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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悟不二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迷悟之相雖異,其實性則一也,如清濁雖異,水性則一。往生捨因曰:「心性一味迷悟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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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世心不可得

(名數)金剛經曰:「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同略疏曰:「過現未三俱不可得,蓋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不住。」密教於此立遮情表德之二義。其遮情之義,如以上顯教所說。其表德之義,諸法以迷悟不二萬德輪圓之故,一無別相,故云不可得。所謂台家之妙空圓空也。故是中道實相之異名。大日經疏七曰:「一一字門皆言不可得者,為明中道實相義故。」


四種爐形

(名數)修護摩時,從其種類而異其爐形。四種者攝六種護摩中延命鉤召二法於增益法中:一息災者圓。圓形者,水輪之形,水有息災之功能。一者洗淨不淨,是息災之義也。二者鍐字為種子,鍐字為離言說之義,若離言,則成寂靜,寂靜者息災之義也。三能滅火,世間眾生之熱惱如火,毘盧遮那之智水,滅彼之火,是息災之義也。二增益者。方此有二由,一者方形為金之形,金為世界眾寶中最勝,增益為寶部之法,故以金形表壇相也。二者,方形為地大之形,地者生長萬物,故以為增益之表相也。三敬愛者蓮華。蓮華為諸人共愛之物,故以為表相,又蓮華在泥中而不染於泥,是顯迷悟不二垢淨一如。敬愛法彼此相愛,永離怨親,不著於惡,不驚於染淨,不動於生死,而至於涅槃,在於煩惱而成菩提。所以有於蓮壇修此法之誠也。四降伏法者三角。怨為赤色,且火吽軌云:大日經疏等以赤色為降伏色,當時用青或黑色。秘藏記尊勝軌(不空)等是也。用三角壇者,三角為摧破是物之形也。降伏者摧破惡人,故以為表相。又云:三角為火輪之形,降伏之法,向南方而行之,南方為火方,故用火形。見護摩供事鈔上。


生佛一如

(術語)又曰生佛一體,生佛不二等。生者,迷之眾生,佛者,悟之佛陀,一如者,無差別之義也。或曰凡聖一如。謂為迷悟不二亦同。即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意也。寶積經曰:「眾生如即如來如,如來如即眾生如,眾生如來無二無別。」不增不減經曰:「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此二法者義一名異。」華嚴經曰:「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涅槃經曰:「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寶筴經曰:「佛界眾生界,一界無別界。」即是。是實大乘之通談也。但說義有左右。或謂法有性相,攝相歸於性故為生佛不二。是相宗之意也。唯識述記一本曰:「攝相歸性,皆如為體。故經說言,一切亦如,至於彌勒亦如。」或謂法者俗有真空,生佛之異,俗諦上假名之差別而巳。真諦之法性,眾生性空,佛陀亦性空。性空平等,故為生佛不二。是空宗之意也。觀經散善義曰:「生死無為亦空,凡聖明闇亦空,世間六道出世間三賢十聖等,若望其體性,畢竟不二。」或謂真心一體,有不變隨緣之二義,以隨緣故,有生佛之相。以不變故,生佛之性為一味。或謂法界之體,修性不二,眾生修惡之性,即佛界性惡之德。此性惡圓明,名之為佛,故為生佛不二。是等皆性宗之意也。起信論義記曰:「不變性而緣起染淨恒殊,不捨緣而即真,凡聖致一。」妙宗鈔上曰:「良由眾生性具染惡,不可變異。其性圓明,名之為佛。」巳上總就理性上論不二也。若就華嚴之事事無礙法界,天台之十界互具,真言之六大無礙之義,則直爾於事相上有不二之義。


[佛光大辭典]
四種爐形

密教修護摩法時,依修法種類之不同,壇場所用之爐形亦有四種之別,即圓形、方形、蓮花形(或半月形)、三角形。略稱四爐。(一)息災法用圓形。圓係水輪之形,而水有息災之功能,能滅眾生之煩惱火;有洗淨、寂靜之義,與息災之義相應。(二)增益法用方形。方為金之形,金為世界眾寶之最勝者,增益為寶部之法,故金形與之相應。又方形亦為地大之形,地者生長萬物,故用以表增益之相。(三)敬愛法用蓮花形。蓮花為諸人共愛之物,且蓮花出污泥而不染,可表迷悟不二、垢淨一如,與敬愛法之彼此相愛、永離怨親、不著染淨等義相應。(四)降伏法用三角形。三角為摧破之形,與降伏法摧破惡人之義相應。又三角為火輪之形,降伏之法向南方而行之,南方為火,故用火形表之。〔護摩供事鈔卷上〕(參閱「軍荼」3957) p1823


