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行
[國語辭典(教育部)]ㄔㄡˇ ㄒㄧㄥˋ
惡劣的品行。三國魏.曹植〈求自試表〉:「夫自衒自媒者,士女之醜行也。」《二程語錄.卷一一》:「今世俗乃以出妻為醜行,遂不敢為。」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斑足王
(人名)賢愚經十一謂為迦摩沙波陀,譯曰斑足。智度論四作劫磨沙波陀,譯曰鹿足。以足有斑駮故也,是為天羅國王之太子。故曰斑足太子。後為王,故曰斑足王。嘗從邪師之教,欲得千王之頭,既得九百九十九王而缺一人,後得普明王,普明王請一日之間,設百座仁王會。第一法師為說四非常偈,普明王聞之而證虛空等定,斑足王得空三昧。此斑足王即佛在世之鴦崛摩國羅Aṅgulimāya前身也。仁王經護國品曰:「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欲登王位。一名斑足。太子為外道羅陀師受教,應取千王頭以祭家神。自登其位,己得九百九十九王少一王。即北行萬里,即得一王,名普明王。其普明王白斑足王言: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斑足王許之一日。時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請百法師敷百高座,一日二時講般若波羅蜜八十億偈竟。其第一法師為普明王說偈言(即四非常偈)。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王自證虛空等定,還至天羅國斑足王所眾中,即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命時到,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問般若波羅蜜經中偈句。時斑足王問諸王言:皆誦何法?時普明王即以上偈答王。王聞是法得空三昧。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己,皆證三空門定。」七卷楞伽經六曰:「昔有一王,乘馬遊獵,馬驚奔逸,入於山險,既無歸路,又絕人居。有牝師子與同遊處,遂行醜行,生諸子息,其最長者名曰斑足,後得作王。領七億家,食肉餘習,非肉不食,初食禽獸,後乃至人。所生男女,悉是羅剎。」賢愚經十一曰:「過去久遠阿僧祇劫此閻浮提有一大國,名波羅捺。於時國王名波羅摩達,爾時國王將四種兵,入山林中遊行獵戲,王到澤上馳禽獸,單隻一乘獨至深林,王時疲極,下馬小休。爾時林中有牸師子,懷欲心盛,行求其偶,困不能得,值於林間見王獨坐,婬意轉盛,思欲從王,近到其邊,舉尾背住。王知其意,而自思惟:此是猛獸,力能殺我,若不從意,儻見危害。王以怖故,即從師子,成欲事己,師子還去。諸兵群從已復來到,王與人眾即還宮城。爾時師子從是懷胎,日月滿足,便生一子,形盡似人,唯足斑駮。師子憶識,知是王有,便銜擔來著於王前。王亦思惟,自憶前事,知是己兒,即收取養之。以足斑駮,字為迦摩沙波陀(Kahmāṣa-pāda),晉言斑足。」(此下說王食人肉,最後記為須陀素彌王得道(法華文句一)亦敘王事,與二經稍異)。參照須陀須摩條。
清太宗之子,名福臨,即順治帝。六歲時承繼大統,初由其叔多爾袞攝政。順治元年(1644)多爾袞率師入關,擊破李自成之部眾,迎帝定鼎燕京。其後,平定明裔福、魯、唐、桂諸王,統一天下,奠立清代基業。順治十八年崩,年二十四,廟號世祖。
依《宗統編年》卷三十二載,順治十四年至十七年間,世祖曾先後詔請憨璞性聰、木陳道忞、玉林通琇等人,於萬善殿內結制、說法、問道。順治十七年亦曾特設皇壇,以通琇為戒師,選僧一千五百受菩薩戒。此外,民間相傳,帝曾出家。據史學家陳垣之考證,帝曾有意出家,且曾剃髮,然以其母后之阻,乃未能如願云云。(參閱附錄)
