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上居影反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圓鏡曼荼羅
(術語)自心圓明中,字印形之三,旋轉成就,名為圓鏡曼荼羅。由此內心之妙曼荼羅出音聲,名為轉法輪。其音普徧於十方,名為法螺。大疏八曰:「猶字輪旋轉相成,共為一體。如字輪者,印輪身輪亦然。是故解圓鏡曼荼羅義時,即解我密藏中轉法輪義。轉此法輪時,以一音聲普徧十方世界,警悟眾生,故曰吹大法螺也。」演密鈔七曰:「圓鏡曼荼羅者。百字位成品偈云:彼有能知此,內心之大我,隨其自心位,導師所住處。八葉從意生,蓮華極嚴麗,圓滿月輪中,無垢猶淨鏡。於彼常安住,真言救世者,(中略)常出生清淨,種種自作業,(中略)真言者能作,一切諸佛事。」
(名數)佛將說法,而現地動,有七因。華嚴經疏六謂:「一為使諸魔怖,二為使眾生心不散亂,三為使放逸者生覺知,四為使眾生警悟,覺了微妙法相,五為使眾生觀佛之說法徧一切智,六為使根熟之眾生得解脫,七為使隨順而問正義。」
(佛名)Divyadundubhimeghanirghoṣa胎藏界五佛之一。住於中臺八葉院北方之葉上。結金剛部之定印,主大涅槃之德。金剛界謂之不空成就,即與釋迦同體。是四法身中之等流身也。大日經真言品稱為不動佛,同入秘密曼荼羅位品稱為鼓音如來。善無畏三藏以為不動(梵語阿閦)之名,或為義立,或為經文之誤,天鼓雷音之名,出於秘藏記。若約於義立,則稱涅槃不生不滅之德謂之不動。鼓音之義,如天鼓之無形相,而能一切法音。佛之大涅槃作無作之妙用,非如小乘之寂滅,故以天鼓為譬也。大日經疏四曰:「次於北方觀不動佛作離熱清涼住於寂定之相,此是如來涅槃智,是故義云不動,非其本名也。本名應云鼓音如來,如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相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大般涅槃亦復如是,非如二乘永寂,都無妙用,故以為喻也。」同入秘密曼荼羅位品疏(疏卷十六)曰:「北方鼓音佛(前為阿閦今改置此名也)。」同疏二十曰:「又前云北方阿閦者,經誤也。此是瑜伽義,與此不相應,以鼓音佛為定也(此二處之文,指前段謂為北方不動佛之經文以阿閦此翻不動也)。」秘藏記末曰:「北方天鼓雷音如來,赤金色,入定之相。」
(物名)法器之一。為驚覺諸尊,警悟有情而振之。其體堅固稱為金剛,其柄為五鈷形故稱為五鈷鈴。
又(菩薩)見金剛鈴菩薩條。
上郎丁反切韻鈴似鍾而小下徒洛反釋名云鐸度也謂号令之限度也謂金鈴鐵舌振以用武金鈴木舌振以興文教令案振以警悟群生表傳法語也
出家應遵守之十三種行法。即乞食四事、威儀四事與離煩惱五事。乞食四事即:(一)住正戒,入聚落乞食,當攝身心,安住正戒。(二)住正威儀,乞食時正姿容,令人起敬信。(三)住正命,當依佛戒,乞食以資身進德,離五種邪命之食。(四)住正覺,當覺身為苦本,知厭離,但為正道故,乞食以療身除飢渴,不多貪而妨道業。威儀四事即:(一)依法,於道場中經行,或聚落內乞食時,依法行步徐緩。(二)依時,當念無常迅速,晝夜深自警悟。(三)依處,欲求寂靜無為之樂,離憒鬧而閑居,思惟滅苦之本。(四)依次,在大眾中,依戒臘坐,不越坐。離煩惱五事即:(一)離貪,已住正戒,當制五根,不生貪著。(二)離瞋,以慈悲為本,忍受惡罵如飲甘露,不牛瞋恚。(三)離取著,以智慧觀察己身及外物悉為虛幻,不妄生執著。(四)離粗獷,以柔軟和順成就清雅之德,絕不粗暴猛獷。(五)離憍慢,謙敬卑下,不自恃有德。〔教乘法數、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四〕 p364
即大地震動之義。據般泥洹經舉出地動之三種因緣,稱為地動三因。即:(一)大風起時,水擾地動。此乃地依水,水依風,風依空之故。(二)得道之沙門及神妙之諸天示現感應時,地則大動。(三)佛成道時,地亦大動。
此外,據華嚴經疏卷六載,佛將說法時,所示現之地動有七因,稱為地動七因。即:(一)為使諸魔怖畏。(二)為使眾生心不散亂。(三)為使放逸者生覺知。(四)為使眾生警悟,覺了微妙法相。(五)為使眾生觀佛之說法遍於一切智。(六)為使根熟之眾生得解脫。(七)為使眾生隨順而問正義。
除上記之外,據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七載,大地震動之因緣有八,即:(一)風水輪動時,謂閻浮提南北闊二萬一千由旬,東西闊七千由旬,厚六萬八千由旬,地下有水,水下為火,皆厚八萬四千由旬,火下為風,厚六萬八千由旬,風下尚有金剛輪,過去諸佛舍利,皆在其中。若大風動時,火亦隨動,水復隨火而動,故地亦大動。(二)菩薩處母胎時,謂菩薩從兜率天降神處母胎時,地亦大動。(三)菩薩出母胎時,謂菩薩出母胎時,地亦大動。(四)菩薩成道時,謂菩薩出家學道,成無上正覺時,地亦大動。(五)佛入涅槃時,謂佛陀入滅時地亦大動。(六)比丘現神通時,謂大神通比丘示現多種變化,或分一身為千百身,或還復為一,或飛行於虛空中,出沒於山石裏,自由而無礙,此時地亦大動。(七)諸天來佛所現梵王或帝釋形時,謂諸天有大神通,神德無量,能由佛德力,捨棄原本之天形,而得作帝釋或梵王,此時地亦大動。(八)饑饉刀兵之災將起時,謂眾生命終福盡時,或互相攻伐,或值饑饉、刀兵之災,此時地亦大動。
此外,長阿含經卷二所舉之地動八緣則為:(一)風起擾水時。(二)得道比丘現神通時。(三)菩薩降神處母胎時。(四)菩薩出母胎時。(五)菩薩初成無上正覺時。(六)佛初成道降魔時。(六)佛初成道降魔時。(七)佛教化將畢,專念不亂,欲捨性命時。(八)如來入無餘涅槃時。 p2309
如來之本誓稱三昧耶;違越如來本誓之罪,稱為越三昧耶罪。即犯扱取祕密教義之罪。又作越法罪。係密宗所立三種重罪之一。如未受灌頂者,私誦真言;或恣意以祕法授予未灌頂者,或示其灌頂道場之狀。此皆違越如來之誓願,故犯越三昧耶罪。又大日經疏卷九謂,菩薩犯如下諸行時,亦越三昧耶法,即:(一)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二)於其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三)其所作,皆隨順世間名利,而不為大事因緣。(四)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大日經卷四、卷十四、大日經疏卷二十〕 p5278
又作鏡曼荼羅。密教行者於本尊之心上觀想圓明之月輪所成之曼荼羅,或於行者自己圓明之心月輪中觀想種子、印契、形像等三者所成之曼荼羅,稱為圓鏡曼荼羅。又由此內心之妙曼荼羅出音聲,稱為轉法輪;其音普遍於十方,稱為法螺。大日經疏卷九(大三九‧六七○中):「猶如字輪旋轉相成,共為一體。如字輪者,印輪身亦然。是故解圓鏡漫荼羅義時,即解祕密藏中轉法輪義。轉此法輪時,以一音聲普遍十方世界,警悟眾生,故曰吹大法螺也。」大日經卷六「百字位成品」(大一八‧四○下):「彼能有知此,內心之大我。隨其自心位,導師所住處。八葉從意生,蓮華極嚴麗。圓滿月輪中,無垢猶淨鏡。於彼常安住,真言救世尊。」〔大日經疏卷十九、大日經義釋卷八、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七〕 p5416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高麗天台宗僧。字安貧。俗姓徐,新繁縣(慶尚南道陜川郡)人。十二歲出家,隨天樂寺均定剃度,習天台教學。二十三歲僧科中舉。三十六歲,於靈洞山長淵寺開堂說法,嘗與牧牛子知訥,同入定慧社修禪。高麗‧熙宗四年(1208),駐錫月生山藥師寺,自此戮力宣揚天台宗義,並以萬德山白蓮社(全羅南道長興郡)為中心,積極闡述天台禪。此外,又在古萬德寺舊址創建伽藍,設普賢道場,修法華三昧,求往生淨土。在隱居山林期間,師日日持《法華經》一部,誦準提咒一千遍,稱彌陀佛號一萬聲。高麗‧高宗三十二年示寂,享年八十三。有天因、天鑄等數百名弟子,著作則有《三大部節要》,惜已散佚。
◎附︰李能和《朝鮮佛教通史》下編〈萬德山白蓮社圓妙國師碑〉(崔滋撰)(摘錄)
師諱了世,字安貧,俗姓徐氏。新繁人也。父必中,為戶長。母徐氏,同鄉人也。以大定癸未十月誕生。生而穎悟,容儀魁偉,自髫年,有老成氣度。十二出家,依江陽天樂寺沙門均定,為沙彌,始學天台教觀。時,學士林宗庇,知江陽,一見而器之,以為佛法有賴矣。二十二中僧選,專志宗乘,遍參講肆,不數年間,洞曉指歸,已為一家雋望。承安三年戊午春,上都設法會于高峰寺,名緇雲集,異論蜂起,師登座一吼,眾皆讋服,莫敢枝梧。
以天性好山水,雖跡名教,非其志也。是年秋,與同志十餘賢輩遊歷名山,初止靈洞山長淵寺,開堂演法,丕勤誘進,請益成蹊。時,曹溪牧牛子,在公山會佛岬,聞風暗契,以偈寄師,勸令修禪云︰「波亂月難顯,室深燈更光,勸君整心器,勿傾甘露漿。」師見而心愜,徑往從之,然為法友,助揚道化。居數年,牧牛子移社於江南,師亦隨而南焉,自智異山,道過南原歸正寺。其住持玄恪,夢有人告曰︰「明日,三生持法華師來,宜淨掃迎之。」主人如教,掃門庭,具殽饌以待,師乘晚果至,玄恪具說所夢。又,師屢夢智者眾,講妙宗,或在華長庵,安禪不動,竟服魔魅,或山神指劃寺基,或龍巖社道人希亮夢金蓮座待師等,異夢靈怪頗多,然此非所宜言,故不悉云。
泰和八年戊辰春,寓居日生山藥師蘭若,見溪山清絕,堂宇頹圮,迺事修葺。嘗宴坐一室,陶神沙觀,忽自念言︰「若不發天台妙解,永明壽二百病,何由逃出﹖」因自警悟,及講妙宗,至「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不覺破顏。自後,樂說妙宗,辯慧無礙,抑籲眾修懺,懇至精猛。日禮五十三佛十二遍,雖祈寒酷暑未嘗懈倦,禪流號為徐懺悔。耽津縣有信士崔彪、崔弘、李仁闡等,來謁師曰︰「今法侶漸盛,山居甚隘,吾郡南海山側,有古萬德社基,地位清勝,可創伽藍,盍往圖之。」師往見而肯之,以大安三年辛未春矢厥謀,命門人元瑩、之湛、法安等幹事,募工營構,凡立屋八十餘間,至貞祐四年秋告成,說法會以落成。
九年春,帶方守卜章漢聞師道韻,請以管內白蓮山為道場,師率其徒往焉。見其地阻且無水,意欲徑還,偶拔一石,清泉忽迸,乃異之,留數年。十一年癸未,崔彪等奉書請云︰「本有業儒者數人,自京師來參。」師許以剃度,授與蓮經,勸令通利,自是,遠近嚮風,有信行者源源而來,寢為盛集。以壬辰夏四月八日,始結普賢道場,修法華三昧,求生淨土,一依天台三昧儀,長年修法華懺,前後勸發,誦是經者千餘指,受四眾之請遊化緣。僅三十妙手,度弟子三十有八人,凡創伽藍并蘭若五所,王公大人、牧伯縣宰、尊卑四眾、題名入社者,三百餘人。至於展轉相教,聞一句一偈遠結妙因者,不可勝數。
師自遁影山林五十年,未嘗踏京華塵土,未嘗親導鄉黨親戚事。性少緣飾,純厚正直,目不邪視,言不妄發,夜不炳燭,寢無綑辱,所謂檀襯,悉頒施貧乏,方丈中惟三衣一 鉢而已。每禪觀誦授之餘,誦《法華》一部,念準提神咒一千遍,彌陀佛號一萬聲,以為日課。常自謂一門教海浩汗,學者迷津,乃撮綱要,出三大部節要,鏤板流行,後進多賴焉。上聞而嘉之,越丁酉夏,賜號「禪師」,厥後屢降編旨,歲時錫賜公府一所。
