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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心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守護心念。又譯為「捨心」。


[佛光阿含藏]

又作捨心,為四無量心之一,即超越怨親憎愛之平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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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六十心

(名數)大日經住心品大日如來分別瑜伽行者之心相,答金剛手菩薩之問。謂一貪心,隨順染法也。二無貪心,隨順無染法也。三瞋心,隨順怒法也。四慈心,隨順慈法修行也。五痴心,不觀法之是非善惡,遇便信受也。六智心,順修殊勝增上法也。七決定心,尊教命如說修行也。八疑心,隨所聞常生不決定心也。九闇心,於無疑慮之法生疑慮也。十明心,於不疑慮之法無疑慮修行也。

十一積聚心,以無量為一為性也。十二鬥心,互相是非為性也。十三諍心,於自己而生是非也。十四無諍心,是非俱舍也。十五天心,心思隨念成就也。十六阿修羅心,樂處生死也。十七龍心,思念廣大之資財也。十八人心,思念利他也。十九女心,隨順欲情也。二十自在心,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也。

二十一商人心,順修初收聚後分析法也。二十二農夫心,須隨順初廣聞而後求法也。二十三河心,順修依因二邊法也。二十四陂池心,隨順渴無厭足法也。二十五井心,如是思惟深復甚深也。二十六守護心。唯此心實,餘心不實也。二十七慳心,隨順為己,不與他法也。二十八狸心,順修徐進法也。二十九狗心,得少分以為喜足也。三十迦樓羅心,隨順朋黨羽翼法也。

三十一鼠心,思惟斷諸繫縛也。三十二歌詠心,三十三舞心,修行如是法,我當上昇種種神變也。三十四擊鼓心,順修是法,我常擊法鼓也。三十五室宅心,順修自護身法也。三十六師子心,修行一切無怯弱法也。三十七鵂鶹心,常暗夜思念也。三十八烏心,一切處驚怖思念也。三十九羅剎心,於善中發起不善也。四十刺心,一切處發起惡作為性也。

四十一窟心,順修為入窟法也。四十二風心,一切處發起為性也。四十三水心,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也。四十四火心,熾盛炎勢為性也。四十五泥心,四十六顯色心,類彼為性也。四十七板心,順修隨量法,捨棄餘善故也。四十八迷心,所執異所思異也。四十九毒藥心,順修無生分法也。五十索心,一切處住於我縛為性也。

五十一械心,二足止住為性也。五十二雲心,常作降雨思念也。五十三田心,常如是修事自身也。五十四鹽心,所思念彼復增加思念也。五十五剃刀心,唯如是依止剃除法也。五十六彌盧等心,常思惟心高舉為性也。五十七海等心,常如是受用自身而住也。五十八穴等心,先決定彼後復變改為性也。五十九受生心,諸有修習行業彼生也,六十心,梵本缺文,阿闍梨言缺一猿猴心,行者之心散亂不住一處也。

大日經疏二曰:「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淨菩提心。」


十發趣心

(術語)梵網經心地品曰:「十發趣心向果: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諸佛當知,從是十發趣入堅法忍中。」案明蕅益大師梵網合註以為即十住法門。


四十位

(術語)梵網經上說菩薩之階乘四十位,分為四位:

第一、十發趣。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初聞妙理,而發趣於佛地,故名發趣。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也。此十者,前八心為瓔珞所說十信中之八心,後二心為同經所說十住心之初後二心(見五十二位)。

第二、十長養。次入十行增修善根,故名長養。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也。此十者,如其次第,即四無量、四攝法及止觀之二者也。

第三、十金剛。次入十迴向之位堅修善根,故名金剛。一信心、二念心、三迴向心、四達心(謂通達法性也)、五直心、六不退心、七大乘心、八無相心、九慧心、十不壞心也。

第四、十地。地者,所依之義。入菩薩位,所依轉勝,故名十地。見十地條。


心城

(譬喻)禪定以防心,抑制妄動,故譬之於城。與遺教經堤塘之喻同。行事鈔上一之三曰:「禪定心城,以戒為廓。」又以身為城郭,故曰心城。華嚴經入法界品曰:「寶眼淨天告善財言,應守護心城,離生死故。」


瞿波羅

(異類)Gopāla,又作鳩波羅。夜叉名。譯曰守地。孔雀王經下曰:「瞿波羅,梁言守地,大夜叉名也。」

又長者之子名。慧苑音義下曰:「瞿波羅,案西方訓字,瞿有九義,此中但取地白義。波羅,此云守護也。謂守護心地,守護白法也。」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長者子瞿波羅

案西方訓字瞿有九義此中但取地白義波羅此云守護也謂守護心地或守護白法


[佛光阿含藏]
叉手

即合掌,印度致敬法之一種。

即合掌,表示護心恭敬之意。

即合掌,對長輩表示敬意之禮。


[阿含辭典(莊春江)]
守護一

另作「守護於一、捨一」,「一」或指「心念」,即「守護心念」,《長部33經》作「心具足正念守護;以專注達到心的守護」。


護念清淨

護心念,使之保持清淨無煩惱雜染。


[佛光大辭典]
十心

(一)菩薩所安住之十種心,即:(一)大地等心,扶持增長一切眾生之諸善根。(二)大海等心,一切諸佛之大智法水悉流入。(三)須彌山王等心,如須彌山王,能令一切眾生安住出世間最上善根處。(四)摩尼寶心,如摩尼寶王,樂欲清淨而無雜染。(五)金剛心,心如金剛之銳利,能悟入一切法。(六)堅固金剛圍山心,其心堅固,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所壞動。(七)蓮花等心,不為一切世法所污染。(八)優曇鉢花等心,如優曇鉢花之希有,於一切劫中難值遇。(九)淨日等心,心之智光清淨如日,能除一切眾生之愚癡闇障。(十)虛空等心,其心廣大不可量知。〔舊華嚴經卷四十〕

(二)法界性起之心所具之十種德相,即:(一)平等無依心,(二)性無增減心,(三)益生無念心,(四)用興體密心,(五)滅惑成德心,(六)依住無礙心,(七)種性深廣心,(八)知法究盡心,(九)巧便留惑心,(十)性通平等心。〔新華嚴經卷五十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

(三)舊華嚴經所說之種種十心。如:(一)十住之菩薩所發之十心,(二)十回向中第一、六、九回向之菩薩各發之十心,(三)初歡喜地菩薩依所發十大願所得之十心,(四)各於第二、三、五、六、九地中所起之十心,(五)菩薩分別十種入法所安住之十種直心,(六)十種發普賢心,(七)十平等心,(八)十種發不動心,(九)十種不捨深心,(十)十種發無懈怠心,(十一)十種須彌山王正直之心,(十二)十種金剛心,(十三)十種發無量無邊廣心。〔舊華嚴經卷十四、卷十六、卷二十、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六、卷三十三、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一、卷五十五、卷六十〕

(四)摩訶止觀卷四上之二種十心。(一)順流十心,謂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即:(1)無明昏闇,謂諸眾生從無始來,闇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2)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迷惑我心,不修善業。(3)善不隨從,謂諸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復於他人所作善事無隨喜之心。(4)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無惡不為。(5)惡心遍布,謂諸眾生為惡之心遍布一切處所,欲惱害於人。(6)惡心相續,謂諸眾生起惡心,晝夜相續不斷。(7)覆諱過失,謂諸眾生不自發露所作惡行,無悔改心。(8)不畏惡道,謂諸眾生不知戒律,無惡不為,於惡道全無畏懼。(9)無慚無愧,謂諸眾生造諸惡業,不知慚愧。(10)捨無因果,謂諸眾生生邪見,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二)逆流十心,謂修行者由此十心,可翻除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1)深信因果,破撥無因果之心。(2)生慚愧心,破無慚無愧之心。(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4)發露懺悔,破覆諱過失之心。(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7)斷惡修善,破三業造罪之心。(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闇之心。若欲懺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而明知過失,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

(五)念佛之十種心。據大寶積經卷九十二載,眾生發十種心,隨一一心,專念阿彌陀佛,於命終時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十種心即:(一)無損害心,謂念佛之人於諸眾生常起大慈之心,不加損害,令得快樂。(二)無逼惱心,謂念佛之人身心安靜,於諸眾生常起大悲之心,深加愍傷,令得脫苦。(三)樂守護心,謂念佛之人於佛所說之正法,當須不惜身命,守護愛惜。(四)無執著心,謂念佛之人常以智慧觀察,於一切法不生執著。(五)起淨意心,謂念佛之人能離世間雜染之法,復於利養等事,常生知足之心。(六)無忘失心,謂念佛之人求生淨土,成佛種智,於一切時念念不捨。(七)無下劣心,謂念佛之人常行平等之心,於諸眾生尊重恭敬,不生輕慢。(八)生決定心,謂念佛之人不著於世間言論,於無上菩提,深生正信,畢竟不惑。(九)無雜染心,謂念佛之人修習功行,種諸善根,心常遠離一切煩惱雜染。(十)起隨念心,謂念佛之人雖觀如來相好,而不生愛著之心,於無念之中,常念彼佛。(六、 據大日經疏卷二所載,十心即:種子、牙種、疱種、葉種、敷華、成果、受用種子、 嬰童、殊勝、決定等心。皆得建立於人天二乘菩薩一一地中。(參閱「八心」277) p399


十信

菩薩五十二階位中,最初十位應修之十種心;此十種心在信位,能助成信行。全稱十信心。略稱十心。依諸經典所舉,其名稱與順序略異。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所列之十種,即:(一)信心,一心決定,樂欲成就。(二)念心,常修六念,念佛、法、僧、戒、施及天。(三)精進心,聞菩薩藏,精勤修習無間善業。(四)定心,於事於義繫心安住,遠離一切虛偽、輕躁、憶想分別。(五)慧心,聞菩薩藏,思量觀察,知一切法無我無人,自性空寂。(六)戒心,受持菩薩清淨律儀,身口意淨,不犯諸過,有犯悔除。(七)迴向心,所修善根,迴向菩提,不願諸有;迴施眾生,不專為己;迴求實際,不著名相。(八)護法心,防護己心,不起煩惱,更修默護、念護、智護、息心護、他護等五種護行。(九)捨心,不惜身財,所得能捨。(十)願心,隨時修習種種淨願。

又鳩摩羅什譯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所列之十種為: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迴向心,以之為習種性十心。梵網經卷上所列之十種為:捨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以之名堅信忍中之十發趣心。楞嚴經卷八稱之為十心住,即:信心住、念心住、精進心、慧心住、定心住、不退心、護法心、迴向心、戒心住、願心住。

歷來以此十信配菩薩之位次即有各種異說。四教義卷五等以之為別教五十二位中最初十位;圓教又別立六即,配以相似即,為六根清淨柔順忍之位。華嚴五教章卷二中,援引梁譯攝大乘論之語,謂如須陀洹道前有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位,於願樂行人,則有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四種;於始教,以十信等四位為資糧位;於終教,入初地位之前唯有三賢(十解、十行、十迴向),因十信未達不退位之故。唯識家亦言十地之前僅有三十心,十信不立位。〔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仁王經合疏卷中、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下、大乘義章卷十七末〕(參閱「菩薩階位」5221) p454


十發趣心

指地前菩薩為趣入大乘所發之十種心。略稱十發趣。即:(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道昉之梵網經合註卷一,將此十心配合十波羅蜜。法藏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中,以此十心配於瓔珞經等所說之十住位,謂十住乃三賢初入位之始,故稱發趣。此外,亦有以十發趣即同於華嚴經十住品、菩薩本業經中之十住之說,然華嚴等之十住與此十發趣之行相恐有異。另一說謂十發趣與十金剛等皆為菩薩之階位。〔梵網經卷上、菩薩戒義疏卷上(智顗)、菩薩戒本述記卷一、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二(知周)〕(參閱「五十二位」1044) p477


六十心

指凡夫妄心(煩惱染污心)之六十種差別相。大日經疏卷二記載,大日如來將瑜伽行者之心相分為六十種,並詳釋其一一心相。然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僅舉出前五十九心,即:(一)貪心(藏hdod-chags-kyisems)。(二)無貪心(藏 hdod-chags-dav bral-bahi sems)。(三)瞋心(藏 she-sdav-gi sems)。(四)慈心(藏 byams-pahi sems)。(五)癡心(藏 gti-mug-gi sems),謂不能以慧心甄別法之是非善惡,凡有所遇,即便信受。(六)智心(藏 śes-rab-kyi sems),即順修殊勝增上法,凡事以智簡擇勝劣而行之心。(七)決定心(藏 gtan la phab-pahi sems),指遵循教命而如說奉行之心;行者若執持此心,對經軌教法所說示者,常易陷於執著僵化,不知因應內外諸法,乃致自我障蔽,故亦屬煩惱染污之心。(八)疑心(藏 the-tsom-gyi sems),隨有所聞即起疑惑而猶豫不決之心。(九)闇心(藏 mun-par-gyur-pahi sems),指對於本無疑慮之法而生疑慮臆度之心。(十)明心(藏 snav-bar-gyur-bahi sems),指對於不疑慮之法,能一無疑慮、如實修行之心。(十一)積聚心(藏 sdud-pahi sems),指以無量為一之心;即行者於一事既生信解更聞其他種種殊異之法,皆能合集為一,故稱積聚心。(十二)鬥心(藏 hthab-pahi sems),指對於從他人所聞之言教,常好反覆思量設想並論其是非之心。(十三)諍心(藏 rtsod-pahi sems),指對於自己之言語行止,乃至思想觀感,常好反覆思惟推求,內懷是非之心。(十四)無諍心(藏 mi-rtsod-pah sems),指情無所執,而能是非俱捨之心。(十五)天心(藏 lhahi sems),指凡有所思,得以隨念成就之心;如諸天因先世果報之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即能隨心而生。(十六)阿修羅心(藏 lha-ma-yin-gyi sems),指樂處生死之心;以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當知其有解脫之利,然卻深樂生死果報快樂,而不能進趣。對治之道,當觀無常苦。(十七)龍心(藏 kluhi sems),指具多貪無厭之想,思念廣大資財之心。對治之道,應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十八)人心(藏 mihi sems),指好作種種利物之計,思念利他,而無法自觀心行,早求法利之心。(十九)女心(藏 bud-med-kyi sems),指隨順欲情之心。以女人之多欲百倍於男子,故常念所經歷之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修行者障蔽淨心。(二十)自在心(藏 dhav-phyug-gi sems),指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之心。「自在」為佛教所指外道崇奉之天神,其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修此法者常願隨念成就,故稱自在心。對治之道,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而無有自在。(廿一)商人心(藏 thsov-pahi sems),謂行者欲待學問蓄聚周備,方求其適用之處;猶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用於何處可得大利,故稱商人心。(廿二)農夫心(藏 shiv-pah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行之;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費時諮求有關耕耘、收穫之知識,一一了知之後始行耕耘。(廿三)河心(藏 thu-bohi sems),謂行者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其心性雙依於二邊,有如河水雙依於兩岸。專心於一境是所對治。(廿四)陂池心(藏 ltev-kahi sems),指渴無厭足之心;猶如陂池,眾水流入終無厭足。對治之道,為少欲知足。(廿五)井心(藏 khron-pahi sems),即指好作深遠思惟之心;有如俯視井水,其深無法測量。(廿六)守護心(藏 kun-tu-sruv-bahi sems),謂計度此心實,餘心不實;即以自己之見解為實,旁人之見解皆不實。其守護己心,有如世人之守護財物,故稱守護心。對治之道,應兼護他人。(廿七)慳心(藏 sor-snahi sems),指諸種作為皆悉為自身之心,故凡有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吝於惠人。對治之道,應常念施、無常等。(廿八)狸心(藏 byi-lahi sems),謂初遇聞種種法要,僅於內心領受,持而不進行,直待良緣會合,始勇猛勵行之;猶如貓狸伺捕禽鳥,初時屏息靜住,不務速進,至終則全速取之。又人若受他人之慈惠善言,而不念報,猶如貓狸蒙種種慈育,而不識恩惠,亦稱為狸心。對治之道,應隨聞即行。(廿九)狗心(藏 khyihi sems),謂行者聞少許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有若狗之得少量粗鄙之食,便生喜足之心。應以增上意樂對治之。(三十)迦樓羅心(藏 namkhahi-ldiv-gi sems),指隨順朋黨羽翼之心;即行者常因見他人行善,而後發心。以其不能獨進,故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事業;猶如迦樓羅鳥之需恃兩翅挾輔其身,始能隨意所往,若缺一羽則無所能為。當念勇健菩提心,如獅子王不藉助伴,為其對治之法。(卅一)鼠心(藏 byi-bahi sems),指思惟斷諸繫縛,然不能持久無輟之心;猶如鼠見箱篋上之繩索等,輒好咬齧損壞,然時齧時輟而畢竟無功。(卅二)歌詠心(藏 gluhi sems),謂行者欲從他處聽聞正法,後對他人莊嚴演說,傳弘法音;猶如世人由旁人之處學得樂曲,復轉為他人奏之。此為聲聞之宿習,亦能障蔽淨心。對治此心,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後普現色身而演說之。(卅三)舞心(藏gar-gyi sems),指欲求種種神通之心;行者修法而欲求得種種神通,將障蔽淨心;蓋以神通所現種種未曾有之事相,猶如世人以搖動四肢為舞蹈,惑人眼目而障己淨心,故稱為舞心。(卅四)擊鼓心(藏 sil-sñan-gi sems),指欲擊法鼓以令他人覺悟之心;謂行者修法,而念學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誡眾生,此將妨礙淨心。若欲對治之,應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生。(卅五)室宅心(藏 khyim-gyi sems),指一意自護其身之心;謂行者持戒修善惟求防護自身,遠離惡道眾苦;猶如世人造立舍宅庇衛其身。對治之道,當念救護一切眾生,非獨一身。(卅六)師子心(藏 sev-gehi sems),師子,即獅子。指欲令自己對於一切無所怯怖之心;謂行者欲於一切事中,心不怯弱,勝一切人,有如獅子於諸獸中,所至之處皆勝。此心能妨礙淨心,對治之道,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而無人我優劣之別。(卅七)鵂鶹心(藏 hug-pahi sems),即善能暗夜思憶籌量之心;謂行者晝日有所聞,雖經誦習而仍昏憒不得善巧,至黑夜重複思憶所為之事,則便明了;猶如鵂鶹鳥之晝間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對治之法,乃令所作意無有晝夜之別。(卅八)烏心(藏 bya-rog-gi sems),即於一切處常懷生死驚怖之心,有若烏鳥之於周圍一切俱懷猜疑畏懼之心。對治之法,乃修安定無畏心。(卅九)羅剎心(藏 srin-pohi sems),指對諸善事皆視為不善事之心;如見人為善事,皆將之作不善意解。(四十)刺心(藏 tsher-mahi sems),指常懷惡作動慮不安之心;謂其人若作善事亦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慚愧畏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棘叢,於一切處多所損妨。對治之法,若作惡事應速懺除,為善則應思惟,生慶幸心。(四一)窟心(藏 sa-hog-gi sems),以諸龍、阿修羅等,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仙藥、美女,於彼中可得長壽自在;以是之故,行者遂欲修法以入窟中,謂之窟心。對治之道,當念如法修行,以見法明道,乃至成佛。(四二)風心(藏 rluv-gi sems),指以散亂之根性遍種善根而難以止定之心;謂行者無論於世間外道種種天尊或三乘諸行中,悉皆尊崇;猶如將諸多種子遍植一切處,其散亂不住之狀,與風性同。對治之道,須念石田不毛之地,惟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專意耕耘,所獲必多。(四三)水心(藏 chuhi sems),即常欲發露垢惡懺洗三業眾罪之心;猶如以水洗除垢穢。以此心常存垢淨之見,故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觀心實相,了達垢法本來不生之理,自能消除一切蓋障。(四四)火心(藏 mehi sems),指猛暴如火之心。具此心性,則造善時,須臾間能成就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即成極重惡業。其對治之道,應思猛暴之心多所敗傷,宜以柔和慈善之水令滅,惟令熾燃善事長久不息。(四五)泥心(藏 hdam-gyi sems),指不能分別記憶的無知無明之心;猶如泥團一般。對治之道,揀擇善友,令方便開發。(四六)顯色心(藏 tshon-rtsihi sems),指易隨外境事緣而翻轉志趣行止之心。謂凡夫無論見聞善法、惡法,乃至無記,皆依隨修學;猶如俗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治之道,當念專求自證之法。(四七)板心(藏 śiv-leb-kyi sems),即隨緣隨量簡擇善法而捨棄餘善餘法之心;猶如水中木板,隨其分量載物,過限則不能勝,終傾棄之。對治之道,應發廣大心學菩提行。(四八)迷心(藏 nor-pahi sems),指易於顛倒所執、所思之心;謂行人之心顛倒散亂,欲學不淨觀,而反取淨相;猶如迷路者一般。對治之法,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有顛倒。(四九)毒樂心(藏 dug-gi sems),凡夫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皆不能生起,但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猶如中毒之人悶絕,轉趣死地,無生存之機。應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此心之甘露妙藥。(五十)羂索心(藏 shags-pahi sems),指墮於斷見之心。斷見能束縛行者之心;猶如人之肢體受繩繫縛而不得動彈。對治之道,應速以緣起正慧之刀決除障蓋。(五一)械心(藏 lcags-sgrog-gi sems),指常好端坐,寂然住立之心;謂行者以此心修定及觀察法義;猶如人之二足受械所拘執,不得前進。對治之道,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五二)雲心(藏 sbrin-gyi sems),即經常思慮世間憂喜之心;謂行者因有憂樂思慮之心,而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霖雨綿延之時,亦令人感覺淫昏,故稱此一心念為降雨時之思念。對治之道,當行捨心,遠離世間之憂喜,而隨順法喜。(五三)田心(藏 shiv-gi sems),指常好以香花滋味等,灌塗奉養,修事自身,務令光潔嚴好之心;猶如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耘除雜草,令其清淨。對治此心之法,應以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五四)鹽心(藏 lan-tshvahi sems),指反復無窮推求臆度思念之心;謂凡夫於所思事復加思念;猶如鹽之性鹹,凡有所入之處皆增鹽味。如憶想欲色之時,更作思念:此心由何而起、作何相貌、有何因緣;如是反復推求,則無窮無盡。對治之道,當安心諦理,務使透徹。(五五)剃刀心(藏 spu-grihi sems),指以剃除鬚髮等之出家相為滿足之心。此心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念一切聖賢所應斷者乃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此,令妄想不生,始為真出家。(五六)彌盧等心(藏 ri-rab-lta-buhi sems),又作須彌等心,指自視高絕一如須彌山睥視群峰之心;謂行者常思惟如須彌山之高絕,無有能出其上者,乃至對師僧父母等所應尊敬處,猶不可屈撓。對治之道,應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皆作大師想。(五七)海等心(藏 rgya-mtsho lta-buhi sems),指自視深遠廣博一如大海吞納百川之心;謂行者於一切勝事,常歸之於己;猶如大海,百川歸之,吞納無限。對治之道,應常念三賢十聖等之大功德海。(五八)穴等心(藏 phug-lta-buhi sems),指易於隨緣動亂、改變初衷之心;謂行者初發心受戒時皆具足無缺,未久漸生漏法;猶如穿漏之器,無所堪任。故對治之道,應了知性之多變,而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有終。(五九)受生心(藏 skye-bar-hgyur-bahi sems),行者欲其所修諸行皆迴向於將來「受生」之心,稱為受生心。然以此心修法行事,得果亦兼善惡,故欲對治受生心,行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而純修善法。依大日經疏卷二記載,梵本缺第六十心猨猴心。猨猴心,指行者之心散亂,猶如猨猴之性躁動不安。故對治之道,應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猶如將猨猴繫之於柱,則不復肆情騰躍。另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泥心之下,加上濁心(藏 rñog-pahi sems)而成六十心。

上記之六十心皆係由我執所生起之分別妄心;行者於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時,即可斷除此世間之六十心,遠離我倒所生之三毒,此稱「越三妄執」。於佛教所說一切煩惱迷執中,此六十心相當於小乘聲聞所斷除之見惑。又大日經疏卷二(大三九‧六○○中):「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上引之中,「本性偏多」係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或多貪、多瞋等之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歌詠心、農夫心、舞心、室宅心等之分別妄執;「一時雜起」等語,則謂六十心或同時生起,或前後次第而生。同書又謂,真言行者若能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而斷除此等妄心,即可自然得順淨菩提心。〔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 p1242


月燈三昧經

梵名 Samādhi-rāja。凡十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本經記述佛陀為月光童子說由平等心、救護心、無礙心、無毒心及因地所修之無量三昧,或由如實了知一切法之體性而證得菩提;成就施、戒、忍等法,則得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又說菩薩應成就善巧,住不放逸,修神通本業,行財施與捨身,亦說自身於因位中行施戒等。

此經有別生經二種,皆劉宋先公譯。其一題為月燈三昧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又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一卷,存於宋、元、明諸藏中,相當於本經第六卷前半。其二亦名月燈三昧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一卷,高麗藏亦收之,縮刷藏經後記推斷此為歷代三寶紀卷四所傳安世高之譯本,謂類似本經第五卷後半。本經現存梵本在一八九六年於加爾各答出版,題為三昧王(Samādhi-rāja),梵文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sāsamuccaya)之引文中稱之為三昧王月燈經。〔法經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六〕 p1469


四十位

為梵網經卷上所說之菩薩修行階乘。大乘菩薩之修行階位,各經論所說不一,有四十一階位、四十二階位、五十二階位、五十七階位、六十階位等諸說,梵網經則舉出四十階位之說,於四十階位中,又分四位,即:(一)十發趣,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位之時,初聞妙理而發趣於佛地,故稱發趣,包含:(1)捨心,(2)戒心,(3)忍心,(4)進心,(5)定心,(6)慧心,(7)願心,(8)護心,(9)喜心,(10)頂心。上記十項,前八項相當於菩薩瓔珞本願經中所說十信中之八心,後二項相當於同經所說十住心之初後二心。(二)十長養,其次入於十行之位以增修善根,故稱長養,包含:(1)慈心,(2)悲心,(3)喜心,(4)捨心,(5)施心,(6)好語心,(7)益心,(8)同心,(9)定心,(10)慧心。此十項依其次第相當於慈、悲、喜、捨等四無量心,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等四攝法及止與觀二者。(三)十金剛,復次入於十迴向之位以堅修善根,故稱金剛,包含:(1)信心,(2)念心,(3)迴向心,(4)達心,(5)直心,(6)不退心,(7)大乘心,(8)無相心,(9)慧心,(10)不壞心。(四)十地,地者,所依、住持、生成等義,謂入於菩薩位,所依之地或生成之因緣條件等愈轉殊勝,故稱十地,包含:(1)體性平等地,(2)體性善慧地,(3)體性光明地,(4)體性爾焰地,(5)體性慧照地,(6)體性華光地,(7)體性滿足地,(8)體性佛吼地,(9)體性華嚴地,(10)體性入佛界地。〔參閱「十地」419) p1645


百法明門

指菩薩於初歡喜地所得之智慧法門。百法,乃概稱數目之多;明,即通達;門,即法門,含有入、差別之意。意即明了通達百法之智慧門。諸家對百法明門之「百法」有各種說法:(一)十地經論卷三謂,百法,即指種種之法門。(二)據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一載,百法,指蘊、界、處等種種之法門,而非指一百之實數。(三)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載,十信心之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迴向心、護心、戒心、願心等,皆各有十心而成百法,圓滿成就此十信十心之後,乃可入於初住之位。(四)法聰之釋觀無量壽佛經記及四明知禮之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六等載,百法,即法相宗所說之五位百法。(五)釋觀無量壽佛經記載,十種心數法之受、想、思、觸、欲、慧、念、解脫、憶、定等,於一數生起時,其餘九數相扶而起,遂成百法。

另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菩薩教化品載,若菩薩住於百佛國中,作閻浮四天王,修百法門,二諦平等心,化一切眾;若菩薩住於千佛國中,作忉利天王,而修行千法門;住於十萬佛國中,作炎天王,而修行十萬法門;乃至住於不可說不可說之佛國,作第四禪大靜天王三界主,而修行不可說不可說之法門。又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佛母品載,以十信心為諸行之本, 由此輾轉增進為百法明門、千法明門、萬法明門,乃至無量之明門。〔舊華嚴經卷二十三「十地品」、觀無量壽經、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卷下大眾受學品、仁王經疏卷中本、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一、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卷下(元照)〕 p2494


念佛十種心

謂念阿彌陀佛而往生極樂之十種心。據大寶積經卷九十二發勝志樂會載,阿彌陀佛極樂世界之功德利益,若有眾生發十種心,且隨所發之一一心專念阿彌陀佛,則此人於命終時,當能往生。十種心指:(一)無損害心,即念佛之人於眾生常起大慈心,不加損害而令得快樂。(二)無逼惱心,念佛之人身心安靜,於眾生常起大悲心而深加愍傷,令得脫苦。(三)樂守護心,念佛之人於佛所說之正法,當應不惜身命而守護愛惜。(四)無執著心,念佛之人常以智慧觀察,於一切法不生執著。(五)起淨意心,念佛之人不僅能離世間雜染之法,復於利養等事常生知足之心。(六)無忘失心,念佛之人求生淨土,成佛種智,於一切時念念不捨此心。(七)無下劣心,念佛之人常行平等之心,於眾生尊重恭敬而不生輕慢。(八)生決定心,念佛之人不執著世間之言論,於無上菩提之道,深生正信而畢竟不惑。(九)無雜染心,念佛之人修習功行,種諸善根,心常遠離一切煩惱雜染。(十)起隨念心,念佛之人雖觀如來相好,然不生愛著之心,於無念中常念阿彌陀佛。 p321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入菩薩行論

說明菩薩如何修行的要典。印度中觀派論師寂天著。中國西藏佛教前弘期,曾由印度一切智天同西藏吉祥積,依據迦濕彌羅國本,譯成藏文(約在西元750~850)。在後弘期初期(980~1050)印度法祥賢同西藏寶賢又重譯和校改。後來寶賢同釋迦慧,又依中印度本修改一次。再後,俄‧羅敦喜饒到迦濕彌羅國求法(1076~1108),又同印度善慧稱(賈曹傑註中說是尼泊爾人),依照迦濕彌羅國本,經過修訂和潤文,成為現在流通的藏文頌本。

在漢文譯典中,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由天息災翻譯,名為《菩提行經》共四卷,八品,七八六頌,較藏文本缺兩品,少一二七頌零三句,文義也有出入。本文據藏文頌本略作介紹。

作者寂天(約在650~750),為南印度梭羅修多羅國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他成長以後,不願繼承王位,在登位前夕,逃出宮廷,行至一片森林地帶,遇見一個婦女,把他帶到森林深處,見到一位瑜伽行者,傳授他許多甚深教法,依法修習,獲得禪定和智慧。後到中印度那爛陀寺從勝天出家,取名寂天,著有《學處要集論》(漢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和《諸經要集》,後來又為大眾說了一部《入菩薩行論》。由在座的學者們,聽後記誦下來。

關於本論頌文有多少,當時各地學者說法不一。迦濕彌羅人說共有一千多頌,在論的前面增加了皈敬頌;東印度人說有七百頌,論首加上了《中論》的皈敬頌,但少〈懺悔品〉和〈智慧品〉;中印度人則說無皈敬頌和作者誓言頌,共有千頌,因而引起了爭論。於是有三位學者到迦憐伽城去見寂天,請問他《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收藏的處所及《入菩薩行論》共有多少頌﹖他回答說︰《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用樹皮親筆寫的小字,放在住室的窗戶上;《入菩薩行論》頌文,中印度人所說是正確的。

