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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ㄒㄧㄝˊ ㄒㄧㄣ
邪惡的心思、邪念。《韓非子.解老》:「有欲甚則邪心勝,邪心勝則事經絕。」《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劉交傳》:「忠於為國,無邪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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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外道四執

(名數)是天竺外道九十六種之總括:一邪因邪果,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若滅,還歸本天,若天瞋,則四生皆苦,若天喜,則六道悉樂。然天非物之因,物非天之果,蓋是邪心之所畫,故曰邪因邪果。二無因有果,執萬物無因而有自然,例如言萬物依造化而有,造化無因,簡言之,即造化無因而有果也。又名自然外道。就無因言,謂為無因,就有果言,謂為自然,此其所執也。三有因無果。斷見者流,謂唯有現在實無後世,例如草木,盡於一期是也。四無因無果,總為撥無因果之邪見,無可受苦樂果之善惡業因,亦無對於善惡業因之苦樂果也。三論玄義曰:「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大悲咒

(經名)千手陀羅尼之別名。千手經曰:「若能稱誦大悲咒婬欲火滅邪心除。」


惡見

(術語)惡見解也。八十華嚴經十四曰:「捨不正道,永除惡見。」成唯識論六曰:「云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行事鈔上曰:「邪心決徹,名之為見。見心違理,目之為惡。」


惡覺

(術語)惡之思想。有八種之別。大乘義章五末曰:「邪心思想,名之為覺。違正理,故稱為惡。惡覺不同,離分有八。」止觀五之四曰:「八風惡覺,所不能入。」


淨命

(術語)比丘離四種之邪命法而清淨活命,謂之淨命。即八正道中之正命也。又以清淨之心為生命,謂之淨命。維摩經菩薩品曰:「正行善法,起於淨命。」註曰:「肇曰:凡所行善,不以邪心為命。」不思議疏上曰:「淨命者,少欲知足之行。」


淫欲火

(譬喻)婬欲燒心,譬之火也。千手陀羅尼經曰:「若能稱誦大悲咒,淫欲火滅,邪心除。」


烏龍

(人名)法華傳八曰:「李遺龍者,並州人。其家書業,相繼究微。龍父名曰烏龍,偏重此土道教,不信佛教。性耽嗜酒肉,謗佛經。(中略)凡一生中,不書佛經。設復有人,贈投金玉利,都不見經,況自書寫。遂發狂亂,語遺龍曰:若汝吾子,不可信佛經。信而犯者,災橫不少。即吐血而卒。後並州司馬,發心貞固,偏重法華。如法欲寫其經,無能書。同志有人謂司馬曰:烏龍之子遺龍,繼業能書。其家邪見,不寫佛經。君威能伏邪心,堪任書寫。司馬以方便調伏,更不隨,自稱家傳固辭。更雇餘書生,造一部畢,若紙若筆,必以淨心,自出珍寶,如法營欲,清淨供養。復思惟我既州主,龍豈不肯受言!逼以刑言,贖以金玉,龍遂立題目,悔責父遺囑。入夜不覺,一日一夜。次夜夢,百千天人圍繞大威德天,龍前庭中住立,問誰人天?答我是汝父烏龍,先生愚氣,不信佛經,墮大地獄。炎火纏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百利犁,搆吾舌肉,不可具說。昨日地獄上,忽有光明,於中現一化佛,說偈言:假令法界,斷善諸眾生。一聞法華經,決定成菩提。如是六十四佛,次第而現,說偈亦爾。爾時地獄火滅,變為涼地。我及眾生,捨身生第四天,天上法爾初三事即知。汝造題目六十四字,一一之字,現化佛身,說偈拔苦。我與汝身,一肉血分。依我一人善緣,地獄罪人,聞偈離苦,同生一處,今圍繞者是也。」


袈裟十利

(名數)心地觀經五列舉十利:一、覆身離羞恥而具慚愧。二、離寒熱蚊蟲。三、示沙門之相,見者歡喜,離邪心。四、是人天寶幢相,生梵天之福。五、著之時,生寶塔想,滅諸罪。六、壞色,生不貪欲。七、袈裟是佛淨衣,永斷煩惱而作良田。八、消罪而生十善。九、如良田,能增長菩提之芽。十、如甲冑,煩惱之毒箭不能害。是故三世諸佛共服之。


見愛

(術語)我見邪見等一切迷理之惑,謂之見,貪欲瞋恚等一切迷事之惑謂之愛。見者一切之見惑,愛者一切之修惑見(又云思惑)也。迷事之惑中,以愛著為苦之本,故標愛而該餘也。法界次第上之上曰:「若論煩惱根本,不出見愛。邪心觀理,名之為見。若於假實之理,情迷而倒想邪求。隨見偏理,妄執為實,通名為見。見煩惱者,謂五利使。貪染之心,名之為愛。若於假實之事情迷隨心,所對一切事境,染著纏綿,通名為愛。愛煩惱者,謂五鈍使。」歸敬儀通真記上本曰:「見謂見惑八十八使,見所斷故,愛謂修惑,八十一品,修所斷故。」


[佛光大辭典]
十種見

指瑜伽師地論卷八所載之十種邪見。即:(一)薩迦耶見,意譯身見。謂於五蘊法上妄生執取,計我(於五蘊法中,強立主宰,妄計為我)、我所(即五蘊色身等)。(二)邊執見,謂外道之人,於五蘊身見之中,執斷執常,隨執一邊,我見增長。(三)邪見,謂外道之人不了四諦因果(苦諦與集諦為世間因果,滅諦與道諦為出世間因果)之法,邪心推度,謂無此理,而斷滅出世善根。(四)見取見,謂外道之人於六十二見一一別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堅固取執,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復自謂由此見之故,能得清淨解脫,而得出離。(五)戒禁取見,謂外道之人,於所受持若戒若禁,妄計為最上,為勝為妙,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復自謂由此戒禁,能得出離。(六)貪見,謂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一切順情之境,耽染取著而起諸見。(七)恚見,謂於一切違情之境,以忿怒心,損他有情,及於他所愛,起不饒益,於他所不愛,而作饒益。(八)慢見,謂心生憍慢,計己為勝,視他為劣。(九)無明見,謂於真實理地,無所明了,執著邪見。(十)疑見,謂於諸諦之理,心懷猶豫,無決定見。 p487


功曹

原為漢代之官職名稱,司掌書史等務,隸屬郡吏,北齊之後設立「功曹參軍」,為防止社會枉非之職官,相當於今日之警察首腦;於佛教中,轉指起諸煩惱之根本無明心。四十二章經(大一七‧七二三中):「佛謂之曰:『若斷陰不如斷心,心為功曹,若止功曹,從者都息。邪心不止,斷陰何益?』」 p1565


四取

梵語 catvāry upādānāni,巴利語 cattāri upādānāni。取,即執持、執取之意。狹義係指執著之煩惱;廣義而言,為煩惱之異名。即將三界中之百八煩惱,分為四種類別。關於取之意義,據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八載,有執持、收採、選擇三義;煩惱能熾燃有情之業火,且其行相猛利,如毒刺能傷法身慧命,故稱取。另據俱舍論卷二十載,煩惱能取諸有之果,故稱為取。四取即:(一)欲取(梵 kāmopādāna,巴同),即對欲界五欲之境所生起之貪執。亦即於欲界煩惱中,除五見外,執取其餘之貪、瞋、慢、無明、疑及十纏,再配於四諦修道之五部,則欲取計有三十四事。(二)見取(梵 drsty-upādāna,巴 ditthi-upādāna),即執著邪心分別之見為真實。亦即執取五見中之身、邊、邪、取等四見,再配於三界之四諦,計有三十事,以三界苦諦之下各有身、邊、邪、取等四見,集、滅、道等三諦則各有邪見、見取見等二見。(三)戒禁取(梵 śīla-vratopādāna,巴 sīla-bbata-upādāna),即執著非正因、非正道為正因、正道。亦即執取五見中之戒禁取見,於三界之苦、道二諦中皆各有此見,故計有六事。此戒禁為聖道修行之怨敵,使修行者由此而誑惑,如使在家眾妄計自餓等法為生天之道;使出家眾執著可愛之境,而捨離清淨道。或如外道之妄計雞、狗等戒,故於五見之中,唯獨別立此一見。(四)我語取(梵 ātma-vādopādāna,巴 atta-vādupādāna),即緣一切內身所起之我執。亦即執取色界、無色界之貪、慢、無明、疑等四煩惱,再配於色、無色二界中四諦修道之五部,計有三十八事。綜合上記之四取,總成一○八事,稱為四取百八事。

此外,四取中之欲、見二取,僅執現在而不取未來,故屬斷見;戒禁、我語二取,以其執取未來,故屬常見。又前二取為在家人所執,亦為在家、出家者起煩惱之因;後二取為出家人所執,亦為在家、出家者修行之因。又欲取、戒禁取為所成,見取、我語取為能成。然經部則以「貪」為四取之體性。〔集異門足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五十三、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俱舍論頌疏卷二十〕 p1704


佛陀蜜多

梵名 Buddhamitra。資料上載為付法藏第八祖或九祖,後世定為第九祖。又作伏馱蜜多、佛陀蜜多羅、佛陀蜜。意譯覺親。印度提伽國人,姓毘舍羅。師德厚而具大智慧,受佛陀難提(付法藏第八祖)付囑,善巧方便度化眾生,摧滅異學。其時,國王崇信外道,輕毀佛法;師自持赤旛,行於王前,經歷多時,王始召之,師至王所,求與外道對論,以無方論屈服對方;復與王論議,挫其邪心,令信正法;尋又教化尼乾子,令其弟子五百人歸佛。後付法予脅比丘而示寂。又婆藪槃豆法師傳載,佛陀蜜多羅為世親之師。〔付法藏因緣傳卷五、景德傳燈錄卷一、傳法正宗記卷二、佛祖統紀卷五〕 p2640


邪因邪果

指印度外道所倡非正之因果。為外道四執之一。外道謂萬物之生起,悉歸於大自在天,有情之苦樂,皆由大自在天喜怒之所發。若此天喜,則眾生皆受樂;若此天瞋,則六道悉受苦。然就佛教立場而言,天非物之因,物亦非天之果,此非正因果,乃邪心所致,故稱為邪因邪果。〔三論玄義卷上〕 p3032


袈裟十利

謂袈裟有十種功德,出自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五。又作十勝利。(一)以之覆身,離羞恥而具慚愧。(二)離寒熱、蚊蟲、惡獸。(三)示現沙門之相;見者歡喜,離邪心。(四)是人天寶幢相,可生梵天之福。(五)穿著之時,生寶塔想,滅除諸罪。(六)染為壞色,斷離五欲想,不生貪愛。(七)袈裟是佛淨衣,永斷煩惱而作良田。(八)消罪而生十善。(九)如良田,能增長菩提之道。(十)如甲冑,煩惱之毒箭不能害。袈裟有此十利,故三世諸佛共服之。〔正法眼藏袈裟功德〕 p4787


閻魔王

閻魔,梵名 Yama,巴利名同,又作夜摩、焰摩、琰摩、閻羅、剡魔,意譯作雙、雙世、遮止、靜息、縛、深惡勝業、可怖眾、平等。閻魔王,梵名 Yama-rāja,又稱閻羅王、閻王魔、琰魔王、閻魔羅王、焰魔邏闍、閻摩羅社、琰魔邏闍。略稱閻羅、閻邏、焰羅、剡王、閻王、死王。為鬼世界之始祖,冥界之總司,地獄之主神。於上舉諸譯語中,雙,謂兄妹共為地獄之王,兄治男事,妹治女事,故又稱雙王。雙世,謂並受苦與樂之意。遮止,謂遮止罪人更造惡業之意。靜息,謂罪人依王所示,知己罪而靜息之意。平等,則謂業鏡平等,自彰其罪之意。又閻魔王之諸多異稱中,以「閻羅王」一稱廣為世人所知、所用。

閻魔王原為印度吠陀時代之夜摩神(梵 Yama),乃日神(梵 Vivasvat)與娑郎尤(梵 Saranyu)之子,與其妹閻美(梵 Yamī)為同時出生之神祇,故稱雙王。另據波斯古經阿凡士塔注(Zend Avesta)載,人類之祖威梵哈梵特(Vīvanhvant)始作蘇摩酒以祈神,由此功德而得一子,名為伊摩(Yima),此子即是夜摩。由上所述,可知此神之起源甚早,然其發達之時代,或在吠陀時代之後期,此神與水天(梵 Varuna)、祈禱主(梵 Brhaspati)、阿耆尼(梵 Agni)三神有密切關係。

梨俱吠陀中,亦載有關於此神之讚歌,及此神與其妹閻美之對話,其中,閻美稱夜摩為「唯一應死者」(梵 eka-martya),且夜摩亦欲死,故願自捨其身,入於冥界,而為眾生發現冥界之路,是為人類最初之死者,被稱為死者之王。此時代夜摩之住所,在天上界最遠之處,係一常奏音樂之樂土,有二犬為使者,常徘徊人間嗅出死者,以導之入冥界。然於阿闥婆吠陀中,則將夜摩之住所轉至下界,稱為夜摩城(梵 Yama-pura),係專依死者生前行為之記錄而司掌賞罰之神。至史詩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中,亦詳細記述夜摩恐怖之相貌,穿著血紅色衣服,頭戴王冠,騎水牛,一手持棍棒,一手執索。此時代之夜摩具有兩種性格,一即所謂之死神,率領諸多使者奪人之生命,故當時稱「死」為往夜摩宮,稱「殺」為送夜摩宮;另一則為死者之王(梵 Preta-rāja)、法王(梵 Dharma-rāja),住於南方地下,為祖先世界(梵 Pitr-loka)之支配者。

後世印度教神話傳說中,則將夜摩視為專為死者靈魂帶來苦惱之恐怖神。此一夜摩思想被引入佛教後,受上述諸種思想之影響,故夜摩一方面為居於六欲天中第三位之夜摩天,另一方面則為冥界支配者、人類行為審判者之閻魔王。

關於閻魔王之攝屬與性質,於諸經論中有諸多異說,可歸類為下列五種:(一)地獄趣攝,據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大樓炭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二等所舉,在閻浮提之南,大金剛山內,有一閻羅王宮,其主名閻羅王,此王雖君臨地獄界,然亦同其他罪人一樣,於晝夜三時仍須受火熱之苦。(二)鬼趣攝,或餓鬼趣攝,據正法念處經卷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俱舍論卷十一等所舉,閻魔王為惡鬼(或餓鬼)之主領,號閻魔鬼王,住於閻魔羅界(餓鬼世界)。(三)閻羅王趣,於六十華嚴經卷十一、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六等,將閻羅王界與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並舉,由此推測,此等經論或認為在三惡道之外,另有一閻羅王界,此三惡道不為閻羅王所攝屬。六十華嚴經卷十一(大九‧四六九上):「如重病人常被苦痛、恩愛繫縛在生死獄,常不離地獄、餓鬼、畜生、閻羅王處。」(四)變化作,據觀佛三昧海經卷五、二十唯識論等所舉,閻羅王化現於地獄中,以教誨罪人知其罪業,及所應受之刑罰與獄名。(五)菩薩作,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等所舉,菩薩化現為地獄主,以教誨罪人。又據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一、大方廣十輪經卷一等所舉,地藏菩薩以不可思議之堅固誓願力,化現梵天、自在天、禽獸身、地獄卒身、閻羅王身等,以濟度一切眾生。

