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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趣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如遍趣行智力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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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如來十力

瑜伽論第五十卷云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勝劣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生死智力十漏盡智力


[佛光阿含藏]
十力

十力(dasa-bala)(巴),指如來所成就的十種智力。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六第六九六經(大正‧卷二六‧六八四經)。

十力(dasa-balāni)(巴),佛陀具足十力功德,故又以「十力」作為對佛陀的尊稱。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六第六九六經(大正‧卷二十六‧六八四經)。

十力(dasa balāni)(巴)、(dawa balāni)(梵),指如來十力,即佛成就之十種智力,十八不共法中之十種,又作十神力。謂如來證得實相之智,了達一切,無能壞、無能勝,故稱為力。十力即: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六第六九六經(大正‧卷二六‧六八四經)。


十種力

十種力,即如來之十種智力:(1)處非處智力:如實了知一切之理與非理之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了知三世之業與果報的因果關係之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如實了知一切禪定或三昧之順序、深淺之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能力或性質勝劣之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之了解與判斷之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之本性、素質、行為等之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趣行人天等諸世界的因果之力。(8)宿住隨念智力:如實了知過去世種種事之力。(9)死生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死生之時與未來生的善惡世界之力。(10)漏盡智力:自知斷盡一切煩惱,次知不受後有,或知他人斷煩惱與否之力。


[佛光大辭典]
一切遍處道智力

梵語 sarvatragāminīpratipajjñānabala。乃如來十力之一。又作知一切道智處相力、遍趣行智力、至處道力。指如來如實遍知六道之有漏行及涅槃之無漏行等一切因果之智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俱舍論卷二十七〕(參閱「十力」361) p18


十力

梵語 daśa balāni。即十種智力。(一)指如來十力,唯如來具足之十種智力,即佛十八不共法中之十種。又作十神力。謂如來證得實相之智,了達一切,無能壞,無能勝,故稱為力。十力即:(一)處非處智力,又作知是處非處智力、是處不是力、是處非處力。處,謂道理。謂如來於一切因緣果報審實能知,如作善業,即知定得樂報,稱為知是處;若作惡業,得受樂報無有是處,稱為知非處。如是種種,皆悉遍知。(二)業異熟智力,又作知業報智力、知三世業智力、業報集智力、業力。謂如來於一切眾生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業緣果報生處,皆悉遍知。(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又作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禪定解脫三昧淨垢分別智力、定力。謂如來於諸禪定自在無礙,其淺深次第如實遍知。(四)根上下智力,又作知諸根勝劣智力、知眾生上下根智力、根力。謂如來於諸眾生根性勝劣、得果大小皆實遍知。(五)種種勝解智力,又作知種種解智力、知眾生種種欲智力、欲力。謂如來於諸眾生種種欲樂善惡不同,如實遍知。(六)種種界智力,又作是性力、知性智力、性力。謂如來於世間眾生種種界分不同,如實遍知。(七)遍趣行智力,又作知一切至處道智力、至處道力。謂如來於六道有漏行所至處、涅槃無漏行所至處如實遍知。(八)宿住隨念智力,又作知宿命無漏智力、宿命智力、宿命力。即如實了知過去世種種事之力;如來於種種宿命,一世乃至百千萬世,一劫乃至百千萬劫,死此生彼,死彼生此,姓名飲食、苦樂壽命,如實遍知。(九)死生智力,又作知天眼無礙智力、宿住生死智力、天眼力。謂如來藉天眼如實了知眾生死生之時與未來生之善惡趣,乃至美醜貧富等善惡業緣。(十)漏盡智力,又作知永斷習氣智力、結盡力、漏盡力。謂如來於一切惑餘習氣分永斷不生,如實遍知。〔雜阿含經卷二十六、新譯華嚴經卷十七、菩薩地持經卷十建立品、俱舍論卷二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三十〕

(二)菩薩之十力。指在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位之菩薩所具足之十種作用。十者即:深心力(直心力)、增上深心力(深心力)、方便力、智力(智慧力)、願力、行力、乘力、神變力(遊戲神通力)、菩提力、轉法輪力等。同時,首楞嚴三昧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五等亦各曾列舉類似之十力。雜阿含經卷二十六舉出自在王者力、斷事大臣力、機關工巧力、刀劍賊盜力、怨恨女人力、啼泣嬰兒力、毀呰愚人力、審諦黠慧力、忍辱出家力與計數多聞力等世間十力。〔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大乘義章卷十四〕 p361


