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心
[佛光大辭典]為「隨轉心」之對稱。轉,為梵語 pravrtti之意譯,謂法之生起。將作業時,為因而能引發表業、無表業之心,稱為轉心,又稱能轉心。又轉心乃在正作業前為因,而能引發其業,故稱因等起。(參閱「轉隨轉」6625) p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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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六妙門
(名數)一數息門,善調身息,數息自一至十,以攝亂心。是為入定之要。故以數息為妙門。二隨門,細心依息,知入知出,謂為隨息。若強存數,則有起念之失,故宜放數息而修隨息。入時知入,出時知出,長短冷暖皆悉知之。由是諸禪自發,以隨為妙門也。三止門,息心靜慮名之為止,行者雖依隨息而心安明淨,然若心依於隨,則有起想之亂,故宜捨隨而修止。凝心寂慮,心無波動,則諸禪定將自開發,是以止為門也。四觀門,分別權析之心,名為觀,行者雖因止而證諸禪定,然解慧未發,無明之心,味著諸定。故宜觀心分明,知五陰之虛誑,破四顛倒及我等之十六知見。顛倒既無,則無漏之方便因此開發。故以觀為門。五還門,轉心返照,名為還。行者雖修觀照,然若計我能觀照而破顛倒,則為計我之惑,反與外道同,故當轉心而反照能觀之心。若知能觀之心,虛誑無實,即附觀執我之倒自亡,而無漏之方便智,自然而朗,故以還為門。六淨門,心無所依,妄波不起,名為淨。行者修還時,雖能破能觀之倒心。然未發真明之無漏智,由住於無能所,即是一箇受念,故使心智穢濁。若覺知之已,不住不著,泯然清淨,則真明因此開發,即斷三界之結,證三乘之道。是以淨為門也。此六通稱為妙門者,以其次第相通,而至於真妙之涅槃故也。見六妙法門,法界次第上之下。
(名數)入真理之涅槃有六門。見妙門條。
回心
(術語)回轉心而由邪入正也。楞嚴經五曰:「回心今入菩薩位中。」唯識論十曰:「決定回心,求無上覺。」
還門
(術語)六妙門之一。謂反照能觀之心不可得之理也。法界次第上之下曰:「轉心返照,名之為還。行者雖修觀照,而真明未發。即當轉心,反照能觀之心。若知能而觀之心虛妄無實,即所觀執我之倒自亡,因是無漏方便自然而朗,故以還為門。」
[佛光大辭典]
七轉識
指八識中之前七識。瑜伽行派與法相宗主張八識說,將依止阿賴耶識生滅轉變之前五識、意識及末那識稱為七轉識。略稱七轉、轉識、轉心。前五識又作五轉識,緣阿賴耶識所變之色等五境,行相粗動,轉外門,了別現在之境;第六意識緣過去、未來等一切境,轉內外門,審別境相,通善等之三性,與六位之心所相應;第七末那識緣阿賴耶識之見分,為有覆無記性,與捨受相應,又與無明等四根本煩惱相應,恆審思量我相,微細任運相續。總之,七轉之諸法具「能薰四義」,具有薰成阿賴耶識種子之條件(現行薰種子)。〔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成唯識論卷二〕 p122
八定
定,收攝散亂之心而歸於凝然不動之狀態。色界、無色界各有四定,故稱為八定。即:(一)初禪天定,謂人於欲界中修習禪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又覺遍身毛孔,氣息悉皆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稱為初禪天定。(二)二禪天定,謂既得初禪天定已,心厭初禪,覺觀動散,因攝心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稱為二禪天定。(三)三禪天定,謂既得二禪天定已,而又厭二禪。喜心湧動,定不堅固,因攝心諦觀,喜心即謝,於是泯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心發。樂法增長,遍滿身中,於世間樂最為第一,稱為三禪天定。(四)四禪天定,謂既得三禪天定已,又覺三禪樂法擾心,令心不清淨,遂生厭離,加功不止。即得安隱,出入息斷,空明寂靜,如明鏡離垢,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絕諸妄想,正念堅固,稱為四禪天定。(五)空處天定,空,即虛空。既得四禪天定已,猶厭身心繫縛,不得自在,乃轉加功力,觀察己身猶如羅縠,內外通徹,一心念空,唯見虛空,無諸色相,其心明淨,無礙自在,如飛鳥出籠,自由自在,稱為空處天定。(六)識處天定,識,即心之意。謂既得空處天定已,即以識心遍緣虛空;而虛空無邊,以無邊故,定心復散,於是即捨虛空,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現在過去未來之識悉現定中,與定相應,心不分散。此定安隱,清淨寂靜,稱為識處天定。(七)無所有處天定,謂離上空處識處,故稱無所有處。得識處天定已,以心緣現在過去未來三世之識,無量無邊,能壞於定,惟有無心識處,心無依倚,乃為安隱。於是即捨識處,專繫心於無所有處,精勤不懈,一心內淨,怡然寂靜,諸想不起,稱為無所有處天定。(八)非想非非想處天定,謂前識處為有想,無所有處為無想。至此,則捨前有想,名非想;捨前無想,名非非想。蓋此天既得無所有處天定已,又知此處如癡如醉,如眠如暗,以無明覆蔽,無所覺了,無可愛樂,於是一心專精,即於非有非無,常念不捨,則無所有處定,便自謝滅,加功不已,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清淨無為,三界定相,無有過者,稱為非想非非想處天定。〔俱舍論卷二十八、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七〕 p286
因等起
為「剎那等起」之對稱。即由思惟等之心的作用,以引發起業者,稱為因等起。與「動機」同義。亦即指引起表業及無表業之心、心所。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七、俱舍論卷十三等,以因等起有引發、能轉之義,故又稱為能轉心、轉心。有遠、近二種:(一)遠因等起,即預先思惟所要作之事,為間接之業因。相當於唯識之審慮思、決定思。(二)近因等起,即隨思而作所作之事,亦即動身發語之意。相當於唯識之動發勝思。然另有一說,則謂決定思之前念為遠因等起,決定思之後念為近因等起。〔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參閱「剎那等起」3732、「思」3807)p2300
剎那等起
「因等起」之對稱。又作隨轉心、後等起、共剎那緣起。對初念之能發因(因等起)而言,第二念以後,與所發之表、無表業同時轉之心、心所法,即稱為剎那等起。亦即作正業時,不相離心者。唯識家以此剎那等起為審慮、決定、動發勝思等三思中之動發勝思所攝。〔俱舍論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三十六、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本〕(參閱「因等起」2300、「轉隨轉」6625) p3732
迴心
又作回心。本意謂迴轉心意。即改變對世俗慾望之追求與邪惡之心,轉向善道,並從此皈依佛教,成虔誠之佛教徒。又將邪惡之心改為向佛之心,即稱為迴心懺悔;反自利之小乘而趨向大乘,稱為迴心向大;反自力而信仰他力(佛、菩薩),則稱捨自歸他;自始即能直入大乘者,稱為直入之根機;必須靠迴心轉意者,即稱迴心之根機。
迴心向大之說,出於大乘經典。法相宗於五性各別之立場,認為定性之聲聞、緣覺等二乘,無迴心向大之可能;唯有不定性之二乘能迴心向大,入於無餘涅槃。對此,華嚴宗與天台宗於「一切皆成」之立場,主張二乘皆能迴心向大,以至成佛。而二乘迴心之時間,據北本涅槃經卷十一、卷二十一載,四果中之聲聞與緣覺必經八萬、六萬、四萬、二萬劫及一萬劫之漫長時間,方能成為大乘菩薩。法相宗認為不定性之二乘在入無餘涅槃之前,須將阿賴耶識中菩薩種性之種子迴心;復以根機不同,故須各以相當之時間始可至十信之初心。華嚴宗、天台宗等則言,未入無餘涅槃前之菩薩迴心,並無一定之時間;然一旦入無餘涅槃時,其發菩提心則有快、慢之分。
華嚴宗認為依根機之利鈍及厭惡停於無餘涅槃之強弱心,其經過時間有所不同。關於此,法藏之起信論義記及慧遠、吉藏皆有異說。
華嚴宗於五教中,對始教分為迴心與直進二種教,又於始、終、頓三教中,亦用此「迴心、直進」等語。〔法華經卷二譬喻品、卷三化城喻品、成唯識論卷十、華嚴五教章卷三、卷四〕 p3782
退轉
又作退墮、退失。略稱作退。即於求佛道之中途,退失菩提心,而墮於二乘凡夫之地;或退失已證得之行位。有關退位之說,諸經論所舉各異,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四總括為四說:(一)信退,指十信位中之前五心位,此五心位猶有退轉心,故易生邪見,斷滅善根。(二)位退,指十住位中之前六心位,此六心位猶會退轉為二乘。(三)證退,指十地以前之諸凡夫位。(四)行退,指七地以前之心位,彼等於所聞所行尚生怯劣之心,不能修學,不能於念念中恆修勝行,故易退轉。此外,小乘諸部於四沙門果之退轉情形亦有異說,說一切有部主張初果必不退,後三果則可能退轉。經量部則謂,初果與第四果不退,中間二果可能退轉。大眾部及化地部均以為,初三果有退,唯第四果為不退。〔大寶積經卷三、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俱舍論卷二十五、異部宗輪論〕 p4334
等起
梵語 samutthānaj,巴利語 samutthāna。可分兩種:(一)能等起,謂「思之心所」為生起一切之因;以其能引生身語二業,並於第二剎那以後即與彼身語業同時俱存。又可細分為因等起與剎那等起兩種:(1)因等起(梵 hetu-samutthāna),謂造業時,意業在前為因;以能引生業,又以對應於其後所生之果,故稱之為因。(2)剎那等起(梵 tat-ksana-samutthāna),謂造業時之心、心所與業同一剎那而起。此外,或稱因等起為「轉心」,稱剎那等起為「隨轉心」。而舊譯如大毘婆沙論卷十七、卷一七○、俱舍論卷十三等,則多譯為生因緣起、俱剎那緣起。大乘經典多用轉與隨轉之名稱而不用等起之譯名,然自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五等採用「等起」一稱後,後世之注釋家亦普遍沿用之。
(二)所等起,指由某一法而引生之另一法。如「等起善」係由自性善、相應善等而引生身語之善業,「等起不善」則由相應不善、自性不善而引生身語之不善業。〔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三、顯揚聖教論卷十二、順正理論卷三十六〕 p5173
意業
梵語 manas-karman。三業之一。意即依心王之業;業為造作之義,廣義而言,包含一切或善或惡或無記等之行為動作。俱舍論卷十三(大二九‧五五上):「思謂意業。」蓋思為造作之義,令心王造作善、惡、無記等,故意業即與「思」同義。又據成唯識論卷四舉出,思可分為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三種。其中,與審慮、決定二者相應而造作者,稱為意業。
此外,據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七所舉,意業具有如下二種心:(一)精進心,即發菩提心修習善業,而遠離一切懈怠之心。(二)退轉心,即於諸善法不能進修,或暫時發心修行,而常生退屈之心。(參閱「三業」638、「思」3807) p5447
隨轉心
梵語 anuvrtti。「轉心」之對稱。又作隨轉。將作業時,與彼業同時剎那生起而不相離之心,稱為隨轉心。〔俱舍論卷十三、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參閱「轉隨轉」6625) p6357
還門
天台宗所立六妙門之一。轉心反照謂之還。即反照能觀之心不可得之法門。蓋修行者雖修觀照,而真明未發,即應轉心反照能觀之心;若了知能觀之心乃虛妄無實,則所觀我執自滅,無漏方便自然明朗,故以還門為第五妙門。〔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參閱「六妙門」1265) p6522
轉隨轉
轉與隨轉之並稱。轉,梵語 pravrtti,即轉起,謂法之生起;隨轉,梵語 anuvrtti,謂隨彼法而生起。將作業時,為因而能引發其業之心,稱轉心,亦稱能轉心。與彼業同時生起而不相離之心,稱隨轉心。轉心與隨轉心二者,皆緣於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而起業,故稱等起,舊譯緣起。其中,轉心乃在正作業前為因,能引發其業者,故稱因等起,即對後果而稱因,舊譯稱生因緣起。又依其後果之遠近,分為遠因等起、近因等起。隨轉心則係正作業時,同剎那之心心所,故稱剎那等起,舊譯為共剎那緣起。〔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七、俱舍論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三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一、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 p662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轉識
唯識宗用語。指依止阿賴耶識而生滅轉變的七識。亦即八識中之前七識︰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識。略稱七轉、轉識或轉心。《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云(大正30‧651b)︰「略有二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復七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譬如水浪依止瀑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成唯識論》卷二(大正31‧9c)︰「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
此中,前五識又名五轉識,緣阿賴耶識所變色等五境,行相麤動,轉外門,了別現在之境。第六意識緣過未等一切境,轉內外門,審慎了別境相,通善等三性,與六位心所相應。第七末那識,名為意或意根;緣阿賴耶識見分,有覆無記性,與捨受相應,又與無明等四根本煩惱相應,恒思量我相,微細任運相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顯揚聖教論》卷一;《攝大乘論本》卷上;《大乘成業論》;《攝大乘論釋》卷二;《轉識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瑜伽論略纂》卷十三。
九地
指九種有情之住處。又稱九有。「地」者持載之意,眾生依此而住,故名。九地,即五趣雜居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此中,五趣雜居地為欲界,其次四者為色界的四禪天,最後四者為無色界的四無色天。
(1)五趣雜居地︰又稱欲界五趣地。五趣即欲界六天、人、餓鬼、畜生及地獄。若別立阿修羅則稱六趣。五者皆為散地且果報苦樂不同,合而為一故稱五趣雜居地。
(2)離生喜樂地︰為色界初禪天,已離欲界欲惡之法,得覺觀禪定,身心凝靜而生喜樂;住此定則不受一切苦惱逼迫。
(3)定生喜樂地︰為色界第二禪天,已離初禪覺觀動散,攝心於定,湛然凝靜而生勝定喜樂;住此定者如自暗室出而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4)離喜妙樂地︰為色界第三禪天,已離二禪天之喜,攝心、諦觀泯然而入於定,得勝妙之樂;住此定者樂法增長徧滿身中。
(5)捨念清淨地︰為色界第四禪天,已捨二禪之喜、三禪之樂,心無憎愛,一念清淨無雜;住此定者空明寂靜,萬象皆現。以上色界天之名,見於《雜阿含經》卷十六、《俱舍論》卷十二等。
(6)空無邊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一天,因厭於色界為色質所礙,不得自在,乃加功用行,滅一切色相,入於虛空處定,其心奔,無礙自在。
(7)識無邊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二天,厭於空無邊,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三世之識悉現定中,清淨寂靜。
