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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不二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維摩居士,默然無言之入不二法門也。見默然條。


[佛光大辭典]

又作默然無言。謂維摩詰居士默然無言,以示菩薩之入不二法門。據維摩詰所說經卷中之入不二法門品載,文殊師利等三十二菩薩與維摩詰居士談論有關入不二法門之問答。其中,諸菩薩對生滅、善惡等相對原理,各提出超越此類相對問題之答案,而以之為入不二法門;文殊菩薩則認為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如是始為入不二法門;面對文殊等諸菩薩之詮釋,唯獨維摩詰默然不語(默不二),無言以對,藉之顯示入不二法門之最高諦理,文殊遂歎之為「真入不二法門」。故有「維摩一默」之稱。

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入不二法門品(大一四‧五五一下):「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說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參閱「入不二法門」259) p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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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不說菩薩

(雜名)維摩居士也。取默不二之故事而名之也。梁武之金剛般若經懺文云:「無言童子,妙得不言之妙。不說菩薩,深見無說之深。」


維摩經不二

(故事)見默不二條。


[佛光大辭典]
入不二法門

乃指超越相對之差別,而入於絕對平等之境地。略作入不二門。維摩經卷中之入不二法門品,記載文殊師利等三十二菩薩與維摩詰居士談論有關入不二法門之問答。其中,諸菩薩對生滅、善惡等相對原理,各提出超越此類相對問題之絕對答案,而以之為不二法門;文殊師利則認為無言無說,無示無識者為不二法門;對此,維摩詰唯以沈默不語(默不二)顯示入不二法門。

對於上述三種意義,諸家各有說法。僧肇認為三者之中以維摩之境界為最高。慧遠則謂法門雖殊,然妙旨虛融,總為一義,而唯以遣相、融相二門統攝之:(一)依捨遣相對,以表示高層次之絕對,此指諸菩薩之觀點,是為遣相門。(二)認為二法同體,非有所捨遣,此即文殊及維摩之觀點,是為融相門。〔維摩經義記卷三末、注維摩詰經卷八〕 p259


十宗

乃華嚴宗對佛教教義之分類批判。通常與五教合稱五教十宗;五教係自教上分類,十宗則自理上分類。依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所載,十宗即:(一)我法俱有宗,此宗主張主觀之我與客觀之事物俱為實有而存在。說善惡報應教義之人天乘,及小乘中之犢子部等屬此。(二)法有我無宗,此宗主張客觀之事物遍三世而實有、法體恆有,但並無主觀之我。小乘之說一切有部等屬此。(三)法無去來宗,此宗主張一切法現在有實體,而在過去、未來則無實體。大眾部等屬此。(四)現通假實宗,此宗不獨說過去、未來無體,即對現在法亦主張有假有實。萬有分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此中五蘊法有實體,但十二處、十八界是所依、所緣,屬積聚法,是假有不實。說假部、成實論等主張此說。(五)俗妄真實宗,此宗主張世俗之萬法盡屬虛妄,唯有說出世間真諦之佛教真理為實在。說出世部等屬此。(六)諸法但名宗,此宗主張世、出世間、有漏無漏之一切事物,但有名無實體。一說部等屬此。以上六宗屬於小乘,同時第六宗通於大乘初教之始教。(七)一切皆空宗,此即般若經等之大乘始教所說,主張一切萬法悉皆為真空。而此真空非迷妄心所能想像之空,乃無分別之本來即空。指般若經等。(八)真德不空宗,萬法終歸一真如,故此宗稱煩惱所覆蓋之真如為如來藏,而主張如來藏有真實之德,故真體不空,且具無數清淨之性質。五教中之終教屬此。即楞伽經等。(九)相想俱絕宗,真理乃是客觀之對象與主觀之心共泯,絕相對待之不可說、不可思議。五教中之頓教,例如維摩經默不二之說即屬此。(十)圓明具德宗,主張萬法一一悉具足一切功德,所有現象互不相礙,具有重重無盡之關係。華嚴之別教一乘即屬此。

