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書名)三十卷,唐圓照貞元十六年依勅命撰。
凡三十卷。略稱貞元釋教錄、貞元錄、圓照錄。唐朝圓照撰。今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五冊。依唐德宗之敕命而於貞元十五年(799)撰述。係編錄自後漢明帝永平十年(67)至唐德宗貞元十六年,凡七百三十四年間之大小乘經律論、賢聖集傳等之傳譯,並錄出失譯闕本。
全篇分總、別二錄。總錄分特承恩旨錄及總集群經錄;別錄分分乘藏差殊錄及明賢聖集傳錄。其中,特承恩旨錄(第一卷前半)載新譯華嚴經四十卷、玄宗以後三朝翻譯經律論,及大佛名經等入藏之牒。總集群經錄(第一卷後半至第十九卷),係錄後漢迦葉摩騰至撰者圓照,依年次所譯出之經論,及撰述之書目、卷數,翻譯著作之年月、別名、同本異譯、所依典據、本之有無等,且揭示譯者、著者之略傳,緇素凡一八七人,所載之經論等目總為二四四七部七三九九卷。其中,迦葉摩騰以下至唐代智昇之記事,主要係轉載開元釋教錄之總括群經錄。惟本錄增加梁代無名氏之大佛名經十六卷、唐代法琳之別傳三卷、義淨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等七部五十卷、跋日羅菩提之金剛頂經瑜伽修習毘盧遮那三摩地法等四部四卷、無能勝之大威力烏樞瑟摩明王經等三部四卷、法月之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合十七部七十八卷。又總集群經錄之終敘列古今諸家目錄,列有自前秦之古經錄至貞元錄等四十三種譯經目錄。
分乘藏差殊錄(第二十卷至第二十八卷)分成有譯有本錄、有譯無本錄、支派別行錄、刪略繁重錄、補闕拾遺錄、疑惑再詳錄、偽妄亂真錄等七錄。其中,有譯有本錄列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以下一二六一部五三九一卷,有譯無本錄列吳品經以下一一五五部二○三○卷,支派別行錄列大般若第二會經以下六八二部八一二卷。刪略繁重錄以下三錄則全部轉載開元錄刪略繁重錄。其中,刪略繁重錄立有別生經、名異文同經、重上錄經、合入大部經等項,凡一四七部四○八卷。補闕拾遺錄列舊譯新譯、大小乘經律論、賢聖集,並此方所撰等,凡四六九部一四一四卷。疑惑再詳錄有十四部十九卷,偽妄亂真錄有三九三部一○四一卷。
最後置有入藏錄,立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等之別,總共列記一二五八部五三九○卷五一○帙之標目、卷數、異名、紙數等,又別立不入藏目錄並附載密迹金剛力士經以下一一八部二四七卷。故本書除增補改訂開元釋教錄之缺漏遺誤,且追加開元以後所譯出之經論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十、大藏目錄卷下〕 p3954
(術語)圓覺經曰:「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又曰:「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
又(人名)京兆藍田(陝西藍田縣)人。姓張氏。十歲,依西明寺景雲律師出家,研鑽維摩法華因明唯識等,傍究儒典,特精律藏。唐開元年間,奉勅預譯經,大曆年間,詔兩京律師十四人,定新舊兩疏之律條,師與超濟等共當筆受之任,所謂勅僉定四分律疏是也。年八十二寂。所著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十九種。見宋高僧傳,佛祖統紀等。
(書名)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之略稱。
全一卷。唐朝不空譯。略稱金剛壽命陀羅尼經、壽命陀羅尼經、壽命經。現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全卷僅一千字左右。內容係佛陀為四天王宣說延命咒及對治死亡恐怖之法,並敘述讀誦此經之功德。
不空另譯有金剛壽命陀羅尼念誦法一卷(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亦稱金剛壽命念誦法,內容係毘盧遮那佛所說之金剛壽命真言、甲冑真言及其功德、護摩除災延命壇。書中所言之金剛壽命菩薩即指普賢延命尊,其念誦法則為普賢延命法之本軌,共有兩種異本,即金剛壽命陀羅尼經法一卷及金剛壽命陀羅尼經一卷。〔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卷二十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諸阿闍梨真言密教部類種錄卷上延命法〕 p9
全一卷。瞿曇般若流支譯。本經係表彰菩薩之成就過程及其功德,乃三世諸佛所示法門中之最上者,故又稱一切法義王經、諸法勇王經、諸法最上王經。現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一切法高王之法門,乃明示出家受戒者入於僧團(四雙八輩),修行僧業(三十七菩提分),乃至獲得僧利(四果),證一切漏盡之阿羅漢果,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以此回報眾生及一切施主恩,並以成菩提道作如來之無上供養,故為諸佛法門中之最上者。〔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 p12
全一卷。後漢安世高譯,略稱一切流攝經、一切流經、流攝經。現收於大正藏第一冊。本經闡釋智者見者欲滅盡一切漏,能以見、攝、避、用、忍、曉、行念等七者斷盡煩惱,因取七斷漏法中之第二之「攝」(攝守、制御守護感官之謂),故稱一切流攝守因經。〔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四、大唐內典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一〕 p13
梵名 Śata-pañcāśatakastotra。全一卷。摩咥里利制吒造,唐代義淨譯。現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書中以一百四十八頌讚歎佛德。〔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 p42
全一卷。唐朝不空譯。略稱一髻尊經。現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本經首述持誦真言之十種利益及四種果報,次說三種陀羅尼、七日作壇灌頂法、壇法、護摩、根本印等,並詳載結界之法。〔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 p81
全一卷。吳‧支謙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冊。本經之經文極短,為敘述菩薩前世修業之本生故事,旨在教示修忍辱行。此外,康僧會所譯之六度集經六卷第五十八則:修凡鹿王之本生故事與本經略同,然六度集經係闡明修精進之要。〔開元釋教錄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三〕 p134
凡二卷。塞建陀羅造,唐代玄奘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古來阿毘達磨俱舍論之論旨係以五位七十五法為綱目,本論係研究俱舍論必備之入門書。然與俱舍論稍異,俱舍論乃將諸法分為七十五法,本論則加上欣、厭二心所,總成七十七法。〔大唐內典錄卷五、古今譯經圖紀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八、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p262
全一卷。劉宋沮渠京聲譯。收於大正藏第一冊。本經與失譯之優婆夷墮舍迦經(收於大正藏第一冊)為同本異譯。二經記載之相異處為:優婆夷墮舍迦經載,佛陀對毘舍佉鹿子母教以每月六日持八齋戒之法,並說其持齋之功德將大於以十六國中之珍寶布施僧伽之功德;本經已將此簡化,說法對象僅為比丘等,又其持齋功德之量謂遠比五大河之水量為多。〔歷代三寶紀卷十、大唐內典錄卷四、古今譯經圖紀卷三、開元釋教錄卷五、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 p318
全一卷。吳‧支謙譯。敘述十二因緣之經,為研究十二因緣之重要資料。又稱貝多樹下思惟十二因緣經、聞城十二因緣經、樹下思惟十二因緣經、思惟十二因緣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本經與緣起聖道經雖為同本異譯,惟本經僅敘述十二因緣,後者更述及八正道。閱本經者須注意以下之順序:(一)由念老死依何因緣,次第求到識,即老死、生、有、受、愛、痛樂、六入、名相、識。(二)由老死滅盡依序以至癡。〔歷代三寶紀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二、古今譯經圖紀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三〕 p339
又稱第三階宗、三階宗、普法宗。為隋代信行(540~594)所創,至中唐為止所流行之佛教宗派。信行自稱一乘菩薩,倡導第三階之佛教,廢具足戒,強調苦行忍辱、從事勞役,並以乞食為生,一日一食。反對偶像崇拜而僅禮拜塔。認為一切眾生皆是真佛,故路見男女,一概禮拜。在經濟方面,於隋文帝開皇三年(583),設置十六種「無盡藏行」之制度,勸化信徒施捨錢糧,而由寺院庫藏,然後布施或借貸給貧苦信徒,或供修繕寺塔經藏之用。開皇九年,僕射高潁迎請信行入住長安真寂寺(化度寺)弘法,又開創光明、慈門、慧日、弘善等諸寺。開皇十四年一月示寂。著有三階佛法、對根起行法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其門下有慧定、道進、王善行、王善性等。
