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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定

[法相辭典(朱芾煌)]

顯揚十九卷九頁云:問云何起定?答:謂如有一、於能入定諸行狀相,不復思惟:但以不定地分別相所攝定地同分作意、思惟諸法故;從此三摩地起。或因隨所作,故起。或因決定所作,故起。或因期願所作,故起。隨所作者:謂衣缽眾具業。決定所作者:謂大小便利、供事師長、乞食等行。期願所作者:謂如有一、期許為他隨有所作。或為更入餘定;故從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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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輪觀

(術語)地、水、火、風、空名五輪,其種子即之五字也。其形方、圓、三角、半月、團形,其色黃、白、赤、黑、青也。各圓滿而具眾德,故名為輪。五輪即五智,觀之而其觀成就,則自身即為五智如來也。又修法之時,欲吾身成為金剛輪,以此五字配於身中五處,而加持吾身,謂之五字嚴身觀。其法如其次第,觀於自身之腰下、臍輪、心上、額、頂上五處也。大日經疏十四曰:「凡阿闍梨欲建立大悲胎藏建立弟子時,當先住於瑜伽而觀自身。從臍以下當作金剛輪,其色黃而堅;從臍以上至心當作水輪,其色白;次從心以上至咽當作火輪,其色赤;次從咽以上至頂當作風輪,其色黑。復次地輪正方、水輪圓、火輪三角、風輪半月形,最上虛空作一點,具種種色,在頂十字縫上置也,是此輪形正與身分相稱也。此五位者即是前所說五字,方中置阿字、圓中置字、三角中置囉字、半月中置唅字、點中置欠字。」大日經義釋八曰:「凡行者欲修觀時,先當住瑜伽座以阿、、囉、賀、佉五字加持自體。」大日經義釋十一出五輪成身之圖。

又於地、水、火、風、空之五大,而得自在之禪定名。日本黑谷語燈錄曰:「大安寺有勝行上人者,修五輪觀成就之人,居常每日入環堵中數刻而出。一日出遲,徒弟鑿壁偷眼,不見上人,唯見床上水之澄清。試以投石有聲,弟子怪之。上人出定之後,自覺胸間有物楚痛難忍,召其徒曰:『汝等見定相有何事乎?』徒報以實。上人曰:『汝待我更入定為取之去。』上人翌日入定,徒復窺見床上有火,光焰熾然,乃探石取去。上人起定無後痛苦。」參照五字嚴身條。


女子出定

(公案)五燈會元一曰:「昔文殊至諸佛集處,值諸佛各還本所。唯有一女人,近彼佛座入於三昧。文殊乃白佛言:何此女人得近佛座,而我不得?佛告文殊:汝但覺此女令從三昧起,汝自問之。文殊遶女人三匝,鳴指一下,乃盡其神力而不能出。世尊云假使百千之文殊,出此女人定不得?下方經過四十二億恒河沙國有罔明菩薩,能出此女人定。須臾罔明大士從地涌出,禮拜於佛。佛罔明出女人定,罔明卻至女人前鳴指一下,女人於是從定而立。」是依諸佛要集經之所說也。經下曰:「文殊師利,欲聞法,由此娑婆世界詣普光世界之天王如來所。如來右面有一女人,名離意,入普月離垢光明三昧。文殊問如來此女發心修行久遠。如來使文殊自問此女。文殊到離意所,彈指發聲,乃至盡神力,不能使起定。文殊問如來誰能使此女起定。佛言唯如來能使興起;復有菩薩名棄諸陰蓋,亦能使起。時此菩薩經過下方恒河沙等剎土在錦幢世界師子鷹象頂吼如來所,天王放如來光召之。棄諸陰蓋菩薩至如來所,如來命出女子定,棄諸陰蓋言我於佛前己功不堪興顯,願如來作之。於是如來入興定意三昧,使一切世界諸定人及彼女起定。」智度論十亦引此經文。


有貪

(術語)上二界之貪煩惱也。有者上二界之定,及其依身。於上二界常起定貪多於內門而轉,故立此名。外道於上二界起解脫之想,故為遮之而立此名。見俱舍論十九等。梵Bhavarāga。


[佛光大辭典]
七番共解

天台宗釋五重玄義之七法。天台宗立名、體、宗、用、教等五重,以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法,分別加以解釋。(一)標章,即標名。(二)引證,引經文為證據。(三)生起,明其次第。(四)開合,分別種種之開合。(五)料簡,設問答而料簡。(六)觀心,實際即觀心。(七)會異,會釋其異點。法華玄義卷一(大三三‧六八二上):「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據佛語,起信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脫門。」 p110


二種三心

(一)定之三心與散之三心。前者謂發起定機之三心,後者為發起散機之三心。〔教行信證文類化身土卷〕

(二)自利之三心與利他之三信。乃日本淨土真宗所立。自利、利他為自力、他力之異稱。三心者,即至誠心、深心、及迴向發願心。三業之所作,使身口意三者皆得調和,是為至誠心;深信修善往生之教理而不疑,是為深心;迴向所修之行業而求往生,是為迴向發願心。三信者,即弘願他力之行者的三種信心,即至心、信樂、欲生三心。〔觀無量壽經、愚禿鈔〕 p220


十定

又作十大三昧、十三昧。十,乃表示數之圓極;大三昧,表示行願滿稱法界之定。即說普賢之深定妙用無盡。據新華嚴經卷四十,如來令普賢菩薩為普眼及會中諸菩薩眾說十種三昧,令得善入,成滿普賢所有行願。十定即:(一)普光大三昧,身心之業用周遍全包,稱為普;智照自在,稱為光。(二)妙光大三昧,勝用交映,稱為妙;身智遍照,稱為光。(三)次第遍往諸佛國土神通大三昧,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稱為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分明,稱為次第;即能起用,稱為神通。以智用如理,本自遍故。(四)清淨深心行大三昧,明達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說,稱之為行。(五)知過去莊嚴藏大三昧,又作過去清淨藏。佛出劫剎等事,稱為莊嚴;於過去門中,含藏此無盡莊嚴之事,稱為藏。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緣;起定能受法,三輪(佛之身、口、意業)無著,皆稱清淨。即了知過去諸佛之出現、劫剎、度生、壽命之次第。(六)智光明藏大三昧,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法等,稱之為藏;智慧徹照,稱為光明。即能了知未來劫中諸佛已說法與未說法。(七)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大三昧,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稱莊嚴;橫遍十方,故稱一切;現可目睹,故不稱藏。即能遍入十方世界,見一切佛之教化莊嚴。(八)眾生差別身三昧,於差別眾生身內外,入定、出定皆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稱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九)法界自在大三昧,於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識)自在出入,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故。(十)無礙輪大三昧,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十無礙滿佛果。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即住無礙三業之佛土,成就眾生之教化,轉淨法輪,續諸佛之種。〔華嚴經合論卷六十八、華嚴經疏卷四十五、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七十三、大藏法數卷五十八〕 p444


十種行

又作坐禪人十種行。據解脫道論卷四行門品載,十種行即:(一)令觀處明淨,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先須調適飲食,不飽不飢,次須隨順時節,不先不後,又當整肅威儀,無有懈怠;修此三行,用觀分明,則諸緣屏息,心常寂靜,安於禪定。(二)起觀諸根,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當周觀察信、進、念、定、慧等五根,不令消滅,與定相應,心無懈怠,即得遠離疑、蓋等過,三昧現前。(三)曉了於相,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必當曉了意識想念之相,令其不急不寬,調適得中,則不生妄想,易入禪定。(四)制令心調,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當起精進,制伏其心,調停適中,勿使過度,增長亂意,則得定相現前,三昧成就。(五)折伏懈怠,謂坐禪之人若以不得勝定,令心無味,故成懈怠,而欲睡眠,是時必當諦觀諸禪功德,策勵精進,則定相現前,三昧可得。(六)心無味著,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以慧根遲鈍及少方便,不得寂靜,故於勝定無所樂著。(七)心歡喜,謂坐禪之人於諸勝定,心若無味,當觀生、老、病、死及諸惡趣,令生恐怖,然後念佛、法、僧等諸功德,策進身心,令欣得禪定。(八)心定成捨,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當調伏諸根,如理思惟,安住寂靜,而捨一切非正之行。(九)近學定人,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應當遠離不修威儀及不習寂靜之人,而常親近安住寂靜、威儀整肅、心源泯淨者,依其教誡,成就正定道業。(十)樂著安定,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於彼得定善、解緣起、入寂靜處者,即當愛樂恭敬,求其開導,以起定心。 p486


