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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ㄟˋ ㄐㄧㄝ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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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四十二章經

一卷。包含四十二篇短短的經文。一般認為是最早的漢譯佛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

有關本經傳譯的記載,與漢明帝求法傳說有密切關係。漢明帝求法有種種不同說法,因此有關本經傳譯的記載也有許多異說。本經的傳來,最早的記載是〈四十二章經序〉(《麗藏》本經首及《出三藏記集》卷六所載與《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論》)。經序說,後漢孝明帝夢見金人,因遣張鶱、秦景、王遵等至大月支國寫取佛經四十二章;但不載年月。西晉1‧王浮撰《老子化胡經》說是永平七年(64)遣使,永平十八年(75)還(《廣弘明集》卷九《笑道論》第十四)。《歷代三寶紀》以後的記載則都說是十年還漢。根據這些記載,本經的初傳當在西元64年至75年之間。

經序和《牟子理惑論》僅言從大月支國寫取此經,未說翻譯。《出三藏記集》卷二始說張鶱、秦景等於月支國遇沙門竺摩騰,譯寫此經還洛陽,肯定此經譯於月支。《高僧傳》卷一又說此經於洛陽譯出。由此可見,此經翻譯地點,自梁以來尚無定說。至於譯者,《出三藏記集》說竺摩騰譯寫,《歷代三寶紀》所引《寶唱錄》,又以為竺法蘭所譯。《高僧傳》卷一云(大正50‧323a)︰「騰譯四十二章經一卷,初緘在蘭台石室第十四間中。」後又說竺法蘭譯經五部,唯《四十二章經》現存。似乎並存以上兩種說法。因之,後來本經通行本,遂皆題迦葉摩騰共竺法蘭譯。

《歷代三寶紀》載本經前後有兩譯本,即︰(1)迦葉摩騰於白馬寺譯,(2)吳‧支謙譯,與摩騰譯者少異;又謂支譯「文義允正,辭句可觀」。今人有說現存本經《麗藏》本,雖題漢譯,實係支謙所譯。漢譯文或因樸拙早佚,後人乃誤以支譯當之云。

本經有多種異本,現存主要的有五種︰(1)《麗藏》本,(2)宋真宗註本,(3)唐《寶林傳》本,(4)宋六和塔本,(5)明‧了童補註宋‧守遂註本。

《麗藏》本出於北宋初蜀刻,為現存各異本中最近於舊寫本的一種,其後宋、元大藏經皆依之。經文前面有序,與《出三藏記集》所載者相同。次為《四十二章經》文,各章內容大略如下︰

(1)說出家沙門行道得果和四果的意義;(2)說沙門道法應少欲知足;(3)說十善惡業和在家修五戒十善亦能得道;(4)說有過應悔,改過滅罪,後會得道;(5)說以慈心對惡人;(6)說人以惡來反禍自身,如送禮不納還自持歸;(7)說惡人害賢者,如仰天而唾,又如逆風以土坌人還污己身;(8)說博施福大;(9)說隨喜人施亦得福報;(10)較量施福何者最大;(11)說天下有五難;(12)說垢去明存,猶如磨鏡;(13)說行道者善,志與道合者大,忍辱者多力,除心垢者最明;(14)說心垢(三毒五蓋)盡,乃知生死所趣,諸佛國土道德所在;(15)說學道見諦,如持炬火入於暗室,其冥即滅;(16)說應念道不應稍忽;(17)說恒念無常則得道疾速;(18)念道得信根其福無量;(19)念四大無我;(20)華名危身,如香自燒。(21)財色如刀上蜜,貪之截舌;(22)妻子情欲,患甚於牢獄;(23)愛欲莫甚於色;(24)愛欲之於人,如逆風執炬有燒手患;(25)佛訶玉女如革囊眾穢;(26)為道不為情欲所惑,保其得道,如水中木順流入海;(27)意不可與色會合;(28)無視女人,見之當如蓮花不為泥污;(29)人為道去情欲,當如草避火;(30)說止息淫欲當先斷心;(31)說無愛即無憂,無憂即無畏;(32)堅持精進,欲滅得道;(33)說學道調心,應如調琴弦緩急得中;(34)說學道應漸漸去垢,如鍛鐵;(35)說人不為道,生老病死其苦無量;(36)說人離三惡道乃至信三寶值佛世等八種難得;(37)說為道須念人命在呼吸間;(38)說離佛雖遠,念戒必得道;(39)說佛經如蜜,中邊皆甜,行者得道;(40)說為道須拔愛欲根,如摘懸珠,終有盡時;(41)說沙門行道,當如牛負重行於泥中,急求出離;(42)輕視富貴如過客,視金玉如礫石。

全經大意說出家、在家應精進離欲,由修布施、持戒、禪定而生智慧,即得證四沙門果。文中包含了佛教基本修道的綱領。

各章的內容多見於阿含部經典,例如︰第三章見《中阿含經》卷三《思經》、《伽蘭經》、《伽彌尼經》,第六章及第七章均見《雜阿含經》卷四十二,第十章見《中阿含經》卷三十九《須達多經》及別譯《須達經》、《長者施報經》,第十七章見《雜阿含經》卷三十四,第二十四章見《中阿含經》卷五十五《晡利多經》,第二十六章見《雜阿含經》卷四十三,第二十八章見《長阿含經》卷二以下《遊行經》、第三十章見《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五王品》之四、卷二十七《邪聚品》、卷四十九《非常品》之三,第三十二章見《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五王品》之三,第三十三章見《雜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三及《中阿含經》卷二十九《沙門二十億經》,第三十九章見《中阿含經》卷二十八《蜜丸喻經》等。但本經文字,比這些經簡略,很像是其摘要。《歷代三寶紀》卷四引《舊錄》云(大正49‧49c)︰「本是外國經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此孝經十八章。」此說當有所本。

《麗藏》本以外的各本內容互有出入。如宋真宗註本,卷首沒有經序,而另加序分「爾時世尊」至「為說真經四十二章」九十七字。又於第一章加了「識心達本,解無為法」兩句,第一章後加「出家沙門斷欲去愛,識自心源」一章;將《麗藏》本八、九兩章合為一章;第十一章天下五難增為二十難;第四十二章增加「視大千世界如一訶子」等十喻。又在經末增加「諸大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十二字的流通分。此外與《麗藏》本相同的各章,文字上亦有些不同。現今坊間影印唐‧大歷十三年懷素草書《四十二章經》,與此本同,似唐代宗時已有此本。房山石經明刻《四十二章經》,明‧正統五年(1440)德經等刻《四十二章經》及清乾隆印四體合璧本,皆與此本同。《明藏》亦收錄此本經文及序。

又《寶林傳》(《金藏》殘本)卷一所載《四十二章經》,現存本缺第五章前半各段,但真宗註本新加的十五難和十喻,此本俱有,真宗註本所加的第二章大概也有(這在依據《寶林傳》撰成的《祖堂集》上見有此章文字,可以旁證)。它比真宗註本更大量增加了禪宗思想的字句。如第十一章末說「飯千億三世諸佛,不如飯無念無住無修無證之者」;第十八章改「吾何念念道」為「吾法念無念」等;第十九章改「睹萬物形體豐熾念非常」為「睹靈覺即菩提」;第二十三章增「牢獄有散佚之文,乃至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等句;第三十六章末增「既發菩提無修無證難」一句;第四十一章增「身雖行道,心道不行,心道若行,何用行道」等句。它又有些地方改為禪宗常用的韻語文體,有些新改的詞句與舊本意義相反,如改舊本「為道務博愛」為「人為博愛道必難會」。此外,章節較舊本也有開合增損,且有不少費解的詞句。經末無流通文而有後記,內容略同經序而較詳。並說「此經梵書一十九葉,即竺法蘭所翻」。未詳何據,《寶林傳》的記載,從來多有人懷疑。作《續寶林傳》的惟勁,和依《寶林傳》本作註的守遂,都是南嶽懷讓的後裔,智炬可能亦出於同一法系,而傳本增減之處或即是禪宗中人(也許即是智炬本人)隨自己的意見加以修改的。

又宋六和塔本是杭州六和塔現存的宋‧紹興二十九年(1159)石刻。第五章以上略同真宗註本,但將註本第一章開為兩章。其餘內容則與《寶林傳》本幾乎全同,惟第四十一章仍保留了舊本的「牛負重行深泥」一段文。經末無後記而有西蜀武翃的跋。

又明‧了童補註宋‧守遂註本,乾隆元年(1736)莊親王府重刻,今收在日本《續藏經》中,它與《寶林傳》本、六和塔本大體相同,惟章節開合偶有出入。有些《寶林傳》本中費解的字句,此本依《麗藏》本作了更正。經末也沒有流通文。明‧智旭解,清‧道霈《指南》,續法《疏鈔》,金陵刻經處本,皆依此本,故它在近世最為通行。

以上各本,《麗藏》本最早。如所說天下有五難,和涼譯《三慧經》復次所說相同,可見其必有所本。又唐初《法苑珠林》卷二十三及後周義楚《釋氏六帖》卷四引本經文也只五難,餘本多出十五難,可見皆後世所加。《麗藏》本與真宗註本第五、第二十六、第二十八等章均與《阿含經》文相近,其餘三本則不同。又《麗藏》本與真宗註本均有「人不為道亦苦」章,又在「牛行深泥」章前有「摘懸珠」章,梁‧陶弘景《真誥》中都曾用其全文,《寶林傳》本等則刪去這些。由此可見《麗藏》本所據,乃南朝以來的舊文,而《寶林傳》本為晚唐改作。六和塔本、守遂註本與《寶林傳》本同一類型,真宗註本則是從《麗藏》本演變為《寶林傳》本過程中間的產品。

有不少人懷疑本經是東晉時的中國人撰述,又因《出三藏記集》說本經為《道安錄》所不載,故疑此經非漢時譯。但《歷代三寶紀》引《舊錄》明說「本是外國經抄」,《出三藏記集》也說本經見於《舊錄》。《舊錄》為晉成帝時(326~342)支敏度所作,約與道安同時,當出於翻譯,而且流行很早,在安世高譯經以前,有這樣的一種簡單說明佛教基本修道的經典,似乎是很合理的。也就因為它是最早的一部漢譯佛經,文字簡短而又包含了佛教修道綱領,所以直到現在它仍為佛教徒重視典籍。至《寶林傳》本一類的經本給南宗禪法作了有力的佐證,尤為宗門所喜用。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敕依《明藏》本轉譯本經為滿、蒙、藏三種文字,連同漢譯為四體合璧本印行。日文譯本有山上曹源譯《四十二章經》(收於日本《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一)、高島寬我譯《現代意譯四十二章經》(收於《現代意譯佛教聖典叢書)第六)等。1871年有英人的譯本,1878年法人又校印了漢、藏、蒙文《四十二章經》。1906年日本‧鈴木大拙又出版英譯本,還有1947年倫敦出版的《四十二章經》及其他兩經的合本。

本經漢文註解有宋‧智圓《注》一卷,《正義》一卷;仁岳《通源記》二卷,《科》一卷;均佚。現存的有《宋真宗注》一卷,天禧三年入藏,但現存宋、明大藏經皆無此書,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長沙葉德輝始據日本《縮藏》刻出單行。宋‧守遂《注》一卷,收在《注佛祖三經》(即《四十二章經》、《遺教經》、《溈山警策文》)中。明‧了童《補注》一卷,即補守遂《注》,每章前有四字標題。明‧智旭《解》一卷,較《補注》稍詳。清‧道霈《指南》一卷,成於順治二年(1645),僅分章,無標題。清‧續法《疏抄》五卷,成於康熙十八年(1679),每章前也有四字標題,與《補注》略異。(隆蓮)〔參考資料〕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四十二章經與牟子理惑論考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1});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


因三相

因明學用語。指因明三支作法(宗、因、喻)中,正確的因所必須符合的三項規則。又稱三向。第一項為遍是宗法性,這是有關因與宗的關係的一項規則。第二為同品定有性,是有關因與同喻的關係的規則。第三為異品遍無性,是有關因與異喻的關係的規則。