另就閻魔王之使者(天使)而論,據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大樓炭經卷二、起世經卷四等載,閻羅王常遣老、病、死三使者至世間,明示無常之苦,以警惕世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以免墮於地獄中。又中阿含卷十二天使經、閻羅王五天使者經中,則以生、老、病、死及治罪為閻羅王之五使者。流傳於民間之「閻羅王的三封信」故事,即是根據老、病、死三使者之典故改編而來。

閻魔王之思想經由佛教傳入我國後,與道教之信仰相結合,而益形盛行,遂衍生出冥界十王、閻羅十殿等說。據預修十王生七經、地藏十王經等載,閻羅王為冥界十王之第五,本地為地藏菩薩,係於冥途中掌管亡人五七日(即第五個「七日」)時之冥王。據傳閻王掌管之冥界第五殿,係大海底東北部沃燋石下之叫喚大地獄,及十六誅心小地獄。亡魂在抵達第五殿前,須先至「望鄉臺」上觀望子孫在陽間之情形,後才至此殿受審判,此殿閻王鐵面無私,判刑正直嚴厲,加上十六誅心小地獄專誅世人之橫心、邪心、毒心、怨心、恨心、淫心、妒心、私心等偏邪不正之心,故押入此殿之亡魂,個個心驚膽顫、面容憂懼,深怕受到剖胸取心之慘刑。

閻魔王在密教中攝屬於天部,稱為焰摩天,為護世八方天之一,十方護法神王之一,十二天之一,外部二十天之一。〔八十華嚴經卷十、灌頂經卷十一、卷十二、鐵城泥梨經、大日經卷一、卷五、正法念處經卷十六、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二○、大寶積經卷七十五、淨度三昧經、立世阿毘曇論卷六、卷八、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卷四十六、華嚴經探玄記卷六、玄應音義卷十三、卷二十一〕(參閱「地藏菩薩」2318、「焰摩天」5067、「閻羅十殿」6339) p6340


鐵網地獄

在鐵網間懲處罪人之地獄。為邪心諂曲、妖媚惑人之虛妄眾生所墮之處。此獄有八十九重諸鐵羅網,一一網間有百億鐵針,每一鐵針各有五關[扌*(巳/心)]。罪人命終,生鐵網間,動五關[扌*(巳/心)],無數鐵針射入毛孔。如是輾轉諸鐵網間,忽死忽生。罪畢,生於邊地無佛法處,雖生人中,亦為惡道所攝;經無量劫,始遇善知識,雖得聞佛法,卻心不能解了。〔觀佛三昧海經卷五〕 p687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止行二善

即9「止善」與「行善」的並稱。作善事有兩方面,制止惡業稱為止善;修行善業是為行善。或說制止自己作惡是止善,教人止惡是行善。猶言止持作持、止惡修善、止善作善。《菩薩戒義疏》卷上釋云(大正40‧567a)︰「息惡不作,名之為止;信受修習,名之為行。佛教雖多,止行收盡。諸惡莫作即是誡門,眾善奉行即是勸門。(中略)誡門是止善,勸門悉屬行善。」

智顗認為身三、口四等十善業,均有此止善、行善二方面。如不殺生,制止殺生之惡即止善,行放生之善即行善;不偷盜,止偷盜之惡即止善,行布施之善即行善;如是乃至第十不邪見,止撥無因果與僻信邪心之惡是為止善;行正信、歸心正道、生智慧之善心為行善。此亦即《法界次第初門》卷上所云(大正46‧669c)︰
「十善有二種︰(一)止,(二)行。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此二通稱善者,善以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故云順理;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歸勝道之善,故止行二種,皆名為善。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樂果也。」

此外,《百論》卷上稱止行二善為惡止、善行之法,謂身口七支、十不善道等是「惡」,停止此等惡行即為「止」。十善道等是「善」,信受修行此等善行即為「行」。《律宗綱要》卷上論三聚淨戒之文中,謂攝律儀戒係止惡門,以成法身之德,攝善法戒屬作善門,以成報佛之緣。


坐禪

以打坐來修習禪定的方法。略稱「打坐」。禪,具云禪那,本是梵語dhyāna的音譯。意譯靜慮。本來,行、住、坐、臥皆可修禪,但在四者之中,以坐姿最為適宜,故多云坐禪。在印度,無論是外道或佛教,都非常重視禪定的修習。例如佛教的修行綱要,是戒定慧三學。戒清淨,始得禪定寂靜;禪定功夫到達一定水準,始得智慧明朗。因此,欲行佛道,不能不修禪定。佛經中,常可見佛陀及其弟子們重視修禪的記載,如《大般涅槃經》卷中云(大正1‧197c)︰「爾時有一滿羅仙人之子,(中略)忽於中路,而見如來坐息樹下,合掌問訊,卻坐一面,而白佛言︰夫出家法,坐禪之業最為第一。」

《分別功德論》卷二云(大正25‧34a)︰「阿難便般涅槃時,諸比丘各習坐禪,不復誦習。云佛有三業,坐禪第一。遂各廢諷誦,經十二年。」

印度佛教的禪法,種類甚多,有數息、不淨、慈心、因緣、念佛、四無量心、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大體可分為大小乘二大部類。

禪法流傳入中國之後,也頗為盛行。隋代的天台智顗大事弘揚止觀法門,是為中國禪師對印度禪法的集大成。其後禪宗興盛,中國式的獨特禪法乃告廣行於世。

關於坐禪的方法,《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云(大正24‧917a)︰
「欲坐禪復有五事︰一者當隨時,二者當得安床,三者當得輭座,四者當得閑處,五者當得善知識。復有五事︰一者當得好善檀越,二者當有善意,三者當有善藥,四者當能服藥,五者當得善助。爾乃得猗。隨時者,謂四時。安床者,謂繩床。輭座者,謂毛座。閑處者,謂山中樹下;亦謂私寺中不與人共。善知識者,謂同居。善檀越者,謂令人無所求。善意者,謂能觀善。善藥者,謂能伏意。能服藥者,謂不念萬物。善助者,謂禪帶。」

此外,智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等書中,對坐禪方法也頗多論述。日本、朝鮮佛教界,對於坐禪也都甚為弘揚。

在禪宗史乘中可以發現,禪宗對於坐禪方法與時間等相關事項,也有甚多規定。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眾章〉坐禪儀條即對坐禪方法記載甚詳。在坐禪時間方面,依《永平清規》〈辨道法〉所載,有「四時坐禪」之說。此四時是黃昏、後夜、早晨、晡時。此中,黃昏坐禪是日沒後二刻半,聞昏鐘,撘袈裟,入雲堂坐禪。後夜坐禪是四更三點的坐禪,此時不撘袈裟。早晨坐禪,是晨朝粥座終後小頃,維那於僧堂前撘坐禪牌。其次,鳴板,首座大眾即撘袈裟入堂,面壁坐禪。晡時坐禪,是大眾午齋終了時,收蒲團出堂,在眾寮歇息至晡時,再入雲堂坐禪。

又,禪林中,上堂以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堂。小參之前及每日晚參之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參。定式坐禪之後再坐者,稱之為再請禪。得法之住持,為勉勵大眾而伴隨大眾的坐禪,稱之為伴禪或陪禪。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篇第一章(摘錄)

(一)用具
預備一大一小兩個墊子。大墊,一般家庭所用者即可,小墊是圓形的,需厚五、六公分,直徑約四十公分。打坐時,墊在臀下,避免大腿根(譯按,即「股骨溝」)受壓迫。

使用小墊的目的是︰提高腰部位置,使兩膝著地,下肢前傾,並使體重集中於此。藉它使膝蓋兩點和臀部呈堅牢的梯形,使身體處於安定的狀態。

(二)姿勢
〔結跏趺坐〕 坐在座墊之上,左右雙腿擱置在反方向的大腿上。一般是先將右腳放在左腿之上,再將左腳放在右腿之上。順序相反也無妨。雙腿膝蓋要確實落於地面(或落於鋪在地面的墊子上)。下腹往前挺伸,身體重心集中至下腹。臍下數公分之處稱為丹田。廣義而言,可將下腹部全體視為丹田。

使上身保持筆直,筆直得如由額頭中央(即眉間)引一垂直線貫穿鼻、口、臍而下的姿勢;此垂直線稱為正中線。讀者不妨坐在鏡前,將繩子由鏡框中央下垂,對齊本身的正中線。可能的話,以裸露上身進行試驗。繩子上也可附一輕鉛墬。依此可測出姿勢的左右平衡程度。(中略)

其次,使「臀部往後,腹部朝前」。將下腹往前傾同時使臀部朝後挺。只要將骨盆上端朝前傾,臀部自然會往後挺。請注意!這並不是指讓身體往前傾。如此,力量會集中於下腹部。

如此一來,下腹往前挺伸,上身會如反射作用般的呈筆直狀。力量集中於下腹時,軀體的基礎部會處於更加安定的狀態,上身不會往前傾後縮,可形成輕鬆、筆直的姿勢。

「臀部往後」──換言之,將骨盆上端往腹部傾斜。如此促使腰部肌肉緊張,不得不往前挺伸。將腰部往前挺伸以及使臀部往後挺出,是同一肌肉群的同一運動。大人常會告誡小孩要保持︰挺腹姿勢。照此法將腹部挺伸,依上面的要領使臀部朝後挺出,能更進一步體驗到力量集中於下腹部的感覺。

有些人們安心於採用類似盤腿的坐法,讓他們試做「臀部往後」,他們會頓悟此種坐法的要領。

右手手掌朝上放在膝蓋上,左手手掌也向上,重疊於右手掌之上,雙手大拇指彼此互相支撐,做出寶珠形狀。大拇指尖端應沿著正中線靠近肚臍附近。注意需使雙手手腕保持水平。如此一來,肩膀也呈水平並下垂,胸廓也會因而下垂。(中略)

其次,避免全身產生微動。首先,收下巴,使頸子筆直保持固定不動。避免全身產生任何微動時,全身會出現同等的肌肉收縮。(中略)

如同前述,肌肉收縮分為等張力收縮和等尺性收縮。同時也談及蚊子停駐於手腕時賦予等尺性收縮,致使蚊子飛不走的情況。坐禪時雖然不致於產生如此強烈的收縮,但是致力於避免身體產生微動時,全身會產生一適度的收縮。如同下述,這跟禪定有密切的關係。(中略)

進入禪定時,上臂、前臂、臉部、頸子、肩、胸等,會產生異於尋常的感受──一種深入的寂靜感。這種感覺與中庸度的等尺性收縮逐漸遍及全身同時產生。

肌肉隨時都處於某種程度的緊張狀態或者局部性的緊張,將這種緊張化為中庸度的全身均等程度時,如同前述,全身會產生平常無法體驗得到,一種寂靜的感覺。

感覺是依刺激的變化發生,因此避免讓身體產生微動,將此變化化為無,會產生一種寂靜。此時,滲透而入的寂靜感,即是入禪定的開端。

〔半跏趺坐〕 將一邊的腳(左右均可)擱在地面。另一隻腳放在反方向的大腿或腿肚上。這比上一種坐法的坐姿輕鬆。長時間打坐膝蓋疼痛時可換腳。

這種坐法的缺點是︰一邊的膝蓋負荷過重,另一邊過於閒散。另一方面,位於下方的腳為了不重疊於另一隻腿之下,得擱在前方或往內縮。但是即使這麼小心,要將二邊的膝蓋以同等壓力擱在地面,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以膝蓋兩點和臀部構成的基礎,其一角會處於不安定狀態,上身不能達到左右均衡。為了補助這種缺失,腰部、腹部、肩、背等的肌肉不知不覺產生偏頗的緊張,甚至連身體上意想不到的局部,都容易產生彎曲,進而頸部、肩、背部產生僵硬。諸如連續七日的接心會等,是造成坐禪者疲勞困憊的原因之一,許多人為求方便採取此半跏趺坐,但這只能暫時採用,最好儘早回到第一種的姿勢。

〔第三種坐法〕 肥胖的人,或者是無法做到第一種姿勢的人,可以採取第三種坐法。即將左或右腳放在反方向的腿肚上。此時任何一邊都可往下垂,左右腳的高度可以保持大約同等的平衡。

這種坐法,在左右腳將膝蓋往下壓的壓力這一點,雖然不及第一種坐法,但可視為次一等的坐法。

〔第四種坐法〕 是將兩足平置於坐墊上,類似盤坐的姿勢。但是須注意︰進行此坐法時,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才不會產生像盤坐那樣腰部呈圓形、下腹凹進的現象。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需將臀部置於較厚的坐墊上,腰部位置高過膝蓋;否則,如果坐墊較低,腰部下垂,需加上另一份力量使臀部往後挺伸,長坐時,一旦鬆弛就形成類似盤坐姿勢。

這種坐法比第一種來得緩和、輕鬆,筆者有一段時間相當偏好這種坐法。筆者曾聽說有一位可以說是天生即適合修禪的禪師,亦使用此種坐法。據稱該禪師屬於肥胖型,也許因為如此,此種坐法才為他所接納。年輕時的坐禪必須相當嚴謹。筆者目前已不採用此種坐法。

◎附二︰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前編〉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坐禪的使命
坐禪與公案,是禪門修行的根本兩輪,缺其一,就不能見性成佛;故坐禪是直透佛心的三昧。道元禪師稱之為︰「諸佛所證三昧,保持佛法之根本行持。」又謂︰「表佛印於三業,三昧端坐時,諸佛法界皆證。」聖一國師示云︰「夫云坐禪宗門者,大解脫之道也。諸法皆依此門流出,萬行皆依此道通達;智慧神通妙用,亦皆依此中生,人天性命,亦皆依此中發。」

這樣看來,一切功德,都包含在坐禪中。蓋禪之可尊者,以得法之要道,全在實修、實證、真參、真究故也。所以古來稱之為「坐禪辦道」,以坐禪為究盡諸佛無上妙道的方法。

中國禪宗分五家七派,日本則有曹洞與臨濟兩派,對於坐禪的見解,不無多少相異,但以坐禪為佛道修行的要道,自無不同。現在舉出一二則古人對於坐禪的說法︰「夫截斷生死大事,無過坐禪要徑。」(大智《假名法語》)「若欲免生死輪迴之苦,應盡情識;欲盡情識,則應悟心;若欲悟心,則應坐禪。」(拔隊《假名法語》)