無畏

梵語 vaiśāradya,巴利語 vesārajja;或梵語 abhaya,巴利語同。又作無所畏。係無所怖畏之意。謂佛、菩薩說法時具有無所怖畏之自信,而勇猛安穩。佛、菩薩之無畏皆有四種,稱四無畏、四無所畏。佛之四無畏即諸法現等覺無畏、一切漏盡無畏、障法不虛決定授記無畏、為證一切具足出道如性無畏。佛所具有之十八種功德法(十八不共法),即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而四無畏與「十力」中之處非處智力、漏盡智力、業法集智力、遍趣行智力相配。十力復一一攝四無畏,故總為四十無畏。菩薩之四無畏,即能持無畏、知根無畏、決疑無畏、答報無畏。而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記載菩薩十種無畏,即聞持無畏、辯才無畏、二空無畏、威儀無缺無畏、三業無過無畏、外護無畏、正念無畏、方便無畏、一切智心無畏、具行無畏。又密教行者發菩提心之時有六種功德,即善無畏、身無畏、無我無畏、法無畏、法無我無畏、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六種,稱為六無畏。〔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卷四十二、大日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五、大日經疏卷三、大乘義章卷十一〕(參閱「六無畏」1294、「四無所畏」1773〕 p510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八不共法

指十八種不共通法。謂不通聲聞、緣覺,唯佛或菩薩所獨有的十八種特殊能力。分述如下︰

(一)佛的十八不共法︰具稱十八不共佛法。又依大乘教與小乘教所說,有不同的內容。

(1)大乘教所說︰據《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界次第》卷下等所述,是指{1}身無失︰謂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等修其身,諸功德圓滿,一切煩惱皆盡。{2}口無失︰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使皆得證悟。{3}念無失︰謂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4}無異想︰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謂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6}無不知已捨︰謂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7}欲無減︰謂佛雖具足一切功德,而於諸法志欲常不息,度脫眾生心無厭足。

{8}精進無減︰謂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9}念無減︰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常念持而無所缺減。{10}慧無減︰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11}解脫無減︰謂佛遠離一切煩惱執著,具得有為、無為之解脫。{12}解脫知見無減︰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者謂佛造作身口意三業,均先觀察得失,伴隨智慧而行,故皆無過失而利益眾生。{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者謂佛之智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事,通達無礙。

關於此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謂其中身口無失、身口隨智慧行是色蘊之攝,無異想是想蘊之攝,無不定心是識蘊之攝,餘為行蘊之攝,皆在四禪中。

除了上述的十八種不共法,《賢劫經》卷五又另舉「定無失」,合為十九種。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四、《翻譯名義大集》、梵文《法集名數經》等則就前述十八種名目稍作增刪。此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又列舉另一系統的十八不共法(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等等),但龍樹菩薩認為它們並非三藏中之說,且不見於其它經典,推測是諸論師撰集經中讚佛功德而成的,故不予認同。

(2)小乘教所說︰依《大毗婆沙論》卷十七、《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是指佛的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 {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

四無畏,又稱四無所畏,指{1}一切智無畏,{2}漏盡無畏,{3}說障道無畏,{4}說盡苦道無畏。三念住是{1}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2}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3}於恭敬聽聞者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依《大智度論》卷二十六所言,十力、四無畏等原本散見於諸部阿含,至迦旃延尼子才總合為十八不共法。由此可知,此說主要是流傳於說一切有部。

(二)菩薩的十八不共法︰根據《寶雨經》卷四,是指(1)行施不隨他教,(2)持戒不隨他教,(3)修忍不隨他教,(4)精進不隨他教,(5)靜慮不隨他教,(6)般若不隨他教,(7)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8)能解迴向,(9)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最上乘令得出離,(10)不退大乘,(11)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令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文同義異,(12)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13)具足十善身語意業,(14)為攝諸有情恒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15)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16)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17)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18)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又根據《自在王菩薩經》卷下(同本異譯的《奮迅王問經》卷下)及《大乘義章》卷十六所述,菩薩十八不共法的前九法是指六度及身口意業所作殊勝,其後的(10)為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間五明處等;(11)為以大悲心常為眾生廣治諸病,後授涅槃不為利養;(12)為不願世間釋梵諸王而常具受;(13)為於好國土放逸之處能教眾生修習亦念;(14)為種種惡人於菩薩所不能加害,若見菩薩心則清淨;(15)為有諸眾生不信三寶,若見菩薩則生信心;(16)為天龍鬼神人非人等,若見菩薩即生師相禮事供養;(17)為於一切處為尊為導,化諸眾生斷惡修善,生天解脫;(18)為隨所修習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

除上述所謂十八不共法外,《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四十不共法品〉、卷十一〈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又別舉了佛的四十不共法及四十四不共法,而《菩薩善戒經》卷九〈畢竟地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品〉,以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持究竟瑜伽處建立品〉更將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合稱為百四十不共佛法。至於菩薩方面,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則有所謂菩薩十不共法,但內容與《寶雨經》所言大同小異。