因三相的理論,在新因明中具有極重要的地位。沈劍英《因明學研究》第三章云︰因三相是新因明的核心問題,它是新因明從古因明脫穎而出的標誌。因三相縝密周到地研究了原因和結論之間的必然聯繫,揭示了宗因之間客觀存在的「回轉」關係。在因三相中,以第一相「遍是宗法性」最為重要,是正因相,第二相「同品定有性」和第三相「異品遍無性」則是助因相。故《莊嚴疏》卷一云︰「初相為主,正為能立;藉伴助成,故須第二;雖有主伴,其濫未除,故須第三異品無相。主、伴、止濫,其義既同,足能顯宗。」這段話概括而確切地指明了因三相中各相的地位和作用,是對因三相的一個很好小結。

◎附一︰呂澂《因明入正理論講解》〈能立〉(摘錄)

「因有三相」︰因,理由;相,形式。因有三相即因有三種形式。「相」雖然是形式,而形式關係到內容,所以,「相」又有性質的意義。

「遍是宗法性」︰這是「因」的第一相。這裏的「宗」指的是宗裏的有法。「宗法」是有法的性質或屬性。有法有多種屬性,如聲有無常、所作等屬性。論主要建立無常這一屬性,但這是敵論所不同意的,因此就要以無常以外的屬性為理由(此屬性必須為敵論所同意)。這就要遵守「遍是宗法性」這條規則。如以所作性為理由︰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遍是宗法性」是說,所有的聲都必須具有「所作」這一屬性。換言之,如果有的聲不是因所作而產生的,以所作為理由,就違背「遍是宗法性」這條規則。因的範圍等於或超過有法是可以的,而不足便不能成立,如圖(以S代表有法,M代表因)︰


「同品」︰《論》文對同品是這樣定義的︰「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說名同品。」所立法是相對能立法說的。所立法是宗中法,是立論者所要成立的,如立「聲是無常」,此無常就是所立法。能立法是因中法,如所作性。能立法是能成立所立法的,所以叫能立法。玄奘在翻譯「所立法均等義品」這句話時給簡化了,看上去有些費解。如按梵文原文應這樣︰「具有與所立法由共通性而相似的那種法的,才是同品。」(大意)所謂「由共通性而相似」並不是兩者全同,而是相等。如聲是無常,瓶等也是無常,瓶可以作為同品。但聲的無常是生滅無常,瓶等的無常則是成壞無常。聲、瓶只在無常這一點上由共通性而相似。

「同品定有性」︰這是說,在諸多同品中,要求一部分同品有因。至於多少同品有倒無關係,但一定要有,哪怕只有一個同品有也可以。這叫「定有」。如立聲無常宗,以勤勇無間所發(人的活動)為因。同品是很多的,但有的同品有因,有的同品則無因。這無妨,因為「同品定有性」只要求定有,並不要求遍有。如圖︰


瓶、盆、碗等是同品,是勤勇無間所發,有因;電、雨、霧也是同品,但非勤勇無間所發,沒有因。

「同品定有性」是因的第二相。

「異品」︰《論》文是這樣解釋的︰「異品者,謂於是處無其所立。若有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這是說,在某一個地方的法,沒有所立法的性質的,就是異品,如虛空。印度人以為虛空是自然存在的,不待造作,永恒存在,絕無變化。所以虛空是常。虛空沒有無常的性質,所以是異品。

「異品遍無性」︰這是因的第三相,是說在異品中完全沒有因,哪怕有一個異品有因,也不成。

「此中所作性或勤勇無間所發性,遍是宗法,於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是無常等因」︰這句話是結語。就是說,所作性或勤勇無間所發性具備了做「因」的三個條件,可以成為成立「聲是無常」的因。「等」指除了立無常外,還可以立別的。「勤勇無間所發性」比「所作性」的範圍狹。如所作性可以包括瓶、電,而勤勇無間所發則不能包括電,因為電不是勤勇無間所發的。據《大疏》說,這裏既用所作性又用勤勇無間所發性,是有針對的。所作性是針對聲生論的,因為他們主張內外聲皆常住。勤勇無間所發性是針對聲顯論的,因為他們主張內聲常住。

◎附二︰北川秀則著‧吳汝鈞譯〈陳那之邏輯〉第三節(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1})

「因的三相」中的「因」的相應梵語是liṇga和hetu兩種。hetu就其原語來說,亦不是作為三支作法的第二支的因的意思,liṅga就其原語來說,同樣是記號的意思。因此,所謂因的三相說,是對於具備正確記號的三個條件的規定之意。例如,當見到煙由遠方的山升起,而推理出在那山中有火存在時,作為記號的,是煙,為了使這煙作為正確的「因」(liṅga),必須具足三個條件,對於這三個條件的規定,即是因的三相說。

這因的三相是那三相呢﹖這即是遍是宗法性(pakṣa-dharmatvaṃ)、同品定有性(sapakse sattva)和異品遍無性(vipakṣeasattvaṃ)三者,其各各的意思可如下說。

首先,第一相的遍是宗法性,是這樣的規定︰正確的「因」必須是「宗」的法。依煙而推理出在遠方的山中有火存在,就這個場合而言,遠方的山是「宗」,煙是「因」;為了使煙成為這個場合的正確的「因」,便要有這樣的規定︰這煙必須是作為「宗」的遠方的山的法。換言之,這規定是,這煙必須是由現今正指涉著的遠方的山升起的煙,不能是由其他的山或灶升起的煙。又,倘若就依所作性而推理出聲的無常的場合而言,聲是「宗」,所作性是「因」;為了使所作性成為這個場合的正確的「因」,便要有這樣的規定︰所作性必須是作為「宗」的聲的法。換言之,在聲中必須有所作性這樣的屬性存在。對於具有這樣的意思的遍是宗法性,倘若以形式邏輯來說,我想可以barbara式的三段論法中小詞的外延為中詞的外延所包攝的關係來說明吧。即是,「此山中有火。有煙之故。云云」這樣的三支作法,倘若改寫成三段論法,則為︰


(大前提)凡是有煙的東西都是有火的東
西。
(小前提)此山是有煙的東西。
(結 論)故此山是有火的東西。
「聲是無常。所作性之故。云云」這樣的
三支作法則可寫成︰
(大前提)凡是所作的東西都是無常。
(小前提)聲是所作。
(結 論)故聲是無常。


順此,要求煙或所作性存在於山或聲中的因的三相的第一相,對於「此山是有煙的東西」或「聲是所作」這樣的小前提成立的要求,是可以說明的。即是,它對於作為小詞的「此山」或「聲」的外延作為中詞的「有煙的東西」或「所作的東西」的外延所包攝的要求,是可以說明的。但這只是以形式邏輯來說明,遍是宗法性是如此,而不是如其所如地對陳那的邏輯的把握與說明。如前節所述,三支作法的基本構想,並不在於對名詞的外延間的包攝關係的利用方面,而在於通過指出在有法甲中有「法」乙這樣記號的存在,而使對方承認在相同的有法甲中有「法」丙存在方面。因此,要求正確,「因」必須是「宗」的法的因的三相的第一相,就陳那的邏輯來說,當以法乙為「因」而推理出在有法甲中有「法」丙存在時,這法乙必須是有法甲的法。

以上說明了因的三相的第一相遍是宗法性。以下說同品定有性與異品遍無性。首先更必須說明一下陳那的邏輯的一些術語。

同品(sapakṣa)的意思是,在具有所立法(sādhya-dharma)這一點上,與「宗」相似的東西。例如,就「此山中有火。有煙之故。云云」這樣的三支作法能夠成立的場合來說,山是「宗」,火是所立法(sādhya-dharma),在這個場合,以具有火一點而與山相似的東西,例如灶一類,即是同品。又就「聲是無常,所作性之故。云云」這樣的三支作法而言,聲是「宗」無常性,是「所立法」,而以具有無常性一點而與聲相似的東西,例如瓶一類,即是同品。

異品(vipaksa)的意思是,在不具有「所立法」這一點上,與「宗」不相似的東西。就上面的例子來說,以不具有火一點而與山不相似的湖水,以不具有無常性而與聲不相似的虛空,都是異品。

由是,因的三相中的第二相同品定有性,是規定「因」必須存在於同品中,第三相異品遍無性則規定「因」不存在於異品中。就上面的例子而言,煙必須存在於灶中,而不存在於湖水中,又所作性必須存在於瓶中,而不存在於虛空中。不過,此中要注意的是,就第三相異品遍無性來說,「因」是橫亘於異品的全體都不存在的,但就第二相同品定有性來說,並不要求「因」橫亘地存在於同品的全體中。就以所作性為「因」而推理出聲是無常的場合來說,由於凡是所作的東西都是無常,凡是無常的東西都是所作,因而在以具有無常性一點而與聲相似的東西,即在同品中,凡是所作性都存在於其中。但就以煙為「因」而推理出在山中有火存在的場合而言,由於煙並不是從有火的東西的全體中升起,因而並不是在以具有火一點而與山相似的東西,即在同品的全體中,都有煙存在。

具有這樣意思的因三相的第二、第三相,倘若合起來說,可以說是要求「因」存在於同品的全體或其中的一部份中。而在異品中,則橫亘具全體都不存在。倘若以形式邏輯來說,或許可以說是要求在barbara式的三段論法中中詞的外延包攝於大詞的外延中吧。不過,如最初所述那樣,我們的目的並不是把印度邏輯弄成形式邏輯的應用問題來說,而是要如其所如地再現陳那的邏輯。因此,我們在這裏一方面要就其文字來了解因的三相的第二、第三相的意思,還要把陳那的邏輯作為與形式邏輯相對立的另外的學問體系而重新組織起來。

由以上的說明,我們知道因的三相是甚麼東西。所謂正確的「因」必須具備這三個條件,其意思是,倘若「因」只具備這三相中的一相或二相,則表面上是「因」,實際上卻 不是正確的「因」。此中,陳那把只具備這三相中的一相的「因」,與只具有二相的「因」,視為似因(ling-ābhāsa或hetv-ābhāsa,似「因」而實非「因」的東西)。他將之分為六種。


有法差別相違因

因明學用語。又作「有法差別相違過」。因明三十三過的因十四過之一。指因明論式中,所立的因缺少因三相中第二、第三相所招致的過失。亦即所立的因與宗前陳的含意(差別)相違,致使所立的宗不能成立。《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a)︰「有法差別相違因者,如即此因,即於前宗有法差別作有緣性,亦能成立與此相違作非有緣性,如遮實等,俱決定故。」

此文自來號稱難解,今據宇井伯壽所說略解如下︰所謂「此因」,係指其前所舉有法自相相違的立量原文。「作有緣性」的「緣」,可作「觀念」或「思惟」解。所謂「作有緣性」,即謂使我們發生某物存在之觀念者。依立者勝論派說,其所立之因,可以證明有性非實、非德、非業,使人確認有性的存在,而有性是於實德業使人發生它們存在的觀念,雖與實德業和合存在,實際當為與實德業別異而獨立者。「作非有緣性」是與作有緣性相反,即使人起「非有」即「無」之思惟者。勝論派所以要證明有性並非實德業,乃為使它成為「作有緣性」。然而有性的非實德業,即使能被證明,也得確證有性的存在,才可確立「作有緣性」。然其所立之因雖能證有性的非實德業,但有性的存在卻也都被否定。所以此因自然成為證成「作非有緣性」之因,而與勝論派的意許相矛盾。(陳望道)

◎附︰沈劍英《因明學研究》第八章(摘錄)

有法差別相違就是立因與意許的有法相違的過失。此過也不易索解,原因還是在例句的費解。如《因明入正理論》云︰「有法差別相違因者,如即此因,即於前宗有法差別作有緣性;亦能成立與此相違作非有緣性,如遮實等,俱決定故。」

這就是仍以勝論三比量為例來說明有法差別相違。陳那認為「有一實」等三因與宗上有法「有性」的差別義「有緣性」是相違的。什麼是「有緣性」呢﹖「有緣即境」,「境」就是能引起人們認識活動的客觀對象,就是各種實物以及它們的屬性和運動形式等,也即勝論所說的實、德、業。而實、德、業既然為大有所概括,所以大有也就是能引起人們認識活動的「境」,也就是說,大有是可以「作有緣性」的。

但是佛家本不承認有什麼大有,當然也不會認為大有可「作有緣性」,所以陳那出差別相違量云︰


有性應作非大有有緣性,
有一實故,有德業故,
如同異性。


把有性說為「作非有緣性」。換言之,即認為大有不是能引起人們思維活動的客觀對象。從陳那的差別相違量可以看到佛家對勝論派的唯物主義觀點是竭力否定的,然也因此而「墮負」(墮入負相)。因明家總是以陳那所引的勝論三比量和陳那所出的相違量來說明有法自相相違因和有法差別相違因,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實陳那、天主關於後二相違的用例及闡述是充滿哲學偏見的,因而是不足為訓的。

