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心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心思不定,顛顛倒倒,亂轉念頭。
(術語)對於二諦三諦而言。謂究竟無二之實義也。與所謂一實諦同。涅槃經第十三曰:「文殊白佛言:第一義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第一義不,如其有者,即是一諦,如其無者,將非如來虛妄說耶?佛答曰:世諦者,即第一義諦。有善方便故,隨順眾生,說有二諦。」是世諦即第一義諦,言有二諦者,示方便之意也。法華玄義第二明一諦之意義,謂譬如醉人,其心眩亂,視日月山川等,悉皆迴轉,而醒人但見不轉,不見轉,眾生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雖謂有二諦,而世諦如轉日,實唯為本日之一諦也。又毘婆沙論第七十二,解一諦之說頗多。有謂滅諦為一諦,有謂道諦名為一諦,乃至評家謂四諦,亦是世諦,亦是第一義諦云。又勝鬘經,謂四聖諦中,三諦是虛妄法,不真實,一滅諦為真實諦。」義林章第二末,謂勝鬘經說為一實諦,是唯如來藏乃為一實,餘有起盡云。案智度論八十六曰:「聲聞人以四諦得道,菩薩以一諦入道。」
(名數)有二種之四倒:一,凡夫之四倒。二,二乘之四倒。凡夫之四倒:一,常顛倒,於世門無常之法而起常見者。二,樂顛倒,於世間之諸苦而起樂見者。三,淨顛倒,於世間之不淨法而起淨見者。四,我顛倒,於世間之無我法而起我見者。心受身法之四念處,如其次第,為破此四倒之觀法也。見俱舍論十九,止觀二。二乘之四倒:一,無常顛倒,於涅槃之常而計無常也。二,無樂顛倒,於涅槃之樂而計無樂也。三,無我顛倒,於涅槃之我而計無我也。四,無淨顛倒,於涅槃之淨而計無淨也。涅槃經二曰:「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我計無我,常計無常,淨計不淨,樂計為苦。」
(名數)見四倒條。
(一)指肉團心、緣慮心、集起心、堅實心等四種心。此說初見於宗密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其後子璿之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一、師會之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卷上等皆承其說,至華嚴宗則人人多沿用此說。即:(一)肉團心,指肉體中之心臟。(二)緣慮心,即眼、耳等八識,具有緣慮之作用。(三)集起心,指第八識;以其能積集種子而生起現行,故稱之為集起心。(四)堅實心,指真如心。〔華嚴經疏鈔卷五十七(澄觀)〕(參閱「四種心」1796、「汗栗馱」2471)
(二)淨土門中認為往生彌陀淨土之菩薩菩提心有智慧心、方便心、無障心、勝真心四種。即:(一)智慧心,指權實二智中之實智之心。(二)方便心,指權智之心。(三)無障心,指無障菩提之心。(四)勝真心,全名為妙樂勝真心,謂增進上述之三清淨心而成此一心。淨土門並主張,由上記四心能生清淨佛國土。〔淨土論(天親)〕
(三)指菩薩為度化眾生而起之廣大心、第一心、常心、不顛倒心四種。即:(一)廣大心,謂一切眾生,普皆攝化濟度而盡眾生界之心。(二)第一心,謂度脫眾生悉皆令入無餘涅槃之心。(三)常心,了知眾生之性本來空寂而實無滅度,然仍常懷滅度無量無邊眾生之心。(四)不顛倒心,謂不起眾生相、人相、壽者相之心。〔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天親)〕
(四)於維摩經菩薩品中,維摩對光嚴童子解釋何為真道場時,亦論及直心、發行、深心、菩提心等四種心。即:(一)直心,即指內心真直,外無虛假之心,為萬行之本,進道場之路。(二)發行,又作發行心,謂心既真直,則能發迹造行,成辦事業,眾行俱舉。(三)深心,謂既能發行,則所植之心彌深,益增功德。(四)菩提心,謂直心本行轉深而變為菩提心,即此心直正,所見不錯謬。〔注維摩詰經卷四(僧肇)、維摩義記卷一末、維摩經略疏卷二〕
(五)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參閱「四無量」1777)
(六)於密教中,指與息災、增益、鉤召、降伏等四種修法相應之行者之心。於大日經卷七持誦法則品中,即憺怕心、悅樂心、喜怒心、忿怒心等四者;於不空羂索經卷九中,則舉出憺怕心、愉悅心、愉喜心、[女*(扁-戶+合)]懠心等四者;另於千手千眼儀軌經卷下,舉出慈心、喜悅心、喜怒心、忿怒心等四者。其名相雖略異,然意義全同。 p1670
(一)指三寶中之法寶。有教法、理法、行法、果法四種,故又稱四法寶。據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等所舉:(一)教法,三世諸佛之言教。(二)理法,教法所詮釋之義理。(三)行法,依理法而起行之戒、定、慧等能修之因位修行。(四)果法,修行圓滿,所得能證之無為涅槃證果。諸佛即以此四法引導眾生,出離生死苦海而至彼岸,達於涅槃解脫之境界。又諸佛亦依此四法而修行,斷一切障而成菩提。〔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卷中(慧遠)、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二)指菩薩修行之四法,經論中有多種說法。據大乘四法經(地婆訶羅譯)所舉:(一)不捨菩提心,(二)不捨善知識,(三)不捨堪忍愛樂,(四)不捨阿練若。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亦舉出四法:(一)善修菩薩之事業。(二)以方便善巧教化眾生。(三)以四攝法饒益他人。(四)以無顛倒心將所修善根迴向佛道,而不倒求世間之果報。觀佛三昧經卷七則舉出:(一)晝夜六時說罪懺悔。(二)常憶念佛而不誑騙眾生。(三)修習身、口、意、戒、見、利等六和敬,而心不生恚慢。(四)修習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等六念,急切如救燃頭之火。
(三)指信、解、證、行之四法。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於漸次之成佛中舉出此四法之成佛。(參閱「四滿成佛」1791)
(四)指世醫四法。雜阿含經卷十五所舉:(一)善知病,(二)善知病源,(三)善知病對治,(四)善知治已更不動發。佛陀則善知眾生苦果之病、無明之苦因,並善知對治之法,故稱大醫王。
(五)指法師所應具足之四法。據十住毘婆沙論卷七所舉:(一)廣博多聞而能持一切之言詞章句。(二)決定而善知世間、出世間諸法生滅之相。(三)得禪定智,於諸經法隨順而無爭。(四)如所說而行,了無增損。
(六)泛指四種法則,如法華四法、涅槃四法、楞伽四法、菩薩四法、世醫四法、法師四法等。其中,法華四法即:諸佛護念、植諸德本、入正定聚、發救一切眾生之心。楞伽四法即: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涅槃四法即:近善知識、聽聞正法、思惟其義、如說修行。此外,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上,以戒、定、慧三學加上解脫而稱四法。〔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法華經普賢勸發品〕
(七)指日本淨土真宗之教、行、信、證等四法。為真宗宗祖親鸞於教行信證文類中所立,為該宗之大綱領。(參閱「四法三願」1716) p1715
(一)梵語 catvāro mārāh,巴利語 cattāro mārā。指奪取人之身命及慧命之四種魔。(一)蘊魔(梵 skandha-māra,巴 khanda-māra),又作陰魔、五陰魔、五蘊魔、五眾魔、身魔。即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積聚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奪慧命。(二)煩惱魔(梵 kleśa-māra,巴 kilesa-māra),又作欲魔。即為身中之百八等煩惱,能惱亂眾生心神,奪取慧命,致不能成就菩提。(三)死魔(梵 mrtyu-māra,巴 maccu-māra),能令眾生四大分散,夭喪殞沒,而使修行人無法續延慧命。(四)天子魔(梵 deva-putra-māra,巴 deva-putta-māra),又稱他化自在天子魔、天魔。即欲界第六天之魔王,能害人善事,憎嫉賢聖法,作種種擾亂事,令修行人不得成就出世善根。上述前三者為內魔,最後者為外魔。
據大智度論卷五十六載,天魔能變現龍身等種種令人畏怖之異形,於夜間恐怖修行人;或顯現上妙之五欲,以擾亂菩薩;或變轉世間之人心為大供養,行者若貪著供養,則墮失道德;或輕惱菩薩,打罵傷害,無所不為;或令行者遭受苦厄,心生瞋恚憂愁。天子魔以其雜福德業之因緣,故具有大勢力;並以其具邪見力之故,能奪行者之慧命。
諸經論中,有關破除四魔之法,略有下列幾種:徹觀諸法如幻之相,能破除陰魔;了見諸法皆空之相,能破除煩惱魔;了見諸法不生不滅之理,能破除死魔;滅除憍慢之心,能破除天魔。(二)了知四諦中之苦諦,以對治陰魔;遠離集諦(有漏煩惱之聚集),以對治煩惱魔;證得滅諦,以對治死魔;勤修道諦,以對治天魔。(三)諸修行菩薩若證得菩薩道,即能破除煩惱魔;若證得法身,即可破除陰魔;若復得道而證得法性身,即可破除死魔;若能專注一心而不妄著於一切處,入於不動三昧,即可破除天魔。〔增一阿含經卷五十一、南本涅槃經卷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九、大智度論卷五、卷六十八、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會本)卷八之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