〔參考資料〕 (一)《雜阿毗曇心論》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五;《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下;《華嚴孔目章》卷二、卷四;《放光般若經》卷四;《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下)。(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末)。


十力

(一)指佛所具足的十種智力︰又稱如來十力、十神力。即(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云(大正27‧156c)︰「佛世尊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及與大悲、三念住等不可思議無邊功德,隨用差別,立種種名,且於十種說名意力。」

諸經論所載的十力,其名稱與順序稍有差異,如《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列第二力為自業智力,第四為根勝劣智;《菩薩地持經》卷十以第三為禪解脫三昧正受智力,第四為諸根利鈍智力,第五為種種解智力,第七為至處道智力,後三力依次是宿命、生死、漏盡智力,餘皆同上。《翻譯名義大集》所載亦異,謂(1)知是處非處力,(2)三世業業報力(知業報力),(3)知他眾生種種欲力(種種勝解智力),(4)知世間種種性力,(5)知他眾生諸根上下力,(6)知一切道智力(知一切道智處相力),(7)知諸禪三昧力,(8)知宿命力,(9)得天眼能觀一切力(知天眼力),(10)得漏盡智力(知漏盡力)。除此之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四、《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因果品〉、《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法集名數經》等,所出又異。茲略釋處非處智力等十力如次︰

(1)處非處智力︰處,指道理;善因善果、惡因惡果之理稱為是處,反之稱為非處。如來如實了知此等合理、非合理的一切道理,稱為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眾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業報的因果關係。

(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指如來如實知悉一切靜慮、解脫、等持及等至等禪定的次第淺深。

(4)根上下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根機的勝劣差別。

(5)種種勝解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的樂欲勝解。

(6)種種界智力︰如來如實知悉眾生之種姓及其行為等。

(7)遍趣行智力︰如來了知到達人天諸趣之道行因果。

(8)宿住隨念智力︰如來憶念知悉過去世種種事。

(9)死生智力︰如來以天眼而知眾生死生時及未來生的善惡趣,乃至善惡業的成就等。

(10)漏盡智力︰指如來知悉自己諸漏悉盡,不受後有,又如實了知他人斷除煩惱與否。

關於這十力的體性,據《俱舍論》卷二十七等所述,(1)處非處智力廣緣一切法,以世俗智乃至無生智等十智為性。(2)業異熟智力唯緣苦集之法,為有漏緣,十智中,除滅、道二智外,以餘八智為性。(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上下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四者,以緣苦、集、道三諦法,是有為緣,故除滅智,以餘九智為性。(7)遍趣行智力,若緣能趣因,則除滅智而以餘九智為性,若緣所趣果,則總以十智為性。(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二者皆以世俗智為性,其中,前者緣過去五蘊,後者緣色處。(10)漏盡智力,若但緣擇滅,則除道智、苦智、集智、他心智,而以餘六智為性,若緣漏盡身中所得之法,則總以十智為性。

上列《俱舍論》所論乃小乘所立,與大乘所說有異。如依《地持經》等所立十一智,總為如實智攝,於中三分為清淨智(離染清淨的第一義智)、一切智(知悉一切差別境之智,即佛、菩薩的世俗智)、無礙智(於一切智所知之法中自在無礙地了知)。在十力之中,第一力為三智所攝;其次五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七遍趣行智力亦為三智所攝;第八宿住隨念與第九死生二力為一切智、無礙智攝;第十力是清淨智所攝,若又知他漏盡,則為後二智所攝。

又,《俱舍論》論此等十力之依身、依地之別,認為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而起,餘通依欲界、四靜慮、未至、中間、四無色等十一地而起;十力皆依南贍部洲男子佛身所成。《地持經》則認為菩薩種性已上隨分得此十力,至佛地窮滿。

如上所述,大小乘對此十力所說並不一致,《大乘義章》卷二十(末)建立七義以辨其異。此即︰(1)體性不同︰謂小乘的十力以妄識為體,大乘則以八識真心為體。(2)智行不同︰小乘以十智為性,大乘以如實智為性。(3)心緣不同︰小乘於法攀緣分別而知,大乘則無緣而能普知。(4)知法不同︰指小乘的十力但能了知十二因緣、四聖諦等,大乘則了知如來藏等一切法。(5)多少不同︰小乘唯宣說十力,大乘則說十力乃至無量力。(6)常無常不同︰小乘主張佛的十力體性無常,趣入無餘,大乘認為力用有興廢,其體則常住。(7)得度不同︰小乘認為十力乃佛於樹下成道時所得,大乘則說種性已上隨分得之,至佛成滿。

其次,有關十力的次第,《地持經》認為,佛成道時頓得十力,後隨化用而次第現前,於其中可分為三。即︰

(1)依世諦智起化的次第︰即先以處非處智力觀察世諦因果的部分;次以業力觀欲界的業報而說法,令去惡修善;再以定力觀上二界禪定業,教諸眾生依世俗道斷離諸欲;最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教眾生依出世道永斷諸欲。

