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心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上情井反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ㄐㄧㄥˋ ㄒㄧㄣ
心思不亂動。《莊子.達生》:「臣將為鐻,未嘗敢以耗氣也,必齊以靜心。」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不相應心
(術語)根本無明動靜心之體,而生業轉現之三細相,此位之惑心微細,而心王心所不相應,謂之不相應心。見起信論。
他心通
(術語)六通之一。具名知他心通,又曰他心智通,知他心之智自在無礙者。又,十智中之他心智也。般若經曰:「三他心通,能如實知十方沙界他有情類心心所法,謂偏知他貪瞋痴等心,離貪瞋痴等心。乃知聚心散心,小心大心,寂靜不寂靜心,解脫不解脫心,皆如實知。」酉陽雜俎曰:「一公初謁華嚴,嚴命坐,頃曰:爾看吾心在何所?一公曰:師馳白馬過寺門矣。又問之。一公曰:危乎!師,何為處乎剎末也?華嚴曰:聰明果不虛。試復觀我。一公良久,泚顙面赤作禮曰:師得無入普賢地乎?集賢校理鄭符云:柳中庸善易,嘗詣普寂公,公曰:筮吾心所在也。柳曰:和尚心在前簷第七題。復問之:在某處?寂曰:萬物無逃於數也,吾將逃矣。嘗試測之。柳久之,瞿然曰:至矣!寂然不動,吾無得而知矣。」詵禪師本傳曰:「日照三藏詣詵,詵不迎接。直責之曰:僧何為入俗囂湫處?詵微矉,亦不答。又云:夫立不可過人頭,豈容標身鳥外?詵曰:吾前心於市,後心剎末,三藏果聰明者,且覆我。日照乃彈指數十,曰:是境空寂,諸佛從是出也。」指月錄六曰:「西京光宅寺慧忠國師,肅宗待以師禮。有西天大耳三藏到京,云得他心慧眼。勅令與師試驗。師問曰:汝得他心通耶?對曰:不敢。師曰:汝道老僧即今在什麼處?曰:和尚是一國之師,何得卻去西川看競渡?師再問:汝道老僧即今在什麼處?曰:和尚是一國之師,何得在天津橋看弄猢猻?師第三問語亦同前。三藏良久,罔知去處。師叱曰:這野狐精,他心通在什麼處!」
十境
(名數)台宗於觀法,立所觀之十種。一、陰境,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也。十境以陰為初,有二義。一現前,一依經。現前者,人受一期果報之身,即是五陰。五陰之重擔常自現前,是故為初觀。依經者,大品般若言之,聲聞依四念處而行道。五陰即四念處所觀之境也。又經中多列法門,無非以五陰為首,是故為初觀。此但就五陰之通總而言之。若專論所觀之境,則必於五陰中,除去前四陰,的取第五之識陰,為所觀之境也(所謂介爾陰妄之一念也)。
二、煩惱境,無始以來積集之重惑,今因用觀觀察陰境而即發,譬如流水,尋常不覺其急,若槩之以木,即流奔而不能止遏。此時應捨陰境,而觀煩惱境。
三、病患境,病起之因雖多,然不過四大增損有患而生,又因觀境惑,而激動四大,而有患生,身若染病,則廢修聖道,若能觀察而彌用心,則復須識其病之源由,宜以何法治之,或內觀力,或術,或醫,其病若癒,則聖道可修,為是宜觀疾患境也。
四、業相境,修行之人無量劫來所作之善惡業,或已受報不復更發,或未受報,而於靜心中忽然俱發。蓋為善業將受報,故發,惡業來責報,故發。於此善惡之相現時,勿喜,勿怖,彌須用觀謝業,行一成心取道,為是宜觀業相境也。
五、魔事境,此由觀前諸境,惑尚未破,天魔尚恐彼比丘出其境界,而度他,使我民屬失,使我宮殿空,又慮彼得大神通得大智慧,必當調伏控制我,我今應豫破之,壞彼善根,故有魔事發,治魔之法有三,初當觀察而訶棄之,如守門人,遮惡而不進,二當自頭至足一一諦觀,身心了不可得,魔何自而來,欲惱何等,如惡人入舍,處處照捨而使不得住,三觀之而不去,即當強心抵捍,以死為期,一心用觀使道行成就,為是宜觀魔事境也。
六、禪定境,魔境已過,而真明未顯,以觀之故,過去修習之諸禪紛現,當置魔事而用觀觀之,良以禪為樂美妙喜,而生耽味,故雖免魔害,而更為定所縛,如避火而墮於水。於正行無益。為是宜觀禪定境也。
七、諸見境,因諸邪見或禪而發,或因聞而發,因禪而發者,謂因心靜而後觀轉明,有如見解通徹妙悟也。因聞而發者,謂廣能曉悟諸法而聰辯也。此見解分明,此曉悟聰辨雖因禪因聞而發,然不當以理推之,皆屬邪見實非見解聰辨。此等見發,即須用觀觀之,使達正道,而不為所障。為是宜觀諸見境也。
八、慢境,既伏諸見,妄執之心即息,無智者謂為涅槃,濫明高位,大起憍慢,慢心既發,則廢正行,為是宜觀慢境也。
九、二乘境,見慢之心,既因修觀而息,則前世所習之小志因靜而發,蓋小志溺於空寂,不能到大乘究極之地,所謂寧起疥癩野干之心,勿學聲聞緣覺之行是也。故二乘之境界若發,則亦須用觀觀察之,使不生害,為是宜觀二乘境也。
十、菩薩境,見慢之心既息。而或發前世所習三教菩薩境界之心,今修觀者既依大乘圓頓之妙教,同解立行,故藏等三教之菩薩境界心若發,亦須觀察,勿使生害,為是宜觀菩薩境也。
此十境,一一皆為十乘觀法所觀之境。若論十境之生起,則由觀陰境而發下九境,能所相扶,次第出生,故成十。若論下九境,則互發不定,無復次第。可知陰境常現前,若者發,若者不發,恒得為觀。下九境發,則皆用十乘觀法觀之,不發則不觀。見止觀五。
寂留明菩薩
(菩薩)胎藏界觀音院第二行第七位,密號曰定光金剛。彌陀定門之尊,以寂靜心留之義而名。肉色,左手屈四指,竪頭指,當胸,右手掌向外,高舉,著天衣,立左膝,坐赤蓮華,垂帶翻風似風天。
戒定慧
(術語)此三者稱為三學。戒者防身之惡。定者靜心之散亂。慧者去惑證理也。五燈會元曰:「法要有三:曰戒定慧。唐宣宗問弘辨禪師曰:云何名戒?對曰:防非止惡謂之戒。帝曰:云何為定?對曰:六根涉境,心不隨緣名定。帝曰:云何為慧?對曰:心境俱空,照覽無惑名慧。」名義集四曰:「防非止惡曰戒,息慮靜緣曰定,破惡證真曰慧。」學此三法而到涅槃,故云三學。若人防止三業之邪非則心水自澄明,是由戒而生定者。心水澄明,則自照萬象是由定而生慧者。此三者次第相生。入道之關鍵也。玄義三下曰:「增三數明行者,謂戒定慧。此三是出世梯橙,佛法軌儀。」三藏法數九曰:「如來立教,其法有三:一曰戒律,二曰禪定,三曰智慧。然非戒無以生定,非定無以生慧,三法相資,不可缺一。」
業處
(術語)梵語Karmasthāna。心業止住之處。即入定而使心住於一境也。觀無量壽經所謂「唯願佛日,令我觀清淨業處」是也。是雖與禪定麤同義,然中國日本等,多不用此語。淨影觀經義疏上謂「餘妙淨土,純善所歸,是故名為清淨業處」。善導觀經序分義二謂「言教我觀於清淨已下,正明既能厭穢欣淨,若為安心注想,得生清淨處」。皆以清淨業所感之處所之意解之,謂為淨土之異名。然按梵語業處,無業所感處之義,且觀現今緬甸等南方諸國,稱為伽樓摩須德跋那Karmasthāna,其法盛行,乃知從來之解說未了。業處者,雖為欲得涅槃而修之,然非廣開說法之法,為秘密傳之者,故重師資相承,稱其師為業處阿闍梨Karmasthāna-ācārya,其傳授之儀式,頗為莊重。於壇上安業處佛(菩提樹下入定之像),於下壇之兩端,各點五個燭,中列盛白色香華之五枚盋,由左方順次供養之於佛、法、僧、業處佛,及業處阿闍梨。次唱偈,次第禮之。從阿闍梨承業處之法後,默坐靜心意,遂至生捨喜Upekṣāpriti云。此南方諸國所行之一種禪法,不獨僧侶,即居士間亦相傳之。
禪
(術語)禪那Dhyāna之略。譯曰棄惡,功德叢林。思惟修等。新譯曰靜盧。屬於色界之心地定法也。今於欲界人中發得之,謂之修得。生於色界而發之,謂之生得。思惟而修得之。則名為思惟修。成就之之心體,即為寂靜,有能如實慮知所對之境之用。故名靜慮。棄惡,功德叢林之名,以其結果之功能而名之者,是亦一種定心之法,故雖時翻為定,而定之梵名,為三昧或三摩地,總為心一境性所附之名也。又禪宗之禪,其名雖取思惟靜慮之義,而其體為涅槃之妙心,非謂色界所屬之禪。見禪定條。智度論十七曰:「諸定功德都是思惟修。禪,秦言思惟修。」法界次第曰:「禪是西土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大乘義章十三曰:「禪定者別名不同。略有七種:一名為禪,二名為定,三名三昧,四名正受,五名三摩提,六名奢摩他,七名解脫,亦名背捨。禪者是其中國之言,此翻名為思惟修習,亦云功德叢林。」慧苑音義上曰:「禪那,此云靜慮,謂靜心思慮也。舊翻為思惟修者,略也。」
至靜
(雜語)又曰極靜。禪定之力極而靜心也。圓覺經曰:「以靜慧故證至靜性。」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禪那
此云靜慮謂靜心思慮也舊翻為思惟修者略也
[佛光大辭典]
五分法身
又作無漏五蘊、無等等五蘊(梵 asamasama-pañca-skandha)。乃大小乘之無學位(最高之悟境),即佛及阿羅漢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按小乘佛教之解釋,俱舍論光記卷一末所舉,即:(一)戒身(梵 śīla-skandha),又作戒蘊、戒眾、戒品。即無漏之身語業。(二)定身(梵 samādhi-skandha),又作定蘊、定眾、定品。即無學之空、無願、無相等三三昧。(三)慧身(梵 prajñā-skandha),又作慧蘊、慧眾、慧品。即無學之正見、正知。(四)解脫身(梵 vimukti-skandha),又作解脫蘊、解脫眾、解脫品。即與正見相應之勝解。(五)解脫知見身(梵 vimukti-jñāna-darśana-skandha),又作解脫所見身、解脫知見蘊、解脫知見眾、解脫知見品。即無學之盡智、無生智。其中,解脫身與解脫知見身,合稱為解知見。蓋小乘之無學位所證得之盡智、無生智為解脫知見,此於佛教教團中,本被視為抑制肉體與精神之慾望,以便能夠靜心、磨鍊智慧,而從一切束縛中解脫之法門;並且自己能意識到解脫後之清淨無染,而顯示出進入所謂之悟境。
次按大乘佛教之解釋,見於慧遠之大乘義章卷二十本,佛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即:(一)戒身,指如來之身、口、意三業遠離一切過非之戒法身。(二)定身,謂如來之真心寂靜,自性不動,遠離一切妄念,稱為定法身。(三)慧身,謂如來之真心體明,自性無闇,觀達法性,稱為慧法身,即指根本智。(四)解脫身,謂如來之自體無累,解脫一切繫縛,稱為解脫法身。(五)解脫知見身,謂證知自體本來無染,已實解脫,稱為解脫知見法身。同書又舉出關於五分法身名義之解說:「分」為因,而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因,故稱為「分」;「法」為自體,而上記之五種為無學之自體,故稱為「法」;又「法」是軌則之義,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軌,故稱為「法」;「身」者是體,而上記之五種為諸佛之體,故稱為「身」;又以眾德聚積之義,故亦稱為「身」。
五分法身之次第歷然,由戒而生定,由定而生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有解脫知見。戒、定、慧三者就因而受名,解脫、解脫知見二者就果而付名,然此五者均為佛之功德。以此五法而成佛身,則稱為五分法身。此外,俱舍論卷一載,戒蘊為色蘊所攝,其餘四蘊為行蘊所攝。又智顗之請觀音經疏舉出,轉色、受、想、行、識之五陰,則順次可得戒身、定身等之五分法身。
又密教之五分法身中,戒指生佛不二、六大無礙之三昧耶戒;定指安住於生佛不二之大決定心;慧指自覺明了六大無礙之理之智慧;解脫指自悟已明六大無礙之理,而隔執之縛忽然解脫之位;解脫知見,指自明已無隔執之縛之知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卷四十七、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二、卷十八、卷二十九、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佛地經論卷四〕 p1066
五通
五種神通。(一)梵語 pañcābhijñā。指修四根本靜慮所得五種超自然之能力。又作五神通。神,乃指不可思議之意。通,為自由自在之意。一般所謂之五通,即指:(一)神境智證通(梵 rddhi-visaya-jñāna-sāksātkriyābhijñā),又作神境通、神足通、身如意通、如意通、身通。謂不論何處皆能來去自如。(二)天眼智證通(梵 divya-caksur-jñāna-sāksātkriyābhijñā),又作天眼智通、天眼通。謂能見常人之眼所不能見者。(三)天耳智證通(梵 divya-śrotra-jñāna-sāksātkriyābhijñā),又作天耳智通、天耳通。謂能聽常人不能聽聞之音聲。(四)他心智證通(梵 cetah-paryāya-jñāna-sāksātkriyābhijñā),又作他心智通、知他心通、他心通。謂能明瞭他人內心之動向。(五)宿住隨念智證通(梵 pūrve-nivāsānusmrti-jñāna-sāksātkriyābhijñā),又作宿住智通、識宿命通、宿命通。謂能了知過去之事。
五通之中,神境智證通等前四者通於有漏,唯為世俗智所攝。他心智通則通於無漏,攝於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及他心智等五智。又五通乃由四根本靜慮所生起,故不獨限於聖者,異生凡夫亦能得之。得此五種神通之仙人,稱為五通仙。天竺外道修有漏之禪定而得五通名甚夥。佛陀則曾經禁止其弟子顯現各種神通。〔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六、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七、卷八、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九、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一、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八、成實論卷十六〕(參閱「三明」569)
(二)一切通力之分類有五:(一)道通,證中道之理後能起大用,於無心之中應和萬物,隨緣萬化,一如水月、空花、影像之無定體。(二)神通,可於靜心之中通照萬物,記持宿命,種種分別,皆隨定力。(三)依通,悉知術法而緣用於身,故能乘符往來,或藉藥餌之力產生靈變。(四)報通,依果報而有之通力,能預知鬼神之事,變化諸天之形,了知中陰有情托生之處,並能隱變神龍。(五)妖通,老狐狸、木石等之精化,可附於人神,並具奇異之聰慧。〔宗鏡錄卷十五、大藏法數卷二十七〕 p1153
牙南
為雲南西雙版納等地傣族宗教儀節之一。牙南為傣語之音譯,意譯作滴水。僧俗群眾於賧佛、晉升佛爺、祭寨神、祭鬼神、祭谷魂、建寨、建新屋等時,或當佛爺於誦經祝願之開始或結束時,將陶瓷罐中淨水澆灑些許於地上,表示虔誠靜心,祈請天地神靈明鑒,以求安康幸福。 p1504
四祕密
梵語 catvāro-abhisajdhayāh。如來說法之四種善巧祕密。又作四種祕密、四種合義、四種密語漸次、四節或四依。
據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二、大乘莊嚴經論卷六等記載,四種祕密即:
(一)令入祕密(梵 avatāranābhisajdhi),又作令入節、令入依。如來依世俗諦之理,為聲聞眾說色等諸法皆有自性,於大乘中說心等諸法為「常」,令彼等無斷滅之怖畏而漸漸悟入聖教之空、無我等理。(二)相祕密(梵 laksanābhisajdhi),又作相節、相依。如來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以破外道凡夫之執著有相。(三)對治祕密(梵 pratipaksābhisajdhi),又作對治節、對治依。如來宣說種種密意之教,以對治眾生之輕佛、輕法、懈怠、少善生喜足、貪行、慢行、惡行、不定性障等諸過失。(四)轉變祕密(梵 parināmābhisajdhi),又作祕密節、翻依。如來說甚深隱密之名言,如說住於顛倒,意為能安住於顛倒而了知顛倒之決定不動,由字義之轉變差別,令眾生悟入佛法深義。得轉變眾生之散亂心為寂靜心,使起顛倒見者生出正見,使煩惱染著轉為清淨菩提。此外,法華經玄贊攝釋卷四,以平等、別時、別義、眾生樂欲等四意趣為能說,以四祕密為所說。〔攝大乘論本卷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四上、華嚴經孔目章卷二、法華經玄贊卷九末〕 p1752
念佛
梵語 buddhānusmrti,巴利語 buddhānussati。即在心裏稱念法身佛(理念上之佛),觀想具體存在之佛相,或佛陀之功德,乃至口中稱念佛之名號,皆稱為念佛,乃一般修行佛道之基本行法之一。其中,由理法念佛,稱為法身念佛;於心思上浮現佛之功德及佛相,稱為觀想念佛;而口稱佛名,則稱為稱名念佛、口稱念佛。小乘之念佛偏重思念釋迦牟尼佛,大乘認為三世十方有無數佛,故所念之佛亦為數眾多,常見者有念阿佛、藥師佛、彌勒佛、大日如來等。通常,念佛之對象,以阿彌陀佛為代表,故一提及念佛,一般皆以為念阿彌陀佛,且立即浮現佛之功德及其相好。
於阿含諸經中,念佛為三念、六念、十念之一。念佛,即指對釋尊表示歸敬、禮拜、讚歎、憶念之意。由念佛之功德,能使貪瞋癡不起,可生於天上,得入涅槃。