師於乙巳年夏四月,以院門佛事付上首弟子天因,退居別院,肅然坐忘,專求西邁,是年六月晦日齋時,呼監院告言︰「老僧今日,困暑口爽,小有遠行,信速為我造竹禪床來。」床成,謂諸老宿曰︰「此床舉措輕便,試坐便有快處。」至七月三日,就客室,示微疾,倚臥唱云︰「諸法實相,清淨湛然,言之者失理,示之者乖宗,吾法華一大事,隨分妙解,惟此而已。」又唱元曉澄聖歌云︰「法界自身難思議,寂然無為無不為,至以順彼佛身心故,不必獲已生彼國。」每坐臥,袞袞唱念不轍,至六日,澡浴更衣,坐定彌日,比暮,呼天因使前,囑佛乘大義已,仍曰︰「商行寄金,吾去無患矣。」天因問云︰「未審氣息小異昔,如何﹖」答云︰「吾欲回向久矣,但盛暑非宜,待立秋停留至今。」即口授,令書寶志偈云︰「雞鳴丑,一顆珠定矣至,未了之人聽一言,只這如今誰動口。」帖禪床前露柱,吟咏自若,至七日丑時,命侍者擊磬集眾,索水盥漱,著法服升座,跏趺面西而坐,告眾云︰「五十年山林朽物,今日行矣,各自努力,為法勉旃。」天因問云︰「臨終在定之心,即是淨土,更欲何之﹖」師云︰「不動此念,當處現前,我不去而去,感應道交,實非心外。」言訖即歛念結印,如入禪定,就視之,已化矣。享齡八十三,臘七十。顏色鮮白異常,手足柔軟,頭頂久煖,是日,耽津守率胥吏十餘人馳詣圓寂所,命畫手朴輔,寫遺像,又有近邑四眾五十餘人,爭前瞻禮,無不墮淚哀敬焉。上聞之悼,命有司冊為國師,諡曰「圓妙」,塔曰中真。
指出家應遵守的十三種行法。共分為三類,即乞食四事、威儀四事及離煩惱五事。茲略述如次︰
(1)乞食四事︰{1}住正戒︰謂出家之人入聚落乞食,應攝身心,安住正戒。{2}住正威儀︰謂乞食時,應姿容端正,令人起敬信。{3}住正命︰謂應依佛制,乞以資身進德、離五種邪命之食。{4}住正覺︰謂應覺知身為苦本,甚可厭離,但為正道故,乞食以支撐身體,除去飢渴,不可多貪而妨礙道業。
(2)威儀四事︰{1}依法︰於道場中經行,或於聚落內乞食時,依法步行徐緩。{2}依時︰當念無常迅速,晝夜深自警悟。{3}依處︰欲求寂靜無為之樂,離憒鬧之處閑居,以思惟滅苦之本。{4}依次︰在大眾中,依戒臘而坐,不僭越。
(3)離煩惱五事︰{1}離貪︰謂已住正戒,當制五根,不生貪著。{2}離瞋︰以慈悲為本,忍受惡罵,如飲甘露,不生瞋恚。{3}離取相︰以智慧觀察己身及外物悉皆虛幻,不妄生執著。{4}離粗獷︰柔軟和順,成就清雅之德,不粗暴猛獷。{5}離憍慢︰謙敬卑下,不自恃有德。
〔參考資料〕 《教乘法數》;《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四。
禪林用語。又稱五日上堂、五日升堂、五參陞座,略稱五參、五上堂。《 敕修百丈清規》卷二〈住持章〉云(大正48‧1119b)︰「五參上堂,兩序至座下,徑歸班立,住持登座不拈香。」《入眾須知》云(卍續111‧954上)︰「五日升堂者,警悟參學,究竟生死事大,兼提點寺中事務,只要簡略。」
禪林中,於每月朔日、五日、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上堂陞座,一月總有六參;但旦望別有祝聖上堂,故惟名餘四日為五參;即每五日一參,非謂一月五度參。又據《校定清規》所載,於每月初五、初十、二十、二十五日之前夕,侍者當覆住持,恐住持事繁,或有失記。是日開靜前,令行者報覆知事、頭首、寮舍。及再請後,掛上堂牌。
〔參考資料〕 《禪林備用清規》卷二;《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卷下;《洞上僧堂清規行法鈔》卷四;《禪林象器箋》〈垂說門〉。
指凡夫心的六十種差別相。出自《大日經》卷一及《大日經疏》卷二。這是對凡夫心理所作的細密分析。茲略釋如次︰
(1)貪心(ḥdod-chags-kyi sems)︰謂隨順染法。
(2)無貪心(ḥdod-chags-daṅ bral-baḥi sems)︰謂隨順無染法。
(3)瞋心(she-sdaṅ-gi sems)︰謂隨順怒法。
(4)慈心(byams-paḥi sems)︰謂隨順修行慈法。
(5)癡心(gti-mug-gi sems)︰謂隨順修不觀法,即不觀前言善惡是非,遇便信受。
(6)智心(śes-rab-kyi sems)︰謂順修殊勝增上法,即是人於種種所說之中,皆以智簡擇勝上者而行之。
(7)決定心(gtan la phab-paḥi sems)︰謂尊教命如說奉行。
(8)疑心(the-tsom-gyi sems)︰謂常收持不定等事,疑惑不能前進。
(9)闇心(mun-par-gyur-paḥi sems)︰謂於無疑慮法,生疑慮解。
(10)明心(snaṅ-bar gyur-baḥi sems)︰謂無疑慮法,無疑慮修行。
(11)積聚心(sdud-paḥi sems)︰謂於一事生信解已,更聞種種殊異法,皆能合集為一。
(12)鬥心(ḥthab-paḥi sems)︰謂互相是非為性,聞他所說言教,常好辯論是非。
(13)諍心(rtsod-paḥi sems)︰謂於自己常內懷是非之心。如自思惟一義竟,輒復自設異端推求其失。
(14)無諍心(mi-rtsod-paḥi sems)︰謂是非俱捨者,其心不懷向背,雖先所宗習作如是見解,更聞異言以違合理,即受行之,或先以為是,聞他以為不善,即能改之。
(15)天心(lhaḥi sems)︰謂心思隨念成就,如諸天以先世果報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隨心而生。此心當自覺知勿貪世間悉地。
(16)阿修羅心(lha-ma-yin-gyi sems)︰謂樂處生死者,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因深樂生死果報快樂,不能進取,應觀無常苦為對治。
(17)龍心(kluḥi sems)︰謂思念廣大資財,能障出世淨心,故當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為對治。
(18)人心(miḥi sems)︰謂思念利他者,常思某甲於我有恩,我當以如是方便令得大利,某甲曾於我有所不益,今當報之。故當早求法利,不應紛紜思慮他緣。
(19)女心(bud-med-kyi sems)︰謂隨順欲法者,經云女人多欲百倍於男子,常念所經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行者障蔽淨心,故當以不淨念處等觀身實相為對治。
(20)自在心(dbaṅ-phyug-gi sems)︰謂思惟欲我一切如意者。「自在」即外道所事天神,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無有自在。
(21)商人心(thsoṅ-paḥi sems)︰謂行者先務內外學問,令周備已,方復籌量,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分用何處可得大利。當修捷疾智為對治。
(22)農夫心(shiṅ-paḥ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求法,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先諮詢耕植耘耨等事。當修利智為對智。
(23)河心(thu-boḥi sems)︰此心性雙依二邊,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如河水雙依兩岸。當修專心一境為對治。
(24)陂池心(lteṅ-kaḥi sems)︰此心譬如陂池,若眾水流入,終無厭足,若名利集身,乃至所學法,終無厭足。當以少欲知足為對治。
(25)井心(khron-paḥi sems)︰謂凡所思惟好尚深遠,所有善不善事,皆欲令人不能測量。當以緣起法門及善人相等顯了易知之事為對治。
(26)守護心(kun-tu-sruṅ-baḥi sems)︰謂唯此心是實,餘心皆不實,或己見為實,餘見悉不實,此護己之心,如世人守護己身財物,故云守護心。當以兼護他人為對治。
(27)慳心(sor-snaḥi sems)︰此心諸有所作,皆為自身,故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自藏吝於惠人。當以念施及無常為對治。
(28)狸心(byi-laḥi sems)︰謂此人雖遇聞種種法要,但作心領受記,持而不進行,如猫狸伺捕禽鳥,屏息靜住不務前進,待良緣會合,方勇健勵行。又此人若受人恩惠,亦如猫狸受人種種養育,不識恩分。故當以隨聞即行、常念恩德為對治。
(29)狗心(khyiḥi sems)︰謂聞少分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如狗遇少分粗鄙之食,便生喜足。當以增上意樂為對治,想心如大海,少亦不拒,多亦不溢。
(30)迦樓羅心(namkhaḥi-ldiṅ-gi sems)︰謂迦樓羅鳥常恃兩翅挾輔其身,此心亦爾,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大事,又因見人行善而後發心,不能獨進,故當以勇健菩提心,如師子王不藉助伴為對治。
(31)鼠心(byi-baḥi sems)︰謂思惟斷諸繫縛者,如鼠見他箱篋繩繫等,輒好咬齧損毀,然時齧時輟無趣為之,終至所有繫屬及成事,皆阻敗無成。
(32)歌詠心(gluḥi sems)︰謂從他聽聞正法,以種種文句莊嚴分別演說,以傳法音,如世人度曲於他,復為他人奏出種種美妙之音。此多為聲聞宿習,能障淨心,故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普現色身而為演說為對治。
(33)舞心(gar-gyi sems)︰謂修習種種神變,現種種未曾有事,令前人心淨悅眼,如世人之舞蹈。此多是五通餘習,若偏尚如是悉地方便求願,亦障淨心,故當念除蓋障三昧心無散動,勿貪世間少驗。
(34)擊鼓心(sil-sñan-gi sems)︰謂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悟眾生。此亦能障淨心,故當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勿以世間小利妨大事因緣。
(35)室宅心(khyim-gyi sems)︰謂修習自護身法,如人造房舍以庇身,此心亦爾,當持戒修善,令今世後世遠離惡道眾苦。此多是聲聞宿習,當念救護一切眾生為對治。
(36)師子心(seṅ-geḥi sems)︰謂修行一切無怯弱法,如師子於諸獸中,隨所至處皆勝,無有怯弱,然易陷於己優人劣之境,妨礙淨心,故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無有優劣之分。
(37)鵂鶹心(ḥug-paḥi sems)︰謂行者晝日雖有所聞,誦習昏憒不得其善巧,至暗夜思憶所為之事,便得明了,有如鵂鶹鳥於大明中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當令所作意無晝夜之別以為對治。