本論文體全以頌文寫成,所以又名《千頌》。但現在通行的藏文本,只有九一三頌零三句。除第一頌皈敬三寶,第二第三頌說明造論的因由外,其餘的頌,共分十品,分別說明發菩提心和修菩薩行的方法。說發菩提心的有四品,說修菩薩行的有六品。其內容略述如下。

第一,〈贊菩提心功德品〉,共有三十三頌,分兩大科。

(1)菩提心的勝利︰說明一切被業和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只要能發菩提心,一剎那間,就能稱為佛子,就可受人天的供養,廣讚勝利,無量無邊。

(2)菩提心的種類︰說菩提心有兩種,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為利他故願成佛」的心是願心,為施等波羅蜜多向著成佛的路上走去的心是行心。

第二,〈懺罪品〉,共有六十五頌,分四大科。

(1)供養︰是用大自然中的無主物山水森林等和有主物乃至自身為供物,供養三寶。

(2)禮敬︰以觀想我身變為無量身,到諸佛剎土而作禮拜,並於現前塔廟、和尚、阿闍黎前,也作恭敬禮拜。

(3)皈依︰從今日起,直到獲得菩提果位,皈依一切如來、正法、菩薩眾會。

(4)懺悔︰由具足四力門懺悔業障。(1)能破現行力︰即從無始以來直到今生,由於愚癡,對殊勝境──父、母、師長等所作的一切罪業,現在發至誠心,於導師(佛)前,發露懺悔。

(2)依止力︰思維所造罪業,即從今日,皈依佛、法、僧三寶,如教而行。(3)對治現行力︰說三毒的大病,唯有大醫王佛所說的教法,才能醫治。應從今日,依佛說法而修對治。(4)遮止罪惡力︰對所造的性罪或者遮罪,心生追悔,於佛菩薩前,恭敬禮拜而作懺悔,以後,決定不造。

第三,〈總持菩提心品〉,共有三十三頌零兩句,分三大科。

(1)加行︰是在發菩提心以前先集順緣資糧,隨喜一切善法,見有作世間功德和修解脫的正因或由修持能得無上菩提的善法,都心生歡喜隨喜讚嘆。

(2)正行︰是正發起菩提心的方便。為作眾生的現時和究竟的利益,發起菩提願心和行心,並依次學習菩薩學處等。

(3)結歸︰是總結發心以後的功德。想這一生,能發菩提心,從此生於佛的種族中,得名菩薩了。願望得到實現,心中歡喜,常受安樂。

本品上半品所說的隨喜功德等,就是集積順緣資糧,結合第二品的〈懺罪品〉,就是淨違緣障。由修習這兩個前方便以後,下半品才說明起二種菩提心的方便。這樣正適合於三士道的修習次第,先修共下中士道,然後才修上士道。

第四,〈不放逸品〉,共有四十八頌,分三大科。

(1)棄捨菩提心的過失︰說明菩提心,是經過多次思維其功德以後,才發起的。如果棄捨菩提心,就是欺騙諸佛和一切眾生,應墮惡趣。經常思維這些道理,不令菩提心衰退。

(2)應勤捨罪業︰說房提心衰退的主要因素,就是不喜作善而喜造惡業。現在既得難得的人生,就應勤修善法。

(3)應斷除煩惱︰說妾業是由煩惱生起的,所以應當勤求斷除煩惱。對於煩惱,如對死敵作戰一樣,不怕艱苦,勤修善法,勤學菩薩行來對治它。

第五,〈守護正知品〉,共有一○九頌,分三大科。

(1)守護心的方便︰說明要守護心住於善所緣時,必須守護正念和正知。若離正知,則妄念生,不僅將已生的善財奪去,並且障礙未生的善法,不令生起,甚至摧折能得解脫的慧命。守護正知還須正念,要以正念之繩,繫心象於善所緣的柱上,不令散亂。

(2)怎樣生起正念︰說怛起正念,須要依止善知識,聽從善知識的指示和教導,激發自羞的慚和怖畏他人毀謗的愧,並且相信異熟果報。由具有這些善因,就能生起正念,然後由正念守護正知,以正知防護自心,不令散亂。

(3)怎樣守護三聚戒︰先說守護律儀戒,就是觀察身語的行為及造業前的等起心(動機),不令有過失(煩惱)。其次說明守護攝善法戒,應思維身是不淨,不應貪著,但可用作修善的工具,依此得渡輪迴大海,到達彼岸而成佛。其次說明怎樣守護饒益有情戒,應當常以財、法施與有情,隨護有情心,不令三業染罪。

第六,〈安忍品〉,共有一三四頌,分兩大科。

(1)瞋恚的過失︰常懷瞋恚的人,身心經常是痛苦的。一念瞋心,即能摧毀善根。

(2)修忍的方法︰當思在輪迴中,苦多樂少。若因不忍小苦而造惡業,則將來生於惡趣的苦,更是不可想像。瞋恚是不順善法的,當以修忍的方法,防止瞋恚的為害。

第七,〈精進品〉,共有七十六頌零三句,分兩大科。

(1)思維精進相違品的過失︰說明懈怠就是精進的相違品。懈怠有兩種,(1)是對於善法能做而不去做。(2)是貪著庸俗無義利的事,空過時日。

(2)修習精進的方法︰當思維已得的人身,終歸死亡,應當常時警惕,不要貪著睡眠懈怠。現在為求菩提,成就自他大利,當勤精進。

第八,〈靜慮品〉,共有一八七頌,分三大科。

(1)靜慮相違品的過失︰靜慮的相違品就是世間憒鬧和顛倒分別。即顛倒分別對於五欲受用執以為樂,不淨之身執以為淨。思維這些過失以後,當於靜處生起愛慕。

(2)住於靜處的勝利︰說明住於森林靜處,資具簡單,少欲知足,修習靜慮與菩提心。

(3)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先修自他同等,然後修自他相換。修菩提心的菩薩,當給一切人以安樂和除一切人的痛苦。自他既是同等,是可以相換,以愛執自己的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將自己的身財善根,布施給一切有情。

第九,〈般若品〉,共有一六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二諦的建立︰由破實事師等所說的實有而成立中觀性空的說法。否認經部師說色等境是現量所得是實有,以及唯識師所說心為實有,主張心境等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自性本空。

(2)廣說修二種無我的方法︰分為二,(1)廣說修補特伽羅無我︰說明補特伽羅有兩種,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以觀察六大非我的方法來破除我執。(2)廣說修法無我︰先由四念處說明法無我,其次用緣起為因,成立一切法無自性。

第十,〈回向品〉,共有五十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總回向︰願以造論的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共同趣入菩薩行。

(2)別回向︰分為三,(1)為利他回向;(2)為自利回向;(3)為安樂的生源,廣弘教法回向。

本論梵文註釋很多,僅從西藏大藏經中由梵文譯成藏文的註釋就有下列十種︰(1)《入菩薩行論釋難廣釋智品》,作者慧生。(2)《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不明。(3)《入菩薩行論釋千九百七十五頌》,作者善天。(4)《入菩薩行論難解處決擇》,作者黑論師。(5)《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遍照護。(6)《入菩薩行論智品釋難》,無作者名。(7)《入菩薩行論智品及回向品釋難》,無作者名。(8)《入菩薩行三十六義略攝》,作者金洲。(9)《入菩薩行論十一要義略攝》,作者金洲。(10)《入菩薩行密意釋殊勝光顯疏》,作者畢補底旃陀羅。

本論譯傳到西藏後,又為迦當派宗為六論之一。以後各派都有註釋,其中以宗喀巴的上首弟子賈曹傑所著《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津梁論》為最著稱。宗喀巴所著《菩提道次第廣‧略論》未問世以前,本論是修菩薩行的代表作。宗喀巴也非常珍視這部論,他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了本論三分之一以上的文句。西藏行者有以本論作為課誦本每日分段念誦。尤以本論最後第十〈回向品〉列為藏族佛教徒課誦的「五大願文」之一《入菩薩行願》,影響巨大。(胡繼歐)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十信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具稱十信心。略稱十心。乃菩薩五十二位修行位次中的前十位,為信順佛之教法而不疑之位次。其名稱、順序,諸經所說不一,如《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說是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迴向心、護法心、戒心、願心。《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說是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迴向心。《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所說大略同於《瓔珞經》,唯迴向心與護法心前後次序相反。而天台家多依《瓔珞經》,法相家多依《仁王經》,然二經皆無說明,唯《首楞嚴經》說明之,茲依其所說,略述如下︰

(1)信心︰謂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2)念心︰謂無數劫中,捨身受身皆能憶念,得無遺忘。(3)精進心︰謂唯以精明,進趣真淨。(4)慧心︰謂心精現前,純以智慧。(5)定心︰謂周徧寂湛,寂妙常凝。(6)不退心︰謂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唯進無退。(7)護法心︰謂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8)迴向心︰謂覺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9)戒心︰謂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10)願心︰謂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

以上之解釋,乃天台家所說圓教菩薩之相狀。至於別教,《天台四教儀集註》卷八(本)依據上述經文,釋別教之十信,謂信常住之理名曰信心,憶念不忘名曰念心,真精進趣名曰精進心,心精智慧名曰慧心,周徧湛寂名曰定心,定光無退名曰不退心,保持不失名曰護法心,迴向佛地名曰迴向心,安住無失名曰戒心,十方隨願名曰願心。

佛道修行階次之中,當以信佛之教法(信心)為始,次憶念其事(念心),精進修之(精進心),磨以智慧(慧心),而得禪定(定心),不退轉(不退心),能護持其法(護法心),迴向佛地(迴向心),禁戒清淨(戒心),願隨往生十方諸佛淨土(願心),由此而登上菩提大道。

關於修行十信位的時間,《瓔珞經》謂,修此十信,經一劫乃至三劫,可至初住位;《仁王經》云,十千劫中行正道,其進退不定,猶如輕毛隨風,東西不定;《起信論》則謂,經一萬劫修此十信,可得成就。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七;《大明三藏法數》;《梵綱經》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仁王般若經疏》卷中;《仁王經合疏》卷中;《仁王經疏》卷中;《法華經玄義》卷四(下)、卷五(上);《華嚴經搜玄記》卷一(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四;《四教義》卷五。


大善地法

俱舍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與一切善心相應而俱起的心所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云(大正27‧220b)︰「若法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名大善地法。」共有十種,即︰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勤、不害。此等十法周遍一切善心,故名大善。心王為大善所行的依處,故名大善地。信等十法為大善地所有之法,故名大善地法。《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19a)︰「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恒於諸善心有,彼法是何﹖頌曰︰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

《順正理論》卷十一在此十法外,別加厭、欣二法,而成十二法。俱舍家謂,厭緣苦集二諦,欣緣滅道二諦,不能於一心之中相互俱起,故無法周遍一切善心,而唯有十法。《成唯識論》卷六於此等十法之外,另加無癡,而成十一善法,且謂欣、不忿、不恨、不惱、不嫉與欲俱起,是無瞋的一分;謂厭、不慳、不憍與慧俱起,是無貪的一分;謂不覆、不誑、不諂是無貪癡的一分。此論所說與俱舍家所說不同。

◎附︰《俱舍論》卷四(摘錄)

論曰︰如是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餘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輕安者,謂心堪任性。豈無經亦說有身輕安耶﹖雖非無說;此如身受,應知亦爾。

如何可立此為覺支﹖應知此中身輕安者,身堪任性。復如何說此為覺支﹖能順覺支,故無有失。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於餘亦見有是說耶﹖有。如經說︰喜及順喜法,名喜覺支。瞋及瞋因緣,名瞋恚蓋。正見、正思惟、正勤,名慧蘊。思惟及勤,雖非慧性,隨順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輕安,順覺支故,得名無失。心平等性,無警覺性,說名為捨。

如何可說於一心中,有警覺性,無警覺性作意與捨,二相應起﹖豈不前說諸心心所,其相微細,難可了知。有雖難了,由審推度,而復可知。此最難知。謂相違背而不乖反。此有警覺;於餘則無。二既懸殊,有何乖反。若爾,不應同緣一境。或應一切皆互相應。如是種類所餘諸法,此中應求如彼理趣。今於此中,應知亦爾。慚愧二種,如後當釋。二根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慧為性故。前已說在大地法中,不重說為大善地法。言不害者,謂無損惱。勤謂令心勇悍為性。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顯揚聖教論》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大乘廣百論》;《俱舍論光記》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


不放逸

心所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指防惡修善的精神作用;即能斷惡修善、對治放逸而圓滿世出世一切善法的心所。說一切有部將其歸納為十大善地法之一,謂其有別體。但唯識家將之攝屬於十一種善心所,謂其離精進與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癡)竟不可得,故定無別體。如《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19b)︰「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0b)︰「不放逸者,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四法於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

此外,依《增一阿含經》卷四所載,謂無放逸行,即「護心」之意。

◎附一︰《成唯識論》卷六(摘錄)

不放逸者,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四法於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於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故。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非根徧策,故非此依。豈不防修是此相用﹖防修何異精進三根。彼要待此,方有作用。此應復待餘,便有無窮失。勤唯徧策,根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汝防修用,其相云何﹖若普依持,即無貪等。若徧策錄,不異精進。止惡進善,即總四法,令不散亂,應是等持。令同取境,與觸何別﹖令不忘失,即應是念。如是推尋不放逸用,離無貪等,竟不可得。故不放逸,定無別體。

◎附二︰《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摘錄)

不放逸者︰依止正勤,無貪瞋癡,修諸善法;於心防護諸有漏法為體;成滿一切世出世福為業。謂由正勤等為先,能修一切善法,及防有漏;是故依此四法,假立不放逸體。有漏法者︰謂諸漏及漏處所、境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卷五十七、卷八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一;《品類足論》卷三;《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雜阿毗曇心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十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


六十心

指凡夫心的六十種差別相。出自《大日經》卷一及《大日經疏》卷二。這是對凡夫心理所作的細密分析。茲略釋如次︰

(1)貪心(ḥdod-chags-kyi sems)︰謂隨順染法。

(2)無貪心(ḥdod-chags-daṅ bral-baḥi sems)︰謂隨順無染法。

(3)瞋心(she-sdaṅ-gi sems)︰謂隨順怒法。

(4)慈心(byams-paḥi sems)︰謂隨順修行慈法。

(5)癡心(gti-mug-gi sems)︰謂隨順修不觀法,即不觀前言善惡是非,遇便信受。

(6)智心(śes-rab-kyi sems)︰謂順修殊勝增上法,即是人於種種所說之中,皆以智簡擇勝上者而行之。

(7)決定心(gtan la phab-paḥi sems)︰謂尊教命如說奉行。

(8)疑心(the-tsom-gyi sems)︰謂常收持不定等事,疑惑不能前進。

(9)闇心(mun-par-gyur-paḥi sems)︰謂於無疑慮法,生疑慮解。

(10)明心(snaṅ-bar gyur-baḥi sems)︰謂無疑慮法,無疑慮修行。

(11)積聚心(sdud-paḥi sems)︰謂於一事生信解已,更聞種種殊異法,皆能合集為一。

(12)鬥心(ḥthab-paḥi sems)︰謂互相是非為性,聞他所說言教,常好辯論是非。

(13)諍心(rtsod-paḥi sems)︰謂於自己常內懷是非之心。如自思惟一義竟,輒復自設異端推求其失。

(14)無諍心(mi-rtsod-paḥi sems)︰謂是非俱捨者,其心不懷向背,雖先所宗習作如是見解,更聞異言以違合理,即受行之,或先以為是,聞他以為不善,即能改之。

(15)天心(lhaḥi sems)︰謂心思隨念成就,如諸天以先世果報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隨心而生。此心當自覺知勿貪世間悉地。

(16)阿修羅心(lha-ma-yin-gyi sems)︰謂樂處生死者,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因深樂生死果報快樂,不能進取,應觀無常苦為對治。

(17)龍心(kluḥi sems)︰謂思念廣大資財,能障出世淨心,故當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為對治。

(18)人心(miḥi sems)︰謂思念利他者,常思某甲於我有恩,我當以如是方便令得大利,某甲曾於我有所不益,今當報之。故當早求法利,不應紛紜思慮他緣。

(19)女心(bud-med-kyi sems)︰謂隨順欲法者,經云女人多欲百倍於男子,常念所經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行者障蔽淨心,故當以不淨念處等觀身實相為對治。

(20)自在心(dbaṅ-phyug-gi sems)︰謂思惟欲我一切如意者。「自在」即外道所事天神,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無有自在。

(21)商人心(thsoṅ-paḥi sems)︰謂行者先務內外學問,令周備已,方復籌量,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分用何處可得大利。當修捷疾智為對治。

(22)農夫心(shiṅ-paḥ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求法,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先諮詢耕植耘耨等事。當修利智為對智。

(23)河心(thu-boḥi sems)︰此心性雙依二邊,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如河水雙依兩岸。當修專心一境為對治。

(24)陂池心(lteṅ-kaḥi sems)︰此心譬如陂池,若眾水流入,終無厭足,若名利集身,乃至所學法,終無厭足。當以少欲知足為對治。

(25)井心(khron-paḥi sems)︰謂凡所思惟好尚深遠,所有善不善事,皆欲令人不能測量。當以緣起法門及善人相等顯了易知之事為對治。

(26)守護心(kun-tu-sruṅ-baḥi sems)︰謂唯此心是實,餘心皆不實,或己見為實,餘見悉不實,此護己之心,如世人守護己身財物,故云守護心。當以兼護他人為對治。

(27)慳心(sor-snaḥi sems)︰此心諸有所作,皆為自身,故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自藏吝於惠人。當以念施及無常為對治。

(28)狸心(byi-laḥi sems)︰謂此人雖遇聞種種法要,但作心領受記,持而不進行,如猫狸伺捕禽鳥,屏息靜住不務前進,待良緣會合,方勇健勵行。又此人若受人恩惠,亦如猫狸受人種種養育,不識恩分。故當以隨聞即行、常念恩德為對治。

(29)狗心(khyiḥi sems)︰謂聞少分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如狗遇少分粗鄙之食,便生喜足。當以增上意樂為對治,想心如大海,少亦不拒,多亦不溢。

(30)迦樓羅心(namkhaḥi-ldiṅ-gi sems)︰謂迦樓羅鳥常恃兩翅挾輔其身,此心亦爾,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大事,又因見人行善而後發心,不能獨進,故當以勇健菩提心,如師子王不藉助伴為對治。

(31)鼠心(byi-baḥi sems)︰謂思惟斷諸繫縛者,如鼠見他箱篋繩繫等,輒好咬齧損毀,然時齧時輟無趣為之,終至所有繫屬及成事,皆阻敗無成。

(32)歌詠心(gluḥi sems)︰謂從他聽聞正法,以種種文句莊嚴分別演說,以傳法音,如世人度曲於他,復為他人奏出種種美妙之音。此多為聲聞宿習,能障淨心,故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普現色身而為演說為對治。

(33)舞心(gar-gyi sems)︰謂修習種種神變,現種種未曾有事,令前人心淨悅眼,如世人之舞蹈。此多是五通餘習,若偏尚如是悉地方便求願,亦障淨心,故當念除蓋障三昧心無散動,勿貪世間少驗。

(34)擊鼓心(sil-sñan-gi sems)︰謂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悟眾生。此亦能障淨心,故當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勿以世間小利妨大事因緣。

(35)室宅心(khyim-gyi sems)︰謂修習自護身法,如人造房舍以庇身,此心亦爾,當持戒修善,令今世後世遠離惡道眾苦。此多是聲聞宿習,當念救護一切眾生為對治。

(36)師子心(seṅ-geḥi sems)︰謂修行一切無怯弱法,如師子於諸獸中,隨所至處皆勝,無有怯弱,然易陷於己優人劣之境,妨礙淨心,故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無有優劣之分。

(37)鵂鶹心(ḥug-paḥi sems)︰謂行者晝日雖有所聞,誦習昏憒不得其善巧,至暗夜思憶所為之事,便得明了,有如鵂鶹鳥於大明中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當令所作意無晝夜之別以為對治。

(38)鳥心(bya-rog-gi sems)︰謂於一切處常懷驚怖之心,如烏鳥若人善心惠養,或時伺求其便,皆生猜畏之心。當修安定無畏心以為對治。

(39)羅剎心(srin-poḥi sems)︰謂於善中發起不善,如見人為善,皆作不善意解。應觀功德利益不念彼矩為對治。

(40)刺心(tsher-maḥi sems)︰謂若行善事,便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自思惟,亦懷慚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處於棘叢中,一切多損妨。故當犯患時,宜速懺悔,勿生掉悔,若有為善,當心生慶幸以為對治。

(41)窟心(sa-ḥog-gi sems)︰謂諸龍、阿修羅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神仙諸樂,能得長壽自在,因此,或念彼中多美女,端正同於諸天,無夭逝之憂,五欲自恣,或念留彼中,可得劫壽見未來諸佛,此皆窟心。當念如法修行,可於此生見法明道,乃至成佛。

(42)風心(rluṅ-gi sems)︰謂於一切處遍種善根,如世間外道種種天尊及三乘諸行,皆悉崇信,猶如種子隨風遍植一切處。當念石田不毛,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膏腴之處,專意耕耨,所獲必多。

(43)水心(chuḥi sems)︰謂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如水性清潔,雖暫為諸垢所污,澄之則淨,又能洗除諸垢穢,故常發露垢惡,懺洗三業。此亦能障淨心,故當觀心實相,了從本來垢法不生,自能除一切蓋障。

(44)火心(meḥi sems)︰謂此心造善時,如火性赫弈躁疾,須臾間,能成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成極重業,故當思惟猛暴之心多所敗傷,以柔和慈善之水方便令滅,而熾然善事務令恒久。

(45)泥心(ḥdam-gyi sems)︰此是一向無明心,不能分別記憶諸事,猶如泥團。若淖溺泥濘,難事越度,當假藉橋樑方能度之,此心亦爾,須歸憑善友,令方便開發,乃能漸去無知,還生慧性。

(46)顯色心(tshon-rtsiḥi sems)︰謂此心易為外境事緣所染,譬如青黃赤白等染色,素絲入之,便與同色。當念專求自證之法,不由他悟不為他緣所轉。

(47)板心(śin-leb-kyi sems)︰謂簡擇善法,隨己力分,唯行一法,不慕餘善法,猶如板行水中,隨其分量受載諸物,過限則不能勝,終亦傾棄之。當發廣大心學菩提行以對治。

(48)迷心(nor-paḥi sems)︰謂因迷亂故,意欲向東而更向西,如意欲學不淨觀,反取淨相。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倒觀察為對治。

(49)毒藥心(dug-gi sems)︰謂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不能起,一切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如人中毒悶絕,轉趣死地,無有生分。當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

(50)羂索心(shags-paḥi sems)︰謂墮於斷見我縛之中,如人為羂索所縛,乃至手足肢節不得動彈。此見能縛行者之心,應速以緣起正慧刀決除此障。

(51)械心(lcags-sgrog-gi sems)︰謂常好端坐,寂然住立,心為修定及觀察法義所拘,如人雙足為械所持,不能前進。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

(52)雲心(sbrin-gyi sems)︰謂有憂樂思慮之心,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三月霖雨特多。故當行捨心,離世間憂喜、隨順法喜為對治。

(53)田心(shiṅ-gi sems)︰謂好修事其身,令光潔嚴好,如人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除諸雜穢,種種方便令得清淨。當念迴此功德,修事其心,以如是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

(54)鹽心(lan-tshvaḥi sems)︰謂於所思事復加思念,如憶念欲色時,還復自推求,猶如鹽性鹹,凡所入處皆增鹽味。故當安心諦理,使之穿徹為對治。

(55)剃刀心(spu-griḥi sems)︰謂以剃除鬢髮之離俗出家相為滿足,不求餘行。當知此心最惡,能令一切善根不生,故應念一切聖賢所斷者唯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除此妄想,乃名真出家。

(56)彌盧等心(ri-rab-lta-buḥi sems)︰謂心如須彌山,高絕眾峰,謂無人出其上者,乃至師、僧、父母所應尊敬處,皆不能低心相待。故當以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為對治。

(57)海等心(rgya-mtsho lta-buḥi sems)︰謂於一切勝事,皆歸之於己,如大海吞百川,謂餘人皆無能比。故當念三賢十聖等無量大功德海,不應起大慢之心。

(58)穴等心(phug-ltar-buḥi sems)︰謂初發心受戒時,具足無缺,不久漸生漏法,猶如完堅之器,後遇緣穿穴,終無所堪任。以知性之多變,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終為對治。

(59)受生心(skey-bar-ḥgyur-baḥi sems)︰謂所修諸行,皆欲迴向受生,故稱受生心。然當知得果亦兼善惡,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純修白法,復以慧更去粗鑛,乃至得成純一清淨醍醐妙果。

(60)猨猴心︰此心梵本不記。依《大日經疏》載為猨猴心,指行者之性躁動不安,多所攀緣,猶如猨猴之性,身心散亂常不暫住。當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為對治。

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心(泥心)之後,加濁心(rñog-paḥi sems)而成六十心。《大日經疏》卷二云(大正39‧600b)︰「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菩提心。」此中,本性偏多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亦指多貪、多瞋等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農夫心、歌詠心、舞心、室宅心等,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則指此六十心或一時俱起,或前後依次而生。

此六十心皆由我執所生,《大日經疏》卷二謂,若能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即可斷除此六十心。

〔參考資料〕 《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大日經疏妙印鈔》卷十三;《冠註住心品疏略解》卷七;《宗義決擇集》卷二十二〈六十心見修二惑之事〉。


月燈三昧經

十卷。高齊‧那連提耶舍譯。又稱《入於大悲大方等大集說經》、《大方等大集月燈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

經中述說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時,回答月光童子所問,云依平等心、救護心、無礙心、無毒心及在因地所修的無量三昧,而得菩提。或成就施、戒、忍辱等法,則得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又說,菩薩應當成就善巧,住於不放逸,修神通之業本,行財施、捨身。佛亦提及自己在因中所行的施、戒等,以明若具足修學身戒,則可招得相好(容貌莊嚴)及一切戒。

費長房在《歷代三寶紀》卷九所說的「月燈三昧經,十一卷,高齊‧那連提耶舍,天保八年(557)於天平寺出。」即是本經,具有序、正、流三分,乃一世碩德奉詔而譯,故文章流利。譯出之時,有彥琮制序,但今已不傳。其卷帙,在宋、元、明三藏中作十一卷,唯獨麗本為十卷。其梵本及西藏本皆存,現存的梵本單題為《三昧王》(Samādhi-rāja),而梵文《大乘集菩薩學論》(Sikṣāsamuc-caya)則稱之為《三昧王月燈經》(Samād-hi-rāja-candra-pradīpa-sūtra)。

又,本經有二異本,其一題為《月燈三昧燈》,又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逮慧三昧經》,一卷,劉宋‧先公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相當於那連提耶舍十卷本中的第六卷。內容亦具備序、正、通三分,由長行及重頌構成。乃佛對文殊師利童子,就布施等六度行及空觀,乃至分衛等說十事。故稱《文殊師利菩薩十事行經》。《法經錄》記載劉宋‧先公譯《月燈三昧經》第七卷異譯者,即是此經。

另一譯本亦題為《月燈三昧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雖題劉宋‧先公譯,然據經中後記所言,恐為後漢‧安世高所譯。其內容旨趣略同那連提耶舍十卷本中的第五卷後半。然內文全異。僅有正宗分,而無序分、流通分。乃就最初的三界終至道識等九十餘種法門立六行說明。此經在宋、元、明三本中缺,唯獨麗本尚存。

本經在中國及日本,雖不甚流行,然於尼泊爾,則為九法之一。中觀學派之大成者月稱之《入中論》、《中論釋》,及其後繼者寂天之《大乘集菩薩學論》等書,皆常引用本經,故知本經為中觀學派之重要經典。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六;《大乘佛典》第十冊、第十一冊(中央公論社);R. C. Chandra D as & P. H. Vidyabhūṣan《Samādhirāja》;K. Qégamey《Three Chapters fromthe samādhirājasūtra》;N. Dutt《Gilgit Manuscript》。


四十二賢聖

指在菩薩行位中,已入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聖(十地)及二聖(等覺、妙覺)階位的菩薩。合稱四十二賢聖。

所謂十住,即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十行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十迴向即救護一切眾生迴向、不壞迴向、等一切佛迴向、至一切處迴向、無盡功德藏迴向、隨順平等善根迴向、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如相迴向、無縛解脫迴向、法界無量迴向。十地即逆流歡喜地、道琉璃離垢地、流照明地、觀明炎地、度障難勝地、薄流現前地、過三有遠行地、變化生不動地、慧光妙善地、明行足法雲地。等覺即無相無垢地,妙覺即無上地。

此四十二賢聖之說,主要乃承繼《華嚴經》之菩薩階位說。又,《菩薩瓔珞本業經》於四十二賢聖之外,另揭載十心(即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迴向心、護心、戒心、願心)之說。天台家根據此說,又成立大乘菩薩五十二階位之說。

〔參考資料〕 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布施

以慈悲心而施福利與人之謂。乃梵語檀那、旦那、拕那、馱曩之意譯。梵漢並稱為檀施、檀信。大乘佛教謂其為六念之一、四攝之一,或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之一。

布施之本義,原為以衣食等物施與大德及貧窮者。至大乘時代又加上法施、無畏施二者,而擴大布施的意義。並謂財施、法施、無畏施是行菩薩道者必修的布施行。其中法施之功德較財施為大。法施有世間法施及出世法施二種。演說不淨觀、持息念、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及五神通等法,勸人生於人天之說教,稱為世間法施。演說三十七菩提分法及三解脫門等聖法,勸人成佛之教法,稱為出世法施。

《菩薩善戒經》卷一〈序品〉載,在家菩薩修習財、法二施;出家菩薩可行筆、墨、經、說法四施。得無生忍位的菩薩應具足施、大施、無上施。《寶雲經》卷一稱成就法施、無畏施、財施、不望報施、憐愍施、不輕心施、尊重施、恭敬承事施、不求有施、清淨施等十法為「檀波羅蜜具足」。

依《大智度論》卷十四載,持戒自檢,不侵一切眾生財物為財施。眾生見者慕其所行,又為說法令其開悟。又自思惟,我當堅持淨戒與一切眾生作供養福田,令諸眾生得無量福,如是種種名為法施。一切眾生皆畏於死,持戒不害是名無畏施。布施的種類除此「三施說」之外,另有財、法二施說,或七施、八施、十施、三十七種施等各種說法。

布施行的形成,是由施者、受者、施物三者和合而成的。如《法界次第》卷下之(上)云(大正46‧686b)︰「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此即《能斷金剛般若經論》所說的能施、受者、施物三輪。布施時體念此三者本質為空,而不存任何執著,此稱為三輪體空或三輪清淨。

此外,布施時不求世間的名聞利養等報,但為資助出世之善根及涅槃之因而以清淨心行布施者,此名淨施。以妄心求福報而行布施者,則名不淨施。《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卷六謂,不淨施有怖畏施、求報恩施二種。淨施有敬重心施、慈悲心施二種。

關於布施與布施波羅蜜,《優婆塞戒經》卷二〈自利利他品〉稱,一切凡夫外道異見、聲聞緣覺,以及菩薩在初、二阿僧祇劫所行的布施,僅係單純的「布施」,而非「布施波羅蜜」。菩薩在第三阿僧祇劫所行的布施,則是布施波羅蜜。

