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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思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ㄈㄟˋ ㄙ ㄌㄧㄤ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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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僧叡

(一)東晉僧。魏郡長樂(河南安陽)人。生卒年不詳。為關中四聖之一。少有出塵之志,十八歲剃髮,依僧賢為師,二十歲即博通經論。嘗聽僧朗講放光般若經,常質疑,僧朗歎其才。二十四歲,遊歷諸國講說,聽者成群。常慨禪法未傳,及姚秦弘始三年(401)十二月鳩摩羅什至長安,即隨受禪法;且請羅什出禪法要解,日夜修習,精練不怠。司徒姚嵩深相禮敬,秦主姚興亦稱其才器。曾與僧肇等共參訂羅什之譯經。後人稱之為羅什四大弟子(道生、僧肇、道融、僧叡)之一。

當羅什譯法華經時,至五百弟子授記品,為「天見人,人見天」一語之經文漢譯,頗費思量,時僧叡建議改譯為「人天交接,兩得相見」,羅什甚喜之,一時傳為佳話。後羅什出成實論,令僧叡講說,其旨甚合羅什之意。僧叡平生願求往生安養淨土,每行住坐臥不敢正背西方。後自知命終,當眾告別,入房洗浴,燒香禮拜,面向西方,合掌而寂,世壽六十七。此外,由僧叡自撰之大品經序中,得知僧叡嘗師事道安。

僧叡另製小品經序、法華經後序、大智度論序、中論序、十二門論序、思益經序、毘摩羅詰提經義疏序、自在王經後序、關中出禪經序(以上現存)、成實論序、百論序、思益經義疏序(以上散佚)等經序。

又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法華經文句記卷八之四、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一、佛典疏鈔目錄卷上等,分別舉出僧叡撰有二秦錄一卷、二十八品生起、注法華經七卷、法華經疏若干卷等,此類記載恐非事實。

法華經文句卷八下、法華傳記卷二等則稱僧叡曾科判法華經,作九轍,故時人呼為「九轍法師」,此事恐與道融之事混同。〔出三藏記集卷八、卷十、梁高僧傳卷六、佛祖歷代通載卷八〕

(二)(1753~1826)日本安藝國山縣郡河內村人,真教寺圓諦之子。號石泉或鷹城。年十二,與大瀛同入慧雲之門求受真宗學。未久,即相攜列於諸方講席,修天台宗學。文政九年三月四日示寂,世壽七十五。明治四十四年(1911)本派本願寺鏡如追贈「勝解院」及「勸學」之號。門下有淨眼、僧鎧、慧海、圓識、泰巖等,後稱其學風為石泉轍。著有助正釋問一卷、助正芟柞二卷、柴門玄話一卷、無量壽經義疏四卷、無量壽經丁丑記二卷等數十部。〔本願寺派學事史、真宗全史、學苑談叢後編〕p574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抄經

佛典目錄學用語。指節略而成的經典。又名別生抄、別生經,或抄本等。即節取經中之若干章品,前後雜糅而自成一經者。抄經之舉自古已有,如《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抄經錄〉云(大正55‧37c)︰
「抄經者,蓋撮舉義要也。昔安世高抄出修行為大道地經。良以廣譯為難,故省文略說,及支謙出經亦有孛抄。此並約寫胡本,非割斷成經也。而後人弗思,肆意抄撮,或棋散眾品,或瓜剖正文,既使聖言離本,復令學者逐末。竟陵文宣王慧見明深,亦不能免。若相競不已,則歲代彌繁,蕪黷法寶,不其惜歟。」

依《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經論錄〉所列,有下列諸部抄經︰

(1)《大道地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

(2)《道行經》一卷,後漢‧竺朔佛譯。

(3)《孛抄經》一卷,吳‧支謙譯。

(4)《摩訶般若波羅蜜道行經》二卷,西晉‧衛士度略出。

(5)《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五卷,東晉‧曇摩蜱譯。

同書卷五〈新集抄經錄〉也列舉齊‧竟陵文宣王所抄的《抄華嚴經》十四卷等,共計四十六部三五二卷。同書〈新集疑經偽撰雜錄〉也列舉宋‧慧簡抄撰的《灌頂經》等,共計四部八卷。