(38)鳥心(bya-rog-gi sems)︰謂於一切處常懷驚怖之心,如烏鳥若人善心惠養,或時伺求其便,皆生猜畏之心。當修安定無畏心以為對治。
(39)羅剎心(srin-poḥi sems)︰謂於善中發起不善,如見人為善,皆作不善意解。應觀功德利益不念彼矩為對治。
(40)刺心(tsher-maḥi sems)︰謂若行善事,便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自思惟,亦懷慚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處於棘叢中,一切多損妨。故當犯患時,宜速懺悔,勿生掉悔,若有為善,當心生慶幸以為對治。
(41)窟心(sa-ḥog-gi sems)︰謂諸龍、阿修羅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神仙諸樂,能得長壽自在,因此,或念彼中多美女,端正同於諸天,無夭逝之憂,五欲自恣,或念留彼中,可得劫壽見未來諸佛,此皆窟心。當念如法修行,可於此生見法明道,乃至成佛。
(42)風心(rluṅ-gi sems)︰謂於一切處遍種善根,如世間外道種種天尊及三乘諸行,皆悉崇信,猶如種子隨風遍植一切處。當念石田不毛,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膏腴之處,專意耕耨,所獲必多。
(43)水心(chuḥi sems)︰謂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如水性清潔,雖暫為諸垢所污,澄之則淨,又能洗除諸垢穢,故常發露垢惡,懺洗三業。此亦能障淨心,故當觀心實相,了從本來垢法不生,自能除一切蓋障。
(44)火心(meḥi sems)︰謂此心造善時,如火性赫弈躁疾,須臾間,能成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成極重業,故當思惟猛暴之心多所敗傷,以柔和慈善之水方便令滅,而熾然善事務令恒久。
(45)泥心(ḥdam-gyi sems)︰此是一向無明心,不能分別記憶諸事,猶如泥團。若淖溺泥濘,難事越度,當假藉橋樑方能度之,此心亦爾,須歸憑善友,令方便開發,乃能漸去無知,還生慧性。
(46)顯色心(tshon-rtsiḥi sems)︰謂此心易為外境事緣所染,譬如青黃赤白等染色,素絲入之,便與同色。當念專求自證之法,不由他悟不為他緣所轉。
(47)板心(śin-leb-kyi sems)︰謂簡擇善法,隨己力分,唯行一法,不慕餘善法,猶如板行水中,隨其分量受載諸物,過限則不能勝,終亦傾棄之。當發廣大心學菩提行以對治。
(48)迷心(nor-paḥi sems)︰謂因迷亂故,意欲向東而更向西,如意欲學不淨觀,反取淨相。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倒觀察為對治。
(49)毒藥心(dug-gi sems)︰謂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不能起,一切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如人中毒悶絕,轉趣死地,無有生分。當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
(50)羂索心(shags-paḥi sems)︰謂墮於斷見我縛之中,如人為羂索所縛,乃至手足肢節不得動彈。此見能縛行者之心,應速以緣起正慧刀決除此障。
(51)械心(lcags-sgrog-gi sems)︰謂常好端坐,寂然住立,心為修定及觀察法義所拘,如人雙足為械所持,不能前進。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
(52)雲心(sbrin-gyi sems)︰謂有憂樂思慮之心,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三月霖雨特多。故當行捨心,離世間憂喜、隨順法喜為對治。
(53)田心(shiṅ-gi sems)︰謂好修事其身,令光潔嚴好,如人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除諸雜穢,種種方便令得清淨。當念迴此功德,修事其心,以如是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
(54)鹽心(lan-tshvaḥi sems)︰謂於所思事復加思念,如憶念欲色時,還復自推求,猶如鹽性鹹,凡所入處皆增鹽味。故當安心諦理,使之穿徹為對治。
(55)剃刀心(spu-griḥi sems)︰謂以剃除鬢髮之離俗出家相為滿足,不求餘行。當知此心最惡,能令一切善根不生,故應念一切聖賢所斷者唯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除此妄想,乃名真出家。
(56)彌盧等心(ri-rab-lta-buḥi sems)︰謂心如須彌山,高絕眾峰,謂無人出其上者,乃至師、僧、父母所應尊敬處,皆不能低心相待。故當以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為對治。
(57)海等心(rgya-mtsho lta-buḥi sems)︰謂於一切勝事,皆歸之於己,如大海吞百川,謂餘人皆無能比。故當念三賢十聖等無量大功德海,不應起大慢之心。
(58)穴等心(phug-ltar-buḥi sems)︰謂初發心受戒時,具足無缺,不久漸生漏法,猶如完堅之器,後遇緣穿穴,終無所堪任。以知性之多變,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終為對治。
(59)受生心(skey-bar-ḥgyur-baḥi sems)︰謂所修諸行,皆欲迴向受生,故稱受生心。然當知得果亦兼善惡,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純修白法,復以慧更去粗鑛,乃至得成純一清淨醍醐妙果。
(60)猨猴心︰此心梵本不記。依《大日經疏》載為猨猴心,指行者之性躁動不安,多所攀緣,猶如猨猴之性,身心散亂常不暫住。當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為對治。
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心(泥心)之後,加濁心(rñog-paḥi sems)而成六十心。《大日經疏》卷二云(大正39‧600b)︰「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菩提心。」此中,本性偏多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亦指多貪、多瞋等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農夫心、歌詠心、舞心、室宅心等,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則指此六十心或一時俱起,或前後依次而生。
此六十心皆由我執所生,《大日經疏》卷二謂,若能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即可斷除此六十心。
〔參考資料〕 《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大日經疏妙印鈔》卷十三;《冠註住心品疏略解》卷七;《宗義決擇集》卷二十二〈六十心見修二惑之事〉。
南山律宗對於教相的判釋。該宗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區分作化制二教。化教是說如來教化眾生令得禪定及智慧的教法,在三學中是定慧法門,在三藏中是經論二藏,如「四阿含」等經,《發智》、「六足」等論。泛說因果,通化道俗,所以叫作化教。制教是說如來戒飭眾生控制行為的教法,即諸律中所詮的戒學法門如《四分》、《五分》、《十誦》等律。說諸律儀、唯制內眾,所以叫作制教。化制二教又叫作化行二教,如《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卷一說︰「今以化行二教用分諸藏。」又《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說(大正40‧174b)︰「一代時教,總歸化行。」其次,南山律宗更把化教就其義理的淺深判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三教,又把制教就四分律學各家的戒本論分別判作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三宗,這是南山律宗獨有的教判。
化教三教中,性空教是說一切諸法性空無我的教法,此中包括「四阿含」等經及《俱舍》、《成實》等論。一切小乘,是把一切諸法用破析的方法來說明「人」、「法」無我,這就是「析色明」,所以叫它作性空教。
相空教是說一切諸法本相是空的教法,此中包括諸《般若經》和這一系統的大乘論部,是直就常人所執著的人、法本身由緣會而生這一現象來說明空無相之理,這就是「當體即空」,所以叫它作相空教。
唯識圓教是說一切唯識性相圓融的教法,此中包括《華嚴》、《楞伽》、《法華》、《涅槃》、《攝論》等大乘經論,是將一切諸法裡面的外境看成本來無實,全歸唯識,從而起行也屬菩薩的甚深妙行,所以以它作唯識圓教。
此三教中第一性空教,和慈恩宗三時教判中第一時有教的多分相當;第二相空教,和慈恩宗的第二時空教相當;第三唯識圓教,和慈恩宗的第三時中道教相當。四分律宗原當性空教一分,但道宣律師意欲成立三學圓融無礙,新以判屬唯識圓教。
制教三宗是本於四分各家對於戒體的不同解釋而判斷的。依《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等所說,戒體,是弟子從師受戒法時所發得而領納在心胸中的法體,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構成一種勢力而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此中戒體舊譯叫做「無作」,新譯叫作「無表」。唐以前的四分律師本來受《成實論》學說的影響。以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法礪的相部一系便完全依此立說,以「無作」為非色非心,唱非色非心戒體論。懷素的東塔一系,卻相信《俱舍論》所說,以無表業為色法,唱色法戒體論。道宣的南山一系於《四分律》表面也按照《成實論》所說,立非色非心戒體。然而依道宣的本意,《四分律》通於大乘,還依唯識宗的義旨,以第八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即「發動思」的種子為戒體,而唱心法戒體論。由於四分律各家對戒體解釋不同而判制教二宗︰
