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ㄌㄧˊ ㄒㄧㄣ, 1.心志相違,不能合作同心。《三國演義.第一五回》:「劉君新破,士卒離心,某欲自往收拾餘眾,以助明公。」《文明小史.第二三回》:「世兄說出這些敗興話來,弄得大眾離心。」
2.離開中心。如:「離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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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種懺悔心
(名數)欲為懺悔時,當起之七種心也:一、生大慚愧心。我與釋迦如來,同為凡夫,今世尊成道以來,已經劫數,我猶輪轉生死,無有出期,以此為慚愧也。二、恐怖心。我等凡夫身口意之業,常與罪相應,以此因緣,命終之後,應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受無量之苦,以此為恐怖也。三、厭離心。我等於生死之中,虛假不實,如水上之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猶如車輪。此身為眾苦所集,一切皆不淨,以此為厭離也。四、發菩提心。欲得如來之身者,當發菩堤心,救度眾生,身命財無所吝惜也。五、冤親平等心。於一切眾生,無冤無親,起慈悲,無彼我之相,平等救度,以此心為懺也。六、念報佛恩心。如來往昔在無量劫中為我等故,修諸苦行,如此恩德,實難酬報,須於此世,勇猛精進,不惜身命,廣度眾生入於正覺,以此為念也。七、觀罪性空。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可知罪之性,非內外,非中間,本來為空,故罪亦無有,以此為觀也。
二真如
(名數)有種種,一隨緣真如,不變真如也。隨無明之緣而起九界之妄法是為隨緣真如,雖隨緣而為妄法,然其真性不變,謂之不變真如。因隨緣真如故,真如即萬法,不變真如故,萬法即真如。是華嚴之終教,天台之別教已上所談也。二空真如,不空真如也。真如究竟離染法而如明鏡,是云空真如,真如具一切淨法,如明鏡之現萬象,謂之不空真如。是亦起信論等之說。三清淨真如,染淨真如也。是隨緣真如不變真如之異名,出於釋摩訶衍論三。四有垢真如,無垢真如也。眾生所具之真如云有垢真如,諸佛所顯之真如云無垢真如。此為大乘止觀二所說。五在纏真如,出纏真如也。是有垢真如無垢真如之異名。出於起信論疏。六生空真如,法空真如也。空人我而所顯之真如曰生空真如,空法我而所顯之真如曰法空真如。此為唯識論所說。七依言真如,離言真如也。真如之體,本來離言辭之相,離心念之相,是云離言真如,依假名之言說而顯其相,是云依言真如。是亦起信論所說。八安立真如,非安立真如也。是依言真如離言真如之異名。探玄記等所說。九相待真如,絕待真如也,是亦安立真如非安立真如之異名。華嚴大疏鈔所說。
(名數)見真如條。
十句觀音經
(經名)太平廣記,宋太原王玄謨爽邁不群,北征失津,軍法當死。夢人謂之曰:汝誦觀世音千徧,可得免禍。謨曰:命懸旦夕,千徧何日可得。授云:觀世音,南無佛。與佛有因,與佛有緣。佛法僧緣(僧誤作相),常樂我淨。朝念觀世音,暮念觀世音。念念從心起,念念不離心(念念不離心之念字誤作佛)。既而誦滿千徧,將就戮,將軍沈慶之諫,遂免,歷位尚書金紫豫州刺史。按此事又見南史卷十六王玄謨傳。
十識
(名數)密教依釋摩訶衍論而立者,前之八識與唯識所立不異,第九識之一切一心識,又曰多一識。是真如隨緣而為有情非情,此一一有情非情各有一心,故曰一切或曰多,為同一真性,故曰一心。配於台宗之四教,則當於別教。第十之一一心識,又曰一切一心識。是通隨緣之一切有情非情而唯為一心,故曰一心,真如之體唯一,故曰一心。即當於圓教。例如一切一心識與顯教一切諸佛之佛法同,故名為一佛,一切一心識為密教之法界中大日一佛,佛體為一,故名為一佛。見菩提心義八。釋摩訶衍論二曰:「心是有十,云何為十?一者眼識心,二者耳識心,(中略)九者多一識心,十者一一識心。如是十中初九種心,不緣真理。後一種心,得緣真理為境界。今據前九作如是說,離心緣相。」
(術語)見識條。
因地倒者因地起
(雜語)迷悟不離心,倒與立不離地也。玄義六下曰:「若信若謗,因倒因起。如喜根雖謗,後要得度。」禪林類集正覺逸頌曰:「堪悲堪笑修山王,因地起兮因地倒。」宗鏡錄七曰:「如人因地而倒因地而起,一切眾生,因自心根本智而倒,亦因而起。」文句記十之中曰:「因謗墮惡,必由得益。如人倒地,還從地起。」
心滅
(術語)言真如離心念之相,故心行之處滅而無可思念也。二教論曰:「言斷心滅。」
心緣
(術語)言起心而攀緣外境也。為慮知心外事物之義。起信論中本曰:「離名字相離心緣相。」
懺悔功德
(術語)懺悔罪為天台所立五悔之一,洗除已造之罪之唯一要法也。心地觀經一曰:「若覆罪者,罪即增長,發露懺悔罪即消除。」業報差別經曰:「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罪。」四分律毘尼增一法曰:「佛告比丘言:汝自懺悔,於我法中能至誠如法懺悔者,便得增長。汝懺悔應生厭離心,汝比丘至誠如法懺悔,我為受之。」
欲箭
(譬喻)五欲之法害人,故譬如箭。唐華嚴經淨行品曰:「若得五欲,當願眾生,拔除欲箭,究竟安穩。」
又(物名)欲金剛菩薩所持之箭也。欲箭者密語也,欲心與境相應,如箭之中。菩薩以大悲心鉤召一切有情,使安住於佛道也。五秘密軌曰:「欲金剛以菩薩心箭鉤召一切有情,安置佛道。」金剛界儀軌曰:「極喜三昧耶印,名為大悲箭,以射厭離心。」維摩經所說之欲鉤,取於女性,今之欲箭取於男性。慧琳音義十曰:「欲箭,欲心與境相應,如箭之中也。」
欲金剛
(菩薩)金剛界理趣會中臺五尊四金剛之一。密號曰意生金剛,二手捻箭,以大悲之欲箭,害二乘厭離心之深我法門也。
無動行
(術語)又云不動業,三行之一。謂修禪定而生於色界無色界也。禪定離心之散動,故云無動,生天之果報決定而無移動,故云無動,前義就因而言。後義就果而言。
無塵法界
(術語)塵者色等之六塵,即三界之諸法也,法界為真理之異名,理體清淨,一切三界諸法唯由理緣起,理外無塵境,故云無塵法界。觀經玄義分曰:「無塵法界凡聖齊圓。」起信論曰:「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心為真心,即真如之心也)。
相想俱絕宗
(術語)賢首所立十宗之一。相為所緣之境,想為能緣之心,謂絕離心境頓顯理性之宗旨也。即五教中頓教之所宗是也。五教章上曰:「相想俱絕宗,如頓教中絕言之教,顯絕言之理等,如淨名嘿理等。」
第五十
(雜語)謂人聞法華一偈一句次第教他第五十人之功德也。隨喜功德品曰:「若人於法會,得聞是經典。乃至於一偈,隨喜為他說。如是展轉教,至於第五十。最後人獲福,今當分別之。如有大施主,供給無量眾。具滿八十歲,隨意之所欲。見彼衰老相,髮白而面皺。齒疎形枯竭,念其死不久。我今應當教,令得於道果。即為方便說,涅槃真實法。世皆不牢固,如水沫泡燄。汝等咸應當,疾生厭離心。諸人聞是法,皆得阿羅漢。具足六神通,三明八解脫。最後第五十,聞一偈隨喜。是人福勝彼,不可為譬喻。如是展轉聞,其福尚無量。何況於法會,初聞隨喜者。」
離性無別佛
(雜語)謂性即是佛也。六祖壇經曰:「性即是佛,離性無別佛。」頓悟入道要門論下曰:「僧問何者是佛?師曰離心之外,即無有佛。」達磨血脈論曰:「一切時中,一切處所,皆是汝本心,皆是汝本佛。」
離言真如
(術語)二真如之一。離心念之相,離言說之相,真如之法體也。
非安立真如
(術語)唯識論所說,二真如之一。真如有真如如常等種種義理差別之施設,謂為安立真如或安立諦,真如之體性,固離名字之相,離心緣之相,寂滅無為,謂為非安立真如或非安立諦。蓋安立真如為真如之相狀,非安立真如為真如之體性也。起信論稱之為依言真如,離言真如。
韋提求淨土
(故事)韋提既被幽囚,生厭離心,願生於淨土也。觀無量壽經曰:「世尊!我宿何罪,生此惡子?世尊!復有何等因緣,與提婆達多共為眷屬?唯願世尊,為我廣說無憂惱處。我當往生,不樂閻浮提濁惡世也。此濁惡處,地獄餓鬼畜生盈滿,多不善聚。」
[佛光大辭典]
七種懺悔心
指懺悔時應發露之七種心,即:(一)生大慚愧心,慚愧我與釋迦如來同為凡夫,今世尊成佛已歷多劫,我猶輪轉生死,無有出期。(二)生恐怖心,我等凡夫身口意所作業常與罪相應,以此因緣,命終後應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諸道,受無量苦,以此而生恐怖。(三)生厭離心,我等流轉生死之中,虛假不實,如水上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並此身為眾苦所集,一切皆不淨,以此而生厭離。(四)發菩提心,欲成就如來身者,當發菩提心以救度眾生,於身、命、財無所吝惜。(五)冤親平等心,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無人我相,平等救度,以此心為懺。(六)念報佛恩心,如來為我等故,往昔無量劫中修諸苦行,如此恩德實難酬報,須於此世勇猛精進,不惜身命,廣度眾生,入於正覺,應以此為念。(七)觀罪性空,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可知罪之性本來為空,故罪亦無,以此作觀。〔慈悲水懺法卷上〕 p119
二種無心約教
約,要約、依約之義。謂如來之教,本離心緣言說之相,若眾生依教而修,捨離妄著之心,安住真實之理,自然成就聖道。據宗鏡錄卷四十五載,二種無心約教即:(一)澄湛令無,眾生若能攝念安禪,澄神靜慮,能使定體湛然,不為妄塵所撓,稱為澄湛令無。(二)當體是無,眾生直了心源本寂,法亦無生,以一念起處,了不可得,稱為當體是無。 p235
十六特勝
又作十六勝行。為數息觀中最為殊勝之十六種觀法。數息觀,即以數息來制馭散亂,使精神統一之法。有關其內容細目、順序、解釋,諸經論說法不同,據成實論卷十四所載,有下列十六種:(一)念息短,心若粗雜散亂,則呼吸短促,在此短促之呼吸中,集中心念,作意識分明之呼吸。(二)念息長,如(一)所述,觀心微細而呼吸亦長。(三)念息遍身,知肉身是空,而作氣息遍滿全身之觀想。(四)除身行,除去身體之行為,使心安靜,並消滅粗雜之氣息。(五)覺喜,即心得到歡喜。(六)覺樂,即身體得到安樂。(七)覺心行,知從喜心可能引起貪心之禍。(八)除心行,即滅貪心,除粗雜之受。(九)覺心,覺知心之不沈浮。(十)令心喜,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十一)令心攝,心浮則將之攝歸於靜。(十二)令心解脫,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十三)無常行,知心寂靜,一切無常。(十四)斷行,知無常而斷煩惱。(十五)離行,斷煩惱,生厭離心。(十六)滅行,厭離而得一切之滅。
法界次第卷上則載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受喜、受樂、受諸心行、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觀棄捨等十六特勝。〔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 p389
十地斷障證真
十地,謂菩薩所證之十地位,即指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據華嚴經疏卷三十一載,此十地之中,所斷之障及所證之真如各不同,分別為:
(一)歡喜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捨行,於內身外財無所惜,由因感果,而登初地,心生歡喜,即斷異生性障(性,即凡夫之性;障,即執著我法,障於初地功德),證行真如,此真如由人法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二)離垢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十善業,遠離欲垢,捨念清淨,即斷邪行障(謂身、口、意三者誤犯禁戒),證最勝真如,此真如具無邊之德,於一切法為最勝。(三)發光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功用行,發起深廣之心,如法修行,智慧光發,即斷闇鈍障(謂忘失聞、思、修三慧,照法不能顯現),證勝流真如,此真如流出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四)焰慧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具修三十七品道法,發起慧焰,即斷微細煩惱現行(無明微細之惑現起)障,證無攝受真如,證此真如,則無所繫屬。(五)難勝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修習平等加行,悟真俗二諦無差別智,無有能勝,即斷下乘(聲聞乘、緣覺乘)涅槃障,證類無差別真如(生死涅槃,其類平等,無有差別)。(六)現前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平等利生之行,智慧現前,即斷粗相(於四諦中,執苦集為染,執道滅為淨)現行障,證無染淨真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言後方淨。(七)遠行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一切菩提分法,悟空、無相、無願三昧,即斷細相現行(於一切法執有緣生及執無相)障,證法無別真如(了種種教法,同一真如,而無別相)。(八)不動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加修清淨道行,離心意識,得無生法忍(謂一切諸法,性本不生,而於此法,忍可印證),一切煩惱所不能動,即斷無相中作加行(無相指第七地,謂於無相中加功用行)障,證不增減真如,此真如不隨淨染而有增減。(九)善慧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以無量智觀察眾生境界,皆如實知,得無礙智慧,遍說諸法,普令獲益,即斷利他門中不欲行(謂第八地於無相中,捨離功用)障,證智自在真如,得此真如,能於四無礙智得自在。(十)法雲地斷障證真,謂菩薩以無量智慧,觀察覺了,三昧現前,得大法故,以法身為雲,普周一切眾生,具足自在,即斷諸法中不得自在障,證業自在真如(一切業惑悉得解脫,而與真如之理相應)。 p426
三聖圓融觀
華嚴宗之觀法。即觀想毘盧遮那佛與普賢、文殊二菩薩等三聖融為一體而無障礙之觀法。其中,毘盧遮那佛為一切德之總體,象徵果分不可說,普賢、文殊二菩薩為毘盧遮那佛之別德,象徵因分可說。
此二菩薩中,普賢係顯示所信之法界及依修行所證之法界真理;對此,文殊則表徵能信法界真理之信心,乃對法界真理之理解及其證法界真理之大智。普賢之「所信」及其「行、理」,文殊之「能信」及其「解、智」,皆各各圓融,而能所不二。如此,二菩薩所表現之法為互即互融而重重無盡,此即表示至佛果之因已完成,故因之立場與果之立場同一而歸屬於佛果之境界,由是三聖乃融為一體。
三聖圓融之法門乃華嚴經所說之深義,故欲依華嚴經修行者,須在自己一念之上觀此法門。此即「心、佛、眾生」三法無差別,所證之「理、證、智」亦不離心。又眾生之心念即是如來藏,在空如來藏之一面為普賢,在不空如來藏之一面則是文殊。又總如來藏之理是毘盧遮那佛,須在此一念之上具足三聖圓融相之觀法。此一觀法為唐代澄觀所倡,惟澄觀以前之李通玄已有此說。〔三聖圓融觀門(澄觀)、華嚴法界義鏡卷上、華嚴經決疑論卷一上、華嚴經合論卷三〕 p643
五大
(一)梵語 pañca mahā-bhūtāni。指體性廣大,能生成萬法之五種要素。又稱五大種。即地、水、火、風四大及空大。五大之性質為堅、濕、軟、動、無礙;作用為持、攝、熟、長、不障。蓋佛教有四大、五大、六大、七大諸說,俱舍、唯識等宗概取四大之說,以四大造作一切色法,故稱四大種,或稱能造四大。密教則專用五大、六大(地、水、火、風、空、識)之說,謂四大等不離心大,心色雖異,其性無二,而以六大能生四法身、三世間,為法界之體性,即如來之三摩耶身。五大之種子分別為 (a,阿)、 (va,嚩)、 (ra,囉)、 (ha,訶)、(kha,佉);字義為本不生、離言說、離塵垢、離因緣、等虛空;復以五大配於五方(位)、五色、五佛、五門、五智等。以形色而言,地大為方形黃方、水大為圓形白色、火大為三角形赤色、風大為半月形黑色、空大為寶珠形青色,即為大日如來三昧耶形之五輪窣堵婆。〔無量壽經卷下、大日經卷五阿闍梨真實智品、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大日經疏卷三十七、即身成佛義、金剛界曼荼羅鈔卷上〕(參閱「六大」1251)
(二)數論學派所立二十五諦之一科。即空大、風大、火大、水大、地大,係由五唯所生。五唯指聲唯、觸唯、色唯、味唯、香唯,依次而生空大、風大、火大、水大、地大。成唯識論述記就其相生次第而舉數說,一說由「我慢」生五大、五唯等十法;一說「我慢」但生五唯,五唯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然佛教以四大、五大為能造,數論派則主張五大為所造,由此可知二者之根本歧異。〔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五、卷三十六、大智度論卷七十、金七十論、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參閱「二十五諦」177、「四大」1649) p1056
五重唯識
又作五重唯識觀。法相宗以諸法均由觀識轉變而來,持此觀法,將唯識體之淺深粗細次第分為五重,此即五重唯識觀。又見道以前之相似觀有五重層次,但在見道真觀,達到第一重之唯識觀時,即可立證真如。
五重唯識觀為窺基所創,即:(一)遣虛存實識,遣,即遮遣,意為否定。在三性中,遍計所執為虛妄,體用皆無,故捨遣之;以依他、圓成為諸法之體相與實性,以其為真實,故存留之,並觀此二性乃唯識之所現,此為第一重唯識觀。(二)捨濫留純識,在第一重觀之時,依他之事與圓成之理雖不離識,但內識中仍有客觀之境界(相分)與主觀之心(見分、自證分),心唯內有,境亦通外,為恐相分之內境與心外之境混淆,無法得到正觀,故須捨境留心,此為第二重唯識觀。(三)攝末歸本識,在第二重觀之時,雖已捨離心境相對之濫境,然所留之心法仍有識自體(自證分)之本與作用之末(見相二分)的分別,因末離本則不存在,故攝末歸於本,此為第三重唯識觀。(四)隱劣顯勝識,心王和心所之自體,雖同樣變現見相二分為能緣、所緣,然心所僅為心王之伴屬,作用較劣,故須隱蔽較劣之心所而彰顯較勝之心王。此為第四重唯識觀。(五)遣相證性識,第四重時,雖已顯存心王,但心王有事、理之別(事為相用之依他起性,理為性體之圓成實性),故須遣依他之相用,證圓成之實性。此為第五重唯識觀。
以上乃對心王而說,若從一般觀點視之,在心王、心所、色法、不相應行法、真如等五法之事理上,亦應遣前四重,而證第五重。復次,以上五重乃在說明悟入三性之層次,故離三性觀則不存在。
又五重中之第一重為總觀,後之四重為別觀。又前四重乃觀現象識之相唯識,為見道以前之修法;第五重為觀真如唯識之性唯識,乃見道以後之修法。〔般若心經幽贊卷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唯識義章卷一末、卷二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五下〕 p1123
五種三乘
華嚴宗隨小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等五教各各立三乘之名,即:(一)始別終同三乘,乃隨小乘教而設。小乘教之始,聲聞修四諦,緣覺修十二因緣,菩薩修六度;三乘之因行雖異,然最終皆能斷除三界見思之煩惱,成一羅漢果。
(二)始終俱別三乘,乃隨始教而設。始教立種性各別,三乘之因行(諦、緣、度)各別,於其終極唯獨菩薩成佛,定性二乘則灰身入寂。
(三)始終俱同三乘,乃隨終教而設。終教三乘於因時皆具如來藏平等之佛性,同修六度,共學般若,最終皆能成佛。
(四)始終俱離三乘,乃隨頓教而設。頓教以絕想為宗意,三乘於其始終俱離心緣之想與言說之相,故稱始終俱離。
(五)始終俱同三乘,乃隨圓教而設。圓教三乘於因時會三歸一,了知自所得之三乘之法皆依一乘無盡之教而起,其終極俱能成佛。〔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探玄記卷一、五教章通路記卷十六〕 p1174
心行處滅
心行之處滅絕,謂不及思慮分別之境地。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大四四‧二五二上):「離心緣者,非意言分別故;心行處滅,非思慧境。」此即法性真如之理,不可以語言說明,亦非分別思慧可知。〔法華經玄義卷一下、大日經疏卷十九、宗鏡錄卷九十二〕 p1400
心緣
謂起心而攀緣外境,即認識心外事物之意。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六上):「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 p1410
五輪
(一)在密教中,指五智輪,即地、水、火、風、空五大。五大具足眾德,圓輪周遍而無缺,故稱五輪。若以眾生肉身之支分與五大相應,即將自身之五處配於五輪五字:頂(空,)、面(風,)、胸(火,)、臍(水,)、膝(地,),以便作觀,稱為五輪觀,或稱五輪成身觀。此係令行者體會肉身即是佛身之方法。金剛界法所作之五相成身觀,與胎藏界法所作之五輪成身觀乃相對之法。若就眾生之身分而言,五輪即五體之意。又色不離心、心不離色之故,得說五大即五智,五智即五輪。若就顯色與形色而言,五輪之中,空為團形青色,風為半月形黑色,火為三角形赤色,水為圓形白色,地為方形黃色。〔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五輪九字明祕密釋〕(參閱「五字嚴身觀」1077)
(二)指五輪塔婆。即以五輪之標示,次第堆積成塔形,表大日如來法身之形相。〔楞嚴經卷一〕(參閱「五輪塔」1201)
(三)指五指。自小指、無名指等依次配於地、水、火、風、空五輪。〔廣大儀軌、尊勝佛頂修瑜伽法儀軌、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
(四)指金剛界五解脫輪。即於一大金剛輪中敷列五個月輪,表五佛之解脫地。(參閱「五解脫輪」1170) p1199
四種僧
(一)僧侶依其品位可分有羞僧、無羞僧、啞羊僧、實僧四種。(一)有羞僧,又作慚愧僧,指持戒不破,身口清淨,能別好醜之有羞恥心,慚愧心之僧。(二)無羞僧,又作破戒僧,指破戒、身口不淨、無惡不作之無羞恥心之僧。(三)啞羊僧,又作愚癡僧,指愚癡無智如啞羊之僧。(四)實僧,又作真實僧,即真實之僧,指學、無學之聖者。〔大智度論卷三、法華文句卷一、維摩經略疏卷一〕
(二)指勝義僧(第一義僧)、世俗僧(淨僧)、啞羊僧、無慚愧僧四種。(一)勝義僧,指諸佛世尊及諸菩薩、緣覺、聲聞等眾,其德尊尚,於一切法通達無礙而得自在,故稱勝義僧。(二)世俗僧,謂剃除鬚髮,被服袈裟,成就出家威儀,並持佛禁戒,於世俗求清淨之僧。(三)啞羊僧,謂愚昧魯鈍,不知輕重,且於微小之罪不能發露懺悔者。(四)無慚愧僧,謂於破戒、毀犯無慚愧之心者。〔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五、法苑義林章卷六〕
(三)指菩薩僧、聲聞僧、凡夫僧、一類凡夫僧四種。(一)菩薩僧,指如文殊、彌勒等之大士。(二)聲聞僧,指如舍利弗、目犍連等之聖者。(三)凡夫僧,指有智凡夫成就出家威儀,具足一切正見,為有情開示演說聖道法門之僧;與上述之有羞僧或世俗僧相當。又供養此三種僧,可獲無量之福,故此三種僧又稱三種真福田僧。(四)另有一類凡夫僧,指戒品不全,隨犯隨悔,但恭敬三寶,不生邪見,深信因果,讚詠一乘微妙之法,消除業障之凡夫僧。此類凡夫僧雖較前三種僧為劣,然與各種外道相比,乃勝百千萬倍,亦勝於四種轉輪聖王。以上四種僧,可總稱為四類聖凡僧寶,乃為世間之良福田。〔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
(四)指勝道沙門(梵 mārgajinah)、說道沙門(梵 mārgadeśikah)、活道沙門(梵 mārgajīvī)、壞道沙門(梵 mārgadūsī)四種。又稱四種沙門、四沙門、四輩。(一)勝道沙門,指得殊勝道之沙門,如佛、菩薩、聲聞、緣覺等聖者。又稱行道殊勝、為道殊勝,或稱道生、畢竟到道。(二)說道沙門,指向眾人說示開演殊勝道之沙門,如舍利弗等傳法者。又稱示道、善說道義、解道能言。(三)活道沙門,指依道生活,以道為其生命之沙門。又稱命道、道活、依道生活、受道。(四)壞道沙門,指破戒無慚,污穢破壞聖道之沙門。又稱污道、為道作穢。〔長阿含經卷三、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六、俱舍論卷十五〕
(五)指預流、一來、不還、無學四聖者,又作四沙門。合其因位、果位則稱四向四果。四沙門即得四果之聖者,故又稱四沙門果。〔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六〕(參閱「四向四果」1683)
(六)指形服沙門、威儀欺誑沙門、貪求名聞沙門、實行沙門四種。(一)形服沙門,又稱色像沙門、行色相沙門、形容被服像如沙門。指披著沙門之服,剃除鬚髮,現沙門之形,並執持沙門之器,然三業不清,不守四威儀,慳嫉懈怠,破戒行惡之沙門。(二)威儀欺誑沙門,又稱詐威儀沙門、密行虛誑沙門、外如沙門內懷媮。指於持守三業、四威儀無所缺失,並修習四聖種之法,然於空、無相、無願等深法,生起怖畏之心,而不稱善淨之沙門。(三)貪求名聞沙門,又稱名譽沙門、求名聞稱讚沙門、求索嘩名自貢高。指但圖名聞利養,無真正出離心之沙門。(四)實行沙門,又稱真實沙門、行不犯真沙門。指實行佛道,斷諸妄執,住於空、無相、無願之法,見諸法本真之理,如說修行之沙門。〔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寶積正法經卷四、摩訶衍寶嚴經、遺日摩尼寶經〕
(七)指名字比丘(梵 sañjñā-bhiksuh)、自言比丘(梵 pratijñā-bhiksuh)、為乞比丘(梵 bhiksuta-iti-bhiksuh)、破煩惱比丘(梵 bhinnakleśatvād-bhiksuh)四種。(一)名字比丘,指有名無實之比丘,或指剃髮而未受戒之比丘。又稱名想比丘、名比丘。(二)自言比丘,指非比丘而自稱是比丘者。又作自稱比丘。(三)為乞比丘,指如同俗人之乞食為生者,如婆羅門從他乞食時,亦謂己為比丘;或指順教法而乞資離邪命者。又稱乞求比丘、乞匃比丘、乞者比丘。(四)破煩惱比丘,指斷諸煩惱之比丘。又稱破惑比丘。另於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以上記四種比丘加上「白四羯磨圓具比丘」,稱為五比丘。〔十誦律卷一、俱舍論卷十五〕 p1817
佛為勝光天子說經
全一卷。唐代義淨(635~713)譯。又作佛為勝光天子說王法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本經係佛陀應憍薩羅國王勝光天子之願,為其說國主之法,謂國主應遠離惡法,勤修善法,並恭敬三寶等。又闡釋一切諸法之體性空虛,無常壞滅,若能了知無常,則萌生厭離之心;厭離心即為智慧之生起,由此智慧則可證得妙涅槃。〔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 p2726
受戒
指通過一定之儀式,領受佛所制定之戒法。又作納戒、稟戒。即遵守教團規定(戒、罰則)之行為。戒為無上菩提之本,而佛教之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之尊嚴。
戒有大、小乘之別,大乘戒以梵網經所說之十重禁、四十八輕戒為始,及菩薩瓔珞本業經、瑜伽師地論等所列之三聚淨戒;小乘則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相。於印度有五部之分,傳入中國、日本後,即有大小乘之異論,乃至各宗亦常有不同之作法。
四分律卷三十一以下,論釋受戒犍度之文中,述及受戒之始,謂世尊初授提謂、波利二位商人二歸戒,以歸依佛、歸依法,而成為信士。其後漸有十人羯磨之具足戒授受儀規。另據道宣之行事鈔(會本)卷十五載,沙門曇摩迦羅於曹魏嘉平年間(249~253)至洛陽,立羯磨作法,成為具足戒儀之嚆矢。於日本,則始於天平勝寶六年(754),我國鑑真和尚至東大寺之盧舍那殿前授戒。
無論出家、在家,奉持佛陀教法者,必須誓願遵守戒律,且應依循一定之儀式。由傳授戒法之一方而言,稱為授戒;接受戒法而能受持者稱為勝士,以戒律繁多及嚴格之故。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又稱受戒七眾,即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分別指在家之信士、信女)可受之戒(在家戒)有三歸、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一)三歸依,即歸依佛、法、僧三寶。(二)五戒,為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若勤修持五戒、十善,並發出離心,即能因而證得初果乃至三果。(三)八關齋戒,又稱優波婆沙,即出家沙彌、沙彌尼所受十戒之前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生死流轉之門,故稱八關;又過午不食,謂之齋,總合即八關齋戒。沙彌十戒中之第六、第七兩條於八關齋戒中合為一條,故雖實有九戒,然猶稱為八關。受持八關齋戒者,雖僅一日一夜,如能受持清淨,即得無量果報,一切諸罪悉皆消滅。
出家戒有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一)沙彌、沙彌尼之十戒,七歲以上始得受此戒,其初出家須有二師,即剃度師與教授阿闍梨。出家戒之目的,在求得解脫生死之涅槃,故沙彌戒為解脫道之基礎。(二)式叉摩那(意譯為學法女、正學女),乃介於沙彌尼、比丘尼之間,即於受比丘尼戒前,須受白二羯磨、十戒及六法正學戒。限期兩年,兩年期滿而不犯戒法,始能求受比丘尼戒。(三)比丘、比丘尼之具足戒,二十歲以上始得受此戒,為受戒儀式中最具規模者,儀式中傳授戒法之師稱為戒和尚,講授戒法者為教授師(教授阿闍梨),教導戒場有關作法者為羯磨師(羯磨阿闍梨)三者合稱為三師。此外,與會者至少尚須有七位證明師(尊證師),總稱三師七證(合稱十師)。然若地處偏遠,可因地制宜,亦可用三師二證之法(合稱五師)。大乘佛教,有僅於一師之前受戒者,亦有自誓受戒者。我國及日本行集體受戒之法會,稱為授戒會。
受具足戒時,有「白四羯磨」之規定。所謂羯磨,即羯磨師將受戒者之願望,於眾僧面前表白,且詢之以十三遮難,而令受戒者答諾。如此反覆三次,稱「一白三羯磨」。倘觸犯所詢問當中之一條,則喪失受戒之資格。所謂十三遮難,即十三條之難與十條之遮。分別而言,「難」屬本質上之惡,故須加以制止,即:(一)犯邊罪,即以前曾受具足戒,但為犯波羅夷罪而遭教團驅逐者。(二)犯比丘尼,即雖曾受戒,但對比丘尼淫行者。(三)賊心入道,指為圖謀生活上之方便,即以利益為目的而入教團者。(四)壞二道,即雖捨外道皈依內道(佛道),但於受具足戒之後又捨此再還外道者。(五)不能男(黃門),即男性之性根不具者。(六)~(十)屬於犯五逆罪者,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惡心出佛身血。(十一)與(十二)指非人而假人之形像者,即非人及畜生。(十三)二形,即兼有男女兩性之性器者。
「遮」並不屬自己本身之惡,但若觸犯仍不得受戒,即:(一)問受戒者之名字。(二)問和尚之名字。(三)是否滿二十歲。(四)是否具足衣、。(五)是否得父母之許可。(六)是否負債。(七)若為奴隸,是否得雇主之許可。(八)若為官吏,是否得國王之許可。(九)是否為真正之男子身。(十)是否患有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等五種病。以上係對男子而言,主要根據四分律之規定,其他諸律則有若干差異。
凡戒多由他人傳授而得者,稱為從他受,如僧眾從戒和尚、阿闍梨等得戒;亦有自然得戒者,如毘奈耶毘婆沙師十種得戒之中,謂自然得者乃佛及獨覺等,於盡智心之位,無師而得具足戒。又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載,接受律儀有自受、他受、自然受之別;然一般所說之受戒多指從他受之情形。
除上記之外,關於受持戒法,經典中另有種種規定。以受持「五戒」而言,據優婆塞戒經卷三載,欲受此戒者須向六方供養,即:(一)東方,向父母供養。(二)南方,向師長供養。(三)西方,向妻子供養。(四)北方,向善知識供養。(五)下方,向奴婢供養。(六)上方,向沙門、婆羅門等供養。蓋供養父母、師長,乃至沙門、婆羅門等,即是向東方、南方,乃至上方等之供養。又供養六方之外,仍須獲得父母等之允諾,始得至大德處受戒。另如以三歸與八關齋戒之受持次第而言,應先受三歸,而後受八關齋戒。
據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載,受持比丘大戒之法,須具足五緣方得成就,即:(一)受具之人,謂受具戒者必為人,而非阿修羅、畜生等,且諸根具足,身心清淨等。(二)所對之境,謂須結界,具有秉法之僧,僧數滿足,依白四羯磨法等。其中,僧數滿足即指三師七證、三師二證等。(三)發心乞戒。(四)心、境相應。(五)事成究竟,自始至終依法完成。於正式受戒時復有八法應一一行之,即:(一)請師法,(二)安受者所在,(三)差人問緣,(四)出眾問法,(五)白召入眾法,(六)乞戒法,(七)戒師和尚問法,(八)正問法。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則舉出不得受比丘戒之六種因緣:(一)意樂損害,(二)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法損害,(五)為他人所繫屬,(六)為護持其他比丘,而不令能變化身形者受戒。此外,有謂出家五眾之戒皆全分受,即全部受足;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之別,即允許在家者僅受部分之戒。
上述之五、八、十、具戒(以上並稱為「五八十具」),及受戒之因緣、法等皆屬小乘戒之範圍。於大乘戒法別有三聚、十重等戒。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其中之律儀戒,等同小乘戒。又梵網經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大乘菩薩戒之戒相。
有關十重四十八輕戒之受法,據智顗之菩薩戒義疏卷上載,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一)信心,謂受者須虔信善惡因果、佛果之常樂我淨等。(二)無三障,謂受者須無煩惱障、業障、報障。(三)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為諸佛、聖人、凡師等三類。其中,凡師須為真正之人,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等。有關戒儀者,菩薩戒義疏列有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依準湛然之授菩薩戒儀一書,書中列有授戒次第之十二門,即:(一)開導,(二)三歸,(三)請師,(四)懺悔,(五)發心,(六)問遮,(七)授戒,(八)證明,(九)現相,(十)說相,(十一)廣願,(十二)勸持。
又受持此梵網菩薩戒有通受、別受兩種情形,即:(一)納受通用於七眾之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律儀戒),稱為通受。(二)納受僅適於七眾各別之戒法,稱為別受,如優婆塞、優婆夷納受菩薩五戒,沙彌、沙彌尼納受菩薩十戒,式叉摩那納受六法戒,及比丘、比丘尼納受菩薩具足戒之十重四十八輕戒。
據梵網經載,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乃諸佛子之根本。因菩薩戒涵蓋深廣而又超勝一切,故除上述七眾外,乃至畜生或神鬼變化人等,皆有資格受菩薩戒。菩薩戒之戒條雖少,然每一戒均為無盡戒,故受持菩薩戒之功德,殆難以比喻。
總之,戒乃修行佛道之根基、三學之根本;八萬之法藏,離戒則不得受持;且三聚淨戒實乃證得三身之因,十重禁戒恆為佛子之標幟。然若就「任因感果」而言,修持五、八、十、具等戒,未必感得人天小果、意樂等,據元照之行事鈔資持記卷一載,鈍根者視戒通於世善,上智者則視戒俱為道基;此因南山律宗倡言戒法隨根機而異。天台宗主張戒無大小,皆依受者之「心期」。要之,此類說法皆在警醒受戒者,應依自己堪任之範圍,納受部分或全部之戒法。
有關受戒之功德,據七佛經載,受持三歸戒,可得九神之護衛;受持五戒,可得二十五神之護衛;受持具足戒、三聚淨戒等,更有無量功德。若一旦悟得圓融之旨,即三聚互攝,諸戒融通,戒戒圓具,修持隨萬行而周備,一念經三阿僧祇而生(眾生)佛(諸佛)平等,無盡深妙,此乃制戒受持之最高旨意。〔梵網經卷下、毘尼母經卷一、優婆塞五戒經、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上、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五分律卷十五至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二、顯戒論卷中、俱舍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出家受戒作法〕(參閱「十種得戒緣」492、「菩薩戒」5216、「傳戒」5387)p3101
定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花箭
密教在修敬愛法時所用供物之一。即於壇上置箭,以射厭離憎惡之心。此乃古來祕傳之法,異說眾多。一般傳說,花箭以蘇芳製造,長約四十公分。諸儀軌稟承錄卷一則謂以蓮莖為箭。
據金剛頂瑜伽護摩儀軌載,修敬愛法時,觀想自本尊身中流出花箭,遍於無量世界,供養一切佛、聖賢,並射聲聞、緣覺之厭離心及六道四生之互憎恚心。
蓋花箭原指魔王。據大智度論卷五載,魔王以好美之欲誘惑人,破壞種種善事,故稱魔王為花箭。其後,以慈悲之花箭射人之厭離憎惡心,而成就敬愛法,可謂係轉用花箭之義。〔摩訶止觀卷八下〕 p3507
非安立諦
又作非安立真如。乃唯識論所說二真如之一。真如之體性,離名字之相,離心緣之相,寂滅無為,故稱非安立諦。至於真如之相狀,則有種種義理差別之設施,稱為安立真如或安立諦。大乘起信論稱此二真如為離言真如、依言真如。成唯識述記卷九末(大四三‧五六八上):「有差別名言者,名安立;無差別、離名言者,非安立也。安立者,施設義。」〔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p3706
即心念佛
又作約心觀佛、理持念佛。即住於心佛同體之觀而念佛。此乃四明知禮基於無量壽經第八像觀之「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之文,而有「心佛同體」、「心外無佛」之解,並以一心三觀之立場,極力闡明「約心觀佛」之說。知禮之觀無量壽經疏妙宗鈔卷一(大三七‧一九七下):「大乘行人,知我一心具諸佛性,託境修觀,佛相乃彰。今觀彌陀依正為緣,熏乎心性,心性所具極樂依正,由熏發生,心具而生,豈離心性?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又同書卷四(大三七‧二二○下):「應知彌陀與一切佛不多不少,諸佛乃即一之多,彌陀乃即多之一。一心繫念諦觀彼佛者,即一心三觀也。」四明知禮之提倡此說,係針對淨覺仁岳所說之「攝佛歸心」與廣智尚賢所說之「攝心歸佛」,而謂即心念佛乃觀本具彌陀之依正以熏吾人之心性,觀成之後,即自顯本具之真佛。其後,日本佛教有所謂「觀稱雙修之他力念佛」之主張即承此說而來。〔淨土境觀要門〕 p3759
剎那等起
