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1.遊歷各個地方,隨緣度化。也稱作「遊行人間」、「人間遊行」、「行腳」。
2.逛街。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歷遊諸處也。即行腳也。法華經信解品曰:「漸漸遊行,遇向本國。」釋氏要覽下曰:「毘奈耶律云:如世尊言,五法成就,五夏已滿,得離依止,遊行人間。五法者:一識犯,二識非犯,三識輕,四識重,五於別解脫經善知通塞,能持能誦。」
[佛光阿含藏]
遊行(cārika)(巴),相對於「林住」而雲遊人間,方便教化或乞食。
[阿含辭典(莊春江)]
cārika: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以乞食為生,並隨機教化大眾,另稱「行腳」。(同義詞「遊行人間」「人間遊行」)
[佛光大辭典]
即遍歷修行。巡行各地參禪聞法,或說法教化之謂。又作飛錫、遊方,禪宗稱為行腳。一般遊行之僧侶,稱為行腳僧。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三謂,已度五夏(安居)以上之比丘,熟知有犯無犯、重罪輕罪,復能持守鉢喇底木叉而宣說者,得遊行人間,隨處受學;若未滿五夏者,縱嫺三藏,不得遊行受學。另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所載,長遊行之人有五種艱難:(一)不誦法教,(二)忘失所誦之教,(三)不得定意,(四)已得三昧復忘失,(五)聞法不能持。〔中阿含卷五師子吼經、長阿含卷一大本經、釋氏要覽卷下〕(參閱「行腳」2562) p561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遊行
佛典用語。其意義與現代人在節慶時或示威時之「遊行」,並不相同,而係出家人遊歷諸方之謂。又稱巡錫、飛錫。禪林中則稱為行腳。而一般遊行之僧侶,則稱為行腳僧。如係遊行諸方以弘法度眾,則謂之遊化。《中阿含經》卷五〈師子吼經〉云(大正1‧452b)︰「世尊,我欲遊行人間。世尊告曰︰舍梨子,汝去隨所欲,諸未度者當令得度,諸未脫者當令得脫,諸未般涅槃者令得般涅槃。」故佛及比丘等為度化眾生而遊行諸方。
又,依《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三所載,五夏以上之苾芻,熟知有犯、無犯、重罪、輕罪,及能持鉢喇底木叉而宣說者,方得遊行人間,隨處受學。若出家未滿五夏,縱然熟嫻三藏,仍不得遊行受學。此外,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所載,長遊之人有五種鈿,即︰(1)不誦法教,(2)所誦之教易忘失,(3)不得定,(4)已得三昧易忘卻,(5)聞法不能持。
◎附︰〈遊行者〉(摘譯自《哲學事典》)
「遊行者」為梵語parivrājaka(巴利語paribbājaka)之漢譯,有下列二義︰
(一)古代印度婆羅門教將一生分成四時期,即︰學生期、家長期、林棲期、遊行期。在最後時期的婆羅門,遠離世俗,居所不定,四處遊歷,故稱遊行者。
(二)指婆羅門以外的自由宗教之修行者。佛典中的遊行者多為此意。原與沙門、比丘同義。按,佛陀或佛弟子原亦稱遊行者,但在教團成立後,則儘量避免自稱此名,而較常稱佛教以外的修行者為遊行者。
〔參考資料〕 《釋氏要覽》卷下;《長阿含經》卷二~卷四。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ㄧㄡˊ ㄒㄧㄥˊ, 1.遨遊、漫遊。《老殘遊記.第七回》:「軍務漸平,他也無心戀棧,遂回家鄉種了幾畝田,聊以度日,閒暇無事,在這齊豫兩省隨便遊行。」
2.群眾為表達心意或達成特定目的,成群結隊在街上行走示意的行為,稱為「遊行」。如:「花車遊行」、「示威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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