一概歸於有所得,完全和三論的基本理論相反。至於大乘唯識觀的觀塵觀識,顯然有先後次第,這和三論的主張塵識同時破斥也屬兩途。所以,三論宗對於攝論師說的批評是,一往之談,未得究竟。這樣算是很扼要地劃清了兩家學說的界限。

(六)典據方面的略評
三論宗學說的要點,前面已經列舉,現在從典據和思想兩方面分別略加批評。在典據上,三論宗是反對成實和攝論師而主張歸於無所得的。《成實》一論,性質比較特別。依照玄暢替《成實》作者訶梨跋摩(師子鎧)所做的傳記說,跋摩先研究了《迦旃論》(即迦旃延尼子所著《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宗旨,以為都是枝末之談,無關教化的本源,於是去跟僧祇部論師尋究根本,澄汰五部,商略異端,而著成這部論書。這說明《成實》思想的來源在於僧祇。從律家所傳的源流看,僧祇原屬一類的分別說部,並非單純的大眾部。分別說的理論在印度本土沒有盛行,只流佈於錫蘭。所以後來從印度本土傳播的大小乘典籍都沒有《成實》思想的痕跡,而我國學者也始終不能明白它的真相,甚至有人還認它為大乘之說。現在用錫蘭方面的文獻資料,比較並按實《成實》所說的義理,先舉滅三心為滅諦一義而言,分別說部原來主張有有情空和行空(這些等於別處所說我空和法空);諸蘊上面沒有所謂有情這一法相是有情空,進而諸蘊亦不成有為相是行空,因為在滅定和無餘涅槃的狀態中諸蘊也是不存在的。這些恰恰是成實家所說滅三心的註腳。說沒有有情即滅假名心,說諸蘊不成有為法即滅法心,滅了有為入無餘涅槃,就連空心也沒有了。分別說部雖未明說滅空心,但含有這樣的意思是可以推論到的。因此,小乘的學說裏不但有我空,也有法空,只是它的究竟趨於斷滅而已。中國當時的學者因為看到地論、攝論等說小乘不知法空,所以誤會《成實論》通於大乘。惟有吉藏依據三論的思想論斷《成實》決定是小乘之說。雖然《成實》也談到無得是究竟,但是先有有情、法、空三者之可得,而後歸趨於無。大乘不然,始終以無所得作方便,根本和小乘是兩途。關於這些議論,我們從典據上刊定,吉藏的見解完全正確。

其次,三論宗主張二諦應從言教方面說,而不可依境理分判。《中論》、《百論》,自然是這種說法的依據,如果比較《成實》所談,它的實際意義益能顯露。《成實論》裏,也嘗從言教一方面說二諦,像〈十號品〉說︰「佛有二種語法,一依世諦,一依第一義諦,如來依此二諦說故所言皆實。又佛不說世諦是第一義諦,不說第一義諦是世諦,是故二言皆不相違。」這些是講,二諦各別當理,而不相混雜。要問,什麼是世諦﹖什麼是第一義諦﹖《成實論》〈論門品〉說︰「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門故說有我,第一義門皆說空無。」現在推究《成實》這樣思想的來源,也在分別說部的主張裏。如錫蘭所傳《論事》的〈大品〉第一章說,佛有二種說法,一為俗說,一為真說。如說有情、天、梵等名相,都屬俗說,如說無常等、蘊處界等、念住等,則屬真說。有些人可從真說得益,那末,就為他們先真而後俗;假使能由俗得益,就為他們先俗而後真。不管說俗或說真,都是真實。第一種真實稱為「假設言說諦」,它的內容是一般世間所承認的尋常道理;第二種真實稱為「真實言說諦」,它的內容是諸法的如是相。這些話,正可用來解釋《成實》的二諦說,並還看得出《成實》二諦所詮的是二。更進一層,也可以明白三論宗以言教分別二諦,實際和《成實》不同,它所詮的卻是一事,故說不從境理方面立論,只有解釋義理的方式才分別得出真俗。因此,三論宗對於《中論》裏有名的「三是偈」即「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作這樣的說明︰第一句解釋假有即是俗諦,第二句解釋真無即是第一義諦,這兩種都是言說,都是假設方便,方便即中道,因為中道要由方便才能悟入的。三論宗如此解釋,典據上也算大體正確,不過關於假名一層說得還不透徹。偈文裏的假名原作「取因施設」,取即是受(感覺),由根和境相對而有所見聞覺知皆謂之受,以受為因的施設相當於認識論上面的表象,由此進一步發展才有概念。三是偈的第一句泛指一切事物,第二句說無實性,第三句說只有假象。無實和假象兩義相反而相成,這正是中觀的宗旨所在,而三論宗那樣解釋卻將它遺漏了,未免是種缺點。

最後,三論宗針對著攝論師說破想不破法,舉陽燄水想作譬喻,以為渴鹿見到陽燄誤認為水,其實只有水想,而水的幻象如能去掉,顛倒分別就可消滅,因為能分別和所分別原是一同起息,用不著像攝論家那樣講唯識無境而去境存識的。這一種說法,我們從《攝論》的本意上看,並不十分符合。攝論師真正的唯識說原將唯識覺看成境界覺一樣,也是勢在必去的。他們嘗說,這像暗中見繩,顯現像蛇,蛇覺去了之後,繩覺也應消滅,因為繩子從好多細縷合成,同樣的不實在,所以攝論師對識並不保留。並且識所緣的境界也不像三論宗所想像的那樣簡單,可以和想一同消滅。就以像水的陽燄來說吧,水雖不真實,但在空氣裏,有那種動搖不定的光景,決非息了水想就會不存在的。關於這一層,本應有個交代,而三論宗忽略了,所以他們那種說法並不完備。這些是從典據方面對三論宗所作的略評。

(七)思想方面的略評
其次,講三論宗的思想怎樣從舊的思想發展而成,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它是直接淵源於僧肇「不真空」的學說的。不真空意謂假空相即,所以會將真俗二諦說成同緣一境,又會發生去想存真以及除分別即顯實相等等的說法,這些都可看成思想上自然的開展。不過,大乘佛學的真正精神不但在去想除分別,而應該反轉來依據無所得的實相更有所為,所以說認識實相只是方便尚非究竟。三論宗的思想並沒有重視這一層,就像他們解說假名,僅僅泛指「名假」(《般若經》所說三假之一),至於實證以後運用假名來說教的「善權假」或「教授假」(也是三假之一)卻沒有特別提出,以致有時否定概念(即名字)的作用而趨向消極,說到實相常強調離言忘慮,在實踐上也專向這一邊推進(其詳見「破塵品要觀」),不免有些偏失。

再講到有關那一時代社會意識的反映,當三論宗思想醞釀的時候,北方佛教學者間本有一種改革佛教的要求,因為佛教傳來中國,表面為大乘理論,而實際不脫小乘行徑,一向是退隱的、山林的。道教興起之後,找到這一弱點,對佛教痛加攻擊,以為佛教破壞身、家、國,可稱三破。另一方面,由於佛教得著世俗大眾的信仰,經濟上逐漸構成寺院地主的形態,又為逃避國家賦稅的處所,就會影響到一般社會經濟。所以北周的當政者武帝由於衛元嵩的提議,發生改革佛教的念頭,主張「一切皆道」,即謂真正的道無處不在,並不必拘泥出家的形式。換句話說,他就是要藉口提倡大乘的精神來推翻佛教當時的制度。這件事經過七年的爭論(從北周‧天和元年到建德三年,即567~574),最後決定實行毀像焚經,使僧尼還俗,算是中國佛教史上第二次的破佛(當時表面上連道教一齊廢棄,但另立「通道觀」,以道教徒主持它,而收容蓄髮的菩薩僧)。又過三年到建德六年(577),北周滅了北齊,連北齊的佛教一併破壞,當時還俗的僧人多至三百餘萬。這一事件發展至此可說達於頂點,影響所及,不能不激起當時佛教徒對於現實改變看法,因之佛家學說中的實相觀念,曾在各大家的思想上有再加認識的共同趨勢。不過,三論宗對這一點,依舊走了消極的道路。這應該是,吉藏本人置身江南,對於北方法難並沒有痛切的感覺,而越時不久,隋朝又統治了全國,重新提倡佛教,恢復了寺院原來在社會經濟上的地位,這樣很容易使人感覺現實是可以維持舊狀,而對於實相的解釋不期然就偏向保守了(像「立處皆真」的理論每每會被誤解為存在的都有價值,這就便於主張維持現狀的有所藉口,而佛學裏一些從虛妄評價上不承認現狀的積極思想,如當時攝論師所傳播的,反而處處遭受壓制不得發揚了)。由這上面,我們也可理會三論宗思想短長之一斑。

〔參考資料〕 《三論宗之發展及其思想》、《三論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7}、{48});《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3});大容譯《古三論宗的傳承》(諦觀雜誌第五、六期);平井俊榮著‧許明銀譯《中國三論宗的歷史性格》(諦觀雜誌第三十~三十三期);前田慧雲《三論宗綱要》;《中國般若思想史研究──吉藏と三論學派》;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丸山孝雄《法華教學研究序說──吉藏における受容と展開》;Richard H. Robinson《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

一卷。宋‧施護譯。收在《大正藏》第八冊。又名《了義經》、《了義般若波羅蜜經》。全經內容大略,是佛以舍利弗為對告眾,為其說明菩薩所樂欲修習且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首先說明圓滿般若波羅蜜多是如實了知諸法住無所住,諸有所作離一切相。又言圓滿定波羅蜜多是無散亂、離所得之相。

其次,指示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之相,是圓滿三十七菩提分法;並且對三解脫門、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九先行法、九想法、念佛法僧戒想、離煩惱想、念生滅想、念無常苦無我等想、念苦集滅道智想、盡無生智想、法智想、語言分別想、離言分別想、三無漏根乃至如來十力想、十八不共法想等諸法,也應作如是想。

進而又說若如實觀察與修習般若波羅蜜多,則圓滿一切智、一切種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了達一切眾生之心行相,除一切眾生的諸雜染,斷十疑。

最後說明色法之自性不生、不滅、非染、非淨,無所從來、無所住,其所生離三際。色體即空,離色無別空;空體即色,離空無別色(受想行識亦然)。故諸法只是名分別而無所觀,無所觀故悟入無所。悟入此無所,實即圓滿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勝行。


十乘觀法

指天台宗為進修初住所實際熏修的十種觀行法門。又名十法成乘觀、十乘觀心,略稱十乘、十觀。此十法能令觀行成就,運載行者至果地,故名十乘觀法。出自《摩訶止觀》卷五之二。內容略如下列︰

(1)觀不思議境︰就吾人現前的一念,觀即空、即假、即中。修行之前,須先定所觀之境。然萬法皆具三千三諦,互相融攝,而無迷悟因果之別。一一皆具不可思議的妙諦,故皆可作為所觀之境。今由於萬法唯心,特以現前的一念心作為所觀之境。妙境是諸法之本,妙觀是諸行之源。上根之人修此一法,自可具十境十觀,登初住真因之位。然中、下根人不能進修此行,故令其修第二以下的觀行。

(2)發真正菩提心︰又名起慈悲心。觀不思議境若不成就,則發四弘誓願,上求下化。此心與不思議境同時俱起,非前非後。慈悲即智慧,智慧即慈悲。發菩提心當在一切修行之初,今置在第二,是因此人心志弛緩,雖已發心,而不能成觀,故令其再次發心。

(3)善巧安心止觀︰又名巧安止觀。即用止觀之行,巧安心於法性上。既已發願,其次當立行以實現其願。行以止觀為首要,故以止觀令心安住於法性上。

(4)破法徧︰破除心對於諸法的執著。心既安住在法界之理上,而未能悟入,是因心有所著,故當徧破其執。諸教雖有四門,乃至八萬四千之別,但無不以「無生」為首,今先於無生門徧破諸惑,再以「無生」度入餘門。

(5)識通塞︰識是「分別了知」之謂,智能通達妙理故曰「通」,情能障礙正道故曰「塞」。既已用破法徧破除情執,卻未能悟入諸法實相,乃因其識別有錯謬。故當識此通塞,護通破塞。通塞若約法而言,即為塞六蔽、治六度、塞生死煩惱、通菩提涅槃、塞三惑、通三關。若約行人之得失而言,則迷事之法,稱理亦為通,悟理之法,從情亦為塞。

(6)道品調適︰又名修道品。即檢討三十七道品,抉擇適合行者之根機者而修。既已識別情智之得失,而未能悟入,是因所用的法門不調適,故今依次調適三十七道品,一一加以詮量簡擇。上列方法為入理常軌,故名作正行。

(7)對治助開︰又名助道對治。即以助道對治障礙,開闢三解脫門。既以前法具足正行的方軌,而未能入,是因障道的「事惡」起而助理惡無明,障覆理善中道觀的智慧,今以事之六度為始,修不淨、背捨、勝處等法,以對治此處的「事惡」。此法以小助大,以偏助圓,故稱對治助開。正助二法既已具備,修觀的方軌也已周足,中根之人至此,自能具足十法而悟入。

(8)知次位︰又名知位次。即行者了知自身修證之分齊,能免增上慢心。障重的下根人既已修正、助等法,而未明修證,乃因墮於上慢,今依此觀法,辨知真似的差別與階次,令行者明識次位,發奮策進。

(9)能安心︰謂心安然能忍,不為順逆之緣所動,而成就道事。既已識知次位分齊,仍為內外之緣所動,其因在於內德多損,故令修此法,以防其障緣。逆緣固為障礙,順緣亦能妨行。行人依修觀之功,初入外凡,障轉慧開,傳誦漸廣,則外招名利,內動宿障,終至自行破敗。此時即當修此法,安忍不動,入內凡似位。

(10)無法愛︰不愛著似位之法,進而入法性。既入似位,得六根互用,離內外見思之惑障,永不墮苦,即生愛著之心,名為法愛,又不退不進,名作頂墮,今令修此法,除法愛之惰心,進入初住真因之位,以利益眾生,現廣大佛事。

此十乘觀法,其體為一不思議的妙觀,分之為十,乃因修觀行者的根機有上、中、下三品之別。上根僅修第一觀不思議境,破無明,入初住。中根修第二發真正菩提心以至第七對治助開,破無明,入初住。下根修後三法入初住。

以下更就十乘,細加分別。前一是觀道的常規,三根通修,始終不廢,後九是增修的方法,猶如病重,藥漸加味。後九觀中,第二至第七是觀成的巧術,中下二根均修,第八、第九、第十,是進修的方法,下根方修。再者,第二、第三、第四是行門的正軌,發心立行的細格;第五、第六、第七是隨宜的方便,適時的差排(區別整理之意)。又,十觀中的前七,是修觀的方法,後三是行位的策進。策進中的知次位,令免去上慢,證入五品,次一能安忍,令策進五品而入六根,後一無法愛,令六根入初住。

十乘之所據,在《法華經》〈譬喻品〉中。該品「其車高廣」一句為第一觀不思議境之依據,即以車體之高廣,譬喻如來所知見的三千實相妙境極廣至高。「又於其上張設幰蓋」,為第二發真正菩提心之據,謂四弘誓猶如幰蓋,普覆法界。「安置丹枕」為第三巧安止觀之所據,丹枕是安息之具,借喻巧安止觀。「駕以白牛,其疾如風」為第四破法徧之據,以白牛拉車速疾,喻一心同時觀照中道與空假二邊,其智德融妙,三惑同時斷盡。又,車外丹枕為第五識通塞之據,軫是牛車停止運轉時,防其退轉的設備,今以其能調停車之動靜,喻通塞之檢校。「有大白牛,肥壯多力,形體姝好,以駕寶車」為第六修道品之據,以白牛能引大車,喻三十七道品能為前導,引行者至妙覺道場。「又多僕從而侍衛」為第七對治助開之據,喻三十七道品能資助正觀。「乘此寶車遊四方」為第八知次位之據,以四方喻菩薩十住、十行、十迴向與十地等四十位。至於第九能安忍與第十無法愛,《止觀大意》並未舉出所據之經文。《止觀輔行》說安忍是忍五品、違順之境,令入六根,離愛是離六根中相似之法愛,次位是行之所階,為勸勵行者離障離愛,故別出五品與六根清淨。由此可知前七正明車體與具度,後三是乘之所涉,若無所涉,則運之義不成,故通皆名乘。

十乘觀行不僅為初心行者所修,五品觀行位以上,遠至妙覺位,無不具此。此十乘即是大乘,因此圓實之機無不常修。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卷十(下);《法華經玄義》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一~卷十之二;《四教義》卷十一;《三觀義》卷下;《止觀義例》卷上;《天台八教大意》;《天台四教儀》;慧獄《天台教學史》;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第三篇;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安藤俊雄《天台學》(根本思想とその展開)。


十力

(一)指佛所具足的十種智力︰又稱如來十力、十神力。即(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云(大正27‧156c)︰「佛世尊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及與大悲、三念住等不可思議無邊功德,隨用差別,立種種名,且於十種說名意力。」

諸經論所載的十力,其名稱與順序稍有差異,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列第二力為自業智力,第四為根勝劣智;《菩薩地持經》卷十以第三為禪解脫三昧正受智力,第四為諸根利鈍智力,第五為種種解智力,第七為至處道智力,後三力依次是宿命、生死、漏盡智力,餘皆同上。《翻譯名義大集》所載亦異,謂(1)知是處非處力,(2)三世業業報力(知業報力),(3)知他眾生種種欲力(種種勝解智力),(4)知世間種種性力,(5)知他眾生諸根上下力,(6)知一切道智力(知一切道智處相力),(7)知諸禪三昧力,(8)知宿命力,(9)得天眼能觀一切力(知天眼力),(10)得漏盡智力(知漏盡力)。除此之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四、《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因果品〉、《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集名數經》等,所出又異。茲略釋處非處智力等十力如次︰

(1)處非處智力︰處,指道理;善因善果、惡因惡果之理稱為是處,反之稱為非處。如來如實了知此等合理、非合理的一切道理,稱為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眾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業報的因果關係。

(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一切靜慮、解脫、等持及等至等禪定的次第淺深。

(4)根上下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根機的勝劣差別。

(5)種種勝解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的樂欲勝解。

(6)種種界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之種姓及其行為等。

(7)遍趣行智力︰如來了知到達人天諸趣之道行因果。

(8)宿住隨念智力︰如來憶念知悉過去世種種事。

(9)死生智力︰如來以天眼而知眾生死生時及未來生的善惡趣,乃至善惡業的成就等。

(10)漏盡智力︰指如來知悉自己諸漏悉盡,不受後有,又如實了知他人斷除煩惱與否。

關於這十力的體性,據《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1)處非處智力廣緣一切法,以世俗智乃至無生智等十智為性。(2)業異熟智力唯緣苦集之法,為有漏緣,十智中,除滅、道二智外,以餘八智為性。(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四者,以緣苦、集、道三諦法,是有為緣,故除滅智,以餘九智為性。(7)遍趣行智力,若緣能趣因,則除滅智而以餘九智為性,若緣所趣果,則總以十智為性。(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二者皆以世俗智為性,其中,前者緣過去五蘊,後者緣色處。(10)漏盡智力,若但緣擇滅,則除道智、苦智、集智、他心智,而以餘六智為性,若緣漏盡身中所得之法,則總以十智為性。

上列《俱舍論》所論乃小乘所立,與大乘所說有異。如依《地持經》等所立十一智,總為如實智攝,於中三分為清淨智(離染清淨的第一義智)、一切智(知悉一切差別境之智,即佛、菩薩的世俗智)、無礙智(於一切智所知之法中自在無礙地了知)。在十力之中,第一力為三智所攝;其次五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七遍趣行智力亦為三智所攝;第八宿住隨念與第九死生二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十力是清淨智所攝,若又知他漏盡,則為後二智所攝。

又,《俱舍論》論此等十力之依身、依地之別,認為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而起,餘通依欲界、四靜慮、未至、中間、四無色等十一地而起;十力皆依南贍部洲男子佛身所成。《地持經》則認為菩薩種性已上隨分得此十力,至佛地窮滿。

如上所述,大小乘對此十力所說並不一致,《大乘義章》卷二十(末)建立七義以辨其異。此即︰(1)體性不同︰謂小乘的十力以妄識為體,大乘則以八識真心為體。(2)智行不同︰小乘以十智為性,大乘以如實智為性。(3)心緣不同︰小乘於法攀緣分別而知,大乘則無緣而能普知。(4)知法不同︰指小乘的十力但能了知十二因緣、四聖諦等,大乘則了知如來藏等一切法。(5)多少不同︰小乘唯宣說十力,大乘則說十力乃至無量力。(6)常無常不同︰小乘主張佛的十力體性無常,趣入無餘,大乘認為力用有興廢,其體則常住。(7)得度不同︰小乘認為十力乃佛於樹下成道時所得,大乘則說種性已上隨分得之,至佛成滿。

其次,有關十力的次第,《地持經》認為,佛成道時頓得十力,後隨化用而次第現前,於其中可分為三。即︰

(1)依世諦智起化的次第︰即先以處非處智力觀察世諦因果的部分;次以業力觀欲界的業報而說法,令去惡修善;再以定力觀上二界禪定業,教諸眾生依世俗道斷離諸欲;最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教眾生依出世道永斷諸欲。

(2)依第一義智起化的次第︰即以第一力觀第一義,以第二力觀在家分所造的種種業而令修淨業,次以定力觀出家分而令修定行,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令諸眾生脫苦證涅槃。

(3)依緣起法界智起化的次第︰先以處非處力觀緣起法界,次以業力觀眾生界起業受報相,再以定力為苦惱眾生作三種示現以教授之,令生信解,後以根力等令眾生依道度脫出離眾苦。

(二)菩薩的十種智力︰即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位的菩薩所具有的十種力用。此有多種說法。

(1)據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


佛十力名稱對照表
┌──────────┬─────┬──────┬──────┐
│《大智度論》卷二十四│《法界次第│《俱舍論》卷│《十力經》 │
│ │》卷下之下│二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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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處不是處力 │是處非處力│處非處智力 │處非處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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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三世造業因緣果│業力 │業異熟智力 │業異熟智力 │
│ 報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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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定力 │靜慮解脫等持│靜慮解脫等持│
│ 淨分別相力 │ │等至智力 │智力 │
├──────────┼─────┼──────┼──────┤
│四、知眾生諸根上下相│根力 │根上下智力 │根上下智力 │
│ 力 │ │ │ │
├──────────┼─────┼──────┼──────┤
│五、知眾生種種欲力 │欲力 │種種勝解智力│種種樂欲勝解│
│ │ │ │剎別智力 │
├──────────┼─────┼──────┼──────┤
│六、知世間種種性力 │性力 │種種界智力 │種種諸界智力│
├──────────┼─────┼──────┼──────┤
│七、知一切道至處相力│至處道力 │遍趣行智力 │遍趣行智力 │
├──────────┼─────┼──────┼──────┤
│八、知宿命力 │宿命力 │宿住隨念智力│宿住智力 │
├──────────┼─────┼──────┼──────┤
│九、天眼力 │天眼力 │死生智力 │死生智力 │
├──────────┼─────┼──────┼──────┤
│十、漏盡力 │漏盡力 │漏盡智力 │漏盡智力 │
└──────────┴─────┴──────┴──────┘


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所述︰(1)深心力︰又作直心力,指深深寄心於佛法,於一切世界心無染著,又不雜一切世情。(2)增上深心力︰又作深心力,即對一切佛法生增上深心,決不壞捨其法。(3)方便力︰謂菩薩究竟一切行,成就攝化眾生的方便力。(4)智力︰又作智慧力,謂有了知一切眾生心行的智慧力。(5)願力︰令一切眾生所求滿足。(6)行力︰指菩薩之修行盡未來際不斷絕。(7)乘力︰指菩薩能出生普現一切乘而不轉捨大乘。(8)神變力︰又作遊戲神通力,謂菩薩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9)菩提力︰令一切眾生發心成佛,不令菩提斷絕。(10)轉法輪力︰指說一句法,悉稱一切眾生諸根性欲之力。

(2)依《首楞嚴經》卷下等所說︰(1)堅固力︰於菩提心得堅固力,堅守不失。(2)深信力︰對不可思議之佛法深信不疑。(3)不忘力︰於多聞得不忘力,堅持不失。(4)無疲力︰往來生死而得無疲力,常能處之。(5)大悲力︰於諸眾生得堅大悲力,常能攝化。(6)堅捨力︰於布施中得堅捨力,恆施不休。(7)不壞力︰於持戒中得不壞力,堅持不犯。(8)堅受力︰於忍辱中得堅受力,常能忍受。(9)智慧力︰得此力而不為魔動亂破壞。(10)信樂力︰於諸深法得信樂力,樂求無厭。

(3)《大智度論》卷二十五所載︰(1)發心堅固力︰求一切智而不退轉之力。(2)大慈力︰常能不捨諸眾生之力。(3)大悲力︰不求利養而化益眾生之力。(4)精進力︰深信能出生諸佛的一切佛法而心不疲厭的大精進心。(5)禪定力︰起智慧且不壞威儀行的住禪定力。(6)具足智慧力︰遠離有無二邊,隨十二因緣斷諸邪見,滅戲論之力。(7)不厭力︰常受生死教化眾生、集諸善行而不疲厭之力。(8)無生法忍力︰觀諸法實相,知無我無眾生,安住無生法忍之力。(9)解脫力︰入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而知見聲聞、辟支佛得解脫之力。(10)無礙智力︰於法自在,知一切眾生心行所趣之力。

(4)依《法集名數經》所列︰即解脫力、拔苦力、觀力、忍力、智力、斷力、聞力、願力、圓滿力、愛力。

(三)世間的十力︰(1)自在王者力︰指王者有自在的威力;(2)斷事大臣力︰指大臣有裁斷事情之功力;(3)機關工巧力︰指造機關者有其工巧力;(4)刀劍盜賊力︰指盜賊必現有刀劍力;(5)結恨女人力︰指女人必有結恨力;(6)啼泣嬰兒力︰指嬰兒有啼泣之力;(7)毀訾愚人力︰指愚人有觸事毀訾之力;(8)審諦黠慧力︰指有智慧之人常審諦了別事物;(9)忍辱出家力︰指出家人常現忍辱力;(10)計數多聞力︰指多聞之人常有思惟計數力。此十力中,除機關工巧力及刀劍盜賊力,則稱八力。

(四)力波羅蜜的十力︰指十波羅蜜中的力波羅蜜有十種力用。或稱力度十力。即︰(1)深心力︰深寄心於佛法,離諸煩惱之雜染;以此自正,故亦稱正力。(2)深信力︰深信佛法,不為他人摧破;以此矯正他人之非,故又稱正他力。(3)大悲力︰拔眾生之苦而不生疲厭。(4)大慈力︰與樂予眾生,一切平等哀愍。(5)總持力︰善於總持一切法義之力用。(6)辯才力︰有妙辯才,善令一切眾生歡喜滿足。(7)波羅蜜力︰即諸波羅蜜之力用,以莊嚴大乘。(8)大願力︰有弘誓願力而且永不斷。(9)神通力︰即諸神通力,能出生無量功德之法。(10)加持力︰即佛的加持力,善護持一切眾生,令信解領受。

《華嚴經探玄記》卷五云(大正35‧211a)︰「力度中有十義,皆有堪能,不可屈伏,故名力也。」並說及此十力義中,第一屬自行,第二屬利他之力,第三及第四是利他心,第五、第六是利他之德,其餘依次為行、願、因、果之力用。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佛十力經》;《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法界次第》卷下;《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五十六;《翻譯名義集》卷十一;《法集經》卷三。(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四)新譯《華嚴經》卷十八〈明法品〉;舊譯《華嚴經》卷十;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


大品般若經

二十七卷(一作二十四卷,或三十卷,或四十卷),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五至六年(403~404)譯出。具名《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此經據《大智度論》卷一百說是二萬二千頌,但印度南方另有二萬頌的本子(《現觀莊嚴論》所據本)流行,而玄奘所譯《大般若經》第二會則是二萬五千頌(見《法苑珠林》卷一百)。這些都是因時因地流傳而有增減,但都是以二萬五千頌為經名。

《般若經》在印度大乘教中出現最早。據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所述,八千頌的《小品般若》在旃陀羅笈多王時出世,此王若為阿育王之祖,則《小品》當於西元前四世紀之末流出。後於西元179年(漢‧光和二年)由竺佛朔和支婁迦讖譯為十卷《道行般若》。三國時,穎川朱士行以《道行》義不具足,於西元260年西行,到于闐國,得到《般若經》的梵書正本,凡九十章,於282年遣弟子弗如檀(法饒)送經到洛陽,後來遇竺叔蘭和無羅叉,遂在291年共譯為《放光般若經》三十卷(或二十卷)。在這以前,竺法護曾在286年譯出《光贊般若波羅蜜經》三十卷(殘),品目開合和《放光般若》有些不同。這兩部般若內容大同於《大品般若》。