由此,我們須用另外的例子來說明有法差別相違。如玄奘所立的「真唯識量」云︰


真故極成色,不離於眼識;(宗)
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因)
猶如眼識。(喻)


此量犯諸多過失,其中之一就是有法差別相違,這裡僅就這一點作一些說明。此宗有法「色」的自相即有形質的事物,而「色」的差別義按大乘的說法有「本質色」和「相分色」之分。有法「色」上冠以「極成」的簡別語,就是表示這裡所說的「色」是大小乘共同認可的本質色(儘管玄奘主觀意許的是相分色)。但本質色並非不離於眼識的色,因此「初三攝,眼所不攝」因與宗上有法的差別義存在相違,是有法差別相違因。玄奘以此因來成立相分色不離於眼識,敵論者就可以抓住這個有法差別相違因進行破斥出相違量云︰


所說極成之色,應非極成之色;(宗)
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因)
猶如眼識。(喻)


大小乘共許極成的色應是本質色,而且大小乘共同認為本質色是離於眼識的,現在玄奘立因說是「初三攝,眼所不攝」的(即眼識所攝),如此宗因豈不相違﹖因此敵論者可據以問難︰你說的極成色(本質色)並非極成色,因為你認為這個色是眼識所攝的。這一問是問得很有力的,把「真唯識量」的有法差別相違因給揭示出來了;在這樣的相違量前面,立者是無法狡辯的。

〔參考資料〕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末);《因明入正理論明燈抄》卷五;《因明入正理論因明鈔》卷四;《因明入正理論瑞源記》卷四、卷七;《三十三過本作法纂解》卷下;呂澂《因明入正理論講解》。


佛所行讚

馬鳴菩薩造。係有關佛傳的宮廷敘事詩。全書由十七章所成。始自佛陀誕生,終於歸國。十七章中,僅有十三章實為馬鳴所撰,後四章則係十九世紀尼泊爾之阿姆利達難陀(Amṛtananda)所補作。依七世紀遊學印度的義淨所述,此梵本「若譯有十餘卷,意述如來始自王宮,終乎雙樹,一代佛法並緝為詩。」可知本書原先所載,較今所見者猶多。又根據義淨所述,本書流行頗廣「五天南海無不諷誦,意明字少而攝義能多,復令讀者心悅忘倦,又復纂持聖教能生福利。」

本書有諸多譯本,除漢譯、藏譯外,尚有法、英、德、日等譯本。漢譯本係收於《大正藏》第四冊,其譯者,一般以為乃北涼、曇無讖,然亦有學者考訂為劉宋‧寶雲。全書五卷二十八品,始自佛陀誕生,直至雙樹間入涅槃及八分舍利。與現存梵本比對,可見漢譯本頗有增刪,且附有梵本所無之後代思想,故非忠實之譯作。

西藏譯本亦為二十八品,係八世紀之薩溫贊孛(Sa-dbaṇ bzaṇ-po)、洛得卡兒孛(Blo-gros rgyal-po)所共譯。此譯本乃梵本之逐字譯,故於校訂梵本之脫落遺漏時,此譯本頗有借鑑之功,故甚受學界重視。此外,法譯本係由烈維(Sylvain Lévi)譯出;英譯本有二,一為柯衛爾(E. B. Cowell)據梵本譯出,一為比爾(S. Beal)據漢譯本譯出;德譯本亦有二種,一種由理查舍米特(RichardSchmidt)譯出,另一種由韋勒(F. Weller)據藏譯本譯出;日譯本由寺本婉雅據藏譯本譯出。

◎附︰金克木《梵語文學史》第三編第五章(摘錄)

《佛所行讚》是佛的傳記,漢譯有五卷,二十八品(章)。原文只發現從第一品(缺開頭及中間一部分)到第十四品的前半共有一千零十二節詩,1893年初次刊行。這正好是佛由下生到成道的階段。這類關於佛的生平傳說的有文學性質的著作在佛教經典中很多,例如《佛本行集經》。以佛傳為題材的長詩,漢譯佛經中還有一部《佛本行經》,七卷,三十一品,沒有作者名字,也是五世紀(劉宋)的翻譯。可見當時已經流行這類著作。這種古典的長篇敘事詩體裁,要求形式完整,重視文學描寫,和《往世書》類型不同。馬鳴的作品同其他梵語古典敘事詩比較,所宣傳的內容不同,而形式一樣。這可以證明,古典長詩與古典戲劇同時成熟了。

《佛所行讚》曾經廣泛流傳。義淨說它是「五天南海無不諷誦」,可見也傳到了印度尼西亞的佛教徒中。以後,隨著佛教在印度的衰落,它的原本終於失傳了許多年,到現在也還只有前半重新出現。

義淨對《佛所行讚》的評價是︰「意明字少而攝義能多,復令讀者心悅忘倦,又復纂持聖教能生福利。」這恰恰是以佛教徒的觀點扼要判斷了它的內容、形式和所起的作用。這就是說,用使讀者發生興趣的不枯燥的流行形式,簡明地傳達豐富的佛教思想內容,以產生鞏固佛教地位的現實影響。這是佛教徒給它下的很確切的評語。

在形式和內容的統一方面,馬鳴是有成就的。他把人所共知的宗教內容和很難理解的教義,同已經發展起來的,當時最高水平的文學形式,巧妙地結合起來了。他的運用語言和典故的技巧,在現有的古典詩中仍然是水平很高的。他好用典故及排比寫法,並且用了不少諧音詞,不過還不是主要依靠詞藻的堆積作詩。他追求的藝術效果是以傳達他的思想內容為主,還不像後來形式主義文人那樣喜愛文字遊戲。雖然詩中有些生詞僻字及不合波你尼語法之處,但是一般說來語言還算是比較平易的,不過已經很少像史詩或《法句經》式的格言諺語了。

這詩的漢譯是無韻的五言詩,大體上傳達了原詩的內容,但並非處處符合原作。除了因傳本有異或對原意理解不確外,由於漢語詩體的限制,自然不能逐字逐句翻譯。同時,有些不能為我國古人接受的詞句(如描繪女人過於露骨)被刪去了;另一些地方又有些展開以至增加。可見漢譯是經過加工的。儘管詳略有異,意義出入,詞句往往費解,還看得出譯者的目標顯然不是傳譯文學作品而是譯經,因此保存了原文的主要內容,不過多少也注意到漢語詩體的要求,有些增減大概並非由於所根據的原文的歧異。例如第三品寫太子出遊,驚動全城人都來看他。這一段(原文是第十三節到第二十三節)是印度敘事詩中常用的描寫手法的一個好例證,漢譯使我們想起《陌上桑》中描寫羅敷採桑時情景︰
「郭邑及田裡,聞太子當出,尊卑不待辭,寤寐不相告。六畜不遑收,錢財不及歛,門戶不容閉,奔馳走路旁。樓閣堤塘樹,窗牖衢巷間,側身競容目,瞪矚觀無厭。高觀謂投地,步者謂乘虛,意專不自覺,形神若雙飛。」

除詳略不同外,可以說幾乎傳達了原詩的用意和氣勢,然而意味和風格卻中國化了。看來其中的分歧不是由於傳本的不同,因為有些詞句還在;也不見得只是由翻譯的困難所致,因為「高觀」兩句就是直譯原詩第二十二節,只是沒有說「高」的是樓上的婦女,而在地上的是男子。接下去的兩句卻不見於原文,大概是譯者摘取下一節末尾的「專心」字樣加以改作的。為何如此﹖可以注意一下譯文刪節處,便知這是有用意的。原詩這一大段都是寫婦女聽說太子出來,爭著擠著到樓窗前去看的情景;最後(第二十三節)是︰「看到了太子既富貴又美貌,這些看他的婦女都以清淨的心意毫無他想地低聲說︰『做他的妻子真幸福啊!』」這樣的話在漢譯中不見了。原文中許多細膩的構思和婉轉的暗示也常是這樣化為烏有或則只餘骷髏了。有的如「高觀」二句,雖然譯出了意思,卻粗看不易明白其詩句之妙。此外,原詩描寫的擁擠情況,有的用詞在只穿很少衣服的印度人看來是不足為奇的,而在我國古代就不可能接受,因而譯文作了節略(如第四品)。

又如第五品寫太子出遊看到世上苦處,說(原詩第六節)︰「又見彼農夫,勤苦形枯悴,蓬發而流汗,塵土奮其身;耕牛亦疲困,吐舌而急喘;太子性慈悲,極生憐憫心。」這也是基本上以原詩意思為根據的改作。全詩大體都如此。如第四品裡描寫宮女用種種辦法取悅和誘惑太子,原詩用了二十五節詩之多,這也是古典詩中常見的。漢譯自然不便譯出其中一些露骨的描寫;於是除了總論幾句外,就以一連十一個「或」怎樣的詩句概括了。古典詩除描寫女子外還得描寫戰鬥。這詩在第十三品讚破魔軍裡表現了這一特點。漢譯也是連用二十九個「或」怎樣的句子來表明魔軍的凶惡形像。(這個「魔」即魔羅,在古典詩裡本是美麗的愛神,在佛教詩裡還是愛神,卻描寫成為率領大軍的妖王了。)漢譯中有的詩句如︰「口許而心留」(第三品第七節),「形往心返馳」(第六品第六十七節),「貌柔而心剛」(第八品第六十八節),「形留神已馳」(第十品第十二節)等,意義依據原文而句型改依漢語,也可以表示這種譯文的特點。

尚存原文的十四品內容如下︰初品寫佛陀的出生。次品寫他出生後國內景象以及他的結婚。其中第三十三節至第四十五節歌頌國王,炫耀詞藻。第三品寫佛為太子時出遊見生老病死情形。第四品寫彩女誘他享樂,有人勸他享樂以及他的答覆。其中有以典型的古典詩體寫女人的部分,又有講道理的部分。第五品寫他離宮出家。其中寫宮中彩女睡態部分(第四十八節至第六十二節)是著名的一段,也是古典詩中(從《羅摩衍那》寫神猴見魔宮諸女起)常見的描寫方式。這裡雖意在寫其醜態,但除第六十一節和第六十二節外,仍是艷情詩體,在漢譯中則強調其醜惡方面。第六品寫他遣護送出城的人回去時的情景及對話。有一些格言式的詩句。第七品寫佛入苦行林,見各種苦行,他和苦行者的對話,說明佛教對苦行求解脫的反駁。第八品寫宮中聞太子出家時的悲痛。這是詩情較豐富的一章。漢譯有一段(原文第二十四節以下)與原文先後不符。第九品寫大臣等勸他回宮時的對話,有大段的說教。第十品寫瓶沙王往見佛。第十一品寫佛答瓶沙王。兩章都是議論為主,後一章中初步說明佛教的出世思想。第十二品仍是議論為主,是佛與當時流行的哲學派別代表人物的辯論。第十三品寫破魔,中間描繪魔王進攻的情景,也是古典詩的典型體式。雖然也說魔王(愛神)射箭,其三女誘惑,但主要是寫魔軍進攻失敗的戰鬥場面。第十四品寫成道,原文只到第三十一節,見地獄、輪迴,後面說教部分,闡明十二緣生的理論,均缺。

漢譯後十四品中主要內容是說法。第十五品初轉法輪。第十六品教諸弟子。第十七品受瓶沙王供養,教化弟子。第十八品度化給孤獨長者,說教。第十九品回國度親屬。第二十品至第二十二品寫說教度化。第二十三品至第二十八品寫涅槃前後。從漢譯看來,較之前半,議論多而詩意少了。