據般舟三昧經、大阿彌陀經卷下、舊華嚴經卷七賢首品等,皆立有念佛三昧法,即:一心繫念一佛之名號,且觀想佛之三十二相好光明,及其於眾中之說法,如此念念相續不斷,則能於定中見佛,亦得以往生佛國。如淨土宗以念阿彌陀佛為修行之法門,若行人願往生佛國而至誠持念佛號,則於命終時,即能往生阿彌陀佛國(極樂世界),稱為念佛往生。又阿彌陀佛之本願,係使念佛之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故信解其本願之念佛,稱為本願念佛;此乃由佛之智慧而起,故又稱智慧念佛。日本淨土真宗常引智慧念佛之說,又謂末法濁世之眾生根機劣鈍,不堪義解、持戒或觀想等行,僅信稱念彌陀名號以往生,此稱愚鈍念佛。至於不參雜其他行法,專心稱名願生淨土者,稱為專修念佛。若以自力精勤稱名,則稱自力念佛;反之,若以彌陀賜與之信心,自然促其念佛者,則稱他力念佛。此外,稱名念佛與觀想念佛並行者,稱為事理雙修念佛。
於梵文本阿彌陀經中,念佛、念法、念僧之「念佛」,其最初之原語為 buddhamanasikāra,後則演為 buddhānusmrti。前者為「作意」(起心)之意,後者為「憶念」(意念)之意。又執持名號之原語為 manasikāra,淨土宗將其解為「稱名」,然由原語實難見出此意。
茲將我國諸師對念佛之種種分類,列舉如下;(一)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七,舉出有相、無相二種念佛三昧,明示欲得無相念佛三昧者,應念法身佛,而欲得有相念佛三昧者,則念報身佛、化身佛。(二)智顗之五方便念佛門則舉出五種念佛法門,其次第如下:(1)稱名往生念佛三昧門,指行者於念佛時,則必生起願生淨土之心。(2)觀相滅罪念佛三昧門,即一心觀想佛之相好光明,以此光明照觸一切罪障,令其悉皆消滅。(3)諸境唯心念佛三昧門,指所觀之佛,乃從自心而起,別無境界。(4)心境俱離念佛三昧門,指觀想之心,亦無自相可得。(5)性起圓通念佛三昧門,行者趣深寂定,放捨一切心意、意識,蒙十方佛之加被護念,於此,則智門興起,任運無礙,成就圓滿功德。(三)澄觀之華嚴經疏卷五十六,亦舉出五種念佛法門,即:(1)緣境念佛門,(2)攝境唯心念佛門,(3)心境俱泯念佛門,(4)心境無礙念佛門,(5)重重無盡念佛門。(四)宗密之華嚴經行願品別行疏鈔卷四則舉出稱名念、觀像念、觀想念、實相念等四種念佛。(1)稱名念,專心稱念佛名。(2)觀像念,觀念塑畫等之佛像。(3)觀想念,觀想佛之相好。(4)實相念,觀自身及一切法之真實相。(五)飛錫之念佛三昧寶王論舉出三世佛通念法,即:(1)念現在佛,專注一境而圓通三世。(2)念過去佛,知佛與眾生乃迷悟之別,然二者之因果相同,無有二致。(3)念未來佛,生起一切眾生平等而皆為未來諸佛之心。
此外,據傳燈之大佛頂首楞嚴經圓通疏卷五、智旭之蕅益宗論卷七等所舉,將念佛分為念他佛、念自佛、自他俱念三種(一)念他佛,即如念阿彌陀佛功德莊嚴之境,或念其身之相好,或念其法門、實相等,稱為念他佛。此係廬山慧遠等諸師所修之法門。(二)念自佛,即觀現前一念介爾之心,無體無性,離過絕非,具足百界種種性相,與三世諸佛平等無二,若觀至歷歷分明而一心不亂,則三昧功成,豁然破除無明之障,而頓入明心見性之境。此係禪宗、天台宗等諸師所修之法門。(三)自他俱念,即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了知眾生乃諸佛心內之眾生,而諸佛即是眾生心內之諸佛,二者感應道交,自他不隔。此係永明延壽、楚石梵琦等諸師所修持之法門。
日僧源信之往生耍集卷下末,將念佛分為尋常、別時、臨終三種。(一)尋常念佛,係指日常之念佛。(二)別時念佛,係指於特定時間、場所之念佛。(三)臨終念佛,則指臨命終時,等待佛陀來迎之念佛。其中,尋常念佛又可分為定業、散業、有相業、無相業等四種。
此外,修行者為互相砥礪、同修念佛法門而結社集會者,稱為念佛會、念佛講、結社念佛。而修行念佛之堂宇,稱為念佛堂。又長時相續之念佛,稱為不斷念佛、常念佛。靜心凝神之念佛,稱為定心念佛;以日常之散亂心念佛,則稱為散心念佛。以念佛為每日必修之行,稱為日課念佛。日常生活中,不論何時何地之念佛,稱為長時念佛。稱名多次,稱為多念;僅念一聲,稱為一念。謂一聲一聲稱名則可滅罪,稱為念念滅罪。於晝夜六時禮拜念佛,稱為六時念佛。於寒冷中巡行念佛,稱為寒念佛。大聲稱名念佛,稱為高聲念佛、大念佛。又將稱名配合於音樂而行,係始自唐代法照之五會念佛(配合五音曲調,分為五層次之念佛),此類附曲調以稱揚佛名者,稱為引聲念佛、甲念佛;如以歌唱般之唱詠念佛,則稱為歌念佛。若扣擊鉦、鼓而邊跳踊邊念佛者,稱為踊念佛。
我國佛教之讚頌、歌詠,乃由「五會念佛」逐漸演變成為一般寺院中之梵唄。目前在臺灣之梵唄,大約可分為二大派,即:(一)海潮音,屬於大陸北方系統。(二)鼓山音,屬於大陸南方系統。此鼓山音據傳為福州鼓山寺所傳。
其他尚有攝心念佛、數息念佛、參究念佛、看話念佛、釋迦念佛、觀音念佛、藥師念佛、彌勒念佛等多種念佛法門。總之,念佛之真義,在由口念佛而進入心念佛,念念不忘,亦即此「念」是佛,則念念成佛。〔雜阿含經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長阿含卷五闍尼沙經、那先比丘經、佛藏經卷上念佛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攝大乘論卷下、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卷九念佛品、分別功德論卷二、觀念法門、思惟略要法〕(參閱「五會念佛」1166、「天台宗」1342、「梵唄」4635、「淨土宗」4684、「禪宗」6455) p3208
念處
梵語 smrty-upasthāna。又作念住。念,為能觀之智;處,為所觀之境。即以智慧觀察對境,而留住意念於此。為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一科。念處有四種,係以身、受、心、法等四念處,觀自相、共相,而一一對治淨、樂、常、我等四顛倒。此外,三念住(三念處)又作三意止,則為佛十八不共法之一,指佛所特有之功德。即:(一)第一念住,弟子等熱心聞法、行正教,如來不因此而暗自歡喜,失其平靜心。(二)第二念住,弟子等若不熱心聞法、行正教,如來亦不因此起憂愁,而失其平靜心。(三)第三念住,弟子等或熱心聞法、行正教,或不熱心聞法、行正教,如來皆不起歡喜或憂愁,而失其平靜心。又佛、法、僧、戒、施、天等念,稱為六念或六念處。(參閱「四念住」1708) p3019
剃髮
梵語 mundanā。又作薙髮、削髮、祝髮、落剃、落飾、落髮、淨髮、莊髮。即出家歸依佛門時,剃除髮、髭而成為僧、尼。此係佛弟子為去憍慢,且別於外道,或避免世俗之虛飾,而行剃髮。剃髮出家時,必著染衣(袈裟),稱為剃髮染衣,或稱剃染、剃度。剃髮得度之儀式,稱剃度式或得度式。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謂釋尊剃髮時,即發願(大三‧六三四上):「今落鬚髮,願與一切,斷除煩惱及以習障。」大智度論卷四十九(大二五‧四一二下):「我剃頭著染衣、持鉢乞食,此是破憍慢法。」按印度古來以剃除頭髮為最大恥辱,對犯重罪之人乃科以此刑罰;此外當時之出家外道亦皆編髮。然佛陀自剃除髮,著壞色衣,又諸弟子同行此法,乃為離憍慢心、斷誘惑,以便靜心修道,由此知佛陀教團組織之精神別於異教。於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四之中,詳舉有關剃髮之儀則與行事之次第。〔中阿含卷六教化病經、方廣大莊嚴經卷六、毘尼母經卷三〕(參閱「淨髮」4710) p3727
神通
梵語 abhijñā,巴利語 abhiññā。音譯作旬。又作神通力、神力、通力、通等。即依修禪定而得的無礙自在、超人間的、不可思議之作用。共有神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等五神通(五通、五旬、般遮旬),加漏盡通,共為六神通(六通)。此外,又特指神足通為神通。分別而言:
(一)神足通,又稱神境智證通、神境通、身如意通、如意通、身通等。據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八所載,神足通有三種,一為隨心所欲,可至任何地方之能到(飛行),一為隨意改變相狀之轉變(變化),另一為隨意轉變外界對境(六境)之聖如意(隨意自在)。其中,後者唯佛所獨具者。(二)天眼通,又稱天眼智證通、天眼智通。即看透世間所有遠近、苦樂、粗細等之作用。(三)天耳通,又稱天耳智證通、天耳智通。即悉聞世間一切音聲之作用。(四)他心通,又稱他心智證通、知他心通。即悉知他人心中所想各種善惡等事之作用力(他心徹鑒力)。(五)宿命通,又稱宿住隨念智證通、宿住智通、識宿命通。即悉知自他過去世等各種生存狀態之作用力。(六)漏盡通,又稱漏盡智證通。即斷盡煩惱,永不再生於迷界之悟力。
其中,以佛、阿羅漢所具有之三通(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最為殊勝,故稱為三明。天眼是徹見未來世眾生的死生之時與各種情況之通力,稱為死生智證明。據俱舍論卷二十七,六神通皆以慧為本質(自性),其中五神通係依修四禪而得,不唯聖者獨有,凡夫亦可得;但漏盡通唯聖者可得。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謂,菩薩有五通,佛有六通。成實論卷十六指出,佛教以外之外道亦可得五通。得五通之仙人,即稱為五通仙人。此外,如鬼畜或諸天等之通力又分為與生俱有(生得)與修禪定而得(修得)二種。
據大乘義章卷二十本載,得神通之方法有四種,分別為:(一)生四禪天之果報而自然得之報通,(二)仙人依藥力自由飛空之業通(由業所得之通力),(三)婆羅門依持咒所得之咒通,(四)依修禪定而得通力之修通,其中業通與咒通屬於外道之神通。宗鏡錄卷十五廣分通力為五種通(五通),即:(一)道通,悟中道之理後,以無心應物,而變現萬有之通力。(二)神通,依禪定靜心,觀察思惟而知宿命等之通力。(三)依通,依藥、護符或咒等而得之通力。(四)報通,依業之果報而得之通力。(五)妖通,妖怪所具之通力。〔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七、卷八、新華嚴經卷二十八「十通品」、集異門足論卷十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p4251
寂留明菩薩
寂留明,梵名 Śivāvahavidya,音譯尸縛縛呵尾地也、施娑縛訶、濕縛麽[可*欠]。乃密教蓮華部之忿怒身,列於胎藏界曼荼羅觀音院第二行第七位。密號定光金剛。係定門之尊,取寂靜心留之義,故稱寂留明。在胎藏現圖中,其形像為身呈肉色,戴金線冠,左手舒食指,屈其餘四指置於胸前,右掌向外高舉。著天衣,兩端飄颺,立左膝,坐於赤蓮花。種子為 (sa)。三昧耶形為開敷蓮花。〔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蘇悉地羯囉經卷上真言相品、諸說不同記卷三、胎藏界七集卷上〕 p4503
釋迦牟尼
梵名 Śākya-muni,巴利名 Sakya-muni。意即釋迦族出身之聖人。又作釋迦文尼、奢迦夜牟尼、釋迦牟曩、釋迦文。略稱釋迦、牟尼、文尼。意譯作能仁、能忍、能寂、寂默、能滿、度沃焦,或梵漢並譯,稱為釋迦寂靜。又稱釋迦牟尼世尊、釋尊。即佛教教祖。其稱號之原由,見於佛本行集經卷二十觀諸異道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阿毘曇八犍度論卷三十等。
釋尊為北印度迦毘羅衛城(梵 Kapila-vastu)淨飯王(梵 Śuddhodana)之太子。該城在今尼泊爾南部提羅里克(Tilori-Kot)附近,拉布提河(Rapti)東北。國土面積約三二○方里,為憍薩羅國(梵 Kosalā)之屬國。其時北印度實行貴族共和制度,該處分成十個小城邦,由十城中選出最有勢力之城主為領導者,淨飯王即當時共和國之領袖。母摩耶夫人(梵 Māyā)為鄰國居利族天臂城(梵 Devadaha)主之女。
摩耶夫人將分娩之前,依習俗返娘家天臂城待產,途中於藍毘尼園(梵 Lumbinī)小憩,即於無憂樹(梵 aśoka)下產子,即是釋尊。據修行本起經卷上降身品載,釋尊誕生時,行七步,舉手言(大三‧四六三下):「天上天下,唯我為尊;三界皆苦,吾當安之。」另於中阿含卷八未曾有法經、普曜經卷二欲生時三十二瑞品、異出菩薩本起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眾許摩訶帝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八樹下誕生品、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等經典中,亦載有釋尊誕生時之種種瑞相。
太子還宮後,命名悉達多(梵 Siddhārtha,巴 Siddhattha),又作薩婆悉達(梵 Sarva-siddhārtha,巴 Sabba-siddhattha)、薩婆額他悉陀(梵 Sarvārtha-siddha)、薩婆曷刺他悉陀、悉達羅他、悉達,意譯為一切義成、一切事成、財吉、吉財、成利、驗事、驗義。摩耶夫人於分娩後七日去世,太子遂由姨母摩訶波闍波提(梵 Mahāprajāpatī)撫育成人。據佛本行集經卷十一習學技藝品、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三等記載,太子少時隨從婆羅門毘奢蜜多羅(梵 Viśvamitra,彩光甲)學習文藝,隨羼提提婆(梵 Ksāntideva,同神)學習武技,皆悉通曉。及長,迎娶天臂城主善覺王(梵 Suprabuddha)之女耶輸陀羅(梵 Yaśodharā)為妻,生子羅睺羅(梵 Rāhula)。
據修行本起經卷下遊觀品等所載,太子曾由城之四門出遊,見老、病、死、沙門等現象,深感人生之苦痛與無常,遂萌出家修道之志。於二十九歲(一說十九歲),太子夜出王宮,自脫衣冠為沙門。初訪毘舍離國(梵 Vaiśālī)跋伽婆(梵 Bhārgava)求道,復至王舍城(梵 Rajagrha)受賢者阿羅邏迦藍(梵 Ārāda-kālāma)、鬱陀迦羅摩子(梵 Udraka-rāmaputra)之教,以所學難臻解脫之境,遂至摩揭陀國(梵 Magadha)伽耶(梵 Gayā)南方之優樓頻羅村(梵 Uruvilvā)苦行林,開始六年苦行生活,有淨飯王所派五位侍者與之共修。苦修期間,太子日食一麻一麥,雖至形體枯瘦,心身衰竭,而始終未能成道,乃悟苦行非得道之因,遂出苦行林。時,共修之五侍者誤以太子退失道心,遂捨之而去。
太子放棄苦行後,至尼連禪河(梵 Nairañjanā)沐浴,且接受牧女乳糜之供養。恢復體力後,至伽耶村畢鉢羅樹(梵 pippala)下,以吉祥草敷金剛座,東向跏趺而坐,端身正念,靜心默照,思惟解脫之道。四十九日後,於十二月八日破曉時分,豁然大悟,時年三十五歲(一說三十歲)。由此因緣,乃稱畢鉢羅樹為菩提樹(梵 bodhivrksa)。釋尊降魔、成道之經過,載於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修行本起經卷下六年勤苦品及降魔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至卷三十、五分律卷十五等。
釋尊成道後,於波羅奈城(梵 Bārānasī)鹿野苑(梵 Mrgadāva)首先教化共修苦行之五位侍者,此即初轉法輪。五位侍者即有名之五比丘:阿若憍陳如(梵 Ājñāta-Kaundinya)、跋提(梵 Bhadrika)、婆沙波(梵 Bāspa)、摩訶男(梵 Mahānāma)、阿說示(梵 Aśvajit)。有關釋尊初轉法輪、演說四聖諦、八正道等事跡,載於雜阿含卷十五轉法輪經、五分律卷十五、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九等。此後,釋尊自稱如來(梵 tathāgata)。如來之語義甚多,一般意指「乘如實之道,而善來此娑婆世界」。初轉法輪後,釋尊至摩揭陀國,化度拜火教之優樓頻羅迦葉(梵 Uruvilvā-kāśyapa)、那提迦葉(梵 Nadi-kāśyapa)、伽耶迦葉(梵 Gayā-kāśyapa)等三兄弟,及其弟子千人。又化度六師外道之一的詭辯派舍利弗(梵 Śāriputra)及目犍連(巴 Moggallāna),其後二人成為釋尊之兩大高足。又於王舍城得國王頻婆娑羅王(梵 Bimbisāra)之歸依,王於迦蘭陀長者(梵 Kalanda)所獻之竹園中建立精舍,供養釋尊,稱迦蘭陀竹林精舍。至此,佛教教團之進展遂呈麗日中天之勢。
此後釋尊一度返故鄉迦毘羅衛城,歸依者眾,如異母弟難陀、子羅睺羅、堂弟提婆達多、理髮匠優波離等,皆剃髮出家。又為舍衛城(梵Śrāvastī)須達多長者(梵 Sudatta)說法,長者於舍衛城太子祇多(梵 Jeta)所贈園林中建立大精舍以獻釋尊,供長期安住弘法。舍衛城國主波斯匿王(梵 Prasenajit)亦於此時歸依。及淨飯王駕崩後,釋尊再度回國。後姨母波闍波提、妃耶輸陀羅等亦剃髮出家,此為比丘尼教團之始,波闍波提則為佛教教團第一位比丘尼。此後釋尊巡歷印度各地說法布教,無論貴賤男女,悉施教化。其教法予印度文化及宗教影響甚鉅。
釋尊成道以後四十四年間夏安居之處所,於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有詳細記載。依之,釋尊先後住於波羅奈國、靈鷲頂山(梵 Grdhrakūta)、摩拘羅山(梵 Makula)、三十三天、鬼神界、舍衛祇樹給孤獨園、柘梨山等地。另據八大靈塔名號經載,釋尊曾於雪山修苦行,後歷住毘沙林、惹里巖、大野(梵 Alāvī)、尾努聚落等。又英國學者大衛斯(T.W. Rhys Davids, 1843~1922)據錫蘭及緬甸之佛傳、巴利文法句經註(Dhammapada atthakathā)等,謂祇樹給孤獨園建立以後,釋尊曾住於毘舍離城之大林(巴 Mahā-vana)、摩拘羅山、僧迦舍(巴 Savkissa)、巴利雷雅卡(巴 Parileyyaka)、曼特剌(巴 Mantala)等地。此外,大智度論卷三、分別功德論卷二、高僧法顯傳等對此亦有記載。綜合以上諸說,可推知釋尊弘法之地多在王舍城與舍衛城一帶。