因此,也得知坐禪重要之所以。然坐,是四威儀之一;禪,是所修之法。四威儀中,坐是最為穩健中正,姿勢亦最正,於修禪是最適當的方法;所以古來稱坐為修禪,這是一般的見解。然六祖大師說︰「外於一切善惡之境不起心念名坐;內見自性不動為禪。」這是即以三昧的當下直名之為坐禪。然而永嘉大師說︰「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也有人說「豈拘坐臥乎」的話。這樣來看;在自性現前的當體,行住坐臥動靜,莫非是禪,不一定要坐纔是禪;可是這是照理想方面說的,至於實修的方法,還是以坐為第一要道。

坐禪三法
坐禪,是有調身、調息、調心的三法。三法不備,真禪不會現前,所以這三法是必要的。

第一所謂調身法者︰是關於坐禪身體的調整。先於坐處厚敷坐具,坐法有兩種︰一結跏趺坐,就是將右足安於左䏶上,將左足安於右䏶上。另一種坐法,叫半跏趺坐,就是只將左足安右䏶上。古來別此為「降魔坐」與「吉祥坐」;禪宗沒有這種區別,唯以坐久疲勞時,左右上下隨便的坐著都可,但總得半跏趺坐為宜。關於手掌、身體、嘴、眼方面、也有如下的方法︰右手安於左足上,左掌安於右掌上,兩手的大拇指互相拄著,照印相上說,這是名叫「法界定相」。身體,須正身端坐,不可側左傾右俯前仰後,耳與肩並,鼻臍相對。舌頂上顎,唇齒相著,目須細開。次說到衣食住方面︰坐宜靜室,在修業已純熟的人雖不必靜室,但未純熟者須選靜室,避開鬧巿或喧擾的地方。光線亦須選適當,過明過暗,都非所宜。又不可坐在極寒或極熱或迎風的地點。飲食,須守節度,飽食催睡,饑生困態,尤宜注意衛生。坐禪時,亦應取適度的飲食。次則衣帶勿使過緊。過緊,身體窄逼,氣息亦不易調;過鬆時,易生頹惰,以鬆緊適度為要。衣食住似乎和坐禪無關,實則不然︰住處影響於心,飲食影響於身,衣帶疎忽,影響於調息;所以這三種事不宜輕忽。

第二調息法︰即調呼吸。我們平常的呼吸,大概正確,倘一旦四大不調,脈搏就會變動,呼吸也變成不規則,這是各人都有經驗的。現在坐禪的時候,調身已畢,次則調息。呼吸不調,心自然也因之不調,如在定相的身體浮動,或身體像飛揚空中似的種種魔境生起,都是呼吸不調的變態現象。所以稍覺浮動,須首先把心安於氣海丹田;氣海丹田者,即臍下兩三寸的地方。就是把心鎮靜下來,將下腹部徐徐地用力,使之稍稍向前似地,精神安著,呼吸自然調順。若說個中消息,就是「鼻息微通,身相既調,出氣一息,左右搖振,兀兀地坐。」呼吸勿使出入於口而行於鼻息,緩急以中。身體既調,吐出呼氣,將身向左右動搖,恰如木樁打入大地,一坐定時,縱千山崩壞,大海橫決,亦不動搖,須用這樣的氣概來坐禪。又若從坐起時,相反地徐徐搖身,好像從大地上拔木似的心境,決不可卒暴。

須具上面的樣子,纔全成了坐禪的狀態。

第三調心法︰這是有關於坐禪的根本要諦。調身、調息、僅是調心的手段而已。調心法,曹洞臨濟兩派,見解不同。臨濟為見性的調心,曹洞為坐禪的調心。臨濟見解,在後說到無佛性的話頭時,自然明白,姑置不談,今唯述曹洞的見解如下。就是說︰「思量箇不思量底,不思量底如何思量﹖非思量即坐禪之要術也。」思量,是有心;不思量,是無心。偏於一方時,有心既成病,無心也成病。現在,不涉於有心思量,也不沉於無心不思量,以超脫了散亂與昏沉的當體,名曰「思量不思量底」,用最適切的話來說,即非思量是。坐禪的當體,既離造作之念,又非無心不思的狀態,是思量而不思量,不思量而思量。所以這非思量的「非」,不是否定意,是指坐禪上的正念,就是非思慮的意義,非思慮便是解脫。以此為坐禪上的正念,正思惟。說到「非思量底思量」時,便是脫體現成地離迷悟,越凡聖,念念悉正,心心皆非染污之心行;所以道元禪師的《坐禪用心記》說︰「直須破斷煩惱,而可親證菩提。」在《坐禪儀》中述著︰「若得此意,則如龍得水,似虎靠山,當知正法自現前,昏散先撲落。」於是,在這裏發生坐禪與悟有如何關係的問題來︰在曹洞宗說,「正傳之坐禪,不可求悟於坐禪之外」,緣坐禪的真境界,是在於不思量的正念,若正念相續,雖行住坐臥,動止威儀亦不暫離,即可說是大悟底人。道元謂︰「非可測知。以坐禪是悟門之事。悟者,只管打坐。」故正傳之坐禪,不是待悟的坐禪,為坐禪的當體即是作佛、行佛受用三昧;坐禪的當體,就是坐佛、作佛。故說坐禪之外無悟,這是曹洞宗的立場。

◎附三︰葉均〈略談南傳佛教修定的方法〉
南傳上座部佛教很重視禪定修養,緬甸、泰國等的教徒設有許多禪定中心的組織,專門從事研究和修習。(中略)

先談初步的修心法。第一是調身。選擇一個比較安靜的地方,敷設一個柔軟舒適的座位,然後坐下。坐的方法,一般是「結跏趺坐」,就是平常說的盤腿而坐。有雙盤腿和單盤腿兩種。雙盤腿是先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再把右腳壓在左腿上,兩腳足心向上。單盤腿是先屈右腳放在座位上,足心向上,再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坐好以後,把兩手重疊放在盤腿上面,手心向上,左手掌在下,右手掌在上。但有人腿子硬,不能結跏趺坐,也可用別的方法,如交腿而坐,或把兩足放在地上端正而坐,把兩手放在膝蓋上,手背向上亦可。要以身體舒適為主。但身子不前傾,不後仰,要正直自然。此時,把左右肩稍微搖動幾下,以通血脈,再把視線收到眼前最近之處,眼看自己的鼻端,不完全閉眼(因閉眼容易昏沉睡眠),然後放鬆全身。

第二調息。先呼出一口濁氣,然後以舌尖抵上顎,閉上嘴,用鼻子呼吸。呼吸有三種︰如果出入息急促粗重而可聞聲者為聲,粗者為氣,微細緩慢者為息。修定的人不取聲,不取氣,而取微細的息進行呼吸。為了使散亂的心漸漸地靜止下來,此時可以應用一點數息觀,即每一次出入息默數一下,在出息時數或入息時數都可以,但數出便不數入,數入便不數出,數息時置心於鼻端的出入之門,如是從一數到十,不停止在五數以下,亦不超越十數以上,如欲再數,也是從一數到十。由於數的力量,而心得以專注。此後還可做一段隨念出入息,即出息時思想隨念於出息,入息時思想隨念於入息,出息時長時知我出息長,出息短時知我出息短,入息長時知我入息長,入息短時知我入息短。念息時思維集中於出入息的始終,即出息時從臍至鼻端,入息時從鼻端至肚臍。

第三是調心。即設法使全部精神意志集中於一個對象上,即所謂置心於一處。經過調息之後,注意力已漸集中,便可進一步思維「四大皆空」,使意志集中專注於空。其思維的方法是︰佛教把物質的基本元素歸納為地、水、火、風四大種,一切堅硬性的屬於地(固體),濕性的屬於水(液體),暖性的屬於火(溫度),動性的屬於風(比氣體範圍廣些)。人們把自己的身體叫內世界,賴以生活的房屋、田地、資具、器皿等叫外世界,這兩種世界都是由四大元素和合而成的,人們執此內界以為我,執外界以為我所。修定者先觀察分析自己的內身世界為無我,即思維我曾執此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組合而成的色身為我;可是我只有一個。如果地大是我,其他水、火、風就不是我;若水大是我,地、火、風就不是我;若火大是我,則風、地、水就不是我;若風大是我,則地、水、火就不是我。既然在四大中找不到有我,故知此內身世界的本性是空的;內界是空,則外界也是空的;內外世界都是空的,我何必執它們以為我與我所﹖如是思維,便放棄對自身的內界和依存的外界的執著,即所謂「內無根身,外無器界」,把注意力高度集中於空上。就是說修定者的思想在這個時候除了空之外,沒有別的執著和雜念,持續地不間斷地維持這樣的境界。可是心猿意馬,長時維持境界不易,如果此時又起了別的雜念怎麼辦﹖應該立即思維這一念,不是無緣無故單獨從自己生起的,也不是從外界單獨生起的,如果是從外界生起,則與我無關;既非自己生,又非外界生,則亦不能是共同而生,如一粒沙榨不出油,二粒沙共同也榨不出油來,更不是無因而生的。由此可知這一雜念的本性也是空的,即所謂「不自生,不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如是思維,覺知這一念是虛妄的,便拋棄了這雜念的繼續,又把注意力集中在完全是空的境界上。如果長時維持這樣的寂靜境界,若再起雜念,就再覺察,再消滅,再使精神集中專注於一境,這叫做「念起即覺」、「置心一處」。

上面所談最簡單的一般修心法,是一些禪師根據經論的說法和他們自己的經驗綜合起來教導初學入門的方便之道。如果經常按照這種方法修習,就可以排除散亂的雜念、斷除煩惱、獲得智慧。對於治療神經衰弱等慢性病也有幫助。

然而針對各類不同性格的人,為了使修定向更高的境界發展,南傳上座部佛教有一套傳統的很具體的專門修定法。他們把定境分為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等七類四十種,叫四十業處。就是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虛空遍、光明遍,名為十遍處。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名為十不淨。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出入息)念,名為十隨念。慈、悲、喜、捨,名為四無量(又名四梵住)。食厭想,名為一想。四界差別,名為一差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名為四無色。

各種不同性格的人分為六類,即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尋行者、信行者、覺行者。這六類不同根性的人於四十業處中修習那些業處比較適合呢﹖即貪行者適合於修習十種不淨及身至念。瞋行者宜修四無量及青、黃、赤、白四遍。癡行者及尋行者宜修安般念(隨念出入息)。信行者宜修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覺行者宜修死隨念、寂止隨念、食厭想、四界差別。其餘的地遍、水遍、火遍、風遍、虛空遍、光明遍及四無色十種業處,則適合一切行者。

◎附四︰〈韓國圓佛教的坐禪法〉(譯自《圓佛教教典》〈修行編〉第四章)

(一)坐禪之要旨
大體而言,坐禪是穩定心中妄念、顯露真性的修行法;也是降體內火氣、提昇水氣的方法。妄念若停止水氣則上升,水氣若上升妄念則停止,心身一如,精神與氣自然清爽。

妄念不斷的話,火氣常上升烤焦全身水氣,使精神隱晦不明。身體的運轉恰如機械,假如不依靠水火之力,即使是指頭也不能動。人體六根的機關都在頭部,若運用六根去見聞、思考,身體內的火氣即集中頭部,烤焦身中水氣;如同點燈火,油逐漸燃盡一般。因此,我們在心焦、持續思考時,持續在微細物上使用視力時,持續用力講話時,一定會臉紅口渴。這就是火氣上升的現象。即使是不得已、理所當然的事,在運用六根時猶須有所節制,何況對無謂的妄念,怎可讓頭火晝夜不停的燃燒呢!因此,坐禪是完全祛除妄念、顯現真如本性、降低一切火氣、增添清淨水氣的修行法。

(二)坐禪的方法
坐禪方法極其簡單,任何人皆可修持。

(1)舒適地盤坐在坐墊上,保持頭部腰部自然挺直,姿勢端正。

(2)將全身之氣凝住於丹田,一念也不執著,只管將氣停住在丹田。由於心若放寬,氣也將趨緩,因此,不要忘記須再重新住氣。

(3)調整呼吸,吸氣稍長且強,呼氣稍短且弱。

(4)眼睛微張雖是驅散睡魔的良方,但是如果心清氣爽,閉目也不必擔心被睡魔干擾時,偶爾也可以閉目。

(5)口常閉、長時間修行而產生水昇火降的調和時,會有潔淨、濕潤的唾液自舌腺、齒間分泌出。此時可將唾液積存口中,偶爾嚥下。

(6)精神應常維持寂寂中惺惺,惺惺中寂寂的狀態。精神朦朧昏沈時應該換氣,生起妄想時應恢復正念,使此心住於無為自然的本來面目。

(7)初坐禪的人偶有腳痛、受妄想干擾之苦。此時可暫換腳,妄念來襲時只要知道這是妄念,妄念自然會消失,千萬別起厭惡的念頭,使氣散失。

(8)初坐禪者偶有如同螞蟻在臉部及身體爬行的感覺,這是血脈貫通的現象,切勿胡亂地搔、摸。

(9)坐禪時千萬不可企求感應或神祕的奇蹟。即使偶有該現象顯現,也應以平常心視之,不起善惡念頭,不可執取。

若經常遵守以上諸項而持續坐禪的話,則可逐漸忘卻物、我之別。對時間、場所也會逐漸忘卻,而安住在無分別的圓靜的真境裏,享有無上之心樂。

(三)禪的功德
若持續坐禪而得心力的話,將有如次十種功德。

(1)輕舉妄動的舉止會逐漸減少及至消失殆盡。

(2)六根運作得宜。

(3)病苦減低,氣色紅潤。

(4)記憶力增長。

(5)忍耐力增生。

(6)無執著心。

(7)邪心改變成正心。

(8)自性智慧之光明顯現。

(9)受用極樂。

(10)可自由出入生死。

(四)安住丹田之必要
大體而言,坐禪是將心安住於某一境地以袪除雜念。因此,按照各自的主張及方便而有非常多的「安心」修法,然若將心安住於頭部或外界,則思緒紛亂,氣上昇,不得安靜。若將心安住丹田的話,思緒便不致於那麼紛亂,氣也平靜,心自然可獲寧靜。

又,安住丹田不只是坐禪,也是衛生保健方面極重要的方法。禪坐時將心安住於丹田,從玉池(唾腺)會有津液分泌出,若吞下此津液,可使水火調和,病苦減少,臉色紅潤,元氣充實,健康長壽。此法在禪定或衛生方面,實是一舉兩得的良方。

雖然在主張看話禪的人看來,「丹田住法」是無記的死禪,但是看話禪僅限於某些特別根機的人,一般人並不易行。如果只是長期持續念公案,會使氣提升,易得病,而不能由公案產生疑問的人,對禪自然無法培養興趣。所以,坐禪時間及磨練疑團的時間應各自決定。修禪時專注修禪,研究時專注研究,定慧皆成。如果按照上面所說的去做,即可不陷於空寂,不受分別之境所束縛,而體得真正超越動靜的真如實性。◎附五︰〈泰國佛教的坐禪方法〉(摘錄自《道果》)

