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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心論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書名)雜阿毘曇心論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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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支戒

(名數)五種支條之戒也。謂大涅槃心一理根本開出之支末事戒,有五種之別:一、根本業清淨戒,二、前後眷屬餘清淨戒,三、非諸惡覺覺清淨戒,四、護持正念念清淨戒,五、回向阿耨多羅三菩提戒,大涅槃經第十一聖行品之所說也。淨影之涅槃義記第五上釋之曰:「根本業清淨者,離其根本不善業道前後眷屬。餘清淨者,離其業道前後方便,非諸惡覺。覺清淨著,離八惡覺,護持正念。念清淨者,修六念心,助成戒行。回向阿耨三菩提者,用戒求佛也。此等分別,如雜心論。」寶亮配之於大小乘諸戒,小乘四重戒,為根本業清淨戒,第二篇以下,即四重之餘,為前後眷屬餘清淨戒,不起五毒等,不犯菩薩戒,為非諸惡覺覺清淨戒,不犯四十輕戒,為護持正念念清淨戒,上四戒回向菩提,為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戒,天台以四重或十善性戒為根本業清淨戒,偷蘭遮等餘四篇為前後眷屬餘清淨戒,定共戒為非諸惡覺覺清淨戒,定共戒為護持正念念清淨戒,大乘戒為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戒。章安配於三聚淨戒,前二者為攝律儀戒,次二者為攝善法戒,後一者為攝眾生戒。出於涅槃經集解,法華玄義,釋籤私記等。


修多羅

(術語)Sūtra,又作修單羅,修妒路,修多闌,修單蘭多。以綖為正翻。謂如以綖(線字同)貫花,使之不散。言教能貫穿法義使不散失,故名之為綖。其餘經文謂為契經,經本等者,義譯也。新作素怛纜,素呾纜,蘇多羅,蘇呾羅。譯綖或契經。綖之義如前。契經者,契於理,合於機,故曰契。貫穿法相,攝持所化,如經之於緯。故曰經。法華玄義八曰:「修多羅,或云修單蘭多,或云修妒路。彼方楚夏,此土翻釋不同。或言無翻,或言有翻。」此下就無翻而示含五義,故不可翻,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發,亦云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就其有翻,亦舉五翻。一經,二契,三法本,四綖,五善語教。此中取經之翻。華嚴探玄記一曰:「修多羅,或云修妒路,或言素怛羅。此云契經。契有二義,謂契理合機故。經亦二義,謂貫穿法相故,攝持所化故。」大乘義章一曰:「修多羅者,中國之言,此方釋者,翻譯非二。或名經本,或復翻為直說語言,或名契經,或翻名綖。人家所以翻為經本,蓋依仁王百論故爾。如仁王中佛告大王,經本偈經乃至論義,一切皆如。以彼經中名修多羅為經本故,人即執此用為翻名。又百論中名其經本為修妒路,或云經本。人復執此定為翻名,蓋乃隨義以名經體,非正翻名。本義有四:一理教相對,教為理本,故名為本。二就經中經論相對,經為論本,故名為本。(中略)此等乃是隨義傍翻,非正翻名,人復所以翻為直說,依成實論故為此釋。彼文說言修多羅者,直說語言,人即執此以為翻名,蓋乃是其辨釋之辭,非正翻名。訶梨跋摩作論,解釋十二部經,對彼祇夜伽陀偈經,故指斥言修多羅者直說語言,如似說言熱者是火,豈是翻名。人復所以翻名契經,依增一阿含序故,便作此翻。彼言契經是第一藏,毘尼第二,毘曇第三。明知契經是修多羅,又依雜心業品之文,彼文說言,斷律儀者如契經品,乃其所指是修多羅品,人即執此以為翻名,斯乃隨義以名其經,非是翻名。以其聖教稱當人情,契合法相,從義立目,名之為契。此既方言,何用私情種種圖度?若正相翻,名之為綖。何以得知?今此且以三門釋之:一准定方言,二以義解,三以文證。准方言者,外國之人正名世人縫衣之綖為修多羅,那得異翻。言義解者,諸法星羅,周散法界,所以次第顯理在世人不墜不失,良以聖教貫穿故爾。貫法之能如綖貫花,故名為綖。言文證者,如律中如種種花散置案上,風吹則落。何以故?無綖貫故。如是種種名種種性種種家出家令佛法疾滅不久住。何以故?不以經教攝取法故。故目聖教以之為綖。佛法如花,所被眾生三業如案,造過非如風,滅法如花零落,若無言說記持彼法,法則隱滅,良以言教記持在世,人雖造過,法常不滅,以有此能,故說如綖。又雜心言修多羅者,名曰結鬘,能貫諸法。貫法猶是綖之義也。」玄應音義二十三曰:「素怛纜,此譯云綖。舊言修多羅,或云修妒路,皆訛也。」義林章三本曰:「雜心論云:經有五義,謂出生,涌泉,顯示,繩墨,結鬘五義。今大乘解,梵言素呾纜,此名契經。」大日經五曰:「四種蘇多羅,謂白黃赤黑。」同疏十五曰:「綖者,梵音名為蘇呾纜。是連持眾德,令其不散,故名綖。」(大日經云綖即系,非經意)。此修多羅有總別之二稱:總修多羅者,三藏中之修多羅藏是也,該攝十二部經。別修多羅者,十二部經中之修多羅部經是也。是於總修多羅中,各以別義分開十一,直說法相。餘不收於十一者,取總名而為別名也。

又(物名)真宗各派七條袈裟所用之組紐,名修多羅。是取綖之義也。梵Sūtra。


僧伽跋摩

(人名)Saghavarman,譯曰眾鎧。天竺僧,宋元嘉十年自流沙至京邑。器宇清峻。有戒德。此時二眾未備。師子國比丘尼鐵薩羅至都。眾乃推跋摩為戒師。僧尼受具者數百人。譯出雜心論摩得勒伽等。後還天竺。見高僧傳三。


慧淨

(人名)常山真定人。姓房氏。十四歲出家。隋開皇年間,於長安開講筵,聲譽甚高。唐貞觀二年,新經來,師當選,筆受大莊嚴論,撰疏三十卷。於是名譽喧傳,波頗三藏等歎為東方之菩薩。十九年,玄奘歸朝,師與譯經。病不赴。其年寂。年六十八。所著有雜心論疏三十卷,俱舍論疏三十餘卷等十餘種。見續高僧傳三,佛祖統紀三十九。


故二

(雜語)Pūrva-dvitiya,故者舊也,二者配也。謂比丘之舊妻也。玄應音義十四曰:「故二,梵本云褒羅那地耶,譯云舊第二。雜心論云眾具及第二是也。」四分律一曰:「近在屏處犯惡行,與故二行不淨。」


褒羅那地耶

(雜名)Purāa-dvitiya,又Pārva,譯曰故二或第二。比丘之舊妻也。玄應音義十四曰:「律中故二,梵本云褒羅那地耶,譯言舊第二。雜心論云眾具及第二是也。」


迦利沙波拏

(雜名)又作羯利沙那,羯利沙拏,迦利沙般拏,迦利沙婆拏,罽利沙盤,迦利沙拏等。錢量名。譯曰貝齒。四百錢。慧琳音義十三曰:「羯利沙拏,金名也。計直可當四百錢一顆金也。顆顆圓大如江豆也。」同二十九曰:「迦利沙波拏,此云貝齒。」玄應音義二十一曰:「羯利沙拏,亦作迦利沙拏,聲之轉也。拏,此云銅錢。十六拏,為一迦利拏。」同二十二曰:「迦利沙般拏。」俱舍寶疏二十二曰:「婆沙一百八十一云:不取現在一迦履沙彌拏。」同註曰:「拏,此云錢。一迦履沙,當十六貝珠。八十貝珠,當一拏。十六拏,名迦履沙拏。雜心論翻迦履沙那為一錢,謬也。」金光明最勝王經六義淨註曰:「此是根本梵音,唯是貝齒,而隨方不定。或是貝齒,或是金銀銅鐵等錢。然摩揭陀,現今通用。一迦利沙波拏,有一千六百貝齒,總數可準知。若準物直,隨處不定。」可洪音義二曰:「羯利沙那,或云迦利沙那,或云罽利沙般,此云銅錢。十六錢為一羯利沙拏也。又僧祇律云:十九古錢為一罽利沙槃。」梵Kārāpaa。


達磨多羅

(人名)Dhasmatrāta,阿羅漢名。譯曰法救。有四人:一於佛滅後三百年出世,作無常品等鄔南那頌。俱舍論一曰:「大德法救無常品等。」同光記一曰:「達磨多羅,此云法救。師涅槃後三百年出世。」二於四百年出世,為婆娑論四評家之一人,俱舍論中往往引之。三於六百年出世,立漏隨增義之人。俱舍光記一曰:「至六百年達磨多羅,此云法救。(中略)論主亦同彼釋。」四於千年出世,造雜心論之人。三論玄義曰:「千年之間,有達磨多羅,以婆沙太博,四卷極略,更撰三百五十偈足四卷,合六百偈。名為雜心。」法華玄義作達磨鬱多羅,譯曰法尚。見達磨鬱多羅條。名義集一曰:「達磨俎(莊呂)羅多。」


雜阿毘曇心論

(書名)雜者,雜糅之義,謂於本論雜糅解釋也。即法勝阿毘曇心論之釋,法救尊者造,十一卷,劉宋僧伽跋摩譯。

(書名)略名雜心論。尊者法救,以阿毘曇心論過於簡略更增加而成此書。宋僧伽跋摩等譯,十一卷。


餓鬼

(異類)梵語,薜荔哆Preta,譯曰餓鬼。三塗之一。法華經云:受地獄餓鬼畜生之苦是也。又為六趣之一。餓鬼趣常苦飢餓,由其所受果報不同,而有勝劣。有福德者,則為山林塚廟之神。下者居不淨處,不得飲食,常受刀杖之苦。雜心論八曰:「從他希求故,說餓鬼。」婆沙論百七十二曰:「有說飢渴增故名鬼,由彼積集感飢渴業,經百千歲,不得聞水名,豈能得見,況復得觸。有說被驅役故名鬼,恒為諸天處處驅役馳走故。有說多希望故名鬼,謂五趣中,從他有情。多希望者,無過此故。」大乘義章八末曰:「言餓鬼者,如雜心釋,以從他求故名餓鬼。又常飢虛,故名為餓。恐怯多畏,故名為鬼。」此鬼類中。有有藥叉羅剎之大威德者,故新譯曰鬼,不曰餓。然舊譯之經論,名曰餓鬼,以鬼類中餓鬼最多故也。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梵行

凡泛反梵言梵摩此云清淨或曰清潔正言寂靜葛洪字苑云梵潔取其義矣故二梵本云裒羅那地耶譯言舊第二雜心論云眾具反第二是也


[佛光大辭典]
十種得戒緣

於小乘有部,得具足戒之緣有十種。即:(一)自然得,自然發得具足戒之意。指佛與緣覺發盡智時,無師自然得具足戒,不通於餘人。(二)見諦得,又作見道得。入見道觀四諦理時所得。即世尊成道之初,度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時,彼等聞四諦之理而自得戒。(三)善來得,佛見耶舍之機已熟,稱之善來比丘,彼乃即座得戒;是唯佛獨善之。(四)自誓得,自堅誓而得戒。如大迦葉信受佛為大師,自誓言而得戒;唯大迦葉能,不通於餘人。(五)論議得,與佛陀問答論議而得受戒,如蘇陀夷。(六)受重得,又作敬重得、八敬得。指受持八尊重法(八敬)而得戒,如佛陀之姨母大愛道比丘尼。(七)遣信得,又作遣使得。由佛遣音信而得戒。如法授尼。(八)邊五得,又作五人得。由五人授之作法得戒。邊地僧侶少,不能從正式儀規行三師七證之十人受時,以四僧眾與一羯磨師作法授戒。(九)羯磨得,又作十眾得。即在國境內立三師七證,依規定行羯磨作法授戒。(十)三歸得,聞歸依佛法僧三寶即得戒,如六十賢聖三度聽聞歸依三寶而受得具足戒。上述出自十誦律卷五十六、雜心論卷三、俱舍論卷十四,但得戒之緣依諸律、論所載互有異同。〔順正理論卷三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 p492


小乘

梵語 hīna-yāna。又作聲聞乘。二乘之一,乃大乘、菩薩乘之對稱。意譯為狹小之車乘,指運載狹劣之根機以達小果之教法;即於所修之教、理、行、果,與能修之根機均為小劣之法門。小乘之名,原係大乘佛教徒對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之貶稱,其後學術界沿用之,並無褒貶意。其教義主要以自求解脫為目標,故為自調自度(即滅除煩惱,證果開悟)之聲聞、緣覺之道,而異於大乘自利利他二者兼顧之菩薩道。大乘諸經論中比較大小二乘之別者頗多。

(一)據大智度論卷四、卷十八等所載,聲聞乘狹小,佛乘廣大;聲聞乘自利自為,佛乘利益一切;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則兼說眾生空與法空;煖、頂、忍、法等四善根位為小乘之初門,菩薩法忍為大乘之初門;聲聞說法中無大慈悲心,大乘法中則在在強調大慈悲心;聲聞法中皆為自身,大乘法中廣為眾生;聲聞法中無欲廣知諸法之心,僅有欲求疾離老病死之心,大乘法中欲了知一切法;聲聞法之功德有所限量,大乘法中欲盡諸功德,無有遺餘。(二)據入大乘論卷上載,聲聞之學,僅斷結障,觀無常行,從他聞法;菩薩則志在斷盡一切微細諸習,乃至觀一切法空,不從他聞,得自然智、無師智。聲聞之解脫,稱為愛盡解脫,而非一切解脫,乃為鈍根少智眾生而權假設說者;大乘之解脫,斷煩惱習,一切都盡,乃為利根菩薩而廣分別說者。(三)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則舉出聲聞乘與大乘有五種差異:(1)發心異,(2)教授異,(3)方便異,(4)住持異,(5)時節異。

上記皆為大乘經論所說小乘聲聞乘之狹劣。蓋小乘係指四阿含等諸經,四分律、五分律等諸律,發智論、婆沙論等諸論所宣說之法門,故大智論稱之為「三藏教」。其中雖衍生出上座、大眾二十部等之別,主要仍在宣說「我空法有」,觀四諦之理,證阿羅漢果,以期歸於無餘涅槃。

在我國,教判之說極為盛行,諸家亦多判此教為佛教之初門。以下列舉歷來諸家所判小乘之說法:(一)姚秦鳩摩羅什於大乘大義章卷下舉出大小二乘之說,謂小乘僅說眾生空。(二)劉宋慧觀及岌法師等之主張,謂阿含乃佛陀成道後十二年中所說,主要宣說「見有得道」之法,故將之攝入漸教五教中之第一「有相教」。(三)梁代寶亮之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載,小乘三藏又稱別相說法輪,而以之配屬涅槃五味中之乳味。(四)法雲之法華義記卷二載,佛陀成道後十二年中所說之阿含經為「有相教」。(五)後魏菩提流支等判立「半、滿」二教之說,以小乘所說不究竟之故,而稱之為「半字教」。(六)陳代真諦提出「轉、照、持」三輪之說,其中以佛陀成道後七年中轉四諦之法輪,故稱「轉法輪」。(七)後魏慧光立四宗之教判,以毘曇之六因四緣判為第一「因緣宗」,以成實之三假判為第二「假名宗」。(八)隋代慧遠根據慧光之說,並進而以阿毘曇主張「諸法各有體性」而判之為小乘中之淺教,以成實主張「諸法虛假無性」而判之為小乘中之深教。此外,又於其大乘義章卷一,廣就部教三藏、法性實際、四緣、六因、八識有無、三聚淨戒、四陀羅尼、四無量、禪定、十地、三十七道品、六通、十力等之教義而論述大小乘之別。(九)智顗立「五時八教」之說,於五時之中,以小乘為第二「鹿苑時」;於化法四教中,以小乘為「三藏教」。(十)吉藏於三論玄義總分佛之教法為大小二乘,其中小乘復分毘曇有門、成實空門兩種。吉藏又於中觀論疏卷一等,提出「三種法輪」之說,而以小乘為「枝末法輪」中之一者。(十一)唐代波頗三藏創立五教之判,以阿含等經為「四諦教」。(十二)道宣於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揭出「三教」之說,以小乘旨在闡明「性空無我」之理,故判之為「性空教」。(十三)新羅元曉創立「四教」之說,以小乘四諦、緣起等經判之為「三乘別教」。(十四)窺基判立「三教八宗」,於三教之中,以阿含等為「有教」;於八宗之中,前六宗賅攝小乘諸部,即犢子部等配於第一「我法俱有宗」,薩婆多部等配於第二「有法無我宗」,大眾部等配於第三「法無去來宗」,說假部等配於第四「現通假實宗」,說出世部等配於第五「俗妄真實宗」,一說部等配於第六「諸法但名宗」。此外,復判立「四宗」之說,以雜心論等主張五聚之法皆有法性,故稱之為「立性宗」;以成實論破除體性之說,故稱之為「破性宗」。(十五)法藏判立「五教十宗」之說,於五教之中,謂小乘之四諦十二因緣僅說「人空」,不說「法空」,故僅能證得小果,遂判之為「小乘教」;於十宗之中,將小乘諸部攝屬前六宗,其說與窺基之說類同。(十六)法藏之門人慧苑亦判立四教,謂小乘於真如、隨緣二分義之中,僅說「生空所顯」之理,故判之為「真一分半教」。此外,日本方面,空海於十住心論中,以聲聞唯觀「五蘊無我」,故判之為第四「唯蘊無我心」,以緣覺乃拔除煩惱業因及無明之種子,故判之為第五「拔業因種心」。

凡上種種,雖以小乘乃為聲聞而設權門方便之教,而視之為佛教之初門,然隨近世佛教研究法之改變,則稱所謂之「小乘教」為「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其中多含釋尊直接口授之教說,其後之大乘佛教則為其教義之敷衍。今日東亞諸國中,以錫蘭、緬甸、泰國等專傳小乘佛教;尼泊爾、西藏、蒙古、我國及日本等則主要遵奉大乘佛教,而兼學小乘。〔分別功德論卷一、中邊分別論卷下無上乘品、佛性論卷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八、法華經玄贊卷一本、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大乘」807、「小乘二十部」928) p925


六垢

又作六垢法、六煩惱垢。能染污心者稱為垢,為煩惱之異名。即指惱、害、恨、諂、誑、憍等六種能染污吾人內心之不淨法。據顯宗論卷二十一載,誑、憍二者從貪生起,害、恨二者從瞋生起,惱從見取生起,諂從諸見生起。〔俱舍論卷二、卷二十一、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七、雜心論卷四〕(參閱「無垢」5099) p1276


四有

梵語 catvāro bhavāh。有情眾生之輪迴轉生,一般可分為中有、生有、本有、死有四期。即:(一)死有(梵 marana-bhava),人依於前世起造的惑業之力,招感現世果之際,其於前世臨終之一剎那,稱為死有。(二)中有(梵 antarā-bhava),指死有與生有中間所受之身。又作中陰,據俱舍論卷九載,其體由極微細之物質構成,身形與其所趣本有之形狀相似,欲界中有之形量,如五、六歲小兒,然諸根明利;色界中有之形量,則圓滿如本有。且欲界中有以香為食,故又稱乾闥婆(香陰)。(三)生有(梵 upapatti-bhava),係生緣成熟,脫離中有而托生於母胎之初剎那。(四)本有(梵 pūrva-kāla-bhava),係生有以後漸漸長大,由出離母胎而嬰孩、童子、少年、壯年、老年,以至壽命將盡,接近死有之全部生命過程。

有情之眾生自死有入中有,自中有至生有,再由生有轉本有;本有期間又有胎內與胎外之別,在胎外時,若又起惑造業,復從本有經死有、中有、生有而復返至本有,如此次第輾轉生死,輪迴無窮。

小乘家論中有之有無,諸部說法不一。據異部宗輪論一書所列舉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之本宗同義及化地部之本宗同義均立無中有之說。另據大毘婆沙論卷六十九載,說一切有部倡導有中有之說。另成實論卷三則列舉有中陰品、無中陰品二品,敘述相互之主張。又據雜心論卷九、俱舍論卷十載,生有僅具染污性,而本有、死有、中有三者則染污性、不染污性兩者均具;於三界之中,欲界、色界均有四有,無色界則無中有。此外,在大乘家之說中,唯識家確立四有,然涅槃經則認為四有之有無不定。

就四有期間之長短而論,生有與死有極其短暫,僅一念間為生死之一剎那;本有與中有則長短不定。〔大毘婆沙論卷六十、卷六十八至卷七十、瑜伽師地論卷一、順正理論卷二十三、成唯識論卷一、大乘義章卷八本〕(參閱「中有」1017、「」2426) p1688


地論宗

我國十三宗之一。又作地論家、地論學派。係依十地經論之說,主張如來藏緣起義之大乘宗派。弘揚此宗思想者,稱為地論師、地人。北魏永平元年(508),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及義學縉儒十餘人奉宣武帝之命,於洛陽翻譯十地經論,至永平四年完成。其後,因菩提流支及勒那摩提之弟子間,見解有異,本宗遂分為相州南道、相州北道二派,即:慧光承勒那摩提之說,於相州(河南安陽)南部弘法,稱相州南道派,又稱南道,係地論宗之正統;道寵嗣菩提流支之法,宣講於相州北部,是為相州北道派,又稱北道。

慧光初就佛陀扇多出家,曾參與十地經論譯場。後撰疏闡述十地經論之奧旨,又注解華嚴、涅槃、維摩、地持、勝鬘、遺教等諸經,及著作四分律疏,住於鄴都大覺寺,大振法化。門人有法上、僧範、道憑、惠順、靈詢、僧達、道慎、安廩、曇衍、曇隱、道雲、曇遵等。其中,僧達極受粱武帝崇敬,曾住洪谷、定冠二寺講華嚴、十地;安廩入陳地,住鐘山耆闍寺,宣講大集經;而法上之慧業最勝,年十五即開講法華,曾長期任東魏、北齊之僧統。法上門下有法存、融智、慧遠等;融智講涅槃及地論;慧遠住長安淨影寺,注解地論、地持、華嚴、涅槃、維摩、勝鬘等經,又造大乘義章、十地義記等,盛揚所承,其門下有靈璨、惠遷、善冑、智徽、辨相等十餘人。其中,靈璨繼住淨影寺,專講十地及涅槃。此外,道憑之門人靈裕,住大慈、演空二寺,精於華嚴、地論,著有十地論疏。曇遵之門人曇遷,原精研華嚴、十地、楞伽諸經,後遇周武帝毀佛,避難於南方,獲「攝大乘論」一書,遂以攝論為宗,而成為北地攝論宗之始祖。上述為南道派傳承之概況,北道派則不如南道派之隆盛,道寵有門人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儒果、志念等,惟事蹟多不明,其中,志念曾住晉陽開義寺、大興國寺,著雜心論疏、廣鈔等。

關於本宗之教判,略綜為四:(一)據澄觀之華嚴玄談卷四載,慧光將佛陀一代時教判為漸、頓、圓三教。華嚴二祖智儼、三祖法藏等承襲此說。(一)據法華玄義卷十上載,慧光判為四宗:(1)因緣宗,指毘曇之六因四緣。(2)假名宗,指成實論之三假。(3)誑相宗,指大品、三論。(4)常宗,指涅槃、華嚴等之常住佛性本有湛然。慧光之弟子曇隱等,判為:(1)因緣宗,指小乘薩婆多部。(2)假名宗,指成實論、經部等。(3)不真宗,指諸部般若。(4)真宗,指涅槃、華嚴。慧遠判為:(1)立性宗,即因緣宗。(2)破性宗,即假名宗。(3)破相宗,即不真宗。(4)顯實宗,即真宗。曇隱與慧遠各立之四宗,實與慧光之四宗同義。(三)據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載,真諦三藏等判立漸教(化儀)、頓教(化法)二教,而慧光所判立之三教中,漸教、頓教僅在化儀,唯圓教為化法,故二者有異。(四)慧遠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判立聲聞藏、菩薩藏二藏,係與半滿二教、大小二乘同義。此外,慧光之門人安廩,尚有六宗教之說。

蓋十地經論一書,乃世親為解釋華嚴經十地品而作,內中廣明菩薩十地之義,並述及八識、無明、三身、三聚淨戒、因分果分、總別同異等六相。八識為眼、耳、鼻、舌、身五識,及第六意識、第七阿陀那識、第八阿梨耶識。其中,第八阿梨耶識之真妄論點,係地論宗分為南、北二道之主要因素。南道派將第八阿梨耶識,與楞伽經所謂之如來藏心,及涅槃經所謂之佛性同視,而稱為真常淨識,乃主張佛性本有;並以阿陀那識以下七識皆為有為之妄識,而特稱阿陀那識為無明識。據南道派慧遠之大乘義章卷三末,及十地義記卷一末載,阿陀那識為無明癡闇之妄識,阿梨耶識則為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然妄識本無體,必依真識而立,故前七識之妄法以第八識為其本體。又真識之本體,雖平等一味,非因非果,但其用卻能隨緣起滅,具有染淨之別,故能開展出一切萬法;亦即妄法非真如之外另有別體,乃係真如不守自性,隨緣而成為妄法,故諸法依隨真如,如影隨形,同時存在。由此,佛性雖本有,仍需精勤修習,離染顯淨,方可成佛。然北道派之說法與南道派有異,北道認為阿梨耶識為無明之妄心,而非不生不滅之真如,即主張佛性後有,須累世修行,始得成佛。有謂護身寺沙門自軌之五宗教判屬於北道派,其五宗為:(一)因緣宗,指毘曇。(二)假名宗,指成實。(三)不真宗,指般若、法華等。(四)真宗,指涅槃。(五)法界宗,指華嚴。

關於南北二道之差異,可歸納為下列二說:一說北道派為「梨耶依持說」,南道派為「真如依持說」。即北道派計執阿梨耶為妄識以為依持,主張一切諸法皆由梨耶緣起;南道派則視阿梨耶為真如淨識,而計執於真如以為依持,並主張一切諸法皆由真如之緣起所生。一說南道派為梨耶淨識之八識建立說;北道派則為真妄和合之九識建立說,即立第八梨耶為妄識,第九識為淨識,惟雖立有第九識,然尚無菴摩羅之名。及後,真諦之攝論宗起,立第八阿梨耶識為虛妄,第九菴摩羅識為淨識之說,此說與地論北道派之主張相近,故北道派與攝論宗漸同化相合,而唯南道派獨存。

南道派至慧遠晚年時,因感本宗所論之第七識尚未徹底,而欲以攝論宗之阿陀那識再予補充,乃有攝論化之論釋。弟子靈璨之門人靈潤等地論學者,即先後轉習攝論。隨著攝論宗之日益興盛,南道派亦漸趨於衰落。然地論宗對日後華嚴宗之成立極具貢獻,因本宗除精研華嚴經之十地品外,對華嚴整部經典之旨趣亦廣作理解,其成果頗值得推崇;如慧光將華嚴經之詮釋,判為因果理實,成為華嚴宗法藏之因果緣起、理實法界說之基礎;又慧遠闡釋華嚴經要義,所說之因果二分、教證二道、六相圓融等,亦多為法藏所修正採用,故有謂華嚴宗之宗說,僅係擴大地論宗對華嚴經之研究而已。〔金剛仙論卷二、卷四、十地經論序、華嚴五教章卷一、涅槃經義記卷一、大乘義章卷十九、法華玄論卷一、卷二、卷九、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八、四教義卷一、中觀論疏卷七本、歷代三寶紀卷七、卷九、卷十一、卷十二、續高僧傳卷一、卷七至卷十二、卷十四至卷十六、開元釋教錄卷九〕(參閱「阿賴耶識」3676、「華嚴宗」5245、「攝論宗」6850) p2314


志念

(535~608)隋代僧。信都(河北冀縣)人,俗姓陳。初從鄴都道長法師學大智度論,盡得其義。又投道寵法師座下學十地論,投慧嵩法師座下學毘曇,皆窮其蘊奧。乃返歸本鄉弘化,十有餘年。後避北周武帝破佛,遂逃匿海隅。隋興,文帝復興佛法,師乃開講雜心論,並撰雜心論疏及廣鈔各九卷。開皇十七年(597),漢王諒於并州創內城寺,引師居之,又命於大興國寺宣揚正法。仁壽二年(602),隨王入京,大業初年返故里,四年示寂,世壽七十四。〔續高僧傳卷十一〕 p2887


毘曇宗

又作毘曇學派、薩婆多宗、數論、數家。屬於小乘二十部中之薩婆多部,亦為我國十三宗之一。南北朝時代,研習阿毘曇心論(法勝造,僧伽提婆等譯)、雜阿毘曇心論(法救造,僧伽跋摩等譯)等說一切有部(即薩婆多部)諸論之宗派;亦即講究舊譯論書之學派,以慧數或法數為基本,故又稱數家、數論。

阿毘曇(梵 abhidharma),略稱毘曇,意譯為「大法」,指可尊可讚之最究竟法,包含現象界之分析觀察與超經驗界之證悟。此類論書為諸種論書中最早傳入我國者,據出三藏記集卷二載,後漢安世高時即譯有阿毘曇五法行經、阿毘曇七法行經、阿毘曇九十八結經等,可見此類論書研習之早。至前秦末年(四世紀末),僧伽提婆、僧伽跋澄等相繼自薩婆多部之重鎮罽賓東來,傳入阿毘曇諸論,爾後講學日盛。僧伽提婆譯出阿毘曇八犍度論二十卷(與新譯發智論同本),僧伽跋澄譯出雜鞞婆沙論十四卷及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十卷。道安更深究毘曇義趣,除作諸論之序外,並撰九十八結經進約通解一卷以弘宣毘曇。東晉隆安元年(397),提婆入建康(今南京)講阿毘曇,眾皆悅從,毘曇講習之風由是漸開。後陸續譯出雜阿毘曇心論,法顯自中印度攜回同論之梵本六千偈,於揚州(今江都)與佛陀跋陀羅共譯為十三卷,伊葉波羅、求那跋摩、僧伽跋摩先後補譯。北涼亦有道泰,歷遊西域,攜回婆沙論之梵本十萬偈,與浮陀跋摩共譯,元嘉四年(427)始竟其業。

有關此等諸論之講解,劉宋時,慧通住建康冶城寺,撰雜心毘曇等疏以述義旨;道乘、法業、成具等亦皆有所精通;僧伽跋摩之法孫惠集,梁時住南京招提寺,廣究大毘婆沙、雜心、犍度等,於毘曇一部獨步當時,每一開講,聽者輒逾千人,僧旻、法雲均曾受其學,著有毘曇大義疏等。又北方之慧嵩(原西域高昌人),至東魏從智游學毘曇,後至彭城(今徐州)講學,世稱毘曇孔子。此外,僧淵、智林、道岳、道傑、慧休、靈裕等皆為一代之碩學。大抵而言,南北朝時期,江南多盛行成實之學,北方則偏重毘曇。其後,隋之志念、神素,唐之道基等亦時加講述。毘曇研習之衰頹,蓋自陳‧真諦譯出立世阿毘曇論十卷、四諦論四卷、俱舍釋論二十二卷等,北齊那連提黎耶舍譯出阿毘曇心論經六卷,唐玄奘譯出發智論二十卷、大毘婆沙論二百卷、俱舍論三十卷等,此等新論之研究驟然勃興,而舊譯諸論之習學則漸告不行,尤以俱舍論為中心之俱舍宗崛起後,此宗遂沒其跡。

依據三論玄義之記載,阿毘曇計有六種,除如來自說之法相毘曇未傳我國外,其餘之舍利弗阿毘曇、迦旃延八犍度論、五百羅漢毘婆沙論、法勝阿毘曇心論、達摩多羅雜心論等皆先後東傳至漢土。此外另有六分阿毘曇,然其中僅有「眾事分毘曇」曾傳入我國,其餘五分皆不見於中土。本宗教義,主要以說一切有部之教旨為基礎,主張法體恆有、三世實有,並肯定諸法之多元存在。又分世間為有為法、無為法二類,解脫迷的世界之有為法,即可證得悟的世界之無為法。有為法包含十一種色法、六種心法、五十八種心所有法、十四種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則分為三種。此宗以六因四緣論諸法生起之相,故北魏慧光等稱之為「因緣宗」。〔梁高僧傳卷三、卷七、卷八、卷十一、出三藏記集卷五、卷十、卷十四、歷代三寶紀卷三、卷四、卷七至卷十一、開元釋教錄卷三、卷六、卷二十〕(參閱「說一切有部」5919) p3857


時量

論及時間之種種單位。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載,古印度人以最小之單位為剎那(梵 ksana),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梵 tat-ksana),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梵 lava),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梵 muhūrta),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梵 ahorātra),三十晝夜為一月(梵 māsa),十二月為一年(梵 varsa)。更有小劫、中劫、大劫、阿僧祇劫等單位。又一年分寒際時、熱際時、雨際時三期。此外,一念與剎那、生滅之關係,就仁王般若經卷上所述,一念為九十剎那,一剎那有九百生滅,故一念之間計有八萬一千生滅。另於雜心論卷二謂,一彈指有六十四剎那;大智度論卷十五則謂,一彈指為六十剎那。〔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六、摩訶止觀卷三上〕 p4123


無癡

梵語 amoha。心所名。唯識百法之一。為「癡」之對稱。又作不癡。即明解諸事理、對治愚癡之精神作用。唯識家攝為「善」之一。成唯識論卷六(大三一‧三○上):「云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上引之中,理者為苦、空、無常、無我等理,事者現前見聞等五境。故無癡能明了解知諸理事,能生一切善,並有對治愚癡之作用。俱舍、唯識等皆立無貪、無瞋、無癡為三善根,以之為生出一切善之根本。然俱舍論所立之無癡以慧為體,而非另有別體,故不別立一心所。婆沙論、雜心論等所說亦同。而唯識以其與無貪、無瞋同為三善根所攝取,故主張彼等同為實體。(參閱「三善根」622) p5141


等生家家

為「不等生家家」之對稱。指往返於人、天二界受生,其受生於二界之回數均等之聖者。反之,受生於二界之回數不均等之聖者,則稱為不等生家家。家家,原為由一家至另一家之意;小乘聲聞中,如「一來向」之聖者,已斷除欲界三、四品之修惑,而於命終後仍須二、三度往返受生於人界、天界,始能般涅槃,即由人界之甲家或乙家生至天界之甲家或乙家,故有「家家聖者」之稱,略稱家家。

