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
[國語辭典(教育部)]ㄗㄨㄟˋ ㄐㄧㄡˇ
喝酒過度,精神體力不濟。如:「他已醉酒了,別讓他自己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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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法華七喻之一。佛性譬之衣中之寶珠也。法華經五百授記品曰:「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是時親友,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繫其衣裏,與之而去。其人醉臥,都不覺知。起已遊行,到於他國。為衣食故,勤力求索,甚大艱難。若少有所得,便以為足。於後親友,會遇見之而作是言:咄哉丈夫,何為衣食,乃至如是!我昔欲令汝得安樂五欲自恣,於某年日月,以無價寶珠,繫汝衣裏。今故現在,而汝不知。勤苦憂惱,以求自活,甚為痴也!汝今可以此寶貿易所須,常可如意無所乏短。」楞嚴經四曰:「譬如有人於自衣中,繫如意珠。不自覺知,窮露他方,乞食馳走。」文句記三下曰:「眾生身中,有昔種緣,名為衣珠。」
逃禪
(雜語)逃禪。猶云逃墨逃楊。杜甫詩曰:「蘇晉長齋繡佛前,醉中往往愛逃禪。」王嗣奭云:醉酒而悖其教,故曰逃禪。後人以學佛者為逃禪,誤。見訂譌雜錄。
飲酒十過
(名數)一,顏色惡。飲酒之人,顏貌容色,因之變常,無有善相也。二,下劣。飲酒之人,威儀不整,動止輕薄,人所賤惡也。三,眼視不明。恣飲而狂癡瞻視,昏瞀不辨色境也。四,現瞋恚相。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顧親屬賢善,恣為忿怒也。五,壞田業資生。恣飲放逸,破費產業,散失資財也。六,致疾病。飲酒過度,則失身體之調,以致疾病也。七,益鬥訟。醉酒發很,與人爭競,不惜身命,而鬥訟益增也。八,惡名流布。耽飲縱恣,則棄捨善法,而醜名惡聲,流布遠近也。九,智慧減少。飲酒昏迷,愚癡狂騃,而智慧減少也。十,命終墮惡道。狎朋飲酒,不修善行,則惡業日增,命終後墮於惡道也。見四分律十。
[佛光大辭典]
四威儀
梵語 catur-vidhā īryā-pathāh,巴利語 cattāro iriyā-pathā。指行(梵 gamana,巴同)、住(梵 sthāna,巴 thāna)、坐(梵 nisadyā,巴 nisajjā)、臥(梵 śaya,śayana,巴 sayana)四種威儀。為比丘、比丘尼所必須遵守之儀則,亦即日常之起居動作須謹慎,禁放逸與懈怠,以保持嚴肅與莊重。佛教中之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等,皆不出行、住、坐、臥四者,一般以行如風、坐如鐘、立如松、臥如弓之四威儀,最為重要。
關於四威儀之法規定制,於各經論及諸師多有戒制,茲就行、住、坐、臥四者而論: (一)行:據道宣之教誡律儀載,行走之時,不得垂手及左右顧視,必須直視前方七尺之地,勿踏蟲蟻及急行,並不得與女子、醉酒者同行等。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載,修道者於舉止動步,心不外馳,無有輕躁,常在正念以成三昧,如法而行。此外,於一定區域內反覆往返之行走,稱經行,係於飲食之後所行,藉以資養身心。
(二)住:據教誡律儀之在師前立法條載,不得直立於師前後,不得距離太近或太遠,並不得立於高處、上風處,必須側立於師之額角七尺許處。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載,修道者非時不住,於住時,隨所住處常念供養三寶,讚歎經法,廣為人說,思惟經義,此為如法而住。又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舉出鬧門間、屠殺處、祠祀處、橋下、橋頭、四徼道、空閑處等七地,為惡鬼之住處,故不宜居住。
(三)坐:據教誡律儀載,未喚坐,不得輒坐,不得同床共坐,若坐時腳未著地,則不得坐等。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載,修道者跏趺宴坐,諦觀實相,永絕緣慮,澄湛虛寂,端肅威儀,此為如法而坐。又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載,不得與女人連席而坐,於床上時,不得思念歎息世間事等。在佛教中,坐時必須陳敷坐具,通常皆用結跏趺坐、半跏趺坐等坐法,若疲勞時,可伸展一腳,但不得舒展兩腳。然於密教,尚有多種坐法之說。
(四)臥:據教誡律儀、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等載,臥時必須敷鋪臥具,並以右手為枕,右脅向下,左手伏左膝,兩足相疊,面當看外,不得看壁,且不得赤體、思惟惡事等。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載,修道者非時不臥,為調攝身心乃暫臥,臥時右脅而宴安,不忘正念,心無昏亂,此為如法而臥。
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五舉出,仰臥為阿修羅之臥法、伏臥為餓鬼之臥法、左脅臥為貪欲人之臥法,三者應制止,僅准許右脅臥;若有惡眠、老病、右脅癰瘡者,則不在此限。又右脅臥受到認許,乃因佛陀入滅之際,係頭向北而面向西之右脅臥,故以此式為最上之臥法。上記之行、住、坐、臥四威儀,加上語、默二項,則為「六作」。
此外,善導之觀經疏散善義載,於行、住、坐、臥間,一心專念阿彌陀佛之名號,念念不捨,稱為正定業。〔中阿含卷十一頻鞞娑邏王迎佛經、菩薩善戒經卷五、卷八、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十二、十誦律卷四十五、五分律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三之四、摩訶止觀卷二之二、南海寄歸傳卷三〕(參閱「經行」5551) p1728
衣珠喻
法華七喻之一。又作繫珠喻、衣內明珠喻。比喻有大器而滿足於小智者,猶如衣內繫寶珠而不自知。據法華經卷四「五百弟子授記品」載,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此時親友忽有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繫其衣裏,與之而去,其人醉臥都不覺知。起已,行至他國,為求衣食,倍受艱難,若稍有得,便以為足。後會遇親友,具語前事,其人乃以寶珠購其所需。蓋昔佛為菩薩時,教化聲聞弟子,令發一切智心,而今彼等忘失不覺知,既得阿羅漢道,即謂真滅度;今佛出現令彼等覺醒,指示其所得非為究竟,而令其歸入一乘。(參閱「法華七喻」3394) p2569
法華七喻