姚秦時代,鳩摩羅什大宏龍樹一系的學說。他在翻譯《大智度論》的同時,譯出《大品般若經》,經文有疑,即依釋論勘正,文義既具足,而且經論並翻,所以《般若》的傳譯極為完美。後來,初唐‧玄奘曾據二萬五千頌本重譯為《大般若經》第二會七十八卷(662年),辭義更為圓滿,但對於中國佛學的影響終未如羅什所譯《大品》的巨大。

如將《大品般若經》和《光贊》、《放光》及《大般若經》第二會等各本加以對照,則可發現此經大體上仍保持朱士行西行取來的九十章(品)的形式(并行的品目開合略有不同,如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會,缺《大品般若》最後三品,而《大品》的八十七品,則開合為八十五品,但多數品目是一致的)。又梵本《二萬五千頌般若》也有根據《現觀莊嚴論》的義目分品的。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記述寂鎧(約和陳那同時)曾為《般若經》的品目與《現觀莊嚴論》不順,三去布呾洛伽山,最後求得與《現觀莊嚴論》分品符合的「二萬頌」,足見在印度南方存在一種和《放光》、《大品》等北傳《般若經》分品不同的本子。關於各品名稱的問題,僧叡的〈大品經序〉曾指出,胡本只有〈序品〉、〈阿鞞跋致品〉、〈魔事品〉有品名,其餘各品不過標明品數次第而已。當時鳩摩羅什曾以品名不是佛制,而重新以義正之。這說明早期流傳的《般若經》只分品而無品名,後來譯師依義定名,遂使各個譯本品名有所不同。

《大品般若經》,經文次第可分為五周。自〈序品〉以下至第五品為舍利弗般若,佛使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第六品至第二十六品為須菩提般若,佛與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第二十七品至第四十四品為信解般若,佛與帝釋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者都生信解。又為彌勒說菩薩行,令已成熟者入甚深般若。第四十五品至第六十六品為實相般若,說魔幻魔事和阿鞞跋致(不退轉)相,令久修人功深不退。第六十七品至經末為方便般若,詳說菩薩境行果而以方便為指歸。

從全經來看,第六十六品以前顯然自成一部分(有〈囑累品〉);而《小品般若》和唐譯《大般若經》的〈四分〉、〈五分〉以及宋譯的《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三卷,宋‧法賢譯)都是這一部分的略本。從《小品般若》中可以看出信解般若和實相般若兩周更是全經的重心。在這兩周中帝釋是請白問答的主要人物,如果以人為主,這兩周也可合稱為帝釋般若。

《大品般若》的解釋,當以龍樹的《大智度論》為最早。《大智度論》由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四年至七年(402~405)譯出。而在印度這一部《大品般若》的釋論似乎自羅什以後即告失傳,在無著以下的中觀、瑜伽兩系諸師的著作中,均未提及龍樹的這一部著作。

印度後期及西藏所傳彌勒五論之一的《般若論》為《現觀莊嚴論》。據多羅那他的《印度佛教史》所說,和陳那的友人(或弟子)三寶使同時的寂鎧已見到此論,而從世親學般若的解脫軍也疑惑經文與《現觀莊嚴論》不符,後遇寂鎧,得見從南印布呾洛伽山請來的《般若二萬頌》,分品與論相合,才據以作釋。據此,則此論在西元五、六世紀之交已經流行。但是唐代以前來華傳譯無著、世親、陳那之學的印度譯師都未提到這一部論,唐代入印求法的玄奘、義淨、不空等也未提及這一部論,終唐之世來華的印度譯師也未說到這一部論。尤其是與不空同時代的寂護(入藏的中觀學者)的著作中也未曾見到有本論的跡象,因此近代的佛教學者大都認為此論的流行不能早於師子賢的時代。

師子賢為寂護弟子,據多羅那他說他曾從遍照賢學《般若經》及《現觀莊嚴論》(頌),在印度法護王在位時弘法,約於法護王即位二十餘年後入滅。他所著《現觀莊嚴般若波羅蜜多優波提舍論釋》,由印度高僧明作光和西藏譯師吉祥積譯為藏文。近人法尊曾依藏文譯本將《現觀莊嚴論》頌本譯為漢文並加詮釋。在《現觀莊嚴論》中以八品分攝二萬頌經義。八品是〈一切相智品〉(《大品般若》二至二十六品)、〈道智品〉(二十七至四十二品)、〈一切智品〉(四十三品)、〈一切相現等覺品〉(四十四至六十品)、〈頂現觀品〉(六十一至七十五品)、〈漸次現觀品〉(七十六品)、〈一剎那現觀品〉(七十七品)、〈法身品〉(七十八至八十七品)。各品另分細目,都可與經文依次配屬。

藏譯有關二萬五千頌的論釋,在已收入藏經中的,還有聖者解脫軍及大德解脫軍兩種《二萬五千頌般若經論現觀莊嚴釋》,師子賢的《二萬五千頌般若合論》(七十四卷),和牙軍的《十萬頌二萬五千頌一萬八千頌般若廣釋》,以及另外幾種解釋《現觀莊嚴論》的著作等。漢土則有隋‧吉藏的《大品般若經游意》一卷、《義疏》十卷。新羅‧元曉的《大慧度經宗要》一卷等。 (郭元興)

〔參考資料〕 梶芳光運《原始般若經の研究》;副島正光《般若經典の基礎研究》;《般若思想》(《講座‧大乘佛教》{2})。


大天五事

「大天」是印度佛教大眾部始祖「Maha-deva」一詞的漢譯。「五事」是指大天在教義上的五種主張。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等載,大眾部始祖大天曾編一偈,以宣揚其對證果羅漢境界所持的觀點。此偈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對於此偈中所持的觀點,保守派上座們極力反對,視其所倡之五事為非法、邪說、惡見。因此乃釀成教團之爭,而分裂成上座部與大眾部二派。

所謂大天五事,即︰

(1)餘所誘︰阿羅漢雖已斷盡諸漏而無煩惱,但仍難免漏失不淨(遺精、便利、涕唾等),此因惡魔憎嫉佛法,對修善者破壞、誘惑所致。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尚存不染污無知。染污無知為與無明相應的無知,即大乘所謂的煩惱障,二乘之人斷盡之後即不現行。不染污無知不與無明相應,即大乘所謂的所知障,唯有證得佛果始畢竟不起。

(3)猶豫︰阿羅漢雖已斷盡隨眠疑惑,但處非處疑惑尚未盡斷。

(4)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莂,方知自己為羅漢,例如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犍連蒙佛授記,始知已證果位。

(5)道因聲故起︰阿羅漢雖已有解脫之樂,然諸聖道,若不至誠唱念「苦哉」,則終不現起。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謂若於四諦無疑,於戒無失,於三寶得不壞信者,此人已證初果,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五者聖道亦有因言顯者,如舍利弗等,當口誦偈時即得聖道。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既有虛實故共思擇,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一)大眾部,(二)上座弟子部。」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併舉大天所說及上座部之反對說法︰

(1)餘所誘︰阿羅漢雖無煩惱、漏失,但仍有魔以不淨染其衣之漏失;反對者謂,此乃大天夜中起染心而穢衣的辯解。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猶有不染污無知;反對者謂,此說違背佛陀真教。

(3)猶豫︰諸見諦者,煩惱理疑雖皆斷盡,然事疑猶在;反對者言,大天凡愚不解真教。

(4)他令入︰舍利子等諸利根者,尚須因善友始入道,餘因令入其事不惑;反對者言,大天以此自辯其為門人授記。

(5)道因聲故起︰諸宿習者修已多生,臨證果時,因佛言教說苦、空、無常、無我,聞便入道證獲聖果,故佛言下多現證果,亦有厭苦,自說厭聲,聖道便起;反對者謂,大天思昔造逆,恐當墬墮,夜數稱苦,弟子晨省問其安危,遂作此辯解之辭。

依《部執異論》,五事頌為︰「餘人染污衣,無明、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又,《十八部論》之五事頌是︰「從他饒益、無知、疑,由觀察、言說得道。」此五事不僅是大眾部所共同遵奉,後來也由上座部的雪山、犢子、正量等分派所傳誦。

此外,根據南方上座部的論書《論事》(Kathavātthu)等的記載,根本佛教分裂的原因,是由十事非法而起;大天五事,是枝末分裂的後期南印度諸派的異說。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六章(摘錄)

關於五事論諍,與說一切有部有親密關係的(犢子部所出的)正量部(Saṃmatīya),也有類似的傳說,如清辯(Bhavya)的《異部精釋》(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日譯本87~88、376~377)說︰
「世尊無餘涅槃後,百三十七年,難陀王與摩訶鉢土摩王,於波吒梨城集諸聖眾。(中略)天魔化為跋陀羅比丘,持惡見,(中略)宣揚根本五事,僧伽起大諍論。上座龍與堅意等多聞,宣揚根本五事,分裂為二部。」

正量部與說一切有部相同,以為根本二部的分立,與「五事」有關。正量部所說,「上座龍(Nāga)、堅意(Sthitamati)等多聞」,不就是龍(「能」是龍字草書的誤寫)、因緣、多聞──三比丘眾的不同傳說嗎﹖當時的波吒梨城(Paṭaliputra)王,正量部作難陀王(Nanda)、摩訶鉢土摩王(Mahāpadma),與說一切有部所傳的阿育王不同。然《大毗婆沙論》,確也只泛說「波吒梨城」,沒有定說國王是誰。這一傳說,可能是與阿育王無關的。五事諍論,大天是宣揚者,而不是創說者。大天是阿育王時代的東方大師,與上座說一切有系(說一切有與犢子部的母體),可能曾有過什麼不愉快,所以說一切有部,說他犯三逆罪;將根本二部的分裂,歸咎於大天的五事,這才與支提山部的大天不合,分化為舶主兒大天、外道大天的二人說。

大天綜合五事為一組,前四事主要是說明聲聞阿羅漢的不完善。《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Paramārtha)《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
「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中略)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

真諦所傳,大天五事是有虛有實的。確實有這種情形,是實;「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如魔女能污阿羅漢的衣服,是真實說;但大天是顛倒失念而夢中失精,那就是虛假說。真諦所傳,承認大天五事是正確的,但又維持毀謗大天的傳說。大天所說,依說一切有部來說,也應該是正確的。如《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一云(大正29‧779a)︰「聲聞獨覺雖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冥滅),闕能永滅不染無知殊勝智故。」

「染污無知」是聲聞羅漢所能滅的;但「不染污無知」,阿羅漢不能斷,而是佛所斷的。這就是大乘法中,佛菩薩所斷的,見修所斷煩惱以外的「無明住地」,這不就是五事中的「無知」嗎﹖大抵佛滅以後,成為上座中心的佛教,阿羅漢是無學聖者,受到非常的尊敬。到那時,比對佛的究竟圓滿,發現解脫生死的阿羅漢,還有習氣「無知」,還有種種不圓滿。綜合為五事而舉揚出來,與傳統無保留的讚歎尊敬,不免引起了諍論。由於阿羅漢不究竟,不圓滿的宣揚,使人更仰慕佛陀,歸向於佛陀。五事的宣揚者──大天,是引導佛教向大乘法演進的大師,所以《分別功德論》隱約的說︰「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餘皆是小節。」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 (摘錄)

依北傳《異部宗輪論》所說,根本分裂是另外一次結集產生的,並說分裂的原因是由大天所說五事引起的,並把阿育王也牽扯進去,說的相當支離且有押的年代錯誤。阿育王是佛滅後二百年的人,南傳說的這次分裂是佛滅百年左右的事,相差一百年。日本宇井在處理這一問題時依北方傳說,因阿育王年代(佛滅二百年)不可改動,只好把佛滅年代推遲一百年。(中略)

(佛滅後四百年左右),南方興起了一個案達羅族,十分強悍。國家所轄區域極廣,有三十個城巿,並有步兵十萬,象兵一萬。阿育王時代,它表面上臣屬,實際是半獨立的。阿育王死後,即擺脫孔雀王朝的羈絆,在南印大事發展。印度是何時進入封建制社會的,異說紛紜,一般認為是在笈多王朝。不過封建制的萌芽,據研究,是在案達羅王朝。因為它管轄的區域大,就實行分藩,分封爵土。另外,南印東西臨海,對外貿易便利,因而商業十分發達。影響所及,促使農民向兩極分化,再加上高利貸的盤剝,農民的地位越來越低,由第三等級降到了第四等級,相當於農奴地位(根據法典,農民屬第三等級,玄奘在《西域記》中已明白記載農民為第四等級)。這些都是封建制的徵候。案達羅原來也信奉婆羅門教,阿育王時代,曾派遣佛徒至此傳教。其中一個叫大天,帶的是《天使經》,到了東部的摩醯婆曼陀羅;另一個是大曇無德,帶的是《大那羅陀迦葉本生經》(此經無漢譯),到了西部的摩訶刺陀。兩人帶的經,內容都是講因果、輪迴的,適合新闢地區宣揚佛教的工具。兩人這次的傳法,也就導致後來的第三次分派──法藏部與案達派之爭。

事情經過是這樣︰大天到案達羅之後,成立了制多部(制多也譯作支提,類似塔樣的紀念物,有舍利的叫塔,無舍利的叫制多)。這一部派為什麼取名制多,傳說不一。有說是住處的山有很多制多,名制多山;有說是他提倡崇拜制多。看起來他們是以制多為崇拜中心的,認為崇拜制多就有功德。但是,是否崇拜有關羅漢的制多也有功德﹖對此法藏與案達派的看法就不一致。案達派認為,阿羅漢不如佛,有五大缺點︰(一)不淨,(二)不染無知,(三)處非處疑,(四)但他使入不得自知,(五)道因聲起。法藏派的看法是,阿羅漢與佛差不多,也是無漏。案達派先分裂為兩部︰東山部,西山部。以後又分裂為王山部,義成部。總共有四派。

大曇無德的法藏派與大天的制多派之爭也名上座部與大眾部之爭。大天為什麼也是大眾部呢﹖據當時派出傳教的大德都係正統的上座部,大天自不例外。這裏所指的大眾,當是這次爭論中又出現了多數派與少數派,案達屬多數派,因而大天也就成了大眾部,正如第二次分裂,化地與犢子之間,犢子是多數就曾被稱為大眾部一樣。它們與第一次分裂和上座對立的大眾部,不是一回事。這次分裂,圍繞五事展開爭論是可能的,因為在《論事》第一品首先提出的是補特伽羅有無的問題,接著第二品提出的就是大天的五事,可以為證。

案達羅王朝國勢日張,滅了康縛王朝,就遷入中印,企圖統一全印度。隨著該王朝力量的擴展,佛教各派不同的說法,也隨之流傳到北方,主要是在摩偷羅一帶,如對制多的崇拜、大天五事爭論等,都在這兒流行。法顯、玄奘先後去印,都接觸到了這些情況。《異部宗輪論》是有部部派的書,認為最初分裂與大天五事有關,大概即從這些情況去設想的。


大方等大集經

三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另有廣本作六十卷,係隋‧僧就於原經外加那連提耶舍等譯的《日藏經》等合集而成)。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之一(見《開元錄》),即大集部經典的總集。

「大集」經名含有二義︰(1)「大眾會集」義,如本經云「諸大菩薩悉來大集」(〈瓔珞品〉)。(2)「諸法聚集」義,又如經云「此經名為真實法義(中略)無量寶聚」(〈寶女品〉)等。這大概由於表示當時聽聞此經的人數眾多,所說的內容法義也很多,因此名《大集經》。

《大集經》的漢譯本,據《歷代三寶紀》說前後有三譯︰(1)後漢‧支婁迦讖譯《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2)姚秦‧鳩摩羅什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四十卷。(3)北涼‧曇無讖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二十七卷,或二十九卷,或三十一卷,或四十卷。其中一、二兩譯均佚,第三譯存。但據《出三藏記集》卷九、《大集虛空藏無盡意三經記》說︰「祐尋舊錄︰大集經是晉安帝世,天竺沙門曇摩讖於西涼州譯出,(中略)更不見異人別譯。」又隋‧法經等《眾經目錄》,也以曇無讖譯本列為一譯經。因之此經曇無讖譯本以外,是否還有支讖或羅什譯本,還有疑問。

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據《僧祐錄》說,見諸舊錄,有二十九卷,首尾有十二段︰(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12)〈無盡意菩薩品〉。此外還有一種二十四卷本,以其中〈寶幢分〉列在〈不可說菩薩品〉前,而缺第八〈虛空藏品〉(五卷)和最後的〈無盡意品〉(四卷)二品九卷,所餘經文二十卷則分為二十四卷。以後此經的流傳未有一定的卷數,由分二十七卷乃至四十卷不等,而以分作三十卷本的為大多數。據《開元錄》卷十一說(大正55‧588a)︰
「今檢經本(即三十卷本)與祐記不同︰第一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合瓔珞品為一品,但同時也有另分出為二品的經本),第二寶女品,第三不眴菩薩品,第四海慧菩薩品,第五虛空藏菩薩品,第六無言菩薩品,第七不可說菩薩品,第八寶幢分,第九虛空目分,第十寶髻菩薩品,第十一日密分。」

《開元錄》即依此寫為六百二十一紙,分作三十卷,裝為三帙入藏。此後北宋《福州藏》,及南宋、元、明、清各代藏經,均依《開元錄》的內容次第,作十二品三十卷刊刻入藏。近世南京坊刻也是採用此本。這就是古來所傳的三十卷本。

在傳稱曇無讖譯的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又有經隋沙門僧就添加那連提耶舍等所譯《日藏》、《月藏》等經而合成的六十卷本。如《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說(大正49‧103a)︰
「新合大集經六十卷。右一部六十卷,招提寺沙門釋僧就開皇六年(586)新合。就少出家,專寶坊學。依如梵本,此大集經凡十萬偈,(中略)致來梵本,部夾弗全,略至略翻,廣來廣譯。緣是前哲支、曇所翻及羅什出,或二十七,或復三十,或三十一,卷軸匪定。就既宣揚,每恒嗟嘆;及睹耶舍高齊之世出月藏經一十二卷,至今開皇復屬耶舍譯日藏經一十五卷,既並大集廣本舊品,內誠欣躍,即依合之成六十軸。」

僧就新合的這一《大集經》六十卷本,在當時即已被編纂入藏(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入藏目),可見隋時這一經本已經流行。其後,唐‧道宣《大唐內典錄》卷九,也載有(大正55‧313b)︰「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或五十八卷,一千一百五十紙,北涼曇無讖譯前三十卷,北齊隋時耶舍譯後三十卷」云云。至智昇編《開元錄》時也曾見過此本,但認為「既無憑準,故不依彼」。惟事實上此本和三十卷本實已並行。乃至宋初官版《開寶藏》亦係採用六十卷本,而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和《金藏》也都用這一合集本,近世日本《弘教藏》和《大正藏》也同樣沿用。這就是古來所傳的六十卷本。

以下,先述此土流通較廣的三十卷本的內容。此經廣說大乘法義,分十二品。

(1)〈瓔珞品〉︰一作〈序品〉,半卷,敘說佛成道後第十六年,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許多比丘菩薩僧眾都來大集,佛為講說菩薩所行的一些法門。

(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三卷半,佛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講說菩薩戒、三昧、智慧、陀羅尼等菩薩行法,及菩薩修大悲等十六事,善業能破三十二種不善業,如來大悲與無上菩提,眾生心性空性無二,菩提無生滅、去來、如虛空、不可得,乃至佛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業。

(3)〈寶女品〉︰二卷,佛為廣說實語、法語、菩薩義、毗尼等義,乃至佛三十二相成就的業因,及分別三十二障礙大乘事、三十二成就大乘事等。

(4)〈不眴菩薩品〉︰一卷,佛為東方不眴菩薩講說一切法自在三昧以及種種行法。

(5)〈海慧菩薩品〉︰四卷,佛為海慧等菩薩廣說淨印三昧,即發菩提心,大悲安忍,具足六度;次說發菩提心,令心寂靜;次說三昧的根本十淨三十法、八不共法等;乃至種種一法、二法、三法、四法,及解門句、法句、金剛句等義。

(6)〈虛空藏菩薩品〉︰五卷,佛為虛空藏菩薩講說六波羅蜜,一一成就四法、八法與虛空等,以及廣說三十項修行法門,乃至二十種大誓莊嚴及道莊嚴法等。

(7)〈無言菩薩品〉︰一卷,佛為無言菩薩說聞聲及善思惟生於正見等義,又為廣說信、進、念、慧四力。無言也分別為舍利弗、蓮華菩薩乃至他的父親講說佛的教法等。

(8)〈不可說菩薩品〉︰一卷,佛為不可說菩薩講說發菩提心的十六法、增長菩提心的三十二法及六波羅蜜等義。

(9)〈寶幢分〉︰三卷,有十三品,敘述佛初成道時,王舍城優波提舍及拘律陀聞法歸佛,魔王想要加害,佛為魔說法,又為地意等菩薩講說聖智,乃至和弟子共說破魔等陀羅尼。

(10)〈虛空目分〉︰三卷,有十品,敘述佛為憍陳如說四諦、三解脫門等,為波斯匿王說因緣故事,為彌勒說惑、業、苦三道並十二因緣觀法。為頻婆娑羅王等說菩薩四無量心的修行等。

(11)〈寶髻菩薩品〉︰二卷,敘述佛為寶髻菩薩說六波羅蜜行三十七助菩提行等四淨行。

(12)〈日密分〉︰三卷,有六品,敘述佛為蓮華光、日密等菩薩說三寶護持、諸陀羅尼等。

以上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大體係依《開元錄》所記。但梁《僧祐錄》載此經原有〈無盡意品〉而未有〈日密分〉,此中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也許非曇無讖原譯,而是梁、隋之間人編入。大概隋代通行本中即已編有此分,因而僧就遂以與此相類的〈日藏分〉等合成廣本。又高麗藏本以〈日密分〉三卷初二卷題作曇無讖譯,後一卷題作那連提耶舍譯,或許是由於對〈日密分〉譯者不明的原因。又《僧祐錄》卷九說〈虛空藏品〉當時已經缺失,同錄卷二另載有宋‧聖堅出《虛空藏經》八卷,隨後又有此經的〈虛空藏品〉即是聖堅譯出之說,因而《開元錄》卷十四針對此說云(大正55‧628a)︰「虛空藏品,無讖所翻,非異譯者,或即此經是無讖譯,非聖堅出。」可見〈虛空藏品〉是否為曇無讖原譯,古來已有疑問。

關於此經(三十卷本)的異譯別行本,現存有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哀經》八卷(與第一〈瓔珞品〉及第二〈陀羅尼自在王品〉合四卷同本),和《寶女所問經》四卷(與第三〈寶女品〉二卷同本),《無言童子經》二卷(與第六〈無言童子品〉一卷同本),《寶髻所問經》(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二卷(與第十一〈寶髻菩薩品〉二卷同本),以及唐‧波羅頗蜜多羅譯的《寶星陀羅尼經》十卷(與第九〈寶幢分〉三卷同本),不空譯的《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與第八〈虛空藏菩薩品〉五卷同本),宋‧惟淨譯的《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八卷(與第五〈海慧菩薩品〉四卷同本)等。又此經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似為廣本所收那連提耶舍譯的《大方等日藏經》的抄譯本。

現行僧就合編的《大集經》六十卷本,係在曇無讖譯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增加了據傳為宋‧智嚴共寶雲譯的《無盡意菩薩經》六卷、隋‧那連提耶舍譯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又耶舍於高齊時譯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十二卷、《大乘大集須彌藏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今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本(《大正藏》即依用此本)述其內容次第如下︰

(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亦即三十卷本第七、八、六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13)〈日密分〉(即三十卷本的第十二品)。

其新添加的,(12)〈無盡意菩薩品〉(即劉宋譯《無盡意菩薩經》改作六卷),敘述無盡意菩薩來並和舍利弗問答,廣說發心、淨心、六種四行、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五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三十七品、定慧、總持辯才、撰集四法等八十無盡法門。(14)〈日藏分〉(即隋譯《大乘大方等日藏經》,作十二卷),有十三品,敘述佛說護持三寶等事以及有關日行藏等菩薩諸陀羅尼乃至龍王歸佛等事。(15)〈月藏分〉(即高齊譯《大方等大集月藏經》,作十一卷)有二十品,敘述月藏菩薩來到,佛說他的禪功德,乃至佛為月藏菩薩說修第一義諦成就六波羅蜜,及聲聞、緣覺、大乘、第一義諦三昧禪法等。(16)〈須彌藏分〉(即高齊譯《大集須彌藏經》,二卷),有四品,敘述佛為功德天說菩薩共不共聲聞、辟支佛的禪波羅蜜法,乃至為諸菩薩說諸陀羅尼等。(17)〈十方菩薩品〉(即《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敘述佛為十方菩薩分別解說癡、疑、顛倒等五十種校計法。

僧就用以上五經合成《大集》廣本的次第,當是由於〈無盡意品〉在《僧祐錄》中已列為第十二品,因而就置在〈日密分〉前。〈日密〉、〈日藏〉,略廣相殊,但同是一類,遂以〈日藏分〉接在〈日密分〉後。《月藏》經文開始,有「說日藏經已」句,證明〈日藏〉說後續說〈月藏〉。又《月藏經》中說到法滅,因而以〈須彌藏分〉相續。最後更加入了同類型的廣說法數的《明度五十校計經》,合成大部。

據《開元錄》批判僧就所合的六十卷本編次失當,而認為如欲合成廣本,須刪去〈日密分〉和〈十方菩薩品〉,而於《月藏經》後加《大集地藏十輪經》(十卷),又於〈須彌藏分〉後加《虛空光等菩薩經》(二卷)、《菩薩念佛三昧經》(六卷)、《大集賢護法》(五卷)、《大集譬喻王經》(二卷),最後殿以〈無盡意品〉成八十卷。其後,《麗藏》本《大集經》校正後序,也以《開元錄》所列的三十卷本為正,並謂若合成廣本,則《開元錄》所說的八十卷本為完備,而承認所用的六十卷本不夠理想。

這是由於《大集經》是具有「大集」意義的經典的纂集,在曇無讖初譯時即以包含十幾部經的面貌出現,其後闍那崛多所云梵本有十萬偈,也只是一項傳說,內容極不明確,致使此土學人以意推測,構成了多種廣略不同的本子。其實它的梵文原文是否即是眾經纂集的本子,也有問題。

此經在藏文譯本中,即未有整部的《大集》部經,而只有〈瓔珞〉合〈陀羅尼自在王〉、〈寶女〉、〈海慧〉、〈虛空藏〉、〈無盡意〉各品,及〈日藏分〉、〈須彌藏分〉的別行譯本。又近世新疆地方也發現有相當於此經〈寶幢分‧往古品〉的一部分梵文斷片。

此經的內容,廣說大乘法義,而以中觀實相為其宗旨。經中重重地講說了許多大乘修行法門,而均以般若性空的思想加以貫串,一方面並演說禪法,又敘述了一些故事因緣,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方廣部經的匯集。中國天台宗的著述中,採用了此經的不少名相和教義。

此經的另一特點是有相當多的密教色彩,如〈陀羅尼自在王品〉、〈寶幢分‧陀羅尼品〉、〈日密分‧陀羅尼品〉、〈日藏分‧陀羅尼品〉、〈月藏分‧月幢神咒品〉、〈咒輪護持品〉、〈須彌藏分‧陀羅尼品〉,以及經中隨處散見的陀羅尼咒等,顯見此經在中觀論的基礎上,羼入有初期密部的行法。又此經中表現的所謂末法思想也非常突出,如〈月藏分‧分布閻浮品〉和〈法滅盡品〉所說,即為隋‧信行建立三階教的張本。同時道綽〈安樂集〉中也因此宣傳淨土思想,予中國佛教界以相當影響。

又此經中還反映了古代印巴次大陸有關醫學方面胎兒次第成長的知識,如〈虛空目分‧聖目品〉述十二緣起中,敘說胎兒生長發育的逐步詳細過程,以及它的各種名稱及形象。又古代印巴次大陸的星宿學和曆日法在此經中也多所述載,如〈寶幢分‧三昧神足品〉、〈日藏分‧星宿品〉、〈月藏分‧星宿攝受品〉等中廣述二十八宿、七曜、十二辰等,和中國古代傳說也相近似,於此可以證明兩大陸文化的淵源關係。

此中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敘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中國的地名甚多,如〈日藏分‧護塔品〉、〈月藏分‧分布閻浮品〉、〈星宿攝受品〉、〈建立塔寺品〉,廣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于闐、龜茲、沙勒、遮居迦、鄯善、震旦等地名。因而近世學者頗有懷疑於此經一部分的纂集地點,或即是在中國新疆境內所編出。

此經的註疏很少,據傳古來曾有佚名撰的《大集經疏》十六卷,又憬法師集的《經疏》五卷,信行撰的《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等,今均不存。 (高觀如)

〔參考資料〕 《文殊大藏經》〈大集部解說〉;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大毗婆沙論

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稱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磨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8c)︰「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如《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11a)「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于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 脇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藍,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磨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鍱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這《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磨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大正27‧1004a)︰「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大正27‧593a)「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一四),又有(大正27‧671b)「昔于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二名瞿沙伐摩」的論說(卷一二九),以及脇、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係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大正25‧70a)︰「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中略)作發智經八犍度,(中略)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挻序所說(大正28‧1a)︰「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中略)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