◎附一︰〈三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指三種布施。又稱三檀。

(一)指財施、法施、無畏施︰所謂財施,指不侵他人財物,施捨自己財物。法施指說法令人生悟。無畏施指不侵害他人,不令怖畏。無著《金剛般若論》卷三以資生施作為財施;並言三施廣攝六度。布施屬於資生施,持戒、忍辱屬於無畏施,而精進、禪定、智慧則為法施。

(二)指下品施、中品施、上品施︰係依布施功德的優劣而分此三施。據《大智度論》卷三記載,以財寶布施為下布施;以身布施為中布施;而於種種布施中,心無所著謂之上布施。又,《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一載,見饑餓之人以飲食周濟之,稱為飲食施,此為下品施。見貧窮之人以財物珍寶周濟之,謂為珍寶施,此為中品施。割自身肉體以濟饑餓眾生,謂之身施。若施與全身以致命盡,稱之命施。二者合稱身命施,此為上品施。

◎附二︰〈四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指四種布施︰即筆施、墨施、經施、說法施。語出《菩薩善戒經》卷一。(1)筆施︰謂見人發心書寫經典,遂施筆以助成其善緣。(2)墨施︰見人發心書寫經典,施墨以助成其善緣。(3)經施︰印贈經籍供人讀誦,促發菩提心。(4)說法施︰若有人求正法,即隨其根機方便演說,令早日解脫、修因證果。出家菩薩具足成就此四施後,則能調其心,破驕慢心,得以修習忍辱。

(二)就施主與受者有淨、不淨而類別為四施︰即施主清淨受者不淨;施主不淨受者清淨;施受俱淨;施受俱不淨。依南本《涅槃經》所說,施雖有四種但俱得淨報。所謂施主清淨受者不淨,是指施主持戒,多聞有智慧,知惠施及施果報,受者破戒,專著邪見以為無施無報。餘三種可依此類推。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二又云(大正12‧750c)︰「若有不見施及施報,當知是人不名破戒專著邪見。若依聲聞言不見施及施果報,是則名為破戒邪見。若依如是大涅槃經,不見惠施及施果報,是則名為持戒正見。」

◎附三︰〈八施〉(編譯組)

指八種布施。即(1)隨至施,(2)怖畏施,(3)報恩施,(4)求報施,(5) 習先施,(6)要名施,(7)希天施,(8)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集異門足論》卷十八云(大正26‧441a)︰
「云何隨至施﹖答︰如有一類施隣近者、施親近者、施現至者。謂作是念︰云何乞者現來至此而不施耶﹖是名隨至施。

云何怖畏施﹖答︰如有一類有怖故施、有畏故施,由怖畏纏而行惠施。彼作是念︰若不行施,勿有如是如是衰損,是名怖畏施。

云何報恩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彼既曾施我如是如是物,我亦應施彼如是如是物,豈得彼恩而不酬報,是名報恩施。

云何求報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今若施彼如是如是物,彼亦當施我如是如是物,期他反報而行惠施,是名求報施。

云何習先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之父祖常行惠施,我家長夜惠施無斷,我今生在信家施家,我家本來常樂布施,我若不施便斷種族,為護種族而行惠施,是名習先施。

云何要名施﹖答︰如有一類為得廣大妙善稱譽聲頌美名,遍諸方域而行惠施,是名要名施。

云何希天施﹖答︰如有一類希求生天勝異熟果而行惠施,謂我命終當生天上,由今布施受天妙樂,是名希天施。

云何為莊嚴心、為資助心、為資瑜伽、為得通慧菩提涅槃上義故施﹖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我心長夜為貪瞋癡之所雜染,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行惠施便發起欣,欣故生喜,心喜故身輕安,身輕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生厭,厭故能離,離故得解脫,解脫故證涅槃,如是布施漸次增長諸勝妙法,展轉證得菩提涅槃微妙上義。」

◎附四︰〈十施〉(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指菩薩所修的十種施捨行。即︰

(1)分減施︰又名修習施法。謂菩薩稟性仁慈,好行惠施,若得美食,不專自受,要與眾生,然後方食;凡所受物,悉亦如是。

(2)竭盡施︰又名最後難施法。謂菩薩得種種上味飲食、香華衣服等資生之具,為饒益眾生,隨其所有一切皆捨,乃至盡命,亦無所吝。《華嚴經探玄記》卷六云(大正35‧234c)︰「捨所極要命受中夭,附近死邊名最後難,又諸施中,最在後故。」

(3)內施︰謂菩薩憐憫眾生老病疾苦,捨自身施與眾生,以濟其命,心亦無悔。或稱內捨,與外施、內外施合稱三捨。

(4)外施︰又稱外捨。謂菩薩為饒益眾生,施與王位福樂等外報,而無所悔。

(5)內外施︰王位、財寶為外,身為役使為內。謂菩薩將自身、財寶及王位盡施與眾生,心無所悔。

(6)一切施︰謂菩薩盡捨一切,惠施眾生。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六所釋,內外施通於依正二報,不包括妻子,而一切施則包括妻子,此係二者的差別。

(7)過去施︰謂菩薩聞過去諸佛菩薩所有功德,聞已不著,了達非有。不起分別,不貪不求,無所依倚。見法如夢,無有堅固。於諸善根不起有想,亦無所依。但為教化取相眾生,成熟佛法,而為演說。又復觀察過去諸法,十方推求皆不可得。作是念已,於過去法,畢竟皆捨。是名過去施。《華嚴經大疏鈔》卷二十一釋云(卍續9‧767上)︰「過去施者,然三世之施,通相皆明不著。別則過去不生追戀,未來預止貪求,現在心無染著。」

(8)未來施︰謂菩薩聞未來諸佛之所修行,了達非有,不取於相。不別樂往生諸佛國土。不味不著,亦不生厭。不起善根迴向於彼,亦不於彼而退善根。常勤修行,未曾廢捨。但欲因彼境界,攝取眾生,為說真實,令成熟佛法。然此法者,非有處所,非無處所。非內非外,非近非遠。復作是念,若法非有,不可不捨,是名未來施。

(9)現在施︰謂菩薩聞六欲天、色界、五淨居、二乘等功德,不生貪著。觀為如幻如化。且為令眾生捨離惡趣,心無分別,修菩薩道,成就佛法,而為演說。此中,但列二乘而不提佛、菩薩。就此,《華嚴經探玄記》卷六釋云(大正35‧234c)︰「現在所貪中淨法內,但舉二乘者,以佛菩薩現在緣成非不求故,不同過未謝及未至無緣起故,是故不同前。」

(10)究竟施︰謂菩薩於無量根缺眾生乞求眼、耳、鼻、舌、身等根時,均如願施與。以致自身在無量劫中,諸根不具,但不生一念悔惜之心。常住四念處觀,不生戀著。能開導一切眾生,令彼於身心不生貪愛,悉得成就清淨智身。

此中,前六者捨身、命、財,為事捨;次三者為心捨,即捨離取相之心;最末者為俱捨,即兼事捨及心捨。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四〈大天㮈林經〉、卷三十〈福田經〉;《增一阿含經》卷四〈護心品〉;《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布施持戒品〉;《大般若經》卷四六九、卷五六九;《菩薩地持經》卷四〈施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大智度論》卷二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九〈施品〉;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福祉事業》。


百法明門

明了通達百種法門之意。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十地品〉云(大正9‧547b)︰「勤行精進,須臾之間得百三昧,(中略)能善入百法門。」《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5b)︰「經三小劫,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菩薩教化品〉云(大正8‧827a)︰「若菩薩住百佛國中,作閻浮四天王修百法門,二諦平等心化一切眾生。」

關於百法,有許多說法。《十地經論》卷三云(大正26‧145a)︰「能善入百法門者,為增長自智慧思惟種種法門義故。」《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一說百法是指蘊、界、處等種種法門。故有認為百法是種種法門之義,非指實數。此外,《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云(大正24‧1011c)︰「修行是心,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位中。住是位中增修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心,心心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門。」亦即以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迴向心、護心、戒心、願心等十信心一一各有十心,形成百法,並於初住位中增修之。

法聰《釋觀無量壽佛經記》以法相所謂五位百法為百法,認為入初地則可於一時頓證此百法門;知禮《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六云(大正37‧231a)︰「言百法者,如百法論所出名數。今於此法皆證三諦,乃以百法而為明達三諦之門。三諦若明則了一切。」即明達心心所乃至無為之百法,稱為百法明門。又,《釋觀無量壽佛經記》說一切眾生之心數法中有受、想、思、觸、欲、慧、念、解脫、憶、定等,一數起時,餘九相扶而起成百數,具三佛性。此百入十住圓證三佛性,亦名為百法明門。此亦為一說。

此外,《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佛母品〉云(大正24‧1019b)︰「法門者,所謂十信心,是一切行本。是故十信心中,一信心有十品信心,為百法明門。復從是百法明心中,一心有百心,故為千法明門;復從千法明心中,一心有千心,為萬法明門。如是增進至無量明,轉轉勝進上上法,故為明明法門。百萬阿僧祇功德。一切行盡入此明門。」又,《仁王般若波羅蜜經》說菩薩住千佛國中,為忉利天王修千法門;住十萬佛國中,為炎天王修十萬法門;乃至住不可說不可說佛國中,為第四禪大靜天王三界主,修不可說不可說法門。蓋皆說明初地以上轉轉增進則得無量之明門。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卷下〈大眾受學品〉;《仁王經疏》卷中(本);《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一;元照《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卷下;《觀經散善義傳通記》卷二;《祕藏記私末鈔》卷三。


念佛

懷念所歸依的無上正覺者之意。在修持上,用這樣一心懷念佛、明記不忘的法門,就可以達到正念現前。早在《阿含》類經,已列它為六念(念佛、法、僧、施、戒、天,見《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十二經)或十念(加定方便、安般、身、死四種念,見《增一阿含經》卷二〈廣演品〉)之一。經上說,修習此法門的人,應正身正意,結跏趺坐,專精繫念佛的十號,或佛的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乃至佛的十力、四無畏、五分法身等諸功德。依此修習,除諸亂想,其心正直,得如來法,於如來所生隨喜心,歡悅安穩,於凶險中無諸障礙,入法流水,乃至證沙門果,疾得涅槃。經又說,若人一心念佛而取命終,能離三惡道,得生天上(見《長阿含經》卷五〈闍尼沙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力品〉)。這都是以此世界的教化佛為懷念對象的。以後,懷念對象更擴大到他方世界,像《般舟三昧經》提倡繫念他方世界現在諸佛,說西方世界須摩提國阿彌陀佛有諸相好威儀,巨億光明,今在眾中說法。若人依所聞繫念彼佛一日夜至七日夜,思惟觀察了了分明,能於定中或睡夢中面見彼佛,因而稱此法門為思惟一切諸佛現前三昧。此經還說到,專心稱念阿彌陀佛名號,即得往生彼佛國土。到了《阿彌陀經》,就特別提倡執持阿彌陀佛名號的念佛法,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這就把念佛法門和求生淨土的思想結合起來,修習的方式和所預期的勝果都有了發展。最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六〈入法界品〉載功德雲比丘為善財童子說普光明觀察正念諸佛三昧,列舉了圓滿普照念佛三昧門、得一切眾生遠離顛倒念佛三昧門、得一切力究竟念佛三昧門等二十一種念佛三昧門及其功德,更豐富了念佛法門的內容。

印度的念佛法門逐漸傳入中國以後,一般以和淨土思想相結合的持名求生極樂世界的信仰最為流行。這大概由於受了龍樹《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以念佛法門為修菩薩行速至不退地的方便易行道說法的影響。明代智旭曾說過,執持名號,念念即佛,不勞觀想,不勞參究,當下圓明無欠無餘,最為直捷(見《彌陀要解》),可以代表這種信仰的看法。中國各宗派一向重視念佛法門。相傳隋代天台智顗撰《五方便念佛門》,說稱名往生、觀想滅罪、諸境唯心、心境俱離、性起圓通五種念佛三昧。唐代賢首系澄觀,倡說緣境、攝境唯心、心境俱泯、心境無礙和重重無盡五種念佛門(見《華嚴疏》卷五十六)。宗密說稱名、觀像、觀想、實相四重念佛門(見《行願品別行疏》卷四)。此外,屬於淨土宗系統的懷感,說有相、無相二種念佛三昧,以念法身佛為無相念佛,念報、化身佛為有相念佛。飛錫提倡通念三世佛法門,說念現在佛,心專注一境,念過去佛,了因果相同,念未來佛,於一切眾生起等同想,速成三昧。宋代禪師延壽則主張淨、禪合一,亦特讚揚持名念佛法門。天台系傳燈主張以現前一心無法不具為本,即本此不可思議之一念念佛,有念自佛、念他佛和自他俱念三種念法。明代智旭特弘其說,認為念自佛在觀現前一念介爾之心,橫遍豎窮,百界千如種種性相自然具足,與三世佛平等無二,如此觀察功深力到,得豁破無明,頓入祕藏。念他佛者,以彌陀果德莊嚴為我所念之境,或念其相好,或念法門,或念實相,總名念他佛。自他俱念者,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知眾生是諸佛心內之眾生,諸佛是眾生心內之諸佛,托彼果上依正,顯自身之理智,此即我心性本具之功德不可思議,而諸佛果中之威力亦不可思議,是故感應道交,自他不隔,極果與圓因,稱理而映發(見《靈峰宗論》卷七)。清代華嚴學者彭際清著《華嚴念佛三昧論》,說念佛法門略有二種,一為普念,一為專念。如《觀佛相海》、《佛不思議境界》等經但明普念,《藥師琉璃光如來》、《阿閦佛》、《無量壽》等經特明專念,惟《華嚴經》明一多相入,主伴交融,即自即他,亦專亦普,最為圓融。他標舉五義以貫釋全經,即(1)念佛法身,直指眾生自性門;(2)念佛功德,出生諸佛報化門;(3)念佛名字,成就最勝方便門;(4)念毗盧遮那佛,頓入華嚴法界門;(5)念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圓滿普賢大願門。最後結論,針對教、禪各系思想設問︰「如上五門,為當從一門入,還是五門并入﹖」他自作解答道︰「上根利智了得自性彌陀,全顯自心淨土,舉一法身,攝無不盡。」華嚴教旨,十住初心即同諸佛;然五位進修,不無趨向,未到妙覺,仍分階次。直到菩薩十地,始終以大願力不離念佛,於一念頃見多百佛,多千佛乃至無量數佛,所住之地即隨所見之佛而分差等。至一般行人,縱能伏惑發悟,而未證無生,寧逃後有,不依佛力,功行難滿,必待迴向極樂,親承授記,淨諸餘習,成滿願王,這才是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其或粗窺向上,未盡疑情,尤須專一持名、發願,加以教觀熏修,助發勝智,感應道交,功無虛棄,則全憑一念統攝諸門。從歷代各家的主張裡,可以看出中國所傳念佛法門,不論為哪一宗派所採用,都是和持名求生淨土的思想相結合的。這對印度原來的念佛法門說來,也可算是適合中國情況的一種發展。(游俠)

◎附一︰印順〈念佛淺說〉(摘錄自《妙雲集》下篇(4))

念佛
(一)念︰淨土法門,一般都以稱名念佛為主,以為稱名就是念佛。其實,稱名並不等於念佛,念佛可以不稱名,而稱名也不一定是念佛的。

要知道,念是心念。念為心所法之一,為五別境中的念心所。它的意義是繫念,心在某一境界上轉,明記不忘,好像我們的心繫在某一境界上那樣。通常說的憶念,都指繫念過去的境界。而此處所指稱的念,通於三世,是繫念境界而使分明現前。念,是佛法的一種修行方法,如數息觀,又名安般念;還有六念門;以及三十七道品中的四念處,都以念為修法。要得定,就必修此念,由念而後得定。經裡說,我們的心,煩動散亂,或此或彼,剎那不住,必須給予一物,使令攀緣依止,然後能漸漸安住。如小狗東跑西撞,若把牠拴在木樁上,牠轉繞一會,自然會停歇下來,就地而臥,心亦如此,若能繫念一處,即可由之得定。不但定由此而來,就是修觀修慧,也莫不以念為必備條件。故念於佛法中,極為重要。

念有種種,以所念的對象為差別,如念佛、法、僧、四諦等。現說念佛,以佛為所念境界,心在佛境上轉,如依此得定,即名為念佛三昧。然念重專切,如不專不切,念便不易現前明了,定即不易成就。要使心不散亂,不向其他路上去,而專集中於一境,修念才有成功的可能。經中喻說︰有人得罪國王,將被殺戮。國王以滿滿的一碗油,要他拿著從大街上走,如能一滴不使溢出外面,即赦免他的死罪。這人因受了生命的威脅,一心一意顧視著手裡的碗。路上有人唱歌跳舞,他不聞不看;有人打架爭吵,他也不管;乃至車馬奔馳等種種境物,他都無暇一顧,而唯一意護視油碗。他終於將油送到國王指定的目的地,沒有潑出一滴,因此得免處死。這如眾生陷溺於無常世間,受著生死苦難的逼迫,欲想出離生死,擺脫三界的繫縛,即須修念,專心一意的念。不為可貪可愛的五欲境界所轉;於可瞋境不起瞋恨;有散亂境現前,心也不為所動。這樣專一繫念,貪瞋煩動不起,心即歸一,寂然而住。於是乎得定發慧,無邊功德皆由此而出。反之,若不修念,定心不成,雖讀經學教,布施持戒,都不能得到佛法的殊勝功德,不過多獲一點知識,多修一些福業而已。

(二)念佛︰念佛,一般人但知口念,而不曉得除此以外,還有更具深義的念佛。如僅是口稱佛名,心不繫念,實是不能稱為念佛的。真正的念,要心心繫念佛境,分明不忘。然佛所顯現的境界,在凡夫心境,不出名、相、分別的三類。

依名起念︰這即是一般的稱名念佛,是依名句文身起念,如稱「南無阿彌陀佛」六字,即是名。而名內有義,依此名句繫念於佛──以「南無阿彌陀佛」作念境。這是依名起念,故稱名也是念佛。

不過,稱念佛名,必須了解佛名所含的意義,如什麼都不知道,或以佛名為冥資等,雖也可成念境,或由此得定,但終不能往生極樂。這算不得念佛的淨土法門,因為他不曾了解極樂世界的情形,和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無信無願,泛泛稱名,這與鸚鵡學語,留聲機的念佛,實在相差不多。有一故事︰有師徒兩個,徒弟極笨,師父教他念佛,他始終念不來,老是問師父怎樣念。師父氣不過,罵他道︰「你這笨貨!」並且把他趕跑。可是他卻記住了,到深山裡去,一天到晚,念著「你這笨貨,你這笨貨」。後來師父又去找他,見他將飯鍋子反著洗,覺得徒弟已得功夫。便問他這一向修的什麼功,他說就是師父教我的︰「你這笨貨。」師父笑道︰「這是我罵你,你怎把它當佛在念﹖」一經點破,徒弟了解這是罵人的話,所得的小小功力便失去了。心繫一境而不加分別,可以生起這種類似的定境,引發某種超常能力。但一加說破,心即起疑,定力也就退失。當然,稱名念佛,決不但是如此的,否則何須念佛,隨便念桌子板凳,不也是一樣嗎﹖須知道,阿彌陀佛是名,而名內包含佛的依正莊嚴,佛的慈悲願力,佛的無邊功德。必須深切了解,才能起深切的信願,從信願中去稱名念佛,求生淨土。

依相起念︰這是觀想念佛,念阿彌陀佛或其他的佛都可以。或先觀佛像,把佛的相好莊嚴謹記在心,歷歷分明,然後靜坐繫念佛相。這種念佛觀,也可令心得定。我遇見的念佛的人,就有靜坐攝心,一下子佛相立即現前的。但我所遇到的,大都還是模糊的粗相,容易修得。如欲觀到佛相莊嚴,微細明顯,如意自在,那就非專修不可了。而且,佛相非但色相,還有大慈大悲,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五分法身,無量無邊的勝功德相,在這佛功德上繫念觀想,大乘為觀相所攝,小乘則名為觀法身。

依分別起念︰依分別起念,而能了知此佛唯心所現,名唯心念佛。前二種依於名相起念,等到佛相現前,當下了解一切佛相,唯心變現,我不到佛那裡去,佛也不到我這裡來,自心念佛,自心即是佛。如《大集賢護經》卷二說︰「今此三界,唯是心有。何以故﹖隨彼心念,還自見心。今我從心見佛,我心作佛,我心是佛。」《華嚴經》卷四十六也說︰「一切諸佛,隨意即見。彼諸如來不來至此,我不往彼。知一切佛無所從來,我無所至,知一切佛及與我心,皆悉如夢。」佛的相好莊嚴,功德法身,分分明明,歷歷可見,是唯(觀)心所現的。了解此唯心所現,如夢如幻,即是依(虛妄)分別而起念。佛法以念佛法門,引人由淺入深,依名而觀想佛相,佛相現前,進而能了達皆是虛妄分別心之所現。

若更進一層,即到達念佛法身,悟入法性境界。唯識家說法有五種,名、相、分別而外,有正智、如如。無漏的智如,平等不二,是為佛的法身。依唯心觀進而體見一切平等不二法性,即是見佛。《維摩詰經》亦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以明得見阿閦。《阿閦佛國經》也如此說。《般舟三昧經》於見佛後,也有此說。佛是平等空性,觀佛即契如性;智如相應,名為念佛。《金剛經》說︰「離一切相,即見如來。」平常稱此為實相念佛。念佛而達此階段,實已斷除煩惱,證悟無生法忍了。

由稱名而依相,乃至了達一切法空性,一步一步由淺而深,由妄而真,統攝得定慧而並無矛盾。這樣的念佛,就近乎自力,與修定慧差不多,故念佛法門也是定慧交修的。但依《般舟三昧經》說︰如見佛現前,了得唯心所現,發願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可見念佛方便,要求往生淨土,要有佛的悲願力。在四類念佛中,以稱名念佛最為簡易;一般宏通的淨土法門,即著重於此──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和信求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的攝受。

稱名念佛,並非僅限於口頭的稱念。如《阿彌陀經》的「執持名號」,玄奘別譯,即作「思惟」。由此可見,稱名不但是口念,必須內心思惟繫念。因稱念阿彌陀佛的名號,由名號體會到佛的功德,實相,繫念思惟,才是念佛。所以稱名是重要的,而應不止於口頭的唱誦。

上面說的是通泛的說一切念佛,現在別依稱名念佛,再加說明。稱名念佛的方法,有人總集為「念佛四十法」,即專說念佛的方便。然念佛中最重要的,是三到。淨宗大德印光大師也時常說到。三到是︰口念、耳聽、心想,三者同時相應。念得清晰明了,毫不含糊,毫不恍惚。稱名時,不但泛泛口唱,而且要用自己的耳朵聽,聽得清清楚楚;心裡也要跟著心聲起念,明明白白的念。總之,口、耳、心三者必須相應繫念,了了分明,如此即易得一心不亂。許多人念佛,不管上殿,做事,甚至與人談話,嘴巴裡似乎還在念佛。心無二用,不免心裡恍惚,耳不自聽,不能專一。或講究時間念得長,佛號念得多,但這不一定有多大用處。例如寫字,要想寫得好,寫得有功夫,一定要鄭重其事的寫,一筆又一筆,筆筆不茍,筆筆功到。雖然寫字不多,如能日日常寫,總可以寫出好字。有人見筆就寫,東榻西塗,久而久之,看來非常圓熟,其實毫無功力。也有年青時即寫得好字,而到老來卻寫壞,因為他不再精到,隨便揮毫,慢慢變成油滑,再也改不過來。念佛也這樣,時間不妨短,佛號不妨少,卻必須口耳心三到,專一繫念不亂。如果口裡儘念,心裡散亂,東想西想,連自己也不知在念什麼,那即使一天念上幾萬聲也沒有用。所以若要不離念佛,不離日常生活,一定要在成就以後。初學人,叫他走路也好念佛,做事正好念佛,那是接引方便。念佛而要得往生,非專一修習不可。如一面妄想紛飛,一面念佛,一成習慣,通泛不切,悠悠忽忽,再也不易達到一心不亂。要念佛,還是老實些好!

說到稱名念佛的音聲,可有三種︰(一)大聲,(二)細聲,(三)默念。在念佛的過程中,三種都可用到。如專輕聲念,時間長了容易昏沉,於是把聲音提高,念響一點,昏沉即除。如專於大聲念,又容易動氣發火,令心散亂。再換低聲念,即能平息下去。音聲的輕重,要依實際情況的需要,而作交換調劑,念低念高都沒有問題。但專以口念,無論高念或低念,都不能得定。依佛法說,定中唯有意識,眼等前五識皆不起作用,口念聞聲,當然說不到定境。念佛的目的,是要達一心不亂,所以又要默念。默念,也稱金剛持,即將佛的名號放在心裡念,口不出聲,雖不作聲,自己也聽起來卻似很響,而且字字清晰,句句了然。這樣念,逐漸的心趨一境,外緣頓息,才能得定。

再談談念佛的快慢。我們念佛,起初都很慢,到轉板的時候便快起來。這很有意思,因為慢念,聲音必定要拉長,如︰南──無──阿──彌──陀──佛,每字的距離長,妄想雜念容易插足其間,所以要轉快板,急念起來,雜念即不得進。禪堂的跑香也這樣,催得很快很急,迫得心只在一點上轉,來不及打妄想。不過專是急念也不好,會傷氣,氣若不順,分別妄想也就跟著來。如轉而為慢念,心力一寬,妄想分別也淡淡的散去。這完全是一種技巧,或緩或急,不時交換調劑,令心漸漸離卻兩邊,歸一中道。如騎馬,偏左拉右,偏右拉左,不左不右時,則讓牠順著路一直走。念佛不是口頭念念就算,不在乎聲音好聽,也不在乎多念久念,總要使心趨向平靜,趨向專一,獲得一心不亂。

一心不亂
念佛求生極樂世界,能不能生的重要關鍵,在一心不亂,這在大小《阿彌陀經》中皆說到。蓮池大師有事一心與理一心的分別。事一心實可析為淨念相續、定心現前二類。眾生的內心,最複雜,特別是無始來的煩惱習氣,潛伏而不時現起,極難得到內心的一致──不亂。佛法的無邊功德,要由定力開發出來。這不淨的散亂的心念,就是虛妄分別心,分別即是妄想。這可以包括一切的有漏心,念佛念法,眾生位上的一切,都不外乎虛妄分別心。約證悟說,這都是妄想。然約一心不亂說,妄想也大有妙用。在虛妄分別心心所法中,有善心所現前,如對佛法僧的善念;有惡心所的生起,如貪瞋等的煩惱。初學佛的人,要想一下子不分別,不妄想,談何容易!所以要先用善念對治惡念,以淨念而去除染念。念佛就是這種方法之一,一念阿彌陀佛,可以除去各式各樣的不淨妄念。但在善念淨念中,還可以是亂心的。如一刻是佛,一刻又是法,這雖然內心善淨,卻還是散亂。所以必須要淨念,而且要相續,念念等流下去。此時不但惡念不起,即除了阿彌陀佛以外,其他的善念也不生起,念念是佛,等流下去,這叫淨念相續,也就是一心不亂的初相。這在修行上,並不太難,這並非得定,而是止成就的前相。然而一般念佛的,散亂小息時,每轉現昏昧。其實念念中不離雜念(當然不是大衝動),而自己不知,以為得了一心,最易誤事。心在一念上轉,不向外境奔馳,一有馳散,馬上就以佛念攝回。一念一念,唯此佛念,離掉舉,離昏沉,沒有雜念滲入,沒有間斷,明明現前,即是一心不亂。念佛絕不在時間的長短,數量的多寡上計較,主要在達到一心不亂。依經說︰念佛有時一日或者七日,一念乃至十念。所以,不論時間長短,如真能萬緣放下,唯一彌陀淨念,即使是短時相續,也就是一心不亂。這樣的淨念相續,即取得了往生淨土的保證。

◎附二︰太虛〈念佛往生的原理〉(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

佛法明因緣所生法,有兩種力︰(一)可思議力,(二)不可思議力。如依何等因得何等果,造何等業感何等報,有何等境起何等心,有何等心明何等境,由何等現熏何等種,由何等種起何等現,這是因果通常法則,可以心識分別思量的。由這種因果通常道理,所以造上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地獄;造中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餓鬼;造下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畜生。行下品五戒、十善的,感阿修羅報;行中品五戒、十善的,生人道中;行上品五戒、十善的,生六欲天;行上品五戒、十善而兼四禪、八定的,可生色、無色界天。觀四諦理,修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可了生死而證聲聞果。觀十二緣起,從緣起流轉門入還滅門,由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死滅,而得解脫證緣覺果。行六度或十度而成佛果。以上所說的造三品十惡業因,感生三惡趣果,由造三品五戒、十善因,感生三善趣果,由修出世三乘學因,感得三乘聖者的果,這種由何等業因成何等報果,都是據可思議力而說的。要成就何等果,就要造何等因;並要具足必須的緣。因,就是因緣;緣,就是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在這諸緣中,又可分析勝緣、劣緣、順緣、逆緣等等。總之,這都是可思議因緣力所成的果。現在舉一個明顯譬喻來說明,如人的衣食住的享用,要由勤苦勞力才能得著,每人要物質享用豐裕,就要多勤苦勞力,這本可算明確實在的理。但這種常途可思議的因果道理,卻要按部就班的循序以成,不能救急;而在世間卻又每每要有救急的時候,如某處遇大水災,或其他意外災難,惰遊的固得不到生活所需,就是平日很勤勞的也被水一沖而盡,失其生活了。所以這就超於平常勤勞而獲的道理之外,不但不應責罰他,反須要超於災難以外的力來救濟他。這種救濟力,不在被災難的人,是在救濟的人中。可見可思議因緣力所生果,雖很實在明確,但不能包括一切因緣生法。所以進一步要說明不可思議因緣生果的理。依佛法法相中,說有五種不可思議力︰

(一)定力(三昧力)不可思議︰若有人造了定業,依可思議力當然不可轉,但依三昧加持力,就得解脫。不過,定業有淺深不同,七地以前的菩薩,及聲聞、辟支佛、人、天的定力,都很有限,雖已有了不可思議的定力,可轉變境相而未必都有實用;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薩,得了定自在力,由定力可轉變一切,如可使水轉成火,地轉成空,一切害人的工具可轉成益人的工具,地獄苦境,依定力加持可成清涼,業報逼迫可成安樂,這所變的境,不但只有相,並且還有實用。

(二)通力不可思議︰「通」是定慧所起的用,在八地以前,定力與通力有區別,由定力所變的相,沒有實用,由通力所變的可有實用。到了八地以上,定通力就一致了,都可起實用。通力的不可思議,可舉世間極明顯的例來說明,如催眠術的精神治療,他對於病者也不用藥,只是由兩心寂感發點靈通力,使病者的身心受他支配,於是病者可癒。這種不用藥而治病的,就是不可思議的通力發端;平常以藥治病者,就是可思議的因緣力。

(三)借識力不可思議︰在阿賴耶識中,本含藏無漏種及三界、九地有漏種,若欲界有漏種遇因緣生起現行,而得欲界異熟識,於是根身、器界都是欲界繫,都是欲界異熟識所變現的,所見所聞都是欲界的,不能超欲界之上。但若由定或通的不思議力的勝增上緣,可借使阿賴耶識中的色界、無色界種或無漏種生起現行,身雖在欲界,就可以借用色無色界識以變現色無色界境;或借超過色無色界識以變現出世境。且在上界也可借下界識了下界境,如色界二禪以上常在定中,前五識不起現行,但要了知欲界時,身雖在二禪,可借欲界識了欲界境。這種借識的理,可直通到佛,佛可借異生的識,使異生知佛心中的事。如佛有日在一山中,曾使獼猴知佛心中事。由不可思議的借識力,就不受可思議之識拘縛了。