(2)依第一義智起化的次第︰即以第一力觀第一義,以第二力觀在家分所造的種種業而令修淨業,次以定力觀出家分而令修定行,後以根力乃至漏盡力令諸眾生脫苦證涅槃。

(3)依緣起法界智起化的次第︰先以處非處力觀緣起法界,次以業力觀眾生界起業受報相,再以定力為苦惱眾生作三種示現以教授之,令生信解,後以根力等令眾生依道度脫出離眾苦。

(二)菩薩的十種智力︰即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位的菩薩所具有的十種力用。此有多種說法。

(1)據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


佛十力名稱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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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二十四│《法界次第│《俱舍論》卷│《十力經》 │
│ │》卷下之下│二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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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處不是處力 │是處非處力│處非處智力 │處非處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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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三世造業因緣果│業力 │業異熟智力 │業異熟智力 │
│ 報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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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定力 │靜慮解脫等持│靜慮解脫等持│
│ 淨分別相力 │ │等至智力 │智力 │
├──────────┼─────┼──────┼──────┤
│四、知眾生諸根上下相│根力 │根上下智力 │根上下智力 │
│ 力 │ │ │ │
├──────────┼─────┼──────┼──────┤
│五、知眾生種種欲力 │欲力 │種種勝解智力│種種樂欲勝解│
│ │ │ │剎別智力 │
├──────────┼─────┼──────┼──────┤
│六、知世間種種性力 │性力 │種種界智力 │種種諸界智力│
├──────────┼─────┼──────┼──────┤
│七、知一切道至處相力│至處道力 │遍趣行智力 │遍趣行智力 │
├──────────┼─────┼──────┼──────┤
│八、知宿命力 │宿命力 │宿住隨念智力│宿住智力 │
├──────────┼─────┼──────┼──────┤
│九、天眼力 │天眼力 │死生智力 │死生智力 │
├──────────┼─────┼──────┼──────┤
│十、漏盡力 │漏盡力 │漏盡智力 │漏盡智力 │
└──────────┴─────┴──────┴──────┘


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所述︰(1)深心力︰又作直心力,指深深寄心於佛法,於一切世界心無染著,又不雜一切世情。(2)增上深心力︰又作深心力,即對一切佛法生增上深心,決不壞捨其法。(3)方便力︰謂菩薩究竟一切行,成就攝化眾生的方便力。(4)智力︰又作智慧力,謂有了知一切眾生心行的智慧力。(5)願力︰令一切眾生所求滿足。(6)行力︰指菩薩之修行盡未來際不斷絕。(7)乘力︰指菩薩能出生普現一切乘而不轉捨大乘。(8)神變力︰又作遊戲神通力,謂菩薩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9)菩提力︰令一切眾生發心成佛,不令菩提斷絕。(10)轉法輪力︰指說一句法,悉稱一切眾生諸根性欲之力。

(2)依《首楞嚴經》卷下等所說︰(1)堅固力︰於菩提心得堅固力,堅守不失。(2)深信力︰對不可思議之佛法深信不疑。(3)不忘力︰於多聞得不忘力,堅持不失。(4)無疲力︰往來生死而得無疲力,常能處之。(5)大悲力︰於諸眾生得堅大悲力,常能攝化。(6)堅捨力︰於布施中得堅捨力,恆施不休。(7)不壞力︰於持戒中得不壞力,堅持不犯。(8)堅受力︰於忍辱中得堅受力,常能忍受。(9)智慧力︰得此力而不為魔動亂破壞。(10)信樂力︰於諸深法得信樂力,樂求無厭。

(3)《大智度論》卷二十五所載︰(1)發心堅固力︰求一切智而不退轉之力。(2)大慈力︰常能不捨諸眾生之力。(3)大悲力︰不求利養而化益眾生之力。(4)精進力︰深信能出生諸佛的一切佛法而心不疲厭的大精進心。(5)禪定力︰起智慧且不壞威儀行的住禪定力。(6)具足智慧力︰遠離有無二邊,隨十二因緣斷諸邪見,滅戲論之力。(7)不厭力︰常受生死教化眾生、集諸善行而不疲厭之力。(8)無生法忍力︰觀諸法實相,知無我無眾生,安住無生法忍之力。(9)解脫力︰入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而知見聲聞、辟支佛得解脫之力。(10)無礙智力︰於法自在,知一切眾生心行所趣之力。