指法華經所說之七種譬喻。即(一)火宅喻,出自譬喻品。火,比喻五濁、八苦等;宅,比喻三界。謂三界之眾生為五濁、八苦所逼迫,不得安穩,猶如大宅被火所燒,而不能安居。(二)窮子喻,出自信解品。謂二乘之人無大乘功德法財(即六度萬行)得以莊嚴;猶如貧窮之子,缺乏衣食之資以活身命。(三)藥草喻,又作雲雨喻。出自藥草喻品。藥草,比喻三乘人之根性。草有小草、中草、大草三種,依次比喻天人、聲聞緣覺、藏教菩薩。藥草雖有大中小之不同,若蒙雲雨霑潤,皆能敷榮鬱茂,治療眾病。以喻三乘之人,根器雖有高下之別,若蒙如來法雨潤澤,則能成大醫王,普度群生。(四)化城喻,出自化城喻品。以喻涅槃能防止見思之非,禦生死之敵。謂如有人欲至寶處,而於中途懈退,有聰慧之導師,權化作城,使之暫為止息,然後令其得以至寶所。以喻二乘人初聞大教,中即忘失,而流轉生死;故世尊權設方便,令其先斷見思煩惱,而暫證真空涅槃,以為蘇息,而後至於究竟之寶處(比喻實相之理,即指究竟大涅槃)。(五)衣珠喻,又作繫珠喻。出自五百弟子受記品。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親友以寶珠繫於其衣中;而其不覺知,自受貧苦。後經親友告知,乃得寶珠,衣食受用無極。以喻二乘之人,昔於大通佛所,曾下大乘之種,然為無明所覆,未能覺了,後由如來方便開示,乃得證大乘之果,利樂無窮。(六)髻珠喻,又作頂珠喻。出自安樂行品。髻珠,指輪王髻中之珠。輪王,比喻如來;髻,比喻二乘權教;珠,比喻一乘實理。珠在髻中,猶如實理為權所隱。此謂如來於法華會上開權顯實,授記二乘而得作佛,猶如輪王解髻中之珠,以與功臣。(七)醫子喻,又作醫師喻。出自如來壽量品。醫,比喻如來;子,比喻三乘人。謂諸子無知,飲他毒藥,心即狂亂,其父設方便,令服好藥,以治其病。此喻三乘之人信受權教,不得正道,如來設各種方便,令服大乘法藥,速除苦惱,無復眾患。〔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參閱「譬喻」6809) p3394
流水長者子
為佛前生菩薩行之一。其因緣出自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依經所載,長者子曾伴二子水空、水藏遊行城邑聚落,至一大空澤中,見有一池,其水枯涸,池中之魚為日所曝,將為鳥獸所食。時長者子生大悲心,乃尋樹枝覆之,並借二十大象運河水,池中之魚得以再生。更對池中之魚施與飲食,復使之聞佛名、佛法。其後長者子於家中集賓客,設饗宴,爾時大地突然震動,十千魚同日命終,共轉魚身,生忉利天。時長者子醉酒,露臥樓屋上,見十千天子來置無數真珠、瓔珞於其四邊,更散天華以報舊恩。佛說此因緣終,謂流水長者子即今我身,水空即今之羅睺羅,水藏即今之阿難,十千魚即今之十千天子。 p3865
譬喻
略稱「譬」或「喻」。為使人易於理解教說之意義內容,而使用實例或寓言等加以說明,稱為譬喻。其梵語有四,即:upamā, drstānta, udāharana, avadāna。四者之間有所差異,upamā 為類推、比較之意,表示比較、相似、同一,如法華經中之火宅喻、藥草喻等譬喻故事;drstānta 與 udāharana 均為因明用語,係論述某一教說之後,作為實際例證之陳述語;avadāna 為九部經或十二部經之一,音譯阿波陀那,在形式上與「本生譚」相同,廣義言之,包含佛傳文學、讚佛文學、因緣故事等。其梵文本代表經典有譬喻百頌詩集(梵 Avadānaśataka)、天業譬喻(梵 Divyāvadāna)、菩薩本生鬘論(梵 Jātaka-mālā)等,其漢譯本有賢愚經、六度集經、百喻經、撰集百緣經、菩薩本生鬘論、雜寶藏經、大莊嚴經論、菩薩本緣經等。
蓋釋尊說法,巧用譬喻,大小乘諸經論多處舉示譬喻以說明教法要旨。一般而言,譬喻大多舉示現今之事實,然亦間有舉示假設之例證。如以滿月比喻某人之容光煥發,以眼前之小物推比大物,或以粗境粗法喻顯細境細法,或準照部分(或全體)之類似點加以類推、譬喻。
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九師子吼菩薩品載,依譬喻方式之不同,可分為八種,即:(一)順喻,依事物生起之順序所作之譬喻。(二)逆喻,逆於事物生起之順序所作之譬喻。(三)現喻,以當前之事實所作之譬喻。(四)非喻,以假設之事件所作之譬喻。(五)先喻,於比喻之事項前所說之譬喻;即先說譬喻,後舉所欲喻顯之教法。(六)後喻,於比喻之事項後所說之譬喻;即先說教法,後舉譬喻。(七)先後喻,先後所說之譬喻;即於闡說教法之前後均作譬喻以彰顯之。(八)遍喻,譬喻內容全部契合所欲喻顯的事項之全部內容;即逐一設喻,並逐一說明教法,如以植物為喻,逐一說其萌芽乃至開花、結果,以之逐一比喻佛弟子之出家乃至成道。若就類別而言,常見於諸經論中之著名譬喻有:(一)顯示諸現象之存在悉無實體、一切皆空之譬喻。大品般若經卷一舉出十喻:即(1)如幻喻,譬如魔術師,以幻術變化出諸物;謂諸法本非實有,但以見聞之故,能識別諸相,此稱如幻假有、如幻即空。(2)如焰喻,焰,即指塵影,日光照射時,因風吹動而令塵埃飛散,譬如在曠野中,因見塵影,誤以為水,遂生取執之心;謂煩惱纏縛眾生,流轉於生死曠野中,令起男女等相,而致愛著沈淪。(3)如水中月喻,又作水月喻。譬如月在空中,影現於水,曚昧小兒,見水中月,歡喜欲取;謂實相之月,猶如法性,在於實際之虛空中,然在凡夫心中則現為我、我所之相,且執此幻相以為實。(4)如虛空喻,譬如虛空,但有假名而無實體,非可見之物,如吾人遠眺,轉見薄青色;謂凡夫之人,遠離無漏真實智慧,故捨棄實相,而執著於差別之現象,遂見彼我、男女、屋舍、城郭等種種雜物。(5)如響喻,譬如深山峽谷,從聲有聲,稱之為響(回音),無智之人謂為實有人語音聲;謂諸法皆空,亦唯誑相而已。(6)如犍闥婆城喻,犍闥婆城,又作乾闥婆城,意譯作尋香城,即指蜃氣樓。譬如日初出時,見城門、宮殿、行人等蜃氣所成之幻相;謂無智之人在本空之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中,妄見有我與諸法。(7)如夢喻,譬如夢中無實事,卻妄執為有,夢覺之後,始知空無所有;謂若能遠離煩惱執著,則了知一切虛幻無實。(8)如影喻,又作光影喻。譬如光映而影現,不映則無;謂我相、法相之影,俱為煩惱遮住正見之光所現。(9)如鏡中像喻,譬如鏡中之像,非鏡所作,非面所作,非執鏡者所作,亦非自然所成,亦非無因緣而成;謂諸法皆空,不生不滅,非自作、他作、共作、無作,但以凡夫不解,遂陷迷惑。(10)如化喻,譬如諸天、仙人等以神通力假變人形,然無生滅苦樂之實;謂諸法亦如是,無有生滅,如化而成,亦無實有,是知諸法皆空。
上述十喻之中,前九喻說空以破諸法之有,後一喻則是以空不生不滅說空。大智度論卷六云(大二五‧一○五下):「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易解空喻難解空。」又此十喻亦見於般若部諸經典,然略有異同。此外,大日經卷一舉出下列十喻,即:幻、陽焰、夢、影、乾闥婆城、響、水月、浮泡、虛空華、旋火輪等,稱之為「十緣生句」。以此十喻作觀,則稱十緣生觀、十喻觀。
(二)顯示人類肉體為空與無常之譬喻。維摩詰所說經卷上方便品列舉十喻,稱為維摩經十喻、十種喻身,即:聚沫、泡、炎、芭蕉、幻、夢、影、響、浮雲、電等十喻。古來對此解釋不一,例如鳩摩羅什以之作為無常之比喻;僧肇以之作為空之比喻;慧遠亦以之作為空之比喻,然以前五喻各別相應於五陰,而以後五喻通於五陰全部。
又諸經論所舉類似之譬喻俯拾皆是,如舊譯華嚴經卷七舉出水沫、幻、野馬、水中月、夢、浮雲等六喻;鳩摩羅什譯之金剛般若經舉出夢、幻、泡、影、露、電等六喻;菩提流支譯之金剛般若經舉出星、翳、燈、幻、露、電、泡、夢、雲等九喻;攝大乘論本卷中舉出幻事、陽炎(陽焰)、所夢(夢境)、影像(鏡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等八喻用以喻顯「依他起性」之理,故稱依他八喻。此外,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針對凡夫與外道不知真相之迷妄,而舉出渴鹿陽焰、乾闥婆城、夢中諸境、畫像高下、翳目垂髮、火輪非輪、水泡摩尼、水中樹影、明鏡色像、風水出聲、日照洪浪、咒術機發等十二喻。
又比喻人類肉體無常之譬喻,較著名者,另有注維摩詰經卷二之「是身如丘井」之故事,謂昔有人獲罪於王,其人畏罪逃走,王令醉象追之,其人怖急,遂自投枯井,墜半井時,於井壁得一腐草,即以手執之。井底有惡龍,吐毒向之;傍有五毒蛇,復欲加害;又有黑白二鼠嚙其腐草,草將斷裂;醉象臨其上,復欲取之。其人危苦,極大恐怖。其時,頂上有一樹,樹上有蜜,滴落其人口中;以著味之故,遂忘怖畏。此則故事中,以丘井比喻生死,醉象比喻無常,毒龍比喻惡道,五毒蛇比喻五陰,腐草比喻命根,黑白二鼠比喻黑月與白月,蜜滴比喻五欲之樂,罪人得蜜滴而忘怖畏者,則比喻眾生得五欲之蜜滴而不畏諸苦。其他諸經亦可見此一譬喻,稱為二鼠嚙藤喻。後世繪畫多以虎代象,稱為無常之虎,二鼠則稱月日之鼠。
