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ㄒㄩㄥˊ ㄒㄧㄣ
遠大的志向、抱負。《文選.阮瑀.為曹公作書與孫權》:「示之以禍難,激之以恥辱,大丈夫雄心能無憤發?」晉.傅玄〈苦相篇〉:「雄心志四海,萬里望風塵。」
真可大師,字達觀,號紫柏,世稱紫柏尊者,是明末四大師之一。俗姓沈,江蘇吳江人。十七歲時,辭親遠遊,欲立功塞上。行至蘇州,宿虎丘雲岩寺,聞寺僧誦八十八佛名號,內心歡喜;次日晨,即解腰纏十餘金設齋供佛,從寺僧店出家。
真可出家後,常閉戶讀書。年二十,受具足戒。不久,至武塘景德寺閉關,專研經教,歷時三年。後至匡山,深究相宗。萬曆元年(1573)至北京,親近華嚴宗匠遍融於法通寺,又從禪門老宿笑岩、暹理等參學。萬曆三年至嵩山少林寺參謁大千常潤。見常潤上堂講公案,以口耳為心印,以帕子為真傳,不以為然,遂不入眾。不久南還,至浙江嘉興。時密藏(道開)欽仰真可的風範,特自普陀山來訪,真可即留他為侍者。嘉興楞嚴寺是宋代名僧子璿著經疏處,已久荒廢,真可發願重修,命密藏主持其事。
真可在萬曆初年,曾聽法本(幻予)談起袁了凡慨嘆請經困難,有易梵夾為方冊以便於印造流布的願望,而法本自顧力弱難行。至是,真可為撰〈刻藏緣起〉,陳說刻藏利益,鼓勵募刻全藏。得到陸左、馮夢禎等熱心贊助,真可即令密藏籌備刻經事。萬曆十七年,方冊藏始刻於山西五臺山紫霞谷妙德庵,由真可門人如奇等主持。因山中氣候嚴寒,不便刻經工作,四年後南移至浙江餘杭徑山寂照庵。他的門人桐城吳用先為他修復徑山下院化城寺,作為貯藏經板之處,並施資刻經數百卷。
真可
萬曆二十年,他遊房山雲居寺,禮訪隋代高僧靜琬所刻石經,於石經山雷音洞佛座下得靜琬所藏佛舍利三枚。神宗生母李太后曾請舍利入宮內供養三日,並出帑金布施重藏之於石窟。後來他又與高僧德清(明末四大師之一)同遊石經山,以皇太后所施齋襯贖還靜琬塔院等,請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碑現存雲居寺〉。並與德清共議續修明代的《傳燈錄》。旋德清被官廳認為私建寺院,謫戍廣東,續修《傳燈錄》之願未能成就。
萬曆二十八年,真可因對南康太守吳寶秀拒不執行朝廷徵收礦稅命令而被逮捕表示同情。他常概嘆著說︰「憨山不歸,則我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我救世一大負;傳燈未續,則我慧命一大負。」因而遭到一些宧官的塞。這時他的門人為他的安全著想,相繼寫信勸他出都。不久京城發生了挑撥宮廷糾紛的「妖書事件」。神宗下令搜索犯人。忌恨他的人以太后曾因真可在石經山發見舍利而施資供養,遂誣他以濫用帑金之罪,捕之下獄。並誣陷他是「妖書」的造作人(《紫柏尊者別集》附錄〈東廠緝訪妖書底簿〉),但未得罪證。萬曆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圓寂於獄中,世壽六十一,法臘四十有奇。他的弟子們把他的遺骸浮葬於西郊慈慧寺外,後又移龕至浙江餘杭徑山之寂照庵,以後又移葬於開山。萬曆四十四年在開山前文殊臺荼毗立塔。
真可現存的著作,有經德清校閱過的《紫柏尊者全集》三十卷和別人纂校的《紫柏尊者別集》四卷,〈附錄〉一卷。《全集》收載他的法語、經釋、序跋、銘傳、書信和詩歌等;《別集》則補收《全集》所未收的雜文、讚偈、詩、書問、語錄和附錄等。
真可對於佛教各宗的思想採取調和的態度。他所訂的〈禮佛儀式〉(見《紫柏尊者別集》卷四),除發願禮拜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外,還教人禮拜西天東土歷代傳宗判教並翻傳祕密章句諸祖,這是他調和諸宗思想的具體表現。