有關釋尊之晚年生活,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義足經卷下、出曜經卷十六、毘尼母經卷四、五分律卷三、卷二十一、卷二十五、四分律卷四十六、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十三、卷十四、善見律毘婆沙卷二等所載,彼時提婆達多欲迫釋尊讓與教團僧眾,所欲不遂,乃不斷破僧害佛;又波斯匿王之子琉璃王即位後,攻伐釋尊之故鄉迦毘羅衛城,亡釋迦族,其時大目犍連等建言釋尊施予援手,釋尊為說釋迦族之宿業。
釋尊在世之最後一年,離摩揭陀國,北渡恆河,經毘舍離(梵 Vaiśālī),至波婆城(梵 Pāvā),受金工純陀(梵 Cunda)之供養,因食蘇迦拉摩達伐(巴 Sūkaramaddava,即旃檀樹茸)而罹病。臨終前於拘孫河(巴 Kakuttha)作最後之沐浴,復至拘尸那揭羅城(梵 Kuśinagara)沙羅雙樹林,頭北面西呈吉祥臥。夜半,釋尊將捨壽前,對諸弟子作最後之教誡,而後平靜入滅。
釋尊之遺骸初置於末羅族(梵 Malla,巴同)之天冠寺(梵 Makutabandhana-cetiya),施以火葬。然參與祭事之拘尸那揭羅、波婆、遮羅、羅摩伽、毘留提、迦毘羅、毘舍離、摩揭陀等八國使節,由於分配遺骨問題而起爭端。後經香姓婆羅門(巴 Dona)調停乃得定議,由八國均分遺骨,香姓婆羅門得舍利瓶,另有較遲入會之畢鉢(梵 Pipphalivana)村人僅得燋炭。各國紛紛建塔供養,此即今日十塔之由來。
釋尊入滅之年,於王舍城之七葉窟,舉行第一次經典結集。時以大迦葉(梵 Mahākāśyapa)為主要召集人,阿難(梵 Ānanda)與優波離(梵 Upāli)各依其聽聞佛說之記憶誦出經、律,復經大眾討論勘訂,而成為後世經律之準則。此後歷經變遷,釋尊之教法遂分為以巴利語為主之南傳系統,與以漢譯經典為主之北傳系統,廣傳於後世。
關於釋尊之誕生、出家、成道、初轉法輪、年壽、入滅等之確實年月,經典中有各種不同說法。釋尊之年壽:(一)菩薩處胎經卷二十三世等品,謂年壽八十四。(二)般泥洹經卷下,謂年壽七十九。(三)金光明經卷一壽量品、八大靈塔名號經、巴利文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bāna-sutta)、 緬甸所傳等,謂年壽八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謂年壽八十餘。
釋尊誕生之年代,現代學者亦有多種推定。日本佛教學者宇井伯壽謂西元前四六六年為佛誕年;中村元依據其說,後採用新發現之希臘史料,考證後訂為西元前四六三年。
釋尊誕生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佛本行集經卷七、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等,謂二月八日。(二)修行本起經卷上菩薩降身品,謂四月七日,或四月八日。(三)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異出菩薩本起經、佛所行讚卷一生品、十二遊經、灌洗佛形像經等,謂四月八日。(四)大唐西域記卷六劫比羅伐窣堵國條,謂衛塞月(巴 Vesākhā)之後半八日,相當於我國農曆三月八日。(五)上座部,謂衛塞月後半十五日,即滿月之日,相當於我國農曆三月十五日。
釋尊出家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謂二月八日。(二)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謂二月七日。(三)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謂四月七日。(四)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灌洗佛形像經等,謂四月八日。(五)巴利文本生經佛傳,謂阿沙荼月(巴 Āsālhā)之第十五日。
釋尊成道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等,謂二月八日。(二)巴利文大史(Mahāvajsa), 謂衛塞月滿月之日。(三)大唐西域記卷八,謂衛塞月後半八日。(四)上座部,謂衛塞月後半十五日。
釋尊初轉法輪之月日:(一)菩薩處胎經卷七,謂二月八日。(二)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二,謂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
釋尊入滅之月日:(一)長阿含經卷四,謂二月八日。(二)大般涅槃經卷一、善見律毘婆沙卷一等,謂二月十五日。(三)巴利文一切善見律(Samantapāsādikā)序、巴利文律藏(Vinaya-pitaka)、大史第三章、大唐西域記卷六拘尸那揭羅國條等,謂衛塞月後半十五日。(四)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謂八月八日。(五)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一、大唐西域記卷六援引說一切有部所傳,謂迦剌底迦月後半八日。(六)灌洗佛形像經,謂四月八日。又釋尊之入滅年代,眾說紛紜,日人宇井伯壽主張為西元前三八六年,中村元主張西元前三八三年,我國印順則主張為西元前三九○年。
綜上所述,釋尊降生、出家、成道等之月日可大別為三說,即:(一)二月八日,(二)四月八日,(三)二月十五日;入滅之月日亦大別為三說,即:(一)二月八日,(二)二月十五日,(三)八月八日。此外,北周道安之二教論、俱舍論寶疏卷一等,比較印度曆與我國農曆之月分,謂印度之二月相當於我國之四月。又印度曆每月初一相當於我國農曆第十六日,月末日相當於我國次月之十五日,其前半月稱為黑分,後半月則稱為白分。(參閱「佛傳典籍」2729、「佛滅年代」2734、「曆」6227)p682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八正道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脫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八解脫
八種由淺入深的禪觀行法門。依此八種禪定力量可斷三界煩惱,證得解脫,故名八解脫。又名八背捨。即依八種禪定力以背棄五欲境,且捨離其貪著之執心,故名。《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大正27‧434b)︰
「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
茲略釋如次︰
(1)有色觀諸色解脫︰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謂離內心之色想,觀外在諸色為青瘀膿爛等不淨。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又名內無色相、觀外諸色解脫。謂內心已離色想,然為欲更使堅定不移,故於外色修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又名淨解脫。謂為欲試練善根是否成滿,乃棄背前二解脫之不淨觀心,而修觀外在色境之色相,令煩惱不生。
(4)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空無邊處解脫。謂滅有對色想,成就空無邊處之行相。
(5)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識無邊處解脫。謂棄背空無邊心,成就識無邊之行相。
(6)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無所有處解脫。謂棄背識無邊之心,成就無所有之行相。
(7)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又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謂棄背無所有心,無明勝之想,住非無想之相且成就之。
(8)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名滅受想解脫。謂厭背受想等,趨入滅一切心心所法的滅盡定。
前三解脫係以無貪為體,其中,前二者依初二靜慮,緣欲界可憎之色為境;第三解脫依第四靜慮,緣欲界可愛色為境。其次之四無色解脫則以四無色禪定為體,各緣自地及上地苦集滅諦及九地類智品之道等。又,八解脫中,唯第三、第八二者名為身證者,係基於殊勝與二界等二種緣由。所謂殊勝者,謂第三解脫唯取淨相不令取惑,第八解脫則有別於其餘有心之七解脫,乃屬無心;故對望其餘六者言,此二者為殊勝。另就二邊言,謂第三解脫係依色界邊際的第四靜慮,第八解脫係依無色界邊際的有頂地。以此二緣由,特名為身證。
以上所述係依《俱舍論》論意。若依《成實論》卷十二等所述,第一、第二背捨,唯以欲界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色界四禪。天台家則以為第一背捨係以初禪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三、四禪。唯識家名此八者為八聖住,謂諸聖者所住,其中前七解脫已於解脫生勝解,故名解脫;第八棄背想受,故名。又,第一、第二於諸色中,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第三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次四者各以自相及真如為所緣,第八無所緣。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摘錄)
從背捨已去,有六種法門,並屬不壞法道所攝,利根聲聞具此六法,發真無漏,即成不壞法大力阿羅漢。故《摩訶衍》云︰不壞法阿羅漢能具無諍三昧願智頂禪。今分此六種法門,即為四意︰謂觀練熏修,一者背捨及勝處、一切處,此三門並屬觀禪。故《摩訶衍》云︰背捨是初行,勝處是中行,一切處是後行,悉為對治,破根本味禪中無明貪著及淨法愛也。(二)九次第定,即是練禪。(三)獅子奮迅三昧,即是熏禪。(四)超越三昧,即是修禪。今釋第一觀禪,即為二意︰(一)先釋三番修觀禪方法。(二)明觀禪功能。第一釋三番觀行方法者,(一)先釋背捨。(二)次釋勝處。(三)釋一切處也。先釋八背捨。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是初背捨。(二)內無色相、外觀色,是二背捨。(三)淨背捨、身作證,是三背捨。(四)虛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不用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八)滅受想背捨。今釋背捨,即為五意︰(一)釋名。(二)明次位。(三)辯觀法不同。(四)明修證。(五)分別趣道之相。
第一釋名,此八法門所以通名背捨者,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言淨潔五欲者,欲界粗弊,色聲香味觸,貪著是法,沉沒三塗,名為不淨五欲。欲界定、未到地、根本四禪、四空,是中雖生味著,皆名淨潔五欲。今以背捨無漏對治破除,厭離不著,欲界根本禪定喜樂故,言能背是淨潔五欲,捨是著心,名為背捨。
復次,多有人言︰背捨即是解脫之異名。今用《摩訶衍》意往撿,此義不然,所以者何﹖如《大品經》云︰菩薩依八背捨,入九次第定。身證阿那含人,雖得九次第定,而不得受具足八解之名。故知因中,厭離煩惱,名背捨。後具足觀鍊熏修,發真無漏三界結盡,爾時背捨,轉名解脫。如此說者,義則可依。
第二明次位者,解釋不同。若依曇無德人所明,初二背捨位在欲界。三淨背捨位在色界四禪。第四、五、六、七,此四背捨位在四空。第八滅受想背捨位過三界。若依薩婆多人所說︰初二背捨位通欲界初禪、二禪。第三淨背捨唯在四禪。彼云︰三禪樂多,又離不淨近故,不立背捨。下五背捨,明位不異於前。復有師言︰三禪無勝處,四禪無背捨,此則與前有異。今依《摩訶衍》中說,論言︰初背捨,初禪攝。第二背捨,二禪攝。當知此二背捨,位在單初二禪中,為對治破欲界故,皆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第三淨背捨位在三禪中,故論云︰淨背捨者,緣淨故淨,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三界之法,若除三禪,更無徧身之樂。論文又言︰是四禪中,有一背一捨,四勝處,如比上進退從容。當知位在三禪、四禪,茍而徧屬,即互乖論。今若具以此義,破射於前,及融通教意,甚自紜紜。下五背捨,配位不異於前,今依後家之釋,以辯位次也。
第三釋觀法不同者,若曇無德人,明此八解脫觀,並以空觀而為體。若薩婆多人,明此背捨不淨觀,並是有觀,厭背為體。今此八背捨,具有事理兩觀,在因則名背捨;果滿則名解脫。亦名俱解脫也。若偏依前二家所說,此則事理互有不具,豈得受於俱解脫之名﹖此中觀行方法,與前二家不同,淺深之異,在下自當可見。
第四明修證,行者欲修八背捨,無漏觀行,必須精持五篇諸戒,極令清淨。復當精勤勇猛,大誓莊嚴,心無退沒,乃能成辦大事。所言初背捨者,不壞內外色,不內外滅色相已,是不淨心觀色,是名初背捨。所以者何﹖眾生有二分行︰愛行、見行。愛多者著樂,多縛在外結使。見多者,多著身見等諸見,為內結使縛,以是故愛多者,觀外身不淨。見多者,觀內身不淨敗壞。
今明背捨觀行,多先從內起,內觀既成,然後以不淨心觀外。云何觀內﹖行者端身正心,諦觀足大拇指,想如大豆脹黑,亦如腳繭之相。於靜心中,觀此相成,即復想脹起,如梨豆大,如是乃至見一拇指腳,如雞卵大。次觀二指,三、四、五指亦然。次觀腳法,復見腫脹,乃至腳心、腳踵、腳踝、𨄔膝臗悉見腫脹。次觀右腳亦如是。復當靜心諦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脇悉見腫脹。復當靜心諦觀左胛臂肘,腕掌五指,悉見腫脹;乃至右胛,亦復如是。復當靜心諦觀,頸項頭頷,悉見腫脹,舉身項直,如是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觀察,但見腫脹,心生厭惡。復當觀壞膿爛,血污不淨,大小便道,蟲膿流出,腹既坼破,見諸內臟及三十六物,臭爛不淨,心生厭惡,自觀己身,甚於死狗。觀外所愛男女之身,亦復如是。不可愛樂,廣說如九想,但除散燒二想為異耳。
行者修此觀時,若欲界煩惱未息,當久住此觀中,令厭心純熟。若離貪愛,是時應當進觀白骨,一心靜定,諦觀眉間,想皮肉裂開,見白骨如爪大,的的分明。次當以心向上,裂開皮肉,即見額骨及髮際骨,凝然而開,即見骨相。復觀頂骨,亦見皮肉脫落,髑髏骨出。復當定心,從頭向下想,皮肉皆隨心漸漸剝落,至足皮肉既脫,但見骨人,節節相拄,端坐不動。行者爾時即定心諦觀,此骨從因緣生,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依因踝骨,以拄𨄔骨;依因𨄔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臗骨;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復因脊骨,以拄項骨;依因項骨,以拄頷骨;依因頷骨,以拄牙齒。上有髑髏,復因項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如是展轉相依,有三百六十骨,一一諦觀,知大知小,知強知輭,共相依假,是中無主無我,何者是身﹖見出入息,但是風氣,亦復非身非我,觀受觀心,乃至觀法,悉知虛誑,無主無我。作此觀已,即破我見;憍慢五欲,亦皆除滅。爾時復當定心,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諦觀,深鍊白骨,乃經百千許徧,骨人筋骨既盡,骨色如珂如貝,深觀不已,即見骨上,白光煜爚。見是相已,即當諦觀眉間,當觀時,亦見白光焴焴,悉來趣心。
行者不取相,但定心眉間,若心恬然,任運自住,善根開發,即於眉間,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徧照十方,皆悉明淨。
八色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普照大地。見地色如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無煙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簷蔔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雪。隨是色相,悉有光耀,雖復見色分明,而無形質可得。此色超勝,非世所有。是相發時,行者心定安隱,喜樂無量,不可文載也。