所謂古典詩,主要指長篇敘事詩,也兼指抒情詩。這是從「最初的詩」《羅摩衍那》一脈流傳的。這類敘事詩著重文采,措詞精練而往往雕琢過甚,重視修詞手段,因而層層相因,常出現陳詞濫調和文字遊戲;內容少不了香艷詞句和幻想的戰爭描繪,還常加一些講道理的議論;詩律繁富,但每章內基本一致,只在末尾或必需變調時改換。《佛所行讚》在文體上正符合這類詩的準則。這樣,它當然與《羅摩衍那》有繼承關係。詩中提到羅摩處很多。有的不是史詩主角,如第十一品第十八節所指的恐是持斧羅摩(原文不同)。但如第六品第三十六節、第八品第八節、第七十九節(漢譯有誤)及第八十一節則無疑是指羅摩故事。在場面描寫上相似之處也有一些。顯著的是第六品寫佛入苦行林命隨從回去,與《羅摩衍那》第二篇第五十二章寫羅摩入山林遣御者回去,情景一致,只是一個是自願出家,一個是奉命流放,因而議論不同。這一品中大部分用與史詩相同的頌體格律,看來更像史詩。古典長篇敘事詩的典範是迦梨陀娑的《羅怙世系》,也是寫羅摩故事並聲明以史詩為前輩的。其中有些詞句和《佛所行讚》有近似之處,因而這兩位詩人的先後關成了一些人的爭論題目。

〔參考資料〕 巫白慧《新譯佛所行讚》(《現代佛學》);周一良〈漢譯馬鳴佛所行讚的名稱和譯者〉(《魏晉南北朝史論集》);《大乘佛典》第十三〈ブッダ‧チャリタ〉(中央公論社);平等通昭《梵文佛傳文學の研究》;《梵詩邦譯佛陀の生涯》;E. H.Johnston《The Buddhacarita》。


苦行

為求解脫、或達到某種願望所採那折磨自己的修行方式。佛典中所說的苦行,主要指印度諸外道為求生天而採用的修行法。此種修行方式,種類繁多,方式怪異。有以灰塗身、有拔髮,甚至也有吃糞便的。《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云(大正50‧245a)︰
「如餔多外道、離繫外道、髏鬘外道、殊徵伽外道四種形服不同。數論外道、勝論外道二家立義有別。餔多之輩以灰塗體,用為修道,遍身艾白,猶寢竈之貓狸。離繫之徒則露質標奇,拔髮為德,皮裂足皴,狀臨河之朽樹。髏鬘之類以髏骨為鬘,莊頭掛頸,陷枯磈磊,若塚側之藥叉。徵伽之流披服糞衣,飲噉便穢,腥臊臭惡,譬溷中之狂豖。爾等以此為道。」

依《大涅槃經》卷十六與《百論》卷上所載,苦行外道約有如下六類︰

(1)自餓外道︰不羡飲食,長久忍受飢餓。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2)投淵外道︰在寒冷時進入深淵忍受凍苦。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3)赴火外道︰經常熱炙身體、薰鼻,甘心忍受熱惱。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4)自坐外道︰不拘寒暑而經常自裸,並坐在空地上。執此苦行為得果之因。

(5)寂默外道︰以屍林塚間為住處,寂默不語。執此苦行以為得果之因。

(6)牛狗外道︰認為人的前世是牛、狗,於是持牛狗戒,啃乾草、吃髒東西,只求生天。執此苦行為得果之因。

《維摩經》等經所說的「六師外道」之中,第四種「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及第六種「尼犍陀若提子」,即屬於上述苦行外道。

釋尊初出家時,也曾隨諸仙人在苦行林(Tapo-Vana)苦修六年。後來,他覺悟苦行並非正道,發覺縱使結果能夠升天,將來仍將墮入輪迴,未能真正解脫。於是乃捨棄苦行,另求正法。

至於在《本生經》中載有佛陀前生曾捨棄國土、妻子,抉眼與人,割肉餵鷹,投身飼虎,截頭顱,捐髓腦等故事。此等行為純係為利益眾生的六波羅蜜行,屬於菩薩利他大悲的聖行,在宗教層次上,與上述外道之無益苦行並不相同,故不可相提並論。

在中國及日本,名僧、大德為了護持法門而修苦行者也為數不少。中國方面,請參閱附錄所載。日本方面,也有修驗道的山中苦修,在寒冷天氣中修「水垢離」(嚴冬時候,以冷水沖身),真言行者的斷食、木食(不吃飯菜,只吃山中果實類食物),或隱居山中修行者,均屬於苦行之列。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十章第五節
中國幾乎每座聖山都有隱士,他們住巖洞或茅舍。雷契爾特說他們終日以「狂熱的喜悅」念誦聖典。普利普‧摩勒提供一張巖洞的照片,巖洞地板上凹陷出佛字,據說是一位隱士經年用指尖模寫成的。虛雲在自傳上談到,1902年初他在山西佛教名山終南山結茅蓬獨居。由於水很缺乏,他都是溶雪成水來喝,吃些野生藥草。他時常與山上其他隱士往來。十二月中有一天,他放幾條芋頭進鍋,等它們煮熟,不知不覺,卻進入三摩地。到了新年,隣居訝異他有好一陣子不曾過來,於是前去向他恭賀新年。茅蓬四周地面上滿佈老虎足印,而非人的腳印。他們進屋,發現虛雲入定了於是用磬聲打斷他的禪坐,問道︰「你吃過沒﹖」虛雲回答︰「還沒,鍋裡的芋頭一定早就熟了。」他們一看,發現苔蘚長了一吋多高,芋頭硬得像石頭。鄰居中的一個人說︰「你入定有半個月了。」

隱士的飲食通常比芋頭及溶雪豐盛。他在城裡也許有支援者,偶而送一袋米來;或者他也許倚賴附近的寺院或朝山者濟助機構。為利用朝山道路,隱士有時撘茅蓬在通往山上的主道上。即使住處遠離朝山道,有朝山者打齋供養寺僧時,他還是受歡迎的,而且也可領到叫作齋襯的一點金儀。不論居住何處,隱士往往開墾一塊菜園,每天拿把鋤頭,花幾個小時種菜。他自己燒飯、打掃、清理(雖然清理不是他在行的),並且在山坡上搜尋薪柴。因此他忙於自給自足與宗教修行。而且,除非真住在人跡罕至之處,否則他每天還要花一部分時間與遊客交談。在家信徒前來分享他的智慧與聖潔。學者官員藉由與他們交往,享受代償性的隱世之感。雖然他是真正的佛教徒,但例示了道教愛好自然與個人主義的古老傳統。通常,隱士穴居之處,周遭景緻幽美宜人。

我僅見的唯一隱士住在一座寺塔附近,該寺塔在他手下變為香港新租界區最吸引遊客的勝地。他對舒適是如此嫌惡,以致每次請他在4✕6的新檔案卡上為我寫字時,他都拒絕,反而從一堆廢物找出舊日曆本,撕下其中一頁。他很富有(從不動產估量),但所住的屋子滿堆著廢物。他就是叫我脫下長褲、替我算命的那位和尚。然而他卻是著名的講經者。雖然年齡已逾八十,但是精力充沛,使他看來非常愉快。

由於蓄著長髮,又逃避舒適安逸,他被稱作「頭陀」(梵文dhuta)。普利普‧摩勒提供了一張頭陀所住巖洞的照片。這頭陀僧的床是用幾塊花崗岩撘成的,豎立而放,上面鋪著幾層破布。床太短,根本不能躺,因此他睡覺採坐姿,從不平躺。他任由頭髮蓄長及肩,受上海一帶奉他為聖人的信徒資助。一0八位信徒作了一件有一0八處補綻的袍子送給他,補綻象徵貧窮。

隱士在茅蓬或巖洞進行各種苦修是尋常之事。同樣的修行也見於十方叢林。禪堂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種修行。行單的工作也是如此,他們整天在廚房的熱氣中辛勞。但是還有其他更精的修行法,以下按嚴苛的程度,一一介紹。

(1)打幽冥鐘 和尚立誓一連幾月或幾年每天敲打某寺一口大鐘幾小時。如果是一天敲二十四小時,他就搬進鐘樓,在裡面吃、睡。一條繩子兩端分別繫住窄床 及鐘舌,整晚每隔五分鐘或十分鐘,他便要醒來拉一下。即使是清晨,深沈的鐘聲仍飛越遠山、村落,甚至滲入地獄,覺醒一切有情皈依佛法。白天,和尚往往乘叩鐘的間隙唸誦經典。

(2)閉關(坐關) 意思是幽閉室內,一心修行,或是鑽研一部經,或是念佛,時間通常是一期三年。閉關儀式略微誇張。朋友及在家支持者應邀參加,某高僧朗讀嚴肅的聲明,說明閉關期間將做什麼。道別之後,頭陀僧走進幽閉室,房門被鎖上,兩塊木板呈「✕」型釘在門廓上,上面註明日期與其他事項。如此,他就被封住了──在某方面說。室內通常有通風的大窗戶與通往走廊的便門,由此他可拿到食物或與人交談──有時還送橘子給訪客,有位和尚就是如此招待我。他在門檻上懸掛一只小鈴,我搖鈴喚他。他不但給我橘子,還送了一本有關淨土教義的書。這位頭陀僧閉關的時間不是三年,而是讀透《華嚴經》所需的時間,不計多久。我對他記憶深刻,一部分是因為他如此文雅,一部分因為他的茅蓬引人,那是一座名符其實的茅蓬,座落在山頂上,是他親手撘建的。他不算隱士,因為有兩位虔誠的女信徒在旁照料他。有錢信徒資助閉關,可分享閉關者所造的功德。

輕視閉關的艱難是不公平的。不論室內如何舒適,閉關意謂著閉處四壁內一段遠超過我能忍受的時間──受訪的另外兩位和尚閉關三年。

(3)禁語與壁觀 沒有任何一位中國受訪者記得曾見過從事其中任一種修行的人,不過西方人至少見過禁語的實例三則,壁觀的實例一則。路易斯‧霍都斯(Le wis Hodous)在鼓山見過禁語十四年的和尚。那大抵是民初的時候。十九世紀中葉,喬瑟夫‧艾德金(JosephEdkins)牧師見過一位和尚像菩提達摩一樣禁語壁觀。這和尚禁語壁觀六、七年了,而且立誓餘生繼續如此修行。他的部分戒律是不更衣、不刮臉剪髮,不過他梳髮洗臉。愛德金說︰

「他識字,但從不拿書。他唯一的工作是低聲默念禱詞。我們在紙上寫著「立誓不語,於你無益。」他看著紙條讀了一遍,微微笑了笑。他拒絕寫任何回答……。我們見過他不久,有人發現他沐浴陽光中坐在墊子上,死了。」

(4)血書 意謂著以肉身的一部分供養佛。血書受《梵網經》第四十四條啟示︰以骨為筆,以皮為紙,以血為墨。不過近年來人們僅對最後者感到滿意。他們割舌或指尖芋賢,將血溶入水中,再以描繪聖像或複寫經文。血書在民國年間似乎相當普遍。

(5)燒疤 有些和尚在胸前裝飾著一0八顆「珠子」串成的念珠、卍字或佛字。普利普‧摩勒拍攝了來自北平一位和尚胸上新灸的佛字與念珠。另一位背上剛烙過念珠的和尚,不願讓普利普‧摩勒拍照。他說︰「香疤從臂部延伸到兩肩胛骨間,當時幾乎算是大傷。」一般,疤是用幾支香燒成的,主角在燒疤過程中一邊念佛菩薩名號。一位受訪者前臂滿是香疤,三個一排,他說每排要燒大約五分鐘。

(6)燃指 以更大一部分肉體供養佛,需要更高的宗教熱忱。另一位受訪者燃過雙手最外兩指,他覺得很驕傲,熱心的告訴我整個過程。他說有二、三十位和尚幫他,其中兩位用線纏繞在內關節裡邊,然後使盡全身力量緊拉兩端,切斷神經衝動與血液的供給。他的手被平放在一盆泥土與鹽之中,手背朝下。所要供養的手指,前兩關節直立泥巴面上,手的其他部位平放盆底,以防過熱。松脂與檀木相混,塗在指頭上(普利普‧摩勒說是包在指頭上)。他們用烈火燃燒,燒央論和骨。在燃燒過程中,所有的和尚──包括指頭的主人──一邊念懺悔文。全部儀式費時約二十分鐘。

這位受訪者連續四年每年燃一指。地點在寧波附近的育王寺。非常有趣,育王寺也是名僧寄禪、虛雲與另一位受訪者燃指之處。虛雲燃指的動機不僅僅是想以部分軀體供養佛而已。

「予以生而無母,未見慈容,僅於在家時睹真儀耳。每思之,輒覺心痛。夙願往阿育王寺,禮舍利,燃指供佛,超度慈親。遂往寧波。時幻人法師,及寄禪和尚(八指頭陀)等維護天童,海岸和尚修育王山志,俱邀予助。予以有願而來也,悉婉謝之。