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敘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大正55‧73b)︰「有三羅漢,一名尸陀槃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中略)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製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係由唐‧玄奘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1)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係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尸陀槃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卷一〈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加以校對。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迴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於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2)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係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四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請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七月上旬譯畢。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挻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丑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年)七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1)雜犍度、(2)使犍度、(3)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零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磨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拪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云品)。這就是對於《發智》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

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坂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研究唐譯本論時之部分參考。

本論的內容篇章,依《發智論》大分八蘊,乃至若干納息,如本論序中所說(大正27‧1b)︰「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就以上八蘊的論道,一一本著止他宗顯己義的原則,加以廣泛釋論。

在第一編雜蘊中,第一〈世第一法納息〉,即廣釋世第一法,乃至忍、頂、煖善根,以及順抉擇分、順解脫分、我見、其他諸見的性相關係。第二〈智納息〉,廣釋智和識,非我的行相、二心不俱起、心心所等無間緣、記憶和忘失、六根、六境、名句文身、六因、隨眠、斷惑等問題。第三〈補特伽羅納息〉,廣釋十二緣起的流轉和還滅等性相關係,出入息、持息念乃至斷、離、滅十六行相等問題。第四〈愛敬納息〉,廣釋愛和敬、供養恭敬、身力和身劣,佛的身力、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住、七妙法、五聖智、三摩地等,擇滅、非擇滅,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無學五蘊,唯一究竟、離我語取,二遍知、三歸依處等問題。第五〈慚愧納息〉,廣釋無慚無愧和慚愧,以及增上善根和微俱行不善根、斷善根、續善根,心變壞,掉舉和惡作,惛沉和睡眠,夢中善惡和果報,五蓋和無明蓋等問題。第六〈相納息〉,廣釋生、住、老(異)、無常(滅)四相的性相關係以及有為、無為法等問題。第七〈無義納息〉,廣論苦行無義和趺坐的威儀,住對面念觀行,不淨觀,五現見等至,第六無相住(隨信行、隨法行)功德,化法調伏和法隨法行,多欲和不喜足,難滿和難養等問題。第八〈思納息〉,廣釋思和慮、聞思修三慧,尋和伺,掉舉和心亂,十大地法等諸心所分類,三摩地諸相,無相、不正知、妄語、憍和慢,增上慢所緣四諦情形,七種慢,三不善尋和三善尋,智和境及智和識、有漏行和無漏行、有為法和無為法等廣狹分別;行圓滿、護圓滿,異生性,邪見、邪思惟相應法等問題。

第二編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廣釋三結、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取、四身繫、五蓋、五結、五順下、上分結、五見、六愛身、七隨眠、九結、九十八隨眠和它們的性相分齊關係一一分別等問題。第二〈一行納息〉,廣釋九結五事中的繫事一行,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攝持關係以及它們三有相續的分限乃至消滅諸結等的定,又諸結的已繫、當繫、今繫和退道時的結繫等問題;九遍知有關的諸問題等。第三〈有情納息〉,廣釋三界見、修所斷結的離、繫和頓、漸、異生、聖者離染和退的諸問題;諸結斷盡沙門果攝以及四沙門果相、學、無學轉根等問題;三有問題;中有各種問題等。第四〈十門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五取蘊、六界、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三世、三性、三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斷修斷無斷法、四諦、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以及八智、三三摩地等乃至四十二章的隨眠隨增、所緣法、相應法、能緣、所緣、緣識、緣緣識、成就、不成就、五位分類等問題。

第三編智蘊中,第一〈學支納息〉,廣釋八學支的成就、四種通行、無學支的成就,見、智、慧的性相關係等分別;八道支和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世俗正見和正智、無漏正見和正智等問題。第二〈五種納息〉,廣釋邪見邪智、正見正智、諸種左慧、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見、智、慧、梵天惡見,大天五事惡見等問題。第三〈他心智納息〉,廣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本性念生智,時愛心解脫、不動心解脫以及和盡、無生智相應法關係,學無學的明和智、六通和明、諦現觀時所得的證淨、預流者斷四顛倒、成三摩地(三解脫門)等,以及三世諸道的習得、修得等問題。第四〈修智納息〉,廣釋八智的性相和它們的相攝、相互成就關係,異生和聖者的修得、相修和相緣、斷結力能、結滅作證,乃至無常想、七處善、三義觀等問題。第五〈七聖納息〉,廣釋七聖者八智的成就關係和七聖者三三摩地的成就關係,七聖者無漏根、覺支、道支現前時所現起的智數,八智相應法和五德的相應關係,三三摩地、三無漏根相應法和四德、三德的相應關係,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一一智和在一一世成就的八智和三世成就等問題。

第四編業蘊中,第一〈惡行納息〉,廣釋三惡行、三不善根、三妙行、三善根、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三業、四業、三時業、三受業、三世業、三性業、三學業、三斷業、身受心受業、三障業、最大破僧罪、最大果報等問題。第二〈邪語納息〉,廣釋邪語邪命邪業和正語正命正業、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三惡行和三曲、穢、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三妙行和三清淨、三寂默、三惡行和非理所引的三業,三妙行和如理所引的三業,業感異熟界的三性、三世、愛非愛別和不相應行所感異熟果,三世業、三受業、三界業、善惡業、見修所斷業同一剎那受異熟果等問題。第三〈害生納息〉,廣釋害生命四種、無間業加行感地獄異熟等有關殺生諸問題,中有中所受無間業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五無間業、二種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受得的範圍、身和身業的成就關係、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離染同、異時關係,業有無異熟分別和五果、善、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三界繫不繫的相互成就和生處等問題。第四〈表無表納息〉,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三世身語表無表業等成就關係,欲色無色不繫業和欲色無色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三學業和三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現未戒類成就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三歸、近住律儀等問題。第五〈自業納息〉,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不善的纏相應法、佛教和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關係等問題。

第五編大種蘊中,第一〈大種納息〉,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大種和所造色、和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以及尋、伺、有對觸等依何定滅,住於何果等問題;四食和它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施食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不相離性等問題,三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地等地界等、十二處能牽所牽等,大小三災、世界成住壞空等問題。第三〈具見納息〉,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問題,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問題,化身和化事,中有七門分別,世、劫和心起、住、滅分齊,有為法的時、色、名三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問題。第四〈執受納息〉,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義,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三十六師句、證預流、一來,不還果時、證六通時過現未修十五門分別,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四沙門果、五通等問題。

第六編根蘊中,第一〈根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和它的因緣、它的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三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三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問題。第二〈有納息〉,廣釋三界最初所生根數、三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三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問題。第三〈觸納息〉,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問題。第四〈等心納息〉,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各項問題,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問題。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三三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三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問題。第五〈一心納息〉,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問題。第六〈魚納息〉,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問題,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問題。第七〈因緣納息〉,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三世、三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第七編定蘊中,第一〈得納息〉,廣釋得、非得的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問題,與三性心、三界心、三學心、三斷心俱起的三性、界繫、三學、三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問題,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三三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八等至和三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三等至的成、不成、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問題,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問題。第三〈攝納息〉,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三三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三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三三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三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三惡行、三妙行、三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問題。第四〈不還納息〉,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迹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三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經三祇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和補處菩薩生覩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佛弟子第一中因儒童婆迦等差別,四聖種、法隨法行、法輪自性、轉法輪、正法和它的住、滅等問題。第五〈一行納息〉,廣釋三三摩地成就有關諸問題,三三摩地相修和斷結、作意入正性離生等,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三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定時六智和它的所緣等問題。

第八編見蘊中,第一〈念住納息〉,廣釋三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斷惑數等有關四念住諸問題,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佛三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它的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三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阿羅漢的般涅槃以及佛的般涅槃,四有、三有和行等問題。第二〈三有納息〉,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三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問題,三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三界的建立,十想的習修、得修和思惟所緣,起三善惡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問題。第三〈想納息〉,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是否相應及同一所緣問題,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分位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或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分別等問題。第四〈智納息〉,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問題,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三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已未得成不成就等關係,除苦諦等和法處法的三科所攝分別,三科和五位分類與一切法關係等問題。第五〈見納息〉,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和它們的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分別等問題。

以上對於說一切有部根本經典《發智論》全面地(除〈伽他納息〉不需要解釋外)逐次加以解說,不僅是語義的註釋而已,而是以《發智論》為中心廣涉有部教義包羅萬象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不只顯示了正統有部的理論,並還列舉各種不同的異說,而出以破他顯自的態度,這也就是本論編集的宗旨。例如論中每段多以──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或有說……等語開場,然後展開論說;其中所謂止他宗的對象,即外道方面如數論、勝論乃至聲論(文法聲)、明論(吠陀)、順世論、離繫論(耆那)等。佛教內部的異見如法密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大眾部、分別論者、經部(即譬喻師)等,均在本論評破之列。甚而至於同一有部內的異說如所謂西方師、犍馱羅論師乃至所謂舊阿毗達磨師、舊外國師、舊迦濕彌羅師等,也都一一加以批駁,而確立所謂阿毗達磨師或迦濕彌羅師等在迦濕彌羅新進的迦多衍尼子徒眾顯揚《發智論》純有部的宗義。這在對《發智論》的一一解說中,往往列舉多說而後以自義評決。其中各契理的意見多是客觀地加以介紹,不加批論;至於不契理的或不盡契理的便加以評判,而出現有「如是說者」、「如實義者」、「應作是說」或「評曰」、「評應作是說」的語論并示以自義。又評論的情形也不一樣,乃至有互相辯論的,以大眾所一致通過的為如實義。即如所謂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法救、覺天、妙音等尊者的見解也免不了受到批駁(見卷十六、卷三十四、卷七十四、卷一二七等),乃至有被附以「為遮是等故作此論」(見卷一五四)的判決。因而舊時有稱這是「諸師實判」,即顯示此論是出於當時眾多的有部學者而用民主的方式來編纂的。

至於此論內容的取材,不僅廣泛參考了迦多衍尼子以後學者所作的《發智論》諸註釋,而更糅取了《品類》、《施設》二論乃至《界身》、《識身》、《法蘊》、《集異門》等四論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使所顯的義理更為圓滿;後世所稱為「六足一身」,殆即是《婆沙》編纂形成的喻語。同時此論網羅了有部全部的教理,乃至《發智論》中所未有的若干問題一一加以論究,它的豐富的內容,龐大的組織,精嚴的界說,浩瀚的資料,在質和量的任何方面,均可使後世學者驚嘆而公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佔首要地位的說一切有部的傑作。

此論的唐譯本譯出以後,中國乃至朝鮮、日本的佛教學者對此曾不斷加以研究,據高麗‧義天於十一世紀間所編的《諸宗教藏總錄》中記載當時所見到有關此論的鈔述,有玄則著的《大毗婆沙論鈔》九卷,極太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卷,本義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一卷等。又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有融道著的《大毗婆沙論條目》二卷(或一卷),連常著的《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通覽記》四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一節(摘錄)

在部派佛學時期,有部分為東西兩派;以後東派得勢,曾總結其學說,編為《大毗婆沙論》,形成毗婆沙論師一派,頗得貴霜王朝的支持,遂取得代表整個有部的地位。

關於《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有種種傳說。現存諸說中較早的為「智度論說」,它以為《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的弟子們所編,用以解釋《發智論》的。此事本很平常。其後真諦譯的《婆藪槃豆傳》中也言及此事,說迦旃延子的《發智論》是同五百羅漢一起搜集當時各地關於阿毗達磨的材料綜合而成,後來又同這些人對《發智論》作解釋,請馬鳴執筆記錄,前後經過十二年才寫定為《大毗婆沙論》,最後把它刻石,不許外傳,這已經把事情誇大了。玄奘到印度時又聽到另外的傳說(見《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說《大毗婆沙論》是在迦濕彌羅國所寫,由國王召集,極為鄭重,除編寫此論外,還編了關於經律的解釋,都有十萬頌,編成後,就鑄在銅上。這裏把事情就誇大得更厲害了。

實際上,《大智度論》的說法是比較合理可信的。《大毗婆沙論》的編纂,不過是迦旃延的弟子輩為了宣傳其師學說而作。一方面對《發智論》作解釋,一方面對異說,特別是當時流行的譬喻師、分別論師,加以徹底的破斥。這一點,從中國的譯經史上也可以得到證明。《大毗婆沙論》的全文,是玄奘譯出的,在此之前,曾經有過幾次翻譯,都不全。其中有個譯本是十四卷的《鞞婆沙》,據道安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十)說,當時撰《鞞婆沙》的有三家,或詳或略,只有尸陀槃尼註的這十四卷本很適中,在印土也很盛行。道安所說的十四卷本,基本上同於後來玄奘所譯二百卷的《大毗婆沙論》;可以說,十四卷本是後來二百卷本的一個母本。由上述的漢譯歷史看,《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既不是迦旃延子本人,也不是什麼馬鳴。漢譯的好幾種本子,都有編著者人名的,如十四卷本的作者是尸陀槃尼,二百卷本的作者是五百阿羅漢等。

〔參考資料〕 梁啟超《說大毗婆沙》;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卷;河村孝照《阿毗達磨論書の資料的研究》;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五重唯識觀

五重唯識觀是慈恩宗的觀行法門。五重是︰(1)遣虛存實識,(2)捨濫留純識,(3)攝末歸本識,(4)隱劣顯勝識,(5)遣相證性識。這五重裡面所說的識,是唯識觀的簡稱。這個觀法是慈恩宗著名的學者窺基,按照《攝大乘論》〈入所知相分〉的綱格(對唯識性次第悟入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三性),採集《解深密》等經,《瑜伽》、《成唯識》等論的義蘊而組成,並為實踐的方便區分作五重步驟,詳見於他所撰述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唯識義林〉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中。

五重唯識觀的途徑,是簡擇一切萬法而實證唯識的道理。它的能觀體,是五位百法心所別境中慧,如《法苑義林章》說︰「能觀唯識以別境慧而為自體。」又《心經幽贊》說︰「以聞思修所成妙慧而為觀體。」此即於所觀察的境界簡擇分別,獲得決定,斷除疑惑的作用。它的所觀體,是一切諸法,即遍、依、圓三性真妄境。

第一重唯識觀──遣虛存實識,先就一切諸法所具有的遍(虛)依圓(實)三性,分別遣虛和存實。觀察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皆同龜毛兔角,只從虛妄分別生起,體用都無,所以應當正遣除作空。觀察依他起性是依托眾多的因緣而生起的事相,是後得智的境界,圓成實性是圓滿成就真實的體性,是根本智的境界,都不離識,所以應當正存留作有。所以起此第一重觀,是由諸有情無始以來,執遍計我法為有,撥真俗事理為空,所以用遣虛觀對破執實我實法,用存實觀對遣撥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像這樣,觀察空有,遣除有空,所以叫作遣虛存實。這是空有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攝大乘論》的「名事互為客,其性應尋思」文,《成唯識論》的「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文。諸經論所說「一切唯識」、「二諦」、「三性」、「三無性」、「三解脫門」、「三無生忍」、「四悉檀」、「四嗢陀南」、「四尋思」、「四如實智」、「五忍觀」等,皆攝於此觀。

第二重唯識觀──捨濫留純識,依他起的諸識中,有相、見、自證、證自證四分,相分是所緣境(濫),後三分是能緣心(純),心只內有,境通內外,所以只說唯識,不說唯境。但是所謂外境,是遍計所執,亦即獨影境,所以說它作外,並非其體實有。像這樣,相分是依他起性的內境,和遍計所執性的外境即執著心外有實法不同,然而都屬於所緣,恐怕互相雜濫,所以捨棄所緣相分的內境,只就純屬能緣的後三分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心境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厚嚴經》的「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文及《華嚴經》的「三界唯心」文。

第三重唯識觀──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都依自證分起,即不外自體分上的能所緣用,是所變,叫它作末。自證分(本)是體、是能變。假如離開作為本的自證分,就沒有作為末的相見二分,所以攝用歸體即攝末歸本,只就自證分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體用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解深密經》的「諸識所緣,唯識所現」文。

第四重唯識觀──隱劣顯勝識,八識的自體分中,各有心王(勝)心所(劣)的分別。而心是所依,如主;心所是能依,如臣。所以以心王為勝,心所為劣,只說唯心,不說唯心所。如此,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只就心王的自體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王所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說無垢稱經》(舊譯作《維摩詰所說經》)的「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文。

第五重唯識觀──遣相證性識,八識心王的自體分是依他起的事相,而其實體則是我法二空,即離了遍計所執所顯的圓成實性。因此,更進一步捨遣依他的事相,只就圓成實性的法體求證唯識理。前觀察依他,遣除遍計的知解,如起繩的知解時遣除蛇的知解;今觀見圓成,遣除依他的知解,如更見繩的實質時遣除繩的知解,此即《攝論》遣除唯識想而悟入唯識的當體(不借助於唯識想而得的實證),叫它作遣相證性。進入此第五重觀時,根本智先證真如理,後得智次了依他法,理事既彰,我法二執自然息滅。這是事理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勝鬘經》的「自性清淨心」文。

以上五重觀法中,前四重就依他識相觀察唯識理,後一重就圓成實性觀察唯識理。如此,空有、心境、體用、王所、事理五種,從粗到細,展轉相推,到第五重,實證唯識妙理,於是進入理智冥合的境界。(黃懺華)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大乘法相研神章》卷二;《觀心覺夢鈔》卷下;《略述法相義》卷下;《大乘法苑義林章纂註》卷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

略稱《華嚴經》,是佛成道後在菩提場等處,藉普賢、文殊諸大菩薩顯示佛陀的因行果德如雜華莊嚴,廣大圓滿,無盡無礙妙旨的要典。

此經漢譯本有三種︰

(1)東𣈆‧佛馱跋陀羅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為區別於後來的唐譯本,又稱為舊譯《華嚴》,或稱為《六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九冊。

(2)唐武周時實叉難陀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又稱新譯《華嚴》,或稱《八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3)唐‧貞元中般若的譯本︰也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卷,它的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簡稱為《普賢行願品》,或稱為《四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此經第一譯六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三萬六千偈,是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從于闐(今新疆和田一帶)得來,於晉‧義熙十四年(418)三月十日在揚州(今南京)道場寺請天竺三藏佛馱跋陀羅譯出,三藏手執梵本,譯為漢語,法業筆受,慧嚴、慧觀等潤文,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軍褚叔度為檀越,於元熙二年(420)六月十日譯竟,劉宋‧永初二年(421)複校完畢(見《出三藏記集》卷九經後記等)。初譯出時分五十卷,後改為六十卷,內分三十四品,總由七處、八會的說法而成。嗣後唐‧永隆元年(680)三月,天竺三藏地婆訶羅和法藏校勘此經,見所譯〈入法界品〉內有缺文,因更就梵本譯出從摩耶夫人到彌勒菩薩文一段約八、九紙補入(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這就成為現行《華嚴經》六十卷本。

此經第二譯八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四萬五千頌,係唐‧則天武后遣使從于闐求得,並請來其地三藏法師實叉難陀,於證聖元年(695)三月十四日在洛陽大遍空寺開始翻譯,武后親臨譯場首題品名,菩提流志、義淨同宣梵本,復禮、法藏等並參與筆受潤文,到聖曆二年(699)十月十八日在佛授記寺譯畢(見《開元釋教錄》卷九),成八十卷,內分三十九品,總由七處(同舊譯)、九會(八會同舊譯,新增「普光法堂」一會)的說法而成。後法藏發現此經〈入法界品〉中尚有脫文,仍與地婆訶羅校勘梵文,於第八十卷初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補入文殊伸手摩善財頂十五行(《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略策》),即為現今流行的《華嚴經》八十卷本。

此經第三譯四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一萬六千七百偈(見《貞元釋教錄》卷十七)係南天竺烏荼國王親手書寫遣使於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送贈來唐。翌年六月,唐德宗囑罽賓三藏般若在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廣濟譯語,圓照筆受,智柔、智通回綴,道弘、鑒靈潤文,道章、大通證義,澄觀、靈邃等詳定,至十四年(798)二月譯畢,成四十卷。其內容係勘同舊新兩譯《華嚴經》的〈入法界品〉一品,但文字上大為增廣;尤其是第四十卷有普賢十大行願,和新添的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是前此兩譯《華嚴經》中所未有。

以上是漢譯此經的三大譯本。此外,此經中某一品或一部分傳譯於中國的為數也不少。西元二世紀中──後漢‧支婁迦讖曾於洛陽譯出《兜沙經》一卷,當是此經別行本漢譯的開始,吳‧支謙、西晉‧竺法護、聶道真乃至南北朝、隋、唐各朝,都有《華嚴經》的支分別行本譯出,在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中曾列舉有這類別行譯本三十五部。今略就現存各本並對照唐譯各品會列載如下︰

《佛說兜沙經》一卷(如來名號品、光明覺品),後漢‧支婁迦讖譯。

《佛說菩薩本業經》一卷(淨行品、十住品),吳‧支謙譯。

《諸菩薩求佛本業經》一卷(淨行品),西晉‧聶道真譯。

《菩薩十住行道品》一卷(十住品),西晉‧竺法護譯。

《菩薩十住經》一卷(同上),東晉‧祇多密譯。

《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十地品),西晉‧竺法護譯。

《十住經》四卷(同上),後秦‧鳩摩羅什譯。

《佛說十地經》九卷(同上),唐‧尸羅達摩譯。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三卷(十定品),西晉‧竺法護譯。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一卷(壽量品),唐‧玄奘譯。

《佛說校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一卷(同上),宋‧法賢譯。

《佛說如來興顯經》四卷(如來出現品),西晉‧竺法護譯。

《度世品經》六卷(離世間品),西晉‧竺法護譯。

《佛說羅摩伽經》三卷(入法界品),西秦‧聖堅譯。

《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同上),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同上),唐‧地婆訶羅譯。

《佛華嚴入如來德智不思議鏡界經》二卷(普光法堂會),隋‧闍那崛多譯。

《大方廣入如來智德不思議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別本華嚴),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普賢所說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至如《華嚴》三大譯本中的唐‧般若譯四十卷《華嚴》,也同樣是全部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行。

此經的藏文譯本,係由印度勝友、天王菩提和中國西藏智軍共從梵文譯出,並由遍照護加以複校,成一一五卷(奈塘目錄作一三○卷,德格目錄作一一六卷,實為一一五卷),內分四十五品,前四十四品相當於唐譯本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唐譯本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藏譯本比漢譯本多出第十一品和第三十二品,其他各品文句上也頗有出入。

關於此經的梵本,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說︰「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傳記》卷一也稱,西域傳說此《華嚴大不思議解脫經》有三本︰其中上中兩本隱而不傳,下本有十萬偈,四十八品,現流天竺。此中所說現流天竺的下本有十萬偈,和《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不可思議解脫經十萬偈」、晉譯《六十華嚴經》後記所說「華嚴經梵本凡十萬偈」相符,而證明此經亦名《不思議解脫經》,全本凡十萬偈,而《四十華嚴》乃其中的一部分。如《貞元釋教錄》卷十七說︰「梵本大方廣佛花嚴經總有六夾,共十萬偈,大唐已譯八十卷當第二夾了,今南天竺國王所進當第三夾(即般若譯四十華嚴梵本),有一萬六千七百偈。」又《四十華嚴經》後記也說此梵本是「南天竺烏荼國……王手自書寫大方廣佛華嚴經百千偈中所說善財童子親近承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行中五十五聖者善知識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再參考世親《十地經論》與金剛軍、堅慧的釋論,解釋此經〈十地品〉,寂天的《大乘集菩薩學論》也引用此經〈賢首品〉的偈頌等情形來看,可以想見此經的〈入法界〉、〈十地〉乃至其他各品在印度古代已各成一經而分別流行。其中〈入法界品〉(即《四十華嚴》)和〈十地品〉,且為尼泊爾佛教中古來通常傳誦的九部大經之二,因而這兩品的梵本在尼泊爾一直保存。到十九世紀中,這兩品梵本隨著其他梵典又由尼泊爾更流傳到印度、英、法、日本等國,並有所校勘出版。現行梵文〈十地品〉有近藤晃曜校刊本(東京,1936),〈入法界品〉有鈴木大拙,泉芳璟校刊本(京都,1934~1936),《普賢菩薩行願讚》有渡邊海旭校刊本(1902)。至於其他各品的梵本似都已散佚而未見發現。

此經的漢譯本中,以唐譯八十卷本的文義最為暢達,品目也較完備,因而在漢地流傳最盛。以下依據這一譯本略述此經的內容︰

唐譯本經係由九會的說法組合而成。第一會,敘佛在菩提場中初成正覺,道場無量妙寶莊嚴,金剛座上的遮那佛身萬德圓滿。十方世界微塵數菩薩乃至金剛力士諸神諸天等各具無量功德一時雲集,各各說頌讚佛,所有的華藏莊嚴世界海中一切世界也都同樣入佛境界(〈世主妙嚴品第一〉)。諸菩薩和一切世間主說頌問佛,佛現瑞相放光說頌,又現諸神變,一切法勝音等菩薩各說頌讚佛(〈如來現相品第二〉)。時普賢菩薩入佛三昧,受諸佛讚嘆摩頂,從三昧起,十方一切如來放光頌讚普賢菩薩,一切菩薩也同頌讚(〈普賢三昧品第三〉)。普賢菩薩以佛神力,向道場海眾諸菩薩說世界海等十事,分別顯示十方剎土的形相和它的原因(〈世界成就品第四〉)。普賢又說毗盧遮那往昔修行所嚴淨的華藏莊嚴世界海無量妙寶莊嚴功德,乃至世界海中一切世界的莊嚴和諸佛號(〈華藏世界品第五〉)。普賢又說這是由於毗盧遮那過去世為大威光太子時,供養諸佛廣修無量妙行的廣大功德莊嚴成就(〈毗盧遮那品第六〉)。

第二會,敘佛在普光明殿蓮華座上,顯現神變,十方菩薩都來集會。文殊師利菩薩承佛的威力,向眾菩薩稱說佛的名號,由於隨應眾生各別知見,遂有無量不同的名號如來為眾說法(〈如來名號品第七〉)。文殊師利又說娑婆世界中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種種異名,和十方一切世界無量不同的四聖諦名,都隨眾生心,令得調伏(〈四聖諦品第八〉)。這時佛兩足輪放光,普照十方,各現佛事,文殊師利唱頌稱揚佛的無邊功德行願(〈光店品第九〉)。文殊師利菩薩又和覺首等九菩薩反覆問答十種甚深佛法明門(〈菩薩問明品第十〉)。智首啟問,文殊師利答說菩薩身語意業動靜語默中為饒益眾生應發起的一四○種的清淨願行(〈淨行品第十一〉)。文殊師利問,賢首以偈答說菩薩修行的無量殊勝功德,信願不虛,定慧圓滿成就等事(〈賢首品第十二〉)。

第三會,敘佛不離菩提樹下,上升須彌山帝釋宮殿,帝釋莊嚴宮殿,迎佛入座,並和諸天說頌讚佛(〈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十方佛世界法慧等菩薩都來集會,各說偈頌稱讚佛所修行的無量勝妙功德(〈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法慧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無量方便三昧,受到諸佛讚嘆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住的法門,每住中各有聞、修十法(〈十住品第十五〉)。這時正念天子來問,法慧向他宣說修習梵行種種無相觀法(〈梵行品第十六〉)。又天帝釋來問,法慧向他宣說菩薩初發菩提心所得的種種無量功德,發心便能和佛平等,也無所得(〈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精進慧問初發心菩薩如何修習,法慧答說十不放逸,得十清靜,十佛歡喜,十法安住,十法入地,十法行清靜,十種清靜願,十法圓滿大願,十無盡藏等修行的法門和所應得的成就(〈明法品第十八〉)。

第四會,這時佛升向夜摩天宮,夜摩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佛即入座(〈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功德林菩薩等微塵數菩薩都來集會,十大菩薩各說偈頌稱揚佛周遍法界的行願功德(〈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功德林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善思惟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行的法門,並一一分別其行相(〈十行品第二十一〉)。功德林又對諸菩薩說菩薩十無盡藏的一一行相,由此能令一切行者成就無盡大藏(〈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第五會,這時佛又升兜率天,兜率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功德,佛即入座(〈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金剛幢等十大菩薩和微塵數菩薩從十佛世界來集。各說偈頌稱揚佛德(〈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金剛幢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智光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諸菩薩廣說十回向法門,並一一分別解說所修行相(〈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第六會,敘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眾說出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諸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光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眾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十地品第二十六〉)。