行者復當從頭至足,深鍊骨人,還復攝心,諦觀於額,住心緣中,復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如是次第定心觀髮際,頂、兩耳孔,眉骨、眼骨、鼻口齒頷骨,頸項骨,從上至下,三百六十諸骨諸節,悉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行者攝心轉細,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骨人,悉見徧身放光,普照一切,悉皆明淨。
若是菩薩大士,咸於光中,見諸佛像。若行人善根劣弱,乃至四禪,方得見諸佛像。行者既光明照耀,定心喜樂,倍上所得,是名證初背捨相。所以者何﹖內骨人未滅故,故名內有色相,見外八種光明,及欲界不淨境故,故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外色有二種︰如欲界不淨是不淨外色。八種清淨之色,是出世間色界之色,故名外色。行者見內外不淨色故,背捨欲界,心不喜樂;見八種淨色故,即知根本初禪,無明暗蔽,虛誑不實,境界粗劣,即能棄捨,心不染著。故論言︰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復次,如《摩訶衍》中說︰初禪一背捨。當知背捨,即是無漏初禪。若是初禪,即便具有五支之義。今當分別︰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鍊骨人奴,即是觀禪欲界定相。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即是觀禪未到地相。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昔所未見,心大驚悟,即是觀禪覺支之相。分別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即是觀支。慶心踊躍,即是喜支。恬憺之法,怡悅娛心,即是樂支。雖覩此色,無顛倒想,三昧不動,即是一心支。今略事分別此無漏觀禪五支之相。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捨者,壞內色滅內色相,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捨。所以者何﹖行者於初背捨中,骨人放光既徧,今欲入二禪內淨故,壞滅內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故云︰以是不淨心觀外色。今明修證,行者於初背捨後,心中不受覺觀動亂,諦觀內身骨人,虛假不實,內外空疎,專取壞散磨滅之相。如是觀時,漸漸見於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散滅歸空,不見內色。是時但攝心入定,緣外光明,及與不淨,一心緣中,不受觀覺,於後內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內淨,出明十方,倍勝於上。既證內法大喜光明,即知根本二禪,虛誑粗劣,厭背不著,故名背捨,亦名無漏第二禪。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捨、身作證者,如《摩訶衍》中說︰緣淨故淨,徧身受樂,故名身作證。所以者何﹖行者欲入是三背捨,於二背捨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亦不受大喜勇動,但攝心諦觀,八色光耀之相,取是相已,入深三昧。鍊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定發之時,與樂俱生,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光色,各隨其想,昱晃明照,徧滿諸方,外徹清淨,外色照心,心即明淨,樂漸增長,徧滿身中,舉體怡悅。既證此法,背捨根本,心不樂著,是則略說,證淨背捨相。亦名無漏三禪。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乃至四禪淨色,亦復如是,皆淨背捨所攝。但以無徧身樂為異耳。
問曰︰若爾,從初背捨來,悉有淨色,何故今方說為淨背捨耶﹖答曰︰是中應用四義分別︰一者不淨不淨,二者不淨淨,三者淨不淨,四者淨淨。不淨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已是不淨,不淨觀力,更見此身,脇脹膿爛,青瘀臭處,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諦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此則不淨中淨也。淨中不淨者,從初背捨來,雖有淨光,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一者出處不淨,謂從骨人出也。二者所照不淨,謂照外境也。三者光體未被鍊,故不淨,譬如金不被鍊,滓穢未盡,光色不淨。以是因緣,初禪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二禪雖無白骨光,從內淨而出,猶照外不淨,而未被鍊,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今於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淨言淨淨。亦名緣淨故淨。既淨義具足,所以說為淨背捨也。
四虛空背捨者,行者於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已滅內身白骨之色。二背捨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唯有八種淨色,至第四禪。此八種色皆依心住。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此明滅色方便,異於前也。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捨,當先入空定,空定即是背捨之初門。背捨色緣無色故,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迴,是名背捨。云何名深心﹖善修奢摩他故。云何名一向不迴﹖於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能捨根本著心,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迴。
復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即能厭背無色之法,無常等,四種正觀故,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八聖種觀行方法,並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雖住定中,而不著虛空定,故名背捨也。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亦當如是,一一分別。
八滅受想背捨者,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是名滅受想背捨。所以者何﹖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著身中,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捨,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云何滅﹖是非想中,雖無粗煩惱,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謂(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云何為受﹖所謂識受。云何為想﹖所謂識想。云何為行﹖所謂法行。云何為觸﹖所謂意觸。云何為思﹖所謂法思。云何為欲﹖謂入出定。云何為解﹖所謂法解。云何為念﹖謂念於三昧。云何為定﹖謂心如法住。云何為慧﹖謂慧根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前於非想背捨中,雖知是事,不著非想,故名背捨。而未滅諸心數法,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捨故,必須不受非想,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一切諸行因緣悉滅,受滅乃至慧滅,愛無明等諸煩惱滅,一切心數法滅,一切非心數亦滅,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以能觀真之受想,滅非想苦集之受想。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捨,復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即捨能觀之定受慧想,捨此緣真定慧二心,故云︰背滅受想,諸心數法。譬如以後聲止前聲,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故云身證想受滅。此定中既無心識,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別趣道之相,行者修八背捨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捨,破遮道法,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捨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是時徧修,緣諦真觀等。即於八背捨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亦名具足八解脫也。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問曰︰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云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答曰︰是義應作四句分別︰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而是八背捨。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但證初背捨時,即深觀四諦真定之理,無漏若發,便於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當知是人亦復未必具上七種背捨。菩薩摩訶薩心如虛空,無所取捨,以方便力,善修背捨,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眾生。當知背捨,即是菩薩摩訶衍。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大緣方便經〉;《俱舍論》卷二十九;《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集異門足論》卷十八;《品類足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雜定品〉;《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五通
五種神通。具稱五神通。
(一)指修四根本靜慮所得的五種不可思議力︰
(1)天眼通︰又名天眼智證通或天眼智通,謂超越肉眼的所有障礙,可見常人所不能見者。
(2)天耳通︰又名天耳智證通或天耳智通,謂超越肉耳的所有障礙,可聽聞常人所不能聽到的音聲。
(3)他心通︰又名他心智證通、他心智通或知他心通,謂可洞悉他人之心念。
(4)宿命通︰又名宿住隨念智證通、宿住智通或識宿命通,謂能知曉自他過去之事。
(5)身如意通︰又名神境智證通、神境通、神足通、如意通、神通或身通,謂可點石成金、變火成水、飛行自在、變現自在的能力。
此五通加上漏盡通則成六通。五通通於凡聖,漏盡通唯無學聖者所得。《菩薩處胎經》中有一偈,可作凡夫所得五通與佛道所得通力不同之說明(大正12‧1041a)︰
「凡夫所得通,猶如諸飛鳥,有近亦有遠,不離生死道。佛通無礙法,真實無垢穢,念則到十方,往反不疲倦,以慈念眾生,得通無罣礙。仙人五通慧,轉退不成就,我通堅固法,要入涅槃門。」
(二)《宗鏡錄》所載之五通︰指道通、神通、依通、報通、妖通之五種神異能力。
(1)道通︰指證悟中道之理後能起大用,於無心中應物、化萬有,猶如影像、水月、空華之無定體。
(2)神通︰指靜心觀照萬物,記持宿命,種種分別均隨定力。
(3)依通︰指依憑法術、自在為事,如神仙之有靈異術。
(4)報通︰指由果報而有的通力,如能預知鬼神事,變化諸天形,了知中陰有情托生之處,並能隱變神龍。
(5)妖通︰指老狐狸、木石等精靈可依附人神。
《宗鏡錄》卷十五云(大正48‧494b)︰
「何為五種通﹖一曰道通,二曰神通,三曰依通,四曰報通,五曰妖通。妖通者,狐狸老變木石精化,附傍人神,聰慧奇異,此謂妖通。何謂報通﹖鬼神逆知,諸天變化,中陰了生,神龍隱變,此謂報通。何謂依通﹖約法而知,緣身而用,乘符往來,藥餌靈變,此謂依通。何謂神通﹖靜心照物,宿命記持,種種分別皆隨定力,此謂神通。何謂道通﹖無心應物,緣化萬有,水月空華,影像無主,此謂道通。」
〔參考資料〕 (一)《菩薩處胎經》卷五〈五神通品〉;《法集名數經》;《大般若經》卷一七二〈讚般若品);《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義章》卷二十(本)。(二)《三藏法數》卷二十七。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
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又作《佛垂涅槃教誡經》、《佛遺教經》、《遺教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敘述釋尊在入涅槃前,對弟子最後的教誡,謂當守戒、抑制感官欲望、靜心不怠,並提出具體的實踐項目。禪門甚重此經,與《四十二章經》、《溈山警策》合稱「佛祖三經」。
本經梵本已佚。全經篇幅甚短,然譯筆流暢,廣為歷代佛子所講讀翫味,故註疏甚多。其中,以《遺教經論》(印度‧天親菩薩造,陳‧真諦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六冊)最受後世所重視。該論分序分、修習世間功德分、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分、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顯示入證決定分、分別未入上上證為斷疑分、離種種自性清淨無我分等七科,以闡述菩薩所修之教法。此外,另有《佛遺教經論疏節要》(宋‧淨源節要,明‧袾宏補註,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冊)一卷、《遺教經論法住記》(宋‧元照著)一卷等。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四;《歷代三寶紀》卷八、卷十一;太虛《佛遺教經講要》。
修習次第
書名。印度後期中觀派學者蓮華戒的著作。蓮華戒在西藏桑耶寺宗論(794)時,破斥中國的禪僧摩訶衍,本書即為其對摩訶衍之說所作的強力的批判。是研究桑耶寺宗論思想的資料。全書分為三編,主要論述慈悲心、菩提心與實踐(方便、知)。西藏是以手抄的方式傳承本書,其中,初編曾由施護漢譯為《廣釋菩提心論》。初編與後編的梵本曾刊行出版。敦煌文獻中的初編,與《西藏大藏經》所收者不同,是舊譯寫本。戴密微(P. De-miéville)著、耿昇譯的《吐蕃僧諍記》附錄,有《修習次第》第一部與第三部的翻譯。其中之第三部,為歐洲著名佛教學者拉莫特(É.Lamotte)神父自藏文譯為法文,我國學者耿昇再依法文譯為中文。此下所摘錄之譯文,即為其中之一部份。
◎附︰《修習次第》第三部(摘錄)
第一部分︰止和觀
(1)止和觀之性質
對接受大乘佛教經典的信徒來說,修習次第是一件極為簡單的事。世尊說,菩薩的靜心之道是無邊無際的;然而,因為止和觀二者包含了一切靜心之法,所以這裏提出的將是和止觀相關聯的入門之道。世尊說︰當某一生靈信奉止觀之論時,他將可以擺脫其心理上煩惱之鐐銬,擺脫其本身特點之束縛。同樣,當某一生靈為了衝破一切障礙,就必須信奉止觀。借助止之力,觀念就如同避風處之明燈永不離其體;借助觀之力,再考慮到符合事物客觀之現實,真正的智慧之光芒就如同旭日東升,而一切障礙亦將隨之一掃而光。
(2)止觀之實體
正因為這樣,世尊才通過瑜伽行者提出四個觀點要考慮︰{1}無想念之反映,{2}加雜心想之反映,{3}終點,{4}事業之成功(參看《解深密經》第八卷。止和觀是菩薩加行的兩個主要特徵。獲得終點本身便是來自止觀的途徑︰菩薩直觀所感覺到的終點,是個體之不存在和外界之不存在。菩薩之觀要經歷十洲之地,自始至終把精力集中於終點之上,其止觀也就進一步潔淨,而每潔淨一步,又標誌自身的一次激變。當止觀之念完央瑙現,菩薩便到達終點,此終點並非別的而是佛陀之狀。具體內容可參看E. 奧貝米萊《般若波羅蜜多經教義》)。