◎附︰陳援庵〈順治皇帝出家〉(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3})
順治出家問題,係出於一種傳說,早為大家所知道的。不過這種傳說的由來,實與董妃有關,與帝后火葬問題亦有關。關於這些問題,我曾有兩篇文章發表於《輔仁學誌》,現在只想作個簡單的敘述。
吳梅村〈清涼山讚佛〉詩中有︰「王母攜雙成,綠蓋雲中來。」又有︰「可憐千里草,萎落無顏色。」
「千里草」為董,「雙成」係用《漢武內傳》王母侍女董雙成故事。加以順治孝陵所葬,原係空壜,並無棺槨,為盡人所知。後人不察,把這兩種原因合攏起來,遂有順治因董妃的緣故而消極出家之傳說。後康熙帝又頻奉母后遊五台,遂更有順治出家五台之說。
順治的好佛,確是事實,其遠因實由於皇太后之接近宗教。湯若望《回憶錄》說,太后曾拜若望為義父,故順治稱若望為「瑪法」,「瑪法」猶漢語之爺爺也。至順治十三年,帝年十九歲,漸漸由接近基督教轉而信佛。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皇四子(董妃所生之唯一皇子)卒,帝最消極,遂廣購佛像並由南方召來許多僧徒,其中最著名的為玉林通琇與木陳道忞諸人。(「通」字和「道」字,是行輩,普通只稱名號,號在前,名在後,如玉林琇、木陳忞)木陳忞著有《北遊集》,記入京後與順治往來事蹟頗詳,中述順治有自願出家之意,經木陳勸慰,帝意稍為抑止。
《續指月錄》〈玉林琇傳〉說︰玉林二次到京(時為順治十七年,第一次到京為十五年),聞其徒䒢溪森為上剃髮,即命眾聚薪燒森。上聞,遂許蓄髮,乃止。
《續指月錄》著於康熙十九年,時玉林卒未久(玉林卒於康熙十四年),著者又與玉林極熟稔,其說本可信,不過《玉林語錄》未提此事,《䒢溪語錄》也不見記載,殊屬可疑,故吾初認《續指月錄》所說,究係孤證。後來《玉林年譜》所載︰「十月十五日到皇城內西苑萬善殿,世祖就見丈室,相視而笑。」帝並再申明仍願意出家之意,經玉林力勸,帝意乃決,此即《續指月錄》帝許蓄髮之說,所謂相視而笑,自然是一個光頭皇帝與一個光頭和尚的緣故,因為順治雖允蓄髮,此時尚未長起,便覺可笑。
迄前年本校楊丙辰先生以所譯《湯若望回憶錄》示余,裏邊有記順治此時情形云︰「此後皇帝便把自己委託於僧徒之手,他親手把他的頭髮削去,如果沒有他的理性深厚的母后和若望加以阻止時,他一定會充當了僧徒的。」以《湯若望回憶錄》與《續指月錄》一對照,則順治削髮之事,完全證實。因為兩家史源,皆各有根據,不是彼此抄襲的,這些證據在身份上是「兄弟證」而不是「父子證」,其事實自是可靠。此後,順治不久即死,一般傳說之順治出家問題,如認其果有其事,固屬不可,若謂其絕無根據,似亦不妥。故吾人可說︰「順治實曾有意出家,只是出家未遂耳。」至於順治決意出家的時間,總是在十七年八月董妃死後與玉林二次到京之前。
後來我又細閱康熙間杭州圓照寺刻本《䒢溪語錄》,在卷三羅人琮所撰塔銘中發現䒢溪森有臨終偈一首說︰「慈翁老,六十四年,倔強遭瘟,七顛八倒。開口便罵人,無事尋煩惱,今朝收拾去了,妙妙。人人道你大清國裏度天子,金鑾殿上說禪道,呵呵!總是一場好笑。」
我從前所看的龍藏本《䒢溪語錄》雖亦附此銘,惟「度」天子改成「見」天子,「金鑾」殿改成「萬善」殿,金鑾與萬善姑不具論,但一個「度」字的差別,卻關係非輕,度字顯與剃度有關,實是出家問題之一大證據。若是「見」字,那麼天子人人可「見」,就無關緊要。這個「度」字是我對讀好多遍才發現的。足見讀書不可不細心,雖一字亦不可馬虎。版本問題,亦須注意。
由以上《續指月錄》、《玉林年譜》、《湯若望回憶錄》及《䒢溪語錄》幾個證據,則順治出家問題,可暫告結束。以下再說因出家而涉牽的兩個重要問題︰