(8)無所有處地︰為無色界之第三天,厭於空處無邊,識處三世流動無際,故入於無所有處定,怡然寂靜,不起諸想。
(9)非想非非想處地︰為無色界之第四天,非前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處之無想,厭無所有處之癡,捨之,入非非想定,不見有無之相貌,冺然而清淨無為。
以上九地,各有九品之惑,若欲得解脫則皆須斷除之,聲聞四果之差別即依其斷惑之多少而定。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卷一四一;《俱舍論》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七十七;《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三;《釋氏要覽》卷中;《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五。
九想觀
佛教觀想法之一,即對人之死狀作九種不淨觀,以滅除貪欲。九想即脹想、壞想、血塗漫想、膿爛想、青瘀想、噉想、散想、骨想、燒想。將此九項冠以想名,乃因此法能夠轉心、轉想、生不淨顛倒想之故。
依《法界次第》卷中、《次第禪門》卷九、《法華玄義》卷四(上)所述,略釋九想如次︰
(1)脹想(vyādhmātaka saṁjñā)︰即觀想人之死屍,臭氣甚濃,腹部脹滿,宛若皮囊盛風盈滿。
(2)壞想(vikhāditaka s.)︰觀想死屍經風吹日曬,轉而變大,隨後裂壞在地。
(3)血塗漫想(vilohitaka s.)︰觀想死屍膿血流溢,污穢塗漫。
(4)膿爛想(vibhūtika s.)︰觀想死屍流出膿蟲,皮肉壞爛,滂沱在地。
(5)青瘀想(vinīlaka s.)︰觀想死屍皮肉變黃赤之瘀,復化黑青之黤。
(6)噉想(vipadumaka s.)︰觀想死屍蟲蛆唼食,鳥挑其眼,狐狗咀嚼,虎狼撕裂。
(7)散想(viksiptaka s.)︰觀想死屍為禽獸分裂肢體,身形破散,筋斷骨離,頭手交橫。
(8)骨想(asthi s.)︰乃觀死屍皮肉已盡,但餘白骨或連或散。
(9)燒想(vidaghaka s.)︰觀想死屍為火所燒,爆烈煙臭,薪盡形滅,與灰土同;未燒盡者,亦歸磨滅,化為塵土。
以上九想為假想觀,非實觀,但對治力強,能除粗障。恰如輭斧伐堅樹,則不能斷,應更取強斧斷之,實觀對治力弱故,須用對治強之假想觀。假想觀亦名得解觀,此九想即得解觀之初步。
另外,《大智度論》卷二十一〈九想義〉中,將脹想作膖脹想,血塗漫想單作血塗想,其餘大致相同。又,《觀佛三昧海經》卷二所列之九想名稱,則稍有變異,為新死想、青瘀想、膿血想、絳汁想、食不消想、筋纏來薪想、骨首分離想、燒燋可惡想、及枯骨想。其他相異名稱亦不少。蘇東坡與日僧弘法大師曾依此九想,作詩詠之。又,日本尾張智多郡內海寶樹院中藏有光信所繪九想圖。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四十四;《大乘義章》卷十三;《摩訶止觀》卷九(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中(上);《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初門》卷九;《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五;《大藏法數》卷四十八;《三國傳記》卷四;《翻譯名義大集》。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八卷。唐‧般若譯。略稱《本生心地觀經》、《心地觀經》。收在《大正藏》第三冊。內容敘述佛陀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為文殊等諸大菩薩開示出家住阿蘭若者,如何觀心地、滅妄想,而成佛道之事。全書計分序品、報恩品、厭捨品、無垢性品、阿蘭若品、離世間品、厭身品、波羅蜜多品、功德莊嚴品、觀心品、發菩提心品、成佛品、囑累品等十三品。
本經的成立係以《般若》、《維摩》、《法華》、《華嚴》、《涅槃》等大乘佛教思想為基礎,再加上攝論家的唯心說、唯識家的唯識說而建立三界唯心唯識說。在實踐方面,本經主張彌勒信仰,教人應持守瑜伽、梵網等大乘戒,並勸修《真實經》等所說的三密修行。
關於本經的成立年代,從經中的內容看來,應是在世親之後。又根據本經的御製序文所載,其原典係唐高宗時,師子國所獻。若此記載可信,則其製作年代應是在西元五、六百年左右。
本經自古以來,即以經中有關於四恩之思想而馳名。在此之前,雖也有若干報恩說,但都只是片斷的。像本經這麼有系統敘述的,尚不多見。但本經並不只是述說實際道德的四恩而已,經中也含有甚深的教理,以及修道生活上的主張。又,經中不僅教示在無人之靜處,持戒及修十度,並勸勉應依禪定觀心;此亦正是本經所以名為《心地觀經》的原因。如〈觀心品〉云(大正3‧327a)︰「善男子!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沈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名為地。」
本經之註疏有來舟《淺註》十八卷及《淺注懸示》一卷、《科文》一卷、士安《疏》八卷、寬弘《要文抄》一卷、雲普《科》三卷、雲晉《大科》一卷、玄信《報恩品科注》二卷。近代則有太虛之《講記》,收在《太虛大師全書》。
◎附一︰太虛《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講記》懸論(摘錄)
心地觀
當知一切諸法皆從心地而生,皆從心地而起。在攝境歸心、攝用歸體、攝事歸理、攝相歸性的看法上,無論那項事,他的出發點都歸於心。「一切唯心造」,三界之中無一法而不以心為主的。本經的〈觀心品〉裏說︰「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永處纏縛。譬如萬物皆從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成佛果是此心,迷於生死苦海也是此心。總之,三界上下法,唯此一心作。此心普遍於一切諸法之中,能有變生轉現的功能,所以以地喻心,而心名為地。
然在此中以地喻心者,可有兩種意義︰
(1)能生︰此心能生一切世出世間善惡因果,乃至菩薩一切無漏諸法,如大地之一切草木叢林,皆依大地而生長。
(2)所依︰如江河漢海一切之水,五嶽千巒一切之山,及動物、植物與人類所應用之器具種種,一切皆以大地為所依而住;心亦如是,能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有此能生、所依二義,所以喻心以地,曰心地。
依此,可以明白觀察心地是怎樣的緊要了。假若觀心而了知即心自性之諸法實相者,則了知心心所法,無內無外亦無中間,於諸法中求不可得,故心性本空,不生不滅,無來無去,無有上下差別之相,平等平等。以善觀不善觀之不同,於是有佛與異生的差別,以諸差別之事由心而起,依心而住,若能善觀心者,則能通達諸法之相,亦能究竟解脫。如經云︰「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永處纏縛。」若能如此如實觀察,名之曰心地觀。所以若人善觀於心,了知心之本性,即能如實了知一切諸法實性,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若人善觀於心,亦即能了達世出世間一切因果邪正;能了達世出世間一切因果邪正,即能了知諸法法相;若了知諸法法相,即能依如實了解而修集福智,乃至即能證得究竟之涅槃,依此義故說心地觀。此心地觀即是本經之宗旨,亦即是觀大乘之境,修大乘之行,乃至證大乘之果。也就是釋迦牟尼佛本生諸事之說明。
◎附二︰《文殊大藏經》經集部六〈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導論(摘錄)
本經的實踐法門
(一)大乘戒︰關於戒律思想方面,本經說三聚淨戒,勸懺悔,教以事理二門的滅罪法(卷第三國王恩之後)。《瑜伽論》、《瓔珞經》亦曾提到三聚淨戒,故並非本經獨特的說法。惟值得注意的是大乘戒授受的形式,以釋迦為菩薩戒和上,文殊為淨戒阿闍梨,彌勒為清淨證戒師,十方諸菩薩為修戒伴侶等,不採所謂三師七證說,而明顯地取大乘戒師;此種授受的形式應當是依據法華系的《觀普賢行法經》,因除了該經之外,無此作法者。(中略)此外,三聚淨戒是《瑜伽論》、《持地經》、《善戒經》、《瓔珞經》、《梵網經》諸經共通的戒法。後來三乘唯識宗傳承的是《瑜伽論》、《持地經》、《善戒經》三經,一乘天台、華嚴宗傳承《瓔珞經》、《梵網經》二經,雖同是繼承《華嚴經》的唯心說,但在戒律系統是相異的。
由前舉之本經與《唯識論》間的關係言,本經的三聚淨戒似乎應該是繼承《瑜伽論》而來的;然而在印度應該尚未分歧為一乘戒和三乘戒,故應不僅與《瑜伽論》相關而已。事實上,本經成立的背景還有《梵網經》,因經中屢屢提及蓮華藏世界,例如卷第二說明佛身,說一一華葉各各形成一大千世界,各有百億的妙高山王和四洲日月星辰等,大小化佛一時證菩提,此乃依據《梵網經》(大正 24‧997b)而來的。本經〈報恩品〉中說明眾恩的理由在於眾生不斷的輪迴時互為父母,一切男子即慈父,一切女子即悲母,與《梵網經》中說放生業,謂一切男子是父,一切女子是母的說法符合(大正24‧1006b)。卷第三記國王恩,說國王之所以得到如此的地位,是因為過去持戒的關係,此與《梵網經》的記述類似(大正24‧1005a)。綜觀以上,可知本經與《梵網經》是有所關聯的。如此,單由戒律言,本經也包含許多足以闡明當時印度戒律的資料。
(二)兜率往生︰本經的信仰是彌勒往生。此種傾向經中隨處可見,例如卷第二末尾云︰「若命終時即得往生彌勒內宮,覩白毫相超越生死;龍華三會當得解脫。」所謂諦觀眉間白毫相光,可超越九十億劫生死之罪,或是生天,未來世於龍華菩提樹下成佛等,正是《彌勒上生經》所宣說之經義。
(三)密教的修法︰同屬實踐部門的經文中,卷第八比較特異(嚴格而言,應刪掉最後的〈囑累品〉),屬於密教的內容,與前七卷相異。惟密教的部分實際上只是引用《諸佛境界攝真實經》的內容。
本經〈觀心品第十〉末所說觀心陀羅尼(唵 室佗 波羅底 吠憚 迦盧弭,Oṁ cittaprati vedhaṁ karomi),與《真實經》卷中(大正18‧273c)之法身求心真言(陀羅尼)大體一致;惟前者云吠憚(vedhaṁ),後者則刪去吠,作馱儞(dhaṁ);此陀羅尼在《金剛頂經》卷一的陀羅尼中也作「微騰」,故《真實經》中法身求心真言可能是脫落了吠(微)(ve)字。其次,本經於〈發菩提心品第十一〉說心法不可得之理與說菩提心,也與《真實經》(大正18‧273c)一致。(中略)次說初發心清淨陀羅尼(唵 菩地 室多 牟致波 陀邪弭,Oṁ bodhi cittam utpada-yami),亦與《真實經》(大正18‧274a)中大菩提心陀羅尼一致。其次云︰「若有凡夫修此觀者,所起五逆、四重、十惡及一闡提,如是等罪盡皆消滅,即獲五種三摩地門。」然後說明剎那三昧、微塵三昧、白縷三昧、起伏三昧、安住三昧,但《真實經》〈金剛大道場品〉幾乎沒有說明,僅提及「雖造五逆一闡提等極重惡業,皆悉消滅應時便獲五種三昧……」之語,未詳細說明五種三昧(大正18‧276c)。至〈成佛品第十二〉,說心、語、身三密,觀滿月中出生金色五鈷金剛,光明煥然猶如鎔金,口唱陀羅尼(唵 地室多 婆爾羅),手結引導無上菩提最第一印;其中除印相以外,皆與《真實經》中堅固菩提心真言一致(大正18‧274b)。此外,〈成佛品第十二〉又提及「我今首上有大寶冠,其天冠中五佛如來結跏趺坐,我是毗盧遮那如來」之記述,在《真實經》中則是作「我身即是金剛薩埵,頂有寶冠,寶冠之中五方化佛結跏趺坐」。
依比較上述經文來考察兩經的關係,會令人覺得《心地觀經》的密法形式只是局部性的,直到《真實經》以後密法形式才完備,尤其是《真實經》卷下所云(大正18‧280a)︰「若有國土、城邑、聚落,有一淨信男子、女人起大悲心,為報四恩,建立道場修是法者,於其國中無有七難,國王、王子日夜增長廣大福聚。所以者何﹖是道場地至金剛際,乃至微塵,屬國王故」及「第一國王、第二父母、第三施主、第四法界一切眾生」似乎即是根據《心地觀經》而成立的。但是,如果《真實經》的密法是由《心地觀經》衍生出的,那又為什麼《心地觀經》前七卷都沒有提到密法,而是在第八卷才以非常專門的姿態出現呢﹖《心地觀經》的密教成分雖僅是部分性的,然其所理解的密教已相當深入,因此,或許可以認為《心地觀經》是依《真實經》而成立的。
上述見解是站在絕對信賴兩經的譯者(般若三藏)而成立的,但若對譯者的忠實度持疑,則本經的密教色彩將只不過是被附加上去的而已。事實上,前七卷經文全無密教色彩,但至卷第八卻唐突地出現;而本經與《真實經》具有甚多似點,故此二經是否出自同一譯者,有重新考慮的必要。此外,本經中曾二次論及迦樓羅祕密觀門(〈厭捨品第三〉、〈成佛品第十二〉),若此觀門係依據《迦樓羅及諸天密言經》而成立,且二經同是由般若三藏翻譯的推斷正確(請參照《昭和法寶目錄》六八二中),則不得不令人懷疑此處的經咒是否也是插入的。但由於缺乏確實的證據,只好信賴譯者的良心,斷定《心地觀經》是依據《真實經》之經義內容而成立。
此外,附帶一提的是本經有三個陀羅尼也出現於《金剛頂經》卷一中,且有其他類似點,但二者類似的程度比不上《真實經》,故在此不作進一步的探討。
以上,大略探討本經的思想背景。此外,在卷第四末尾有本生經中的故事,卷第一內可見到《金光明經》、《本生鬘論》(Jātaka-mālā)的見解,若要清楚核定審查,甚至可找到《楞伽》、《瓔珞》等經痕跡,但因這些並非重要的論題,故且置不談。
要言之,本經是以《般若》、《維摩》、《法華》、《華嚴》、《涅槃》為基礎,以《攝論》的唯心說和《唯識》的唯識說立三界唯心唯識的理論。在實踐方面,立彌勒信仰,教人應守《瑜伽》、《梵網》等大乘戒,勸以《真實經》等所說的三密修行。
由內容言,本經成立的年代應在世親之後。若依據本經御製的序文所記,其原典是在唐高宗(650~683)時由獅子國所獻。若此事屬實,其製作年代應約於西元五、六百年左右。不過,尚無充分證據,必須經更廣泛深入的研究才能確定。總之,本經是屬於大乘佛教末期的經典。
本經的根本主張
自古以來,《心地觀經》是以說四恩著名的經典。在本經之前,雖有種種片斷的報恩說,但皆不如本經有系統。此即是本經中心思想歸於四恩說的理由。本經雖說四恩,但並不僅止於實際道德面向,還包含深奧的教理問題及修道生活上的論議、主張。
本經對修道生活的根本主張,即是大乘的出家修行論;而其思想的根據則歸於唯心論,其理由如下所述。
〈序品第一〉無特別的記述,故暫且不述。〈報恩品第二〉佛首先說︰「一切眾生遠離大乘菩薩行願。」其次,五百長者言︰「我等不樂大乘諸菩薩行,亦不喜聞苦行音聲,所以者何﹖一切菩薩所修行願,皆悉不是知恩報恩。……不如趣向二乘道果。」於是,佛為有退轉心的眾生示一切有恩之德,說四恩。既聞得四恩之趣,則應如何報之﹖這就要行三種波羅蜜。因此,卷第二的結論必待於〈波羅蜜品第八〉才出現。卷第三不過是以偈頌重覆卷第二的長行,因此無特別可記之事。唯一附加上的內容是提及王者乃是於過去世修三聚淨戒的結果,故每個人必須懺悔滅罪,作一個持戒的人。
〈厭捨品第三〉提及︰「汝無垢稱以清淨心為善業根,以不善心為惡業根;心清淨故世界清淨,心雜穢故世界雜穢;我佛法中以心為主,一切諸法無不由心」與羅什譯的《維摩經》〈佛國品第一〉之文一致(大正14‧538c)。本品又舉維摩之德如下︰「如是白衣雖不出家,已具無量無邊功德」,這相當於《維摩經》〈方便品第二〉所述(大正14‧539a)。除沿用《維摩經》的經義外,尚沿用佛對六群惡性比丘的說法,說即使身居聚落,若行大慈,則是真遠離。
引用這些經文意義何在﹖值得注意的是本經引用此二文並非當作肯定的材料,實際上是為了要破在家修行論。即為了說明過去時,佛雖讚維摩在家佛教,但事實上在家修行是具有很多缺點的,終究必須走出家修行之路。那麼,出家修行為何﹖於是整部經大半致力於詳述出家修行的殊勝。
此處簡述本經的大要︰〈報恩品〉的使命是卻小乘,闡明大乘。〈厭捨品〉的主旨在說明在家佛教的缺點,傾向於出家佛教。後面各品內容經義均在禮讚教導出家佛教。由此可知本經的根本立足點在於大乘的出家修行論。
蓋《維摩經》等在家修行論的新大乘運動勃興,年代既久,《維摩經》中所見的新鮮的生命力很快就喪失,形成藉著在家佛教之名但實際卻呈現腐敗墮落的狀態,這時新的反動運動──出家修行論或戒律信仰抬頭是很自然的事,本經就是此潮流中的一產物。
本經既立基於大乘的出家修行論,在實際修行上則教人要住阿蘭若無人僻靜之處,依持戒、十度及禪定觀心。此即《心地觀經》立名之由來。至於要如何觀心呢﹖就形成了所詮空不可得之心外無物的唯心論。如〈觀心品第十〉所述︰「善男子!三界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心者究竟沈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名為地。」如虛空心、如猿猴心、無內無外無中間心,即三界之地,離此無菩提心,也無身口意三密的修行。(中略)