(四)善法力不可思議︰諸佛、菩薩、一切三乘聖者所成的無漏功德法,等流的經典,或佛遺留的威儀、戒律、袈裟、舍利等,這些都名善法。這一切法就是佛果所成就無漏功德法身的均等流類,就是佛的等流身。所以乃至披一一縷的袈裟,就可消災增福;若誦經典,或供養,或佩帶身上,就可免種種災難,成種種功德。乃至如《法華經》上說︰若讀誦《法華經》,就可得六根清淨︰眼可見三千大千世界色,耳可聞三千大千世界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就在他身上。由不可思議的善法加持力,就可發生這種不可思議的功用。這怎麼是可思議因緣力所生果能比的呢﹖善法力所以這樣殊勝的,就是在真實懇切的信心,完全仗他力,全盤的信任他,依他力就可得救。如千斤的石頭,投在水中就會沈下去,但放在船上就可渡河,甚至於過海了。

(五)願力(誓願力)不可思議︰就是由心力集中所發生的極誠摰的意志力。如念佛的人之發願往生,當時發願,使心力集中在往生的誓願,積久純熟,成就為習所成的誓願力,由此誓願力所成功用,可以發現異乎尋常可思議因緣力所生的果。如古時有二國王相爭,一王打敗,於是他集中心力,立誓發願要作琰摩王,要制罰他的敵人。由他這種強的誓願力,果然如他的願,就成琰摩王了,可見願力的不可思議。

總上所說五種不可思議力,前三力是三乘聖者或成就禪定的人所有的,我們要想成就,也還要有相當加行,到了相當的程度,才能生起作用,這在一般人,似乎尚談不到。但善法力和願力,是人人可得到的,不必要問用功的程度的。如現在聞釋迦牟尼佛所遺留的經典中說︰西方有極樂世界,是阿彌陀佛的誓願力所成的,他這世界是為攝受十方發願往生的眾生而設的,果真信佛所說,信有彌陀願力所成的西方極樂世界,這就是善法力。既知他這世界是為攝受十方發願往生的眾生而設的,所以只要信了佛的善法,誓願依阿彌陀佛的願力以往生,就能得往生。既這樣容易,為什麼其他的經中說︰要修到地前四加行的菩薩,成就定慧,入初地時才能往生淨土呢﹖那是就可思議因緣力所生的果而說的;若就不可思議力來說,就不然了,雖沒有成就善根的,只要信善法力,同自心中懇切的願力,就成了善根,就可與阿彌陀佛願力相感通,阿彌陀佛的願力所成的,就成為自己的願力所成的,極樂世界就有了分。現在舉個很普通的例來說明,如有一個富翁,他立有一個遺囑,說他所有的財產,幫助全世界六根殘缺的人。這時若有人是已殘廢了的,那麼這人就有享用富翁遺囑財產的分了。發願往生極樂的人,就有了極樂的分,亦復如是。

以上所說的善法力和願力,與普通說的念佛法門三要素︰信、願、行,也不相違。依善法力就是信心,發願往生就是願力,信願真正確定堅固,那麼無論行的淺深,都能往生;不過行的深,品位高就是了。這念佛往生,是由不可思議因緣生果力建立的法門,所以是最殊勝的。一般念佛的人,要明白這種念佛的根本道理,然後再發心念佛,纔不致受任何異說動搖。

◎附三︰印光〈示修持方法〉(摘錄自《印光大師全集》第五冊)

念佛一法,乃佛教之總持法門。但有專念自佛、專念他佛、兼念自他佛之不同。專念自佛者,如諸經中,深窮實相,以期悟證,乃於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諸法中,以般若智照,了達此一切法,當體全空,親見本具妙真如性。及禪宗看念佛的是誰,并各種話頭,以期親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者是。此於四種念佛中,名為實相念佛焉。

專念他佛,有三種念法︰(一)觀想,謂依十六觀經作觀,或專觀白毫,或但觀丈六八尺之佛身,或觀廣大法身,及具觀十六種觀。(二)觀像,謂對佛形像,想佛相好光明等。(三)持名,謂一心稱念阿彌陀佛聖號。此三種念佛,法雖不同,皆需具有真信、切願,方可與佛感應道交,方可決定現生出此娑婆,生彼極樂。

此四種念佛,唯實相念佛諦理最深,然頗不易修。以唯仗自己戒、定、慧,及參究照察之力,別無他力補助。若非宿根成熟,則悟尚不易,何況實證。唯持名念佛,下手最易,成功最速。儻能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必於現生親證念佛三昧,臨終決定往生上品。縱根機陋劣,未證三昧,但以信願持佛名號,如子憶母,常時無間,迨至臨終,感應道交,仗佛慈力,帶業往生,末世眾生,唯此是賴。否則但種來因,難得實益。果能志心持念,念到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外無佛,佛外無心,無念而念,念而無念,心佛兩彰,而復雙泯時,則實相妙理,覿體顯露,西方依正,徹底圓彰。即持名而深達實相,不作觀而親見西方。攝機最普,得益最深,最利末法鈍根之士,大暢如來出世之懷。以故從上知識,多皆注重於持名一門,此念他佛之大致也。

至於自他俱念,即所謂禪淨雙修者。有以專看念佛的是誰,以期明心見性,不以信願求生為事者。雖似禪淨雙修,實為有禪無淨。既無信願,莫由仗佛力以帶業往生。儻未到業盡情空地位,又不能仗自力以了生脫死。是知禪淨雙修,唯具深信願者方能得益。否則固不如專致力於持佛名號一門也。

言念佛正行者,各隨自己身分而立,不可定執一法。如其身無事累,固當從朝至暮,從暮至朝,行住坐臥,語默動靜,穿衣喫飯,大小便利,一切時,一切處,令此一句洪名聖號,不離心口。若盥漱清淨,衣冠整齊,及地方清潔,則或聲或默,皆無不可。若睡眠,及裸露澡浴大小便時,及至穢污不潔之處,只可默念,不宜出聲。默念,功德一樣。出聲,便不恭敬。勿謂此等時處念不得佛。須知此等時處,出不得聲耳。又睡若出聲,非唯不恭,且致傷氣,不可不知。

雖則長時念佛,無有間斷。須於晨朝向佛禮拜畢,先念《阿彌陀經》一遍,往生咒三遍畢,即念阿彌陀佛身金色,八句讚佛偈。念偈畢。念「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隨即但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或一千聲,或五百聲,當圍繞念。若不便繞,或跪,或坐,或立皆可。念至將畢,歸位跪念觀音、勢至、清淨大海眾菩薩,各三稱。然後念淨土文,發願迴向往生。念淨土文者,令依文義而發心也。若心不依文而發,則成徒設虛文,不得實益矣。淨土文畢,念三歸依,禮拜而退。此為朝時功課。暮亦如之。

若欲多多禮拜者,或在念佛歸位之時,則拜佛若干拜。九稱菩薩,即作九禮。禮畢,即發願迴向。或在功課念畢禮拜,隨己之便,皆無不可。但須懇切至誠,不可潦草粗率。蒲團不可過高,高則便不恭敬。若或事務多端,略無閒暇。當於晨朝盥漱畢,有佛則禮佛三拜,正身合掌念南無阿彌陀佛,盡一口氣為一念,念至十口氣,即念小淨土文。或但念願生西方淨土中四句偈。念畢,禮佛三拜而退。若無佛,即向西問訊,照上念法而念。此名十念法門,乃宋‧慈雲懺主,為王臣政務繁劇,無暇修持者所立也。

何以令儘一口氣念,以眾生心散,又無暇專念。如此念時,借氣攝心,心自不散。然須隨氣長短,不可強使多念,強則傷氣。又止可十念,不可二十、三十,多亦傷氣。以散心念佛,難得往生。此法能令心歸一處,一心念佛,決定往生。念數雖少,功德頗深。極閒極忙,既各有法。則半閒半忙者,自可各就其間斟酌,而為修持法則也。

至於念佛,心難歸一,當攝心切念,自能歸一。攝心之法,莫先於至誠懇切,心不至誠,欲攝莫由。既至誠已,猶未純一,當攝耳諦聽。無論出聲默念,皆須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耳入。(默念雖不動口,然意地之中,亦仍有相。)心口念得清清楚楚,耳根聽得清清楚楚,如是攝心,妄念自息矣。如或猶湧妄波,即用十念記數,則全心力量,施於一聲佛號,雖欲起妄,力不暇及。此攝心念佛之究竟妙法,在昔宏淨土者,尚未談及。以人根尚利,不須如此,便能歸一故耳。(印)光以心難制服,方識此法之妙。蓋屢試屢驗,非率爾臆說,願與天下後世鈍根者共之,令萬修萬人去耳。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隨念隨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須知此之十念,與晨朝十念,攝妄則同,用功大異。晨朝十念,儘一口氣為一念,不論佛數多少。此以一句佛為一念。彼唯晨朝十念則可,若二十、三十,則傷氣成病。此則念一句佛,心知一句,念十句佛,心知十句。從一至十,從一至十,縱日念數萬,皆如是記。不但去妄,最能養神。隨快隨慢,了無滯礙。從朝至暮,無不相宜。較彼掐珠記數者,利益天殊。彼則身勞而神動,此則身逸而心安。但作事時,或難記數,則懇切直念。作事既了,仍復攝心記數。則憧憧往來者,朋從於專注一境之佛號中矣。大勢至謂︰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利根則不須論。若吾輩之鈍根,捨此十句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

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以身口意三,互相資助。若心能憶念,身不禮敬,口不持誦,亦難得益。世之舉重物者,尚須以聲相助,況欲攝心以證三昧者乎。所以《大集經》云︰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古德謂︰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耳。而具縛凡夫,心多昏散。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善導和尚,係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至於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專修,謂身業專禮,(凡圍繞及一切處身不放逸皆是。)口業專稱,(凡誦經咒,能志心迴向,亦可名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迴向往生。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善導,令人一心持名,莫修雜業者,恐中下人以業雜致心難歸一,故示其專修也。永明,令人萬善齊修,迴向淨土者,恐上根人行墮一偏,致福慧不能稱性圓滿,故示其圓修也。

日用之中,所有一絲一毫之善,及誦經禮拜種種善根,皆悉以此功德,迴向往生。如是,則一切行門,皆為淨土助行。猶如聚眾塵而成地,聚眾流而成海,廣大淵深,其誰能窮。然須發菩提心,誓願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迴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每日功課迴向,一一當與法界眾生。若此功課為此,彼功課為彼,亦非不可。然必又有普迴向之願,方為與三種迴向相合。三種迴向者︰(一)迴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二)迴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三)迴向法界眾生,同生淨土。

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即教我之師,及有道德之人。)慈心不殺,(當喫長素,或喫花素,即未斷葷,切勿親殺。)修十善業。(即身不行殺生、偷盜、邪淫之事。口不說妄言、綺語、兩舌、惡口之話。心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之念。)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輔忠,恪盡己分。不計他對我之盡分與否,我總要盡我之分。能於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於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黨,不能盡分,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

淨土一法,人人可修,修之均有感應。今人多多皆是好高騖勝,以致或因撐場面,反累實益也。現今之人,一動手先講建築,未知淨土之所以,便欲徧研大乘經論。或慕禪宗之玄妙,或慕相宗之精微,或慕密宗之神通。將仗佛力了生死之法,視之若不濟事者。禪宗,縱能悟,誰到業盡情空地位。相宗,縱能記清名相,誰能真破我法二執。密宗之神通,及現身成佛,亦實有其事,然非爾我之根性所可冀及。有欲得神通,欲即成佛,而由茲著魔發狂者,甚多甚多。

◎附四︰〈四種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四種念佛,指稱名念佛、觀像念佛、觀想念佛、實相念佛等四種念佛方法。語出宗密《普賢行願品疏鈔》。所謂念佛的「念」通心念、口稱,「佛」則包括佛體、佛名,故可分為稱念佛名的稱名念佛,觀想佛像的觀像念佛,觀想相好的觀想念佛,諦觀實相的實相念佛四種。其中,稱名念佛可依稱念者的心態,分為定心念佛、散心念佛;或就音聲的大小,分成大念、小念;或根據專念一佛名及雜念多佛名,而分稱名正行、稱名雜行。又觀想念佛亦依所觀相好之多少,而有一相觀、多相觀、全相觀等類別。茲略述如次︰

(1)稱名念佛︰謂一心稱念佛之名號。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云(大正8‧731a)︰
「有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修是三昧者,亦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何以故﹖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功德無二不思議。」

(2)觀像念佛︰謂觀如來等像。如《大寶積經》卷八十九所載,大精進菩薩見比丘所繪的佛像,乃發心出家,持畫疊像入於深山觀察,觀此畫像不異如來,遂悟得諸理,成就五道,獲普光三昧,見十方佛等。

(3)觀想念佛︰謂觀想佛之相好。可分為二類,一者明一相,即隨三十二相中,若觀一相,則重罪皆滅。如《觀佛三昧海經》所述,佛為父王說白毫觀,但觀眉間的白毫相,婉轉右旋猶如秋月,十稜成就,內外通明如白琉璃筒,亦如暗夜中的明星,不論觀成或觀不成,皆滅九十億那由佗恆河沙微塵數劫生死重罪,常蒙攝受。二者明全身,如《坐禪三昧經》所言,若行者求佛道,入禪先當繫心念佛生身,莫念地水火風、山樹草木、天地萬類及諸餘法,但念佛身處在虛空,如大海清時,有金山王相好圓滿,出無量清淨光明於虛空相青色中。常念佛身便得十方三世諸佛悉在目前,若心餘處緣還攝令住,則可除無量劫罪。

(4)實相念佛︰亦名法身念佛。謂觀自身及一切法的真實自性。《文殊般若經》說,不生不滅、不來不去、非名非相是名為佛,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等。又說繫緣法界一相是名一行三昧。《大智度論》云,以不念色身及相好,以佛身自無所有故,以無憶故是為念佛。《占察經》說,思惟諸法平等法身在一切善根中,其業最勝。

◎附五︰〈定心念佛與散心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定心念佛」謂止息散亂之心而專注念佛。《般舟三昧經》云(大正13‧899a)︰「一心念之,一日一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已後見之。」《觀佛三昧海經》卷九〈觀像品〉(大正15‧690c)︰
「齊整衣服結伽趺坐,繫念一處,隨前眾生,繫心鼻端,繫心額上,繫心足指,如是種種隨意繫念,專置一處,勿令馳散使心動搖。心若動搖,舉舌拄腭,閉口閉目,叉手端坐。一日至七日令身安隱,身安隱已然後想像。」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大正8‧731b)︰
「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

按,念佛有種種方式,如前述之《般舟三昧經》主張在念佛時,觀想佛正在西方;《觀佛三昧海經》主張觀想所稱念之佛身;《觀無量壽經》主張觀佛真身之相好;《文殊般若經》則主張唯繫心於佛,專稱名號。

「散心念佛」即以散亂心稱念佛名。又名「散心稱名」或「無觀稱名」。即不澄心、不緣理、不觀佛之相好,唯以凡人之散心口唱名號。《萬善同歸集》卷上云(大正48‧962a)︰「大品經云︰若人散心念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往生要集》卷下(末)亦云(大正84‧82a)︰「散業,謂行、住、坐、臥散心念佛。」

依淨影等所說,散善力微弱,不能滅除五逆重罪,亦不得往生。但善導等以本願之念佛即散心之口稱名號,故主張唱佛號者,由於願力必可得往生。

◎附六︰〈念佛十種心〉(編譯組)

念佛十種心,指念阿彌陀佛往生極樂的十種心。語出《大寶積經》卷九十二〈發勝志樂會〉,文云(大正11‧528b)︰
「一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二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三者於佛正法不惜身命樂守護心,四者於一切法發生勝忍無執著心,五者不貪利養恭敬尊重淨意樂心,六者求佛種智於一切時無忘失心,七者於諸眾生尊重恭敬無下劣心,八者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心,九者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十者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起隨念心。」

又,《彌勒所問經》所說的慈等十念亦屬此。

◎附七︰〈日課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日課念佛,即以稱名念佛作為每日的課程。又名日課。例如道綽每日以稱名七萬遍為日課,善導於撰述《觀經疏》時,日誦《阿彌陀經》三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稿成之後七日間誦經十遍、念佛三萬遍。

日課念佛之濫觴,可謂始於《阿彌陀經》之「一日七日執持名號」,以及《般舟三昧經》〈行品〉的「別時念佛」等。天台宗採用《般舟經》所述佛立三昧、長時念佛作為常行三昧的一課。而淨土行者則以一向專念作為日常行儀。如道綽一有餘暇即口誦佛號,且以一日七萬為限,聲聲相注,以弘淨業,又勸人以念珠、小豆等計算念佛的次數。

據迦才《淨土論》卷下所述,但能念佛一心不亂,得百萬遍者定得往生。善導的《觀念法門》說,月別四時一心稱名得一萬、二萬,或誦經滿十萬遍者可得五種增上緣、現生歿後有大功德利益。依《新修往生傳》所載,善導教化道俗,日別稱名一萬五千至十萬遍者及得念佛三昧往生淨土者,其數無可計量。

◎附八︰〈十念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念往生,指五逆之罪人,臨終時依照善知識之教,稱念十聲「南無阿彌陀佛」,往生極樂。出自《觀無量壽經》下下品條,其經文謂(大正12‧346a)︰「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歸命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花中滿十二大劫,蓮花方開,當花敷時,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即為其人廣說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

關於上述所引經文,中國、日本的淨土門祖師、聖道門諸師等各有不同的解釋。又,在日本淨土門內,鎮西、西山、真宗等派亦各持不同的見解。

◎附九︰〈念佛圓通〉(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念佛圓通,二十五圓通之一。即指由念佛法門證入圓通之境。據《大佛頂首楞嚴經》所述,佛問大勢至菩薩如何得圓通,大勢至答以(大正19‧128a)︰「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中略)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關於圓通,《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七謂︰「性體周徧曰圓,妙用無礙曰通。乃一切眾生本有之心源,諸佛菩薩所證之聖境也。」亦即以法性真如之妙理為圓通。也就是於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及地、水、火、風、空、根、識等諸法,悉皆周遍,融通無礙,即謂圓通。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增一阿含經》卷十四〈高幢品〉;《放光般若經》卷十六《漚和品〉;《佛藏經》卷上〈念佛品〉;《菩薩念佛三昧經》卷四〈讚三昧相品〉;印順《淨土與禪》、《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淨土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6}、{67});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


律經

印度說一切有部的戒律學概論。共有二千七百頌,分為九卷,印度‧德光所造。此書梵本已佚,漢譯本亦無。僅有藏譯本。作者德光,印度摩覩羅國人,約在六世紀時生於大婆羅門家。自幼善學一切明論,在根本說一切有部出家受具,又從世親學習聲聞乘三藏經典及諸大乘經論,通曉諸部律藏,為室利訶羅沙王師。後住摩覩羅國阿伽羅補利寺,廣弘律教,撰成本書。其弟子中能誦持全部律藏的有五百人,著述《律經大疏》的法友,即是他的上首弟子之一。

本書總攝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的要點,依出離戒廣釋一切應止應行的學處,是聲聞乘增上戒學的寶庫。唐代義淨赴印求法,亦甚推重此書,以為有再弘律藏之功。

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藏,總分四部,(1)十七事,(2)辯阿笈摩,(3)雜事,(4)勝教(亦名上教)。十七事中,廣說出家、受具、布薩、安居等一切應行之事。辯阿笈摩中,廣釋比丘、比丘尼所受的別解脫戒。雜事,則對於上兩部中所未說及之瑣碎細節,補充說明。勝教有〈鄔波離問〉等十種小品,對於前兩部中諸問題,詳細抉擇斷疑。故前兩部如本事,後二部似抉擇。

《律經》的組織,即以十七事與辯阿笈摩中所說的別解脫戒為基礎,於每一事或每一戒之後,如雜事及勝教有所補充,即依次抉擇之。如第一段,說明出家受戒時,先敘「出家事」中的各種學處,次敘「雜事」乃至「勝教」中所說關於出家的各種學處。又如解釋苾芻戒時,先敘「辯阿笈摩」中所說的戒相開遮,再敘「雜事」乃至「勝教」中有關該戒的開遮學處。

《律經》一書係依未受戒者先應如何受戒,受戒之後當如何防止犯戒,以及如何奉行出家人的生活行持等的次序而組織。故最初廣說十七事中「出家事」,次乃解釋「辯阿笈摩」中所釋的苾芻和苾芻尼的別解脫戒,最後解釋十七事中餘十六事,此十六事又分為五類︰(1)淨治學處事,此有三事,即布薩事、安居事、解制事。(2)依樂住緣事,此有四事,即羯絺那衣事、衣事、皮革事、藥事。(3)作事方便,即羯磨事。(4)還淨懺悔事,此有七事,即懺悔事、攝時非時事、住餘處行事、淨治事、破羯磨事、破法輪事、諍事。(5)所依臥具事。總此律藏大義,又可歸為三大類︰(1)未得戒者如何受戒類,即「出家事」及「雜事」等中有關出家的法則等。(2)得戒後何守護不犯和端正生活類,即「辯阿笈摩」中所釋各戒,和十七事中屬於衣、食、臥具的學處等。(3)如有毀犯,如何懺悔、息滅之類,即十七事中懺悔等七事。

《律經》的主要內容,茲再分述如下︰

先明造此《律經》的目的是令行者證得解脫涅槃之果,其能得涅槃之方法為戒定慧三學,其中戒學最為根本。而戒學中,主要是七支遠離(謂離「非梵行」、「不與取」、「殺生」等三支身惡行,和「妄言」、「離間」、「粗惡語」、「綺語」等四支語惡行)和眷屬(不飲酒等即是遠離之眷屬)。而本書即是廣明佛徒為求得何等果,當修何等道,以及用何種心念,如何防護戒律等事。

次明未受戒者如何受戒,廣說前後各種出家受戒的方法,出家者應具備之條件,不許出家受戒之障緣,以及出家受戒後如何依止師長,與僧伽共住,日常生活的細則等。

次明受戒之後所學的學處,分為兩大類︰(1)應遮止的學處,(2)應修習的學處。初應遮止的學處中,先廣說苾芻五篇戒相,就一一戒條詳加抉擇。次別說苾芻尼的五篇戒相。後以〈鄔波離問〉廣抉擇犯不犯戒,與所犯輕重等各種差別。此中苾芻的二五三條戒中,有些條沙彌作了不成犯戒;或成犯戒等,都以此為據。其次所應修學的學處凡有五類。

第一類淨治學處事中有三事。

(1)布薩事︰明出家受戒後不應虛度時日,應求聞思,住遠離處精勤修習止觀等,並廣說住遠離處如何修行,依何等伴友,正修行時作何種威儀,修何等道,希證何果等。又於半月半月中當誦《別解脫戒經》,檢查身心對於二五三條戒相有無毀犯,常應起防護心,不使毀犯。

(2)安居事︰明出家者於夏季三月中,當住寺中勤修靜慮。不應遊方,以防房舍損壞等自身遭遇災難及踐踏有情生命,並說明如何安居之法,及安居期中之制度等。

(3)解制事︰說明先在安居期中僧眾所得衣物不許分配,見他人犯戒暫不舉發等制度。到安居期滿時則解除彼制,可依據見聞疑三根,互相舉發犯罪(戒),如法懺悔,所有安居中的衣物等,也須平分,以後往各處遊方參學。

第二類依樂住緣事中有四事。

(1)羯絺那衣事︰說明苾芻在安居中修行疲勞,於解制後為使遊方便利,僧眾共張羯絺那衣,即可少攜衣物輕裝遊行。關於衣服飲食等律條,對張羯絺那衣者也多有開許。

(2)衣事︰廣說如來聽許苾芻用的生活資具,如三衣材料、尺寸、形狀、顏色及守持方法等。

(3)皮革事︰說明苾芻在雪山區等寒冷地域及在邊方國土,聽許著靴鞋等。但不許著長筒皮靴及有花彩、金銀等裝飾的。又為明目故聽許用熊皮等。

(4)藥事︰說明苾芻可用四種藥,謂時藥、更藥、七日藥、盡壽藥。又詳明四種藥的體相,守持方法,各種藥服用時間的界限,及以何種觀念受用彼藥等。

第三類作事方便即羯磨事,說明苾芻所作的羯磨,總分三種,謂單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又說明傳沙彌戒和苾芻戒時如何作羯磨,布薩、安居、解制時如何作羯磨,加持資具、懺悔「僧殘」、懺悔餘罪、加持淨廚等時如何作羯磨等。

第四類還淨懺悔事,共有七事。

(1)懺悔事︰廣說犯僧殘罪如何懺悔,犯捨墮、單墮、別悔、惡作等罪,如何懺悔。又說明僧殘根本罪及粗罪的如何懺悔等。

(2)攝時非時事︰詳細抉擇如何成覆罪,或不成覆罪,及如何懺悔覆罪的方法等。

(3)住餘處行事︰說明行波利婆娑和摩那埵等住餘處者,在僧眾中當以何威儀作何等事,不應受本性地苾芻的禮敬承事等。詳明住餘處者的行法。

(4)淨治事︰廣明對何等人何等事如何舉發犯罪,使其懺悔清淨等。

(5)破羯磨事。

(6)破法輪事︰總說明破壞僧伽,破法輪事唯起於佛在世時,破羯磨,則佛滅後,煩惱強盛時易於發生。但破壞僧伽之罪尤重於犯根本戒罪,能使佛法隱沒故。

(7)諍事︰說明僧眾中起諍的四種原因和諍的四種差別、息滅諍的方法等。特別說明由瞋恨心互相毀訾,鬥諍不息,損害自他,造成重罪,燒毀善根,應當防護等。

第五類臥具事,說明佛弟子眾如何恭敬大師,在僧眾中如何禮敬親教師和軌範師,戒臘小者如何禮敬長者,對誰應禮對誰不應禮,何時可禮或不可禮,及禮拜之儀式。又說明如何修建寺宇,寺房如何繪畫,如何供塔及不離大師像等。最後,總敘略教,謂佛以前未開未遮之事,分別清淨與不清淨,可不可行等事。此略教文約義豐,可隨事類比,詳加研究。

《律經》梵文原本似已散佚。現存藏文譯本,係第九世紀時根本有部律師勝友及度語龍幢所譯,今在《丹珠爾》中。唐代智弘赴印求法,曾就名師學習此書,隨聽隨譯,但未傳播,僅一見於義淨《求法高僧傳》的記載而已。

《律經》的註釋,在藏文論藏中有德光自造的《律經注釋》一萬四千頌。又有法友造的《律經大疏》二萬一千頌,七十卷。有般若迦羅造的《律經注》,另有《律經略解》一種,傳為德光自造,但可能是西藏人假托。

西藏歷代大德所造的註釋很多,措拿瓦所造的《律經釋日光論》和僧成造的《律經密意釋寶鬘論》,尤為現在西藏學習《律經》者必須參考的資料。其餘西藏各大寺院中,各有所依據的註疏,不勝枚舉。(法尊)



指其性安穩,能順益此世及他世的白淨法,與「善業」相通。有時則指善業之性質,有「道德的、正確的」意涵。此善性,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3a)︰「若法巧便所持,能招愛果,性安隱故名善。」《俱舍論》卷十五云(大正29‧80c)︰「謂安隱業說名為善。」《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b)︰「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此等皆顯示,善不僅性安隱,且能招可愛果,順益此世及他世。

善之種類眾多,諸經論說法各異,茲略述如下︰

(一)二善︰此有多種,略如下列︰

(1)有漏善與無漏善︰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云,有漏善為白法,無漏善為淨法。又,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無漏善則為可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依此不招感未來之果報。

(2)止善與行善︰智顗《法界次第初門》卷上謂,止息惡行,不惱於他,稱為止善,屬消極之善,如不殺生、不偷盜等;積極修行勝行,利安一切,稱為行善,如布施、放生等。

(3)定善與散善︰息慮凝心而止住妄想,稱為定善,乃禪定心修習之善業;策身口意而廢惡修善,稱為散善,乃散心所修之善業。善導《觀經疏》〈玄義分〉謂《觀經》所明的十六想觀,前十三觀攝定善,後三觀攝散善。

(4)未生善與已生善︰未生善者,指未修習戒、定、慧諸善法者;已生善者,指已曾修習者。《大智度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5‧405c)︰「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長。」

(二)三善︰謂初善、中善、後善。此三善之說,廣出於諸經論,但解說不同。《大乘廣寶篋經》卷中列舉聲聞、菩薩之五種三善。謂身、口、意三善行,為聲聞之初善。戒、定、慧三學為中善。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解脫法門為後善。不捨菩提心為菩薩之初善,不念下乘為中善,迴向一切智為後善。此中,聲聞三善又稱小乘三善,菩薩三善又稱大乘三善。

(三)四善︰《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謂善有勝義善、自性善、相應善、等起善四種。其中,「勝義善」,又名真實善,指勝義諦門中之被稱為善者,即涅槃法。「自性善」,謂不藉他緣,其體自善者,指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相應善」,又名相屬善、相雜善,指意業之善。即與前三善根相應的心心所法。「等起善」,又稱發起善,指意業所起之善。即身、口二業及不相應行之善。

(四)十一善︰指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種善。乃唯識宗所立六位心所之一,此心所順益現、未二世,故名為善。茲略述如次︰

(1)信︰謂自性清淨,亦能使相應之心心所同樣清淨。例如︰水精珠能使濁水變清。信珠在於心,相應之心心所也都為之清淨。

(2)精進︰亦稱勤。勇悍無懼之意。指能耐勞苦的心,能對治懈怠、成滿善事。

(3)慚︰謂回顧自身及所依之教法而心生羞恥,尊崇賢人善法而止息諸惡事。

(4)愧︰謂回顧他人之譏刺而以自己之罪惡為恥,乃不親惡人,不作惡法。

(5)無貪︰謂對三界及三界受生之因緣厭離而無愛著。

(6)無瞋︰謂對三苦及三苦之因緣無怒恚,而有哀憐之心。

(7)無癡︰謂了知諸法之事與理。

(8)輕安︰謂身心輕利安適,伏斷煩惱。

(9)不放逸︰謂防惡修善,護心不令放蕩縱逸。

(10)行捨︰謂離昏沈與掉舉,內心平等均衡。

(11)不害︰謂不損惱有情,內心只有拔苦的悲心。

(五)十三善︰《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將善分別為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就中,「自性善」指信、慚及愧、三善根,乃至不害等十一種善之心所法;「相屬善」指與自性善相應的其他心所法;「隨逐善」指善法的習氣;「發起善」指所發的身、語二業之善;「第一義善」指真如;「生得善」是不經由思惟加行的任運起善;「方便善」指聞正法如理作意而生的善;「現前供養善」指對如來興諸供養業;「饒益善」指以四攝法饒益有情;「引攝善」指以施戒等福業引攝生天之異熟,或顯得涅槃之因;「對治善」指厭壞對治、斷對治等各種對治法;「寂靜善」指斷盡一切煩惱的涅槃界;「等流善」指由寂靜的增上力所發起的神通等功德法。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六;《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十三、卷十五;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


梵網經

(一)二卷。全稱《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又稱《梵網菩薩戒經》、《梵網菩薩戒本》。後秦‧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上卷主要在說明盧舍那佛、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及十地等;下卷則敘述應說十無盡藏戒品,以及說十重、四十八輕戒。因全部與《華嚴經》的說相有相通之處,自古被判定為華嚴的結經。