「因等起」之對稱。又作隨轉心、後等起、共剎那緣起。對初念之能發因(因等起)而言,第二念以後,與所發之表、無表業同時轉之心、心所法,即稱為剎那等起。亦即作正業時,不相離心者。唯識家以此剎那等起為審慮、決定、動發勝思等三思中之動發勝思所攝。〔俱舍論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三十六、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本〕(參閱「因等起」2300、「轉隨轉」6625) p3732
衲衣十利
釋氏要覽卷上引十誦律所說著衲衣之十利,即:(一)在粗衣數,(二)少所求索,(三)隨意可坐,(四)隨意可臥,(五)浣濯容易,(六)少蟲壞,(七)易染,(八)難壞,(九)更不餘衣,(十)不失求道。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則引十住毘婆沙論而列出十利,與上列十利相異,即:(一)慚愧,(二)障寒熱毒蟲,(三)表示沙門儀法,(四)一切天人見法衣尊敬如塔,(五)厭離心者染衣非貪好,(六)隨順寂滅,非為熾然煩惱。(七)由著法衣有惡易見,(八)更不須餘物莊嚴故,(九)隨八聖道故,(十)當精進行道,不以染污心於須臾間。 p3952
能持
(一)能護持而不忘失。戒壇傳授戒法,戒和尚向受者一一說其戒相後,必問:「汝能持之否?」受戒者答以:「能持。」〔梵網經〕
(二)梵語 dhāranī(陀羅尼)之意譯。又作總持。即能總攝一切事物,不令所憶持者忘失之念慧力。(參閱「陀羅尼」3607)
(三)(1910~1983)江蘇懷安縣人,俗姓郭。字守堅。別號棲西。幼習儒學。十二歲於本縣百子堂從端祥法師出家。十九歲在鶴林堂受菩薩戒,戒師為顯誠法師,大尊證為印光法師。受戒後住寧波觀宗寺學法。後至金山、高旻寺進禪堂。此後,先後住南海普陀山、杭州靈隱寺、大理雞足山、河西香雲寺等諸剎。並朝拜佛教諸大名山及仰光大金塔。民國三十四年(1945),往緬甸北部南坎山創建千佛寺。五十三年,在泰國創建觀音寺。致力弘揚佛理,教化緬、泰兩地華裔及土著無數。七十二年示寂,世壽七十三,法臘六十一。師一生精勤,雖在病中,而二六時中,彌陀聖號不離心。示寂時異香滿室,停棺兩月餘,慈容如生,異香不散。荼毘後,獲五色舍利無數。 p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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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番共解
天台宗之佛典詮釋學用語。該宗在闡釋名、體、宗、用、教等五層義理時,以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法分別解析,故謂七番共解。天台智者大師在詮釋經典時,往往先以「五重玄義」分析,以彰顯經典內容的哲理。並分通、別二種方式來說明。「通」即七番共解,「別」即五重各釋。所謂七番共解,即︰
(1)標章(分科)︰即標其章節,俾使層次分明,使研究者,容易憶持而不忘(令起念心)。
(2)引證︰凡所發言論,欲使人深信,必當引經據典,以證明所說不謬(令起信心)。
(3)生起︰以五重次第依次解析,俾使聞者不致散亂而能生定心(令起定心)。
(4)開合(開廣合略)︰隨順眾生根性之利鈍,而令隨機獲益(令起慧心)。
(5)料簡(問答)︰以問答方式解釋疑惑(令起慧心)。
(6)觀心︰佛陀的一代教法,都不離心,是以聞法必須字字句句指歸自心,如︰了達實相,即觀心「體」。能明因果,即觀心「宗」。斷惑證真,即觀心「用」。分別淺深、大小,即觀心「教」(令起精進心)。
(7)會異(會通異名)︰俾獲得正確的了知,以維護堅固的信念(輔持慧心)。
七番共解可促使聽經者生起信、進、念、定、慧的五心。由此而成就五根、五力,以破除五障(信破疑障、精進破懈怠障、念破迷障、定破亂障、慧破愚癡障)。這是智者大師創設此種方式的用意。
《法華玄義》卷一(上)云(大正33‧682a)︰「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據佛語,起信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脫門。」
三聖圓融觀門
書名。一卷。唐‧澄觀述。又作《三聖圓融觀》。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五冊。本書內容,主要在提出華嚴宗獨特的觀法精要,令行者知曉「心、佛、眾生」三法無差別,所證之「理、證、智」亦不離心。
所謂三聖圓融觀,即觀想本師毗盧遮那佛與文殊、普賢二菩薩相互圓融、相即無礙之意。三聖中,毗盧遮那佛為文殊、普賢二聖的總體,屬果德;二聖為一佛的別德,屬因位。其中,文殊表能信之心、能起之解、能證之大智,相對於此,普賢表所信之法界、所起之萬行、所證之法界真理。二聖體用相即以成遮那之德,遮那之果不離二聖之因門,故得因果不二,三聖圓融。
二諦
佛教最基本的理論原則。通達二諦的道理才可以通達佛教;反之,不了解二諦的道理則無法了解佛教。佛教主要目的是教人破除我執、法執而體認真實。唯有從事物的兩個對立方面互成互破,才能掃盡一切執著而顯現真實,因此中觀宗特別重視二諦的應用。
二諦是俗諦與真諦。俗諦又名世諦,真諦又名第一義諦。(梵文之真諦,即para-martha-sa-tya。俗諦則有sainvṛti-satya, vya-vahāra-satya, prajñapti-satya三種寫法。)「諦」是真空的意思,此處指的是真理。真俗二諦是事物所具有的兩種真理。凡夫從時間上由於經驗或習慣所觀察的事物原理(有)名為世諦或俗諦,聖人由究竟處體驗事物的真實情況(空),名為第一義諦或真諦。因此俗諦是指肯定事物所以存在的道理,真諦是指否定事物有其實質的道理。佛教認為但從有或但從空來理解事物,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錯誤的,必須從空有兩方面來體認方能得到實際情況。
二諦既是佛教基本原則,因此各宗無不盛談二諦。由於各宗派的思想體系不同而對二諦的解釋也就有所不同。先就「諦」的含義而言,有四家不同。有人以為真理為諦,有人以為真理不是諦而是能觀理境的智慧是諦,有人以為境智都不是諦而詮示理的言論是諦,有人以為綜合理境智文才是諦,單獨一項不能是諦。就古三論師來說,多半以境為諦。僧馥〈菩提經注序〉云︰「夫萬法無相而有二諦,聖人無知而有二名。二諦者,俗也道也;二名者,權也智也。二名以語默為稱;二諦以緣性為言。」
這是以諦智作為境智相對而言,並且以緣起為俗諦,性空為真諦。至於攝山和嘉祥相承是以言教為諦,認為「如來常依二諦說法,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故二諦唯是教門,不關境理。」同時又開為「於諦」、「教諦」兩種二諦。
於諦是指「有」於凡夫是實,這是世諦;「空」於聖人是實,這是第一義諦。諸法性空而世間顛倒以為是有,這於凡夫是諦,叫作世諦;聖人真實了知其為顛倒,性空無生,這於聖人是諦,叫作第一義諦。這名為於諦。
如來誠諦之言,依凡夫之有而說有,目的不在於有而在於表示不有,依聖人之空而說空,目的不在於空而在於表示不空。以有空之二表示非有非空之不二,這便是教諦。所以說︰「如來依二諦說法」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不善了解佛教的人,聞有便執有,聞空便執空,還成為「迷教於諦」。三論之中,《百論》以於諦為正宗,教諦為旁;《中論》以教諦為正宗,於諦為旁。又,佛所說經多就於諦,菩薩造論多就教諦。
二諦的具體內容,各宗派也隨其思想體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在四阿含中,只有《增一阿含經》卷三提到二諦的名稱而沒有說明。大乘經中,如《大品》、《涅槃》、《華嚴》、《寶積》等處處敘述二諦的道理。至於各宗派中,無論其為大乘或小乘,都有對二諦的分析。就漢地所流傳的小乘各派別,是為一切有部和經部。一切有部就是毗曇師,解釋二諦只是相對而言,隨時有所不同,大略有七種說法。
第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的事法是俗諦(事),四諦、十六行相的理法是真諦(理)。第二,妄情所安立的眾生事相是俗諦(妄情),無我之理是真諦(真理)。第三,假名人天、男女等無其實質是俗諦(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是真諦(實)。第四,就四諦而言,苦集是俗諦(世間),滅道是真諦(出世間)。第五,苦集道是俗諦(有為),滅是真諦(無為)。第六,就十六行相而言,十四行相是俗諦(有),空、無我二行相是真諦(空)。第七,三藏言教是俗諦(教),三十七道品是真諦(行)。七說之中,正以第一事理二諦為主旨。
經部師(即成實師)是以現象的有為俗諦,以本質的空為真諦。具體而說,就現象言,俗諦有四種解釋︰(1)就事相而言,陰界入是俗。(2)就法相而言,一切法是苦、無常是俗諦。(3)就理相而言,世法虛假,只是因緣集用是俗諦。(4)就空相而言,五陰之中無有我人是俗諦。就本質言,真諦有三種解釋︰(1)就理而言之,因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2)就法而言,法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3)就空而言,第一義中無有凡夫所計我人是真諦。
至於中觀學派自傳入漢地以來,當般若師的時期,所討論的偏重於性空,如法性、覺性、般若、法身、解脫等,而忽略了中觀宗的基本理論──二諦的研究。所以般若師六宗七家之中,除道安外,餘都偏而不即。
自羅什入關以來,譯出《中論》、《維摩》等,才重視二諦的理論。一般認為僧肇所著《肇論》中,〈物不遷論〉是從生滅無常來談俗諦,〈不真空論〉是從性空來談真諦。僧肇的〈維摩經序〉也說︰「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權是通達俗諦的權智,智是照了真諦的實智。但是由於三論師的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竺道生曾撰《二諦論》,今不傳,其後梁昭明太子曾撰《解二諦義》,以為「二諦即是就境明義」,「真諦離有離無,俗諦即有即無。即有即無是假名,離有離無為中道。中道以不生為體,俗即假名,以生法為體。」當時僧俗諮問,提出異議有二十三家,昭明太子一一作了答覆。
智顗《法華玄義》卷二(下)云(大正33‧702b)︰「陳世中論破立不同,或破古來二十三家明二諦義,自立二諦義;或破他竟約四假明二諦。」湛然《法華經釋籤》卷五釋此句即說破二十三家明二諦義「文在梁昭明集」。約四假明二諦就是攝山一系的主張。吉藏《三論玄義》云(大正45‧13a)︰
「凡有四門︰(一)因緣假,(二)隨緣假,(三)對緣假,(四)就緣假也。(一)因緣假者,如空有二諦,有不自有,因空故有;空不自空,因有故空,故空有是因緣假義也。(二)隨緣假者,如隨三乘根性說三乘教門也。(三)對緣假者,如對治常說於無常,對治無常,是故說常。(四)就緣假者,外人執有諸法,諸佛菩薩就彼推求,檢竟不得,名就緣假。」
攝山、興皇、嘉祥相承,立三重二諦,第一,說有是俗諦,說空是真諦;第二,說有說空都是俗諦,說非空非有是真諦;第三,說非空非有是不二以對待空有之二,此二與不二都是俗諦,非二非不二是真諦。以上三種都是教門。說此三種為令人悟解無所得中道。因此,「不二」是二諦的體,「二」是二諦的用。二諦的言教,目的在於表顯中道。以非有非無為中道,於是立有以為俗諦,立空以為真諦。此二諦皆是因緣假立以顯中道,二諦是假名也是中道。所顯中道就隨二諦而有三種︰(1)世諦中道,(2)真諦中道,(3)二諦合明中道。
就生滅而論,非生非不生是中道,說生說不生是假名。假名的生即是不生之生是俗諦,假名的不生即是生之無生是真諦。俗諦既是假名之生,便不可定言是生,也不可定言是不生,這便是世諦中道,不動不生滅的真際而建立生滅諸法。
真諦既是假名之不生,便不可定言是不生,也不可定言是非不生,這便是真諦中道,不壞生滅的假名而通達無生滅的實相。
世諦之生是無生之生,真諦之不生是生之不生。無生之生豈是生,生之不生豈是無生,便是非生非無生,這是二諦合岸道。言亡慮絕,離四句、絕百非,畢竟空寂。
◎附︰印順《中觀今論》第十章第一節
二諦,為佛法中極根本的論題。佛法的目的,在乎引導眾生轉迷啟悟,而引導的方法,即以二諦為本,故對二諦應求得確當的了解。嘉祥、窺基都有二諦章,其他各派也無不重視。《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從教義說,佛以二諦的方式為眾生說法,故對於二諦不能確當辨別,即對於佛法也不能了解。《十二門論》說︰「若不知二諦,則不知自利、他利及共利。」修學佛法,不外為了自利、利他、俱利,這可見修學佛法,應該對二諦徹底理解一番!
二諦即世俗諦、勝義諦,或譯作世諦、第一義諦,俗諦、真諦。佛依二諦說法,二諦中最主要的,為凡聖二諦──或可名情智二諦、有空二諦。凡夫因迷情妄執,不悟真理,凡情的境界,即常識的世界,是世俗有的,名為世俗諦。世,是遷流義,俗,是浮虛不實義。依梵語,有覆障義,即凡情亂現虛妄不真而障於真相的。勝義諦,是聖人智見體悟諸法本相,而非一般的認識所認識的。這是特勝的真智界,故名勝義,即第一義諦。佛法教化眾生使它從迷啟悟,從凡入聖,主要以此二諦為立教的根本方式。對二諦雖有各樣的解說,然主要是使眾生從迷執境界轉入聖覺的境界。眾生因無屆糊執,計一切法為真實有的,由此引起生死流轉。要使眾生解脫,即必要了悟諸法是非實有的,悟得法性本空為勝義諦。所以,《青目論釋》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
諦,有不顛倒而確實如此的意思。世俗是浮虛不實的,何以也稱為諦﹖世俗雖是虛妄顛倒,但在世俗共許的認識上,仍有其相對的確實性、妥當性。一切世俗法,從世間的立場,也可以分別錯誤與不錯誤,世俗諦是世間的真實。究竟的真實,當然是不二的,然因凡夫聖者的境地不同,觀點不同,所以佛隨此差別,說有二種真實。如以凡情的立場,說色等法是真實的,空性是理想的、不現實的。空性,不是凡情的認識所及,不是一般所能理解的,也就因此名為第一義的,即特殊的。但不是凡情所能理解的,決不能因此而可以否定它。因為這在聖者,也還是真知灼見的,聖者間也還是共證無別的。其實,一般常識所認為如此如此的,在科學界,已每每不以為然,科學的許多事理,也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為如此的。但科學所證明為如何如何,決非一般的境界所能否認。如科學者說太陽是恒星,不動的,地球是行星,繞太陽而行(或說日與地球是俱動俱靜的),這顯然與一般所見不合。一般人因目見日有出沒,於是說太陽繞地而行。又如常人見棹椅為堅實的、不動的,而在科學界,則以為是電子群的沖激,雖不斷的在動,以能維持其原有的均衡,故一般人還以為是堅實的、不動的。當然,一般科學的論證,僅是常識的加工精製,還不是佛法的第一義諦;但也可藉此知道凡常的情境,並不即是究竟真實的。由於智慧的淺深,可以有不同的世界觀,此各各所見的,在自類的知見上,各有它相當的確實性(瑜伽分世間真實,道理真實,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也即此意)。所以,不能以世俗真實為究竟的,應知勝義諦是不能以凡情的見地而論證的。如何顯示真勝義諦,如何通達勝義諦而又與世俗諦不相違,這是佛法的重大課題。世俗諦,在世俗界有它的重要意義,如色彩的鮮艷,那樣的動人,引發人類的情感,儘管科學家說它只是光波的長短,而人類還是以豐富的情感去接受它。又如善與惡,儘管在物質科學的研究中,不能發現善惡,而善惡在世間,並不失去它的重要意義。依佛法說,世俗與勝義,雖有它的不同,但決不是矛盾到底而衝突的。依世俗悟勝義,而勝義是不礙於世俗,成立情智和諧的、真俗相成的人生觀,這是佛教的基本立場。
凡聖──有空二諦,為大體而基本的方式。但二諦原是聖者所通達的,在聖者的心境中,也還是可說有二諦的。凡夫的情執,只知(不能如實知)有世俗而不知有勝義,聖者則通達勝義而又善巧世俗。所以從聖者的境界說,具足二諦,從他的淺深上,可分為不同的二諦︰
(1)實有真空二諦︰這不是說執世俗實有,可以悟勝義真空。這是說,聲聞學者中,厭離心切而不觀法法性空者,側重己利而急於悟入無我我所。於悟入我空性時,離執自證,是謂勝義諦。等到從空出有,起世俗心時,於一切境界中,依舊有實在性現前,是世俗諦。雖然真悟的聲聞學者,決不因此固執一切法非實有不可,可是在他們的世俗心境中,是有自性相現前的,與一般凡情所現的,相差不遠,但不執著實有而已。
(2)幻有真空二諦︰此二諦是利根聲聞及菩薩,悟入空性時,由觀一切法緣起而知法法畢竟空,是勝義諦。從勝義空出,起無漏後得智──或名方便,對現起的一切法,知為無自性的假名,如幻如化。但此為勝義空定的餘力,在當時並不能親證法性空寂,這是一般大乘學者見道的境地。不但菩薩如此,二乘中的利根,也能如此見。此與前實有真空的二諦不同,此由後得方便智而通達的,是如幻如化的假名。此又可名為事理二諦,理智通達性空為勝義,事智分別幻有為世俗。
(3)妙有真空二諦(姑作此稱)︰此無固定名稱,乃佛菩薩悟入法法空寂,法法如幻,一念圓了的聖境。即真即俗的二諦並觀,是如實智所通達的,不可局限為此為勝義,彼為世俗。但在一念頓了畢竟空而當下即是如幻有,依此而方便立為世俗;如幻有而畢竟性空,依此而方便立為勝義。於無差別中作差別說,與見空不見有、見有不見空的幻有真空二諦不同。中國三論宗和天臺宗的圓教,都是從此立場而安立二諦的。此中所說俗諦的妙有,即通達畢竟空而即是緣起幻有的,此與二諦別觀時後得智所通達的不同。這是即空的緣起幻有,稱為妙有,也不像不空論者把緣起否定了,而又標揭一真實不空的妙有。
上來所說的三類,後者是三論、天台宗所常說的;第二是唯識宗義,龍樹論也有此義;第一是鈍根的聲聞乘者所許的。這三者,依悟證的淺深不同而說,但在緣起性空無礙的正見中,這是可以貫通無礙的。佛法的安立二諦,本為引導眾生從凡入聖、轉迷為悟的,所以應從凡聖二諦的基礎上,一層一層的去深入理解,以達到圓滿的境地。否則高談玄妙,忽略當前的現實,就與玄談的不切實際相同。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經論》卷二;《成實論》卷二、卷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十;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順正理論》卷五十八;《般若燈論釋》卷十三;《佛性論》卷四;《成唯識論》卷八、卷九;印順《性空學探源》;霍韜晦《中國哲學辭典大全》〈二諦〉條。
入中論
中觀思想的入門書。印度中觀歸謬論證派之大成者月稱(Candrakīrti 560~640)所著。全書包括本頌三二九頌及作者自註,內容係依據《十地經》,將菩薩的發心分為十階位,分十品論述十波羅蜜,其後再加二品,敘說菩薩地及佛地的功德,共計十二品。卷首首先讚歎大悲,以大悲心、智慧和菩提心為菩薩因,而大悲心是智慧和菩提心的根本,其次說出造論的目的,並進一步解說《中論》之精要。文中所引用的經論,有《般若經》、《中論》、《十地經》、《楞伽經》等三十多種。
十二品中,第六品詳說中觀歸謬論證派的學說,內容約占全書的四分之三,可視為本論的中心。文中以《十地經》為經證,以龍樹的《中論》為理證,以論說緣起(即般若波羅蜜)的修習,以及人法二無我、空性的差別。其中,並將人法二無我之理論,與唯識派、順世j 、數論學派、勝論學派、吠檀多學派及正量部等學說相比較,並加以批判。此外,又述及二諦說、了義未了義的抉擇、無自性、假設有、歸謬論法等中觀派的主要論題。關於空性的差別,則依《般若經》解說十六空和四空。
本論對寂天的《入菩提論》等後期論書有很大的影響。尤其對十二世紀以後的西藏佛教影響更大。如西藏佛教的改革者宗喀巴,在其主要著作《菩提道次第論》中,即以本書為重要典據而屢加引用。在近世黃教的寺院裏,此論仍然甚被重視。另外,《入菩提行論難語釋》(Bodhicaryāvatāra-pañjika)、《善說要集》(Subhāṣita saṃgraha)等書,也常引用本書。
關於本書的註疏,有勝喜(Jayānanda)的《入中觀論註疏》(Madhyam akavatāra-ṭīkā,西藏所傳),及宗喀巴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本書梵本已闕;但有西藏譯本。近世名僧法尊即依據藏譯本譯出《入中論講記》及宗喀巴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日譯本有笠松單傳及北𦤏利親的譯註。此外,又有比利時學者普辛的法譯本。
◎附︰法尊《入中論講記》前言〈本論之組織〉
《入中論》之組織,依於《華嚴經》〈十地品〉。龍樹菩薩著有《十住毗婆沙論》以釋經,此土所譯,只有前二地之文。空宗著述,多釋般若深見,釋般若廣行甚少。龍樹菩薩所造,只有《集經論》、《法界讚》、《寶鬘論》,指示修行次第,不但談空。本論於空宗正見,及修行次第,甚深廣大二種教門,均有解釋。自初地乃至佛地,依次排列。每一地中,敘菩薩修行成就之功德已,復配以初發心修行法,指學者以修行次第。二空之理,則在般若度中廣釋。云何學《中論》﹖學般若者,應具清淨信心,則雖聞四句一偈,亦有無量功德,故應先培養信心。生信之法,常觀三界輪迴,流轉不息,無纖毫之樂,可以貪著。次觀眾生,若知求出離,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無上佛果,亦終有成就之一日。若醉生夢死,作生死業,則一期報盡,隨業受生,或往人天,或墮惡趣,自無主宰。應及此未至臨命終時,自有智慧、能力、自在,將此生死大事,作一解決。勿待臨時,手忙足亂,一墮三塗,欲求正法,不可得矣。
次當思惟有暇圓滿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五濁惡世聞大乘法,尤為希有。《般若經》云︰學般若者,從生至生,受用無盡。生生得生有大般若之處,得遇善知識為說般若法門,具足一切學般若之增上緣,自然喜近善士,樂聞正法,樂修菩薩行。故今聞此法者應生希有心,常觀三業是否順因果、如佛法,修五戒十善,則不失人天福報,至少獲得臨命終時,無有憂悔。更上者,以此功德,回向往生極樂、兜率,則為淨土勝因。再上者,生生常值佛法,為大菩薩之所攝受,最後必蒙佛授記,成佛度生。最上者,若有大福德一切圓滿,依金剛乘,即身成佛,是又殊勝中之殊勝者矣。然末世福德圓滿之根器難得,則以出離心菩提心,如法修行甚深慧廣大行,生生常為大菩薩所攝受,乃至究竟成佛,是聽《入中論》者應有之宗趣也。若以如是心學《中論》,則宗喀巴大師、月稱論師之功德,亦許後人修成也。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益《佛教に於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梵語佛典の諸文獻》;T. R. V. Murti《The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演培《入中論頌講記》。
八正道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根本實踐原理。又稱八支正道、八支聖道或八聖道。指達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茲略述如次︰
(1)正見︰指正確的見解,即有關佛教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緣起與四諦之智慧,但對未確立智慧者,則為正確的信仰。
(2)正思惟︰指在身、語行為以前的正確意志或決定。
(3)正語︰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正確言語。不說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要說真實而且與別人能融洽的有益語言。
(4)正業︰指正思惟後所產生的行為。不做殺生、偷盜、邪淫的事。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與慈善、遵守性道德等善行。
(5)正命︰指正確的生活。即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以及每天過規律的生活。無論睡眠、飲食、工作、運動、休息等,都要有規律。
(6)正精進︰精進是努力趨向理想,也就是指努力除惡,俾使一切宗教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身體健康方面的善增加。
(7)正念︰具有正確的意識、想法,時刻不忘其理想與目的。
(8)正定︰即精神統一。在日常生活中,使心安靜。心如明鏡止水,一片冰心似的無念無想之狀態,就是正定之展現。
八正道是針對婆羅門教及耆那教的苦行主義,以及六師外道中主張享樂主義者所提出的。釋尊提倡不苦不樂之中道,因此,原始佛教也將八正道稱為中道,且以之為四諦中道諦的具體內容。
八正道雖然分成八個項目,但卻是有機的結合,因此不是個別而不相關聯的。只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才將它分為八項。這八項與三學的關係,雖有異說,但大體如下表所列︰
┌正 見┬慧─────┐
├正思惟┘ │
├正 語┐ │
八正道┼正 業┼戒─────┼三學
├正 命┘ │
├正精進──三學共通 │
├正 念┬定─────┘
└正 定┘
一般而言,八正道的八支是同時存在的。其發生順序,並沒有先後之別。但也有人認為應按照八支列舉的順序,而有前後一定的排列。這與戒、定、慧三學的情形相同,依據三學發生的順序,首先是戒,其次定,最後慧,像這樣也是合理的。由此立場來看八正道,則其順序該是慧→戒→定,而不是戒→定→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八正道之後加上正智、正解脫二支,則成為十無學法,最後的正智與正解脫屬於慧,所以,從十無學法與三學之間的關係看來,正確的次序當是慧→戒→定→慧。最初的慧相當於入門者的信,因此可知全體順序應當是信、戒、定、慧。
對於八正道的詳細解釋,有安世高譯《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及南傳《相應部》。
◎附一︰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八正道的意思是︰八種正道。為什麼以八正道此單一名詞來代表呢﹖因為這是達於涅槃不可分的方法,缺一不可。例如正見必須伴隨後七者才能成就,正思亦必須伴隨其他七者才能圓滿……正定亦然,因為要得到正定,必須有前七者的資糧。這是八正道的完整性。下面我們依次解釋八正道。(中略)
(一)正見︰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見,換言之,即是澈見緣起法、四聖諦的智慧。既然正見被形容為「聖」,則必為證知佛法正見之聖者的智慧。但對那些僅持受世間德行的人而言,亦有相當的重要性,亦即這些人乃是由「正信」引生正見。他們只要信仰那些已得正見的聖者,並且相信正見的功德,則在生活上一樣是非常充實。進一步的說,如果知道或經歷何以那是正見,則其本身即已證得正見。所以,知道這是聖者親證的智慧為正見,持受世間德行的智慧為正信。
不管是在宗教,就是在日常生活,正見亦有其重要性;在策劃任何事物之時,吾人必須有正確的目標與具備一般的知識,否則即無完成之日,亦無完成的期待可能性。不管如何,具備相關的知識是第一要件。
(二)正思︰這是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吾人須以正思時刻保持著靈敏覺性,來決定如何做與如何做才能有好的成果。正思的具體內容乃是由正見所引發之鎮定的思考。
關於正思,原始佛教聖典所說的是︰時刻保持警覺以避免忿怒、殺生或世俗謬見從心頭湧起,同時長時憶念出世正法,具足柔軟、慈悲、清淨、無恚心。如果是學生就必須像個學生,不可逾規越矩,不像個學生的樣子;如果是白領階級,就老實認清自己的地位,勞工階級亦然,資本家亦須按照自己的地位作為。這才是正當的決定。
(三)正語︰如果已具足正見與正思,則事物之根本觀念必能了然清楚。如果缺乏這些要件,懵懵懂懂,怎能有所作為呢﹖如果有詳切的擘劃,那麼剩下的只是去執行、實現而已。
正語的意思是︰正當的口業。如果有正見、正思,很自然的口業必為正。關於正語的具體內容,在佛典常看到的有︰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離間。但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由於沒有語言上的衝突,沒有惡語相加,則正語至少可減低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彼此和樂共存。其他如「愛語」、「和合」等亦可歸屬於此。許多冷漠、敵對、疏離與懷疑都是「口業」惹的禍。總之,在任何社會裏,我們迫切的需要善意的瞭解,而這種瞭解必須有正語的基礎。
(四)正業︰正業的意思是「正當的身心」。「意業」乃是借諸「口業」或「身業」而表現出來。所以意業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談到正業,佛典告訴我們要不殺生、不偷盜與不邪淫。但這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而那些常在新聞出現的非法行為,諸如搶劫、殺人、暴力、詐欺與吵架等等,任何非法的行為都是與正業相違逆,是和樂生活的絆腳石。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
(五)正命︰不用說,吾人須遠離惡語與非法行為,而住於正業與正語。如此的生活便是正命的典範。這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例如學生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睡覺,必有一定的生活規範。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早餐,不早退……等等。至於出家僧眾的生活規範則是如何靠信眾的供養而活,如何支配整天的時間。
(六)正勤︰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沒有努力與勇氣,決不能成辦任何事。原始佛教聖典以四方面來談它︰(1)已得善令得增長,(2)未得善令得生起,(3)已得惡令得消滅,(4)未得惡令不生起。如果以此四種而精進,則善法日益滋長,惡法必不復生。如此則個人與社會必能邁向光明,進步不已。
(七)正念︰正念的意思是「每個人必須時刻顧念自己與周遭的事物」。「念」並不是「為我」,而是時時刻刻的顧念自己、關心別人,以便使正見乃至正定等各正道皆能付諸實踐。所以正念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這正與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相反,因為不道德的行為或是無法履行自己的業務,全是由於漫不經心或粗心大意。
在佛法裏,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念的意思是︰一個人必須時刻念茲在茲;一切事物皆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等等。這即是說不可離於佛法,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八)正定︰這就是正確、正當的禪定。亦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但是,這並不一定非要在打坐之中不可。亦不一定在日常生活中,非要全神貫注於禪定不可。在解釋正定時,傳統的說法皆以四禪為主,但是此類的禪定境界僅有靠打坐、冥思內省才能證得。雖然如此,最低的初禪對日常生活亦甚有裨益。由禪定,吾人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這種靜如死水,無瑕鏡面的心靈,或吾人稱之為「無心無思」的平靜心靈唯有靠「正定」才能證得。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當然,吾人勿須特別訓練自己常在定中,只要制心一處即可達於正定。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三乘共法章(摘錄)
佛在說明道諦時,最常用的內容分類,還是八正道。八正道,應稱為「八聖道分」,或「八聖道支」。這是成聖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種成分。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學,如正見、正思惟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正精進是遍通三學的。此八支聖道,是三學,也就是一乘。佛為須跋陀羅說︰外道們沒有八正道,所以沒有聖果,沒有解脫。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聖果,有解脫。這可見八正道是能入於涅槃的唯一法門了。這在大乘的《楞伽經》中,也還是這樣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中略)
出世的解脫道,是以緣起及四諦法門為綱要的。所以說到正見,除知緣起的集滅外,還有四諦的正見,這是經中特別重視的。正見流轉還滅的緣起法,是依因而起,依因而滅的正見。但這不是空洞的因果觀、有空觀,而是無明緣行等的依緣而有,無明滅就行滅等的依緣而無。因果相依的必然性,從中道的立場,如幻假有緣起觀中,正確的體見他,深入到離惑證真的聖境。四諦,也是因果的︰苦由集而生,滅依道而證,這是世間與出世間兩重因果。觀察的對象,還是現實苦迫的人生。從苦而觀到集(如從老死而觀到愛取為緣,到無明為緣一樣),然後覺了到集滅則苦滅的滅諦(如知道無明滅則行滅……老死滅一樣)。但怎能斷集而證滅呢﹖這就是修道了。這是證滅的因,也是達成集苦滅的對治。這樣,知四諦與知緣起,並非是不相關的(十二緣起也可以作四諦觀,如無明,無明集,無明滅,滅無明之道,經中說為四十四智)。所以緣起正見,也即是知四諦慧。不過在說明上,緣起法門著重於竪的系列說明,四諦著重於橫的分類而已。
佛在鹿野苑,最初為五比丘大轉法輪,就是四諦法門,也就是稱為「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明白表示出對四諦的次第深入。當時,佛先指示了︰那些是苦,那些是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這應該是剴切分別,詳細指示。不但要知道那些是苦的,那些是苦的集因;苦必從集生,有集就有苦等事理。而且要知道︰這些苦是真實的苦,決無不苦的必然性。這是第一轉(四行),是開示而使其了解深信的。
接著,佛更說︰苦是應知──應該深切了知體認的;能深切信解世間是苦迫性,才會發生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該斷的,不斷便生苦果,不能出離生死了。滅是應該證得的,這才是解脫的實現。道是應該修習的,不修道就不能斷集而證得滅諦。這是第二轉(四行),是勸大家應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從知而行,從行而去實證的。
接著,佛再以自身的經驗來告訴弟子們︰苦,我已是徹底的深知了;集已經斷盡;滅已經證得;道已經修學完成。也就是說︰我已從四諦的知斷證修中,完成了解脫生死,體現涅槃的大事,你們為什麼不照著去實行,去完成呢﹖這是第三轉(四行),是以自身的經驗為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佛說四諦法門,不外乎這三轉十二行相的法輪。在弟子的修學四諦法門時,首先要如實知四諦︰從四諦的事相,四諦間的因果相關性,四諦的確實性(苦真實是苦等);從「有因有緣世間(即是苦的)集,有因有緣(這就是道)世間滅」的緣起集滅觀中,知無常無我而流轉還滅,證入甚深的真實性。應這樣的如實知,也就能知集是應斷的,道是應修的,惑苦滅應證的。依正知見而起正行,最後才能達到︰已知,已斷,已滅,已修的無學位,由於苦集滅而得涅槃。
對於四諦的如實知見,引起了見諦(真實)得道的問題。在四諦中,體見什麼才算得證﹖由於學者的根性,修持方法的傳承不同,分為頓漸二派。觀四諦十六行相,以十六(或說五)心見道的,是漸見派──見四諦得道,是西北印學派的主張。而中南印度的學派,是主張頓見的──見滅諦得道。當然,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老公案,優劣是難以直加判斷的。依現有的教說來參證,從佛法本源一味的見地來說︰見四諦,應該是漸入的;但這與悟入緣起空寂性──也就是見滅諦得道,是不一定矛盾的。經說︰沒有前三諦的現觀(直覺的體驗),是不能現觀道諦的;四諦是漸入,猶如梯級的,這都是漸入漸證的確證。但四諦現覺的深見深信──也稱為「證信」,不是證入四種真實理體;諦是審諦不倒的意思,所以是指確認那四類價值而說。如苦︰這些生死有為,是無常的,不安穩的,是無我而不自在的;這種生死事實的苦迫性,能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就是見苦諦。煩惱與引生的善惡業,是能起生死,使生死不斷生起的真正原因,也就是惑業的招感性,深知深信而必然無疑,便是見集。斷了煩惱,不起生死,那種寂靜、微妙、出離的超越性,更沒有任何繫縛與累著的自在性,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便是見滅。
八正道,有了就有出離,沒有就決不能出離;八正道的能向涅槃所必由的行迹性,能深知深信而不再疑惑,名為見道(諦)。這種印定苦集滅道的確信無疑,是四類價值的深知深信,當然是先後生起而印定的。但這無礙於緣起空寂性──滅諦的體見。緣起空寂性,就是「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這是超越緣起相對性的「正法」;本來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而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見滅諦,不是上面所說的價值確信,而是體見那超越相對性的寂滅性自身。這是平等不二的,沒有次第可說。學者在正觀緣起的集滅中,達到離愛無欲而體見寂滅性,就是得道;四諦也當然證得了。但在智見上,應有引起的次第意義。如一下子發見了寶藏,又一樣一樣的點收一樣──這是古德所說的一種解說。頓入,漸入,應該就是這樣的。見寂滅而證道,為古代無數學者所修證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稱此為滅諦的體見,是寂滅性自身的體見,與見四諦的見──四類價值的確認不同。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由生滅故,寂滅為樂。」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說到這裏,覺得佛教中,每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就是不求法住智,而但求涅槃智。特別是備有世間一般知識,年老而求佛法的。對於因果緣起的必然性,四諦的價值決定,常是並無希求;有的以為這早都已經知道,而不知夢都沒有夢想過。卻以為,需要的是開悟,是明心見性。不知道沒有修成法住智,涅槃智是不會現起的。由於偏向證悟,弄到一開口,一下手,似乎非說心說性,談修談證不可。於是乎失去了悟入的必要過程,空談些心性、空有、理事,弄得內外也不辨了。過去的大德們,就有錯認定盤星,以為孔顏樂處、大學明明德、孟子致良知,就是祖師西來大意。因此有的就高唱︰「東方聖人此心焉,西方聖人此心焉」,好像儒佛融通起來。其實,儒門大師,即使翻過語錄,用過存養功夫,那一位是確認三世因果的﹖那一位從緣起的流轉還滅中求正見的﹖那一位體見一切眾生平等的﹖根本都沒有三世因果決定的法住智,必然是漂流於佛法的門外。理學大師都不能贊同佛法,而要以拒楊墨的態度來排斥佛老,為什麼﹖就是於佛法沒有正見,不知佛法的涅槃智,是依緣起因果的法住智而進修得來。所以,如以為只要談心說性,或者說什麼絕對精神之類,以為就是最高的佛法,那真是誤入岐途,自甘沈淪了!
