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行真如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七真如之一。見真如條。
瑜伽七十七卷八頁云:五者、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諦。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真如
(名數)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之實性也。二實相真如,謂顯於二無我之實性也。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之唯識實性也。四安立真如,謂苦諦之實性也。五邪行真如,謂集諦之實性也。六清淨真如,謂滅諦實性也。七正行真如,謂道諦之實性也。流轉安立邪行之三真如不通於佛,又實相唯識清淨之三真如為根本智之境,餘四者為後得智之境。是約於詮門以義說而說為七,若廢詮而論如之體則七即一如也。見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唯識論八。
(名數)見真如條。
梵語 sapta vidhāh tathatāh。 約能詮而立真如有七種之別。又作七種如如、七如。即:(一)流轉真如(梵 pravrtti-tathatā),又作生真如、生如如、輪轉如如、生起真實,若隨相而言,生死流轉非以自在等為因,即由分別、依他之因緣而起,此乃真實不虛。(二)實相真如(梵 laksana-tathatā),又作相真如、相如如、空相如,指於一切法上之人法二無我所顯之實相。(三)唯識真如(梵 vijñapti-tathatā),又作了別真如、識真如、識如如‧唯識如,若隨相而言,指無漏唯識之觀智。(四)安立真如(梵 sajniveśa-tathatā),又作依止真如、依止如、安立真實,即苦聖諦,若隨相而言,乃我、我所之所執處,指器世間、眾生世間。(五)邪行真如(梵 mithyā-pratipatti-tathatā),又作邪行如、邪行如如、邪行真實,即集聖諦,若隨相而言,為苦因之渴愛。(六)清淨真如,又作清淨如、清淨如如、清淨真實,即滅聖諦,乃煩惱、所知二障永滅之畢竟清淨。(七)正行真如(梵 samyak-pratipatti-tathatā),又作正行如、正行如如、正行真實,即道聖諦,謂苦滅之道,如八正道等。〔解深密經卷三、卷六〕(參閱「真如」4197) p102
梵語 bhūta-tathatā 或 tathatā。即指遍布於宇宙中真實之本體;為一切萬有之根源。又作如如、如實、法界、法性、實際、實相、如來藏、法身、佛性、自性清淨身、一心、不思議界。早期漢譯佛典中譯作本無。真,真實不虛妄之意;如,不變其性之意。即大乘佛教所說之「萬有之本體」。然詳細論究之,則各宗各家所引真如一詞之含意各異,總約之,可有如下數種。
依據阿含經典載,緣起之理法乃永遠不變之真理,故稱為真如。又據異部宗輪論中化地部所舉之九無為中,有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道支真如、緣起真如等,其中之善、不善、無記等三性與八聖道、生死緣起之理法等,均為真實而永遠不變者,故稱之為真如。
大乘佛教之主張,一切存在之本性為人、法二無我,乃超越所有之差別相,故稱真如,例如如來法身之自性即是。據佛地經論卷七,真如乃一切現象(諸法)之實性,其相雖有各種差別,其體則是一味,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非言語、思考之所及。從其遠離所有錯誤、虛偽之觀點言之,假名為真如。若以其為一切善之所依,名法界;以其遠離減損之謗,名實有;以其遠離增益之謗,名空無;以其為真實,名實際;以其為無分別智之所悟,故假名稱勝義。有關真如之異名,大般若經卷三六○共舉出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與不思議界等十二名。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二則舉出真如、空性、無相、實際、勝義與法界等六名。法華玄義卷八下舉出實相、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虛空、佛性、如來藏、中實理心、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諦與微妙寂滅等十四名。此外,又作一如、一如法界、一法界、真如實相、真如一實、真實際、真勝義諦等稱。以其相之絕對平等,亦稱一相。
解深密經卷三有七真如之說,即:(1)流轉真如(緣起之理法),(2)實相真如(諸法之實性),(3)了別真如(萬法唯識之理法),(4)至(7)配合於苦集滅道等四諦,依序為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上記七真如中,除實相真如以外之六種亦稱六真如,係以各個理法之自體永遠不變,故稱之為真如;然或謂非由其理法自體而名真如,乃是由實相真如所顯現之各種相狀而立者。
法相宗之說,據成唯識論卷九載,真如乃遠離虛妄分別之法,為人、法二無我之性,相當於三性中之圓成實性。此宗主張一切現象皆從阿賴耶識所生,故真如本身為一超越現象之絕對寂然之體,其自體不會成為現象之法,故說「真如凝然,不作諸法」。據成唯識論卷十載,菩薩須至初地始悟真如之理,依次以其所悟內容之深淺次第,立有十真如之別。其名稱如下:(1)行真如,即普萬有的二空之理。(2)最勝真如,身完全受持具足戒所悟之真如,以其具足無量功德,故稱最勝。(3)勝流真如,從真如流出之教,較其他教為勝之意,其教之根本即是真如。(4)無攝受真如,即不成為執著的對象之意。(5)類無別真如,謂生死與涅槃不二,即迷悟一如之意。(6)無染淨真如,即真如超越染淨之意。(7)法無別真如,謂真如已離生滅之相,故不論自何法而論之,其體為一。(8)不增減真如,謂斷煩惱之污垢既不減,修清淨之法亦無所增,即離增減執著之意。一旦悟此真如,即能自在變現各種形狀與國土,故亦稱相土自在所依真如。(9)智自在所依真如,於四無礙智得自在之意。(10)業自在等所依真如,即得一切神通、總持、禪定等身口意的作用自在之意。
以上十者為順次從初地至十地行十波羅蜜、斷十重障,而至菩提。此外,人無我之真如(人空真如)與法無我之真如(法空真如),合稱為二空真如;其中二乘人祇悟人空真如,菩薩則能悟二空真如。
地論宗主張,第八阿賴耶識(攝論宗作第九阿摩羅識)之自體為自性清淨心,此一自性清淨心即是真如。其識因受無明之熏習,故顯現出染淨諸現象。
大乘起信論之主張,真如為眾生心之本體,其為杜絕言詮、思惟者,稱作離言真如;然若勉強以言語表現之,則稱作依言真如,以上二者合稱為二真如。就依言真如而言,其體遠離迷心而空,故為如實空(空真如);且其自體具足無限清淨之無漏清淨功德,故為如實不空(不空真如)。同時,眾生心(即真如)具有絕對不動之心真如門,與緣於無明而起動生滅,形成染淨現象之心生滅門;故稱不動之真如為不變真如,隨緣而現之染淨等現象為隨緣真如,以上二者亦合稱為二真如。一般對萬有生起之法,若依真如之不變或隨緣而說明者,即稱真如緣起(如來藏緣起)。以下列舉之二真如均為同類語,即清淨真如與染淨真如、或非安立真如與安立真如(安立,意即使萬有之生起各得其所)。