在上列抄經之中,有一部份是任意抄撮經中章品、割裂文句而成的。這類抄經與偽經幾乎沒有差別。

北齊‧法上的《齊世眾經目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載其總目),列舉眾經抄錄一二七部一三七卷。法經的《眾經目錄》卷六將〈佛滅度後撰集錄〉(抄錄集)分為二種,即西方諸聖賢所撰集(西域聖賢抄集)和此方諸德抄集。前者編列有《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抄》五卷以下五十部一二二卷,後者編列有《法寶集》二百卷以下共九十六部五○八卷。又另立眾經別生、眾經偽妄、眾論偽妄等項,分類配屬上述《出三藏記集》所記載的諸部抄經。彥琮的《眾經目錄》卷三記載,大乘別生抄有《本行六波羅蜜經》一卷以下一一七部一三七卷,小乘別生抄有《佛說進學經》一卷以下二一三部三二六卷,另有別集抄,記載《法寶集》二百卷以下七部三三四卷,又另立五分疑偽,該項編錄有文宣王等所抄的諸部抄經。

此外,《大唐內典錄》等也另立抄經錄,將文宣王等人的抄經收錄於〈疑偽經論錄〉中,《開元釋教錄》卷十八也將抄經編入〈偽妄亂真錄〉,卷末云(大正55‧680a)︰「並名濫真經,文句增減,或雜糅異義別立名題。若從正收恐玉石斯濫,若一例為偽而推本有憑。進退二途實難詮定。且依舊錄編之偽末。後學尋覽,幸詳得失耳。」

◎附︰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第二部第三章〈概說〉(摘錄)

抄經又稱為別生經或支派經。即指由大部經典中摘取一章或一節,抄錄而成者。亦即所謂之抄本。既欲抄錄,則必是絕對必要之部分,並歸納有關事項而後始抄記之。總之,抄經乃於幾十卷之大部經目中,抄錄而成之小經,故若僅看其抄本,將無以辨別其為獨立之小經典,或是大經典之摘本,若未將雙方合併查看,則無法明確地鑑別之。

而且同為抄經中,依其所抄錄之本經性質,有原已定好經題者。例如《生經》、《六度集經》、《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等之類,經之本身即由許多小經集成者,若分開抄記,則成幾十部獨立之小經典。若已明記其題號,且以「聞如是」起首,以「信受奉行」結尾者,則儼然一部小經典。

又如《雜阿含經》等,雖無小分之題號,然亦是由上百或上千部之小經類合成者,故其一章一節均直接可成小經典。然其題名,則須由抄錄之人重新附加,否則即不能成為一部獨立經典。只要附上題名,亦為自「如是我聞」起首,而「歡喜奉行」結尾,首尾俱全,成為名符其實,形式完整之小經典。

若是抄錄自《出曜經》、《大智度論》等,則不能如前兩種情形一般單純。除題名須重新附加外,且因原經非由獨立小經典集成者,故其抄經乃是勉強摘錄某段經文而成,自無首語「聞如是」,與結語「作禮而去」。但是將相關事項,歸納成首尾一貫,而後書寫抄錄之,因此,若附上一題名,即完成一部完美之小經典。

或亦有自經典各章中摘出數處,而抄錄之情形。以此種方法形成之抄經,其題名或作抄某經而直接題上本經之名,或另取名者亦有。若附上別名,則乍看之下,與本經確是全然相異。

抄經大抵是照原文抄錄,然則依當初抄錄者之意,或省略自認為多餘之字句,或任意訂正字句者,恐亦不乏其人。更有甚者,則改變本文之形態,而僅取其意為文。然則抄錄之事實不變,故若與本經對比,其本相立即可見。