(三)顯示佛陀一代教化次第之譬喻:(1)據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四寶王如來性起品載,太陽初出,先照諸大山,次第及於一切大地;以此比喻佛之出世,順次教化菩薩、緣覺、聲聞與根機低淺者,稱為華嚴經三照、華嚴三照。(2)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載,從牛出乳,依其精製程度,順序可得酪、生酥、熟酥、醍醐;以此比喻從佛出十二部經,復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經,復更從般若波羅蜜經出涅槃經。上述之五味原係顯示自整體佛教(即十二部經)漸出其要之譬喻,其中以涅槃經為要中之要、最勝之教。但歷來諸師表示教化之次第,大多將五味與華嚴三照之說互相依用。(3)天台宗智顗將涅槃經之五味說,配於五時,而從說教之順序,與受教之機(對象)所得之利益兩方面加以判釋佛陀一代之教化,此即華嚴時(乳味)、阿含時(酪味)、方等時(生酥味)、般若時(熟酥味)、法華涅槃時(醍醐味)。其中,法華經即相當於前番五味中之後教後味,涅槃經則相當於後番五味中之後教後味。復就化法四教言之,以藏教為例,凡夫如乳,須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羅漢與辟支佛如醍醐。藏、通、別三教各具五味,圓教獨具一味。(4)隋代灌頂(561~632)之涅槃經會疏卷十三根據諸經論與歷來諸師之說,謂牛為涅槃經之教主,乳為戒聖行,酪為定聖行,生酥為四諦慧聖行,熟酥為二諦慧聖行,醍醐為一實諦慧聖行。
(四)顯示三乘斷惑修行深淺不同之譬喻。優婆塞戒經卷一以兔、馬、象等三獸渡河之情形比喻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斷惑修行之深淺。譬如三獸有強弱,河水有底岸,兔、馬力弱,雖能至彼岸,但涉水未深;僅象之渡河,得至其底。此蓋以水比喻因緣之理,謂聲聞覺悟最淺,緣覺稍深,菩薩最深。法華玄義卷八下則以三獸比喻通教之三乘,以水喻即空,底喻不空。
(五)顯示佛陀應眾生根機施以各種不同教法之譬喻。其目的不外為導入佛境;此一譬喻與顯示佛之法身不滅而遍於虛空之譬喻結合為七種譬喻,稱作法華七喻。據法華經載,即:(1)火宅喻,又作火宅三車喻。出自譬喻品。譬如家宅遭遇大火,幼兒仍在宅中遊玩,不知脫離危險,長者乃施設方便,告以門外有幼兒所期望之羊車、鹿車、牛車等三車,藉以誘出門外,遂共乘大白牛車脫離火宅。於此譬喻中,火宅比喻三界,謂三界為五濁、八苦等苦惱所聚,無法安住;幼兒比喻眾生,謂眾生貪著三界,耽於享樂之生活,不知處境之危險;長者比喻佛,羊車比喻聲聞乘,鹿車比喻緣覺乘,牛車比喻菩薩乘,大白牛車比喻一佛乘。此一譬喻,歷來有三車家與四車家之不同看法,主張方便之牛車與大白牛車為同一,而立三車之見的三論宗與法相宗,稱為三車家;主張方便之牛車與大白牛車有別之天台宗、華嚴宗,則稱為四車家。(2)窮子喻,又作長者窮子喻。出自信解品。窮子原係長者之子,然以年幼即流離失所,不知自己之出身,後輾轉浪至長者家,見府第之豪貴,心大恐懼,欲疾走而去,長者一見便識,設施種種方法,收為嗣子,以令其自覺。以此比喻佛對自認為聲聞者施設種種方便,增上其心,轉為菩薩之自覺。(3)藥草喻,又作雲雨喻。出自藥草喻品。譬如諸藥草種類有別,名色各異,雖密雲瀰布遍覆,同受一雨所澤,然因根、莖、枝、葉之別,大、小諸樹各稱性而長,致各有差別。謂眾生根性各異亦復如是,佛陀隨眾生品類,以教化眾生各自之智性,治癒其病惑,令證入菩提。天台宗依據此一譬喻,而謂受如來方便法雨之眾生有「三草二木」之別,其中小草配於人天乘,中草配於二乘,上草配於藏教菩薩,小樹配於通教菩薩,大樹配於別教菩薩;準此,遂有五乘七方便人之譬喻。(4)化城喻,又作寶處化城喻。出自化城喻品。譬如有一旅行者,本欲行至五百由旬之寶處(真實之悟界),然於中途因疲憊而休止,其時,優越之指導者即在三百由旬處假現化城(方便之悟界),藉之誘導旅行者抵達寶處。(5)衣珠喻,又作繫珠喻。出自五百弟子授記品。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時彼親友因官事當遠行,即以無價寶珠繫其衣內而去,其人醉臥,毫不覺知。其後,為求衣食故,備受艱苦。直至親友告知贈珠之事,生活遂得改善無缺。謂二乘人過去世曾在大通智勝佛之處結下大乘之緣,然為無明所覆而隱蔽不顯,今依如來方便開示,遂能入於一佛乘。準此,又以「衣裡寶珠」、「衣內明珠」等用語喻指眾生本具之佛性。(6)髻珠喻,又作頂珠喻。出自安樂行品。譬如轉輪聖王將覆藏在髮髻中之寶珠解開,給予功臣觀看。謂如來說法華經,開顯所有權教(方便教)而會歸一乘實教,給予二乘亦必成佛之證明。(7)醫子喻,又作醫師喻。出自如來壽量品。譬如孩童不知毒藥而狂吞,父遂給予妙藥而治之。謂三乘人不知權教為方便而深信,如來出而導歸於一乘。
(六)以蓮花顯示法華開顯之旨之譬喻。智顗之法華玄義序王稱為蓮華三喻、迹本三喻。即於法華經之迹門「施開廢」,於本門「垂開廢」,而以蓮之實(比喻實與本)與其花(比喻權與迹)為喻,有所謂「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等語。
(七)顯示如來藏之譬喻。稱為如來藏九喻。據如來藏經、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等載,即:(1)譬如佛所化無數蓮花,忽然萎變,無量化佛在蓮花內,相好莊嚴,結跏趺坐。萎花比喻無明煩惱,佛身比喻如來藏。謂一切眾生煩惱身中本有功德莊嚴之如來藏,然為無明貪惑所覆而不能見。(2)譬如醇蜜在巖樹中,無數群蜂圍繞守護,故欲取蜜,必先除彼蜂。群蜂比喻無明煩惱,蜜比喻如來藏。謂一切眾生本具之如來藏原有功德法味,然為無明所纏繞,則不得其用。(3)譬如稻、麥、粟、豆等,所有精實為糠所裹,若不去糠,則不堪食用。稻、麥、粟、豆等比喻如來藏法身之體,糠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法身之體深隱在無明煩惱中,不得受用。(4)譬如真金雖墮於糞穢中,然永不變質,若知其所在,則得覓取而用之。真金比喻如來藏性,糞穢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性為無明煩惱所覆,然不失本淨,一旦尋獲,去其垢穢,則復現其明潔淨性。(5)譬如貧窮家,其屋宅內地藏有珍寶,卻了無所知,待發掘後始得用處。貧家比喻眾生,珍寶比喻如來藏性,地比喻無明煩惱。謂眾生雖具如來藏性,然為無明煩惱所覆,了不自知。(6)譬如菴摩羅果之種子深藏於果實之中,安住不動,未能萌芽生成,然亦含藏不朽,若遇地緣,種植其中,久後自成大樹王。菴摩羅果之種子比喻如來藏,果實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久藏於無明煩惱中,安住不動,然亦始終不朽,其後若遇佛法殊緣,則自然萌生,證成無上菩提。(7)譬如真金之像,披裹臭穢弊垢之衣,棄擲於地,流轉曠野,見者不知,皆賤視之。真金之像比喻如來藏清淨法身,臭穢弊衣比喻無明煩惱,曠野比喻三界之生死大海。謂眾生雖有如來藏清淨法身,然為無明煩惱所纏裹,故墮在生死大海之中。(8)譬如貧賤女,身懷貴胎(轉輪聖王)而不自知,猶作賤子之想。貧賤女比喻無明煩惱,貴胎比喻如來藏清淨法身之體。謂一切眾生以無明煩惱之故,不知自身即有如來藏清淨法身之體。(9)譬如鑄造金像,真金在內,燋模在外,其模為黑泥覆蔽,形狀燋惡,令人不能推知其內有真金。真金比喻如來藏性,燋模之黑泥比喻無明煩惱。謂如來藏性被無明煩惱所覆蔽,眾生遂沈浮於闇昧迷惑中,全然不識自身中之如來藏性。