拜舍利,每日從三板起,至晚間開大靜。除殿堂外,不用蒲團。展大具,每日定三千拜。忽一夜在禪坐中,似夢非夢。見空中金龍一條,飛落舍利殿前天池內。長數丈,金光晃耀。予騎上龍脊,即騰空至一處,山水秀麗,花木清幽,樓閣宮殿,莊嚴奇妙。見母在樓閣上瞻眺,予即大叫︰母親!請你騎上龍來到西方去。龍即下降,夢即驚醒。覺得身心清爽,境界瞭然。平生夢母,祇此一次。

從此每有人睹舍利,皆參加,眾說非一。予觀多次,初見大如綠豆,紫黑色;至十月半兩藏拜完。再看,大亦如前,已變為赤珠有光;再拜,急於求驗,遍身痠痛,看舍利大逾黃豆,色黃白各半;至此確信舍利之因根境而示現也。急於求驗,增加禮拜,至十一月初大病頓發,全不能拜,病近沈重,進如意寮,服藥罔效,臥不能坐。此時承顯親首座、宗亮監院、與盧姑娘等,多方施救,費財費力,終不見效。眾皆以為世緣盡矣,予亦聽之。第以燃指不成,心生焦慮。

至十六日有八人入寮視予,皆為燃指來者。以為予病尚不重而求伴也。予聞之,知明日為燃指期,堅請參加,首座等皆不贊許,恐危險,予不覺淚如泉湧,曰︰『生死誰能免者。我欲報母恩,發願燃指,倘因病中止,生亦何益﹖願以死為休矣!』宗亮監院(時年祇二十一歲)聞之,亦流淚曰︰『你不要煩惱!我助你成就。明日齋歸我請,我先為你布置。』予合掌謝之。

十七早,宗亮請他師弟宗信幫燃,數人輪流扶上大殿禮佛。經種種儀節禮誦,及大眾念懺悔文。予一心念佛,超度慈母。初尚覺痛,繼而心漸清定,終而智覺朗然。念至『法界藏身阿彌陀佛』,予全身八萬四千毛孔,一齊豎起。指已燃畢,予自起立禮佛,不用人扶,此時不知自己之有病也,於是步行酬謝大眾,回寮。咸歎希有!即日遷出如意寮。翌日入鹽水泡一天,亦未流血。不數日膚肉完復,漸漸恢復禮拜,留住阿育王寺過年。」

陳榮捷教授曾說「頭陀行在中國未被嚴肅看待」。看了虛雲的自述之後,我們不免要懷疑這句話是否公允。

(7)焚身 如果接受英國醫生麥克高文(D. J.Mac Gowan)博士的說法,焚身在中國十九世紀遠比過去普遍。他引用了1878年的例子一則,1888年的例子兩則,1889年的例子一則,全部的例子都發生在他駐紮的溫州。他聽說天台山每年有三、四位隱士自焚。由於從第五到第十世紀,全中國有記錄可尋的自焚事例只有二十五件,而且一般相信自焚從此以後絕跡,麥克高文的數據難以令人相信。

他不曾目睹自焚現場,只訪問過親眼目睹的人士。這些受訪者說,準備自焚的人先齋戒沐浴數星期,「松脂提昇純淨度」。小亭撘成,大小只夠容納自焚者結蓮花座。小亭四周堆放生火的松木,以及木屑、松脂,也許還淋上硫磺與樟腦油。小袋的火藥也許牢繫在他腋窩下與衣服上各處,顯然是要加速他的死亡。他親自點燃木柴。有時小亭的門關上,吸引而來的一大群觀眾無法看見他。有時則留下縫隙,他的舉動因而可以看見。他安靜坐著,雙掌合十,一邊念佛,直到隱蔽在火焰與煙霧中。

在麥克高文所描述的事例中,自焚者的動機似乎很複雜,據說是為了造極廣大的功德,使整個地區分享。自焚之後,蓬勃的貿易、好的收成可望隨之而來,最直接分享功德的人──在火焰𠿔啪作響時念經──可期待往生西方淨土。因此在自焚前數星期,贊助寺廟的獻金大增,而正在淨化自身的和尚像活佛一般被尊奉。

火焚全部或部分身軀,其原始依據見於《法華經》中。經中詳述藥王菩薩前身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心懷感恩之餘,服諸種香,又飲松脂、香油,滿千二百歲,香油塗身,自燃供養佛與《法華經》。受火仗照的旁觀者同時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中略)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之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如來故。」其身火燃,千二百歲,過是以後,其身乃盡。之後,他再化生,見師父涅槃,又燃雙臂,供養舍利,共燃七萬二千歲。《法華經》評論道︰「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這段離奇有趣的寓言似乎不應從字面上會意,而且印度人似乎也不如此理解。印度沒有佛陀自焚的記載。顯而易見的,直到《法華經》落入敏感、注重現世的中國人手中,藥王菩薩的典範才開始被遵循。

曾向受訪者問及自焚,他們談論這行為時,心裏都懷著敬意,雖然其中大多數人聲稱從未親眼目睹,或聽說前一世紀曾發生於中國。這很奇怪,因為央箭民國年間至少就有六件案例,其中五例曾登載於佛教書刊。自焚的動機一般都是效法藥王菩薩,獻身供佛以救渡一切有情。這六個例子與麥克高文於晚清所述者不盡相同,自焚現場並沒有群眾一起慶祝。各個和尚祕密進行準備,獨自燃身。

最後一例最富趣味,因為它是越南幾件自焚事件的先驅。1948年五月十六日,隱居哈爾濱附近一座茅屋裡,名叫果舜的和尚,決心對中國共黨對待佛教的方式表示抗議。「和尚大量被屠殺,佛像遭殃,經書焚毀。」因此他取來三斤半的豆油,灑在佛龕前一百多斤的木屑堆上,自己結蓮花座,在木屑堆中點火自焚。隔天,鄰居見到火煙,趕了過來,發現心臟未被燒毀,大為驚奇。消息郵傳至香港,登在1950年十月二十二日的《華僑日報》上。果舜的自焚並未受到注意,部分因為他獨自燃身,不是在巿區廣場,部分因為北京限制外國通訊記者自由採訪。

中國和尚明確劃分衛護佛教的抗議式自焚以及虔誠供佛的自焚。他們相信二者都需要精神上達到無我的境界。

對局外人而言,二者也許難以理解。但事實證明它對某些人具有傳染性,一如它對大多數人而言頗為費解。1963年南越發生自焚事件期間,我在報上偶而看到一則新聞,法國一名年輕人「為精神抑鬱所苦」,將汽油澆滿全身,點火自焚;韓國一名女尼也試圖自焚(對結婚的和尚表示抗議與歧視);臺灣一名八十二歲的佛教徒以煤油焚身,沒有明確的理由。1965年美國發生四起自焚事件,全是受越南的影響。

因此中國和尚不能再以為自焚使他們全然有別於一般人。然而許多人自焚的動機不詳,可能與前面提及的不同。難道是西方心理學家所謂的「死之欲」﹖或者是希望身體像其他供品一般,能火化昇天或永生﹖以果舜或那些越南和尚的例子來說,難道是因為熱愛宗教或痛恨迫害宗教者﹖這些問題也許會有人提出,但似乎沒有解答之道,甚且問這些問題可能就是藐視超人的信心與勇氣。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大智度論》卷八、卷十六、卷三十八;《百論》卷上;《百論疏》卷上;《法苑珠林》卷八十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七;《印度思想與宗教》(《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7});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宮本正尊《根本中と空》。


智化寺

位於北京東城區祿米巷胡同東口路北。明英宗正統八年(1443),司禮監太監王振所建。初為家廟,後獲賜名報恩智化寺。天順元年(1457),英宗為死於土木堡之變的王振,在寺北建旌忠祠。六年又頒賜大藏經藏於寺內,並立碑記其事。明‧萬曆(1573~1620)及清‧康熙(1662~1722)年間皆曾重修。後曾毀敗,近年再度重建。

全寺建築甚雄偉。主要建築,自山門內起依次有鐘鼓樓、智化門、智化殿、東西配殿(大智殿、藏殿)、如來殿、大悲堂等。此中,智化門即一般寺院之天王殿,殿內所供彌勒、韋馱等塑像已不存。現闢為智化寺歷史文物陳列室。

智化殿之面寬進深皆為三間。殿內正頂的天花藻井雕刻精細,造型秀美,但在1931年時被盜賣至美國,現為美國費城藝術博物館所藏。寺內有地藏王菩薩壁畫,頗似法海寺之明代壁畫。

如來殿分上下二層,上層周壁遍飾佛龕,塑有近萬尊高約十三公分的佛像,因此又稱萬佛閣。閣內天花藻井之雕刻比智化殿更為精細,共分三層。其精美可比大內之藻井,但亦於1931年前後被盜賣,現藏於美國納爾遜博物館。

此外,藏殿內有轉輪藏一具,八角形,置於八角漢白玉石座上,每面均雕有佛龕,上部雕金翅鳥,最頂部中央置一佛像,為一珍貴藝術品。

寺內主要建築全用黑色琉璃瓦,顯得莊嚴肅穆。經櫥、佛像、天花藻井及轉輪藏等之雕刻,古樸雄渾。此外,寺內建築仍有保持明初特徵者,為研究明代建築的珍貴實物。

又,本寺從開創時起,便有禪僧、藝僧之分,禪僧參禪誦經,藝僧演奏佛樂。藝僧所演奏之曲目,主要是明代的宮廷古樂,康熙三十三年(1694)曾整理成《音樂腔譜》傳於後世。至今「智化寺音樂」仍完整保留其古譜、技巧、編劇等,1980年代以後曾赴歐亞各地巡迴演出。

◎附︰許惠利〈智化寺佛教音樂》(摘錄自《法音》雜誌第三十六期)

智化寺位於北京朝陽門內祿米倉,座北向南,前後六進,分中、東、西三路,全盛時期占地總面積約兩萬平方米,擁有各種房屋兩百餘間,是起源於明代的京音樂的發源地。

(一)歷史沿革
據《敕賜智化禪寺之記》和1932年劉敦楨先生的考察,智化寺創立於明‧正統八年(1443),完成於正統九年,係明代第一個弄權的太監王振捨資興建。(中略)

智化寺創建之初的幾代住持都曾充任僧錄司官員。第一代住持然勝,出臨濟宗,曾任僧錄司左講經,校讎三藏,提督漢經廠教經,官正八品,為廣善戒壇傳法宗師兼勒建大興隆寺第四代住持,掌智化寺垂三十年,成化十一年(1475)圓寂,憲宗朱見深親遣禮部員外郎于懋至寺為文致祭。正德二年(1507)五月,劉瑾欲效王振所為,乞升僧錄司右覺義性道為右講經簽明顯管事兼智化寺住持。

天順元年(1457),英宗為死於土木堡的王振在寺北建旌忠祠。

天順六年(1462),又頒賜《大藏經》一部庋藏於寺,並在如來殿立碑記其事。

萬曆五年(1577),司禮監諸太監聚資重修寺宇。

清‧康熙十八年(1679)七月二十八日,寺中萬佛閣因地震傾頹,寺僧宗玉募資重修。康熙二十年(1681),再修極樂殿。寺中如來殿內外,至今尚保存著這一時期善男信女們奉獻的鐵磬、鐵鐘和鐵香爐等。這說明,自明‧正統至清‧康熙時期,智化寺一直是很興旺的。

乾隆七年(1742),一件令寺僧意想不到的事使智化寺的命運出現了轉折。是年正月,協理陜西道事山東道監察御史沈廷芳,因公經過祿米倉前,見智化寺巋然尚存,後殿仍塑有王振的像。經奏准乾隆皇帝,拆毀了王振塑像,鑿掉了石碑上王振的名字和頌文。嗣後,寺運日漸衰微。乾隆中葉,章湖太守章銓過此,有「遺像今消歇,層樓漸廢荒」之語。同治、光緒間,智化寺殿宇「已半頹矣」。

民國時期,智化寺建築毀敗,欄楯傾頹,戒規難持,寺風日下。寺僧因生活所迫,變賣了寺裏的楠木雕像和幾十株古松柏。主持僧普遠甚至以一千元左右的價格將智化殿、萬佛閣的兩個精美藻井也出賣給古玩商了,使這一珍貴文物成了美國納爾遜博物館的展品。中共政府成立後,加以接收並於1958年重修,智化寺才得以保存下來。