第七會,佛在普光明殿,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三昧所修的妙行,佛教他自請普賢菩薩宣說。這時大眾希望見到普賢菩薩並殷勤頂禮,普賢菩薩才以神力出現,向眾廣說十大種三昧的高深法門(〈十定品第二十七〉)。普賢又向大眾說十種神通(〈十通品第二十八〉)。又向大眾說十種法忍(〈十忍品第二十九〉)。這時心王菩薩問,佛向他宣說阿僧祇不可說的數量和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可說的事理(〈阿僧祇品第三十〉)。心王菩薩又向大眾宣說諸佛世界的壽量和它們的長短比較(〈壽量品第三十一〉)。又向大眾宣說十方諸菩薩和他們的眷屬的住處並常住說法的地名(〈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這時會中諸菩薩心中希望知道諸佛的國土、本願、種姓、出現、佛身、音聲、智慧、自在、無礙、解脫等不思議事,佛便加持青蓮華藏菩薩向蓮花藏菩薩廣說佛所住的十不思議法門(〈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普賢菩薩向諸菩薩演說佛的身相莊嚴,略說有九十七種大人相,以及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佛向寶手菩薩宣說如來的隨好中各有光明,周遍法界,能夠拔出地獄的苦,生兜率天,乃至令證得十地等廣大無盡的功德(〈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普賢菩薩又向大眾演說佛為解脫眾生結縛,瞋心能障百萬法門,應當勤修十法,具十清淨,十廣大智,得十種普入,住十勝妙心,獲十種佛法善巧智(〈普賢行品第三十六〉)。這時佛從眉間放光,名如來出現光,如來性起妙德菩薩向佛請問大法,佛又放光入普賢菩薩口,普賢菩薩便廣說佛以十無量法出現,以十無量百千阿僧祇事得到成就。說罷,諸佛稱讚並為會眾授記,普賢最後說頌勸眾受持(〈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第八會,敘佛在普光明殿,普賢菩薩入佛華藏莊嚴三昧,從三昧起,普慧菩薩請問菩薩依、菩薩行乃至佛示般涅槃等二百個問題,普賢菩薩一問十答,分別演說二千法門。諸佛現前讚喜。普賢菩薩再用偈頌重說菩薩的功德行處(〈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第九會,佛在逝多園林,和文殊普賢等五百大菩薩、大聲聞並無量世主聚會。佛以大悲入師子頻申三昧,遍照莊嚴十方世界各有不可說剎塵數菩薩來會,各現神變供養境界。諸大聲聞不知不見。十大菩薩說頌讚佛。普賢菩薩演說這師子頻申三昧的十種法句。佛又顯現種種神變、種種法門、種種三昧等相,文殊菩薩說頌稱讚,諸菩薩都得到無數大悲法門,從事利樂十方一切眾生。文殊菩薩和大眾辭佛南行,尊者舍利弗和六千比丘也承佛神力發心隨同南行。他們行到了福城東,在莊嚴幢娑羅林中大塔廟處說法,這時善財童子等二千人前來頂禮聽法,發菩提心,其中善財童子一心求菩薩道,說頌問教,文殊師利指示他去求訪善知識,善財童子便輾轉南行參訪了德雲比丘乃至彌勒菩薩等五十三位善知識,聽受了無數廣大甘露法門,最後見到普賢菩薩,由於普賢的開示,次第得到普賢菩薩諸行願海,終於證入法界。末了普賢菩薩說頌稱揚佛的功德海相(〈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以上是新譯經中九會三十九品的內容梗概。在舊譯六十卷本中只有八會三十四品。這是由於舊譯本缺〈十定品〉一品,並以〈十地品〉以下十一品為第六會而減少一會。又新譯本〈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在舊譯中合為〈盧舍那佛品〉一品,因而一共相差一會五品。

從新譯本譯出以後,八世紀以來漢地的華嚴學者大都依據新經講習疏釋。但在新譯本出現以前,就連唐‧賢首(法藏)的講疏還都一般依據晉譯六十卷本。因此對於本經的文義,在有名的賢首《探玄記》(卷二)和《文義綱目》中,即依舊譯本將全經判為五分︰(1)教起因緣分(舊〈世間淨眼品〉),這就是全經的序分。(2)舉果勸樂生信分(舊〈盧舍那佛品〉),顯示舍那佛的果德和他過去的因行,勸令生信。(3)修因契果生解分(舊〈如來名號品〉至〈寶王如來性起品〉三十品),顯示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因行和所契的佛果,為令生解。(4)托法進修成行分(舊〈離世間品〉),顯示依諸菩薩行法,從事進修,成菩薩行。(5)依人入證成德分(舊〈入法界品〉),顯示由於善知識的教導,證入法界,成就果德。又分判此經的內容為五周因果︰(1)所信因果(舊〈盧舍那佛品〉),(2)差別因果(舊〈如來名號品〉至〈菩薩住處品〉二十五品是差別因,〈佛不思議法品〉至〈佛小相光明功德品)三品是差別果),(3)平等因果(舊〈普賢菩薩行品〉是平等因,〈寶王如來性起品〉是平等果),(4)成行因果(舊〈離世間品〉),(5)證入因果(舊〈入法界品〉)。嗣後清涼《華嚴經疏》(卷四),也沿用這五分說和五因果說來分攝新譯八十卷經三十九品的文義。而這樣的分判也就成為古今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又古今疏家也同樣以序、正宗、流通三分科判此經。即一般都以初品為序分,〈盧舍那佛品〉(新〈如來現相品〉)以下為正宗分。流通分在古時有多種異說︰如北魏‧慧光以〈入法界品〉為流通分;隋‧慧遠以〈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屬流通分;隋‧靈裕以〈入法界品〉最後的偈頌為流通分;還有人說以末後二偈為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還未譯竟,因而沒有流通分;還有人說以其他的眷屬經為此經的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說法無盡無休,所以沒有流通分。唐‧清涼(澄觀)在他撰的《華嚴經疏》中認為慧遠所說最為合理(《華嚴經疏》卷四),因而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為流通分的三分說,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關於此經的宗趣,古來也有各樣不同的見解︰如齊‧曇衍說此經是以無礙法界為宗,隋‧靈裕說此經是以甚深法界心境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緣起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唯識為宗,唐‧敏(法敏)、印(﹖)二師說此經是以因果為宗,隋‧慧遠說此經是以華嚴三昧為宗,隋‧達摩笈多說此經是以觀行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海印三昧為宗,北魏‧慧光說此經是以因果理實為宗。唐‧賢首(法藏)依慧光說加以充實,即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為此經的宗趣(清涼《華嚴經疏》卷三),這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對於此經的共同見解。

此經的義理,為古今佛教學人所一致尊重。從南北朝以來,以判教著稱的江南三家都將此經判為頓教,而以其他經典判為漸教或不定教。其時北方七家判教的步調雖參差各不相同,但也以此經判為諸教中最高的圓教或頓教、真宗、法界宗等。此後隋‧吉藏立三轉法輪,以此經為根本法輪;天台智顗立化儀四教,以此經列為頓教,又立化法四教,以此經列為別兼圓教;唐‧窺基立三時教,以此經為中道教;賢首宗師則以此經判為五教中的一乘圓教,或十宗中的圓明具德宗。都顯示此經在佛教中向來被認為是最圓頓的經教。

關於此經古來傳播的情形,相傳佛滅度後,此經在印度曾經隱沒,後龍樹菩薩弘揚大乘,便將它流傳於世。龍樹還造出《大不思議論》十萬偈以解釋此經,現行漢譯的《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便是該論的一部分,為此經〈十地品〉中初二地的解說。在這以後,世親菩薩也依此經〈十地品〉造出《十地經論》,發揮了《華嚴》的要義,金剛軍、堅慧、日成、釋慧諸論師又各造出了《十地經論》的解釋(日成、釋慧兩釋現存有藏文譯本),可以想見此經在古代印度曾經部分流行一時。至於全經在當時當地流傳的情形不詳。

從後漢以來,此經的別行本在中國雖陸續譯出不少,但它的傳弘還不見興盛。到了東晉‧佛馱跋陀羅的六十卷本譯出以來,此經才受到漢地佛教學人的重視,對它傳誦、講習乃至疏釋的情形也漸行熱烈。如最初參與此經譯場的法業,曾親承佛馱跋陀羅的口義而撰成《義記》二卷;隨後劉宋‧求那跋陀羅曾講解過此經多次,北齊‧玄暢更對此經隨章逐句暢加疏講。北魏‧勒那摩提也曾弘講此經,又劉謙之精研此經,製《華嚴論》六百卷。這時菩提流支又譯出了《十地經論》,由於《地論》的弘通,此經更得到相應的發揚,地論師慧光又撰製了此經的《廣疏》和《略疏》(現存一卷),並以此經判為圓教而廣為弘敷。又齊‧大覺寺僧範著有《經疏》五卷,鄴中曇遵著有《經疏》七卷,洛州曇衍著有《經疏》七卷,後魏‧靈辯著有《經論》一百卷(現存一卷),魏‧北台智炬著有《經疏》七卷。嗣後隋相州演空寺靈裕著有《經疏》八卷(現存《文義記》第六卷)、《旨歸》一卷;西寺曇遷著有《華嚴明難品疏》十卷;西京慧藏著有《義疏》十卷;西京洪遵著有《經疏》七卷;淨影寺慧遠著有《經疏》七卷、《十地論義記》七卷(現存四卷);嘉祥寺吉藏著有《遊意》一卷(現存);武德寺慧覺著有《十地品疏》十卷;唐‧越州法敏著有《經疏》七卷;終南山智正著有《經疏》二十二卷;慈恩寺靈辯著有《經疏》十二卷。而南北各地風行講誦,更促進了華嚴學的廣泛開展。

隨著此經在隋、唐時代的盛行傳通,遂有以專弘這一經的教觀為主的賢首宗漸次形成。首先是隋‧杜順(法順)在終南山弘通此經,並著《華嚴五教止觀》一卷(現存)和《華嚴法界觀門》一卷(現存),以彰此經的玄旨而開一宗的基礎。他的弟子至相寺智儼更發展了他的心要,並參照地論師的學說,著有《華嚴經搜玄記》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述舊譯本經的最早的名著。智儼還宗依經義,著述《華嚴經孔目章》四卷(現存)、《華嚴五十要問答》二卷(現存)、《華嚴一乘十玄門》一卷(現存)、《六相章》一卷(今佚),以顯一經的要義。嗣後大成賢首宗的賢首(法藏),更廣泛發揮此經的教義,著有《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現存),為賢首宗疏解舊譯本經的重要名著。他還著有《華嚴經文義綱目》一卷(現存)、《華嚴經旨歸》一卷(現存)、《華嚴八會章》一卷、《華嚴經翻梵語》一卷、《華嚴舊經梵語及音義》一卷等。此外他還依據此經著有關於此宗宗義的名著,如《華嚴五教章》(現存)、《華嚴義海百門》(現存)等。他的弟子荷恩寺宗一,也著有《華嚴經料簡》十二卷、《華嚴經疏》二十卷。此上所有關於此經的講習疏解,皆是依晉譯《六十華嚴》而作。

到了武周時,實叉難陀的《八十華嚴》譯出,法藏以垂暮之年參與了譯場筆受,還依據新譯《華嚴經》著有《開脈義記》一卷(現存)、《新經三昧記》一卷、《七處九會頌》一卷、《華嚴略疏》十二卷,以顯釋新經文義。法藏的弟子靜法寺慧苑也根據新經著有《續華嚴經疏刊定記》三十卷(現存),突破師說,自抒己見。他並著有《華嚴經音義》四卷(現存)、《華嚴旋復章》十卷、《九會章》一卷等。後來清涼(澄觀)更大振華嚴的宗風,糾正慧苑的異見,發揮賢首的正統學說,撰有《華嚴經玄談》九卷(現存)、《華嚴經疏》六十卷(現存)、《隨疏演義鈔》三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釋新譯本經的最大名著。此外他還著有《華嚴經鈔科》十卷(現存)、《華嚴經略策》一卷(現存)、《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一卷(現存)等。但到了貞元中,澄觀又參與了四十卷《華嚴經》的譯出,他又撰著《普賢行願品別行疏》六卷(現存)、《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以闡述《四十華嚴》的深義。澄觀的弟子圭峰草堂寺宗密也著有《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六卷(現存)、《行願品疏科》一卷(現存),以顯彰澄觀的心要。宗密還著有《新華嚴合經論》四十卷。以上專弘此經並因而蔚成一宗的法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五師,世稱為華嚴五祖,為漢地傳播《華嚴經》的主要學匠。

宗外的名家,有長者李通玄,精研此經,著有《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現存),發揮了《八十華嚴》的新義。他又著有《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現存)、《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現存)等。又天台宗荊溪湛然,也著有《華嚴經願行觀行骨目》二卷(現存)。又靜居撰有《麟德殿講華嚴經玄義》一卷等。

唐代以後,此經的弘揚講習仍相當殷盛,各朝的重要註疏有︰宋‧觀復的《華嚴疏鈔會解記》十卷,復庵的《華嚴綸貫》一卷(現存),戒環的《華嚴經要解》一卷(現存),道通的《華嚴經吞海集》三卷(現存)、《華嚴法相槃節》一卷,遼‧鮮演的《華嚴經玄談抉擇》六卷(現存),元‧普瑞的《華嚴懸談會玄記》四十卷(現存),明‧德清的《華嚴經綱要》八十卷(現存),善堅的《華嚴經大意》一卷(現存),方澤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現存),李贄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現存),清‧永光《華嚴經綱目貫攝》一卷(現存)、《華嚴三十九品大意》一卷(現存)等。

以此經的觀行講習為目標的華嚴宗風,從唐代以來即遠播於海外。七世紀中,新羅‧義湘曾來唐在智儼門下受學,回國後弘通此經,為朝鮮華嚴宗初祖。同時元曉在新羅也精研此經,著有《華嚴經綱目》一卷、《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一卷)。又新羅‧太賢著有《古迹記》十卷,表圓著有《華嚴文義要決問答》四卷(現存),並在該地大為弘通。又八世紀中,此經已在日本書寫流傳,隨後唐僧道璿東渡傳講《華嚴》,為日本華嚴宗初祖,此後此經在該國傳弘講習頗盛。該國有關此經的著作,有宗性的《華嚴經義鈔》四十卷(現存),凝然的《華嚴經品釋》一卷(現存)、《華嚴經探玄記洞幽鈔》一二○卷(現存),鳳潭的《華嚴經探玄記玄談》一卷(現存),興隆的《華嚴玄記大略鈔》四十九卷(現存),普寂的《華嚴探玄記發揮鈔》十卷(現存)、《探玄記講要》八卷(現存)等。(高觀如)

◎附︰高崎直道〈華嚴思想的展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華嚴思想研究史
〔華嚴宗學與綱要書〕 華嚴宗學是內含《華嚴經》的教義,講釋有關華嚴宗義的,因此,自古就有許多註釋書和綱要書。講述這種傳統教學的歷史,是為解拂嚴思想而作的一種課題。但在此,作者只想就宗以降的教學研究,以及近代重要的華嚴思想的研究,作一摘要的概觀。

華嚴教學的綱要書中,至今仍有助益的經典之作,有鎌倉期華嚴宗碩學凝然的《華嚴宗要義》,以及它的入門書《八宗綱要》(同是凝然所作)中的華嚴宗一章。宗以降,繼承此傳統的,有湯次了榮、河野法雲、龜谷聖馨、齋藤唯信、龜川教信等人的著作。

但是,宗以後的研究史,都是客觀的歷史研究。所以對《華嚴經》的成立史必然會有所考察。關於《華嚴經》的講解方面,除了上列諸學者的著作外,脅谷撝謙也有先驅性的業績。但為了作經典的研究,除漢譯之外,也需要涉及梵本及藏譯,因此,這裏將擺脫過去的傳統,引入近代式的研究。

〔華嚴經的梵本〕 《華嚴經》的梵本,眾所周知的,除了〈十地品〉與〈入法界品〉分別以Daśabhūmika (Daśabhūmiśvarasūtra)、Gaṇḍavyūha之名作單行本而流傳於尼泊爾,此外就只有一些斷卷散佚各處。其中,關於〈十地品〉有拉鐵爾(以及須佐晉龍)校訂本(1926)和近藤隆晃的校訂本(1935~1936);〈入法界品〉先有泉芳璟、須佐晉龍(1928),及其後的鈴木大拙、泉芳璟的校訂出版(1934~1936)。又,後者的梵本與漢譯的《四十華嚴》一樣,末尾都含有〈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cīpraṇidhānarāja),此書日本傳有寫本,是由慈雲書寫的。渡邊海旭後根據該寫本與劍橋大學收藏的尼泊爾系寫本,校訂出版(1912年,附有洛依曼的德譯)。此外,可知的斷片有《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ṣāsa-muccaya)中,以「寶炬陀羅尼」(Ratnol-kādhāraṇi)之名被引用的〈賢首品〉一部分,和以Vajradhvajapariṇāmanā(or Vajrad-hvajasūtra)被引用的〈金剛幢菩薩迴向品〉一部分,以及引用於《寶性論》中〈性起品〉的「微塵含千之喻」等。

關於〈十地品〉,有世親的《十地經論》(漢譯與藏譯),也有許多學者將唯心思想與十地說的研究(久野芳隆、山田龍城及其他)合併,作了許多與唯識思想有關的研究,日譯(龍山章真、宮參宥勝、荒牧典俊等)與英譯(本多惠)都很完備。而關於〈入法界品〉,只有概說性的內容介紹(例如山邊習學的著作)和節譯(岩本裕),因此有關經文的充分研究還沒有人完成(久野〈入法界品について〉)。同樣的,關於藏譯的《華嚴經》,則只有〈性起品〉被翻譯成日文(高崎直道)。

〔華嚴思想史與研究書〕 採用梵本研究成果的華嚴思想發展史的著作,最早且最好的是高峰了州的《華嚴思想史》(1942、復刻版,1976、百華苑)。此書在略述《華嚴經》的成立史後,論述同經的結構與根本思想,強調「如來出現」的意義。接著,在略觀龍樹、世親等的《華嚴經》解釋後,有技巧地敘述──由於《華嚴經》的傳譯中國,以及地論、攝論宗學與《起信論》的研究,華嚴思想漸漸地植根於中國。不久,經杜順、智儼,由法藏確立了華嚴宗的過程,以及其後的發展史。中國部分寫到清代,日本部分則寫到明治以前。此書為以後個別的諸研究提供了課題,並促成了研究,到現在仍被當作一部概說書。

其後,關於華嚴思想史的研究,有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1956年、平樂寺書店)中的《華嚴經典成立論》(第二部、299~342頁),以及石井教道的《華嚴教學成立史》(1964、平樂寺書店)。後者是著者的遺稿,本名《華嚴學成立考》,其中第一篇論《華嚴經》成立的意圖、第二篇論《華嚴經》的成立與編集、第三篇題為〈華嚴學之成立〉,論「華嚴學」的教權與基本教理。

關於華嚴宗的教學形成史,早期有鈴木宗忠的《原始華嚴哲學の研究》(1934、大東出版社),該書對杜順初祖說的批判,曾在學者之間引起爭論。至於近年的研究,在上述高峰、坂本、石井諸書之後,有鎌田茂雄的《中國華嚴思想史の研究》(1965年、東大出版社),書中引入新的研究方法,使研究工作有很大的進展。該書從中國社會、歷史的動向,來考察華嚴思想被接受、培育的必然性。其主要部分是後半部澄觀的研究,但鎌田茂雄以後又寫了《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1976、東大出版社),完成澄觀──宗密的華嚴教學集大成期的研究。往上追溯,關於智儼的研究,有木村清孝的《初期中國華嚴思想の研究》(1977、春秋社)。該書在有關華嚴教學成立的背景方面,考察了依據《華嚴經》及《起信論》所作的偽經。如是,向來的研究都是以法藏為主,現在則具備了從杜順到宗密「五祖」的研究,如果將這些與坂本幸男所著有關靜法寺慧苑的研究(《華嚴教學の研究》的第一部)合起來,則大略構成華嚴教學形成史。今後的主要課題,是李通玄的研究,和與此有關連的日本高弁的思想研究,以及始於義湘、元曉的朝鮮華嚴教學的傳統研究。

〔其他的研究書〕 除了以上各書,下面列出研究華嚴思想時,必須用到的重要研究書及概說書︰(1)鈴木大拙的《華嚴の研究》(1955;《鈴木大拙集》五、1968、岩波書店、137~362頁)。(2)末綱恕一的《華嚴經の世界》(1957、春秋社)。(3)川田熊太郎、中村元編的《華嚴思想》(1960)。此中,(1)是從禪思想來研究華嚴,表現出著者獨特的立場。(2)將《華嚴經》各會、各品的內容綱目與重要偈文等列出來,加以概述,並依據數學家的觀點,表現出特殊的華嚴觀。(3)是由數篇論文編集成的,但主要核心是書首川田熊太郎的〈佛陀華嚴〉,該篇是《華嚴經》思想內容的概觀,但也顯示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又,本書的卷末有鎌田茂雄的〈華嚴學の典籍および研究文獻〉,這篇論文就昭和三十五年前的研究文獻史而言,是很好的入門指導。本稿得助於它的地方頗多。

最後要附記︰研究德國文學的學者土井虎賀壽已將《華嚴經》的漢譯本(《六十華嚴》)翻譯成德文,並出版。該書是目前唯一的大經全譯本,在此對譯者的精進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

華嚴經的思想
(一)經題
〔「佛華嚴」的原語、原義〕 今日所謂的《華嚴經》,有晉譯六十卷本、唐譯八十卷本、西藏譯(三篋)三種完本,三者依次增廣,但基本的構想則完全一致。這部經的題名,漢譯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藏譯是︰Saṅsrgyas phal po che shes bya śin tu rgyas pachen poḥi mdo。藏譯本所記的梵名是︰Buddha-avataṃsaka-Mahāvaipulya-sūtra。

但是,此漢、藏、梵名稱究竟能不能歸於同一個原語﹖題名中的「大方廣」=Mahā-vaipulya=śin tu rgyas pa che po並沒有問題。又「方廣」是屬於九分、十二分教中的那一支分﹖這個問題要另當別論。在此,「大方廣」表示該經是大乘經典之一,則沒有錯。

至於「佛華嚴」,avataṃsaka一般是指裝飾品,尤其是指耳環,也意指裝飾用的華鬘,這點可以說與「華嚴」一字很調和。問題在於該字與藏譯phal po che的關係。此西藏語通常是意指大眾,也就是很大的集會。因此,Saṅs rgyas phal po che也就是「佛的大集會」──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集會的世界,被認為是在指《華嚴經》所描繪的華藏世界。梵語用比喻來稱這個世界是「花所裝飾的」,而藏譯則是根據內容,譯成「大的集會」,如果是這樣,phal po che與「華嚴」同義。(中略)

〔「入法界」與Gaṇḍa-vyūha〕 另外一方面,關於〈入法界品〉的題名Gaṇḍa-vyūha,近年,原實作了梵文修辭學的再檢討。根據原實的說法,Gaṇḍa-vyūha的意思是「連鎖而成之有機的、有效的配合」,這是意指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次第形式,因此從中不能直接讀出「華嚴」之意。也就是不能把Gaṇḍa-vyūha當作全本《華嚴經》的名稱。總之,關於本經的題名及其有關的範圍,仍有許多未知的部分,還沒有最後的結論。

(二)成立年代與背景
〔成立年代〕 關於《華嚴經》的成立年代,今日學界認為大本《華嚴經》成立於四世紀中葉,並確信〈入法界品〉與〈十地品〉為龍樹所知,推定它們成立於三世紀中葉以前。此外,關於《華嚴經》成立的上限年代,從最早的漢譯年代(支婁迦讖譯《兜沙經》)來判斷,可以推定包含〈名號品〉的原型,是二世紀初成立的。而根據竺法護所譯出的來判斷,〈十住〉、〈十地〉、〈十定〉、〈十忍〉、〈如來出現(性起)〉、〈離世間〉諸品,在三世紀後半確實已經出齊。所以《華嚴經》的大部分,可以說是屬於第一期的大乘經典。但是,在初期的大乘經典中,它顯然是在《般若經》以後產生的(後述)。至於《華嚴經》與《無量壽經》和《法華經》的關係則不大確定。

〔成立場所〕 看〈入法界品〉,就知道《華嚴經》的舞台是在南印度,而上場人物──所謂五十三位善知識(加上最後的普賢共有五十四位),都是在各階層從事各種職業的人,經中對他們則都平等處理。但其中有關南印度地理的記述卻未必正確(幾乎所有的地名都不能確定);而由各種貴賤人物的登場,也不能斷言佛教(大乘)已經普及於這些人之間。一般認為《華嚴經》的作者(編纂者)可能是在西北印度一帶,而他將《華嚴經》的舞台設在南印度,可能是為了創作的自由。

推定《華嚴經》成立於西北印度的根據是︰經中「四十二字文」中有Ysa(酸、闍、也娑、夷娑)字母,但這個字母並不是印度固有的梵語字母,而被認為是起源於中亞于闐的音,於西元一世紀末傳到西北印度。根據這點,也可以推定《華嚴》有一部分可能是在于闐製作的。這種情形,無疑地是統一的貴霜王朝所促成的。從《華嚴經》最早的譯者月支國的支婁迦讖,以及其後的支謙,和將《六十華嚴》帶入中國的支法領的名字來看,可以知道他們都是月支國系統的人,由此也可以推斷《華嚴經》曾廣布於中亞。又,竺法護也是月支國人;《八十華嚴》的譯者實叉難陀也是于闐人。

其次,有關菩薩的階位說,十住亦即舊的十地說,有很多是來自佛傳《大事》(屬於大眾部說出世部)的十地說。說出世部的根據地被推定是在北印度、摩突羅地方,而《華嚴經》與此部派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因此西北印度成立說可以獲得支持。

此外,附帶地說,這種舊的十地說也採取了《般若經》所說的四位──發心、行道、不退轉、一生補處,因此說《華嚴經》是承繼《般若經》之後展開的,並沒有什麼大錯。不用說,華嚴特有的十波羅蜜也是從《般若經》的六波羅蜜展開的。

最後要提的是︰一般大乘經典共同的說法,是把國王描寫成絕對權力的支配者,來比喻佛的絕對性,又說菩薩是生於如來家中的長子,即把他比喻為王子,這或許是貴霜王朝威勢的反映。《華嚴經》的菩薩也是生於如來的家中,經中強調不斷其系統(佛種、三寶種)是菩薩的使命。

(三)意圖、主題
《華嚴經》是基於什麼需要,以及在什麼樣的企圖下成立的﹖為了敘述這點,必需談到各部分的成立史。但是詳說這些不是本稿的任務,因此,首先以漢譯最早的《兜沙經》為線索來考察《華嚴經》成立的意圖。

〔《兜沙經》與《本業經》〕 《兜沙經》相當於大本的〈如來名號品〉與〈光明覺品〉。它的舞台是摩揭陀國的「法清淨處」,佛乃「始作佛時」的佛。當時,光景(光影)十分明亮,自然現出廣大的蓮華師子座。這與過去諸佛的情形一樣。佛身完全具足,光明而無罣礙,照耀三世諸佛的佛剎。諸菩薩從十方世界來此集合,他們都是一生補處的菩薩。諸菩薩們議論到︰佛慈愛我們,照我們的願望,為我們示現諸佛剎、諸佛所行乃至說法。還有,把菩薩的十法住、十法所行等等,乃至光明、智慧、四無所畏,佛的一切諸德也都顯現給我們。佛知道諸菩薩的心念,乃悉現光明威神。

接著說從東方乃至上方等十方,有文殊師利、那軷陀師利(賢首)等十菩薩,各帶著他們的眷屬來此。於是,文殊持佛的威神力,提出種種疑問︰諸菩薩大會眾有多快樂呢﹖為什麼有不可復計諸佛剎的諸佛示現﹖為什麼在每一個佛剎,人民以種種語詞稱呼釋迦文佛。其後,說佛的光明照耀一佛界中的十億小國土,佛的分身就出現於其一一國土,每一個分身都由菩薩圍繞,「十億小國土的諸天人民,皆悉見佛」。

由此,顯然可以看出本經描寫佛在摩揭陀成佛的情形之後,進而顯示十方世界都成為佛剎,佛的分身都住於各個世界,這種與奈良大佛相同的世界觀。又雖然只是列舉名目,卻預示其後十住乃至十地等諸品所展開的菩薩所行。但是,此經中的第一位菩薩是文殊師利,而不是大本中的普賢菩薩。

支謙譯的《菩薩本業經》則把以上的部分當作〈序品〉,再加上〈願行品〉(〈淨行品〉)與〈十地品〉(〈十住品〉)組成的。此十地,如前面說過的,與佛傳《大事》與《般若經》的菩薩四位有關,從開頭釋迦佛成道的主題來說,則可知該經與《大事》一樣,都有顯示佛的因行──菩薩十地的構想。所以,在「十地」之前的願行自然是佛的本願,同時也是每一位在家、出家的平凡的菩薩們發心時的誓願,大乘《華嚴經》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在於此。這種菩薩觀被認為是繼承《般若經》而來的。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對十的概念的重視。十或許是完整數的象徵,《兜沙經》被認為是由此觀念,而得到Daśaka的經名。「十」所象徵的完結、圓滿的世界觀,完全地支配了大本《華嚴經》乃至華嚴宗的宗義。