上述譬喻皆在喻顯一切眾生皆由無始以來之煩惱覆蔽,以至本來清淨無染之如來法身不得顯現。又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之「貧女寶藏喻」相當於上述之第五喻,四卷楞伽經卷二之「大價寶垢衣喻」相當於第七喻。此外,前述法華七喻中之「衣珠喻」亦為如來藏之譬喻。與之類似者,另有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之「額珠喻」,係用以比喻佛性。譬如王家有大力士,其眉間有金剛珠,與他人角力時,力士以頭抵觸對方額上,金剛珠即沒於膚中,不知所在;其處有瘡,力士乃命良醫為之治療。時有明醫,善知方藥,診之即知此瘡係由金剛珠入體所致,遂教其照鏡,始知珠之所在。如是,眾生不知自己本具之佛性,待佛陀教導始覺悟。
(八)顯示念佛三昧殊勝之譬喻。觀佛三昧海經卷十舉出長者閻浮檀金、王寶印、長者如意珠、仙人誦咒、力士明珠、劫盡時之金剛山等譬喻,皆用來比喻念佛三昧之殊勝功德。
(九)顯示自眾生貪、瞋煩惱中生清淨之往生心之譬喻。出自善導之觀經疏散善義。譬如有人遭群賊、惡獸追趕,向西逃亡,發現一條四五寸寬之白道,白道一邊是火焰兇猛之火河,一邊是波濤洶湧之水河,逃亡者心知進退皆難免一死,值此危急之際,忽聞東岸傳來「決心往白道」,西岸傳來「一心正念即刻來」之呼聲;逃亡者遂不顧一切渡過白道,到達西岸,終獲無窮幸福。上述之故事,水河比喻眾生之貪愛,火河比喻眾生之瞋恚,白道比喻清淨之往生心。即表示眾生依東岸釋迦之發遣與西岸彌陀之招喚,遂生起清淨之往生心,以此而得往生淨土。此稱二河白道喻或二河譬。
除上述各種類別之譬喻外,經典中常用之譬喻尚有:(一)師子身中蟲,出自仁王經卷下,略稱師蟲。譬如獅子,雖號稱萬獸之王,死後尚不免為自身中之蟲所食;以此比喻在佛法中破壞佛法者。(二)盲龜浮木,出自雜阿含經卷十五、中阿含經卷五十三等。譬如大海中有一盲龜,壽命無量,每百年探出水面一次,而海中有一浮木,中有一孔;盲龜若欲遇值此浮木之孔,則甚為難得。謂人類生於此世、遇佛聞法之機緣極為稀罕難得,彌足珍貴。〔雜阿含經卷五、卷十一、卷四十三、譬喻經、五陰譬喻經、大品般若經卷十五、卷二十三、卷二十六、法華經卷一、卷六、金光明經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卷一四三、卷一四五、大智度論卷三十五、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八、法華文句卷五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翻譯名義集卷十四〕 p680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法華七喻
《法華經》中所說的七種譬喻。
(1)火宅喻︰出自〈譬喻品〉。喻五濁、八苦為火,三界為宅。謂三界眾生受五濁八苦逼迫,不得安穩,如大宅被火焚燒不能安居。
(2)窮子喻︰出自〈信解品〉。謂二乘之人無大乘功德法財之所莊嚴,猶如貧窮之子缺乏衣食之資。
(3)藥草喻︰又稱雲雨喻,出自〈藥草喻品〉。以小草喻人天,中草喻聲聞、緣覺,大草喻菩薩。謂藥草雖有大、中、小之別,但若受雲雨霑潤,無不敷榮而病根除。與此同理,三乘之人根機雖有上下不同,然若蒙如來法雨潤澤,俱皆能為大醫王,普度群生。
(4)化城喻︰出自〈化城喻品〉。謂某人欲到寶處而於中途懈退,有聰慧導師權化作城,暫令止息,後終抵寶處。此喻二乘之人初聞大教隨即忘失致流轉生死。世尊權設方便先令其斷見思煩惱,暫證真空涅槃以為蘇息,然後到究竟寶處。
(5)衣珠喻︰又稱繫珠喻。出自〈五百弟子受記品〉。謂某人到親友家醉酒而臥,親友將寶珠繫其衣內,以未覺知,故自惱貧苦。後會親友告知無價寶珠在衣內,於是得珠,受用無極。此喻二乘之人昔於大通佛所下大乘因種,但為無明所覆不能覺了。今依如來方便開示,遂入一佛乘,得證大乘之果,利樂無窮。
(6)髻珠喻︰又稱頂珠喻。出自〈安樂行品〉。喻如來為輪王、二乘權教為髻、一乘實理為珠,珠在髻在,猶如實理隱於權。此喻如來在法華會上開權顯實,授記二乘得作佛。
(7)醫子喻︰或云醫師喻。出自〈如來壽量品〉。醫喻如來,子喻三乘之人。謂諸子無知誤飲毒藥,心遂狂亂。父設方便,令服妙藥以治其病。此喻三乘之人信受權教,不得正道。如來設諸方便,令服大乘法藥,速除苦惱,無復眾患。
〔參考資料〕 平川彰(等)編‧林久稚譯《法華思想》。
洞山五位
曹洞宗開祖洞山良价用以接引學人的手段。有兩種,一是偏正五位,一是功勳五位。所謂「偏正五位」是指正中偏、偏中正、正中來、偏中至、兼中到。《曹山元證禪師語錄》所收洞山良价的逐位頌云(大正47‧532c)︰
(1)正中偏
三更初夜月明前
莫怪相逢不相識
隱隱猶懷舊日妍
(2)偏中正
失曉老婆逢古鏡
分明覿面別無真
休更迷頭還認影
(3)正中來
無中有路隔塵埃
但能不觸當今諱
也勝前朝斷舌才
(4)偏中至
兩刃交鋒不須避
好手猶如火裡蓮
宛然自有衝天氣
(5)兼中到
不落有無誰敢和
人人盡欲出常流
折合還歸炭裡坐
此中,所謂「正」,是指陰陽二儀中的陰。有靜、體、空、理、平等、絕對、本覺、真如諸義;所謂「偏」,是二儀中的陽。有動、用、色、事、差別、相對、不覺、生滅諸義。也就是依「偏正回互」而生「正中偏」等差別,藉此以闡明法性之自在無礙。
所謂「功勳五位」,是指向、奉、功、共功、功功等五者。《洞山良价禪師語錄》云(大正47‧525c)︰「師上堂云︰向時作麼生,奉時作麼生,功時作麼生,共功時作麼生,功功時作麼生。僧問︰如何是向﹖師云︰喫飯時作麼生。云︰如何是奉﹖師云︰背時作麼生。云︰如何是功﹖師云︰放下钁頭時作麼生。云︰如何是共功﹖師云︰不得色。云︰如何是功功﹖師云︰不共。」
關於「偏正五位」與「功勳五位」,古來皆云兩者之旨有別。「偏正」所明,為法之德用自在;「功勳」所明,為功之初後,修之生熟。
◎附一︰《洞山五位顯訣》
正位卻偏,就偏辨得,是圓兩意。偏位雖偏,亦圓兩意。緣中辨得,是有語中無語。或有正位中來者,是無語中有語。或有偏位中來者,是有語中無語。或有相兼帶來者,這裡不說有語無語,這裡直須正面而去,這裡不得不圓轉。事須圓轉,然在途之語總是病。夫當人先須辨得語句,正面而去,有語是恁麼來,無語是恁麼去。作家中不無言語,不涉有語無語,這個喚作兼帶語。兼帶語全無的的也。他智上座臨遷化時,向人道︰雲巖不知有,我悔當時不向伊說。雖然如此,且不違於藥山蔡子。看他智上座,合作麼生老婆也!南泉曰︰異類中行,且密闍黎不知有。
◎附二︰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十章
洞山和尚的五位頌,自白隱以來,也得到臨濟宗極高的評價。在心境上(不僅是單純的理解),達到此頌所指示的方向,被認為是修行者最高的境界。其要旨為︰達到見性、意識脫落後,會出現大圓鏡智。大圓鏡智是人人與生俱備的根本智,由於長期受到顛倒妄想的薰習而被蔽蓋,待達最高的三昧境界時,如同太陽破雲而出,它便以原來的姿態出現。
對於達到修行最高境界者而言,大圓鏡智是以輝耀的姿態出現於動中三昧。因為五位中的第一位是靜中三昧,因此它都處於漆黑狀況中。身心脫落是指對白晝或夜晚,主觀或客觀不起分別。禪將此靜中三昧的大圓鏡智立為本分。所謂的本分是指真、暗、空、無想。
坐在本分──黑暗的無想之中無法動彈,故必須再次出到意識的世界。而一旦出到意識世界,由於人類所擁有的肉體上的限制、心理上的條件,一切因而成為對立差別的世界,只能在時間、空間、因果的範圍內活動。但是一旦見到大圓鏡智的絕對平等之後,雖然依舊處於對立差別的世界,也會產生判斷對立差別世界之心。這是了解和不了解所帶來的差異。位於該差別對立之中,往差別對立而行的心稱為平等性智。