(1)實法宗︰又作有宗,指說一切諸法實有的薩婆多(說一切有)部等,此宗以戒體為有實質的色法,如同《俱舍論》所說。
(2)假名宗︰又作空宗,指說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的曇無德(法藏)部等,此宗以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如同《成實論》所說。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十五合釋以上二宗,說《成實》所說正和曇無德《四分律》相通,而《雜心》、《俱舍》所說是解釋薩婆多《十誦律》。
(3)圓教宗︰又作圓宗,指說一切諸法實唯有識的唯識圓教等,此宗以戒體為心法的種子,如《法華》、《涅槃》、《楞伽》等經,《攝大乘》等論所說。
四分律宗正和假名宗相當,然而道宣律師意欲由《四分律》成立一乘圓頓的妙戒,所以在三宗中也把四分律宗判屬圓教宗。
化制二教的教判,是於唯識宗有其淵源的。道宣很早便參加玄奘法師領導的譯場,掌筆受潤文的任務,受玄奘學說的影響很深,所以在化教中,配合《解深密經》的三時立三教,而以唯識為圓教,又在制教中以心法中的種子為戒體,從而力說《四分律》通於大乘。(黃懺華)
◎附︰續明《戒學述要》上篇三〈化教理善與制教戒行〉(摘錄)
(一)依三藏三學立化制二教
戒法有大乘與小乘的兩類,同屬於三藏中的律藏。這是就三藏所詮教法的性質不同而得名的。如云︰「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而大小乘各有其所宗依的三學,三學內容之淺深、廣狹雖有不同,然若論三學之性質,仍歸一致。且小乘三學為大乘三學的階梯,由於運心不同,致行分大小,倘按之於所行之法,初亦無顯著之差異。故就三學論道,各有特勝以論︰則經論所詮定慧法門,乃是「隨方攝化,應緣接物,宣演教觀」,而令眾生如說修行者。律藏所詮淨戒法門,則為「諸清淨眾,一界依棲,六和水乳,同一布薩,同一羯磨」,淨治身心,以為定慧之基礎者。經論偏於「明心顯理,是故心業以理為宗。律藏約事辨行,故身口業,以事為宗」。經論以理為宗者,理善虛通,可無間於古今中外男女僧俗,只要依法修行,定慧功成,皆可契理證悟。若逆理而行,統名曰迷。是以悟有巧拙,三乘聖賢,以是而分;迷有淺深,三界五趣,由之以判。然則迷悟由心,心不自悟,必假事緣。事緣雖多,首在持戒,故如來制戒,以事為宗,事行所顯,厥為身口,身屬色,色正而後心端,久之則由心發色,純淑自然,乃至色心一如,表裏一致,方為佛法大人之行。是以佛敕登具比丘,五夏學律,自此以後,方任聽教參禪,故知欲宏經論,必須依律;欲得定慧,必先持戒。以戒為根基,定慧之功行方高,以律為憑藉,經論之宏敷乃正。南山道宣律師,原本此意,立化制(亦名化行)二教,以判攝如來一代時教,而以戒為宗,認為必須先持戒以制禁業非,然後方堪用定慧而伏斷煩惱。三學次第,以戒居首,實有所以。倘戒本不固,縱有定慧,亦終成魔業!故三藏所詮,不越三學,行者進德修業,依戒為基,始能登高致遠。此固無間於大乘小乘,以「三學次第,理數必然,乖越常模,去道全遠」!此為就三藏三學以明增上戒學的重要,故從入道次第而言,制教重於化教,戒學先於定慧。此雖為一途之說,然按諸聖教,實有本有據。
(二)化制二教之範圍與楷定
泛明律學,既可通大小,然若云制教,則猶須簡別。大乘律學,雖別於經論,或如來散說,或菩薩輯治,然就其性質,仍屬於化教所收。菩薩戒法以菩提心為本,七眾通受,其中持犯開遮,輕重受捨,均有別於聲聞律制。故不僅十善、五戒、四宏、六度,一切觀行,是化教業,即大乘律儀,乃至聲聞乘之五戒、八戒、十戒,皆是化教所收。唯具足戒,方得制教之名。因為十善、四宏,劫初便有,人雖行之,不能超越世境。五、八、十戒,亦具足戒之支分,為便於行者漸學漸入,故別為制立。如來制戒,開始於十二年後,在此以前,已廣明一切大小行門,而五戒十善,四宏六度,早已宣敷傳習。傳說菩薩戒中之《梵網經》,即為佛初成道時說。故知十二年以前,雖不無大小戒法,不云如來制戒,故制教所詮,應唯是比丘戒法(比丘尼戒,雖亦稱具足戒,然必須依附於比丘戒,始得成立)。故一切戒法中,比丘戒最為尊上。比丘戒為言制教者,略有二意︰一者制止,禁諸出家,有惡皆斷,作則有過,止則無咎。二者制作,有善斯集,作則無愆,不作有罪。止持作持,均為如來之所制定,住持正教,綱維僧倫,無不以此是賴,是故唯具足戒,得制教名,既有別於經論定慧法門,又不同於理善戒法,於如來聖教中,別具聖意,有不容吾人忽視之處。
《四分》廣律載,舍利弗於靜處思惟︰「何者等正覺修梵行,佛法久住﹖何者等正覺修梵行,佛法不久住﹖」因以此事問佛,佛言︰「毗婆尸佛、式佛、拘留孫佛、迦葉佛,此諸佛修梵行法得久住;隨葉佛、拘那含牟尼佛,法不得久住。」又問︰「以何因緣毗婆尸佛等修梵行法得久住﹖以何因緣故隨葉佛等修梵行法不得久住﹖」佛即告以「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法,不結戒,亦不說戒」,是以「爾時彼佛及諸聲聞在世,佛法廣流布,若彼佛及諸聲聞滅度後,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以是故疾滅,佛法不久住。何以故﹖不以經法攝故。」「毗婆尸佛等,為諸弟子廣說經法,亦結戒,亦說戒。彼諸佛及聲聞眾在世,佛法流布,若彼諸佛及聲聞眾滅度後,諸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不令佛法疾滅。何以故﹖以經法善攝故。」舍利弗既聞諸佛法住久近,而原因在於是否結戒、說戒,故勸請釋尊「與諸比丘結戒、說戒,使修梵行,法得久住。」嗣後俟諸比丘有漏法生,佛即隨事制戒。觀此制戒因緣,可知如來制戒,意在「攝僧」,攝僧意在「令正法久住」。釋尊鑒於法待人宏,而人事無常,難以久保,與其必待傑出之人始能宏揚,不如寄附大眾(組織),展轉傳習,則更為穩固。然人眾相處,難免龍蛇混雜,智愚交參,倘不以法繩之於正,亦必聚而無狀,不足為大法之寄,是以如來以大悲等流,制戒攝僧。僧正而後道隆。佛法二寶,乃得因以久住。如來之廣制戒法,組織僧團,並以之列為三寶之一,為眾生恭敬增福之田,其關係佛法,實至為深重。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謂佛四意制戒︰「(一)令先作者,知無有罪,得除憂悔;(二)滅將來非法不起;(三)決疑網;(四)有十利。」前三易知,第四言十利者︰
(1)攝取於僧︰「僧」即是眾,僧眾共處,必以法攝,始能和合,自他相安,佛法勝事,因而成辦。律中喻如以線貫華,成妙莊嚴,散則無用。僧亦如是,必以法攝,方成佛法幢相,堪為世間良福之田,宏揚經法,住持聖教。故僧伽稱為六和合眾︰當知身和、口和、意和,是僧團精神之外觀;戒和、見和、利和,是僧團成立之本質。具此內外和合擔負住持佛教重任之僧團,必須自生活起居以至自修化他,皆有其共同規制,因之小而可以律身正己,大而可以自他相處,乃至達成「令正法久住」之目的,此為佛陀制戒攝僧之本意。
(2)令僧歡喜︰如來既制戒以法攝僧,僧中清淨守道清白者,自忖能恪遵如來聖制,解脫可期,由是而令僧心生歡喜。
(3)令僧安樂︰僧中遇有未能嚴持淨戒而有所違犯時,得依法出罪、懺悔,還復清淨。如是自身既免除憂悔而心得安樂,大眾亦因而和合樂住,故律中云「懺悔則安樂」。
(4)未信令信︰由於僧團之清淨如法,自然能令未於佛法生信心者令生正信。
(5)已信令增長︰使已經信仰佛法者,因僧團之清淨和合,令其信心愈加堅固,並增長廣大。
(6)難調者令調順︰出家者多,良莠不齊,倘不繩之以如來聖制,則強梁驕橫者難於就範,如來制戒,既長幼平等,住則共同遵行,犯則如法治,如是頑劣者無所施其技,則易於調伏順從。
(7)慚愧者得安樂︰此言僧中有心性柔和知慚知愧者,有犯則懺悔,不虞他人無理之干擾,則安樂而自得。
(8)斷現在有漏︰「漏」謂煩惱,煩惱多依事境而生,嚴持淨戒,可以防護根門,則現在煩惱無由得生。
(9)斷未來有漏︰持戒既能遮斷現在煩惱,不更熏習雜染種子,則未來煩惱亦必不生,故云斷未來有漏。
(10)令正法久住︰有戒法住世,則有清淨和樂之僧團,僧住則佛法住,三寶由此延續不絕。
如來制戒,有如上所說之十利。十利中以攝僧為根本,令正法久住為目的,中間諸利,乃自然從生。吾人從制戒十利以觀比丘戒法,可知釋尊一化,不出經戒二門,經義雖廣博深邃,無所不包,然欲發揚經義,住持正法,則有待於依戒而住之僧團,諺云︰「佛法宏揚本在僧。」僧是奉行佛陀經戒之團體,不是個人。律制四人以上可以羯磨說戒等(律列四種僧︰(一)四人僧,(二)五人僧,(三)十人僧,(四)二十人僧。各有其能作之事,不可一例。)故僧是奉行如來律制之團體,世間有如法奉行律制之僧團,則僧寶現前;有僧寶,則有法寶、佛寶,三寶住世,即是佛法之長住人間。佛言︰「我在僧數」、「供養僧,即供養我已。」佛之如此重視僧團,倚附僧團,即因僧團有住持佛法,代表佛教之勝用。佛世尚且如是,況佛滅度後,欲宏揚佛法,住持正教,不嚴淨僧團,又何能達成宏法利生之任務。更有進者,僧團為培養調練佛教人才之洪鑪,有健全之僧團,僧徒之品格才能逐漸增高。僧品崇高,則僧團自然清淨而有力。故佛教之律制,雖注重個人之持犯懺悔,更注重團體之清淨健全。個人與團體在一定之法制下,相互增上,則佛法之慧命,自然可以延續不絕。故比丘戒法,乃關係建立三寶之一之僧倫,僧倫若壞,則佛寶法寶無所附托。觀釋尊因過去諸佛法滅久近,而於此土制戒攝僧,其用意之深,付託之重,實不難想見。惜吾人生值法末,於佛世前後之僧團生活,不及聞見!然據史乘所載,佛滅未及百年,僧伽之律儀生活,即已發生歧見,嗣後五部、二十部,皆各有其所誦律本。
及佛法傳入中國,首重義理之流布,稍後雖有諸部羯磨、戒本、廣律之譯傳,且設壇受戒,然終止於少數人之鑽研修治而已。待中國大乘佛教蔚興,律制即隨小乘教義同被視為偏方之談,故真正出家律儀生活,中土久已失傳。間有黽勉勵行者,亦限於個人謹嚴之操持,未足稱為如法如律;以無有清淨如法之僧團,為之羯磨、授戒、出罪等。而今日流布於錫緬等地之佛教,據文字之報導與目擊者之口述,一切出家制度,猶能與原始律儀生活相切近,此誠為難能可貴者。而彼等在世界文化交流中,亦起有佛教主流之作用,而彼等所在之國土,猶以佛法為舉國上下一致信敬之對象,推原其故,乃由佛教律制生活之保存。反觀我國佛教,雖號曰大乘,猶存菩薩比丘之名,然按諸實際除如儀登壇受具一事外,幾不知更有他事。故由於律儀生活之廢弛,所謂律制中之僧團規制,實早已名實俱亡。今日中國佛教所謂僧,已不是依律而住之團體,而變成依佛教出家之個人。然所謂出家,既未具沙彌律儀,更不成比丘性,亦徒存其儀制而已。試以佛教中事,微驗於舉國僧徒,除早晚課誦及念佛拜懺等儀式略稱相同外(其實亦不盡然),幾更無一致之法守與規制。以如此散漫之僧眾,住持如來法毗奈耶之正教,焉得不東倒西歪!佛教之漸為國人所疏遠,不受社會之重視與信敬,無不導源於僧制之廢墬。故當今之世,欲圖佛教之隆盛,吾人猶以循健央楓團之途徑為最有效,但欲健央楓團,非謂處處均以原始律制繩之之謂,然至少原始律制中之根本重戒應該嚴守,至於「小小戒可捨」,亦須以不違律制之根本精神為原則。當知佛教已因律制之廢墬而招至衰落之後果,倘不於此根本之處,深加警悟而極圖之,則佛法之滅亡,將繼踵而至!