華嚴宗依據性起說而主張「本體即現象」,即真如本為萬法,萬法本為真如之意。同時真如分為一乘真如與三乘真如;前者復分為別教真如、同教真如,後者復分為頓教真如、漸教真如,此均由對真如理解之不同所致者。
天台宗依據性具說,主張真如本身本來具足染淨善惡諸法。
又諸佛之自性(真如),稱為無垢真如,或出纏真如;眾生之體性真如因被煩惱所污垢,故稱有垢真如,或在纏真如。二者合稱,即為兩垢如如。
依據釋摩訶衍論卷三載,真如乃悟始覺、本覺二智之理者,故立性真如與虛空之理二義。清淨虛空之理有十義,即:無障礙義、周遍義、平等義、廣大義、無相義、清淨義、不動義、有空義、空空義、無得義等。〔雜阿含經卷十二、卷二十一、佛地經論卷四、卷七、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成唯識論卷二、梁譯攝大乘論卷下、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p4197
將真如分成七種,謂之七真如。又稱七種真如、七種如如、七如。這種分法起自《解深密經》,此後廣為瑜伽行派論書所引用,故可視為瑜伽行派特有的說法。《佛地經論》卷七云(大正26‧323a)︰「真如即是諸法實性、無顛倒性,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體唯一味,隨相分多。」依《成唯識論》卷八載(大正31‧46c)︰
「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茲略釋此七真如如次︰
(1)流轉真如(pravṛtti-tathatā)︰指一切有為法無始以來就是在流轉變遷。這是諸有為法的實在相狀,故稱流轉真如。流轉真如又譯作生真如、生如如、輪轉如如、生起真如。
(2)實相真如(lakṣaṇa-t.)︰又譯作相真如、相如如、空相如。指人法二空的呈顯。這是諸法的實在相狀,故稱相真如。
(3)唯識真如(vijñapti-t.)︰指一切法是唯識所現,這是諸法的實在相狀,故稱唯識真如。又譯作了別真如、識真如、識如如、唯識如。
(4)安立真如(saṃniveśa-t.)︰即苦聖諦。
(5)邪行真如(mithyā-pratipatti-t.)︰即苦集聖諦。
(6)清淨真如︰即苦滅聖諦。
(7)正行真如(samyak-pratipatti-t.)︰即苦滅道聖諦。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三;《解深密經疏》;《三無性論》卷上;《十八空論》;《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中邊分別論》卷二;《辯中邊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七;《顯揚聖教論》卷三、卷十六。
心所名。指令心警覺的精神作用。為五遍行之一、十大地法之一、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關於作意的種類,諸經論所說不同,略述如次︰
(一)《俱舍論》卷七謂有三種作意︰{1}自相作意︰按,觀色之變礙、識之了別等法的自相,稱為自相觀。與此等自相觀相應而起的作意,便是自相作意。{2}共相作意︰指與四諦以上空、苦、無常、無我等十六行相(為通於色心諸法的共相)相應而起的作意。{3}勝解作意︰指與不淨觀、四無量心、有色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觀相應而起的作意。
(二)《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三列了相、勝解、遠離、攝樂、觀察、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七種作意,謂諸瑜伽師須經由此七作意,始能脫離欲界之欲,勤修觀行。
(三)《大乘莊嚴經論》卷七謂起根本等六心之後,繼起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奢摩他、毗鉢舍那、二相應、起相、攝相、捨相、恆修、恭敬等十一種作意。
(四)《六門教授習定論》舉勵力荷負、有間荷負、有功用荷負、無功用荷負四種作意。
(五)《顯揚聖教論》卷三謂修無量三摩地門會起有情無量、世界無量、法界無量、所調伏無量、調伏方便無量等五無量作意;緣七種遍真如,則起流轉真如、實相真如、唯識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等七真如作意。
又,欲界有聞所成、思所成、生所得三種作意;色界有聞所成、修所成、生所得三種作意;無色界有修所成、生所得二種作意。此外,又有所謂︰學(七有學身中無漏作意)、無學(阿羅漢身中無漏作意)、非無學(一切有漏作意)三種作意。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一、卷十六、卷一四四;《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七十;《顯揚聖教論》卷一、卷七、卷十八;《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成唯識論》卷三、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卷七(末);《品類足論》卷一;《入阿毗達磨論》卷上。
指宇宙萬有的真實性,或本來的狀態,也是宇宙的真理。徹悟真如之理,即是如來。小乘、大乘各派對此各有不同角度的說明。
諸經論中說及真如之異名甚多,《大般若經》卷三六0列出十二種名稱,即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立真如、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等六名。《法華玄義》卷八(下)立有十三種,即實相、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虛空佛性、如來藏、中實理心、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諦、微妙寂滅。
此外,經論中對於真如的分類亦有異說。
(1)《解深密經》卷三謂有七種真如︰流轉真如、相真如、了別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
(2)《成唯識論》卷十分十種,即遍行、最勝、勝流、無攝受、類無別、無染淨、法無別、不增減、智自在所依、業自在等所依等十種真如;同論卷二另說六種,即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
(3)《大乘起信論》分為離言真如、依言真如二種,更就後者分空真如、不空真如二種。
(4)法藏於《華嚴經探玄記》卷八約教而分為一乘、三乘二種真如,更將前者分為別教真如、同教真如,從後者分頓教真如、漸教真如。
如上所說真如的種類,係由觀察真如的觀點有異所設的種種名稱,並非意味真如本身有多種不同的本體。
宇宙萬有之實性名為真如,諸家於此點大體一致,然有關真如本身,則有異說。如地論家立第八阿賴耶識為真如,攝論家更立第九阿摩羅識,謂俱是自性清淨心,即是真如,而其真如為受熏之體。若唯識家,則立生滅的第八阿賴耶識而說一切諸法的開展,謂真如係二空所顯之理,為諸法所依之實性,凝寂湛然,超絕能熏、所熏之境域,為不生、不滅、不變、恆常之無為法。此即所謂「真如凝然不作諸法」之說。此時,「真」是真實、非虛妄,「如」謂如常、無變易。「真」簡別於有漏,「如」簡別於無漏有為。又「真」簡別於遍計所執,「如」簡別於依他起性。