家家聖者又有多種類別,於天界、人界各受生三次者,稱為三生家家;各受生兩次者,稱為二生家家。其中又有「人家家」與「天家家」之別。以三生家家而言,所謂天家家,即最初於人界得道之人,命終後須往生天界,然後再經歷人界、天界各二生,最後於天界而得涅槃果;反之,「人家家」則係最初於天界得道,共經歷人界、天界各三生,最後得果於人界之情形。(見圖表)

上記聖者皆為受生於人天二界之回數均等者,故皆屬等生家家。準此,上舉之三生人家家與三生天家家皆可稱為「三生等生家家」,前者亦稱「三生等生人家家」,後者亦稱「三生等生天家家」。另如在天中得道之聖者,一度受生於人間,再生至天上,最後還生人間而般涅槃。此類聖者各在天上、人間二度受生,故稱為「二生等生人家家」。故知等生家家之所以稱為天家家或人家家,皆視其最後證得涅槃果所在之界處而決定。至於不等生家家,則不僅依證果之界處,亦視其受生回數較多之界處而定其名稱,如生於天中得道之聖者,一度下生人間,其後於再度生天時即般涅槃,則共為天上二度受生、人間一度受生,故稱「二生不等生天家家」;反之,在人間二度受生,在天上一度受生,則稱「二生不等生人家家」。三生不等生之天家家或人家家亦皆準此而別。上述說法係自印度以來,如眾賢論師、難陀論師所主張,而亦為我國窺基、普光、法寶等諸師所認可之定說。近世亦有依據印度戒賢論師之說而提出不同之解釋者。〔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三、雜心論卷五、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俱舍論賢聖品、俱舍論寶疏卷二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 p5170


壽量

即壽命之長短。關於三界六道眾生之壽量,據俱舍論卷十一載,人界中,北俱盧洲人定壽千歲,西牛貨洲人約五百歲,東勝身洲人約二百五十歲,南贍部洲人歲壽不一定;又減劫最後時期之壽命為十歲,劫初時期之壽命無量。上記之一歲即人間之一年。其次,關於天上界之壽量,以人間五十年為六欲天中最下天(即四王天)之一晝夜,其壽量為五百年。其上之五天界依次倍增,即人間之百歲為第二天之一晝夜,其壽量為一千年。第三天以人間二百歲為一晝夜,壽量二千歲。第四、第五、第六依次倍增。又色界中,其身量之標準對壽命之長短亦有影響;梵眾天身長半踰繕那(由旬),梵輔天為一踰繕那,大梵天為一踰繕那半,乃至色究竟天為一萬六千踰繕那,準此,彼梵天之壽量可從半劫乃至一萬六千劫。再次,無色界各天之壽量,從下向上分別為二萬劫、四萬劫、六萬劫、八萬劫等。又劫之計量,少光天以上為大劫(八十劫),初禪三天為半大劫(四十劫)。若於惡趣中,等活地獄之一晝夜以四王天壽量五百歲計算,其壽量有五百歲,乃至炎熱地獄以他化自在天壽量一萬六千歲為一晝夜,其壽有一萬六千歲;而極熱地獄是半中劫(十劫),無間地獄是一中劫。又傍生(畜生道)之壽量多無定限,其壽量最多者,如難陀等大龍王,為一中劫之壽量;其他,如鬼之一晝一夜為人間之一個月,壽量為五百歲。

佛名經卷七、卷八有關於佛壽量之記載,妙聲分聲佛壽命六十百歲,智自在如來十一千歲,威德自在佛七十六千歲,大眾自在佛六十千歲,勝聲佛滿億歲,月面佛僅一日一夜,日面佛滿千八百歲,迦葉佛二十小劫,釋迦佛壽命一百年。又新華嚴經壽量品之說,此娑婆世界釋迦牟尼佛剎之一劫為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剎之一日夜;極樂世界之一劫為袈裟幢世界金剛堅佛剎之一日夜;袈裟幢世界之一劫為不退轉音聲世界善勝光明蓮華開敷佛剎之一日夜;乃至過百萬阿僧祇世界最後世界之一劫,為勝蓮華世界賢勝佛剎之一日夜。〔雜阿含經卷四十八、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卷二十忉利天品、無量壽經卷上、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一壽量品、大毘婆沙論卷一一六、卷一三五、雜心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四、大智度論卷十三〕 p5772


慧淨

(578~?)唐代僧。真定(河北)人,俗姓房。十四歲出家,研習大智度論及其餘經部。未久,從志念習學雜阿毘曇心論、大毘婆沙論等。博通經論,有辯才,能詩文。貞觀二年(628),師參與譯經,筆受大莊嚴論,並撰疏三十卷。由是名聲大揚,房玄齡等稱師為東方菩薩。貞觀十年,於京師紀國寺開講席,王公士夫雲集。十三年,太宗集諸宦臣及三教學士於弘文殿,請師開講法華經,時有道士蔡晃,好論獨高,帝乃下令遣與抗論,師遂展無礙辯才,大挫道門之銳。佛法能盛於唐,慧淨之功不可沒。後任普光寺住持,常以妙音導示群生。十九年,玄奘從西域返唐,敕師參與譯經,師以病未赴,時年六十八。其後,事蹟不詳。著有盂蘭盆經疏、彌勒成佛經疏、雜心論疏、俱舍論疏、詩英華、金剛般若經注疏、仁王般若出要贊等十餘種。〔續高僧傳卷三、佛祖統紀卷三十九〕 p6043


雜阿毘曇心論

梵名 Sajyuktābhidharma-hrdaya-śāstra。凡十一卷。法救(梵 Dharmatrāta)造,僧伽跋摩等譯。略稱雜心論。又稱雜阿毘曇毘婆沙、雜阿毘曇婆沙、雜阿毘曇經、雜阿毘達磨論。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八冊。本書乃說一切有部代表聖典之一。為阿毘曇心論之注釋書。法勝因慨嘆說一切有部之大論(大毘婆沙論,玄奘譯,二百卷)浩瀚難解,故摘其要義而成阿毘曇心論二百五十偈。法救則於阿毘曇心論外加序品、擇品及三百五十餘偈,而成此六百餘偈之注釋書,用以補正阿毘曇心論。

本論之品次,係依四諦之順位而立。其漢譯本有四:第一譯係苻秦建元(365~384)末年,僧伽提婆於洛陽譯出,有十六卷或十三卷;第二譯係法顯及佛陀跋陀羅合譯,有十三卷;第三譯為劉宋元嘉三年(426),伊業波羅所出,亦有十三卷;第四譯即今本,元嘉十一年或十二年於長干寺譯出。其中,前三本均已失傳。

此論之注疏本極多,然今皆不存。今人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章第四節第三項,對此論有詳細之論述,對本書之價值亦有清楚之說明。印順並以為通常學界所用該書之梵名與原書題意不合。依題意,正確梵名應為 Abhidharma-hrdaya-vyākhyā。〔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十、開元釋教錄卷三、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四、古今譯經圖紀卷三〕 p6638


邊五得

指於邊地由五人傳授之作法得戒。為十種得戒緣之一。又作五人得。以邊國僧眾數少,受戒者不能從正式儀規行三師七證等十人受戒時,即以四僧眾與一羯摩師作法授戒,依之而得具足戒。〔十誦律卷五十六、雜心論卷三、俱舍論卷十四〕(參閱「邊國」6709) p670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識住

三界有情心識所樂著的七種境界。包括欲界人天和色界的前三靜慮,以及無色界的前三處。又稱為七識處、七識止處、七神識止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七所載,此七者之內容略如下列(大正27‧707a)︰

(1)第一識住︰「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有色者,謂彼有情,有色可了。有色身,有色界處蘊,有色施設;故名有色。有情者,謂諦義、勝義、有情不可得;非實有體。然於界處蘊中,假想施設,說為有情,捺落、意生、儒童、養者、補特伽羅、命者、生者;故名有情。身異者,謂彼有情,有種種身,種種顯形,狀貌差別;故名身異。想異者,謂彼有情,有樂想、苦想、不苦樂想;故名想異,如人、一分天者。人即一切人;一分天,謂欲界天。」

(2)第二識住︰「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彼初起是第二識住。(中略)想一者,謂彼有情,染想無異。如梵眾天者,此顯梵世諸天。謂彼初起者,謂彼初生,同是起染想,後便想異。」

(3)第三識住︰「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中略)身一者,謂彼有情,有一類身,一類顯形,狀貌無別。想異者,謂彼有情,有樂想、不苦不樂想。由彼諸天,厭根本地善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已;欣住法樂。厭法樂已;欣住欲樂。如極光淨天者,此顯第二靜慮諸天。」

(4)第四識住︰「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中略)想一者,謂彼有情,有無覆無記無差別想。如遍淨天者,此顯第三靜慮諸天。」

(5)第五識住︰「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諸有對想,皆隱沒故;於別異想,不作意故;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隨空無邊處天,是第五識住。」

(6)第六識住︰「無色有情,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隨識無邊處天,是第六識住。」

(7)第七識住︰「無色有情,一切識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隨無所有處天,是第七識住。」

此即欲界人天合為一識住,而以色、無色界前三處為六識住,並依上述之順序,名之為第一識住乃至第七識住。《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九所載,第一名為欲界人天識住,乃至第七為無所有處天識住;此係依據《阿毗曇心論》卷四所述,且其所釋與其餘經論有所不同。

蓋《俱舍》、《婆沙》等論,總稱此為識住者,乃因識樂住著於其中,欲色二界以所繫五蘊為體,無色界無色蘊故,以餘四蘊為體,諸惡趣與第四靜慮及有頂,皆是有損於識之法,故非識住。即諸惡趣有重苦受,第四靜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天有滅盡定,凡此皆於識有損,使之不得相續,故不名識住。其餘諸處與此相反,故名識住。或云餘處有情,心生樂著,樂於來止而不求出,故名識住;諸惡趣與此相反,不樂來止而求出離;第四靜慮心常求出;有頂昧劣,故非識住。此二說是《大毗婆沙論》八說中之第六、第七說,為《俱舍論》所沿用。

關於七識住與九有情居的差別,《順正理論》卷二十二說於生死中為顯諸識由於愛而住著,故建立識住;為顯諸有情於自依止處愛樂安住,故立有情居,此為二門建立之差別。

又,《大乘義章》卷八(末)說明經中之所以說七識住者,乃為破外道別計故,以外道計識為我,以為如此則能擇善處而居,佛為破之,故說識住非我住。此外,《瑜伽師地論》所說,乃類於《俱舍論》中經部師所論。

〔參考資料〕 《雜心論》卷八;《甘露味論》卷下;《顯宗論》卷十二;《成實論》卷二;《法苑珠林》卷七十;《俱舍論光記》卷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三。


三科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入阿毗達磨論

二卷。印度‧塞建陀羅(Skandhila,悟入)造,唐‧玄奘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本論以八句義略解小乘有部教理,是研究《俱舍論》的入門書。內容以皈敬頌為首,其次敘述造論旨趣並闡釋色句義等所含諸法,最後說明本論係為初學者所撰。書中所謂的八句義,是指色、受、想、行、識、虛空、擇滅、非擇滅等八個範疇。

《俱舍論》係以五位七十五法為綱要,而本論則說七十七法(增欣、厭二心所)。由於本論既未批判《俱舍論》,同時相傳作者為世親之師,因此可以推定本書的成立年代當稍早於《俱舍論》。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四章第二節(摘錄)

《入阿毗達磨論》的思想,當然是毗婆沙師的。但組織內容,特別是心相應行,煩惱與智,存有《品類論》〈辯五事品〉的特色。《論》說無表色為︰「無表色相續轉。亦有無表唯一剎那,依總種類,故說相續。」這是會通《雜心論》的。關於非擇滅︰「謂有別法,畢竟障礙未來法生。」與眾賢所說相同,應為當時毗婆沙師的正義。對不相應行法,力主非實有不可。對經部義也多予拒斥,如說︰「有劣慧者,未親承事無倒解釋佛語諸師,故於心所迷謬誹撥︰或說唯三,或全非有。」《入論》的分類法,比較特殊,如《論》卷上說(大正28‧980c)︰「善逝宗有八句義︰(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識,(六)虛空,(七)擇滅,(八)非擇滅︰此總攝一切義。」

五蘊及三無為,分立八句義,可說是新的建立。這也許對當時外道盛行的六句義、十句義等而方便安立的吧!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八、卷二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北朝佛教

北朝佛教,是包括從北魏明元帝泰常五年(420,即晉亡之年)到北周靜帝大定元年(581)中國南北分裂時期,中國北部的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諸代的佛教。

北魏拓跋氏從道武帝(396~409)和晉室通聘後,即信奉佛教。道武帝本人好黃老,覽佛經。見沙門,都加敬禮,並利用佛教以收攬人心。繼而任趙郡沙門法果為沙門統,令綰攝僧徒,並於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巿)建立塔寺。明元帝(409~423)也在都城的四方建立佛像,並令沙門開導民俗。其嗣子太武帝(423~452),「銳志武功」,因道士寇謙之、司徒崔浩的進言,遂於太延四年(438)三月,令五十歲以下的沙門,一概還俗,以充兵役。太平真君五年(444)正月,又禁止官民私養沙門。到了七年(446)二月,因對蓋吳的內亂用兵,發見長安一寺院收藏兵器、釀具及官民寄存的眾多財物,懷疑僧徒與內亂有關,又聽信崔浩的話,命盡殺長安及各地沙門,並焚毀經像。這一命令,由於太子拓跋晃故意延遲宣布,遠近沙門多聞風逃匿,佛像經卷也多祕藏,只有境內的寺塔被破毀無遺。這就是中國佛教史上三武一宗滅法之始。不久寇謙之病死,崔浩也因事被殺,禁律稍弛。至文成帝(452~465)嗣位,即明令重興佛教,准許諸州城郡縣於眾居處各建寺一所,並許平民出家,寺塔經像漸漸修復。文成帝還以罽賓(今克什米爾)沙門師賢為道人統,後又以涼州沙門曇曜繼任,並一再改稱沙門統,乃至昭玄沙門都統,並禮以為師。曇曜原來和玄高同在涼州修習禪業,後到平城,即為太子晃所禮重,被任為昭玄都統,即請於平城西武州山開鑿石窟,鐫建佛像,這就是遺留至今的著名佛教遺蹟──雲岡石窟。此外有沙門僧周,常在嵩山修頭陀行坐禪,太武帝滅佛時,與數十人同入長安西南的寒山,後令弟子僧亮到長安,修復故寺,延請沙門。關中佛法的復興,他是出了力的。獻文帝(465~471)繼位,也嗜好黃老浮屠之學,六年即退位,在宮中建寺習禪。後孝文帝(471~499)時,迎像、度僧、立寺、設齋、起塔、廣作佛事,並提倡《成實》、《涅槃》、《毗曇》等佛教義學,師事通曉《涅槃》、《成實》的學者道登。又敬信佛陀扇多,替他在嵩山立少林寺,與以供給。在鳩摩羅什所居舊堂建三級浮圖,訪求羅什後裔。孝文帝還允許了曇曜的申請,令以所掠得的青齊地方的人民等,每年輸穀六十斛入僧曹以為僧祇戶,其穀即稱僧祇粟,作為賑饑及佛事之用。又以一些犯了重罪的人和官奴為佛圖戶,以充寺院的雜役和耕作等事。這些措施促進了寺院經濟的發展,也產生了不少流弊。其後宣武帝(499~515)時大興佛教,有不少外國僧人來到洛陽,帝為立永明寺,房舍一千餘間,共住外國沙門千餘人,其中有著名的譯師曇摩流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等,而菩提流支為其首席。他到洛陽時,宣武帝殷勤慰勞;他在內殿翻譯《十地經論》的第一日,帝親自筆受。著名的龍門石窟(在洛陽城南伊闕龍門山),也是這時所營造。因之當時佛事很盛。至孝明帝(515~528)時,太后胡氏(世稱靈太后)攝政。她在熙平元年(516)營造了洛陽的永寧寺塔,極其壯麗。同年她又遣敦煌人宋雲,偕崇立寺比丘惠生往西域朝禮佛蹟,訪求經典。宋雲等歷訪乾陀羅等十餘國,留居烏場二年,到正光三年(522)冬,獲得大乘經論一七0部以歸。宋雲撰有《家記》(《唐志》作《魏國以西十一國事》一卷),全書已佚;惠生撰有《行記》(《隋志》作《慧生行傳》一卷),現存(題作《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記》)。同時有沙門道藥(一作榮),也越葱嶺到過西域。由於北魏諸帝奉佛的影響,朝野風從,人民經官、私得度出家為僧的日多,另一方面也因戰爭頻繁,人民多假稱入道以避徭役。孝文帝太和元年(477),平城即有僧尼二千餘人,各地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到了魏末,各地僧尼多到二百餘萬人。出家的猥濫,為前所未有(《釋老志》、《洛陽伽藍記》)。當時興造寺塔的風氣極盛,孝文帝太和元年,平城新舊寺約一百所,各地六千四百七十八所。但到了魏末,洛陽一千三百七十六所,各地寺廟達三萬有餘(《釋老志》、《洛陽伽藍記》)。魏代佛教的發展,可謂盛極一時。

北魏至孝靜帝(534~550)時,分裂成東西二魏,高歡遷孝靜帝到鄴都,成為東魏,洛陽諸寺的僧尼也隨同移鄴。鄴都臣民多隨便捨宅地、立新寺,其時名僧曇鸞,為孝靜帝所重,稱為神鸞。

繼承東魏的北齊帝室,也利用佛教。文宣帝(550~559)嘗請高僧法常入內庭講《涅槃》,並拜為國師。又置昭玄寺,設大統一人、統十人、都維那三人,令管理佛教,而以法上為大統。法上(495~580),是慧光的弟子,擅講《十地》、《地持》、《楞伽》、《涅槃》等經論,並廣著文疏;其弟子有慧遠(淨影)等,均知名一時。其時,北印沙門那連提黎耶舍於天保七年(556)來鄴都,文宣帝出舊藏梵本千餘筴,請他在天平寺翻譯。文宣帝於晚年,更到遼陽甘露寺,深居禪觀,不理政務。此後北齊諸帝,多半好佛,鄴都的大寺約有四千所,僧尼近八萬人;全境的寺院有四萬餘所,僧尼二百餘萬人(《續高僧傳》卷八〈法上傳〉,又卷十〈靖嵩傳〉)。

西魏都城在長安,其地佛教,曾因北魏太武帝的滅法,一時衰竭,但西魏文帝(535 ~551)及丞相宇文泰都好佛,文帝曾建立大中興寺,並以道臻為魏國大統,道臻即大立科條,以興佛法。宇文泰也提倡大乘,嘗命沙門曇顯等依經撰《菩薩藏眾經要》及《百二十法門》,以為講述的資料。

取代西魏而興的北周王朝,亦頗崇佛。明帝(557~560)建大陟岵、陟[氵*詩]二寺,並每年大度僧尼。當時名僧曇延、道安稱為玄門二傑,南方的學僧來遊關中的也有亡名、僧實、智炫等。但不久即有武帝滅法的事件發生。武帝(560~578)重儒術,信讖緯,由於還俗僧衛元嵩和道士張賓的建議,請省寺減僧。武帝集眾討論三教優劣,前後七次,各有是非。更令群臣詳論道、佛二教的先後、淺深、同異,意欲借此來廢斥佛教,但當時司隸大夫甄鸞作《笑道論》,沙門道安作《二教論》,僧勔著《十八條難道章》、《釋老子化胡傳》等,廢佛之議因而暫止。到了建德三年(574)五月,武帝又大集臣僚,命道士張賓和沙門辯論,沙門智炫駁難道教,武帝亦不能屈智炫,於是命令把佛、道二教一併廢斥,沙門、道士還俗,財物散給臣下,寺觀塔廟分給王公,當時僧、道還俗的二百餘萬人。既而又立通道觀,簡取佛、道二教名人一二0人,並令衣冠笏履,稱為通道觀學士,命通闡三教的經義。後三年(建德六年, 577)進兵北齊,攻占鄴都,又召集齊境沙門大統法上等五百餘人,宣布廢省佛教的意見,只有淨影慧遠一人,和帝反復爭論,武帝雖然詞窮,卻仍然下令毀滅齊境的佛教,所有八州的寺廟四萬餘所,全部改作宅第,僧徒將近三百萬人也全令還俗,焚毀經像,財物由官廳沒收。到了第二年,武帝死了,宣帝(578~579)嗣位,還俗僧任道林等力請恢復佛教,得到許可。大成元年(579),於東西二京立陟岵寺,選擇舊日有名望的沙門二二○人,鬚髮冠服,在寺行道,並命智藏等長髮為菩薩僧,任寺主。至於民間禪誦,一概不加干涉。次年(580)五月,靜帝(579~581)繼立,左丞相楊堅輔政,命全國恢復佛、道二教,重立佛像及天尊像,又給陟岵寺智藏、靈幹等落髮,並度僧二二0人。這時佛教算是正式恢復。

北朝各代的佛典翻譯,相續不絕。文成帝和平三年(462),在平城石窟寺,曇曜與西域沙門吉迦夜等譯出《付法藏因緣傳》六卷,又譯《大吉義神咒經》一卷、《雜寶藏經》八卷、《方便心論》一卷等。北魏遷都洛陽以後,曇摩流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等相繼來華。曇摩流支專精律藏,於宣武帝(500~515)景明二年到正始四年(501~507)七年間,在洛陽譯出《信力入印法門經》等三部,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等,起初一同翻譯,後因師承和見解不同,各自別譯,因此所譯出的《法華經論》、《寶積經論》及《究竟一乘寶性論》等各有兩本(見《開元釋教錄》卷六勒那摩提條註)。菩提流支博學多識,於永平元年(508)來洛陽,被稱為譯經的元匠,同年譯出世親所造《十地經論》,後來陸續譯出許多經論。到東魏時,隨孝靜帝去鄴都,繼續翻譯,他從永平元年到東魏‧天平二年(535)的將近三十年間,先後譯出《佛名經》、《入楞伽經》、《法集經》、《深密解脫經》、《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大乘寶積經論》、《法華經論》、《破外道小乘涅槃論》等,共三十部。勒那摩提精於禪法,於永平元年來洛陽,譯出《寶積經論》、《妙法蓮華經論》、《究竟一乘寶性論》,共三部。佛陀扇多通內外學典籍,特善方言,尤工藝術,從孝明帝正光六年(525)到東魏孝靜帝元象二年(539)十五年間,在洛陽白馬寺及鄴都金華寺譯出《金剛上味陀羅尼經》、《攝大乘論》等,共十一部。另外,有中印波羅奈城的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於北魏‧熙平元年(516)來洛陽,後隨孝靜帝遷到鄴都,於元象元年到武定元年(538~543),先後共譯出《正法念處經》及龍樹的《壹輸盧迦論》、無著的《順中論》、世親的《唯識論》等,共十八部。又有烏萇沙門毗目智仙,和般若流支一同到鄴都,於興和三年(541)譯出龍樹的《迴諍論》及世親的《寶髻菩薩四法經論》等,共五部。這一時期所傳譯的經論,以有關大乘瑜伽學系的典籍為多。總計北魏、東魏兩代百餘年間,中外僧俗譯人共有十二人,譯出經、論、傳等共八十三部二七四卷(《開元釋教錄》卷六)。

北齊時代外來譯人,有烏萇沙門那連提黎耶舍,於天保七年(556)來鄴都,文宣帝請他住於天平寺,任翻經三藏,又命昭玄大統法上等二十餘人監譯,沙門達摩闍那和居士萬天懿傳語,從天保八年到後主天統四年(557~568)十二年間,譯出《大集月藏經》、《月燈三昧經》、法勝《阿毗曇心論經》等,共七部。萬天懿,原鮮卑人,世居洛陽,少曾出家,師事婆羅門,擅長梵語,因被召為助譯,並在武成帝河清年中(562~565),自譯《尊勝菩薩所問一切諸法入無量門陀羅尼經》。北齊一代,中外僧俗譯者二人,譯出經、論共八部五十二卷。

北周時代外來的譯人有波頭摩國沙門攘那跋陀羅、中印摩伽陀沙門闍那耶舍和他的弟子優婆沙門耶舍崛多、健陀羅沙門闍那崛多、摩勒國沙門達摩流支五人。闍那耶舍譯出《大乘同性經》、《大雲請雨經》等,共六部。耶舍崛多譯出《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等,共三部。闍那崛多先在長安四天王寺譯出《金色仙人問經》,後在益州龍淵寺譯出《妙法蓮華經普門品重誦偈》等,共四部。達摩流支譯出《婆羅門天文》等。北周一代,譯師四人,譯出經、論共有十四部二十九卷。另外,攘那跋陀羅譯了《五明論》一部。

關於北朝流行的佛教學說,有由南朝傳入的,如《毗曇》、《成實》、《攝論》乃至《涅槃》各家之說;也有由北地傳出的,如《地論》、四論、《四分律》學,乃至以實修為主的禪法及淨土教等。

(1)毗曇師︰相當於南朝的齊、梁時代,北地毗曇的講習始盛,著名的學者有安、遊(智遊)、榮三師,其師承均不明。但北齊名僧靈裕即曾從他們三人聽受《雜心》。從高昌來魏的慧嵩亦曾從智遊聽受《毗曇》、《成實》,學成後在鄴都及洛陽講說,有「毗曇孔子」之稱。傳承慧嵩之學的有志念、道猷、智洪、晃覺、散魏等。志念(535~608)尤以《雜心》擅名,著有《雜心論疏》及《廣鈔》等,盛行於世。弟子知名的有道岳、道傑、神素等二十餘人。

(2)成實師︰先有僧嵩,曾在關中從鳩摩羅什親受《成實》,後到徐州(彭城)白塔寺弘傳此論。他的弟子濟州僧淵(414~481),以慧解馳名,後來也在徐州講習。門弟子知名的有曇度、慧記(一作惠紀)、道登、慧球等。曇度(﹖~489),江陵人,早年遊學建康,曾於三論、《涅槃》、《法華》、《維摩》、《大品》,深有研究,後到徐州,從僧淵受《成實》,於是精通此部。北魏孝文帝聽到他的盛名,請到平城開講,學徒千餘人,著有《成實論大義疏》八卷,盛行於北地。慧記於《成實》外兼通《數論》,曾在平城郊外的鹿苑講學。道登(﹖~496),東莞人,早年從僧藥受《涅槃》、《法華》、《勝鬘》,後來又從僧淵學《成實》,五十歲時,聲譽聞於魏都洛陽,應請前往講學,後來入恒山,學侶追隨,講授不輟。又北齊初年,鄴下有沙門道紀,盛弘《成實》,講說達三十年,其學統不明。

(3)攝論師︰真諦《攝論》之學,由靖嵩北上徐州,道尼入居長安,而獨在北方敷弘稱盛。靖嵩(537~614),涿郡固安人,北齊時代在鄴都為法主,後北周武帝毀滅佛法,避地江南,從法泰諮受《攝論》玄義。後仍回徐州,盛弘《攝論》,著有《攝論疏》、《九識玄義》等,為時人所宗。但北方正宗的攝論師實為地論學者曇遷。曇遷(542~607),博陵饒陽人,早年從慧朮弟子曇遵受學,後來隱居林慮山,精研《華嚴》、《十地》、《維摩》、《楞伽》、《地持》、《起信》等,到周武帝平齊、毀滅佛法,結伴避地江南,輾轉到了桂州,獲得《攝大乘論》。隋初,和同伴往彭城,繼續弘講,乃為北地開創純正的《攝論》法門。

(4)涅槃師︰《涅槃》大本,本在涼州譯出,當時慧嵩、道朗以此知名,然流行不及南方之盛。其後北魏‧曇准(439~515),聽說南齊僧宗特善《涅槃》,前往聽講,審知此學南北不同,於是另行研究講說,其說盛行於北地。當時研講《涅槃》者還有僧淵的弟子道登,後來有洛陽融覺寺曇無最,北周有潼州光興寺寶彖(512~561),蒲州仁壽寺僧妙(﹖~464)等。僧妙化行河表,蒲州曇延(516~588)即其弟子。曇延早年聽僧妙講《涅槃》,深悟經旨,常說佛性妙理是《涅槃》宗極,足供心神遊止。後隱於南部太行山百梯寺,撰《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同時敷講。在曇延稍前,北地有《地論》學系興起,他們差不多都是兼講《涅槃》的。慧光和他的弟子唱四宗(因緣宗、假名宗、不真宗、真宗)的教判。其中真宗又稱顯實宗或常宗,即指《涅槃》、《華嚴》及《地論》而言。慧光著有《涅槃疏》,他的弟子法上也曾講《涅槃》并著文疏,法上的弟子慧遠也著有《涅槃義疏》。

(5)地論師︰是由研習及弘傳《十地經論》而形成的一派。這個學派由於譯論者勒那摩提和菩提流支二人學風相違,分歧為南道、北道二系。北道從菩提流支出,而創始於道寵。道寵從菩提流支聽受《地論》,隨即著疏,從而弘講,為鄴下學人所推重。門弟子千餘人,其中以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儒果最為特出。名僧志念,也曾從道寵受學《地論》。南道從勒那摩提出,而創始於慧光。慧光初就佛陀扇多出家,繼而廣聽律部,後來又從勒那摩提受《地論》,著有《十地論疏》。他的弟子中傳承《地論》之學的,有法上、僧範、道凭、慧順、靈詢、僧達、道慎、安廩、曇衍、曇遵、馮袞、曇隱等,而以法上為上首。法上(495~580)曾講《地論》,並著文疏。著名的弟子有法存、融智、慧遠等。其中慧遠(523~592)為一代博學者,常講《地論》,並隨講隨疏,著有《十地經論義記》七卷,其中保存南道地論師的學說不少。他的門人也努力弘揚《地論》。關於南北二道的地論師說,據天台宗學者荊溪湛然說︰北道唱梨耶依持說,主張一切萬法從梨耶緣起;南道唱真如依持說,主張一切萬法是真如的緣起所生(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八、《文句記》卷七中)。北道後來受攝論師的影響,從而和它合流。

(6)四論師︰這是將《大智度論》和《中》、《百》、《十二門》三論並重的一個學派。起初北齊道長(一作場),精通《智論》,在鄴都敷講,為學者所宗,志念曾列席聽講,後來雙弘《智論》及《雜心》十餘年。東魏‧曇鸞也精研四論。北周‧靜藹(534~578)少聽《智論》,洞明義旨,後來更披尋其他經論,而以四論最為所崇,在終南山等處敷講。又有道判(532~615),曾問道於靜藹,也日夜研尋四論。同時還有道安,博通《智論》,弟子慧影,傳承其學,著有《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

(7)四分律師︰《四分律》譯出後,直到北魏孝文帝時代(471~499),才有法聰在平城專弘。既而有道覆依法聰的口授作《四分律疏》六卷,但只是把文字加以科分而已。後來慧光作《四分律疏》百二十紙,並刪定《羯磨戒本》,此學才大盛。弟子中傳承其學的,有道雲、道暉、洪理及曇隱等。道雲專弘律部,作《疏》九卷。道暉把道雲所作《疏》略為七卷。洪理作《鈔》兩卷。曇隱作《鈔》四卷。道暉的弟子洪道(530~608),專學律部,盛弘《四分》,代替了《僧祇》的講傳。

(8)淨土師︰彌陀淨土法門從北魏‧曇鸞的淨土教說流出,所以後世的淨土宗常推曇鸞為創始者。其曇鸞一系的傳統是︰菩提流支──慧寵──道場──曇鸞──大海──法上(見道綽所撰《安樂集》卷下)。與《地論》、四論兩學系實有交叉的關係。菩提流支曾譯出世親《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通稱《往生論》)一卷,又曾以《觀無量壽佛經》授曇鸞,稱為能解脫生死的大仙方。慧寵即最初的北道地論師道寵。道場在鄴都敷講《智論》,又傳持阿彌陀五十菩薩像。曇鸞(476~542)起初於四論及《佛性論》深有研究,後來得到菩提流支的啟發,專弘淨土;既而住并州(今山西太原巿)的大岩寺,晚年又移住汾州(今山西交城縣)的玄中寺,修淨土念佛之業;著有《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註》(通稱《往生論註》)二卷等。他提倡的念佛法門,於觀念以外,著重稱名,遂開後世重視稱名念佛的風氣。大海(即慧海,﹖~609),少年聽受《涅槃》、《楞伽》及大乘毗曇等,北周靜帝大象二年(580),在江都儀濤浦創立安樂寺,常以淨土為期,並模寫無量壽佛像。法上有關淨土法門的事蹟不詳,其弟子慧遠著有《無量壽》、《觀無量壽》兩經的義疏各二卷,再傳弟子靈裕也著有《觀無量壽經》及《往生論》等的疏記。

(9)楞伽師︰最初有菩提達摩,南天竺人,曾遊於嵩洛,住於鄴下,隨地以禪法教人,曾惹起一班盛弘經律者的譏謗。只有道育、慧可兩沙門竭誠事奉,經四、五年,達摩為他們的精誠所感,於是誨以「二入」(理入、行入)、「四行」(一報怨行、二隨緣行、三無所求行、四稱法行)之法,並以四卷《楞伽》授慧可以為印證。達摩於東魏孝靜帝天平年(534~537)前在洛濱示寂,傳說一百五十餘歲。弟子慧可(又稱僧可,487~593),虎牢人,四十歲時在嵩洛從達摩受學,後於天平初,到鄴下講授達摩的禪法,弟子有那禪師、粲禪師等。那禪師和他的弟子慧滿等,常常攜帶著四卷《楞伽》以為心要。另有僧副(464~524),太原祁縣人,也出於達摩門下,精定學,後於北魏‧太和末(494~499),南遊建康,住在鍾山定林下寺,其高風為梁武帝所嘆賞,後更到庸蜀大弘禪法。

總起來說,北朝佛教義學,小乘以《毗曇》、《成實》為盛,大乘則《涅槃》、《華嚴》、《地論》并弘。這正是慧光和他的弟子們所作的「因緣」、「假名」、「不真」、「真」四宗教判的全部內容。其因緣宗即指《毗曇》,假名宗指《成實》,不真宗指《般若》、四論,真宗指《涅槃》、《華嚴》及《地論》。又如淨影慧遠在所撰《大乘義章》中,每一義門都分作《毗曇》、《成實》、《地論》、《涅槃》四層來解說,這也說明了北朝主要佛教義學的全貌。