無漏的八正道支,是同時成就的。但在修習過程中,有次第引生的意義。從先後的引生來說︰正見以後,是正思惟,是對正見所見的,作更深入的正確思惟。正見可說是從聞(或從佛及佛弟子聞,或從經典聞)而來的慧學,正思惟是從慎思明辨而來的慧學。有正見的,一定成就正信;有信的一定有要求實現的意向。所以從正見而來的正思,是引發了向解脫的真實欲求。也就因此,古譯正思惟作「正志」或「正欲」。從無常的正見中,引發正思,就向於厭。眾生對於自我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的向於厭,就是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果中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 勇於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毫無礙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不過正見著重於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以下六支,都是向此而修習的。
正見與正思,是慧學。依於正思的要求實踐,必然的引發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正道支。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合法的語言文字。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有正確的見地,進求解脫生死,一定會表現出合法的行為。這三者,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為體性的。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於浪費,也不可過於慳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所以佛特別告誡。出家人的正命而非邪命,我想引《遺教經》的一節來說明。如說︰(出家弟子)「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與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得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這是對於上來正道的合說。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為,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正業、正語、正命,如雙足,足是能向前進的。不但要有兩隻腳,還是要無病的,能走的。正見與正思,如眼目,眼目能明見道路。不但有眼目,而且是要目無眚翳,見得正確。不論要到什麼地方,一定要認清目的地,認識道路,又要能一步步的向前進。有了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到目的地。一般的行路都如此,何況向解脫道呢﹖這當然要足目相成,才能達於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為不可。否則,不管你說修說證,決無實現的可能。如在火宅中,瞎子(有足)與跛子(有目)不肯合作,或只是瞎子或跛子一個人,那怎麼能脫離火宅的災患呢﹖
有了正確的見地,清淨的行為,自然身安心安,而可以進修趣證了。這要有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為正精進。佛說正勤為「四正勤」︰(一)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他不生。(二)已生的惡法,要斷除他。(三)沒有生的善法,要使他生起。(四)已生的善法,要使他增長廣大起來。正勤是通於三學,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就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如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定學呢,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慧學呢,這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所以佛在遊行休息時,聽到阿難說精進,就立刻起坐,表示對於精進的無限崇敬。
有了正知見與清淨戒,可以修定,但要由念的修習得來。念是專心繫念,為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為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於涅槃的正念。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上面所說的七依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禪(這是最容易發慧的定)。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定慧齊修,末了,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到此,才完成修習出世解脫道的目標。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譽為「八正道行入涅槃」。
在這三學,八正道的敘述中,似乎有不同的次第。三學是戒而定,定而慧;八正道是慧而戒,戒而定。其實,道次是一樣的。因為,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所以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特別是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所以,佛說的解脫道,三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三學與八正道的一致性,試列表如下︰
正見───────────聞慧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思慧位──戒增上學
┌───修慧位─┬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解脫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卷七〈分別聖諦經〉;《四諦論》卷四;《成實論》卷二〈四諦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宇井伯壽《八聖道の原意及び變遷》、《佛教思想の基礎》;平川彰《佛教と心の問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大乘起信論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大圓滿
大圓滿是西藏寧瑪派所特有的密教法門,和新派密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有很多地方不同。寧瑪派總判世出世法為異生人天乘、顛倒外道乘,和真實內道(佛法)乘。在內道中更分為九乘,通常稱為九乘次第。初三乘為因乘,即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後六乘為果乘,即事乘、近乘、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外牟尼續乘;摩訶瑜伽乘、阿努瑜伽乘、阿底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內大密咒乘。後三乘中,尤以阿底瑜伽一乘和新派最不相同,而大圓滿法門就是在這一乘中建立的。因此,阿底瑜伽也稱無二大圓滿。它的意義是︰一切染淨法統統在現前離垢明空豁朗的內證智(本覺)中完全具足,所以叫做圓滿;解脫生死的方便途徑莫勝於此,所以叫做大。這內證智另有菩提心、心性、如來藏、自然智、自然光明智等異名。從果證來說,這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即法身,本性顯了分即報身,大悲明證分即化身,三身原來在本分上具足,不必另有精勤修作即已圓滿,所以叫做大圓滿。
大圓滿為什麼較其他各乘殊勝呢﹖九乘中初二乘為小乘,可以不論。菩薩乘不離用尋思伺察以辨二諦,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尋伺推求。事乘要住於二決取清之境,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二取。近乘(亦名俱乘或行乘)未悟達無二的義境,而大圓滿則是無二的菩提心。瑜伽乘求生密嚴剎土,不能住於無捨無取,而大圓滿則為無取無捨的菩提心。大瑜伽乘求證金剛持位,所以用方便勝慧(般若)為趣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勤修,隨瑜伽乘求證無別,所以用界智為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因果。總括地說,下八乘不用自然智,所以都以漸修為宗,不能出因果生死的樊籠,而流於沒有性修的偏執,但大圓滿則把種種顯現都化為一實相,所以叫做「自然出過勤修」。
大圓滿的修法又分三部,即心部、界部和要門部。這三部雖然依次略同於新派的大手印、五次第和六加行,但是寧瑪派的見解,認為仍然比那些法更殊勝。三部中又以最後的要門部為勝,因為在理論上,心部執著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於意度,而要門部能令實相自顯,故更殊勝。這要門部又分四部,即外、內、祕密和無上。要門部的無上部又稱為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簡稱大圓滿的寧提。寧提的傳承主要有兩系︰一系是由吉祥師子傳蓮華生,再傳空行智慧海王而傳下來的,叫做空行寧提;另一系是由吉祥師子、智經、無垢友而傳下來的,叫做上師寧提。二派理論大致相同,只修法方面稍有區別。
要門部所依的教典,傳說有六百四十萬頌,分為三萬五千品和五千樞要等,西藏譯出的只有少分,並且原本也非印度所有,而是收藏在烏萇的空行洲中,由本派的得大成就者如吉祥獅子、蓮華生、無垢友等人取出一部分來流通人間。
要門部中無上部的見修行果中,寧提法又名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大圓滿法的全部已勝於下八乘,而這一部法又是大圓滿中最深法門,為大圓滿的極頂,所以比大圓滿中其餘法門還要殊勝,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1)其餘法門都偏重於慧,可以速得開悟,但欠缺超脫力,所以不能即身解脫。本部法有見根法要,只論精勤的大小,不管根機的利鈍都可成就。
(2)其餘法門對於各各法性都在意識審察中建立信念,所作空觀如暗中投石,形同摸索,本部法則不用意識審察,現前即有,現量親證。
(3)其餘的法門都以能說的文句為憑依,所以對於義境一開始就要求通達領悟。本部法不用文句一字,而現前覩見義境(以現量親證),因此可以不依文句而成佛。
(4)其餘法門對於各各實相的義境,都以心慧取為觀境而建立體道果,時時要用思惟籌量。本部法則顯了現證,不用心慧所作,分別體道即可成佛。
(5)其餘的法門總要分別前後因果,故不能不另外去求菩提。本部法菩提自現,所以不用因果勝劣的作業,也不必精勤修行,分別取捨。
(6)其餘密法要用脈、風、明點等,當年齡少壯時,脈道舒展,易證菩提;年齡老大,則大種力衰,難以得解脫。本部法光明的日月從內起現,所以只要具足精進,不論年齡老幼都能解脫。
(7)其餘法門都認為三身是究竟果,是所觀待的法。本部法三身在道中即明朗顯現,所以能在究竟光明的本淨界中任運任持內證智的妙有境界。
總之,大圓滿中心界兩部雖能遠離言談安足外所,現量覩見證智,其心可以須臾間自顯而住,即許這一種動靜相為究竟,但事實上沒有真正看見,仍不過是意識審察一類之境。本部法能以真實法要現前明見,當然更殊勝了。又要門中的外、內、密三部,道果方面,仍然更以中有位的境界為憑藉,本部法則現生即可解脫為光明身。為了這些原因,光昌剛藏乘便成為一切乘的極頂。
在這一乘中又分決斷和超越兩部,在修法的過程中,後者以前者為依。如果只修前者,即身也可化為微量而成佛,但對於外迷相地石山岩等不能淨化,且修道時仍以粗脈風為依,不能成就光明身,現身不能達究竟極地。超越法,則現生能證光明身而得大遷轉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而且所得天眼、神足、力通,也無量無邊。因此,在本部法中又以超越法為最究竟。
本部法的理論根據在《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頌文「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它建立本初之體自然智為一切法依,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像虛空一樣就是法身,本性顯了分像日月一樣就是報身,大悲周遍分像日月的光華一樣就是化身,所以三身在本分上完全具足。三界眾生因為業力所蔽顛倒迷亂,對於這個所依的實相不能了知,所以輪迴六趣受種種苦。
一切有情在迷亂時,因為有身口意三業的攪擾,這自然智雖不顯現,然而並不是沒有。就每一個有情的身上說,身為脈之所依,脈又為風和界的所依,在金剛身的三脈四輪中央有自然智宮心法殿,當中即有自然智光明之體。所以這個自然智是人人都具有的。
本部法中關於三脈四輪的建立和其餘金剛乘法門相同。另外不共的建立有四大殊勝脈為光明安住的處所。這四個脈是︰(1)迦底大金脈,(2)如白絲線脈,(3)細旋脈,(4)晶管脈。最後的一脈連結心眼,其中有具賢嚴明點,是現起無數金剛連鏁光明的依處。同時,在心臟(肉團心)中央有具足光明的光明脈,像放光一樣照明一切細脈,所謂「如來藏周遍」就是這個意思。這個能明照的內證智本體即空,本性是五光常照,大悲的光輝周遍,所以是三身(或五取蘊,見下)五智的大藏。但是它的本體法身之清淨知見被阿賴耶和八聚識所障,本性五光明照分被有質礙的血肉蘊聚所障,大悲光輝和證智起處被業和習氣所障,因此它的體性極難覩見。但它是周遍一切有情,以各各有情之身為依而存在的,所以說為本初界自然智如來藏。在現前的肉身中,周遍而住。這如《寶性論》說︰「等覺身流布真如無別故,有智故有身,常具足佛性。」
關於修法方面,本部法也和一般真言道相同,分為能成熟的灌頂和能解脫的修持兩部分,內容如下表︰
┌外有戲論寶瓶灌頂─除身障
┌能成熟道─四灌頂┼內無戲論秘密灌頂─除語障
│ ├極無戲論智慧灌頂─除意障
修法┤ └最極無戲論辭句灌頂─除所知障
│ ┌共同前行
│ ┌前 行┤
└能解脫道┤ └不共前行
└不共正行
本部法中和一般真言乘相同,也非常重視灌頂傳受,所以這四種灌頂需具足受(但也有說最上奧義端賴自悟,傳亦不知,說亦不知的)。受寶瓶灌頂可於生起次第修法得自在,受祕密灌頂可於修圓滿次第「拙火」旃荼梨及字輪誦咒得自在,受慧智灌頂可於修大樂雙運及通達本淨法性智得自在,受辭句灌頂可於現量任運之義得自在。如不受灌頂則過患極大。反之,如果能具受灌頂,則在一切分位都能成就所樂求的事情。在修道時,光明脈清淨,能夠生超殊勝三摩地成為諸佛之子,任持佛的種姓,壽命長遠,受用威權都能具足,永斷一切惡趣,領受天上的廣大安樂吉祥,現身證得究竟佛菩提果。
其次,進入修道,因為本部法以出過一切起心作意,現前令見光明智慧為宗,所以對於一切以意識審察為性的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都要棄絕。初步先修共同前行,再修不共前行(以修金剛薩埵或修蓮華生為主),最後再修不共正行。
關於正行,主要是些實修的方法,所以特重口傳。要門部的梵文原名為「烏波第舍」,就是近處指授的意思。修法內容,大致是︰初步指示身語心三要,身要有五種或三種姿勢(法身獅子奮迅勢、報身大象眠臥勢、化身仙人蹲踞勢)等。再指示根門要、緣境要、息風要、證智要等以看光明,依此修持,四種光坡可逐次現前,四光明是法性現量光明、證受增長光明、證智充量光明、法性窮盡光明,第四光明又有漸盡和頓盡的分別。
在現見光明的剎那證智中,阿賴耶俱三界心心所都可遣離,一般密咒下乘以味展二脈的風心趣入中脈所生的樂明無念之智,認為是「俱生智」,這是仍然未遣離阿賴耶八聚識的狀態,因為樂明無念中的安樂受是意與染污末那未分的無念,所以即是阿賴耶,這裡微作明淨狀的就是阿賴耶識,色聲等五種粗境仍依根識各別顯現,所以仍有五門之識。這些若不加以遣除,則生死之心尚未解脫,當然不能解脫。並且下乘密咒以脈風明點一味和合之喜為根本義,所以認為要使風界等從味展二脈趣入中脈,使脈結各各舒解,由此起現初地以至佛地的各別功德。這種法門障礙很多,而且本風要是不慎進入六趣輪迴的脈瓣中,反而可以生起很多迷亂的境相,引發過患。本部法則可使諸風自滅而住,各各脈瓣的風自成清淨,這時光明脈中的智風就在本位上自然朗照,所以清淨智慧之境,身、光、剎土等都能當前顯現,而迷境不復生起。等到中脈裡的光明脈增長,那末諸脈結就漸化光明,地道功德即在本來光明中出現,這就是得到解脫了。譬如,當初二結(中脈中)化為光明時,在外面顯現的光中就現出一千二百個佛土。如果把自己的光輝分照那裡,再收攝到本光中,那末就到那一剎土去了;如果把身頸轉動一下,就可以震動照耀一百個佛世界,而內心又能入出一百種法性無分別三摩地。因此,即此已遠超下乘之地了。
依這個法要以見根(淨眼根)現量瞻覩的一剎那,澄清不動,遠離合散的智慧,就是在本分上證法身的決斷,外面顯現光明照了的方便,就是任運起現自性色身道的超越。因此,外所顯就是「生起次第」起現方便的法要,內明照就是無生而滅諸戲論的「圓滿次第」現證遠離邊際的般若。這樣,方便、般若、生起、圓滿、法身、色身、顯相、空性、福德、智慧等資糧都在修決斷和超越時剎那圓滿。這時五取蘊五智也都剎那圓滿,因為心一境性遠離戲論就是法身,自顯無執就是報身,現種種境就是化身,遣八聚識就是菩提身,界無遷變就是金剛身。又遠離緣慮戲論就是法界智,顯了無障就是圓鏡智,住平等味就是平等性智,所顯五光無染就是妙觀察智,能所二取(根境)皆化光明即成所作智。
在修法時,安住光明的剎那也可以盡攝下九乘的密意勝利。因為這時沒有補特伽羅執及法我執,所以盡攝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身語意三都沒有煩惱垢染,所以盡攝清淨行事、近、瑜伽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光明,證智,無二齊運開覺,現證殊勝三摩地,所以盡攝大、隨、極三瑜伽的密意。其餘的陀羅尼、三摩地以及諸地道等都是就內證智無垢分上安立的,所以也同時盡攝。這樣一來,下乘所修的一切三摩地和所開覺的一切功德法無不盡攝於此安住光明的剎那中。
本部法的果證,一般說來,如果在塚間、空谷、洲渚等極寂靜的地方如說觀修,等到四光明的境界逐次起現,那末,上根只要三年,中根只要五年,下根極長七年,內外質礙之境都化為光明,就可以在自顯色究竟之處現證佛位(這裡所說的色究竟指法身普賢所住的法性土,不是普通的色究竟天)。這時可以隨修行者的願心而有兩種成就。一種是想用現身成辦廣大的利生事業,壽命無邊盡三有際,就可以證取大遷轉身。這種身性像水中月一樣,雖有顯色,但沒有觸色,如同大阿闍黎蓮華生和無垢友,能在一剎那中示現不可思議神通法門。另外一種成就,即是不想依現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的,那末在圓滿四光明道而身化光明時,就到法界本初地任運成就三身五智。所以在法身剎土就成為普賢,在報身土任運密嚴剎中成為自顯受用身,再由加持力,在清淨佛土現為五部如來饒益諸住地菩薩,更於六趣中示現各趣大師廣作義利,以殊勝變化工巧及受生等事窮三有際饒益無盡。
大圓滿法的內容大略如上。至於本法中要門部的傳承,據傳說分為天上和人間兩個階段。天上為提婆賢護之子慶喜藏,又名具勝心天子,由金剛手授以此法。人間的傳承始於具勝心,他降生烏萇國,為國王烏波囉遮之女華明之子,名為極喜金剛。極喜金剛登位時,金剛手親來傳法。後極喜金剛傳法於阿闍黎妙吉祥友。妙吉祥友傳法於吉祥獅子。吉祥獅子是漢地戍奢洲人,父名具善,母名光顯女,他在二十五歲時遇妙吉祥友,圓滿承受阿底一切教法。吉祥獅子後傳烏萇第二佛(指蓮華生)、智者若那修多羅(智經)、大哲無垢友和大譯師遍照等人。自吉祥獅子以下是持明表示傳承。蓮華生、無垢友以下都是補特伽羅附耳傳承。這耳傳又分二系,一系是由蓮華生傳空行智慧海王,埋藏法寶以待有緣,後由蓮華生業力取藏傳遍智自然金剛、雍敦金剛吉祥等為空行寧提;另一系由無垢友傳孃定賢,建烏汝奢寺埋藏教授,後由登瑪倫賈取出傳給孃結尊師子自在,由他再傳給孃迦當巴。他把教授埋藏三處,三十年後由結貢那薄在西元1067年取出,這時陸續取藏的還有響巴日巴、漾敦諾札(即吉祥金剛,西元1097~1167)。漾敦諾札傳子億日(1158 ~1213),他又傳子覺貝(1196~1231),以後遞傳師子奮迅,他再傳鏡金剛(1243~1303),他又傳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他後傳隆欽饒絳巴(1308~1363),這一系叫作上師寧提。隆欽饒絳巴,又名無垢光,他也曾受學空行寧提,又遍學後弘期新派密法,關於明處、顯經、密咒的著作極多,被推為舊派中智者之首。從現存資料看,自無垢光開始,大圓滿的教義,才成了有組織的、有系統的、有記錄的學說。此外,在後弘期中,仍有不少的取藏者出世,也有很多在定中得法的名為淨相派,傳承之間又各成系統,非此處所能備舉。現在川藏一帶弘揚寧瑪派大圓滿教法的,西藏有金剛崖寺,成熟解脫洲等,川西方面有白玉寺、迦陀寺、竹箐寺和昂藏寺等。(郭元興)
◎附︰陳重暉〈大圓心髓略識〉
大圓滿心髓(心中心),為藏傳佛教寧瑪派所傳密法中的最上法門,其見地行持,與漢地禪宗頗多相近,而又別具修身修氣、修力修語的多種方便,及不共顯密諸宗的密義密訣,洵為佛教法藏中的瑰寶。本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大圓心髓傳入內地,有郭元興、陳健民、根造、密顯等諸大德先後撰文介紹弘揚。鑒於今氣功界所傳行大圓滿法之支離訛誤,茲據《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大幻化網導引法》等,對大圓心髓的傳承、見地、修習次第作一淺略勾提,並略附陋識,以供有緣者參考。
部居與傳承
一如漢傳佛教諸宗,寧瑪派有其對全體佛法的獨特判教體系,此即九乘之說︰(一)聲聞乘、(二)緣覺乘、(三)菩薩乘,此三合稱「外三乘」,為應化身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顯教;(四)作密、(五)行密、(六)瑜伽密,此三合稱「內三乘」,為報身金剛薩埵在色究竟天所說的密教,即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下三部,唐密所說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七)摩訶(大)瑜伽、(八)阿耨(隨)瑜伽、(九)阿底(極)瑜伽,此三合稱「密三乘」,為法身普賢王如來所示密教中的上乘。其中摩訶瑜伽、阿耨瑜伽相當於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第四無上瑜伽,摩訶瑜伽相當於父部法,阿耨瑜伽相當於母部法;第(九)阿底瑜伽(梵ati-yoga)即寧瑪派所說大圓滿(梵mahāśānti,藏rdzoga-chen),是本派獨有的大法。
大圓滿法又分外心部、內界(隴)部、密口訣(要門)部三部,其中最高的口訣部,又分阿的(無上)、借的(無上之總持)、仰的(總持之總持)三部,第三仰的,為前二部乃至整個大圓滿法、整個佛法之總持,即本文所說大圓心髓,藏名「領體」者,此部法又名「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光明金剛藏乘」、「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無論就見地或修法而言,此部法確實極為圓頓,堪稱佛法中之頂尖。
據傳大圓心髓源出原始法身普賢王如來(阿達瑪佛),此佛以心印傳於毗盧遮那等五方佛,五佛以印契表示,傳與密乘總持者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傳北印烏仗那國王極喜金剛,為人間大圓初祖。據郭元興之說,極喜金剛梵語名字當以「難陀」開頭,唐‧義淨《求法高僧傳》中提到的持明咒藏大成就者難陀,蓋即此師,為龍樹門人,當生於西元三世紀左右。極喜金剛一傳妙吉祥友,再傳希立省哈(吉祥獅子),此師為旅居印度之漢人,其門下分為兩系︰一系經佳那叔札、彼瑪拉別札傳蓮華生大師,稱「上師領體」;一系由希立省哈在金洲(蘇門答臘)傳蓮華生大師,蓮師傳空行母移喜措嘉,稱「空行領體」。
藏傳佛教前弘期,兩系領體法僅在個別利根者中祕傳,在朗達瑪王滅法之難中,經典法本藏於岩洞,尤空行領體長久未顯人世。至後弘期,有結貢那波等掘發伏藏,大圓經續得以出世。元代有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傳上師領體,門下有噶瑪迦舉派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及隆欽饒絳巴(無垢光,1308~1363)等高足。攘俊多杰又從貝瑪來狄札得空行領體祕藏,傳之隆欽饒絳巴。隆欽中興寧瑪,集舊派大成,對寧瑪教法進行總結整理,著書二六三部弘揚,以《七寶藏論》最為精要。其弘揚之中心,即在大圓心髓。
據郭元興之說,大圓滿法屬無二部,以《理趣般若經》為根本所依,此經早由唐‧玄奘大師譯出。後來開元大士攜密西來,無二部經籍即傳於中土。不空譯《金剛頂》十八會中即有無上部,《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理趣釋》與大圓滿法相契,阿地瞿多譯阿底瑜伽為「無極高」。蓮華生大師故鄉自西元657年起列入大唐版圖,西藏傳說蓮師曾赴漢地學過陰陽八卦之術,傳其大圓心髓的希立省哈,亦為漢人,當係唐初出國者,其時正值禪宗初興之際。從大圓心髓與禪宗的相近看,兩者之間可能有淵源關係。
大圓滿之名字義理,雖在唐‧開元間即來中華,然大圓心髓系統修法之傳來漢地,卻遲遲延至本世紀三十年代。當時來內地傳法的西康諾那活佛,雖極推崇大圓心髓,然所傳尚未系統。厥後貢噶上師應請前來,才將大圓心髓法和盤托出,受學者頗多其人。又有薩迦派上師根桑澤程來內地傳大圓心髓法,譯出智悲光著《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有內地張澄基、陳健民及普陀山青年僧根造、密顯等赴康藏參學,得大圓心髓之傳。根造、密顯等編有《常樂文庫》闡揚寧瑪教法,已出四輯。二師曾赴美國主持大圓滿心髓研究中心,為西人灌頂傳法。國內修學大圓心髓者,多出貢噶上師門下,藏地則有川西竹箐寺、噶陀寺、昂藏寺等寧瑪大寺傳行大圓心髓。
大圓心髓法的內容,也和其它密法一樣,按修習次第,分為見、修、果。
大圓心髓見
和漢傳諸宗一樣,寧瑪派的修持,也是先得見地,次論修證。寧瑪派把全部印藏佛法的見地,判為四宗︰(一)唯識見,同漢傳法相唯識宗;(二)中觀見,略同漢傳三論宗;(三)大手印見,為迦舉派、薩迦派、希解派之根本見地;(四)大圓滿見,為寧瑪派所主張。大手印見、大圓滿見在哲學觀上皆以自心如來藏性或明體為本,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屬於一類,而大圓滿見更超越法界量心,直顯自性,最為圓頓。
大圓滿見又稱「本來清淨見」、「自然智見」,藏語曰「左巴欽波」,意謂眾生、諸佛共具的心性明體或內證智,本來清淨,任運顯現世出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隨所顯現無不圓具一切,故曰大圓滿。圓具一切者,謂此心性體性空為法身,自性庚報身,大悲周遍為化身,法爾具足三身五智,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眾生本來是佛,不假修造。《祕密聲續》云︰「一切有情與諸佛,非互住於別異處。」蓮華生大師《大圓滿教授勾提》云︰「本來清淨大智慧,離心造作之解脫,(中略)世出世法集於一,無作無生本菩提。從本任運無生滅,不能言表不能思。(中略)自生自顯自圓滿,此即離事大圓滿。」貢噶上師《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且初言見者,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郭元興《九乘差別略義》釋云︰「情器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皆於此證智空性中圓滿,故名圓滿,無有其他解脫生死方便更勝此法,故名為大。」總之,眾生心性本來是佛,圓具三身四智,非假修為造作,當下覺了即是,可謂大圓滿見猶大圓心髓見之宗本義。這與南禪的見地,可謂不謀而合。慧能大師曰︰「自性具三身,發明成四智,不離見聞緣,超然登佛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壇經》)馬祖曰「即心即佛」,法眼曰「一切現成」,與大圓心髓見可謂同一旨趣。
大圓滿心髓見不共於顯教的密義,是謂自性明體依於眾生現前肉身而住,其體為身中三脈四輪中央的智慧明點,它雖被妄識血氣遮蔽而未顯,本性功德亦法爾具足,為眾生身心性命之大本,故曰眾生四大肉身中,具足如來智慧德相。所謂智慧明點,亦稱離戲明點,可看做心性自然智的物質實體。
大圓滿見是修習大圓心髓法的指針,若無決定正見正智印持,如今之多數修大圓正行妥噶看光法者,則只等於世間的氣功,不得名為大圓滿。
晚近寧瑪派寺院,雖亦如格魯派,極重顯教經論之學習,依聞思慧而得見,但大圓正見的獲得,在當初未必必依經論長期研習,可以頓悟。頓悟略有二途︰若上根利智,遇具緣上師,可通過灌頂或機緣之成熟,依上師指示加持,以心傳心而得頓悟。如《大圓滿無上智廣大心要》述灌頂中指示心性之法為︰
「如生盲眼開,直指即證現量,使弟子不變金剛坐式,奏小鼓鈴等,及傳承啟請,以轉境之聲,令行者之心入上師之念奏中。念完後言︰汝之現前此心,無作無為,勿擒勿縱,無所造作,於此本境,不需見修等精勤,亦非拘束遣放,本自解脫!」
這與禪宗師資間的心傳風格雖然不同,多了一些灌頂的禮儀事相,略嫌程式化,但直指心性的本懷其實無二。這種直指,當然只被上根。若根性稍鈍,於言下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指示於前行中依訣觀心,以悟正見。
大圓心髓前行
大圓心髓作為一種密法,自須先具皈依、發菩提心、持戒等大乘道修禪的共加行,並依止具德傳承上師,求受灌頂,修無上部密法中之上師相應、大禮拜、供曼達、金剛薩埵百字明四加行,以滌除業障、身中氣脈之障,積集修定的福智資糧,鑄成堪修密法之器。
若上根利器,通過修四加行,或具足虔敬上師的信心,師徒機緣契合,經指示而得決定正見乃至頓見心性,便可直入大圓滿心髓正行。若鈍根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有不共於其它密法的前行,使行者身心轉為堪修正行之器。這種前行,大蓋取於大圓滿心部、界部法及其它無上部密法,以身、語、心三修為特點。
修身旨在打通身中氣脈之障礙,分修力與修氣脈點兩門。修力者,以特殊的金剛立或金剛坐式,令身形如杵,並觀想身體變為各色金剛杵,以鍛煉筋骨皮肉及耐力,打通身中粗顯障礙。金剛立式,有武術站樁練力之效。修氣脈點,有寶瓶氣、金剛誦,及觀想眉間、臍下明點以生拙火法,乃無上瑜伽父部母部圓滿次第通用的修法,旨在打通身中脈結,令氣得以入住於中脈。
修語旨在打通喉輪脈結,引生心寂,以如儀站立口唱「吽」字並配合觀想為法,有猛利念與柔和念二法。《札坦舉根本續》云︰「口念吽字於處所,印契與習力事業,乃至軟尋趨入道,如此淨語心得力。」
大圓心髓前行之修身修語,是上乘氣功,宜於喜愛氣功者修習。下根者由修身修語,打通氣脈障礙,自然易於觀心頓悟,轉鈍根為利根。這是密乘無上部較顯教別具的方便法門。大圓心髓前行雖如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但只為滌除氣脈障礙而用,未必如其它無上部密法,必須依此道引發心寂,明心見道。晚近西藏修大圓滿者,多從本尊法修生圓二次第入手,這當然更為穩妥紮實。
大圓心髓前行中的最要一著,是修心,此須由三門觀心,內觀一念妄心,而悟解見證真心。三門者,(一)觀心之生處,(二)觀心之住處,(三)觀心之去處,於三門推析尋究,觀一念非由境生,非由根、識生,非心境和合生,非無因生,不住內外中間諸處,生無所從來,滅無所去處,不住三際,超越四句,復觀能觀能覺之心亦不可得,從而滅分別戲論,即於分別心滅處見性明心。《超品本續》云︰「此心初來處,及中住後去,觀察此三者,心淨知本性。」這種觀心法門,是從小乘心念處觀到大乘經論中多處宣說,並無祕密可言,只要依教觀心,便會見「密在汝邊」,大圓心髓法不過強調為訣要,並重上師之印證而已。
大圓心髓正行
真正的大圓心髓,是澈卻(一譯且卻)、妥噶之正行。澈卻(khregs-chod),漢譯「立斷」,為斷有為造作意。修持之要,是依前行觀心所得正見或覺受修無分別止及慧觀,體認本來心地,任運保任,入於自性明體大定。《大圓勝慧澈卻脫噶全書》述澈卻修法云︰
「只在一切法之顯現中,於當體明空不二之剎那上,無修無證,無散亂定住,明明了了,覺照認識,認識這個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間斷即是。(中略)若錯失了這一剎那,第二剎那起了執著,就是妄念識心,若依妄念去修澈卻,猶蒸沙成飯,終不可得。是故我人於此剎那上,不想過去,不計未來,不著現在,明明白白認識此明空不二的體性,就是吾人本心,能所一體,無過去現在未來,無東南西北上下長短之分,無青黃赤白之色,猶如虛空,一切法就在這空體上任運顯現,能顯是這個,所顯也是這個。(中略)凡所顯現,皆是自明自顯,當下解脫,解脫二字亦是假名,當體認識,是名澈卻。」
按此,澈卻修習之要,在於六根開放而未起妄念的剎那間體認本心、保持不亂,這在阿達瑪佛偈中總括以「一心不亂」四字,此「一心」,即未經能所二元化的絕對心、本來心。大圓心髓的澈卻,實即大乘經中的一行三昧,達摩大師的壁觀,不過指示更顯直截、活潑,修習強調寬坦任運,不強遏抑妄念,不墮空寂一邊,與慧能大師以「無念為宗」之般若三昧最為相近。
與禪宗不同的,是澈卻在見性後,不像禪宗那樣於向下門中度化眾生,修菩薩六度行,而是逕直向上,專精修定,保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以空性如虛空、明空如鏡、顯空如浪三訣持心,對治妄念。
空性如虛空,謂了三業六塵皆空,身不動搖,口離言語,心不起伏,五根不遮,任運自然,於五塵境不起分別,心如無雲晴空。
明空如鏡,謂五根所現五塵境雖然宛在,然內心毫不執著取捨,有如明鏡映現萬象而不分別。
顯空如浪,謂起心對治妄念,適成垢病,當識所觀妄念與能觀之心體性皆空,起滅同時,如浪由海起,還滅於海。
如此護持明體不昧,於座上座下、行住坐臥、眠夢之時皆不稍亂,尤須於煩惱及六塵境中用功,以自性明體融解一切煩惱妄念,轉為菩提,如《雲海續》所說︰「三毒五門六識諸境界,隨顯本來解脫住本元,無斷無住法性上解脫。」
澈卻得定後,還要與妥噶並修,以顯明本體,現量窮證自性明體。妥噶(thod-rgal)漢譯「頓超」,為大圓心髓之不共密法。大略是任持澈卻定心,依靠於聯通心、眼的智慧氣脈之上,開放眼識之窗,以無住心凝視外界光明而修定,俾法界本具明點空光現量顯現,以窮證法性光明之妙用。有看日光、月光、燈光、水光及黑關法等,最重要者乃日光導引法︰於無風無雲晴天,以澈卻定心靜觀日光,令內心、外虛空、密氣脈三空相合。在這裡,大圓滿見和澈卻定心是修習的關鍵,若無澈卻的基礎而看光,則落於道教採日月光華法之類,適成見性之障礙。
修妥噶定,可以肉眼現見法界明點空光,照燭微觀乃至「渺觀」層次,窮證法性而即身成佛。法性漸次顯現的過程分四階次︰
(1)法性現量顯現︰初見明點空光,光如線紋、明點、彎曲之金剛練等。
(2)覺受增長顯現︰明點空光增長廣大,遙遠明顯。
(3)明體𣈆詣顯現︰於明點空弘團中,現五方佛淨土、報身莊嚴等。
(4)窮盡法性顯現︰外所顯境盡收於內,心境一如,無明習氣寂滅,轉身為虹光身,意為無生法身。
牛實為教授在《藏密內功科學觀》中以量子控制論解釋妥噶,謂妥噶定心中可使自身明點的振動頻率與宇宙生態量子場(明點空光)的輻射頻率相同,因而吸收宇宙生態量子場的輻射能進入自身中脈,迭加在自身明點的光能之上而共振,從而獲得殊勝成就。這種說法不妨作為妥噶原理的一種科學假說,但按照妥噶的修習法則,另收光能、共振,無疑是必須捨棄的分別執見。
大圓心髓之果
大圓滿法稱修習澈卻精進不輟,七日之內可見本來面目,繼續修習三至十二年可獲即身成就,不僅得大智慧、大解脫,而且能使肉身粗細四大融歸法性空,得生死自在。生死自在的物質表徵,是圓寂時肉體縮小如八歲孩童,火化後留碎舍利或完整舍利。若修習妥噶成就,轉變肉身四大的力量更大,可化肉身細胞為虹光身,下等者圓寂時身化虹光趨入法界或本尊淨土,僅留爪髮,上等者現世證得「大遷轉身」或「童瓶身」,肉身化為光蘊,視之為有,觸之為空,永保十六歲身容,可長久住世或隨意趨入任何世界。據傳蓮華生、無垢友即證得此身,厥後則罕聞。然藏地修大圓滿成就臨終虹化者,僅噶陀一寺數百年間據載即達十萬人。直至1952年,尚有德格益龍人索朗南杰虹化,1980年,貢覺縣的阿達拉姆和察維縣的玉拉(女)臨終時分別縮小到二十、五十公分(見《藏密氣功》)。這種成就在顯教大乘學人看來雖未必有追求的價值,但從人類生命自我變革的角度而言,無疑是一種很值得參考的方案。虹化的真實現象,對人體科學來說,有重大研究價值。
總之,大圓心髓修身修氣的前行,可涵括氣功而堪稱上乘,澈卻之正行可融攝禪宗而具有輕鬆寬坦之長,還獨具不共顯密諸宗的妥噶之密,其即身的果證更獨具身心共同解脫之妙,誠為自力法門中的極圓頓者。當然,在見地之勘驗、參究之方便上,它或許有未及禪宗之處,有易認光影之弊,若能參合禪宗而修,則更為穩當。禪宗見性者若能進修妥噶,則即身可期解脫。大圓心髓法過於注重即生了脫生死,而忽略了人間現實之淨化、菩薩六度之修行,顯然是其不足處。為適應時機,澈卻妥噶的內容,應益以向下的法門,這可參酌禪宗的「行入」。
〔參考資料〕 吳家樑編《大圓滿心要總集》。
不立文字
「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是古來禪宗的主要特色。而「不立文字」則是此一特色的代表性語句之一。重點在強調禪宗「以心傳心」的特質。亦即禪宗以為心法只能以心相傳,故不須別立文字。《五燈會元》卷一、《禪宗正脈》卷一及《無門關》第六則云(大正48‧293c)︰「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宗密《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云(卍續110‧870上)︰「達磨西來,唯傳心法,故自云︰我法以心傳心,不立文字。此心是一切眾生清淨本覺,亦名佛性,或云靈覺。(中略)欲求佛道,須悟此心,故歷代祖宗唯傳此也。」因此,禪宗乃離文字相,離心緣相,不可思議,畢竟不可得。如《興禪護國論》卷中云(大正80‧11b)︰「所謂佛法者,無法可說,是名佛法。今謂禪者,即其相也。(中略)若人言佛、禪有文字言語者,實是謗佛謗法謗僧,是故祖師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所謂禪門也。」
然而對於此「不立文字」之說,亦有謂其為不當者,如《祖庭事苑》卷五〈單傳〉之條云(卍續113‧132上)︰「然不立文字,失意者多,往往謂摒去文字,以默坐為禪,斯實吾門之啞羊。爾且萬法紛然,何止文字不立者哉﹖(中略)豈拘執於一隅。故即文字而文字不可得。文字既爾,餘法亦然。」
〔參考資料〕 《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碧巖錄》第一則〈評唱〉;《南嶽單傳記》;《五燈會元》卷一;《釋門正統》卷三;《圜悟佛果禪師語錄》卷十四;《緇門警訓》卷七;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の研究》。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五輪
(一)指五大︰地水火風空。此「五大」(五種元素)圓滿具足法性之德,故名五輪。又名五智輪。《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序品)云(大正19‧368b)︰「五輪即是五智輪,五智便成五分身,五輪盡攝法界輪。」
密教謂一切依報正報皆由五輪組成。即依報(一切器世界)的最上方是金剛輪(地大),下方依次為水火風空四輪;正報(一切有情)的最下方是金剛輪,上方依次為水火風空四輪。
關於此五輪的種子、顯色、形色,分別表列如次︰
┌──┬─────────────────────┐
│五輪│地 水 火 風 空 │
├──┼─────────────────────┤
│種子│阿(a) 喲(va)羅(ra)訶(ha)佉(kha) │
├──┼─────────────────────┤
│顯色│黃 白 赤 黑 青 │
├──┼─────────────────────┤
│形色│方 圓 三角 半月 團形 │
└──┴─────────────────────┘
日本興教大師曾在《五輪九字祕釋》中為五輪作祕釋,明示善無畏、不空三藏相傳之義,其文云(大正79‧13b)︰
「一切眾生色心實相,無始本際毗盧遮那平等智身。色者色蘊,開為五輪。心者識大,合為四蘊。是則六大法身法界體性智。五輪各具眾德,故名為輪。體相廣大,稱為大名。五佛自覺覺他,故名為佛。五智簡擇決斷,故名為智。色者不離心,五大即五智。心者不離色,五智即五輪。色即是空,萬法即五智。空即是色,五智即萬法。色心不二故,五大即五藏,五藏即五智。」
(二)指頂輪、面輪、胸輪、腹輪、膝輪︰以此五輪表示有情的肉身。《大日經》卷七云(大正18‧46a)︰「至誠恭敬一心住,五輪投地而作禮。」《大日經疏》卷十四說頂輪為空大,面輪為風大,胸輪為火大,腹輪為水大,膝輪為地大。又,《釋迦文佛法》中說明五輪著地,稱額、二手、二膝為五輪,並解釋神心迴轉故名為輪。另《五輪九字祕釋》中對此亦有詳細的敘述。
(三)指五指︰即將小指、無名指順次配以地水火風空五輪。《大日經》、《廣大儀軌》、《尊勝佛頂修瑜伽法儀軌》、《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等均有此說法。
〔參考資料〕 (一)《金剛頂經蓮花部心念誦次第沙汰》;《三種悉地破地獄轉業障出三界祕密陀羅尼法》;《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卷上〈增益守護清淨行品〉;《陀羅尼門諸部要目》;《虛空藏寶鑰》;《念佛無上醍醐編》卷中。
六大
又名六界(ṣaḍ dhātavaḥ),是有情身心所依的六種根本原素。即︰地(pṛthivī)、水(āp)、火(tejas)、風(vāyu)、空(akāśa)、識(vijñāna)。《中阿含》卷三〈度經〉云(大正1‧435c)︰「云何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覺,為汝說,謂地界水火風空識界,是謂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覺,為汝說也。以六界合故便生母胎。」《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6c)︰
「彼經中所說六界,地水火風四界已說,空識二界未說其相。為即虛空名為空界,為一切識名識界耶。不爾云何﹖頌曰︰空界謂竅隙,傳說是明闇,識界有漏識,有情生所依。(中略)云何不說諸無漏識為識界耶,由許六界是諸有情生所依故。如是諸界從續生心至命終心恒持生故。諸無漏法則不如是。」
此中,地水火風四界是能造的大種,一切諸色之所依。空界是內外的竅隙,也能成為生長之因。此五界均攝於色蘊。識界即有漏識,能攝益任持諸有。所以,此六界總為有情相續之所依。
日僧空海依據前述理趣,而以六大為法界體性,並倡六大緣起說。此即《即身成佛義》之所說。
◎附一︰空海《即身成佛義》
六大者,五大及識。《大日經》所謂︰我覺本不生,出過語言道,諸過得解脫,遠離於因緣,知空等虛空,是其義也。(中略)「阿」字諸法本不生義者即是地大。「縛」字離言說謂之水大。清淨無垢塵者是則「囉」字火大也。因業不可得者「訶」字門風大也。等虛空者「欠」字字相即空大也。我覺者「識」大。因位名識,果位謂智,智即覺故。(中略)如此經文皆以六大為能生,以四法身三世間為所生。
此所生法上達法身,下及六道,雖粗細有隔,大小有差,然猶不出六大。故佛說六大為法界體性。諸顯教中以四大等為非情,密教則說此為如來三摩耶身。四大等不離心大,心色雖異其性即同。(中略)雖有能所二生都絕能所,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義不可作種種戲論。如是六大法界體性所成之身,無障無礙互相涉入相應,常住不變同住實際。故頌曰︰六大無礙常瑜伽。
◎附二︰「六大」之德性等義配列表(日本真言宗)
┌──┬────┬──┬──┬──┬─────┐
│六大│德 性│作用│顯色│形色│字 義│
├──┼────┼──┼──┼──┼─────┤
│地 │堅 │持 │黃 │方 │本不生 │
├──┼────┼──┼──┼──┼─────┤
│水 │濕 │攝 │白 │圓 │離言說 │
├──┼────┼──┼──┼──┼─────┤
│火 │軟 │熱 │赤 │三角│無虛垢 │
├──┼────┼──┼──┼──┼─────┤
│風 │動 │長養│黑 │半圓│離因緣 │
├──┼────┼──┼──┼──┼─────┤
│空 │無礙 │不障│青 │圓形│等虛空 │
├──┼────┼──┼──┼──┼─────┤
│識 │了別周遍│決斷│白 │圓 │了義不可得│
└──┴────┴──┴──┴──┴─────┘
〔參考資料〕 《法蘊足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順正理論》卷二;《聲字實相義》;《菩提心義略問答抄》卷二(末);《五輪九字祕密釋》;《心月輪祕釋》;金山穆韶《弘法大師の六大體大說》。
心所有法
「心王」之對稱。五位之一。略稱心所法、心所。舊譯心數法、心數、數。即從屬於心王,與之相應之精神作用。《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2b)︰
「心所法云何﹖謂若法心相應。此復云何﹖謂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大毗婆沙論》卷十六云(大正27‧80b)︰「問何故名心所﹖答是心所有故。」《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c)︰「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
心與心所相應有五義,《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a)︰「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此中,心、心所必託同一根,名所依平等;緣同一境,名所緣平等;於所緣境等行解相,名行相平等;同一剎那現行名時平等;體事同一名事平等。即此等五義平等同一互不相反故,心所法名心相應法,或單名相應法。
但心所之數及分類,大小乘諸論說法不一。《俱舍論》卷四云心所法有四十六種,分別為六類,謂為六位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茲略述如次︰
(1)大地法︰恆與一切善不善等心相應之法。有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定)之十法。
(2)大善地法︰恆與一切善心相應之法。有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之十法。
(3)大煩惱地法︰恒與一切染污心相應之法。有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法。
(4)大不善地法︰與一切不善心相應之法。有無慚、無愧二法。
(5)小煩惱地法︰與少分染污心相應之法。有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法。
(6)不定地法︰其生起並不確定之法。有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等八法。
俱舍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