另外,真如緣起家認為,真如並非冥頑無知之死物,若遇無明妄緣,則真如舉體起動而成生滅萬法。雖成生滅萬法,但無傷真如之體。恰如風吹水而成波,雖成波而無損水之本身。因此,解釋真如時,不變為「真」,隨緣為「如」。由不變之義,故真如與有為法非一。由隨緣之義,故與有為法非異。相對於此真如緣起家所說,唯識家僅以「不變」一義解釋真如。
◎附一︰〈談真如〉(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今日所談,為真如名義。先說真如名,是從印土譯來,現已習用,但在翻譯上,前後頗有變化。原文「䫂他多」,解析之︰「䫂他」為真實;「多」,為性。與「舜若多」之為空性,是一樣結構,故正譯應為「真實性」。由字源說,「䫂他」從「如是」(䫂他引)引申而成,故亦可翻成如是性,藏人即如此譯之。漢譯最初《般若》譯為「本無」,是依道家思想以無為本故。次在姚秦、六朝劉宋,羅什、求那跋陀羅則譯為「如」(《摩訶般若》、《雜阿含經》),北魏則為「如如真如」,至梁陳‧真諦則混用「如如真如」,迄唐以後,始確定為「真如」。在混用時期,以「真如」與「真諦」通用,故有「真如俗如」,「如不異如」之用。然始終於「性」字未曾譯出,如如之「如」似有「性」意在,亦未能顯。以最後之「真如」看,其意亦「真」亦「如」而已。終以未能譯出「性」字,故於義解多有未當也。
次明真如義。是可依於言教變遷之實三段說解之。
(一)小乘說「如」,《雜含》十二,講緣起法,謂無明緣行,行緣識,如是乃至生緣老死之十二有支之緣起法,因此說到「如」字,乃謂「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異名皆釋「如」字。而此段文依譯意,實是形容緣起法,勘對巴利文本《相應部》(巴利文五部中之《相應部》即《雜含經》),「法如」為「法如性」。是法非一切法,乃指緣起而言,即此緣起法為如性,謂其常然之相也。有佛無佛,都無改變,此即如性,亦即離緣起便無真如故。如是緣起相,即法之實相也,由此法非指一般法,緣起而外亦指諦、食、蘊、處、界等歸類之法,此等法實相,皆稱真如。是種解釋,乃佛法中之首段小乘對佛說至極之解也。
(二)大乘中,《大般若經》第二分〈緣起品〉,亦以緣起與法如(依小乘而釋異)連談,如《經》云,菩薩摩訶薩欲知諸法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當學般若波羅密,菩薩摩訶薩欲知一切諸法如、法性、實際,當學般若波羅密。此已廣於《雜含》,《雜含》止言緣起,此乃及於四緣也。又此法如,《智論》三十二釋云,如有二種,(1)各各相,(2)實相。一切法如皆相,以自相言,如地以堅為相(此小乘毗曇自共相之結論),是亦法之真如,但為下如。上如則為實相。若地堅相不實,自性空,即地堅空相,是即法實相上如。
(三)《瑜伽》、《深密》、《楞伽》所談「如」義,稍有差別。蓋此三書以「真如」判入「五法」(五事即相、名、分別、正智、真如)中,而又以自性相攝。相攝方式有種種,義遂不同。初《瑜伽》,次《深密》。《深密》思想近於《阿毗達磨經》,《瑜伽》〈抉擇分〉引之,乃無著思想所自出。總歸諸說有二︰(1)依他法,遍計執無相即法真如相(與第二段啣接);(2)圓成法,依他起斷為真如,此斷即轉依。如是二義,極有出入,最後乃可求諸《楞伽》,以依他法如相為真實,以圓成法心解脫為真如,於是真如非僅法之相而另指法而言矣。然《楞伽》有處仍以真如作相解(〈如來藏〉章),故知真如實有二義,有處以相說,有處以法說(廣義法有時言相,有時言相依)。以法說者,即圓成法,即心解脫,是即真如法也。
再概括言之,小乘以緣起(法)等實相,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等為如相。至《般若》亦以緣起為實相,而言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斷不常。《瑜伽》言遍計執無,亦是此生故彼生之義(真如相),更進一層,乃目離執緣起為真如法,是故於佛法名相應知其實也。昔者洞山价辭雲岩,問曰︰「老和尚百年後,有人欲見真容,如何回答﹖」雲岩即云︰「者個是。」洞山不省。又說︰「汝擔當家業須仔細。」仍未會。後涉水覩影,即便省悟而作偈云︰「切忌從他覓,迢迢與我疏,吾今獨自往,處處得逢渠。」雲岩死,遺像懸掛,有人參問。答以︰「者個是。」再問意旨如何。洞山忽然云︰「我幾乎誤解老和尚意思。是蓋真如以共相言,則處處逢渠,為三段之初段。一法一如者個即是。」所以《般若》說諸法一相無相,《深密》談遍一切一味相,此之一義,乃平等真如(《深密》、《華嚴》平等義,賢首未解也),即各如其分,無以異也。所以洞山初解處處得逢渠時,乃平等真如(相)。到遺容懸掛,始悟一法一如(法)之旨也。
復次小乘一段,以法相為真如,功夫在破人我執,故將法說成蘊界處等類,必人我淨盡,其法始顯,亦只形容彼法永久如是之相耳。此法非是所作乃法住法界。依大乘而言,於第二段即以小乘之法蘊處界等為法我執,去此法我執而為法無我,此法無我亦永久如是之相。於第三段無我所顯,乃為真如,有此始有事在,佛法建立,即在於此。蓋即菩薩摩訶薩修行功德之所依也。此無我所顯亦永久如是之相,為真如,為法界,皆依境言之也。
◎附二︰〈真如〉(摘錄自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
什麼是真如﹖真是表示它不是虛妄的,有現二就是虛妄,有能取、所取,能詮、所詮,就是虛妄。現在無能取、所取,能詮、所詮,這就是不虛妄,名為真。什麼是如﹖如乃如如不二,一模一樣,平等平等,沒有變異,沒有差別,名為如。如有心、有境的差別,是不如;有能詮、所詮的差別,是不如;有此、有彼,有多、有少,有這、有那,就是不如。總之,有二(落入相對界),就是不如。如真正的平等,超越相對的差別界,就是真真的如。法性沒有能取、所取,能詮、所詮的差別,所以就是真如性。真如性是法性的別名。
◎附三︰〈真如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真如觀,又稱觀真如禪、真如實觀、法身真如觀、如觀、真如三昧。即觀無相平等之真如,得心想寂靜,伏滅諸煩惱。如《入楞伽經》卷三所言,觀察虛妄分別因緣,如實了知二種無我,如實分別一切諸法無實體相,如此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此稱觀真如禪。
《大乘義章》卷三(末)解釋真如觀之相,云(大正44‧536b)︰
「如觀者,觀察諸法非有無故。云何觀法﹖知非有無之一切法,猶如幻化。幻化之有,無法為有,有則非有。幻化之無,有法為無,無則非無。然則說此幻有無,為非有無,亦無非有非無可得。還即說此非有非無為有無故,有無之相亦不可得,進退推求,無法可取。境界既然,心想亦爾,是故心想自然息滅。」
此謂如能觀察諸法之非有非無,體達一切法無相平等之理,則能伏滅諸煩惱,成就佛道。因此,《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云(大正17‧908b)︰「若學習真如實觀者,思惟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漸漸能過空處、識處、無少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定境界相,得相似空三昧。」