(4)依《法集名數經》所列︰即解脫力、拔苦力、觀力、忍力、智力、斷力、聞力、願力、圓滿力、愛力。

(三)世間的十力︰(1)自在王者力︰指王者有自在的威力;(2)斷事大臣力︰指大臣有裁斷事情之功力;(3)機關工巧力︰指造機關者有其工巧力;(4)刀劍盜賊力︰指盜賊必現有刀劍力;(5)結恨女人力︰指女人必有結恨力;(6)啼泣嬰兒力︰指嬰兒有啼泣之力;(7)毀訾愚人力︰指愚人有觸事毀訾之力;(8)審諦黠慧力︰指有智慧之人常審諦了別事物;(9)忍辱出家力︰指出家人常現忍辱力;(10)計數多聞力︰指多聞之人常有思惟計數力。此十力中,除機關工巧力及刀劍盜賊力,則稱八力。

(四)力波羅蜜的十力︰指十波羅蜜中的力波羅蜜有十種力用。或稱力度十力。即︰(1)深心力︰深寄心於佛法,離諸煩惱之雜染;以此自正,故亦稱正力。(2)深信力︰深信佛法,不為他人摧破;以此矯正他人之非,故又稱正他力。(3)大悲力︰拔眾生之苦而不生疲厭。(4)大慈力︰與樂予眾生,一切平等哀愍。(5)總持力︰善於總持一切法義之力用。(6)辯才力︰有妙辯才,善令一切眾生歡喜滿足。(7)波羅蜜力︰即諸波羅蜜之力用,以莊嚴大乘。(8)大願力︰有弘誓願力而且永不斷。(9)神通力︰即諸神通力,能出生無量功德之法。(10)加持力︰即佛的加持力,善護持一切眾生,令信解領受。

《華嚴經探玄記》卷五云(大正35‧211a)︰「力度中有十義,皆有堪能,不可屈伏,故名力也。」並說及此十力義中,第一屬自行,第二屬利他之力,第三及第四是利他心,第五、第六是利他之德,其餘依次為行、願、因、果之力用。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佛十力經》;《大品般若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六;《順正理論》卷七十五;《法界次第》卷下;《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五十六;《翻譯名義集》卷十一;《法集經》卷三。(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四)新譯《華嚴經》卷十八〈明法品〉;舊譯《華嚴經》卷十;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報身

(一)指酬報因位無量願行,恒受用法樂之佛身︰乃圓滿修行,萬德具足之佛身。按佛之三身中,「法身」指普遍的真理,「應身」指應現於世間的佛;前者永遠不滅,但缺乏人格性,後者具人格性,然而卻無常變遷;而統合此二者的理想的佛身,就是報身。西方極樂淨土的阿彌陀佛,及東方琉璃淨土的藥師佛所現之身,即是報身。由於報身是指受用報果之佛身,因此也稱受用身。受用身可分為二︰(1)佛自受用法樂身,(2)他受用身。《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云(大正3‧298b)︰
「其受用身,有二種相,(一)自受用,(二)他受用。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已,十地滿心,運身直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妙國土坐無數量大寶蓮華,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繞,以無垢繒繫於頂上,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如是名為後報利益。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諸煩惱障,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妙果名現報利益。是真報身有始無終,壽命劫數無有限量,初成正覺,窮未來際,諸根相好,遍周法界,四智圓滿。是真報身,受用法樂,一大圓鏡智,轉異熟識,得此智慧。如大圓鏡,現諸色像。」

(二)指依業識而感受的佛身︰即菩薩依大乘之教,決意修行,從此發心之位及至證悟之間,於其心中所應現、所感受之佛身。按佛之報身,數量無限,具無邊之色相莊嚴;而此報身,隨順眾生種種機類應現,永不消失破壞。《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9b)︰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法性所流身,念念現一切。佛事菩薩事,二乘眾生事;三世盡十方,依正悉無礙。於一現一切,一切入於一。」

解說︰佛的「法性所流身」,或稱法性所生身,就是平常所說的報身。在很多大乘經裏,法身與法性所流身,並沒有嚴格的分別(二身說)。只是約大菩薩所見的,顯現無邊功德的莊嚴相,所以又從法身中別出這報身,這是因契證法性而有的功德身。流是流類、等流,無邊的功德莊嚴,都是法性的等流,如光與熱為太陽的等流一樣。