有貪

梵語 bhava-rāga,巴利語同。為「欲貪」之對稱。又作有欲。指於色、無色二界所起之貪欲。有,指色、無色二界之定及其依身;若於此二界常起定貪,產生愛著之貪煩惱,稱為有貪。

蓋色、無色二界之人,常執著於禪定而貪著之,以其愛著禪定之有,故稱有貪。又因凡人對此二界之人,每易生起解脫之情想,妄以此二界為解脫之界,為遮止此一情想,故於上二界立有貪之名,以彰顯其所緣之解脫非真解脫。〔俱舍論卷十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五、俱舍論頌疏卷十九〕 p2442


坐禪人十種行

若坐禪之人,住於外行,不能得安定,應以如下之十行因緣令起安定方便,即:(一)觀處明淨,謂修行之人,欲修禪定,先須調適飲食,不饑不飽;次須隨順時節,不先不後;又當整肅威儀,無有懈怠。修此三行,用觀分明,則諸緣屏息,心常寂靜,安於禪定,是為觀處明淨。(二)徧起觀諸根,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當周徧觀察信等五根,不令消減,與定相應,心無懈怠,即得遠離疑蓋等過,三昧現前,是為徧起觀諸根。(三)曉了於相,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必當曉了意識想念之相,令其不急不寬,調適得中,則妄想不生,易入禪定,是為曉了於相。(四)制令心調,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當起精進,制伏其心,調停適中,勿使過度,增長亂意,則得定相現前,三昧成就,是為制令心調。(五)折伏懈怠,謂坐禪之人,若以不得勝定,令心無味,故成懈怠,而欲睡眠,是時必當諦觀諸禪功德,策勵精進,則定相現前,三昧可得,是為折伏懈怠。(六)心無味著,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以慧根遲鈍,及少方便,不得寂靜之樂,故於勝定無所樂著。(七)心歡喜,謂坐禪之人,於諸勝定,心若無味,當觀生老病死,及諸惡趣,令生恐怖,然後念佛法僧等諸功德,策進身心,令欣得禪定,是為心歡喜。(八)心定成捨,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當調伏諸根,如理思惟,安住寂靜,而捨一切非正之行,是為心定成捨。(九)近學定人,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應當遠離不修威儀及不習寂靜之人,而常親近安住寂靜、威儀整肅、心源泯淨者,依其教誡,或就正定道業,是為近學定人。(十)樂著安定,謂坐禪之人,欲修禪定,於彼得定善解緣起入寂靜處者,即當愛樂恭敬,求其開導,以起定心,是為樂著安定。〔解脫道論卷四〕 p2839


觀心食法

全一卷。又稱觀食法。隋代智顗述。收於卍續藏第九十九冊。本書教人以觀法受食,成為般若食,顯明空、假、中三觀中道之旨趣,並引淨名所言(卍續九九‧五五上)「非有煩惱,非離煩惱,非入定意,非起定意,是名食法」為旨趣。〔天台教學史第四章(慧嶽)〕 p6950


觀心食法

全一卷。又稱觀食法。隋代智顗述。收於卍續藏第九十九冊。本書教人以觀法受食,成為般若食,顯明空、假、中三觀中道之旨趣,並引淨名所言(卍續九九‧五五上)「非有煩惱,非離煩惱,非入定意,非起定意,是名食法」為旨趣。〔天台教學史第四章(慧嶽)〕 p695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番共解

天台宗之佛典詮釋學用語。該宗在闡釋名、體、宗、用、教等五層義理時,以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法分別解析,故謂七番共解。天台智者大師在詮釋經典時,往往先以「五重玄義」分析,以彰顯經典內容的哲理。並分通、別二種方式來說明。「通」即七番共解,「別」即五重各釋。所謂七番共解,即︰

(1)標章(分科)︰即標其章節,俾使層次分明,使研究者,容易憶持而不忘(令起念心)。

(2)引證︰凡所發言論,欲使人深信,必當引經據典,以證明所說不謬(令起信心)。

(3)生起︰以五重次第依次解析,俾使聞者不致散亂而能生定心(令起定心)。

(4)開合(開廣合略)︰隨順眾生根性之利鈍,而令隨機獲益(令起慧心)。

(5)料簡(問答)︰以問答方式解釋疑惑(令起慧心)。

(6)觀心︰佛陀的一代教法,都不離心,是以聞法必須字字句句指歸自心,如︰了達實相,即觀心「體」。能明因果,即觀心「宗」。斷惑證真,即觀心「用」。分別淺深、大小,即觀心「教」(令起精進心)。

(7)會異(會通異名)︰俾獲得正確的了知,以維護堅固的信念(輔持慧心)。

七番共解可促使聽經者生起信、進、念、定、慧的五心。由此而成就五根、五力,以破除五障(信破疑障、精進破懈怠障、念破迷障、定破亂障、慧破愚癡障)。這是智者大師創設此種方式的用意。

《法華玄義》卷一(上)云(大正33‧682a)︰「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據佛語,起信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脫門。」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地

大乘菩薩道的修行階位。大地能生長萬物,故佛典中常以「地」來形容能生長功德的菩薩行。「十地」即指十個菩薩行的重要階位。在佛典中,不同的經論,往往對十地的內容有不同的描述。茲舉四類如次︰

(一)梵文《大事》之十地

(1)難登(梵durārohā)

(2)結慢(梵baddhamānā)

(3)華飾(梵puṣpamaṇḍitā)

(4)明輝(梵rucirā)

(5)廣心(梵cittavistarā)

(6)具色(梵rūpavatī)

(7)難勝(梵durjayā)

(8)生緣(梵janmanideśa)

(9)王子位(梵yauvarājya)

(10)灌頂位(梵abhiṣeka)

(二)大乘初期之十地(四位)

(1)初發心(梵prathama-cittotpādika,發意)初發意

(2)治地(梵ādikarmika,淨地)

(3)應行(梵yogācāra,修行、進學)久發意

(4)生貴(梵janmaja)

(5)修成(梵pū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

(6)正心(梵śuddhādhyāśaya,成就直心)

(7)不退轉(梵avaivartya,阿惟越致)不退轉

(8)童真(梵kumarabhūta,童子)

(9)法王子(梵yauvarājyatā,王子)

(10)灌頂(梵abhiṣekaprāpta,阿惟顏)一生補處


(1)乾慧地(suklavipasyana-bhumi,淨觀地)┐
(2)種姓地(gotra-bh.,性地) ──────┘凡 夫 ─┐
(3)八人地(astamaka-bh.,第八地)………………預流向 │
(4)見地(darsana-bh.,具見地)…………………預流果 │
(5)薄地(tanu-bh.)…………………………………一 來 │聲聞
(6)離欲地(viaraga-bh.)…………………………不 還 │
(7)已辦地(krtavi-bh.,已作地)…………………阿羅漢─┘
(8)辟支佛地(pratyekabuddha-bh.,獨覺地)───────緣覺
(9)菩薩地(bodhisattva-bh.)─┐
(10)佛地(buddha-bh.)────┘ …………………………佛菩薩


(四)華嚴十地

(1)歡喜地(梵pramuditā bhūmi,極喜地)

(2)離垢地(梵vimalā bh.)

(3)發光地(梵prabhākarī bh.,屆窮)

(4)焰慧地(梵arcismatī bh.,焰地)

(5)極難勝地(梵sudurjayā bh.,難勝地)

(6)現前地(梵abhimuhī bh.)

(7)遠行地(梵dūraṇgamā bh.)

(8)不動地(梵acalā bh.)

(9)善慧地(梵sādhumatī bh.,妙善地)

(10)法雲地(梵dharmameghā bh.)