真可喜拈〈毗舍浮佛偈〉教人,有時則教人持誦半偈。所謂「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毗舍浮佛頌說示如裴〉)。他的僧俗弟子很多,從他問道的人士有陸左、馮夢禎、瞿汝稷、王肯堂等。瞿汝稷通內外學,著有《指月錄》三十二卷,王肯堂為著名醫學大家,著有《成唯識論證義》十卷等。
真可一生參叩諸方尊宿,但他並沒有專一的師承。他在祭北京法通寺遍融的文中說︰「余往來遍老之門,觀其動履,冥啟予多矣。……予於遍老之門,未敢言嗣。若所謂德,則此老啟廸不淺,焉敢忘之!」
真可雖到處興修古剎,而從未受請擔任寺院住持,所以沒有「上堂」、「普說」。他只是隨緣接引,略說法語而已。他與當時一般排斥文字的禪僧不同,而極重視文字經教。他認為佛弟子不通文字般若,即不得觀照般若,不能契會實相般若。他不同意悟道只依靠禪家機緣及念佛求生淨土等說法,曾列舉盲眼師資七大錯誤,一一加以辯難(《紫柏全集》卷三〈法語〉)。德清稱他的宗風足以遠追臨濟,上接大慧(〈達觀大師塔銘〉),可見真可在明末佛教界的名望。(施無畏)
◎附︰德清〈達觀大師塔銘〉(摘錄自《紫柏老人集》卷首)
夫大地死生,顛瞑長夜。以情關固閉,識鎖難開,有能蹶起一擊而碎之,掉臂而獨往者,自非雄猛丈夫,具超世之量者,未易及也。歷觀傳燈諸老,咸其人哉!久不復作,頃於達觀禪師見之矣。
師諱真可,字達觀,晚號紫柏。門人稱尊者,重法故也。其先句曲人,父沈連,世居吳江太湖之攤缺,師其季子也。母夢異人,授以附葉大鮮桃,寤而香滿室,遂有娠。師生五歲,不語,時有異僧過其門,摩頂而謂其父曰︰「此兒出家,當為人天師。」言訖忽不見,師遂能語。先時見巨人跡下於庭,自是不復見。師髫年,性雄猛,慷慨激烈,貌偉不群,弱不好弄,生不喜見婦人,浴不許先。一日,姊誤前就浴,師大怒。自後,至親戚婦女,無敢近者。長,志日益大,父母不能拘。嘗有詩曰︰「屠狗雄心未易消」,蓋實錄也。
年十七,方仗劍遠遊塞上,行至蘇州閶門,遊巿中,天大雨,不前,偶值虎丘僧明覺,相顧盼。覺壯其貌,知少年不群,心異之,因以傘蔽之,遂同歸寺。具晚飱,驩甚相得。聞僧夜誦八十八佛名,師心大快悅。侵晨,入覺室曰︰「吾兩人有大寶,何以污在此中耶﹖」即解腰纏十餘金授覺,令設齋,請薙髮。遂禮覺為師,是夜即兀坐達旦。每私語,三嘆曰︰「視之無肉,喫之有味。」時覺欲化鐵萬斤,造大鐘。師曰︰「吾助之。」遂往平湖巨室門外趺坐,主人見,進食,師不食。主問何所須,師曰︰「化鐵萬斤造大鐘,有即受食。」主人立出鐵萬斤於門外。師笑,食畢徑載回虎丘。歸即閉戶讀書,年半不越閫。嘗見僧有飲酒茹葷者,師曰︰「出家兒如此,可殺也。」僧咸畏憚之。年二十,從講師受具戒,嘗至常熟,遇相國嚴養齋翁,識為奇器,留月餘。之嘉興東塔寺,見僧書《華嚴經》,乃跪看,良久嘆曰︰「吾輩能此足矣!」遂之武塘景德寺,掩關三年,復回吳門。一日,辭覺曰︰「吾當去行腳諸方,歷參知識,究明大事也。」遂策杖去。
一日,聞僧誦張拙〈見道偈〉,至「斷除妄想重增病,趨向真如亦是邪」,師曰︰「錯也!當云『方無病』、『不是邪』。」僧云︰「你錯他不錯。」師大疑之,每至處,書二語於壁間,疑至頭面俱腫。一日齋次,忽悟,頭面立消。自是凌躒諸方。嘗曰︰「使我在臨濟德山座下,一掌便醒,安用如何如何。」過匡山,窮相宗奧義。一日行二十里,足痛,師以石砥腳底,至日行二百里乃止。師遊五臺,至峭壁空巖,有老宿孤坐,師作禮,因問「一念未生時如何﹖」宿豎一指。又問「既生後如何﹖」宿展兩手。師於言下領旨。尋跡之,失其處。師至京師,參遍融大老。融問︰「從何來﹖」曰︰「江南來。」又問︰「來此作麼﹖」曰︰「習講。」又問︰「習講作麼﹖」曰︰「貫通經旨,代佛揚化。」融曰︰「你須清淨說法。」