功德圓滿的法性所流身,現在略為解說。法性所流身,是「念念」顯「現一切」的。一切是什麼呢﹖如「佛事」︰如佛身的功德相好,佛土的清淨莊嚴,佛的法會圓滿,佛的音聲遍布,佛的壽命無量,佛的智慧、神通、利益眾生、八相成道等。「菩薩事」︰如初發心,受菩薩戒,行六度四攝,遍遊十方世界,親近供養十方諸佛,聞持十方佛說法,度一切眾生,種種難行苦行,種種本生等。「二乘事」︰如聲聞與緣覺的初心,修行,住阿蘭若,行頭陀行,遊化人間,入涅槃等。「眾生事」︰六道眾生,有種種住處,種種名字,種種形態,各式各樣的生活,各式各樣的苦難等。這四類,就是十法界凡聖的事。還有,「三世」事,約時間說︰前生、今生、後生;一念、無量劫等。「盡十方」事,約空間說︰十方的無量無數,不可說不可說世界,或大或小,或正或側,或苦或樂;山河大地,草木叢林等。這一切,不外乎「依」報──器世界;「正」報──眾生與佛。這一切,有各式各樣的事,從一念到無量無數不可說不可說劫,從一微塵到十方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世界。無限時空中的無限依事正事,在念念中顯現,都是「無礙」的。因為,法性所流身,遍一切處,無處不在;也就無一法而不在法性所流身中。法性所流身是無差別的,盡虛空,遍法界,等真如的,所以不離法性所流身的一切,也展轉無礙而無二無別。隨舉「一」點,都是顯「現一切」,那「一切」也就是「入」於「一」。古代天台與賢首宗師,都曾擬出了重重無盡的境界。這如《華嚴經》廣說。

頌文︰「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大悲三不護,妙智佛功德。」

解說︰清淨圓滿的法身,與一切功德相應。但約證法性而成就佛功德來說,為法性所流身所攝。佛的果德,難以思量,或說一百四十不共功德等。現在舉幾項共知的來說。佛有「十力」德,以降伏魔外的勝能而安立。十力是︰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2)又有「四無」所「畏」德,表示自利他利的絕對自信。四無所畏是︰說一切智無所畏、說漏盡無所畏、說盡苦道無所畏、說障道無所畏。(3)又有「十八」佛「不共法」德,約不共凡夫、小乘而立。十八佛不共法是︰身無失、語無失、念無失、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捨;欲無滅、精進無滅、念無滅、慧無滅、解脫無滅、解脫知見無滅;智知過去無著無礙、智知未來無著無礙、智知現在無著無礙;身業隨智慧行、語業隨智慧行、意業隨智慧行。(4)又「大悲」德。(5)「三不護」德。三不護是,如來的三業,清淨現行,決無過失,不用怕人知而藏護自己。(6)「妙智」德,就是如來的無師智、自然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等。這些「佛功德」,都是最清淨、最圓滿的。

頌文︰「佛住於淨土,十八事圓滿。與諸菩薩眾,受用於法樂。」

解說︰法性所流身「佛」,是一定「住於淨土」的。但這是遍法界土,以「十八事圓滿」來表顯的;不可說東方、西方,多大多小的。這圓滿淨土,如《佛地經》,〈解深密經序〉說︰「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其量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諸大菩薩眾所雲集;無量天龍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滅諸煩惱災橫纏垢;遠離眾魔;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大念慧行以為遊路;大止妙觀以為所乘;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華王眾中建立大宮殿中。」這一段淨土的敘述中,有十八圓滿︰(1)顯色圓滿;(2)形色圓滿;(3)分量圓滿;(4)方所圓滿;(5)因圓滿;(6)果圓滿;(7)主圓滿;(8)輔翼圓滿;(9)眷屬圓滿;(10)任持圓滿;(11)事業圓滿;(12)攝益圓滿;(13)無畏圓滿;(14)住處圓滿;(15)路圓滿;(16)乘圓滿;(17)門圓滿;(18)依持圓滿j。

十八圓滿淨土的佛,是法性所流身。又可分為二︰約佛說,又名自受用身;約大菩薩所見來說,又名他受用身。為什麼叫受用呢﹖如前任持圓滿說︰「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佛住在淨土中,自受用法樂,而為大菩薩說法,菩薩們也就受用法樂。在這圓滿的淨土中,法喜充滿,所以說︰佛「與諸菩薩眾」,都在淨土裏,「受用」大乘微妙的「法樂」。

◎附二︰〈真身〉(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真身,謂佛之真實身。即指報身、法身。為應身、化身的對稱。《大智度論》卷三十謂佛有真身、化身二種,佛真身者,遍於虛空,光明遍炤十方,說法音聲亦遍十方無量恆河沙等世界,眾生見佛真身,無願不滿。魏譯《攝大乘論》卷上說有三種佛身,即真身、報身、應身。其中,《大智度論》的「真身」作「報身」解,《攝大乘論》的「真身」則作「法身」解。

《大乘義章》卷十九說三身有「開真合應」、「開應合真」二種。《十地經論》卷三、《金剛般若波羅蜜論》卷上等所出的三身,屬開真合應,即開真身為法身及報身二者,合應身為一應身,而非應、化二身。《金光明經》卷一等所出之三身則屬開應合真,即開應身為應身、化身二者,合真身為一法身。又,《大乘義章》卷十九論及真應二身之別,云(大正44‧838c)︰
「真應不同,開分為二,自德名真,隨化所現說以為應。真則是其法門之身,應則是其共世間身。(中略)法門身者,如世陰陽五行等法,亦如一切眾生體識。心雖是有而無一相,雖無一相而實有之。(中略)又復平等法門之身,形無所在,無所不在。無所在故,菩提無處。以無處故,德滿法界。」