剛開始修行時,由於不能圓滑判斷此平等和差別,故會產生矛盾,心靈會受到騷擾。但是一旦進行悟後修行,心情上逐漸不會有自他的區分。差別本身即成為平等。這是五位的第二位。第一位的絕對平等被稱為本分、正位,此差別界被稱為偏位。以現代用語而言,第一位被視為實在的世界,第二位則為現象界。
針對正與偏可賦予下列對照︰
正──真、黑、暗、理、空、陰、向去。
偏──俗、白、明、事、色、陽、卻來。「向去」表示離開意識界,「卻來」表示回歸意識界。前者是靜中三昧,後者為動中三昧。但是在實際的三昧體驗上,無法感覺到是正或偏。靜中三昧時是靜中三昧,動中三昧時是動中三昧,只是一個流動。僅有「今」的存在。
回顧現今的「我」並做哲學性思考,會出現實在、現象、正、偏等看法。禪者在禪體驗上都不會碰到這些,只有「實在」而已。雖然分為正、偏,實際上是一個東西,因此它們是互相交錯的。
遠離交參,則是正或偏的對立性思考,將它當作圓收,為一絕對性、絕對的正來看時,禪經常由此絕對的正之中產生。在靜中三昧時是真正的靜中三昧,在動中三昧時是真正的動中三昧。從實存的唯一的「正」中活動來看,有「正中來」這第三位的存在。
「正中來」以下不互相交參,遠離正偏的對立,回歸於單一的「正」。臨濟宗把此互相交錯之後的第三位視為禪者的處身之道。
第四位的「偏中至」是研磨意識作用的境界。「至」為到之意。如同完成美麗的繪畫、雕刻、陶藝品般的,完成藝術性的意識活動。在「正中來」的境界,由於已達到人類應有的姿態,然後到實際的世界去,所以禪師做宗通說通,以活潑的教化方式接引學人,在書畫、庭園設計、雕刻……各方面都有藝術精品傳世,甚至一舉一動也都留下佳話。因它是動中三昧故為偏位。只有第一位的「正中偏」是靜中三昧,以此定下基礎,其後的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都是動中三昧。
第五位的「兼中到」是圓收一切的位。雖然於平常是置身於動中三昧,意到的話也可於瞬間達到靜中。故稱之為「兼」。
以下是針對洞山的頌,對五位一一詳加分析解說。
正中偏
正中偏的第一句「三更、初夜、月明前」中的三更、初夜都是指漆黑的夜晚。將月明前解為月亮出來之前的話,也是指暗夜而言(關於「月明前」另有不同的解釋,謹容後述)。如此一來,第一句全體可用「暗夜」替換。
第二句的「莫怪相逢不相識」,是指在禪定中不知禪定,住於正念卻渾然不覺。
組合上二句則為︰一片漆黑,渾然不覺,完全回復平等一味。回歸正位,回復嬰兒時期。
第三句的「隱隱猶懷舊日妍」表示偏位。「妍」字被註釋為美、技。美是直觀,技是活動。這裏意指純粹意識,或在此之前的識活動。「舊日」指以往、昔日。
句子整體是「隱隱(不知不覺的)猶懷(心靈某處存在著)舊日妍(以前的識活動)」。(中略)
因此,「妍」以偏表示,配合前二句,成為正中偏。
將第一句的「月明前」,改解為月亮破雲而出光芒四射的話,這時「月明前」是偏位,月明前一片黑暗,「三更初夜」為正位。因此單是第一句即表示正中有偏。無論採用那個說明,結果都是相同的。
偏中正
承認他人(事),在自他的區別之中以平等視之,這就是偏中正。正中偏是位於正,於其中眺望偏;偏中正是位於偏,依此望正。
頌的第一句「失曉老婆逢古鏡」是指,早晨起床──即由漆黑的「正」往明亮的「偏」──的老婆婆,偶然的在這天拿起以往經常映照自己容貌的鏡子(古鏡──大圓鏡智──嬰兒時期即有的鏡子,在嬰兒時期此鏡與自己是一體的。隨著意識習性的覆蔽,此鏡逐漸遠離自己),對著自己映照,因而再次發現自我本身。
照鏡時發現我就在這裏,不在別處。這個自己只是作為一個個體與他人出現於世間。除了此刻出現的我之外,並無別的自己。以實存性而言,除了目前存在,這個事實之外,我也無法成為他人。在此之前,我一直在追求真理,我深信,世間除了有情眾生與其他事物之外,必然還有一真實東西,也就是被稱為正、實在,或佛的根本真理可得。實際而言,這個世界以及其中眾生,正是我所追尋的實體。
見性之曉左右皆佛,諸佛都十分歡愉,發出難以形容的光輝,自己正處於諸佛聲音、喜悅之中。實際上,鐘樓、屋瓦、庭院中的樹木、石頭、花草等,如同兒童在幼稚園遊樂場嬉耍般的,充滿著喜悅;是兒童畫的世界。保存如此是最好的,除此還求什麼呢﹖迄今所見的他、境,即是正、真。不論自己或他人,都位於被高揚的高密度實存之中。
第二句的「分明覿面別無真」,由字面即可見分明,它即是佛,除此之外沒有尋求真、正、實在的必要。於現實所見之物,它即是真,是佛,是實在的。
第三句是「休更迷頭還認影」。這是取自經典的某個比喻。有一天,一位女子攬鏡自照時,鏡面上沒有出現她的面孔,她誤認自己的頭不見了,因而恐慌的手足無措。這是忘了自始即擁有的東西,而錯誤的尋求他物的比喻。總而言之,不需要求成佛,自己本來就是佛,原來的樣子才是真實的。
不要追尋「影」是指,不要將話語(佛、正、實在)當成真實的東西,只有自己才是真實──即捕捉真實的實際存在。「偏中正」的「中」被解為原來的樣子,由「偏」即是「正」這點看來即可了解其意。
三昧包括靜中三昧、動中三昧。靜中三昧是指禪定、境於此消失踪影,出現於動中三昧。因而產生正和偏的觀念。五位中唯獨「正中偏」屬於靜中三昧。就禪定而言,靜中三昧是禪的基礎,故必須率先而出。「正中偏」以下的四位完全屬於動中三昧。「偏中正」之內,境的差別界即是佛界,可謂是真正的動中三昧。第三位至第五位屬於動中三昧的理由,後面會依序討論到,這裡暫且不提。由於自古以來沒有將三昧正確的分為動中、靜中,所以欲了解五位並不是件易事。禪者入禪定時,是禪定中的實存,出禪定入動中是動中的實存。禪定中的實存被稱為正位,動中的實存被稱為偏位,但是兩者皆為同一的實存。同一的實存依其出現的情況,可視為正,也可視為偏,這叫做「回互」。由於每個事物都是被分為正和偏,因此回歸原來的合一是理所當然的,回歸合一即是「正中來」的正。
正中來
就禪定而言是禪定三昧,就動中而言是動中三昧,是時時刻刻流動的存在。在其中自由的活動,這就是「正中來」。
「正中來」頌的第一句「無中有路隔塵埃」,由禪定中見此句時,是指定中無塵。如果由動中見此句,則是至人的心境。處於難局為無心,因無心而活動時,能出現自在的活動。這是無中路。第二句的「但能不觸當今諱」,所謂的當今諱是指當今皇上的名字,在昔日的想法中,皇上是神聖、絕對的,說出皇上的名字被認為是大不敬。因此昔日的人從不觸及皇上的名字。此句被用於禪時,被冠上「絕對的存在」之名,指不要因觀念性而做出排斥。而即使在這之上附加上「佛」或「實在」等名,也不過是如同捕風捉影而已。「絕對」是自我與它合而為一,方才為「真」。
第三句的「也勝前朝斷舌才」是指獨步天下之意。前朝是指唐的前朝──隋。洞山於唐時造此頌。在隋朝有一名為李知章的秀才,他以其雄辯之才凌駕世人。換言之,他風靡了天下。藉此故事比喻獨步天下。擁有此「正中來」的程度,應可成就為一個人。而洞山又認為在這之上,還有「偏中至」和「兼中到」二個程度。其細節如下。
偏中至
在此程度是琢磨意識,培育之,使其放出如寶石般耀眼的光彩──即造就栩栩如生的藝術作品。在美的意識上、宗旨上、說服力上達到圓滿的境域。
「兩刃交鋒不須避」──比喻劍道的名人對名人持刀相交,散發出如火花般的精神狀態。第二句更是讚美道︰「好手猶如火裏蓮」。
「火裏蓮」是此頌的重點。這句原是經典中的用語,因經常被使用,於古今皆大放光彩。初聽「火裏蓮」,或許不會令人感覺它的訴求力,熟悉後方覺得它是個佳句。請試著在心中描繪︰鑲著鑽石、各種寶石的大蓮華台,在火焰中放出燦爛白光的模樣。
以一個獲得見道的大力量,心境非常澄明的人而言,即使僅是在佛前奉上燈明的動作,或者是在走廊上步行,腳上的一雙白襪如同兩隻小白兔互相追逐,也都展現出一種無可言喻的美感。對於見道的人,優美的動作姿勢,是他們自然而然的表現,不是造作的。他們的意識活動如同火裏的寶石閃閃發光。藝術家創造藝術精品,不斷破壞不滿意作品的那股精神,就是見道的人的日常心。
到此階段,即使被視為凡人中的凡人,也具備了不可思議的洞察力,並能夠看穿世俗事、人心深處。因為能成為對談者的心,與對方一塊思考、共同感受喜悅、悲傷,同情心在心中蠕動,故能理解對方。