◎附四︰〈二真如〉(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經論中將真如分為二類之事例甚多。茲舉五種如次︰
(一)離言真如與依言真如︰出於《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係依據《大乘起信論》以離言、依言二義說真如而立。
(二)空真如與不空真如︰真如是絕差別妄念的真實體,名為空真如;雖絕差別妄念,但其體並非空無,而能具備無量無漏清淨功德,故名為不空真如。《大乘起信論》闡明依言真如而分空、不空二義,其文云(大正32‧576a)︰「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中略)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恆不變淨法滿足。」
空、不空真如即是依此而說的。
(三)不變真如和隨緣真如︰出於《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係依法性宗所談──真如有不變、隨緣二義而立。
又《釋摩訶衍論》卷三於本覺門、始覺門各分清淨、染淨二種。清淨本覺、清淨始覺所證的真如本離熏習,此為清淨真如;染淨本覺、染淨始覺所證的真如不離熏習,是為染淨真如。
《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也依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而揭示「安立真如」與「非安立真如」。據其所述,生起安立一切法為安立真如,本離染清淨而寂然無為,是為非安立真如。此與「不變真如」、「隨緣真如」有相同意趣。
(四)有垢真如與無垢真如︰垢是煩惱染法,以其有無而區別真如。《大乘止觀法門》卷二云(大正46‧649c)︰
「謂以染業熏於真心違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染用,以此染用違隱真如順用之照性,故即說此違用之暗以為能障,亦名為垢。此之垢用不離真體故,(中略)亦名為有垢真如。若以淨業熏於真心順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淨用,能除染用之垢。以此淨用順顯真心體照之明性,故即說此順用之照,以為圓覺大智,亦即名大淨波羅蜜。然此淨用不離真體故,(中略)亦名無垢真如。」
即從真如的染緣起方面立有垢真如,而從淨緣起方面立無垢真如之名。
(五)生空真如與法空真如︰一般多稱此為二空真如,有時也稱為二空真理。係法相宗所立。出於《成唯識論》卷十等。由我空而顯的真理稱為生空真如;由法空而顯的真理稱為法空真如。
◎附五︰〈真如緣起論〉(摘錄自湯次了榮著‧豐子愷譯〈大乘起信論解題〉)
所謂真如緣起論,是把宇宙的實體定為惟一絕對的真如,以此為因,待根本無明之緣而起動真如,於是緣起開發生滅現象界。即依據不知真如為真如的根本無明,絕對平等的真如起動而成業相,更在這上面起轉相現相的主觀客觀,成為阿黎耶識。這阿黎耶識上的客觀,本來不過是虛妄的幻影,分別為心外的實法的智相發生,這妄分別的相續稱為相續相。這樣,便惹執取記名等的妄念,而開發生滅差別的宇宙萬有。這便是真如緣起論中的宇宙觀、人生觀。
發起於中印度的真如緣起說,主張吾人一切思索分別盡屬虛妄。然知道吾人的本體是自性清淨的真如,於是修養策勵,向上發展,以達到悟界,這顯然有倫理宗教上偉大的效力。加之補足了發生於北方印度的賴耶緣起的缺點,明瞭地說明了本體和現象的關係。又,在那阿賴緣起中,把賴耶限定於生滅的妄法中,依據無漏種子的有無而說述五性各別,此說則大不相同,主張把吾人眾生盡行視為絕對平等的真如的顯現,因此皆得成佛。
◎附六︰高楠順次郎著‧藍吉富譯《佛教哲學要義》第三章(摘錄)
「真如」、「如來藏」,或「如去」(如來)意指著世界萬物的真實相狀、覺者的泉源和開悟的基礎。當靜止的時候(也就是不與時間、空間發生關係時),它是覺性本身。但是當它發動之時,它在人類形式中,就成為常道和生命特色。真如和如來藏二者實際上是同一的,同是最高原理。大乘佛教把最高原理叫做「真如」。(中略)
真如在其靜態意義上,是無時間、無空間、一切平等、無始無終、無形狀、無顏色,因為物自身若不顯露,則無法被感覺或描述。真如在其動態意義上,則能成為任何形式。當它被一個純粹的因所驅使時,它就取得高級的形式。當它被一個邪惡的因所驅使時,它就取得一個墮落的形式。因此,真如有兩種狀態︰一個是真如自身,另一個是它的顯現,即生滅的狀態。(中略)
一個人的阿賴耶識由其人之本性來決定,這本性是真如之個別的動態形式。人不必探問真如或如來藏的來源,因為它是本體,是最終極的,不可名狀的真如。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二、卷二十一;《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分別三身品〉;《異部宗輪論》;《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佛地經論》卷七;《入楞伽經》卷四;《成唯識論》卷二、卷九;陳譯《攝大乘論》卷下;《佛性論》卷四。
現代中國佛教之著名居士、唯識學名家、支那內學院創辦人。江西宜黃縣人,字竟無,生於西元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歲時,父親就去世了。他幼時,刻苦攻讀,二十歲入學。但不喜歡科舉,轉而研究經史、天文、曆算以及程朱的理學。肄業經訓書院,稱高材生。1894年(光緒二十年)中日戰爭爆發,國勢日益衰微,他感覺到過去所學無用,遂改變方向,要用陸王之學來對世事有所補救。不久,友人桂伯華遊學南京歸,又介紹了佛學,以為是究竟之學,他才開始涉獵佛書。
1904年(光緒三十年),他親自在南京受了楊仁山居士的啟發,對佛學有了信仰。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三十六歲,生母逝世,他異常悲慟,即日發願,捨棄世欲,專研佛學。1910年(宣統二年),他決定長期住在南京,跟楊老居士學習,這時他已經四十歲了。第二年楊居士病卒,預以金陵刻經處的編校工作咐囑於他。不久,國民革命軍攻南京,他在危城中,守護經坊四十天,使經版一無損失。生活異常艱苦,幾至饔ロ不給,賴友人清道人李瑞清濟以大洋十元,始得待兵解出城。
革命勝利後,他與李證剛等發起佛教會,主張政教分離,未獲實現,會也就解散了。從此他研究瑜伽系學說,數年,分清了法相、唯識兩宗的界限,在佛學理論上作了新的貢獻。1918年(民國七年),他按照楊老居士的計劃刻完了《瑜伽師地論》後五十卷,作了很長的敘言,闡明瑜伽學系一本十支的深義。自明代以來,久已晦塞了的慈恩宗學說,到這時才重新昌明,而對知識界接受佛學發生了很大的作用。他在這時又籌辦支那內學院,便利研究,經過幾年,在1921年才成立。他自己主講《唯識抉擇談》,南北學者好些人來受業,梁任公在這時參加聽講,自謂得益不淺。
內學院前後設立了研究部試學班,法相大學特科等。講習的科目有唯識學、法相學、因明學、律學、心學、佛法美術學、印度哲學、佛教史學、中國古文學、梵、藏、英、日文學等。重點放在瑜伽系學說上。同時廣刻唐人章疏,大闡有關瑜伽唯識的種種原理。1927年(民國十六年)辦學告一段落,他深入研究了《般若》、《涅槃》等經,編輯《藏要》,印出經論五十餘種,寫了很多緒言,益加暢發佛學的究竟義、真實義。