佛法在印度,凡云出家,無論大小乘學者,皆依小乘律制而住,雖比丘更受菩薩戒,但遇有與比丘律儀相迕之處,猶謂應防護聲聞律儀。以比丘律儀,乃建立僧倫之根本。一切律儀及佛法,皆以此而得建立,故不容違背。經載文殊師利與大迦葉應阿闍世王請,文殊始讓迦葉,不敢違世尊之恒規;迦葉則終遜文殊,所以順請主之本意。觀此大小乘學人彼此相敬相讓之事蹟,可知大小律儀非不相容,以文殊之大智,猶尊迦葉小乘之戒德。而西土大乘佛法之龍象,如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皆依小律而出家受具。故若依次序位,則大乘學人,在大乘眾中,可依大乘而序前後,若入小乘眾中,則仍須依小律而序其先後。由此可見,自佛世以來,比丘律制,即為佛教崇重之中心。故若剋論制教,應唯指比丘律儀。
(三)化制二教的異同
關於化制二教之異同,靈芝大師曾以四種四句明其差別。初約違四句︰
(1)違化不違制︰如吾人瞥爾起貪瞋之念,及一般俗人作十不善業,此皆有違理善,故曰違化。不違制者,以制教為防身口,不論心犯,以若約心論犯,則世間將無一清淨比丘,故比丘起貪瞋等念,雖屬不善,然未現之身口,故不犯律制,仍謂清淨。在家人未稟佛戒,雖作諸不善,亦不違制教,然十不善業,性是惡法,作則有罪,故是違化。
(2)違制不違化︰如比丘受具足,應持二百五十戒,其中有關衣、食、住、藥,威儀行住等事,皆為出家受具所須遵守者。而此等諸戒,皆如來為護世譏嫌而遮止比丘令不作者,若比丘於此等遮制,有所違犯,名犯遮罪。以其性非是惡法,不違理善,故不違化教。
(3)俱違︰如比丘犯淫、殺、盜、妄等戒,既有違化道善法(即犯性戒),又違悖如來聖制(亦犯遮戒)。故俱違化制二教。
(4)俱不違︰如比丘內以理觀自照,外以戒法檢束身心。內外光潔,身心清淨。既不違制教,亦不違化道。
次約順四句︰
(1)順化不順制︰如居家學佛,觀無常、苦空、無我之理,破除迷執,乃至證入聖果,亦只云隨順化教。以身為俗侶,未能出家稟比丘律儀,故不順制教。
(2)順制不順化︰如出家稟受律儀,但知嚴守事戒,而心無慧觀,不明空無我理,於戒雖云不犯,然於如來化教,則未云隨順。
(3)俱順︰此與初中第四句同,即內具慧觀而外有戒檢。
(4)俱不順︰如一般凡愚,起惑造業,無慚無愧。
約受戒四句︰
(1)稟化不稟制︰如《淨名經》云︰汝但發心,即名具足;而不依律制,羯磨受戒。
(2)稟制不稟化︰即內無淨慧,而外遵律制,如法登壇受具者是。
(3)俱稟︰即心希出離,受律儀戒,復知趣向聖道,如佛世利根,善來、三語,即得道果。又,此指出家菩薩,既稟比丘律儀,復受菩薩戒,亦是化制俱稟。
(4)俱不稟︰即一般凡愚。
約懺罪四句︰
(1)化淨制不淨︰如比丘犯罪,但知觀罪性本空,而不依篇聚出罪還淨;如是,縱得好相,亦不入淨僧之數。
(2)制淨化不淨︰如比丘犯罪,但知依律懺悔還淨,而不知慧觀,如是雖除違制之罪,而業性不空,終為情執所累。
(3)俱淨︰犯戒則依律出罪還淨,違制之罪即滅,復以淨慧觀業性不可得,空諸幻累。
(4)俱不淨︰即凡愚犯罪,既不知依律出罪,亦不依慧觀懺除。
循此四種四句,可知化制二教之關係與範圍。在家學佛,則稟化教,而無制教,出家學道,則雙稟二教。故出家眾不應僅防身口,亦應防心;不但遵從事懺,亦應注重理觀。然若剋論化制二教之界限,則制教唯是比丘戒法,其餘經論,及菩薩戒法皆屬化教所收。以菩薩戒法,雖亦是律儀,為佛口所說,然菩薩律儀,可遍於三世十方,故乃屬化教所攝。比丘戒法,則係釋尊依此界風俗習慣而制立,諸佛有無不同,即有比丘律制之佛土,亦不必盡同此土之制。故小乘律制,乃釋迦佛法所特有,為住持佛法之根本,釋尊大悲所等流。
〔參考資料〕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序;《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卷一之一;《八宗綱要》卷上。
梵語deva的漢譯。音譯為提婆。意譯又作天界、天道、天有、天趣等詞。指六道之中,業報最殊勝的眾生,或指其所居住的世界。梵語deva,是div(意為放光)的名詞形,有「天上者」或「尊貴者」的意思。通常用來指稱天界眾生,或常人所謂的神祇,或指彼等所居住的處所。
關於天界眾生的居住處所,《俱舍論》卷八說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靜慮處十七天,無色界有四處,也就是三界二十七天。茲列表如次︰
┌四大王眾天
│三十三天
│夜摩天
欲界──六欲天┤睹史多天
│樂變化天
└他化自在天
┌梵眾天
┌─初禪天┤梵輔天
│ └大梵天
│ ┌少光天
│ 二禪天┤無量光天
│ └極光淨天
色界┤ ┌少淨天
│ 三禪天┤無量淨天
│ └遍淨天
│ ┌無雲天
│ │福生天
│ │廣果天
└─四禪天┤無煩天
│無熱天
│善現天
│善見天
└色究竟天
┌空無邊處
無色界┤識無邊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所謂欲界六天是指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色界四靜慮處十七天是指初靜慮的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第二靜慮處的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第三靜慮處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處的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色界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四大王眾天,亦名為照頭摩羅天、四天王天、四大王天、大王天或四王天,是指住在須彌山腰的持國、增長、廣目、多聞等四天,以及受其管轄的堅手、持鬘、恒憍等諸藥叉神。六欲天中,此天所領最廣。其身量有四分之一俱盧舍,人間五十歲為其一晝夜,壽五百;初生之時,猶如人間五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
其次,三十三天又名忉利天,係居住在須彌山頂上的天眾。此須彌山頂呈四角形,各面廣八萬踰善那,四隅各有一峰,金剛手、藥叉神住於其中守護諸天。須彌山之中央,有善見宮,乃天帝釋之住處。此三十三天眾之身量為半俱盧舍,人間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千歲。初生時,如人間六歲幼童,既生已,身形速成滿。此天與前述之四大王眾天皆依地而住,故稱地居天。其交形成淫,與人無別,但風氣泄,熱惱便除,無如人之餘不淨。
其次,夜摩天以上的四天及色界諸天,是所謂的空居天。在三十三天的上方,各隔四萬踰繕那,重疊羅列。此中,夜摩天又稱焰摩天、炎摩天、焰天、炎天、時分天或四分天,其主稱為須夜摩天(又作須焰摩天、須焰天)。身量四分之三俱盧舍,人間二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二千歲,纔抱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七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睹史多天又名兜師哆天、兜率陀天、兜率多天、睹史天、兜率天、兜術天、知足天或喜足天,刪兜率陀天王為其主。身量一俱盧舍,人間四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四千歲。由執手而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八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又,樂變化天眾能依神通力自化作五妙欲境而受用之,化自在王天、化自在天、無憍樂天、無貢高天、不驕樂天、樂無慢天、化樂天、變化天、樂化天、泥摩羅提羅鄰優天、尼摩羅提天、維摩羅眤天、尼摩羅天為其別名。身量一俱盧舍又四分之一,人間八百歲為其一晝夜,壽八千歲;唯相向而笑成淫,初生時,如人間九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他化自在天又名他化自轉天、他化樂天、化應聲天、化自在天、婆羅蜜尼和耶拔致天、波羅尼和耶拔致天、波羅維摩婆耆天或波羅尼蜜天。此天能令他化作妙欲之境而受用之,其主名為自在天王。身量一俱盧舍又二分之一,人間一千六百歲為其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相視成淫,初生時,如人間十歲童,生已身形速成滿。
此四天所居宮殿,量等須彌山頂。或說隨處之上,其量倍增。此六欲天於受用欲境時,雖有三種別,但因皆有受欲之事,故名欲生。
色界初靜慮處三天中,梵眾天是大梵天所有所化所領的天眾,又稱梵身天、梵世天或梵迦夷天。身量有半踰繕那,壽四分之一大劫。梵輔天是大梵天的侍衛,又名梵具天、梵善益天、梵先益天、梵前益天、梵先行天、梵不數樓天、梵輔樓天、梵弗還天、梵富樓天或富樓梵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半大劫。大梵天又名摩訶梵天或單稱為梵天,其身量一踰繕那半,壽四分之三大劫。此等初靜慮三天離欲不善而生喜樂,所居宮殿量等四洲;或說量等一小千世界。
其次,第二靜慮處三天中,少光天因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又名小光天、少光音天、水微天、光天、波梨陀天、波利陀天或波利答天。身量一踰繕那,壽兩大劫。無量光天,又名無量光音天、無量水天、水無量天、妙光天、阿波羅那天或𤸱波摩那天。其光明轉勝難測,身量四踰繕那,壽四大劫。極光淨天,又名極淨光天、遍勝光天、極光天、光嚴天、光曜天、光耀天、光音天、水音天、晃昱天、阿會亘羞天、阿陂亘羞天或阿會亘修天。其淨光遍照自地之處,身量八踰繕那,壽八大劫。此第二靜慮三天係依定力而生喜樂,故稱定生喜樂,其所居宮殿,量等一小千世界。有說量等一中千世界。
第三靜慮處三天中,少淨天因意地樂受最劣,故名少淨。少善天、約淨天、少靜天、少淨果天、淨天、波利多首天、波利首訶天、波利陀首訶天、波栗羞訶天為其別名。身量十六踰繕那,壽十六大劫。無量淨天,又名無量淨果天、無量善天、阿波摩羞天、阿波摩首天、阿波摩首訶天、阿波羅天。其淨增轉難測,身量三十二踰繕那,壽三十二大劫。遍淨天又名極遍淨天、極光淨天、廣善天、淨果天、難及淨天、淨難逮天、首訶迦天或羞訖天等。其淨周普,樂無過者。身量六十四踰繕那,壽六十四大劫。此第三靜慮三天,因離喜生樂,故稱離喜妙樂。所居宮殿量等一中千世界。有說量等一大千世界。以上初、二、三靜慮處於樂生上雖有三種別,但皆長時離苦受樂,故名樂生。
第四靜慮八天中,除無雲天之外,其餘七天皆有雲地。亦即無雲天因居無雲之初,故名無雲。無陰行天、無陰天、無蔭天、無罣礙天、阿那婆迦天為其別名。其身量百二十五踰繕那,壽百二十五大劫。福生天又名受福天、得福天、生福天或福德天,異生之勝福者得生於此。其身量二百五十踰繕那,壽二百五十劫。廣果天又名大果天、密果天或果實天。於異生之果報中,此方最為殊勝。其身量五百踰繕那,壽五百大劫。
其次,無煩天以上到色究竟天的五天,是所謂的五淨居天。亦即前三天是凡聖雜居,而此等五天為純聖所居之所,故名淨居。此中,無煩天係無煩雜之天,又名不煩天、無繁天、無廣天、不廣天、無造天、無誑天或阿浮訶那天。身量一千踰繕那,壽一千大劫。無熱天因已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之障,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又名不熱天、不惱天、不燒天、無求天、阿陀波天或阿答和天。身量二千踰繕那,壽二千大劫。善現天因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景德易彰,故名善現。又名善見天、善觀天、快見天或妙見天。身量四千踰繕那,壽四千大劫。善見天因雜修定障之餘品至微,其見極為清徹,故名善見。又名大善見天、善現天、樂見天、妙見天、快見天或色天。身量八千踰繕那,壽八千大劫。色究竟天,色界諸天中無有過此天者,故名色究竟。又名究竟天、無小天、阿迦尼吒天、阿迦膩吒天或阿迦貳吒天。身量一萬六千踰繕那,壽一萬六千大劫。此第四靜慮八天,初生之時皆身量周圓,具妙衣服,所居宮殿量等一大千世界。有說其量無邊際。
無色界四處中,空無邊處係修空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邊虛空處、無量空處、空處、虛空無邊處天、無邊空處天、空無邊入天、無量空處天、虛空智天或空智天。壽二萬大劫。識無邊處係修識無邊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無量識處、無邊識處、識處、無邊色處天、識無邊處天、無量識處天、識無邊入天、識無邊天或識智天。壽四萬大劫。無所有處係修無所有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不用處、無所有處天、無所有智天、無所有入天、無所有天或阿竭然天。壽六萬大劫。非想非非想處係修非想非非想處定者所受之異熟。又名有想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天、非想非非想入天、非想非非想天、非有想非無想處天、無思想亦有思想天或有想無想智天。壽八萬大劫。此四處因無色故無方處,唯隨異熟生之差別而建立之。