引言
道果必須由己親證。能否成就,在於肯否發心修持;若肯發心修持,誰都可以成功。因為在人類的色身中,無論男女,在色身內的中間,都有顆圓珠,與蛋黃般地大小,琉璃明澈,晶瑩潔淨而無瑕疵;該顆圓珠名叫法緣。若能發願,休心息慮,專注止定於身內中間觀照,沒有妄念;止於身內法緣光球越久越大,臻於無上無著,完成道果可期;否則係不正定故,是故正定才是成功的根本。

關於心的不能正定的問題,也許犯了下列弊端;這會影響到道果的完成,是(1)懷疑。(2)忽視,不注意。(3)怠惰、昏鈍。(4)恐懼。(5)欣喜(興奮)。(6)身體不安靜。(7)執著過度。(8)散亂。(9)渴望。(10)當禪定時,生雜念;如各種往事與記憶都浮現起來。(11)固執相與兆光不放。

當各種不淨根,任何一項發生時,禪定則受到影響;因此在修持的時候,要恆心,要忍耐。這兩項極為重要;同時應該留意地控制著精神,用智慧(般若)觀照,以何種方法,能使斷除不淨根,覺得方便,就採取那種方法,使心地保持著中庸狀態,勿偏差。無論如何,應盡力地以戒、定、慧三學斷除貪、瞋、癡三毒,使心地靜如止水,心清意快,以符合禪定。

常常專心一志,注視著色身內中間的兆光越多(即法緣光)無論在行、住、坐、臥之時,繼往下去,鍥而不捨,毌餒氣懈志,如獅子奮迅,不容置疑,有一天,總會有成果,如何的成果呢﹖將來由自己去證得。

至於修持方面,請君把握著因,觀察著緣;忍耐著吧,偉甚!此乃無上善業,成道證果,涅槃之路。縱未得成,乘願再來,而得圓滿。希望行者堅忍地,精進不懈,而證道果,此係自修自悟自證之學,勿猶疑不決。(中略)

趺坐方法
趺坐方法,結單盤跏趺坐,使身體端正,以右腿放在左腿上,手向上翻,以右手的背置放在左掌上,使兩手拇指間隔著兩指節,即左手大指與右手食指輕微相拄,然後安放在右腿上,微閉雙目,坐正姿勢,使脊骨勿曲勿挺,頭頸端正。要明白坐的姿勢是否正直,或是傾斜,可用線量︰以一端放在右腳中指,一端放在膝蓋骨間。量後以該闊度,一端放在下頦處,垂直至離右踝骨間約三指節處,成為直線。該兩方距離相等,等於姿勢正直。總之,勿使傾斜。勿曲勿挺,以「安詳」為原則。坐時應先呼出胸中之碳氣,徐徐吸入。

當結跏趺坐時,勿散亂昏沉,勿生雜念,繫心於一處,把心念收回,把眼光收回,返觀內照。保持著理智的狀態,專注於身內中間,肚臍上面兩指節寬高處(即中指的二指節,不在體外,而在體內),該處係四大所居之地,中間為空大,與識大。

持念與觀想時,應該相隨聯繫著,不可分隔,此係能否成功之祕訣。當持念與觀想時,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SAMMA-ARAHAM)」直至心光發現,有顆琉璃圓珠,或如星之大小,或如月輪之大小,顯現在眼前,或在身內,肚臍上兩指節寬高處之中間亦可,通身明澈。若顯現在眼前,應依後述之層次圖、繫心法依循漸入,直至人身中間。此係一種觀想,與心念時應聯繫著,無論在行、住、坐、臥時。

在靜坐時,把妄念放下,諸緣不染,正定於身內中間,止之又止。初學時並無異狀,除了紛亂的幻相外,看不見什麼。因為人的心,祇向外馳求。受、想、行、識成為心,制心於一處,才能歇,使心正定;有了正定,才能見到果。要預聞「阿羅漢」的境界。要從此中間去。要從中間去,要觀想該琉璃珠,名初向光球,亦名法念處。要得初向光球,要有三摩地,要從正定,要從止中得。

若觀想該初向光球發生,應停止心念,集中於該初向光球中間,正定再正定於該光球中間核點,止之又止。使更加咒透澈,越久直徑越大,越正定越明亮。若該初向光球不明澈,不穩定,應連續心念著︰「三藐阿羅漢。」直至明澈穩定為止。

若不見初向光,乃係不正定故,也勿灰心,仍需勤加練習。事實上也非一蹴而成,如果能成功了,就顯現了前所未見的境界。一切善業也由此生,布施功德,造寺度僧,自不能相比喻。換句話說︰明心見性,煩惱不待斷而自斷,業障不待除而自除。到此境地,即是本來的真面目。

說明

第一級︰鼻端正中,男從右入,女從左入,勿使越入,勿使傾斜出來。

第二級︰眼眶正中,男右女左,內呼吸孔內。(以下男女相同)

第三級︰腦正中間,與眼眶成水平線。

第四級︰口齶部份,食物進咽喉處。

第五級︰咽喉部份(內部正中間)。

第六級︰肚臍部份(在身內中間,深呼吸時最盡頭處)。

第七級︰肚臍上部份,(由肚臍部份向上兩指節寬高)。

按︰若在身中間觀見初向光,可免依循此層次而入。

以色身肚臍上兩指節寬高作為圓週出發點,向右邊轉至後面作為右半徑;左邊轉至後面作為左半徑;譬如將人身分截為兩半,左右中間交加點為中心點,成十字形,也即係身內正中間──空點,識藏所居之地,初向光球在正中間。(中略)

導引初向光球入身內法(又名法念處)
當觀想到一顆琉璃圓球後,依照著層次,導引進入身內中間;男從右入,女從左入。每進入一級,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三次,依循次第進入至第七層。至第三層時,當要引導該球進入腦中間的時候,應該睨視向內,情形似乎要入睡的時候;但要循乎自然,為此乃係使受、想、行、識──即心──向內,因為要用肉眼去觀照。

當該初向光球進入第七層的時候,專注於該光球核中間,繼續心念「三藐 1阿羅漢」。若能記得進入各層次,下次靜坐時,也可直接專注第七層。第七層係六大處;前面屬水,右邊屬地,後面屬火,左邊屬風,中間屬空,在空中間屬識。有生時也具備著,投生時也具備著。無識大也無初向光球,無初向光球,也不能明心見性,成道證果,涅槃之路也無從去,因此應該先照見初向光球。(下略)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坐禪三昧經》;《五門禪經要用法》;劉銳之《西藏密宗靜坐法詳解》;陳健民著‧無憂子譯《佛教禪定》;P. Kapleau著‧顧法嚴譯《禪門三柱》;洪啟嵩《坐禪之道》;蔣維喬《因是子靜坐法》、《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袁了凡靜坐要訣》;古田紹欽《坐禪の精神》;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見愛二煩惱

又稱見愛煩惱、見著二法。指於事理二法顛倒染著的二種妄心,即見煩惱與愛煩惱的併稱。《法界次第》卷上載,「見煩惱」,邪心觀理名之為見;若迷於假實之理,而倒想邪求、隨見偏理妄執為實,通名為見;例如五利使、見諦所斷八十八使及六十二見等均屬見煩惱。「愛煩惱」,貪染之心名之為愛。若迷於假實之事,隨心所對一切事境染著纏綿,通名為愛。例如五鈍使、思惟所斷十使及所斷結流愛軛縛蓋纏等均屬愛煩惱。

該書復謂,煩惱之根本,不出見、愛。煩惱之枝派分別則科目甚多。所謂三毒、五蓋、十使、九十八煩惱、八萬四千乃至塵沙等數。此諸科目雖其數有多有少,然同是煩惱潤生之力,體無殊別,但教門善巧,乃約增減之數而制立之。蓋「見」乃分別之煩惱障。凡以慧之作用推度境者,均名為見。如染污諸見、世間正見、有學正見與無學正見,其中染污諸見為煩惱所攝。「愛」為俱生之煩惱障,凡貪染之心均稱為愛,迷事之惑中,以愛著為一切苦之本,因此以愛總賅其餘。

〔參考資料〕 《鞞婆沙論》;《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勝鬘經》〈一乘章〉;《大乘起信論》;《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末);《大智度論》卷七、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九;《四教義》卷四。


根本煩惱

「隨煩惱」之對稱。又名根本惑或本惑。即諸惑之體,包含貪、瞋、慢、無明、見、疑等六種煩惱。《俱舍論》卷二十云(大正29‧108a)︰「根本煩惱現在前時,行相難知,故名微細。」《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1b)︰「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此中,貪可分為欲貪、有貪,而說七隨眠;見可分為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加上其他的五煩惱而成十隨眠。此外,亦可析為九十八使、一二八根本煩惱等。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八章(摘錄)

「煩惱」(kleśa,kilesa)又譯作「惑」、「塵勞」、「染」等名。這是指潛在內心深處的邪惡性格與偏見。此等性格與偏見一遇機緣,便表面化為行為,而擾亂自己的身心,障礙學佛的理想。印度大乘佛教的瑜伽行派將煩惱分為根本煩惱與隨煩惱兩種。根本煩惱包含下列六種︰

(1)貪(lobha,rāga,abhidhyā,abhijjhā,貪欲)或愛(tṛṣṇā,taṇhā),皆為同義語。欲界的貪欲是欲貪或欲愛。色界的貪欲是色貪,無色界的貪欲是無色貪,此後二者也稱為有愛。貪欲就是對所好對象的愛著。

(2)瞋(dveṣa-dosa,pratigha,paṭigha,vyā-pāda,瞋恚、恚、怒),即指對不喜歡的對象的反抗、拒斥與瞋恨。隨煩惱所說的忿、恨、害等都是瞋的部類。忿(krodha,kodha)是激烈的怒、就是癇癪。恨(upanāha)是瞋恚在心中積結的「怨恨」。害(vihimsā)是由瞋發出行動而加害別人的心。

(3)慢(māna),是抬高自己輕視他人,以自我為中心的心情。有三慢、七慢、九慢等種。三慢是我勝慢(atimāna,過慢)、我等慢(māna)、我劣慢(avamāna,卑慢、卑下慢)。七慢是慢、過慢、慢過慢(mānāti-māna)、卑慢、增上慢(adhimāna)、我慢(asmimāna)、邪慢(mithyāmana,mic-chāmāna)。九慢是由三慢各再加上勝、等、劣三等而成。

還有,慢是類似隨煩惱中的憍(mada)。它是對家世、財產、地位、權勢、盛壯、健康、博識、美貌、能力等等的自豪,普通又稱為驕慢。但是根本煩惱中的慢與隨煩惱中的驕有所區別。慢是與他人比較而後的自豪,驕是未經比較的本身的自豪。

(4)無明(avidyā,avijjā),就是愚癡(moha,癡),與十二緣起中的無明相同。不知道四諦緣起的道理,以自我為中心,而沒有公平正確之真實智見。無明是出於我執的邪分別性,邪心是無明之體,而無明是一切邪惡煩惱的根源。

(5)見(dṛṣṭi,diṭṭhi),是一切邪惡的見解,指佛教以外錯誤的想法,也就是六十二見。而說一切有部等派將它歸納為五見。五見簡述如下︰

{1}身見(satkāya-dṛṣti,sakkāya-diṭṭhi,有身見、薩迦耶見),視五取蘊為有我(自我)、有我所(我之所有)的想法,是一種實體式的見解。

{2}邊見(antagrāha-dṛṣṭi,antaggāha-diṭṭhi,邊執見),是這些偏於極端的錯誤想法︰世間是常、是斷、有邊、無邊;肉體與靈魂為同、為異;如來死後是有、是無等等。此外,又有苦見、樂見等邊見。

{3}邪見(mithyā-dṛṣṭi,micchā-diṭṭhi),廣義是指一切邪惡的見解。但在這裏則指十事之邪見,也就是不布施、不獻供、不祭祀、無善惡業的果報、無此世、無他世(來世)、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無修行證果的宗教家。此十種不承認善惡業報、三世因果的錯誤見解,即是十事邪見。邪見也指不承認佛教的因果緣起法、依修行開悟的佛陀與僧寶。亦即否定三寶。而否定因果是決不能進入佛教教法的,這種邪見是最壞的。

{4}見取(dṛṣṭi-parāmarśa ,diṭṭhi-parā-māsa,見取見),這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惡見,即認為自己的意見為絕對確實的真理,而其他人說的全都是錯誤,也就相當於現代之具排他性的意識形態。

{5}戒禁取(śīlavrata-parāmarśa,sīlab-bata-parāmāsa,戒取、戒禁取見),是外教為了得到解脫及生天而立誓守的戒,如狗戒、象戒、苦行等等,這種是錯誤的想法。它絕不會導入解脫或生天。說一切有部將其區分為非道計道(不是解脫道而看成是解脫道)的戒禁取、與非因計因(不是生天的原因,而將它當作生天的原因)的戒禁取兩種。

{6}疑(vicikitsā,vicikicchā),指懷疑三寶,懷疑善惡業報,懷疑三世因果,懷疑四諦與緣起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卷五十、卷五十二;《雜阿毗曇心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四十五;《成唯識論》卷九;《唯識論述記》卷六(末)、卷九(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末);《俱舍論光記》卷十九、卷二十;《瑜伽論記》卷八(下);《百法問答鈔》卷一。


惡見

百法之一。六煩惱之一。指對諸法真理起不正之見解。又作不正見,或略稱為「見」。《成唯識論》卷六(大正31‧31c)︰「云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求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二云(大正40‧20c)︰「惡見不捨舉者,欲實障道說言不障。邪心決徹,名之為見;見心違理,目之為惡。」其行相分為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五見(又作五惡見)。此外,《俱舍論》所說六隨眠中之見隨眠(dṛṣṭy-anuśaya)、五濁中之見濁,均同於惡見。

此外,淨土宗或日本淨土真宗對於某些主張自力教的人的錯誤見解,也稱為惡見。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九;《顯揚聖教論》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愚禿鈔辛丑記》。


袈裟

〔名義及種類〕 音譯又作袈裟野、迦邏沙曳或迦沙。原義為濁,意譯為壞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等。指佛教僧眾身上所著之法衣,以其色不正,故有此名。《玄應音義》卷十四︰「袈裟舉佉反,下所加反。韻集音加沙,字本從毛,作[段/毛]㲚二形。葛洪後作字苑,始改從衣。案外國通稱袈裟。此云不正色也。」

蓋袈裟之稱,雖係就法衣之色立名,然於其色之種類,則有異說。《四分律》卷十六(大正22‧676c)︰
「若比丘得新衣應三種壞色。一一色中,隨意壞。若青、若黑、若木蘭。若比丘不以三種壞色,若青、若黑、若木蘭,著餘新衣者,波逸提。」