本經所包含的各種問題
由某一角度言,本經的根本主張在於鼓勵出家修行、戒律信仰及觀心論。然而換另一個觀點而言,則整部經均論述報恩之事。〈功德莊嚴品〉云︰「若善男子及善女人以清淨心供養如是住阿蘭若真善佛子,所獲福德無量無邊。若復有人以眾珍寶供養悲母,所獲功德亦無差別。」由此可知,實際上貫穿本經首尾的理論歸結於報恩說。那麼,出家與在家修行兩說如何調和呢﹖基於唯心唯識思想的基礎,勸令出家眾實修戒、定、慧三學;對在家眾勸令供養悲母,二者立場不同卻可並存不悖。
總之,本經含有《般若》、《維摩》、《法華》、《華嚴》、《涅槃》、《賢劫》、《觀普賢行法》、《諸佛境界攝真實》、《梵網》、《首楞嚴三昧》、《彌勒上生》等諸經的思想觀點,並以《瑜伽》、《攝大乘》、《唯識》諸論為其基礎。此外,本生譚中也含有不少的經典。例如,〈流水長者的本生〉係依據《金光明經》,〈九劫超越〉依據《婆沙論》,〈尸毗王〉、〈薩埵王子〉、〈金色大鹿王〉、〈慈力王〉等依據《六度集經》、《本生鬘論》等,可見本經係成立於印度大乘佛教末期,是以一切佛教為背景。
由以後的佛教來看,本經中不管是法華系、華嚴系、唯識系、唯心系、一乘或三乘、大乘或小乘、顯教或密教、瑜伽戒或梵網戒、如來藏或阿賴耶識、真如或無漏種子皆無滯礙地相接。即使就印度末期的大乘思想而言,也是極好的範本。其中有關本有無漏種子的問題或是大乘戒授受作法的問題也有更充分的資料。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
十卷。唐‧般若譯。係敘述護持國界、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法及其功德。又稱《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六波羅蜜經》、《理趣六度經》,或《六度經》。收在《大正藏》第八冊。
本經由十卷十品構成,卷一〈歸依三寶品〉,先說佛寶有佛身、佛德二種,並舉出三種法寶詳釋。其次闡明三種僧寶,勸勉眾人歸依。卷二〈陀羅尼護持國界品〉,述說甚深理趣、決定了義、菩薩摩訶薩六波羅蜜多及其真言。卷三〈發菩提心品〉,列舉五種發心,以令未發者知如何發心,已發心者知如何修行。卷四〈不退轉品〉,詳說三種不退轉心。卷五〈布施波羅蜜多品〉至卷十〈般若波羅蜜多品〉,闡明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等六波羅蜜多及其功德。
據《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七所載,大秦寺波斯僧景淨,曾依胡本,將本經譯成七卷,然景淨不識梵文,又不明佛義理,因此所譯理昧詞疎,般若三藏乃於貞元四年(788)四月據梵本重譯,光宅寺利言主譯語,西明寺圓照筆受,資聖寺道液、西明寺良秀、莊嚴寺圓照等人潤文,慈恩寺應真、醴泉寺超悟、光宅寺道岸、西明寺辯空等人證義,於同年十一月譯成。
〔參考資料〕 《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卷中;《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一。
日想觀
往生阿彌陀佛淨土的十六種觀法之一。又作日想、日觀,或日輪觀。出自《觀無量壽經》。此法以觀落日而知極樂淨土的方位,或想極樂淨土的光相。如《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1c)︰
「佛告韋提希,汝及眾生應當專心,繫念一處,想於西方。云何作想﹖凡作想者,一切眾生自非生盲,有目之徒皆見日沒。當起想念,正坐西向諦觀於日。令心堅住,專想不移,見日欲沒狀如懸鼓。既見日已,閉目開目皆令明了。是為日想,名曰初觀。」
善導《觀經疏》〈定善義〉說明觀日有三意︰先令觀日,藉以知西方極樂的方位;又藉黑、黃、白三種雲的障蔽落日不令明照,使眾生知曉業障也有如是輕重之別,此謂之「日觀三障」。既知業相則當勤心懺悔。末了則由觀日之光相,想知淨土的光明照曜之相。由此可知,日本當麻曼荼羅日想觀圖中描繪的黑、黃、白三種雲,乃依善導之說。
古來修行此觀者亦頗常見,如《鐔津文集》卷十二所載,遵式於杭州天竺寺之東建日觀庵,修淨業。又,《佛祖統紀》卷十四〈思照傳〉載,思照於所居德雲庵之後築一小閣,作為觀落日之處。
如上所述,作日想觀時可能出現黑、黃、白三色雲(障礙),是為「日觀三障」。此三障之生,是由於自身的罪業顯現而蔽障淨心的對境。善導《觀經疏》〈定善義〉詳說其相,其文云(大正37‧262a)︰
「亂想得除,心漸凝定,然後徐徐轉心諦觀於日。其利根者一坐即見明相現前。當境現時,或如錢大,或如鏡面大,於此明上即自見業障輕重之相。一者黑障,猶如黑雲障日;二者黃障,又如黃雲障日;三者白障,如似白雲障日。此日猶雲障,故不得朗然顯照,眾生業障亦如是。障蔽淨心之境,不能令心明照。」
同疏中並揭示見此相時的懺悔法。此法即︰嚴飾道場,安置佛像,清淨洗浴,著淨衣,燒名香,表白諸佛一切賢聖,向佛形像至心懺悔現在一生乃至無始以來身口意所造十惡、五逆、四重謗法闡提等罪。極須悲涕雨淚深生慚愧,內徹心髓,切骨自責。如此懺悔完後,復依前坐法安心取境。境若現時如前,三障盡除,所觀淨境朗然明淨,此名頓滅障。一懺罪障即淨盡,此為利根人。如果一懺僅除一障或二障,此名漸除而不名頓滅。
〔參考資料〕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四;《觀無量壽經義疏》卷中;《樂邦文類》卷一、卷五;《菩提心集》;《觀無量壽經釋》;《觀經祕決集》卷十一。
阿羅漢
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一切煩惱而得盡智,值得受世人供養的聖者。後世多用來指稱聲聞弟子之證得第四果位者而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羅呵、阿囉呵、阿黎呵或遏囉曷帝,譯作應、應供、應真等。《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b)︰
「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中略)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即謂於阿羅漢向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惑,最後入金剛喻定而斷盡有頂地第九品惑時,盡智生即成無學阿羅漢果。又阿羅漢不僅限於聲聞,獨覺及佛亦可稱為阿羅漢。如《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3a)︰「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關於阿羅漢的語義,《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云(大正27‧487b)︰「答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淨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
又依《大智度論》卷二所述,阿羅呵有殺賊、不生、應受供養三義。按arha n一語是語根arh(義為「堪受」或「得作某事」)附上at而成arhat的單數主格,依據此義,故解作應供。然《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c)︰「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又,《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以四義解阿羅呵︰(1)佛應斷一切惡法,故名應。(2)如來應證寂滅涅槃,故名應。(3)如來應化一切眾生,故名應。(4)如來斷盡諸過,福田清淨,應受物供,故名應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亦云(大正43‧341b)︰「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言如來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
此三說皆解阿羅漢為「應」義,而「應供」不過是其中之一義而已。至於《大毗婆沙論》等謂阿羅漢有殺賊或不生等義,可能是就俗語解釋而來。在印度俗語中,r通常分解為ri,故arhan得轉作arihan,而arihan又可分解為二︰ari有「賊」或「敵」之義,han有「斬」之義。故arihan可解釋為「殺賊」。又有解arhat為aruhat,蓋aruhat乃由語根ruh(義作「生」)附上a,則有否定之意,亦即有「不生」之義。
依《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五及卷二十五,有部將阿羅漢分為六種。(1)退法阿羅漢︰即遇有阻逆即易退失所得的阿羅漢。(2)思法阿羅漢︰由於恐懼退失果位而常思自殺者。(3)護法阿羅漢︰於所得果位恆加警惕而不致退墮者。(4)住法阿羅漢︰不須提防退失,但亦不增進,而安住於果位者。(5)堪達法阿羅漢︰更勤修練以求升進者。(6)不動法阿羅漢︰已至頂位,不再退墮者。此六種乃依阿羅漢種性之利鈍所作的分別。前五者又稱「時解脫」,屬鈍根。第六又稱「不時解脫」,屬利根。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等,則於上列六種阿羅漢,另加慧解脫(由智慧之力斷除煩惱而得解脫)、俱解脫(定慧二障皆除)、無疑解脫(斷定慧二障,且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辯),而成九種,稱為九無學。《三法度論》卷中將阿羅漢分為利根、鈍根、中根三種,又於利根中立住法、升進法、不動法三種,於鈍根分出退法、念法、護法三種,於中根分出慧解脫、具解脫、不具解脫三種。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頌文︰「斷惑究竟者,名曰阿羅漢,畢故不造新,生死更無緣。」
解說︰體見正法而斷了見惑的聖者,知見是絕對的正確了。但在一切境界上,愛染的力量還很強。所以可能進修停頓,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來。不過修惑是自然萎縮(如拔了根,樹皮會乾枯一樣),聖道的潛力一定會現起,一定會再向前進的。在這再進修中,無論是行住坐臥、衣食語默、毀譽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時時照顧,不斷熏修,這能使愛染為本的修惑,漸漸銷融淨盡。這是二果以來都是如此的。
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現生不斷進修;或是阿那含(三果)死後,生到上界,聖道現前,到了「斷惑究竟」淨盡的時候,就證第四果,「名」為「阿羅漢」。阿羅漢也是梵語,譯義是「應」。意思說︰這是真正應受人天供養的聖者。或譯為『無生』、『殺賊』,是說︰到此階位,殺盡了一切煩惱賊,不會再有生死的生起了。總之,這是斷盡煩惱,斷盡生死的極果。所斷的煩惱,論師說是色無色界的修斷煩惱。佛在經中,總是說︰『五順上分結斷,得阿羅漢。』五順上分結是︰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色貪、無色貪,是色界與無色界的貪染。掉舉、慢、無明,也應該是二界不同的。但修惑以染愛為本,所以特約二界而分別為二類。這五結,是使眾生生於上界的,現在也斷了,就斷盡了繫縛三界的一切煩惱。煩惱既斷盡了,那依煩惱潤生而感果的「故」業──從前以我見為中心而造的業力,已經完「畢」而不再有效。又「不」會再「造新」業,所以未來的「生死」苦果,「更無」生起的因「緣」了。所以阿羅漢現有的生死身,到了壽命盡時,就『前蘊滅,後蘊更不生』,而入於不生不滅的無餘涅槃。──聲聞乘的進修,以此為最究竟的果位。
頌文︰「此或慧解脫,或是俱解脫,六通及三明,世間上福田。」
解說︰經中說到阿羅漢,有六種、九種等分別,現在說二大類︰「此」阿羅漢,「或」是「慧解脫」的,「或是俱解脫」的。俱解脫,就是定與慧都解脫的。要知道,定與慧,都有煩惱障蔽他,所以不能現起;如能現起,就從這些障礙而得解脫。經中時常說到︰『離無明故,慧得解脫;離貪愛故,心(定)得解脫。』這是說︰依慧力的證入法性,無明等障得解脫。以定的寂靜力,使貪愛等障解脫。如世間的外道們,也能離欲界煩惱(欲愛等)得初禪,離初禪煩惱得二禪……離四禪煩惱(色界煩惱──色愛等盡),得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離無所有處煩惱,得非想非非想定,但不能離非非想處煩惱,所以不脫生死。在佛弟子的修證上,如約少分說,都可說有這定與慧的解脫。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發無漏慧的,斷見道所斷惑,都可說有此二義。但如約全分來說,就大大不同。如修到阿羅漢的,以慧力斷盡無明為本──我見為本的一切煩惱,那是不消說的,大家都是一樣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來說,就不同。如依未到定或初禪而得阿羅漢的,就於初禪或二禪以上的定障,不得解脫。就使能得四禪八定,也還不能徹底解脫定障。如能得滅盡定的阿羅漢,無論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脫。約得到定慧的全分離障說,稱為俱解脫阿羅漢。如慧證究竟而不得滅盡定,就稱為慧解脫阿羅漢。生死苦果,依慧證法性而得解脫,所以定力不得究竟,也沒有關係。阿羅漢的定力,是淺深不等的,所以可分好幾類的。
俱解脫阿羅漢,不消說是能得「六通及三明」功德的。慧解脫的羅漢,凡能得四根本禪的,都能修發三明、六通。六通是︰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神境通能變多為一,變一為多,隱顯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礙他。入水,入地,還能凌空來去,手摸日月等。天眼通能見粗的又見細的,見近的又見遠的,見明處又見闇處,見表面又見裡面,尤其是能見眾生的業色,知道來生是生天或落惡趣等。天耳通能近處遠處,聽到種種聲音。能聽了人類的不同方言,連天與鳥獸的語聲,也都能明了。他心通能知道他眾生心中所想念的。宿命通能知眾生前生的往因,作什麼業,從那裡來。漏盡通能知煩惱的解脫情形,知煩惱已否徹底斷盡。六通中的漏盡通,是一切阿羅漢所必有的。其餘的五通,要看修定的情形而定。這五通,不但佛弟子可以修發,外道也有能得五通的。雖然說六通無礙,但所知所見的也有廣狹不同,惟佛才能究竟。六通的前五通,是通於外道的,但三明阿羅漢(三乘無學)所專有的。三明︰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這就是天眼、宿命、漏盡三通,但在阿羅漢身上,徹底究竟,所以又稱為明。天眼明是能知未來的;宿命明是能知過去的。漏盡明以外,特別說這二通為明,就是對於三世業果明了的重視。阿羅漢有這樣的殊勝功德,所以是「世間」的上「上福田」,應受人天的恭敬供養。
頌文︰「明淨恒不動,如日處晴空;一切世間行,不染如蓮華。」
解說︰再舉兩個譬喻,來讚嘆阿羅漢的功德。
(1)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智慧斷盡了煩惱,所以是「明」而又「淨」。在觸對一切境界時,可以「恒不動」來說明。阿羅漢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見色聞聲等六境起用時,恒常是︰『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這就是不動。在觸對六境時,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會因此而起貪起瞋。一切利譽得失,在聖者的心境上,是不受外境所轉動,『不能妨礙心解脫慧解脫』。俗語所說的『八風吹不動』,就是阿羅漢的境界。這如經上說︰『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經中曾有雲散日現的比喻︰凡夫,如烏雲密布,完全遮蔽了太陽。證初果時,如烏雲的忽然散開,露出了太陽一樣。但烏雲太多,還在忽而遮蔽忽而顯現的變動中。雲漸漸淡了、散了,到末後,浮雲淨盡。阿羅漢的極明極淨,正「如日」光朗照,「處」在萬里無雲的「晴空」中一樣。