〔普遍的佛身與「如來的出現」〕 如上所述,《華嚴經》的主題在於描寫成道後的佛與其光明所顯現的光景,以及敘說成道因行的誓願和十地的菩薩,因此也可說是一種佛傳,但同時經中也表明了一種思想,即經中的釋迦牟尼佛不是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而是一切佛剎諸佛的普遍佛身。其後《華嚴經》的發展,被認為是經由這種佛的意義,再追問成道的意義而展開的。如果就經典的品名來說,可以說是在追問「如來出現」的意義。

(四)如來的出現
〔「如來出現」的意義〕 《六十華嚴》的〈寶王如來性起品〉(略稱〈性起品〉)在《八十華嚴》稱為〈如來出現品〉。從與本品相應的藏譯得知其梵名為Tathāgatot-pattisa-mbhava,即「如來誕生」之意。竺法護譯的《如來興顯經》也與此品相應。在此,從utpatti與sambhava二字之間,看不出有意義上的差別,因此不妨將此成語視為複合詞(漢語常習慣如此)。(此字譯為「性起」,是因為加上教義上的解釋,關於這一點後面再作論述。)但是,關於如來的「出現」有種種的意義︰第一是佛(菩薩)誕生於此世,即從摩耶夫人的胎中生出(佛誕、佛生);第二是菩薩成佛,即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道)。《增一阿含》云(大正2‧561a)︰「若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隱眾生,愍世群萌,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為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呵‧三耶三佛。」在與此相應的巴利聖典(《增支部》 I,13. Vol. I,pp. 22~23)上,相當於「出現」的地方,說為「生生不息」,重複使用同樣的動詞(utv pad)。經中接著將有關如來出現的意義說為「智慧光明的出現」。巴利聖典把「一人的出現(pātub-hava=prādurbhāva)」說為「大眼的出現,大光、大明的出現」,因此說「出現」為「成等正覺」乃是直接的意義。

《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首先就是指成等正覺的意義,但也不限於此。〈如來出現品〉分為十段,說出現之相,第一是敘述如來為救濟眾生、發菩提心,乃至說諸法等十種無量因緣出現,可以視為總說。以下則是述說如來的身、口、意業;如來的活動領域(佛國土);如來的活動對象(眾生界等);菩提、轉法輪、般涅槃等大事蹟,以及(眾生)最後見聞、供養如來而出現善根。總之,如來的誕生、所作所為,以及眾生對如來的所作所為,都是「如來的出現」。《法華經》說如來的出現是一大事因緣,也說為「一佛乘」。同樣的,阿彌陀佛的出現也是由於濟度眾生的本願的一大事因緣。所以,可以說大乘經典,或多或少、直接間接,都在探討如來出現的意義,而《華嚴經》可以說是對各個經典的根本問題,作一種理論性的反省。也就是說在探討佛是什麼﹖而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是「毗盧遮那」(Vairocana)。就像它被譯為「遍照」一樣,這是把如來智慧之光普照世界,比喻為太陽的光明。所以,這是從如而來的如來的大用。換言之,如來的出現即如來。華嚴教學就是採取此意來說明「如來即性起」。(性=如,起=來)

〔「法界」與「性起」〕 為了描述「如來出現」的新意義,以及如來毗盧遮那,大本的序分(《六十華嚴》的〈世間淨眼品〉與〈盧舍那佛品〉)乃就舊的序分(《兜沙經》)加上新的成分組成。但是,這個新的序分也是以如來出現的最初意義和成等正覺(如來=至於如)為前提。在此範圍內,新的如來用後來佛身論的術語,即報身,以因位的修行為前提。但其因位的修行,為順應「佛為毗盧遮那佛」這點,乃被一般化為新如來出現的菩薩行。此菩薩行是為從今發心修行者而設的,其具體的例子即大本的後半〈入法界品〉中,以善財童子為主角而說的求道的故事。所謂「入法界」就是「到法界=如」,意指新如來的出現。這可以說是「如來出現」的第三個意義。又,善財被形容為如來藏(如來的胎兒)即未來的如來,這可以看作是後來如來藏思想的萌芽。

如上所述,「如來的出現」被分成三方面來說︰(1)成等正覺=至如、(2)如來=從如而來、(3)未來的成等正覺。但是,與此有關的是「如」即「法界」。法界一如後來被解釋為「聖法出生之因」,是指甚深的緣起,這點是大乘佛教所共通的。法界是因悟而顯的,雖然它不是世間眾生所能看到的真實,但也不是在世間法以外的。藉著佛的成等正覺,這個世界成為「法界」。此處之「法界」是指真理出現的領域,即「如的出現」。也就是說,如(=法界)藉著開悟而出現。《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就含有此第四個意義。這就是華嚴教學所說的法界緣起和性起。

若就毗盧遮那佛與法界的關係而言,毗盧遮那如來是真理的體現者,同時由於他的智慧光明的遍照,他「與法界一樣廣大無限,以虛空的邊際為邊際,〔他的大用〕盡未來際。」(《十地經》)。在此雙重的意義上,毗盧遮那佛是以「法(=法界)為體者」也就是「法身」。此外,又因為他的智慧的大用,「法身」也可以說成「智法身」。

(五)普賢與普賢行
〔普賢菩薩〕 〈如來出現品〉是採取普賢菩薩承繼從如來口中所放出的光明而說法的形式。普賢菩薩在大本的序分中,是過去毗盧遮那如來下修菩薩行的菩薩們的代表,主要在解釋毗盧遮那如來所顯現的「華嚴藏莊嚴世界海」的意義。又〈入法界品〉中,普賢是善財最後的參訪者,他向善財開示法界。如是,普賢出現於《華嚴經》的首尾,代替如來開示「華嚴世界」,因此可以說是《華嚴經》實際上的說法者。

但是,普賢之名並沒有出現在初期的《華嚴經》──《兜沙經》與《本業經》中。不只是古譯本,就是在大本,相當於此的〈如來名號品)以下到〈十地品〉之間,也完全不見普賢之名。〈十住品〉以下是在天界的說法,而不是在摩揭陀的成道地點,所以由不同的菩薩擔任開示經典的任務,但在歷史上,《兜沙經》、《本業經》是以文殊師利為菩薩代表,而說菩薩行與菩薩階位的那部分,可以看作是《般若經》的繼承者,也是在該經中已確立地位的文殊擔任開示教說的部分。也就是說在最早說如來出現及其因行的經典的「原始華嚴經」的成立期,可能還不知道有普賢菩薩的存在。換言之,普賢的登場與大本的構思同時產生。或許普賢是《華嚴經》編者的創作。

普賢的梵名為Samantabhadra,即「周遍的賢善」,這原是讚歎佛德的話。關於普賢被當作菩薩的名稱的原委還沒有確定,但〈如來出現品〉曾讚歎他的性格,大意如下︰過去,服侍幾百千億如來,達到一切菩薩道的究極,藉三昧得自在力,知一切,通達如來的祕密處,於一切佛法斷疑問,受一切如來的加持,知一切眾生的機根,善示一切眾生的信解與解脫之道,有興一切如來家系的智慧,徹底通達一切佛法的解說,具備其他無量的德性。

上溯大本初會中,諸佛對在如來之前、進入「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的普賢,加以讚歎,說「毗盧遮那如來的本願力故」又「以汝所修一切諸佛行願力故」(《八十華嚴》卷七、大正10‧33a)普賢的任務就是基於此佛的本願力,藉著他的加持立下利益眾生之願而修行。這也是稱為「普賢行願」的原因。諸菩薩透過普賢的行願而了解如來的本願。

〔普賢的行願〕 關於普賢的行願,可從附於〈入法界品〉末尾的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īpraṇidhāna)完全看出。普賢的行願可歸納為十項︰(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

不過,〈如來出現品〉的前後兩品〈普賢行品〉與〈離世間品〉中,有列出其詳細的條目。尤其〈離世間品〉是採取普賢解答普慧菩薩的二百項詢問的形式。再往上溯,《八十華嚴》中的〈十定品〉(《六十華嚴》缺)的內容是︰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以及住於普賢行願的一切菩薩所入的三昧,而普賢奉佛的命令說十定。〈十定品〉就位於他化自在天的〈十地品〉之後,佛再出現於地上,其會座也是以前文殊開演說法的普光明殿。到〈離世間品〉,其道場都一樣,這些部分都一貫地具有「普賢經典」的色彩,可以看作是在講普賢行──《華嚴經》特有的菩薩行。

如是,普賢行與到〈十地品〉之前的菩薩行,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華嚴教學從〈離世間品〉及〈入法界品〉中的善知識們,順次地發現信、住、行、向、地的德目,但在〈入法界品〉中除了看得到相當於十住的菩薩階位,和略說十波羅蜜外,就再也無法找到逐句的對應。在內容上即使有對應,也只是表示普賢行中攝入了〈淨行品〉諸誓願,乃至十住、十地之行,因此十住等沒有被解作「普賢行」。所以接下來就以十地為中心來考察菩薩行的特色。

(六)緣起、唯心、波羅蜜行
〔緣起〕 關於以上的論述,讀者應已了解,但筆者所推想的是以下兩點︰從〈如來名號品〉到〈十地品〉這一系列,是「佛傳」文學直接的展開,說的是菩薩的六度萬行即因行,以及菩薩的階位。又,向來的佛傳都是先敘述最後的成道事實──果,然後再以因行的形式說成道的必然性。說到佛的成道,佛「所證之法」──緣起必然會成為其成道內容的核心。佛陀藉著順觀、逆觀十二支緣起而成道。追問成道的意義就會產生新的緣起觀。如是,〈十地品〉在第六現前地,以般若波羅蜜之力,說「三界唯心」(「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因而《華嚴經》的緣起觀對諸法的獨特見解乃告完成。這個見解也可以看作是繼承《般若經》立場的《華嚴經》,超越並獨立於《般若經》的宣言。

下面想暫時依據以上的觀點,來考察〈十地品〉的位置與唯心說。

〔十波羅蜜〕 〈十地品〉是最初獨立刊行的《十地經》。其體系的基礎,是將菩薩行的十波羅蜜,配以修行的階位。十波羅蜜是什麼時候確立的很難解答,但《十地經》中出現有條理的說明的是在第七遠行地那一部分,其中云︰

(1)菩薩於念念中,大悲為首,修習佛道,以求佛道所修善根,與一切眾生,是布施波羅蜜。

(2)能滅一切煩惱熱,是戒波羅蜜。

(3)慈悲為首,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以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是忍辱波羅蜜。

(4)求善根而不倦,是精進波羅蜜。

(5)修道心不散,常向一切智,是禪波羅蜜。

(6)當下知道一切諸法本來不生,是般若波羅蜜。

(7)能起無量智門,是善巧方便波羅蜜。

(8)不斷地發起誓願,求轉勝智慧,是願波羅蜜。

(9)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沮壞,是力波羅蜜。

(10)如實知一切法無餘,是智波羅蜜。

住於遠行地的菩薩,念念具足以上十波羅蜜。又說此菩薩也一併具足四攝法、四加持處、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等。關於這點,助菩提法是各地都要具足的,尤其在遠行地,是由染至淨的超越。這種超越是很難的事情,因此特別在這裏說十波羅蜜的具足。如果超越第七地的難行,則以後清淨的三地就能任運(無功用)成就。

〔十波羅蜜的異說〕 第七地開始說十波羅蜜的原因,是因為與初地到第六地相應的六波羅蜜是眾所周知的德目,而第七地以後,必需要想出適合這一地的新德目。第七地開始就歌頌「方便慧」(upāyaprajñājñāna)的具足現成,但這是指為眾生般若波羅蜜發揮大用的一面,表示第七地以後是比喻佛成道以後的活動。這也就是以後瑜伽行派所說「後得智」的世界。菩薩的超越,是指他從與聲聞相同的立場,超越到成為佛的後繼者的立場。如是,善巧方便以下的四波羅蜜,本來是佛的德性,而不是獲得菩提的助道法。(中略)

十波羅蜜在〈離世間品〉(《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正9‧635b、c),第七以下是智、願、神力、法,與通常所說的四波羅蜜不一樣。其中,智從其內容(入佛力)來說,是指「方便慧」,因此不妨把它叫作「方便波羅蜜」;法是通於一切法,因此相當於智波羅蜜。相反的,中間的兩個與平常所說的波羅蜜的名稱一樣,但內容則有若干差別(願是指滿足普賢的願)。但是,就全體而言,都歸屬於同樣的十波羅蜜。問題是,〈離世間品〉與〈十地品〉那一品先有﹖一方面,〈入法界品〉中所說的十波羅蜜與〈十地品〉所說的一樣,但沒有歡喜地等十地的名稱。這在主張十地與十波羅蜜的基本關係上,是一個難題。此外,十波羅蜜也出現在明法品〉與〈十行品〉,但如果把這兩品都當作〈十地品〉教說的投影,而後來附加上去的,那麼問題就可以解決。這與〈十迴向品〉中所說的普賢菩薩所願行,是一樣的現象。

關於十波羅蜜說的成立與十地的關係,目前還沒有資料顯示有超過以上的說法。但是,十地、十波羅蜜都是分成前六後四,第六是無分別智,即依緣起正觀而成道的智,其後的四波羅蜜具有無分別智所展開的後得智的性格,由於有這種分別,所以使菩薩成為佛的後繼者的想法,也就可以明白。

〔唯心〕 在此構造上,第六現前地的緣起觀是發動後四波羅蜜的原動力,也成為菩薩順序地升到後四位的基礎。即在《十地經》中,三界的唯心觀促使後四位成為可能。

關於三界唯心的「心」是什麼意思﹖後代出現種種意見,但就經上所說的來看,顯然是指十二支緣起的第三識支。而就促成三界的生存而言,該心是妄心(因為是出於無明而依於行。)但是,相同的此心,也是成佛的關鍵。關於這點,第六現前地並沒有直接說明,但往上溯,十行的序分〈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力成就林、如來林兩菩薩所歌頌的,特別是後者有畫師之喻的唯心偈中,對這點說得十分明瞭。該偈大意如下︰


心如畫師,心造五蘊。
在世界範圍內的這些世間。
都是心所畫的。
佛與心同,世間如佛。
心與佛,自性無盡。
諸佛了知什麼是心相續。
因此,佛自性現為種種世間。
種種身中無心,心中亦無身,但
仍作佛所行──如是
其大用非常奇特。
任何人欲知三世諸佛
應於法界
觀一切諸佛為心所造。


〈十行品〉中有唯心偈,與詳說十波羅蜜呼應,這可以說是在表示這一連串以夜摩天宮為舞台的諸品,是〈十地品〉後,強調〈十地品〉的意圖而作的。唯心觀在〈十地品〉不過是十種緣起觀的一種,但是它的重要性,不是可以從這裏的探討來判斷嗎﹖

經龍樹到無著、世親,唯心都成為他們學說的核心。

〔參考資料〕 道霈《華嚴經疏論纂要》;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華嚴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4});李世傑《華嚴哲學要義》;川田熊太郎(等)著‧李世傑譯《華嚴思想》;龜川教信著‧印海譯《華嚴學》;高峰了洲《華嚴論集》;鎌田茂雄、上田春平《無限の世界觀》。


大樹緊那羅力

帝釋天之樂神名。八部眾之一。依《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所述,大樹緊那羅王與無量緊那羅眾、乾闥婆眾、天眾,摩睺羅伽眾,自香山來詣佛所,於佛前彈奏琉璃琴。其時,佛前大眾除不退轉菩薩,其餘聞琴聲音樂,各不自安,如小兒舞戲不能自持。大迦葉歎曰(大正15‧371a)︰「今此大樹緊那羅王鼓作琴樂,妙歌和順,諸簫笛音鼓動我心,如旋嵐風吹諸樹身,不能自持。」天冠菩薩見此,告誡大迦葉當發無上正真菩提道心,果能如是,聞音聲則不致動搖驚揚。大樹緊那羅王更合琴說妙偈,答天冠菩薩之問,說一切音聲自虛空生,更說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與無生法忍。

接著,大樹緊那羅王請佛至香山,佛聽許之,乃赴香山接受七夜供養,並為說淨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方便七波羅蜜之三十二法。其後,佛知八千王子之所欲問,乃自身上毛孔放無數光明,於一一光端生蓮華,一一蓮華中又各有菩薩。佛以神通力令諸伎樂演出智偈問諸所疑,令諸菩薩以偈答其所問。復為王之夫人婇女等說轉女身得男子身所應成就的十法。接著,又為大樹緊那羅王授記,告知未來當可為功德光明如來,並說過去因緣,謂其過去是於寶聚如來下出家得道的轉輪王尼泯陀羅云云。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六百卷。唐‧玄奘譯。又名《大般若經》。收在《大正藏》第五、六、七冊。是說空、無相、無得等義的諸部般若集成的經典。

此經總有十六會,其最早形成的似是八千頌般若,即相當於此經第四會的《小品般若》。其梵本於後漢靈帝光和初(178)由天竺沙門竺佛朔齎來中國,次年與月支沙門支婁迦讖在洛陽共譯成十卷,名《般若道行品經》,通稱《道行般若經》。此為《大般若經》別行本傳入中國的開始。隨後三國時代吳‧支謙又將此本重譯成《大明度無極經》六卷,康僧會又別譯成《吳品經》五卷(今佚)。另有魏地沙門朱士行,以佛朔等所譯《道行般若》文義扞格、譯理不盡,遂西行至于闐求得梵書《二萬五千頌般若》九十章(品),遣其弟子送歸洛陽,由于闐沙門無羅叉於晉‧元康元年(291)在倉垣(今河南陳留縣境)譯成二十卷,名《放光般若經》,即相當於《大般若經》第二會的所謂《大品般若》。同時敦煌沙門竺法護也從西域得到此《大品般若》的另一個梵本,譯成《光讚經》十卷。東晉名僧支遁曾以此大小二品對比,並稱此外還有未傳入晉地的六十萬言的大本《般若》(大小品對比要抄序),是為當時漢地學者對於般若部類的初步了解。

其後姚秦‧鳩摩羅什在長安重譯出大、小品及新譯《金剛》等部般若,其弟子僧叡〈小品經序〉中即說《般若經》的梵本有十萬偈、大品、小品、六百偈本四種。隨著《濡首般若》(宋‧翔公譯)、《文殊般若》(梁‧曼陀羅仙譯)、《勝天王般若》(陳‧月婆首那譯)等陸續譯出,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仙論》中,更總說有八部般若,即十萬偈、二萬五千偈、一萬八千偈、八千偈、四千偈、二千五百偈、六百偈、三百偈本八種。陳‧真諦、隋‧智顗、吉藏等皆同此說(但各本所配列的漢譯經名,諸師所說各有不同)。顯示這時對於般若部黨之說已續有擴展。及至唐‧玄奘於龍朔三年(663)在坊州玉華宮寺譯成全部《大般若經》十六會,共六百卷,不僅全譯出來傳說的八部《般若》,而且還譯出前所未聞的好幾部《般若》,大大超越了當時佛教界有關般若部類的知見範圍,而使學人震驚於這部大經文義的廣博。因而此經實為諸部《般若》總集大成的經典。

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所說︰當時玄奘曾由印度求得此經總二十萬頌的梵本三部回國,長安名德以前代所翻未曾完備,因請玄奘加以全譯。奘以唐京事務煩多,《般若》部帙巨大,須要在僻靜的地方專志宣譯。便請得唐朝廷許可,於顯慶四年(659)冬十月由長安移至坊州玉華宮寺,從翌年春正月一日開始翻譯此經,時諸大德以經文廣大,曾請仿照羅什的譯例,刪去繁重;玄奘心有未安,為求周詳,悉依梵本,不加省略;並於翻譯時,參照所齎來的三種梵本,文有疑誤,即詳加校定,殷勤省覆,審慎周詳。他的上首弟子大乘光、大乘欽、嘉尚等在場筆受。玄奘譯時每慮無常,經常勉勵諸人努力加勤,莫辭勞苦。至龍朔三年冬十月二十三日譯成為六百卷,分十六會。

其中,前代已有譯本而由奘加以重譯或改譯的有六會,即第二會舊有西晉‧無羅叉譯二十卷本《放光般若經》、竺法護譯十卷本《光讚經》、姚秦‧鳩摩羅什譯二十七卷本《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三種,而重譯為七十八卷。第四會舊有後漢‧支婁迦讖譯十卷本《道行般若經》、吳‧支謙譯六卷本《大明度經》,苻秦‧曇摩蜱共竺佛念譯五卷本《摩訶般若鈔經》、姚秦‧鳩摩羅什譯十卷本《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四種,而重譯為十八卷。第六會舊有陳‧月婆首那譯七卷本《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一種,而改譯為八卷。第七會舊有梁‧曼陀羅仙譯二卷本《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僧伽婆羅譯一卷本《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二種,而重譯為二卷。第八會舊有宋‧翔公譯二卷本《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一種,而重譯為一卷。第九會舊有姚秦‧鳩摩羅什譯一卷本《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北魏‧菩提流支譯一卷本(同經)、陳‧真諦譯一卷本(同經)、隋‧笈多譯一卷本《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四種,而重譯為一卷。

又前代未有譯本而由奘初譯出的有十會,即初會四百卷、第三會五十九卷、第五會十卷、第十會一卷、第十一至十六會二十二卷,合共初譯達四九二卷。特別是其中第一會梵本十三萬二千六百頌的譯出(見《法苑珠林》卷一百),滿足了此土學人由於從來的傳說中屢屢提出大部《般若》有十萬偈頌(見《大智度論》卷一百、《金剛仙論》卷一、僧叡〈小品經序〉、梁武帝〈注解大品經序〉、隋‧智顗《金剛般若經疏》、吉藏《大品經義疏》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載崛多三藏的傳說等)的想望,因而此經的譯出對於素重般若的中土大乘佛教具有甚大的意義。

此經在藏文譯典中,未有像漢譯本那樣徧合諸會《般若》為一整部的譯本,而只有各會各別的傳譯。現存藏譯本有失譯的《十萬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初會),失譯(或智軍譯)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二會),失譯(或智軍譯)的《一萬八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三會),釋迦軍、智成、法性戒共譯的《八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四會),失譯的《七百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七會),戒帝覺與智軍共譯的《金剛能斷般若經》(相當於漢譯本第九會),失譯的《百五十頌理趣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十會),勝友與智軍共譯的《五波羅蜜經)(相當於漢譯本第十一至十五會),戒帝覺、勝友、智軍共譯的《善勇猛問說般若經》(相當於漢譯本第十六會)等。

關於此經的梵本,現存有初會《十萬頌般若》(1902,部分刊出),第二會《二萬五千頌般若》(1934,部分刊出),第四會《八千頌般若》(1888),第七會《曼殊室利分》(1923),第十會《般若理趣分》、第九會《能斷金剛分》(1894),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1923)等。

此經的內容分十六會,前五會義同文異,均為所顯《般若》教義的全面敘述。其中初會四百卷文義最為詳廣,二會以下,順次簡略。

初會分七十九品。

(1)〈緣起品〉︰述佛在王舍城鷲峰山頂,放光照十方佛土,一切世界上首菩薩各以金色蓮花來獻,佛散花遍諸佛界,花台化佛說大般若,大眾歡喜,嘆未曾有。

(2)〈學觀品〉︰佛知大眾都來集會,對舍利子說般若波羅蜜的學、修,謂當圓滿三十七品、三解脫門乃至大慈悲喜捨等無量佛法,以無所得為方便,而無住無著。世出世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皆不可得。如是菩薩智慧超勝二乘,為真福田。

(3)〈相應品〉︰又為舍利子說菩薩和一切法空相應,及和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不著一切法有、空等,也不見有諸法和空相應等,如是菩薩不見有所修般若。

(4)〈轉生品〉︰說安住般若的菩薩轉生處所等,無量大苾芻眾聞已發心受記,又有無量有情發願往生十方淨土,也得受記。

(5)〈讚勝德品〉︰舍利子等同讚菩薩般若,佛加以印可。

(6)〈現舌相品〉︰佛現廣長舌相,放光照十方世界,十方菩薩和諸天來供養佛,無量有情得到受記。

(7)〈教誡教授品〉︰佛令善現為諸菩薩說般若的相應法。佛又為說菩薩、般若但是假名,不可得故;菩薩於一切法住無分別,能修六度等。又不著色等,乃至不著方便善巧,能著、所著、著處、著時皆不可得等。又就菩薩、般若、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無所見等義和善現相問答、印證。

(8)〈勸學品〉︰善現向佛及舍利子說菩薩為成滿六度、遍知及修得一切佛法,當學般若等。

(9)〈無住品〉︰說於諸法無所住,也非不住,諸法因緣假合,皆不可說,應以性空觀一切法,於諸法無所取,而能成辦一切事業。

(10)〈般若行相品〉︰說菩薩於修行般若,觀察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由內空乃至無性自性空故。又般若及一切法離相,亦離自性,無所取,名於一切無所取著,三摩地,無得無為,名畢竟淨。

(11)〈譬喻品〉︰說一切法即幻,及善友攝受,以無所得為方便而勤修諸善等。

(12)〈菩薩品〉︰佛又為解說菩薩的句義,及善、非善、有記、無記等,並說菩薩於如是自相空法不應執著,應以無二為方便,覺一切法。

(13)〈摩訶薩品〉︰廣說摩訶薩義,舍利子、善現、滿慈子也各說摩訶薩義。

(14)〈大乘鎧品〉︰說菩薩擐六度、十二禪、三十七品、二十空等大乘之鎧,遍照諸界令息諸苦,奉持佛法,而實皆如幻,作者不可得故。善現又述所領解義,並答滿慈子說一切法性無所有乃至性無淨,應勤修學一切無縛無解法門,乃至如是成熟菩提、嚴淨佛土。

(15)〈辨大乘品〉︰佛更為善現解說六度二十空等大乘相,及發趣大乘的十地的行業,觀一切法無所有,以無所得為方便,出三界生死,至一切智智,利樂有情至無盡際等。

(16)〈讚大乘品〉︰廣讚菩薩所住的大乘相,超勝一切世間。

(17)〈隨順品〉︰明大乘和般若無二無別義。

(18)〈無所得品〉︰善現說菩薩、般若都畢竟不生,無所有、不可得,菩薩但有假名,諸法也無自性,離畢竟不生,也無菩薩能行菩提等。更為舍利子廣加解說。

(19)〈觀行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般若,觀諸法時,無受、無取、無執、無著;又諸法性空,不生不滅,非二非不二等。又為舍利子廣釋菩薩、摩訶薩、般若,觀諸法及諸法不生、不滅、不二等義。

(20)〈無生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般若,觀我、人、諸法乃至如來法無生,畢竟淨故,並為舍利子廣解其義。

(21)〈淨道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六度,須淨諸法乃至淨菩提道;又六度由有所得和無所得為方便而有世間,有出世間;般若為一切善法母,普能出生、攝受一切善法;菩薩聞般若心無疑惑,常不捨離一切有情大悲作意;此種作意無自性,故空無覺知等。佛加以讚印,三千大千世界震動,無量天人得忍發心。

(22)〈天帝品〉︰述諸天來會,善現為帝釋說菩薩般若︰發菩提心、離聲聞地、以應一切智智心、用無所得為方便的思惟、觀、修,雖觀諸法而都無所見。又為舍利子說菩薩雖住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住、亦非不住等。

(23)〈諸天子品〉︰善現又為未理解所說的諸天子說般若離語言文字,應住無說無聽無解的甚深般若修學不捨,乃至欲為如幻夢有情說如幻夢法,幻夢事與一切法乃至涅槃無二無別。

(24)〈受教品〉︰更為舍利子說甚深般若在住不退地菩薩和已見諦的聲聞等人能信受。般若教中廣說三乘法,於我、法等以無所得為方便,由內、外空故乃至無自性空故等義。

(25)〈散花品〉︰述諸天聞法化花散供佛,善現和帝釋論說花不生、諸法不生,乃至無上乘亦不生等義。

(26)〈學般若品〉︰又為帝釋說菩薩知諸法但是假名而不離法性,如是學般若時不於色等學、不於空學、不見若生若滅等而學般若,以無所學無所成辦為方便等。

(27)〈求般若品〉︰說菩薩求般若當以如來為依處,亦非依處,但隨順世俗說為依處,非如來、真如、法性等可得,亦非如來與真如、法性等相應不相應,般若不應於一切法求、不應離一切法求等。

(28)〈嘆眾德品〉︰稱嘆菩薩般若是大波羅蜜與無量、無邊波羅蜜。

(29)〈攝受品〉︰諸天聞說稱善,佛也加以讚印,說菩薩以無所得為方便修學一切法,不離一切佛法。又述受持、讀誦、修習、思惟、演說、流布般若的功能,及般若能攝受一切善法、能滅諸惡。帝釋又讚般若調伏菩薩令不高心,行六度時以無所得為方便,能令迴向一切智智。佛更為說般若是一切咒王,於我及法雖無有所得,而能使自他得大饒益等。