但是北朝佛教的特點,還在於側重實踐,特別是禪觀,而非空談理論,這和同時南方佛教有顯著的不同。這一時期除上述楞伽師而外,還有不少著名的禪師,如北魏時代玄高(402~444),早年往關中師事佛陀跋陀羅,通禪法。後往西秦,隱居麥積山,從受禪法的學者達百餘人。又有外國禪師曇無毗,來西秦領徒立眾,玄高也曾從他受法。後入北涼,受沮渠蒙遜的敬事。北魏太武帝攻入北涼時,請他往平城,大弘禪化。此外,勒那摩提、佛陀扇多也並弘傳禪法。北齊,有佛陀扇多的再傳弟子僧稠(480~560),道宣把他和達摩並稱(見《續高僧傳》習禪篇後論)。僧稠起初從道房受止觀,常依《涅槃》行四念處法。後來又從道明受十六特勝法。佛陀扇多讚為「自葱嶺以東,禪學之最」。他先後在嵩嶽等地講學,魏孝武帝為他在懷州尚書谷中立禪室,集徒供養。齊文宣帝於天保二年(551)又請他到鄴城,從受禪法和菩薩戒,並為立精舍,禮敬備至。後來侍郎李獎請出禪要,為撰《止觀法》兩卷。又天台宗所祖述的慧文、慧思也提倡定慧,為南北禪家所尊重。慧文嘗聚徒數百人講學,據說他讀《大智度論》「三智實在一心中得」之文及《中論》「因緣所生法」之偈,頓悟龍樹空、假、中三諦道理,由此而建立一心三觀的觀法。慧思(515~577),武津人,從慧文受學,晝夜研磨,對《法華》等深有造就,於是敷揚大小乘定慧等法。天保年中(550~559),率領徒眾南行,中途停留在大蘇山,數年之間來學的甚多,智顗也就在這時來其門下,諮受「法華行法」。後更率徒眾入南嶽山,提倡定慧,世稱南嶽大師。北周有僧實(476~563),起初歸依擅名魏代的道原,太和末(499)到洛陽,遇勒那摩提,授以禪法,得其心要。周太祖禮請為國三藏,並從受歸戒。此外一般弘修禪法的,有慧初、僧周、慧通(以上北魏)、道恒、慧可、僧達、道明、法常(以上北齊)、僧瑋、曇相、曇准、曇詢、恩光、先路、慧命、曇崇(以上北周)等。

北朝一般社會上的佛教信仰,從北魏初年起,北地盛行一種一族一村等的佛教組織,叫作「義邑」,由僧尼和在家信徒構成,而以信徒為主。原來是民間為共同造像而發起的,後來逐漸發展,兼及於修建窟院、舉行齋會、寫經、誦經各事。它的首腦稱為邑義主、法義主、邑主、邑長等,成員稱為邑義、法義、邑子、邑人、邑徒等。而以教養更高的僧尼為指導,稱為邑師。其時民間所誦習的經典,是曇靖自撰的二卷本《提謂波利經》,勸持五戒。邑人每月齋會二次,以正律為標準,互相督察。此外還有一種叫作法社的佛教組織,其旨趣和義邑略同,但由貴族達官知識分子和一些僧尼組成。

北朝在中國佛教文物方面,留下不少宏偉的遺蹟,特別是石窟。如北魏開鑿的有雲崗、龍門等石窟。曇曜於興安二年(453),請文成帝在平城西武州山開鑿石窟五所,建立佛寺,稱為靈岩。石窟大的高二十餘丈,每窟各鐫建佛像一尊,大的高七十尺,次為六十尺,建制奇偉,雕飾工致。後來獻文帝、孝文帝更相繼開鑿許多石窟。其次,宣武帝於景明初(500),在洛陽城南伊闕龍門山的斷崖開鑿石窟。這個石窟原來是孝文帝太和年中(477~499)民間創始開鑿,宣武帝命大長秋卿白整,仿照雲岡石窟樣式,為孝文帝及文昭皇太后營造石窟二所。熙平年中(516~518),孝明帝也為宣武帝營造石窟一所。諸窟的開鑿歷時二十三年,人工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個。其規模的宏偉、技巧的精工,可與雲岡石窟並稱。龍門的東方,有鞏縣(河南省)石窟,也是景明年中(500~503)所營造。還有天水麥積山石窟,也是北魏時代所開鑿。這個石窟,在高出地面數十丈的萬佛洞內,有深廣五丈餘的長方洞,內有大佛造像二十五軀,巨碑十八座,碑上浮雕佛像三十四排,每排二、三軀,碑側也刻有佛像,並有壁畫。北齊開鑿的有天龍山、響堂山等石窟。天龍山在北齊的陪都晉陽(今山西太原巿)西南三十里,文宣帝在山麓創立仙岩石窟寺,孝昭帝(560)也創立天龍石窟寺,幼主(577)更開鑿晉1陽西山大佛像,即所謂天龍山造像,與雲岡、龍門齊名。響堂山有南北二處(南響堂山在河北磁縣西四十五里的彭城鎮,北響堂山一名鼓山,在南響堂山西北三十五里的武安縣義井里),都有北齊時代開鑿的石窟。就中北響堂山的窟壁所鐫刻的石經,是房山石經的先驅,實為佛教文化史上可以大書特書的大事。北響堂山的石窟,即以北齊開鑿的刻經洞和釋迦洞、大佛洞三大窟為中心,其中刻經洞,是北齊特進驃騎大將軍唐邕所刻。他以為「縑緗有壞,簡策非久,金牒難求,皮紙易滅」,於是發願把佛所說經鐫刻在名山,以為保存之計。從後主天統四年(568)三月初起,開鑿石窟,並將窟內外的壁面上鐫刻《維摩經》、《勝鬘經》、《孛經》、《彌勒成佛經》各一部,歷時四年,到武平三年(572)五月末才完工(此後經過四十年,才有房山石經)。北齊時代的石經除這以外,現存的,還有山東省泰山經石峪的《金剛般若經》,同省徂徠山映佛岩的《般若經》(武平元年刻),同省遼州屋騋嶝的《華嚴經》(北齊初年刻)。

除了石窟寺外,一般寺塔的建築,在北朝也極一時之盛,真所謂「招提櫛比,寶塔駢羅」(《洛陽伽藍記》序)。當北魏道武帝接受了佛教之時,便於天興元年(398)在首都平城「作五級浮圖、耆闍崛山及須彌山殿,加以繪飾」。後來獻文帝又於皇興元年(467)在平城「起永寧寺,構七級浮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更於天宮寺「構三級石佛圖,高十丈,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到孝文帝遷都洛陽以後,更大力營造寺塔,洛陽一地就有一千餘寺,其中著名的有永寧寺、瑤央綞、景樂寺、法雲寺、皇舅寺、祇洹精舍等。特別是永寧寺,宏偉莊嚴,建築、雕塑及工藝美術皆為奇觀。此寺是胡太后於熙平元年按照平城永寧寺樣式所營造,其中有九層浮圖一所,高九十丈,「殫土木之功,窮形造之巧」。浮圖北有佛殿一所,中有丈八金像一軀、等身金像十軀、編真珠像三軀、金織成像五軀,「作功奇巧」。還有僧房一千餘間,「台觀星羅,參差間出」。菩提達摩曾合掌讚嘆為閻浮提所無。瑤央綞是宣武帝所立,中有五層浮圖一所,高五十丈,作工的美妙,和永寧不相上下。景樂寺是清河文獻王元懌所立,有佛殿一所,中有像輦,雕刻巧妙,冠絕一時。法雲寺是西域烏場國沙門僧摩羅所立,「工制甚精」(以上均見《洛陽伽藍記》)。皇舅寺是昌黎王馮晉國所造,有五級浮圖,「其神圖像皆合青石為之,加以金銀火齊,眾彩之上煒煒有精光」(《水經注》〈漯水篇〉)。祇洹精舍是宕昌公鉗耳慶時所立,椽瓦梁棟,台壁欞陛,尊容聖像及床坐軒帳,都是青石,圖制可觀(同上)。此外河南登封有北魏所立嵩岳寺塔,山東歷城有東魏所立神通寺塔等。

北朝的佛畫家,有北魏的楊乞德(見《歷代名畫記》卷八)、王由(字茂道,見《後魏書》卷七十一〈王世弼傳〉附)等,而以北齊的曹仲達為最。仲達本來是西域曹國人,所畫瓔珞天衣,帶有域外犍陀羅式的作風,後世畫家稱為「曹衣出水」,和吳道子的「吳帶當風」並稱。(黃懺華)

〔參考資料〕 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塚本善隆《北朝佛教史研究》;橫超慧日編《北魏佛教の研究》。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

七卷。無著菩薩造,唐‧玄奘譯。略稱《集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是無著匯集《阿毗達磨經》中要義的兩部論書之一,乃以三乘共同的法相為依據寫作的(另外一部是《攝大乘論》,據大乘不共的法相而寫作)。純粹的阿毗達磨論書在小乘的典籍裡,雖然數見不鮮,但大乘中僅有此論一部。又大乘理想中的完整阿毗達磨論應該具備「對法」(說趨向涅槃法的聖道),「數法」(說數的即不止一次的解釋諸法的自相和共相),「伏法」(說制伏異說的論議法門),「解法」(說釋通經義的解釋法門)這四個方面(見《大乘莊嚴經論》〈述求品〉),而這部《集論》就是完全合乎這樣標準的論書。

《集論》全文約一千五百頌,分為五集。

「相集」第一,這屬於一論的基本法相部分,所以也稱為「本事」。其中區分解釋蘊處界三類法、相攝、相應、成就四大段。首段以九門詳細解釋蘊等諸法的體性,這就是︰(1)蘊等所有種類,(2)只有這些種類的原由,(3)蘊法別名「取蘊」的意義,(4)蘊等相狀,(5)建立蘊等的理由,(6)蘊等前後次第的所以,(7)蘊等的名義,(8)經中對蘊等所說譬喻的意義,(9)以實有假有等六十門廣分別。在最後諸門分別中又每門都以法門的意義、種類以及用此門觀察之所為,這三層來作分別。諸門分別原是「數法」的中心部分,所以本論在這方面顯示出大乘特別的精神。小乘阿毗達磨論裡所有諸門分別只為了成立法體的實在,而在本論則門門都顯示捨離「法有自性」的執著,而歸趨於法空。第二大段從諸法體性相同的方面說其相攝的關係,這有「相」等十一種攝,熟習了這些就可以在觀察境界時易於得到略集思的效用。第三大段從諸法體性不同的方面說其相應的關係,這有「不相離」等六種相應。相應的意義特別顯著於各種心法的統一上面,因而熟習了它就易於了解「相應依據心法並無實我」的道理。第四大段從諸法在相續中有增有減的方面說其「成就」的意義,這有「種子」等三種成就,熟習了這些就能對世間法的興衰不作決定的看法。如上運用攝、相應、成就三種法門都著重在幫助法空的理解,這和小乘的阿毗達磨是有不同的。以上四大段相當於阿毗達磨中「數法」的一方面。

其次,「諦決擇集」第二,詳說四諦法。苦諦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集諦說煩惱和從他增上所生的諸業,滅諦說在諸法實相上斷滅諸有漏法,道諦說資糧等五道能斷集證滅。

再次「法決擇集」第三,在十二分教的基礎上詳說佛教的意義。

再次,「得決擇集」第四,說能修習的種種人(補特伽羅)和所修的種種現觀。以上決擇的諦是佛教所詮之理,法是佛教能詮之教,而得是依教修行,合攏來相當於阿毗達磨裡「對法」的一方面。

最後,「論議決擇集」第五,用義理等六門明釋念通諸經要旨的方法,又從論軌法門說明論議勝他的方法,這一決擇即相當於阿毗達磨裡「解法」和「伏法」兩方面。這樣全論五集表現了阿毗達磨的四個方面,所以說它是一部規模完備的論書。

另外,《阿毗達磨大乘經》是大乘瑜伽學系立說的重要典據,但是此經既未翻成他國的文字,原本也早散失了。《攝大乘論》雖以經為據,只是解釋其一品,而不完全。惟有《集論》才是遍集經義,也就是徧集一經所有應該思考分別的觀點而無所遺漏。由此,我們從論文裡,特別是和《瑜伽論》說法有不同的地方,可以想見《阿毗達磨經》的全貌,這是極有意義的。

《集論》原本在印度已經散失,後來印度人在中國西藏發現了此論的梵本斷簡(約存全論的五分之二,為十一世紀初葉的寫本),1950年,經普拉漢校訂並從漢、藏譯本返譯梵文補其殘缺而出版。

無著撰成《集論》之後,其門人覺師子曾為作註,對於論說多所補充,後來安慧更糅合本釋二文以為一體,成《集論釋》,原本現存一部分。此外還有淨月所作的釋論,原本已佚。

《集論》在中國唐‧永徽三年(652)由玄奘譯出,題名《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七卷。其內容依據論首的總集頌將原來第一集的四大段分開為攝、相應、成就三法,共四品,總名為「本事分」,其餘四集為四品,總名為「決擇分」。安慧所糅合的《集論釋》則在其前六年的貞觀二十年(646)早經譯出,題名《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十六卷。其內容和《集論》譯本一樣,改成二分八品。又因其體裁和《雜心論》之發展《心論》別成一書的有些相似,所以譯本改題為《雜集論》。又此論即代替《集論》為瑜伽十支論之一,因此玄奘門下十分重視它,作註甚多。現存的有窺基的《雜集論述記》十卷,玄範的《疏》十卷。已佚的有靈雋的《疏》十六卷,智仁的《疏》五卷,勝莊的《疏》十二卷,元曉的《疏》五卷,太賢的《古迹記》四卷等。另外,《集論》有藏文譯本。論註也有藏譯,十卷,五品,作者題為最勝子。此外還有雜糅論釋藏譯本。以上各本的譯者,勝友即係安慧的再傳弟子,他對本論的傳授是有其淵源的。從他傳與譯人智軍、龍種等,這樣相承而下,直到布頓、法祥、宗喀巴,傳授不絕。現在格魯派的教學中,將此論和《俱舍》等觀,以為對法學的基本典籍。學者註疏著名的,即有布頓的《日光疏》、結曹的《善釋對法海藏疏》等。(呂澂)

〔參考資料〕 憲昭著‧李世傑譯〈瑜伽行派的文獻〉、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79})。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

十六卷。安慧菩薩糅著,但藏譯以為是最勝子(Jina putra)撰。唐‧玄奘譯。略稱《阿毗達磨雜集論》、《雜集論》或《對法論》,又稱為《分別名數論》、《廣陳體義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為法相宗之重要論典,唐‧貞觀二十年(646)三月譯出。為瑜伽十支論之一。

無著之弟子覺師子曾根據《瑜伽師地論》一書,疏釋《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其後,安慧以之合糅《集論》而成本書。《雜集論述記》卷一云(卍續74‧604下)︰「大聖無著具廣慧悲,集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敘此本文,演斯妙義,覺師子稟承先訓,更為後釋,安慧閑其本末,參糅兩文。」

本書之所以名為「雜」,該書謂(卍續74‧614上)︰「雜有三︰(一)教詮雜,(二)文義雜,(三)參糅雜。(中略)文義雜故立雜名。本釋別行難知性相,文義頗廣,難可受持,故綜參和,令其易入,由斯論首標以雜名,名參糅雜。」

本論之註釋書有窺基《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十卷、信培《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貫練編》二十八卷(以上現存)、玄範《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疏》十卷、靈攜《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疏》十六卷等。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集論》後有釋論數家,覺師子釋尤見精彩。安慧即因以糅合本文成《雜集論》,此名曰雜,乃仿《雜心論》例。《雜心》以《婆沙》莊嚴《心論》,《雜集》則似以經部上座等義莊嚴《集論》。經部上座義者,世親《俱舍》之所朋,而眾賢《正理》致力駁斥者也。今復取而用之,故說此論為救《俱舍》而作。此種立說或與《集論》之本旨未當,然而大乘論書反對婆沙師之精神固已貫徹無餘矣。自後阿毗達磨遂鮮繼作者。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九;《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八。


同分

(一)不相應法之一︰具稱眾同分。指有情眾生之共通性。小乘以此為十四不相應行之一,大乘以此為二十四不相應行之一。

(二)「彼同分」之對稱︰根、境、識三者各作自業,稱為同分(sabhāgaḥ),不作自業者稱為彼同分(tat-s.)。例如眼根取色境,是自業;眼識緣色境,是自業;色境為眼根及眼識所取,是自業。如是,根、境、識相對而作自業的,名為同分;不作自業的,名為彼同分。分謂自己的作用,根、境、識三者同樣有自己作用之分,故名同分;又雖非同分,但由於與同分種類相同,故名彼同分。此說取自《俱舍論》卷二等。

此外,舊譯《俱舍論》卷二將此同分、彼同分名為等分、非等分;舊譯《婆沙論》卷五稱其為自分、彼分;《雜心論》卷一說為有分、餘有分。


四有

眾生在流轉生死的輪迴圈中,其一期生死的四個階段。即死有、中有、生有、本有。「有」,表存而不亡之義。五蘊和合的有情雖輪迴生死,卻常在三界,故分一期生命為四而稱四有。

(1)死有(梵maraṇa-bhava,藏ḥchi-baḥi srid-pa)︰指臨終的一剎那。《雜心論》卷九稱之為壞有。

(2)中有(梵antarā-bhava,藏bar-ma doḥi srid-pa)︰介於今世生有與來世生有之間的五蘊身。又作中陰、中蘊、中陰身。亦即指自死後至投生為下一世眾生之前的生命現象。期間最長為四十九天。

(3)生有(梵upapatti-bhava,藏skye-baḥi srid-pa)︰生緣成熟而托生母胎,在出生之時的最初身。

(4)本有(梵pūrva-kāla-bhava,藏sṅon-logs-kyi srid-pa)︰由生有至死有之間的生命歷程,又可細分為羯羅藍位等胎內五位及嬰孩等胎外五位。即常人所謂的「活著的時候」的生命現象。

但四有之說並非各宗派皆共同承認。如其中之中有,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等皆主張其不存在,而說一切有部則倡中有實存說。此外大乘諸家中,唯識宗確認四有,但《涅槃經》則主張其有無並不一定。

關於四有的時間長短,生有、死有各為生死之一剎那,本有、中有則長短不一。尤其中有,或說至多四十九日,或說中有不久住。


四無所畏

指佛菩薩在說法作師子吼時,所具有的四種智力。又稱四無畏。此中,佛的四無所畏與菩薩的四無所畏不同。

(一)佛的四無所畏︰佛具十力之智,於大眾中說法,無恐懼之相,故名無所畏。

(1)正等覺無畏︰謂佛於一切法等皆覺知,即使面對因不知諸法而施種種問難的眾生也不怖畏。此無畏又稱一切智無所畏,因佛於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盡悉知見,宣言我是一切正智之人,得安穩,得無畏,故有此稱。

(2)漏永盡無畏︰又稱漏盡無所畏,謂佛自宣言,我諸漏已盡,更不怖畏外難。

(3)說障法無畏︰謂佛說「染法必能為障」,並對因此而有的任何非難無所怖畏。此無畏又稱說障道無所畏,意指佛無畏地宣說「染法能障礙聖道」。

(4)說出道無畏︰謂佛說能出離之道,修道必能出離苦果。此無畏又稱說盡苦道無所畏,謂佛無畏地宣說能盡滅諸苦的道法。

以上四無所畏,據《順正理論》卷七十五所述,前二顯佛自利之圓德,後二顯佛利他之圓德。自利德中,第一是智德,第二是斷德;利他德中,前者令修斷德,後者令修智德。

又依《俱舍論》卷二十七所說,正等覺無畏係以十智(世俗、法、類、苦、集、滅、道、他心、盡、無生智)為性,相當於十力中的處非處智力。漏永盡無畏係以十智或除去苦、集、道、他心智外的六智為性,相當於漏盡智力。說障法無畏係以除去滅、道智之外的八智為性,相當於業異熟智力。說出道無畏係以十智或除去滅智的其餘九智為性,相當於徧趣行智力。此等智性之所以稱為無畏,係因有智而不怯懼他人之故。

此外,小乘經論中常以此四無畏及十力、三念住、大悲等,作為佛的十八不共法。關於佛之四無所畏,大乘之所說與小乘大體相似,但對於體性之智,則於十智之上更立如實智。且說彼等非隔歷不融,一一皆具甚深之德,《大乘義章》卷十九且從多方面論其相異之處。

(二)菩薩的四無所畏︰菩薩具諸智慧,於眾中說法,無恐畏之相,故名無所畏。此四種略如下列︰

(1)能持無所畏︰謂菩薩聞持、憶念一切法不忘失,於眾中說法時無所怖畏。

(2)知根無所畏︰謂菩薩知一切眾生根機之利鈍,隨其所應說法無所畏。

(3)決疑無所畏︰謂菩薩抉擇一切眾生疑難,如法應答無所怯懼。

(4)答報無所畏︰謂菩薩對一切所問,如法自在於應答酬報無所怖畏。

另依《大乘義章》卷十一所述,菩薩四無所畏係指︰

(1)總持不忘說法無畏︰相當於能持無所畏。「總持」有聞持、義持兩種。前者能聽聞教法,受持名句;後者謂能受持教法之義理。菩薩能以此二種,不忘名義,教化眾生,無所怖畏。

(2)盡知法藥及知眾生根欲性心說法無畏︰相當於知根無所畏。「法藥」有世間、出世間二種。世間法是三界法,出世間法是三乘法。根性亦準於法。菩薩了知此法與根性,教化無畏。

(3)善能問答說法無畏︰相當於答報無所畏。「問答」分能問與能答二方面。能問謂詰問一切異見,悉加摧破,尋問一切正法,悉無誤謬。能答謂對無量眾生之一時問難或一一眾生之無量詰問,一時悉能酬對。菩薩以此力用,教化度生,無所怖畏。

(4)能斷物疑說法無所畏︰相當於決疑無所畏。菩薩長於分別解說,巧開物心,裂斷疑網,說法教導,無所怖畏。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雜心論》卷六;《成實論》卷一;《雜集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五。


四識住

又稱四識處。指有情的意識住著於色、受、想、行四蘊。即在形成人間存在的五蘊中,認識作用(識蘊)住著於物質性的色蘊,及精神性的感受作用、表象作用、形成作用。此分而言之,稱為色識住、受識住、想識住、行識住。

(1)色識住︰謂意識攀緣外色而住著。

(2)受識住︰謂意識領納六塵而住著。

(3)想識住︰謂意識顯發六塵之相貌而住著。

(4)行識住︰謂意識形成諸行而住著。

依《俱舍論》卷八所說,有漏四蘊為識所依著,故名識住。又因識蘊為能住,餘四蘊為所住,而能住、所住各別,故不得在識蘊立識識住,對此,《大毗婆沙論》述有六義。此外,《大毗婆沙論》對於色識住、行識住,認為有僅限於有漏的有情和通於非情二說。支持前說者為《順正理論》卷二十二,採用後說者有《雜心論》。又,《甘露味論》對三界乃依多分而分別,認為欲界、色界之識大多依色而住,無色界中,空處、識處之識多依痛(受)而住,無所有處多依想而住,非想處多依行而住。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雜阿含經》卷二、卷三;《集異門足論》卷八;《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七;《阿毗曇心論》卷五;《雜心論》卷八;《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二;《寶積經》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卷五十六;《大乘義章》卷八(本)。


地論宗

我國南北朝時代和攝論宗並稱的一個佛教學系。「地論」即《十地論》,詳稱《十地經論》。《華嚴經》的中心部分〈十地品〉,在印度,係以《十地經》的名稱單行。有金剛軍、堅慧、世親等論師的釋論。現行漢譯本即世親釋。自從菩提流支等於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梁武帝天監七年,508)將此論譯出之後,學者的研習及弘傳逐漸興盛,後世因而稱為「地論宗」,或就此宗的學者立名稱為「地論師」。《十地經論》廣闡明十地義,又陳述八識、無明、三身、三聚淨戒、因分果分及總、別、因、異、成、壞六相等。其中說到阿梨耶識、阿陀那識及無明等,並且闡述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的義旨。地論譯出後,學者把其中的阿梨耶識和《楞伽經》所說的如來藏心、《涅槃經》所說的佛性看作義同體一,指為「真常淨識」。例如慧遠(淨影)在《大乘義章》〈八識義〉中,說阿梨耶有藏識、聖識、第一義識、淨識(也叫作無垢識)、真識、真如識、家識(也叫作宅識)、本識等八個名字。又《十地論義記》說(卍續71‧436下)︰「阿梨耶者,此翻名為無沒識也,此是第八如來藏心,隨緣流轉,體不失滅,故曰無沒。」這是把梨耶和如來藏看作同一。其次,菩提流支的《金剛仙論》卷五,有第八佛性識等語。又《大乘義章》卷一說(大正44‧472a)︰「佛因自體,名為佛性,謂真識心。」又吉藏的《法華玄論》卷二說︰「先代地論師,以第八識為佛性,自性清淨故,亦名性淨涅槃。」又慧影的《大智度論疏》卷十四說(卍續74‧410上)︰「佛性義據能照,即是阿梨耶識。」又慧思的《隨自意三昧》說(卍續98‧701上)︰「藏識湛然不變,西國云阿梨耶識,此土名為佛性,亦名自性清淨藏,亦名如來藏。」這是把梨耶佛性看作同一。此「梨耶即如來藏,梨耶即佛性說」,源出南印度的大乘一派系。而盛行於我國北朝,即所謂「地論宗」。

其後在同一地論宗內,又分作南道、北道二派。所謂南道、北道,是以相州(即當時所謂鄴都,今河南省安陽縣)為中心,分作南北二道。北道一派,稱北道地論師,從菩提流支出,以道寵為開祖。南道一派,稱南道地論師,從勒那摩提出,以慧弘開祖。北道派的學說,受攝論宗的影響;傳承地論宗的正統的,是南道派。而南道北道兩派的對立,在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共譯出《十地論》時,已發其端。

關於《十地論》的譯出,有種種傳說。

其一是勒那、流支二人別處別譯說,據《歷代三寶紀》卷九等說,起先流支奉北魏宣武帝詔勒,傳譯《十地經論》,初譯之日,宣武帝親自筆受,然後才交付沙門僧辯等接著把論文寫下去。同時又命勒那傳譯。後來勒那的弟子慧光,請勒那、流支對校兩本的同異,把它合糅為一。

其二是勒那、流支、扇多(佛陀扇多)三人別處別譯說,據《續高僧傳》卷一〈菩提流支傳〉等說,勒那、流支、扇多三人,當傳譯此論時,各傳各的師承和所習,彼此不相諮詢和論究。宣武帝命令他們分開在三處各別譯出,後人把它合為通部。

然而《十地論》卷初的序文,說此論是勒那、流支二人同處同譯,文中所記,沒有任何二人二處、三人三處的痕跡。此序文的作者,是當時列席譯場從事筆受的侍中崔光,其說應當比較可信。所以《開元釋教錄》卷六依此,只把《十地經論》列在流支錄中。

如此,《十地論》究竟有沒有別譯的事實,不得不存疑。然而勒那、流支在教義上,有不同的見解(或者就是關於阿梨耶識),卻似乎是事實。因此,流支的弟子道寵,和勒那的弟子慧光,其傳承有所不同,於是產生南道、北道二派。北道派道寵的弟子,有牢宜、僧休、法繼、誕禮、儒果、志念。志念的弟子,有隋代的神素,其後不明。南道派的慧光,有法上等十六弟子。其後有隋代的慧遠、靈裕、靈幹、曇遷、靖嵩。再後,一方面有慧遠、靈裕、靈幹一系的後地論宗,在唐代很繁榮。同時他方面有曇遷、靖嵩、法侃一系的後攝論宗,在唐代也很興盛。

(一)地論宗南道派的法系
地論宗南道派的創立者慧光,定州長盧人,十三歲隨父到洛陽,從佛陀扇多受三歸,既而出家為沙彌,扇多授以律學。到二十歲,往本鄉受具足戒,聽受律部,隨所聞奉行。將近四年,曾開講《僧祇律》,更從僧辯學習經論。後來到洛陽,搜採新義。其時佛陀扇多任少林寺主,勒那、流支也在其時傳譯《十地經論》,慧光列席譯場,因為素來學過梵土的語言,會通雙方的諍論,後來撰《十地論疏》,發揮論文的奧旨,開地論宗南道派。他註釋了許多經論,如《華嚴》、《涅槃》、《維摩》、《地持》、《勝鬘》、《遺教》等經(現存《華嚴經義記》卷一)。並著《四分律疏》,又著《玄宗論》、《大乘義律章》、《仁王七誡》及《僧制十八條》。因為他對律部也很有研究,著過《四分律疏》,故後世尊為四分律宗的開祖。慧光初在洛陽,任國僧都;後被召入鄴都,任為國統;因此,一般稱他為「光統律師」。他住鄴都大覺寺,弘布道化;七十歲,圓寂。他門下弟子有「地論」、「四分」兩派︰法上、僧範、道憑等,傳承他的地論學;洪理、道暉、道雲等,傳承他的四分律學。

慧光的弟子,以法上為眾中的上首。法上,朝歌人,十二歲初從禪師道藥出家,十五歲就開講《法華》,轉而專究《涅槃》,不以凍餒為意,後來入慧光門下受具足戒。慧業既充,道譽日隆,應眾人的要求輪流講《十地》、《地持》、《楞伽》、《涅槃》等經,並著有文疏(現存《十地論義疏》卷一、卷二兩卷)。當時人說︰「京師極望,道場法上。」四十歲,遊化懷衞,應魏大將軍高澄的奏請,入鄴都。魏齊兩代,歷為統師,綜理佛教,將近四十年,當時有許多所寺僧,都稟承他的教化,遠到高句麗國,也遣僧來鄴都問法。到北周滅北齊毀滅佛教,法上易服隱於俗中,而修習淨業一如常時。北周靜帝大象二年(即陳宣帝太建十三年,581),年八十六歲,圓寂於西山合水寺。所著除他所常講學的《十地》等經疏外,有《增一法數》四十卷、《佛性論》二卷、《大乘義章》六卷,又《眾經錄》一卷等。

僧範,平鄉人,二十九歲聽講《涅槃》,於是往從鄴城僧始出家。初學《涅槃》,繼往洛陽從法獻聽《法華》、《華嚴》,後入慧光門下受業。嘗敷講《華嚴》、《十地》、《地持》、《維摩》、《勝鬘》等經,各有疏記。

道憑,平恩人,十二歲出家,初誦《維摩》,後學《涅槃》,復究《成實》。繼聞慧光弘揚戒律,因往聽講,停留十年,往趙魏弘化,敷講《地論》、《涅槃》、《華嚴》、《四分》。

法上的弟子,有法存、融智、慧遠等,就中慧遠是一位偉大的佛教學者。他是敦煌人,十三歲出家。二十歲依法上為和上、慧順為闍黎,受具足戒。既而就慧朮弟子曇隱聽《四分律》五年,後專以法上為師,隨侍七年,深究奧旨。北周滅北齊在鄴聚集眾僧,議廢佛教時,慧遠獨抗聲爭辯。後來隱居誦《法華》、《維摩》等經。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勒召六大德入關,遠為其中之一,住長安淨影寺,圓寂於開皇十二年(592),年七十歲。所著有《地持經義記》、《十地經論義記》、《華嚴經義記》、《涅槃經義記》、《維摩經義記》、《勝鬘經義記》、《無量壽經義疏》、《觀無量壽經義記》、《溫室經義記》等,又撰《大乘義章》十四卷。慧遠繼承法上的系統,闡揚南道的學說,然而晚年又就北方攝論宗的創立者曇遷,稟承《攝論》。他最致力的是《地論》,兼究《涅槃》、《攝論》及三論。慧遠的門葉甚茂,弟子見於記載的多到十九人。他的弟子靈璨、慧遷都是擅長《地論》的。靈璨懷州人,深明《十地》、《涅槃》,是跟隨慧遠入關的大德十人之一,起初住在大興善寺,後來慧遠圓寂,開皇十七年(597),敕補為眾主,在淨影寺弘傳故業。後住大禪定寺,唐高祖武德初年圓寂,年七十歲。慧遷也曾經作十地眾主,瀛州人,愛翫《地論》,在北齊時已經知名。又從慧遠重修前業,兼通《涅槃》、《地持》,跟隨慧遠入關,住在大興善寺,以弘敷《地論》為己任。開皇十七年勒立五眾時,請他作十地眾主,住在寶光寺,繼續講說。後住大禪定寺,武德末年(626)圓寂,年七十九歲。《續高僧傳》卷十二說(大正50‧520c)︰「自遷之歿後,十地一部,絕聞關壤。」此外有智徽、玄鑒、道顏、智嶷、寶安、僧昕等,也都講敷《十地》、《涅槃》。

法上弟子融智,無傳,《續高僧傳》附於他的弟子〈靖嵩傳〉(卷十)中說(大正50‧501b)︰「有大學寺融智法師,大齊國統法上之神足也,解貫眾師,道光二藏,學徒五百,負袠摩肩,常講涅槃及地論。嵩聞之,乃投誠焉。」靖嵩雖然曾經從融智攻研數載,然而到周武帝毀滅佛教,與同學法貴等到南方避難,當時真諦的弟子法泰,在建業講演新譯的《攝大乘》、《俱舍》等論。靖嵩常時到法泰那裏,諮受攝論宗的教義,後來回到江北,盛開講肆,弘揚其說,至此地論宗南道派的靖嵩一系轉而為後攝論宗。

曇道弟子曇遷,精研《華嚴》、《十地》、《維摩》、《楞伽》等經,《地持》、《起信》等論,到北周武帝毀滅佛教,南渡住揚州道場寺,常時和同伴談唯識的義旨,後來獲得《攝大乘論》,認為是全如意珠。隋初,往彭城盛弘敷此論,為北地攝論宗的開祖。