(2)證得阿羅漢的聖者,無論定力的淺深怎樣,在沒有捨報以前,總是生活在世間。一樣的吃飯、穿衣、來去;一樣的遊化人間,待人接物。他的身體,他的環境,還是世間的有漏法,還是無常苦不淨的。然而,阿羅漢生活在這世間中,卻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所以他在「一切世間行」中,清淨「不染,如蓮花」一樣。
◎附二︰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五章(摘錄)
夫後之阿毗達磨,以為羅漢位為極其高貴之物,殆為常人所不能驟然企及者。雖然,據吾人所知,原始時代之羅漢位,決非似此高不可攀,其獲得此位者,須有極其艱辛之努力與克己,然既已得之,則決非如後來所擬議,雖屬肉體,亦為超人之義。羅漢者,要為開發心地,自明智,則為祛去對於吾人存在意義之一切疑念。自情意言,則不外指解放小欲望之自己。所謂自覺之當體,若以之配合於四果言,預流果者,要為於四諦教所起「誠然如此」智的碻信之位,基此碻信,進行於制伏情意方面之過程,即為一來與不還,最後結果,則為由於自身之內部,湧出解放的自覺者,名阿羅漢,此即原始之義也。不寧唯是,此種經過,不必限於依次推進,其因於機根與熱心,而得超越解脫者,亦屬不少。今試舉四五例觀之,如佛陀最初教化之憍陳如(Kondañña)等五比丘之成羅漢,相傳僅歸佛後五日。目乾連亦僅歸佛後五日,舍利弗則歸佛後十五日。夫彼等不待論於歸佛以前,已積有修行,故一歸於佛陀,即成羅漢,要不過所謂畫龍點睛者耳。雖然,此外別無素養,而得急遽成羅漢者,亦不乏人。例如長者之子耶舍(Yas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有不甚聞名之妙香(Sugandh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比丘尼如差摩尼(Sama)亦祇八日。善生女(Sujātā)則見佛聞法,即得羅漢,歸家後得夫許可出家,遂得解脫。由此觀之,修行之進程,不必逐漸經過一切階級,實屬無疑。其間所謂見道與修道,斷八十八使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後方成羅漢云者,乃膠執之行法,恐得果羅漢之自身亦所弗知,故四果雖為有階級之物,然依據原始佛教,要為說明漸進者之進程,與以便誘引而設之大概標準,非如學校之年級制度,必須拘拘於此也。
是故雖為羅漢,亦不限於長老耆宿,有老年尚不得成羅漢。而其中之青年少女,反早已達於此境界者,似此亦屬不少。例如為僧伽典座(廚司)有名之達婆末羅(Dabbamalla)十六歲已成羅漢。跋陀羅(Bhadda)亦於極幼時出家,未幾即成羅漢,此為歌詠中所自白(añña)者。尤有如迦寂耶(Sañkicca)者,相傳七歲出家,即於剃髮時,得成羅漢。此外例證尚多。綜之,凡斯傳說,其全部是否與事實之真相相符,固猶有研究之餘地,然大要謂有年歲極輕之羅漢,則究不容疑。後代註釋家雖謂此為前世已積有修行,其結果於今世成熟,然事實上固可謂為羅漢者,不關於出家年歲之長短,與年齡之老幼,要多因於真摰之程度,與根機為如何耳。
然則羅漢之特徵為何,自法相言,雖有種種,但如前述,要為心境之開朗,即大悟之自覺,乃其最屬主要者。是故得羅漢果者,固為繼續不斷之真摰修養之結果,及其至也,概得謂為依於爆發而然,即此至少亦為內部伴隨於開朗,與更生之自覺。故得羅漢之遲速,一依於此爆發的自覺之遲速。而此爆發,又依存於修行之真摰,且常須俟有一種機會為導火線,茍不遇良好機會,就令內部有充分爆發之準備,如永久不得導火線,則終止於學地者,亦屬不少。試就多數佛弟子之悟道誌所言者考之,固為饒有興味,然今以無暇及此,惟姑舉二三例而已。
阿難雖侍座於佛陀二十五年,然於佛之生前,竟不能得此種機會。相傳以第一次結集,不能參加,引為慚憾,某夜起離僧床,經行露地至曉,疲勞已極,欲再就床,當其足已離地,頭未落枕之頃,忽霍然大悟,即成羅漢。後世雖說此為離於行住坐臥之四威儀,而得開悟,實即不過於此時,導火線之機會適至耳。又佛弟子有優陟(Uttiya)者,初以戒行未全,難得解脫,嗣由佛陀教以「清淨其初」(tvaṁ adiṁ visodhahīti),即授與公案,當用功最力之時,忽罹疾病,然以努力真摰,遂得開悟。更如師子比丘尼(Siha)者,因為情欲所厄,七年空過,終難成道,緣茲悲憤,將欲自縊,當其一心結繫繩端之時,遂得大悟,而自白其欣悅。此外於躓地時而悟者,負傷而悟者,因獲心所愛悅之飲食衣服而得解脫者。例證甚多,今皆從略。最後若就佛陀之先例言之,其六年間之苦行雖非捷徑,實為內部爆發藥之準備期,然若僅此,則導火線之機會尚不易至,故捨去之。而調補身體,端拱靜坐,專迴向於精神方面,此所以誘起古今來未曾有之大爆發也。即以轉心與身體之安靜兩事為導火線,故佛陀之得以成道,仍為不可不待有一種機會也。
要之,任為何等機會──概為極其真摰之時──均為修行最後之效果所表現。如所謂「得自由」、「煩惱滅盡」、「得不死」、「接於久遠」等,均為自覺所表現者是也。又如短期間而為羅漢之人,恐係由於其真純之心,絕對依憑佛陀與其教之結果,爰急速而得此爆發的自覺,至其中由於多年之修養,漸次進至其境界,不隨伴於特別之大自覺。以至其域者,固亦有其人,但伴隨於爆發的自覺者,實十中八九,且此為成羅漢之自覺的特徵亦不容辯。佛陀之所以為大教主,即在示弟子輩,以自行於內部製造貯備其爆發藥之方法,同時窺見導火線之機會。又極敏捷,適應其根機,而種種提撕之,使能及早爆發,如所謂他心通者,殆即指窺見此根基之敏捷為主。佛陀舉示種種道行之德目與觀念法,如前所述,亦不外用為適應種種之根機,而為其爆發之製造法,暨對此為導火用之公案耳。
如上,對於羅漢果之見解倘屬不誤,則羅漢云者,畢竟如禪宗一派所言,不外為開悟人之義,是故禪宗始終所陳述之開悟,自外表言,仍為橫眼豎鼻者,決非謂與其他不為羅漢之佛弟子有特別之殊異,以羅漢於外表亦為超人者,實為誤於表徵其內部自由之記事,決非契於歷史的事實之考察法,不寧唯是。自內部言之,雖同謂為經過自覺之爆發,然其間事實上,嘗有淺深大小之差,亦不容諱。是故凡得羅漢位者,茍僅為肉體,則仍當依於基此之執著,一時再呈退轉之狀,要亦不可不容認。蓋雖為聖者,茍非志行極其堅卓之人,往往不免於所謂著魔,此乃古今東西宗教史所告吾人者。迨後法相問題中之所謂羅漢是否退轉,寖至成為各派間之問題,亦實權輿於此種事實,但據吾人所見,則以認為亦有退轉者,似屬至當。夫已得一次大爆發,與全未開悟之人有別,其恢復亦較易,自不待言,然偶於某時處,一時回歸於如凡夫之狀態者固亦有之,尤其爆發較淺之人,乃為當然之事實。厥後大眾部門徒主張所謂五事說,至釀為教團之爭議。其中之四事,為關於羅漢者,即如其所說︰(1)雖為羅漢,睡眠中亦漏出精液。(2)羅漢亦有不知之事。(3)羅漢亦有關於自覺之疑。(4)須依於他之證明,方注意於自己為羅漢。惟上座部門徒,則以此種主張污衊羅漢之神聖,極端反對。據吾人所見,法相問題姑置勿論,若以之為事實問題觀之,寧謂此項主張,實為契於歷史的羅漢之事實。蓋為羅漢者若有肉體,則生理現象之遺精亦當有之。所謂開悟者,畢竟不外為安心立命之自覺。自知識言,尚有未知之事件,亦何待言。又為羅漢者之通例,雖謂基於自覺,然若為鈍根之漸進者,用須依於其他上位者之證明,始生為羅漢之自覺,亦屬不誤。上座部門徒之反對者,僅以上上羅漢為標準,可謂過事拘泥羅漢之形式資格,缺乏洞察現前事實之彼,此所以羅漢悟後之修行,甚屬切要者。由實際言,自佛子以及諸大弟子等,原不以一度爆發為滿足,故其後仍繼續修行不怠。蓋爆發的自覺,畢竟以通過真正聖者之關門為止,因欲以之為真正常住不斷之自受用三昧,固須更從事一段二段三段之工夫,故同稱為開悟之佛弟子之羅漢,亦有大小種種之類別(迨後分為堪達、退法等種種羅漢之類別)。此雖由於其人之個性與根機,然實多依存於其悟後,有無修行之存心,此實當弗忘者。又凡於幼年時代開悟之男女,其後聲譽不彰,與踪跡不詳者較多,殆亦以聞道太早,反有害於大成也。
由此以譚,吾人所主張之意義,決不以成就羅漢為容易之業,蓋已屢屢言之,其至於此者,概須有非常之努力與熱心,即屬極下品之羅漢,於其內部生活,亦當謂曾與絕對的生命大靈光相接,為體驗更生自覺之人也。況為上位羅漢,其境界之崇高,終非未經體驗者所能想像。但於讚歎之餘,遂以彼等為超越人類,奉之若神明,以為迥非吾人所能企及,則亦顯非歷史的事實,此所以特一陳其人類性也。
◎附三︰巴宙〈論巴利佛典中的阿羅漢〉(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0})
誰可以做阿羅漢﹖
當佛陀在世的時候,人們的善根深厚,一經佛之指點即能看破塵緣,專心修學,直詣果位。其大弟子們如迦葉、阿難等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當然是毫無問題,連為惡多端的大盜鴦掘魔(Aṅgulimālya)──彼未被佛開化以前,他想完成一串用一0八個手指做成的花圈來戴在他的頸上,以表示他的勇敢與殘酷。他已有了一0七個手指,只缺少一個,於是他向釋迦佛身上打算盤,來完成其一0八之數。很幸運的是他被佛感化,出家修道而證得聖果──也可以成「阿羅漢」。換言之,當時成阿羅漢的人很多,差不多有「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趨勢。為了這樣,一位有希臘血統而在北印度建國的彌蘭王(King Milinda)詢問那先比丘(Nāgasena)︰是否在家居士有成阿羅漢的可能﹖後者作了肯定的答覆。但有一個條件,那即是,當居士成阿羅漢那一天,如果他不當天出家,他即有去世的危險。對於居士成阿羅漢的事,在早期的巴利佛典裏,是未見記載。且在家居士多俗務牽累,如欲完全脫離塵垢,在事實上是不可能。這樣說來,能證阿羅漢果的人,大多是來自出家僧團了。
但是,自從佛陀去世之後,佛典中記載成「阿羅漢」的事,日見其少。這不獨是印度為然,連號稱為保持原始清淨上座部佛教的錫蘭也好像是沒有多大例外。不過據錫蘭佛教史如《大史》(Mahāvaṃsa)與《島史》(Dipa-vamsa)的記載,他們認為第一位將佛教傳至錫蘭的大德摩醯陀尊者(Mahinda,他是印度阿育王的兒子)確是一位阿羅漢。他感化了當時的錫蘭國王天愛善見帝須(Devānaṁ PiyaTissa)及全國上下去皈依佛教,及樹立僧伽。至於今日錫蘭仍為西南亞南傳佛教的重鎮。在錫蘭Mehintala地方有他坐禪的石窟及其他遺蹟,每年善男信女絡繹於途往該地朝拜以誌敬仰。
此外於五世紀之初,中國法顯大師曾朝禮師子國(錫蘭)。在他的《佛國記》,或《高僧法顯傳》裏,他記載了兩則與阿羅漢有關的事,今摘錄於下︰「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毗可羅(Mahāvihara),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按經律以羅漢法葬之。於精舍東四五里集好大薪,縱廣可高三丈餘,高亦近爾(中略)法顯至,不及其生存,唯見葬。」這可見在五世紀之初,錫蘭仍有比丘證得阿羅漢果。其第二項為︰「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山中有精舍支提,有三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提(Dharmakirti),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常行慈心,能感蛇鼠,使同止一室而不相害。」這裏法顯雖然未明白指出他是一位阿羅漢,但觀其道行高深,雖不中不遠矣。
從五世紀初至於今日已快近一千五百年了,各種記載中從未談及有人成阿羅漢之事,是不是因為時當「末法」,人欲橫流,人們大多數是既少善根,復多惡見,其舉止思維,在在皆違背聖教。在如此情況之下,若不墮地獄已算幸事,那能有機會去成「阿羅漢」。
阿羅漢與菩薩
上來已略將巴利佛典所涉及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申述,我們知道一位阿羅漢是「諸惡不作,眾善奉行」,外修身而內修心,淑世化人,為社會樹立良好道德楷模的「善人」。他遠離城巿,隱居森林,過著清淨淡泊的生活,朝夕凝心禪寂,希求最高果位而證「涅槃」。釋迦牟尼佛本人實可稱為此「阿羅漢」理想的代表者。後來大乘佛教興起,「菩薩」之救世思想遂遮掩了「阿羅漢」的美德。此在佛教發展史上或許為應有的過程,無可厚非。但如只有「菩薩」思想而無「阿羅漢」之美德與梵行為之作基礎,那正好像在空中去建築樓閣,毫無根據,其成功應不可能。若能將此兩項理想合而為一,以「阿羅漢」道以修己,用「菩薩行」以救世救人,我們相信這應是釋迦佛建立佛教的根本思想。處今日世界思潮轉變之際,一切皆趨於科學化、理智化,「菩薩」與「羅漢」思想如人之左右手,去一不可,若相攜而行則互有助益。古時之「呵責小乘」之談,應已成過去。因此,我人甚希望一般注意佛學發展的人們,應將佛教的教義加以重新認識,重新估計,不要標榜門戶,入主出奴,也不要對某一時期、某一地域或某一宗派的佛教加以歧視,應以平正公允的態度,擇取其長而發揚之。這樣,則佛教前途及學術前途是會有無限光明的。
上來已略將「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解釋,讀者或許對此名詞有了較深一層的認識。同時我們知道去成「阿羅漢」實等於證「涅槃」,那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去試一試又何妨!
◎附四︰藤田宏達著‧依觀節譯〈在家阿羅漢論〉(摘譯自《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
大乘佛教的特色之一,是認為在家人與出家人同樣可以實現佛教的究極理想。亦即大乘佛教認為菩薩雖有出家與在家之別,出家菩薩且較在家菩薩殊勝,但是就證得無上菩提而言,兩者並無差別。然而,在部派佛教中,對於在家人是否能與出家人同證,大都持否定的看法。
據巴利上座部《論事》所載,部派佛教中有北道派(Uttarāpathaka)以長者子耶舍等三人證解脫之事例,而主張「在家者可得阿羅漢」。然對此論點,巴利上座部以《中部》第七十一經〈Tevijja-vacchagotta-suttanta〉難之。在該經中,佛云︰「在家者不斷在家結縛,身壞命終,無苦之滅。」又,巴利《彌蘭陀王問經》載有「在家而達阿羅漢者有二道,一為即日出家,一為即日入般涅槃。」而有部《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載︰(1)在家者若不出家,不得阿羅漢;(2)在家者縱使先證阿羅漢,於其後亦必須出家。
此外,《佛所行讚》第九章〈王子之探求〉(Kumārānveṣaṇa),亦經由悉達多太子之口而謂在家者不可能獲得解脫,概言之,部派佛教是不同意此一論點的。此中,值得注意的是,前引巴利上座部雖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以駁斥北道派的論點;然而對其所引事例卻避而不論。因此,可以說基本上巴利上座部還是承認北道派所引之事例。
若對原始佛教經典加以檢索,當可發現若干支持在家阿羅漢論之經說。茲試揭數則如次︰
(1)巴利《增支部》六‧一一九至一二0,揭示二十一名在家人。此二十一人成就六法(即對佛法僧不壞之淨信、聖戒、聖智、聖解脫)。
(2)《中阿含》卷三十八佛告鸚鵡摩納都題子云(大正1‧667a)︰「若有在家及出家學道,行正行者必得善解,則知如法。」與此類似的經教,佛亦曾為比丘述說。此載於《雜阿含》卷二十八第七五一經。此中之「正行」大抵可視為解脫或趨向解脫之道。據此可知,佛為出家眾所說者亦可為在家眾說,兩者在行正行上並無差別。又,與此上所引《中阿含》相當的經文,為《中部》第九十九經〈Subha-sutta〉;與《雜阿含》相當的經文為《相應部》四十五‧二十四。
(3)《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六經,婆蹉白佛言(大正2‧2 47a)︰
「瞿曇!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中略)服習五欲,不得如是功德者,則不滿足。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諸梵行,及優婆塞、優婆夷服習五欲而成就爾所功德故,則為滿足。瞿曇!今當說譬。佛告婆蹉,隨意所說。婆蹉白佛,如天大雨水流隨下,瞿曇法律亦復如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男若女,悉皆隨流,向於涅槃,浚輸涅槃。」
此中,不僅謂在家、出家同得成就,且謂出家、在家修諸梵行,趨向涅槃。與此經說相當的有《中部》第七十三經〈Mahāvaccha-gotta-suttanta〉、《別譯雜阿含》第一九八經。