生佛一如

謂眾生本具之理性與諸佛之法身,乃平等無差別。又作迷悟不二、生佛不二、生佛平等、佛凡一體、凡聖一如、凡聖不二。謂眾生與佛,二者非個別之存在,乃相即不二,其間含有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意。此在天台宗依諸法實相之理,密宗則依六大一實之說,二者所據雖不一,但均不以為由後天實踐所得,乃我人本具之德。不增不減經(大一六‧四六七上):「第一義諦者,即是眾生界;眾生界者,即是如來藏;如來藏者,即是法身。(中略)是故舍利弗!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眾生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舍利弗!此二法者,義一名異。」大乘止觀法門卷一(大四六‧六四三下):「若就心體平等,即無修與不修、成與不成,亦無覺與不覺,但為明如如佛,故擬對說為覺也。又復若據心體平等,亦無眾生、諸佛與此心體有異,故經偈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然復心性緣起法界,法門法爾不壞,故常平等、常差別。常平等,故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常差別,故流轉五道,說名眾生,反流盡源,說名為佛。」〔諸佛無行經卷下、力莊嚴三昧經卷中、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三、卷四、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下〕 p2063


迷悟

為惑業所纏縛,稱作迷;解脫惑業,了知真理,稱作悟。佛教旨在引導眾生轉迷成悟,由凡夫至佛果。迷則輪迴轉生,悟則解脫涅槃。迷與悟實為一體兩面,非異非一。如途中見繩,誤以為蛇,此即迷;後知所見非蛇,而係繩索,此即悟。繩初後無別,只因見者之迷悟,乃有繩蛇之別,此即禪家所謂「迷悟不二」之理。〔古尊宿語錄卷三十、永平廣錄〕 p4331


迷悟一如

又作迷悟一途、迷悟不二。迷無自性,無自性故空;故迷為空,悟亦空。空體同一,稱為一如,此為空宗之義;又迷如冰,悟如水,迷悟同體,稱為一如,此為性宗之義。 p433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六即

(一)指天台圓教所立的六種行位︰即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分證即)、究竟即。此六即又稱理即佛、名字即佛,乃至究竟即佛;或理佛、名字佛,乃至究竟佛。故六即又作六即佛,或六是、六絕、六如。

(1)理即︰謂一切眾生皆具足三千三諦之理,而無缺減。

(2)名字即︰謂了解三千三諦之理,對十方三世之佛法無疑。

(3)觀行即︰謂念念觀照三千三諦之理,相續不止。

(4)相似即︰謂三千三諦之觀念相續,使見思二惑盡,而得六根清淨。

(5)分真即︰謂徹底觀照三千三諦之理境,無明之惑漸除,法性的理體部份彰顯。

(6)究竟即︰謂無明之惑全盡,法性的理體究竟彰顯。

天台宗以此六即判圓教之行位,其理由有二︰(1)為令無信行人離卑下之心。(2)為令無智者去增上慢心。《摩訶止觀》卷一(下)云(大正46‧10b)︰「此六即者,始凡終聖,始凡故除疑怯,終聖故除慢大。」因佛果尊高不可企及,以致無信者謂佛境非己智分,而起卑下之心,故為表凡夫與佛無異,而立此六即。又無智者執即佛之一邊,謂己均佛而起增上慢,故為除其慢心,而立此六即。

此六即與八位、五十二位等階位之關係,配列如下︰


┌理 即(未聞佛法)
│名字即(已聞佛法)
│觀行即(外凡)──五品弟子位────┐
│相似即(內凡)──十信位─┐ │
│ ┌─十住位 │ │
六即┤ ├─十行位 │ ├八位
│分真即(分證)┼─十迴向位├五十二位│
│ ├─十地位 │ │
│ └─等覺位 │ │
└究竟即(極證)──妙覺位─┴────┘


此外,日蓮宗亦立六即義,《御義口傳》〈壽量品〉指出,凡夫是理即,頭頂「南無妙法蓮華經」時是名字即,聞奉修行是觀行即,伏惑障云相似即,出而化他云分真即,究竟無作三身之佛云究竟即。

(二)指真宗立了義教時所說的六即︰乃親鸞依善導《觀經疏》〈散善義〉中所舉的七深信而立。《愚禿鈔》卷下云(大正83‧651a)︰「六即者,(一)若稱佛意,即印可言如是如是。(二)若不可佛意者,即言汝等所說是義不如是。(三)不印者,即同無記無利無益之語。(四)佛印可者,即隨順佛之正教。(五)若佛所有言說,即是正教。(六)若佛所說,即是了教。」此六句皆有「即」字,故稱之為六即。

◎附︰慧嶽《天台教學史》第二章(摘錄)