抄譯與抄經極易混淆。由梵本中摘出一節翻譯,與抄錄已譯就之經,二者性質全然迥異。然而若是內容相同,而由不解本典之第三者之眼光觀之,是抄譯,或是已譯本之抄錄,即很難立作判斷。往往必須與實物對照,始可知那一方抄自既譯本,另一方則須研究譯語、譯文,始可知出自他人之譯筆,最後乃可分別出抄譯本與抄經之不同。抄譯本與抄經相混而流行之例子,似乎不在少數。

抄經一法,自極古時代即已相當流行,因此目錄中所列舉者很多。而似乎以東晉以後較占多數。即因梵本之抄譯經與已譯本之抄出經甚為類似,故查閱經錄時,應注意之事項亦相當多。例如道安之目錄中,縱有註記︰「出阿含」者,亦非抄經。自後漢、三國,至西晉各時代,一直作為單行本而翻譯之古經中,有與後來之阿含經之一部分一致者。篤學務實之道安,乃參與阿含之翻譯,待翻譯完成後,立即與古經對照,果然認出其內容一致,因此,即將此事註記下。後漢‧安世高時代,阿含是否已歸納為一大部經典,不得而知,故是否可以一概地說古經為阿含之抄經,一時亦難確定。總之,以性質而言,此經相當於阿含之部分譯本,十分確實,且是獨立之譯經,而非此處所言之抄經,亦無可置疑。

抄經是指在經典翻譯後,抄錄出其譯本中之一部分者而言。至於產生此種抄經之緣由,前代傳譯之經典並不很多,因此弟子或信徒欲寫傳而受持,似乎盛行抄寫其一部分而流傳。如《法句譬喻經》之抄經──中村不折氏之藏本《譬喻經》即是好例子。時入六朝,此風特盛,因而有數量甚多之抄經流傳。此類經本,爾後欲整理載錄於目錄時,最令人苦惱者為其與本經之甄別。即如僧祐等親自蒐集古經之人,對於此類經本之措置,亦曾煞費思量。因為抄經本身未署譯人之名,故除非收入失譯經部以外,別無他法,且僅見經本,亦難分別其為單行本,抑或抄本。因其數量頗大,而題名明確,且「聞如是」、「信受奉行」首尾俱全,因此極易混淆。關於此點,僧祐亦曾顧及,並相當小心,若有所發現,即於經目下加註。然而僧祐似乎未曾完成徹底之探查,故未將抄經歸類,明白確立一部別。此外,若抄經上附有本經譯者之名,則目錄上將出現同經、同譯人,而有二部、三部之情形。如《歷代三寶紀》即發現數處此類錯誤。而確實將此項錯誤查定者,已是仁壽年中,法經等勘定以後之事。

亦即因《歷代三寶紀》未對抄經作確實之勘定,而將古目錄所載,照章全收,列入古譯經之目,因此,於歷代譯經目中,乃有以抄經為譯經,而與本經並列於同一譯人之下者。不僅如此,又有以如同處理失譯經之作法,收集大多數抄經後,隨意配予譯人之名,分別編入正錄中各譯人之譯經目下。因此之故,如東晉、劉宋等,時隔久遠之後世譯經之抄錄,卻以後漢‧安世高、吳‧支謙、西晉‧竺法護等前代人之譯經登錄。(中略)