(4)《雜阿含》卷四十一第一一二二經(大正2‧298b)︰「彼聖弟子已能捨離有身顧念,樂涅槃者,歎善隨喜,如是難提,彼聖弟子先後次第教誡教授,令得不起涅槃,猶如比丘百歲壽命,解脫涅槃。」此段經文係佛為釋氏難提所說。與此相當的記載,於《相應部》五十五‧五十四中亦可見及。
按原始經典中,對在家人的基本教說,雖是施論、戒論、生天論,卻不能認為為在家人所說者僅止於此。而且一般而言,對出家者與在家者的教說雖有差別,但絕不能說對出家者的教說,絕不可能不為在家者宣示。可以說在佛教之本來教說之前,在家與出家者是平等的。
又,一般以在家人縱使證果,亦以第三果為限,絕不能得第四阿羅漢果;然而此四沙門果說,應是成立於原始經典發達之後,故不能以此代表原始佛教之本來立場。此外,原始經典縱然一再強調在家眾係享受諸欲者,謂居家生活多穢,為結縛所覆,然而幾乎不見有明說在家者不能得涅槃的經文。前引巴利上座部所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並無與之相當之漢譯,或許係巴利上座部所增補。因此,可以說原始佛教並未否定在家者可證涅槃解脫,而此一立場直至大乘佛教才被明確化。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善見律毗婆沙》卷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二;《法華義記》卷一;《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義疏》卷一;窺基《阿彌陀經疏》;《成唯識論》卷三;《法蘊足論》卷二;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Narada《The Buddha and HisTeaching》。
無色界
三界之一。此天界無色法,僅有受、想、行、識四蘊。由厭棄色界為色質繫縛而不得自由,故欣求無色,遂得入此界。《法蘊足論》卷十一(大正26‧504c)︰「云何無色界﹖謂有諸法,無色貪隨增,是名無色界。」《俱舍論》卷八謂,色為變礙義或示現義,無色界為色法全然不存在之世界。
此界由於無色,故無法定其方處。但以業因有勝劣,故果報亦有勝劣之差別。由於果報之差異,乃使此界細分為四類,稱為四無色,或四無色天、四無色處。即︰
(1)空無邊處天(Ākāśānantya-yatana)︰由修空無邊處定所感得之果報,該定由厭棄色界一切色相,觀想虛空無邊而入。
(2)識無邊處天(Vijñānantya-y.)︰由修識無邊處定而感得之果報,該定由厭棄虛空無邊,故捨虛空,轉心緣識,依觀想識無邊而入。
(3)無所有處天(Akiñcanya-y.)︰由修無所有處定而感得之果報,該定由厭棄識之無邊,故捨緣識,轉心依無所有法而入。
(4)非想非非想處天(Naivaśañjñānasañjñā-y .)︰由修該定感得之果報,該定非如色界及前述三定之勝想,故稱非想,亦非如無想滅盡定之非想,故稱非非想。
前三者從所修入定之因行而得名,後者則從當相而立名。此天界命終後轉生欲界、色界之事,即因其人自願求生該界,遂得感生。
關於無色之義,眾說紛紜,如大眾部、化地部即認為「無色」應是無麁顯之色,而非無細微之色,若全然無色,則於無色界命終而轉生於欲、色二界時,色從何得生﹖
說一切有部以為,既言無色,即蘊含「色已全無」之意,因此,若說細微之色為無色,則水中細蟲或色界之身,豈非亦可稱為無色!又,三界生死相續之狀,或色續無色,或無色續色,故不可一概說諸色斷已。
經部認為往昔所起之異熟因,熏習在心,其功能今已成熟,故色法仍能生起。
至於大乘之意,則認為業果之色雖已不存在,但定果之色仍存。至於對「色界一切有情要依色身等相續,而於無色界受生時,有情之心心所將依何相續」一事,有部諸師說,彼心等依眾同分與命根而得相續,經部師說,若因於色已得離愛,以厭棄色故,無色界心等自相續,別無依止。
又,關於此界四天之壽命,《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云(大正27‧434a)︰「空無邊處二萬劫壽,識無邊處四萬劫壽,無所有處六萬劫壽,非想非非想處八萬劫壽。」《長阿含經》卷二十依四天之次第說其壽量為一萬劫、二萬一千劫、四萬二千劫、八萬四千劫。《立世阿毗曇論》卷七〈壽量品〉謂,四天各有上、中、下三品,且列舉從空無邊處下品之一萬七千五百大劫,直到非想非非想處上品之八萬大劫,共計有十二品壽量差別。
感生於此天界之業因,當為四無色定,如《業報差別經》謂,修行十善業道,能令眾生得欲天報及色天報;復有四業能令眾生得無色天報,即(1)入於空處定,(2)入識處定,(3)入無所有處定,(4)入非想非非想定。此處僅言四業而未論及十善業,其故安在﹖《法苑珠林》卷二〈業因部〉釋之云(大正53‧283b)︰
「若爾,此界何故不言十善業者,應言此界是無色報離色而修遠離身口,是故據地但言四業不就十善也。」
〔參考資料〕 《立世阿毗曇論》卷六;《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八、卷一三七、卷一四五;《俱舍論》卷十一。
慧琳音義
指唐‧慧琳所撰之《一切經音義》。全書一百卷。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慧琳(737~820),唐代京師西明寺僧,俗姓裴,疏勒國人,幼習儒學,出家後,師事不空三藏,對於印度聲明、中國訓詁等,都有深入的研究。他認為佛教音義一類的書籍,在以前雖有高齊‧釋道慧撰《一切經音》(若干卷),唐‧釋玄應撰《眾經音義》(二十五卷)、雲公撰《涅槃經音義》(一卷)、慧苑撰《新釋華嚴經音義》(二卷)、窺基撰《法華經音言川》(一卷)等等,但有的只限於一經,有的且有訛誤。因在各家音義基礎之上,他更根據《韻英》、《考聲》、《切韻》等以釋音,根據《說文》、《字林》、《玉篇》、《字統》、《古今正字》、《文字典說》、《開元文字音義》等以釋義,並兼採一般經史百家學說,以佛意為標準詳加考定,撰成《一切經音義》百卷。自唐德宗貞元四年(788)年五十二歲開始,至唐憲宗元和五年(810)止,中經二十三年方才完成。後十年,即元和十五年年八十四,卒於西明寺。
本書為經典文字音義的註釋之作。它將佛典中讀音與解義較難的字一一錄出,詳加音訓。並對新舊音譯的名詞,一一考正梵音。所釋以《開元釋教錄》入藏之籍為主,兼採西明寺所藏經,始於《大般若經》,終於《護命法》,總一千三百部,五千七百餘卷(此據景審〈一切經音義序〉說,實際不足此數),約六十萬言,凡玄應、慧苑、雲公、基師等舊音可用者則用之,餘則自撰。其用舊音之處,也往往加以刪補改訂(其用雲公及基師音義,皆注明刪補,又引用《玄應音義》也多所改訂,如第九卷《放光般若經》卷一「緒,舊作辭呂反,今改用徐呂反。」「甫,舊作方宇反,今改用膚武反。」「俞,舊無反切,今補庾朱反」等等)。本書撰成後,於宣宗大中五年(851)奏請入藏。後經變亂,本書之存於京師者亡佚。後五代時契丹據燕雲十六州時,本書在契丹流行。後周世宗顯德二年(955),高麗國派人來吳越求本書不得。至遼聖宗統和五年(987),燕京沙門希麟繼玄應書,撰《續一切經音義》十卷(就《開元錄》以後至《貞元錄》間,續翻經論及拾遺律傳等書,約二二六卷,為之注音解義)。後來遼道宗咸雍八年(1072),高麗國於遼得本書。元‧至元二十三年釋慶吉祥撰《法寶勘同總錄》,著錄此書,可見元時此書猶存,其後一度亡失。到光緒初年,復從日本得到此書,民國元年(1912)始由上海頻伽精舍印行。
本書內容精審,非前後諸家音義所能及。它在學術上的影響,有下列幾方面︰首先,是對佛教義學的貢獻。佛典繙自梵文,無論是意譯或直譯,均難免有所訛略。且筆受者往往「妄益偏旁,率情用字」,而書寫者又隨便增減點畫,不但「真俗並失」,而且「句味兼差」。加以長期間展轉傳鈔,錯誤更多(如羯鞞寫作䒵莇寫作薅耡,庶几寫作謶譏,狎習寫作䛅謵,被褡寫作被闟等等)。使人多有隔膜。慧琳註釋佛經,一本漢儒小學家以字音釋字義的原則,使人由普通義而明其理。這樣,開元入藏的佛經,由於此書之助,大都可以理解。
其次,是在文字學方面的貢獻。東漢‧許慎撰《說文解字》一書,成為訓詁學的標準,惟傳本不一,經後人刊落,偽誤甚多。如用慧琳《音義》對勘,就知後人所刊《說文》中有逸字(如《說文》無「濤」字,而琳《音義》八十三卷,引《說文》云︰「濤,潮水涌起也,從水壽聲」)、脫字(如〈說文解字後敘〉謂說解凡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胡秉虔氏撰《說文管見》謂《說解》止十二萬二千六百九十九字。據此則《說解》脫漏一萬七百四十二字,而琳《音義》卷二與卷六《大般若經》癎字注引《說文》云︰「風病也。」今《說文》即脫「風」字)、逸句(如本書卷十三與卷十四《大寶積經》及《集古今佛道論衡音義》,「桎梏」註引《說文》云︰「桎足械也,所以質地也,梏手械也,所以告天也。」今《說文》逸「所以質地也,所以告天也」二句)、刪改句(如本書卷九十八《廣弘明集音義》,「瑤」注引《說文》云︰「石之美者也」。徐《說文》改石為玉)、傳寫訛誤的字句(本書卷八十六與卷九十六《辯正論》及《廣弘明集音義》,甃注引《說文》云︰「井甓也」。徐《說文》誤作璧),凡此均可以用慧琳《音義》增補訂正。可見此書在文字學上的價值。
復次,是在音韻學方面的貢獻。《說文解字》一書,素為研究古音者的準則。惟《說文》古音經南唐二徐刊定之後,被竄亂者不少,而慧琳《音義》所引《說文》,則能保存古音,可為研究古韻和音讀者之助。唐、宋韻書,多祖陸法言《切韻》一派,《切韻》為六朝舊音,保存於江左,因此唐人稱為吳音。另外還有元‧廷堅《韻英》及張戩《考聲切韻》一派為秦音。慧琳熟悉關中漢語,所以本書獨取元‧廷堅《韻英》一派的秦音(王國維據景審序,謂琳音音切依據元‧廷堅與張戩書,而本書註中卻指明專依廷堅的《韻英》),而不取陸法言一派的吳音,(如本書卷八檛打下註云︰「下德耿反,陸法言云︰都挺反,吳音,今不取。」如本書卷首音《大唐三藏聖教序》覆載二字云︰「上敷務反,見《韻英》秦音也;諸字書皆敷救反,吳、楚之音也。」)可見一斑。後世,《切韻》一派的吳音盛行,而《韻英》一派的秦音衰歇,今可藉書上窺往古的關中音系。又本書卷五音玄奘譯《大般若經》第四一五卷,四十三梵字,悉改舊文,謂奘譯為邊方不正之音,因此擯而不用。這是因為玄奘所學梵文為當時中天竺音系,慧琳所學則為北天竺音系(但慧琳自稱為中天音),故有參差,特加改易(慧琳書對舊翻陀羅尼有梵本可考者,都重新譯過。如《大般若經》護法陀羅尼,《十輪經》護國不退轉心大陀羅尼,《涅槃經》波旬獻佛陀羅尼等。又於《涅槃經》音義附辨悉談十八章)這也是對於梵文音韻研究方面可資之處。
本書在國內久已失傳,自清‧光緒初年復得之於日本,即為學術界所重視。一般學人對它的利用︰一為輯佚,二為考史。因為本書所用材料,都是隋唐時代通行的古籍,而且徵引廣博,計經、史、小學書籍共達二百四十餘種。其中所收經部如鄭玄《周易注》、韓康伯《周易注》等,史部如宋忠《世本》、姚恭《年歷帝紀》等,小學部如李斯《蒼頡篇》、趙高《爰歷篇》、《文字典說》、《古今正字》等久已亡佚。所以自本書取回後,會稽陶方琦即利用它輯《蒼頡篇》以補孫星衍之不足。又續輯《字林》以補任大椿之不足。山陽顧震福利用它輯《蒼頡》、《三蒼》、《勸學篇》、《文字集略》四十六種,為《小學鈎沈續篇》(任大椿輯小學逸書二十四種名曰《小學鈎沈》)。此外如汪黎慶輯《字樣》、《開元文字音義》、《韻詮》、《韻英》四種為《小學叢殘》,易碩輯《淮南許注鈎沈》,十之八均卷於《慧琳音義》,十之一卷於希麟《續音義》,採用他書者不過十之一而已。本書還可以考史。如敦煌發見慧超《往五天竺國傳》,首尾殘闕,不知何人所作。羅振玉據本書卷一百所標難字,考知為慧超所撰。近人陳援庵考《四庫提要》「惠敏撰《高僧傳》」之偽,利用本書卷八十六考知為慧皎書之前帙,等等皆是。另外本書還保存了一些佚書目錄,如《五天雅言》、《七曜天文經》、《西域志》、《南海志》、《崇正錄》、《釋門系錄》、《利涉論衡》、《道氤論衡》、《無行書》、稠禪師《宗法義論》等。
本書也有一些粗疏之處。即間有以古字誤為俗字的,有引《說文》竄改本的訛字而未能正其誤的,也有因失檢而自錯亂的(如浮字凡五見,卷七浮囊下注浮附五反,《玉篇》音扶尤反,陸法言音薄謀反,下二反皆吳楚之音,今並不取。然卷三浮囊下注浮,又用符尤反)。但這些只不過是小疵而已。(田光烈)
◎附︰陳垣〈慧琳音義〉、〈希麟音義〉(摘錄自《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四)
前言
琳書與玄應書同名,凡《開元錄》入藏之經,悉依次音之,有舊音可用者用舊音,餘則自撰。麟所續者,《開元錄》以後至《貞元錄》之經,續琳書,非續玄應書也,故合論之。
二書在清末為顯學,其內容體製與玄應、慧苑書同,而部帙數倍之,其可貴自不待言。茲特略其內容,而言其歷史。二書通行者有日本版,及頻伽藏影印本。
慧琳、希麟略歷
慧琳,《宋僧傳》五有傳︰「唐京師西明寺僧,姓裴氏,疏勒國人。始事不空三藏,印度聲明、支那訓詁,靡不精奧。嘗引字林、三倉,諸經雜史,撰大藏音義一百卷,起貞元四年,迄元和五載絕筆,貯其本於西明藏中,以元和十五年庚子卒於所住,春秋八十四矣。迨大中五年,有奏請入藏流行,近高麗國偏尚釋門,周‧顯德中,遣使齎金入浙中求慧琳音義,時無此本,故有闕如」云。
疏勒為漢時舊地,在今新疆南路喀什噶爾。《通典》言︰「唐時其國王姓裴,侍子常在京師。」頗疑裴姓乃中國人,國於此地,慧琳其支屬也。博通梵漢,綜貫玄儒,在唐代西北耆舊中,當首屈一指。宣統初纂《新疆圖志》,其人物傳絕不聞有此類之人,殊可詑也。傳中有可注意者,貞元四年始撰《音義》時,琳五十二矣,至元和五載書成,琳已七十四,中間凡二十三年,老而不倦,為可敬也。惟此據《宋僧傳》言之,贊寧未見其書,當另有所本。據本書景審序,則言建中末年創製,迄元和二祀而成,與《宋僧傳》所言,相差數歲。然費時二十餘年,書成時年過七十,則二說尚無大異。
《宋僧傳》謂︰「周‧顯德中,高麗國遣使入浙,求其書不得。」所謂浙,指吳越國,贊寧諱言之。《宋僧傳》二十五〈行瑫傳〉謂︰「慧琳音義不傳,瑫述大藏經音疏,行於江浙」,亦指吳越國。然當時中國不統一,吳越無其書,未必他處無其書也。試以希麟之書證之,麟所續者琳書,使麟不見其書,則又從何續起。希麟者,燕京崇仁寺沙門,其自序謂︰「唐‧建中末,有沙門慧琳,棲心二十載,披讀一切經,撰成音義總一百卷。依開元釋教錄,從大般若,終護命法,所音都五千四十八卷。自開元錄後,相繼翻傳經論,及拾遺律傳等,從大乘理趣六波羅密多經,盡續開元釋教錄,總二百六十六卷,前音未載,今續者是也。」據此,則麟曾見琳書,知燕京有其本也。希麟序無年月,然卷五〈旃蒙歲〉條下,謂︰「旃蒙為唐代宗永泰元年乙巳,到今統和五年丁亥,得二百二十三年。」則麟書實撰於宋‧雍熙四年,與《宋僧傳》同時。江浙無是書,燕京何得有是書,言宗教不能不涉及政治矣。
《慧琳音義》,大中中雖曾奏請入藏,然廣明之後,長安迭經兵燹,經典自易散亡,燕京地處邊隅,人習「詭隨之俗」,金世宗所謂︰「遼兵至則從遼,宋人至則從宋,故屢經遷變,而未嘗殘破。」《琳音》與圓照《貞元續開元錄》之能保存,及傳至高麗者,亦以此,此談政治文化者所不可忽也。
二書之流行及利用
乾隆五十一年,莊炘刻玄應〈音義序〉已知《宋高僧傳》有慧琳《音義》,但恨其不傳。然乾隆二年,日本已有刻本,清人不知也。《書目答問補正》謂︰「其書見唐藝文志,乾隆七年日本重刻。」均不確。光緒初,中日通使,館員始發見其書,認為舶來佳品,漸有以相餽贈者,會稽陶方琦即利用之以補輯《字林》、《倉頡》;《越縵堂日記》於光緒六年十二月及八年十月、九年十二月,皆曾記是書;十四年陸心源刻《唐文拾遺》,卷二十七採本書景審序,二十九採本書顧齊之序;十八年山陽顧震福利用之以撰《小學鈎沉續編》,二十二年陳作霖撰本書通檢;二十七年楊守敬刊於《日本訪書志》,於是士林無不知有是書矣。
惟光緒二十二年繆荃孫輯《遼文存》,獨不收希麟〈續音序〉,蓋不省為遼僧也。三十年王仁俊輯《遼文萃》,卷二補希麟序,乃舉五證以明之,實則麟之為遼僧,本書卷五已自言,無煩多證也。
遼時文化本陋,惟燕雲十六州為中華舊壤,士夫多寄迹方外,故其地佛教獨昌,觀繆、王二家所輯遺文,屬佛教者殆十之六七。京西大覺寺,有遼‧咸雍四年《清水院創造藏經碑記》,言︰「有南陽鄧公,捨錢五十萬,募同志印大藏經,凡五百七十九帙。」足為遼有藏經之證。其數比《開元錄》之四七九帙,且有增加,故慧琳、圓照、希麟之書,不載於宋藏者,均存於遼藏。《遼史》二十三〈道宗紀〉︰「咸雍八年十二月,賜高麗佛經一藏。」此高麗所以有慧琳、圓照之書也。然元‧至元二十二年撰《法寶勘同總錄》。卷十,慧琳、圓照、希麟之書,皆已著錄編號。是元時本有其書,不待清末始復得之日本也。
至日本之得是書,當在明‧天順間大將軍源義政向朝鮮請得全藏之時,見本書卷首紀事所引〈善鄰國寶記〉。陳作霖〈通檢序〉謂︰「歷千載而云遙,寄三薄諉亡恙,直至明神宗之代,倏遭平秀吉之師,入府先收圖籍」云云,非事實也。今將琳、麟兩《音義》流行表錄後︰
西元810 元和五年,《慧琳音義》成。
851 大中五年,奏請入藏。
880 廣明元年,黃巢入長安,《慧
琳音》存京師者亡。
936 後唐‧清泰三年,《慧琳音》
存燕京者,隨燕雲十六州入契
丹。
955 周‧顯德中,高麗求《慧琳音
》於浙,不獲。
987 遼‧統和五年,燕京沙門希麟
續《慧琳音》。