此經最受重視的部分,是下卷所說的大乘戒。《梵網經》所說的戒,稱為梵網戒。其特性是,並無在家與出家的區別,而以開發自己的佛性為目的。因此,此種戒亦可謂為「佛性戒」。即以勸人孝順父母、師僧、三寶等及重慈悲,說「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以及立於佛子的自覺而行菩薩道等為主。

又,本經除了提到十重、四十八輕戒的大乘戒戒相之外,也論及受戒的作法、大乘布薩的集會作法等,為一完整的戒經。十重(十波羅夷)就是十波羅夷罪。即︰殺生、劫盜、無慈行欲、妄語、酤酒、談他過失、自讚毀他、慳生毀辱、瞋不受謝、毀謗三寶等十條。據說是採自《菩薩善戒經》的八重戒及《優婆塞戒經》的六重戒混融而成。四十八輕戒是不敬師長、飲酒、食肉、食五辛、不舉教懺、住不請等。

此經另有禁止食肉、食五辛、名利私欲,以及勸放生、追善供養等日常行儀的規定,對後世的影響很大。《地持經》(《菩薩地》)的瑜伽戒是含有小乘戒律的大乘戒(通三戒),而《梵網經》則是大乘獨有的戒,因此頗受中國、日本佛教重視。講說頻繁,註疏亦多。

關於本經的註釋本,天台大師認為《梵網經》乃鳩摩羅什所譯,並為該經作二卷《菩薩戒義疏》,而納入自己的教義體系之中。此外,還有賢首法藏所撰的《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六卷;新羅‧太賢的《梵網經古迹記》。此三部註釋對後世的影響甚大。又有義寂、元曉、玄奘、智周、袾宏、智旭等著名佛教學者所作的註釋。在日本,最澄依據此經在比叡山建立大乘戒壇,並著有《顯戒論》。其他另有善珠、空海、叡尊、凝然、鳳潭等佛教學者亦著有註釋。二十世紀以來,望月信亨主張《梵網經》為中國人所撰。此說已大致獲得學術界的承認。(參閱附錄)

(二)南傳巴利聖典,《長部》第一經,巴利語謂之為《Brahmajālasutta》。相當於漢譯《長阿含》第十四經〈梵動經〉與《梵網六十二見經》。「梵網」,又名「見網之法門」,意謂本經猶如漁夫之網,能網羅世間所有的見解。因此,漢譯的「梵動」,並不恰當。

全經內容共分二部分。第一部分敘述世人對如來或讚或譭,只是依據當時沙門、婆羅門所守持之戒律作為依準。其次,經文又對「戒」,分大、中、小三種而詳加敘述。

第二部分指出,能瞭解如來得正覺,有甚深微妙之諸法者,才是真正地讚歎如來。其次又列出當時正統婆羅門及一般思想界的各種見解,並說「如來知道彼等所執取之諸見,將導引彼等趨向地獄、餓鬼、畜生等趣。如來所知猶甚於此,然如來不執取,以不取相故,內心能得寂滅。如來如實知諸受之原因、滅、味、患、出離,不執取,解脫。」

所謂六十二見,幾乎網羅當時所有思想家的學說。內容大體可分為如下二類︰

(1)與過去有關的︰(A)常住論四見。(B)一分常住論四見。(C)邊無邊論四見。(D)詭辯論四見。(E)無因論二見。

(2)與未來有關的︰(A)關於死後的,包含有想論十六見;無想論八見;非有想非無想論八見。(B)斷滅論七見。(C)現在涅槃論五見。

◎附︰游俠〈梵網經〉(摘錄)

此經在唐代《開元錄》以後寫本題「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品第十」(參照唐‧玄逸《開元釋教廣品歷章》卷十五),北宋初刻本和高麗複刻本藏經都依著它,並在「品」字上加一「戒」字,漢文大藏經把它編入大乘律部。通常誦習,用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稱為《梵網菩薩戒本》或《梵網菩薩戒經》。

本經題後秦‧鳩摩羅什譯。據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十一所載〈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無作者名字),只說鳩摩羅什在姚秦一代譯經時,最後從《梵網經》中誦出菩薩十重四十八輕部分(羅什譯目內不載此種)。至隋《法經錄》才著錄《梵網經》二卷,編於眾律疑惑類,並註云︰諸家舊錄多入疑品。同時費長房《歷代三寶紀》卷八,依經前舊序列此經入羅什翻譯目錄內,其後寫刻本就相沿題為羅什所譯(經前的序是依〈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改作,並說到全經有一一二卷、六十一品。此序後來並加了作者僧肇名字)。

本經內容,上下兩卷分說菩薩修道階位和菩薩重輕戒相。上卷說釋迦牟尼佛問盧舍那佛,一切眾生以何因緣得成菩薩十地之道及所得果是何等相。盧舍那佛為說菩薩修道階位四十法門。初說堅信忍中捨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等十種發趣心向果;次說堅法忍中慈心、悲心、喜心、捨心、施心、好語心、益心、同心、定心、慧心等十種長養心向果;次說堅修忍中信心、念心、迴向心、達心、直心、不退心、大乘心、無相心、慧心、不壞心等十種金剛心向果;最後說堅聖忍中體性平等地、善慧地、光明地、爾焰地、慧照地、華光地、滿足地、佛吼地、華嚴地、入佛界地等十種地向果。下卷敘釋迦牟尼佛受教已,示現降生、出家、成道,十處說法,並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佛教門亦復如是,以此說明經題取喻梵網之義。

次於菩提樹下,複述盧舍那佛初發心時常所誦的一切佛大乘戒──菩薩十波羅提木叉及四十八輕戒相。十波羅提木叉即菩薩十重戒,順次為︰(1)殺戒,(2)盜戒,(3)淫戒,(4)妄語戒,(5)酤酒戒,(6)說四眾過戒,(7)自讚毀他戒,(8)慳惜財法戒,(9)瞋不受悔戒,(10)毀謗三寶戒。四十八輕戒依經文逐段結釋,分為五聚。(中略)

本經的傳播,向來都重視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相傳梁‧慧皎曾撰《梵網戒義疏》,似乎本經在梁代即已流行。到了隋代,智顗為了令學人易於了解受持,特提出講說弘揚,有《菩薩戒義疏》傳世,於是本經在大乘律裏開始受到重視,影響於後世,使它成了中國漢地傳授大乘戒主要的典據,且為諸宗同所通用。唐代且由漢文譯成藏文(略稱《法大母經》),現存藏文大藏經《甘珠爾》內。

關於本經的菩薩戒法,在中國漢地較之瑜伽菩薩戒更為流行。這是由於本經所說的內容和其他經律有很多相契之處︰如關於菩薩重戒條目,北涼譯《菩薩戒本》和《菩薩地持經》都說菩薩不共重戒只毀、慳、忿、謗四項,劉宋譯《菩薩善戒經》加和聲聞戒相共的殺、盜、淫、妄為八重,本經即在此八戒外再增《優婆塞戒經》六重中的後二重不酤酒、不說四眾過失而為十重。又關於菩薩輕戒條目,《菩薩戒本》舉四十二,《菩薩善戒經》舉五十,所說大體相類。本經輕戒四十八條和上二本條目有些出入,如(3)食肉戒,(4)食五辛戒,受別請戒,(32)畜作非法戒,(33)觀聽作惡戒,(34)暫念小外戒,及(36)不發誓自要戒所舉的十二願等,都是上二本所沒有的而和《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所說相契。又如(28)故別請僧戒,43毀戒受施戒,據唐‧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說和《比丘應供法行經》(今佚)有關。又如(46)說法乖儀戒、(47)非法立制戒、(48)自壞內法戒,都與《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囑累品〉所說相契。至於經末「明人忍慧強」偈頌,說持如是法獲五種利,與《菩薩地持經》〈戒品〉末後所說依戒得五種福利相契。特別是本經強調「孝名為戒」,宣揚「孝順父母三寶師僧、孝順至道之法」,很適合於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思想,而有利於本經在當時社會的傳播。因之此經在中國佛教界流傳甚盛,宋、元以後漢族各宗出家比丘受菩薩戒多依此經的菩薩戒本。

〔參考資料〕 (一)《開元釋教錄》卷四;龍慧〈梵網與瑜伽〉(《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9});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佛教經典成立史論》;佐藤達玄《中國佛教における戒律の研究》。(二)宇井伯壽〈六十二見論〉。


淨土宗

中國佛教的一個宗派。由於這個宗派是專修往生阿彌陀佛淨土的法門,後世就稱它為淨土宗,又稱為蓮宗。淨土宗立祖之說起於宋代。宋‧四明宗曉(1151~1214)以晉‧廬山慧遠為蓮社始祖,善導、法照、少康、省常、宗賾五人繼之(《樂邦文類》卷三)。後來四明志磐改立慧遠、善導、承遠、法照、少康、延壽、省常為蓮社七祖(《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淨土立教志〉)。明清之際又加推袾宏為八祖。清‧道光旬,悟開更加推智旭為九祖、實賢為十祖、際醒為十一祖(《蓮宗正傳》)。晚近印光又改推行策為十祖,實賢、際醒遞降為十一祖、十二祖。印光的門下也加推他為十三祖。此宗被推為祖師的,大都以其人弘揚淨土法門有貢獻的緣故,並非像他宗的法系有前後傳承的關係。

中土的往生淨土法門,起於東晉潛青山竺法曠(327~402),《高僧傳》卷五說他「每以《法華》為會三之旨,《無量壽》為淨土之因,常吟咏二部,有眾則講,獨處則誦。」稍後,慧遠(334~416)於元興元年(402),和彭城劉遺民、雁門周續之、新蔡畢穎之、南陽宗炳等一二三人,在廬山般若台精舍阿彌陀佛像前,建齋立誓,結社念佛,共期往生西方。又編有《念佛三昧詩集》,序中並有「又諸三昧,其名甚眾,功高易進,念佛為先」等語。慧遠與十八高賢結白蓮社(簡稱蓮社),同修淨業。此蓮社得名之由,是謝靈運一見慧遠肅然心服,替他在東林寺開鑿東西兩池,種白蓮,因而以蓮社稱(《佛祖統紀》卷三十六)。

慧遠圓寂後,專修淨土法門的雖不乏其人,但到東魏的曇鸞才有發展,而奠定後世淨土立宗的基礎。曇鸞(476~542),雁門人,原於四論及佛性深有研究,後來感於人命危脆,到江南去求長生之法於陶弘景,得仙經十卷,歸途在洛陽遇到菩提流支,給他一部《觀無量壽佛經》,說是解脫生死的大仙方。於是焚毀仙經,專修淨業。先後在并州的大岩寺、汾州的玄中寺弘通淨土法門,著有《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註》(簡稱《往生論註》)二卷,《略論安樂淨土義》、《讚阿彌陀佛偈》各一卷等。他在《往生論註》中,依龍樹的《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立難行、易行二道之說。以在五濁之世,無佛之時,求到不退轉地,是難行道;以信佛的因緣願生淨土,憑藉佛的願力便得往生,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是易行道。加以文理兼到,深為後世學者所推重,隋代智顗所著《十疑論》中曾有所引用。

曇鸞以後,著名的佛教學者靈裕(518~605)、慧遠(淨影慧遠,523~592)、智顗(538~597)、吉藏(549~623)等,都有關於淨土法門的撰述(靈裕撰有《無量壽經疏》及《觀無量壽佛經疏》等,均已逸失;慧遠撰有《無量壽經義疏》一卷、《觀無量壽佛經義疏》二卷等;智顗撰有《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阿彌陀經義記》一卷等;吉藏撰有《無量壽經義疏》一卷等)。然皆非專宗淨土,而繼承曇鸞法系大弘淨土宗的,則是唐代的道綽、善導。道綽(562~645),并州文水(今山西太原)人,原是涅槃學者,後來在玄中寺看到記述曇鸞事蹟的碑文,深有所感,於是專修淨土法門,每日口誦阿彌陀佛。又前後講《觀無量壽佛經》將近二百遍,勸人念阿彌陀佛名;撰有《安樂集》二卷。他在集中,本於難行易行之說,立聖道、淨土二門,把在此土斷惑證理、入聖得果的教門,稱為聖道門;憑藉彌陀願力往生極樂國土、入聖證果的法門,稱為淨土門。認為在此末法時代,只有淨土一門是,起初誦《法華》、《維摩》,後依《觀無量壽佛經》專修十六觀,更往玄中寺從道綽聽講淨土要旨。後到長安,在光明、慈恩等寺宣揚淨土,著有《觀無量壽佛經疏》(一稱《觀經四帖疏》)四卷、《轉經行道願往生淨土法事讚》二卷,《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往生禮讚偈》、《依觀經等明般舟三昧行道往生讚》各一卷等,完備地組成了淨土一宗的宗義及行儀。他的《觀無量壽佛經疏》四卷傳去日本,到了十二世紀時,原出身於日本比叡山天台宗的源空(1133~1212),即依這一《經疏》的〈散善義〉,著《選擇本願念佛集》等,宣揚專修念佛的淨土教,開創了日本的淨土宗。源空的弟子分成「六大法系」,其中之一親鸞(1173~1262),又開創了日本的淨土真宗。善導的弟子有懷感、懷惲、淨業等。

懷感起初不信念佛往生之說,後來由善導的啟迪,虔誠念佛,撰《釋淨土群疑論》七卷,通釋關於往生淨土的各種疑難。其後有少康(﹖~805),縉雲仙都山人。初誦《法華》、《楞嚴》,後來學律部及《華嚴》、《瑜伽》。貞元初(785~),在洛陽白馬寺,得到善導的《西方化導文》,從此專修淨業。後到睦州(今浙江建德縣)建淨土道場,時人稱為「後善導」,嘗和文諗集錄從東晉‧慧遠到唐‧邵願保四十八人的事蹟,撰成《往生西方淨土瑞應刪傳》一卷。此外,有和道綽、善導同時的迦才,住在長安弘法寺,勤修淨業,嘗整理道綽的淨土學說,撰成《淨土論》三卷。

又有慧日(680~748),和善導、少康「異時同化」(《宋高僧傳》卷二十九),世稱慈愍三藏。青州東萊郡(今山東掖縣)人,受具足戒後,從海路往印度求法,經過十三年,從陸路東歸,中途就印度學者聽受淨土法門。回國後,勤修淨業,撰有《淨土慈悲集》三卷,《般舟三昧讚》、《西方讚》各一卷。他在《般舟讚》中,說迴心念佛、凡夫得生淨土等義,和善導的說法相似;但在《慈悲集》中主張教禪一致、禪淨合行、戒淨雙修,這就和善導專修淨土的主張有所不同。稍後有承遠、法照。承遠(712~802),初從資州智詵的門下處寂(648~734),傳受禪法,後來在衡山教人專念彌陀,道化甚盛,時人稱為彌陀和尚。法照起初入廬山結西方道場,修念佛三昧,後來到衡山師事承遠,既而依《無量壽經》立五會念佛,以音韻文學弘揚淨土法門,嘗在并州及禁中舉行,道化甚盛,撰有《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行儀》三卷,《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及《大聖竹林記》各一卷,其《五會法事讚》中,引載慧日的《般舟讚》全文。承遠、法照都有許多弟子,但其後傳承不久就中斷了。

唐人關於淨土的撰述,除上述外,還有《阿彌陀經通讚疏》三卷、《西方要訣釋疑通規》一卷(以上兩種相傳是窺基所撰)、《念佛鏡》二卷(道鏡、善導共集)、《念佛三昧寶王論》(飛錫撰)、《觀無量壽佛經記》一卷(法聰撰)、《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三卷(新羅‧憬興撰)、《無量壽經宗要》一卷、《遊心安樂道》一卷(以上兩種新羅‧元曉撰)等,就中憬興《述文贊》、元曉《宗要》,古來和慧遠、吉藏兩疏並稱《無量壽經》四大註疏。

五代末,吳越有延壽(904~975),盛倡禪淨合行說。延壽錢塘(今浙江杭州巿)人,原來是法眼宗的巨匠,既而一意專修淨業,後住永明寺,以一百八事為每日常課,晚間往南屏山頂行道念佛,撰有《萬善同歸集》三卷、〈神棲安養賦〉一篇(有自註,已佚),迴向極樂。宋初,專弘淨土的,有省常(959~1020),錢塘人,淳化中(990~994),住在昭慶寺,慕廬山白蓮社的遺風,在西湖邊結蓮社專修淨業,後來改名為易行社,信眾入社的有一二三人,僧眾千餘人。

宋初以後,禪宗、天台宗、律宗等學者多兼弘淨土。雲門宗的天衣義懷及其弟子慧林宗本曾著《勸修淨土說》。曹洞宗的長蘆清了,有《淨土集》行世。天台宗的學者四明知禮的弟子神照本如慕廬山之風,結白蓮社。律宗的靈芝元照博究南山律宗,著有《觀無量壽佛經義疏》、《阿彌陀經義疏》等,其弟子道言亦兼修淨業。

結社念佛之風,到宋代愈盛,從省常的易行社起,有知禮的念佛施戒會等二十餘所;其中人數多的如靈照的淨業社(1068~1077),參加僧俗多到二萬人;也有人數很少的,如慧詢等的西歸蓮社,只有十八人。

元代弘揚淨土的,有明本、懷則、惟則、普度等。明本(中峰,1263~1323),錢塘人,為宋末元初臨濟宗的巨匠,融通禪、教、律、密、淨,晚年專修淨土,現行的《淨土懺》,即是他撰的;還有《懷淨土詩》(一百首)等許多詩文。懷則撰有《淨土境觀要門》一卷。惟則(天如)撰有《淨土或問》一卷。普度撰有《廬山蓮宗寶鑑》十卷。元末明初,有性澄、善繼、必才、顯示、大佑、普智等。就中性澄(1265~1342)撰有《阿彌陀經句解》一卷。大佑撰有《阿彌陀經略解》一卷、《淨土指歸集》二卷。普智(﹖~1408)撰有《阿彌陀經集註》一卷。此外,明代比較通行的淨土著述,有妙葉的《寶王三昧念佛直指》二卷,傳燈(幽溪)的《淨土生無生論》一卷,袁宏道的《西方合論》十卷。明末,雲棲袾宏(1535~1615)、憨山德清(1546~1623)、靈峰智旭(1599~1655)等學者,或唱禪淨一致,或說性相融會,或論儒佛合一,而一概以淨土為歸宿。袾宏,仁和人,起初參禪有省,後來住在梵村雲棲寺,常修念佛三昧,撰有《阿彌陀經疏鈔》四卷,用賢首家言語解釋淨土教義。此外,還撰有《往生集》、《淨土發願文》及《註》、《四十八願回答》、《淨土疑辨》等。德清,全椒人,早年致力於禪、教,後來在廬山仿效慧遠的六時刻漏,專修淨業;圓寂後,他的遺文被編為《憨山夢遊集》,其中有《念佛切要》等許多關於開示淨土法門的撰述。智旭,木瀆人,早年由儒入佛,遍涉諸宗,而以台宗為主,行願則專在念佛往生,撰有《阿彌陀經要解》一卷,用天台家言語解釋淨土教義;並選輯《彌陀要解》及《西方合論》等十種弘揚淨土的著述,稱為《淨土十要》,成時評點節略。

清初,比丘有實賢(省庵,1686~1734)、際醒(徹悟,1741~1810),居士有周夢顏(安士,1656~1739)、彭紹升(尺木,1740~1796)。實賢,常熟人,受具足戒後,就天的紹曇聽受《唯識》、《楞嚴》、《止觀》,受記莂為靈峰四世,既而在真寂寺閉關三年,晝覽梵筴,晚課佛號,晚年在杭州仙林寺結蓮社,單提淨土,嘗在所撰《勸發菩提心文》中,闡發淨土宗旨,激勵四眾;此外,撰有《淨土詩》一0八首,《西方發願文註》一卷、《續往生傳》一卷等。際醒,豐潤縣人,早年聽受《法華》等經,又參禪受記,後來慕永明延壽之風,專修淨業,撰有《念佛伽陀》一卷等。他的再傳弟子達默也撰有《淨土生無生論會集》一卷。周夢顏,昆山人,博覽經藏,深信淨土法門,撰有《西歸直指》四卷等。彭紹升,長洲人,初習儒書,後來信向佛乘,既而盡棄所學,專歸淨土,撰有《無量壽經起信論》三卷、《觀無量壽佛經約論》一卷、《阿彌陀經約論》一卷、《淨土聖賢錄》九卷、《西方公據》二卷、《念佛警策》二卷、《一行居集》八卷等。同時有羅有高(台山,1734~1779)、汪縉(大紳,1740~1796),其生平學業,皆泛濫於儒釋之間而致歸於淨土。

清末有古昆(玉峰),自稱幽溪傳法後裔;嘗在杭州建彌陀寺,撰有《淨土隨學》二卷,《淨土必求》、《蓮宗必讀》、《念佛要語》、《念佛四大要訣》、《淨土自警錄》、《淨土神珠》、《西歸行儀》、《永明禪師念佛訣》、《念佛開心頌》、《上品資糧》各一卷。又有楊文會(仁山,1836~1910),安徽石埭人,廣究大小乘經論,而以淨土為歸宿,常自稱︰「教宗賢首,行在彌陀」,篤修淨土數十年無間斷,撰有《觀無量壽經略論》一卷等。晚近有聖量(印光,1861~1941),專力提倡淨土,門下把他的文稿滙編成書,稱為《印光法師文鈔》四卷。

此宗以三經一論為所依的典籍。三經是︰(1)《無量壽經》二卷,曹魏‧康僧鎧譯,此經敘說阿彌陀佛因位的願行和果上的功德。(2)《觀無量壽佛經》一卷,劉宋‧畺良耶舍譯,此經說示往生淨土的行業。(3)《阿彌陀經》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此經說示淨土的莊嚴和執持名號證誠護念的利益。一論是︰《往生論》,全名是《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一卷,婆藪槃豆(世親)造,元魏‧菩提流支譯,此論總攝上三部經正明往生淨土的義旨。

此宗的主旨是以行者的念佛行業為內因,以彌陀的願力為外緣,內外相應,往生極樂國土。而它的實踐修行法門是念佛,特別是稱名念佛。念佛法門原有三種︰(1)稱名念佛,口稱佛名。(2)觀想念佛,觀佛相好功德。(3)實相念佛,觀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理。稱名念佛,又稱散心念佛。觀想、實相二種,合稱定心念佛,或觀察念佛。廬山慧遠以次的淨土古師所弘揚的淨土法門,大都是觀察念佛。到了曇鸞,便包含觀察、稱名兩種。經過道綽到善導,卻側重稱名一門。善導把往生淨土的行業分作正、雜二行。正行是專依淨土經典所修的行業。雜行是其餘諸善萬行。正行又分作五種︰(1)讀誦正行,專讀誦此宗正依的《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2)觀察正行,專思想、觀察、憶念彌陀淨土依、正二報的莊嚴。(3)禮拜正行,專禮拜彌陀一佛。(4)稱名正行,專稱彌陀一佛的名號。(5)讚嘆供養正行,專讚嘆、供養彌陀一佛。這五種正行中更有正業、助業的分別,讀誦、觀察、禮拜、讚嘆供養都是助業,只稱名是符契彌陀本願的正業。善導的淨土法門,便是捨雜行,歸正行;而又正修正業,旁修助業;一心專念彌陀一佛的名號,念念不捨,以往生淨土為期。自此以後,此宗的行持即以稱名念佛為主。其次,善導的學說和以前慧遠(淨影)、智顗、吉藏諸師的學說不同之點很多。就教說,有自力、他力的不同。慧遠等說依靠自己修行定、散二善的力量往生淨土,善導卻說憑藉佛的願力往生。就機說,有凡夫、聖者的不同。慧遠等說《觀經》的九品通凡夫和聖者,善導卻說九品只是凡夫。就佛身、佛土說,有應佛應土、報佛報土的不同。慧遠等說彌陀是應身、淨土是應土。善導卻繼承道綽《安樂集》的說法說是報身、報土。總結善導一系的淨土教義,即《無量壽經》的三輩、《觀經》的九品,都是五濁凡夫,憑藉佛的願力即得往生。即憑藉彌陀本願的他力,雖然是見、思惑未斷的凡夫,也得和地上菩薩同入真實無漏的報土。因此,一般稱之為他力念佛法門。(黃懺華)

◎附一︰太虛〈往生安樂土法門略說〉(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一)信
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一法門,約之不出信、願、行之三要。

信者,疑斷解成,志專心決之謂。約有︰信自心、信佛土、信法門之三信。

甲、信自心
(1)信吾人本心,無始無起,無終無滅,持續而恆,隨緣而轉。從生趨死,雖死非斷;從死趨生,雖生非常;招果有因,因熟成果,非一生之偶然,是故當求永安真樂。由業受身,身還造業,非一死所能了,是故當懷深憂遠慮。生死苦長,升沈變亟,茫茫六趣,知飄茵墬溷之何居!冥冥三塗,有幽囚宰烹之可懼!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快駒過隙,光陰容易虛度!盲龜值木,佛號好勤持念!故曰︰「此心不向今身了,更向何身了此心。」

(2)信吾心本源真性,即是佛性。是故吾人本具佛性,本來具足如來智慧佛德之藏,圓常安樂,自在清淨。若遇善友開導,歸依佛法僧寶,信從佛正法門,懇勤修習,必能證得。故曰︰「勸君買棹江頭去,定卜月明載滿船。」

(3)信吾人無始以來,亦曾生天,亦曾作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諸大菩薩、諸聖賢眾,分身塵剎,覺悟群生,吾人夙生必曾值遇承事供養,植種善根,所以今生得聞佛法,復能發起信願之心。雖由迷昧不自覺知,須信常為諸佛菩薩之所護念,是故應發勇猛精進之心,立堅決深固之志。十方諸佛、諸大菩薩,大慈大悲,大雄大力,無感不應,無機不攝,吾人果能敬信修習,佛菩薩必救度接引。觀之歷代往生淨土僧俗男女人等,皆以夙生善根力故,現生敬信修習力故,諸佛菩薩救度接引力故,已皆往生安樂淨土,成大菩薩;我亦如是,有願必成。故曰︰「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卑生退屈。」

乙、信佛土

(1)信阿彌陀佛於過去久遠世中,亦與吾人同為凡夫,捨國王之尊貴,從佛出家,發最深固大菩提心,立四十八深宏誓願,積功立行,生生不退。依其本因地中、行願力故,及其所教化成熟諸眾生善根力故,遂成極安樂圓妙嚴飾之淨土,與諸共願行者同生其中而成無上正等真覺,壽命無量,光明無量,故名極樂世界阿彌陀佛。

(2)信由此釋迦牟尼世尊娑婆世界之西,過十萬億佛土,確確實實有一安樂世界,為阿彌陀佛所化之淨土,觀世音、大勢至二大菩薩,洎清淨大海中無量無數菩薩聖賢僧眾,常共圍繞,聽佛說法,依佛法行,從佛法因證佛法果,永離苦難,得大解脫,神通妙用,不可思議,化身十方,修佛功德,攝諸有緣,同歸樂土。淨蓮化身,不由胎愛,隨往生者信心深淺,願力大小,行功圓偏,而有上三品、中三品、下三品──九品──之別︰下三品者,帶業往生之凡夫也;中三品者,斷惑證真之聖眾也;上三品者,宏智大悲之菩薩也。下下品下,復有鐵蓮疑城之級,廣攝罪惡深重或信願薄弱之眾,使生淨土之後,懺惡修善,斷疑生信,亦得花開見佛。然雖有此九品三級之殊,一經乘願往生,皆得永脫生死輪迴之苦,終成大覺圓寂之佛。一經花開見佛,皆得衣食如意,成無量壽,身心自由,遊無量剎。風林水鳥,常演法音,大士眾聖,共為善友。至安至樂,至美至善,至明至淨,至真至常,故名無量光壽佛極安樂淨土。

丙、信法門

(1)信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法門,迺二千九百年前降生於中天竺國,為──百億日月、百億天地──三千大千娑婆世界之教主釋迦牟尼佛口之所親說;彌勒菩薩、舍利弗阿羅漢、韋提希皇后等之所親聞;阿難陀阿羅漢親承佛旨之所結集流傳,即今《無量壽經》、《佛說阿彌陀經》、《觀無量壽佛經》是也。其餘勸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剎之經論,散見大藏,不可勝記。佛說《無量壽經》之時,舍利弗等大阿羅漢,彌勒等大菩薩,及諸天諸神人非人等無量數眾,皆發願往生。佛說《觀無量壽佛經》之時,韋提希皇后依之修持,當即往生安樂土。佛說《阿彌陀經》之時,東西南北上下六方無數佛土,阿閦佛等無數諸佛,同時讚歎我本師釋迦牟尼佛,能於此五濁惡世之娑婆界中,說此最方便殊勝之法門。歷代祖師聖賢善信稱揚修習得往生成效者,更難悉數,故應信此法門最真最尊。

(2)信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法門,下至極惡眾生皆可修證,上至等覺大士亦應修證。蓋下下品及鐵蓮花生者,即造五逆、十惡應墮地獄、餓鬼、旁生中者,聞此法門起信、發願、修行得往生也。其中品生者,即能持五戒、行十善,或更稍修禪定,當生人道、神道、欲界天道中者,聞此法門起信、發願、修行得往生也。觀之《往生淨土聖賢錄》中,自大聖大賢以至淫女、屠戶、鳥獸魚蟲皆有往生者,可以知矣。其上中品生者,即歡喜地至遠行地之菩薩也。其上上品生者,即不動地至等覺地之菩薩也。觀之《佛華嚴經》中普賢菩薩亦發願往生,可以知矣。故應信此法門最廣最勝。

(3)信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世界法門,其理性雖不可窮盡,其功德雖不可思議,阿彌陀佛本因地中,曾發諸方世界有稱念其名者即為護持攝受接引往生之宏願。故《阿彌陀經》佛說︰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即自知得生淨土。故一經往生淨土,便可直至成佛,永無紆曲,永無退轉。但須心心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而執持不忘,即得具足無窮盡之理性及不可思議之功德。且更有最易行之道,但須每晨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盡十呼吸,亦決定往生得不退地,永脫輪迴,直至成佛。故名此法門為橫超三界法門,一超直到如來佛地,非若從其餘法門修證者,初從戒善以超三惡,次從禪定以超欲界,次從般若以超色無色界,尚未能入菩薩正定聚位,中間多復迂滯迴墮之虞!豈若此門但從歸依娑婆界佛法僧寶而歸依極樂界佛法僧寶,即得頓超三界乎﹖故應信此法門最易最妙。

(二)願
信心立矣,若不發願,如有病人於此,雖得靈丹妙藥,已知服之必能卻病延年,身輕力健,設若不願身輕力健卻病延年,或復妄謂我今無病多壽,身體康強,無需乎此,置之不服,則不能得健康安樂延生之效。此亦如是,若不願離娑婆、願生極樂,則還與此法門為無關係。故信立當濟之以願,約之願亦有三︰

甲、念念厭離娑婆穢土而欣往安樂淨土
釋迦牟尼佛乘大悲救苦之願,為此娑婆穢土中之教主,聖口叮嚀,勸吾人厭棄離脫此娑婆穢土而欣慕往生彼安樂淨土。吾人唯能順佛之教,依教奉行,乃得謂之歸依佛法,不辜負佛恩耳。