上述十宗與五教判教學說密切關聯,收釋一代聖教,理無不盡,其中一至六為小乘教,七為大乘始教,八為大乘終教,九為頓教,十為圓教,故稱十宗收教。另據澄觀之華嚴玄談卷八所載,(七)為三性空有宗,係為主張三性、三無性之相始教;(八)為真空絕相宗,相當於前述之相想俱絕宗;(九)為空有無礙宗,相當於真德不空宗;(十)為圓融具德宗,相當於圓明具德宗。並且,對於法藏之以性相融會(承認本體與現象間融合一致)為主,澄觀則表示性相決判(主張本體與現象有所區別)。又於法相宗之八宗教判,(一)至(六)與十宗之前六宗相同,(七)勝義皆空宗,乃般若經、三論之說;(八)應理圓實宗,乃深密、法華、華嚴等諸經,或世親、無著之說。〔法華玄贊卷一(窺基)〕(參閱「五教十宗」1146) p443



梵語 a。意謂非存在。佛教認為所謂有或無之二邊(即「偏有」或「偏無」之一方)皆為謬誤;唯有超越有與無之相對性,始屬絕對之真如。於原始佛教經典中,如雜阿含經卷七、相應部經典二十四之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等,所顯現「無」之觀念,係相對於「有」之「無」,亦即為相對於「存在」之「非存在」。大乘佛教經論更進一步揭示其義,如中論卷一觀六種品謂,一切有與無,本即不存在:若見有、見無之相,即是淺智之見。同論卷四、大智度論卷六等,則藉超越相對性之有無,泯絕諸法之假實斷常等,而以「無」為「一切皆空」之同義語。蓋以諸法皆由因緣和合所生,故本性即是無(空無自性);復以有空義之故,遂得成一切法。

大般若經卷四更藉「無」之徹底否定,而對五蘊、六界、十二處,乃至四果、獨覺、菩薩、佛等佛道修行各階段之人格發展予以「一無所執」之精闢闡論(大五‧二二中):「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中略)如是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地界,無水、火、風、空、識界;無眼處,無耳、鼻、舌、身、意處;無色處,無聲、香、味、觸、法處。(中略)無預流,無預流果;無一來,無一來果;無不還,無不還果;無阿羅漢,無阿羅漢果;無獨覺,無獨覺菩提;無菩薩,無菩薩行;無佛,無佛菩提。舍利子!修行般若波羅蜜多菩薩摩訶薩,與如是等法相應故,當言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

同經卷三十八亦謂,「無性」乃是般若波羅蜜多之自性;而所謂般若波羅蜜多,即是捨離般若波羅蜜多之自性。此說與上述引文均可視為般若經系統對「無」之核心思想,乃從透徹之否定來開展大乘佛教無所滯礙執著之般若大慧。

見於維摩經卷中之「入不二法門」亦為詮釋「無」之著名典故。據該經記載,一日,文殊師利等三十二菩薩與維摩詰居士談論有關何等為不二法門之究極答案,諸菩薩均先後提出各種超越生滅、善惡等相對原理之看法,而以之為不二法門;文殊則謂無言、無說、無示、無識為不二法門;對此,維摩詰唯以沈默不語顯示之。由是,文殊遂歎之為「是真入不二法門」。要之,維摩詰之「默不二」即是表現一種透骨透髓、積極活潑的「無」之精神。

於我國,如慧遠、僧肇、吉藏、慧思、智顗等諸師對「無」之概念,皆大抵繼承般若系統之思想。如慧思於所著諸法無諍三昧法門卷上謂(大四六‧六二八上):「身本者,如來藏也,亦名自性清淨心,是名真實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不斷不常,亦非中道;無名、無字、無相貌,無自、無他,無生、無滅,無來、無去、無住處,無愚、無智,無縛、無解。」此一論點,與上記般若經中之奧義,旨趣全無二致。

「無」之思想,於我國禪宗更有淋漓盡致之發展,最足代表者為趙州從諗禪師之「趙州狗子」公案。無門關第一則(大四八‧二九二下):「趙州和尚因僧問:『狗子還有佛性也無?』州云:『無!』無門曰:『參禪須透祖師關,妙路要窮心路絕。祖關不透,心路不絕,盡是依草附木精靈,且道,如何是祖師關?只者一箇無字,乃宗門一關也。(中略)將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毫竅,通身起箇疑團,參箇無字,晝夜提撕,莫作虛無會,莫作有無會。』」其後之禪林師家,多藉此則公案之拈提,強調徹底破除執著,泯絕念慮分別的「無」之精神。