1072 遼‧咸雍八年,高麗得《慧琳
音》於遼。
1285 元‧至元二十二年,《法寶勘
同總錄》著錄《慧琳音》。
1458 明‧天順二年,日本得《慧琳
音》於朝鮮。
1737 清‧乾隆二年,日本翻刻《慧
琳音》。
1880 清‧光緒初,中國復得《慧琳
音》於日本。
1912 民國元年,頻伽精舍復印《慧
琳音》。
羅振玉《面城精舍雜文》甲篇有〈慧琳音義跋〉,云︰「昔孫伯淵得玄應書,已詑為祕冊,令慧琳書又數倍於玄應,九原可作,當以此誇示孫伯淵,其快意為何如。」惜乎清人所謂小學,至是已成強弩之末,羅君乃利用之以考史,如敦煌發見慧超《往五天竺國傳》,首尾殘闕,羅君據《琳音》卷一百所標難字,知為慧超書。吾人近考《四庫提要》「惠敏撰《高僧傳》」之譌,利用此書卷八十九,知為慧皎書之前帙,皆在聲音訓詁之外,亦在乎善用之而已。
禪病
指因坐禪不得法所引起的疾病。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大正46‧505b)︰「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差矣。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
此種禪病,粗分之有生理的與心理的二類。生理方面的禪病有筋脈痙攣、呼吸不順、頭痛、手足無力、咳嗽等等;心理方面亦有精神失常、為鬼魅所著、幻聽幻視等事。此外,依《治禪病祕要法》所載,禪病之種類甚多,有亂倒心、四大內風、火大、地大、水大、風大、噎、貪淫、利養瘡、犯戒、樂音樂、好歌唄偈讚、鬼魅所著等種。該書並提出各種治療方法。
禪定為佛法「三學」(戒定慧)中之一學,因此,由習禪不得法可能致病之一事,乃成為古今中外佛教徒所關心之論題。古今禪籍中之論及此事者,亦為數甚多。除《治禪病祕要法》等禪經之外,天台宗之《小止觀》、《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禪門口訣》、《摩訶止觀》等書,以及近人蔣維喬之《因是子靜坐法》等著述,皆嘗論及此事。茲附錄其中若干文字如次,以供習禪者參考。
◎附一︰《小止觀》〈治病患第九〉(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1993年出版)
行者安心修道,但本來四大有病,因今用心,觀息鼓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息、心三事,內外有所違犯,故有病患。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除差!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是故若自行化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心,治病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動病,非唯行道有障,亦則大命堪憂。
今明治病法中,分為二意︰一、明病發相。二、明治病方法。
一、明病發相者,病發雖復多途,略出不過二種︰(一)四大增損病,(二)從五臟生病。四大中病發者︰若地大增時,則腫結沈重,身體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若水大增者,則痰癊脹滿,飲食不消,腹病下痢等,百一患生。若火大增者,則煎寒壯熱,肢節皆痛,口氣鼻塞,大小便皆不通等,百一患生。若風大增者,身體虛懸,戰掉、疼痛、肺悶、脹急、嘔吐、嘔逆氣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經云︰一大不調,百一病惱,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動。四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
次、明五臟生患之相︰從心生患者,多身體寒熱,及頭痛口燥等,心主口故。從肺生患者,多身體脹滿,四肢煩疼,心悶鼻塞等,肺主鼻故。從肝生患者,多無喜、愁憂不樂,悲思瞋恚,頭痛眼闇等,肝主眼故。從脾生患者,身體頭面上,遊風遍身,癢悶疼痛,飲食失味等,脾主舌故。從腎生患者,或咽喉噎塞,腹脹耳聾等,腎主耳故。五臟生患眾多,各有其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自可得知。
如是四大五臟病患,因起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行者!若欲修止觀法門,或有患生,應當善知因起!此二種病,通因內外發動,若外傷、寒冷、風熱、飲食不慎,而病從二處發者,當知因外發動。若由用心不調,觀行違僻,或因定法發時,不知取與,而致此二處患生,此因內發病相。
復次︰有三種得病因緣不同,一者、四大五臟增損得病(具如前說)。二者、鬼神所作故得病。三者、業報故得病。如是等病,初患即治,甚易得差!若經久,則病成身羸,治之則難愈。
二、略明治病方法,既深知病源,因緣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
云何用止治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病,所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國王,有所至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陀那」,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多有所治。又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坐臥,即能治眾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多諸病患,此由心識上緣,故令四大不調,若安心在下,四大即自然調適,眾病除矣。又有師言︰但知諸法,空無所有,不狄相,寂然止住,多有所治!所以然者﹖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病生,息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謂病本﹖所有攀緣,云何斷攀緣﹖謂以無所得!如是種種說,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行人須知善修止法,能治眾患。
次、明觀治病者,或師云︰但觀心想,用六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為六種氣﹖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噓、六呬。此六種息,一一皆於唇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若於坐中,寒時應吹,熱時應呼。若以治病,吹以去寒,呼以去熱,嘻以去痛,及以治風,呵以去煩,又以下氣,噓以散痰,又以消滿,以補勞。若治五臟,呼吹二氣,可以治心,噓以治肝,呵以治肺,嘻以治脾,呬以治腎。
次有師言︰若能善用觀想,運作十二種息,能治眾患。(一)上息,(二)下息,. 三滿息,(四)燋息,(五)增長息,(六)滅壞息,(七)煖息,(八)冷息,(九)衝息,(十)持息,(十一)和息,(十二)補息。此十二息,皆從觀想心生。茲略明十二息對治之相︰上息治沈重,下息治虛懸,滿息治枯瘠,燋息治腫滿,增長息治羸損,滅壞息治增盛,煖息治冷,冷息治熱,衝息治壅結不通,持息治戰動,和息通治四大不和,補息資補四大衰微,善用此息,可以遍治眾患!用之失所,則更生眾患,推之可知。
次有師言︰善用假想觀,能治眾病,如人患冷,想身中有火氣起,即能治冷。此如《雜阿含》中,治禪病祕法七十二法中廣說。
次有師言︰但用止觀,檢析身中四大,病不可得,心中病亦不可得,眾病不藥自差。如是等種種說,用觀治病應用不同,善得其意,皆能治病。當知!止觀二法,若人善得其意,即無病不治也。但今時人,根機淺鈍,作此觀想,多不成就,故世不流傳!又不得於此,更學氣術、休糧,恐生異見﹖如金石草木之藥,能與病相應,亦可服餌。
若是鬼病,當用強心,加咒以助治之!若是業報病,必須加助修福懺悔,患即自滅。此二種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則可自行,亦能兼他,況復具足通達。若都不知,則病生無治,非唯廢修正法,亦恐性命有慮﹖豈可自行教人!是故欲修止觀之者,必須善解內心治病之法。內心治病方法眾多,得意在人,豈可具傳於文耳!若欲習知,當更尋訪!上來所出,只是示其大意,依此用之,恐未可承案!
問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效否﹖答曰︰若具十法,無不有益!十法者︰(一)信、(二)用、(三)勤、(四)恒住緣中、(五)別病因起、(六)方便、(七)久行、(八)知取捨、(九)善護、(十)識遮障。何謂為信﹖謂信此法,必能治病。何謂為用﹖謂隨時常用。何謂為勤﹖謂用之專精不息,取得差為度。何謂為住緣中﹖謂細心念念依法,而不異緣。何謂別病因起﹖具如上說。何為方便﹖謂吐納運心緣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何為久行﹖謂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計日月,常習不廢。何為知取捨﹖謂知益即勤用,損則捨之,微細轉心調治。何謂知善護﹖謂善識異緣觸犯。何謂識遮障﹖謂得益不向外人論說,未益不生疑謗。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效不虛也。
◎附二︰《禪門口訣》(摘錄)
坐禪人問種種病﹖師誡言︰但繫心在境,不令他緣,病自差耳!用之者,遠至三日,無有不差,問︰心亂橫見﹖答︰攝念可愈。問︰四大增損,那得復差﹖答︰心之動轉,由扇之有風,住止理數然。師教誡常言︰實心繫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問︰但得禪定,便得入理,為有地位耶﹖答︰利根者,心定便入亦無的位;鈍根者,備經九次第定,定盡方會。問︰外道修禪定,至非想,那不會理﹖答︰外道修定,皆滯我心,心為障故,不會理也。
夫痛者,是亂風起,由與外爭故也。云何與外爭﹖謂心去時,以表牽也,如教嬰兒行,但任之而已,不得牽挽,欲速達者可不慎乎!急者,是絞風起,由行者專大過報!風勢分不盡故也。若過、若不及為失一矣!痒者,由行者息生時謂為滅,息滅時謂為生,意與息相違故也。故云︰不諦不明,賊從內生。冷者,由行者不以味所念處,水大增也。熱者,由行者常有希望,火大增故也。
師言︰夫欲修行者,要須有分,無分者不能辦事也。何謂為分﹖所謂四心︰一者堅信,謂深信師。二者受用,謂師法也。三者精勤,常自勉勵。四者方便,謂細迴轉。云身中脈,如百川歸海,心如拘物頭,四片相合,一片各有十紀脈,共絞絡故,心端有四十脈也。其下一脈直往趣臍,號曰︰「優陀那風」。優陀那者,中也,故號此脈為中脈也。初坐之中,其外種種變形,或作父母、師僧、國王、美女形像、師子、虎狼,如是謂魔鬼!行者,當假想心,作金剛刀,擬之即去。
夫病有多種︰(1)身作病,(2)鬼作病,(3)魔作病,(4)不調息成病,(5)業障病。今須識知︰第一身自作病者,坐時或倚壁、或衣襟,大眾未出而臥,此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為注病難治,行者慎之!治法者,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好用心方差耳!
第二鬼作病者︰有人坐時,其心念種種事,或望有所知,或欲知人吉凶,有兜醯羅鬼,來入其身,種種變現,或見吉凶事、知他身,或知一家、一村、一聚落、一州、一郡,及一國土中,吉凶善惡等,或如似聖人,此非聖也,並是前鬼所作,莫取之也。若不治之者,久久亦能殺人。
第三魔作病者︰有人坐時,心念利養,魔即現其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供養之,具應識之!若覺,急須治之,若不治,入心成病者難治。
第四病者,有人坐不解調息成病︰令人身體枯閉而羸瘦,此人無罪易治。治法︰用遍息,正用心息之息,名為遍滿息。用之法︰以心住息,從頭溜氣,遍滿四肢,此是不解用息,使筋脈焦枯,身無潤澤。令以此二息從上流下,令息遍身,故名遍息、滿息,息遍滿故,身即平復,可用止息。云何名止息﹖平心直住不動,是名為止息。
第五業障病者︰舉身腫滿,顏色虛肥而黃,此人障重難治,應須懺悔。治法︰用燋息、𭵿息。云何名燋𭵿﹖二息亦非外,別捉𭵿等物,來著身中,還用心息想作燋𭵿。二息從頭至足,及溜氣四肢,通遍令使腫滿得消,還用心息平心直住,息得平復,唯須懺悔。
復有四肢痿弱無力,兩臂兩足欲落,或一臂欲落者。治法︰用遍息流氣使滿四肢,良久自差。若口向左邊漥,即注息往左,若右邊漥,注息往右邊,若向左角、右角,如上法。若有宿痤冷熱等病,用息向下流使病滅,身中細碎眾病,皆用息治之。若冷病即用熱息流之,若熱病即用冷息流之,對治作法各用此二息治之。復須行時用息,若足輕頭重,此是心高妄想,可息妄想心,可息高心,可向下看心;若足重頭輕,悲者向心,若行時,復次,須用心不高不下,使息調和,用息使身心俱遍,即入通明觀,可觀「心性三昧」、「身相三昧」,心相為其本。經言︰識心達本源,無虛假故。
治痢法︰安心臍下,患冷痢則作暖息,患熱則作冷息,取差為止。治嗽法︰取嗽欲發時,三過吐氣,然後安心中觀,嗽欲發時,便吐氣令出,還如先安心自差。治腫法︰作息腫斷,令息撮聚欲遍,當腫上以心住定,穿作一孔,令息從中出入即差治耳。滿法︰安心置孔外,細細引,自牽氣令出,須臾自差治。
人坐忽然喉中,如似有物長一二寸,不肯出者,安心物上,須心住定,然後分心四向,意地語云︰內外皆空,病從何生﹖亦須解空性,遣之自去。
治坐中忽得短氣,可先噓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令出,然後安心置掌文中,不久自去。
又息治身中,種種病法︰取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然後細細閉口隨氣,自內置此息去,引心從骨中直下,出不淨門外住,眠時引息內腳心,行住坐臥,恒用此心。自四處有雜病時,須此息息通,然後隨病處,所引氣息,從病處出入,空無有礙者即差。治冷病用暖息,治熱病用冷息,治骨髓病用刀息,破腳十指頭并作息,破腳趺上骨令出即差!治人身分腫,刀息破腳十指,奇中令出。通身腫滿,安息腳心下,身重作輕息,身輕重息。初坐之中,數息長短,外神來鼻,其心直上至頂蒸熱。卻之法︰合口縮氣,向上至頂,還向下牽氣則止!其若不治,通目兩目俱闇,此是何患﹖若為鬼神,鬼神名字「跋違多」,舒手蓋目盲,即誦咒曰︰「人之波晝比尼若波晝憂藪波晝」。誦至三遍,眼即開明,還如本初坐,得細住心為外人觸!氣上塞胸腹脹,不得安坐者,此是身中六神俱奔在胸,以是令患,治之法︰先解衣帶出氣,使長入氣,使短十息,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乃至十得差,初坐成得細住心,為人來觸。
氣上衝肺成病者︰即令肺脹過百日,即吐逆不得飲食,此是外有惡神,來入人身,名「跋多神」,赤色、六眼、八孔,或大或小。復有一小神,名曰「呼蒐醯」,或變形作小兒,或作蟒身,其形赤黑色。「兜羅醯神」,其形或大或小三遍。初坐中或得身體,骨節腰背疼痛,自呼辟注,此是何患﹖此名六根通身遊戲,不久患,舉身頂直三過,舒身命「阿那般那」即差。
初坐之中,六神沈曀,為外人來觸,六神橫出身外,毛孔中各有一神,皆來奔入,喜有起,身體青腫,妨不得坐。治法︰先合口縮氣向上,二遍身中,還牽氣向下,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復列惡鬼神名字,呼「蒐醯、跋違多」即差。
又言名出息為安,安般之人,唯數出息,初坐中,或有掉動者非久患!治法︰先命「阿那般那」,云何亂﹖語休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火起,不是患也,治法︰外邊闇齎火入,莫使知聞,盆合頭此人令坐,傍人唱言︰「此是大火起」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水出者非患,治法︰盆盛水,莫使聞知,口含水灑面,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重觸得心,為人來驚,心中迫迮,即時摸捫,下病大小行不通,此是身中六神,俱下出故生患。治法︰縮氣向下,還牽向上,說咒命「阿那般那」以差為限。欲上廁用心法︰大小便出時,可作一切病出想!