〔參考資料〕 《法華經論》卷下;《佛性論》卷四〈無變異品〉;《無上依經》卷上;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身轉清淨成菩提品〉、〈如來功德品〉;《佛地經論》卷七;《十地經論》卷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菩薩本生鬘論》卷三;《五教章》卷三。


[法相辭典(朱芾煌)]
八種教授能令八力種姓慚得增長

瑜伽三十八卷二十一頁云:如是菩薩,或由從他得正教授,或由施他無倒教授,能令所餘八力種姓,漸得清淨,漸得增長。謂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種姓、諸根勝劣智力種姓、種種勝解智力種姓、種種界智力種姓、遍趣行智力種姓、宿住隨念智力種姓、死生智力種姓、漏盡智力種姓。


十力

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如來十力?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者、自業智力,三者、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者、根勝劣智力,五者、種種勝解智力,六者、種種界智力,七者、遍趣行智力,八者、宿住隨念智力,九者、死生智力,十者、漏盡智力。如是十種如來智力,當知廣如十力經說。

二解 顯揚四卷八頁云: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說,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如實問記。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四頁云:力者:謂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處非處智力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者:謂於一切種因非因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自業智力者:謂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以於一切種自業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如是餘力,隨其所應當正建立。云何隨其所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故。如是根上下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根上下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勝解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勝解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遍趣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遍趣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宿住隨念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宿住隨念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死生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死生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漏盡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漏盡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又云: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器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此中顯初二力,能說增上生道。餘八力,能說決定勝道。如是二種,具足顯示諸佛所作。所以者何?世尊由處非處智力,折伏一切世間無因論者,惡因論者,宣說無倒增上生道。諸外道等,於增上生,或謂無因,或謂自性自在等為因故,名無因惡因論。由自業智力,折伏一切世間不作而得論者。無倒宣說善趣正道。諸外道等,謂不作業,自然得報故;名不作而得論。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悟入一切有情心行。心所修行,故名心行。由根上下智力,悟入一切正說法器。以信等根,若善成熟;能為法器故。由種種勝解智力,悟入一切勝劣意樂。由種種界智力,悟入一切可破隨眠諸煩惱性。由遍趣行智力,悟入一切大小乘教法所攝境界。由宿住隨念智力,悟入一切資糧前生所集聖道因緣,是名資糧。由死生智力,悟入一切當來功能性。由漏盡智力,悟入一切三界出離。由如是悟入已,隨其所應,宣說解脫出世聖道。此十名力者,善能降伏諸魔故。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故。降伏諸魔者:由此十力,能降伏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為最勝故。雖斷所知障,亦不能為礙;故名最勝。記別一切問論者:謂於處非處乃至漏盡一切處,所有問論,記別無滯故。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一頁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力處非處十。業八除滅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盡六或十智。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部男佛身,於境無礙故。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為性。謂除滅道。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緣能趣為境;九智。除滅。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性。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六智。除道苦集他心。若謂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為性。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佛身。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此相違,故不名力。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七頁頌曰:方便、歸依、淨、及大乘出離,於此誑眾生,摧魔者:歸禮。釋曰:此頌顯十力。謂於善趣惡趣方便,諸業歸依,世出世淨,大乘出離,四種義中,魔誑眾生;此中顯說能摧彼魔十力業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謂諸善業。惡趣方便,謂不善業。宣說如是趣方便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不如是。與是相違,說不善業,為善趣方便,說諸善業,為惡趣方便。或說一切,皆無有因。或說一切自在天等,以為其因。處非處力,能摧彼說。訓釋詞者: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歸依者:所謂諸業。如說世間皆由自業,業為依止,業作歸依。說此業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第二業異熟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謂諸有情,業所分別高下勝劣;不由無因自在天等。廣如前說。所言淨者:謂世間淨及出世淨。暫時畢竟伏諸煩惱,永害隨眠;由諸靜慮等持等至及聖道故。說此淨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靜慮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及大乘出離者:此顯餘力所作業用。謂說大乘究竟出離佛果德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此無上正等菩提,極難可得。宜求聲聞究竟出離。由餘七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

六解 如大毗婆沙論三十卷十四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云何為十?一、處非處智力,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問:如是十力,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謂佛意力,是智所成;以智為體;智所攝故。如契經說:於處非處,如實了知,乃至廣說。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力?力、是何義?答:不可屈義,是力義。不可伏義,不可摧義,不可害義,不可轉義,不可覆義,能遍覺義,能荷擔義,堅固義,最勝義,能制他義是力義。