開皇二十年,此派系被視為異端而受到敕禁,但其徒眾不絕。唐武則天證聖二年(696)時,敕禁乞食、長齋、持戒坐禪以外之行法。玄宗開元十三年(725),復敕令三階教徒於諸寺所設三階院之隔障悉除,令之與大院相通,眾僧雜居,而禁止三階教徒別居一處。另據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載,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四月曾將此宗之典籍入藏,其後,此宗宗典復自大藏經中被剔除,至宋代始湮滅不聞。直至近代,敦煌文物出土,史坦因(A. Stein)、伯希和(P. Pelliot)二人分別自敦煌石室中獲得若干三階教之典籍,有關三階佛法之研究乃漸受學者之重視。
此宗將佛教按「時」、「處」、「機」(指人)分為三階,以第一階為正法時期,「處」為佛國,其「機」唯有佛菩薩,所修持者為大乘一乘佛法;第二階為像法時期,「處」為五濁諸惡世界,「機」為凡聖混雜,流行大小乘(三乘)佛法;第三階為末法時期,「處」為五濁諸惡世界,然人皆邪解邪行。信行以為當時已進入第三階之末法,人僅為第三階之不持戒失正見者而已,若依據第一階之一乘、第二階之三乘等別法來修行,實甚困難,故必須依第三階之普法,歸依一切三寶,斷除一切惡,修持一切善,始易有成。此即三階宗之根本主張。現存於日本之「三階佛法」,為日本學者矢吹慶輝博士收集在敦煌出土本中所發現之若干典籍,及散見於與此宗不同立場之淨土系等典籍中之部分資料彙編而成。〔三階佛法密記卷上、開元釋教錄卷十八、華嚴五教章卷一、釋淨土群疑論卷四、三階教の研究(矢吹慶輝)〕 p634
凡十卷。隋代那連提耶舍譯。為大方等大集經日密分之同本異譯。內分十三品,敘述佛陀在王舍城宣說不淨之因緣與舍摩他之觀法等,並警戒破戒之比丘。後四方諸佛遣諸菩薩持咒至說法之會座,佛遂就此等諸咒,宣說大法。復次,光味大仙於佉羅抵山,為諸龍王舉示經盧虱吒大仙之事蹟與星宿之法,其後並讚歎佛之功德,佛乃自須彌山頂至佉羅抵山,教化龍王,並以二十八大支提付囑諸龍王、夜叉,令其永遠守護。〔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卷六、卷七、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 p757
梵名 Mahāmegha-sūtra。凡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作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略稱無相經、大雲經。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敘述佛依大雲菩薩之請問,開示通達陀羅尼門、大海三昧、諸佛實語、如來常住、如來寶藏等之修行。凡三十七品。關於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隋代法經錄卷一、彥琮錄卷一則載為前秦竺佛念。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出大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出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曇無讖譯為第二譯本,初譯本為缺本。近年敦煌發現有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不載於今六卷經中,而專說陀羅尼門。又本經之別生經極多,如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此外,本經歷來有偽造、重譯二說,主張偽造者以為本經係唐武則天敕令沙門偽撰,頒於天下,以鞏固其「天后」之君權。〔開元釋教錄卷十九、大唐內典錄卷六、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卷二十一、舊唐書卷六〕 p757
梵名 Buddhāvatajsaka-mahāvaipulya-sūtra。又稱華嚴經、雜華經。乃大乘佛教要典之一。我國華嚴宗即依據本經,立法界緣起、事事無礙等妙義為宗旨。茲就本經之經題而論,大方廣佛華嚴經,係「法喻因果」並舉,「理智人法」兼備之名稱,一經之要旨,皆在此中。大,即包含之義;方,即軌範之義;廣,即周遍之義。亦即總說一心法界之體用,廣大而無邊,稱為大方廣。佛,即證入大方廣無盡法界者;華,即成就萬德圓備之果體的因行譬喻;故開演因位之萬行,以嚴飾佛果之深義,則稱為佛華嚴。總之,大方廣佛華嚴係所詮之義理,而「經」則為能詮之言教。
本經係如來成道後之第二七日,於菩提樹下為文殊、普賢等上位菩薩所宣說之自內證法門,此一華嚴經教乃教法中之根本法輪,故稱「稱性本教」。又因本教法屬頓教法門,故亦稱初頓華嚴。內容記述佛陀之因行果德,開顯出重重無盡、事事無礙之妙旨。華嚴經雖出於印度,然尚未發揮本經最高之玄旨,直至我國成立華嚴宗,方才發揚其真義。
關於本經之梵本,自古以來即有諸種異說,據法藏之華嚴經傳記卷一載,龍樹菩薩於龍宮中見本經有上、中、下三本,其上本與中本之頌數品數浩大,非凡力所能受持,故隱而不傳;至於所傳之下本,即是十萬偈四十八品(或謂三十八品)之華嚴經。其後,世親菩薩作十地經論以釋十地品,金剛軍、堅慧等論師亦造有十地品之釋論。又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將本經分為恆本、大本、上本、中本、下本、略本等六本。華嚴經旨歸、華嚴經疏卷三等則舉出:異說經、同說經、普眼經、上本經、中本經、下本經、略本經、主伴經、眷屬經、圓滿經等十種之別。另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不可思議解脫經(四十華嚴經)之梵本共有十萬偈。然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則謂,華嚴經僅有百千偈,故稱百千經。
茲將現存華嚴經之別生經,即由大本別出抄譯(又稱別譯)之經,以及華嚴經之別本,與華嚴經之品名相比,列表如下:
此外,華嚴經之異譯本(相當華嚴經之全部),則有下列三種:
(一)六十華嚴。凡六十卷。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又稱舊華嚴、晉經。收於大正藏第九冊。總成七處,八會,三十四品。華嚴宗將本經三十四品攝為教起因緣分、舉果勸樂生信分、修因契果生解分、託法進修成行分、依人入證成德分等五分,此係就經文而別之;及立所信、差別、平等、成行、證入等五周之因果,此則就義理而區分。如上表所示。
六十華嚴之結構組織,採用七處八會之說法,七處,即演說之場所為七處;八會,即演說之回數為八會。茲列表於下頁。
此外,天台宗將本經之八會分為前分與後分,前分,乃前七會屬之,為佛成道三七日間所說;後分,乃後一會屬之,為後時之所說。又菩提流支認為前五會乃佛成道後之初七日所說,而第六會以後,則為第二七日所說。另澄觀於華嚴經疏卷四則舉出,新華嚴(八十華嚴,採七處九會之說)九會中,前五會為初七日之說法,第六、七、八三會為第二七日之說法,第九會入法界品則為後時之說法。
關於本經之翻譯,據出三藏記集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一等所舉,華嚴經之梵本,原有十萬偈,由東晉支法領從于闐國攜入三萬六千偈,自安帝義熙十四年(418)三月,由佛馱跋陀羅譯成六十卷,稱為六十華嚴,此即第一譯。然六十華嚴中之入法界品尚有缺文,直至唐永隆元年(680)始補譯之。
本經之註疏甚多,有華嚴經疏七卷(慧遠)、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五卷(智儼)、華嚴經孔目章四卷(智儼)、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法藏)等。
(二)八十華嚴。凡八十卷。唐代實叉難陀譯。又稱新華嚴、唐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總成七處,九會,三十九品。為六十華嚴之異譯。茲將八十華嚴與六十華嚴之異同處,列表如左:
八十華嚴之梵本,乃實叉難陀應武則天之請,從于闐國攜入我國,自唐武則天證聖元年(695)三月,於遍空寺內始譯,武后親臨譯場,揮毫首題品名,至聖曆二年(699)十月功畢,此即第二譯。新譯之八十華嚴比舊譯之六十華嚴,文辭流暢,義理更周,故流通較盛。華嚴宗之主經即此八十華嚴。
此外,本經之西藏譯本,總成四十五品。其中,前四十四品相當於本經之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本經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西藏本之別譯有第十一品、第三十二品等二品。上述西藏本之文句與本經出人之處不少。
關於本經之註疏,有略疏刊定記十五卷(慧苑)、華嚴經疏三十卷(神秀)、華嚴經疏六十卷(澄觀)、華嚴經綸貫一卷(復菴)、華嚴經綱要八十卷(德清)等。
(三)四十華嚴。凡四十卷。唐代般若譯。全稱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略稱普賢行願品,又稱貞元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為新舊兩譯華嚴經入法界品之別譯,與傳於尼波羅國(尼泊爾)之九部大乘經中之華嚴經為同本。內容記述善財童子歷參五十五善知識(或謂五十三參),而成就普賢之行願。