關於十地的意義,各宗因所據教義有別,往往有不同的解說,茲依法相宗教義試釋華嚴十地如次︰

(1)歡喜地︰菩薩至此位捨離無始以來的異生性,初得聖性,具證人法二空理,能利益自他而生大喜,故名。

(2)離垢地︰菩薩至此位圓具淨戒,遠離煩惱垢,故名。

(3)發光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發無邊妙慧光,故名。

(4)燄慧地︰菩薩至此位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增智慧燄,故名。

(5)難勝地︰菩薩至此位,能令行相互違之真俗二智互合相應,故名。

(6)現前地︰菩薩至此位,住緣起智,進而引發染淨無分別的最勝智現前,故名。

(7)遠行地︰菩薩至此位,修行進入無相行,遠離世間及二乘的有相有功用,故名。

(8)不動地︰菩薩至此位,無分別智相續任運,不被相、用、煩惱等所動,故名。

(9)善慧地︰菩薩至此位,成就微妙四無礙辯,普遍十方,善說法門,故名。

(10)法雲地︰菩薩至此位,大法智雲含眾德水,如虛空覆隱無邊二障,使無量功德充滿法身,故名。

又,十地的滿心,名金剛喻定。因此位的定力能破一切煩惱,猶如金剛之能摧一切物,故名金剛喻定,又稱為金剛三昧或金剛心。若由此再開出一等覺位,則成四十二位。等覺為斷惑的最後位,是因位的最上位,與果上的妙覺僅差一等,次生即可補前佛處而作教主,故亦云補助位。但是,《瓔珞經》則稱為無垢地,以雖有煩惱餘習,然祇如微煙,有等於無,故名無垢地。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菩薩因地中,已現證法性的,有十地,也叫十住地。初住地,名為「極喜地」,也譯作歡喜地。地是能生功德的意思;現證法性的,依法性能生種種無漏功德(所以也叫法界),如依地而生草木珍寶一樣。初地,是菩薩入見道的位次,現證法性。菩提心與法性相應,名勝義菩提心。分證了無上菩提,所以也可稱為(分證)成佛了。那時,歡喜已極,如初得定的,也歡樂踊躍一樣。菩薩初證聖性,得到了從來未有的出世心,嘗到了從來未有的離繫樂,觀察如來所有的一切功德,自己都有分,能得能成,所以得到無比的歡喜。由於通達法空性,也不再有「不活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惡名畏」了。進入初地的,名為「生諸如來家」。如來是一切佛;菩薩以智度為母,方便為父,分證了佛法身。從此能荷擔佛的家業,紹隆佛種不斷,真是佛子,所以說生如來家。凡是證法性的,就能斷煩惱。初地菩薩所斷的,是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障,扼要的說︰「斷除三種結」──身見、戒禁取、疑。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但經中約特勝的意思說,初地菩薩的布施功德最為殊勝,也稱為布施波羅蜜多圓滿,初地菩薩是沒有一樣不能捨的。一地一地的功德,非常廣大,如《十地經》等詳說。龍樹菩薩曾略攝初地的功德說︰「初地名歡喜,於中喜希有;由三結滅盡,及生諸佛家。因此地果報,現前修施度,於百佛世界,不動得自在。於剡浮等洲,為大轉輪王;於世間恆轉,寶輪及法輪。」

第二地菩薩,在十波羅蜜多中,戒波羅蜜多偏勝,持戒功德,圓滿清淨。戒就是十善行,如《十地經》說︰二地菩薩,自修十善,也教人修十善。以大乘心行來廣行十善,達到身口意業的圓滿清淨,不再如初地那樣,還有微細誤犯的戒垢,所以名為「離垢地」。

初地──布施勝……修布施
二地──持戒勝……修十善
三地──忍辱勝……修禪定
四地──精進勝……修道品
五地──禪定勝……修四諦
六地──般若勝……修緣起


第三是「發光地」,在十度中,忍波羅蜜多偏勝,圓滿。為什麼叫發光﹖因為第三地菩薩,勤求佛法,得聞持陀羅尼,能受持一切佛法。又勤修定學──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定。由於聞法及修定,慧力增勝,火一樣的光芒煥發,能除諸冥暗。如受持佛法,於佛法的不明,就去除了。入了深定,那邪貪、邪瞋、邪癡等闇蔽,也不會再起,心光更明淨了。

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

第五地名「難勝地」。約修十波羅蜜多說,靜慮波羅蜜多偏勝圓滿了。約修共三乘聖法說,能善巧通達諸諦理──四諦、二諦等。為什麼叫難勝呢﹖這是經過最極艱難才能夠到達的。到達什麼呢﹖從前,初地現證法空性時,盡滅一切戲論相,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等到從證真定而起時,有相又來了。或是無分別後得智,或是善分別慧,所以說︰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那時,雖說能了知諸行如幻,其實是依勝解力,而不是如實現見的。因為在所知境上,似有實性──戲論相,還是一樣的現前,不過經過般若的現證空性,依性空慧的餘力,能了解是無性如幻而已。這可以舉例說︰如仰觀天上的雲駛月運,知道是浮雲的移動,而不是明月的推移。但根識的感官經驗上,還是月亮在動,不過經意識的判定,知道是雲動而已。五地以前的菩薩心境,也是那樣,見性空時,離一切相,不見一切法。等到了達法相時,又離去空性的證知了。一直是這樣的空有不並,互相出沒。由於性空慧的不斷修證,般若力更強,這才能在現見一切有法時,離去那戲論的實有相,真的能雙照極無自性的幻有,與幻有的無自性空。這才真是真俗無礙,空有不二。這是經無限的修習而到達的,所以叫難勝。以前初地的現證空性,是凡聖關;現在又通過第二關,可說是大小關。因為現證空有不二,才不會於生死起厭離想,於涅槃起欣樂想;真的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超出了小乘聖者的心境。

進修到第六「現前地」,約十波羅蜜多的修習說,是般若──慧波羅蜜多偏勝,圓滿。到這,菩薩住於滅盡定中。滅盡定是最勝的定,有漏的心識,都因定力而不起。如二乘聖者入滅盡定,就以為證於實際,生起入涅槃的意想。《楞伽經》說小乘的醉三昧酒,也就是入滅盡定。所以般若經中,佛勸菩薩們,如悲願力不充,不要入滅盡定,免墮小乘。但到了六地菩薩,在般若慧、大悲願的資持下,能入滅盡定,而且於定中現證法性。那時,佛法皆現前,了了明見,所以叫現前地。在這甚深的空慧中,「緣起真實性」,也就是幻有即空,空即幻有的不二平等,也能深徹照見。第五地雖能達到真俗並觀,但這是極難得的。到第六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現證空有無礙的緣起中道。所以六地菩薩,能常寂,又能常常悲念眾生。常寂是般若的現證,所以這是大悲般若不二,為大乘的不共勝法,而勝過了、超出了二乘的智證。

六地多修緣起觀。緣起與空相應,所以也到了「佛法皆現前──中道」的證境。小乘有部說︰緣起有四種,有名為一念緣起的,以為十二緣起,不一定約三世說,就是一念心中,也可以安立的。《華嚴經》的〈十地品〉,在說第六地時,廣明緣起,也就說到這一心緣起說,如說︰「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解說與有部的大致相同。這一法義,在適應唯心論的根機與學風,展開了大乘的唯心論,起著非常的影響,佛法真是不可思議!