《十誦律》卷十五(大正23‧109b)︰
「三種壞色者,若青、若泥、若莤。若比丘得青衣者,應二種淨,若泥、若莤。若得泥衣者,亦二種淨,若青、若莤。若得莤衣者,亦二種淨,若青、若泥。若得黃衣者,應三種淨,青、泥、莤。得赤衣者,應三種淨,青、泥、莤。得白衣者,亦三種淨,青、泥、莤。」

此外,《五分律》卷九、《摩訶僧祇律》卷十八、《毗尼母經》卷八、《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八、《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九等皆有此三種壞色之說。又,《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一則謂青、黃、赤、白、黑等五正色,以及緋、紅、紫、綠、磂黃等五間色為不如法色,青、黑、木蘭三種為如法色。

然依《梵網經》卷下所載,所有袈裟皆應染為青黃赤黑紫,而《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及《舍利弗問經》等說五部衣色殊異,薩和多部著絳袈裟(《舍利弗問經》曰皂衣),曇無德部著皂袈裟(《舍利弗問經》曰赤衣),迦葉維部著木蘭袈裟,彌沙塞部著青袈裟,摩訶僧祇部著黃袈裟。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則謂青等五色相和,成一不正色,即為袈裟。義寂《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三謂小乘五部見異,故各用青黃赤黑紫之任一色,大乘通服五色。又,吉藏《金剛般若疏》卷二、《玄應音義》卷十五、《有部百一羯磨》卷九義淨之註、《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等皆謂袈裟以濁赤色為本制。《毗尼母經》卷八則謂佛聽以泥、陀婆樹皮、婆陀樹皮、非草、乾陀、胡桃根、阿摩勒果、佉陀樹皮、施設婆樹皮以及種種相混而成之色染衣。

袈裟的材質,稱為衣體或衣財。關於其種類,《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四列出驅磨、古貝、旬賒耶、欽婆羅、裟那、婆興伽等六種;《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六列舉居士衣、糞掃衣等二種及劫貝、芻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八列舉欽婆羅、劫貝、芻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等七種;《四分律》卷三十九列舉糞掃衣、拘舍、劫貝、欽跋羅、芻摩、叉摩、舍㝹、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鉢尼等十種。通常袈裟概作一重,若財體細薄,亦得作數重。又,據《四分律》卷四十載,繡手衣、草衣、娑婆草衣、樹皮衣、樹葉衣、珠瓔珞衣、外道皮衣、鷲毛衣、人髮欽婆羅衣、馬尾犛牛尼欽婆羅衣等為外道法,故不應著;《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八謂丘佉染、迦彌遮染、俱鞞羅染、勒叉染、盧陀羅染、真緋鬱金染、紅藍染、青染、皂色、華色等一切上色衣皆不應著。至於衣體得用紬絹與否,古有異論,道宣律師以為非法,義淨三藏以為如法。

〔製法〕 袈裟之製法,係先分分割截,而後縫綴。所以分分割截,意在一旦作為袈裟,即不能販賣貿易或移作他用,因此,一令弟子等捨棄對衣服之執著,二令盜人去除劫奪之念。然佛亦聽五種衣不令割截,即《有部百一羯磨》卷九云(大正24‧495b)︰「(一)高襵婆,(二)厚被帔,(三)麤重厚緂,(四)雀眼踈布,(五)謂物少截而不足。斯等五物,我今聽許。諸苾芻等,帖葉而持。於此五中,除其第五,更以厚褥為第五。便是五種,皆不可截。」又,其割截法係初一一分截豎條、橫堤、緣等諸相,其後連綴竪橫,以標示田相,此乃袈裟稱福田衣之所以。

此中,豎條,即所謂條相,三衣之條數有別。安陀會為五條,一長一短;鬱多羅僧為七條,兩長一短;僧伽梨九品之中,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皆為兩長一短。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皆為三長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皆為四長一短。於縫綴各條時,左條順次壓左方各條,右條順次壓右方各條,中條壓左右兩邊。橫堤係相對於豎條,而於各條區劃出田相者,其相有長短之不同。安陀會一長一短,故有五條十隔,鬱多羅僧兩長一短,故有七條二十一隔,下下品的僧伽梨亦為兩長一短,故有九條二十七隔,乃至上上品之僧伽梨為四長一短,故有二十五條一二五隔。又,無論是橫堤或豎條,於緝綴時,皆不可兩頭縫合,須以另一布片(此名為葉)疊其上。此如《摩訶僧祇律》卷二十八云(大正22‧455a)︰
「有比丘,作衣畫作緤,佛言,不聽畫作緤。比丘,疊作緤,佛言,不聽疊作緤,應割截。有比丘,對頭縫。佛言,不聽對頭縫,應作緤。極廣齊四指,極狹如𪍿麥。復有比丘,一向作緤,佛言,不聽,應兩向。」

又,三衣雖以割截為如法,然若財少難辦時,亦聽以外葉揲縵衣之上,此名揲葉。而安陀會之一種,亦聽疊作葉,此名襵葉。其縫法有馬齒縫與鳥足縫等二種。《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一(大正40‧363c)︰「馬齒縫,舊云偷針刺,若馬齒闊。或作鳥足縫,疏云明顯葉丁字,有三叉相是也。」

袈裟之四周設緣,此為防其速壞。內邊之四隅,別設揲,此稱四揲,俗云四天王。當右肩處之裏面,又別設帖,此云肩揲。蓋此處易生垢膩,常加洗滌恐招速壞,故特加之,以便時時取下浣洗。又,穿帖施𢂁,於胸前緣邊施紐,紐繫於𢂁之中,以防衣脫落。𢂁之材質,亦有異說,《四分律》卷四十(大正22‧855b)︰
「應安紐若玦。諸比丘用寶作。佛言,不應用寶。若用骨、若用牙、若角、若鐵、若銅、若白鑞、若鉛錫、若線、若木、若胡膠作。不知云何安玦。佛言,以帛線,若穿孔著。」

《薩婆多部律攝》卷五(大正24‧552a)︰「於此帖中,穿為小孔,安細條巾句。可長兩指。」《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大正54‧215a)︰「當中以錐穿為小孔,用安衣𢂁。其𢂁或絛或帛。」後世則以象牙作圓鐶代鉤,置於胸前。

〔披著法〕 袈裟之披著法,分為二種,通左右肩掛之,名為通肩;露右肩,左肩著之,名偏袒右肩。據《舍利弗問經》及《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載,對佛及師僧修供養時,應偏袒右肩;出外遊行及進入俗舍時,披著通肩。又,《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載(大正24‧918b)︰
「著法衣有五事,一者至檀越家,不得開胸前入門;二者不得以法衣掛肘入;三者不得摸法衣入門;四者不得擔法衣入門;五者不得左右顧視。行到時,著法衣有五事,一者道中見三師,當出右肩;二者覆兩肩當從喉下出右手;三者覆兩肩得從下出右手;四者行泥中,得持一手歛衣;五者還入戶恐污衣,得兩手歛衣。」

〔著袈裟之利益〕 按袈裟乃賢聖之標幟,古來於佛教教團中,頗受尊重。《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五說袈裟十利,云(大正3‧313c)︰「一者能覆其身,遠離羞恥,具足慚愧,修行善法;二者遠離寒熱及以蚊虻惡獸毒蟲,安隱修道;三者亦現沙門出家相貌,見者歡喜,遠離邪心;四者袈裟即是人天寶幢之相,尊重敬禮,得生梵天;五者著袈裟時,生寶幢想,能滅眾罪,生諸福德;六者本制袈裟染令壞色,離五欲想,不生貪愛;七者袈裟是佛淨衣,永斷煩惱,作良田故;八者身著袈裟,罪業消除,十善業道念念增長;九者袈裟猶如良田,能善增長菩薩道故;十者袈裟猶如甲胄,煩惱毒箭不能害故。」又,《悲華經》卷八、《大乘悲分陀利經》卷六說佛袈裟成就五聖功德;《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六謂著二六種衣,有十利;《海龍王經》卷四云若有龍護持佛之袈裟,得免金翅鳥之害;《賢愚經》卷十三云著染衣者不久解脫一切諸苦,得成佛道。

〔袈裟之異名〕 袈裟有種種異名,《如幻三昧經》卷下云(大正12‧146a)︰「袈裟者,晉言無穢垢。」《金剛般若疏》卷二(大正33‧97b)︰「外國通稱袈裟,此云離塵服。若紅紫相糅,則增物染心,今三種壞色,則貪心不起。二云消瘦衣,入道之人,身被此服,則煩惱折落。三者云蓮華服,此借喻為名,體淨離垢有類芙蕖。四者云間色衣,三色相間,共成一衣。」

《四分律羯磨疏》卷四稱福田衣。此外,又名降邪衣、幢相衣、解脫幢相衣、功德衣、無垢衣、無相衣、勝幢衣、無上衣、解脫服、道服、出世服、慈悲衣、忍辱衣、忍鎧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衣等。

◎附一︰〈支伐羅〉(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支伐羅(梵cīvara),佛制比丘三衣之總稱。三衣指僧伽梨、鬱多羅僧、安陀會。一般雖以「袈裟」一詞作為三衣的總稱,但義淨在《南海寄歸傳》卷二云(大正54‧212b)︰「此之三衣,皆名支伐羅,北方諸國多名法衣為袈裟,乃是赤色之義,非律文典語。」

◎附二︰〈赤袈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等)

赤袈裟,指赤色袈裟。又作絳赤衣、絳色衣、絳袈裟、赤絳衣、絳衣、赤衣等。《陀羅尼集經》卷一云(大正18‧785c)︰「佛身形作真金色,被赤袈裟。」《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九云(大正24‧350b)︰「時大世主聞佛去已,與五百釋女自剃頭髮,皆著赤色僧伽胝衣。」《西域記》卷一〈梵衍那國〉云(大正51‧873b)︰「又有商諾迦縛娑九條僧伽胝衣,絳赤色設諾迦草皮之所績成也。」

在印度,袈裟的顏色因五部的不同而異。依《舍利弗問經》所說,摩訶僧祇部著黃衣、薩婆(和)多部著皂衣、迦葉維部著木蘭衣、彌沙塞部著青衣、曇無屈多迦(曇無德)部著赤衣。此外,《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則謂曇無德部著皂衣,薩和多部著絳衣,又謂(大正24‧925c)︰「薩和多部者,博通敏智,道利法化。」

然而依據佛制,法衣須用壞色,不可用純色。故絳赤色係以他色為壞色之赤濁色。對此,《釋氏要覽》云(大正54‧268c)︰
「謹按四分律云上色衣不得畜,當壞作迦沙色。今曇無德部,即四分所宗自著赤衣,是南方正色,與諸部皆競違佛制。今試論之,以累見天竺來僧衣色證知皆似色也,應是譯人以壞色難名,故托指青黃赤皂等。」

在我國,依《大宋僧史略》卷上〈服章法式〉條所載,因曇無德部僧先到漢土,故(大正54‧237c)︰「漢魏之世,出家者多著赤布僧伽梨。」可知赤袈裟早為中國所採用。此外,密教亦重赤色,如《陀羅尼集經》卷一〈金輪佛頂像法〉云(大正18‧790a)︰「於其疊上畫世尊像,身真金色,著赤袈裟。」《要略念誦經》云(大正18‧58a)︰「佛身猶如紫金,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被赤袈裟,跏趺而坐。」又,在日本,依《釋家官班記》卷上所說,以延曆十三年(794)延曆寺供養時,賜奉行僧二人赤袈裟為始。

◎附三︰〈青衣〉(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青衣,青色之袈裟。又稱青衲。「青」為三種壞色之一。《摩訶僧祇律》卷十八云(大正22‧369b)︰
「三種壞色,若一一壞色者,青、黑、木蘭。青者,銅青、長養青、石青。銅青者,持銅器覆苦酒甕上,著器者是名銅青。長養青者,是藍澱青。石青者,是空青。持是等作點淨。」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十二云(大正24‧593a)︰
「言青者,沙梨勒,或研或擣,和水成泥,塗鐵器中,停經一宿,和以煖水,染物成青,非深青色。」

此謂得五大色之新衣,當以青等三種色點淨,以製袈裟。後世律分為五派,各派之衣色不同。如《舍利弗問經》及《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云(大正24‧926a)︰「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幽玄,應著青袈裟。」可見青衣為彌沙塞部僧所用之色。

又,密教修降伏法之時,當著青衣。《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尼經》云(大正20‧184b)︰「作此法時,身著黑衣或青衣。」又,修請雨經法時,也以著青衣為法。《大雲經祈雨壇法》云(大正19‧493a)︰「作法之時,喫三白食,每日香湯沐浴,著新淨青衣。」

◎附四︰〈金襴衣〉(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金襴衣,以金縷織成的袈裟。又稱金色衣、金色㲲衣、黃金㲲衣、金縷袈裟。據《賢愚經》卷十二所述,佛姨母摩訶波闍波提持親手紡織的金縷衣奉佛,佛告以恩愛心施佛,福不弘廣,若施眾僧得報愈多。佛姨母遂持彼衣施於眾僧。中有比丘彌勒受此袈裟,其後彌勒遊化至波羅奈,與佛相逢,佛為之授記當來成佛。《大唐西域記》卷六記佛從姨母大愛道受金縷袈裟之處,係迦毗羅城南尼拘盧陀僧伽藍附近的大樹下。

又,《中阿含》卷十三另有別說,即佛為彌勒授當來成佛之記後,更命阿難持彼金縷織成衣授與彌勒,其後更施佛法眾。而《大唐西域記》卷九記佛欲涅槃時,以曩昔姨母所獻之金縷袈裟及諸法藏付囑大迦葉。迦葉承其旨住持正法,至結集後第二十年,自欲涅槃。乃登雞足山住頂上三峰之間,捧佛袈裟入三昧,自誓當來慈氏世尊興世時,將以此袈裟傳之彌勒。

此外,《長阿含》卷三、〈佛般泥洹經》卷下等,記載佛欲涅槃時,在前往拘夷那竭城途中,阿羅漢弟福貴以黃金㲲衣獻佛,佛受之並說頌言(大正1‧19c)︰「金色衣光悅,細軟極鮮淨,福貴奉世尊,如雪白毫光」。

在中國,亦有與金襴袈裟有關的記載。如《佛祖統紀》卷四十三所述,北宋‧太平興國七年(982)沙門法遇由西天而返,廣化募緣,造龍寶蓋、金襴袈裟後,再往中天竺金剛座所行供養。同書卷四十四記宋‧景德四年(1007),真宗遣使赴羅浮山中閣寺,以金襴袈裟奉釋迦瑞像,並建祈福道場;《宋高僧傳》卷二十八說永明延壽撰《宗鏡錄》時,百濟王見之,龍心大悅,遂遣使贈其金線織成之袈裟。《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九載金‧皇統六年(1146),清慧受賜金襴僧伽棃大衣,同書卷二十載印簡從蒙古世宗旭威烈受金拄杖及金縷袈裟。《廬山蓮宗寶鑑》〈序〉載元‧元貞二年(1296)正月帝賜大德金襴袈裟云云。 