一者,厭此閻浮提洲──吾人所居之地球即在此洲內──內、外、共三依俱苦,故願離脫;欣彼極樂淨土內、外、共三依俱樂,故願往生。云何內、外、共三依俱苦也﹖謂內則依自身而有飢渴、冷熱、疲勞、淫欲、生老病死等苦;外則依天然界而有風雨、雷電、雪雹、瘴霧、煙塵、沙礫、荊棘、嶇崎、波濤、黿、龍、虎、蟒、蚊蚋等苦;共則依人為界而有牽制、譏罵、爭奪、傷害、淫亂、狂暴、姦險、欺騙、強佔、暗竊、勢驅、威迫、刀、箭、鎗、砲、毒藥、牢獄,乃至恩愛別離、怨憎會遇、禍起蕭牆、變生袵席、求活不能、求死不得等苦。故此難堪忍受──娑婆譯義──之界,實為眾苦之海;此界中之人類,又為苦海之蝸!一經往生安樂之界,此之眾苦永皆脫離。化身如意,故內依唯樂而無苦;受境稱心,故外依唯樂而無苦;善友俱會,故共依唯樂而無苦。

二者,厭此娑婆世界,地獄、餓鬼、畜生、惡神充塞,雖得生天,第一重天亦不能過九百萬歲之壽,亦尚不免衰耗爭鬥之苦。縱使生至非想非非想天,亦不能過八萬大劫之壽。猶復執心拘定,不能自由,報期一盡,還從業墬。鑊湯、爐炭、禽腹、獸胎、或神、或鬼、忽天、忽人,輪轉靡定,出沒無常,至危至險,極可恐懼!不唯人無足戀,亦復天無足希──其有欲以念佛而生天者,當知亦是魔念,應速除滅。其有勸念佛之人,求轉世得人中富貴之報,或生天之樂報者,當知彼是魔鬼,應自堅持正願,勿為所欺──,故願離脫三有,欣彼安樂世界。彼安樂界,從本以來未有三惡道名,一經往生,即為善人、賢人、真聖、大聖,唯進無退,唯得無失,究竟成佛,常樂我淨,至安至寧,永離怖畏。不唯上品可嘉,亦復下品可羡,故願往生。

三者,厭此娑婆穢土,茫冥隔礙︰九地諸天,亦各為自類心境所拘礙,不能互相通達;降至五趣雜居地之欲界中,又復區為三界,不相聞見,不互往來。一曰天界,往來見聞但及天與仙神;二曰人界,往來見聞但及人與旁生;三曰鬼界,往來見聞但及鬼與地獄。又復鮮知夙命,不了他心,無不晦昧昏迷,故願離脫;欣彼極樂淨土顯豁開通,聖眼互見,聖耳相聞,他心鑒照,夙命清淨,身境無障,法性圓融,無不光明洞朗,故願往生。

乙、願早往生淨土得斷無盡煩惱而成無上佛陀
在此娑婆世界,雖發成佛之心,惡緣充滿,善緣稀罕,修行甚難,多有退失,少得成佛。往生極樂世界,即具成佛之因,善緣具足,惡緣絕無,修行甚易,決不退失,皆得成佛。為成佛故,願生淨土,乃菩薩之大智心也。若無此願,雖得往生,未能即從上品生。

丙、願早往生淨土得學無量法門而度無邊眾生 
在此娑婆世界,欲一生中成就佛菩薩行,具足諸佛菩薩功德智慧,通達無量方便法門,善能隨順一切眾生種種根機性欲而為化度,甚難甚難!然一往生安樂淨土,花開見佛,證無生忍,即得深達實相,遍通法性,分身十方世界,普度無邊眾生。為度生故,願生淨土,乃菩薩之大悲心也。若無此願,雖得往生,未能即從上上品生。

(三)行
信真願切,若不實行修習,如病人雖欲服靈丹妙藥而得卻病延年、身輕力健之效,然不如法調服,則還與此靈丹妙藥為無關係,不能得其成效;此亦如是。故信立、願具,當濟之以行,約之行亦有三︰

甲、通行
一者,孝養父母,敬事師長,救護生靈。二者,具歸佛、歸佛法、歸佛法僧之相,持戒修善。三者,存自覺、覺他人、覺行圓滿之心,信因知果。此三種行,蓋為信佛教者通常之行,而《觀無量壽佛經》亦取為往生安樂之要行也。

乙、正行
正行者,即念阿彌陀佛也。通言念佛,未專指念阿彌陀佛,今則為求往生安樂土故,專指念阿彌陀佛也。即念阿彌陀佛,復有︰覺性念、觀相念、持名念之三種。茲就古今賢哲所親驗遵行之至簡至妙者言,無過持名念佛。持名念佛,復有三種︰

(1)每日定課念︰復有二種︰{1}於每晨起身,盥漱之後,於佛像或佛經之前,面西正立,唱歸依佛一拜,唱歸依法一拜,唱歸依僧一拜,唱南謨本師釋迦牟尼佛一拜,唱南謨彌勒菩薩一拜,唱南謨普賢菩薩一拜,三唱南謨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三拜;然後或長跪、或端坐、或仍正立;或出聲朗念、或澄心默念阿彌陀佛四字,隨氣長短,盡十口氣。念畢,再唱南謨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一拜,唱南謨觀世音菩薩一拜,唱南謨大勢至菩薩一拜。又誦發願偈曰︰「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華為父母,花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然後隨作他事,所費不過十分鐘耳。依此日日行之有恆,命終決定往生安養。如行役於外,不能供像禮拜者,當向西合掌立禮,惟念阿彌陀佛而誦偈迴向,亦不可缺也。{2}於每日隨定幾時幾次,用數珠記聲數念之,每日定課念幾百聲、幾千聲、或幾萬聲不等,須以漸能增加不可減少為要。每時起訖禮拜唱誦如上,依此日日行之有恆,命終決定往生安養。

(2)恆時隨緣念︰於一切時,於一切處,隨一切緣,作一切事,行住坐臥,語默動止,見聞覺知,色聲味觸,心有所思,意有所觀,即攝六根以念南謨阿彌陀佛。若殺生而不能救,當念南無阿彌陀佛,度其識神而往安樂。若遇病人而不能護,當念南無阿彌陀佛,釋其悲痛而生安樂,並須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及佛願力,勸其專念求生。若遇休閒,當念南無阿彌陀佛,願令寧靜而勿遊思亂想。若遇勞苦,當念南無阿彌陀佛,願令精進而得成就安息。推而廣之,通而貫之,無非南無阿彌陀佛之一淨念相繼而已。然此行頗不易行之,最好兼修每日定課之念,除每日定課之念外,乃修此恆時隨緣念,則千穩百當矣。

(3)剋期取證念︰休息世緣,捨離人事,或獨自己,或共善友,或於佛寺,或於靜室,或定一日乃至七日,一七日乃至七七日,數月乃至一年,數年乃至終身,禮敬佛法,懺除業障,兼誦往生淨土經典及諸大乘經律,心心發願往生極樂,晝夜六時長坐經行,專念阿彌陀佛,剋期念成一心不亂,親證念佛三昧,現前即得了了常見西方極安樂淨土阿彌陀佛及諸大菩薩,常會一處,則未捨娑婆之報,已證極樂之果矣。故已修前之二行者,能於每年結一念佛七會,行之尤好。

丙、助行
隨喜隨力修布施中財施,所謂刻印經書,造塑塔像,立寺修齋,飯僧放生,建橋築路,賑饑濟貧,恤孤養老,救災護病,燈明船渡,茶水湯藥等等。隨喜隨力修布施中法施,所謂自孝父母,教人孝父母,自護國家,教人護國家,自受三歸,教人受三歸,自持五戒,教人持五戒,自念阿彌陀佛,教人念阿彌陀佛,自誦大乘經典,教人誦大乘經典,乃至開大法會,建大法幢等等。要之,凡有善利,無不興崇,而一一皆發願迴向往生極樂,不求人天福報,則萬善同歸,同歸淨土矣。

釋太虛曰︰夫修此法門者,如赴他處取一物然,信者,如目,要須見得明了,確有其物,確是可取之物,確是吾所能取之物,然後得取之也。行者,如足,雖舒目遙見而足不前進則不能取,足雖前進不欲伸手取之,仍不能得,必目、手、足三者同時俱運,而後乃取得之。故不唯有信,亦不可無行願,有願,不可無信行,有行,不可無信願;抑亦有信願不可無行,有願行不可無信,有信行不可無願也。佛乘妙寶,曰信、願、行。能確然有得乎此,念阿彌陀佛往生安樂淨土之法門,更無剩義。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附二︰〈南無阿彌陀佛〉(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南無阿彌陀佛,淨土宗信徒在念佛時的全稱句。意謂歸依、禮敬阿彌陀佛。此語俗稱六字名號或六字洪名。《觀無量壽經》下品下生段載(大正12‧346a)︰「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又,唐‧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一〈玄義分〉云(大正37‧250a)︰「今此觀經中,十聲稱佛即有十願十行具足。云何具足﹖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南無」的梵語是namo,其語根為有禮敬之義的nam,又音譯為南牟、南謨等,意譯為歸命、歸依。南無阿彌陀佛,表示對阿彌陀佛的歸依。南無佛之語見於《法華經》。經典中特別限定以阿彌陀佛為對象的,僅見於《觀無量壽經》。

善導特重此「南無阿彌陀佛」之稱,並將之與《觀無量壽經》所說的第十八願「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連結在一起詮釋,而將十念解作念南無阿彌陀佛十遍。且將稱六字名號置於往生淨土諸行因的最上位。又謂此六字具足往生淨土所必備的願行。

日本淨土宗也對六字名號作種種解釋。鎮西派主張口稱「南無」是願,口稱「阿彌陀佛」是行,因此任何下根器者,只要稱念「南無阿彌陀佛」,自然願行具足。證空以為「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是彼佛名號。六字中,「南無」二字是眾生能歸的心。若分機法,則屬於機。若分願行,則屬於願。阿彌陀佛確立眾生往生的誓願,係已得正覺的佛,因此眾生之往生應與阿彌陀佛的成佛同時成就。所以,證空以為阿彌陀佛是眾生往生的行體,眾生往生所必須的願行已成就於彌陀的法體上。因此,「南無」二字雖是眾生之體,但此體是攝於彌陀覺體的眾生之姿,此名為願行具足、機法一體。凡聽聞此名號者,了解信受,則能住於不退。

此外,淨土真宗也說六字名號。親鸞在《教行信證》〈行卷〉中謂,六字名號是他力迴向的大行。蓮如承繼此說,且以「南無」為信心之義,「阿彌陀佛」為攝取義。「南無」為信之機,「阿彌陀佛」為救濟之法。又,該宗之重視繪像更甚於木像,重視名號更甚於繪像。

◎附三︰弘一〈淨宗問辨〉(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4})

古德撰述,每設問答,遣除惑疑,翼贊淨土,厥功偉矣!宋代而後,迄於清初,禪宗最盛,其所致疑多原於此。今則禪宗漸衰,未勞攻破,而復別有疑義,盛傳當時,若不商榷,或致詿亂,故於萬壽講次,別述所見,冀息時疑,匪曰好辯,亦以就正有道耳!

問︰當代弘揚淨土宗者,恆謂專持一句彌陀,不須復學經律論等,如是排斥教理,偏讚持名,豈非主張太過耶﹖

答︰上根之人,雖有終身專持一句聖號者,而絕不應排斥教理。若在常人,持名之外,須於經律論等隨力兼學,豈可廢棄﹖且如靈芝疏主,雖撰義疏盛讚持名,然其自行亦復深研律藏,旁通天台法相等,其明證矣!

問︰有謂淨土宗人,率多拋棄世緣,其信然歟﹖

答︰若修禪定或止觀或密咒等,須謝絕世緣,入山靜習。淨土法門則異於是,無人不可學,無處不可學,士農工商各安其業,皆可隨分修持淨土,又於人事善利群眾公益一切功德,悉應盡力集積,以為生西資糧,何可云拋棄耶﹖

問︰前云修淨業者不應排斥教理拋棄世緣,未審出何經論﹖

答︰經論廣明,未能具陳,今略舉之;《觀無量壽佛經》云︰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順父母奉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無量壽經》云︰發菩提心,修諸功德,植諸德本,至心迴向,歡喜信樂,修菩薩行。《大寶積經》〈發勝志樂會〉云︰佛告彌勒菩薩言,菩薩發十種心︰一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二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三者於佛正法不惜身命樂守護心,四者於一切法發生勝忍無執著心,五者不貪利養恭敬尊重淨意樂心,六者求佛種智於一切時無忘失心,七者於諸眾生尊重恭敬無下劣心,八者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心,九者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十者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起隨念心。若人於此十種心中隨成一心樂欲往生極樂世界若不得生無有是處。

問︰菩薩應常處娑婆,代諸眾生受苦,何故求生西方﹖

答︰靈芝疏主初出家時,亦嘗堅持此見,輕謗淨業,後遭重病,色力痿羸,神識迷茫,莫知趣向。既而病瘥,頓覺前非,悲泣感傷,深自剋責,以初心菩薩未得無生法忍,志雖宏大,力不堪任也。《大智度論》云︰具縛凡夫有大悲心,願生惡世救苦眾生無有是處,譬如嬰兒不得離母,又如弱羽只可傅枝,未證無生法忍者要須常不離佛也。

問︰法相宗學者欲見彌勒菩薩,必須求生兜率耶﹖

答︰不盡然也。彌勒菩薩乃法身大士,塵塵剎剎同時等遍,兜率內院有彌勒,極樂世界亦有彌勒,故法相宗學者不妨求生西方,且生西方已,並見彌陀及諸大菩薩,豈不更勝﹖《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到已,即見阿彌陀佛、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觀自在菩薩、彌勒菩薩等。又《阿彌陀經》云︰其中多有一生補處,其數甚多,非是算數所能知之。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所以者何﹖得與如是諸上善人俱會一處。據上所引經文,求生西方最為殊勝也,故慈恩教主窺基大師曾撰《阿彌陀經通贊》三卷及《疏》一卷,普勸眾生同歸極樂,遺範具在的可依承。

問︰兜率近而易生,極樂遠過十萬億佛土,若欲往生不綦難歟﹖

答︰《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靈芝《彌陀義疏》云︰十表億佛土凡情疑遠,彈指可到,十方淨穢同一心故,必念迅速不思議故。由是觀之,無足慮也。

問︰聞密宗學者云︰若唯修淨土法門,念念求生西方即漸漸減短壽命終致夭亡,故修淨業者必須兼學密宗長壽法﹖相輔而行乃可無慮,其說碻乎﹖

答︰自古以來專修淨土之人多享大年,且有因念佛而延壽者,前說似難信也。又既已發心求生西方,即不須顧慮今生壽命長短,若顧慮者必難往生,人世長壽不過百年,西方則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智者權衡其間當知所輕重矣!

問︰有謂彌陀法門專屬送死之教;若藥師法門生能消災延壽,死則往生東方淨剎豈不更善﹖

答︰彌陀法門於現生何嘗無有利益,具如經論廣明,今且述余所親聞事實四則證之,以息其疑︰

(1)瞽目重明︰嘉興范古農友人戴君曾卒業於上海南洋中學,忽爾雙目失明,憂鬱不樂,古農乃勸彼念阿彌陀佛,並介紹居住平湖報本寺日夜一心專念,如是年餘,雙目重明如故,此事古農為余言者。

(2)沈疴頓愈︰海鹽徐蔚如旅居京師,屢患痔疾經久不愈,曾因事遠出,乘人力車磨擦顛簸,歸寓之後,痔乃大發,痛徹心髓,經七晝夜不能睡眠,病已垂危,因憶《華嚴》〈十迴向品〉代眾生受苦文,依之發願,後即一心專念阿彌陀佛,不久遂能安眠,醒後痔疾頓癒,迄今已十數年,未曾再發,此事蔚如嘗與印右師言之,余復致書詢問,彼言確有其事也。

(3)冤鬼不侵︰四川釋顯真,又字西歸,在家時歷任縣長,殺戮土匪甚多,出家不久,每夜夢見土匪多人,血肉狼籍,凶暴憤怒,執持槍械,向其索命,遂大恐懼,發勇猛心,專念阿彌陀佛,日夜不息,乃至夢中亦能持念。夢見土匪,即念佛號以勸化之,自是夢中土匪漸能和馴,數月之後,不復見矣!余與顯真同住最久,當為余言其往事,且歎念佛功德之不可思議也。

(4)危難得免︰溫州吳璧華勤修淨業,行住坐臥恆念彌陀聖號,十一年壬戌七月下旬,溫州颶風暴雨,牆屋倒壞者甚多,是夜璧華適臥牆側,默念佛號而眠,夜半,牆忽傾圮,磚礫泥土墬落遍身,家人疑已壓斃,相率奮力除去磚土,見璧華安然無恙,猶念佛號不輟,察其顏面以至肢體,未有毫髮損傷,乃大驚歎,共感佛恩。其時余居溫州慶福寺,風災翌日,璧華親至寺中向余言之。璧華早歲奔走革命,後信佛法,於北京溫州杭州及東北各省盡力弘揚佛化,並主辦賑濟慈善諸事,臨終之際,持念佛號,諸根悅豫,正念分明,及大殮時,頂門猶溫,往生極樂,可無疑矣!

◎附四︰〈日本淨土宗〉(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八世紀時,善導的《觀經疏》傳入日本。十二世紀時,日僧源空(法然)依《觀經疏》撰《選擇本願念佛集》等書,弘傳淨土宗念佛法門,創立日本淨土宗。弘揚往生淨土的安心、起行、作業等修行法門。源空之眾多弟子中成為一流者,有隆寬之多念義(長樂寺流)、辨長之筑紫義(鎮西流)、幸西之一念義、證空之弘願義(西山流)、長西之諸行本願義(九品寺流)、親鸞之一向義(後開創淨土真宗)。源空歿後,辨長於筑後建善導寺,弘揚念佛之教,成為日本淨土宗二祖。其弟子良忠,於鎌倉創光明寺布教,成為三祖。而將教義體系化,奠定今日日本淨土宗教團組織之基礎者,為七祖聖冏。

至江戶時代,由於德川氏的護持,於元和元年(1615)制定「淨土宗法度」,以知恩院為總本山,教團體制乃趨完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淨土宗分裂,以金戒光明寺為中心,創立黑谷淨土宗,以知恩院為中心有本派淨土宗獨立(後改稱淨土宗本派)。但至昭和三十七年(1962)再度統一。現在,日本淨土宗以知恩院(京都)為總本山,增上寺(東京)、百萬遍知恩寺(京都)、清淨華院(京都)、光明寺(神奈川縣)、善光寺大本願(長野縣)、善導寺(福岡縣)為大本山。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二十七;《蓮宗寶鑑》卷十;《瑞應刪傳》;《中國淨土教理史》、《淨土教概論》、《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1}~{53});《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淨土概論》、《淨土宗史與宗師》、《淨土思想論集》、《淨土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64}~{68});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淨土思想》(《講座‧大乘佛教》{5})。


菩提行經

四卷。相傳為龍樹菩薩集頌,宋‧天息災譯。收錄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此外,現代有台灣‧陳玉蛟自藏文本譯出之《入菩薩行》。

全經旨在闡示成就菩提之道行。共有偈頌八品,即︰

(1)讚菩提心品,讚嘆發菩提心的功德,敘說發菩提心可滅大罪得勝果。

(2)菩提心施供養品,敘說以諸妙花、妙菓、湯藥、香等,供養如來、法寶、普賢、文殊、觀自在等。

(3)護戒品,說護心護戒之要。

(4)菩提心忍辱波羅蜜多品。

(5)菩提心精進波羅蜜多品。

(6)菩提心靜慮般若波羅蜜多品。

(7)菩提心般若波羅蜜多品。

此上四品,說四波羅蜜多行。

(8)菩提心迴向品,謂以大悲菩提心救度一切,願得世間樂及菩提樂。

本經有梵本及西藏譯本,二者都在第二品之次加上〈菩提心持品〉與〈菩提心不放逸品〉,故皆為十品。又,漢譯本題為聖龍樹集頌,但梵本、西藏本,以及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都認為本書是寂天(Śantideva)所撰。至於以為本書是龍樹撰偈頌之緣故,係依據書中〈護戒品〉之末有「聖龍樹菩薩,一心之所集」之語而來。但是,作者自己尊稱「聖龍樹」,有違常情,頗為難解。依學術界的研究,此經仍應視為寂天所撰。

近年有關本經之刊行,有P. Minayev及H. P. Sastri刊行的梵本、B. Bladimirzov印行蒙古譯本、L. de la Vallée Poussin的梵文法譯本、R. Schmidt的梵文德譯本、河口慧海氏的藏文日譯本。此外,尼泊爾現有梵語註疏本流傳,西藏大藏經中也存十一部註釋本。

◎附︰陳玉蛟《入菩薩行導論》〈自序〉

西元七世紀後半至八世紀中之間,印度出了一位擅長詩文的中觀學者──寂天(Śan-tideva)。他寫的《入菩薩行》(Bodhicary-āvatāra,以下略稱《入行》),充滿了濃郁的宗教情感;時而寧靜莊重,時而灑脫飄逸,時而悲天憫人,時而超塵絕俗。在精簡切當的議論中,呈現出深刻的哲學洞見;在巧妙傳神的譬喻中,蘊含著殷切的宗教教誨,真不愧是一部能使頑者廉、弱者立的曠世巨著。在印度,《入行》是後期大乘佛教最流行的文學作品。據說單在印度,它的相關註釋就多達一百部以上,只可惜大部份的註釋都沒流傳下來。當《入行》和它的十部註釋陸續被傳譯到西藏以後,它同樣很快地就成為西藏僧俗共賞的寶典。西藏佛教各派的學者,都著有《入行》的註釋。直到今天,達賴喇嘛和其他藏僧仍然經常對藏胞宣講此論。

《入行》的梵文本,幸運地被保存了下來。早在西元1889年和1894年,就分別由I. P.Minayeff和Śāstri Haraprasad出版過。1901年至1904年間, 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也陸續校訂出版了智作慧(Prajñākaramati;950~1030)的《入菩提行難處釋》(Bodhi-caryāvatārapanñjikā)。關於智作慧的註釋,還有P. L. Vaidya於1960年出版的校訂本。在翻譯方面,1907、1920年,分別出版了Poussin和Finot的法譯本;1923、1981年,有Schmidt和Steinkellner的德譯;1921、1958年,有河口慧海和金倉圓照的日譯;在英譯方面,則分別有Barnett(1909)和Matics(1971)的譯本。1987年,在布拉格也出版了Dharm aoipa的捷克文譯本。這些譯本主要是根據梵文頌本翻譯的。到目前為止,除了塚田貫康正在陸續發表智作慧關於第九章的部份註釋之外,智作慧的註釋尚未被完整研究過。此外,間接譯自藏文本的,還有Batchelor的頌文譯本(1979)和Tenzin P. Phunrabpa翻譯Geshe Kelsang Gyatso的《入行》註疏譯本(1986)。Batchelor的譯本,十年間發行了五版,它的需求量可想而知。後者是目前比較完整的《入行》註疏的英譯本。不過,此書內容近似格魯派賈曹傑(rGyal tshab rje)的註疏,可能是Kelsa ng Gyatso講解賈曹傑註疏的講稿。可惜,其中賈曹傑的釋文和Kelsang自己的解釋混在一起,若不核對原文,涇渭難分。除了《入行》的翻譯以外,Amalia Pez-zali 還作了有關寂天生涯、著作和思想等全盤性的研究(1968)。江島惠教也發表過一篇關於《入行》註釋的論文(1966),介紹印度十部《入行》註釋中第九〈智慧品〉的大致內容。

反觀我們漢地,《入行》早在趙宋時期就被天息災譯成了漢文,題名《菩提行經》。可是一直未受重視,既無人研究作釋,也無人講說流通。在印度與西藏如此膾炙人口的一部名著,傳到漢地以後,竟然一直默默無聞。這究竟是何原因呢﹖筆者以為,主要的原因大概有兩個︰

(一)隋唐以後,漢地佛教已經發展到相當成熟定型的階段,論修行,非禪即淨。論教理,非天台即華嚴。其他舊譯的大經大論尚且乏人問津,新譯的典籍還有誰會去理會呢﹖

(二)天息災的譯文不怎麼流暢,很難讀懂,而且還缺了第三、四兩品。關於這點,只要把天息災所譯的前面幾頌列出來作一比較,我們很快就能明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了。


 筆者譯       天息災譯
(1)法身善逝佛子伴,  (1)如佛妙法體無邊,
及諸應敬我悉禮;   佛子正心歸命禮,
今當依教略宣說,   佛甘露戒垂覆護,
入善逝子律儀方。   我今讚說悉依法。
(2)此論未宣前所無,  (2)此說無有未曾有,
詩韻吾亦不善巧,   亦非自我而獨專,
是故未敢言利他,   我無自他如是時,
為修自心撰此論。   乃自思惟觀察作。
(3)循此修習善法故,  (3)如是發心觀察時,
吾信亦得暫增長;   能令我此善增長,
善緣同我諸餘人,   時見如是娑婆界,
得見此已亦獲益。   此乃是彼佛世尊。
(4)暇滿人身極難得,  (4)此界剎那難得生,
既得能辦人生利,   得生為人宜自慶,
倘若今生利未辦,   思惟若離菩提心,
後世怎得此圓滿!   復次此來何以得。
(5)猶於烏雲暗夜中,  (5)如雲覆蔽夜黑暗,
剎那閃電極明亮,   閃電光明剎那現,
如是因佛威德力,   佛威德利亦復然,
世間暫萌修福意。   剎那發意人獲福。


從前面的比對我們不難看出,像天息災這樣的翻譯,正確達意尚嫌不足,遑論從中感受寂天豐富的宗教情操。無怪乎呂澂先生會批評它說「譯文拙劣,錯訛亦多」。也難怪如此具有震撼力的經典之作竟然被漢僧束諸高閣,不聞不問。

〔參考資料〕 陳玉蛟《入菩薩行導論‧譯注》;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


菩薩

指志求佛果者。即求無上菩提,利益眾生,修諸波羅蜜行,當來可成佛之大心眾生。為三乘之一,十界之一。「菩薩」為「菩提薩埵」的略稱,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扶薩;意譯覺有情、道眾生、道心眾生、開士。有時菩薩亦被尊稱為「大士」,即梵語mahāsat-tva(巴mahāsatta)的意譯。音譯為「摩訶薩埵」或「摩訶薩」。雖然佛陀有時亦被尊稱為「大士」,然此「大士」係梵語mahāpurusa(巴mahāpurisa)之漢譯,與mahāsattva不同。此外,由於菩薩是佛位的繼承者,因此亦被尊稱為「法王子」(Kumārabhūta),此詞音譯究摩羅浮多,意譯又作「童真」。

關於「菩薩」一詞的名義,《注維摩經》卷一僧肇釋云(大正38‧328b)︰「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四分律飾宗記》卷七(本)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而謂此語有二義(卍續 66‧411下)︰
「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復次,薩埵是勇猛義,未得阿耨菩提時,恒於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此外,該書又引《佛地論》卷三而立三義,即(1)謂諸薩埵求菩提故;(2)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3)薩埵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

另外,《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6a)︰
「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中略)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中略)有大誓願心不可動,精進不退,以是三事名為菩提薩埵。」

《華嚴經大疏鈔》卷一(下)亦以三義釋之,即(1)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境,由境立名,故名菩薩;(2)菩提是所求果,薩埵是能求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3)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求勇猛故。

菩薩有上求菩提(自利)、下化眾生(利他)二種任務。但亦有發心求菩提而進五十二位階的上求菩提菩薩,與致力救濟眾生、下化眾生之菩薩,前者是本來的菩薩,後者是應化身之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等即屬於後者。至於前者,依小乘的看法,是指釋尊及過去佛之前生的修行時代;至於大乘之菩薩,則係指發大心入佛道,起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者。大乘以為,不論出家在家之男女菩薩,皆須歷三阿僧祇百大劫,經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階級。自古以來,被稱為菩薩的實在人物,印度有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中國有竺法護被稱為敦煌菩薩,日本有從朝廷受賜菩薩號者,如行基菩薩、大悲菩薩(覺盛)等。

菩薩依悟解之或深或淺而有不同的階位。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如《心地觀經》卷七謂菩薩分出家、在家二種(大正3‧322b)︰
「在家菩薩為欲化導淫室、屠肆,皆得親近。出家菩薩則不如是。然此菩薩各有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聚落,隨緣利益,安穩眾生。」

《大智度論》卷七亦謂有居家、出家兩種菩薩。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慈氏、妙德菩薩等是出家菩薩。同書卷四又分不退菩薩、退轉菩薩;卷四十一分坐禪、誦經兩種菩薩;卷七十四分生死肉身、法性生身;卷九十三分大力菩薩、新發意菩薩,又謂求佛道者有上、中、下三種,並列初發意、阿鞞跋致(不退)與最後身三種。

◎附一︰霍韜晦〈菩薩〉(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菩提,「菩提薩埵」的略稱,原文蓋從梵語bodhī-sattva的俗語形bodhisatta音譯。在這個複合詞中,bodhi(菩提)表「覺」或「智慧」;sattva原來是「存在者」的意思,引申為「人」或「眾生」,因此整個複合詞的涵義,就是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參看窺基《法華玄贊》卷二)。簡單來說,也就是求道的人。舊譯「覺有情」,即涵示了這種意義。

從歷史上看,「菩薩」這個名稱最先為釋迦牟尼在成道前所專用,也是早期佛弟子由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對成道前的釋迦牟尼的稱。釋迦為了成佛,作了種種努力,亦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因此應有一概念來點出它的意義;同時依據佛弟子的想法,這種遭遇即顯示出釋迦的生命與一般人不同。所以「菩薩」的稱呼,是釋迦求道生涯的總括,也是釋迦求道實踐的表現,非他人所能有。在這種想法之下,釋迦的求道生涯日漸豐富,故事愈演愈長,結果形成了特有的佛傳文學(jātaka,本生譚)。說佛陀前生曾為鹿王、猴王、象王、兔王、轉輪聖王等等,其中有許多都是從印度古代神話取材的,成為今日研究印度古代社會的重要材料。

在這些故事之中,最重要的一節,是燃燈佛(Dipaṅkara)授記的傳說。這追溯到四阿僧祇劫前,釋迦尚為一婆羅門青年,名叫善慧(Sumati),以七莖之花供養燃燈佛,於是獲得授記(預作標記)︰將來必可作佛。釋迦的菩薩活動就是這樣開始的。今天看來,授記的故事雖然是神話,但卻暗示了祇有立下決心求取正覺的人才能成佛,才能得到佛的授記。所以大乘佛教審決眾生是否菩薩,即以「發心」(發求受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心)為界。

燃燈授記的故事所獲得的另一個啟發,就是佛的多數性︰佛並非釋迦一人。由佛的多數性即可以推知菩薩的多數性;菩薩亦非釋迦一人。這樣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一方面,是從釋迦本生故事的神話世界進至另一規模更宏大的神話世界,由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圍繞諸佛的菩薩如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彌勒等亦紛紛登場,並且有其神通故事,而為信徒所敬拜。另一方面,則從神話世界下降至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實踐成佛道路的人就是菩薩,於是歷史上的人物,如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等都是菩薩。再進一步,更普及至一切眾生,認為一切眾生最後皆得成佛,而佛的本懷也是如此,所以一切眾生都是走在成佛道路上的人,一切眾生終極地說都是菩薩。這樣就和種性和佛性的觀念相通。相通的結果,對「菩薩」語義的了解亦有了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眾生即是一潛在的佛。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他一方面自利,求取菩提(bodhi),一方面利他,教化眾生(sattva),中國傳統所謂「上求下化」;自利利他即成為菩薩活動的標誌。後期經典,更強調菩薩利他的一面,菩薩形象完全落在與眾生的關係上說。除自己常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之外(布施、愛語、利他、同事。按︰六度四攝都是菩薩實踐的德目),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天台宗所謂︰「張大教網,亘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智顗《法華文句》卷一。華嚴亦有相類似的講法,見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這就把菩薩的積極救世的精神表露無遺,印度大乘佛教的產生原來也是出於這種精神的推動。