四十華嚴僅有入法界品一品,然此品佔華嚴經四分之一以上,故視之為異譯,茲將其結構組織,列表如後。
又四十華嚴之敘述,雖與新舊兩華嚴經之入法界品大同小異,然其文較廣,於卷四十中新添加普賢十種大願,及「重頌」(以偈頌重覆闡釋經法)之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為本經之特色。
關於本經之翻譯,係於唐德宗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由南天竺烏荼國師子王派使者進貢其所親寫華嚴經之梵本,翌年六月,於長安崇福寺,由罽賓般若三藏譯之,澄觀及圓照、鑑虛等諸師詳定,至貞元十四年二月譯畢,共四十卷,此即四十華嚴。又本經之梵本,現保存於英、法、印度等國之圖書館或學會中。本經亦有西藏譯本及西夏文字之經本。
此外,本經記述善財童子遊行南方,歷訪善知識之說,與道行般若經等所述薩陀波倫菩薩東行參求般若之說類同。又本經所記之諸大聲聞不能聞知佛之自在神變,以寓「斥小歎大」(斥責小乘,稱歎大乘)之意,與維摩經等之旨趣一致。
本經之別譯,有西秦聖堅所譯之羅摩伽經三卷、唐代地婆訶羅所譯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唐代不空所譯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一卷。又本經卷四十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之異譯有二種。
本經之註疏,有華嚴經行願品疏十卷(澄觀)、華嚴經別行疏二卷(仲希)、華嚴經普賢行願修證儀一卷(淨源)等。另讚詠善財童子歷參五十五善知識者,有大方廣華嚴入法界品讚(楊傑)、文殊指南圖讚(惟白)等。〔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三、卷七、大唐內典錄卷六、開元釋教錄卷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二、唐本一切經目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卷十七、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九〕(參閱「五十三參」1048、「五十五善知識」1053、「五周因果」1106、「善財童子」4888;「華嚴宗」5245) p758
全一卷。略稱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圓覺經。唐代佛陀多羅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凡十二章,係佛為文殊師利等十二菩薩說大圓覺之妙理。
關於本經之翻譯,見開元釋教錄卷九(大五五‧五六五上):「沙門佛陀多羅,唐云覺救,北印度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了義經一部。此經近出不委何年,且弘道為懷務甄詐妄,但真詮不謬,豈假具知年月耶?」續古今譯經圖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等主張雷同。為禪宗常用經典。近代或疑為漢人撰述。蓋本經內容所說,多處與首楞嚴經、大乘起信論相同,而首楞嚴經自古已被疑為偽經,大乘起信論亦被疑為我國撰述者,故本經亦被推斷為唐初時之偽撰。本經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宗密之圓覺經大疏三卷、惟愨之圓覺經疏三卷、宋孝宗之御註二卷、行霆之類解八卷、智聰之心鏡六卷等。〔開元釋教錄略出卷二、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四、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一〕 p765
梵名 Mahā-vairocanābhisajbodhi-vikurvitādhisthāna-vaipulya-sūtrendra-vāja-nāma-dharmaparyāya。凡七卷。唐代善無畏、一行、寶月等譯。又作毘盧遮那成佛經、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大毘盧遮那經。為真言三部經之一。係密宗胎藏界之根本大經,與金剛頂經同為日本東台兩密所依聖典。收於大正藏第十八冊。本經乃大日世尊在金剛法界宮所說,旨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清淨菩提心所具之無盡莊嚴藏,示以本有本覺曼荼羅為主旨,並宣說三密之方便。
本經共計三十六品,頓漸兼陳,理事並闡。全經以阿()字本不生之心地為宗,以如實自知,開悟無生智,獲無相悉地為趣。前六卷三十一品為本經之主體,第七卷五品屬供養法。前三十一品中之第一入真言門住心品為本經之序品,亦是本經之主要關鍵,此品闡釋密教基本教義(教相);其中「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三句,已統釋全經之宗旨,凡本經所說,皆不出此三句法門。第二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以下至第三十一囑累品乃敘述密教之各種儀軌、行法(事相)。第七卷則說明供養等次第法。
據大日經開題謂,本經有三本,即:(一)法爾常恆本,以心王心數諸尊,各各演說自內證法門。(二)分流廣本,係龍猛菩薩入南天竺鐵塔,對金剛薩埵所誦傳之十萬頌經。(三)分疏略本,即現傳之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撮自十萬頌之精要者。據開元釋教錄卷九載,本經之梵本係沙門無行自天竺學成歸來所攜回,時祕藏於長安華嚴寺。後善無畏三藏與一行禪師俱到該寺,從中選取大日經略三千頌,而於開元十二年(724)奉詔於長安大福先寺譯出。本經亦有西藏譯本,但其章品之廢立與次第,與漢譯本稍異,如西藏藏經不以第七卷為經典,而將之歸於論疏部,收於「丹珠爾部」中,另加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稱為外篇),總共亦三十六品,譯出年代較漢譯晚三十年。關於本經之注疏,有一行之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係解釋大日經前六卷之文義,另有不可思議所撰之大毘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為最後一卷之注疏。此外,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亦收有大量之注釋書。〔大日經疏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十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四、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法琳傳〕(參閱「大日經義釋」769) p768
凡十卷。又作大佛頂經、楞嚴經。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唐朝般剌蜜帝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九冊。為鳩摩羅什所譯首楞嚴三昧經之別本。本經內容敘述阿難受摩登伽女之幻術,戒體將毀之際,佛遙知之,即遣文殊師利以神咒破幻術。其後,阿難與摩登伽女同詣佛所,佛乃為說圓解、圓行、圓位,乃至詳說七趣以辨陰魔,及三摩提之法、根塵同源與縛脫無二之理。
有關本經之部屬,古來頗有異說,子璿判定本經屬華嚴宗五時教判之終教,賅括頓、圓二教;智旭之閱藏知津則列之於方等密咒經之首。本經之傳譯,據開元釋教錄卷九載,係沙門懷迪所譯。另據智昇之續古今譯經圖紀與子璿之首楞嚴經義疏注經卷一等之說,則本經之譯本或有二種,其一即為懷迪所譯,時間應在般剌蜜帝之前。本經自唐宋以來,凡有百餘注疏,較重要者有元朝惟則之首楞嚴經會解,其書援引諸宗之注書而隨文解釋本經之經文。有關本經之真偽,歷來即有諍論,近代學者或謂本經乃唐朝房融等人所偽作者。除漢譯本外,本經亦有藏譯本,係清高宗乾隆年間自漢譯本轉譯者。〔大唐內典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四、禪林象器箋經錄門〕 p789
全一卷。又作大孔雀王神咒經、大金色孔雀咒經、孔雀王咒經。東晉帛尸黎蜜多羅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九冊。為原始密教經典。內容包括︰金色孔雀王、大孔雀王心咒、彌勒菩薩、梵天、天帝釋、大鬼神、咒等。帛尸黎率先將本經傳入東晉首都建康(今南京),其後有姚秦鳩摩羅什譯之孔雀王咒經一卷、唐代不空譯之佛母大孔雀明王經三卷、唐代義淨譯之佛說大孔雀咒王經三卷等。本經收於高麗大藏經者,譯者佚名;收於元、明本者,譯者之名題為「東晉西域沙門帛尸黎蜜多羅」。〔開元釋教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 p802
全一卷。略稱髻珠經。唐代菩提流志譯。今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本經乃就菩薩修行悟入所得之三摩地來說明其修行次第,並分別敘述護念者、願求者、聽聞者等之功德,與毀謗此法門之果報。〔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四〕 p818