師曰︰「只今不染一塵。」融命禠師直裰,施傍僧,顧謂師曰︰「脫了一層還一層。」師笑頷之,遂留挂撘。時知識嘯巖法主、暹理諸大老,師皆及門。去九年,復歸虎丘省覺,乃之淞江掩關百日。至吳縣,適聊城傅君光宅為縣令,其子利根,命禮師,子不懌。子一日搦二花,問師云︰「是一是二﹖」師曰︰「是一。」子開手曰︰「此花是二,師何言一﹖」師曰︰「我言其本,汝言其末。」子遂作禮。之天池,遇管公東溟,聞其語,深器之。師因拈薔薇一蒂二花問公,公曰︰「此花同本生也。」師分為二,復問公,公無語。因罰齋一供,遂相與莫逆。
時上御極之三年,大千潤公開堂於少林,師結友巢林、戒如輩往參叩。及至,見上堂講公案,以口耳為心印,以帕子為真傳。師恥之。嘆曰︰「西來意固如是邪﹖」遂不入眾。尋即南還。至嘉禾,見太宰陸五臺翁,心大相契。先是有密藏道開者,南昌人,棄青衿出家,披薙於南海,聞師風,往歸之。師知為法器,留為侍者,凡百悉委之。郡城有棱嚴寺,為長水疏經處,久廢,有力者侵為園亭。師有詩弔之曰︰「明月一輪簾外冷,夜深曾照坐禪人。」志欲恢復,乃屬開公任恢復之事,而屬太宰為護法。太宰公弟雲臺公,施建禪堂五楹。既成,請師題其柱,師為聯語曰︰「若不究心,坐禪徒增業苦;如能護念,罵佛猶益真修。」謂當以血書之,遂引錐刺臂,流血盈碗,書之。自是接納往來,豪者力拒,未完局。後二十餘年,適太守槐亭蔡公,始克修復,蓋師願力所持也。
師見象季法道陵遲,惟以弘法利生為家務。念大藏卷帙重多,致遐方僻陬,有終不聞佛法名字者,欲刻方冊,易為流通,普使見聞,作金剛種子,即有謗者,罪當自代。遂倡緣,時與太宰光祖陸公,及司成夢禎馮公、廷尉同亨曾公、冏卿汝稷瞿公等定議,各驩然,願贊佐。命弟子密藏開公董其事,以萬曆己丑創刻於五臺,屬弟子如奇綱維之,居四年,以冰雪苦寒,復移於徑山寂照庵。工既行,開公以病隱去。其事仍屬奇,協弟子幻予本公,本尋化,復請澹居鎧公終其役。始,司成具區馮公,意復化城為貯板所,未克。初桐城用先吳公,為儀曹郎,參師入室,從容及刻藏事,師遽曰︰「君與此法有大因緣。」師化後,吳公出長浙藩,用馮司成初議,修復化城,為徑山下院,藏貯經板,且蠲俸散刻藏數百卷。固吳公信力,亦師預讖云。師先於嘉禾刻藏有成議,乃返吳門省前得度師覺公。時覺已還俗,以醫名,聞師來,慴甚。師偽為賈人裝,僵臥小舟中,請覺診視。覺見師,大驚懼。師涕泣曰︰「爾何迷至此耶﹖今且奈何﹖」覺曰︰「唯命是聽。」師即命薙髮,載去。覺慚服,願執弟子禮,親近之。師來之日,覺夕飡 ,飯盂忽墮地迸裂,其誠感如此。師初過吳江,沈周二氏聚族而歸之。時至曲阿、金沙,賀孫于王四氏,合族歸禮。師於于園書《法華經》,以報二親,顏書經處曰墨光亭,今在焉。師以刻藏因緣議既成,聞妙峰師建鐵塔於蘆芽,乃送經安置於塔中,且與計藏事。未偕,復之都門,乃訪予於東海,時萬曆丙戌秋七月也。是時,予以五臺因緣,有間於內,因避名於東海那羅延窟。適遇慈聖皇太后,為保聖躬、延國祚,印施大藏十五部,皇上頒降海內名山,敕僧諷誦,首及東海,予以謝恩入長安。師正攜開公走海上,至膠西,值秋水泛漲,眾𢜬必不能渡,師解衣先涉,疾呼眾,水已及肩,師躍然而前。既渡,顧謂弟子曰︰「死生關頭,須直過為得耳。」眾心欽服。時予在長安,聞之,亟促裝歸,日夜兼程。至即墨,師已出山,在腳院,詰朝將長發。是夜一見,大歡笑。明發,請還山,留旬日,心相印契。師即以予為知言,許生平矣。