道憑的弟子靈裕,定州鉅鹿曲陽人,十五歲出家。二十歲,從道憑受《地論》。二十二歲,受具足戒,誦《四分》、《僧祇》等律,又從曇隱學《四分》。此後以《華嚴》、《涅槃》、《地論》、律部為專業,到周武帝毀滅佛教,隱於村落中。隋初,召為都統,所著有《十地》、《華嚴》、《涅槃》、《地持》、《般若》、《大集》、《四分》、《勝鬘》、《觀無量壽》、《無量壽》、《遺教》等經律的疏釋及《大乘義章》、《往生論註》等。弟子有𩇕淵、惠休、道昂、靈智、曇榮、道辯等。律宗的名德智首,也曾經列席他的講筵。其中惠休後來轉為後攝論宗。𩇕淵是隋代終南山至相寺的開祖,武功人,十三歲出家,聽受《華嚴》、《地持》、《涅槃》、《十地》等經,既而往從靈裕,列席講筵。後入終南山,置寺結徒,分時程業。隋煬帝大業七年(611)圓寂,年六十八歲。弟子有法琳、法侃、智正、普安等。就中智正,定州安喜人,十一歲出家,開皇十年(590),和曇遷同到長安,受敕住勝光寺。後來往終南山至相寺從𩇕淵,常講《華嚴》、《攝論》、《楞伽》、《勝鬘》、《唯識》等經論,著有《華嚴疏》十卷,其餘也都作了抄記,唐太宗貞觀十三(639)年圓寂,年八十一歲。弟子有智現、智儼。就中智儼是華嚴宗的實際創立者賢首法藏之師,後世華嚴宗人推尊為第二祖,所以說華嚴宗淵源於地論宗的南道派。

(二)地論宗北道派的法系
地論宗北道派的創立者道寵,原來是大儒雄(一作熊)安生的弟子,以才藝著稱,後來歸心佛法而出家。受具足戒後,廣研尋三藏十二部,據《續高僧傳》本傳說,《十地論》的譯出,菩提流支在紫極殿,勒那摩提在太極殿,各有禁衞,不許通言。到譯完把兩本對勘,只有一字的差異。道寵聽到這個奇蹟,於是往訪流支,問佛法的深義,流支授以《十地》,受教三年,隨所聞作疏,就疏開講,聲譽日高,為鄴下所推許。他培養出學子多到千餘人,而以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儒果及志念等為最。

志念,冀州信都人,受具足戒後,往鄴都問道於精通《智論》的道長(一作場)法師,經過數年,便和誕(誕禮)、札(不詳)、休(僧休)、繼(法繼)等一期的俊彥齊名。既而往從道寵,學《地論》;又往西秦從高昌毗曇學者慧嵩學毗曇。學成回到本鄉,前後開講《智度》、《雜心》二論十餘年,到周武帝毀滅佛教,逃到海邊,重新研尋小乘論部。隋‧開皇四年(584),開講《心論》。歷住晉陽的開義、大興國等寺。大業四年(608)圓寂,年七十四歲。所著有《八犍度論疏》、《雜心論疏》及《廣鈔》等,從他受學的僧俗弟子有好幾百人。此外僧休、法繼、誕禮,附見於《續高僧傳》〈志念傳〉中,僧休並見於〈靈幹傳〉中,事蹟多不明。地論宗北道派的法系,以後便無所聞。

(三)地論宗的學說
如篇首所述,地論學者以阿梨耶識為真常淨識,並以阿陀那以下七識為妄識,又以阿陀那識為無明。然而這只是從慧遠個人的學說中了解到的。因為地論宗從慧光一直到慧遠,著述多半散佚不傳,他們的學說有遺著可稽考的,只有慧遠一人,所以要想知道地論宗的學說,唯有求之於慧遠的著述中。如慧遠於《大乘義章》〈八識義〉中,說阿陀那和阿梨耶二識的區別,以阿陀那為無明癡闇的妄識,以阿梨耶為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文中說阿陀那此方正翻名為無解,隨義旁翻有無明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妄識、執識等八種。其中無明識的解釋,是(大正44‧524c)「體是根本無明地故」。又說阿梨耶此方正翻名為無沒,隨義旁翻有藏識、聖識、第一義識、淨識、真識、真如識、家識、本識等八種。其中藏識的解釋,是(大正44‧524c)「如來之藏為此識故,是以經言如來之藏名為藏識,以此識中涵含法界恆沙佛法,故名為藏。……」淨識的解釋是(大正44‧524c)︰「亦名無垢識,體不染故,故經說為自性淨心。」這雖然是慧遠一人的學說,然而拿他宗的學者所述來和它對勘,就可以知道慧遠的學說,和先代地論師所說相符,由此可以推知慧遠的學說,即地論宗傳統的教旨,而地論宗原始的學說也不外乎此。如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五(下)中說(大正33‧744b)︰「若地人明阿黎耶是真常淨識攝。」吉藏於《中觀論疏》卷七(本)中說(大正42‧104c)︰「舊地論師以七識為虛妄,八識為真實。」吉藏又在《法華玄論》卷二中說(大正34‧380b)︰「攝大乘論阿僧伽菩薩所造;及十八空論婆藪所造;皆云八識是妄識,謂是生死之根。先代地論師用為佛性,謂是真極。」所以慧遠是傳承地論宗的正統的,而所謂地論宗的正統,如上所述,即南道派。

關於地論宗北道派的學說,更沒有遺著可稽考,也僅僅是在他宗的學者所述南北二道學說的差異中窺見它的崖略而已。關於南北二道學說的差異,有一種說法是︰北道的學說是梨耶依持說,南道的學說是真如依持或法性依持說。如天台宗的荊溪湛然,於所著《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八中說(大正33‧942c)︰「陳、梁以前,弘地論師,二處不同︰相州北道,計阿黎耶以為依持;相州南道,計於真如以為依持。此二論師,俱稟天親,而所計各異,同於水火。加復攝大乘興,亦計黎耶以助北道。又攝大乘前後二譯,亦如地論二計不同。舊譯即立菴摩羅識。唐三藏譯,但立第八。」荊溪又在《法華文句記》卷七(中)說(大正34‧285a)︰「古弘地論,相州自分南北二道,所計不同︰南計法性生一切法,北計黎耶生一切法。宗黨既別,釋義不同。」即南道派把梨耶和真如、法性看做同一而主張宇宙萬法是真如的緣起所生,所以真如即是萬法所生的依持。慧遠於《大乘義章》卷三(末)中,祖述這個真如依持說。他說(大正44‧530b)︰「真中分二︰(一)阿摩羅識,此云無垢,亦曰本淨;就真論真,真體常淨,故曰無垢。此猶是前心真如門。(二)阿梨耶識,此云無沒,即前真心隨妄流轉,體無失壞,故曰無沒。」此顯阿梨耶亦稱阿摩羅無垢識,其體不異。然而阿梨耶是就隨妄流轉義立名,阿摩羅是就真體本淨義立名,其義相有不同。所以當論述宇宙萬法的依持,不採取隨妄流轉的阿梨耶,而以阿摩羅即無垢真如為依持。北道派和南道派相反,主張宇宙萬法從梨耶緣起,即以梨耶為依持。

有說南道是梨耶淨識的八識建立說,北道是真妄和合的九識建立說,立第八梨耶妄、第九梨耶淨。然在地論北道雖有第九識,還沒有菴摩羅的名稱,到後來真諦倡導的攝論宗興起,立八識梨耶妄、九識菴摩淨說,如智顗的《法華玄義》卷五(下)說(大正33‧744b)︰「攝大乘人云︰(阿梨耶)是無記無明隨眠之識,亦名無沒識。九識乃名淨識。」又吉藏的《中觀論疏》卷七(本)中說(大正42‧104c)︰「攝大乘師以八識為妄,九識為真實。」它的歸趨,和地論北道一致。因此,地論北道和攝論宗相合,只南道獨存,更發展而為華嚴宗。(黃懺華)

◎附一︰田光烈〈地論師〉(摘錄自《中國佛教總論》)
地論師是我國從北魏到唐初的許多精通並弘揚《十地經論》的佛教學者之稱。《十地經論》是印度大乘瑜伽學系的重要典籍。作者世親初從聲聞乘出家,後聞其兄無著講《十地經》有省,便改變所宗而先撰成《十地經論》,以讚揚「大乘」。那裏面有很多大乘教義的解釋,從而更鞏固了瑜伽一系學說的理論基礎。這部《十地經論》是在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至四年(508~511)時由勒那摩提、菩提流支二人合作譯成的,共十二卷。傳說摩提與流支見解不同,宣武帝乃命二人別譯,後來對勘譯本,很奇怪的是僅有一字之差,所以仍歸於一本流行(見《續高僧傳》卷七〈道寵傳〉)。但是在現存崔光的經序裏,並沒有說到這一段因緣。不過摩提與流支所習並不盡同,而且摩提對《地論》似乎更有專長(《法經錄》等都以摩提為主譯者),因之從他們二人傳習《地論》的,也就發生異解,而形成南北兩道。這南北道的解釋,一般都說從相州去洛陽的通道,有南有北,兩家學徒即沿著兩道各別發展而得名。其實,南北道「地論師」在魏都洛陽時期即已分裂,可能是摩提與流支分居在當時御道街的南北,因而成為南道北道兩系。

南道系傳自勒那摩提。勒那摩提(譯為寶意),中天竺人。北魏宣武帝正始五年(即永平元年,508)到洛陽弘法。譯出《十地論》、《寶性論》等二十餘卷。教授弟子三人,房、定二士傳其心法,慧光傳承他的法與律學。即因慧朮弘通,南道地論的學說得到極大發展。

慧光,定州長廬人,年幼即依佛陀禪師受學。時佛陀任少林寺主,勒那摩提與菩提流支正在翻譯《十地經論》,意見分歧。慧光參與其事,由於他素習方言,遂折衷筆受以為一本。他素擅律學,先在洛陽任國僧都,後在鄴城轉為國統。並著論疏,故使《十地經論》得以暢行。慧伋下的高材很多,知名者有法上、道憑、曇遵、僧範、惠順、靈詢、僧達、道慎、安廩、曇衍、曇隱、洪理、道雲、道暉等人,其中以法上為上首。

法上(495~580),朝歌人,十二歲投道藥出家,後入洛陽從慧光受具足戒,講《十地》、《地持》、《楞伽》、《涅槃》等,並著文疏。魏齊二代,歷為統師將四十年,所部僧尼二百餘萬,寺四萬餘。其弟子有慧遠、法存、融智等,以慧遠為最有名。慧遠(523~592),敦煌人,年十三投澤州僧思出家,依法上進具,後即專從法上受學。齊幼主承光二年(578),周武滅齊,將毀齊地佛法,遠獨抗不屈。毀法後潛隱汲郡西山。隋興,授洛州沙門都。開皇七年(587)召六大德入關,遠居其一,住淨影寺。撰《十地疏》十卷等。又撰《大乘義章》十四卷,分為五聚,二四九科,一本地論師說,料簡各家。其弟子有靈璨、慧遷、善胄、寶安、智嶷、智徽、辯相、玄鑒、道顏、僧昕等人。靈璨(548~618),懷州人,遊學相鄴,深通《十地》、《涅槃》。後隨遠入關,住大興善寺,為十大德之一。慧遠去世後,敕補為眾主,於淨影寺弘揚所學。慧遷(548~626),瀛州人,初習《地論》,後從慧遠通《涅槃》、《地持》。齊亡南奔陳。隋初隨慧遠入關,住大興善寺。開皇十七年敕立五眾,遷遂為十地眾主,住寶光寺。他死後,關中即無人再講《十地》。善胄(550~620),瀛州人,少出家,通《大論》、《涅槃》。齊亡南奔陳。隋初北上,依慧遠住淨影寺。遠亡,敕令於淨影寺為涅槃眾主。寶安,兗州人,初依慧遠習《涅槃》。齊亡南奔陳。隋初北上從慧遠入關住淨影寺。智嶷,本康居王的後裔,十三出家,依慧遠傳《十地》與《涅槃》,後入關住靜法寺。智徽(560~638),澤州高平人,十三出家,後從慧遠學習經論,深通《大涅槃經》,講《涅槃》、《十地》等。辯相,瀛州人,出家後依慧遠學《十地》乃至大小三藏。開皇七年隨慧遠入關,住淨影寺。玄鑒,澤州高平人,十九出家。依慧遠學習經論。深通《大涅槃經》,講《涅槃》、《十地》、《維摩》,四時不輟。道顏,定州人,初從慧遠學《涅槃》、《十地》,後入京住淨影寺。僧昕,潞州上黨人,隋初入洛陽,從慧遠學《十地》、《涅槃》,得其宗旨。後入關住興善寺。

法上的弟子還有融智,常講《涅槃》與《地論》。其弟子靖嵩,在周武法難時,南避建業,又從真諦弟子法泰學習《攝大乘》與《俱舍論》,後來講學於彭城,其學兼《地》、《攝》兩論,弟子有智凝等。

道憑(488~559),平恩人,十二歲出家依止慧光十年。常講《地論》、《涅槃》等。吐納清爽,京師譽為「一代希寶」。其弟子有靈裕(518~605),弘《地論》等,著有論疏。曇遵(480~564﹖),河北人,少投慧光出家,化行洛陽等地。年七十餘,丞相淮陰王肱舉為國都,後轉為僧統。他的弟子曇遷,也是學兼《地》、《攝》兩論的名僧。僧範(476~555),平鄉人,年二十九,聞《涅槃》有悟,遂投鄴城僧始出家,旋遊洛從慧光受業,聲聞鄴下。常講《華嚴》、《十地》、《地持》等學,著有疏記。惠順(487~558﹖),年二十五投慧光出家,講《十地》、《地持》等,都著有疏記。靈詢(482~550﹖),漁陽人,少年入道,後從慧光研尋十餘年,撰有《維摩疏記》。僧達(475~556),上谷人,十五出家,到洛陽依勒那摩提三藏學習《地論》。勒那卒,又從慧光學《十地》,並受菩薩戒。歷講《華嚴》、《四分》、《十地》、《地持》。道慎(515~579﹖)高陽人,十四歲出家,後入洛陽從慧光學《地論》。安廩(507~583)、曇衍(503~558)、曇隱、洪理、道雲、道暉等,均從慧光受學有名。

地論師北道系傳自菩提流支。菩提流支(譯為道希),北天竺人。於魏‧永平初年(508年頃)來洛陽,住永寧大寺,與勒那摩提等創譯《十地》,後隨東魏遷鄴。前後二十餘年,譯《佛名》、《楞伽》、《法集》、《深密》、《金剛》、《無量壽》、《勝思惟》、《大寶積》、《法華》、《涅槃》等經論,共三十九部,一二九卷。其弟子傑出者有道寵。

道寵,俗姓張,名賓,為儒學大家熊安生的弟子。出家後,從菩提流支學《十地經論》,隨聞出疏,名揚鄴下。門下英才甚多,其中以志念、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儒果等為最有名。但除志念外,餘無傳記可考。志念(535~608),冀州信都人,出家後,初從道長學《智論》,後依道寵學《十地經論》,撰《迦延雜心論疏》及《廣疏》各九卷,盛行於世。

北道系的人才,沒有南道系多,所以在學說傳播上,遠不如南道之盛。加以《攝論》學說盛行於北方,其主張與北道系相近,而條理縝密過之,所以遂為攝論師所掩,融成一派。到了唐代,因賢首建宗,《華嚴》之說大張,《十地》原為大經之一品,《地論》精義又悉為賢首家所資取,更無獨立宣揚的餘地,於是南道系也終於沒有傳承了。

地論師的著作,屬於北道系的,已蕩然無存,但南北道不同的重要主張,依據後人的輾轉傳述,仍大略可言。地論師所學,並不限於《十地》一論,思想上還受到先後流行的涅槃師、攝論師的影響,所以學說的性質比較駁雜。其南北兩道互有爭論之點,則集中於「當常」與「現常」的主張以及四宗五宗的教判(見《續高僧傳》〈道寵傳〉)。「常」是涅槃或佛性的異名。北道地論師主張「阿梨耶識依持說」,以眾生的根本意識(即阿梨耶識)為諸法的依持,說一切法從阿梨耶識生起(這和攝論師說法相近)。阿梨耶識雖和如來藏(佛性)無別,但並不具足一切功德(《楞伽經》說具足者,是對斷見人方便說的)。一切功德必待新薰而後生,亦即是說眾生的佛性必須成佛後始得,當果而現,後天所有。這就是「當常」之說。南道地論師反對此說,而主張「真如依持說」,以為阿梨耶識法性,即是真如佛性,以之為諸法的依持,生一切法。此法性真如即如來藏(佛性依《楞伽》等經說)本來具足一切功德,就是說眾生的佛性與生俱生,先天而有,這就是「現常」之說(見道倫《瑜伽論記》)。當常與現常之爭,即佛性始起和本有之辯。南道地論師後來主張也多少有些變化。他們說佛性有理性(本有)行性(始起)二種;或說有理性(隱時)體性(顯時)緣起性(用時)三種(見《大乘玄論》及《四論玄義》)。這樣,他們在本有佛性之外,也主張有始起佛性了。「當常」、「現常」原為地論南北兩道對峙之說,後來演變為攝論師與地論師之爭,唐初佛教界議論為之紛然。玄奘亦即於此問題疑難不決,而益堅其赴印求法的志願,從他回國後表啟中的敘述可知。關於判教問題,北道地論師用五宗說,而南道用四宗說。五宗之說不得其詳,只舊傳護身寺自軌有五宗說,即於南道四宗(詳下)之上再加第五法界宗,以推尊《華嚴經》,此或與北道五宗說有關。南道四宗說,佛陀扇多與慧光同說。(1)因緣宗,指《毗曇》說六因四緣;(2)假名宗,指《成實》說三假;(3)誑相宗,指《大品》、三論說「相皆虛妄」;(4)真實宗,指《華嚴》、《涅槃》說「佛性常住」。此四宗名目,後來慧光弟子大衍寺曇隱,改之為因緣宗、假名宗、不真宗及真宗。慧遠又改之為立性,破生、破相、顯實。又有約四宗為立相、捨相、顯真實三宗者。總之,南道系判教說,後來是有些變化的。

◎附二︰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七講 (摘錄)
《地論》兩系的傳承是這樣的︰

(1)流支傳道寵──寵在流支門下三年,隨聽隨記,寫成《十地經論疏》,同時即能宣講,影響很大,有「匠成千人」之說。在這千人之中,著名的有僧休、法繼、誕禮、牢宜,形成為後來的所謂「北道系」。由於他們的學說與攝論師相通,所以在攝論師勢力發展到北方之後,二者合流,一般也就只知有攝論師的傳承了。

(2)摩提門下有兩個方面,因為他兼傳定學,禪定方面傳給了道房、定義;教學方面傳給了慧光,光又兼習律學(當時是四分律)。慧光門下著名的有十人,主要為法上,道憑、僧範、曇遵。再後,由法上傳慧遠(淨影寺),道憑傳靈裕,曇遵傳曇遷,這就成了所謂「南道系」。這一系的傳承,直到隋唐未斷;後來發展出賢首宗(以《華嚴》開宗而包括《十地》在內),才被融合了進去。

上述兩系,隋唐以來通稱為南北兩道。如天臺智的《法華文句》、《法華玄義》是這樣的稱呼,玄奘在《謝高昌王表》中說「大乘不二之宗,析為南北二道」,也是這樣提的。但「南北二道」究竟指什麼說的,後人就不甚清楚了。如湛然的《法華文句記》中說,所謂南北二道,乃是指從相州(鄴都)通往洛陽的南北二道︰道寵系散布在北道一帶,慧光系散布在南道各地。但這一說法不甚可信。道宣《續高僧傳》〈道寵傳〉說,由於兩系傳承不同,「故使洛下有南北兩途,當現兩說自此始也,四宗五宗亦自此始」。這明明認為《地論》之分為兩派,在洛陽時就已經如此。相州之說與洛下之說,距離是很大的,相州是東魏的新都,遷都在永熙三年(534),而洛陽地方之講《地論》,則是遷都前二十年的事,假若因講《地論》不同而分派,應該在洛陽時就發生了,不待遲至二十年之後。所以從相州分派之說,與事實是有出入的。日人布施浩嶽提出了這樣一種解釋︰以為流支與摩提在洛陽異寺而居,流支住永寧寺,在洛陽城西第三門道北,摩提可能住白馬寺,在西郊第二門道南,根據他們所住寺院一在御道南,一在御道北,因此有了南道、北道之說。這一解釋,可供參考。

道南道北兩系學說的不同,道宣已經大體上指了出來,即「當現兩說」和「四宗五宗」之異。地論師原來兼通《涅槃》,討論過佛性問題。不過兩系的著作,除南道的還略有殘存外,北道的早已沒有了。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僅能知道二家的主要區別在於︰南道講染淨緣起是以法性(真如、淨識)為依持,故與本有說(現果)有關係;北道講染淨緣起則以阿梨耶識為依持,同攝論師相近,認為無漏種子新熏,與佛性始有說(當果)有關係(道宣講的「當」,就是本有,「現」就是始有。)此外,在判教方面,南道的慧光及後來的慧遠講四宗︰因緣宗(《毗曇》),假名宗(《成實》)、不真宗(《般若》),真宗(《華嚴》、《涅槃》、《十地經論》)。認為不僅印度如此,中國也是如此。北道則講五宗,特別抬高了《華嚴》地位,稱之為法界宗。──以上就是從道宣記載中所見到的兩家主要分歧所在。當時兩道在同一問題上,意見也是極端相反的,使得一般人迷惑不解,所以就有人企圖調和,而出現了《大乘起信論》這樣的著作。不過《大乘起信論》的主要思想還是來自禪學。

〔參考資料〕 《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中觀論疏》卷七(本);《法華文句》卷七(中);《法華玄義》卷十(上);《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八;《大乘起信論研究》;《三國佛法傳通緣起》;《續高僧傳》卷七〈道寵傳〉;高崎直道編‧李世傑譯《唯識思想》;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求那跋陀羅

意譯功德賢。中天竺人,本是婆羅門,因讀《阿毗曇雜心論》有了體會,改信佛法。出家學小乘,後又深通大乘,當時的人都尊稱他為摩訶衍。劉宋‧元嘉十二年(435)經過獅子國(今斯里蘭卡)等地泛海到達廣州,住在雲峰山的雲峰寺。廣州刺史車朗報告於宋文帝,文帝就派人接他到南京,安頓在祇洹寺。當時的博學名士顏延之對他很敬仰,宋室的彭城王義康和譙王義宣也尊他為師,這樣使他的譯經工作很快就開始了。

他最初在祇洹寺,集義學諸僧譯出《雜阿含經》五十卷(《開元錄》載「於瓦官寺譯,梵本法顯齎來」。現存本實只四十八卷,其中第二十三與第二十五兩卷,是求那跋陀羅譯的《無憂王經》誤抄進去的)。接著在東安寺譯出《大法鼓經》二卷、《相續解脫經》二卷。元嘉十三年(436)由丹陽郡尹何尚之為施主,在他那裡譯出《勝鬘經》一卷。又在道場譯出《央掘魔羅經》四卷、《楞伽經》四卷(《開元釋教錄》卷五說此經是元嘉二十年譯)。當時有徒眾七百餘人,寶雲傳語,慧觀筆受,「往復咨析,妙得本旨」(見《高僧傳》卷三)。元嘉二十三年譙王義宣出鎮荊州,請他同去,安頓在辛寺。他在那裡譯出《無憂王經》一卷、《八吉祥經》一卷(現存本誤題僧伽婆羅譯)、《過去現在因果經》四卷,常由他的弟子法勇傳譯度語。除以上九部六十八卷以外,據《李廓錄》記載,確為求那跋陀羅譯的書還有《大方廣寶篋經》二卷、《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經》三卷和舊題「出《小無量壽經》」的《拔一切業障根本得生淨土神咒》一卷。總計十二部七十三卷,現今都存在。《高僧傳》載他還譯出一卷《無量壽》(即《小無量壽經》)、《泥洹》、《現在佛名》、《第一義五相略》等,均已散佚。至於《長房錄》載《老母女六英經》、《申日兒本經》等十七種也是他所譯,那是不足信的。另外《李廓錄》、《長房錄》記載他所譯的《虛空藏菩薩經》等二十一種,現在都是缺本,確否待考。

他在荊州,還應譙王義宣之請,講過《華嚴》等經,弟子法勇傳譯,僧念為都講,雖然要靠譯人傳言,但能往返表達出玄妙的義解。孝建初(454),譙王陰謀作亂,經他勸阻不聽;並因他在群眾中的威信很高,逼著他一道東下。後來王玄模督軍打敗了譙王義宣,依著孝武帝預先發布的命令,護送求那跋陀羅重回南京。他在荊州時寫給譙王的信都有記錄,沒有片言隻字牽涉到軍事,孝武帝後來查明了越發敬重他。有一次問他想念譙王否,他回答說︰「受供十年,何可忘德,請許為之燒香三年。」孝武帝重他的義氣也就慨然允許了。明帝泰始四年(468)卒,年七十五歲。

求那跋陀羅的翻譯比較質實,但仍不失原意。所以法慈說他「又謹傳譯,字句雖質而理妙玄博」(見《出三藏記集》卷九〈勝鬘經序〉)。像他在《楞伽經》中翻譯「如來藏識藏」、「識藏名如來藏」等用語,雖然「識藏」二字沒有照漢文的意義倒轉過來,而有「回文未盡」之嫌,可是比較元魏‧菩提流支譯的「如來藏識不在阿黎耶識中」,把阿賴耶與如來藏截然劃分為二,就顯得符合於原意了。這也可見法慈評語之正確。

求那跋陀羅的翻譯能夠有系統地傳播他所宗的瑜伽一系學說。這一系學說的構成,來源有︰上座部的禪法,以《雜阿含經》作依據;從如來藏發展為藏識的說法,以《央掘魔羅經》、《勝鬘經》作依據;從勝義諦無性發展為三自性的說法,以《相續解脫經》(即《解深密經》)作依據。這些經典求那跋陀羅都譯了出來。最後瑜伽學系通過唯心所現的理論,組織獨到的禪觀法門,詳細敘述於《楞伽經》,求那跋陀羅對它更一字不遺地做了直譯功夫。這在修辭方面雖沒有能夠文從字順,但就意義言,可算是很忠實於原本的。由於求那跋陀羅傳播了這一禪法的種子,後來得到達摩、慧可等人的培養,形成一派專講《楞伽經》的楞伽師,終至蛻化為中國的禪宗。在楞伽師的傳承裡,本來就認求那跋陀羅為第一代祖師,並傳有他所教導的「禪訓」,說了一些安心的方法,成為楞伽師理論的重要根據。由這些事實,可見求那跋陀羅不單是個禪師,並還是中國佛教中的一位宗師,他和菩提流支、真諦等的地位是不相上下的。(李安)

◎附︰印順《中國禪宗史》第一章第二節(摘錄)

求那跋陀羅,義譯為功德賢。《高僧傳》卷三有傳(大正50‧344a),傳中每簡稱為「跋陀」。跋陀是中天竺人,也是從南方海道來的。元嘉十二年(435)來中國,泰始四年(468)去世,春秋七十五。在僧傳中,跋陀是一位譯經三藏。西來的大德,都是以傳法為重的;為了傳法,所以要傳譯。也有適應時眾的需要而傳譯的,如佛陀跋陀羅本是禪師,但到了江南,成為《華嚴經》等大量經律的傳譯者。一般來說,所傳譯的與自己所宗的,是有關係的。跋陀三藏所譯的,依《出三藏記集》卷二,共十三部,七十三卷(《開元釋教錄》作五十二部,一三四卷)。重要的有︰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一卷。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
《央掘魔羅經》,四卷。
《大法鼓經》,二卷。
《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一卷。
《第一義五相略集》,一卷。
《雜阿含經》,五十卷。
《眾事分阿毗曇論》,十二卷。


前四部,是如來藏法門。《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第一義五相略集》,是《解深密經》的初譯。後二部,是聲聞經論中最根本的。從所譯的教典而說,跋陀是以如來藏唯心大乘為主,以聲聞經論為助的。這一風格,與流支、真諦、玄奘相同。但跋陀的時代早些;跋陀是南天竺的如來藏說,而流支、真諦、玄奘,重於北方的阿賴耶說。在佛教思想史上,這是大有區別的。

跋陀三藏在中國三十多年(435~468)。如果達摩西元530年頃去世,而壽長一百五十多歲的話,那跋陀在華的時代,達摩為五十五歲到九十八歲。達摩「初達宋境」,以四卷《楞伽》印心,達摩是有晤見跋陀,並承受《楞伽》法門之可能的。在達摩禪的傳承中,弘忍門下就有這一傳說,如《楞伽師資記》說(大正85‧12 84c)︰「魏朝三藏法師菩提達摩,承求那跋陀羅三藏後。」

達摩繼承跋陀,是本於《古禪訓》的︰「求那跋陀羅禪師,以楞伽傳燈,起自南天竺國,名曰南宗,次傳菩提達摩禪師。」道宣的達摩「初達宋境」,也暗示了這一消息。但在中國禪宗的傳承中,跋陀三藏的地位,被遺忘了。這因為傳說達摩禪是「以心印心」,「不立文字」。如杜胐《傳法寶紀》說︰「達摩之後,師資開道,皆善以方便,取證於心。(中略)密以方便開發,頓令其心直入法界。」

杜胐以為︰達摩門下的師資開道,是「方便開發」,不用文字的。對傳說中的《楞伽》傳授,解說為︰「以楞伽授可曰︰吾觀漢地化道者,唯以此經相應。學徒有未了者,迺手傳數遍,云作未來因也。」《楞伽經》在達摩禪中,只是初方便,不是所傳的法門。《楞伽經》不受重視,《楞伽經》譯主──跋陀的地位,當然被忽略了。就現有資料來說,杜胐沒有說達摩是繼承誰的,卻開始引用了《禪經序》的傳承說。高唱頓禪的神會,進一步的以菩提達摩與《禪經序》的達摩多羅相結合。到了《寶林傳》,才修正編定為西天二十八祖說。達摩是直承天竺的,跋陀的地位,完全被遺忘了。

直到宋初,法眼宗的永明延壽(904~975),對求那跋陀與達摩,還承認其關係。如《宗鏡錄》卷百說(大正48‧953a)︰「跋陀三藏云︰理心者,心非理外,理非心外;心即是理,理即是心。心理平等,名之為理;理照能明,名之為心。覺心理平等,名之為佛心。」

跋陀,就是《楞伽》譯主。「理心」說,與《楞伽師資記》求那跋陀羅三藏說相合(大正85‧1284b)。又《宗鏡錄》卷九十八說(大正48‧942a)︰「伏陀禪師云︰籍教明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凡聖一路,堅住不移,不隨他教,與道冥符,寂然無為,名為理入。」

這是曇林所記的,達摩為道育、慧可開示的教授,但《宗鏡錄》作「伏陀禪師」說。伏,古讀重唇音,伏陀與跋陀相同。據延壽所傳(應古有此說)︰達摩所說,原是出於伏陀禪師的教誨。這是古代的傳說,達摩與跋陀三藏,有傳授的關係。四卷《楞伽》印心,是跋陀三藏的傳授。

〔參考資料〕 慧皎《高僧傳》卷三;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色量

「色」指物質。「色量」即物質之份量。即泛指印度之容量及長度之計算單位。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解釋,色法之極少,稱為「極微」(paramānu),由此依七進法,漸次稱「微塵」、「金塵」、「水塵」等。其文謂(大正29‧62b)︰
「七極微為一微量,積微至七為一金塵,積七金塵為水塵量,水塵積至七為一兔毛塵,積七兔毛塵為一羊毛塵量,積羊毛塵七為一牛毛塵,積七牛毛塵為隙遊塵量,隙塵七為蟣,七蟣為一虱,七虱為穬麥,七麥為指節。」

以上所述,主要乃論其容積之份量;在長度方面,則以指節作基本,以定長度之單位,文云(大正29‧62b)︰
「三節為一指。(中略)二十四指橫布為肘,豎積四肘為弓,謂尋;豎積五百弓為一俱盧舍,一俱盧舍許是從村至阿練若中間道量,說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

真諦譯本則稱極微為隣虛,微稱阿羺,金塵稱鐵塵,兔毛塵以下稱兔塵、羊塵、牛塵;又將隙遊塵譯為隙光中塵,十二指譯為一磔手(vitasti),踰善那譯為由旬。《雜心論》卷二所說悉同於《俱舍論》,唯以阿羺為阿耨,金塵為銅上塵,水塵等以下為︰水上塵、兔毫上塵、羊毛上塵、牛毛塵、向遊塵等。

關於拘屢舍之說明,《雜心論》卷二謂以五百弓為一拘屢舍,此乃摩竭提國之算法。至其北方則名半拘屢舍。《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所述與此相同。且解釋摩揭陀國與其北方相異之原由。謂前者土地平正,去村雖近而不聞聲;後者地高低,遠猶聲及之故。

《大毗婆沙論》卷二謂阿耨塵乃眼識所取色中最微細者,此惟三種眼能見,(1)天眼,(2)轉輪王眼,(3)後有菩薩眼。《方廣大莊嚴經》卷四,亦謂極微塵為波羅摩呶羅闍,乃一切眾生皆不能知,唯如來及最後身菩薩方能解。又謂凡七極微塵成一阿耨塵,七阿耨塵成一都致塵(truṭiraja),七都致塵成一牖中眼所見塵,七眼所見塵成一兔毛上塵。其下依七進法,順次為羊毛上塵、牛毛上塵、蟣、芥子(sarsapa)、麥、指節。十二指節成一搩手,兩搩手成一肘,四肘成一弓,千弓成一拘盧舍,四拘盧舍成一由旬。

又,《大唐西域記》卷二云(大正51‧875c)︰
「夫數量之稱謂踰繕那(舊曰由旬,又曰踰闍那,又曰由延,皆譌略)。踰繕那者,自古聖王一日軍行也。舊傳一踰繕那,四十里矣,印度國俗乃三十里,聖教所載惟十六里。窮微之數分一踰繕那為八拘盧舍。拘盧舍者,謂大牛鳴聲所極,聞稱拘盧舍。分一拘盧舍為五百弓,分一弓為四肘,分一肘為二十四指,分一指節為七宿麥,乃至蝨、蟣、隙塵、牛毛、羊毛、兔毫、銅、水,次第七分以至細塵,細塵七分為極細塵;極細塵者不可復析,析即歸空,故曰極微也。」