十力差別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差別?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處非處智力等,與自業智力等,有何差別?若正了知善不善業,能感所有愛非愛果;當知此由處非處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造善不善業,即彼能受愛非愛果;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即彼能入靜慮等定,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照取信等俱生相應之心,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諸根軟中上品種種差別;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照取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意樂;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意樂種種差別;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即彼意樂,當知分別,略有六種。一者、不出離意樂。謂於各別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梵世間等,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二者、出離意樂。謂於三乘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三者、遠清淨意樂。謂安住下品中品成熟者,所有意樂。四者、近清淨意樂。謂安住上品成熟者,所有意樂。五者、即於現法得涅槃意樂。謂由聲聞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六者、於當來世得涅槃意樂。謂由大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若正照取勝解所起相似種子,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若正照取即彼種子差別分別無量品類。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又即彼界,當知分別,略有四種。一者、本性住種子。二者、先習起種子。三者、可修治種子。謂有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四者、不可修治種子。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若正了知如界種類,行跡趣入。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離染,如是行跡,能令畢竟清淨,如是行跡,能令不畢竟清淨;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如實知前際隨念一切趣因前際俱行;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正了知如前分別種種隨順八言說句,六種略行;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了知依於前際有情死生;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觀見後際種種有情死生;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未得究竟有情,後際受生相續;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已得究竟,心善解脫,於現法中,證得涅槃;當知此由漏盡智力故。當知是名如來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十力次第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次第?謂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初證得時,即便頓得一切十力。頓證得已;後時次第,方現在前。謂諸如來初成佛時,先起處非處智力。觀察諸法,建立一切無倒因果。既觀察已;次起自業智力,若有希求即於欲界同分界中可愛殊勝異熟果者;方便為說,令其遠離諸不善業,令其現行所有善業。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若諸有情希求世間離欲法者;與其教授,令彼趣向世間離欲,令彼獲得如實之道。次起所餘如來十力,若諸有情希求出世離欲法者;如應為說趣出世間離欲之道。謂於此中,先起根勝劣智力。如實觀察希求出世離欲者根。次起種種勝解智力,如實觀察彼根為先所有意樂。次起種種界智力,如實觀察意樂為先所有隨眠。如是了知彼根、意樂、及隨眠已;次起遍趣行智力,如其所應,令於所緣趣入門中,而得趣入。次起宿住隨念智力,及死生智力,彼由如應所緣趣入門加行攝住心已,淨修行已,為說中道,令其遠離薩迦耶見以為根本常斷邊執。為令永斷一切煩惱,從此後起漏盡智力。若有如是正修方便奢摩他力之所任持;雖未永斷一切煩惱;而由獲得不現行故,起不作作增上慢者;令其捨離此增上慢。是名十力一門次第。復有異門十力次第。謂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初證得時,最初發起處非處智力,令現在前;普於一切緣生法中,觀察最勝妙法住智。即依如是妙法住智,次起自業智力,觀在家分,由彼彼業,種種差別,依在家分曾當現時修證差別。如是觀察在家分已;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觀出家分。謂於如是出家分中,為有能說出苦離苦正道者耶?為無有耶?如是觀已;正知都無。觀諸世間,無有救護,無所歸依;由大悲故,以其佛眼,如實觀照一切世間。既觀照已,次起根勝劣智力,現前了知住在世間種種有情,生在世間,長在世間,或有鈍根,或有中根,或有利根。現前知已,便於說法,其心趣入。次後如前一切所餘種種勝解智力等事,次第,應知是第二門十力次第。復有異門十力次第。謂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初證得時,最初發起處非處智力,令現在前;觀察一切緣生法界。次起自業智力,即於如是緣生法中,觀察假立有情名想諸有情界。如是有情,自造如是色類諸業,還受如是色類諸果。如實觀察如是法界有情界已,次起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即為如是諸有情類,解脫苦故;示現三種無倒神變,而教授之。既教授已;次起餘力,如前次第,知根等已;於其正道,令趣入已;然後方便令彼有情解脫眾苦。是第三門十力次第。


[國語辭典(教育部)]
十力

ㄕˊ ㄌㄧˋ, 1.佛陀特有的十種能力。一處非處智力;二業異熟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七》:「佛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名為十八不共法。」

2.菩薩的十種能力。《首楞嚴三昧經.卷下》:「世尊!唯願我等聞是首楞嚴三昧善根因緣,當得菩薩十力。何等為十:於菩提心得堅固力;於不可思議佛法得深信力;多聞得不忘力;往來生死得無疲力;於詰眾生得堅大悲力;於布施中得堅捨力;於持戒中得不壞力;於忍辱中得堅受力,魔不能壞得智慧力;於諸深法得信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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