(30)〈校量功德品〉︰分別校量般若的功德。以般若故有一切勝因勝果及菩薩,菩薩所有方便善巧皆以般若增長,依此成就一切功德勝利。時外道惡魔欲來尋求佛的過失,帝釋念誦般若使外魔退卻。佛又為慶喜說般若於一切法為尊為導,以無二無生無所得為方便修習六度等迴向一切智智。並說般若及般若供養乃至流布等功德,及較量書寫施他等種種功德,而勸以無所得慧和巧妙文義宣說六度,並分別有所得相似般若和無所得的真正般若行六度等的區別。更廣為較量功德而勸修學菩薩般若等。

(31)〈隨喜迴向品〉︰彌勒與善現論說菩薩隨喜有情的福業,迴向菩提,以無得為方便,超勝異生、二乘,於所緣事及一切法皆不取相,而能發起隨喜迴向無上菩提。善現又承彌勒的意旨,為帝釋說新學菩薩修善根迴向,與隨喜行諸福業等的無得無相方便。彌勒又和善現問答菩薩不取相而能隨喜迴向等事。佛加以讚印,更為善現說菩薩無倒的隨喜迴向。

(32)〈讚般若品〉︰舍利子廣讚般若,佛為說一切善法皆由般若出現。舍利子更為帝釋說般若殊勝,五度如盲,般若如導。佛更為舍利子說菩薩應引發般若,於一切法無所得故。更為善現說菩薩信般若則不信色等諸法,觀一切法不可得故。善現領解,因說菩薩般若名大波羅蜜等。

(33)〈謗般若品〉︰佛又為舍利子說信解般若的人是從十方如來的法會來生、久發菩提心、常修六度的。又為善現說般若無能聞見者,也無所聞見。並說有菩薩初發心即能修學甚深般若,有菩薩不敬般若,造作惡業,墮三惡道,及愚癡人毀謗般若有四因緣等。

(34)〈難信解品〉︰又為說不勤精進、未種善根、具不善根為惡知識所攝受的人,於甚深般若難信難解。由於諸法非解非縛,以無所有性為自性、諸法清淨與果清淨、般若清淨、一切智清淨乃至見清淨無二無別無壞無斷、無不淨不相應等。

(35)〈讚清淨品〉︰又為舍利子說如是清淨的甚深意義,清淨般若於一切法無所執受等。又為善現廣說一切畢竟淨義。

(36)〈著不著相品〉︰又為說菩薩以有所得為方便的不能證得實相般若,以無所得為方便的得證實相般若。善現又為舍利子及帝釋分別執著不執著相等,佛加以印可,更說其微細相,顯示般若甚深無性無作不可得等。善現又說般若修行甚難,如修虛空都無所有、無可施設等。又為帝釋說護持般若人如護虛空,菩薩修行般若雖知諸法如幻而亦不執為幻等。

(37)〈說般若相品〉︰時三千大千世界諸天由佛的神力各見千佛宣說般若,各見請說的上首善現,問難的上首帝釋。佛又為善現說彌勒等當來諸佛宣說般若的行相,當證當說諸法畢竟淨等。善現又述讀誦、演說般若的功德,時諸天散華,佛又為解說般若轉法輪義。

(38)〈波羅蜜多品〉︰善現更廣讚般若波羅蜜多的大、無邊等,佛一一加以印證。

(39)〈難聞功德品〉︰這時帝釋心念般若殊勝難聞,舍利子也說聞已信解不信解由於夙因,佛為帝釋宣說一切智智皆從般若生故,菩薩應學般若。又菩薩修行般若,於五蘊乃至諸佛無上菩提等法不住不習、亦非住非不住、非習非不習、所住習諸法不可得等。又為舍利子說般若甚深無量。舍利子也說聞是般若信受修行,當是善根成熟,不久當受菩提記,如行曠野已近王都等,佛加以讚可。並為說菩薩的四攝,及離我法等見著修行般若、速得圓滿等。又般若是大寶聚、清淨聚,受持讀誦書寫宣說般若的功德,乃至佛滅度後般若當盛行於東南,漸傳至東北方等。

(40)〈魔事品〉︰佛為善現具說修行般若時的魔事留難等。

(41)〈佛母品〉︰佛為善現說佛護念般若,如子護母,般若能示世間諸法實相,為諸佛母;般若雖能生諸佛、示世間相,而無所生、亦無所示,復能為諸佛示世間空相乃至無相、無願相等。

(42)〈不思議等品〉︰善現又說甚深般若為大事故而現於世,為不可思議事,乃至無等等事而現於世。佛加以印可,並說諸法乃至諸佛無上菩提也不可思議乃至無等等。會中四眾各得法益,菩薩得忍受記。

(43)〈辦事品〉︰佛為善現說般若能成辦六度、二十空等,佛以三乘法付囑般若,般若於五蘊乃至無上菩提無所取著、出現世間、能成辦一切事業,菩薩亦於諸法無所取著等。諸天並讚菩薩般若所成就忍。

(44)〈眾喻品〉︰佛更為說信解修習般若的菩薩所從來處。菩薩若不攝受般若和方便善巧,從初發心,住我我所執修行施等,墮二乘地;若從初發心離我我所執修行施等,便能攝受一切善法,不墮二乘,疾證菩提。

(45)〈真善友品〉︰佛更為說初業菩薩應先親近真善知識,修行善法,普施有情,迴向無上菩提,勿於諸法而生貪愛,自性空故。又菩薩雖知一切法空,而為世間令得義利、安樂等故發趣菩提。

(46)〈趣智品〉︰佛又為說於般若生信解的菩薩的性、相、狀、貌、所趣,並所擐的甲胄等。善現又述般若甚深無能修、所修、修處等,於此甚深義中無少法實法可得,如修虛空乃至修除遣,佛加以印可。又說於般若等不生執著是不退菩薩,不為貪瞋癡慢等雜染心所牽引,相續隨順趣向臨入一切智智等。

(47)〈真如品〉︰時諸天散華禮佛讚嘆般若,並說般若經中說一切法即是一切智智,一切法即真如,皆一真如無二無別,佛加以印可,並說甚深般若即佛所證無上菩提,無能證、所證、證處、證時、非世間一切所能比度。菩薩若起我我所執,為攝取五蘊乃至一切佛法,或為棄捨諸法而行,即不能修六度證二十空等。善現又說隨順般若乃至三智等一切法,以無礙為相,一切法真如平等無二。善現更說一切法都無所有,諸隨生者或所隨生及隨生處皆不可得,舍利子也說五蘊乃至真如亦不可得,佛皆加以印可。會中苾芻、苾芻尼、菩薩多得法益,有六萬菩薩成阿羅漢。佛為舍利子說菩薩取聲聞果,由於遠離般若及方便善巧力的因緣,並說菩薩不應取相,不見有少法可得,以無得為方便修六度住二十空等。又為諸天說現覺一切法相證得菩提,而都不得勝義法相的能證、所證、證處、證時等可說,以一切畢竟空故。又善現、舍利子各述所解,佛均加以讚印。

(48)〈菩薩住品〉︰善現又說菩薩欲得菩提,當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起大慈等心乃至空、無相、無願心,自他共離十惡、修一切善,則於五蘊乃至一切佛法住無障礙等。

(49)〈不退轉品〉︰佛為善現說不退轉菩薩以無得為方便,如實知異生、二乘、菩薩、佛地諸法真如無二無別,並為說不退轉菩薩的行相等。

(50)〈巧方便品〉︰佛又為說不退菩薩依深般若相應理趣、如應而住、如應而學,攝取廣大無數功德,共諸有情,迴向菩提;由此迴向巧方便力,證得無上菩提等。

(51)〈願行品〉︰說菩薩修行施等,見有情苦,作願勤修六度等相。

(52)〈殑伽天品〉︰述會中有一殑伽天女,發願修行六度成佛後也宣說般若,並散花供佛,蒙佛授記。

(53)〈善學品〉︰佛為善現說行深般若的菩薩修習證入空等三三摩地等行相。又菩薩觀法空時,為學而觀,不為證而觀,不退六度二十空等,不證漏盡,不住於空,並廣說不退轉相及魔嬈亂相、傲慢的過患、真遠離行、真勝善友、菩薩應修的一切法相等,及般若以虛空為相、無相為相乃至性空為相、遠離為相等。又一切法空,由諸有情有我我所執而流轉生死,既有雜染亦有清淨。並廣說般若相應作意的功德等。

(54)〈斷分別品〉︰說菩薩不離般若及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因皆自性空、遠離、無增、無減等。又非即般若或離般若能行般若,乃至非即諸法離諸法能行般若,並就諸法空虛、不實、即、離等義廣作問答。並及菩薩成無生忍、得不退地、證得菩提等問題。

(55)〈巧便學品〉︰帝釋說於般若自修、教他至於菩提不雜餘心心所的功德成就,佛加以印可。又為阿難分別惡魔嬈亂的有無,乃至菩薩和菩薩間的共住。更為善現說菩薩學義,及一切法本性清淨,菩薩於中修學般若,離諸雜染復得清淨,並以善巧方便令諸有情證此清淨,不起慳貪執取心等。

(56)〈願喻品〉︰時帝釋心念菩薩般若殊勝,佛又為說隨喜的福不可數量。又為善現說般若等法畢竟離,菩薩依止它能得無上菩提。善現又說菩薩所證的法義、能證的般若、證法、證者、證處、證時都不可得,如虛空、幻士等於一切法無分別。又為舍利子說一切法本無分別,但因有情顛倒造業感異熟果而有五趣差別及三乘聖位,菩薩應行如是無分別相的般若,得證無分別相所求的菩提。

(57)〈堅等讚品〉︰善現又為舍利子說行般若為行無堅實法,也不見有無堅實和堅實可得。時諸天子心念菩薩知諸法及有情皆不可得,而發心擐功德鎧,度令究竟涅槃、心不沉沒,甚為希有。善現又說菩薩行深般若心不沉沒的因緣。佛說如是菩薩為釋梵乃至十方佛所護念,當令一切功德圓滿,乃至證得一切智智。並說諸法實性不可得,菩薩觀一切法空,如佛所化,安住真如精進修學、疾證菩提等。

(58)〈囑累品〉︰帝釋讚善現所說般若殊勝,諸天散花,六千苾芻得菩提記,佛以般若付囑慶喜,並為說般若行的要義,及般若於諸法中最勝,等如虛空無量無邊無盡。佛又出廣長舌相,顯示所說不虛,並說受持般若陀羅尼,即為總持一切佛法。

(59)〈無盡品〉︰佛為善現宣說般若及一切法如虛空無盡,觀十二緣起等,遠離二邊,不見有法生、滅、有我、有情、常、無常乃至遠離、不遠離等,以無所得為方便,如是修行般若,魔不能嬈等。

(60)〈相引攝品〉︰佛為善現廣說六波羅蜜多互相引攝,乃至安住般若,引攝布施諸度等。

(61)〈多問不二品〉︰善現與佛廣泛問答菩薩久已發心,善根無不圓滿;而般若照餘五度,最居先導;菩薩依諸法自性空,而為有情修行六度;又依世俗言說般若最勝,而實無勝劣差別。又般若於諸善法無有取捨,菩薩以般若無執著、無安住為方便,遍攝受善法,引發殊勝功德,為諸有情迴向菩提,乃至證得一切智智。又應勤學般若與略廣六度相應法,如實了知五蘊乃至無上菩提實際相法界相略廣相等。如是等法門,利根乃至不定根人能入,由此能證六度、二十空等。應當於般若無間地行、引、修,不起餘作意;般若及一切法不可施設,佛依世俗方便說法,假說諸法法性,以三乘法度脫有情,及三智與三乘道與涅槃的性相差別,菩薩修行般若及般若的名義和甚深義趣等。

(62)〈實說品〉︰說菩薩雖不見有有情佛果,而為除有情我執顛倒、修滿六度、證得菩提。一切法、有情、佛、菩薩真如皆無異,菩薩圓滿修學真如,故名如來。又初心菩薩應思惟一切法以無性為性,乃至以無相為相,而常精勤成熟有情嚴淨佛土,以行般若為最勝方便,觀一切法非無非有,世俗、勝義也非有異,為愍有情分別諸法,令知非實有。

(63)〈巧方便品〉︰說於五蘊乃至無為界空行菩薩行,於諸法中不作二相。又菩薩行深般若時,於諸法不為益、損、生、滅、染、淨,廣說善巧方便,修行六度及一切善法等。

(64)〈遍學道品〉︰佛又為善現說菩薩於五蘊乃至無上菩提的無性自性無所動,離諸戲論,用菩薩道入正性離生,起一切淨道相智,以三十七品乃至三智、三乘道及因果安立有情,修此無相不著二邊等義。

(65)〈三漸次品〉︰說菩薩行深般若,不住有無等想,無性即菩薩現觀;又如來昔修菩薩道時,無倒修行六度,入四靜慮,而無執著、無得、無分別。又於無性為自性法中,有漸次業、漸次學、漸次行,為趣菩提度有情等。

(66)〈無相無得品〉︰說一切法無性故無得、無差別;為令有所得者離染著故,方便說有六度等差別相。菩薩修般若時,一心具攝一切佛法,以離相無漏心修行六度,圓滿一切佛法。

(67)〈無雜法義品〉︰說菩薩安住如夢響等無性無相的諸法中修行六度、圓滿佛法。

(68)〈諸功德相品〉︰說菩薩住畢竟無際二空,修行般若,而方便善巧撥濟有情,令修六度等一切佛法,令住三乘。又一切有情一切法和此等施設皆不可得,即由於內空乃至無自性空等都無所得,而能安立有情,住所應住,令解脫妄想顛倒執著,依世俗諦安立黑法白法、因果差別,於一切處皆得無礙等。

(69)〈諸法平等品〉︰說菩薩善達諸法實相,於法性都無分別,知諸法如幻化,而安立有情於無漏法;當學般若,亦學靜慮,以方便善巧為諸有情施設名相等。

(70)〈不可動品〉︰說菩薩安立有情於實際中,令離顛倒,謂諸法性空,而亦不壞色等,無二無相,也無分別;於一切法及諸有情住本性空,而修諸功德令證菩提,這是依世俗說,不依勝義等。

(71)〈成熟有情品〉︰說菩薩方便善巧修行六度,安住內空等,而為有情說法令得三乘。並廣說布施、淨戒及餘大菩提道等。

(72)〈嚴淨佛土品〉︰說六度、三十七品、二十空等總一切法皆菩薩道。知諸法性空而常學無倦,及常清淨自他三業粗重,嚴淨佛土,令所化有情往生彼土、成就菩提等。

(73)〈淨土方便品〉︰說菩薩住佛乘正定聚,但為利樂有情願生惡趣。又由觀空方便善巧引發神通自在、成熟有情、嚴淨佛土等。

(74)〈無性自性品〉︰說菩薩法即是佛法,由般若證四諦平等性,即是涅槃,如實見一切法空,能入菩薩正性離生等。

(75)〈勝義瑜伽品〉︰說一切法平等性是清淨法,是依世俗說,勝義諦中無分別無戲論,菩薩於一切法不取為有為無,知皆如夢等。佛於無相中方便善巧,建立佛法差別,而於平等法性都無所動。

(76)〈無動法性品〉︰說菩薩不動於法性空,而令有情離妄想顛倒,住無為界,脫生死苦。又一切法皆如化,即自性空,無生無滅無一非化等。

(77)〈常啼菩薩品〉︰說初業菩薩當信解諸法自性畢竟皆空的方軌,欲求般若當如常啼菩薩不惜賣血、髓、心,欲從法涌菩薩求受般若的故事。

(78)〈法涌菩薩品〉︰繼說法涌為常啼演說般若法義,乃至常啼以血灑地供養、獲得法益等。

(79)〈結勸品〉︰佛告善現,結勸菩薩應學習聞思讀誦書寫流布般若,更以此法付囑慶喜。

以上初會七十九品、四百卷,實為全經的主流。次則第二會八十五品、七十八卷,內容大同於初會,而品名的開合稍有差別,文字亦比初會簡略,且無有最後的常啼、法涌、結勸三品。第三會三十一品、五十九卷,第四會二十九品、十八卷,第五會二十四品、十卷,文義逐會簡短,但內容大同。

第六會有十七品,八卷。述佛在鷲峰山,為最勝天王說菩薩修學般若,能通十波羅蜜一切佛法,及說般若的相,菩薩學深般若能通達法界,行深般若、修四念住,能證如來法性,具諸功德。並為光德菩薩示現淨土。為最勝說法性平等義,並為他授記。最勝為舍利子說菩薩示現苦行等相,為善思菩薩說雖授記而實無所得。佛又為最勝說過去燃燈佛求法得忍的故事,為曼殊室利說最勝天王的宿因。最勝又為善思說佛所化身及所說法無起、盡、生、滅。曼殊室利和寂靜慧菩薩說陀羅尼,佛說寂靜慧過去的本事,為曼殊室利說受持功德、毀謗過患,又說菩薩化他、自行二種般若等。

第七會,《曼殊室利分》,二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和曼殊室利、舍利子等問答演說觀佛即真如相,無生、滅、去、來、染、淨、二、不二等,無見、無取、無得,於諸有情及涅槃界非二非不二相俱不可得,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乃至涅槃無差別相,及修甚深般若一相莊嚴三摩地等事。

第八會,《那伽室利分》,一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妙吉祥菩薩將入城乞食,與龍吉祥、無能勝菩薩答問甚深般若,觀一切非實,皆如谷響等。龍吉祥、善現、舍利子先後聞法入海喻定、滅定等三昧,乃至施食的近事女也受化得果,顯示般若的勝德等。

第九會,《能斷金剛分》,一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為善現說住無所住而生其心,不住我、人、眾生、壽者相行施、戒等波羅蜜,無住、無得、離一切相,欲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可得,一切法如幻、露、泡、夢等。

第十會,《般若理趣分》,一卷。述佛在他化自在天宮,為金剛手菩薩等說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淨法門,即菩薩句義,總四十一門清淨句義。又為宣說寂靜法性理趣現等覺門,乃至最勝第一甚深理趣無上法門。廣說菩薩般若理趣境行果德等。

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五卷。述佛在給孤獨園,舍利子承佛意旨為諸菩薩廣說布施波羅蜜多,應緣一切智智以大悲心為上首而行施,即能攝受一切智智、得證無上菩提。更為滿慈子喻說菩薩、聲聞行施的勝劣,並廣說有巧方便行施,及隨喜迴向所引善根,常於有情作大饒益。應起決定的施心及無染布施,不起二乘相應作意。佛又為滿慈子說一切法非實有、無捨、無得、無所損益等義。舍利子又為滿慈子說應觀一切法性空寂,一切智智具勝功德,以財、法施諸有情,隨順菩提,廣作饒益等。

第十二會,《淨戒波羅蜜多分》,五卷。述佛在給孤獨園,舍利子承佛意旨,為滿慈子演說菩薩持戒犯戒的相,以住二乘作意名菩薩犯戒,又見有少法名為作者,名犯戒菩薩,隨修六度皆以大悲為首,發起隨順,迴向一切智智相應之心名具戒菩薩。並稱心無分限普度有情求大菩提引發淨戒的菩薩,應對其他菩薩乃至一切有情供養恭敬,了達一切法空無實,於六度乃至三智無味著等。

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一卷。述佛在給孤獨園,滿慈子承佛意旨,為舍利子演說菩薩忍和聲聞忍的差別,及菩薩修行般若,觀身心如虛空,於境無分別,堪修安忍。又觀蘊處界常無常等為行他行處,以平等心修行六度一切智智相作意為行自行處等。

第十四會,《精進波羅蜜多分》,一卷。述佛在給孤獨園,為滿慈子分別精進和懈怠的相狀,菩薩從初發心,身心為他作饒益事,常應精進修六度等。

第十五會,《靜慮波羅蜜多分》,二卷。述佛在給孤獨園,為舍利子演說菩薩方便入四禪、四定而不味著,觀一切法不可得而不棄捨一切智智。又為滿慈子說安住靜慮、攝受般若、精進、忍、戒、施等相,更為舍利子說三界靜慮順逆次第等。

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八卷。述佛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為善勇猛菩薩廣說般若的修行、圓滿、安住等事。顯示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依,與一切法非離非合,非相應非不相應,非一切法攝,也非離一切法,如夢幻焰影等。又為舍利子說於一切境皆無住著,以無邊法為所行境,當精進行,自他俱利,是為菩薩般若行等。又為善勇猛說菩薩修行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行,遍知一切所緣而行,遣除一切所緣而行,又一切法以無性為性,故無可修,也無可遣,於一切法無取執住著,當得成就功德智慧大威神力降伏魔等。

此經文義浩瀚,論辯層壘,波瀾壯闊,極盡佛教文藝的壯觀,在漢譯佛典中,可稱為最巨大的文學作品。

經中廣說境行果等一切諸法本性空寂,非生非滅,非一非異,無取無捨,無我我所,以無所得為方便,勸修一切善法道品,而示以畢竟空淨,無住無著,於此廣破見執顯諸實相,是為大乘佛法的共通教義。

此經的特色,即在完全以大乘的面貌出現,直說大乘與般若,其性無二。並說大乘即是般若,般若即是大乘,說大乘即說般若,說般若即說大乘,如是二法,一體無異(初會第十七〈隨順品〉)。

經中並明白指出︰般若能與一切善法為母(初會第二十一〈淨道品〉)。一切佛法無不攝入般若(初會第十七〈隨順品〉)。般若能生諸佛,是諸佛母(初會第四十一〈佛母品〉)。般若能示世間諸法實相,名如來母,能生如來(二會第四十七〈示相品〉)。這就是後世以般若稱為佛母的淵源。而實際上此經所顯示的空、無相義,實為華嚴、方等、寶積、大集、法華、涅槃諸部大乘的共通思想和主要教義。漢譯各代大藏經中,均特重此經以編列於一切經的首位,即因於此。

特別是此經所顯大乘義中,有許多不共二乘的思想︰

(1)一切法本性清淨思想︰如說︰「諸法本來自性清淨,菩薩於一切法本性淨中,精勤修學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如實通達無沒無滯,遠離一切煩惱染著,故說菩薩復得清淨。復次,雖一切法本性清淨,而諸異生不知見覺,是菩薩摩訶薩(中略)善巧方便,令諸有情證一切法本性清淨。」(初會第五十五〈巧便學品〉)

(2)住無所住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雖住般若波羅蜜多,而同於如來,於一切法都無所住,亦非不住,(中略)以無所得而為方便。」(初會第二十二〈天帝品〉)又菩薩摩訶薩於一切住無分別,能修六度、住二十空乃至三智等,不見菩薩及菩薩名,不見般若及般若名,不著一切染淨諸法,也不離諸緣所生法等(初會第七〈教誡教授品〉)。

(3)為利大眾願生惡趣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雖成就一切白淨無漏法,而為利樂諸有情故,方便善巧受惡趣身,如應成熟諸有情類。」(初會第七十三〈淨土方便品〉)又「菩薩摩訶薩寧以自身具受生死無邊大苦,而不愛著聲聞獨覺自利眾善」(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

(4)寧起三毒遠離二乘思想︰如說︰「二乘作意,違害無上正等菩提,(中略)欣樂涅槃,背厭生死,菩薩於彼應遠離之。(中略)貪瞋癡等相應之心,於大菩提雖為障礙,而能隨順菩提資糧。(中略)謂菩薩眾方便善巧起諸煩惱受後有身,與諸有情作大饒益,依之修學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令得圓滿。」(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5)嚴淨佛土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發弘誓願精勤勇猛,自修一切菩薩摩訶薩行,亦勸他修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修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亦勸他修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中略)由此行願,便能嚴淨所求佛土。(中略)菩薩摩訶薩各於所求嚴淨佛土,證得無上正等覺時,所化有情亦生彼土,共受淨土大乘法樂。」(初會第七十二〈嚴淨佛土品〉)

經中並說︰「一切聲聞獨覺所有智慧,比行般若波羅蜜多一菩薩摩訶薩於一日中所修智慧,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分不及一,(中略)百千俱胝分不及一,數分算分計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初會第二〈學觀品〉)甚至宣說︰「菩薩若起二乘相應作意,便違菩薩本所希求一切智智。(中略)如是菩薩住菩薩心,不為二乘、惡魔勝伏,而能勝伏二乘、惡魔,如瑜伽師於境及定俱得善巧不可勝伏」(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這些思想和當時盛行的聲聞學說大相逕庭;另一方面,「大乘非佛說」的論調,在這時聲聞界或已產生,如此經說︰「設有惡魔,或魔使者,詐現佛像語菩薩言︰汝所受持大乘經典非佛所說,亦非如來弟子所說,是諸惡魔或諸外道為誑惑汝作如是說,汝今不應受持讀誦。是菩薩摩訶薩聞彼語已作是念言︰此定惡魔或魔眷屬,令我厭捨所求無上正等菩提,故說大乘甚深經典非佛所說,亦非如來弟子所說。」(初會第四十九〈不退轉品〉、第二會第五十四〈轉不轉品〉)又說︰「設有惡魔作沙門像,來至其所說如是言︰汝先所聞受持讀誦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經典,皆是邪說,應疾棄捨,勿謂為真!(中略)非真佛語,是諸文頌者虛誑撰集。(中略)汝等今應修盡苦道,速盡眾苦得般涅槃,現在苦身尚應厭捨,況更樂受當來苦身﹖宜自審思,捨先所信。是諸菩薩聞彼語時,心不驚疑,但作是念︰如是說者,定是惡魔。」(第五會第十六〈不退品〉)由此可以想見當時聲聞、菩薩二乘思想對立的狀況是非常明顯的。因之此經處處顯示出佛法分類,只有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這就影響到中國三論宗人,即以聲、菩二藏為教相的基本判釋(見《三論玄義》)。

另外影響於中國佛教界的,是此經顯示般若教義為「三乘通教」。如經中說︰「欲學聲聞地(中略)獨覺地(中略)菩薩地(中略)如來地者,當於般若波羅蜜多應勤聽習讀誦受持如理思惟令其究竟。何以故﹖如是般若波羅蜜多廣說開示三乘法故。若菩薩摩訶薩學般若波羅蜜多,則為遍學三乘,亦於三乘法皆得善巧。」(初會第八〈勸學品))又「般若波羅蜜多,(中略)諸預流者於此中學得預流果,諸一來者於此中學得一來果,諸不還者於此中學得不還果,諸阿羅漢於此中學得阿羅漢果,諸獨覺者於此中學得獨覺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於此中學得嚴淨佛土、成熟菩提。」(初會第二十八〈嘆眾德品〉)這是中國天台學者以此經列為化法四教中的通教的原因。

經中又以三乘學人由此可以得到三智,謂「菩薩摩訶薩欲學般若波羅蜜多,欲成辦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當以無所得為方便,如應而學。」(初會第十〈般若行相品〉)又「一切智者是共聲聞及獨覺智,道相智者是共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相智者是諸如來應正等覺不共妙智。」(初會第六十一〈多問不二品〉)「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一剎那心則能具攝布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中略)亦能具攝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初會第六十六〈無相無得品))這也是天台宗所謂「三智具在一心中得」的張本。

此經又顯示出他方淨土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應修如是嚴淨佛土︰謂彼土中常不聞有三種惡趣,亦不聞有諸惡見趣,亦不聞有貪瞋癡毒,亦不聞有聲聞獨覺,(中略)但聞說空無相無願無生無滅無性等聲,謂隨有情所樂差別,於樹林等內外物中,常有微風互相衝擊,發起種種微妙音聲,彼音聲中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無生,無生故無滅,彼佛土中諸有情類,若晝若夜若行若立若坐若臥常聞如是說法之聲。(中略)十方如來應正等覺,皆共稱讚彼彼佛名。若諸有情得聞如是所讚佛名,定於無上菩提得不退轉。」(初會第七十三〈淨土方便品))這可說是中國宗教界影響最大的淨土思想的淵源。

又此經泯絕語言文字,在大乘法中還開闢了另一蹊徑,如經中說︰「我曾於此不說一字,汝亦不聞,(中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文字言說皆遠離故。由於此中說者聽者及能解者皆不可得。」(初會第二十三〈諸天子品〉)又說︰「我於諸法都無所見,故無所說,乃至般若不可說示。」(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這對於不立文字的中國禪宗思想所給予的影響也甚大。而此經第九會《金剛能斷分》的異譯本《金剛般若》,也即為禪宗五祖以下諸師傳心法的正本。

又密乘教法,也淵源於此經。如經中說︰「一切陀羅尼門,名為菩薩摩訶薩菩薩道。」(初會第二十一〈淨道品〉)又說︰「菩薩摩訶薩依般若波羅蜜多修一切陀羅尼門。」(初會第二十九〈攝受品〉)尤其是第十會《般若理趣分》,廣顯如來智印的深密理趣,及說神咒三首,開啟了密宗的祕藏,並為後世般若教義攝入密教興其機運。