又行者,心少開悟於其深義,如有漸解,其心歡喜,思量過分,復得忍勞患,行者當以智籌量,應止則止,應觀則觀,止觀順宜,便可得久。思勞之狀眾多,亦得頭痛、氣滿,皆用息治之。治頭痛法︰鼻中入氣,口中微引氣出,意想念頭中痛氣,微從口出,若心細微緩調順時,三度引氣出,當自欠呿,如是引氣欠呿不過至十,頭痛則差。治腹中氣滿法︰鼻中入氣,口微引氣出,意念腹中悶氣,使從口中出,患時當嗌氣,若腹中結極滿患時,當仰眠申手腳,以手輕腹皮上,須按摩之十回、五回,當有嗌氣,還復起坐,引氣如前治法。若心調順細,乃至十年二十年,結氣滿患,但一日一夜,心息調順,氣息調和,不緩不急,不粗不細,調和得所患皆差也。若以息粗細緩急,調和不得所者,終不能差也。若出息有聲名「粗急」,出息如欲不續,名「細緩」,細緩者善。
又以腹中氣滿悶時,長引氣出,更增其患,出息使不長不短,調順和適,得所患必差也。以調和氣息治患法︰治一切腸中氣,故坐禪和適得所者,所患悉差。又坐禪入得好細心定,不得懷憂恚惱,必成氣患,數入息時,數入息亦成氣病緣,五臟中作境界,修定亦成病,乃至誦經,連文接句,或出氣不時攝入,入氣不時出盡成病,皆以前法治之。又治頭痛時,不得治腹滿,治腹滿時,不得治頭痛,一時治兩患,則更增其患!若頭中氣極,治其患時,鼻中入氣而大開口,微引氣出之。又勤坐之人,多喜有氣。若有氣患,常用口中出氣治之。坐人齒冷,心得調細時,鼻中入氣,還以鼻中,微引氣出治之。其若心得調細,一切氣患,盡用鼻出入息治之。
若又用數息法,緣所患隨息,亦善入時不緣,但緣出息也。若修觀過分,故心則浮亂,怡空過分,故心則沈!鈍行者,常善觀察思惟治此患也。又坐禪人,若調心在身中、五臟中,來緣境界,或謂五臟中,定心來緣境界,勤坐之人不久成病,能令行人,五臟界生氣脈,與境界相連,使人得急攣病。治法︰意想觀身中,上下使空。如木筒相乃至臨坐,及地皆令使空作意想,身中氣息,盡使向下入地而去,若心調順不久即差。患若差竟,教使觀腳踝子上境界也。又須教患者,汝得此患,由心錯謬,謂言在身中。心法不在身外,不在身內,隨所緣而生,汝當解之。
又復坐人,心念境界時,意謂作眼見相,又復坐人得住時,有光明照境界上,不知是心光明﹖意光明﹖從明中出,住在境界上,是人不久患眼睛疼痛,令人眼闇痛。治法︰即以心緣眼,心見眼合,而作是念!見觀之法,眼應開視,今見眼合,知非眼見。復次,緣眼時見境界上明,向上緣眼是心,心從明中出,而是心法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眼是心法故,隨心所緣處生,亦復不在內、外、兩中間,作是觀時,錯謬假心,患皆除斷,眼患即除。又坐時不得令衣帶急,使人得氣滿患。又復坐人得上地定,不得就坐中,起善惡覺觀,令人頭痛患,皆須慎之!是等諸患,如上法治之。
又復坐人,見境界上有塵起,凝如似紡車轉者,是人有風患,不得修學上地禪定,令人發狂!但得學身念處,觀行法方便治風患,差乃可得學上地定耳。
若入淺定,而為外聲觸,或有事觸身時,即覺出定,不能成患。若心嫌恨瞋恚惱,即成氣滿患。若入深定,有大聲觸,聲雖在外而在身中,聲或在境界上聲,是人欲出定,不能得出,心在身中怖怕,精神荒迷後乃得出,即令人得腹脹患。或暴下血,有事觸身得患,亦如是。治法︰亦用調息,如前法也。若起瞋恚憤怒,則不可治。或時,人初坐時,若大小便不通,蹴氣向上,還牽向下,咒「阿那般那」即差。初坐時,有好種種事起,人來觸惱,或謗佛法、胡語,令人不解,此是惡鬼入身,名「兜醯羅」,誦前咒即差。兜醯羅神,其身黃,乍大乍小,命入息阿那、出息般那,治身卒痛法。
問︰安般人何故舉身卒痛﹖一師言,由食太飽未消,而便攝念,氣粗念細,故使然也。治法︰二三日省食,節息令長,諦緣出息相,二三日坐便愈。一師言︰由攝念太急,則氣結故病。治法︰想身狀甑(音增,炊器)上飯氣,然後想有風,從臍中起,出至面門,面門者口也,轉轉猛大,吹身氣令散,散後身痛即愈。數日須食肥膩,食慎勿見風。又治法於未食時,密室中慎勿聞聲,寬放四肢,於面門調和氣息五過,二三日坐即差。
又云︰由初坐時,行風猶盛,不作方便,即急捉體如住風,體住風與行風爭力故也。治法︰須行動從緩漸急至五里許,還復從急至緩即坐,長噓息四五過,寬放四肢,泄然復放意,經食頃,復引息二三過,勿令耳聞聲,復放意如前,經一食頃,然後攝念至一坐即耳。
◎附三︰禪病因緣及對治法(摘錄自《摩訶止觀》卷八上)
〔病起因緣〕
明病起因緣有六︰(一)四大不順故病,(二)飲食不節故病,(三)坐禪不調故病,(四)鬼神得便,(五)魔所為,(六)業起故病。
(一)四大不順者︰行役無時,強健擔負,裳觸寒熱,外熱助火,火強破水,是增火病;外寒助水,水增害火,是為水病;外風助氣,氣吹火,火動水,是為風病;或三大增害於地,名等分病;或身分增害三大,亦是等分屬地病。此四既動,眾惱競生。
(二)飲食不節,亦能作病︰如薑桂辛物增火,蔗蜜甘冷增水,梨增風,膏膩增地;胡瓜為熱病而作因緣。即是噉不安之食。
食者須別其性。若食食已,入腹銷化,麤者為糞、尿,細者融銷,從腰三孔,溜入四肢。清變為血,潤澤一身,如塵得水;若身血不充,枯癖焦減。濁者變為脂膏,故諸根,減而成垢;新諸根,凝而成肉。
又,身火在下,消生臟,令飲食化溜,通遍一身。世諺云︰「欲得老壽,當溫足、露首。」若身火在上,又噉不安身食,則有病惱。
次食五味,增損五臟者︰酸味增肝而損脾,苦味增心而損肺,辛味增肺而損肝,鹹味增腎而損心,甜味增脾而損腎。若知五臟有妨,宜禁其損,而噉其增;以意斟酌。
(三)坐禪不節︰或倚壁柱衣服,或大眾未出而臥,其心慢怠,魔得其便,使人身體背脊骨節疼痛,名為「注病」,最難治也。
次、數息不調,多令人痁癖,筋脈攣縮;若發八觸,用息違觸成病。「八觸」者︰心與四大合,則有四正體觸;腹有四依觸,合成八觸。重如沈下,輕如上升;冷如冰室,熱如火舍;澀如挽逆,滑如磨脂;輭如無骨,麤如糠肌。
此八觸,四上四下︰入息順,地大而重;出息順,風大而輕。又,入息順,水大而冷;出息順,火大而熱。又,入息順,地大而澀;出息順,風大而滑。又,入息順,水大而 輭;出息順,火大而麤。若發重觸,而數出息,與觸相違,即便成病;餘例可知。
又,但用止無方便成病者︰若常止心於下,多動地病;常止心於上,多動風病;若常止心急撮,多動火病;若常止心寬緩,多動水病。
次、用觀不調,偏僻成病者︰初託胎時,以思心起,感召其母;母即思五︰色、聲、香、味、觸等。一毫氣動為水,水為血,血為肉,肉成五根、五臟。今坐禪人,思觀多損,五臟成病︰若緣色,多動肝;緣聲,多動腎;緣香,多動肺;緣味,多動心;緣觸,多動脾。
復次︰「眼」緣青,多動肝;緣赤,多動心;緣白,多動肺;緣黑,多動腎;緣黃,多動脾。「耳」緣呼喚,多動肝;緣語,多動心;緣哭,多動肺;緣吟,多動腎;緣歌,多動脾。「鼻」緣臊,多動肝;緣焦,多動心;緣腥,多動肺;緣臭,多動腎;緣香,多動脾。「舌」緣醋,多動肝;緣苦,多動心;緣辛,多動肺;緣鹹,多動腎;緣甜,多動脾。「身」緣堅,多動肝;緣煖,多動心;緣輕,多動肺;緣冷,多動腎;緣重,多動脾。此乃五臟相生;緣之過分,以致於病。
若就相剋者︰緣白色多剋肝,緣黑多剋心,緣赤多剋肺,緣黃多剋腎,緣青多剋脾。餘聲等,例可知。
若五臟病,隱密難知,坐禪及夢占之。若禪及夢,多見青色,青人、獸、獅子、虎、狼,而生怖畏,則是肝病。若禪及夢,多見赤色,火起、赤人、獸、赤刀仗、赤少男女,親附抱持,或父母兄弟等,生喜、生畏者,即是心病。下去例,隨色驗之。
又,觀僻動四大者︰若觀境不定,或緣此,或緣彼,心即成諍,諍故亂,風起成風病。如御嬰兒行,但任之而已;急牽望速達,即為患也。又專專守一境,起希望心;報風熱勢不盡,成熱病。又觀境心︰生時謂滅,滅時謂生;心相違致,癢痛成地病。又,不味所觀境,而強為之;水大增成水病。
(四)鬼病者︰四大五臟非鬼,鬼非四大五臟;若入四大五臟,是名「鬼病」。若言無鬼病者,邪巫一向作鬼治,有時得瘥。若言無四大病者,醫方一向作湯藥治,有時得瘥。有一國王,鬼病在空處,屢被針殺;鬼方自來住在心上,針者拱手。故知亦有鬼病矣。
鬼亦不漫病人,良由人邪念種種事,或望知吉凶。兜醯羅鬼,作種種變,青黃等色;從五根入,則意地邪解,能知吉凶;或知一身、一家、一村、一國吉凶事。此非聖知也;若不治之,久久則殺人。
(五)魔病者︰與鬼亦不異。鬼但病身、殺身。魔則破觀心,破法身慧命,起邪念想;奪人功德,與鬼為異。
亦由行者,於坐禪中,邪念利養,魔現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即領受歡喜,入心成病。此病難治,下治中當說。
(六)業病者︰或專是先世業;或今世破戒,動先世業。業力成病,還約五根,知有所犯。若殺罪之業,是肝眼病;飲酒罪業,是心口病,淫罪業,是腎耳病;妄語罪業,是脾舌病;若盜罪業,是肺鼻病。毀五戒業,則有五臟五根病起,業謝乃瘥。
若今生持戒,亦動業成病。故云若有重罪,頭痛得除;應地獄重受,人中輕償。此是業欲謝,故病也。
夫業病多種,腫滿黃虛。凡諸病患,須細心尋檢;知病根源,然後用治也。
〔對治法〕
明治法宜對不同︰若行役飲食而致患者,此須方藥調養即瘥。若坐禪不調而致患者,此還須坐禪,善調息觀,乃可瘥耳;則非湯藥所宜。若鬼魔二病,此須深觀行力,及大神咒,乃得瘥耳。若業病者,當內用觀力,外須懺悔,乃可得瘥。眾治不同,宜善得其意;不可操刀把刃,而自毀傷也。
今約坐禪,略示六治︰(一)止,(二)氣,(三)息,(四)假想,(五)觀心,(六)方術。
(一)用止治者︰溫師云︰繫心在臍中,如豆大,解衣,諦了取相,後閉目,合口齒,舉舌向齶,令氣調恂;若心外馳,攝之令還。若念不見,復解衣看之;熟取相貌,還如前。此能治諸病,亦能發諸禪。
作此觀時,亦有無量相貌︰或痛如針刺,或急如繩牽,或癢如蟲噉,或冷如水灌,或熱如火炙。如是諸觸起時,一心精進,無令退墮。若免此觸,能發諸禪;若神意寂然,即是電光定相。此尚能得禪,況不能癒疾﹖所以繫心在臍者,息從臍出,還入至臍;出入以臍為限,能易悟無常。
復次︰人託胎時,識神始與血合;帶繫在臍,臍能連持。又是諸腸胃源,尋源能見不淨,能止貪欲。若四念處觀臍,能成身念處門。若作六妙門,臍是止門;兼能入道,故多用之。
正用治病者,丹田是氣海,能銷吞萬病。若止心丹田,則氣息調和;故能癒疾,即此意也。又有師言︰上氣胸滿、兩脅痛、背膂急、肩井痛、心熱懊痛、煩不能食、心瘇、臍下冷、上熱下冷、陰陽不和、氣嗽,右十二病,皆止丹田。丹田去臍下二寸半。
或痛切者,移心向三里;痛又不除,移向兩腳大拇指爪橫紋上,以瘥為度。頭痛、眼睛赤疼、唇口熱、遶鼻胞子、腹卒痛、兩耳聾、頸項強,右六病,兩腳間,須安置境界,以心緣之。
須臾水腹脹急痛,但一心注境;若心悶,當小息。小可更起,倚重作前法;若覺小除,彌須用治法。若因此腰腳急痛,即想兩腳下,作一丈坑;移前境界置坑底,以心主之,自當瘥。要在靜室。又常止心於足者,能治一切病。何故爾﹖五識在頭,心多上緣,心使風,風動火,火融水,水潤身;是故上分調而下分亂,以致諸病,或腳足攣癖等。
又,五臟如蓮華,靡靡向下;識多上緣,氣強衝腑臟,翻破成病。心若緣下,吹火下溜,飲食銷化,五臟順也。止心於足,最為良治︰今當用,屢有深益。以此治他,往往皆驗。蔣、吳、毛等,即是其人。
又,隨諸病處,諦心止之;不出三日,無有異緣,無不得瘥。何故爾﹖如門開則來風,閉扇則靜。心緣外境,如開門;止心痛處,如閉扇,理數然也。又,心如王,病如賊;心安此處,賊則散壞。
又,未必一向止心病處。如《皇帝祕法》云︰天地二氣交合,各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如循環。故金化而水生,水流而木榮,木動而火明,火炎而土貞;此則相生。火得水而滅光,水遇土而不行,土值木而腫瘡,木遭金而折傷;此則相剋也。如金剋木,肺強而肝弱,當止心於肺,攝取白氣,肝病則瘥。餘四臟可解。
又,用止治四大者︰若急止治水,寬止治水,止頂治地,止足治風。
(二)用氣治者︰謂吹、呼、𤀠、呵、噓、[氵*詩],皆於唇吻吐納,轉側牙舌,徐詳運心,帶想作氣。若冷用吹,如吹火法;熱用呼;百節疼痛用𤀠,亦治風;若煩脹上氣,用呵;若痰癊,用噓;若勞倦,用[氵*詩]。
六氣治五臟者︰呵治肝,呼吹治心,噓治肺,𤀠治腎,[氵*詩]治脾。又,六氣同治一臟︰臟有冷用吹,有熱用呼,有痛用𤀠,有煩滿用呵,有痰用噓,有乏倦用[氵*詩]。餘四臟亦如是!
又,口吹去冷,鼻徐內溫,安詳而入,勿令衝突;於一上坐,七過為之,然後安心;安心少時,更復用氣。此是用治意;若平常吐穢,一兩即足。口呼去熱,鼻內清涼。口𤀠去痛,除風鼻內安和。口呵去煩,下氣散痰者,想胸痰上分隨口出,下分隨息溜,故不須鼻中補也。噓去滿脹,鼻內安銷。[氵*詩]去勞乏,鼻中和補;細心出內,勿令過分。
善能斟酌,增損得宜;非唯自能治病,亦能濟他。
(三)用息為治者︰夫色心相依而息,譬樵火相籍而煙。瞻煙清濁,知樵燥濕;察息強軟,驗身健病。若身行風橫起,則痛癢成病;何暇用心﹖須急治之!先須識息有四伴︰有聲曰風,守之則散;結滯曰氣,守之則結;出入不盡曰喘,守之則勞;不聲不滯,出入俱盡曰息,守之則定。
當求靜處結跏,平身正直,縱任身體,散誕四肢,布置骨解,當令關節相應;不倚不曲,緩帶,轉側調適︰以左手置右手上,大指纔令相詣;縱放頰車,小小開口,四五過長吐氣;次漸平頭,徐徐閉目,勿令眼斂太急,常使籠籠,然後用息也。
用息治八觸相違病者︰若因重觸,成地大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輕觸,成風病,偏用入息治之。若發冷觸,成水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熱觸,成火病,偏用入息治之。餘亦如是!若得調和正等,隨意而用;此用常所數息,非作別息也。
次、別運十二息者,謂︰上、下、焦、滿、增長、滅壞、冷、煖、衝、持、和、補。此十二息,帶假想心。所以者何﹖若初念入胎,即有報息。隨母氣息,兒漸長大,風路滑成;兒息出入,不復隨母。生在異處,各各有息,名「報息」。依息者,依心而起;如瞋欲時,氣息隆盛,此名「依息」也。前六氣,就報息帶想;今十二息,就依息帶想,故不同前也。前明緣五色為五臟病者,此則依臟為病,故用今依息治之。
上息治沈重地病,下息治虛懸風病,焦息治脹滿,滿息治枯瘠,增長息能生長四大。外道服氣,秪應服此生長之氣耳。滅壞息散諸癊膜,冷息治熱,煖息治冷,衝息治癥結腫毒,持息治掉動不安,補息補虛乏,和息通融四大。作諸息時,各隨心想,皆令成就。細知諸病用諸息,勿謬用也。
(四)假想治者︰前氣息中,兼帶用想;今專以假想為治。如辨師治癭法;如患癥人,用針法;如《阿含》中,用煖蘇治勞損法;如吞蛇法云云。
(五)觀心治者︰不帶想息,直觀於心;內外推求,心不可得,病來,偪誰﹖誰受病者﹖
(六)方術治者︰術事不知則遠,知之則近。如治噦法,如治齒法,如捻大指治肝等云云。術事淺近,體多貢幻,非出家人所須,元不須學;學須急棄。若修四三昧泡脆之身,損增無定;借用治病,身安道存,亦應無嫌。若用邀名射利,喧動時俗者,則是魔幻魔偽。急棄!急棄!