天界之說,散見於諸經論之中。《俱舍論》之三界二十七天說亦見於《法乘決定經》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彰所知論》卷上等書。但其他經典另有別說,亦即《義足經》卷下〈蓮華色比丘尼經〉、《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及《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九闕六欲天中的四天王眾天;《長阿含》卷二十、《光讚般若經》卷五〈摩訶薩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卷八、《大集譬喻王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四及梵文《大事》則在他化自在天之上,別設魔天。
關於色界的初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梵身天,《大方廣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亦說有一大梵天,而《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大智度論》卷十六、《俱舍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二、《阿毗曇心論》卷四〈契經品〉、《阿毗曇心論經》卷五〈修多羅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八說有梵眾、梵輔二天。梵本《入法界品》說有梵眷屬、梵輔、大梵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卷八、《大品般若經》卷十二〈無作品〉、《摩訶般若鈔經》卷二、《大般若經》卷四0二〈歡喜品〉、《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寶積經》卷三十七、《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九、《三法度論》卷下、梵本的《大事》、《普曜經》、《法集名數經》說有梵身、梵輔、梵會、大梵等四天。
又,《佛本行集經》卷九〈相師占看品〉、《菩薩本業經》說有梵、梵眾、梵輔、大梵等四天;《光讚般若經》說有梵天、梵迦夷、梵具、梵天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有梵天、梵身、梵輔、梵眷屬等四天,《大方等大集經》卷一〈瓔珞品〉說梵天、大梵、梵師、梵眾等四天。《道行般若經》卷三、《小品般若經》卷二、《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說梵天、梵迦夷天、梵輔樓、梵波利產、摩訶梵等五天,《大集譬喻王經》說梵身、梵光、梵眾、梵輔、大梵等五天。《大哀經》卷一說梵天、梵忍、梵身、梵滿、梵度著、大梵等六天。巴利《中部》〈行生經〉說有千梵、二千梵、三千梵、四千梵、五千梵、十千梵、百千梵等七天。
關於第二靜慮處,《中阿含》卷四十三說唯有一晃昱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五亦僅揭一少光天。但《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舉少光、無量光二天,《大樓炭經》揭示阿維比、波利答、阿波羅那等三天。《大方等大集經》、《大集譬喻王經》亦揭示光(或作有光、光曜、水行或𤸱天)、少光、無量光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大明度經》卷二、《摩訶般若鈔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兜沙經》、《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巴利《中部》、梵本《大事》說光、少光、無量光、光音等四天,《菩薩本業經》說清明、水行、水微、水無量、水音等五天。
關於第三靜慮,《中阿含》卷四十三、《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唯有一遍淨天,《法集名數經》說有少淨、遍淨等二天,《大方等大集經》說有淨天、少淨、無量淨等三天,《長阿含經》、《起世經》、《佛本行集經》、《大般若經》卷四0二及卷四0三、《光讚般若經》、《大品般若經》、《道行般若經》、《小品般若經》、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大寶積經》卷十、《大哀經》、《大集譬喻王經》、巴利《中部》、梵文《大事》說淨、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四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少淨果、無量淨果、淨果、少淨、無量淨、遍淨等六天。
關於第四靜慮,《大品般若經》、《大乘菩薩藏正法經》、《諸行有為經》、《決定義經》、《法集名數經》、《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阿毗曇心論》、《阿毗曇心論經》、《阿毗曇甘露味經》卷上、《立世阿毗曇論》卷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都說有九天,也就是在廣果天之後加一無想天(或無想有情天)。《中阿含》卷四十三不說五淨居,唯揭一果實天,《方廣大莊嚴經》卷二說淨居、阿迦尼吒、摩醯首羅等三天,《光讚般若經》說善見、所見善、於是見、一善等四天。《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梵本《大事》、巴利《論事》於五淨居外,另加一廣果天,而成六天,《三法度論》說五淨居、果實、無想等七天,《大寶積經》卷三十七說五淨居、廣果、有想、無想等八天。
又,《大般若經》卷四0二、舊譯《華嚴經》卷十二、新譯《華嚴經》卷二十一說五淨居、廣(或嚴飾、密身)、少廣(或小嚴飾、少密身)、無量廣(或無量嚴飾、無量密身)、廣果(或嚴飾果實、密果)等九天,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九說五淨居、無雲、福生、廣果、少廣等九天,《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九說五淨居、福生、福愛、廣果、無想等九天,《吽迦陀野儀軌》卷上說五淨居、自在、無憂、福生、廣果等九天;《長阿含經》、《起世經》、《大般若經》卷四0三說五淨居、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想等十天。
此外,巴利《中部》說第四靜慮有廣果、無煩、無熱、善見、色究竟等五天,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二說果實、不熱、善現、淨居、阿迦尼吒等五天,《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說福生、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五天。《十誦律》卷三十六說阿那婆訶、福德、廣果、不熱、喜見、樂見、阿迦尼吒等七天,《義足經》、《大明度經》說守妙、玄妙、福德、德淳(或德純)、近際、快見、無結愛等七天,《大哀經》說淨身、用果、無揵、於是、善施、善所施、一善等七天。《大集譬喻王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無熱、善見、善現、阿迦尼吒等八天。
再者,《佛本行集經》說廣、少廣、無量廣、廣果、熱、無熱、無比、善現、阿迦尼吒等九天,《兜沙經》說推呵、波栗推栗、阿波墮訶、惟于潘、阿惟潘、阿陀波、須𨅐、阿迦膩吒、阿惟先惟先尼𠶾等九天,《菩薩本業經》說守妙、微妙、廣妙、極妙、福愛、受勝、近際、善觀、快見、無結愛等十天,《大樓炭經》卷四說維阿、波利多維、阿波摩維呵、阿披波羅、維阿鉢、維呵、阿答和、善見、色、阿迦尼吒等十天。《大寶積經》卷十說應果、御辭、假使、善見、一究竟、淨居等七天,但於淨居之上更加所奉行決了一處究竟、真究竟、無瞋恚、不親近等四天。從以上種種可知有關色界四靜慮處,尤其是其中的第四靜慮有種種異說。
關於無色界,諸經論皆說空無邊處等四處,但巴利《論事》闕四處中的空無邊處,而《菩薩本業經》說無色界中有識慧天、無所念慧天、二十八無色天等三天。
關於諸天的身量、壽量等,也有異說。其中,就欲界六天的身量而言,《彰所知論》卷上說四大王眾天等的身量依序是四分之一俱盧舍、半俱盧舍、二俱盧舍、四俱盧舍、八俱盧舍、十六俱盧舍。《大樓炭經》卷四說六欲天的身量依序是二十里(半由旬)、四十里、八十里、一六0里、三二0里、六四0里。
至於色無色界諸天的壽量,《長阿含》卷二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量天二劫,遍淨天三劫,果實天四劫,無想天五百劫,無造天一千劫,無熱天二千劫,善見天三千劫、大善見天四千劫、色究竟天五千劫,空處一萬劫、設處二萬一千劫、不用處四萬二千劫、有想無想處八萬四千劫。《大樓炭經》卷四說梵迦夷天壽一劫、光音天二劫、遍淨天四劫、遺呼鉢天八劫、無想天七劫、阿毗波天十劫、阿答和天二十劫、修陀旃天四十劫、須陀旃尼天八十劫、阿迦尼吒天百劫、虛空知天一萬劫、識知天二萬劫、阿竭若天四萬劫、無思想亦有思想天八萬劫。
另外,《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說梵先行天壽二十小劫、梵眾天四十小劫、大梵天六十劫、少光天百二十小劫,無量光天百四十小劫,勝遍光天二大劫,少淨天二大劫半,無量淨天三大劫半,遍淨天四大劫,無雲天三百大劫,受福天四百大劫,廣果天五百大劫,無想天一千大劫,善見天一千五百大劫,善現天二千大劫,無煩天四千大劫,不燒天八千大劫,阿迦尼吒天一萬六千大劫;空無邊入天的下品一萬七千五百大劫,中品一萬八千五百大劫,上品二萬大劫;識無邊入天的下品壽三萬大劫,中品三萬五千大劫,上品四萬大劫;無所有處入天的下品壽五萬大劫,中品五萬五千大劫,上品六萬大劫;非想天的下品壽七萬大劫,中品七萬五千大劫,上品八萬大劫。
關於生天的業因,也有多說。《四分律》卷五說惡業墮地獄,善業生天上。《雜阿含經》卷三十七說因十善業,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修行增上十善能令眾生得欲天之報;修行有漏十善與定相應,能令眾生得色天之報;又,(1)以過一切色想,滅有對想等而入空處定,(2)過一切空處定而入識處定,(3)過一切識處定而入無所有處定,(4)過無所有處定而入非想非非想定等四業得無色天之報。
《中阿含》卷四十三說若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而有離生喜樂,則成就初禪。乃至命終生梵身天中,覺觀已息,內靖一心,無覺無觀而有定生喜樂,則成就第二禪。乃至命終,生晃昱天中,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身覺樂,念樂住空,則成就第三禪。乃至命終生遍淨天中,樂苦及喜憂之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成就第四禪,乃至命終,生果實天中,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為無量空,因此,成就無量空處。乃至命終,生無量空處天中,度無量空處,為無量識,因此,成就無量識處。乃至命終,生無量識處天中,度無量識處,為無所有,因此,成就無所有處。乃至命終,生無所有處天中,度一切無所有處想,為非有想非無想,成就非有想非無想處,乃至命終,生非有想非無想處天中。據此可知,欲界諸天係以世界善業為其業因,色界諸天以四靜慮,無色界諸天以四無色定為其生因。
按欲界天中的三十三天(因陀羅)及焰摩,在吠陀時代時,已備受崇拜,又佛陀在世時,信奉《奧義書》的正統婆羅門,主張六欲天之上有一梵天。此外,其他的修道者又修無想定、四靜慮、四無色定,以期生於無想天、四靜慮處或四無色處,各各修習其行。其後,隨著歲月的推移,色界諸天的數目也逐漸增加,最後形成了前述的種種異說。
除了三界諸天之外,也有稱轉輪聖王及佛等為天的情形。《分別功德論》卷三說三種天,即舉天、生天、清淨天。舉天是指轉輪聖王,因轉輪聖王為眾人所舉,以十善救世,亦令人生天,在人之上,故稱為舉天;生天是指三界諸天,因彼等流轉不息,不離生死,故名生天;清淨天是佛及緣覺聲聞,因佛及二乘皆盡結使,脫出三界,清淨無欲,故名清淨天。《大智度論》卷四說假號天、生天、清淨天等三天,同書卷二十二說名天、生天、淨天、生淨天等四種天。《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揭舉世間天、生天、淨天、義天等四種;世間天是國王,生天是四天王等,淨天是聲聞緣覺,義天是十住菩薩,同書卷十八說住於大涅槃的諸佛菩薩可名為第一義天。此外,又有稱佛為天中天、天人師或天人所奉尊;以其為天中之最勝尊。