到了第七「遠行地」,那更深妙了。能於滅盡定中,念念能起定,也念念能入定。一般的入定出定,就是到了超作意位,也得有方便。而現在竟然念念能出能入。這不但是要入就入,要出就出,而且是入定就是出定,出定就是入定。這如《維摩經》說︰「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由於定的深妙,依定的般若,也到了無相有功用行的境地。上面說過,初地以來,智證空性是無相的,但出了深觀,就是後得智,也還是有相現前(不要誤解,以為有相就是執著)。五地能難得的達到空有不二的無相行,六地進步到只要多修無相作意,就能無相現行,但總還是間斷的時間多。到了七地,就能無間斷的,無相現行了。

約十波羅蜜多說,第六般若波羅蜜多,重在實智。以後還有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多,都是般若的方便妙用。所以,如說六波羅蜜多,那後四波羅蜜多,就攝在般若中了。依十度說,第七地中的「方便度」最為殊勝,如火的越來越熾然一樣。約修行的時間說,到第七地終了,就是第「二僧祇劫滿」。三大阿僧祇劫的分別,也是有特殊意義的。從發心成就,修到臨入現證空性,為第一阿僧祇大劫,以後是聖者,進入第二阿僧祇大劫了。七地滿,到了純清淨無相行的邊緣,所以是第二阿僧祇大劫滿,以後進入第三阿僧祇大劫了。因此經上說︰七地如二國中間的甌脫地帶,以前是有相行,有相與無相的間雜行,無相而有功用行,以後純是無相無功用了。第七地到了這一邊緣,所以叫遠行。

從第七地,進入第八地,名「不動地」。怎麼叫不動呢﹖第七地的無相行,還是有功用的,八地是無相而又無功用的。到了這,智慧、功德都任運地增進,煩惱也不再起現行。不為煩惱所動,也不為功用所動,所以叫不動。如人在夢中渡河,用盡一切伎倆,艱苦地用力過去,忽然醒來,就一切功用都息了。三界修所斷的煩惱,過去沒有斷盡,但不致引生危險。因為菩薩並不急急的要斷煩惱,只要能控制就得了。有時,還可利用煩惱,作自利利他的方便。但進入第八地,煩惱障已不斷而自然斷盡;所以在菩薩階位中,八地得無生法忍,才盡斷三界惑,如阿羅漢一樣。八地菩薩的無相行,證無分別法性,得無生法忍,都可說與阿羅漢的證入涅槃一致。而斷盡三界煩惱,也與阿羅漢一樣。所以《十地經》說︰菩薩進入第八地,要入涅槃。以佛的加持力,菩薩的本願力,當然不會像小乘那樣入涅槃的。從此進入真正不共二乘的菩薩道。五地菩薩極艱難而能進入的大乘深境(無相行),到這才完全到達。約十度說,八地的大願,最極清淨,所以能於無相無功用行中,起如幻三昧,於三有中,普現一切身,普說一切法。如普門大士觀世音菩薩那樣,「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都是八地以上的深行菩薩境界。無相行中,不但能知有如幻,而且是顯現如幻(無戲論相),與空性平等不二;八地菩薩純無相行,所以說八地菩薩起如幻三昧了。

無相無功用行,到了第九「善慧地」,更為增勝。自證的,不用說是無功用的,就是為他說法,也能不待功用。九地菩薩,能得法、義、辭、辯──四無礙解智,在一切說法人中,為第一大法師,守護佛的法藏。菩薩能一音說一切法,為無量差別根性,一時說一切應機的法門,自然而然地不加功用。在十波羅蜜多中,九地能圓滿清淨一切力波羅蜜多。

第十名「法雲地」。如王子冊封了太子,要正式登位,在印度要舉行灌頂禮。取四大海的水,澆灌在王子的頂上,登位禮就告完成,這與近代的加冕禮一樣。菩薩到了十地,是法王子,位居補處,也就要圓滿成佛了。這就有十方一切諸佛,放大光明,集合而流入菩薩的頂內。這是佛光灌頂,象徵了一切諸佛的菩提智光,入於菩薩心中;菩薩的菩提智光,與諸佛無二無別;也就是菩薩的菩提心寶,圓滿清淨得與諸佛一樣,這是成佛的象徵。為什麼叫法雲呢﹖因為在十度的修學中,十地是智波羅蜜多增勝。除佛以外,九地菩薩的一切智慧善根,都不能及。所以不但能自在說法,而且能遍法界而現神通,現身說法。降澍大法雨,如大雨滂沛,無處不滿;大地的一切卉草樹木,不問大小,都得到滋潤而茁長一樣。法雨從法雲而來,十地菩薩是︰「從願力生大慈悲,福德智慧以為密雲;現種種身,為雜色雲;通明無畏,以為電光;震大雷音,說法降魔。一念一時,能於上所說微塵世界,皆悉周普,以善法雨,甘露法雨。」所以,十地菩薩的現通說法,能長養一切眾生善根,如大雲的時雨滂沛一樣。

◎附二︰《顯揚聖教論》卷三(摘錄)

云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

(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

(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

(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

(四)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燄慧。

(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

(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

(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

(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

(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地。

〔參考資料〕 《攝大乘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孔目章》卷三;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菩薩思想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5}、{66});高峰了州《華嚴論集》;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第四章。


十定

大乘佛教的禪定用語。又稱十大三昧、十三昧。「十」表示數的圓極;「大三昧」則表示行願滿稱法界之定,即指普賢的深定妙用無窮。此十定即︰(1)普光大三昧,(2)妙光大三昧,(3)次第徧往諸佛國土大三昧,(4)清淨深心行大三昧,(5)知過去莊嚴藏大三昧,(6)智光明藏大三昧,(7)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大三昧,(8)眾生差別身大三昧,(9)法界自在大三昧,(10)無礙輪大三昧。

澄觀《華嚴經疏演義鈔》卷四十對此十定曾有解釋,其文云(卍續10‧844 上)︰
「(一)普光者,身心業用周徧全包為普,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者,身智徧照為光,勝用交暎為妙。(三)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為徧,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為次第,即能起用名神通,以智用如理本自徧故。(四)明了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徧供諸佛,請法起說名之為行。(五)佛出劫剎等事皆名莊嚴,過去門中包此無盡為藏,亦名過去清淨藏者,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緣,起定能受法,三輪無著,皆名清淨。(六)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法等,名之為藏,智慧徹照,稱曰光明。(七)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曰莊嚴,橫徧十方故云一切現,可目覩故不云藏。(八)於差別眾生身內外,入定起定皆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九)於眼等十八界自在入出,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故。(十)無礙輪者,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十無礙滿佛界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故。」

此外,根據《大藏法數》卷五十八所釋,普光三昧係身土重重相入,周徧廣大而無限極。妙光明三昧係顯明自他境界,身心無礙,次第徧往諸佛國土。神通三昧係以如幻智應物而動寂,藉根本智,恆無往來,彼此延促。清淨深心行三昧係至阿僧祇世界諸佛所,以花香供養,請求妙法。知過去藏莊嚴三昧係知過去諸佛出現、劫剎、度生、壽命。智光明藏三昧係對未來劫中諸佛已說、未說之法悉皆能知。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三昧係能徧入十方世界,見一切佛的教化莊嚴。一切眾生差別身三昧係入人身而出夜叉身,乃至入剎那而起於三世等。法界自在三昧係自身毛孔入此三昧而做佛事,得法界自在。無礙輪三昧係位於無礙三業佛土而完成對眾生的教化,轉淨法輪,續諸佛種。

〔參考資料〕 新譯《華嚴經》卷四十〈十定品〉;《華嚴經合論》卷六十八;《華嚴經綱要》卷四十;《華嚴經疏》卷四十五。


有貪

指於色、無色界所起的貪欲。又稱有欲。為欲貪之對稱。「有」,指色、無色界的定及其依身;「有貪」,即愛著此「有」的貪煩惱。《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99a)︰
「言貪分二,謂欲、有貪。此中有貪以何為體﹖謂色、無色二界中貪此。名何因唯於彼立﹖彼貪多託內門轉故。謂彼二界多起定貪,一切定貪於內門轉故,唯於彼立有貪名。又由有人於上二界起解脫想,為遮彼故,謂於上界立有貪名,顯彼所緣非真解脫。」

由此文可知,色、無色界之人常貪著於禪定。以彼等常愛著禪定之「有」,故稱有貪。又因有人妄以此二界為解脫之界,而對此二界之人起解脫之想,為遮止此一情想,故立有貪之名,以彰顯其所緣之解脫並非真解脫。

〔參考資料〕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十五;《俱舍論光記》卷十九;《俱舍論頌疏》卷十九。