梵名 Mahāyānābhidharma-samuccaya。凡七卷。無著菩薩造,唐玄奘譯。略稱集論。乃集解大乘阿毘達磨諸要項而成。今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內容分為本事分與決擇分,前者有三法、攝、相應、成就等四品,後者有諦、法、得、論議等四品。本事與決擇二分係取自瑜伽師地論中之本地分及攝決擇分。三法品之「廣分別」門中之有色無色,乃至有上無上等義門,與攝品之十一種分別、成就品之三種成就說,皆符合於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卷五十二及顯揚聖教論卷十四所說。本書與顯揚聖教論同為瑜伽師地論之綱目書。又本書係於唐永徽三年(652)三月譯出。本論之注釋書有阿毘達磨雜集論十六卷,與本論均為後之成唯識論等書所引用,故古來亦多為唯識家所重視。〔大唐內典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八、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p818
梵名 Mahāyānābhidharma-samuccaya-vyākhyā。凡十六卷。安慧菩薩雜糅,唐玄奘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又稱阿毘達磨雜集論、雜集論、對法論。乃隨文注釋無著菩薩之大乘阿毘達磨集論而成。本書原係無著弟子覺師子所作,安慧加以合糅集論而成,為法相宗所依用重要論典之一,乃瑜伽十支論之一。其注釋書較重要者有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述記十卷(窺基)、述記貫練編二十八卷(信培)。〔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大唐內典錄卷九、開元釋教錄卷八、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p818
又作大乘毘尼、菩薩毘尼、菩薩律藏、菩薩調伏藏。指大乘菩薩受持之戒律。為「小乘律」之對稱。梵網經卷下(大二四‧一○○七中):「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三寶,願得好師同學善友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
歷代各種譯經目錄所載大乘律之分類與部數各異:(一)法經之眾經目錄卷五,立有「大乘毘尼藏」一則,內分一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等六種,共有五十部八十二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分成有譯、失譯兩種,共有三十一部五十四卷。(三)大唐內典錄卷八之入藏錄,別立「大乘律」之部門,分為一譯、重譯兩種。(四)開元釋教錄卷十九之入藏錄,共收二十六部五十四卷。(五)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八舉出大乘律經典二十八部五十六卷。(六)日本縮刷大藏經則收載三十部四十八卷。〔大唐內典錄卷六、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四、卷二十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二〕 p81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功德莊嚴王經
密教經典。一卷。唐‧義淨譯(神龍元年,705)。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一冊。又稱《一切法功德莊嚴王經》,略稱《功德莊嚴王經》。內容主要敘述佛應諸菩薩之請,為眾生說勝妙陀羅尼咒。謂此咒能除一切罪障,使無飢饉、疾疫、災難、病苦之事;又能豐饒倉廩,增益壽命,故為諸佛母。
時執金剛菩薩聞此言畢,發起勇猛之心,亦為信受此經者說一陀羅尼咒。而後佛及諸菩薩分別說受持此經及護持受持者之種種功德。
此外,經文中也述及願生淨土之思想,執金剛菩薩所說真言中,亦有阿彌陀佛名號,然經中又謂三十三天皆具足此經,隨處流通,因此,無法辨明此經所言淨土,是指十方淨土或西方極樂世界。總之,此經重點在於二陀羅尼,以及書寫、讀誦、受持、供養此經之功德。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
三十卷。密宗要典。宋‧施護譯。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略稱《現證三昧大教王經》,又稱《三十卷大教王經》、《宋譯教王經》。為《金剛頂經》大本十八會中初會經文的全譯本。
《金剛頂經》的大本原有十萬偈十八會,但目前所看到的《金剛頂經》是十八會中的初會,只有四千偈;據《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所述,初會名一切如來真實攝教王,由〈金剛界〉、〈降三世〉、〈遍調伏〉、〈一切義成就〉等四大品所組成。
本經將〈金剛界〉、〈降三世〉、〈遍調伏〉及〈一切義成就〉四品分為二十六分。其中,金剛界大曼拏羅廣大儀軌分至現證三昧大儀軌分屬〈金剛界品〉;降三世曼拏羅廣大儀軌分至一切金剛部羯磨曼拏羅廣大儀軌分屬〈降三世品〉;調伏一切世間大曼拏羅廣大儀軌分至大曼拏羅廣大儀軌分屬〈遍調伏品〉;一切義成就大曼拏羅廣大儀軌分至羯摩曼拏羅廣大儀軌分屬〈一切義成就品〉。
其中各品均說大、三昧耶、法、羯磨四種曼荼羅。各曼荼羅又皆言及五佛、四波羅蜜、十六大菩薩、四攝、八供養等三十七尊。此外,本經四大品中只舉出成身會、三昧耶會、微細會、供養會、四印會等五會,但《十八會指歸》指出,除此五會外,尚有一印會。
〔參考資料〕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
密教經典。一卷。唐‧不空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金剛壽命陀羅尼經》、《金剛壽命經》、《壽命經》。全卷僅一千餘字。敘述佛與諸比丘眾在恒河岸時,四天王以一切眾生有夭死、非命、疾病等災厄,故請世尊宣說對治之法。
其時,應世尊所邀而蒞臨之十方一切如來,乃為此宣說一切如來金剛壽命陀羅尼;十方佛所一切執金剛菩薩也為此而宣說延命陀羅尼。其後又有毗沙門天宣說除非命陀羅尼、毗樓勒叉天王宣說除夭命陀羅尼、提頭賴吒天王宣說除死怖陀羅尼、毗樓博叉天王宣說除非命陀羅尼。最後,佛陀向四天王說明讀誦此經之功德。
在《大正藏》第二十冊中,另收有同樣署名為不空譯的《一切諸如來心光明加持普賢菩薩延命金剛最勝陀羅尼經》,係本經之異譯,內容敘述普賢菩薩受諸佛加持而說金剛壽命陀羅尼,其後又說普賢菩薩之形像及供養法。全書內容綱要,大體與本經相似。
此外,在念誦法方面,《大正藏》第二十冊收有不空譯《金剛壽命陀羅尼念誦法》一卷。該經又名《金剛壽命念誦法》,內容係由毗盧遮那佛所說金剛壽命真言、甲胄真言及其功德、護摩除災延命壇所組成。其中所說之金剛壽命菩薩,係指普賢延命尊;此念誦法乃普賢延命法之本軌。有二異本,即《金剛壽命陀羅尼經法》一卷及《金剛壽命陀羅尼經》一卷。
〔參考資料〕 《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卷十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
一卷。東魏‧興和四年(542)瞿曇般若流支譯。一名《一切法義王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內容主要在彰顯菩薩的功德,謂出家受戒者進入僧團(四雙八輩)、修行僧業(三十七菩提分),而得僧利(四果),自能報眾生信施之恩;菩薩行者則以發大乘心、求一切智智與發菩提心等三法成就而得消受信施。
該經又謂,猶如自阿那波達多池流出之四大河,可直接間接利益沿岸及大海眾生,一切眾生也因菩薩而得安樂、生存,經中強調菩薩為天人無上之福因。故欲報一切無上恩,或過去未來如來恩者,皆應發菩提心。一切漏盡阿羅漢與發菩提心之菩薩,亦可謂為對如來行無上之供養者。
文中所述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菩提道及入涅槃諸事,乃諸佛法門中之第一,堪稱一切法之高王,故經名《一切法高王經》。有《諸法勇王經》、《諸法最上王經》等異譯本。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
密教經典。一卷。唐‧不空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又名《一髻尊經》。內容首先述說現十種利益、四種果報等功德的緣由,次言三種陀羅尼、七日作壇灌頂法,以及二種陀羅尼、壇法、護摩、根本印等。又,詳細闡明界之法,相傳日僧空海在高野山結界七里,即依據此經。
〔參考資料〕 《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卷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一卷。吳‧支謙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冊。為《本生經》之一,相當於巴利《本生經》中第四八二則與五○一則,與康僧會所譯的《六度集經》卷六第五十八則〈修凡鹿王本生〉相同,但前者旨在教示修忍辱行,後者則偏重於精進行。
本經經文極短,內容敘述釋尊前世為九色鹿王時(其毛九色,角白如雪),曾於恒河中救起一溺者。溺者被救返家後,聞王后盼得九色鹿皮以裁製鹿皮大裘,為貪得重賞,竟不顧救命之恩,而向王后密告鹿王住處,乃使鹿王被捕。鹿王在即將被殺時,將溺者之忘恩負義行徑據實以告,國王因而深受感動,乃通令全國不得驅殺此鹿云云。
◎附︰吳‧支謙譯《佛說九色鹿經》文