(二)布局與建築特點
我國佛寺的殿堂配置,發展到宋代已形成「伽藍七堂」(編者按︰所謂伽藍七堂者,指山門、佛殿、法堂、庫院、僧堂、浴室、東司。)的布局。如宋‧慧洪在《信州天寧寺記》中說︰「入門,層閣相望而起。登普光明殿(佛殿),顧其西則有雲會堂,以容四海之來者;為法寶藏(轉藏殿)以大輪載而旋轉之,以廣攝異根也;顧其東則有香積廚,以辦伊蒲塞饌;為職事堂以料理出納。特建善法堂(法堂)於中央以演法,開毗耶丈室(方丈)以授道。」智化寺的殿堂配置大體依此,佛殿居中,藏殿居西,方丈在東,法堂在中後。風格上,前部規整嚴謹、莊重典雅,後部則由於續建旌忠祠,顯得不太協調。

依建築體量和高度而言,智化寺前半部中軸線上的殿堂,由前向後,自山門、智化門,至智化殿、萬佛閣,不但體量進進增大,而且呈坡狀層層遞升,這種設計是有其宗教意義的。寺院是禮佛的場所,為了突出佛的崇高,在佛像配置和建築設計上需要有相應的手法。殿堂越來越高,佛像越來越大。視覺的作用能使心靈產生情緒的升華,在潛移默化中,令人油然生起崇敬之心,從而達到了由俗入清、漸入佳境的妙用。

當然,就建築布局來說,智化寺的平面配置也有不足之處,那就是缺乏一個理想的前導部分。寺居城內,山門前不能有較長導引,這是受客觀條件的限制。但其山門後檐牆與智化門前階之間相距不過十餘米,第二第三個院落卻都有三十至四十米深的院落,頭部與身軀的比例失調。為何如此,令人費解。究其原因,當初智化寺很可能是王振捨宅改建的。王振是司禮監太監,應是正四品官。按明制,他的宅第應是門屋三間,廳堂各七間。這個數字基本符合智化門、智化殿與萬佛閣的建築體量。民宅間量小,改成佛殿後間量增大,間數減少也是可能的。智化門如果是王振宅第的門屋,門前的空地不會很大,所以加蓋山門也就只好不得已而將就了。中國營造學社創始人朱桂辛先生也深疑王振改舊第為智化寺,並藉建寺之名另營新宅。

明代寺院多在山門內單建供奉二密迹金剛力士的金剛殿,而不是像清代把二金剛供在山門裏。如嘉靖丙午年建於阜成門外八里莊的摩訶庵,山門內即為金剛殿。智化寺山門內為智化門,二金剛與四天王合供於內,形制作用同於天王殿,與一般明代規制不同。

此外,智化寺的屋頂與覆瓦也很有特點。寺中主要殿堂,紅牆之上皆為歇山黑琉璃瓦頂,這在國內現存寺院中尚不多見。房頂用什麼形式,明代是有嚴格規定的。拖規定︰「官民房屋,並不許蓋造九五間數及歇山轉角、重檐重拱、繪畫藻井、硃門紅窗……」。寺院係宗教場所,雖可特殊一些,但一般寺院只把硬山頂改為大式,有的正殿用歇山頂,廡殿頂極少。今智化寺的主要殿堂,無論是正殿還是配殿,均為歇山頂,萬佛閣還用的是廡殿頂,這種做法在當時是破例的。從覆瓦上說,我國雖在南北朝時就已部分使用琉璃瓦頂構件,但屋頂全部使用琉璃瓦的做法在元代仍不普遍;明代雖已大量使用,但當時琉璃瓦只有官窰能燒,若沒有特殊關係和皇帝恩准,要想弄到是很難的。王振能如此大量地使用琉璃瓦,足見其權勢之大和得寵之優。寺院用黑瓦覆頂,還有其宗教上的意義。佛經上有「四種色」之說,以「息災為白」、「增益為黃」、「敬愛為赤」、「降伏為黑」。

(三)藏殿與萬佛閣
智化寺的殿堂,雖有智化門、智化殿、大智殿、藏殿、如來殿、萬佛閣與大悲堂(原為極樂殿)、萬法堂等多重,但其精華的部分是藏殿與如來殿、萬佛閣。

藏殿是智化殿前西配殿,殿中設有輪藏,八角形,下承白石須彌座,雕工精細。束腰中部浮雕二龍戲珠,轉角處琢天龍八部,上枋卷草中鐫「輪、螺、傘、蓋、花、瓶、魚、結」八供為飾。須彌座上為木製經櫃,每面九層,每層五屜,為貯經之所。各屜皆刻佛龕於表面。屜兩邊的立柱上,分刻有護法諸天和羊、獅、象等,間以卷雲蓮瓣,托以江牙海水。線條粗勁,長短互見,構圖從密。輪藏上部為僧帽形頂蓋,頂檐雕有大鵬金翅鳥與龍女。鳥張雙翼,蹲足揮手。龍女頭頂五蛇,其尾亦作蛇形,體呈飛天之狀,頗為生動。頂蓋中央,鐫蓮瓣數層,上供毗盧佛像一軀,面貌莊嚴,衣紋洗練流動。殿中央飾以藻井,下方上圓,井心繪梵文真言,井下斗拱五層,拱下斜板遍繪佛像並琢卷雲、蓮瓣各一層,雄壯遒勁。

將藏經書架做成旋轉之形,始於梁代。據《釋門正統》卷三〈塔廟志〉說︰「初,梁朝善慧大士傅翕,愍諸世人雖於佛道頗知信向,然可贖命法寶,或有男女生來不識字者,或識字而為他緣逼迫不暇披閱者,大士為是之故,特設方便,創成轉輪之藏,令信心者推之一匝,則看讀同功。」這是以轉輪藏譬法輪,取「法輪常轉」之意。故推輪藏一匝,與看讀同功。

轉輪藏有兩種形制,一種是下設機關,上為經櫃或經架,可晝夜旋轉;一種如智化寺這種形制,只設中軸,不設機關,形如能轉,而實際不能旋轉。智化寺的這副輪藏,北京獨此一處,應妥加保護。

如來殿、萬佛閣,一底一樓,位於智化寺北,是智化寺內體量最大的建築,底層面五進三,東西約十九米,南北十二米六,柱高約六米。門前有長方形月台,中央置大明‧萬曆年製鐵香爐一座。殿內正中設八角形木製須彌座,釋迦佛像端坐於蓮花座上,通高四米;佛前有梵王和金剛像,脇侍左右,高約三米五。三尊像均木製彩畫,細緻美觀。兩側山墻下,有高大的曲尺形經櫥,庋藏大藏經。東側經櫥前,原有英宗頒賜藏經碑。佛像背後兩側,有陡梯通樓上。

上層萬佛閣,東西三間,南北七檁,拔券式門窗,菱花隔扇。門外周遭有廊,圍以寶瓶護欄,下有掛落滴珠板。門內方磚漫地,每間供一佛。中間佛座為木製八角形須彌座,轉角處琢天龍八部,下部雕刻繁簡得宜,蓮瓣最為秀麗。壇四周圍木欄,壇上供木質漆金毗盧遮那佛,下托蓮瓣千朵。佛像及座通高約三米五,雕刻極為精美。佛前金柱,掛抱柱聯一副,上聯云︰「欽仰慈容禮拜於塵剎之佛」,下聯云︰「虔登梵閣遍遊於華藏之天」。房頂天花板中間,原有精美的斗八藻井,雲龍蟠繞,結構恢奇,與故宮太和殿藻井相似,惜早年被寺僧拆賣。

毗盧遮那佛左供盧舍那佛,右供釋迦牟尼佛。這是根據大乘教理表示佛具有法、報、應(化)三身。毗盧遮那,此云遍一切處,是法身佛,表示絕對真理就是佛身;盧舍那,此云光明普照,是報身佛,表示證得絕對真理而自受法樂的智慧是佛身;釋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是應身佛,表示隨緣教化各種不同眾生的佛身。

上下兩層的天花板均為井口式,上繪祥瑞花草和梵文真言。上下兩層的山墻上,置有佛龕近萬,內置小佛九千餘尊,萬佛閣之名即由此而來。就整個寺院布局來說,萬佛閣實為明代寺院常有的毗盧閣。

萬佛閣周圍院落空曠,唯二豐碑、一古槐相鄰為伴。(中略)

(四)藝僧與寺院音樂
智化寺從開創起,便有禪僧、藝僧之分。禪僧坐禪念經,藝僧演奏佛樂。最早的藝僧是王振召來為自己演奏享樂的。初時,寺中以禪僧為主,藝僧地位低下。寺運衰微後,由於香火不旺,收入減少,藝僧演奏掙的錢漸漸成了寺裏的主要經濟來源,這使藝僧地位大大提高,逐漸取代了禪僧。

藝僧們演奏的曲目,主要是明代的宮廷古樂。康熙三十三年(1694),第十五代住持永乾將古譜整理成《音樂腔譜》一書傳於後世,成為後代藝僧依據的主要譜本。譜本係工尺譜記寫,曲牌來源多種多樣︰有與唐代教坊曲同名的「望江南」、「感皇恩」、「後庭花」;有與宋詞詞牌相同的「一剪梅」、「梅花引」、「粉蝶兒」;還有與唐代法曲同名的「獻仙音」和與宗教有關的「三皈讚」、「華嚴燈讚」、「普庵咒」等等。內容除為佛事服務的「金字經」、「楚江秋」、「五團花」、「焚化讚」、「五聲佛」、「大華嚴」、「小華嚴」等外,還有描寫古代勞動人民生活的「拿天鵝」、「放海青」、「垂絲釣」,描寫瓊樓玉宇的「水晶宮」、「逍遙遊」,描寫風光景物的「小花園」、「錦堂月」,及反映閒情逸致的「鬥鵪鶉」等。

演奏用的樂器,分為二類。一類是打擊樂器,有鼓、鐺子、鐃、鈸、鉿子、雲鑼;一類是管樂器,有管、笙、笛。演奏時用管二支、笙二個、笛二支、雲鑼二副,再加其它打擊樂器。其中笙為十七簧笙,是和以來所傳簧數量最多的一種。管子是主奏樂器,要求忠實於原譜,曲調比較簡單。笛和笙可加花指,在演奏中自由穿插。雲鑼在節奏上加花點,常在前一拍後半,用花點輕輕敲擊出後一拍的主要音。各種樂器之間,既相互照應,又獨自發揮其所長,避免單調的齊奏,形成了獨特的演奏風格。

演奏的曲調分為隻曲、套曲兩大類。「隻曲」是單獨演奏的曲牌,不能與別的曲牌相聯。「套曲」由若干單個曲牌聯成,按應用不同可分兩種︰在白天佛事中應用的叫「中堂曲」,一般由七、八個曲調相聯;在傍晚「焰口」佛事時應用的叫「料峭」,一般由十多個曲牌聯成。

演奏時用的宮調有四個,依藝僧自己所用的名稱為︰正調、背調、皆止調、月調;音階以「合」為首音,皆止調,即梁、隋間「碣石調」,經唐宋訛變為「歇止調」,後又轉為「皆止調」。月調即唐代的「越調」。

歷代藝僧的授徒傳習是很嚴格的,年齡在十二歲以下的人才能被收作藝徒。要學七年才能出師。學習時要在很窄的板凳上練習吹奏和敲擊的姿態,一定要練到能在冰天烈日中連續吹奏諷誦四、五小時,仍然韵真聲滿、字正腔圓,才算合格。傳授中,師傅並不是單純地按原始譜教,而是在教授讀譜的同時另加口授「呵口」(花腔)與「的」號和手授「灑板」,這實際是一種教坊風格。原始譜旋律比較簡單,加進「呵口」後才漸漸複雜起來。

為了充分發揮藝僧的作用,保障經濟收入,道光癸卯年(1843)入寺的怡修和尚還和其他僧人一起,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為智化寺建了一所下院──雙松堂(寺)。除了兩進正殿供關羽和觀世音外,兩側十二間配殿專為民間喪事提供場所、演奏音樂。