另於淨土教方面,如唐代道綽有「法身無相,法身無知」之說,謂如來之真法身乃無色、無形、無言說、無住處、無生、無滅者。另如飛錫和尚於念佛三昧寶王論卷下亦提出「無心念佛」之說,迥異於一般「念佛有念」之思想,而為淨土門中唱道「真無念」之重鎮(大四七‧一四一下):「言理門者,真無念也。釋曰:有之與無,即此念而本無矣!何者?佛從念生,心即是佛,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觸,佛不自佛,心不自心,安得佛外立心,心外立佛?佛既不有,心豈有哉?無心念佛,其義明矣!故世人謂念佛有念也,吾則謂念佛無念也。」

此外,如真言密宗以 ( a,阿)字揭示「諸法本不生」之理。據大日經疏卷七下載,一切諸法皆由眾緣而生,從緣而生者皆有始有本,然若觀此能生之緣亦復從眾因緣生,如是輾轉從緣,則莫可窮究其根本源頭;如此而觀,即知「本不生際」乃萬法之根本,若徹見「本不生際」者,即是如實了知自心。此乃密教從「諸法本無」、「諸法本不生」之教義來具顯「無」之奧旨。〔雜阿含經卷十二、大乘入諸佛境界智光明莊嚴經卷三、顯揚聖教論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卷十一、中論卷三觀有無品、注維摩詰經卷四、攝大乘論釋卷五、二諦義卷上、大乘大義章卷上、大乘玄論卷二、摩訶止觀卷二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三下〕 p5068


默理

即指默然無言之妙理。謂維摩詰居士以默然無語來表示言詮所不及之深理。〔華嚴五教章卷一〕(參閱「默不二」6373) p6373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方廣大莊嚴經

十二卷。唐‧地婆訶羅譯。又稱《神通遊戲經》、《大莊嚴經》。收在《大正藏》第三冊。主要敘述釋尊從兜率天宮下,至初轉法輪之間的一些事蹟。亦即本經是依據大乘思想,因應佛身觀之發展而形成的佛傳。

全經十二卷分二十七品,此與現存梵本《Lalitavistara》二十七品,大體上頗為一致,而被視為本經異譯的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則有八卷三十品。兩者之間或存或缺,略有差異,玆對照二漢譯本及梵本等三本之品名如次︰


《普曜經》 《方廣大莊嚴經》 《Lalitavistara》
論降神品第一────序品第一 1.Nadana-parivartah
兜率天宮品第二 2.Samutsaha-pa.
勝族品第三 3.Kulaparisuddhi-pa.
說法門品第二────法門品第四 4.Dharmalokamukha-pa.
所現象品第三────降生品第五 5.Pracala-pa.
降神處胎品第四───處胎品第六 6.Garbhavakranti-pa.
欲生時三十
二瑞品第五─────誕生品第七 7.Janma-pa.
入天祠品第六────入天祠品第八 8.Devakulopanayana-pa.
寶莊嚴具品第九 9.Abharana-pa.
現書品第七─────示書品第十 10.Lipisalasamdarsana-pa.
坐樹下觀犁品第八──觀務農品第十一 11.Krsigrama-pa.
王為太子求妃品第九─現藝品第十二 12.Silpasamdarsana-pa.
試藝品第十
(無) 音樂發悟品第十三 13.Samcodana-pa.
四出觀品第十一───感夢品第十四 14.Svapna-pa.
出家品第十二────出家品第十五 15.Abhiniskramana-pa.
告車匿被馬 頻婆娑羅王勸受
品第十三──────俗利品第十六 16.Bimbisaropasamkramana-pa.
異學三部品第十四──苦行品第十七 17.Duskaracarya-pa.
六年勤苦行
品第十五──────往尼連河品第十八 18.Nairanjana-pa.
迦龍品第十六────詣菩提場品第十九 19.Bodhimandagamana-pa.
召魔品第十七 嚴菩提場品第二十 20.Bodhimandavyuha-pa.
降魔品第十八────降魔品第二十一 21.Maradharsana-pa.
行道禪思品第十九──成正覺品第二十二 22.Abhisambodhana-pa.
諸天賀佛成
道品第二十─────讚歎品第二十三 23.Samstava-pa.
觀樹品第二十一───商人蒙記品第二十四 24.Trapusabhallika-pa.
商人轖奉﹖品 麩尟
第二十二
梵天勸助說法品 大梵天王勸請品
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 25.Adhyesana-pa.
拘鄰等品第二十四──轉法輪品第二十六
之一 26.Dharmacakrapravartana-pa.
十八變品第二十五
佛至摩竭國品
第二十六──────轉法輪品之二 (無)
化舍利弗目連品
第二十七
優陀那品第二十八
歎佛品第二十九───囑累品第二十七 27.Nigama-pa.
囑累品第三十