│ 作意、勝解、三摩地
│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
│ 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俱舍家之六位┼大煩惱地法六──癡、放逸、懈怠、不信、惛
心所 │ 忱、掉舉
(四十六法)│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
│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
│ 恨、諂、誑、憍
└不定地法八──尋、伺、睡眠、惡作、貪、瞋
、慢、疑
如上所述,《俱舍論》謂心所法有四十六種,然上座師則否認有大地十法,認為但有受、想、思三種。如《順正理論》卷十所云(大正29 ‧384b)︰
「彼上座言,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此但三種,經說俱起受想思故。豈不彼經亦說有觸,如彼經言,三和合觸。經雖言有觸,不說有別體,故彼經言,如是三法聚集和合,說名為觸。故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性。」
關於十大善地法,《正法念處經》卷三十三以無癡取代其中之無瞋。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一四三、一九六,《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順正理論》卷十一等書,則於此之外,別說欣、厭二者。關於大煩惱地法,在《品類足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雜阿毗曇心論》卷二等書中,除去其中之惛沈,而別加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解等五,凡成十法。又小煩惱地法,在《順正理論》卷十一,更說有不忍、不樂、憤發等法。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則於不定地法中,加上「怖」之一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及《成實論》卷九〈隨煩惱品〉,則別開睡眠為睡與眠二法。
關於其分類,《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另有新說。該論將受等十大地法名為大無覆無記地,而將十大煩惱地法中之無明、惛沈及掉舉三者,特名曰大有覆無記地;總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七類,不別說不定地法。此中,大無覆無記地之十法與大有覆無記地中之無明及掉舉重覆;又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後五無別體,故《婆沙》所說之心所,係於《俱舍論》所說之四十六法外,加欣、厭、怖三者,總說為四十九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舉大地法(十法)、大善地法(十法)、大不善地法(二法)、小煩惱地法(十法)、大煩惱地法(十法)等五類,亦闕不定地之名,另別出覺、觀、睡(惛沈)、眠、悔、貪、瞋、慢、疑等九法;且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失念等五法無別體;故其分類與《俱舍》稍有不同,然數則相同。
又,《大乘五蘊論》及《成唯識論》等書亦有六位心所之論。亦即將心所法分類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總共五十一法。略如下列︰
(1)遍行︰有五法。即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有五法。即欲、勝解、念、定、慧。
(3)善︰有十一法。即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煩惱︰有六法。即貪、瞋、癡、慢、疑、惡見。
(5)隨煩惱︰有二十法。即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6)不定︰有四法。即悔、眠、尋、伺。
唯識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遍行五──觸、作意、受、想、思
│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
│善十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
│ 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唯識家之六位┼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
心所 ├隨煩惱二十──忿、恨、惱、覆、誑、諂、憍
(五十一法)│ 、害、嫉、慳、無慚、無愧、
│ 不信、懈怠、放逸、惛忱、掉
│ 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四──悔、眠、尋、伺
除此之外,又就隨煩惱中,以名各別起之忿等十法為小隨煩惱;而無慚無愧二種遍於不善心故,名中隨煩惱;後之掉舉等八法以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二十隨煩惱外,更說邪欲及邪勝解,故總成五十三法。《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開根本煩惱中之惡見為身見等五種,故總有五十五法。《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6c)︰「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中略)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附︰曇摩結(葉均)〈南傳的五十二心所法〉(摘錄)
「心所」,是心所有法的略稱,即是心的附屬物。《阿毗達摩攝義論》第二品說︰「這種心所和它們所相應的心是同一所依,同一所緣,而且是同時生滅的。」《成唯識論》卷五云︰「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品類足論》卷一云︰「若有法(中略)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
佛經把身心所存在的現象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在阿毗達磨中通常用色法、心法及心所法三種來包括它們。色法屬於色蘊,心法屬於識蘊,心所法則包括受、想、行三蘊。根據上座部,行蘊有五十法,再加受想二法,共有五十二個心所法。這裡面有二十五個是善心所,十四個不善心所,十三個是通一切善惡心的心所。它們的善惡或不善不惡是根據它們所相應的心來說的,即與善心相應的為善心所,與不善心相應的為不善心所,與無記心相應的為無記心所。
心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單位,它們是和各種其它的心理要素複合而活動的。分析心的自身各部分為分「識」,而分析心的活動的各種要素稱為「心所法」。例如在八十九心中最簡單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只是一種純粹的感覺,於對象上並無任何複雜的反應。如果我們詳細地審察,則它們最少還包括有七種心所法在內︰(1)觸(近人譯為感覺,即器官和對象的感觸);(2)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3)想(構成意象作用,即於對象而造成概念);(4)思(意旨,即欲取或避於對象);(5)心一境性(近人譯為精神集中);(6)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俱舍頌疏》卷五說(大正41‧850c)︰「命體即壽,(中略)謂有別法,能持煖與識,說名為壽」);(7)作意(注意於所緣的對象)。各派論師不但重視心法,而且都同樣地很重視心所法的分析。
心所法是屬於行蘊。本來把「行」釋為「思」,如《雜阿含》裡說,「思身為行蘊」(見《俱舍論》卷一引)。這是把「行」與「業」同用的,正如《雜阿含》第十三卷中說︰「一切造業有漏諸行之法行蘊攝。」然而歷史的發展,佛教學者們在心理學上做了繼續分析的工夫,又找出心的程序裡一些新分子,而這些新分子又要在人格分子原來的五蘊分類中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來安插。因為五蘊是佛陀最早在經典中提出的基本分類,他們不能任意來加上一蘊或幾蘊,行蘊是個比較適當的含義較寬泛的領域,可以安插容受這些新分子,因此就把心所法歸納在行蘊之內。戴維斯夫人(MrsRhys Davids)說︰「行蘊的建設方面限於思。巴利文佛書雖列五十二行,然其中除思行之外,其他的五十一分子都是諸自覺的精神狀態的相共品,而非特別能自特別屬於建設方面的心的作用。」(見她的《Dhamma Saṅgani》英譯本)。那麼,為什麼把「思」以外的心所法也都收入行蘊呢﹖關於這一點,說一切有部的世親曾經強調了一些理由。他的《俱舍論》卷一說︰「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對其餘的心所法為什麼收入行蘊,他說︰「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和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中略),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另外一個問題︰心所法既是行蘊所攝,為什麼受、想二法又別立另二蘊呢﹖據世親的理論是︰「諍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於諸心所法,受想別為蘊。」即受與想之所以別立為二蘊,因共為諍(煩惱)的根本及生死輪迴的本因,並且顯示作用時受先想後的次序。其實這些心所法,有的是經中原來有的很含混的名稱,有的是後人內省得來的新分子,論師們作了更詳細的分析,並且把它們收入在行蘊之內,希後能被後人認為是最後的真理。
一、各派心所的異同
心所法上座部有五十二,說一切有部有四十六,瑜伽宗五十一。然而瑜伽宗的五十一與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數目雖然近似,但其中的項目並不完全相同。現在先讓我們來看看這幾派的分類和名稱。
(一)說一切有部的四十六心所法
(1)遍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2)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3)不善心所十八︰{1}大煩惱地法六──癡(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2}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③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
(4)不定地法八︰尋、伺、惡作(追悔)、睡眠、貪、瞋、慢、疑。
(二)瑜伽宗的五十一心所法
(1)遍行心所五︰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心所五︰欲、勝解、念、定(三摩地)、慧。
(3)善心所十一︰信、精進(勤)、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不善心所二十六︰{1}根本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2}隨煩惱二十──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5)不定心所四︰追悔(惡作)、睡眠、尋、伺。
(三)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法
(1)通一切心心所十三︰{1}遍行心所七──觸、受、想、思、三摩地(心一境性)、命、作意。{2}別境心所六──尋、伺、勝解、精進、喜、欲。
(2)善心所二十五︰{1}遍行善心所十九──信、念、慚、愧、無貪、無瞋、中捨性、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性、心輕快性、身柔軟性、心柔軟性、身適業性、心適業性、身練達性、心練達性、身正直性、心正直性。{2}離法三──離身惡作、離語惡作、離邪命。③無量二──悲、喜。④慧──無癡。
(3)不善心所十四︰癡、無慚、無愧、掉舉、貪、見、慢、瞋、嫉、慳、惡作、惛沉、睡眠、疑。
從這幾宗不同的表裡來看,關於他們的主要分類有︰
(1)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不把這類心所重分,但上座部和瑜伽又把它們分為兩種︰一種是各種善和惡的心識活動裡面都有的一般心所,叫做「遍行心所」;另一種是某種情況下才有而僅限於某幾種心識的特別心所,稱為「別境心所」。
(2)善心所︰瑜伽宗和說一切有部不把此等心所再行分類,而上座部卻又把它們分成四種︰即「遍行善心所、離法、無量」與「慧」的四種。
(3)不善心所︰對於這一群心所法,上座部不予細分,但瑜伽宗又把它們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種,說一切有部則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的三種。
(4)不定心所︰瑜伽宗說一切有部另立這第四類的心所,但上座部卻把這類的心所歸入前三類中,並不作另一類。
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與瑜伽宗。排列方式雖然不同,但他們所立的法是同的,都只有十法。上座部卻有不同之處。他有十三法,除了「觸、受、想、思、三摩地、作意、勝解、欲」的八法與前二宗相同外,有五法不同。北傳的「慧」等於南傳的「無癡」,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的。北傳的「念」,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尋」與「伺」,在上座部是別境心所,北傳卻立為不定心所。上座部的「精進」(勤),北傳是放在善心所裡面。上座部的「命根」,北傳是放在心不相應裡面,不屬心所之類的。上座部的「喜」(pīti),是喜悅或喜愛的喜,五禪支中的「喜」就是用的這個字。這個「喜」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中的「喜」(muditā),在巴利文中,這兩個字是不同的,但依舊譯都譯為「喜」。所以上座部在別境心所中有了一個「喜」(pīti),在善心所中又有一個「喜」(muditā)。北傳的佛教學者,認為「喜」就是「受」的一方面,所以不把它另立一法。
善心所──說一切有部立十法,瑜伽宗則在十法之上加一個「無癡」成為十一法,它們的不同也只有這一點而已。可是上座部與前二宗大不相同的卻有二十五法之多,而且分類也比較錯綜複雜。我們把南傳和北傳所立的表來對看,除了知道「念」與「勤」的地位互易之外,南傳用「悲」來代替了北傳的「不害」。北傳表裡的法為南傳所無的,只有「不放逸」一法,而南傳表裡的法為北傳所無的,則有「喜」、「三離法」和「遍行善心所」中從「身輕快性」到「心正直性」等十法。
不善心所──上座部只有十四個不善心所,不再分類。瑜伽宗有二十六個不善心所,又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類。說一切有部是十八個,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和「小煩惱地法」三類。對於這一群的心所,三宗都有相當的差異。先說瑜伽宗與說一切有部的不同。
有部的十八法,全部為瑜伽宗所採用。瑜伽宗的「惡見、失念、散亂、不正知」四法,則為有部所無。它們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屬於根本煩惱這方面。雖然他們所列的大煩惱都是六個,內容卻大不相同。說一切有部認為大煩惱的六法,其中有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的五法,都被瑜伽放入隨煩惱裡面。所以只有個「癡」是同的。為了要補其他五法的缺,瑜伽宗就從說一切有部的不定法中取出貪、瞋、慢、疑四法作為根本煩惱。其實瑜伽宗這樣的分法,倒與佛教一般的精神更相符合。瑜伽宗的第六個根本煩惱是「不正見」,《俱舍論》把它看作只是「慧」的反面,故不另算作一法。
上座部的十四法中有十二法都是前二宗所有,不過只把前二宗別立為不定心所的「惡作、睡眠」二法,放到不善心所裡面來,成為十四法。
不定心所──前面已經說過這一類心所為上座部所沒有,是北傳佛教所獨具。不過上座部把說一切有部所說的不定心所法中的「尋」與「伺」二法列入別境心所,其他的六法則全部列入不善心所裡面了。
二、略釋上座部的心所
現在根據南傳的教典,略釋上座部的五十二個心所法,先說「通一切心」的七個「遍行心所」和六個「別境心所」。
(1)觸︰即感觸。由於根、境、識三法的集合而稱為觸(即根、境、識三法集合所發生的一種感覺)。有擊觸的作用,因由觸於所緣而起,如眼之於色、耳之於聲,雖非如肉體的直接衝擊到一邊,然而由擊觸力能夠使心與所緣的境結合。它是由於適當注意的識,依於眼及現前的境而生起,故以現於諸識之門的境為近因。
(2)受︰即覺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有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的五種。以身享受可意可觸之境的時候為「樂受」。以身感受不可意可觸之境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苦受」。以心享受可意的所緣而覺得愉快的時候為「喜受」。以心感受不可意的所緣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憂受」。不苦不樂而處於寂靜狀態的為「捨受」。
(3)想︰為念(對於對象所造成的概念)。它具有給以再起想念之緣而說「這就是它」的作用,如木匠想起木料相似。依所取之相而住著於心為現狀,如盲人摸得了象的一部分之相,住著於心,以為這便是象的全貌,以現前之境為近因,如小鹿看見草人而起「是人」之想相似。
(4)思︰即意志活動。它能夠統率指導與自己相應之法,如大木匠及其上首弟子能令自他的工作完成,有發動組合的作用。這個思心所,顯然是在於思惟緊急的業務等而令相應的心、心所法共同效力而起的。
(5)三摩地(定)︰對於所緣持心平等或正持、等持於心而不散亂故為定。在《清淨道論》中稱「三摩地」或「心止」。在《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用「心一境性」(意志集中)。即是心的靜止狀態。
(6)命︰即生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依此而相應諸法得以活命。
(7)作意︰是於意中工作,即置所緣於意中(注意於對象),面向於所緣,使相應的心、心所與所緣相結合。
(8)尋︰是尋求、思考的意思,即專注其心於所緣。
(9)伺︰是伺察,即深深考察,數數思惟於所緣。
「尋」與「伺」的區別是︰尋粗伺細,前者初置心於所緣境,後者數數用心繼續思惟。
(10)勝解︰等於信解。有確信的特相,不猶豫的作用,以決定為現狀,以確信之法為近因。即於所緣深信不動搖的狀態。
(11)精進︰是勇猛、效力、不消沉的狀態。《增支部》第二卷說︰「怖畏(無常等)的人,作如理的精進,故以怖畏或以令起精勤的故事為近因。」
(12)喜︰是喜歡、喜愛,即身心充滿著喜悅的意思,喜有小喜、剎那喜、繼起喜、踊躍喜、遍滿喜的五種。
(13)欲︰即希望去做的意思。遍求、希求、欲取於所緣,如在黑暗中伸手去摸東西相似。
下面略釋二十五個善心所。關於這二十五心所的四種分類,已如前例。
(1)信︰即信任。有淨信或從不信至信的作用。以起正信之事為近因。如以手取物,以信能取善法,如由種子而得果實,由信能得涅槃之果。
(2)念︰即憶念。念能堅住於所緣而不忘失。
(3)慚︰即有恥與厭惡之意,有恥作諸惡的作用。以尊重自己為近因。
(4)愧︰即愧懼與怖惡的意思,有怖畏諸惡的作用。以尊重他人為近因。
(5)無貪︰是不貪、不滯著。即於所緣不貪求、不執著,如水珠滴於荷葉相似。有不遍取的作用。
(6)無瞋︰即不激怒、不違拒而溫和,如隨順的親友。有調伏瞋害及熱惱的作用。
(7)中捨性(平等性)︰即捨置。使心與心所平衡,對於心及心所抱中立的態度。有遮止過與不及和斷絕偏向的作用。
(8)身輕安、(9)心輕安︰即身的安息與心的安息。這「身」,是指「受、想、行」的三蘊。身心的輕安,即寂滅身心的不安而得清涼的狀態。具有消滅身心不安、對治身心不寂靜的掉舉等煩惱的作用。
(10)身輕快性、(11)心輕快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沉重而得輕快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沉重、對治身心沉重狀態的昏沉和睡眠等煩惱的作用。
(12)身柔軟性、(13)心柔軟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強悍而得柔軟的狀態。有消滅身心強悍、對治身心強悍狀態的見與慢等煩惱的作用。
(14)身適業性、(15)心適業性(堪任)︰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不適業狀態而成為適業成功的狀態。有消滅身與心不適業狀態於「掉舉、昏沉、睡眠、見、慢」之外而能對治身心不適業狀態的諸蓋,能於信樂事中取得信樂,能於有利的行為中而取得堪任適當的作用。
(16)身練達性、(17)心練達性(熟練)︰即身(受、想、行)心無有過失而健全熟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不健全、能對治身心過失的不信等作用。
(18)身正直性、(19)心正直性︰即身(受、想、行)心正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歪曲、能對治身心成為歪曲狀態的諂與誑等的作用。
(20)離身惡作、(21)離語惡作、(22)離邪命︰即遠離身、語、意的惡作,有擺脫身、語、意等惡作的作用。以信、慚、愧、少欲等為近因。這三法之名是依據《清淨道論》的。《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稱為「正業、正語、正命」。
(23)悲︰即心中悲憫或同情他人的苦。以拔除有情之苦為相,有不堪任他人之苦的作用,以不害為現狀。害的止息便是悲的成就。
(24)喜︰見他人的有利而生喜悅。有見諸有情所得利益而無嫉妒的作用。不樂的止息,便是喜的成就。
(25)無癡︰即不癡迷。有通達如實性或無過的特相,而照境的作用。
下面略釋十四個不善心所︰
(1)癡︰是愚癡、無智或心的闇昧,不能如理作意。有不通曉或覆蔽所緣的自性的作用。癡,是一切不善的根本。
(2)無慚、(3)無愧︰無慚,是無慚厭或無恥,即不厭惡身的惡行等的狀態。無愧,是無愧懼,即不畏縮或無怖畏身的惡行等的狀態。它們是慚與愧的反面。
(4)掉舉︰即心的浮動、不寂靜而散亂的狀態。如風吹旗揚,有不穩定的作用。
(5)貪︰是貪愛所緣。以不施捨為現狀。有粘著所受的作用。
(6)見︰即邪見,或不如理的見解。有執著的作用。
(7)慢︰即令心高舉、欲自標榜的狀態。有傲慢的作用。
(8)瞋︰即激怒的狀態。有燃燒自己身體的作用。
(9)嫉︰即嫉妒。有不喜見他人的繁榮的作用。
(10)慳︰即隱祕自己已得或當得利益的狀態。有不能與他人共有他的所得利益的作用。
(11)惡作︰即輕蔑或後悔其所作的狀態。
(12)昏沉︰即心的沉重或消沉而不堪努力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3)睡眠︰即心的倦睡、沉滯及眼的昏昏欲睡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4)疑︰即猶豫不決。有動搖的作用。疑,是行道的障礙。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卷十七;《界身足論》卷上;《品類足論》卷三;《眾事分阿毗曇心論》卷一;《成實論》卷五;《攝大乘論釋》卷四;《八宗綱要》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冊。
心王心所
心王與心所的併稱。心王是心的主體,心所指從屬於心王之精神作用。有關心王與心所的關係,大小乘經論多自二者之特質、相應關係及二者之一異等加以論說,而說法互異,茲略述如下︰
(1)王所之特質︰心王緣對境之總相(即大體),恰如國王總攬政治之大綱,故稱心王。心所,詳稱心所有法,意指為心王所有之法,即伴隨心王而起,於總相上緣別相細義,恰如從臣擔任一部分職務。《成唯識論》卷五謂,心所依止於心王而起,相應於心王、繫屬於心王而起,故稱心所有。若將萬有分為色、心二者,相對於色法時,心王、心所共稱為心法;若王、所相對時,唯心王稱為心法。
小乘俱舍家於心王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於心所立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六大煩惱地法、二大不善地法、十小煩惱地法、八不定地法,稱之為六位四十六心所。大乘唯識家等,於心王立前述六識及末那識、阿賴耶識等八識,於心所則立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稱之為六位五十一心所。
關於心王、心所取所緣境之行相,《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c)︰「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例如,眼識緣色境中之青色時,心王但取青色之總相,心所則於其總相上取濃淡等別相,更依可意、不可意而起好惡之分別。
(2)王所之相應︰大小乘均以心王、心所其義有相等處,故說相應。但俱舍家立五義平等,唯識家說四義平等。即俱舍家認為心王心所,{1}其所依平等,如心王依托等無間緣之意根、眼根而起,心所亦以之為所緣而依,故所依同一無別。{2}所緣平等,如心王緣色境則心所亦緣其境,心王緣一境則心所亦緣一境。{3}行相平等,如心王緣青色之行相,心所亦緣青色之行相。{4}時平等,指心、心所於同一剎那現行。{5}事平等,事指事體,如心之事體為一。各各心所之事體亦唯一無二,絕無於同一聚之心品中,同一心所有兩箇作用。唯識家則於小乘之五義平等中,除去行相平等而立四義平等。
如上所述,大小乘皆認為心王與心所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心王不孤起,必與心所俱起;心所亦必從心王而起,但非一切心所與一切心王俱起。若依俱舍家所說,六位四十六心所中,除八不定地法之惡作、睡眠、慢、疑四者以及十小煩惱地法之外,餘皆通六識而起。唯識家則認為第八阿賴耶識與遍行之五心所相應,第七末那識與五遍行、癡見慢貪等四根本煩惱,及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散亂、放逸、失念、不正知等八大隨煩惱等十八心所相應,第六意識與五十一心所皆相應,前五識與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貪瞋癡三根本煩惱、無慚無愧二中隨煩惱、八大煩惱等三十四心所相應而起。
(3)王所之一異︰小乘有部認為四十六心所別體實有,覺天等則以之為心之分位差別而無別體。唯識大乘則以小乘諸說為未了義,《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6c)︰「若離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說唯有識﹖(中略)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說心相應﹖」而主張心王與心所非即非離。
關於王所別體說之所以存立,理由有二︰
(1)如緣一境時,一念之心性作用有欲樂、喜悅等多種行相產生。
(2)隨所緣之境有總相別相之體義二者,能緣之心亦應有二種差別。但非五十一心所悉有別體,就中有假實,其假僅係分位假立。
◎附︰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卷上〈心心所〉(摘錄)
此等名詞,初學驟聞,苦難索解。實則得解以後,亦甚平常。凡每一大學派之專著,其思想自成宏大深密之統系。其名詞恒如一獨立國之語言,初學讀之,不能不為其所困,然倘能不憚艱阻,反復數過,精心以求之,久而必尋得其思路。蛛絲馬迹,此牽彼引;千途萬轍,莫不貫穿。思路既得,一切了無餘蘊矣,恐厭煩文,還歸本事。所謂心心所者何耶﹖通途談心,隱然若有一整個的物事,名之曰心。而佛家則正欲對治此等觀念,於是以解析之方便,分析此識,而說有六︰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也(此小乘說)。未幾更析之為八,於前六識外,加第七末那識,及第八阿賴耶識(此大乘說)。如此,則心已不是整個的物事了,然猶以為未足,又更於每一心之中,分析心與心所。如眼識,並不是一個整體。它是心及許多心所類聚而成,因此,可名眼識聚(非整體故曰聚)。將眼識與耳識等對待而談,眼識便是獨立的一種識。但就眼識本身說,他還不是一個獨立的整體,卻是心及許多心所的類聚,而強名為一個眼識。心是一,心所便多。心所雖多,皆依一心而與之相應合作,心以一故,乃於諸心所而為之主。無主,則心所既多,將紛然無所繫屬。多不能制多,故心以一而為多所之主也(多所之所,即心所省稱也,後當準知)。由此,心亦名王。故一個眼識,實為王所之類聚而成。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阿賴耶識,皆應準知。吾教學以來,見學子於心心所之說,總模糊而不得了解。實則只須用思考與推理作用,並將自家意見放下,而完全體合論主的思路,自無隔閡之患矣(論主猶言著者)。又有當注意者,佛家此等解析,當初固為對治凡情執著之一種方便,本明心無獨立的實自體,以此破除神我之執而已,非真計著心為多數分子之集聚體也。其立說,但以分析之形式,元無所建立,但至後來世親一派,乃始建立唯識,卻失去法相家的精神,而直成為集聚論。吾已於新論繩之。學者熟玩《三十論》而得其統系,方信吾非妄議前哲也。然《三十論》之宏廓,與其解析力之精銳,要是千古鉅典,學者必須精究,且非真解世親學,亦不知《新論》所由作也(《新論》即《新唯識論》之省稱,後皆倣此。)
又心所者,具云心所有法,以諸心所(不一故言諸也)各有自性,但依止於心,而與心相應故(協合如一,名為相應),屬於心故(屬者繫屬),即是心上所有之法故,因名心所有法,簡稱心所。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四;《成唯識論》卷三;《俱舍論光記》卷一、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本);《成唯識論演祕》卷五(本)。
心王銘
一卷。梁‧傅翕撰。全稱《傅大士心王銘》,亦稱《心王論》。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景德傳燈錄》卷三十。係詠心性之根本的宗教哲理詩。全書由四言八十六句三四四字的韻文構成,內容述說「心即是佛」之玄理,以明「心外無佛」之義,為禪宗「韻體書」之嚆矢。又因風韻高雅、文義幽妙,古來即受珍視。
文中「是心是佛,是佛是心」或「即心即佛,即佛即心」之要旨,乃出自舊譯《華嚴經》卷十「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之經句。又,「心王亦爾,身內居停,面門出入」之句,可視為《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中「赤肉團上,有一無位真人,常從汝等諸人面門出入」之原形。而「水中鹽味,色裡膠清」之句,為禪家之常用語。
本書之註釋有智見《心王銘記》、宜然《雙林傅大士心王銘玄譚》、辯和《心王銘夜話》、本光瞎道《心王銘參註》及《心王銘鑽燧》各一卷。
又,本書除收於《景德傳燈錄》卷三十外,亦見於《五燈會元》卷二、《佛祖歷代通載》卷九、《釋氏稽古略》卷二等,而《宗鏡錄》卷二十二標為「心王論云」之文,係引用最初的二十二句。
◎附︰〈傅大士心王銘〉(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觀心空王,玄妙難測。無形無相,有大神力。能滅千災,成就萬德。體性雖空,能施法則。觀之無形,呼之有聲。為大法將,心戒傳經。水中鹽味,色裡膠清。決定是有,不見其形。心王亦爾,身內居停。面門出入,應物隨情。自在無礙,所作皆成。了本識心,識心見佛。是心是佛,是佛是心。念念佛心,佛心念佛。欲得早成,戒心自律。淨律淨心,心即是佛。除此心王,更無別佛。欲求成佛,莫染一物。心性雖空,貪瞋體實。入此法門,端坐成佛。到彼岸已,得波羅蜜。慕道真士,自觀自心。知佛在內,不向外尋。即心即佛,即佛即心。心明識佛,曉了識心。離心非佛,離佛非心。非佛莫測,無所堪任。執空滯寂,於此漂沈。諸佛菩薩,非此安心。明心大士,悟此玄音。身心性妙,用無更改。是故智者,放心自在。莫言心王,空無體性。能使色身,作邪作正。非有非無,隱顯不定。心性離空,能凡能聖。是故相勸,好自防慎。剎那造作,還復漂沉。清淨心智,如世黃金。般若法藏,並在身心。無為法寶,非淺非深。諸佛菩薩,了此本心。有緣遇者,非去來今。
〔參考資料〕 《五燈全書》卷三;《先覺宗乘》卷一;《居士傳》卷七;《居士分燈錄》卷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境野黃洋《支那佛教精史》;鈴木大拙《禪思想史研究》三。
支那內學院
二十世紀初期我國的重要佛學研究團體。係歐陽漸所創設,院址設於江蘇南京巿。因古印度稱中國為支那,佛教自稱內學,故名支那內學院。歐陽氏繼其師楊仁山之遺業,接掌金陵刻經處編校事業。後於刻經處設研究部,以便於刻經處同事自由研究。又為引進有為之士,集優秀通才,講明至教,乃於1918年籌設支那內學院。後得沈子培、陳伯嚴、章炳麟、蔡孑民等人之協助,至1922年始正式成立。
該院成立之初,設學、事兩科。有關教學、研究、述譯、考訂等屬學科;而藏書、刻經、宣傳等屬事科。後改設問學、研究兩部與學務、事務、編校流通三處。教授除歐陽氏本人之外,另有呂澂、王恩洋、邱虛明、聶耦庚、湯錫予等人,皆為一時之選。又,本院成立之後,致力於唯識、法相等學之研究,並出版年刊「內學」及「雜刊」。此外,又自大藏經中選出要籍,精校詳註,編刊《藏要》三輯行世。
抗日戰爭之際,日軍佔領南京,本院院舍及圖書均遭破壞。歐陽氏乃率院眾攜經版遷至四川江津,建內學院蜀院。講學、刻經如昔。1943 年歐陽氏病故,院友公推呂澂繼任院長。抗日勝利後,曾謀求於南京復院,未成。1949年後,蜀院仍繼續其業,至1952年秋停辦,所刻經版等移交金陵刻經處保管。
◎附一︰歐陽漸〈談內學研究〉(摘錄自《內學年刊》)
今談內學研究,先內學,後研究。內學之謂內, 有三義︰
(1)無漏為內,有漏為外也:《雜集論》云︰墮於三界為漏。其有漏法即流轉法,與還滅法截然二事,猶水與火,猶黑與白,以其種子即成二類也。昔人於此每每講錯,以為真如本淨也,煩惱染之則流轉,煩惱遠離則還滅,二者相替如輪轉焉,而不知其實不相謀也。
因此而談,儒家所云︰人欲淨盡天理純全,措語亦有病。孟子亦云︰養心莫善於寡欲。宋儒註云︰寡者非絕。於此知其夾雜不純也。此在佛家謂之雜染,一分染亦是染法。染則須絕,非徒寡之,故儒家所云寡欲,表面似有理,實則雜理欲二者成黑白業,仍屬雜染,不究竟也。儒家又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此赤子之心即雜染,而以為天理,故理終屬不淨,亦猶驢乳終不可為醍醐矣。儒家而外,如現行耶教講愛,亦屬偏頗,不能及物,故殺生非所禁戒,此皆成其為有漏與外而已。從無漏種發生,即不如是。故云︰有無漏可判內外。其理應於《大論》〈真實品〉中詳求。四真實中,煩惱障淨智所行與所知障淨智所行,皆以純淨得名真實,內學即應認清此真實。又此雖就現行立說,所從來者乃在種子,此無漏種子之義雖自後人發明,然其道理建立不可傾動。
(2)現證為內,推度為外也︰如今人言哲學,研究真理而不得結論,以其出於推度,人各不同,遂無定論也。若出諸現證,則盡人如一,無有異說。如見物然,同見者則說同,出於想像則不同也。以是先佛、今佛、當佛皆言四諦,大小空有顯密,乃至諸宗疏釋亦莫不說四諦,以其現證同而立說同也。又如諸佛以苦、空、無常、無我為教,乃至涅槃言常亦為無常之註腳,此又現證同而立說同也,由此即得結論,與哲學有異。
余常云,內學為結論後之研究,外學則研究而不得結論者也,此為內外學根本不同之點。由此內外方法亦不同。哲學每用比方,以定例為比量,即有範圍限制。如以三百六十度測周圓,二直角測三角內和,皆屬一定限制,不論圓角之形大小如何,皆不出此限制。哲學家用心思推測,無論各人推測如何,而均在不得結果之一範圍內,人心所限制然也。內學則不如是,期在現證,無用比度。如說四諦,即是現證,即是結論。研求結論,乃有種種解析方法。又如不能理會苦而說苦由無常,復由種種分析以明無常,此皆為教導上不得已之辦法。故內學所重在親證也。然學者初無現證,又將如何﹖此惟有借現證為用之一法,所謂聖教量也。有聖教量,乃可不憑一己猜想。若不信此,亦終不得現證。世間哲學家即不肯冒險置信聖言,以為迷信,處處須自思一過,遂終墮於推度矣,此又內外分途之一點也。
(3)究竟為內,不究竟為外也︰經云︰止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故佛說法無不究竟者。惟此就起點含有全體而言。雖始有未竟,而至終則究竟,如不了義經,得其解釋終歸了義也。《無量義經》云︰四十九年皆說法華,其間雖實說三乘法,意則均在法華也。故云,教則為一,乘則有三。乘以被機有三,實亦各究竟也。由此內學者應生心動念皆挾一全法界而來,大悲由此起,大智從此生。即如大乘唯識說阿賴耶,亦以其挾全法界而得究竟也。此種全體大用上講求是為內學。反此皆屬外學。
次言內學研究。即知所研究者,為無漏現證究竟之學而起研究也,此可分人法兩者言之。法是所學,人是能學,各有四端。法有四者︰(一)研究之必要,(二)研究之範圍,(三)研究之所務,(四)研究之方法。今(一)言研究之必要,先以理對學論之。
其一,理是法爾,學是模填。法爾八萬四千法門,言議不及,禪家每用但字調,以為但得即是,然此意仍可商。今謂法爾未得,先事模填,如畫作模填采也。學問即模填之事,可以由得法爾,故屬方便非真實。
其二,理是現在,學是過未。以學過念即非,落第二著。即云參究,亦落次念,成為過去,惟由此方便得到現在。
其三,理是現量,學是比量。學為方便,則屬借用現量,信解道理。能處處作此觀,開眼生心皆此道理,則可以發生現量。此義見〈真實品〉。故學雖比量,而是現量方便。
其四,理是無為,學是觀察。此乃本其所有而精細審量,亦得證會無為。
其五,理是不動,學是建立。理皆法爾常住,有佛無佛不稍動移。學由人興,故出建立。但由學可證理。
其六,理是真如,學是正智。
其七,理是無分別,學是有分別。
其八,理是離心意識,學是猛用六識。此皆如前分別可知。
次以教對學言之。教待機感,而有權實半滿漸頓,又有詳略異門。由學研理,教仍是一,以是各端研學有必要也。
(二)研究之範圍。但研究教,即概括宗在內。宗是總持,非差別、非分析而亦不能違背三藏,實亦是教,今即總談教而不別開。
教分西方、東方。西方教先有三藏,經律則為阿難等在王舍城所結集。以十二分教攝大小乘,攝論議。又有律,為耶舍等在吠舍離之結集。又有論,為帝須等在華氏城之結集。自此以後,有小大空有顯密等別,而其學悉匯萃於那爛陀寺。蓋自佛滅以後,講學範圍之寬,無能逾此地者,西方佛學亦以此為終。
東方佛學,如關中之空、慈恩之有、匡廬之淨、曹溪之禪、南山之律等,皆本諸西土。此中禪宗,雖雜有我國思想,然理與空宗相合之處,仍出西方也。
今茲研究範圍,應全概括諸教。範圍不寬則易衰歇,昔日空有諸家,其前車也。但佛教範圍雖大,內容仍是一貫,仍有條理充實。今之研究,亦將由分而合,以期成一整體之佛教。言余素願,乃在建立支那之那爛陀矣。
(三)研究之所務,此宜擇要而談,又分兩端。
其一要典。依余見解,必由唯識入門。故應誦習之籍,初為一本十支論,次為《掌珍》四論,次為《俱舍》、《成實》、《毗曇》,次為四含,次為四律五論。餘有密典,重在事相,必明理相而後可習。
其二要事。讀要典竟,應做以下各事︰
(1)經論異譯比較。舊譯不必盡誤,仍有所本,仍有其學問。如《楞伽經》由會譯比較乃見舊時魏譯最好。又有翻譯經久不得定本者,則須參互考訂以定之。此為吾人應做之事,凡不能翻譯者,尤宜肆力於此。
(2)藏梵未譯研求。此有賴於翻譯。
(3)密典純雜考證。又咒印彙考, 由此乃能習密宗。
(4)律典各部比較。由此可見各派異同,又可改正舊行各律之不合佛制者。
(四)研究之方法。此宜知四入、四忌。
四入者︰(1)猛入︰此如數百卷書之一氣連讀,又如任何種類之取裁,不分晝夜之思,又如空宗之般舟三昧。教中蓋有如此猛晉之事,未可忽視也。(2)徐入︰此謂融貫,浸潤、結胎、伺鼠、湊拍、節取,而後有生發。(3)巧入︰此有反證借徑等法,三藏十二部皆反覆申明之言,而能入之法不一。如佛法本甚莊嚴,宗門之悟道乃向青樓浪語中得之。(4)平入︰此謂循習而純熟。
四忌者︰(1)忌望文生義。(2)忌裂古刻新。(3)忌蠻強會違(此謂泥古不化)。(4)忌模糊尊偽(如華嚴學者之尊《起信論》)。
次言研究人有四者︰(一)研究之因力,(二)研究之可能,(三)研究之緣助,(四)研究之興趣。
(一)研究之因力︰平常但言求離生死,因猶不真。今謂另有二語曰︰親證法爾,大往大來。證法爾,即發菩提心,所謂菩提心為因也。大往來,即大悲,所謂大悲為根本也。因須通盤打算,而後有力。因謂依,是人依我,非我依人。因又謂自,仗自不仗人。所謂法爾,即自也。萬法皆由法爾緣起,故有力能生。儒家亦有知此理者,如象山云︰六經皆我註腳。佛學亦然,從親證法爾下手,則十二分教皆我註腳。毗盧遮那頂上行,禪宗境界亦不過爾爾。
大往大來由於信得因果。因果須合三世觀之。業有生受、現受、後受,不能拘拘一生以談因果。信此則得大往大來。此雖老生常談,然今之學者,不於此致意也。學者如以信因果心為根本,聞熏亦可依恃,不定須念佛等。此非反對彼等法門,但於此見出因力不退之理。《大論》有云︰自因力不退,可以為因,他力加持力皆退,但可為緣。故求不退,應熏因力大往大來,時間則三無數大劫,空間則大千沙界無量眾生,以他為自而思及眾生,此特擴而張之,即是因力,前所云挾法界以俱來也。此是大悲為本,是真佛學。
(二)研究之可能︰此謂六度,乃為自憑藉者也。
(1)布施︰無我歸命為布施。不留一毫私用,將此身心奉塵剎,乃有力量,孟子所云能盡其才者也。佛希望人皆盡其才,皆以出世法為目標而歸命。
(2)持戒︰此就可能為言,制之一處,事無不辦。戒如馬捋,馬受捋則力強而行速。學亦以戒為方便,而後有可能。吾人經驗中,亦有此證明。如作事不廢時光,日計不足月計有餘。但亂念極耗歲月,去亂念即是戒,此不可作陳腐語看。
(3)忍辱︰諦察法忍之為忍辱。諦察則有味。易云︰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有味乃不窮、乃有生發,觸處洞然,而後能耐。又道理一種涵萬,必細察乃省。前云四入之徐入,與此相應。
(4)精進︰此是能力根本。佛力充足,全在精進。如世親治小乘,則由有部而經部而俱舍,繼而捨小入大,則又先法相,而後唯識,健行不息,此最能精進者也。精進為因,般若為果,般若為相為體,精進為可能為功用。又般若為總相,精進為條理,故佛智骨髓在此。空宗貫六度以般若,相宗貫六度以精進,即是意矣。
(5)禪定︰畢生定向無他志,是為定。
(6)智慧︰此應注射於無師智、自然智。此雖非當下可得,然應隨順、趣向,乃至臨入。讀書多聞尤須於此致意。
(三)研究之緣助︰有三︰
(1)指導門徑︰欲學之省時省力,不可無師,不可我慢。然今人時習甚重,每每趨向無師。另有顓固者流,如天台家解說《梵網》四十二輕曲為說法一戒,以為不可為在家人說,在家無師範故。此則限制師道於極小範圍,心地何等狹隘。後來太賢即引《瓔珞》夫婦可以互授之說而駁之。《瓔珞經》雖待考,然此駁固是。依《大論》所說,比丘可在在家人邊學,故維摩為文殊說法。如天台家言,此又謂之何﹖可知其說或出於我慢耳。凡指導學者門徑者,不限出家或在家。師義亦有三類︰圓滿師、分證師、接續師。不知接續師,即不能擔任,即是輕法犯戒,極宜慎之。
(2)問辨釋疑︰此乃朋友之事,因其能委婉曲折而盡之。
(3)多籍參考︰或乃求師友於古人,或聞時論於異域。
(四)研究之興趣︰研究須合眾,離群索居,則無生趣。故研究此學,(1)須朝夕之過從,(2)須風物之怡快以暢天機,(3)須有暮鼓晨鐘之深省。具三事而後興趣勃勃也。
◎附二︰呂澂〈談院學〉(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院學為先師(歐陽竟無--整理者註)數十年苦心經營,《釋教》一篇已有其組織表白。竊謂先師以此繫道友,道友之繫精神於院者,應即在此。今欲使此學易於認識,略出二語以形容之,曰︰「由言教變遷之實,求觀行踐證之真。」(見《內院簡史》,乃根據先師與李證剛先生函意言之)蓋學所依據為「言教變遷之實」,而其實際則「求觀行踐證之真」也。依據即佛教,不云佛教而云言教者,佛教之體為名、句、文身也。然則教外別傳非教耶﹖此亦是教,但不立文字耳。以佛四十九年說法,乃有四十九年不說一字,若離佛教,何期踐證耶。此教自佛說以來,非一成不變,對機演解,自有變遷,但皆有其所以變遷者在。欲知其實,應分三段而談,此可借《金剛經》中處處所見之語示之。初段「佛說」,如《經》云佛說般若波羅密,與佛說莊嚴佛土等。次段「即非」,如《經》云即非般若波羅密,與即非莊嚴佛土等。三段「是名」,如《經》云是名般若波羅密,與是名莊嚴佛土等。知此三段變遷之實,乃知佛言教之全。小乘言教,止於佛說,認佛所說悉為法句(法即句也。此句非具體而為抽象觀念,幾經思惟鍛鍊所成。印度異端之有句義亦彷彿似之),故有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寂靜),四諦(苦、集、滅、道)、五蘊等。小乘《毗曇》(阿毗達磨)即表示法句之至極組織者,此第一段言教也。大乘言教,起於此處,即而非之,如《般若經》九分處處空談,是即小乘所執著之法句,而非之也。末分《金剛經》(此第九分,印土《般若》原為八分或九分,奘譯乃集為十六分),最後乃出一偈,謂「一切有為法,如幻夢泡影」,則是名之義而甚簡略,未及暢言也。此第二段言教也。再進如《深密經》言,一切法有為無為句是「佛說」義,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是「即非」義;言有為者是本師假施設句,言無為者亦是本師假施設句,非無其事,即「是名」義。又如《楞伽經》首舉百八句,如生句、常句等,為「佛說」義。次說生句即非生句,常句即非常句等,為「即非」義。後文詳解生為心相續,常為妄法等百八句,即「是名」義。二經皆「佛說」與「即非」甚略,而「是名」甚詳。此第三段言教也。此即言教變遷,有此三段,明其真相,始可參研(小乘解法亦有二義︰第一五蘊、五蘊無我為我空;第二涅槃,涅槃無五蘊為行空。從流轉至於還滅,亦有百八句之組織,歸納為法句,此即第一段。第二段即非為大乘之開首,所以《般若》即非一段,佔百分之九九,是名一段佔百分之一耳。第三段《深密》、《楞伽》、《涅槃》等經反是,是名佔百分之九九,乃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也)。先師苦心經營之學,依據在此。
空談無學,觀證乃有學。《般若》常言觀空不證,《中論》亦備顯觀而不詳證義,故觀與證,未可混淆也。觀云觀行,證謂踐證。觀行即見修,見屬態度,修是行事。《金剛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住於色而行布施」,可見觀行二事之不離,於行以見其觀,由觀以成其行也。踐證者,踐之謂住,無著《金剛論》立十八住為觀行所踐履之處也。證為歸宿,如行人到家,踐履之究竟在此也。《心經》云,究竟涅槃,是以圓證為證,而非分證之為證也。觀行為材料,踐證為組織,不住於色而行布施,乃在求佛地八具足,觀行踐證,亦不能分而言之也。然此有真不真在。真者,必依言教之實而得之,如《般若》之空觀,《心經》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常人不明此五蘊,乃小乘最後結撰之觀念,而以目之所遇身之所觸為色受焉(常人所解猶之常識,小乘《毗曇》所解之科學知識,其相異可知矣)。則亦不得言教之實,云何而成觀行之真耶!又如《瑜伽》之唯識觀,以離二取言,二取亦非常人所解,乃小乘執一切法是十二處,即能所受用之法也。唯識觀行即從此起,若不明其實義如何得真觀行耶!
