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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番共解

[佛光大辭典]

天台宗釋五重玄義之七法。天台宗立名、體、宗、用、教等五重,以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法,分別加以解釋。(一)標章,即標名。(二)引證,引經文為證據。(三)生起,明其次第。(四)開合,分別種種之開合。(五)料簡,設問答而料簡。(六)觀心,實際即觀心。(七)會異,會釋其異點。法華玄義卷一(大三三‧六八二上):「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據佛語,起信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脫門。」 p11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番共解

天台宗之佛典詮釋學用語。該宗在闡釋名、體、宗、用、教等五層義理時,以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法分別解析,故謂七番共解。天台智者大師在詮釋經典時,往往先以「五重玄義」分析,以彰顯經典內容的哲理。並分通、別二種方式來說明。「通」即七番共解,「別」即五重各釋。所謂七番共解,即︰

(1)標章(分科)︰即標其章節,俾使層次分明,使研究者,容易憶持而不忘(令起念心)。

(2)引證︰凡所發言論,欲使人深信,必當引經據典,以證明所說不謬(令起信心)。

(3)生起︰以五重次第依次解析,俾使聞者不致散亂而能生定心(令起定心)。

(4)開合(開廣合略)︰隨順眾生根性之利鈍,而令隨機獲益(令起慧心)。

(5)料簡(問答)︰以問答方式解釋疑惑(令起慧心)。

(6)觀心︰佛陀的一代教法,都不離心,是以聞法必須字字句句指歸自心,如︰了達實相,即觀心「體」。能明因果,即觀心「宗」。斷惑證真,即觀心「用」。分別淺深、大小,即觀心「教」(令起精進心)。

(7)會異(會通異名)︰俾獲得正確的了知,以維護堅固的信念(輔持慧心)。

七番共解可促使聽經者生起信、進、念、定、慧的五心。由此而成就五根、五力,以破除五障(信破疑障、精進破懈怠障、念破迷障、定破亂障、慧破愚癡障)。這是智者大師創設此種方式的用意。

《法華玄義》卷一(上)云(大正33‧682a)︰「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據佛語,起信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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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法華玄義

凡十卷(二十卷)。天台大師智顗在隋開皇十三年(593)於荊州玉泉寺講述,灌頂筆記。全稱妙法蓮華經玄義。略稱法華經玄義、玄義、妙玄。為法華三大部之一。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三冊。北宋天聖二年(1024),遵式奏請入藏。本書詳釋「妙法蓮華經」之經題,並說明法華經幽玄之義趣。 本書內容分七番共解、五重各說二部分。即於五重玄義(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分通、別二門以釋之。通釋乃設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科,以通解一部經之大綱,即所謂七番共解。別釋乃就前述五重玄義一一詳說之,稱為五重各說。第一釋名章,闡釋「妙法蓮華經」經題之五字,其內包含待絕二妙、迹門與本門之妙等。第二辨體章,闡明諸法實相為本經之經體。第三明宗章,強調一乘真實,以一佛乘之因果為本經之宗旨。第四論用章,以斷疑生信、增道損生為經之作用。第五判教章,立五時八教之說,而以本經為超八醍醐、純圓獨妙之教。其內容列表如前頁。 p340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法華玄義

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具名《妙法蓮華經玄義》,又稱《法華經玄義》,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三冊。這是天台宗詳釋《妙法蓮華經》題名的主要著述,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開祖智顗立五重玄義解釋《妙法蓮華經》的標題,開說一經的要旨,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智顗開說《法華經》的要旨有兩次︰第一次是陳廢帝光大元年(567),在金陵瓦官寺;第二次是隋文帝開皇十三年(593),在荊州玉泉寺。現行的《法華玄義》,是第二次講說的記錄。

本書詳說《法華經》的義旨,並且闡明《法華》開顯法門的純圓獨妙,以確定《法華經》在佛一代所說諸經中的位置。

本書的組織,是以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重玄義為骨幹,更在前面作七番共解。七番是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七科,通解五重玄義。然後就五重玄義的每一重又各各詳細分別解釋。