昔者菩薩身為九色鹿。其毛九種色。其角白如雪。常在恆水邊飲食水草。常與一烏為知識。時水中有一溺人,隨流來下,或出或沒,得著樹木,仰頭呼天︰山神、樹神、諸天、龍神,何不愍傷於我!鹿聞人聲,走到水中。語溺人言︰汝莫恐怖,汝可騎我背上,捉我兩角,我當相負出水。既得著岸,鹿大疲極。溺人下地遶鹿三匝,向鹿叩頭,乞與大家作奴,供給使令,採取水草。鹿言︰不用汝也,且各自去,欲報恩者,莫道我在此,人貪我皮角,必來殺我。於是溺人受教而去。
是時國王夫人,夜於臥中,夢見九色鹿,其毛九種色,其角白如雪。即託病不起。王問夫人︰何故不起﹖答曰︰我昨夜夢見非常之鹿,其毛九種色,其角白如雪;我思得其皮作坐褥,欲得其角作拂柄,王當為我覓之。王若不得者,我便死矣。王告夫人︰汝可且起。我為一國之主,何所不得。王即募於國中,若有能得九色鹿者,吾當與其分國而治。即賜金鉢盛滿銀粟,又賜銀鉢盛滿金粟。
於是溺人聞王募重,心生惡念。我說此鹿,可得富貴。鹿是畜生,死活何在。於是溺人即便語募人言︰我知九色鹿處。募人即將溺人至大王所,而白王言︰此人知九色鹿處。王聞此言,即大歡喜。便語溺人︰汝若能得九色鹿者,我當與汝半國。此言不虛!溺人答王︰我能得之。於是溺人面上即生癩瘡。溺人白王︰此鹿雖是畜生,大有威神,王宜多出人眾,乃可得耳。王即大出軍眾,往至恆水邊。時烏在樹頭,見王軍來,疑當殺鹿。即呼鹿曰︰知識且起,王來取汝。鹿故不覺。烏便下樹,踞其頭上,啄其耳言︰知識且起,王軍至矣。鹿方驚起,便四向顧視,見王軍眾,已遶百匝,無復走地,即趣王軍前。
時王軍人即便挽弓欲射。鹿語王人︰且莫射我,自至王所,欲有所說。王便敕諸臣︰莫射此鹿,此是非常之鹿,或是天神。鹿重語大王言︰且莫殺我,我有大恩,在於王國。王語鹿言︰汝有何恩﹖鹿言︰我前活王國中一人。鹿即長跪,重問王言︰誰道我在此耶﹖王便指示車邊癩面人是。鹿聞王言,眼中淚出,不能自止。鹿言︰大王!此人前日溺深水中,隨流來下,或出或沒,得著樹木,仰頭呼天「山神、樹神、諸天、龍神、何不愍傷於我。」我於爾時,不惜身命,自投水中,負此人出。本要不相道。人無反復,不如負水中浮木。
王聞鹿言,甚大慚愧。責數其民語言︰汝受人重恩,云何反欲殺之﹖於是大王即下令於國中︰自今已往,若驅逐此鹿者,吾當誅其五族。於是眾鹿數千為群,皆來依附。飲食水草,不侵禾稼。風雨時節,五榖豐熟,人無疾病,災害不生。其世太平運命化去。
佛言︰爾時九色鹿者,我身是也。爾時烏者,今阿難是。時國王者,今悅頭檀是。時王夫人者,今先陀利是。時溺人者,今調達是。調達世世與我有怨,我雖有善意向之,而故欲害我。阿難有至意,得成無上道。菩薩行羼提波羅密,忍辱如是。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三。
一卷。後漢‧安世高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內容係佛為阿難說十二因緣、四諦、五陰、七識住、八解脫等法。相當於《中阿含》第九十七經〈大因經〉、《長阿含》第十三經〈大緣方便經〉、《長部》第十五經〈大緣經〉,及施護所譯《大生義經》等,但內容有別。
東晉‧道安嘗為此經作註解,即《人本欲生經註》一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三冊)。該註係逐句註解,與西土釋經諸論及後代疏鈔廣徵博引者不同。文中以十二緣起說解釋此經,而視之為八愛、四取、三有、生、老死之五支緣起的經典。
◎附︰道安〈人本欲生經註序〉
人本欲生經者,照乎十二因緣而成四諦也。本者,癡也。欲者,愛也。生者,生死也。略舉十二之三以為目也。人在生死,莫不浪滯於三世,飄縈於九止,綢繆於八縛者也。十二因緣於九止,則第一人亦天也。四諦所鑒,鑒乎九止,八解所正,正乎八邪。邪正則無往而不恬,止鑒則無往而不愉。無往而不愉,故能洞照傍通,無往而不恬,故能神變應會。神變應會,則不疾而速,洞照傍通,則不言而化。不言而化,故無棄人;不疾而速,故無遺物。物之不遺,人之不棄,斯禪智之由也。故經曰︰「道從禪智得近泥洹。」豈虛也哉﹖誠近歸之要也。斯經似安世高譯為晉言也,言古文悉,義妙理婉,覩其幽堂之美,闕庭之富或寡矣。安每覽其文,欲疲不能。所樂而玩者,三觀之妙也;所思而存者,想滅之辭也。敢以餘暇為之撮注,其義同而文別者,無所加訓焉。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四、卷八;《大唐內典錄》卷一、卷三;《古今譯經圖紀》卷一;《開元釋教錄》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
二卷。印度‧堅意造,北涼‧道泰譯。係一論述大乘教法的典籍。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
本論的翻譯年月不明,由於是北涼‧道泰所譯,故知其翻譯年代應在西元397~439年間。依《開元釋教錄》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書云(大正55‧522a)︰「東歸於涼,遂遇浮陀跋摩,共翻毗婆沙論,泰後自譯大丈夫論等二部。」此中所謂「二部」,即指《大丈夫論》與《入大乘論》而言。由此可知,《入大乘論》的翻譯係在《大毗婆沙論》譯出之後。
然而,由於《大毗婆沙論》的翻譯年代有異說,因此本論的翻譯年月也有二說︰
(1)依道挻之序文所載,《大毗婆沙論》的翻譯始於乙丑年(即425年),完成於丁卯年(即427年);因此《入大乘論》當在425年(或427年)至439年之間譯出。
(2)據《高僧傳》卷三〈浮陀跋摩〉、《開元釋教錄》、《大唐內典錄》等書所載,跋摩於丁丑年(即宋‧元嘉十四年,437)始譯《大毗婆沙論》。依此,本論的翻譯應是在437至439年間。
上述二說中,無法斷定孰是孰非。若依常識而言,應著重於最古的文獻──道挻的序。然而,《高僧傳》的作者慧皎,於〈浮陀跋摩傳〉中已提及道挻序,然而卻又採用與序文不同的年月,此中緣由,實無法理解。《開元釋教錄》則一方面用《高僧傳》之說,一方面於行間小註指出兩者之相異。
本論的作者堅意,其出世年代亦不詳,但依論中所引用的人名與翻譯年代來看,可推定其大體活躍於350年~400年之間。堅意所撰書,現僅存本論,若據《法華傳》所述,堅意曾作《法華論》傳與真諦。由本論引用《法華經》幾近十次看來,《法華傳》之說或足以採信。
本論內容,由〈義品〉、〈譏論空品〉、〈順修諸行品〉等三品組成。此中,〈義品〉係論述緣起、空的理論,初說入大乘義,引用龍樹「但從煩惱中,而證成菩提」之偈,闡明謗大乘為墮地獄之因,同時亦是趣菩提之因的義趣;次立聲聞、緣覺、菩薩三藏,並說明與一般經律論三藏不同的原因;再從因果、解脫、智、佛身、教相等各方面論述大小乘之別;又舉菩薩十種行以為大乘行,更破僧法、北舍師、尼揵陀、若提子之異執,且大量引用龍樹、提婆的偈文以廣說因緣、空的思想。
〈譏論空品〉則如其名所示,係述說徹真空而出妙有之菩薩道門。即初說菩薩三阿僧祇劫的修業論,以及菩薩十地階位的名稱、解釋及其果報,並就果報而論究一佛多佛的問題,又論十地與斷惑之間的關係。
〈順修諸行品〉中,闡明佛之法身係在淨居天成道,非在閻浮提成佛;又引蓮花色比丘尼與須菩提的例子,敘說法身較色身為尊;更廣說菩提心的利益,且說明具戒聲聞亦應禮拜在俗初發心菩薩。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三;《古今譯經圖紀》卷三;《開元釋教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閱藏知津》卷三十八。
隋唐時代,朝廷設有專門收集佛典,名為「大藏」的寶庫,並將佛典收入此寶庫,名為「入藏」,從而佛典之收集編纂成一叢書,亦名之「入藏」。按漢譯佛典之整理編纂,相傳始於西晉‧竺法護。其《眾經目錄》所載,即其所譯諸經。其後東晉‧道安綜合整理後漢、三國、西晉期間所譯佛典,作成《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南齊‧僧祐《出三藏記集》所收則是東晉、劉宋、南齊三代之所譯經。
梁武帝天監十七年(518),莊嚴寺寶唱等人奉敕所撰集的《梁世眾經目錄》四卷,計收大、小乘典籍等一四三三部、三七四一卷。魏‧永熙年間(532~534),舍人李廓奉敕所撰之《魏世眾經目錄》一卷,收四二七部、二○五三卷佛典。北齊‧武平年間(570~575),沙門統法上奉後主敕所撰《齊世眾經目錄》一卷,收有七八七部、二三三四卷。凡此皆係入藏之實例。
隋‧開皇十七年(597),費長房所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其中「入藏錄」所載之入藏佛典有一○七六部、三二九六卷。仁壽二年(602),彥琮等人奉敕 所撰的《仁壽眾經目錄》,收入藏佛典六八八部、二五三三卷。唐‧麟德元年(664),道宣所撰之《大唐內典錄》計收大小乘經律論八百部、三三六一卷(實際數目為八○一部、三三六七卷);龍朔三年(663),靜泰在東都大敬愛寺奉敕所撰之《眾經目錄》,則就《內典錄》的入藏錄,追加顯慶以後玄奘所譯十五部、六六四卷佛典。
則天武后天冊萬歲元年(695),佛授記寺明佺等奉敕所撰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收當時流行於世之佛典八六○部、三九二九卷三九三帙(此依高麗藏所計;若依宋元本,則是八五九部、三九一○卷、三九一帙)。開元十八年(730),西崇福寺智昇私撰之《開元釋教錄》,其中第十九、二十兩卷收有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一○七六部、五○四八卷、四八○帙。貞元十年(794),西明寺圓照奉敕所撰之《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其下卷入藏錄收有開元十八年至貞元十年間的新譯經典三四三卷。貞元十六年(800,一說貞元十五年),圓照再奉敕 所撰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其入藏錄所收,除《開元錄》外,更加上玄、肅、代、德宗四朝七十年間所譯經律儀軌等。南唐‧保大三年(945)西都右街報恩禪院恆安奉敕所撰之《續貞元釋教錄》,則追加《貞元錄》以後的入藏經典。