◎附五︰〈通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通肩,詳稱通兩肩,又稱通披。即撘袈裟時,袈裟披覆左右兩肩之法,稱為通肩;若右肩露外,稱為偏袒右肩。通肩表示福田相,於乞食、坐禪、誦經、經行等時,當採行此種著衣法;但於修供養時,為便於作事,應須偏袒。《舍利弗問經》云(大正24‧901b)︰
「舍利弗言︰云何於訓戒中,令弟子偏袒右肩,又為迦葉村人說城喻經云,我諸弟子當正被袈裟,俱覆兩肩勿露肌肉,使上下齊平,現福田相,行步庠序。又言,勿現胸臆。於此二言云何奉持﹖佛言,修供養時,應須偏袒,以便作事;作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文相。(中略)云何作福田時﹖國王請食、入里乞食、坐禪誦經、巡行樹下,人見端嚴,有可觀也。」

《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云(大正40‧108a)︰
「初聽偏袒者,謂執事恭敬故,後聽通肩披衣,示福田相故,律中至佛前、上座前,方偏袒也,經中通肩披衣,五百世中入鐵甲地獄。」

此外,《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謂乞食時,當通覆兩肩,若於道中見和上等三師,則偏袒右肩。其文云(大正24‧918b)︰「一者道中見三師,當出右肩;二者覆兩肩,當從喉下出右手;三者覆兩肩,得從下出右手。四者行泥中,得持一手歛衣。五者還入戶恐污衣,得兩手歛衣。」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十六;《十誦律》卷十五;《五分律》卷九;《摩訶僧祇律》卷十八;《毗尼母經》卷八;《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八;《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九;小野玄妙《佛教美術概論》。


數息觀

禪定的修持方法之一。指計算出息(呼氣)或入息(吸氣)之次數,令心攝於一境,以對治散亂的修持法。為五停心觀之一、八念之一、十念之一,與「不淨觀」同為初心入道的修法。音譯阿那般那觀、安那般那念、阿那波那、安般守意、安般念、安般;又稱念出入息、念無所起、息念觀、持息念、息念、數息。《俱舍論頌疏論本》卷二十二云(大正41‧942a)︰「經言阿那阿波那念。阿那者,此云遣來,謂持息入,是引外風令入身義;阿波那者,此云遣去,謂持息出,是引內風令出身義。」《雜阿含經》卷二十九云(大正2‧206a)︰「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中略)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修習數息觀有六種方式,稱為六息念或六妙門。即︰

(1)數(梵gaṇanā,藏bgraṅ-ba)︰指繫心緣入出之息,不作加行,放捨身心,唯憶持其息,數一至十,不增不滅。若於二謂一,或於一謂二,或於入謂出,於出謂入,皆不稱為正數,故須離此等過失。又若於十之中心散亂者,應重新自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乃至得定。

(2)隨(梵anugama,藏naṅ-du shugs-pa)︰又名隨行、隨順、相隨、隨息。指繫心緣入出之息,息入時,念隨彼息入行至身中的喉、心、臍、髖、髀、脛乃至足指;息出時,念亦恒隨彼息所至處。

(3)止(梵sthāna,藏gnas-pa)︰又名止住、安。指繫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乃至足指,隨所樂處,安止其心。

(4)觀(梵upalakṣaṇā,藏ñc-bar mtshan-pa)︰又名觀相、占相。指觀察息風之後,復觀與息俱有的大種造色,以及依色而住之心、心所,具觀五蘊以為境界。

(5)轉(梵vivartanā,藏rnam-par sgyur-ba)︰又名轉還、還。指移轉緣息風之覺,安置於念住等後後勝善根中,乃至世間第一法位。

(6)淨(梵pariśuddhi,藏yoṅs-su dag-pa)︰又名清淨、快淨。指其覺更昇進而入見道等境界。

又,《大安般守意經》卷上將前三相稱為外,後三相稱為內。《法界次第初門》卷上〈六妙門〉條則名前三相為定,後三相為慧。另外,《修行道地經》卷五〈數息品〉將「止」和「觀」合為止觀,「還」(轉)和「淨」合為還淨,認為唯有四事。

據《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所載,此觀法有算數修習、悟入諸蘊修習、悟入緣起修習、悟入聖諦修習、十六勝行(又稱十六特勝、十六行)修習等五種修習。其中,前四類可永斷見道所斷的煩惱,最後的十六勝行則斷修道所斷的煩惱。十六勝行之說最早見於《阿含經》,其他經論亦有記載,然有關其內容細目、順序及解釋,諸經論頗有異說。茲依《成實論》卷十四分述如下︰(1)念息短︰謂行者心中若躁疾散亂,則呼吸短促。(2)念息長︰謂行者若心細,則呼吸細長。(3)念息遍身︰謂行者信解肉身是空,而觀想氣息遍滿全身。(4)除身行︰謂行者得境界力,則心安穩,粗雜之氣息滅。(5)覺喜︰謂心生歡喜。(6)覺樂︰謂心得喜,身則調適,得猗樂。(7)覺心行︰謂知道喜會生貪的過患。(8)除心行︰謂除滅貪心、粗雜之受,心則安穩。(9)覺心︰謂行者除受味,故見心寂滅,不沈不浮。(10)令心喜︰謂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11)令心攝︰謂心浮則將之攝持於靜。(12)令心解脫︰謂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13)無常行︰謂知心寂靜,一切無常。(14)斷行︰謂以無常行斷諸煩惱。(15)離行︰謂煩惱斷,故心生厭離。(16)滅行︰謂心厭離故得一切滅。

《大乘義章》卷十六(本)謂此十六勝行中,初四者稱為身念處,次四者稱為受念處,再次四者稱為心念處,末四者稱為法念處。若依四禪加以分別,則覺喜與令心喜皆居初、二禪;無常行、斷行、離行、滅行四者遍於諸禪。其餘之息短在初禪;息長在二禪;遍身、覺樂、令心攝在三禪;除身、覺心、除心、令心定、令心脫在四禪。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十六特勝門〉將最初五者配於身念處,次三者配於受念處,再次三者配於心念處,末五者配於法念處。另外,《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將十六勝行擬配於三界九地,其文云(大正33‧719a)︰
「若知息長短對欲界定,知息遍身對未到地,除諸身行對初禪覺觀支,受喜對喜支,受樂對樂支,受諸心行對一心支,心作喜即喜俱禪,心作攝即二禪一心支,心作解脫即三禪樂,觀無常即四禪不動,觀出散即空處,觀離欲即識處,觀滅即對無所有處,觀棄捨對非想非非想處,觀棄捨時,即便獲得三乘涅槃,若橫論觀慧即對四念處。」

又,在密教之四種念誦中,第一心想念誦亦立出入命息,即行者入字輪觀中觀字輪圓明時,想像字從本尊之心中源源流入己身,猶如入息。再從自己之身心中源源流入本尊之心,猶如出息。如此出入之息流注身心而淨諸垢識,乃得以使諸根逐漸清淨。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數息觀與隨息觀〉(摘錄自《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章)

(一)數息觀

呼吸法實踐的第一步是數息法。數息法又可分為三種方法(下列)。數息時由一至十,一次一數,數完再由一開始。

(1)吸氣、呼氣都數。

(2)吸氣時不數,呼氣時數。

(3)呼氣時不數,吸氣時數。

第一種方法
坐禪的呼吸大家都採用腹式呼吸,吸氣至腹底,由腹底呼氣。吸氣時不用出聲,只在內心默唸「ひとォ──おォ──」。在充分使用全部的吸氣默念時,一定會成為二個音。開始時發出「ひとォ──」的聲音,緊接著是拉長「おォ──」的音。這就形成二段式吸氣。唱念第二段「おォ──」時,深長的氣會進入腹底。至少以這種概念進行,就會形成這種結果。

前述吸氣時提及,分成二段吸氣,將其第二段的氣更進一步吸入腹部深處。此時,或許有些人會感覺需少許技巧或甚至有異樣感覺,經由此說明應該會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吧!雖然是二段式呼吸,卻是以極自然的方式持續延長,並不是像在凹凸不平的木頭接上竹片那般不協調。

相信有許多人都利用這二段的吸氣方法。一次吸氣的方法被命名為一段法,二次吸氣被命名為二段法。將此二段法與一段法做比較,一段法或許比較適合數息觀的初學者利用,而二段法是引導修行者更進一步修行的方法。本文以二段法為論述主軸。

其次,轉換為呼氣,在延續「つゥ──ラゥ」時,也會成為二段。在第二段的「ラゥ──」時,也體會出力量用在腹底。雖然是二段,唱念「つゥ──」時,聲音自然的變換為「ラゥ──」屬於順暢的轉變。

依此要領,唱念「ふたァ──あァ─(吸氣)、つゥ─ラゥ──(呼氣)」。接下來也是相同,但可進一步加上一些技巧──即唱念「みイ──いイ─(吸氣)、ッつゥ─ラゥ─(呼氣)」。

上述列舉「ッつゥ──」的原因是︰在「つゥ─」之前有如「ッ」憋住呼吸般,放置呼吸肌肉的緊張──這是呼吸肌肉在發出下一個「つゥ─」時,自行勒緊時所出現的緊張。

就像寫書法或畫畫,在落筆的剎那間全神凝住的動作。

此時,憋住呼吸,以「ッ」表現出。隨之發出「つゥ──」時,呼吸肌會更緊張,強烈的求心性刺激被送至腦部。

讀者如果認為上述事項過份繁瑣,倒也不一定要按照如此做。只要試過一次,能夠確認其效力的話,下回就能自然產生呼氣,也不會煩於其技巧之繁瑣。

其次,唱念「よォ─おォ─ッつゥ─ラゥ──」。緊接著,繼續唱念「いつゥ──ラゥ──つゥ─ラゥ─」「むゥ─ラゥ─ッつゥ─」「ななァ─めァ─つゥ─ラゥ─」「やァ─めァ─ッつゥ─ラゥ─」「ここのォ─おォ─つゥ─ラゥ─」「とおォ─おォ─おォ─」。

在唱念「五」、「七」、「九」、「十」時,不易出現憋氣時的「ッ」,此時宜順其自然發聲。數息觀是在高於水平線的呼吸之上進行的,因此不需做回復呼吸。

第二種方法
第二種方法僅數呼氣。首先做吸氣,轉移至「呼氣」時,由「ひとォ──おォ──」開始。藉此可逐漸接近水平線。隨後再移轉至「つゥ─」。謹慎進行的話,有時多少會將水平線往下降低。於此時移轉至吸氣時,由於急速吸氣容易造成氣喘,但是如果做二段吸氣,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

再往下的步驟可照(1)的要領實施。呼氣接近水平線時,心靈逐漸趨向平靜。實施數息觀,也有可能入禪定。但是對初習者而言,單是數數字即費盡大半的精力。初試數息觀時,或許會認為這並不是件大不了的事,實際上試過之後,才知道這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簡單。

到「一」、「二」、「三」左右,不會很難數出,到了數「四」、「五」時,如同線突然被切斷般的失去聯繫,開始思考其他問題。由於出現雜念,因而失去注意集中力。雖然不久之後即自行發現心中產生雜念,進而回頭數數目字,但是卻不記得斷線之處,因而不得不再由「一」重新數起。

記不得斷線之處──這是因為沒有出現照顧作用,因而沒有記憶。心中突然為雜念所據的剎那之間,完全處於不用心,無抵抗狀態,照顧作用的自意識性無暇出現。因而無法記住事情,不論誰都一定有過這種經驗。

初學打坐的人通常都會有數次數息觀失敗的經驗,也會惑於為何自己連這麼簡單的事都無法辦到。精神集中是注意力的集中。此種注意力分為二種。其一是︰不允許他念,貫徹一念,唱念「ひとォ─つゥ─」時,只准唱念,不准雜念潛入──這是被尖銳化的注意力。

其二是全般性的注意力。「ひとォ─つゥ─」之後一定要緊跟著「ふたァ─つゥ─」。一定要掌握至「とォ─おォ─」,全般性的操作──這是汎性注意。

以開車為例︰開車時需握住方向盤注意前方,除了開車之外,不能有其他任何的雜念──這是第一種,被尖銳化的注意力。汎性注意則是小心車輛內外、前後左右情況,以及注意引擎聲音的異常或可能飛奔而出的小孩。筆者於此拿開車為例,理由在於連續七日的接心會之後。也就是說專心集中注意力於一點,在解放之後開車經常發生交通事故的緣故。

上述二項注意力,彼此有抵觸之點。在數息觀之中,包含這二項的訓練在內。此與動中三昧和靜中三昧也有關聯。數息觀可說是初學打坐者的初步訓練,也可說是往動中、靜中等兩門的出發點。

靜中三昧是杜絕意識活動而獲得的禪定。動中三昧是在意識活動之中,一面進行三頭六臂的活動,不遺失自我的三昧。單是達到靜中三昧,並不是禪的終結,在這之前還有在動中三昧、生活之中無礙自在的問題存在。

映於水中的月影碎成千千片,毫無寧靜的片刻。但是月影彷如樂於其中,井然有序的自行聚散;這即是動中三昧。存在是刻刻變遷著。出現時歷歷在眼前,消失時消失得無影無踪。

換言之,只有眼前才是真。

現象與實在不是二件事。現象即實在。沒有恒常的自我。換言之,只有現在才是真的我。

第三種方法
第三種方法是吸氣的磨練。在第一種方法時提及,首先以吸氣唱念至「ひとォ─おゥ─」,再以呼氣唱念「つゥ─ラゥ─」。在此第三種方法,僅以吸氣唱念至「ひとォ─おゥ─つゥ─ラゥ─」──此時需以沈靜的呼氣方式進行。

集中注意於吸氣。利用此法唱念時需花費較長的時間。

二段吸氣的方式偏向於三段式。外肋間肌活動,會產生一些胸部呼吸的形式。但是需要壓抑之,使緊張往下,持續腹式呼吸才可以。

但是此法實際上未被廣泛利用。因為第一種方法,轉移呼氣時刻以及其他條件比較適合人的生理,自然就廣為一般採用。但是如果能夠忠實這個方法,可更進一步了解吸氣。

筆者曾提及吸氣是生命蓄積性的、高揚性之物,這種高揚不僅出現於內臟方面、血液循環,也會出現於內分泌。對此最敏感的是皮膚。皮膚迅速的開始反應,以微妙的皮膚戰慄出現。吸氣瞬間,一種浸透般的喜悅感貫通全身。採取主動並且首先反應的是手臂、肩、臉、頸部的皮膚感覺。