當然,達到此位的人,在本分的宗旨上也有宗通、說通。例如對禪則的處理,表現出前人未有的天才式機鋒,也顯示出快刀斬亂麻的銳利;這是宗通。說通是︰對修行之道如同觀看空攝地圖般地清楚,他可以明確地指出學者眼前的障礙︰山嶺、山谷、河川及隘口,然後給予適切的指導與幫助。他可以展現出圓滿週到的能力。
將此位配以四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則以妙觀察智較適合。若就三身(法身、報身、應身)而言,即指應身──因應對方需要,順應到底地接觸對方,是自然親切地接近,而非居高臨下伸手救援而已。
由此看來,此位不但是正偏交參後的絕對性存在,同時也出現絕對偏的看法。當然,在動中三昧,是絕對偏,也是絕對正。
經典中也有如來以肉眼見佛性的說法,當然,見性時任何人都會有這種經驗︰日常生活中所見所聞都是佛、菩薩。自然具備藝術家的眼睛、音樂家的耳朵、哲學家的智慧,甚至觀音的千手千眼。這也就是古來偉大的禪師為什麼會有精妙的墨寶(字畫)、雕刻、庭園設計、詩詞等傳世的緣由。
雖然明顯的分辨自他,卻又自他交參。夕陽映照下拖著長影的園中石塊、樹木、桌上的各種器具、坐墊、茶具,還有周遭的每一個人,即使他、它們成為自己的仇敵,在已經透澈了解人心的現在,不論是怎樣的壞人也不會恨他。身邊的每一個人,每一器物、木石,在自己眼中無一不是佛、菩薩。這就是菩薩願行所云──一念頭上開一花,一花現一佛,隨處莊嚴淨土,徹見於如來光明的腳下。一念頭上,是指心中瞬間的活動。佛世界如同彩色電影的畫面映在每一念頭上,每個心靈活動,如同金色佛的面孔般閃閃發亮。
徹知世上一切,看出人心的各種不可避免的惡念以及由心中湧出的善念,徹底分辨自利利他──三昧中的三昧王,就是此不易達成的心的舞台。第三句的「宛然自有衝天氣」是說達此位的人,其志宛如白浪衝天。
此頌被題名為「偏中至」,也有人認為應該是「兼中至」;這二者都可成立。以創造意識藝術品的意思而言,應該是「偏中至」,而徹底超越意識性時,則是徹底超越正中。實際上也有被稱為「兼中至」的充分理由。所以,不需膠著於「兼」或「偏」的爭執。「至」這字在辭典中為抵達前方之意,為琢磨、超越意識活動而抵達的狀態。
兼中到
到達第五位的人,正如百川入海不留痕迹地丟開一切,歸趨若愚似魯的渾樸境界。就像十牛圖最後一圖中的布袋和尚,赤足坦胸,忘我的攜帶東西給村人。他手上的竹簍內說不定有酒,有魚還有其他東西。
有一則有名的禪話──德山托鉢──德山搞錯時間,手裏捧著鉢到齋堂,彼時擔當典座(負責全寺伙食)的雪峰諷刺他︰「這種時候你來幹什麼﹖」德山回答︰「噢!是這樣的嗎﹖」低著頭回到隱寮(退休住持的居室)。年輕時候的德山,性情十分峻烈,手裏時常揮動著棒子,連禪機出現時也不例外,所以被稱為棒子德山。到了現在,他已像大海一般的寧靜、安定了。
看似老邁昏瞶的德山,有時淌著鼻涕悠閒的坐在圍爐旁與客人聊天,有時拉著客人到庭院中鏟雪填井。當然!那口井永遠也不可能被填滿,可是他仍孜孜不倦的做。他常常塞錢給一個被所有人唾棄的青年,有人提醒他說︰「他是個浪蕩子。他盜用過公款。他父親的錢何止千萬,也都被他花天酒地揮霍盡,終於被他父親逐出家門,送進監牢。住到寺中,也常向人或多或少的借錢,還不起錢再跑到別處避債。甚至連在寺中養病的人的衣物、金錢,他也偷取。資助這種人,還不如把錢丟到井裏。」德山雖然當下點頭稱是,但還是照樣幫助那個年輕人。他說︰「他是個好人,有朝一日他一定會變好的。如果我不照顧他,他就永遠沒有回頭的機會了。在老鼠出入的地方置些米飯,被餵飽的老鼠就不會亂咬東西。同樣的道理,我給他錢,他有了錢就不會做壞事。」然後他又說道︰「罪福皆空無所住,蛇吞青蛙,青蛙吃蟲,老鷹抓麻雀,野雞啄蛇,貓捉老鼠,大魚吃小魚。破戒的比丘不墮地獄。剛剛那個喝醉酒罵我的人也是好人,雖然他因愛喝酒而遭太太遺棄。」
村裏的年輕人都很喜歡接近他,他們說︰「釋迦說︰『煩惱即菩提』,說得極好,很合乎現代文學。佛教說一切皆空,所以和尚什麼事都可以做。」他們提出放蕩文學的話題隨便亂講。德山很嚴峻地答覆他們︰「不!你們大錯特錯!念念是因,念念有果。起一善念必作善業,起一惡念必作惡業。你的一舉手一投足都在左右你的大圓鏡智。因果律絲毫不爽,它決不容情,你對它必須低頭服從。不要受徒有聲望、機會主義者所騙。」他的語氣雖然溫和,但語意堅定。他看似昏昧,但在該說話時絕不含糊。
頌的第一句是「不落有無誰敢和」,不說善或惡,不偏執於有,也不落於無。雖活在現實的世界中,卻沒有片刻忘記「空」的真諦。
第二句是「人人盡欲出常流」。意指竭盡己力努力修禪,意圖在修行方面超群出眾。第三句的「折合還歸炭裏坐」,指一切都圓融成熟的境界。昔日的鬥志已經消失,這不是意謂意志已經消失,而是意指不需要。還歸炭裏,如同前述,安靜地回到圍爐邊,淌著鼻涕,返璞歸真的德山那樣地。「兼中到」在修行上像是人生的歸結點,就四智而言相當於成所作智。雖是無心的動作、言談,卻是多麼地圓滿和諧。稍加注意一看,有一股難以形容的風格,很自然的具有由於長時間的修行,以及由經驗而得的深奧知識。
四智的第一為大圓鏡智。在第一位「正中偏」的禪定深處,去除意識時──換言之,由該處出現見性──大圓鏡智如同暗夜的鏡,到了第四、五位時,大圓鏡出現在意識活動的正中央,開始明亮的照映。到此階段,不論動中或靜中都已合一,即達到被稱為妙覺的狀態。
進而行持道還──於實踐上是由第五位再次回到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各位經過他位,增加深度,各位又再以圓融。對第三位而言,它經過第四位、第五位,第三位才放光,故修行是由第一的開端(禪定)做無盡的重複。各個位都具備自己的個性獨立獨步。其中只有第一位屬於靜中三昧,其餘都是動中三昧。
兼中到的「到」是指由他方來至此方,或由此方往他方,是兼備向去、卻來的大圓熟境地。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三冊。
無相
新羅禪僧。中國淨眾宗之大成者。俗姓金,又稱金和上(尚)。號松溪。聖德王(702~736)時,於郡南寺得度。聖德王二十七年(728)入唐。初住禪定寺,後入蜀參純德寺之智詵(五祖弘忍門下),師事處寂(智詵之弟子),賜名無相,獲傳衣鉢。後居天谷山之巖下,被草衣、節飲食,食盡而以土為食,猛獸為其行所感而護衛之。後受成都縣令楊笠之請,住淨眾寺,開演禪法,化導二十餘年。寶應元年(762)五月付囑弟子無住。五月十九日坐化,年七十九,塔名「東海大師塔」。
師每年十二月及正月皆設道場說法,先教禮懺、引聲念佛,後傳無憶、無念、莫妄三句,並將此三句配以戒、定、慧三學。後世稱其法系為淨眾宗,其傳承系列如次︰智詵→處寂→無相→無住。
◎附︰《歷代法寶記》(摘錄)
金和上每年十二月、正月,與四眾百千萬人受緣,嚴設道場處,高座說法。先教引聲念佛,盡一氣念,絕聲停念訖,云︰無憶、無念、莫妄。無憶是戒,無念是定,莫妄是惠。此三句語即是總持門。又云︰念不起猶如鏡面能照萬像,念起猶如鏡背即不能照見。又云︰須分明知起知滅,此不間斷即是見佛。譬如二人同行俱至他國,其父將書教誨,一人得書尋讀已畢,順其父教不行非法;一人得書尋讀已畢,不依教示熾行諸惡。一切眾生依無念者是孝順之子,著文字者是不孝之子。又云︰譬如有人醉酒而臥,其母來喚,欲令還家。其子為醉迷亂,惡罵其母。一切眾生無明酒醉,不信自身見性成佛。
又《起信論》云︰心真如門、心生滅門。無念即是真如門,有念即生滅門。又云︰無明頭出,般若頭沒;無明頭沒,波般若頭出。又引《涅槃經》云︰家犬野鹿。家犬喻妄相,野鹿喻佛性。又云︰綾本來是絲,無明文字,巧兒織成,乃有文字,後折卻還是本然絲。絲喻佛性,文字喻妄相。又云︰水不離波,波不離水。波喻妄念,水喻佛性。又云︰擔麻人轉逢銀所,一人捨麻取銀,餘人言,我擔麻已定,終不能棄麻取銀。又至金所,棄銀取金,諸人云,我擔麻已定,我終不棄麻取金。金喻涅槃,麻喻生死。
又云︰我此三句語是達摩祖師本傳教法,不言是詵和上、唐和上所說。又言︰許弟子有勝師之義,緣詵、唐二和上不說了教,曲承信衣,金和上所以不引詵、唐二和上說處。每常座下教戒真言,我達摩祖師所傳此三句語是總持門,念不起是戒門,念不起是定門,念不起(是)惠門,無念即是戒定惠具足。過去、未來、現在恒沙諸佛皆從此門入。若更有別門,無有是處。