(二)指惱害眾生之無常、無樂、無我、不淨等四顛倒心;此四顛倒心乃無為涅槃「常、樂、我、淨」等四德之對稱。又陰魔等四魔與無常等四魔,合稱八魔。〔南本涅槃經卷二十、大乘義章卷十四、摩訶止觀(會本)卷八之三〕 p1854
真實心,或意謂心的本性之理。日本淨土真宗稱此為他力之信心。反之,妄心即指錯誤之分別心、虛偽心,即凡夫於現實生活中所生起之虛妄顛倒心。 p4194
梵語 gandharva,巴利語 gandhabba,西藏語 dri-za。又作健達縛、犍闥婆、彥達婆、乾沓婆、乾沓和、巘沓縛。意譯為食香、尋香行、香陰、香神、尋香主。
(一)指與緊那羅同奉侍帝釋天而司奏雅樂之神。又作尋香神、樂神、執樂天。八部眾之一。傳說不食酒肉,唯以香氣為食。此類神有眾多之王及眷屬,法華經序品載有四乾闥婆王;大寶積經卷十三律儀會則謂有十億乾闥婆王;新華嚴經卷一世主妙莊嚴品中亦揭出二十餘乾闥婆王之名。蓋乾闥婆原為婆羅門教崇拜之群神,於夜柔吠陀舉出二十七、阿闥婆吠陀亦舉出六三三三之多。有關之神話甚多,其狀貌說法不一,或謂身上多毛,半人半獸,或謂丰姿極美。印度古神話謂,吠陀時代之乾闥婆奉侍帝釋天之宴席,專事歌唱奏樂。據大智度論卷十所載,犍闥婆王至佛所彈琴讚佛,三千世界皆為震動,乃至摩訶迦葉不安其坐。諸經中多以之為東方持國天之眷屬,為守護東方之神。又為觀音三十三應化身之一。補陀落海會軌載,其形像為身赤肉色,如大牛王,左手執簫笛,右手持寶劍,具大威力相,髮髻有焰鬘冠。〔長阿含卷十八世記經閻浮提品、大智度論卷五十四、維摩經玄疏卷五〕
(二)指欲界「中有」之身。多用音譯健達縛。欲界眾生肉體死後,神識尚未覓得另一新肉體之中間時期(中有),唯以香為食,故有此稱。大毘婆沙論卷六十九、俱舍論卷九等載,入母胎時須有三事合會,即:(一)母體調適,(二)父母交愛和合,(三)健達縛正好現前。故知其為入母胎三種條件之一。其入胎前,必起顛倒心,馳於欲境。即先憑其業力所起之眼根,雖在遠方,能見所將投生處之父母交會,若此健達縛為男者,則緣其母而起男欲,生愛染心,若為女者,則緣其父起女欲;反之,若違逆此二緣,便起瞋恚心。或謂此類說法,乃由印度神話中之好色神(常窺新婚夫妻之閨房)轉變而來者。又健達縛中,少福者食惡香,多福者食好香。〔中阿含卷五十四[口*荼]帝經、俱舍論光記卷九、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
(三)西域之習俗,稱呼藝人為乾闥婆。彼等不事王侯,不營生業,唯尋諸家飲食之香氣,便往其門作諸伎樂而乞求,故有此稱。〔法華經玄贊卷二、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
(四)全稱栴檀乾闥婆神王。乃束縛彌酬迦等十五鬼神,守護胎兒及孩童之神。又以此神王為本尊所修之法,稱為童子經法、乾闥婆法。〔護諸童子陀羅尼經、童子經念誦法〕(參閱「童子經法」5169) p4371
酤酒,買酒或賣酒。禁制酤酒之戒。又作沽酒戒。為顯教十重禁戒之第五。酒係無明之毒,能令人惛迷,生顛倒心,故應戒之。此戒通於道俗七眾。大小二乘俱制。又菩薩本為利他,若自酤酒,或教人酤酒,則犯重罪;聲聞犯此戒,則為輕微之惡作罪。〔梵網經卷下、優婆塞戒經卷三、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慧琳音義卷二十五〕(參閱「十重禁戒」461) p5292
梵語 māra,巴利語同。全稱為魔羅。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能奪命者、障礙。又稱惡魔。指奪取吾人生命,而妨礙善事之惡鬼神。「魔」字,舊譯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時始改為「魔」字。據普曜經卷六降魔品載,佛陀成道時,魔王波旬曾遣派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載,魔王係住於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為破壞正教之神,稱為天子魔,或天魔波旬。另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記載,魔王波旬具有色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舉出欲貪、不歡喜、饑渴寒熱、愛著、睡眠、驚怖恐畏、狐疑惑、瞋恚忿怒、競利爭名、愚癡無知、自譽矜高、恆常毀他人等十二魔軍。又由內觀而言,煩惱、疑惑、迷戀等一切能擾亂眾生者,均稱為魔;由自己身心所生之障礙稱為內魔,來自外界之障礙稱為外魔,二者合稱為二魔。
大智度論卷五載,除諸法實相外,其他一切均為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列舉四魔之說,即:(一)五蘊能生起種種苦惱,為奪命之因緣,稱為五蘊魔,又作陰魔、蘊魔、五眾魔、陰界入魔。(二)能招感從生至死之煩惱,稱為煩惱魔。(三)「死」本身稱為死魔。(四)障礙解脫生死者,稱為天子魔,又作天魔。又四魔加上「罪魔」,則為五魔;或四魔加上無常、無我等四顛倒心,則為八魔。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十九則舉蘊、煩惱、業、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識、菩提法智等十魔。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則總括魔為分段魔、變易魔二種,前者為煩惱障,乃障礙二乘者;後者為所知障,乃障礙菩薩者。分段、變易二魔又各有四魔,合為八魔。其他如摩訶止觀卷八下,於修禪中所起之魔,有詳細說明。對治魔之方法,或念三歸、五戒等,或誦治魔咒,或念佛等均可。又密教修法中,常限制一定之區域修結界法,來防止魔障進入。〔雜阿含經卷三十九、中阿含卷三十降魔經、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佛所行讚卷三破魔品、玄應音義卷二十四、慧苑音義卷下、慧琳音義卷十二、卷二十五〕(參閱「惡魔」4952) p6885
指介於今世死有與來世生有之間的五蘊身。亦即眾生在死後而尚未正式投胎時之生命狀態。又作中陰、中陰有、中蘊等。四有之一,或七有之一。
中有說係以轉生輪迴之思想為根柢而成立,其雛型已見載於《品達奧義書》(PiṇḍaUpaniṣad)。印度佛教諸派中,有人承認中有之存在、也有人加以否定,眾說紛紜。茲將經典所述中有之特性,略述如次︰
(1)中有因惑、業、苦而有,其身由意識所成,非由父母之精卵而來,故其身為「意生身」。
(2)中有身極細微,故肉眼不能得見,僅中有之同類或修得極淨天眼者可以得見。
(3)中有之由業力而有之通力極強,如凌越虛空般地自在。
(4)中有之用無對,金剛等不能遮止。
(5)若當生之趣決定而中有已生,縱以不可思議之定力、通力、借識力、大願力、法威德力等五力亦無法改變。
(6)仰賴段食,且專食香以資養自身。
(7)住時短少(關於中有期間之長短,雖無定論,然最長不得超過四十九日)。
(8)一切中有皆具五根。
(9)因顛倒心而想欲境,或於香、處超愛染而結生。
總之,中有與業不可分,中有僅成立於業思想上。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一(摘錄)
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住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技藝。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附二︰《俱舍論》卷九、卷十(摘錄)
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此一業引故;如當本有形。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恆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
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脅。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謂大象井麨,旃檀妙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鬥諍。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
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無失。
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恆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屍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中略)
諸趣生已,皆謂已生。復說求生,為何所目﹖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種名,說中有故。何等為五﹖一者意成,從意生故,非精血等所有外緣合所成故。二者求生,常喜尋察當生處故。三者食香,身資香食,往生處故。四者中有,二趣中間所有蘊故。五者名起,對向當生,暫時起故。如契經說︰有壞自體起,有壞世間生。起謂中有。又經說︰有補特伽羅,已斷起結,未斷生結。
◎附三︰《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九、卷七十(摘錄)
有說︰中有非趣所攝。問︰若爾;善通施設論等尊者達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答︰彼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達羅達多,是文頌者,言多過實,故不須通。若必須通,應求彼意。謂諸中有似所趣形,故說攝在所向諸趣。地獄中有,形如地獄;乃至人中有,形即如人。而實中有,非趣所攝。