①無想念之反映︰這是說被止發覺時一切法之反映,佛陀之顏色等。這些反映說的是「無想念」,因為關係到本身真實價值之精神概念是貧乏的;然而這又是一些「反映」,因為止承認並發現了法的反映,就如同已經看到並抓住了這些反映一樣。
②當瑜伽行者試圖懂得這些反映之真實價值時,便開始用觀解釋這些反映,這樣,出於臆想,發現實體的觀之幻相就出現了,也就具有了「加雜心想」之反映。
③認識了這些反映的性質,瑜伽行者便根據各自的性質得到了所有法。當瑜伽行者知道,這些反映自身獨立產生時,關係到「我」的不純潔之處及其他特徵則表現於「他」身。當瑜伽行者認識到具有終點特徵之真正性質時,他便達到了這個終點,而且在第一塊地上,他感覺到了這個終點。
④隨後,如同服用了仙草妙丹,酒效漸發一樣,在觀道中的其他地方,在不斷潔淨(罪過)的過程中,瑜伽行者的個性也就逐漸得到革新。而當他排除各式各樣障礙,大功告成時,他得到的唯一之物是認識了佛陀。
這一切說明了什麼呢﹖這一切說明︰瑜伽行者信奉止觀,懂得了終點,成功地完成了以排除各種障礙為特徵的事業。這就是佛陀之狀況。所以說,欲得到佛陀之狀況者,就必須信奉止觀之說,不信奉止觀之說者,就不懂得終點,也就不會有其事業之成功。
世尊在《聖寶雲經》等著作中確定了止觀之特徵,他說︰「若住無記即勤觀察惟記正念。」
第二部分︰修習次第
(1)修習的前序
為了把純潔之品德用於止觀,給眾生以慈悲之情,為菩薩作出決斷,瑜伽行者必須修習聽、修習心、修習觀。
在修習觀之前,瑜伽行者做完大解小淨,完成一切所要做的事情,隨後便置身於一個安靜舒適之處,無聲無擾,決定讓眾生置於其道場之中。他對一切有罪之徒均表現出極大的慈悲,用其五體向位於十域之佛陀和菩薩深表敬仰,將佛陀和菩薩之身軀畫卷供養於身前或身旁,對佛陀和菩薩之功德深表頌揚;他懺悔自身之過錯,頌揚一切造世主之功德;他以優雅舒適之姿態端坐,(中略)雙腿交叉或半交叉;雙目注視鼻尖,既不圓睜也不緊閉;身軀直坐,既不歪斜也不過於硬直;精力集中,全神貫注。然後,他放平雙肩,頭部一動不動,既不高抬也不低垂;他固定鼻之位置,兩眼凝視;穩住唇齒,舌尖緊抵;呼吸均勻,不停止、不加速、不衝動,而是保持其自然節奏。
(2)止的第一道修習
從開始起,瑜伽行者便信奉止,把自己之心集中於如來佛之形體,如同他已看到或感覺到一樣。隨著觀之深入,如來佛之形體似金水閃光,加以各式各樣之裝飾,正在輪咒之中,千方百計造福於眾生。想到如來佛的如此之美德,瑜伽行者便排除其分心和雜念,靜坐養心,任憑如來佛軀體之光輝照耀,就好像如來佛之軀體就在眼前。
(3)觀的第一道修習
隨後,瑜伽行者思念如來佛的來臨和離去,進行觀的修習。他這樣推斷︰如來佛的軀體來去無踪,乃本性之虛幻,是無「我」之反映。同樣,一切法也是本性之虛幻,如同感官之反映,來去無踪,亦無實體之存在。
(4)止的第二道修習
如此推斷之後,瑜伽行者便端坐在那裏,既無概念,也無推理,以獨特之神態,將實體進入觀道之中。這一修習方法局限於《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之中,其本性的具體細節,亦包括在同一經卷之內。不論法之外觀有多少種,瑜伽行者總是把自己之心集中在同一外觀,消除分心,平息呼吸,以達到止。
(5)觀的第二道修習
同樣,法可細分為兩種︰有形法和無形法。有形法包括在物質體中而無形法則是感覺中之結合體,即來自意識、變幻和感官之形體。然而,某些愚蠢之徒,只信仰存在,思想混亂,迷誤在轉生途中。為了消除這些蠢人之謬誤,瑜伽行者對他們寄予極大的慈悲之情。當止實現之後,瑜伽行者便開始進行觀,以理解實體。觀是一種正確之分解方法,因為觀不相信個體之存在,也不相信法之存在。人之個體所以是存在的,主要是因為一切結合體是「無我」的;法之不存在則表明,一切法就如同妖術一樣。
(a)補特伽羅的產生
首先,瑜伽行者必須用如下方法體察一切問題︰除去色和其他結合體之外,人體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物質等的自身表現,而「我」的觀念產生於該物質之中。同樣,人體也不享有物質結合體之本性。因為當人體孕於他人而成為不息的並具有特性時,這種色則是無常的、多性的。而且也不能說,人體是結合體的同一物,或者說是和結合體不同的,因為實際存在之狀況是不能分離的。
(b)法之產生
當瑜伽行者清楚地懂得,「我」和「我的」等世俗觀念只不過是一些謊言和錯覺時,他便盡力要弄明白法之不存在,並自問有形法是否存在,是否是除了思想之外以勝義的方式存在,還是思想本身表現為物質,這些法和夢乃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當觀進入物質之極細塵,並一部分一部分地作了最終解析時,瑜伽行者便什麼也看不見了,從而消除了存在與不存在的概念。三界不存在於別處,而只存在於生靈的臆想之中。《楞伽經》說︰一有形物化為細塵不能被認為是物質;但是由於錯覺,唯有思想之實體不包括在其中。(中略)
瑜伽行者自言自語道︰由於對不存在物質之錯誤信念,在無限的時間裏,對蠢人來說,思想就如同一個外界物質,而事實上這一物質完全是夢中之物,因此,三界只能是思想本身。
(c)臆想
這樣一來,瑜伽行者開始如此認識問題︰一切被稱之為法的東西只不過是思想而已。對一切法的性質作了這種解析之後,瑜伽行者便認識到,應該解析觀念的性質了。他這樣推斷︰從勝義之觀看,觀念也如同妖幻,自己不能產生。一旦錯誤地抓住色的各方面時,而實際上觀念本身又是以各種形式自我表現,那末除去迷誤的本性之外,觀念則不復存在,難道這個觀念比這個物質會有更大的價值嗎﹖同樣,不同性的物質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所以,除了物質之外,不存在的觀念之性質也同樣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多種多樣的。在觀念產生之際,不是來自某一地方,而在觀念消失之際,也無消失之處。從勝義觀點來看,觀念不可能產生於自身,也不可能產生於他身,更不可能同時產生於自身和他身之中(見《雜阿含》第二卷;《經部》註釋)。所以說,觀念本身就是一個幻覺。和觀念一樣,所有的法同樣是一個幻覺,因此結論只能是︰法是不會產生的。
(d)無特徵之物
當瑜伽行者作觀念解析時,看不到自身之性質,同樣也看不到一切有形體的性質,觀念出現於這些有形體上,而這些有形體的本性又是世俗臆想出來的。也許,當瑜伽行者習慣地看見這些有形體的本性時,而他又理解為一切有形體均是臆想之物,就如同香蕉樹幹都是空心之體一樣。這樣,瑜伽行者就迴避了自己的臆想。從得到存在的概念時起,他便擁有了無發展、無特徵之瑜伽。《聖寶雲經》中說︰從前進中解脫出來,便盡其力對虛幻進行其觀。透過對虛幻之觀,尋找一切依據之本性,在那裏,思想既存在而又互為補充,然而瑜伽行者卻發現一切均為空無。隨後,瑜伽行者想到思想本身,亦是空幻。從思維而來的這樣那樣的感想,瑜伽行者也尋其本性,而且也是空幻之感。這樣明理一切之後,瑜伽行者便進入無任何特徵之由迦。如此說來,無論是誰,只要不是這樣看見的一切,就不能進入無特徵之由迦。當用這樣的方法看見法的本性時,就不會認為所看不到的東西是「存在的」。但又不能認為是「不存在的」,因為不存在的觀念也不總是出現在思維之中的。如果看到一個這樣那樣的有形體,為了拔除它,就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最後,當判斷由迦的智慧時,再沒有任何有形體出現,為了再次拔除這一烏有之感,應該認為它是「不存在的」(瑜伽行者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看見還是沒有看見什麼東西;他用勝義觀否定其相對觀所見之物,他肯定萬物之存在,但又不能把虛無之物實體化,並把虛無之物化為實物。眾所周知,虛無之物在其被使用之後將被拋棄,就如同過河後被拋棄一木筏,病癒後一藥品,取其寶後的一條蛇,佛陀聲稱曲解虛無之物者,即勝義論者是不可救藥的。)如同一切概念均包括存在與不存在雙重概念一樣,任何其它的概念再不會產生,因為如果外境不存在,內心亦不存在。
在這樣的條件下,瑜伽行者進入不動不想之境,再不依附於物質等;而因為具有了般若,一切有形體之本性則是不存在的,他處於最高智慧之禪定之中。這樣,瑜伽行者便進入我法二空之境,因為所見之物和所妄想之物之間並無差異,通過自生精神之自然進程,不需要做什麼努力,瑜伽行者便明澈這一實體,並身居其中。
(6)達到「止觀」之分心、衝動及其他障礙
這樣坐定之後,思維過程便再也不應被攪擾。
如果沉思偶遇外界某物之干擾而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考慮此物之本性,並制止其分心,重新聚其神。當沉思中遇到某種不順心之事,瑜伽行者就要考慮這一沉思之好處,盡力對其有喜愛之心,並想到分心之害處,盡其力而鎮靜平息之。
一旦由於自身的頹唐和麻木之痛苦在其行動中造成意識朦朧,沉思出現分心或將要出現分心,瑜伽行者就要想一些愜意之物,比如佛之顏色或觀珊若等,從而使分心平息,全神貫注依附於實體。
當瑜伽行者生來為一盲人,一個落入黑暗之深淵的人,或者是一個雙目緊閉的人,無法清晰地掌握實體,則是由於分心和無「觀」所致。在某些情況下,當瑜伽行者對其過去曾享受某實物有所懷念,而沉思出現衝動或即將出現衝動時,他就要想某一非持續之物,以抵銷衝動,使之平息,並讓其沉思毫不費力地回到實體上來。
當其思維如同翻騰之火焰或如同好動之頑猴一樣難以平靜,是因為衝動和止的原因。
但是,當排除了一切分心和衝動,思維以發自內心的協調方式而進行,則心底明亮,瑜伽行者停止其克制的努力,不動聲色地端坐,因為這時他已達到進入止觀之途徑。
在觀的進程中,當般若占據優勢,止的力量消減,思維衝動,猶如大風中之燈光,實體則無法看清,正是在這個時候信奉止。如果止占據優勢,好似進入沉睡之狀,而實體也不能很好地感覺到,那麼就要行使般若之力。但是,止觀兩者,猶如套在一起的兩頭公牛,步調一致,並駕齊驅時,瑜伽行者則要在其身軀和思維沒有痛苦的情況下,盡量長久地靜止端坐,紋絲不動。
同時,聚神時經常出現六毒︰{1}懶惰,{2}忘記實體,{3}分心,{4}衝動,{5}無力,{6}盡力。為了沖消這六大欠缺,應該採取八種相反的行︰{1}信念,{2}熱情,{3}盡心,{4}滿意,{5}記憶,{6}注意力,{7}思考,{8}無動於衷。
前四種「行」可抵銷懶惰。事實上,通過聚精會神中的信念或堅信,瑜伽行者便可以得到聚精會神的願望。有了這一願望,他便可以增長毅力。以毅力為基礎,他便在「行」上具有了肉體的和精神的才幹。隨後,因為肉體上和精神上得到滿足,懶惰便隨之被排除。這樣一來,懶惰被信念所拔除。因此,應該進行這四種「行」。
記憶可以沖消對實體的忘記。
注意力可以抵銷分心和衝動。
當衝動和分心處於平息的時候,無力便成了一大欠缺,應通過思考而抵銷之。
然而,當衝動和分心平息之後,沉思進展平靜,盡力便成為欠缺,而應該用無動於衷去抵銷。
當沉思已經集中,如果再盡力做這樣那樣的努力,沉思將會受到分心的影響;但是當沉思不集中,而又不盡力做出努力,沉思如同盲人一樣受到分心,因為觀沒有成功。從此刻起,排除萎靡不振之情緒,平息衝動之心情,當觀穩定之後,應做到無動於衷。這樣一來,如果瑜伽行者樂意,便可以不做任何行,而對實體進入觀道之中。
(7)聚精會神之中的精神休息
當其肉體和心感到疲倦,瑜伽行者不時地想到整個世界,並覺得整個世界如同「幻」,如同夢境,如同水中之月,如同眼花撩亂之狀。《佛說入無分別法門經》中說︰透過出世間之知識,宇宙間一切法均是相似的,而後來的知識則認為一切法就猶如虛幻之物或猶如陽焰樓。把一切創世之物看做一種虛幻,瑜伽行者對眾生產生極大的慈悲之心,自語道︰庸才之民,不懂深奧之法,將自始安靜之法歸因於存在等,在其謬誤之中,夾雜各種業和嗜好,其結果是,迷誤在輪迴途中;因此,我應該千方百計把迷誤之眾生引導到深奧之法中。同樣,休息之後,瑜伽行者重新進入到沉思之中,這時再沒有任何法出現,而如果其精神仍有厭倦,他可以重新休息,以達到再次進入觀道之目的。瑜伽行者進行這一系列修習,按其所能,可長達一個時辰,一個半時辰或三個時辰。
(8)脫離沉思
(a)最後,當瑜伽行者想脫離三昧,他應該交叉雙腿,自言自語道︰從勝義之觀來看,儘管這些法沒有降生,然而如同在虛幻之中,根據各種複雜的原因和條件,形形色色的愜意之物和非愜意之物實際上已經產生。這樣做,瑜伽行者可避開化為烏有之觀念。但他也不會墬入極端的武斷非難之泥淖,因為當他以般若之光檢驗萬物時,他什麼也看不到,他盡力避開一切極端空虛之念和武斷非難之觀。
某些沒有般若目光之人和某些理智不清之徒,相信「我」之存在,做出各種「業」︰他們迷誤於輪迴之途中。
也有一些人,雖有輪迴之機,但缺乏極大的慈悲之情,沒有把恩賜完善地造福於眾生,而只考慮自己本身之自抑︰因為不具備得救之祕訣,他們只能落入聲聞和緣覺的靈感之中。
最後還有一些人,一方面認為一切本性之不存在,在其極大的慈悲之心中,又決心保證超度一切造世之物。這些人和那些不被自己的魔術表演所欺騙的魔術師一樣,他們的精神絲毫不受普天下虛幻論之擾亂,自信擁有巨大的才幹和知識︰這些人到達如來佛之地,用各種形式求得輪迴,以保證造福於一切世物。這些人用其知識之力,排除一切嗜好,鏟除輪迴;但因為對眾生具有了巨大無限的才能,他們也不會落入涅槃︰他們成為眾生之恩主。況且,因為他們行善造福於眾生,意欲得到無餘涅槃,他們應該永遠致力於實現其具備才幹和知識的條件。《如來不可思議經》說︰「若修智行,能為一切有情善說法要,令生喜悅。世尊,是故諸菩薩摩訶薩,福仿智行二應和合。」《聖如來誕生經》同樣寫道︰如來之降生有千萬條道理。為什麼呢﹖噢,最勝子,眾如來是由於千千萬萬有效之道才得以實現。是哪些呢﹖其中一條有效之道便是他一點也不滿足於自己的淵博知識和無限才幹。最後,《維摩詰所問經》之中也寫道︰如來法身非思欲身,佛為世尊過諸世間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數眾行已除。
(b)做完這一切之後,瑜伽行者慢慢抬起交叉之雙腿,向位居十方之佛陀和菩薩致以敬意,向眾佛陀和菩薩上供並頌詩,決心永遠遵循崇高神聖之信念。就這樣,瑜伽行者具備了「空」和慈悲等五體之實體,然後將盡力得到各種才能──恩賜等──從而到達最高之靈感。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第六章;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研究》。
最上乘論
一卷。唐‧弘忍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卍續藏》第一一0冊、《禪宗全書》第三十六冊。又名《蘄州忍和上導凡趣聖悟解脫宗修心要論》、《修心要論》、《一乘顯自心論》。
本書主要是繼承、發展四祖道信所主張的「守一」禪法,強調修持佛法以「守心」為要。全書採問答的形式揭示行聖道了悟真實宗教的修心要訣,可說是東山法門的綱要書。有多種版本,如明‧隆慶四年(1570)朝鮮安心寺刊行本,李氏朝鮮‧隆熙元年(1907)及二年朝鮮刊行「禪門撮要」本,以及日本‧正德六年(1716)本、寶曆十三年(1763)本四種。以「最上乘論」為名;冠有「蘄州忍和上」撰者名的敦煌寫本則有S-2669、S.3558、S-4064、P.3434、P.3559、P.3777、龍谷本及歐登柏格本1277等八種。另外又有題名「一乘顯自心論」的北京本(宇四)。
◎附︰印順〈修心要論〉(摘錄自《中國禪宗史》第二章第三節)
敦煌本《導凡趣聖悟解脫宗(或作「凡趣聖道悟解真宗」)修心要論》一卷,有好幾個本子。伯希和本三五五九號,題「蘄州忍和上」。《續藏》與《大正藏》本,題為《最上乘論》,也作「第五祖弘忍大師述」。這部論是被傳說為與弘忍有關的。《宗鏡錄》卷九十七說(大正48‧940a)︰「五祖忍大師云︰欲知法要,心是十二部經之根本。」正與論文相合。但《楞伽師資記》說(大正85‧1289b)︰「忍大師蕭然靜(原作「淨」)坐,不出文記。口說玄理,默授於人。在人間有禪法一本,云是忍禪師說者,謬言也。」
淨覺(是弘忍再傳)不承認忍禪師說,也許就是這部論。近人發現《楞伽師資記》慧可所說部分,與這部論的一部分相近。(中略)
《楞伽師資記》中傳為慧可所說部分,一定是先出的,為《修心要論》所依據。如《修心要論》,就是「略說修道明心要法」的簡稱。在傳為慧可所說中,全文是次第連貫的。而在《修心要論》中,雖先後的次第相合,卻分散的編在各處。又如對論文字語言為道與靜坐,舉燈喻來說明,出於《大智度論》(大正25‧180c),而《修心要論》卻改為「無明心中學」、「無為心中學」,多一層禪語的色彩。傳為慧可所說的「略說修道明心要法」實是達摩「理入」說──「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妄覆,不能顯了」的說明。理入的「凝住壁觀」、「堅住不移」,就是「顒(或作「凝」)然守心」,及《修心要論》的「守本真心」了。《修心要論》及附記中說︰「上來集此論者,直以信心,依文取義作如是說,實非了了證知。」「導凡趣聖心決,初菩提達摩以此傳慧可,慧可傳僧璨,僧璨傳道信,道信(傳)大師弘忍,弘忍傳法如,法如傳弟子道秀等。是道信,有杜正倫作碑文。此文,忍師弟子取所聞(而)傳。」
全文明明不是弘忍所說的,也不會是慧可。從「忍師弟子取所聞傳」而論,傳為慧可所說的,倒可能是弘忍所說;再由弘忍後人,擴充改編而成。這部《修心要論》,代表東山門下觀心的一流。
《修心要論》的主題,是︰「夫修道之體,自識當身本來清淨,不生不滅,無有分別,自性圓滿清淨之心。此是本師,勝念十方諸佛。」
修道,要自識本來清淨的心性(與「智敏禪師訓曰︰學道之法……先知心之根源」相合)。勸人「努力會是守本真心,妄念不生,我所心滅,自然與佛平等不二」。論中極力讚歎「守本真心」說︰「此守心者,乃是涅槃之根本,入道之要門,十二部經之宗,三世諸佛之祖。」