1931年(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日本軍閥侵略東北。次年,又強占上海閘北,國勢日見嚴重。他激發愛國精神,大聲疾呼,提倡捨身取義、見危授命的儒家之言,號召國人群起抵抗。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他召集門人講演對於孔佛二家學說究竟會通的看法,表示他晚年成熟的思想。七七事變爆發後,他和內學院同人去四川,在江津設立內學院蜀院,繼續刻經講學的事業。在這時期中,他組成自己學說「頓境漸行」的體系,寫出《釋教》、《心經讀》、《中庸傳》等著作。1943年(民國三十二年)二月病卒,終年七十三歲,即葬在江律。
平生著述因遷徙散失很多,晚年自訂所存的成為《竟無內外學》。內容為︰《內學院院訓釋──釋師、釋悲、釋教》、《大般若經敘》、《大涅槃經敘》、《瑜伽師地論敘》、《法相諸論敘》、《俱舍論敘》、《藏要經敘》、《藏要論敘》、《五分般若讀》、《心經讀》、《唯識抉擇談》、《唯識研究次第》、《楞伽疏決》、《解節經真諦義》、《在家必讀內典》、《經論斷章讀》、《內學雜著》、《中庸傳》、《孔學雜著》、《詩文》、《小品》、《四書讀》、《論孟課》、《毛詩課》、《詞品甲》、《詞品乙》等共二十六種,三十餘卷,都已刻版印行。至於他一生校刻的佛典千餘卷,這些版片,現都保存在金陵刻經處。
居士的學說思想,是由儒入佛而後以佛攝儒的。他深通了程、朱、陸、王之學,才研究佛學。在佛學中又由法相唯識,而般若唯智,而涅槃究竟,節節貫通。然後回看孔家,尋其精神。他以為兩家學說有相似處;但就實踐是否趨向人生究竟而論︰孔行而無果,佛則行即是果(《孔學雜著》),這就有質的區別了。
居士講學,本來主張學必有為而發,而用在利他。晚年因國勢阽危,憤發忠義愛國的精神,貫徹於一切方面。他說︰「亂之興也自無悲始,悲之萌也自親愛始。」(〈內學序〉)他要提倡佛家大悲的精神來救亡圖存。又說︰
「今之成人,體用難并,姑先其體。曰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中略)孫中山革命是一條鞭,不可雜保皇黨開明專制;今日抗戰到底是條鞭,不可收容主和敗類。孔子謀道不謀食,孟子捨生取義,踽踽獨行,不可夾雜鄉愿兩邊立足之相似教。」(《孔學雜著》)
他又要用儒家嚴夷夏之分、義利之辨的精神來救亡圖存。選《毛詩課》則說︰「迨天之未陰雨,綢繆牗戶,誰敢侮予,今則流血百萬,慘不可言矣!事前有備謂之未雨綢繆,(中略)綢繆在作新,作新在作氣,作氣在觀感而憤悱。」(〈毛詩課敘〉)
他本來精於文學,在晚年因國難選刻《詞品甲》,純粹為了「山河破碎,上下晏然,秉國不均,民將無氣。若使無氣,則碪俎宰割固無妨,赧顏事仇亦何害,人生至此,尚足問哉!吾焉能忍與此終古!國之強也,氣之熾也;國之亡也,氣之餒也。誰能使氣之熾而終於不餒耶﹖要此錐心刻骨之事常目在之而後可也」(〈詞品甲敘〉)。
他也精於書法,晚年因國難更提倡六朝以上的書法,也是為了「河山破碎,強虜縱橫,民氣不揚,國魂安傅。豐腴柔媚軟骨之鴆,鐵石冰霜強根之鍛。要使耳濡目染,意匠心營,無不皆岳峙淵停而絕盡山溫水軟,然後斯民浩氣,勃然興而沛然盛也。」(〈跋龑秋穠元明以來書法評傳墨迹大觀〉)
從這些上可見居士一貫愛國的精神。
至於他平生治學,主張︰(1)不可以凡夫思想為基礎,而必以等流無漏為基;(2)不可主觀而必客觀;(3)不可宥於世間見,而必超於不思議;(4)不可以結論處置懷疑,而必以學問思辨解決懷疑。(《孔佛概論之概論》)。又特別注重揀除偽似,明辨是非,所以他在佛學孔學方面都有偉大的貢獻,這決不是偶然的。(田光烈)
◎附一︰呂澂〈親教師歐陽先生事略〉(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四冊)
師諱漸,字竟無,江西宜黃人,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八日生。父仲孫公,官農部,歷念餘年,不得志。師六歲,仲孫公即世。
師幼而攻苦,精制藝,年二十,入泮。薄舉業不為,從叔宋卿公讀,由曾胡程朱諸家言,博涉經史,兼工天算,為經訓書院高材生,時稱得風氣之先。
中東之戰既作,國事日非,師概雜學無濟,專治陸王,欲以補救時弊。友人桂伯華自寧歸,勸師向佛,始知有究竟學。
年三十四,以優貢赴廷試,南旋,謁楊仁山老居士於寧,得開示,信念益堅。歸興正志學堂,斟酌科目,體用兼備,自編讀本課之。
年三十六,生母汪太夫人病逝,師在廣昌縣教諭任,遄返,僅得一訣。師本庶出,復幼孤,一嫂一姊皆寡而貧,來相依,霾陰之氣時充於庭,母病軀周旋,茹苦以卒。師哀慟逾恆,即於母逝日斷肉食,絕色欲,杜仕進,歸心佛法,以求究竟解脫焉。
期年,赴寧從楊老居士遊。又渡東瀛數月,訪遺籍。返謀久學之資,任兩廣優級師範講席,病濕罷。與友李證剛謀,住九峰山,營農業,又大病瀕死。乃決捨身為法,不復治家計,時年已四十矣。
歲庚戌,再赴寧,依楊老居士。越年,老居士示寂,以刻經處編校相屬。值革命軍攻寧急,師居危城中守經坊四十日,經版賴以保全。翌春,與李證剛等發起佛教會,撰緣起及說明書,並警告佛子文,勗僧徒自救,沈痛動人。以主張政教分離。不果,解散。自是長住刻經處,專志聖言,不復問外事。
溯師四十年來,篤學力行,皆激於身心而出,無絲毫假藉。嘗曰︰悲憤而後有學,蓋切驗之談也。師既主編校,病刻經處規模未充,又乏資廣刊要典,乃設研究部,隻身走隴右,就同門蒯若木商刻費。比返,愛女蘭已病卒刻經處,哀傷悱憤,治《瑜伽》,常達旦不休。稿久,乃曉然法相與唯識兩宗本末各殊,未容淆亂。敘刻法相諸論,反覆闡明,聞者駭怪,獨沈乙庵先生深讚之。每敘成,必赴滬謁沈,暢究其義而返。至民國七年,遵老居士遺囑,刻成《瑜伽》後五十卷,復為長敘,發一本十支之奧蘊,慈宗正義,日麗中天,自奘師以來所未有也。
會友人符九銘來蘇省,掌教育,因籌設支那內學院以廣弘至教,刊布緣起章程,遷延數載未就。南遊滇,應唐蓂賡請講《維摩》、《攝論》,北赴燕,為蒯若木講《唯識》,稍稍得資助。民國十一年,內學院始成立,創講〈唯識決擇談〉,學人畢集。梁任公亦受業兼旬,病輟,報師書曰︰自悵緣淺,不克久侍,然兩旬所受之熏,自信當一生受用不盡。於以見師教入人之深矣。由是廣刻唐人章疏,《瑜伽》、《唯識》舊義皆出。
又就內學院開研究部試學班,及法相大學特科,大暢厥宗。立院訓曰︰師悲教戒。揭在家眾堪以住持正法之說,教證鑿然,居士道場乃堅確不可動。及民國十六年,特科以兵事廢,同懷姊淑又病亡,師悲概發願,循龍樹、無著舊軌,治《般若》、《涅槃》諸經,窮究竟義,次第敘成。其間更輯印《藏要》,經論二十餘種,各繫緒言,莫不直抉本源,得其綸貫。而尤致意揀除偽似,以真是真非所寄自信,一時浮說遊談為之屏迹。
自九一八事變以來,國難日亟,師忠義奮發,數為文章,呼號救亡如不及。一二八抗日軍興,師筮之吉,作釋詞,寫寄將士以資激勵。繼刊《四書讀心史》,編《詞品甲》,寫〈正氣歌〉,撰〈夏聲說〉,所以振作民氣者又無不至。於是發揮孔學精微,上承思孟,辨義利,絕鄉愿,返之性天。以為寂智相應,學之源泉,孔佛有究竟,必不能外是也。
民國二十六年夏,集門人講晚年定論,提無餘涅槃三德相應之義,融《瑜伽》、《中觀》於一境,且以攝《學》、《庸》格物誠明。佛學究竟洞然,而孔家真面目亦畢見矣。講畢,日寇入侵,師率院眾並運所刻經版徙蜀,息影江津,建蜀院,仍舊貫,講學以刻經。先後著《中庸傳》、《方便般若讀》(即《般若經序》卷三)、《五分般若讀》、《院訓釋教》。以頓境漸行之論,五科次第,立院學大綱。自謂由文字歷史求節節近真,不史不實,不真不至,文字般若千餘年所不通者,至是乃畢通之。