抄經之書寫弘通,乃止於隋‧開皇末年,其後因經典編入大藏經,本經一經登載,即無抄錄之必要,故棄抄經之法而不作。由隋‧彥琮等之〈眾經目錄序〉可明白︰「皇帝深崇三寶,洞明五乘,降敕所司,請興善寺大德與翻經沙門學士等,披檢法藏,詳定經錄,隨類區辨,總為五分,單本第一,重翻第二,別生第三,賢聖集傳第四,疑偽第五,別生疑偽,不須抄寫,已外三分入藏見錄。」(中略)蓋於仁壽年中,由翻經大德並翻經學士等進行編藏,對於既譯經典之內容調查,及目錄之詳定,均嚴格遵行。其結果僅得單譯、重譯、賢聖集傳,合為六八八部入藏,可疑之別生、疑偽兩者,合為一○一九部經,精查後作為不用之物而棄於大藏經之外。其削減方法,雖是驚人之手筆,然而以正確而言,其勘定所得正值得信賴。因此一勘定而捨棄之八百餘部別生經中,費長房之《歷代三寶紀》附以安世高及其他譯人之名,而登錄於各譯人之譯經目中者,達四百數十部,已超過半數,可知其輕率妄偽已極。

自此以後,抄經即不再收錄於大藏經中,因此,抄經未曾於大藏經之目錄上留下踪跡。然以實際情形而言,佛徒為自己所用之方便,故雖知實為抄經,而仍使用之,或抄錄後來新譯經典而成新抄經者,依然存在。此外,被稱為抄經之經本中,亦有少數例外,即由梵夾之一部分翻譯別行之抄譯本,混雜其中,經考查而重行入藏者。關於此類出入,於各經錄之抄經錄中,均隨時記載其事。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


僧叡

東晉僧。生卒年不詳。魏郡長樂(河南安陽)人。關中四聖之一。少有出塵之志,十八歲剃髮,師事僧賢,二十歲即博通經論。嘗聽僧朗講《放光般若經》,常加質疑,僧朗頗歎其才。年二十四時,遊歷諸國,從事講說,聽者成群。姚秦‧弘始三年(401)十二月,鳩摩羅什至長安,師即隨受禪法,且請羅什譯出《禪法要解》三卷,日夜修習,精練不怠。時,司徒姚嵩深相禮敬,秦主姚興亦稱嘆其才器。師曾與道生、僧肇、道融共同參訂羅什之譯經,後人稱師等四人為「羅什四大弟子」。

當鳩摩羅什譯《法華經》時,至〈五百弟子授記品〉,為「天見人,人見天」一語之經文漢譯,頗費思量,時師建議改譯為「人天交接,兩得相見」,羅什甚喜之,一時傳為佳話。後羅什譯出《成實論》,令師講說。其旨甚合羅什之意,羅什稱歎云︰「吾傳譯經論,得與子相值,真無所恨矣!」

師平生願求往生安養淨土,每於行住坐臥不敢正背西方。後自知命終,當眾告別,入房沐浴,燒香禮拜,面向西方,合掌而寂。世壽六十七。由師自撰之〈大品經序〉中有(大正55‧53a)︰「亡師安和上,鑿荒塗以開轍。(中略)執筆之際,三惟亡師五失及三不易之誨。」由此可知其嘗師事道安。師除〈大品經序〉外,另製有〈小品經序〉等經序多篇。

◎附︰石峻(等)編〈僧叡〉(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一卷)

僧叡的學說以般若三論學為主。他曾標榜他的老師道安的般若性空宗(即本無宗)說︰「自慧風東扇,法言流泳已來,雖曰講肄格義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性空之宗,以今驗之,最得其實。」(〈毗摩羅詰提經義疏序〉)同時由於他又師事羅什,又受了龍樹中觀哲學的影響,傾心於三論學(即《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研究,所以他對屬於中觀學的《大智度論》、《十二門論》、《中論》等都作了序文。(中略)

僧叡是十分推崇《般若經》與《中論》的。在〈大品經序〉中,他宣揚「非心」、「非待」、「一切皆空」的般若空觀。在〈中論序〉中,他鼓吹「夷有無,一道俗」、「涉中途,泯二際」,即「非有非無」、「有無不二」、「道俗不異」的龍樹中觀哲學。僧叡為人們稱作羅什弟子中的八俊或十哲之一,確實是當時一位比較有名的般若三論學者。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八~卷十二;《高僧傳》卷六;《名僧傳抄》;《三論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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