解脫道論

十二卷。阿羅漢優波底沙造,梁‧僧伽婆羅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全書分十二品,分別解釋戒、定、慧三學之修持教理。闡述戒律為修持佛法之階梯,持戒攝心,以防止身、口、意所作的惡業,再依禪定修習,澄心靜慮,去一切妄念,遂得智慧,通達事理,決斷疑念,證得真理。亦即強調經由戒、定、慧三學之修持,以求得自我解脫,達到涅槃境界。

本書為南方阿毗達磨之綱要書,但巴利語原典不傳。一般認為,覺音《清淨道論》(Visuddhi-magga)係以本書為底本而作,然本書內容大部分是教說與術語的解釋;而《清淨道論》則加入許多譬喻因緣譚,為本書所無。

◎附︰呂澂〈解脫道論分別定品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內典談定學者,莫詳於瑜伽,而源出上座部之化地一系。化地學有南北兩傳(從印度本土北向者為北傳,南向至海外師子國──即今斯里蘭卡──者為南傳),故言瑜伽,必合南北之傳,方盡其蘊。北傳者,至玄奘時,已盡入中土。南傳在六代時,亦復東來,即今講之《解脫道論》也。考《奘師傳》(卷四)載,歸前遍遊五竺,南至建至城,將赴師子國,晤及彼國高僧二人,得悉其國內亂,並問知彼土所傳上座三藏及瑜伽學情形,與在那寺得聞於戒賢者無異,遂不復往。可知當時瑜伽學實有南北之說,且戒賢口授已及其義。惜奘譯《大論》僅是北說,未攝南傳之義,幸有本論堪以探求。故今日研究瑜伽學,實應合南北兩系以窺全豹。

本論題為優婆底沙造,但實際另有本母據以演繹,非盡出其手筆也。其後有佛陀瞿沙(覺音)者,為中印人,依離婆多出家,於時印土小乘湮沒,師命南往師子國求學。彼國三藏,時已盡成土語,覺音乃發願譯還為巴利原文。彼中大寺派(時有三派)學者,疑其能力,乃取《解脫道論本母》試令解釋。音遂引據經典,廣為闡述,成《清淨道論》,小乘之要網羅無遺。於是群加敬服,乃獲盡譯三藏為巴利文,並著種種釋論。時人尊為彌勒再來。今所存南傳佛學,皆受其賜也(覺音為適當我國劉宋時人,奘師所說南方瑜伽,或指音注《清淨道論》,亦未可知)。《清淨道論》與本論同一本母,為南方瑜伽學集大成之作,雖無漢譯,但得本論亦可見南傳之根本也。本論相當奘譯《瑜伽論》中之〈聲聞地〉;所異於彼地者,此為教授用書,具有次第經驗之談,堪為實踐之據。中土定學,自羅什以來,隋唐稱盛,天臺賢首以此開宗,但多屬文字揣摩,未解教授真諦。教授典籍如舊譯之本論,新譯之《六門教授習定論》,均未採用。今日之研究,實可以補其缺憾也。

次講論文。本論全部大旨,在解說《雜阿含經》一頌(卷二十二)。其頌云︰「智者建立(即依止義)戒,內心修智慧,比丘勤修習,於纏能解纏。」是頌為經中天子問,佛所答者,意謂修行之人依止戒定慧三學,即得解脫也。以此全論十二品,用三學區分。初戒學末慧學各三品,中間定學則有六品,亦可見此論之特重定學也。今所講之〈分別定品〉,即論之第四品也,凡以十三門分別。如論云︰
「問︰爾時淨戒坐禪人,已行頭陀受成就勝善處,當何所作﹖答︰令定起。問︰何定﹖何相﹖何味﹖何起﹖何處﹖何人受﹖禪解脫定正受何差別﹖幾定因可見以此起定﹖障定有幾法﹖定幾功德﹖定幾眾具﹖幾種定﹖云何起定﹖」

云十三門者,謂體、相、味、生、依、義、差別、功德、障、因、資糧種類、修行。此〈分別定品〉,具十二門,末後一門,為餘五品所講,後當述其大要。初門定體。論曰︰
「答︰定者,有清淨心,一向精進與寂靜功德等正真住不亂,此謂定。復次,煩惱猛風無傾心慮,如殿裏燈,失不動。如《阿毗曇》說,若心正住,無所攀緣,亦不動亂,寂靜無著,正定根、定力,此謂為定。」

定之體性論有二釋︰(1)正解,(2)反顯。正解者,定為善(清淨)心一境性(即一向,此義《六門論》中已釋)。謂心與心所(善心所之精進及別境之等持──即寂靜──)和合,平等正住於境而不動亂,是即心一境性之義也。反顯者,以客塵煩惱遠離不動相續為定體。謂此能慮之淨心,不為煩惱猛風所動,如殿裏燈光,明照不動,即心淨無障相續之義也。再引教證,此義出《阿毗曇》(南傳)三十七菩提分之定根定力,顯定之自性功用,以能出生諸善功德(根義),而又有力伏惑,不為煩惱所動也。次有五門,合為一段。論曰︰
「云何相﹖何味﹖何起﹖何處﹖心住是相,伏怨是味,寂靜是起,於染不著,心得解,是名為處。何人受定﹖謂受心數等方便定等,如手執稱。令心數數等,如鉢中油。念與精進等行為定,猶如四馬齊力牽車。思惟等為定,如彼箭師,注心調直。以除怨故,如藥消毒。如《毗曇》說,歛攝是定義,從是定義,滿是定義。」(下略)

〔參考資料〕 《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長井真琴《南方所傳佛典の研究》。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南山律學辭典]
戒為眾善宏基依因所本

羯磨疏‧序:「學雖多位,誠戒居先。豈不以眾善宏基,依因之所本也?」濟緣記釋云:「別明中,初科,上句躡前三學,次句獨推戒功。豈下,出居先所以。有二義:一﹑者萬善宏基,謂出生萬行。宏即大也。二﹑者依因所本,謂能發起定慧。即遺教云,若無淨戒,諸善不生。又云,依因此戒,得生禪定滅苦智慧是也。」(業疏記卷一‧三‧一八)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七覺支

瑜伽二十九卷十一頁云:此復云何?謂七覺支,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如實覺慧,用此為支,故名覺支。即此七種如實覺支,三品所攝。謂三覺支,奢摩他品攝,三覺支,毘缽舍那品攝;一覺支,通二品攝。是故說名七種覺支。謂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此三觀品所攝。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此三止品所攝。念覺支一種,俱品所攝。說名遍行。

二解:辯中邊論中卷十四頁云:已說修五力;當說修覺支。云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并利益 及三無染支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為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定、捨。何故復說無染為三?頌曰: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為無染支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緣。麤重為因生諸雜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捨故。此無染。義別有三。

三解:雜集論十卷七頁云:七覺支所緣境者:謂四聖諦如實性。如實性者:即是勝義。清淨所緣故。覺支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如是七法,是覺支自體。念者: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者:是自體支。是覺自相故。精進者,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者:是利益支由此勢力,身調適故。安定捨者:是不染污支。由此不染污故,依此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故。如其次第。由安故不染污。由此能除麤重過故。依定故不染污。依止於定,得轉依故。捨是不染污體。永除貪憂,不染污位為自性故。覺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覺支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隨其次第,顯示緣四諦境修習覺支。所以者何?若緣苦體為惱苦時;於苦境界,必求遠離。故名依止遠離。若緣愛相苦集為苦集時,於此境界,必求離欲故。名依止離欲。若緣苦滅為苦滅時,於此境界,必求作證故。名依止寂滅。棄捨者:謂趣苦滅行。由此勢力,棄捨苦故。是故若緣此境時,於此境界,必求修習。故名迴向棄捨。覺支修果者: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

四解: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九頁云:七覺支者: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三、精進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六、定覺支,七、捨覺支。擇法、即慧。喜、即喜根。捨、謂行捨。餘四如名,即心所中各一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此七,名覺支耶?答:覺、謂究竟覺,即盡無生智。或如實覺,即無漏慧。七為彼分,故名為支。擇法、亦覺亦支。餘六、是支,非覺。此七廣辯,如餘處說。