菩薩由初發心以至成佛,須經長遠之修行歷程,以次第升進其生命境界,並滅種種障,遂有種種的階位可說。這些階位,隨著經典性格及出現時代之不同,詳略亦異。一般說法,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六種性五十二位說為整齊而有代表性,如下︰


┌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
┌十 信┤
│ └心、迴向心、護心、捨心、願心
│ ┌發心住、治地心住、修行心住、生貴心住
├十 住┤、方便心住、正心住、不退心住、童真心
│ └住、法王子心住、灌頂心住………習種性
│ ┌歡喜心行、饒益心行、無瞋恨心行、無盡
├十 行┤心行、離癡亂心行、善現心行、無著心行
│ │、尊重心行、善法心行、真實心行………
│ └………………………………………性種性
│ ┌救護一切眾生離相迴向心、不壞迴向心、
│ │等一切佛迴向心、至一切處迴向心、無盡
五十二位┼十迴向┤功德迴向心、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心、隨順
│ │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心、如相迴向心、無縛
│ └解脫迴向心、法界無量迴向心……道種性
│ ┌四無量心(歡喜地)、十善心(離垢地)
│ │、明光心(發光地)、焰慧心(焰慧地)
│ │、大勝心(難勝地)、現前心(現前地)
├十 地┤、無生心(遠行地)、不思議心(不動地
│ │)、慧光心(善慧地)、受位心(法雲地
│ │)(按:本段括弧內譯名依《華嚴經》)
│ └………………………………………聖種性
├等 覺─入法界心……………………………等覺性
└妙 覺─寂滅心………………………………妙覺性


以上這五十二位,可以看出,完全是從心上升進,因此亦名五十二心。天台宗認為,此五十二位,亦可以用來表示主體對客觀存在體證的差距,另立「六即」配列如下︰


┌理即
外凡─┤
└名字即
┌觀行即
十信──內凡─┤
└相似即
十住─┐
十行─┼三賢位┐
十迴向┘ ├分真即
十地─┐ │
├因位─┘
等覺─┘
妙覺──果位──究竟即


此中「即」的意義,是顯示主客不二,存在之絕對籠罩性(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所謂「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但在實踐上,學者最先完全不知,這就是「理即」(理上如此),進為知識上的對象(名字即),然後以止觀踐證語言(觀行即),漸漸明朗,彷彿得之(相似即),但仍未親證。及信心堅定,永不退轉,真實存在逐步展現(分真即,亦名分證即),最後全部顯豁,吞沒主體而為絕對的一(究竟即)。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所顯露的並非客觀存在,而是主體的超越本質──本覺,所以另說有四位︰不覺(相當於前三即)、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這是思想的前提不同而引致其實踐論內容改動的例子。至於其他經典宗派,則大體上是據《瓔珞經》之五十二位增減。如《仁王般若經》略去「等覺」而說五十一位,《首楞嚴經》則先說「乾慧地」,復於十迴向之後加入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種禪觀境界(四善根)而為五十七位。此外,華嚴始教說五十一位,華嚴終教則略去十信位而主四十一位。《成唯識論》則以地前四十心攝屬資糧位(據《述記》說),四善根攝屬加行位,十地之初為通達位,復由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為修習位;此修習位之末段,為金剛喻定,能頓斷一切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即至究竟位而成佛。此中諸經教之開合情形,可如下表︰


┌──────┬──────┬──────┬──────┬─────┐
│ 瓔珞經 │ 仁王經 │ 華嚴經 │ 首楞嚴經 │成唯識論 │
│(五十二位)│(五十一位)│(四十一位)│(五十七位)│(五位) │
├──────┼──────┼──────┼──────┼─────┤
│ │ │ │乾慧地 │ │
├──────┼──────┼──────┼──────┼─────┤
│十信 │十信 │ │十信 │ │
├──────┼──────┼──────┼──────┤ │
│十住 │十住 │十住 │十住 │ │
├──────┼──────┼──────┼──────┤資糧位 │
│十行 │十行 │十行 │十行 │ │
├──────┼──────┼──────┼──────┤ │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 │
├──────┼──────┼──────┼──────┼─────┤
│ │ │ │四善根 │加行位 │
├──────┼──────┼──────┼──────┼─────┤
│ │ │ │ │通達位(初│
│ │ │ │ │地入心) │
│十地 │十地 │十地 │十地 ├─────┤
│ │ │ │ │修習位(初│
│ │ │ │ │地住心以後│
│ │ │ │ │) │
├──────┼──────┼──────┼──────┼─────┤
│等覺 │ │ │等覺 │ │
├──────┼──────┼──────┼──────┤究竟位 │
│妙覺 │佛地 │佛地 │妙覺 │ │
└──────┴──────┴──────┴──────┴─────┘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發心名菩薩,眾生之上首。世出世功德,悉由菩薩有。」

解說︰約一切法空性說,一切眾生有佛性,但並不因此說一切眾生是菩薩。要「發」菩提「心」,才「名」為「菩薩」。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簡譯,意義為「覺有情」,從上求菩提(覺),下化眾生(有情)得名。也可解說為︰求大菩提的有情。發了菩提心,就是菩薩。菩薩是修學大乘道的通稱,從初學,久學到最後身菩薩,真是淺深萬h 。但一般人總是想到觀音等大菩薩,這才不敢自稱菩薩了。初發心菩薩,雖還沒有大功德,可是已經是一切「眾生之上首」;不但為凡夫,而且為二乘賢聖所尊敬了。經中比喻為︰如王子初生,就為耆年的大臣所尊敬;獅子兒出生,就為百獸所畏敬;迦陵頻伽鳥在殼中,音聲已勝過了一切鳥類;新月的微明,就為人類所愛敬。菩薩發心以來,就是這樣可尊可敬的,大菩薩們是更不必說了。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悉由菩薩」而「有」的。這是說︰世間善法、聲聞緣覺等善法,都依佛菩薩而有;佛功德也是依菩薩而有的──所以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以世間善法來說,如說︰「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時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等。有些修菩薩行而暫時失敗了的,名「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等。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可尊可敬,而菩薩是從發菩提心而來的。所以大乘經中,無邊讚歎菩提心的功德,說他是「一切佛法種子」。

初發菩提心,重在立定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誓願,名為「願菩提心」。廣說如四弘誓願︰「無邊眾生誓願度,無盡煩惱誓願斷,無量法門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但是發菩提心,並非偶然想起成佛利生,而是要一番修習,達到堅固成就的。菩提心的修習,為修學大乘道,趣入大乘道的第一要著。菩提心從慈悲心起︰或是緣慈母的孝敬救度,擴大到願度一切眾生,而上求佛道;或是設想他人與自己一樣,利濟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進修到願意為利他而犧牲自己。修菩提心的動機、方法,近於儒家的仁道、恕道。但菩提心修習圓滿成就,深廣是與世間法大大不同的。這是大乘道的基石,修學大乘道的,應先多多的修學!

頌文︰「菩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解說︰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如布施,(1)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2)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3)法「空慧是方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

〔參考資料〕 《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放光般若經》卷五;《光讚經》卷二;《大品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小品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卷七十一;《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中;《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四;《法華經》卷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9});A. L.Ba-sham撰‧賴顯邦譯〈菩薩概念的演變〉(《諦觀》{64}期);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Har Dayal《The Bodhisattva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Leslie S.Kawamura《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m》。


增壹阿含經

五十一卷。苻秦‧建元二十一年(385)兜佉勒國沙門曇摩難提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冊。此經是印度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中的一種,所說多為漸次趨入佛法的施、戒、生滅、涅槃等道理。隨世人的根機不同,常從各方面來演說一法,隨事增上,以數相次,從一法增至十一法,並說有種種因緣故事,所以叫《增一阿含經》。最初是由曇摩難提口誦出梵本,竺佛念譯傳,曇嵩筆受,共得四十一卷(現行本成五十一卷)。其後半十五卷每品或大段末尾原有的錄偈,因譯人忘卻未譯,經道安與法和加以補訂。但全經譯文未能盡善,後來曾經僧伽提婆略加改訂,因之現行本遂多題作「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

此經的內容結構,舊傳有四分八誦,但現行本只有十一法的〈牧羊品〉名下標注第四分別誦,其餘段落不明。全經五十二品,四七二經。即︰(1)〈序品〉。(2)一法,有十三品,一0九經。(3)二法,有六品,六十五經。(4)三法,有四品,四十經。(5)四法,有七品,六十一經。(6)五法,有五品,四十七經。(7)六法,有二品,二十二經。(8)七法,有三品,二十五經。(9)八法,有二品,二十經。(10)九法,有二品,十八經。(11)十法,有三品,二十六經。(12)十一法,有四品,三十九經。各品主題如次︰

(1)〈序品〉第一,彌勒菩薩告賢劫中諸菩薩及諸天等流布此經;又阿難因優多羅曾受持七佛之法,故以此經囑累優多羅。

(2)一法,〈十念品〉第二,說念佛乃至念死是為十念,共十經。〈廣演品〉第三,廣說十念法門,共十經。〈弟子品〉第四,說弟子中阿若拘鄰等百比丘各人專長一法。〈比丘尼品〉第五,說大愛道等五十比丘尼各人專長一法。〈清信士品〉第六,說三果等四十位優婆塞的功德。〈清信士女品〉第七,說難陀陀等三十位優婆斯的功德。以上四品合為一經。〈阿須倫品〉第八,以阿須倫不能觸犯日月比喻波旬不能壞如法比丘,乃至一佛出世無與等者,共十經。〈一子品〉第九,如母愛獨一子女,教使成人,佛誡諸比丘善念專心求於果證,乃至說用不淨想滅五蓋等,共十經。〈護心品〉第十,說心無放逸能滅三漏,乃至常當專精一心念佛,共十經。〈不還品〉第十一,說滅欲、恚癡、慳一法能成阿那含,乃至有一比丘心疑佛說,佛告以利養心重能敗善本,如來所教不虛等,共十經。〈一入道品〉第十二,說依專一心,入賢聖八品道,能證泥洹,乃至利師羅比丘以貪利養致生地獄中等,共十經。〈利養品〉第十三,說修羅陀比丘因貪利養而墮惡道,若滅味欲即能成道,得盡諸漏,乃至帝釋問須菩提病,聞法法生滅之道而悟無我等,共八經。〈五戒品〉第十四,說殺生等墮三塗,不殺廣施人天得道等,共十經。

(3)二法,〈有無品〉第十五,說應捨有無二見。次說法財二施、二業、二思、愚智二相、思惟二法,禮佛、禮法、禮佛寺等,由受法教化及內思止觀二種因緣起於正見,共十經。〈火滅品〉第十六,說難陀由覺淫坑火得度四流,次說有餘無餘等二涅槃,烏豬等二喻,善不善、正邪法、貪瞋癡三毒盡為燭明,八正道業,忍與思惟二力,阿那律說天眼不如慧眼,佛記羅云具足禁戒當漸得道等,共十經。〈安般品〉第十七,佛告羅云修安般法,能證羅漢。次說如來與輪王出世甚難,辟支、羅漢出世亦難,作惡與不造善二法煩惱,邪見不可貴,正見可貴,阿難念欲無厭,佛為說頂生王因緣,說善惡二種知識,周劉槃特及舍利弗化世典婆羅門,提婆達兜勸太子弒父,佛說尊者應行正法等,共十一經。〈慚愧品〉第十八,說慚愧二妙法,說二無厭足,法食二施,斷結即梵志,阿闍世王以醉象試佛,佛降伏醉象,訓誡難陀,使遊天、地獄二境,平等視眾生為佛,佛讚大愛道第一廣識多知,非法言法,法言非法,此二種人為謗如來,應稱譽者加以稱譽,不應稱譽者即不稱譽,此二種人獲福無量,共十經。〈勸請品〉第十九,說梵天請說法,為釋提桓因說捨苦樂二行,斷愛欲解脫法,師子王與阿羅漢二無怖,漏盡羅漢應學,有慧與無慧二法,貧賤與富貴二法,生貧賤家與豪族家二法,以及須深女發大乘心,二住地人,二難遇人,小恩不忘況復大者等,共十一經。〈善知識品〉第二十,說親近善惡二知識,次說曇摩留支入禪三昧觀見前身,供佛與謗佛二因緣,得食染著不染著二喻,近佛遠佛,懈惰與精進,修止觀二法,發歡喜心不懈慢,信施二法難與二種人說,供養父母及菩薩,以慧斷結,除愛離二苦等,共十三經。

(4)三法,〈三寶品〉第二十一,說歸三寶之德,施等三福業,受胎三因緣,心於三寶安住不動,身、口、意三善業,諸根寂靜等三法得漏盡,三病三藥、三患、三惡行,欲、色、痛三法有味著,敬、戒、施三牢要,身、命、財三不牢要等,共十經。〈三供養品〉第二十二,說三應供養,於三寶所種善根,滅三毒使,三事宜覆不宜露,三事宜露不宜覆,生、死、老三有為相,愚智各有三相三法,戒定慧三成道法,少壯等三不可保法,貪欲等三墮惡趣法,貪飲睡三無厭足法等,共十經。〈地主品〉第二十三,佛為波斯匿王說作福無厭當如過去王,次為尊者二十億耳以調琴適度喻比丘學道,提婆長者過去因緣,戒聞施三妙香,佛不與惡提婆達兜相見,並誡阿難莫與愚人從事,不著利養得戒定慧三法,三善趣三惡趣,等、邪、不定三聚,欲恚害三觀,出要、不害、不恚三想等,共十經。〈高幢品〉第二十四,說念三寶得無畏,念三幢得無怖,次說度那優羅,釋種請佛為王,佛說法勝於輪王,佛為五比丘說法,說惠施慈仁自守三法,度三迦葉及弟子等入道,三齋日受八關齋法,三事獲福無量法,長壽王讓國因緣,跋耆國有阿那律等三族姓子,得大善利,三結繫縛人不到彼岸,三三昧不久住生死等,共十經。

(5)四法,〈四諦品〉第二十五,說覺知四諦出苦。次說親近善知識等四法,如來出世四未曾有法,持捨等四擔,胎卵濕化四生,有無結等四人,生而似熟等四果如四種人,捨戒如四種鳥為風所壞,四鳥四雲喻四比丘等,共十經。〈四意斷品〉第二十六,說四意斷為一切諸行所依,最為第一。次為波斯匿王分別先明後暗等四種人,戒、定、慧、解脫四應覺知法,老、病、死、無常如四山,無常等四法印,義法等四辯,世界等四不可思議,四法本末,四種人應起塔,婆迦梨得四諦能盡漏等,共十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說舍利弗目犍連能廣演四諦義。外道不能分別欲等四受,如日初升等喻布施四法,四無所畏,四眾成就,四等心,知時等四施功德,四可敬人等,共十經。〈聲聞品〉第二十八,說四大聲聞化跋提長者等入道。次說欲恚等四結覆心,卑、天、梵、佛四座,四大無常,四大廣演義,世出世間四事,四果譬喻等,共七經。〈苦樂品〉第二十九,分別先後苦樂等四種人。次說身樂心不樂等四種人,四梵福,四食,四辯,四不可思議,四神足,四起愛法,四姓同名釋種,慈悲喜護四等心等,共十經。〈須陀品〉第三十,佛印可須陀所說許為比丘。又老比丘無恭敬心,當生龍中,修摩那當見四諦,以及他過去的因緣等,共三經。〈增上品〉第三十一,為生漏婆羅門說以四禪得三明。次說恭敬三寶及持戒四事,四種行跡,四法本,四無量,四三昧,四毒蛇,四恩生天,依戒定慧解脫四賢聖道成佛,覺休息等四樂得四諦之法,比丘當修無常想,斷欲、色、無色愛,多誦經唄不如思惟四緣之法,行法得道等,共十一經。

(6)五法,〈善聚品〉第三十二,說信等五根為善聚,五蓋不善聚。禮佛有五功德,比丘當滅五結修五根,多耆奢造偈第一,說天子五衰相證道因緣,又五事不可得,病人及瞻病人五易瘥法與五不易瘥法,惠施五功德,應時施五事等,共十二經。〈五王品〉第三十三,為波斯匿等五王說眼等五欲法。次說尸婆羅與五百童子出家因緣,五破欲比丘,不淨觀能除欲縛,掃地五事,掃塔五事,長遊行人五難事,不多遊行人五功德,一處住五非法,不一處住五功德,寧投身猛火亦不破戒,應修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共十經。〈等見品〉第三十四,說當思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述流離王滅釋種事及其過去因緣。諸天有五衰相。出家有五毀辱法,雞頭梵志證果因緣,世間有五事不可得,五種人不可治療,阿須倫被五天所繫縛,比丘也同樣為魔所縛,五陰為滅法等,共十經。〈邪聚品〉第三十五,說五事邪聚、五事正聚。如來出世五事,有五種施無福,有五種施得大福,人無放逸則破魔五縛,比丘應有五想,有五時不向人禮,毗舍羅因五道大神證果因緣,女人有五種惡,五陰不牢固,僧伽摩知五陰無常降魔證果等,共十經。〈聽法品〉第三十六,說隨時聽法有五功德。次說造浴室五功德,施楊枝五功德,屠牛等人必墮惡道,佛因帝釋五因緣請為母說法,五王為佛造大神寺等,共五經。

(7)六法,〈六重品〉第三十七,說舍利弗神力,目連神足各皆第一,身口意三業慈與同利、同戒、同見等六重法,令毌忘失。次說六界、六入、六識、六比丘快樂法,咒願六德,求六通等當念戒德具足,六法入地獄,六法生天,六法至涅槃,觀六入因緣生滅,不護六根為不修梵行,及記薩遮尼犍子見佛當盡苦際等,共十經。〈力品〉第三十八,說凡常六力,比丘當學佛以大慈為力,弘益眾生。次說鴦掘魔賊值佛得阿羅漢道因緣,三惡道與三善道,滅六塵六入等內外六事,施等六法無厭足,滅六見法,乃至喜益王成辟支佛因緣,觀六情法,思惟六情無主,波斯匿王增六事功德,佛以六事應受禮拜,輸盧降伏六師外道,佛說六情染著則流轉等,共十二經。

(8)七法,〈等法品〉第三十九,說七法受樂漏盡。次說發心出家乃至成無漏七時,七事喻無善、退善、不進及四果,七事喻比丘淨戒乃至魔不得其便,七神識住處,如來出世有七覺意現,比丘不必慕輪王七寶,應修梵行現身證果,童真迦葉解七喻義因證羅漢,七車喻戒清淨乃至得涅槃等,共十經。〈七日品〉第四十,說七日出時世界無常。次說比丘有七不退轉法,七覺意能治貪欲等七使,七人可事可敬,毗羅先長者七日應命終墮落,阿難度令出家乃至生天,七斷諸漏法,七事增益功德,於出入息修死想,欲存七日乃至一日皆放逸行,七尼犍子七倮形人等非梵行人,迦旃延廣演七使義等,共十經。〈莫畏品〉第四十一,說斷三結名不退轉義,七死七生盡苦際。次勸梵志死七男兒勿為無常苦惱,觀七善處,修七法得七覺意,佛以八種道及七覺法寶付囑迦葉阿難,共五經。

(9)八法,〈八難品〉第四十二,說三惡道等八難。次說八正道離八大地獄,佛度君荼羅比丘尼等,佛八未曾有法,以八因緣而天地動,八大人念,佛以八法勝八部眾,讚八處惠施,說惠施八德,八邪趨泥犁,八道向涅槃等,共十經。〈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為馬血天子說八正道得盡世界邊際。次說八關齋法,以八事至海喻人至涅槃,貪著利養則離八正道,由八正道度生死難,度阿闍世王雖不得八正道,而得無根信,當除隨世回轉八法,不著世間八法,四果四向等八種人不著生死等,共十經。

(10)九法,〈九眾生居品〉第四十四,說當離九眾生居處。次說施願九德,惡比丘成就九法不成道,孔雀九法以喻比丘顏貌端正等九善法,當捨女人繫縛男子九法,不著四大乃至涅槃為諸法本,九種人離苦患,九種人可貴可敬,為滿呼王說朱利槃特比丘的德行,豫知人情等九種人,善知識為全梵行人眾生性行不同想念各異,故知有九眾生居與九神所止處等,共十一經。〈馬王品〉第四十五,說女人有不淨等九惡,過去商人墮羅剎國商主乘馬王脫難因緣。次說比丘有九法不得長大,於四事供養當念少欲知足,世出世等九食,修慈當得盡漏,空三昧為王三昧等,共七經。

(11)十法,〈結禁品〉第四十六,說有十事功德,如來為比丘說戒。次說聖賢所居有十事,如來十力,十念法,比丘親近國家有十非法易招譏嫌,國王比丘各有慳貪等十非法,持戒等十法,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比丘當修白骨等想,令一著欲比丘重修十念證果,共十經。〈善惡品〉第四十七,說十惡墮落,十善生天,十念到涅槃。次說殺盜淫妄等十惡報,誡比丘等當思十功德論,羅云無身口意等十過,施主奪還施物與人非平等施,十善除邪見,眾生百歲中其行性異等共十經。〈十不善品〉第四十八,說十不善業果報。次說過去七佛廣略二戒因緣,彌勒下生成佛時教眾修十想事,師子長者供養舍利弗等,佛為羅云說供養十人多福,等壽比丘入金剛三昧故事等,共六經。

(12)十一法,〈牧牛品〉第四十九,說牧牛有得失各十一法,比丘亦有得失各十一法。次說比丘應成就十一法,佛因十大弟子及提婆各將徒眾經行,因說善惡各以類相從,莫與惡知識共事,五通與六通不同,阿羅漢十一法,佛為比丘釋十二因緣法,十一種人不得八正道,讚一座食法,息心為沙門,清淨為梵志,提婆達兜成辟支佛因緣,修慈心得十一果報等,共十經。〈禮三寶品〉第五十,說禮佛等當行十一法。次說禮法當念十一事,禮僧當專十一法,大天王等以世法相續,如來今以出世法累囑阿難,說四大泥犁之人罪報相,佛知五趣五趣道與涅槃涅槃道,雪山大樹五事長大,人亦以信戒等五事長益,誦十二部經須知義依行,眾生因無明長夜受苦,大小二劫,共十經。〈非常品〉第五十一,說眾生流轉生死,墮泪流血多於恒水。次說須菩提思惟無常成辟支佛,應除五弊斷五結,精進比丘當具足戒律等,寧睡不造惡業,記阿那邠祁四子將來出家證果,阿那邠祁聞法生天,為阿那邠祁說四種婦,五陰身不可甘處,當求方便降伏於心,共十經。〈大愛道般涅槃品〉第五十二,大愛道等涅槃,佛自供養大愛道以報養育之恩,婆陀過去供佛求作女身,生死劫長應生過患。次說聞法有五功德,施主有五功德,施心宜平等,三業以意行為重,生死等四苦難免,十惡報劇,為波斯匿王釋十惡夢等,共九經。

聲聞乘各部所傳之《阿含》,各各不同,《增一阿含》秦譯本究屬於何部所傳,舊時已有一致的意見。因此經有〈序品〉,又有十一法,顯然非一切有部所傳。所談義理有些近乎大眾部的主張,大眾部為大乘所自出,經中又承認大乘,所以此經大概是大眾部的傳本。

《增一阿含》全部梵本已佚,近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文斷簡中,僅有一種,相當於《增一阿含》卷三十三〈善聚品〉第五經《歲經》。

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有不少零譯本,現存者有《阿羅漢具德經》三十種。另有雜經四十四篇一種,後漢‧安世高譯,係部分《增一阿含》的譯本(與全譯本的原本不同)。從前雜在《七處三觀經》一起,經今人考訂才分別出來。

《西藏大藏經》中無《增一阿含》全譯,僅有零本三種。(1)《增一阿含》卷二十四〈高幢品〉第一《幢經》。(2)《增一阿含》卷二十五〈四諦品〉第一《諦經》。(3)《增一阿含》卷四十九〈放牛經〉第十經。

《增一阿含》與南傳巴利文《增支部》對勘,四七二經中,僅有一三五經相同,不足三分之一。其餘勘同巴利文《長部》的約二經,同於《中部》的約三十三經,同於《相應部》的約四十六經(詳見赤沼《對照目錄》)。(田光烈)

◎附︰印順〈讀「大藏經」雜記〉(摘錄自《華雨集》三)

古代譯出的《阿含經》,每部都含有多數的經典,在長期的抄寫流通中,不免有缺佚與次第倒亂的情形。(中略)

《增一阿含經》,是由曇摩難提誦出而翻譯的。譯經當時的釋道安,在〈增一阿含經序〉中說︰「四十一卷,分為上下部。上部二十六卷,全無遺忘;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中略)合上下部,四百七十二經。」依安公說,似乎全部完整的誦出,只是下部(以全經五十一卷來說,下部約為後十八卷)沒有「錄偈」而已。但現在所見到的,沒有所說那樣的完整。前三十二卷、三十八品中,有十二品沒有「錄偈」,這能說「全無遺忘」嗎﹖反而與下部相當的十四品中,卻有五品是有「錄偈」的。經文的錄偈不全,也就是誦出者對經文次第的記憶不全,經文就有顛倒錯亂的可能。依經中的「錄偈」,可以指出次第錯亂的,有︰

(1)(卷七)〈一入道品〉第十二與〈利養品〉第十三間的錯亂︰〈利養品〉末「錄偈」說︰「調達及二經,皮及利師羅,竹膊,孫陀利,善業,釋提桓。」比對經文,「調達……師羅」,是〈一入道品〉的七、八、九、十──四經;「竹膊……提桓」,是〈利養品〉的三、五、六、七──四經;「竹膊」與「孫陀利」間,有四「那憂羅」經︰全偈有九經。剩下〈一入道品〉的一……六經,〈利養品〉的一、二經,共有八經,也可自成一品。

(2)〈安般品〉第十七,〈慚愧品〉第十八,〈勸請品〉第十九──三品間的倒亂︰〈勸請品〉二經下,有「錄偈」說︰「羅云、迦葉、龍,二難(陀)、大愛道,誹謗、非、梵請,二事最在後。」依偈比對,「羅云」是〈安般品〉一經;「迦葉……非」,是〈慚愧品〉的四、五、六、七、八、九、十──七經;「梵請、二事」,是〈勸請品〉的前二經。以上十經,成一偈一品。〈勸請品〉三……十一──九經,別有錄偈,自成一品。〈安般品〉除了第一經,還有十經,也自成一品。〈慚愧品〉僅剩前三經,一定有所脫落了。

(3)〈聲聞品〉第二十八,與〈須陀品〉第三十間的倒亂︰〈聲聞品〉末「錄偈」說︰「修陀、須摩均,賓頭、塵翳、手,鹿頭、廣演義,後樂、柔軟經。」「賓頭……柔軟」,是〈聲聞品〉全品七經;「修陀、須摩均」,是〈修陀品〉全品三經。依「錄偈」次第,〈修陀品〉應在〈聲聞品〉前,而且只是一品(十經)。依上來三偈,可見在一法、三法、四法中,有「錄偈」也還是有倒亂的。

《增一阿含經》的次第倒亂,實由於誦出者的遺忘。除「錄偈」外,還可以從次第去發見倒亂。《增一阿含》是增一法,從一法到十一法(說一切有部本,以十法為止)的次第,是結集者依據的原則。然(四十五)〈馬王品〉是九法,而第五經說「聲聞部」、辟支佛部、佛部──三乘行,而稱歎(佛的)慈心最勝;第六經說三三昧耶,而以空三昧為王三昧;第七經說佛、法、眾(僧),三寶的沒有三毒。這三經都是三法,卻編在九法中,顯然是錯亂了!《撰集三藏及雜藏傳》說︰「難(問答一一,比丘念佛,以是調意,故名增一。(中略)十一處經,名放牛兒,慈經斷後,增一經終。」一法以念佛為始,十一法以〈放牛兒品〉的慈經為最後,這一次第,與《增一阿含經》是大體相近的。如(四十九)〈放牛品〉,以放牛十一法為第一經,慈心十一功德為最後。但〈放牛品〉第八經,說沙門、婆羅門行,沙門、婆羅門義;第九經說五逆──調達的事緣,都與十一法不合。反而〈放牛品〉後,(五十)〈禮三寶品〉的一至三經,說禮佛、禮法、禮僧,當念十一事,倒是應該編入〈放牛品〉的。〈禮三寶品〉第四經以下,(五十一)〈非常品〉,(五十二)〈大愛道品〉,都不是十一法,與增一法的編次原則不合!可說是誦出者忘失了次第,一起編在後面而已。《中阿含經記》說︰起初,《增一》與《中阿含》等,「違失本旨,名不當實,依稀屬辭,句味亦差,良由譯人造次,未善晉言,故使爾耳」。《增一阿含經》,雖在洛陽修正一番,遠不如在建康重譯的《中阿含經》來得好。次第錯亂,文義又不善巧,在我國所譯的《四阿含》中,《增一阿含經》是最不理想的。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楊郁文〈增壹阿含經題解〉(《佛光大藏經》〈增一阿含經〉卷首);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


福田

謂能生福德之田。即散播布施、供養等之種子,則能結福德之實,故以田地喻之。如行布施時,接受布施者稱為福田。《大智度論》卷四謂佛、辟支佛、阿羅漢皆是福田,以其煩惱盡而無餘故。《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謂世中之學人、無學人能正其身,口、意亦復然,是為良田,施彼則得大福。《諸德福田經》說僧眾之中有五德者,名為福田,供之得福,進可成佛,文云(大正16‧777a)︰
「何謂為五︰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軀命,遵眾善故。五者志求大乘,欲度人故。以此五德,名曰福田。」

又,《成實論》卷一〈福田品〉謂二十七賢聖為福田,以其斷盡貪恚等諸煩惱,其心空,不起煩惱惡業,得不作法,所得禪定皆清淨,永離諸煩惱,棄捨憂樂,又能斷除五種心縛,成就八種功德,以七定善護心,又盡滅七種漏,具足戒等七淨法,成就少欲知足等八功德,又能度彼岸,及勤求度,故名福田。《首楞嚴三昧經》卷下有言,具十法行則稱真實福田。如上所述,福田廣通學無學三乘人,但其中以佛為最勝福田。

在各種福田中,佛、佛弟子、修行者等必受尊敬者,稱為敬田;父母及師長等必受報恩者,稱為恩田;受憐憫之貧者、病者等,稱為悲田。此等總稱為三福田。另據《雜阿含經》、《維摩經》等諸經典所說,有二福田、三福田、四福田、八福田之區別。茲略述如下︰

(1)二福田︰《大智度論》卷十二謂有憐愍福田、恭敬福田二種。前者能生憐愍之心,後者能生恭敬之心。《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列舉眾僧、父母二種福田。謂眾僧為出三界之福田,父母為三界內之最勝福田;同經卷五又列舉有作、無作二種福田。有作是欲得福報而修福業,即父母及師長;無作謂無欲求福報,唯起恭敬而修,即諸佛法僧及菩薩。《像法決疑經》列舉敬田、悲田二種,佛法僧三寶為敬田,貧窮孤老乃至蟻子等為悲田。

(2)三福田︰《優婆塞戒經》卷三〈供養三寶品〉說報恩、功德、貧窮三種福田。父母師長和上為報恩福田;得煖法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人為功德福田;一切窮苦困厄之人為貧窮福田。《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布施持戒品〉說有大德、貧苦、大德貧苦三種福田,大德指佛、菩薩、阿羅漢乃至須陀洹;貧苦指畜生、老病、聾盲、瘖啞等;大德貧苦指大德之有老病、貧苦者。