七番共解的第一番標章,內分列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章的名稱及其要略;第二番引證,授引佛語來證拂立五章的根據;第三番生起,闡明五章前後生起從粗到細的次第;第四番開合,五章通釋《法華》一經,為令易於了解,而作五種、十種及譬喻等三種開合解釋;第五番料簡,問答料簡有關五章的異議;第六番觀心,令從標章到料簡一一都入觀心一門;第七番會異,會釋五章與四悉檀的同異。

正說五重玄義的第一重釋名,其中又分作四段︰(1)判經名的通別,「妙法蓮華」是別名,「經」是通名。(2)定妙法的先後,標題為便於稱名,所以先妙後法,解釋為便於析義,所以先法後妙。(3)出舊解,略舉道場觀、會稽基、北地師、光宅雲四家的舊解。(4)正解「妙法蓮華」經名。「法」即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亦即宇宙萬法,把它概括作眾生法、佛法、心法三種,而依《法華經》圓融三諦的義旨,說這三種法融妙不可思議、無差別。「妙」有相待、絕待二種︰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相待妙,例如半字和滿字相對待,半字是粗、滿字是妙,常無常、大小亦然;不因和粗相對待而稱為妙,叫作絕待妙,例如法界是一個整體,不再有其他的法可以和它互相形比,無可對待而稱為妙。眾生法、佛法、心法,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所以稱為妙。更開迹門(如來從久遠之本,以垂近成之迹)、本門(如來開近成之迹,以顯久遠之本)兩種十妙,這兩種也都具備相待、絕待二妙。迹門十妙是︰

(1)境妙︰是說如下的智妙所觀照的宇宙一切萬法,智顗把它概括作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七科。十如等境都是圓融不可思議的妙法,只有佛才能夠窮盡,是諸佛所師,所以稱為境妙。

(2)智妙︰是說照了十如等境妙的觀智,有一世智乃至二十妙覺智等,境既然妙,智自然也和它相稱,境智不可思議,所以稱為智妙。

(3)行妙︰是說用智妙觀察境妙的修行,有一行三昧、止觀、聞思修或戒定慧、四念處、五門禪、六波羅蜜、七善法、八正道、九種大禪、十境或十乘觀法等,行行融通,一行即一切行,由於智妙,行也隨著圓妙不可思議,所以稱為行妙。

(4)位妙︰是說修行所歷的階位,有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是妙行所契,所以稱為位妙。

(5)三法妙︰是說妙位所住的真性、觀照、資成三法,也就是三軌(三種軌範)︰真性軌是說在果位的境妙,即真實的法體;觀照軌是說在果位的智妙,即破惑顯理的智用;資成軌是說在果位的行妙,即彼此相依起用的萬行。名字雖然有三種,只是一個大乘法。前面所闡征諸諦即是真性軌的相貌,諸智即是觀照軌的相貌,諸行即是資成軌的相貌;而前面所闡征

諸位,只是修行此三法所證果。宇宙的法法都妙,並非只此三法,一切三法亦復如是,三軌、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等,彼此同一意義,自它類通,所以稱為三法妙。

(6)感應妙︰是說具備上述的四妙與三法,成就因圓果滿的佛身,寂而常照,眾生能以圓機相感,即以妙應相應,如同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而一月普遍影現在眾水當中,不可思議。

(7)神通妙︰是說佛為化益眾生,示現藥樹王身如意珠王身等身輪,毒鼓天鼓等口輪,隨自意隨他意等心輪,善權方便,稱道機宜,轉變自在,不可思議。

(8)說法妙︰是說如理圓說十二部法,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能詮的言教、所詮的義理都甚深微妙不可思議。

(9)眷屬妙︰是說佛出世時,十方諸大菩薩,或以神通來生,或以宿願來生,或以應現來生,輔佛行化,如同世間眷屬,天性親愛,更相臣順。

(10)利益妙︰是說諸佛所作感應、神通、說法三妙都不唐捐,沾溉地上清涼益、小草益、中草益、上草益、小樹益、大樹益、最實事益等七種利益。如同雲行雨施,草木各得生長。

以上是迹門十妙。本門十妙是︰

(1)本因妙︰是說甚大久遠的疇昔,釋迦牟尼佛本初在因位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時所修的妙因。

(2)本果妙︰是說本初所行圓妙之因,初證得究竟常樂我淨的妙果。

(3)本國土妙︰是說本佛所住的淨妙國土。

(4)本感應妙︰是說既已成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王三昧,一一三昧中皆有慈悲誓願冥熏法界,機感妙應,寂而能照。