民國二十九年,遘家難,矢志觀行,於《心經》默識幻真一味之旨,夙夜參研,期以徹悟。三載,始著《心經讀》存其微言,蓋師最後精至之作也。
師受楊老居士付囑,三十年間,刻成內典二千卷,校勘周詳,傳播甚廣。及國難作,文獻散亡,國殤含痛,師又發願精刻大藏以慰忠魂。選籍五千餘卷,芟夷疑偽,嚴別部居,欲一洗宋元陋習,以昭蘇藏教,籌畫盡瘁。本年二月六日,感冒示疾,轉肺炎,體衰不能復,然猶繫念般若不已。至二月二十三日晨七時,轉側右臥,安詳而逝。享壽七十有三。
德配熊夫人,子格、東,女蘭,皆先卒。孫應一、應象,孫女筏蘇、勃蘇,俱就學國外。由門人治其喪,權厝於蜀院院園。
師平生著作多以播遷散佚,晚年手訂所存者為《竟無內外學》。其目曰︰《內院院訓釋》、《大般若經敘》、《瑜伽師地論敘》、《大涅槃經敘》、《俱舍論敘》、《藏要經敘》、《藏要論敘》、《法相諸論敘》、《五分般若讀》、《心經讀》、《唯識抉擇談》、《唯識研究次第》、《內學雜著》、《中庸傳》、《孔學雜著》、《詩文》、《小品》、《楞伽疏決》、《解節經真諦義》、《在家必讀內典》、《經論斷章讀》、《四書讀》、《論孟課》、《毛詩課》、《詞品甲》、《詞品乙》。凡二十六種,三十餘卷,悉由蜀院刊行之。
師之佛學,由楊老居士出。《楞嚴》、《起信》,偽說流毒千年,老居士料簡未純,至師始毅然屏絕。荑稗務去,真實乃存,誠所以竟老居士之志也。初,師受刻經累囑,以如何守成問,老居士曰︰毌然,爾法事千百倍於我,胡拘拘於是。故師宏法數十年,唯光大是務,最後作老居士傳,乃盛讚其始願之宏,垂模之遠焉。嗚呼!師亦可謂善於繼述者矣。弟子呂澂謹述。
◎附二︰太虛〈閱竟無居士近刊〉(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雜藏‧書評〉)
距今三十三載,我參加金陵刻經處楊仁老所辦祇桓精舍,時竟無居士──歐陽漸──亦每函楊仁老問研佛學,嘗見其手札,頗涉法界觀義,始心識其人。民元,居士與李政綱等辦佛教會,我則辦佛教協進會,嗣聞繼主楊仁老刻經事。民七,我於滬上組覺社而出季刊,載居士答徐蔚如諸問,傳有支那內學院之創設。民八冬,余過金陵訪之,始與居士晤談,呂君秋逸亦隨出見。民九,《海潮音》創刊後,我與居士雖時上下其議論,兩方門下亦往往辯言雜出,然我過金陵仍頻訪敘,徒侶亦轉相問學,法喜靡間。惟近十年卒致不通聞問,學侶形之攻難者其氣漸粗,則民二十後涉及俗事問題,余乃默避之也。
閱雜刊五六七及《中庸傳》,覺居士氣壯神旺如昔,學有進益,剴切敷陳以求解人,真摰懇誠之意洋溢於字裏行間,堪示為學良範。爰藉之為推衍,以重結法喜之緣。
居士自述學程,初習程朱,繼學陸王;看《起信》、《楞嚴》,年瀕四十;學《唯識》、《瑜伽》至渙然冰釋,年五十餘矣;發憤治《智論》而《般若》嫻習;進治《涅槃》,年六十而後知無餘涅槃之至足重。當其《瑜伽》冰釋,嘗力非《起信》、《楞嚴》;迄宗《涅槃》,則幡然又變。然詳察居士頃年所提倡者,在「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二語,其餘事則闢漢、宋偽儒,顯真孔同佛而已。試略分別之︰
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是誠居士之學有增益,能揭示其要者也。又云︰
「念念無心是地上境界,凡夫有漏從何覓得﹖然無路可通而有方便,大智慧人苦心婆心貽我大寶,豈堪忽視﹖無漏則無心,有漏則有心──無心有心帶語病──,雖則有心而心之內境有自證分,亦現量得,此之現量世間現量,但能建在率爾墮心上,稍一剎那則尋求、決定、染淨與六識俱矣。發生六識之根基,是四惑相應之末那,纏眠演繹,無有出期。若自證分則有漏中至善,久久緣習忽無漏生,所謂徑路絕而風雲通也。此即隨順依處依之立引發因,能引發無漏者也。諸修道人都恃此心,而於宗門唯一取用。」
於教外別傳之祕,亦能從教理中點出睛光,與吾去年請示於真現實論者,語意密邇。然居士以刻苦工夫得此,又因憍慢素深──在居士或以狂狷自許──,遂誇為創獲之旨,欲據之以凌轢古今,則仍不免陷於疎習也。
其說大涅槃三德︰不即不離,不一不異,至微至妙,妙於相應。夫相應者,不可思議,法爾如是,境界也。經云︰「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以我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祕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別亦不成;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細味經言,而知相應至妙之義,一語具三玄,一玄具三要是也。舉一涅槃而即具三德,一語具三玄也。舉一解脫,法身以充其量,般若以顯其得。舉一法身,清淨無垢本於解脫,功德無邊資於般若。舉一般若,因之為無分別起於解脫,果之為一切種智成於法身,則所謂一玄具三要也,皆相應義也。並則一畫,縱則一貫,誰居左右﹖誰為始終﹖面目無序,君臣無位,混淆一團,法相亂三,是則即也,一也,有過也。別不具三,解脫則有小而無大,法身則詳增上而略本質,般若則明用而非詮體,非圓相也;異地而處,三法雖具,不相連屬,非妙相也,是則離也,異也,亦有過也。伊之三點,非並非縱,亦非別異,而仍三法,以法相談則治而不亂,以至理言則融冶無間,相應之妙如是哉!
此不惟天台之圓三諦義相合,而《起信》之真如如來藏體相用三大,以至《楞嚴》、《圓覺》等天台、賢首疏義,亦何嘗違異﹖
至於「據是三智,有情成佛凡有初中後三漸次,引生無漏為初漸次,由凡入地歷七方便,加行智境也。無相無功用住為中漸次,自初至八煩惱障盡,根本智境也。圓滿菩提為最後漸次,一切智智乃證極地,後得智境也」。則常途或談五行,或立五位,或開十三位以至五十二位,開合之差別耳。而言「唯一宗趣無餘涅槃,是則澈上澈下、澈始澈終,須臾不離無餘涅槃也。故般若為地上事,為根本智相應涅槃矣,而三智所繫皆不離乎根本」。尤宛然天台從性起修,全修在性,即而常六、六而常即之六即義。六之等一即圓三諦理,亦即大涅槃三德義。第二、第三、第四則隨順無漏、趣向無漏、臨入無漏之地前加行也。第五、第六則地上根本智、地上最後後得智也。其不同處亦開合及名字之異爾。
不寧惟是,其致李政剛書中所言︰「自小乘經四含,論六足各部執,而歸極於俱舍。如是中觀──大般若、四論、瑜伽──六經、十一論。如是而一乘三德,所謂經涅槃、密嚴。分為四段,段段精研以為教。」
亦近於天台小乘三藏,般若通,瑜伽別。法華涅槃圓之四教。居士能虛心再一讀天台諸部,不將視今日所謂︰「台、賢、藏、密絕口不談,蓋法華、華嚴自有真諦,決不可容一家之壟斷也。密不尊教,藏時背理,皆法界之陷害也。」同於自己攻訶自己,而啞然失笑耶!天台之書具在《正續藏》,在今觀之,雖不必皆精當,亦不能與居士之說盡符。然此數端之恰合,固不容誣也。
至闢漢、宋偽儒,顯真孔同佛,質言之即孔學同佛之無餘涅槃、三智三漸次也。於〈答陳真如論學書〉外,旁見覆張溥泉、梁寒操書,而致力乃在《中庸》一傳。其闢除宋儒之錮蔽,以免國人再墮入漢、宋門戶窠臼,進求於孔、孟先秦學術之真,亦誠有振發聾聵之處。然無餘涅槃三智三漸次之佛法,非易明也,居士歷程、朱、陸、王、《唯識》、《智度》四十年僅乃得之,加之斥二千年之儒皆偽,又於孔、孟掩人倫仁義之顯,揭同佛寂淨之隱,均非內外學者所公認,則更難上加難。縱令孔、孟真同佛,亦何如直談顯了佛法之易起人信哉﹖況孔、孟為人乘道德之宗,強拉同佛,兩失之,曷若王恩洋人生學之位置者為得當歟!