(3)四福田︰《正法念處經》卷六十一舉出母、父、如來、說法法師四種福田。

(4)五福田︰如《華嚴經探玄記》卷八認為,福田總有恩田、敬田、德田、悲田、苦田五種。如來及塔、菩薩、知識並父母等為恩田亦敬田,聖僧二乘為德田亦敬田,其餘乞食及貧人為悲田亦苦田。

(5)八福田︰《梵網經》卷下舉出八福田之說,文云(大正24‧1007a)︰「八福田中,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母、病人。」又云(大正24‧1005c)︰「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關於八福田的解說,頗有異說。智顗《菩薩戒義疏》卷下說是佛、聖人、和尚、阿闍梨、僧、父、母、病人等八種,義寂、太賢、勝莊等所說同此。智周《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四謂佛法僧三寶、父母、師僧、弟子、諸根不具、百種苦等八種,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又列出三說。

福田之說雖有多種,但其中以「佛及聖弟子為福田」為其本說,故阿羅漢有應供之稱。後貧窮田之說起,乃稱佛等為敬田,貧窮為悲田。中國對於悲、敬二福田,向來盛於供養惠施,日本則多處設有悲田院、敬田院。此外,有所謂能生福德之衣,因此稱袈裟為福田衣。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六〈小緣經〉;《雜阿含經》卷三十五、卷四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十九;《小品般若經》卷八;《大寶積經》卷一一六;《四分律》卷二;《廣弘明集》卷二十八;《釋氏要覽》卷中;早島鏡正《初期佛教と社會生活》;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福祉事業》。


檀越

指「施主」。即施與僧眾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等之信眾。音譯陀那鉢底、陀那婆。梵漢兼舉稱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槃經》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寧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衣服。」

關於檀越與受施者之間,諸經中屢有提及。如《增一阿含經》卷四〈護心品〉云(大正2‧564a)︰
「檀越施主當恭敬如子孝順父母,養之侍之長益五陰,於閻浮利地現種種義。觀檀越主,能成人戒聞三昧智慧,諸比丘多所饒益,於三寶中無所罣礙,能施卿等衣被、飲食、床 榻、臥具、病瘦、醫藥。是故諸比丘當有慈心於檀越所,小恩常不忘,況復大者。」

同書卷二十四又謂,檀越施主有五功德,即︰(1)名聞四遠,眾人歎譽;(2)若至沙門、剎利婆羅門長者眾中,不懷慚愧,亦無所畏;(3)受眾人敬仰,見者歡悅;(4)命終之後,當生天上或人中,在天為天所敬,在人為人尊貴;(5)智慧遠出眾人之上,現身盡漏不經後世。

此外,《長阿含經》卷十一謂,檀越當以五事供奉沙門,即︰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時施、門不制止。

關於檀越之語義,《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條下註云(大正54‧211b)︰
「梵云陀那鉢底,譯為施主。陀那是施,鉢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譯。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轉名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捨自可越渡貧窮。妙釋雖然,終乖正本。舊云達䞋者,訛也。」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四十七〈瞿曇彌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九;《梵網經》卷下;《大寶積經》卷四十七;《翻譯名義集》卷一;《釋氏要覽》卷下。


[南山律學辭典]
僧制非法

亦名:非法僧制

子題:賕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一、總列諸過)寺別立制,多不依教。飲酒醉亂,輕欺上下者。罰錢及米,或賒貨賕,當時同和,後便違拒不肯輸送,因茲犯重;或行杖罰枷禁鉗鎖;或奪財帛以用供眾;或苦役治地、斬伐草木、鉏禾收刈,或周年苦役;或因遇失奪,便令倍償。或作破戒之制,年別依次鉏禾刈穀,若分僧食及以僧物,科索酒肉,媒嫁淨人,賣買奴婢及餘畜產;或造順俗之制,犯重囚禁,遭赦得免,或自貨賕,方便得脫,或奪賊物,因利求利;或非法之制,有過罪者,露立僧中,伏地吹灰,對僧杖罰。如是眾例,皆非聖旨。(二、推釋所以)(一﹑正示非法)良由綱維(即眾首)不依法網,同和而作,惡業深纏,永無改悔。眾主有力,非法伴多,如法比丘,像末又少,縱有三五,伴勢無施。故佛預知有不令同法,如後引之。(二﹑引證如法)僧祇云,若作非法制者,應訶令止;不者,當說如法欲已,起去。若眾中有力者不聽,當語旁人言,此非法制,止得三人;不得趣爾而作,應知識邊作。若不得者,說見不欲,與護心相;應云,彼自有業行,何關我事,如失火燒舍,脫身便罷。毗尼母云,見眾非法事,獨不須諫,應作默然;如上說。」資持記釋云:「大科第二,非法中,總列分三,初二句總標。飲下,二列相,初列諸非治,或作下,二明三種非制。初中,飲酒等者,示所犯過。罰錢下,列能治法。大分五種。初罰財物,亦財寶,輸即盡也。雖非法制,以先同和,不送成重。餘四可解。周年苦役一句,連屬上文為一種。鉏,墾;刈,割也。次列三種制者,同今眾院規繩之類,初破戒制中。所列多相,並律明禁,反立為制。鉏刈即犯掘壞,分僧食即盜常住,賣買等即畜不淨物,自餘可知。即今禪眾不知戒相,普集僧眾,擇菜造食,舉世盛傳,矜為正則。流弊斯久,孰為改之?科索,謂率斂也。畜即生口,產謂田土。順俗制中三種。赦即放也;俗王普赦,僧取為制。貨賕得脫者,效俗贖刑。因利求利者,失少奪多也。非法制中亦三。露立即[仁-二+果]身。吹灰謂吹地灰塵。如是下,三通結。」(事鈔記卷七‧三四‧九)


大乘三學

子題:大乘戒分三品、三品戒、三聚淨戒、小教四夷、大乘十重、護心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若據戒分三品。律儀一戒,不異聲聞,非無二三有異,護心之戒,更過恆式。……若論定慧,小觀相空,深觀唯識。鈍見空時,不分別色;利知唯識,不分別空。」  資持記釋云:「大乘中,三品,即:一﹑攝律儀,二﹑攝善法,三﹑攝眾生。初則斷惡,二﹑即修善,三﹑即度生。準智論中,二乘但有斷惡一聚,雖有作持,還歸離過;不修方便,教化眾生,故無攝善;自調自度,故無攝生。是以今文,但舉律儀,比校同異。言不異者,準業疏圓宗,謂同三聚。彼云,戒分三品,約義收緣,不異諸律。由非明制,故云約義。如殺一戒,具兼三位,息諸殺緣,即攝律儀;常行慧命,即攝善法;護前生命,即饒益有情。此一既爾,餘戒例然。疏文,性戒並例此說。若論遮戒,如酒、寶等,離畜飲過,即攝律儀;常行對治,即攝善法;息世譏嫌,即攝眾生。若取大小戒本以分,則小教四夷大乘十重,四夷大同,餘六並異;以至畜寶、然身等,異相極眾;且云二三,意顯同多異少故也。護心,防瞥爾也。如下不起貪瞋等,如梵網制不慳、不瞋等,又涅槃隔壁聞鐶釧聲,分別男女,心染淨戒之類。……次定慧中,由小菩薩,涉於大小,小據觀智,大約志求;小大雖異,並菩薩乘故,且一往通收大中。初示觀別,如上所明。鈍下,次校淺深。鈍即小菩薩,在大為鈍,望小則利;不分別色,異上二乘析色故。利即大菩薩,不分別空,超過小菩薩故。由觀唯識,住於中道,了一切法,無非心識;識非色空,非不色空,尚不分別識,何況分別空?若知唯識,則住實相,無分別故。」(事鈔記卷四一‧一二‧六)


大盜戒盜人物結犯之主

亦名:盜人物結犯之主

子題:掌護損失主、寄附損失主、被盜物主、不現前盜、對面現前奪、賊施比丘物主、收囚縛賊主、狂人施物主、守視人作主、守邏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盜人物中,由定有主,故望二主結:一、損正主,二、損護主。(一,立句法以簡罪)(一、三句望正主)就正主物,要有三句:一﹑有我所心,有守護。如匱中[帛*系]絹財物等。二﹑有我所心,無守護。田中五穀是。三﹑無我所心,無守護。地中伏藏是。若盜此三,並損正主,結罪。(二、三句望護主)就守護主,二句不同:一﹑有我所心,別守護。如僧可分物,令人守掌者。二﹑無我所心,別守護。如關頭奪得禁物,及比丘失物,為官奪得。盜得此物,望守護結。(二,分二主以辨相)今總二主,分為七種:一、掌護損失主。善見云,比丘為他別人,乃至三寶,守護財物;若謹慎掌護,堅鎖藏戶,而賊比丘,從孔中屋中竊取,或逼迫強取,非是護主能禁之限者,望本主結罪,不合徵守物人。若徵犯重。若主掌懈慢,不勤掌錄,為賊所偷者,守物比丘,必須償之,不望本主;若不還者,守護結犯。二、寄附損失主。十誦,有比丘遠處寄物,著道損破。佛言,若好心捉破者,不應償;惡心破者,須償。比丘寄居士物,不好看故,失者應索取。若寄居士物,居士寄比丘物,如上二說。若借他物者,不問好惡二心,若損,一切須償。今有為他洗瓶缽,及誤破失者,並多索償,隨滿結重。三、被盜物主十誦,若眾中失物者,眾主不得為其檢校,及以投竄誦咒而取。義張二位:一﹑不現前盜。物主護心義弱,取者得想決徹;主雖有心不捨,後見此物,不得奪取。以離地屬賊義成,若奪犯重。故律云,時有比丘,奪劫(盜)者物,佛言,波羅夷。僧祇,面不現前,(一)本主不捨,(二)奪者(盜者)未作得想,後得奪取。反上二緣,奪得重罪。縱自心不捨,前人決定,取者,正成盜損;不得奪之。若先捨者,無主物故,亦不合奪;舉離屬於後取。二﹑對面現前奪。((一)可奪)由守護義強,奪者猶預,得想未定。本主心弱,而未捨者,亦得追奪。僧祇,賊奪物去,比丘逐賊,奪得本物,無犯。又闇逐賊,彼藏物去,比丘即取將來。又賊漸近村落,比丘逐賊,若和喻得,若恐嚇得,無犯;知有死事,不應告人。如上諸句,皆是對面被劫。(二、不可奪)若已作失想,不問奪者決定不決定,後還取者,便為賊復奪賊物,並由決屬賊故。縱不失想,而賊心決取無畏,亦是屬賊,不合追奪。毗奈耶云,若失物,官人奪得還比丘者,得取無犯。準此,面不現前,乃至盜金像等,雖知藏處,亦不合取。十誦,若比丘為賊所獲,自偷身賊所無犯;若師奪弟子,將來,得重。四、賊施比丘物主。(一﹑別人物)十誦,賊偷物來,或好心施,或因他逐,恐怖故施,得取此物;莫從賊乞,自與者得取之。取已,染壞色而著;有主識者,若索還他。若賊比丘邊,買得衣者,本主見衣,不得直奪,應還本直。(二﹑三寶物)今或有偷三寶物,及以金銀經像,毀成器鋌,而乞比丘者,若準上文,應得受之。據理,已曾經佛受用,但可取之,依本處用。五、收囚縛賊主。僧祇,官未收錄,未鈔物名字,而寄附比丘者,得取。若已收錄者,不得。若云施佛塔僧者,得取,露現持出,不得覆藏。若有問者,言佛物僧物我物;若不許者,還之。六、狂人施物主。摩得伽云,若狂人自持物施,不知父母親眷者,比丘得取;若父母可知,不自手與,不可取。七、守視人作主。(一﹑約盜人明主)善見云,偷人無罪者,謂主人兒落度,父母所遣;若父母死;若負債等,將去者,無罪。準此,私度王稅人,有福無罪盜奴犯重。(二﹑約守者與物)十誦,有守邏人,與比丘衣,疑不知,成主不?佛言,但隨施者受之,不合從乞。四分,他守視人,與比丘衣物,佛言,此即是主,得受。所以不合從乞,以物是別主,若受語而施,即教他盜物故也。」

資持記釋云:「明盜相,標。云總二主者,下七種中,前二,約護主而兼本主;後五,並本主亦通護主。……守邏〔人〕者,舊云,遊兵禦寇者。」(事鈔記卷一八‧一‧三)


覆藏比丘罪戒開緣

亦名:覆罪戒開緣、覆他麤罪戒開緣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不犯者,先不知;不麤罪想;若向人說;或無人向說;若發心向說,明相已出;若諸難緣者,並開。」資持記釋云:「不犯中,初不知者,無心覆故。不麤想者,由心差故。若向說者,已發露故。無人向者,闕所對故。若發心者,非覆意故。若諸難者,如上僧祇,開護心故。(事鈔記卷二四‧五一‧一二)


訶不止羯磨

子題:能訶之人唯是、所訶之法通是通非、非人來訶住即是非、如人來訶住即是是、應止羯磨、止羯磨、不應止羯磨、得訶人、見不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今解。無問情涉違順,緣通是非,德人吐辭,義須依住。住則是別,法不可非。不住乖法,人法俱非。餘就文重解。」濟緣記釋云:「情即屬人,緣收事處。住即是止。由是得訶人訶,故止不止皆成別眾。然止順訶故法不非,即如法別。不止違訶,故兼法非,同非法別,此之兩相,即非體矣。今講律者,皆言心乖故訶,訶成別眾,心同故訶,訶成法非,此傳古義,不見此文。(業疏記卷六‧一○‧一○)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第七訶不止者。律出其人,不明非體。如法為相,如上明之。註中人解,取律意耳。(一、約義以釋)今解此非,位分三別。初就人辨訶。能訶之人唯是非非。二就法辨訶。訶之法通是通非。後人法合明者,若非人來訶,去即是是,住即是如人來訶住即是是,去即是非。其相並如上有人得滿訶中所說。(二、引文以明)(一﹑母論)母論云,應止羯磨者,比丘皆集,但所作非法。眾中持律行淨者說言,此非法非律,是不應作。即止不作,是名止羯磨。不應止者,所作如法,無說嫌者,不應止也。(二﹑五分)五分云,若羯磨時,得訶人不同者不成,強作犯吉。隔障訶者不成訶。(三﹑四分)四分中,約身坐處結小界,為遮訶人,界外不成故。(四﹑僧祇)僧祇,若僧作非法羯磨,若有力者,遮言非法。前人凶惡,能為二難。聽作見不欲。不得趣爾。於同意者說言:『此非法羯磨,我不忍與見不欲。』三說已,不得至四。此即六和中,見不同也。餘者,與如法欲已,捨去。若非法斷事,不遮不與欲及不欲者,越毗尼。若自念言,隨其業行,如火燒舍,但自救身,得護心相應者無犯。」 濟緣記釋云:「第七,標中,律出其人者,但云得訶人訶故。前之六種,並依律註;後既闕文,故引人解,即相傳也。釋中,初科三位,初人唯是,即善比丘。二法通是非。三合明中,非人者,即前所簡不得訶人。去住即約秉法止不止也。如人訶者,準前四句,二人得訶;然今且據後善比丘;故下但指第四句耳。次引文中,母論有二,前明應止。持律行淨即得訶。說言等者,即訶止之訶。後明不應止,即如法也。……四分,即準小界,反顯同界成訶。僧祇中,初明訶欲。若非下,二示開制。初中又三,初明可遮。有力謂具道德者。前下,二在眾不欲。目對心乖,名見不欲。制不趣爾,須擇同意。詞須三說,即對三人。不至四者,恐各成眾,令僧破別。如鈔引云,當語傍人言,此非法制,止得三人是也。止下,疏家點示。餘下,三說欲起去。彼律具云,若作非法制,應訶令止;不者當說如法欲已捨去。此但意乖,望前為難,故云餘者。開制中,初明違制。不依上三,通得吉羅。若自下,次明開法。護他之心,稱實言喻,故曰相應。」(業疏記卷六‧二一‧二○)


雙持雙犯單持隻犯

子題:單持隻犯、一切諸戒並二持犯、作持必兼止持、止持未必有作持

資持記‧釋持犯篇:「疏明雙持雙犯,則有二種。初約心用,一切諸戒,皆雙持犯;以凡持一戒,必起對治,禁惡名止,起治名作;兩犯亦爾,凡所造惡,必無治故。可持奉用心,非正簡判。二﹑據教行,即諸戒中,或有教制奉行之者,若制若聽,或事或法;且如三衣,教遣須具,依教而作,為作持,望無違犯,是止持,餘皆類說;自餘婬盜等,無制法者,並是單持隻犯耳。判諸戒,正用此義。如上雙持,止持屬此門,作持歸後攝。是則止持具有二種:一﹑對惡事明止,正是本位;二﹑對善事明止,兼收後門。應知衣缽等事,前後俱明,約行須別,不可相濫。餘廣如疏。」(事鈔記卷二六‧一○‧一六)

戒本疏‧持犯方軌:「雙持隻犯義,略分二意,初約心用,後約教行。(一﹑約心用)若據心用以明持犯,一切諸戒並二持犯。何者是耶?且如婬戒,順教禁防,即止持義;觀厭現前,無思染穢,縱有境逼,三時不樂,名為作持。違作止犯;違止作犯。(二﹑據教行)若據教行,必託境生,依教奉行,作而無犯。何者是耶?且如三衣,教遣備具,不敢違侮,名為止持;如教策修,順行不犯,名為作持。違此二持,便成兩犯。可同殺盜,有教開作,名作持耶?」行宗記釋云:「次雙持犯,標中,語略。合云雙持雙犯、單持隻犯。心用中,通諸戒者,凡持一戒,必起護心望離惡邊,即成止持;望起護邊,復是作持。兩犯亦爾;違教作惡,必無對治。文約婬戒,示相可解。此謂二持兩犯,各自相通。非謂持中有犯,以善惡行別,違順心乖故也。次教行者,此門須約有教令行,方具二持。如僧殘二戒二房有處分 故。三十中九戒長衣、月望、長缽、長藥、急施,此五佛令淨施故;二離、減六年,此三有羯磨開;畜寶說付俗人。九十中十二說麤罪、輒教尼,有羯磨開;背請、別眾,功德衣開;食前後、並非時入聚,有囑法;足食、勸足,餘食法開;殘宿、不受、七日、盡形,開口法故;淨施問主;僧事與欲。提舍二戒尼指授,教令呵止;蘭若受食,令語使。眾學中一戒杖囊有法開。此約戒本具雙持者,餘皆單持。是則一切作其必兼止若但止持未必有。自餘羯磨衣缽等事,則見廣律。文舉三衣,其相甚顯。侮,音武,慢也。可同下,對單持辨異。以殺盜等無教開作,則無雙義。」戒疏記卷四‧四四‧一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大善地法

俱舍論四卷四頁云:已說十大地法;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謂法、恒於諸善心有。彼法是何?頌曰: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論曰:如是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心澄淨。有說:於諦實業果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餘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輕安者:謂心堪任性。豈無經亦說有身輕安耶?雖非無說;此如身受,應知亦爾。如何可立此為覺支?應知此中身輕安者,身堪任性。復如何說此為覺支?能順覺支,故無有失。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於餘亦見有是說耶?有如經說:喜、及順喜法,名喜覺支。瞋、及瞋因緣,名瞋恚蓋。正見,正思惟,正勤,名慧蘊。思惟及勤,雖非慧性;隨順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輕安,順覺支故;得名無失。心平等性,無警覺性,說名為捨。如何可說於一心中,有警覺性,無警覺性,作意與捨,二相應起?豈不前說諸心心所,其相微細,難可了知。有雖難了,由審推度,而復可知。此最難知。謂相違背而不乖反。此有警覺;於餘則無。二既懸殊;有何乖反。若爾;不應同緣一境。或應一切皆互相應。如是種類所餘諸法,此中應求如彼理趣。今於此中,應知亦爾。慚愧二種,如後當釋。二根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慧為性故。前已說在大地法中,不重說為大善地法。言不害者,謂無損惱。勤、謂令心勇悍為性。

二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二卷十八頁云:大善地法,有十種。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輕安。八、捨。九、不放逸。十、不害。若法、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名大善地法。謂若有漏,若無漏,若生得善,若加行善,若三界繫,若不繫,若學,若無學,若非學非無學,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善心皆可得故;名大善地法。


不放逸

此菩薩律儀戒中之不放逸也。瑜伽四十卷六頁云:又諸菩薩住律儀戒,具足成就五支所攝不放逸行。一、前際俱行不放逸行。二、後際俱行不放逸行。三、中際俱行不放逸行。四、先時所作不放逸行。五、俱時隨行不放逸行。謂諸菩薩、於菩薩學正修學時,若於過去已所違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薩前際俱行不放逸行。若於未來當所違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薩後際俱行不放逸行。若於現在正所違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薩中際俱行不放逸行。若諸菩薩先於後時當所違犯,發起猛利自誓欲樂;謂我定當如如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令無所犯。是名菩薩先時所作不放逸行。若諸菩薩、即以如是先時所作不放逸行為所依止,如如行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不起毀犯。是名菩薩俱時隨行不放逸行。

二解 瑜伽五十七卷十八頁云:不放逸者:謂修習諸善法,防護不善心。因果相屬故,俱應為彼相。此復有五種應知。一、求財不放逸。二、守財不放逸。三、護身不放逸。四、護名不放逸。五、行法不放逸。

三解 瑜伽八十三卷三頁云:不放逸者:謂得信已;於樂出離障礙法中,防護其心。恆常發起善法修習。

四解 瑜伽八十三卷九頁云:不放逸者:不捨善軛故。

五解 顯揚一卷五頁云:不放逸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能斷惡不善法,及能修彼對治善法,斷放逸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不放逸為業。如經說:所有無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根。

六解 成唯識論六卷四頁云:不放逸者: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四法、於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於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故。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非根遍策,故非此依。豈不防修是此相用?防修何異精進三根。彼要待此,方有作用。此應復待餘,便有無窮失。勤唯遍策,根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汝防修用,其相云何?若普依持;即無貪等。若遍策錄;不異精進。止惡進善,即總四法,令不散亂,應是等持。令同取境,與觸何別。令不忘失,即應是念。如是推尋不放逸用,離無貪等,竟不可得。故不放逸,定無別體。

七解 雜集論一卷十二頁云:不放逸者:依止正勤無貪瞋癡,修諸善法;於心防護諸有漏法為體;成滿一切世出世福為業。謂由正勤等為先,能修一切善法;及防有漏;是故依此四法,假立不放逸體。有漏法者:謂諸漏、及漏處所、境界。

八解 五蘊論三頁云:云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即是無貪,乃至精進。依止此故;捨不善法,及即修彼對治善法。

九解 廣五蘊論六頁云:云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依止無貪乃至精進,捨諸不善,修彼對治諸善法故。謂貪瞋癡,及以懈怠,名為放逸。對治彼故;是不放逸。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四法,對治不善法,修習善法故。世出世間正行所依為業。

十解 俱舍論四卷四頁云:不放逸者:修諸善法,離諸不善法。復何名修?謂此於善,專注為性。餘部經中,有如是釋,能守護心,名不放逸。

十一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不放逸云何?謂修善法性。

十二解 品類足論三卷一頁云:不放逸云何?謂於斷惡法具足善法中,堅作常作,修習不捨;名不放逸。

十三解 集異門論一卷九頁云:云何不放逸?答:若為斷不善法,為圓滿善法,常習常修,堅著恆作,數修不止;名不放逸。

十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七頁云:不放逸,謂修諸善法,違害放逸,守護心性。


劫初人眾及諸惡業生起因緣

俱舍論十二卷十三頁云:劫初人眾、為有王無?頌曰:劫初如色天。後漸增貪味。由墮貯、賊起,為防固守田。論曰:劫初時人、皆如色界。故契經說:劫初時人、有色意成,肢體圓滿,諸根無缺,形色端嚴,身帶光明,騰空自在,飲食喜樂,長壽久住。有如是類地味漸生。其味甘美,其香鬱馥。時有一人、稟性耽味,嗅香起愛,取嘗便食。餘人隨學,競取食之。爾時方名初受段食。資段食故;身漸堅重。光明隱沒,黑闇便生。日月眾星,從茲出現。由漸耽味,地味便隱。從斯復有地皮餅生。競耽食之,地餅復隱。爾時復有林藤出現。競耽食故,林藤復隱。有非耕種香稻自生。眾共取之,以充所食。此食麤故,殘穢在身。為欲蠲除,便生二道。因斯遂有男女根生由二根殊,形相亦異。宿習力故;便相瞻視。因此遂生非理作意。欲貪鬼魅,惑亂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鬼初發此時,爾時諸人隨食早晚隨取香稻,無所貯積。後時有人,稟性懶惰,長取香稻,貯擬後食。餘人隨學,漸多停貯。由此於稻,生我所心。各縱貪情,多收無厭。故隨收處、無復再生。遂共分田,慮防遠盡。於己田分,生吝護心。於他分田,有懷侵奪。劫盜過起,始於此時。為欲遮防,共聚詳議。詮量眾內,一有德人,各以所收六分之一,僱令防護,封為田主。因斯故立剎帝利名。大眾欽承,恩流率土;故復名大三末多王。自後諸王、此王為首。時人或有情厭居家,樂在空閑,精修戒行;因斯故得婆羅門名。後時有王、貪吝財物,不能均給國土人民。故貧匱人、多行賊事。王為禁止,行輕重罰。為殺害業,始於此時。時有罪人,心怖刑罰,覆藏其過,異想發言。虛誑語生,此時為首。


放逸

瑜伽八十九卷八頁云:於諸善品,不樂勤修;於諸惡法,心無防護;故名放逸。

二解 此中放逸、是現前觀四障之一。瑜伽九十五卷十六頁云:云何放逸?謂略而言,若邪思惟,若邪尋思,若邪戲論,是名放逸。當知若於不應思處而強思惟;名邪思惟。謂或思惟我於過去世,為曾有耶?乃至廣說。於未來世,於內猶豫、我為是誰?誰當是我?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是沒已,當往何所?或思世間。謂世間常。乃至廣說。如是或謂世間有邊。乃至廣說。或思有情。謂命即身。乃至廣說。或思有情業果異熟,謂妄思惟此作此受。乃至廣說。或復思惟諸靜慮者靜慮境界。或思諸佛諸佛境界。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廣說。彼由世俗勝義善巧,於是一切,二因緣故;不應思惟。一、非思惟所緣境故。二、由其事無所有故。若有思求非思境事,或有思求無所有事;如是一切,皆無所得。唯有令心轉增迷亂。若於此中不如正理強思惟者;雖有一類,由宿因力,或起厭離,或起厭離相應作意,緣實境界,於其中間暫爾現行;而復於彼、見為過患,生不實想。如是思惟世間等法,能引無義。邪尋思者:當知即是欲等尋思。邪戲論者:復有六種。謂顛倒戲論,唐捐戲論,諍競戲論,於他分別勝劣戲論,分別工巧養命戲論,耽染世間財食戲論。如是一切,總名放逸。為欲斷除此放逸故;如來親自為教誨者。為堪受化,補特伽羅、聞已,速能斷諸放逸。

三解 顯揚一卷九頁云:放逸者:謂總貪瞋癡懈怠為體。由依此故,心不製止惡不善法:及不修習彼對治法;障不放逸為業。乃至增長放逸為業。如經說:夫放逸者,是生死跡。乃至廣說。

四解 成唯識論六卷十九頁云:云何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謂由懈怠及貪瞋癡,不能防修染淨品法;總名放逸。非別有體。雖慢疑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障三善根、遍策法故。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五解 集論一卷九頁云:何等放逸?謂依懈怠及貪瞋癡,不修善法;於有漏法,心不防護為體?憎惡損善所依為業。

六解 五蘊論五頁云:云何放逸?謂即由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

七解 廣五蘊論十一頁云:云何放逸?謂依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不善增長,善法退失,所依為業。

八解 俱舍論四卷五頁云:逸、謂放逸。不修諸善。是修諸善所對治法。

九解 法蘊足論八卷九頁云:云何放逸?謂於斷不善法,集善法中、不修,不習,不恆作,不常作,捨加行,總名放逸。

十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放逸云何?謂不修善法性。

十一解 品類足論三卷二頁云:放逸云何?謂於斷惡法具足善法中,不修不習,不別修習,不堅作,不常作,不勤修習性;是名放逸。

十二解 界身足論上三頁云:放逸云何?謂於斷不善法,引集善法,不堅住作,不恆常作,不親不近,不修不習;是名放逸。

十三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八頁云:不修善法,名為放逸。違前所說不放逸性。即是不能守護心義。


念住

如三念住中說。

二解 瑜伽二十八卷十七頁云:若審思惟:我於正法,為正受持?為不爾耶?於彼彼義,慧善了達?為不爾耶?善能觸證彼彼解脫?為不爾耶?如是審諦,安住其念,名為念住。又為守護念,為於境無染,為安住所緣,名為念住。為守護念者:謂如說言:先守護念,若常委念。為於境無染者:謂如說言:念守護心,行平等位,不取其相,不取隨好。廣說乃至守護意根,修意根律儀。為安住所緣者:謂如說言:於四所緣,安住其念。謂於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由此三相,善住其念;故名念住。

三解 顯揚十九卷十八頁云:如是三智,由念力故,於彼增上。緣素怛藐等法,無有迷惑。是故說名念住。於身受心法,由念力住故。

四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六卷八頁云:問:何故名念住?答:由念勢力,析除自體;故名念住。自體即是有漏五蘊。要由念住,析除彼故。

五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三頁云: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作如是說: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立。


無縱逸

瑜伽八十三卷十三頁云:無縱逸者:謂於欲等尋思惡法,防護心故。又於善中,自安處故。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發趣心

即十住法門。梵網經心地品說:「十發趣心向果,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諸佛當知,從是十發趣入堅法忍中。」


[國語辭典(教育部)]
破鏡

ㄆㄛˋ ㄐㄧㄥˋ, 1.打破鏡子。《太平御覽.卷七一七.服用部.鏡引神異經》:「昔有夫婦將別,破鏡,人執半以為信。」

2.被打破的鏡子。如:「地上有破鏡的碎片,走路時要小心。」

3.比喻夫妻分散或決裂。參見「破鏡重圓」條。

4.比喻半月。漢.無名氏〈古絕句〉:「何當大刀頭?破鏡飛上天。」

5.鏡,指古代武將胸前的護心鏡。破鏡指破禁開殺戒。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若有埋伏,一劍揮之兩斷。……我特來破鏡。」

6.神話傳說中的惡獸名。《漢書.卷二五.五行志上》:「古代天子常以春解祠,祠黃帝用一梟、破鏡。」顏師古注引孟康曰:「破鏡,獸名,食父。……破鏡如貙而虎眼。」


心囊

ㄒㄧㄣ ㄋㄤˊ
包於心臟外的薄膜,其中有心囊液為保護心臟之用。


心理醫生

ㄒㄧㄣ ㄌㄧˇ ㄧ ㄕㄥ
為人檢查心理問題、治療心理疾病、維護心理健康的專業人員。


心理衛生

ㄒㄧㄣ ㄌㄧˇ ㄨㄟˋ ㄕㄥ
研究並維護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科學。其目的在協助個人了解自我,認識他人,以達成社會的和諧與發展。


願心

ㄩㄢˋ ㄒㄧㄣ, 1.佛、菩薩願救眾生之心或眾生願成佛之心。《梵網經廬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卷上》:「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諸佛當知,從是十發趣心入堅法忍中。」

2.心願。《西遊記.第二七回》:「有什麼願心,來此齋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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