五解:法蘊足論七卷十一頁云:此覺支言,顯七覺支。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脩令圓滿。時彼苾芻復白佛言:云何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脩令圓滿?佛告苾芻:若有於身,住循身觀;安住正念,遠離愚癡;爾時便起念覺支。得念覺支,脩令圓滿。彼由此念,於法簡擇,極簡擇,遍尋思,遍伺察,審諦伺察;爾時便起擇法覺支。得擇法覺支,脩令圓滿。彼由擇法,發勤精進;心不下劣。爾時便起精進覺支。得精進覺支,脩令圓滿。彼由精進,發生勝喜,遠離愛味;爾時便起喜覺支。得喜覺支,脩令圓滿。彼由此喜,身心輕安,遠離麤重;爾時便起輕安覺支。得輕安覺支,脩令圓滿。彼由輕安,便受快樂。樂故心定。爾時便起定覺支。得定覺支,脩令圓滿。彼由心定,能滅貪憂,住增上捨;爾時便起捨覺支。得捨覺支,脩令圓滿。於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廣說亦爾。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脩令圓滿。如彼七卷十二頁至八卷四頁廣釋。


七種隨眠

瑜伽八十九卷七頁云:復次煩惱品所有麤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當知此復建立七種。由未離欲品差別故;由已離欲品差別故;由二俱品差別故。由未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俱品差別故;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惱。

二解:俱舍論十九卷一頁云:若諸隨眠,體唯有六;何緣經說有七隨眠?頌曰:六由貪,異七。有貪上二界。於內門轉故。為遮解脫想。論曰:即前所說六隨眠中,分貪為二。故經說七。何等為七?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欲貪隨眠依何義釋?又云言貪分二,謂欲有貪。此中有貪,以何為體?謂色無色二界中貪。此名何因唯於彼立?彼貪多託內門轉故。謂彼二界,多起定貪。一切定貪,於內門轉;故唯於彼,立有貪名。又由有人,於上二界,起解脫想。為遮彼故。謂於上界立有貪名。顯彼所緣,非真解脫。此中自體,立以有名。彼諸有情,多於等至及所依止,深生味著;故說彼唯味著自體。非味著境。離欲貪故。由此唯彼立有貪名。既說有貪在上二界;義准欲界貪名欲貪。故於頌中不別顯示。

三解:入阿毗達磨論上十一頁云:隨眠有七種。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此七別相,結中已說。然應依界行相部別,分別如是七種隨眠。謂貪諸欲,故名欲貪。此貪即隨眠,故名欲貪隨眠。此唯欲界五部為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瞋隨眠,亦唯欲界五部為五。有貪隨眠,唯色無色界各五部為十。內門轉故。為遮於靜慮無色解脫想故;說二界貪,名有貪。慢隨眠,通三界各五部為十五。無明隨眠,亦爾。見隨眠、通三界各十二為三十六。謂欲界見苦所斷具五見。見集滅所斷,唯有邪見及見取二。見道所斷,唯有邪見見取戒禁取三。總為十二。上二界亦爾。為三十六。疑隨眠,通三界各四部為十二。謂見苦集滅道所斷。此中欲貪及瞋隨眠,唯有部別,無界行相別。有貪疑慢無明隨眠,有界部別,無行相別。見隨眠,具有界行相部別。行相別者:謂我我所。行相轉者,名有身見。斷常行相轉者,名邊執見。無行相轉者,名邪見。勝行相轉者,名見取。淨行相轉者,名戒禁取。微細義,是隨眠義。彼現起時,難覺知故。或隨縛義是隨眠義。謂隨身心相縛而轉。如空行影,水行隨故。或隨逐義是隨眠義。如油在麻,膩在摶故。或隨增義是隨眠義。謂於五取蘊,由所緣相應而隨增故。言隨增者:謂隨所緣及相應門而增長故。

四解:品類足論一卷五頁云:隨眠有七種。謂欲貪隨眠、瞋隨眠、有貪隨眠、慢隨眠、無明隨眠、見隨眠、疑隨眠。欲貪隨眠有五種。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貪。瞋隨眠有五種。謂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瞋。有貪隨眠有十種。謂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色界繫五者:謂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貪。無色界繫五,亦爾。慢隨眠有十五種。謂欲界繫五,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欲界繫五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慢。色無色界繫各五,亦爾。無明隨眠有十五種。謂欲界繫五,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欲界繫五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無明。色無色界繫各五,亦爾。見隨眠有三十六種。謂欲界繫十二,色界繫十二,無色界繫十二。欲界繫十二者: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見苦道所斷邪見見取戒禁取,見集滅所斷邪見見取。色無色界繫各十二,亦爾。疑隨眠有十二種。謂欲界繫四,色界繫四,無色界繫四。欲界繫四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所斷疑。色無色界繫各四,亦爾。


七覺支次第

大毗婆沙論九十六卷十頁云:問:何故七覺支中,先說念覺支,乃至後說捨覺支耶?答:隨順文詞巧妙次第法故。復次隨順說者受者輕便次第法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已見諦者。憶念先時所現觀事而為上首,修習覺支,令漸圓滿。如契經說:彼於此法繫念思惟,令不迷謬;起念覺支,修令圓滿。念圓滿已;於法簡擇、籌量、觀察;起擇法覺支,修令圓滿。擇法滿已;發勤精進,心不退屈;起精進覺支,修令圓滿。精進滿已;發生勝喜,心不染著;起喜覺支,修令圓滿。喜圓滿已;身心猗適,離惛沈故;起輕安覺支,修令圓滿。輕安滿已;身心悅樂,得三摩地;起定覺支,修令圓滿。定圓滿已;遠離貪憂,心便住捨;起捨覺支,修令圓滿。故七覺支,如是次第。


十因四緣得五果別

成唯識論八卷五頁云:如是即說此五果中,若異熟果,牽引生起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等流果,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初後緣得。若離繫果,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士用果,有義、觀待攝受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不思議變易生死

佛地經論二卷十五頁云:如是若在無學位中,迴向菩提;由定願力,數數資昔感現身因,令於長時生果相續,漸漸增勝;乃至成佛,功能方盡。此報雖親有漏因感;然由無漏定願資助,名不思議變易生死。無漏定願,不思議故。若有學位,迴向菩提;或隨煩惱感生勢力,感彼生已;於最後生,伏諸煩惱,起定願力,資後身因。如前道理。乃至成佛。或迴心已;即伏煩惱,起定願力,資現身因。如前道理,乃至成佛。諸用無漏定願資助,非煩惱者,皆不思議變易身攝。若煩惱力所感異熟;分段身攝。若說聲聞是化所作;不須如是問答分別。


有貪

俱舍論十九卷三頁云:此中有貪,以何為體?謂色無色二界中貪。此名何因唯於彼立?彼貪多託內門轉故。謂彼二界,多起定貪。一切定貪,於內門轉;故唯於彼,立有貪名。又如有人,於上二界,起解脫想。為遮彼故。謂於上界,立有貪名,顯彼所緣,非真解脫。此中自體,立以有名。彼諸有情,多於等至及所依止,深生味著;故說彼唯味著自體。非味著境。離欲貪故。由此唯彼立有貪名。既說有貪在上二界;義準欲界貪名欲貪。故於頌中,不別顯示。


如來心生起相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五頁云:爾時曼殊室利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應知諸如來心生起之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夫如來者,非心意識生起所顯。然諸如來、有無加行心法生起。當知此事、猶如變化。世尊!若諸如來法身遠離一切加行;既無加行;云何而有心法生起?善男子!先所修習方便般若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如正入無心睡眠,非於覺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勢力,而復覺悟。又如正在滅盡定中,非於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勢力,還從定起。如從睡眠及滅盡定,心更生起;如是如來、由先修習方便般若加行力故;當知復有心法生起。