評曰︰此二說中,後說為善。所以者何﹖趣謂所趣,即所至處。中有趣彼,非所至處。猶如道路,故非趣攝。復次趣非擾亂,中有擾亂。是故中有,非趣所攝。復次趣多安住,中有不住。如風陽燄,故非趣攝。復次諸趣是果,中有是因。因不即果,故非趣攝。如因非果;作非所作,取非所取,向非所向,應知亦爾。復次諸趣相麤,中有相細。細不即麤,故非趣攝。如細非麤;不現見非現見,不明了非明了,應知亦爾。復次中有在彼二趣中間,故非趣攝。如田邑土世界中間,非田等攝。復次趣是根本,善惡業招。彼加行業,招於中有。因既有異,故不相攝。(中略)
問︰中有形量,大小云何﹖答︰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色界中有,如本有時,形量圓滿。問︰若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云何於父母起顛倒想,生愛恚耶﹖答︰形量雖小,而諸根猛利,如本有時,能作諸事業。如壁等上畫老人形,其量雖小,而有老相。問︰菩薩中有,其量云何﹖答︰如住本有盛年時量,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八十隨好而為間飾;身真金色,圓光一尋。由此菩薩住中有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如百千日,一時俱照。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如美音鳥,其聲清亮。智見無礙,離諸雜染。
問︰菩薩中有,若如是者;法善現頌,當云何通﹖如說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答︰此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諸文頌者,言多過實。若必須通,應求彼意。隨現夢相,故作是說。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為吉瑞。故菩薩母夢見此事,欲令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如是說,亦不違理。菩薩已於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況最後身受此中有,而入母胎。是故智者不應依彼所說文頌,而言菩薩所受中有,如白象形。(中略)
問︰中有生時,為有衣不﹖答︰色界中有,一切有衣。以色界中,慚愧增故。慚愧即是法身衣服。如彼法身,具勝衣服,生身亦爾。故彼中有,常與衣俱。欲界中有,多分無衣。以欲界中,多無慚愧;唯除菩薩及白淨苾芻尼所受中有,恆有上妙衣服。有餘師說︰菩薩中有亦無有衣,唯有白淨苾芻尼等所受中有,常與衣俱。
問︰何緣菩薩中有無衣,而白淨等中有有衣。答︰由白淨尼曾以衣服施四方僧,故彼中有常有衣服。問︰若爾;菩薩於過去生,以妙衣服施四方僧,白淨尼等所施衣服,碎為微塵猶未為比,如何菩薩中有無衣,而彼中有常有衣服﹖答︰由彼願力,異菩薩故。謂白淨尼以衣奉施四方僧已,便發願言︰願我生生常著衣服,乃至中有亦不露形。由彼願力所引發故,所生之處,常豐衣服。彼最後身所受中有,常有衣服。入母胎位,乃至出時,衣不離體。如如彼身漸次增長,如是如是衣隨漸大。後於佛法,正信出家,先所著衣,變為法服。受具戒已,轉成五衣。於佛法中,懃修正行,不久便證阿羅漢果,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身火葬。
菩薩過去三無數劫所修種種殊勝善行,皆為迴向無上菩提,利益安樂諸有情故。由斯行願,於最後身,居諸有情最尊勝位。眾生遇者,無不蒙益。是故菩薩所受中有,雖具相好,而無有衣。願力有殊,不應為難。諸有發願如白淨尼所受中有,亦有衣服。應知此中前說應理。菩薩功德,慚愧增上。諸餘有情、色界中有,所不及故;在中有位,必不露形。
◎附四︰《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摘錄)
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
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覩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緣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
指惱害眾生而奪其身命或慧命的四種魔類,即煩惱魔、蘊魔、死魔、天子魔四種。
(1)煩惱魔(梵kleśa-māra,巴kilesa-māra,藏ñon-moṇs-paḥi bdud)︰指惱害眾生身心的貪瞋癡等煩惱。
(2)蘊魔(梵skandha-māra,巴khanda-māra,藏phuṅ-poḥi bdud)︰指起種種障害而構成眾生生命的色受想行識五蘊。又作陰魔、五蘊魔、陰界入魔等。
(3)死魔(梵mṛtya-māra,巴maccu-māra,藏ḥchi-bdag-gi bdud)︰指能斷眾生命根的死。
(4)他化自在天子魔(梵deva-putra-māra,巴devaputta-māra,藏lhaḥi buhi bdud)︰即欲界第六天的魔王及其眷屬,以其憎嫉賢聖的無漏法,作出種種擾亂,妨害眾生行善事,令無法成就出世間善根。又作天魔、天子魔。
關於破斥此等四魔之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九云(大正13‧53a)︰
「若能觀法如幻相者,是人則能破壞陰魔。若見諸法悉是空相,是人則能壞煩惱魔。若見諸法不生不滅,是人則能破壞死魔。若除憍慢則壞天魔。復次,善男子,若知『苦』者能壞陰魔,若遠離『集』破煩惱魔,若證『滅』者則壞死魔,若修『道』者則壞天魔。」
《大智度論》卷五謂(大正25‧99b)︰「是諸菩薩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身故破陰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常一心故,一切處心不著故,入不動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但若就釋迦佛破魔之相而言,則起金剛心時破煩惱魔。捨第五分壽入無餘滅時破蘊魔。應魔王之請後留三個月時破死魔。成道之際在菩提樹下降伏魔王的擾亂,是破天子魔。
上述四魔之說明,僅就界內的分段生死而言。此外,另有試圖簡別界外的變易生死而作說明者。如天台智顗《摩訶止觀》卷八之三謂有界外的四魔,即無常等四倒是界外煩惱魔,界外的五陰是陰魔,變易的死是死魔,界外雖已無欲界六天的天子魔,但在二十五三昧中的赤色三昧未究竟,故以義立為天子魔。
此外,智顗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書中,將四魔的第四種稱為鬼神魔,並將其分為精魅、堆剔鬼、魔惱三種。又,《摩訶止觀》卷五之一將止觀十境攝為四魔,以陰入境、業境、禪境、二乘境、菩薩境為陰魔,煩惱境、見境、慢境為煩惱魔,病患境為死魔,魔事境為天子魔。(參見附錄)
此外,在中國佛教裡,也有人指無常、無樂、無我、不淨的四顛倒心為四魔。此四者亦能惱害眾生,故稱為魔。《大乘義章》卷十四云(大正44‧752c)︰「第六天子無常、無樂、無我、不淨,此四倒心復為四魔。」
◎附︰《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摘錄)
當知諸魔,略有四種。魔所作事,有無量種。勤修觀行諸瑜伽師,應善徧知,當正遠離。云何四魔﹖(一)蘊魔,(二)煩惱魔,(三)死魔,(四)天魔。蘊魔者︰謂五取蘊。煩惱魔者︰謂三界中一切煩惱。死魔者︰謂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夭喪殞歿。天魔者︰謂於勤修勝善品者,求欲超越蘊煩惱死三種魔時,有生欲界最上天子,得大自在,為作障礙,發起種種擾亂事業。是名天魔。
當知此中,苦死所依,若能令死,若正是死,若於其死作障礙事不令超越,依此四種,建立四魔。謂依已生,已入現在五取蘊故;方有其死。由煩惱故;感當來生。生已便有夭喪殤歿。諸有情類,命根盡滅,夭喪殞歿,是死自性。勤修善者,為超死故;正加行時,彼天子魔得大自在,能為障礙。由障礙故;或於死法,令不能出;或經多時,極大艱難,方能超越。又魔於彼,或有暫時不得自在。謂世間道離欲異生。或在此間,或生於彼。或魔於彼,得大自在。謂未離欲。若未離欲;在魔手中,隨欲所作。若世間道而離欲者;魔縛所縛,未脫魔倦羂。由必還來生此界故。
指心識起作用之時。為「無心位」之對稱。依《瑜伽師地論》卷十三所述,除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涅槃界等六位外,其餘皆為有心位。以前五位係暫時中止者,一般稱為五位無心位,而無餘涅槃乃斷盡煩惱不復生者。故亦非有心位。又,唯識家認為八識中,七、八二識恆相續不斷,而前五識起作用時必與第六識俱起,故僅就第六識之起與不起,而論有心、無心。然俱舍家唯立六識,且不認可二心並起,因此認為六識中任何一識起作用時皆是有心。
◎附︰《瑜伽師地論》卷十三(摘錄)
云何有心地﹖云何無心地﹖謂此二地,俱由五門,應知其相。(一)地施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三)生不生建立門,(四)分位建立門,(五)第一義建立門。
地施設建立者︰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此四一向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除無想定並無想生及滅盡定,所餘一向是有心地。若無想定,若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