三十六獸嬈人,應三遍誦咒曰︰「波提陀毗耶多 那摩那 吉利波 阿違婆 推摩陁難陀羅 憂陁摩 吉利摩 毗利吉 遮陁摩。」
初得細心,外境觸心驚擲,於是氣上,腹滿胸煩,頭痛悶。此是六神遍身遊戲,因驚擲失守;外有惡神入身,奪其住處,故使如此。若治之法,閉口蹙鼻,不令氣出,待氣遍身;然後放氣,令長遠,從頭至足,遍身皆作出想,牽之令盡。如是三徧,然後誦咒︰「支波晝 烏蘇波晝 浮流波晝 牽氣波晝」三遍竟,然後調息,從一至十;命出入息言「阿那波那、阿晝波晝」,病即瘥也。
若赤痢、白痢,卒中惡,面青、眼反、唇黑,不別人者,以手痛捻丹田,須臾即瘥。
又,隨身上有痛處,以杖痛打病處,至四五十。此復何意﹖夫諸病無非心作,心有憂愁思慮,邪氣得入;今以痛逼之,則不暇橫想,邪氣去,病除也。
◎附四︰晦山戒顯《禪門鍛鍊說》〈落堂開導〉(摘錄)
何謂防魔病﹖初機識性,狂亂萬端,所以開示話頭,必須上截關鎖。關鎖縝密,搜刮精嚴。意地邪思,不能帶影。學家所以止有悟道而無著魔也。萬一師家不觀機器,授話不重關鎖,任其紛飛業識,狂亂思惟,則熟人熟境,暗地奔騰,異見異聞,識田擾亂。
初參學人,無智慧以照破,無道力以攝持。或疑或怖,或喜或悲,突然竊發而魔事作矣。魔事一作,長老又無善巧為之療治,祇用五處縶縛,百千捶打,往往至於喪身而殞命,豈不悲哉!所謂雖是善因而招惡果也。若長老勤勤開導,用意防閑,則無此患矣。至於致病多端,不能備舉,最易犯者,無如迸氣胸前,以為勇猛,及灰心冷坐,以求澄湛,二者為甚也。
蓋參禪祕要,祇在真實騰疑,而不在乎迸氣。自元代以來,有邪師者,多教人豎起脊樑,咬定牙關,緊捻雙拳,高撐兩眼,內實無真疑而外形猛狀,日以硬氣迸塞胸膺,其勢必至於心痛而咯血。況如此死挺模樣,亦豈可久之勢乎,此大病一也。
其次坐冷禪者,亦不起真疑,死心參究,一上禪床,惟萬端排遣,消歸無事,意想或生,即以一口氣不來等話,密念幾迴,遂認四大非有,萬法俱空,灰心泯智,澄湛不搖,以為工夫極則,勸令經行,心慮打失,寸步不移,坐至歲深,血脈不舒,易成浮腫而亦多火證,此實病在膏肓,而世醫拱手者也。
欲除諸患,存乎善知識不惜疲勞,日至堂中,勤行開導,或發其堅志,或示以真參,或警其疲怠;次則摧蕩其識情,剗抹其知見,掃除其歧路,剿絕其病根,則魔病眾患,無從竊發,而學人真悟,不難冀矣。
〔參考資料〕 蔣維喬《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第五章;陳兵《佛教氣功百問》〈禪定與醫療養生〉;白隱《夜船閑話》;川田洋一《佛法衹醫學》。
識無邊處天
無色界的第二天,即識知天、識處天。指由於憎厭第一天(空無邊處天)之空無邊,乃依轉心緣識所加行之定而得之果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云(大正27‧433a)︰
「云何識無邊處﹖如契經說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名識無邊處。(中略)但以加行名識無邊處,如施設論說。以何加行修識無邊處定﹖由何加行入識無邊處定﹖謂初業者先應思惟清淨眼等六種識相,取此相已,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識相,以先思惟無邊識相而修加行,展轉引起第二無色定,故說此名識無邊處。」
關於此天之壽量,《長阿含經》卷二十謂二萬一千劫,《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謂此天下品為三萬大劫,中品為三萬五千大劫,上品為四萬大劫。《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謂其壽為四萬劫。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三;《法蘊足論》卷七。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等起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七卷十頁云:此中有二種等起。謂因等起,及剎那等起。因等起,名能轉心。剎那等起,名隨轉心。問:五識亦能作二等起,發身語業不?或有說者,五識不能發身語業。所以者何?唯有意識,於身語業,作轉隨轉,令彼業現前。五識不能作轉,亦不能作隨轉;不能令彼業現前。問:若爾,如說自見身表業,自聞語表業,三識識此;云何通?答:不見身表,但見餘相。不聞語表,但聞餘音。即由此義,名見名聞。三識識者:緣他身業:非自身業。復有餘者,五識亦能發身語業。以意識作能轉,亦作隨轉。五識雖不作能轉。而作隨轉;發彼業故。若作是說;即為善通自見身表;自聞語表。所以者何?若以意識作能轉及隨轉,亦以眼識作隨轉者;便見身表。若以意識作能轉及隨轉,亦以耳識作隨轉者;便聞語表。三識識者:亦緣自業,亦緣他業。尊者僧伽伐蘇說曰;五識亦能發身語業,作因等起,及剎那等起。所以者何?如有士夫,先不作意,欻被他打,即還打彼。非於爾時,得起我當打彼思念。當知即是住身識打。是故五識亦能發起身語二業,作因等起,及剎那等起。如是說者,五識不能作因等起,發身語業,所以者何?意識於身語業作能轉及隨轉;五識唯作隨轉,不作能轉故。此中若善心作能轉;即善心作隨轉。若染污心作能轉;即染污心作隨轉;若威儀路心作能轉;即威儀路心作隨轉;若工巧處心作能轉;即工巧處心作隨轉;發身語業。問:若威儀路心作能轉,即彼心作隨轉者;如有行時,遇見佛像,等起善眼識。或見婬女等,起染眼識。如是豈非善染隨轉,起彼業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由覺慧,速疾迴轉,起增上慢,謂於行位,起此眼識。而實行時,則善心染心不現在前。若善心染心現在前時,即止不行。此善心染心,但如伴者,不名等起。復有說者,威儀路心,發起業時,善染心等,相助發起。是故威儀路心轉時,其隨轉心,容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問:若工巧處心作能轉,即彼心作隨轉者;如畫師畫作佛時,起善眼識;畫女人時,起染眼識。如是豈非善染隨轉,發彼業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覺慧速疾,起增上慢,謂於畫時起此眼識;而實畫時善心染心不現在前。若善心染心現在前時,便止不畫。此善心染心,但如伴者不名等起。復有說者,工巧處心,發起業時,善心染心,相伴發起,是故工巧處心為能轉時,其隨轉心,容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問:異熟生心,何故不能作二等起,發身語業耶?答:強盛心發身語業。異熟生心,其性羸劣,故不能發。復有說者,若身語業,異熟生心為二等起而發起者,此身語業,當言是何?為威儀路?為工巧處?為異熟生?若威儀路;或工巧處。異熟生心;云何能發?若異熟生;此身語業,應是異熟。然身語業,定非異熟。加行起故。亦不可說為善染污。執異熟生心所起故。由此異熟生心,不能發身語業。復次若見所斷心作能轉,修所斷心作隨轉,或修所斷心作能轉;即修所斷心作隨轉,發身語業,斯有是處。若見所斷心作能轉,即見所斷心作隨轉,或修所斷心作能轉,見所斷心作隨轉;發身語業,無有是處。何以故?以見所斷心,不能作剎那等起,發身語業故。
三分攝受圓滿涅槃
瑜伽八十八卷二頁云:復次當知由三分故,攝受圓滿涅槃。一、由隨順教授故。二、由正觀察一切行故。三、由永斷一切煩惱故。隨順教授者:謂記說教誡神變所攝。如來隨欲記說彼心,由自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從定起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內所受他心。如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此據種類,不據剎那。即以如是記說神變為依止故;於其三處而為教誡。一、於行處現前境界,開許如理作意;遮止不如理作意。二、於住處,遮止不正尋思,開許正尋思。三、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及令煩惱永得離繫,而證涅槃。如是宣說,令從三處,諸隨煩惱,心得清淨。謂從行處、住處、依處。又正觀察過去未來現在諸行,名正觀察一切諸行。又有三漏。三漏為先而有欲害。欲害為先,而有尋思熱惱。尋思熱惱為先,而有追求憂惱。如是一切,皆永斷故;說名永斷一切煩惱。如是定住心善解脫,無相樂住,無恐怖時,於現法中,名入圓滿般涅槃數。
四念住圓滿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七卷十四頁云:齊何當言身念住,乃至法念住,圓滿耶?答:由二緣故,當知圓滿。一、分別所緣。二、善根增。分別所緣者:謂若時,能以剎那極微分析所緣,或唯以剎那分析所緣。善根增者:謂依下生中,依中生上。齊此應知念住圓滿。有說:由轉加行,應知圓滿。謂瑜伽師,先分別身。分別身已;轉身覺慧,次分別受。分別受已;轉受覺慧,次分別心。分別心已;轉心覺慧,分別於法。譬如農夫,引水溉田,初畦滿已;引溉第二。第二滿已;引溉第三。第三滿已;引溉第四。此亦如是。有說:齊怨害相成,應知圓滿。怨害相有二種。一、令不喜樂。二、令生瞋恚。此中但說令不喜樂,名怨害相。謂瑜伽師,分別身已;便於身不生喜樂,而喜樂受等。分別受已;復於受不生喜樂,而喜樂心等。分別心已;復於心不生喜樂,而喜樂於法。分別法已;便於一切境界,不生喜樂。應知爾時念住圓滿。
正智假實
佛地經論三卷五頁云:復次如是所說四智、轉何法得?攝大乘說:轉識蘊得。何故轉心而得心法?非得心法。四無漏心、智相應故;假說名智。故論說言。問:正智當言實有?當言假有?答:當言俱有。此中智是實有。若智眷屬諸心心法,亦名為智;說之為假。故有二種。此中無漏心心法等,智為主故;皆說名智。
非隨心轉法
品類足論六卷四頁云:非隨心轉法云何?謂若法不與心一生一住一滅。此復云何?謂除隨心轉身語業,諸餘色法;除隨心轉心不相應行,諸餘心不相應行及心無為。是名非隨心轉法。
非隨業轉法
品類足論六卷六頁云:非隨業轉法云何?謂若法、不與思一生一住一滅。此復云何?謂除隨業轉身語業,諸餘色;及除隨業轉心不相應行,諸餘心不相應行、思、及無為。是名非隨業轉法。
相應義
大毗婆沙論十六卷十三頁云:問:相應,是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問:諸心所法,或多,或少;謂善心多,不善心少;不善心多,有覆無記心少;有覆無記心多,無覆無記心少;欲界心多,色界心少;色界心多,無色界心少;有漏心多,無漏心少。云何等義是相應義?答:依體等義,說名為等。若一心中,二受一想,可不名等;然一心中,一受,一想;餘亦如是。故說等義,是相應義。復次等不相離,是相應義。復次等不別異,是相應義。復次等運轉義,是相應義。如車轉時,眾分皆轉,共辦一事;如是心車,於境轉時,心所亦轉,共成一事。故名相應。復次等所作義,是相應義。如秋鴿等,一時詣場,一時食,一時起;非前非後。心心所法,亦復如是。一時趣境,一時受境,一時捨境;故名相應。復次等相順義,是相應義。如人相順,即名相應。心心所法,相順亦爾。復次等和合義,是相應義。如水乳合,說名相應。心心所法,和合亦爾。霧尊者曰:四事等故;說名相應。一、時分等。謂心心所,同一剎那,而現行故。二、所依等。謂心心所,同依一根,而現行故。三、所緣等。謂心心所,同緣一境,而現行故。四、行相等。謂心心所,同一行相,而現行故。復次五事等故;說名相應。即前四事,及物體等。謂心心所,各唯一物,和合而起,故名相應。復次如束蘆義,是相應義。如一一蘆,不能獨立,要多共束,方能得住。心心所法,亦復如是。要多相依,方能行世,取果,與果,及取所緣。復次如合索義,是相應義。如一一縷,不能牽材木;多縷相合,乃有牽用。心心所法,亦復如是。廣說如前。復次如連手義,是相應義。如河漂急,獨不能渡。多人連手,乃能渡之。心心所法,亦復如是。廣如前說。復次如商侶義,是相應義。如多商人,共為伴侶,能過險路。心心所法,亦復如是。廣如前說。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相引生義,是相應義。問:若爾;眼識,意識,亦互相引;彼相應耶?答:彼所依異。若同所依,互相引者;乃是相應。復次不相離義,是相應義。問:若爾;四大種亦不相離;彼相應耶?答:彼無所依。若有所依,亦不相離;乃是相應。復次有所緣義。是相應義。問:若爾;六識皆有所緣;彼相應耶?答:彼所依異。若同所依,有所緣者;乃是相應。復次同所緣義,是相應義。問:若爾;五識各與意識,同一所緣;應說相應?又多眼識,應說相應。如多有情,共觀初月等?答:彼所依異。若同所依,同所緣者;乃是相應。復次常和合義,是相應義。問:若爾,壽煖識三,亦常和合;彼相應耶?答:不爾。壽煖二法,無所依故。若有所依,亦常和合;乃是相應。復次恆俱生義,是相應義。問:若爾;四大種恆俱生;彼相應耶?答:彼無所依。若有所依,恆俱生者;乃是相應。復次俱生住滅是相應義。問:若爾;隨心轉色,隨心轉心,不相應行,亦俱生住滅;彼相應耶?答:彼無所依。若有所依,俱生住滅;乃是相應。復次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轉義,是相應義。問:云何知然?答:寧知不然。復次同作一事義,是相應義。問:若爾;諸忍與智,同作一事;彼相應耶?答:彼不俱生。若俱時生,同作一事;乃是相應。大德說曰:同伴侶義,是相應義。識與心所,互相容受,俱時而生,同取一境;乃是相應。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所依,所緣,行相,所作,一切同義,是相應義。所以者何?諸有為法,性羸劣故;展轉力持,方能起作。曾不見有一大地法,獨起作故。此相應因,定通三世;有士用果。
記說神變
瑜伽八十八卷二頁云:隨順教授者:謂記說教誡神變所攝。如來隨欲記別彼心;由自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從定起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內所受他心。如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此據種類,不據剎那。
二解 如三種神變教授中說。
隨順教授
瑜伽八十八卷二頁云:隨順教授者:謂記說教誡神變所攝。如來隨欲記說彼心,由自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從定起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內所受他心。如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此據種類,不據剎那。即以如是記說神變為依止故;於其三處而為教誡。一、於行處,現前境界,開許如理作意,遮止不如理作意。二、於住處,遮止不正尋思,開許正尋思。三、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及令煩惱永得離繫,而證涅槃。如是宣說,令從三處諸隨煩惱,心得清淨。謂從行處、住處、依處。
轉業及隨轉業
俱舍論十三卷十六頁雲:論曰:表無表業,等起有二。謂因等起,剎那等起。在先為因故。彼剎那有故;如次、初名轉,第二名隨轉。謂因等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說名為轉。剎那等起,正作業時。不相離故;名為隨轉。隨轉於業,有何功能?雖有先因;為能引發。若無隨轉者;如死業應無。若爾;無心如何發戒?諸有心者;業起分明。故隨轉心,於業有用。見所斷識,於發表中,唯能為轉。於能起表尋伺生中,為資糧故。不為隨轉。於外門心正起業時;此無有故。又見所斷,若發表色,此色則應是見所斷。若許見斷;斯有何失。是則違越阿毘達磨。又明無明,不相違故;有漏業色,非見所斷。如是道理,應更成立。若爾;大種亦應見斷。俱見斷心力所起故。無如是過失。如非善不善。或復許爾;理亦無違。不應許然。以諸大種,定非見斷及非所斷。以一切種不染污法,與明無明不相違故。彼經但據前因等起而作是說,故不相違。若五識身,唯作隨轉。無分別故。外門起故。修斷意識,通為二種。有分別故。外門起故。一切無漏異熟生心,非轉隨轉。唯在定故。不由加行,任運轉故。如是即成四句差別。有轉,非隨轉。謂見所斷心。有隨轉,非轉。謂眼等五識。有轉,亦隨轉。謂修所斷三性意識。有非轉,隨轉。謂諸無漏異熟生心。轉隨轉心,定同性不?此不決定。其事云何?謂前轉心,若是善性;後隨轉識,通善等三。不善,無記,隨轉亦爾。唯牟尼尊轉隨轉識,多分同性,少有不同。謂轉若善心;隨轉亦善。轉心若無記;隨轉亦然。而或有時善隨無記轉。曾無無記為善隨轉時。以佛世尊,於說法等,心或增長,無萎歇故。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六妙門
一、數息門,即善調身息,數息一至十,以攝亂心。二、隨門,即不加勉強,隨呼吸之長短,入時知入,出時知出,長短冷暖,皆悉知之。三、止門,即息心靜慮,心安明淨,毫無波動。四、觀門,即要觀心分明,知五陰之虛妄,破四顛倒及我等之十六知見。五、還門,即轉心返照能觀的心,知能觀的心是虛妄無實。六、淨門,即心無所依,妄念不起,不住不著,洞然清淨。此六者因其次第相通,能到達真妙之涅槃,故名六妙門。
[國語辭典(教育部)]
敦搠
ㄉㄨㄣ ㄕㄨㄛˋ
因抑鬱而搥胸。《董西廂.卷四》:「哭得燭又滅,香又消,轉轉心情惡。自埋怨,自失笑,自解歎,自敦搠。眼懸懸地,盼明不到。」
勞結
ㄌㄠˊ ㄐㄧㄝˊ
煩惱、鬱結。《文選.曹丕.與吳質書》:「雖書疏往返,未足解其勞結。」唐.釋元照〈淨心誡觀法序〉:「謂心異物為物轉心,吸攬塵緣積成勞結。」
回心轉意
ㄏㄨㄟˊ ㄒㄧㄣ ㄓㄨㄢˇ ㄧˋ
改變原來的心意和態度。《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那大王早晚被他勸轉,果然回心轉意。」《西遊記.第三二回》:「你師徒們若肯回心轉意,招贅在寒家,自自在在,享用榮華。」也作「心回意轉」、「意轉心回」。
心回意轉
ㄒㄧㄣ ㄏㄨㄟˊ ㄧˋ ㄓㄨㄢˇ
改變原來的心意和態度。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四折》:「因此上燒香禱告,背地裡設下機謀,才得他心回意轉。」也作「回心轉意」、「意轉心回」。
意轉心回
ㄧˋ ㄓㄨㄢˇ ㄒㄧㄣ ㄏㄨㄟˊ
改變原來的心意和態度。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一折》:「恁的般惡搶白,並不曾記心懷,撥得個意轉心回。」明.徐復祚《投梭記.第一四齣》:「意轉心回,除是快把降旗展。」也作「回心轉意」、「心回意轉」。
玉碎珠沉
ㄩˋ ㄙㄨㄟˋ ㄓㄨ ㄔㄣˊ
比喻女子死亡。明.徐復祚《投梭記.第八齣》:「拼得個玉碎珠沉,休思量意轉心反。」也作「珠沉玉碎」。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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