由此可見此經貫攝了大乘全面思想,為一切大乘教法之所徧集,對於偏重大乘的中國佛教各方面的影響甚大。「東國最重般若」,當亦基緣於此。

此經全文雖十六會,但其主流則為最初五會,如近人歐陽漸說︰「般若十六會,初有五會,義海全潮,有統有系。(中略)全豹窺觀,應於初五。初雖五分,義同文異。詳略文異,應為三類︰初分為一類,文四百卷,是為極詳;四、五為一類,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中略)是為極略;二、三為一類,具敘五周而缺最後方便付囑,然秦譯(大品般若)詳,是為酌中,最便研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

此經初會文義繁重,其第二會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繁簡適中,在印度古代似已以為全經的代表典籍而頗為流通。中觀學派首創者龍樹疏解此經而撰成《大智度論》,瑜伽學派亦相傳彌勒疏釋此經撰成《現觀莊嚴論》,並為印度解述此經的代表作。其中,《大智度論》漢譯為百卷,主要論述此經所顯實相性空無得之理,在中國漢地流傳頗廣。羅什譯此論時先譯出其中初品的解釋為三十四卷,從第二品以下加以節略擇譯其要,不再廣譯,得此百卷。可見此論原文的廣博。《現觀莊嚴論》全文二七四頌,主要顯說此經所述實踐行證之道,在印度中古時代相當流行,而在我國西藏傳弘更盛。其後無著、世親均依此經第九會加以疏釋,各別撰成《金剛般若經論》。陳那又依此經第四會撰成《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撮述一經的要旨,三寶尊義就其論加以疏釋。此外依此經義撰製的論書,尚有龍樹、提婆、佛護、清辯等的《中》、《百》、《十二門》等論,廣弘般若性空的教義,至形成為大乘中觀學派和它以下的支分流系。

此經在中國,自後漢《道行般若》(小品)譯出以來,三國吳‧支謙又加以重譯,魏‧朱士行曾講述《道行》,又為訪取《大品般若》的梵本而西行求法,顯示此經的弘傳為當時漢地思想界所重視。隨後又有無羅叉、竺叔蘭、竺法護等相繼譯傳,衛士度、帛法祚、支孝龍、康僧淵、支愍度、竺道潛,竺法溫、支遁等傳寫講述,使般若之學,弘揚漸盛。道安在襄陽時,更盛講《放光般若》,並撰製解註文記,發揚此經的玄奧。同時的般若學者,尚有于法開、竺法汰、竺曇壹、于道邃等,形成為般若學的六家七宗的盛勢。慧遠亦曾從道安受學《般若》。但使此學得到真正弘通的,實始於鳩摩羅什廣譯大小品及《金剛般若》等經、《智度》、《中》、《百》等論,使《般若》的義學昌闡於時。什門諸賢僧叡、僧肇等並造章疏,繼軌傳述。此後六朝名僧也多有講述《大品》或造疏釋。梁武帝並註解《大品》,陳武帝也偏好《大品》。現存的大品疏述,僅有隋‧吉藏《遊意》一卷、《義疏》十卷,及新羅‧元曉的《大慧度經宗要》一卷而已。

唐‧玄奘亦以此土學人素重般若,決心北至玉華宮寺,專志譯出此全文六百卷,並歡喜稱慶,稱為人天之寶。智昇編《開元藏》,即以此經列於眾經的初首而特加尊重。至於此經的書寫、精讀、受持、供養,也為世所尚。其後由於義學漸衰,佛徒捨繁就簡,《金剛般若》及《般若心經》遂代替全經而頗為流通,有關《金剛般若》與《心經》的歷代疏釋甚多,不遑列舉。

關於此經的經義,龍樹《大智度論》(卷一百)中曾攝為二道︰(1)般若道(秦譯《大品》前六十六品,相當於此經初會前五十八品),(2)方便道(《大品》後二十四品,相當於此經初會後二十一品)。彌勒《現觀莊嚴論》中則攝為八品︰(1)〈一切相智品〉,(2)〈道相智品〉,(3)〈一切智品〉,(4)〈一切相現等覺品〉,(5)〈頂現觀品〉,(6)〈漸次現觀品〉,(7)〈一剎那現觀品〉,(8)〈法身品〉。這是印度古來頗為通行之說。

在中國有未詳作者的〈大品經義略序〉,依第二會秦譯本的文義,大判區分,略為三段︰第一段(秦譯《大品》一至六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一至六品),是佛自開宗對舍利弗為上根人說。第二段(《大品》七至四十四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七至三十八品),是佛命須菩提為中根人說。第三段(《大品》四十五至九十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三十九至七十九品),是歸宗重為下根諸天及人更說般若。至梁武帝〈注解大品經序〉則以經中文義分為五段︰「勸說以下住標其始,命說以無教通其道,願說以無得顯其行,信說以甚深嘆其法,廣說以不盡要其修。中品所以累教末章所以三屬。」近人歐陽漸氏也就此經第二會文義分五周︰第一周(初四品,相當於初會前五品),為舍利弗般若(佛使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第二周(五至二十四品,相當於初會六至二十一品),為須菩提般若(佛與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義)。第三周(二十五至四十二品,相當於初會二十二至三十八品),為信解般若(佛與帝釋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者都生信解,又為彌勒說菩薩行令已成熟者入甚深般若)。第四周(四十三至六十五品,相當於初會三十九至五十八品),為實相般若(說魔幻魔事和阿鞞跋致相,令久修人功深不退)。第五周(六十六至八十五品,相當於初會五十九至七十九品),為方便般若(詳說菩薩境行果,而以方便為指歸)。

後世有關此經提要的撰述,現存的有宋‧大隱的《大般若經關法》六卷、清‧葛𩕩的《大般若經綱要》十卷、民國歐陽漸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四卷等。又明代智旭《閱藏知津》卷十六至卷二十三,亦對本經作了簡征提要。(高觀如)

◎附一︰《歐陽大師遺集》第一冊〈大般若經敘〉(摘錄)

敘曰︰應學般若學。般若者,五度之目,萬行之鵠,三世諸佛之所自出。有母然後有子,有般若然後有世間人天、出世聖賢。般若者,智也。智也者,用也。用也者,以空為具,非以空為事也。是故空有二義,非義不義無義之空,空亦應空,如義實義涅槃義之空,空則非空。般若之相無住涅槃,般若之行瑜伽巧便,般若之至無上菩提,是故應學般若學。(中略)

一曰五周以敘事者。般若十六會,初有五會,義海全潮,有統有系。中有五會,河漢江淮,巨流時出。後有六會,六度各六,一度繫屬。全豹窺觀,應於初五,初雖五分,文異義同。詳略文異,應為三類。初分為一類,文四百卷,是為極詳。四五為一類,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世稱小品道行四會是也,是為極略。二三為一類,具敘五周而缺最後方便付囑。然秦譯詳,世稱大品放光光讚二會是也,是為酌中,最便研讀。今循二會,按文提系,談五周敘事。

此經五周說般若也,以經名智慧,舍利弗智慧第一,故初周佛詔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是為最初舍利弗般若。般若多說空義,須菩提好深行空法,又慈念眾生,故次周佛詔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是為第二須菩提般若。《金剛能斷論》云︰欲令佛種不斷者,未成熟菩薩聞多福德於般若起信解,已成熟心入甚深義,已得不輕賤者修多功德不復退轉,已得淨心令大乘久住。本其意義讀索此經,佛以帝釋久聞能記,許與問論,而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咸生信解,是為信解般若,亦為帝釋般若。佛於《中含》為彌勒授菩提記,又於此經為彌勒說菩薩行,菩薩行佛所行得亦無得,令已成熟入深般若,是為入甚深般若,亦為彌勒般若。合上二事並為一談,應說為第三信解般若。龍樹緣起論,此經為說阿鞞跋致相故,為說魔幻魔偽魔事故,為說當來世人供養般若因緣故,佛為顯示種種,令久修人功深不退,是為第四不退轉地般若,亦為實相般若。佛行即菩薩行,菩薩行者,妙於方便,境行果三此周特勝,經之為摩訶衍,人之為摩訶薩,法之為大菩提,亦於此周發闡無餘,是為第五究竟地般若,亦為方便般若。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摘錄)

大乘思想就是菩薩乘思想,他們相信釋迦成佛以前的菩薩階段,其實踐與所依據之理論都較聲聞乘、緣覺乘更廣大,所以稱為大乘。闡明這類思想的經典,後來積累日多,就有種種類別。但究竟哪一類是最初出現的呢﹖學者們有大致相同的看法。

一般承認,般若類是較先出現的。理由有三點︰(一)《般若經》內容,主要講對佛所說法不可執著,法無自性,即所謂「法空」思想。這一思想正是由部派佛學自然而然發展下來的。部派佛學,特別是有部學說發展到極端,認為佛說的法都有自性,都是實在的。反對這種極端,一轉入大乘,就必然走向「實有」的反面而出現「性空」思想。(二)很多大乘經典如《法華》、《華嚴》等的主要思想,都建立在般若的基礎上,所以理應先有《般若經》才能隨之發展出其他的經來。(三)更有力的理由是,大乘經開始流行,同它之前的佛經性質和形式一定要有聯結,即與公認的諸經相類。以前諸經按內容和形式分類有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其中有一分名「方廣」(義譯。梵譯「毗佛略」,巴利文音譯「為陀羅」),是指它說的道理方正,範圍廣闊。當時小乘部派承認在「方廣」一類經中有般若。如有部的脇尊者,在《大毗婆沙論》(一二六卷)中介紹十二分教時,就是這樣說的。《般若經》一出現,即採取了「方廣」的形式,也從而證明般若類是最早出現的大乘經。

《般若經》後來發展得相當龐大,究竟有多少種,迄今亦無法確定。據玄奘搜集並編纂而成的《大般若經》,共有十六種(或稱十六會、十六分)。開頭五分是根本般若經,其餘歸為雜類,叫雜般若經。根本五會,內容相似,僅文字詳略不同。第一會最詳,有十萬頌(漢譯四百卷,接近四百萬字);第二會,有二萬五千頌;第三會,一萬八千頌;第四會,一萬頌;第五會,八千頌。其中二、三兩會的內容差不多,四、五兩會的內容也相似。現在要問,這五會哪一會是先出現的呢﹖學者們的看法也不相同。既然有詳有略,就有兩種可能︰一個可能由詳到略,而詳本在先;一個可能由略發展為詳,而略本較早。按實際情況分析,先略後詳,先有小本而後發展為大本,還是合理一些。第一、般若儘管是以方廣形式出現,開始的分量,不能與部派公認的諸經分量相差太遠,那樣會叫人不容易相信的。第二、從傳播方面看,部派諸經是憑口傳的,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記錄,按寫作規律講,開始不可能太詳、太大。所謂「大本」、「小本」,主要內容都同,只是大本的文字敷衍些而已。第三、從中國翻譯史方面看,第一個譯大乘經的支婁迦讖,譯出的是《道行般若》(三十品),在五會中相當於四會,過了一百年,西晉時才譯出《放光》、《光讚》,兩部經相當於五會中的第二會,至於初會,是到玄奘編纂《大般若經》時才有的。從這裏看出它的發展是先簡後詳的。當然,從翻譯的前後不能即確定它們出現的先後次序,但也可以作為推斷的根據之一(由於《道行》比《光讚》篇幅要小,所以後來習慣叫前者為「小品」,後者為「大品」)。

另外,「雜類般若」的內容,很不相同。其中有中國極為熟悉的《金剛經》,玄奘把它放在第九會,分量最小,只三百頌。也可看成是般若的一個略本,因為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它都有了。無著、世親曾加以分析,認為經中有二十七個主題,實際包括了全部般若的主要思想。它的形式,較之大、小品,更加接近於九分教和十二分教以及後來的阿含形式。例如,經一開始就講釋迦住在王舍城,他的團體比丘有千二百五十人,並敘述到講道的過程等等,這些都是原始經典格式。而根本般若,就是「小品」,形式也不是這樣,講的是五千人,並說這些人都具有種種功德成就,同後來大乘的鋪張說法相類似。這說明《金剛經》的般若形式,比「小品」還更早一些。其次,南方有位學者覺音,他在解釋十二分教中的「方廣」時,是從它的形式講的,他說,「方廣」是問答體,在每一問題得到圓滿解答的基礎上,繼續追究,步步深入,他舉了巴利文的五部做例證。我們看《金剛經》的體裁,正是如此(其他般若經就不這樣顯著),第一個問題結束後,接著提出第二個問題。所以無著、世親解釋說,須菩提對不了解的地方共二十七處,這二十七處是「展轉相生」的。又《金剛經》的問題是藉須菩提提出的,他是佛的十大弟子之一,是得了無諍三昧,以解空著名的。《金剛經》但明「空」理,故借重他來發問。可是「小品」的內容就較蕪雜,人物有舍利弗、彌勒,甚至還有帝釋等等。這說明般若類最早出現的是略本,而略本中又以《金剛經》的出現更早一些(它在我國翻譯較晚,但產生應早)。

通過《金剛經》的二十七個主題,更易掌握般若的要點。般若思想不外說明諸法「性空幻有」的道理。所謂「性空」是說佛所說的一切法即一切現象都沒有實在的自性;但空非虛無,法雖然自性空,假有的現象仍是有的,即所謂「幻有」。「幻有」含有二重意思︰(一)幻有並非無有,是相對於實有說其非實在的;(二)幻有非憑空而現,它的產生是要有條件(因緣)的。所以般若思想是由一雙範疇性空、幻有構成的,不能單執著某一個方面。關於性空思想,在部派佛學時也有,如上座講人空外也講法空,不過他們的性空進一層發展就成了方廣,趨向極端,連幻有也否定了,所以龍樹批評它為「惡趣空」,虛無主義。這種否定一切的虛無主義,與般若性空之說,是不一樣的。《金剛經》全部講的是性空而幻有的問題,最後歸結為一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完滿的說法,應為九喻,秦譯只有六喻)。其次,講性空幻有,應聯繫到佛說,般若思想反對有部認為佛說的一切法都有自性的極端態度,主張佛的說法不是實有,而是幻有。佛為什麼要說法呢﹖在他們看來,是因實踐的要求加以假設而已。佛法並非實有,只是我們概念上對它加以分類而成功的假有。這種思想《金剛經》表現得非常集中,它有這樣一套說法的形式,如;「佛說般若,即非般若,是名般若(概念的假設)。」之所以要假設佛法,據他們講是為了救渡眾生這一實踐要求。《金剛經》隨處都是這種思想,所以說般若的主要思想,《金剛經》都有了。

還有一個問題,《般若經》最初是在什麼地方編纂的﹖這已無法講清楚了,不過它的流行地區,倒是可以從經的本身記載中看得出來。據《大般若經》三○二卷中說,開頭是在東南方,以後流傳到南方,然後到西方,逐漸到北方、西北方,最後到達東北(中國地區)。這個記載與實際情況是符合的,因為這個流傳路線與大眾部發展的地區相一致,與正量部活動的地區也一致,前者是在東南、南、西方活動,後者是以西印為中心,然後到達西北。大乘思想,前面已經分析是與大眾、正量有聯繫,也是得到部派的承認的,所以流行於與他們思想相接近的部派區域內,以後又發展到西北等處,是合理的,而一旦傳到月氏,就得到人們的信仰,並經過西域傳播到中國來了。

〔參考資料〕 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梶山雄一(等)《般若思想》;副島正光《般若經典の基礎的研究》;渡邊海旭《大般若經概觀》;干潟龍祥《般若經の諸問題》。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

四卷。歐陽竟無撰。為《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一經內容之提要。成書於1928年。收在《歐陽大師遺集》第一冊(新文豐版)。台灣坊間另有單行本流通。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略稱《大般若經》,六百卷,唐‧玄奘編譯。是各種般若經典的集成,共分十六會。此經向來極受尊敬,被視為經中之王,但以經文汪洋,義理幽玄,讀者往往難以得其要領。歐陽氏於1911年即發願讀此經,但不數卷而廢。1923年,作者因愛子歐陽東溺死而發願弘《般若》,於其柩旁讀《大品般若》,但仍不能貫通。1927年,姊歐陽淑死,翌年正月,弟子聶耦庚又死,作者感觸至深,終成此敘。彼於緒言中說︰「予治此經,三弛三振。親愛之兒、之姊、之從者,不啻死喪之威以刺之,夫然後僅乃有成,難哉!」

歐陽氏作此敘之目的,乃在為讀者解決《大般若經》文汪洋而義幽玄的障礙。全書分成四門︰(1)五周敘事,(2)十義抉擇,(3)諸經所繫,(4)諸家所明,最後繫以緒言。

第一門〈五周敘事〉,共三卷,佔全書篇幅的四分之三。其內容是依《大般若經》第二會的脈絡,談般若義海的全貌。因《大般若經》十六會可分為三大類,前五會其文段與內容都有共同的部分,是同一原本的分化,只是詳略不同而已。中間五會為第二類,是彼此不同的五部經。後六會則是從般若法門的立場,分別敘述六波羅蜜的經。氏認為初五會是般若的「義海全潮,有統有系」,所以「全豹窺觀,應於初五」。而初五會由於文異義同,詳略有別,所以作者選擇詳略適中的第二會,作為闡發本經義海的依據。

包括第二會在內的前五會,其內容可以「五周說般若」,即從五個方面談般若的義蘊來涵蓋。這五周分別是︰(1)舍利弗般若,談菩薩智慧、菩薩二諦。(2)須菩提般若,談菩薩三解脫門、摩訶衍摩訶薩。(3)信解般若,其內容為佛對帝釋談般若福德、對彌勒說菩薩行。(4)實相般若,又稱不退轉地般若;說阿鞞跋致相,說魔幻魔偽魔事,說當來世人供養般若因緣。(5)方便般若,又稱究竟地般若;談菩薩行者的境行果。歐陽氏以闡發《大般若經》第二會的五周敘事,以攝一經全義。

第二門〈十義抉擇〉,又從十個論題談《大般若經》的相關問題。如龍樹學與無著學的關係、唯智與唯識的異同,以及其他教義問題。

第三門〈諸經所繫〉,談《般若》與《華嚴》、《法華》、《涅槃》、《深密》、《楞伽》、《阿毗達磨》、《菩薩藏》、《大日》、《彌陀》、《阿含》等十經的關係,認為無有一法非般若成,無有一義非般若立。

第四門〈諸家所明〉,舉五位註釋《般若經》的印度古德及其註釋書,分別為︰(1)彌勒《現觀莊嚴論》。(2)龍樹《智論》、《緣起論》。(3)無著《金剛般若論》。(4)羅睺羅《讚般若偈》。(5)陳那《圓集要義論》。

1941年,歐陽氏將〈五周敘事〉部分改寫為《五分般若讀》,又以〈五周敘事〉中的第五「方便般若」有許多錯誤,故改寫成《方便般若讀》,並將其餘部分一概刪削。但在歐陽晚年手訂的《竟無內外學》的二十六種著作中,《大般若經敘》與《五分般若讀》並存。


山門

又作「三門」。寺院正面的樓門,為禪剎七堂伽藍之一。通常寺院為了避開巿井塵俗而建於山中,因此稱山號、設山門。關於「山門」一詞,《法苑珠林》卷三十九有有關荊州河東寺的記事︰「寺開三門兩重七間」。日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載︰「西國僧佛陀波利空手來到山門。文殊現老人之身,不許入山。」而於大華嚴寺條載︰「院內大眾相送到三門外,捫淚執手別。」金閣寺條︰「出金閣寺三門,尋嶺向南」等。

禪宗盛行以後,寺院都設有三門。《敕修清規》卷一〈聖節〉(大正48‧1113a)︰「啟建之先一日,堂司備榜,張于三門之右及上殿經單俱用黃紙書之。」卷六〈日用軌範〉(大正48‧1145c)︰「食罷出寮,不得出三門。」該書並將寺院的開山祖稱為開山,其他寺院稱為諸山,或採用山門作為一寺一山的稱呼。

此外,《釋氏要覽》卷上〈住處〉解釋三門的字義云(大正54‧264a)︰「凡寺院有開三門者,只有一門亦呼為三門者何也﹖佛地論云︰大宮殿、三解脫門,為所入處。大宮殿喻法空涅槃也,三解脫門謂空門、無相門、無作門。今寺院是持戒修道,求至涅槃人居之故由三門入也。」


布施

以慈悲心而施福利與人之謂。乃梵語檀那、旦那、拕那、馱曩之意譯。梵漢並稱為檀施、檀信。大乘佛教謂其為六念之一、四攝之一,或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之一。

布施之本義,原為以衣食等物施與大德及貧窮者。至大乘時代又加上法施、無畏施二者,而擴大布施的意義。並謂財施、法施、無畏施是行菩薩道者必修的布施行。其中法施之功德較財施為大。法施有世間法施及出世法施二種。演說不淨觀、持息念、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及五神通等法,勸人生於人天之說教,稱為世間法施。演說三十七菩提分法及三解脫門等聖法,勸人成佛之教法,稱為出世法施。

《菩薩善戒經》卷一〈序品〉載,在家菩薩修習財、法二施;出家菩薩可行筆、墨、經、說法四施。得無生忍位的菩薩應具足施、大施、無上施。《寶雲經》卷一稱成就法施、無畏施、財施、不望報施、憐愍施、不輕心施、尊重施、恭敬承事施、不求有施、清淨施等十法為「檀波羅蜜具足」。

依《大智度論》卷十四載,持戒自檢,不侵一切眾生財物為財施。眾生見者慕其所行,又為說法令其開悟。又自思惟,我當堅持淨戒與一切眾生作供養福田,令諸眾生得無量福,如是種種名為法施。一切眾生皆畏於死,持戒不害是名無畏施。布施的種類除此「三施說」之外,另有財、法二施說,或七施、八施、十施、三十七種施等各種說法。

布施行的形成,是由施者、受者、施物三者和合而成的。如《法界次第》卷下之(上)云(大正46‧686b)︰「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此即《能斷金剛般若經論》所說的能施、受者、施物三輪。布施時體念此三者本質為空,而不存任何執著,此稱為三輪體空或三輪清淨。

此外,布施時不求世間的名聞利養等報,但為資助出世之善根及涅槃之因而以清淨心行布施者,此名淨施。以妄心求福報而行布施者,則名不淨施。《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卷六謂,不淨施有怖畏施、求報恩施二種。淨施有敬重心施、慈悲心施二種。

關於布施與布施波羅蜜,《優婆塞戒經》卷二〈自利利他品〉稱,一切凡夫外道異見、聲聞緣覺,以及菩薩在初、二阿僧祇劫所行的布施,僅係單純的「布施」,而非「布施波羅蜜」。菩薩在第三阿僧祇劫所行的布施,則是布施波羅蜜。

◎附一︰〈三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指三種布施。又稱三檀。

(一)指財施、法施、無畏施︰所謂財施,指不侵他人財物,施捨自己財物。法施指說法令人生悟。無畏施指不侵害他人,不令怖畏。無著《金剛般若論》卷三以資生施作為財施;並言三施廣攝六度。布施屬於資生施,持戒、忍辱屬於無畏施,而精進、禪定、智慧則為法施。

(二)指下品施、中品施、上品施︰係依布施功德的優劣而分此三施。據《大智度論》卷三記載,以財寶布施為下布施;以身布施為中布施;而於種種布施中,心無所著謂之上布施。又,《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一載,見饑餓之人以飲食周濟之,稱為飲食施,此為下品施。見貧窮之人以財物珍寶周濟之,謂為珍寶施,此為中品施。割自身肉體以濟饑餓眾生,謂之身施。若施與全身以致命盡,稱之命施。二者合稱身命施,此為上品施。

◎附二︰〈四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指四種布施︰即筆施、墨施、經施、說法施。語出《菩薩善戒經》卷一。(1)筆施︰謂見人發心書寫經典,遂施筆以助成其善緣。(2)墨施︰見人發心書寫經典,施墨以助成其善緣。(3)經施︰印贈經籍供人讀誦,促發菩提心。(4)說法施︰若有人求正法,即隨其根機方便演說,令早日解脫、修因證果。出家菩薩具足成就此四施後,則能調其心,破驕慢心,得以修習忍辱。

(二)就施主與受者有淨、不淨而類別為四施︰即施主清淨受者不淨;施主不淨受者清淨;施受俱淨;施受俱不淨。依南本《涅槃經》所說,施雖有四種但俱得淨報。所謂施主清淨受者不淨,是指施主持戒,多聞有智慧,知惠施及施果報,受者破戒,專著邪見以為無施無報。餘三種可依此類推。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二又云(大正12‧750c)︰「若有不見施及施報,當知是人不名破戒專著邪見。若依聲聞言不見施及施果報,是則名為破戒邪見。若依如是大涅槃經,不見惠施及施果報,是則名為持戒正見。」

◎附三︰〈八施〉(編譯組)

指八種布施。即(1)隨至施,(2)怖畏施,(3)報恩施,(4)求報施,(5) 習先施,(6)要名施,(7)希天施,(8)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集異門足論》卷十八云(大正26‧441a)︰
「云何隨至施﹖答︰如有一類施隣近者、施親近者、施現至者。謂作是念︰云何乞者現來至此而不施耶﹖是名隨至施。

云何怖畏施﹖答︰如有一類有怖故施、有畏故施,由怖畏纏而行惠施。彼作是念︰若不行施,勿有如是如是衰損,是名怖畏施。

云何報恩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彼既曾施我如是如是物,我亦應施彼如是如是物,豈得彼恩而不酬報,是名報恩施。

云何求報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今若施彼如是如是物,彼亦當施我如是如是物,期他反報而行惠施,是名求報施。

云何習先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之父祖常行惠施,我家長夜惠施無斷,我今生在信家施家,我家本來常樂布施,我若不施便斷種族,為護種族而行惠施,是名習先施。

云何要名施﹖答︰如有一類為得廣大妙善稱譽聲頌美名,遍諸方域而行惠施,是名要名施。

云何希天施﹖答︰如有一類希求生天勝異熟果而行惠施,謂我命終當生天上,由今布施受天妙樂,是名希天施。

云何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心長夜為貪瞋癡之所雜染,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行惠施便發起欣,欣故生喜,心喜故身輕安,身輕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生厭,厭故能離,離故得解脫,解脫故證涅槃,如是布施漸次增長諸勝妙法,展轉證得菩提涅槃微妙上義。」

◎附四︰〈十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指菩薩所修的十種施捨行。即︰

(1)分減施︰又名修習施法。謂菩薩稟性仁慈,好行惠施,若得美食,不專自受,要與眾生,然後方食;凡所受物,悉亦如是。

(2)竭盡施︰又名最後難施法。謂菩薩得種種上味飲食、香華衣服等資生之具,為饒益眾生,隨其所有一切皆捨,乃至盡命,亦無所吝。《華嚴經探玄記》卷六云(大正35‧234c)︰「捨所極要命受中夭,附近死邊名最後難,又諸施中,最在後故。」

(3)內施︰謂菩薩憐憫眾生老病疾苦,捨自身施與眾生,以濟其命,心亦無悔。或稱內捨,與外施、內外施合稱三捨。

(4)外施︰又稱外捨。謂菩薩為饒益眾生,施與王位福樂等外報,而無所悔。

(5)內外施︰王位、財寶為外,身為役使為內。謂菩薩將自身、財寶及王位盡施與眾生,心無所悔。

(6)一切施︰謂菩薩盡捨一切,惠施眾生。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六所釋,內外施通於依正二報,不包括妻子,而一切施則包括妻子,此係二者的差別。

(7)過去施︰謂菩薩聞過去諸佛菩薩所有功德,聞已不著,了達非有。不起分別,不貪不求,無所依倚。見法如夢,無有堅固。於諸善根不起有想,亦無所依。但為教化取相眾生,成熟佛法,而為演說。又復觀察過去諸法,十方推求皆不可得。作是念已,於過去法,畢竟皆捨。是名過去施。《華嚴經大疏鈔》卷二十一釋云(卍續9‧767上)︰「過去施者,然三世之施,通相皆明不著。別則過去不生追戀,未來預止貪求,現在心無染著。」

(8)未來施︰謂菩薩聞未來諸佛之所修行,了達非有,不取於相。不別樂往生諸佛國土。不味不著,亦不生厭。不起善根迴向於彼,亦不於彼而退善根。常勤修行,未曾廢捨。但欲因彼境界,攝取眾生,為說真實,令成熟佛法。然此法者,非有處所,非無處所。非內非外,非近非遠。復作是念,若法非有,不可不捨,是名未來施。

(9)現在施︰謂菩薩聞六欲天、色界、五淨居、二乘等功德,不生貪著。觀為如幻如化。且為令眾生捨離惡趣,心無分別,修菩薩道,成就佛法,而為演說。此中,但列二乘而不提佛、菩薩。就此,《華嚴經探玄記》卷六釋云(大正35‧234c)︰「現在所貪中淨法內,但舉二乘者,以佛菩薩現在緣成非不求故,不同過未謝及未至無緣起故,是故不同前。」

(10)究竟施︰謂菩薩於無量根缺眾生乞求眼、耳、鼻、舌、身等根時,均如願施與。以致自身在無量劫中,諸根不具,但不生一念悔惜之心。常住四念處觀,不生戀著。能開導一切眾生,令彼於身心不生貪愛,悉得成就清淨智身。