心亂不亂建立者︰謂四顛倒顛倒其心,名為亂心。若四顛倒不顛倒心,名不亂心。此中亂心,亦名無心。性失壞故。如世間見心狂亂者,便言此人是無心人。由狂亂心失本性故。於此門中諸倒亂心,名無心地。若不亂心,名有心地。
生不生建立者︰八因緣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謂根破壞故、境不現前故、闕作意故、未得故、相違故、已斷故、已滅故、已生故;心不得生。由此相違諸因緣故,心乃得生。此中若具生因緣故,心便得生,名有心地。若遇不生心因緣故,心則不生,名無心地。
分位建立者︰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地。何等為六﹖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
第一義建立者︰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賴耶識,亦永滅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賴耶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指進入初禪之前的欲界定。又稱未到地,或未到地定。此禪定雖尚未進入根本初禪,而且精神統一狀態亦不十分安定,但可藉此進而證得三果之無漏聖位。此定由信、施、戒而得。《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b)︰「未至定,亦有味相應,未起根本,亦貪此故,由此未至具有三種。」
上界四禪、四無色等八地,各有根本定與近分定。斷欲界修惑所發的禪定為初禪之根本定,乃至斷無所有處修惑所得之禪定為非想處之根本定。又伏欲界煩惱,發近似初禪根本定的禪定,為初禪之近分定,乃至伏無所有處煩惱,發近似非想處根本之禪定,為非想處之近分定。如此八根本定、八近分定中,初禪的近分定有與其他近分定相異處。故立別名,而特稱之為「未至定」,是未至根本定之義。
此未至定與執著於根本定之味相應(味定),或與不執著的有漏善──淨相應(淨定),或與上述得聖位之無漏相應(無漏定)。因此未至定有味定、淨定、無漏定三種。
隋‧天台智在其《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書中稱此定為「未到地定」,並對自此定以入初禪之狀況,有深入說明。茲附之於後,以供參閱。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五〈所未到地定相〉至〈明證初禪相〉(摘錄)
〔所未到地定相〕 因此欲界定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見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禪故,即是初禪方便定,亦名未來禪,亦名忽然湛心。證此定時,不無淺深之相,今不具明。
復次,此等定中,或有邪偽,行者應證,其相非一。略出二事︰一、定心過明。二者、過暗。並是邪定。明者,入定時,見外境界,青黃赤白,或見日月星辰、宮殿等事。或一時日乃至七日不出禪定,見一切事,如得神通,此為邪,當急去之。二者若入此定,暗忽無所覺知,如眠熟不異,即是無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顛倒心,當急卻之。此則略說邪定之相,是中妨難,非可具以文傳。復次,若依《成論》、《毗曇》分別二定,為不便也。今依尊者瞿沙所明,分別二定有異,亦應無失。具如前引《摩訶衍》中釋,而多見坐人證定之時,實有兩種定相不同,是故今說欲界未到二定各異。
〔明證初禪相〕 自有六種︰(一)明初禪發相,(二)明支,(三)明因果體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一)正明初禪發相中,復為四意︰(1)正明初禪發相,(2)簡非禪之法,(3)釋發因緣,(4)分別邪正。
第一初禪發相者,行者於未到地中,證十六觸成就,即是初禪發相。云何是證﹖若行者於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不見內外,或經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壞,守護增長,於此定中,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當動之時,還覺漸漸有身,如雲如影動發。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動觸發時,功德無量。略說十種善法眷屬,與動俱起。其十者何﹖{1}定,{2}空,{3}明淨,{4}喜悅,{5}樂,{6}善心生,{7}知見明了,{8}無累解脫,{9}境界現前,{10}心調柔軟。如是十法,與動俱生,名動眷屬,勝妙功德,莊嚴動法。若具分別,則難可盡,此則略說初動觸相。如是或經一日,或經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此事既過,復有餘觸,次第而發,故名初禪。餘觸發者,謂八觸也︰{1}動,{2}癢,{3}涼,{4}暖,{5}輕,{6}重,{7}澀,{8}滑。復有八觸︰謂{1}掉,{2}猗,{3}冷,{4}熱,{5}浮,{6}沈,{7}堅,{8}軟。此八觸,與前相雖同,而細分別,不無小異,更別出名目,足前合為十六觸。此十六種觸發時,悉有善法功德眷屬,如前動觸中說。
行者因未到地,發如是等種種諸觸,功德善法,故名初禪、初發,並是色界清淨四大。依欲界身中而發,故《摩訶衍》云︰色界四大造色,著欲界身中。問曰︰二十七觸何故有去取﹖復出異觸名,料簡云云。
第二料簡非禪之相者,問曰︰行者於初坐中,未得定心,亦發如是冷暖動等觸,既無如上所說,功德之事,有人言︰此是病法起,所以者何﹖如重澀等,是地大病生。如輕動觸,是風大病生。如熱癢等觸,是火大病生。如冷滑等觸,是水大病生。
復次,因暖熱癢等生貪欲蓋。因重滑沉等觸生睡眠蓋。因動浮冷等生掉悔蓋。因強澀等生疑蓋。又因重堅澀等生瞋蓋。當知觸等發時,能令四大發病,及生五蓋障法。或言是魔所作,若發動時,如上過上所說,皆魔觸發。云何以此為初禪耶﹖答曰︰不然,若如汝向所說,觸發之相,此是生病、生蓋之觸,若如上說及增者,亦是魔觸發相。今說不爾,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發觸者,多是病觸,是生蓋及魔所作。若觸發時,無如上所說十種功德眷屬者,亦是病觸生蓋及魔觸也。今所說觸發者,要因未到地定發,亦具足有諸功德眷屬俱發故,以此為初禪發相,何可疑哉﹖
問曰︰未到地前發觸,但是生病生蓋及魔觸,亦有治病除蓋,非魔觸不﹖答曰︰亦有此義。問曰︰若爾與初禪觸,復云何異﹖答曰︰有異。欲界雖有治病除蓋及非魔觸,而非初禪觸者,此猶是欲界中,四大色法,不能發定,無諸功德支林善法,故不名初禪,此則略出欲界善不善觸相。但行人初坐,或有證此一兩,或都不證,然既有此法,故略出之耳。問曰︰未到地中,亦發欲界善不善觸不﹖答曰︰非無此義。
唯識三性之一。又作依他起相、緣起自性、因緣法體自相相。略稱依他起或依他。即一切現象依因緣和合而生,因緣若無則滅之性質。由於依他力而生滅,故有而非有,無而非無。此假有法(或名非有似有之法)中,又分二種,即染分依他與淨分依他。
《成唯識論》卷八云(大正31‧45c)︰「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又云(大正31‧46b)︰「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故此依他起性乃屬有為法,百法中除六無為外,其餘九十四法皆該攝於此。
此中,所謂「眾緣」,指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四緣具足則生心法,具足因緣與增上二緣則生色法。由此可知,一切有為之現象乃因緣和合則生,因緣離散則滅,故有而非有,無而非無;此即所以主張「如幻假有、非有似有、假有實無」之緣故。《成唯識論》卷八云(大正31‧46c)︰「心心所及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此依他起性有染、淨二分,染分依他,乃指依虛妄分別之緣而生起的有漏雜染法;淨分依他,則指依聖智之緣而生起的無漏純淨法。其中,淨分依他依別義而言,亦賅攝於圓成實性,故《成唯識論》卷八云(大正31‧46b)︰「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又說(大正31‧46b)︰「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
◎附一︰井上玄真著‧白湖无言譯《唯識三十頌講話》第一科(摘錄)
依他起性︰色心諸法,都是依託其他的眾緣而生起的,故名為依他起。眾緣即是四緣,心法通依四緣生起,色法乃依因緣、增上二緣生起;因此把由緣所生的八識心王心所及見相分,都說為依他起性(約護法意說)。不相應法,雖沒有別體;若在用中立於緣生的色心上時,亦攝於依他起中。「分別」即是虛妄分別,名為有漏雜染法。無漏清淨的有為法,雖也是依他起性,但也有為後面的圓成實性所攝的意義;現在只說染分的依他起性。或謂分別即是緣慮的異名,總而言之︰不外乎染淨漏無漏的諸心心所。如色法等,雖不是心心所,但也不離心心所,故也是分別中所攝;所以漏無漏的心色諸法,都是分別。廣而言之︰一切染淨諸法,皆可以說是依他起法,而且這個「分別」二字,若屬於上一句,則是所生之法;若屬於下一句,則是能生之緣。「緣所生」即是眾緣所生起之略。現在略釋依他起已竟。
◎附二︰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三章第一節(摘錄)