師返都門,訪石經山,禮隋‧琬公塔。念琬公慮三災劫壞,正法澌滅,創刻石藏經,藏於巖洞,感其護法深心,淚下如雨。琬公塔院已歸豪右,矢復之而未果。乃決策西遊峨嵋。由三晉,歷關中,跨棧道,至蜀禮普賢大士。順流下瞿塘,過荊襄,登太和,至匡廬,尋歸宗故址,唯古松一株。寺僧售米五斗,匠石將伐之,丐者憐而乞米贖之,以存寺蹟,師聞而興感。其樹根底,為樵者剝斵過半,勢將折,師砌石填土,咒願復生,以卜寺重興兆。後樹日長,寺竟復,其願力固如此。時江州孝廉邢懋學,禮師,延居長松館,執侍最勤,師為說法語,集名《長松茹退》。先是鄒給諫爾瞻、丁大參勺原,素雅重師,意留駐錫匡山,未果。遂行,過安慶,阮君自華請遊皖公山馬祖庵,師喜其境超絕,屬建梵剎。江陰居士趙我聞,謁請出家,遂薙髮於山中,師銘名曰法鎧,所謂最後弟子也。師復北遊,至潭柘。慈聖聖母聞師至,命近侍陳儒致齋供,特賜紫伽黎。師固讓曰︰「自慚貧骨難披紫,施與高人福倍增。」儒隨師過雲居,禮石經於雷音寺,啟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貯佛舍利三枚,光燭巖壑。因請佛舍利入內,供三日,出帑金重藏於石窟。以聖母齋襯餘金贖琬公塔,遂拉予偕往瞻禮,屬予作記。回寓慈壽,同居西郊園中,對談四十晝夜,目不交睫,信為生平至快事。時遍融老已入滅,因為文弔之,有「嗣德不嗣法」之語。師在潭柘,居常禮佛後方食。一日客至,喜甚,誤先舉一食。乃對知事曰︰「今日有犯戒者,命爾痛責三十棒,輕則倍之。」知事驚不知為誰。頃師授杖知事,自伏地於佛前,受責如數,兩股如墨。乃云︰「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麵,牢不可破,茍折情不痛,未易調伏也。」
師與予計,修我朝《傳燈錄》。予以禪宗凋敝,與師約,往濬曹溪,以開法脈。師先至匡山以待,時癸巳秋七月也。越三年乙未,予初以供奉聖母賜大藏經,建海印寺成。適以別緣觸聖怒,詔逮下獄,鞫無他辭,送法司擬罪,蒙恩免死,遣戍雷陽,毀其寺。時師在匡山,聞報,為予許誦《法華經》百部,冀祐不死,即往探曹溪回,將赴都下救予。聞予南放,遂待於江滸。是年十一月,會師於下關旅泊庵,師執予手嘆曰︰「公以死荷負大法。古人為法,有程嬰、公孫杵臼之心。我何人哉!公不生還,吾不有生日。」予慰之再三。瀕行,師囑曰︰「吾他日即先公死,後事屬公。」遂長別。予度嶺之五年,庚子,上以三殿工,榷礦稅,令中使者駐湖口,南康太守吳寶秀不奉令,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憤,以繯死。師時在匡山,聞之曰︰「時事至此,倘閹人殺良二千石及其妻,其如世道何﹖」遂策杖赴都門。吳入獄,師至多方調護,授吳公毗舍浮佛半偈,囑誦滿十萬,當出獄。吳持至八萬,蒙上意解,得末減。吳歸,每念師輒涕下。師以予未歸初服,每嘆曰︰「法門無人矣。若坐視法幢之摧,則紹隆三寶者,當於何處用心耶﹖老憨不歸,則我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我救世一大負;《傳燈》未續,則我慧命一大負。若釋此三負,當不復走王舍城矣。」癸卯秋,予在曹溪,飛書屬門人之計偕者,招師入山中。報書直云︰「捨此一具貧骨。」居無何,忽妖書發,震動中外,忌者乘間劾師,師竟以是罹難。先是,聖上以輪王乘願力,敬重大法,手書《金剛經》,偶汗下漬紙,疑當更易,亟遣近侍曹公質於師。師以偈進曰︰「御汗一滴,萬世津梁,無窮法藏,從此放光。」上覽之大悅,由是注意。適見章奏,意甚憐之,在法不能免,因逮及。旨下,云著審而已。及金吾訊鞫,以三負事對,絕無他辭,送司寇。時執政欲死師,師聞之曰︰「世法如此,久住何為﹖」乃索浴罷,囑侍者山道人性田曰︰「吾去矣,幸謝江南諸護法。」道人哭,師叱之曰︰「爾侍予二十年,仍作這般去就耶!」乃說偈訖,端坐安然而逝。御史曹公學程,以建言逮繫,問道於師,聞之急趨至,撫之曰︰「師去得好!」師復開目微笑而別。時癸卯十二月十七日也。師生於癸卯六月十二日,世壽六十有一,法臘四十有奇。