「即」是指不二義(體一),但在修證的進程上,方便分為六段(用異)的階位。換言之︰其所證在名目上,雖有深淺之分,但其理體,卻是不二(即)。因為具六階段的差別,才能顯明凡聖的不同(事異),然其理體是平等(理造),且焦點是置於平等上而分差別,故稱為「六即」。但唯知「即」而不悉「六」,是屬堅執於理的「生佛一如,迷悟不二」,則容易生起自認為與佛無異的增上慢!若只知「六」而不悉「即」,則易生自卑感!故前者屬暗證禪者,不悉教門的位次;後者是局限於文字,昧於本具的理體,竟是空勞,於道無益。是以智者大師,為輔救兩者間的獲益,了知證果的階位,特立六即而顯明凡聖的始終(六階段),並理體的初後不二(即)為旨趣。所謂六即是︰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證即、究竟即。

.A理即︰是指一切眾生,悉具佛性,性相常住,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但迷的眾生,雖是具真如佛性之理,因為缺乏解行證的總用,故無法證得。在《摩訶止觀》卷一(大正46‧10b)說︰「理即者,一念心即如來藏理,如故即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思議。如上說︰三諦一諦、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一切心、亦復如是,是名理即菩提心。」

「理即」是指「理即佛」(菩提心),在表面看來,唯針對理而無惑業苦,然其實際,卻是︰一色一香、一切法、一切心,都不離實相,故事用的惑、業、苦三障的顯現,即本具理性,當體即佛。

.B名字即︰然雖在日常中,不離一切理,卻迷於理,現由善友,或依經論而了解一實菩提之理,乃屬知識上的言教了解,故云名字。在《摩訶止觀》(同上)說︰「名字即者,理雖即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識,或從經卷,聞上所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了解,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

於此證明名字是屬口耳所聞的學問,如刻字者,唯會刻字而不知其義理似的,故名字即,是屬尚未證入實踐修觀的理體,但卻已發菩提心,或云︰發菩提心位。

.C觀行即︰或云︰觀行五品位。依教法修行,證悟心觀,獲得理與慧相應,明了其所言、所行的所證位。這在圓教八位是屬弟子五品位,若依《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所說,即︰「隨喜、讀誦、說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為五品位。所謂︰兼行六度,是指︰專修理觀為心,以六度為助行。正行六度是︰戒清淨,乃至利根智慧,問答無礙,得自行、化他,而以專修六度為正行,具足觀心,獲事理不二,將事六度相,悉能融會於不二,遂能伏五住地(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煩惱(等於別教十信位)。然智者大師的晚年,自說已證「弟子五品位」。

上述的理即、名字即,尚未入外凡位,至觀行即,才稱是外凡位。相似即,始能稱為內凡位。

.D相似即︰明靜止觀,得六根清淨,斷除見思、塵沙惑,唯能降伏無明惑,即相似於真證──圓教內凡十信位(別教三賢)。因眼能徹見三千世界的內外,耳能徹聞三千世界的音聲等,得獲六根的勝用,任運顯現,故云「六根清淨位」。

.E分證即︰或云分真即。斷一份無明,證一份法身,即能顯自家寶,而呈現真如,且於普門示現,行利他濟度的事業。本來,菩薩的階次,具四十一位,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一生補處)。

.F究竟即︰是智斷的圓滿位。永別無明煩惱,妙證涅槃,顯現清淨法身,居常寂光淨土。

上述的六即說之思想,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五十二位說為骨幹,並以《華嚴經》的「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為依據,將初位上的聖位,隨所斷的無明,分為四十二品,亦以別教的妙覺為十行中的第二行,特以圓教的極果,遠置於第四十二位,這種論法,純係智者大師的獨創。

〔參考資料〕 《止觀大意》;《六即義》;《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天台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7});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



又稱迷惑、迷妄、迷執。「悟」的對稱。即不能如實覺知,反而顛倒妄執諸法事理。《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大正29‧596b)︰「迷於所緣,能害自身正覺慧故。」《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7a)︰「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

又,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二謂,迷有三惑,即無知、疑知、顛倒知。若起此三惑,則生二種見︰或執不平等因,或執無因。《顯揚聖教論》卷十四(大正 31‧545b)︰「等起愚者,頌曰︰迷惑初因故,計常因無因。論曰︰世間愚夫,或於身所有初因而生迷惑故,執不平等因,謂有常住自在天毗瑟弩天自性等因,或說無因,謂撥無一切能生因體。」

迷而未悟之凡夫所住之世界,稱為迷界。此包含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及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六凡)。迷界也是有情苦惱的世界,因此也與苦界、苦海、生死的苦海等詞同義。

按,迷與悟實為一體兩面,非異非一。譬如途中見繩,誤以為蛇;此為迷。後知所見不是蛇,是繩;此為悟。乍見誤以為蛇的繩與後來知道所見非蛇的繩,本是同一物,只因見者的迷悟,而有蛇、繩的差別;此即禪家所謂「迷悟不二」之理。《古尊宿語錄》卷三十(卍續118‧540下)︰「迷者迷悟,悟者悟迷,迷悟同體。悟者方知,迷南為北。」

〔參考資料〕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四;《大智度論》卷九、卷三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宗密《原人論》;《永平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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