〔參考資料〕 《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宋高僧傳》卷十九;《神僧傳》卷七;《景德傳燈錄》卷四;李能和《朝鮮佛教通史》;冉雲華〈東海大師無相傳研究〉(《中國佛教文化研究論集》);印順《中國禪宗史》第四章。
飲酒戒
指禁制飲酒。為五戒之一、梵網四十八輕戒之一。蓋飲酒為迷亂起罪之根源,故於大小二乘、道俗七眾之行法中,皆制之為戒。
依《四分律》卷十六所記,佛在支陀國時,娑伽陀往拘睒彌主家,受飲食,且飲黑酒,既飽滿,於歸途倒地而吐。佛即知之,遂制比丘飲酒,說犯之者為波逸提,並說飲酒有十過。此十過即︰顏色惡、少力、眼視不明、現瞋恚相、壞田業資生法、增致疾病、益鬥訟、無名稱而惡名流布、智慧減少、身壞命終墮三惡道。
《長阿含經》卷十一〈阿㝹夷經〉謂飲酒有六失︰失財、生病、鬥訟、惡名流布、恚怒暴生、智慧日減。
又,《大智度論》卷十三內,廣舉飲酒之三十五失如下︰(1)現世之財物虛竭。(2)眾病之門。(3)鬥爭之本。(4)裸露無恥。(5)有醜名惡聲,人所不敬。(6)覆沒智慧。(7)應所得物不能得,已所得物將散失。(8)須隱匿之事盡向人說。(9)種種事業廢不成辦。(10)醉為愁本,此因醉中多失誤,故醒後慚愧憂悔。(11)身力轉少。(12)身色壞。(13)不知敬父。(14)不知敬母。(15)不敬沙門。(16)不敬婆羅門。(17)不敬伯叔及尊長。(18)不尊敬佛。(19)不敬法。(20)不敬僧。(21)朋黨惡人。(22)疏遠賢善。(23)作破戒人。(24)無慚無愧。(25)不守六情。(26)縱色放逸。(27)他人憎惡,不喜見之。(28)為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29)行不善法。(30)棄捨善法。(31)明人智士所不信用。(32)遠離涅槃。(33)種狂癡因緣。(34)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35)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
此外,《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謂飲酒能招犯其他諸罪,文云(大正3‧158a)︰
「以飲酒是放逸之本,能犯四戒。如迦葉佛時,有優婆塞,以飲酒故邪淫他婦,盜殺他雞。他人問言︰何以故爾﹖答言︰不作。以酒亂故一時能破四戒,有以飲酒故能作四逆,唯不能破僧耳,雖非宿業有狂亂報,以飲酒故迷惑倒亂,猶若狂人,又酒亂故廢失正業、坐禪、誦經、佐助眾事。」
◎附︰續明〈不飲酒戒〉(摘錄自《戒學述要》下篇)
酒能致醉,令人神志昏迷,故一切酒不得故飲。若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或白師後方許飲服。自既不飲,亦不得教人飲。製酒、酤酒,尤非所應。此近事五戒,前四是性罪,不飲酒屬遮罪。世尊何故於遮罪中唯立不飲酒以為學處﹖此亦有多說︰
(1)「離飲諸酒易可防護,非餘遮罪。謂酪清漿、沙糖水等足能止渴,何用酒為﹖」
(2)「離飲酒戒能總防護諸餘律儀,如塹垣城能總防護。」
(3)「若不防護離飲酒戒,則總毀犯諸餘律儀,餘則不爾。曾聞有一鄔波索迦……如是五戒,皆因酒犯,故遮罪中獨制飲酒。」
(4)「酒令失念,增無慚愧,其過深重,故偏制立。如律中說,制地國中有一毒龍性極暴惡,為稼穡害,其所居池水陸空飛無敢近者,時有尊者名曰善來,以巧方便令其調伏,因此名稱流布八方,於是信心競興供養。漸次遊化至室羅筏,值彼城中請僧設會,有近事女家不豐饒,獨請善來,奉上飲食,食多鹽味,須臾增渴,為渴所逼,現相求飲。時近事女作是思惟,尊者所食極為肥膩,若飲冷水,或當致疾,遂設方便授以清酒,彼不審察,便取飲之。讚慰收衣趣勝林寺,將至醉悶䤄眩便倒,衣鉢錫劫籍在地,露體而臥,無所覺知。佛將阿難經行遇見,知而故問︰此臥者誰﹖何為此間醉酒而臥﹖阿難白佛︰此是善來。佛告阿難︰可集僧眾。僧眾集已,佛在眾中敷如常座,結跏趺坐。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汝等聞見苾芻善來曾以巧便伏毒龍不﹖諸苾芻眾隨己見聞各白佛言︰我曾聞見。佛言︰汝等於意云何,善來今能伏蝦蟆不﹖苾芻皆曰︰不也,世尊!爾時如來種種方便呵毀酒過,告諸苾芻︰汝等若稱佛為師者,自今已往,下至茅端所沾酒渧亦不得飲。故遮罪中獨制飲酒。」
(5)「飲酒能令智慧衰退,如說長者智慧衰退,是第六失,故遮罪中獨制飲酒。」
(6)「聖者經生必不飲酒,雖嬰孩位,養母以指強渧口中,不自在故,而無有失。纔有識別,設遇強緣,為護身命,亦終不飲,故遮罪中獨立飲酒。」(文見《婆沙》卷一二三)。
《俱舍》僅云︰「遮中唯離酒,為護餘律儀。」《成實論》云︰「飲酒是實罪耶﹖答曰非也。所以者何﹖飲酒不為惱眾生故,但是罪因,若人飲酒則開不善門,是故若教人飲酒則得罪分,以能障定等諸善法故。如植眾果必為牆障,如是四法是實罪,離為實福。為守護故,結此酒戒。」
〔參考資料〕 《分別善惡所起經》;《俱舍論》卷十四;《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十七、卷三十八;《俱舍論光記》卷十四;《大乘義章》卷七;《法苑珠林》卷九十三;《梵網菩薩戒本疏》卷三;《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三。
[法相辭典(朱芾煌)]
酒戒
俱舍論十四卷十八頁云:復以何緣、不於遠離遮罪、建立近事律儀?誰言此中不離遮罪。離何遮罪?謂離飲酒。何緣於彼諸遮罪中,不制離餘,唯遮飲酒?頌曰:遮中唯離酒,為護餘律儀。論曰:諸飲酒者、心多縱逸,不能守護諸餘律儀。故為護餘、令離飲酒。寧知飲酒、遮罪攝耶?由此中無性罪相故。以諸性罪,唯染心行。為療病時,雖飲諸酒;不為醉亂,能無染心。豈不先知酒能醉亂,而故欲飲,即是染心?此非染心。由自知量;為療病故,分限而飲,不令醉亂;故非染心。諸持律者、言飲酒是性罪。如彼尊者鄔波離言:我當如何供給病者?世尊告曰:唯除性罪。餘隨所應,皆可供給。然有染疾釋種須酒。世尊不開彼飲酒故。又契經說:諸有苾芻、稱我為師;不應飲酒。乃至極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應飲。故知飲酒、是性罪攝。又諸聖者、雖易多生;亦不犯故。如殺生等。又經說是身惡行故。對法諸師言非性罪。然為病者、總開遮戒;復於異時、遮飲酒者;為防因此犯性罪故。又令醉亂、量無定限;故遮乃至飲茅端所沾量。又一切聖、皆不飲者,以諸聖者、具慚羞故。飲酒能令失正念故。乃至少分亦不飲者;以如毒藥、量無定故。又經說是身惡行者;酒是一切放逸處故。由是獨立放逸處名。餘不立此名皆是性罪故。然說數習墮惡趣者;顯數飲酒、能令身中諸不善法、相續轉故。又能引發惡趣業故。或能令彼轉增盛故。如契經說:窣羅迷麗耶末陀放逸處、依何義說?醞食成酒,名為窣羅。醞餘物所成;名迷麗耶酒,即前二酒、未熟已壞、不能令醉,不名末陀。若令醉時;名末陀酒。簡無用位,重立此名。然以檳榔及稗子等、亦能令醉;為簡彼故,須說窣羅迷麗耶酒。雖是遮罪;而令放逸、廣造眾惡。為令慇重遮斷,故說放逸處言。酒是放逸所依處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三卷十六頁云:問:世尊何故於遮罪中,惟離飲酒、立為學處?答:舊對法諸師、及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說:惟離飲酒是近事者所受律儀家族本地。離餘遮罪,則不如是。故此惟立離飲諸酒。脅尊者曰:法王法主、知此律儀、有法能為障礙遮止,有法不為障礙遮止。謂飲諸酒、於此律儀,最極能為障礙遮止。如守門者、禁門不開。離餘遮罪,則不如是。故此惟立離飲諸酒。有作是說:離飲諸酒、易可防護。非餘遮罪。