此中,前六者捨身、命、財,為事捨;次三者為心捨,即捨離取相之心;最末者為俱捨,即兼事捨及心捨。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四〈大天㮈林經〉、卷三十〈福田經〉;《增一阿含經》卷四〈護心品〉;《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布施持戒品〉;《大般若經》卷四六九、卷五六九;《菩薩地持經》卷四〈施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大智度論》卷二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九〈施品〉;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福祉事業》。


生死即涅槃

指生死與涅槃相即不二。為大乘佛教的主要思想特質。謂迷界的生死與悟境的涅槃並無差別,究竟同一。亦即就佛智而言,迷界眾生的生死即是不生不滅清淨的涅槃境地,並非指生死之當體之外另有一獨特的涅槃領域。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97a)︰「諸聲聞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一切皆是妄分別有,無所有故,妄計未來諸根境滅以為涅槃,不知證自智境界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大乘莊嚴經論》卷二〈真實品〉謂(大正31‧599a)︰「生死、涅槃無有二,乃至無有少異,何以故﹖無我平等故。若人善住無我而修善業,則生死便盡而得涅槃。」

由此可知,了達諸法,住於無我,不取不捨,則可得生死即涅槃之境地。

陳譯《攝大乘論》卷下云(大正31‧129b)︰「生死即涅槃,二無此彼故。是故於生死,非捨非非捨。於涅槃亦爾,無得無不得。」亦屬此意。《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解釋說,不淨品名為生死,淨品名為涅槃,若得無分別智,則知生死、涅槃俱無所有,此彼無異。

◎附︰呂澂〈佛法與世間〉(摘錄)

今講此題,意在正確說明此兩者間之關係。此題似乎常而實複雜,因不能專尚理論,須兼顧事實,又佛家所談理論,表面上頗紛歧異趣也。茲就本人依據大乘佛法立場作基本看法,分三層說。先說佛法對於世間之解釋;次說佛法在世間之運用,即如何應世;最後闡明其根據之所在。

初說佛法之解釋世間,凡有三類,即行、有情、器三世間。總之,不外乎全體有情生存之一切。至世間之意義,應分就自相與實相而談。自相即世之所以為世者,世間之自相只是言說之構想,染相之取相,業惑之繫縛而已(此三層乃與三解脫門對立,非同泛泛)。以故佛法斷言其不實在,而謂之為苦。但自相者其表,按其實在,即就實相言,則世間自性本寂,雖名言構想而實際離想(此謂不以想為自性,想應可離,故曰離也)。雖染相取相,而實際離取;雖業惑繫縛,而實際離繫。由其構想取相繫縛,而謂之為苦。又以其自性離想、離取、離繫,而狀之曰寂。大乘佛法即立足在此性寂上。蓋必先明實相,而後有自相之意義。以術語解,自相猶俗諦,實相猶真諦,二諦原是一諦,並非相對。以俗之云諦,並非將就世間,乃以真諦為批判之依據。若無離想、離取、離繫之實相為據,又烏知世間自相是苦之何所指耶﹖故依大乘說,必以實相為主(後來中觀家說二諦,誤落到對待上,實是大錯)。從龍樹以來,談此問題莫不強調「世間與涅槃平等」之義。龍樹在其最要著作《中論》中談及涅槃,說︰「世間與涅槃,無有少分別。」反之,「涅槃與世間,亦無少分別」。即明白標此宗旨。《中論》又釋兩者無別之所以,曰︰「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無毫釐差別。」此義不可揣摩文字以作本質分量上相等之解,應依《大智度論》「世間之真際,即是涅槃際」之義解之。此非世間真際外別有涅槃兩者相等也。但依《智論》著名之喻「破壁成空,空不離壁」而談,於世間履踐實際即是涅槃,且即從實際意義而說世間性寂。此乃佛法對世間加以肯定處,有情之生存事實固不能一筆抹煞也。在大乘根本經典《法華經》開卷〈譬喻品〉有「三界無安,猶如火宅」之說,意使眾生知苦,似乎否定世間矣;但後分〈如來壽量品〉即說︰「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無退無出,亦無住世及涅槃者。」以此為據,而後「種種說法,佛事未曾暫廢」。由此經先後並提世間自相與實相,可知二者原來相貫也。佛法對世間之解釋如是。

次說佛法如何應世,即於世間起何功用,此可以「出世」二字表之。出字須善為之解,此非去此之彼,有如常識空間上之意義,但是遠離之謂。遠離亦非棄絕,乃俱而不染,即相涉而又不相應也。小品《寶積》說佛法如淤泥中蓮華,使在清水或虛空中必不能出生,此正以其出於淤泥乃見其遠離,若居身九霄雲外,雖一塵不染,又何足道﹖故相涉而不相應方真是不染。如何與世相涉也﹖必行世乃得與世相涉,猶蓮之植根淤泥,乃有所吸收滋養也。《華嚴》末後〈離世間品〉即說︰「心淨如虛空,永離一切有,行於世間事,其心無所依,究竟白淨行,亦令眾生然。」於此可見佛法之應世乃在起出世之用。一切有情生存於世,只是沉淪流轉,佛法則循世間實相從世間興起,有所趨向直注彼岸。此「彼岸」二字又不可依常識作水流兩邊相對之解。《涅槃經》說涅槃是彼岸,然無此岸,蓋只示其趨向耳,隨波逐流永無歸宿即此岸,能乘風破浪有所趨向即到彼岸,此說彼岸之意義也。佛法之應世,依前說世間有自相之苦義,即不應染;有實相之寂義,即應相涉,此其踐行之據也。於此可見佛法首著,亦不外指示有情生存之無倒趨向而已。所謂有情如以人為例,此即關係人生問題,於此佛法亦即解決人生,並不在人生問題以外,亦非於人生但提出生死問題已也(談出世義先應知此,果能出世,自然使世變質,所謂轉依,其說另詳)。小乘人不知世間係全體有情共相維繫,漫欲獨自擺脫,以為超出,安有此事﹖故佛說其解脫為暫息化城也。若以化城為究竟,更欲於此安立興起悲願重行入世之談,則益無據矣!

最後闡明其根據。佛法以此施設其教,自然出於佛之大智大覺,但此猶屬片面的,其切實根據仍在有情本身,即不悖乎有情心性之一點。此應從有情生存事實上看其心性如何。平常對有情之生死,但知作十二有支解。此雖重要,但佛在另一方面又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其義更要(據南傳《增一阿含經》,佛嘗以一法概說世間,即謂眾生皆依食住。又《集異門足論》首舉一法,亦即有情皆依食住。可見此義之要)。十二有支只解得生死相續,如知有情依食而住,食即有所資取、希求,則生活可有開展,向善之義乃顯著矣。食分段、觸、思、識四類,先有資長,次求安適,進而希望,而把握充實,莫非食也。一切有情依此四食而後生活可有開展、向上,佛法施設根據於有情生存事實云者,即著眼於此。因眾生由食住,進而有常、樂、我、淨之要求,更進而有自在解脫之要求,此即有情生存之向善意欲也(大乘入道,於三類緣起中特以受用緣起為轉樞;十八空觀始於內外空,而慈氏解之為能食所食空;菩薩地上十王大業,於佛三身中唯受用身之是修,而唐人譯之為食身。食之於道關係可見)。此意欲以遍行之「思」為主,而與別境之「欲」相結合,不屬於根本煩惱之「貪欲」。然在不得其道時,即成為四倒。佛法利益有情,即根據其向善意欲而引導之,示以無倒之常、樂、我、淨四德,非但取消四倒而已。然於此四德如真認識,真泯合於實際,亦即自然超過相對看法,不執以為常、樂、我、淨,而行其所無事。故佛法非引導眾生使陷於幻滅也,乃先導之以不顛倒,而究竟於超乎四德,以泯合於實際也。此義仍可例於《法華》,〈方便品〉云︰「又諸大聖等,知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此即表示佛法施設所據在於有情之心欲。又〈譬喻品〉說長者之使諸子離於火宅,乃以羊、鹿、牛車引之,三車以喻三乘,其合喻處即謂三乘皆是聖所稱嘆,自在無繫,無所依求。乘此三乘,以無漏根力等自娛,便得無量安隱快樂。佛法以此感動眾生,自必眾生原有此欲,要求自在,乃能投其所好,引之遠離,此為佛法施設之根據,即一切有情生存向善之內在希求也(此即是善法欲)。於此可見佛法非破壞世間,乃真正安立世間。《般若》二分〈佛母品〉謂佛於眾生有恩如母,即在能示世間相,其所示者非破壞世間、無常、苦等相,乃示之以世間寂滅相,無生滅、增減、染淨、來去相,乃至空相、無相相、無願相,此即佛對眾生之大恩。唯龍樹釋此,謂佛法中有處單說世間無常相者,為小乘說法(小亦不以此為究竟,應由無常進而說空)。大乘則不然,開始即直接示以實相空,循此實相,眾生存在乃能有無倒趨向,直注彼岸,此佛所以於眾生有大恩也。故佛法施設根據有情生存向善之意欲,非破壞世間,而正從實際安立世間也(《智論》說但破於世間執常、無常,不破世間,此即佛家「破想不破法」之通義也)。《法華經》云︰「我雖說涅槃,亦非是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法究竟亦只如是說此義而已,上來諸解又豈自作主張妄為之辯哉!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十九;曇鸞《往生論註》卷下;《四教義》卷六;《摩訶止觀》卷一(上);《六十頌如理論》;《般若燈論釋》卷九。


百字論

一卷。提婆菩薩造,元魏‧菩提流支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本書係中觀入門書。篇幅極短,全文三千餘字,分成長行、偈頌兩部分,前者為後者的註釋。因此,或謂本書應名為「百字論釋」。偈頌刊在文末,為本論,凡二百字。內容主要是以印度哲學派別數論、勝論之學說為破斥對象,而發揮非一非異、因中非有果非無果,以及非有非無之理,進而論述萬物自性是空的中觀理論。

本書梵本已佚,漢譯本外,另有藏譯本。但藏譯本卷首無歸敬頌,論釋皆作龍樹菩薩造。近代日本學者山口益曾將漢藏對照研究,撰〈漢藏對照百字論及瘺譯註〉一文發表於《大谷學報》第十一卷第二號。其後有VasudevGokhale參照漢譯本與藏譯本而迻譯之為英文本《Akṣara-Śatakam,The Hundred Letters》問世。

◎附︰呂澂〈百字論釋〉(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百字論》為中觀入門之書。中觀根據《中論》,《中論》益以《百論》意義始備。此《百字論》又屬《百論》之心,《百論》精華皆具於此,如《心經》然。故中觀以《中論》為主,《百論》為輔,而此《百字論》則入中觀之初門也。其要若此,治中觀者可不深心一究歟。(中略)

(一)分章觀義︰此論章段,從其立義區分,凡二十章(此舉成數,實有二十一章),成為前後二周。前周八章(由初說曰何故造論,至以是故無因止),後周十二章(自外曰汝雖因果,至得證寂滅道止)。論本第一句一切法無一,至第八句如此不用因為前周;第九句汝當說體相,至二十句相亦無有異為後周。原文最後尚有一句與所立相似,即前所云譯時遺漏者。如是二周分判,乃依提婆所作《廣百論》、《百論》體例而定。《廣百論》共十六品,依護法判釋,前八品為法說百論,後八品即論議百論,護法但為後周作釋,即奘師所譯《廣百論》也。護法所判,自有見解,絕非任情去取,徵之《百論》亦爾。《百論》十品,初〈捨罪福品〉,即成一周,後九品(自〈破神品〉至〈破空品〉)又為一周。蓋後九品即與奘譯《廣百論》同,而〈捨罪福品〉,實賅前周八品要義所成也。《廣百論》前八品,初四遣除四倒(常樂我淨),第五菩薩行(除倒而入正道),第六辨斷惑,第七辨斷著,第八淨心。四倒即非法行,《百論》謂之罪行。菩薩行斷惑離著,皆為法行,《百論》謂之福行。而此法非法行,俱歸於第八淨心無相,《百論》謂之平等捨。如此《百論》初一〈捨罪福品〉,即攝《廣百論》八品以成一周,其餘九品與《廣百》後周相合,可不待解釋。今以《百字論》對比《百論》,亦復大同(《百字》後十二章同《百論》後九品)。統觀三論,後周全同,僅前周開合有異。其異處正是各論特徵,故各論未可全於同處混合視之也。自其同者而言,可知提婆所著書同名百論之故,自其異者而觀,可見各具特徵,非分二周不可也。

復次,此論大意依〈歸敬頌〉所說,明一切法之實相,而示觀行之正軌,是即作論之宗旨也。提婆著書偏重此義,如護法之釋《廣百論》亦說為顯邪執事相方便,開示三解脫門。《廣百論》原題菩薩瑜伽行,即釋觀行之書,而此《百字論》示觀行正軌,適與相同也。至《百字論》前周破執因,後周破執相,邪執破盡,實相自顯,與《廣百論》之辨明實相亦無以異。不過《百字論》破執至於執之根本(執因),尤有特色。歷來治中觀者頗忽視之,不可不糾正。又謂此論示觀行正軌者,可於釋論中見之。如十七章結文云,如經中說,如智境見一切法空,識無所取故,心識滅種子滅。此即《廣百論》卷八〈破邊執品〉末頌之意。彼頌云,識為諸有種,境是識所行,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境是識之所緣緣,即識因也)。此即現示觀行之次第。蓋生死之本雖在於識,而境為求解脫所依,故言破執,實破境執。破執相執因,亦即破境相境因之謂。如此下手,為中觀觀行正軌。昔時典籍雖不備,作家已有見及此者。如吉藏《百論疏》云,《百論》十品廣破一切,唯〈破塵品〉偏要,即是。獨惜其於全疏,未能以所見始終貫徹而成正觀耳。此《百字論》破執觀行徹底清楚,實為辨明實相而示觀行正軌之切要著作也。

(二)詳釋章義︰次釋各章文義。前周八章、乃破一切執著根本,謂因果見。凡夫外道種種執著根本在不知因之真相,謂一切法皆有實因。此因有二,即生因(常言四緣,略舉大數)、了因(常言四量,亦舉其大數)。諸法存在各有生因,其被分別又各有了因。起見生執,展轉不出此二,故知因為執著根本,即求解脫者觀行之對象。所以破執應破根本,即應先破因執,此龍樹所以先作《中論》觀因緣以破生因,復作《迴諍》、《廣破》二論(《廣破論》藏傳為龍樹五論之一)以破了因也。或者有疑,佛家如此破除二因,得非同於無因論耶。此亦不然。法之生因、了因,由佛家觀之屬於幻假一邊,凡外執著實有,即須破之,至以幻假觀法,二因皆有也。《百字論》文雖簡略,而於破執,因執相二義賅攝無遺,其成為中觀入門之書,可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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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受具戒三品心

子題:下品軟心、下品軟心、下品心、中品心、上品心、毗跋律、小菩薩、大菩薩行、三聚戒、聚、小乘七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三解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作解脫門、戒法即上因行、上因行、涅槃即上果德、上果德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一、引文明下品)毗跋律曰,發心我今求道。當救一切眾生,眾生皆惜壽命,以此事受,是下品軟(軟)心。雖得佛戒,猶非上勝。(二、就義明二品)餘二就義明之。(一﹑明中品)云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眾生疑,我為一切作津梁;亦能自利,復利他人,受持正戒。(二﹑明上品)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脫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

資持記釋云:「下品中,毗跋律藏錄不出。言求道者,所期果也;救眾生者,所修行也。然雖救生,行有深淺,一﹑不害彼命,二﹑以法開導,三﹑令得究竟度。前不得後,後必兼前。約義推之,初但護命,不令得脫,即二乘心。前云求道,正據小果。中品所修,以法開解,自他兩利,度非究竟,即小菩薩。雖期佛果,行處中間,望前雖勝,比後猶劣。上品引導,令至涅槃,同歸佛道,即大菩薩行。準沙彌篇,三位配之,恰然符合。學者至此,宜須明辨三心所期行果分齊。……上品中,初明自利行;又下,明利他行;令法下,明護法行。初中,發心受者,即今正受比丘戒也。為成下,明遠期也,上二句大乘三學,即因行也;下句求大涅槃,即圓果也。三聚戒者,出瓔珞經,總攝為義。小乘七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一﹑攝律儀戒律儀禁惡,結業煩惱,究竟斷故,即止行也;二﹑攝善法戒世出世間六小修證,究竟修故,即作行也;三﹑攝眾生戒一切含識,究竟度故,即四攝行,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亦名饒益有情戒。此三須配三脫、四弘、三身、三德,如別所明。三解脫者,雖是觀慧,非定不發,即定慧二學。絕縛證真,由此得入,故號三解脫門然名通小教;今對三聚,須局大乘一﹑空解脫門即性空也;二﹑無相解脫即相空也;三﹑無作解脫門即唯識也,亦名無願。懺篇三觀別配三位;此明大行,須約圓修。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可知。問:『今此所受,為即三聚,為非三聚?若云即者,後須更受菩薩戒不?又復大小混亂,如何分別?若云非者,戒從心發,既發此心,那非此戒?』大見錯解,故特提示,使自求之。次明利他,此〔戒〕法即上因行,涅槃即上果德。三護法中,自利利人,傳傳相續,佛種不斷,故得久住。(事鈔記卷八‧二四‧一○)


受具戒前教發戒緣

亦名:教發戒緣、受具戒前開導

子題:增上戒、法界為量並是戒體、眾生無邊戒亦無邊、戒善、大地無邊戒亦無邊、新受戒人與佛戒齊德、出家僧尼功德善法之聚位尊人天、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破戒之人遠有出期不受戒者永無解脫、凡戒因行佛戒果德、善法聚、善種子、聖道基、瞻蔔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教發戒緣。(一,敘意分章)薩婆多云,凡受戒法,先與說法引導開解,令一切境上起慈愍心,便得增上戒就文如此。今以事求,初明緣境,後明心量。(二,隨科別釋)(一、緣境)(一﹑示境)初中,所發戒相,乃有無量。由未受戒前,惡遍法界,今欲進受,翻前惡境,並起善心,故戒發所因,還遍法界。若隨境論,別鈔應有三十餘紙。要而言之,不過情與非情。空有二諦;滅理涅槃;佛說聖教,文字卷軸,形像塔廟。地水火風虛空識等。 界為量,並是戒體。故善生云,生無邊故,戒亦無邊。薩婆多云,非眾生上,亦得無量。如十方大地,下至空界,若傷如塵,並得其罪。今翻為戒善,故遍陸地。即善生言,大地無邊,戒亦無邊;草木無量,海水無邊,虛空無際,戒亦同等。(二﹑顯德)薩婆多云,新受戒人,與佛戒齊德也。以此而推,出家僧尼真是功德善法之聚位尊人天,良由於此,不論受而具持,功德難數;若毀破者,猶利無邊。故十輪云,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能示於人天道行,猶如牛黃麝香燒香等喻。佛因說偈:『瞻蔔華雖萎,勝於一切華;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是故行者破戒之人,功德無量,遠有出期不受戒者,隨流苦海,永無解脫。智論說言,寧受戒而破,初入地獄,後得解脫;不受戒者,輪轉三界。涅槃亦云,雖復得受梵天之身,乃至非想,命終還入三惡道中。良由無戒,故致往返。(三﹑結勸)如是隨機廣略,令其悟解。若不知者,心則浮昧,受戒不得,徒苦自他。薩婆多云,若淳重心,則發無教,輕則不發,豈可虛濫?理當殷重。(二、心量)次令發戒。應語言,當發上品心,得上品戒。若下品心者,乃至羅漢,戒是下品。……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脫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三,結告先示)如是發戒緣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前時,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續,見境明淨,不得臨時方言發心。若約臨時師授,法相尚自虛浮,豈能令受者得上品耶?或全不發。豈非大事?」資持記釋云:「顯德中,初科,初引示凡戒因行,佛戒果德;凡聖優劣,實非相擬,一往且望清淨義同,故云齊德。以下,就人顯勝。善法者,攬無邊戒法,歸無盡識藏,善種子,作聖道基。翻無始惡緣,俱為戒善,變有漏苦報,即成法身,我等云何不自珍敬?佛恩深重,粉骨難酬,苦海導師,朽宅慈父,願從今日,盡於未來,竭力亡身,常贊三寶,廣度群品,少答聖慈。不下,舉毀破校量,初正明。故下,引證。經據犯重,故曰死人,如僧網具引。四喻中,略眼藥喻,故云等也。偈中,上半舉喻,下半合法。瞻蔔〔華〕,此云黃華,華小而香,西土所貴,故多舉之。有毀戒者,見此言相,似順愚情;妄自矜誇,謂犯猶勝。此乃一途引接,隨時之義,聖制令受,意在成持。即下文云,寧起行用,不須願求;又云,若毀佛戒,不如不受。教旨甚明,慎勿錯會。……心須念念無間,境必法法無昧。毫差即失,可不慎乎?今時昧教,事同兒戲,乍登壇上,心志驚惶,恐師授昏冥,但知學語,自無所曉,將何示人?豈非宿業所追,致使此生虛喪?深須責己,期遂將來。虛浮者,以臨事倉卒,多容舛謬故。」(事鈔記卷八‧一九‧三)


受具戒正受前開導

子題:上品心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正明受體。(一、敘由)若至此時,正須廣張示導發戒正宗。不得但言起上品心;則受者知何是上品?徒自枉問。今薄示相貌,臨事未必誦文。(二、略示)(一﹑ 示境發心)應語言:『善男子,汝遮難並無,眾僧同慶,當與汝戒。但深戒上善,廣周法界。當發上心,可得上法,如前緣中。今受此戒,為趣泥洹果,三解脫門,成就三聚戒,令正法久住等,此名上品心。』(二﹑開懷納法)『次為開廣汝懷者,由塵沙戒法,注汝身中,終不以報得身心而得容受,應發心作虛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故論云,若此戒法有形色者,當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聲,由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覺。汝當發驚悚意,發上品殷重心,今為汝作羯磨聖法。此是如來所制。發得塵沙法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須知之。』」資持記釋云:「第二正受,敘由中。言正須者,顯前發戒,且令預習,未是正用;今將納法,縱令已解,更須委曲選擇要語,激動蒙心,戒師當此,不可率易。策導開解,納法之本,故云正宗。」(事鈔記卷九‧一八‧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七種慧清淨相

瑜伽七十八卷十二頁云:若諸菩薩,遠離增益損減二邊,行於中道;是名為慧。由此慧故;如實了知解脫門義。謂空、無願、無相三解脫門。如實了知有自性義。謂遍計所執,若依他起,若圓成實三種自性。如實了知無自性義。謂相、生、勝義三種無自性性。如實了知世俗諦義。謂於五明處。如實了知勝義諦義。謂於七真如。又無分別,離諸戲論,純一理趣,多所住故;無量總法,為所緣故;及毘缽舍那故;能善成辦法隨法行。是名七種慧清淨相。


十六行與三解脫門相攝

雜集論十一卷七頁云:前說如所有性中,有十六行及三解脫門。如是二種,更互相攝。問:空攝幾行?答:二。謂空行,無我行。問:無願攝幾行?答:六。謂無常行、苦行、苦因行、集行、生行、緣行。由彼於三界無所願求故。問:無相攝幾行?答:八。謂滅道八行。由彼不能行諸相故。


三諦

如諦施設建立中說。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七卷十六頁云:如契經說:出家梵志,總有三種婆羅門諦。云何為三?謂有出家梵志,作如是說:一切有情,皆不應害。如是所說,是諦非虛。是名第一婆羅門諦。復有出家梵志,作如是說: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如是所說,是諦非虛。是名第二婆羅門諦。復有出家梵志,作如是說。諸有集法,皆有滅法。如是所說,是諦非虛。是名第三婆羅門諦。問:此中何者是婆羅門,何者是諦?答:此中意說:出家外道,名婆羅門。彼所說中,前三是諦。餘皆虛妄。一切有情皆不應害者:謂諸有情,皆不應殺。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謂我不屬彼,彼不屬我。諸有集法皆有滅法者:謂諸有生,皆歸於滅。復有說者,此中意說住佛法者,名婆羅門。即前所說三種名諦。為對外道,佛說此經。謂有外道,自謂我是真婆羅門;而為祠祀,殺諸牛羊,及多聚集雜類眾生,而斷其命。佛對彼故,作如是說:損害他者,非真婆羅門。真婆羅門者,於諸有情,皆不應害。復有外道,自謂我是真婆羅門;而為生天,受諸欲樂,勤修梵行。佛對彼故,作如是說:為天欲樂修梵行者,非真婆羅門。真婆羅門者,於諸所有,志無繫屬,而修行梵行。復有外道,自謂我是真婆羅門;而執斷常,乖於中道。佛對彼故,作如是說:執斷常者,非真婆羅門。真婆羅門者,知有集法,皆有滅法。集故,非斷;滅故,非常。非斷非常,契於中道。復次此經意說三解脫門所有加行。一切有情皆不應害者:說空解脫門加行。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說無願解脫門加行。諸有集法皆有滅法者:說無相解脫門加行。有作是說:此經意說三解脫門。如其次第。或有說者,此經意說三三摩地。謂空無願無相三種。如其次第。復有說者,此經意說戒蘊定蘊慧蘊三種。如其次第。如說三蘊,如是三學、三修、三淨、應知亦爾。


三種等持

俱舍論二十八卷十七頁云:契經復說三種等持。一、空,二、無願,三、無相。其相云何?頌曰:空謂空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諦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持。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諦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緣彼三摩地,得無相名。十相者何?謂色等五,男女二種,三有為相。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諦十種行相相應等持。非常苦因,可厭患故。道如船筏,必應捨故。能緣彼定,得無願名。皆為超過現所對故。空非我相,非所厭捨。以與涅槃相相似故。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三性與三解脫門相攝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三頁云: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相攝云何?理實皆通。隨相各一。空無願相,如次應知。


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

佛地經論一卷十八頁云:如是淨土,乘既圓滿;應有入門,從彼入門,御此乘入?故次說言: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謂大宮殿,三解脫門為所入處。解脫、即是出離涅槃。即大空等,名解脫門。依從此門而入淨土。遍計所執生法無我,說名為空。緣此三摩地,名空解脫門。相、謂十相。一、色。二、聲。三、香。四、味。五、觸。六、男。七、女。八、生。九、老。十、死。即是涅槃。無此等相,故名無相。緣此三摩地,名無相解脫門。願、謂求願。觀三界相,無所求願;故名無願。緣此三摩地,名無願解脫門。由此空等三解脫門,得入淨土;故名為門。大如前說。此淨土中亦應有事路乘門等。為令有情欣樂實德,故就行說。


四種法嗢柁南

瑜伽四十六卷一頁云:復有四種法嗢拖南:諸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故說。何等為四?一切諸行皆是無常,是名第一法嗢拖南。一切諸行皆悉是苦,是名第二法嗢拖南。一切諸法皆無有我,是名第三法嗢拖南。涅槃寂靜,是名第四法嗢拖南。諸佛菩薩,多為有情宣說如是法相應義;是故說名法嗢拖南。又從曩昔,其心寂靜,諸牟尼尊,於一切時,展轉宣說;是故說此名嗢拖南。又此行跡,能趣大生,亦復能趣出第一有;是故說此名嗢拖南。如彼卷一頁至六頁廣釋。

二解 瑜伽八十六卷六頁云: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拖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拖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拖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拖南。


作意等義

瑜伽八十一卷六頁云:作意等義者:謂七種作意。即了相等。如前聲聞地已說。復有十智。一者、苦智,二者、集智,三者、滅智,四者、道智,五者、法智,六者、種類智,七者、他心智,八者、世俗智,九者、盡智,十者、無生智。此亦如前聲聞地辯。復有六識身。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此亦如前五識身地意地已辯。復有九種遍知。一者、欲界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二者、色無色界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三者、欲界繫見滅所斷斷遍知,四者、色無色界繫見滅所斷斷遍知,五者、欲界繫見道所斷斷遍知,六者、色無色界繫見道所斷斷遍知,七者、順下分結斷遍知,八者、色貪盡遍知,九者、無色貪盡遍知。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復有三解脫門。謂空、無願、無相。當知亦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此中應當分別諸法,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智所知;幾識所識;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脫門之所解脫。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法。


空解脫門

三解脫門中說。


無願解脫門

三解脫門中說。


無相解脫門

三解脫門中說。


解脫門

三解脫門中說。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卷十三頁云:何故名解脫門?答:涅槃名解脫。依此三三摩地,能趣證解脫;故名解脫門。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空不空

謂小乘的法門只知三解脫門的空理,而不知第一義空的道理,謂之三空不空。


三空觀門

三解脫門的別名。見三三昧條。


三空門

三解脫門的別名。


無作解脫門

又名無願解脫門,三解脫門之一。見三解脫門條。


無相三昧

又名無相解脫門。見三解脫門條。


無相解脫門

三解脫門之一。


空解脫門

三解脫門之一。見三解脫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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