上列所載之入藏佛典都是寫本,並非刊印之典籍。一直到趙宋以後,才開始刊行刻本藏經。宋太祖開寶四年(971),敕造官版大藏經,計刊十三萬版。該藏今名《開寶藏》或稱蜀版。其後大藏經之編集刊行,皆本於此。此刊本所收,乃《開元錄》中之入藏錄所載之五○四八卷及其後新譯的二五九卷。太平興國七年(982)至咸平二年(999)間,以蜀版為基礎,加上新譯經所成者,共計一八八部、二七九卷(依高麗本)。咸平三年以後的經典,雖然沒有編入正規卷帙中,但仍予以入藏流通。
從宋到清,中國歷代之官版及民間私刻的藏經有十餘部之多。每一部藏經之入藏佛典,大體以《開寶藏》所收者為基礎而另有增刪。其中,官版藏經之新入藏典籍必須得到帝王之許可,而民間私刻藏經之新入藏佛典,似不必嚴格遵守敕准之規定。在中國各版藏經之中,獨家入藏典藉之較多者,當推《金藏》與《嘉興藏》。而在日韓所編之中文大藏經中,則以近世日本所發行之《卍正續藏》及《大正藏》,所收之佛典為數較多。
◎附︰常盤大定〈入藏的意義〉
現在我們所看到的經典,大都是宋初出版過的刻本大藏經(刻藏)。在這刻藏出版之前,只有書寫大藏經(寫藏)。每一部經典想要在神聖的叢書之中,佔有各自的位置,就必須依據皇帝敕令的允許。如果是從印度傳譯到中國的書,不用說經、律、論,即連彼土聖賢們所著的集、傳等,都不會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被編入藏經之中。至於中國人的撰述,則決不是這麼容易。首先須由編者製作目錄,奉上朝廷,獲得皇帝的裁可之後始得入藏。這獲得敕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什麼緣故呢﹖
首先,因為有佛、道兩教間之論爭;還有,為了要擴張各自宗派的勢力,乃連翻譯經典以外的書也告出現;有時,連用神祕不可思議力量誦出來的經,也出現了。因為有此類情事,所以,簡別經典的真假,便被視為很重要的問題。早在道安的經錄之中,已有「偽疑」部門,所以,這些偽疑經典之出現,恐怕是早在西晉之時。中國佛教學者的著述,早在後漢時已有。在當時的情勢下,因為這些著述,被編入大藏,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沒有什麼問題。是問題的,就是那些由偽裝經典樣態而出現於世的經典。換句話,即沒有梵文原典、由國內製作卻偽充為翻譯型式的經典。
歷代高僧、學者們,傾注心力,來從事經錄製作的理由,就是︰為了要整理繁雜多歧的翻譯經典,另外就是要辨別那些偽經。佛典之被編入大藏之中的,略稱為「入藏」。如前所述,這所謂入藏決定的手續,一定要經由敕許,亦即「欽定」。這由敕許的入藏,到後來,也包含中國人的著述(論疏之類)。
從古以來,根據欽定而入藏的事例,共有多少次,我們並不清楚。可是,按照現存的文獻來看,我們可以知道,奉敕撰之經錄中的入藏典籍,就是當時的欽定大藏經。依照隋朝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載︰
(1)梁‧天監十七年(518),敕沙門寶唱撰的《梁世眾經目錄》裏,收有一四三三部、三七四一卷。其中疑偽經六十二部、六十七卷;可見這些疑偽經是藏外的,而其他則是真正的大藏經。
(2)魏‧永熙年間(532~534),敕舍人李廓所撰的《魏世眾經錄》,共收四二七部、二○五三卷;其中含有非真經六十二部,非真論四部,全非經愚人妄稱十一部;可知除了這些疑偽經之外,其他都是入藏經。
(3)北齊‧武平年間(570~575),沙門法上所撰的《齊世眾經目錄》,含有真偽經七八七部、二三三四卷。其中含有後人所作的五十一部、一○六卷,當然這些都是不能入藏的。
(4)隋‧開皇十四年(594),敕沙門法經等所撰的《大隋眾經目錄》,共收二二五七部、五三一一卷。其中也含有大小乘經、律、論的疑妄部,合計一四一部、三一○卷,另有疑惑部五十五部、六十八卷,這些都不應入藏。
(5)隋‧開皇十七年(597),翻經學士費長房所奉上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及卷十四的入藏目,共有一○七六部、三二九二卷;這是最精密的入藏目錄。
(6)仁壽二年(602),翻經沙門及學士等所撰的《眾經目錄》,收有六八八部、二五三三卷的經目。
(7)麟德元年(664),西明寺道宣所撰的《大唐內典錄》卷八,「歷代眾經見入藏錄」記錄有八百部、三三六一卷。
(8)麟德元年(664),靜泰所撰的《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序中,錄有八一六部、四○六六卷。
(9)天冊萬歲元年(695)敕明佺所撰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三,有「見定流行入藏錄」,其中著錄八六○部、三九二九卷。
(10)開元十八年(730)智昇所撰的《開元釋教錄》卷十「入藏錄」裏,載有一○七六部、五○四八卷;而在卷二十末尾的「興元元年新寫入藏」部內,錄有一○四卷。
(11)唐‧貞元十五年(799),圓照所撰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入藏錄」裏,著錄有一二五八部、五三九○卷。
(12)南唐‧保大三年(945),恒安所集的《續貞元釋教錄》裏,含有新譯、新撰在內,合計錄有一二一四部、五四三一卷。
上述的解說,全是關於寫藏(寫本大藏經)部份。因為寫藏早已將經典加以妥善的整理,所以,依之雕印,就會成為各時代的大藏經。而首先刊印的,如前所述,是按照《開元錄》印成的「宋本」五○四八卷。這就是大藏經的本體。
這樣,關於入藏經論的選定,在傳譯的印度經論方面,雖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關於此土(中國)撰述的論疏,則頗有問題。在此土撰著之中,下列諸書是輕易即獲得入藏殊榮的。(a)「音義」類;(b)《釋迦譜》、《釋迦方志》、《大唐西域記》等有關印度的典籍;(c)《高僧傳》、《三寶感通錄》等中國撰述之傳記類;(d)《出三藏記集》、《歷代三寶紀》等目錄類;(e)《弘明集》、《廣弘明集》、《佛道論衡》等護法類;(f)《經律異相》、《法苑珠林》、《諸經要集》等編纂類。
有關各宗宗義的典籍,其入藏則並不容易。雖然像《宗鏡錄》、《景德傳燈錄》、《傳法正宗記》等禪宗著述,入藏似乎不甚困難。但是有關天台、華嚴、律、唯識等各宗,其入藏之許可卻甚不容易。關於入藏敕裁之次序如下︰首先是研究佛法的基礎──字典類、傳記類或類書類。可是有關宗派之教義類,其入藏之決定,則甚為緩慢。這大概含有一般性的道理。亦即宗義類典籍之入藏,每易引起諍論。諍論之起因,固然是為維持入藏的嚴格水準,但是如果常起諍論,則每易使原有的宗教精神淪亡。
至於如天台大師智顗所著的三大部(《法華玄義》、《摩訶止觀》、《法華文句》),與賢首大師法藏的代表作(《華嚴經探玄記》、《華嚴經五教章》、《華嚴經旨歸》),到現在,猶被認為是中國佛學上的雙璧。以現代的常識來判斷,這些就是應該首先入藏的典籍。然而天台之三大部,卻在距他的寂年(597)四二七年之後,到天聖二年(1024),才告入藏。而賢首大師的教典,也在距他的寂年(712)四三三年之後,在紹興十五年(1145)才入藏。至於道宣律師的三大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戒疏》、《業疏》)與元照律師之疏(《四分律行事抄資持記》),也距他的寂年(667)五七九年之後,到淳祐六年(1246),才告入藏。
有關天台典籍之入藏,因為該宗較其餘諸宗皆早,為宗義類入藏之始,因此獲得敕許,便顯得頗不容易。有關入藏的故事,頗有能使懦夫奮起的美談,下述便是其中一例︰
「遵天竺寺的慈雲遵式,請求天台教籍(三大部)入藏,而得文穆王公奏聞于朝。其侍者思悟,以此為非常之事,乃畫下一幅大悲(觀世音)聖像,精進誦咒,以專心仰求加護。結果,終於得到入藏的敕許。聽到這事他立刻焚身以報大恩。」
這一事件,說咄入藏這事是如何地稀有難得。在當時,入藏之事,不但對著者自身,而且對宗教或佛教界全體,也都有極高的聲譽。因為一旦入藏,則該等著作,就能傳到千載之下,而永垂不朽。在《開元錄》裏,包括在「入藏見行」之典籍,現在幾乎都還存在;反之,如未能入藏,則不論任何大著、名著,也往往都有陷入散失逸亡命運的可能。
〔參考資料〕 蔡念生《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方廣錩《佛教大藏經史》;《昭和法寶總目錄》;小野玄妙《佛書解說大辭典》第十二卷;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卷三;境野黃洋《支那佛教精史講話》;松本文三郎《佛教史の研究》。
二卷。印度‧塞建陀羅(Skandhila,悟入)造,唐‧玄奘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本論以八句義略解小乘有部教理,是研究《俱舍論》的入門書。內容以皈敬頌為首,其次敘述造論旨趣並闡釋色句義等所含諸法,最後說明本論係為初學者所撰。書中所謂的八句義,是指色、受、想、行、識、虛空、擇滅、非擇滅等八個範疇。
《俱舍論》係以五位七十五法為綱要,而本論則說七十七法(增欣、厭二心所)。由於本論既未批判《俱舍論》,同時相傳作者為世親之師,因此可以推定本書的成立年代當稍早於《俱舍論》。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四章第二節(摘錄)
《入阿毗達磨論》的思想,當然是毗婆沙師的。但組織內容,特別是心相應行,煩惱與智,存有《品類論》〈辯五事品〉的特色。《論》說無表色為︰「無表色相續轉。亦有無表唯一剎那,依總種類,故說相續。」這是會通《雜心論》的。關於非擇滅︰「謂有別法,畢竟障礙未來法生。」與眾賢所說相同,應為當時毗婆沙師的正義。對不相應行法,力主非實有不可。對經部義也多予拒斥,如說︰「有劣慧者,未親承事無倒解釋佛語諸師,故於心所迷謬誹撥︰或說唯三,或全非有。」《入論》的分類法,比較特殊,如《論》卷上說(大正28‧980c)︰「善逝宗有八句義︰(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識,(六)虛空,(七)擇滅,(八)非擇滅︰此總攝一切義。」