此上諸說中,稱極微為隣虛者,乃因極微係隣近空無之微少量之故;波羅摩呶羅闍即其音譯。「微」作「阿羺」或「阿耨」,乃出於意譯或音譯之相異。金塵、鐵塵、銅塵則為同一梵語之異譯,如《俱舍論光記》卷十二釋云(大正41‧192c)︰「金、銀、銅、鐵總名為金。雜心云︰銅塵。舊俱舍云︰鐵塵。皆局一偏。塵於金中往來不障,故名金塵;又解積微至七方於金上住,故名金塵。水塵兩釋亦爾。」

此外,《俱舍論光記》又釋兔毛塵等。謂兔毛塵量等兔毛端,故名兔毛塵;解積水塵至七方於兔毛端上住,故名兔毛塵。《俱舍論頌疏》卷十二亦全依之。

《俱舍論法義》卷十二謂此七進法,云(大正64‧192c)︰
「瞿曇家依算數法,寄觀門以說之,謂以有方必有六方,中間七分,故簡擇惠分析之,從麁至細,漸漸去七分,方至阿拏,不能更析,若析之,則成空,不成色。由此理,故集成時,亦七七積集,是即但算數之法,約觀門,非實事成也。」


住定菩薩

指百劫修相的菩薩。其所以稱為「住定」,是因菩薩經三大阿僧祇,於百大劫中修三十二相妙果業時,六義決定而得安住故。故此處之「住定」,意謂安住、決定。

所謂六義︰(1)善趣定,指常生人天等善趣,不生惡趣。(2)生貴家定,謂常生婆羅門、剎帝利、巨富、長者等家。(3)具根定,指生貴家中常諸根具足,決無諸根不具。男定,謂常生為男身,不受女身。(5)念定,指常憶念宿命。(6)堅固定,謂利益諸有情時,若有他人加以妨害,能堪忍且心不生厭倦,於所作善事常不退屈。

《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稱住定菩薩為「真實菩薩」,謂其係捨五劣事而得五勝事者,論云(大正27‧887a)︰「(一)捨諸惡趣,恆生善趣。(二)捨下劣家,恆生貴家。(三)捨非男身,恆得男身。(四)捨不具根,恆具諸根。(五)捨有忘失念,恆得自性生念。」又,《雜心論》卷十一謂,住定菩薩離惡趣、非男、卑姓、不具根等四惡因緣,得知生性、宿命一善因緣。

◎附︰《俱舍論》卷十八(摘錄)

如上所言住定菩薩,為從何位,得住定名﹖彼復於何,說名為定﹖頌曰︰從修妙相業,菩薩得定名。生善趣貴家,具男念堅固。論曰︰從修能感妙三十二大丈夫相異熟果業,菩薩方得立住定名。以從此時,乃至成佛,常生善趣及貴家等。

生善趣者,謂生人天。趣妙可稱,故名善趣。於善趣內,常生貴家。謂婆羅門,或剎帝利,巨富長者大婆羅門家。於貴家中,根有具缺。然彼菩薩,恆具勝根,恆受男身,尚不為女;何況有受扇搋等身。生生常能憶念宿命。所作善事,常無退屈。謂於利樂有情事中,眾苦逼身,皆能堪忍。雖他種種惡行違逆;而彼菩薩,心無厭倦。如世傳有無價馱婆,當知此言目彼菩薩。由彼大士,雖已成就一切殊勝圓滿功德;而由久習無緣大悲,任運恆時繫屬他故;普於一切有情類中,以無慢心,皆攝同己。或常觀己,如彼僕使。故於一切難求事中,皆能堪忍;及於一切勞迫事中,皆能荷負。

〔參考資料〕 《順正理論》卷四十三、卷四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俱舍論寶疏》卷十八;《俱舍論頌疏》卷十八。


所緣緣

指心、心所所攀緣的對象。又作緣緣。四緣之一。《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云(大正27‧109a)︰「能為次後剎那心、心所法所取境,故立為所緣緣。」《俱舍論》及《順正理論》亦云,為心、心所之所托,而能令心、心所產生緣慮作用者,稱為所緣緣,即指一切法。如《順正理論》卷十九云(大正29‧447b)︰「謂所緣緣即一切法,離心、心所所緣境外,決定更無餘法可得。謂一切法是心、心所生所攀附,故曰所緣。即此所緣是心、心所發生緣,故名所緣緣。」

又,《成唯識論》謂所緣緣有親、疏二類。即(1)親所緣緣,乃見分、自證分等內所慮託之法,與能緣之體不相離;即指影像相分。(2)疏所緣緣,係與能緣之心相離之法,即作為本質而能生起內所慮託之相分。《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40c)︰「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

◎附︰演培《成唯識論講記》卷七(摘錄)

《成唯識論》︰「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

《講記》︰解釋「所緣緣」這個名義,向來有其異說。有說第一緣是緣慮之義,第二緣是緣藉之義。因此,這是心法生起的緣藉之謂。像這樣為緣的,唯有有法是可能的,無法則不可為緣。有說「所緣」二字,是這緣的別目,同樣唯指有法,不通無法。第二個「緣」字,名通四緣,有特別之義。《法相燈明記》說︰「所緣緣者,重云緣者,或云有體能生心名緣,相於心中現為所緣,配此二義,重有緣緣字。階云︰重云緣者是四緣之一緣也,不配屬二義,故觀所緣論測師疏云︰所緣緣者,則四緣中是境界緣,故毗婆沙名境界緣,部執論名所了緣,雜心論但言緣緣。」兩者所說,雖然有所不同,但不管那一說,都以有法為此緣之義,無法是不得為緣的。

關於此緣,本論的解釋是︰「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意指心王心所之所慮所託的對境。最初,心法生起而起緣慮之用,必要仗託於所緣慮的對境,假使沒有對境,心法無由生起,所謂心起必託內境生,就是此義。對境,是指所緣的對象,這常為心法生起的助緣,是為所緣緣。如有體的實法,在為八識心王及其相應心所所慮所託而為所緣時,帶起自己所緣的境相,浮現在能緣的心心所上,如是有體法,就是所緣緣。

在此我們所當注意的,就是為什麼說「帶己相」﹖當知論文說帶己相而語為所緣緣,決不可說是障礙。所謂帶己相的「相」有二義,就是相狀與體相。相狀,是姿態等的意思,指外見的樣相。體相,是物體等的意思,指事物的實體。「帶」亦有二義,就是變帶與挾帶。變帶,是帶似就是相似義,似是而實非的。例如帶滿面珠時候的帶義。挾帶,是親附的意思,能所親附彼此逼著而不相離。例如身上帶刀,是這情形的帶義。論文說的帶己相,假定是己帶相狀,其帶是變帶之義,就是能緣的心變似所緣的相狀,亦即所謂相分。假定是己帶體相,就是能緣的心親附所緣的體相而起,亦即所謂挾帶體相之義。前者,是說能緣似相分而為親所緣緣;後者,是說正智緣如時,挾帶所緣而為親所緣緣。不管那種,都是說的親所緣緣,並無妨礙。

古昔印度的論師之間,講到帶己相,大體唯就變帶相狀之意解說,正智緣如如時說為所緣緣的,可說沒有。到奘公入於天竺,駁斥這個說法,這時,始有主張挾帶體相之義。基師《述記》卷七說︰
「正量部師般若毱多造謗大乘論,遂破此云︰無分別智不似真如相起,應非所緣緣。我之大師(奘公),戒日王為設十八日無遮會時,造制惡見論,遂破彼云︰汝不解我義,帶者是挾帶義,相者體相非相狀義。謂正智等生時,挾帶真如之體相起,與真如不一不異,非相非非相。若挾帶彼所緣之己以為境相者,是所緣故。」

由此所說,其旨可知。

講到「此」所緣緣的自「體」,約「有二」種︰「一」是「親」所緣緣;「二」是「疏」所緣緣。什麼叫做親所緣緣﹖就是所緣的對象,「若與能緣」的識「體不相」隔「離」,直接為心心所之「所慮所託」的,就「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法就「是親所緣緣」。說清楚點,就是見分之所緣的相分,自證分之所緣的見分、證自證分,證自證分所緣的自證分及根本智所緣的真如。就中,見分所緣的相分,是說見分緣本質的對境而浮現的相分。雖以無本質的無法為對境,但不是現在之所緣的。又後二分及根本智的所緣,雖亦可以浮現相分,但直接的逼附境體。這末說來,可見親所緣緣必與能緣有密切的關係,假定是他人所變的相分,或自身八識各各所變的相分,彼此相望沒有親密的關係,所以不得說為親所緣緣。

什麼叫做疏所緣緣﹖就是所緣的對象,假「若與能緣」的識「體,雖」彼此間「相」互隔「離」,但可仗「為」本「質能起內所慮託」的相分,「應知彼是疏所緣緣」。在自身中,一識所變,為他識的本質,固然是有,就是自他相望,他人心識的所變,為自己本質的亦有。此所緣緣,雖有親疏的二緣,但無分別智緣真如,亦即正智緣如時,因為是不帶相分的,所以那不是親所緣。不特如此,如此之親緣真如,疏所緣亦是沒有的。

在這二種所緣緣中,「親所緣緣」,在一切的「能緣」的心中,必然是「皆有」的,亦即不管那種的能緣心,都有它的親所緣緣。為什麼﹖因每一能緣心,「離」了「內」面「所慮」所「託」的相分,「必」定是「不」能「生」起的。至於「疏所緣緣」,那就有所不同,它在「能緣」心裏「或有」或無是不一定的。為什麼﹖因有疏所緣緣固然會得生起能緣心,就是「離外所慮託」的疏所緣緣,那能緣心「亦」照樣的「得」以「生」起。如執實我實法,雖然沒有本質,但是離了彼法,心法照樣生起。又如吾人憶念過去所見所聞的事,現在雖說沒有那個境相現前,但能緣心照常現起憶念過去的種種事。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五、卷一九七;《俱舍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二;《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二、卷八十五;《成唯識論》卷一;《顯揚聖教論》卷十八;《大乘阿毗達磨論》卷五。


法相

指諸法之相狀。包含體相(本質)與義相(意義)二者。《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九云(大正27‧674c)︰「唯佛世尊究竟了達諸法性相,亦知勢用,非餘能知。」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六云︰「如來之智於法體及法相皆無障礙。」又《成實論》卷一〈眾法品〉云(大正32‧244b)︰「阿難是大弟子,通達法相。」卷二〈四法品〉云(大正32‧250b)︰「了義修多羅者謂是義趣不違法相,法相者隨順比尼。比尼名滅,如觀有為法常樂我淨則不滅貪等;若觀有為法無常苦空無我則滅貪等,知無常等名為法相。」以上皆謂法的體相為法相。

《解深密經》卷二〈一切法相品〉云(大正16‧693a)︰「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遍計所執相、(二)依他起相、(三)圓成實相。」後瑜伽派建立五位百法,以分別諸法之性相,稱為法相宗,與提倡法性一如的法性宗對立。《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三十八云(大正36‧295b)︰「若法相宗,遍計依他所明二義唯約於事,圓成二義方是於理。今法性宗,遍計理無,依他無性,即是於理,非有即有是理徹於事,有即非有即事徹於理等。」

◎附︰印順〈辨法相與唯識〉(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8})
民國以來,最先由歐陽漸居士提出了法相與唯識分宗的意見,即是要把法相與唯識,作分別的研究。問題提出後,即引起太虛大師的反對︰主張法相唯識不可分,法相必歸宗於唯識。一主分,一主合,這是很有意義的討論。民國以來,在佛教思想上有較大貢獻的,要算歐陽氏的內學院和大師的佛學院,但在研究的主張上便有此不同,這到底是該分嗎﹖合嗎﹖

先說到兩家的同異,主張要分的,因為內學院在研究無著、世親的論典上發現了它的差別,即是雖都談一切法,卻有兩種形式︰一是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蘊處界來統攝一切法。一則以心、心所、色、不相應、無為來統攝一切法。因此方法的差異,他們覺得《集論》、《五蘊論》等是法相宗;《百法論》和《攝大乘論》等是唯識為宗。應將它分開來研究,所以他們說法相明平等義,唯識明特勝義等十種差別(見〈瑜伽師地論序〉),以顯其異。

虛大師以為︰法相唯識都是無著、世親一系,法相紛繁,必歸到識以統攝之,否則如群龍無首。因覺分宗的思想,不啻把無著、世親的論典和思想割裂了。實在說,兩家說法都有道理,因為無著、世親的思想是需要貫通的,割裂了確是不大好。但在說明和研究的方便來說,如將無著系的論典,作法相與唯識的分別研究,的確是有他相當的用意。

我覺得法相與唯識這兩個名詞,不一定衝突,也不一定同一。從學派思想的發展中去看,法「相」,足以表示上座系阿毗曇論的特色。《俱舍論》,已經略去,《阿毗曇心論》、《雜心論》等都開頭就說︰佛說一切諸法有二種相︰(一)自相、(二)共相。所以阿毗曇論,特別是西北印學者的阿毗曇論,主旨在抉擇法相、共相、因相、果相等。說到一切法,即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來類攝,這是佛陀本教的說明法,古人造論即以此說明一切法相,依此一切法,進一步的說到染、淨、行、證,這是古代佛教的形式。後來,佛弟子又創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為的五類法,如《品類足論》即有此說。但此五法的次第,與《百法明門論》等先說心心所不同,為何如此﹖色、心、心所等五類,本非講說唯識,這是分析佛說五蘊界處等內容而來。佛陀的蘊界處說,本是以有情為體,且從認識論的立場而分別的。現在色、心、心所等,即不以主觀的關係而區分,從客觀的諸法體類而分列為五類。然此仍依界處來,所以先說到色法。無著、世親他們雖然接受東南印的大乘,傾向唯識,而本從西北印的學系出來。他們起初造論,大抵沿用蘊處界的舊方式,可說舊瓶裝新酒,但等到唯識的思想圓熟,才倒轉五法的次第,把心心所安立在前,建立起以心為主的唯識大乘體系。所以,在無著論中,若以蘊處界攝法,都帶明共三乘的法相,以唯識說,即發揮大乘不共的思想,一是順古,一是創新。由此,把它分開研究,確是有意思的。虛大師的說法,為什麼也有意思﹖即是起初西北印系的法相學,到後來走上唯識,所以也不妨說法相宗歸唯識。

現在我從全體佛教的立場,想說明一點,即是︰凡唯識必是法相的,法相卻不必是唯識。

這是怎麼說呢﹖要知道︰如來說法,說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的,從因緣所生的諸法,開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理性。此一切法,如推論觀察它以何為體性,這才有的從法相而歸向唯識了。唯識有其深刻的哲學意義,是在心識為體的立場以說明諸法的因果染淨的。如所見所聞的是否即對象的本質;如色法的質礙性,是否有其實體﹖不是的!唯識學者從認識論的考察,加上禪心的體驗,以為並無色法(物質)的實性,一切一切都是依心為體性,依心而存在,這樣才成立唯識學。唯識的派別也很多,如依無著、世親等論典的思想說,即以為一切法都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的。所以,佛說的因緣所生法即是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唯識學者,即以為心心所法為體。如《辯中邊論》說︰「虛妄分別有」,世親釋裏說虛妄分別為三界心心所法,他並非不說一切法相,而以為一切法都依心識為體的,即真如無為,也就是識的實性。這樣,法相是歸於唯識了。

然而,佛法的思想系中,並不一律如此,還有一條路在的(大小乘皆有),如有部、經部等說︰蘊處界各有自體,即所見的色、所聞的聲,以及能知的心識,各有其自體。這樣的法相,即不歸唯識。然而此等思想,大有漏罅,因為色聲等是常識的,佛陀不過從常識的、認識論的立場,說明此等法相,所以富有常識哲學的色彩。在此等現實的法相上,指歸法性(三法印與一實相印),才是佛陀的目標,所以有部等法相學,如稍加推論就引起問題了。如熱手觸物,初以為冷,而冷手觸之,則覺得暖和。這冷與暖,果真是該物的實性嗎﹖絕不如此,這實由於根識的關係而決定。又如薩婆多部說青黃赤白等是色法的究極實體,這也難說,因為光線和目力等的條件,會促成所見色的變化,這不過是明顯的例子。所以,吾人以為如何如何,並不見得對象就是如此,所知的一切是與心識有關係的。由此發揮到極端,於是歸向到唯識論。無著、世親論師們,就特別宣說此法相的歸宗唯識。不過,常識中的色聲諸法,如以為是對象的質,這種常識的實在論,固然不能盡見佛意,但法相必歸唯識,也不能使我們同意。因為,吾人認識之有心識關係是對的,由心識的因緣而安立,是可以說的,然說色法唯是自心所變,即大有問題,心識真的能不假境和為緣而自由的變現一切嗎﹖自心還見自心,以自心為本質的唯識論,實是歪曲法相,忽略識由境生的特性,抹煞緣起幻境的相對客觀性,而強調心識的絕對性、優越性,所以,除小乘而外,大乘中,法相也不必宗歸唯識。心色相待的無性緣起論──中觀學者,即如此說。

這樣,從法相而深入,略有兩大類︰(1)唯識說,(2)境依心有不即是心說。不但中觀者從一一法相看出它的體性本空,而同時,即空而有的心色相依相成的緣起說如此,如中國天台學者中,山外派主張以理心為本而建立諸法,山家派主張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法法具足三千諸法,也還是這個唯心說與心色平等說的差別。所以,單從無著、世親的論典來談,法相與唯識,歐陽氏的分宗,能看出它的差別,虛大師的法相必宗唯識,能看出它的一致,都有相對的正確。但若從整個佛法來說,那應該︰唯識必是法相的,法相不必宗唯識。

〔參考資料〕 《華嚴五教章》卷一;《成實論》卷五〈非相應品〉;《順正理論》卷三十八;《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下。


法相宗

一稱慈恩宗或唯識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大乘宗派。因為創宗者玄奘、窺基師弟長期住過長安的大慈恩寺,故通稱為慈恩宗。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從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的瑜伽一系的學說,即以《瑜伽師地論》為本,及以《百法明門論》、《五蘊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雜集論》、《辯中邊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大乘莊嚴經論》、《分別瑜伽論》為支的所謂「一本十支」為典據,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法相宗的開創人玄奘(600~664),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偃師縣南境)人,幼年出家,便投入佛學義海從事研討,遊學於洛陽、四川當時名德之門,執經問難,便露頭角。於《涅槃》、《攝論》、《毗曇》、《雜心》諸學,特有心得,曾講學於荊湘間,聲譽雀起。行腳河渭,入長安,遍謁眾師,備餐異說,詳考其理,各擅宗途,驗之聖典,亦隱現有異,莫知適從。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並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他曾說(大正50‧222c)︰「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豈使高迹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這時(626)恰逢印度佛教學者波頗蜜多羅來華,介紹了當時那爛陀寺宏大的講學規模,以及一代宗師戒賢所授的《瑜伽師地論》,肯定這才是總賅三乘學說的大乘佛教體系。玄奘就更立下西遊求法的壯志。貞觀二年(628),他從長安出發,以驚人的毅力,百折不回地克服了各種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入那爛陀寺戒賢之門而滿足了他的志願。他遊學印度十七年,除了在那爛陀寺學習五年而外,還費二年時間,跟兵山勝軍學習《唯識抉擇》。又去印度各地參學,當時所有大小各種學說,他幾乎都學遍了,而且能融會貫通,因而有甚深造詣,在印度得著「大乘天」的極高聲譽,於貞觀十九年,攜帶梵本六五七部回到長安,備受朝廷的禮遇。他深得唐太宗、高宗父子的支持,組織了完備的譯場,連續進行了十九年有計劃的譯經事業,先後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以《發智論》為身,以《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為足的所謂「一身六足」的論典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等,共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他把全副精力投入翻譯,無暇撰述,只在翻譯間隨時對門人口說,大體上見之於窺基的著作中;此外,玄奘門下其他各家和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裡,也留下部分重要的思想。通稱為玄奘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中,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在《法苑珠林》卷十中,另傳玄奘論五種不翻,為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所稱引。由於玄奘翻譯及有關其思想學說十分豐富,就奠定了慈恩一宗理論的基礎。

玄奘門下人才濟濟,其以筆受著名者有三十二人以上,但通常以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哲為高足。

神昉,又稱大乘昉,似為新羅國人,他是最初證義之一人,有《十輪經錄》、《成唯識論要集》、《種姓差別章》等著述。嘉尚則稽《瑜伽論》、《佛地論》的要旨,得《成唯識論》的深趣,又於《大般若經》翻譯時證義綴文,侍玄奘到臨終的時候。

普光,也稱大乘光,他做玄奘筆受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多些,也侍玄奘到臨終。他著有《俱舍論記》,與法寶、神泰的《俱舍論疏》,都是玄奘門下研究俱舍的要籍。

玄奘門下直紹其傳又能發揚光大者應推窺基(632~682)。基為元魏尉遲部的後裔,玄奘歸國後第四年,他十七歲依玄奘出家,二十八歲(659),即參譯《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名《淨唯識論》,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頌)》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構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很多印度瑜伽系的學者為《三十論》作註,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辯,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依唯識「見」「相」二分說(如一張目而陡然了別案上筆硯等影像,筆硯等影像為「相分」,了別筆硯等影像的功能則為「見分」。見是能別,相是所別)、種子新薰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們是師弟。安慧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6)淨月,和安慧同時,他的註解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三分說(見分、相分、證分)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證自證分)以及種子本有新薰合成說,使世親學說又推進了一步。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到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更為難得。據說護法著作原來在印度只付託一位玄鑒居士珍藏,玄奘獨獲其傳本以歸。玄奘本擬將十家的註解全部翻譯出來,總結瑜伽學系學說,並已決定由神昉潤色、嘉尚執筆、普光檢文、窺基纂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十家之說於一書,並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後來窺基為《成唯識論》作《述記》和《樞要》以發揮精義。此外,他又任筆受《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異部宗輪論》等;而著有《瑜伽論略纂》、《雜集論疏》、《百法論疏》、《因明大疏》、《大乘法苑義林章》。另外,他還著有《金剛經論會釋》、《法華玄贊》、《彌勒上生經疏》、《說無垢經疏》等,當時有「百本疏主」之稱。慈恩一宗內容從此充實,而盛極一時。自後慧沼、智周傳承兩代,各有闡揚。

玄奘門人,還有新羅國學人,如圓測、道證、勝莊、太賢等,也各有成就,由於宗述玄奘思想與窺基所述作的有所出入,通常不列在慈恩宗嫡傳之內。

圓測(613~696),名文雅,原新羅國王孫,比玄奘少十三歲比窺基則大十九歲。唐初來中國,十五歲受學於法常(567~645)和僧辯(568~642),也算是玄奘同門。西元 645年玄奘西行回到長安,他就開始從玄奘學習。顯慶三年(658)玄奘居西明寺,同時敕選五十名大德同住,圓測也居其一。玄奘去世以後,他就在西明寺承玄奘學,與慈恩寺的窺基競傳唯識之學而爭蘭菊之美。推究他們分歧的原因,可能是圓測沒有全部接受三乘五姓學說。圓測並重視真諦學說,而真諦見解接近清辯,與護法思想原是針鋒相對。圓測不能全部接收護法五姓之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即因此圓測為窺基的弟子所不滿。圓測來受則天武后的歸依,新羅王請使歸國,而武后不許。在日照三藏與提雲般若(689~691)的譯場,他曾擔任過證義。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原作十卷,佚第十卷,但藏文《丹珠爾》中有節譯本,近由觀空譯成漢文)、《仁王經疏》三卷、《般若心經疏》一卷,他有關唯識和因明的著作都已佚失,與窺基一系見解不同之處,只有從慧沼、智周等著作中可窺見一部分。特別是慧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和《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二書可以見到西明與慈恩不同的見解。圓測弟子有道證、勝莊等。道證,新羅國人,嗣聖元年(684)歸國,著有《成唯識論要集》十四卷、《辯中邊論疏》三卷、《因明正理門論疏》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二卷,均佚失。他對於唯識,繼承了圓測之說並為他辯護,因而也被斥於慧沼。勝莊,亦新羅國人,事蹟不詳,有《成唯識論決》、《雜集論疏》、《梵網戒本述記》等著述,又為菩提流志(693~713)、義淨(634~713)譯場的證義,他並不像道證那樣地固執圓測之說。道證的弟子有太賢,自號青丘沙門,也是新羅國人,著書約四十部。現存的有《成唯識論學記》八卷、《起信論內義略探記》一卷、《菩薩戒本宗要》一卷、《梵網經古迹記》二卷,其餘的著述均佚失。《成唯識論學記》一書,解釋平允,並不拘泥於圓測與道證之說。

慧沼(650~714),曾親炙過玄奘,後乃就學於窺基。因為他住在淄川大雲寺,遂稱淄川大師。著有《成唯識論了義燈》、《因明要》與《義斷》、《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金剛般若經疏》、《金光明最勝王經疏》等書。他在《了義燈》中縱破圓測、道證異義,正如歐陽竟無所說︰「若復折沖禦侮,披拓見真,大將詞鋒一門強幹,自非淄川慧沼,亦復誰能任此!」(見《藏要》一輯敘)又於《中邊慧日論》中廣成五種姓之義,於是慈恩正宗乃大顯於世。

智周(668~723),俗姓徐,濮陽人。初學天台,後師事慧沼。著有《成唯識論演祕》、《因明疏前記》及《後記》、《大乘入道次第章》等十種;有目無書者有《因明入正理論集要記》、《因明入正理論斷記》、《瑜伽論疏》三種。《成唯識論演祕》與窺基《樞要》、慧沼《了義燈》稱為唯識三疏,乃研究《述記》必不可缺之書。其弟子如理又作《成唯識論義演》與《演祕釋》,則趨於瑣細。新羅國學人智鳳、智鸞、智雄奉命從智周學習,弘慈恩宗於日本。玄宗開元四年(716),日本‧玄昉入唐,也從智周學習。玄昉留學時間最久(從716~735,共二十年),歸國後弘法於興福寺,因為與元興寺沙門道昭入唐從玄奘學習的南寺傳有所不同,故又稱為北寺傳。慈恩宗傳入日本一派從未中絕。

慈恩宗在判教方面,乃依據《解深密》等經、《瑜伽師地》等論,判釋迦一代的教法為有、空、中道三時︰第一時有教,釋迦初成道已,為了破除異生實我之執,於鹿野苑說《阿含》等經,昭示四諦、十二因緣、五蘊等法,是為初時我空之說。第二時空教,因聲聞、緣覺等小根,初聞四諦等法,雖斷我執,但又迷執諸法實有。釋迦為破除他們諸法實有之執,又在靈鷲山等說《摩訶般若經》等,開示諸法皆空之理,令中根品,悟彼法空,捨小趣大,是為第二時法空之說。第三時中道教,因中根品聽到釋迦說無破有,復起空執,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道理。釋迦為破除他們執著有空,所以第三時於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即心外法無,破初有執;內識非無,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是為第三時識外境空之說。

此三時教的說法,有依釋迦說法年月先後來區分的,叫做年月次第;有依了義與不了義來區分的,叫做義類次第;此外還有兼年月次第與義類次第來區分的。慧沼在《唯識了義燈》有詳細的說明。他自己則是以義理類別作先後的。此三時的次第,雖出《解深密經》文,但也很符合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實況。因為印度佛教史的第一時期的學說概括為四諦、十二因緣等,主要是闡明「我空」的道理。第二時期龍樹與提婆及清辯所創立的中觀學派,主要闡明「法空」的道理。第三時期無著與世親、陳那與法稱所創立的瑜伽行學派,主要是闡明「外境空」的道理。所以三時的判教,也不妨看做是印度佛教思想發展過程的反映。

法相宗中心思想之一,是三性說。原來在印度大乘佛學初期,龍樹等以緣起無自性為諸法實相(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叫做「緣起」;其中沒有一個不從緣生而獨立永恒的實體,叫做「無自性」)。次期無著、世親等瑜伽行學派則認為緣起無自性為密意說而不了義,認為諸法實相應有兩方面,既不是有自性,如名言詮表所說,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大正30‧488c)︰「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若說一切都無所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這樣遠離有無二執以為中道,即有虛妄分別與空性兩面︰依分別的自性說為「依他起性」(相對真實);依分別的境說為「遍計所執性」(幻想);又依空性說為「圓成實性」(絕對真實)。此即成為三性之說。慈恩宗繼承此三性之說,且結合唯識說,以為三性也不離識,此用護法的正義,說諸識生起之時,現似見分與相分兩分是依他,意識從而周遍計度,執為「能」「所」二取,則是遍計所執。

其次,慈恩宗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這是說世界現象都由人們的第八種識即「阿賴耶識」所變現,而前六種識再據以變現外境影像,而緣慮執取,以為實在。又指在阿賴耶識中是有蘊藏著變現世界的潛在功能,即所謂種子。其性質有染有淨,即有漏無漏二類。有漏種子為世間諸法之因;無漏種子為出世間諸法之因。從而說明本來出世者種姓有三乘之別(聲聞、獨覺與菩薩);又有不定為何乘之「不定種姓」,再加以「無種姓」,並三乘也不得入的。如是建立五種姓之說,遂與向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者有了出入,而成為本宗中心思想之一。

慈恩宗的觀法,即與其唯識學說相適應,而主張用唯識觀。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特別提出從寬至狹、從淺至深、從粗至細的五重唯識觀為具體的說明。五重觀是︰

(1)遣虛存實識︰此觀有情的遍計所執性法,純屬妄情臆造,毫無事實體用,故應遣除;至於依他性法仗因托緣依他而有事實體用,是「後得智」之境,又圓成實性是諸法之理,為「根本智」之境,均不離識而應留存。是為唯識觀的初步。

(2)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而此內識有所緣相分和能緣見分。相分為內境,見分心仗以起,攝境從心,並簡別有濫於外境,所以只觀唯識,為第二步。

(3)攝末歸本識︰攝見相二分之末,歸結到心自體分之本。因見相分皆識體所起,識體即為其本。今但觀識體,為第三步。

(4)隱劣顯勝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心王起時必有心所偕起,而勝劣有異。今以劣依於勝,但觀勝心王而隱劣心所,為第四步。

(5)遣相證性識︰心王猶屬識相,今遣相而證唯識性,得圓成實之真,為唯識觀最究竟之階段,即第五步。

五重唯識觀的理論,雖散見於各種經論,而窺基集而為之次第,並立名目,逐層刊定,指示關鍵,成為慈恩宗的獨特觀法。

此外,慈恩宗對於因明學方面,也有所發展。因明之學本為印度瑜伽學派之所組織,世親門人陳那,更大大地發展。陳那有關因明的著作凡有八論︰(1)《因明正理門論》、(2)《觀三世論》、(3)《觀總相論》、(4)《觀所緣論》、(5)《因門論》、(6)《似因門論》、(7)《取事施設論》、(8)《集量論》(見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其餘有漢譯或藏譯本。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到處參問,造詣極高。當他臨回國之前,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一個「真唯識量」,書寫在金牌,經過十八天,沒有一個人能駁倒它,創造了因明光輝的典範。貞觀十九年,玄奘回到長安,二十一年在弘福寺就譯出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因為要表示出這部論的性質才加上去的。二十三年又譯出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可見他對因明的重視。譯本既出,玄奘又口授講義,都是創聞新說,所以門人諸師,奉為祕寶,競作註疏。關於《因明入正理論》的註疏,以大莊嚴寺文軌疏和慈恩寺窺基所作尤為流行。《軌疏》四卷,製作較早,後稱「舊疏」。《基疏》三卷,解釋繁廣,後稱「大疏」。奘門最後惟窺基一系獨盛,他門人慧沼相繼撰《義斷》三卷、《纂要》一卷、《續疏》(這是補足基疏末卷的)一卷;再傳智周,又撰《前記》三卷、《後記》二卷,都是簡別他家異說而宣揚基師之說。《因明正理門論》註疏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景《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道證的《疏》二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因明正理門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正理門論》),但也詳前略後。窺基在《因明大疏》及《成唯識論述記》中,對於因明作法,多有發展,今歸納為幾個要點,分述如下︰

(1)區別論題為「宗體」與「宗依」。宗體指整個論題,宗依則指論題中的「主辭」或「賓辭」。窺基說︰「有法(論題的主辭)能別(論題的賓辭),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整個論題)。此依(主辭與賓辭二依)必須兩宗共許(兩宗謂立論者與論敵),至極成就。為依義立,宗體方成。所依(主辭賓辭)若無,能依(整個論題)何立﹖由此宗依,必須共許。」至於宗體,乃指整個論題。窺基說︰「此取二中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為宗體。如言『色蘊無我』。色蘊者,有法也;無我者,法也。此之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我,色蘊無我,非受蘊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宗。」又宗體在遍所許宗(即普遍的,如眼見色,彼此兩宗普遍共許)、先業稟宗(即自宗的,如佛家立諸法空,數論立有神我)、傍準義宗(即旁推的,如立「聲無常」旁推及「無我」)、不顧論宗(即隨意的,隨樂者情,所樂便立。如佛家立佛法義,不顧他義,為成自故。或若善外宗,樂之便立。不顧自我,為破他故)裏,唯乖四不顧論宗,隨自意樂而建立,不受任何拘束(隨自,說明隨立論者自所樂故。意樂、發言的原因,由於意樂,才發出言論)。他又說︰「今簡前三,皆不可立。唯有第四不顧論宗,可以為宗,是隨立者自意所樂。前三者皆是自不樂故。」

(2)為照顧立論發揮自由思想,打破顧慮,提出「寄言簡別」的辦法就不成為過失。如果只是自宗承認的,加「自許」;他宗承認的加「汝執」;兩家共認又不是泛泛之談,則加「勝義」或「真故」等,這樣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區別。窺基說︰「凡因明法,所能立中(能立指因、喻,即是論據與論證。所立指宗,即是論題),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勝義等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玄奘、窺基在這一方面的發展,不僅在三支比量(三段推理)的運用上富有靈活性,同時對於當時佛家立量以及理解清辯、護法等著作,均有很大幫助。

(3)立論者的「生因」與論敵的「了因」,各分出言、智、義而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從立量使別人理解來說︰六因是應該以言生因(語言的啟發作用)和智了因(智力的了解作用)二因最為重要。窺基說︰「分別生、了雖成六因,正意唯取言生、智了。由言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故正取二,為因相體,兼餘無失。」又說︰「由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曉。」