然此等猶是言說安排,仍非活學。言教之實,觀證之真,於學者身心密切相關之意味,不可不於求字上明之也。小乘一聞無常言教而毛骨悚然當下證果,須菩提聞空離想而悲泣抆淚,求之迫切可知,此求即欲也。通常說為發心願望,果有此真實之言教,亦即有真實觀行之欲,所以《華嚴》〈十地〉無地不展轉發心而勝進,此即欲求一刻不停,觀行踐證一刻不捨之真實處也。六百卷《般若》以須菩提欲求無上菩提而起,《金剛經》亦以發心何住貫徹始終,乃至儒家學說如先師所提「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亦應著重欲字。孔云「欲仁仁至」,孟云「義所欲而捨生取義」,非有勝欲在,何取何捨,何有於佛法世俗!故言教實而觀行真,不能一息之離欲也。先師一生願欲不斷,入蜀時有人勸其休息而大憤,及最後尚有《心經註解》,及《答蒙君(文通)講學書》,有此一片求究竟之勝欲,乃有先師一生之事業,乃有此院學,此可深長思之也。今日所談院學,僅及百一,略見精神所繫者如何而已。或有錯誤,願諸位有以教之。
◎附三︰呂澂〈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五科講習乃依先師釋教之說而立,意在直指精微,以階深造,故編次群書,三周區別。周各以一要義貫通,反覆研尋,歷三五載,亦可與入道矣。初周,主於心性本寂,自覺有此心,而後有此學,故心存則學存,異於外鑠,此之謂知本。次周,盡心之用,寂相著明,則真智沛發,捨染趨淨必循軌轉依而不可遏。三周,充用之量,佛與眾生遍具此心,交感緣起,依等而相同,謂之一法界,弘願行於無極,期全界之圓淨,斯乃此學之終鵠也。講習所資,凡五十書,初周先取根本要文,五經七論而已。
(一)毗曇科兩種
《法句經》二卷︰吳譯,《藏要》本。佛說以《法句》始,原構不可得而見矣。此從《阿含》輯之,品類次第,略具舊觀,由此知佛教之本也。南傳《法句》,始於雙品,心性本淨,宗義最明。《瑜伽》〈思所成地〉節引《法句》古註,可先參研。再及《出曜》、《譬喻》諸譯。
《阿毗曇心論頌》一卷︰晉譯,院刻稿本。毗曇,所以解佛說也。迦延九分結集,佛語自詮,是為毗曇本經。《心論》抉擇舊文,上座正傳,則又為晚出諸論所據。九分始於界品,意在明因。有部毗曇改其次第,未可從也。今取法勝自釋,並參考《論經》、《雜心》、《甘露味》等繹其文義。
(二)般若科兩種
《能斷金剛般若經》一卷︰淨譯,院刻本。《金剛經》結九部般若之終,所以明般若歸趣於一心也。發無上心,乃有何住、何行、云何調伏之問,所以住行調伏者,乃在般若。羅什譯傳《大品》,於摩訶薩大心一章別開為《金剛品》,經要於此見矣。宜用隋譯無著論對讀。
《菩提資糧論頌》一卷︰隋譯,《藏要》本。般若必取資於方便,菩提莊嚴,燦然始末,龍樹所以建菩薩正行之典範也,今存自在比丘釋文,可參讀。又可取《十住婆沙》參考。
(三)瑜伽科兩種
《摩訶衍寶嚴經》一卷︰失譯,院刻會《瑜伽釋》本。瑜伽三乘階梯終歸於菩薩藏,《寶積經》〈迦葉品〉舉十六相以攝藏中教授,今經其異譯也。經談中道,以離言心性實之,瑜伽本此開宗,抉擇分中,解經全文,豈無故歟。今即用《瑜伽釋》合讀。
《辨中邊論頌》一卷︰唐譯,《藏要》本。論據《般若》、《寶積》以建立者三,心性勝義,以空性為心性也。平等方便,唯識待於無境,有無義相等也。漸次觀門,能所因果,由境而後及識也。此瑜伽究竟義,亦即大乘究竟義。後世中觀學徒,雖力破之,安能動其毫末哉。唐譯論釋,改易文次,應取陳譯合讀。
(四)涅槃科兩種
《勝鬘師子吼經》一卷︰宋譯,《藏要》本。涅槃明法身不壞,因於攝持正法。勝鬘十四義,由此輾轉而生。至說如來藏心感受生死,故為出世正因,則尤屬內學大本之談矣。可用唐譯本參讀。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唐譯,院刻稿本。必於菩提存心,乃涉涅槃之樊,論稱菩提心者,此也。十二門義,曲暢其宗,可作《如來藏章》異門而讀。
(五)戒律科兩種
《清淨毗尼方廣經》一卷︰秦譯,院刻稿本。經說一切眾生界即法界,探此心源,以得戒體。又詳大戒殊勝因緣,亦本於心勝也。《攝論》所謂「毗奈耶瞿沙方廣契經」,即是此書。可與晉宋異譯及《攝論釋》文參讀。
《菩薩戒本羯磨》二卷︰唐譯,《藏要》本。攝六度為學處,菩薩心戒增上之義著矣。備列科條,此為通軌。唐譯文義最勝。可取慧沼《勸發心集》參讀。
上舉五經五論悉歸於性寂自心一義,故成一周。如何保任此心,固有待於嫻習止觀,從容踐履。次下兩籍,堪作準繩,可熟習之。
《解脫道論》十二卷︰梁譯,《藏要》本。此集上座學說精英,舊師軌範,所存僅此。唐宋習止觀者,皆未及知。由有相而無相,則在運用之妙,又未可拘拘論說也。
《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唐譯,《藏要》本。此依《瑜伽》〈修所成地〉而嚴密組織之。寂因作意一義,創見於此譯文,蓋所謂不離一切智相應心也。據以通習般若、瑜伽、涅槃三科,觀行皆無礙矣。
次周所習,皆各科正宗,故卷帙稍繁,凡十九種。
(六)毗曇科四種
《四阿含經毗曇讀》十六卷︰晉宋等譯,院刻稿本。佛說歸於分別,毗曇家言從此而出。今用毗曇九分之意,選錄經文,略見後先學說相承之跡而已。以四諦義通經,歸極於無餘涅槃,經亦謂之盡有漏成無漏,可知原有轉依之義。惜乎小乘毗曇,終不得其解也。
《阿毗達磨俱舍論頌》一卷︰唐譯,院刻會譯本。世親依分別說之方法料簡有宗,撰茲頌本。兼取有、經兩部之長,故盡一書而諸義備,印土傳習謂之聰明論也。分別三科,謂蘊假而界處實者,蓋欲由種子依創明大本。迨後一聞《攝論》,即盡棄所學而學焉,非無故矣。頌義應用世親自釋與《顯宗》對讀。
《大乘阿毗達磨經頌》一卷︰唐譯,院編稿本。此經久已失傳,今從《攝論》、《莊嚴》等書對勘輯之。經說十類佛語,首以無始時界為依。又謂一依具染淨二分,由是釋成「轉依」新義,以易「解脫」舊言,故結之曰,轉依即解脫也。通般若之微言,闢瑜伽之廣軌,樞機在此,顧可忽諸。應取《攝論》、《莊嚴》釋文合讀。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七卷︰唐譯,《藏要》本。此集《大乘論經》諸思擇處,蓋由所見之真,所涉之廣,所用之切而集之也。故本事分諸門分別,法執不存,抉擇諦得條疏,終歸無住,此其為大乘毗曇不共義歟。可與《雜集論》合讀。
(七)般若科四種
《維摩詰所說經》三卷︰秦譯,《藏要》本。經以菩薩解脫法門為宗,不盡有為而不住無為一語盡之,可謂能得方便般若之神髓者矣。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惟聲聞學人,不知眾生性,故不知心性,不知佛性,無上菩提,望而却步,是誠愚不可及。維摩提嘶警策,用全力以周旋,又何其真切也。經文可與唐譯對讀。
《摩訶般若波羅密經》二十七卷︰秦譯,院刻稿本。
《大智度論》節本二十卷︰秦譯,院刻稿本。龍樹創宏般若,羅什得其真傳,故所譯經論,篇章開合,具見匠心。經以法名受三假開宗,以涅槃如幻結論,遮小宗之拘執,示佛語之真詮,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是般若之正義也。論判般若、方便兩道,貫攝全經,運空自在,後得智無住行,方以建立,與瑜伽說何殊。乃其義不傳印度,遂有中觀紛執,以迄於今,亦憾事矣。論文繁重,今節錄解經文句成二十卷,以便研學。
《中論頌》一卷︰秦譯,院刻本。般若歷百八法而觀空,《中論》示其方隅之作也。緣起法如幻化而有自性執者,蓋由取因假設為之。論以假名成空,滅除戲論,要旨在此。惟青目釋能得其意。據《無畏論》銷文,不逾規矩。今應以唐譯《般若燈》刊定文義,更於青目釋求其正解。又可參考《順中論》。
(八)瑜伽科四種
《解深密經》五卷︰唐譯,《藏要》本。經解不了義佛語,於空性義,尤三致意焉。三相以成無性,七如以判勝義,皆分別說空而示異於一切說也。依他無執而知圓成,唯識真如,唯識所現,此悉繫於瑜伽,故〈分別瑜伽〉一品,至詳且盡,論之宗經中可見也。經分染淨法為依圓,而發起觀行必從依他著力,此又旁通於「大乘毗曇經」矣。可取宋、陳異譯對讀。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十六卷︰唐譯,《藏要》本。《瑜伽》繫重心於〈菩薩地〉,亦猶《華嚴》之有〈十地品〉也。十法四周,敷陳道果,而獨詳明持法。自種姓發心,以至一切菩提分,無不攝焉。蓋三祇難行,精勤不息,必任持此心不失,乃有堪能。則捨六度萬行,觸處憑依,又何以致其操存之功歟。此論可取涼宋異譯及《大乘莊嚴經論》對讀。又宜參考《瑜伽抉擇分‧真實品》一段。
《顯揚聖教論頌》一卷︰唐譯,院刻本。
《攝大乘論本》一卷︰唐譯,《藏要》本。《顯揚》宗《深密經》,《攝論》宗「毗曇經」,俱說依他為雜染。而一則別淨法為圓成,一則通依他有淨分,立意不無微異矣。《顯揚》以二諦立綱,視慧度、瑜伽為一,此承前般若之說。《攝論》由名言種而說自性緣起,藉意言而入所知相,此啟後唯識之宗。學說潛移,亦不可不知也。《顯揚》釋〈思所成〉,謂離九事,《攝論》解無分別智,謂離五相,無思其所不思,無分別其所不分別,如此而已矣。《顯揚頌》可取《釋論》尋繹文義,《攝論》可取陳、魏、隋異譯及世親《釋論》合讀。
(九)涅槃科四種
《妙法蓮華經》七卷︰秦譯,《藏要》本。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八卷︰涼譯,院刻本。三乘方便之義不著,聲聞回大之事無徵,則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亦未易言也。《法華》於此,著語無多,曲譬而喻,堪云《涅槃》之先河矣。佛出世間,唯一因緣,開示佛智。說法意無不慈,而聞者或未能信,以是究竟勝義,垂滅乃宣。涅槃三十二問,最初長壽因緣,即在慈護眾生。又說一闡提於佛語無絲毫信受,此與《法華》之義可謂後先相貫也。惟一闡提,窮極世欲,故於佛語漠然。眾生有佛性云者,直下承當,由己所欲,而由人乎哉。《法華》可以魏譯《優婆提舍》參讀。梵藏僅傳略本,今判為《正法分》先讀,並以《大法鼓經》及《本有今無偈論》參讀。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宋譯,《藏要》本。經依毗曇百八句推闡諸佛內證聖智第一義心,原始要終,為涅槃學之正軌。唯佛與佛乃盡實際,故經說自共法相,一出於法佛等流,誠所謂佛境也。至以阿賴耶識解如來藏,謂為善不善因,及其致也,心轉依而即真如,亦即解脫。三法會歸,則又益窮《勝鬘》之奧蘊矣。可用唐譯本合讀。
《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一卷︰魏譯,《藏要》本。涅槃宣說三寶同一性相,常住不變,論初三句,抉擇此宗。餘四句說性、菩提、功德、業,蓋又今本《涅槃》未傳之義也。空寂與佛性,一法而異詮,斯乃說意之殊,豈空性而外別有佛性也哉!拘拘空有之見,難以得其真矣。頌本取釋繹文,又可用《佛性論》參考。
(十)戒律科一種
《郁伽長者所問經》一卷︰曹魏譯,院刻稿本。經說菩薩二眾居家出家戒德行處,各盡其極,入道之實,未容稍忽也。出家功德殊勝,而在家亦可以方便度行學出家戒,是乃不共之談,堪以建立居士道場者也。可用《優婆塞戒經》參讀。
此周要旨在於轉依,道遠時長,困行艱慮,果何以增上相資。習次兩書,當有所得。《因明入正理論》一卷︰唐譯,《藏要》本。思惟論議,有軌可循,則致用宏而事功倍,因明其必學也。方式運用,或逐時推移,而真實簡持,酌中立說,無逾於《入論》矣。可用《理門論》參讀,以盡其義。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唐譯,院刻稿本。《涅槃經》謂慈為善本,慈即佛性。誠哉有得於道心實德之言也!唯心有慈,乃不忍於己,而難已於圓滿佛智之求。不忍於人,而弗捨於成熟有情之願,菩提根本,豈不在是歟!《修慈分》說三劫廣行,應修慈心以自調伏,庶幾於菩提分安樂不疲,處流轉中,無感苦逼。學者欲習增上止觀,應知所務矣。
三周窮各科之究竟,所習之書,亦十九種。
(十一)毗曇科四種
《諸法集要經》十卷︰宋譯,院刻本。《阿含》別裁有《正法念處經》,晚世一分小乘之所宗也。今準《法句》集其伽陀,義本唯心,說詳業感,而以慈忍教授,不捨有情,推論至於六度,亦幾與大乘相通矣。可用《念處經》對讀。
《入阿毗達磨論》二卷︰唐譯,院刻稿本。
《四諦論》四卷︰陳譯,院刻本。《俱舍論》出,而有部、經部學說變通,各極其致,二論略表見之。《入論》視佛說為法句,乃謂名、句、文身依語而生,如智帶義影像而現,儼然外宗,是執自性實有之極也。《四諦論》力反一切有說,矯枉過正,至不惜與分別論者合流,而謂涅槃因滅為有餘,果滅為無餘,則又沈空之至也。各趨一端,迷途不反,其難語於法界之真,為失均矣。
《論事標目》一卷︰院編稿本。《論事》為錫蘭(今斯里蘭卡)所傳小乘部執異論,標目二百有餘,一一據上座本宗破之。今條列所破,而諸家異義燦然畢見矣。其中時出新說,如案達派謂有生法二空,中觀家嘗據以自餙其宗,亦可見小乘之善變也。宜與《異部宗輪論》對讀。
(十二)般若科四種
《大般若經‧曼殊室利分》二卷︰唐譯,院刻稿本。法界以平等相建立,惟甚深般若得之,無住縱橫,莊嚴一相,此文殊學與龍樹無著鼎峙者也。經謂法界即是如來,更無所證,我來親近,專為利樂一切有情。蓋由無得研窮,乃能利生純摰,言外之意,不可深長思歟!宜用梁譯本參讀。
《佛母般若圓集要義論》一卷︰宋譯,院刻合釋論本。論有二殊勝義,文字般若之為法界等流也,實相般若之為自性淨識也。淨識其境,法界其依,而般若緣起源泉混混矣。三十二門,總攝經要,差別十六空,對治十散動,瑜伽正軌,不紊絲毫,是尤難能可貴也。今存《三寶尊釋論》,可以參讀。
《廣百論釋》十卷︰唐譯,院刻稿本。《百論》廣破法自性執,護法以真無俗有釋之最精。蓋謂俗諦親證為先,方乃起說,意兼後得依他而有之也。又謂俗有,託佛悲願,信順修行,意不失於世出世間勝道也。真無以端其趣,俗有以得其通,遂能生死蕭然,利樂無盡,此證性空最極善巧者,又豈徒託空言一法不立已哉!晚世中觀亦以二諦為說,紫朱鄭雅,應知有辨矣。可以《百字論》參讀。
《大乘掌珍論》二卷︰唐譯,《藏要》本。般若而瑜伽,一相而三相,說固一貫也。空性實然而於有情未能恝置,其立說之大本一也。空不異色,妄法是常,依他後得之必為利生,所據又一也。清辨獨以中觀標異,緣無所緣,行無所行,蕩然無寄,一往趨空,是齊末之玄談,曾何與於實際。正學銷沉,竟與噲伍,馴至分河空有,視若固然,亦迷倒之甚矣。今附其書《掌珍》於末,以見異萌之田,應加料簡而已。
(十三)瑜伽科四種
《華嚴七品頌本》三卷︰唐譯,院編稿本。展轉一心,深入法界,此菩薩瑜伽之極致,而《華嚴》所備詳者也。今以《十地品》為總樞,取三處讚及十回向翼其前,如來出現及普賢行願從其後,各集頌文,以便研誦。蓋倣龍樹《婆沙》但釋本偈之意也。回向所以連一心於法界。出現又舉法界以感赴有情,法界緣起之義,由此見之矣。頌文仍用長行繹文而讀。
《觀所緣論釋》一卷︰唐譯,《藏要》本。唯識觀行之所據,萬法備於一心而已。法有待於心緣,緣有待於心現,故內境建立又最為根本之義也。意識繼前五識而起,不能逕緣外色,護法釋特簡別之,根境互因,而本識功能渾然無跡,又別具深意焉。孰謂此師立說遂支離滅裂歟。今傳譯本不全,應取陳、唐兩譯論文合讀,得其全蘊。
《成唯識寶生論》五卷︰唐譯,《藏要》本。能所唯心現,此無境唯識也。貪信亦唯心現,此染淨唯識也。徒解無境不謂之善住大乘,深識愛源唯自心,而後謂之善住也。此護法之所以釋成《二十唯識》者也。省識心源,兩離欣戚,殷勤意樂,度極無邊,此清淨方便而為善住也。由是而友教有功,身語成業,以至他心得實,佛境是歸,唯識之要,均確然可指,斯之謂成唯識也。未有至誠而不動者,求其在我而已矣。論文殘缺,應以奘譯《二十唯識》補之。
《成唯識論》節本四卷︰唐譯,院編稿本。有成唯識而不足以見護法之真,此旁論深蕪,師說雜錯為之障也。今準頌本,略刪節之,則可觀矣。唯識以染淨立極,染淨唯意識憑依,故由習氣濁心,能所自轉,而說二取有異於二分,由內外取纏而說自證是而證境非。由所緣非離自性,而說境不離心,心亦不離心。由見真而了幻,遣實而假詮,而說識現非真亦可安立致用。是皆護法創義,一一取證於《密嚴》以成之者。《密嚴》善淨賴耶等同法界之極唱者也,護法所宗,豈不在斯歟。唐譯頌文,多所改削,可取《轉識論》刊之。
(十四)涅槃科三種
《大方等大雲經‧大眾犍度》一卷︰涼譯,院刻稿本。此為《涅槃經》之別裁,以百千不共法門宣說眾生實性,佛性常住。傳譯未全,今取初品存其綱要。經說佛以法界為身,法界等而慧等,而後悉施眾生服甘露味,是則涅槃之有緣起固不外乎法界緣起也。
《大乘密嚴經》三卷︰唐譯,《藏要》本。
《佛地經論》七卷︰唐譯,《藏要》本。二經均說佛之所以為佛者,又均以覺與所覺說之。《密嚴》窮其源,故曰善淨賴耶;《佛地》極其致,故曰清淨法界,其實一也。賴耶為瑜伽行境,以無相為指歸,眾生之所以合於佛也。法界為聖智所緣,由平等而顯實,佛之所以契乎眾生也。此生佛交感為一法界者也。無相平等云者,遍如虛空,法乃成用,繪事後素,必有以為之質也。識淨而知心同,界淨而知理同,入道之要,亦以賢聖之心為心而已矣。《密嚴》見護法所宗,《佛地》存戒賢緒論,那爛陀學之重涅槃也,至矣盡矣,蔑以加矣。
(十五)戒律科二種
《六度集經》八卷︰吳譯,院刻稿本。菩薩戒學之難,以其精神貫徹行事之難也。長劫三祇,受生千萬,學處不廢六度,即六度皆有難行,此釋尊往事之足徵,非徒載之空言也。今習《集經》以知其概。本事本生繫之律藏,從毗曇家之所判也。可以《菩薩本生鬘論》參讀。
《佛所行讚》五卷︰涼譯,院刻稿本。釋尊行事,五部有共同之說。馬鳴能文,略藻飾之,遂以傳千古矣。隨緣起化,事本不常,而一期行跡,真誠流露。小宗所見雖淺,亦多所啟發也。援本事例,附戒律科末習之,可與宋譯本對讀。
是周義理以一法界為主,學不能已於利他也,長養菩提,資糧善集,亦有方便之書,應知研習。
《集量論釋節本》六卷︰院編稿本。陳那自輯《量論》,所以為深入佛說之門也。佛語所詮,無非遮說,《集量》發明比量因喻,用在簡餘,遮詮顯義。故以意逆志,而般若非執,瑜伽離言,涅槃無倒,一以貫之矣。可用《理門論》對讀。
《大集虛空藏所問經‧抉擇分》三卷︰唐譯,《藏要》稿本。大經之有《大集》,亦猶阿含之誦八眾。問非一義,法非一途。所以結眾會之終也。虛空藏問以三十五義抉擇,概括正宗,罄無遺蘊,而入般若理趣平等甚深,入瑜伽理趣亦平等甚深,菩薩所行同於涅槃,入法界理趣又無不平等甚深。通習各科,善知抉擇,捨此無由矣。
五科佛學。各以義理推闡,逐時開展,故必歷三周而盡其學,合五科而識其全,經之緯之,成章以達,此純異乎判教之陋說也。所習五十書,時有一二精義,足以省發,華鬘莊嚴,此學乃益深切著明。融洽身心,不離塵濁,以曲致其運用。由是學者,道為己任而自成剛健篤實之風。則千百年來,此學交困於神祕虛浮偏枯滯寂者,必可一旦昭蘇,復以真精神著見於世。今茲講習,所以植院學之基,即所以立此學之本,關係至重,願共學者知所勉焉。
〔參考資料〕《歐陽大師(漸)遺集》。
四尋思
法相宗所修的觀法。即推求尋思所取之名、義、自性、差別四法,觀其為假有實無而伏除之。又作四尋思觀、四種尋思。與「四如實智觀」相對。出自《成唯識論》卷九等。
所謂尋思,為尋求、思察之意,表未生印可決定智時,只推求而觀。「四」是指所尋思的名、義、自性、差別四對境。其所取之境雖廣但不出此四法。故西明寺圓測雖別立名、義、名之自性、義之自性、名之差別、義之差別等六尋思,但《唯識了義燈》卷七(本)斥之為非理。此四者略如下述︰
(1)名尋思(nāma-paryeṣaṇā)︰指推求諸法之名身、句身、文身之自相皆假有非實,故觀諸法之自相皆非實有。
(2)義尋思(vastu-paryeṣaṇa)︰又作事尋思,指推求諸法蘊界處相皆非實有,由諸蘊等,知名身等所宣說事皆非實有,而觀諸法之相並非實有。
(3)自性假立尋思(svabhāva-prajñapti-par-yeṣaṇa)︰又作自體假立尋思,指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唯是假立言說因性。
(4)差別假立尋思(viśeṣa-prajñapti-parye-ṣaṇa)︰指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因性。
此四法皆自心所變,乃因緣和合而現如幻假有之法。雖似實有,實則離心無有,而凡夫妄執謂實有。故菩薩在加行位起四尋思觀,推求因緣所生法假有、妄分別計度法實無,伏除所取之境。要言之,四尋思觀即於四善根位中之煖頂二位,用名等四法推求。其智用粗淺,只伏除所取之境,未能決定印可,故為其次之四如實智觀的加行位。
〔參考資料〕 《菩薩地持經》卷二;《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六;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六;《雜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成唯識論同學鈔》卷九之三;《百法問答鈔》卷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中)。
四歸依
西藏佛教修法,為四加行中之一項。又作四皈依。皈依是佛門起修之第一步。顯教三皈︰皈依佛、法、僧。西藏密宗特重集三寶於一身之上師,故加列皈依上師。又以上師親授之恩最大,故列於四皈依之首。上師為傳承之代表,故此中即包含皈依傳承歷代祖師。以密法特重傳承之故。
密法之修證,除上師之加持外,尚賴本尊、空行與護法之垂顧。通常以上師為加持根本,本尊為成就根本,空行與護法為事業根本。白教念六皈依,即皈依三寶及三根本。
皈依項內或緊接皈依之後,往往有發菩提心偈、四無量心等等之念誦。發菩提心偈亦有規定念滿十萬者。由於四無量心不僅是願菩提心,且明示行及勝義菩提心之內涵,誦持更為有效,故不妨以之取代發菩提心偈。
綜上所述,此項加行內包括下列三種念誦,各念十萬遍︰
(1)皈依金剛上師、皈依佛、皈依法、皈依
僧。
(2)南無上師、本尊、空行、護法。
(3)願眾具樂及樂因!
願眾離苦及苦因!
願眾不離無苦樂!
願眾安住平等捨!(林鈺堂)
◎附︰吳明〈四皈依〉(摘錄自《佛法戒律論》)
皈依是受戒之前提,亦是修學一切法門之基礎。三皈,為共同皈依,即顯教之皈依。謂之顯皈依。四皈,為不共皈依,即密教之皈依,謂之密皈依。所謂四皈依者,即皈依三寶加一皈依師。因密乘修行,特重上師,上師具有三寶之本質故,上師之身,弘傳佛法,具有僧寶之本質;上師之語,宣說密咒密意,具有法寶之本質;上師之心,契於佛性,具有佛寶之本質。且四皈依,首含皈依金剛上師,所以重法之源流,而皈依者即得入密乘也。
按藏密深層說法,密皈依又有三種︰(1)內皈依,(2)密皈依,(3)密密皈依。
(1)內皈依︰即皈依佛法僧三寶外加上皈依上師、本尊、空行三種,便是六皈依。
何以皈依上師﹖上師是加持之根本。從釋迦佛以下,代代相承傳至上師,是顯教傳承。從金剛持以下代代相承,傳至上師,為密教無上部傳承(大手印及父母二部)。從法身普賢王以下代代相承,傳至上師,為無上大圓滿傳承。從金剛薩埵以下代代相承,傳至上師,為作部、行部、瑜伽部之傳承。上述傳承均包括於九乘次第之內,為普賢王佛法、報、化三身應機所說。如是傳承之加持血統,均滙集上師之身。故藏密說︰「上師之身是僧寶,上師之語是法寶,上師之意是佛寶。」此說上師一身總攝三寶。又說︰「上師之身是上師,上師之語是本尊,上師之意是空行。」此說上師一身總攝三根本。因此,上師是過去諸佛之化身,現在諸佛之補處,未來諸佛之生處。所以說︰「上師即佛亦即法,如是上師亦僧伽,一切能作皆上師,上師具德金剛持。」
何以皈依本尊﹖本尊是成就之根本。弟子受灌頂時,上師本其傳承法則,修法迎請本尊降臨,本尊乘平等本誓之願,降臨壇場,弟子便得四種灌頂,即成本尊。以後依法修持,不違三昧耶戒,本尊便乘誓願,賜與加持,融入其身,如水投水,弟子即能顯現本尊功德而成悉地。
何以皈依空行﹖空行即空行母,是事業之根本。事業便是行者從初發心後,中間過渡直至最後成就所需要之事業,如息災、增益、懷愛、降伏等,以及一切不共之事業,需要空行母攜助,空行母便予協助而成其事業。
三寶加上三根本,便是內皈依。修密乘者一得灌頂就入內皈依。謹守內皈依戒,如法修持,便得悉地。內皈依之皈依佛,是皈依法、報、化三身及大金剛持一切忿怒本尊;皈依法,是皈依四部密法及顯密諸法;皈依僧,是皈依一切修證共同悉地和殊勝悉地之聖賢。
(2)密皈依︰即皈依自身氣、脈、明點。在受大灌頂(四灌頂︰瓶灌、密灌、慧灌、三昧耶灌)之後,先修生起次第,再修圓滿次第。修生起次第屬於福資糧,修圓滿次第屬於慧資糧。福資糧乃修色身,即報、化二身,慧資糧乃修法身。法身不向外馳求,自身如來藏體中氣、脈、明點,即修法身,亦即佛、法、僧三寶,此乃捷道皈依,境界甚高。五大之風(氣)是佛寶,也是法身;明點菩提是法寶,也是報身;三脈四輪是僧寶,也是化身。
(3)密密皈依︰修大圓滿、大手印之行人,明了自己身心法界中之「體性空」是法身;「自性明」是報身;「大悲普遍」是化身。皈依自性之法報化三身,一切通達,一切無礙,此乃究竟真實皈依,亦為真實究竟皈依,即密密皈依。
從凡夫至佛地,一切不離皈依,不過深淺不同而已。深之至極,不是皈依何人,簡直是皈依自己。皈依有己皈依與正趣入皈依。如釋迦佛為己皈依,其餘行者修持均為正趣入皈依。藏密各派通法,已受皈依者,還需修皈依,不過各派修法不同而已。有了菩提心之皈依是大乘皈依,有了生死次第之皈依是祕密金剛乘之皈依。
密乘講四皈依,又有有相皈依與無相皈依之分。上說四皈依,均為有相皈依。無相皈依者,即皈依自己。其皈依佛,即皈依自心覺;其皈依法,即皈依自心正;其皈依僧,即皈依自心淨;其皈依師,即皈依自心師。蓋佛是覺,法是正,僧是淨,師是心。覺、正、淨、心,心、淨、正、覺,覺正方能淨心,心淨便是正覺,皆皈依自心也。四皈依應在自心上體悟,不在有相上求。顯有三藏之多,密有五部之繁,離心外求,無有是處。心即是佛,於自心上修證,方為自性皈依,亦即究竟皈依也。
如幻三昧
(一)如同施幻術般作用自在的三昧︰由於菩薩住此三昧化度眾生時,不執著有化度眾生之相,所以化用無不自在,猶如幻師隨心所欲化現男女、兵眾,而無所拘礙;因此稱此三昧為如幻三昧。
(二)《圓覺經》所說的修行方法︰謂行者應覺悟世界一切事相皆如幻如化,且應遠離此幻化境界。「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此種法門,謂之如幻三昧。(參閱附錄)
◎附︰《圓覺經》(摘錄)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遶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花從空而有,幻花雖滅,空性不壞。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是故,幻滅名為不動。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平常心是道
又稱趙州平常心是道,或平常是道。意謂無思量計較的平常心就是道。據《趙州真際禪師語錄并行狀》卷上所述,趙州從諗問南泉普願︰「如何是道﹖」南泉普願答說︰「平常心是道。」南泉以為此道不屬知與無知。言知,唯是妄覺。言不知,即是無記。擬議即皆乖反。故達不擬之道,寥廓洞然,猶如太虛。《無門關》第十九則,頌云(大正48‧295b)︰「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挂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十八揭舉圜悟克勤之頌云(卍續115‧215上)︰「遇飯喫飯,遇茶喫茶,千里百帀,四海一家,解卻粘去卻縛,言無言作無作,廓然本體等虛空,風從虎兮雲從龍。」
◎附︰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後篇〉本論第一章第七節
禪的真理,一切都是自己所有,故此外更沒有什麼可求,求則益遠;唯照顧自己,也決沒有向他可求。要之︰祇是透徹那不可得底而已。
達磨西來的真意,不外「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罷了。簡言之︰不依一切說教理論,直指在汝之心,一旦抓住了自己所有獨然自性的那個核心,就會在那安住處發生出來。故古人云︰「道本圓成,何假修證!」也有說︰「人人分上,豐富完備。」更有說︰「人人具足,個個圓成。」祇這個圓成底,原不待於外物,唯是充足乎己;更不受任何拘束,具足自由自在;道破了,亦不外是「廓然無聖」非合理的合理而已。南泉說「平常心是道」的公案中云︰
「南泉因趙州問︰『如何是道﹖』泉曰︰『平常心是道。』州曰︰『還可趣向否﹖』泉曰︰『擬向即乖!』州云︰『不擬爭知是道﹖』泉云︰『道不屬知,不屬不知;知是妄覺,不知是無記。若真達不疑之道,如太虛廓然洞豁,豈可強是非也。』州於言下,大悟。」(《傳燈錄》卷八)
平常,是平穩常住的意味,遠離生住異滅等諸相的心境。《說佛境界經》曰︰「文殊言︰『菩提無形相無為。云何無形相﹖不可以六識知故︰云何無為﹖無生住滅故也。』」
無為無形相之道,不可名,不可說,任何語言亦不能表顯故,根本亦非因修而得。如盤山和尚說︰「三界無法,何處求心﹖」因為凡是可求的,必是被限制的。不可得不可說之道,若向之擬議,就在這個剎那裏失卻道的真相。南泉說「道不屬知,不屬不知」者,就是表現出道的超認識性。所知的是妄覺之境,即分別思慮之境;思慮分別,是對立的分裂的;知的世界,是沒有生命的活動,是個無活躍的死體。宗教的真的實在,是超知超不知之境,全不是對立的,所謂「言詮不及,意路不到」。唯立足在直觀的體驗之境的人,可以觸到那種風光,把握著那種妙味。這就是南泉說的「若真達不疑之道,如太虛廓然洞豁,豈可強是非也」的意思;達磨之所以說「廓然無聖」,也著落在這裏。這個境界,是具有無限的廣大和無量深邃的世界,不著一纖毫翳歸於純粹意識之境。這就是意識的超過意識而歸還於意識無意識的本源的境涯。然後,那纔是真的獨然自性自然的容姿這個境涯裏根本無有可師;祇是自己歸還於自己,顯現自己,此外別無他道,這是歸家穩坐之境。首山在「示竹篦公案」中記著︰「首山和尚拈竹篦示眾云︰『汝等諸人,若喚作竹篦則觸,不喚作竹篦則背;汝諸人且道︰喚作甚麼﹖』」(《傳燈錄》卷十三)
「觸」,即是肯定;「背」,就是否定。離卻這否定肯定的兩邊,纔觸著「物自體」,把握得「物自體」。故禪的根本法,是在於第一義的絕對境。這個境,應知道是徵兆未分以前,主客未立以前的物自體,是意識自體的獨自境;故黃檗說之為「無師」,百丈示之為「併卻唇吻」。然而不可忘記了另一面的存在,便是第一義自體的作用,偏陷墮在無師及併卻唇吻的一邊時,卻會失掉法自體的作用;故在翠微禪板公案所指示出的,正恐為欠缺著徵兆未分以前的一機而變成死物,這也應須加以注意。是以香林的「坐久成勞」,以顯出法自體之超越修證;馬祖的「藏頭黑海頭白」,以指示其超越性本然之姿態。三祖的《信心銘》中說的「多言多慮,轉不相應;絕言絕慮,無處不通」,在沉默中見出宗教的根源;在這沉默的神祕中現出永遠,無限光庖對的姿勢。此所謂︰「多言多慮,離真傷神。」「道箇佛字,拖泥帶水,道箇禪字,滿面慚惶」者是也。禪的源底,究非語言可得表現;禪的真實相,不容有閑言語、閑妄想的餘地,除「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外,別無可求之道。不立,即是直示著不容語言文字,原來怎樣就是怎樣地直接啟示著真理。否定,就是不改本相的肯定;併卻唇吻、無師、無聖、西來無意的世界,就是那樣地的藏頭黑海頭白。整個都是「風休花尚落,鳥啼山更幽」的世界,徧界不藏恆時現成的世界,人人具足的世界;這是一字不說的世界,是公開的神祕之境。《起信論》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
一達到這種絕對境,是處處無礙,事事通達的大用現前。古人說︰「言語道斷者,是一切言語也;心行處滅者,是一切心行也。」這就是顯然地說︰若徹底地到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沉默的神祕境界,自然地從這裏發出一切言語一切心行無處不通的達於自在境界,成為一切法之光明。
故言語及思慮,並不是完全妨害於禪的,不過禪的本源,言語及思慮是達不到的境地,這境地切勿忘記了是主客未分以前的境地!然而一旦達到本源而歸來見一切,就在一切中,堂堂地顯現其本源;所以若僅僅以否定的片面視為禪,那是大錯特錯。應知道這否定也須予以否定、在否定盡處有大肯定──大用現前不存規則的無礙境。若不明白這點,就落於雪竇禪師所說的︰「龍牙山裏龍無眼,死水何會振古風」中去。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十;《祖庭事苑》卷七;《虛堂和尚語錄》卷九;《聯燈會要》卷六;《五燈會元》卷四;《永平廣錄》卷八;《光明藏三昧》;《延寶傳燈錄》卷七;《禪學思想史》卷上。
自利‧利他
自利與利他的併稱。指利益自己且利益他人。又作自他利(sva-parārtha)、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信教人信、自益益他、自覺覺他等。「自利」係指自己為得悟而修行,上求菩提;「利他」則是為利益他人、救濟他人而宣說教法,下化眾生。
此二利廣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乃大乘菩薩之所兼修。如《淨土論》云(大正47‧95a)︰「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唯識論》卷九亦謂菩薩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論,六到彼岸、菩提分等為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載有純(kevala)、共(para-saṃboddha)、安(hitānvaya,利益種類)、樂(sukhānvaya,安樂種類)、因攝(hetu-saṃgṛhīta)、果攝(phala-saṃgṛhīta)、此世(aihika)、他世(āmutrika)、畢竟(ātyantika)、不畢竟(anātyantika)等十種自利利他行。蓋小乘聲聞、緣覺為自己修戒、定、慧,修樂獨善寂,故於果位灰身滅智而缺利他之行;反之,大乘菩薩以利他慈悲為先,故修六度行以滿足二利行而成佛得果。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波羅蜜」之內涵,而解釋其自他二利之義︰
(1)修布施,故善名流布,隨所生處財寶豐盈,是名自利;能令眾生心得滿足,教化調伏,使無慳吝,是名利他。
(2)修持戒,故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不犯惡,是名利他。
(3)修忍辱,故遠離眾惡,身心安樂,是名自利;化導眾生,皆令和順,是名利他。
(4)修精進,故能得世間、出世間上妙善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勤修善,是名利他。
(5)修禪定,故不受眾惡,心常悅樂,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修正念,是名利他。
(6)修智慧,故遠離無明,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又據《成唯識論》卷十所載,佛三身中,自性身寂靜安樂,無動作,並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兼攝自、他二利;受用身中的自受用身唯屬自利;他受用及變化二身唯屬他利。其他如佛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分別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曇鸞《往生論註》卷下謂他利與利他二者有別,若自佛而言,宜言利他;若自眾生而言,宜言他利。日僧親鸞即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
◎附︰印順〈自利與利他〉(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利」是什麼
說到利他,首先應明白「利」的意義是什麼﹖利是利益,利樂;是離虛妄,離醜惡,離貧乏,離苦痛,而得真實,美善,豐富,安樂的。自利與利他,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得到這樣的利益安樂。世間法,有利必有弊,有樂就有苦,雖不是完善的,徹底的,然也有世間的相對價值。佛法流行在世間,所以佛教所說的利,除了究竟的大利──徹底的解脫而外,也還有世間一般的利樂。佛教的出現世間,是使人得「現生樂,來生樂,究竟解脫樂」。惟有聲聞──小乘人,才偏重於「逮得己利」,重於獲得個己的解脫樂。說利他,切勿落入聲聞窠臼,偏重於己利,專重於解脫自在的利樂。如忽略「現生樂」,即自己狹隘了佛教的內容,自己離棄了人間,也難怪世人的誤會了!