關於本經中的大乘思想以及與其他經典的關係,玆分數點,略述如次︰

(1)從本經談到「五十二種善根」、「四十分位」、「十地究竟」等理趣,可以看出本經與華嚴思想有關。又,〈詣菩提場品〉中,謂菩薩東向,結跏趺坐於菩提樹下,入方廣神通遊戲大嚴定時,現身坐於無量菩薩及諸天人眾所供八萬四千獅子座上,一一身上皆具眾妙相好莊嚴。一切菩薩及諸天人皆謂菩薩獨坐其座云云。與此相同的描述,也曾出現在姚秦‧鳩摩羅什譯《首楞嚴三昧經》中,而這正是極其明顯的華嚴色彩。此外,〈成正覺品〉中有「如來藏」、「清淨法界」之語。此中之「如來藏」,雖未必有「真如如來藏」之意,然其與如來藏思想之經典有關,則是可以確知的。

(2)本經的〈大梵天王勸請品〉將上、中、下等三根分為邪定、正定、不定等三聚。亦即佛初成正覺後,作是思惟︰佛所證法甚深,眾生難解,是故應默然而住。時,梵天知如來默然之旨,乃往詣佛所,勸轉法輪。世尊遂以佛眼觀諸眾生,知彼等有邪定、正定、不定等三種根機。邪定聚之眾生,不論佛說不說法,皆不能畢竟了知法。正定聚眾生,不論佛說不說法,皆能了知法。至於不定聚眾生,則是佛若說法則能了知,佛若不說法則不能了知。因此,佛為此不定聚眾生起大悲心,接受梵天之請而轉法輪。此三聚思想,亦出現於《大智度論》書中。其後被吸收入瑜伽唯識系統中,成為五性各別思想之根據。

(3)本經〈入天祠品〉中「芥子並須彌,牛跡方溟海,日月對螢火,豈足以為倫」的譬喻,在《維摩經》〈弟子品〉及〈不思議品〉也曾述及。而〈轉法輪品〉中的「一切眾生隨類各解」,則猶如《維摩經》〈佛國品〉中的「眾生隨類各得解」。「會真如,同法性,等實際」相當於《維摩經》〈弟子品〉的「法性」、「如」、「實際」。此外,〈轉法輪品〉中的「性惟是一,入於諸法,是為不二」以及「言語路斷,心行處滅」等,完全是維摩默不二之心境。因此,可以說《維摩經》的思想最接近本經,也給予最多的影響。

關於本經的經名,其所以稱為「大莊嚴」或「神通遊戲」,這是因為梵文「lalita」,即含有「遊戲」與「神通」兩種意思。因此,本經的序品,兼取二意,而稱此為「方廣神通遊戲大莊嚴法門」。至於本經之異譯所以稱為《普曜經》,則應是取其「莊嚴」之意而成的。

本經流傳頗廣。爪哇波羅浮屠(Boro-Budur)的佛傳彫畫、我國南京棲霞寺舍利塔基壇的釋迦八相圖,都是根據本經的內容所繪成。關於本經之傳譯,據《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大乘單譯經目〉所述,本經於唐‧垂拱元年(685)在西京西太原寺歸寧院譯出。然《開元釋教錄》卷九則載永淳二年(683)九月十五日於歸寧院譯訖。該錄且謂此經總有四譯,即(1)《出三藏記集》卷四〈失譯雜經錄〉所載蜀‧〈普耀經〉八卷(闕);(2)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八卷;(3)《出三藏記集》卷二所載,宋‧智嚴、寶雲共譯的《普耀經》六卷(闕);(4)唐‧地婆訶羅譯《方廣大莊嚴經》十二卷。本經的藏譯本,與梵本一樣,有二十七品,章句與本經大抵相同,僅闕〈轉法輪品〉的後半。另有密特拉(RajendralalaMitra)的英譯本,佛庫(P.E. Foucaux)的法譯本。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續古今譯經圖紀》;《支那佛教史蹟評解》卷四;《Etude sur leLalita Vist-ara》;《Die Buddhalegende in den Skulpturen des Tempels von Bōrō-Bud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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