(4)每一「過類」都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又將全分的一分的分為自、他、俱。如「現量相違」(論題與感性認識相矛盾),析為全分的四句︰{1}違自現非他;{2}違他現非自;{3}自他現俱違;{4}自他俱不違。一分亦析為四句︰{1}違自一分非他;{2}違他一分非自;{3}自他俱違一分;{4}自他俱不違。其他過類,也分為全分的一分的兩類四句(以正面對自許、他許、共許而為三句,反面全非又為一句)。這種分析可能發自玄奘,極變化於窺基。如依《基疏》分析,在「宗過」(論題錯誤)中,有違現非違比,乃至違現非相符,有違現亦違比,乃至違現亦相符,錯綜配合,總計合有二三0四種四句(見《大疏》刊本卷五)。這雖不免類似數術演算過於形式化,但在立破相對的關係上,窮究了一切的可能,不能不說是玄奘、窺基對於因明的一種發展。

(5)有體無體。《窺基疏》推究有體與無體約有三類︰{1}有體無體,指別體的有無。有體,意即別有其體,如煙與火,各為一物;無體意即物體所具的屬性,如熱與火,熱依火存,非於火外別有熱體。{2}指言陳的有無。言陳缺的叫無體,不缺的叫有體。{3}此類又分三種︰一是以共言為有體,以不共言為無體。二是約法體有無以判有體無體。三是以表詮為有體,如立「聲是無常」,即是表詮;以遮詮為無體,如立「神我是無」,即是遮詮。這三種有體無體,就宗、因、喻三支分別來說,就不是固定一種。宗的有體無體,意取表詮遮詮。《基疏》所謂以無為宗(謂無體宗),以有為宗(謂有體宗),即指此而言。因的有體無體,意取共言、不共言。共言有體之中,又分有無二種,以表詮為有體,以遮詮為無體。喻體的有體、無體,亦取三表遮之義。喻依的有體、無體,指物體的有無。有物者是有體,無物者是無體。如立「聲是無常」,其「無常」法,表詮有體。「所作」因言,共言中之表詮有體。「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表詮有體。「如瓶等」喻,有物有體。又如立「過去未來非實有」宗,,其「非實有」,遮詮無體。以「現常」為因,共言有體。「若非現常見非實有」,遮詮無體。「如龜毛」喻,非實有物,故亦無體。《基疏》解釋有體無體,不是純依一個意義,要視宗因喻三者分別判定。一般說來,異喻作用在於止濫(即預防「中詞」太寬,通於「大詞」的對立面),無妨用無體之法為喻依。至於三支之有體無體,就應當互相適應,有體因喻成有體宗,無體因喻成無體宗。然亦不可拘泥,在「破量」亦得用有體因喻成無體宗。如大乘破經部,立「極微非實」宗,「有方分故」因,「如瓶等」喻。此宗的有法(主辭)「極微」,大乘不許為有體。能別(賓辭)說它「非實」,即是遮詮。這些在因明理論上都是玄奘、窺基所獨有而值得注意的。

最後,簡單地說明一下玄奘、窺基所傳的唯識因明之學對後代的影響。律宗道宣(58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宣揚,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新譯的佛典,組織了律宗的體系。特別是依據唯識學的觀點來建立「戒體法」(戒弟子從師受戒時,在精神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叫做戒體)。遂成為律宗中中堅的一家。因為道宣住在終南山,所以後人稱為南山宗。與南山道宣同時宣揚《四分律》的,還有相州日光寺法礪(569~635)創立相部宗;西太原寺東塔懷素(625~698)創立東塔宗。並稱為律宗三家。這三家之間,對於戒體,互有爭論。法礪依據《成實論》,不相應行法唱非色非心的戒體論;懷素依據《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說《四分律》通於大乘,則依據《成唯識論》,以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功能)思心所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這種戒體論,顯然是受了慈恩宗唯識思想的影響。至於晚明到民初之際的思想家受唯識、因明之學的影響就更多了。參加晚明抗清戰爭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就著有《相宗絡索》一書。全書不逾一萬九千言,為條三十有一,對慈恩宗的基本概念,析之頗精,出之甚顯,既與一般的理解迥有殊別,且能與《八識規矩頌》互相印證,惟言及如來藏、阿賴耶識,則兼採《楞嚴》、《起信》之說,與唯識原旨不盡符合耳。我們要知道慈恩宗思想在中國哲學史的影響,不能不留意《相宗絡索》這本著作。乾隆道光之際的思想家、詩人龑自珍(1792~1841)有關天台宗的著述很多。不僅寫了〈發大心文〉,而且能運用因明三支比量,成立〈中不立境論〉、〈法性即佛性論〉與〈以天台宗修淨土偈〉(見《龑自珍全集》)。戊戌變法運動領導人物之一的譚嗣同(1865~1898)所著《仁學》一書,其中有關唯識思想不少。曾以唯識「微生滅」(量變)的思想來做他改良主義理論之一的根據,並強調「意識斷則我相除;我相除,則異同泯;異同泯,則平等出;至於平等,則洞澈彼此,一塵不隔,為通人我之極致矣。」(見《譚嗣同全集》〈仁學〉)。參加革命的章炳麟(1869~1936),在《國故論衡》、《明見篇》中,曾運用因明與西洋邏輯、中國《墨經》作比較研究。中年有《齊物論唯識釋》之作。晚歲在蘇州設章氏國學講習會,講諸子略說,尤喜歡用唯識思想來比附諸子。他說︰「子絕四,毌意、毌必、毌固、毌我。毌意者,意非意識之意,乃佛法之意根也。有生之本,佛說謂之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無分彼我,意根執之以為我,而其作用在恒審思量。有意根即有我,有我即墮入生死。顛狂之人,事事不記,惟不忘我。常人作止語默,絕不自問誰行誰說,此即意根之力。欲除我見,必先斷意根。毌必者,必即恒審思量之審。毌固者,固即意根之念念執著。無恒審思量,無念念執著,斯無我見矣。」(見《諸子略說》。)又說︰「孟子有見於我愛,故云性善;荀子有見於我慢,故云性惡;楊子有見於我愛、我慢交互為用,故云善惡混也。」(見《諸子略說》。)以上四家,受唯識因明的影響,至為明顯。陳寅恪認為「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蕩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沉歇絕。」(見陳寅恪〈審查報告三〉,載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卷末。)這種論斷,還是流於表面,不符合歷史的實際。(虞愚)

◎附︰呂澂〈慈恩宗──唐代佛家六宗學說略述之一〉(摘錄自《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一)唐初佛學和玄奘
唐初的佛學是隨順隋代組織異說的趨勢更加發展了的。依著當時著名學者的卷不同以及各有側重之點,後來就形成了種種宗派,但是都帶著些調和的色彩。這裡面佔先而又重要的,應當推慈恩宗。此宗的開創人玄奘,是在隋唐之交飽聞了各家議論,尤其是一時流行的《俱舍》、《攝論》等新說的。《俱舍》和《攝論》的譯本都由南方流傳而北,它們體例比較嚴密,義理比較繁富,可以看作一類提綱挈領的著作。《俱舍》把各種小乘學說總結了,《攝論》又把不同的大乘學說總結了。論理,依據這些便可有決定的理解,只是翻譯沒有完善,不免遺留著很多疑難的問題。加之,同在一無著、世親的系統裡,《攝論》說就和《地論》說極端地分歧。大乘本身尚且難得融會,更不用說它和小乘的溝通了。當時也有種種的判教說法,那是出於大乘經流行以後的事;像《涅槃經》有半滿之說,《法華經》有權實之說等。但從這些上只見到各種教說的次第、性質,並理會不到它們融貫的意義。就算天台宗於此特別注意,創出五時八教的新說,但依然是形式的排列,對於各教的內在關係也不能有很合理的解釋。到了唐初,一般學者就有更進一步的組織要求。像淨影寺的慧遠曾經作了一種嘗試,卻還是受著宗派的拘束,脫不掉地論師說的影響。又如著名的學者靈潤,也迷惑了《起信論》和《地》、《攝論》的關係,而以為是一事。至於道基、道岳、法常、辨相各家,更是偏向《攝論》一方面,不能超出謹守規模的範圍。所以當時佛學思想界的狀況實在是很混亂的。玄奘從這樣的環境裡培養出來,自然會有全體佛學統一解釋的迫切要求。據後來傳記所載,他受到了真諦所傳《十七地論》的啟示,便要去印度學習《瑜伽》。但從經錄上看,真諦譯出的《十七地論》只有五卷,相當於大部《瑜伽師地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並不完全,無由見出《瑜伽論》的重要。玄奘所以要去印度直接學習《瑜伽》來貫通中國所傳的異說,那真正的動機還是在於受著貞觀初期波頗密多羅(明友)來華傳譯的影響。明友是那時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學院裡養成的俊才,精通性相雜密三部學說,也就是能了解佛學的全體。這看他譯出了三部的代表著作,《般若燈論》、《大乘莊嚴經論》、《寶星陀羅尼經》就可明瞭。玄奘從他的翻譯和講論裡,才知道印度那爛陀講學的盛況,才知道講瑜伽學的有戒賢一大家,又才知道瑜伽學的大本《十七地論》是那樣的淵博,無所不包,簡直依著瑜伽師地實踐的進程,將佛學全體賅攝淨盡,像真諦所譯出的只是一鱗一爪而已。但玄奘見著新譯《莊嚴經論》那樣的文義含糊,自會感覺到雖有明友的傳譯介紹,而由於時人學問的根底不夠,絕對不能徹底領會而得著真實的。於是他下了決心,只有遊學印度去求根本的解決。照這樣看,在玄奘那時,中印兩方的佛學都已有了轉變的機運,中國的是趨向於統一,而印度的卻是逐漸的分張。玄奘不自覺地要去這中間做一種辯證性的學術研究工作,他後來的成就當然有許多處和他的初願相違。這就限定了慈恩宗學說的特質和它的命運。也有人說,玄奘傳來的學說太印度化了,不適於中國的國情;或者說它太拘泥形式,未免食古不化,所以不能傳之久遠;這些都還是皮相之談。

(二)玄奘遊印之所學

玄奘去印度先後十七年,除掉中途往來的三年以外,其餘都是遊學的時間,這可說相當長久了。但玄奘的正式修學,只是在那爛陀寺戒賢門下的五年,同最後在杖林山勝軍處的兩年。玄奘從前寤寐求之的瑜伽學說,在戒賢那裡看到了全豹,又在勝軍處廓清了餘疑。同時,由世親打開了的唯識局面本來有著各家異說的,玄奘也都窮究了他們的奧蘊。戒賢是被當時人看作護法的嫡傳,而勝軍又是從安慧受學的(見《慈恩傳》卷四)。在唐人著述中,時常拿勝軍的名字和難陀並舉,現存的安慧著書所說又很多與唐人所知道的難陀學說相混同,大概勝軍這一家是繼承難陀、安慧兩系的,自然和戒賢立說有異了。勝軍所擅長的《唯識抉擇論》,玄奘從他學了回去那爛陀,就受戒賢的囑咐為大家解說,可見勝軍的學說是如何的別開生面︰玄奘卻兼收並蓄了。此外,當時大乘佛學中儼然和瑜伽對峙的《中》、《百論》學說,玄奘也先後在北印度及那爛陀寺反覆學習了好多遍。還有關於小乘的學說,像有部的《雜心》、《婆沙》、《俱舍》各論,玄奘在國內就研究有素,而於入印途中,經過有部流行的各地,隨時都遇到學習的機會,不用說,所得更罄無餘蘊。有部以外的大眾、正量、經部等派的學說,他也旁搜博探,備聞無遺。從這些上,可見玄奘在印度所學的極其廣泛,但按實他的見解,也可說完全受了護法一系的影響。他對大乘佛學的看法是以為龍樹、無著的兩家前後沒有異轍的。這顯然依著護法的議論,通過了無著學說去理解龍樹,也就是將無著看做龍樹以後推進一步的發展,或者說經過了中間分歧而重新得著辯證的統一。這個證據在玄奘遊學的初期,於鷲嶺北聽到了《廣百論釋》的解說就覺得很有契合而隨聞隨譯。這是玄奘在印度時唯一的翻譯,可見他對此一種學說的特別注意(參照《廣百論釋》末尾兩個跋頌。《論釋》在永徽初年又翻譯了一次,大概是潤飾舊稿而成,並非徹底的重譯)。在《廣百論釋》最後〈教誡弟子品〉當中,有一大段對中觀家的辯論,解決了有關二諦的疑難,也可說是給論敵清辯們的一個答辯。相傳清辯為著主張不同要和護法面決是非,而護法避開不見。但有了《廣百論釋》那一段議論,無異乎護法用書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中觀家所以看瑜伽成為和他們對立的學說,其論據就在於解釋二諦的不同。但中觀家是用一重二諦來作權衡的,以為瑜伽說俗諦無而真諦有,中觀卻說的是俗有真無,根本就相違了。卻不知二諦也有層次,到了見道階段以後,在實證中間的俗諦是方便的,施設的,隨順真實的,也就是真實的具體體現。這同真實一樣的有,一樣的無,並不可以拘執的。由這樣的理解來做溝通《中》、《百》、《瑜伽》學說的途徑,就只見其同,不見其異,更說不上是反對了。玄奘依據如此看法,後來在那爛陀寺對於師子光破斥瑜伽,加以根本的折伏,而著作一部《會宗論》(未傳譯),特別發揮《中》、《百論》所破除的是「遍計法」而非「依他法」的一層道理。在這種解釋上,《中》、《百》和《瑜伽》的所說的確是可以會通的。至於玄奘對小乘學說的看法,特別是對於當時得勢的正量部──這是偏於機械的唯物論的一個學系,他卻加以激烈的攻擊,作了《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評破此部學者般若毱多(智護)的異說,而闡明了唯識的真義。此論雖然不傳,但它的總結用因明立量的格式揭示於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沒有人能改動一字的,現在還看得到。按實這個比量純是在認識上立足,說明了能所兩方面的相依;但又重視意識分別先後相似相續的原因,所以特別用十八界的「界」來做論題(界是原因的意義)。從這些上面,可見玄奘在印度之所學不僅僅是包羅萬象而已,他還加以融會、剪裁而自成一家之言了。明白了這樣性質,就易於理解玄奘回國以後傳播學說的態度,這和慈恩宗的主張可說是有極大關係的。

(三)玄奘的傳譯
慈恩宗學說的特色,首先在於所用資料的完備和精確,這不能不歸功於玄奘的翻譯。玄奘從印度回來以後,僅僅準備了一百天工夫,就從事他畢生的翻譯事業(玄奘於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達長安,到五月間就開始翻譯了)。先後十九年中,他雖然遷居了好幾次(先在弘福寺,又遷慈恩寺、西明寺,最後在玉華宮),但這一場譯事始終無間地進行著。拿它的總成績來看,共譯書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餘卷。這數量的巨大,一比較新舊譯家和玄奘齊名的羅什、真諦、不空(這三人和玄奘是一向被稱為中國譯經四大家的)的所譯的全部,還要多出六百餘卷,就可了然。並且玄奘的翻譯不單以量勝,又還以質勝。近年有人注意到佛家的翻譯,特別推崇玄奘,稱讚他譯文形式上的種種優點,但是這並不足以盡其實在。他的翻譯最擅勝的地方,在由於學力的深厚,和對於華梵語文的通澈,所以能夠自在運用文字來融化了原本所說的義理,藉以發揮他自己信奉的一家之言。換句話說,就是玄奘能很熟練而巧妙地拿一家之言來貫通原本,甚至於改動原本。這樣事實在從前沒有梵文原典的對照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僅從文字的形式上以文質或以直譯意譯等區別來看,始終不會認識玄奘翻譯的真相。他譯文的形式比較起羅什那樣修飾自由的文體來覺得太質,卻是比較法護、義淨所譯那樣樸拙的作品又覺得很文,可見文質是難有一定標準的。同樣,玄奘的翻譯較之羅什的只存大意可說是直譯,但比較義淨那樣的詰屈聱牙倒又近於意譯,所以意譯和直譯也難作釐然的區別。其實論翻譯,都要它能做到達意的地步,玄奘的譯文對於這一層是成功了的。他還運用了六代來那種偶正奇變的文體,參酌梵文鈎鎖連環的方式,創成一種精嚴凝重的風格,用來表達特別著重結構的瑜伽學說,恰恰調和。這種創作可說玄奘在印度時就已有了宿構,看他最初試譯的《廣百論釋》可知。他回國來所組織的譯場裡,雖然有二十人左右的證文、綴文大德,但以玄奘的文學天才表現為出口成章落筆即是的那樣翻譯,實際參與其事的人能加以改動的地方是很少的。不過到了高宗永徽六年(翻譯的第十一年),因為因明的譯籍《理門論》引起呂才對於文字的誤解,而發生了一場是非,玄奘才注意到潤文的必要,請求國家派遣文學大臣來參加。從此以後,他的翻譯文體上應該是有一些變化的(參照《慈恩傳》卷八)。

現在再說一說玄奘的翻譯和學說的關係,這可以舉出兩點來,其一,玄奘在去印度之前,就懷疑舊傳的《俱舍》、《地論》、《攝論》等說的理分宗途,教有隱顯,使人莫知所適,其中一定有錯誤。所以他回國來的翻譯先後根本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最初一期的翻譯由貞觀十九年到永徽元年的六年間,他從瑜伽學的一本十支論書窮源盡委地澈底介紹了《地論》、《攝論》說的真相。這期最重要的一大部譯籍就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不過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說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入了法界範疇,發揮了轉依精義,要用大乘來涵蓋小乘,就不只是原來那樣簡單的大小次第的看法了。這樣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面,此論即以戒賢的註解為依據(這由比較西藏的譯本而知),而是玄奘所異常重視的。只看他譯完了《瑜伽師地論》以後,隨即翻出《佛地經論》,無異是替瑜伽學說做了一個總結,就可以知道他是怎樣的用意之下來介紹瑜伽學的了。另外,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連到有部的各種毗曇(在從前是以《雜心論》為主),那一方面的諸多問題也給以沿流溯源的解決。這是他第二期翻譯,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九年間的中心工作。此期大部譯本是《俱舍論》和有關的一身六足以及身論《發智》的譯註《大毗婆沙論》,譯本的數量在四百卷以上。但是玄奘所了解的俱舍學說,也是經過後世所發展了的。他翻譯《俱舍》的同時就譯出敵對的《順正理論》及《顯宗論》,這說明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破下應該有多少訂正的。當時作論人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西印度學人講究《俱舍論》的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會發生種種紛歧的意見,也就導源於此。從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白了玄奘翻譯對於學說的關係的一方面,其次,玄奘在翻譯所用的文字上雖有充分的掌握能力,但是到了講說宏傳的時候,因為他門下多才,也同羅什那時一樣地有四哲︰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窺」字是宋人加上去的,原名「基」上是何字,不詳),不免受著他們理解上引申發揮的影響。尤其是翻譯的後期即永徽六年以後,得著才氣橫溢的基師幫助,於短短的五、六年間,就以翻譯的資料組織學說,成了一個規模。這是以《成唯識論》的編譯為中心,吸收了護法《廣百論釋》和戒賢等《佛地經論》的精華,而又貫穿著《辯中邊論》所說的中道精神,隱然對於三論的中觀另外建立了一個壁壘。這時候,玄奘的翻譯因學說而來的變動原本的地方最多,就像《大般若經》那樣比較抽象概括的文字,也深深地染上唯識說的色彩。這些又是玄奘翻譯有關學說的另一方面,卻最值得注意。慈恩宗主張的本質,必須由此去加以理會的。

(四)慈恩宗義一──五種姓
在玄奘譯場裡有一群新羅學人,其先是神昉最傑出,後來以圓測為領導。圓測年齡較大,長於基師將近二十歲,他曾經跟攝論師法常、僧辨學習過,很受了舊《攝論》說的影響,以致他親近了玄奘之後,對於新譯的學說仍用舊見解去融會貫通。因此在治學的態度上,他和單純從新說中培養出來的基師根本不同,而兩人之間逐漸形成了對立。相傳玄奘為基師講唯識、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基師「五姓宗法,唯汝流通」(見《宋高僧傳》〈窺基傳〉)。這說明了種姓說是慈恩(基師)獨得之祕,也是慈恩宗義的骨幹。種姓說法的重要內容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人有具備內在的──甚至可稱為先天的──原因的決定根姓,也有不決定根姓;又另有一種無種姓的人,畢竟不能入道;由此在修學的開端,就應該注意培養種姓。這種思想的真實意義,我們一追尋它的歷史根源,就會明白。在印度最初流行大乘學說的時期,龍樹依著中觀論法來解釋成佛的根據,用諸法無定性的一般道理否定了固有的佛性,卻承認可能的佛性。他所著的《中觀論》〈四諦品〉裡有這樣一種說法︰若其先不是佛性,那麼,就鐵無金性一樣(用註家青目的話),雖然精進修行菩提道,也終於不會成佛的。這顯然具備了種姓說的雛形。要是注意到龍樹的思想原來和《法華經》聯繫著,此說通於一切眾生都有佛性的主張,可以不言而喻。其後流行了《涅槃經》,又把這一問題重新提了出來。那時印度的政治上是案達羅王朝滅亡之後,經過一番分裂而有笈多王朝的統一,文化的各方面都極其活潑開展,佛學裡大小乘思想的衝突也很激烈,像《涅槃經》那樣的大乘論調即是被小乘家認為非佛所說的。所以當時的佛性問題不是單獨拿一切眾生都具備著的一點來提出,而是連帶著要將一闡提除外的。所謂一切眾生的一切成了部分的,卻非全面的。這也可以說,從佛性問題更進而建立了固定的闡提說法。實際裡闡提是怎樣一類人呢﹖他們是造了種種重業,破壞戒律,並還誹謗正法永不改悔,簡直和外道無二無別的。這麼樣來說闡提,意之所指當然是很明白的。可是到了大乘思想得了優勢以後,這種說法又逐漸緩和下來。《涅槃經》前後兩部分──也就是《涅槃經》略廣兩本結構的中心部分,裡面所表現的這種變化很為顯然。略本也可說是原本的《涅槃經》,特別提出一闡提決定不變的說法,到了廣本也就是修正本,卻說闡提斷了善根仍可相續,再沒有那樣堅持了。不過《瑜伽》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決定說法的。它又連結到所依、種子等等方面,對於種姓之說純從理論發展,而另闢了一個途徑,成為釐然各別的五種種姓主張,反而和後期《涅槃經》說對立起來了。這種現象完全反映在我國的佛學思想上。當《涅槃經》譯出流行之後,有了道生堅持異議的一重公案,佛性問題在我國佛學裡是成為一大關鍵的。道生不信略本《涅槃經》一闡提決定不能成佛之說,隨後得到了涼譯廣本《涅槃》的證明,於是學者間對於佛性也分出了一切有性和一分無性的相對主張。不久由於《地論》、《攝論》思想的發展,眾生成佛的內在根據被推究到理事等方面,成了本有後起等問題。及至《法華》思想在南嶽以後有了宗派性的組織,由佛性牽連到大小乘種姓決定不決定以及大小乘是權是實,又都成為問題,而使當時佛性說的內容愈加豐富。最後玄奘譯出有關這一方面的重要資料,從《瑜伽師地論》到《佛地經論》,形成一貫的說法︰眾生的種姓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還決定有無種姓的人;說到大小乘的權實來,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又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由此一分無種姓說的極端主張乃確定不移,成為一宗的根本義。

基師發揮這樣的主張,不用說再積極不過了。他在晚年講《法華經》,和天台家有了正面的衝突,以致他對於經喻三車為實的解釋,也被論敵們歪曲了來誣蔑他為三車法師。這是說他外出的時候有飲食,女眷的後乘相隨,完全不守清規;其實不是這一回事(見《宋高僧傳》〈窺基傳〉)。基師解說決定的無種姓,純由足成五種種姓上著眼,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以為無種姓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是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基師的這些見解,由他的門下慧沼更加以闡明。慧沼著述《中邊慧日論》,受了佛性論的啟發,區別出理佛性和行佛性來說明一切,而將議論的中心放在理與行有無必然相應的關係上,所說就更深入一層。不過實際能夠證理的行一定要斷卻煩惱和所知的障礙,而斷此二障的可能性是否生來就有,這用種子說去推究,依舊是有異議的。在印度,到了勝軍重新強調種子出於新熏的主張,種姓決定的主張更屬根本上發生了動搖。這樣學說變化的情形,由玄奘介紹過來,基師、慧沼等不會不清楚。但是他們建立學派堅持五種姓之說,不惜趨於極端,甚至有意地模糊了學說的歷史(這到後文再加說明),當然也有它的原因的。相傳玄奘在印度遊學的時候,早已注意到《楞伽經》裡面的種姓說並無明白主張畢竟無姓的用意,所以他即將回國時和諸大德討論了這一點,以為要將畢竟無姓說傳到流行《涅槃》思想的中國去,大家會不相信的,便想方便地將此義略而不談,但是受到了戒賢嚴厲的責備。戒賢說,邊方(意指在印度北邊的中國)的人懂得什麼,豈可以隨便為他們增減義理(見《瑜伽師地論》道倫記卷五十四)!這說明儘管有了《楞伽經》那樣晚出的變化了的種姓說,而戒賢一系始終主張畢竟無姓,現在看《佛地經論》裡好些地方對畢竟無姓特加解釋,便可了然。所以基師、慧沼等堅持五種姓之說,也可謂稟承玄奘的意旨,而為忠實於戒賢學系的一種表現。

(五)慈恩宗義二──依與轉依
慈恩宗從種姓問題推究到一切法的實相──真如(這不單純是真理,並還兼有規範的意義),稱為理佛性,想用來疏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疑難。跟著就發生了真如在實踐上的意義的問題。這是要問︰它對實踐有怎樣的功能﹖簡單的解答是︰為「依」。「依」這一概念,乃從緣起的理論發展而來。緣起的實行即是諸法互相依待,在互依的各方面中間,比較關係有親有疏,發生功能也有強有弱,就其比較親切、強勢的方面立為諸法的「依」,而成功各種因緣最基本的條件。真如是無為法,不待造作,自存自在,它之為依,只有增上的意義。不過,著眼在認識上,尤其是瑜伽學系的實踐徹頭徹尾地依據於認識,真如的依義就還有所緣的一層。一切合理的實踐都應當和真如相隨順、契合而開展。但因為這樣關係密切,真如這概念在各家學說裡佔了很重要的地位,也有些人聯繫到《涅槃》、《勝鬘》等經所說,發生模糊的看法,以為它不但是實際的依據,並且為發生諸法的根源。像梁代翻譯的《勝天王般若經》就有這樣的議論。玄奘晚年編譯十六分的《大般若經》,也在無意中將這一部分保留下來(大概是當時未得原本,便將梁譯略加修飾編入了),其實此說不是慈恩宗所認可的。

慈恩宗承認真如為實踐的依據而外,又主張有染淨根本的所依,即是人們的根本意識──第八種識「藏識」。這在《攝大乘論》是以「所知依」的名目提出來的。因為推尋實踐中認識、實證、習慣等行為的來源,還有各種種姓區別的根據,都見得有心理的因素,可假名為內的種子。內種的依存當然在內六處,但它並非有什麼實體像草木種子一般,只是一些能夠發生認識等等的功能,也可看做它依存之處的差別現象。《攝大乘論》裡有很好的譬喻,說內種好像布帛上染色的媒介體,原來看不出痕跡,卻到染色時候便發生了效用。這樣,一切內種只應該是綿延不斷而又性質中庸的藏識的功能差別,和它不能截然區分。平常就從藏識持有內種的一點,看它做實踐上染淨轉變的所依。種姓問題中行佛性之說,也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慈恩宗這樣從兩方面說「依」,雖可看做「性相別論」,卻非渾然一體。因此,它和別家各種模糊的解釋都有了區別。像攝論家也嘗舉出第九淨識即無垢識來作一切法的本源,地論家又提到真如為事物現象的生因,這些未免將法(識)與法性(如)甚至能緣(識)與所緣(如)的分別都混淆了。慈恩宗一一予以明白地批判。如此刊定了依義和依之所在,再來說「轉依」。這是瑜伽學系用做實踐目標的專稱,性質和解脫一樣,但立名不同。從文獻的典據裡,到了《阿毗達磨經》才開始強調它。若將彌勒同無著的學說分開來看,無著更推進了一步,其關鍵也在於闡明轉依。無著以後,一直到護法、親光,更加向這方面開展,也就是轉依的意義到護法、親光才算發揮盡致。他們都將真如作迷悟依,藏識作染淨依,而由雙方適應地來解釋轉變,要真如由迷境轉為悟境,藏識由染分變成淨分,這樣得著究竟解脫。慈恩宗傳述這層義理,更配合了「理」、「事」立言,以為「理」明顯得一分,「事」也就能做到清淨得一分,到了理的全明,事的純淨,便是實踐的終極。此說簡化了轉依說的內容,而給予後來內外思想以各種影響(「理」「事」兩字的應用雖已早見於從前的譯經,但配合性相、體用而言,是到玄奘譯出《佛地經論》、《成唯識論》才確定了的)。

(六)慈恩宗義三──教與觀
慈恩宗的立宗,有它獨到的判教和觀法。關於判教,從南北朝以來,一向議論紛歧,莫衷一是。到了慈恩宗,依據《解深密經》給它切實的刊定,乃有三時的說法。這以為佛的一代教化,起初說四諦,其次說無自性,最後說三自性。如此次第和佛滅以後學說開展的步驟很吻合,無妨看做那樣步驟的反映。不過,在隋唐時代已經流行了《華嚴經》,經文明說是佛成道後三七日所出,還在四諦說之前,便和三時次第有了衝突。所以慧沼另作義類區分的解釋,以義理類別作先後,像屬於說四諦一類的教全放在初時,並不拘泥實際的時間,這也就說得通《華嚴》的早出了,三時教判除掉先後次第而外,還有了義不了義的分別。第二時與第三時同說一切法自性清淨的道理,而一不了義,一了義。不了是隱密說,不究竟;了義是顯豁說,究竟(此判到後來引起賢首家的爭執。他們傳說印度另有智光的三時說,以第二時無自性為了義,究竟,而與《深密》立異,就成了性相兩家對峙的根據,但是那樣說法的出處多少有些問題)。另外,慈恩宗的教判也解釋了漸頓的問題。三時雖依漸次而立,但無妨說有頓超。像第三時的《華嚴》、《法華》都屬漸頓夾雜。《華嚴》是頓而有漸義,所以說聲聞在座如癡如聾;《法華》亦復如是。這些都以教就機來作漸頓區別,並不限於一時一經,否則就難通了。慈恩宗這樣說法,針對菩提流支不分頓漸的一音教與劉虬的漸次五時教而發,於天台家五時八教的判法未加詳評,當然可以類推得之。

再說觀法,主要的是「唯識觀」。這裡唯識之所指在「唯識性」──諸法本質上的唯識意義,人們去掉錯誤執著才會認識到的。藉唯識性的認識來踐證一切,達到轉依目標,這就是觀的效用。基師對於此點,在他所著的《唯識章》裡特別作了五重出體的說明︰(1)遣虛存實,除去遍計執性的虛妄幻象,只取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真實現象和原理。(2)捨濫留純,於依他、圓成的方面又只留有關認識的心境。(3)攝末歸本,在心境的各種成分裡又歸納到它本質的意識自體。(4)隱劣顯勝,於意識自體又只注重它主要功能的一部分。(5)遣相證性,再就這樣意識核心認識到它實際性質即唯識的意義。如此逐層刊定,指示觀法的樞紐所在,可說是很切實的。至於此說的根據完全在《唯識三十頌》裡,特別是解釋圓成實性那一頌(第二十五頌)。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這將唯識性點明出來,舊解即以為就現觀境界而言(見安慧的《唯識三十頌釋》)。不過此處說遣相證性,並不同於舊譯家(真諦、菩提流支等)所言遣除一切依他起的現象,而只是伏斷依他起(染分)法的知解、分別。從前陳那的《掌中論》裡,曾依據《攝大乘論》所說作了一個很精彩的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繩)分(麻)時,知(繩知)如繩解謬。」這就是觀中伏斷依他起法知解的扼要說明。依他知解既斷,所緣染相自然不會當情而現。不過這還是觀中境界,應該再聯繫到踐行,用對治法門,逐漸引生、鞏固了種種淨法(也就是依他起法的淨分),代替了染法的地位,這才得著轉依的實效,而圓滿唯識的觀行。

(七)慈恩宗對於因明的發展
跟著對法研究裡論議法門的發達,因明一科便在瑜伽學系中成長起來。到了世親以後,經過陳那的改組,護法的活用,更覺面目日新。玄奘去印度求學,恰遇到這個時會。他所精通的唯識學說,好些有關係的問題需要論證或辯難的,都和因明分不開來。他臨回國,在戒日王所主持的無遮大會上立了個「真唯識量」,更創造了運用因明達到極峰的記錄。因此,他回來傳譯很早就有因明論書的譯本(因明小論即《入正理論》,於貞觀二十一年譯,大論即《正理門論》,於貞觀二十三年譯),造成他門下熱烈學習的風氣。接著他又翻譯了活用因明的示範著作《掌珍論》(貞觀二十三年譯)及《廣百論釋》(永徽元年譯),使學者更得著實踐的參考。到了永徽六年以後,因為呂才誤解因明理論的緣故,玄奘在這方面的傳授上更特加注意。此時恰巧基師來受學,不久即參加譯事,而有《成唯識論》的雜糅;因明和唯識的配合應用,在這裡又充分表現出來。相傳玄奘單獨為基師講唯識,圓測去竊聽,搶先著述,基師不安,玄奘對他說,測雖能替唯識論作註解,卻不懂得因明;便以獨傳因明之祕允許基師(見《宋高僧傳》〈基傳〉)。這些話雖不盡可信,但也足以想像到因明和唯識關係的密切,以及基師對於因呢有擅長之處,而因怪授成了慈恩宗的特徵,更無待多說了。