居士求法勤苦,為學真切,誠有可欽者。當其得益處猛力激揚,每發隱奧;而偏至之勢亦隨以生,由之執此斥餘,故立言往往功過參半。寶持其精刻而擇取其精義,則光嚴佛國之功德亦足多已。
◎附三︰游俠〈歐陽竟無先生的法相學〉(摘錄自《現代佛學》雜誌1962年第五期)
中國近代治佛學者都推歐陽竟無先生為法相學一大家,其實,先生之學並不限於法相。他畢生鑽研佛學,展轉深入,主張佛學須徹上徹下融於一貫,反對各執所宗而偏談全局。尤其重視知法知義,對印土各家之說,必究其本義,觀其會通,期得全面性的理解。到了晚年,他融貫般若、瑜伽,匯歸於涅槃,提出「宗趣唯一無餘涅槃,法門無量三智三漸次」與「佛境菩薩行」之說,並依染淨之謂教之義,立唯識、唯智、涅槃三學(三學詮以涅槃三德,以捨染為解脫義立唯識學,以捨染灸為般若義立唯智學,以取淨為法身義立涅槃學,見〈內學院院訓釋‧釋教〉),以整然的體系來講明佛學,自成一家之說。即就法相學而言,剖析抉擇、指明關鍵,獨闡此學之真,其所發揮,多有前人所未道者。特別值得注意的,我覺得有如下這幾點。
首先,歐陽先生指出法相法性是一種學,糾正了一般人對於「法相」一詞的誤解。中國佛學,自中唐以來,一向視大乘有所謂法性和法相兩大宗的對峙,其意乃指龍樹、提婆與無著、世親兩系之學,從這樣的看法來理解法相,實在是一種誤會。歐陽先生認為教止是談法相,龍樹、無著所闡說的並無性、相之分。泛談法相,可以從理和教兩方面來看。就理而言,法相的範圍至廣,其所指相當於佛法的全體,這可以龍樹和無著之說為證。龍樹的《大智度論》卷二說︰「如是我聞是阿難等佛大弟子輩說,入佛法相故,名為佛法。」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說︰「佛語有三相,一者入修多羅,二者顯示毗尼,三者不違法空。」此三相,在涼譯堅意的《入大乘論》卷上,亦稱之為三法印,其第三不違法空,即云「不違法相」,可見法性法空都是法相。是故法相是總,大小乘空等義門都只就法相的一分而言。都不違法相,即都入佛法相,都歸趣於涅槃,這是在道理上可以肯定的。
就教而言,經律論三藏都關涉法相。經,是佛法相,佛依自證境界有所建立,都謂之法,而用語言文字來表達形容,則無往而非相,故佛所說教莫非法相。律,是入佛法相的方便,佛於臨涅槃時反覆說律,即示律特與涅槃相應。論,解釋佛說,即依阿毗達磨法門分別類治法相。經開示法相,入經之律和類治經律之論,都不出乎法相之教,都歸趣於涅槃,亦可見理和教是相通的。
至於談法相之義,則有實相和相貌之別。通途以自性為實相,差別為相貌,實則總相別相都有其自性和差別,彼此所詮互相錯綜,亦不能作截然的區別。龍樹所著書都談實相,不只是談空,此實相即是法相。《大智度論》卷六舉十喻解諸法空,以幻喻無明相,焰喻男女相,水月喻人我相,虛空喻法我相,響喻語言相等等,都是講法相。無著述彌勒之說,主善取空,窮其究竟亦談法性。《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說︰「如實了知如實真如離言自性,如是名為善取空者。」並指出離言自性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當知即是勝義自性,亦是法性。」於此更可見兩系學說是一貫的。只是龍樹、無著先後所處的時地不同,所對學說有異,故所闡說有疏密詳略之殊。無著之學雖祖述彌勒,而立說亦遙承龍樹。世親解釋《辯中邊論》〈相品〉初二頌,即稱「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何得更成對峙。至於兩系末流立義有爭,亦只是觀行層次上的分歧,並無性相的界劃。從廣義來看法相,法相法性是一種學,這是理解法相應有的基本認識。
其次,歐陽先生辨明唯識、法相是兩種學,對於向來混為一談的兩門義學,作了精密獨到的分析。印土佛家學說發展,到了瑜伽學系,其立說既通攝二乘,廣詳法相,同時更詮大簡小,特闡唯識,兩學並行。此系學說傳入中國以來,唐代玄奘師資一系特多闡述,舊總稱為法相宗,則混唯識和法相為一,未免失之儱侗,作為學說思想來研究,應加辨析,以見兩種學各別精義之所在。
歐陽先生認為彌勒學的主要內容,即在發揮唯識與法相二事。就思想之發展言,則初但法相,後創唯識。彌勒說《瑜伽師地論》,於〈本地分〉中詳詮法相,於〈抉擇分〉乃闡唯識。歐陽先生在《瑜伽師地論敘》上,就唯識法相相對互觀,舉出對治、造釋等十義,分析其為兩種學。一者對治外道小乘執心外有境建立唯識義,對治大乘惡取空偏向建立法相義;二者由說緣起建立唯識,由說緣生建立法相;三者約觀行實踐建立唯識,約教相境事建立法相;四者約能變義建立唯識,約所變義建立法相;五者有為無為一切法約歸一識,約義是唯識義,以一識心開為萬法,開義是法相義;六者諦察一識才生四識互發,而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相因果交相繫屬,亦可說開義是唯識義,諦察法相雖萬法生而各稱其位,法爾如幻,任運善巧宛然若一,亦可說約義是法相義;七者了別義是唯識義,如如義是法相義。八者理義是唯識義,事義是法相義;九者流轉真如、實相真如、唯識真如義是唯識義,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義是法相義;十者古阿毗達磨談境多標蘊界處三法,瑜伽談境獨標五識身地、意地,是故今義是唯識義,古義是法相義。
後更在〈瑜伽真實義品敘〉上就所被機、正智、論議等六義,再加以分析。諸如所被機,唯識只對五種姓中之不定種姓及大乘種姓,而法相則五種姓齊被;如正智、唯識雖淨唯是相應而非即智,法相則依他具二分,染分是妄心分別,淨心是正智;如論議,唯識有五不判,法相即無不談;如三世,唯識談種子變似三時,法相對因果而談過、未;如六根,唯識入果位六根互用,法相則雖相網而仍不可亂;如涅槃,唯識對自性涅槃談無住,意在簡小,法相普被,則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以為其果︰指出唯識有所簡,便有所略,法相具談,罄無不詳。
就原則而言︰是法平等曰法相,萬法統一曰唯識,二事可相攝而不可相混,亦復不可相亂。就言教根據上說,《楞伽》和《密嚴》兩經都立五法三自性的法相義,又立八識二無我的唯識義。《密嚴經》還特別指出,兩義之立是「衡量一切法,如秤、如明鏡」的「最勝之教理」,決不可混而為一。更就瑜伽學系造大乘法釋的體裁說,依無著根據《瑜伽師地論》〈釋攝分〉刊定的法則,謂略由三相,一由說緣起,二由說緣所生法相,三由說語義。此中緣起闡本轉種子是唯識義,緣生詳三性一切法是法相義。緣起義是深義,緣生義是廣義,德義格式亦復不同。如《攝大乘論》建立唯識學,論內談境、行、果,處處針對聲聞乘來顯示大乘的殊勝,故適用尊勝深義,如《辯中邊論》建立法相學,通攝三乘莫非是法,於境則染淨有無稱法而談,各有其真實,大小行、果,勝劣備舉,以見其廣大,故適用平等廣義。又《攝大乘論》依十相殊勝殊勝語賅攝大乘,這是以少攝多,以統攝散;《辯中邊論》立虛妄分別有,則有染有淨,普能決了三乘法而不局於一邊;都可就其題名而知其體裁事義之非一。瑜伽學系造大乘法釋的傳統如是,二義相攝亦不可混亂。
1919年,章太炎撰〈內學院緣起〉,說歐陽先生「嘗言唯識、法相,唐以來並為一宗,其實通局、大小殊焉。余初驚怪其言,審思釋然,謂其識足以獨步千祀也。」他對歐陽先生治學精到的成就,作了很高的評價。從兩種學的對比上來講明法相學的特徵,確是歐陽先生對此學的一項重要發揮。
復次,歐陽先生認為性相為教海眾義所聚,方便善巧,道理究竟,曾提倡研治佛學,先從此入。他對於此學的典據、體系及其精義,都作了扼要的指點,也為此學之研習開闢了趨入的途徑,其說散見於《法相諸論敘》。舉要而言,法相之學淵源於阿毗達磨,展轉會萃,大成於《瑜伽師地論》。至此學之明確建立,可說胚胎於《五蘊》,抉擇於《集論》,根據於《中邊》,而張大於《雜集》。談法相體系,則《阿毗達磨集論》八品的結構可作為代表。舊傳無著集《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而造《集論》,法相綱領,此其典型。
《集論》以蘊、界、處三科為宗,前〈本地分〉四品明三科體,依品次,初本其體為三法品,次充其體為攝品,次順其體為相應品,次得其體為成就品,都屬於境這方面。後〈抉擇分〉四品明三科義,依境起行,先抉擇共行為諦品,次抉擇共、不共行為法品,次抉擇由行得果為得品,更抉擇慧解利他法門為論議品。研習法相,善三科法,能於一切現境,隨其所樂,心易安定,於所緣境無不如量,正慧增長,捨離計執,速入無我,是為止觀利益。善三科義,思擇決定,於諸異論知所辨別,立破無難,是為論議利益。論彙集經中所有可資功行諸法義,依類組織,方法至為縝密,故體系特見嚴整。
謂法相學根據於《中邊》者,以《辯中邊論》敘七品以詮瑜伽法相,特明依他起性之非真有、非全無,立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的中道義,其所闡說尤極善巧。法相談一切法,賅染與淨。淨法是有,染法亦應是有。法界法爾有如是真,增益固不得;法界法爾有如是幻,損減亦不得。立教依於染淨,設無染淨之境,何得有於行、果。唯其有染,斯有纏縛,乃有解脫,染去淨存,是謂之教。法相安立三性以衡量一切法,理兼空有,而剋實唯詮依他起性。(下略)
〔參考資料〕 于凌波《中國近代佛門人物誌》第一集。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云: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如如所有性中說。
二解:佛地經論七卷二頁云:或說七種。一、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一切法二空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一切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有漏法苦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業煩惱集諦實性。六、清淨真如。謂善無為滅諦實性。七、正行真如。謂諸有為無漏善法道諦實性。
顯揚三卷八頁云: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頁云:如是三性,與七真如,云何相攝?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妄執雜染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