利他,有兩大類︰一是物質的利他,即財施︰如見人貧寒而給以衣食的救濟,見人疾病而給以醫藥的治療,修道路,闢園林等,以及用自己的體力或生命,來助人救人。二是精神的利他,即法施︰如愚昧的授以知識,憂苦的給以安慰,怯弱的給以勉勵;從一切文化事業中,使人心向上,向光明,向中道,向正常,向安穩。這不但是出世法的化導,也以世間正法來化導,使人類養成健全的人格。提高人類的德性知能,為出世法的階梯。當然,法施是比財施更徹底的。如給貧苦人以衣食的救濟,是財施;這只是臨時的,治標的。如以正法啟迪他,授以知識技能,幫助他就業(除幼弱老耄殘廢而外),即能憑自己的正當工作,獲得自己的生活,這比臨時的救濟要好得多。佛法中,出世法施勝過世間法施,法施比財施更好,然決非不需要財施,不需要世間法施。如專以解脫自在為利,實在是根本的誤解了佛法。
即以出世的法施來說,從使人得解脫來說,也並不像一般所想像的偏差。解脫,要從熏修行持得來。小乘行者,初發出離心,即種下解脫的種子;以後隨順修學,漸漸成熟;最後才證真斷惑得解脫。大乘行者,初發菩提心,即種下菩提種子;經長時的修行成熟,才能究竟成佛。大乘與小乘,都要經歷「種」、「熟」、「脫」的過程。所以出世法的教化,也不只是使人當下解脫自在,才是利他。使人「種」,「熟」,難道不是利他﹖使人當前解脫,非自己解脫不可(也有自己未曾解脫而能使人解脫的事證)。但使人得「種」利,得「熟」利,自己雖並未得解「脫」利,卻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涅槃經》說︰「具煩惱人」,如能季義的一分,也可以為人「依」(師)。如了解佛法的真意義,不說給人現在安樂的利益,就是專論解脫樂,也決非「非自己先大徹大悟不可」。不過真能解脫自在,利益眾生的力量,更深刻更廣大而已。質疑者,從非要大徹大悟不可所引起的疑難,本來不成問題。可是一分佛弟子,極力強調當前解脫自在的利益,唱起非自利不能利他的高調。結果,是否做到(解脫的)自利,還不得而知,而一切利他事行,卻完全忽略了!
重於利他的大乘
淨化身心,擴展德性,從徹悟中得自利的解脫自在,本為佛弟子的共同目標。聲聞道與菩薩道的差別,只在重於自利,或者重於利他,從利他中完成自利。聲聞不是不能利他的,也還是住持佛法,利樂人天,度脫眾生,不過重於解脫的己利。在未得解脫以前,厭離心太深,不大修利他的功德。證悟以後,也不過隨緣行化而已。而菩薩,在解脫自利以前,著重於慈悲的利他。所以說︰「未能自度先度人,菩薩於此初發心。」證悟以後,更是救濟度脫無量眾生。所以聲聞乘的主機,是重智證的;菩薩乘的主機,是重悲濟的。
菩薩道,在初期的聖典中,即被一般稱做小乘三藏中,也是存在的,這即是菩薩本生談。菩薩在三大阿僧祇劫中,或作國王、王子,或作宰官,或作外道,或作農工商賈、醫生、船師;或在異類中行,為鳥為獸。菩薩不惜財物,不惜身命,為了利益眾生而施捨。閻浮提中,沒有一處不是菩薩施捨頭目腦髓的所在。他持戒,忍辱,精勤的修學,波羅蜜多的四種、六種或十種,都是歸納本生談的大行難行而來。這樣的慈悲利他,都在證悟解脫以前,誰說非自利不能利他!等到修行成熟,菩提樹下一念相應妙慧,圓成無上正等正覺。這樣的頓悟成佛,從三大阿僧祇劫的慈悲利他中得來。菩薩與聲聞的顯著不同,就是一向在生死中,不求自利解脫,而著重於慈悲利他。
初期的大乘經,對於菩薩的三祇修行,與三藏所說的小小不同。大乘以為︰菩薩的利他行,在沒有證悟以前,是事行,勝解行,雖然難得,但功德還算不得廣大。徹悟的證真──無生法忍以後,莊嚴淨土,成熟眾生的利他大行,功德是大多了。因為這是與真智相應,是事得理融的,平等無礙的。大乘分菩薩道為二階︰般若道,凡經一大僧祇劫,是實證以前的,地前的。唯識宗稱為資糧位,加行位(到見道位)也名勝解行地。證悟以後是方便道,凡經二大僧祇劫,即登地菩薩,唯識家稱為從見道到修道位。大體的說︰地前菩薩,雖有勝解而還沒有現證,廣集無邊的福智資糧,與本生談所說相近。大地菩薩,現證了法界,如觀音菩薩等慈悲普濟,不可思議。本生談中的一分異類中行,屬於這一階段的化身。雖有未證悟,已證悟二大階位,而未證悟前,菩薩還是慈悲利物,決無一心一意趣求解脫自利的。所以據菩薩行的本義來說,質疑者的疑難,完全出於誤解,根本不成問題。觀音菩薩等尋聲救苦,是大地菩薩事,然並非人間的初學菩薩行者,不要實踐慈悲利物的行為。
不過,一分的後期大乘,自稱為大乘的最大乘,上乘的最上乘;至圓至頓,至高至上。不再是大器晚成,而是一心一意的速成急就。於是乎「橫出」、「頓超」、「一生取辦」、「三生圓證」、「即身成佛」、「即心即佛」等美妙的術語,大大的流行起來。「生死未了,如喪考妣」;「生死事大,無常迅速」。這一類聲聞的厭離心情,居然活躍於至圓至頓的大乘行者的心中。山林清修,被稱美為菩薩的正道,而不再是走向「京都城邑聚落」了。在這種思想中,質疑者的疑難,也自以為不成問題的。因為一切利他功德,本來圓成,不需要向外求索。如一念證悟,即具足六波羅蜜,無邊功德,一點也不缺少。在理論上,在心境上,當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然在一般凡夫的眼光中,這種菩薩的利他功德,不過是宗教徒自心的內容。從表現於實際來看,但見自利,並未利他,並不能免卻難者的懷疑。
抗戰期中,太虛大師從南洋訪問回來說︰南方的教理是小乘,行為是大乘;中國的教理是大乘,行為是小乘。其實,南方的佛教,雖是聲聞三藏,由於失去了真正的聲聞精神,幾乎沒有厭離心切,專修禪慧而趨解脫的。缺乏了急求證悟的心情,所以反能重視世間的教化,做些慈善文化事業。而中國呢,不但教理是大乘的最大乘,頓超直入的修持,也是大乘的最大乘。稱為大乘的最大乘,實是大乘佛教而復活了聲聞的精神──急求己利,急求證入。失去了悲濟為先的大乘真精神,大乘救世的實行,只能寄託於唯心的玄理了!
長在生死利眾生
大乘佛教的修學者──菩薩,如沒有證悟,還不能解脫自在,他怎麼能長期的在生死中修行﹖不怕失敗嗎﹖能自己作得主而不像一般凡夫的墮入惡道,或生長壽天嗎﹖自己不能浮水,怎能在水中救人﹖難道不怕自己沈沒嗎﹖一分學者的專重信願,求得信心的不退;或專重智證,而趨於急求解脫,急求成佛,這都不外乎受了這種思想的影響。
當然,自己不能浮水,不能入水救人。然而,自己離水上岸,又怎麼能在水中救人﹖聲聞人急求自證,了脫生死,等到一斷煩惱,即「與生死作隔礙」,再不能發菩提心──長在生死修菩薩行。雖然大乘經中,進展到還是可以回心向大的結論,然而被痛責為焦芽敗種的,要費多大的方便,才能使他迴向大乘呢﹖要再修多少劫的大乘信心,才能登菩薩地呢﹖即使迴入菩薩乘,由於過去自利的積習難返,也遠不及直往大乘的來得順利而精進。所以大乘經中,以退失菩提心為犯菩薩重戒;以悲願不足而墮入自利的證入為必死無疑。不重悲願,不集利他的種種功德,一心一意的自利,以為能速疾成佛,這真是可悲的大乘真精神的沒落!
在水中救人,是不能離水上岸的。要學會浮水,也非在水中學習不可。菩薩要長在生死中修菩薩行,自然要在生死中學習,要有一套長在生死,而能普利眾生的本領。但這非依賴佛力可成;也非自己先做到了生脫死,解脫自在,因為這是要墮入小乘深坑的。菩薩這套長在生死而能廣利眾生的本領,除「堅定信願」,「長養慈悲」而外,主要的是「勝解空性」。觀一切法如幻如化,了無自性,得二諦無礙的正見,是最主要的一著。所以經上說︰「若有於世間,正見增上者,雖歷百千生,終不墮地獄。」惟有了達得生死與涅槃,都是如幻如化的,這才能不如凡夫的戀著生死,也不像小乘那樣的以「三界為牢獄,生死如冤家」而厭離他,急求擺脫他。這才能不如凡夫那樣的怖畏涅槃,能深知涅槃的功德,而也不像小乘那樣的急趣涅槃。在生死中浮沈,因信願,慈悲,特別是空勝解力,能逐漸的調伏煩惱,能做到煩惱雖小小現起而不會闖大亂子。不斷煩惱,也不致作出重大惡業。時時以眾生的苦痛為苦痛,眾生的利樂為利樂;我見一天天的薄劣,慈悲一天天的深厚,怕什麼墮落﹖惟有專為自己打算的,才隨時有墮落的憂慮。發願在生死中,常得見佛,常得聞法,「世世常行菩薩道」,這是初期大乘的共義,中觀與瑜伽宗的共義。釋尊在經中說︰「我往昔中多住空故,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與聲聞行的多修生死無常故苦,厭離心深,是非常不同的。大乘經的多明一切法空,即是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修菩薩行的成佛大方便。這種空性勝解,或稱「真空見」,要從聞思而進向修習,以信願、慈悲來助成。時常記著︰「今是學時,非是證時」(悲願不足而證空,就會墮入小乘)。這才能長在生死中,忍受生死的苦難,眾生的種種迫害,而不退菩提心。菩薩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廣利一切眾生。自己還沒有解脫,卻能廣行慈悲濟物的難行苦行。雖然這不是人人所能的,然而菩薩的正常道,卻確實如此。
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
菩薩是超過凡夫的,也是超過二乘的。戀著世間的凡夫心行,是世間常事,如水的自然向下,不學就會。一向超出生死的二乘行,是偏激的厭離,一面倒,也還不太難。惟有不著世間,不離世間的菩薩行,才是難中之難!事實確乎如此︰凡夫心行,幾乎一切都是。釋迦佛的會上,有的是小乘賢聖,不容易,也還不太難。菩薩,只有釋迦與彌勒;這是人間的歷史事實。可見菩薩心行是極不容易的,如火中的青蓮華一樣。大乘經中說︰十方有無量無邊的菩薩,那是十方如此,而此土並不多見。至於大地菩薩的化現,可能到處都是,但這不是人間所認識的。從此土的博地凡夫來論菩薩行,如不流於想像,神祕,尊重事實,那是並不太多的。經上說︰「無量無邊眾生發菩提心,難得若一若二住不退轉。」所以說︰「魚子庵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這不是權教,是事實。出世,是大丈夫事,而菩薩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如有一位發心得成就不退,對於眾生的利益,實在是不可度量,如一顆摩尼寶珠的價值,勝過了閻浮提的一切寶物一樣。
我們必須認清︰名符其實的菩薩,是偉大的!最偉大處,就在他能不為自己著想,以利他為自利。偉大的,這是我們所應該學習的︰宏揚大乘法,景仰佛陀的圓滿,菩薩大行的偉業,雖要經歷久劫修行,或者暫時中止進行,但一歷耳根,萬劫不失,因緣到來,終究要從此成佛的。成就不退的菩薩,雖說不會太多,然有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自有能真實發菩提心。有信願,慈悲,空性勝解,正好在生死海中鍛鍊身手,從頭出頭沒中自利利人。一般能於菩薩行而隨喜的,景仰的,學習的,都是種植菩提種子,都是人中賢哲,世間的上士。有積極利他,為法為人的大心凡夫,即使是「敗壞菩薩」,也比自了漢強得多!這種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淺些是心向佛乘而實是人間的君子──十善菩薩;深些是心存利世,利益人間的大乘正器。從外凡、內凡而漸登賢位的菩薩,沒有得解脫的自利,卻 能為一切眾生而修學,為一切眾生而忍苦犧牲。漸學漸深,從人間正行而階梯佛乘,這才是菩薩的中道正行。真能存菩薩的心胸,有菩薩的風格,理解菩薩利他的真精神,那裏會如喪考妣的急求己利﹖
佛教的利他真精神,被束縛,被誤會,被歪曲,這非從根救起不可!這非從菩薩道的抉擇中,把他發揮出來不可!這才能上契佛陀的本懷,下報眾生的恩德。也惟有這樣,才能答覆世間的疑難!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相不壞假名論》卷下;《往生論》;《往生要集》卷上(末);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西藏佛教
指西藏及其周圍地區所信奉的佛教。又稱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成立於西元七世紀左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西藏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皆自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有關其歷史,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分為前弘期(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前半)與後弘期(十世紀至現在)二階段。
(1)前弘期︰西藏在未傳入佛教之前,原本盛行苯教。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娶尼泊爾尺尊(Bhṛkuti)公主與唐朝文成公主。因而傳來印度、尼泊爾系佛教及中國佛教,乃使苯教勢力受挫。當時松贊干布王以拉薩為中心,建立布達拉宮,並為二妃各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到赤松德贊王(Khri-sroṅ-lde-btsan)時,分別自尼泊爾、印度請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ṁ-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śī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āyā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ṅ-dar-ma)王繼位,鎮壓佛教,禁止譯經,焚毀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2)後弘期︰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īś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ḥ-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ñiṅ-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ḥ-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祕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西藏佛教由於流傳區域、修行儀式及傳承系統等不同,從十一世紀中葉開始逐步形成各種宗派。
(1)寧瑪派︰又稱紅帽派、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此派組織鬆散,缺乏嚴格的制度。教徒重密輕顯,且可娶妻生子。教法內容不一,各有傳承。但以大圓滿法為究竟法門。根本密典為十八部怛特羅。然一般之所奉行只有文殊身、蓮花語、真實意、甘露功德、金剛橛事業、差遣非人、猛咒詛詈、供養世神八部。為西藏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主要道場有多吉扎特寺、敏珠林寺、噶陀寺、佐欽寺、白玉寺等。另外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希臘的雅典、法國的卡斯特朗巿等亦建有此派寺院。此派自民初以來,在漢地即頗為盛行。民初的諾那活佛、曾在美國弘法的陳健民、已故的敦珠仁波切及其弟子劉銳之等人,皆屬此派。
(2)噶當派︰為仲敦巴(Ḥbrom-ston)所創,其理論與實踐基礎係來自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主張以顯宗為主,但不排斥密宗。修習次第強調先顯後密。其後此派併入格魯派。根本道場為熱振寺。
(3)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Mar-pa)所創,富密教色彩。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最重視大手印傳承。強調以苦修而求達到「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的境界為其特色。有達薄噶舉、噶瑪噶舉、主巴噶舉、止貢噶舉等支派。其中,噶瑪噶舉派更獲法國承認其宗教地位,而設立二十八個法輪中心。此派為系統最多,傳播最廣的一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與四川德格的八蚌寺等。民初以來,此派在漢地弘法的名師有貢噶活佛等人。又由於張澄基譯出此派名著《密勒日巴全集》等書,及噶瑪噶舉之名師多人曾來台灣弘法,因此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此派在台灣之弘法活動頗為頻繁。
(4)薩迦派︰俗稱花教。為在家居士貢卻傑布(Ḥkhond kon-mchog-rgyal-po)所創。教主採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至五祖八思巴時獲元世祖封為帝師,執掌西藏政教大權。元末,其地位由噶舉派所取代,僅保有薩迦一地的控制權。此派特別崇尚道果教授。全盛時在蒙古、西康、西藏等地皆有寺院。爾後寺院相繼沒落,只有著名的四川德格貢欽寺留存。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也有若干名師到台灣弘法。
(5)格魯派︰又稱黃帽派、黃教、新噶當派、新教,為宗喀巴所創。此派吸收噶當派的教義,並主張僧侶須嚴守戒律。提倡顯、密二宗並重,強調顯密兼修和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以中觀哲學與《現觀莊嚴論》為教義根本。在傳承方面則採用活佛轉世制度。達賴與班禪,為兩大活佛,一主前藏,一主後藏。分地區弘法。其後受清廷擁戴,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達賴喇嘛也成為西藏之政治與宗教領袖。此派之根本道場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寺、布達拉宮等。1949年西藏暴動之後,達賴十四世及其支持者流亡到印度達姆沙拉,此派之重心乃轉至印度。然在中國大陸,班禪十世則被中共政權扶持為此派之宗教代言人。1989年,班禪逝世,其轉世靈童正在尋覓中。
此外,另有黑教,原為苯教外道。以詛咒禳祓為事。崇尚巫術,以降神為大祭。二十世紀末期二、三十年間,在台灣與美國亦偶有人弘揚此派教法。
近年來,西藏佛教普受英、法、德、俄、日、印等國學者所重視。在台灣,西藏佛教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初傳,當時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外,幾乎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其中較著名者有屈映光、吳潤江、申書文、劉銳之等人。弘法地點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約從民國七十一年(1982)開始,眾多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乃促使其規模與日俱增,並迅速遍及全台。其中尤以噶舉派最受台灣信徒所歡迎。
◎附一︰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
西藏前弘期佛教就是西藏佛教發展的前一個階段。西藏古典著作如布頓《佛教史》、倫主《佛教史》、童祥《青史》、《西藏曆書引言》、《藏王紀》等書,都說前弘期始於松贊干布時代,終於惹巴巾末年。但諸書所載這兩個人的生卒年代,出入很大。今據中國古史《新唐書》所載松贊干布王妃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年代(641),再參酌西藏的古典著作,松贊大概生於西元七世紀初。根據惹巴巾在位時,在拉薩所立的「漢藏和盟碑」的年代(823),惹巴巾的卒年不會早於這個年代。《布頓史》和《倫主史》都說他的卒年是841年,當比較可信。因此,可以認為「前弘期」約始於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的前半,前後約二百年。
本期佛教發展的情形,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時期︰
(1)松贊干布時期(初興佛教)︰松贊干布以前的西藏,境域狹小,至松贊干布,才擴張疆土,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逐漸強大起來。如《新唐書》說︰「其地東與松茂嶲接,南極婆羅門,西取四鎮,北抵突厥,幅員萬餘里,為漢魏諸戎所無也。」
傳說松贊以前,西藏沒有統一文字。松贊既征服諸部落,擴大疆土,為與鄰國往來和治理民眾頒布法令的需要,松贊干布派遣貴族子弟到克什米爾學習,其中端美三菩提學聲明學,回藏地後製成藏文字母和文法,並著了《八部論》,解釋藏文的用法。
松贊以前,西藏只有一種神教,名為苯教,專作祈禳等法。松贊干布時,有了統一的藏文,才開始翻譯佛經,建立佛教。
松贊干布派人到錫蘭請來蛇心旃檀的十一面觀音像,又往印度和尼泊爾交界處請來訶利旃檀的觀音像(此像現仍供在布達拉宮),作為供養修福的對象。
松贊干布初娶尼泊爾公主,攜來不動佛像、彌勒菩薩像、度母像等(不動佛像現供在小昭寺,彌勒像等現供在大昭寺)。後娶唐朝文成公主,又攜來釋迦佛像(相傳為佛在世時所鑄造,現供在大昭寺正殿中)。
松贊干布又使尼泊爾塑像匠人,按照松贊自己的身量,塑一尊觀音像(現供在大昭寺北廂殿中)。
為供奉諸聖像,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尼泊爾公主建築了大昭寺,文成公主建築了小昭寺,松贊干布又建伽剎等十二寺於拉薩四周各要地。此外,又建築了許多修定的道場。各寺所供的聖像很多,有釋迦、彌勒、觀音、度母、顰慼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
當時翻譯經典的人,漢人有大天壽,藏人有端美三菩提、達摩廓霞、拉壟金剛祥,印度人有孤薩惹、商羯羅,尼泊爾人有尸羅曼殊等。
當時翻譯的經典,有《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訶哥羅法》、《吉祥天女法》。又有《集寶頂經》、《寶篋經》、《觀音經續》(二十一種)、《百拜經》、《白蓮華經》、《月燈經》。有說亦曾翻譯《十萬頌般若經》。
藏地以前沒有一定的法制。松贊干布時代,依佛經所說的十善戒,制定法律︰鬥毆的處罰,殺人的抵償,盜竊的加八倍罰款,奷淫的斷肢體而流放,欺妄的割舌。又制十六條社會倫理法︰(1)敬信三寶,(2)修行正法,(3)孝敬父母,(4)恭敬有德,(5)敬重尊長,(6)交友以信,(7)利益國人,(8)心性正直,(9)景慕賢哲,(10)善用資財,(11)以德報恩,(12)秤斗無欺,(13)不相嫉妒,(14)不聽婦言,(15)和婉善語,(16)心量寬弘(《西藏王臣史》,《藏王紀》所說略異)。
總之,在這一段時期,藏地才開始有佛教,建築寺廟,創造文字,翻譯經典;同時也制定了法律,教育民眾,使西藏民族逐漸強盛文明起來。所以藏地史書都說松贊干布是觀音菩薩化身,特為饒益藏地人民而現國王身的。
(2)赤松德贊時期(建樹佛教)︰松贊干布後,芒松芒贊(亦作芒壟芒贊,即松贊干布之孫)、都松芒波結兩代,雖然繼承祖先的遺訓奉事佛教,不過對於佛教事業,非但沒有新的建樹,而且由於多次兵災,將釋迦佛像封閉在大昭寺左廂祕室中,松贊干布所建的布達拉宮也毀於兵火。赤德祖贊即位後,起初原為其太子絳剎拉聞請婚於唐朝。等到金城公主到藏時,絳剎拉聞已死,只好嫁赤德祖贊,以後生下赤松德贊,大弘佛教。金城公主到藏後,問知文成公主帶到西藏的釋迦佛像閉在暗室,急命人請出,供在大昭寺正殿;又將尼泊爾公主請來的不動佛像,移到小昭寺供奉。
赤德祖贊想紹繼祖先弘揚佛教的遺規,曾派使臣往底斯山迎請佛密和佛靜二大論師。二師未肯到藏。赤德祖贊又遣使到唐朝和于闐迎請宏法大師和經典,並建立拉薩喀扎等寺,安置各處請來的經典和大德。
此時譯經的,有賬迦牟拉廓霞、娘若那鳩摩羅。從漢文譯成的有《百業經》、《金光明經》及曆數、醫學等書籍(布頓《佛教史》)。這時的僧眾,有漢僧和于闐僧;藏民雖已信仰佛教,但還沒有人出家。
赤德祖贊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佛教的。他們中間還有掌握重權能左右朝政的人,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扎路恭等,不過懾於赤德祖贊的威嚴,還沒有明目張膽地反對。
赤德祖贊去世後,仲巴結便藉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將這些事情都歸罪於佛法。又編造許多謊言,誣蔑釋迦佛像為引禍根源,把像埋在地下,後又移到芒域。改大昭寺為屠場,拆毀赤德祖贊所建的喀扎寺和真桑寺。驅逐修行佛法的信眾,各地來的僧人也都遣回原籍。此時赤松德贊年幼,不能自主朝政,只好聽憑仲巴結擺佈。藏地尚未長成的初期佛教,就遇到這樣一場摧折。
西藏民間,原已盛行苯教。松贊干布雖曾制定法令,教人民敬信三寶,學習佛經;苯教徒有暗改佛經為苯經的,也被禁止,但臣下和民間,仍有信奉苯教反對佛教的。後來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波結、赤德祖贊三代,似乎都沒有加以禁止。赤松德贊時代反對佛教的這些權臣,大概就是苯教信徒。
赤德祖贊曾派臣下桑希等到內地學佛法。桑希臨回藏時,遇著一位高僧,授給他《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三部經,並且向他說︰「現在藏王已死,王子年幼,那些不信佛法的臣下,正在破壞先王法制,毀滅佛法。此時回到藏地,沒有佛教事業可作。你等到王子大了,把這三部經呈上,並須請薩賀國的靜命來藏弘法,那時佛法才能光大。」桑希等請回漢文經書千餘卷,到藏時正遇著滅法,就把經書藏在欽樸石崖中。
赤松德贊漸長,閱讀前代諸王史籍,知道祖先弘揚佛教、建立法制的事蹟,深為信樂,就與諸臣籌商復興佛教的事宜。桑希以為時機已到,就把藏在欽樸的漢文佛經取出,呈進藏王,並為略述大意。藏王聽了很歡喜,就教桑希同漢人梅瑪果、迦濕彌羅人阿難陀共同翻譯。但此事為仲巴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把他貶到芒域。史書上說一些信佛法的人,為了保護桑希,送他到芒域避難。
又有大臣名賽曩,信仰佛教,藏王派他作芒域守。他在芒域建立了兩座佛寺。後來往印度朝禮大菩提寺、那爛陀寺聖蹟,在尼泊爾遇見靜命(也有譯為寂護的)。他請靜命到藏弘法,得到許可,自己先回拉薩見藏王,陳述靜命的功德,可以請來建立佛法。藏王詔諸信佛法的大臣如漾娘桑、廓墀桑等密議,用計除去舅氏仲巴結、達扎路恭等,頒布勒諭,令一切臣民奉行佛法。先將釋迦佛像請回拉薩,仍供在大昭寺正殿,隨即派人迎接靜命論師。民間有信苯教反對佛教的,又使阿難陀等和他們辯論。苯教徒辯失敗,苯教書籍,除少數祈禳法外,都被廢毀,不許傳播。
靜命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為藏王等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當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人,就說是弘揚佛教之過,請藏王停止弘法,民間喧攘不安。藏王請問靜命,靜命說須請蓮華生來才能止息災害,自己也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派賽曩等去迎請蓮華生。蓮華生到藏後,適災害止息,才又接靜命回藏。
藏王打算建立桑耶寺,先與臣民商議,大家都贊同,就請蓮華生加持地基,請靜命仿印度飛行寺規模繪成圖樣。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墻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三妃,又各建一殿。從762年壬寅奠基,至766年丙午落成(據《藏王傳》等說,布頓說是787年丁卯奠基,799年己卯落成)。完工後又請靜命、蓮華生開光,舉行盛大慶祝法會。
767年丁未從印度迎請說一切有部持律比丘十二人到藏,以靜命為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最初受戒七人為︰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記載),稱為七覺士。此後復度官民子弟三百餘人,出家受戒;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造成譯經的人才。
此時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廣譯三藏教典。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又請迦濕彌羅國大德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又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此時,對於佛教,盡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禪教、講修,兼收並舉,故可稱為前弘期的極盛時代。此時所譯典籍,據辰年在登噶宮所編《目錄》(此目錄布頓《佛教史》和倫主《佛教史》都說是赤松德贊時所編。布頓《佛教史》並說︰先編《登噶目錄》,次編《欽樸目錄》,再編《龐塘目錄》。〈經論大藏目錄序〉中說,牟底贊薄時,先編《龐塘目錄》,次編《登噶目錄》,未說《欽樸目錄》何時所編)的記載,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餘的顯密經論,大體上都具備了。現在舊派所傳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傳來的,可能因為當時只是祕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內。
此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為防止部派紛爭,藏王曾明令制定,不許翻他派的律典。此時大乘教典,唯識宗的已很完備。但因弘傳佛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所以,此時的見解,都是屬於中觀宗的。在赤松德贊末年,息滅頓漸的爭端後,又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的龍樹的中觀見,修十法行與六度行,不准學頓門的見行。
總之,赤松德贊時,才開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制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真正規模,此時才算完備。又在耶巴、欽樸等處,建立專修道場。後來阿底峽曾讚嘆說,此時西藏佛法之盛,就是印度好像也比不上。
(3)惹巴巾時期(發揚佛教)︰赤松德贊死後,牟尼贊普與牟底贊普先後繼位,紹承父業,仍弘佛法。尤其在牟底贊普時,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盡量翻譯(據倫主《佛教史》和《藏王紀》所記,此時還有蓮華戒等論師,龍王護、寶勝等譯師),三藏教典此時就很完備了。
赤松、牟尼、牟底諸王時,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也常以武力征服鄰近的其他民族,尤其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直到惹巴巾時代,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唐朝與西藏才達成和議,建立了和盟碑,戰事才停息。
惹巴巾深信佛教,護持十善法制。因見前代靜命、智王、漾娘桑、桑希‧得瓦廓喀結其主、阿難陀等譯出的典籍,有許多名詞是西藏不通用的,又有從漢地、于闐、印度薩賀等處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學習極為困難;故請勝友、天王菩提等,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務令義理無誤,名詞統一,便利修學。又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滙為專書,使後來譯經者有所遵循。倘有必須設立的新名,須將該名詞的訓詁和定名的理由,詳細註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編入目錄內,以便通行。關於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經藏王批准的,不許隨意翻譯。所譯三藏教典,在禮敬文上加以區別︰凡屬律藏的,「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的,「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的,「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讀者一看禮敬文,就知道屬於那一藏。對於戒律,還是只弘一切有部,不許弘譯他部,以免爭端。
惹巴巾由於深信佛法,對於每一個僧人,各分配給七戶居民,供給他的生活,使他能專一修行。每逢齋僧法會,惹巴巾先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眾在上邊走過,然後頂戴。所有大小朝政,皆請決於高僧;所有行政制度,也都以經律為準則。下至通用的度量衡器,都依照經論改製。對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於侮慢三寶的,處罰特重。他這樣做,對於佛教雖是極端尊崇,但在臣民當中,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嫉忌和反感,朗達瑪的滅法,也就因此而起。
從松贊干布時代創制統一藏文,翻譯佛經,至惹巴巾時代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都屬於西藏佛教的前弘期。這一時期內,西藏的佛教,可就教典文獻和見修行證兩方面總結一下︰
(1)教典文獻︰此時所譯的教典,大小、性相、顯密、大體都已完備。今依《登噶目錄》,略舉如下︰
{1}大乘經典,分六類︰
(a)《般若經》類,有《般若十萬頌》等大小十六種。
(b)大方廣類,有《佛方廣經》等大小七種。
(c)《大寶積經》四十八品(原書四十九品,抽出第四十六品編入《般若經》類)。
.d各種大乘經,有《賢劫經》等大小一六七種。
(e)大經類,有《大集經》等九種。
(f)從漢文轉譯的,有《大般涅槃經》等大小二十四種。
{2}小乘經︰《正法念住經》等大小三十九種,又《集法句》等論著七種。
{3}密咒續︰《不空羂索經》等及註疏四部共十八種(其中只有事部和行部,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
{4}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
{5}名號︰有《佛及菩薩百八名經》等九種。
{6}讚頌︰有《不可思議讚》等十八種。
{7}願文︰有《迴向願王》等十二種。
{8}吉祥頌︰有《大吉祥頌》等七種。
{9}律藏︰有《根本說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並諸註釋大小三十一種。
{10}大乘註釋︰有《般若十萬頌大疏》等五十二種(內有《般若經》、《深密經》、《三摩地王經》、《寶積經》、《十地經》等的註釋),又有從漢文譯出的《解深密經大疏》等八種。
{11}中觀宗論︰有《中論》等三十三種。
{12}禪修類︰有《修次第論》等八種。
{13}唯識宗論︰有《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種。
{14}各種大乘論︰有《集菩薩學處論》等三十一種。
{15}小乘論︰有《俱舍論》等九種。
{16}因明類︰有《觀業果論》等二十五種。
{17}藏王等撰述︰有《聖教正量論》等七種。
{18}已譯未校的︰有《般若四千頌》及《念住經》二種。
{19}未譯完的︰有《中觀精研論》及《釋》等九種。
從第一類至第八類屬於經藏,第九類屬於律藏,第十類以後屬於論藏。又第三、第四兩類屬於密教,其餘都屬顯教。小乘經律論大小乘共學,其餘都屬大乘。唯識宗的經論,已很完備。中觀宗的經論,除月稱的論疏外,很多都有了。這個目錄中所載的密部典籍雖只有事行兩部;但在赤松德贊時,已曾請印度密宗法稱,傳授瑜伽部灌頂。又有無垢友、施戒、遍照護、吉祥積等,已翻譯《集密意經》、《幻變密藏》、《黑茹迦格薄》等無上瑜伽部密法多種。所以這一段時期,顯密方面的教典,可以說都大體具備了。
(2)見修行證︰這一段時期中,從印度請來的譯經大德,多係中觀見;因此,這一期西藏佛教的見解,主要是中觀正見,即「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見解。一切法無「自性(孤立不變而實有的自體)」而「有(存在)」的原因,即是「緣起」(依賴條件而生滅,即一定的事物必依一定的條件才能生起,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起)。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因果,乃至證解脫,成菩提,皆依「緣起」而有,亦皆自性空,就是緣起性空的中觀見。由深信世出世間因果道理,而嚴持淨戒,依戒修定,由定發慧,就是三增上學。依中觀正見和三增上學所引起的身語行為,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的十法行和六度等正行。三學乃至六度等,就是所修的行。由此修行,發小乘心的,所證就是四沙門果;發大乘心,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所證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以上是就顯教說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所傳的事部和行部,法稱所傳的瑜伽部,都是在中觀正見和發大菩提心的基礎上,傳授灌頂。受灌頂後,嚴守各部的三昧耶戒,進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學,和無相瑜伽的增上慧學,由此而得出世間各種悉地。如無垢友所傳的無上部密法,就是現在西藏佛教的舊派。此派判佛法為九乘︰(1)聲聞乘,(2)獨覺乘,(3)菩薩乘,說這三乘屬於顯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說。(4)事部,(5)行部,(6)瑜伽部,說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報身佛所說。(7)大瑜伽部,(8)阿耨瑜伽部,(9)阿底瑜伽部,說這三部名無上內三乘,是法身佛所說。此派說自派所傳即後三乘密法,尤偏重於阿底瑜伽(即現在流傳的大圓滿教授);說一切眾生現前離垢的「空明覺了」,即大圓滿。意謂生死涅槃一切法,皆本具於此「空明覺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來無生無滅,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這種見解上,遠離一切善惡分別,漸次消滅一切無明錯覺;最後證得永離一切戲論的究竟法界,就是修此教授所證的果德。