(二)隨息觀
實踐數息觀日趨醇熟,有時也會嫌棄數數字是件繁瑣的事──這是因為斷絕意識活動,渴求禪定而生起的。

此時,自然的就會發生停止數數字,平靜觀察自己呼吸的狀況。這就是隨息觀的開始。

與呼吸合為一體
話雖說是觀察自己的呼吸,實際上仍是讓自己投入呼吸之中。

此處所謂的「投入」是與呼吸合為一體。

小孩子們玩捉迷藏躲在暗處時,總是使身體固定,憋住呼吸,一動也不動。此時小孩子與呼吸合為一體。沒有人教他們這麼做,這也是天生俱有的。

隨息觀所做的也與這種情況相同。專心投入呼氣、吸氣之間。

吸氣是橫膈膜欲將胸腔往下擴張時採取下降運動,腹肌阻擋它,在兩者互推狀況之下,氣息寧靜的往腹底下沈而去。如果腹肌未進行此種阻擋,橫膈膜會急速下降,因而產生急促的吸氣活動、氣喘的現象。由於腹肌適當的抵抗,因而促使產生寧靜的吸氣。

呼氣是腹肌的緊張促使產生往上推擠的運動,橫膈膜將此上昇運動相反的由上往下壓,漸漸的使氣往外洩漏。此種因腹肌和橫膈膜的對抗而產生的緊張,產生求生性神經刺激,並佔領大腦,進而控制雜念。腹肌和橫膈膜的對抗,稱為丹田的緊張或丹田張力。

注視與躬行
觀察自己的呼吸和與呼吸合為一體,是二個不同的精神活動。觀察自我的呼吸是依中樞神經的注視、一種照顧作用。所謂的照顧作用是照應自己的念頭以及身體活動,並予反省。

相反的,與呼吸合而為一是以身躬行實踐。並不立於反省本身客觀的立場。

以隨息觀觀察自我時,是以照顧作用注意自我的呼吸,更進一步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時,只有呼吸存在,其他的意識作用都脫落了。隨息觀的究極在於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之時。

第一念與第二念
一般將此合而為一的作用稱為第一念作用,照顧作用為第二念作用。第二念「照顧」第一念時,初次意識到第一念的存在。第二念沒落時,沒有注意到第一念的合為一體作用,在隨息觀的奧祕之處不會注意到與自我的呼吸合為一體。

不僅是隨息觀,無字觀也是同樣的。與無合而為一而絲毫無覺,這就是禪定。在禪定中禪者不察覺自己的禪定──這叫做超越意識。禪定即在於此,意識作用不出現於此。

在我們日常的精神作用之中,會繼而出現此第二念的作用與第一念作用。首先會出現第一念,第二念給予照顧,例如︰現在我不要發火;唉呀!說錯話了;心中起妒忌之意之瞬間渾然忘我等等,事後才發覺,因而後悔或責備自己。

第三念的綜合作用
如同搓揉繩索般的,第一念和第二念持續而生,在這之間回饋現象複雜的來回,形成綜合精神作用──一種瞻前望後,小心翼翼的精神作用。此綜合作用稱為第三念。第三念綜合第一念、第二念作用,並加以判斷、決定,發出行動命令。這是理性作用。第一念是直觀,第二念是照顧,第三念是理念的將之加以集合。

自主三昧
以隨息觀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時,實際上有丹田壓力的存在。這是因為呼吸作用是以丹田壓而維持的。丹田壓是意志力。此意志力會產生禪定。禪定內禪者不覺自我的禪定,但是無論是否察覺,由於這是意志力,故未失去自主性。

此被稱為自主三昧。此自主三昧與沈湎於某事因而渾然忘我的狀態有很大的不同。諸如怒而忘我;因嫉妒而忘我;爭吵而互鬥;嚷嚷;遇事魂不守舍等,這些和在隨息觀中,與自我呼吸合為一體因而忘我的情況,完全不相同。

真的三昧即是此自主三昧,失去自主而全神投入,這並不是禪定中所言的三昧。

第一念、第二念以及第三念是相續而生,一念追一念地出現在意識舞台,通常是一次只有一個。因此第一念、第二念和第三念,不會同時存在。但是,它有接續過去的作用,其中留存著所謂「前念」的姿態,「後念」將之捕捉並加以理解,因而進行綜合。

以毒攻毒
或許有人會有下列的見解︰禪定雖然是斷絕意識才能實現的,但另一方面卻 需付出視覺上的注意、波狀呼氣、間歇呼氣等呼吸肌的操作等,這不是互相矛盾的嗎﹖事實上的確是如此。

但是它是以比醫生所施行的「以毒攻毒」方式更單純的意識活動,為驅逐痼疾,最後出現自主三昧的合而為一,實現了意識活動的超越。

大死一番
雖說是大死一番,其中還有某些事物存在──以存在的純粹姿態出現。雖說是涅槃寂滅,但實際是處於寂滅的狀態。由於照顧作用不在該處活動,故不被認識。雖然不被認識,「大死」之被論及,「涅槃寂滅」之所以被提出,這是因為直接過去的追認識,使得被認為是絕對不可知的涅槃也為人所知,被賦予「寂滅」之名,且被置於某種認識之下。

呼吸與節拍
關於隨息觀以及無字的實踐,被認為呼吸是平靜出入。隨著呼氣往水平線之下方而去時,在呼氣和止氣之間出現了交替。這是生理上必然的現象。

平常呼吸時,話語和句子間會出現某種休止,依此形成呼吸的節拍。

在節拍之間,分為有時間性間隔和無時間性間隔。這是以波狀被送出。藉此,不論呼吸、聲音或丹田,都被賦予新的緊張,產生新的力量,注意力可繼續維持下去。

◎附二︰談玄〈數息觀法〉(摘錄)

數息觀之功效
佛為多散眾生,教數息觀。謂心多散亂之人,當用數息觀治之。數息者,以鼻中出入之息,或數出息,或數入息,端心正念,從一至十,不多不少,周而復始,令心不散亂也。又《地持論》曰︰惡覺多者,教修數息觀。所謂惡覺,有八種名︰邪心思想,名之為覺。覺違正理,故稱為惡。惡覺八名︰(一)欲覺,(二)瞋覺,(三)害覺,(四)親里覺,(五)國土覺,(六)不死覺,(七)族姓覺,(八)輕侮覺。思量世間可貪之事而起欲心,名為欲覺。思量世間怨憎之事而起瞋心,名為瞋覺,亦名恚覺。念知打罵,乃至奪命,名為害覺,亦名惱覺。追憶親戚,名親里覺。念世安危,名國土覺。謂身不死,為積眾具,名不死覺。又積眾具,資身令活,亦名不死覺。思念氏族,若高若下,名族姓覺。念陵他人,名輕侮覺,侮猶慢也。此八猶是修道四使︰欲親國土,是貪分攝。瞋害二覺,是瞋分攝。不死覺者,是癡分攝。族姓輕侮,是慢分攝。修數息觀,為對治八種覺觀,以凡夫起念,覺觀不出三毒故。

修數息觀者,觀出入息,用求止故,令心定住。得止已後,分二種人︰(1)凡夫人,(2)佛弟子。凡夫得止以後,令心止住,除五陰蓋(色受想行識)。止令不行,獲得第一禪定,久後能得五神通。佛弟子者,求得止後,欲得溫和。何故求溫和﹖欲致頂法。見五蘊空,悉非我所,是謂頂法。以見四諦,順向法忍,欲得世間最上之法。不得妄向他人宣說,若向他說,即失境界,唯除知法教授之師。何謂佛弟子數出入息而得止觀﹖其修行者,坐於寂靜無人之處,斂心不散,閉口轉精,觀出入息。息從鼻還,轉至咽喉,遂到臍中,從臍還鼻,當省察之,出息有異,入息不同,令意隨息,順而出入,使心不亂。因是數息,心定得止,於是中間,永無他想,唯念佛法聖眾之德,進入四諦之理。

《坐禪三昧經》云︰「若思覺偏多,當習阿那般那三昧法門。」一心念數入息出息,若長若短,數一至十,念與息同,制心一處,數隨止觀,轉觀清淨。心繫一處,斷諸貪瞋煩惱等各種粗惑思覺。粗細思覺除卻,心厭世間,得無漏道,方得清淨。

《大般若經》云︰學禪波羅蜜本業,能過欲界,除斷五蓋,成就五支,於四神足,遊戲神通,見佛聞法,速得菩提。佛告清淨智菩薩,初修禪定,於一切出入息相,繫心緣念。以不亂心,出息入息。隨入息觸心,彼息觸心者,名之為覺。隨出息觸心,隨出息觸心者,名之為觀。乃至喜樂,一心不亂,將出欲界,離於覺觀,斷除貪欲,及瞋恚蓋,伏一切惡法,得初禪有覺有觀。

既得初禪觀,彼時即有如是相起,一切身分,悉皆震動,充遍於身。若菩薩增上勇猛,繫念專住,彼時便能滅除覺觀,喜樂一心,得第二禪。

既得二禪,為除喜樂,精勤不止,既滅喜已,得第三禪。菩薩爾時,其身適樂,猶如煖乳以灌身體,得希有樂,如天身想。彼得成就如是勝樂,於三寶中,得增上信心。復作是念︰我為利益一切眾生,勤修禪定,我今應捨身樂。彼菩薩止出入息,捨攀緣心,繫意鼻端,於出入息,住心觀察;又觀彼心,剎那散壞,知生知滅。又知彼心,剎那相應,散壞無主,如水中月,如光影,如陽焰,如露,如電,心意識三,生滅不停。棄捨身樂,入第四禪。

功到四禪,即有如是相起︰雖復閉目,如大日光,照見明了,復作是念,以此攀緣光明相故,一切眾生陰界入等不斷增長,我當止住攀緣光明。彼復於此,以滅方便,捨受想思觸憶集生滅,入勝清淨善寂滅場,止住身口意業。彼菩薩還從定起,取出入息相,觀觸念相,還入空定。從空定起,復觀出入息生滅攀緣相,便入無願三昧。從無願三昧起,見出入息寂滅,住無相定。如是則能修滿四念處,及三解脫門。

彼菩薩以觀出入息生滅,觀於生滅故,修四正勤滿足。

彼菩薩以觀出入息出沒相,便能具修滿四神足。

彼觀出入息故,即能散壞其身,猶如窗塵,爾時即得修滿五力。

彼以除出入息受想方便,觀察寂滅,如是修七菩提分滿足。

彼以出入息風方便念,散亂一切大地界,及一切色,悉皆無餘。彼無有相,無有語言,無有相貌,無有假名,三行寂靜,極寂靜故,得無緣三昧;名遊戲禪定禪波羅蜜本業,共一切聲聞辟支佛禪本業。

若彼菩薩,堅固精進,大慈悲心顧念一切眾生無量福德智慧聚,為之疲勞,彼菩薩於禪本業,遊戲三昧,方便安住,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墮聲聞決聚中,不捨禪定本業大鎧,是名滿足禪波羅蜜,具足圓滿六波羅蜜。

數息觀之對治
《楞嚴經》云︰「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多諸魔事。魔境現前,汝不能識,落於邪見,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認賊為子,數息觀法,為出生死,多諸魔事」。《禪門口訣》云︰初坐之中,其外種種變形,或作父母師僧國王美女形像,師子虎狼,如是魔鬼,行者當假想,心作金剛刀,擬之即去。又有病五種;(1)身作病,(2)鬼作病,(3)魔作病,(4)不調息成病,(5)業障病。

(1)身作病者,坐時其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曰注病。治法,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好用心方瘥耳。

(2)鬼作病者,其人坐時,心念種種事,或望有所知,或欲知人吉凶,有兜醯羅鬼來入其身,種種變現,或見吉凶事,或知他身,或知一家、一村、一聚落、一州、一郡,及一國土中吉凶善惡等;或似聖人,此非聖也。並是前鬼所作,莫取之也!若不治之者,久久亦能殺人!

(3)魔作病者,其人坐時,心念利養,魔即現其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而供養之,具應識之,若覺急須治之!若不治,入心成病者難治。

(4)不調息成病者,其人坐時,不解調息,令身體枯閉而羸瘦,此人無罪易治。治法用遍息,即正用心息。謂以心住息,從頭溜氣,遍滿四肢,從上流下,令息遍身,故名遍息。息遍滿故,身即平復。復可用止息,云何名止息﹖平心直往不動,是名為止息。

(5)業障病者,舉身腫滿,顏色虛肥而黃,此人障重難治,應須懺悔,治法用焦息𭵿息。云何名焦𭵿二息﹖即提焦𭵿等物,來著身中;還用心息,想作焦𭵿二息,從頭至足,及溜氣四肢通遍,令使腫滿得消;還用心息,平心直往,息得平復,唯須懺悔!

數息靜處,念定安般;若諸鬼神,為亂道故,化作鼠形,或黑或赤,剝行者心,搔行者腳;或作鳥聲,或作鬼吟,或復竊語;或有狐魅,作新婦形,莊嚴其身,為於行者,按摩調身,說於非法。或現作狗,號哭無度,或作鵰鷲,作各種聲,或作小兒,或十或五,作鬧音聲,或現虻蠅,蟲蟶蛇蚖,或入耳中,如蜂王鳴,作諸亂事,如此現相,應當至心念過去七佛。稱彼佛名已,應誦《七佛陀羅尼》︰「阿彌阿彌,迦梨酸地,利腹棄覓,翅偷涕,他偷涕他,摩訶迦樓尼,迦彌多羅,菩提薩埵。」

誦此咒已,各各調伏,終不惱亂數息行者。若坐禪時,兩眼兩耳,骨節疼痛等境,當觀藥王藥上二菩薩像,手持金瓶,持水灌之,白水流入,潤身毛孔,即得安慰,身體清安。

《請觀世音消伏毒害陀羅尼咒經》云︰「觀世音菩薩,以此數息心定力故,如駛水流,疾得菩提。」又云︰徐數從一至十,成就息念,無分散意,使氣不麤不澀不滑,如嬰兒飲乳,吸氣數之,調和得中,以數息念誦六字真言,消除無數劫中業障。摩訶迦葉,數千比丘,數息靜處,有一弟子,鬼魅所著,見一鬼神,面如琵琶,四眼兩口,舉面放光,以手擊擽,口中唱言︰「埠惕,埠惕」,如旋火輪,似掣電光,或起或滅,令於行者,心不安所,若見此者,當急治之。治之法者,教此行人,「埠惕」來時,一心閉眼,陰而罵之︰「我今識汝,知汝是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汝為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序。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八戒,鬼便卻行,匍匐而去。

故《楞嚴經》云︰汝輩修禪,諸天魔等,魍魎妖精,於三昧時,僉來惱汝。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陰銷入明,則彼群邪,咸受幽氣,明能破暗,近日銷殞。如上所述,數息觀法,及對治魔事法,皆由自心之明悟,諸魔不得其便也。