《大教王經》卷十將天分為三界主、飛行天、虛空行天、地居天、水居天等五類;其中,三界主有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拘摩羅、梵天、帝釋等五天,飛行天有甘露軍荼利、月天、大勝杖、金剛冰誐羅等四天,虛空行天有末度末多、作甘露、最勝、持勝等四天,地居天有守藏、風天、水天、俱尾羅等四天,水居天是縛羅賀、焰摩、必哩體尾祖梨葛、水天等四天及其天后。現圖金剛界曼荼羅成身會等諸會及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繪有此等天眾(大自在天除外)。又於現今之大藏經中,存有毗沙門天、大吉祥天女、摩利支天、訶利帝母、冰揭羅天、穰麌梨童女、大聖歡喜天、金翅鳥王、摩醯首羅天、那羅延天、寶藏天女、堅牢地天、大黑天、金毗羅童子、焰羅王、深沙大將、十羅剎女、十六善神、八方天、十天、十二天及諸星宿的儀軌。
又,天上的物品都冠有「天」字,如天華、天香、天樂、天鼓、天冠、天蓋、天衣、天宮、天堂等。但若根據《大智度論》卷九所述(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則不只天上之物,連地上的好物也可冠上「天」之名。
◎附︰相關用語彙編
(一)天王
欲界、色界諸天中,每一天國的領袖。在四王天,有東、南、西、北四天王,日、月、諸星為其臣僚。在忉利天,帝釋天為王,統領三十三天的天眾。在兜率天,釋迦牟尼佛降生之前係此天天王。這些都屬欲界的天王。色界的天王,如色界初禪天的天王是尸棄大梵,統領梵輔、梵眾諸天。
(二)天堂
天眾所住的殿堂。又稱天宮。《遺教經》曰(大正12‧1111c)︰「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圓覺經》曰(大正17‧917b)︰「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詞常作為與「地獄」相對的名詞,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c)︰「若必無因而有果者,則善招地獄,惡感天堂。」《法華玄義》卷一云(大正33‧685c)︰「心能地獄,心能天堂,心能凡夫,心能賢聖。」
(三)天華(梵divya-puṣpa,巴deva-puppha,藏lhaḥi me-tog)
天上的殊妙華朶。佛或轉輪王在呈現奇特瑞相時,天人為表示祝福之意,而雨天華。《方廣大莊嚴經》卷三云(大正3‧553c)︰「於此時,諸天音樂出微妙聲,雨眾天花末香熏香。」
《法華經》卷一〈序品〉云(大正9‧2b)︰「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序品)除上述四種天華外,另加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拘物頭華、芬陀利華、瞻葡迦華、阿提目多華、波利尸迦華、蘇摩那華等八種,共計十二種。
印度古代習慣以「天華」稱讚諸多美好物品,如《大智度論》卷九云(大正25‧123b)︰「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是人華非人華,雖非天上華,以其妙好,故名為天華。」
此外,也有以天華表示無分別的立場,如《維摩經》卷七〈觀眾生品)的「天華著舍利弗衣」之譬喻,即以天華著身與否為結習已盡與否之象徵。
(四)天童(梵deva-putra,巴deva-putta,藏lhaḥi bu)
以童子形現身人間,以供差遣的護法諸天。《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9b)︰「讀是經者,常無憂惱,又無病痛,顏色鮮白,不生貧窮、卑賤醜陋,眾生樂見,如慕賢聖,天諸童子,以為給使。」又,《釋門正統》卷八也記載,唐朝道宣律師禪慧兼修,弘傳律義,感得天龍禮覲聽法,毗沙門天王也遣子護持。
(五)天樂
天界的音樂。諸天常以天樂供養佛,如《法華經》卷三〈化城喻品〉云(大正9‧22b)︰「四王諸天,為供養佛,常擊天鼓。其餘諸天作天伎樂。」
相傳西方極樂國土常天樂和鳴,《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3c)︰「佛語阿難︰無量壽佛為諸聲聞菩薩大眾頒宣法時,(中略)即時四方自然風起,普吹寶樹出五音聲。(中略)一切諸天皆齎天上百千華香萬種伎樂,供養其佛及諸菩薩、聲聞大眾。」
(六)天鼓
指忉利天中不需打擊自然會響的鼓,或天人所持之鼓。例如《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云(大正3‧644c)︰「如來今日於婆羅㮈國鹿野苑中仙人住處,轉大法輪。(中略)爾時,大地十八相動,天龍八部於虛空中作眾伎樂,天鼓自鳴。」新譯《華嚴經》卷十五〈賢首品〉云(大正10‧79a)︰「忉利天中有天鼓,從天業報而生得。知諸天眾放逸時,空中自然出此音。一切五欲悉無常,(中略)汝應愛樂真實法,三十三天聞此音,悉共來昇善法堂,帝釋為說微妙法,咸令順寂除貪愛。彼音無形不可見,猶能利益諸天眾,況隨心樂現色身,而不濟度諸群生。」
又,《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2c)︰「如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處,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此等皆謂天鼓為不擊自鳴。但是,《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則謂天鼓為天人所持之鼓,其文曰(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
天鼓的聲音也常被喻為佛之說法,如《往生禮讚偈》云(大正47‧442b)︰「聲如天鼓俱翅羅,故我頂禮彌陀尊」,吉藏《法華義疏》卷一云(大正34‧455c)︰「外國名佛以為天鼓,賊欲來時天鼓則鳴,賊欲去時天鼓亦鳴。天鼓鳴時諸天心勇,天鼓鳴時修羅懼怖。眾生煩惱應來佛則為說法,眾生煩惱應去佛則為說法。佛說法時弟子心勇,佛說法時諸魔懼怖。天鼓無心能為四事,如來雖說亦復無心,是故詺佛以為天鼓也。」
(七)天人五衰
住在天界的眾生在福報將盡,臨命終時,所現的五種衰相。也稱五衰、五衰相、五相。
《增一阿含經》說此五衰相是︰(1)華冠自萎,(2)衣裳垢坋,(3)腋下流汗,(4)不樂本座,(5)玉女違叛。《涅槃經》卷十九說是︰(1)衣裳垢膩,(2)頭上花萎,(3)身體臭穢,(4)腋下汗出,(5)不樂本座。此外,《本行集經》卷五、《摩訶摩耶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五亦有列舉,但略有差異。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舉出小五衰、大五衰之說,謂諸天子將命終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復有五種大衰相現。小五衰相現時,非定當死,大五衰相現時,必定當死。小五衰相是︰
(1)衣服嚴具不出樂聲︰謂諸天往來轉動,嚴身具出五樂聲。然在將命終時,此聲不出。
(2)自身光明忽然昧劣︰謂諸天身光赫弈,晝夜恒照。然將命終時,身光微昧。
(3)於沐浴後水滴著身︰謂諸天膚體細微,浴後出水,水不著身。然將命終時,水便著身。
(4)本性囂馳今滯一境︰謂諸天種種境界悉皆殊妙,諸根如旋火輪,從不暫住。然將命終時,諸根專著一境。
(5)眼本凝寂今數瞬動︰謂諸天身力強盛,眼未嘗瞬。然將命終時,身力虛劣,眼便數瞬。
大五衰相︰(1)衣服先淨今穢,(2)華冠先盛而今衰,(3)兩腋忽然流汗,(4)身體發臭,(5)不樂本座。
有關天人五衰之資料,佛典記載頗多。除上列諸書外,《法苑珠林》卷五、《俱舍論》卷十、《經律異相》卷四、《法華玄義釋籤》卷六(下)等書皆有陳述。
(八)天衣無縫
指天人所著之衣無人工縫治之痕跡。天衣指天人所著之衣,相傳其重量極輕,且重量又隨天界的往上遞昇而減。《長阿含經》卷二十說,四天王衣長一由旬、衣重半兩,忉利天衣長二由旬、衣重六銖,焰摩天衣長四由旬、衣重三銖,兜率天衣長八由旬、衣重一銖半,化自在天衣長十六由旬、衣重一銖,他化自在天衣長三十二由旬、衣重半銖。
《大智度論》卷三十四亦說及諸天天衣之輕重,其文云(大正25‧310c)︰「色界天衣無重相,欲界天衣從樹邊生,無縷無織,譬如薄冰,光曜明淨,有種種色。色界天衣純金色,光明不可稱知。」文中之「無重相」及「無縷無織」等字樣,可知天衣之重量輕,且無線縷織造之迹可尋。
此外,《無量壽經》敘述阿彌陀佛因地第三十八願時亦云(大正12‧269a)︰「設我得佛,國中人、天欲得衣服,隨念即至,如佛所讚,應法妙服自然在身。若有裁縫、染治、浣濯者,不取正覺。」《太平廣記》卷六十八引牛嶠《靈怪錄》云︰「郭翰暑月臥庭中,仰視空中,有人冉冉而下,曰︰吾織女也。徐視其衣,無縫。翰問故,曰︰天衣本非針線為也。」
由此上諸文所述,當可推知「天衣無縫」一詞之本意。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十八〈天經〉;《雜阿含》卷三十、卷三十一;《增一阿含經》卷二、卷七;《光明童子因緣經》;《法苑珠林》;《法界安立圖》;《法集名數經》;《六趣輪迴經》;《分別業報經》;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第三編;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
指天界之鼓與塗毒之鼓。又作毒天二鼓。忉利天善法堂的天鼓,不擊自鳴,能令聞其音者生慎惡好善之心,也能振奮勇氣。《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2c)︰「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處,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唐譯《華嚴經》卷十五說,天與阿修羅爭鬥時,天鼓發聲振奮諸天眾,令勿憂怖。
此外,有以天鼓的音聲比喻佛之說法者,如唐譯《華嚴經》卷五十一云(大正10‧268c)︰「天鼓音,無主無作,無起無滅,而能利益無量眾生,當知如來亦復如是。」
吉藏《法華義疏》卷一載,外國稱佛為天鼓,因天鼓鳴時能令諸天心勇、修羅畏怖,而佛說法時能令諸魔懼畏、弟子心勇;又,天鼓無心能作四事,而如來雖有所說其實無心,因此稱佛為天鼓。
另有稱天人所持之鼓為天鼓者,如《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謂,諸天擊天鼓,作眾伎樂,《菩薩念佛三昧經》卷五也說無量諸天擊大天鼓,聲若雷震。
相對於天鼓者,為塗毒的毒鼓,亦即能令聞其音聲者悉皆橫死之鼓。如《大般涅槃經》卷九云(大正12‧661a)︰「譬如有人以雜毒藥用塗大鼓,於眾人中擊令發聲,雖無心欲聞,聞之皆死。」
智顗以毒鼓譬喻滅惡之義,以天鼓彰顯生善之說,認為佛一生的說法是毒鼓、天鼓雙擊,《法華玄義》卷六(下)云(大正33‧758b)︰「遠益者,即大通佛所十六王子助化宣揚,雙擊毒天二鼓(中略)破有法王出現於世,隨眾生欲而為說法,即二鼓之文義也。」卷七(上)云(大正33‧761c)︰「近利益者,起於寂滅道場,始成正覺,即轉法輪,擊於毒鼓、天鼓,利益眾生。」
《法華玄義釋籤》解說上列《玄義》之義,謂毒鼓能令聞其聲者皆死,以此譬喻破惡法,而天鼓一如忉利天之妙鼓,能隨天以念出種種聲,以此譬喻生善法。即在表顯佛陀攝化自在的境界。又,《法華經玄義》卷六(下)論述四十二位的增道損生時,即以毒鼓配損生,以天鼓配增道。
此外,毒鼓亦被擬配於《法華經》卷六〈常不輕菩薩品〉所說的「皆當作佛」之語,自古被視為具「強毒下種」之義。日本日蓮宗因此重視折伏逆化,而盛談「毒鼓結緣」。
密教胎藏界四佛之一。位於胎藏界曼荼羅中臺八葉院的北方。又作鼓音佛、鼓音王、鼓音如來。《大日經疏》卷四云(大正39‧622c)︰「次於北方觀不動佛,作離熱清涼住於寂定之相,此是如來涅槃智,是故義云不動,非其本名也。本名當云鼓音如來,如天鼓都無形相亦無住處,而能演說法音警悟眾生。」
此佛之形像,依現圖曼荼羅所示,其身呈金色而著袈裟,偏袒右肩,頂有肉髻,右掌覆而結觸地印,左手作拳仰置於臍下,跏坐於寶蓮華。密號為不動金剛。種子字「惡」(aḥ)或「含」(haṃ),三昧耶形為萬德莊嚴印,真言為「歸命,含鶴(haṃ ḥah)莎訶(svā-ha)」。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五〈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祕密八印品〉;《攝大儀軌》卷二;《廣大儀軌》卷下;《玄法寺儀軌》卷二;《青龍寺儀軌》卷中;《祕藏記》;《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八、卷五十五。
(一)光和明的合稱︰光的梵語是ātapa,西藏語是ñi-ma。明的梵語是āloka,西藏語是snaṅ-ba。即指十二顯色中的二種。如《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c)︰「日焰名光,月星、火藥、寶珠、電等諸焰名明。」顯色雖有十二種,但本色只有青、黃、赤、白四種,其餘是由其分位差別而建立。其中,光有黃、赤二色,又攝於黃赤色。明都攝於青、黃、赤、白四色。說一切有部認為此等諸色各有別體,經部及唯識大乘認為是假色,並無實體。