《攝大乘論》云︰「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此復云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子。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
《講記》云︰依他起相是什麼﹖本論用三義來說明︰它的因緣,是「阿賴耶識為種子」。它的自性,是「虛妄分別所攝」︰就是說它以亂識為自體的。它的別相,是由賴耶功能所現起以妄識為自性的「諸識」。識,是明了顯現的意思。
虛妄分別,唯識學上有不同的解釋︰玄奘傳的唯識,虛妄分別但指依他起;真諦傳的唯識,卻通指依他與徧計。他譯的《中邊分別論》說︰虛妄分別是能取,所取,分別;分別是有,能取所取是無。他譯的世親釋,也有這個思想。《莊嚴論》的「非真分別故(或譯虛妄分別相),是名分別相。(中略)不真分別故,是說依他相」,也是通指依他與徧計為虛妄分別的。
依他與徧計,都可稱為虛妄分別的,但定義應該稍有不同。依他起是識為自性的,識生時能顯現種種的顛倒緣相,對這所緣相又認識不清而起顛倒。在這兩方面,識都含有虛妄的成分,所以依他起是能現起虛妄的分別,分別的本身也是虛妄。至於徧計相,它是分別所起的虛妄相;這虛妄相雖似乎離心而有,其實還是以分別為性的,所以也說是虛妄分別。真諦說︰虛妄是徧計性(他譯作分別性),分別是依他性;有時又說︰虛妄是徧計性,虛妄分別是依他性;有時更進一步的說︰依他是虛妄分別性,徧計也是虛妄分別性。這種見地,是採取《莊嚴論》的。我認為依他、徧計的本義,是似有的心──分別,無實的境──虛妄。這兩者,從依他看到徧計,從 徧計看到依他,在凡夫位上,是俱有俱無而不能相離的;因此,依他與徧計,都是虛妄分別的;都是似有非實,無實而似有的;也都可以用如幻來比喻的;真實性顯現(清淨法),這兩者都不能存在的。《莊嚴論》的體系,確是這樣。不過從《中邊論》說的「三界心心所,謂虛妄分別」;本論說的「虛妄分別所攝諸識」看來,虛妄分別是側重在依他起。
◎附三︰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三章第六節(摘錄)
《攝大乘論》云︰「復次,何緣如經所說於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於依他起自性為除他虛妄疑故。他復云何於依他起自性有虛妄疑﹖由他於此有如是疑︰云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為除此疑說幻事喻。云何無義心心法轉﹖為除此疑說陽焰喻。云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別﹖為除此疑說所夢喻。云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別而生﹖為除此疑說影像喻。云何無義種種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云何無義種種戲論言說而轉﹖為除此疑說谷響喻。云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為除此疑說水月喻。云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辦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為除此疑說變化喻。」
《講記》云︰為什麼要用「幻等」八「喻」來說明「依他起自性」呢﹖有人「於依他起自性」的虛妄分別法,生起各種不同的疑惑,「為」了要「除他虛妄」法中的「疑」惑,所以說幻等八喻。實際上,八喻不一定要這樣各別的除遣疑惑,是可以互相通用的。現在偏據某一點解說這八喻的差別。
(1)幻喻︰「由他於此」依他起性,「有如是疑」︰似義顯現的徧計執性,就是所徧計的依他起性。這似義既然都無所有,「實無有義」,怎麼可以「成」為心心所「所行」的「境界」呢﹖「為除此」種「疑」惑,就「說幻事喻」來開示他︰如幻術所變的象馬牛羊,雖不是真實的象馬,但象馬的幻相,能成為我們認識的對象。依他起性也是這樣,雖沒有像亂識所見的實有的色等境義,但顯現可得,能成為能徧計心心所法徧計所行的境界。
(2)陽燄喻︰有人這樣疑惑︰若依他起「無」有實「義」,所見的義相是沒有的,那能認識的「心心」所「法」怎能依之而「轉」起呢﹖「為除此疑」,就「說陽燄喻」︰如春天的陽光,照耀那上騰的水汽,它雖不是水,但能生起渴鹿的水想。色等依他起也這樣,雖不是實色,但它現起的倒相,能使心心所生起。世親的解釋不同︰依他起法就是心心所,為什麼心心所法轉現義相呢﹖這像陽燄一樣,它不是水而生水覺。
(3)所夢喻︰又有疑惑︰若依他起「無」有實「義」,怎麼會「有愛」的受用,「非愛」的「受用差別」呢﹖同樣的是沒有,似乎不能有這差別吧﹖「為除此疑」,就「說所夢喻」︰如夢中所夢見的種種境界,雖都並無其事,但在夢中卻真會生起怖畏或欣喜的心情,勞倦或舒適的生理感覺。依他起也是這樣,雖所現的沒有真實,可是有可愛和不可愛的受用差別現前。
(4)影像喻︰又有這樣的疑惑︰若依他起「無」有實「義」,那怎麼會有「淨不淨業」所感的「愛」果「非愛果」的「差別而生」呢﹖「為」剷「除此」種懷「疑」,就「說影像」的譬「喻」︰如鏡中的影像,是沒有實質的,因外有本質的關係,鏡中自然現起影像來。依他起的愛非愛果也是這樣,雖沒有愛非愛的實義,但依淨不淨的善惡業因,自有可愛不可愛的果報現起。
(5)光影喻︰有人起這樣疑惑︰若依他起「無」有實「義」,怎麼會有「種種識轉」變生起﹖「為除」去「此」種「疑」惑,就「說光影」的譬「喻」︰如人在燈光下,作種種手勢,牆壁上就有種種的影像現起,所謂「如弄影者,有其種種光影可得」。這光下所現出的光影,自然是不實在的。依他起的種種識也是這樣,雖沒有真實的種種識,但有種種諸識轉起。這與陽燄喻的心心法轉不同,前者是說沒有實境,可以有心法的生起,此中是說沒有實心卻可以生起種種差別識。
(6)谷響喻︰又有一種疑惑︰若依他起「無」有實「義」,怎麼會有「種種」(見聞覺知)的「戲論言說」差別「轉」起呢﹖「為除此」種「疑」惑,「說谷響喻」︰如我們在山谷中呼喚什麼就有什麼回響。這回聲,本沒有人在說,但聽起來好像實有其事。依他起的言說也是這樣,雖沒有實在的見聞覺知的言說,但可現起種種言說的語業。
(7)水月喻︰或者還有人會這樣想︰若依他起「無義」,為什麼「有」真「實」可「取」的「諸三摩地」中「所行」的「境」界「轉」起呢﹖「為」要破「除此疑」,就「說水月」的譬「喻」︰水中本沒有實在的月,然因水的澄靜明淨,能映出相似的月影來。依他起的定中境界,像變水為地,變地為水等,也是這樣,雖不是真實的,但由三摩地的力量,就隨種種的勝解不同,現起似乎真實的定境。
(8)變化喻︰若依他起「無」有實「義」,那發大菩提心的「菩薩」,以「無顛倒」的正見「心」,「為」要成「辦有情」「利樂」的「事」業,「故思」於生死中「受生」,不是毫無意義嗎﹖換句話說︰既然沒有真實,有情的生死痛苦,也都不是實有的,何須菩薩示現受生去化度呢﹖「為除此疑」,所以「說變化」的譬「喻」︰如善於變化的幻師,以樹葉稻草等,變為象馬車乘,他明知這象馬車乘是假的,但還是要變,因為變的東西,也還有用處。菩薩的受生也是這樣,明知諸法無實,但仍變現種種身相,利樂有情。
從這種種的譬喻來看,雖然一切無實,但心境、業果、言說、度生等事,都顯現可得。龍樹解釋幻等譬喻,著重在諸法空無實義,就是說雖有種種的相用,而實際卻是空無所有。本論的八喻,則說雖不是真實,卻顯現可得,把它結歸在有上。幻等喻,本是可通似有與非實的。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二;《入楞伽經》卷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六;《辯中邊論》卷上;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五。
意指眾生之生命在命終之後由此土而生於他土。大多用在指稱捨此穢土而往彼淨土,有時也指稱從淨土到穢土。日僧法然《往生要集大綱》所釋「言往生者,捨此往彼蓮華化生」是前者之意。而《淨土論》所云「我願皆往生,示佛法如佛」是後者之意。二者都具捨此往彼之義。
往生他土的思想,主要可分四類,略如下列︰
(1)依《彌勒上生經》、《彌勒下生經》所說,往生彌勒所住的兜率天,故稱兜率天往生或兜率往生。
(2)依《十方隨願往生經》所述,隨行者所欲而往生於十方淨土。此稱十方往生。
(3)根據《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以及其他經典所說,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此即極樂往生。
(4)其他如信奉藥師如來而欲往生淨琉璃世界,信仰觀音而欲往生補陀落迦,信仰釋迦牟尼佛而欲往生靈山及無勝莊嚴國,信奉《華嚴經》而欲往生華藏界等。
其中,第(4)類為古來所少見,因此無法形成思潮。而第(2)(3)類之十方隨願往生思想,在隋唐時代有人針對《安樂集》、《十疑論》等極樂往生而作論議,但願生的事實在史跡上甚為缺乏。至於第(3)類之極樂往生和第(1)類兜率往生思想,則遍及中國、印度與日本,而形成往生思想的二大主流。關於極樂往生思想,三論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等,認為是自力成道的方法;而淨土宗則以為,往生極樂是依彌陀的救度而為成佛之道,故稱之為他力成道。兜率往生的思想,主要為法相宗所喜好,而視之為修道的方便法門。
關於往生淨土的方法,有︰
(1)念佛往生︰僅以稱念阿彌陀佛名號而往生。
(2)諸行往生︰依念佛以外的諸善行而往生。
(3)助念往生︰念佛及諸善行兼修而往生。
(4)聞名往生︰聞信佛名而往生。
(5)異相往生︰特異的往生法。不待壽盡即以焚身、入水、埋身等自殺式行為而往生。
日本古來即普遍信仰淨土教之往生極樂說。奈良時代的極樂往生觀,主要為親人為亡者行善、做佛事祈福,迴向死者往生極樂淨土。平安時代之中、末期由於律令體制之動搖,社會秩序混亂,再加上末世思想影響所致,人人將現世看作穢土,而將安樂寄託在來世,故此時的極樂往生觀,偏重在祈願自己往生極樂,俾於臨命終時蒙阿彌陀佛接引。將「來迎接引」繪畫化的即是來迎圖,儀禮化的即是迎講、來迎會。日本之法然教團對造阿彌陀佛立像之事即極為重視。