現在,就從基師的重要著述《成唯識論述記》及《因明入正理論大疏》裡,可以見出慈恩宗所傳因明對於原來說法有怎樣的發展。這裡且舉幾點︰

第一,因明的性質開始偏重辯論的技術,隨後漸變為論證的、推理的乃至認識的學問。但慈恩宗所傳的只著重於辯論、論證方面。儘管陳那最後的著作《集量論》已用知識論為主題,而玄奘捨之未譯,卻選擇了簡持立破真義的作品《正理門論》。又陳那的門下當然會涉及因明的各方面來著述發揮,而玄奘只揀取天主以立破為綱領的《入正理論》譯作《理門論》的初階。這些都表示出玄奘看因明的辯論、論證性質更加重要。《入正理論》特別對於三支比量的格式研究入微,分析三支立言的過失有三十三種之多。其中種種的相違過及相違決定過都曾一時流行奉為典要,而到後來便不採取了。但在慈恩宗對於這些卻有更精細的發揮,且邁進了一步。

第二,三支比量因為立言的過失紛繁,應用起來不免隨處束縛而範圍狹隘,其後便開出寄言簡過的法門,允許在形式上預先加以區別。這不但照顧了立說的用意所在,並還可預想到辯論的應付而留下伸縮的地步。再進而依著立言所對的人、所站的地位,將「因」分別出自許、他許、共許的三類以便自由地應用。這些方法的創造雖已早見於護法、清辯的著書,但細緻而又具體地加以組織乃出於唐人之手。像玄奘在印度時曾經改正了勝軍成立大乘是佛說的一個比量,又自己建立了真唯識量,後來基師更破斥了新羅順璟的唯識違決量,都可見出慈恩宗如何發展因明立量的方法。

第三,關於立破的理論方面,慈恩宗在翻譯的詞語及解釋的分析上表示很周詳的用意、很精密的心思。像因的三相,原來只說因是所討論的事物上所具備的,又在同樣有所立主張的事物上也會有,而在沒有那樣主張的地方便沒有(因)。但到了玄奘的翻譯加以斟酌,特譯成「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其中「遍」字「定」字都是用來簡別不明了的過失的。另外,對因分析出言、義、智三類各有生、了,而成為六因,又對宗分析出體、依的兩層,乃至三支的減缺過失,也區別出言、義的不同,這些都是在理論上進一層的發揮,而值得注意的。

(八)慈恩宗的盛衰
慈恩宗的開創雖可上推到玄奘(600~664),但實際立宗的人是基師(632~682),尋常便稱他為慈恩法師。他在玄奘門下算是後進,儘管他才氣橫溢,著作等身(有「百部疏主」之稱),而當時擅長瑜伽的有慧景、神泰、文備,講究唯識的有圓測、慧觀,通俱舍的有普光、法寶,解因明的有靖邁、文軌,他們對於基師都是前輩,又都親近過玄奘的講筵,聽到很多口義,而各自有其傳述,因此當時議論還是很紛歧的。後來經過基師的弟子慧沼(650~714)努力料簡,著了《能顯中邊慧日論》來破斥法寶對於五種姓的反對說,另著《成唯識論了義燈》批評圓測、道證的舊疏,又作《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簡別文軌等異義,這才使各方面的學說定於一尊,而慈恩宗勢也以此時為最盛。跟著有他的弟子智周(668~723)著述闡揚,對於唯識因明的學說有許多補充(他的重要著作有《成唯識論演祕》及《因明入正理論疏前記》、《因明入正理論疏後記》等),但因為弘傳的地區偏在河洛一隅,於是給予他家異說競起的機會。像在基師當時已有醞釀的華嚴宗說,還有比較接近一般人士的淨土宗、禪宗之說,都起來與慈恩宗相爭,它的宗勢便驟然衰落了。

這樣,慈恩宗的興盛只短短的三數十年,對於那時佛學界雖也發生了相當影響,而他們的主張極端,特別是種姓決定、三乘是實之說,(在這一方面,他們重視了種子本有說,以為是更基本的,有過於新熏,未免和學說史實不符),引起論敵的反響,更加深了一部分人對於舊說的固執。由此,他們原想融會印度晚出而精密的理論來組織一代的佛學,卻沒有能如願以償。不過,就他們所努力發揮的義理和精確傳述的資料而言,在中國佛學的發展上,是有它重大的意義的。印度佛家的面目,無論是小乘或大乘,龍樹、提婆,或無著、世親,歷來為翻譯講說所模糊了的,到慈恩宗才一一顯露了真相。而在學習與踐行方面,由於唯識、因宙論的啟發,使學者知道如何的正確運用概念、思維,以及從概念認識證得實際而復反於概念的設施,這樣貫通的真俗二諦的境界,學行的方法也才得著實在。要是更進一層推論,大乘佛學發達到無著、世親的一個階段,固然為糾正當時惡取空見(這是由於誤解龍樹緣生無性理論而生的偏見)的自然趨勢,但也和時代思潮有密切關係。那時印度笈多王朝統一了分崩的政局,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方面有了更新、向上的要求,原來佛家過重空觀的流弊所至,因任自然而偏於消極,與此思潮相反,就不得不有一大轉變。像無著、世親等所主張的種姓說,即帶著當時社會階級轉化情形的反映,而他們用佛家一貫反對階級制度的主張來貫穿,基本上原有爭取不定種姓由小入大成就一乘(相對的說)的用意。至於唯識觀的提倡,以轉依為歸宿,這不只發明一切現象的實相為止,並還要轉變顛倒、染污的現象都成了如理、清淨,顯然須從現實的革新下手。這些在當時是具備積極、進步的意義。而其精神到後來也得著隨分發揚,未盡消失。慈恩宗尊崇所聞,如實傳播,雖說走向極端,卻依然能令人於中領會此意。我們只看,梁代時真諦初翻無著、世親之書,就招致「有乖治術」的批評,備受阻礙,不能流行,到了慈恩宗對無著、世親學盡情宣佈,興盛一時之後仍舊歸於衰歇,不也可見它的本質未變,也會和當時的「治術」不協調而間接受到打擊嗎﹖那末,泛泛地說慈恩宗因各家異說的競爭以致衰落,倒又是表面的看法了。

〔參考資料〕 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唯識宗大意〉;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歐陽竟無《唯識講義》;《歐陽漸(呂澂、王恩洋、景昌極)選集》(《現代佛學大系》{51});高崎直道(等)著‧李世傑《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法顯

東晉僧。俗姓龑,平陽郡武陽(今山西省襄丘縣)人。兄弟四人,其中三人都於幼年死亡,父母擔心他也會夭折,三歲時便把他度為沙彌。嗣因他在家患重病,送到寺院裏住就好了,從此他便不大回家。父母死後,便決心出家,二十歲時受比丘戒。他常慨嘆律藏傳譯未全,立志前往印度尋求。晉安帝隆安三年(399),他約了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四人,一同從長安出發。

當時河西走廊一帶,有許多民族割據建國,各自為政,行旅很受影響。法顯等經過了迄伏乾歸割據的范川(今甘肅省榆中縣東北)後,隆安四年(400)的夏天在張掖和另一批西行的僧人寶雲、智嚴、慧簡、僧紹、僧景等五人相遇。秋間到達敦煌,得到敦煌太守李浩的供給,法顯等五人先行,沿著以死人枯骨為標識的沙磧地帶走了十七天,到達鄯善國。大概因為前途阻梗難行,他們便轉向西北往𠌥夷,又遇著寶雲等。時𠌥夷諸寺都奉行小乘教,規則嚴肅,漢僧到此不得共處。法顯等(此時智嚴、慧簡、慧嵬三人返高昌,只餘七人同行)得到符公孫供給,又折向西南行,再度在荒漠上走了一個月零五天,約於隆安五年(401)初到達于闐國。慧景、道整隨慧達先走,法顯等留在那裏等著看四月一日至十四日的行像盛會。會後,僧紹去罽賓,法顯等經子合國南行入葱嶺,在於麾國過夏。山行二十五日,到了和印度接境的竭叉國與慧景等會合,在那裏參加了國王舉行的五年大施會。

晉‧元興元年(402),法顯等度過葱嶺,進入北印度境,到了陀歷國。又西南行,過新頭河,到達烏萇國,即在該地過夏。其後南下經宿呵多,竺剎尸羅、健陀衛到弗樓沙;寶雲、僧景隨慧達回國,慧應在此國佛鉢寺病故,慧景、道整和法顯三人,先後往那竭國小住。元興二年(403)初,南度小雪山,慧景凍死,法顯等到羅夷國過夏。後經過西印跋那國,再度新頭河到毗荼國。從此前進入中印摩頭羅國,過蒱那河東南行,於元興三年(404)到達僧伽施國,在龍精舍過夏。又東南行經罽饒夷等六國,到達毗舍離,度恒河,南下到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又順恒河西行,經迦尸國波羅捺城,再西北行到達拘睒彌國,他在這些國家,瞻禮了佛陀遺蹟,並聽到了關於南印達嚫國的情況和大石山五層伽藍的傳說。晉‧義熙元年(405),他再回到巴連弗邑,在這裏住了三年(405~407),搜求到經律論六部,並學習印度語文,抄寫律本,達到他求法的素願。這時他唯一的同伴道整,樂居印度,法顯便獨自準備東還流通經律,東下經瞻波國,於義熙四年(408)到達東印多摩梨帝國,在此為了寫經和畫像,又住兩年(408~409)。

義熙五年(409)冬,法顯從多摩梨帝國海口搭商人大船西南行,離印度往獅子國(斯里蘭卡)。義熙六年(410),他在獅子國都城觀看了三月出佛牙的盛會,並為繼續搜求經律在此住了兩年(410~411),抄得四部,乃準備歸國。義熙七年(411)秋,他搭了載客二百餘人的大商船泛海東行歸國,途遇大風,在海上漂流了九十天,到了南海的耶提婆,在此住了五個月。義熙八年(412)夏初,他再搭乘大商船,預計五十天航達廣州,即在船上安居,不料航行一個多月,又遇暴風雨,船上諸婆羅門認為載沙門不利,商量將法顯留在海島邊,幸虧法顯從前的施主仗義反對,得免於難。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漂流,終於航抵青州長廣郡牢山(今山東省即墨縣境)南岸。法顯前從長安出發,途經六年,才到印度的中部,在那裏逗留了六年,歸程經師子國等地,又三年才回到青州,前後經過了十五年,遊歷所經將近三十國,這是以往求法僧人所沒有過的經歷。法顯到達青州的消息,被太守李嶷聽到了,便迎法顯到郡城住了一冬一夏。義熙九年(413)秋間,法顯南下赴晉都建康(今江蘇省南京巿)。他在道場寺會同佛馱跋陀羅及寶雲等從事翻譯。從前和法顯一同西行求法的,先後有十人,或半途折回,或病死異國,或久留不還,只有法顯一人,孜孜不倦,終於完滿夙願,求得經律,又冒了海行的危險回到祖國,翻譯流通,這種勇猛精進為法忘身的精神,真足為後人所取法。他在建康約住了四、五年,於譯事告一段落之後,又轉往荊州辛寺,後在那裏逝世。

法顯西行的目的原在尋求戒律,當時北印度佛教律藏的傳授,全憑師師口傳,無本可寫。他到了中印巴連弗邑摩訶衍僧伽藍才抄得最完備的《摩訶僧祇眾律》(其本傳自祇洹精舍);又抄得《薩婆多眾鈔律》一部(即《十誦律》)約七千偈,這都是當時所通行的本子。此外還得著《雜阿毗曇心》約六千偈,《方等般泥洹經》約五千偈及《摩訶僧祇阿毗曇》等。法顯後來又在師子國抄得《彌沙塞律》,又得著《長阿含》、《雜阿含》和《雜藏經》,都帶了回來。這些都是中土舊日所無的大小乘三藏中的基本要籍。其《涅槃》一經,首唱佛性(即如來藏)之說,而又不許闡提成佛,保存經本原來面目,更為可貴。他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馱跋陀羅共同譯出的有下列五部︰《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僧祇比丘戒本》一卷、《僧祇尼戒本》一卷、《大般泥洹經》六卷、《雜藏經》(勘同《鬼問目連經》一卷)。

這些譯本,由法顯在場共同斟酌,譯文都很樸素而傳真,別成一格。此外,舊傳他還共佛馱跋陀羅譯出《雜阿毗曇心論》十三卷,其本早佚,確否待考。至於他帶回的《彌沙塞律》,後於劉宋‧景平元年(423)由罽賓律師佛陀什譯出;《雜阿含經》亦於劉宋‧元嘉十二年(435)由求那跋陀羅譯出。又元嘉十年(433)印度三藏僧伽跋摩補譯《雜心論》(原經求那跋摩翻譯未畢),他所依據的也許就是法顯從印度抄寫帶回的梵本。《長阿含經》在法顯回國的次年(413)由罽賓婆沙師佛馱耶舍在長安依另一底本譯出,法顯的抄本埋沒未傳。

此外,法顯還詳述西行求法的經歷,留下了《歷遊天竺記傳》一卷。此書成於義熙十二年(416),為中國古代以親身經歷介紹印度和斯里蘭卡等國情況的第一部旅行記。它對於後來去印度求法的人,起了很大的指導作用。同時在他的記載裏,還保存了有關西藏諸國的許多可貴的古代史地資料。因此,近代有英、法文等譯本,極為各國歷史學者和考古學者所重視。(游俠)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三、卷八;《高僧傳》卷三;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二章;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二卷第三章。


俱舍師

俱舍師是研習、弘傳世親《俱舍論》的佛教學者。關於《俱舍》的弘傳,有新、舊兩個時期。原來在南朝的宋、齊、梁三代研究「說一切有部」的毗曇學相當隆盛,陳‧真諦譯出《俱舍釋論》,弟子慧愷等加以弘傳,特別是慧愷的私淑弟子道岳,初習《雜心》,後弘《俱舍》,遂由毗曇學轉入俱舍學,可稱為《俱舍》弘傳的第一階段。唐代玄奘重譯《俱舍論》,其弟子多半從事研習,於是俱舍學又從舊論轉到新論。這是中國《俱舍》弘傳的第二階段。

世親初於有部出家受學,後來研究經部教義,增訂《雜心論》,造《俱舍論》。弟子中傳他的《俱舍》之學的,首推安慧,著有《俱舍論實義疏》(漢譯殘本五卷)等,這是印土最初的俱舍師。此外註釋此論的,有德慧、世友、稱友、滿增、靜住天、陳那等。真諦於陳‧天嘉五年(564)正月,在廣州傳譯此論,同時作詳細講解,弟子記錄成為《義疏》,到閏十月譯成講畢,共論文二十二卷、論偈一卷,《義疏》五十三卷。天嘉七年二月,又應請重譯並再講。光大元年(567)十二月完畢,前後皆慧愷筆受,這就是現行的《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通稱舊論。真諦弟子中弘傳《俱舍》之學的,有慧愷、智敫及法泰等,而以慧愷為最。慧愷在梁代已經知名,初住建業阿育王寺,後到廣州從真諦受業,先後助譯《攝論》、《俱舍》,其中《俱舍論》文及《疏》共八十三卷,詞理圓備,為真諦所讚嘆。光大年間(567~568),應僧宗等之請,在智慧寺講《俱舍》,聽眾有成名的學士七十餘人,講到〈業品疏〉第九卷,病卒。這是中土最初的俱舍師。真諦聽到慧愷病卒的消息,異常悲慟,恐《攝》、《舍》兩論弘傳斷絕,於是與弟子道尼及智敫等十二人立誓弘傳,又續講慧愷所未講完的部分,到〈惑品疏〉第三卷亦因病停止,不久也就圓寂。智敫是循州平等寺沙門,少年時對《成實》、《金剛般若》、《婆沙》及《中論》都有精到的研究,後到廣州,從真諦,列席《俱舍》譯場。慧愷在智慧寺開講,他和道尼等二十人聽受,到真諦圓寂後,法侶凋零,他就依真諦的遺旨弘教。法泰也是梁代的知名學者,初住建業定林寺,後到廣州從真諦受學,筆受文義近二十年。前後助譯的經論達五十餘部,並著有《義記》。到陳‧太建三年(571),攜帶真諦新譯的經論回建業,講《攝》、《舍》兩論多次。

此外,私淑慧愷盛弘他的《俱舍》之學的有道岳。道岳(568~636),洛陽人,幼年依義學名僧僧粲出家,後從志念、智通習《成實》、《雜心》,更就道尼受《攝論》。道尼圓寂後,他因無從請教,於是住長安覺明寺,閉門專治《俱舍》。經過五年,洞達論旨,但仍以未見真諦《義疏》,恐於外義隱文有所未了。因而重託南方商旅,到處尋求,終於在廣州顯明寺訪得慧愷的《俱舍論義疏》及《十八部論記》。於是棲身終南山太白寺,又尋繹了好幾年,才出山弘傳。隋‧大業八年(612),應召住大禪定道場,用真諦義疏剖解《俱舍》本論,後來又以真諦疏文句繁多,學人難以研究,費了十多年工夫,勾勒為二十二卷,較原疏減少三分之二,而於原意無損。唐‧貞觀初年(627~﹖),有梵僧波頗在長安傳譯,聽說他長於《俱舍》,問以大義,道岳應答如流,波頗稱為「智慧人」。毗曇學系是到慧愷、道岳才轉入《俱舍》的。

和道岳同時的有慧淨,常山真定人,幼年出家,初習《大智度論》等,繼從志念習《雜心》、《婆沙》,後來述《雜心》的玄義三十卷,又以《俱舍》詞旨宏富,研精覃思,著疏三十餘卷。此外,從道岳學《俱舍》的,有僧辯、玄會。僧辯(568~642)是隋、唐間的義學名僧,南陽人,受具以後,尋究經論,大業初年(605),應召入大禪定寺弘法。後聽道岳講《俱舍》,隨聞出鈔三百餘紙。玄會(582~640),樊川人,早年專志《涅槃》,著有《義章》四卷,後從道岳學《俱舍》,為時人所推重。還有智實(601~638),雍州萬年人,住大總持寺,洞明《俱舍》的深義,亦曾聽道岳講。以上都是舊俱舍學者。

著名的唐‧玄奘(600~664),早年也曾在長安從道岳學《俱舍》。後往印度求法,中途到縛喝國的納縛(譯云新)僧伽藍,遇磔迦國小乘三藏般若羯羅(譯云慧性),其人於《發智》、《俱舍》、《六足》等論無不通曉,玄奘就問《俱舍》、《婆沙》的疑義,都得到精到的解答。玄奘繼又在迦濕彌羅國,聽大德僧稱(一作僧勝)講《俱舍》等論,後來更就戒賢尋讀《俱舍》決疑。回國後,以真諦所譯《俱舍》︰「方言未融,時有舛錯」(《俱舍論記》卷一)、「義多缺」(《宋高僧傳》卷四),因於永徽二年(651)五月在大慈恩寺翻經院重譯此論,沙門元瑜筆受,到永徽五年七月完畢,題名《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世稱新論。

玄奘對於俱舍學說牽涉到有部各種毗曇的許多問題,也沿流溯源加以解決。他從永徽二年到顯慶四年(659)九年間,把和《俱舍》有關的七論、《婆沙》先後譯出。他翻譯《俱舍》同時就譯出批評《俱舍》的《正理》、《顯宗》二論,這顯示了俱舍學說在《正理》、《顯宗》的評判下應該多少有所修正,但當時世親因轉入大乘,無意於此,便把這工作留給講究《俱舍》的安慧、德慧師弟去做,玄奘很受了他們的影響,在翻譯中有好些改動。而玄奘門下的新舊兩系學者神泰、普光和法寶等對於《俱舍》的解釋就有種種不同的見解,也就導源於此。新《俱舍論》譯出後,神泰作《俱舍論疏》(簡稱《泰疏》)、普光作《俱舍論記》(簡稱《光記》)、法寶作《俱舍論疏》(簡稱《寶疏》),各三十卷,世稱俱舍三大家,替代了舊《俱舍》真諦、慧愷、道岳的系統,舊俱舍疏因而失傳。但後來《神泰疏》殘缺,只《光記》、《寶疏》並行,世稱《俱舍》二大疏。窺基也有《俱舍論疏》十卷(見《東域傳燈目錄》),已佚。

普光師事玄奘,參列譯場,有「左右三藏之美」,舊傳玄奘重譯《俱舍》時,將所記憶西印薩婆多師的口義祕密傳授給他,因而著疏解判(《宋高僧傳》卷四),又著有《俱舍論法寶宗原》一卷,概述《俱舍》的大綱。法寶也是奘門的高足,相傳俱舍宗義以他為定量(《宋高僧傳》卷四)。

後來玄宗時(713~756),中大雲寺圓暉,於《俱舍》最有心得,其時有禮部侍郎賈曾,請他略陳《俱舍》的梗概。圓暉以《光記》義繁,極難尋究,於是節略為十卷,以解釋《俱舍》的本頌,以《光記》為本,而參照《寶疏》的義解,稱《俱舍論頌疏》,盛行於世,為光、寶之後傑出的俱舍師。嗣後又有崇廙,著《俱舍論頌疏金華鈔》十卷,解釋圓暉的《頌疏》。又有慧暉,作《俱舍論頌疏義鈔》六卷;遁麟,作《俱舍論頌疏記》二十九卷;世稱《頌疏》二大釋家。另有虛受,嘉禾御兒人,因講《俱舍論疏》,對賈曾及圓暉序,都作了鈔釋;義楚(902~975),相州安陽人,於《俱舍》有深入研究,曾講圓暉《疏》十餘遍。

此外,唐代和《俱舍》有關的學者,有懷素、曇一、義忠、神楷、神清、玄約、慧則、貞峻、歸嶼等。懷素,京兆人,初入玄奘門尋究經論,後來學律,著《四分律開宗記》二十卷,他與法礪《疏》依《成實論》唱非色非心法戒體論相對,而依《俱舍論》等唱色法戒體論。又著《俱舍論疏》十五卷。曇一(692~771)是懷素的再傳弟子,新羅人,曾依崇聖寺檀子學《俱舍》。義忠,襄垣人,幼年從淄州慧沼出家,後隨慧沼同聽窺基講新造的章疏五年,通《俱舍》等論。神楷是玄奘門下明恂的弟子,京兆人,少年講《俱舍》等論,穎悟超過流輩。神清(﹖~820),綿州昌明人,著有《有宗七十五法疏》(亦名《法源記》)一卷、《俱舍義疏》數卷。玄約,正平人,講律及《俱舍》四十餘遍,著《俱舍論金華鈔》二十卷。慧則(835~908),昆山人,曾就崇聖寺講《俱舍》。貞峻(847~924),新鄭人,少年出家即聽《俱舍》,隨為人講述。歸嶼(862~936),壽春人,精通《俱舍》。以上都是新《俱舍》學者。此後《俱舍》的研習、弘傳漸衰。

俱舍師的中心教義,是闡明一切色心諸法都依憑因緣而生起,破遣外道凡夫所執的人我見,令斷惑證理,脫離三界的繫縛。他們先把一切色、心、非色非心諸法整理組織為五位、七十五法(其中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有法四十六、心不相應行法十四、無為法三),或又歸納作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科,而說這色心諸法的自體都是實有。但不全同有部之說「三世實有,法體恒有」;而採取經部的「現在有體,過未無體」之說。又說諸法雖然實有,然而三世遷流,有生有滅,現在為生,過去為滅,滅是現在必然的推移,不另外等待因緣,而生就必須有令生的原因,於此有六因、四緣、五果之說。諸法都依憑眾多因緣而生起,不能各自單獨起作用,因而沒有常一主宰的我體。而所謂我,只是在五蘊相續法上假立,無有實體,俱舍師在這法有我無論的基礎上,進而建立有漏、無漏的兩重因果論。有漏因果即世間因果,有緣、因、果三種︰有漏緣是有情所起本惑、隨惑等煩惱;有漏因是由煩惱的發動所造作的善、不善諸業;有漏果是由惑、業所招感的有情世間器世間依、正二報。無漏因果即出世間因果,這也有緣、因、果三種︰無漏緣是出世定;無漏因是依出世定所發起了達真理的智慧;無漏果是由定、慧而獲得的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四種離繫果。

新舊《俱舍論》譯出後,只是師資相承作學術上的研究,並未成立一般所謂宗派。早在唐代,《俱舍》就由日僧智通、智達(一說道昭)來中國求法,隨著法相宗的傳習而帶回日本,從此他們的法相宗學人同時兼習此論,既而其它宗派也有學習它的,並有建立專宗傳承它的,為日本古代所謂八宗之一,學者輩出,著作很多。最著名的有宗性《俱舍論本義鈔》四十八卷、湛慧《阿毗達磨俱舍論指要鈔》三十卷、快道《阿毗達磨俱舍論法義》三十卷、法廣《阿毗達磨俱舍論稽古》二卷、源信《俱舍論頌疏正文》一卷、英憲《俱舍論頌疏抄》二十九卷等。(黃懺華)

〔參考資料〕 黃懺華〈俱舍宗大意〉(《佛教各宗大意》第一輯)。


俱舍論

說一切有部論典。三十卷。印度‧世親造,唐‧玄奘譯。全稱《阿毗達磨俱舍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九冊。是世親早年還未信仰大乘佛教時的著作。世親為西元第五世紀頃北印度犍陀羅人,在佛教有部出家。那時北印度一帶的有部學徒以迦濕彌羅地方的毗婆沙師為正宗。他們獨尊《大毗婆沙論》,世親起初也從而學習,後又採取當時比較進步的經部學說,作了一部含有批評毗婆沙師意味的通論有部學說之書,這就是《阿毗達磨俱舍論》。他先作本頌六百頌,隨後又作長行註解八千頌。因為在這部論書裏包括了有部的重要阿毗達磨論如《發智》、《身論》和《法蘊》等六足論以及《大毗婆沙論》的要義,同時也即以這些論書為所依,所以此論題名為阿毗達磨的《俱舍》,「俱舍」具有篋藏和刀鞘之義。

據玄奘門下普光、法寶等的傳說,世親起初為了要使批判《毗婆沙論》徹底之故,曾經化裝去迦濕彌羅跟著悟入學習了四年,後來被悟入識破了,才回轉犍陀羅來。他隨即為眾人講《毗婆沙論》,每日講完一段,即概括其義作一頌。這樣他講完了全論,作成六百頌,即是《俱舍論本頌》。《本頌》最初傳到迦濕彌羅之時,當地學徒還以為幫助己宗宣揚《毗婆沙論》的主張,等到續請世親寫出了註解之後才明白是批評《毗婆沙》的。傳說雖然如此,但現在學者們大都承認《俱舍論本頌》是以犍陀羅流行的《阿毗達磨雜心論》為基礎,更廣泛地吸取《婆沙》資料改編而成,所以將它當作純粹的《毗婆沙論》提要之作,並不符合於事實。

《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本,在印度早已散失,只餘有稱友所作《俱舍論釋疏》裏還保存著一些引用文句,但不完全。1934至1938年間,印度人在中國西藏地區寺院裏陸續發現了約在十二、三世紀頃寫的《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文原本(《本頌》係從《釋論》錄出,故有衍文),攝影攜回。1946年更由印度學者戈克爾校勘其《本頌》發表。

《俱舍論本頌》的底本是《雜心論》,因而它的結構也同《雜心》一樣,貫穿著犍陀羅有部學說「以四諦為綱」的傳統精神。全論分為八品,開頭兩品總論。第一品,分別界,說四諦法的自體,有四十八頌。其中除去帶有序分性質的三個頌而外,全頌總標有無漏法後,即以蘊、處、界三類範疇統攝諸法,詳解其名義,並就「界」用「見非見」等二十二門詳細分別。第二品,分別根,從諸法在染淨兩方面能作助力即增上的意義,詳說其功用,有七十三頌。先依增上義說二十二根。次依緣起道理說各法的俱起,此有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及不相應行法,在這裏有本論的簡別、廢立,中國的俱舍論師即據以建立俱舍七十五法之說。最後說諸法緣起所依的六因、四緣。以下各品分說染淨即流轉和還滅的兩方面各法的因果,先果後因,與四諦相當。第三品,分別世間,說染法的果,相當於苦諦,凡有一0二頌。先說有情生位的三界、四生、五趣乃至十二緣起等,次說有情住位的四食,再次說有情歿位的捨受乃至斷末摩等。最後說有情所居世界的體量、成壞、所經劫數等。第四品,分別業,說染法的親因,相當於集諦的一部分,有一二七頌。先說諸業的自性和諸門分別,次說表業、無表業,再次解釋經中散說各業以及業的雜義。第五品,分別隨眠,說染法的疏緣,相當於集諦的另一部分,有七十頌。先說隨眠即根本煩惱的體性及其諸門分別,次說漏等煩惱異門,後說煩惱的斷滅。第六品,分別道及賢聖(補特伽羅),相當於滅諦,有七十九頌。先說聖道的體性,聖道所證的四諦等,次約人(即補特伽羅)說聖道的加行、位次,乃至四果、四向等。第七品,分別智,說淨法的親因,相當於道諦的一部分,有五十六頌。先說十智的不同及其諸門分別,次說智所成就的功德等。第八品,分別定,說淨法的疏緣,相當於道諦的另一部分,有四十三頌。先說四靜慮等諸定,次說四無量等定的功德,其後連帶說明佛教正法如何住在世間。另外有四個頌屬於流通分的性質,說明本論乃依據《毗婆沙論》解釋阿毗達磨,而略有批評,並傷嘆佛教正法垂滅,勸勵學道。

在本論的長行解釋裏,更表現了不拘成說但憑理長為宗的態度。原來《本頌》對於《毗婆沙論》的議論不滿意之處,或者已用「傳說」字樣作了表示,又或比較含蓄地只舉疑難仍結歸《婆沙》本宗,文辭簡略,其用意不大看得出來。到了長行解釋,就盡情披露,常常詳引經部學說反覆辯論,必闡明了道理的是非而後已。甚至《婆沙》對於有部最根本的主張「三世實有」的解釋,也予以徹底批判,最後只說「法性甚深」,不可因其疑難不通即認為舊說不能成立(見本論第五品)。這無疑是表示《婆沙》學徒只單純地保守舊說而不管道理是非,其立說的短長也不言而喻了。不過世親之重視經部的學說,也非全盤接受,他還是以理長為宗的精神來作處理的。有如分析蘊、處、界三類法的假實。經部只說界法是實,世親則主張處也是實在,這含有尊重經說「十二處攝一切法」之意。至於在各別法相方面,如欲等大地法、無明、命根等,經部說為假有的,世親則從有部主張,許有實物。

《俱舍論》的《釋論》在解釋《本頌》八品而外,還添了分別人我一品,詳細破斥了佛教中犢子部和非佛教的數論(一說是語典學者)、勝論所執實在的人我。如果以這一品配合其前側重於說明諸法法相的各品來看,則《釋論》全體九品的結構,很圓滿地顯示了佛教「諸法無我」這一根本主張。此品除末尾有四個總結的頌文以外,都是長行。文中也引用了一些經典裏的和經部師所作的頌文,並自撰數頌;但其性質完全和《本頌》不同,是不待說的。戈克爾校刊的《本頌》梵本,有第九品十三頌,純是後人從《釋論》抄出,非原本所有。

《俱舍論》解說有部的重要宗義,都極其簡明扼要,故能在短短的六百個頌文裏概括無遺。這比較以前同類的撰述表現方法要善巧得多,因而獲得「聰明論」的稱號,而風行各地,發生種種影響。一方面引起了迦濕彌羅有部學徒激烈的反對。如傑出的論師眾賢費了十二年工夫,對《俱舍論本頌》重新做了解釋,為婆沙師辯護,並駁斥經部各說,其書即題名為《俱舍雹論》,後經世親代為改名《阿毗達磨順正理論》。此論還有節本,訂正了《俱舍論》原來的頌文,題名《顯宗論》。這些論算是重新闡明了有部正宗的主張,但基本上既然接受了世親所作的頌文,立說自難免對有部有些修正,因而後人也稱眾賢的學說為新有部。另一方面,《俱舍論》也受到世親門人的重視。他們都以為此論破斥婆沙師的偏執,說「有」善巧,可作為通到大乘的階梯之用。因此,他們競作註疏,與大乘論書兼宏。如安慧作《真實義疏》,陳那作《要義明燈疏》,隨後還有安慧的弟子增滿作《隨相疏》(一說是德慧所作)。又有世友作《論疏》,稱友作《明了義疏》,靜住天作《要用疏》(一稱《會經疏》)。這些註書只有稱友之作梵本還存在,日人荻原雲來曾校訂其全部印行。

《俱舍論》傳譯於中國時期較早。陳‧天嘉四年(563),真諦在廣州制旨寺譯出《俱舍論偈》一卷,五九七頌,今佚。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通稱舊論。唐代永徽二年(651),玄奘又重新譯出《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六0四頌。五年(654),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通稱新論。舊論比較保存了梵本的面目,新論則頌文頗多開合,又在長行裏牒引頌文的部分也都沒有顯明區別出來。至於印度的註書譯出很少,只真諦譯了德慧《隨相疏》中一片段,題作《隨相論》一卷。玄奘譯出《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八十卷,《阿毗達磨顯宗論》四十卷。其餘註疏玄奘均未翻譯,僅口傳一些說法散見於奘門各家《俱舍論》註之中。其後,另有佚名的譯者節譯安慧《真實義疏》頭兩品的一部分,題作《俱舍論實義疏》五卷,係從敦煌卷子中發現。

《俱舍論》及其註疏的西藏文譯本有以下各種︰(1)《阿毗達磨俱舍論頌》。(2)《阿毗達磨俱舍論釋》,三十卷。(3)眾賢造《俱舍論疏釋》,即《顯宗論》,四千五百頌,失譯。(4)陳那造《俱舍論疏要義明燈論》,四千頌。(5)安慧造《俱舍論大疏真實義論》。(6)增滿造《俱舍論疏隨相論》,一萬八千頌。(7)稱友造《俱舍論疏明了義論》,一萬八千頌。(8)靜住天造《俱舍論疏要用論》。這些譯本都收在西藏文大藏經《丹珠爾》之內。