全文的重點,就是「守一」、「守本真心」、「守本淨心」。《修心要論》及其前身──《略說修道明心要法》,沒有說「念佛」、「看淨」,在「東山法門」中,代表《楞伽》舊傳而著重於「觀心」的。《略說修道明心要法》曾說到︰「若了心源清淨,(中略)解斯舉一千從。」這與《入道安心要方便》所引智敏禪師說︰「先知心之根源。(中略)一解千從,一迷萬惑」相合。《入道安心要方便》引智敏禪師說,《觀無量壽經》說,略舉「五事」、「傳大師獨舉守一不移」;「守一不移」就是「守本真心」的依據。《修心要論》的「觀心」說,近於「雜錄部分」的第二段說。《修心要論》的初學觀心方便,「依《無量壽觀經》︰端坐正身,閉目合口,心(前)平觀(或作「視」),隨意遠近,作一日想守之」。與傳為神秀所說的︰「若初心人攀緣多,且向心中看一字」相近。論中有一段觀心方便,所說極分明,說到「懲(應作「徵」)意看心」,最足以代表「看心」派的修法。如說︰
「會是信心具足,志(原作「至」)願成就,緩緩靜心,更重教汝︰好自閑靜身心,一切無所攀緣,端坐正身,令氣息調。徵其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好好如如,穩看熟視(或作「看」),則了(原誤作「乃」)見此識流動,猶如水流陽焰,業業(或作「曄曄」)不住。既(見)此識時,唯是不內不外,緩緩穩看熟視,即反覆銷融,虛凝湛住。其此流動之識,颯然自滅。滅此識者,乃是滅十地菩薩眾中障惑。此識滅已,其心虛凝,澹泊皎潔,吾更不能說其形狀。」
從道信到弘忍而樹立起來的東山法門,大海一樣的兼收並蓄,決不是但以「守本真心」為法門的。應從《入道安心要方便》──「主體部分」到「雜錄部分」;《略說修道明心要法》到《修心要論》;更應從東山門下的不同禪門去理會出來。在禪門方便上(大禪師能以多種方便教人),可以看出︰舊傳與新說的融合而又各有所重。「楞伽諸佛心」與「文殊說般若一行三昧」相統一,成立「念佛心是佛」。「即心是佛」、「心淨成佛」,成為雙峰與東山法門的標幟。在方便上,著重於《文殊說般若經》的,是「念佛」的、「看淨」(空無一物)的。著重於《楞伽經》的,是「看心」的。從《略說修道明心要法》,到《修心要論》,代表《楞伽》舊傳的特質。這可說是弘忍所傳,也不妨說慧可說的。「看心」、「看淨」二大流,還不能包括慧能的禪門,慧能是專重「文殊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一流。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八;《敦煌劫餘錄》卷十三;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卷上。
摩訶止觀
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又稱《天台摩訶止觀》。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是天台宗詳述圓頓止觀法門的主要著述,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開祖智顗大師,於隋文帝開皇十四年(594)四月二十六日起,在荊州玉泉寺,一夏九旬間朝暮二時講出,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原來題名《圓頓止觀》,後來改稱《摩訶止觀》,前後有三本,現行本是第二本(通稱廣本)的再治本。
《摩訶止觀》全書分作序分、正說分兩部份︰序分是記錄者灌頂略說本書的緣起,正說分是智顗講說圓頓止觀法門的記錄。略說緣起中,先敘述本書的說主、說時、說處及其概況,次敘述關於圓頓止觀法門的師資傳承,其中又分作金口、今師兩種。金口相承指遠從佛世尊經過迦葉、阿難、商那和修乃至馬鳴、龍樹、提婆等脈脈相傳,到第二十四世師子遇害而法統絕。今師相承是指北齊時代(550~577)的慧文禪師,依龍樹《大智度論》及《中論》的偈文,悟入空、假、中三諦圓融之理,由此構成一心三觀的禪法。後來把這個法門傳授南岳慧思,慧思把它和《法華經》相結合而構成他的實相論,雙弘定慧二門。智顗師事慧思,傳受漸次、不定、圓頓三種止觀,其中《摩訶止觀》便是發揮他自己的觀行體系,顯示圓頓止觀法門的深旨,行解雙運,最為精要。
正說分開作十章︰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旨歸。這簡稱為十廣。十廣的第一大意章,把以下的九章概括作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五段。略舉全書的大體,這簡稱為五略。合稱五略十廣。
第一〈大意章〉︰(1)發大心段,敘說為求大菩提而想修習止觀的要先發大菩提心,其中先捨棄發地獄、畜生、鬼、阿修羅、人、天、魔羅、尼犍(即出家的外道)、色無色、二乘十種心;次說四諦、四弘、六即是真實法,並分別偏圓發心之相。說明要依無作四諦,體達法性和一切法無二無別,由此起大慈悲,發三諦圓融的四弘誓願,上求下化,才是發真正菩提心。這是十廣中前五章的大意。(2)修大行段,說雖然已經發心,還必須拿實踐觀行作階梯,經論所說行法眾多,略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四種三昧。常坐三昧,以九十日為一期,獨居靜室,結跏正坐,專念法界,相續不斷。常行三昧,也以九十日為一期,身常旋行不息,口常唱阿彌陀佛,心常念阿彌陀佛。半行半坐三昧,以七日為一期,依《方等經》持咒旋繞百二十匝,卻坐思維,更起更坐,周而復始;或依《法華經》,或行或坐讀誦此經。非行非坐三昧也稱隨自意三昧,在一切時中,一切事上,隨意修習止觀,經歷四遠、六作、六受而具備三觀的行相,將心安住於法性一相無相的諦理上。這是十廣中第六〈方便〉、第七〈正觀〉兩章的大意。(3)感大果段,敘說行者所修觀行隨順中道,就會感得清淨勝妙的報身之果。這是十廣中第八〈果報章〉的大意。(4)裂大網段,敘說行者用止觀觀心,內慧明了,恒沙佛法一心中曉,不但能裂破自己於諸經論所起疑網,而且能逗機設教,隨順十界眾生而為說法,以裂破其他有情的疑網。這是十廣中第九〈起教章〉的大意。(5)歸大義段,敘說化他成熟,歸入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祕藏的大涅槃處。這是十廣中第十〈旨歸章〉的大意。
第二〈釋名章〉︰解釋止觀的名義,分說相待、絕待、會異、通三德四點意義。先說止觀有三義︰(1)止息止,即止息一切的心想;(2)停止止,即停住於諦理(諸法實相真如理)上;(3)非止止,即對不止叫它作止。次說觀有三義︰(1)貫穿觀,即妄想的動亂停止,真智顯發,穿滅煩惱;(2)觀達觀,即體達諸法實相真如理;(3)非觀觀,即對不觀叫它作觀。以上是可思議的相待止觀。至於不相對待,不可思議,所有的煩惱、業、果,乃至教、觀、證等都不生,止不止都不可得,真慧開發,斷絕凡情妄想攀緣諸法實真如理所起推畫分別,直下契證獨一法界,這便是絕待止觀。關於止觀的異名,諸經論或者叫作遠離,或者叫作不住、不著、無為、寂滅、不分別、禪定等,這都是「止」的異名;或者叫作知見、智慧、照了等,這都是「觀」的異名。於絕待止觀中,會同所有止觀異名,這謂之會異。這個止觀兩字和涅槃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相通,從而和所謂三菩提、三佛性、三寶等一切三法相通。這便是通三德。
第三〈體相章〉︰分說教相、眼智、境界、得失四點,解釋止觀的體相。先說藏、通、別三教的止觀相,加以簡別;次說圓頓教三觀三止相即互融的止觀相,次第三止三觀同成一絕待止觀,無有障礙,具足無減,這就是圓頓教止觀體。次說由次第三止三觀而得的三眼(慧眼、法眼、佛眼)、三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和由不次第止觀而得的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三智所知所見的不同,顯示從諸門入理就是得體有異,而只有用不可思議一法的眼智能得圓頓止觀體。次顯示眼、智所對的境界就是三諦理,有隨情說(即隨他意語)、隨情智說(即隨自他意語)、隨智說(即隨自意語)權實的不同。最後分別申論藏、通、別三教的得失,而圓教的教證都不可思議,自行化他都得寂照不二的實體,有得無失。
第四〈攝法章〉︰明止觀遍攝一切諸法、一切理、一切惑、一切智、一切行、一切位、一切教,用止觀來該攝,無不畢盡。
第五〈偏圓章〉︰分別止觀所攝一切的偏圓,用大小、半滿、偏圓、漸頓、權實五雙來料簡。就中偏圓門委四時三教的止觀都偏,只有圓教的止觀,一心三諦是圓。
第六〈方便章〉︰以上從第二章到第五章,都是修習止觀的基本知識;以下第六、第七章,詳示修習止觀以前的加行及正式修習止觀的方法。
本章說入正觀的加行有二十五方便,分為五類︰即具五緣、訶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五科。先須具備五緣以為入道的先決條件︰(1)持戒清淨,(2)衣食具足,(3)閑居靜處,(4)息諸緣務(生活、人事、技能、學問),(5)得善知識。助緣已經具備,應當訶斥五欲︰(1)訶色,(2)訶聲,(3)訶香,(4)訶味,(5)訶觸。既已外屏嗜欲,應當內淨心神,棄絕五蓋︰(1)棄貪欲蓋,(2)棄瞋恚蓋,(3)棄睡眠蓋,(4)棄掉悔蓋,(5)棄疑蓋。貪欲等五法,蓋覆心神,障礙定慧,所以叫它作蓋。蓋覆既已蠲除,心神趨於寂靜,應當調節五事︰(1)調食,令不飢不飽;(2)調眠,令不節不恣;(3)調身,令不寬不急;(4)調息,令不澀不滑;(5)調心,令不沉不浮。四科既已具備,更須勤行五法︰(1)欲,欲離妄想顛倒,欲得禪定智慧;(2)精進,堅持禁戒,棄絕五蓋,初中後夜,勤行精進;(3)念,念想世間一切都可輕可賤,只有禪定智慧可重可貴;(4)巧慧,籌量世間樂和禪定智慧樂的得失輕重等;(5)一心,念慧分明,明見世間一切都可患可惡,只有智慧功德可尊可貴。這二十五法,是一切禪慧的方便,必須具足。本書中又把方便分作遠、近兩種,把這二十五法叫做遠方便,而以下面的十種境界為近方便。
第七〈正觀章〉︰是本書的中心,正說天台一家觀行的方法,其中先敘述觀法的對象,開作十種,稱為十境。次說正修的觀法,也開作十種,稱為十乘觀法。十境是︰(1)陰入界境段,這是觀法的最初,說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但界、入兩科所攝過於繁廣,因而只以行人現前一期果報之身即五陰為所觀境,又在五陰中也只就識陰即所謂介爾一念運用三千三諦的觀法,這就是陰境,以下的九境即由此而生起。(2)煩惱境段,是由觀察陰境不已,能引發煩惱而起熾盛的貪瞋,此時應當捨棄陰境而觀察煩惱境。(3)病患境段,是由觀察陰和煩惱,四大不調,致發生病患,妨礙禪定,此時即應當觀病患境。(4)業相境段,是由修習止觀,行人無量劫來所作善惡諸業,在靜心中忽然現前,如鏡被磨,萬象自現,此時即應當觀業相境。(5)魔事境段,是由觀察以前各種境界,有魔事發生,妨礙禪定,此時即應當觀魔事境。(6)禪定境段,是已修魔事觀後,真明未發,而過去所修習的各種禪定紛然現起,致令行人貪著禪味,陷入定縛,此時即應當觀禪定境。(7)諸見境段,是因習禪或因聞法發生邪慧,從而起種種不正確的見解,此時即應當觀諸見境(《摩訶止觀》說到第七〈正觀章〉中第七諸見境段便停止,以下三境,係根據〈正觀章〉的序說補充)。(8)上慢境段,是已伏諸見,止息虛妄的執著,從而貪瞋不起,設或妄謂已證涅槃,於是起增上慢,便能廢於正行,此時應當觀上慢境。(9)二乘境段,是妄見和慢心既已止息,先世所修習的二乘心在靜中發生,溺於空寂,能障大乘行果,此時應當觀二乘境。(10)菩薩境段,是雖不墮在二乘境,但也未起諸方便道入於菩薩的境界,此時應當觀菩薩境。以上十境都是十乘觀法的所觀境。
十乘觀法又叫作十法成乘︰(1)觀不思議境段,先說可思議境,即大小乘中都說心生一切法,不說心具,所以無論是說六道還是說十法界,都屬於可思議境。次說不可思議境,又開作性德、修德、化他三境,天台一家三千三諦的觀法所謂不可思議境,指眾生實用現前六根六塵相對所起一念的妄心,此介爾一念,具足十法界,一一法界又各具足十法界、十如、三世間,即有三千的法數,所以只要有一念心,即法爾具足三千諸法無有缺減,即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寂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於此一念心,念念用即真、即假、即中三觀觀察。如觀一法即一切法,是為假觀;觀一切法即一法,是為真觀;非一非一切,是為中觀。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是總空觀;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是總假觀;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是總中觀。所觀照的是三諦圓融的境,能觀照的是空、假、中三觀,總稱不可思議一心三觀。(2)真正發菩提心段,是既已深識不思議境,了知一苦一切苦,思惟彼我,傷痛自他,即起大悲,發兩種誓願,誓願度無邊眾生,誓願斷無盡煩惱。又深識不可思議心,了知一樂一切樂,理會我及眾生以前但求人天二乘之樂而不知究竟樂的原因,即起大悲,發兩種誓願,誓願知無量法門,誓願成無上佛道。如此慈悲誓願和不可思議境智,同時俱起,這叫作真正發菩提心。(3)善巧安心段,是安心在法性上,體達此心畢竟只是法性,起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然而法性空寂,實無起滅,即名為止。觀察此心無明癡惑,和法性相等,本來皆空,空亦不可得,就真理當體朗然顯現,即名為觀。即以三諦為安心的處所,止觀為安心的方法。(4)破法遍段,是依無生教門用從假入空、從空入假、中道第一義諦三觀的智慧,徹照三諦,遍破一切諸惑。如藏、通二教只用空觀破見思惑,別教雖用隔鴃螂第的空、假、中三觀破見思、塵沙、無明三惑,但無明還沒有全斷,所以都不能夠說是遍。圓教空、假、中三觀只在一心,橫豎諸法都在一心中具,破心即一切皆破,這就是破法遍。(5)識通塞段,是因苦集、十二因緣、六蔽、三惑等法能蔽塞實相之理,即名為塞;道滅、滅因緣智、六度、一心三觀等法能顯發實相之理,即名為通;而著重於加以識別「於通起塞」,並須破塞。如前破法遍中,所破的三惑是塞,能破的三觀是通,但若於能破的三觀又生愛著,這個能著心也同樣是塞,也必須加以破除。如此於一一能、一一所、一一心、節節檢校,破塞養通,是為識通塞。(6)道品調適段,是更將三十七道品調停適當隨宜破惑入理,如修四念處生四正勤,四正勤發四如意足,四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五力生七覺,七覺入八正道,這是善巧調適。此中道品即四諦的道諦,而無作道諦的三十七品,是基於一心三觀而成立的,於此以七科解脫道品的義相,並說假如於前一道品中未能與法性相應,應當次第用其餘的道品輾轉調停。更舉藏、通、別、圓四教的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說明道品的功能。(7)對治助開段,是因行人正修觀時煩惱忽起,障蔽正行,應當用六度及五停心等加以對治而助開解脫。如修道品時,慳貪忽起,激動觀心,當用布施度加以對治;破戒心起,當用持戒度加以對治;瞋恚勃發,當用忍辱度加以對治;放逸縱蕩,當用精進度加以對治;散亂不定,當用禪定度加以對治;愚癡迷惑,當用智慧度加以對治。並當觀察這個助道不可思議攝一切法,而事行和理觀配合,才能夠開解脫門得見佛性。(8)知位次段,是令行人了知修行所歷階位次第,以免生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並敘述四教的階位次第。(9)能安忍段,是說諸行人,或未入五品弟子位,或入初品,神智爽利,為眾所圍繞,外招名利,內動宿障,以致廢損自行,應當安忍深修三昧,不為名譽、利養眷屬等外障和煩惱、業、定見、慢等內障所動。(10)離法愛段,是說行人雖除內外二障,然而住著中道相似之法,心生愛樂,不能真入中道,進至初住;只在頂位法中,不進不退,稱為頂墮。必須破除這個法愛,才能進入薩婆若海。
以上係就陰界入境顯示十乘觀法,具體說來是應該加以推廣就十境的各境一一闡明上面所敘述的十乘觀法,所以稱為十法成乘。但在這裏面,總之以觀不思議境為根本。
本書的注釋,有唐‧湛然的《止觀輔行傳弘決》四十卷、《摩訶止觀輔行搜要記》十卷及《摩訶止觀科文》五卷,宋‧從義的《摩訶止觀輔行補注》四卷、宋‧法照的《摩訶止觀輔行讀教記》六卷。本書的節本,有唐‧梁肅的《刪定止觀》三卷。本書的提要,有湛然的《止觀義例》二卷、《止觀大意》一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梁肅的《天台止觀統例》一卷,唐‧失名的《摩訶止觀科節》一卷、唐‧道邃說,乾淑集的《摩訶止觀記中異義》一卷,宋‧從義的《摩訶止觀義例纂要》六卷、宋‧遵式的《摩訶止觀義題》一卷,宋‧處元的《摩訶止觀義例隨釋》六卷,清‧受登說,靈耀補定的《摩訶止觀貫義科》二卷。(黃懺華)
〔參考資料〕 關口真大著‧吳老擇譯〈天台止觀的構成和特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8});《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中華文獻編撰社之新式標點本);山田和夫編《摩訶止觀一字索引》;《「摩訶止觀」引用典據總覽》(中國佛教研究會編);多田厚隆編《摩訶止觀》(《天台大師全集》);岩田教圓編《摩訶止觀會本》;池田魯參《摩訶止觀研究序說》。
榮西
日本臨濟宗開祖。備中(岡山縣)吉備津人,俗姓賀陽。字明庵,號葉上房。十一歲,師事安養寺靜心。十四歲登比叡山剃度出家,並受具足戒。其後,從千命、有辯、基好等人研習天台、密教諸學。仁安三年(1168)入宋,巡禮天台山、阿育王山、廬山等地。後,攜三十餘部天台章疏回國,進呈天台座主明雲,並致力於研究密教,開創台密葉上流。