◎附二︰法尊〈西藏後弘期佛教〉
自從藏王朗達瑪於西元841年滅法以後,經過一百多年,衛藏等地都沒有出家的僧伽。到宋代初年,才有盧梅等往西康學佛法,回藏重集僧伽,弘揚佛教。此後直到現在約一千年,西藏佛教從未中斷。這一期的佛教,對前弘期而言,名為「西藏後弘期佛教」。
朗達瑪滅法以後,佛教什麼時候才由西康復傳到西藏,各書記載互相不同。布頓《佛教史》上說︰衛藏佛教毀滅經七十年,後有盧梅等十人重建佛教。十人到西藏時,有一七十六歲老婦說,她六歲時曾見過僧人。就依這個傳說,布頓說西藏佛教中斷了七十年。《布頓史》又說︰有人說中斷了一0八年(似即指內巴班智達所說)。
《青史》引內巴班智達名稱願戒說︰從841年後一0八年沒有佛教,至一0九年才又有佛教。但《青史》又說︰841年滅法後一0九年,是指盧梅等在西藏初建小昭寺的一年,不是指佛教最初復傳到西藏的一年。並且引盧梅的弟子跋希的文章說,大善知識盧梅慧戒同松巴智慧,先想在隴穴金比隴建寺沒有成功,後來在 841年才建小昭寺,證明盧梅等由康返藏在建小昭寺之前。又引仲敦巴說,841年滅法後七十八年佛法復興,其後六十五年阿底峽到藏,並且以此說為正確。阿底峽到阿里是1042年,逆推其前六十五年應是978年。《青史》以滅法之年為901年,所以說相距七十八年(901年滅法之說不合理,已如〈西藏前弘期佛教〉中所說)。又《青史》記賈拉康的歷史時說,拏曩金剛自在,(中略)976年生,三歲時(978)律教由西康傳到西藏。(中略)三十七歲(1012年)建賈魯雷寺。拏曩金剛建賈寺後,直到明‧成化十二年(1476)共四六五年,代代相承,記載詳明,最為可信,所以後弘期的開始,可定為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距唐武宗會昌元年朗達瑪滅法,為一三七年)。盧梅等回藏建立僧團時,正值額達赤巴在位。由朗達瑪的兒子母堅到額達赤巴,一共經歷了七個王,時間僅僅一三七年,並不算長。因西藏滅法後,地方混亂,沒有正確的歷史記載可以依憑,所以對於這一段時期的長短,各種史書有不同的說法。但以滅法的841年,復興佛教的978年,是最合理的。
當朗達瑪滅法時,有藏饒賽、約格瓊、瑪‧釋迦牟尼三人,滿載律藏典籍,經阿里繞新疆,逃往西康瑪壟潛修。又有迦勝光稱、絨敦獅子幢、拉壟吉祥金剛等,也各自攜帶所有經典,先後逃往西康。當時西康地區也還有其他佛教徒,如喇欽所親近的濃妙吉祥、寶金剛、吉勝頂、曩具喜菩提等。
藏饒賽在西康時,穆蘇賽拔從他出家,以約格瓊為阿闍黎,受沙彌戒,法名格瓦饒賽,後因智慧廣大稱貢巴饒賽。後期佛教復興,多半由於他的弘傳之功,所以又稱喇欽。喇欽年滿將受比丘戒時,邀請西康壟塘吉祥金剛等三比丘湊足僧數。吉祥金剛自言曾殺藏王,不能入僧數,因此替他們在西寧附近邀漢僧兩人參加。仍以藏饒賽為親教師,於五眾僧團受比丘戒。
據《倫主史》說︰「就依靠這個僧團,又有仲智幢、魯菩提幢等西康的一些人出家受戒,學習戒律和對法。」《藏王紀》說︰「喇欽之後,西康有跋金剛自在、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眾多大德。」另據《青史》說︰「喇欽西康的弟子,有粗勝慧等。」
喇欽在西康弘法,西藏漸漸知道了,藏王智幢先派衛藏七人︰盧梅慧戒、枳智德、聰格慧獅子、羅敦金剛自在、松巴智慧、賈羅卓協饒、雲本法勝,往西康受戒學法。後來又派遣塔乙勝聖、惹希戒生、跋尊慧自在、結雷仰診法救、仲馨慧願等五個人赴西康,先後都依止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受戒。
又《布頓史》說︰「衛藏十人,赴西康學法︰衛地五人,盧梅戒慧、診智德、惹希戒生、跋戒慧、松巴智慧;藏地五人,羅敦金剛自在、聰尊慧獅子、阿里巴痾解尼怴B和博東巴鄔波得迦。那時藏饒賽年老不收徒眾,使他們從喇欽求戒。盧梅留在西康從仲智幢學戒,其餘的人先回。後來惹希戒生和跋戒慧的弟弟來迎他們的哥哥,在壟塘相遇,也出家受戒。」又《青史》說︰「盧梅等為粗勝慧戒弟子,也親近喇欽,並從仲智幢學律。」
盧梅等回西藏(《倫主史》說是971年),起先不敢逕回拉薩,暫時到桑耶,盧梅住持迦曲,跋氏兄弟住持鄔剎和鄔則,惹希兄弟住持格結,診智德住持桑康,羅敦等回到後藏。又經過一段時間,佛法漸漸傳播出去。已經度了很多的僧人,民間信仰也建立起來了。為進一步弘傳佛教,才商議各建寺廟,重立僧團。
盧梅和四大弟子建立的僧團有十八處,惹希戒生和他弟弟的傳派有六處,跋戒慧和他的弟子有七處,診智德有五處,羅敦金剛自在和他的弟子有十七處,聰尊慧獅子有九部十六處。衛藏十人中,前藏的松巴,後藏的痾解兄弟和博東巴,沒有單獨弘傳,所以史書所載,只有六人傳派的寺廟。
又有阿霞智堅往西康從喇欽弟子枳窩卻喇受戒,這和他的弟子竭鄔聶曩巴等,所傳名叫「阿眾」。又有積童戒,往西康從喇欽弟子雅洗本敦受戒,回藏後住持寺廟,發展結地的八處名「枳眾」。以上見於記載的,共有寺廟七十五處。
西藏佛教復興時,前藏有盧梅等,後藏有羅敦等,弘傳戒律,重建僧團。不久佛教遍布全藏,僧伽之眾多,人才之湧現,都遠非前弘期所能比擬。後來阿底峽在阿里聽見仲敦巴談到此事,急忙合掌讚嘆認為「如此興盛,必然是聖僧所建樹,絕不是凡夫所能作到的。」
朗達瑪滅法後不久就遇害,他的大妃的兒子名叫母堅據有前藏布茹,次妃的兒子名叫光護據有鑰茹,光護的兒子吉祥輪有兩個兒子。長子吉祥枳繼父位。次子日怙西據阿里︰他有三個兒子,最小的名叫得祖滾住漾絨。得祖滾有兩個兒子︰闊惹、松內。闊惹後傳位松內,出家名智光,後迎請達摩波羅法護與慧護等到阿里傳比丘戒,從學比丘律儀。
那時有漾絨巴勝慧,從法護受戒後,又往尼泊爾從枳達迦學律,並且在尼泊爾和迦濕彌羅等地,親近各持律大師,對於律藏的解釋,和守戒的行持,都通達精到。後來傳給他的弟弟跋覺和菩提獅子等,廣事弘揚。這是阿里地區復興律學的大概。
智光到阿里弘揚佛法,覺得前弘期留下的教法多不完整,尤其一般咒師沒有通達真空法性,妄行誅法等邪行,嚴重違反了佛的意旨。為挽救這種弊害和弘揚純正的佛教,必須派人往外留學。因此選了阿里三區的青年二十一個人,先使他們學聲明和佛教基本知識,以後厚給資斧,遣往印度,臨行付托給他們的使命是︰(1)迎請迦濕彌羅國寶金剛,東印達摩波羅,西方迦魯國摩尼洲。(2)從中印般若縛黎學二部攝續(《集密》、《攝真實經》)和《攝真實經慶喜藏攝論》。從摩尼洲與達摩波羅學《斷除業障續》及註釋,並學《曼陀羅三百四十尊》(勝天造),集密曼陀羅儀軌(佛智足及龍猛菩薩造)。從寶金剛學時論及四金剛座續釋論。(3)比札瑪尸羅寺有名論師一0八位,大論師七十二位,無可比者三十七位,如頂珠一位,如瞻部莊嚴者八位,如三界眼目者二位;這些論師,上者當迎請,其次的當從學,最下的也應當訪知他通達善巧什麼法,從而求得他的傳承,請他的經書。
二十一人中只有寶賢和善慧學成返藏,其餘都病歿於印度。
寶賢(958~1055),十三歲依智賢出家,曾往印度及迦濕彌羅留學三次,親近拏熱巴等七十五位大論師,學習一切顯密教義。又迎請作信鎧、作蓮密、佛祥靜、佛護蓮花密等到藏,翻譯顯密經論,尤其注重翻譯瑜伽部和集密續,廣事弘揚。後來又迎請法護、慧護弘傳戒法。後弘期密法之盛,多半由於寶賢的力量。寶賢八十五歲時,阿底峽到藏,又得到阿底峽教授,閉關專修。他弟子很多,以瑪善慧為上首。
藏王光讀齯l吉祥積據有拉朵,和他的三個兒子都信仰佛法,致函後藏羅敦金剛自在,請派弟子來拉朵建立佛教。羅敦派弟子釋迦童和智精進兩人前往(《青史》、《倫主史》說是十人)。兩師在拉朵二百多僧眾中,選拔有智慧的青年卓彌釋迦智(994~1078)和達羅童精進兩人(《倫主史》說有陵雲努共三人),給以大量金錢,遣赴印度學法,囑以善學戒律、般若(指《現觀莊嚴論》教授)與密咒。兩人初到尼泊爾從靜賢(寂靜弟子)學聲明,以後往比扎瑪尸羅寺,從六大論師(東門寂靜、南門語自在稱、西門般若生慧、北門拏熱巴、中央寶金剛和智吉祥)學法。達羅多朝禮聖蹟,學法很少。卓彌親近寂靜八年,也兼從其他論師學法,成為大論師。後來又到東印度,從慧王明論師廣受灌頂和解經修行的教授,並且得到道果教授。回藏後翻譯《二觀察》等三續(母部歡喜金剛法),和寂靜的《二萬般若釋》,還譯了很多其他密法。五十一歲時(1044年),迦耶達羅來藏,又從學五年,完全得到他的教授。卓彌在印度和尼泊爾共留學十三年,回藏後,六十三歲以前講說修學攝益徒眾,以後閉關專修,八十五歲去世。弟子很多,馬爾巴、廓枯拉巴則都曾從他求學。繼承卓彌道果承傳的為貢卻傑布,從此發展成薩迦派。
馬爾巴(1012~1097)名法慧,十五歲從卓彌學聲明,以後往尼泊爾住三年學四座等法。後來到印度三次,親近拏熱巴、彌勒巴、靜賢、龐廷巴等諸大論師,廣學集密、勝樂、歡喜金剛、摩訶摩耶、四座等教授。弟子很多,密勒日巴繼承弘傳,成噶舉派。
廓枯巴拉則最初也親近卓彌,以後三往印度,親近七十二位得成就的大論師,特別長期依止靜賢,學集密龍猛派教授,並且翻譯《勝樂金剛空行續》、《四座續》、《摩訶摩耶續》、《歡喜金剛續》等。主要所弘的教授,就是龍猛派的集密。
這四大譯師之中,寶賢講《二萬般若釋》、《八千頌般若》和獅子賢《八千頌大疏》等。西藏般若的盛行,全仗著他的提倡。在密法方面,寶賢總弘四部密法,特別弘傳瑜伽部諸經的廣釋、儀軌、修法等。卓彌釋迦智,主要弘傳歡喜金剛等瑜伽母續;馬爾巴主要傳拏熱巴、彌勒巴所傳集密等瑜伽續,佛頂等瑜伽母續;廓枯巴拉則主要傳龍猛派集密教授。經此四大譯師弘傳,西藏後弘期的密法,講說修行,都已很完備。
此外,還有與寶賢同伴的俄善慧,弘傳戒學的漾絨巴勝慧,請阿底峽的精進獅子、拏措戒勝,寶賢的弟子扎覺協饒、噶法賢、釋迦光、瑪善慧,都是當時著名的譯師。
後來有俄善慧的侄子俄羅丹喜饒(1059~1109),幼年從伯父求學,十七歲往迦濕彌羅求學。經十七年,從利他賢、善根王學因明,從薩𱒤那、廓彌其梅等學慈氏五論等顯密諸法。回藏後翻譯《因昆嚴疏》等,廣弘因明、般若、入行論等,並曾協助綳茶松巴等翻經。弟子二萬三千多人,以卓壟巴慧生和枳慧然為上首。
跋曹日稱往迦濕彌羅留學二十三年,並迎請迦那嚩瑪到藏,翻譯中觀宗月稱派諸論,廣事弘揚,應成派學說因此大盛。
吉覺月光翻譯時輪、佛頂、金剛甘露、勝樂等法。
還有桑迦聖慧、寧盛稱、克鄔格巴輪稱、綳鑰明稱、𱒤彌佛稱、跋日寶稱、羅甲慧積、梅覺慧稱、卓慧稱等,所譯經論現存於大藏中,數量甚多。
以上是往外留學諸師返藏弘化的情形。
西藏佛法復興時,各大譯師各個弘揚於一方,弟子傳承修行方式,因此也各有不同。從1042年阿底峽到阿里以後,百餘年中,成立了多數的教派。
噶當派︰這一派起自阿底峽。「噶」是佛語,「當」是教授,這派說一切佛語(經論)都是修行的教授,所以名為「噶當派」。自從朗達瑪滅法以後,西藏一般學佛的人,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輕經論,也有人重戒律毀謗密法,致使顯密形同水火。最大的弊病,是修行沒有次第,沒有出離心菩提心的基本修證,就妄趨高深密法,沒有通達法空真理,只依密法文義,作誅戮仇敵等事。不但違背佛意,也造成罪因。阿里王智光與菩提光(松內之孫),為挽救此等流弊,不惜身命資財,至誠迎請阿底峽來藏弘法。阿底峽到阿里後,為菩提光等廣傳甚深法輪。為整治當時西藏佛教混亂現象,特造《菩提道炬論》,說明修行次第和顯密教義全不相違的道理。後由仲敦巴迎請,到衛藏各處弘傳佛法。針對當時邪行密法、輕視因果的流弊,特重視因果,宣說皈依,所以有業果喇嘛、皈依喇嘛的稱號。
阿底峽的一切顯密教授,都傳給了仲敦巴。圓寂後,門人都依止仲敦巴修學。1056年建熱振寺,為噶當派的根本道場。仲敦巴弟子有樸穹瓦、博朵瓦、僅哦瓦、康壟巴等,繼承阿底峽的教授,成為噶當派。其後廣事弘揚,傳承很久,到宗喀巴建立格魯派後,就形成新噶當派,與黃教為一家。
噶舉派︰「噶」指師長的言教,「舉」為傳承,「噶舉」義指所修一切法門,都由師長親語教授傳來。這一派起自馬爾巴。馬爾巴晚年,赴東印親近彌勒巴,依大印教授,親證無生法性,又得薩惹哈加持,證得「萬有一味」的境界。攝益門徒很多,上首弟子有四個人︰(1)梅村伯福幢,(2)俄法金剛,(3)粗自在,(4)密勒日巴。前三人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密勒日巴專重修行的教授,四人中以密勒日巴為嫡傳。
密勒日巴(1040~1123),幼年孤苦,備受伯父姑母欺侮,因為學舊派誅法,殺死伯父親友三十五人,打算學法懺罪,於是到羅札親近馬爾巴。馬爾巴用多種苦役折磨他,而他不生惱怒,才傳給圓滿的教授。密勒日巴返回阿里,先在帕比日靜修六月,成猛利火,能抗饑寒。以後登吉絨山頂靜修九年,對於「風」得到自在,證大印法性。於是漸次說法教化,八十四歲去世。繼承教法的是岡波巴,發展遍於全藏,稱噶舉派。
岡波巴,將噶當派修菩提心教授與「噶舉派」大印教授結合,名為俱生大印,傳授門徒,成為塔布噶舉系。
岡波巴的弟子噶瑪都松欽巴(1110~1193),建噶瑪寺(1159)和粗樸寺,弘傳教法,成噶瑪噶舉系。
岡波巴又一弟子帕木竹巴金剛王(1110~1170),建帕竹寺(1158),成帕竹噶舉系。
帕竹弟子凌惹(1128~1188)傳藏巴賈惹(1161~1211),廣弘大印教授於康藏各地,為主巴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止貢寶祥(1143~1217),三十七歲(1179)住止貢寺廣弘噶舉教授,成止貢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達壟吉祥德(1142~1210),三十九歲(1180)到達壟建寺弘法,成達壟噶舉系。
此外,還有蔡巴、拔戎、雅桑、綽浦等諸系,不能列舉。總之噶舉派中,系統最多,傳播也最廣,握地方政權的也很多。起初和薩迦派抗衡爭權的有止貢系,其後由帕竹系大悉都,盡奪薩迦政權,治理八十七年,稱為盛世。到明‧宣德十年(1435),後藏仁綳巴善財在桑主則獨立,前後藏政權分裂一五0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噶瑪璀敦多杰又推翻仁綳巴而獨立。這些都屬於噶舉派。到崇禎十三年(1640),固始汗進藏,盡取前後藏政權,噶舉派才失掉政治勢力。其各系教派的傳承,到現在未曾斷絕。
薩迦派︰「薩迦」是地名,因在此地建寺弘法。所以稱為「薩迦派」。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卓彌釋迦智,特別崇尚的教授是道果教授。卓彌攝受弟子雖多,得圓滿教授的不過幾個人。貢卻傑布得其講釋經論的教授,繼承其道果承傳。
貢卻傑布(1034~1101)四十歲時建薩迦寺,弘法三十年,六十九歲去世。他的兒子薩欽慶喜藏(1092~1158,即貢噶寧布),先從他的父親得卓彌所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後來從法然等學得卓彌所傳的道果教授,成為卓彌教授的集大成者。薩欽住持薩迦寺四十八年,是薩迦五祖之首。稱為「薩欽」,即薩迦五大喇嘛之意。其後法派相承,成薩迦派。
薩欽以後一百五十多年,世代相承,弘揚道果教授等顯密教法。到八思巴(1235~1280)十九歲時,元‧忽必烈從受歡喜金剛灌頂,進帝師號,以西藏十三萬戶為謝禮,西藏的教政全權,都為薩迦所有。管理政事的大臣,以後有童自在、菩提金剛、阿伽倫三個人,在這三人的時代,常與噶舉派中的止貢寺眾爭議。阿伽倫時並且曾邀元兵進藏,焚毀止貢全寺。此後內亂漸多,至正元年(1341)前藏諸區都被噶舉派帕木竹巴系的大悉都菩提幢所佔。又六年(1346),後藏地區,也都隸屬悉都。薩迦的政權雖然失去,但其教法傳承,到現在不見衰落。傳授顯密教法的大德,也遍佈全藏。
覺囊派︰「覺囊」是地名,因悲精進在其地建寺弘揚他空見,所以稱為覺囊派。這派的創始人名叫不動金剛,起初是在家瑜伽師,出家後名叫信王,從迦濕彌羅國卓敦曩拉則學時輪和集密的經論教授。由修時輪金剛法,見色空的天身從內顯現,又依《如來藏經》等說「一切眾生皆本具相好莊嚴的佛身名如來藏」等,於是生起「他空見」。信王將這種見和時輪教授等傳給他的兒子法自在,法自在傳虛空光,虛空光傳虛空幢,幢傳慧光,都對於時輪教法十分珍祕。慧光以下,弘傳漸廣。慧光傳法身光,法身光傳悲精進。悲精進建覺囊寺,傳勝者智,勝者智傳功德海,功德海傳慧幢,慧幢著《了義海論》等,廣弘他空見,於是形成覺囊派。
悲精進是八思巴的弟子,所以覺囊寺也是薩迦的屬寺,住持大德也都是由薩迦學成後轉入覺囊派的。
明朝末年,有一位名叫多羅那他的出家人,以當時執政權的噶瑪敦迥旺薄為施主,建達敦彭磋陵寺,弘宣他空見,盛極一時,很敵視黃教。不久,噶瑪失位,該寺勢力也逐漸衰微。五世達賴時,將該寺改為黃教屬寺,易名嘎登彭磋陵。其他如卻隴降則等覺囊派寺院,也都改屬黃教。現在西康藏塘地區,還有慧幢弟子寶祥所建的寺院,講覺囊派的他空見。衛藏地區,早已沒有弘傳覺囊派他空見的寺院了。
其他各派︰
(1)希解派︰「希解」是能息滅的意思,就是說依據這個教授,能息滅業力或非人損惱所致的身心眾苦,所以名叫「希解」。其教授內容,就是依般若空義對治我執煩惱,加上密法的觀想,和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力,來息滅惑業苦等。這個教授由印度帕當巴桑結傳來,初期傳喀伽若那姑赫拉,由翁薄翻成藏文的有「息滅燈」和「大威德」等教授。中期傳瑪法慧、梭穹僧然、崗智幢等。其教授通括顯密法門,數量很大。後期傳蕩巴卡勤、卡穹、班𱒤卓達、蕩巴滾嘎等,其內容為「大印無垢點行持」。從此三期所傳的般若波羅蜜多教授,名希解派。
(2)覺宇派︰「覺」是「能斷」義,就是說修這派教授,以慈悲菩提心能斷自利心,以般若空見能斷我執。此二種和合,能斷四魔。又作「決」,是行義,指修菩薩方便般若行。這一派也從帕當巴桑結傳來。帕當巴中期傳法時,在後藏傳與覺敦梭曩喇嘛和雅隴瑪惹賽薄兩人。瑪惹傳寧巴賽絨,寧傳則敦、松敦,從此傳下的名男系。由覺敦傳勞準,以下多女眾,名女系。這種修「覺」的教授,遍於全藏各宗派,到現在沒有斷絕。
(3)郭札派︰「郭札」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福幢(1182~1261,即郭札巴‧索南堅贊),起初從釋迦室利學修菩提心法,又從金剛祥學舊派密法,後來在貢摩山靜修,證得大印甚深義,又從寶鎧受勝樂灌頂。在底斯山專修五年,現證如理如量智,如實見金剛身真理。後在仰垛建郭札寺,因此又稱郭札巴。他遍學新舊各派所傳一切法門,所以當時前後藏的大德,沒有一個人不從他參學。他的學說不一定屬於那一派。
(4)香巴噶舉派︰「香」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是瓊波,曾七度赴印度學法,親近大善知識一五0人,以大金剛座、彌勒巴、鞠多瑜伽、羅睺羅鞠多、尼古空行母、樂成就空行母等六人為主。歸藏後在香地建一0八寺,弘法三十年,攝受弟子八萬餘人,壽一百五十歲。他的教授都從印度學來,因此別成一派。
(5)夏魯派︰又名布頓派。創始人布頓寶成(1290~1364),原是中興律學的嫡派,後來又遍學噶當、噶舉、薩迦所傳的因明、對法、中觀和各部密法,成為一代教主。三十一歲時住持夏魯寺,興建七十餘種大曼陀羅儀軌,廣弘四部密法教授,並且校訂西藏所翻譯的大藏經,編有《大藏目錄》,著述三十多函流傳於世。晚年建夏魯山谷茅蓬,住著一六0位修行者,夏魯寺常住僧三千八百人,講說修行極一時之盛。弟子有法祥、童福、寶勝等,從此流傳的教授,名夏魯派。
這些派別中,希解、覺宇,時代稍久,兩者的教授和修法,已經融入其他各派中,沒有獨立的系統可尋。郭札和布頓兩派教授,都普遍攝入薩迦、噶舉、格登等派中,尤其是宗喀巴,盡承兩派遺軌。這兩派現在也沒有單獨流傳。
(6)寧瑪派︰這一派就是前弘期中蓮華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的密法教授。在前弘期和滅法的期間,由娘智童、梭薄吉祥智、努佛智、功德海等繼續傳承,未曾斷絕。到後弘期由功德海傳仰慧勝,仰慧勝傳仰智生,仰智生傳素薄伽釋迦生,再傳素穹慧稱。素穹的兒子卓樸巴釋迦獅子廣弘寧瑪派各種教授於全藏。元朝末年有隴勤饒絳巴廣學顯密一切教法,後來傳寧瑪派寧提教授,並且造「勝乘藏」等七大藏論,廣弘寧瑪派。明末清初,有吉祥力勝在前藏建金剛崖寺,又有得達陵巴不變金剛建鄔僅民卓陵寺,五世達賴也在尊勝利樂善說洲寺興建寧瑪派修法。是為寧瑪派極盛時代。這些寺院後來雖然經準噶爾王一度摧毀,但不久就修復起來,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至今未衰。西康的迦陀寺、佐勤寺等處,也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弘傳,因此寧瑪派教授也遍弘於全藏。
西藏因薩迦、噶舉兩派互爭權勢,真學實行的人日漸減少,到元末明初,顯密教法都很衰微。除少數大德以外,幾乎不知戒律為何事。雖然還有研究教理的人,僅僅能啟發知識,而沒有實義可修。尤其對於因明,誤認為一種辯論方式,全不了解其中有證解脫與成佛的道果。對於密法,只知道亂受灌頂,偏修一部分教授,至於如何親近師長,如何守護律儀和三昧耶等,全不講求。此時具有卓絕見解整理弘揚佛教的,就是宗喀巴(1357~1419)。
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生於青海宗喀地區(即現在塔爾寺),十六歲進藏,先在極樂寺依吉祥獅子學《現觀莊嚴論》。後來到後藏從寶勝、末底班禪等受學深法。後來到覺摩曩寺,從尊勝大師學六加行法(時輪法)。以後回那塘,從慶喜祥復習《現觀莊嚴論》,從仁達哇童慧學習《中觀》、《現觀莊嚴》等。後來回前藏,在覺摩隴寺從慧明學戒律,從措勤寺住持戒寶受比丘戒,從布頓高足法勝(或譯法祥)受學《時輪金剛大疏》,從童福學布頓所傳一切密法。後來遇到喇嘛中觀師請問中觀正見,閉關專修,獲得中觀甚深空見。又從住持噶當派教授的法依賢和虛空幢,受學阿底峽傳來的菩提道次第教授。
自修見行圓滿之後,就作化他事。為整治當時戒行廢弛的流弊,首先提倡戒律,自己和徒眾著割截衣,擎鉢持杖,少欲知足,清淨自活。又鑒於大乘願行根本,在於發菩提心和持菩薩戒,因此廣弘修菩提心教授,並著《菩薩戒品釋》,率領徒眾切實履行菩薩學處。又因修行密法必須如法依止善知識,嚴守三昧耶戒,方有成就,因此廣釋《事師五十頌論》和《密宗戒》,為學密法的徒眾,講授修學。又為抉擇始從凡夫直至聖果的修行次第,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五十三歲時(1409),在拉薩大昭寺興建廣大供養法會,此後每年舉行,流傳至今。又在這年建立甘丹寺。六十三歲在甘丹寺示寂,大弟子賈曹傑繼位十三年,以後由克主傑繼位八年,流傳到現在,每代都有大德繼承法席。
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依其囑咐,在1415年建立哲蚌寺,第二年落成;大慈法王在1418年建立色拉寺,也在第二年落成;和甘丹寺通稱為拉薩三大寺,是宗喀巴在世時所建黃教根本道場。後來根敦主巴,在1447年建立後藏札什倫布寺,廣弘教法。又有阿里的慧賢,於芒城建達摩寺,他的侄子又建立敕色寺,宗喀巴的教法因之弘布於西藏極西。又昌都的慧賢,在昌都建慈氏洲寺,更有許多大德,分別在西康南北各處建寺弘法,不勝枚舉。
安東(即甘青等處)方面,起初有義成寶在妙翅鳥崖建寺,後來在宗喀巴降生處建立塔爾寺。第四世達賴時,又派人建滾隴寺,講弘教法。妙音笑金剛在甘肅夏河地方建拉卜楞寺,廣弘顯密教法。乃至蒙古地區,都有宗喀巴廣布教法。
這一派因為宗喀巴常住甘丹寺弘法,所以稱為甘丹派,又名格魯派。又因宗喀巴弘揚戒律,著黃色衣帽,於是稱為黃帽派,或簡稱黃教。
朗達瑪滅法時,有一部分佛典被焚,後來不可復得;有一部分由藏饒薩等攜到西康;又有一部分由當時在家信徒保存,沒被毀壞。後弘期即在這些餘存佛典的基礎上,又經諸大譯師盡量翻譯補充,而成為現在的圓滿大藏。其中顯教經典,幾乎都是前弘期所譯。如︰初法輪攝的小乘經目中,除寶賢等所譯的幾種以外,在前弘期都已譯出。第二法輪的《般若》、《寶積》等,也完全是前弘期所譯。大乘經集中,除寶賢譯的《小涅槃經》、《問無我經》,善慧譯的《觀音問七法經》、《菩薩別解脫四法經》,日幢譯的數種小品經外,其餘都是前弘期譯出。後弘期新譯的很少。
論藏中,瑜伽方面無大變化,唯獨慈氏五論之學,尤其《現觀莊嚴論》,經俄羅丹喜饒極力弘揚,到現在還盛行。龍猛學方面,前弘期有《中觀論》、《無畏疏》、《佛護釋》、清辯《般若燈》和大疏、《七十空性論》、《六十正理論》、《迴諍論》及註、月稱《六十正理論釋》、靜命《中觀莊嚴論》、蓮華戒《中觀明論》、智藏《二諦論》等。其餘中觀諸論和月稱的大部著作,都是後弘期中所譯。因明學在前弘期有法稱的《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和這幾部論的註釋。像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決定量論》和所屬的註釋,都是後弘期所翻譯宏傳。大小乘對法和律學方面,多承前弘期所傳,發展很少。至於密宗經論,後期所弘,遠非前期所可比擬。尤其是無上瑜伽部密法,前弘期禁止翻譯的,後弘期盡量譯傳,幾乎占大藏經份量的一半。
本期的戒學,在宗喀巴出世以前,曾經一度廢弛,經宗喀巴的倡導,才糾正了當時的流弊。關於定學方面,由各派密典的譯傳,修證的法門也是豐富多采的,尤其在慧學方面,各宗見解很多分歧。因所研教理淺深和各人根智的利鈍有關,因此屬於顯教的正見,有大小、性相之分。前弘期所弘傳的正見是中觀宗順瑜伽行的見解,也兼有清辯順經部行的中觀見。後弘期中,百家爭鳴,見解有多樣。如寶賢初弘般若學,所傳當屬中觀見。卓彌所親近的寂靜是唯識見,卓彌或者也是唯識見。馬爾巴親近的拏熱巴和彌勒巴,都是應成派中觀見,所以馬爾巴師徒就是月稱派的中觀見。阿底峽所傳的也是月稱派見。俄羅丹喜饒所弘是清辯派中觀見。到跋曹大量翻譯月稱的著述,廣事弘講,應成派中觀見因之大盛。後來黃教復興佛法,也是應成派中觀見。薩迦派中見解最紛歧,如薩迦派四祖慶喜藏是自續派中觀見,仁達哇是應成派中觀見。後來的釋迦勝等,有的是中觀見,有的是唯識見,也有的是他空見的。
在密宗方面,噶舉派的大印,是以應成派中觀見為基礎而修密宗的各種法門。薩迦派道果教授,有「空明無別」和「生死涅槃無別」之見。覺囊派是依他空見,修時輪金剛的六支加行。其餘各派所傳父續母續諸密法,就依各派的見解而修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以期證得佛果。(編按︰本文中之譯名曾作若干改動)
◎附三︰彭英全編《西藏宗教概說》附錄後弘期興起的佛教派系示意表
┌寧瑪派(紅教)
│薩迦派(花教)
│噶馬派(白教)┌香巴噶舉┌噶瑪噶舉
西藏佛教┤ │ └達波噶舉┤蔡巴噶舉┌止貢巴
│ │ │拔戎噶舉│達巴
│ │ └帕竹噶舉┤主巴
│格魯派(黃教) │雅桑巴
│希解派 │卓浦巴
│覺宇派 │修色巴
│覺朗派 │耶巴
└霞魯派 └瑪倉巴
薩迦寺寺主表
(1)貢卻傑波(1034~1102),1073年建薩迦寺。
(2)衮噶寧布(1092~1158),1111~1158任寺主。
(3)索南孜摩(1142~1182),1158~1172任寺主。
(4)扎巴堅贊(1147~1216),1172~1216任寺主。
(5)薩班貢噶堅贊(1182~1251),1216~1251任寺主。
(6)八思巴(1235~1280),1252~1279任寺主。
(7)達磨波羅(1268~1287),1280~1286任寺主。
(8)霞巴絳央仁欽堅贊,1287~1304代理攝政。
(9)達欽桑波貝(1262~1322),1304~1322任寺主。後,1323~1325 三年寺主空位。
(10)南噶雷必堅贊,1325~1343任寺主。
(11)喇嘛當巴索南堅贊(1312~1375),1344~1346任寺主。
(12)達文羅卓堅贊(1332~1364),1347~1349任寺主。1354在薩迦派失去衛藏地區統治地位。
元代歷任帝師表
(1)八思巴(1235~1280),1260~127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2)亦憐真(仁欽堅贊,八思巴異母弟,1238~1279),1276~1279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3)答兒麻巴刺乞列(達磨波羅,1268~1287,八思巴同母弟恰那之子),1279~128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4)亦攝思連真(益西仁欽,1248~1294,八思巴弟子),1286~1294 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5)乞刺思巴勿節兒(扎巴悅色,1246~1303,八思巴的侍從,替他供佛的人),1294~1303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6)真堅藏(仁欽堅贊,1257~1305,薩迦派喇嘛),1303~1305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7)相兒加思(桑傑貝,1267~1314,第五任帝師的侄,薩迦寺堪布),1305~1314任元成宗完澤篤、元武宗曲律、元仁宗普顏篤三朝帝師。
(8)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衮噶羅追堅贊貝桑波,1299~1327 ,八思巴侄孫),1315~1327(﹖)任元仁宗普顏篤、元英宗格堅、泰定帝三朝帝師。
(9)旺出兒監藏(旺秋堅贊),任泰定帝帝師(待考)。
(10)公哥列思八沖納思監藏班藏卜(衮噶雷必君乃堅贊貝桑波,1308~1341,八思巴侄孫),1325起任泰定帝帝師。
(11)輦真吃刺失思(仁欽噶希),1329年起任帝師。
(12)公哥兒監藏班藏卜(衮噶堅贊貝桑波,1310~1358,八思巴侄孫),1333~1358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3)喇欽‧南羅追(1332~1362,八思巴侄曾孫),1358~1362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4)喃加巴藏卜,1362年後任攝帝師,入明代後封「熾盛佛寶國師」。
帕竹噶舉地方政權第悉表
(1)大司徒絳曲堅贊(1302~1364)
(2)釋迦堅贊(1340~1373)
(3)扎巴絳曲(1356~1386)
(4)索南扎巴(1359~1408)
(5)闡化王扎巴堅贊(1374~1432)
(6)扎巴君乃(1414~1448)
(7)桑結堅贊
(8)衮噶雷巴(﹖~1457)
(9)仁青多吉(﹖~1513)
(下略)
(帕竹地方政權於1481年為仁蚌巴所敗,1618年完全喪失權勢。)
噶瑪噶舉兩個主要活佛世系表
(一)歷世黑帽活佛
第一世 都松欽巴(1110~1193)
第二世 噶瑪拔希(1204~1283)
第三世 襄君多吉(1284~1339)
第四世 乳必多吉(1340~1383)
第五世 得銀協巴(1384~1415)
第六世 通哇頓丹(1416~1453)
第七世 卻札加措(1454~1506)
第八世 彌覺多吉(1507~1554)
第九世 旺曲多吉(1556~1603)
第十世 卻英多吉(1604~1674)
第十一世 益西多吉(1676~1702)
第十二世 絳曲多吉(1703~1732)
第十三世 堆督多吉(1733~1797)
第十四世 台喬多吉(1798~1845﹖)
第十五世 喀恰多吉(1846﹖~1923)
第十六世 日貝多吉(1924~1959年出走印度,已故)
(二)歷世紅帽活佛
第一世 札巴僧格(1283~1349)
第二世 喀覺旺波(1350~1405)
第三世 卻貝耶歇(1406~1452)
第四世 卻札耶歇(1453~1524)
第五世 衮喬演拉(1525~1583)
第六世 卻吉旺秋(1584~1635)
第七世 耶歇寧波(1639﹖~1694﹖)
第八世 卻吉敦朱(﹖)
第九世 卻吉尼瑪(﹖)
第十世 卻朱加措(﹖~1791)
(卻朱加措是六世班禪貝丹益西的同母異父兄。他勾結廓爾喀軍兩次入侵後藏。1790年乾隆派福康安入藏破廓爾喀,卻朱加措畏罪自殺。乾隆下令以叛國論處,將其骨殖分掛各寺示眾,沒收其寺廟羊八井寺的財產,並特詔不許紅帽活佛轉世。)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漢藏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9});《青史》(一)、《絲路佛教》、《布頓佛教史》(上)、(下)、《西藏密教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8}、{55}、{69}、{70}、{75});山口瑞鳳(等)著‧許明銀譯《西藏學與西藏佛學》;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青木文教《西藏文化の新研究》;岩井大慧《西藏‧印度の文化》;橋本光寶譯《西藏の喇嘛教》;長尾雅人《蒙古學問寺》、《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瑞鳳《吐蕃王國成立史研究》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s of Tibet》(有耿昇之漢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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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塚間坐
塚間坐
持犯體狀能持犯體
亦名:能持犯體
戒本疏‧持犯方軌:「(一﹑正明
行
宗記釋云:「能持體中,初科,雖通指心,正取思業。次科,成論由是當宗,故可為證。皆是心者,此指意識,猶通四陰。若據成業,須至行心。行即意思。以思從心起;身口二業,復由思成;今從業本,故言心耳。三中,正顯體狀。體用齊舉,故云意思。意即心也。」(戒疏記卷四‧三八‧七)
比丘著二種衣有十利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十住婆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七種難識了別
雜集論三卷四頁云:七種難識了別者:一、不可知了別器了別。謂一切時無分別行相故。二、種種行相了別。謂一法一行。有種種相。此難建立。是故微細。三、俱有了別。謂一時間諸識俱起;云何各別了自境界。此難建立。是故微細。當知此微細言。通一切處。四、能治所治速疾迴轉了別。謂具縛者。云何有貪等心。須臾轉變。起離貪等心。五、習氣了別。謂諸業現行。熏習於心;云何非離心外別有習氣。亦非即心。又與果時。次第而轉。六、相續了別。謂無量種感自身業。熏習在識;云何於餘明了將命終位,暫起覺悟,餘業熏習,轉於異趣令生相續。七、解脫了別。謂阿羅漢心,證得第一無戲論法性,超過生死曾所積習一切種有漏行;云何此心行相流轉。此難建立,是故微細。
三種自性皆不離心心所法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頁云:此中意說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心所法。謂心心所及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於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花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依他起上,彼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等真性,名圓成實。是故此三,不離心等。
千子見父母處
西域記七卷十三頁云:告涅槃期側不遠,有窣堵波,千子見父母處也。昔有仙人,隱居巖谷。仲春之月,鼓濯清流。麀鹿隨飲,感生女子。姿貌過人。唯腳似鹿。仙人見已,收而養焉。其後命令求火,至他仙廬。足所履地跡,有蓮華。彼仙見已,心甚奇之。令其繞廬,方乃得火。鹿女依命,得火而還。時梵豫王畋遊見華,尋跡以求。悅其奇怪,同載而返。相師占言:當生千子。餘婦聞之,莫不圖計。日月既滿;生一蓮花。花有千葉,葉坐一子。餘婦誣罔,咸稱不祥。投殑伽河,隨波泛濫。烏耆延王,下流遊觀。見黃雲蓋,乘波而來。取以開視,乃有千子。乳養成立,有大力焉。恃有千子,拓境四方。兵威乘勝將次此國。時梵豫王聞之,甚懷震懼。兵力不敵,計無所出。是時鹿足女,心知其子。乃謂王曰:今寇戎臨境,上下離心。賤妾思惟,能敗強敵。王未之信也。憂懼良深。鹿女乃昇城樓,以待寇至。千子將兵,圍城已匝。鹿女告曰:莫為逆事。我是汝母。汝是我子。千子謂曰:何言之謬。鹿女手按兩乳,流注千岐。天性所感,咸入其口。於是解甲釋兵,歸宗返族。兩國交歡,百姓安樂。千子歸宗側不遠,有窣堵波,是如來行經舊跡。指告眾曰:昔吾於此,歸宗見親。欲知千子,即賢劫中千佛是也。述本生東,有故基,上建窣堵波,光明時燭。祈請或遂。是如來說普門陀羅尼等經重閣講堂餘趾。
五相心得解脫
瑜伽九十六卷十一頁云:復次若諸苾芻、專樂寂靜,勤修止觀;略由五相,當知其心,名得解脫。一者、奢摩他熏修其心,依毘缽舍那,解脫奢摩他品諸隨煩惱。二者、毘缽舍那熏修其心,依奢摩他,解脫毘缽舍那品諸隨煩惱。三者、二種等運,離心隨惑;解脫一切見道所斷所有諸行。四者、即由此故;解脫一切修道所斷所有諸行;住有餘依般涅槃界。五者、解脫一切苦依諸行;住無餘依般涅槃界。
不住生死不住涅槃
瑜伽三十六卷十一頁云:又即此慧、是諸菩薩能得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方便。何以故?以諸菩薩、處於生死彼彼生中,修空勝解;善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又能如實了知生死。不於生死,以無常等行,深生厭離。若諸菩薩、不能如實了知生死;則不能於貪瞋癡等一切煩惱,深生棄捨。不能棄捨諸煩惱故;便雜染心、受諸生死。由雜染心受生死故;不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若諸菩薩、於其生死,以無常等行,深生厭離;是則速疾入般涅槃。彼若速疾入般涅槃;尚不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況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由習如是空勝解故;則於涅槃、不深怖畏;亦於涅槃、不多願樂。若諸菩薩、深怖涅槃,即便於彼涅槃資糧,不能圓滿。由於涅槃深怖畏故;不見涅槃勝利功德。由不見故;便於涅槃,遠離一切清淨勝解。若諸菩薩、於其涅槃,多住願樂;是則速疾入般涅槃。彼若速疾入般涅槃;則便不能成熟佛法及諸有情。當知此中若不如實了知生死;即雜染心,流轉生死。若於生死,深心厭離;即便速疾入般涅槃。若於涅槃,深心怖畏;即於能證涅槃資糧,不能圓滿。若於涅槃、多住願樂;即便速疾入般涅槃。是諸菩薩、於證無上正等菩提,無大方便。若能如實了知生死;即無染心,流轉生死。若於生死、不以無常等行,深生厭離;即不速疾入般涅槃。若於涅槃、不深怖畏;即能圓滿涅槃資糧。雖於涅槃、見有微妙勝利功德;而不深願速證涅槃。是諸菩薩、於證無上正等菩提,有大方便。是大方便、依止最勝空性勝解;是故菩薩修習學道所攝最勝空性勝解,名為能證如來妙智廣大方便。
二解 世親釋十卷二頁云:復由十因,應知如來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一、非遍知故。二、非永斷故。三、非修習故。四、知非有性故。五、無所得無分別故。六、遠離心故。七、心證得故。八、平等心故。九、事不可得故。十、可證得故。