(5)本神通妙︰是說昔時所得的無記化化禪(任遠成就,不須作意,化復能化)和本初在因地時的各種慈悲相合,現希有事,啟發最初可度的眾生。

(6)本說法妙︰是說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所說醍醐妙法,令諸菩薩發大道心,至今皆住不退。

(7)本眷屬妙︰是說迹化的眷屬,其實是過去久遠本地本佛的內眷屬。

(8)本涅槃妙︰是說迹化的涅槃,是常住本寂的涅槃垂迹。

(9)本壽命妙︰是說本地本佛的壽命,劫數長遠,不可思議,和迹化的壽命有長短遠近不同。

(10)本利益妙︰是說遠從本地成道以來,八番十番饒益本時的業、願、通、應等眷屬,皆令得到利樂。

以上解釋妙法,以下解釋蓮華,妙法深意,藉「蓮華」的譬喻來加以顯示。蓮華具有六義,即以譬喻佛法界的迹本兩門︰(1)為蓮故華,譬喻為實施權。(2)華開蓮現,譬喻開權顯實。(3)華落蓮成,譬喻廢權立實。這三種譬喻迹門從初方便引入大乘,終竟圓滿,稱為迹門三喻。(4)華必有蓮,譬喻從本垂迹。(5)華開蓮現,譬喻開迹顯本。(6)華落蓮成,譬喻廢迹顯本。這三種譬喻本門始從初開終至本地,稱為本門三喻。又蓮華還譬喻十如、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等法。「經」是梵語「修多羅」的意譯,古來有翻譯的,有不翻的,今和合兩家,分列五義︰明有翻、明無翻、和融有無、餒明經、觀心明經。

第二重辨體,分作七段︰正顯經體、廣簡偽、一法異名、入體之門、遍為眾經體、遍為諸行體、遍為一切法體。其中正顯此經以一實相印(宇宙萬法當體即是實相的妙體)為體。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佛性、如來藏、中道、第一義諦等,都是實相的異名。眾經、諸行、一切法都以實相為體,而入體相之門是教行。

第三重明宗,分作五段︰簡宗體、正明宗、眾經同異、明粗妙、結因果。其中正明此經是以佛自行因果為宗,或以合師弟因果為宗。

第四重論用,分作五段︰明力用、明同異、明歷別、對四悉檀、悉檀同異。其中正明此經是以斷疑生信為用,即用佛菩提的權實二智,在迹門中斷三乘的權疑,生一乘的實信;在本門中,斷菩薩執著方便近迹的權疑,令生本地久遠實成深遠不可思議的實信。

第五重判教,分作五段︰大意、出異、昆、去取、判教。其中先批判「南三北七」的舊說,次立「五時八教」的教判,而判《法華經》為超越八教純圓獨妙,並以涅槃五味中的醍醐為譬。

本書末尾附有〈記者私錄異同〉一篇,是灌頂記錄智顗所說後的附記,其中分為雜記異聞與推尊師說二段。雜記異聞中又分為四︰(1)闡明《般若》與《法華》的同異,(2)闡明經論中諸藏的離合,(3)闡明四教名義的依據,(4)批判古時「七階五時」教判的穿鑿。

本書的註釋,有唐‧湛然《法華玄義釋籤》二十卷,(編按︰1990年台灣有包含《玄義》全文的新式標點本。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出版。)宋‧法照《法華經玄義讀教記》五卷,宋‧從義《法華玄義補注》三卷。本書的節本,有明‧傳燈《法華經玄義輯略》一卷,智旭《法華經玄義節要》二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唐‧湛然《法華經玄義科文》五卷,宋‧善月《法華大部妙玄格言》二卷,有嚴《法華經玄籤備檢》四卷,智銓《法華經玄籤證釋》十卷,清‧靈耀《法華經釋籤緣起序指明》一卷。

本書雖是解釋經題,內容卻是判釋佛一代時教,也可說是天台宗對於全佛教的概論,可稱為以往中國佛教學人卓越的佛教研究成果。(黃懺華)

〔參考資料〕 慧嶽《天台教學史》;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學概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5});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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