(一)董妃的來歷問題
出家問題既涉牽到董妃,董妃究為何如人,實亦重要問題。相傳董妃為秦淮名妓董小宛,關於此說之誤,已有人辯過。董小宛後嫁冒辟疆,死時為順治八年,年已二十八歲,當時名人贈弔輓詩者甚多,具見冒辟疆所輯《同人集》中,是年順治才十四歲,所以董小宛與董妃絕不相干的。
至董妃與董小宛何以誤傳為一人,其原因就本為了一個「董」字。實在董妃乃滿州產,「董」係譯自滿州音,或作「棟鄂」,或作「董鄂」,譯音本無定字,不足為怪。因為吳梅村詩文中用「千里草」、「董雙成」來影射,又加順治自製〈董妃行狀〉亦作董氏,難怪人誤傳為董小宛了。
關於董妃的來歷,《湯若望回憶錄》說︰順治皇帝對於一位滿籍軍人的夫人,起了一種火熱的愛戀,當這位軍人因此申斥他夫人時,竟被順治聞知,打了他一個耳摑,這位軍人於是因憤致死,或許竟是自殺而死。皇帝就將這位軍人底未亡人收入宮中,封為貴妃。這位貴妃於1660年產生一子,是皇帝預備立他為將來的皇太子的。但是數星期之後,這位皇子竟而死去,不久其母亦薨逝。御製〈董妃行狀〉也說后於丁酉冬生榮親王,未幾王薨。則此軍人之妻,必為董妃無疑。
不過,這位軍人究竟為誰﹖而他的夫人竟能公然的自由出入宮禁,實是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據一般推測,以其夫人親炙皇帝的情形看,決非疏遠之臣可知。於是有人懷疑此軍人或者即是順治之弟博穆博果爾,即所謂襄親王者。順治乃太宗第九子,博則居第十一,卒於順治十三年七月初三日,享年十六歲。同年八月間董妃即被冊為賢妃,案妃年僅十八。以時間算,正二十七天的服制剛滿。
但《湯若望回憶錄》所謂1660年生子之說,實在是錯誤,因順治皇四子(即董妃所生之榮親王。康熙乃順治之第三子)之生,係在順治十四年丁酉,這年應是西曆1657年。《湯錄》諒係連其母(董妃)之死含混而說,故統作1660年也。董妃實係卒於順治十七年,即1660年,八月十八日,年二十二歲。
有人謂兄納弟婦,即常人亦不屑為,何況順治係一代人主,何能有此醜行﹖殊不知「治棲」之風,滿俗初不以為怪。(「治棲」二字,見於《孟子》︰象曰︰「二嫂使治朕棲」)當順治長兄豪格於順治五年逝世的時候,攝政王多爾袞與其兄阿濟格曾各娶其「福晉」一人。此皆標之國史,正所謂「治棲」之俗也。
又據初修《太宗實錄》,天聰時曾有令禁娶繼母、伯母、嬸母以及嫂子、弟婦、姪婦,諭曰︰「禮義之國,同族從不婚娶。」今《太宗實錄》已將此條刪去。大概過去凡屬禁止之事,多係當時必有此事可以反證。到了十七年六月竟有內大臣伯索尼曾上書謂︰「凡外藩法令,應稍寬弘。過去不准再與同族婚配之禁,因彼此不能遵行,如強令遵行,恐男女間反滋悖亂,請仍照舊例,以示寬容。」
這顯然是對天聰時那個「同族人不准婚配」的禁令而發。由此可知,清初對此等風俗,原不甚重視,後雖有禁令,仍不能實行。是以順治之納娶弟婦,身代弟職,殊不足怪。又吳梅村〈七夕即事〉詩︰「花萼高樓迴,岐王共輦游。傷心長枕被;無意候牽牛。」又︰「羽扇西王母,雲軿薛夜來。祇今漢武帝,新起集靈臺。」這些句子,似乎皆隱約指說此事。根據這許多材料,則董妃的來歷已明。這裏也可暫告結束。
(二)帝后火葬問題
關於帝與后的火葬問題,此事過去尚無人道及,可以說是我發現的。有人謂滿州根本無火葬風俗。這實是日久湮忽,數典忘祖。《順治實錄》載「順治元年八月,以國禮焚化大行皇帝梓宮」一條,則清太宗亦曾火化,今本《實錄》已經刪去此條。又《湯若望回憶錄》亦說多爾袞曾被火化。彭孫貽《客舍偶聞》則言多爾袞焚屍揚灰。《振綺堂叢書》本李文田注雖不信有此事,但證以近年盜發多爾袞墓,結果僅得一空壜,是係火化無疑。又最近順承王府遷墳,發掘後亦只得空壜,其後人因此曾輾轉託人來問當時是否確有火葬風俗,這些都可證明火葬確是塞外舊俗無疑。