依《觀無量壽經》所載,往生極樂淨土可分九階,即上、中、下三品各有上生、中生、下生,即使惡人稱念佛名也得以下品下生往生淨土。由於三根普被,因此下層社會也能普遍信仰。在《日本往生極樂記》、《續本朝往生傳》等往生傳記中,記載各種各樣往生人及他們的信仰生活。
到了鎌倉時代,由於法然、親鸞等人提倡他力本願、惡人正機、女人往生等思想,因此社會上無論何種身分、職業的人士,均紛紛歸依淨土教。此後日本人的來世觀,即固定在極樂往生方面。
又,日本淨土宗西山派有即便往生、當得往生等二往生說。淨土真宗有難思議往生、難思往生、雙樹林下往生的三往生說。此外,還有往生真報土的化生、往生方便土的胎生(即往生與便往生)的二往生說。
◎附一︰〈極樂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極樂往生,謂眾生在命終之後,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釋迦佛在淨土三經中曾經廣勸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法華經》〈藥王品〉亦云(大正9‧54c)︰「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華嚴經》卷四十〈普賢行願品〉(大正10‧848a)︰「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因此自古以來,往生極樂的想法非常盛行。茲就往生思想的相關問題,論述如下。
(1)往生理由︰智顗在《淨土十疑論》中云(大正47‧77c)︰
「凡夫菩薩者,要須常不離佛,忍力成就,方堪處三界內,於惡世中,救苦眾生。故智度論云︰具縛凡夫,有大悲心願生惡世,救苦眾生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惡世界煩惱強,自無忍力,心隨境轉,聲色所縛,自墮三塗,焉能救眾生﹖(中略)凡夫無力,唯得專念阿彌陀佛,使成三昧。以業成故,臨終斂念得生,決定不疑,見彌陀佛,證無生忍已。還來三界,乘無生忍船,救苦眾生,廣施佛事,任意自在。」
(2)「十方往生」與「西方往生」的比較︰淨土不僅存於西方,如《十方隨願往生經》中所說,淨土是遍佈於十方世界。然而,何以必擇西方而求往生﹖關於此點,古來說法不一。
湛然《法華文句記》卷十(下)列其理由(大正34‧355b)︰「教說多故,由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宿緣厚故,約多分故。」智顗《淨土十疑論》亦有此說法。道綽《安樂集》〈第二大門〉曾舉出三大理由︰(1)令眾生專意,(2)西方淨土為淨土的初門,(3)安樂淨土與穢土的境次相接。《安樂集》〈第六大門〉又說西方淨土有三項理由,故最殊勝,此三理由即︰(1)觀音、勢至於此界發心,於此眾生遍是有緣。(2)西方是法藏選擇的淨土。(3)西方是韋提希特別選擇的淨土。另外,迦才的《淨土論》、懷感的《群疑論》也曾說明其理由,茲不贅述。
(3)「兜率往生」與「西方往生」的比較︰智顗《淨土十疑論》曾舉出往生兜率與往生西方有二種差別;道綽《安樂集》舉出四種不同;迦才《淨土論》立有十異七別;元曉《遊心安樂道》說有十四異;慈恩《西方要決》說十異;懷感《群疑論》列出十二種優劣及八種異義。茲依序列出懷感所論如下︰
(1)十二優劣︰(a)化主︰兜率的化主是菩薩,西方的化主為佛。(b)國土︰兜率的國土仍是穢土,西方的國土是淨土。(c)眷屬︰兜率的眷屬中有女子,西方則無。(d)壽命︰兜率中人壽的壽命為四千歲,且有中夭者;西方人壽為無量壽。(e)內外︰兜率的內院不退轉,外院有退,而眾生多半生於外院;西方無內外之分,也無退轉。(f)身色︰生於兜率者,身色微妙,卻有五衰相;生於西方者,身色淨妙,殊勝無量,無有衰退。(g)相好︰兜率眾生無三十二相,且有美醜;淨土眾生皆為三十二相,並無美醜之分。(h)五通︰生於兜率者無五通,生西方者有五通。(i)不善︰兜率眾生屬欲界,仍有不善心;西方聖眾無不善心。(j)滅罪︰兜率眾生一稱佛名,可滅千二百劫罪;西方則可滅八十億劫罪。(k)受樂︰兜率是五受間生,西方更無憂苦。(l)受生︰兜率眾生是生於男女膝上,西方則生於華裏、寶殿中。
(2)往生的八異義︰(a)本願異︰彌陀有引攝之願;彌勒無願。無願如自浮渡水,有願則如乘船遊水。(b)光明異︰彌陀佛之光明照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彌勒則無。有光代如晝日出遊,無光則似暗中往來。(c)守護異︰西方有無數的化佛、觀音、勢至常至行者之所,兜率則無。有守護時,就如同與多人共遊,即令強賊逼迫,亦不畏懼。無守護時,則如孤身遊嶮徑,必為惡人所侵。(d)舒舌異︰西方有十方佛舒舌證誠,兜率則無。(e)眾聖異︰西方世界有華聚菩薩、山海慧菩薩發弘誓願說,若有一眾生未生西方,我若先至亦不取正覺;兜率則無有眾聖守護。(f)滅罪異︰西方眾生一稱佛名,可滅八十億劫罪,兜率只滅千二百劫罪。(g)重惡異︰五逆罪者仍可生於西方,兜率不然。(h)教說異︰西方以「橫截五惡趣,惡趣自然閉。昇道無窮極,易往而無人」為教說,故而易往;兜率則不然。由此上八點,即可知兜率與西方之間的優劣。
(4)「生死無窮」的疑問︰有生必有死為理之常,因此生於淨土者是否有死滅的到來﹖對此,淨土宗以為彼淨土是隨順法性不乖法本之土,因此,往生者生即無生,無死滅之虞。曇鸞《往生論註》卷下(大正40‧838c)︰「疑言︰生為有本,眾累之元,棄生願生,生何可盡﹖為釋此疑,是故觀彼淨土莊嚴功德成就,明彼淨土是阿彌陀如來清淨本願無生之生,非如三有虛妄生也。何以言之﹖夫法性清淨畢竟無生,言生者是得生者之情耳。」如龍樹、天親等上根之士,知其無生之生而願生西方;而愚癡凡夫雖思念實生而願生,但其「實生之執著」於往生淨土後,成為法性無生之德而自然消滅,故《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9b)︰「冰上燃火,火猛則冰解,冰解則火滅。彼下品人雖不知法性無生,但以稱佛名力,作往生意,願生彼土。彼土是無生界,見生之火自然而滅。」
(5)往生時身心的疑問︰吾人往生淨土時,是捨棄穢土的身心而往生否﹖若如此,則並非自身往生。若以此身往生,縱令極短時日,淨土是否能容許此穢體﹖對此問題,淨土家解釋說,捨穢得淨猶如光明來而黑闇去,所離所得,一念同時,而淨穢體別故不一,一人之始終故不異,因此是自身往生,但不可說是穢體淨土。《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27b)︰「穢土假名人,淨土假名人,不得決定一,不得決定異。前心後心亦復如是。何以故﹖若一則無因果,若異則非相續。」
(6)往生淨土是否為小乘之教﹖《安樂集》卷上(大正47‧9b)︰「問曰︰或有人言,求生淨土便是小乘,何須修之﹖答曰︰此亦不然。何以故﹖但小乘之教一向不明生淨土故也。」飛錫《念佛三昧寶王論》中有言(大正47‧138b )︰「夫淨土之會,功業之大者。二乘乃澄神虛無,耽空怖相,不念眾生,故無淨土。而大乘有之。」
◎附二︰〈在心在緣在決定〉(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在心在緣在決定,謂從心、緣和決定三點來衡量,則知五逆十惡的罪人以臨終十念之功亦得往生。此理並不違背業報之理,如《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4b)︰
「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應為罪所牽先墮地獄繫在三界者,「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應為罪所牽先墮地獄繫在三界者,今云何在緣﹖彼造罪人,自依止妄想心,依煩惱虛妄果報眾生生,此十念者依止無上信心,依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生。譬如有人被毒箭所中,截筋破骨,聞滅除藥鼓即箭出毒除,豈可得言彼箭深毒厲,聞鼓音聲不能拔箭去毒耶﹖是名在緣。
云何在決定﹖彼造罪人依止有後心、有間心生,此十念者依止無後心、無間心生,是名決定。校量三義,十念者重,重者先牽能出三有。」
按,業道如秤,重者先牽。《觀無量壽經》針對造五逆十惡者,說臨命終時,十念相續即得往生。然有人主張五逆重,十念輕,故順業報之理必當先墮地獄。針對此疑,乃以「在心、在緣、在決定」三義比較五逆和十念的輕重。結論謂十念重,故不墮地獄而得往生淨土。此中,「在心」是就能造心的虛實作比較。即五逆是以虛妄顛倒心造作,十念是聞實相之法而具足者。「在緣」是就所對之境的真妄作比較。即造罪是緣煩惱虛妄之果報眾生而起,十念乃緣阿彌陀如來真實功德的名號而起。「在決定」指就造業時期的緩急而作比較。即造罪是在平生康存之日,以容預不定的有後心、有間心所造作,十念是在臨終迫切,以更無有餘生的無後心、無間心相續,其心無有容預。如是比較三義而知十念重,因此五逆之人得由十念相續得往生。
◎附三︰〈五種正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正行,謂往生極樂淨土有五種正行。即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大正37‧272a)︰
「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是名為正。」
至於所謂雜行,《選擇本願念佛集》云(大正83‧3b)︰
「今且翻對五種正行,以明五種雜行也。(中略)第一讀誦雜行者,除上觀經等往生淨土經已外,於大小乘顯密諸經受持讀誦,悉名讀誦雜行。第二觀察雜行者,除上極樂依正已外,大小顯密事理觀行皆悉名觀察雜行。第三禮拜雜行者,除上禮拜彌陀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禮拜恭敬,悉名禮拜雜行。第四稱名雜行者,除上稱彌陀名號已外,稱自餘一切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名號,悉名稱名雜行。第五讚歎供養雜行者,除上彌陀佛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讚歎供養,悉名讚歎供養雜行。」