謂酪清漿沙糖水等,足能止渴,何用酒為。有餘師言:離飲酒戒、能總防護諸餘律儀。如塹垣城,能總防護。復有說者,若不防護離飲酒戒;則總毀犯諸餘律儀。餘則不爾。曾聞有一鄔波索迦、稟性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一時,家屬大小、當為賓客;彼獨不往,留食共之。時至取食,鹹味多故;須臾增渴。見一器中,有酒如水。為渴所逼,遂取飲之。爾時便犯離飲酒戒。時有鄰雞、來入其舍。盜心捕殺,烹煮而噉。於此復犯離殺盜戒。鄰女尋雞,來入其室。復以威力、強逼交通。緣此更犯離邪行戒。鄰家憤怒,將至官司。時斷事者、訊問所以。彼皆拒諱。因斯又犯離虛誑語。如是五戒、皆因酒犯。故遮罪中、獨制飲酒。有餘師說:酒令失念,增無慚愧,其過深重,故偏制立。如律中說:製地國中,有一毒龍,性極暴惡,為稼穡害。其所居池、水陸空飛、無敢近者。時有尊者、名曰善來。以巧方便、令其調伏。因此名稱、流佈八方。於是信心、競興供養。漸次遊化,至室羅筏。值彼城中請僧設會。有近事女、家不豐饒。獨請善來,奉上飲食。食多鹽味,須臾增渴。為渴所逼,現相求飲。時近事女、作是思惟。尊者所食,極為肥膩。若飲冷水;或當緻疾。遂設方便,授以清酒。彼不審察,便取飲之。讚慰收衣,趣勝林寺。將至,醉悶[酉*面]眩便倒。衣缽錫杖、狼藉在地。露體而臥,無所覺知。佛將阿難、經行遇見,知而顧問,此臥者誰?何為此間醉酒而臥?阿難白佛:此是善來。佛告阿難:可集僧眾。僧眾集已;佛在眾中,敷如常坐,結加趺坐。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汝等聞見苾芻善來、曾以巧便伏毒龍不?諸苾芻眾、隨已見聞,各白佛言:我曾聞見。佛言:汝等;於意云何?善來今能伏蝦蟆不?苾芻皆曰:不也;世尊。爾時如來種種方便、訶毀酒過。告諸苾芻:汝等若稱佛為師者;自今已往,下至茅端所沾酒渧,亦不得飲。故遮罪中、獨制飲酒。有作是說:飲酒能令智慧衰退。如說:長者智慧衰退,是第六失。故遮罪中、獨制飲酒。有餘師說:聖者經生,必不飲酒。雖嬰孩位,養母以指強渧口中;不自在故,而無有失。才有識別;設遇強緣;為護身命,亦終不飲。故遮罪中,獨立酒戒。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飲酒十過
一、顏色惡,即飲酒的人,顏貌容色,因之變常,無有善相。二、下劣,即飲酒的人,威儀不整,舉動輕薄,人所賤惡。三、眼視不明,即恣飲而狂癡瞻視,昏瞀不辨色境。四、現瞋恚相,即飲酒的人,行不善法,不顧親屬賢善,隨意忿怒。五、壞田業資生,即恣飲放逸,破費產業,散失資產。六、致疾痛,即飲酒過度,則身體失調,以致疾痛。七、益鬥訟,即醉酒發狠,與人爭競,不惜身命,而鬥訟益增。八、惡名流布,即飲酒的人,多棄捨善法,而醜名惡聲,流布遠近。九、智慧減少,即飲酒昏迷,愚痴狂妄,而智慧減少。十、命終墮惡道,即邀朋飲酒,不修善行,則惡業日增,命終墮落於惡道。
[國語辭典(教育部)]
酣
ㄏㄢ, [動]
1.暢飲,盡興喝酒。唐.李白〈宣州謝朓樓餞別校書叔雲〉詩:「長風萬里送秋雁,對此可以酣高樓。」
2.沉迷、耽溺於酒。《抱朴子.外篇.酒誡》:「小大亂喪,亦罔非酒,然而俗人是酣是湎。」《宋書.卷六一.武三王傳.廬陵孝獻王義真傳》:「縱博酣酒,日夜無輟。」
[副]
1.暢快、盡興。如:「酣飲」、「酣歌」。《魏書.卷七九.成淹傳》:「(王)肅言:『淹既蒙進,臣得屈己伸人,此所謂陛下惠而不費。』遂酣笑而止。」
2.激烈。如:「酣鬥」。唐.杜甫〈丹青引〉:「褒公鄂公毛髮動,英姿颯爽來酣戰。」
[形]
1.喝醉酒。宋.汪元量〈湖州歌〉九八首之四四:「篷窗倚坐酒微酣,淮水無波似蔚藍。」
2.濃、盛。清.洪昇《長生殿.第五齣》:「環曲岸,環曲岸,紅酣綠勻。」
飽德
ㄅㄠˇ ㄉㄜˊ
比喻承受許多德惠。《詩經.大雅.既醉.序》:「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
半醉
ㄅㄢˋ ㄗㄨㄟˋ
喝醉酒,神智稍有不清。如:「每次喜宴,李先生總要喝個半醉,方肯罷休。」
拌蒜
ㄅㄢˋ ㄙㄨㄢˋ
北平方言。形容腳步踉蹌的樣子。因為兩腳常互相碰撞,容易跌倒,走起路來,頗為吃力。用來比喻做事不順利,技術不熟練。如:「他一喝醉酒,走起路來,就如拌蒜一樣跌跌撞撞的。」
摩陀
ㄇㄛˊ ㄊㄨㄛˊ
昏沉醉酒。明.周朝俊《紅梅記.第二四齣》:「摩陀醉的個身軀重,俺打精神再把一座玉山高聳,摟抱著錦帳佳人做個夜夜紅。」也作「磨拖」、「磨陀」。
磨陀
ㄇㄛˊ ㄊㄨㄛˊ, 1.逍遙自在。元.關漢卿〈大德歌.吹一個〉曲:「想人生能幾何,十分淡薄隨緣過,得磨陀處且磨陀。」也作「磨跎」、「磨駝」。
2.醉酒。也作「摩陀」。
發酒風
ㄈㄚ ㄐㄧㄡˇ ㄈㄥ
喝醉酒而顯露出狂態。元.鄭光祖《王粲登樓.第四折》:「(正末云)你發甚麼酒風哩!」也作「發酒瘋」。
封臺
ㄈㄥ ㄊㄞˊ
年終戲園停演,稱為「封臺」。如:「劇團決定以『貴妃醉酒』這齣戲作為年終封臺戲碼。」也稱為「封箱」。
扶頭
ㄈㄨˊ ㄊㄡˊ, 1.醉酒。宋.王千秋〈水調歌頭.遲日江山〉詞:「一舉千觴盡,來日判扶頭。」
2.形容昏睡初醒或精神困倦。宋.范成大〈秦樓月.珠簾狹〉詞:「花前苦殢金蕉葉,瞢騰午睡扶頭怯。」
掇坐
ㄉㄨㄛˊ ㄗㄨㄛˋ
端坐、坐著。《劉知遠諸宮調.第一》:「掇坐善能飲醉酒,……,在村第一欺良善,沒尊卑不近道理。」
貪杯惜醉人
ㄊㄢ ㄅㄟ ㄒㄧˊ ㄗㄨㄟˋ ㄖㄣˊ
貪戀杯中酒的人憐惜喝醉酒的人。比喻同病相憐。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第一來我則是可憐見無主娘親,第二來是我慣曾為旅偏憐客,第三來也是我自己貪杯惜醉人。」
拿手好戲
ㄋㄚˊ ㄕㄡˇ ㄏㄠˇ ㄒㄧˋ
最擅長表演的戲。如:「貴妃醉酒是她的拿手好戲。」後泛指最擅長的技藝或本領。如:「模仿名人的言行舉止是他的拿手好戲。」
南柯太守傳
ㄋㄢˊ ㄎㄜ ㄊㄞˋ ㄕㄡˇ ㄓㄨㄢˋ
唐代傳奇小說。李公佐著。敘述廣陵人淳于棼醉酒做夢,夢中被大槐國招為駙馬,並任命為南柯太守,歷盡窮通榮辱的故事。
楞子眼
ㄌㄥˋ ˙ㄗ ㄧㄢˇ
北平方言。喝醉酒,眼睛發直、看不清楚的樣子。《紅樓夢.第六五回》:「這裡喜兒喝了幾杯,已是楞子眼了。」
劉伶病酒
ㄌㄧㄡˊ ㄌㄧㄥˊ ㄅㄧㄥˋ ㄐㄧㄡˇ
晉劉伶嗜酒如命,其妻涕泣勸諫,而伶反戲弄妻子,以醉為樂。典出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任誕》。後用以稱人嗜酒、縱酒、醉酒。如:「你切莫如劉伶病酒,將來必定病痛滿身。」
貴妃醉酒
ㄍㄨㄟˋ ㄈㄟ ㄗㄨㄟˋ ㄐㄧㄡˇ, 1.平劇劇目。隋、唐故事戲。敘述唐明皇邀楊貴妃到百花亭賞花,唐明皇卻爽約不到,貴妃獨飲至醉,含怨回宮。
2.形容美人醉酒。如:「她喝多了,臉帶酡紅,移步不穩,自嘲貴妃醉酒。」
狂花病葉
ㄎㄨㄤˊ ㄏㄨㄚ ㄅㄧㄥˋ ㄧㄝˋ
比喻醉酒的人。飲酒的人因醉而喧鬧者,稱為「狂花」;醉而閉目成眠者,稱為「病葉」。
和羹
ㄏㄜˊ ㄍㄥ, 1.五味調和的羹湯。《書經.說命下》:「若作和羹,爾惟鹽梅。」
2.比喻良相賢臣輔佐國君處理朝政。唐.張說〈恩制賜食於麗正殿書院宴賦得林字〉詩:「位竊和羹重,恩叨醉酒深。」
轟走
ㄏㄨㄥ ㄗㄡˇ
驅逐、趕走。如:「他喝醉酒鬧得太過分了,飯店服務人員只好把他轟走。」
借酒三分醉
ㄐㄧㄝˋ ㄐㄧㄡˇ ㄙㄢ ㄈㄣ ㄗㄨㄟˋ
借喝了酒,裝出醉酒的模樣,故意撒酒瘋。如:「他不過是借酒三分醉,故意逞威風罷了。」
酒病酒藥醫
ㄐㄧㄡˇ ㄅㄧㄥˋ ㄐㄧㄡˇ ㄧㄠˋ ㄧ
(諺語)喝醉酒的人,次日精神委靡不振時,必須再喝幾杯酒,才能復振精神。《金瓶梅.第五四回》:「酒病酒藥醫,就吃些何妨?我前日也有些嗓子痛,吃了幾杯酒,倒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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