由於歷代藝僧堅持口授祕傳,明代傳入的這套古樂,在基本不受外界影響的情況下傳習了五百餘年,成為清代京城寺院管樂的主要源泉,被音樂界稱為「北京寺院管樂」和「京音樂」。若從音樂史角度研究,無論是從樂調曲牌,還是從樂器形制上,它都保留了唐宋以至南北朝時一些舊制,與福建南音、西安城隍廟鼓樂、開封大相國寺音樂和五台山青黃廟音樂一起,同屬我國現存的最古老的音樂。為整理挖掘這套寶貴的文化遺產,北京佛教界、音樂界已經成立了「北京佛教音樂團」,與日本雅樂演奏團體進行了交流,並赴法國、瑞典等歐洲國家演出。

〔參考資料〕 《佛教藝術──音樂、戲劇、美術》(《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1})。


道元

日本曹洞宗之祖。本名希玄,俗姓源。係日本村上天皇第九代後裔,內大臣久我通親之子。三歲喪父,八歲失母,悟世相之無常,遂有出塵之志。十三歲登比叡山,從良觀(顯)出家。翌年,就天台座主公圓剃髮受戒,習天台宗學,兼及密教。建保二年(1214),至京都建仁寺謁榮西,涉獵大藏。榮西歿後,師事其法嗣明全,究顯密奧旨,習律藏威儀,兼聞臨濟宗風。

貞應二年(1223,宋‧嘉定十六年),隨明全入宋,直上四明天童山,參無際了派,掛錫二年,又往參徑山浙翁如來、翠岩盤山思卓等人,並歷訪天台雁平、平田萬年、慶元護聖等諸剎,機緣未契。乃復回天童山,參長翁如淨,終得身心脫落,如淨遂授與佛祖正傳之大戒,以及芙蓉道楷傳來之袈裟、竹篦、白拂、寶鏡三昧、五位顯訣及自贊頂相等。

安貞元年(1227),師歸日本,住建仁寺。寬喜元年(1229),移至深草安養院,日夜打坐。三年,開始撰寫《正法眼藏》。天福元年(1233)春,又移至深草極樂寺之舊址,建立「觀音導利院興聖寶林寺」,住十餘年。此為日本曹洞宗之濫觴。寬元元年(1243),興聖寶林寺遭比叡山僧徒破壞,師遂應請移至越前(福井縣),於吉祥山建大佛寺(後改稱永平寺),致力於修行道場與寺規之整理。

寶治元年(1247),應請赴鎌倉,為北條時賴講說禪要,授菩薩大戒。翌年,歸永平寺。建長二年(1250),後嵯峨上皇聞師之德風,深加崇敬,遂賜紫衣及「佛法禪師」之號。建長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示寂,世壽五十四。孝明天皇(1854)賜諡「佛性傳東國師」,明治天皇(1879)加賜「承陽大師」。


道元


法嗣有懷奘、僧海、詮慧、法明等人。著作有《正法眼藏》九十五卷、《永平清規》二卷、《學道用心集》一卷、《普勸坐禪儀》一卷、《永平廣錄》十卷(詮慧編)、《隨聞記》六卷(懷奘編),以及《寶慶記》(懷奘、義雲編)、《光明藏三昧》(懷奘記)、《頌古》(詮慧等編)各一卷等。

◎附一︰阿部正雄著‧王雷泉譯〈道元論佛性〉(摘錄自《禪與西方思想》第一編)

道元(1200~1253),是日本佛教史上最傑出、最不同凡響的人物。他的殊勝之處至少有下述三個方面︰

首先,他把當時日本所有的佛教形式都當作不真實的而予以摒棄,試圖引進並建立他所認為的真正佛教,這一佛教以他在中國宋代禪僧如淨(1163~1228)的指導下所獲得的自證為基礎。他稱之為「直承諸佛祖師的佛法」。他強調坐禪是源於釋迦牟尼佛,繼承菩提達摩以來中國禪宗各派傳統的「正傳佛法」。但他又全然拒用「禪宗」的名稱,更不必說後來被認為由他創立的日本「曹洞宗」了。因為道元所重者唯是「正法」,而把坐禪視為「正傳」。「何人用過『禪宗』之稱﹖諸佛祖師都未曾說『禪宗』。應知是魔波旬說此『禪宗』。稱念魔波旬名號者必是魔黨,非佛之兒孫。」他自稱「曾去中國的法裔沙門道元」;他強烈自信已獲得佛佛相承的真法,從而應該把它移植到日本的國土上。因此他拒絕末法,即最後或最終(以及退墮)之法的觀念,這是一種當時為日本佛教界廣泛接受的觀念。正如菩提達摩把佛法傳到了中國,道元要把佛法傳到日本,這並非過甚其詞。

第二,雖然道元在為他終生尊崇的中國禪師的指導下證得正法,但對正法的理解卻是道元獨具的。依仗著宗教覺悟和深刻洞見,道元掌握了最深奧、最真實的佛性。在這樣的理解中,他敢於對前代祖師的話甚至佛經本身作重新解釋。結果,他的正法觀念代表一種最純粹的大乘佛教,最深刻地顯示了佛陀開悟時所證之法。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切都植根於道元自己經過長期認真的探求而獲得的存在性的證悟。以此正法觀念為基礎,他不僅如上所述反對所有當時存在的日本佛教,而且嚴厲批評了某些印度佛教和中國佛教,雖然他通常認為這兩國佛教比日本佛教更可信。

道元在日本佛教史上佔殊勝地位的第三個理由,在於他的思辨性和哲理性。他是一位嚴謹的坐禪實踐者,是一位強調只要打坐的人。作為一個僧人,他一生嚴格修行。他鼓勵自己的弟子也這樣做。可是他又具有敏銳的語言感受性和哲學心靈。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正法眼藏》,在哲學思辨上也許是無與倫比的,是日本學術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文獻。在道元身上,我們發現宗教洞見與哲學才智的稀有融合。在這一方面,他完全可與二十五年以後出生的托馬斯‧阿奎那相媲美。

儘管那時日本佛教界領袖通常仍用中文撰寫他們的主要著作,道元卻用日文撰寫了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正法眼藏》。在道元的文章裏,他試圖以隨意夾雜漢文佛教名詞和當地口語的方式,用他的母語來表達他對佛法世界所作的透徹分析。他的日文著述的風格所以那麼費解而獨特,源於他表達自己的親證時,從不用常規的術語,而是運用一種生動的、從自己主體性認識而來的個人風格。即使在運用傳統佛教的經論片斷時,為表達他所理解的真理,他也以不尋常的方式予以解釋。對佛法的探求和證悟,以及對之進行思辨和表達,這在道元身上是無與倫比地結合起來的。

◎附二︰田村芳朗著‧慧嶽譯〈修禪的強調──道元〉(摘錄自《天台思想》第一部第一章)

道元十四歲出家於叡山。由於對「本來本法性,天然自性身」,即「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的本覺思想生起疑問,故住一年多而去,另尋求道。二十四歲時,渡海至宋,見聞當時的禪風而歸。

道元的《正法眼藏》(九十五卷),是三十二歲著筆至五十四歲才完成的大著。他在此中強調本證妙修,證上之修,即修證平等,證由修而現成;身心一如,性相不二,心應該肉化為身,性應具現為相。

道元在叡山學習過天台本覺思想,了知絕對性一元論的哲理之深奧,但為了現實實踐的滿足而離開叡山,最後在坐禪的一行中發現實踐的動力,而將之作為自己的依歸處。

道元在根本上是承認凡夫與佛、修行與證、身體與心的不二一體。從這一點來說,他是與天台本覺思想同樣的站在絕對性一元論的立場。但是他認為,由於是不二一體,故佛活現為凡夫、證現成為修、心具現為身,故由此強調坐禪的行道。在這裏,他就是立於相對性二元論的立場;提出事實上佛性只有在成佛之後才是具足的這種非常清楚的二元論式的言說。道元的立場若用一句話來說,就是「絕對之上的相對」。

◎附三︰王進瑞〈日僧道元來到中國學了些什麼﹖〉(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前略)道元所學的內容,著重於禪堂生活。透過禪堂生活,他了解佛教的一切,並塑造了他一生的宗風。所以可以說,道元在中國所學的是實踐的宗教,不是知解的宗教。他在其所著《學道用心集》一書裏,訓勉其子弟說︰「佛道在思量分別卜度觀想知覺慧解之外也。若常在此等之中,就不知佛道。不可用思量分別,(中略)其所入門,有得法之宗匠悉之,非文字法師之所及耳。」他繼續批評當時的日本佛教界說︰「我朝古來諸師,篇集書籍,訓弟子施人天。其言是青,其語未熟,未到學地之頂,何及證階之邊。只傳文言,令誦名字,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份。」他這樣排斥文字知解之學,可見他所學的即是實踐力行之佛法,尤其是只管打坐的佛法。

但是道元所學的坐禪,並不是以開悟為目的底坐禪。他在《永平廣錄》卷八裏面這樣說︰「此坐禪也,佛佛相傳,祖祖直指,獨嫡嗣者也。餘者雖聞其名,不同佛祖坐禪也。所以者何﹖諸宗坐禪,待悟為則,譬如假船筏而渡大海,將謂渡海可拋船矣。吾佛祖坐禪不然,是乃佛行也。」道元上面的坐禪觀,正是其師如淨的坐禪觀,這種禪是站在「本證妙修」的坐禪觀;「坐」的地方一切佛法現成,不容等待開悟;正身端坐之處,正是本證之相,本證之現行,何必再求證悟。修證已然不二,因此初發心坐禪的人,和數十年來久參之人,其坐禪內容並無兩樣;未悟的人不得在坐禪中求證悟,悟後之人亦不得拋棄坐禪;道元於悟後仍舊待在如淨座下,作悟後修行都是由於上面坐禪觀所致。

尤其是左右道元一生的宗風,即是其師在臨別時所作的贈言。如淨要求道元回國以後︰第一,莫住城邑聚落;第二,莫近國王大臣;第三,只居深山幽谷接得一個半個。以上三點道元確實做到。道元所開創,現在且作為日本曹洞宗大本山,就是該宗一萬四千餘寺的祖山永平寺,就是離開京都很遠的深山幽谷中。又道元在世中雖然曾有數次,被當時的執權者邀請,道元亦是始終拒絕接受。唯有墨守其師訓言,在深山中接得真有道心者一個半個而已。但他所接得的一個半個,亦是墨守道元的訓言,一代傳一代,一瓶瀉一瓶,不敢隕越,不敢馬虎,認真傳法傳至於今,未有改變道元宗風。

道元的子孫不敢改變其祖師的法,可以和中國的情形作一比較。道元所學的中國禪,到後來在中國,卻變成禪淨雙修的禪;不論臨濟、曹洞的子孫,除少數以外,大都勸人念佛修淨土;大家所看到的比比皆是,好像是忘記了本身是禪宗子孫一樣勸人念佛;筆者初看到這種情形時很不習慣。但道元所傳入日本的中國禪,子子孫孫仍保守著未染成念佛思想的禪;在坐禪中絕對不念佛,平常亦不勸人念佛,唯有默默只管打坐,將坐禪所得的定力,發揮於行住坐臥以及日常行動去;這就是道元所學的中國禪的真面目。日本曹洞宗會發展到一大宗派的原因,也許是在如此純真保守著古代中國禪的真髓所致。

〔參考資料〕 《初祖道元禪師和尚行錄》;《道元禪師行狀建撕記》;《本朝高僧傳》卷十九;《日域洞上諸祖傳》卷上;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七章;菅沼晃編《道元辭典》;東隆真《道元小事典》;河村孝道、石川力山編《道元禪衹曹洞宗》;高階瓏仙(等)編《道元禪》;鏡島元隆、玉城康四郎編《世界思想衹道元》、《現代思想と道元》;《佛教教學と道元》。


隨眠

煩惱或煩惱種子的異名。小乘中,說一切有部以貪、瞋、癡等根本煩惱為隨眠;經部將煩惱的現行稱為纏,將其種子稱為隨眠。大乘唯識家亦將眠伏於阿賴耶識中的煩惱種子,稱為隨眠。

隨眠有三種、六種、七種、九種、十種、十二種、十八種之別。茲擇要略述數種如次︰

(1)三種隨眠︰即害伴隨眠、羸劣隨眠、微細隨眠,語出《解深密經》卷四。所謂害伴隨眠,是指前五地諸不俱生煩惱,成為俱生煩惱現行的助伴;在斷除主煩惱時,其助伴同時也被斷除,故名害伴隨眠。羸劣隨眠是指於第六、七地現行的微細羸劣煩惱。微細隨眠,是指八地以上所斷的微微沈遠之煩惱。此三隨眠,舊譯為害伴使、羸使、細使。