◎附四︰〈三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輩,謂往生極樂淨土之機品有三類之別。即上輩、中輩、下輩。如《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2b)︰「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凡有三輩。」又,《大阿彌陀經》卷下云(大正12‧309c)︰「其世間人民,若善男子善女人,願欲往生阿彌陀佛國者有三輩。」
關於三輩之行因,各譯本所說不一,茲依《無量壽經》所載,略述如次︰
(1)上輩往生之行因有五類,即{1}捨家棄欲而作沙門,{2}發菩提心,{3}一向專念無量壽佛,{4}修諸功德,{5}願生彼國。
(2)中輩往生之行因有七類,即{1}發菩提心,{2}一向專念無量壽佛,{3}奉持齋戒,{4}起立塔像,{5}飯食沙門,{6}懸繒燃燈散華燒香,{7}願生彼國。
(3)下輩往生之行因有三類,即{1}發菩提心,{2}一向專意乃至十念,{3}願生其國。
關於三輩與《觀經》所說九品之異同,古來有諸說。如曇鸞、慧遠、智顗、吉藏、法位、龍興、憬興等諸師,認為三輩九品全同,如慧遠《無量壽經義疏》卷下云(大正37‧107c)︰「彼中九品今合為三。上品三人合為上輩,中品三人合為中輩,下品三人合為下輩。」而義寂、智圓、元照、戒度四師則謂三輩九品並非全然相同,如元照《觀無量壽經義疏》卷下云(大正37‧299b)︰「大本三品皆標發菩提心,可對今經上三品耳。中下二品則非所對,況復因行與今全別。」
◎附五︰〈十方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方往生,全稱十方隨願往生。意指隨願往生十方淨土。所謂十方淨土,即(1)東方的香林剎(入精進佛),(2)東南方的金林剎(盡精進佛),(3)南方的樂林剎(不捨樂佛),(4)西南方的寶林剎(上精進佛),(5)西方的華林剎(習精進佛),(6)西北方的金剛剎(一乘度佛),(7)北方的道林剎(行精進佛),(8)東北方的青蓮華剎(悲精進佛),(9)下方的水精剎(淨命精進佛),(10)上方的欲林剎(至誠精進佛)。
關於往生十方淨土的方法,《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卷十一云(大正21 ‧529b)︰
「若四輩男女,臨終之日,願生十方佛剎土者,當洗除身體,著鮮潔之衣,燒眾名香,懸繒旛蓋,歌詠三寶,讀誦尊經,廣為病者說因緣,譬喻言辭微妙經義。苦空非身四大假合,形如芭蕉中無有實,又如電光不得久停。故云色不久鮮,當歸敗壞,精誠行道可得度苦,隨心所願無不獲果。」
如上所述,既可隨願往生十方淨土,何故特別稱讚西方極樂﹖針對此疑問,同經接著解釋說(大正21‧529c)︰「娑婆世界人多貪濁,信向者少,習邪者多,不信正法,不能專一,心亂無志,實無差別。令諸眾生專心有在,是故讚歎彼國土耳,諸往生者悉隨彼願,無不獲果。」此外,魏孝靜帝(一說梁武帝)亦曾以上述疑問,訶責曇鸞有偏見,曇鸞對曰(大正47‧14b)︰「吾既凡夫,智慧淺短,未入地位,念力須均,如似置草引牛,恆須繫心槽櫪,豈得縱放,全無所歸。」由此看來,我國淨土宗之偏西方淨土,應是受曇鸞的影響所致。其後,道綽、智顗、迦才、懷感、湛然等人,亦就此而各有所論。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六〈藥王品〉;《往生論註》卷下;《釋淨土群疑論》卷二;《教行信證》卷六;《愚禿鈔》;《安心決定鈔》;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久松真一(等)編《禪の本質と人間の真理》。
十卷。印度‧尊婆須蜜撰,苻秦‧僧伽跋澄等譯。又稱《尊婆須蜜所集論》、《婆須蜜所集論》或《婆須蜜經》。乃依據說一切有部之教說,分別解說諸法性相之論書。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
全書分十四犍度,略如下述︰
(1)聚犍度︰分初偈品乃至第七偈品等七品,解色相、三業、想、識、因緣、四大、五根、苦樂、諸法生相、俱起、眾生受報、攝人、無常法、塵垢、四苦、三苦、四聖諦、五根、三種生、十二因緣等。
(2)心犍度︰敘述心意善不善、六識身、相應、一心、苦樂、更樂、顛倒心、心性、心住等。
(3)三昧犍度︰解論經深義與賢聖默然、三三昧、三昧緣、安般定、四禪、三昧相、十八纏等。
(4)天犍度︰論諸天五根五境果報等。
(5)四大犍度︰解四大性相因緣等。
(6)契經犍度︰明經中所說諸弟子行相及因果等。
(7)更樂犍度︰說二更樂習、信財、六更樂、四法句、四意斷、三刺、二究竟等。
(8)結使犍度︰論顛倒隨顛倒、因緣、瞋恚、三界相應結使、無明、使所使、五上分結、五下分結、五欲、無染污心、斷結、二見等。
(9)行犍度︰解阿羅漢受報、五逆罪、三善行、十善、三學、福田、戒、善不善無記、性罪遮罪等。
(10)智犍度︰明不諍想、修護、見諦斷思惟斷,漏無漏智、四意止、三解脫門、三三昧等。
(11)見犍度︰說諸法因緣、阿羅漢果、法相、眾生身、因緣、智見、力精進、施受、生死、六生、七大身、自得、道行等。
(12)根犍度︰論五識身、七覺意、未知見、無智根、苦樂、三根、二形等。
(13)一切有犍度︰論有無、常無常、漏無漏、三世及識等。
(14)偈犍度︰分四品,隨文解釋佛所說偈凡一百頌。
在十四犍度中,前十三犍度隨處揭舉攝頌,概括所說。本書卷首道安序謂本論博涉十法,此十法當係指十四犍度之心、三昧、天、四大、更樂、結使、行、智、見、根等十犍度。
此書之分類,與《阿毗達磨發智論》及《雜阿毗曇心論》之分類相似。按,《發智論》分雜、結、智、業、大種、根、定、見等八犍度;《雜阿毗曇心論》分〈界〉、〈行〉、〈業〉、〈使〉、〈賢聖〉、〈智〉、〈定〉、〈修多羅〉、〈雜〉、〈擇〉、〈論〉等十一品。其中,若以《發智論》之雜犍度配於十四犍度之聚犍度,則其餘七犍度正相當於本論三昧以下之諸犍度。《雜阿毗曇心論》〈行〉、〈使〉、〈智〉、〈定〉四品,相當於本論之行、結使、智及三昧四犍度;〈賢聖品〉相當見犍度、〈雜品〉相當聚犍度,〈修多羅品〉相當契經犍度,〈論品〉相當偈犍度,又〈擇品〉出一切有說相當於一切有犍度。因此,本論之十四犍度可謂在《發智論》之八犍度外,復加心等六犍度而成。《雜阿毗曇心論》十一品乃除去本論之心犍度等,整理而成。
又,本論一切有犍度所揭三世建立說,與《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所出之世友說相吻合。因此,被視為本論作者之婆須蜜,與婆沙會四大論師之一之「世友」可能係同一人。本論雖稱係婆須蜜所集,然聚犍度初偈品云「尊婆須蜜說」,又處處記「尊作是說」等,依之,可謂本論係其門人或後人所撰集。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法經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三。
亦名:為臨終病人唱讀善行恆令
正念行事鈔‧瞻病送終篇:「傳云,
攝論二卷十頁云:復次何緣如經所說於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於依他起自性,為除他虛妄疑故。他復云何於依他起自性有虛妄疑?由他於此有如是疑:云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為除此疑,說幻事喻。云何無義,心心法轉?為除此疑,說陽炎喻。云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別?為除此疑,說所夢喻。云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別而生?為除此疑,說影像喻。云何無義、種種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云何無義、種種戲論言說而轉?為除此疑,說谷嚮喻。云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為除此疑,說水月喻。云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辦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為除此疑,說變化喻。
瑜伽五十八卷四頁云:此略四種:一、無解愚,二、放逸愚,三、染污愚,四、不染污愚。若於不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所有無智,名無解愚。若於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散亂失念所有無智,名放逸愚。於顛倒心所有無智,名染污愚。不顛倒心所有無智,名不染污愚。