結論
數息觀法,是三世諸佛,修道之初門,能令現生之中,身心安樂,增長法身慧命,故《正理論》曰︰「美妙飲食長養身體;無如方便調入出息。」又《五事毗婆沙論》云︰「入佛法有二甘露門,(一)不淨觀,(二)持息念。依不淨觀入佛法者,觀所造色。依持息念入佛法者,觀能造風。」南岳曰︰「數息觀成熟,上下縱橫氣息,一時出入無礙,常念己身作空想,捨麤重想,──自見己身,猶如虛空,遠離色相,獲得神通,飛行無礙。」由此可悉數息觀法,是禪波羅蜜之根本,成就無上菩提之徑路也。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二;《修行道地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八〈第一義諦品〉;《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二;《五分律》卷二。


[南山律學辭典]
三衣求財如法

亦名:衣財如法

子題:邪命物

資持記釋云:「謂下,示非法。四邪、五邪,如僧網解。律下,引證。邪命總上四、五;激發、現相,亦屬五邪,別舉兩相耳。捨墮衣,對上販賣,更兼犯長乞浣等犯。然邪心難識,略為辨之。如今禮誦講經,或復世俗雜伎,心希他物,通號邪緣。或私畜長財,箱囊盈溢。於己物則一毛不拔,於他施則多積無厭。濫倚此緣,故從他乞。酌情檢事,不淨何疑?負識高流,幸宜改跡。」(事鈔記卷三○‧九‧三)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律本云,不得以犯捨墮物及邪命得衣,作不成受。」(隨機羯磨卷下‧一‧五

羯磨疏‧衣藥受淨篇:「由是法衣,體須清淨。犯捨過財,無任受法,故不許也。及邪命者,言略事含,知何不攝?大而言之,但以邪心有涉貪染,為利賣法、禮佛、讀經、斷食諸業,所獲贓賄,皆曰命物。正乖佛化,故特制也。如經中說,比丘持糞掃衣就河所洗,諸天取汁用洗自身,不辭穢也;外道持淨氈,次後將洗,諸天遙遮,勿污池也,由邪命得,體不淨故。以此文證,心清淨者,是正本故也。(業疏記卷一八‧九‧二○)


世界語言有三

子題:邪心中語、慢心中語、名字語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智論云,凡夫始學,邪心中語;那含果人慢心中語;羅漢果者,名字語。如此自知心之分齊,得佛淨戒亦有分齊。故文云,佛子亦如是,勤求禁戒本等。」資持記釋云:「智論下,引證。彼明世界語言有三:一﹑邪,二﹑慢,三﹑名字。是中二種不淨,一種淨。凡人具三。鈔舉前一,必兼後二,下亦同之。見道學人有二,無邪語。鈔舉三果以收初二,愛未盡故,猶有慢語。聖人唯一,無邪慢。愛永斷,隨世假名。(事鈔記卷八‧二六‧一一)


大盜戒有盜心

亦名:有盜心、盜心

子題:愚癡波羅夷、六種盜心、盜心六種、三種劫心、劫心三種、四種盜心、盜心四種、十種賊心、賊心十種、黑闇心、邪心、曲戾心、恐怯心、常有盜他物心、決定取、寄物取、恐怯取、見便便取、見便取、倚託取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盜心取,賊心取也,有五種:黑闇心、邪心、曲戾心、恐怯心、常有盜他心。又五種取:決定取、恐怯取、寄物取、見便取、倚託取,或依親友強力,若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取者是。」(含註戒本卷上‧六‧八)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明有盜心。然此一門,實德之人未免。但世盜由心結,不望境之是非。故僧祇寺主好心,互用三寶物,是盜,波羅夷,謂愚癡犯也。四分亦云,我說此人愚癡波羅夷。理既難知,故具鈔示。(一、十誦六種)十誦六種盜心:謂苦切取、輕慢取、以他名字取、觝突取假借不還、受寄取、出息取。除出息一種,餘並結重。(二、伽論三種)摩得伽,種劫心:強奪取、軟語取、施已還取也。善生中亦同偷罪。(三、五分四種)五分有:一以諂心、曲心、瞋心、恐怖心,而取他物,即是。(四、四中十種)四分,十種賊心:一﹑一﹑黑闇心。謂癡心愚教,生可學迷,隨作結重。僧祇寺主即是其事。二﹑邪心者,謂貪心規利,邪命說法,以財自壅。三﹑曲戾心者,即瞋心也。與少嫌恨,假瞋得財,或虛示威怒,意存財利,得物犯重。四﹑恐怯心。或以迫喝,或說法怖取,或自懷疑怖,而取財也。五﹑有盜他物心。恆懷規奪也。六﹑者定取。內心籌慮,方便已成,因必克果,動物成犯。七﹑寄物取。或全觝突,或以少還他。八﹑恐怯取。謂示身口相,畏敬,故與物也。九﹑便便取見便取)。伺求他慢,因利求利也。十﹑倚託取。或倚名聞威德;或以名字方便也;或依親友強力者,謂假他威勢而取也;或以言辭辯說者,託於論端,浮華引接,令前異望,而取財利;言誑惑而取者,非法言法,法言非法。但規前利,幻惑群情。以此諸文,證知心業,其相略顯。足得垣牆,防擬妄境。」  資持記釋云:「十誦,苦切,謂敦逼前人,同下四分迫喝取也;輕慢,謂現相陵物,及下觝突,並同第八準疏會之;名字同第十;受寄同第七。唯後出息,不同今宗,雖是盜心,彼此相允,故特除之。觝音底。伽論中,強奪同下第依疏;軟語同辨說;施已還取,與後不同,謂決施與人,後還或取。善生同論,註以示之。偷罪,即犯盜也。五分中,諂心同下第二依疏曲心同第九;瞋心同第三;恐怖同第四。四中十種,疏云,律中,具出二五盜心,前是五心,後名五取;取是其業,對境行事也。一﹑中,可學迷者,教是可學,不學故迷。二﹑中,規,求也。壅,猶積也。三﹑中,兩釋,虛實分之。四﹑中,準疏又云,或說王宮勢力,此與第八,名同相別,但約心取,兩以分之;言心未必取;言取必兼心。第九﹑,律本注戒及疏,並作見便取;今文多一便字,必是傳誤,不勞異解。或可下便字訓即。十﹑中,五相釋之。前三身業;後二口業。又前三中,一﹑是倚自,二﹑倚他名,三﹑倚他力;後二中,前但巧言,後是虛誑。今時講士,多尚乞求,諂笑趨時,巧言媚俗。或厚於餉遺,豈避汙家?或勤於請謁,寧知屈道?不識者詐識,非親者強親;口說多方,心謀百計;終朝役慮,畢世勞形。一言蔽諸,無非愛物;雖云為眾,實乃治生。未知祝髮壞衣,意圖何事?談經講律,目矚何言?諒乎,惑業日增,故使奔趨忘倦,可謂徒生徒死,深嗟不覺不知。請細覽斯文,反求諸己;忠言逆耳,當自深思。嗚呼!」(事鈔記卷一八‧一一‧二○)


隨舉比丘戒制意

亦名:與惡見人同事戒制意、惡見同事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提)與惡見人同事戒六十九。制意有三義:(一、須舉三意)須舉一﹑然此比丘,謬執聖教,說欲非障,違僧三諫,堅執不捨;邪心成就,障於學路,於佛法中無所長益,故須舉棄。二﹑執見心成,若不舉治,永無改過,懺悔從善;須僧同舉,奪三十五事,苦法治罰,折勒形心,使思信改過,有入道益。三﹑欲順人情,人多信受;舉棄眾外,不足僧數,息其化導。(二、不聽從三意)二、明不聽順意有三過:(一﹑)若順前人,謂己見是,轉增熾盛,永無從道,即是損化(他);二﹑既順前人,必同其見,染著欲事,壞心行盡;三﹑僧舉眾外,不聽共語;今輒隨順,違僧命故,所以同犯。(三、三舉輕重意)三、解輕重。『同舉義齊,何為二輕一重者?』答:『說欲非障,言說相似,濫於理教以滅正法;又自壞行,障學路;亦順人情,多喜隨順故。餘二條然是非,無滅法過;雖有自壞,隨順者希,無壞人義,故結輕也。』」(戒疏記卷一五‧五○‧五)


[法相辭典(朱芾煌)]
像似正法

瑜伽九十九卷十五頁云:云何名為像似正法?謂略有二種像似正法。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若於非法,生是法想;顯示非法,以為是法,令他於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實故,諦故,非是正法,而復像似正法顯現;是故名為似教正法。若廣為他如是宣說,令他受學,亦自修行;妄起法想,習諸邪行,而自憍慢稱言:我能修是正行。應知是名似行正法。應知是名似行正法。為廣宣說像似正法,復說中間嗢柁南曰:初法等五種,次根等諸見,非處惡作等,後暴惡戒等。諸以如來所說法教相似文句,於諸經中,安置偽經;於諸律中,安置偽律。如是名為像似正法。又由增益或損減見,增益虛事,損減實事。由此方便,於無常等種種義門,廣為他人宣說開示。如是如是,自他習行。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於宣說補特伽羅所有經典,邪取分別;說有真實補特伽羅。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於種種假有法中,宣說開示為實有性。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於遠離一切戲論究竟涅槃,分別為有,或為非有;說為有性,或非有性。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有一類補特伽羅,作如是說:世尊宣示稱揚贊嘆密護根門。由是因緣,寧不視色;乃至於法,不以意思。而不繫念觀視眾色,乃至以意思惟諸法。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世尊宣示稱嘆簡靜而住;便作是言:寧無咎責,不測量他。於應毀者,而不呵毀;於應贊者,亦不稱贊;而不有所呵毀稱贊。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世尊宣示稱嘆和氣軟語;便作是言:受嘿然戒,都無言說,為極善哉。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世尊宣示稱嘆節量衣食;便作是言:斷食而住,露體而行,最為妙善。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世尊宣示稱嘆離諠雜住,息諸言說,及以事業;便作是言:棄捨臥具,寂靜閒居,無所修習,為極美妙。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佛說:心將導世間,心營造一切,隨心所生起,皆自在而轉。於如是等諸經義趣,不如實知。或有一類,由惡取執,作如是言:唯有一識。馳流生死,無二無別。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佛許持戒士夫補特伽羅,受百味食,百千衣服,障道妙欲。設此品類,正受用時;亦不為障。或有一類,由惡取執,作如是言:世尊所說障道諸欲,若有習近,不足為障。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聞佛說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言說蘊界處等,不捨不取;不如實知,便作是說:如我解佛所說法者,阿羅漢僧,於其死後,無所覺了。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不如實知世俗勝義二諦道理。違二諦理,作如是言:諸蘊無我。云何無我,造作諸業,令我觸證。應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本性愚癡,多行謗毀。彼於九種內正心住,不如實知。於諦觀行,念住觀行,不如實知。由不知故;為他宣說,唯信解作意,是奢摩他品,唯信解作意,是毗缽舍那品,唯信解作意。能得究竟。自亦習行如是相行。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非處惡作,而不思惟。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於其讀誦觀行作意,皆有堪能,而樂僧事;亦於其中,見勝功德;為他宣說。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於戒、於修,有所堪能;而於惠施,見勝功德。遊歷諸方,於自禁戒所遮止處,多有毀犯。集諸財物,奉佛法僧。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既出家已;展轉相引,專以聽聞為其究竟。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見諸苾芻,大族大福,多獲衣等所有利養。捨少欲等,而往其所,恭敬敘慰,現親誨喻。令新苾芻,邪心動作。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棄捨如來所說甚深空性相應所有經典,專樂習學隨順世間文章咒術;而不自察,懷聰明慢。又欲令他知己聰敏。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折伏暴惡,及諸犯戒;為欲於彼暴惡犯戒,作不饒益;發起惡思。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構集種種矯詐威儀。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以解世間文章咒術,多求多獲所有利養。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復有一類,損惱於他;以其非法,積聚財寶,作有罪福。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又即於彼能引無義像似正法,以諸因緣,開示建立。當知亦名像似正法。如是一切像似正法,應知皆是違逆學法。

二解 顯揚五卷一頁云:像正法論,謂依聖教倒顯法相。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大悲咒

千手陀羅尼的別名。千手經說:「若能稱誦大悲咒,淫欲火滅邪心除。」


袈裟十利

一、覆身離羞恥而具慚愧;二、離寒熱蚊蟲;三、示沙門之相,見者歡喜,離邪心;四、是人天寶幢相,生梵天之福;五、著之時,生寶塔想,滅諸罪;六、壞色,生不貪欲;七、袈裟是佛淨衣,永斷煩惱而得良田;八、消罪而生十善;九、如良田,能增長菩提之芽;十、如甲胄,煩惱之毒箭不能害。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ㄒㄧㄝˊ, [形]

1.不正當的。如:「邪念」、「邪心」、「邪惡」。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論〉:「闢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

2.奇怪、異於正常的。如:「邪事」、「邪門」、「邪魔」。《兒女英雄傳.第六回》:「這可是邪的!難道那小子有這麼大神通不成?」

3.偏斜不正的。通「斜」。《詩經.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

[名]

1.不正當的思想或行為。如:「改邪歸正」、「奸邪」。《論語.為政》:「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2.人事無法理解的怪異事件。如:「中邪」、「驅邪」、「百邪不侵」。

3.中醫稱足以傷人致病的四時之氣或環境因素。如:「風邪」、「寒邪」。


諷諫

ㄈㄥˋ ㄐㄧㄢˋ
以婉言隱語相勸諫。《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傳.優孟傳》:「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晉.陶淵明〈閑情賦.序〉:「將以抑流宕之邪心,諒有助于諷諫。」


天壤

ㄊㄧㄢ ㄖㄤˇ, 1.天地。《文選.繁欽.與魏文帝牋》:「乃知天壤之所生,誠有自然之妙物也。」《西遊記.第四回》:「名是齊天大聖,只不與他事管,不與他俸祿,且養在天壤之間,收他的邪心。」

2.比喻相隔懸殊。如:「天壤之別」。《幼學瓊林.卷一.天文類》:「勢易盡者若冰山,事相懸者如天壤。」


牛黃狗寶

ㄋㄧㄡˊ ㄏㄨㄤˊ ㄍㄡˇ ㄅㄠˇ
牛黃,一種中藥,生於病牛膽中。狗寶,一種中藥,生於癩狗腹中。牛黃狗寶是難得的藥物。比喻難得的物品。亦用以比喻邪心眼、鬼念頭。《紅樓夢.第六五回》 :「我有本事先把你兩個的牛黃、狗寶掏出來,再和那潑婦拚了這條命。」


海宇

ㄏㄞˇ ㄩˇ
天下。《西遊記.第四回》:「名是齊天大聖,只不與他事管,不與他俸祿,且養在天壤之間,收他的邪心,使不生狂妄,庶乾坤安靖,海宇得清寧也。」也作「海內」。


淫媾

ㄧㄣˊ ㄍㄡˋ
姦淫交媾。《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二》:「我只因見你姿色,起了邪心,卻被胡生先淫媾了妻子。」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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