(2)九種隨眠︰指貪、瞋、癡、三毒極上心、無明住地、見諦所滅、修習所斷、不淨地、淨地之諸隨眠。語出《佛性論》卷四、《寶性論》卷四。《法苑義林章》也曾引用。

(3)十二種隨眠︰即貪、恚、色貪、無色貪、慢、無明、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疑。亦稱十二使。語出《眾事分阿毗曇論》卷三及其異譯《品類足論》卷三。此十二使係六隨眠中的「貪」分為三界、「見」分為五見而成。

(4)十八種隨眠︰即隨逐自境、隨逐他境、被損、不被損、隨增、不隨增、具分、不具分、可害、不可害、增上、平等、下劣、覺悟、不覺悟、能生多苦、能生少苦、不能生苦等十八種。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

◎附︰印順〈隨眠〉(摘錄自《唯識學探源》第三章第二節)

〔總說〕 在部派佛教裏,隨眠被爭論著,爭論它是不是心相應行(心所)。其實問題的重心,卻另有所在。眾生的不得解脫生死,原因在煩惱未斷。煩惱是特殊的心理作用,它在心上現起時,能使心煩動惱亂,現在、未來都得不到安靜。斷了煩惱,才能「畢故不造新」,不再感受生死苦果。我們不也常起善心嗎﹖在煩惱不起的時候,為什麼還是凡夫,不是聖人﹖雖然有人高唱「一念清淨一念佛」,事實上,我們還要生起煩惱;過去煩惱的勢力,還在支配我們。這一念善心,不同聖者的善心,還充滿雜染的黑影。這樣,就要考慮到過去煩惱勢力的潛在,未來煩惱生起的功能。在這點上,微細的、相續的、潛在的隨眠,就被佛弟子在經中發現。心不相應的隨眠論者,與反對派的相應論者,引起了很大的辯論。後來又引出其它的見解,隨眠問題是更複雜化了。把各家的見解總攝起來,是這樣︰ ┌正統派──心相應行 ┌有部┤ │ └法救一切有系┤ │ │經部──┴───非心相應行非心不相應行 │ └成實論師犢 子 系─────────亦心相應行亦于相應行分別說系大 眾 系─────────心不相應行

〔有部的心相應行說〕 薩婆多部的見解,未來還要生起煩惱,這是因為煩惱沒有得到非擇滅。過去的煩惱,因有不相應的「得」的力量,使煩惱屬於有情,沒有和它脫離關係。在這樣的思想下,過去煩惱的勢力,或能生煩惱的功能,老實說用不著。它有了「三世實有」,再加上「得」和「非得」,凡聖縛解的差別就可以建立。

「若有一類,非於多時為欲貪纏纏心而住;設心暫時起欲貪纏,尋如實知出離方便。彼由此故,於欲貪纏能正遣除,並隨眠斷。」

依經典(轉引《俱舍論》卷十九)的明文,很可以看出纏和隨眠的分別。「起欲貪纏」,「為欲貪纏纏心而住」,纏是煩惱的現起而與心相應的。此外別有隨眠,除有部以外,一切學派都把它看成與現纏不同。唯有有部學者,認為隨眠是纏的異名,也是與心相應的心所。像《俱舍論》卷十九說︰
「毗婆沙師作如是說︰欲貪等體,即是隨眠。豈不違經﹖無違經失。並隨眠者,並隨縛故;或經於得假說隨眠,如火等中立苦等想。阿毗達磨依實相說,即諸煩惱說名隨眠,由此隨眠是相應法。何理為證知定相應﹖以諸隨眠染惱心故,覆障心故,能違善故。」

它用「或設劬勞為遮彼起而數現起」的隨縛義、「謂能起得恆隨有情常為過患」的恆隨義,解釋隨眠。以阿毗達磨者自宗的正理,判佛說為假說。不過它用三個定義證明隨眠是心相應行,在其它的學派看來,這都不成為隨眠的作用。

〔大眾分別說系的心不相應行說〕 大眾分別說系,一致以隨眠為心不相應行,與纏不同。《異部宗輪論》說︰「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緣。隨眠異纏,纏異隨眠。應說隨眠與心不相應,纏與心相應。」

要理解大眾分別說系的隨眠,應記得它是心性本淨論者,它怎樣重視性淨塵染的思想。真諦譯的《隨相論》,有關於隨眠的解釋︰
「如僧祇(即大眾)等部說︰眾生心性本淨,客塵所汙。淨即是三善根。眾生無始已來有客塵,即是煩惱,煩惱即是隨眠等煩惱,隨眠煩惱即是三不善根。(中略)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貪瞋等不善,不善生時,與三不善根相扶,故言相應。」

覆障淨心的客塵,就是隨眠。它說隨眠是三不善根,但奘門的傳說(見《唯識義蘊》卷二),隨眠與纏一樣,也有十種。據《順正理論》卷四十六的記載,分別論者的隨眠,只許七種。或許分別論者立七隨眠,大眾部等以三不善根為隨眠吧!總之,在凡夫位上,隨眠是從來不相離的。因隨眠生起貪等不善心所,才是相應。它把相應解釋做「與不善根相扶」;依一般共同的見解應該是說心所與心相應。眾生的心性本淨,又沒有貪等煩惱現起,然而還是凡夫,不是聖人,歸根是隨眠在作障。這依隨眠的存在,分別凡聖的界線,窺基的《宗輪論述記》與智周的《唯識演祕》,都曾經說到;但說到無心定,是完全錯誤了。《宗輪論述記》說︰「在無心位起善等時,名異生等,但由隨眠恆在身故。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應是聖人。」

大眾系與分別說系,根本不許有無心的有情,怎麼依無心有惑的見解,來成立隨眠是不相應呢﹖大眾部的見解,不思不覺間也有隨眠存在(見《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它不像相應心所的纏,要在心識活動中出現。它雖不與心相應,卻也展開它的黑影,影響那清淨的心性,使它成為有漏。隨眠與纏,確是種子,現行的關係,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纏從隨眠生。」《順正理論》卷四十五也說︰「且分別論執隨眠體是不相應,可少有用,彼宗非撥過去未來,勿煩惱生無有因故。」

這都是隨眠生纏的明証。《成唯識論義蘊》卷二也有詳細的引述︰
「問︰大眾隨眠為是種不﹖答︰俱舍十九牒彼計云︰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此中復說名貪等故,如現貪等。若不對種,何名現貪﹖故知此師隨眠是種。現行貪等與心相應,故此隨眠名不相應。」

隨眠是現行貪等種子,可說毫無疑問。但勿以為它是種子,就輕視它的力量。它雖沒有積極的活動到精神界去,它在不生現行的時候,還是染汙淨心的。隨眠比較心性,雖說是客塵,但無始以來就有,隨眠也該是本有的。我們進一步要問,現起煩惱有沒有增長隨眠的力量﹖換句話說,隨眠有沒有新熏的﹖玄奘門下傳說的大眾、分別說系,「彼許種子而無熏習」(《成唯識論學記》卷四);「破大眾部,然彼無熏習義」(《成唯識論述記》卷四)。但考尋論典,它們確是有熏習的,像《成實論》卷三說︰「汝法中,雖說心不相應使(使,是隨眠的異譯),與心相應結纏作因。(中略)汝法中,雖說久習結纏,則名為使。」

「久習結纏則名為使」,可說是熏習最明顯的證據(它的熏習論,後面還要說)。成實論主自宗,主張「是垢心(纏)修集則名為使)(見《成實論》卷十),與「久習結纏則名為使」相近。但成實論宗,是在煩惱相續展轉增盛的意義上建立隨眠,還是現行的心法,不像不相應行的隨眠論者,建立在心心所法以外。

大眾系他們發現了煩惱的潛在力,這或是本具,或是新熏的,最初展開了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思想。但一般人的見解,要發生疑問︰煩惱有種子,其它一切法為什麼沒有呢﹖成實論主曾這樣的責問過(《論》卷三)︰「身心等業亦有久習相,是亦應有似使心不相應行!」

俱舍論主也曾責難過(《論》卷十九)︰「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應許念種非但功能,別有不相應能引生後念。此既不爾,彼云何然!」

這確乎是很費解的。現存參考的資料既不完全,我們也無從作適當的解說。不過,在佛家業感的緣起論裏,是否色法也要各從自種生﹖煩惱的潛能是隨眠;業是動力,大眾部各派,都不許它是色性,把它建立在內心的活動上。這內心的活動,至少大眾部是承認有熏習的。明淨的心性,在相續的演化下,成為無漏和善法的根據。惑業的能力,遇相當的現緣,招感一切色法。這要不要業力以外的種子,還值得注意。怕由心所生的論調,大眾部它們還是非常徹底的呢!

〔犢子系的亦心相應亦心不相應說〕 隨眠,不是心所法,這似乎是佛的本意。不但有經文的明證,就是從學派上看,也只有部系才主張隨眠即纏。有部系中,除迦旃延尼子派以外,像譬喻經部師,大德法救(見《婆沙》卷五十一),也都主張纏和隨眠不同。不過,這要在過未無體的思想下,才會感到隨眠潛在的需要。犢子系是三世實有論者,它也建立了「得」,不知怎樣解釋不相應行隨眠的作用!這難怪要受眾賢的批評了。《順正理論》卷四十五說︰
「然犢子部信有去來,執有隨眠非相應法,如是所執極為無用。如彼論言︰諸欲貪纏,一切皆是欲貪隨眠,有欲貪隨眠非欲貪纏,謂不相應欲貪隨眠。」

依犢子系的見解,隨眠是一切煩惱的總名;其中心相應的一分,又叫做纏。還有那不相應行的一分,與纏不同。它多少調和了隨眠的諍論。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疏》卷九;《大乘義章》卷五(本);《發智論》卷三;《品類足論》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五十三;《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卷五十三;《俱舍光記》卷二十;佐佐木現順編《煩惱の研究》。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ㄐㄧㄝˇ, [動]

1.分割、剖分。如:「解剖」。《左傳.宣公四年》:「宰夫將解黿。」《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

2.分裂、分散。如:「瓦解」、「溶解」、「難分難解」。

3.打開、鬆開、鬆脫。如:「解扣子」、「解開繩子」、「寬衣解帶」。

4.免除、消除。如:「解圍」、「解悶」、「解救」、「解渴」、「調解」。《戰國策.趙策三》:「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

5.陳述、說明。如:「講解」、「解釋」、「辯解」。

6.曉晤、明白、清楚。如:「理解」、「了解」、「費解」、「大惑不解」。

7.排出汗水或大小便。如:「小解」。漢.王充《論衡.寒溫》:「人中於寒,飲藥行解。」《警世通言.卷二一.趙太祖千里送京娘》:「於路只推腹痛難忍,幾遍要解。」

8.會、能夠。晉.陶淵明〈九日閑居〉詩:「酒能祛百慮,菊解制頹齡。」唐.李白〈月下獨酌〉詩四首之一:「月既不解飲,影徒隨我身。」

[名]

1.文體名。古代文體之一,旨在辯論解說。晉.張華《博物志.卷六.文籍考》:「賢者著述曰傳、曰記、曰章句、曰解、曰論、曰讀。」《新唐書.卷一七六.韓愈傳》:「乃作進學解以自諭。」

2.答案。如:「不得其解」。

3.見識、看法。如:「獨到的見解」。


茫然費解

ㄇㄤˊ ㄖㄢˊ ㄈㄟˋ ㄐㄧㄝˇ
很難解釋或理解。《鏡花緣.第八二回》:「只圖講究古音,總是轉彎磨祿,令人茫然費解。」


含混

ㄏㄢˊ ㄏㄨㄣˇ
模糊、不明確的樣子。如:「他的言辭含混不清,頗令人費解。」


言不逮意

ㄧㄢˊ ㄅㄨˋ ㄉㄞˋ ㄧˋ
言辭沒把心意確切的表達出來。如:「他性情木訥,說話常言不逮意,令人費解。」


用非所學

ㄩㄥˋ ㄈㄟ ㄙㄨㄛˇ ㄒㄩㄝˊ
工作上所用的技藝知識並非原本學習的。如:「他是學醫的,卻投身於演藝事業,用非所學,真令人費解。」也作「學非所用」。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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