噫!師生平行履,疑信相半,即此末後快便一著,上下聞之無不嘆服。於戲!師於死生,視四大如脫敝屣,何法所致哉﹖師常以毗舍浮佛偈示人,予問曰︰「師亦持否﹖」師曰︰「吾持二十餘年,已熟句半,若熟兩句,吾於死生無慮矣。」豈其驗耶!師化後,待命六日,顏色不改,及出,徙身浮葬於慈慧寺外,次年春夏,霖雨及秋,陸長公西源,欲致師肉身南還,啟之安然不動。予弟子大義奉師龕至,經潞河,馬侍御經綸,以感師與李卓吾事,心最慟,因啟龕拂面,痛哭之。至京口,金沙、曲阿諸弟子,奉歸徑山,供寂照庵。以刻藏因緣,且推沈中丞重建大殿,乃師遺命。以師臨終有偈云︰「怪來雙徑為雙樹,貝葉如雲日自屯。」以是故耳。時甲辰秋九月也。越十一年乙卯,弟子先葬師全身於雙徑山後,適朱公國楨禮師塔,知有水,亟囑弟子法鎧啟之,果如言,復移龕至開山。乃與俗弟子繆希雍謀得五峰內,大慧塔後,開山第二代之左,曰文殊臺,卜於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荼毗,二十三日歸靈骨塔於此。予始在行間,聞師訃,即欲親往弔,因循一紀,未遂本懷。頃從南嶽數千里來,無意與期會,而預定祭日,蓋精神感孚,亦奇矣。師後事予幸目擊,得以少盡心焉。
於戲!師生平行履,豈易及哉!始自出家,即脇不至席,四十餘年。性剛猛精進,律身至嚴,近者不寒而慄。常露坐,不避風霜。幼奉母訓,不坐閾則盡命,立不近閫。秉金剛心,獨以荷負大法為懷。每見古剎荒廢,必志恢復。始從楞嚴,終至歸宗、雲居等,重興梵剎一十五所。除刻大藏,凡古名尊宿語錄,若寂音尊者所著諸經論文集,皆世所不聞者,盡搜出刻行於世。晚得蘇長公《易解》,大喜之。室中每示弟子,必令自參,以發其悟,直至疑根盡拔而後已。性耽山水,生平雲行鳥飛,一衲無餘,無容足地。嚴重君親忠孝之大節。入佛殿見萬歲牌必致敬,閱曆書,必加額而後覽。師於陽羡,偶讀《長沙志》,見忠臣李賁(芾),以城垂陷,不欲死於賊,授部將一劍,令斬其全家,部將慟哭奉命,既推刃,因復自殺。師至此,淚直迸灑,弟子有傍侍者不哭,師呵曰︰「當推墮汝於崖下。」其忠義感激類如此。師氣雄體豐,面目嚴冷,其立心最慈。接人不以常情為法,求人如蒼鷹攫兔,一見即欲生擒,故凡入室不契者,心愈慈而恨愈深,一棒之下直欲頓斷命根。故親近者希,淒然暖然,師實有焉。
於戲!師豈常人哉!即其見地直捷穩密,當上追古人。其悲願利生,弘護三寶,是名應身大士。有人問︰「師何如人﹖」予曰︰「正法可無臨濟德山,末法不可無此老也。」師每慨五家綱宗不振,常提此示人。予嘗嘆曰︰「綱宗之不振,其如慧命何﹖」原其曹洞,則專主少林;溈仰圓相久隱;雲門自韓大伯後,則難見其人;法眼大盛於永明,後則流入高麗;獨臨濟一派,流布寰區,至宋‧大慧中興其道,及國初,楚石、無念諸老。後傳至弘正末,有濟關主,其門人為先師雲谷和尚,典則尚存。頃五十年來,師弦絕響,近則蒲團未穩,正眼未明,遂妄自尊稱臨濟幾十幾代。於戲!邪魔亂法,可不悲乎!予以師之見地,誠可遠追臨濟,上接大慧,以前無師派,未敢妄推。若據堯舜之道,傳至孔子、孟軻,軻死不得其傳,至宋,濂雒諸儒遙續其脈。以此證之,師固不忝為轉輪真子矣。姑錄大略,以俟後之明眼宗匠,續《傳燈》者采焉。以師未出世,故無上堂、普說、示眾諸語,但就參請機緣開示,門人輯之,有內外集若干卷行於世。入室緇白弟子甚多,而宰官居士尤眾。(下略)
〔參考資料〕 聖嚴《明末佛教研究》第二章;郭朋《明清佛教》第二章;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六編第二十四章。