心狂
俱舍論十五卷十九頁云:由五因故,有情心狂。一、由有情業異熟起。謂由彼用藥物咒術,令他心狂。或復令他、飲非所欲若毒若酒;或現威嚴、怖禽獸等;或放猛火、焚燒山澤;或作坑井、陷墜眾生;或餘事業、令他失念。由此業因,於當來世、感別異熟,能令心狂。二、由驚怖。謂非人等、現可怖形,來相逼迫。有情見已,遂致心狂。三、由傷害。謂因事業、惱非人等;由彼瞋故;傷其支節,遂致心狂。四、由乖違。謂由身內風熱痰界、互相違反;大種乖適,故致心狂。五、由愁憂。謂因喪失親愛等事,愁毒纏懷,心遂發狂。如婆私等。有情心狂,唯在意識。若在五識;必無心狂。以五識身,無分別故。又云:若在意識,方有心狂。復許心狂,業異熟起,如何心受非異熟耶?不說心狂是業異熟。但言是業、異熟所生。謂惡業因感不平等異熟大種;依此大種,心便失念,故說為狂。如是心狂,對於心亂,應作四句。謂有心狂而非心亂,乃至廣說。狂非亂者,謂諸狂者、不染污心。亂非狂者,謂不狂者、諸染污心。狂亦亂者,謂諸狂者、諸染污心。非狂亂者,謂不狂者、不染污心。除北俱盧、所餘欲界諸有情類、容有心狂。謂欲天心、尚有狂者;況人、惡趣、得離心狂。地獄恆狂。多苦逼故。謂諸地獄、恆為種種異類苦具、傷害末摩,猛利難忍。苦受所逼,尚不自識;況了是非。故地獄中、怨心傷歎,猖狂馳叫。世傳有文,欲界聖中、唯除諸佛,大種乖適、無有心狂,無異熟生。若有定業;必應先受,後方得聖。若非定業;由得聖者、能令無果,亦無驚怖。超五畏故。亦無傷害。以諸聖者、無非人等、憎嫌事故。亦無愁憂。證法性故。
心本性淨
佛地經論三卷十六頁云: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者:如佛自心,真實清淨本性光潔本性淨故;一切眾生心性,亦爾。本性真實本性清淨。心本性者:即是真如。一切眾生心平等性。如說:由何說心平等?由空性故,說心平等。如是廣說心本性者,即心法性。遍在一切眾生心性;是故說名心平等性。為辯如是心法性故;說由真實,不相捨離。由是有情本淨心性,雖本性淨;復由今時客塵障垢新遠離故;安立如來其心清淨。又諸有情心平等性,即是真實。是圓成實自性攝故。由諸有情心平等性真實相故,表不捨離諸眾生心。又是心性真實相故,表不捨離一切有情心性而轉。此意說言:由遍轉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者:本性清淨故。過謂貪等。能令心相成過失故;成垢染故。雖為客塵分別所轉;非彼體故,不可全捨可令清淨。依此密意,說如是言:此心本性,清淨光潔。心之法性,說名為心。非離心法性,有異性淨心。
心所離心有別自體
成唯識論七卷五頁云: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離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說唯有識。又如何說心遠獨行,染淨由心,士夫六界。莊嚴論說,復云何通?如彼頌言: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說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說,復云何通?彼說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頌言:五種姓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應說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說唯識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說似彼現?非彼即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恆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謂大乘真俗妙理。
住甚深
世親釋十卷一頁云:第四食為食者:顯住甚深。以佛所食,是不清淨依止住等四種食中第四食故。四種食者:一、不清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欲纏有情不淨依止而得住故。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謂觸等三食。令色無色纏有情淨不淨依止而得住故。由此依止,已離下地諸煩惱故;說名為淨。未離上地諸煩惱故;說名不淨。是故名淨不淨依止。如是依止,由觸意思識食而住;除其段食。三、一向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等清淨依止而得住故。四、唯示現依止住食。謂即四食,諸佛示現受之得住。是故諸佛食此第四示現住食。為令能施諸有情類淨信為因,福德增長。雖現受食;不作食事。如來食時,諸天受取,施佛意許諸餘有情。由此因故,彼有情類,速證菩提。如是一切,應知總說為一甚深。又云:復由十因,應知諸佛實無所食而現受食。一、示現以食住持身故。二、令諸有情,福增長故。三、為欲示現有同法故。四、為令隨學正受用故。五、為令隨學廉儉行故。六、為令發起精進行故。七、為令成熟諸善根故。八、為顯自身無染著故。九、為恭敬業助任持故。十、為欲圓滿本願王故。
二解 世親釋十卷一頁云:亦無住為住者:顯住甚深。無住涅槃以為住處。如是涅槃,名住甚深。又云:復由十因,應知如來不住生死及以涅槃。一、非遍知故,二、非永斷故,三、非修習故,四、知非有性故,五、無所得無分別故,六、遠離心故,七、心證得故,八、平等心故,九、事不可得故,十、可證得故。
三解 世親釋十卷六頁云:頌曰:佛於非聖法,人趣及惡趣,非梵行法中,最勝自體住。此頌顯示住甚深。佛於非聖法中人趣惡趣中非梵行法中,由最勝自體,住最勝住。由聖住等而安住故。此中聖住者:謂空等住。天住者:謂諸靜慮住。梵住者:謂慈等無量住。非聖法者:謂不善法。佛於其中,住空等住。由此空等,聖所住故;名為聖住。人趣及惡趣者:謂緣彼有情,住諸靜慮。所住靜慮,名為天住。非梵行法者:謂於彼法,住慈悲等四種梵住。最勝自體住者:謂由如是最勝自體,住最勝住。此顯諸佛於諸住中,安住最勝自體諸住。
住對面念
大毗婆沙論三十九卷十八頁云:問:住對面念,是何義耶?答:面、謂定境。對、謂現矚。此念令心現囑定境,無倒明了;名對面念。復次面,謂煩惱。對、謂對治。此念對治能為生死上首煩惱;名對面念。復次面,謂自面。對、謂對矚。此念令心對矚自面,而觀餘境;名對面念。問:何故繫念在自面耶?答:無始時來,男為女色;女為男色;多分依面。故觀自面,伏諸煩惱。復次有情貪心,多依面上眉眼脣齒耳鼻等生;非餘身支。故觀自面,伏除貪欲。復次面有七孔,不淨常流,生厭離心,過餘身分;故觀自面,而修厭捨。復次自面見希,不多起愛;故彼繫念,在面非餘。若不照時;自不見故。復次修觀行者,多樂觀察十二處相。面上恆有九處差別,是故觀之。有亦說為住背面念。對背二義,俱理無違。所以者何?由此念力,棄背雜染;對向清淨故。棄背生死;對向涅槃故。棄背流轉;對向還滅故。棄背五欲;對向定境故。棄背薩迦耶見;對向空解脫門故。棄背我執;對向無我故。棄背邪法;對向正法故。由是對背俱理無違。安住此念者,名住對面念。云何名住對面念耶?答:修觀行者,繫念眉間;或觀青瘀,或觀膨脹,或觀膿爛,或觀破壞,或觀異赤,或觀彼食,或觀分離,或觀白骨,或觀骨鎖;此等名為住對面念。問:何緣繫念在眉間耶?答:修觀行者,先依此處,生聖賢樂;後漸遍身。是故彼於眉間繫念。如受欲者,男女根處,先生欲樂,後漸遍身。此亦如是。亦有本說:繫念明闇。明者,謂眼。即說繫念在鼻按中。復有本說繫念髮際。或有本說繫念鼻端。有本說住無貪俱念。此即說住奢摩地俱念。或有說住與明俱念。此即說住毗缽舍那俱念。修觀行者,如是繫念在眉間等,觀察死尸青瘀等相。即不淨觀,此中名為住對面念。問:何故此中但說不淨觀名對面念;非持息念,界差別觀耶?答:此中亦應說持息念,界差別觀,名對面念;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次應知此中且說初觀。謂不淨觀,是眾觀初。應知說初,即顯中後。復次應知此中就多分說。謂修觀者,多分依止不淨觀門,趣入聖道;非持息念界差別觀。是故遍說。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一切如理作意所引念,皆名對面念;非唯不淨觀。然尊者迦多衍尼子,隨順契經,且說不淨觀名對面念。謂契經說:有諸苾芻,居阿練若,或在樹下,或在靜室,結跏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為斷貪欲,離貪欲故;心多安住。如為斷貪欲,如是為斷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應知亦爾。於五蓋中,貪欲最重;又最在初;是故偏說彼近對治。謂不淨觀。貪欲若斷,餘隨斷故;不別說彼近對治法,名對面念。
二解 發智論二卷十三頁云:云何名住對面念耶?答:修觀行者,繫念眉間,或觀青瘀,或觀脹,或觀膿爛,或觀破壞,或觀異赤,或觀被食,或觀分離,或觀白骨,或觀骨瑣。此等名為住對面念。
成立唯識教理
成唯識論七卷十三頁云: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實;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就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此等聖教,誠證非一。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
所識
雜集論三卷三頁云:云何所識?幾是所識?為何義故,觀所識耶?謂無分別故,有分別故,因故,轉故,相故,相所生故,能治所治故,微細差別故;當知是所識義。無分別者:謂五識身。有分別者:謂意識身。因者:謂阿賴耶識。轉者:謂所餘識。相者:謂根及義。相所生者:謂根義所生諸識。能治所治者:謂有貪離貪,有瞋離瞋,有癡離癡,如是等,微細差別者:謂七種難識了別差別故。七種難識了別者:一、不可知了別器了別。謂一切時無分別行相故。二、種種行相了別。謂一法一行有種種相。此難建立,是故微細。三、俱有了別。謂一時間諸識俱起,云何各別了自境界。此難建立,是故微細。當知此微細言,通一切處。四、能治所治速疾迴轉了別。謂具縛者,云何有貪等心,須臾轉變,起離貪等心。五、習氣了別。謂諸業現行,熏習於心;云何非離心外別有習氣,亦非即心。又與果時,次第而轉。六、相續了別。謂無量種感自身業,熏習在識,云何於餘明了將命終位,暫起覺悟;餘業熏習,轉於異趣,令生相續。七、解脫了別。謂阿羅漢心,證得第一無戲論法性,超過生死曾所積習一切種有漏行;云何此心行相流轉。此難建立,是故微細。如是當知一切皆是所識。為捨執著能見者等我故;觀察所識。見者等言,當知為顯見者聞者嗅者嘗者觸者識者。
於法正修
瑜伽三十八卷十九頁云:云何菩薩於法正修?當知此修,略有四相。一者、奢摩他,二者、毗缽舍那,三者、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四者、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云何奢摩他?謂諸菩薩,由八種思善依持故;於離言說唯事唯義所緣境中,繫心令住;離諸戲論,離心擾亂,想作意故;於諸所緣而作勝解。於諸定相,令心內住、安住、等住;廣說乃至一趣等持。是名奢摩他。云何毗缽舍那?謂諸菩薩,由奢摩他熏修作意,即於如先所思惟法,思惟其相;如理簡擇,最極簡擇,極簡擇法。廣說乃至覺明慧行。是名毗缽舍那。云何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謂諸菩薩,於奢摩他毗缽舍那,無間加行,慇重加行,恆常修習。是名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云何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謂諸菩薩,即於如是止觀相中,其心無動。於無功用離諸加行任運轉處,攝受無亂。是名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當知此中,是諸菩薩,如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如是如是樂住奢摩他毗缽舍那。如如樂住奢摩他毗缽舍那,如是如是奢摩他毗缽舍那清淨。如如奢摩他清淨,如是如是身安心安,增長廣大。如如毗缽舍那清淨,如是如是若知若見,增長廣大。齊此名為修所應作。謂於所依中,應除遣麤重;及於一切所知,應修清淨知見。如是一切修所作業,菩薩由前四種修相,皆能成辦。
法隨法行
瑜伽三十八卷十八頁云:云何菩薩法隨法行?當知此行略有五種。謂如所求,如所受法,身語意業,無倒隨轉。正思,正修。若佛世尊,於彼諸法,製身語意,令不造作;於此諸法,開身語意,令其造作;即於如是二種法中,身語意業,無倒遠離,無倒修證。是名菩薩於諸法中身語意業無倒隨轉法隨法行。云何菩薩於法正思?謂諸菩薩、獨居閑靜;隨所聞法,樂欲思惟;樂欲稱量,樂欲觀察;先當遠離不思議處,思惟彼法;恆常思惟,無間加行,慇重加行,而無慢緩。是諸菩薩、勇猛精進思惟法時,於其少分,以理觀察,而隨悟入。於其少分,但深信解。凡所思惟,但依其義,不依其文。如實了知黑說大說;正能悟入最初思惟。既悟入已;數數作意,令得堅固。是諸菩薩,由能遠離不應思議而思惟故;其心不墮迷悶錯亂。由能恆常無間慇重加行無緩而思惟故;先未知義,得正了知;得正決了。先已知義,得無失壞;得不忘失。由於少分以理觀察隨悟入故;於隨正理觀察法中,不由他緣。由於少分但信解故;於極甚深,自少覺慧不能達法,仰推如來,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非我境界。如是於法,不生誹謗。不自損害。遠離衰患。無諸過罪。由諸菩薩、思惟法時但依其義不依文故;於佛世尊一切所說密意語言,能隨悟入。由諸菩薩、普於一切默說大說得善巧故;於真實義,無物無法,能傾能動。是諸菩薩正能悟入初思惟故;能得先來所未得忍。是諸菩薩、由即於此已所得忍,數數作意,令堅牢故;能於其修,隨順趣入。菩薩由是八種相故;能正修行正思所攝法隨法行。云何菩薩於法正修?當知此修,略有四相。一者、奢摩他,二者、毗缽舍那,三者、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四者、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云何奢摩他?謂諸菩薩、由八種思善依持故;於離言說唯事唯義所緣境中,繫心令住,離諸戲論,離心擾亂,想作意故;於諸所緣而作勝解。於諸定相,令心內住、安住、等住,廣說乃至一趣等持。是名奢摩他。云何毗缽舍那?謂諸菩薩、由奢摩他熏修作意,即於如先所思惟法,思惟其相。如理簡擇,最極簡擇,極簡擇法;廣說乃至覺明慧行。是名毗缽舍那。云何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謂諸菩薩、於奢摩他毗缽舍那,無間加行,慇重加行,恆常修習。是名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云何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謂諸菩薩、即於如是止觀相中,其心無動。於無功用離諸加行任運轉處,攝受無亂。是名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當知此中、是諸菩薩、如如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如是如是樂住奢摩他毗缽舍那。如如樂住奢摩他毗缽舍那,如是如是奢摩他毗缽舍那清淨。如如奢摩他清淨,如是如是身安心安增長廣大。如如毗缽舍那清淨,如是如是若知若見增長廣大。齊此名為修所應作。謂於所依中,應除遣麤重;及於一切所知,應修清淨知見。如是一切修所作業,菩薩由前四種修相,皆能成辦。
二解 世親釋二卷一頁云:法隨法行者:如教行故。無性釋二卷二頁云:法隨法行者:所證、名法。道、名隨法。隨順彼故。又出世道名法。世間道名隨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續。樹增彼故。令彼現前、得自在故。此則說其修所成智。
三解 法蘊足論一卷二十二頁云:云何名為法隨法行?謂彼旋環如理作意,審正觀察深妙義已;便生出離遠離所生五勝善法。謂信、精進、及念、定、慧。彼於自內所生出離遠離所生五勝善法,修習堅住,無間修習,增上加行。如是名為法隨法行。
四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三頁云:法隨法行者:謂涅槃名法。八支聖道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又別解脫名法。別解脫律儀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又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名法。受持此法,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一卷十五頁云:如說法隨法行,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法隨法行。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法?云何隨法?云何法隨法行?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云何法?答:寂滅涅槃。云何隨法?答:八支聖道。云何法隨法行?答:若於此中,隨義而行;所謂為求涅槃故,修習八支聖道。故名法隨法行。能安住此,名法隨法行者。問:何故涅槃、獨名為法;八支聖道、名隨法耶?答:於諸法中,涅槃勝故;生老病死,不能侵故;獨得法名。八支聖道,次彼順彼。如王大臣,故名隨法。故契經說:一切法中,涅槃最勝。有為法中,聖道最勝。然舍利子讚學經中說言:具壽!法之隨法,所謂離繫。彼契經中,聖道名法。涅槃名隨法。以先得聖道,後證涅槃故。前經依勝劣次第,顯法隨法。後經依證得次第,顯法隨法。復次別、解脫、名法。別解脫律儀、名隨法。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名法隨法行。謂為求別解脫故,受別解脫律儀。得已,隨護;無有毀犯。名法隨法行。能安住此,名法隨法行者。復次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名法。受此名隨法。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名法隨法行。謂為求身語律儀命清淨故受。及受已隨護,名法隨法行。能安住此,名法隨法行者。
六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七頁云:云何法隨法行?答:如理作意所引出離遠離所生諸勝善法,修習堅住,無間精勤。如是名為法隨法行。
七解 發智論十八卷十八頁云:如說法隨法行;云何法?答:寂滅涅槃。云何隨法?答:八支聖道。云何法隨法行?答: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復次別解脫名法。別解脫律儀名隨法。若於此中,隨意而行;名法隨法行。復次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名法。受此名隨法。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名法隨法行。
依三摩地
瑜伽二十一卷八頁云:云何依三摩地?謂彼如是斷五蓋已;便能遠離心隨煩惱,遠離諸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安住。尋伺寂靜,於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安住。遠離喜貪,安住捨念及以正知,身領受樂,聖所宣說捨念具足,安樂而住,第三靜慮具足安住。究竟斷樂,先斷於苦,喜憂俱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安住。如是名為依三摩地。
近住律儀必具受八支
俱舍論十四卷十二頁云:何緣受此,必具八支?頌曰:戒,不逸,禁支,四一三如次。為防諸性罪,失念及憍逸。論曰:八中前四,是尸羅支。謂離殺生至虛誑語。由此四種,離性罪故。次有一種,是不放逸支。謂離飲諸酒生放逸處。雖受尸羅;若飲諸酒,則心放逸,犯尸羅故。後有三種,是禁約支。謂離塗飾香鬘,乃至食非時食。以能隨順厭離心故。何緣具受如是三支?若不具支;便不能離性罪失念憍逸過失。謂初離殺至虛誑語,能防性罪。離貪瞋癡所起殺等諸惡業故。次離飲酒,能防失念。以飲酒時,能令忘失應不應 作諸事業故。後離三種,能防憍逸。以若受用種種香鬘,高廣床座,習近歌舞,心便憍舉,尋即毀戒。由遠彼故,心便離憍。若有能持依時食者,以能遮止恆食時故;便憶自受近住律儀;能於世間,深生厭離。若非時食,二事俱無。數食能令心縱逸故。
相差別四種
瑜伽十一卷十九頁云:復次云何所緣差別?謂相差別。何等為相?略有四種。一、所緣相,二、因緣相,三、應遠離相,四、應修習相。所緣相者:謂所知事分別體相。因緣相者:謂定資糧。應遠離相,復有四種。謂沈相、掉相、亂相、著相。應修習相,當知對治此四種相。何等沈相?謂不守根門;食不知量;初夜後夜,不常悎悟,勤修觀行;不正知住;是癡行性;耽著睡眠;無巧便慧;惡作俱行欲勤心觀;不曾修習正奢摩他;於奢摩他,未為純善;一向思惟奢摩他相,其心惛暗;於勝境界,不樂攀緣。何等掉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廣說。是貪行性;樂不寂靜;無厭離心;無巧便慧;大舉俱行,如前欲等;不曾修舉;於舉未善;唯一向修由於種種隨順掉法親里尋等,動亂其心。何等亂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鈍根性;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尋思行性;無巧便慧;無厭離心;不修遠離;於勝境界,不樂攀緣;親近憒鬧;方便間缺;不審了知亂不亂相。何等著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鈍根性;是愛行性;多煩惱性;不如理思;不見過患。又於增上無出離見。對治如是應遠離相,隨其所應,當知即是應修習相。
相應隨眠與所緣隨眠差別
大毗婆沙論二十二卷七頁云:問:若相應隨眠,於相應心,若未斷位,有隨增性,及同伴性;若已斷位,雖無隨增性,而有同伴性心,恆於彼名有隨眠者;所緣隨眠,於所緣心,若未斷位,有隨增性,及所緣性;若已斷位,雖無隨增性,而有所緣性;何故心於彼不恆建立有隨眠名?答:相應隨眠,於相應心,極相親近;眾事皆等;不可相離,如羊與皮;故斷未斷,恆名相有。所緣隨眠,與所緣心,非極親近,眾事不等,未嘗和合;若未斷時,由隨增性,可說相有。若已斷位,極疏遠故;不說相有。此中有名,依親強立;非如立有所緣等名。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相應隨眠,染汙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復次相應隨眠,不離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復次相應隨眠,覆蔽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復次相應隨眠,隨心轉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復次相應隨眠,擾亂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復次相應隨眠,與相應心,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俱生,俱住,俱異,俱滅;極親近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大德說曰:相應隨眠,令相應心,剛強[怡-台+龍]悷;智者訶厭;難可出離。所緣隨眠,於所緣心,無此事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相應隨眠,令相應心,發起染汙,如煙燄得,障礙聖果,所緣隨眠,於所緣心,無此事故。尊者覺天,作如是說:相應隨眠,令相應心,於所緣境,迷謬不了。所緣隨眠,於所緣心,無此事故。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相應隨眠,斷未斷位,恆令心得有隨眠名。所緣隨眠,唯未斷位,可令心得有隨眠名。若已斷位,則不名有。
無為
如八種無為中說。
二解 集論二卷五頁云:云何無為?幾是無為?為何義故,觀無為耶?謂有為相違,是無為義。法界法處一分是無為。為捨執著常住我故;觀察無為。
三解 成唯識論二卷三頁云:諸無為法,離色心等決定實有,理不可得。且定有法,略有三種。一、現所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現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證知是有。無為非世共知定有;又無作用如眼耳等。設許有用;應是無常。故不可執無為定有。然諸無為,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顯性故;如色心等,不應執為離色心等實無為性。又虛空等,為一為多?若體是一,遍一切處;虛空容受色等法故;隨能合法,體應成多。一所合處,餘不合故。不爾;諸法應互相遍。若謂虛空不與法合;應非容受,如餘無為。又色等中有虛空不?有應相雜。無應不遍。一部一品結法斷時,應得餘部餘品擇滅。一法緣闕得不生時,應於一切得非擇滅。執彼體一,理應爾故。若體是多;便有品類;應如色等,非實無為。虛空又應非遍容受。餘部所執離心心所,實有無為,准前應破。又諸無為,許無因果故;應如兔角,非異心等有。然契經說有虛空等諸無為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設有。謂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空等相。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虛空等,無為相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為常。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異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虛空。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立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緣闕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故說為空。勿謂虛幻,故說為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真如。故諸無為,非定實有。
四解 雜集論八卷十五頁云:何故此滅,復名無為?離三相故。生滅住異三有為相,究竟相違,故名無為。
五解 五蘊論七頁云: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及真如等。云何虛空?謂若容受諸色。云何非擇滅?謂若滅,非離繫。此復云何?謂離煩惱對治,而諸蘊畢竟不生。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此復云何?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六解 廣五蘊論十五頁云: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繫。云何非離繫?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云何離繫?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無分別智離五種相
攝論三卷八頁云: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名無分別智。世親釋八卷十二頁云:且應先說無分別智所有自性。此中體相、說名自性。謂諸菩薩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離五相者:若無作意、是無分別智;睡醉悶等、應成無分別智。若過有尋有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應成無分別智。若如是者:世間應得無分別智。若想受滅等位中、心心法不得、是無分別智;滅定等位、無有心故;智應不成。若如色自性,是無分別智;如彼諸色頑鈍無思,此智應成頑鈍無思。復有餘義。若如色性;智不應成。若於真義異計度轉;無分別智、應有分別。謂分別言:此是真義。若智遠離如是五相,於真義轉。於真義中,不異計度;此是真義。無分別智、有如是相。緣真義時,譬如眼識、不異計度,此是其義。無性釋八卷十頁云:依智自性,說離五相。由遮詮門,說智體相。以表詮門、不可說故。遣分別門,無分別智,其相可了。若異此智;應有分別。何等分別?謂後廣說無作意等。若無作意、是無分別智;熟眠醉等、無所作意。應成無分別智。然不應許。由離功用,應得無顛倒故。若過尋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一切異生及聲聞等、應成無分別智。然彼無有無分別智。若想受滅,是無分別智;此智體相,難可成立。無想等中,離心無有諸心法故。由意識滅,說彼無心。如前已說。若如其色、是無分別智;應不得成無分別智。譬如大種所造色故。若於真義異相計度,是無分別智;此智不成無分別性。以於真義異相計度,言此是真;是無分別、有分別故。
異熟心證
成唯識論三卷十七頁云: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諸轉識等、非恒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復依何法恒立有情。又在定中、或不在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眾多身受生起。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復勞損。若不恒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受。非佛起餘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熟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由斯恒有真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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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七種懺悔心
人們在作懺悔時所應具有的七種心情,即大慚愧心、恐怖心、厭離心、發菩提心、冤親平等心、念佛報恩心、觀罪性空。
三資糧
修淨土法門的人所應具備的三種資糧,即信、願、行。信是相信西方確有極樂世界;願是願離這個苦世界;行是念佛名號,心不離佛,佛不離心,毋令忘失。
唯識
又名唯心,謂世間諸法,唯心識所現,因一切法皆不離心識,故名唯識。
真如
真是真實不虛,如是如常不變,合真實不虛與如常不變二義,謂之真如。又真是真相,如是如此,真相如此,故名真如。真如是法界相性真實如此之本來面目,恆常如此不變不異,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即無為法。亦即一切眾生的自性清淨心,亦稱佛性、法身、如來藏、實相、法界、法性、圓成實性等。起信論說:「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國語辭典(教育部)]
泵
ㄅㄥˋ, [名]
一種用以增加液體或氣體的壓力,使之輸送流動的機械。為英語pump的音譯。有往後式泵、滑輸式泵、離心式泵、軸流式泵、齒輪式泵等。也譯作「幫浦」。
德
ㄉㄜˊ, [名]
1.人類共同遵循的規範。《論語.述而》:「德之不脩,學之不講。」
2.品行、作風。《論語.顏淵》:「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3.恩澤、恩惠。《論語.憲問》:「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孟子.公孫丑上》:「且以文王之德,百年而後崩,猶未洽於天下。」
4.心意、信念。如:「一心一德」、「離心離德」。
5.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簡稱。
6.姓。如漢代西域有德若國,後人以國為姓,簡姓德。
[動]
感激、感恩。《左傳.成公三年》:「王曰:『然則德我乎?』」《聊齋志異.卷一.王成》:「主人聞而德之,贈金五兩,慰之使歸。」
[形]
好的、善的。如:「德政」、「德譽」。《文選.袁宏.三國名臣序贊》:「恂恂德心,汪汪軌度。」
力
ㄌㄧˋ, [名]
1.改變物體運動狀態(靜止或運行速度)的效能稱為「力」,計算單位為「牛頓」。如:「動力」、「向心力」、「離心力」、「地心引力」。
2.人和動物體內筋肉運動所產生的效能。如:「臂力」、「體力」。《詩經.邶風.簡兮》:「有力如虎,執轡如組。」
3.一切事物所具有的效能或作用。如:「火力」、「風力」、「水力」。
4.才能、能力。如:「智力」、「實力」、「理解力」、「量力而為」。
5.權勢。如:「權力」。《孟子.公孫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
6.以力氣供人役使的僮僕。如:「苦力」。
7.姓。如宋代有力起。
8.二一四部首之一。
[副]
盡力、拚命。如:「力爭上游」。《漢書.卷九五.南粵傳》:「樓船力攻燒敵。」
遽
ㄐㄩˋ, [名]
驛車。《爾雅.釋言》:「遽,傳也。」晉.郭璞.注:「皆傳車驛馬之名。」《左傳.昭公二年》:「聞之,懼弗及,乘遽而至。」
[動]
驚慌、恐懼。《楚辭.屈原.九章.惜誦》:「眾駭遽以離心兮,又何以為此伴也?」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雅量》:「風起波涌,孫、王諸人色並遽。」
[形]
1.急忙、迫促。《國語.晉語四》:「(頭頭)謂謁者曰:『……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眾矣。』謁者以告,公遽見之。」《禮記.檀弓上》:「故喪事雖遽,不陵節。」
2.窘迫。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雅量》:「遠近久承公名,令於是大遽,不敢移公。」
[副]
忽然、突然。如:「遽聞」、「欲行遽止」。《聊齋志異.卷四.促織》:「見有蟲伏棘根,遽撲之,入石穴中。」
[連]
遂、就。《漢書.卷四三.陸賈傳》:「使我居中國,何遽不若漢。」《文選.左思.魏都賦》:「雖自以為道洪化以為隆,世篤玄同,奚遽不能與之踵武而齊其風?」
劖
ㄔㄢˊ, [動]
1.鑿。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七上.滇遊日記六》:「忽一日,白雲從龕後龍脊中垂間,劖石得泉。」
2.刺、割。唐.元稹〈送崔侍御之嶺南二十韻〉:「逸翮憐鴻翥,離心覺刃劖。」
玻璃纖維
ㄅㄛ ˙ㄌㄧ ㄒㄧㄢ ㄨㄟˊ
將玻璃熔融後,用高壓蒸氣從細孔吹出,或利用離心機吹散成極細的人造纖維。有耐熱、耐蝕、耐溼等特性。可用作塑膠補強劑、電氣絕緣材料、防音材料、斷熱材料、過濾材料等用途。
泵浦
ㄅㄥˋ ㄆㄨˇ
一種用以增加液體或氣體的壓力,使之輸送流動的機械。為英語pump的音譯。有往後式泵、滑輸式泵、離心式泵、軸流式泵、齒輪式泵等。也譯作「幫浦」。
不淨觀
ㄅㄨˋ ㄐㄧㄥˋ ㄍㄨㄢ
佛教用語。五停心觀之一。用來對治貪心的修行方法。可分為觀自身不淨和觀他身不淨兩種。透過思惟人身種種的不淨,而生起厭離心,不貪著世間的快樂。
叨擾
ㄊㄠ ㄖㄠˇ
打擾,謝人款待的客套用語。《文明小史.第二三回》:「小弟無端叨擾,應該覆東,世兄說出這些敗興話來,弄得大眾離心,這不成了諸同志的公敵麼?」
同心同德
ㄊㄨㄥˊ ㄒㄧㄣ ㄊㄨㄥˊ ㄉㄜˊ
同一心意,同一信念。指思想、行動一致。《書經.泰誓中》:「受有億兆夷人,離心離德;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金史.卷二.太祖本紀》:「朕得天下,皆我君臣同心同德以成大功。」也作「同德同心」。
公敵
ㄍㄨㄥ ㄉㄧˊ
共同的敵人。《文明小史.第二三回》:「世兄說出這些敗興話來,弄得大眾離心,這不成了諸同志的公敵麼?」
駭遽
ㄏㄞˋ ㄐㄩˋ
驚惶急迫的樣子。《楚辭.屈原.九章.惜誦》:「眾駭遽以離心兮,又何以為此伴也。」
諱敗推過
ㄏㄨㄟˋ ㄅㄞˋ ㄊㄨㄟ ㄍㄨㄛˋ
隱瞞失敗,推諉過錯。晉.習鑿齒〈司馬景王引過〉:「若乃諱敗推過,歸咎萬物,常執其功,而隱其喪,上下離心,賢愚解體。」
寄養
ㄐㄧˋ ㄧㄤˇ, 1.將子女暫時託人撫養。《敦煌變文集新書.卷六.秋胡變文》:「寄養十五年,終有離心之意。」
2.暫時安置某處供養。《朱子語類.卷一三○.自熙寧至靖康用人》:「太祖初定天下,將諸軍分隸州郡,特寄養耳。」
假力
ㄐㄧㄚˇ ㄌㄧˋ
當觀察者本身作著加速度運動時,覺得有質量的物體會受到一個不能指出施力者的力。如圓周運動中的離心力。
疆徼
ㄐㄧㄤ ㄐㄧㄠˋ
邊界、國界。《梁書.卷一.武帝本紀上》:「遂使億兆離心,疆徼侵弱。」
攜離
ㄒㄧ ㄌㄧˊ
離心,背叛。南朝梁.丘遲〈與陳伯之書〉:「部落攜離,酋豪猜貳。」
攜貳
ㄒㄧ ㄦˋ
有二心。指離心、不相親附。《國語.周語中》:「若七德離判,居乃攜貳,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新唐書.卷九七.魏徵傳》:「貞觀初,頻年霜旱,畿內戶口並就關外,攜老扶幼,來往數年,卒無一戶亡去。此由陛下矜育撫寧,故死不攜貳也。」
心坎
ㄒㄧㄣ ㄎㄢˇ, 1.心窩、胸膛。《水滸傳.第二回》:「跳澗虎生嗔,丈八矛不離心坎刺。」
2.內心深處。《紅樓夢.第六九回》:「他現是二房奶奶,你爺心坎兒上的人。」《文明小 史.第三九回》:「這幾句話倒打入逢之母親心坎裡去。」
三人同心,其利斷金
ㄙㄢ ㄖㄣˊ ㄊㄨㄥˊ ㄒㄧㄣ ㄑㄧˊ ㄌㄧˋ ㄉㄨㄢˋ ㄐㄧㄣ
(諺語)團結力量大。《情變.第三回》:「古人說得好:『三人同心,其利斷金。』他至親的夫妻父子,只有三個人,就存了三條心,……,這就是離心離德。」
三自性
ㄙㄢ ㄗˋ ㄒㄧㄥˋ
佛教用語。瑜伽行派所認為的一切存在的三種狀態:因執著而產生的幻相,即遍計所執自性;由條件構成的現象,即依他起性;絕對的真實,即圓成實性。《成唯識論.卷八》:「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心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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