瑜伽十三卷十三頁云:已說非三摩呬多地;云何有心地?云何無心地?謂此二地,俱由五門,應知其相。一、地施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三、生不生建立門,四、分位建立門,五、第一義建立門。地施設建立者: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此四一向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除無想定并無想生及滅盡定,所餘一向是有心地。若無想定,若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心亂不亂建立者:謂四顛倒顛倒其心,名為亂心。若四顛倒不顛倒心,名不亂心。此中亂心,亦名無心。性失壞故。如世間見心狂亂者,便言此人是無心人。由狂亂心失本性故。於此門中諸倒亂心,名無心地。若不亂心;名有心地。生不生建立者:八因緣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謂根破壞故,境不現前故,闕作意故,未得故,相違故,已斷故,已滅故,已生故;心不得生。由此相違諸因緣故;心乃得生。此中若具生因緣故,心便得生;名有心地。若遇不生心因緣故,心則不生;名無心地。分位建立者: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地。何等為六?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第一義建立者: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賴耶識,亦永滅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賴耶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雜集論五卷四頁云:差別者:有二十九種。一、非有所緣。謂顛倒心心法,及緣過去未來夢影幻等,所緣境界。二、有所緣。謂餘所緣境界。三、無所緣所緣。謂色、心、不相應行,無為。四、有所緣所緣。謂心心法。五、正性所緣。謂善法。六、邪性所緣。謂染汙法。七、非正性非邪性所緣。謂無覆無記法。八、如理所緣。謂善心心法。九、不如理所緣。謂染汙心心法。十、非如理非不如理所緣。謂異此心心法。十一、同類所緣。謂善等緣善等,自地緣自地,有漏緣有漏,無漏緣無漏。如是等。十二、異類所緣。謂善等緣不善等,餘地緣餘地,有漏無漏緣無漏有漏,如是等。十三、異性所緣。謂有尋有伺心心法所緣。十四、一性所緣。謂無尋無伺心心法所緣。十五、威勢所緣。謂無想及彼方便心心法所緣境界,及空識無邊處所緣境界。此中前二句,能除想故;名威勢所緣。所緣性大,故說威勢。十六、略細所緣。謂無所有處所緣境界。十七、極細所緣。謂非想非非想所緣。過此更無極細性故。十八、煩惱所緣。謂即此能有所緣故。如經中說斷滅所緣。十九、法所緣。謂聖教名句文身。二十、義所緣。謂依此法義。二十一、狹小所緣。謂聲聞乘等。二十二、廣大所緣。謂大乘。二十三、相所緣。謂止舉捨相。二十四、無相所緣。謂涅槃及第一有。二十五、真實所緣。謂真如及十六行所緣諸諦。二十六、安住所緣。謂滅盡定及定方便心心法所緣。二十七、自在所緣。謂解脫等乃至一切種智諸功德所緣。二十八、須臾所緣。謂無學所緣。唯此生故。二十九、隨轉所緣。謂佛菩薩所緣境界。
瑜伽五十九卷十一頁云:云何建立彼殺生等不善業道自相?謂染污心,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當知總名殺生等一切業道自相。染污心者:謂貪者、貪所蔽;瞋者、瞋所蔽;癡者、癡所蔽。設有染污心,不起彼欲樂;雖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然此惡業、非是圓滿業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而顛倒心,設於餘事,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業不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不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若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具一切支,此業乃名圓滿業道所攝。由此略說業道自相,一切不善業道自相,應隨決了。
瑜伽八卷三頁云:無明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污無知為體。
二解 瑜伽五十八卷四頁云:無明者:謂於所知真實覺悟能覆能障心所為性。此略四種。一、無解愚,二、放逸愚,三、染污愚,四、不染污愚。若於不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所有無智,名無解愚。若於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散亂失念,所有無智,名放逸愚。於顛倒心所有無智,名染污愚。不顛倒心所有無智,名不染污愚。又此無明,總有二種。一、煩惱相應無明,二、獨行無明。非無愚癡而起諸惑,是故貪等餘惑相應所有無明,名煩惱相應無明。若無貪等諸煩惱纏,但於苦等諸諦境中,由不如理作意力故;鈍慧士夫補特伽羅,諸不如實簡擇,覆障纏裹闇昧等心所性,名獨行無明。
三解 瑜伽八十四卷二十頁云:無明者: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於彼彼處,不正了知。謂於彼彼所說義中,及於名句文身,不能解了。
四解 顯揚一卷六頁云:無明者:謂不正了真實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正了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明為業。如經說:諸有愚癡者,無明所伏蔽。
五解 雜集論一卷十三頁云:無明者:謂三界無智為體;於諸法中,邪決定疑雜染生起所依為業。邪決定者:謂顛倒智。疑者:猶豫。雜染生起者:謂貪等煩惱現行。彼所依者:謂由愚癡,起諸煩惱。
六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無明?謂於業果,及諦寶中,無智為性。此復二種。所謂俱生,分別所起。又欲纏貪,瞋、及欲纏無明,名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七解 廣五蘊論八頁云:云何無明?謂於業果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又欲界貪,瞋、及以無明,為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此復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俱生者:謂禽獸等。不俱生者:謂貪相應等。分別者:謂諸見相應。與虛妄決定疑煩惱所依為業。
八解 法蘊足論十卷三頁云:云何無明?謂於前際無知,後際無知,前後際無知,於內無知,外無知,內外無知,於業無知,異熟無知,業異熟無知,於善作業無知,惡作業無知,善惡作業無知,於因無知,因所生法無知,於佛法僧無知,於苦集滅道無知,於善不善法無知,於有罪無罪法無知,於應脩不應脩法無知,於下劣勝妙法無知,於黑白法無知,於有敵對法無知,於緣生無知,於六觸處如實無知。如是無知、無見、非現觀、黑闇、愚癡、無明、盲冥、罩網纏裏、頑騃渾濁、障、蓋、發盲、發無明、發無智、發劣慧、障礙善品、令不涅槃、無明漏、無明瀑流、無明軛、無明毒根、無明毒莖、無明毒枝、無明毒葉、無明毒花、無明毒果、癡、等癡、極癡、很、等很、極很、癡類、癡生、總名無明。
九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五卷十二頁云:問:何故名無明?無明是何義?答:不達,不解,不了,是無明義。問:若爾;除無明,諸餘法,亦不達,不解,不了;何故不名無明?答:若不達不解不了,以愚癡為自相者;是無明。餘法不爾,故非無明。
十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三卷三頁云:云何無明?答:三界無智。此說應理。謂三界繫無智,具攝諸無明故。若作是說:不知三界名,無明者;則應不攝緣滅道諦二種無明。彼不緣三界故。
十一解 品類足論三卷二頁云:無明云何?謂三界無知性。
雜集論十卷十五頁云:復次道諦有四行相。謂道相、如相、行相、出相。何故名道相?因此尋求真實義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是諸聖者證真義路;是故名道。何故名如相?以能對治諸煩惱故。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何故名行相?善能成辦心,令不顛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覺悟真實道理,於無常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顛倒心、令離顛倒,覺真實義;是故名行。何故名出相?趣真常跡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究竟常跡;是故名出。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九頁云:緣道諦有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違害邪道,故名為道。違害非理,故名為如。趣涅槃宮,故名為行。能永超度,故名為出。是能出性;非沒性故。是出要路,故名為道。能契正理,故名為如。能正趣向,故名為行。永超生死,故名為出。又云:問:有四行相、觀於聖道,何故但名道諦;不名如等三種諦耶?答:亦應說為如行出諦,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次既說為道諦;當知已說如行出諦。以相同故。復次能知、所知、易分別故;但名道諦;非如行出。謂佛世尊、說有道智,故此所知、但名道諦。如智、所知;覺、所覺等,應知亦爾。復次道名唯顯趣涅槃路,故立諦名。如、濫正理;行、通有漏;出、通涅槃。故此不名如行出諦。復次此道諦名、舊所傳說,是舊文句。過去諸佛,過殑伽沙,皆以道名表示此諦。今佛亦爾,故不應責。復次此諦四相、道相最初,是故世尊但名道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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