日本日蓮宗系新興教派之一。全稱「日蓮正宗創價學會」。1930年,由牧口常三郎與戶田城聖創立於東京,原名「創價教育學會」。會員以小學教員為主。牧口常三郎為第一任會長。由於牧口與戶田都是日蓮正宗的信徒,因此,該會乃演成附屬於日蓮正宗的在家信徒團體。其教義除依循日蓮正宗的教義外,更以牧口《價值論》與戶田《生命論》為依據,主張人生的目的在於追求幸福,而幸福則在於創造利、善、美的價值。謂信仰日蓮正宗,不祇可以成佛,而且可以改變命運,得到現世的幸福。
1943年,牧口與戶田因拒絕參拜天照大神與接受神符,而被日本政府以「違反治安維持法及不敬罪」,逮捕入獄。牧口死於獄中,戶田於1945年出獄,為第二任會長。他以「折伏」行動與「座談會」為中心,使該會再度復興,並改名為「創價學會」。1952年,從日蓮正宗附屬的在家信徒團體正式向政府申請成為獨立的日蓮宗系新興宗教團體。
戶田之後,池田大作於1960年成為第三代會長,使該會的發展有一日千里之勢,在信徒人數、聲望方面,都有很大突破,並組織公明黨(日本第三大政黨),作為在野黨之一。1979年,池田退位任名譽會長,遊走世界各國,北條浩任第四代會長。目前,該會則由第五代會長秋谷榮之助主持。發行刊物有《大白蓮華》、《聖教新聞》、《聖教ゲラフ》等。近數十年來,發展迅速,已將日蓮正宗的本門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傳播到世界各國,並在富士山建立「本門戒壇」,對日蓮提倡的「王佛冥合」,也以創立公明黨來象徵,並擬藉《立正安國論》來實現法華救世的理想。
在國外傳教方面,1975年「世界日蓮正宗創價學會」(簡稱SGI)創始,首任會長由池田大作擔任。海外信徒數量,依1987年的記錄約有一二七萬人,會員所佔國別有一一五國。海外刊物方面,美國、巴西、祕魯、義大利、台灣等地共有三十個地區左右發行當地語文的學會刊物。在台灣,該會已正式向內政部登記為宗教教團。總部設在台北,並有若干分支道場及《福運》雜誌。
◎附︰藍吉富〈日本日蓮系新興宗教應用傳統佛法的態度與方式〉(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日蓮宗的創始者日蓮逝世之後不久,門下六大弟子(日昭、日朗、日興、日向、日頂、日持等「六老僧」)就有不合的迹象。此後,日蓮宗乃分裂成甚多流派。其中,六老僧中之日興一系所綿延下來的一派,被稱為「富士門流」。此流又分二系,其中以大石寺為總本山的一系被稱為「日蓮正宗」。這一派在教義上的主要特徵是︰認為《法華經》是本門勝於迹門的「脫益」(解脫成佛)之教;宗祖日蓮的遺文是末法時代為眾生種下成佛種子的法門;日蓮是「本因妙」之「本佛」,也是末法時代的教主;在日蓮宗的傳承上,日興是直接得到日蓮付囑的血脈傳承等等。日蓮正宗這種對日蓮教法的詮釋體系,就是創價學會在教義上的依據。
綜觀創價學會對傳統佛法的應用特色,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點︰
(1)教義依據︰依循日蓮正宗的教義體系,排斥日蓮系統以外的其他佛法;對日蓮極端尊崇,尊敬的程度甚至於超過釋尊。該宗主要的教義根據是日蓮所撰的《御書》,以及日蓮對《法華經》的詮釋。此外,《御義口傳》(日蓮講、日興記)、《六卷抄》(日寬著)等書也都被奉為要典。其中,《六卷抄》是日蓮正宗之富士大石寺系統的重要學者日寬(1665~1726)的名著,也是創價學會所重視的。在數以千計的佛典中,只選擇《法華經》(主要是〈方便品〉與〈壽量品〉)與日蓮系的幾部要籍做為本宗的理論依據,雖然可能揚棄掉很多珍貴的佛教義理,但卻也減少在教義上產生自我矛盾的可能性,並且可以專注而有力地闡揚本宗的法門。