別境心所起一或多

成唯識論五卷二十頁云:有義、此五定互相資。隨一起時,必有餘四。有義、不定。瑜伽說此、四一切中,無後二故。又說此五緣四境生。所緣、能緣、非定俱故。應說此五、或時起一。謂於所樂,唯起希望。或於決定,唯起印解。或於曾習,唯起憶念。或於所觀,唯起專注。謂愚昧類,為止散心;雖專注所緣;而不能簡擇。世共知彼有定無慧。彼加行位,少有聞思,故說等持,緣所觀境。或依多分,故說是言。如戲忘天,專注一境,起貪嗔等,有定無慧。諸如是等,其類實繁。或於所觀、唯起簡擇。謂不專注、馳散推求。或時起二。謂於所樂決定境中,起欲勝解。或於所樂曾習境中,起欲及念。如是乃至於所觀境,起定及慧。合有十二。或時起三。謂於所樂決定曾習,起欲解念。如是乃至於曾所觀,起念定慧。合有十三。或時起四。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境中,起前四種。如是乃至於定曾習所觀境中,起後四種。合有五四。或時起五。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境中,具起五種。如是於四起欲等五。總別合有三十一句。或有心位,五皆不起。如非四境率爾墮心,及藏識俱。此類非一。


即蘊計我及離蘊計我

瑜伽六卷十頁云: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汙。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二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八頁云:越此依餘,豈無解脫?理必無有。所以者何?虛妄我執所迷亂故。謂此法外、諸所執我非即於蘊相續假立;執有真實離蘊我故。由我執力,諸煩惱生。三有輪迴,無容解脫。以何為證?知諸我名唯召蘊相續,非別目我體。於彼所計離蘊我中,無有真實現比量故。謂若我體、別有實物,如餘有法;若無障緣,應現量得。如六境意。或比量得。如五色根。言五色根。比量得者,如世現見雖有眾緣;由闕別緣,果便非有。不闕,便有。如種生芽。如是亦見雖有現境作意等緣;而諸盲聾、不盲聾等、識不起。起定知別緣有闕不闕。此別緣者,即眼等根。如是名為色根比量。於離蘊我,二量都無。由此證知無真我體。


害阿羅漢

俱舍論十八卷四頁云:若害阿羅漢,無阿羅漢想;於彼依止,起定殺心。無簡別故,亦成逆罪。若有害父,父是阿羅漢,得一逆罪。以依止一故。若爾;喻說當云何通?訶責彼罪。頌曰:若殺加行時,彼非阿羅漢;將死方得阿羅漢果。能殺彼者,有逆罪耶?無。於無學身,無殺加行故。


欲界愛取不與非福行及福行為緣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五頁云:復言:世尊!何緣欲界愛取二種、不與非福福行為緣?世尊告曰:諸有現前愛非愛境增上力故;發生欲愛;起不善根;造非福行。一切皆由於因於果非福行中,不知過患。彼由意樂有過失故,或由加行有過失故;起非福行。如是意樂加行過失,唯用無明以為勝緣;非境-界愛、及不善根。若由欲愛、造諸福行;彼信為依,乃造斯行。於死於生,起定信故。此愛及取、由信攝伏;我施設為有覆無記。若法、欲界有覆無記;於發諸行,無勝功能。以於因果及福行中,不知出離;求可愛生,造斯福行故。此福行,亦唯無明以為勝緣。


無明緣行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五頁云:復言:世尊!何緣欲界愛取二種,不與非福福行為緣?世尊告曰:諸有現前愛非愛境增上力故;發生欲愛,起不善根,造非福行;一切皆由於因於果非福行中,不知過患。彼由意樂有過失故,或由加行有過失故;起非福行。如是意樂加行過失,唯用無明以為勝緣;非境界愛及不善根。若由欲愛,造諸福行;彼信為依,乃造斯行。於死於生,起定信故。此愛及取,由信攝伏;我施設為有覆無記。若法,欲界有覆無記;於發諸行,無勝功能。以於因果及福行中,不知出離;求可愛生,造斯福行。故此福行,亦唯無明以為勝緣。復言:世尊!何緣色界愛取二種,不作色界不動行緣?世尊告曰:諸有未離欲界貪者,色界愛等,未得生處。若無生處;則無堪能。故非色界不動行緣。如說色界愛取二種,於其色界諸不動行,如是無色愛取二種,於無色界諸不動行,應知亦爾。彼於色界或無色界有過患身,起有功德作意想見;或依教法,或依誨法,發起如是非理作意;能為彼界不動行緣。如是所起非理作意,無明所引。如是無明,由此所起非理作意及果為伴,能為彼界不動行緣。是故應知彼不動行,亦唯無明以為勝緣。復有一類,依無有愛,造諸福行,或不動行。彼由如是無有愛故;既於諸有見多過患;豈更悕求當來諸有。然於無有不如實知。由無知故;不得諸有真對治道。又無知故;於非對治,起對治想;造諸福行或不動行。由是道理,如是諸行,應知唯用無明為緣。非愛及取為諸行緣。

二解 瑜伽十卷六頁云:何因緣故,福行不動行,由正簡擇功力而起;仍說用無明為緣耶?答:由不了達世俗苦因為緣,起非福行。由不了達勝義苦因為緣,生福及不動行。是故亦說彼以無明為緣。問:如經中說:諸業以貪瞋癡為緣;何故此中唯說癡為緣耶?答:此中通說福非福不動業緣。貪瞋癡緣,唯生非福業故。問:身業語業,思所發起,是則行亦緣行;何故但說無明緣行?答:依發起一切行緣而說故。及依生善染污思緣而說故。

三解 俱舍論九卷二十頁云:謂諸愚夫,於緣生法,不知唯行;妄起我見,及我慢執,為自受樂非苦樂故;造作身等各三種業。謂為自身受當樂故;造諸福業。受當來樂非苦樂故;造不動業。受現樂故;造非福業。如是名為無明緣行。

四解 法蘊足論十卷四頁云:云何無明緣行?謂世尊說:苾芻當知,無明為因,無明為緣故,貪瞋癡起。此貪瞋癡性,是名無明緣行。復次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無明為前行,無明為幟故;起無量種惡不善法。謂無慚無愧等。由無慚無愧故;起諸邪見。由邪見故;起邪思惟。由邪思惟故;起邪語。由邪語故;起邪業。由邪業故;起邪命。由邪命故;起邪勤。由邪勤故;起邪念。由邪念故;起邪定。此邪見,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邪勤,邪念,邪定,是名無明緣行。復次如世尊說:苾芻當知,起無量種惡不善法,一切皆以無明為限,無明為集,是無明類,從無明生。墮無明趣者,不如實知善不善法,有罪無罪法,應脩不應脩法,下劣勝妙法,黑白法,有敵對法,緣生諸法。不如實知此諸法故;便起邪見,邪思惟,乃至邪念,邪定。是名無明緣行。又云:如是福非福不動行,無明為緣,無明為依,無明為建立故;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無明緣行。

五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三卷十六頁云:問:無明為緣,通生十二;何故但說無明緣行?答:亦應說餘,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復次無明緣行,勢用隨順。餘則不爾。復次無明緣行,勢用強勝。餘則不爾。復次無明於行,能作近緣,是故偏說。於識等十,但作遠緣,是故不說。如近,遠;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眾同分,餘眾同分,亦爾。復次無明與行,作不共緣;是故偏說。與識等十,但作共緣;是故不說。復次此經中說時分緣起,前後次第,展轉相生。若說無明緣無明;便無前後。若說無明緣識等;便非次第。是故但說無明緣行。


善趣得非擇滅

大毗婆沙論三十二卷八頁云:已說惡趣得非擇滅;當說善趣得非擇滅。增上忍時,唯除欲界人天七生,色無色界一一處各一生,於餘一切生,皆得非擇滅。預流者趣一來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六無間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一來者趣不還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爾時得欲界一切生擇滅。不退法者,離初靜慮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初靜慮二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初靜慮二生得非擇滅。爾時於初靜慮一切生皆得擇滅。若退法者,離初靜慮染時,若起定,若不起定,俱至第九無間道時,得初靜慮一切生擇滅。不得非擇滅。可退生故。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不退法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得非擇滅。爾時於一切生皆得擇滅。若退法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八地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八地生,得非擇滅。爾時於一切生,皆得擇滅。已說生處得非擇滅;當說煩惱得非擇滅。增上忍時,於三界見所斷煩惱,得非擇滅。至見道中,隨無間道,得彼擇滅。聖於修道不退法者,離欲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界修所斷煩惱,得非擇滅。若起定者;隨至彼彼無間道時,得非擇滅。爾時得彼煩惱擇滅。若退法者;離欲染時,若起定,若不起定,隨至彼彼無間道時,得彼煩惱擇滅;不得彼非擇滅。乃至離非想非非想處染,隨所應當說。