五蘊及三無為,分立八句義,可說是新的建立。這也許對當時外道盛行的六句義、十句義等而方便安立的吧!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八、卷二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一卷。後漢‧安世高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本經旨在闡明諸佛菩薩(即經中所謂的「大人」)所覺知思慮的八種法。謂佛弟子應觀察體會世間無常、多欲、心不足、懈怠、愚癡、貧怨、欲過患、生死等八大人覺,以滿足自覺、覺他二利。本經的註釋,有明‧智旭《八大人覺經略解》、清‧續法《八大人覺經疏》。二者皆收在《卍續藏》第五十九冊。
關於本經的譯者,《法經錄》列之為失譯經;《長房錄》列為小乘修多羅,失譯;《出三藏記》闕其經名;《內典錄》所載安世高譯經錄一百七十餘部一百九十餘卷,其中並無本經,也將本經列於失譯部。但是智昇《開元錄》著錄安世高譯經九十五部一一五卷,其中則有「八大人覺經一卷,見寶唱錄」一語。
關於本經究係小乘經或大乘經之一事,隋‧費長房稱本經為小乘修多羅,唐‧道宣則謂為大乘經。明‧智旭認為此「八大人覺」係自他二利圓滿,斷苦趣覺,能證常樂,故該經屬大乘經典。
有人以為,本經與《遺教經》內容同一,係依該經改譯而成。然若取二者試加比對,則可發現兩經仍有不同。《遺教經》偏重戒律,而本經則著重於覺悟,因此,兩經應非源自同本。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一。
一卷,中國北周時代印度耶舍崛多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是敘述十一面觀世音菩薩神咒功德的經典,屬於早期密教的事部法。它是《金剛大道場經》十萬偈頌中的一品。如本經末所云︰「此經名金剛大道場神咒經,十萬偈成部,略出十一面觀世音一品。」因而此經也包括在唐‧阿地瞿多撮要抄譯《金剛大道場經》而成的《陀羅尼集經》第四卷中。
此經漢文總有四譯︰本譯以外,還有第二唐‧玄奘譯,題名《十一面神咒心經》;第三唐‧阿地瞿多譯,題名《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載於《陀羅尼集經》第四卷。以上皆作一卷。第四唐‧不空譯,題名《十一面觀自在菩薩心密言念誦儀軌經》,三卷。藏文也有兩種譯本,其中之一係據唐‧玄奘譯的漢文《十一面神咒心經》轉譯而成。
此經的內容,敘述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時觀世音菩薩在會眾中白佛︰欲為除滅一切眾生的憂惱病苦等,說十一面觀世音心咒,使能讀誦書寫者,除殃護身。并說過去恒沙劫前,在百蓮準眼頂無障礙功德光明王如來所,為大持咒仙人,獲得此咒,即能見十方佛,得無生忍。又於曼陀羅香如來所為優婆塞時也得到此咒,由此而得一切諸佛大慈悲喜捨誦慧藏法門等功德。然後次第說示根本神咒、咒水、咒衣、咒香、咒華、咒油、咒食、咒火、結界、行道等咒,及造十一面觀世音像法,供養念誦法、諸種成就法等。
關於此經的註疏,現存有唐‧慧沼的《十一面神咒心經義疏》一卷。此外,有靖邁的《疏》,道倫的《疏》,均佚。(高觀如)
〔參考資料〕 《歷代三寶紀》卷十一;《開元釋教錄》卷七、卷八;《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東域傳燈目錄》。
十八種婆羅門教經典。又稱十八種大經、十八種經書、十八大輪、十八明處。即四吠陀、六論及八論之總稱。這些典籍從佛教的立場看,是屬於外道的著述。但從印度文化史的角度看,則是印度文化的主流思想。
四吠陀,即(1)梨俱吠陀(Rig-veda),明解說法。(2)夜柔吠陀(Yajur-veda),明善道法。(3)沙摩吠陀(Sāma-veda),明欲塵法(即一切婚嫁欲樂事)。(4)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明咒術算數等法。其中,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及沙摩吠陀原稱三明,而阿闥婆吠陀稱為阿闥婆鴦耆羅(Atharva-aṅgirasa),置於三明之外,後至奧義書時代成為吠陀之一,總稱四吠陀。
六論,是吠陀之支分,又名吠陀之六支。
(1)式叉論(Śikṣā),釋六十四能法。(2)毗伽羅論(Vyakaraṇa),釋諸音聲法。(3)柯剌波論(Kalpa),釋諸天仙上古以來因緣名字。(4)竪底沙論(Jyotiṣa),釋天文地理算數等法。(5)闡陀論(Chanda),釋作首盧伽(Śloka)法。(6)尼鹿多論(Nirukta),釋立一切物名因緣。
八論,即(1)伊底呵娑論(Itihāsa),怪記宿世事。(2)僧佉論(Sāṃkhya),解二十五諦。(3)課伽論(Garga?),明攝心法。(4)那邪毗薩多論(Naya-vistara?),明諸法道理。(5)阿輸論(Ayur-veda),釋醫方。(6)犍闡婆論(Gāndharva-veda),釋音樂法。(7)陀菟論(Dhanur-veda),釋用兵杖法。(8)肩亡婆論,簡擇諸法是非。後四者又稱「四小吠陀」。
另外,《佛本行集經》卷三〈受決定記品〉,以及《大寶積經》卷五十四亦各舉不同名稱之八論。而《翻譯名義大集》中,除四吠陀等,則提出音樂、春方、生藝、數目、音、醫方、禮方、造作、射方、正語、修習、聞、念、觀星、算法、幻法、先世、古事等所謂的「十八明處」。
關於其它外道的經書,諸經論亦多有記載,如《莊嚴經》卷四提到善雞吒論、尼犍圖論、布羅那論、伊致訶娑論、韋陀論、尼盧致論、式叉論、尸伽論、毗尸伽論、阿他論、王論、阿毗梨論、諸鳥獸論、聲明論、因明論等書。《金剛針論》提到四圍陀、彌𤚥娑、僧伽論、尾世史迦論等。《四諦論》卷一提到欲塵論、醫方論、相論、算數論、時智論、獸論、鵶域論、明論、歌舞莊嚴論、天僊王傳等。
〔參考資料〕 《尼拘陀梵志經》;《大般涅槃經義記》卷六;《法經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
位於陜西省長安縣西的古寺。唐高宗咸亨四年(673),章懷太子捨宅為寺。善導門人懷感曾住此修念佛三昧三年,終於證得三昧。其間,四方同好之士來投者甚多。開元末年,楚金住此寺,一日誦《法華經》,至〈寶塔品〉,忽現寶塔,即發誓建塔。時玄宗夢空中現「楚金」二字,乃親製「多寶塔」額,並賜縑緡。天寶三年(744)造塔,楚金集十方大德於塔下修法華三昧。當時,飛錫奉敕自終南山草堂寺移駐該寺法華道場,長達三十年。
上元二年(761),肅宗招南陽慧忠至宮廷,執弟子之禮,未幾,令住該寺西禪院。永泰元年(765)四月,該寺寺僧法崇與飛錫共同參與不空譯《仁王護國般若經》之譯場。憲宗時,雲邃奉敕為該寺上座,整飭寺紀。會昌年中(841~846),由於武宗廢佛而被毀壞。宣宗大中六年(852)復興,改名興元寺。其後逐漸衰微,終至廢絕。
〔參考資料〕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兩京寺記》卷二;《大清一統志》卷一八○;《宋高僧傳》卷三、卷六、卷九、卷二十四、卷二十九;《佛祖統紀》卷二十二、卷二十四、卷二十七;《長安志》卷十;《西安府志》卷六十一;《景德傳燈錄》卷五。
二卷。提婆羅菩薩造,北涼‧道泰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今僅存漢譯本。梵本及藏譯本均未發現。全書分成二十九品,旨在讚歎勸說由悲心而起的布施,是大丈夫行,是佛果的最勝因;尤其排斥只求一己解脫的阿羅漢道,強調以救渡一切眾生為念的菩薩道之價值,以及徹底發揮利他主義的大乘精神。所謂大丈夫,依本論〈大丈夫品〉載(大正30‧265b)︰「唯能作福無智無悲,名為丈夫;有福有智名善丈夫;若修福修悲修智,名大丈夫。」
關於本論之撰者,依經錄記載,有二異說。其一,隋‧開皇十四年(594)法經等所撰的《眾經目錄》卷五,隋‧仁壽年間(600~603)編輯的《眾經目錄》卷一,唐代編的《大唐內典錄》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六與元代編纂的《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六,皆記載為「提婆菩薩造」。其二,唐代編輯的《開元釋教錄》卷四及卷十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及元代編纂的《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等書,則載為「提婆羅菩薩造」。後三種經錄,皆標示係依《翻經圖》所記。高麗本所載與後說相同。
另據《開元釋教錄》卷四載(大正55‧522a)︰「沙門釋道泰,才敏自天,冲氣疎朗,博聞奇趣,遠參異言。往以漢土方等既備,幽宗粗暢,其所未練唯三藏九部,故杖策冒嶮,爰至蔥西,綜覽梵文,義承高旨,並獲婆沙梵本十萬餘偈及諸經論,東歸於涼,遂遇浮陀跋摩,共翻毗婆沙論。泰後自譯大丈夫論等二部。」這是現存有關本論譯者之有限記載中,較為詳實者。
〔參考資料〕 《高僧傳》卷三〈浮陀跋摩傳〉。
大乘佛教的律典。又稱大乘毗尼、菩薩毗尼,或稱菩薩律藏、菩薩調伏藏。小乘律之對稱。即指大乘菩薩行者所當受持的戒律。《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24‧1077c)︰「云何名為菩薩毗尼﹖云何名為聲聞毗尼﹖文殊師利言︰天子!怖畏三界毗尼是聲聞毗尼。受無量生死,欲化一切諸眾生等生於三界毗尼,是菩薩毗尼。」《開元釋教錄》卷十二亦云(大正55‧605c)︰