(2)糅合世俗思想︰牧口常三郎的《價值論》與戶田城聖的《生命論》,是創價學會在佛法以外的主要現代思想依據。牧口的《價值論》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幸福的追求,幸福的追求就是價值的創造。該書強調的是「美、利、善」這三種現世價值。戶田的《生命論》也引用天台的「一念三千」等義理來論述生命的幸福之道。這兩種思想與日蓮正宗的思想相結合,使這一宗教教團強化了宗教目標上的現世利益觀念。該會強調,信仰日蓮正宗不祇會成佛,而且會改善命運,會得到現世效益。
日蓮本人的思想,雖然也贊成個人信仰可能獲得現世效益,但是他一生的精力,主要是著重在宣揚「法華信仰」的至高無上價值,以及對日本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至於創價學會,除了繼承日蓮這種理念之外,並且不斷宣揚信徒入信以後的現實效益(該會在台灣分會的代表刊物,也以甚具現世效益的「福運」二字為名)。由此可見牧口與戶田的思想對該會的影響。
(3)日蓮教法的實踐︰做為一個現代教派,創價學會的最主要特色,是積極不懈地實踐日蓮所提示的理念。換句話說,創價學會所扮演的歷史角色,是日蓮之宗教理想的現代實踐者。該會在數十年來將「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唱題聲浪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國,並且在富士山建立「本門戒壇」,以實現日蓮的未竟之志。對日蓮提倡的「王佛冥合」(即佛法與王法的融合),該會也創立了日本的第三大政黨(公明黨)來象徵該會的佛法與王法的冥合。並擬藉以「立正安國」,進而實現法華救世的理想。至於日蓮所強調的「折伏」傳教方式,該會更是重視。曾不斷地以種種策略企劃出「折伏大行進」的大規模的活動,以擴張該會勢力。
如果用日蓮的五項特質來衡量,創價學會確可以說是日蓮思想的忠實繼承者。該會的表現,不祇可視為日蓮理念的現代版,而且在傳教風格與態度方面,都與日蓮甚為相似。
(1)對於「法華至上」的思想,該會無條件地信受奉行;對於日蓮的「五綱三祕」之說,該會也奉為圭臬。
(2)重視「事門」更甚於「理門」,強調實踐而排斥清談式的佛教玄理,也是該會與日蓮之一貫相承的精神。
(3)對於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的簡易法門,該會也大力推展。
(4)在「法華救國」的理念與參與國事的雄心方面,從該會的附屬組織公明黨的成立,以及該會靈魂人物池田大作(第三任會長)遊走世界各國、結交各國政要等事,都可以看出該會的努力與成果,比日蓮有過之而無不及。
(5)在傳教態度與方式方面,該會也以強烈的排他性來面對其他宗派。如日蓮一樣,含有強烈戰鬥意識的傳教方式──「折伏」,也一直是該會所應用的方法。該會在1951年編輯一部專門折伏、攻擊其他宗教的書︰《折伏教典》,是該會攻擊其他宗教與教派的實用教科書。這部書被日本人稱為「創價學會的步兵操典」。可見該會的排他性及戰鬥性確實符合日蓮的風格。
由此可知,除了創價學會之在家性格與日蓮的出家性格不同之外。該會的發展,可以說是日蓮教法在現代世界的再現。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教派能對日蓮的教法有如此大幅度的推廣。
〔參考資料〕 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新宗教事典》(弘文堂);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ㄨㄢˋ, [動]
1.安於習慣而鬆懈、輕忽。《左傳.僖公五年》:「晉不可啟,寇不可翫。」《晉書.卷三○.刑法志》:「習翫所見而忽異聞,或未能咸服。」