《湯若望回憶錄》中對於董妃薨後的記載曾說︰「按照滿州習俗,皇后皇妃底屍體,連同棺槨,並那兩座宮殿,連同其中珍貴陳設,俱都被焚燒。」董妃住東六宮之承乾宮,如此,非但董屍被火化,即承乾宮亦同時被燒。此事不但《湯若望回憶錄》中如此說法,《䒢溪語錄》言之更詳。至其被火化的地點,是在景山,時間是在「三七」。此外䒢溪和尚當時為董妃秉炬曾有一偈︰「出門須審細,不比在家時,火裏翻身轉,諸佛不能知。」如此則董妃火化是不成問題了。
《玉林年譜》載︰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二日,佟大人奉旨往杭州。請䒢溪為上保母秉炬。據此則皇帝保母死後,亦係火葬。足見火葬為當時普通風俗。
至順治帝火化事,吾初見於《五燈全書》〈䒢溪傳〉,惟當時未見第二證據。嗣求之於《康熙實錄》,發現順治崩後百日,即順治十八年四月十七日,載︰「上(按即康熙)詣世祖章皇帝(即順治)梓宮前,行百日致祭禮。」至期年(康熙元年)正月初七日條下則稱︰「上詣世祖章皇帝寶宮前,行期年致祭禮。」又另條載︰「康熙二年四月辛酉,奉移世祖章皇帝寶宮往孝陵。」
在此看出順治十八年四月康熙所祭者尚為「梓宮」!而時隔不逾一年的正月,則所祭者已成「寶宮」。梓宮與寶宮自然大有分別,是知寶宮所藏者必非梓宮原來之屍體,而是屍體焚化後的骨灰。所謂寶宮,其實就是一個灰罐,在帝王家稱之為寶宮而已。
至於火化的日期,《五燈全書》引《䒢溪語錄》有「世祖遺詔召師至景山壽皇殿秉炬」之語,但沒有提到火化確實的日期。當初我推定舉火必在「百日」後。後得圓照寺本《䒢溪語錄》,證明䒢溪是四月十六日到京,順治是正月初七日崩,到四月十六日正是百日。䒢溪與順治以輩論,為師兄弟,他此次之來,原是應召為皇帝保母秉炬,不想到京時正趕上為大行皇帝舉火,殊出其意料之外,《䒢溪語錄》有他當時為順治秉炬的一偈是︰「釋迦涅槃,人天齊悟,先帝火化,更進一步,大眾會麼﹖壽皇殿前,官馬大路。」
最近我得讀《旅庵月奏對錄》則亦說到皇帝是四月十七日舉行火浴。旅庵且有詩以記其事,內有「梓宮熣燦火空騰」之句,由此可斷定順治確實火化毫無疑義。所以現在孝陵所埋者是一個空壜。
ㄈㄟˇ ㄅㄤˋ ㄗㄨㄟˋ
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譽受損害為目的,而指摘或傳述其醜行以達於公眾者,稱為「誹謗罪」。
ㄉㄚˊ ㄕˋ
見識高超,不同凡俗的人。《後漢書.卷四九.仲長統傳》:「至人能變,達士拔俗。」唐.元稹《鶯鶯傳》:「如或達士略情,捨小從大,以先配為醜行,以要盟為可欺。」
ㄉㄢ ㄔㄥˊ ㄅㄨˋ ㄇㄧㄣˇ
忠誠的心不變不滅。唐.元稹《鶯鶯傳》:「以先配為醜行,以要盟為可欺,則當骨化形銷,丹誠不泯,因風委露,猶托清塵。」
ㄗˋ ㄇㄟˊ, 1.女子不待媒妁而自行擇配。《管子.形勢》:「自媒之女,醜不可信。」《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植傳》:「夫自衒自媒者,士女之醜行也。」
2.自我推薦。《列子.周穆王》:「魯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唐.元稹〈酬盧祕書〉詩:「 劇敵徒相軋,羸師亦自媒。」
ㄗˋ ㄒㄩㄢˋ
自我誇耀、炫耀。《戰國策.燕策一》:「處女無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弊而不售。」《文選.曹植.求自試表》:「夫自衒自媒者,士女之醜行也。」
ㄧㄠ ㄇㄥˊ
用威勢脅迫對方訂盟。《左傳.襄公九年》:「且要盟無質,神弗臨也。」唐.元稹《鶯鶯傳》:「以先配為醜行,以要盟之可欺。」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