解了加行

瑜伽三十一卷九頁云:云何名為解了加行?謂於如是所說諸相,善取善了。善取了已;欲入定時,即便能入;欲住定時,即便能住;欲起定時,即便能起。或時棄捨諸三摩地所行影像,作意思惟諸不定地所有本性、所緣境界;如是名為解了加行。


聞聲起定

大毗婆在論一百八十五卷十四頁云:如說:尊者大目揵連言:具壽!我自憶住無所有處定,聞曼陀枳尼池邊、有眾多龍象哮吼等聲。彼尊者為在定聞?為起定耶?答:起定聞。非在定。問:何故作此論?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如毗奈耶說:尊者大目揵連、告諸苾芻言:具壽!我自憶在鷲峰山,住無所有處定;聞曼陀枳尼池邊,有眾多龍象哮吼等聲。時諸苾芻共相謂言:今此大目揵連、自稱得過人法;必無是事。應共壞之。所以者何?住初靜慮者、尚不聞聲;何況住無所有處定。便以此事白佛。佛時告曰:汝等不應壞大目揵連。所以者何?大目揵連、如想而說故。毗奈耶雖作是說;而不分別。由此或有疑彼尊者、在定聞聲。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彼尊者、起定聞聲。故作斯論。問:諸餘聲聞、亦知在定不聞聲故,尚無此說;況大目揵連、是最勝聲聞;何故乃於苾芻眾中說不應說?有說:此不必須通。所以者何?此是偽毗奈耶故。謂佛滅後、有於素怛纜中、置偽素怛纜。毗奈耶中、置偽毗奈耶。阿毗達磨中、置偽阿毗達磨。諸偽文句、不應通釋。有說:定海甚深;聲聞如兔,不得其底。唯佛能盡。故彼尊者、雖作是說;亦無有過。問:彼尊者豈不知在定不聞聲耶?何故作如是說?答:彼尊者、於定自在,入出迅疾;雖起定聞;作住定想。謂彼先從欲界善心、入初靜慮。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如是乃至入無所有處。從無所有處起、還入識處。如是乃至入初靜慮。從此欲界善心現前。聞龍象等聲、不起分別,復還從欲界善心、入初靜慮。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如是乃至入無所有處。從無所有處起、還入識處。如是乃至入初靜慮。從此欲界善心現前。不審分別,便作是語:我自憶住無所有處定,聞曼陀枳尼池邊龍象等聲。彼但於二心起分別知。謂初入定心、及後出定心。於其中間、諸心相續;不審分別,故作是說。亦無有過。


雜修靜慮

俱舍論二十四卷七頁頌云:先雜修第四,或由一念雜。為受生現樂,及遮煩惱退。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故。如是雜修諸靜慮者,是阿羅漢,或是不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修定加行成滿。次後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中間剎那,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本圓成。前二剎那似無間道。第三剎那,似解脫道。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於欲界人趣三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中。亦能如前雜修靜慮。雜修靜慮,為三種緣。一、為受生,二、為現樂,三、為遮止起煩惱退。謂不還中諸利根者,為現法樂及生淨居。諸鈍根者,亦為遮退。彼畏退故。如是雜修,令味相應等持遠故。諸阿羅漢,若利根者,為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為遮防起煩惱退。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五頁云:問:如所說雜修靜慮,以何為自性?答:以五蘊為自性。問:何故名為雜修靜慮?彼雜修言,欲何所顯?答:遍熏故名雜修。合熏故名雜修。令嚴好故名雜修。令明淨故名雜修。譬喻者說:緣彼故名雜修。遍熏故名雜修者:如衣置於一篋,以香遍熏;諸瑜伽師、亦復如是。以前後二剎那無漏,遍熏中間一剎那有漏。合熏故名雜修者:如華與巨勝合,熏令發香;彼瑜伽師、亦復如是。以二剎那無漏,鄰雜熏發一剎那有漏。令嚴好故名雜修者:如以眾華,散制多上,令其嚴好;如是行者,以二剎那無漏,散一剎那有漏上,令其妙好。令明淨故名雜修者:如以金等,置於爐中,調鍊銷鎔,令轉明淨;如是行者,以一剎那有漏,置於無漏二剎那中,數數調鍊,令轉淨妙。緣彼故名雜修者:彼說:以二剎那無漏,緣一剎那有漏;故名雜修。界者、所雜修,墮色界。能雜修,不墮界。地者、能所雜修,皆在根本四靜慮地。又云:云何加行?謂瑜伽師、先入第四靜慮,起多剎那無漏;從此即起多剎那有漏。此後復起多剎那無漏。如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剎那無漏無間,二剎那有漏現前。二剎那有漏無間,復二剎那無漏現前。齊此名為雜修靜慮加行圓滿。從此已後,不由功用,能從一剎那無漏無間、起一剎那有漏。即此無間、復起一剎那無漏。如是中間剎那有漏、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靜慮。爾時名為雜修靜慮根本成就。如是雜修第四靜慮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依欲界人趣三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生色界,由習力,復能如前隨其所應,雜修靜慮。問:何等補特伽羅、雜修靜慮?答:是聖者,非異生;亦學,亦無學。謂信勝解、見至、時解脫、不時解脫、皆能雜修。問:彼何故雜修靜慮?答:三因緣故,雜修靜慮。一、樂等至故,二、怖煩惱故,三、樂受生故。樂等至者:謂為現法樂住故。或為受用聖法財故。或為遊戲功德故。或為觀本所作故。或為引勝功德故。怖煩惱者:謂懼退起煩惱現前,失勝德故。或畏退起煩惱現前,燒身心故。樂受生者:謂樂生彼不共異生五淨居故。信勝解、具由三因緣,雜修靜慮。見至、由二因緣,雜修靜慮。除怖煩惱,不退法故。時解脫、由二因緣,雜修靜慮。除樂受生。背一切生故。不時解脫,由一因緣,雜修靜慮。除怖煩惱及樂受生。不退法故。背一切生故。問:雜修靜慮、有幾品耶?答:有五。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四、上勝圓滿品,五、上極圓滿品。此一一品、於成滿位,皆有三心。一心有漏,二心無漏。如是總說有十五心。五心有漏,十心無漏。問:此十五心,為不起定?為起定耶?答:有說:不起定。譬如見道,相續現前。有說:起定。譬如修道,數起數入。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不起定、能十五心相續而轉。或復起定。於中或有起三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六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九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十二心已,而便起定。是故於彼五品中間,或起不起,雜修成滿。問:此十五心、幾是曾得?幾是未曾得?有說:五、是未曾得。十、是曾得。謂前五現在前時,餘十未來修故。有說:十是未曾得,五是曾得。謂前十現在前時,後五未來修故。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十、五、皆未曾得。或有十、五、皆是曾得。或有少分曾得,少分未曾得。問:此十五心、幾是轉?幾是隨轉?有說:前五、是轉。後十、是隨轉。有說:前十、是轉。後五、是隨轉。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一切皆是轉。或一切皆是隨轉。或少分是轉。少分是隨轉。問:若此品類轉,則此品類隨轉;亦餘品類耶?有說:若此品類轉;則此品類隨轉。謂智所緣行相念住,前後相順,方成雜修。是故若此轉;必此隨轉。不爾;便於雜修為障。有說:若此品類轉;餘品類隨轉。謂智所緣行相念住,異類相間,方成雜修。是故若此轉;必餘隨轉。不爾;便應乖雜修義。如是說者,此則不定。如彼廣說。


[國語辭典(教育部)]
招盤

ㄓㄠ ㄆㄢˊ
商店因經營不善,把裡面所有的設備、器具及房屋、地基等一起定價,招人承購以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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