文治三年(1187),再度入宋,隨侍天台山萬年寺虛庵懷敞,傳承臨濟禪法脈,四年後返國。建久六年(1195),於筑前(福岡縣)博多創建聖福寺(此為日本禪剎創建之始),鼓吹禪風。
其後,由於受到延曆寺徒眾的壓迫,乃東下鎌倉,謁幕府將軍。以得鎌倉幕府的崇信而建立壽福寺,並於京都創建建仁寺,作為台、密、禪三宗兼學的道場。其後,就任東大寺大勸進、僧正等職,並奉勒監督東大寺、法勝寺的修築工程。建保三年,示寂於鎌倉壽福寺,世壽七十五。世稱千光國師。
師著有《興禪護國論》、《出家大綱》、《一代經論總釋》、《喫茶養生記》等書。平素倡導教禪兼修,其弘法風格且帶有強烈的密教傾向。其一生之弘法事業,對日本文化與禪宗發展有深切的影響。法嗣有退耕行勇、釋圓榮朝、佛樹明全等人。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五章(摘錄)
仁安三年(1168)四月,他(榮西)乘商船從博多出發,到達明州,訪問了廣慧寺,登天台山巡拜了靈聖古蹟,同年九月,帶著天台宗的章疏三十餘部回國,呈送給座主明雲僧正。後鳥羽天皇曾經敕命他在神泉苑修持請雨法以求雨,結果有效驗。天皇為此特賜給榮西以「葉上」的稱號。榮西禪師兼修顯密二教,而最致志於密教,後來的所謂葉上派,即以榮西為祖師。他在文治三年(1187)再次入宋,受傳佛心宗(禪師)。當時他還想進而到印度朝拜釋迦佛尊的靈蹟,於是,攜帶著《諸宗血脈譜》及《西域方志》從中國出航,到達臨安府所在地時,謀劃如何渡到印度。然而當時的知府以「關塞不通」的理由不允許他到印度。榮西便再次登天台山,拜謁萬年寺的虛庵禪師並向他請教。虛庵禪師是黃龍派的第八代嫡孫,當時聲望很高。在虛庵禪師遷往天童山的時候,榮西跟隨著在方丈室侍奉,得以繼承臨濟正宗的法脈。虛庵禪師授給榮西正傳大戒,並且在臨離別時贈僧伽梨衣作為付法的信衣。當初榮西禪師在天台山居留的時候,曾為智者大師塔院的頹廢而感嘆,施捨自己衣鉢資財,進行修理;他到了天童山以後,又竭力從事營建千佛閣的工程。此事盛傳於當時宋朝僧俗之間。
榮西在宋留學五年,於建久二年(1191)回國,第二年在筑前(在今福岡)香椎宮的旁邊建造報恩寺,並開講菩薩大戒,建久六年在博多津創建聖福寺,大力傳布臨濟禪法,參禪之徒從四方雲集而來。建仁二年,將軍源賴家在京都鴨川第五橋旁邊建立建仁寺,請榮西禪師住。因為當時南都和叡山諸宗劇烈抗議,屢次阻礙禪宗的流行,榮西禪師作《興禪護國論》三卷駁斥他們的非難和毀謗,因而名聲大振。第二年,朝廷在建仁寺內設立真言院和止觀院,安置天台、真言、禪三宗。後來,朝廷授命榮西禪師負責東大寺和法勝寺的修繕工程,因有功而賜以紫衣袈裟,並被提升為僧正。由於將軍源實朝的邀請,他到鎌倉開創壽福寺,開始在關東傳播禪宗。後來再次回到京都的建仁寺,這一年的七月五日,在此寺圓寂,壽七十五歲。他的弟子有行勇、榮朝、源祐、明全等人。其中的行勇、榮朝最有名。
〔參考資料〕 《元亨釋書》卷二;《延寶傳燈錄》卷一;《本朝高僧傳》卷三;伊藤英三《禪思想史體系》;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
[南山律學辭典]
入眾堂法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眾中雜
捨戒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明捨戒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就捨戒
中,義分四門:一,汎列經論捨相不同;二,漸頓異;三,捨善已未;四,具捨緣。(一,)言汎列者,如雜心說,若捨、命終、斷善、二形生也;善生經加受惡戒時捨善戒;俱舍論,八戒期心,盡夜分終,故捨。且列如此。二,漸頓〔捨戒〕者,即作法捨中。如律,我作沙彌五戒等,是漸也;我作白衣外道等,為頓也。三,明捨善已未者。問:『今捨戒者,為捨已生隨行為因之業,為捨初願本受無作體耶?』答:『已生為因,不可捨也;得聖無漏,方傾善習。今所捨者,止是本體,更不相續。故雜心云,言捨戒者,戒身種類滅也。』四,明具緣,明捨有五〔捨戒五緣〕。初、體是比丘住自性者。二、所對人境。如多論云,若無出家人,隨得白衣外道相解者成。三、有捨心。謂有欣厭心、作捨心、決定心、住自性心、久思心、歡喜心、自有心、寂靜心;反上八心,則不成捨。四、心境相當。如律,中邊不領,前人不解,並不成捨。五、一說便成。『多云,受捨相對,理宜相準;何故難易不同者?』答:『相違對故。一﹑求增上法,如上高山,多緣多力;捨戒退道,如高墜下,故不須多。二﹑不生前惱,若制緣多,便言佛多緣惱,受須多人,捨何須也?三﹑受如入海採寶,捨如失財,王賊水火,須臾蕩盡。四﹑受容預心,捨對境情逼。喜帶戒行非,一語開成捨,尚不依行,況多緣也?』」行宗記釋云:「〔捨戒〕八心,註云,意欲在家念父母等,又云,不樂梵行厭比丘法,即欣俗厭道。作捨心,謂欲棄捨也。決定者,非進退也。住自性者,自知是比丘,非狂亂也。久思者,非朝夕也。歡喜者,無所悔也。自有,非他逼也。寂靜者,心專一也。」(戒疏記卷六‧一二‧一五)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種心
瑜伽二十八卷十七頁云:云何為心?謂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定心、不定心、善修心、不善修心、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如是總有二十種心。又云:又有貪心者:謂於可愛所緣境事,貪纏所纏。離貪心者:謂即遠離如是貪纏。有瞋心者:謂於可憎所緣境事,瞋纏所纏。離瞋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瞋纏。有癡心者:謂於可愚所緣境事,癡纏所纏。離癡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癡纏。如是六心,當知皆是行時所起三煩惱品,及此三品對治差別。略心者:謂由止行,於內所緣,繫縛其心。散心者:謂於外五妙欲,隨順流散。下心者:謂惛沈睡眠俱行。舉心者:謂於淨妙所緣,明了顯現。掉心者:謂太舉故,掉纏所掉。不掉心者:謂於舉時,及於略時,得平等捨。寂靜心者:謂從諸蓋,已得解脫。不寂靜心者:謂從諸蓋,未得解脫言。定心者:謂從諸蓋,得解脫已;復能證入根本靜慮。不定心者:謂未能入。善修心者:謂於此定,長時串習;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得無梗澀,速能證入。不善修心者;與此相違,應知其相。善解脫心者:謂從一切究竟解脫。不善解脫心者;謂不從一切,不究竟解脫。如是十四種心,當知皆是住時所起。依淨蓋地住時所起,有八種心。謂從略心、散心,乃至寂靜、不寂靜心。依淨煩惱地住時所起有六種心。謂定心不定心乃至善解脫不善解脫心。
二解:顯揚十八卷四頁云:復有二十種心。謂欲界繫心,有八種。一、生得善心,二、方便善心,三、不善心,四、有覆無記心,及無覆無記心,分為四種。謂異熟生心,威儀路心,工巧處心,變化心。色界繫有六心。除不善工巧處心。無色界繫有四心。謂除不善威儀路工巧處變化心。不繫心有二種。謂學心,無學心。
三心
集異門論三卷十七頁云:三心者:一、漏瘡喻心。二、電光喻心。三、金剛喻心。漏瘡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稟性暴惡,言喜麤獷;少有觸惱,便多憤恚;結怨很悷,語言兇勃。如惡漏瘡,纔被物觸,便多流出膿血不止;彼心亦爾。少遇違緣,即便憤恚怨恨不息。問:何故彼心名漏瘡喻?答:彼心意識,暫觸違緣,便速發生種種穢惡;是故名曰漏瘡喻心。電光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永斷五順下分結,得不還果,受上化生;即住上界,得般涅槃,不復還來生於欲界。如過夏分,至秋初時,從大雲臺,電光發已;暫現色像,速還隱沒。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電光喻。問:何故彼心名電光喻?答:彼心意識,證不還果;暫能照了,速還隱沒;是故名曰電光喻心。金剛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盡諸漏,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以勝通慧,自證覺受圓滿功德。謂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譬如金剛,無有少物而不能斷,或穿、或破。所謂若鐵、若牙、若貝、若角、若珠、若玉石等。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金剛喻。問:何故彼心名金剛喻?答:彼心意識,證無學果,無結縛等而不能壞;是故名曰金剛喻心。
三上座
集異門論四卷四頁云:三上座者:謂生年上座,世俗上座,法性上座。云何生年上座?答:諸有生年尊長耆舊,是謂生年上座。云何世俗上座?答:如有知法富貴長者,共立制言:諸有知法大財大位大族大力大眷屬大徒眾,勝我等者,我等皆應推為上座;供養恭敬,尊重讚歎。由此因緣,雖年二十,或二十五;若能知法,得大財位大族大力有大眷屬大徒眾者;皆應和合推為上座,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諸國土城邑王都,其有多聞妙解算數辯才書印,或隨一一工巧業處,勝餘人者;皆共和合,推為上座,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商侶中,有多財者,眾人和合,推為上座,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得為王或大臣等,眾人皆共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難陀王,長髮王種,欲興戰爭,召馬勝王剎帝利種,重賜財寶,令其示現種種技能。知彼勝已,告大臣曰:封主當知;吾欲敬禮剎帝利種,馬勝王足。大臣白言:天不應禮剎帝利種馬勝王足。所以者何?彼是臣佐;君不應禮臣佐之足。如是等事,有無量種。今此意說長髮王種,難陀王時世俗上座。云何法性上座?答:諸受具戒耆舊長宿,是謂法性上座。有說:此亦是生年上座。所以者何?佛說出家受具足戒,名真生故。若有苾芻,得阿羅漢,諸漏永盡,已作所作,已辦所辦,棄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解脫,心善自在;此中意說如是名為法性上座。如世尊說上座頌言:心掉多綺語,染意亂思惟,雖久隱園林;而非真上座。具戒智正念,寂靜心解脫,彼於法能觀,是名真上座。
六通
俱舍論二十七卷十頁云:且應辯通。頌曰:通六謂神境,天眼耳他心,宿住漏盡通。解脫道慧攝。四俗他心五,漏盡通如力。 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為境。聲聞麟喻佛,二三千無數。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得。念住初三身,他心三餘四。天眼耳無記。餘四通唯善。論曰:通有六種。一、神境智證通。二、天眼智證通。三、天耳智證通。四、他心智證通。五、宿住隨念智證通。六、漏盡智證通。雖六通中第六唯聖;然其前五,異生亦得。依總相說,亦共異生。如是六通,解脫道攝,慧為自性。如沙門果。解脫道言,顯出障義。神境等四,唯俗智攝。他心通五智攝。謂法類道世俗他心。漏盡通如力說。謂或六或十智。由此已顯漏盡智通,依一切地,緣一切境。前之五通,依四靜慮。何緣此五,不依無色?初三別緣色為境故。修他心通,色為門故。修宿住通,漸次憶念分位差別方得成故。成時能緣處性等故。依無色地,無如是能。諸有欲修他心通者,先審觀己身心二相,前後變異,展轉相隨。後復審觀他身心相。由此加行,漸次得成。成已不觀自心諸色,於他心等,能如實知。諸有欲修宿住通者,先自審察次前滅心;漸復逆觀此生分位前前差別,至結生心;乃至能憶知中有前一念。名自宿住加行已成。為憶念他,加行亦爾。此通初起,唯次第知。慣習成時,亦能超憶。諸所憶事,要曾領受。憶淨居者,昔曾聞故。從無色歿來生此者,依他相續,初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續起。修神境等前三通時,思輕光聲以為加行;成已自在,隨所應為。故此五通,不依無色。又諸無色,觀減止增。五通必依止觀均地。未至等地,由此已遮。如是五通,境唯自下。且如神境,隨依何地,於自下地,行化自在,於上不然。勢力劣故。餘四亦爾。隨其所應。是故無能取無色界。他心、宿住、為二通境。即此五通,於世界境,作用廣狹;諸聖不同。謂大聲聞、麟喻、大覺、不極作意,如次能於一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化等自在作用。若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數世界。如是五通,若有殊勝,勢用猛利,從無始來曾未得者,由加行得。若曾慣習,無勝勢用,及彼種類;由離染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佛於一切,皆離染得。隨欲現前,不由加行。六中前三,唯身念住。但緣色故。謂神境通,緣四外處色香味觸。天眼緣色。天耳緣聲。若爾;何緣說死生智,知有情類,由現身中成身語意諸惡行等;非天眼通能知此事?有別勝智,是通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死生智名。他心智通,三念住攝。謂受心法。緣心等故。宿住、漏盡、四念住攝。通緣五蘊一切境故。此六通中,天眼、天耳、無記性攝。許此二體,是眼耳識相應慧故。若爾、寧說依四靜慮?隨根說故,亦無有失。謂所依止眼耳二根,由四靜慮力所引起,即彼地攝,故依四地。通依根故,說依四言。或此依通無間道說。通無間道,依四地故。餘之四通,性皆是善。若爾;何故品類足言:通云何?謂善慧。彼據多分;或就勝說。
二解 集異門論十五卷十四頁云:六通者:云何為六?一、神境智證通。二、天耳智證通。三、他心智證通。四、宿住智證通。五、死生智證通。六、漏盡智證通。云何神境智證通?答:領受示現種種神境,乃至廣說。是名神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諸神境所有妙智。云何天耳智證通?答:以天耳聞種種音聲,謂人聲,非人聲,遠聲,近聲等。是名天耳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天耳境所有妙智。云何他心智證通?答:於他有情補特伽羅尋伺心等,皆如實知。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不定心、定心,不修心、修心,不解脫心、解脫心,皆如實知。是名他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他心等所有妙智。云何宿住智證通?答:能隨憶念過去無量諸宿住事,謂或一生,乃至廣說。是名宿住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諸宿住所有妙智。云何死生智證通?答:如明廣說。云何漏盡智證通?答:亦如明廣說。
心念住
法蘊足論四卷十五頁云:云何於此內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此內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於此內心,觀察思惟內心諸相。於內有貪心,如實知是內有貪心。於內離貪心,如實知是內離貪心。於內有瞋心,如實知是內有瞋心。於內離瞋心,如實知是內離瞋心。於內有癡心,如實知是內有癡心。於內離癡心,如實知是內離癡心。於內聚心,如實知是內聚心。於內散心,如實知是內散心。於內沈心,如實知是內沈心。於內策心,如實知是內策心。於內小心,如實知是內小心。於內大心,如實知是內大心。於內掉心,如實知是內掉心。於內不掉心,如實知是內不掉心。於內不靜心,如實知是內不靜心。於內靜心,如實知是內靜心。於內不定心,如實知是內不定心。於內定心,如實知是內定心。於內不脩心,如實知是內不脩心。於內脩心,如實知是內脩心。於內不解脫心,如實知是內不解脫心。於內解脫心,如實知是內解脫心。如是思惟內心相時,所有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住。成就此觀,現行隨行乃至解行;說名為住。彼觀行者、能發起勤精進,乃至復能於此急疾迅速;名具正勤。彼觀行者、能起於法簡擇,乃至能圓滿極圓滿;名具正知。彼觀行者,具念隨念,乃至心明記性;名具正念。於諸欲境諸貪等貪,乃至貪類貪生;總名為貪。順憂受觸所起心憂,不平等受慼受所攝,總名為憂。彼觀行者、脩此觀時,於世所起貪憂二法,能斷,能遍知,乃至隱沒除滅;是故說彼除世貪憂。復有苾芻、於內諸心、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心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皆如前說。云何於彼外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外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於彼外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於他諸心、觀察思惟外心諸相。於外有貪心,如實知是外有貪心。廣說乃至於外解脫心,如實知是外解脫心。如是思惟外心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復有苾芻、於外諸心、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彼心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云何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合此二種,名內外心。於內外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合自他心、總為一聚,觀察思惟自他心相。於有貪心,如實知是有貪心。廣說乃至於解脫心,如實知是解脫心。如是思惟諸心相時,所有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復有苾芻、合自他心、總為一聚,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彼心,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二解 品類足論七卷二頁云:心念住云何?謂六識身。即眼識乃至意識。又云:心增上所起善有漏無漏道,是名心念住。又云:緣心所起善有漏無漏慧,是名心念住。