在《俱舍論》未經傳譯之前,中國佛教學者研究阿毗達磨的毗曇師都以《雜心論》為主,所以也稱做雜心師。及至《俱舍論》譯出之後,他們逐漸改宗《俱舍》,遂有俱舍師。並撰出了好些註疏。最初是在真諦譯論的當時,真諦為了刊定譯文,曾為譯眾反覆解說,即由慧愷寫成《義疏》五十三卷。後來道岳得著遺稿,刪為二十二卷。次有慧淨,憑自己的理解,著《疏》三十餘卷。這些都是重要的著作,但現已一部不存。從玄奘重譯論文而後,因其解釋法相簡明完備,可作研究唯識學說的階梯,很受當時學人的重視,遂又形成研究新論的風氣。玄奘門下好多人都作了新譯《俱舍》的註疏,最著名的三家,神泰作《疏》,普光作《記》,法寶又作《疏》各三十卷,現都存在(惟神泰《疏》只存數卷)。其後開元中(約在722~727之時)圓暉又節略光、寶各家疏義,只解《本頌》(並附釋第九〈破執我品〉中的各頌),撰成《俱舍論頌疏》十卷,簡要便覽,大為流行。後為崇廙著《金華鈔》十卷解釋此疏,今佚失。只有惠暉的《頌疏義鈔》六卷、遁麟的《頌疏記》十二卷都還存在。另外散佚了的舊註,還有基師的《俱舍論鈔》十卷、懷素的《疏》十五卷、神清的《義鈔》數卷、玄約的《金華鈔》二十卷等。

其次,在中國西藏地區,佛教前宏期傳譯《俱舍論》的勝友,即是安慧的再傳弟子,所以學有淵源,宏傳頗力,但中經朗達瑪王的毀佛便一時停滯了。佛教後宏期中學者的研究,直到第十三世紀末才由迦當派的弟子奈塘寺集此學研究之大成,著了《對法莊嚴疏》,抉擇西藏所傳各家之說,奠定了此論研究的規模。其後格魯派更重視此論的學習,置之於顯教課程的最後。歷代大師均撰有《俱舍論》的註解,為學徒所遵用。

另外,《俱舍論》的研究也盛行於日本。遠在唐代,日本的學僧道昭、智通、智達、玄昉先後來華,從玄奘和智周學習《俱舍》,歸國傳授,因而成立了俱舍宗。這到後來雖然附屬於法相宗,但此論仍受重視,成為必修的基本典籍,學者註疏競出。近世學者如源信、珍海、宗性、秀翁、湛慧、普寂、林常、法幢、旭雅等的著作,都為研究《俱舍》常用的參考書。現代學者更有運用梵藏文資料來作種種研究的。(呂澂)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三章第一節(摘錄)
造《俱舍論》的傳說與實況

世親(Vasubandhu)《俱舍論》的內容與性質,略如《俱舍論(光)記》卷一所稱歎(大正41‧1a)︰「斯論(中略)採六足之綱要,備盡無遺;顯八蘊之妙門,如觀掌內。雖述一切有義,時以經部正之。論師據理為宗,非存朋執。遂使九十六道,同翫斯文;十八異部,俱欣祕典。(中略)故印度學徒,號為聰明論也。」

這是一部空前的論書,即使世親不轉而弘揚唯識,世親在佛教思想界的光榮,也會永遠存在的。《俱舍論》的造作,是震動當時的大事。所以傳有戲劇化的造論因緣;說得最為詳備的,如《俱舍論頌疏》(圓暉)卷一說(大正41‧814a)︰
「五百羅漢既結集(大毗婆沙論等)已,刻石立誓︰唯聽自國,不許外方。勒藥叉神守護城門,不令散出。」
「然世親尊者,舊習有宗,後學經部,將為當理。於有宗義,懷取捨心,欲定是非。恐畏彼師,情懷忌憚,潛名重往,時經四歲。屢以自宗,頻破他部。時有羅漢,被詰莫通,即眾賢師悟入是也。悟入怪異,遂入定觀,知是世親,私告之曰︰此部眾中未離欲者,知長老破,必相致害。長老可速歸還本國。」
「於時世親至本國已,講毗婆沙。若一日講,便造一偈,攝一日中所講之義。刻赤銅葉,書寫此偈。如是次第成六百頌,攝大毗婆沙,其義周盡。標頌香象,擊鼓宣令曰︰誰能破者,吾當謝之。竟無一人能破斯偈。」
「將此偈頌,使人齎往迦溼彌羅。時彼國王及諸僧眾,聞皆歡喜,嚴幢幡蓋,出境來迎標頌香象。至國尋讀,謂弘己宗。悟入知非,告眾人曰︰此頌非是專弘吾宗,頌置傳說之言,似相調耳。如其不信,請釋即知。於是國王及諸僧眾,發使往請,奉百斤金以申敬請。論主受請為釋,本文凡八千頌。寄往,果如悟入所言。」

這段文,可分四節︰(1)《大毗婆沙論》不許流傳外方,(2)世親隱名前往學習,(3)還國造論頌,(4)造釋論。迦溼彌羅(Kaśmīra)不許《大毗婆沙論》流傳外方,《大唐西域記》也有此說。世親去迦溼彌羅,學習《大毗婆沙論》,論理是極有可能的。但這一傳說,實為另一不同傳說的改寫,如《婆藪槃豆法師傳》說(大正50‧189a)︰
「刻石立制云︰今去,學此法人,不得出罽賓國。八結文句,及毗婆沙文句,亦悉不得出國。」
「阿踰闍國,有一法師,名婆沙須跋陀羅。聰明大智,聞即能持;欲學八結毗婆沙文義,於餘國弘通之。法師託迹為狂癡人,往罽賓國,恒在大眾中聽法。而威儀乖失,言笑舛異。(中略)於十二年中,聽毗婆沙得數遍,文義已熟,悉誦持在心。欲還本土,去至門側。諸夜叉神高聲唱令︰大阿毗達磨師,今欲出國。即執將還,於大集中,眾共檢問。言語紕繆,不相領解。眾咸謂為狂人,即便放遣。(中略)法師既達本土,即宣示近遠,咸使知聞。云︰我已學得罽賓國毗婆沙,文義具足;有能學者,可急來取之。(中略)罽賓諸師,後聞此法已傳流餘土,人各嗟歎!」

潛往迦溼彌羅學《大毗婆沙論》的,是須跋陀羅(Subhadra),不是世親。將《大毗婆沙論》文義,傳入外方,而得婆沙須跋陀羅的稱號,這是應有部分真實性的。迦溼彌羅,不許《大毗婆沙論》文義的流入外方,而允許外人來迦溼彌羅修學,這是什麼意思呢﹖不久前,西藏佛教,以拉薩為中心。第一流的佛教學者,不得達賴的特許,是不能擅自到別處去的。所以佛教的名學者,集中在拉薩,拉薩確保西藏佛教的最高權威。四方學者,以拉薩為景仰的目標,不斷來留學。比對這種情況,迦溼彌羅不願《大毗婆沙論》外傳──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到外方,相信極可能是基於這樣的同一理由。而且,《發智論》的研究發達,使阿毗達磨論成為說一切有部正宗。而《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使迦溼彌羅毗婆沙師,成為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的正宗。要確保這一教義的權威,不許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外流,是一項有效的方法。《大毗婆沙論》集成,阿毗達磨系的西方師、外國師等,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上座別系分別論者的一切異義,都被評破,表示佛法的正義,屬於迦溼彌羅。阿毗達磨西方系、譬喻師、分別論者,當然都不能毫無反感的。但《大毗婆沙論》,不但文廣──十萬頌,義理也非常精深。三世恒有的一切法性,決不如一般所想像的實有而已。尤其是廣引眾說,沒有評定的不少;毗婆沙師的真意,是不能輕易決了的(從眾賢與世親諍毗婆沙義,可以發見這種情形)。不滿毗婆沙師的評黜百家,而不能深徹的理解毗婆沙義,也就無可如何了!從《阿毗曇心論》以來,說「無作假色」,但沒有予無表實色以深徹的評破,而提供業力的更好說明。初期的經部師──鳩摩邏多(Kumarārāta)、訶黎跋摩(Harivarman),也還是這樣。這與不許毗婆沙文義的外流,應有多少關係的。自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外流,毗婆沙師的真意義,也就日漸明顯。迦溼彌羅的權威性,開始衰退。「偏斥毗曇」的經部,也就發展為一時的思想主流。世親精熟於毗婆沙文義,將迦溼彌羅的毗婆沙義,流行東方的經部義,展轉立破,而明確的對舉出來。總結說一切有部與經部的精義,而期待正確與合理的開展。

世親講《大毗婆沙論》,每天攝成一頌,圓暉是引述《婆藪槃豆法師傳》的。姑不論其他,但從《大毗婆沙論》的組織次第來說,也與《俱舍論》的次第不合。每日造一頌的傳說,是決無其事的。受迦溼彌羅的禮請,世親才造論釋,也出於《婆藪槃豆法師傳》。世親為了精究《大毗婆沙論》義,曾到迦溼彌羅修學,大致與事實相近(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說世親依眾賢修學「毗婆沙」,不足信)。造論的實際情形,不會如傳說那樣的。但依《俱舍論頌》,與毗婆沙義不合處,並不太明顯,要等釋論才明白表達出來。《婆藪槃豆法師傳》說︰「論成後,寄與罽賓諸師。彼見其所執義壞,各生憂苦。」當時迦溼彌羅論師的激動,是可以想見的;這就是眾賢(Sam-ghabhadra)造《順正理論》的緣起了。

為了說明《俱舍論》造作的實際情形,先略述《俱舍論》的傳譯與品目。《俱舍論》曾經二譯︰(1)陳‧天嘉四年(563),真諦(Pa-ramārtha)在番禺與南海郡,繼續譯出《俱舍論偈》一卷、《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2)唐‧永徽二年至五年(651~654),玄奘在長安大慈恩寺譯出,名《阿毗達磨俱舍論》,凡三十卷。又別出《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陳唐二譯,都分為九品︰


┌───────┬─────────┐
│唐 譯│陳 譯│
├───────┼─────────┤
│1、分別界品 │1、分別界品 │
│2、分別根品 │2、分別根品 │
│3、分別世品 │3、分別世間品 │
│4、分別業品 │4、分別業品 │
│5、分別隨眠品│5、分別惑品   │
│6、分別賢聖品│6、分別聖道果人品│
│7、分別智品 │7、分別慧品 │
│8、分別定品 │8、分別三摩跋提品│
│9、破執我品 │9、破說我品 │
└───────┴─────────┘


第九〈破執我品〉,實為世親的另一論書。前八品都稱「分別」,第九品稱「破」,是立名不同。前八品舉頌釋義,第九品是長行,是文體不一致。《順正理論》對破《俱舍論》,而沒有〈破我執品〉。這都可以證明為另一論書,而附《俱舍論》以流通的。《俱舍論法義》,舉六證以明其為別論,早已成為學界定論了。《俱舍論》(八品)的造作實情,《俱舍論廣法義》首先指出︰「世親論主,依法勝論(心論)立品次第,少有改替,對閱可知。」《阿毗達磨論之研究》廣為論列,以說明世親的《俱舍論》是依《心論》、《雜心論》為基礎,更為嚴密、充實,與整齊的組織。受經部思想的影響,所以出於批判的精神,而論究法義的。究竟這是相當正確的見解。

《阿毗達磨俱舍論》,義譯為《對法藏論》。如《論》卷一說(大正29‧1b)︰「由彼對法論中勝義,入此攝故,此得藏名。或此依彼,從彼引生,是彼所藏,故亦名藏。是故此論名對法藏。」

本論──《發智論》,釋論──《大毗婆沙論》,足論──六足論,是阿毗達磨論──對法論。《俱舍論》能攝對法論的一切勝義,所以名《對法藏論》。在名稱上,顯然是阿毗達磨論的一部。所說的「依彼,從彼引生」,決非每天講《大毗婆沙論》的攝頌,而是在攝《發智》、《毗婆沙》論義的。在《阿毗曇心論》、《雜阿毗曇心論》的基礎上,廣攝六足、《發智》、《婆沙》的勝義而成。本書第十章,已說過︰《大毗婆沙論》集成後,妙音(Ghoṣa)首先類集阿毗達磨要義,成《甘露味論》十六品。西方論師法勝(Dharmaśreṣthī)將《甘露味論》改組為十品,並製造偈頌,名《阿毗曇心論》。阿毗達磨的精要,易誦易持,因而為阿毗達磨論,奠定了製作的新規模。由於《心論》的過於簡略,所以大家為《心論》作釋,廣引《大毗婆沙論》義。這裏面,就有古世親的六千頌本。但這麼一來,頌文與釋義,不一定相稱,失去了容易受持的優點,被譏為「智者尚不了」的「無依虛空論」。《雜心論》主法救(Dharmatrāta)出來,將其他的阿毗達磨要義,也製為偈頌,間雜的編入《心論》各品。對於當時多諍論的論義,別立一〈擇品〉,成為《雜心論》。世親的《俱舍論》,就是在這一系列的論書上,重為造作的。

《心論》的〈界品〉、〈行品〉,明一切法的體用。〈業品〉、〈使品〉、〈賢聖品〉、〈智品〉、〈定品〉,別明雜染法與清淨法。這是一項良好的組織次第。但法勝受《甘露味論》的組織影響,又立〈契經品〉、〈雜品〉,加一〈論問品〉──後三品仍不免雜亂無緒。《雜心論》間雜了更多的論義,又別立〈擇品〉,在組織上,更為雜亂。世親的《俱舍論》,對品目作了重要的改革。別立〈分別世間品〉於〈業品〉之前,容攝《施設論》、《大毗婆沙論》,有關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眾多法義,及一向被編入〈契經品〉的十二緣起、七識住等論義。〈分別世間品〉與〈業品〉、〈隨眠品〉,別明有漏法的生、業、煩惱──三雜染。《雜心論》的後四品,徹底廢除;將各品所有的論義,隨義而一一編入前八品中。《俱舍論》八品的組織、條理與次第,在所有阿毗達磨論書中,可稱第一。

《心論》二五0頌,《雜心論》擴編為五九六頌,有改作的,有增補的。世親進一步的嚴密論究︰對於內容,阿毗達磨的重要論義,以能盡量含攝為原則。對於頌文,無論是修正、增補,都以文字簡略而能含攝法義為原則。所以五九六頌的《雜心論》,在《俱舍論》中,被保存而簡練為三百餘頌;另又增補二百餘頌,總為六百頌。論頌數,與《雜心論》相近;而內容的充實,不是《雜心論》所能比了!《俱舍論》不愧為阿毗達磨論的傑作,《俱舍論》不再是《心論》那樣的阿毗達磨概要,而是阿毗達磨的寶藏。後來眾賢略改幾頌,成《阿毗達磨顯宗論》本頌。所以世親的《俱舍論》頌,對說一切有部的阿毗達磨論宗,是有重要貢獻的!

然而,《俱舍論》並不等於《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的勝義集成。早在法勝造《心論》,已表示出一項傾向──對迦溼彌羅的毗婆沙師,存有不滿的情緒。這在《心論》的論義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來的。《雜心論》雖接近毗婆沙師正義,而也說「無作假色」。這是西方、健馱羅一帶的阿毗達磨論師,不滿毗婆沙師的一貫表示。本來,上座系的阿毗達磨,是重思考,重理性的,所以自稱為「正理論者」、「如理論者」、「應理論者」。以理為準則,解說一切契經;契經的是否了義,盡理不盡理,以正理為最高的判斷,而不是依賴傳統的信仰。《發智論》是上座、說一切有系,古聖先賢,所有教證的累積成果;由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綜合整理編成,這確實是偉大的。《發智論》的研究發展,造成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的隆盛。迦溼彌羅論師,推重《發智論》為佛說,看作阿毗達磨的最高準則。集成《大毗婆沙論》,評破百家,以迦溼彌羅師說為正義,不容少有異議。毗婆沙師的精神,雖重於理論的評判;而在精神的深處,為《發智論》的權證所脅制,所以態度是專斷的。阿毗達磨的西方系,不滿毗婆沙師,雖說「無作假色」,偶有枝末異義,而在傳統的阿毗達磨思想中,不能提出根本而有力的不同意見。說一切有部譬喻師,斷然的放棄三世一切有的根本理念,思想的拘束一去,立刻開拓出新的境界,這就是種子熏習說。這對於三世有的阿毗達磨,是有嚴重威脅性的。世親有西方系阿毗達磨的傳統,對於阿毗達磨論義,是非常崇敬的。所不能同意的,只是迦溼彌羅論師所說──「阿毗達磨是佛說」的權威性。因為這是足以腐蝕阿毗達磨──重理性、重思考的精神,而流為宗派成見的點綴物。所以首先喝破︰「因此傳佛說對法。」撤除了思想上的束縛,然後讓不同的思想表露出來。從相互的立破中,了解彼此間的真意義,彼此的差別所在。充分發揮自由思考──阿毗達磨的真精神,也就是世親的治學精神。生當經部流行的時代,與說一切有部,形成尖銳的對立;世親所以多舉經部義,與說一切有部相對論。在某些問題上,世親是贊同經部的;但說他「密意所許,經部為宗」是不對的。贊同說一切有部的,多著呢!以阿毗達磨的正理為準則,所以《論》末說(大正29‧152b)︰「迦溼彌羅議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少有貶量為我失,判法正量在牟尼。」

◎附二︰Th. Stcherbatsky著‧巫白慧譯〈關於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我品〉(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2})

《阿毗達磨俱舍論》最後一章〈破我品〉,蘇聯著名學者徹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1866~1924)以為是一篇十分重要的佛教哲學論文。根據他的研究,〈破我品〉是《俱舍論》的一篇後加的附錄;不過,它的時間並不比本論晚得多少。〈破我品〉之所以被做為《俱舍論》的最後一章,正因為它對全論的中心思想作了最概括的和最有總結性的表述,就是說,〈破我品〉實際上就是《俱舍論》的結論。

1919年,徹爾巴茨基根據《俱舍論》藏文譯本,把〈破我品〉轉譯成英文,以〈佛教徒的靈魂理論〉(The Soul Theory of theBuddhists)為題發表於《俄羅斯科學院公報》。翻譯時,他還參考了稱友(Yasomitra)的《阿毗達磨俱舍論疏》(Abhidharmakośavyākhya,梵本),核對了真諦和玄奘的翻譯本。他還寫了一篇短序冠於譯文之前,表示自己對阿毗達磨哲學的一些重要看法。這兒,就將他的這篇短序以〈關於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我品〉為題,譯出介紹,以後如有機會,當再介紹他的〈佛教徒的靈魂理論〉──〈破我品〉的譯文。(譯者識)

在西元第五世紀末,聲振遐邇的世親,編纂了一部題為《阿毗達磨俱舍論》的佛教教理的宏傳綱要。在這部著作裏,我們發現一篇特別的附錄,綴於最末的一章,作為全書的一種結論,專門討論了關於佛教否認靈魂存在(我的存在──譯者)這個爭論很多的問題。

《俱舍論》一開頭就聲明︰為了取得解脫,對於活動在生命過程中的各種元素(dhar-ma,法),作一個透徹的辨別,是必要的;然後,進行闡明這些元素,它們的分類和特徵(第一、第二品)。在第三品,詳細敘述各類不同的生物或世界,它們是由於剛才所講的元素力量的作用而產生的。隨後的兩品(第四、五品)則集中考察使世界運動的一般原因和維持生命過程的特殊原因(karma,業行;anu-saya,隨眠)。這樣,這五品說明被稱為普通世界進程的靜力和動力(duhka,苦;samudaya,集)。剩下的三品是關於生命的淨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關於生命運動的靜止化(nirodha,滅;mārga,道)。第六品描寫一幅佛教聖者(āryapudgala,聖人)的圖畫,最後兩品(第七、八品)討論聖位的一般和特殊的原因,就是,純潔的智慧(prajñāamalā,無垢慧)和超越的沉思(samādhi,禪定)。在所有被分析的存在元素裏,都沒有提到靈魂,即沒有談及有代表某種在生命各個元素之間的統一體。那是真的,意識(vijñā-na,識)佔著一個中心位置,但是,它同樣是無常的,它的作用,同樣被定為最後將歸於消失。有些元素必然地一個跟著一個產生,有些元素必然地共同存在,即經常同時出現。這個過程構成它們「彼此相互依賴產生」(pra-titya samutpāda,緣生),或者,生命被看作是相互依賴的元素力量的一種作用。在結束他的闡述時,世親自覺要求在一篇特別附錄裏,對於整個體系的否定部分,即靈魂的否定(破我──譯者)作某些考慮。

佛教被視為印度哲學思想發展中的一環,而在它之前,數論體系很可能已在印度學術(sastra)的嚴密而完全一致的形態裏達到一種高度發展的形式。我們還不知道有任何使人信服的議論提出來懷疑這一傳說︰佛陀在兩位著名的數論導師的指導下,研究過系統的哲學。從同樣的傳說來源,我們推測這些大師們很可能已經拒絕了物質的三種原始成分的教義。佛陀對靈魂的否認,在走向更高度的一致性的同一方向中邁進一步。一個永恒被動的靈魂和一個主動的,但無知覺的知覺在一起的局面,的確是數論體系中一個很弱的論點──一個招致批評的論點。數論的這一表現在不斷變化過程中(nitya pariṇāmi,變易)的永恒物質,被佛陀改變為不同的元素;這些元素出現於生命中像一些瞬息的閃現,沒有任何永恒的實在物所支持。數論和佛教這兩種教義這有時候被稱為激進體系(ekāntadārsana,片面見解),因為,一種只執定永恒存在的教義(sarvamnityam,一切是常),另一種則主張普遍變易(sarvam anityam,一切無常)。

這裏,沒有必要對這兩個體系作更詳細的比較,但是,它們兩者之間的密切聯繫並沒有逃過學者們的注意。我在這裏要堅持的是這一事實︰一種密切的關係,不僅可以用相同的論點來表示,而且可以用反對,不用抗議來表示。當佛陀把有一個永恒的「我」的教義叫做「愚者之教」的時候,那是清楚的,他是向一種已確定了的教義作鬥爭。任何時候,他的說法都強調「沒有靈魂」(無我──譯者)或者錯誤的人格主義(satkāyadrsti,身見);在他的話裏,人們會很清楚地感覺到有一種反對,或甚至敵對的意思。佛陀的這種教義和它的積極的相應部分──活動在生命中,不同的元素和它們的活動一定會逐漸地被制止,直到取得永恒的寂靜──是全部佛教的中心論點。戴維斯夫人(Mrs. Caroline Rhys Davids)正確地評述︰「這種反實體主義(antisubstantialist)的宗旨是如何謹慎地和忠實地被信奉和維護著!」我們還可以補充,佛教哲學史可以描繪為更深地悟入佛陀的這種原始直覺(他自己相信那是他最偉大的發現)的一系列努力。

當考慮到佛教哲學的晚期發展的總的方向時,人們會無意地想起一位近代思想領袖曾經說過關於哲學的話︰「我們越是試圖鑽進哲學家的主要概念……我們感到它不知不覺地在我們手裏走了樣。」一位哲學家的原始直覺可能是很簡單,但他要花整個生命來使它成為一個清楚的公式。正當他表示了他因感到有責任去修改他的公式而在心裏想到些什麼的時候,他立刻修改這種剛想到的修改等等。「他的教義可以這樣無限地發展,而所有它的複雜性不外乎在他原始直覺與他運用表現方法之間的一種不可共通性。」教團中最早的分裂已曾涉及這些玄妙的哲學問題。

「論事」(Kathāvattu)就是用關於靈魂的可能的真實性問題的冗長討論來開始闡述各種不同的觀點。聖正量部(Aryasammityas)和犢子部(Vatsiputriyas)這兩派傾向在一種承認人格的元素裏有某種、但很微弱的統一體的意義上來解釋「沒有靈魂」的教義。他們的反對者,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甚至否認這一點。一切有部主張,不同的元素真實地存在於所有三個時間︰就是說,不僅構成現在的一些元素的短暫閃現真實地存在,就是過去和未來的閃現也這樣存在著。對他們說來,「沒有靈魂」等於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全部無限的元素群。龍樹進一步把「沒有靈魂」,或「空」,提升為一種類似的實在。結果是︰諸元素的相互依賴是一個公認的事實,但它們被否認有任何實體的存在(nihsvabhāva,無自性)。這種「空」以一種不可思議的方式發展為(vivarta)現象生命的多樣性。馬鳴把「沒有靈魂」看作一種總的意識(ālayavijñaṇa,阿賴耶識),它有屬於多方面的不同元素;這樣,給予原始教義,一種唯心主義的詮釋,由於世親,佛教哲學又一次受到唯心主義的解釋,最偉大的佛教哲學家陳那和法稱帶著微細的修改而遵循這種解釋。後來,「沒有靈魂」被理解為一種多神主義的意義,同時,人格化而為最初的法身佛毗盧遮那(Vairocana),至於這種有神概念人格化而為阿彌陀佛(Ami-tābha),並由崇拜他而產生一種新的宗教,都可以作同樣的看法。

佛教在現在和過去表現出所有不同的形式,可以看作是要以和諧的直覺達到教主的原始觀念的許多努力。所有這些努力都先以對生命的諸元素的分析作為必需的條件。世親寫他的論文,不是按照他自己的觀點,而是遵循喀什米爾的毗婆沙師(Vaibhāsikas)的教示。他計劃在一部較晚的作品裏來闡明自己的觀點,而這部作品他只完成其便於記誦的頌文部分。上邊提到的附錄似乎是一種中間部分──介於這兩部作品之間的一種聯絡。

目前,似乎應該把附錄譯出來,不必等待《阿毗達磨俱舍論》全書的翻譯和出版。這個附錄討論了全部佛教的中心論點,同時,是一篇組織嚴謹,風格優美的傑作,而世親正以這種寫作風格而著稱於佛教界。

歐洲學者將會看到他們的偉大印度前輩在作詮釋教義中的困難論點的同樣工作,而在這些工作上,他們也曾花過很多力氣。他們將會看到他恰好提及他們引用來支持他們的解釋的、佛陀說法中的相同章節。他們將會發現在「沒有靈魂」的科學教義和見於說法的通俗方式中的「靈魂輪迴」之間,並沒有「顯著的矛盾」。他們將會把功績歸於有學問的佛教徒的這個普遍的信念︰佛陀在他的說法裏,常常採用形象的語言,以便接近未受教育的人民的樸素心靈。正如我希望的,在阿毗達磨中,他們將會找到那些他們曾徒勞地在許多風格紛繁的流行著作中尋覓的東西。

〔參考資料〕 《俱舍論研究》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1});李世傑《俱舍學綱要》;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佐伯旭雅《冠導阿毗達磨俱舍論》(《大藏經補編》{6});西義雄《國譯俱舍論》(《國譯一切經》〈毗曇部〉{25}、{26});福原亮嚴(監修)《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の研究》;深浦正文《俱舍論概論》;平川彰、平井俊榮(等)《俱舍論索引》。


剎那

指極短的時間。音譯又作叉拏。《慧苑音義》卷上云︰「時之極促名也。」《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2a)︰「何等名為一剎那量﹖眾緣和合,法得自體頃,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對法諸師說,如壯士一疾彈指頃,六十五剎那。」又云(大正29‧62b)︰「剎那百二十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故一剎那相當於一秒的七十五分之一(即以120X60X30X30除一晝夜二十四小時)。又,《仁王經》云(大正8‧835c)︰「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經九百生滅。」《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云(大正35‧458b)︰「剎那者此云念頃,於一彈指頃有六十剎那。」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六舉五說,《雜心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二等亦有種種異說。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大智度論》卷八十三;《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七;《大唐西域記》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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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三歸加語無非歎德

子題:歸依佛無上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諸眾尊、歸依佛兩足尊、歸依僧眾中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歸依佛下,明迴向境界。有人說云,歸依佛無上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諸眾尊。隨德歎美,乃是加敬,任緣亦得。」  濟緣記釋云:「三歸加語,見雜心論。今時又云〔歸依佛〕兩足尊〔歸依僧〕眾中尊,無非歎德,去留皆許。」(業疏記卷一○‧二九‧六)


五篇七聚離分品位之意

子題:定其輕重取究竟者莫不齊五、定其來報年劫遠近者莫不齊六、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齊七

戒本疏‧七聚重輕:「(一﹑敘立)大聖立教,為顯時心。或立結業以收非,或立名相以束罪。隨其所通,得解便止。如陰界入,隨迷故分,可以例曉。(二﹑正示)罪雖叢聚,一位三階:定其輕重取究竟莫不齊五,故有五聚、五犯、五制、五品、五篇、五部等是也;定其來報年劫遠近者莫不齊六故有六犯聚、六種犯是也;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齊,故有七犯聚、七種制,母論七篇等是也。(三﹑結意)如斯位置,意在淨行。」行宗記釋云:「次科,初二句總舉。一位三階者,如五篇罪,通五六七,而無有別;唯偷蘭罪,局下二階。定下,列示。初階,次牒六名者,上三本律,品是十誦,篇即僧祇,部乃了論。第二階中,二名,如律如雜心論別對六天六獄。偷蘭第三,且據上品;中下來報,可對墮吉。第三階中,不感果者,謂擁住方便也。二名亦見本律;母論名篇,準知二名不局。」(戒疏記卷四‧四‧一五)


波逸提

亦名:波藥致、波羅夜質胝柯、應功用、應對治、能燒熱、單提、單墮、墮、波羅逸尼柯部、波質胝柯

子題:燒煮覆障地獄、尼薩耆、捨墮

戒本疏‧正果五篇:「波逸提者,十誦云,此罪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云墮也。明了論解本音為波羅逸尼柯部,此云應功用也。有三義故:一﹑罪名輕細,難識好毀;二﹑性遮兩罪,其相交雜;三﹑人多輕陵,數犯其過。大須功用對治,勿令滋廣。上座部云波質胝柯,翻能燒熱;此罪報得大叫喚地獄,因時能燋熱心,果時能燒然眾生。」行宗記釋云:「十誦中,燒煮覆障地獄通名;準雜心論中,墮眾合地獄一晝夜,則夜摩天二千歲,人間十四億四十千歲。了論中,初翻名。有下,釋義。初輕細者,入威儀分故。二﹑性遮雜者,三十並遮;九十中三十條屬性,六十戒是遮。廣如下釋。三、輕犯者,謂非重故。(戒疏記卷三‧五一‧六)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波逸提聚。(一、約義翻名)義翻為墮。十誦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也。(二、據懺開合)四分,僧有百二十種。分取三十,因財事生犯,貪慢心彊,制捨入僧,故名尼薩耆也;餘之九十,單悔別人。若據罪體,同一品懺。(三、示尼同異)尼二百八戒,入第三篇。三十捨墮。餘入別懺,種相同異,如別顯之。(四、別翻三十)出要律儀云,薩耆,舊翻捨墮。聲論云,尼翻為盡,薩耆為捨;波逸提者,本名波藥夷割反致也。(五、辨罪數量)明了論,解波羅逸羊達反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罪。正量部,翻為應功用,三義解之:一﹑罪多輕細,難識好毀;二﹑性罪及制罪;三﹑好毀犯者,應作功用對治,勿令滋廣。薩婆多云,波羅夜質胝柯,翻為應對治,恒須思惟,若犯即覺。上座部云波質胝柯,翻為能燒熱,此罪得大叫喚地獄,因時能焦熱心,果時能燒然眾生。但有三部。有二方便,三十、九十,故百二十。無偷蘭遮,有二吉羅。」資持記釋云:「(一、約義翻名)波逸提,翻名中,燒煮,是酷罰之事;覆障,即處所之相,乃地獄通號。或可燒煮收八熱,覆障總八寒。準下了疏,墮大叫喚獄;心論,墮眾合獄一晝夜,所出不同耳。……(三、示尼同異)僧尼中,初示數。三十者,明捨墮全同。餘下,示單提同別。尼總有百七十八;九十對之,共有七十四戒,尼無十六戒,輒教、日暮、譏教、作衣、與衣、屏坐、尼期行、期乘船、女期行、受贊食、勸足、索美、牙角、坐具、覆瘡、佛衣;自餘尼中一百四戒,尼戒具列,名數既繁,不可具引,須者看之。指如別者,同如釋相,別在尼篇;又義鈔戒疏,具有料簡。(四、別翻三十)別翻中,初引出要律儀。單翻薩耆而云墮者,因而雙牒;墮名同上,自可解故。舊云,上略波逸提字者,非。聲論,盡捨者,準下懺法捨有三種:一﹑財,二﹑心,三﹑罪,義雖通三,名專財事,長染有遺,不成捨懺,故云盡也。下波逸提,但正梵言;名義同上,故不重釋。(五、辨罪數量)五中亦三,初示總數。二翻名義,次引三律所譯不同。正量三義,共釋一名。初約繁細。一百二十,數過諸篇,故云罪多;體是威儀,故云輕細。二﹑約參濫。制即是遮。異上兩篇但除媒房餘並性罪;已後諸篇皆是遮罪。三﹑約數犯。由前二義,以成第三,故結名在後。應,即佛制;功用,不出解行。問:『此與眾學立名何異?』答:『此具三義,治行尤難,故須功用;吉非性業,制行亦輕,但云當學。』」(事鈔記卷一四‧二五‧一五)


漉水袋誡約

子題:水塵量、一阿耨塵、阿耨塵、一銅上塵、銅上塵、一水上塵、水上塵、一兔毫塵、兔毫塵、緻練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此國多用絹作者。余親取已漉竟水,內黑色器中,微小細蟲無數,同水塵量。故涅槃有言,塵耶?蟲耶?此言信也。後取緻練作袋,漉之方盡。故明此者,由生命處重,無益自他,性戒無懺,終須酬報。」資持記釋云:「初敘親行。水塵〔量者,雜心論云,七極微成一阿耨,彼是細色,唯天眼及菩薩輪王見;七阿耨為銅上塵;七銅上塵為一水上塵;七水上塵為一兔毫塵緻練即堅密熟絹。故下,次明述意。無益自他者,己成殺業,他遭殘害。性戒無懺,業不亡故。」事鈔記卷三一‧八‧一六)


破僧明報分別

亦名:破羯磨僧墮號叫地獄、破法輪僧墮無間地獄

子題:墮阿鼻罪、破法輪僧三種定、無間業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明報有二不同:破羯磨僧不墮無間;破法輪者,以成逆故,生報阿鼻一劫受苦。如成實云,不但破僧,若言無罪福,供養善人父母無報,令多人作不善業;又如邪人害正見者,故謗聖人;又殺聖人等;事重心重。如此諸罪,皆墮阿鼻。」行宗記釋云:「初羯磨,犯中品蘭,故非無間;準雜心論,墮號叫地獄。法輪,三種定:一﹑生報定,二﹑阿鼻定,三﹑一劫定。下引成實通明無間,文有三節:初即撥無因果,二﹑即執邪謗聖,三﹑損害福田。又如僧祇,毀犯四重,并無間業。請觀此文,自撿行業。日用所存,寧不畏慎?」(戒疏記卷九‧四一‧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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