瑜伽七十七卷八頁云:如所有性者:謂即一切染淨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復七種。一者、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先後性。二者、相真如。謂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法無我性。三者、了別真如。謂一切行,唯是識性。四者、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聖諦。五者、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諦。六者、清淨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諦。七者、正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道聖諦。當知此中由流轉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真如,了別真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真如故;一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真如故;聽聞正法,緣總境界,勝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受慧;平等平等。
瑜伽七十七卷七頁云:善男子!彼諸菩薩,由十種相,了知於義。一者、知盡所有性,二者、知如所有性,三者、知能取義,四者、知所取義,五者、知建立義,六者、知受用義,七者、知顛倒義,八者、知無倒義,九者、知雜染義,十者、知清淨義。善男子!盡所有性者:謂諸雜染清淨法中,所有一切品別邊際。是名此中盡所有性。如五數蘊,六數內處。六數外處。如是一切。如所有性者:謂即一切染淨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復七種。一者、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先後性。二者、相真如。謂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法無我性。三者、了別真如。謂一切行,唯是識性。四者、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聖諦。五者、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諦。六者、清淨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諦。七者、正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道聖諦。當知此中,由流轉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真如,了別真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真如故;一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真如故;聽聞正法緣總境界勝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受慧,平等平等。能取義者:謂內五色處,若心意識,及諸心法。所取義者:謂外六處。又能取義,亦所取義。建立義者:謂器世界,於中可得建立一切諸有情界。謂一村田,若百村田,若千村田,若百千村田;或一大地,至海邊際,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贍部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四大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小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中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三千大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此拘胝,此百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或此無數,此百無數,此千無數,此百千無數;或三千大千世界無數百千微塵量等,於十方面無量無數諸器世界。受用義者:謂我所說諸有情類,為受用故,攝受資具。顛倒義者:謂即於彼能取等義,無常,計常,想倒,心倒,見倒。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想倒,心倒,見倒。無倒義者:與上無違,能對治彼,應知其相。雜染義者:謂三界中三種雜染。一者、煩惱雜染,二者、業雜染,三者、生雜染。清淨義者:謂即如是三種雜染所有離繫菩提分法。善男子!如是十種,當知普攝一切諸義。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五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為五?一者、遍知事,二者、遍知義,三者、遍知因,四者、得遍知果,五者、於此覺了。善男子!遍知事者:當知即是一切所知。謂或諸蘊,或諸內處,或諸外處。如是一切。遍知義者:乃至所有品類差別,所應知境。或世俗故,或勝義故,或功德故,或過失故,緣故,世故,或生,或住,或壞相故,或如病等故,或苦集等故,或真如,實際,法界等故,或廣略故,或一向記故,或分別記故,或反問記故,或置記故,或隱密故,或顯了故。如是等類,當知一切名遍知義。言遍知因者:當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謂諸念住,或正斷等。得遍知果者:謂貪恚癡斷毗奈耶,及貪恚癡一切永斷諸沙門果;及我所說聲聞如來若共不共世出世間所有功德;於彼作證。於此覺了者:謂即於此作證法中諸解脫智,廣為他說,宣揚開示。善男子!如是五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四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四義?一者、心執受義,二者、領納義,三者、了別義,四者、雜染清淨義。善男子!如是四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復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三種義故;名為知義。何等三義?一者、文義,二者、義義,三者、界義。善男子!言文義者:謂名身等。義義者:當知復有十種。一者、真實相,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斷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習相,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差別相,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九者,即彼隨順法相,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言界義者:謂五種界。一者、器世界,二者、有情界,三者、法界,四者、所調伏界,五者、調伏加行界。善男子!如是三義,當知普攝一切諸義。世尊!若聞所成慧,了知其義,若思所成慧,了知其義,若奢摩他毗缽舍那修所成慧,了知其義,此何差別?善男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說,未善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亦善意趣,未現在前,轉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善男子!是名三種知義差別。
二解 集異門論十七卷三頁云:知義者:謂正了知彼彼語義。謂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是名知義。
佛地經論七卷一頁云:真如即是諸法實性,無顛倒性。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體唯一味,隨相分多。或說二種。謂生空無我,法空無我。真如實非空無我性;離分別故。絕戲論故。但由修習空無我觀,滅障真如我我所執,而證得故;名空無我。或說三種。謂善、不善、無記真如。是此三法真實性故。或說四種。謂三界繫不繫真如。是此四法真實性故。或說五種。謂心真如,廣說乃至無為真如。亦是五法真實性故。或說六種。謂色真如,廣說乃至無為真如。五蘊無為真實性故。或說七種。一、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一切法,二空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一切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有漏法、苦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業煩惱,集諦實性。六、清淨真如。謂善無為,滅諦實性。七、正行真如。謂諸有為無漏善法,道諦實性。或說八種。謂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八遣相門所顯真如。或說九種。謂九品道、除九品障、所顯真如。或說十種。謂於十地、除十無明、所顯真如。即十法界。如攝大乘廣辯名相。如是增數、乃至窮盡一切法門、皆是真如差別之相。而真如體、非一非多。分別言說,皆不能辯。由離一切虛妄顛倒,假名真如。能為一切善法所依,假名法界。離損減謗,假名實有。離增益謗,假名空無,分析推求諸法虛假,極至於此,更不可度。唯此是真,假名實際。是無分別最勝聖智所證境界,假名勝義。如是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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