他心智證通
集異門論十五卷十四頁云:云何他心智證通?答:於他有情補特伽羅尋伺心等,皆如實知。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有嗔心、離嗔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不定心、定心,不修心、修心,不解脫心、解脫心,皆如實知。是名他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他心等所有妙智。
世第一法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頁云:彼既如是斷能障礙麤品我慢;及於涅槃,攝受增上意樂適悅;便能捨離後後觀心所有加行,住無加行無分別心。彼於爾時,其心似滅,而非實滅;似無所緣,而非無緣。又於爾時,其心寂靜;雖似遠離,而非遠離。又於爾時,非美睡眠之所覆蓋;唯有分明無高無下奢摩他行。復有一類,闇昧愚癡,於美睡眠之所覆蓋,其心似滅非實滅中,起增上慢。謂為現觀。此不如是。既得如是趣現觀心;不久當入正性離生。即於如是寂靜心位,最後一念無分別心,從此無間,於前所觀諸聖諦理,起內作意;此即名為世第一法。從此已後,出世心生;非世間心。此是世間諸行最後界畔邊際;是故名為世第一法。
二解 如四善根中說。
三解 成唯識論九卷六頁云: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四解 雜集論八卷十八頁云:世第一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從此無間,必起最初出世道故。
五解 俱舍論二十三卷四頁云:上品忍無間。生世第一法。如上品忍緣欲苦諦,修一行相,生唯一剎那。此有漏故,名為世間。是最勝故,名為第一。此有漏法,世間中勝;是故名為世第一法。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聖道生;故名最勝。
六解 大毗婆沙論二卷八頁云: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如彼卷一頁至五卷十二頁廣說。
七解 發智論一卷一頁云: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於此義中,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何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故名世第一法。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為等無間,捨異生性,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名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何故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答: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然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無色界事,後合辯欲色界事;如是世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然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答: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無伺?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云何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答:應言一心。何故此法非多心耶?答:從此心心所法無間,不起餘世間心,唯起出世心。若當起餘世間心者;為劣為等為勝?若當劣者;應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非以退道,能入正性離生故。若當等者;亦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先以此類道,不能入正性離生故。若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答:應言不退。何故此法,定不退耶?答:世第一法,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譬如壯士渡河渡谷渡山渡崖,中間無能迴轉彼身,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先所發起增上身行,未至所趣,必不止息。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如贍部洲有五大河。一名殑伽,二名閻母那,三名薩洛踰,四名阿氏羅筏底,五名莫醯。如是五河,隨順大海,趣向大海,臨入大海;中間無能迴轉彼流,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彼決定能流入大海。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無有一法,速疾迴轉過於心者,可於爾時能作障礙,令不得入聖諦現觀。是故此法決定不退。
自住補特伽羅
集異門論九卷六頁云:云何自住補特伽羅?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住阿練若,或居樹下,或處空閑,若習若修若多所作,若正思惟,證得如是寂靜心定。隨此定心,斷五順下分結,當受化生。彼於彼處得般涅槃,不復退還生此欲界。是名自住補特伽羅。問:何故名自住補特伽羅?答:此補特伽羅,自住化生界,得般涅槃;不復退還、生此欲界。故名自住補特伽羅。
佛有似愛等言
大毗婆沙論十六卷一頁云:世尊雖無煩惱餘習;而或時有似愛等言。似愛言者:如世尊說:善來苾芻,能善出家,猶具禁戒。似恚言者:如世尊說:汝是釋種婢子,釋種是汝大家。似慢言者:如世尊說:我是如來應正等覺,成就十力,得四無畏。似癡言者:如世尊說:大王今者,從何處來。告阿難言:看天雨不。園中何故高聲大聲。或有生疑:世尊已斷諸煩惱習;云何復有如是等類似煩惱言?欲令彼疑,得決定解,故作斯論,釋其因緣。如此癡言,彼亦爾故。問:何故佛說似愛等言?答:護所化田,饒益彼故。謂世尊說似愛言者,欲令天授所破苾芻,身心安隱,及除疑故。謂提婆達多,貪名利故;破壞僧已。尊者舍利子及大目乾連,化使還來,彼諸苾芻,深生羞恥,身心戰掉,復生疑惑:我隨天授,不失戒耶?聞世尊說:善來苾芻,能善出家,猶具禁戒。戰掉,疑惑,二事皆除。若佛爾時不作此語;彼懷愧惱,吐血命終。又世尊說似恚言者;摧彼梵誌憍慢幢故。謂彼梵誌菴婆瑟吒,不量母卑而懷憍傲,障他出家,當墮惡趣。由佛訶彼,傲佷心摧。次第二身,得生天上,見四聖諦。又由訶彼補色羯羅娑利梵誌,得入佛法,逮殊勝果。又世尊說似慢言者;為令不知佛功德者,知已歸依,修勝行故。又世尊說似癡言者;為開彼王談論道故。為解阿難睡悶心故。又欲生彼樂靜心故。佛說此等似煩惱言,皆為有情獲利樂故。
金剛喻心
集異門論四卷一頁云:金剛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盡諸漏,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以勝通慧,自證覺受圓滿功德。謂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譬如金剛,無有少物而不能斷,或穿,或破。所謂若鐵、若牙、若貝、若角、若珠、若玉石等。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金剛喻。問:何故彼心名金剛喻?答:彼心意識,證無學果,無結縛等而不能壞;是故名曰金剛喻心。
到彼岸補特伽羅
集異門論九卷七頁云:云何到彼岸補特伽羅?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住阿練若,或居樹下,或處空閑,若習若修若多所作,若正思惟,證得如是寂靜心定。隨此定心,永盡諸漏,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自證通慧,具足領受。能正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到彼岸補特伽羅。問:何故名到彼岸補特伽羅?答:生死有身,名為此岸。愛盡離染永滅涅槃,名為彼岸。此補特伽羅,於彼愛盡離染永滅涅槃彼岸,能得能獲能觸能證。故名到彼岸補特伽羅。
修作意
瑜伽三十一卷十七頁云:云何修作意?謂初修業者、始修業時,於如是所安立普遍相中,由一境性、及淨諸障,離邪加行,學正加行。彼應最初作如是念:我今為證心一境性、及斷喜樂,當勤修習四種作意。何等為四?一、調練心作意,二、滋潤心作意,三、生輕安作意,四、淨智見作意。云何調練心作意?謂由此作意,於可厭患法,令心厭離。是名調練心作意。云何滋潤心作意?謂由此作意,於可欣尚法,令心欣樂。是名滋潤心作意。云何生輕安作意?謂由此作意,於時時間,於可厭法,令心厭離;於時時間,於可欣法,令心欣樂已;安住內寂靜無相無分別中,一境念轉。由是因緣,對治一切身心麤重,能令一切身心適悅,生起一切身心輕安。是名生輕安作意。云何淨智見作意?謂由此作意,於時時間,即用如是內心寂靜,為所依止,由內靜心,數數加行;於法觀中,修增上慧。是名淨智見作意。又云:彼修行時,於可厭法,調練其心。於能隨順諸漏處法,令心不向,違逆棄背,離隔而住。於可欣法,悅潤其心。於出於離所生諸法,有親愛故;令心趣向,附著喜樂,和合而住。如是彼心,由厭由欣二種行相,背諸黑品,向諸白品,易脫而轉。其心如是背諸黑品。由調練心作意故。向諸白品。由滋潤心作意故。於時時間,依奢摩他,內攝持心。由生輕安作意故。於時時間,於法思擇,最極思擇,週遍尋思,週遍伺察。由淨智見作意故。如是彼心,於時時間,為奢摩他毗缽舍那之所攝受,堪能與彼一切行相,一切功德,作攝受因。經歷彼彼日夜剎那臘縛須臾,逮得升進。譬如黠慧鍛金銀師、或彼弟子、於時時間、燒鍊金銀,令其棄捨一切垢穢;於時時間、投清冷水,令於彼彼莊嚴具業、有所堪任,調柔隨順。於是黠慧鍛金銀師、或彼弟子、以其相似妙工巧智、善了知已;用作業具。隨其所樂莊嚴具中,種種轉變。如是勤修瑜伽行者,為令其心棄背貪等一切垢穢,及令棄背染汙憂惱;於可厭法,深生厭離。為令趣向所有清淨善品喜樂,於可欣法,發生欣樂。於是行者,隨於彼彼欲自安立或奢摩他品,或毗缽舍那品,即於彼彼、能善親附,能善和合,無轉無動。隨其所樂種種義中,如所信解,皆能成辦。
掉心及不掉心
俱舍論二十六卷六頁云:掉心者:謂染心。掉舉相應故。不掉心者:謂善心。能治彼故。不靜靜心、應知亦爾。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一卷六頁云:掉心者:謂染汙心。掉舉相應故。不掉心者:謂善心。行捨相應故。
無懮王所作大小石室
西域記八卷五頁云:故宮北有大石室,外若崇山,內廣數丈。是無憂王為出家弟役使神鬼之所建也。初、無憂王有同母弟、名摩醯因陀羅(唐言大帝)生自貴族,服僣王制。奢侈縱暴,眾庶懷怨。國輔老臣進諫王曰:驕弟作威,亦已太甚。夫政平則國治,人和則主安;古之則訓,由來久矣。願存國典,收付執法。無憂王泣謂弟曰:吾承基緒,覆燾生靈。況爾同胞;豈忘惠愛。不先匡導,已陷刑法。上懼先靈,下迫眾議。摩醯因陀羅稽首謝曰:不自謹行,敢干國憲。願賜再生,更寬七日。於是置諸幽室,嚴加守衛。珍羞上饌,進奉無虧。守者唱曰:已過一日;餘有六日。至第六日已;既深憂懼;更勵身心,便獲果證。昇虛空,示神跡。尋出塵俗,遠棲巖谷。無憂王躬往謂曰:昔拘國制,欲致嚴刑。豈意清昇,取證聖果。既無滯累;可以還國。弟曰:昔羈受網,心馳聲色。今出危城,志悅山谷。願棄人間,長從丘壑。王曰:欲靜心慮,豈必幽巖。吾從爾志,當為崇樹。遂召命鬼神而告之曰:吾於後日,廣備珍羞。爾曹相率來集我會。各持大石,自為床座。諸神受命,至期畢萃。眾會既已;王告神曰:石座從橫,宜自積聚。因功不勞,壘為虛室。諸神受命,不日而成。無憂王躬往迎請,止此山廬。故宮北地獄南,有大石槽。是無憂王匠役神功,作為此器,飯僧之時,以儲食也。故宮西南,有小石山,周巖谷間,數十石室。無憂王為近護等諸阿羅漢、役使鬼神之所建立。傍有故臺,餘基積石,池沼漣漪,清瀾澄鑒。鄰國遠人,謂之聖水。若有飯濯,罪垢消滅。
電光喻心
集異門論四卷一頁云:電光喻心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世有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住空閑,精勤修習多修習故;證得如是寂靜心定。依是定心,能永斷五順下分結,得不還果,受上化生;即住上界,得般涅槃,不復還來生於欲界。如過夏分至秋初時,從大雲臺、電光發已;暫現色像,速還隱沒。如是一類補特伽羅,居阿練若,乃至廣說;彼所得心,名電光喻。問:何故彼心名電光喻?答:彼心意識、證不還果;暫能照了,速還隱沒。是故名曰電光喻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
耗
ㄏㄠˋ, [動]
1.減損。如:「損耗」、「虧耗」。《莊子.達生》:「臣將為鐻,未嘗敢以耗氣也,必齊以靜心。」《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下》:「今百姓遭難,戶口耗少,而縣官吏職所置尚繁。」
2.消費、花費。如:「耗資」、「消耗」。《文選.曹植.七啟》:「耗精神乎虛廓,廢人事之紀經。」李善注引〈蒼頡篇〉曰:「耗,消也。」
3.拖延。如:「耗時間」、「我沒空跟你在這裡窮耗。」
[名]
消息、音信。如:「噩耗」、「死耗」、「音耗」、「聞耗震驚」。《董西廂.卷七》:「自是至秋,杳無一耗。」
齊
(二)ㄓㄞ, [動]
祭祀前戒絕嗜欲、潔淨身心,以示虔誠。同「齋」。《莊子.達生》:「臣將為鐻,未嘗敢以耗氣也,必齊以靜心。」
[形]
肅敬、莊重。如:「齊肅」。《詩經.大雅.思齊》:「思齊文王,所以聖也。」《論語.鄉黨》:「祭必齊如也。」
冰雪
ㄅㄧㄥ ㄒㄩㄝˇ
冰與雪。比喻晶瑩純潔。《莊子.逍遙遊》:「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文苑英華.卷二三三.南朝陳.江總.再遊栖霞寺言志詩》:「靜心抱冰雪,暮齒通桑榆;太息波川迅,悲哉人世拘。」
靜修
ㄐㄧㄥˋ ㄒㄧㄡ
靜心修養。如:「他的身體已大致康復,過幾天便可回家靜修。」
靜坐
ㄐㄧㄥˋ ㄗㄨㄛˋ, 1.靜心安坐。《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八》:「久病新癒,氣虛多驚,倦視綺羅,厭聞絃管,思欲靜坐養神,乃策杖徐步入後園中。」《文明小史.第三七回》:「仲翔諸人只得 靜坐等候,鄒宜保竟朦朧睡去。」
2.為表示抗議或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安靜坐著。如:「靜坐抗議」。
心閑
ㄒㄧㄣ ㄒㄧㄢˊ, 1.無所事事而清閑自在。《文選.孫綽.遊天台山賦》:「於是遊覽既周,體靜心閑。」
2.心中熟練。如:「心閑手敏」。
升遐
ㄕㄥ ㄒㄧㄚˊ, 1.升天。《文選.張衡.思玄賦》:「涉清霄而升遐兮,浮蠛蠓而上征。」
2.帝王逝世。《文選.潘岳.西征賦》:「武皇忽其升遐,八音遏於四海。」《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高祖升遐,將太子承祐分付著郭威輔佐。」
3.遠離塵囂,靜心修道。三國魏.阮籍〈詠懷詩〉八二首之二八:「豈若遺耳目,升遐去殷憂。」宋.蘇軾〈辨道歌〉:「一丹休別內外砂,長修久餌須升遐。」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