(二)佛、菩薩等身上所發出的光輝或智慧︰梵語作prabhā或ābha或raśmi,西藏語作ḥod-zer-snaṅ-ba,又單稱光。如《大品般若》卷一〈序品〉說,從佛遍體發出無量大光明,照恆沙世界。《妙法蓮華經》卷一〈序品〉說,佛光明照東方萬八千佛土。《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70a)︰「無量壽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或有佛光照百佛世界或千佛世界,(中略)或有佛光照于七尺,或照一由旬、二三四五由旬,如是轉倍乃至照一佛剎。」
又,《觀無量壽經》說,阿彌陀佛有八萬四千隨形好,一一好中復有八萬四千光明,又說觀世音菩薩的舉身光中現五道眾生,大勢至菩薩的舉身光明照十方國。
光明雖多指佛菩薩的德相,但人、天等也並非全無。如《俱舍論》卷十二、《長阿含經》卷二十二載,劫初時,人皆如色界天,身帶光明。《大智度論》卷七亦云,諸天龍神受報可得光帖力。
關於光明的種別,有不少異說,茲略述如次︰
(1)有色光與心光之別︰色光也稱外光、身光。是由身所發色相的光輝。心光也稱智慧光、內光,是指心智的明朗。如《大智度論》卷四十七云(大正25‧399b)︰「光明有二種︰一者色光,二者智慧光。」窺基《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中云(大正37‧342a)︰「光有二種︰(一)內光,即智內照理。(二)外光,即身光外照也。此即身光也。」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云(大正35‧146c)︰「光明有二種︰(一)智光,(二)身光。智光亦二義︰(一)照法,謂真俗雙鑒。(二)照機,謂普應群品。身光亦二種︰(一)是常光,謂圓明無礙。(二)放光,謂以光警悟。」
(2)有常住光與現起光之別︰此乃依身光始有此區別。常住光也稱常光,是佛身恆常發放而不滅的光明。如《大智度論》卷八云(大正25‧114c)︰「問曰︰云何為常光﹖答曰︰佛身四邊各一丈光明,菩薩生便有此。是三十二相之一。」
現起光,也稱為放光或神通光,指有時發出的光明,如《大智度論》卷八云(大正25‧112a)︰「佛有時放大光明,現大神力,如生時、得道時、初轉法輪時、諸天聖人大集會時、若破外道時,皆放大光明。」
此即上述《華嚴經探玄記》卷二所說,身光可分常光、放光二種。
(3)光明依優劣而有上、中、下三等之別︰如《大智度論》卷七說,光明神力可分為下、中、上。其下焉者是指以咒術、幻術作光披化。至於諸天龍神由業報而得光明神力,則為中等。若有能入諸三昧,以今世功德心力放大光明、現大神力,則屬最上等。
(4)有外光明、法光明、身光明之別︰所謂外光明,指日月、星宿、火珠、燈炬等能破除昏暗者。所謂法光明,指修習所聞之法而能破愚癡之闇,明了諸法性。所謂身光明,指發自諸佛、菩薩、諸天等身之光明。《瑜伽師地論》卷十一謂此三者為治暗光明、法光明、依身光明。然《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三則作︰外光明、法光明、身光明。
佛、菩薩之光明雖皆能普照眾生,成就諸種利益,然其間不無差別。又隨其照益之不同,光之出入處也有分別。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云(大正9‧572a)︰
「是菩薩坐大蓮華上,即時足下出百萬阿僧祇光明,照十方阿鼻地獄等,滅眾生苦惱。兩膝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一切畜生,滅除苦惱。臍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一切餓鬼,滅除苦惱。左右脇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人,安隱快樂。兩手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諸天、阿脩羅宮。兩肩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聲聞眾。項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辟支佛。口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菩薩,乃至住九地者。白毫放若干光明,照十方得位菩薩,一切魔宮隱蔽不現。頂上放百萬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光明,照於十方諸佛大會,遶十匝已,住於虛空,成光明網。」
善導《觀經疏》〈序分義〉云(大正37‧258c)︰
「佛光隨身出處必皆有益,佛足下放光即照益地獄道,若光從膝出照益畜生道,若光從陰藏出照益鬼神道,若光從臍出照益脩羅道,光從心出照益於人道,若光從口出照益二乘之人,若光從眉間出照益大乘人。」
除佛、菩薩之外,諸天也都能放光。但司及司不同。《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13a)︰「諸天人雖能放光,有限有量。日月所照唯四天下。佛放光明滿三千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中出遍至下方。餘人光明唯能令人歡喜而已,佛放光明能令一切聞法得度。」
光明除照耀外也能作種種變化,施作佛事,使眾生受益,如《放光般若經》卷一云(大正8‧1b)︰「從其舌根復放無央數億百千光明,一一光明化為千葉寶華,其色如金,一一華上皆有坐佛,一一諸佛皆說六度無極。一切眾生聞說法者,皆發無上正真道意。」
《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70b)︰「其有眾生遇斯甘,三垢消滅,身意柔軟,歡喜踊躍,善心生焉,若在三塗勤苦之處見此光明,皆得休息無復苦惱,壽終之後皆蒙解脫。」
放光有時也與「授記」有關。如《阿育王經》卷一云(大正50‧132a)︰
「若佛欲記過去業報,光從背入。若佛欲記未來業報,光從前入。若佛欲記地獄生者,光從足入。若佛欲記畜生生者,光從踝入。若佛欲記餓鬼生者,光從腳趾入。若佛欲記人生者,光從膝入。若佛欲記鐵輪王生,光從左掌入。若佛欲記金輪王生,光從右掌入。若佛欲記天生,光從臍入。若佛欲記聲聞菩提,光從口入。若佛欲記緣覺菩提,光從白毫相處入。若佛欲記菩薩菩提,光從肉髻入。」
放光中,從佛全身所發者稱為舉身光。從一相所放者稱為隨一相光。又從白毫相所發者稱為白毫光、毫光或眉間光。從毛孔所發者稱為毛孔光。從項邊所發的圓光稱為頭光。在像的後背所發者稱為後光。如上述由佛、菩薩身上所發的光明總稱為身光、色光或外光。相對地將智慧的鑒照稱為智慧光、智光或內光。
又,《無量壽經》卷上說,阿彌陀佛有無量孕十二種異名,《大寶積經》卷三十說,釋迦牟尼佛有決定光岩四十一種光明,《讚阿彌陀佛偈》列有光輪、光曉、光觸、光雲、光澤、光啟、光照、光力、光曜、光焰等名目,此外也有慈光、悲光、神光、威光、大光、金光、無礙光、不可思議光等名稱。
關於光量的大小。《觀佛三昧海經》卷三云(大正15‧659c)︰「如是眾相名為圓光,圍遶佛頸,上亦一尋,下亦一尋,左亦一尋,右亦一尋,足滿八尺。」《無上依經》卷下云(大正16‧474a)︰「以此業緣,得身金色圓光一丈。」
此上所述都是指常光之量而言。但三十二相通常是依應身而論。若就報身而言,本不可限於六尺或八尺。故《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1c)︰
「案此間詁訓,六尺曰尋。如觀無量壽經言,阿彌陀如來身高六十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由旬,佛圓光如百億三千大千世界。譯者以尋而言,何其晦乎。里舍間人不簡縱橫長短,咸謂橫舒兩手臂為尋。若譯者或取此類,用準阿彌陀如來舒臂為言故稱一尋者,圓光亦應徑六十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由旬。」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俱舍論光記》卷一;《俱舍寶疏》卷一之餘;《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百法問答鈔》卷一。(二)《往生論》;《觀念法門》;《選擇傳弘決疑鈔》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一;《大智度論》卷三十四;《瑜伽論略纂》卷五;《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七;《往生要集》卷中(本)。
又作越三摩耶罪。指違越自己的三昧耶(即本誓)之罪。為密宗所謂三種重罪之一。如《大日經》卷四〈密印品〉云(大正18‧30a)︰「若異此者同謗諸佛菩薩。越三昧耶,決定墮於惡趣。」
《大日經疏》卷九云(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另依《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十所述,越三昧耶罪又稱越法罪。凡夫但受不修,或濫授祕法予未受五種灌頂者,則受授之兩方皆犯此罪。又,非密宗根器者若閱讀祕密經卷,或未受悉曇之傳授而濫書梵字者,也犯此罪。然犯此罪時,若結誦大金剛輪印明、住無能勝明王三昧、修越三摩耶大事,則罪業得滅。
〔參考資料〕 《金剛王儀軌》;《大日經疏》卷十四;《大日經疏演奧鈔》卷一。
資持記釋云:「智論中,初讚坐法
。求下,誡睡眠。大事,即指聖道。伺,候也。即經云,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又云,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於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悟等。若下,教臥法。脅不著席,謂倚臥也。」(事鈔記卷三六‧二三‧八)
西域記八卷八頁云:阿摩落迦窣堵波西北、故伽藍中、有窣堵波。謂建犍椎聲。初此城內、伽藍百數,僧徒肅穆,學業清高。外道學人、銷聲緘口。其後僧徒、相次殂落,而諸後進、莫繼前修。外道師資、傅訓成藝。於是命儔召侶,千計萬數,來集僧坊,揚言唱曰:夫擊犍椎,招集學人。群愚同止,謬有扣擊。遂白王請校優劣。外道諸師、高才達學。僧徒雖眾;詞論膚淺。外道曰:我論勝。自今以後、諸僧伽藍,不得擊犍椎以集眾也。王允其請,依先論製,僧徒受恥,忍詬而退。十二年間、不擊犍椎。時南印度那伽閼剌樹那菩薩,(唐言龍猛。舊譯曰龍樹。非也。)幼傳雅譽,長擅高名。捨離欲愛,出家修學。深究妙理,位登初地。有大弟子提婆者,智慧明敏,機神警悟。白其師曰:波吒釐城諸學人等、詞屈外道,不擊犍椎。日月驟移、十二年矣。敢欲摧邪見山,然正法炬。龍猛曰:波吒釐城外道博學,爾非其儔。吾今行矣。提婆曰:欲摧腐草,詎必傾山。敢承指誨,黜諸異學。大師立外道義,而我隨文破析。詳其優劣,然後圖行。龍猛乃扶立外義,提婆隨破其理。七日之後,龍猛失宗。已而歎曰:謬詞易失,邪義難扶。爾其行矣。摧彼必矣。提婆菩薩、夙擅高名。波吒釐城外道聞之也,即相召集,馳白王曰:大王昔紆聽覽,製諸沙門,不擊犍椎。願垂告命,令諸門候鄰境異僧,勿使入城。恐相黨援,輕改先製。王允其言。嚴加伺候。提婆既至;不得入城。聞其製令。便易衣服;卷疊袈娑置草束中。褰裳疾驅,負戴而入。既至城中,棄草披衣,至此伽藍,欲求止息。知人既寡;莫有相捨。遂宿健椎臺上。於晨朝時,便大振擊。眾聞伺察,乃昨客遊苾芻。諸僧伽藍、傳聲響應。王聞究問,莫得其先。至此伽藍,咸推提婆。提婆曰:夫健椎者,擊以集眾。有而不用,懸之何為。王人報曰:先時僧眾論議墮負,製之不擊、已十二年。提婆曰:有是呼。吾欲今日重聲法鼓。使報王曰:有異沙門,欲雪前恥。王乃召集學人而定製曰:論失本宗,殺身以謝。於是外道競陳旗鼓,喧談異義。各曜詞鋒。提婆菩薩、既昇論座;聽其先說,隨義析破。曾不浹辰、摧諸異道。國王大臣、莫不慶悅。建此靈基,以旌至德。
ㄌㄧㄣˊ ㄧㄞˊ ㄌㄜˋ ㄇㄚˇ
瀕臨懸崖而能及時勒住奔馬。引申為人們警悟險境,及時回頭。元.鄭光祖《智勇定齊.第三折》:「這廝不識咱運機,將人來緊追襲,呀,你如今船到江心補漏遲,抵多少臨崖勒馬才收騎。」《野叟曝言.第五六回》:「虧得老襟丈臨崖勒馬,不然,以祖父世傳之產業,而換幾根籌馬,豈不傷心?」也作「懸崖勒馬」。
ㄐㄧㄥˇ ㄐㄩㄝˊ, 1.敏捷覺悟。宋.真德秀〈跋楊和父印施普門品〉:「一念清靜,烈焰成池;一念警覺,船到彼岸。」也作「警悟」。
2.對於危險或情況變化的敏銳感覺。如:「提高警覺」。
ㄒㄩㄢˊ ㄧㄞˊ ㄌㄜˋ ㄇㄚˇ
瀕臨懸崖而能及時勒住奔馬。引申為人們警悟險境,及時回頭。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二》:「書生曰:『然則子魅我耳。』推枕遽起,童亦艴然去。書生懸崖勒馬,可謂大智慧矣。」也作「臨崖勒馬」。
ㄧˋ ㄕˋ, 1.泛指一切精神活動。如知覺、記憶、想像等皆屬之。
2.覺察、警悟。如:「他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3.佛教用語。對一切現象能產生分別作用的心。《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意識相應散慧,名為計度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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