2.戲弄。通「玩」。《左傳.昭公二十年》:「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則多死焉。」《荀子.禮論》:「尒則翫,翫則厭,厭則忘。」
3.觀賞。通「玩」。《文選.張衡.東京賦》:「是以西匠營宮,目翫阿房。」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辨騷》:「可謂鑒而弗精,翫而未覈者也。」
4.研習。通「玩」。《文選.嵇康.琴賦.序》:「余少好音聲,長而翫之。」《後漢書.卷一八.臧宮傳.論曰》:「斯誠雄心尚武之幾,先志翫兵之日。」
ㄇㄡˊ ㄕㄥ ㄓ ㄉㄠˋ
求職、維持生計的方法。《老殘遊記.第七回》:「若是我輩所講所學,全是無用的,故爾各人都弄個謀生之道,混飯吃去,把這雄心便拋入東洋大海去了。」
ㄈㄨˊ ㄌㄧˋ ㄌㄠˇ ㄐㄧˋ
櫪,馬槽。驥,好馬。伏櫪老驥指好馬雖老了,伏在馬槽邊,仍想奔跑千里的路程。比喻雖年老卻仍懷雄心壯志。也作「老驥伏櫪」。
ㄊㄨㄥˋ ㄧㄣˇ ㄏㄨㄤˊ ㄌㄨㄥˊ
岳飛抗金時,發誓要直接攻入敵人的巢穴,並暢飲慶賀。典出《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比喻克敵制勝的雄心壯志。如:「我們要痛飲黃龍,掃除外患。」
ㄌㄠˇ ㄇㄚˇ ㄙ ㄈㄥ
比喻人老,但雄心未泯。《兒女英雄傳.第二七回》:「這位舅太太也就算得個老馬嘶風,英心未退了。」
ㄌㄠˇ ㄐㄧˋ ㄈㄨˊ ㄌㄧˋ
好馬雖老了,伏在馬槽邊,仍想奔跑千里的路程。語出三國魏.曹操〈步出夏門行〉:「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比喻年雖老而仍懷雄心壯志。宋.陸游〈與何蜀州啟〉:「老驥伏櫪,雖未歇於壯心。」也作「伏櫪老驥」。
ㄎㄨㄚ ㄈㄨˋ ㄓㄨˊ ㄖˋ
上古神話故事。傳說夸父威猛好勝,乃與太陽追趕競走,總追不上,路上又累又渴,喝光了黃河、渭水仍然不夠,再往北邊大澤去找水喝,卻渴死在途中。他隨身的手杖棄置在地上,後來長出了一片桃林。典出《山海經.海外北經》。後比喻不自量力或有雄心壯志但未竟大業。南朝宋.釋僧愍〈戎華論折顧道士夷夏論〉:「若然者,君亦可即老子邪?便當五道群品,無非是佛,斯則是何言歟!真謂夸父逐日,必渴死者也。」
ㄐㄧ ㄉㄨㄥˋ, 1.鼓動、挑動。《宋書.卷七五.顏竣傳》:「翻戾朝紀,狡惑視聽,脅懼上宰,激動閭閻。」《兒女英雄傳.第八回》:「如今看了你這番雄心俠氣,竟激動我的性兒了!」
2.感情衝動。如:「參加示威的人,個個情緒激動。」
ㄐㄧㄡˇ ㄦˊ ㄐㄧㄡˇ ㄓ
經過相當漫長的時間。《兒女英雄傳.第一六回》:「只圖一時快心滿志,不管犯世途萬種危機,久而久之,把那一團至性,一副奇才,弄成一團雄心俠氣。」《文明小史.第五七回》:「他起先還存了個不敢掠美之心,久而久之,便居之不疑了。」
ㄒㄧㄣ ㄩˊ ㄌㄧˋ ㄔㄨˋ
心有餘,力不足。心裡十分想做,但能力不夠,無法做到。如:「大家雖然雄心萬丈,想獲得總冠軍,但心餘力絀,只好放棄某些項目。」
ㄓㄣˋ ㄕˋ
軍陣布列的形勢。宋.蘇軾〈司竹監燒葦園因召都巡檢柴貽勗左藏以其徒會獵園下〉詩:「雄心欲搏南澗虎,陣勢頗學常山蛇。」《三國演義.第七回》:「堅列成陣勢,出馬於門旗之下。」
ㄨㄣˋ ㄕㄜˋ ㄑㄧㄡˊ ㄊㄧㄢˊ
只知購田置產而沒有雄心壯志。《幼學瓊林.卷一.地輿類》:「問舍求田,原無大志。」也作「求田問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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