「夫戒者,防患之總名也。菩薩淨戒唯禁於心,聲聞律儀則防身、語。故有託緣興過,聚徒訶結,菩薩大人都無此事,佛直為說,令使遵行。既無犯制之由,故闕訶結之事。諸大乘經明學處者摭之,於此為菩薩調伏藏。」
關於現存的大乘律,依《大正藏》所收,計如下列︰
(1)《梵網經》 二卷
(2)《菩薩瓔珞本業經》 二卷
(3)《受十善戒經》 一卷
(4)《佛說菩薩內戒經》 一卷
(5)《優婆塞戒經》 七卷
(6)《清淨毗尼方廣經》 一卷
(7)《寂調音所問經》 一卷
(8)《菩薩藏經》 一卷
(9)《佛說舍利弗悔過經》 一卷
(10)《大乘三聚懺悔經》 一卷
(11)《佛說淨業障經》 一卷
(12)《善恭敬經》 一卷
(13)《佛說正恭敬經》 一卷
(14)《佛說大乘戒經》 一卷
(15)《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 一卷
(16)《菩薩戒羯磨文》 一卷
(17)《菩薩戒本》 一卷(北涼‧曇無讖譯)
(18)《菩薩戒本》 一卷(唐‧玄奘譯)
(19)《菩薩受齋經》 一卷
(20)《優婆塞五戒威儀經》 一卷
(21)《菩薩五法懺悔文》 一卷
此等大乘律典中,《梵網經》及《菩薩戒本經》、《菩薩戒本》等,均為大乘律中之重要律典。而《優婆塞戒經》和《受十善戒經》等,則是在家信眾所持的律典。七世紀密教盛行後,譯傳至漢地又流行於日本真言宗的三昧耶戒,以及傳到西藏佛教中的金剛乘十四根本墮等,亦屬大乘律部。關於各種禁戒的規定,大乘律比小乘律簡略,僅分輕重兩種。《梵網經》立為十重戒、四十八輕戒,《菩薩戒本》立四重四十三輕,《優婆塞戒經》則立六重二十八輕。
◎附︰印順《勝鬘經講記》正宗分(摘錄)
大乘戒與聲聞戒不同︰
(一)通戒與別戒︰釋尊適應時宜而制的戒是別戒,如在家者受五戒,沙彌、沙彌尼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不但有淺深層次,而且是男女別受的。七眾弟子,就是約所受戒的不同而分。菩薩戒是通戒,信佛的七眾弟子都可以受。如先受五戒,再受菩薩戒,即名菩薩優婆塞,或菩薩優婆夷;沙彌受菩薩戒,名菩薩沙彌;比丘受菩薩戒,即名菩薩比丘。菩薩戒,是不問在家出家,男女老小,為一切發菩提心者所通受。
(二)攝律儀戒與三聚戒︰聲聞七眾所受的,是攝律儀戒,著重在防非止惡。此上,雖還有定共與道共戒,但不是由受得的,也還是著重於離惡的。菩薩戒,除攝律儀戒外,還有攝眾生戒、攝正法戒。菩薩以化度眾生為主,所以以攝化眾生為願行,受持不犯。學菩薩法而成佛,不是離染不作就算了,如園地中,不但是拔掉莠草,還要種植有用的植物。所以,菩薩應廣學一切佛法,圓成一切功德,非常的積極。菩薩戒的內容,有這三方面,即顯出大乘的特色。
(三)受戒儀式︰聲聞七眾戒,都要從師受,特別是受具足戒,要有三師七證等,是極重儀式的。菩薩戒即不重儀式。《菩薩本業瓔珞經》說有三品受戒︰上品從佛受,這是頂難得的。中品從佛弟子受。下品,如佛不出世,或佛過去了,千里內無佛弟子可師,即在佛像前受。甚而沒有佛像,依《普賢觀經》說,可觀想釋迦佛為和尚,文殊為阿闍黎,彌勒為教授,即可受戒的。無佛無佛弟子時,雖可在佛像前或觀想佛受戒,但如有佛弟子時,仍應從佛弟子受戒為宜。
(四)新得與熏發︰聲聞戒可說是外鑠的,大乘戒可說是本有而熏發的。如受七眾戒,經受戒儀式而得戒,犯了根本重戒,戒就失了。同時,聲聞戒是盡形壽的,一期的生命結束了,戒也隨之失去。所以聲聞學者,或以戒體為無表色,或以為不相應行。接近大乘的經部師,以為是心相續中的思功能,也還是新熏的。菩薩戒是自心本具的,所以《本業瓔珞經》說︰「一切菩薩凡聖戒,盡心為體;心無盡故,戒亦無盡。」《梵網經》也說︰「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身,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這可見,眾生本具如來藏心中,本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有慈悲益物的功能,有定慧等無邊淨功德法的功能。受戒,不過熏發,使內心本有戒德的長養、發達而已。所以,心為戒體,一受以後,即不會再失。死了,戒還是存在。犯了重戒,或者也說失了,但不妨再受。菩薩初發心以來,自心的戒德,日漸熏長。現在再受戒,也不過以外緣熏發,使他熏長成熟而已。
(五)關於戒條︰比丘戒,通常說有二五○戒,其實,如僧祇律本僅二一八;而舊傳有部律,凡二六○戒;仍可說大體相近。菩薩戒,如《梵網經》為十重四十八輕戒;《瑜伽論》為四重五十一輕戒,出入很大;但重戒也還是大致相近的。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四、卷二十九;《閱藏知津》卷三十二。
一卷。世親造,玄奘於唐‧永徽二年(651)譯出。又稱《成業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論述有關身、口、意三業之論書。全書初釋身、口、意三業。其中身、口二業以表、無表為自性,意業以思為自性;三業共經百劫而終不失壞,遇眾緣和合時而得果。次明第六意識與第八阿賴耶識之區別,種子和業之關係。最後說種子熏習,而闡釋依阿陀那甚深緣起之業果異熟因果,並揭示大乘因果緣起之大綱。
全書所論,以有部、正量部等為批評對象,對有部的形色說、正量部的動色說等視業為實體的實在論者,皆加以破斥。並且根據經量部的種子說,論破有部的三世實有論、正量部的不失法及增長法等,而且對於經量部的色心互熏、滅定細心說也加以批判,而主張心因思(意志的作用)的發動而受熏習,又依熏習的力量相續轉變而產生業果,承認唯識說所立阿賴耶識的存在,並藉此說明業的現象。
總之,本書係站在大乘唯識思想的立場,對部派佛教所作的批判。為唯識說之重要論書,與《唯識二十論》同為世親批判其他部派學說的重要著作。
本書的梵文原典尚未發現。中文譯本另有魏‧毗目智仙所譯的《業成就論》,西藏譯本則有《Las grub-paḥi rab-tu byed-pa》一書。印度人對本論所作的註釋,有善慧戒(Sumatiśīla)著《Karmasiddhiprakaraṇa-ṭī-ka》,收錄在《西藏大藏經》中。日本‧山口益曾將此書譯為日文,並作研究(《世親の成業論》,昭和二十六年)。對漢譯本所作的註釋,有日本‧慈光的《成業論文林鈔》,收在《日本大藏經》諸大乘論章疏中。此外,比利時的拉莫特(Étienne Lamotte)教授,曾將本論譯為法文。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五;《古今譯經圖紀》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八;《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一。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四卷。後魏‧菩提流支譯。漢譯本著者名已佚,西藏譯本作安慧著。又稱《大乘寶積經論》、《寶積經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本書雖名《大寶積經論》,但並非唐‧菩提流志所編譯的《大寶積經》全經一二○卷的論釋,而是僅就其中的第四十三會〈普明菩薩會〉(古之《寶積經》,原稱《迦葉所問經》)所作的註疏,此由西藏譯本的題名《聖大寶積法門十萬品中迦葉品疏》亦可窺知。
卷首載歸敬偈二頌。次釋寶積之名。謂所有大乘法寶中,諸法差別相者,彼皆攝取義,故名寶積;如來為諸菩薩說邪行、正行等十六種相差別法,彼大乘法寶中,所有諸相盡攝取,故名寶積。之後以問答體詳說原經之文義。
本論所釋之〈普明菩薩會〉,另有支讖譯的《佛遺日摩尼寶經》、晉代譯者不詳的《摩訶衍寶嚴經》(一名〈大迦葉品〉)、闍那耶舍譯的《寶積經》(佚本)及施護譯的《大迦葉大寶積正法經》等異譯本(梵本、西藏本皆存)。本論所用包含上列異譯本,而以〈普明菩薩會〉為主。
〔參考資料〕 《歷代三寶紀》卷九;《大唐內典錄》卷四;《古今譯經圖紀》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
唐代所建的景教寺院。又稱波斯寺、景寺。唐太宗貞觀九年(635),阿羅本(Olopon)至長安傳景教;十二年,太宗下詔於長安義寧坊建大秦寺。其後,高宗、玄宗、肅宗等亦於各州建立景寺。代宗建中二年(781)正月,於義寧坊大秦寺建「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以紀念該教之流行。
大秦寺原稱波斯寺,此係以為景教之布教中心為波斯,因以為名。如《兩京新記》所載,長安醴泉坊十字街東南有波斯胡寺,儀鳳二年(677)依波斯王畢路斯(Sapphiras)奏請所置。後知景教之根源地為大秦(指羅馬帝國),因此唐玄宗於天寶四年(745)九月下詔改稱大秦寺。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七〈般若三藏傳〉所載,貞元初,波斯僧景淨住長安大秦寺,曾與般若三藏共譯《六波羅蜜經》。後來,武宗破佛,景教亦遭波及,大秦寺被毀。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三長齋月
ㄙㄢ ㄔㄤˊ ㄓㄞ ㄩㄝˋ
佛教用語。佛教以農曆每年的正月、五月、九月為三長齋月。因佛教徒特別重視於此三月的初一至十五日持守八戒和過午不食。隋朝開皇三年曾下於此三月全國禁屠的詔令。《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一五》:「冀每載夏中及三長齋月依經建立嚴淨花以開覺,使有識而歸真。」也稱為「善月」、「三齋月」、「三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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